飞越唐朝
作者:新空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期末考试 第二章春风网吧 第三章升天峡 第四章滇池
第五章雪峰 上 第五章雪峰 下 第六章送饭 第七章终生为奴 上
第七章终生为奴 下 第八章噩耗 第九章括苍山武经 上 第九章括苍山武经 下
第十章第二命 第十一章聪明的相公 第十二章隐居 第十三章自疗
第十四章春山客居 上 第十四章春山客居 下 第十五章默经 第十六章脱困
第十七章李白 第十八章 美如杨玉环 第十九章 白也剑无敌 第二十章 身世 上
第十八章美如杨玉环 第二十章 身世 下 第二十一章 代弟求亲 第二十二章 许婚
第二十三章 彝寨 上 第二十三章 彝寨 中 第十九章白也剑无敌 第二十三章 彝寨 下
第二十四章 金莲驸马 第二十五章 紫衫女郎 第二十六章 疗伤 第二十章身世 上
第二十七章 面幕中的面具 第二十八章 姜姐姐 第二十九章 心悦 第二十章身世 下
第三十章 狼太尉 第三十一章 假降 第三十二章 囚禁 第三十三章 假扮
第二十一章代弟求亲 第三十四章 再遇文姜 第二十二章许婚 第二十三章彝寨 上
第二十三章彝寨 中 第二十三章彝寨 下 第二十四章金莲驸马 第二十五章紫衫女郎
第二十六章疗伤 第二十七章面幕中的面具 第二十八章姜姐姐 第二十九章心悦
第三十章狼太尉 第三十一章假降 第三十二章囚禁 第三十三章假扮
第三十四章再遇文姜 第三十五章迫娶 上 第三十五章迫娶 下 第三十六章真面目
第三十七章西入彝部 上 第三十七章西入彝部 中 第三十七章西入彝部 下 第三十八唐十太子
三十九章痛杀 第四十章进攻狼府 上 第四十章进攻狼府 下 第四十一章鏖战
第四十二章投鼠忌器 第四十三章背信弃义 第四十四章形势反转 第四十五章坚守
第四十六章中伏 第四十七章醉卧沙场君莫笑 第四十八章城下之盟 上 第四十八章城下之盟 下
第四十九章公平一战 第五十章围城对 第五十一章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第五十二章土堆之法
第五十三章援军 第五十四章围解 第五十五章崩溃 第五十六章决斗 上
第五十六章决斗 下 第五十七章庆功宴 第五十八章血誓 第五十九章征途 上
第五十九章征途 下 第六十章恨无常 上 第六十章恨无常 下 第一章笙歌艳舞
第二章觐见李隆基 第三章看过亲过抱过 第四章今古真爱 上 第四章今古真爱 下
第五章不学武则天 第六章玉真长公主 上 第六章玉真长公主 下 第七章品茗 上
第七章品茗 下 第八章救命 第九章阶下囚 第十章独孤信
第十一章黑狱 一 第十一章黑狱 二 第十一章黑狱 三 第十一章黑狱 四
第十一章黑狱 五 第十一章黑狱 六 第十一章黑狱 七 第十一章黑狱 八
第十一章黑狱 九 第十二章兄弟 第十三章释放 上 第十三章释放 下 解禁
第十四章黄门侍郎 上 解禁 第十四章黄门侍郎 中 解禁 第十四章黄门侍郎 下 解禁 第十五章李林甫 上
第十五章李林甫 下 第十六章太真妃 上 第十六章杨玉环 中 第十六章杨玉环 下
第十七章不知者不罪 第十七章王昌岭辞官 第十八章斩铁尉 上 第十八章斩铁尉 下
第十九章爱卿有功 第二十章终南美宅 第二十一章互为奥援 第二十二章卿卿我弟 上
第二十二章卿卿我弟 下 第二十三章御史中臣 第二十四章官居一品高力士 第二十五章灵爱
第二十六章香囊事件 第二十七章比箭 第二十八章佯输 第二十九章她就是一切
第三十章我不杀你 第三十一章我的莲妹 第三十二章永不变心 上 第三十二章永不变心 下
第三十三章修炼的层次 第三十四章药王现世 第三十五章武道的颠峰 第三十六章收徒
第三十七章巨贪之死 第三十八章效法安禄山 第三十九章拜师 第四十章龙颜大怒
第四十一章苍生 第四十二章遇险 第四十三章铁慕容 第四十四章神功初练
第四十五章奇迹 第四十六章将功赎罪 第四十七章贵妃回宫 第四十八章血战长街
第四十九章长公主卧室 第五十章牛刀小试 第五十一章代师出战 第五十二章平手
第五十三章夜狼明珠 第五十四章陷阱 第五十五章以一当国 第五十六章大哥,别杀我
第五十七章待漏惊变 第五十八章互不侵犯 第五十九章杨鉴 第六十章权力制衡
第六十一章黄道锦棉 第六十二章修炼龙形拳 上 第六十三章修炼龙形拳 下 第六十三章虢国夫人
第六十四章杨国忠 第六十五章南诏之计 第六十六章洞房花烛之变 第六十七章天涯同路人 上
第六十七章天涯同路 下 第六十八章唐朝未灭,何以家为 第六十九章自拥山头 第七十章奸计成空
第七十一章京城斗鸡儿 第七十二章梦 第七十三章来吧 第七十四章迎娶
第七十五章虾戏 第七十六章狼坪一战 上 第七十六章狼坪一战 下 第七十七章暗柔 上
第七十八章谗者当诛 第七十九章惊才绝** 第八十章悟清真人 上 第八十一章我是龙王
第八十二章甘霖 上 第八十二章甘霖 下 第八十三章巫门宴 第八十四章制韦坚
第八十五章连升五级 上 第八十五章连升五级 下 第八十六章斟鱼亭 上 第八十六章斟鱼亭 下
第八十七章盛王李琦 第八十八章惊天大秘密 上 第八十八章惊天大秘密 下 第八十九章 上 比武招亲
第八十九章比武招亲 中 第八十九章比武招亲 下 第九十章一战而胜 上 第九十章一战而胜 中
第九十章一战而胜 下 第九十一章纯属意外 第九十二章暗劲 第九十三章尘埃落定
第九十四章我不是英雄 第九十五章妈 第九十六章最美的伴娘 第九十七章养奸臣
第九十九章岭南节度使 第一百章整顿三军 上 第一百章整顿三军 下 第一章柳州之战 上
第一章柳州之战 下 第二章攻陷洞口 第三章天降神兵 第四章皇上的猫腻
第五章拔柳州 第六章千金方 第七章新灵公主 上 第七章新灵公主 中
第七章新灵公主 下 第八章替天行道 第九章料敌如神 第十章盘河之战 上
第十章盘河之战 下 第十一章鏖战 第十二章单骑报仇 第十三章富甲一方
第二十六章负荆请罪 第二十七章进位侍中 第二十八章安西都护 第二十九章取解药
第二十八章惊变 上 第二十八章惊变 下 第二十九章书信 第三十章内奸 上
第三十章内奸 下 第三十一章打破虚空 第三十二章最后一次机会 第三十三章突破
第三十四章谜底 第三十五章端居耻圣明 上 第三十五章端居耻圣明 下 第三十六章近水楼台
第三十七章死或是接受 上 第三十七章死或是接受 下 第三十八章决战唐帝 第三十九章逆转
第四十章完婚 第四十一章逆天不祥 第四十二章我不想你死 第四十三章雁门关
第四十四章嚣张的马贼 第四十五章混战 第四十六章犄角之势 第四十七章断粮道
第四十八章龙吟 第四十九章初入化境 第五十章瓮中捉鳖 第五十一章奇迹
第五十二章溃败 第五十三章安抚 第五十四章出使突厥 第五十五章突厥特使
第五十六章只用一招 第五十七章掌控生死 第五十八章罗兰阏氏 第五十九章阏氏的畏惧
第六十章旭烈升 第六十一章伸量 第六十二章保存颜面 第六十三章订盟
第六十四章宝物动人心 第六十五章契丹之围 第六十六章步兵凶猛 第六十七章偷梁换柱
第六十八章里应外合 第六十九章追杀穷寇 第七十章唐手P霍山神腿 第七十一章霸业成空
第七十二章筹措粮饷 第七十三章整风运动 第七十四章万军大比武 第七十五章提前的决战
第七十六章突厥背盟 第七十七章进军 第七十八章坚壁清野 第七十九章神出鬼没
第八十章陷入困境 第八十一章九丈原之战 第八十二章非你不嫁 第八十三章不会死心
第八十四章你欠我太多 第八十六章委屈 第八十七章刺杀 第八十八章私奔
第八十九章做你的臣 第九十章朝中大变 第九十一章决战高仙芝 第九十二章剑南实权副节度
第九十三章 一石三鸟 第九十四章出乎意料 第九十五章打出真火 第九十六章自断一臂
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第九十八章威服狼王 第九十九章那一种如花的温柔 第一百章那个要命的丰腴女子
第一章残暴的男人 第二章史思明 第三章宴斗 第四章玄铁重剑
第五章发动政变 第六章悬赏 第七章擒王 第八章皮球功
第九章自重围中冲突 第十章回到长安 第十一章是朕的错 第十二章十大节度使
第十三章等伊在马巍 第十四章最高军事会议 第十五章势如破竹 第十六章李白归来
第十七章智取阳平关 第十八章我既入唐,世上便无唐肃宗 第十九章抢占骊山 第二十章围困长安
第二十一章三鼓之战 第二十二章舌战 第二十三章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第二十四章擒拿高力士
第二十五章接见玉真长公主 第二十六章想要什么都可以 第二十七章决战潼关 第二十八章轻骑迎击
第二十九章河内之战 第三十章僵持 第三十一章劫寨 第三十二章千里追击
第七十七章暗柔 下 第七十八章 谗者当诛 第七十九章 惊才绝艳 第八十章 悟清真人 上
第八十章 悟清真人 下 第八十一章 我是龙王 第八十二章 甘霖 上 第八十二章 甘霖 下
第八十三章 巫门宴 第八十四章 制韦坚 第八十五章 连升五级 上 第八十五章 连升五级 下
第八十六章 斟鱼亭 上 第八十六章 斟鱼亭 下 第八十七章 盛王李琦 第八十八章 惊天大秘密 上
第八十八章 惊天大秘密 下 第八十九章 上 比武招亲 第八十九章 比武招亲 中 第八十九章 比武招亲 下
第九十章 一战而胜 上 第九十章 一战而胜 中 第九十章 一战而胜 下 第九十一章 纯属意外
第九十二章 暗劲 第九十三章 尘埃落定 第九十四章 我不是英雄 第九十五章 妈
第九十六章 最美的伴娘 第九十七章 养奸臣 第九十八章 拥抱 第九十九章 岭南节度使
第一百章 整顿三军 上 第一百章 整顿三军 下 第一章 柳州之战 上 第一章 柳州之战 下
第二章 攻陷洞口 第三章 天降神兵 第四章 皇上的猫腻 第五章 拔柳州
第六章 千金方 第七章 新灵公主 上 第七章 新灵公主 中 第七章 新灵公主 下
第八章 替天行道 第九章 料敌如神 第十章 盘河之战 上 第十章 盘河之战 下
第十一章 鏖战 第十二章 单骑报仇 第十三章 富甲一方 第二十六章 负荆请罪
第二十七章 进位侍中 第二十八章 安西都护 第二十九章 取解药 第二十八章 惊变〔上〕
第二十八章 惊变 下 第二十九章 书信 第三十章 内奸 上 第三十章 内奸 下
第三十一章 打破虚空 第三十二章 最后一次机会 第三十三章 突破 第三十四章 谜底
第三十五章 端居耻圣明 上 第三十五章 端居耻圣明 下 第三十六章 近水楼台 第三十七章 死或是接受 上
第三十七章 死或是接受 下 第三十八章 决战唐帝 第三十九章 逆转 第四十章 完婚
第四十一章 逆天不祥 第四十二章 我不想你死 第四十三章 雁门关 第四十四章 嚣张的马贼
第四十五章 混战 第四十六章 犄角之势 第四十七章 断粮道 第四十八章 龙吟
第四十九章 初入化境 第五十章 瓮中捉鳖 第五十一章 奇迹 第五十二章 溃败
第五十三章 安抚 第五十四章 出使突厥 第五十五章 突厥特使 第五十六章 只用一招
第五十七章 掌控生死 第五十八章 罗兰阏氏 第五十九章 阏氏的畏惧 第六十章 旭烈升
第六十一章 伸量 第六十二章 保存颜面 第六十三章 订盟 第六十四章 宝物动人心
第六十五章 契丹之围 第六十六章 步兵凶猛 第六十七章 偷梁换柱 第六十八章 里应外合
第六十九章 追杀穷寇 第七十章 唐手P霍山神腿 第七十一章 霸业成空 第七十二章 筹措粮饷
第七十三章 整风运动 第七十四章 万军大比武 第七十五章 提前的决战 第七十六章 突厥背盟
第七十七章 进军 第七十八章 坚壁清野 第七十九章 神出鬼没 第八十章 陷入困境
第八十一章 九丈原之战 第八十二章 非你不嫁 第八十三章 不会死心 第八十四章 你欠我太多
第八十六章 委屈 第八十七章 刺杀 第八十八章 私奔 第八十九章 做你的臣
第九十章 朝中大变 第九十一章 决战高仙芝 第九十二章 剑南实权副节度 第九十三章 一石三鸟
第九十四章出乎意料 第九十五章打出真火 第九十六章自断一臂 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第九十八章威服狼王 第九十九章那一种如花的温柔 第一百章那个要命的丰腴女子 第一章残暴的男人
第二章史思明 第三章宴斗 第四章玄铁重剑 第五章发动政变
第六章悬赏 第七章擒王 第八章皮球功 第九章自重围中冲突
第十章回到长安 第十一章是朕的错 第十二章十大节度使 第十三章等伊在马巍
第十四章最高军事会议 第十五章势如破竹 第十六章李白归来 第十七章智取阳平关
第十八章我既入唐,世上便无唐肃宗 第十九章抢占骊山 第二十章围困长安 第二十一章三鼓之战
第二十二章舌战 第二十三章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第二十四章擒拿高力士 第二十五章接见玉真长公主
第二十六章想要什么都可以 第二十七章决战潼关 第二十八章轻骑迎击 第二十九章河内之战
第三十章僵持 第三十一章劫寨 第三十二章千里追击 第三十三章誓不两立
第三十四章皇上的仁慈 第三十五章反攻 第三十六章围困唐帝 上架感言
上架公告 封推感言 最近有事 第三十七章活捉杨国忠
第三十八章反间计 第三十九章抢城 第四十章占领长安 第四十一章杀还是不杀?
第四十二章断臂 第四十三章定关中 第四十四章天下兵马大元帅 第四十五章马巍之变
第四十六章给她具全尸 第四十七章我可以改变一切 第四十八章曲谐 第四十九章天下攻略
第五十章结盟 第五十一章洛阳称帝 第五十二章骑虎难下 第五十三章将计就计
第五十四章剑阁宴 第五十五章生死一线间 第五十六章那一剑的锋芒 第五十七章投鼠忌器
第五十八章禅让 第五十九章天南一帝 第六十章旷世封赏 第六十一章剑门关之战
第六十二章督战潼关 第六十三章座上客 第六十四章金蝉脱壳 第六十五章谜局
第六十六章长安称帝 第六十七章新唐 第六十八章体悟大道 第六十九章威逼退位
第70章奇怪信函 第七十一章淘河之战 第七十二章考验忠心 第七十三章连杀九将
第七十四章潜入潼关 第七十五章三寸不烂之舌 第七十五章三寸不烂之舌 下 第七十六章钦赐诏书
第七十七章末摘花 第七十八章逼宫 第七十九章秋水公主 第八十章试探
第八十一章拟出北国 第八十二章贤妃 第八十三章秋水为神 第八十四章猎杀在冬季
第八十五章化龙 第八十六章非吴下阿蒙 第八十七章艳合于道 第八十八章谁之过?
第八十九章万梅霜 第九十章五石强弓 第九十一章火花四射 第九十二章两公主争锋
第九十三章迟到的婚礼 第九十四章回纥挑衅 第九十五章剑芒 第九十六章贞萝公主
第九十七章心花怒放 第九十八章另外一个办法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中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下 第一百章回纥大婚 第一章徐州之约 第二章潼关失守 上
第二章潼关失守 下 第三章大败孙孝哲 第四章兵权之争
第六章杀气 第七章张飞峡之战 第八章绝地 第九章拼死突围
第十章玄妙感应 第11章房遗山 第11章房遗山 下 第十二章永王李琳
第13章巨鸟 第14章占领剑阁 第15章哭声 第16章赐婚
第十七章伊人憔悴 第十八章再次突破 第十九章谋略 第二十章弑君弑父
第二十一章重掌大权 第二十二章赦免 第23章四面出击 第二十四章捉对厮杀
第二十五章鏖战 第二十六章运筹帷幄 第二十七章青梅煮酒 第二十八章第二战场
第二十九章陷入重围 第30章战至最后一人 第三十一章强弩之末 第三十二章愚臣
第三十四章释放 第三十五章踹营 第三十六章谜 第三十七章大战再起
黑死病 第三十九章济世救人 第四十章无耻之尤 第四十一章 映雪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期末考试
    “小朝,起来!”

    一个声音嘶哑的叫了起来,像鹅公,又像破锣,难听得割人的耳朵。|

    但遗憾的是,唐朝这小子就是没有丝毫反应,原因其实很简单,昨天晚上看有色电影晚了,加上控制力又差,忍不住自我娱乐了一下,精力大衰,加之他又刚刚十八岁,正是好睡如命的季节。

    但这小子还是很快的暴跳了起来,因为刺骨的寒冷。

    现在正是隆冬,加上他所在的地方又是福建漳州,濒临大海,铺盖被摔开,一瓢冷水浇在他的头上,他就起了这样的反应。

    冷得抖的他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抢回了铺盖,几下擦干了脸上大部分的水,然后,身上全是鸡皮疙瘩,气得满脸通红的他抖颤着牙关叫道:“妈,你干什么?你要杀我是不是?”

    说完这句话,他的眼泪流下。

    是的,长这么大,母亲虽然常常打他,乱骂他,但却从来没有对他下过这么重的手,要知道,以现在零下5-8度的天气,这样的一瓢冷水,无疑会让他大病一场。

    他母亲张翠花倒是没有注意到自己儿子流下的泪水,只以为是刚才泼的水,依旧嘶哑着嗓子叫道:“起来,你们班主任李老师来了!”

    唐朝一听,立即冒着寒冷穿上了衣服,瑟瑟抖的系上了鞋带。

    没办法,谁叫来的人是李老师呢,要是其他的人,就算是漳州的市长,他也会不屑一顾,但李老师不同。

    他敬服李老师,不仅仅因为她年轻美丽,还在于她关心他,理解他。唐朝的老子据说是漳州一个有钱人,但早在他自己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带着别的女人不知躲到中国的哪个地方去了,直到现在,也从来没有音讯。从小到大,他就在母亲的叱骂声里过着日子,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母亲交的“男朋友”特别多,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把一切事都看明白了,男人和女人之间,不过就是那么回事。所以他也随便得很,到他现在高三这个年龄,交的女朋友至少也有一打了。

    他当然有钱。她母亲年纪虽然大了,但姿色确实不错,所以至今还给他家里送钱的“男朋友”仍然很多。

    但他心里总是不痛快,自从知道自己母亲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养育自己之后,他心里就非常的不痛快。

    小学的时候,他是一个乖孩子,成绩也非常好,到初中也还勉强过得去。但到了现在,他的成绩可说是差得离谱,750的总分,他居然常常不足三百分,当然,这是他自己说的。

    “唐朝,起来啦?”一到外面,李老师就温柔的叫住了他。

    但李老师忽然紧张起来,靠近他,一摸:“糟啦,你头怎么……怎么这么湿?”

    唐朝就怨恨的看了看母亲一眼,同时耸了耸肩。

    李老师立即明白了:“我说……我说家长,您怎么……怎么……”

    但李老师没有立即说下去,很快的取下自己胸前的毛巾,温柔的给他擦拭,忽然回头道:“唐朝他家长烧点姜汤!”

    张翠花这才如梦初醒,觉得自己对儿子,似乎确实过狠了,听话的去了厨房。

    好半天,李老师才将他头上的水擦干净,温柔的一笑:“小朝,好点了吗?”

    “好……好多了,谢谢您李老师。”

    李老师就轻轻的摇了摇头:“没关系,这条毛巾,我就送给你了。”

    “这…….这怎么可以?”唐朝抓着这条质地精良由李老师亲手打就的毛巾,有些不好意思。

    “没关系的,拿着罢,又不是什么贵重东西。”说完,向他嫣然一笑。

    唐朝也报以一笑:“谢谢啊!李老师,您……您怎么来我家了?”

    李老师就有些尴尬的一笑:“我……我这次来,是专门有点事……”

    “什么事啊,您…….您打个电话不就得了吗?”

    “这……不,我……我觉得我还是亲自来一趟的好。”

    “究竟什么事啊?”唐朝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知道,自己一直担心的事情,恐怕已经生了。

    “李老师,你是不是不守信用?”唐朝忽然推开了她。

    “我……我也不是故意的,真的,请您原谅我!”李老师有些尴尬的一笑。

    “你把所有的事都告诉我妈了?”唐朝紧张起来。

    李老师又歉意的点了点头。

    唐朝的脸忽然之间变得难看:“出去!你给我出去,李老师,我不想再看到你!”

    但李老师丝毫没有因为他这无礼的话生气,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轻轻的说道:“你虽然不想看到我没,但我却很喜欢看到你。”

    本来唐朝已经暴怒的站了起来,但见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气势顿时弱了,气呼呼的不说话,只瞪着愤怒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李老师才用平静的声调说道:“小朝,你知道吗,你这是自欺欺人,我…….我帮你骗你的母亲,我心里…….我作为一个老师,一个班主任,我心里真的……真的不是个滋味,你也理解理解我好不好?”

    唐朝就苦笑一声:“我早知道,女人都是骗人的,都是骗子,我恨你!”

    李老师就痛苦的道:"小朝,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挽救你,你有可能被开除!"

    唐朝立即知道,自己代替别人考试的事情曝光了,隐瞒自己的成绩这样的小事似乎已经不足道,因为自己很可能将不能再就读在漳州一中了。

    正在这时,张翠花端着姜汤进来了:“对不起,小朝,刚才是我冲动了,喝!”

    唐朝看着面前这个四十岁了还艳丽的女人,叹息一声:“哎,也许,我本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说了这句话,他就猛的一拨,张翠花手里的碗就掉下了地,泼得她一身的姜汤,瓷碗随即碎裂,响声清脆。

    唐朝刚要冲出门,张翠花一把拉住了他:“你要去哪里?”

    唐朝猛的一拉衣服,挣脱了她,冲出客厅,临出门的时候,猛然回头:“我哪里都可以去,就是不愿再回家了。”

    张翠花一阵头晕,赶紧抓住沙的扶手,好半天才定下神来,向着李老师抱歉的一笑:“对不起,李老师,这孩子就这脾气!”

    “没什么,孩子嘛,难免都是这样的。”

    “李老师,你今天只是说他考试作弊,我……我一直很忙,没来得及了解他别的情况,这孩子,在学校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不好的……”

    李老师赶紧安慰的一笑:“那倒没有,除了……他除了有些大胆之外,别的倒没什么。”

    “大胆?他……做什么了?”

    “家长你别紧张,他没做犯法的事,只是在面对女生的时候,有些大胆。”

    “什么,他…….他谈恋爱?”

    李老师就羞涩的一笑:“这…….这也不算什么,这已经是中学生公开的秘密了,我……我这次专门到你家,就是想特意给您说个事。”

    “什么事?”凭着女人的直觉,她觉得李老师肯定有什么非同一斑的话要向她说。

    果然,李老师的脸红了:“我…….我就举例,他……他高一的时候进我的班,有一次我上课,那个时候,刚好是九月,夏天,我…….我又穿的裙子,天气又热,我只专心讲课,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底下的学生忽然哄堂大笑,原来……原来是小朝在偷看我……”

    “李老师,您别说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是我教子无方,让您受委屈了。”

    “不!这……这不能全怪他,本来,青春期的孩子对……对这些确实很好奇,其实,我的错更大!”

    张翠花陡然吃了一惊:难道,这女人和我的唐朝之间,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女人对脸色的转变非常敏感,李老师赶紧解释道:“别别别,你别乱理解,我说的我有错,是当时我们学校规定了的,女老师夏天上课的时候不能穿裙子上课,我…….我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因为**的事以前就生过。”

    张翠花的脸色终于缓和过来:“哦,是这样,那对不起了,李老师!”

    “没关系的。就…….就是因为这件事,才使我对他的印象特别的深,后来我就找他谈话,才知道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所以对他的关照也多一些,不过,他的心思好像完全没有在读书上,其实,我们是重点班,我也不知道他的成绩为什么变化这么大,高一高二的时候,就那个时候我和他交心之后,他的成绩可说是突飞猛进,他是个聪明绝服他!

    但临出门的时候,她心中还是忍不住小子,他为什么要一直骗老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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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春风网吧
    “春风网”,一个幽暗的角落里,有一仅着衬衣的少年。

    在这隆冬之际,虽里暖和,但他一身白衣如雪,也够吸引人的注意了。

    这少年正是唐朝。

    他的神情很憔悴,和他稚嫩的脸绝不相配,他正和网上的朋友聊天,借以排解胸中郁闷。

    妈的,就要被开除了,这对一个一直以来成绩很好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件闹心的事情,但他现在可惜的不是要被开除,而是连一张毕业证都拿不到,他知道,漳州一中的重点班毕业证,或许比一些不知名的大学的毕业证还管用。

    “嘟嘟”,好友在线呼唤的信号出现了。

    唐朝眼睛的余光一扫,就知道这是“神水仙子”在呼唤自己了。

    他清楚,在自己**的几十个“女朋友”以及五百多网友中,能被自己称呼为美女的,或许就只有“神水仙子”这一个人了。

    她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交往已经六年了,尽管常常可以在网上看到她如花的容颜,但无论他怎样哀求,这女子就是不同意和他见面。

    “阿唐,干什么呢?”(外加一个级惊叹)

    “没什么,你呢?”

    唐朝应付似的回道。

    “阿唐,告诉我,你有什么心事?因为我已经来五分钟了,可你一直没有招呼我,怎么啦?”

    “哎……”

    敲出了这个字,唐朝长叹一声,他知道,除了李老师,这是他唯一一个可以畅叙心曲的人了。

    “到底怎么啦?”

    “我恐怕要被开除了。”

    “为什么?”

    “因为我考试作弊。”

    “作弊?不信,你肯定有原因”

    “算了弊已成往事,说它干吗?”

    “你非说不可阿唐!”

    “我真的不能说,真的。”唐朝回答得很真诚,并且坚定。

    “那个人是不是你女朋友?”(微笑)

    “不是!”

    唐朝知道,面对这样的问题,自己回答得一定要坚决,不然,对方一定会吃醋了。

    “好,我相信你,但你一定要告诉我实话,好吗?”

    “我已经说了,我不能说的。”

    敲下这些话的时候,他有些奇怪,“神水仙子”怎么变了,变得这么好奇了?因为在以前,只要他轻轻带一句,她就会知趣的不问了。

    “我我今天真的好奇,告诉我!”

    她的话忽然亲密起来。

    迟疑了一下,唐朝决定说出这个久已埋藏在他心底的秘密了。

    “因为别人求我,求我给他答案,这样他好在过年的时候向家里人交差。”

    “他是你什么人?”

    “普通的同学。”

    “我不信。”

    “为什么不信,这是真的?”

    “原因很简单,你冒这样的大不韪替人做事,你们的关系绝不会普通!”她的话说得很肯定。

    “不!你错了,我们的关系真的普通,只是……只是我想得到他给我的钱而已。”

    “什么,你为了钱居然干……干这种事?”

    “是的,让你失望了吗?”唐朝叹息着敲下了这句话。

    “不!我对你永远不会失望,不过我真的好奇,你以前不是一直说你很有钱吗?”

    “这……”敲到这里,唐朝停顿了下来。

    不能,绝不能把这些事情告诉她!就在顷刻之间,他已经在心中下了这样的决定。

    “到底什么原因,说啊?”她有些急。

    “算了,有些事,我真的不想说,真的,请原谅。”

    沉默。

    对方一定在想着什么心事,唐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以前,她们之间的谈话,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我求你啦我真的很想知道。”

    “不要再逼我了,真的。”

    唐朝终于坚决的回答道。

    “变了,你变了!”(眼泪)

    “阿美,我求你啦,你不要逼我好不好,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骗过你!”

    沉默,长时间的沉默。

    “阿唐,你喜欢我吗?”

    荧幕上一出现这句话,唐朝的心立即提了起来,口干舌燥。

    “喜欢!”斩钉截铁的回答。

    “喜欢得愿意为你付出一切!”想一下之后,他加上了这样的话。

    (羞涩的微笑)(qq会员表情)

    “真的,阿美,你不相信我吗?”

    “相信。”对方迟疑的写下了这句话。

    “要是我告诉你,我准备嫁人了呢?”

    “嫁人?嫁给谁?”唐朝立即紧张起来。

    “你管我嫁给谁,我反正想嫁人了。”

    唐朝的心一阵绞痛。她们之间虽然从来没有谈过这么直接的话题,但她们两个都知道,她们早已经谈了,因为“爱情”这两个字,是可以通过其他的言语来表达的。

    “呵呵,祝贺你!祝你幸福!”

    过了好久,唐朝才酸涩的说出了这句话。

    “假如……我喜欢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是你,你还会祝福我吗?”

    “我?”唐朝的眼泪流下,她再也没有想到,在这样潦倒的时刻,他竟然能够收获幸福,他也立即感到全身在烧。

    “阿美,你真的愿意……愿意嫁……嫁给我?”

    “我还没决定。”

    “你要怎样才能决定,你就是要我现在立即为你死,为你上刀山,下油锅,入十八层地狱,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唐朝热情如沸。

    “我只要你告诉我真相,我就嫁给你!”

    “真相,什么真相?”

    “告诉我,你为什么为了钱作弊?”

    唐朝的心开始绞痛,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别的都可以说,但唯独这件事情不能说!他在心中深深的叹息!

    “怎么,你不想娶我做你的妻子?”

    “不,你错了,正是因为我太想要你做我的妻子,我才……我才这样痛苦!”

    “放心,就是你告诉我,你是杀人犯,我也还是会实现刚才的诺言的”

    对方下了最大的决心。

    “好!”唐朝不管网里的人怎样看,大叫一声,一掌重重的拍在自己的大腿上,“老子豁出去了,告诉你!”

    叫完了,他也不管网里人对他投来的诧异的目光,愤怒的敲击道:“因为我想自己有钱,我……我不愿意用我妈的钱。”

    “为什么?”

    “因为她的钱很脏。”

    “什么意思,她偷来的?”

    “那倒不是,她……她是靠…….靠…….靠做换来的!”

    一敲完这句话,他的眼泪再次流下,伤心到极点。本来,这些话,他是死也不愿意向对方说出的!

    “啊……”

    一敲完这个字之后,对方美丽的图像忽然之间变得灰暗,他知道,对方就算还在线,但也选择了隐身。

    完了!完了!

    唐朝忽然之间很后悔,又叹息,自己怎么这么傻瓜呢?

    但他还不死心,敲击道:“阿美,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啦?”

    五分钟过去了,没有任何反应。

    “阿美,说话啊!”

    “阿美,说话啊!”

    ……

    ……

    连续敲击了十一次之后,唐朝终于绝了望,他有些踉跄的站了起来,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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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升天峡
    唐朝忽然之间产生了一种冲动,向前冲去。

    他只觉得心中郁闷得很,疯狂的向前冲去!

    这里是闹市,过往的车辆很多,但他此时忽然忘记了危险,往一辆得意洋洋的奔驰追去,因为这车跑得也最耀眼靓丽!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心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平,他不自觉的想找一个强者挑战,将他踏在脚下!

    他拼命,拼命的追逐这辆车!

    但无奈,这辆奔驰以优雅的度和他离得越来越远,虽然他几乎已经竭尽全力!

    幸运!

    因为前面堵车,那辆豪华的奔驰还是停止了下来。

    ***,看你往哪儿跑!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时候就是想和这辆车斗斗气!

    他追近,迫近,只有三十米的距离了。

    车上的人已经现了他,一个衣着光鲜的小子还升出了头,冷冷的看着他,不知道这疯狂的小子在后面追他们的车干什么!

    迫近,更加的迫近,只有十米了,九,八,七……

    正在这个时候,红灯亮了,奔驰车开始随着汹涌的车流一起启动。

    老子一定要追上它,唐朝一闭眼睛,玩命的冲出。

    幸运,他终于一掌拍在了车尾上。

    但他立即忍不住想杀人!

    因为一口浓痰带着重力加度和风的威力疾撞在他的脸上,扎扎实实的。

    他觉得很痛,但更多的是愤怒!

    向他吐痰的是开头那个衣着光鲜的小子!

    显然,这小子是在报复唐朝,报复他拍他们的车。

    的确,就正常的人而言,肯定以为这个在闹市的车道上追逐轿车的小子是了疯。

    不错,现在的唐朝就是有点疯。

    他需要泄,他一定要泄!

    他愤怒,愤怒得失去了理智,于是他愤怒的转身。

    一转身,他就看到一辆雷诺赛车。

    驾车的是一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一身穿着考究。

    他一直跟随在唐朝的后面,自然看见了唐朝追赶前面的奔驰车。

    他显然还不明白唐朝究竟生了什么事,但他无疑很小心,所以当唐朝忽然停下的时候,他也迅的刹车。

    后面响起了痛骂声,因为这样的紧急刹车,使得好几辆车来了个“亲密接触”。

    唐朝一看也觉得有点滑稽,嬉笑,然后是大笑。

    他自己也是莫名其妙,他就是想笑,到最后索性捧住肚子大笑。

    中年人率先走下了车:“小伙子,你笑什么?”

    这中年人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言谈举止中有一种奇异的亲和力。

    唐朝立即不笑,随即冷笑的指着他的车:“这车是你的。”

    “是的。”

    中年人愕然,想不到这小子问这样低级的问题。

    “那就借我用一下,等我报仇之后再还你!”

    “我凭什么借给你?”

    中年人的脸色蓦然间变得难看起来,他想不到唐朝这样的不识道理。

    “呵呵……”唐朝邪邪的一笑,忽然冲出!

    中年人刚想阻挡,但没有用,因为他的**上着了一脚。

    中年人刚爬起来,唐朝已经关上雷诺车的车门,动了引擎。

    “你想抢劫?”中年人不可置信。

    但这个时候唐朝已经驾车冲了出去。

    这的确是一辆优良的赛车,就光看车盖上“双冠车手”阿龙索的名字,就知道这是一辆顶级的赛车。

    雷诺车飞快的前进!

    一定要追上这吐自己口痰的家伙!

    唐朝其实没驾驶过车,只是凭借以前打的士时候看来的一点粗浅经验驾车,其实相当的危险。好几次,由于他加的马力过大,使得赛车撞向了路边的围栏。

    但幸运的是,雷诺赛车的性能太过优良,居然能几次都在千钧一的时候幸免于难。

    妈妈的,看你往哪儿跑,他已经在雷诺车上配制的千里镜上看见了先前的那辆奔驰!

    爽感,数十里的距离,他居然在短短的五分钟里就追上了奔驰。

    “砰!”强大的雷诺赛车撞上了靓丽的奔驰。

    但两车依然前进,刚才的一下只是把奔驰后面的尾壳撞坏。

    前面车里的人显然以为后面这辆车上的司机疯了,再也不敢停留,没命价的向前冲,只是一边打电话报警而已。

    这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看到这,唐朝的心中才愉悦起来,大叫:“乖乖的给老子投降!”

    但白费力气,前面的人根本听不到,自然也不会理他,只拼命的逃窜。

    “啊……”一声大叫,唐朝驾驶雷诺赛车以更加疯狂的度冲出。

    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忽然觉得头脑晕眩,至于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根本想不起来。

    在这样的狂躁中,他自然也不知道什么叫危险,只是疯似的加。

    追上!

    追上前面那辆奔驰只是几十秒钟的事情。

    但越是在将要追上的时候,奔驰车也以极限的度前进,原因很简单,因为奔驰车的车主也想尽快的躲过这场灾难。

    “啊………”唐朝忽然长叫一声,自己也闭上了眼睛,因为他知道,惊天裂空的碰撞就要生。

    很奇怪,在这刹那间,他忽然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的撞前面的车。

    滑稽!

    他笑一声,然后一切都结束。

    “轰隆!”两车终于撞在一起,以难以想像的加度和摩擦力。

    车飞出!

    雷诺赛车居然自强大的碰撞中弹跳而起,向漳闽高公路外面那空旷的高崖俯冲了下去,接连打了几个滚,消失在茫茫宇宙!

    这个时候,从破烂不堪的奔驰车里走出了几个人,都伸头向刚才那辆雷诺赛车坠落的山崖望到深不见底的峡谷,不自禁的都打了一个寒噤。

    “看来需要报警,这是什么地方?”其中的一个问道。

    “不知道。”

    “我知道。”另一个人回答。

    “什么地方?”

    “升天峡!”

    “怎么以前没听说过?”

    “呵呵,这龟儿子想死了,从这里掉下去,不叫升天峡叫什么?”

    大笑,几个人想到爱车被毁,还差点都搭上一条性命,如今险死还生,不觉都想大骂大笑一场来解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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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滇池
    迷迷糊糊的,唐朝仿佛经过了许多事,经过了数千年,漂流,然后,又像一个梦一样,突然醒来.

    当他醒来的时候,只觉得一种彻骨的恐怖袭来——原来他现自己正从几千米的高空被地心吸引过去,随着重力加度的作用,铁弹般向下冲去.

    妈妈的,死定了!

    他闭上了眼睛,不想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惨状.

    但他随即一阵惊喜,因为他蓦然间觉,自己降落的位置竟然恰好是一片湖水.

    说不定不会死,他欣慰的想到.

    然后,唐朝失去了一切知觉,因为他已经掉入了这片湖泊,他被撞得当场昏迷.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现在是在哪里,是奈何桥吗?”

    一个女子的声音惊喜的叫起来:“你醒过来啦?”

    但唐朝随即昏迷,因为他受的伤实在不轻。

    当唐朝第二次醒过来的时候,他只感觉到全身火烧般的痛,忍不住呻吟道:“哎哟,好痛!”

    “你醒啦?”像童话一般,唐朝的眼里出现了一张美丽女子的脸,脸上居然有水珠,这是一张“清水出芙蓉”的脸。

    “是。我,我好象没死是不是?”这个时候,唐朝隐隐已经感觉到出了什么事。

    “不是好象,你本来就没死!可把我担心死了?”说着拍了拍胸口。但随即觉自己这话不对,似乎是在向男人表白爱慕,害羞的转过了头,轻轻的擦去了脸上泪水。

    唐朝心中感觉到一种被关怀的温暖:“姑娘,是你救我的吗?”

    这女子就轻轻的点头,忽然虔诚的问了:“你,你是神吗?”

    “我是神,你问我是不是神对不对?”

    “是的。”

    “哈哈,我,我想我是的。”虽然身体还很虚弱,虽然喉咙涩得要命,他还是大笑了两声。

    少女的脸上现出敬畏的神色:“请问您是哪路神仙?”

    唐朝的眼睛骨碌骨碌的在这少女脸上转了七八转,确信她不是在欺骗自己,忽然不笑了:“我不能告诉你,不过,你先得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没名字。”

    唐朝奇怪:“你,奇怪,怎么会呢?”

    “我从小就只知道有师傅,师傅说,连她也不知道我父母是谁?”

    “哦,我明白了,那你师傅姓什么,平时怎么叫你?”

    “我师傅姓谢,她平时都叫我莲儿。”

    “那,那我既然是神就不客气了,以后叫你莲儿啦?”唐朝见这少女如此的不通世物,忍不住顽皮胡言乱语起来。

    “好,谢谢大仙,不知大仙怎生称呼?”

    “我姓唐,我问你,你怎么知道我是神仙啊?”

    “你,你从那么高的天上飞下来,居然并没有摔死,不是神仙是什么?”

    唐朝一听,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少女相信自己是仙,那是因为自己从几千米的高空坠落。也难怪,如果不是这次车祸,他也不会跑到那么高的地方。

    “哎哟!”唐朝忽然大叫起来,原来刚才自己想轻轻挪动一下手臂,却忽然感觉到像是被针扎了一样“这怎么得了把你的电话给我?”

    谢莲见他叫起来,吃惊的靠了过来,可当唐朝说出“电话”两个字的时候,她的神色忽然变得可怕起来:“唐上仙,您要的是什么法器,我,我这里没有!”

    什么?连电话都没有,难道我来到野人部落了,唐朝心里嘀咕了一声,但疼痛当前,也顾不得其他的,只得道:“好,没电话也没关系,你去给我买点阿莫西林,只要能止住这见鬼的痛就行!”说着呻吟了两声。的确,这种疼痛非常的难以忍受。先前一直昏迷还好了,现在一醒过来,顿时加倍劳动感觉到炎的部位更加的痛苦难熬。

    可不料的是,谢莲听了这几句话,脸上更现出重大的恐惧:“唐上仙,你说的是什么仙药,我,我们这里还是没有?”

    唐朝正痛不可当,闻言大怒道:“小姑娘,你捉弄本少爷还没够吗?我,我是真的痛得厉害,难道这里连个西医也没有给我开点药,要销炎止痛的。”

    不料谢莲一听,更是奇怪:“西医,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我,我不知道他住哪里?”

    唐朝气得差点当场昏去,吼道:“这是什么世道?难道我这场车祸,把我摔到了前朝什么地方的阴沟里不成?”

    谢莲对唐朝这些话后半截似乎没听懂,但还是恭敬的回答了他前半句:“这是唐朝开元十四年李隆基李天子在位。”

    “什么?”唐朝大叫一声,脸色雪白,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心中闪过:那么我是因为这次车祸穿越了,无巧不巧,却居然穿越到了我的名字侵权的唐朝?

    但唐朝还是难以置信,仔细的打量了这少女,一眼就觉得她是那种单纯而绝不善于伪诈的人,飞快的问道:“你知道刘德华吗,看过他演的电影吗?”

    哼,难道,连这么出名的人都不知道吗?唐朝心想。

    谢莲目光中透露出恐惧之意:“上仙说的是什么,我,我什么也不懂?”

    但唐朝一听,心中顿时一片冰凉——我恐怕是真的穿越了。

    那么,我想成为一个伟大作家兼演员兼导演兼政府脑兼的愿望从此成空了。

    一刹那间,他想到了网络上那个如天仙一样的“神水仙子”,甚至以前熟悉的电视,电话,电脑这一切的一切,都随同这次穿越,永别了!

    “对不起!”很久之后,唐朝才回过神来。他现在已经知道,不是这女子在骗他,而是她压根就不知道什么阿莫西林、西医、刘德华是个什么东西。

    “没什么,唐上仙,请您不要生气,我很笨的。”

    “不,对不起,真的感谢你,我,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您才好!”

    猛的,唐朝抓住了谢莲的手。

    但就因为这微小的运动,立即牵动了唐朝的伤势,他立即昏迷过去了。

    这个叫谢莲的少女就站在床边,任由他抓着自己的手,轻轻的说道:“我不管你是人还是仙,我总觉得你很特别!”

    “哎呀,我怎么忘了,他现在浑身疼得很,我去求师傅来看看他!”

    说去就去,谢莲将一床棉被盖在唐朝的身上,温柔的替他拉好,还特别在唐朝的脖子上轻轻的紧了紧,生怕他凉着,这才出了门。但刚一出门,忽然觉得不对,退后几步,将草屋的门紧紧的锁上,自言自语道:“这下好了,要是有什么野兽,也不会伤到她了。”

    又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唐朝被一阵颠簸惊醒,才现自己置身在一个担架上,谢莲和她师傅抬着他。谢莲走在前面,美丽的腰肢摆,如荷叶婀娜,她的师傅在后面,看不清她长什么样。

    猛一抬头,眼前陡然间出现了世外桃源般的景象。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在一座大山的山腰上,抬头只见乳白色的苍穹下,皑皑白雪将山颠封闭住了,但在这山的中间,却出现了巨大的湖泊,放眼之处,几无尽头,至少也当有数十里之遥,湖中时不时的有白鱼跃出水面,鳞光闪闪,湖水清澈,将天空照得明明白白,仿佛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美得清灵透骨。身边但见绿草青青,许多不知名的花儿盛开,鸟语间关。

    唐朝忽然之间大叫道:“仙鹤,你看那不是仙鹤吗?”

    谢莲的声音说道:“是,那是仙鹤,有什么奇怪吗?”

    唐朝喟然叹道:“这还不奇怪吗,要不是亲眼看见,我一定会以为这是到了天上。”

    谢莲扑哧一笑:“是的,我们本来就住在天上,我可被你骗傻了,师傅说,你是人不是仙!”

    唐朝一笑:“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骗你的,我还以为你先前在捉弄我,您说的没错,我是人。不过,我可宁愿你能相信,你看,这里的风景这样好,天上哪能到处都有呢?”

    “小子,你眼睛倒是没瞎,还知道这地方好啊,我问你,你是怎么回事儿,怎么会掉到滇池里面去的?”

    一个冷峻的声音响起,却是谢莲的师傅。

    “什么,我,我居然掉进云南的滇池里了?”唐朝不可置信的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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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雪峰 上
    “什么云南,是云岭以南么?”这个冷峻的声音奇怪的问道。

    唐朝心中如涅磐一般的闪过历史书上的话“云南古称南诏”,至明代始有“云南”的称谓,可现在既然是在唐朝,肯定还没有出现“云南”这一称呼。又一个念头流星一样的闪过他的脑海:我该不该告诉外人真相?

    可他立即又想,要是我告诉了,别人会相信么?***,古代这些人都迷信得很,我说我是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别把我当成怪物弄死了,很快的下了决定,不管对谁,都不能说出真相,一则令人无法相信,再则对自己可半点也没好处。

    心中主意已定,倒不怎么担心起来,迟疑的回答道:“是是,我说错了,不过我师傅常常这样说,其实,这里是南诏地界,不然也不会有这天下闻名的滇池了,你,你谢姑姑说是不是?”

    不料这样的一攀,冷峻的声音再次响起:“谁是你姑姑,臭小子不要没上没下的乱叫!”

    唐朝吃了一惊,想不到拍马居然拍在了马尾巴上,只得谨慎的问道:“那,那我该怎样称呼谢前辈?”

    这冷峻的声音就不耐烦的道:“谁要你称呼我啦?要不是看到你快死了,看在莲儿的份上,我才不救你呢?别多说话,你现在全身经脉受到重创,不然死得”

    唐朝这才吃惊,乖乖,原来从那么高的空中掉下,自己虽然侥幸没有死,但巨大的冲力使他和湖水相撞的一瞬间,还是使他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我,我的伤很严重吗,以后还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他也不管自己该不该说话,反正不搞清楚这个问题,他是死不甘心。

    一个声音重重的哼了一声,不理他了,但谢莲却柔声说道:“唐相公,你放心,我师傅医术精良,她既然已经同意救你,你就死不了,好好的别说话,别惹我师傅她老人家生气!”

    唐朝一听,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大半,既然没有性命之忧,那就惬意得很,开始欣赏起四周的景色来。

    唐朝感觉到这是在往山峰上走,越走到后来,气候越是寒冷,但他咬牙忍住,心想,难道这师徒两人竟然住在滇池之上的绝你不该死?哼,你是死有余辜?”

    唐朝大叫冤屈:“那你明白的告诉我,我怎么个死有余辜?”

    “好,臭小子,要是不告诉你真相,你还觉得你不该死是不是?”

    “是是是,那是一定要告诉我的,不然我死后变厉鬼也会来问你的。”

    这中年女子就冷峭的说道:“小子,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说我是什么世上罕见的美女,可以让世上任何男人动心,这就是瞎话了,他,他,总之,你说的话是骗人的。”说着,她眼圈一红,似乎想到了一生伤心之事。

    “师傅,李格桑虽然对不起你,可你,你不该把愤怒泄在唐相公的身上啊?”谢莲虽然身不能动,但口幸好还能说话。

    “住嘴!你不提他还好,你一他我就想问这臭小子,他刚才明明说我可以,可以让世上所有的男人动心,却为什么不能,不能”

    后面的话,她终究是个女人,说到这里,已经再也说不下去了。唐朝也于刹那间明白,原来这个绝色的女子喜欢这个李格桑,而这李格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喜欢她。

    “哈哈,我知道了!”唐朝笑了两声。

    中年女子杏眼圆睁,似乎说话间就要杀人,唐朝不敢怠慢,知道这女子性格与别的大不一样,很快道:“我虽然不知道你和这个李格桑之间生了什么,但我猜他绝不会不喜欢你,是不是他不娶你做他的正室夫人,你才这样恨男人,其实,你恨的是他,和我可没什么相干啊,真是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我唐朝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就成了你们的炮灰,你说我冤枉吗?”

    这中年女子名叫谢小意,本是南诏彝族大酋长的女儿,喜欢上了南诏领洱海郡王李格桑。本来,唐人三妻四妾都算不了什么,但彝族当时软弱,只因为彝族的女子大都肉白身高,天然的美丽,再加上彝族男人武功不行,这就导致许多民族争相抢劫彝族的女子为妾,甚至在集市上进行买卖。李格桑是南诏大领,喜欢谢小意的美丽,但说到要娶一个弱小民族的女人作为正室夫人,那是无论如何不行的。但谢小意却偏偏要他娶自己,还要李格桑将她作为正室。就因为这一点,不断的因为李格桑拈花惹草而起争执,终于,受不了她的纠缠,只得派人将谢小意逐出洱海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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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诏世系(网友倾情提供)

    高祖(细奴逻)

    世宗(逻盛炎)

    太宗(盛逻皮)

    云南王(皮罗阁)

    神武王(阁罗凤)

    孝恒王(异牟寻)

    孝惠王(寻阁劝)

    幽王(劝龙晟)

    靖王(劝利晟)

    昭成王(劝丰祜)

    孝庄帝(世隆)

    宣武帝(隆舜)

    但考虑到故事的生动性,将李格桑这个人作为南诏高祖,同时将之放在和李隆基并立的时代,时间稍有差异,但也是孔夫子笔削春秋,为小说虚构服务!

    再注:后文的突厥、吐蕃、回纥、大食、波斯、奚、契丹、绋林(罗马)、天竺等国家,有些史实都做了人性化的改造。

    郑重声明:小说不同于历史,金庸书中的郭靖,历史上虽确有其人,但和金书中所述,截然不同亦只是效法先贤。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雪峰 下
    而这些,是谢小意近二十年来藏在心中的秘密,却不料被唐朝一语料中,不禁神色大变:“你,究竟是谁指使你来的”

    唐朝的领口虽然被人柃得像一只小鸡,但心中却大叫谢天谢地,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被谢小意提回了房间,并且似有意,似无意的被扔到了床上,唐朝也不知道是哪里钻出来的力气,面对这样的优待,哪里还客气,拉过被子来紧紧的捂住胸口,心想:妈妈的,不骗人那是死定了。

    所以只好骗人!清了清嗓子说道:“实话告诉你了,我虽然不是李格桑派来的,但我却知道他的很多秘密,只要谢前辈不杀我,我就源源本本的告诉你。”

    “那你说!”谢小意的脸上红红的,胸口起伏,显然急切的想知道。

    唐朝心中好笑,看这女人的模样,似是对这李格桑久情未断,却又偏偏养成了这样一副乖戾的脾气,故意慢慢的说道:“告诉你不妨,就是把这负心薄幸的李格桑擒到谢前辈的面前也无所谓,可是前辈要保证不再打我,连我一根小指头也不能动,这点事情能做到吗?”

    “臭小子,你有什么本事,那李格桑本人武功高强不说,他手下更是高手如云,你凭什么说这样的大话?”

    “要是我告诉你我师傅是赤虎,你还说我是说大话吗?”

    “赤虎,什么东西,没听说过?”

    唐朝见谎言得售,一本正经的说道:“这也难怪,我师傅是一个大有本领的人,他投靠了李格桑,这人也真有眼光了我师傅的能耐不凡,对他以礼相待,这不,洱海王府的一切我都知道。”

    “这样说来,你师傅的武功很高了?”

    “不,我师傅和我一样,一点也不会武功。”

    “那你胡吹什么大气,把他擒到我的面前?”

    唐朝此时已经心中雪亮,原来这谢小意并不是真的要杀这个李格桑,而是要将这李格桑擒住,至于怎么“处置”,那倒不需要自己操心,闻言说道:“我师傅精研火器,这火器施展出来,威力无穷,非世间任何武功能够抵抗,你他能不看重我师傅吗?”

    “我不信,从来没听说过!”

    唐朝大急,她不相信,那不一切都完了,赶紧道:“你开始不是问我为什么掉进这滇池吗?我现在告诉你,就和我师傅研究的火器有关。”

    谢小意一听,立即信了:“说来听听。”

    “我师傅研究这火器,几乎是到了疯狂的地步,而王爷又很支持,这不,研究出了突火枪,火箭弹不近又心血来潮,说是要研究一个火药飞行器,可以载人在火药的爆炸推力之下上升到空中,观察敌情。王爷嘉奖说,要是能明这个玩意儿,那打仗的时候就很占便宜,命令我们实验。”

    谢小意摇头:“我还是不信,他就算能凭借火药爆炸的力量升到天上,那看到敌情之后岂不掉下来,摔也摔死了他?”

    “谢前辈有所不知。这些环节,我们制造的时候自然是想到了,我师傅就准备好了一把特制的大伞,绑在身上,一旦被炸药送到空中,立即撑开,就可以缓缓降落,应该是可行的。”

    “那你们研制成功了没有?”谢莲听得津津有味。

    “哎,”唐朝假装长叹一声,“可惜皇天不佑,我师傅,我师傅就在一次试验之中,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哎呀,其实这件事也怪我,师傅害怕火药的威力不够,命令我在炮口中多加火药,比平时用的多了十倍有余,他还说不够,好不容易劝住了他,但一点燃药线,一声爆炸,我师傅他,他”

    说着,唐朝流下泪来,想象着自己真的因此炸死了师傅。这点假装流泪的本事,还在五六岁的时候,他已经学会了,张翠花的手掌还没有打到他的身上,他已经哭得死去活来,像个泪人儿。

    “哎呀,真可怜,唐相公,那你师傅死了你怎么办呢?”

    “我能怎么办?我就给王爷说,我要好好的安葬了师傅,安葬之后,我求王爷,说我要继续师傅的遗志,要把这火药飞行器研制成功,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掉进滇池的原因了,现在你懂了?”

    “唐相公,我不懂,你给我说说好吗?”

    “哼,这也不懂,我猜肯定是这小子不自量力学他师傅一样将自己送上天,结果算他运气,掉进了这里的滇池,不然的话,跟着他师傅去见阎王,小命早没了。”

    “前辈真是眼光如矩,佩服!”唐朝大赞。

    谢小意冷笑一声:“哼,你怎么掉到这里算是明白了,可你既手无缚鸡之力,又凭什么能将李格桑擒到这里?”

    “前辈,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研究的火器威力巨大,要想杀李格桑,难道还不容易?”

    “不,我恨此入骨,我要他亲自跪下向我认错,不能便宜了他,一下子杀了他!”

    唐朝暗暗好笑,这谢小意明明爱着对方,却居然死不认帐,立即道:“好好,请前辈相信我,我一定另想办法将这小子擒到前辈的面前,让你出一出这多年以来的怨气!”

    唐朝见谢小意似乎意动,更加意的下说辞:“谢前辈,您想想,小子我能从几千米的高峰摔下而不死,定是我师傅的魂灵在保佑我,相信我的话,我以后一定会让你如愿的,再说了,我就算是一个和你没有丝毫渊源的陌生人,你也不应当见死不救,让我活活的冻死在山上,是不是?”

    “是啊,师傅,您不是常对我说,对好人要好,对坏人要狠,我看唐相公要帮师傅,就是个大大的好人!”谢莲替我求情了。

    “闭嘴!莲儿,不是我说你,你现在还小,又没见过世面,好人坏人难道都写在脸上的吗?我刚才是答应过要是他给我说了这其中缘由便不杀他,可我也没说要救他!”

    “师傅,您就慈悲!”谢莲的眼泪流下。

    谢小意大怒道:“你,小丫头,你才和他见过一面,怎么就,就这样的维护他?不刚才不是听他说,他是李格桑这奸贼的手下吗,我怎么这么没有志气,给他的手下人治病?”

    唐朝大叫倒霉,心想,我开头怎么就没编个故事说自己是李格桑的仇人?同时又在心里狠狠的骂这婆娘太不通情理,知道自己说的将来替她将李格桑抓到她的面前认错云云,她是全然的不信了,忍不住激了自己胸中的一股傲气:“谢前辈,谢谢你不杀之恩,我这就走,就是死,我也不能脏了你谢前辈的地是不是?”

    说着,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却居然从床上滚了下来。

    就这么一摔,唐朝立即昏迷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唐朝醒了过来,忽然觉得四周光亮耀眼,原来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先前掉进去的滇池旁边,回头就看见谢小意师徒。

    谢莲一双关切的目光痴痴的望着他,似乎在说:好些了吗?

    唐朝报以感激的一笑,说道:“好地方!”

    谢小意就怒道:“我可没时间陪你说笑,刚才救你的是莲儿,要是我,见到你这样的怪物,救你干什么,立即杀了喂鱼就是。”

    “我,我那里是什么怪物了?”唐朝大怒。

    谢小意冷笑:“你自己看看你,全身衣衫破烂不说,头更是像鬼一样,除了和尚,有比你头更短的吗?”

    唐朝这才吃惊的想到,就我这甩头的型,的确在唐朝可说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忍不住有些得意的道:“前辈,这可是晚辈精心设计的型,请不要见怪?”

    谢小意怒道:“好,我在这里就是等你醒过来,给你说,我在这里见到你,再把你带回这里,谁也不欠谁的,你是生也好,死也好,都和我无关,莲儿,我们走!”

    “师傅,他,他身受重伤,这样会死的。”

    “闭嘴!莲儿你给我听好了,你先前救他就饶了你,你要是再敢看这臭小子一眼,跟他说一句话,我就立即杀了你!”

    “师傅!”谢莲的泪水再次流下。

    恶婆娘,臭婆娘,唐朝在肚子中狠狠的骂谢小意,但无可奈何,目送着两人向山峰上攀缘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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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送饭
    唐朝一阵害怕,但突然之间哈哈大笑起来,叫道:“我唐朝怎么越活越回去了,难道这像仙境一样的地方,真的能把我饿死了不成?”

    心中一宽,四周的景色变得加倍的明亮起来放眼四望,只见所处之地是个幽谷,滇池之中的白鱼一尾尾的在水里穿行,映着日光,鱼鳞白得耀眼。蓦然间心动,何不捉几尾起来,那不就饿不死自己了。

    一想到香喷喷的红烧鲤鱼,唐朝立即狠狠的吞了几次口水。但他随即感觉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他只觉得全身疲累欲死,火辣辣的疼痛虽然已经不如先前强烈,但鲜明的饥饿感使得他情绪忽然之间低落下来:我现在别说下水去捕鱼,就是能站起来都算不错了。况且更困难的是,现在既没有渔钩,又没有渔网,难道能空手捉到白鱼么?

    但想归想,唐朝还是奋身站起,连他自己也感觉到奇怪,先前不是连动一下都不能吗,现在怎么忽然能站起来了?他却不知道一个人在挣扎求生的时候,那力量的确是惊人的,有时连自己都不可思议。就像一个落水的人,平时绝提不起一百七八十斤的重量,但在此时,他居然能靠一根绳索就把自己从井里拉起来。

    唐朝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才来到池水边,就这么几步的距离,他居然整整花了半个时辰。

    看着池水里一尾尾肥大的白鱼从自己面前游过,却知道凭自己现在的体力,是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的,只得喝了几口水,聊以充饥。

    池水清冽透骨,还带着甘甜的味道,比自己以前喝的矿泉水不知好了多少倍。

    几口水下肚,更加的感觉到饥饿难忍,咬牙想: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活活的饿死在滇池边?这水里明明有鱼,却就是吃不到,这不是活见鬼了?

    主意一定,也就不再迟疑,知道自己的体力本就不支,要是再不趁现在找到食物果腹的话,必定挨不过今晚,顿时将先前看绝世仙境的心情放到了九霄云外,左右观望,只见水边生了几株奇异的花树。看样子树枝很是坚韧,因为枝叶上生满了倒刺。

    唐朝好不艰难的挨到了旁边,伸手摘下一根枝条,慢慢的将枝叶上的花朵和叶子去掉,心想,既然来到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只好学古人制叉捕鱼,聊以生存了;心中也不由得叹息,为什么我来的时候,这里四春天,要是秋天,这树上生的野果子怕不也能果腹了。

    又费了不少时候,唐朝才拿着鱼叉才重新来到水边,看着水里游动的鱼,做好了叉鱼的准备。

    可叉鱼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做鱼叉的时候手边没有刀,只得胡乱的将的话来“你要是再敢看着小子一眼,跟他说一句话,我就立即杀了这小子!”

    谢莲立即注意到了他脸色的变化,问道:“你怎么啦?”

    “你,你师傅不是说过你要是再看我一眼,跟我说一句话,就,就立即杀了我,不是吗?”

    谢莲一听,脸色也立即的紧张起来,转身四处这才拍了拍胸口道:“幸好我师傅不知道。”

    唐朝大喜:“你偷偷下来的?”

    谢莲就应道:“是,我就是害怕师傅知道,所以才偷偷的拿了一些干鱼和干野山羊腿。”

    唐朝大为感激:“太谢谢您了,莲姑娘,那,那烤红薯哪里来的?”

    谢莲就忸怩的一笑,不说了。她心中想,这可是吃饭的时候我趁师傅不注意悄悄的留下来的,给你说了就没意思了。

    唐朝见她不说话,就说道:“我知道,你肯定是偷偷给我烤的是不是?”

    谢俩按不回答,忽然之间脸色变了变:“天都蒙蒙亮了,哎哟,我该回去了,别被师傅现才好!”

    说完,一脸的焦急。

    唐朝一阵的留恋,但还是说道:“莲姑娘,我求你一件事情行不行?”

    谢莲见他说得郑重,赶紧的说道:“什么事情?”

    “你以后就,就别再给我送东西了,您的一片,一片好心,我心领了,真的!”

    “为什么?你,你一个人在这里,会饿死的?”

    “不,莲姑娘,实话告诉你,就是你不给我送吃的,我还是不会饿死的。”

    “为什么?”

    “因为我找到了这个!”说着,唐朝举起了手里的一个拳头般大的天鹅蛋。

    在清晨有些雾水的空气中,天鹅蛋出柔和的白光,像一块白色的宝石。

    谢莲大喜:“你真聪明!我,我可从来没想到天鹅还会生蛋的。”

    唐朝就酸涩的一笑:“托这些天鹅蛋的福,要不是它们,说不定我这个时候已经饿死病死了,你送饭的时候就不会这么高兴了!”

    “对不起,唐相公,我不该这么,这么迟才来的,不过,不过我师傅好象觉我要给你送饭,一直监视着我,只有当她练功的时候我才能找到机会出来,我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去了。”说着就往回走,显然对师傅存着极大的畏惧。

    “那你记住我的话了吗,以后别再给我送东西!”

    “不,你,你没有被子,在这里怎么活呀?”

    唐朝大急,实在不愿意牵累于她,只得口是心非的叫道:“你没听你师傅说吗,要是你再跟我说一句话,就杀了我,我们现在一百句也说过了,怕不被她杀一百次,你要是想你师傅不杀我的话,以后就不要来了!”

    谢莲的眼中似乎有珠泪流下,但赶紧背转了身,缓缓的答道:“好,我,我不给你送东西就是!”

    唐朝叹息一声,口里忍不住吞了两口唾沫,想到以后再也吃不到莲姑娘带来的美味羊腿和鱼肉了,心下竟是十分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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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终生为奴 上
    “小子,你这是找死!”一个冷峻的声音响起。

    不知何时,谢小意已经来到了两人身后。在有些熹微的晨光中,这中年女子衣裙飘飘,独立于数十丈外的滇池断谷,真的仿佛神仙中人。但她心中生出的,却是凌厉的杀意。

    唐朝陡然间觉得一种刺骨的寒意袭来,这使得他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心中一片冰凉:糟糕,毕竟还是给她现了。

    但人在濒临绝境的时候,头脑往往会加倍的清明,想到,这女人之所以这样的恨我,那是因为我自报曾经在李格桑手下做事,她便认为我是来害她的,既然已经撒谎了,我何不一撒到底。

    就在这个时候,谢小意的手掌挥出,轻飘飘的一掌按向唐朝的天灵盖。

    两人虽然相隔数十丈,但只见她的身形晃了几晃,倏忽之间已经在眼前,唐朝已经可以看见她尖尖的五指。

    “求求你,师傅!”谢莲一见,脸色大变,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正扑向谢小意的掌心!

    “干什么你?”谢小意怒叫一声,左手揽住了谢莲的腰,将她轻轻放在地上,随即听得“砰”的一声大响,地下石屑纷飞。却是因为谢莲这么一阻,她的掌力收势不住,转移到了地下。

    唐朝本不觉得什么,见了这样威力惊人的一掌,始有畏惧意:乖乖,要是这一掌不是谢莲给我一挡,现在我的脑袋怕不像这石头一样都开了花?

    “师傅,求求你,放过他!”谢莲泪水满面。

    “你,莲儿,你真让我失望,你和这,这小贼相见还不过一天,怎么老是护着他,他是你什么人?”谢小意勃然大怒。

    “师傅,我不管他是什么人,反正刚才是我连累了他,要是你要杀他的话,我就跳进这滇池,从此不起来啦!”谢莲说着涌身便跳。

    这一来,谢小意倒是吃了一惊,一把抓她的手臂将她拉了过来,随手点了她的**道:“臭丫头,你疯啦?”

    谢莲身不能动,但泪水还是如珍珠断线一般的流下:“我没疯,我是我害他的!要不是我给他送吃的,唐相公也不会死的,是我害了他,我害了他!”她越说越是悲伤,又气又急,忽然昏迷了过去。

    谢小意一见她的模样,便知道是一时的昏厥,并无大碍,慢慢的转过身来,森冷的眼光扫了一下唐朝:“小子,你到底用了什么阴险的法子,使我的莲儿如此失态,你对她做了什么,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不然的话,我要让你死得苦不堪言!”

    唐朝撒谎的念头又迅的闪过心间,闻言立即道:“莲姑娘和我见面只有一天,再说了,我现在受伤这么重,能对莲姑娘做什么,她之所以为我说话,那是因为她良心好,想救我一命,古人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现在昏迷,也是因为她良心好,觉得对不起我?”

    “放屁!她救了你性命,她怎么会对不起你?”

    “谢前辈请息怒,莲姑娘对我有救命大恩,我并不是说她真的对不起我,只是她觉得不该给我送饭,因此送了我一条小命,觉得心中难过。”

    谢小意自然懂得这层意思,却满脸狐疑的道:“你伤得都快死了,难道,她不给你送饭,你还能活?”

    其实,她先前将唐朝重新带到滇池边的时候,本意就是要这小子活活饿死。

    “这是当然,你看到这个吗?”唐朝岁手拿起了一个天鹅蛋,“我就是不吃莲姑娘给我的东西,我照样不会死,你先前不是说过吗,你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你的,让我自生自灭得了。”

    谢小意脸上就闪过一丝残忍的笑容:“可你已经违背了约定,我要你不能看我的莲儿一眼,不能跟她说一句话,不然就杀了你,这话你没听见吗?”

    “听见了。不过前辈,这正是莲姑娘感到内疚的地方,我这条命本来为她所救,现在因此死了,我也是死而无撼!”

    谢小意怒道:“我谢小意一生行事,最重言诺,我不管你什么原因,你显然不止一眼,就一百眼也有了了话,就一百句也还说得少了,那你就是破了誓言,破誓言必死,你领死!”

    唐朝见她肩膀微耸,知道转眼就有杀身之祸,想了很久的谎话冲口而出:“你杀了我,就再也见不到李格桑了!”

    谢小意的掌力自唐朝的脑门而止,但掌风凌厉,还是将他的耳根子都刮得生痛。

    只听她厉声道:“你说什么?”

    谢谢,李格桑!唐朝在心中大叫,因为,就是这名字救了他一命。

    “我本来想一直瞒着你的,现在,不行了,我只得告诉你实话,我不是李格桑的手下,相反,我是他的仇人,我恨不得抽了他的筋,拔了他的皮,方消我心头之恨!”

    谢小意的脸色立即缓和下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师傅和他仇深似海,我师傅本来是一个翩翩美男子,可,可为了混进王府,靠近王爷,竟然自毁容貌,把自己子建一样的容貌毁了,脸上涂满烂药,将好好的皮肤变得丑陋不堪,然后又打扮成一个西凉的头陀,这才装做异人投进王府。李格桑虽然防范周密,但我师傅深得王爷赏识,本来不久就会有杀他的机会,想不到天不从人愿,他,他老人家竟然在试验当中丧生了,真是皇天不佑善人。”

    “你师傅到底和李格桑有什么仇?”

    “这些,师傅一直都瞒着我,本来我不知道的,可是,师傅死后,我在他的贴身的衣带里现了一封信,这才知道我师傅原来和李格桑不仅有杀父之仇,还有夺妻之恨!”

    “夺妻之恨?”谢小意的眼中闪出寒芒。

    唐朝见她动容,知道在男女之事上做易为这位缠于情网的女人所信,于是道:“原来,现在的渤海王妃脱脱拉米,乃是我师傅以前的恋人,从小青梅竹马,并且自小就定了婚的。只是因为李格桑是南诏的大领,而脱脱拉米的父母又都是趋炎附势之徒,这才强占了我师傅的女人,我师傅的父亲也是彝族终生为有身份的人,出来和王爷争斗,结果因此在他的手下,我师傅改名换姓,从此浪迹天涯。”

    “李格桑本就不是个好东西!”谢小意怒骂。

    “是是,前辈,您现在大概已经知道了,我师傅进王府,为的不是为王爷效力,而是为了报仇!我师傅对我恩重如山,我一定要为他报仇,前辈,求你高抬贵手,等我报仇之后再到这里领死?”

    “世间多狡诈之徒,我怎么能相信你说的话是真是假?哦有了,你起来!”忽然之间,谢小意似乎变了一个人,对唐朝的语气也温和起来。

    唐朝刹那间有些受宠若惊,拍拍**站起,心中大叫,我怎么这么傻,要是早想到这个办法,何至于受这一晚的苦楚呢?

    谢小意反手一掌,忽的击在谢莲头他是李格桑的仇人吗,那就是我们的朋友,您干吗还对他这样?”

    谢小意就冷笑一声:“莲儿,像你这样容易轻信人言,将来不知要吃别人多大的亏,放心,他一时三刻死不了,只要他答应我的条件!”

    唐朝身不能动,口还能动,闻言道:“什么条件?”

    “我要你从此以后就当我的奴仆,我要你做什么,你必须做,你答应吗?”

    “难道,要我,我去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我也要去吗?”

    “当然,你的命是我的给的,你得随时准备为我死!”

    唐朝就道:“要是我不接受你的条件呢?”

    “那你六个时辰之内就会毒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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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终生为奴 下
    唐朝心中嘀咕了几声:这臭婆娘,尽是做些强人所难的事情,但从谢莲的话听来,我服下的是毒药当无怀疑,还是先把命保住再说,以后真要叫我做杀人放火的事情,我不会随机应便么?于是忍气说道:“好,你给我解药,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话。”

    “好,君子一言!”

    唐朝立即叫道:“快马加鞭!”

    谢小意的脸上就露出一丝狡猾而得意的笑容:“唐朝,你可听好了,我以后就是要你在我们面前跪着吃饭你也得听话,这样的事也能办到吗?”

    唐朝脸上现出愤怒的神情,但忽然想到越王勾践的事,他不是越王吗,可投降之后,照常夫差端屎端尿,这才活了下来,也才有以后的王霸之业,我唐朝一介凡夫,受这点委屈,又有什么大不了?

    这样一想之后,心情顿时平静了许多,点头道:“好,这个我也答应你!”

    谢小意听他答应得这样爽快,倒很是出于她的意外:“那好,我命令你,唐朝,马上向我磕一个头!”

    说完,连她自己也笑了,的确,二十年来,她和谢莲孤独的住在滇池绝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流下泪来。

    谢小意听着,忽然哈哈大笑了好一会儿才停住,冷着脸道:“小子,你真会自做多情啊,你死之后,还要找个人来替你收尸,你干吗不叫她请几个和尚来给你法事,在阴间销灾免祸?”

    唐朝立即听出了她话里的讥讽味儿,精神一振:“难道,难道前辈并没有下致命的分量?”

    这已经是他唯一的希望了,要知道,再毒的药物,只要量不够,还是不足以毒死人的。

    谢小意就冷冷的道:“这倒不是,量是够的,就是有十个唐朝,也一起毒死了。”

    唐朝惊讶:“那是什么原因?”

    谢小意就道:“我刚才叫你别咬破,难道你现在还想不到是什么原因吗?”

    唐朝就恍然的道:“原来,原来你后来给我的才是致命的毒药,一旦咬破外面的糖衣,就会毒死人!”

    “聪明!不过,你现在不必担心,要是你乖乖的听我的话,毒性自然不会可要是你不听话,那就没办法了!”

    唐朝一颗高高悬挂的心稍微的落了一点,问道:“那你先前给我的那颗大药丸又是什么?”

    “那是控制毒性作的药物,没有它,你也许现在已经七孔流血而死了!”

    唐朝心中很是失落,先前的如意算盘落空。他本来还想等以后有机会行走的时候找个机会逃走了事,想不到这婆娘恁是狡猾,竟用两枚药丸就将自己拴得死死的,以后就是想不听她的话,也不可得了。

    谢小意见唐朝脸上有悻悻之色,忽然笑道:“你放心,这种毒药的药性一年才会到期,一年之后,又需服用镇压毒药的药物,只要你听话,一年之后,我自会给你!”

    这婆娘好毒!你这不是要我唐朝终生都受你的钳制吗?唐朝忽然之间不把她当仙女看,心中什么恶毒的话也骂了出来。

    做一辈子奴隶的感受,的确不是玩的。

    唐朝给你就恐怖的看着谢莲:“莲姑娘,你,你她没给你服用这种歹毒的药物?”

    “没,没有。”

    谢小意就接过话头:“我怎么会给她服?她是我徒弟,比我性命还重要。你不同,你是我们的奴仆,对奴仆,自然要动点心眼儿。走,要不听我的话也行,从这里跳下去,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唐朝一阵心动,与其这样被人奴隶一样的使唤,倒不如就这样跳下去。

    向下面的池水一看,滇池清冽,各种游鱼映着朝阳,有的还跳出水面,打出好大的一片涟漪,心中忽然充满了生机:终有一日,我要取得解药,就像这池水中的鱼,自由的生存。

    谢小意一直注意着唐朝脸色的变化,见他跃跃欲试,以为他就要跳下去,想不到他竟然猛的转过身来,脸上堆起笑容:“谢谢前辈抬爱,我唐朝以后就拱听您老人家的驱策,你要我向东我不敢往西,总之,唯你马是瞻!”

    谢小意猜不透这小子心里想的什么,但想到他服了自己的药物,今后只有听自己话的份,就是有什么花样,谅他也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只听谢小意叫了一声:“小子,注意了!”

    然后,唐朝就感觉自己腾云驾雾一般,身子被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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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噩耗
    雪峰之上,隔谢莲师徒两三丈外,有一个山洞,唐朝就被扔进了这山洞里。||这个时候,唐朝又已经已经昏迷过去了。

    谢小意已经将谢莲斥回雪屋去了,见到只唐朝半死不活的样儿,忍不住骂道:“臭小子,老娘还想等你好起来好使唤你,你可别死!”

    就因为这一念头,唐朝才有了两张虎皮当被子,不然的话,怕不活活冻死在雪山之颠。

    唐朝醒过来之后,挣扎着向洞外一看,只觉朔风扑面,彻骨生寒,不由得将身上的虎皮紧了紧。再看看四周亘古不化的冰雪,知道受伤之后身体虚弱,是万万不能下此绝不定是朝廷的对头,你将来有苦头吃了。”

    “为什么?”

    “因为你居然敢在唐朝以唐的国号为名字,这是大不敬,杀头的罪名。”

    “我不在乎。”唐朝轻蔑的说道。

    “为何?”

    “因为我有武功天下第一的主人谢前辈撑腰,大概还没人敢杀我的头?”

    谢小意忽然沉默,半晌才道:“就算我武功天下第一,我为什么要保护你?”

    “这很简单,要是有人杀了我,有人就会说前辈徒有虚名,她奴仆的武功低微,看来主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呵呵,唐朝,你倒我不知道,你是拐弯抹角的想让我传授你武功,不过我告诉你,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别的人,也还可以,可是你,你这一辈子注定了只能当一个低三下四的仆人。”

    “为什么?”唐朝心中大为不服。

    “你真要我告诉你真相?”

    “是,请前辈告知,小子感激不尽。”

    “好,与其不明不白的死了,还是让你做一个明白鬼,我告诉你,我观察过你的伤势,你太也不知天高地厚,居然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全身经脉都已经损毁,除了勉强能够行走之外,什么也不能做,更不要说学武功了。其实,我也好笑,将我那么珍贵的‘催心丸’浪费在你的身上,其实就是让你锦衣玉食的生活,你也不过三年的寿命。”

    “什么?”唐朝的眼泪一滴滴的流下,“你说的是真的?”

    谢莲直到这个时候才插口:“是的,唐相公,我师傅在你昏迷的时候曾经仔细的检查过你的伤势,她说的没有错,你全身经脉尽废,要想回到正常人一样,也是不可能,而更加致命的是,经脉既然毁了,就会收缩断裂,最后瘫痪而死!”

    唐朝大声叫起来:“我不信!我不信!”伸手捂住了耳朵。但他的心中,却是明白的知道,连谢莲都这样说,自己这病,恐怕真的治不好了。

    谢莲就说道:“师傅,唐相公已经这样了,你就把解药给他!”

    “丫头,我什么说话不算话了?好好的练你的功,不许说话!”谢小意这么疾言厉色的一喝,谢莲顿时不说话了。

    唐朝心中却好象是打翻了五味瓶,不住的喃喃的道:“我不信,我不信!”

    “好啦,小子,现在你虽然是废人一个,但现下可还没死,还能动,你就必须得实现你的诺言,好好的给我当奴仆,进来,听我吩咐!”

    唐朝茫茫然的走了进去,才觉石屋比自己想象中的还高大得多,里面虽然摆了两张炕和一张大理石餐桌,还是有很大一片地方空出来。而最使唐朝吃惊的是谢莲的的姿势。

    她现在正躺在地下,而她躺的地方又是一块巨大的坚冰,晶莹透亮,这么冷的天气,屋子本来该生火,但偏偏却将大门打开,任朔呼啸。谢莲穿着薄薄的真丝连衣裙,光着脚,就这么直挺挺的躺着,可奇怪的是,她的脸色居然红艳艳的,像是烈日下的红苹果。

    谢莲的脚踝娇小玲珑,晶莹如玉,唐朝看了一眼不敢多看,只好奇的问道:“莲姑娘这是在干什么?”

    谢小意斥道:“住口!我叫你进来就是要吩咐你,在这里,没有我的吩咐,你不能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要是不听话,我一掌毙了就是了,听见没有?”

    唐朝把心一横,反正已经这么倒霉了,就顶撞她几句又怎么样,忽然冷笑起来:“仙姑,我敬你像天仙一般的美丽,这才向你磕头,吃你的药物,我唐朝可不是没有骨气的人,换了是别人,我是宁死不屈!”

    谢小意的脸色陡然间变得森寒:“小子,你是不想活了,当着我的面竟然敢风言风语?”的确,谢小意年轻的时候,是武林中出名的美人,要是谁多看她一眼,说一句风话,那人立即就会有性命之忧。

    唐朝昂然道:“不错!我是不想活了,你有种就一掌打死我,要想我给你做事,你得客客气气的!”

    谢小意高举的手掌本要拍下,听了他的话,却忽然不拍了:“哼!想死,可没这么容易。”

    手掌一翻,将他提了起来,随便封住了他的“神道”大**,叫他动弹不得,然后,将他向雪屋外一抛,笑道:“我徒弟都在练功,你也不能闲着,也练练!”

    唐朝被这一摔摔得七荤八素,**道又被封闭住了,本想破口大骂,却忽然明白,骂得越凶,对我越无益处,既然现在还活着,还是不吃眼前亏的好,索性不说话,尽力的与严寒相抗,觉得朔风呼啸,像是在代自己哭泣。

    谢小意本在等唐朝求饶,却见他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气乎乎的望着自己,不由得大觉无趣。当即闭目运起功来。

    随着一阵阵的寒风袭体,唐朝只觉得牙齿不由自主的格格做响,怒道:“谢小意,想不到你面貌美如天仙,却是心如蛇蜥,给我个痛快的?”

    谢小意冷笑一声,故意不去理他。

    唐朝叫得几声,忽然感觉到全身渐渐的冰凉,知道是没指望的了,心下反而痛快:这样也好,埋骨于苍山之上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也不虚了此次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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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括苍山武经 上
唐朝本来冷得要命,几乎昏厥,但忽然之间,他感觉到心窝子里冒出一丝暖气。这丝暖气一出,他立即感觉到全身受用,难过的感觉刹那间消除了大半。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但过得片刻,他又感觉到寒冷深入骨髓的袭来。可奇怪的,就在他将要支持不住的一刹那,心窝里就会冒出一股奇异的暖气,使自己大感好过。

    这一来,他住口不骂了,仔细推究这是什么缘故。

    恰好,苍山族长是为了私心,因为李格桑告诉过我的,要是族长同意将我送给他,就免去我们彝族十年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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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括苍山武经 下
    舍瓦叹息了一声:“是,族长这样做是不对,可他有什么办法,要是他不同意的话,李格桑会想法换一个人当族长,你还是逃不了。”

    “这不公平!这就是我为什么要你偷《括苍山武经》,因为,我不想让人永远骑在我的头上,把我们女人不当人,让李格桑看不起我!”

    舍瓦再次叹息:“我承认,你是我们彝族百年来最美的女人,也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女人,你的想法也并非无理,可是你这样做,违背了祖宗的规矩,这是不对的!”

    谢小意的声音有些哽咽:“我的父母,也是因为我,被族长处死了,我偷到武经,不仅仅是为了给李格桑这奸贼,更是为了报仇。这二十年来,我苦练经上的武功,就是为了报仇,那隆死了吗?”

    舍瓦一听,恭敬的回答道:“族长还没有死,二十年前他就是家族的第一高手,现在功力日进,那是我们后辈永远赶不上的了。”

    “哼,没死就好,我就害怕他死得早!”

    舍瓦就说道:“族长对我恩重如山,我犯了偷经大罪,族长并没有处决是,而是隐瞒了这件事情,反而让我出来寻找你的下落,传给我精妙武功。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你,一是想请你将本族的武经归来,二是探听到你原来早已经不在洱海王府,李大侠既然不要你,我舍瓦对你一片痴情,你就跟我回去,我们好好的请求族长原谅,我想他是会原谅我们的。”

    “呵呵”谢小意笑了起来,“我当年随着李格桑叛出家族的时候,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趁早别你的清秋大梦罢,你这次来,是你一个人吗?”

    “是。我也是无意之中打听到你住在这里,没带帮手,再说了,我舍瓦孤魂野鬼一个,哪里有人愿意跟着我这倒霉鬼!”

    “是,你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长什么样,我会喜欢你这样的丑八怪,二十年前我这样说你,二十年后也一个样?”谢小意大喜,心想,只有他一个人,事情倒还好办得多。

    舍瓦的脸上露出难过的神色:“阿意,世间男人多薄情之辈,长得英俊潇洒的多半花心,比如你喜欢的李格桑王爷,只有像我这样老老实实的人,才会对你真心不2,二十年了,我心中从来没喜欢过别的女人,连想也没有想过,我心中就只有你,阿意,跟我走!”

    这几句话说得诚挚无比,被舍瓦这样低沉着声音说出,谢小意终于流露出一丝感动,但随即面色阴沉的说道:“你被说了,我这辈子已经喜欢上了别人,你是永远别再指望了,我告诉你,经书,我是不会交给你的,你回去告诉那隆这奸贼,说要他好好保养身体,我会亲自将经书送回去的,要是没什么事的话,你就滚!”

    舍瓦大急:“阿意,你怎么这么糊涂,李格桑抛弃了你,将你们母子逼到这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括苍山绝话,好半晌才道:“那好,我们今天是不死不休,要是你武功强过我,我母子两人给你杀了就是,要是我武功强过你,你可别怪我心狠手辣,我是不会留下你性命的?”

    舍瓦又叹息:“我们之间,难道真的要兵戎相见,这可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

    “哼!你是怕了,要是怕的话,乖乖的给我滚下山去,再不要管我的闲事!”

    “哈哈”舍瓦笑了起来,声音像一根针一样的刺进了唐朝耳朵。这两声笑,和先前他说话的时候大不一样,只听他得意的说道:“阿意,听出我这是什么功夫了吗?”

    “狮子吼,想不到你已经练到第七层了。”谢小意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都有些抖,显然心中甚为恐惧。

    “是,阿意,族长什么都告诉我啦,他说武经上所载的武功,是彝族前辈留下来的,若是光得经书,不经明师指点,除了你是天才之外,最多只能学成其中武功的三四成。族长说,我是他的关门弟子,他将什么都传给我了,你恐怕不是我的对手?”

    “这可说不定?”谢小意反身一掌拍向谢莲的身子,只听一声惊叫传来,谢莲倒在了冰雪上,她本来一直站在边上。

    舍瓦大惊:“阿意,你干什么?”

    谢小意就冷冷的说道:“我点了她的死**,要是我胜,我自然会解开她的**道,要是我败了,她就和我死在一起,这样死了,总胜于被你们抓回去,受那火焚之苦,你说是不是?”

    “阿意,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的心,我可以偷《括苍山武经》,我可以为你杀人,我又怎么会真的伤害你,我这样说,只是想你跟我回去,我对你的一片心,你真的是一点都不明白吗?”

    谢小意冷然道:“多说何益?动手!”

    舍瓦就呆立了半晌,忽然道:“阿意,你知道我不愿意伤害你的?”

    谢小意就怒道:“动手,也许我武功还过得去呢?你还是为你自己担心!”

    只听啪的一声,那本《括苍山武经》被摔在地上,谢小意冷峻的声音响起:“舍瓦,你知道的,我是永远不会喜欢你的,这一点你大可不必痴心妄想,所以我们之间现在争的,就是这部经书,等会比武之后还没死的那个人,就把这本书取假如我死了,我不想你这肮脏的手沾着我的身体,知道我的意思了吗?”

    舍瓦一阵伤心,但心肠随即一硬,知道今日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好走,缓缓的点了点头。

    大雪纷飞,很快将这本黄纸抄本的《括苍山武经》淹没了。

    而在这个时候,唐朝也渐渐的失去了知觉,原因很简单,他身上头上的雪越来越多,越来越厚,已经将他的呼吸闭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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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第二命
    唐朝醒来的时候,立即感觉到阳光耀眼,好不容易才把眼睛睁开。纳闷自己明明已经死了,怎么又活转来了呢?

    正在庆幸有神仙保佑的时候,身后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唐相公,你醒啦?”

    唐朝一回头,就看到一双妙目正望着自己,心下一阵感动:“莲姑娘,您是我的大恩人,你又救了我一命,我已经欠你两条命了!”

    言下竟是十分的委屈,欠一条命已经还不清,更不用说两条了。

    谢莲听她言语中酸溜溜的,听出了话中之意:安慰道:“我又不要你还,你担心个什么?”

    唐朝一听,顿时自己脸上打了两个耳光:“你救了我的命,我不感激,好象在怪你救我一样,你说我是不是该打?”

    谢莲赶紧拉住了他的手:“别打,别打!你看都打红了!”

    唐朝就笑道:“莲姑娘千万不要生气,我是在湖了认错,要是不重重的打,认错就不诚恳。”

    “好啦我相信你了,别再打自己了。”猛的想到还被一个男子拉着自己的手,立即感觉到不好意思,赶紧将手抽了出来。

    唐朝也是心中一荡,一种温暖柔滑的感觉抚慰着他的身心,他有些痴了,直到谢莲将手抽出,他才怅然若失的说道:“莲姑娘,你,你妈妈呢?”

    谢莲的脸一红:“你说什么?你,你也听到了?”

    唐朝点了点头。

    谢莲就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妈妈,可我一直当她是我师傅。”

    唐朝就道:“这还不简单,你问问她不就得了?”

    谢莲的泪水立即的就下来了:“唐相公,我师傅不见了,我到哪里去问她?”

    “什么,她去哪里啦?”

    “我不知道,我全身能够动之后,就先来救你,我到处叫她都没人应我!”

    “你,你师傅没真的点你死**?”唐朝忽然担心起她来。

    谢莲一笑:“没有,我师傅骗那个光头的,她点的是我中庭**。是可以把人点得晕过去,但半个时辰之后**道就会自解的。”

    “啊,谢天谢地。幸好你师傅没有真的点你死**,要不然的话,她害的不是一条命,而是两条?”

    “为什么?”谢莲睁着圆圆的大眼睛问。

    “这还用问吗,你死了,自然救不了我,我唐朝的一条小命,不是也被你师傅害了吗?”

    “哦。”谢莲这才恍然,有些不好意思,暗骂自己怎么这么笨,连这点推理也不会。她可不知道她从小隐居深山,不和世人来往,头脑本就单纯得多。

    闲话了几话,唐朝才问道:“你是怎么救我的?我自己觉得已经死定了?”这的确是使他很吃惊,因为他明明感觉自己已经被雪活埋了,能够不死,的确是个奇迹!

    “好吓人啊,唐相公,你不要问了好不好?”同时,谢莲的脸一红,想到了先前救他时候的事。

    原来,当日大雪,谢小意将唐朝点了**道扔在雪地里,上面的雪越积越厚,他渐渐觉得呼吸困难,最后昏了过去。却想不到并没有真的被闭死。要知道,雪刚刚下的时候,松软的堆在一起。这里面其实有不少的空间存储着空气,并不能一下子就将人闭死,唐朝当时想着自己必死无疑,信心一失,自然很快的昏去。但正亏他昏了过去,这才保全了一条性命。要是他清醒的话,必定消耗更多的氧气。而雪堆里的氧气是有限的。他昏迷之后,只是下意识的呼吸,所需氧气就不如何剧烈,就使得他虽然昏迷,但口鼻中还是有薄薄的氧气传来,供他维持心跳。而谢莲能够行动之后第一个救的人就是他。她又想到救他是的情景,知道像这样的情况只有进行人工呼吸才能救他性命,只得以自己的嘴对着他的嘴吸气。

    她虽然明明知道这样做,自己这一生就和这个男人脱不了干系了,但人命关天,她还是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嘴凑了上去。她心想,不管这个男人将来是好也好,是坏也好,总之,我只有跟着他了。

    这是老天爷的旨意,谁也违抗不了。

    也幸亏抢救及时,唐朝的一条小命算是保住了。但唐朝本身受的伤很重,所以直到第二天早上的这个时候才醒来。唐朝自然不知道,离他昏迷,已经是一天一夜了。

    唐朝可不知道这姑娘为他做了这样的牺牲,见她脸红,不由得叹道:“你真漂亮!你是我见过的女子之中最美丽的一个!”

    本来,这些话,他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是经常向女孩子说的,想不到这个时候竟说了出来。他知道,这可和恭维不同,以前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多数都是违心的,可现在,他却是不由自主。

    头上阳光耀眼,谢莲晶莹的脸上忽然出现了奇异的红晕,面对着这样一个绝色美女,此情此景,怎不让唐朝心潮澎湃?

    但他立即想到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立即有些后悔,但偷眼相瞧,却并不见谢莲有何怒色,只是眼中现出无比羞涩的光芒。

    唐朝于是问道:“你找过你师傅吗?”

    “找过,我找遍了我和师傅以前到过的所有地方,可就是找不到她,奇怪的是,连那个来找师傅的秃头也一起不见了!我猜恐怕是,是”说着向外面深不见底的悬崖望去,脸上现出凄凉的神色。

    唐朝立即说道:“不会的,你师傅武功很高的,绝不会掉下去的。你不要胡思乱想,只要没有找到她的尸体,就说明她没死,放心,我陪你一起去找好不好?”

    “好!”谢莲楚楚可怜的点头。

    其实,她身有武功,比唐朝的能力那是强了不知多少倍,可她一个女孩子,天生的依赖感,使她觉得唐朝是一个可以倚靠的人,情不自禁的把自己当成了被保护的对象。

    唐朝暗暗好笑,这谢莲和谢如意一比,那就是天壤之别了,一个脾气暴躁,一个却是温和柔顺,忽然大叫道:“莲姑娘,我要请我帮忙,该犒劳犒劳我啊,怎么还不拿东西出来吃,我可饿死啦?”

    谢莲听了,一笑嫣然,翩翩的进了雪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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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聪明的相公
    唐朝饱餐一顿之后,精神大好,拍了拍肚子叫道:“肚兄啊肚兄,直到今天,你才吃到了带热的东西!”

    的确,这么久以来,老是吃冰雪和干粮,已经吃得腻了。||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大变:“你看,那是什么?”

    谢莲顺着他的指间只见数丈之外一本黄纸抄本的旧书,正沐浴在阳光里。但一看清是什么,猛的怒道:“唐相公,别管它,这是我扔出去的,不是因为它,我师傅不会离我而去!”

    言下竟是十分憎恨。

    唐朝哑然失笑,这姑娘恁地单纯,谢小意离开,和这书虽然有关系,但怎地因此恨起一本书来,赶紧道:“莲姑娘,我的好姑娘,你给我拾过来,我想看一看,听他们的话,好象这本书是什么重要的《括苍山武经》,我倒想看看这宝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

    谢莲心下虽然十分不愿,但听唐朝这样一说,只得去拾取了过来,交在唐朝的手里。

    唐朝书接过来,封面上赫然写着《括苍山武经》五个大字。随手一番,打开扉页。只见书里写道:汉人**,欺压异族,吾辈饱受欺凌,惟有奋起抗争,方能存活,于是穷四十年心力,深入汉人之邦学武,明学暗偷,欲囊尽天下武学,助我同胞,终为汉人察觉,挑断吾全身经脉,流放夜郎。然余既幸不死,乃尽录胸中所学,传之后世。望后辈念先人得经之难,勤加研习,以广大我南诏武学,立身护族,保我子民。下面的落款却是“括苍山天鹰子”,后面尽是武功的诸种练法,内容甚多,看不了许多。

    唐朝心中暗暗佩服,这个天鹰子虽然最后遭人挑断了全身经脉,但一番为志气却是可嘉,说道:“莲姑娘,你觉得天鹰子这个人算不算英雄?”

    “什么呀,大哥?”谢莲的脸色很是错愕。

    唐朝道:“怎么,你以前没看过这书?”

    “没有,我,我以前也从来不知道我师傅身上有这还是昨天才知道的。”

    唐朝“哦”了一声,心想,看来这的确是彝族武学的精髓,连谢小意平时都是自行揣摩之后才教给谢莲的,于是说道:“现在好了,这本书给你了,你好好学,说不定到时候学得比你师傅的武功还高。”

    哪里想到谢莲立即的道:“不,我不要,我师傅离开我,就是这要是说学了书上的武功就好的话,为什么我师傅的武功那么高,还是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现在说不定,说不定,”说到这里,泪水出来了,声音也哽咽了。

    唐朝心想,既然不不要,那我就暂时保管一下不定这上面的武学能够有助我伤势恢复也说不定,这么珍贵的东西,总有它的用处也说不定。害怕再提这件事引起谢莲的伤心,轻轻的塞进了怀里,劝道:“好啦好啦,莲姑娘,别哭了,听我说,你师傅的本领大得很,她绝不会有事的,好啦,现在我已经吃了饭,有的是力气,陪你去找师傅还不行吗?”

    谢莲立即破涕为笑:“真的?”

    “那还骗你干什么?走!”站了起来,向山下走去。向山下一望,只见括苍山连绵起伏,和远处的云天一起消失在视线里。心想,昨天我还没昏迷之前听得明白,谢小意和那个叫舍瓦的要进行决斗。

    看两人当时的情形,转眼就会动手,大概就在这左近!

    于是,唐朝仔细的搜索雪屋边上这一段地面。但由于雪峰之得有理,眼里出了光。

    “你师傅很可能并没有死!”

    “真的?”谢莲大喜。

    “是的,你想想,他们之间曾经在这里生了打斗,这是其一,也是确定无疑的;其二,这里方圆几是丈我们都仔细看过了,除了这块脚印之外,没有任何痕迹,那就说明,他们都没有死,至少没有死在这里,因为从他们当时说话的口气,那是一定要分出生死胜败的,而这里没有尸骸;其三,你师傅和那个叫舍瓦的人都把我怀中这得无比的重,而这书却这样随随便便的抛在地下,那说明,他们一定是遇到什么特殊的情况,不然,只要他们之中还有一个人活着,肯定会来取这要是你师傅胜了,她肯定还会来解开你的**道,现在这两个人都不见,那极有可能是两个人都出了问题,至于出的什么问题,现在还不得而知;因为,据我所知,像他们这样两个武功高强的人,只要其中一个有一点力气,都会上来取回这本书的。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所担心的,他们两人在决斗之中一起下面的万丈深渊。”

    “是啊,唐相公,除了这个解释,怎么好好的两个人一起都不见了呢?”谢莲一听,又急了起来。

    唐朝就赶紧的道:“莲姑娘,你听我的话。要是真是这最后的一种可能,掉进了下面的万丈深谷,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就算你武功再高,可也是血肉之躯,掉下去哪里还有命在?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下下面有没有他们的骸骨,之后再做打算。”

    “唐相公,这么深,我们怎么下去啊?”谢莲了愁。

    唐朝就笑了:“这还不简单,不会搓树皮吗?”

    “我会!”谢莲讷讷的说道。

    “那就好,既然你我都不会像天鹅那样飞,那就搓一条长的树皮,你把我垂下去,我一找之后不就什么都清楚了吗?”

    “啊,太好啦!”谢莲露出恍然的神情,痴痴的看着唐朝:“唐相公,你怎么这么聪明,我担心了两天,可什么办法也没有,你一醒过来,什么困难都难不倒你?”

    唐朝赶紧摇手:“你可不要这样捧我,其实这哪里怪你,是因为突然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心慌意乱罢了。好啦,别的不说了,屋子里有刀没有,我们这就去伐树皮?”

    “有,你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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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隐居
    雪山之上的古树大都是两人合抱,树干巨大,树皮自然也是长大,难得的是坚韧异常。两人剥下树皮搓成了绳子,越来越长。忙了两日两晚,终于搓成一条长达百丈的绳子。两人将一端拴在一棵千年古松的身上,然后将绳子抛入了下面的深谷。

    唐朝先说道:“我下”

    但谢莲阻止了他:“唐相公,还是我下你伤后身子虚弱,有没学武,还是我去!”

    唐朝一想也是,以自己现在的体力,连这根绳子也抓不稳,只是想着要这个娇滴滴的女子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总是担心:“算了,还是我”说着就要往下跳。

    谢莲一阵感动,拉住了他:“唐相公,你把我看成什么了,我是豆腐做的吗,我学过武功,爬绳子这点事情对我来说那简直是太简单了,让我去!”

    唐朝感觉到她的掌心微微的出汗,显然也是害怕,但她说的也并非无理,只得点头道:“一切小心!”

    谢莲将他的手握得更紧,眼光忽然变得宁静:我就是为师傅死了,也是高兴的,因为,现在有唐相公这样对我!

    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都会经历一段特殊的时间,容易对异性产生一种连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依恋。这个时候,恋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会使他着迷。即使那人要他为他死,她也会义无返顾。谢莲长久的隐居深山,也还罢了,但现在忽然见到唐朝这样一个少年男子,她虽然已十七岁,但和情窦初开的少女其实没什么分别,一下子就迷失了自己。

    唐朝眼看着谢莲的身影在绳子上慢慢的变后终于完全消失,忽然觉得一阵的空虚。

    这偌大的雪山,就只剩下他一个人,惟闻朔风呼啸。想起这些日子来的事情,恍惚如做了一场大梦。

    可谢莲很久没有回来。

    有好几次,唐朝都想顺着绳子下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终于,唐朝叫起来:“莲姑娘,你可回来啦!”

    只见绳子下面出现了一个黑影,渐渐的变为清晰,果然是谢莲回来了。

    谢莲一到了上面,也不问为什么,忽然扑进唐朝的怀里,哇的一声,放声大哭。

    唐朝很吃惊,想不到她竟会这样,只得动也不动的抱着她,心想,糟糕,看她这样伤心,谢小意恐怕真的和那个舍瓦都摔死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谢莲忽然的脱出了唐朝的怀抱,满脸通红,但随即又抽泣了起来。

    唐朝怕她害羞,赶紧问道:“莲姑娘,您,您在下面看到什么没有?”

    “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师傅她,她肯定是被野兽吃了,不然,怎么什么都没留下!”说完又呜呜的哭了起来。

    唐朝一听,哈哈大笑:“别哭!大喜,大喜事!”

    谢莲一惊,果然不哭了,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就叫道:“你师傅一定没死,你也不想想,下面是一片深谷,别说野兽,就是猴子也很难下去,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你师傅一定没有掉下去,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是,可我师傅去哪里了呢?”

    唐朝就兴奋起来:“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谢前辈和那个舍瓦在打斗的时候一定是出现了什么特别的变故,然后下山了,至于是什么变故,你我没有亲见,自然不知道,可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师傅一定没死,不管你师傅去哪里了,只要知道这一点,你难道不该高兴吗?”

    “是”谢莲的情绪果然好了一点。

    唐朝要逗她高兴,取笑道:“你要是真高兴,干么不向我笑一笑?”

    谢莲一听,顿时想起刚才在唐朝的怀里哭了好长时间的事,满脸的通红,却忍不住真的笑了笑。

    唐朝一见,更是哈哈大笑,以前担心的阴霾一扫而空。

    隔了良久,谢莲才问道:“唐相公,现在我师傅也走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唐朝就笑道:“莲姑娘,你是要请教我以后该怎么做是不是?”

    谢莲点头。

    唐朝就笑道:“那你必须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谢莲的脸色立即变得苍白,有些害怕的道:“你,唐相公,您”

    唐朝心中一阵后悔,孤男寡女的,我说话可要注意轻重,别要把这未见过世面的姑娘给吓着了,于是温颜道:“也没什么难的,只是你一上来就叫我唐相公,我听着十分的别扭,你看可不可以换个称呼?”

    谢莲一听,一颗悬起的心才算是平静了下来,说道:“那叫你什么?”

    “你当然得叫我大哥,以后,就叫我唐大哥。”

    “是。”

    唐朝见她听话,微微一笑:“你肯定是肚子里骂我,说我年龄比你还小,怎么能叫我大哥是不是?”

    “不是不是,唐大哥,我,我其实一直想这样叫你的,只是我害怕我师傅她,她,”

    唐朝的心中一荡,这女孩子什么也不懂,这些话,怎么能对男人说,一说了,这个男人不是知道这女子对他有意思,不是会骄傲吗?心想,唐朝啊唐朝,别人可是冰清玉洁的美女,你要是心中再转龌龊念头,那就是猪狗不如。赶紧差开话题:“我今年十九岁,你呢?”

    “我比大哥小两岁。”

    唐朝就笑了:“那我以后就叫你莲妹好吗?”

    谢莲的脸一红,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朝一阵心喜:“莲妹?”

    谢莲红着脸答应了,觉得这样叫未免太过亲热了,但心中实在喜欢,什么话也不敢说。

    唐朝岂有不知她心中所想,正色道:“你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叫你莲妹,有外人在的时候,我还是叫你莲姑娘?”

    谢莲感激的瞥了唐朝一眼,只觉得这个唐大哥说话熨帖,每一句话儿都叫人心喜,忍不住芳心可可,暗中感谢老天爷眷恋。

    唐朝咳嗽了一声:“莲妹,既然你这么听话,那大哥我就出主意了?”

    “大哥请说。”

    “依我看,谢前辈和那个叫舍瓦的人大概是进行了决战,恐怕中途遇到了什么变故,这才使两人都离开了这里,我想,要是你师傅没什么大碍,她处理要自己的事情之后,一定会再回这里来找你的,我说的没错?”

    “大哥说的没错。”

    “既然你觉得大哥说的对,那我们就留下!”

    “什么?”谢莲一惊,“大哥,师傅不见了,我们,我们难道不出去找她吗?”

    唐朝一笑:“莲妹,这你就不知道了。谢前辈不见了,我何尝不急着找到她啊,可是,天下之大,我们又到哪里找去?所以还不如守株待兔,以免我们出去找她的时候她又回来找我们,那不是刚好错过吗?”

    谢莲一想也是:“那好,不过,我们要等多久呢?难道她一辈子不回来我们也在这里等一辈子?”

    唐朝道:“问得好,我看这样,我们先在这里等她半年,要是半年之后她还不回来,我们就在这里留言,说我们出去找她了,您看行不行?”

    “好主意!”

    唐朝大喜。其实,在他私心之中,那是不愿意就这样窝囊的涉足江湖。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连一般人也不如,出去了,说不定还得时时的靠着谢莲的保护才能够生存。

    大丈夫而处世间,怎么能过这样的生活。

    再说了,那本《括苍山武经》,号称彝族武学的至高宝典,说不定经上载得有神奇的武功,可以治疗自己的伤势。即使武经不能治疗伤势,也当有强身健体之效,学个半年,只要能和普通人一样,走出去的时候也不至于处处受人欺负。

    当下邪邪的一笑:“莲妹,左右无事,我就练练你师傅这本书上的武功,你同意吗?”

    “我怎么不同意,可是你,你全身经脉尽废,怎么能?”说着神情黯淡。

    唐朝哈哈一笑:“莲妹,这你大可不必担心,听说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我从几千米高的天上掉下来,居然也没有被摔死,这叫不叫大难不死,所以我坚信我以后会好的。”

    “是,肯定会好的,我们去找最好的医生,我听师傅说过,有个叫孙思邈的人,医术十分的有名。”

    “什么?《千金方》,你听说过没有?”唐朝想到以前在历史书上学到的东西,大叫一声。

    谢莲吓了一跳,说道:“是的,我好象听我师傅说过,这个医生不仅能医治各种疑难杂症,还博学多才,自己编撰了一部医书,好象就是《千斤方》。”

    唐朝这才想起:“哦,你不说我还忘了,你不是说你师傅精通艺术吗?”

    “是啊,我师傅要是肯诚心治你的话,说不定还有希望。”

    “那你师傅有医书吗?”

    “有。”

    “点给我拿出来!”唐朝忽然感觉到一种生的希望。

    谢莲惊诧的看着唐朝:“大哥,你,你难道要自己学医?”

    “是。既然老天爷让我认得字,为什么我就不能自学成才?”

    “大哥,我太佩服你啦!”谢莲的严重中满是敬佩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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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自疗
    唐朝在心中大笑,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不一刻,谢莲就自屋中抱出了一大摞书,计有《皇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素问》《灵枢》《五禽戏》等十余中医书。

    唐朝一一大都是中医的治疗之法,一般讲究的都是药物,其中更是讲究经脉的调和。

    比如《素问》一特别看中的就是针砭之术,“砭石,谓以石为针也。”其中讲到的九针,既包括了针刺工具,又包括了按摩工具和外科工具,本来很适合唐朝的病况,但难的就是他并不认识经脉。

    仔细一番,其他医书大多和经脉运行紧密相连,而唐朝偏偏对这些一窍不通。

    待到看罢这十余种医书都是如此,忍不住心想,人体各种**位都有详细说明,要明白自也不是十分为难,况且,身边就有一个精于点**之道的谢莲。但唐朝却心中雪亮,庸医和神医的区别,那就是在**道的把握,用药的多少,望闻问切等方面有过人之能,分毫之差,高下立现,往往能分高下,判生死。

    越看到后来,他越是难过,忍不住将手上的一本《五禽戏》丢在地上,叹息道:“哎,我本以为这些书中定有解救我伤势的简捷之法,可想不到都是医术脉络,恐怕我还没学得精通,寿算已经尽了!”

    谢莲大急,想不到连他也说出这样的话来,赶紧将书拾了起来,劝道:“大哥,你一定要振作起来,你想想,我师傅说,以前的那些神医,比如扁鹊,华佗,就是靠的这些医书名杨天下,治好了无数的疑难杂症,大哥,只要有一分希望你就要努力,好吗?”

    说到这里,这姑娘怔怔的流下泪来,心想:要是大哥不治的话,我肯定也活不成了,想到伤心处,泪水更是流得狠了。

    唐朝一楞,立即明白了这姑娘对自己的一片真心,她虽然没有直说,但看她这样伤心,自己一死,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在这雪山上,怕不要寻短见,吃惊的想:看来,我死不打紧,这姑娘恐怕会为我而死,那么我倒害了别人了。赶紧展颜一笑,抓住了她的肩膀:“莲妹,好,我就听你的话,只要有一分希望,我绝不放弃!”

    “那我就放心啦!”谢莲止了哭泣。

    当唐朝为她擦去泪水的时候,看着她晶莹如白玉的香腮,心中感动,我唐朝已经欠了这姑娘两条命,我堂堂须眉男儿,就是要死,也不能欠账,是该好好的振作起来。

    思索良久,唐朝决定从《五禽戏》着手来恢复体力。这虽然简略,但讲的道理却使唐朝甚为满意言道,强身健体的方法,大体分为两种。一是讲究“静”,以静养气,从而达到治病养生的目的。于是出现了引导术、吐纳术等,讲究经脉**道的通畅,也就是“气功”这里绝大部分的医书反映的就是这个观点。二是讲究“动”,通过运动锻炼,达到治病的目的。并且书中还特别强调,两者又是相互补充的,气功强调的是“内”,而“动”功则侧重于外。

    看到这里,唐朝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一个念头:我的经脉既然严重受伤,那么自“内”治疗的诸般法门那是不用提了,可自“外”而治疗,恐怕是唯一的出路了。

    想明这个关节,唐朝的心中好过了许多。当即练了起来,细所载,五禽者,乃是模仿虎的拍动前肢、鹿的伸转头颈、熊的卧倒身子、猿的脚尖纵跳、鸟的展翅飞翔,这些动作的有机结合,使得全身都得到了很好的训练。

    也幸得唐朝死中求活,及时的运用了这套锻炼方法,这才能死里逃生。要知道,唐朝飞车之后,神秘的进入了时间隧道一类的轨道,回到前朝,不说别的,就是这自几千米空中落下的力量,也是惊人的,皮肉经脉受损,那也是在所难免的。要是不明白这其中关窍,哀声叹气,卧病在床,那肯定像谢小意所说的那样最终瘫痪,经脉寸断而死。要知运动锻炼乃是将全身经络都保持活力,对别的伤倒没大的作用,但对他这种伤势却极为有效,加上唐朝方当少年,肌肉的再生能力十分旺盛,竟使他渐渐的摆脱了经脉寸断的命运,和普通人无异。

    雪峰之上日长无事,饮食起居谢莲又给他照顾得好好的,使得唐朝专心于治疗伤势。自觉得每锻炼一遍,身体就强健了一分,慢慢的竟有些欲罢不能之感。

    匆匆已过了十余日,雪峰之上不知年月,唐朝每天早起的时候就在门口的一块大石上用小石子划一笔,以资记日。谢莲见唐朝学得专注,暗暗欢喜,服侍得他更是小心。

    忽然某一天,唐朝对谢莲说道:“我觉得自从练习这《五禽戏》之后,全身渐渐有了力气,身上的炎症也消了,真亏了你当时劝我努力!”

    谢莲就柔情无限的看着他:“大哥,这不是我的功劳,你不是说过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是你前世积的福,应在今生。”

    唐朝哈哈大笑:“对对,前生我说不定是金蝉子,唐朝玄奘的师兄。”

    谢莲奇怪:“玄奘的师兄,那是谁?”

    唐朝也吃了一惊:“怎么,你们难道对唐僧西天取经的事还不知道?”

    谢莲脸上现出羞愧的神色:“小女子住在大雪山之中,孤陋寡闻,请大哥见谅?”

    唐朝立即明白,《西游记》是明朝时的吴承恩所著,自明朝到解放,唐僧取经之事那是家喻户晓,可在唐朝说不定就不怎么希奇,毕竟,这只是一件时事。往往,人们对今人挞伐的居多,对古人则易持宽容,古今一体,倒不是什么难明之事。

    于是笑道:“你我之间,以后你不用这样拘谨,要知道,我是你的奴仆,你怎么不使唤我,反而还处出照顾我,真叫人笑话,要让别人知道,恐怕人人都想来做莲妹你的奴仆了。”

    谢莲的脸一红:“大哥,我当是天神一样的人,可从来没把你当奴仆看,这些话,都是我师傅说的。”

    唐朝一阵感激:“莲妹,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竟将我在中学时候的毛病改了个干净,真是god之事了。”

    唐朝说得顺口,却见谢莲睁大了眼睛:“大哥,你,你说的什么?”

    这一来,唐朝立即知道自己犯错误了,赶紧叫道:“莲妹您别介意啊,这是我跟我师傅在西凉学的怪文,你不必在意。”

    “那是什么意思?”谢莲好奇的问。

    唐朝一阵忸怩,但还是答道:“意思就是,是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太好啦。”

    谢莲的眼中忽然了光,但随即一真害羞,站起来,踏着碎步跑出去了。毕竟是少女娇羞,忽然觉有人向她表白爱慕,心中小鹿一样的蹦跳,乱了方寸。

    唐朝暗悔失言,讷讷的想解释,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得罢了。

    但自从这一回之后,唐朝再也不说一句亲热的话,谢莲自然也不说。两个人相对的时候,多是说些医书上的话,猜测一下谢小意的行踪,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回来。其余的,则只字不提,因为心中都明白,有些时候,找不到话说,都默默的看着别的地方,似乎在想心事,却又往往不约而同的同时去看对方,羞了个大红脸,有时哈哈大笑一回。

    如此又过了月余,唐朝的伤势已无大碍,知道再锻炼也无明显的好处,忍不住跃跃欲试,想要到外面了。以前他伤重的时候,是想在滇池旁隐居,就此默默的度过余生,但现在浑身有了力气,却又想到外面走走了。心想,我的伤虽然好些了,但经脉受损,必须得到外面去找那个叫孙思邈的神医,或许有些治愈的希望,不然,怀里揣着武功秘籍,却不能学成高深武功,那真比没有得秘籍还难受。这一个多月之中,他除了练习《五禽戏》,遍阅医学典籍之外,就是揣摩这本《括苍山武经》了,越是看到后面,越是对这上面的武功充满信心。只是遗憾的是,这本书乃是教人以气功修行为根基,外功虽好,却还是要以内功为根基,自己的经脉既然受损,那是无望练的了。

    这段时间之中,谢小意还是音训全无,自从那日雪山一战,谢小意和那个舍瓦就像是平空消失了一样。两个人的心中都有了不详的预感,可谁也不愿意说。

    终于在一天午饭的时候,谢莲说道:“大哥,我师傅她,他这么久还没来找我,我担心,担心,”

    说到这里,眼眶里全是泪水。

    唐朝一听,心情也是黯然,心想:她说的是,要是谢小意没有意外的话,她早该回来找谢莲了,可如今经月不归,看来的确是出了意外了。毅然说道:“莲妹,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下山找你师傅!”

    谢莲一阵惊喜,但同时脸上充满关切:“可是大哥您,你的伤还没好?”

    唐朝就爽朗的一笑:“我已经没事啦,你看,我是不是能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啦?”

    “可是大哥,我我还是担心,不如,就按你说的,等半年之后再出”

    唐朝就笑了:“你是想我多些时间养伤,可你忘了,我这伤越是动得厉害,好得越快。再说了,你师傅的医书我都记在这脑子里了,老是呆在一个地方我也气闷,你让我出去活动活动?”

    谢莲心下感动,知道他是为自己着想,欣然的去了。

    唐朝心内则在想:但愿你谢小意菩萨保佑,没有死,不然的话,我的“催心丸”可没有人给我解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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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春山客居 上
    春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两人已经盥洗完毕,整装待。谢莲用的是剑,佩带在身上,唐朝见了好玩,也装模作样的佩了一把腰刀,配上他身上的虎皮衣服,倒像是一对猎户兄妹。

    唐朝再看着自己用木炭写得歪歪斜斜的几十字留言,哈哈大笑:“莲妹,我的字怎么样?”

    谢莲也笑了:“大哥,你为什么要写得这样潦草?”

    唐朝就笑道:“这还不简单,我是要让你师傅回来看到的时候知道,这字我唐朝写的,向她说明,我没死,她的乖乖宝贝徒弟却跟着我走了,叫她赶快拿解药来换,不然的话,我是不会将你还给她的。”

    谢莲大羞,当先冲了出去,唐朝随后拾起包袱,追了下去。

    将到天黑的时候,两人才到达山脚,正感疲累,忽见远远的现出一座大镇,两人大喜,加快脚步,不一时来到了镇上。唐朝心想,我这样带着一个美貌姑娘出门,还是先找家客栈住下再说。当下带着谢莲在街上找了好几条胡同,才找到一家“春山客居”。

    掌柜的是个猥琐老头,两瞥鼠须,口中含根旱烟袋,正在呼噜呼噜的喷雾,待看到唐朝的时候,将绿豆也似的眼睛睁开一线:“要一间还是两间?”

    唐朝心中一紧,想到谢莲一个姑娘家,在雪山上的雪屋中之中尚可,在这里可不一样,当下说道:“两间。”

    这掌柜的眼睛就贼也似的在唐朝脸上转了转:“怎么,她不是你媳妇儿?”

    “不是不是。”唐朝有些恼怒。

    这掌柜的就冷笑一声:“那她是你什么人,拐带妇女,我这里可不敢收留?”别的客店,要是有客人来,掌柜的无不堆起笑脸迎人,这掌柜却似乎脑袋有毛病,到手的生意反而往外推。

    谢莲赶紧道:“不是,这是我大哥,我们出来找人的。”

    唐朝心中一惊,这姑娘恁地单纯,怎么逢人就说真话?

    掌柜一听,换上一副神色:“那姑娘找谁?”

    谢莲正想回答,唐朝已经一把拉起了她的手:“莲妹,我们走!”

    “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了,来人啊,杀拐带妇女的拐子啊!”这掌柜拖长了声音叫起来。

    唐朝吃了一惊,正想分辨,只见客店里应声冲出来五六个地痞流氓样的小子,也不容他分说,一拥而上,拳脚相加的向唐朝招呼了过去。唐朝赶紧一闪退到了墙角,抽出腰刀拦在身前。众泼皮见这小子身上有刀,倒也不敢就此冲上,但却团团的将唐朝围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掌柜的,住店!”

    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向门口投去,就见一个满脸虬髯的大汉走了进来。

    这汉子四十上下年纪,胡须根根似铁,嘴巴一张,就似乎两把黑刷子在相互摩擦,见了这里的情景,咦的一声,眼睛盯在谢莲的身上不动了。只听了他忽然哈哈一笑:“哪里来的妞儿,龟儿子长得真的是要得?”操着一口地道的四川话。

    这句话一说,客店里所有人的脸上都变了颜色,不知道他是什么路数。

    这汉子见大家都不说话,哈哈一笑:“店家,有酒肉吗?”

    鼠须掌柜赶紧哈腰说道:“有有,有上好的羊肉,还有关外的二锅头。”

    这汉子就高声的道:“好,先给切五斤羊肉,打十斤上好的二锅头,先人板板,老子今天要好好的庆祝一下!”

    说完这话,他就大马金刀的坐了下去,正坐在靠窗的位置。

    唐朝就缩在屋角里,手上还明晃晃的拿着一把刀,但这汉子似乎没看见,将铁棒一样的手指伸进大红的鼻子,开始掏鼻屎。

    只见一个店小二飞也似的赶来,来到这汉子面前,说道:“客官,酒来了,您请慢用!”

    这汉子就点头,也不用杯子,举起酒壶,就着壶嘴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大口,这才叫道:“好酒!可是有酒无肉,真***淡出鸟来!”

    就听店小二飞快的说道:“客官,羊肉来了,请慢用!”

    这汉子大喜,也不用筷子,夹手抓起几块羊肉送进了嘴里,张口大嚼,油水流得满桌子都是。

    众泼皮见这汉子只顾吃喝,也就不再理他,一起喝道:“小子,你拐带妇女,趁早放下你手里的刀,还可放你一条生路,不然的话,乱拳打死了你!”

    唐朝不说话,只默想着《括苍山武经》里的几个招式,心想,既到背水一战的地步,说什么也得搏一搏,再怎么说也得拉个垫背的。

    鼠须掌柜见了这些泼皮的神情,似乎很生气,骂道:“混帐东西,平时都在我面前逞能,现在怎么一个也不敢上啦?”

    这句话说完,只听叮的一声,一块银子清脆的落在柜台上,掌柜的拖长了声音道:“谁拾掇了这小子,谁就得这二十两!”

    众泼皮的眼睛里都了光,不约而同的向唐朝围了上去,有两个掏出了家伙,分别是匕和铁尺,另外几人也不示弱,操起了地上的凳子就向唐朝扑去。

    虬髯汉子慢慢的喝酒,时不时的拿眼睛去看边上已经被骇得脸色苍白的谢莲,不住的点头,对唐朝的死活丝毫不在意。

    唐朝的刀挥出,隔开了铁尺的袭击,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匕刺进自己的胸膛,暗叹一声:我命休矣!

    正在这时,突听当啷当啷两声,铁尺和匕都掉在地下青砖上。

    只见谢莲手上长剑如水,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他的身边。

    唐朝忽然枯涩的一笑:“莲姑娘,是你救我的么?”

    谢莲就飞快的向他一笑,然后,瞪着面前几个已经被骇呆的泼皮,长剑微晃。

    后面的人连前面的两人手中兵刃怎样被打落都没看清,见谢莲手中剑动,顿时如惊弓之鸟,四散往后退去。

    虬髯大汉瞧得有趣,大声的鼓掌:“好好,真看不出来,这妞儿还有两手,我喜欢!”

    说着呵呵一阵大笑,站了起来,说道:“小妞儿,你人长得好,想不到手上还不错,跟我走,我保你这辈子吃香的喝辣的,快活胜过神仙!”

    他也不管谢莲同不同意,一双蒲扇般大的手掌说话间已经伸了过来。

    谢莲忽然三转四转,终于躲开了他这一掌,躲到墙角,恐惧的说道:“你你,别过来,不然我用剑杀人啦!”脸色变得毫无血色。

    虬髯大汉忽然“咦”的一声,脸上似乎不信的说道:“我这招暗藏四个变化,每一个变化都能使人动弹不得,想不到这妞儿竟躲得开,奇怪,奇怪!”

    唐朝心中大叫丢脸,心想,我又欠莲姑娘一命,算起来,这已经是第三条命了,似此下去,怎么得了,闻言说道:“这有什么奇怪,莲姑娘的武功远远在你之上,你没听她说吗,你要是再不快快滚蛋,她就用剑杀了你?”

    虬髯汉子一声冷笑:“混帐小子,凭你也配来教训我?”反手一掌,结结实实的打在唐朝脸上。

    唐朝见到对方掌到,本想躲避,但实在太快,他刚一转躲的念头,脸上已响亮的着了一记,五条指痕猛的膨胀,半边脸肿了起来。

    却想不到这汉子叫了起来:“奇怪,我这一掌本来要打得这小子落下几颗门牙,却怎么好象有点不对劲!”

    就听鼠须掌柜磔磔怪笑两声:“燕小七,你今天载在我的手里,也不算冤,你放心,我会好好安葬你的!”

    这虬髯汉子就大叫一声:“酒,你在酒中下了蒙汉药?”同时脸色铁青。

    掌柜的就摇头,却摸着自己的两撇鼠须悠然道:“那倒不是,想燕小七人虽粗豪,却是老江湖了,想用蒙汗药迷倒你,那不是太看不起燕大侠了吗,我只不过是用了点儿毒,燕大侠贪图口腹之快,居然将宝号的羊肉和毒药一块儿吞食了,没有事先告知,还要请求燕大侠的原谅?”

    燕小七这个时候哪里有闲心和他嚼舌头,只怒道:“你是谁?想不到我燕小七纵横半生,竟载在你这种下三滥的手里?”

    掌柜的就得意的一笑:“贱名不足挂齿,还是不提的好,孩儿们,把大门关上了,今日田猎好收成,老爷子要好好的享用享用!”

    唐朝大急,挥刀就往外冲。

    但已经迟了,因为他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肋下一软,慢慢的倒了下去。

    谢莲急忙来救,但这猥琐掌柜不知怎样的一闪,就闪到了谢莲身后,然后,一声惊叫,她也慢慢软倒了下去。

    就听一众泼皮道:“老爷子,除了这妞儿,这两只野猪都剁了是不是?”

    “别别别!”掌柜的赶紧阻止“先搜搜这两人身上有什么东西再说,到死人身上去掏摸,有伤阴德。”

    大门砰的一声关上,屋中泼皮的脸在阴暗之中看来更加的狰狞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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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春山客居 下
    忽听黑暗中有人哈哈大笑,就听燕小七道:“无耻鼠辈,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区区毒药,又能奈我何,要是哪个龟儿子敢伸手动一动爷爷,我叫他立即死在我的面前。”

    听了这话,众泼皮顿时不再如先前的嚣张,都看着掌柜的。

    掌柜的绿豆眼骨碌骨碌的几转,忽然问道:“明人不说暗话,燕爷,你逞强也没有用,你服下的是‘断肠蚀心散’,本来有一股辛辣之味,可你偏偏要喝这里的二锅头,所以才瞒过了你这老江湖,任你再强的武功,服下了也是全身酸软,使不出半点力道,我劝你还是乖乖听话的好,不然,休怪老爷子无情。”说着一掌拍出,击在一张方桌的桌子角上,喀嚓一声,如中朽木,桌子角儿应手而落。

    这一手霸道的内功一露,燕小七才心中暗叫惭愧:我虽然没有中毒之时也能做到,但绝不能如这老头般做得轻描淡写,举重若轻。

    燕小七再运内力一试,果然和先前一样,半点也提不起来。自己勤修了三十年的气功,竟然刹那间无影无踪,知道这老头说的话没错,顿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掌柜的见燕小七不再说话,大声吩咐道:“小的们给燕爷上绑,燕爷的武功,我是佩服的,别要一个不小心,他的武功等下恢复这么三成四成,我们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众泼皮轰然答应,几个人就从门板背后拿出绳子来将燕小七绑了。燕小七暗叫该死,这客店明明就是个黑店,我忒也托大,竟丝毫不加防备,同时心中又是嘀咕,这老头的武功明明在我之上,却何以又要向我下药?

    燕小七倒被绑之后倒也硬气,不住口的痛骂掌柜的无耻卑鄙,但这猥琐的老头偏偏似乎对别人骂他很是高兴,端了张椅子坐下来听,吞云吐雾,将旱烟袋吸得呼呼的响。

    不一刻,燕小七腰带里的革囊被解下,哗啦一声,金元宝和银子撒了一地都是,众泼皮齐声欢呼。

    掌柜的大笑几声:“燕爷,想不到你倒是一只大肥羊,我倒差点看走眼了,失敬,失敬!”

    “失敬你先人板板,你不得好死!”

    掌柜的就笑笑的看着自己瘦骨嶙峋的手:“骂得好,我这双手上少说也欠了二三是条性命,要是能得好死,老天爷只怕瞎了眼了,既然你没什么价值了,还是给我乖乖的闭嘴!”

    话一说完,手指屈伸间,燕小七的“颊车**”已经被点,顿时变了哑巴。

    就在这个时候,一众泼皮已经按照掌柜的吩咐将金银包了起来,其中一个头上张满疥疮的邪笑两声,一双手就往倒在地上的谢莲身上摸去:“小妞,下一个搜查的人该轮到你啦!”

    就在这泼皮的手将要挨到谢莲脸上的时候,传来了一声惨叫。

    众泼皮的脸上满是惊骇之色,都毛骨悚然的看着地下的一只手掌。

    这只手掌,自然是刚才这个头上长满疥疮的混混的。只见他痛得几乎昏去,却还是瞪着掌柜的,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会对他下此毒手?

    掌柜的就在鼻孔里哼出一声:“汪三,这种女人也是你能碰的?”

    “我,我只不过摸一下,我又没,没。”

    掌柜的不待他说完,就打断了他:“摸一下也不行,这种女人,天生就不是你我这样的人能碰的。”

    “连,连老爷子你也不能碰?”另一个混混问道。

    这老头就点头:“换了三十年前,我说不定会对她感兴趣,可我现在年近古稀,早无**念,我只想靠这女子献给王爷,或许能让我在死之前风光一把,你们谁也别动她的心思,否则汪三就是下场,东贵,从柜上取五十两给汪三的老母,就说他是因公受伤的,叫他好好养伤,以后到王府来找我。”

    东贵是一个矮小的汉子,待掌柜的一吩咐,立即道:“是。可老爷子,为什么叫他到王府来找您?”

    掌柜的就干笑两声:“谁说不是呢,我猜王爷见了这样美丽的女子,肯定是重重有赏,到时候我求王爷收留我,你们也跟着我,到王爷手下讨个差事,不用再做这没本钱买卖了!”

    众泼皮一听,欢呼起来。

    待众人都静下来,掌柜的就道:“这两个男人嘛,知道的事情太多,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小的们,将两个儿的嘴巴都用麻布堵上,抛到澜沧江里面

    乖乖,唐朝一听就急了,见一个混混拿了破布就要往自己嘴巴里塞,情急智生:“等等,《括苍山武经》。”

    众混混早已经搜了唐朝的身上,除了一本医书《五禽戏》之外,就是几块用做干粮的肉晡。原来,唐朝当时走的时候就想到,像那么重要的经书藏在身上,很不安全,于是在雪屋里挖了一个坑将经书埋了,心想这书上的诸般练功法门自己都已经烂熟于胸,倒不用带着出去冒险了。众泼皮见他身上毫无油水,自是对他毫不重视。

    这几个字,别人也还罢了,但这猥琐掌柜一听,立即挥手:“等一下,你说什么?”

    唐朝生怕别人封住了自己的嘴之后就一切完蛋,曼声背诵道:“武学之道,修内功而固根本,修外功而茂枝叶,内外双修,体用兼备,”

    就此滔滔不绝的背了下去,大约背了一盏茶十分,这才将《括苍山武经》的总纲背完。

    掌柜的一直凝神倾听,暗中记诵。见唐朝停下,催促道:“快,背诵下面的!”

    但唐朝知道,下面的内容,乃是自己全身保命的唯一指望,哪里敢就此背出。他本想,这老头一看而知是南诏武林中人,对金银财宝,或许都半点不放在心上,但要是《括苍山武经》这样的武学秘籍,或许能打动他。

    果然,这老者一听,顿时就好像着了魔。听他催促自己,慢腾腾的说道:“老爷子,你这里的人都很凶,我一吓,忽然把后面的忘记了。”

    这掌柜的冷笑一声,心想:这小子明明就是以此为要挟来保全性命,生怕他背出来之后我就将他杀了,于是笑道:“小伙子你放心,我这里的人都可以左证,我老爷子说过的话,从来都是板上钉钉,只要你带我找到这经书藏的地方,我立即放你走路。”

    就只这三百余字的总纲一背,像老爷子这样的武学高手立即断定,这就是传说中彝族武学的至高宝典《括苍山武经》无疑。其实,在南诏统一六部之前,彝族虽然是少数民族,但那只是和汉人相比,但和其它如白族,傣族这些相比,武功还是更强,也是六部之中势力最强的一部。李格桑当年之所以坚拒谢小意,不愿娶她为洱海王府的正室夫人,那是因为唐朝廷的压力,因为,在那个时候,唐明皇李隆基已经派人将金瓶公主护送到大理,和李格桑成亲。李格桑本名松赞格桑,但入朝瑾见唐明皇之后,迫于唐朝廷的压力,才接受了李隆基赐姓的“李”姓。当然,李格桑的祖母曾是汉人,这也是他愿意接受汉姓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唐朝哪里会相信他的鬼话,只说道:“老爷子,其实我和你无冤无仇,这样,你只要答应我一个要求,我休息好之后,说不定一下子就把全部武经想起来,笔录出来给你。老实告诉你也无妨,武经的原本,已经被我记住之后,烧掉了,普天之下,就只我脑子里存在一部。”

    “好,我相信你,你有什么条件?”

    唐朝就很快的说道:“你放了我妹子。”

    猥琐掌柜就看了看谢莲,再看了看唐朝,忽然叹息一声:“我看还是算了!老爷子我年近七十,还有几年好活,就是得到这部神妙的经书,练成武功,也该死了,还不如把这妞儿献给王爷,或许还能混个一官半职!”

    叹息一声,哈哈笑道:“有时想起来也好笑,明明已经来了,这功名利禄之心,却是加倍的热切!”

    其实,他可不知道,有些老人就是如此,年轻的时候没有当成官,追逐声色犬马,可一到老来,色是不能兴了,反而不顾一切的想获得世俗的权力来燃烧一把。这猥琐掌柜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唐朝心中连叫糟糕,赶紧道:“老爷子,你说的也是实情,我知道要按我的意思,那是便宜了小子,那这样,你解开我的**道,让我跟着你到王府,只要一到王府,我就立即将武经笔录之后给你,据我所知,王爷也是一个武学高手,要是你在献出这女子的同时再献上武经,王爷一定对阁下更为看重,封的官也更大,我说的没错?”

    猥琐掌柜沉吟半晌,忽然笑了:“汉人奸猾,我怎么能信得过你这小子说的话是真是假?”

    唐朝就惨然道:“老爷子目光如炬,难道看不出我已经身受重伤,全身经脉基本上都废了,我就是想耍什么花样,在您的眼皮子底下,我能够么?”

    猥琐掌柜立即伸手,搭住了唐朝的脉搏,良久,忽然哈哈大笑:“不错,你这小子想必是练这武不对头,以致于走火入魔,全身的经脉都已经废了。”

    唐朝就岸然道:“是,老爷子明察秋毫,要是我经脉不废,这武经上的武功一练成,又怎么能轻易为老爷子所擒?”

    “是是,我相信你,就这么定了?”心想,这小子废人一个,只要将他带在一起,不怕他不乖乖的笔录出《括苍山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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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五章默经
    唐朝的眼睛很快被人蒙上了黑布,感觉自己被带进了一辆车里.谢莲显然也被点了**道,一声儿也不出.

    一路车声轱辘,路上甚是颠簸,如此行了三日,忽听到人声鼎沸,似乎是到了闹市之中.

    这一路上那猥琐掌柜是问过唐朝几次武经的事情,可唐朝都坚持必须到了王府之后再笔录.这老头也就不再问.

    只听一行人似乎停在了一处大客栈里,只听那老者的声音说道:“唐先生,你答应我,只要不叫嚷,我就取下你脸上的黑巾?”

    唐朝这几日中目不见物,那是比什么也难受,闻言道:“好。”

    这老头就取下了他头上的黑巾。

    唐朝双目顿得自由,虽觉强光耀眼,但还是满心欢喜。只见所处之地果然是个客栈,而使他更为放心的是,谢莲就在自己的身边,只是这老头害怕她声张,将她眼睛蒙上了,她身边有两个面貌丑陋的仆妇牵引着,想是雇来照顾谢莲起居饮食的。

    这老头见唐朝果然听话,说道:“唐相公,跟我来一下!”

    唐朝就随着他上了二楼一间靠窗的房间。两人坐下,这老头赶紧关上了门,回过头来说道:“唐先生,老夫相信你的为人,所以将真名字给你说了,我就是狼胡,江湖上人称‘毒狼’的便是,现下已经到了大理,王府就在左近,你总该吐露《括苍山武经》的内容了?”

    说完,从身后拿出笔墨纸砚放在桌上,显是早就准备好的,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唐朝听到“毒狼”这外号,吃了一惊,心想,这老头当年必定是杀人如草芥,所以才得此雅号。但瞬即说道:“狼先生,多谢你对我以礼相待,但我们先前说得好好的,到了王府之后我再笔录,现下就算真的隔王府不远,那也不是在王府,这和我们的约定不符。”

    狼胡就将绿豆也似的眼睛眯缝成一线,拖长了声音说道:“唐先生,你口口声声说要到王府之中再笔录,莫非你和王府中人有什么关系不成?”

    唐朝赶紧道:“没有。”

    狼胡就厉声道:“那你为什么非要到王府之中再做笔录?”

    唐朝一惊,但还是从容说道:“谢莲是我妹子,你要将她送给王爷,那是高攀,其实也是好事,不过我这个做哥哥的还是不放心,想亲自王爷一面,当然,要是远远的看一眼王爷也行,总之是要见到王爷,我才能决定将不将我妹子嫁给他?”

    狼胡冷哼一声,口气中透露出不屑:“要是你觉得王爷不行,那你想怎样?”

    唐朝就慨然道:“我唐朝别的不敢自吹,但在相学上却是独有研究,只要见王爷一眼,我就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要是觉得他还行,自然立即将武经原原本本的笔录给老爷子,要是觉得不行,我手无缚鸡之力,有什么办法,只要一死了,到时候老爷子也别怪我将这部武经带进阴世了。”

    狼胡定定的看着唐朝,大约有半刻钟,忽然冷笑起来:“小子,看来你是要倔强到底了?”

    唐朝给他来了个默认。

    狼胡就奸笑两声:“好,那老夫就让你看看这个!”

    只听狼胡拍了两下手掌,外面的门就打开,一个混混道:“老爷子有什么吩咐?”

    狼胡就道:“将那个小子带来,要隐蔽点!”

    那混混的脸色立即变了,但还是很快的答应了。

    唐朝不知道这老头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候要他见人,心中忐忑,却是谁也没有说话。

    不长的时间,两个混混就用一根扁担抬了一个巨大的瓦瓮进来。

    这瓦瓮上面用粗布盖着,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只见狼胡手一挥,两个混混又出去了。狼胡又亲自将门关好,面色狰狞的转过头来说道:“小子,我让你看看这个!”

    说话之间,只见瓦瓮上的粗布被掀开,露出一颗虬髯满脸的头来。

    唐朝一惊道:“这不是燕小七吗?”

    狼胡就阴森森的说道:“谁说不是呢?”

    “他,他还活着,真是太好了。”唐朝本以为燕小七已经被这老头害死了,见他没死,不由得为他高兴。

    狼胡就奸笑一声:“是吗,可我觉得他这样活着比死了还难受,你仔细”

    唐朝就站了起来,眼睛忽然睁得大大的,像是看到了世间最可怕之事。

    瓦瓮里的燕小七,双腿已经没有了,双手也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短短的一截,就像被折断的黑藕,再一看他的舌头,居然也被人人剪下,无怪乎有人将他抬了上来他也毫无反抗。

    唐朝立即昏迷了过去。

    好一会儿,唐朝才醒过来,切齿怒道:“狼胡,你忒也狠毒,要杀人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把他折磨成这样?”本来,燕小七想强抢谢莲,不是个好东西,但见他被整成这样,唐朝还是起了恻隐之心。

    狼胡就丑陋的一笑:“你知道我的外号叫‘毒狼’,要是不够狠毒的话,又怎么配得上呢?”

    别人叫他这个外号,他居然并不觉得可耻,反而沾沾自喜,努力的要配上这外号,也真的是无耻之尤了。

    唐朝的眼中现出恐惧的神色:“你,你不是人,是魔鬼!”

    狼胡见状,哈哈大笑:“我很开心,别人越是怕我,我越是感觉开心,那我现在问你,你写还是不写?”

    唐朝这才知道,这狼胡好毒,他不杀燕小七,并不是慈悲,而是为了把他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来吓唬唐朝。刹那间,无数个念头在他心中一闪而过,我是答应呢,还是不答应?

    “我,我答应!”唐朝猛的计上心来。

    狼胡就满意的一笑:“这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要是早点答应了,何必要我害燕小七一命?”

    唐朝心想,哼,我要是早答应了,你难道就饶了燕小七?但也难得跟他分说,只说道:“老爷子,你出我现在就要开始写经了。”

    狼胡忍不住得意的一笑:“好,那老夫就在外面守着,你趁早别和我耍什么花样,你要是敢写假经来骗老夫,燕小七就是你的榜样!”

    当下砰的关上了门,心想:这小子丝毫不会武功,就是有什么花样,又怎么能逃出我的手掌心?

    唐朝拿起笔,将面前的黄纸铺开,呆想了足有半个时辰,忽然将面前的笔墨纸砚通通扫下地去,高声叫道:“我不写啦!”

    狼胡防唐朝有什么花样,一直守在门口,闻声推门。见状大怒道:“好小子,你真要跟我倔强,当老夫是善人么?”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掌就往唐朝胸口拍来。

    唐朝就说道:“你要小爷写经,怎么一点礼貌也没有,把这个破瓮放在这里,我又怎么写得下去?”

    狼胡一听,硬生生收住了手掌,勉强堆出笑脸:“原来是这么点小事,好办,东旺!”

    很快的吩咐手下将瓦瓮抬下去了。

    唐朝又道:“老爷子,我现在饿得狠了,没力气提笔怎么办?”

    狼胡心中冷笑,这小子耍这些小把戏又有何用,待将经书写完了老夫怎样收拾你!

    二话不说,吩咐店小二叫一桌五两银子的酒菜送到唐朝房间里。

    唐朝这几天眼睛被蒙,吃的都是些剩菜残汤,见菜来了也不推辞,饱餐一顿,心想,就是死也要做个饱鬼。同时心想,有了力气也好逃走,当下大鱼大肉的灌满了一肚子。

    狼胡冷冷的在旁边看着,见他吃完,早吩咐手下又将笔墨纸砚送上。

    唐朝也不推辞抓起笔,歪歪斜斜的抓起笔,写了起来。两个时辰不到,已经将十余张黄纸写满。

    他写一张,狼胡就迫不及待的看一张,果然觉得经中所载武功博大精深,心中狂喜,一时之间也难看得明白,小心的折叠起来,藏进了贴身的口袋里,以供将来慢慢研究。

    唐朝写完,抛下毛笔说道:“老爷子,你要的经书,都已经录在纸上了,你可得遵守诺言将我放走?”

    狼胡不理他,一页页的将经书从头至尾看了个明白,知道确实是真经无疑,小心的藏进怀里,忽然哈哈大笑:“小子,你要阎罗王那里告状”

    说着,提起了手掌就要拍下。

    唐朝哈哈大笑,有趣的看着狼胡,似乎死得开心。

    狼胡一楞,住手不拍,说道:“死到临头,你笑什么?”

    唐朝就说道:“老爷子你也不想想,你是什么样的人我难道不知,我早知你不会守信将我放了,所以还是留了一手,你有种就将我杀了!哼,我写的经书是没错,可是这是气功为主的武功,练习中会遇到许多的心魔,轻则全身瘫痪,重则性命不保,这些有助与驱赶心魔的法门,我却是忘记写了。告诉老爷子也无妨,我之所以丝毫不会武功,其实就是练功的时候出了差错。”

    这一说,顿时使狼胡深信不疑,笑道:“刚才老夫只是可唐先生开个玩笑,还望唐先生大人不记小人过,将这驱赶心魔的法门笔录给我?”

    唐朝就冷笑一声:“老爷子,你也太不把我唐朝看在眼里了,我虽然不会武功,可我的心是雪亮的,我不写出来,老爷子或许能让我多活一时三刻,要是写出来,我立即就得丧命,所以,我是不会写的。”

    “那你想怎样,难道想学燕小七,变成一个什么也不是的怪物吗?”

    唐朝就微笑了:“那倒不是,我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只要老爷子满足了我,我就写给你又何妨?”

    狼胡心下大怒,知道他所出的必定又是刁钻古怪的题目,但形格势禁,就是把这小子杀了,那还是得不到真经,手中虽然有神妙无比的真经,但就是无法修习,这比没有得到反而更令人痛苦。只得道:“你有什么要求?”

    唐朝就叹息道:“我练功不成,已经成了废人,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妹子一生幸福,我妹子要真的嫁给王爷,王爷疼她,我这个做哥哥的,还有什么牵挂呢,只要能见王爷一面,我立即默写给老爷子!”

    狼胡沉吟了一下,心想,这小子说的恐怕是实话,要是不满足他,别要被他出其不意的自尽了,我可阻挡不了,到时候武经全文就没丝毫指望了。于是说道:“好,不过我可先说清楚了,我只能带你悄悄的看王爷一眼,看过之后,你就得写?”

    唐朝慨然道:“这是自然。”心想,只要到了王府,我唐朝就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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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六章脱困
    这天晚上,唐朝由于将经书写出,已经被优待了些,不再被蒙着面,而是单独在客店里用餐,当然,他的身边少不了两个混混看守,矮子东旺和秃头明雨。狼胡则是独自开了一间上房,挑灯夜读《括苍山武经》,只见窗纸上人影晃动,想来这老小子读得高兴,忍不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唐朝肚中暗暗好笑:你奶奶,我唐朝岂会给你这小子真的写经,你好好练,只怕未练到一半,已经是百脉俱废而死。

    原来,唐朝写经的时候故意把运气的法门写得颠倒,还根据文意的变化加上几句,减少几句。因此,本来好好的一部武经被他这样一改,全不成模样。比如把“手心向天”给成身子下跪,在要服用药物的地方加上“必须在练习前先服用五钱砒霜”。这样一改之后,不仅读之不能增长武功,要是依法修炼,反有大害,就是真的弄得走火入魔,那也是小事一桩。但狼胡一看书里的内容,都深为有理,再加上修炼的方法神妙,像他这种习武之人,不看便罢,一看之下,哪里还能放得下。

    唐朝仔细的大量这两个混混,心想,要是现在能够逃走,确是上策,只不知道这两人脑袋是否精明?

    仔细一听,见狼胡房中影子晃动更加厉害,显然对那部经书研究得正着迷,心一横,莲妹数次救我性命,难道我唐朝就这样不济,一次也不能够救他,说不得,即使把这条命丢了,也要将她救出。

    当下猛的抱住肚子,大声的呻吟起来,脸上作痛苦状。

    两人一见,立即围了上来:“你怎么啦?”

    唐朝就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哪位大哥慈悲,给我买两副熊胆清心丸和一两杜仲,我的老毛病又作了?”

    说着口水长流,似乎已经不行了的感觉。

    秃头明雨是个没用的家伙,一听之下赶紧说道:“东旺哥,你说怎么办?”

    唐朝就赶紧的说道:“你,师傅要我默写经文,绝不愿意看着我死的,东旺哥,你要是做不了主的话,请示一下你师傅?”

    这句话一说,东旺的头立即昂了起来:“我怎么做不了主,明雨买两副熊胆清心丸和一两杜仲。”

    明雨虽然知道自己要破财,但哪里敢分辨,乖乖的去了。

    唐朝见隔壁狼胡的房间里绝无动静,心中大喜,这老头子看来真的是被迷住了,连我这么大声呻吟也不出来问一下。

    不长的时间,明雨回来了,手里拿着哟包药。

    唐朝一见,赶紧道:“谢谢啊,麻烦大哥再行行好,将这熊胆清心丸和杜仲借口锅子煎一下,水不要多,熬也不长,半个时辰就够了!”

    明雨破财,本已经老大的不愿,见东旺又想自己努嘴,只得去了,肚子中却骂得厉害,但无可奈何,这小子现在连老爷子都有求于他,还是先不要惹他的话。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不知道为什么,明雨还没有来,唐朝已经吐了三次,眼睛翻白,喉咙里只剩下一口,只听他艰难的说道:“东,东旺大哥,我,我快死了,求你,求你看看药,药,”

    一句话没有说完,就此昏迷了过去了。

    东旺大吃一惊,这小子要是死了,自己可担当着极大的干系。要知道,在狼胡这样的人手下做事,一个不小心,那就是性命不保。心想只有赶快去将药找来才能保全这小子不死,一溜烟的下了楼。

    东旺前脚刚走,唐朝立即就跳了起来,肚中大笑三声,蹑手蹑脚的出门,向楼下摸去。

    乖乖,唐朝立即只得躺回床上。因为东旺手里拿着一个大药罐,飞快的上来了。

    邪门!

    唐朝在心里叫了两声,假装昏迷不醒。

    原来,唐朝这些日子中苦读医书,究竟也没有白费,突然想起《神农本草经》上记载的,清心熊胆丸和杜仲一起煎熬,有使人麻醉的功效,并且药性剧烈,比寻常蒙汗药还厉害,即使不喝下,闻一闻这味道也会晕倒。当此情况下,他也不知道这记载准是不准,但心想也只得一试了,反正即使不奏效,他最多不过喝点药得了。

    现在一见东旺飞奔而上的情景,心中凉了半截:哎,原来这书上是骗人的。

    东旺见唐朝还在原地躺着,生怕他伤重不治,赶紧将药罐一倾,哧哧的倒了一碗在桌子上,拿来喂唐朝。

    唐朝哪里敢喝,当他将碗凑过来的时候,手上假装一个不小心,将一大碗药给打翻了。

    哗啦一声大响,隔壁房间终于有了反应,狼胡高声:“东旺,出了什么事?”

    东旺就道:“没什么,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

    隔壁房间随即没了动静。

    碗一破碎,唐朝猛的感觉心口闷,头脑中灵光一闪,赶紧捏住了鼻子。只见东旺身子摇晃了两下,喃喃说道:“好困好困。”

    说完这话,他就靠在唐朝刚才睡的床上,片刻之间,打起了呼噜。

    唐朝蓦然之间明白了什么事情,赶紧冲到了门外。饶是这样,他已经感觉胸口烦闷。他这才知道,《神农本草经》上的记载,并没有错,只不过,不如唐朝想象中的来得快,东旺飞奔下去取药罐,吸入的毒气还少,直到药碗打翻在地上,他才抵抗不住。

    唐朝想到那毒辣的狼胡就在隔壁,虽然是逃命,还是走得小心翼翼,一步一步的挨到楼梯边上,见距离狼胡的房间已远,这才飞快的冲了下去。

    一到了下面,已是深夜,四周一片静寂,只有厨房方向有一只蜡烛着光。于是一步步的走了过去,还远远的就闻到药气,赶紧撕下一块抹布塞在自己鼻子里,走近一看,厨房里倒着一个人,正是明雨。想是他煎药的时候吸入毒气过多,先就昏迷了。

    唐朝心中暗喜,想到药物这样厉害,倒不妨又上去将监视谢莲的两个仆妇迷倒了,将她一起救出。但忽然又想到先前东旺把药罐拿上去了,要再到狼胡的隔壁去取药罐,那可危险之极?

    犹豫了一下,忽然一咬牙,莲妹对我恩重如山,我就是为她送了命,那又算得了什么?

    如此一想之后,顿时全身充满了力气。

    当下辨明方向,一步一步又向楼上走去。

    越到先前的房间边,唐朝越是谨慎,走得也格外的小心。

    终于,唐朝舒了一口大气,他已经摸到药罐,只要将这药罐里的毒气熬出,再去悄悄的送进那两个仆妇的房间,她们岂有不迷倒之理,到时候带了莲妹脱此大难。

    就在唐朝正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门口忽然出现了一个黑黝黝的人影。

    唐朝大吃一惊,就听这人干笑两声:“唐先生,你在干什么?”

    说话之人,正是狼胡。

    只见他将手里的火折子哗啦的一声晃然,吃惊道:“东旺,我叫你好好的看着这小子,你怎么不听话?”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东旺并不回答,呼噜声却越加的响了。于是他一个箭步冲到东旺身前,一把将他抓起,喝道:“小子,你聋啦?”

    可狼胡立即觉,东旺的身子软绵绵的,竟然已经中了。

    他立即回头,就看到唐朝正想逃出门去,一声冷笑:“小子,给我留下!”

    但说也奇怪,他的手刚伸出,忽然软绵绵的使不出半点力道,惊骇的说道:“你,小子你下?”

    唐朝大喜,知道这老头也已经中了毒,自己虽然塞了鼻子,但在屋子里呆得久了,还是会中毒,猛的冲出。

    本来料定必死,但想不到连狼胡也栽了,心下顿时一宽。

    原来,清心熊胆丸和杜仲,要是分开来吃,一点也不麻醉人,但要是一起熬,却成剧烈的麻醉药。(注,此方其实是用来给人外科手术之时用的,乃三国华佗创,只是当时名字改了而已。)

    唐朝依样画葫芦,在谢莲被监视的窗外散入麻醉药,不长的时间,敲破窗户跳了进去。他是生怕狼胡药性一解就来对付自己,行动甚是麻利。

    这麻醉药果然奏效,他这样大模大样的翻窗而进,两个仆妇居然鼾声如雷,毫无反应。

    唐朝知道中了这麻醉药之后昏睡两个时辰即便没事,一把将谢莲背起,急急逃走,生怕隔壁狼胡的手下知觉追来。

    唐朝打开客栈的大门,急急忙忙的背着谢莲转了两个弯,这才气喘吁吁的停下,长长的呼吸了两口气之后,心中忽感轻松起来。

    但唐朝不敢大意,只稍作休息又继续向前,终于到了集市外一处茂密的大树林里,放下谢莲,只感全身疲累欲死,倒在一片草地上,就此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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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七章李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吟道:“柿林夜宿鸳鸯鸟,日上三竿春睡好,吾虽王府应雅召,还想做个红线姥。|”

    唐朝一惊只见一个三十**的中年文士手握一把泥金团花折扇,正对着自己的方向微笑。看其貌白神清,儒雅潇洒之态,的是世间少有。更兼他身后佩了一剑,剑未出鞘,不知其锋利几何,但剑鞘乃是鲨鱼皮,金吞口,黑沉沉的,貌相古雅。

    忍不住肃然起敬:“先生高姓,如此出口成诗,的是宦海高人?”

    这中年人脸上就闪过一丝黯然的神色,但这神色一闪而逝,高吟道:“我本蓬蒿人,凤歌笑孔丘。想李白攉铄庸才,何堪高居庙堂,现四海为家,怀抱利器,将以寻有为也?”

    唐朝的眼睛睁得老大,啊哈的一声大叫,扑了上去:“李白,你是李白,给我签个名?”

    却忽然想到自己没有带笔,不由全身掏摸起来。

    李白也很惊诧:“阁下何人,好象对在下所知甚深,盼详为告知?”

    唐朝就大声吟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还有,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蹄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还有,《梦游天姥吟留别》〈静夜思〉〉〈春夜洛城闻笛〉〉,这些,都,都是您写的?”

    李白有趣的看着唐朝,听他气喘吁吁的说完,忽然叹道:“是,想不到贤弟竟还记得不才的几句虚文,倒是难得,不过我劝贤弟一句,白虽薄有微名,但至今郁郁不得志,杜甫老弟说得好啊,‘古来才大难为用’,白虽狂妄,自信还比庙堂之中的许多人高明,却想不到才高人愈嫉,过洁世同嫌,反为排挤,不能为世所容,因此游历天下,以排解胸口郁闷!”

    这些话,本来以李白的身份,是不会对一个初见面的少年说的,但李白此人,率性而行,殊少遵守世间的礼节,心中有感,竟对唐朝这个陌生人说了出来。

    唐朝大喜,忽然跪下:“李,李翰林,请您收我为徒?”

    他显然想不到会在这南诏的穷乡僻壤之间遇到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油然而生孺慕之心,这个头,那是磕得心甘情愿的。

    李白一听,脸色就闪过一丝不豫:“年轻人,难得你有这种上进心,可我早不是什么翰林了,恕难从命!”对唐朝跪在地上,竟是真眼也不瞧一下。

    其实,倒不是李白居傲,而是“李翰林”这个称呼,大遭李白之忌,李白平生最大的失意,就在于当初上长安求官的时候,受到李隆基的冷遇。他初到长安的时候,倒也风光,几手应圣的诗一作,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瑶台应惭居嫦娥,杨家有女天仙媚”,其才更是震惊朝野,令天下文人甘拜下风。但想不到就是因为对大宦官高力士不敬,自己酒醉的时候让了脱了两次鞋,他便怀恨在心,挟恨报复,最后只做了一个有名无实的翰林供奉,毫无实权不说,竟沦落为李隆基和杨贵妃喝酒弹唱时候的伎人等次,生存的目的只是作诗以供君王一笑。更使李白烦恼的是,王公贵人竟人效法李隆基,名虽邀请他赴宴,其实就是让他作诗,因此李白后来愤然作诗道:“安能摧眉遮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遂作〈梦游天姥吟留别〉,告别长安诸公,浪迹天涯,以售所学,却不想今日被唐朝遇上。

    唐朝讷讷的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大人物,说道:“李,李大人,你虽不是翰林,但天下士人,莫不知道您的才华,却比那些真正的翰林和高官更令人佩服,前辈既不愿收我为徒,莫非是嫌小子愚鲁么?”

    李白暗暗吃惊,听这小子出口不凡,倒也不能真的小觑了他,说道:“天下高人甚多,似白者,车载斗量,不可胜计,况白性喜独来独往,实在是抱撼了。”

    说了这话,生怕唐朝纠缠不休,转身即行。

    唐朝大急,蓦然间心生一计,高声吟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李大人对功名利禄如此耿耿于心,虽说是为天下苍生着想,却不免为别人说一句,李白乃俗人耳!”

    这几句话,就像是一个钩子,将李白很快的勾引了回来,只听他热切的说道:“想不到今日在此地遇到高人,李白狂妄了,就此向贤弟赔罪!”说罢深深一揖,态度甚是诚恳,将唐朝扶了起来。

    唐朝却故意不起来,只说道:“要是李大人同意收我为徒,我就起来!”言下之意就是,要是你不同意,我就不起来了。

    李白沉吟半晌,忽然笑道:“贤弟文采风流,并不在百之下,我虽痴长你几岁,师傅是不敢自居的,要是贤弟看的起我,就叫我一声大哥?”

    “你,你说要和我结成忘年交?”唐朝的声音都颤抖了。

    “是,不知白能不能高攀得上?”

    “好,哈哈,好!”唐朝大叫起来,当即跪在地上向李白拜了八拜,口称:“李大哥!”心中那个乐劲儿啊,简直要把身体爆炸开来。

    李白也跪下还礼,口称贤弟的将唐朝扶了起来,佯装严肃的说道:“那么从此以后,我们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啦!”

    “那是当然。”唐朝飞快的说完,末尾还不忘记了加声“李大哥!”

    李白脸上忽然现出微笑:“虽说拜了把子,还没请教兄弟大名。”

    “我大名,不,我姓唐,名朝。”

    “什么,是朝廷的朝?”李白的眼睛里精光一闪。

    唐朝就点头道:“是的,有什么不对吗?”

    李白就说道:“这个名字,是叫不得的,贤弟在这西南偏僻之地叫叫,自然没什么大不了,可要是到了朝廷还这样叫,恐怕会惹大麻烦,我帮贤弟你出个主意,到长安或者朝廷的时候,你虽然可以这样叫,但不妨对别人说,你的名是‘巢’,鸟巢的‘巢’,你看行吗?”

    唐朝立即记起了谢小意当时说过的话来,说这是大不敬罪,是杀头的罪名,现在李白又这样说,哪里还有假的,忠心谢道:“好的,谢李大哥!”

    李白就微微一笑:“闲话说过,我想问你,你刚才吟的那几句,却是白三十余年来所听到的最动人的语句,似诗而字数不等,似文而韵味不称,但却音韵优美,词意隽永,前人之所未见,令白深为叹服!”

    唐朝在心中大叫惭愧,幸好危急之时想起了明人杨慎的这〈临江仙〉词,不仅留住了这位大诗人的脚步不说,还和他意外的结拜成兄弟,那是全靠了这词。这个时候听他一问,只得硬着头皮说道:“这是在下胡诌的一段曲子词,俚俗不堪,下面我将全文背诵一遍,望大哥不要见笑?”

    当下将这词全文背诵: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李白一边吟,一边仔细的听完,忽然击节赞赏道:“妙哉!好个‘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再大的功业,再强的武功,到最后只不过是空,贤弟年纪轻轻,却想不到已经有了这般感悟,为兄心热,却恰好被贤弟说中了,竟始终放不下‘功名’二字,实在是落了下乘!”

    唐朝心中大叫惭愧,这不是侵犯别人著作权吗?但想到自己学这词的时候,杨慎已死,也不觉得心里如何不安,厚颜劝道:“李大哥说哪里话,儒家信奉:君子以自强不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大丈夫份所当为,李大哥锐意进取,令小弟好生佩服!”

    李白大笑:“唐兄弟,你我一见如故,为兄这人好酒如命,同到前面酒家喝一杯如何?”

    唐朝正感肚饿,闻言如听仙乐:“好极好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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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 美如杨玉环
    忽听谢莲的声音说道:“唐大哥,我想和你说会儿话。”原来不知什么时候,谢莲已自醒来,见唐朝对这中年人如此热爱,忍不住起了嫉妒之心。

    李白大笑:“位兄只顾着说话,却不考虑弟妹的感受,真的是卤莽了!”

    两人一听,脸色都红了红,谢莲心中则是对这位李大哥突然间生出好感。

    唐朝就红着脸说道:“李大哥有所不知,这,这位谢莲姑娘对在下有救命之恩,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小弟不敢高攀!”

    李白大为诧异,这样的一对璧人,却不是情侣,但看这女子脸红的光景,该是心中有意而不好意思说出吧!知道年轻人脸嫩,哈哈一笑,对唐朝道:“就算大哥刚才的话唐突了,可你看谢莲妹子羞的,我可趁早劝你一句啊!这样的女子,你可要好好把握,不然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谢莲听了唐朝的话,正自心中惴惴,一听李白的话,顿时背转了身子,羞得满脸通红,心中对这位大哥那是感激得无以复加。

    唐朝的脸红了红:“小弟,小弟谨记。”

    李白见他似乎说得言不由衷,笑了:“你听说过杨贵妃吧?”

    唐朝不知李白为何问他这个,但早就听说李隆基身边的杨贵妃的是倾国倾城的丽色,忍不住食指大动:“听说过。”

    李白就冷笑的说道:“我亲眼见过这个女子,她还给我夹过菜,斟过酒,美则美矣,可似乎还不及这位谢姑娘,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唐朝猛然间心中火热:想不到莲妹的美丽竟然到了这样可怕的程度,居然能和杨玉环媲美!

    李白就笑笑道:“从这条小路出去,前面半里就是一家‘绿杨酒家’,我在那里打好了酒等你!”

    说完,他就很识趣的走出去,只留下谢莲和唐朝两人。

    等李白的身影消失在树林里,谢莲哇的一声哭出声来,扑进了唐朝的怀里。将这几天来的苦楚一起发泄在哭泣里。

    唐朝默默的抱着她,心中想着李白刚才所说的话。的确,像李白这样的人,怎么会骗自己,他既然说莲妹有杨玉环的美丽,那就是确定无疑。可自己这样病残之身,配做她的男人吗?她现在虽然看似钟情于我,但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别的男人见了她的美丽,哪里有不心动的,她还会爱我吗?他不自禁的想到虬髯满脸的燕小七,狼胡,这些都是武林中有身份的人,可一见了谢莲的美貌,都是情不自禁。燕小七是强抢,狼胡则是要把她献给李格桑以博取功名。虽然都未能成功,但莲妹的美貌恐怕真的如李白所说,乃是世间绝品,自己将来即使当了她的男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里,能保全妻子吗?

    谢莲可不知道唐朝想了这么多,哭了一会儿,忍不住嗔道:“唐大哥,可吓死我啦!你知道吗?那天你说要把我送给什么王爷,我还真信了呢?”

    唐朝就叹息的想:这女子如此的纯洁,一点也不知道人世的险恶,但想一时之间哪里又能改变得了,笑道:“我怎么忍心把我天下无双的美貌妹子送给王爷,我是为了骗那个狼胡才这样说的,对不起,把你吓着啦?”

    “狼胡,你说的是那个抓我们的老头?”

    唐朝点头:“不错,就是他。以后我们得注意点儿,别被他又抓住了。”

    谢莲就温顺的说道:“是,大哥,我听你的。”

    唐朝将身上的包袱取下,检视一眼之后笑道:“莲妹,你我现在就只剩下这只山羊腿了,别你师傅还没找着,我们先被饿死啦?”

    谢莲就痴痴的说道:“大哥,你那么聪明,你一定有办法的!”

    唐朝本想取笑她一下,想不到这丫头心眼恁地实在,只得歪着嘴巴说道:“说得好,你既然都这么看重大哥我,我要是再想不出办法,那就是蠢驴啦!走,我们白吃去!”

    “白吃,吃谁?”谢莲的眼睛水汪汪的。

    “到了就知道了。”

    出林半里,果然远远看到一个酒旗子上写着“绿杨酒家”。两人加快脚步进去,只见靠窗的齐楚阁儿里端坐着李白。他身前摆着三副碗筷,酒肉叫了一大桌子,却是动也没动,显然在等着自己。

    唐朝心中感激:“李大哥,让您久等啦!”

    李白微笑点头:“自己兄弟,不用客气,都坐下吧!”

    两人应命坐下。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清朗的笑声:“李大人,可把我找得苦,你原来在次此地喝酒,店家,把酒菜都算在我田立的帐上。”

    酒保唯唯答应。唐朝仔细打量,见这人一身青衫,手上翡翠戒指,脚下小鹿踏靴,年纪即使没有五十,也有四十九,但胡子刮得精光,给人一种学少年的感觉。

    李白见这人来了,微微皱了皱眉,但随即脸上现出笑意:“田管家,我说过叫你不要管我你偏不听,这一大早的不是耽误你睡觉吗?”

    原来,此人本是中原汉人,早知李白的大名,现在是王爷府上管家,听王爷说得郑重,当下加意的伺候,不敢怠慢。今早李白一起来信步闲逛,这管家就赶了来相陪,生怕伺候有所不周,惹得王爷生气。

    田立哈哈一笑:“李大人交游遍于天下,又结识新朋友,何不给小子介绍介绍?”

    李白就随意的介绍了两人,不说唐朝的姓名,只说“这位是唐朋友。”言下竟是十分的不耐烦。

    这田立也是个见风知意的角色,知道李白这个表情那是送客之意,闲话几句,知趣的溜走了。

    李白大喜,和唐朝举杯痛饮,大谈诗歌之道,唐朝为了在谢莲面前显得自己肚里有墨水,更是将唐以后的诗歌随意敷衍,李白越听越是相敬,深以为找到知己。

    刚刚喝到二十来杯,两人薰熏然微有嘴意,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

    唐朝回头一看,脸色立即变了——因为他看到了狼胡。

    他身后二十来个混混跟随,正一步步的向这酒家走来,在他一个眼色之下,采取包围之势,将唐朝和谢莲两个人围在垓心。

    这情势李白也看到了,诧异的道:“唐兄弟,你们有过节吗?”

    唐朝就道:“是,前面这个山羊胡子的人是个强盗,他想抢了莲妹来送给李格桑王爷以此为进身之阶,谋个官职。”

    说了这话才忽然想到李白一介文人,竟为自己的事卷入这场风波,要是有什么意外,自己怎么对得起中国文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赶紧说道:“李大哥,这件事情和你无关,你快快走吧!只叫唐朝侥幸不死,定到长安来探望你。”

    李白知道这是他的义气,是害怕将自己也牵连在内,笑了:“谅这些强盗鼠辈,光天化日之下行此恶事,即是路人也当拔刀相助,兄弟莫慌,让我来打发!”

    说罢缓缓抽出了身后长剑,剑白如水,光华流转不定,的是一把绝世的好剑!

    狼胡直到一个时辰之后才恢复体力,而唐朝早已经带了谢莲逃之夭夭,只得一个个的将徒弟喊醒,暴跳如雷,众多手下当即分成数批寻找唐朝的下落。

    狼胡自载了昨晚的大跟斗之后,体力其实并没有彻底恢复,见李白气度沉稳,显然是个劲敌,阴恻恻的说道:“我毒狼今天找的是姓唐的这小子,其他人不必淌这浑水,以免误杀!”

    他心想一报出自己的名号,这小子也该知难而退了吧!哪里想到李白一听,眉毛竖起:“白在中原早就听说南诏有一只毒狼,害人无数,今日正好杀了下酒!”挽起一个剑花,森然道:“纳命来吧!”

    狼胡冷笑一声:“看你这身打扮,像个读书人,而自称‘白’,莫非是以诗出名的李白么?”

    唐朝暗赞这老头居然多知中原掌故,冷笑道:“正是,这位就是皇上御赐翰林院供奉的李白李大侠,不仅文采风流,武功也是当世少有!”

    狼胡斜眼一看,见李白对唐朝的话竟然居之不疑,心想,我不管你是何方神圣,今日老夫要是不能将唐朝这小子拾掇下来,这张老脸往哪里搁去?

    当下摆个旗鼓,双脚不丁不八,冷然说道:“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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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九章 白也剑无敌
    李白也不多言,挥剑直进,浑不将对手放在眼里。

    “当”的一声大响,狼胡袖中忽然出现了一柄铁尺。他向不用兵刃,但遇到了李白这样的高手,还是心下忌惮。

    其实,世人都知李白乃是大诗人,其诗作冠绝古今,殊不知李白平生最大的愿望乃是建功立业,想在疆场上有所作为,将来出将入相,名垂青史,因此从小就不仅仅是学做诗,乃是文武双修,他家世豪富,要学武自是轻而易举,再加上绝道:“只要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小李白立即感悟,自己再聪明,要是不加磨砺,还是不能变成栋梁之材,此后发奋读书,终成一代文豪。

    “好功夫!”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嘹亮的长笑传来。

    随着这声叫好,小路上转出一行劲装结束的汉子。当先一人,四十三四年纪,国字脸,唇下留着短髭,身高膀宽,相貌堂堂,一见了李白即拱手道:“小王有幸,今日得睹李大人神剑绝技!”言语之中甚是相敬。

    李白回礼:“雕虫小技,倒叫王爷见笑了?”

    两人客套完毕,李白就说道:“不才本想取此人性命,既然王爷来了,您是这里的长官,那这个人,就叫给王爷处理!”

    他敬对方是南诏首领,因此才这样说。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南诏洱海郡王李格桑,也即是南诏的国王,只不过畏惧唐朝廷的压力,才接受了唐朝的这一册封,其实是一个独立王国。这天听说唐朝名士李白来访,自是高兴,待见到李白,一番讲论之后,对李白之才深表赞赏,极力想挽留他在南诏为臣。但李白雄心万丈,哪里甘于在南诏这样的小国沉沦,数次都是婉言谢绝了。但李格桑求才心切,还是加意款待,希望能留住他。刚才听手下田立回去一禀报,说李白和两个新交的朋友在“绿杨酒家”喝酒,立即亲自来相陪,也是笼络之意,不想却在这里见到李白和人动武。

    李格桑久为南诏王爷,岂会不知道境内有狼胡这号人物,只是向来知道这老头武功高强,为人又是十分的机警,手下捕快抓之不住,也只得罢了,想不到李白竟然武功远胜于他,心中更起爱才之念,大声道:“田管家,将狼胡带回去,锁进大牢,本王要好好的盘问他,可不能就让他这样死了!”

    李白本以为李格桑要当场处决狼胡,见他这样说,自不好出异议。

    那边狼胡一听,知道今日横竖是个死,右手受伤,不能动用兵刃,却将铁尺交在左手,大声道:“王爷,狼胡满手血腥,今日被你们抓住,逃是逃不了的,但王爷想要将我乖乖的关进大理的牢房,却也不能,我武功不如你们,难道连自杀也不会么?”

    说着举起了手上铁尺欲击在自己头上,他知道与其被抓到牢里被人蹂躏,还不如就这样自杀的好。

    但李格桑似乎对这狼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闻言道:“你这样做,倒是像条汉子,这样也好,你当场自杀了,我不再败坏你死后的名声,你还是‘春山客居’的老板!”狼胡和唐朝都是一惊,这王爷恁地精明,竟然对狼胡知道得如此之深。

    狼胡看看李白,再看看李格桑手下这一大批人,知道今日已经在劫难逃,闭上眼睛,举起铁尺向自己脑门子上击了下去。

    唐朝虽恨此人入骨,但见他如此自戕,倒也佩服他果然是条汉子!

    就在狼胡的铁尺将将要击上自己脑袋的时候,忽听呼的一声,他手里的铁尺已经到了李格桑的手里。

    李格桑如何欺身进步,如何抢下狼胡手中的铁尺,只因为动作太快,除了李白谢莲田立等寥寥数人之外谁都没有看清楚。

    原来,就在狼胡的铁尺将要击中自己脑袋的一瞬间,李格桑闪电般的欺进身去,劈手抢下了狼胡手上的铁尺。狼胡死志已定,手上的劲力自然不小,要不然,击得自己死不死活不活的,那不是活受罪?

    但李格桑就这么行若无事的将铁尺夺下,又回到原地,似乎和没有动过一般。就连李白也是心中吃惊,别看这王爷平时一副雍容华贵的样儿,动起手来,真的是动如脱兔,捷如飞鸟,他能统一南诏六部,果然有真才实学。

    狼胡楞住了,半晌才道:“王爷这是何意?”

    李格桑就点头道:“你虽然无恶不作,死有余辜,但尚且有可取之处,本王暂不杀你,田立,带下去吧!”

    狼胡一听,丑陋的脸上满是感激之色,跪下说道:“谢王爷!”

    李格桑的面色立即一沉:“我可没说饶你性命,我只是说暂不杀你,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立即杀你吗?”

    “小人不知。”

    “我就是想看看你是真自杀呢还是拼死一博,看来你对本王的话,还不敢违抗!”

    狼胡心中一惊,但随即道:“王爷明鉴,狼胡对您可是一片忠心,我本是捉了一个绝色的女子要献给王爷,想不到竟被这李白救了,不然,狼胡哪里敢和李,李大侠动手!”

    “什么?”李格桑一惊,在人丛中看见了谢莲。

    忽然“咦”的大叫一声:“好像,好像,真的是好像!”

    一个威镇南诏的国王,忽然间变得失魂落魄,像是着了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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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 身世 上
    谢莲见这王爷直直的看着自己,甚感不安,握住了唐朝的手。

    狼胡见状,大叫道:“大胆,这女人也是你能碰的么?”

    但唐朝哪里理他,只将谢莲的手握得更紧,对李格桑说道:“王爷,这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你可不能仗势欺人?”

    李格桑一惊,但脸上随现出怒色:“李大人,这位是谁?”

    李白就介绍道:“这是我新结拜的兄弟,姓唐名朝。”

    李格桑吃了一惊:“这,这可犯当今圣上之忌。”

    李白就从容说道:“他的朝是‘鸟巢’的‘巢’。”

    李格桑就“哦”了一声,随即问道:“唐少侠,这女子是谁,真是你未过门的妻子吗?”眼神之中似乎隐藏着某种不安。

    唐朝心中一凛:莲妹对我一往情深,我若不保护她,还有谁来保护她,只叫我唐朝还有一口气在,定叫她不受坏人的欺侮!

    于是昂然说道:“她叫谢莲,是我唐朝未过门的妻子。”

    李格桑喃喃道:“她也姓谢,想不到,真想不到!”

    李白见这王爷自从见了谢莲之后,两次失态,早就在奇怪,闻言问道:“王爷似乎对我弟妹很是熟悉,不知可否见告?”

    李格桑不答,沉吟了半晌,忽然一笑:“本王在王府之中已经备好酒宴,难得李大人又新交了两位朋友,同去喝一杯如何?”

    像李白这样的老江湖立即明白,王爷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愿在众人之前诉说,见唐朝想问,赶紧向他使了个眼色。唐朝随即不说话。

    来到外面,李格桑命令手下让出三匹坐骑,让李白等三人乘坐了。

    唐朝偷眼看去,只见外面站着五十人的一支卫队,刀枪锋利,衣架鲜明,马匹也是雄壮,和刚才随着他进来的几个随身保镖大不相同。心想他贵为南诏国王,出行的时候竟穿便衣,倒也真是平易近人之至了。

    当下一行人马蹄铿锵,沿着青石铺成的街道向王宫行去,一路上的百姓见到前面的仪仗,知道是皇帝微服出行,虽不敢高呼万岁,却有愚夫愚妇顶礼膜拜的。足见李格桑治国有法,国泰民安,百姓感激。

    不一刻到了王宫前,只见金碧辉煌的好大片的屋宇,似无尽头。南诏虽是小国,但王宫之地,修建得自然甚是用心,唐朝随着众人直走了三数里地,转得头也有些晕眩了,才听执事官说道:“三位请留步!”

    将他们带进了一处高台,匾上大书“赐宴台”的,请三人坐下。

    李白早习惯了这些宫廷礼仪,毫不在意,但唐朝则是处处新鲜,不时的向这位义兄请教,倒也知道了不少的朝廷礼仪。

    不长的时间,就见李格桑换了黄衣黄帽,在一个老太监的陪同下,来到众人之前。

    唐朝仔细打量,见这王爷果然是不怒而威,和常人大大不同.

    李白赶紧避席迎接,口称:“陛下!”

    李格桑大笑:“大家平身吧!坐!”

    唐朝拉着谢莲坐下,神色间甚是恭谨。

    谢莲忽然道:“你就是皇帝吗?”

    李格桑一楞,随即笑道:“怎么,看着我不像吗?”

    谢莲就笑吟吟的道:“像,不过我就是不明白,皇帝不是不随便见人的吗?你怎么随随便便的就见我们?”

    李格桑大笑:“李大人是本王最尊敬的人,你是他的朋友,本王自然要以礼相待。”

    谢莲就嫣然一笑:“谢谢你李大哥,我一直想见皇帝一面,是皇上看在你的面上才见我们的。”

    李白微笑,这姑娘简单纯洁,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李格桑也是微笑,问道:“姑娘姓谢,不知道认识谢小意这个人吗?”

    这一问,顿时使谢莲脸色大变,唐朝也是心中砰砰乱跳。

    半晌,谢莲才颤抖的问道:“我,我不知道。”

    但说完这话,眼圈儿却红了。

    李格桑的声音也颤抖了:“你,你骗我是不是?”

    谢莲就扑在桌上哭了起来:“我师傅她,她忽然不见了,我一直找不到她,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李格桑再无怀疑:这女子果然认得谢小意,可为什么是她的师傅,而不是,不是她的,抓住谢莲的手臂道:“她,她怎么啦?”

    李白见了这样光景,知道李格桑必定和这女子甚有渊源,一拉唐朝的手臂:“贤弟,愚兄忽然肚痛,你扶我出去一下!”

    唐朝正想知道这其中有何缘故,哪里肯走,但见李白拉他,只得很不情愿的走了出去。

    “赐宴台”里,谢莲的声音哽咽:“你问她干什么?既然你已经那么狠心的抛弃了她,为什么还关心她?”

    李格桑泪水流下:“阿意,我苦命的阿意,这么多年来,你原来一直住在雪山,我找遍了天涯海角,可就是找不到你的影子!”

    一个威镇天南的国王,刹时之间变为一个软弱无比的汉子。

    谢莲怒道:“你找到她有什么用,师傅亲口对我说过的,他要抓住你,抽你的筋,剥你的皮,让你不得好死!”这个时候,她也不管对方是不是皇上,谢小意这二十年来所受的罪,全被她代说

    出来了。

    “是的,我是不得好死,也真难为了你母女俩,在那么冷的地方,可住得惯吗?”说话间,抓住了谢莲的手。

    谢莲随手拍出,击在李格桑手背上,啪的一声大响,只听一个太监的声音尖声道:“大胆,这是陛下!”

    李格桑就挥挥手,这太监就退下去了。

    李格桑就苦笑道:“莲儿,你是我的女儿,你难道还不认我吗?”

    谢莲就冷冷的说道:“我师傅说,我父亲早死啦!你怎么会是我父亲?”

    李格桑大恸:阿意,你可以恨我,可你怎么能让我自己的女儿这样恨我呢?

    说道:“莲儿,来吧!我让你看着地方!”

    拉着她的手,向宫门北端走去。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一次,谢莲没有摔开他的手。

    前行数十步,来到一排高大的黄屋前,李格桑喝令随行的太监将屋子打开,带着谢莲走了进去。指着四周道:“莲儿,这就是你,你师傅当年就寝之处,近二十年了,我一直留着,还命令下人勤加打扫,让它就如当初一样一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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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美如杨玉环
    忽听谢莲的声音说道:“唐大哥,我想和你说会儿话。”原来不知什么时候,谢莲已自醒来,见唐朝对这中年人如此热爱,忍不住起了嫉妒之心。

    李白大笑:“位兄只顾着说话,却不考虑弟妹的感受,真的是卤莽了!”

    两人一听,脸色都红了红,谢莲心中则是对这位李大哥突然间生出好感。

    唐朝就红着脸说道:“李大哥有所不知,这,这位谢莲姑娘对在下有救命之恩,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小弟不敢高攀!”

    李白大为诧异,这样的一对璧人,却不是情侣,但看这女子脸红的光景,该是心中有意而不好意思说出吧!知道年轻人脸嫩,哈哈一笑,对唐朝道:“就算大哥刚才的话唐突了,可你看谢莲妹子羞的,我可趁早劝你一句啊!这样的女子,你可要好好把握,不然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谢莲听了唐朝的话,正自心中惴惴,一听李白的话,顿时背转了身子,羞得满脸通红,心中对这位大哥那是感激得无以复加。

    唐朝的脸红了红:“小弟,小弟谨记。”

    李白见他似乎说得言不由衷,笑了:“你听说过杨贵妃吧?”

    唐朝不知李白为何问他这个,但早就听说李隆基身边的杨贵妃的是倾国倾城的丽色,忍不住食指大动:“听说过。”

    李白就冷笑的说道:“我亲眼见过这个女子,她还给我夹过菜,斟过酒,美则美矣,可似乎还不及这位谢姑娘,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唐朝猛然间心中火热:想不到莲妹的美丽竟然到了这样可怕的程度,居然能和杨玉环媲美!

    李白就笑笑道:“从这条小路出去,前面半里就是一家‘绿杨酒家’,我在那里打好了酒等你!”

    说完,他就很识趣的走出去,只留下谢莲和唐朝两人。

    等李白的身影消失在树林里,谢莲哇的一声哭出声来,扑进了唐朝的怀里。将这几天来的苦楚一起发泄在哭泣里。

    唐朝默默的抱着她,心中想着李白刚才所说的话。的确,像李白这样的人,怎么会骗自己,他既然说莲妹有杨玉环的美丽,那就是确定无疑。可自己这样病残之身,配做她的男人吗?她现在虽然看似钟情于我,但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别的男人见了她的美丽,哪里有不心动的,她还会爱我吗?他不自禁的想到虬髯满脸的燕小七,狼胡,这些都是武林中有身份的人,可一见了谢莲的美貌,都是情不自禁。燕小七是强抢,狼胡则是要把她献给李格桑以博取功名。虽然都未能成功,但莲妹的美貌恐怕真的如李白所说,乃是世间绝品,自己将来即使当了她的男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里,能保全妻子吗?

    谢莲可不知道唐朝想了这么多,哭了一会儿,忍不住嗔道:“唐大哥,可吓死我啦!你知道吗?那天你说要把我送给什么王爷,我还真信了呢?”

    唐朝就叹息的想:这女子如此的纯洁,一点也不知道人世的险恶,但想一时之间哪里又能改变得了,笑道:“我怎么忍心把我天下无双的美貌妹子送给王爷,我是为了骗那个狼胡才这样说的,对不起,把你吓着啦?”

    “狼胡,你说的是那个抓我们的老头?”

    唐朝点头:“不错,就是他。以后我们得注意点儿,别被他又抓住了。”

    谢莲就温顺的说道:“是,大哥,我听你的。”

    唐朝将身上的包袱取下,检视一眼之后笑道:“莲妹,你我现在就只剩下这只山羊腿了,别你师傅还没找着,我们先被饿死啦?”

    谢莲就痴痴的说道:“大哥,你那么聪明,你一定有办法的!”

    唐朝本想取笑她一下,想不到这丫头心眼恁地实在,只得歪着嘴巴说道:“说得好,你既然都这么看重大哥我,我要是再想不出办法,那就是蠢驴啦!走,我们白吃去!”

    “白吃,吃谁?”谢莲的眼睛水汪汪的。

    “到了就知道了。”

    出林半里,果然远远看到一个酒旗子上写着“绿杨酒家”。两人加快脚步进去,只见靠窗的齐楚阁儿里端坐着李白。他身前摆着三副碗筷,酒肉叫了一大桌子,却是动也没动,显然在等着自己。

    唐朝心中感激:“李大哥,让您久等啦!”

    李白微笑点头:“自己兄弟,不用客气,都坐下吧!”

    两人应命坐下。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清朗的笑声:“李大人,可把我找得苦,你原来在次此地喝酒,店家,把酒菜都算在我田立的帐上。”

    酒保唯唯答应。唐朝仔细打量,见这人一身青衫,手上翡翠戒指,脚下小鹿踏靴,年纪即使没有五十,也有四十九,但胡子刮得精光,给人一种学少年的感觉。

    李白见这人来了,微微皱了皱眉,但随即脸上现出笑意:“田管家,我说过叫你不要管我你偏不听,这一大早的不是耽误你睡觉吗?”

    原来,此人本是中原汉人,早知李白的大名,现在是王爷府上管家,听王爷说得郑重,当下加意的伺候,不敢怠慢。今早李白一起来信步闲逛,这管家就赶了来相陪,生怕伺候有所不周,惹得王爷生气。

    田立哈哈一笑:“李大人交游遍于天下,又结识新朋友,何不给小子介绍介绍?”

    李白就随意的介绍了两人,不说唐朝的姓名,只说“这位是唐朋友。”言下竟是十分的不耐烦。

    这田立也是个见风知意的角色,知道李白这个表情那是送客之意,闲话几句,知趣的溜走了。

    李白大喜,和唐朝举杯痛饮,大谈诗歌之道,唐朝为了在谢莲面前显得自己肚里有墨水,更是将唐以后的诗歌随意敷衍,李白越听越是相敬,深以为找到知己。

    刚刚喝到二十来杯,两人薰熏然微有嘴意,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

    唐朝回头一看,脸色立即变了——因为他看到了狼胡。

    他身后二十来个混混跟随,正一步步的向这酒家走来,在他一个眼色之下,采取包围之势,将唐朝和谢莲两个人围在垓心。

    这情势李白也看到了,诧异的道:“唐兄弟,你们有过节吗?”

    唐朝就道:“是,前面这个山羊胡子的人是个强盗,他想抢了莲妹来送给李格桑王爷以此为进身之阶,谋个官职。”

    说了这话才忽然想到李白一介文人,竟为自己的事卷入这场风波,要是有什么意外,自己怎么对得起中国文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赶紧说道:“李大哥,这件事情和你无关,你快快走吧!只叫唐朝侥幸不死,定到长安来探望你。”

    李白知道这是他的义气,是害怕将自己也牵连在内,笑了:“谅这些强盗鼠辈,光天化日之下行此恶事,即是路人也当拔刀相助,兄弟莫慌,让我来打发!”

    说罢缓缓抽出了身后长剑,剑白如水,光华流转不定,的是一把绝世的好剑!

    狼胡直到一个时辰之后才恢复体力,而唐朝早已经带了谢莲逃之夭夭,只得一个个的将徒弟喊醒,暴跳如雷,众多手下当即分成数批寻找唐朝的下落。

    狼胡自载了昨晚的大跟斗之后,体力其实并没有彻底恢复,见李白气度沉稳,显然是个劲敌,阴恻恻的说道:“我毒狼今天找的是姓唐的这小子,其他人不必淌这浑水,以免误杀!”

    他心想一报出自己的名号,这小子也该知难而退了吧!哪里想到李白一听,眉毛竖起:“白在中原早就听说南诏有一只毒狼,害人无数,今日正好杀了下酒!”挽起一个剑花,森然道:“纳命来吧!”

    狼胡冷笑一声:“看你这身打扮,像个读书人,而自称‘白’,莫非是以诗出名的李白么?”

    唐朝暗赞这老头居然多知中原掌故,冷笑道:“正是,这位就是皇上御赐翰林院供奉的李白李大侠,不仅文采风流,武功也是当世少有!”

    狼胡斜眼一看,见李白对唐朝的话竟然居之不疑,心想,我不管你是何方神圣,今日老夫要是不能将唐朝这小子拾掇下来,这张老脸往哪里搁去?

    当下摆个旗鼓,双脚不丁不八,冷然说道:“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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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 身世 下
    谢莲见屋子高大,四周缀满了琉璃珊瑚之类的饰物,屋中陈设,极尽奢华,忍不住道:“那你对我师傅很好啊!为什么后来我师傅又走了呢?”

    李格桑就紧紧握住谢莲的手:“莲儿,你长这么大,我也没尽到为人父的责任,但这中间的原委,你还是要知道的。”

    谢莲摔脱了他的手:“我说过,我不是你的女儿,你怎么这么糊涂?”

    李格桑叹息半晌,忽然道:“你是乙酉年正月初九子时所生,这个你的生日你师傅该不会骗你吧?”

    谢莲的眼睛瞪得浑圆:“咦,你怎么知道的?”

    李格桑抚摩着身边的一张椅子的靠背,抬头望天,无限缅怀的说道:“当年在彝寨,我才二十五六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遇到了你妈妈,也就是你师傅谢小意,她那个时候,和你现在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不过也有不同,你要单纯得多,而她当时,是前任彝族族长的女儿,精明能干,和那隆本来不睦”

    谢莲立即想起,那个舍瓦也说我长得和我师傅年轻的时候一个样,现在他也这样说,难道我真是我师傅的女儿?面前的这个皇上,真是我父亲?那我不是公主啦?却忽然问道:“那隆是谁?”

    “他就是当时彝族的族长,我当时去的时候,一则是想到彝族在南诏实力强大,必须拉拢,另外一个目的,是要偷窥那里的防御工事,心想,一旦要是和谈不成,只好动武的话,也好占个先机,想不到却在那里遇到了我一生之中最刻骨铭心的女人,这个人,自然是你师傅谢小意了,她太美啦!美得让我一下子把什么都忘记了,为了她,我愿意舍弃统一南诏的大业,她对我也是一见钟情,可有一个要求,说她虽然是女子,但要我尊重她,要是我将来统一了南诏,就娶她做我的正室夫人,我自然答允,其实,普天之下,哪里去找她那样美貌能干的女子呢?我那时武功虽然不错,可还没达到一流的地步,他就将彝族至高无上的宝典《括苍山武经》盗出来给我,后来,我们一起战斗,过桥之役,要不是你师傅舍命护着我,我这条命已经不在了,通过三年征战,本王终于统一了南诏,结束了近百年的纷争,你师傅可说是居功至伟,那个时候,彝族不过我管辖之下的一部,我本该按照你师傅的愿望,娶她做我的正室夫人,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唐朝皇帝李隆基特派使臣的邀请,要我到他朝中做客。我心中知道,他这话虽然说得客气,其实就是要我臣服。我当时思虑再三。虽然觉得南诏凭借山川之险或许能和唐朝相持,但战争必定必定旷日持久,六部刚刚统一,国家贫弱,实不宜在这样的时候和强大的唐朝对抗,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忍辱前往长安,觐见李隆基。其时唐朝正值开元盛世,国力强大,我一路所见,果然强我南诏百倍,心中深觉自己忍一时之辱为然。心想,要是开战的话,必败无疑。我到了长安,李隆基对我甚为有礼,和我以兄弟相称,及到他要颁赐我为‘洱海郡王’之时,我也只能忍辱接受了。我心想,待我将来养成气力,再报此仇。殊不知这一层被他手下的两个宰相姚崇和宋憬事先料到了,赐金瓶公主下嫁,和南诏时通消息。我当时畏惧朝廷的压力,只得接受了赐婚!”

    谢莲就赶紧的问:“那个金瓶公主定然是十分的美丽了?”

    李格桑一笑,女孩子就关心这些,只得说道:“是,她很美丽,她是典型的中原美女,我们南诏从来没有过的。这金瓶公主本是唐少帝的女儿,李隆基取得帝位之后首要打击的就是这批前朝余孽,将她下嫁我邦,既拉拢了南诏,有打击了旧臣,一举两得,可我却为难了,心想,姑且答应李隆基,我回去的时候向阿意说明,她难道会不明白我的苦心么?却不知道这件事情早已经传入了你师傅的耳朵,她一怒之下就来杀金瓶公主,哪里知道唐朝护卫森严,她反而受了伤,我后来见到她,请她原谅我,说我让她做我的侧妃,可我还是像皇后一样的宠着她,可她当时竟然要我当着唐朝使者的面杀了金瓶公主,你想想,我受了唐朝那么大的委屈,就是要委屈求全,这样一来,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自然不同意,她就误以为我负心薄幸,将还在襁褓之中的你抱走了,十七年来毫无音训,莲儿,天幸你都长这么大了!”

    谢莲听到现在,已经呆了,她以前可不知道这中间有如此多的波折,叹息道:“这样说来,你还是喜欢我师傅的?”

    “是啊。”李格桑脸上现出黯然的神色:“这二十年来,我也不好过,我除了处理政务之外,天天都在思念你们母子,不知道你们过得如何,你放心,我一定找到你师傅,让我们一家团聚!”

    谢莲就撇嘴道:“我才不和忸怩团聚呢!”

    李格桑愕然道:“莲儿,父王好不容易找到了你,心中对不起你,以后要加倍的疼你,你以后不许走了,我要你在王宫里好好的享受荣华富贵!”

    谢莲就冷笑道:“我不想和那个金瓶公主住在一起,是她,是她把师傅逼得不敢见人,是她害了师傅,她还逼得我们十七年来父女离散,她是罪魁祸首。”

    李格桑的一听,眼里忽然流出泪来:“莲儿,你可千万不要怪她,她是无辜的,她也是被李隆基强迫嫁到我们南诏边远之地的,她可是少帝的女儿,要是唐睿宗不夺他父亲的皇位,她可是天下除了皇后之外最尊贵的女人了,况且,你再也不用恨她了。”

    “为什么?我恨她,就恨她,要是她不来,我们一家都过得好好的。”

    李格桑就叹息道:“莲儿,她已经在十六年前死啦!”说这话的时候,神色甚是凄楚:“本来,她以公主之尊,禀绝世容貌,下嫁我南诏,已经是万分的委屈了她,可我当时心伤你师傅的出走,对她竟是异常的冷淡,她自然很是伤心,忧郁成疾,在她来大理的第二年,病死啦!”

    谢莲忽然一阵伤心,至于为什么伤心,她可说不出,只觉得这件事情不怨师傅,似乎也不怨父亲,可到底该怨谁呢?

    她小小年纪,陡然之间知道了身世的大秘密,心中却变得迷糊起来,忽然昏迷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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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一章 代弟求亲
    李格桑随即将谢莲安置在皇宫中,命令宫人小心服侍,知道她这是情绪过于激动,并无大碍。然后出来和李白唐朝一起饮酒,就便说了他和谢莲已经相认之事。唐朝还讷讷的没有回过神来,李白已经道:“天幸陛下父女相认,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唐朝在才回过神来:“恭喜陛下!”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心下忽然有一种空落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他却是说不出来。只模糊的觉得,那么现在莲妹不该叫谢莲而该叫李莲啦!而现在她也不再是雪山上那个无知的山野姑娘,而是南诏国的公主。

    “我,我以后该称她为李莲姑娘了?”她有些不信的问道。

    李格桑一笑:“是的,你们是患难之交,以后怎么称呼都不妨。”

    他父女团聚,心下欢喜,丝毫没有注意到唐朝的失落。

    这天的宴会久久方散。

    李白和唐朝当晚住在南诏国宾馆里,互相切磋文学武功,竟是十分的投契,有相见恨晚之意。

    其实唐朝倒不是真的喜欢诗文,而是极力的想说说话,将心中的愁闷驱走。

    殊不知愁闷这东西,你越是害怕见它,它便越是找上你,正听李白念他新作的一首怨妇词“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时,忍不住心中有感:“李大哥,我现在的愁,也和你词中的这个妇人一样,不不,比她的愁还深!”说罢连喝了两杯酒。

    李白心中暗暗好笑。其实,他早已经知道唐朝和李莲之间互相之间已有情意,本想撮合两人,但回心一想,李格桑此人,武功高强,更是人情练达,自然看得出女儿对这小子甚有情意,他既不明说,自是在等唐朝这小子去求了,哼,偏偏唐朝这小子不知世间礼法,空自借酒浇愁,委顿不堪!

    唐朝礼节。虽然并不如宋时严酷,但女方绝不主动提亲,而要男方具备媒妁之言,文定、下聘这些,还是必不可少的。

    见唐朝这样委顿,估计再喝二三十杯,必定会醉得人事不知,不由得笑道:“贤弟心中莫非有什么伤心之事?”

    唐朝就如江河决堤一般的说道:“李大哥,小弟本来命不久长,本不该有非分之想,可,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知道莲姑娘居然是当今皇上的女儿,我,我就伤心得恨不得立即死了!”

    李白倒是吃了一惊:“贤弟春秋正盛,何以竟命不久长?”还以为他喝醉了说的胡话。

    但唐朝接下来就把自己如何中了谢小意的“催心丸”之事说出,除了自己是穿越者,其余的几乎都向李白说了个明白。也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世上这样伟大的人物,唐朝连什么都交代了,只觉得说得放心无比。

    李白大惊:“想不到贤弟竟受了这么重的伤,待我看看。”

    说着抓住了唐朝的手,给他把脉。

    唐朝心灰意冷,用另外一只还能动的手举起酒杯,背诵李白的诗词:“李大哥,您写的好诗,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可要不喝酒就解决愁闷了么,来来来,不如喝酒,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背诵到这一句的时候,忽然举起面前酒壶,将半壶酒咕嘟咕嘟的都倒进了嘴里,随即,一阵无法抗拒的睡意袭来,什么也不知道了。

    李白看着唐朝稚嫩的脸,笑了:“这小子,把我的诗文记得不少,小小年纪,竟像我这样牢骚满腹,可也难怪,一个平时眼里的丑小鸭,忽然之间变成了公主,年轻人心里不平衡,也是有的。”

    本来,李白颇通医理,刚才一搭唐朝脉搏。虽然脉象虚弱无力,但跳动平稳,觉得还无大碍,可现在时候一长,忽然感觉他脉搏跳动之时竟然忽强忽弱,大有衰竭之像,这才知道他所说不错,看来他全身经脉已经受损,就算侥幸不死,但也绝不能练习上乘武功,忍不住代他难过——也难怪,这小子身世如此多艰,如此落寞,那也在情理之中。

    心想,我李白无意之中结识这样的文学天才,要是不助他一臂之力,哪还有脸面做他的大哥?

    如此一想之后,深夜求见李格桑。

    李格桑虽然颇为意外,但还是欣然接见了李白。

    两人在“藏心阁”里分宾主之礼坐下,李白首先道歉:“深夜叨扰陛下,深为不安,请恕白狂妄之罪?”

    李格桑大笑:“李大人乃天下名士,本王渴盼已久,良夜美谈,乃生平夙愿!”

    李白就哈哈大笑两声:“陛下,实不相瞒,我这才来,是向陛下求亲的。”

    “求亲?”李格桑的面色变了两变,随即欣然道:“很好很好!李大人诗酒风流,看上了我邦的女子,那是我南诏之福,李大人尽管说,本王一口答允。”

    李白大笑:“陛下误会了,不是我李白向陛下求亲,我是代弟求亲,不知陛下可否答允?”

    “代弟求亲?不知代替的是谁?”

    李白就笑道:“就是我那新交的兄弟唐朝。”

    “哦。”李格桑淡淡的一笑:“那他看上了本邦哪个女子?”

    李白就压低声音道:“不是别人,正是你新认的女儿李莲李姑娘。”

    李格桑一听,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李大人,原来是这样,本来,就您的金面,不管求的是哪个女子,我都无有不允,可是本王现在有一个难处,请李大人帮我斟酌斟酌。”

    李白心中也紧了起来:“不知是什么事情,请讲!”

    李格桑就愁容满面的说道:“我虽然新认了这个女儿,可她现在昏迷了,认不认我尚不可知,再者,她从小由她母亲一手带大,本王实在不曾费了什么心,这婚姻大事,本来该我说了算,可现在这情形,还得她母亲说了算,本王一直觉得亏欠了她母子俩,不仅要这女儿认我这个父亲,还要找到她母亲,到时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不知李大人作何看法?”

    李白一听,深觉有理,说道:“陛下说的是,是应该先找到莲姑娘的,的母亲,再说婚姻大事,李白四海漂游,陛下要是不嫌鄙陋,愿供驱策!”

    李格桑大喜:“我正愁到彝寨一行,难免会有波折,李大人绝世武功,有你陪着本王,我也就安心了。”

    李白赶紧谦逊:“陛下手下能人无数,差遣一得力人选前去就行了,何必亲自前去?”

    李格桑就说道:“李大人有所不知,莲儿的师傅和我之间,恩怨牵缠不少,再说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要是兴师动众的,我害怕引起彝族的动摇,还是悄悄行动的好。”

    李白立即明白:“陛下说的是,准备何时动身?”

    李格桑就说道:“明日有些东西需要准备,这样吧!你和唐朝明日休息一日,后天一早寅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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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 许婚
    这两天,唐朝听李白说明原委,心中欢畅,和他好好的喝了至少千杯酒,从这冠绝古今的得不少知识。

    李格桑自觉有亏谢小意母女,自是对醒来的李莲说明原委,更说明李白求亲之事,她自无话说,惟想找到师傅,亲口听她证实自己就是南诏国王的女儿。

    两日无话,第三日一早,李格桑轻裘缓带,和田立一起来找李白兄弟。

    见二人也已经结束停当,忍不住笑了:“李大人,本王一直想起个早床,今日难得如愿,想不到还是被你们占了先机!”

    李白谦逊两句,见唐朝在这位未来的丈人兼国王面前有些畏首畏尾,不禁笑道:“唐贤弟,我昨天晚上教你的,你怎么忘了?”

    李格桑大奇:“李大人教什么?想必是高明的?”

    唐朝忽然跪下,口称“岳父”的说道:“陛下,臣唐朝不自量力,想在救出谢小意前辈之后请求陛下将李莲下嫁给臣,臣即使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李格桑的脸色就迅速的变了两变:“这个,这个嘛,唐先生还是先起来再说!”

    但唐朝跪得甚是坚决:“陛下,我岂有不知您的心思,你是不想将李莲公主下嫁给臣,就这般推委,我更知道您的心思,您是想将李莲这样美丽的公主嫁给唐朝有身份的人,借此稳固您的皇位!”

    “大胆!”李格桑大怒,本来这些话,都只是在他心里转转而已,却想不到被唐朝说出,其实他心中主意早定,把李莲这样美貌的公主嫁给面前这个面色灰败,毫无武功的懦夫,那是万万不行,那别人不是要笑我南诏无人了;当然,他最大的心思,其实是想把李莲嫁给一位有力的人物,为他将来的扩张大业做好铺垫。他可不是一个甘于淡泊的人物。他当然知道,自己威镇南诏二十年,自从统一六部之后,他厉兵秣马十余年,早已经跃跃欲试,只是苦于唐朝皇帝李隆基也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开元这二十年,政治清明,边陲宁静,他再大的雄心,也知道在此时和唐朝开战那是自取其辱,不过,李格桑一直坚信机会会来的。他相信盛极必衰,物极必反这句话,听说现在李隆基渐渐宠幸安禄山高力士这些外藩内宦,渐渐昏庸,他觉得机会来了。在这样的时候,得知自己竟有这样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儿,那是心花怒放,他之所以婉言拒绝了李白,那是看在李白唐朝名士的面上,要是换了其他人,早已经严词拒绝了。

    但李白何许人也,性格虽然狂放,却是人情练达之士,早已经看出王爷的心思,因此在这两天之中教导了唐朝。不然的话,唐朝这样的小子,不谙人情世故,肯定堕入李格桑的计中。想李格桑一代人杰,威镇天南,并非徒具武功高强而已。

    李白见李格桑发怒,赶紧长揖说道:“王爷息怒!后生小子不知高低,冒犯了王爷,还想王爷多多包涵!”

    李格桑冷哼一声,知道李白对自己的称呼从“陛下”转而为“王爷”,那是心中有了不满之意,大怒,这人忒也大胆,竟敢如此忤逆于我,不如立即都杀了。这样一想的时候,眼中射出精光,在两人的身上转了几转。

    李白立即明白了李格桑的企图,哈哈一声长笑:“我李白浪迹天下,希望结交的都是心胸磊落,肝胆照人的汉子,王爷,想来您已经明白刚才唐朝这些话,乃是出于我之所教,李王爷胸怀四海,难道不能容一李白和唐朝么?”

    这几句话,顿时说到了李格桑的心坎上,要知道他的志向,那是要混一天下,南诏这点点领土,在他心中,只是一个跳板。而要混一天下,除了要了非凡的武功,还必须得有非凡的度量。

    只听他哈哈一笑:“李大人教训得是,自古以来,男女婚嫁,靠的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既是李莲的父亲,又是南诏的国王,我说我做不了主,李大人自然知道我的意思了,可是李大人难道不害怕本王容不得你们这样吗?”说到这里,李格桑的脸色已有些严厉。

    李白大笑:“王爷要是连这点容人之量也没有,那您就不是王爷啦。”

    李格桑大笑:“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李白也!好,看在这小子情真意切的份上,本王今日暂不杀你!”

    李白大急:“这,这莲姑娘是和我唐朝兄弟患难之交,难道王爷忍心活生生的拆散她们么?”

    李格桑的面色有些不豫:“李大人,本朝以武立国,非有过人的武功,怎能做我女婿?本王已经查过,你这位新交的兄弟除了会吟诗作对之外,全身经脉受损,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难道,要我如花似玉的女儿跟着这样的一个男人?”

    李白顿时语塞,看了一眼唐朝,心中大起怜意,握住他的手:“贤弟你放心,白定当遍访名医,治好你的伤势,到时候,王爷应该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吧?”他一想也是,堂堂的南诏公主,要是嫁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子,那是要被南诏万民耻笑的,只得说了这个折中的办法。

    李格桑一听,连连点头:“那是当然,只要你能治好这小子的伤,我就同意把莲儿嫁给他,怎么样?”

    这句话,他答应得非常爽快,原因很简单,他早已经命令大内总管田立暗中查过唐朝的伤情,知道像他这样的伤势,那是终生不能痊愈,说这句话,不过是使李白听着舒服点而已。

    “好!”就是这句话,李白知道,到了这个份上,自己已经不能再争,心想,现在唯一的指望,那就是自己在救谢小意这件事情上多出点力,看能否改变李格桑王爷的想法?

    李格桑爽快的和李白击掌,算是定下了盟约。

    唐朝这才站起来,心中深深的感激李白待己的一片热忱,和李格桑一行人往皇宫之外走去。

    临到出发时,唐朝才感觉吃惊,原来除了自己和李白之外,竟然只有李格桑和田立两人,就他们区区四人,竟要到彝族大寨去要人?

    “我,我们就这样去救人啦?”临走,唐朝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李格桑微微一笑:“怎么?不像?”

    “是,这,这么点人手,恐怕不够。”

    李白拉了一下他的袖子,笑道:“贤弟,陛下的人早已经出发了,你倒真只我们四个么?”

    “哦。”唐朝这才明白,心中暗自惭愧:怎么我的脑袋像是进了水,浑浑噩噩的,难道,一听说谢莲不能做我的妻子,我竟什么也不在意了么?唐朝啊唐朝,处境虽然险恶,但只要有信心,铁棒也能磨成针,这是语文老师说过的,也是眼前的大哥李白成功的经验,自己怎么忘了?

    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越要坚强,不然的话,我简直白穿越这一回了。

    想到这的时候,心中一股刚勇升起,狠狠的将跨下坐骑打了两鞭,只马是西域良驹,立即火辣辣的跑了起来。

    说也丢人,唐朝除了小时候被妈妈带着照相的时候在动物园里象征性的骑过马之外,根本没有真骑过马,这一来只感觉耳畔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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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 彝寨 上
    两旁树木飞快的向后奔去,大惊之下,只得双手死死的抱住了马脑,将生死置之度外。

    李白大笑,知道这新交的兄弟不知道马性,正好可以让他锻炼一下骑术,加鞭纵马,回头向李格桑一笑道:“王爷有僭了!”飞身追了上去。

    那马不得唐朝的号令,只一个劲的往前跑,唐朝就只得随着马的颠簸起伏时时心惊胆战,李白精通控马之术,虽是在后,但要是发生什么情况,随时可以救援,倒也有趣。

    大约跑了三四十里地,那马的脚程终于慢了下来,李白在后面叫声“吁”,这马就如释重负的停了下来,混身汗水淋漓。

    唐朝慢慢的坐直身子,忽然感觉十分稳便:“李大哥,原来是这样招呼这畜生的?”

    李白笑道:“是,你还可以控制手上的缰绳,想要它快就快,想要它慢就慢,就这么简单!”

    唐朝羞惭满面:“倒叫大哥见笑了?”

    李白就奇怪的问:“唐贤弟,你父母双亡,孤身一人游迹江湖,却想不到连马也不会骑,真是奇怪?”

    唐朝就在心中连叫两声“对不起”,继续撒谎道:“李大哥有所不知,我这人自小被马踢伤过,从此怕马,所以看见马就远远避开,因此至今不曾学会骑马。”

    李白顿时信了,教唐朝骑马之术,更说到相马之术,滔滔不绝,唐朝大长见识。

    不一时李格桑等人赶到,却又加了两个生人,李格桑向身后那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介绍道:“这位是我南诏今年的武状元,现任骁骑尉的狼春,本王见他能干,时时带在身边。”

    这中年汉子就谦恭的向个人抱拳,算是打了个招呼。

    李格桑随即介绍另一位四十上下的环眼汉子:“这是小儿李勇!”

    李白就耸容道:“这位莫非就是武功惊人,三拳击毙猛虎的伏虎太子?”

    这李勇见李白赞他,微笑的向他表示谢意,谦逊道:“李大人言重了,小王只是有些蛮力,武功那是和李大人差太远了!”

    李白想不到这貌相粗鲁的汉子说话倒是极有分寸,心道他贵为太子,果然不凡。

    唐朝心想,又加了两个高手,看来这次救人,可说是十拿就稳,心中略感安慰:谢小意这么久没有音训,十九是被那个舍瓦擒回彝寨了,这次要是救得她回来,即使她不同意将女儿嫁给我,难道连解药也不给我么?李大哥说得对,就算她肯将女儿嫁给我,难道我能和莲姑娘成亲么?不不,我绝不能让她受委曲,我一定要让按照李大哥说的,遍访名医,治好我身上的病,学成一身武功那个时候再娶莲姑娘,他们一定不会再觉得我不配了!

    一行人坐骑都是良马,不疾不慢的奔驰了约莫三个时辰,田立叫道:“到了!”

    大家就立即下马,站在道旁,眼睛都望着李格桑。

    李格桑微微一笑:“诸位,跟在我身后就是了!”

    众人听命,李格桑大袖一摆,飘飘的走在前头。李白暗赞,这王爷的轻功竟然也到了一流的境界。

    只走得七八步,前面就传来了呼喝:“什么人?”

    只见小面一所屋子里跃出几个身穿青衣的汉子,作乡勇打扮。别的也没什么?但这些人额头上都青森森的纹了一个狼的图案,甚为可怖。

    田立就作揖道:“请问几位小哥,这里是彝寨入口吧?”

    “是,你们干什么的?”

    田立就指着李格桑说道:“这位是中原大富商李大先生,带了千两黄金来到彝寨,想和贵族长做成一笔大生意。”

    还没等对方说话,猛的解开马背上的带子,哗啦一阵响亮,数十百枚金元宝滚了出来,何止黄金千两?

    这几个青衣乡勇一辈子哪里见过这么多金子,一个个张开了嘴巴,口水流了出来。

    田立看着好笑:“还楞着干什么?快报你们族长啊?”

    这几个人才如梦初醒,飞也似的冲了进去报信。

    不长的时间,彝寨里钟鼓齐鸣,像是军号般的响遍了整个彝寨。

    唐朝大吃一惊,这是干什么?

    李格桑向唐朝微微一笑:“没什么?这是迎接贵宾的鼓乐。”

    唐朝顿时安心,向前看去,只见一排排的彝族姑娘花枝招展的出现在两旁,穿着艳丽的节日装,手拿马兰花,组成了一条花团锦簇的通道。而在这通道的尽头,一个须发尽白的老人含笑而出,老远就冲李格桑说道:“贵客光临,欢迎欢迎!”

    唐朝这一生之中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待遇,心情有些激荡:彝族人真是热情。

    但李格桑的心中却是充满惆怅,二十年前,就在这里,他见到生平挚爱的女人,留下了一段痴情,而今故地重游,眉间心上,都是愁意。而事隔二十年,李格桑的面貌更已经是大变,连族长那隆也已经认不出他了。

    李格桑仔细的看着那隆,只觉得他年纪虽老,但精神健旺,竟和二十年前没什么大变化。

    按照彝族的礼节,见面的时候,互相要喝一碗马奶酒,早有手下人倒了上来,唐朝猜测这酒必定味道腥臊,难以吓咽,但还是鼓劲喝了下去。甫一下口,就感觉芬芳满口,酒味醇厚,顿时一口干掉。

    李格桑喝了酒,哈哈一笑:“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您就是族长那隆,远在二十年前,你就是族长了?”

    那隆一惊,面前这汉子虽然有些面熟,但无论如何想不起来,却想到自己任族长已垂二十载,天下知我名者不计其数,倒也丝毫没有起疑心。点头道:“是,难得李先生记得,请请!”

    当下一行人被肃请进了彝族大寨。彝族所居之地多山岭,湿气尤重,往往搭建竹楼,以避湿气,那隆这时就将一行人请到了一处巨大的竹楼之上,但见美伦美奂,极尽奢华。其实这也难怪,当李格桑未统一南诏之时,这里乃是一家独大的局面,族长住在这样气派的地方,方显得与众不同。

    分宾主坐下,李格桑首先开言:“那隆先生,我这次来,是要采购大量的药物,希望先生帮忙,价钱方面,不成问题!”

    遇到这样的财神爷,那隆自是欢喜:“谢谢李先生不辞辛劳的从中原来到这里,那隆定当竭力相助,就请诸位在此住下,要什么药物,本族必定尽量满足!”

    李格桑见他爽快,向田立使了个眼色。田立就将手里的麻袋取下,放在桌子上,发出哗啦的一声大响,顺势将金元宝倒出。

    那隆吃了一惊:“李先生,本族药物虽多,但仓促之间恐怕不能备齐?”显然,他见了这么多黄金,知道对方要买的药材那必定极多。

    李格桑微微一笑:“本人这次来,就是想多买药材,反正我也不急,就多叨扰几天?”

    “欢迎,扎西格勒!”那隆高兴之余,忽然冒出一句土话。

    唐朝甚觉有趣,向李白投去询问的目光。

    李白就在他耳朵边悄悄说道:“这是他们本族的话,翻译成我们的话就是‘太好啦’的意思。”

    当下酒席丰陈,席间,还有彝族的年轻姑娘出来献舞,扭腰摇臀,很是迷人,李格桑就假装很好色的索要一名舞女伺寝。

    那隆一口答应。

    席散,李格桑就带着那舞女到住处,唐朝等众自然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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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 彝寨 中
    一进门,李格桑一指伸出,点了这女子的穴道。

    众人大惊,不知道他此举是何用意。

    只见李格桑微微一笑:“没什么?我点她的是睡穴,她等会儿醒来之后,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我们要商量事情,不如现在开始吧!”

    众人这才点头,齐听吩咐。

    李格桑即道:“我手下的人早已经化装成普彝族居民进入了这里,晚上的时候自会和我联络,这样吧!大家跑了一天都累了,好好的休息,晚上申时,一起都我这里来集合,到时候再做安排!”

    唐朝就和李白一起住下,忍不住问:“看彝族也不强,王爷为什么不颁下一纸号令,叫那隆交出谢小意,这老头这么老了,没什么本事,他难道敢不听陛下的话么?”

    李白就道:“贤弟有所不知,王爷是害怕这族长将谢,你莲姑娘的师傅藏了起来,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不然的话,也不会悄悄派人来卧底了。”

    唐朝恍然明白:“大哥的意思是说王爷手下的人这个时候说不定已经找到藏谢前辈的地方了?”

    李白微笑:“好好的睡吧!说不定今天晚上得手之后我们就得连夜赶回去!”说着当先躺下。

    唐朝也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很久以后,唐朝才被一阵刺骨的寒冷惊醒。

    他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到头上冷冰冰的,知道被人浇了一桶水。

    然后,他就看到一双蓝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中满是蹂躏意,只听这人说道:“小子,这滋味好不好?”

    说话的人正是舍瓦,一个光光的头,不知何时他竟在这里。

    唐朝心中雪亮,这小子既然没有死,那谢小意肯定有消息了,又冷笑,这个人比起我老娘来,还是差了,但知道不能吃这眼前亏,四周一望,心中叫声糟糕,原来李白已经不见了,自己孤身一人正躺在一间幽深的房子里,看外面的天光,正是深夜时分。

    只得道:“不好,你,你是谁?”其实他明明已经听出了舍瓦的声音,但还是这样问。

    舍瓦就轻蔑的笑道:“你们这些人,个个身负武功,不仅我一眼看出来了,就是我师傅那隆,也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们要说是采购药的,我们本来相信了,可我仔细一查,这里面除了你这小子,个个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在我们彝寨,像这样的高手,就是见到一个,也是希奇,更不用说四个人都是!”

    “什么四个?”唐朝随口一问,但随即醒悟:李格桑之外,还有李勇太子,狼春,再加一个李白,果然是四个。但猛的大惊:这样说来,李大哥不是危险啦?别的人倒没有什么?但李白乃是他看得比生命还重的朋友,不禁焦急起来。

    舍瓦不管他说什么?继续说道:“所以呢?我就起了怀疑,怎么一个采购药的商人,本身是高强武功不说,连他的三个手下都是武功高手呢?所以我就在你们喝的酒里面做了一点小小的手脚。”

    唐朝这才知道中了这家伙的暗算,焦急的道:“他们,他们都怎么样了?”

    舍瓦就得意的一笑:“也没怎么样,我只趁他们都睡觉的时候点了他们的穴道而已,现在,全身都上了牛筋,想必也和你一样,都醒过来了吧!”

    “你撒谎,他们,他们的武功那么强,凭你也能制住他们?”

    舍瓦就哈哈一笑:“是,要是公平比武,我或许连他们之中的一个也对付不了,可是他们却都喝了我的马兰花酒,那就只有任我宰割的份儿啦?”

    唐朝就冷笑道:“你休想从我嘴里问出什么!”

    舍瓦倒想不到这小子恁地精明,竟知道了自己的用意,但心中随即一宽:“那好,你不信是不是,我带你看看不就得了!”

    唐朝只感觉自己的身子被舍瓦提着向外,呼呼风响,唐朝暗赞这舍瓦的武功果然不错。

    舍瓦提着唐朝的身子飞快的行走,不一刻到了一处低矮的房屋边,将他的头凑近窗户说道:“你看看吧!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唐朝抬眼望去,心中一片冰凉,只见李格桑四人,包括李白在内,都被厚实的牛筋捆绑,给囚禁在房屋里,四人还兀自昏睡。

    然后,唐朝又感觉到耳畔风生,又被舍瓦带回了原来的那个房间,将他扔在地上,只听他笑道:“小子,现在你亲眼看见,总该相信了吧!”

    唐朝不答,给他来个不理不睬。

    舍瓦继续道:“我本没这样的闲心带你走来走去的,我这样做,你应该知道厉害了吧!告诉你,你们五个人,此刻都是我案板上的肉,我什么时候想杀,就什么时候时候杀,不过,只要你告诉我真话,我就放了你!”

    唐朝苦笑起来:“你真的会放我?”,大笑两声,声音中充满讥讽。

    舍瓦就一本正经的说道:“不错,你不要笑,我告诉你,我之所以抓你来问,那是发觉你不会半点武功,你这样的人,对我有何威胁,我说过的,只要老实的回答我几句话,我就放了你,绝无虚假!”

    唐朝就说道:“你想问什么?先说来听听。”

    舍瓦就道:“最近两天,山寨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些可疑的人,可我不想打草惊蛇,想不到今天又来了你们五个,要是寻常的生意人也还罢了,可你们明明身有武功,说,你们来干什么的?”

    唐朝就笑了:“你为什么一听说有人来你就这么紧张,是不是做贼心虚?”

    舍瓦露出满口牙齿:“小子,不要胡说八道,不然我宰了你!”

    这人的外貌本就狰狞,再这么做一个怪相,顿时将唐朝吓住:“奶奶的,被你这丑八怪害死了,那是十二万分的不值!”赶紧道:“我说了真相你真的放我?”心中打定主意,还是说出真相的好,别要一个不小心,这粗鲁的汉子真的把李格桑害死了,那可要发生南诏内乱,弄得不可收拾。

    舍瓦就愤怒的说道:“是的,我们彝族人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

    唐朝还是摇头:“不,我要你发个誓,不然的话,我死也不说!”

    舍瓦想了想,忽然说道:“好,我舍瓦在佛祖面前发誓,要是你说出真相之后我仍然不放你,那我就是彝族的罪人,我将来不得好死,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

    唐朝听他说得郑重,顿时信了:“告诉你吧!你抓住的那个大商人,不是别人,他就是你们南诏的国王李格桑!”

    “什么?”舍瓦的脸色变得苍白:“我早知道他是个不一般的人物,可想不到,想不到是他,他来干什么?”

    唐朝就苦笑的说道:“这你都想不到吗?据说他新近找到了自己的女儿,他的女儿告诉他,她的母亲就在这彝寨里,他这次微服出访,为的就是救他的妻子谢小意!”

    “妻子,怎么会是他的妻子?”舍瓦大叫了起来,满面峥嵘,看着有些使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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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九章白也剑无敌
    李白也不多言,挥剑直进,浑不将对手放在眼里。

    “当”的一声大响,狼胡袖中忽然出现了一柄铁尺。他向不用兵刃,但遇到了李白这样的高手,还是心下忌惮。

    其实,世人都知李白乃是大诗人,其诗作冠绝古今,殊不知李白平生最大的愿望乃是建功立业,想在疆场上有所作为,将来出将入相,名垂青史,因此从小就不仅仅是学做诗,乃是文武双修,他家世豪富,要学武自是轻而易举,再加上绝道:“只要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小李白立即感悟,自己再聪明,要是不加磨砺,还是不能变成栋梁之材,此后发奋读书,终成一代文豪。

    “好功夫!”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嘹亮的长笑传来。

    随着这声叫好,小路上转出一行劲装结束的汉子。当先一人,四十三四年纪,国字脸,唇下留着短髭,身高膀宽,相貌堂堂,一见了李白即拱手道:“小王有幸,今日得睹李大人神剑绝技!”言语之中甚是相敬。

    李白回礼:“雕虫小技,倒叫王爷见笑了?”

    两人客套完毕,李白就说道:“不才本想取此人性命,既然王爷来了,您是这里的长官,那这个人,就叫给王爷处理!”

    他敬对方是南诏首领,因此才这样说。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南诏洱海郡王李格桑,也即是南诏的国王,只不过畏惧唐朝廷的压力,才接受了唐朝的这一册封,其实是一个独立王国。这天听说唐朝名士李白来访,自是高兴,待见到李白,一番讲论之后,对李白之才深表赞赏,极力想挽留他在南诏为臣。但李白雄心万丈,哪里甘于在南诏这样的小国沉沦,数次都是婉言谢绝了。但李格桑求才心切,还是加意款待,希望能留住他。刚才听手下田立回去一禀报,说李白和两个新交的朋友在“绿杨酒家”喝酒,立即亲自来相陪,也是笼络之意,不想却在这里见到李白和人动武。

    李格桑久为南诏王爷,岂会不知道境内有狼胡这号人物,只是向来知道这老头武功高强,为人又是十分的机警,手下捕快抓之不住,也只得罢了,想不到李白竟然武功远胜于他,心中更起爱才之念,大声道:“田管家,将狼胡带回去,锁进大牢,本王要好好的盘问他,可不能就让他这样死了!”

    李白本以为李格桑要当场处决狼胡,见他这样说,自不好出异议。

    那边狼胡一听,知道今日横竖是个死,右手受伤,不能动用兵刃,却将铁尺交在左手,大声道:“王爷,狼胡满手血腥,今日被你们抓住,逃是逃不了的,但王爷想要将我乖乖的关进大理的牢房,却也不能,我武功不如你们,难道连自杀也不会么?”

    说着举起了手上铁尺欲击在自己头上,他知道与其被抓到牢里被人蹂躏,还不如就这样自杀的好。

    但李格桑似乎对这狼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闻言道:“你这样做,倒是像条汉子,这样也好,你当场自杀了,我不再败坏你死后的名声,你还是‘春山客居’的老板!”狼胡和唐朝都是一惊,这王爷恁地精明,竟然对狼胡知道得如此之深。

    狼胡看看李白,再看看李格桑手下这一大批人,知道今日已经在劫难逃,闭上眼睛,举起铁尺向自己脑门子上击了下去。

    唐朝虽恨此人入骨,但见他如此自戕,倒也佩服他果然是条汉子!

    就在狼胡的铁尺将将要击上自己脑袋的时候,忽听呼的一声,他手里的铁尺已经到了李格桑的手里。

    李格桑如何欺身进步,如何抢下狼胡手中的铁尺,只因为动作太快,除了李白谢莲田立等寥寥数人之外谁都没有看清楚。

    原来,就在狼胡的铁尺将要击中自己脑袋的一瞬间,李格桑闪电般的欺进身去,劈手抢下了狼胡手上的铁尺。狼胡死志已定,手上的劲力自然不小,要不然,击得自己死不死活不活的,那不是活受罪?

    但李格桑就这么行若无事的将铁尺夺下,又回到原地,似乎和没有动过一般。就连李白也是心中吃惊,别看这王爷平时一副雍容华贵的样儿,动起手来,真的是动如脱兔,捷如飞鸟,他能统一南诏六部,果然有真才实学。

    狼胡楞住了,半晌才道:“王爷这是何意?”

    李格桑就点头道:“你虽然无恶不作,死有余辜,但尚且有可取之处,本王暂不杀你,田立,带下去吧!”

    狼胡一听,丑陋的脸上满是感激之色,跪下说道:“谢王爷!”

    李格桑的面色立即一沉:“我可没说饶你性命,我只是说暂不杀你,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立即杀你吗?”

    “小人不知。”

    “我就是想看看你是真自杀呢还是拼死一博,看来你对本王的话,还不敢违抗!”

    狼胡心中一惊,但随即道:“王爷明鉴,狼胡对您可是一片忠心,我本是捉了一个绝色的女子要献给王爷,想不到竟被这李白救了,不然,狼胡哪里敢和李,李大侠动手!”

    “什么?”李格桑一惊,在人丛中看见了谢莲。

    忽然“咦”的大叫一声:“好像,好像,真的是好像!”

    一个威镇南诏的国王,忽然间变得失魂落魄,像是着了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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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 彝寨 下
    舍瓦这二十年来最伤心之事,莫过于谢小意对他一片痴情毫无所动,现在竟知道她居然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而且还是南诏当今皇上,又怎不使他既惊且愤?

    原来,当日雪山一战,谢小意虽然武功不敌,但轻功却也有相当根基,危急之时,选择了逃走。想舍瓦苦苦寻找谢小意,定要将她抓回山寨,并且还有想和她重修旧好之意,哪里肯放了她。就这样,一个追,一个逃。他们的武功虽然舍瓦略高,但轻功却是不相上下。这一番追逐,自是疲惫已极,两人从雪山而到昆仑,又自昆仑而到北京。终于,谢小意力尽被擒,舍瓦随即将她带回了南诏彝寨。也顾不得那本《括苍山武经》的原本还留在雪山上了。心想反正师傅那里有副本,倒也不必十分在意,将来空闲再到雪山上找寻。

    舍瓦自是将谢小意交给了那隆族长。审问了她几次,她竟是十分倔强,半句话也不说,闭目待死。按照彝族祖规,谢小意所犯过错巨大,应当受最惨烈的烈火焚身之刑,也亏得那隆对舍瓦这弟子十分钟爱,在他的一再求情下,这才暂不行刑,心想或能假以时日,舍瓦终能博得她的好感,到时候将一场惨剧转变为一桩美满姻缘。

    “你怎么这么糊涂,你当时明明就发现谢莲长得母亲当年一模一样,你还在自欺欺人,谢前辈难道不是李格桑王爷的妻子么?”唐朝忍不住提醒他。

    但舍瓦的脸色依旧狰狞:“是,我糊涂,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好,现在你既然要提,那我也无所谓,怎么啦!她给李格桑生了一个孩子又怎样,她曾经是别人的妻子又怎样,我还是一样的接受她!”

    唐朝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些可怜,竟然痴情至斯,换了是自己,既然是已经是别人的妻子,那是无论如何不会再妄想了。

    “好,我不管这些,我只问你,你还有什么问的没有,要是没有的话,你就得按照约定放了我?”

    舍瓦不答,好一会才道:“王爷这次来,带了多少人?”

    “我知道的就是我们五个人一起,至于别的,我并不知道,不过有一个身穿白衫的中年文士,他可不是王爷带来的,他叫李白,他可不是王爷的手下,这次来,他是陪着保护我的。”李白是他最敬慕的人,他自然不想舍瓦害他。

    “那这样说来,你和王爷不是一路的?”

    “说的没错,我和李白大哥来南诏采药治我的伤,路上遇到王爷,一见如故,所以结伴而来彝寨。”

    “哼,你这话不尽不实,想李格桑既然微服私访,为什么会对你们说出自己的底细?”这舍瓦也不是糊涂之辈。

    唐朝心中虽然吃惊,但面,不改色:“阁下有所不知,乃是王爷的手下不小心说漏了嘴,被我们逼问不过,王爷才以实相告的。”

    舍瓦沉吟了一下,虽觉唐朝的话有些问题,但一时之间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忽然狞笑道:“我问完了,现在我就放你!”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伸手点了唐朝后脑的“风府穴”,唐朝顿时失去了知觉,只见舍瓦从身后摸出一个小瓶子,对着唐朝的嘴巴,灌了他几口,狞笑道:“我舍瓦在佛祖前发誓,说话一定算话,我是要放你,可我并没有说放你之前不让你吃点毒药,哈哈!”

    当下再不多想,转身便行,李格桑现在被擒,这是千载那逢的好机会,只要报告了师傅那隆,杀了这王爷,趁机起兵,南诏不尽在自己掌握之中?

    在彝寨的机密议事厅里,舍瓦面色凝重的向那隆报告了这一震惊南诏的消息。

    那隆听后,久久的不说话,显然是在心中盘算。

    良久,忽然叹息一声:“我已经来啦!这些争天下的事情,是你们年轻人的事了,舍瓦,你是我最钟爱的弟子,也是最有出息的弟子,文才武功都已经青出于蓝,你想怎么办?”

    舍瓦的声音就变得异常的冰冷,额头上那青森森的狼头张了两下嘴:“杀了李格桑和他这次带来的所有人,进军大理,拥立师傅您为国主,大赦天下!”

    那隆虽然早料到他会这样说,但一听这话还是吃了一惊:“李格桑手下有不少能人,你有把握能控制住局势?”

    舍瓦就道:“所谓擒贼先擒王,现在李格桑已经被我抓获,可暂时还不能杀他,我们要押着他进入大理城,要他亲自向我们臣服,这样的话,大理群臣必然无话,到时候师傅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封给他一个王的爵位,禅位于师傅!这样一来,不费一兵一卒而轻取江山!”

    那隆本来有些胆怯,但一想舍瓦这个计策,竟然是十分的巧妙,顿时满面堆欢:“好,很好,到时候取得南诏江山,我为国主,你便总掌天下兵马,我的好徒弟,可是”那隆的脸上现出焦急的神色“听说这李格桑脾气倔强,要是他死不屈服,不肯向你下跪,不肯禅位怎么办?”

    舍瓦就阴险的一笑:“孩儿想在他吃的饭菜里下点**,到时候,我们吩咐人按照我们的意思扶着他履行一切手续不就得了。”

    “这,难道大理群臣看不出来?”那隆心惊。

    “师傅不必烦恼,您从小让我学习佛法,难道是白学的么,孩儿从先师傅那里学得一门导引术,只要用药物迷住了人,我就会发功让他按照我的意旨行事,百不失一,到时候,任何人也看不出破绽!”

    那隆大喜:“舍瓦啊!你真是我的好徒弟!就这样吧!我即刻集合全族军兵,即日兵发大理,改朝换代!”

    两人将手掌一拍,哈哈大笑,仿佛南诏已在掌握滞洪,自己已经是南诏新朝的君臣。

    唐朝终于醒了过来,只觉得嘴巴里甜甜的,好象喝过什么东西。

    好半晌才记起自己曾被舍瓦偷袭,好象罐下了什么药物,猛的醒悟:“这可是鹤顶红!”

    一刹那间,他想起了《神农本草经》里对鹤顶红的记载,有微微的甜味,只因这药混合蜂蜜之后药性更强,乃天下十八大绝毒之一,一旦入口,命在顷刻之间。

    想到这里,唐朝不禁感觉有些奇怪,我显然是被点了穴道,再被灌下这样剧毒的药物,可想不到的是,我现在怎么还活着?

    但他随即想到,也许我喝得不多,这药物发作的速度才不那么快,心中猛的一痛:莲妹对我恩重如山,但没有办法,看来我今生不能报答她的了,这世上唯一能使我感动的,就是李白待自己的一片真心,他知道,要不是为了自己,李白何必跟王爷来到彝寨?

    对,趁现在药性还没发作,该设法救李大哥的为是!

    这样一想之后,立即听到脚步声向着自己的方向而来。

    唐朝听到人声,赶紧躲进了旁边的一口大缸里。

    过不多时,两个彝寨土兵来到前面,都“咦”了一声,其中一个道:“法师不是说将那个孩子的尸体抬出去扔了,怎么什么也没有啊?”

    另一个道:“那我再问问去!”

    先一人赶紧拉住了他:“你不要命了,舍得法师和族长正在议事厅里商量机密事情,你没听见金鼓二十七敲吗?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你去那儿,不是嫌命长了么?”

    另一人就道:“是,你说的是,可我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既然这里没人,那肯定是法师见我们久不到,吩咐其他的人将他的试题扔出去了!”

    “对对,就是这样,我们走!”

    唐朝大喜,想不到这两个小兵如此的草率,尾随着他们出了彝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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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四章 金莲驸马
    其时已是夜深,他一身衣服虽为汉人服饰,倒不虞被人认出,只是到了先前的囚室,松明火把的映照下,一排排的士兵看守,又怎么能够进去?

    但想到舍瓦先前的奸险,这小子说不定很快就会来害李白的性命,当下不及多想,转到阴暗之处。

    看了多时,急得就如热锅上的蚂蚁,正想铤而走险的翻墙进入,就见囚室外来了一群仆妇,其中一个叫道:“开饭啦!”

    一众看守大喜,纷纷围了上去。

    唐朝正愁闷欲死,见状大喜,将怀中的麻醉片——红炭摸出,轻轻一抛,送进后边的汤桶里。这些看守抢的是饭菜和肉,一众仆妇又忙于盛饭,维持秩序,谁都没有在意。

    原来,自那日迷倒狼胡之后,唐朝觉得自己毫无武功而要在江湖上行走,这熊胆清心丸和杜仲一类的**竟是非常的有用,缓急之时或许能派上用场,以补武功之缺陷,因此在皇宫中的时候叫御医多给药物,配成了一种更为厉害的麻醉片,因想虽然这多是来自名医华佗的药方,但也有自己独出心裁的地方,于是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红炭,因其外形鲜艳,如红色的炭火。

    只一注香不到的时间,这些人就乖乖的倒也。

    喝了麻醉汤的,更是醉得死猪一样,自不必说,就说那些被药气迷住的,也是很快倒下,沉沉睡去。

    唐朝早有准备,用布条塞住了口鼻,见状也是吃惊,心想无论是谁,除非你早知道这香气有毒,及早远避,不然的话,再强的人也着了道儿。

    唐朝见麻醉药奏功,心中大喜,大摇大摆的进了囚室的门,直奔囚李白的地方。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虽然没有钥匙,但拔出身上的刀砍了七八刀,终于将锁砍开,赶紧冲了进去。

    想不到剧声盈耳,李白竟然高卧如故,这才知道他中了极厉害的麻药。仓促之间也不知道他中的是何麻药,只得用刀划开他手上的一点点皮肉。

    **流出,色呈猩红,有一种难闻的气味。唐朝立即知道舍瓦是给李白服用了断肠草一类的锯毒药物再外加极毒麻药。

    疼痛之下,李白醒了过来,见自己这番光景,才知道中了别人的暗算。

    唐朝也来不及说许多,只简要的说中了彝人的暗算,现在自己冒险来救援。

    李白明白事情的严重,挣扎着站起身子,和唐朝一起将李格桑等救醒,正想及早脱离险境,却听到彝寨里的鼓声再次响起,这次却是悠长的八十一响,唐朝不知道,李格桑却知道,这是彝族发生最重大事情的时候才这样敲的,鼓声停歇还不到彝族大寨听令的,轻则刖足断手,重则处死!

    李格桑和李白。虽然中毒已深,但幸喜功力深厚,还可勉强走动,但狼春、田立和伏虎太子三人虽然被弄醒,却是步履蹒跚。但李格桑一听这鼓声,就知道是很难逃出去的了,因为这表明,整个彝寨已经戒严,从括苍山到澜沧江数百里之地,寸步难行,而今自己等人身中**和毒药,自是不能远逃!

    也就在这刹那之间,这威镇南诏的国王向唐朝下拜:“唐先生,求您救南诏一国,事成之后,我将李莲赐给你,你就是我的金莲驸马!”

    唐朝大惊,连李白也看得呆了,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身居皇位的人,竟然能放得下这个脸来给后生小子下拜。这不但是君臣颠倒,而且是长幼颠倒。

    “您,王爷您干什么?”唐朝有些不知所措:“快快请起!”将他拉了起来。

    李格桑就很快的说道:“唐先生,本王在大理之时,对你多有得罪,拒绝了你的求婚,请唐先生大人大量,不看在本王的面上,也看在莲儿和南诏万民的面上,救我们一回!”

    唐朝知道事态紧急,不然王爷也不会如此迂尊降贵,当即说道:“王爷放心,唐朝给小肚鸡肠之人,有什么话,尽管吩咐,不敢望报!”

    李格桑就正色道:“谢谢唐先生,不过本王的话,从来言出必践,只要你这次救了本王,本王绝不食言,将莲儿许配给你。那把这个拿着,回到大理城,找到狼侯爷狼正轩的府上,以此为信物,说明本王的情况,狼先生乃邦国柱石,想来应该有应对之法,至于救我们的事,徐徐图之,只要朝廷还在我辈掌握之中,就不怕那隆这老糊涂杀我们!”

    说着,将一块黄金虎符交到了唐朝的手里。他被舍瓦擒住多时,幸喜还没被搜去。

    “你干什么?”众人一齐惊叫了起来,只见李格桑脱下外衣,咬破手指,就着外衣写了起来,却是一封写给当朝太尉兼武安侯狼正轩的血书。

    狼虽是小姓,但因为狼正轩开国之初立了大功,自此狼氏在南诏名噪一时,更是李格桑最信得过的大臣。太子既然随在自己身边,掌握大权的人,不是宰相扎新,而是这位狼太尉。

    书略曰:正轩吾弟,朕昨日出猎彝族,不想竟遭那隆奸计,身中迷毒药,现被囚敌域,命唐巢先生持虎符为质,回朝搬兵,弟栋梁之才,必有相救妙策。望弟念三十年之交情,早为之计!下面的署名却是:松赞格桑。

    唐朝将虎符和血书贴身收藏了,说道:“小子本薄通医术,可是王爷和诸位中了毒药不说,更中了**,行走不得,为今之计,只有暂时在囚室里呆着,等我到大理配齐解药之后再来相救,请王爷和李大哥相信,除非唐朝死了,不然,既是明知必死,小子也当重来彝寨!”

    他是看着李白说的这几句话,两人惺惺相惜,忽然一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唐朝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神圣的感觉:自己虽然毫无武功,可现在全部人的希望都在自己一人的身上,忽然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挥挥手,向李白和众人作别,没入了黑暗中。

    唐朝心想,自己穿的是汉人服装,只要一到天亮立即便会给彝人当奸细抓起来,心一横,左拳一击,右拳一击,将自己的脸打得高高肿胀起来。先打的是左拳,打左脸,出拳很重,视线都模糊了,后面一拳自然就轻了许多,但还是将右脸打得红肿。歪斜着眼看出去,面前的路顿时七高八低起来。一不小心就栽了一个跟斗,无巧不巧,正跌进了一条烂泥沟里,整得全身上下都是泥污。正感倒霉,想洗去身上泥污,忽然心中大喜:我不正是想别人认不出来,这样一来,谁还来怀疑我这个满身泥污的乞丐?

    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又感到担忧,我明明吃了剧毒的鹤顶红,难道我唐朝百毒不侵,竟然毒我不倒?忽然趴在地下,伸指到喉咙里去搅动了好几下。但扫兴的,只发出几声干呕,呕出了几滴清水,肚子没有吃饭,其他什么也吐不出了。

    糟糕,唐朝心想,看来这毒药是被我的胃消化了。

    可奇怪的是,怎么明明吃的鹤顶红,自己却这么久了还能不死!

    糟糕,正想到这里的时候,肚子忽然大痛起来。这一痛简直无法收拾,只觉得肠子像是被人胡乱的搅动,想要咬牙忍住,却不料将两边牙齿都咬得松动了。终于,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唐朝再也忍受不住,大叫了起来:“哎哟,痛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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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五章 紫衫女郎
    正叫肚痛之际,一批乡勇打着灯笼过来了。

    其时天方蒙蒙亮,在无数火把的照耀下,唐朝猛的一惊:糟糕,这下全完了。

    但奇怪的是,自己的肚子忽然之间不再痛苦,随即不再呻吟叫喊。

    “是个疯子!”其中一个说道:“先前叫得跟杀猪一样,怎么现在没事了。”

    “还是个乞丐!”另外一个将手里的火把一送,似乎要烧掉他的眉毛。

    唐朝本想躲避,但头脑间忽地清明,反而将脸向火把凑了过去,烧掉了他不少头发。

    “哈哈,小四,不要烧他啦!这人是个疯丐!”

    众人随即对唐朝再无兴趣,谈笑而去。

    看着众人的背影消失在晨曦里,唐朝心中暗觉侥幸,却也不禁佩服自己的作假本事来,摸了摸头上的头发,这段时间以来,已经长了不少,但还是太短,这样一烧之后,倒显得分外亮敞,连眼光也似乎更加明亮起来,嘻嘻一笑,看到田中种了不少萝卜,拔了几枚放在怀里,一路走,一路就吃起萝卜来。

    久饿之后,觉得萝卜味道鲜美,初吃倒不怎样,但多嚼得几嚼,即有一股微微的甜味。

    走了不少路,渐渐觉得疲累,索性坐在路边休息。

    就在这个时候,后面追来一骑,蹄声得得得得,繁密无比。唐朝本以为两匹马并驰而来,殊不知转身一看,却只一骑。倏忽之间,这马已到了自己头不定她生就一张大麻皮,才用这面幕遮挡了起来!”

    那女子大怒,忽然手上一挥,一枚毒镖射进了一名汉子的喉管,抽搐了几下,就此毕命。

    众人见这女子虽然武功不弱,但既已受重伤,本不放在心上,现在才都惊悚起来,大呼道:“大伙儿齐上,乱刀分尸!”

    众人一齐答应,团团将这女子围住了。

    唐朝一惊,想不到麻醉药还不生效,见那女子一动不动的蹲在陷阱边,看着四周豺狼一样围上的人,眼光中再次流露出哀伤至极的神色,手上受伤,竟然连鞭子也举不起来,只有任人宰割,不禁大叫一声:“不要慌,我来救你!”

    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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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 疗伤
    一个青衣汉子见唐朝冲来,一柄链子枪极刺过去。

    唐朝想闪避,但身子刚刚一动,白晃晃的枪尖已经刺到了眼前,忍不住惊叫起来。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根鞭子挥来,将他面前的枪尖荡开,根着啊暗暗大叫,两人又已经掉入了陷阱。

    唐朝呆呆的看着这两个汉子向陷阱里跳去,却忽然奇迹般的看着面前的人一个个的都倒了下去。

    原来,唐朝身上所配之麻醉药极具神效,要不是在旷野之中,山风又烈的话,这些人早已经倒下,但饶是如此,过得一会,也是禁受不起。

    这紫衫女郎也是眼皮发沉,但知道自己性命在呼吸之间,拼命的睁大眼睛想要不倒,但没有办法,还是慢慢的软倒,最后人事不醒。

    唐朝口鼻中早已经有了抹布,却是无碍,见了这些人的情况,心中大喜,知道麻醉药已经生效。当下顾不得男女之嫌,抱起那紫衫女子在身上,没命的往长草中冲去。

    但过不多时,脚下踢中一块尖石,忽然一交摔倒。

    那女子身体虽然不重,但这样一来,立即跟着摔下。唐朝害怕伤到了她,只得将她身子奋力的一撑,将自己身体顶在她身上。那紫杉女子立即掉进了他怀中。瞬息之间,一种奇异的香味传进了唐朝鼻中,似兰非兰,似麝非麝。

    唐朝立即知道,这是处女的幽香了,他以前涉猎过的。

    正想到邪恶处,忽见这女子双眼微睁,不禁大为自责:我唐朝虽然号称博爱,但怎么能这样不长进,竟起念头欺负一个昏迷的女子,那不是太不是人了么?

    这样一想之后,立即将这女子放下地来。

    这女子为什么蒙着脸?唐朝看着这女子苗条的身材,料想她脸蛋也一定好看,嘻嘻一笑,将她脸上的丝巾拉开一角,忽然惊叫了起来。

    唐朝本以为会看到一张美若天仙的脸蛋,却想不到眼前的这张脸,连中人之姿也及不上,竟是奇丑,令人一见之下便想呕吐。唐朝心中大为失望,本能的将她的脸蒙好了,心下暗暗自责:原来这姑娘用面幕将自己的脸蒙住,倒没有别的意思,是想遮蔽这样一副丑模样,我这样窥探她的隐私,的是不该。按

    随即见到她身上的伤势不轻,这才哎哟的叫了一声,忙拔下她肩膀上的铁莲子。撕下自己身上的衣襟给她缠绕住了,胡乱的包扎了伤口,再一看她腿上的伤势,不禁甚是踌躇:这伤口在她大腿的根部,看来伤得严重,要是不立即施治,她这一条腿恐怕会变成残废。

    但立即想到这可是别人的隐私部位,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触摸她这些地方?刚才忙着给她裹伤肩膀上的伤,没在意她身体长得什么样,现在一想,只觉这少女身子肌肤滑腻,晶莹剔透,和她脸上的奇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么由此推断,这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应该也是这样,不禁想:我救还是不救?

    只片刻之间,唐朝就觉得还是救命要紧,飞快的拔下了她腿上的飞刀。他又不敢看这女子的大腿长什么样,一切都是慌慌张张,这一来拔的时候不得法,反而将这女子完好的肌肤再割裂了不少。

    糟糕,唐朝终于看了过去,只见晶莹的肌肤下面,**不断的涌出,很快将自己的那条袖子染红了,一滴滴的**渗出,竟是无法将血止住。

    怎么办,怎么办?唐朝焦急起来。

    她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忽听这女子“嘤咛”一声醒了过来。

    唐朝大喜道:“姑娘,你醒啦?”

    这女子慢慢坐直身子,冷电也似的眼睛看着唐朝的脸,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是你给我包扎的?”

    声音极是微弱,眼神也散乱了。

    唐朝就立即道:“是是,可是血止不住,该怎么办?”

    这女子一听,手就伸进了怀中,似乎在掏摸什么东西,但刚掏摸了两下,忽然昏了过去。

    唐朝心想,难道这这女子的怀中还有止血的药物么?

    当此危急时刻,也顾不得别的,将手伸进了她怀里,一阵掏摸,将所有东西都取了出来。

    竟是一面铜镜,两瓶子胭脂,一些碎银两,此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唐朝大急,这可怎么办,哪里有什么止血药物?

    这女子就在这个时候醒来,见了眼前情景,微声说道:“胭脂是止血的。”说了这句话,因为失血过多,又昏迷了过去。

    唐朝知道,她现在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大喜的将两盒胭脂打开,不管三七二十一,胡乱的涂在她大腿伤口上。说也奇怪,开始用袖子也扎不住血涌出,但这些胭脂一涂上,血竟然慢慢的止了,冒出一些小小的泡末。

    这一阵急忙,使唐朝略感心力交瘁,他本来奔走了半日,这一下顿时支持不住,睡了过去。

    唐朝醒过来的时候,只见到一双冷竣眼睛看着自己,一动也不动,一笑道:“你醒啦?”

    这女子不说话,眼睛只是呆呆的看着他,好半晌才笑道:“是,你,你也醒了?”

    唐朝见她并不追究自己曾经看过她隐私的过错,大喜道:“是,我叫唐朝,唐僧的唐,朝代的朝,还不知道你怎样称呼?”

    这女子就缓缓的道:“我叫林芙,你有什么遗言,就一并说了吧!”

    说完这话的时候,只见她眼神中忽然现出一种绝望的光。

    唐朝大吃一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林,你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好吗?”

    这女子就缓缓的点头:“好,我说你有什么遗言,一并给我说了,要是不是太难,我会给你办的。”

    唐朝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你,你说你想杀我?”

    这女子就冷冷的点了点头,但不说话。

    唐朝的心中一凉,赶紧道:“林姑娘,你莫忘了,是我唐朝救你的,你,你怎么能恩将仇报?”

    这女子就点头:“是了,唐公子,要是不告诉你真相,那你定然会怪我是个绝情凶恶的女子。我师傅告诉过我的,要是哪个男人不经过我的允许就看我的,我的身体,我一定要亲手杀了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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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身世 上
    谢莲见这王爷直直的看着自己,甚感不安,握住了唐朝的手。

    狼胡见状,大叫道:“大胆,这女人也是你能碰的么?”

    但唐朝哪里理他,只将谢莲的手握得更紧,对李格桑说道:“王爷,这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你可不能仗势欺人?”

    李格桑一惊,但脸上随现出怒色:“李大人,这位是谁?”

    李白就介绍道:“这是我新结拜的兄弟,姓唐名朝。”

    李格桑吃了一惊:“这,这可犯当今圣上之忌。”

    李白就从容说道:“他的朝是‘鸟巢’的‘巢’。”

    李格桑就“哦”了一声,随即问道:“唐少侠,这女子是谁,真是你未过门的妻子吗?”眼神之中似乎隐藏着某种不安。

    唐朝心中一凛:莲妹对我一往情深,我若不保护她,还有谁来保护她,只叫我唐朝还有一口气在,定叫她不受坏人的欺侮!

    于是昂然说道:“她叫谢莲,是我唐朝未过门的妻子。”

    李格桑喃喃道:“她也姓谢,想不到,真想不到!”

    李白见这王爷自从见了谢莲之后,两次失态,早就在奇怪,闻言问道:“王爷似乎对我弟妹很是熟悉,不知可否见告?”

    李格桑不答,沉吟了半晌,忽然一笑:“本王在王府之中已经备好酒宴,难得李大人又新交了两位朋友,同去喝一杯如何?”

    像李白这样的老江湖立即明白,王爷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愿在众人之前诉说,见唐朝想问,赶紧向他使了个眼色。唐朝随即不说话。

    来到外面,李格桑命令手下让出三匹坐骑,让李白等三人乘坐了。

    唐朝偷眼看去,只见外面站着五十人的一支卫队,刀枪锋利,衣架鲜明,马匹也是雄壮,和刚才随着他进来的几个随身保镖大不相同。心想他贵为南诏国王,出行的时候竟穿便衣,倒也真是平易近人之至了。

    当下一行人马蹄铿锵,沿着青石铺成的街道向王宫行去,一路上的百姓见到前面的仪仗,知道是皇帝微服出行,虽不敢高呼万岁,却有愚夫愚妇顶礼膜拜的。足见李格桑治国有法,国泰民安,百姓感激。

    不一刻到了王宫前,只见金碧辉煌的好大片的屋宇,似无尽头。南诏虽是小国,但王宫之地,修建得自然甚是用心,唐朝随着众人直走了三数里地,转得头也有些晕眩了,才听执事官说道:“三位请留步!”

    将他们带进了一处高台,匾上大书“赐宴台”的,请三人坐下。

    李白早习惯了这些宫廷礼仪,毫不在意,但唐朝则是处处新鲜,不时的向这位义兄请教,倒也知道了不少的朝廷礼仪。

    不长的时间,就见李格桑换了黄衣黄帽,在一个老太监的陪同下,来到众人之前。

    唐朝仔细打量,见这王爷果然是不怒而威,和常人大大不同.

    李白赶紧避席迎接,口称:“陛下!”

    李格桑大笑:“大家平身吧!坐!”

    唐朝拉着谢莲坐下,神色间甚是恭谨。

    谢莲忽然道:“你就是皇帝吗?”

    李格桑一楞,随即笑道:“怎么,看着我不像吗?”

    谢莲就笑吟吟的道:“像,不过我就是不明白,皇帝不是不随便见人的吗?你怎么随随便便的就见我们?”

    李格桑大笑:“李大人是本王最尊敬的人,你是他的朋友,本王自然要以礼相待。”

    谢莲就嫣然一笑:“谢谢你李大哥,我一直想见皇帝一面,是皇上看在你的面上才见我们的。”

    李白微笑,这姑娘简单纯洁,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李格桑也是微笑,问道:“姑娘姓谢,不知道认识谢小意这个人吗?”

    这一问,顿时使谢莲脸色大变,唐朝也是心中砰砰乱跳。

    半晌,谢莲才颤抖的问道:“我,我不知道。”

    但说完这话,眼圈儿却红了。

    李格桑的声音也颤抖了:“你,你骗我是不是?”

    谢莲就扑在桌上哭了起来:“我师傅她,她忽然不见了,我一直找不到她,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李格桑再无怀疑:这女子果然认得谢小意,可为什么是她的师傅,而不是,不是她的,抓住谢莲的手臂道:“她,她怎么啦?”

    李白见了这样光景,知道李格桑必定和这女子甚有渊源,一拉唐朝的手臂:“贤弟,愚兄忽然肚痛,你扶我出去一下!”

    唐朝正想知道这其中有何缘故,哪里肯走,但见李白拉他,只得很不情愿的走了出去。

    “赐宴台”里,谢莲的声音哽咽:“你问她干什么?既然你已经那么狠心的抛弃了她,为什么还关心她?”

    李格桑泪水流下:“阿意,我苦命的阿意,这么多年来,你原来一直住在雪山,我找遍了天涯海角,可就是找不到你的影子!”

    一个威镇天南的国王,刹时之间变为一个软弱无比的汉子。

    谢莲怒道:“你找到她有什么用,师傅亲口对我说过的,他要抓住你,抽你的筋,剥你的皮,让你不得好死!”这个时候,她也不管对方是不是皇上,谢小意这二十年来所受的罪,全被她代说

    出来了。

    “是的,我是不得好死,也真难为了你母女俩,在那么冷的地方,可住得惯吗?”说话间,抓住了谢莲的手。

    谢莲随手拍出,击在李格桑手背上,啪的一声大响,只听一个太监的声音尖声道:“大胆,这是陛下!”

    李格桑就挥挥手,这太监就退下去了。

    李格桑就苦笑道:“莲儿,你是我的女儿,你难道还不认我吗?”

    谢莲就冷冷的说道:“我师傅说,我父亲早死啦!你怎么会是我父亲?”

    李格桑大恸:阿意,你可以恨我,可你怎么能让我自己的女儿这样恨我呢?

    说道:“莲儿,来吧!我让你看着地方!”

    拉着她的手,向宫门北端走去。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一次,谢莲没有摔开他的手。

    前行数十步,来到一排高大的黄屋前,李格桑喝令随行的太监将屋子打开,带着谢莲走了进去。指着四周道:“莲儿,这就是你,你师傅当年就寝之处,近二十年了,我一直留着,还命令下人勤加打扫,让它就如当初一样一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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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 面幕中的面具
    唐朝大叫冤枉:“姑娘,你知道吗?你这是恩将仇报,假如我不救你,你这个时候已经被那些人害死了,又怎会阻止别人会看不看你的身子?”

    这女子就冷冷的道:“我不管这些,可你已经救了我,你还包扎了我肩上和腿上的伤,肯定已经看到了我的,我以后还怎么做人?”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看着唐朝的脸,这女子的语声凄楚了起来,似乎想到了生平的伤心事。

    唐朝见有活命的机会,赶紧下说辞:“我,我以后绝不向别人说这件事行吗?”

    这女子缓缓的摇头:“不,我师傅说过的,处女的身子,是最珍贵的,有些地方,即使被不相干的男人看过一眼,也不纯了,那么,除了杀他之外,已经别无办法。”

    唐朝在心中大叫岂有此理,但嘴上可不敢得罪这女子,赶紧问道:“那,那你是一定要杀我,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救你的”,忽然间一阵心酸,我经脉受了这么重的伤不说,还吃了天下绝毒的“催心丸”和鹤见了杨玉环这样的美人,也还有不服之意,难道,我揭她面幕的时候,看花了眼,可回心一想,自己明明看到的就是丑陋如无盐的脸,这究竟怎么回事?

    还没来得及回答,这女子就说道:“好,既然你这样说,那本姑娘暂不杀你,但你必须得带我去见见那个青莲公主?”

    唐朝一听,心花怒放,心想暂时得能不死,总是好事,连连点头:“我一定介绍你认识她,到时候,你一定会相信我的话的,我唐朝以我的人格发誓,绝没有一丁点的欺骗姑娘!”

    这女子见了他的模样,冷笑一声:“人格?人格是什么东西?”

    唐朝顿时讷讷的说不出话来,解释道:“人格就是我的品行,比如善良,诚实,还有!”

    这女子打断了他:“你别说了,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你,不知道你到底是狗还是猪!”

    唐朝大怒:“姑娘,你可这么侮辱我,我唐朝虽然不会武功,可我还有的是骨气!”

    这女子的眼色一冷,忽然闪电般的欺进唐朝的怀里,点了他双肩上的“曲尺穴”,顿时使唐朝动弹不得。也不等唐朝说话,伸手进他怀中,将他怀里大大小小的物事全都取了出来。因为她立即想到唐朝的厉害,仅仅用怀里的一点点麻醉药,就将自己和一大批人都迷倒了,要是不先下手,恐怕还要着这小子的道儿。

    唐朝哎哟一声摔倒在地,大叫道:“姑娘,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这女子冷电也似的眼睛看了看他:“闭嘴!你再说话,我点了你的哑穴。”

    唐朝不理:“姑娘,我是男人,你是女人,男女授受不亲,你伸手进我的怀里,这个恐怕不大好吧!”

    这少女大怒,手一伸,唐朝就哎哟的一声叫了起来,原来,他脸上的“颊车穴”已经被点了,立即变成了哑巴。

    唐朝恨恨的看着她将自己的东西一样样的看了摔出,看了摔出,心中大叫可惜,但没有丝毫办法。

    终于,这女子解开了唐朝穴道,指着手里的虎符道:“这是什么?是不是南诏调动大军的兵符?”

    唐朝心中大怒:你叫我不说话我就不要我说,难道你现在叫我说,我就说了,给他来个不理,闭上眼睛不答!

    这女子大怒:“小子,你敢跟我使倔?”

    这句话一说完,唐朝就感觉自己的手腕似乎已经断了,原来被这女子伸手捏住,一发劲,唐朝手上就好像箍了一个铁箍,立即杀猪般的大叫起来“啊!”

    这女子嘻嘻一笑,似乎是在说,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

    唐朝就龇牙咧嘴的笑道:“姑娘,你,你这样拉着我一个大男人的手,男女有别,我倒没什么?只害怕对姑娘清誉有损。”

    “什么?你还在贫嘴贫舌,你是嫌我用手教训得轻了么?”

    说了这话,腰上的长鞭一卷,呼的一鞭向唐朝身上抽了过来。唐朝想闪,但穴道被点,哪里动得丝毫,只感觉火辣辣的立即传遍了全身,这女子还毒的手,刹那之间感觉肋骨也给打折了,破口骂道:“小妖女,你简直不是人!”

    这女子一听,举起的鞭子落了下来,眼眶有些红了:“你骂得好,我的确不是人,我,我从小就和野兽生活在一起,除了师傅,我什么人也没交往过,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说到这里,忽然警觉:我怎么跟这样一个臭男人说这些,厉声道:“以后我的话,你必须得听,不然的话!”又将鞭子在半空中一击,发出霹雳也似的一声爆响。

    唐朝心中郁闷,刚才被打的地方还火辣辣的着痛,怒道:“有你这么动不动就打人的么?”

    “你还顶嘴?”这女子眼中的杀气顿盛。

    唐朝反正已经豁出去了,闻言道:“我顶嘴便怎么的?”

    这女子忽然从腰带上摸出一柄明晃晃的匕首,怒道:“你当我真的不敢杀你?”

    唐朝心中一凛,但随即想到余生已邈,万念俱灰,不屑的道:“随便!”,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这少女一楞,顿时明白了唐朝的心意:“哼!小子,你是想要本姑娘痛痛快快的将你杀了,遂了你的心愿,可我偏不,我告诉你,我今天割你的左耳朵,明天割你的右耳朵,后天就挖你的左眼,大后天,说那么多干什么?今天先割你左耳”

    正说到凶恶处,唐朝蓦地感到左边耳朵一痛,显然被她揪住了,心胆俱裂的道:“我,我投降了还不行吗?”心想:妈妈的,要是一刀下去那还算了,像这样零零碎碎的整人,那可比死还痛苦!

    这少女微微一笑,她本是吓他,见他屈服,心中得意,说道:“究竟是你凶还是我凶?”

    唐朝心中叫道:当然是你这恶婆娘凶,但嘴上也只得说道:“你!”

    这女子就冷笑一声:“那你以后不敢不听我话了?”

    “是。”

    这女子很是满意,将匕首收起,藏进了腰带里。唐朝心想,这女子处处透露出古怪,想不到竟在腰带里藏着匕首,我先前一直抱着她,怎么没有发觉。

    只听这女子问一句,唐朝答一句,俱是据实回答,他心想,反正这些秘密,迟早都是要告诉别人的,多一个人知道,李白他们的安危就多一分指望,自己带这女子去见了李莲之后,活命的机会那是少之有少的。

    这女子问得甚为仔细,但由于唐朝说的句句是实,自然毫无破绽。最后,这女子一笑:“算你老实,不过,虎符和这本书,就还给你,这麻醉药,本姑娘先收下了,免得你再害人!”

    唐朝大叫委曲:“我哪里害人啦!我是见姑娘危险,我是救人啊?”

    这女子就道:“你救我,你为什么要冒险救我?”

    唐朝讷讷的想说自己“见义勇为”,但总觉得这样的话有些说不出口,那女子就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想英雄救美,哼,想救了我之后我好感激你,可我偏不感激你,你能怎么样?”

    唐朝就叹息一声:“这世上恩将仇报之事本来不少,也不仅仅只姑娘一人,姑娘不必深责。”

    这少女就哈哈一笑:“你别损我啦!我告诉你,我之所以不感激你,、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我是一个丑八怪,这下你可失望死了吧?”

    说着,这女子缓缓拉下了面幕。

    金色的朝阳下,唐朝这才大吃一惊:“你,你原来是戴着面具?”,他也才恍然大悟:先前忙着救她,不敢多看,现在仔细一看,才知道她这张黑黝黝的脸乃是一张人皮面具,她真正的容貌,还藏在面具里。

    这女子的脸色陡然一寒:“你,你怎么知道的,你,你先前偷看过我的?”,倏忽之间欺进身来,箍住了唐朝的脖子。

    唐朝只得承认道:“对不起,我,我只是一时好奇。”

    原来,这姑娘的确是戴着一张人皮面具,只是制作得十分精巧,要不是见过之后苦苦思索,第一眼看之后,别人都会因为相貌太丑而不敢多看,起到易容的效果。想不到唐朝一见之后并不吃惊,反而发现了真相,这少女也由此知道唐朝曾经偷看过她。

    这女子的手高高举起,随时可以杀了唐朝,说道:“我师傅说的没错,男人大多数都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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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 姜姐姐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唐朝大叫道:“我要问你最后一句话!”

    唐朝本来必死,但人在危难之时,往往会激发出难以想象的潜力,他这时头脑转得飞快。

    这女子一听,将手高举在空中,厉声道:“既是最后一句,那不妨再让你多活片刻!”

    唐朝就道:“你说过的话,到底算不算数?”

    这女子的眼神一横:“本姑娘人也杀得,说话当然算数。”

    唐朝拍了拍胸口:“这样就好,姑娘明明说过先饶我性命,等我带你见过那个青莲公主之后再杀我,不知这话姑娘可曾说过?”

    这女子一听,一只右手高高举在空中,却是怎么也拍不下来,心想,这些话,我先前果然是说过的,忽然收掌站起,冷笑一声道:“就让你多活几日,又有何妨,不过你可给我听好了,我这几日之中就算不杀你,但你只要敢不听我的话,我就!”说着将腰带里的匕首亮出,寒光闪闪,随即拍开了他的穴道。

    唐朝的脖子向后缩了缩,赶紧道:“是,我一定听姑娘的话,其实,姑娘不用吓我我也会乖乖的听你的话。”

    这女子冷冷的看着他:“你会吗?”

    唐朝就笑笑道:“跟着姑娘这样天仙一样的美人,已经是我的福气,要是再能听您的教诲,我唐朝真的是高兴死啦!”

    这个时候,唐朝的危机一解,忍不住操起了旧时在漳州一中调情的手段来。

    哪知道话刚一落,屁股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脚,身子虚飘飘的就被摔了出去。幸好运气不错,半空中一株桂花树的枝桠刚好出现在他面前,他顺势抱住,但刚才点他的手臂穴道太久,他手臂酸麻,竟是抱之不住,只好皮球一样的滚了下来,掉进了长草里,额角摔起一个鸡蛋大的包,唉声叹气,索性躺在地上不起来,只在肚子中大骂:臭**,几乎连思考的能力也已经失去了。

    那女子见他摔进去之后丝毫没有动静,还以为摔死了他,用鞭子拔开长草一看,唐朝睁着一双大眼睛,正向她怒目而视。但唐朝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能有这么好的修养,居然万分艰难的挤出一丝笑容:“对不起,姑娘,我,我以后不敢再乱说话了。”

    这女子见了他灰头土脸的样子,再加他这一告饶,扑哧的一声,笑出声来,咯咯咯的,声如银铃,竟是笑个不停。

    唐朝的脸上怒色渐增:“以后要在一起好几天,姑娘尊姓大名,告诉我以后也好称呼啊?”

    这姑娘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名儿是不能告诉你的,我姓姜,你以后就叫我姜姐姐吧!”

    “你,你明明比我小,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叫你姐姐?”

    这女子的脸上立即现出怒的:“你刚才还明明说愿意听我的话,怎么第一句话就不听,难道真要我割你的耳朵?”

    唐朝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说道:“我以后听话就是,姜姐姐!”

    这少女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这还差不多,走吧!”

    “去,去哪里!”

    “记住!以后我不问你话,你不许发问!”

    唐朝心中大叫倒霉,只得委屈的答道:“是!”,跟在她的身后,向先前那个陷阱走去。

    耽搁了这么多时候,麻醉药的药性早过,那些阻挡姜姓少女的彝民早已经醒来逃走。向陷阱里看去,那些掉下去的彝民也已经被同伴救起来逃走,只剩下一匹黑马在陷阱里跳跃不停。

    唐朝大感奇怪,这么大的陷阱,掉下去之后怎地一点也没有受伤?仔细一瞧,顿时了然。

    原来陷阱草创未就,里面还未装上铁钉尖刀之类的东西,土地松软,看四周散落的锄头和铁锹,这一大批乡民想必是在这里挖掘陷阱的。

    唐朝立即想到:这些人在大路上挖陷阱干什么?哦,他随即心中一亮,彝部和南诏现在正是非常时期,那隆是想挖这些陷阱来阻挡南诏对李格桑的救援,马路不通,彝部的压力自然没有那么大。

    可陷阱很深,怎么才能让这匹黑马上来,却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唐朝正在担忧,却不料姜姓女子挥舞手里的鞭子一闪,一缠,就在马背和马身上环绕了数匝,猛听得她一声长啸,那黑马甚通灵性,高跃而起,飘飘的出了陷阱,那姜姓女子鞭梢一收,那马顿时稳稳的落在地下,周身黑得透亮,竟是丝毫无损。

    唐朝大赞:“姜姐姐真是好功夫!”

    这一次,这姜姓女子却没有骂唐朝,只是微微一笑道:“叫唐朝的小子,你是想死得快点还是想死得慢点?”

    唐朝一惊:“姜姐姐这,这是什么意思?”

    这女子见这小子这几声姐姐倒是叫得甘心情愿,心中甚喜:“也没什么意思,要是你坐我的马去大理的话,不过半日就到了,见到青莲公主之后,我必定杀你;要是我们慢慢走着去的话,那就要花好几天,你可多活几日,我是好心才提醒你!”

    唐朝心想:要害我的是你,这样假惺惺的戏弄我又有何益?想到李白的危险,说道:“就坐你的马吧!”

    这女子很是意外:“怎么,你不怕死?”

    唐朝就正色道:“姜姐姐,非也,我唐朝也是人,孰能不怕死,只是莲妹对我恩重如山,能报答她于万一,也是我唐朝为人应该尽的本分,我只盼能报得了训,救得了李格桑王爷一命,这辈子少欠莲妹一点,于愿已足。”

    这女子就熟视唐朝片刻,忽然冷笑道:“看来你对你这莲妹那是一往情深,不知道她对你怎么样?”

    唐朝就道:“莲妹对我也是一往情深,只不过被她父亲软禁在宫里,她也武功不错,不然跟着我的话,也不会受姜姐姐你欺侮了!”

    姜姓女子大怒:“我就不信,那个青莲公主长得漂亮得很已经占老天爷很大的便宜了,想不到她武功还不错,她和我的武功相比,谁高谁低?”

    唐朝想不到这女子无缘无故的发恁大脾气,赶紧道:“我莲妹心地纯洁,如雪山上的冰雪一样明净,她武功虽不错,却与世无争。”

    “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不能跟她相比?”姜姓少女的眉毛都竖了起来。

    唐朝就说道:“姜姐姐误会了,在下的意思是,一个女子美不美并不重要,武功高不高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心地善良,就值得一个男人去爱!”

    姜姓少女顿时怔住:“你,你老实告诉我,你愿意为青莲公主而死,不是因为,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而是因为她心地好?”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都颤抖了。

    唐朝昂然道:“那是当然!”

    姜姓少女忽然大叫一声:“不,我绝不相信,我问你,要是你的那个青莲公主是个像我一样的丑八怪,你还会喜欢她,还会为她去死吗?”

    唐朝踌躇了一下,心道,要是真的像你这样,我看到就倒胃口,哪里会喜欢你,又怎么会为你死,随口道:“你这个假设不成立,因为我的莲妹是天下最美丽的女子!”

    那少女的手也颤抖了,抓住唐朝的手,将他的腕骨捏得格格直响:“我是说假如,假如你的莲妹是个丑八怪,你会喜欢她,还会位她去死吗?请你告诉我!”

    唐朝大惊,看着这女子晶莹如玉的手上,青筋毕露,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激动,想了想道:“我想我会的,只要有姻缘,我会喜欢她,当然会为了她去死!”

    那少女猛的放脱唐朝的手,喃喃的道:“姻缘,什么才称为姻缘?”

    唐朝也觉得这事情有点不可捉摸,胡乱说道:“这大概就是缘分,两个人在尘世中相遇了,然后,互相的心中有了对方。”

    那少女忽然觉得厌烦:“好吧!既然你想死得快点,那就走吧!”

    唐朝忽然感觉后领被人提起,随即觉得一根鞭子缠过来,将他的头手绑得紧紧的,腾云驾雾一般,向前冲了出去。睁开眼睛看出去,只觉得地下尘土飞扬,四周的景物飞一样的向后冲去,原来已经置身在黑马的后背上,这样头上脚下的被捆绑,的是难过无比,只得闭上的眼睛,咬牙苦忍。

    这匹黑马神峻非凡,虽在高速的行驶中,也绝没有一点儿的颠簸,唐朝鼻中闻到一阵阵如兰似麝的香气,想到先前这女子白嫩晶莹的肌肤,顿时将想要破口大骂的心情收拾起来,变成新的阿q,陶醉在幸福里。

    奔了大约两个时辰,途中连续遇到陷阱,但姜姓姑娘既然有了前车之鉴,黑马又是神物,竟然毫不费力就闯了过去,此后再无阻拦。又奔了将近一个时辰,只见周围路途开阔,知道已经接近大理,姜姓姑娘终于停了下来,让马在一处山溪之中吃水。回身一看唐朝,原来他手不了颠簸,竟然昏迷过去了。

    姜姓姑娘毫不怜悯,将鞭子一抖,唐朝全身浸入溪水中,一阵刺骨的寒冷袭来,他醒了过来,见不远处那姑娘微微冷笑的看着自己,不禁怒道:“姑娘,想不到你国色天香,竟是个这样心狠手辣的人!”其实,比起先前对他的毒打,唐朝现在的遭遇,那是好了十倍,但唐朝一生记忆最深刻之事,就是自己母亲用冷水浇自己的头,因此对这因水施加的刑罚尤为深恶痛绝。

    那女子却并不着恼,只淡淡的道:“你别胡乱猜测我的容貌,我告诉你,我就是个丑八怪,像我这样的人,本来就该心狠手辣!”

    说话间,唐朝已经挣扎着从小溪里站了起来,冷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两个寒噤,瑟缩道:“姑娘,再怎么说,我也对你有过救命之恩,而你把我折磨得也够了,不如我们就此分手,你看可好?”

    “什么?你想逃?”姜姓女子的眉毛竖了起来。

    唐朝就语重心长的说道:“不是,姑娘,实话告诉你也无妨,我身中剧毒,已经活不了几日,早死几日,迟死几日,并没有什么分别,你又何必为了看一个女子美还是不美,到皇宫之中去冒险,皇宫是戒备森严之地,可由不得你胡来!”

    这女子大喜:“哦,怪不得你这么重情重义,原来是知道自己已活不了几天。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会算数,你只管带我进去就是了。”

    唐朝想不到这女子如此大胆,又担心谢莲的安危,立即说道:“既然这样,那好,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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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 心悦
    唐朝正在想着该这样进皇宫的时候,忽然觉得一麻,全身失去了知觉,原来那姜姓少女冷不防的点了唐朝的睡穴,将他扔进了一个山洞里。只见她看着唐朝嘻嘻一笑,说道:“看在你确实救了本姑娘一命的份上,我文姜今日就暂时饶了你性命!等我回来再决定是非取你性命。”

    文姜说完这话,催动坐骑:“黑玉,我们就去看看,这个青莲公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美人儿!”

    轻轻拍打黑马,那马就箭一般的向前窜了出去。

    等到文姜的马消失在大道上,唐朝忽然仰天打了一个哈哈,醒了过来,得意的道:“这妞儿不给小爷说你的名字,这不是说了吗?姓文,姜,恩,好名字,好名字!”

    说着跳了起来。原来,唐朝经脉严重受损,点他穴道,只能一时使他昏迷,却不能起到闭穴的作用,他刚才穴道被点之时虽然全身一麻,但听觉不失,竟将这女子的话清楚的听了去。

    唐朝得意一阵之后,立即想到李白等人的安危,快步行了出去,心想:幸亏这姑娘的快马,不然我唐朝可不知道何时才能到达大理,想到救援有望,忍不住心中火热起来,禁不住又想起了自己所中的剧毒,按理说,像鹤话,只有那僧人的眼光牢牢的盯着那贵公子,只听他缓缓说道:“狼公子,要不是贫僧手脚快,这位施主已经遭了你的毒手?”

    这贵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南诏太尉狼正轩的独子狼坤山,在南诏除了皇上,目空一切,想不到被这僧人这样一救人,使他脸上大大挂不住,也不管对方武功高低,骂道:“我父亲是当朝太尉,执掌天下兵马大权,杀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哪里来的野和尚,也敢来管我的闲事?”

    这僧人见这小子竟然如此冥顽,和善的脸上也忍不住流露出一丝怒色:“贫僧法号心悦,来自洱海崇圣寺,当今皇上李曾三次驾临本寺,约以护国兴佛之任,公子怎能说我管的是闲事,其实,即便在下乃是一介南诏子民,见此不法之事,难道就不能管?”

    他这几句话虽然声音低沉,但贯注了多年修为的内功,竟是震人的耳鼓,使人一个字一个字的听得清清楚楚。

    狼坤山仗着父亲在朝里任大官,平常是凶横惯了的,见了这僧人过人的武功,竟然不知死活,大叫道:“大伙儿上啊!给我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秃驴!”

    他手下的一批人一听,纷纷围了上去,单刀铁尺外加暗青子,一个劲的往那僧人声上招呼。

    唐朝想不到变化陡起,忽然挥舞自己的双手挡在前面,大叫道:“此事因我而起,你们杀我一个人好啦!这件事情和这心悦大师无关!”

    众人想不到有这变化,一惊停手,眼睛望着那狼坤山,等他令下。

    狼坤山冷笑一声:“这乞儿是个什么东西,他也配出来做和事老,今日之事和这乞丐一点关系也没有,大家一起上,杀了这秃驴!”

    这两声“秃驴”一叫,心悦大师的脸上起了一层青气,冷冷道:“也好,让贫僧代狼真轩管管这无法无天的小子!”

    当下更不多言,一把抓起唐朝,将他从人丛中摔了出去。唐朝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在半空中,正吃惊之间,忽然觉得脚下已经踩上实地,竟是稳稳的绝无感觉,似乎被人轻轻的平移了数丈之地。心下兴叹,也不知这僧人何以竟能有这样一身匪夷所思的武功。

    那边狼坤山手下的人已经一个个倒在地下,总算心悦想到狼坤山的父亲是当朝太尉,没有下杀手,一个个尽是中了“分筋错骨手”,手脚关节脱落,呆若木鸡,无力再战。

    但使心悦吃惊的是,最后和自己放对的这人,武功竟有非凡造诣,眼见一个个同伴倒地不起,他心神丝毫不乱,牢牢守紧了门户,直攻到第二十七招上,他才凭借自己强横的内劲逼挤进他的空门,点了他胸口“中廷穴”,这才一交摔倒。

    狼坤山大惊,见手下一个个都倒在地下,忙挥鞭子在马屁股上狠狠一击,狼狈逃命。

    心悦眼见他逃走,只微笑了一下,喃喃说道:“这样也好!”

    随即不理狼坤山,一指弹出,解开了最后倒地这汉子身上的穴道,说道:“贫僧自出道以来。虽然屡屡与人动手,但没有人能接得住我三招,可你却接接了我二十七招,盼能告知姓名?”

    这汉子就惨然一笑:“败军之将,将从此归隐山林,何劳动问贱名。”

    心悦就诚心说道:“阁下的武功,贫僧实是好生佩服,在下之所以胜,并没有胜在招数上,乃是在内功上胜了你,阁下何必悲观?”

    那汉子就叹道:“在下跟随太尉二十年,多阅高手,却想不到南诏竟然出了大师这样的豪杰,世间既有大师,小老儿终生归隐!”说罢也不和狼坤山手下的那批人作别,悲怆的笑了两声,没入了山道中。

    唐朝就道:“谢谢大师救命之恩,这小老儿忒也不识抬举,像大师您这样的人,天下谁不想结交,他居然不顾而去?”

    心悦就道:“施主此言差矣,这位先生乃是一位风尘异人,屈身太尉府,本是委屈了他,不过竟因为贫僧的缘故,让这样一位大好身手的高手,归隐林泉,乃贫僧莫大之过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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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身世 下
    谢莲见屋子高大,四周缀满了琉璃珊瑚之类的饰物,屋中陈设,极尽奢华,忍不住道:“那你对我师傅很好啊!为什么后来我师傅又走了呢?”

    李格桑就紧紧握住谢莲的手:“莲儿,你长这么大,我也没尽到为人父的责任,但这中间的原委,你还是要知道的。”

    谢莲摔脱了他的手:“我说过,我不是你的女儿,你怎么这么糊涂?”

    李格桑叹息半晌,忽然道:“你是乙酉年正月初九子时所生,这个你的生日你师傅该不会骗你吧?”

    谢莲的眼睛瞪得浑圆:“咦,你怎么知道的?”

    李格桑抚摩着身边的一张椅子的靠背,抬头望天,无限缅怀的说道:“当年在彝寨,我才二十五六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遇到了你妈妈,也就是你师傅谢小意,她那个时候,和你现在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不过也有不同,你要单纯得多,而她当时,是前任彝族族长的女儿,精明能干,和那隆本来不睦”

    谢莲立即想起,那个舍瓦也说我长得和我师傅年轻的时候一个样,现在他也这样说,难道我真是我师傅的女儿?面前的这个皇上,真是我父亲?那我不是公主啦?却忽然问道:“那隆是谁?”

    “他就是当时彝族的族长,我当时去的时候,一则是想到彝族在南诏实力强大,必须拉拢,另外一个目的,是要偷窥那里的防御工事,心想,一旦要是和谈不成,只好动武的话,也好占个先机,想不到却在那里遇到了我一生之中最刻骨铭心的女人,这个人,自然是你师傅谢小意了,她太美啦!美得让我一下子把什么都忘记了,为了她,我愿意舍弃统一南诏的大业,她对我也是一见钟情,可有一个要求,说她虽然是女子,但要我尊重她,要是我将来统一了南诏,就娶她做我的正室夫人,我自然答允,其实,普天之下,哪里去找她那样美貌能干的女子呢?我那时武功虽然不错,可还没达到一流的地步,他就将彝族至高无上的宝典《括苍山武经》盗出来给我,后来,我们一起战斗,过桥之役,要不是你师傅舍命护着我,我这条命已经不在了,通过三年征战,本王终于统一了南诏,结束了近百年的纷争,你师傅可说是居功至伟,那个时候,彝族不过我管辖之下的一部,我本该按照你师傅的愿望,娶她做我的正室夫人,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唐朝皇帝李隆基特派使臣的邀请,要我到他朝中做客。我心中知道,他这话虽然说得客气,其实就是要我臣服。我当时思虑再三。虽然觉得南诏凭借山川之险或许能和唐朝相持,但战争必定必定旷日持久,六部刚刚统一,国家贫弱,实不宜在这样的时候和强大的唐朝对抗,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忍辱前往长安,觐见李隆基。其时唐朝正值开元盛世,国力强大,我一路所见,果然强我南诏百倍,心中深觉自己忍一时之辱为然。心想,要是开战的话,必败无疑。我到了长安,李隆基对我甚为有礼,和我以兄弟相称,及到他要颁赐我为‘洱海郡王’之时,我也只能忍辱接受了。我心想,待我将来养成气力,再报此仇。殊不知这一层被他手下的两个宰相姚崇和宋憬事先料到了,赐金瓶公主下嫁,和南诏时通消息。我当时畏惧朝廷的压力,只得接受了赐婚!”

    谢莲就赶紧的问:“那个金瓶公主定然是十分的美丽了?”

    李格桑一笑,女孩子就关心这些,只得说道:“是,她很美丽,她是典型的中原美女,我们南诏从来没有过的。这金瓶公主本是唐少帝的女儿,李隆基取得帝位之后首要打击的就是这批前朝余孽,将她下嫁我邦,既拉拢了南诏,有打击了旧臣,一举两得,可我却为难了,心想,姑且答应李隆基,我回去的时候向阿意说明,她难道会不明白我的苦心么?却不知道这件事情早已经传入了你师傅的耳朵,她一怒之下就来杀金瓶公主,哪里知道唐朝护卫森严,她反而受了伤,我后来见到她,请她原谅我,说我让她做我的侧妃,可我还是像皇后一样的宠着她,可她当时竟然要我当着唐朝使者的面杀了金瓶公主,你想想,我受了唐朝那么大的委屈,就是要委屈求全,这样一来,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自然不同意,她就误以为我负心薄幸,将还在襁褓之中的你抱走了,十七年来毫无音训,莲儿,天幸你都长这么大了!”

    谢莲听到现在,已经呆了,她以前可不知道这中间有如此多的波折,叹息道:“这样说来,你还是喜欢我师傅的?”

    “是啊。”李格桑脸上现出黯然的神色:“这二十年来,我也不好过,我除了处理政务之外,天天都在思念你们母子,不知道你们过得如何,你放心,我一定找到你师傅,让我们一家团聚!”

    谢莲就撇嘴道:“我才不和忸怩团聚呢!”

    李格桑愕然道:“莲儿,父王好不容易找到了你,心中对不起你,以后要加倍的疼你,你以后不许走了,我要你在王宫里好好的享受荣华富贵!”

    谢莲就冷笑道:“我不想和那个金瓶公主住在一起,是她,是她把师傅逼得不敢见人,是她害了师傅,她还逼得我们十七年来父女离散,她是罪魁祸首。”

    李格桑的一听,眼里忽然流出泪来:“莲儿,你可千万不要怪她,她是无辜的,她也是被李隆基强迫嫁到我们南诏边远之地的,她可是少帝的女儿,要是唐睿宗不夺他父亲的皇位,她可是天下除了皇后之外最尊贵的女人了,况且,你再也不用恨她了。”

    “为什么?我恨她,就恨她,要是她不来,我们一家都过得好好的。”

    李格桑就叹息道:“莲儿,她已经在十六年前死啦!”说这话的时候,神色甚是凄楚:“本来,她以公主之尊,禀绝世容貌,下嫁我南诏,已经是万分的委屈了她,可我当时心伤你师傅的出走,对她竟是异常的冷淡,她自然很是伤心,忧郁成疾,在她来大理的第二年,病死啦!”

    谢莲忽然一阵伤心,至于为什么伤心,她可说不出,只觉得这件事情不怨师傅,似乎也不怨父亲,可到底该怨谁呢?

    她小小年纪,陡然之间知道了身世的大秘密,心中却变得迷糊起来,忽然昏迷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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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 狼太尉
    唐朝立即恭身道:“多谢大师教诲,唐朝知错了。”

    心悦道:“施主言重了,贫僧绝没有责怪之意,只不知道刚才施主为什么要无故要挡狼坤山的路,以致险些酿成大祸?”

    地下那批狼府随从见两人只顾着说话,一个个的爬起来,相互扶持而去,心悦也不理睬。

    唐朝见这僧人侠义为怀,于是将在彝寨发生的一切简要说了,只隐去了相遇文姜一节,心想这些丑事,也不用宣扬,最后说道:“大师,佛家讲究救苦救难,普度众生,我知你仁心侠烈,必定不会见死不救是不是?”心想,以他这样高强的身手,也许不要大理别的臣工帮忙,也有可能从彝寨救出李格桑。

    心悦大师口宣佛号:“阿弥陀佛,昨夜月华如昼,贫僧于崇圣寺千寻塔绝着向那军汉一瞪眼道:“昆山,你无知莽撞,还不过来向法王请罪?”

    唐朝仔细看去,这才看清,原来这军汉竟是狼昆山,只是他回去换了一匹马不说,更用盔甲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竟一时没有将他认出来,大觉好笑,这小子也真是的,明知道自己武功不敌,居然去换了这身家当,结果一样的济不了事。

    狼坤山在他老子的眼光下不敢不听,委委曲曲的向心悦赔了个不是。

    心悦法王一笑置之:“狼太尉,要是早知道是你令郎,就给贫僧借两颗胆子,贫僧也不敢得罪令郎,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说着向狼正轩深深一揖。

    狼正轩居然并不推辞,大大咧咧的受了他一个礼:“难得法王露面,府上就在左近,在下奉请一斋如何?”

    心悦想到唐朝所报告的消息,知道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不宜多说,欣然道:“好,就叨扰太尉了,不过,贫僧斋饭是不能吃的,却有一件极为机密之事向太尉禀告!”

    狼正轩碰了这个钉子,见儿子惹的人竟是这个煞星,知道无法找回场子,正感脸上无光,想找个借口开溜,想不到这和尚竟真的有事找自己,心下一凛:“寒舍能得法王光降,篷毕生辉,请请!”

    当下命令两随从让出两匹马来,供法王和唐朝两人乘坐。

    唐朝心想,到时候我交出虎符,这太尉立即调动军马救人,看这狼太尉一脸正气,该不会和他儿子一样是个坏蛋吧!

    狼太尉的府第宽阔,周围数亩,雕梁画栋,竟和皇宫有些相似,只是规模稍小而已。

    狼正轩知心悦这样身份的人,自不会说假话,直接带着两人进了密室。

    一坐定,心悦就飞快的将李格桑失陷在彝部的消息告诉了狼正轩。

    狼正轩一听,脸上不动声色:“这样的机密大事,本座不会轻信这样一个小子的话。”

    唐朝忍不住在心中佩服,这太尉果然甚有主见,竟连心悦法王的话也不信,当即拿出李格桑给自己的虎符来:“陛下害怕太尉不信,因此特将此调动军队的虎符交给在下,以此取信于太尉。”

    狼正轩大吃一惊,将虎符拿在手里仔细的检视,再从身上取自己原来的一块,两虎符一合,竟是丝丝如扣,显然是真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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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 假降
    “你,你说的都是真的?”狼正轩的脸色激动起来。

    “若有半句虚言,教我唐朝不得好死,况且还有这个!”说着从贴肉的夹衣里拿出了那幅血书。

    狼正轩拿在手里,一看笔迹,顿时知道此事果然千真万确,再看书中内容,再无怀疑,立即道:“事不宜迟,法王武功当世无敌,就请你作为前驱,即刻赶往彝寨,本座召集太医立即配置解毒药物,调动大军,随后就到,务必剿灭彝部!”

    心悦法王听他说自己武功当世无敌,本想谦逊两句,但想到事态的紧急,立即道:“老衲愿效犬马之劳!”

    说着就要行了出去,唐朝大急,忍不住出声道:“大师,我想和你同去!”心想,奶奶的,在这狼坤山的家里,怕不将我蒸来吃了。

    心悦顿时醒悟,狼坤山顽劣子弟,有了先前的过节,怕不加害于唐朝,正要出口求狼正轩将他带走,却不料狼正轩大袖一摆:“法王,本座已经看出来,这小子不会半点武功,跟着你,只会拖累你,你只管去救陛下,他交给我,我保证不伤他毫发就是!”

    这几句话一说,心悦法王更无话说,点头道:“好!”,飘身而去。

    心悦法王一走,密室的门即打开,出现一个人的脸,唐朝吃了一惊,却是曾经和自己一起去彝寨的狼春,不知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只听他说道:“主人,是不是将这小子?”话不说完,却掌作砍头的手势。

    狼正轩大笑:“不用,这小子毫无武功,留着还有用处。”

    狼春就皱眉道:“主人,您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子,他会放麻醉,不少人都着了他的道儿?”

    狼正轩就脸现不豫之色:“无妨,本座说有用他之处就有用他之处,你不必多言,荣公,请将他带下去,搜了他身上全部的东西,押在地牢里。”

    “是!”密室后的角落里不知道怎么的就冒出一颗头来,却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没有九十岁,也有七十岁,咳嗽着答应了。

    唐朝见了狼正轩的举动,立即想到:糟糕,我本想回来报信,却想不到狼太尉竟和那隆是一伙,这不是反害了陛下吗?想到李白的安危,更是焦心如焚,大叫道:“狼正轩,想不到你竟和反贼勾结?”

    狼太尉笑了两声:“荣公稍等,我还要问他两句话。”荣公本要将唐朝带走,闻言不动。只见他转过身来,老虎一样的眼睛看了唐朝数眼:“是,小子也不算笨,不过你还是错了,我不是和那隆勾结,而是我本来就该是南诏的皇上,我这是另立朝纲,将反贼李格桑伏法。”

    唐朝眼睛睁圆,他想不到这太尉竟能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你,你怎么会?”

    狼正轩就说道:“本座当年和李格桑结拜为兄弟,在结义的时候我们就约定,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将来统一了南诏,平分江山,可等我们真的打下了偌大江山,李格桑竟然起了贪念,假意将南诏王位让给我,你们想想,他当时多大的势力,他的几个心腹如方庆,田立,都是武功高强之辈,我哪里敢和他争,只说愿意扶持他为君,尽心辅佐,这二十年来,我一直在等机会,想不到他甚是精明,竟不犯半点错误,我本心想,这个位子,我狼正轩今生恐怕是无望了,想不到,想不到老天爷还赐给我这个好机会,你明白了吗?”

    唐朝大摇其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李格桑当年把王位让给你,是你自己不坐,却又怪得了谁来?”

    狼正轩怨恨的眼恨着唐朝:“小子,你难道没有听清本座刚才的话吗?李格桑当年和我约定,打下南诏江山之后,平分天下,可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假惺惺的让我坐王位,这不是利欲薰心,自毁誓是什么?再说了,要是没有我的这一双铁手,他早死在括苍山鹿镇之役里,哪能有他这二十多年风光的日子?”

    唐朝顿时默然不语,心想,也许狼正轩说的是实话,若真是这样,李格桑也有不对之处。

    狼正轩见他意动,赶紧说道:“唐先生,我和你素不相识,给你说这些心腹之言,你肯定会觉得奇怪,不过,本座见你聪明伶俐,以死报恩,算是个真汉子,是想和你交个真正的朋友,若是你不嫌弃,我立朝之后,我封你个大大的官职,说吧!你想要多大的官?”

    这句话使唐朝砰然心动:“你,你难道我要多大的官你都给我?”

    狼正轩就沉吟了一下:“这样吧!我也不能说死,不过,除了宰相和三公之外,其余的官,随便你选,你看行吗?”

    唐朝就道:“要是我想当吏部尚书,你也同意?”

    狼正轩立即点头:“那是当然,本座的话,绝无虚假!”

    但唐朝忽然之间感觉不对:“你,你刚才不是说我手无缚鸡之力,我对你有什么用,你,这样厚待我?”

    狼正轩沉吟了一下,看着面前一脸雾水的狼春和荣公道:“我想两位也肯定在奇怪本座为什么对唐公子这样好,是不是?”

    两人一齐点头。

    狼正轩就说道:“唐公子,本座将你视为心腹之交,因此给你实话实说了,我是想唐公子靠向我这边,现在去替我办一件事。”

    唐朝立即感觉责任重大,凛然道:“什么事?”

    狼正轩就说道:“此事十分隐秘,不过在于唐先生而言,却是轻而易举,本座现在就问你,你是否愿意效忠于我,要是你答应,我立即将此事告之,不然的话,你知道的后果,本座既然将这么重要的秘密也告诉了你,我是不会放你出去随便乱说的。”

    后面的话,威胁之意已经很明显。

    唐朝心中七上八落的想了数遭,知道这狼正轩说的话不错,要是自己坚持不同意,他肯定会杀了自己,忽然灵机一动,我何不假意答允,且看看他说的是什么?于是假装很艰难的说道:“我,我这样做背叛了李格桑王爷,他,他将来能放过我吗?”

    狼正轩就哈哈大笑:“这个请唐先生放心,李格桑已经被擒,正被那隆押解而前往我大理的途中,他建立的顺兴这一朝,那是自此而绝了,你不用担心他将来对付你。”

    什么?唐朝的心中大惊,难道狼正轩会先杀了李格桑?急切的问道:“那,那你是放不过李格桑的性命了,可,可我大哥李白呢?”

    “李白,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作诗很出名的唐朝文人?”

    “是是是,请您千万不要伤害他性命,这个同意吗?”

    “这个请唐先生放心,听说这李白在唐朝是个大大的名人,交游广阔,我犯不着和他结仇,再说了,他坚持不投靠李格桑,又不是他的人,我要的是南诏的皇位,伤他干什么?”

    唐朝稍稍放心:“这样说来,你要杀的只是李格桑一人,连他的女儿也放过吗?”

    狼正轩脸上起了一层青气,见唐朝问个不住,已感心烦:“这些事,等你答应效忠于我之后再说吧!我问你,你究竟答应不答应?”

    唐朝不说话,思考了十来秒,点头道:“我,答应你,请说吧!你究竟要我干什么?”

    “我要你在受禅台上将李格桑的传国玉玺亲手取下,然后交给我,听说李格桑有意将他新找回的女儿青莲公主许配给你,要是你去取这个玉玺,别人自无异言。受禅之前,我会亲自给你个青莲公主举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狼正轩缓缓的说了这话。

    唐朝大喜,但同时知道狼正轩的野心,这狼正轩好不厉害,竟然连李白曾经代替自己向李格桑求亲的事都知道了,现在更是厉害,想要李格桑心甘情愿的将大位传给他,利用我来达到他的帝王之梦,忍不住说道:“狼先生,你这不是妄想吗?李格桑王爷见你作乱叛国,又怎么会乖乖的不说话,任你摆布?”

    狼正轩就冷笑一声:“唐先生,我遂了你的心愿,你该感激我才是,其他的,本座自有办法,你不用替我操心,荣公,将他带下去吧!”

    唐朝大怒:“狼先生,我已经投靠于你,你难道还要将我像犯人一样的关在牢里,那我宁死不从!”

    狼正轩就踌躇了一下:“也罢,荣公,将唐公子安排在聚英楼上,给他开一个雅间,供应不要怠慢!”

    “是!”荣公就懒懒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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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 囚禁
    唐朝随着荣公到上了一处精致的阁楼。这阁楼地处一个大花园的中心,四周都是水池,春暖花开,芙蕖铺地,十分的清香幽雅。但唐朝心里清楚,这就是囚禁自己的所在,只不过待遇不同而已。

    门外,两个巨灵神般的军汉笔直站在两侧,手执刀斧,环眼怒睁,里面十步一岗,密密的将整个围墙封闭住了。唐朝看了这样戒备的森严,心中暗叹一声,除非是长了翅膀,不然,要想悄悄从这里逃走,那是绝无可能。

    唐朝垂头丧气的跟着荣公来到了二楼一个靠窗的房间。这荣公似乎在狼府甚有威势,所有的哨卡见了他都低头行礼,只不过瞧他颤巍巍的样子,似乎风都能吹倒,却不知道这老儿何以能在狼太尉这样的家里握有偌大权势。

    荣公将唐朝带到里面,回身说道:“唐先生,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就按这个门铃,到时候自然有人给你送上,不过,这扇门,你就不要出来了,好好的在里面休息吧!”

    唐朝勃然大怒:“你这是款待我吗?你这是囚禁?”

    荣公就笑笑:“唐先生,你别不知好歹,我家主人肯这样对待你,那是你的福气,你要知道,李格桑的子孙臣下不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做你的工作,只不过,只不过我家主人怜悯你,你这才保全性命,将来还可以做大官,你就好好的听话吧!”

    唐朝一时之间楞住了,他这话不错,为什么可以做这件事情的人这么多,他却偏偏只选择我呢?

    荣公见他不说话,知道刚才的话生效,转身出去,锁上了门,靴声橐驼,下楼去了。

    奇怪的是,整个花园里静悄悄的,似乎这庞大的阵势,竟只是为了囚禁自己一人。但唐朝的心思还是转不过来:为什么可以做这件事情的人那么多,他却偏偏选择了我呢?

    但他又怎么能想得通,胡乱猜测了几下,也就不去想,妈妈的,肚子这么饿,我切按一下门铃试试,这个老头刚才的话是不是真的?

    门铃按下,一个声音立即的响起:“请问唐公子,有什么需要吗?”

    “给老子多拿些酒菜来,我饿得很!”

    “是,公子!”这样骂他,对方居然回答得甚是恭敬。

    唐朝心中大为不解,难不成这些人真要听我的话?

    过不多时,只见面前的一扇窗户慢慢打开,一个白衣服的厨子模样的人端着一个大木盘,盘里盛着醋溜鱼、热熨鸡、脆皮鸭、烧鹅已及七八个小菜,外加一瓶绍兴女儿红。

    唐朝这几日中进食粗砺,陡然间见了这么多好东西,食指大动,扑上去端了过来,撕下一只烧鹅腿,大嚼起来。

    窗户又关上,靴声橐驼,那厨子一步步下楼,屋子里又寂静如旧。

    唐朝狂吃一顿,但好吃的实在太多,他其他小菜一筷也没有碰,已经吃得饱了。

    吃完之后,四周一看,除了那个送食物进来的窗户,屋子里连一个老鼠洞也没有,忽感困倦,当下倒进褥子里,呼呼大睡。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只听得楼下传来阵阵叫骂声,声音嘈杂,当是有大批人。

    唐朝一惊而醒,使劲将那窗户一推,居然应手而开,向外望去,却见一群狼府的亲卫押解着一批朝臣模样的人进入这花园楼中。这些朝臣都穿着朝服,现在却是一个个衣衫不整,被人像赶鸭子一样的赶到了这里。

    刚才声音嘈杂,原来是因为一个狼府的亲兵嫌一个老朝臣走得慢了,给了他一鞭子,这才惹得众朝臣啊啊大叫,以示声援。

    “干什么?”一个声音大吼一声,就见一人来到肇事处,却是狼张轩的独子狼坤山。

    唐朝大惊:这狼正轩大逆不道,不仅要杀李格桑不说,他还囚禁朝廷大臣,这还得了?哎呀,早知道假降了这老小子他还是不放我,我当初就不该投降,也胜于被人鸭子一样的关在这里。

    这个时候狼坤山已经呵斥住了众朝臣,却在斥责那鞭打朝臣的亲兵:“太尉怎么吩咐你来,要好好的对待这些大臣,你怎么动手打人?”

    忽听凄厉的一声惨叫,狼坤山抽出配剑,一剑就剁下了那小兵的头,血流满地,厉声道:“各位大臣不要惊慌,我父亲乃当朝太尉,位高权重,暂时委屈大家到这里来,乃是为了改朝换代的大计,行此非常手段,乃是不得已。先前,在朝廷上,太尉已经数说了李格桑的背信弃义,你们都好好想想,李格桑已经做了二十年的皇帝,难道还不够,太尉这样做,实在也是替天行道,你们都好好想想,要是有什么需要,按门铃,我们会很快供应的,绝不敢怠慢了各位,请吧!”

    众朝臣听这小子这样一说,一言不发,默默的进入了花园楼。

    唐朝心中吃惊,想不到狼坤山这小子武功上一副脓包模样,说话行事倒还像个贵介公子,刚才这一手。虽然残忍,但确实起到了收买人心的效果。

    唐朝听着脚步声错乱,知道众朝臣都被狼府亲兵送进了不同的房间,分别看守,心想,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

    忽然间灵机一动,既然要酒菜就给我酒菜,那我为什么不能要些熊胆清心丸和杜仲,制出点麻醉药,将这些人迷倒了好逃走?

    蓦然间觉得此计多半能成,忍不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但忽然又停止了手舞足蹈,颓丧的想,要是我叫人在下面给我熬炼,那还没送到我这里来,就肯定已经被发觉了。再说了,这么大的花园,就是有很多的麻醉药,能迷倒几个房间的人,却绝不能将所有人都迷倒,到时候还不是逃不出去!

    糟糕,怎么办?

    一刹那间,数十条计策在心里闪过,却就是没一条管用,忽然将牙一咬:拼啦!就这样!

    只见唐朝忽然之间大叫起来:“哎哟,我肚子疼,痛死我啦!”

    叫了这一声之后,更是声嘶力竭的大叫起来,同时按响了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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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三章 假扮
    门外很快传来了狼府亲兵的脚步声,唐朝叫得更加响亮了,心想,奶奶的,要装就装个像。

    一个亲兵探头问道:“唐公子,你怎么啦?”

    唐朝就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快,快请太医,我肚子疼,痛死我啦!”说完了这话,又是满地乱滚。

    那亲兵见状,信以为真,飞快的奔下去了。

    唐朝耳听得那亲兵下去了,肚子中偷笑两声,随即假装痛得昏迷了过去。

    不长的时间,门打来,荣公带着一个太医模样的人来到唐朝房间里。唐朝装作双眼翻白,用眼睛的余光扫过去,只见这太医五十上下年纪,穿着一身白布直缀,青花鞋,手里提着一个药箱,一缕老山羊胡子直垂到前胸,正伸手来给他把脉。

    唐朝假装呼吸急促,闭上了眼不停的抽气。

    半晌,这太医说道:“奇怪!”

    荣公一直在观察唐朝,防他使诈,闻言道:“太医,怎么奇怪?”

    这太医就用剩下的一只手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道:“此人经脉错乱,大现衰竭之像,这伤至少已经有数月时间,可他居然不死,的是奇事一桩。”

    “那,那他肚子疼是真的了?”荣公问道。

    这太医就点头道:“怎么不真?他经脉严重受伤,足阳明肺经和十二指肠心经不调,肚痛如搅,非药物所能奏效!”

    荣公就焦急的道:“那怎么办,这个,这个人对太尉很重要!”

    这太医就说道:“老夫在皇上面前行医二十年,本不想卷入你们权力的争斗,只想做个医人,但无法,为了保全妻子的性命,我只得听太尉差遣,荣公你放心,既然这人对太尉很重要,我一定尽最大努力保全他的性命,其实,老夫也想太尉笑到最后啊!毕竟,我已经把宝押在你们这一边。”

    这太医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荣公却静静的听着,笑道:“谢谢太医,那就请太医施治吧!”

    这太医就道:“荣公稍等,看来得经过针灸才能好转,我本以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想不到这位唐公子病得这么不轻。”

    荣公脸现焦急之色:“那要多少时间?”

    “少则一个时辰,多则两个时辰。荣公要是有事的话,不妨到别处去转转再来,这人已经病成这样,不会有意外的。”

    荣公脸色现出喜色:“多谢太医!”

    这太医就在袖子里向荣公摇了摇手,又开始给唐朝把脉。

    一等荣公的身影从门外消失,这太医就喃喃的说了起来:“年轻人,我就要给你施针灸了,请你咬牙忍住,不要叫痛!”

    说着,扑哧的一声晃亮了一个火折子,将一卷陈艾烧着了,室中顿时充满了药香。

    唐朝不动声色,心中大喜,见这太医将手上的银针颤巍巍的伸了过来,猛的将他手里的银针夺过,就势向扎向那太医胸口的中都穴。只要这穴道一扎中,对方顿时呆若木鸡,声不能发,体不能动,那时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假扮成这太医的模样逃出去。

    这念头本来已经在他心中转了数百转,现在见又即将成功,却不料那太医将手腕轻轻一转,就势捉住了银针,另外一只手却不知何时已经按到唐朝的后心房,蕴力不发。

    只见这太医脸露微笑:“唐先生,你为什么要暗算我?”

    唐朝心中大叫完了完了,颓丧的低下头去,懒懒的道:“既不成功,那便成仁,你杀了我好了!”

    这太医就缓缓道:“老夫精研医术六十年,什么样的病没有见过,我一摸你的脉搏,见脉象沉稳,十二心包经运行无碍,就知道你肚子痛多半是假,又见你现在没什么痛苦,而先前见你的时候你却痛得在地上打滚,我就怀疑你是装的,其实,你就是要装,也应该装头痛,因为头痛杂症百端,我一定也会被你迷惑!”

    唐朝就在心中大叫该死:我怎么这么笨,干吗不说自己头痛?后悔得肠子也青了。

    太医就有趣的看着唐朝气得扭曲的脸:“事不宜迟,要是你肯给我说真话,我或许可以救你一命!”

    这句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唐朝还以为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你说什么?”

    这太医就重复道:“我想救你一条性命,我刚才借故把荣公差开,为的就是救你,老夫虽然是个太医,可心中还是有主见的,狼正轩狼子野心,篡位为帝,不久定当伏诛,我只盼望能为李格桑陛下立点功劳,好赦免我一家的亲逆之罪?”

    唐朝再无怀疑,拣要紧的事情向这太医说了,最后道:“我本想擒住你,假扮成你的样子逃出狼府,却想不到被你识破了。”

    太医就笑道:“老夫名叫白辛,跟随皇上二十多年,学得一点武术的皮毛,却是不值一哂。你的这个计策甚妙,我们开始吧!”

    说话间,用一把刀子将自己的胡子全部剔了下来。

    唐朝惊道:“你这是干什么?”

    白辛就道:“你不用惊讶,过来吧!我给你贴上!”

    唐朝顿时醒悟,靠了过去。白辛就从药箱中拿出一把镊子,再取出些胶水,小心的一根根的贴在唐朝嘴上。然后再将他头上的瓜皮小帽放在唐朝身上,点了点头:“将我们的衣服换一下吧!”

    唐朝随即除下衣服,和白辛的调换了,将自己的帽沿压低,忽然活脱脱一个白太医,别人要是不仔细辨认,还真认不出来。

    只见白辛穿上唐朝的衣服之后,赶紧躺进了被窝里,却焦急的说道:“你现在就出去,遇到人别多说话,快去向陛下报信!”

    说着将早已经准备好的药丸放进嘴里,说道:“这是蒙汗药,我到时候就说是你把我制住了逃走的。”

    唐朝心中感激,知道机不宜迟,将白太医的鞋子也和自己换过,这才提起药箱,低着头向外走去。

    刚来到门外,唐朝的心就砰砰的跳个不住,因为荣公正好在这个时候向他走来,看样子很匆忙,一见唐朝就说道:“唐先生的伤势怎么样了?”

    唐朝就压低了嗓子:“没什么大碍。”

    荣公脸露喜色:“唐先生是狼太尉很重要的人质,留着他大有用处,您这次救活了他,太尉一定重重有赏!”

    唐朝生怕露出破绽,含糊道:“这是老夫应该做的,太尉太客气了!”

    荣公也不管别的,来到先前的门前,向里一看,囚犯正向里睡卧,也来不及进去核实是否就是真人,将门上了锁,埋怨道:“这些朝廷的官员,真不是省油的灯,要了这个还要那个,真是供不应求,太尉也真是的,对这些囚犯,还用得着这么客气!”

    唐朝就唯唯的道:“是是。”

    荣公就带着唐朝来到楼下,对他的大徒弟热旺说道:“你带白太医出去,改日定当重重谢,今日事情繁杂,还请多体谅?”

    唐朝连连挥手,称“理解理解!”

    当下随着热旺出了花园楼的大门,向狼正轩府门口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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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一章代弟求亲
    李格桑随即将谢莲安置在皇宫中,命令宫人小心服侍,知道她这是情绪过于激动,并无大碍。然后出来和李白唐朝一起饮酒,就便说了他和谢莲已经相认之事。唐朝还讷讷的没有回过神来,李白已经道:“天幸陛下父女相认,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唐朝在才回过神来:“恭喜陛下!”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心下忽然有一种空落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他却是说不出来。只模糊的觉得,那么现在莲妹不该叫谢莲而该叫李莲啦!而现在她也不再是雪山上那个无知的山野姑娘,而是南诏国的公主。

    “我,我以后该称她为李莲姑娘了?”她有些不信的问道。

    李格桑一笑:“是的,你们是患难之交,以后怎么称呼都不妨。”

    他父女团聚,心下欢喜,丝毫没有注意到唐朝的失落。

    这天的宴会久久方散。

    李白和唐朝当晚住在南诏国宾馆里,互相切磋文学武功,竟是十分的投契,有相见恨晚之意。

    其实唐朝倒不是真的喜欢诗文,而是极力的想说说话,将心中的愁闷驱走。

    殊不知愁闷这东西,你越是害怕见它,它便越是找上你,正听李白念他新作的一首怨妇词“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时,忍不住心中有感:“李大哥,我现在的愁,也和你词中的这个妇人一样,不不,比她的愁还深!”说罢连喝了两杯酒。

    李白心中暗暗好笑。其实,他早已经知道唐朝和李莲之间互相之间已有情意,本想撮合两人,但回心一想,李格桑此人,武功高强,更是人情练达,自然看得出女儿对这小子甚有情意,他既不明说,自是在等唐朝这小子去求了,哼,偏偏唐朝这小子不知世间礼法,空自借酒浇愁,委顿不堪!

    唐朝礼节。虽然并不如宋时严酷,但女方绝不主动提亲,而要男方具备媒妁之言,文定、下聘这些,还是必不可少的。

    见唐朝这样委顿,估计再喝二三十杯,必定会醉得人事不知,不由得笑道:“贤弟心中莫非有什么伤心之事?”

    唐朝就如江河决堤一般的说道:“李大哥,小弟本来命不久长,本不该有非分之想,可,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知道莲姑娘居然是当今皇上的女儿,我,我就伤心得恨不得立即死了!”

    李白倒是吃了一惊:“贤弟春秋正盛,何以竟命不久长?”还以为他喝醉了说的胡话。

    但唐朝接下来就把自己如何中了谢小意的“催心丸”之事说出,除了自己是穿越者,其余的几乎都向李白说了个明白。也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世上这样伟大的人物,唐朝连什么都交代了,只觉得说得放心无比。

    李白大惊:“想不到贤弟竟受了这么重的伤,待我看看。”

    说着抓住了唐朝的手,给他把脉。

    唐朝心灰意冷,用另外一只还能动的手举起酒杯,背诵李白的诗词:“李大哥,您写的好诗,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可要不喝酒就解决愁闷了么,来来来,不如喝酒,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背诵到这一句的时候,忽然举起面前酒壶,将半壶酒咕嘟咕嘟的都倒进了嘴里,随即,一阵无法抗拒的睡意袭来,什么也不知道了。

    李白看着唐朝稚嫩的脸,笑了:“这小子,把我的诗文记得不少,小小年纪,竟像我这样牢骚满腹,可也难怪,一个平时眼里的丑小鸭,忽然之间变成了公主,年轻人心里不平衡,也是有的。”

    本来,李白颇通医理,刚才一搭唐朝脉搏。虽然脉象虚弱无力,但跳动平稳,觉得还无大碍,可现在时候一长,忽然感觉他脉搏跳动之时竟然忽强忽弱,大有衰竭之像,这才知道他所说不错,看来他全身经脉已经受损,就算侥幸不死,但也绝不能练习上乘武功,忍不住代他难过——也难怪,这小子身世如此多艰,如此落寞,那也在情理之中。

    心想,我李白无意之中结识这样的文学天才,要是不助他一臂之力,哪还有脸面做他的大哥?

    如此一想之后,深夜求见李格桑。

    李格桑虽然颇为意外,但还是欣然接见了李白。

    两人在“藏心阁”里分宾主之礼坐下,李白首先道歉:“深夜叨扰陛下,深为不安,请恕白狂妄之罪?”

    李格桑大笑:“李大人乃天下名士,本王渴盼已久,良夜美谈,乃生平夙愿!”

    李白就哈哈大笑两声:“陛下,实不相瞒,我这才来,是向陛下求亲的。”

    “求亲?”李格桑的面色变了两变,随即欣然道:“很好很好!李大人诗酒风流,看上了我邦的女子,那是我南诏之福,李大人尽管说,本王一口答允。”

    李白大笑:“陛下误会了,不是我李白向陛下求亲,我是代弟求亲,不知陛下可否答允?”

    “代弟求亲?不知代替的是谁?”

    李白就笑道:“就是我那新交的兄弟唐朝。”

    “哦。”李格桑淡淡的一笑:“那他看上了本邦哪个女子?”

    李白就压低声音道:“不是别人,正是你新认的女儿李莲李姑娘。”

    李格桑一听,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李大人,原来是这样,本来,就您的金面,不管求的是哪个女子,我都无有不允,可是本王现在有一个难处,请李大人帮我斟酌斟酌。”

    李白心中也紧了起来:“不知是什么事情,请讲!”

    李格桑就愁容满面的说道:“我虽然新认了这个女儿,可她现在昏迷了,认不认我尚不可知,再者,她从小由她母亲一手带大,本王实在不曾费了什么心,这婚姻大事,本来该我说了算,可现在这情形,还得她母亲说了算,本王一直觉得亏欠了她母子俩,不仅要这女儿认我这个父亲,还要找到她母亲,到时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不知李大人作何看法?”

    李白一听,深觉有理,说道:“陛下说的是,是应该先找到莲姑娘的,的母亲,再说婚姻大事,李白四海漂游,陛下要是不嫌鄙陋,愿供驱策!”

    李格桑大喜:“我正愁到彝寨一行,难免会有波折,李大人绝世武功,有你陪着本王,我也就安心了。”

    李白赶紧谦逊:“陛下手下能人无数,差遣一得力人选前去就行了,何必亲自前去?”

    李格桑就说道:“李大人有所不知,莲儿的师傅和我之间,恩怨牵缠不少,再说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要是兴师动众的,我害怕引起彝族的动摇,还是悄悄行动的好。”

    李白立即明白:“陛下说的是,准备何时动身?”

    李格桑就说道:“明日有些东西需要准备,这样吧!你和唐朝明日休息一日,后天一早寅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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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 再遇文姜
    到得门外,唐朝长舒了一口气,三转两转的,来到一条小巷中,从药箱中取出一包蒙汗药,藏进怀里,心想,这么大个药箱挎在身上岂不费事,甩了得了,可我毫无武功,准备点蒙汗药在身上,缓急之时或能有个照应。

    唐朝将白辛那套直缀脱下,和着药箱一起扔进了一个破洞里,心中喃喃祷告:但愿心悦法王此时已经救了李格桑王爷,不然,我现在赶去报信,恐怕已经晚了。

    走出巷子,只感觉一阵寒冷,此时正当春暖花开,但春寒料峭,还是有些抵受不住。

    摸了摸袋里的银两,心想,遮莫这东西就等于我以前用的人民币,我且看看用何效用。

    当下走进了旁边的一家沽衣店,摸出一锭大银两,约莫五两的,当的一声甩在柜台上:“掌柜的,有现成的衣服没有,我想要一套上好的?”

    掌柜的将银子托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眼睛里放光:“客官,有的是,你要江南云锦还是蜀锦。”

    唐朝心道,我可还不知道还有这些分别,随口道:“就要云锦吧!不过我有急事,要立即能穿。”

    “没问题,客官,请进来吧!”

    半个时辰之后,唐朝走出了这家沽衣店,从头到脚都是光鲜亮丽,精神也很好,偏偏一丛老山羊胡子使他看起来像是四十许人。

    钱之一物,竟是十分方便,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唐朝已经将前往彝寨的各项事宜准备停当,一匹马,一包新配的麻醉药,和蒙汗药放在一起。他先前身上的一部《五禽戏》和几本医书都在狼府被搜身的时候被人搜出,这时重新放些东西进去,颇感充实。心想,《五禽戏》我已经熟练无比,不要也罢,至于其它的医店都有出售,倒不必担心,我将去也。

    鞭子一挥,啪的一声打下,得儿一声,坐下黄马向前驰去,倒也甚是自在。

    约莫行了五六里路,又来到先前回来报信的那个岔路口,心中好笑:文姜或许以为我被点了穴道,还在先前那个坑里,想不到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但随即心中感叹:要是被这妞儿真的捆绑了丢在洞里,我或许还不会酿出如此大祸。我不将虎符和血书送到狼正轩的手里,他可能还有点顾忌,现在他一旦知道李格桑确实失陷在彝寨,竟然胆大包天,将大理朝廷这一干臣工都擒拿在家里,这不是反而助纣为虐么?

    但就在这时,唐朝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因为他立即看到了文姜那丑陋的脸,只听她将手里的鞭子一甩,发出一声爆响:“兀那臭小子,你东张西望的看什么看?”

    唐朝更加不敢说话,加鞭而行,不去理她。心中奇怪,这姑娘竟能在大理的皇宫之中出入,倒也厉害,不知道她为什么还巴巴的守在路口?再有,她究竟见到了李莲没有?她的那匹黑马又到哪里去了?

    但这些,就算借唐朝两颗胆子,他也不敢去问,驾马直冲了出去。

    文姜见唐朝不理自己的话,大怒:“臭小子,我问你话呢?”

    唐朝被逼不过,只得捏住了嗓子,含糊的说道:“我,我没看什么。”

    文姜就大声的问道:“我问你,你这两天看没看到一个满身污秽的年轻人,头发特别短,前面还被烧了一大截的?”

    唐朝心里叫了一声乖乖,这不是说我吗?但哪里敢多言:“没,我没看到。”鞭子打下,那黄马呼喇喇的就跑了出去。

    文姜轻蔑的笑容在身后传来:“没用的东西,几句话就瞎傻啦!”

    唐朝直到奔出两三里地,见文姜不再追来,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是落了地:我的姑奶奶,你居然还不走,硬是要把我唐朝抓回去杀了,那就慢慢问吧!心中感觉一种逃脱的快意。

    但唐朝刚刚落下的心,猛的又提了起来,因为后面传来了繁密的马蹄声,回头一看,不是文姜那匹黑玉是什么?心中一片冰凉,她难道认出了我?

    只听文姜飞快的追近,倏忽之间就抢到唐朝的前面,长鞭一横,拦住了他的去路。

    唐朝心中连叫糟糕,但一看文姜后面马上之人,却是吃惊的说不出话来。

    文姜马后绑缚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格桑新找回的女儿,别号青莲公主的李莲。

    “臭小子,我问你,别人知道彝部和朝廷发生战争,都不敢往这条路上去,你为什么偏偏去送死?”

    唐朝暗叫一声侥幸,从她的话听来,她不是真的认出了我,而是因为我的行为奇特她才追过来问我的,于是说道:“我的父母亲人都在那边。虽然明知道危险,可还是必须得去啊!有什么办法。”

    唐朝这么拉着自己的一大把老山羊胡子说话,断断绪绪的,竟无半分破绽。

    但文姜一听,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狡猾而得意的笑容,腾的跃下马来,抢到唐朝的面前:“小子,你贵姓啊?”

    “我,我姓杨!”唐朝只好撒谎。

    文姜就点头道:“看你人不老啊!怎么蓄了这么长的胡子?”

    唐朝生怕她看破,讷讷道:“我,我这个人懒惰,平时不剪胡子的。”

    文姜就笑道:“可本姑娘有个习惯,那就是专剪你这种长胡子,听说像你这么长的胡子能够做泡酒药的,我也想泡点酒喝,不如,我跟你剪了吧?”

    唐朝连连后退:“不不不,我,我这些胡子是留了五年才长起来的,珍贵得很,你可千万别剪。”

    文姜就伸手入怀,手伸出来的时候,手上有一锭黄澄橙的金子,怕不有十两,发出柔和的光:“我又不是白要你的,给你这个行吗?”

    唐朝更是害怕:“不不,我,我生了一种怪病,医生说,要蓄胡子,要是剪了的话,我会病死,就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

    文姜就有趣的看着唐朝:“好吧!本姑娘容貌虽丑,却也不是个强人所难的汉子,既然不愿意卖,那就算了。”说着抢先而行,沿着彝寨的方向冲了下去。

    唐朝挂念李莲的安危,也催马追了下去,明知这黄马和那黑玉相比,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还是尽力的追赶。心想,看莲妹的样子,好象穴道还被点了,不然的话,她的眼睛该当睁开了,更是焦急,也不理会这文姜是否将自己认出来了,只冷笑的想,我和文姜相见的时候,浑身污秽,衣衫褴褛,现在我衣服光鲜不说,更装上了这么一大丛胡子,除非她是神仙,不然绝认我不出来,只顾催马赶路。

    直奔了大半夜,晨光熹微之中,前面露出一角黄墙,原来已经到了一处寺院。黄马早已困倦无比,不等吩咐就停下来吃草,竟是鞭之不动。唐朝叹息一声,也好,要是不体恤马力,说不定累死了它,自己还得徒步而行,当下跳下马来,从口袋里拿出干粮,就坐在寺院的梯级上。

    忽听身后一声扑哧的笑,唐朝一惊回头,就看到了文姜,咦的一声道:“是你?”

    文姜就笑笑:“姓杨的小子,我已经等你多时了,你怎么现在才到?”

    只见她坐在一堆干草上,李莲好象已经醒来,但似乎被点了穴道,不能转过头来。

    唐朝生怕她听出自己的口音,压低嗓音道:“我,我的马跑得太慢了!”

    文姜就指着墙角说道:“咦,你看那是什么?”

    唐朝依言看去,却哪里有什么东西,才知上当,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觉得身子一软,文姜那条长达一丈的鞭子缠过来,将唐朝捆绑了个结实,只听她说道:“姓杨的,我知道你有问题,先前在大路上我不好逼问你的口供,现在你可得老老实实的回答,不然的话,我将你和这个女子一起杀了!”

    唐朝大急:“你,这不她的事,我不回答,你干吗杀她?”

    文姜就哼的一声:“呵呵,看不出来,只看了她一眼就喜欢上了是不是,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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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许婚
    这两天,唐朝听李白说明原委,心中欢畅,和他好好的喝了至少千杯酒,从这冠绝古今的得不少知识。

    李格桑自觉有亏谢小意母女,自是对醒来的李莲说明原委,更说明李白求亲之事,她自无话说,惟想找到师傅,亲口听她证实自己就是南诏国王的女儿。

    两日无话,第三日一早,李格桑轻裘缓带,和田立一起来找李白兄弟。

    见二人也已经结束停当,忍不住笑了:“李大人,本王一直想起个早床,今日难得如愿,想不到还是被你们占了先机!”

    李白谦逊两句,见唐朝在这位未来的丈人兼国王面前有些畏首畏尾,不禁笑道:“唐贤弟,我昨天晚上教你的,你怎么忘了?”

    李格桑大奇:“李大人教什么?想必是高明的?”

    唐朝忽然跪下,口称“岳父”的说道:“陛下,臣唐朝不自量力,想在救出谢小意前辈之后请求陛下将李莲下嫁给臣,臣即使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李格桑的脸色就迅速的变了两变:“这个,这个嘛,唐先生还是先起来再说!”

    但唐朝跪得甚是坚决:“陛下,我岂有不知您的心思,你是不想将李莲公主下嫁给臣,就这般推委,我更知道您的心思,您是想将李莲这样美丽的公主嫁给唐朝有身份的人,借此稳固您的皇位!”

    “大胆!”李格桑大怒,本来这些话,都只是在他心里转转而已,却想不到被唐朝说出,其实他心中主意早定,把李莲这样美貌的公主嫁给面前这个面色灰败,毫无武功的懦夫,那是万万不行,那别人不是要笑我南诏无人了;当然,他最大的心思,其实是想把李莲嫁给一位有力的人物,为他将来的扩张大业做好铺垫。他可不是一个甘于淡泊的人物。他当然知道,自己威镇南诏二十年,自从统一六部之后,他厉兵秣马十余年,早已经跃跃欲试,只是苦于唐朝皇帝李隆基也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开元这二十年,政治清明,边陲宁静,他再大的雄心,也知道在此时和唐朝开战那是自取其辱,不过,李格桑一直坚信机会会来的。他相信盛极必衰,物极必反这句话,听说现在李隆基渐渐宠幸安禄山高力士这些外藩内宦,渐渐昏庸,他觉得机会来了。在这样的时候,得知自己竟有这样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儿,那是心花怒放,他之所以婉言拒绝了李白,那是看在李白唐朝名士的面上,要是换了其他人,早已经严词拒绝了。

    但李白何许人也,性格虽然狂放,却是人情练达之士,早已经看出王爷的心思,因此在这两天之中教导了唐朝。不然的话,唐朝这样的小子,不谙人情世故,肯定堕入李格桑的计中。想李格桑一代人杰,威镇天南,并非徒具武功高强而已。

    李白见李格桑发怒,赶紧长揖说道:“王爷息怒!后生小子不知高低,冒犯了王爷,还想王爷多多包涵!”

    李格桑冷哼一声,知道李白对自己的称呼从“陛下”转而为“王爷”,那是心中有了不满之意,大怒,这人忒也大胆,竟敢如此忤逆于我,不如立即都杀了。这样一想的时候,眼中射出精光,在两人的身上转了几转。

    李白立即明白了李格桑的企图,哈哈一声长笑:“我李白浪迹天下,希望结交的都是心胸磊落,肝胆照人的汉子,王爷,想来您已经明白刚才唐朝这些话,乃是出于我之所教,李王爷胸怀四海,难道不能容一李白和唐朝么?”

    这几句话,顿时说到了李格桑的心坎上,要知道他的志向,那是要混一天下,南诏这点点领土,在他心中,只是一个跳板。而要混一天下,除了要了非凡的武功,还必须得有非凡的度量。

    只听他哈哈一笑:“李大人教训得是,自古以来,男女婚嫁,靠的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既是李莲的父亲,又是南诏的国王,我说我做不了主,李大人自然知道我的意思了,可是李大人难道不害怕本王容不得你们这样吗?”说到这里,李格桑的脸色已有些严厉。

    李白大笑:“王爷要是连这点容人之量也没有,那您就不是王爷啦。”

    李格桑大笑:“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李白也!好,看在这小子情真意切的份上,本王今日暂不杀你!”

    李白大急:“这,这莲姑娘是和我唐朝兄弟患难之交,难道王爷忍心活生生的拆散她们么?”

    李格桑的面色有些不豫:“李大人,本朝以武立国,非有过人的武功,怎能做我女婿?本王已经查过,你这位新交的兄弟除了会吟诗作对之外,全身经脉受损,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难道,要我如花似玉的女儿跟着这样的一个男人?”

    李白顿时语塞,看了一眼唐朝,心中大起怜意,握住他的手:“贤弟你放心,白定当遍访名医,治好你的伤势,到时候,王爷应该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吧?”他一想也是,堂堂的南诏公主,要是嫁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子,那是要被南诏万民耻笑的,只得说了这个折中的办法。

    李格桑一听,连连点头:“那是当然,只要你能治好这小子的伤,我就同意把莲儿嫁给他,怎么样?”

    这句话,他答应得非常爽快,原因很简单,他早已经命令大内总管田立暗中查过唐朝的伤情,知道像他这样的伤势,那是终生不能痊愈,说这句话,不过是使李白听着舒服点而已。

    “好!”就是这句话,李白知道,到了这个份上,自己已经不能再争,心想,现在唯一的指望,那就是自己在救谢小意这件事情上多出点力,看能否改变李格桑王爷的想法?

    李格桑爽快的和李白击掌,算是定下了盟约。

    唐朝这才站起来,心中深深的感激李白待己的一片热忱,和李格桑一行人往皇宫之外走去。

    临到出发时,唐朝才感觉吃惊,原来除了自己和李白之外,竟然只有李格桑和田立两人,就他们区区四人,竟要到彝族大寨去要人?

    “我,我们就这样去救人啦?”临走,唐朝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李格桑微微一笑:“怎么?不像?”

    “是,这,这么点人手,恐怕不够。”

    李白拉了一下他的袖子,笑道:“贤弟,陛下的人早已经出发了,你倒真只我们四个么?”

    “哦。”唐朝这才明白,心中暗自惭愧:怎么我的脑袋像是进了水,浑浑噩噩的,难道,一听说谢莲不能做我的妻子,我竟什么也不在意了么?唐朝啊唐朝,处境虽然险恶,但只要有信心,铁棒也能磨成针,这是语文老师说过的,也是眼前的大哥李白成功的经验,自己怎么忘了?

    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越要坚强,不然的话,我简直白穿越这一回了。

    想到这的时候,心中一股刚勇升起,狠狠的将跨下坐骑打了两鞭,只马是西域良驹,立即火辣辣的跑了起来。

    说也丢人,唐朝除了小时候被妈妈带着照相的时候在动物园里象征性的骑过马之外,根本没有真骑过马,这一来只感觉耳畔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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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彝寨 上
    两旁树木飞快的向后奔去,大惊之下,只得双手死死的抱住了马脑,将生死置之度外。

    李白大笑,知道这新交的兄弟不知道马性,正好可以让他锻炼一下骑术,加鞭纵马,回头向李格桑一笑道:“王爷有僭了!”飞身追了上去。

    那马不得唐朝的号令,只一个劲的往前跑,唐朝就只得随着马的颠簸起伏时时心惊胆战,李白精通控马之术,虽是在后,但要是发生什么情况,随时可以救援,倒也有趣。

    大约跑了三四十里地,那马的脚程终于慢了下来,李白在后面叫声“吁”,这马就如释重负的停了下来,混身汗水淋漓。

    唐朝慢慢的坐直身子,忽然感觉十分稳便:“李大哥,原来是这样招呼这畜生的?”

    李白笑道:“是,你还可以控制手上的缰绳,想要它快就快,想要它慢就慢,就这么简单!”

    唐朝羞惭满面:“倒叫大哥见笑了?”

    李白就奇怪的问:“唐贤弟,你父母双亡,孤身一人游迹江湖,却想不到连马也不会骑,真是奇怪?”

    唐朝就在心中连叫两声“对不起”,继续撒谎道:“李大哥有所不知,我这人自小被马踢伤过,从此怕马,所以看见马就远远避开,因此至今不曾学会骑马。”

    李白顿时信了,教唐朝骑马之术,更说到相马之术,滔滔不绝,唐朝大长见识。

    不一时李格桑等人赶到,却又加了两个生人,李格桑向身后那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介绍道:“这位是我南诏今年的武状元,现任骁骑尉的狼春,本王见他能干,时时带在身边。”

    这中年汉子就谦恭的向个人抱拳,算是打了个招呼。

    李格桑随即介绍另一位四十上下的环眼汉子:“这是小儿李勇!”

    李白就耸容道:“这位莫非就是武功惊人,三拳击毙猛虎的伏虎太子?”

    这李勇见李白赞他,微笑的向他表示谢意,谦逊道:“李大人言重了,小王只是有些蛮力,武功那是和李大人差太远了!”

    李白想不到这貌相粗鲁的汉子说话倒是极有分寸,心道他贵为太子,果然不凡。

    唐朝心想,又加了两个高手,看来这次救人,可说是十拿就稳,心中略感安慰:谢小意这么久没有音训,十九是被那个舍瓦擒回彝寨了,这次要是救得她回来,即使她不同意将女儿嫁给我,难道连解药也不给我么?李大哥说得对,就算她肯将女儿嫁给我,难道我能和莲姑娘成亲么?不不,我绝不能让她受委曲,我一定要让按照李大哥说的,遍访名医,治好我身上的病,学成一身武功那个时候再娶莲姑娘,他们一定不会再觉得我不配了!

    一行人坐骑都是良马,不疾不慢的奔驰了约莫三个时辰,田立叫道:“到了!”

    大家就立即下马,站在道旁,眼睛都望着李格桑。

    李格桑微微一笑:“诸位,跟在我身后就是了!”

    众人听命,李格桑大袖一摆,飘飘的走在前头。李白暗赞,这王爷的轻功竟然也到了一流的境界。

    只走得七八步,前面就传来了呼喝:“什么人?”

    只见小面一所屋子里跃出几个身穿青衣的汉子,作乡勇打扮。别的也没什么?但这些人额头上都青森森的纹了一个狼的图案,甚为可怖。

    田立就作揖道:“请问几位小哥,这里是彝寨入口吧?”

    “是,你们干什么的?”

    田立就指着李格桑说道:“这位是中原大富商李大先生,带了千两黄金来到彝寨,想和贵族长做成一笔大生意。”

    还没等对方说话,猛的解开马背上的带子,哗啦一阵响亮,数十百枚金元宝滚了出来,何止黄金千两?

    这几个青衣乡勇一辈子哪里见过这么多金子,一个个张开了嘴巴,口水流了出来。

    田立看着好笑:“还楞着干什么?快报你们族长啊?”

    这几个人才如梦初醒,飞也似的冲了进去报信。

    不长的时间,彝寨里钟鼓齐鸣,像是军号般的响遍了整个彝寨。

    唐朝大吃一惊,这是干什么?

    李格桑向唐朝微微一笑:“没什么?这是迎接贵宾的鼓乐。”

    唐朝顿时安心,向前看去,只见一排排的彝族姑娘花枝招展的出现在两旁,穿着艳丽的节日装,手拿马兰花,组成了一条花团锦簇的通道。而在这通道的尽头,一个须发尽白的老人含笑而出,老远就冲李格桑说道:“贵客光临,欢迎欢迎!”

    唐朝这一生之中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待遇,心情有些激荡:彝族人真是热情。

    但李格桑的心中却是充满惆怅,二十年前,就在这里,他见到生平挚爱的女人,留下了一段痴情,而今故地重游,眉间心上,都是愁意。而事隔二十年,李格桑的面貌更已经是大变,连族长那隆也已经认不出他了。

    李格桑仔细的看着那隆,只觉得他年纪虽老,但精神健旺,竟和二十年前没什么大变化。

    按照彝族的礼节,见面的时候,互相要喝一碗马奶酒,早有手下人倒了上来,唐朝猜测这酒必定味道腥臊,难以吓咽,但还是鼓劲喝了下去。甫一下口,就感觉芬芳满口,酒味醇厚,顿时一口干掉。

    李格桑喝了酒,哈哈一笑:“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您就是族长那隆,远在二十年前,你就是族长了?”

    那隆一惊,面前这汉子虽然有些面熟,但无论如何想不起来,却想到自己任族长已垂二十载,天下知我名者不计其数,倒也丝毫没有起疑心。点头道:“是,难得李先生记得,请请!”

    当下一行人被肃请进了彝族大寨。彝族所居之地多山岭,湿气尤重,往往搭建竹楼,以避湿气,那隆这时就将一行人请到了一处巨大的竹楼之上,但见美伦美奂,极尽奢华。其实这也难怪,当李格桑未统一南诏之时,这里乃是一家独大的局面,族长住在这样气派的地方,方显得与众不同。

    分宾主坐下,李格桑首先开言:“那隆先生,我这次来,是要采购大量的药物,希望先生帮忙,价钱方面,不成问题!”

    遇到这样的财神爷,那隆自是欢喜:“谢谢李先生不辞辛劳的从中原来到这里,那隆定当竭力相助,就请诸位在此住下,要什么药物,本族必定尽量满足!”

    李格桑见他爽快,向田立使了个眼色。田立就将手里的麻袋取下,放在桌子上,发出哗啦的一声大响,顺势将金元宝倒出。

    那隆吃了一惊:“李先生,本族药物虽多,但仓促之间恐怕不能备齐?”显然,他见了这么多黄金,知道对方要买的药材那必定极多。

    李格桑微微一笑:“本人这次来,就是想多买药材,反正我也不急,就多叨扰几天?”

    “欢迎,扎西格勒!”那隆高兴之余,忽然冒出一句土话。

    唐朝甚觉有趣,向李白投去询问的目光。

    李白就在他耳朵边悄悄说道:“这是他们本族的话,翻译成我们的话就是‘太好啦’的意思。”

    当下酒席丰陈,席间,还有彝族的年轻姑娘出来献舞,扭腰摇臀,很是迷人,李格桑就假装很好色的索要一名舞女伺寝。

    那隆一口答应。

    席散,李格桑就带着那舞女到住处,唐朝等众自然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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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彝寨 中
    一进门,李格桑一指伸出,点了这女子的穴道。

    众人大惊,不知道他此举是何用意。

    只见李格桑微微一笑:“没什么?我点她的是睡穴,她等会儿醒来之后,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我们要商量事情,不如现在开始吧!”

    众人这才点头,齐听吩咐。

    李格桑即道:“我手下的人早已经化装成普彝族居民进入了这里,晚上的时候自会和我联络,这样吧!大家跑了一天都累了,好好的休息,晚上申时,一起都我这里来集合,到时候再做安排!”

    唐朝就和李白一起住下,忍不住问:“看彝族也不强,王爷为什么不颁下一纸号令,叫那隆交出谢小意,这老头这么老了,没什么本事,他难道敢不听陛下的话么?”

    李白就道:“贤弟有所不知,王爷是害怕这族长将谢,你莲姑娘的师傅藏了起来,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不然的话,也不会悄悄派人来卧底了。”

    唐朝恍然明白:“大哥的意思是说王爷手下的人这个时候说不定已经找到藏谢前辈的地方了?”

    李白微笑:“好好的睡吧!说不定今天晚上得手之后我们就得连夜赶回去!”说着当先躺下。

    唐朝也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很久以后,唐朝才被一阵刺骨的寒冷惊醒。

    他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到头上冷冰冰的,知道被人浇了一桶水。

    然后,他就看到一双蓝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中满是蹂躏意,只听这人说道:“小子,这滋味好不好?”

    说话的人正是舍瓦,一个光光的头,不知何时他竟在这里。

    唐朝心中雪亮,这小子既然没有死,那谢小意肯定有消息了,又冷笑,这个人比起我老娘来,还是差了,但知道不能吃这眼前亏,四周一望,心中叫声糟糕,原来李白已经不见了,自己孤身一人正躺在一间幽深的房子里,看外面的天光,正是深夜时分。

    只得道:“不好,你,你是谁?”其实他明明已经听出了舍瓦的声音,但还是这样问。

    舍瓦就轻蔑的笑道:“你们这些人,个个身负武功,不仅我一眼看出来了,就是我师傅那隆,也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们要说是采购药的,我们本来相信了,可我仔细一查,这里面除了你这小子,个个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在我们彝寨,像这样的高手,就是见到一个,也是希奇,更不用说四个人都是!”

    “什么四个?”唐朝随口一问,但随即醒悟:李格桑之外,还有李勇太子,狼春,再加一个李白,果然是四个。但猛的大惊:这样说来,李大哥不是危险啦?别的人倒没有什么?但李白乃是他看得比生命还重的朋友,不禁焦急起来。

    舍瓦不管他说什么?继续说道:“所以呢?我就起了怀疑,怎么一个采购药的商人,本身是高强武功不说,连他的三个手下都是武功高手呢?所以我就在你们喝的酒里面做了一点小小的手脚。”

    唐朝这才知道中了这家伙的暗算,焦急的道:“他们,他们都怎么样了?”

    舍瓦就得意的一笑:“也没怎么样,我只趁他们都睡觉的时候点了他们的穴道而已,现在,全身都上了牛筋,想必也和你一样,都醒过来了吧!”

    “你撒谎,他们,他们的武功那么强,凭你也能制住他们?”

    舍瓦就哈哈一笑:“是,要是公平比武,我或许连他们之中的一个也对付不了,可是他们却都喝了我的马兰花酒,那就只有任我宰割的份儿啦?”

    唐朝就冷笑道:“你休想从我嘴里问出什么!”

    舍瓦倒想不到这小子恁地精明,竟知道了自己的用意,但心中随即一宽:“那好,你不信是不是,我带你看看不就得了!”

    唐朝只感觉自己的身子被舍瓦提着向外,呼呼风响,唐朝暗赞这舍瓦的武功果然不错。

    舍瓦提着唐朝的身子飞快的行走,不一刻到了一处低矮的房屋边,将他的头凑近窗户说道:“你看看吧!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唐朝抬眼望去,心中一片冰凉,只见李格桑四人,包括李白在内,都被厚实的牛筋捆绑,给囚禁在房屋里,四人还兀自昏睡。

    然后,唐朝又感觉到耳畔风生,又被舍瓦带回了原来的那个房间,将他扔在地上,只听他笑道:“小子,现在你亲眼看见,总该相信了吧!”

    唐朝不答,给他来个不理不睬。

    舍瓦继续道:“我本没这样的闲心带你走来走去的,我这样做,你应该知道厉害了吧!告诉你,你们五个人,此刻都是我案板上的肉,我什么时候想杀,就什么时候时候杀,不过,只要你告诉我真话,我就放了你!”

    唐朝苦笑起来:“你真的会放我?”,大笑两声,声音中充满讥讽。

    舍瓦就一本正经的说道:“不错,你不要笑,我告诉你,我之所以抓你来问,那是发觉你不会半点武功,你这样的人,对我有何威胁,我说过的,只要老实的回答我几句话,我就放了你,绝无虚假!”

    唐朝就说道:“你想问什么?先说来听听。”

    舍瓦就道:“最近两天,山寨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些可疑的人,可我不想打草惊蛇,想不到今天又来了你们五个,要是寻常的生意人也还罢了,可你们明明身有武功,说,你们来干什么的?”

    唐朝就笑了:“你为什么一听说有人来你就这么紧张,是不是做贼心虚?”

    舍瓦露出满口牙齿:“小子,不要胡说八道,不然我宰了你!”

    这人的外貌本就狰狞,再这么做一个怪相,顿时将唐朝吓住:“奶奶的,被你这丑八怪害死了,那是十二万分的不值!”赶紧道:“我说了真相你真的放我?”心中打定主意,还是说出真相的好,别要一个不小心,这粗鲁的汉子真的把李格桑害死了,那可要发生南诏内乱,弄得不可收拾。

    舍瓦就愤怒的说道:“是的,我们彝族人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

    唐朝还是摇头:“不,我要你发个誓,不然的话,我死也不说!”

    舍瓦想了想,忽然说道:“好,我舍瓦在佛祖面前发誓,要是你说出真相之后我仍然不放你,那我就是彝族的罪人,我将来不得好死,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

    唐朝听他说得郑重,顿时信了:“告诉你吧!你抓住的那个大商人,不是别人,他就是你们南诏的国王李格桑!”

    “什么?”舍瓦的脸色变得苍白:“我早知道他是个不一般的人物,可想不到,想不到是他,他来干什么?”

    唐朝就苦笑的说道:“这你都想不到吗?据说他新近找到了自己的女儿,他的女儿告诉他,她的母亲就在这彝寨里,他这次微服出访,为的就是救他的妻子谢小意!”

    “妻子,怎么会是他的妻子?”舍瓦大叫了起来,满面峥嵘,看着有些使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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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彝寨 下
    舍瓦这二十年来最伤心之事,莫过于谢小意对他一片痴情毫无所动,现在竟知道她居然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而且还是南诏当今皇上,又怎不使他既惊且愤?

    原来,当日雪山一战,谢小意虽然武功不敌,但轻功却也有相当根基,危急之时,选择了逃走。想舍瓦苦苦寻找谢小意,定要将她抓回山寨,并且还有想和她重修旧好之意,哪里肯放了她。就这样,一个追,一个逃。他们的武功虽然舍瓦略高,但轻功却是不相上下。这一番追逐,自是疲惫已极,两人从雪山而到昆仑,又自昆仑而到北京。终于,谢小意力尽被擒,舍瓦随即将她带回了南诏彝寨。也顾不得那本《括苍山武经》的原本还留在雪山上了。心想反正师傅那里有副本,倒也不必十分在意,将来空闲再到雪山上找寻。

    舍瓦自是将谢小意交给了那隆族长。审问了她几次,她竟是十分倔强,半句话也不说,闭目待死。按照彝族祖规,谢小意所犯过错巨大,应当受最惨烈的烈火焚身之刑,也亏得那隆对舍瓦这弟子十分钟爱,在他的一再求情下,这才暂不行刑,心想或能假以时日,舍瓦终能博得她的好感,到时候将一场惨剧转变为一桩美满姻缘。

    “你怎么这么糊涂,你当时明明就发现谢莲长得母亲当年一模一样,你还在自欺欺人,谢前辈难道不是李格桑王爷的妻子么?”唐朝忍不住提醒他。

    但舍瓦的脸色依旧狰狞:“是,我糊涂,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好,现在你既然要提,那我也无所谓,怎么啦!她给李格桑生了一个孩子又怎样,她曾经是别人的妻子又怎样,我还是一样的接受她!”

    唐朝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些可怜,竟然痴情至斯,换了是自己,既然是已经是别人的妻子,那是无论如何不会再妄想了。

    “好,我不管这些,我只问你,你还有什么问的没有,要是没有的话,你就得按照约定放了我?”

    舍瓦不答,好一会才道:“王爷这次来,带了多少人?”

    “我知道的就是我们五个人一起,至于别的,我并不知道,不过有一个身穿白衫的中年文士,他可不是王爷带来的,他叫李白,他可不是王爷的手下,这次来,他是陪着保护我的。”李白是他最敬慕的人,他自然不想舍瓦害他。

    “那这样说来,你和王爷不是一路的?”

    “说的没错,我和李白大哥来南诏采药治我的伤,路上遇到王爷,一见如故,所以结伴而来彝寨。”

    “哼,你这话不尽不实,想李格桑既然微服私访,为什么会对你们说出自己的底细?”这舍瓦也不是糊涂之辈。

    唐朝心中虽然吃惊,但面,不改色:“阁下有所不知,乃是王爷的手下不小心说漏了嘴,被我们逼问不过,王爷才以实相告的。”

    舍瓦沉吟了一下,虽觉唐朝的话有些问题,但一时之间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忽然狞笑道:“我问完了,现在我就放你!”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伸手点了唐朝后脑的“风府穴”,唐朝顿时失去了知觉,只见舍瓦从身后摸出一个小瓶子,对着唐朝的嘴巴,灌了他几口,狞笑道:“我舍瓦在佛祖前发誓,说话一定算话,我是要放你,可我并没有说放你之前不让你吃点毒药,哈哈!”

    当下再不多想,转身便行,李格桑现在被擒,这是千载那逢的好机会,只要报告了师傅那隆,杀了这王爷,趁机起兵,南诏不尽在自己掌握之中?

    在彝寨的机密议事厅里,舍瓦面色凝重的向那隆报告了这一震惊南诏的消息。

    那隆听后,久久的不说话,显然是在心中盘算。

    良久,忽然叹息一声:“我已经来啦!这些争天下的事情,是你们年轻人的事了,舍瓦,你是我最钟爱的弟子,也是最有出息的弟子,文才武功都已经青出于蓝,你想怎么办?”

    舍瓦的声音就变得异常的冰冷,额头上那青森森的狼头张了两下嘴:“杀了李格桑和他这次带来的所有人,进军大理,拥立师傅您为国主,大赦天下!”

    那隆虽然早料到他会这样说,但一听这话还是吃了一惊:“李格桑手下有不少能人,你有把握能控制住局势?”

    舍瓦就道:“所谓擒贼先擒王,现在李格桑已经被我抓获,可暂时还不能杀他,我们要押着他进入大理城,要他亲自向我们臣服,这样的话,大理群臣必然无话,到时候师傅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封给他一个王的爵位,禅位于师傅!这样一来,不费一兵一卒而轻取江山!”

    那隆本来有些胆怯,但一想舍瓦这个计策,竟然是十分的巧妙,顿时满面堆欢:“好,很好,到时候取得南诏江山,我为国主,你便总掌天下兵马,我的好徒弟,可是”那隆的脸上现出焦急的神色“听说这李格桑脾气倔强,要是他死不屈服,不肯向你下跪,不肯禅位怎么办?”

    舍瓦就阴险的一笑:“孩儿想在他吃的饭菜里下点**,到时候,我们吩咐人按照我们的意思扶着他履行一切手续不就得了。”

    “这,难道大理群臣看不出来?”那隆心惊。

    “师傅不必烦恼,您从小让我学习佛法,难道是白学的么,孩儿从先师傅那里学得一门导引术,只要用药物迷住了人,我就会发功让他按照我的意旨行事,百不失一,到时候,任何人也看不出破绽!”

    那隆大喜:“舍瓦啊!你真是我的好徒弟!就这样吧!我即刻集合全族军兵,即日兵发大理,改朝换代!”

    两人将手掌一拍,哈哈大笑,仿佛南诏已在掌握滞洪,自己已经是南诏新朝的君臣。

    唐朝终于醒了过来,只觉得嘴巴里甜甜的,好象喝过什么东西。

    好半晌才记起自己曾被舍瓦偷袭,好象罐下了什么药物,猛的醒悟:“这可是鹤顶红!”

    一刹那间,他想起了《神农本草经》里对鹤顶红的记载,有微微的甜味,只因这药混合蜂蜜之后药性更强,乃天下十八大绝毒之一,一旦入口,命在顷刻之间。

    想到这里,唐朝不禁感觉有些奇怪,我显然是被点了穴道,再被灌下这样剧毒的药物,可想不到的是,我现在怎么还活着?

    但他随即想到,也许我喝得不多,这药物发作的速度才不那么快,心中猛的一痛:莲妹对我恩重如山,但没有办法,看来我今生不能报答她的了,这世上唯一能使我感动的,就是李白待自己的一片真心,他知道,要不是为了自己,李白何必跟王爷来到彝寨?

    对,趁现在药性还没发作,该设法救李大哥的为是!

    这样一想之后,立即听到脚步声向着自己的方向而来。

    唐朝听到人声,赶紧躲进了旁边的一口大缸里。

    过不多时,两个彝寨土兵来到前面,都“咦”了一声,其中一个道:“法师不是说将那个孩子的尸体抬出去扔了,怎么什么也没有啊?”

    另一个道:“那我再问问去!”

    先一人赶紧拉住了他:“你不要命了,舍得法师和族长正在议事厅里商量机密事情,你没听见金鼓二十七敲吗?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你去那儿,不是嫌命长了么?”

    另一人就道:“是,你说的是,可我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既然这里没人,那肯定是法师见我们久不到,吩咐其他的人将他的试题扔出去了!”

    “对对,就是这样,我们走!”

    唐朝大喜,想不到这两个小兵如此的草率,尾随着他们出了彝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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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四章金莲驸马
    其时已是夜深,他一身衣服虽为汉人服饰,倒不虞被人认出,只是到了先前的囚室,松明火把的映照下,一排排的士兵看守,又怎么能够进去?

    但想到舍瓦先前的奸险,这小子说不定很快就会来害李白的性命,当下不及多想,转到阴暗之处。

    看了多时,急得就如热锅上的蚂蚁,正想铤而走险的翻墙进入,就见囚室外来了一群仆妇,其中一个叫道:“开饭啦!”

    一众看守大喜,纷纷围了上去。

    唐朝正愁闷欲死,见状大喜,将怀中的麻醉片——红炭摸出,轻轻一抛,送进后边的汤桶里。这些看守抢的是饭菜和肉,一众仆妇又忙于盛饭,维持秩序,谁都没有在意。

    原来,自那日迷倒狼胡之后,唐朝觉得自己毫无武功而要在江湖上行走,这熊胆清心丸和杜仲一类的**竟是非常的有用,缓急之时或许能派上用场,以补武功之缺陷,因此在皇宫中的时候叫御医多给药物,配成了一种更为厉害的麻醉片,因想虽然这多是来自名医华佗的药方,但也有自己独出心裁的地方,于是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红炭,因其外形鲜艳,如红色的炭火。

    只一注香不到的时间,这些人就乖乖的倒也。

    喝了麻醉汤的,更是醉得死猪一样,自不必说,就说那些被药气迷住的,也是很快倒下,沉沉睡去。

    唐朝早有准备,用布条塞住了口鼻,见状也是吃惊,心想无论是谁,除非你早知道这香气有毒,及早远避,不然的话,再强的人也着了道儿。

    唐朝见麻醉药奏功,心中大喜,大摇大摆的进了囚室的门,直奔囚李白的地方。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虽然没有钥匙,但拔出身上的刀砍了七八刀,终于将锁砍开,赶紧冲了进去。

    想不到剧声盈耳,李白竟然高卧如故,这才知道他中了极厉害的麻药。仓促之间也不知道他中的是何麻药,只得用刀划开他手上的一点点皮肉。

    **流出,色呈猩红,有一种难闻的气味。唐朝立即知道舍瓦是给李白服用了断肠草一类的锯毒药物再外加极毒麻药。

    疼痛之下,李白醒了过来,见自己这番光景,才知道中了别人的暗算。

    唐朝也来不及说许多,只简要的说中了彝人的暗算,现在自己冒险来救援。

    李白明白事情的严重,挣扎着站起身子,和唐朝一起将李格桑等救醒,正想及早脱离险境,却听到彝寨里的鼓声再次响起,这次却是悠长的八十一响,唐朝不知道,李格桑却知道,这是彝族发生最重大事情的时候才这样敲的,鼓声停歇还不到彝族大寨听令的,轻则刖足断手,重则处死!

    李格桑和李白。虽然中毒已深,但幸喜功力深厚,还可勉强走动,但狼春、田立和伏虎太子三人虽然被弄醒,却是步履蹒跚。但李格桑一听这鼓声,就知道是很难逃出去的了,因为这表明,整个彝寨已经戒严,从括苍山到澜沧江数百里之地,寸步难行,而今自己等人身中**和毒药,自是不能远逃!

    也就在这刹那之间,这威镇南诏的国王向唐朝下拜:“唐先生,求您救南诏一国,事成之后,我将李莲赐给你,你就是我的金莲驸马!”

    唐朝大惊,连李白也看得呆了,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身居皇位的人,竟然能放得下这个脸来给后生小子下拜。这不但是君臣颠倒,而且是长幼颠倒。

    “您,王爷您干什么?”唐朝有些不知所措:“快快请起!”将他拉了起来。

    李格桑就很快的说道:“唐先生,本王在大理之时,对你多有得罪,拒绝了你的求婚,请唐先生大人大量,不看在本王的面上,也看在莲儿和南诏万民的面上,救我们一回!”

    唐朝知道事态紧急,不然王爷也不会如此迂尊降贵,当即说道:“王爷放心,唐朝给小肚鸡肠之人,有什么话,尽管吩咐,不敢望报!”

    李格桑就正色道:“谢谢唐先生,不过本王的话,从来言出必践,只要你这次救了本王,本王绝不食言,将莲儿许配给你。那把这个拿着,回到大理城,找到狼侯爷狼正轩的府上,以此为信物,说明本王的情况,狼先生乃邦国柱石,想来应该有应对之法,至于救我们的事,徐徐图之,只要朝廷还在我辈掌握之中,就不怕那隆这老糊涂杀我们!”

    说着,将一块黄金虎符交到了唐朝的手里。他被舍瓦擒住多时,幸喜还没被搜去。

    “你干什么?”众人一齐惊叫了起来,只见李格桑脱下外衣,咬破手指,就着外衣写了起来,却是一封写给当朝太尉兼武安侯狼正轩的血书。

    狼虽是小姓,但因为狼正轩开国之初立了大功,自此狼氏在南诏名噪一时,更是李格桑最信得过的大臣。太子既然随在自己身边,掌握大权的人,不是宰相扎新,而是这位狼太尉。

    书略曰:正轩吾弟,朕昨日出猎彝族,不想竟遭那隆奸计,身中迷毒药,现被囚敌域,命唐巢先生持虎符为质,回朝搬兵,弟栋梁之才,必有相救妙策。望弟念三十年之交情,早为之计!下面的署名却是:松赞格桑。

    唐朝将虎符和血书贴身收藏了,说道:“小子本薄通医术,可是王爷和诸位中了毒药不说,更中了**,行走不得,为今之计,只有暂时在囚室里呆着,等我到大理配齐解药之后再来相救,请王爷和李大哥相信,除非唐朝死了,不然,既是明知必死,小子也当重来彝寨!”

    他是看着李白说的这几句话,两人惺惺相惜,忽然一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唐朝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神圣的感觉:自己虽然毫无武功,可现在全部人的希望都在自己一人的身上,忽然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挥挥手,向李白和众人作别,没入了黑暗中。

    唐朝心想,自己穿的是汉人服装,只要一到天亮立即便会给彝人当奸细抓起来,心一横,左拳一击,右拳一击,将自己的脸打得高高肿胀起来。先打的是左拳,打左脸,出拳很重,视线都模糊了,后面一拳自然就轻了许多,但还是将右脸打得红肿。歪斜着眼看出去,面前的路顿时七高八低起来。一不小心就栽了一个跟斗,无巧不巧,正跌进了一条烂泥沟里,整得全身上下都是泥污。正感倒霉,想洗去身上泥污,忽然心中大喜:我不正是想别人认不出来,这样一来,谁还来怀疑我这个满身泥污的乞丐?

    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又感到担忧,我明明吃了剧毒的鹤顶红,难道我唐朝百毒不侵,竟然毒我不倒?忽然趴在地下,伸指到喉咙里去搅动了好几下。但扫兴的,只发出几声干呕,呕出了几滴清水,肚子没有吃饭,其他什么也吐不出了。

    糟糕,唐朝心想,看来这毒药是被我的胃消化了。

    可奇怪的是,怎么明明吃的鹤顶红,自己却这么久了还能不死!

    糟糕,正想到这里的时候,肚子忽然大痛起来。这一痛简直无法收拾,只觉得肠子像是被人胡乱的搅动,想要咬牙忍住,却不料将两边牙齿都咬得松动了。终于,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唐朝再也忍受不住,大叫了起来:“哎哟,痛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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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五章紫衫女郎
    正叫肚痛之际,一批乡勇打着灯笼过来了。

    其时天方蒙蒙亮,在无数火把的照耀下,唐朝猛的一惊:糟糕,这下全完了。

    但奇怪的是,自己的肚子忽然之间不再痛苦,随即不再呻吟叫喊。

    “是个疯子!”其中一个说道:“先前叫得跟杀猪一样,怎么现在没事了。”

    “还是个乞丐!”另外一个将手里的火把一送,似乎要烧掉他的眉毛。

    唐朝本想躲避,但头脑间忽地清明,反而将脸向火把凑了过去,烧掉了他不少头发。

    “哈哈,小四,不要烧他啦!这人是个疯丐!”

    众人随即对唐朝再无兴趣,谈笑而去。

    看着众人的背影消失在晨曦里,唐朝心中暗觉侥幸,却也不禁佩服自己的作假本事来,摸了摸头上的头发,这段时间以来,已经长了不少,但还是太短,这样一烧之后,倒显得分外亮敞,连眼光也似乎更加明亮起来,嘻嘻一笑,看到田中种了不少萝卜,拔了几枚放在怀里,一路走,一路就吃起萝卜来。

    久饿之后,觉得萝卜味道鲜美,初吃倒不怎样,但多嚼得几嚼,即有一股微微的甜味。

    走了不少路,渐渐觉得疲累,索性坐在路边休息。

    就在这个时候,后面追来一骑,蹄声得得得得,繁密无比。唐朝本以为两匹马并驰而来,殊不知转身一看,却只一骑。倏忽之间,这马已到了自己头不定她生就一张大麻皮,才用这面幕遮挡了起来!”

    那女子大怒,忽然手上一挥,一枚毒镖射进了一名汉子的喉管,抽搐了几下,就此毕命。

    众人见这女子虽然武功不弱,但既已受重伤,本不放在心上,现在才都惊悚起来,大呼道:“大伙儿齐上,乱刀分尸!”

    众人一齐答应,团团将这女子围住了。

    唐朝一惊,想不到麻醉药还不生效,见那女子一动不动的蹲在陷阱边,看着四周豺狼一样围上的人,眼光中再次流露出哀伤至极的神色,手上受伤,竟然连鞭子也举不起来,只有任人宰割,不禁大叫一声:“不要慌,我来救你!”

    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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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疗伤
    一个青衣汉子见唐朝冲来,一柄链子枪极刺过去。

    唐朝想闪避,但身子刚刚一动,白晃晃的枪尖已经刺到了眼前,忍不住惊叫起来。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根鞭子挥来,将他面前的枪尖荡开,根着啊暗暗大叫,两人又已经掉入了陷阱。

    唐朝呆呆的看着这两个汉子向陷阱里跳去,却忽然奇迹般的看着面前的人一个个的都倒了下去。

    原来,唐朝身上所配之麻醉药极具神效,要不是在旷野之中,山风又烈的话,这些人早已经倒下,但饶是如此,过得一会,也是禁受不起。

    这紫衫女郎也是眼皮发沉,但知道自己性命在呼吸之间,拼命的睁大眼睛想要不倒,但没有办法,还是慢慢的软倒,最后人事不醒。

    唐朝口鼻中早已经有了抹布,却是无碍,见了这些人的情况,心中大喜,知道麻醉药已经生效。当下顾不得男女之嫌,抱起那紫衫女子在身上,没命的往长草中冲去。

    但过不多时,脚下踢中一块尖石,忽然一交摔倒。

    那女子身体虽然不重,但这样一来,立即跟着摔下。唐朝害怕伤到了她,只得将她身子奋力的一撑,将自己身体顶在她身上。那紫杉女子立即掉进了他怀中。瞬息之间,一种奇异的香味传进了唐朝鼻中,似兰非兰,似麝非麝。

    唐朝立即知道,这是处女的幽香了,他以前涉猎过的。

    正想到邪恶处,忽见这女子双眼微睁,不禁大为自责:我唐朝虽然号称博爱,但怎么能这样不长进,竟起念头欺负一个昏迷的女子,那不是太不是人了么?

    这样一想之后,立即将这女子放下地来。

    这女子为什么蒙着脸?唐朝看着这女子苗条的身材,料想她脸蛋也一定好看,嘻嘻一笑,将她脸上的丝巾拉开一角,忽然惊叫了起来。

    唐朝本以为会看到一张美若天仙的脸蛋,却想不到眼前的这张脸,连中人之姿也及不上,竟是奇丑,令人一见之下便想呕吐。唐朝心中大为失望,本能的将她的脸蒙好了,心下暗暗自责:原来这姑娘用面幕将自己的脸蒙住,倒没有别的意思,是想遮蔽这样一副丑模样,我这样窥探她的隐私,的是不该。按

    随即见到她身上的伤势不轻,这才哎哟的叫了一声,忙拔下她肩膀上的铁莲子。撕下自己身上的衣襟给她缠绕住了,胡乱的包扎了伤口,再一看她腿上的伤势,不禁甚是踌躇:这伤口在她大腿的根部,看来伤得严重,要是不立即施治,她这一条腿恐怕会变成残废。

    但立即想到这可是别人的隐私部位,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触摸她这些地方?刚才忙着给她裹伤肩膀上的伤,没在意她身体长得什么样,现在一想,只觉这少女身子肌肤滑腻,晶莹剔透,和她脸上的奇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么由此推断,这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应该也是这样,不禁想:我救还是不救?

    只片刻之间,唐朝就觉得还是救命要紧,飞快的拔下了她腿上的飞刀。他又不敢看这女子的大腿长什么样,一切都是慌慌张张,这一来拔的时候不得法,反而将这女子完好的肌肤再割裂了不少。

    糟糕,唐朝终于看了过去,只见晶莹的肌肤下面,**不断的涌出,很快将自己的那条袖子染红了,一滴滴的**渗出,竟是无法将血止住。

    怎么办,怎么办?唐朝焦急起来。

    她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忽听这女子“嘤咛”一声醒了过来。

    唐朝大喜道:“姑娘,你醒啦?”

    这女子慢慢坐直身子,冷电也似的眼睛看着唐朝的脸,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是你给我包扎的?”

    声音极是微弱,眼神也散乱了。

    唐朝就立即道:“是是,可是血止不住,该怎么办?”

    这女子一听,手就伸进了怀中,似乎在掏摸什么东西,但刚掏摸了两下,忽然昏了过去。

    唐朝心想,难道这这女子的怀中还有止血的药物么?

    当此危急时刻,也顾不得别的,将手伸进了她怀里,一阵掏摸,将所有东西都取了出来。

    竟是一面铜镜,两瓶子胭脂,一些碎银两,此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唐朝大急,这可怎么办,哪里有什么止血药物?

    这女子就在这个时候醒来,见了眼前情景,微声说道:“胭脂是止血的。”说了这句话,因为失血过多,又昏迷了过去。

    唐朝知道,她现在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大喜的将两盒胭脂打开,不管三七二十一,胡乱的涂在她大腿伤口上。说也奇怪,开始用袖子也扎不住血涌出,但这些胭脂一涂上,血竟然慢慢的止了,冒出一些小小的泡末。

    这一阵急忙,使唐朝略感心力交瘁,他本来奔走了半日,这一下顿时支持不住,睡了过去。

    唐朝醒过来的时候,只见到一双冷竣眼睛看着自己,一动也不动,一笑道:“你醒啦?”

    这女子不说话,眼睛只是呆呆的看着他,好半晌才笑道:“是,你,你也醒了?”

    唐朝见她并不追究自己曾经看过她隐私的过错,大喜道:“是,我叫唐朝,唐僧的唐,朝代的朝,还不知道你怎样称呼?”

    这女子就缓缓的道:“我叫林芙,你有什么遗言,就一并说了吧!”

    说完这话的时候,只见她眼神中忽然现出一种绝望的光。

    唐朝大吃一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林,你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好吗?”

    这女子就缓缓的点头:“好,我说你有什么遗言,一并给我说了,要是不是太难,我会给你办的。”

    唐朝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你,你说你想杀我?”

    这女子就冷冷的点了点头,但不说话。

    唐朝的心中一凉,赶紧道:“林姑娘,你莫忘了,是我唐朝救你的,你,你怎么能恩将仇报?”

    这女子就点头:“是了,唐公子,要是不告诉你真相,那你定然会怪我是个绝情凶恶的女子。我师傅告诉过我的,要是哪个男人不经过我的允许就看我的,我的身体,我一定要亲手杀了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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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面幕中的面具
    唐朝大叫冤枉:“姑娘,你知道吗?你这是恩将仇报,假如我不救你,你这个时候已经被那些人害死了,又怎会阻止别人会看不看你的身子?”

    这女子就冷冷的道:“我不管这些,可你已经救了我,你还包扎了我肩上和腿上的伤,肯定已经看到了我的,我以后还怎么做人?”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看着唐朝的脸,这女子的语声凄楚了起来,似乎想到了生平的伤心事。

    唐朝见有活命的机会,赶紧下说辞:“我,我以后绝不向别人说这件事行吗?”

    这女子缓缓的摇头:“不,我师傅说过的,处女的身子,是最珍贵的,有些地方,即使被不相干的男人看过一眼,也不纯了,那么,除了杀他之外,已经别无办法。”

    唐朝在心中大叫岂有此理,但嘴上可不敢得罪这女子,赶紧问道:“那,那你是一定要杀我,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救你的”,忽然间一阵心酸,我经脉受了这么重的伤不说,还吃了天下绝毒的“催心丸”和鹤见了杨玉环这样的美人,也还有不服之意,难道,我揭她面幕的时候,看花了眼,可回心一想,自己明明看到的就是丑陋如无盐的脸,这究竟怎么回事?

    还没来得及回答,这女子就说道:“好,既然你这样说,那本姑娘暂不杀你,但你必须得带我去见见那个青莲公主?”

    唐朝一听,心花怒放,心想暂时得能不死,总是好事,连连点头:“我一定介绍你认识她,到时候,你一定会相信我的话的,我唐朝以我的人格发誓,绝没有一丁点的欺骗姑娘!”

    这女子见了他的模样,冷笑一声:“人格?人格是什么东西?”

    唐朝顿时讷讷的说不出话来,解释道:“人格就是我的品行,比如善良,诚实,还有!”

    这女子打断了他:“你别说了,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你,不知道你到底是狗还是猪!”

    唐朝大怒:“姑娘,你可这么侮辱我,我唐朝虽然不会武功,可我还有的是骨气!”

    这女子的眼色一冷,忽然闪电般的欺进唐朝的怀里,点了他双肩上的“曲尺穴”,顿时使唐朝动弹不得。也不等唐朝说话,伸手进他怀中,将他怀里大大小小的物事全都取了出来。因为她立即想到唐朝的厉害,仅仅用怀里的一点点麻醉药,就将自己和一大批人都迷倒了,要是不先下手,恐怕还要着这小子的道儿。

    唐朝哎哟一声摔倒在地,大叫道:“姑娘,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这女子冷电也似的眼睛看了看他:“闭嘴!你再说话,我点了你的哑穴。”

    唐朝不理:“姑娘,我是男人,你是女人,男女授受不亲,你伸手进我的怀里,这个恐怕不大好吧!”

    这少女大怒,手一伸,唐朝就哎哟的一声叫了起来,原来,他脸上的“颊车穴”已经被点了,立即变成了哑巴。

    唐朝恨恨的看着她将自己的东西一样样的看了摔出,看了摔出,心中大叫可惜,但没有丝毫办法。

    终于,这女子解开了唐朝穴道,指着手里的虎符道:“这是什么?是不是南诏调动大军的兵符?”

    唐朝心中大怒:你叫我不说话我就不要我说,难道你现在叫我说,我就说了,给他来个不理,闭上眼睛不答!

    这女子大怒:“小子,你敢跟我使倔?”

    这句话一说完,唐朝就感觉自己的手腕似乎已经断了,原来被这女子伸手捏住,一发劲,唐朝手上就好像箍了一个铁箍,立即杀猪般的大叫起来“啊!”

    这女子嘻嘻一笑,似乎是在说,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

    唐朝就龇牙咧嘴的笑道:“姑娘,你,你这样拉着我一个大男人的手,男女有别,我倒没什么?只害怕对姑娘清誉有损。”

    “什么?你还在贫嘴贫舌,你是嫌我用手教训得轻了么?”

    说了这话,腰上的长鞭一卷,呼的一鞭向唐朝身上抽了过来。唐朝想闪,但穴道被点,哪里动得丝毫,只感觉火辣辣的立即传遍了全身,这女子还毒的手,刹那之间感觉肋骨也给打折了,破口骂道:“小妖女,你简直不是人!”

    这女子一听,举起的鞭子落了下来,眼眶有些红了:“你骂得好,我的确不是人,我,我从小就和野兽生活在一起,除了师傅,我什么人也没交往过,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说到这里,忽然警觉:我怎么跟这样一个臭男人说这些,厉声道:“以后我的话,你必须得听,不然的话!”又将鞭子在半空中一击,发出霹雳也似的一声爆响。

    唐朝心中郁闷,刚才被打的地方还火辣辣的着痛,怒道:“有你这么动不动就打人的么?”

    “你还顶嘴?”这女子眼中的杀气顿盛。

    唐朝反正已经豁出去了,闻言道:“我顶嘴便怎么的?”

    这女子忽然从腰带上摸出一柄明晃晃的匕首,怒道:“你当我真的不敢杀你?”

    唐朝心中一凛,但随即想到余生已邈,万念俱灰,不屑的道:“随便!”,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这少女一楞,顿时明白了唐朝的心意:“哼!小子,你是想要本姑娘痛痛快快的将你杀了,遂了你的心愿,可我偏不,我告诉你,我今天割你的左耳朵,明天割你的右耳朵,后天就挖你的左眼,大后天,说那么多干什么?今天先割你左耳”

    正说到凶恶处,唐朝蓦地感到左边耳朵一痛,显然被她揪住了,心胆俱裂的道:“我,我投降了还不行吗?”心想:妈妈的,要是一刀下去那还算了,像这样零零碎碎的整人,那可比死还痛苦!

    这少女微微一笑,她本是吓他,见他屈服,心中得意,说道:“究竟是你凶还是我凶?”

    唐朝心中叫道:当然是你这恶婆娘凶,但嘴上也只得说道:“你!”

    这女子就冷笑一声:“那你以后不敢不听我话了?”

    “是。”

    这女子很是满意,将匕首收起,藏进了腰带里。唐朝心想,这女子处处透露出古怪,想不到竟在腰带里藏着匕首,我先前一直抱着她,怎么没有发觉。

    只听这女子问一句,唐朝答一句,俱是据实回答,他心想,反正这些秘密,迟早都是要告诉别人的,多一个人知道,李白他们的安危就多一分指望,自己带这女子去见了李莲之后,活命的机会那是少之有少的。

    这女子问得甚为仔细,但由于唐朝说的句句是实,自然毫无破绽。最后,这女子一笑:“算你老实,不过,虎符和这本书,就还给你,这麻醉药,本姑娘先收下了,免得你再害人!”

    唐朝大叫委曲:“我哪里害人啦!我是见姑娘危险,我是救人啊?”

    这女子就道:“你救我,你为什么要冒险救我?”

    唐朝讷讷的想说自己“见义勇为”,但总觉得这样的话有些说不出口,那女子就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想英雄救美,哼,想救了我之后我好感激你,可我偏不感激你,你能怎么样?”

    唐朝就叹息一声:“这世上恩将仇报之事本来不少,也不仅仅只姑娘一人,姑娘不必深责。”

    这少女就哈哈一笑:“你别损我啦!我告诉你,我之所以不感激你,、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我是一个丑八怪,这下你可失望死了吧?”

    说着,这女子缓缓拉下了面幕。

    金色的朝阳下,唐朝这才大吃一惊:“你,你原来是戴着面具?”,他也才恍然大悟:先前忙着救她,不敢多看,现在仔细一看,才知道她这张黑黝黝的脸乃是一张人皮面具,她真正的容貌,还藏在面具里。

    这女子的脸色陡然一寒:“你,你怎么知道的,你,你先前偷看过我的?”,倏忽之间欺进身来,箍住了唐朝的脖子。

    唐朝只得承认道:“对不起,我,我只是一时好奇。”

    原来,这姑娘的确是戴着一张人皮面具,只是制作得十分精巧,要不是见过之后苦苦思索,第一眼看之后,别人都会因为相貌太丑而不敢多看,起到易容的效果。想不到唐朝一见之后并不吃惊,反而发现了真相,这少女也由此知道唐朝曾经偷看过她。

    这女子的手高高举起,随时可以杀了唐朝,说道:“我师傅说的没错,男人大多数都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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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姜姐姐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唐朝大叫道:“我要问你最后一句话!”

    唐朝本来必死,但人在危难之时,往往会激发出难以想象的潜力,他这时头脑转得飞快。

    这女子一听,将手高举在空中,厉声道:“既是最后一句,那不妨再让你多活片刻!”

    唐朝就道:“你说过的话,到底算不算数?”

    这女子的眼神一横:“本姑娘人也杀得,说话当然算数。”

    唐朝拍了拍胸口:“这样就好,姑娘明明说过先饶我性命,等我带你见过那个青莲公主之后再杀我,不知这话姑娘可曾说过?”

    这女子一听,一只右手高高举在空中,却是怎么也拍不下来,心想,这些话,我先前果然是说过的,忽然收掌站起,冷笑一声道:“就让你多活几日,又有何妨,不过你可给我听好了,我这几日之中就算不杀你,但你只要敢不听我的话,我就!”说着将腰带里的匕首亮出,寒光闪闪,随即拍开了他的穴道。

    唐朝的脖子向后缩了缩,赶紧道:“是,我一定听姑娘的话,其实,姑娘不用吓我我也会乖乖的听你的话。”

    这女子冷冷的看着他:“你会吗?”

    唐朝就笑笑道:“跟着姑娘这样天仙一样的美人,已经是我的福气,要是再能听您的教诲,我唐朝真的是高兴死啦!”

    这个时候,唐朝的危机一解,忍不住操起了旧时在漳州一中调情的手段来。

    哪知道话刚一落,屁股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脚,身子虚飘飘的就被摔了出去。幸好运气不错,半空中一株桂花树的枝桠刚好出现在他面前,他顺势抱住,但刚才点他的手臂穴道太久,他手臂酸麻,竟是抱之不住,只好皮球一样的滚了下来,掉进了长草里,额角摔起一个鸡蛋大的包,唉声叹气,索性躺在地上不起来,只在肚子中大骂:臭**,几乎连思考的能力也已经失去了。

    那女子见他摔进去之后丝毫没有动静,还以为摔死了他,用鞭子拔开长草一看,唐朝睁着一双大眼睛,正向她怒目而视。但唐朝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能有这么好的修养,居然万分艰难的挤出一丝笑容:“对不起,姑娘,我,我以后不敢再乱说话了。”

    这女子见了他灰头土脸的样子,再加他这一告饶,扑哧的一声,笑出声来,咯咯咯的,声如银铃,竟是笑个不停。

    唐朝的脸上怒色渐增:“以后要在一起好几天,姑娘尊姓大名,告诉我以后也好称呼啊?”

    这姑娘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名儿是不能告诉你的,我姓姜,你以后就叫我姜姐姐吧!”

    “你,你明明比我小,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叫你姐姐?”

    这女子的脸上立即现出怒的:“你刚才还明明说愿意听我的话,怎么第一句话就不听,难道真要我割你的耳朵?”

    唐朝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说道:“我以后听话就是,姜姐姐!”

    这少女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这还差不多,走吧!”

    “去,去哪里!”

    “记住!以后我不问你话,你不许发问!”

    唐朝心中大叫倒霉,只得委屈的答道:“是!”,跟在她的身后,向先前那个陷阱走去。

    耽搁了这么多时候,麻醉药的药性早过,那些阻挡姜姓少女的彝民早已经醒来逃走。向陷阱里看去,那些掉下去的彝民也已经被同伴救起来逃走,只剩下一匹黑马在陷阱里跳跃不停。

    唐朝大感奇怪,这么大的陷阱,掉下去之后怎地一点也没有受伤?仔细一瞧,顿时了然。

    原来陷阱草创未就,里面还未装上铁钉尖刀之类的东西,土地松软,看四周散落的锄头和铁锹,这一大批乡民想必是在这里挖掘陷阱的。

    唐朝立即想到:这些人在大路上挖陷阱干什么?哦,他随即心中一亮,彝部和南诏现在正是非常时期,那隆是想挖这些陷阱来阻挡南诏对李格桑的救援,马路不通,彝部的压力自然没有那么大。

    可陷阱很深,怎么才能让这匹黑马上来,却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唐朝正在担忧,却不料姜姓女子挥舞手里的鞭子一闪,一缠,就在马背和马身上环绕了数匝,猛听得她一声长啸,那黑马甚通灵性,高跃而起,飘飘的出了陷阱,那姜姓女子鞭梢一收,那马顿时稳稳的落在地下,周身黑得透亮,竟是丝毫无损。

    唐朝大赞:“姜姐姐真是好功夫!”

    这一次,这姜姓女子却没有骂唐朝,只是微微一笑道:“叫唐朝的小子,你是想死得快点还是想死得慢点?”

    唐朝一惊:“姜姐姐这,这是什么意思?”

    这女子见这小子这几声姐姐倒是叫得甘心情愿,心中甚喜:“也没什么意思,要是你坐我的马去大理的话,不过半日就到了,见到青莲公主之后,我必定杀你;要是我们慢慢走着去的话,那就要花好几天,你可多活几日,我是好心才提醒你!”

    唐朝心想:要害我的是你,这样假惺惺的戏弄我又有何益?想到李白的危险,说道:“就坐你的马吧!”

    这女子很是意外:“怎么,你不怕死?”

    唐朝就正色道:“姜姐姐,非也,我唐朝也是人,孰能不怕死,只是莲妹对我恩重如山,能报答她于万一,也是我唐朝为人应该尽的本分,我只盼能报得了训,救得了李格桑王爷一命,这辈子少欠莲妹一点,于愿已足。”

    这女子就熟视唐朝片刻,忽然冷笑道:“看来你对你这莲妹那是一往情深,不知道她对你怎么样?”

    唐朝就道:“莲妹对我也是一往情深,只不过被她父亲软禁在宫里,她也武功不错,不然跟着我的话,也不会受姜姐姐你欺侮了!”

    姜姓女子大怒:“我就不信,那个青莲公主长得漂亮得很已经占老天爷很大的便宜了,想不到她武功还不错,她和我的武功相比,谁高谁低?”

    唐朝想不到这女子无缘无故的发恁大脾气,赶紧道:“我莲妹心地纯洁,如雪山上的冰雪一样明净,她武功虽不错,却与世无争。”

    “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不能跟她相比?”姜姓少女的眉毛都竖了起来。

    唐朝就说道:“姜姐姐误会了,在下的意思是,一个女子美不美并不重要,武功高不高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心地善良,就值得一个男人去爱!”

    姜姓少女顿时怔住:“你,你老实告诉我,你愿意为青莲公主而死,不是因为,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而是因为她心地好?”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都颤抖了。

    唐朝昂然道:“那是当然!”

    姜姓少女忽然大叫一声:“不,我绝不相信,我问你,要是你的那个青莲公主是个像我一样的丑八怪,你还会喜欢她,还会为她去死吗?”

    唐朝踌躇了一下,心道,要是真的像你这样,我看到就倒胃口,哪里会喜欢你,又怎么会为你死,随口道:“你这个假设不成立,因为我的莲妹是天下最美丽的女子!”

    那少女的手也颤抖了,抓住唐朝的手,将他的腕骨捏得格格直响:“我是说假如,假如你的莲妹是个丑八怪,你会喜欢她,还会位她去死吗?请你告诉我!”

    唐朝大惊,看着这女子晶莹如玉的手上,青筋毕露,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激动,想了想道:“我想我会的,只要有姻缘,我会喜欢她,当然会为了她去死!”

    那少女猛的放脱唐朝的手,喃喃的道:“姻缘,什么才称为姻缘?”

    唐朝也觉得这事情有点不可捉摸,胡乱说道:“这大概就是缘分,两个人在尘世中相遇了,然后,互相的心中有了对方。”

    那少女忽然觉得厌烦:“好吧!既然你想死得快点,那就走吧!”

    唐朝忽然感觉后领被人提起,随即觉得一根鞭子缠过来,将他的头手绑得紧紧的,腾云驾雾一般,向前冲了出去。睁开眼睛看出去,只觉得地下尘土飞扬,四周的景物飞一样的向后冲去,原来已经置身在黑马的后背上,这样头上脚下的被捆绑,的是难过无比,只得闭上的眼睛,咬牙苦忍。

    这匹黑马神峻非凡,虽在高速的行驶中,也绝没有一点儿的颠簸,唐朝鼻中闻到一阵阵如兰似麝的香气,想到先前这女子白嫩晶莹的肌肤,顿时将想要破口大骂的心情收拾起来,变成新的阿q,陶醉在幸福里。

    奔了大约两个时辰,途中连续遇到陷阱,但姜姓姑娘既然有了前车之鉴,黑马又是神物,竟然毫不费力就闯了过去,此后再无阻拦。又奔了将近一个时辰,只见周围路途开阔,知道已经接近大理,姜姓姑娘终于停了下来,让马在一处山溪之中吃水。回身一看唐朝,原来他手不了颠簸,竟然昏迷过去了。

    姜姓姑娘毫不怜悯,将鞭子一抖,唐朝全身浸入溪水中,一阵刺骨的寒冷袭来,他醒了过来,见不远处那姑娘微微冷笑的看着自己,不禁怒道:“姑娘,想不到你国色天香,竟是个这样心狠手辣的人!”其实,比起先前对他的毒打,唐朝现在的遭遇,那是好了十倍,但唐朝一生记忆最深刻之事,就是自己母亲用冷水浇自己的头,因此对这因水施加的刑罚尤为深恶痛绝。

    那女子却并不着恼,只淡淡的道:“你别胡乱猜测我的容貌,我告诉你,我就是个丑八怪,像我这样的人,本来就该心狠手辣!”

    说话间,唐朝已经挣扎着从小溪里站了起来,冷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两个寒噤,瑟缩道:“姑娘,再怎么说,我也对你有过救命之恩,而你把我折磨得也够了,不如我们就此分手,你看可好?”

    “什么?你想逃?”姜姓女子的眉毛竖了起来。

    唐朝就语重心长的说道:“不是,姑娘,实话告诉你也无妨,我身中剧毒,已经活不了几日,早死几日,迟死几日,并没有什么分别,你又何必为了看一个女子美还是不美,到皇宫之中去冒险,皇宫是戒备森严之地,可由不得你胡来!”

    这女子大喜:“哦,怪不得你这么重情重义,原来是知道自己已活不了几天。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会算数,你只管带我进去就是了。”

    唐朝想不到这女子如此大胆,又担心谢莲的安危,立即说道:“既然这样,那好,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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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心悦
    唐朝正在想着该这样进皇宫的时候,忽然觉得一麻,全身失去了知觉,原来那姜姓少女冷不防的点了唐朝的睡穴,将他扔进了一个山洞里。只见她看着唐朝嘻嘻一笑,说道:“看在你确实救了本姑娘一命的份上,我文姜今日就暂时饶了你性命!等我回来再决定是非取你性命。”

    文姜说完这话,催动坐骑:“黑玉,我们就去看看,这个青莲公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美人儿!”

    轻轻拍打黑马,那马就箭一般的向前窜了出去。

    等到文姜的马消失在大道上,唐朝忽然仰天打了一个哈哈,醒了过来,得意的道:“这妞儿不给小爷说你的名字,这不是说了吗?姓文,姜,恩,好名字,好名字!”

    说着跳了起来。原来,唐朝经脉严重受损,点他穴道,只能一时使他昏迷,却不能起到闭穴的作用,他刚才穴道被点之时虽然全身一麻,但听觉不失,竟将这女子的话清楚的听了去。

    唐朝得意一阵之后,立即想到李白等人的安危,快步行了出去,心想:幸亏这姑娘的快马,不然我唐朝可不知道何时才能到达大理,想到救援有望,忍不住心中火热起来,禁不住又想起了自己所中的剧毒,按理说,像鹤话,只有那僧人的眼光牢牢的盯着那贵公子,只听他缓缓说道:“狼公子,要不是贫僧手脚快,这位施主已经遭了你的毒手?”

    这贵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南诏太尉狼正轩的独子狼坤山,在南诏除了皇上,目空一切,想不到被这僧人这样一救人,使他脸上大大挂不住,也不管对方武功高低,骂道:“我父亲是当朝太尉,执掌天下兵马大权,杀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哪里来的野和尚,也敢来管我的闲事?”

    这僧人见这小子竟然如此冥顽,和善的脸上也忍不住流露出一丝怒色:“贫僧法号心悦,来自洱海崇圣寺,当今皇上李曾三次驾临本寺,约以护国兴佛之任,公子怎能说我管的是闲事,其实,即便在下乃是一介南诏子民,见此不法之事,难道就不能管?”

    他这几句话虽然声音低沉,但贯注了多年修为的内功,竟是震人的耳鼓,使人一个字一个字的听得清清楚楚。

    狼坤山仗着父亲在朝里任大官,平常是凶横惯了的,见了这僧人过人的武功,竟然不知死活,大叫道:“大伙儿上啊!给我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秃驴!”

    他手下的一批人一听,纷纷围了上去,单刀铁尺外加暗青子,一个劲的往那僧人声上招呼。

    唐朝想不到变化陡起,忽然挥舞自己的双手挡在前面,大叫道:“此事因我而起,你们杀我一个人好啦!这件事情和这心悦大师无关!”

    众人想不到有这变化,一惊停手,眼睛望着那狼坤山,等他令下。

    狼坤山冷笑一声:“这乞儿是个什么东西,他也配出来做和事老,今日之事和这乞丐一点关系也没有,大家一起上,杀了这秃驴!”

    这两声“秃驴”一叫,心悦大师的脸上起了一层青气,冷冷道:“也好,让贫僧代狼真轩管管这无法无天的小子!”

    当下更不多言,一把抓起唐朝,将他从人丛中摔了出去。唐朝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在半空中,正吃惊之间,忽然觉得脚下已经踩上实地,竟是稳稳的绝无感觉,似乎被人轻轻的平移了数丈之地。心下兴叹,也不知这僧人何以竟能有这样一身匪夷所思的武功。

    那边狼坤山手下的人已经一个个倒在地下,总算心悦想到狼坤山的父亲是当朝太尉,没有下杀手,一个个尽是中了“分筋错骨手”,手脚关节脱落,呆若木鸡,无力再战。

    但使心悦吃惊的是,最后和自己放对的这人,武功竟有非凡造诣,眼见一个个同伴倒地不起,他心神丝毫不乱,牢牢守紧了门户,直攻到第二十七招上,他才凭借自己强横的内劲逼挤进他的空门,点了他胸口“中廷穴”,这才一交摔倒。

    狼坤山大惊,见手下一个个都倒在地下,忙挥鞭子在马屁股上狠狠一击,狼狈逃命。

    心悦眼见他逃走,只微笑了一下,喃喃说道:“这样也好!”

    随即不理狼坤山,一指弹出,解开了最后倒地这汉子身上的穴道,说道:“贫僧自出道以来。虽然屡屡与人动手,但没有人能接得住我三招,可你却接接了我二十七招,盼能告知姓名?”

    这汉子就惨然一笑:“败军之将,将从此归隐山林,何劳动问贱名。”

    心悦就诚心说道:“阁下的武功,贫僧实是好生佩服,在下之所以胜,并没有胜在招数上,乃是在内功上胜了你,阁下何必悲观?”

    那汉子就叹道:“在下跟随太尉二十年,多阅高手,却想不到南诏竟然出了大师这样的豪杰,世间既有大师,小老儿终生归隐!”说罢也不和狼坤山手下的那批人作别,悲怆的笑了两声,没入了山道中。

    唐朝就道:“谢谢大师救命之恩,这小老儿忒也不识抬举,像大师您这样的人,天下谁不想结交,他居然不顾而去?”

    心悦就道:“施主此言差矣,这位先生乃是一位风尘异人,屈身太尉府,本是委屈了他,不过竟因为贫僧的缘故,让这样一位大好身手的高手,归隐林泉,乃贫僧莫大之过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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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狼太尉
    唐朝立即恭身道:“多谢大师教诲,唐朝知错了。”

    心悦道:“施主言重了,贫僧绝没有责怪之意,只不知道刚才施主为什么要无故要挡狼坤山的路,以致险些酿成大祸?”

    地下那批狼府随从见两人只顾着说话,一个个的爬起来,相互扶持而去,心悦也不理睬。

    唐朝见这僧人侠义为怀,于是将在彝寨发生的一切简要说了,只隐去了相遇文姜一节,心想这些丑事,也不用宣扬,最后说道:“大师,佛家讲究救苦救难,普度众生,我知你仁心侠烈,必定不会见死不救是不是?”心想,以他这样高强的身手,也许不要大理别的臣工帮忙,也有可能从彝寨救出李格桑。

    心悦大师口宣佛号:“阿弥陀佛,昨夜月华如昼,贫僧于崇圣寺千寻塔绝着向那军汉一瞪眼道:“昆山,你无知莽撞,还不过来向法王请罪?”

    唐朝仔细看去,这才看清,原来这军汉竟是狼昆山,只是他回去换了一匹马不说,更用盔甲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竟一时没有将他认出来,大觉好笑,这小子也真是的,明知道自己武功不敌,居然去换了这身家当,结果一样的济不了事。

    狼坤山在他老子的眼光下不敢不听,委委曲曲的向心悦赔了个不是。

    心悦法王一笑置之:“狼太尉,要是早知道是你令郎,就给贫僧借两颗胆子,贫僧也不敢得罪令郎,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说着向狼正轩深深一揖。

    狼正轩居然并不推辞,大大咧咧的受了他一个礼:“难得法王露面,府上就在左近,在下奉请一斋如何?”

    心悦想到唐朝所报告的消息,知道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不宜多说,欣然道:“好,就叨扰太尉了,不过,贫僧斋饭是不能吃的,却有一件极为机密之事向太尉禀告!”

    狼正轩碰了这个钉子,见儿子惹的人竟是这个煞星,知道无法找回场子,正感脸上无光,想找个借口开溜,想不到这和尚竟真的有事找自己,心下一凛:“寒舍能得法王光降,篷毕生辉,请请!”

    当下命令两随从让出两匹马来,供法王和唐朝两人乘坐。

    唐朝心想,到时候我交出虎符,这太尉立即调动军马救人,看这狼太尉一脸正气,该不会和他儿子一样是个坏蛋吧!

    狼太尉的府第宽阔,周围数亩,雕梁画栋,竟和皇宫有些相似,只是规模稍小而已。

    狼正轩知心悦这样身份的人,自不会说假话,直接带着两人进了密室。

    一坐定,心悦就飞快的将李格桑失陷在彝部的消息告诉了狼正轩。

    狼正轩一听,脸上不动声色:“这样的机密大事,本座不会轻信这样一个小子的话。”

    唐朝忍不住在心中佩服,这太尉果然甚有主见,竟连心悦法王的话也不信,当即拿出李格桑给自己的虎符来:“陛下害怕太尉不信,因此特将此调动军队的虎符交给在下,以此取信于太尉。”

    狼正轩大吃一惊,将虎符拿在手里仔细的检视,再从身上取自己原来的一块,两虎符一合,竟是丝丝如扣,显然是真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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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假降
    “你,你说的都是真的?”狼正轩的脸色激动起来。

    “若有半句虚言,教我唐朝不得好死,况且还有这个!”说着从贴肉的夹衣里拿出了那幅血书。

    狼正轩拿在手里,一看笔迹,顿时知道此事果然千真万确,再看书中内容,再无怀疑,立即道:“事不宜迟,法王武功当世无敌,就请你作为前驱,即刻赶往彝寨,本座召集太医立即配置解毒药物,调动大军,随后就到,务必剿灭彝部!”

    心悦法王听他说自己武功当世无敌,本想谦逊两句,但想到事态的紧急,立即道:“老衲愿效犬马之劳!”

    说着就要行了出去,唐朝大急,忍不住出声道:“大师,我想和你同去!”心想,奶奶的,在这狼坤山的家里,怕不将我蒸来吃了。

    心悦顿时醒悟,狼坤山顽劣子弟,有了先前的过节,怕不加害于唐朝,正要出口求狼正轩将他带走,却不料狼正轩大袖一摆:“法王,本座已经看出来,这小子不会半点武功,跟着你,只会拖累你,你只管去救陛下,他交给我,我保证不伤他毫发就是!”

    这几句话一说,心悦法王更无话说,点头道:“好!”,飘身而去。

    心悦法王一走,密室的门即打开,出现一个人的脸,唐朝吃了一惊,却是曾经和自己一起去彝寨的狼春,不知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只听他说道:“主人,是不是将这小子?”话不说完,却掌作砍头的手势。

    狼正轩大笑:“不用,这小子毫无武功,留着还有用处。”

    狼春就皱眉道:“主人,您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子,他会放麻醉,不少人都着了他的道儿?”

    狼正轩就脸现不豫之色:“无妨,本座说有用他之处就有用他之处,你不必多言,荣公,请将他带下去,搜了他身上全部的东西,押在地牢里。”

    “是!”密室后的角落里不知道怎么的就冒出一颗头来,却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没有九十岁,也有七十岁,咳嗽着答应了。

    唐朝见了狼正轩的举动,立即想到:糟糕,我本想回来报信,却想不到狼太尉竟和那隆是一伙,这不是反害了陛下吗?想到李白的安危,更是焦心如焚,大叫道:“狼正轩,想不到你竟和反贼勾结?”

    狼太尉笑了两声:“荣公稍等,我还要问他两句话。”荣公本要将唐朝带走,闻言不动。只见他转过身来,老虎一样的眼睛看了唐朝数眼:“是,小子也不算笨,不过你还是错了,我不是和那隆勾结,而是我本来就该是南诏的皇上,我这是另立朝纲,将反贼李格桑伏法。”

    唐朝眼睛睁圆,他想不到这太尉竟能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你,你怎么会?”

    狼正轩就说道:“本座当年和李格桑结拜为兄弟,在结义的时候我们就约定,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将来统一了南诏,平分江山,可等我们真的打下了偌大江山,李格桑竟然起了贪念,假意将南诏王位让给我,你们想想,他当时多大的势力,他的几个心腹如方庆,田立,都是武功高强之辈,我哪里敢和他争,只说愿意扶持他为君,尽心辅佐,这二十年来,我一直在等机会,想不到他甚是精明,竟不犯半点错误,我本心想,这个位子,我狼正轩今生恐怕是无望了,想不到,想不到老天爷还赐给我这个好机会,你明白了吗?”

    唐朝大摇其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李格桑当年把王位让给你,是你自己不坐,却又怪得了谁来?”

    狼正轩怨恨的眼恨着唐朝:“小子,你难道没有听清本座刚才的话吗?李格桑当年和我约定,打下南诏江山之后,平分天下,可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假惺惺的让我坐王位,这不是利欲薰心,自毁誓是什么?再说了,要是没有我的这一双铁手,他早死在括苍山鹿镇之役里,哪能有他这二十多年风光的日子?”

    唐朝顿时默然不语,心想,也许狼正轩说的是实话,若真是这样,李格桑也有不对之处。

    狼正轩见他意动,赶紧说道:“唐先生,我和你素不相识,给你说这些心腹之言,你肯定会觉得奇怪,不过,本座见你聪明伶俐,以死报恩,算是个真汉子,是想和你交个真正的朋友,若是你不嫌弃,我立朝之后,我封你个大大的官职,说吧!你想要多大的官?”

    这句话使唐朝砰然心动:“你,你难道我要多大的官你都给我?”

    狼正轩就沉吟了一下:“这样吧!我也不能说死,不过,除了宰相和三公之外,其余的官,随便你选,你看行吗?”

    唐朝就道:“要是我想当吏部尚书,你也同意?”

    狼正轩立即点头:“那是当然,本座的话,绝无虚假!”

    但唐朝忽然之间感觉不对:“你,你刚才不是说我手无缚鸡之力,我对你有什么用,你,这样厚待我?”

    狼正轩沉吟了一下,看着面前一脸雾水的狼春和荣公道:“我想两位也肯定在奇怪本座为什么对唐公子这样好,是不是?”

    两人一齐点头。

    狼正轩就说道:“唐公子,本座将你视为心腹之交,因此给你实话实说了,我是想唐公子靠向我这边,现在去替我办一件事。”

    唐朝立即感觉责任重大,凛然道:“什么事?”

    狼正轩就说道:“此事十分隐秘,不过在于唐先生而言,却是轻而易举,本座现在就问你,你是否愿意效忠于我,要是你答应,我立即将此事告之,不然的话,你知道的后果,本座既然将这么重要的秘密也告诉了你,我是不会放你出去随便乱说的。”

    后面的话,威胁之意已经很明显。

    唐朝心中七上八落的想了数遭,知道这狼正轩说的话不错,要是自己坚持不同意,他肯定会杀了自己,忽然灵机一动,我何不假意答允,且看看他说的是什么?于是假装很艰难的说道:“我,我这样做背叛了李格桑王爷,他,他将来能放过我吗?”

    狼正轩就哈哈大笑:“这个请唐先生放心,李格桑已经被擒,正被那隆押解而前往我大理的途中,他建立的顺兴这一朝,那是自此而绝了,你不用担心他将来对付你。”

    什么?唐朝的心中大惊,难道狼正轩会先杀了李格桑?急切的问道:“那,那你是放不过李格桑的性命了,可,可我大哥李白呢?”

    “李白,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作诗很出名的唐朝文人?”

    “是是是,请您千万不要伤害他性命,这个同意吗?”

    “这个请唐先生放心,听说这李白在唐朝是个大大的名人,交游广阔,我犯不着和他结仇,再说了,他坚持不投靠李格桑,又不是他的人,我要的是南诏的皇位,伤他干什么?”

    唐朝稍稍放心:“这样说来,你要杀的只是李格桑一人,连他的女儿也放过吗?”

    狼正轩脸上起了一层青气,见唐朝问个不住,已感心烦:“这些事,等你答应效忠于我之后再说吧!我问你,你究竟答应不答应?”

    唐朝不说话,思考了十来秒,点头道:“我,答应你,请说吧!你究竟要我干什么?”

    “我要你在受禅台上将李格桑的传国玉玺亲手取下,然后交给我,听说李格桑有意将他新找回的女儿青莲公主许配给你,要是你去取这个玉玺,别人自无异言。受禅之前,我会亲自给你个青莲公主举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狼正轩缓缓的说了这话。

    唐朝大喜,但同时知道狼正轩的野心,这狼正轩好不厉害,竟然连李白曾经代替自己向李格桑求亲的事都知道了,现在更是厉害,想要李格桑心甘情愿的将大位传给他,利用我来达到他的帝王之梦,忍不住说道:“狼先生,你这不是妄想吗?李格桑王爷见你作乱叛国,又怎么会乖乖的不说话,任你摆布?”

    狼正轩就冷笑一声:“唐先生,我遂了你的心愿,你该感激我才是,其他的,本座自有办法,你不用替我操心,荣公,将他带下去吧!”

    唐朝大怒:“狼先生,我已经投靠于你,你难道还要将我像犯人一样的关在牢里,那我宁死不从!”

    狼正轩就踌躇了一下:“也罢,荣公,将唐公子安排在聚英楼上,给他开一个雅间,供应不要怠慢!”

    “是!”荣公就懒懒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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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囚禁
    唐朝随着荣公到上了一处精致的阁楼。这阁楼地处一个大花园的中心,四周都是水池,春暖花开,芙蕖铺地,十分的清香幽雅。但唐朝心里清楚,这就是囚禁自己的所在,只不过待遇不同而已。

    门外,两个巨灵神般的军汉笔直站在两侧,手执刀斧,环眼怒睁,里面十步一岗,密密的将整个围墙封闭住了。唐朝看了这样戒备的森严,心中暗叹一声,除非是长了翅膀,不然,要想悄悄从这里逃走,那是绝无可能。

    唐朝垂头丧气的跟着荣公来到了二楼一个靠窗的房间。这荣公似乎在狼府甚有威势,所有的哨卡见了他都低头行礼,只不过瞧他颤巍巍的样子,似乎风都能吹倒,却不知道这老儿何以能在狼太尉这样的家里握有偌大权势。

    荣公将唐朝带到里面,回身说道:“唐先生,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就按这个门铃,到时候自然有人给你送上,不过,这扇门,你就不要出来了,好好的在里面休息吧!”

    唐朝勃然大怒:“你这是款待我吗?你这是囚禁?”

    荣公就笑笑:“唐先生,你别不知好歹,我家主人肯这样对待你,那是你的福气,你要知道,李格桑的子孙臣下不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做你的工作,只不过,只不过我家主人怜悯你,你这才保全性命,将来还可以做大官,你就好好的听话吧!”

    唐朝一时之间楞住了,他这话不错,为什么可以做这件事情的人这么多,他却偏偏只选择我呢?

    荣公见他不说话,知道刚才的话生效,转身出去,锁上了门,靴声橐驼,下楼去了。

    奇怪的是,整个花园里静悄悄的,似乎这庞大的阵势,竟只是为了囚禁自己一人。但唐朝的心思还是转不过来:为什么可以做这件事情的人那么多,他却偏偏选择了我呢?

    但他又怎么能想得通,胡乱猜测了几下,也就不去想,妈妈的,肚子这么饿,我切按一下门铃试试,这个老头刚才的话是不是真的?

    门铃按下,一个声音立即的响起:“请问唐公子,有什么需要吗?”

    “给老子多拿些酒菜来,我饿得很!”

    “是,公子!”这样骂他,对方居然回答得甚是恭敬。

    唐朝心中大为不解,难不成这些人真要听我的话?

    过不多时,只见面前的一扇窗户慢慢打开,一个白衣服的厨子模样的人端着一个大木盘,盘里盛着醋溜鱼、热熨鸡、脆皮鸭、烧鹅已及七八个小菜,外加一瓶绍兴女儿红。

    唐朝这几日中进食粗砺,陡然间见了这么多好东西,食指大动,扑上去端了过来,撕下一只烧鹅腿,大嚼起来。

    窗户又关上,靴声橐驼,那厨子一步步下楼,屋子里又寂静如旧。

    唐朝狂吃一顿,但好吃的实在太多,他其他小菜一筷也没有碰,已经吃得饱了。

    吃完之后,四周一看,除了那个送食物进来的窗户,屋子里连一个老鼠洞也没有,忽感困倦,当下倒进褥子里,呼呼大睡。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只听得楼下传来阵阵叫骂声,声音嘈杂,当是有大批人。

    唐朝一惊而醒,使劲将那窗户一推,居然应手而开,向外望去,却见一群狼府的亲卫押解着一批朝臣模样的人进入这花园楼中。这些朝臣都穿着朝服,现在却是一个个衣衫不整,被人像赶鸭子一样的赶到了这里。

    刚才声音嘈杂,原来是因为一个狼府的亲兵嫌一个老朝臣走得慢了,给了他一鞭子,这才惹得众朝臣啊啊大叫,以示声援。

    “干什么?”一个声音大吼一声,就见一人来到肇事处,却是狼张轩的独子狼坤山。

    唐朝大惊:这狼正轩大逆不道,不仅要杀李格桑不说,他还囚禁朝廷大臣,这还得了?哎呀,早知道假降了这老小子他还是不放我,我当初就不该投降,也胜于被人鸭子一样的关在这里。

    这个时候狼坤山已经呵斥住了众朝臣,却在斥责那鞭打朝臣的亲兵:“太尉怎么吩咐你来,要好好的对待这些大臣,你怎么动手打人?”

    忽听凄厉的一声惨叫,狼坤山抽出配剑,一剑就剁下了那小兵的头,血流满地,厉声道:“各位大臣不要惊慌,我父亲乃当朝太尉,位高权重,暂时委屈大家到这里来,乃是为了改朝换代的大计,行此非常手段,乃是不得已。先前,在朝廷上,太尉已经数说了李格桑的背信弃义,你们都好好想想,李格桑已经做了二十年的皇帝,难道还不够,太尉这样做,实在也是替天行道,你们都好好想想,要是有什么需要,按门铃,我们会很快供应的,绝不敢怠慢了各位,请吧!”

    众朝臣听这小子这样一说,一言不发,默默的进入了花园楼。

    唐朝心中吃惊,想不到狼坤山这小子武功上一副脓包模样,说话行事倒还像个贵介公子,刚才这一手。虽然残忍,但确实起到了收买人心的效果。

    唐朝听着脚步声错乱,知道众朝臣都被狼府亲兵送进了不同的房间,分别看守,心想,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

    忽然间灵机一动,既然要酒菜就给我酒菜,那我为什么不能要些熊胆清心丸和杜仲,制出点麻醉药,将这些人迷倒了好逃走?

    蓦然间觉得此计多半能成,忍不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但忽然又停止了手舞足蹈,颓丧的想,要是我叫人在下面给我熬炼,那还没送到我这里来,就肯定已经被发觉了。再说了,这么大的花园,就是有很多的麻醉药,能迷倒几个房间的人,却绝不能将所有人都迷倒,到时候还不是逃不出去!

    糟糕,怎么办?

    一刹那间,数十条计策在心里闪过,却就是没一条管用,忽然将牙一咬:拼啦!就这样!

    只见唐朝忽然之间大叫起来:“哎哟,我肚子疼,痛死我啦!”

    叫了这一声之后,更是声嘶力竭的大叫起来,同时按响了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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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三章假扮
    门外很快传来了狼府亲兵的脚步声,唐朝叫得更加响亮了,心想,奶奶的,要装就装个像。

    一个亲兵探头问道:“唐公子,你怎么啦?”

    唐朝就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快,快请太医,我肚子疼,痛死我啦!”说完了这话,又是满地乱滚。

    那亲兵见状,信以为真,飞快的奔下去了。

    唐朝耳听得那亲兵下去了,肚子中偷笑两声,随即假装痛得昏迷了过去。

    不长的时间,门打来,荣公带着一个太医模样的人来到唐朝房间里。唐朝装作双眼翻白,用眼睛的余光扫过去,只见这太医五十上下年纪,穿着一身白布直缀,青花鞋,手里提着一个药箱,一缕老山羊胡子直垂到前胸,正伸手来给他把脉。

    唐朝假装呼吸急促,闭上了眼不停的抽气。

    半晌,这太医说道:“奇怪!”

    荣公一直在观察唐朝,防他使诈,闻言道:“太医,怎么奇怪?”

    这太医就用剩下的一只手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道:“此人经脉错乱,大现衰竭之像,这伤至少已经有数月时间,可他居然不死,的是奇事一桩。”

    “那,那他肚子疼是真的了?”荣公问道。

    这太医就点头道:“怎么不真?他经脉严重受伤,足阳明肺经和十二指肠心经不调,肚痛如搅,非药物所能奏效!”

    荣公就焦急的道:“那怎么办,这个,这个人对太尉很重要!”

    这太医就说道:“老夫在皇上面前行医二十年,本不想卷入你们权力的争斗,只想做个医人,但无法,为了保全妻子的性命,我只得听太尉差遣,荣公你放心,既然这人对太尉很重要,我一定尽最大努力保全他的性命,其实,老夫也想太尉笑到最后啊!毕竟,我已经把宝押在你们这一边。”

    这太医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荣公却静静的听着,笑道:“谢谢太医,那就请太医施治吧!”

    这太医就道:“荣公稍等,看来得经过针灸才能好转,我本以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想不到这位唐公子病得这么不轻。”

    荣公脸现焦急之色:“那要多少时间?”

    “少则一个时辰,多则两个时辰。荣公要是有事的话,不妨到别处去转转再来,这人已经病成这样,不会有意外的。”

    荣公脸色现出喜色:“多谢太医!”

    这太医就在袖子里向荣公摇了摇手,又开始给唐朝把脉。

    一等荣公的身影从门外消失,这太医就喃喃的说了起来:“年轻人,我就要给你施针灸了,请你咬牙忍住,不要叫痛!”

    说着,扑哧的一声晃亮了一个火折子,将一卷陈艾烧着了,室中顿时充满了药香。

    唐朝不动声色,心中大喜,见这太医将手上的银针颤巍巍的伸了过来,猛的将他手里的银针夺过,就势向扎向那太医胸口的中都穴。只要这穴道一扎中,对方顿时呆若木鸡,声不能发,体不能动,那时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假扮成这太医的模样逃出去。

    这念头本来已经在他心中转了数百转,现在见又即将成功,却不料那太医将手腕轻轻一转,就势捉住了银针,另外一只手却不知何时已经按到唐朝的后心房,蕴力不发。

    只见这太医脸露微笑:“唐先生,你为什么要暗算我?”

    唐朝心中大叫完了完了,颓丧的低下头去,懒懒的道:“既不成功,那便成仁,你杀了我好了!”

    这太医就缓缓道:“老夫精研医术六十年,什么样的病没有见过,我一摸你的脉搏,见脉象沉稳,十二心包经运行无碍,就知道你肚子痛多半是假,又见你现在没什么痛苦,而先前见你的时候你却痛得在地上打滚,我就怀疑你是装的,其实,你就是要装,也应该装头痛,因为头痛杂症百端,我一定也会被你迷惑!”

    唐朝就在心中大叫该死:我怎么这么笨,干吗不说自己头痛?后悔得肠子也青了。

    太医就有趣的看着唐朝气得扭曲的脸:“事不宜迟,要是你肯给我说真话,我或许可以救你一命!”

    这句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唐朝还以为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你说什么?”

    这太医就重复道:“我想救你一条性命,我刚才借故把荣公差开,为的就是救你,老夫虽然是个太医,可心中还是有主见的,狼正轩狼子野心,篡位为帝,不久定当伏诛,我只盼望能为李格桑陛下立点功劳,好赦免我一家的亲逆之罪?”

    唐朝再无怀疑,拣要紧的事情向这太医说了,最后道:“我本想擒住你,假扮成你的样子逃出狼府,却想不到被你识破了。”

    太医就笑道:“老夫名叫白辛,跟随皇上二十多年,学得一点武术的皮毛,却是不值一哂。你的这个计策甚妙,我们开始吧!”

    说话间,用一把刀子将自己的胡子全部剔了下来。

    唐朝惊道:“你这是干什么?”

    白辛就道:“你不用惊讶,过来吧!我给你贴上!”

    唐朝顿时醒悟,靠了过去。白辛就从药箱中拿出一把镊子,再取出些胶水,小心的一根根的贴在唐朝嘴上。然后再将他头上的瓜皮小帽放在唐朝身上,点了点头:“将我们的衣服换一下吧!”

    唐朝随即除下衣服,和白辛的调换了,将自己的帽沿压低,忽然活脱脱一个白太医,别人要是不仔细辨认,还真认不出来。

    只见白辛穿上唐朝的衣服之后,赶紧躺进了被窝里,却焦急的说道:“你现在就出去,遇到人别多说话,快去向陛下报信!”

    说着将早已经准备好的药丸放进嘴里,说道:“这是蒙汗药,我到时候就说是你把我制住了逃走的。”

    唐朝心中感激,知道机不宜迟,将白太医的鞋子也和自己换过,这才提起药箱,低着头向外走去。

    刚来到门外,唐朝的心就砰砰的跳个不住,因为荣公正好在这个时候向他走来,看样子很匆忙,一见唐朝就说道:“唐先生的伤势怎么样了?”

    唐朝就压低了嗓子:“没什么大碍。”

    荣公脸露喜色:“唐先生是狼太尉很重要的人质,留着他大有用处,您这次救活了他,太尉一定重重有赏!”

    唐朝生怕露出破绽,含糊道:“这是老夫应该做的,太尉太客气了!”

    荣公也不管别的,来到先前的门前,向里一看,囚犯正向里睡卧,也来不及进去核实是否就是真人,将门上了锁,埋怨道:“这些朝廷的官员,真不是省油的灯,要了这个还要那个,真是供不应求,太尉也真是的,对这些囚犯,还用得着这么客气!”

    唐朝就唯唯的道:“是是。”

    荣公就带着唐朝来到楼下,对他的大徒弟热旺说道:“你带白太医出去,改日定当重重谢,今日事情繁杂,还请多体谅?”

    唐朝连连挥手,称“理解理解!”

    当下随着热旺出了花园楼的大门,向狼正轩府门口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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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再遇文姜
    到得门外,唐朝长舒了一口气,三转两转的,来到一条小巷中,从药箱中取出一包蒙汗药,藏进怀里,心想,这么大个药箱挎在身上岂不费事,甩了得了,可我毫无武功,准备点蒙汗药在身上,缓急之时或能有个照应。

    唐朝将白辛那套直缀脱下,和着药箱一起扔进了一个破洞里,心中喃喃祷告:但愿心悦法王此时已经救了李格桑王爷,不然,我现在赶去报信,恐怕已经晚了。

    走出巷子,只感觉一阵寒冷,此时正当春暖花开,但春寒料峭,还是有些抵受不住。

    摸了摸袋里的银两,心想,遮莫这东西就等于我以前用的人民币,我且看看用何效用。

    当下走进了旁边的一家沽衣店,摸出一锭大银两,约莫五两的,当的一声甩在柜台上:“掌柜的,有现成的衣服没有,我想要一套上好的?”

    掌柜的将银子托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眼睛里放光:“客官,有的是,你要江南云锦还是蜀锦。”

    唐朝心道,我可还不知道还有这些分别,随口道:“就要云锦吧!不过我有急事,要立即能穿。”

    “没问题,客官,请进来吧!”

    半个时辰之后,唐朝走出了这家沽衣店,从头到脚都是光鲜亮丽,精神也很好,偏偏一丛老山羊胡子使他看起来像是四十许人。

    钱之一物,竟是十分方便,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唐朝已经将前往彝寨的各项事宜准备停当,一匹马,一包新配的麻醉药,和蒙汗药放在一起。他先前身上的一部《五禽戏》和几本医书都在狼府被搜身的时候被人搜出,这时重新放些东西进去,颇感充实。心想,《五禽戏》我已经熟练无比,不要也罢,至于其它的医店都有出售,倒不必担心,我将去也。

    鞭子一挥,啪的一声打下,得儿一声,坐下黄马向前驰去,倒也甚是自在。

    约莫行了五六里路,又来到先前回来报信的那个岔路口,心中好笑:文姜或许以为我被点了穴道,还在先前那个坑里,想不到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但随即心中感叹:要是被这妞儿真的捆绑了丢在洞里,我或许还不会酿出如此大祸。我不将虎符和血书送到狼正轩的手里,他可能还有点顾忌,现在他一旦知道李格桑确实失陷在彝寨,竟然胆大包天,将大理朝廷这一干臣工都擒拿在家里,这不是反而助纣为虐么?

    但就在这时,唐朝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因为他立即看到了文姜那丑陋的脸,只听她将手里的鞭子一甩,发出一声爆响:“兀那臭小子,你东张西望的看什么看?”

    唐朝更加不敢说话,加鞭而行,不去理她。心中奇怪,这姑娘竟能在大理的皇宫之中出入,倒也厉害,不知道她为什么还巴巴的守在路口?再有,她究竟见到了李莲没有?她的那匹黑马又到哪里去了?

    但这些,就算借唐朝两颗胆子,他也不敢去问,驾马直冲了出去。

    文姜见唐朝不理自己的话,大怒:“臭小子,我问你话呢?”

    唐朝被逼不过,只得捏住了嗓子,含糊的说道:“我,我没看什么。”

    文姜就大声的问道:“我问你,你这两天看没看到一个满身污秽的年轻人,头发特别短,前面还被烧了一大截的?”

    唐朝心里叫了一声乖乖,这不是说我吗?但哪里敢多言:“没,我没看到。”鞭子打下,那黄马呼喇喇的就跑了出去。

    文姜轻蔑的笑容在身后传来:“没用的东西,几句话就瞎傻啦!”

    唐朝直到奔出两三里地,见文姜不再追来,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是落了地:我的姑奶奶,你居然还不走,硬是要把我唐朝抓回去杀了,那就慢慢问吧!心中感觉一种逃脱的快意。

    但唐朝刚刚落下的心,猛的又提了起来,因为后面传来了繁密的马蹄声,回头一看,不是文姜那匹黑玉是什么?心中一片冰凉,她难道认出了我?

    只听文姜飞快的追近,倏忽之间就抢到唐朝的前面,长鞭一横,拦住了他的去路。

    唐朝心中连叫糟糕,但一看文姜后面马上之人,却是吃惊的说不出话来。

    文姜马后绑缚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格桑新找回的女儿,别号青莲公主的李莲。

    “臭小子,我问你,别人知道彝部和朝廷发生战争,都不敢往这条路上去,你为什么偏偏去送死?”

    唐朝暗叫一声侥幸,从她的话听来,她不是真的认出了我,而是因为我的行为奇特她才追过来问我的,于是说道:“我的父母亲人都在那边。虽然明知道危险,可还是必须得去啊!有什么办法。”

    唐朝这么拉着自己的一大把老山羊胡子说话,断断绪绪的,竟无半分破绽。

    但文姜一听,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狡猾而得意的笑容,腾的跃下马来,抢到唐朝的面前:“小子,你贵姓啊?”

    “我,我姓杨!”唐朝只好撒谎。

    文姜就点头道:“看你人不老啊!怎么蓄了这么长的胡子?”

    唐朝生怕她看破,讷讷道:“我,我这个人懒惰,平时不剪胡子的。”

    文姜就笑道:“可本姑娘有个习惯,那就是专剪你这种长胡子,听说像你这么长的胡子能够做泡酒药的,我也想泡点酒喝,不如,我跟你剪了吧?”

    唐朝连连后退:“不不不,我,我这些胡子是留了五年才长起来的,珍贵得很,你可千万别剪。”

    文姜就伸手入怀,手伸出来的时候,手上有一锭黄澄橙的金子,怕不有十两,发出柔和的光:“我又不是白要你的,给你这个行吗?”

    唐朝更是害怕:“不不,我,我生了一种怪病,医生说,要蓄胡子,要是剪了的话,我会病死,就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

    文姜就有趣的看着唐朝:“好吧!本姑娘容貌虽丑,却也不是个强人所难的汉子,既然不愿意卖,那就算了。”说着抢先而行,沿着彝寨的方向冲了下去。

    唐朝挂念李莲的安危,也催马追了下去,明知这黄马和那黑玉相比,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还是尽力的追赶。心想,看莲妹的样子,好象穴道还被点了,不然的话,她的眼睛该当睁开了,更是焦急,也不理会这文姜是否将自己认出来了,只冷笑的想,我和文姜相见的时候,浑身污秽,衣衫褴褛,现在我衣服光鲜不说,更装上了这么一大丛胡子,除非她是神仙,不然绝认我不出来,只顾催马赶路。

    直奔了大半夜,晨光熹微之中,前面露出一角黄墙,原来已经到了一处寺院。黄马早已困倦无比,不等吩咐就停下来吃草,竟是鞭之不动。唐朝叹息一声,也好,要是不体恤马力,说不定累死了它,自己还得徒步而行,当下跳下马来,从口袋里拿出干粮,就坐在寺院的梯级上。

    忽听身后一声扑哧的笑,唐朝一惊回头,就看到了文姜,咦的一声道:“是你?”

    文姜就笑笑:“姓杨的小子,我已经等你多时了,你怎么现在才到?”

    只见她坐在一堆干草上,李莲好象已经醒来,但似乎被点了穴道,不能转过头来。

    唐朝生怕她听出自己的口音,压低嗓音道:“我,我的马跑得太慢了!”

    文姜就指着墙角说道:“咦,你看那是什么?”

    唐朝依言看去,却哪里有什么东西,才知上当,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觉得身子一软,文姜那条长达一丈的鞭子缠过来,将唐朝捆绑了个结实,只听她说道:“姓杨的,我知道你有问题,先前在大路上我不好逼问你的口供,现在你可得老老实实的回答,不然的话,我将你和这个女子一起杀了!”

    唐朝大急:“你,这不她的事,我不回答,你干吗杀她?”

    文姜就哼的一声:“呵呵,看不出来,只看了她一眼就喜欢上了是不是,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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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迫娶 上
    唐朝不愿透露自己认识谢莲,听文姜这话,索性打蛇随棒上:“是啊,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哪个男人见了会不喜欢?”

    文姜的眼里就透露出一丝恨意,却忽然微笑了起来:“你认识她对不对?”

    唐朝赶紧摇头:“我到现在还只见过这姑娘一面,何来认识?”

    文姜笑笑:“很好,你知不知道在一个丑姑娘夸别的姑娘美丽有什么后果?”

    唐朝一愕:“这我倒还没想过”

    文姜就道:“这个先放着,我说过的,要是你不老实回答我的话,我将你们两个一起杀了,让你们做个同命鸳鸯!”

    唐朝连连道:“小姐请放心,我一定据实回答。”

    文姜忽然一指伸出,点了唐朝胸口的“中极**”,这是人身大**,被点之后形同木人,但只过得片刻,唐朝全身虽不能动,但脸上已经露出微笑:“姑娘,你这么美的女子,我不会骗你的?”

    “你这个好色不厌的家伙,你,你对别人说这些话也就罢了,我,我戴着面具,你怎么知道我是美还是丑?”心想,这小子竟然不怕点**。

    唐朝随即脸上挨了一个巴掌,哎哟哟,唐朝在肚子里骂,这婆娘好毒的手!

    但还是咧嘴说道:“姑娘,这很简单的道理,在下稍懂易容之术,你那副丑陋的模样一望而知是假的,只是一个面具,那很显然,在你面具里的容颜,肯定是天下少有的美丽,我敢以我这颗人头作证,要是你不是个天下罕见的绝美的女子,我宁愿给你一刀杀了!”

    文姜静静的听他说完,眼珠灵活的转了几转,冷笑道:“你凭什么这么肯定?我告诉你,我真的脸丑得吓人,这个面具还好一些,且不忙说别的,我问你,你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唐朝就侃侃道:“我不是说了吗,这里打仗,我担心父母,这是去看父母的。”

    文姜就回头看着熟睡的谢莲的脸,好一会儿,叹息道:“不错,这确实是一个绝美的女子,人见人爱,自然包括你这样的丑八怪?可我想知道的是,看你毫无武功,你凭什么喜欢别人,别人又怎么会喜欢你?”

    唐朝脸上一红,但随即正色道:“姑娘何必小看我,我虽然武功全无,但也曾救过别人的命,试问,你武功比我高,难道就没武功比你高的?很简单,这说明一个人是不是脓包货色,并不一定在于他的武功有多高,而在于他的能力在什么地方?”

    文姜一听,就揶揄的笑了:“哎哟,你除了会吹牛之外,你还有什么能力呢?”

    唐朝就叹息道:“燕雀安知鸿鹄之翔,欲飞天而纵横八荒?”

    文姜的脸色大变,感觉到唐朝是在羞辱她,不过她并不懂得这句文绉绉的话的意思,怒道:“你说什么?”

    唐朝大惊,乖乖,我现在是被囚之身,怎么敢得罪这个毒辣的姑娘,说不定刹那之间性命不保,赶紧堆出笑脸:“哎哟,姑娘,我的意思是说我有什么办法,只不过像麻雀一样认命罢了!”

    文姜一听,脸色顿和,但随即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好,很好,青莲公主是美丽绝伦,可你也不想想,你这样的人”忽然脸色一红“配娶青莲公主为妻吗?!”

    唐朝大叫:“真的,她真的是公主?”

    文姜就笑了:“这还有假的,不过,就算你有机会,也没指望了。”

    “为什么?”

    文姜就道:“我现在就杀了你,你娶谁去?”

    唐朝赶紧投降:“姑娘,我刚才绝没有半句话骗你,男子汉大丈夫你怎么能够食言杀我?”

    文姜就冷冷的道:“我可不是男子汉,我偏偏要食言,你能把我怎么样?”

    唐朝急了:“你,姑娘,你真要杀我?”

    文姜就怒道:“我,我的身子都被一个臭小子看了,我,我当然要杀他!”说到这里,脸色忽然一红,想到了那次在草丛中生的事情。唐朝大惊,她难道已经知道我是谁?

    唐朝心中顿起歉疚之感:虽说自己是为了救她,可自己毕竟偷看了她的脸,想到她肌肤的白嫩晶莹,忍不住有些想入非非,脸色便不自然的流露了出来,文姜立即知道唐朝心中在想什么,耳根子也羞红了,冲上来啪啪啪怕的给了唐朝四个耳光。

    直打得唐朝眼冒金星,差一点儿就昏过去了,只想,原来这姑娘一点也不通人情世故,就这么点子事,我不说,你不说,还有谁知道,你将来还不是一样的生活,想不到她却这般蛮横,看来,真后悔什么都给她说了实话,心想,她从大理皇宫中将李莲掳走之后,还一直在那三岔路口等我,可见她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我这条小命多半会送在这里,叹息一声,向李莲看了过去。

    只见她现在兀自在沉睡,显然被点了睡**,绝美的脸上不知为何还挂着一滴泪珠,如大理城中最雪白的那朵白山茶花,晶莹如玉,心想,得能为这样的女子死了,也不枉我唐朝穿越这一遭,于是什么也不说,闭上了眼睛,生死由天。

    文姜见了唐朝的模样,知道他决心已定,忽然道:“小子,睁开你的眼睛?”

    唐朝大喜,知道事情还有转机,赶紧睁眼道:“姑娘还有什么事?”

    文姜就说道:“你如果想活命,还有一个办法。”

    “请说!”

    “我也不要你杀了李莲,我只要你毁了她如花似玉的容颜,像她这样的女子,我不杀她,已经是最大的慈悲了!”文姜咬牙切齿的说道。

    唐朝一惊:怎么回事,好象这女子并不是恨我,而是恨李莲,可,可李莲和她以前素不相识,她干么如此恨她?猛地里想起以前张恨水说的话:美丽的女人和女人之间,天生是仇敌!

    唐朝就苦笑的摇头:“文姑娘,这,这不比杀了她更残忍吗?”

    文姜就道:“那这样说来,你是不愿意了,那好,像我这样的丑八怪,天生嫉恨的就是她这样的美女,你不下手,我下手!”说着只见她手腕一翻,白光闪闪的匕就逼在李莲的咽喉。

    唐朝大急:“等等!”

    文姜住手:“你有什么话说,你同意了?”

    唐朝额上的青筋暴露:“姑娘,你说过的,你师傅说,要是有陌生的男人看到了你的身体,你一定要杀了他,这才能保全你的清白身躯是不是?”

    “是,本姑娘最恨的就是那种登徒子,随时想占占女人的便宜!”

    唐朝就缓缓道:“李莲是我爱的女人,就算偷看你,是我不该,可和她有什么关系,这样,你杀我好了,但请放了她,她是无辜的!”

    “你是什么东西,占我便宜的是一个叫唐朝的小子,我杀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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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迫娶 下
    唐朝道:“总之你不管,我愿意代替这位唐朝的的,但文姜再次的道:“你外表虽然四十左右了,岁数是大了点,但看你还像个好人,像我这样的丑陋的女子能够嫁给你,也差强人意,你究竟答应还是不答应?”

    李莲一听,脸色紧张,焦急的看着唐朝,不知道这个大胡子是谁。

    唐朝心中再无怀疑,却忽然笑了:“像姑娘这样的美人,竟然能看得起我,那是小子三生修来的福气,我自然答应你!”

    “你,你同意了?”文姜想不到唐朝答应得如此爽快,过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谢谢你,不过我要你告诉你,我真的是一个丑八怪,你,你为什么舍得那样美丽的女子,来娶我这个丑八怪?”

    唐朝心想,哼,我刚才只不过事急之时以求敷衍,难道真的要娶你?笑道:“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文姜道:“自然是真话。”

    唐朝就道:“其实很简单,我是被姑娘你的真情给感动了,就算我该死看了你的身体,还摸过你,你除了嫁给我之外,别无它法。我已经是四十的人了,有你这样的一位好姑娘伴随我,我高兴死了,这女子不过是我半路遇到的一个绝色女子,哪里像您这样对我煞费苦心,又怎么会对我这样的男人动心?就算,就算你真的是个丑八怪,我还是愿意娶你!”

    文姜的脸上将信将疑,好半晌,忽然道:“那我要求你将来只许爱我一个人,对别的女人,尤其是这个李莲,连面也不许见,话也不能说,这你答应吗?”

    唐朝就装作为难的样子:“这,这要是碰上了,那怎么办?”

    文姜就道:“这不是你的错,我自然会杀了她,因为这她存心想勾引你!”

    唐朝的心中一寒:这女子恁地残忍,竟不说话。

    文姜就厉声道:“小子,我问你,就究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唐朝苦笑一声:“我能不答应吗,自然是答应你,我今后只爱你文姜一人,别的女人,我就当她是猪,是狗,即使见了面也远远躲开,更不能和她们说一句话,你看我这誓言还行吗?”

    文姜的眼色里露出笑容:“这样就好,不过我还不完全相信,我要你一个誓来!”

    唐朝踌躇了一下,举手誓:“我今日当着菩萨的面誓,我以后只爱姑娘你一人,别的女人,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更别说说话了,我说到做到,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文姜甚为满意,但还是纠正道:“小子,这是你说的,本姑娘可不相信什么天诛地灭的话,你将来要是背叛了我,我要一鞭一鞭的将你打死,这个也答应吗?”

    唐朝苦笑一声:世上偏偏就有这么恶毒的婆娘,但还是答道:“能死在姑娘的鞭子下,是我的福气,我自然愿意!”

    文姜一听,心中大喜:“那好,从此以后,你是我的老公,我自然会对你好,起来!”

    说着解开了他身上的鞭子,呼啦的一声,重新围在了她腰带上。

    唐朝偷眼只见谢莲的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尘土里,难过得闭上了眼睛。心想,莲妹,你别相信我的话,我是为了救你才这样做的,我怎么会喜欢这个野蛮的女子,即使她容貌真的很美,我也绝不能娶她,这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

    文姜心情大好之时,反手一掌,拍开了李莲的**道,喝道:“刚才的话,想必你也听到了,这个人已经看过我的身子,摸过我的身子,他自己也愿意做我的丈夫,他一生一世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你走,我希望将来不要再看见你,否则的话,哼!”文姜一掌从空中切下,出呼的一声大响,武功的确不凡。

    文姜随即拉下了唐朝的大胡子:“唐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点化装,想不到,你们还是故人呐!”

    只见谢莲的脸上露出最吃惊的笑容:“唐大哥,真的是你!”泪水滚滚而下,“我,我一直就觉得这声音还熟,可,可我不敢肯定,想不到真的是你?”

    文姜得意的一笑:唐朝,你装部大胡子就想在我文小姐面前假扮,可遇到假扮的客星了。原来,自打从第一眼起,文姜已经现唐朝是易容改扮的,后来追上唐朝一问,见他说话行事,立即知道了真相,却不立即说破,直到了荒僻无人之地,这才好好的给唐朝算帐。

    谢莲的泪水如珍珠断线般不停的掉下,却转脸望着唐朝:“唐大哥,你,你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才这样委屈自己的,唐大哥,你的心意我知道,你告诉她,我不能没有你,我宁愿我们两个都被她杀了,我也不会答应的!”

    唐朝大急,糟糕,原来自己一直就堕在文姜的计中,可谢莲就是实心眼儿,要是那样,我刚才的努力不是完全白费了,况且,这姑娘说做到,自然是将两个一起杀了,又有什么好?只得硬起心肠:“莲妹,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以前虽然喜欢过你,但缘分这种东西,是不能强求的,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啦,我只,只喜欢文姜小姐,你,你就忘了我?”

    文姜见唐朝背反誓言和谢莲说话,本想趁机将谢莲杀了,以绝后患,但听唐朝这样一说,顿时心中欢喜:我解开了青莲公主的**道,唐朝还是没有变卦,那我以后还有什么担心的?

    谢莲就大哭道:“唐大哥,不,我,要是你不喜欢我了,我,我就为你守一辈子的活寡,我说到做到!”

    突然间主意既定,心中反感平安喜乐。

    唐朝大急,只得冷笑一声:“从此以后,你和我什么关系也没有,你爱这么怎么,关我唐朝什么事儿?”

    文姜哈哈大笑:“谢莲,你还赖在这里干什么,难道真的要我赶你走?”

    李莲的泪水就一滴滴的掉进尘土,痴痴的望着唐朝:“大哥,我,我去啦,愿,愿你和文姑娘恩爱缠绵,白头偕”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掩面奔出,隔了很远,还可以听到她的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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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六章真面目
    唐朝心中感动的想:其实,我和李莲之间,并没有海誓山盟,只是因为自己掉进了滇池,就那样天意一样的和她相遇,朝夕相处,竟不知道竟然情苗暗种,待到自己觉,已经经历不少变故了。

    文姜得意的一笑:“哎呀真想不到,你换了这身衣服之后还有点精神?不过我有点奇怪,你这样穿着好好的,为什么要假扮成一个大胡子的丑八怪?”

    唐朝就拍了拍衣服:“这是命啊!”只得将被狼太尉囚禁的事情向她说了。

    文姜取笑道:“哼!看来还是本姑娘对你好,你要是乖乖的呆在那个坑里,又何至于受这么多罪呢?”

    唐朝就摇头道:“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想我唐朝既然答应了李格桑王爷,就是有天大的困难,我也要将信送给狼正轩,可我实在想不到,连他也背叛了王爷!”

    文姜就啧啧的两声:“看不出来,你倒是个大丈夫,可从今以后,你不要忘了,你是我文姜的丈夫,你今后要做什么事,必须和我商量!”

    唐朝就有些难堪的一笑:“你,文姑娘你难道不是为了气那个青莲公主才故意说那些话的吗?这,这些话,又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么做得准?”

    “啪!”唐朝的脸上响亮的挨了一个耳光,只见文姜泪满面,“你说什么,你以为我和你说着玩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匕已经到了唐朝的脖子上:“我问你,你赌过咒过誓的,你要是负心薄幸,我该怎么对待你?”

    唐朝一刹那间魂飞天外,求饶道:“我我我,我知道了,我对你绝不变心,好吗?”

    文姜就厉声道:“你说的是真的?”

    “是,是,若有二心,你就一刀杀了我!”

    文姜随即不哭,冷峻的说道:“唐郎,我告诉你,我师傅说过的,要是有陌生的男人见了我的身子,我不杀他,便得嫁他,你,你这个人虽然不好,但毕竟曾经救过我的命,我不忍心杀你,所以,所以才俘虏了李莲姑娘,想要她来,来要挟你,可不是有心要伤害她!”

    唐朝一听,顿时心中感动,这女子行事凶狠,想不到也不是个傻姑娘,还能分别是非善恶,想到她的一片苦心,忍不住心下感动,握住了她的手:“姜,我以后可以这样叫你吗?”

    “你是我丈夫,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只要你不喜欢别的女人,我什么都听你的!”文姜就轻轻的靠进唐朝的怀里,轻轻的说道。

    唐朝香泽微闻,又感觉她温暖柔滑的肌肤,忽然道:“文姜,你,你现在可不可以把面具揭开,让我”

    文姜就欣然道:“我本这样习惯了,不过我还是听你的话!”

    说着缓缓从脸上揭开了一层人皮面具,露出本来面目。

    唐朝的嘴巴立即怒张,眼睛也仿佛要从眼眶里跑出,只因他实在不相信:世上除了李莲那样的美女之外,竟还有如此美丽的女子。她也不仅仅是美丽,还有一种美到骨子里的艳丽,使人一见而**。

    唐朝忽然将她一把抱了起来,狂呼:“老天!谢谢你让我穿越!”

    他喃喃自语了好一会,但奇怪的,连他也不知所云,文姜软软的靠在他的怀里。

    她的脸有些苍白,但娇艳欲滴,嘴唇厚实而富有弹性,唐朝一下子迷失了自己,吻了过姜也不推辞,婉转相就。

    就这样静静的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两人渐渐有些忘我起来,唐朝正想进一步的有所行动,文姜忽然“啪”的给了他一个巴掌。

    唐朝就本能的推开了她,有些恼怒的道:“你这是干什么?”

    文姜就摸着唐朝的脸,一脸歉然的道:“对不起,唐郎,我不该打你的,可我不能让你把我看成低三下四的女子,我,我们找到我师傅以后,请她老人家主持,我们再,再”

    忽然羞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唐朝再次惊叹:文姜的美,天下绝无仅有,和李莲的美绝不相同,却又殊途同归,达到了别的美女无法企及的高峰。

    但就在这个时候,文姜缓缓合上了的眼睛,因为唐朝先前悄悄放出的麻醉药,经过这些时候之后,药性慢慢作了出来。

    唐朝一惊,这才知道是自己先前干的好事。原来他先前曾想假意答应文姜婚约,然后再迷倒她,带着李莲逃走,所以手脚一得自由,立即将麻醉药悄悄放出,只是担心文姜看出破绽,这才不敢多放,导致这么久才

    待到见到了文姜天下无双的容颜,唐朝自是意外的惊喜,却想不到自己也将这事忘记了。

    唐朝知道这不碍事,但头脑蓦地清明:我对文姜这样喜欢,说实在的,是因为她这样的美丽,那可完全是一貌取人了,我,我唐朝对待婚姻,难道真的能这样儿戏?就因为她是一个绝色的美人,我就什么都不管,就喜欢上了?难道我真的要背叛莲妹?

    一想到李莲,心里顿时着急起来,她现在到哪里去了?

    还有,李白大哥还在那隆的手中,我该先救谁呢?

    想了好半晌,忽然决定:李莲就算想不开,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她,还是先救李白大哥等人,要是因此死在那隆手,那也罢了,可要是侥幸成功,莲妹有什么不测的话,我唐朝以死相报便了,不然,那是不能报答她的深恩厚谊于万一!

    一想明白这一点,心中顿时升起了希望,将文姜的身子抱在怀里,牵了那匹黑马,向彝寨行去。他心中只想,文姜此女,深受她师傅的错误思想灌输,现在还不懂得什么叫爱情,我们之间的婚约,那是作不得准的,我只将她带到一个安全的所在,独自去见那隆便了!

    不长的时间,他将文姜安置在一个安全的山洞里,黑马在她身边吃草,依依而去。

    唐朝摸着手里刚配置出的解毒和解麻醉药的药物,心想,我此去凶险殊甚,如此的美丽的女子,虽然同意嫁我,但前途艰险,恐怕是无福消受的了,颇有些怪文姜先前打断了自己的好事!

    站在洞口,好一会儿,竟是割舍不下,终于回到洞里,在文姜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两口,这才咬牙离开,颇有点易水萧萧西风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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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西入彝部 上
    话说唐朝心中冰冷,想,荆轲西入强秦之时,高渐离击筑,燕太子丹率众宾相送,冠衣如雪,带勇士秦舞阳相随,我今日身入虎狼之邦,竟是孑然一身,感觉加倍的悲凉,却不想身边的黑马嘶鸣一声,跑到唐朝身边。

    唐朝拍拍黑玉的身子,甚是感动,挥手作别,这马竟通灵性,见唐朝对主人很好,竟在唐朝的身上挨挨擦擦的,亲热起来。

    唐朝略感安慰,但不敢多耽,辨明方向,骑马向彝寨大道而去。

    只走了小半个时辰,只见前面一彪人马飞来,旗帜飘扬,大书“专”字,却是彝部的先头部队到了,当先一员大将,白盔白甲,骑着一匹白马,手持一杆梨花枪,却是那隆手下的“镇山五虎”之的专信,武功高强,今日进军大理,让他做了先锋。

    唐朝心中早将生死置之度外,昂然迎了上去,厉声高叫道:“来将通名,我乃朝廷狼太尉手下心腹,有机密事要面见那隆族长!”

    专信一惊,手一招,身后的马军齐齐停下,出响亮的一声“嚓”,声音甚是整齐,军容甚盛。

    专还未即答话,他身边的一个牙将就拉了拉专信的衣袖:“专将军,这小子我认识的,叫唐朝,他曾经随李格桑来过彝寨,却不知道怎么的给他逃了出去,现在又回来了,他现在谎称自己是太尉心腹,大大可疑!”

    专信大怒:“唐朝,你好大胆,你不是李格桑的人吗,怎么现在又说是太尉的人?”

    唐朝早料到自己瞒不过,只淡淡的道:“专将军说的没错,我以前确实也是李格桑这臭贼的人,可现在已经不是了,李格桑这老小子有眼不识泰山,明明我已经和他的女儿青莲公主两情相悦,想不到他就是不把女儿嫁给我,狼太尉亲口答应,只要我给他老人家办事,他不仅将青莲公主送给我做妻室,还要封我一个大大的官,正好他老人家有要事和那隆族长商量,见我忠心,这不就派我来了!”

    专信将信将疑,他身边的一员黑盔战将已经厉声道:“口说无凭,你有什么信物?”

    唐朝视之,却是那隆手下“镇山五虎”之中的第五虎专仁,武功不错,但脾气暴躁。

    唐朝一笑:“这位将军此话,可就问得不对了,看来对军国大事,还是个门外汉!”

    “***!”骂声未绝,也不等唐朝把话说完,拍马冲上,手一伸,轻轻巧巧的就把唐朝从马鞍上提了过来,怒道:“你是什么东西,凭敢在专五爷面前后出狂言?”

    也不管唐朝的死活,用力向地下摔去,想让唐朝来个狗吃屎。

    幸好唐朝这些日子之中勤练《括苍山武经》里的招数,会得一招借力卸力的法门,身子一着地之后,连续几个打滚,将专仁手上的摔力卸去了十之七八,虽然摔得浑身脏污,却一点也没受伤。

    唐朝心中暗觉侥幸,幸好李白大哥当时指导我学这经书上的武功,说即使没有内力,但只要会得招数,还是会有好处的,如今果然。

    专仁见这小子居然在他的一摔之下毫无伤,厉声道:“臭小子,想不到你还有两下子,我们再来!”

    专信就挥手道:“等一下!”

    专仁立即不动,不明白专信为何会顾忌这样一个小子。

    原来,在那隆手下的五虎之中,反是年纪最小的专信武功最强,而老大专仁则武功最差,彝部尚未开化,行事多以武功高下而决,专信武功既高,反而位居其他四虎之上,统帅军队,因此专仁只得听命。

    只听专信道:“对不起,唐先生,是我大哥卤莽了,不过,在还没分清敌友之前,你也不能怪我大哥狼太尉有什么话?”

    唐朝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轻描淡写的道:“不知者不怪,我刚才说什么来着,专将军要知道,军国大事,怎么在信使身上揣什么信物,那一旦被敌人抓获,不是什么都暴露了吗?”

    专信微微点头:“依你说,这件事你要亲自见了那隆族长之后才能说了?”

    唐朝道:“正是!请专将军放心,我唐朝全身经脉受伤,手无缚鸡之力,如果我有诈的话,难道敢单身到专将军面前来?再说了,就算我有异动,难道就凭我区区一人,能有什么作为?”

    专信冷哼一声,一步就跨下马来,手腕不知道怎样的一圈,唐朝的的双手已经在他掌握之中,微微一顿,点头道:“他全身经脉果然大损!”

    自然,他这话是向其余四虎说的,镇山五呼的老二专义就说道:“既然这样,我带他去见师傅?”

    专仁争道:“老五,我去!”

    专信摇头:“你就是脾气不好,刚才你已经将唐先生伤了,还是二哥去我放心!”

    唐朝拱手称谢,和专义并骑往后寨而去。一路之上,只见枪刀映日,军容整齐,才知道那隆的势力竟然不小。又想,狼正轩明目张胆的劫了满朝公卿,这那隆又劫了李格桑,要是两家联合,倒也真的是难以对付,难道,李格桑建立的顺兴这一朝真的就要自此而终了吗?自己先前还道狼春是李格桑的人,想不到竟是狼太尉的人,心悦法王虽然武功高强,但孤身一人,又怎能和彝部的大军相抗?

    忧心忡忡的,专义已经将唐朝带进了彝部的中军帐。

    原来,那隆被舍瓦说动,竟起彝部大军三万,集部中精锐,倾巢而出,要想按照舍瓦之计取得大理的皇位。这一日离大理城已经不远,不明虚实,乃命令前部先锋专信带领三千人为前驱,哨探到宣威十字界口,中军则就地宿营,准备明日一早,挥军直驱大理,和狼正轩的大军会合,共谋皇位。

    唐朝见营帐四周鹿角深栽,一辆辆的辎重大车将中军帐围住了,两排碗口般大的牛油巨烛从门口一直延伸到那隆的虎皮交椅之前,煌煌如白昼,两边分列手下将佐,盔甲生寒,却是鸦雀无声。

    唐朝心中冷笑一声,看这架势,那隆现在虽然还没有称帝,但排场已经和皇上等同了,早将生死置之度外,施施然的进了大帐,专义为他通名之后,唐朝竟然只是微微点头,算是行礼,叫声:“族长好!”

    舍瓦正站在那隆身边,见唐朝居然不死,心中大为震惊,这小子喝了我的鹤顶红酒,怎么能不死?但却不动声色,看他有何话说。

    那隆高坐与虎皮交椅之上,倨傲的一笑:“唐先生,你福大命啊,想不到还没有死?”

    唐朝微笑:“托族长马奶酒的福,我是逢凶化吉,经历了不少坎坷,却终于不辱使命,将狼正轩狼太尉的话给族长带到!”

    那隆冷笑,这小子明明是李格桑一伙,现在却居然说自己是狼正轩的人,向身边的舍瓦使了眼色,示意他来问话。

    舍瓦会意,轻咳了一声:“唐先生,太尉说什么?”

    唐朝就将早已经想好的话说了出来:“太尉叫我秘密见到那隆族长,给他说,要他的部队暂时驻扎在大理城东门外十五里处,他将亲摔大军出城和族长会合,就便相谈改朝换代的大事。”

    “就这些?”

    “不,他还要我以狼太尉全权代表的身份,驻在彝部军中,若遇到双方交接之事,和我共同磋商!”

    舍瓦八成不信:“好,就算你说的是真的,还有什么没有?”

    唐朝就道:“狼太尉临走的时候吩咐我,一切便宜行事,切切重要的,是要确定反贼李格桑和前伏虎太子是在那隆族长的手中,就这一点最为重要,其余的没有了!”

    舍瓦就冷笑一声:“照你说来,狼太尉是派你来监视我们的?”

    唐朝微笑:“也不能这样说,有伤和气,毕竟那隆族长和舍瓦将军都是狼太尉过命的交情,但意思好象差不多!”

    那隆鼻子里面哼出一声:“狼正轩好大的口气,将来还不知道是本座还是他坐上大理的皇位,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

    舍瓦赶紧道:“师傅请息怒,待我辨明这小子的真实身份之后再骂不迟!”

    那隆立即醒悟:“对对,险些被这小子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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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西入彝部 中
    三十八.

    唐朝冷笑一声:“那隆族长,你对我不得无礼,狼太尉亲口许诺我的,将来他即位位帝,封我为吏部尚书,到时候我们一殿为臣,你怎么说我是个骗子?”

    舍瓦也冷笑:“你毫无武功,又不是达官贵人,狼太尉凭什么这么看重你这废人?”

    唐朝就道:“这件事本来是秘密,既然舍瓦将军有见疑之意,那我不妨将实情相告,因为狼太尉要我为他办一件大事,就是等那隆族长将李格桑押到大理的时候,由舍瓦将军运用引导术的法力,控制住李格桑的心神,然后由我,亲手将李格桑身上的传国玉玺取出,交给新王。”

    那隆奇怪的道:“这是一件小事啊,我还是不懂他为什么这么看重你?”

    唐朝就在心中冷笑道,这那隆是个脓包,但也只得解释道:“这件事,原是一件小事,差别的人做,也是一样,可你想想,李格桑除了几个儿子,就只一个新找回的青莲公主,如果让公主的夫婿去为太尉做这件事,大理群臣自然会以为李格桑是心甘情愿的让位,也就避免了别人在背后说他篡逆的大罪名了,他也因此稳固了自己的皇位!”

    舍瓦一听,连连摇头,秃头上白光闪闪,说道:“族长,此人一派胡言,不如立即将之斩了,以绝后患?”

    那隆就奇怪的问道:“这,我们难道不怕狼太尉?”

    舍瓦就郁闷的道,师傅虽然做到一族之长,却是凭借武功资历,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才能,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明白,闻言只得恭身说道:“回禀师傅,这唐朝明明说谎,弟子所以要立即杀了他,请听我一一道来,他刚才说话大出漏洞!”

    唐朝也是心惊,我虽然杜撰了不少,但绝大的多数的话,并无丝毫破绽,也想知道个究竟:“愿闻其详?”

    舍瓦就阴毒的看了一眼唐朝,心想,这小子虽然不会半点武功,但大言炎炎,搬弄是非,真是狼太尉的人也好,假的也好,我既毒他不死,但总之绝不能放过他,于是厉声说道:“其一,就算李格桑只有一个女儿,但他的儿子多达九人,狼太尉为什么就不能随便找一个来替他取出玉玺,而要用你这个女婿?其二,就算李格桑真愿意将青莲公主嫁给你,但公主既然没有大婚,就没有朝臣会相信你是他女婿,要你取出玉玺,能服众吗?其三,你以前是李格桑的人,狼太尉就算再笨,又怎么会相信你这个外人?有此三点,你必定是奸细无疑,左右,给我推出去斩了?”

    他话声刚落,唐朝就厉声道:“这里是你为大还是那隆族长,他都没说杀我,你凭什么擅自杀我?”唐朝知道,此时唯一能救自己的,就是这个头脑简单的那隆了。

    他这话果然生效,那隆一听,顿时觉得自己的权力不被重视,哼了一声,挥手阻住上来牵引唐朝的彝部武士:“恩,待我想想,舍刚才所说,极有道理,且看唐朝有什么话没有,如若真是欺骗,再杀不迟!”

    唐朝大喜,他要的就是这个说话的机会,闻言立即道:“尊敬的族长大人,小人可是对您和狼太尉一片忠心,听我道来,第一,狼太尉为什么不找李格桑的儿子做这事而找我?那是因为狼太尉认为李格桑的儿子都是威胁,我想的话,他必定会设法一一剪除,以绝后患,再说了,他们父子情深,难保不在最关键的时候,也就是将来在受禅台上变卦,那可是万分的危险,舍瓦将军这样英明的人,难道不能还不明白这点道理?所以,狼太尉自然想选一个和前皇室关系密切,但感情却很生疏的人担任此职,那除了青莲公主的丈夫之外,还有谁呢?”

    那隆点头颔,摸着自己的白胡子,甚觉得有理。

    唐朝见状,知道自己的言语生效,赶紧道:“其二,狼太尉亲口告诉我,他要给我和青莲公主举行大婚,这样一来,群臣自然就相信我是李格桑的女婿了。第三,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你们显然都觉得我跟着李格桑这臭贼来彝寨,就是他的人,其实是大大的错了,就因为他不同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我,我唐朝已经恨死了他,而既然族长问到,我也不怕丑,的确,我是为了青莲公主才背叛李格桑的,所以,我现在铁定已经不是李格桑的人,而是太尉的人,各位若是不信,我可以马上证明我说的话是真的?”

    那隆渐渐相信:“恩,有些道理你还有什么话可以证明自己的?”

    唐朝就道:“族长各位想必认识狼春这个人?”

    舍瓦渐渐圭怒,想不到这小子竟然巧舌如簧,冷笑道:“认识,那又怎么样?”

    唐朝就道:“这人先前曾经为舍瓦将军虏获,但我却已经知道他不在你们手里了,这事就可以作证!”

    “咦,你怎么知道的?”那隆很是吃惊。

    唐朝就顿足说道:“族长,你现在总还相信我了,因为我知道狼春是族长放出去的人,狼太尉见了我,同时给我引见了狼春,要不是在狼府之中见到了狼春,我又怎么知道他已经不在你们手中了。”

    所有人都点头,那隆更是喜动颜色:“不错,这小子没有说谎,狼出到大理之事,极为机密,他要不是在狼府中见过,肯定会知道!”

    舍瓦这时也已经将信将疑,但见那隆及众人已经相信,自不能在这时杀他,心中冷笑一声,就算你是真的使者又怎样,既在我掌握之中,难道你能飞得上天,且让他多活一日,明日大军到了大理城郊,却做区处。

    当下反而堆出笑脸:“唐先生,对不起,刚才是我卤莽了,还请恕罪?”

    唐朝假意道:“不敢,此事本极难明,舍将军一时不察,没关系的。”

    当下按照彝族的礼节,待唐朝以上宾之礼,舍瓦心中知道,要是唐朝所说的话没错,那眼前的唐朝还是暂时不动他的好,毕竟,那隆乃一介匹夫,并无安邦定国的大才,说要立他为帝,只不过是煽动之辞,自己之所以谋反,根本的原因,乃是为了谢小意,如今佳人已在自己掌握之中,只要能将李格桑杀了,自己和谢小意结成眷属,再有一个大大的官职,也就心满意足。将来这皇位,多半还是会让狼正轩得去,狼太尉既然有见疑之意,又派唐朝做监军,可别得罪了他。

    唐朝吃着手抓羊肉,喝着马奶酒,颇有点感谢自己的老妈张翠花起来,要不是我老妈从小教我撒谎,我骗起人来绝不如刚才的从容自若,想到刚才舍瓦立即就要命令刀斧手杀自己的情景,性命只在一线,竟是不寒而栗。

    西散,唐朝迫不及待的就想见见李白,心想,过了这么久,不知道大哥可曾安好?当下说道:“谢谢族长盛宴,狼太尉吩咐我,来到贵处,最要紧的事就是要看到李格桑,只要他真的在族长的掌握之中,要我加急回报,以便区处!”

    那隆自是深信不疑,闻言道:“好,我就带你”

    说着当先而行。

    舍瓦本想谏阻,但见那隆已经走了出去,只得随着众将,带唐朝到囚处。

    走了约莫两百步距离,到了一座巨大的帐子,用青布包裹得严严实实,那隆的亲随掀开帐子一角,肃请唐朝入内。唐朝心中激动,虽然极力克制,但还是忍不住加快了脚步,进到里面一看,只见两辆大车里,分别坐着李白和李格桑伏虎太子和田立四人。

    四人被囚多日,除了李格桑已经委顿不堪之外,李白等三人却无大碍。

    四人全身中的麻醉药了慢性毒药,加之身上都套了锁链,再加之这坚固的大车,四周都是粗如儿臂的铁条,四重束缚,李白等人就算有通天的本事,那也只能望车兴叹。

    李白先看见唐朝,大喜,但随即大惊:“唐弟,你怎么回来了?”,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唐朝见他无恙,心中也是激动,但却努力克制住自己,冷笑一声:“李白大哥,我也是不得已,为了活命,还为了娶青莲公主,我只好背叛王爷和您了,还请多包涵?”说着嘻皮笑脸的作了一揖。

    “你,真让我失望!”李白的脸上闪过一层青气,随即闭上了眼睛,看也不看唐朝一眼,那是不齿他为人之意。

    唐朝也不在意,转头向刚刚醒转的李格桑笑道:“王爷,真是对不起啦,狼太尉谋反,我也投靠了太尉,太尉让我来看看你,身体可好?”

    李格桑本想怒骂,但随即叹息:“本王身经百战,权倾南诏二十年,想不到一朝大意,竟被那隆这样的宵小所乘,竟复被正轩吾弟背叛,你和我初次结实,算不得深交,出卖我,那也算不得什么。”言语间竟是异常的平和。

    唐朝想不到他胸襟如此开朗,笑道:“我本不想背叛你,可狼太尉对我说,二十年前,你和他约定,只要打下南诏江山,你和他平分天下,却想不到假惺惺的将皇位让给他,将江山全部给占了去,他现在这样做,只不过是学当年的越王勾践,收回自己的江山而已,他说得没错?”

    李格桑长叹:“早知道正轩吾弟真是要当皇帝,他当年为什么坚持不受?也罢,既然他有此心,做哥哥的岂难道不能成全他,我让他做皇帝就是。”

    舍瓦就冷笑道:“假仁假义,到这时候了才假惺惺的要将皇位相让,那不是乞怜求命是什么?”

    那隆也道:“李格桑,难道不是吗?”

    李格桑大笑:“本王纵横南诏二十年,想不到竟被你这老儿如此你来杀了我就是,本王绝不皱半根眉头?”

    唐朝就笑了:“我们现在不会杀你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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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西入彝部 下
    李格桑随即大笑:“我当然知道你们暂时不会杀我,因为狼正轩还未正式即位为帝,如今他抓住了我,自然要等我在受禅台上表演一番,这才能瞒住满朝文武的耳目。|”唐朝暗惊,王爷多年为帝,果然深谙权力之道,一下子就猜透了舍瓦和狼正轩的心思。

    那隆就将胸前的白胡子捋了捋,点头道:“李格桑,你果然有两下子,要不是我乖徒儿舍瓦用计谋困住了你,你恐怕真的不要对付!”,说完,老气横秋的对舍瓦一笑。

    李格桑就叹息道:“那隆,我一直小看了你,想不到你武功不行,却培养了这么好个徒弟!”

    那隆长须大动:“什么,李格桑小儿,你是说我武功不如你?”

    李格桑就喟然叹息道:“我李格桑只手起家,征战三年,奄有南诏,从来未曾遇到敌手,今日死则死矣,若是能公平的与彝部武功第一的那隆一较高下,死而无怨?”

    那隆勃然大怒:“小子狂妄,你以为我恁大年纪,竟敢轻视于我,放他出来,本座看看他究竟有什么能耐?”

    手下武士正要动手,舍瓦急忙道:“师傅,千万不可!”拉住了那隆的手臂,“李格桑已是我们网中之鱼,不过一只等死的老虎,他武功好也罢,坏也罢,我们都把他看作一只死虎,师傅进军大理,天幸坐上南诏龙廷,身份何等尊贵,怎能与一个囚徒较高下,那不是有**份么?”

    那隆素闻李格桑武功绝道:“这当然可以,不过,我有一事不明,你明明喝了我的鹤半句谎话,小心我取你狗命!”

    话未说完,长剑划了一个小小的圈子,向想击去,扑哧的一声轻响,将营帐中一条石凳一分为二。

    唐朝蓦然吃了一大惊:***,这小子倒是好武功,不由得赞道:“舍瓦将军好武功!”

    舍瓦一剑断石,片尘不起,忍不住心中得意,虽说是自己内功不弱,但究竟也是靠了这把宝剑之力,叹道:“李白一个文人,用的却是宝剑,好剑好剑!”摩挲了两下,这才轻轻放入剑鞘。

    唐朝心想,此人全无心肝,夺了别人的东西,还在奚落别人,当下说道:“舍瓦将军,我知道你关心的事情,那是为什么我不怕你的鹤得两句,他已经感觉天旋地转,抽出长剑指着唐朝的后脑袋:“小子,你刚才放毒是不是,我杀了你?”

    本来,中了这一阵风之麻醉药,是万万不能再开口说话的,纵然他功力精深,却还是一下就抵受不住,昏过去了,长剑随即跌落在地上。

    唐朝拍了拍胸口,刚才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赶紧撕下袖子将自己的鼻孔堵住,顺势取了舍瓦的长剑,心想:这本是李白大哥之物,现在物归原主,用来救人再是合适不过。

    耽搁了这么久,生怕麻醉那些看守的麻醉药失去作用了,飞快的沿着原路向囚禁李白等的囚车行去。

    还好,有了先前摸索的经验,他竟是没有出半点声音,度也不慢。

    到了地头,向前只见守卫的士兵一个个东倒西歪,兀自未醒,大喜:我本以为寻到宝刀宝剑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想不到舍瓦亲自给我送来,飞快的冲了进去。

    李白一见唐朝去而复回,大喜:“贤弟,这么快就回来了?”

    唐朝也是高兴,见李格桑等三人也已经醒转,精神比白天的时候好了不少,知道是解药已经生效的缘故,将手里的剑交给了李白:“大哥,这是你的!”

    李白大喜过望,接过配剑,缓缓抽出,运劲挥出。

    只听嚓嚓的一声轻响,粗如儿臂的铁条竟然应手而断,再一剑,又砍断了一根铁条,身子一缩,轻轻巧巧的就从笼子了跃下地来。

    唐朝大喜,看他的样子,武功恢复了不少,想要脱困,更增加了几分指望。

    李白不敢怠慢,挥宝剑将其余三人囚车砍开,将人放了出来。

    李格桑一揖到地:“孩子,谢谢你,从此以后,你就是我亲儿子!”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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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八唐十太子
    唐朝一问,知道四人武功都已经恢复了五成,说道:“事不宜迟,我熟悉来时道路,都跟我逃出”

    李格桑点头道:“请田立当先,我来断后,走!”

    刚走了一里地左右,李白忽然道:“据唐贤弟所说,那舍瓦武功精湛,谅那麻醉药麻醉不了他多少时候,我们不如仍然向西!”

    李格桑手掌轻拍:“好主意,这小子不久醒来之后,定然指挥手下三万人马搜索于我等,他料定我必急赶回大理,我们却偏偏向西兜一个圈子,摆脱他的包围!”

    唐朝喜道:“此计甚好!”,“哎哟”的叹息一声,“可惜当时走得慌,忘了随手给他一剑,不如我回去杀了他!”

    李白赶紧拦住:“贤弟,万万不可,我们还是走!”

    一行五人急而行,绕着彝兵士的营帐远兜圈子,直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大帐之外,所有人的心胸都是一宽,李格桑叹道:“我一直小觑了那隆,想不到这老小子竟有偌大实力!”

    伏虎太子李谅就道:“父王,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正说到这里,远远看见彝寨中火把燃烧,跟着警钟长鸣,显然是敌人现人质已经逃走,大集人众。

    李格桑笑一声:“呵呵,本王自其兵以来,从未受过如此挫折,想不到老而弥骄,但现在既已逃出彝族大帐,还害怕什么,不要怕,谅儿,去那边引一堆大火,引那隆来追我!”

    所有人都是心惊,田立劝道:“陛下,如今我们虽然已脱重围,但大家体力未复,一旦接战,恐有不利?”

    李格桑就道:“你不用管,谅儿”

    太子不敢违抗,依言而去,点燃了四周的长草枯木,片刻间火光满地,映红了的墨黑的天空。

    远远听得彝寨里战鼓当当,马匹嘶鸣,一排排的火把向西铺来,李格桑哈哈大笑:“走,我们回大理!”

    李白赞道:“陛下好计谋,这就叫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教敌人摸不着头脑,我们就好回去了!”

    李格桑笑道:“我料那隆必不会听舍瓦之计,带兵向西追赶,但舍瓦其人,不可小视,一切凭运气了,走!”

    说完这话,当先而行。

    对这一带的地势,李格桑壮年征战,自是熟悉,大声道:“前面不远有个驿站,我们就去加快赶路!”

    除了唐朝之外,其余四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虽是刚刚恢复,但脚步轻盈,走路毫不费力,可就苦了唐朝,跑得满头大汗不说,脚底一不小心,好象磨破了一块皮,顿时走得一瘸一拐的。

    正在痛苦的当儿,一个声音笑道:“孩子,扶住我的腰!”

    也不等唐朝答应,李格桑的手就托在唐朝的腰上,唐朝忽然之间觉得身轻如燕,脚步飞快的向前赶去,竟是丝毫不感疲累,大喜道:“王爷,我,我自己能走!”

    李格桑微微一笑:“你果然不会半点武功,更兼经脉受损,可这并不妨碍你学轻功,记住,意虚而实,劲张而弛,轻若无语,像天上白云,缓缓收力,”接着说了一大篇学习轻功的法门。

    唐朝惊喜:“你,陛下怎么会《括苍山武经》?”原来,李格桑刚才所说,都是《括苍山武经》上修习轻功的法门,唐朝虽然烂熟于心,却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内力全无,居然也能学这轻功。

    当下不敢怠慢,按照李格桑所说的去做,果然觉得身子似乎轻了起来,跨步扭腰之际,用上了巧力,本身力量虽然不足,但一刹那间却觉得身子虚浮,再无先前的疲累感觉。

    只听李格桑笑道:“你肯定在奇怪,其实这也简单,莲儿将什么都告诉我了,我现在也知道,那部武经的真本就在你手中,只是见你虽得经书,未得明师指导,许多地方未明奥妙,将来我一一指点你!”

    唐朝大为感激,说道:“谢陛下!”

    李白也笑道:“怎么还叫陛下,恭喜贤弟,不仅娶到了天下最美丽的公主,还蒙岳丈传授绝世武功!”说着向他使着眼色。

    唐朝要再不会意,那就是傻瓜了:“岳父,小婿感谢!”

    李格桑大笑,猛的停下:“李白,我知道你不促成这桩婚姻,那是心中觉得对不起义弟,好好,就算在小子将来不会半点武功,但就凭他这份人品胆气,就完全有资格做莲儿的夫婿,贤女婿,从此以后,你叫我岳父!”

    唐朝跪了下去,行了叩拜岳父的大礼,众人感于唐朝救命之恩,都是加意的欢喜,说了不少祝贺之辞。

    李格桑待他磕完九个响头,呵呵大笑,将他扶了起来:“孩子,从此我们就是一家人,你也是我亲儿子,放心,我们南诏和唐朝不同,绝不行那立长为继承的制度,只要谁有能力,谁将来就执掌南诏,从此以后,你不仅是我女婿,还是我的唐十太子。”他一出来,立即雄心勃勃,觉得击败狼正轩和那隆都是指顾间事,因此才说到以后废立之大事。而按照南诏习俗,所有皇上的儿子,都成为太子,因他已经有九个儿子,现在再加唐朝,自然是第十太子。

    伏虎太子一听,眼睛里立即现出嫉妒的光,但随即心中一宽:我南诏最重武功,这小子全身经脉大损,将来拿什么和我争,也就不放在心上。

    一行人继续赶路,不一时来到驿站外面。田立道:“陛下,我去探探,你们随后进来!”

    李格桑点头称是,使了个眼色。

    田立会意,飞快的行了出去,只片刻间就听到一声闷哼,似乎是野兽被人卡住了脖子,濒临死亡的惨叫。李格桑等了一下,见再无动静,把手一挥,大摇大摆的进了驿站的大门。

    唐朝吃了一惊,只见一个驿卒颈骨被扭断,已经惨死,另外两个则扑面倒在,显是在他们还没反应之前,用腰刀劈下了他们的脑袋,只两个人直到死,还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们!

    好毒辣的手!唐朝一阵心寒。

    李白也道:“这,这三个人又没碍着什么,点了**道不就行了?”隐隐有责备之意。

    但李格桑却笑道:“是是,田立啊,你只想到怕走漏风声,却也不能滥杀无辜!以后多注意点。”就这样轻描淡写的说了两句。

    田立恭身道:“这三人要是不死,必定会泄露我们的行踪,我以后会注意的!”

    唐朝却不知道,这些皇帝高官,争夺权力之时,哪里会在乎多杀几个人,其实,刚才田立这样做,也是李格桑的意思,即使把人点了**道藏起来,总还是不如杀了来得稳当。

    古来的帝王将相,杀几个把人,那是眉头也不皱一下,更何况李格桑现在身处危险之中,随时有可能被舍瓦追上,死无葬身之地,更是宁可残忍,也要谨慎小心一点了。

    李白见他这样说,知道事已至此,只得罢了。进到里面一看,见还有吃了一半的羊肉,火腿不少,五人也不嫌弃,肚子也饿得狠了,饱餐一顿,补充气力,不一时吃完。

    就听李格桑说道:“这驿站中只有三匹马,这样,我和唐朝一骑,伏虎和田立一骑,咱们回大理!”

    一行人有了马匹,自是心中欢喜,蹄声得得,径往大理而去,李格桑心想:狼正轩,枉我这二十年来如此信任你,想不到你竟然落井下石,在这个时候背叛我,我必亲手割下你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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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三十九章痛杀
    一行人沿着官道向前,直趋大理,奔走了将近两个时辰,天色才渐渐亮起来,已到南部斜谷界口,众人下马稍息,李格桑说道:“此去离大理城已经不远,我们要加倍小心!”

    话未说完,舍瓦就哈哈大笑了起来:“各位,舍瓦已经等候多时了。”

    晨光熹微之中,只见舍瓦的秃头上满是汗水,身后骑兵摆开,拦住去路。

    李格桑大惊,但仔细一看,舍瓦身后竟然只有二十七骑,心下稍宽:“舍瓦,你别得意得太早,你也是刚刚才到,还有,就凭你手下这二十七人,就想拦住本王的路?”

    舍瓦心中大骂那隆昏庸,自己说破了嘴皮子,他就是不信,还是带兵向西追去,果然中了李格桑之计,弄得自己只能带着手下二十七名亲随追击,要想一网打尽,恐怕真的有些困难。

    但还是虚张声势的冷笑道:“李格桑你放心,我大批救援马上就到,这大理城外三十里,都被我围了个水泄不通,早早下马投降,可免一死!”

    李格桑再不答话,向李白使了个眼色,双双抢出。

    这两人的武功,都是一流,双双出手,那是准备一击而中。

    两人的目标是舍瓦,他们也就在一刹那间,已经定下了擒贼擒王的计策。

    但舍瓦本身武功精湛,更是久为统帅,见势头不利,大喝道:“放箭!”

    一声令下,二十七只箭有的射向二人身子,有的射在二人前进的空隙上,箭带啸声,足见箭者武功不错。

    但这二十七只箭,也只是微微的阻得李白等一阻,两人长剑圈转,将身遭之箭一一击飞,踏步而进,倏忽之间已经到了舍瓦五步之外。舍瓦并不慌张,只高叫一声:“大伙儿给我杀啊!”之后,手背一曲,抽出一把碧沉沉的剑来,虚晃两招,一是南山折柳,一是霸王卸甲,将李白等两人逼开,居高临下,就势一剑向李格桑劈出,风声如哨。

    李格桑横移七尺,避开了他这雷霆一击,眼睛立即红了。原来舍瓦手上之剑,正是自己的配剑“碧玉”,锋利无比,想不到竟被这小子据为己有,猱身而上,竟要以空手抢夺回宝剑。

    但这谈何容易,舍瓦刷刷刷三剑,横批直砍而来,明欺李格桑手上没有兵刃,将他迫退了七步,顺势削断了他的袖子。

    但就在这个时候,李白料理的身边的两个骑兵,虚飘飘的一剑刺出,正挡在舍瓦的剑上,火星四溅,声如龙吟。两人跃退三步,就晨光一看,自己手中之剑竟然丝毫无损,原来两剑正堪匹敌。

    李白大喜,一旦查明自己手中的剑不惧对方之剑,剑势一晃,使出生平绝技“金针十八刺”来,招式绵绵而上,分从十八个不同的方向向对手刺绝伦不说,所取的位置,更包含了许多武学之中的至理,比如“荆柯刺秦”这一招,明明是拼命的招数,但恰恰却是虚招。

    舍瓦就失先在这一招上。

    但李白既取先手,哪里给他喘息的机会,招数蜂拥而出,尽是进手杀手,逼得舍瓦连退了十八步,使尽了浑身解数,终于艰难的避开了这连环十八击!

    但就在这个时候,舍瓦忽然觉得后心一凉,被李格桑趁机点了“脊中**”,随即手指连弹,自上而下的点了他全身十八处**道。

    舍瓦再也支持不住,仰天一交摔倒。

    李白叹息一声,赞道:“好武功!”心想,我出道三十年,走遍中原西陲,会过无数的英雄好汉,从没有一人能接得下我这十八刺,想不到他居然能够接得下,可终于还是失手在李格桑的袭击之下,要是他真和我一对一的交手,我并无把握胜他,可惜可惜!

    李格桑大喜,取回自己的碧玉,知道此人一除,余人再无可虑,狂跃上一匹战马,追南逐北,将二十七骑砍瓜切菜一般的杀戮,直到不留一人活口,方才哈哈大笑:“痛快,痛快!”

    李白心中恼怒:李格桑此人,好杀成性,却想不到恁般残忍,但却不置一言,只冷冷的看着他将剑从一名骑兵的后背上抽出,和伏虎太子以及田立共骑而回,冷冷的看着舍瓦。

    李白就说道:“王爷是痛快了,可,可这些人知道不敌,明明已经逃窜,王爷为何还要赶尽杀绝?”语气中已经透露出甚为不满之意。

    这意思李格桑如何不知,正容道:“本王之所以这样做,那是逼不得已,请李大侠见谅!”

    说完这话,就对田立道:“田管家,将舍瓦放在你马背后,此人,我们一路走一路说!”

    唐朝这个时候才敢拉住了一匹无主的马,奇怪的问:“王爷,难道你不杀舍瓦这奸贼?”

    李格桑就笑道:“他大逆不道,暗算本王,自是逃不了一死,不过,现在还不忙杀他!”

    唐朝就道:“为什么?”

    李格桑就向李白歉意的一笑:“好,李大侠,还有唐朝,你们听着,我之所以不杀舍瓦,之所以要把这二十七个骑兵全部杀死,那真的是逼不得已。李大侠你知道的,那隆的叛变并不为患,狼正轩才是心腹之患,更兼他劫了满朝公卿,又是我南诏的旧臣,为我曾立下汗马功劳,更致命的是,他执掌天下兵马大权,就算没有那隆之变,他要反我,我也甚为被动,何况我现在手下并无一兵一卒,唯一能够指望的,就是出奇制胜,要是让这二十七骑随便哪一个人走漏了消息,让狼正轩有了防备,我恐怕就得带着你们离开大理,落草为寇,你说我本王能不杀人吗?”

    李白顿时醒悟:“对不起,王爷,是白浅虑了。”但想到李格桑的手段,总觉得残忍,脸上不禁露出怜悯的神色来。

    李格桑察颜辨色,慨然道:“是的,本王为了一己之私,本不应该滥杀无辜,李大侠能助我杀敌,已经很承你的情,要是想走,只叫李格桑一日不死,天幸夺回南诏王位,定到中原寻访李大侠,本王绝不二话!”

    李白踌躇了一下,心想,我本无心在南诏为官,但方当别人危难之时离开,颇有点说不过去,大声道:“王爷说哪里话,那是把我李白瞧得小了,我既和王爷同赴彝寨被擒,感同生受,自当不惜微躯,为王爷稍尽绵力!”

    李格桑大喜:“那多谢了!”

    要知道,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有李白这样的高手为自己所用,那胜于一万精兵,哪能不喜,忽然高叫道:“唐朝,你有没有胆子再去狼正轩府上?”

    唐朝大声道:“怎么不敢?”但同时奇怪,他为什么要我去,难道,忍不住问道:“难道岳父要立即进攻狼正轩?”

    李格桑点头:“不错!”

    所有人都大惊,李白更是担心唐朝的安全:“唐贤弟逃出狼府,此去凶多吉少,王爷?”

    李格桑就大笑道:“本王现在就潜回大理,调动御林军,我想的话,就算狼正轩威逼利诱的收买,但只要本王一现身,要召集三千御林军还是没问题的,这样的话,派唐朝带着舍瓦前去狼府求见,而我们都扮成舍瓦的手下,狼张轩手握大兵,就算有些将领顾忌我是皇帝,两不相助,但明刀明枪的交手,尚不知道鹿死谁手,但这样一来,唐朝,我问你,有多大的胜算?”

    唐朝就喜滋滋的答道:“至少六成!”

    李格桑就道:“有六成胜算的事情,我们可以做了。”

    李白就拍手道:“王爷高见,这的确是最好的主意!”

    李格桑笑道:“呵呵,我怎么舍得将我的乘龙快婿拿去送死,只有舍瓦和唐朝做幌子,狼正轩才会坦然不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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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进攻狼府 上
    行到半路,伏虎太子忽然惊叫道:“糟糕,我们没有掩埋那些人的尸体,这还不是暴露了?”

    李格桑一听,哈哈大笑:“谅儿,你的脑子,该好好想想问题,以后不要问这么简单的问题,你想想,就算别人现,有我们来得快吗,还不是照样落在我们后面?”

    李白等相顾莞尔,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大理城池边,各自舍去坐骑,从偏门进去了。

    原来,大理虽是南诏都,但生产力落后,建设并不好,不像长安,成都这些有名都城,四面防护有如铁桶,这大理却只是将澜沧江水打开一个缺口,引入外城,勉强算是一个护城河,除了皇宫四面设有九门之外,大理还处于未开化状态。因李格桑将地势烂熟于心,自是毫不费力的进入了皇宫。

    李格桑知道,狼正轩虽然囚禁了满朝公卿,公然反叛,但还一直不敢进攻皇宫,肯定是因为铁凝之故。铁凝乃李格桑手下的御林军总管,掌握禁军,依靠皇宫坚固,严密死守,狼正轩因为李格桑已经被擒,皇宫弹丸之地,攻之则留下千古骂名,不如姑且存之,以迷惑朝廷耳目,而铁凝担心皇宫不保,更是时时注意着狼正轩的动向,这日忽听手下来报:“陛下还宫,正在正阳门下叫门!”

    大喜奔出,向下一看,不是陛下是谁?

    当下大开城门,率众来迎,还远在十步之外,就滚鞍下马,伏地大哭:“陛下,可想煞您啦!”

    李格桑将他扶起,心中安慰:“我想正轩吾弟背叛了我,但想铁将军一定不会有负本王,因此冒死回宫,多谢了!”

    这几句话,实是语出至诚,要知道,当此形势之下,连当朝太尉都出来谋反,他一个御林军总管,又济得甚事,被狼正轩收买,甚有可能,因此刚才叫门的时候,先已定下主意,如果铁凝欣然前来迎接,则说明他无异心,狼正轩还没有攻占皇宫,若是他闭门不纳,则立即退走,谅来铁凝乃自己昔日心腹之臣,总还要念一丝香火之情,不立即翻脸,到时候再虑他计,或者联合军部的将领,说明真相,只是那样风险尤大,毕竟不如自己时时亲自指挥的禁军来得方便。

    而今见铁凝竟然没有投降,大喜过望,抱住铁凝,仰天叫了三声:“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天助我也!”

    一众禁军见陛下无恙归来,都是喜动颜,甚至有不少喜极而泣的,足见李格桑平时对待属下亲厚。

    众人踌躇满志,进了皇宫之中,集合全体禁兵,竟然只剩下一千五百人,顿时有些心寒,这狼正轩好不狠毒,竟将不少禁军以利诱而去,铁凝就流泪道:“陛下,狼正轩每日派人前来皇宫之中游来前几日,大家都还不相信陛下真的被制住了,但过得几日,相信的人多了,人心浮动,要不是臣亲手杀了几个煽动造谣的人,还留不下这么多人,铁凝有罪!”

    说着扑哧一声跪了下去。

    李格桑赶紧将他拉起,“铁将军说哪里话来,想当年我其兵之时,手下仅有三百人,后来竟能统一南诏,现在有五倍于当时的兵力,更兼本王声威震于南诏,更非向时之可比,平叛有望,有一千五百人,足够了!”

    铁凝大喜,见李格桑又恢复了当年争夺天下的雄心,心中感动。

    一众禁兵一听李格桑之言,心中都燃起了希望。

    只听李格桑说道:“各位,本王前往彝部观光,想不到那隆这厮胆大包天,竟然对本王使了,导致被擒,但幸亏我这女婿唐朝机智勇敢,将我等从生死窟中救出,大家放心,所有朝臣要是知道本王平安归来,定会投到本王麾下来,至少也当两不相助,狼正轩所能调动的,不是他太尉辖下的十万精兵,而只是他太尉府的三千人马,各位都是我从部族中精选而出,俱是武士中的极品,无一人不能以一当十,更兼狼正轩背负叛逆之名,我以堂堂之师讨伐,无有不胜,各位能留下来的,都是忠贞勇敢之士,务须努力向前,平定之后,南诏江山与汝等共享之!”

    这几话,既然分析了形势,更充满了诱惑意,众多将士一听,无不心中火热,愿意为李格桑效力!

    李格桑见众人情绪,知道鼓舞士气的目的已经达到,忽然大声道:“刚才所说,只是本王就事论事,但本王还有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大家,那就是,本王有必胜之算,大家跟随本王多年,当知道本王从无虚言,现在,我要求大家立即更换衣服式,装扮成彝部打扮,限一刻钟之后再到校武场集结!”

    众兵立即领命,都知道这事虽然不可理解,但一向相信李格桑的话,这样做就有必胜之算,尽皆欣然而去。

    李白等人知道事情紧急,务须马上出,也顾不得一夜劳顿,只各各饱餐了一顿,闭目养神。

    那边厢李格桑又集合部队严肃军纪,随后宝剑一挥,就布了饱餐战饭,整装待的命令。

    这一切,被点了**道的舍瓦就一一看在心里,心中懊悔无及:自己明明在李格桑身上用了麻醉药毒药,外加镣铐,还有铁笼四重束缚,却想不到居然被唐朝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救出。救出倒也罢了,更使自己沮丧的是,这小子似乎还通医术,竟然将这些人身上的毒和麻醉药解得干干净净,要不是自己想到这几人就算逃窜,但久为药物所伤,就算武功高强,但肯定也会不堪一击,自己也不会亲身犯险,却终于反被别人所擒!

    这个时候就见唐朝自己的身子提了起来,放在马背上,带着三百个装扮成彝部士兵的禁军,向狼正轩的府邸进,心中一默,忽然什么事情都明白了:李格桑好奸猾,他竟是要以我和唐朝做为诱饵,使狼正轩深信不疑,好实施偷袭。

    但也无可奈何,自己全身**道被点,就是说一句话,行一步路,那也是绝无可能,要想给狼正轩报信,那是无法办到的了。

    唐朝一手控着马鞍,一手扶着舍瓦,看似两人并骑,其实是押解着舍瓦,他此时里面穿着李格桑特意给他的一副护身软甲,手上持了一把锋利的匕,腰悬大刀,左有李白,又有经过化装的伏虎太子李谅拥护,走在三百骑兵的前面,顾盼之间,都充满了喜意,颇有点大将军八面威风的味道。

    李格桑带领大队人马,紧跟在后,只隔着两三里地,按照约定,放火箭为号,一旦唐朝这边得手,里应外合。

    但这毕竟是掉脑袋的事,他手心里还是渗出了汗水,心中想,等会战斗一起,我武功这样差劲,到底是躲在马肚子底下还是后退呢?

    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声音高声叫道:“什么人?”

    原来,这时已经到了狼府的外围警戒线,岗哨喝问。

    唐朝当即挥止住队伍的行进,焦急的说道:“快去禀报太尉,这位是彝部大将军舍瓦,前来和狼太尉会见,路上遇到了麻烦,舍瓦将军身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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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进攻狼府 下
    那哨岗一见了众人服色,果然是彝人,也不怀疑,飞快的禀告去了,唐朝则带着一行人来到狼府的门外,隔着一里地,专等狼正轩来迎接。

    过不多时,狼昆山来到门口,向外一张,他以前代替自己爹爹和那隆勾结的时候,见过舍瓦,见果然是彝部来人,几步抢出,关切的道:“舍瓦将军,听说你受了重伤请进,我请人给你”

    舍瓦连话都已经说不出,只听身后的唐朝说道:“杀啊!”

    三百禁兵如猛虎下山,冲了上去,狼坤山被李白一剑砍倒,其余人大乱,专司放火箭的人立即放起火箭来。

    唐朝忽然之间见到血流满地,尸积如山的场面,吓得有些懵,但见李白和伏虎太子等都已经冲了进去,也只得跳下马来,和其他禁兵一起,硬着头皮冲了进去,将腰刀握得紧紧的,心中默想着《括苍山武经》里的招数,李白大哥说过的,我虽然毫无内力,但这些狼府亲兵大多也不是练气之士,你只要运用武经上的招术,即使不能伤敌,自保当没有问题。

    但话虽如此,临到交战,还是慌了手脚,明明见一个狼府亲兵举刀砍自己的胸口,却反而迎了上去,毛手毛脚的一刀砍出,待到惊觉自己已经挨刀时,已经来不及了,骇道:“完了完了”!

    但奇怪的是,这刀砍在自己胸口,自己身子丝毫无损,那亲兵却啊的一声惨叫,手臂被砍下了了一截,这才想到是自己原来穿着的护身软甲救了自己一命。

    唐朝可不知道,这本是大理的国宝,李格桑当年征战天下的时候,穿的就是这身“天藤甲”。

    据说此甲是诸葛亮当年大破蛮人藤甲兵时留下来的唯一一件藤甲,因此甲刀枪不入,但却极易着火,后经诸葛亮改造之后,变成水火不伤,刀枪不入,遂成蜀国的国宝,传给自己的儿子诸葛瞻,后来诸葛瞻战死于绵竹,此甲遂为当时的魏国大将钟会所得,后钟会反叛司马昭被杀,此甲就归于魏武帝司马炎,辗转数百年之后,竟为李格桑所得,想到唐朝丝毫不会武功,恐他受伤,因此将这件视若性命的宝甲给了他。

    唐朝试得自己竟然不怕别人的刀枪,心中畏惧尽去,大喊一声,杀了进去,逢人便砍,按照事先的约定高喊道:“皇上回来了,皇上来捉拿叛贼狼正轩,其他人放下兵器,有功无罪!”

    他就是信号,他这样一叫喊,十几个专司喊话的士兵顿时放开了喉咙叫起来。

    狼府士兵一听,个个生疑,而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李格桑部队的呼喊声,说的也是这几句话,只是由一千余人同时喊出来,的是声若巨雷,将四周的房屋也震动起来,狼府亲兵一听,更是相信此话不假,有的已经放下兵器,有的则还在观望。

    正在这时,飕飕飕飕的一阵响,喊话的禁兵立即倒下,声音戛然而止,唐朝一惊,只见这些人胸口都被一箭射中,仰天倒下,抽搐了几下,死了,自己也感胸口剧痛,睁眼一看,只见一只狼牙箭钉在自己的胸口,自己也被射了。赶紧将箭拔出,只感胸口气血翻涌,昏迷了过去。

    原来,箭之人不是别人,竟是狼正轩本人。

    他一听手下来报舍瓦受伤来投,立即来到门口,准备迎接,但想不到变故陡起,去迎接的独生儿子狼坤山被人砍翻在地,生死不知,无数人马杀了进来,赶紧命令左右后退,将内门关上了。原来狼正轩蓄谋反叛已久,竟在自己的府邸中仿照皇宫建制,外门之外,还加了一扇禁门,惊魂甫定,就听唐朝率先叫了起来,更是大惊,难道竟让李格桑这小子逃出来了?

    正将信将疑之际,忽想,不管怎样说,若任由这十几个骂手乱喊,军心去矣,也顾不得其他的,从荣公手里拿起铁胎弓,搭上三只箭飕飕飕的射出,三箭为一组,连续十五箭,正中十五人胸口。

    这是狼正轩无双神技,他内功深厚,箭法高明,就靠这一手,他当年曾经一战连杀三百人,真的是勇冠三军,但他儿子却是将门多孽子,十足的脓包,连他武功的一成也没学到,大理国中向以李格桑心悦法王和狼正轩三人武功最高。

    余人见了狼正轩如此恐怖的杀人手段,竟皆生了怯意,但就在这时,一个醇厚的声音叫道:“正轩吾弟,别来可好?”

    说话的时候,这声音还在十丈开外,但话一说完,李格桑已经仗剑来到狼府内禁门的外面,轻功之佳,大理国中,不做第二人想。

    狼正轩双眼火热:“好好,大哥,你终于还是来了,这南诏的江山,终于还是你的!”语气中有一种苍凉意。

    李格桑就道:“贤弟,别再做傻事了好不好,我保证,只要你归顺于我,我绝不追究,你还做你的太尉,我们还是好兄弟!”

    狼正轩就站在城墙上冷笑一声:“李大哥,我现在还叫你一声大哥,那是因为你这人的确不错,二十年了,你没有杀我这个大功臣,足见你心胸开阔,可,可就是不甘心,你当年明明说好的,平分南诏,可你没这样做,这二十年来,我事事小心谨慎,生怕你怀疑我,这种战战兢兢的生活,我狼正轩活够了,既然你已经逃走出来,我也没有办法,你来进攻我,双方剩下那个不死的,就做这大理的皇位!”

    李格桑摇头:“贤弟,你错了,兄弟如手足,当年我结义之时,曾约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怎么会杀你,这样,你暂时归顺我三个月,待我处理了朝廷之事,我一定按照约定,将南诏江山平分给你,这下你满意了?”

    狼正轩心中大动,但随知道这是圈套,厉声道:“李格桑,你别做梦了,到这个时候,你还在煽动我军心,放箭!”

    这一声令下,箭石如飞蝗般的射出,将李格桑逼到了盾牌兵后面。

    原来李格桑素知狼正轩之能,早就命令士兵准备好了盾牌。

    一时间双方各有死伤,李白等都退回盾牌兵后面,等待李格桑进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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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一章鏖战
    李格桑此来,就是要攻狼正轩一个措手不及,大喝一声道:“给我上!冲啊!”

    身子一闪,背后出现了一排抬着云梯的禁军,飞快的冲到墙角,将云梯搭起,禁军蜂拥而上,狼正轩居高临下,一连射死了十几名搭云梯的禁军,李格桑这边的攻势稍却,狼府的亲兵随即来到助战,双方开始了激烈的相持。

    李白见情势不利,心想,凭狼正轩的箭法,要是不阻止他箭,禁军的军心必沮,大叫一声,左手持着钢盾,右手舞剑,踊身上了云梯。狼正轩早知李白之能,但想不到他居然肯如此为李格桑卖命,羽箭破空,连了六箭,但都被李白眼明手快,用盾牌给挡住了。

    这个时候,李白距离他已经只有五步之遥,狼正轩大喝一声,奋起神威,一箭射出!

    以他之能,向来是三箭但这次却只有一箭,只是箭带啸声,方一出尺,破空声大作,轰轰李白知道厉害,不敢立即逼近,挥盾一迎。

    却想不到那箭竟然穿破盾牌,虽然因为穿盾而阻了一阻,却是余劲不衰,笔直的向李白前胸射来,李白大吃一惊,电闪后退,退时居然如进时的神,同时挥剑一格,将此箭劈开,这箭被劈得弯如一张弓,扑哧的一声,半截**了土中,箭尾颤巍巍的闪动。

    李白终于衣袖终于还是被箭镞带到一丝,拉下了一大片,露出半边膀子。心中大惊:刚才险死回生的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脸色也有点苍白了:此人位居太尉高官,想不到武功竟是出神入化,差一点就丧生在他的手里。

    李格桑见狼正轩不惜花费偌大元力射出此箭,心中一痛:李白休矣。

    却想不到李白轻功高妙至斯,竟能在间不容之际逃得性命,一剑掷出:“吾弟,对不起啦!”

    要知道,狼正轩此时全身劲力都灌注在这一箭上,身上守备空虚,别说是李格桑,就是伏虎太子这样的高手随手掷出一剑,也会要了他的命,更不用说李格桑如此功力。

    狼正轩知道性命只在呼吸之间,胸口一缩,硬生生避开了前胸要害,准备受这一剑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只钢盾挥来,匡当的一声大响,将李格桑的配剑给击飞了,但同时此人被强大的内劲所震,手上把持不住,钢盾也脱手坠地,被劈成了两半。

    李格桑大叫可惜,视之,却是狼春,不禁大骂道:“背主之贼,本王立即杀了你!”手腕一翻,将配剑操回,反手一剑向他刺出。

    狼春大笑:“我和太尉乃是同宗,跟着你,那是卧底,并不算背叛了你!”抽一把单刀,敌住李格桑。

    其时狼正轩和狼春在墙上,李白和狼正轩站在云梯之上,仰面和之交锋。

    李白吃了这个大亏,索性将半截袖子哗啦的一声撕了,挥剑又上。

    狼正轩手边的箭已将用尽,但荣公恰好又在此时被他送来一包箭,放在他的脚边,李白数次欲和狼正轩近身肉搏,但狼正轩每次都是随便一箭就将他逼回,一有余暇就是连珠三箭出,必然倒下三个禁军,的是箭法如神。

    这一来,禁军这边的攻势受挫,纷纷举起盾牌防卫,害怕狼正轩的神箭!

    那边厢李格桑独自接战狼春,自是大占优势,这狼春武功虽然不弱,但功力和李格桑相比那就差着一大截。李格桑知道此时面对生死存亡的大关头,务须战决,剑上蕴藉数十年的内力,狂攻而出,使的却都是极为浅显的招数:“力劈华山”。

    但说也奇怪,看似如此简单直接的招数,狼春竟是躲闪不了,除了挥刀格挡之外,竟然缓不出手来进攻一招,李格桑见狼春已经不支,大喝一声,挥剑劈下,将全身功劲运出。

    狼春知道厉害,但也没有别法,只得咬紧牙关挥刀抵挡,喀擦的一声,狼春虎口破裂,单刀也被这雷霆一击给震飞,知道必死,出一声临死时的嚎叫。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盾牌奇迹般的飞来,挡住住了李格桑的长剑,位置拿捏得恰倒好处,李格桑一惊,盾牌已经被劈成了两半,狼春死里逃生,赶紧一个打滚,滚下了高墙。

    李格桑功败垂成,心中极为恼怒,视之,却是狼正轩的管家荣公,心中一惊:我一直以为这老儿只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只不过会给狼正轩搬送一些箭支,想不到武功如此之好。要知道,刚才救狼春这一掷盾这一手,时刻,方位,劲力,都是妙到毫颠,飞高手莫办。

    伏虎太子和田立本来都是骁将,狼府亲兵之中没有人能比得上,趁此空隙,大杀狼兵,重新攻了上已将得手,却听狼正轩大喝一声“着!”,六只羽箭分成两拨分向田立和伏虎太子射到。

    原来,这是狼正轩的诱敌之计,他知道田立和伏虎都是勇士,自己亲身对敌,当然能击败,但至少也要在二十招上,于是决定以天下无双的箭法除之,待这二人到了自己十步之内,这才出手。

    这两批箭虽然是先后出,却无先后之别,箭带啸声,将两人上中下三路都封死了,两人正在和狼府亲兵对持,哪里想到这箭说到就到,只得尽力的向旁边一闪,但狼正轩微微一笑,知道两人必死无疑。

    原来,狼正轩箭法如神,不仅仅因为他箭法威猛霸道,更在于他箭法巧妙绝伦,两只明明直射的羽箭忽然斜斜一撞,另外一只羽箭被两箭牵引,竟不绝不可能的角度两人背后射去,两人一退,正退在死路上。

    田立陡然间见了如此诡异的箭法,知道绝不可能避开,忽然扑在伏虎太子的背后,替他挡了灾祸。

    只听啊的一声惨叫,田立胸口被两只羽箭穿心而过,眼见是不活了。

    伏虎太子本道必死,但想不到田立救了他,扶住他的手大客:“田大哥,你,你为什么这么傻?”

    田立就艰难的一笑:“太子,我,我受陛下知遇之恩,为大理李氏尽忠一生,是我的本分!”

    那边李格桑听得田立的惨叫,豁豁两剑将荣公和狼春逼开,抢到田立身边:“贤弟,贤弟?”

    田立就颓丧的一笑:“陛下,我田立一生,对不起陛下,只是,只是再不能随着陛下进军中原了!”

    说着说着,忽然闭上了眼睛,自此而逝。

    李格桑抱住田立的尸体,仰天大叫:“田立,方庆死后,你就是我唯一的兄弟,可想不到,皇天不佑英雄!”泪流满面。

    狼正轩得此良机,举起手上的铁胎弓,又欲大杀,但忽然一剑飞来,如虹如电,令他绝没有箭的余暇。原来李白一直在等着机会靠近狼正轩,他深知,狼正轩最具威慑力的,是他手上的弓,只要阻止他箭,他就不那么厉害了,见他偷袭田李二人,知道是千栽难逢的好机会,将一个死兵的尸体抛在空中,闪电般的欺进狼正轩身边。

    狼正轩见李白也施偷袭,并不慌乱,将铁胎弓当作一件兵器向李白砸下。

    唐朝这个时候才悠悠醒转,慢慢爬了起来,看地下被狼正轩的神箭射死了恁多人,心也寒了,要上去动手,那只有送死的份,但要这样窝囊的逃走,却是不愿意,忽然间心生一计,对着身边几个禁兵说道:“陛下有要事吩咐我等,你,你,你,你们三个,跟我来!”随即叫了三个禁兵跟着自己,向在一旁督战的铁凝将军一笑:“我有重要的事,让这三个人跟我走一趟!”

    铁凝知道唐朝的身份,要带三个兵,那自是无话,点头同意。

    唐朝就带着三人很快的消失在街道拐角处,战场之中斗得激烈,谁也没留心少了四个人。

    不一时,唐朝就在街边叫三人停下,说道:“我现在命令你们,我放了号炮之后,你们立即高喊,活捉狼正轩!”

    几人见唐朝的脸色郑重,都答应了。

    唐朝就将怀里的号炮拿出来,砰砰砰砰的放了起来,震动的半边天,之后,和这三个士兵高喊“活捉狼正轩!”

    这里离战场也不过是半里的距离,这几声号炮再加上喊叫,顿时所有人都听到了。李格桑这边是士气大震,知道来了援兵,狼正轩那边却是士气大损失。

    狼正轩就在刹那之间判断形势,知道死守无益,大叫一声:“撤!”

    唐朝见狼正轩中计,哈哈大笑,三个禁军好半天才回过意来,赞道:“唐大人好聪明!”

    唐朝正想自夸两句,脸色忽然变了,因为前方尘头大起,一彪人马飞来,旗帜上大书一个“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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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二章投鼠忌器
    唐朝心中连叫糟糕,王爷现在占据优势,可现在这一批人来,处境就危险了,但对方人马众多,自己区区四人,又济得什么事,只得火后退,忽然灵机一动,将舍瓦抢了过来,一掌拍在他的完这话,也不理会唐朝的聒噪,枪尖一指,就要出进攻的命令。

    唐朝就火急的吼道:“专信且慢,你看这是谁?”

    专信眼睛一扫,忽然吃了一惊:“舍瓦,舍将军原来在这里?”掩不了关切之色。

    原来,舍瓦在彝部之中位居法师之职,又是那隆的得意弟子,极得本族的热爱,兼之他又为族人排忧解难,因此多得彝人爱戴,专信又是那隆的小徒弟,该叫舍瓦一射干师兄,平时见了他都很恭敬,如今在师兄如此高强的武功的武功都已经被擒,那一声进攻的命令,却不敢立即出了。

    只见舍瓦悠悠醒来,哑**极是易解,唐朝这段日子来多学医术,知道一些解**的法门,在他颊车**上揉搓了两下,舍瓦果然能出声了,见到专信等到来,心中大喜,重新又燃起了求生的**。

    正欲开口说话,但忽然感觉到背心一痛,唐朝的匕已经轻轻刺痛他肌肤,只听他说道:“先别说话,我警告你,要是你敢动一动,小爷我立即杀了你!”

    舍瓦为形势为迫,只得闭上了嘴巴,但眼中充满怨毒,心想:要是在往日,见到这武功低微的小子,一掌毙了就是了,等老子脱困之后再算这笔帐。

    那边狼正轩和李格桑见此形势,各自收兵,静待战局的展着专信,双方都知道,彼此半斤八两,专信一旦支持自己,那就是必胜无疑,可说大理的皇位已经坐上一半。

    因此,专信这一支军队,可说是举足轻重。

    专信见舍瓦不答,焦急的问道:“唐,唐先生,你把我大师兄怎么样了?”

    唐朝眼珠骨碌的一转:乖乖,你不说是你师兄,我还不知道,嘿嘿,他是你大师兄,那可妙之极矣。

    咳嗽了一声,拖长了嗓子道:“专将军,你好糊涂,这你都看不出来,舍瓦见李格桑王爷已经脱险,知道大势已去,他是弃暗投明。”

    舍瓦吼了一声,大怒道:“你,”

    但只说得一个字,冰冷的匕就刺进了他背脊少许,只听唐朝低低的在他耳边说道:“乖乖的听我的话,不然我说到做到!”

    舍瓦已经分明的感觉到背脊上流血,知道唐朝不是说着玩的,要是自己倔强,这小子说不定真的杀了自己。

    专信大惊:“大师兄,他在威胁你是不是?”言下更加急了。

    要知道,在彝部之中,就以舍瓦的威信最高,那隆虽然是一族之长,但年龄过大,许多事情都是交给这位得意弟子处理,所以专信深知,假使自己真的不顾大师兄的死活,下令进攻李格桑,即使胜了,那隆也不会放过自己的,因为,唐朝一定会立即杀了舍瓦。

    唐朝知道,对于专信这样的眼光,一望而知道舍瓦被点了全身**道,当即说道:“不错,舍瓦将军武功精湛,可还是被王爷所生擒,现在全身**道被点,不过我刚才已经说了,舍瓦将军深明大义,知道自己做这叛逆之事是不对的,王爷也答应他,只要他归顺朝廷,您就赦免他叛逆的大罪,请问王爷,是不是有和回事?”

    李格桑当然知道唐朝的用意,哈哈大笑道:“古人云,宰相肚里能撑船,我李格桑虽然不才,但贵为南诏皇帝,这点度量还是有的,想那隆和舍得瓦将军并非真的想背叛本王,只是被狼正轩这厮巧言说动,寡人金口一诺,赦免舍瓦死罪!”

    唐朝见舍瓦的眼里现出喜色,将匕送了一松。

    舍瓦果然借这个机会说道:“陛下,您说的是真的?”

    李格桑恨极了这小子,他已经从唐朝口中知道,那隆并无反心,只是这小子醋海兴波,恨自己抢夺了他喜欢的谢小意,这才挑起战争,但形格势禁,知道这些都是私怨,还是尽早解决眼前困难的好,缓缓说道:“我今日当着天下英雄的面说了这话,绝不更改!”

    说着从地下拾起一支箭来,一折而为两段:“我答允饶你性命就是。”

    舍瓦大喜,素知李格桑的为人,知道这条性命算是保住了,丑陋的脸上终究还是留下了一丝欢容。

    唐朝大喜道:“专将军,你亲眼看见了,舍瓦将军已经投诚,你想想,李格桑王爷天纵之才,他在你们彝部那样森严的地方都能逃得出,现在他已经出来了,调集了御林军清除叛逆狼正轩一人,胁从不问,另有朝廷大臣正调集军部的力量来往大理的途中,你手中不过三千人,就是整个彝部,也不过三万人,能和陛下的十万大军相抗吗?”

    专信沉吟了一下,心乱如麻,他本来甚有决断,但现在此事,却使他大伤脑筋,从也不是,不从也不是!

    唐朝见他意动,赶紧下说辞:“专将军,良禽择木而栖,勇士择主而事,李格桑陛下统一南诏二十年,难道你还信不过吗?”

    专信猛一点头:“唐先生说得是,小人专信参见陛下!”

    李格桑和唐朝都是心中大喜。

    李格桑正想上前几步将专信亲手扶起,忽然眼前一花,唐朝的身子迎面向他扑来。

    原来,就在李格桑和唐朝欢喜,防备最为松懈之时,专信忽施偷袭,铁凝和伏虎都来不及反应,幸好唐朝身有护身软甲,这才保得不伤,但舍瓦已经被专信抢了过去,手指连闪,点了他身上**道。

    舍瓦哈哈大笑:“专五弟,多谢您啦!”

    狼正轩在墙头上哈哈大笑:“李格桑,你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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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三章背信弃义
    舍瓦一得自由,立即将自己刚才向李格桑投降的承诺忘到了九霄云外,大声道:“狼太尉,您攻击李部后面,我攻击正面,今日绝不能让一人漏网!”手起一剑,将一名禁军砍翻在地,大声道:“冲啊!”

    那边狼正轩更是喜出忘外,喝令将中门大开,率领全府武士列队而出。|

    李格桑赶紧指挥众武士排成阵势,守护住了腹背受敌之处,但当此形势之下,军心大摧,虽然还未曾接战,但不少禁军脸上都现出了恐惧的神色。

    李格桑叹息一声,知道功败垂成,向贴凝使了个眼色,惨笑道:“铁将军,本王本想和你同享富贵,想不到今日将性命丢在这里!”

    但舍瓦这一声喊,专信手下的人马却是大半不动,只因为专信在这支军队中威信素著,没有他的命令,无人敢乱来,其余冲出去的一停见其余的不动,又都退了回来着专信。

    舍瓦大怒,心中闪过一个阴险的念头:专信此人,不可小视,将来还是应该除去,不然的话,必成大患。

    唐朝见李格桑的表情,甚为伤心,想,连主帅都已经失去斗志,更不用说余人了,心中懊悔无及,我先前何不杀了舍瓦这奸贼,就算死,那也心甘,想到关系两方胜负的筹码在自己手中失去,凄凉的一笑,举起手上单刀,看着专信:“专将军,恭喜你立了这个大功,不过,你手下的千百对眼睛都是见证,你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明明投靠了陛下,却出尔反尔,必被南诏千万人痛骂,我今日有死而已!”

    说完这话,举刀往自己脖子抹去,心中想着李莲楚楚的容颜,忽然间又想到文姜绝色的脸,叹息一声,忽然闭上了眼睛。

    李白和李格桑大惊,但都已经无法阻拦,只叫道:“不可!”

    但唐朝哪里是真的想死,从眯缝的眼里望出去,只见专信脸上现出难过之极的神色,猛喝一声:“住手!”弹出一个石子,将唐朝手上的单刀击飞。

    唐朝大喜,知道计谋得售。

    原来,当此危急存亡的时候,唐朝猛地里想起以前历史老师讲过的话,在最无奈的时候,一定要博取别人的同情,不然的话,连最后一丝生存的希望也没有了,想到专信这支生力军一投入战斗,凭狼正轩的实力,几乎铁定可以干掉李格桑,而且相信可以在半个时辰解决战斗,就算李白等绝了,即使他放了自己,难道自己真的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重回他的怀抱?

    不不,舍瓦对自己说,就算千刀万剐,万箭穿心,我也一定要得到谢小意,不仅要得到她的人,还要得到她的心。他之所以挑起战争,那还不是为了想推翻李格桑,在新王手下当一个大官,风风光光的在谢小意面前逞强,显得自己并不弱于李格桑,以赢得佳人的芳心。

    舍瓦专信的举动,大为吃惊,赶紧道:“专五弟,万万不可。您不知道,李格桑此人,背信弃义,他的话也信得的,他二十年前不是答应将南诏江山和狼太尉平分,可为什么他做了皇帝?”

    狼正轩赶紧道:“舍瓦将军之言甚是,李格桑背信小儿,专将军万万不可相信他,既然专将军担心本座将来即帝位之后不善待百姓,那我就当着众人一个毒誓言:若是它日我为南诏之主,一定轻徭薄赋,整顿官吏,务使南诏比李格桑统治时更加政治清明,国泰民安。

    专信有些意动,唐朝顿足大急:“专将军,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当重信守诺,岂可出尔反尔,那与猪狗何异?”

    这句话甚为有效,专信素以英雄自居,心想救舍瓦之时骗骗人尚可,但在三军之前公然食言,那的确是不行的,说道:“大师兄,不如这样,这件事关系重大,还是等师傅到了由他定夺?”

    这句话看似无所谓,但实在是中立之意,要知道,那隆手下的是马步兵,行动迟缓,只有专信的骑兵才能在这么快的时间里驰骤来援,他要是采取中立态度,那么狼正轩还不是大处劣势。

    正是色是伤身剑,恶向胆边生,忽然一掌向专信拍出,竟然向专信施了偷袭。

    这一点不仅专信想不到,其他的人更是想不到,要知道,专信刚才明明冒着背信的罪名救了他这个大师兄,对他有救命之恩,哪里想到他竟然恩将仇报,对专信下手。

    专信突然之间委顿了下来,因为他实在想不大师兄竟然会这样对待他,刚才着了他一下重手,知道已经受严重内伤,要想说一句话也是不能。

    彝部士兵顿时哗然,均想不到会生这样的变故,专仁于兄弟情义最重,厉声喝问道:“大师兄,你这是干什么?”就差一点就要和他动手了。

    舍瓦待人声静下来,冷冷的说道:“族长委任鄙人为副帅,专信将军乃是我的手下,他不听将令,本帅已经处置了他,不过请大家放心,专将军于我有救命之恩,我绝不会杀他,只是让他暂时不能说话而已,大家听好了,从现在起,由我舍瓦来担任彝部前部先锋,违令者斩!”

    其余四虎虽然觉得舍瓦做得不对,但想到兄弟毕竟没事,也就罢了,只是碍于他是顶头上司,敢怒而不敢言,站进了队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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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四章形势反转
    舍瓦见大势已被自己控制住,甚为满意:“很好,各位同胞,李格桑背信弃义不残暴不仁,杀了我彝部仇大将军满门,我彝人饱受李格桑荼毒,今日报仇雪恨的日子了,大家无比努力向前!听到了吗?”

    最后这几个字,他贯注了内力,将各人的耳鼓一震,彝部士兵本来长久在他的指挥之下,这一来,更是凛然尊命。

    舍瓦就得意的在心中道:哼,李格桑,你素来清正,要是不把杀死仇大将军全家的罪名扣在你的头上,彝人一定不服,要冤枉你,那也没办法了!

    李格桑却是恨得牙痒痒的,仇大将军一家本来是死于彝族内乱,但这小子竟然将屎盆子扣在自己头上。

    正想辩解,但已经来不及了,舍瓦长剑一挥,彝部士兵如潮涌上,和狼正轩的府兵一起,将李格桑的禁军围在垓心。

    李白害怕唐朝有失,一把将他抢了过道:“贤弟,你跟在我身后,他们伤不了你的!”

    唐朝心中甚为难过,枉我唐朝多负智计,想不到舍瓦竟比我想象中的厉害得多,就看他刚才这一手,真的爽得漂亮,换了是我,对方是我的救命大恩人,就是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向他下手,想不到舍瓦竟下得了手,真的算是个人物!

    这个时候,唐朝也只得抓起一柄单刀,按照《括苍山武经》的招数,和敌人周旋,因为,已经没有退路。

    李格桑也是心急,我派黄门侍郎前去请军部的李邂将军来援,这么久也不见踪影,看来是没希望的了,出了且战且走的命令,将前队作为后队,仗剑先行,心想,先退回禁城,再做打算。

    狼正轩哪里会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指挥荣公和狼春,带领阖府武士,狂攻而前,他自己则是箭无虚,每出一箭,必有一人倒下,真的是杀人如麻!幸好李白舍死抢上和他鏖战,才使得一时之间没有造成过多死伤。

    这个时候,李白的白衣上已经染红了斑斑鲜血,禁军被杀六七百,剩下的身上也多带伤痕,渐渐转入了小巷中,避免了前后受敌的苦恼。舍瓦有伏虎太子拼死挡住,但荣公和狼春则在禁军中找不到对手,乱杀禁军,幸亏小巷狭窄,死伤反倒比在太尉府邸前为少。

    唐朝好几次遇到危险,都是靠着《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巧妙化解,由于有藤甲护身,竟然连杀了数人而自己毫不伤,对经书上的武功更是充满信心!

    这一仗只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河,最后终于支持到了禁城,铁凝喊开城门,李格桑和李白伏虎三人拼死守住城门,放禁军通过,狼春邀功心切,被李格桑一剑刺死,不过他临死时还是将李格桑的腿划破一条大缝,血流如注。

    幸亏留守的禁军见陛下危急,一阵羽箭飞射,这才阻止了狼正轩等人趁势攻进城门。

    一关上城门,李格桑就跌倒在地,伏虎赶紧扶起。但李格桑随即挥手将他甩开,喝道:“我没事,各自归队,本王亲点人数!”

    报数之后,只报道六百零一,损失过半,其余的,不是战死了,就是逃散了。

    李格桑就道:“铁将军,烦你带领所有士兵,上城墙把守,本王自有打算!”

    “是!”,虽然在这样的时候,李格桑脸上也绝没有一丝颓丧的神色,只是比较凝重而已。

    众人随他回到麒麟殿,包扎了各人身上的伤口,都是一言不。

    麒麟殿本是宴请国宾的地方,如今做了李格桑的临时指挥处。

    禁城之外,舍瓦一剑将身边的一员偏将砍翻,众人皆惊,狼正轩先问道:“舍将军为何如此?”

    舍瓦就恨恨的说道:“都是这批饭桶不肯尽力,要是刚才奋力向前,李格桑是不能逃回老巢的!”

    的确,彝部士兵虽然在舍瓦的威势之下不得不听从他的命令,但不齿他暗算专信,鄙视他的为人,虽然合围,但大多数人未出全力,都是靠狼府的亲兵开路,要不然真的层层围裹上去,李格桑等人的确难以生出狼府,刚才这员偏将,就是其中一个装得最厉害的,舍瓦是以怒杀之。

    彝部士兵齐齐变色,但震于舍瓦平素的威势,竟无人敢出一言。

    狼正轩就说道:“舍瓦将军能够这样做,已经使老朽深为感激,我狼正轩说到做到,今后一旦取得南诏江山,和舍瓦兄弟以及众将士共享之!”

    舍瓦丑陋的脸上现出一丝笑意,说道:“谢谢太尉,舍瓦一定全力相助!”

    只见舍瓦的眼光缓缓的从彝部士兵的面前扫过,厉声道:“以后再有临阵不前者,临阵退后者,临阵仰攻者,这就是榜样!”

    说着剑指着被杀士兵血辚辚的尸身。

    众皆凛然,舍瓦甚为满意,颔道:“李格桑大势已去,手下仅存三数百人,被擒只在指顾之间,愿听太尉差遣?”

    狼正轩满心欢喜,今日得此强助,又见他狠辣果断,的是一个人才,大笑道:“舍瓦将军以为该如何?”

    舍瓦正在表功之际,立即说道:“以我愚见,李格桑在此空城之中,兵力空虚,应急攻之,使之弃城而走,不然,等他召唤得一二名军部心腹将领,羽翼一成,那就急切难下了!”

    狼正轩拊掌大笑:“舍瓦将军之言,大合我心,对对,李格桑此时已经是网中之鱼,笼中之鸟,应急攻之,不然,要是被他逃逸,隐居深山,落草为寇,倒是不易剿除!”

    随即大声道:“荣公,你带一百人去太尉府搬巨木来,本王要在天黑之前攻破城池!”

    荣公领命,带领一百府兵飞快的去了。

    狼正轩熟知皇宫的地势,知道城池坚固,要想从城墙上攻进去,那必定会付出数倍的代价,况且还急切难下,只有从城门入手才是最简捷的方法,而巨木又是破城门的利器,命令部队就地扎住,心中冷笑的想:舍瓦此人,虽然现在是我强助,但一旦取得大理皇位,此人就成威胁,还是及早防备的好。

    心中有些焦急:奉我之命去调动军部大军的昆山怎么还没来?

    原来,当李格桑进攻狼府的时候,狼正轩就派狼坤山到军部去调动自己的心腹部队。

    禁城之中,李格桑和众将领吃了一些军餐,终于靠口说话了:“谅儿,你刚从外面回来,敌人开始攻城了吗?”

    伏虎太子就说道:“没有!”

    李格桑立即道:“奇怪,按照现在的形势,他们应该战决才对,却为什么?”

    刚说到这里,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我知道了,他们肯定想直接进攻城门,铁将军,麻烦您和李白兄弟留守此城,我有点事,和谅儿到城外去去就来!”

    唐朝大惊:“陛下还要出城?”

    李格桑就笑道:“没关系的,我们去去就回,我想应该要不了多少时候!”

    李白就点头道:“王爷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一切小心!”

    李格桑就说道:“李白兄弟,可不可以什么意思?”

    李白就一笑:“军机大事,还是不说的好!”

    李格桑就道:“此地都是本王心腹,但说无妨!”

    李白就抽出长剑,笑道:“白此剑虽然时常用来杀人,但还有一个功用。”

    也不说完,就在地下写起字来。

    地板都是坚硬的花岗岩,但李白何等功力,轻轻一划,字迹立即深陷入石,清清楚楚的只是一个“木”字。

    其余人都还没有领会到其中意思,李格桑已经哈哈大笑起来:“李白之才,的是天下少有,本王能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是三生之幸!”

    带领十余个武功不弱的禁军,大笑而去。

    李白拉住了李格桑的手臂:“陛下,这是小事,就交给白去做!”语气很真诚。

    李格桑推辞道:“李白兄弟,您为我已经做得够多了,还是本王去的好!”拉开了李白的手臂。

    李白再次抓住了他的手:“还是我去!”

    李格桑迟疑半晌,点一点头:“好的,一切小心!”

    当下李白随着李谅而去。

    李格桑回头看着唐朝,笑道:“贤女婿,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唐朝踌躇了一下:“这,这一个‘木’字,难道是和木头有关?”

    忽然恍然道:“哦,我知道了,陛下是去阻止敌人用木头进攻的。”

    但铁凝还是不懂:“唐先生,我还是不明白。”

    唐朝就笑笑道:“敌人很可能会用巨大的木头来进攻城门,陛下很可能因此赶去拦截!”

    铁凝就一拍大腿:“我就是说呢,为什么陛下刚才叫我准备火油之类的东西,说他要带走,原来是为了火烧巨木之用。”

    李格桑哈哈大笑,点头道:“不错!”

    唐朝心中再无怀疑,知道李格桑果然是去拦截敌人取大木的部队了,但不禁为他担心:“陛下,李大哥带这么少的人,不会有危险?”

    李格桑就缓缓的点头:“我想应该不会,敌人觉得我等已经被逼进禁城,不敢再出去,李白这样做,正是要攻敌人一个出其不意,应该没有问题的。”

    众人不敢多耽,轮流吃饭,上城墙守卫。

    只过了一盏茶时分,远远见到狼太尉府前火光烛天,众人大喜,知道李白已经得手,已经将巨木烧了起来。

    狼正轩和舍瓦手下的士兵此时正在禁城外休整,远远看见狼太尉府火光冲天,顿时大惊。

    狼正轩先沉不住气:“舍瓦将军,本坐”

    舍瓦就道:“好,太尉只管去,这里我先围住禁城,绝不让李格桑逃走!”

    狼正轩随即带领手下府兵回援,待到临近,只见一百搬运巨木的士兵死了三四十人,其余的则一个也见不到,想是逃走了,不禁大为恼怒:李格桑这小子忒也狡猾,竟然事先料到本座有此一招?

    哼的冷笑一声,你能阻得一时,难道能阻本王亲自运木么?

    当下带领府兵返回太尉府,想不到李白也真是做事够绝,仗着绝顶轻功,潜入太尉府邸,将事先准备好的许多巨木给烧了个干净,其时正是大风,李白等人又随身带着火油,自然是劈劈啪啪的烧了个精光,要不是太尉府邸中人手众多,火势还会蔓延开来,将整个狼府烧成白地。

    狼正轩气得呼呼喘息,同时再派狼春去军部催促援兵,务必在天黑之前攻破禁城,活捉李格桑。

    当下也不迟疑,命令手下士兵将就近的民房拆除,取下大梁和椽子,作为撞城巨木,立即运往禁城。他亲手挥剑监督,见动作迟缓的,挥剑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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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五章坚守
    不一时,李白等自密门重回皇宫,李格桑紧紧握住了他手:“李大侠干得好漂亮!”

    李白不答,从背后缓缓放下一个人来,却是田立,两支箭兀自插在他的身上,穿心而过李格桑一见,热泪滚滚,扑在田立尸体上,放声大哭:“本王立国二十年来,当年随我征战的老将多已病故,方庆又死于奸人之心,想不到我唯一的兄弟,田兄,您竟然也离我而去!”

    神情甚是哀伤。

    要知道,田立自少年时就跟随李格桑,虽然在皇宫中名为总管,职位不高,但却是李格桑亲如骨肉的兄弟,在此人才凋零之际死使李格桑容易感伤。李白见了李格桑先前的悲伤,知道此人和陛下关系亲厚,放火烧了巨木之后,随即将田立的尸身背回。

    众人见了李格桑的悲伤,都有怃然之色。

    正在这时,禁城门外人喊马嘶,怪声大作。

    众人急向下望去,都叫一声苦,只见旗帜招展,一杆巨大的帅字旗上大书一个“那”字,显然是那隆的大军到了。

    唐朝仔细只见那隆白须飘扬,骑在一匹青葱马上,神情得意。

    李格桑这时已经止了悲伤,神情冷漠的看着那隆,心中想:我手下这数百人,怎能与数万之众相抗,看来只能舍却大理的基业了。

    拍掌说道:“各位听本王一言,而今敌人又来大援,众寡悬殊,徒死无益,只要李格桑一日不死,定当重回此地,诸君不如都散了?”

    唐朝大叫道:“陛下,万万不可,我等愿为陛下效死,绝无2心。”

    其余将领也都纷纷道:“愿为陛下死战!”

    竟然没有一个愿意走的。要知道,能够剩下来的这些人,都是绝对忠臣于李格桑的,自然不愿就此屈服。李格桑心想,我本担心这些人都是趋炎附势之徒,想不到本王潦倒至此,他们竟然还能以死相随,心中甚为感动,精神一振:“诸君,承蒙厚爱,本王如翌日取得大理皇帝位,必与诸位共享之,如今形势,危如累卵,出走方为上计,各位务必努力向前,坚守到今夜子时,那时候趁着夜色,必能逃出生天!”

    众人应诺,加紧检查防御工事,幸好内宫坚固,居高临下,可说是李白诗中所说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李白和唐朝巡视了一遍防御工事,担忧的说道:“贤弟,狼正轩府上专用于破城门的大木被我等烧毁,就算他另觅大木,必非三数个时辰之内能够找到,一些小小梁木,谅必不能攻破城池,为兄现在所担心的,反而是狼正轩那边的高手,因为禁城虽固,却不能挡住武林高手。”

    唐朝就道:“大哥所言极是,不过陛下和大哥都是武功高强之辈,谅来狼正轩等不敢轻易犯险。”

    李白就摇头道:“贤弟你有所不知,狼正轩和舍瓦都是智谋之士,知道我等现在绝难逃出去,只有等到晚上才好逃遁,他们显然会趁着这段白昼时间加紧进攻,舍瓦武功和我在伯仲之间,狼正轩要是前来,就只有王爷能够抵挡,要是再加上那隆以及“镇山五虎”,情况大大不利。

    唐朝倒一直没想过这问题,闻言吃惊道:“不错,要是这些人攀上城墙,陛下就危险了。”

    李白就叹息一声:“看现在这情势,的是必败无疑,不过皇上好象还不愿意这样就走,其实,他说晚上好逃走,那只是推脱之辞,不知他有何打算?”

    唐朝一惊:“这,大哥,您的意思是说皇上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

    李白就断然道:“不错,要是我没猜错的话,我刚才带人出去烧木的密道就可以逃走,皇上要是真的想走,可以立即带着我等离开,而且十分隐秘,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

    唐朝脸上就露出吃惊的神色:“难道皇上要以死守城?”

    李白就缓缓点了点头:“我看有这可能,贤弟,你身无武功,留在这里,与死无益,不如愚兄将你送出城外,一旦战事吃紧,为兄也不愿枉自送了性命,自会出城来和你会合!”

    唐朝深为感动,想到李白对自己的一片真情,眼眶湿润了:“大哥,你本不是李格桑的人,为他做到这样,已经足够了,你走!我,我是陛下的女婿,怎么能临阵逃走?我是绝不走的!”

    李白叹息一声,知道劝也是白劝,喟然说道:“你不走,我当然也不会走,摩洁(王维)兄说得好,死守玉城枯骨朽,万金难买是兄弟,既然陛下以兄弟待我,白就死战到底,实在不行,再脱身也不迟,谅来南诏国中,还没有人能留得住我!”

    最后这几句话,自信满满,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概。

    唐朝为他豪气所动,高声道:“大哥如此英雄,小弟也不甘落后,放心,只教狼正轩敢孤身犯险,必叫他有去无回!”

    李白吃了一惊:狼正轩的武功,和自己只高不低,连自己也没有把握能杀得了他,唐贤弟丝毫不会武功,却为何敢说这样的话?

    但唐朝已经笑道:“大哥等会便知,小弟现在却要卖一个关子了。”

    就在这个时候,墙头上一声喊,原来狼正轩已经开始攻城,那隆见到舍瓦,自是十分的高兴,命令指挥大军随即攻城。

    狼正轩带来的梁木多不堪用,被李格桑等用火油浇下,火箭一点,顿时熊熊燃烧,只把城门撞出几个大印,却是动摇不得分毫,反而使城门变成火海,近身不得。

    但一见到那隆的军马到来,立即知道强攻的时间到了,掣剑在手,命令府兵做前导,架起云梯攻城。

    李格桑等早有准备,躲在护体后面,檑木炮石雨点般的打下,禁军无一人伤亡,而对方已经伤亡数十人。但舍瓦并不体恤兵士,仗剑守在墙角,将退下来的两个仕长和八名士兵砍翻在地,喝令架云梯,多点进攻,许进不许退,要以巨大的代价打开缺口。

    这一来,城墙上顿时吃紧,彝族士兵不要命的扑上,杀了一批,又是一批,前赴后继的冲上。

    就在这紧张的激战中,狼正轩哈哈大笑的对着舍瓦道:“舍瓦将军,你手下的将士真是精兵,老朽佩服!”

    舍瓦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太尉过奖了!”

    狼正轩就正色说道:“现在正是李贼最为衰弱之时,似这样的进攻,以皇宫之坚固,足可以坚守六个时辰,不如我等越墙而上,砍开一个缺口,李贼可弹指而诛,将军以为然否?”

    舍瓦也见到了士兵伤亡惨重,鸣金收兵,以组织第二轮的进攻,对狼正轩说道:“太尉说的是,不过要能越墙而上,必是武功高强之辈,你我为统帅,必须留下督战,不能亲自进攻,此法必多凶险?”

    狼正轩就说道:“原来舍瓦将军并不知禁城之中有密道之事了?”

    舍瓦一听,果然一拍大腿:“太尉顾虑得极是,不战决,恐被李格桑逃逸,那将留下无穷祸患,太尉请放心,我派‘镇山五虎’带九个本族武功高明之士随你调遣!”

    狼正轩手下兵力有限,等的就是舍瓦这句话,一听之后大喜,喝令荣公带六名狼虎精锐集结,与“镇山五虎”一起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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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六章中伏
    荣公七十有余的年纪,但现在一看,眼光中神光凛凛,竟是内功有极深造诣之相,专信等五虎虽不愿听他号令,但这是舍瓦的命令,他们不得不听,只得悻悻然的同意了。

    狼正轩对面前这二十一人训话之后,随即命令荣公带队,从侧面宫门的女墙上翻越上去,因为凭借这些人的轻功,那是都能做到的。

    唐朝在这个时候找到了铁凝,向他索要三十名士兵使用。

    唐朝现在是李格桑未来的女婿,大家早已经传遍,这时要求带三十名士兵有特殊事宜,铁凝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唐朝大喜,竟带着三十人到内宫取药,煎药。

    大家初时尚不明白唐朝的用意,但直到一个个闻了药味就想作呕,赶快在唐朝指示下用抹布塞住鼻孔之后,才知道唐朝原来是在熬炼麻醉药。

    唐朝深知,战场地方广阔,想用麻醉药,那只能毒得了一点点人,根本济不了事,但只要敌人敢犯险,孤身进城,那就要他的好看。他知道,李白乃多谋之士,他的担忧是对的一旦敌人派武功高强之士进入城池,砍开城门,那就大势去矣。

    所以他在先前巡查的路上,一一经李白指点,找出了轻功好手便于攀爬的几处女墙,每一处派五人守卫,一有情况,立即回报。

    这个时候,他早已经将大部分药物熬好,命令士兵在每一处险要地方都布置好,就等着敌人落网。

    荣公等人秘密的攀爬上女墙,见侧宫只有五个士兵守把,心中大喜,说道:“大家跳下去,先杀了这五个人,再去抢门!”

    众人小声答应。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士兵回报,侧门女墙边出现高来高去的敌人,唐朝大喜,带领手下三十名士兵火赶来。

    想想,在明晃晃的白昼里,这些人居然自女墙而进,那是明欺李格桑兵力空虚,守得住正面,守不住侧面,荣公是个老成之人,虽知胜算在握,但还是花去不少时间侦察,察觉下面并无埋伏,这才将手一挥,一个个轻功好手和兵士顺着绳子一溜而下。

    唐朝和三十个士兵远远的躲藏在掩体里向外窥视,见荣公果然中计,趁这些人距离地面仅有三五米之时,大喝一声“放箭!”

    三十只弓弦齐响,三十只羽箭齐出,虽是远远射出,大多都不能命中目标。

    但这么一来,荣公和专信等人都是吃了一惊,无不深吸一口气。

    唐朝哈哈大笑的站了起来:“各位,你们中计啦!”率领三十名士兵冲出掩体。

    荣公本吃了一惊,待看清带队的是唐朝,手下又只区区三十名兵士,看这些士兵奔跑之际脚步呆滞,和自己带的这批精锐大相径庭,大喝一声:“都给我下来啦!”

    转过身来,向专信哈哈一笑:“专将军,唐朝这小儿是不是疯啦?”

    专信正想回答,但忽然喝了一声:“不好!”

    但一说完这句话,身子却慢慢的软倒了下去,一看周围的弟兄,也是一个个喝醉了酒一般,如一堆堆烂泥般的倒了下去,荣公功力很深,但仍是坚不住,心中这才明白:原来唐朝这小子并没有骗我,我们果然是中计了,只是为时已晚,刚刚撕下衣袖塞住自己的鼻子,已经倒了下去。

    这一干人总共二十一人,先后分两批跃下,但被唐朝早已经准备好的麻醉药一熏,个个动弹不得,竟连带队的荣公也是不免。

    唐朝心中得意,微笑道:“小爷告诉你,你们中计了,你偏偏不信,这又怪得了谁来?”

    手下士兵都感欣慰,对这未来的陛下的女婿心中佩服:别看他毫无武功,竟比十个会武功的禁军还厉害。

    当下按照唐朝的吩咐,将这一干人都押上城墙,交给李格桑处置,命令几处女墙的守卫,务必一点也不能松懈。

    众人凛然答应。

    唐朝亲自将这二十一名俘虏押解到城头,现战事稍息,正是敌人前一轮进攻和下一轮进攻的间隙,向下一望,尸如山积,李格桑方面又损失了上百名勇士。

    李格桑一见唐朝这干人,大喜过望:“贤女婿,你,你抓住了狼荣!”

    要知道,荣公狼荣是狼正轩手下的第一号大将,虽然老迈,但武功确实高强,李格桑深为忌惮,却想不到被唐朝捉住。

    李白大喜,祝贺道:“恭喜贤弟,麻醉药又建奇功!”

    唐朝哈哈大笑:“是的,陛下,我抓住了他,请陛下处置!”

    转头向李白笑道:“大哥,什么都骗不过你?”

    李白和众将士哈哈大笑。本来,舍瓦和狼正轩进攻惨烈,李格桑等已感心寒,想不到来了这个喜讯,大家心情都轻松起来。

    李格桑就一把解开了狼荣背后的绳子,笑道:“荣公,还认得我么?”

    荣公慢慢醒转,睁着一双布满皱纹的脸,叫道:“陛下!”

    李格桑就厉声道:“哼!亏你还认得我是陛下,那你为何助纣为虐?”

    荣公就叹息道:“这就叫各为其主,老朽本是狼氏的家臣,劝太尉不要造反,劝了几次,他就是不听,没办法,我生是他狼家的人,四是他家的鬼,也只有跟着干着掉脑袋的事情了!”

    李格桑一笑:“你倒坦白?”

    荣公一笑:“陛下这样的人,难道老朽想骗,能骗得了你吗?”

    李格桑就道:“不错,本王没那么好骗,可愿降我?”

    荣就叹息一声:“老朽说过了,生是狼氏的家臣,死是他家的鬼!”

    伏虎太子就抽出单刀:“老糊涂,你道本太子难道就不能杀你么?”

    荣公惨然一笑:“不劳太子动手,老朽如你所愿就是!”

    忽然一掌拍在城墙边的一具死尸上,飘飘的跃出城墙,坠下百丈高楼。

    伏虎太子想不到这老小子这样奸猾,张弓搭箭,飕飕两箭射出。

    荣公身在半空,无处借力,只得挥手将两箭格开,下坠得更加快了,却忽然一掌拍在死尸上,骨骼寸断,下坠的力量却也消了,身子飘飘的飞出,抓向墙角的云梯。伏虎太子大怒,扣上三只箭,正要再次射出,料定他再无解救之法,必然摔死。

    但就在这个时候,李格桑抓住了伏虎手上的铁弓,缓缓的摇了摇头。

    伏虎太子愕然不解,向下望去,荣公已经抓住云梯,飞快的到了城墙角下。

    众人也是吃惊,齐望李格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在老人慈悲。

    李格桑见了众人的眼光,正色道:“大家听了,本王绝不是想放虎归山,只是敬他这份忠心!他既说自己为狼正轩效力,至死不变,不惜为狼正轩而死,的是天下信士,汝等宜效之!”

    这几句话,只把旁边已经醒来的专信说得面红耳赤,忽然大声道:“陛下,我专信是个背信小人,你杀了我?”

    李个桑哈哈大笑,走上几步,解开了他身上的绑缚,哈哈大笑道:“专将军,本王不敢留你,这就请便,只请将来你高抬贵手,追击我的时候,手下稍稍留情?”

    唐朝大急,我费了偌大心里才捉得这几个人,却想不到被陛下放了,心中暗自恼怒,早知道这样,不如我当时就一个个杀了,免成它日之患。

    哪里知道专信一听,却猛的跪下:“陛下,专信从此降矣,再不复叛,若有2心,死于万箭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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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七章醉卧沙场君莫笑
    专信背后的四虎见李格桑如此宽宏,大喜,齐声说道:“陛下仁慈,我等愿追随五弟,终身不敢背叛!”

    李格桑哈哈大笑道:“好好,取酒来!”

    手掌一挥,专信身后的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背后的绳索迸断,齐脱束缚。

    手下士兵也在这时将酒坛取到,李格桑大声道:“本王今日喜得良将,当与诸君共饮之!”

    说着当先喝了一大口,交给李白。

    李白高声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喝了一大口酒,大声道:“此酒须取夜光杯盛饮,方显烈士气概,取酒杯来!”

    李格桑大笑:“李白兄弟说的是,但夜光杯深藏本王寝室之中,不如以兜鍪作杯,更显大丈夫气概!”

    说着取下头上钢盔,将酒倾斜入内,刹时满盔,李白大喜,端起兜鍪,狂饮三口,只见专信取出身上的折叠琵琶,叮当的弹奏了两声:“素闻李大侠才名,愿稍露才华,小子当奏乐和之!”

    李白大喜,忍不住诗兴大:“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声音高亢嘹亮,琵琶和之,十分的苍劲悲凉。

    众将士见战争惨烈,都有感于李白之诗,随他大声唱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一时禁城之上歌声高亢入云。

    众将士传递李格桑的兜鍪,喝一口酒,然后高声唱李白的诗,直到盔中酒尽,众人欢笑,掌声如雷。

    被唐朝擒拿另外人众自是愿意投降,李格桑一一为之松绑,众皆感动,愿为李格桑效死力。

    这样的情景,竟使刚爬上城头的狼府兵卒茫然失措,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觥筹交错的宴会上!

    李格桑喝一声“杀啊”,众皆应命,将敌军的又一次攻击迅瓦解。

    其实,投降李格桑的不过区区二十人,就算武功均不弱,却不能起到根本上的作用,但这一事件对于李军而言,无疑注入了一剂强心剂,使李格桑军队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这对于士气的激励,的确是无可估量的。

    将敌人这次的进攻击退之后,唐朝先致歉:“专将军,对不起啦,刚才小子用了江湖上下三滥的技巧,这里向专将军赔罪?”

    专信连连逊谢:“十太子说哪里话,战场和江湖不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专信输得口服心服。”

    唐朝想不到他度量如此宽宏,忽然跪下,泣不成声的说道:“望专将军垂怜?”

    专信大惊,知道唐朝在李军中地位很高,赶紧将他拉了起来:“太子行此大礼,可折杀小人了!”

    唐朝就抹干泪水,对着一众奇怪的眼光说道:“专将军,小子想求专将军一事,城下兵力百倍于我等,长久僵持下去,必然只有等死,小子有一个出奇制胜的方法,却又怕专将军为难,所以伤心!”

    专信慨然道:“我专信既投靠陛下,必定肝脑涂地以报,无论多艰险之事,太子直说就是!”

    唐朝连连摇头。

    专信求之再三,唐朝才说道:“专将军,你身为彝部前部先锋,投降我等之事实为隐秘,若能假装脱逃,如此如此,则大事可成!”附在他耳边说了一个计较,满眼热切的望着他。

    专信的神色很是痛苦,但忽一咬牙:“好,我答应你就是!”

    唐朝大喜,在李格桑耳边说道:“陛下,烦你写几个字?”

    李格桑愕然不解:“什么意思?”

    唐朝就附身在他耳边,如此如此的说了一通。李格桑大喜,奔进后宫,一刻钟不到的时间,将一卷纸张模样的东西交在唐朝手里。

    唐朝一看大喜,赶紧揣进了怀中,携专信而去,很快的消失在西风里。

    伏虎太子就奇怪的道:“唐朝怎么回事?”

    身边的李白笑道:“天机不可泄露!你还是问你父皇!”

    伏虎太子转身来到李格桑身边,正要开言,但李格桑已经先说话了:“谅儿,我知道你要问的是什么,不过我告诉你,唐朝屡立大功,他做的事情,件件都大大有利于我等,你等着瞧就是了。”

    李格桑心中想:唐朝定是要专信到彝部营中干事,只希望专信是个好男儿,不要再背叛我。

    伏虎太子见父皇这样说,闭口不敢说话了。

    话说专信挟持着唐朝,用绳索将自己吊下城池,直取舍瓦军中,还远在数丈外,就命令士兵前去向那隆报信。

    那隆和舍瓦见五人久不回来,以为“镇山五虎”同时失陷,正在营中烦恼,忽听专信干事而回,大喜,亲迎出寨外。

    专信神色冷漠,左手挟着唐朝一百多斤重的身子,右手则包扎着厚厚的白布,显然是受伤了。

    “信儿,你怎么啦?”那隆抢上几步,抓住了专信受伤的手臂。舍瓦则只是问道:“怎么,就只剩下你一个人回来?”

    专信脸上露出惶恐的神色:“是,大师兄,我,我等随着荣公进了禁城,但不幸遇到李格桑的埋伏,全军尽墨,幸亏小弟擒贼擒王,抓住了李格桑的女婿唐朝,众人投鼠忌器,这才侥幸逃得性命,不过还是受了重伤。”

    说着咯出一口血来。

    那隆劈手将唐朝夺过,一掌就要他的命,唐朝大惊:乖乖,我这次卧底可遭了殃!

    但舍瓦却举手拦住了那隆:“师傅,暂不能杀这小子!”

    那隆就骂道:“这臭小子屡次坏我大事,不杀他难消我心头之恨!”

    舍瓦就道:“师傅,狼正轩也恨这小子入骨,师傅不如将这小子交给狼太尉,李格桑最是器重这无能小子,一旦李格桑逃走,它日东山再起,师傅也不用背负杀他女婿的罪名!”

    那隆顿时恍然:“对对,说得有理。”

    但就在这个时候,令所有人都吃惊的事情生了,舍瓦的脸色变得十分的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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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八章城下之盟 上
    只见专信受伤的右手扣在舍瓦的脉门上,舍瓦顿时动弹不得,怒道:“五师弟,你干什么?”

    这个时候,那隆的后心上给被唐朝用匕抵住,威胁道:“不许动,不然我一刀结果了你!”

    原来,专信武功,的有独到之处,再加上那隆和舍瓦绝不防备专信受如此重伤还能会偷袭他们,因此一击得手,先点了那隆**道,然后再扣住舍瓦脉门,他蓄谋已久,出手如电,竟使那隆这样的高手也着了道儿

    那隆更是愤怒:“信儿,你想干什么?”

    专信就冷冰冰的说道:“信儿不孝,已投靠了李格桑。”

    那隆气得胡子高扬,一口浓痰就向专信吐出,骂道:“小子,你忘了我平时怎么待你的吗?”

    专信并不闪避,坦然让痰沾在自己的额头上,说道:“师傅,弟子这样做,也是不得已。”

    那隆哪里听得进去,大声道:“都给我上,不要管我的死活,总之要杀了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子!”

    这样的场面,帐中将领自是大惊,这时听了那隆的话,立即拥上,将专唐两人围在垓心。

    唐朝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只见几百般兵器明晃晃的笼罩了自己全身,心中实在有些虚,但忽然心一横,高叫道:“都不许动,一动我就杀了他!”手上的匕深入那隆的肉里,只要形势稍微不利,***,先杀个人来垫背再说。

    众将见唐朝状如疯牛,哪里敢动一丝儿动。

    舍瓦这时说话了:“师弟,我对你真的很失望,想不到你被李格桑擒住之后,竟然为了活命,干出这样背义忘恩的事情?”言语中充满了无限的伤感。

    专信心中一动:大师兄说得不错,我这样做实是背义忘恩!

    就这样一想,他脸上自然的露出了愧疚之色,唐朝大惊:专信要是再有反复,万事休矣!赶紧道:“专将军,你怎么忘了我给你说的话了?”

    专信一听,这才如梦初醒:“是,大师兄,师傅,你们见我这样做,肯定会说我专信贪生怕死,是个恩将仇报的小人,但你们不知道,我这样做,那是因为我不想我们彝部为了你大师兄一个人的私欲而惹下灭族的大祸!”

    舍瓦就轻蔑的一笑:“荒唐!诸将领听者,今日不管怎样,就是不要我和那隆族长的性命,也要将这个两个人杀了,哼,专信,你想挟持我们,休想!”

    唐朝就冷笑一声:“舍瓦将军,我等既然敢孤身犯险,就没打算能活着回去,我们这次冒死前来,就是想向那隆族长说明一件事情的真相。”

    众将领见那隆和舍瓦先后布了进攻的命令,正想动手,却听那隆道:“且慢。唐先生,你想说什么真相?”

    唐朝就说道:“族长,专信将军刚才说,舍瓦是为了一己私欲而使彝部陷入亡族灭种的大祸,你恐怕还不相信,那小子就给你分析分析,其一,这也是最重要的,即使将李格桑杀了,你能不能坐上皇帝的宝座?”

    那隆就大声道:“我为什么不能?李格桑乳臭未干小儿,也能窃据南诏二十年,我为什么不能?”

    唐朝就哈哈大笑:“那隆族长,凭心而论,你觉得你的武功和狼正轩相比,孰高孰低?”

    那隆沉吟了一下:“要是真的教授,狼正轩春秋正盛,老朽古稀之年,功力不弱于他,但体力想必有些吃亏。”

    唐朝哈哈大笑:“对啊,你也不想想看,人生七十古来稀,族长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了,就算你真能做了南诏皇帝,还有几年好活?况且,以小子愚见,你连半分机会都没有。”

    那隆大怒:“小子胡说八道。”

    唐朝就正色道:“族长不必生气,刚个才我想说的第一点就是,你根本没机会做南诏皇帝位。你想想,狼正轩是什么人?他当年威震南诏,击败唐朝剑南节度使,令唐朝皇帝李隆基也不敢轻易加兵于南诏,声威震于异域,你道他是真心和你结好?他现在位居太尉,虽然蒙反叛之名不能调动全部兵马,但三两万人还是能够调动的。族长请想想,你想做南诏皇帝之心,他难道会不知道?到时候,一旦他联合你将李格桑杀了,他难道会不铲除你这个威胁吗?”

    这一席话,只说得那隆暗暗点头:唐朝这小子虽然奸猾,但这几句话,恐怕说的是实情,纵然杀了李格桑,另立皇帝,恐怕也没有自己的份。

    唐朝见那隆不说话,知道他已经被自己言辞打动,继续下说辞道:“族长请回答我一句话,真刀真枪的交手,彝部的军队能和南诏朝廷,曾经打败唐朝剑南节度使高仙灵的军队想抗吗?”

    那隆有些踌躇,他心中当然知道,要是一对一的交手,他手下也有不少能人,并不惧怕,但真的说到崭将搴旗,破阵杀敌,他自知自己和狼正轩可差得太远,终于点头:“你说的没错,哼,可你怎知本坐会放过他?”

    唐朝赶紧道:“族长问的好,事成之后,你可先杀他,可我想问你的是,狼正轩之勇,天下皆知,你能杀他手下几千人,这无疑问,但一旦他不死,调动南诏军队,你这不是犯下身死族灭的大祸吗?那我问你,你能杀了狼正轩的把握有多大?”

    这句话顿时将那隆问住,心中想了想,慨然道:“像他那样的高手,要是想逃走,天下又有谁能阻得住他?”

    唐朝要的就是这句话:“对啦,那我想问族长,李格桑和狼正轩的武功,究竟谁高谁低?”

    那隆就沉吟道:“这很难说,据舍瓦说,这两人半斤八两,武功在伯仲之间。”

    唐朝就笑道:“族长既然知道挡不住狼正轩,那么也应该知道,就算你和狼正轩合力,纵然能杀得了李格桑手下的不少禁军,但他要逃,你还是阻挡不住的,是不是?”

    那隆越听越是佩服,不禁点头。

    唐朝就道:“所以我说这大理的皇位,不坐也罢,因为族长根本坐不了,只要李格桑和狼正轩一日不死,你就休想染指这大理的宝座,而族长自己刚才也说了,你已是风烛残年的年龄,为什么还要冒着灭族亡身的危险,被人利用呢?”

    那隆心中遽然而惊:不错,我真是利令智昏,做了狼正轩手中的杀人之刀而不自知,说道:“不错,舍瓦,看来我们都被利用了。”

    但奇怪的是,舍瓦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专信素知舍瓦之能,知道要是让他插嘴,唐朝就不易下说辞,随即点了他的**道,护在唐朝背后,防止别的将领强制夺人。

    那隆大怒:“专信,你这小子把舍瓦怎么啦?”

    专信就恭敬的道:“请师傅放心,我不过是点了大师兄的**道,并没有伤他。”随即说道:“师傅,我感你教导的大恩,冒死回来向您劝说,想说的就是这几句话,我怕你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我下杀手,因此才,才出此小策,请师傅念弟子的一片苦心!”

    那隆本是个没有主意的人,事事全靠舍瓦主持,如今舍瓦被擒,他更是乱了方寸:“这,这么说信儿,你倒真是对我好啦?”

    专信就叹息一声:“师傅要是不信,不妨问问这里的将领,看我说的对不对?”

    那隆向左右将领只见一个个都低下头,显然,唐朝的话打动了他们。

    唐朝大喜,知道趁热打铁的道理,立即说道:“其实,我想说的第二点,那隆族长,你不仅被狼正轩利用了,你还被舍瓦利用了。”

    那隆大怒道:“放屁!舍瓦是我弟子,事事都听我的话,他又怎么利用我啦?”

    唐朝就叹息一声:“的确,舍瓦是个难得的好弟子,可你忘啦,他还是一个痴情种子,他喜欢李格桑的女人谢小意,这是阖族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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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八章城下之盟 下
    这句话一说,其他的将领脸色都变了变,因为世上绝无不透风的墙,彝部进军大理这段路上,舍瓦害怕谢小意有失,竟悄悄派人将谢小意带在军中,时时的对她施展感情攻势。但谢小意意志甚坚,对之绝不理睬。这件事虽然隐秘,但那隆是知道的,其他的将领也多有耳闻,只是碍着舍瓦是大师兄,大家都不敢说他。

    唐朝继续道:“舍瓦兄其实很令人相敬,他和李格桑本无冤仇,只是为了一个女人,煽动族长你背叛李格桑,他好杀了情敌,还可以在大理取得一个不错的官职,和谢小意风风光光的完婚。哎,他这样做,本来没什么可说,一个男人,为了自己喜欢的女人,不择手段,当然无可厚非,但却把族长您害苦了,你将来不仅不能当南诏的皇帝,死后留下骂名,更使彝族百万同胞面临亡族灭种的大祸!”

    那隆听到这个时候,始有畏惧意:“唐先生,你所说的似乎有理,但本坐已经起兵反叛,你现在来说这些,不是已经晚了么?”

    唐朝大声道:“那隆族长,绝不晚!李格桑陛下知道族长并不是恶,乃是受人利用的,再加上在下告诉了李格桑陛下谢小意前辈的事情,陛下更是知道族长乃是受人愚弄,我们这次来,就是陛下肯的,况且陛下还说,他是个有胸襟的男人,他愿与舍瓦将军尽释前嫌,重修旧好!”

    那隆还有些犹豫,专信就大叫一声:“师傅,您向来知道小子的为人,要是李格桑是个十恶不赦的凶徒,我还会为他这样卖命吗?”

    那隆再无怀疑,想到一旦自己不答应归顺李格桑,这两人必然杀了自己两人,南诏江山还不是水中月,镜中花,遥远得很,说道:“好,那我问你,李格桑想要我怎样?”

    唐朝就大声道:“陛下知道,狼昆山的儿子娶了你的外孙女儿,要你立即反戈相向,那是大伤亲戚之情,所以陛下说,那隆以前就在南诏为臣,要他仍是降顺于我,不算委屈了他,只要他带领回归彝寨,本王念他有功无过,怕族长不信,临走之前,写下了这份诏书!”

    说着从怀里取出了一卷诏书,墨迹尚未尽干,果然是李格桑的亲笔,还盖了“南诏御用之宝”六字的玉玺印。

    诏书中大意,果然和唐朝所说毫无二致。那隆素知李格桑以信义治理天下,既将此事用诏书的形式张告天下,那是真的赦免了自己叛逆的大罪,忽然跪下道:“臣那隆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唐朝倒是没有想到那隆竟会这样听话,见那隆身后的将领也齐齐跪下,心中大乐,将匕收回,张开诏书,朗声念道:“彝部领那隆听旨:此次叛乱,乃系舍瓦为了一己私欲而煽动那隆,虽然勾结叛徒狼正轩,但念其诚心悔过,朕富有南诏,岂不能容一偶犯错误者,因赦那隆无罪,仍列南诏六部之,舍瓦只要痛改前非,寡人亦赦之,仍居彝部法师之职。余人有功无罪,钦此!”

    读完,那隆恭恭敬敬的接过诏道:“唐将军,老朽以后会把这诏书供奉在神坛上,朝夕祈祷!”

    那隆其实并无志气,当年他本可以带兵和李格桑一拼,但见了李格桑的军威,慑然臣服,只是到老来,被舍瓦一煽,雄心忽起,带兵反叛,但一遇挫折,立即又显现了原形,只求得保老命,终身而做彝部的酋长得了。

    唐朝就道:“如此甚好,这样,你立即带兵回归彝寨,朝廷的事情,自有陛下和狼正轩解决!”

    那隆自是诺诺听话,专信忽然说道:“师傅,弟子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那隆这个时候降顺,要想表明忠心,赶紧道:“什么事情,我无有不准?”

    专信就屈膝跪地,流泪道:“师傅,您从小教导我,要忠心事主,我,我这次投降陛下,其实也是您当年教导的,我,我想向您借兵三千,帮陛下平定了叛乱这才回山寨请罪,那时师傅要以族规处置我,我绝不怨言!”

    那隆踌躇了一下,这小子还是信不过我,不敢跟着我返回彝寨,也罢,他现在骑虎难下,既然已经投降了李格桑,索性就当他是嫁出去的女,自己就当没收这个弟子就是了。

    于是点头道:“好,你本是前部先锋,就把三千先锋兵带”

    专信和唐朝大喜,齐声称谢。

    也就在这个时候,专信解开了舍瓦的**道,说声:“大师兄,得罪了!”

    然后携着唐朝的手,飞快的来到营门外,召集三千先锋兵。

    众兵一见专信平安归来,都代他欢喜,听他说明真相,更是欢声雷动。

    要知道,众人都知道叛逆皇上是杀头的罪名,而今罪名一下子没有了,人人顿时高兴,和唐朝一起,蜂拥的勤王去了。

    舍瓦的**道慢慢解开,心中恚怒难言,但唐朝和专信早已经走得远了。

    舍瓦知道大局已定,那隆昏庸,平素就极爱专信,现在那是不用说了,但仍不甘心:“师傅,我们已经背叛李格桑,他现在只不过是危急之时的缓兵之计,您千万别相信!”

    那隆就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我不想说这个,我问你,唐朝先前说的可是实话,你是不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反叛李格桑的,你明明知道我不能当上皇帝,为什么要骗我?”

    舍瓦吃了一惊,从未见师傅向自己这样凶过,心中忐忑的想:师傅原来也并不如我想象中的昏庸,还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当皇帝的料,赶紧说道:“师傅,我,弟子弟子有错,师傅要当南诏的国王,那是有很大的困难,可要想高官,那就没问题!”

    那隆就脸色铁青的说道:“小子,你早知道我不能当皇上,你让我叛李格桑,真的是就是为了谢小意?”

    舍瓦知道,再不说实话,师傅一定不会轻饶了自己,只得跪下道:“是,师傅!”

    其时,就只有舍瓦和那隆在军帐里,那隆想到舍瓦的威信,毕竟还是给他留了一点面子。其实那隆能久为彝部之长,也并不是智商低能,只是一时被舍瓦蒙蔽,现在被唐朝一点,终于恍然大悟,知道自己干了一件大大的蠢事,心中甚为恼怒。

    那隆气得白须飘扬:“你就为了一个女人,将我往死里整?”

    舍瓦道:“弟子不敢!”

    那隆喘息了一会儿,忽然问道:“谢小意是不是在你后帐里?”

    舍瓦一惊,不知道那隆问这是什么意思,说道:“是。”

    那隆就道:“那把她放出来,我听说他是李格桑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儿都十七岁了,这样的女人,有什么好,你还了他就是!”

    舍瓦心中大怒:我痴恋谢小意,你难道不知,你现在竟然为了向李格桑讨好,而要我牺牲最心爱的女人,颤声道:“师傅,弟子宁死不从!”

    那隆大怒:“小子,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什么都不顾啦?”

    舍瓦的泪水流下:“师傅,为了谢小意,我背叛了列祖列宗,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师傅,你不要怪我?”

    那隆一惊:“小子,你想干什么?”

    但这句话还未说完,他就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因为舍瓦一掌印在他的小腹上,原来他竟在那隆绝不防备的情况下忽施偷袭。

    那隆出郁闷的一声惨叫,绝不相信眼前这个自己对得意的弟子竟会杀了自己,直到死,他都不相信舍瓦会这样做,他终于全部失去了知觉。

    舍瓦在实施偷袭的时候,早已经算好退路,一掌击中了那隆的小腹,衣袖一展,将那隆的口闭住了,使得声音不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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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九章公平一战
    其时,彝部已执行那隆的决定,退兵而去,狼正轩十分惊慌,随即停止了攻击。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和专信带着三千骁骑回到禁城边上,风烟滚滚,截住狼正轩的后路。

    唐朝骑在一匹大黄马上,高声向禁城上的李格桑喊话“彝部已经归顺陛下”,随即用布料将事情经过写在纸上,用一支响箭射上城池。

    禁军拾到,交给李格桑,李格桑一见大喜:“唐朝和专将军立下盖世大功,那隆已经归降,狼正轩孤立无援,大开城门,诸君与我歼灭之!”

    这几句话,被李格桑以雄厚内力说出来,众军皆闻,顿时欢声雷动。

    李格桑知道战机转瞬即逝,大喝一声:“跟我来!”

    大踏步向城下冲去,他自然已经看到专信已经借到彝兵三千,截住了狼正轩的后路,岂有不内外夹击之理?

    狼正轩正在奇怪,欲派探子去探听生了什么事,李格桑已经大开城门,率众禁军冲了出来。他正想质问专信为何冲动他的后队,冷不防专信一枪刺了过去。

    狼正轩急忙闪避,但终于还是晚了一步,虽尽力的避开要害之处,但肋下终于还是被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大怒道:“你,你干什么?”

    专信就微微一笑:“狼太尉,我知本不是你的敌手,只要偷袭了!”

    狼正轩恨得牙痒痒的:“小子,原来你被李格桑抓住,已经投靠了他?”

    专信就微笑道;“不错,不仅如此,我还劝得那隆回兵,在我身后这三千人马,就是那隆族长借给我平定叛军的。”

    狼正轩这一听,顿时魂飞天外,刷刷两刀,砍翻了两个近身的彝部士兵,喝令撤。

    但为时已晚,李格桑和李白迎面冲到,将狼正轩的府兵冲得四分五裂。

    狼正轩叹息一声,实在不相信会落到这步田地,带着荣公和数百亲兵冲阵而去。他武功太过霸道,遇到他的彝兵纷纷辟易,给他杀开了一条血路,欲往狼府退却,据险而守,以待援军。

    但李格桑岂会让他逃走,早已经指挥数路兵马拦在必经之路上,狼正轩刚刚冲破彝兵的包围,李格桑和李白以及李谅,分三个角围住了他,冷冷的等着他的到来。

    荣公拍马大叫一声:“主公,我来敌住他们,你只管冲出去!”

    挥舞着一柄大砍刀,向三人分别递了一招。

    狼正轩得此余暇,手挽铁胎画弓,飕飕艘三箭射出,将三个禁军射死在地,而更加恐怖的是,这三人身死之后,三只箭还将他们的尸身牢牢钉在地下,足见狼正轩内力之深。

    禁军大惊,纷纷举起盾牌护住面门,狼正轩随即收起画弓,将手上的厚背大砍刀一紧,如天神一般的杀出,挡者无不骨折尸飞,禁军纷纷闪开,让出一条道来。那边厢,荣公独战李格桑李白和伏虎太子,自是凶险异常。要知道,他本身武功虽强,但年事已高,怎经得住三人的围攻?

    李白数次欲脱身追击狼正轩,都被这老儿使出拼命的方法缠住了。

    李格桑数次忍手,不欲杀这老儿,但他竟是越战越勇,誓死不退,李格桑大急,见狼正轩厚背刀到处,禁军尸骨横飞,知道再不出重手,恐怕追之不及,高声叫道:“荣公,有谮了!”

    说完这话,手上连珠镖,并不取他身上,却取他的马腿。要知道,荣公之所以能一人挡住李白等三人,那是占了骑在马上,身高刀长的便宜。

    只听战马哀鸣一声,显然中了李格桑的袖镖,马蹄折断,荣公随即坠下马来。

    而正在这个时候,专信又已经杀到,加如合围。

    但荣公并不慌乱,从怀中取出一只铁笛一横,架住数般兵器,只盼能多支撑得一刻,狼正轩就好逃走!

    但荣公的脸色忽然大变,手上的铁笛就不遮挡,只悲愤的叫道:“主公,你怎么不逃?”

    想是心中悲伤过甚,竟忘了招架。

    李格桑和李白专信见这老儿的模样,不忍杀之,松手拆招,但伏虎太子却并不理会,单刀直进就要刺进荣公的胸膛。

    忽听当的一声大响,伏虎太子手中的单刀脱手,救了荣公一命。

    伏虎大惊抬头,只见一个天神一样的汉子握着一柄厚背大砍刀,神威凛凛的站在自己面前,正是满身鲜血的狼正轩。

    众人为他威势所慑,一时之间都不说话,战场上刹那间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忽听掌声响起来,李格桑拍手道:“你不愿意独自逃走,真的算是一条汉子!”

    狼正轩哈哈大笑:“知我者李格桑也,你知我必定会回来救荣公,所以并不急于追我?”

    李格桑也大笑:“不错,要是你真的独自逃走,你就是不是狼正轩了,所以我不急!”

    狼正轩的脸色里就透露出一种深沉的严肃,缓缓的道:“二十五年前,狼某还未归顺你之前,你我曾经一战,那次是胜败不分,不知道二十年后,李格桑还有没有勇气与我狼正轩再战?”

    李格桑见狼正轩一太尉的身份,说出此等话来,知道已经将他逼上绝路,勃然道:“本王愿意!”

    李白大急道:“陛下,他现在已经是网中之鱼,笼中之鸟,陛下还有多少大事要做,难道真的要义气用事吗?”

    李格桑一阵踌躇,忽然笑道:“狼正轩吾弟,我想知道,要是我给你公平一战的机会,然则胜败之后如何?”

    狼正轩就仰天大笑了三声:“吾兄问得好,要是我战胜了,你今日就放我一马,要是我败了,那我就亲手割下自己的头颅,不过请吾兄念在兄弟昔日也曾对你稍有微劳的份上,不要赶尽杀绝!”

    这几话,等于是托孤之意,众人一听,心中都有些酸酸的。

    李格桑慨然道:“好,本王答应你,不过,你刚才肋下受了伤,难道不碍事么?”

    狼正轩就傲然一笑:“吾兄好眼力,不过,这点小伤,还奈何不了我狼正轩!”

    李格桑就一笑道:“这样也好!”

    说完这句话,大家一起惊叫了起来,唐朝更是关心:“父王,你为什么要这样?”

    原来,李格桑竟然不愿占狼正轩的这个便宜,竟将将碧玉剑取出,在自己肋下也斩了一条深及见骨的伤口,鲜血汹涌而出,李格桑竟是连眉头也不皱一下。

    狼正轩脸色严肃,半晌才说道:“大哥,多谢你这样待我!”

    李格桑一言不,撕下衣襟将自己伤口包扎了,手指在剑鞘上一弹,出一如哨的响声,碧玉剑就如一条碧龙一样,弹进了他的掌中,光华流动,众人轰然叫好,就连狼正轩手下的府兵,也有叫好的,只不过随即知道这是给别人长威风,叫好声的尾巴立即就断了,仿佛喉咙被人割了一刀。

    狼正轩将手上的大砍刀一立,缓缓的说道:“请!”

    李格桑目光如鹰,也缓缓的说道:“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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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章围城对
    忽见远方尘头大起,舍瓦率军驰来,喊声如雷。

    狼正轩大惊失色:“李格桑,这是什么意思?”

    他还以为专信和那隆投靠了李格桑,现在舍瓦率军杀来,自是李格桑指使。

    李格桑就吃惊的道:“吾弟勿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个时候,舍瓦当先驰到,高声道:“狼太尉,舍瓦助你来啦!”

    狼正轩大喜:“好,既然这样,大哥,我们这场比武,换个时候!”

    只见舍瓦身后上万的军队,列成阵势,蜂拥而来,反将李格桑等围在垓心。

    原来舍瓦暗算了那隆之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死一个专信的心腹,谎称专信派人奉李格桑的命令暗杀了那隆。

    这消息一传出,全军皆惊,许多将领虽然心中怀疑,一个小小的士兵怎么能杀得了彝族武功无敌的那隆族长?但舍瓦既这样说,又有谁敢太岁头上动土,去深查此事?

    因此按照舍瓦的意思,自是先报仇再给那隆丧,这样一来,除了专信手下的三千人马,近三万的大军围裹将来,李格桑哪里抵挡得住?

    舍瓦指挥部队,不分青红皂白的只管杀,专信手下军士多有被误伤者。

    好在铁凝率朝廷六百精锐死守住城门,李格桑等才能且战且退,撤回禁城。

    仔细查点,军士虽然死伤不少,但连上专信的部队,李格桑手下还有三千五百人,好在禁城中粮食充足,李格桑竟是信心满满:“诸君放心,我李格桑无兵无将,也无惧于舍瓦和狼正轩,现在有兵有将,更有禁城天险,本王自有破敌之策。”

    众人一听,心中大安,各各安营扎寨,加强防御人手。

    李白召唐朝和他一起巡查,沿着禁城墙根一带行去,喟然叹息道:“贤弟,你怎么可以这样冒失前去舍瓦军中,要是一旦有甚闪失,为兄这不要痛苦一辈子吗?”

    说着眼眶有些红。

    唐朝握住了李白之手,感动的道:“大哥,我知您对兄弟的一片真心,可,可我想过,要专将军独自一人回到彝部军中,我害怕他面对故主,下不了手,还有,我去的话,敌人更无怀疑,会放松警惕,专大哥也好得手,其他的人去,一定会被舍瓦识破!”

    李白就点头道:“贤弟说的也是,不过这样做,未免也太冒险了!以后可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事了?”

    唐朝回想到数百千般兵器抵在自己后心的感受,犹自心有余悸,点头道:“好,兄弟以后绝不做了。”

    ***,当时只想到是一个绝好的计策,却没想到稍一不慎就会搭上自己一条小命,这样的事情,以后自然不会做了。

    李白就叹息道:“说起来,你大哥我也是惭愧,自问武功比你高,头脑也不弱于你,在此城围之时,竟无半分功劳,反不如贤弟你救人、擒敌、降敌,以弱冠年华,天生智计,立下盖世之功!”

    唐朝赶紧谦逊:“大哥此话,可折杀小弟了,试想想,要不是大哥当日在大理‘绿野酒家’救了小弟性命,哪里有小弟今日,大哥更为难能的是,你和陛下无亲无故,竟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然的话,以狼正轩绝的‘出将入相’,哎,愚兄不才,虽受诸多排挤,流落四方,但说实在话,白对李隆基当年对我的礼遇还是感动于心的,我知道他这个人,爱才是真的,但无奈的是,他现在已经渐渐变得荒淫好色,为白所不齿!”

    唐朝大感兴趣,虽在这兵凶战危的围城之中,但还是兴奋的问道:“他喜欢杨贵妃是不是?”

    李白就呵呵笑了两声:“年轻人,就爱问这些,是的,贤弟,我也不瞒你,我当初之所以离开长安,原因之一就是看不惯李隆这样好色。杨贵妃其实叫杨玉环,蜀中人,天生丽质,父母杀亡之后到洛阳依附她的父兄杨杨玄缴,长成时候艳冠洛阳,李隆基驾临东都,他有一个宠幸的妃子叫武慧妃,美艳过人,因她女儿咸宜公主的介绍,认识了杨玉环,惊为天人,就此让杨玉环嫁给了自己的儿子寿王。算起来,李隆基是杨玉环的公公,但后来李隆基见了杨玉环的美貌,竟让杨贵妃出家为道,称为太真道姑,然后慢慢弄到华清池,最后竟封为贵妃,大伤风化。现在可好,他重用李林甫这口蜜腹剑的奸臣,朝政日非,更信任安禄山这样的胡人,让他当平卢节度使还不够,不久还当了范阳节度使,陇西节度使,我早就听说安禄山此人心术不正,恐成大患,为兄要借兵,也只是担心将来事之时好有个立功的机会!”

    唐朝大为叹服,李白正大才也,竟连这一点也看到了,他当然知道安禄山后来反叛了李隆基,赞道:“大哥,小弟就跟着你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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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诸葛孔明有著名的〈隆中对〉,李白今日所言与之雷同,故名曰〈围城对〉。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一章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李白大笑:“贤弟难道不知道这是掉脑袋的事?”

    唐朝就道:“但小弟知道绝无危险,因为安禄山一定叛乱,也一定会,”乖乖,说到这里,才知道自己说得高兴,竟说溜了嘴,幸好将“被平定”这几个字硬生生吞进了肚里,但就是这样,也已经使李白大为吃惊:“贤弟说什么,你说安禄山一定会叛乱?”

    唐朝肚子中大叫苦,但还是好不艰难的一笑:“大哥,你刚才说过的,安禄山这样的胡人,毫无文化,性情难测,我想他一定会叛乱的。”

    李白就哈哈笑了:“贤弟倒是吓了我一跳,其实,这也是为兄的猜测,只是觉得藩镇势力过大,会危害中央。”

    唐朝心中暗暗称赞,点头道:“大哥说得没错!”

    当下唐朝和李白只敢稍作休息,即起来巡视,不敢有丝毫懈怠。大家都知道,三千多军兵之所以能和三万大军相抗,那是全靠了这座坚城之故。

    天色渐渐转黑,敌人似乎并不急于进攻,扎营在城外,将城门围了个水泄不通。

    将近中夜,西南角上喊声大起,原来敌人竟趁着天色黑下来的机会,由舍瓦亲自带着五千精兵,凿开了南城破败的女墙,冒险来攻击。

    但不幸的是,头几十人中了唐朝熬的麻醉药,倒地不起,后面的士兵见到前面的人纷纷倒地,立即察纠究竟,报告了在后面督战的舍瓦。舍瓦立即省起,这一定是唐朝用了在彝族大寨救李格桑等的久法,用麻醉药害人,立即命每个军士撕下袖子堵塞住鼻孔,只用嘴呼吸,那就无碍。

    但四周早有唐朝派在各个危险地段放风的人看到彝军趁黑来攻,呜呜的吹响了号角。

    专信手下有一千人,专为殿后之用,哪里吃紧,就驰援哪里,听得风声紧急,立即赶了过去。

    唐朝见李白也要带领手下的三百禁军跟去,赶紧拉住了他:“大哥,不行,**说得好,不打没有把握的仗,大哥,你不能去!”

    李白顿时省悟:“对,黑夜有警,愚兄一听就急了,须防敌人有计,敌人既然攻我南城,那么说不定集结重兵攻击北城,是不是?”

    唐朝就道:“是,大哥,我们这就去!”

    李白就吩咐手下一名得力的士兵去通知李格桑,说要他立即带他手下的八百禁军赶紧来北城援救。其余的军兵,各各守着险要,防止敌人分兵攻。

    一边赶向北城,李白一边问:“**,那是谁,愚兄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

    唐朝心中大叫乖乖,怎么又犯错了:老妈以前老是用这句口头禅“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想不到自己随口又说了出来,现在李白大哥要问“**”是谁,我又怎么解释地清?

    但幸好唐朝还有说谎的本事,说道:“大哥,一个人名,现在不出名,以后肯定会大大有名,我,我偶尔记得他的这句话,随口就说了出来。”

    李白脸上却露出恭敬的神情:“此人大有学问,这句话是说到打仗的点子上了,试想想,舍瓦此人,智计多端,彝兵不熟悉禁城地理,又不如禁兵精锐,再加上禁城易守难攻,照理他绝不会冒险黑夜攻击,但现在他却大举进攻南城,其中多半有诈,经唐贤弟提醒之后,白深信,舍瓦这样的人,也是个不打无把握的仗的人,现在他行为反成,其中大有古怪。”

    就在这个时候,众人已经气喘吁吁的赶到了北城。

    奇怪的是,一到了北城,放眼向下望去,黑沉沉的,竟无半点敌人来攻的预兆。

    唐朝心中打鼓:我胡言乱语,这下可献丑了,刚才还叫李白大哥去叫陛下来也增援,那真是大丢面子。

    正在这样想的时候,北城外忽然火光大起。

    李白和唐朝向下望去,只见城墙上忽然间也不知道从哪里架起了数十架云梯,一个个士兵飞快的爬了上来。

    原来,正如唐朝所料,狼正轩这时带着狼府精兵作为前驱,更率领舍瓦手下的上万士兵,趁着舍瓦攻击南城吸引李格桑主力的良机,准备一鼓作气,以优势兵力攻破北城,只要打开缺口,三万人马齐上,李格桑必败无疑。

    本来,留守的军士只有一百五十人,见敌人的攻势都各各变色,但一见李白等事先料到来援,立即增加了信心,奋力抵御,檑木炮石雨点般的扔下,将许多狼府军士击杀在半空中,云梯坚固,本来不易折断,但李白武功高强,运起巧妙的法门,炮石掷下,竟将数架云梯从中打断,云梯上军士带着嘶哑凄厉的叫声被摔进下面的黑空,甚为惨烈可怖。

    李军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火油等物点燃了倾倒下去,烧得不少敌军啊啊大叫,龟缩在云梯半腰上不敢前进,这边士兵又投掷炮石,将这些进攻的士兵一一击落空中。

    听着半空中一声声凄厉声的嚎叫,那表明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离开了人世。

    就有少数的士兵抢上城来,李白也不慌乱,一剑杀一人,剑一出手,立即有一人倒下,或是被踹出城墙。唐朝在激战之余,终于亲身领略到李白武功的卓绝之处,那日听他说,他周游天下,和他交手的强盗剧贼也不在少数,竟没有一人能在他手下走得了三招,果无虚言。

    但就在这时,城下火光大亮,上百架云梯又猛的竖立了起来,只听击鼓声如雷响起,大批的士兵攀爬而上,黑压压的将北城都遮蔽了。

    原来,狼正轩正在下面督战,知道今日要是攻不下禁城,旷日持久的下来,一定大大不利于自己,见上面似乎早有准备,竟起了孤注一掷的念头,心想,舍瓦在南城进攻,就算不能吸引大部李部主力,但三分之一的兵力是要牵制的,自己手下有上万大兵,用车轮战拼消耗,就累也累死了他。

    这样一想之后,尽遣狼府精兵作先行,率领大批彝族士兵攻上来,务必战决。

    李白等虽然奋力击敌,但敌人实力实在太强,再加上狼正轩这次动用了几乎所有狼府精锐,更是不易对付。

    要知道,狼正轩贵为南诏太尉,掌握南诏兵马大权,手下精兵不弱于禁军,都是十里挑一的勇士,这一一涌而上,李白等的压力顿时大增。

    好在李白武功实在高强,每每在最关键的时刻,在敌人将要登城的一刹那间将敌人解决。

    但敌人也现了李白的厉害,每每在云梯上箭袭击他。

    好在李白轻功高强,自是无豫受伤,但这样一来,敌人竟是抿不畏死的向上攀登,李白手下伤亡过半,再这样下去,北城终将失守。

    就在这个时候,李格桑麾军杀到,北城之围顿解。

    他手下的八百禁兵,无一不是十里挑一的勇士,这一投入战斗,又占有绝对的地利,简直如虎入羊群,将进攻的敌人一个个瓦解。

    这一来,狼正轩动的孤注一掷宣告失败,同时损失了大量精锐,元气大伤,竟是无力立即再动下一轮的进攻。

    这一晚上直对峙到丑时将尽,狼正轩终于明白,李格桑防御强悍,要想在今晚破城,那简直比登天还难,只得鸣金收兵。计点人马,竟伤亡了五千人,只得罢了。

    那边铁凝的军队,由于得到专信的支援,轻易的将舍瓦击退。

    要知道,舍瓦手下的五千人,大都服专信,再加上自己杀自己人,往往手下留情,铁凝再一出击,自是容易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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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二章土堆之法
    受到这样的挫败,舍瓦和狼正轩只好整兵休整,现在也终于体会到禁城“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理优势了

    趁着这个时机,李格桑组织军民加强城防,宫女则埋锅做饭,轮换休息,以保持体力。

    舍瓦帐中,狼正轩和他相视而笑:“想不到这个声东击西之计,竟被李军识破,李军之中,必有能人!”

    舍瓦就点头道:“无妨,谅李军昨夜虽然拼死守住,但伤亡必定巨大,我等切不可给其喘息的时机,即使付出十倍的代价,也要战决。”

    狼正轩就摇头:“舍瓦将军,不行,李军死守坚城,急切之间想要攻下,那是难如登天,反而多伤士卒,震动军心,不如智取。”

    舍瓦想到城池的坚固,点头道:“太尉有何高见?”

    狼正轩就说道:“不如以堆土山之法攻击之。”附耳舍瓦耳边说道如此如此。

    舍瓦大喜,指挥手下军士每人取一大包土,齐到演武场听命。

    李格桑这日起来巡城,只见下面彝部军队竟然三三两两,不成队列,似乎在挖掘什么,哈哈大笑,对身旁的唐朝和李白说道:“彝部士兵乃乌何之众,虽有百万,不足惧也。”

    唐朝摇头道:“陛下,小婿却不这样认为,《三国演义》诸葛亮攻击蛮王孟获之时,曾经命令士兵用沙土堆积而成云梯,攻下了三江城,我见下面的彝兵虽然队伍不整,但一个个取下身上衣服似乎在包什么东西,莫不是效法诸葛亮当年的计策?”

    李格桑猛的一惊,叫声“哎呀”,焦急的道:“那该怎么办?”

    唐朝就说道:“小婿有一法可破此计,只须如此如此。”

    李格桑一听大惊,立即命令亲兵传令叫每个军士挑一担井水到城头上交割。

    众人虽觉诧异,但皇上有命,不得不依。

    就听李格桑好奇的问道:“诸葛亮的这条计策,本王倒是听说过,就没听说过还有什么《三国演义》,本王僻处南疆,倒是对中原掌故多有未知。”

    唐朝心中叫声好险:《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著,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生,世上又哪里有人知道《三国演义》?闹了这个大笑话之后,只得硬着头皮撒谎道:“这,这些市井俚书,陛下又哪里有时间”

    李格桑信以为真,连连称赞唐朝博学多才。

    就在这个时候,舍瓦抽出长剑在空中虚砍一砍,出一声凄厉的啸声,集结全部兵士道:“各人将手中的沙包杠在肩头!”

    众兵听令,舍瓦又继续道:“各人将肩上的沙包搬到南城城墙下,先到者为头功!出!”

    这一声令下,三万军兵顿时蜂拥而上,将肩上的沙包放在墙角,刹那间堆积成一座巨大的土山。

    这个时候,狼正轩亲率领八千精兵抢上土山,迅截无伦的冲上城来。

    李格桑心中赞叹:唐朝此人,深不可测,竟然料敌机先,要是毫无防备,南墙防御本来最是脆弱,要是给这迅雷不及掩耳的一击,恐怕真的被狼正轩得手,命令城头士兵且慢出击,待到狼正轩的部队距离城墙只有数十米距离之时,才大叫一声“倒水!”

    这一声令下,水流如注,顿时将刚刚搭成的一座土山冲得七零八落。

    土山仓促而成,自然并不坚固,这时候被水一冲,土山上的士兵寸步难进,有的一骨碌的摔下城墙,有的则被陷进了土山里,一时间哭爹叫娘,纷纷逃窜。

    狼正轩押后,本欲在最关键的时刻自己亲身冲上,打开缺口,想不到刹那间就土崩瓦解。

    李格桑站在城头上高叫道:“狼正轩,你这点点伎俩,是难不倒本王的,还是另想它法!”

    说罢哈哈大笑。

    狼正轩大怒,铁胎画弓一起,一只羽箭闪电般的射来,直取李格桑,箭未到,已经带着刺骨的啸声。

    四周的人啊了一声,心中佩服狼正轩神箭,射到上百丈的高空,竟然还有如许威力。

    但李格桑冷笑一声,竟不闪避,待那箭距离自己面门仅仅五尺之时,猛一伸手,将那支狼牙箭抄住了,就势拿出身边的弓,也是一箭射下。

    取的部位,竟不是狼正轩而是他身边的荣公。

    李格桑知道,要是直接攻击狼正轩,自绝不会中,不如攻击他身边的大将。

    狼正轩冷笑一声:“鲁班门前弄斧,可笑可笑!”

    举起手中画弓,一箭射出,欲在空中将李格桑的箭劈为两半。

    但李格桑素知狼正轩之能,早料到他有此一招,刷刷刷连环三箭射出,保护在第一箭的周围,狼正轩也真是厉害,见一箭奈何不了对方,刷刷刷又是三箭射出,务必要控制住李格桑的箭,在三军之前争回脸面。

    但就在这个时候,李白大喝一声,手起一箭射出,后先至,将狼正轩多出的一箭射落。

    李格桑先前出的那箭竟然不受阻挠,直取荣公。

    荣公见狼正轩为自己出手,心中丝毫不惧,却想不到羽箭说到就到,飞取自己的胸口。仓促之间哪里有多余的反应时间,忽然倒下,在地下一个“懒驴打滚”,终于躲开了这凌厉的一箭。

    只见那箭直没至羽,荣公心中砰砰乱跳,知道要是稍微闪得慢一点,那是像刺猬一样被钉在地下了,虽然狼狈,但侥幸还拣回一条性命。

    唐朝等一见荣公的狼狈相,自是轰然大笑,齐赞李格桑和李白箭法不俗。

    狼正轩大怒,运起内力喝道:“李格桑,你敢和我比箭么?”

    声音高亢粗野,隔着上百丈的城墙传入众人耳朵,还是十分震耳,足见狼正轩内功高强。

    但李格桑和李白心中均清楚,那使二人合力才稍稍占了狼正轩的上风,要是一对一的交手,的确不是他的对手。

    李白就代李格桑答道:“狼太尉,陛下敬你是条汉子,你别不知好歹?”

    狼正轩在三军之前丢了这个大脸,势必要赶紧找回来,只吼道:“李格桑,你敢不敢?”

    李格桑勃然大怒,正想与之比箭,但唐朝却赶紧笑道:“陛下,让我来和他比!”

    李格桑摇头:“不行,还是我来!”无论如何,不能在三军之前失了锐气。

    但唐朝还是坚持道:“陛下,请您告诉狼正轩,只有他先击败了我唐朝,才有资格跟陛下交手,我自有主张!”

    李格桑见他说得沉着,又素知他智计多端,于是大声道:“好!不过狼正轩,你必须得先胜过我女婿唐朝,否则本王会觉得你不配和我交手!”

    狼正轩冷笑一声:哼,你这不是怕了是什么?也好,待我射杀了唐朝这可恶小子,再来和你交手,慨然道:“很好,那先规定,每人各射三只箭,先射中对方的算胜!”

    唐朝笑了“很好,李白大哥代我告诉他,不过有一个规矩,一个人射的时候,另外一个人绝不能移动身体,否则算输。”

    唐朝毫无内力,从近百丈城墙喊话,声音传不下去,所以只有请李白代劳了。

    李白素之结义兄弟诡计多端,料知他又要用什么古怪的方式来戏弄对手,依言向下面喊话了。

    只听李白按照唐朝的意思又喊道:“让他先射我好了!”

    狼正轩一听大怒:我岂会占一个毫无武功小子的便宜,喊道:“好,你先射本座,本座绝不闪避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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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三章援军
    唐朝哈哈一笑:“很好,我就射他一箭试试!”

    从李白手里取过弓,搭上箭,飕的射了下去,歪斜无力,准头更是奇差,距狼正轩居然有近百步距离,城上城下士兵见了,都觉有趣,哈哈大笑起来。

    唐朝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赶紧将扣在手里的第二支箭斜斜的射了下去,这一次,他在箭上做了点古怪,将早已准备好的麻醉药瓶附在箭头上,这一次准了一点,但仍然隔着狼正轩十余步,全然的不成章法,箭法竟是差得离谱。

    狼正轩呵呵大笑:“小子,只有一箭了,我就站在这里不动,要是你逼得我动了一动身子,那便算我输了!”心想,这样的箭法,居然也敢拿出来现世,那不是要笑歪了别人嘴巴吗?

    但刚说了这句话,忽然感觉到头脑昏晕,一阵天旋地转,原来唐朝的麻醉药此时生了效用,任他狼正轩武功再高,也是抵受不住。

    就在这时,唐朝的第三箭如飞射至,这一次,准头却是出奇的准确。

    原来,唐朝这几日中跟随李白这样的大明师苦练箭法,由于毫无内功,劲力自然毫无可取之处,但准头已经不错了。

    当然,这是李白的评语。

    要知道,李白绝世高人,但对唐朝却是说不出的喜欢,说这话,虽然有赞美的成分,但唐朝在射箭上有些天分,却是不争的事实。

    狼正轩心中大叫糟糕,但数十年来苦练的功力在这时候挥了作用,只见他强行闭住一口气,不使毒气继续伤害自己脏腑,挥手一格,将唐朝的第三箭格开了。再一闪,闪到丈许开外,知道中毒不轻,呈打坐姿势,吐纳调息,竟是绝不敢说一句话。

    李白大喜,高声喊道:“狼正轩,你身子已动,算不算输?”

    城上城下三军见唐朝箭法稀松平常,本来都在讪笑,却想不到为什么这第三箭却逼得狼正轩这样的高手也只能闪避逃窜,更打坐不起,心中虽然惊疑万分,但狼正轩身子果然移动,那就是自毁誓言,自然算是输了。

    李格桑等自然知道唐朝又是使用了诡计,相视一笑,很是感激。要知道,李格桑和狼正轩公平比箭的话,李格桑必输无疑,唐朝这是代替自己岳丈保住了脸面,更使三军锐气不失,功劳很大。

    李格桑见狼正轩忙于吐纳调息,趁机说道:“狼正轩吾弟,你虽然败了,但为兄念在兄弟之情上,不用十响连弩射杀你,今日罢战,明日决战如何?”

    舍瓦知道狼正轩又是中了唐朝的麻醉药,心中恼怒,但为保持军心稳定,代狼正轩答道:“好,李格桑,我和太尉来日决战!”

    荣公扶起狼正轩,回到营帐,调养多时,身体才复原,骇然道:“我曾听舍瓦说唐朝会使毒,可想不到他的毒药居然厉害至斯,舍瓦昨晚损失数百人在这毒药上,果然不虚。”命令所有亲兵士都注意敌人放毒,随时准备堵塞鼻孔。

    舍瓦因为两战俱败,军心松动,命兵士好生在营中调养,准备明日大举进攻,以消耗战拖垮李格桑。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远方尘头大起,一彪人马冲来,旗帜上大书一个“李”字,却是狼正轩终于调动心腹李铁将领,带朝廷大军三万来援。要知道,狼正轩贵为南诏太尉,在军中素有威望,更囚禁了满朝公卿,在这样的形势下,李铁等终于被狼正轩的心腹说动,带领大军前来。

    李格桑远远看见李铁的军队漫漫而来,知道城破只在旦夕之间,仰天叹息道:“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李白等一见形势,亦知道坚守无望,脸上都是失色。

    李格桑就沉痛的说道:“诸位,本王本欲荡平叛乱之后,和诸君同享富贵,但今日时势,势不可为,唯一的办法,那就是弃城而走,或许还有一条生路,不然,困守孤城,纵然守得一时,但敌我力量悬殊,恐一旦城破,诸君皆随本王枉死耳!”

    唐朝就哭道:“陛下,万万不可!”

    众皆惊愕,不知道唐朝为何会这样着他。

    唐朝就跪下奏道:“陛下,大理城池坚固,足可坚守,陛下也曾说过,似此天险,纵有雄兵百万,一时也难以攻下,何不据险而守,以疲敌军,以待勤王之师?想陛下仁慈英明,军中必有不少陛下的死士,小婿见心悦法王已久,而法王当日正是为了到彝部军中相救陛下,而今陛下获救的消息早已传开,法王大才,在国中素有威望,要是小婿猜得不错的话,他当仗着绝世武功,悄入军部游说勤王将领,陛下也派出不小心腹秘密潜入军部,想必会有些效果的,陛下可坚守三日,若三日之后援军还不到达,那再逃不迟!”

    李格桑一听,深觉有理,心想,本王一旦逃走,满朝公卿在狼正轩挟持之下,肯定拥他为王,狼正轩才能卓越,那时候再调动南诏大军围剿于我,恐反为所制。

    当即说道:“唐朝说的不错,大理禁城坚厚,舍瓦只有二万余人马,但之前两仗下来,死伤一万有余,逃散甚多,现在来援敌军不过数千之众,又是我昔日提拔的旧将,进攻必不尽力,我等只要扼险而守,狼正轩自然急切难下,三日之后,再做打算!”

    众将领一听李格桑的分析,心中都舒了口气,敌军加起来不过是二万人马,各自领命带兵坚守。

    唐朝一直待在李格桑身边,直到众将领一一离开,这才进言道:“陛下,城池万分紧急,小婿以为,须急请天龙众高僧护国,方保无虞?”

    李格桑沉吟半晌,终于道:“也好,你跟我来!”

    李格桑带着唐朝回到寝宫,命令丫鬟拿出两套普通的袍子,一人穿了一身,从密门而出,来到大理街道上。

    其时正是三月天时,春寒料峭,唐朝吹了吹手,向街道两边只见市廛冷清,青石的街道上满地黄叶,显然因为战争之故,街市不兴。

    李格桑见此情景,摇头叹息了一声,领着唐朝向街道笔直的走了下去,大约走了三数里,远远看到一座高塔,背靠苍山,面临洱海,正是崇圣寺千寻塔。而这里,也是南诏的皇家寺院,构建宏伟,气势磅礴,有一种另类的君临天下的气概。

    李格桑来到山门外,向小沙弥打了一个稽道:“你去禀报元元长老,就说故人李逻相访。”

    李逻是李格桑的小名,只有元元长老等少数僧人知道。

    这小沙弥进去不久,一个六十上下的老僧手摸念珠,在一众僧人的陪同下迎出寺来。

    只听元元长老口宣佛号,说道:“陛下,你怎么来啦?”

    李格桑一脸焦急之色:“小子不得不来!”

    元元长老立即会意:“请,方丈待茶!”

    本来,心悦法王在的时候,这里是由他主持,但他一旦离寺,就由前任法王元元长老暂时主持。

    元元长老将李格桑和唐朝两人肃进方丈,命令小沙弥上了茶,然后说道:“陛下有话请说!”

    李格桑就将现下情势大致说了一下,最后说到搬取救兵之意。

    元元长老慨然道:“陛下遭此大难,崇圣寺愿出微力!”

    李格桑心中稍安,知道寺中僧众武功均不弱,有之相助,坚守三日当大有希望。

    李格桑再三致谢,走的时候,带走了十九名僧人,由心悦的大弟子方智带队,仍从远路而回。

    唐朝等再回到城上的时候,遥遥闻得喊杀声震天,两军交战得甚是激烈,赶紧迎了上去。李格桑骂道:“舍瓦无信之徒,明明说好明日决战,现在自己援军一到,竟然提前看战!”

    但也顾不得骂,指挥众将士奋勇杀敌。

    狼正轩此次进攻果然凶猛,竟是一波接着一波,绝不让李军有片刻休息,存心要以兵力上的优势取胜。

    李白等激战数个时辰,渐感心力交瘁,猛然得到天龙寺十九僧的援助,精神大震,军心又安。

    要知道这十九名僧人年龄最小的都是四十七八岁,个个武功不错,更有两人武功尤其出众,一是方智,一是元元长老的弟子本空,武功绝不在御林军总管铁凝之下。

    这一来,李白和伏虎太子等人才能轮番休息,补充体力,形势得以控制。

    唐朝暗暗心惊,想不到战争如此残酷,向城下望去,只见尸如山积,但狼正轩仍然命令士兵攻城,绝不罢休。

    那边舍瓦带着彝部士兵攻击城门,用一根根的大木向城墙撞去,想直接击破城门,李军早有准备,将准备好的火油点燃了投掷下去,巨木顿时劈啪的燃烧起来,烧得进攻的士兵哇哇大叫。这火油乃是取自大理深山之中,遇水不熄,舍瓦等用水扑火之时,反而越救越糟,火势更加大了。

    舍瓦只得命令士兵先退出火窟,再谋别法。

    这一日一夜,狼正轩竟然并不休息,命令士兵日夜攻城,两边消耗都是巨大。但狼正轩手握数万兵马,并不体恤士兵的伤亡,但李格桑这边,计点人马,加上先前损失的一千六百人,到现在为止,已经损失了二千五百人,禁城军队只剩下二千左右,且多带伤。

    要不是天龙寺僧人身先士卒,奋勇战斗,恐怕早已经坚持不住了。

    李格桑和唐朝都是满腹智计之人,但见了这样的情景,也是暗中摇头,知道军心已经动摇,禁城恐怕是守不住的了。

    唐朝其时正站在李格桑的身边,低声道:“陛下,依您看,我军还能坚守多少时候?”

    李格桑就道:“随时都有城破的可能!”

    唐朝就叹息的说道:“陛下,孟子说得好,大丈夫能屈能伸,看现在的形势,坚守三日,甚为艰难,不如趁现在撤出京城,以图东山再起?”

    李格桑心中其实早有这样的看法,听唐朝这样一说,叹息的说道:“好,我这就去吩咐各位将领!”

    “咦,那是什么?”正在这个时候,唐朝惊喜的叫了起来。

    李格桑顺着唐朝的指间望去,就看到远方黑压压的一片,尘头遮蔽了天日,显然是大批军队驰来。

    唐朝心中激动:“莫不是心悦法王来助我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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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四章围解
    李格桑声音也颤抖了:“是的,你看,光头的那个不是心悦法王是什么?”

    唐朝顺着他目光果见队伍前面一个和尚的光头在阳光中闪闪生光,不是当时曾经救过自己的性命的心悦法王是谁?

    再一看他身后,一竿巨大的旗帜上,大书一个“阿”字,显然是李格桑在军部的心腹阿铜模了。

    却原来,心悦法王一打听到李格桑已经获救的消息之后,以他的聪明才智,立即想到李格桑肯定会大理城纠合禁军平叛,于是急急重回大理,但那时,由于他先前寻访李格桑耗费了不少时间,以致于赶回大理城的时候,狼正轩正率领大军围攻禁城,他当机立断,心想只有在军部的旧将身上做于是趁黑摸入军部探听虚实。

    试想想,以他武功之高强,又有谁能够觉?

    他随即潜伏进军部的议事大厅,倒挂金钩于窗格上,看到了军部的一次会议。

    想不到竟看到一场争吵的好戏。

    原来,自李铁将狼正轩的嫡系部队带走之后,剩下的将领多是李格桑当年的旧将,正就是否应该倒向李格桑一边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有的认为狼正轩此次多半能取得帝位,所以不一言。有的则为李格桑担心,主张立即兵救援,一见之下,只见李格桑派去游说的几个心腹,已经被狼正轩公然杀死在椅上。显然狼正轩也料到李格桑会到军部拉拢人马,事先杀李使以示威。足见狼正轩作为太尉在军部的影响力。

    当然,更使许多将领烦恼的是,狼正轩蓄谋叛乱已久,在叛乱之前,以各种理由将许多将领的妻子质押在狼府,这就使得不少李格桑的心腹心存忌惮,这才一再的拖延时间,迟迟不决。

    心悦法王看明情况之后,知道事态紧急,要是再回禁城商量计策的话,恐贻误战机,随即将不少亲附于李格桑的军部将领一一牢记在心,等到晚上,潜进各将领帐中,一一与之交谈,称是奉了李格桑的命令来军部。各人自是愿意为陛下出力。

    以他绝顶武功,此事虽然骇人耳目,但却极是轻易,联络了七八位将领,大家都公推阿铜模为领,于是趁着夜色起兵救驾。

    行到中途,心悦法王说道:“禁城坚固,狼正轩急切难下,此去救援陛下,内外夹攻,狼正轩必败,但狼正轩府邸酷似禁城,易守难攻,要是他败后退回老巢,可以负隅顽抗不说,还可能将众位将军的家小杀害,老衲以为,当先取狼正轩府邸,他此时全力进攻陛下,府邸必然空虚,打败他的府兵,救出诸将军的妻小和满朝公卿之后,直接进攻狼正轩和舍瓦,大事可成。”

    众将领最最担心的,其实是自己的家小,一听心悦法王这话,立即赞同,带兵扑向狼正轩府邸,可叹狼正轩府中都是南诏著名的精兵,但一则猝不及防,再则兵力太少,竟被阿铜模指挥的大军杀了个干干净净,只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占领了狼府,将众将领妻小救出不救出满朝公卿。

    众人一得自由,不禁大骂狼正轩胆大包天,纷纷请战。

    心悦法王担心李格桑有失,催阿铜模整军起行,阿铜模肯,带一万五千人的大军冲向狼正轩后营。

    狼正轩此时正攻打得吃紧就要破城,心中大喜,知道此城若破,自己的皇帝梦那是做得真了,麾军加紧攻打,就在这时,狼府逃出的亲兵来向他禀报:“府邸失守,阿铜模带大军来援救李格桑。”

    狼正轩一听这消息,惊得五内俱焚,咬牙切齿的道:“此必是心悦法王暗中助李格桑?”

    手下禀报正是,告诉了心悦法王正随阿铜模从背后杀来。

    狼正轩回过身来,正看到一脸法相的心悦法王,切齿怒道:“秃驴,本座真悔恨当初没有在我府中杀了你,以致酿成这样的大患。”

    一直以来,他都密切的注意军部动向,用各种手段阻止李格桑和军部旧将取得联系,他心中清楚,只要李格桑孤立无援,即使他逃得性命,也影响不了自己的大计,他得到报告,李格桑派数个心腹潜入军部,随即叫李铁杀之以示威,竟算漏了心悦法王,更想不到法王老练至斯,会先取了自己的老巢,再来包围自己,看着禁城城门大开,李格桑和手下将领一起杀出城来,他心中一片混乱难道,我就这样败了?

    一股无法解除的恨意涌向心间,我就算杀了不了李格桑,也当杀了这秃驴解气。

    说时迟,那时快,挽起铁胎画弓,一箭神飞,直指心悦法王的小腹。

    箭未到,一股刺骨的啸声已经惊得法王座下马惊叫了起来。

    法王素知狼正轩之能,不敢怠慢,一按马被,虚飘飘的跳了起来,那箭就射入土中,但这箭带起的厉啸声,却使那匹吓得瘫软在地。

    狼正轩本不指望这一箭能射得下武功绝顶的心悦法王,刷刷刷三箭分从上中下三路向法王射到。

    心悦法王一声大喝,身子陡然向外平移了七尺,竟以绝顶神通将这要命的三箭避开了。

    狼正轩心中暗赞一声,趁法王身子没有落地,下盘无据,旧力已尽,新力未生,飕飕艘三箭迅捷无伦的射了出去。

    狼正轩心中冷笑,看你能否逃过此劫,手中扣着一箭,只要他侥幸逃过,这一箭就要他的命!

    心悦法王心中连叫糟糕,后悔当时没有一个懒驴打滚扑下地面,现在竟然如此狼狈。其实,狼正轩乃一代武学大师,对这些情节的把握,虽在暴怒之中,也是毫厘不差。他料定心悦法王一定要顾全身份,不会使诸如“懒驴打滚”的招数,而要冒险跃下,所以一系列后着只是连珠般的使出,叫法王没有缓和的余地。

    但当此情景,也只能行险一试,只见法王大袖一拂,将正面的一箭拂开。

    但一拂之下,立即叫声糟糕,原来狼正轩天生神力,他用箭出神入化,箭上竟然附带了巨大的力道,只拂得箭偏了一个方向,却仍然迅截无伦的射向他的大腿。但当此形势,他已经顾不得别的,腕上运起内力,将接踵而至的两箭击得断成四截,但手腕上终于还是划破了两条深及见骨的口子,大腿上更是剧烈的一痛,那箭竟生生的射穿他的腿部肌肉,土地里去了。

    狼正轩心中恨意难平,并不罢休,出了手上的追命一箭。

    这一箭和第一箭十分相似,都是几乎用全身的力量出,但心悦法王心中此时的感受,竟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

    就在这个时候,心悦法王胸前的念珠飞舞而起,卷住了这飞射的一箭。

    狼正轩微微冷笑,并不理会心悦法王的生死,喝令亲兵排成阵势,抵住李格桑正面的冲击。

    连狼正轩都以为心悦法王必死无疑,但法王却能偏偏不死。

    只见他脖子上的念珠甫一和狼牙箭相撞,就出金铁交鸣的声音,硬生生将那箭给卷飞了。

    心悦法王落下地来,心中舒了口长气,也不裹伤,只大喝道:“狼正轩,徒以弓箭逞能,算不得英雄,我和你真刀真枪的再来过!”

    要知道,心悦法王的武功,在天龙寺中无人能敌,生平从未逢过敌手,想不到竟伤在狼正轩手下,他自然大动无明。

    狼正轩看着他大腿上汩汩流出的鲜血,冷笑道:“法王,我知你是个能人,看在你如此武功的份上,我不杀你,你”

    他显然知道,要是真的教授,他三招就可以要法王的性命。

    心悦法王也不是不知自己已受重伤,但要他就这样离去,那和他南诏国师的身份大大不配,正想挑战,但远远已经听到李格桑的呼声:“法王,请过来!”

    心悦法王连点身上七处**道,止住鲜血,飘身而去,虽然留下点点鲜血,但见者无不佩服他功力深厚,就在重伤之余,竟然能有如此迅捷的行动。

    而这个时候,战场中形势大变,要不是狼正轩久经战阵,治军有方,他的部队早已经崩溃,但就算这样,舍瓦的彝族士兵已经如山倒下,被专信一击,不少都临阵投降,剩下的更无斗志,四散逃窜。

    舍瓦只得带随身八百骑,仓皇逃回彝部。

    而狼正轩手下的二万名士兵,却是他当年曾以之击败剑南节度使高仙灵的部队,久经战阵,虽处劣势,但并不慌乱,循序退入了寨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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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五章崩溃
    李格桑飞驰进前,紧紧握住了心悦法王的手:“大师,你于本王有再造之恩,我代南诏万民谢谢你!”

    心悦法王不敢居功,低头合十道:“陛下,这是老衲该做的!”再不言。||

    李格桑随即指挥大军上前,互相用箭射住阵脚,叫狼正轩答话。

    狼正轩此时虽处劣势,并不惊慌,稍事整顿之后,带着儿子狼坤山来到阵前,高声道:“李格桑,本座这不是出来了吗,你有什么话说?”

    李格桑催马上前,轻裘缓带,声音清朗的说道:“狼贤弟,我叫你看一样东西。”

    只见过不多时,阵前牵出了狼正轩的妻子儿子,以及一大群妻妾。

    这些人分装在三辆大出之中,由李格桑的军士守把,大车周围有上百名弓箭手张弓搭箭瞄准了,只要一声令下,车中之人那是必死无疑。

    狼正轩小的儿子只有六岁,哪里见过这样的阵状,吓得哇哇大哭,一众妻妾见处境艰难,也是偷偷哭泣。

    狼正轩勃然大怒:“李格桑,你竟以这样的卑鄙的手段来对付我,不害怕落下千古骂名吗?”

    李格桑就微微一笑:“贤弟错了,为兄这样做,绝不是逼你,只是为了贤弟着想。”

    “哼!”狼正轩冷笑一声,不说话。

    李格桑就说道:“贤弟,想想当年我们义结金兰之时,可曾说过什么话来?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你或许早忘了这话,可为兄并没有忘记。”

    狼正轩就冷冷的道:“你什么意思?”

    李格桑就郑重的说道:“为兄有一个请求,只要你仍然回来,我李格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誓,我李个桑绝不计较前嫌,仍将你当兄弟!”

    狼正轩良久不答,却忽然惨然一笑:“大哥,我狼正轩是一个直肠直肚的汉子,不知道你此话是真是假,不过,我狼正轩既做此事,就没想过和大哥并生于世间,你来攻我!”

    李格桑大叫一声:“贤弟,你可不要逼我?”

    狼正轩眉毛一扬:“陛下,你我之间,绝无第二条路可走,你有什么招数,尽管用出来,狼某接着!”

    伏虎太子就大怒道:“狼正轩,你倒我真不敢杀这些人?”

    说着拉开车门,将狼正轩最小的儿子提了出来。

    六岁的孩子知道什么,见伏虎太子凶神恶煞的样,顿时吓得哇哇大哭。

    狼正轩一阵心酸,温言道:“孩子,别哭!”

    但这孩子哪里听话,竟哭得更大声了。

    伏虎大笑:“小子,你怕不怕我?”

    这小孩子就道:“怕,你,你别吓我!”

    伏虎太子大喜:“好,只要你听我的话,我就不杀你,长大了还让你做一个大大的官。”

    小孩子看了一眼狼正轩威严的眼睛,似乎很害怕,但伏虎太子将手里的刀一举,喝道:“不然我就杀了你!”

    这孩子顿时吓傻了,话都说不出,只知道点头。

    伏虎太子见这小子屈服于自己的威吓,十分满意,将手里的刀扬了一扬:“那你说,狼正轩是个叛逆之臣,该死了我就不杀你!”

    这小子从小生长于富贵丛中,哪里受过这样的苦,颤抖的说道:“狼正轩是,是个叛逆之臣,该,该!”

    最后这两个字,他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在父亲的威严下,竟是不敢说出。

    伏虎太子大喝一声:“”

    这小子一吓,顿时说道:“该杀!”

    李格桑哈哈大笑:“贤弟,你连五六岁的孩子都知道,你背叛本王那是该死!”

    狼正轩心中也是难过,想不到平日轻于教诲,将让这小子今日给自己丢这个大脸,转过了头不理。

    伏虎太子见此法奏效,扬起手里的单刀,一个个的逼问,只见他此时拉住了一个美妾,喝问道:“你投不投降?”

    那妃子虽然吓得花容失色,但碍于狼正轩昔日的恩爱,却不说话。

    伏虎太子连问三声,这美妾竟并不理睬,大怒之下,一刀砍下了她的头颅。

    狼正轩心中连叫“好样的。”

    只见伏虎太子扬起手里的刀,一个个的问了过去,余人见伏虎如此凶残,不顺之恐立即有杀身之祸,都愿意投降。

    狼正轩大怒,命令荣公指挥军士乱箭射出,将车上的妻妾都射杀了。

    伏虎太子并不阻止,任荣公加害。

    只见数十名妻妾瞬间死在荣公的箭下,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十分恐怖。

    最后剩下的,除了狼正轩的正妻乌兰之外,就是子女九人,三女六男,大的也不过十六七岁,狼坤山幸好随父在军中,这才没有被捉。

    只见伏虎太子并不手软,开始问狼正轩最小的女儿桑花郡主。

    伏虎本想她年龄幼小,容易被吓住,想不到这女子年龄虽不满十岁,但自小被母亲教育得十分好,常常认为父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男人,又怎么肯向李格桑投降,大声向李格桑说道:“李伯父,我以前还以为是你是好人,我以后永远不叫你伯父了。”

    伏虎大怒,就欲一倒砍下。

    李格桑赶紧道:“住手!”

    他心想,杀狼正轩几个妻妾,他自不会十分痛心,要是杀了他子女之中任何一人,恐怕这个仇,那就化不开了。

    手一挥,高声道:“谅儿,先不要为难他们,让他们先看看这个!”

    此话一完,李格桑这边就涌出无数的老人孩子,其中还杂有不少朝廷官员。

    只见这些人高声喊话道:“陛下赦免我们的罪了”,下面就是“阿毛”“阿狗”不等,纷纷叫着自己亲人的名字。

    这些人一出来,狼正轩军心大乱,只见其中的不少人纷纷变色,只是碍于狼正轩的威严,不敢奔出去和亲人相认,但泪水已经是在眼眶边打转。

    再加上满朝公卿都夹杂在人丛里劝说,不少狼正轩的军士都感觉狼正轩必败。

    只听李白的声音就在这个时候响起:“陛下说了,只要抛下武器投降,有功无罪!”

    他这几句话,以深厚内力送出,虽在如此的嘈杂中,还是清楚的传入了各人的耳里。

    狼正轩手下,本多京城士兵,心悦法王事先叫人叫这些人找来,为的就是离间狼正轩兵心,这些人一见自己亲人在彼,都是心中忐忑,又听说陛下赦免自己的罪名,更是意动,很多想投降的,但一时还不敢动。

    狼正轩大为惊恐,知道若任由对方喊话离间的话,军心必定瓦解,命令荣公乱箭射出,想将这些人射死,以定军心。

    但如此一来,那些京城士兵自是大怒,纷纷抢出去救自己的父母妻子,行伍大乱。

    狼正轩虽亲手砍杀了数人,但还是止不住,众兵士都想背叛陛下不祥,一刹那间军心瓦解,纷纷丢下武器投降,寻到自己的父母妻子抱在一起,互诉别来情由。只片刻之间,狼正轩军队三停只剩下一停,稀稀松松的留下五六千人,都是神色惶恐。

    李格桑甚为满意,命令众将士就地收拾投降之兵,自成一支部队,却将两军阵前清扫干净,黄沙浸血,显得加倍的苍凉。

    狼正轩也随即将剩下的军队重新集结,骑在一匹乌黑的大马上,手提大砍刀,来到阵前,以刀尖指着李格桑道:“李格桑,我和争的,是大理的皇位,要是双方混战,死的还不是南诏的勇士,不如我们单独做个了断?”

    唐朝就哈哈大笑:“狼正轩,你已经穷途末路,有什么资格和陛下单独一战?”

    狼正轩眼中射出愤怒的光,恨恨的看着唐朝:“小子,就是你从彝寨救了李格桑,才将我狼正轩逼到今天这步田地,也罢,纵杀不了李格桑,先杀了你这小子也好!”

    声落箭出,一箭如飞向唐朝射去。

    可叹唐朝连反应的机会都欠奉,就被一箭射下马来,这个时候,李格桑和李白才大惊来救。但显然已经迟了。

    但唐朝身上穿了坚硬无比的藤甲,这一箭虽然正中他的胸肋,但也只不过是将他射下马去,自身竟然半点都无损伤,哈哈一笑,又站了起来:“狼正轩,你偷袭我,这难道不是卑鄙无耻么?”

    狼正轩心中惊疑,知道再射的话,他身边有李格桑和李白,定然无用,只冷冷的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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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六章决斗 上
    李格桑向唐朝微微一笑:“贤女婿,谢谢你的一番好意,不过,本王和狼贤弟的一战,却是无法避免的!”

    说着缓缓抽出了腰上的碧玉剑。

    狼正轩见李格桑竟能如此对待自己,深深向他作了一揖:“谢谢大哥!”

    这一声“大哥”,乃是自内心,他知道,李格桑此时虽没有把握能杀了自己,但以他手上的兵力攻击自己,这五六千人久战之后疲劳不说,军心丧失才是主因,立即就会溃不成军,那时候再追捕自己,本是李格桑最好的选择。至少,他大理的皇位是保住了。但一旦和自己决斗,生死祸福,那就难说得很,他本可以不冒这个险的。

    但狼正轩看着李格桑的剑尖,竟是绝不颤动,似乎成竹在胸的样子,先前的信心又有些动摇。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才是大理武功最高的人,击败李格桑那是在意料之中,但不知道为什么,李格桑现在真的接受了挑战,他的心却有些不定起来。

    但势已至此,狼正轩猛的从胸口摸出一块金牌,啪啦的一声摔在地上,说道:“大哥,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结义的金牌,从此作废?”

    原来,当初两人结义的时候,为了留个纪念,竟到金铺之中去做了一块结义金牌,上书两人名字以及“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

    李格桑却猛的用剑一挑,那金牌就进入了自己手里,郑重的说道:“贤弟,这二十年来,大哥真的是亏负了你,是的,你今日之所以叛我,并不是你的错,而是我李格桑不守当年的信约,我不怪你!”

    这样的话,也不是李格桑头一次说了,狼正轩再听之下,心中竟也起了怀疑:难道大哥真的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阴险残忍之徒?

    李格桑就继续说道:“可是贤弟也有不明白我的地方,你不知道李隆基是个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大哥我的苦心。也罢,反正这是最后一战,请让我说个明白?”

    狼正轩将手里的厚背大砍刀垂下,微微点了点头。

    李格桑就喟然叹息道:“皇帝!呵呵,在很多的人的眼里,都是富贵荣华,无所不能,操持别人的生杀大权,我行我素,惟我独尊,可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只是像李隆基那样的大国皇帝才能做到。我南诏地势偏僻,更兼国土狭小,物产不丰,却时时受到唐朝廷的威胁,皇帝这个称谓,本来有些名不符实,我这里有一桩隐藏了近二十年的秘密,说给贤弟您听了,也许不会那样的误解为兄。”

    李格桑的声音充满沉痛,语缓慢,在两军阵前这样侃侃而言,竟带给他一种奇异的魅力,使众人相信,他以南诏帝王之尊,绝不会有半句虚言。

    狼正轩心中似有所动,随即问道:“愿闻其详?”

    李格桑就道:“当年我觐见李隆基的时候,他除了封我为洱海郡王,将金瓶公主嫁我之外,还和本王有一个约定,就是要是我一日为南诏国君,他就一日不加兵于南诏,诸位想想,唐朝素以大国自居,到处起衅,攻高丽,击突厥,逼吐蕃,我南诏比起这些国家,自显贫弱,自不能和唐朝这样的大国交战,以自取其辱。建国初年来,唐朝剑南节度使高仙灵之败于狼正轩吾弟,最大的原因乃是高节度使骄傲轻敌所致,况且,贤弟也知道,那只是小胜,我想高仙灵这样的人,有可能将此事隐匿不报,这许多年来,他都不敢进犯南诏,那并不是唐朝害怕了咱们,那是高仙灵对贤弟还有所畏惧,只要彼此相安无事,他做他的官,我们称我们的帝,那就没什么。所以,贤弟,我李格桑非仅仅是贪恋皇帝的名实,而实在还有这方面的原因在内。”

    狼正轩终于相信,也许这话倒是真的,唐朝真要和小小的南诏开战,损失可能是灾难性的。大声道:“大哥,那你为什么以前不说,却要到现在才说?”

    李格桑就道:“一是时机未到,另外就是想不到贤弟竟恨为兄如此之深!好,闲话说过,我们这就动手!”

    狼正轩雄心陡起,他这二十年来一直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击败李格桑,他知道就算是自己胜了,恐怕也难成南诏皇帝,但总是有这么一个愿望,在胸中郁积了二十年,大声说道:“看招!”

    这一句话一身都处在警戒之中,等着李格桑出招。

    李格桑轻喝一声,剑尖寒芒吞吐了三次,忽然剑尖朝天,做了一个起手势。

    狼正轩随即挥倒砍出,呼喝一声,人惊马嘶,威势惊人。

    但李格桑长剑一斜,搭在他砍刀距刀尖七寸之处,轻巧的就将他这一刀给化解了。

    狼正轩并不放松,招数连绵而出,均是威猛无比。

    唐朝在一边看着,心中冷笑:似你这般出招,大耗内力,只要岳父能坚持住前面数百招的攻击,那就处于不败之地。

    两人是结义兄弟,相处二十余年,对对方武功都是极为熟悉,所用出的招数,多是临时创造的新招,知道用老套的招数,易为对方料到,失去机先。

    唐朝还没看清两人的身形状,两人已经翻翻滚滚的拆了七八招,只因为双方交手实在太快,只有李白这样的高手,才能看清楚场中的变化。

    如此激战了大半个时辰,狼正轩招式大开大阖,咄咄逼人,但李格桑却也守御得住。

    令唐朝大感奇怪的是,到了这个时候,狼正轩的招数却更见凌厉,并没有丝毫衰竭之相。

    他可不知道,狼正轩内功高强,更兼天生神力,一柄四十八斤的大砍刀在他的手里,轻如无物,内力悠长,威猛霸道。

    要不是李格桑内功也高强之极,单是被刀风所及,恐怕亦也受伤。

    此时,李格桑展开轻功,尽自抵敌得住,不是也有凌厉的后着,使得狼正轩攻势受挫。

    一个时辰过去,两人已经激战了数百招,还是主凉席成,功力悉敌。

    唐朝这边看得心摇神驰,狼正轩手下的荣公等也看得暗暗乍舌。

    众人一直以为狼正轩的武功高过李格桑,因为狼正轩几次挑战,李格桑似乎都不敢应,但现在一见,才知道两人都有独到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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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六章决斗 下
狼正轩心中暗暗叫苦,他虽然天赋异禀,仗着绝也是汉人,怎么能带兵攻打朝廷呢?见李白也是神色冷漠,不一言,甚为恼怒,心想,看来李白大哥也不想背叛父母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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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七章庆功宴
    狼正轩为了表明今后再不反叛之心,将手下的五六千人一起交给李格桑指挥。

    李格桑知道京城现在局势急待收拾,点头应允,带着唐朝等功臣浩浩荡荡的重回皇宫。

    来到正阳门的时候,李格桑喟然叹息:“想不到南诏清平了二十年,现在战火又起,不知道这番向唐朝报仇,胜败如何?”

    唐朝就趁机进言道:“陛下,臣以为,古人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唐朝现在虽然守备空虚,但地大物博,就算一时取胜,但未必能保全胜,南诏要是深陷战争之中,恐不易自拔。”

    李格桑就笑着道:“我女婿的话大有道理,南诏经过此变,没有三年五载之力,是不易恢复元气的,本王自不会贸然和唐朝开战,那要看突厥和吐蕃回纥等国的意思了。”

    唐朝一听这话,和李白相视而笑,知道就算要为难自己,起码也是数年之后的事了。

    狼正轩这次叛乱,朝纲不振,李格桑命令军队交由心腹铁凝控制,除了八千禁军之外,都在城外驻扎,一一整理皇宫,悉循旧制。

    唐朝和李白则被安置在“麒麟阁”国宾馆里,以解多时的疲劳。

    两人大睡了一场,不觉天色已黑,月光从明瓦直到有宦官来叫,才将两人叫醒。

    唐朝一问,这宦官就尖声尖气的说道:“皇上在砚台大宴群臣,请二位于戊时初刻赴宴。”

    唐朝大喜:“知道了。”

    转头向李白道:“李白大哥,这一定是庆功宴,我们”

    但奇怪的是,连喊了好几声,李白竟是绝无声息,唐朝大惊,一把抓起李白的铺盖一看,哪里有他的人影,竟不知不觉的去了。

    猛看到床上一张帛纸十分显眼,拿到眼前一看,甚是吃惊,只见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了六个大字“留别唐朝吾弟”,下面的字体甚小,但银钩铁画,虽是一张小小的帛纸,但却可以看出写作人胸中绝顶的丘壑,却是:此番南游,虽遇刀兵之事,但于白者不过等闲事尔,所幸者得一天才兄弟,白平生之幸也。愿早日寻得青莲公主,结成眷属,白最厌俗事,不敢自居微功于王爷,愿弟代为白告之,借兵之约,一并拜托!

    下有几行小字道: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另有一行小字道:羁旅在外,今夜忽见床前月光,思念家中妻子,因急急而去。

    落款是“李白”。

    唐朝自小喜欢李白的诗歌,就在两三岁的时候,这诗已经能够成诵了,想不到竟在今天看到写下这万古不朽诗篇的人,而且还得到了他的真迹,那种心情,自非笔墨所能形容。当下小心翼翼的将李白的帛纸收了起来,放进怀中,随即洗涮了,去赴李格桑的国宴。

    唐朝受到了英雄般的接待,还远在数十丈外,李格桑就大声道:“贤女婿,到这里来,跟本王坐在一起!”

    当着无数朝臣的面,这一声“贤女婿”一叫,唐朝心中欢喜,他是决定将自己美丽绝伦的李莲公主嫁给自己了,赶紧跪下磕头道:“谢岳父陛下,唐朝给您磕头了!”

    这九个头,那是磕得兴冲冲的。

    众朝臣早知道唐朝是李格桑的驸马,但想不到好事来得这样的快,一见他磕头,都纷纷祝贺,诵声吟耳。

    唐朝磕完头之后,来到了李格桑身边,李格桑命他和伏虎太子站立相陪,那是把他亲生儿子看待了,唐朝心中感激。

    其时,南诏尚未完全开化,除了皇帝之外,下面只设三公之位,三公之下,则仿照唐朝建制设立九卿之职。李格桑这一桌上,只有狼正轩和心悦法王先已来到,并且坐下,而另外两位朝廷高官司徒蒙颖和司空刘文静虽早已来到,却一直不敢坐下。

    李格桑大笑着将两人硬按在椅上,这两人方敢坐下。接下来,铁凝有大功于国家,众人推他坐下了,然后是专信等,按照功劳的多少,一一排定座次,却将李格桑身边那个最尊贵的客卿位置空虚着。

    唐朝心中雪亮,那个位置是给李白大哥的。

    果然,不多时李格桑开始问了:“唐朝,你不是和李白一起睡觉吗,你来了,他怎么还没来?”

    唐朝就恭恭敬敬的从身上取出一封帛纸写的信,交给了李格桑。

    李格桑展信一看,跌足道:“本王一直想留李大侠在南诏为官,想不到他思念故乡,竟急急回乡去了,真是可叹!”当下将李白的诗歌当众念了出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好诗,真是好诗。”

    说罢喝尽了杯中酒,说道:“李白有大志于胸,自不会看重本王的邀请,但李大侠急人之难,我这帝位失而复得,李大侠实有莫大的功劳,他既不愿久留,本王只好自喝一杯,算是李大侠喝了我的庆功酒!”

    众皆感动,一起朗诵《静夜思》,怀念李白的英风侠骨。

    自此以后,这诗在南诏广为流传,千载不朽。

    接下来,李格桑忽然举起酒杯对唐朝说道:“唐朝,你虽然是我女婿,可在这个时候,本王还是必须将您的功劳一一数说,不说别的,你救我性命于彝寨之中,于本王和谅儿有再造之恩,单是这一桩功劳,就本王就一辈子也还不清你这个情,不过,还好,本王有一个美丽的女儿嫁给你,算是对你的小小补偿。你施展计谋擒住彝族士兵,冒死到舍瓦军中策反那隆,看破狼正轩吾弟声东击西的谋略,对于我军而言,都是死而后生,存亡绝续的大功,本王都记在心头。谅儿,你和众位太子也当一一记在心头,要是本王伐唐你不能立下盖世之功,那今后南诏皇帝的宝座,就是唐朝的!”

    唐朝一听,手中的酒杯仓琅一声掉在地下,跪下道:“陛下,此事万万不可,唐朝虽薄有微功,但武功低劣,又不是陛下的子嗣,望陛下收回成命,唐朝绝不能继承南诏皇位!”

    这句话,倒是唐朝的心里话,他年龄不大,究竟有什么目标也不清楚,只觉得要是能和李莲那样美丽的公主共度一生,那就是天下最美妙的事情了,混没想过以后可能会继承南诏国统。

    其实这话,在李格桑逃出彝寨的时候就说过,但想不到到了今天论功行赏的时候,李格桑再次说了出来,这才使唐朝不得不信,他一向知道,皇帝说的话,那是绝无更改的,说自己以后可能是南诏的继承人,那就是了。

    李格桑见唐朝如此吃惊,哈哈一笑,将自己手里的杯子给了唐朝,示意司仪另外给自己倒了一杯在手里,笑道:“贤女婿,那日本王刚出彝寨的时候就说过这话,可那时候本王性命虽得,但能否夺回帝位,还不得而知,你自不重视,可今日本王已成功复位,说的话,就是圣旨,你尊旨吗?”

    唐朝就普通一声跪下,流泪道:“陛下,您如此待我,我,我实在是受不起!”

    李格桑呵呵大笑:“有什么受不起?要是连你都受不起,普天之下就没人受得起了,本王说过,你是我的唐十太子,只要将来进攻唐朝的时候,你稍稍的尽点力,这南诏皇帝的宝座,铁定就是你的!来,今天是欢庆的日子,流什么眼泪,喝!”

    唐朝赶紧和他碰了一下,举杯一饮而尽。

    接着李格桑命令另外的九个儿子一起给唐朝敬酒,申明唐朝实则也救了他们的性命,并且要他们约定,今后要相亲相爱。

    众太子一一遵命,知道自己才能和伏虎太子相差太远,早不存夺取皇位的想法。今见伏虎太子似乎也被唐朝比下去了,更是觉得皇位无望,一个个都对唐朝十分恭敬。

    唐朝暗觉有趣,这些太子,个个不俗,有的年龄还比自己大着不少,但却对自己像是对待长辈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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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八章血誓
    席间众人欢然吃喝,说些江湖上的事情,南诏虽然已经立国,但武风甚盛,说的多是江湖上豪杰之事,说到李白的武功,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李格桑竟致于流下泪来:“不管南诏唐朝,像李白这样的豪杰,那是绝不会有的了,可恨本王德薄,竟然交臂失之。”

    狼正轩等一齐劝解,说道:“陛下,李白以诗闻于天下,武功上虽有独到造诣,但声明不显,臣听说中原有‘北铁南乞’称雄江湖,是中原武人之。”

    李格桑愕然道:“本王终日在宫中练剑打坐,竟不知道何谓‘北铁南乞丐’?”

    狼正轩就笑道:“臣虽久不去中原,但臣手下有一个采办张云,却是经常来回大理和长安,这些传闻,也是他带回来的。‘北铁’者,铁慕容,武功高强,尤其擅长于掌力,‘南乞’者,李南靖,以剑法驰名天下。”

    唐朝甚为奇怪:“太尉,这个铁慕容是将两个姓合在一起,而李南靖又什么叫‘南乞’呢?”

    狼正轩就道:“驸马,是这样的,铁慕容是北方人,他本是鲜卑族人与汉人的子嗣,因此名字中有两家之姓,因称‘北铁’,而李南靖是南方人,又是丐帮的帮主,因称‘南丐’。”

    众人这才明白,大呼喝酒,酒酣耳热之余,李格桑忽然泪下,众问其故。

    李格桑就叹息一声:“众位爱卿,李格桑一生对朋友,绝没有做一件亏负之事,可对女人,却是亏欠良多,谢小意还在舍瓦手中,令本王食不知味,睡不安寝!”

    众人早知道他和谢小意之间的事情,想既在舍瓦手中,清白可虑,李格桑或许就此假装不知道,一了百了,想不到他深情若斯,竟在这样的时候当众提出。

    唐朝就慨然道:“陛下勿忧,小子这就亲提一旅之师到彝寨将舍瓦擒回,听凭陛下落?”

    众人随即纷纷请战。

    李格桑欣然点头:“很好,谢谢诸位爱卿的好意,不过舍瓦已经大败,彝部兵力虽多,但大多不是精兵,平服想亦不难,就派唐朝和伏虎我儿各带一支八千人的军队,先取擒住舍瓦的为头功!”

    唐朝和李谅大喜,跪下谢恩,李谅虽然大着唐朝十多岁,但方当壮年,和唐朝一样,互相都有争竞之意,相互深深看了一眼。

    李格桑随即喝道:“你两人给我听好了,且不可小视舍瓦这个人,一旦对方有难,另外一方必须立即支持,这才是情同骨肉的兄弟,切不可为了争功而伤了兄弟义气!”

    两人应诺。但在李谅心中,却是大为不满,唐朝一毫无武功的小子,父王竟然宠幸若斯,自己是父王的亲声儿子,多立功劳,但地位现在反在自己之上,要是再不积点功劳,将来就反让这小子当南诏的国主么?

    这样一想之后,竟将唐朝对他的救命大恩忘在了九宵云外,这声应诺也甚为勉强。

    李格桑何等精明,素知儿子的心性,怒道:“谅儿,听你这声应答,心中很不乐意是不是?那好,父王就明白的告诉你,唐朝于本王和你有救命大恩,还立下兴复社稷的大功,我本该将这皇位传给他就是了,不过人非圣贤,我终于还是起了点私心,这才让你和唐朝累积功劳,从现在开始,你们谁的功劳最大,谁将来就君临大理,我这不是护着你吗?你要是不守为父之言,那就是不孝,我要你刺血为誓!”

    李谅深为后悔,低头道:“父王,是孩儿错了!”随即摸出身边的匕割破自己的手腕,一滴滴殷红的热血流进了酒杯中。

    唐朝本不愿将来参与南诏国事,但既学了历史,当时历史老师王琴的话又历历在耳:“我们学历史并不仅仅是以前的事情,而是要通过学习历史,找到历史展的规律,遵循这个规律,知道我们现在的人生,这才是学习历史真正的意义所在。”

    他对这些话本来只是当作考试的时候用来作答的一个纲领,想不到今天真能派上用场。因此,他穿越到唐朝了。他清楚的知道,按照以前历史书的划分,唐朝属于封建社会,而且还属于这个社会的鼎盛时期,还不像明清的没落,那么历史就告诉他,应该在这个权力鼎盛的时代里,攀上权力的高峰,不然的话,生死随时在别人掌握之中,因为,这可是一个人压迫人的阶级社会,平等在那个时代人的眼里是洪水猛兽一样的东西。

    这几日来唐朝一直就在争不争继承人这一点上思考,经过这么久的冥思苦想,终于想通了。

    这个时候一听李格桑的话,立即也割腕出血,滴进酒杯里。

    李格桑大喜:“好,好,这就好,这才是生死与共的兄弟呢。”

    李谅遥遥向唐朝举了一下杯子,喝下了杯中血酒。

    唐朝也是一饮而尽,然后说道:“陛下,请示您我何时动身?”

    的确,谢小意是李莲之母,爱屋及乌,想到谢小意的处境,同时又担心李莲这么久没消息,不知道已经怎么样了,心中恨不得立即抓住舍瓦,然后去找到李莲。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唐朝想到李莲的时候,心中却忽然掠过文姜绝美的脸庞。

    他心中顿时很自责,莲妹对我这样,我怎么能对不起她?

    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想到文姜的时候,心里总是觉得甜甜的,禁不住想,这女子虽然泼辣任性了一点,可,可再也想不到她是那样一个美丽的人儿!一想到这里,竟然有些心猿意马。

    就听李格桑说道:“今日天色已晚,明日酉时动身,本王亲自给你们送行,以壮军威!”

    二人齐声称是。

    是夜酒宴尽欢而散,唐朝想到明日就要带兵出征,心中忐忑,从来没有这样的经验,竟是整夜失眠。

    就在子时将近时候,宾馆门外忽然传来呼唤声:“唐太子,唐太子。”

    唐朝一惊而起,推门一看,只见专信带着四个哥哥一起来到唐朝的寝室里。

    唐朝立即延请他们坐下,屋中无酒,以茶相待,说道:“专将军,夤夜来访,不知何事?”

    专信就赶紧摇手道:“唐太子,您千万别这样称呼我,可折杀小的了,您以后是统兵的大帅,叫我专信就是了。”兄弟另外四人都一般的口吻。

    唐朝也不客气,看过电视《康熙微服私访记》,学着电视里的和砷,假装客气两句,心想,我既然将来要统治军队,自应树立威信,可不能兄弟一般的乱称呼,那就有失体统了,说道:“专信将军,究竟有何事,你”

    专信的眼神就有点悲伤:“唐太子,我,我大师兄舍瓦虽然有罪,但,但请太子相信,彝族的绝大部分军民,对皇上是敬畏的,他们只是一时糊涂,求,求太子在得胜之后不要大肆杀戮,小子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请太子责罚!”

    说着兄弟五人跪下,惶恐不敢抬头。毕竟,彝族是叛乱的大罪,而这五人竟为彝人开脱,这事可大可小,沉吟半晌道:“本来嘛,这事我可以不管,可,专将军和我曾有在彝族军**同擒拿那隆和舍瓦的交情,可说已经是生死之交,好,我答应你们!”

    五人一齐称谢,只听专信说道:“太子,我等愿追随太子,擒拿舍瓦,请太子恩准!”

    唐朝心中正在忧虑这次带兵手下没有得力的将领,刚才这番话,其实也是拉拢之意,见专信这样一说,大喜道:“唐朝之得将军,犹如久旱逢甘霖,心中欢喜得紧!”

    一个个将之扶持了起来。

    专信于行军用兵之道略知一二,对唐朝那是有问必答。唐朝甚是精明,生怕专信等小看于他,凡有问必经过三思,多是静静听讲,不置一辞,似乎成竹在胸,专信等向居边陲,性格淳朴,见唐朝偶尔借题挥,竟说得头头是道,不禁肃然起敬。

    唐朝肚中暗暗好笑,这些鬼话,大都是从以前中学寝室里同学的怪论,这些人竟然信以为真。

    其实,现在唐朝想要学的是安营扎寨之法,专信几句话就说清楚了,随即吩咐手下亲兵去将明日要随自己出征的将领一一找来,倾听他们对于此战的想法。这次出征,李格桑为示公平,将手下一支近两万的精锐部队一分为二,采取了抽签的方式以决定哪些人跟这两位主帅走。唐朝对此甚是感激,但并不十分在意,只随便抽了签。心想,我从无带兵的经验,自身武功又是全无,本不指望能先擒住舍瓦,探听到李谅是一更造饭,二更出,乃命令手下将佐去通知手下军士,二更造饭,三更出,比李谅晚了一个更次,意即不和李谅争功之意。

    唐朝的心中明白,自己的功劳太大,要是公然反悔,那是不行的,但通过这种方式将帝位传给自己的儿子,那不仅可以锻炼他的能力,还可以向南诏万民传递一个信号陛下公正无私!不然,他为何悄悄偏袒自己的儿子?

    唐朝可是清楚的记得,李格桑曾经说过,只要将来李谅不是在进攻唐朝的时候立下奇功,自己就可轻易的当上南诏皇帝,可昨天晚上的宴席上,他却说是从这次出征彝族开始,那是明显的偏袒了!

    当初说这番话的时候,众将领自不知道,而知道这事的李谅想必不会和人说,李格桑亦不会说,李白已经远走,自己当然不会说,而另外知道此事的只有李格桑的管家田立,不幸已经战死。

    所以,这个秘密,只有李格桑和唐朝寥寥四人知道,众多将领还以为李格桑对唐朝是青眼有加,殊不知在面临传位这样的大事的时候,亲如父子的感情还是体现了出来。

    唐朝心中清楚,这也不能怪李格桑,女婿虽亲,总还亲不过自己的亲生儿子,况且,金莲公主李莲还未找到,生死未知,李格桑这样做,其实还是做了双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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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九章征途 上
    次日一早,唐朝命令大军起行,一路浩荡,杀奔彝族大寨。

    唐朝等早已经从投降的士兵口中得知,那隆死得不明不白。唐朝再一回想当时那隆投降自己时的神情,绝不像有诈的样子,心中早已有**分成算,知道极大可能是舍瓦害了那隆。不然的话,以那隆的武功,又怎么会被一个小兵轻易刺杀?

    想明白这节。心中已有成算,带兵缓缓而行。

    却说那隆只身带领八百骑兵,狼狈逃回彝部,见谢小意仍然对自己视若无睹,大怒之下,将他锁进了囚室,一路收拾残兵败将,约有万余人,知道李格桑举不会放过自己,草草安排了那隆的丧事之后,大集彝族人众,又选兵一万,充实大寨,以做顽抗之计。

    唐朝带兵缓缓而行,在途非止一日,专信甚为焦急:“唐太子,我们这样行军,恐怕被李太子抢了功劳?”

    他生性淳朴,说话也就没有顾忌,唐朝听了,微微一笑:“李太子骁勇善战,有功劳那是应该的。”

    专信就道:“南诏军民都知道,唐太子您功劳盖世,怎么放手让他去争?”

    唐朝就微笑道:“专将军,您的好意,唐朝心领啦,不过,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因为这大理的皇位,将来很可能是李谅太子,我担心这样的话要是传进了他的耳朵,对你不好。”

    专信深为感动,说道:“谢谢唐太子,不过,我专氏五兄弟终身只侍奉唐太子一人!”

    唐朝大喜,握住了专信的手:“专大哥,多谢您这样信任我,我唐朝必当努力,不负专氏五兄弟之厚望!”

    自此以后,专信等忠心侍奉唐朝。

    却说李谅带兵飞奔至彝族大寨,正是第二日晌午时分,摇旗大叫道:“舍瓦快快投降,天兵到啦!”

    舍瓦哪里理他,命令士兵准备好檑木炮石,自己则和手下裨将黄青登上一座小山,饮酒作乐,还命令六小兵击剑为乐,左右彝族美妇轮番进酒,命令将丝竹喇叭之声吹得甚响,故意让李谅看见。

    李谅一见之下大怒:“匹夫竟如此轻视于我耶!”

    喝令兵士攻山,务必要生擒舍瓦。

    舍瓦并不理睬,只让兵士稍作抵抗,继续笙歌饮酒,对不断逼进的敌人毫不在意。

    李谅大怒,亲自掣剑押后,喝令道:“有捉得舍瓦的,封千户侯,有杀死舍瓦的,赏黄金千两!”

    这一声令下,人人奋勇,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冲上山去。朝廷军队本来较彝部兵士精锐得多,再这样一鼓励,更是势不可挡逼到山道:“好好,就依你的。”

    唐朝就说道:“大哥,我一直想亲口告诉你一句话,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我想说!”

    李谅就说道:“请说!”

    唐朝就道:“大哥,小弟绝无要和你争皇位的意思,你放心,要是一旦有点功劳,兄弟在陛下面前一定说是兄长的功劳,你,你们李家将李莲公主给了我,我,我已经心满意足了,绝不会让你为难的。我,我带兵缓缓而行,为的就是不和大哥争功!”

    这席话,当着众将领的面前说出来,光明磊落,李谅深为感动:“贤弟,我,我一直错怪了你!”,紧紧握住了他的手不放。

    原来,自那天庆功宴之后,李谅就对唐朝敌意甚深,知道他是今后自己皇位上最大的威胁。唐朝本来想将这番话悄悄向她说出,但一直不得其便。

    只听李谅大声道:“不不,贤弟,我,我虽然是父王的儿子,按理该继承南诏大位,但我绝对不是个猪狗不如的小人,唐贤弟对我有救命之恩,您,您千万别这样说,还是按照父王的决定,要是将来你的功劳真比我大,你就继承大统!”

    唐朝再三推辞,但李谅坚持不许,气氛甚为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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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九章征途 下
    专信就在这个时候说道:“唐太子李太子,恕我直言,你们既然都是陛下的女婿儿子,为什么要自做主张,我觉得该听陛下的话,你们这样互相推辞,那是没有将陛下放在眼里,要知道,天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们这不是要让陛下的威信扫地吗?”

    这几句话,明明是帮着唐朝,但假借着李格桑的名义,使得唐朝和李谅顿时不敢争辩。

    良久,李谅才说道:“专将军说得好,唐朝贤弟,你听好了,你以后绝不能有让我的意思,不然的话,那就是看不起我,我李谅虽然愚蠢,可还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汉子,要只有人知道这皇位是贤弟让给我的,那比杀了我还难受!”

    唐朝推辞再三,李谅竟是不许,只得罢了。

    李谅随即道:“贤弟,这三千人马,你一并带去,舍瓦这个人,不可小视。”

    唐朝应命,随即叫李谅统领,作为自己的右翼,带兵缓缓逼近彝寨。

    舍瓦早已经派出探子探听到只有唐朝带八千兵来援,其他并没有后续部队,心中大喜,带领手下兵士列队来迎。

    双方害怕对方冲阵,用弓箭射住阵脚。

    阵圆处,舍瓦当先出马,以鞭指唐朝曰:“乳臭未干小子,也来带兵,不怕被人笑掉了大牙么?”

    唐朝冷笑:“吾手下败将,尚有脸面在三军之前说话,左右,取水来!”

    舍瓦愕然不解:“取水干什么?”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喝下水,扑哧一声吐出,闻言道:“对肮脏之人说话,自然要时时涮口,不然的话,岂非将我唐朝也弄脏了!”

    舍瓦大怒,眼睛圆睁,光头上紫:“臭小子,我杀了你!”举刀大喝道:“给我上,杀了这个无知小子!”

    唐朝往后一缩,打马向后便逃,手下军士抢上,抵住了舍瓦的进攻。

    但唐朝手下之兵都是老弱之兵,接战之下,没有几个回合,竟然败下阵来,往后便走,专仁殿后,唐朝当先而逃,忙忙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

    舍瓦在马背上大笑道:“唐朝小儿,只会得点麻醉人的伎俩,李格桑竟派这样的小子出来带兵,那不是瞎了眼吗?”鞭梢一指,大队人马冲将过来,务必要活捉唐朝。

    堪堪追过七八里地,来到一处山崖之旁,左边是澜沧江,右边则是厚厚的树林,舍瓦大喜,掣剑大呼道:“唐朝小子,你不明地理,现在可走到绝路上了,孩儿们,给我上啊,活捉唐朝的,赏黄金千两!”

    左右一听,皆奋勇来追。

    就在这个时候,树林里旗帜展开,一个大大“专”字出现在面前,喊声大震,却是专信四兄弟按照唐朝的吩咐,预先埋伏在此。

    这一支生力军杀入,舍瓦立即知道中计,咬牙道:“唐朝小儿,想不到你竟用卑鄙伎俩?”

    唐朝哈哈大笑:“彼此彼此,你不也已经胜了一阵么?”

    舍瓦立即后队变成前队,自己和手下十余骁将死命守住后路,防止专信突破。

    但专信深恨舍瓦,知道舍瓦多半是害死自己师傅的凶手,竟是不要命的缠住了他,舍瓦只得全力抵挡。另外的“震山四虎”在彝族军中素有威望,这一冲出,更是六军辟易,顿时冲开了一个大大缺口。

    正在这个时候,李谅按照唐朝的吩咐衔尾追来,截住去路。

    彝部军士大惊,纷纷后退,但要命的是,后面就是滚滚的澜沧江,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一个个面如土色。

    就在这个时候,三千唐朝这边的彝族军队叫了起来:“舍瓦杀了那隆族长,自立为族长,专将军带大家回来给那隆报仇了!”

    这三千士兵都是唐朝一路上教导好的,这个时候集体一叫,那是声动天地,同样的话叫了三次之后,所有彝部的士兵都已经听到了。

    唐朝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使了个眼色,三千专信手下的彝族士兵又叫道:“唐将军说了,只要投降的,有功无罪,抵抗者杀无赦抛下兵器!”

    叫了几声之后,不少彝族士兵都仓琅的抛了下了兵器。

    这样一来,大半彝族士兵都抛下了兵器,只有舍瓦手下的三千人拼死抵抗。

    其实,舍瓦所部士兵,有一万五千人,唐朝虽取包围之势,但想一鼓而歼,那是妄想,势必惹成大患,因此唐朝才使了这个计策。半路上的时候,派了不少的彝族本部兵士回到彝族部落中散布舍瓦杀害那隆的消息。此事本是舍瓦所做,多数将领都在疑心,这样一来,军心已乱,虽然舍瓦胜了李谅,但也只得强行镇压住军心,本想击败唐朝之后再重新整顿,想不到竟中了唐朝的计策。

    唐朝知道这三千人是舍瓦的死士,一声令下,大军四面八方的围裹上去。

    舍瓦虽然武功高强,但杀退一层,又是一层,忽然一声大叫:“住手!”

    唐朝随即喝令手下不要进攻,且听他有何话说。

    只听舍瓦说道:“唐朝小子,你胜啦!”

    唐朝就微笑道:“不错,似这样形势,就算狼正轩那样的武功,也是必死无疑,你我已经在你身后布置了十八层包围,你自问你的武功和狼太尉相比,谁高谁低?”

    舍瓦就苦笑一声:“我当然不如他!”

    唐朝就笑道:“你知道就好,你想说什么?”

    舍瓦就说道:“你杀了我就是了,不过,求你放过我手下这么多兄弟!”说着向身边仅剩下的两千人一指。

    唐朝就立即点头:“很好,我本不想他们,只是他们一定要和本将军作对!”

    舍瓦哈哈一笑,向着四周的兄弟说道:“各位都是我舍瓦的好兄弟,可,可遗憾得很,我舍瓦智计浅短,一直小看了唐朝这个人,今日死在这里,无话可说,诸位兄弟,多保重!”

    说了这话,横过手中长剑,向自己脖子上抹去!

    他手下两千人一齐大声道:“大哥,不要!”

    唐朝也是十分惶急的说道:“等等!”

    舍瓦硬生生从脖子上撤回长剑,冷笑道:“唐朝,我知道你的意思,你要我活着,将我带到大理再活活的羞辱,你休想!”又要将剑往脖子上抹去。

    唐朝就笑道:“不错,我的确是有这个意思,不过,你挑动彝族叛乱,更杀了那隆族长,这都是为了什么?”

    舍瓦本来已经决定自杀,但这句话,却使他立即的想到了谢小意。他想,不错,我犯下滔天大罪,为的,就是谢小意,难道,临死之前都不见她一面?

    众彝族士兵本来还不相信舍瓦杀了那隆,见他不回答,这才知道舍瓦真的是狼心狗肺,纷纷叱骂。

    舍瓦一笑:“不错!现在说了也没什么,那隆师傅是我杀的,可,可我并不想杀他,是他逼我的!”

    唐朝就微笑了:“这我倒想知道是什么原因?”

    舍瓦就凄惨的一笑:“很简单,因为他要我将谢小意送回给李格桑,可他不知道,这比杀了我还难受!”

    唐朝就叹息一声:“很好,你虽然是个坏人,但毕竟敢做敢当,这样,陛下临走前对我有过交代,要是能够生擒你的话,要带着你和谢小意一起到大理,他想当面和你们说清楚,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胆子?”

    舍瓦心中一热,想到死前还能再见谢小意一面,竟是什么也不顾了,大声道:“好,我答应你!”

    说着将手里的剑抛下,唐朝大喜,命令专信亲自上前给他上绑。

    唐朝随即收拾战场,安排了彝族的新任族长为专仁,留守彝寨,命令兵士找到谢小意囚禁的地方,将她救出,和李谅专信等凯旋班师。

    舍瓦则被唐朝押在先前曾经囚禁过李格桑等人的亲笼里,解赴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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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章恨无常 上
    南诏朝廷里,白玉柱石前,李格桑一身白衣,端坐在龙椅上,儒雅而显王者风范,只听他温和的说道:“唐爱卿平身,祝你凯旋归来,朕十分欢喜!”

    唐朝就恭身道:“谢陛下!”

    李格桑就说道:“朕以八千兵力付卿,本以为会听到你派人回朝求救的信使,想不到竟在谅儿失败之后还敢孤军深入,以寡敌众,最终将舍瓦擒拿,扫平叛乱,虽古之张良、孔明,亦不过如此!”

    唐朝听李格桑称赞太过,赶紧拜伏在地:“陛下,唐朝因缘际会,再加上得到李谅哥哥的帮助,这才侥幸成功,绝不敢和张良、孔明这样的人相提并论”

    李格桑随即知道有些过了,笑道:“是是,呵呵,张良、孔明都是匡扶天下的贤臣,我南诏小国,是不该这样比的,不过,你是我的女婿,我特别喜欢一点,言辞过分,也不是我的错?”

    唐朝就伏地道:“谢陛下隆恩!”

    心想,皇上的消息也真的是灵,怎么知道李谅兵败的事情?心思一转,立即知道是李格桑在两人军中都安插了眼线之故,不禁心下畏惧:要是我存一点半点的私心,脑袋说不定这个时候已经搬家了,以后可得小心。

    心中同时有些惭愧,李格桑不明真相,竟将我和张良、孔明这样的人相提并论,那显然是将我唐朝看得高了。要知道,这区区的埋伏计,在《三国演义》里到处都是,自己不过是稍稍借用一下而已。再说了,派人到舍瓦军中散布流言,那是看卧底的电影看得太多了,之前看过的《无间道》里,卧底大都是这样煽动别人的,也不希奇,但想不到在这个社会里一试,竟收奇效。

    李格桑一直以来,都在思考该给唐朝何等官职,这次的大功一立,立即在朝廷上封唐朝为上柱国,兼天下兵马副元帅,和狼正轩共掌天下兵马。

    唐朝本待推辞,但想到这毕竟是在朝堂上,可不能削了李格桑的金面,只得跪下谢恩。心中明白,李格桑经过这次叛乱之后,对狼正轩还是有了一些戒心,名义上是封我为副元帅,实际上是要我监视狼正轩的一举一动。也难怪,李格桑之前所以猝不及防,被狼正轩所乘,还不是因为对着义弟相信太过,以致他秘密叛乱,自己竟然毫不知情。

    狼正轩心知肚明,只得跟着群臣说了几句恭贺的话。

    须臾朝散,李格桑急着要见谢小意。

    唐朝见李格桑一脸焦急的样子,心中好笑,想不到李格桑这样的人,竟对谢小意这样一个女子如此重视,倒有些后悔在刚见面的时候触怒她了,***,这么倾国倾城的人儿,自己竟然不逗她高兴,那不是比没有见更遗憾吗?

    但随即扇了扇自己的耳光:乖乖,我怎么想得这么斜,谢小意可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自己怎么这样好色?

    但当唐朝再次见到谢小意的时候,他惊得呆了,许多日不见,她竟比以前更美了几倍,她就这样在宫女的陪同下轻飘飘的来到这么多人的面前。

    所有人都鸦雀无声,都被她的容光所吸引,连眼珠也不能转动了。

    就听李格桑有些哽咽的声音说道:“阿意,这二十年来,可苦了你啦?”

    谢小意的眼里忽然射出无边的愤怒:“你是谁,你凭什么这样叫我?”

    语气冷漠到使人想到冰。

    幸亏这个时候跟来的人,除了唐朝之外,都是李格桑的近侍,这才没有引起轩然大波。但就算这样,一个宦官已经喝道:“放肆!这是陛下,请放尊重点!”

    李格桑向那老年宦官微微摇手,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对着谢小意:“阿意,我知道你一直恨我,以为我背叛了你,其实,你不知道,我这二十年来也不好过,我天天都在思念你!”

    谢小意本来冰冷的身体忽然起了轻微的颤抖:“你,你为什么当着这么多人说这些无耻的话?”

    李格桑就说道:“阿意,一听到你的消息,我恨不得生了翅膀,马上来到你的身边,你不知道吗,我之所以被擒,生狼正轩和彝部这样重大的叛乱,都是因为你,阿意,因为一想到你,就忍耐不住,亲自来救你,结果却落入了舍瓦的手中,阿意,我对你,这一辈子都是真心真意的,请相信我!”

    这几句话一说,谢小意的脸色稍微的好了一点,沉默了半晌,说道:“谢谢你,大哥!”

    李格桑大喜,见她美丽的脸上露出一丝红晕,仿佛昔日好女,猛的抓住了她的手:“阿意,从此以后,我一定全心全意的待你,再不让你受半点苦楚!”

    语声温柔。

    但随即响起一声清脆的响声,李格桑的手臂被谢小意重重的一掌击中。

    李格桑愕然道:“阿意,你干什么?”

    谢小意的眼里就现出厌恶的神色:“拿开你的脏手!”

    唐朝再也忍耐不住:“放肆!这可是陛下,岂容你随便侮辱,小心我的宝剑!”

    说着摸着身边的剑鞘,一副愤怒的样子。

    谢小意猛的转过身来,看着唐朝:“哦,小子,是你,你怎么还没死?”

    唐朝就有些得意的一笑:“哼!有些失望是不是,我告诉你,我吃了你的‘催心丸’,想不到后来又吃了舍瓦的鹤顶红,却想不到以毒攻毒,反而保全了我自己一条性命。”

    谢小意将信将疑,哼了一声说道:“李格桑,你怎么不去找你的金瓶公主,却来理我这个老太婆?”

    李格桑立即知道,这是女人在吃醋,不然的话,也不会说自己的手脏了,叹息一声说道:“阿意,你怎么老是要揭我的痛处,我,我之所以不立即杀了舍瓦,为的就是要当着你的面,将我们这二十年的事情说个明白!”

    唐朝随即叫宦官道:“将犯人舍瓦带上来!”

    不长的时间,就见舍瓦在两个宫卫的带领下,五花大绑的进来了。

    谢小意的目光缓缓的转了过着这个苦恋了自己二十多年的族人,眼色慢慢温柔,说道:“舍大哥,你来啦!”

    舍瓦说不出话,只长叹一声:“是,我来啦!”

    话未说完,眼泪滚滚而下。

    唐朝就呵斥道:“谓,你是个男人不是,男子汉流血不流泪,有你这样脓包的吗?”

    舍瓦立即不哭,却还是痴痴的看着谢小意,什么话也不说。

    李格桑有些恼怒,说道:“舍瓦,你还认识我吗?”

    舍瓦抬头,就看到英俊潇洒的李格桑,眼中闪过一丝愤怒,不回答李格桑,却转头向谢小意道:“阿意,我问你,要是我舍瓦是个小白脸,你就会喜欢我啦是不是?”

    谢小意茫然不能答,只是说道:“不是的,我不知道。”一刹那间,她连自己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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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章恨无常 下
    李格桑大怒:“舍瓦,你嘴巴放干净点,我问你,你是不是曾经暗算本王?”

    舍瓦就不屑的一笑:“不错。”

    李格桑继续道:“我问你,那隆一直胸无大志,是不是煽动他叛乱的?”

    “不错!”舍继续轻蔑的一笑。

    李格桑又道:“那么我问你,勾结狼正轩,也是你的意思了?”

    “不错!”

    “那么杀自己的师傅那隆,再继续起兵叛我,也是你的意思啦?”

    “不错!”

    “那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禽兽不如,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

    “不错!”舍瓦再大吼一声,“不错,所有这些,都是我做的,我该死!”

    李格桑听他一一承认,脸色缓和了下来,他本以为舍瓦或许会抵赖,轻轻的问道:“那我想问你,你就那么想做皇帝?”

    “不是!”这一次舍瓦接了口。

    李格桑奇怪的道:“那又是为了什么?”

    舍瓦的眼光就向谢小意看了过去,眼中充满温柔的款款深情。

    李格桑一惊:“你是为了,为了阿意?”声音都颤抖了。

    “不错!”

    这两个字说得惊天动地,似乎这两个字已经在他心底埋藏了千年万年,被一种永恒的诅咒所封印,现在终于破咒而出。

    所有人都大惊,只有谢小意的脸色十分的平静,缓缓的感动的说道:“舍大哥,就是你不说,我也知道的。”

    舍瓦就嗬嗬的叫两声:“阿意,我本来要自刎的,不过唐朝答应我,临死前可以见你一面,我,我总算是遂了心愿,唐朝,谢谢你!”

    唐朝心中有些沉重,不回答他的话,却有些心惊:舍瓦这小子,也算得是个情种了,不知道为了莲妹,我会不会做这样的事?

    就听谢小意大声道:“不,李大哥,你不能杀他!”

    李格桑的脸色铁青,缓缓的一字一句的说道:“难道,你刚才没听到,他都做了哪些好事吗?”

    谢小意的脸上流下泪水:“不,大哥,求求你,你要体谅他那些都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想得到我!”

    李格桑见谢小意的眼中闪过一种哀伤至极的神色,心中一软,就想答应放了舍瓦,但立即想到,要是这样的叛臣都不杀,以后自己还怎么治理南诏天下,心肠陡然刚硬:“对不起,阿意,换了是其他的要求,你就是要了我性命也行,可,可这个要求,我,我真的不能从命!”

    谢小意的眼里露出痛苦至极的神色,久久的看着李格桑的脸:“格桑,我这一辈子,只求过你两件事,一件就是当年我求你娶我做你的正室夫人,你当时答应了却自毁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试着为你想,说这是你逼不得已,那也罢了;还有一件事,就这件事,你,你真的不答应我?”

    李格桑心乱如麻:本来嘛,放了这小子也没什么,但舍瓦杀皇上,杀族长,叛族,叛国,却是任何君主都忍受不了的,思索了半晌,忽然说道:“既然你一再说情,那这样,我将他囚禁在天牢中,要是他哪一天真的悔改啦,我就放他,你看行吗?”

    其实,就是这样,已经是李格桑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

    舍瓦立即大叫道:“李格桑,你不要这样侮辱我,要是你真的关我,我会绝食而死!”

    谢小意的眼里流露出最深切的关怀:“舍大哥,你,你千万不可!”

    舍瓦就大怒道:“我不需要你假惺惺的关心我!要是你还记得我的话,每年的今日,在瓜田李下,偶尔想想我!”说着将舌头一咬,咬舌自尽了。

    谢小意大叫一声:“舍大哥!”,扑在他的尸身上放声大哭。

    李格桑很是扫兴,向唐朝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要他处理这里的一切,自己却带着随身宦官转身而去。

    谢小意忽然大叫一声:“李格桑,你这样就想走?”

    李格桑硬生生停住脚步,感伤的说道:“我也不想这样的,阿意,你想说什么?”

    谢小意就悲伤的道:“你害死了他你知不知道?”

    “知道。”李格桑回答得很无奈。

    “杀人偿命,你真的好意思就走?”

    唐朝大怒道:“放肆!这是叛乱逆贼,人人得而杀之,再说了,皇上不是同意饶他的命了吗,这是他自杀的,关皇上什么事?”

    谢小意的眼中射出一种无法描述的爱恨交织的光,看着李格桑很久,忽然说道:“大哥,你知道吗,舍大哥虽然抓住了我,但一直都是以礼相待,我,我现在的身体,和我当时叫身子交给你的时候,那是一样的纯洁,这一点,你相信吗?”

    李格桑深为感动,抓住了她的手:“阿意,我相信你,你是我的好女人!”

    谢小意微微一笑:“谢谢,陛下,谢谢你对我这个山野女子这么好,我,我真的好想再和你过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

    李格桑大喜:“阿意,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加倍的疼你,将二十年的相似补偿,我一定会的!”

    谢小意的脸色有些苍白:“大哥,谢谢你。不过,现在要走啦,我还是必须告诉你,我是一个对你不忠的女人,我死啦,你不要伤心,只求你好好看顾莲儿,这孩子命苦,小的时候没有父亲,找到了父亲之后又没有母亲,这不是她的错,这是天意!”

    李格桑大惊:“阿意,你可不要傻啊!”

    将她的身子拉过来一看,只见她身上一柄匕深深的刺了进入,鲜血如泉水一样的涌出,原来她竟然悄悄自杀了。

    李格桑赶紧点了她周围数处**道,止住血流,嘶声道:“阿意,你怎么这么傻?”

    但谢小意只是摇头,说道:“大哥没有用的,匕了心窝,就是神仙也救不了的。”

    李格桑忽然仰天一声嚎叫:“为什么,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谢小意的脸色更加苍白,轻轻的说道:“大哥,对不起,我是你的妻子,我本来只应该爱你一个人的,可,可我没办法,我现在的心中,已经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

    “是谁?”李格桑呼呼喘气。

    “对不起,是舍瓦。”

    “为什么?”李格桑怒吼。

    “因为他是一个为了爱不惜一切代价的人,而大哥你,你不是,我虽然是粗野的女人,可我知道,舍瓦对我,比你对我,要好得多,这你承认吗?”

    “我,我”李格桑忽然说不出话,这二十年来的事情如闪电般在他心中划过,喟然一声:“是,我承认。”

    “大哥,我”说到这里,忽然断气,头歪斜的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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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笙歌艳舞
    在幽深的大明宫殿里,笙歌丝竹,正奏着最浪靡的歌舞,六十一岁的唐朝皇帝李隆基看着年华老去的琵琶圣手顾大娘演奏完这曲《无家怨》,心中叹了口气:这婆娘琵琶虽然弹得绝好,怎么就老是来触朕的霉头,哼,现在有安禄山那样忠心的大臣给我守卫着边关,四海清平,又会有什么人无家可归?

    于是照例说声“很好”,然后命她退下。|

    这个时候,聪明的杨贵妃立即明白了李隆基的心,温柔的说道:“陛下,贱妾给你跳一支舞?”

    李隆基欣然色喜:“好的,爱妃!”

    杨玉环随即轻展衣袖,娉娉婷婷的舞了起来,腰肢轻柔,身体灵动,脚步轻盈得像是天上的白云,眼波迷蒙得像是要将整个西湖拥抱,裸露的身体更是散出比印度神象的牙齿更加光滑的色泽,像一个舞动的精灵,恰似李白诗歌里的话“瑶台应惭居嫦娥,杨家有女天仙媚”。

    这一段热舞,对**已经渐衰的李隆基而言,无疑是注射进了一只吗啡,他的情绪立即高涨起来,一曲刚终,李隆基已经有些急不可耐,喝道:“爱妃,你过来,朕要好好的疼爱你!”

    随即向身边的宦官高力士使了个眼色,高力士会意,命令演奏的工女伎女都退出宫殿,当然他自己不退出,这是李隆基的宠遇,无论皇上做什么事,都不会避嫌他这个老太监。

    等众人一走,李隆基就猴急的将杨玉环抱在自己的腿上,摸着他美丽的腿,还有无比丰隆的胸部,眼睛中充满浓浓的**,叹息道:“哎,朕本来以为自己已经老啦,对天下的女人都没有兴趣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爱妃,我就精神健旺,比吃了人参果还要精神!”

    这个时候,李隆基已经几乎要将杨贵妃身上的衣衫除尽,这个老年的皇帝,心中现在有的,只是野兽一般疯狂的情感。

    但不知道为什么,杨玉环忽然之间也是满身烫,脸颊尤其烧得厉害,小声的腻腻的呼道:“三郎,你,你想干什么?”

    李隆基的一笑:“爱妃,你真的不知道?”

    而就在这个时候,高力士猛然的闯了进来:“陛下,有紧急事情!”

    李隆基大为恼怒,很想叱骂高力士一顿,但终于还是忍住了,很不情愿的将自己的手从杨贵妃的身体里抽了出来,眼中流露出无比遗憾的神色“爱妃,对不起,我等会儿就让你快活!”

    杨玉环投去一个**的眼色,媚得李隆基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说道:“真的,爱妃,你稍等一下!”

    杨玉环就羞得满脸通红,躲藏进被窝里去了。连她自己都感觉有些奇怪,我已经是二十八岁的女人啦,什么事情没有做过,为什么还要脸红呢?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但以前和寿王在一起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这种感觉?

    杨玉环就有些痴迷的想:我知道了,也许,我真的是爱上这个老人也不一定!

    寿王,你是我的亨哥,这个时候,你可是在十王殿里想我?

    想到以前的老公寿王李亨,她就觉得自己无耻,我可是三郎(李隆基排行第三)的儿媳妇,我和亨哥已经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为什么公公还要看上我,千方百计的将我弄进后宫,做了他的贵妃。

    我知道的,我叔父杨玄徼对这件事情那是无比的痛恨,觉得是他教育我无方,才让我做出这样丧德败行的事情,当三郎要册封我为贵妃的时候,以致于他竟然以一个小小的翰林院师傅的身份,竟然一再的推辞不受封,就这一点,真的是让我很难堪,也让三郎难堪。

    哎,我本想给养育我的叔父一点恩泽,想不到他竟然昏庸至此,他不知道,要是我不顺从三郎的话,他会是什么下场,还有,寿王是什么下场。我,我一个弱女子,既然还不想死,大概只能这样了,世人误解我就算了,可为什么连我的叔父和弟弟杨鉴都要误解我呢?

    我父母双亡,他们现在可是我最亲的人,这些,我又向谁说?

    但杨玉环脸上随即露出微笑:哎,还好,三郎对我,可是真心真意的。照理说,我这样的女人,已经没有资格亲近帝王,可三郎竟然抛弃了后宫的三千美娇娘,单单看上了我,这份荣耀,可比什么都好,那就是说,我杨玉环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

    是的,三郎最大的满足了我作为女人的虚荣心,在他一生之中,除了对武慧妃,他可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如此的迷恋过。而曾经的公婆,也就是三郎的武慧妃已经不幸早死,我现在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三郎这个人,可是我见过的人之中最厉害的一个人,吹拉弹唱,作诗,作曲,上到治理国家,下到**蹴鞠,没一样不会,没一样不精,并且他还威严潇洒,六十一岁的人啦还是英姿飒爽,他真是天下少有的奇才,我要是真的要找三郎的短处,那就是他的年龄比我大多了,三十岁以上的差距,是有点恐怖的,不过这又有什么,他,嘻嘻,他那方面的能力,竟似乎比寿王亨哥还要厉害?

    哎呀,羞死啦,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的脸就烧,怎么搞的,是不是因为他是皇帝,精力就比一般的人强盛百倍?

    这个时候,李隆基就怒冲冲的回到杨玉环身边,骂道:“张九龄这个东西,我总有一天要他的命!”

    杨贵妃赶紧给李隆基按摩,温柔的道:“三郎息怒,你不是已经贬了张九龄的官吗,干吗还生他的气?”

    李隆基就说道:“你不知道,这个家伙在太原作官做得好好的,却突然回朝来见我,说有什么机密的事情要向我禀报,结果一听,原来又是他在背后弄鬼,哼,什么安禄山爱卿会叛变,他还说得振振有词,说安禄山在范阳私蓄兵马,一派胡言!”

    杨贵妃小嘴一噘,咯咯笑声如银铃:“笑死我啦,我这个儿子的的肚子可大了,还有,他的脸,哎哟,我怎么一想到他就想笑,萨那郎,对不起啦!”

    李隆基一想到安禄山滑稽的长相,也立即的笑了:“哈哈,我也想笑,爱妃,张九龄这个笨蛋也不想想,安禄山这样的人,又没文化,又是胡人,他就算想反,他反得起来吗,哼,这样一来,张九龄这些人自然看不惯了,又在背后中伤安爱卿,我臭骂了他一顿,叫他赶快回太原去,不要没事找事的来烦我,坏了我和爱妃的好事。”

    杨贵妃有些好笑:“三郎,你就不要骂他啦,他那么大年纪了,还一路从太原赶到长安,也够他受的了,再怎么说,他也曾经是你的相国,给你立了不少大功。”

    李隆基经过这么一温抚,心情顿时好了起来:“恩,不错,我刚才是说得有点过火了,我刚才叫他以后不得我的准许不准进京,现在想起来倒是有些过意不去。”

    杨贵妃赶紧转移话题道:“他除了说安爱卿的事之外,还说什么没有?”

    李隆基就轻蔑的一笑:“爱妃不说,我倒还差点忘了,张九龄刚才跟我说,剑南节度使高仙灵已经回京,要他引见,说是有要事要向我禀告。哼,这高仙灵也真是的,明明知道我不喜欢张九龄,他为什么不找高力士引见,却要找这么个废臣?”

    杨贵妃就笑了:“三郎,你难道不知道吗,高公公引见人是要收礼的?”

    李隆基就笑了起来:“高仙灵这样的节度使,有的是钱,难道在乎那点礼,我看他是昏了头,他以为我还会重用张九龄这老朽,哼,我当场就回绝了他,说我很忙,叫他先在殿外候着,等我哪天有空了,自会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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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觐见李隆基
    唐朝随着剑南节度使高仙灵在长生殿外足足等候了两个月,才终于蒙李隆基召见。

    那日南诏朝廷中生大变,李格桑从此十五日不早朝,沉浸在失去爱妻的巨大悲痛中,却想不到舍瓦这人阴险甚于常人,当时竟然假装自杀,其实并不是真的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趁着谢小意为他自杀而死的混乱,竟然逃走了!

    唐朝和李格桑当时忙于救活谢小意,却也忽略了舍瓦竟然没死,以致终于让他逃脱。

    七天后,正是李格桑以皇后之礼葬谢小意的时候,舍瓦派人送来了一封信,李格桑当着唐朝的面拆开,书上鲜血淋漓,却是舍瓦写的一封血书:

    李格桑,我是舍瓦!你害死了我平生唯一最爱的女人,此仇不共戴天,为表感谢,我请你的女儿李莲公主一起前往唐朝长安,现正在前往唐朝的途中,我想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你等死!

    就因为这封信,才使唐朝心惊肉跳,在征得李格桑的同意后,只带专信一人就赶往长安,设法相救。不想在路上竟遇唐朝剑南节度使高仙灵,遂与之结交,以南诏使节的身份觐见李隆基。高仙灵有求于他,自是乐意。

    唐朝随着高仙灵循着长安古城的东市进了宫城,眼前的景象使他甚为吃惊。他以前也来过西安,看到过西安古拙的城墙,却怎么也无法将那时的西安和现在的长安联系在一起。

    长安城的街道笔直,南北纵横,东西交错,延伸向天尽头,市肆繁华,井字形的街道里,店铺林立,四通八达,货物充足。

    唐朝是从太极殿进入宫城的,专向城北的东内,也就是当时人称的“大明宫”,然后到达麟德殿。

    李隆基为了打击高仙灵,竟然在麟德殿召见两人,同时命宫人准备好国宴,宴请唐朝,反将堂堂的剑南节度使、封疆大吏高仙灵在这接见外宾的地方和唐朝一起召见,显然有轻视之意。

    左右金盔金甲,刀枪耀眼,宫殿里金碧辉煌,梨园正在演出李隆基亲自制作的《霓裳羽衣曲》,一片肃穆之中,带有无边喜乐,彰显大国风范。

    高仙灵身材魁梧,武功不错,擅长带兵,打过不少胜仗,靠着哥哥高仙芝的关系,不断高升,终于爬上了节度使的宝座,李隆基对他自是重视,但由于这小子不会揣测李隆基的圣意,李隆基对他自然有些恼怒,看他跪下之后**翘得老高,口称:“微臣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隆基哼了一声,不理会他,向着唐朝微微一笑。

    唐朝其时正在观察李隆基,见他相貌英武,有龙相虎步之姿,见他一笑,赶紧想到自己还没拜见,随即深深作揖,说道:“南诏使节唐朝参见陛下,祝陛下福体安康!”

    却并不下跪,李隆基虽然不快,但还是颔道:“谢谢,平身!坐!”

    唐朝就老实不客气的坐下,坐在锦墩上,四周一看,不禁惊叹于这殿宇的广大。

    李隆基并不理会高仙灵像狗一样的趴在地上,微微一笑,眼睛向唐朝的脸上扫了过来:“唐朝?你这个小使臣取的好名字?”

    唐朝赶紧按照李白以前的指点说道:“陛下,您误会啦,我虽然姓唐,可是这个朝,不是‘朝廷’的朝,而是鸟巢的巢。”

    李隆基龙颜大悦:“呵呵呵呵,原来这样,朕的确是误会了你,请用餐!”

    说完这话,左右立即端上国宴,说不尽那许多山珍海味,唐朝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大块朵颐。

    李隆基举起酒杯,浅浅的向唐朝一举,算是向他敬酒,然后说道:“唐使节不知何事造访敝国?”

    唐朝喝尽了杯中佳酿,说道:“陛下,高节度使还跪在地上,请皇上恩准他起身?”

    李隆基眼睛就斜了高仙灵一眼,说道:“看在唐使节的份上,平身!”

    高仙灵这才如释重负,爬了起来,说道:“谢皇上!”

    赶紧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显然是惊吓过甚。要知道他这样的边关武将,武功高强,即使爬几座山,也不会出半点汗,但现在居然惊出一身冷汗,那显然是被李隆基吓的。

    李隆基这才正眼看了他一下,说道:“给高节度上菜,不过,你就在阶下好啦!”

    高仙灵脸上露出喜色,说道:“谢陛下!”果然站到阶梯之下,吃着宫女端来的东西,心中还是忐忑不安,不知道皇上这样做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以阶下囚来对待我?想到这里,再好吃的东西也已经索然无味。

    李隆基转头向唐朝哈哈一笑:“唐使节,你心中一定在奇怪,朕为什么对高仙灵节度使这种态度?”

    唐朝就一笑道:“正是有些奇怪!”

    本来,以李隆的身份,就是南诏的国王李格桑来了,他也尽可以派个宰相来迎接就是了,不必亲自出马,为何唐朝一个小小的使节,他竟然亲迎?其实,那是因为李隆基本意不是在迎接唐朝,而是为了好好给高仙灵上一课,借花献佛而已。

    李隆基就哼了一声说道:“听说南诏生大乱,唐使节,有这回事?”

    唐朝不敢隐瞒,将狼正轩和舍瓦叛乱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一下。李隆基静静的听着,一言不,直等他说完了,才冷笑道:“高节度使,你恐怕到现在还在疑惑,朕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高仙灵赶紧跪在地上:“皇上,禀报来迟,请皇上降罪!”

    李隆基心中大怒:蠢材!哼,既然身为剑南节度使,南诏生了二十年未见的叛乱,正是唐朝势力渗透进去的绝好时机,这小子竟然按兵不动,任由李格桑收拾住南诏局面,现在南诏叛乱已平,就是想插手也插不进去了!

    这些话,虽然当着唐朝的面他不愿说出,但心中还是恼怒:“高节度,朕本以为你打仗敢拼,是个不错的人才,却想不到你连你哥哥的十分之一也赶不上,平身!”

    虽然骂得严厉,但想到他毕竟还是一方节度使,也不能太损他的颜面。

    想不到高仙灵爬起来的时候,竟说了一句很倒人胃口的话:“皇上,我一打听到此事之后,火急的回京向陛下禀报,不,不知道什么地方错了?”

    李隆基大怒:“愚蠢!你现在就去问问仙芝爱卿,他会告诉你的!”

    高仙灵大惊,只得跪下磕头而去。

    唐朝暗暗好笑,这高仙灵也真有点脾气,不明不白的被皇上臭骂了一顿,竟想问个为什么,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呵呵,这小子武功虽好,但头脑不大灵光,将来倒是可以在他身上做做他当然知道,李隆基的意思就是说他不开窍,要他以后“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便宜处事,想不到他不明白,这才将他支去让高仙芝教他。

    唐朝这次来唐朝,主要的目的当然是想早日找到李莲,但顺便看看唐朝的防务,国中情况,也是顺手牵羊之举,为的,就是以后进攻唐朝,所以事事留心。

    李隆基心情不块,随即和唐朝闲聊了两句,想到杨玉环的美貌娇媚,觉得和唐朝没什么可谈的,告罪离开,只叫两名司仪陪伴唐朝喝酒。

    这个时候的李隆基,已经渐渐为声色所迷,只有关系到边疆这样的大事情,他才会在意,其余的,他自不在意下,自和杨玉环快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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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看过亲过抱过
    唐朝临走的时候,多带金银,对高仙灵和礼部侍郎张家正多送贿赂,因此高仙灵带他参见了李隆基,而张家正按照朝廷的礼节,优礼有加的将唐朝安置在国家宾馆里,款待周到。||

    宴散之后,唐朝回到下处,对专信说道:“专大哥,我本想求李隆基颁旨将舍瓦擒拿,但李隆基此人,根本不将我放在眼里,我正想陈述,想不到他已经不耐烦,很快进入宫中去了。”

    专信就道:“太子,那该怎么办?”

    唐朝的脸色有些难看:“专大哥,我吩咐你什么来,你怎么转眼就忘记了?”

    专信就惶恐道:“是,是我错了,贤弟,我以后叫你贤弟得了。”

    唐朝的脸上就露出微笑:“这就对了,要知道,这里可是唐朝的京城,一点都大意不得,再说了,你我肝胆相照,互相以兄弟相称,最是妥当!”

    专信连声称是。

    唐朝就叹息一声:“岳父说得好,要是当时我擒住舍瓦的时候一刀斩了他,不就什么后患都没有了,岳父要他们当面对质,虽然有错,我也有错!要是当时杀了舍瓦,岳父记着我的功劳,一定不会把我怎样,现在李莲在他手中,事情就十分难办!”

    专信只得安慰几句,他知道,他这次随唐朝来到长安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要救回李莲,真正的是目的,其实是保护唐朝。临走之时李格桑的话他可记得清楚:“专将军,我已经失去了妻子,女儿也被人擒,我知道唐朝的心意,要是不放他出去找李莲,那比杀了他还难受,你的武功,就算不及舍瓦,但也差不太多,何况你们是同门,相互熟悉,我派你此去的目的,不是叫你去杀了舍瓦,为的就是保护唐朝,我已经失去太多,不能再失去女婿了。”

    想着李莲,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长安虽然繁华,他竟完全提不起兴致出去游览,在房中和专信喝了几杯闷酒,就此沉沉睡去。

    睡到中夜,唐朝忽然感觉身上似乎一麻,身子飘飘的荡了起来。

    他本当是一场梦,却不想刺骨的寒冷一下子就使他清醒过来。

    他醒过来的时候,觉自己在一个荒凉的古庙里,他是被一盆冷水浇醒的。

    现在虽是初出,但长安天气依然寒冷,这冷水给他的反应,使唐朝立即想到了自己的生母张翠花。

    “啊,是谁这么缺德?”唐朝的身上起了鸡皮疙瘩。

    “嘻嘻”一个女人如银铃的笑声立即传进了唐朝的耳朵里。

    唐朝蓦然间喜形于色:“文姜,是你?”

    也不管身上到处都是水,扑了上去,就想抱住她狠狠的亲热一番。

    但一个响亮的耳光再次将他打回原形,只听文姜骂道:“滚开,你很脏呢,你知不知道?”

    唐朝就摸着自己有些懵的头颅道:“文姜,你,你这是干什么?”

    但话未说完,他的脸上又挨了火辣辣的一记,只打得他在肚中咒骂好个恶毒的婆娘!

    “你这是干什么?”他不顾一切的叫了起来。

    文姜的脸色在忽明忽灭的篝火里,显得无比的艳丽,还有无比的愤怒。

    唐朝这才现,置身之处是在一处破败的庙宇里,除了了有一堆篝火,其余的全被黑暗笼罩了,有些阴森之意。

    “我,我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文姜忽然哭了出来,泪水一滴滴的掉在篝火上,出哧哧的声音,竟然是伤心到了极处。

    唐朝似乎有些明白,又似乎完全不明白,说道:“文姜,我有什么错,你这样对待我?”

    文姜的手扬起,这一次,唐朝学了乖,先闪开了一步,文姜这一巴掌就落了空。

    文姜忽然之间不再打唐朝,只是蹲下身子狠哭起来,虽哭得撕心裂肺,但却只出轻微的啜泣声,唐朝心中冷笑:哼,你这婆娘这样伤心,简直有孟姜女哭断长城的气概,既然要哭,为什么对我那么凶?

    唐朝也立即明白了,看来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又着了文姜的道儿,知道她一定是用了蒙汗药之类的药物将自己和专信迷倒,然后将自己掳掠到这里的,在这样的时候,也不知道怎样安慰她,只得静静的看着她妙曼的背影。

    哎哟我的妈,这女子硬是要得,以我唐朝这样挑剔的人,在她全身上下,竟然找不到一处不美的地方,就算她现在蹲在地下,也是风姿绰约,再加上呜咽时闻,更有楚楚动人的气质。

    正在唐朝盘算着该怎样应付此女的时候,文姜擦干眼泪抬起头来,狠狠的看着唐朝,慢慢的一字一字的说道:“唐朝,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唐朝愕然道:“我没做什么啊?”

    文姜就冷笑一声:“你没做什么?听说你都是李格桑的第十太子,更是他的金莲驸马,你真的没做什么吗?”

    糟糕!唐朝这才如梦初醒,这才想到这女子可和自己是有婚姻之约的女人,当时自己抱她、亲他,她竟然毫不反抗,想到邪恶处,脸上不自觉的露出艳羡的光。

    文姜的眼睛一直狠狠的看着他,见了他的样子,脸上露出凄凉至极的神色:“我问你,唐朝,这些都是真的吗?”

    唐朝虽然经常撒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文姜的绝世美貌面前,竟忽然变了傻瓜,说道:“是,是真的!”

    “那本姑娘杀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文姜的手里已经握着一柄匕,在明灭不定的光线中闪烁跳跃。

    唐朝就叹息一声说道:“文姜姑娘,就算你要杀我,还是先等我将话说完好吗?”

    文姜的脸色铁青:“你想说什么?”

    唐朝就道:“文姜姑娘,我曾答应娶你,可我知道,我万万不配的,你,你这么美丽的女孩子,何愁不能找到良配,我,我和李莲公主有婚约在先,我不能做这样背叛人的事!”

    文姜脸上的泪水如珍珠断线一样的掉下:“那,唐大哥,你当时又为什么要答应我?”

    唐朝见她并不立即杀了自己,赶紧道:“因为我,我知道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可我当时真的想不到,你比我想象中的美的十倍,我,我是很想求姑娘做我的妻子,因此当时答应了,这是我的真心话!”

    文姜的脸上露出笑意,衬得睫毛上晶莹靓丽,说道:“那你是真心喜欢我啦?”

    唐朝就叹息一声:“不识姑娘之美丽者,无目者也,我唐朝眼睛并没有瞎。”

    文姜轻轻咬住自己的嘴唇:“那唐大哥,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背叛我?”

    唐朝就痛苦的说道:“我这个人很坏,或许你不信,不过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是。可我现在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仿佛是中了邪,竟然什么老实话也给你说了,不错,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普天之下,又到哪里去找你这么美丽的女孩子?可,可不是爱情,不知道我说这些,你听不听得懂?”

    文姜的脸色很迷茫:“唐大哥你说什么,你,把我的身子都看了,你还亲了我,抱了我,我怎么还不是你的人?”

    唐朝的嘴巴就歪了几歪:“也许你现在不懂,不过一千年之后你就会懂的,男人和女人之间,并不是看了亲了抱了,就不能再嫁别的男人啦,况且真的,真的我配不上姑娘,这不是白白的耽误了姑娘吗?”

    “傻瓜!一千年之后,我早已经死了,我怎么知道那时候人是怎么过的?”文姜的指头轻轻的一按唐朝的额头。

    蠢材!唐朝在心中大叫一声,我怎么可以向他透露我穿越人的秘密,只得道:“文姜,你真的愿意做我的妻子,可我,我不能同时,”说道这里,害怕被一刀杀死,本能的缩了缩。

    文姜果然大怒道:“师傅说的没错,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你,你竟想娶,娶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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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今古真爱 上
    唐朝就讷讷的说道:“姑,姑娘,这有什么办法呢?就是立即被你杀了,我还是说了真心话!”

    文姜手上的匕在唐朝眼前晃了几晃,但不知为何,竟没有刺下来,怒道:“为什么我们女人就这么贱?只能有一个男人,而男人却能有很多女人?”

    唐朝就道:“文姜姑娘,我告诉你,你这样的想法,一千年后,一定会实现的,可是,可是现在,却真的不行,我实话告诉你,我喜欢李莲,可我也喜欢你绝世的美,不过我知道的,这不是爱情,这只是男人好色罢了。||我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不能了解我的感情,说了这样的话你很可能会杀了我,但没办法,谁叫你这么美丽,美丽得使我忘记了动弹,我已经不能够骗你,文姜,我说的话完了,你就决定我的生死?”

    文姜一直紧紧的看着他的脸,见他说得真诚已极,绝无一丝说谎的迹象,有些犹豫:“你,你说的话很奇怪,你说男人就算是看了抱了亲了女人,那女人还是纯洁的,你是这个意思?”

    唐朝大喜,他想不到文姜的理解能力这样强:“不错!你要知道,一千年之后,所有的人都会这样想。男人喜欢女人,大多数都是好色,只要这个女人长得不难看,就会觉得不错,是个处女,就会娶她,很少有男人会看这个女人是不是爱他。更有甚者,许多男人把女人当成货物,只要谁的武功高,那么美丽的女人就是自己的,不仅男人认为这理所当然,就是很多女人自己,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可是,我觉得,这是一种无爱的结合,和野兽差不多,我是不赞成的,我喜欢一个女人,不仅仅喜欢她美丽的容貌,更注重喜欢她的内心,我喜欢的是那种心地善良温柔贤惠的女人!”

    “啪!”的一声,唐朝的脸上再次火辣辣的着了一个耳光,“臭小子,你是在说我不温柔贤惠吗?”

    唐朝摸着红肿如猪肝的脸颊,叹息了一声:“易位,晦,东方有女,见龙再田!”袖占一课,默默的给自己算了一卦,今日虽有小挫,但尚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只得自我安慰了。

    原来他在漳州一中的时候,历史老师是个《易经》高手,时时浸润之下,唐朝也略之一二。

    文姜很奇怪:“臭小子,你说什么?”

    唐朝就无奈的说道:“我是在给自己算命。”

    “算命?”

    “不错,我刚才给自己算了一卦,说是大凶,有女人会杀了我,所以我十分伤心!”说得十分可怜。

    文姜立即笑了:“嘻嘻,那是当然,你算得还挺准的,不过,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就不杀你!”

    唐朝就道:“请说!”

    “遵守你的诺言,我是你妻子,你是我丈夫,你只爱我一个,我也只爱你一个!”

    这些话在她心里不知道存想了几百遍,说得十分自然,像是饿了吃饭一样。

    唐朝就痛苦的道:“文姜姑娘,我,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吗,要是你真的爱我,就应该尊重我的爱情观。我说什么来着,我喜欢一个女人,主要是看她的心地好不好,而我们想见寥寥,还没有深入的了解,怎么能害你呢?”

    “害我?”文姜的嘴巴张开,露出里面晶莹的贝齿。

    唐朝就郑重的点头:“这还有错吗?我,我其实是一个好色的男人,耍的女朋友不少了,可那天一见了你天下无双美貌,我,我就什么都忘记了,答应娶你,我,我是配不上你的。”

    文姜的脸上露出最美丽的容颜:“原来你说我很美是真心话?”

    唐朝就跌足道:“我誓,我当着着庙里的所有神灵誓,要是文姜姑娘都不算美丽,那这世界上就都是丑八怪,要是我说了谎话,叫我立即被姑娘杀死,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看到唐朝这样激动,文姜终于咯咯一笑:“那,唐大哥,那你为什么还不喜欢我?”

    “我,我怎么会不喜欢你,我喜欢得要死,可是,我,我”

    “可是什么?”文姜很焦急。

    “可是已经答应李格桑陛下,同意娶青莲公主为妻了,而,而你要我,要我只娶你一个人,只爱你一个人,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终于,唐朝说出了心里话,只觉得无比的舒畅。

    文姜就恨恨的看着唐朝,良久,忽然嫣然一笑:“就算我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是的,我真的有点后悔,后悔当时没有杀了李莲,那样的话,你或许会全心全意的爱我,不过,我会让你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完这话,她脸上流露出欢愉的神色。

    唐朝大吃一惊:“姑娘,你想干什么?”

    文姜就笑道:“我不会告诉你的,你就猜!”

    唐朝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色,谢莲的武功虽然不错,又被舍瓦擒,要是遇到面前这个毒辣的女子,肯定性命不保全,忽然道:“文姜,你,你难道一定要用这种逼迫的方法吗,你刚才说过的,就算你得到我的人,却得不到我的心,你,你要是杀了李莲,我恨你入骨,一定会杀了你替他报仇,更不用说喜欢你啦!”

    文姜的小嘴就噘了一噘:“哼!说来你还是放不下那个小妖精,既然这样的话,我就只好杀了你了,我文姜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臭小子,把脖子伸过来!”

    看着匕的光芒,唐朝不自禁的后退了两步:“你别忘了,我救过你性命的?”

    文姜见了他的模样,就笑了起来:“你不是一直想充好汉,又会给自己算命,你真是一个好的算命先生!”

    匕一闪,直直的刺向唐朝的眼睛。

    唐朝惊叫一声,吓得昏迷了过去,好半晌才醒了过来,心中暗叫糟糕:怎么回事,我已经将一瓶特制的“一阵风”麻醉药悄悄放出,文姜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睁开眼来,就看到文姜一脸好笑的看着他:“唐大哥,你一定在奇怪,为什么我不怕你的麻醉药了呢?”

    唐朝就郁闷的道:“我正想请教!”知道把戏已经拆穿,将怀里的瓶子摔出。

    文姜就得意的道:“唐大哥,你难道不知道,你怎么会被我掳掠到这里来的?”

    唐朝心中如闪电般的道:“不错,你用当时从我身上抢的麻醉药反来麻醉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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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今古真爱 下
    文姜就小鹿一样的点头:“唐大哥,算你聪明,这下你总算知道我为什么不怕你的麻醉药了?”

    唐朝只好点头,心中却也升起一丝指望,这女子不杀我,看来真的是喜欢了我,何不假装答应她,将来再作处理。

    正想到这里,文姜就笑了:“唐大哥,你一定在奇怪,我究竟是什么人,我为什么知道你的行踪?”

    唐朝就点头道:“正想请教。”

    文姜就得意的道:“要是我告诉你,我的身份绝不比李莲差,你说过的,李莲虽然美丽绝伦,但我一点也不比她差是不是?”

    唐朝就道:“是!你究竟是什么身份?”

    文姜就道:“那好啦,告诉你得了,我也是李格桑的女儿!”

    这一句话,使唐朝震惊得跳了起来:“怎么可能?陛下说过的,她只有一个刚找到的女儿就是李莲,怎么你也是?”

    文姜就缓缓的说道:“唐大哥,我相信你刚才的话,就算我要杀你,你都不愿意只娶我而休了李莲,可见你的确是个好男人。我师傅本来一直不告诉我身世的,可她最近告诉了我。”

    “可我觉得不信?”

    文姜就凄凉的一笑:“难怪你不信,不过我师傅告诉我,我是李格桑和金瓶公主的女儿,我出生之后,外婆想念我,就把我带回了长安,交给一个身有武功的尼姑抚养,这个尼姑,就是我师傅玄静师太了。”

    “啊,”唐朝的口张得无比的大,“你,你竟是金瓶公主的女儿?”

    “是的,听师傅说,我母亲死得很早,生下我不久之后就去世了,我,我真是不孝,竟然连我母亲长怎么样都不知道。”

    唐朝将信将疑:“太不可思议了,你,你相信你师傅的话吗?”

    “我相信!师傅就只有我这一个弟子,她把我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来骗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股孺慕之意充塞在她心中,使他说话的时候都像是在祈祷。

    “天啦!这样看来,你不仅是陛下的女儿,还是,还是唐朝少帝的外甥女,真可怜,你的亲人全都被李隆基杀了!”

    文姜的脸上就露出怨毒的光:“不错!唐睿宗和他的儿子李隆基杀了我外公,夺了我们的江山,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罢了,天幸知道了,我就不会放过他!”

    唐朝不自禁的为他着急:“可,可他是皇帝,你一个小小女子,怎么能,能报仇?”

    文姜就泪流满面的说道:“大哥,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

    唐朝顿时有些奇怪:对啊,自己明明答应要娶她的,可现在竟然反悔,照她以前的脾气,自然是一刀就杀却,想不到现在竟然和自己说了这么多话,和她以前的作风那是大大不同,刚才还以为她对自己有了情意,却难道还有什么别的原因不成?

    就听文姜止住悲声,轻轻的说道:“大哥,便宜了你,我,我让你娶两个如花似玉的美人你该高兴了?”

    “什么?啊,你,你是说你要嫁给我,还要李莲公主也嫁给我?”

    一刹那间,唐朝心中热烘烘的,仿佛突然之间学会了飞升,全身轻飘飘如成了神仙,许多时候来朝思暮想的事情蓦地里变成真实,只想大声喊叫,忍不住仰天长啸,感谢这世界对自己不薄。

    ***,像李莲和文姜这样的美人,任何男人,只要能够得到其中之一,已经是修行万年的功果,而今想不到竟是两个都得,他又怎么会不欢喜得将自己的心爆炸成碎片?

    文姜静静的看着他的喜悦,眼神里似有忧伤,又似有欢喜,良久才说道:“不错!我知道你会高兴的,只是想不到你会高兴成这样。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条件?”唐朝的心就颤抖了一下,乖乖,别出什么难的题目哈?

    就听文姜说道:“唐大哥,只要你答应我这个条件,我不仅不杀你,我还乖乖的让李莲做你的正室夫人,我,我就做你的二房好啦,而且我还保证,我以后一定全心全意的待你好,伺候你,就算你在外面有一万个女人,我也不吃醋,总是对你好!”

    乖乖,越说越离谱了,这凶恶的姑娘真变成这样,简直太阳要从西边出来了,切听听她叫我做什么为难之事:“我,够啦,我怕我唐朝没福消受,你就说说你究竟要我做什么?”

    文姜的脸色就变得铁青:“我要你起兵反唐!”

    沉默!

    除了篝火出劈啪的爆裂声外,四周死一样的寂静。

    直到过了好半晌,唐朝才问道:“文姜,你难道是疯了?”

    文姜就轻轻的摇头:“唐大哥,我没有疯,我真是这么想的,你,你一直说我长得很美,说喜欢我得要命,这些话,都是真的吗?”

    问到这里的时候,她的泪水再次掉下,毕竟,要是换了在其他的时候,她一个女孩子,是宁死也不说这样的话的。

    “是的,只要有眼睛的人都会说是的。”

    文姜就楚楚可怜的看着唐朝:“那么大哥,你,你愿意娶我吗?”

    唐朝顿时迟疑起来,这句话虽然是在说娶不娶她的问题,其实却是在问愿不愿起兵反唐的问题。

    本来,李格桑一直就想起兵攻唐,以报当年李隆基压迫南诏之仇,自己作为南诏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又是李格桑的女婿,要是他起兵南诏,自己没有不出力的道理。可这又使他想到自己在穿越前的出身,福建漳州地处闵南,虽然在唐朝时候贫穷了点,但到底还是唐朝的疆土,自己要是对照过来,也还是唐朝的子民,怎么能够反对中央集权的李唐王朝呢?但文姜楚楚的眼神打动了唐朝的心,管它的,反正已经穿越了,现在可不是200几年,而是唐朝的天宝初年,既然身在唐朝,还管那么远干什么?何况,文姜又如此美丽,不过,我唐朝难道是一个贪图美色的家伙吗?

    文姜见唐朝并不立即回答,泪水怔怔的流了下来,哀切之至。

    唐朝再也顾不得别的:“文姜,大哥愿意娶你,愿意得要死!”

    说完这话,他眼里的泪水也出来了,竟是高兴得过了头。

    文姜嘤咛一声,扑进了他的怀里,唐朝紧紧抱住,一股处女的馨香如兰似麝,传进了他的鼻孔,不知什么时候两张火烫的唇已经交接在一起,互相都狠狠的抓住了对方,恨不得将对方身上的肉都吃了,狂烈的扭动。

    唐朝的心中昏昏沉沉的,只想,管他娘的,李隆基又不是我老子,历史老师以前教唐朝这一章的时候还大骂李隆基无耻好色,李格桑要进攻他,文姜要报家仇,我为什么不可以跟着他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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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不学武则天
    正在唐朝想有更进一步的举动的时候,一声咳嗽传来。

    这声咳嗽虽轻,但听在文姜的耳里无疑是晴天霹雳,因为咳嗽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师傅玄静师太。

    只见文姜用力的推开了了唐朝,满脸羞得通红,却更显得娇艳欲滴,斜着眼一看师傅,随即低下了有,两只手颤抖的摆弄着自己的衣角,很是不安,心头鹿撞,不知道师傅要怎样对待自己。

    唐朝很是恼怒,不知道哪里钻出一个野尼姑来,打断了自己的好事,将头别了过都不看这尼姑一眼。

    只见这尼姑是一个四十上下的美貌女子,可遗憾的是,头上青黑的烧了九个戒疤,使人一看之间心里就在痛:这么美貌的女子,干吗做了尼姑呢?这一眼看过之后,唐朝就感觉到心痛,就听这尼姑说道:“孩子,你怎么好的不学,却去学你的祖上武则天?”

    “师傅,武则天,那可是最世上最厉害的女人呢,不是师傅说的吗?”

    这尼姑就怀疑的道:“我说过,我说过吗?”

    文姜就一本正经的说道:“师傅,你念经时候不是常常自言自语,我听得多了。”

    糟糕,玄静尼立即知道不错,以为文姜年纪幼小,始终没有将她放在心上,想不到在自己平常念经的时候,竟将这些事情说了出来。当下脸色不变,说道:“孩子,你不知道,武则天生台子李显,而李显又生你父亲李重茂,你难道不知道你父亲的庙号吗?他叫唐殇帝,即位没有几天,就被李旦这狼心狗肺的家伙重新夺取帝位,后来可好,他儿子李隆基这畜生也学他父亲的样,夺取了皇帝位,当了这么近三十年的皇帝,孩子,你,你以为我刚才没听见你说什么?我听到了,我也知道你的意思,孩子,你是想像你祖上武则天一样用美色迷惑天下的男人,让他们为你所用,你虽然现下还不想当皇帝,可,可一旦尝到甜头,你可能就会有当年武则天那样疯狂的想法,可你知道吗?那是绝无仅有的,你祖上武则天之所以成功,那是有很多因素的,哼,你也不看看你的奶奶韦皇后,她也想学武则天,结果是什么下场?孩子,回头!”

    玄静师太用平和的语调将这番话说出来,唐朝这才吃了一惊,眼前的这个绝美女子,竟然流着武则天的血液?

    文姜有些恼怒,但知道师傅这是为自己好,争辩道:“师傅,我以前什么都听你的话,可,可这次您真的是误会了我,我绝没有当皇帝的想法,我,我一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我就想,我一定要报仇,给可怜的皇爷爷报仇。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的父亲是南诏的皇帝李格桑,师傅告诉我身世之后,我本想到南诏去求爹爹替我报仇的,可是在南诏多时,我知道,李格桑平生最爱的,是一个叫谢小意的女人,听说为了找到她,南诏还因此生了一场叛乱,而我母亲金瓶公主,早死不说,和李格桑本都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我害怕父亲不帮我!”

    玄静师太就说道:“怎么会呢,手心手背都是肉,况且你也长得这么美丽,他一定会同意的!”

    文姜就凄凉的一笑:“不,师傅,我有些话没有告诉你,现在给您说,谢小意有一个女儿,美丽得不得了,我,我本来一直以为我是世上最美丽的姑娘了,但见了她我才知道,她一点也不比我差,她,她也喜欢上了唐大哥,我,我不想丢我们李家的脸,我不要南诏的人觉得李重茂的子孙,是这么没用的人,我知道,我争不过李莲公主的,所以我,我才宁愿嫁给唐大哥!”

    唐朝心想,看来谢小意自杀的事情,她还不知道,不过就从她的话里看来,这女子绝对是一个富有心计的女子。本来,她要是向李格桑表明身份,只需要一个滴血认亲,李格桑见到自己竟然还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儿,那是一定会认她的,起兵报仇更是不在话下,因为李格桑养精蓄锐二十年,本来就想向唐朝启衅。可文姜偏偏不那样做,而是在自己身上做她知道的,将来自己娶了李莲公主和他,她照样乐意为祖宗报仇,又何必贸然的前去和李格桑相认,一旦不小心,恐怕被谢小意所害。

    好厉害的女子、!

    看来,她不杀我,答应嫁给我做二房,也许正如玄静师太所说,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不过,这也很难说,她真的喜欢我吗?

    正在唐朝胡思乱想的时候,玄静师太说话了:“唐朝,你虽然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的,我知道你在南诏名声很大,是个诡计多端的人物,可我真的想不到,你竟然一点也没骗我们文姜,谢谢你!”

    “不用,师太,实话告诉你姜这样的女子,愿意下嫁我这样的男人,我,我就算再没有良心,也不能欺骗她!”

    这些话,是他的心理话,说得很是真诚。

    玄静尼就沉默了一下:“其实,贫告诉这孩子身世,并不是要她去报仇,而是要她归依佛们,忘了世间的苦,可想不到的是,这孩子一听了之后,这一段时间都怪怪的,我怕她出事,这才悄悄的跟在她后面,想不到她竟做出这样大胆的事情来!”

    “哎呀,孩子!”玄静尼转过了头,对着文姜说道:“早知道这样的话,我是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你的,不过我受你爷爷的重托,只能忠人之事,只得将这一切都告诉你!”

    文姜就缓缓的走到师傅面,握住了她的手:“师傅,我,我不知道你和我先皇,也就是我爷爷是什么关系,但,但我一直很感激你,把我带这么大,教我武功,告诉我家族的大秘密,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您的,可,可我既然知道了祖宗的仇恨,就,就一定不能放过这个篡夺我爷爷江山的叛贼李隆基,师傅您放心,唐大哥是个好人,我嫁给他,一点都没有委屈自己,他,他将来还有可能做南诏的皇帝,不,他有可能做中原的皇帝!”

    我的天!这女人简直是疯了!唐朝有震惊的想。***,我虽然素有大志,却真的没有想过有一天能真的做南诏的皇帝,更没有想过还能做中原的皇帝!按她的意思来说,竟要带领南诏兵马进攻唐朝,然后一统天下?

    玄静师太见文姜脸上有疯狂的神态,安慰道:“孩子,既然唐朝已经答应了你,那我们就走,天色不早啦,他手下的人该担心啦?”

    文姜这才清醒过来:“不错!大哥,相信我,我永远是你的妻子,我绝不学我先祖武则天,我,我绝不会让别的男人看我抱我亲我,你,你也要守信?”

    说着流下泪来,扑进玄静师太的怀里。

    玄静师太万分怜惜的抱着她,向唐朝一笑:“唐公子,你要是想我家文姜的时候,到玉真观来找她!”

    “玉真观在哪里?”唐朝火急的问。

    “你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的。”说这话的时候,语声已邈,竟已经在数十丈之外。

    唐朝不由得震惊,别看这尼姑娇怯怯的模样,轻功竟是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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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玉真长公主 上
    唐朝回到国宾馆之后,并没有向专信说今夜之事,只说是晚上出去随便走走,专信也不在意下。

    他记着玄静尼的话,要是想文姜的话,就到玉真观去找她,次日一早,想到文姜绝美的容颜,还有火烫的唇,顿时就有些心猿意马,告诉专信,今天他想到玉真观去上香,命他买好香蜡准备,专信应命而去。

    天宝初年,李隆基为了得到杨玉环,让她由道入宫,尊崇道教,广修道观,尊庄子为南华真人,列子为冲虚真人,封道教创始人张天师为太师,自己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开元天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改长安的玄元皇帝庙为太清宫,也就是当时人称的“玉真观”。

    本来,这里是皇帝的家庙,百姓那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但李隆基对杨贵妃宠爱有加,对于她先前出家的地方大为修葺,竟比以前的庙宇大了数倍,因此颁旨可以让天下人进入朝拜。

    道教其时兴盛,前来观光的人络绎不绝,就这一大早,门外已经是熙熙攘攘,各种商贩早已经将货物陈列在道观外。

    唐朝到达的时候,只见这道观构建宏伟,巨大的门上镀金的金黄有点照人的眼,游人无数,他顿时傻了眼,看这里地方这么大,我到哪里去找文姜?

    一时呆呆的立在阶前,直到专信叫他:“唐大爷,有人找你!”他这才回过神来。

    唐朝转身一看,就看到了一个清秀之极的小尼姑已经来到自己的面前,合十说道:“请问你可是唐朝施主?”

    唐朝大喜:“是是,我就是!”

    也不等这小尼姑说什么,就转头向专信道:“专大哥,你就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出来!”

    专信大急:“唐,唐大爷,我还是一起?”

    唐朝就连连摆手:“不用啦,我没事的。”跟在这小尼姑的后面,朝观里走去。

    这小尼姑十六七岁年纪,皮肤雪白,容貌极美,只是头上烧了几个青色的戒疤,使人十分的心痛。这也使唐朝立即想到了玄静尼,她也是,虽然很美丽,但却偏偏做了尼姑。

    唐朝跟在她的背后,看着她婀娜腰肢,竟是一个出色的美人,油然而生爱惜之心:“姑娘哦不,小师傅,你今年多大了?”

    问过之后才忽然想到这样问很轻浮,准备碰一个大钉子,却想不到这小尼姑一听,脸上却是一红,“我,我十六啦,我是出家的人,本来不该有尘世之念,不该回答你的。”

    唐朝大喜:“没关系,我不会告你的。”

    却又忽然摇头道:“哎,真是可惜,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怎么那么想不开,去出什么家?”

    ***,心中想,不知道这么美的小尼姑会不会有男人为了她冒犯菩萨?

    这小尼姑就说道:“是妈妈叫我出家的,她的话,我不敢不听。”

    “哇噻!你妈到底是了疯了,让自己美如天仙的女儿出家做了道人?”唐朝大怒,一时之间口出污秽之言,***,天下竟有这样的糊涂虫,竟让自己的女人享受不到一丁点的人间乐趣!

    这小尼姑一听,脸色大变,“嘘”的一声作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十分惊慌。

    唐朝见了她这样子十分可爱,果然听话的小声说道:“为什么?你妈这样做真是岂有此理?”

    小尼姑就说道:“唐朝施主,我妈要等的人就是你,她可是一个非常尊贵的人,你不能对她无礼?”

    唐朝就说道:“什么,难不成她也是尼姑?我可没什么心思见和尚尼姑?”

    小尼姑大急:“唐施主,你怎么能这样呢,我已经在楼上等了你一天一夜,要是妈再见不到你,我就对文姜姐姐食言啦。”

    “你,你认识文姜?”唐朝的心中一热。

    “是啊,她是我姐姐,要不是她再三央求我,我才不会一直等你来呢。”

    唐朝顿时很感激:“谢谢,那她在哪里,我不想见你妈,我只想见见文姜。”

    这小尼姑就噗嗤一声笑了:“那你是喜欢我姐姐啦?”

    唐朝大为惊慌:怎么搞的,这小尼姑虽然将自己的头剃得精光,却怎么一点也不像个尼姑?讷讷的有些脸红:“这个,我,我”

    小尼姑就嘻嘻一笑:“既然不想说,那就是了,你跟我来!”

    殿宇广大,直转得唐朝的有都有些晕了,这才来到一间精致的小屋里,他心中正在奇怪,怎么这地方竟然有点像大明宫,他的眼前已经出现了一个光华夺目的女人。

    这女人四十以上年纪,头上戴着不少珠翠,容貌极美,只是脸有些福,但这却增加了她身上雍容华贵的气质,一望之下就知道这女人绝不简单。

    果然,小尼姑说道:“这就是我妈妈,玉真长公主,你怎么还不行礼啊?”声音里有责怪之意。

    乖乖,又是公主?怎么这么大的年纪了?看来我唐朝是没希望了,***,为什么又叫“长公主”,难道还有小公主么?

    这样一叫,唐朝普通一声跪了下去:“唐朝见过公主!”

    玉真长公主就抿嘴一笑,样子十分可爱:“你怎么搞的,我又不是皇上,你干吗向我磕头,作揖就是啦!”

    唐朝立即在心中大叫倒霉,很快的站了起来,脸色羞得通红。

    那小尼姑就一笑:“妈妈,就是文姜姐姐的,嘻嘻!”

    玉真长公主就道:“别笑,小心你姐姐回来找你算帐?”将手向唐朝一摆“坐!”

    唐朝坐下,感觉到这两个女人对自己都没有丝毫的敌意,胆子不禁大了起来:“我,我可以问一句话吗?”

    小尼姑就道:“那你问我妈?”

    玉真长公主就微微点头:“问!”

    唐朝就道:“你,你究竟是不是公主?要是的话,长公主和公主是不是一样的?”

    这句话一出口,两个女人顿时咯咯的笑了起来,玉真长公主本来正在品茗,闻言之下一口茶扑的一声吐了出来,无巧不巧,竟然喷在唐朝的脸上,母女两个抱着,笑得跌倒在一起。

    唐朝想闪,但闪不开,只得**的受了这个欺负,心中大怒:***,这两个婆娘感情是疯啦!

    笑了好一会儿,玉真长公主好并不容易才止住笑声,拿起身边的一个香袋给那小尼姑道:“芹儿,你去把他身上擦擦,不然你姑姑是饶不了我的。”

    唐朝心中冷笑:哼,好个出家人,原来还用俗家的名字,什么芹儿,菜儿?

    芹儿听话的将唐朝脸上的茶水擦干。唐朝本想自己动手,但忽然之间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窍,反正就那么痴痴的让这美丽小尼姑给自己擦干了脸上的水,同时鼻中闻到幽幽的处女的香气。

    这样的味道,他在李莲和文姜的身上都闻到过,却想不到在这个叫芹儿的小尼姑的身上闻到的时候,竟然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那就是法国紫罗兰香水的味道。

    奇怪,这小尼姑身上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香气,难道这个时候法国就已经和唐朝互通来往?

    玉真长公主有趣的看着他,说道:“唐朝,原来你一点不懂朝廷的礼节?”

    唐朝想说不是,但要说自己懂,那显然也是牵强了,讷讷的道:“我,我不知道你们笑什么?”

    玉真长公主就笑了:“芹儿,这小子像个傻瓜,还是你给她”

    芹儿想笑,但好不容易忍住了,说道:“长公主当然是公主,她是当今皇上的亲姐妹。我知道你的意思,公主吗,就只是皇帝的女儿是不是?”

    唐朝还不服气:“是啊,我就觉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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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玉真长公主 下
    芹儿又想笑,但又忍住:“不过呢,我妈妈是先皇的女儿,辈分比现在的公主高一辈,但都是皇帝的女儿,不过是我皇爷爷唐睿宗的女儿,所以就叫玉真长公主,你现在明白了?”

    哎哟,我的天,这个脸可丢得够大的,脸色顿时红了起来。

    玉真长公主见他终于知道,不再取笑他,说道:“要不是采莲一再的央求我,我是不会见你的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官职?”

    “采莲是谁?”唐朝心中大奇,想,难道你是皇帝,我想要什么官你都能给我?

    玉真长公主有些不耐:“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哎呀算了我,我告诉你,她就是玄静师太,我说的是她出家前的名字。”

    唐朝这才恍然,同时奇怪:“长公主,芹儿真是你女儿吗?”

    玉真长公主就有些好笑的看着他:“唐朝,你问这些干什么?喜欢我女儿是不是?”

    乖乖,那可说不上,唐朝赶紧摇手:“我,我就是奇怪嘛?”

    这个时候,芹儿也含情脉脉的看着唐朝,使得他的脸有些烧。

    玉真长公主见唐朝好笑,原只是逗弄他一下,想不到唐朝居然脸红,心中大乐:这小子恐怕是被芹儿的美貌迷住了,笑了一会儿才道:“你想我告诉你吗?”

    唐朝赶紧道:“想想。”

    玉真长公主就道:“那好,只要你答应我,你不娶文姜,将来娶芹儿做你的命妇,我就告诉你!”

    这个玩笑一开,芹儿咯咯笑了起来,玉真长公主也笑了起来,唐朝的脸色猪肝一样的红,不知道这母女俩是怎么啦,同时惊出一身冷汗:乖乖,我的身份暴露了,到底该不该逃走呢?

    正在惊疑不定的时候,玉真长公主终于止住笑声:“小子,跟你开玩笑的,芹儿可不敢抢文姜这丫头的丈夫,不然的话,怕不被她生吃了。是这样的,杨玉环和我是最要好的朋友,她这个人啊,心中很苦,只想寻求一种东西来求得解脱,我家老三(即是李隆基)就劝她看《庄子》这样的闲书,想不到她竟真的喜欢上了,着了迷,这不,把我也拉下水了,我也陪她时时到这里祈祷修炼,有一回,她见了我的女儿,硬是说她有慧根,要她出家为道,我本来不想答应的,想不到老三这家伙当时也在,自然是附和她了,我就只好将我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变成了道姑,不过老三倒还挺替我着想,说只需半年之后就可还俗,想不到这丫头一进了道门,竟然迷恋上了,现在都三年了,还是不肯还俗,不少高贵的公子已经来提过亲了,但她就是看不上眼,我也哪她没办法!”

    “我不管你的!将来嫁不出去就在这里做一辈子尼姑!”玉真长公主这话却是笑着向芹儿说的。

    芹儿咯咯娇笑:“妈,我说过不让你管的嘛?难道你不知道吗,祖奶奶武则天不也是在庙里作尼姑,后来当皇帝吗?还有,玉环阿姨她不也是,”

    说到这里,玉真长公主的脸色忽然一寒:“我不准你说杨玉环,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可不像我的奶奶武则天,她一点也没有当皇帝的野心!”

    “是。”芹儿就拖长的声音回答,咕哝道,“妈就知道为自己的朋友着想,那么怎么这么久也不来看女儿?”

    说着眼眶一红,似乎就要流泪的样子。

    玉真长公主赶紧将她搂在怀里,亲了又亲,哄了好一会儿,这小姑娘才破涕为笑。

    唐朝一言不的坐在原地,心中惊疑不定,***,我该怎么办?

    玉真长公主这才说道:“呆子,你怎么还不回答我的话,我问你,你想当什么官?”

    “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唐朝很心虚。

    “是哪,是采莲求我的,她还骗我,说你是世上罕见的美男子,不然我才懒得见你!”

    唐朝的脸一红:“那她,她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

    玉真长公主的脸就严肃了起来:“唐朝,你给我听好啦,文姜可是救过本公主的命,她师傅也和我是好朋友,不然的话,我是不会给你官当的,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待她,要是我听到你欺负她,小心你的小命!”

    唐朝的心猛的一紧,感觉到公主的眼里有一种摄人的光芒,心中顿时相信了:乖乖,看来这官是不好当的,而当这些富贵女子的丈夫,也不是多么好的一份差事,一个不小心,小命就没了!

    不过谢天谢地,这样看来,公主还不知道自己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

    回答道:“是,我一定会好好对她的!”

    芹儿的小鼻子一噘:“那唐大哥,我怎么办呢?”说着吃吃的笑了起来。

    玉真长公主也笑了起来:“芹儿,你看你还像个女孩子吗?”

    芹儿就道:“妈,你怎么说唐朝大哥长得不怎么样,他好高啊,人又很体贴!”

    其实唐朝的身高,在漳州一中的时候,不过是班上中上的,并不高,但古代人限于体制,又大多不注重营养,因此在身高上吃了不小的亏。像唐朝这样的人在唐朝,已经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了,也怪不得芹儿嫉妒。

    玉真长公主想笑,但努力忍住了:“芹儿,长安这么多王孙公子,其中有不少像唐朝的,你不用担心,妈不会亏待你的,会给我女儿选一个人中龙凤,这下你满意了?”

    芹儿这才感觉害羞,将脸藏进了玉真长公主的怀里,却又偷偷的看唐朝。

    唐朝一脸的严肃,说道:“谢公主好意,我,我不想作官!”

    “为什么?”母女俩一齐问道。

    “因为我这个人心情疏懒,喜欢随性而安,不想作官被人管。”

    玉真长公主本来一直嬉笑,现在脸色也沉了下来:“怎么,你是看不起本公主啦,以为我给推荐的官你看不上眼?”

    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已经有森然之意。

    “不是,公主千万不可误会!”

    “那是为什么?”

    “公主,你回去告诉采莲阿姨哦不,告诉玄静师太,我答应文姜的话,就一定会做到,叫她不要从中作梗,对不起,我走啦!”心想,玄静这尼姑也真是的,既然告诉了文姜身世的真相,就该想到她会报仇,现在害怕她出事再去阻拦,那不是弄巧成拙吗?***,还想用个官职将我留住,这不是越帮越忙吗?

    “站住!好大的胆子,你是不想活啦?”这喝声一起,门外就出现了两个身穿禁军服色的汉子,拦住了唐朝的去路。

    只见这两人身材虽然不高,但两边太阳**突起,手如鸡爪,显然武功不错。

    原来,李隆基感于这个姐姐帮助自己得到了杨贵妃,对她加意的爱护,平时出外都派大内高手保护她的安全。这两个人,一是李飞,一是独孤笑,现在已经是专门负责保护玉真长公主了。

    唐朝只得停住了脚步:“公主,对不起,还有什么事吗?”

    说着作揖赔罪。

    玉真长公主见他赔罪,火气稍却,说道:“你究竟是什么人,竟敢如此顶撞于本公主?”

    唐朝就道:“长公主,玄静师太知道得一清二楚,你们既然是很好的朋友,不如你问她,要没什么事的话,我告辞啦!”

    见她不置可否,唐朝迈步而出,两个贴身侍卫李飞和独孤笑见公主没有话,也不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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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品茗 上
    专信在外面等得很焦急,见唐朝终于出来,这才放心,问道:“大人,出了什么事?”

    唐朝挥手说道:“小事,我只是许愿花了点时间,没什么。”

    专信坦然不疑,驾车马将唐朝载回国宾馆。

    刚刚在宾馆里坐下,执事官来报:“礼部侍郎张家正前来拜访!”

    唐朝赶紧相迎,想不到刚站起来,张家正已经到了,互道寒暄之后,唐朝赶紧将之肃入客位,迎宾小姐端着唐三彩的茶具上来,慢慢的烹调,唐朝心中疲倦,颇想享受一下这茶的情趣,想不到张家正仿佛很忙,还没等茶烹好,已抢先说道:“唐大人,是这样的,玉真长公主自见你之后,觉得你不错,她叫我专程给你送来一张请柬,请看!”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张丝帛印制的请柬来。

    唐朝的请柬,下等是木片,中等是纸,上等自是娟帛了,单看这请柬的质地,就知道玉真张公主非同凡俗。

    只见请柬寥寥的几行字:敦请南诏使节唐巢到本府一叙!

    下面的落款竟是“李意真”,想来这自是玉真公主的真名了。

    唐朝看了,心中有些害怕,刚才公主不是将什么都问了吗,干吗还要叫自己亲去府上,莫非有什么阴谋?

    想到她竟然能随随便便的差动礼部侍郎张家正这样的人,可谓权势熏天,自己先前很容易的就见到了她,还以为这女人没什么,想不到她竟然有偌大权势。

    张家正见唐朝看完,赶紧恭喜道:“唐巢大人好大的福气,竟然得到长公主的请柬,我在朝廷任职务十三年,也仅仅得过两次。”

    “才两次?”唐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他知道,像玉真长公主这样的人,自是经常会宴请两都(西都长安,东都洛阳)名流到自己府中做客,以显示公主的尊贵,同时也是为了笼络豪杰之用,从以前的武则天到太平公主再到韦后,都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巩固自己在皇室的地位。

    张家正的脸红了红,似乎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说道:“是的,小人官职卑微,又长得粗鲁,公主自是不会在意。我还记得第一次是他儿子结婚,第二次,就是这一次,公主她要我陪着你来我真是沾了唐大人的福了,要是公主不请唐大人,我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蒙公主召见!”

    乖乖,越说越离谱了,你长得粗鲁公主就不召见你了,难道公主喜欢,喜欢?

    想到这里,不敢想下去了,问道:“长公主说没说什么时候去?”

    张家正就哈腰回答道:“说啦,公主说了,叫我们今晚申时准到。”

    “申时,还有多久?”唐朝对于这些天干地支的时间计算法甚为陌生。

    “那就是今晚上了,放心,现在离黄昏时间还长,你尽可以准备一下,注意哦!”

    说到这里的时候,将嘴巴凑了过来,在唐朝的耳朵边说道:“好好把自己打扮一下,兄弟绝无恶意。”

    “为什么?”唐朝就奇怪的问。

    张家声的脸红了红:“这个,这个嘛,兄弟不敢胡猜,不过你照我的话办,绝对没有错!”

    唐朝只好答应,张家正又寒暄了几句,然后告辞而去。

    转身而去的时候,张家正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但这神色只是一闪即逝,然后很快的消失在门外。

    唐朝心中奇怪:照张家正的官品,该是不小了,而我仅仅是个南诏小国的使节,就算我送了他礼,但他也用不着对我这样点头哈腰,那是为什么?

    难道,真的如张家正所说,我受公主器重,他不敢得罪公主,也来巴结我了?

    其实呢,张家正这个人,年纪是大了点,但一表堂堂,一望而知是满肚子墨水的人,怎么竟然说自己“粗鲁”?

    想了一会想不通什么原因,干脆喝茶,看着袅袅的青烟从鼻子面前飘起,茶香清冽,唐朝忍不住心情大好,不时的和烹调茶叶的小姐说笑两句,不觉沉睡。

    当唐朝醒来的时候,张家正已经候在门外了,叫道:“唐大人,时间快到了,我们走!”

    唐朝这才一骨碌的爬起,立即想到还没梳妆打扮,叫声:“糟糕!张大人,我可忘了打扮了。”

    张家正心想:我先已经提醒了你,那就不是我的错了,说道:“没什么,只要能赶上时间就对了。”

    唐朝随意梳洗了一下,在铜镜里一看自己,虽然满脸的胡子渣,但却掩饰不住一股青春年少之气,老妈虽然一直骂自己是丑八怪,但他可从来不这样认为,要是我是丑八怪,为什么那么多女生喜欢和我玩耍呢?

    当下叫道:“有剃胡刀吗?”

    伏侍他的小姐就嫣然的上来,用一把雪亮的剃须刀给他刮胡子,但由于张家正催得慌,不小心竟然刮出了一丝鲜血,骇然跪下:“大人,求你饶了奴婢?”

    唐朝无所谓的一笑:“哎哎,没什么,起来,继续刮!”同时叹息道:“要是在我家里就好了,我的的电动剃须刀一抹,胡子立即就干干净净了!”

    “唐大人,什么是电动剃须刀?”

    糟糕,我又犯糊涂了,唐朝口吃了两下,说道:“这,没什么,我说错了,这不关你的事!”,心想,这个时代的人,又知道什么叫电呢?

    终于,唐朝坐进了张家正豪华的马车,向东市驰去。

    原来,玉真长公主嫁给了前太子太保独孤信,一起生活了多年,夫妻感情倒好,想不到后来生了夺门之变,李隆基杀死了韦皇后和武三思,独揽大权,那个时候,也是独孤信头脑昏,以为投靠皇帝没错,结果跟着李重茂,李隆基自然放不过他,将他立即杀了,这样一来,玉真公主就成了寡妇。这二十年来,玉真长公主一直没有婚配,李隆基也劝了她不少次,但公主总是说思念先夫,李隆基也没话了,各自心知道肚明,也不说破。

    玉真长公主的府邸在东市最繁华的鼓楼大街,占地十余亩,极尽亭台楼阁之盛,两人下了车,在管家的引领下,曲曲折折的走了很久,来到一处幽香的池塘旁边,玉真长公主穿着一袭艳丽的唐裙,那裙上是用金线绣成的孔雀,再配上她玉一样的手,性感的唇,的确有一种华丽到使人心动的美。

    张家正早已经被管家带到不知哪里的角落去喝酒了,唐朝也没觉,等到回身一看,就只剩下自己和玉真长公主两人,唐朝这才有些虚,忸怩的一笑,说道:“唐朝拜见玉真长公主!”

    说着作了一揖,不敢看她的脸。

    玉真公主就轻佻的一笑,厚厚的嘴唇一歪:“过来坐!”

    唐朝心头一阵火热,立即联想到有色电影里的某些情节,但赶紧强制自己冷静,坐了下去。

    只见桌上摆了不少的小菜,还有一壶酒,酒菜的香味不断的往自己鼻子里钻。唐朝这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吃午餐,肚子忍不住不听话的叫了两声。

    玉真公主就轻轻的一摇头,厚厚的嘴唇一咬,站起来说道:“别动,我摸摸看,你好象有点烧?”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领口有一些微微的松动,唐朝的潜意识中感觉到有一种白得耀眼的东西正试图晃动出来,赶紧将头别开了不敢看,玉真长公主就轻佻的笑道:“哎哟,你害什么羞啊,我就是看看你有没有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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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品茗 下
    唐朝不敢动,任公主的手摸着自己的额头。

    玉真长公主厚厚的嘴唇嘟起,仔细的打量着唐朝的脸,手轻轻的抚摩,眼光中流露出无比满意的神色:“恩,不错,唐使节,你好象没有烧!”

    说着,放开了唐朝。

    唐朝心中砰砰乱跳,明显的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声,这一放开,他才松了一口大气,但说话还是有些紧张:“我,我没烧!”

    忽然之间,自己的手脚该放哪个地方都不知道了,显得十分的局促不安。

    玉真长公主就扑哧的一声笑:“嘻嘻,哎呀,我的唐大人,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我不会吃了你的。”

    这个笑有点腻,有点媚,加配上她那一种天然的美丽,竟然对唐朝产生了一种无法抗拒的魔力,他分明的感觉到自己身上某个地方膨胀了起来,十分的难受,却又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快感。

    玉真长公主一直关注着唐朝的表情,见了他的模样,忍不住笑弯了腰,美丽的巨大的峰峦景色尽收眼底,唐朝立即感觉到药引已经被点燃,随即巨雷爆炸,炸得他的头脑有些昏昏的,他痛苦的在心中叫道:糟糕,出问题了!

    唐朝本不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男人,但想到对方的身份,自己可是万万不能有非份之想的,赶紧闭上了眼睛。

    玉真长公主毕生阅人无数,见他闭上眼睛,知道唐朝果然是个处男,竟然经不起自己的三两招诱惑,吃吃的笑了起来,充满成就感的道:“唐朝,你怎么本宫不敬,竟敢闭上眼睛?”

    唐朝大吃一竟,知道凭玉真长公主的权势,就是这个罪名就可杀了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一下子恢复了常态,将眼睛睁开,却再也不敢看不该看的地方了,心中郁闷的想:怎么搞的,唐朝的女人都这么开放啊,简直比模特大赛上那些只穿比基尼的女人还要懂得**。

    唐朝可不知道,玉真长公主出身皇室,血统高贵,再加上她本来也十分的美丽,而在做了数十年女人之后,在男女之事上的经验,可说是能和当年的武则天媲美,唐朝这样的男人,又怎么控制得住心猿意马?

    其实,这倒也不能怪玉真长公主,只是唐朝的女人,本来就开放,像长公主身上穿的这个唐装,将前峰大露,下面显现出一条庞大的沟,虽是在当时比较前卫,但李隆基很是喜欢,杨玉环就经常穿着这样的服色,玉真长公主是杨玉环的知交好友,这样穿作,其实甚为自然。

    只是唐朝一想到自己的母亲是那种人,因此反对这些事异常的厌恶,平时虽然有些放荡不羁,但的确还算是个好男人,而且又是货真价实的处男,因此被这情场老手微微的一挑逗,竟然大为狼狈。

    “我,我错啦,对不起!”唐朝讷讷的说道。

    玉真长公主就笑了:“错什么?本公主跟你开玩笑的,想不到你在女人面前,胆子这么小?”微微有责备之意。

    乖乖,唐朝立即想到了她的女儿芹儿,虽然是个尼姑,但对于这男女之事好象毫不在意,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了。

    “我,我胆子一向不大,公主,不知道您找我有何事?”

    玉真长公主早料到他有此一问,说道:“我难得看上眼年轻人,不过,自从见你之后,我觉得你非常的与众不同,所以想请你过来聊聊。”

    她说话的口气很轻松,好象是在说一件平常之极的事情。但唐朝的心里却是非常的害怕,她说她将我“看上眼”,难道?

    正在这样神不守舍的想着的时候,公主笑了:“你很奇怪是不是?”

    唐朝机械的点头说道:“是啊,我唐朝南诏一介小小的使节,竟能蒙公主召见,荣幸之余,还十分的不安。”

    玉真长公主就说道:“你不必这样的,你知道吗,我在玉真观见你,可是你很大的面子,要知道,就是外面的刺使将军节度使要见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我看在采莲和我多年交情的份上,见了你,想不到你竟然不听我的话,不以见到我为荣,甚至还拒绝我给的官职,本公主真的很奇怪!”

    唐朝其实早知道这事不简单,听她一说连忙作揖道:“很抱歉公主,我,我也是逼不得已。”

    “本公主不懂你的意思,说清楚点!”

    唐朝就说道:“这里面有关小人的私事,请公主不要追根问底好吗?”

    玉真长公主就一笑:“好,你是我难得看上的人,我也不想骗你,我今天找你来,除了问问这些奇怪的事情之外,我想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先别问,来,喝了这杯酒,你喝过之后我再跟你说!”

    唐朝不敢违拗,看着玉真长公主用她小巧雪白的手给自己斟上一杯清澈如泉水的酒,说道:“我,我不会喝酒!”

    玉真长公主就道:“怎么会呢?你这样昂藏的一条汉子,要是不喝酒,就没有男人味,你身上现在缺少的,就是这种令人女人见了无法抗拒的男人味!”

    当下倒好,唐三彩的瓷杯里闪烁着像玉一样的光,就听玉真公主说道:“这是我特意叫人从兰陵带回来的郁金香酒,芬芳清冽,却不醉人,来,我们喝了这杯!”

    唐朝见她这样说,也只得将杯子举了起来,遥遥一举,就往嘴上凑去,玉真长公主赶紧说道:“唐大人,这里只有本公主和你两人,你这样碰杯,使我觉得没有亲密之意,可以碰响吗?”

    唐朝听她这样一说,只得将杯子重新举起,和她“噌”的一声碰响,心中忐忑,乖乖,说的话越来越离谱了。

    但也只得将杯子里的酒喝下,果然是清香满口,甘冽醇厚,立即想到了李白大哥的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酒在自己唐三彩瓷杯的盛放下,果然出像琥珀一样晶莹洁白的光,富有诗意。

    唐朝这才说道:“公主,酒已经喝过了,现在就请”

    玉真长公主喝了酒之后,雪白的脸上现出一丝红晕,有一种惊艳的美:“唐兄弟,我,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我,小人是个粗鲁的人,怎么,怎么配做公主的兄弟,这可折杀小子啦!”唐朝的背上出了一身冷汗,乖乖,越来越不象话了,以公主之尊,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不过看着她的美色,倒是有点心动,这婆娘,真的是不奈啊,比电视里的许多大龄女明星漂亮性感多了。

    玉真公主就轻佻的一笑,随即抓住了唐朝的手:“哎呀哎呀我唐兄弟说什么呢,我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其他的男人,除了我弟弟李隆基,没有一个我看在眼里的,可我对你,却,却是真的说不出的投缘,本公主真的是想有你这样一个弟弟,你就答应我?”

    乖乖,唐朝只觉得这女人的手温暖而柔滑,被她抚摩着,有一种想入非非的感觉,心中想,我答不答应呢?

    这个时候,玉真公主又给唐朝和自己斟上了一杯酒:“哎呀我知道了,我唐弟是处男还害羞,不好意思回答我是不是,那好,你只要和本公主碰一下,喝下这杯酒,那就等于答应了,来!”

    说着一只手仍然抚摩着唐朝的手,用她的另外一只手举起酒壶,给唐朝和自己分别将酒杯加满了,性感的一笑:“唐兄弟,要是你看得起来,你喝下这杯酒!”眼光中满是情意。

    唐朝大吃一惊,这女人的意思,虽然不说,但看她这样的神色,已经知道了七八分,心中大怒道:想不到堂堂的公主,竟是这样一个无耻的妇人,猛的摔开了她的手:“不,这酒我绝不能喝!”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猛然变成铁青:“小子,你是敬酒不吃吃酒罚酒,你真的不喝?”

    唐朝心中大怒:这明明是个隐妇,我做她的儿子已经是绰绰有余,想不到她竟然想我做她的小白脸,那不是欺人太甚吗,冷笑一声说道:“很抱歉,玉真长公主,我杯酒,我是绝不会喝的,告辞!”

    转身而去,心中懊悔不已,早知道这婆娘如此难缠,当初就不该见她的。

    “站住!”玉真长公主威严的喝道:“小子,你难道不知道,你这样走的话,你的小命就没了?”

    唐朝大怒转身:“公主,我告诉你,我唐朝虽然是南诏的一介子民,死不足道,可代表的,毕竟是南诏,李隆基陛下要是不想和南诏生战争,他是不会杀我的,你杀不了我的!”

    说完这话,头也不回的冲出去了。

    一来到门外,只见专信驾车等在大门外,原来是担心他的安危,前来等候。

    唐朝大喜,命专信驾车急行,数十丈之外再向后向玉真长公主的府邸并没有府兵追出,心下也就慢了,看来,这婆娘只不过是吓唬人的,我这就禀明李隆基,刻日回到南诏,再探听李莲的事情,像这样茫无头绪的找,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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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救命
    唐朝回到馆舍,想到玉真长公主铁青的脸,心惊肉跳,颇有些后悔刚才没有假意答应她的要求,不就是做她的弟弟吗,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这女人真能将我吃了?

    再说了,即使她真要自己当她的小白,那又有什么大不了,总比被人杀了来得强,再说了,她那样性感的女人,自己又不是不想,这样假撇清干什么?

    正在想着该不该马上逃走的时候,礼部侍郎张家正匆匆赶来,一见到唐朝就说道:“唐大人,出大事啦!”一脸的惊惶之色,仿佛世界末日到了

    唐朝就道:“什么事情?”

    张家正赶紧几步走近,凑近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唐大人,玉真长公主大雷霆,骂我是个有眼无珠的小人,竟连这点事也办不好要是你不马上乖乖的去赔罪,她就罢我的官,你,你也死定啦!”

    “这么严重?”唐朝心头吃惊。

    张家正哭丧着一张脸:“唐大人,卑职虽然官小,但就是这个礼部侍郎,整整爬了二十三年,您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我着想,我要是被罢官,我老妈一定会说我辱没了祖宗,一定会杀了我的,唐大人,求求您,救我一命好吗?”

    说着普通一声跪了下去,也顾不得在专信这样的手下人面前丢脸了。

    唐朝赶紧拉住了他:“张大人,您快快请起!”

    张家正一听,泪水就滚滚的流下来了:“唐大人,您知道的,要是您不救我的话,我是死定啦,您,您要是不同意,我就跪死在这里!”说着呜呜的抱住了唐朝的腿,活脱脱一只癞皮狗。

    唐朝就郁闷的道:“张大人,你是不是搞错了,玉真长公主充其量不过是皇帝的姐姐,你是堂堂的礼部侍郎,他凭什么随便罢你的官?”

    张家正磕头如捣蒜:“唐大人,您有所不知啊,玉真长公主是杨贵妃娘娘最好的朋友,什么事情都会给她面子,而皇上现在最听杨贵妃的话了,所以玉真长公主的话和圣旨差不了多少,就是杀几个朝廷命官,那也是小事一桩,更不用说罢免我这个小小的礼部侍郎了,唐大人,听我的话,您就答应我!”

    唐朝就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的出去,偌大的客厅里就只剩下他两个人。

    就听张家正哀求道:“唐大人,谢谢,现在我可以直舒胸臆了,玉真长公主骂我骂得好,说我是有眼无珠的小人,我想这一点没错!”

    唐朝就愕然道:“她既然这样骂你,你为什么还维护她说话?”

    张家正就连连顿足道:“哎呀,唐大人,我张家正真的错看了你,我见你给我送礼,又作为南诏的使节出来,一定是个知道变通的人,所以什么话都只说三分,以为你一定懂的,想不到,你竟然什么都不懂,公主这不是骂得对吗?”

    唐朝就没好气的道:“那你就直反正我这个人笨得很,不点醒我的话,我是不会明白的。”

    “哎哟我的妈”,张家正就痛苦的说道:“我以为你知道玉真长公主的情况,看来你好象一点都不知,别的,别的我就不说了,你不知道,她,她这样邀请你到她府中做客,一定是看上你了。”

    唐朝这才确定:“看上我?”

    “对呀!唐大人,你英俊潇洒,又是个南诏的使节,不怕别人说闲话,公主她,她那么美丽,年纪又不是很大,一直没有婚配,这个,这个喜欢少年男人,那也是人之常情,你,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南诏使节,干吗扫兴呢?唐大人,你真是遇到了福星了,干吗还那么不识趣,拒绝她呢?”

    “你,这些你都知道?”唐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张家正就郁闷的一笑:“我怎么不知道?哎呀,这么好的差事怎么落到你唐大人的身上了,真是羡慕死我啦!”

    乖乖,唐朝在心里想,别看这老小子一脸正经的样儿,原来也是个好色之徒,要是今天玉真长公主找的是他而不是我,他恐怕不高兴得瘁死?喃喃道:“哎呀,我可真希望是你啊,我怎么办,难道我真的要将我最珍贵的处男身体交给这个半老许娘?”

    张家正听他这样的说话,肺都气炸了:“唐大人!你,你这算什么牺牲,她,李意真,不不,玉真长公主她可是公主,公主耶,多么高贵的女人,平常的男人就是想和她有过露水因缘然后去死也大有人在,你怎么还担心这个?”

    唐朝就郁闷的道:“这样说来,要是公主愿意这样对待你,你是愿意为她咯?”

    “这,这我,我,唐大人,这个时候了,脑袋已经掉了一半了,你还有心情说笑,我真的,真的很佩服你!”说着抱着唐朝的腿,放声痛哭,显然是悲伤到了极点。

    唐朝就郁闷的说道:“好,唐大人,看在你的份上,我就牺牲我无比珍贵的贞操!”

    张家正一跃而起,死命的抱住了他,变态的亲了他的脸:“啊啊,唐大人,我爱死你啦,走,我们这就走,赶紧给公主赔罪!”

    说着向外便扯,将唐朝拉了一个趔趄。

    唐朝却不急不慢的说道:“急什么,反正我已经答应去了,你的官职是不会掉了,干吗不让我喝口水?”

    张家正就疯狂一样的冲到茶几上,拿了一杯茶过来,喂唐朝道:“唐大人,请不要动,小人服侍你!”

    唐朝点头,将杯中茶浅浅的一啜,赞道:“好茶,好象是西湖的碧螺春!”

    张家正气得差点昏去,眼圈一黑,急得昏了过去,茶杯也哗啦一声摔得粉碎。

    专信听得声音,伸头进来一看,奇怪的道:“唐大人,这,这究竟怎么回事?”

    唐朝就郁闷的道:“你不用多问,将这小子杠在肩上,将他搬上马车,我们这就再去玉真长公主府邸。”

    专信见情势不简单,不便多问,猿臂轻舒,将张家正如一片叶子一样的拿在手中,当先走了出去。

    约莫过了一盏茶时分,张家正这才悠悠醒来,见到自己在车上,又见车马是向玉真长公主府邸而去,这才心中长舒了口气,垂泪道:“唐大人,谢谢你,不过,本官可差点被你害死啦!”

    唐朝正想调侃他两句,前面一支人马飞快的行来,当先两个赳赳武夫,一使浪飞,一是独孤信,都是玉真长公主手下武士中的头面人物,以前是大内侍卫,现在专职保护公主。

    一行人喝令专信停车,专信本待不理,但唐朝制止了他,车马随即戛然而止。

    张家正满脸堆欢:“浪大人,独孤大人,本官已经请唐大人回来了,没什么事了,你们不用麻烦了。”

    浪飞和独孤信就鄙夷的看了唐朝一眼,心想:公主忒也没有眼光,竟看上了乳臭未干的小儿,独孤信就说道:“既然这样,公主吩咐了,张侍郎没什么事了,有功、无过,你可以先走啦!”

    “我,好,我告辞!”张家正一听之下,心花怒放,三步两步的下了车,一溜烟的消失了,连自己这辆豪华的马车也毫不留恋。

    独孤信待张家正一走,冷冷的对唐朝一笑道:“唐朝大人,公主说,要是你自己愿意来赔罪,她就不杀你,不过要小小的委屈你一下,你的这个随从,叫他回国宾馆等候消息,你跟我们走一趟。”

    专信大怒,就想动手,但唐朝用眼色制止了他,说道:“没事的,我就跟你们走一趟!”

    独孤信随即命一个骑兵将坐骑让给唐朝,唐朝随即坐上,手一挥,大队府兵随即带着唐朝回玉真长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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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阶下囚
    唐朝又回到先前那四季飘香的荷塘旁,看到了大龄但风姿依然绰约的玉真长公主,她似乎动也未曾动过,白玉一样的手上还是握着那个盛郁金香的酒壶,双目直直的看着荷塘里的几只游鱼,似乎什么也不关心。|

    但当独孤信带着唐朝走到她身边,刚想说话的时候,她却及时的挥手制止他说话,只说道:“浪将军、独孤将军,辛苦啦!”

    这两人就立即恭身行礼,口中说道:“为公主做事,万死不辞!”

    玉真长公主就满意的一笑:“很好,你们下”

    “是!”两人随即带着府兵下去了。

    唐朝看着地下,一言不,心中开始有畏惧意:我还以为这公主是个好相与的人,想不到她说翻脸就翻脸,竟然马上叫府兵到国家宾馆拿人,要是自己来得慢一点的话,恐怕就会被人擒拿到此地了。

    半晌,玉真长公主忽然一笑:“唐朝,菜都凉了,你知道这是谁的错吗?”

    唐朝沉吟了一下,忽然作揖道:“对不起,是小人的错,小子这就将菜给公主重新热过。”说着走近桌子边,装模作样的就要去端桌上的菜。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陡的一寒:“放肆!谁叫你自做主张的,你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你这样的人,也配给本公主端酒热菜吗?”

    唐朝大怒,一个马屁拍在马脚上不说,还使自己羞愧难当,***,我唐朝再怎么说也是南诏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就是李隆基见了我,也会以礼相待,谁知道被这个婆娘如此轻视!

    本想但转念一想,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强忍胸中一股怒气说道:“是,小人不配,不过小人已经向公主赔过罪了,这就告辞!”说着就想往外走。

    刚走了两步,玉真长公主冰冷的声音就从后面传来:“你好大胆!本公主说过让你走吗?”

    “没有!”

    “那你给我回来,我想好好的和你谈谈。”

    唐朝虽然不愿,但也不能过分的拂逆公主之意,随即走回,说道:“公主,小人虽然血统低贱,但总还是个人,希望公主说话的时候不要那么伤人好不好?”

    “你说我伤了你?”

    唐朝就微笑的点头,同时坐在长公主的对面,从她的手上取下酒壶,替公主斟满了,然后再给自己斟上,说道:“对不起公主,小子适才冒犯,请公主大人大量,看在唐朝年轻识浅的份上饶恕了我这次,请干了此杯?”

    说着道:“我先干为敬!”说着一仰脖子,须臾饮尽。

    玉真长公主静静的看着他的脸,好半天,忽然笑了:“爽快,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欣赏的就是你这样的男人!”将自己杯中的酒也干了。

    玉真长公主喝完这一杯,雪白的脸上浮起一抹可爱的红晕,忽然道:“唐朝,我本来以为你是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想不到,你却不是,我很喜欢,真的,我很喜欢,把你的手给我靠一下!”

    也不等唐朝同意,她就抓住了唐朝的手,站了起来:“恩,真好,你的手掌宽大、结实、修长,和我弟弟李隆基的手相十分的相似,这是大富大贵之相,恭喜你!”

    唐朝听她说自己的手相和李隆基的手相相似,心中大喜,也就不在意她拉着自己的手,心想,管它的,我就当是拉着我手的是一只猪,一只狗,那就得了。可要命的是,这毕竟是一个活色生香的贵族女人的手,暖暖的,柔柔的,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腻腻的感觉。

    正在唐朝有些心虚的当儿,玉真长公主有些嗲而媚的声音就传来:“哎哟,本公主今日心情不好,空喝了几杯闷酒,怎么感觉有些晕呢?”

    唐朝就本能的关切的道:“那,那该怎么办?”

    玉真长公主的脸上就露出一丝难言的媚笑:“还能怎么办,你扶我寝宫休息啊。”

    “我,我扶你?”唐朝用唯一仅剩的一只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玉真长公主就性感的一笑:“怎么,你不愿意为本公主效劳?”

    唐朝赶紧道:“那倒不是,只是,只是小人那个,那个是男人,送你回寝宫,恐怕不好,还是叫”

    “哎呀,叫什么,你刚才不是说你是个男人吗,,怎么连这么一点小事都婆婆妈妈的?走啊!”

    拉着唐朝的手站了起来。

    唐朝只得扶着她站了起来,感觉到她要命的身体已经全部的靠进了自己的怀里,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沁人心脾的艳香传进了的自己的鼻子,再加上身体皮肤上的接触,顿时使唐朝像吃了过量的吗啡,全身都亢奋起来。

    玉真长公主明显的感觉到了唐朝的变化,心中暗暗欢喜,她一向知道自己是个很会**的女人,她对自己一向有自信。她这一生中,几乎什么样的男人都见过,相处过,而她也有一种过分的自信,她觉得只要是自己看上的男人,没有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像唐朝这样拒绝她的情况,以前也生过,有一个有名的诗人叫宋之问的,仗着自己有点学问,又确实一表人才,竟然对自己的垂青置之不理,但经不住自己的美惑,终于还是堕入了自己的彀中。

    她也相信,没有男人可以拒绝自己,她看上的男人,不管多么高傲,最终都会像狗一样的跪在地上向自己乞怜,因为,她不仅拥有女人罕见的美丽风骚,还有别的女人没有的东西,她很有权势!

    她虽然装摸做样的跟着杨玉环在上清宫中学道,但那都只是装给李隆基看的,她要弟弟相信自己,她绝不是武则天和太平公主那样野心勃勃的女人,因为她信道,成天将《南华经》捧在手上,一副虔诚的样子。

    可是她的内心狂野的告诉自己,她想做世界上最有权力的女人,她要主宰世间所有的男人,还要主宰世间的一切,她的心中有一个偶像,那就是自己的奶奶武则天!

    唐朝迷迷糊糊的跟进了她华丽豪奢的寝宫,侍女仆人见惯了玉真长公主这样的情形,一点也不惊讶,只是其中一个小丫鬟在等唐朝和公主走后,才悄悄的对自己说道:“好奇怪啊,以前公主找的男人,都是上了年纪,怎么现在却找一个十岁的,好象比我也大不了多少!”

    寝宫里的灯光柔和,幽雅,就算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这样的灯光下,都会勾起男人的兴趣,更不用说玉真长公主这样的美人了,唐朝是有些心动,同时好象又控制不住自己。

    寝宫里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只有一盏蓝色的灯光依然梦一样的着朦胧的光,里面似乎有两个人正在轻轻的说话,至于说的是什么,外人自是无法知道了,看来一切宁静而安详,有一些浪漫的事情就要生。

    但忽听“啪!”的一声,似乎一个男人挨了一个耳光,是唐朝吗,好象是!

    然后,里面就传来一个女人受到侮辱时的喘息声,异常的剧烈!

    但这一切都很朦胧,像顾城的诗。

    第二天,唐朝被宣布关进进玉真公主特制的地牢里,至于什么原因,负责给专信传信的浪飞只是微笑,绝不肯说到底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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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独孤信
    唐朝再也想不到,玉真长公主这婆娘竟是一个如此无耻的女人,他实在想不到,他以为,这些贵族妇人,就算想要找个小白,但也应该有点品位,有点追求,不会来得这样直接,来得这样露骨,想到自己还有两个天下绝色的美女,一李莲,一文姜,自己却都不能将人生最美好的东西奉献给她们,他的心就很愤怒,这,的确有点过分,因此,他打了她一个耳光。

    他打了尊贵的玉真长公主一个耳光,而且很重,使她艳丽的脸有些变形。

    他的本意,是想叫这个女人清醒点,你的女儿芹儿也不过和我差不多大,你怎么能这样呢?

    但唐朝想不到,她并没有清醒,反而打醒了她作为公主的自尊,她决心好好的炮制唐朝。

    杀了这小子,那是便宜了他,不行,这小子死有余辜,得想一个难过点的法子来整治他,同时,这更激起了玉真长公主的好胜心,因为她在男人面前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如此丢脸的挫折。

    她在自己豪华的寝宫里来回的走了十来遍,终于决定暂时将他关在牢里,她要想一个前无古人的法子来驯服这头劣马。

    唐朝全身被五花大绑,由独孤信专门将他带进了地牢。

    打开玉真长公主豪奢的床,里面竟然有一个翻板,他被独孤信提着衣领,忽然间耳旁风声,四周一片漆黑,似乎忽然之间掉进了地狱。

    但他随即知道这不是,因为他的脚很快的踏在实地上,好不容易,他才适应这里的昏暗,看到很远处有黄豆一样的灯火光,自己则在地道里行走,独孤信的手像铁箍,使他丝毫动弹不得。

    好一会儿,两人才走到那盏黄豆大的灯旁,但独孤信却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样子,继续前行,唐朝清楚的看到那灯旁的两个字“河北”,向里面望去,远远又见到一盏灯光,似乎另有洞天。但独孤信显然还不想将自己放进“河北”所在之地,继续前行。

    接下来唐朝心中惊骇,因为不远处就有一盏灯,旁边必定写得有字,分别写着“山东”“河南”“四川”,也记不得这许多,最后才来到“南诏”所在的地方,独孤信面对面前那个满头白的监守,冷冷的说道:“公主吩咐了,这个人还不是死囚,千万不能让他死了,不过也要让他吃点苦头,按照三等伙食照顾他,有什么异常来报。”

    这监守就恭敬的道:“是,小人一定照办!”

    独孤信就冷笑一声,解开了唐朝的**道:“唐朝,我以为你敢对公主无礼,一定有过人的武功,想不到你毫无功力可言,而且经脉似乎还受了致命的伤害,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这样绑你啦,你真是个蠢材!”

    唐朝听他语气中似乎有警醒之意,赶紧道:“独孤大哥好眼力,武功也必定是厉害的,想不到杀鸡用牛刀,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独孤信本想走,但听了唐朝的话,奇怪的问:“你抱歉?”

    唐朝就一本正经的道:“是啊,要是我有武功,或者武功再高一点,您擒拿我的时候就不会像先前老鹰捉小鸡一样轻易的将我擒获,而是要经过一番周折,公主见你为他出了力,自然会赏赐你!我没有让独孤大哥得到赏赐,心中过意不去,因此感到抱歉!”

    独孤信不说话,只静静的看了他半晌,忽然冷笑:“你很有幽默感,不过,我劝你千万别相信我刚才说的话,因为公主是一个女人,男人说话可以算话,女人却不一定,你还是想想自己的性命!”

    这话之中劝告之意已经很明显,唐朝心中一紧:“独孤大人,我,我可是南诏的使节,连皇上都没资格杀我,公主她,她怎么能够这样囚禁我?”

    独孤信一听这话,笑了起来,身边的那个监守也笑了起来,而且笑得十分开心,仿佛见到了天下间最好笑之事。

    唐朝莫名其妙:“你,你们笑什么?”

    独孤信忽然不笑:“我们没笑什么,只是觉得化外荒远之地,出的怎么都是些脓包,唐朝使节,你也不想想,你一个小小的南诏算什么,皇上随时可以派兵灭了李格桑,更不用说杀你这样的一个使臣了,你还觉得你很有身份是不是,告诉你,在公主的眼里,你连一只狗也不如!”

    唐朝终于知道了独孤信的用心:“我明白啦,这些话,是公主指使你说的,我刚才倒好心,以为你是个好人!”

    独孤信冷然一笑:“事实就是如此,皇上最听杨贵妃的话了,而杨贵妃最听我家公主的话了,我家公主的话几乎就是圣旨,你违背了她的意思,你死定了,不过我明白公主的意思,她不想你这样的人很快的死掉,五马分尸她也不再有兴趣,她想你死得有趣点,你就等着!”

    独孤信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射出嫉妒的痛恨的光。凭着唐朝这些年来在女生丛中打拼总结出的经验,立即就猜道独孤信对玉真长公主甚有情义,不然的话,他没必要在这里跟自己这么多废话。

    想也知道,他的职责,不过是按照公主的意思将自己押到“南诏”地牢,说得难听点,他只是公主的一条狗。就因为如此,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说唐朝连狗都不如,哈哈一笑道:“谢谢独孤兄的关心,我唐朝既然敢打公主的耳光,也早知道会有这样一天,早将生死置之度外,除了听天由命之外,别无他念,倒是辜负了独孤兄的一番好意。”

    独孤信并不生气,忽然一笑道:“我倒有一个主意,可以救唐大人一命。”

    唐朝冷笑:“哦,那倒要请教独孤兄。”

    独孤信忽然凑近了他耳边,说道:“唐大人,你除了听我的话之外,已经别无第二条活路可走,你想听吗?”

    “当然,世人皆贪生恶死,这我自然也不能例外。”

    “那你就替我做一件事,”说到这里,忽然不说下去。

    唐朝也假装丝毫没有兴趣,悠闲的打量四周的地形:***,除了这一盏鬼一样的灯光,一扇粗如儿臂的铁门,地牢里寂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像是生存在别一个世界。

    独孤信嘴角露出冷笑,终于打破了沉寂:“唐大人,明人不说暗话,我就直说了,我要你从此臣服于我,只要你答应这一点,我就救你一命。”

    唐朝苦笑一声:“这么机密的事情,你放心让这个人知道?”话语中有讥嘲之意。

    唐朝说这话的时候,手指着这个一脸傻笑的监守老者。

    独孤信就赶紧道:“南翁当然是我的人,不然,我独孤信也不会这样大胆说这些话。”

    唐朝假装相信:“恩,有道理,不过,我这个人,虽然怕死,想求独孤大哥救我一命,但我却实在想知道你究竟要我做什么事?”

    独孤信就定定的看着他,足足有十秒钟,忽然笑了:“这事对你来说,其实很简单,我,我和南翁就是想交你这个朋友。”

    唐朝坚持道:“唐某就是想知道究竟要我做什么?”

    独孤信沉默了一下:“也罢,既然你一定要问,我就告诉你,不过,需要三个月之后。”

    “什么,你,你要我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呆三个月,到时候唐某还有命为你效力吗?”想到要在这样阴森的地方呆上三个月,简直比杀了自己还难受。

    独孤信就邪恶的一笑:“唐朝,我独孤信虽然愚蠢,但还不是笨蛋,你现在的心中一定在想,公主或许还会赦免我,只要你向公主投降,那就没事了,哦不,不仅没事,还可以享受公主那个,呵呵”说到这里,露出放荡的笑声,南翁也跟着笑。

    唐朝心中其实真有此意,毕竟他受过德国马克思的教育,除了**事业,生命还是最宝贵的,在生命面前,贞操只是一团屁,到必要的时候他可以牺牲自己的清白,再说了,玉真长公主也真的是一个风骚性感的尤物,自己又不是不想。

    独孤信见他脸上神色阴晴不定,笑道:“唐兄弟,三个月之后,我还会来这里,问的还是一样的话,不过,那个时候你要是说愿意臣服于我,我是会相信你的,再见了,三等的伙食,算是优待了你,再见!”

    说完不见,独孤信的轻功竟然如此厉害,唐朝吃了一惊,一晃眼的功夫,他竟然消失了,转过头来,就看到南翁那一双水肿的眼睛已经几乎全白的头,还有傻笑的脸:“唐大人,跟我来!”

    只听咔嚓一声,铁门上了锁,除了南翁那蹒跚的脚步,地牢里只剩下唐朝的心跳声,他无比的害怕,又有些期待,不知道地牢里是一番怎样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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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一
    在幽暗的灯光下,唐朝的心猛的抽紧,因为他看到七八个衣杉褴褛的人杂乱的睡在地上,地下虽然只铺了一层干草,但这些人似乎舒服得很,呼呼大睡,唐朝进来的脚步声惊醒了其中一人,但那衣服褴褛的囚徒只不过是将眼睛张开了一线,扫了唐朝一眼,然后,没兴趣了,闭眼继续睡觉。

    唐朝立即想作呕,因为他随即闻到一股刺鼻的屎尿混合的味道,将这不大的囚牢紧紧包围。

    南翁将钥匙拿出来,打开了这些褴褛囚徒隔壁的一间囚室,说道:“唐大人,你目前是三等囚徒,还可以住这样,这算是优待了,请进!”

    唐朝茫然的走了进四周,确乎要比隔壁的地方干净得多,臭气也不如刚才强烈了,心中真的感到庆幸,毕竟不和隔壁那些囚徒在一起,要好过得多。南翁一直观察唐朝的脸色,这个时候说道:“唐大人,你一定在奇怪,什么是三等囚徒?”

    “是。”唐朝立即回答。

    “告诉你也无妨,所谓三等,就是比他们这些人高一等。”说着向隔壁的囚徒一指,“他们呢,唤做不入流,没有等级可言,每天只能吃二两五钱米的饭,菜吗,那就看运气了。”

    唐朝心中一紧:“运气,什么意思?”

    南翁就傻笑的道:“运气好的话,半个月可以吃到一次青菜豆腐。”

    “要是运气不好呢?”

    “那就一直吃白饭,不过唐大人,还有一点我也得告诉你,这每天二两五钱的米,厨房也绝不会好心都给这些犯人,还要撷点油,所以您请看,他们都很乖,出来吃饭,基本上就是睡觉,哈哈!”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再听到南翁的笑,唐朝却觉得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再不觉得他是个傻瓜了。

    “你,你们为什么对他们这样?”

    “也没什么,只不过因为这些人要不是触怒了公主,就是办事不力,所以公主就让他们在这里闭门思过,好好的颐养天年。”

    唐朝心中立即升起恐惧:“你,是我说我,我将来也会变成他们这样?”

    南翁就叹息的说道:“这还不敢说,听独孤信说,公主要三等伙食对待你,或许将来会真的放你也说不定,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好好休息,你每天是八两米的饭,青菜豆腐一日两餐,我要出去了!”

    唐朝不再说话,只感觉到无比的悲凉,我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想不到一旦为囚,竟沦落到这般田地。

    南翁随即在外面将沉重的铁锁锁上,靴声橐驼,步履蹒跚的走了出去,似乎,在这样的地方,他也觉得疲倦得很。

    唐朝木然的倒了下去,倒在白木板做的床上,只觉得硬邦邦的出了自己的担心。

    其中一个就道“唐大人,我给你磕头了,我真的快饿死了,你就给我!”说着真的跪了下去,向着唐朝所睡的地方行起了三拜九叩的大礼,磕得冬冬有声。唐朝一阵恶心,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人既然做到这样,也算不容易了,顿时感动,站起来,将一碗饭小心的从囚室的隔壁递了过去。

    他刚一松手,对面的几个人同时吼叫了起来,因为七八只手同时伸了过去,那个接碗的汉子还没反应过来,碗中已经只剩下寥寥可数的几粒饭,只得狼狈的甜碗,小心的虔诚的将那几粒饭吞进了自己的嘴里,慢慢的咀嚼,似乎这是天下绝顶的美味。另外几人则两口吞下抢来的饭,有一个吃得急了,竟然立即咽得昏了过去,另外几人什么也没抢到的,眼里射出毒蛇一样的光,都野兽一般的盯着唐朝剩下的饭菜,口中出低低的霍霍的叫声,使人听了非常的凄凉。

    唐朝的胃一下子像是翻转了过来,忽然将自己面前的饭菜向对面摔了过去。

    那些囚徒大喜,一个个忘我的抢饭菜,也不管这些饭菜都已经弄得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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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二
    唐朝见了他们的样子,心中大起厌恶之感,同时恐惧的想,难道我将来也要变成那个样子吗?

    就在这个时候,南翁进来了,一扫之下,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冷笑的对唐朝说道:“我说唐大人,你还真是厚道,自己都舍不得吃,却送给这些猪狗不如的人吃?”

    唐朝心中气闷,用干草蒙住了头不理

    南翁并不生气,仍然说道:“不过唐大人,这里的规矩,既然你这样,我们是不会给你送两次早饭的,不过你也别担心,你现在是三等囚徒,今天和他们这些人一样,还有一次送饭!”

    说着打开铁锁进去了,命两一个稍微强壮点的囚徒将盛屎尿的桶抬出去了。

    这两人都是大汉,要在平时,一只手提一个桶也是轻而易举,现在身子虚弱,两个人抬一个桶,居然还很是吃力。

    但南翁忽然吃惊的道:“丙徒,你干什么?”

    说着用脚踢了出去,正踢在一个人的身上,却是那个叫丙徒的囚徒。

    原来,南翁懒得记这些囚徒的名字,索性用“甲乙丙丁”来标志,倒也方便。

    但丙徒听了南翁的话,不仅不答应,身子还应脚翻了一个身,唐朝大吃一惊,这才看到丙徒双眼翻白,皮肤僵硬,显然已经死了,再一看他的腿上,血肉模糊的少了一大块肉,显然是在夜间被人咬掉一块肉之囚徒,想来生活本来极端恶劣,再加上这一受伤,就这样无声无息的逾毙在此。

    南翁就冷笑一声:“呵呵,又死了一个,谁干的?”说最后三个字的时候,声音陡然提高了。

    “是他!戊徒!”一个囚徒指着身边的一个同伴道,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残酷的恨意。

    唐朝向戊徒只见他脸色苍白,吓得声音也嘶哑了:“甲徒,你怎么可以血口喷人呢,明明是你干的,怎么说是我?乙徒,丁徒,庚徒,你们难道没看见吗?”

    戊徒叫的,都是平日和自己关系稍微好的,希望能帮助自己,想不到甲徒的眼睛一横,这几个人顿时不说话了,一个个低下了头,捏懦的说道:“我,我没看见!”

    南翁微笑:“哦,我知道了,戊徒,原来你才是含血喷人,跟我走!”

    “不,我不出去,也不是我干的,真的是甲徒干的!老爷,您千万不要冤枉我啊!”

    “你不出去是不是?”南翁有些恼怒。

    这戊徒就说道:“老爷,真的不是我,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说着磕头冬冬声响,将铁栅栏撞得出清脆的响声。

    南翁就迟疑了一下:“哎呀,真是麻烦,一天处理一具死尸就够我受了,好,明天,你不用出来了,就好好睡觉!”

    戊徒就感激的向南翁磕头:“谢谢老爷,我,我一定时时刻刻为你祈祷!”

    南翁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却忽然向甲徒笑了笑:“干得好,我明天还要嘉奖你,你想得到嘉奖吗?”

    甲徒见了他这和蔼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从心底里升起一股寒意,赶紧跪下道:“想想!”

    南翁就满意的一笑,手里夹着那个逾毙的囚徒的尸身,轻飘飘的出去了,同时用一只手锁住了囚室的门,显得干净利落已极,这样的事情,他显然已经做得惯了。

    令唐朝感觉到愤怒的是,里面的几个囚徒脸上,并没有露出哀伤和怜悯的神色,而是一色的木然,仿佛这样的事情本来就该如此,本来就很平常,又或者他们的灵魂已经不存在,只剩下躯壳,既然上天还要让他们多活一点时间,他们索性就听天由命,包括刚才明明被冤枉的戊徒,脸上也没有丝毫的神色,只找了个草窝,躺在角落里,很快的睡了过去。

    唐朝忽然不愤怒这样的遭遇,忽然有些愤怒起这些囚徒来,既然明知道九死一生,为什么还要像狗一样的趴在地上请求南翁的饶恕?看这些人虽然褴褛但质地优良的衣服,他还是可以想象得到,这些人以前也许是了不起的人物,也许也曾经有过金钱裘马,妻妾成群,可现在他们竟然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无耻,这,这难道就是人性?

    人性本来就是这么贱的?

    没有遇到危难的时候,这些人一定都是有自尊的,在人面前不说是人中龙凤,也应该是佼佼者,可为什么一进了这地牢,就变成了一群猪?

    唐朝心中很是疑惑,南翁刚才的意思,大家都听懂了,他今天不想处理两具尸体,所以示意甲徒干掉戊徒,他心中也是雪亮,吃了丙徒的血肉,害死丙徒的人,就是甲徒,也南翁却偏偏不惩罚甲徒,反而要嘉奖他。

    这南翁的心,恐怕要比毒蛇还要厉害得多!

    但唐朝也同时知道了一件事,这南翁既然这么随便的就敢把门打开,显然有过人的武功,不然,他也不会这样托大了。

    就在唐朝胡思乱想的时候,甲徒忽然拿出一块猩红的东西,向身边的同伴道:“来呀,要想不被饿死的话,吃了这块肉!”

    众囚徒大喜,狼一样的围了上去,这可是肉耶,货真价实的肉耶!

    对于这些口已经淡出鸟来的囚徒,这块肉无疑是天上的珍宝,不,也许比珍宝更可贵。

    但甲徒忽然哈哈大笑道:“且不忙吃,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肉吗?”

    所有人的眼光里猛的闪过一丝恐怖,终于,其中一个道:“是,是什么肉?”

    甲徒就道:“这当然是人肉,丙徒这小子太没有出息了,不就是戊徒咬了一口,掉了块肉,流了点血,怎么就死了,所以我想想,反正他已经死啦,他的尸身不也是拿去扔了,所以我,我就悄悄的撕下了一块,你们要是不想被饿死的话,就吃!”

    这话一说,有几个已经恶心得呕吐了,而另几个则是跃跃欲试,看着那块猩红的肉,眼睛里放光。

    甲徒见状,又看了一看龟缩在角落里的戊徒,忽然哈哈大笑:“春秋时代,楚国想要称霸天下,进攻宋国,宋被围一年有余,城内易子而食,吃人的事情,古代人都作惯了的,你们现在都要饿死啦,怎么还婆婆妈妈的,但叫留下一条性命,还可以享受多少荣华富贵啊,你们都不动心吗?”

    这样一说,另外的几个囚徒也围了过去,想要分食那一块肉。

    甲徒就道:“且慢,让我来分配,反正不多,一人就吃一小块!”

    说着开始用一块瓦片割肉,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一放进众人的手里。

    但奇怪的,每个人拿在手里,却是不敢吃,都在观察旁人的动静。

    当然,被南翁判了死刑的戊徒没有得到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睡在角落里,脸色苍白,眼睛里闪着野兽一样的光。

    唐朝也得到了一块,但唐朝一见之下,神色大变:“我,我不要!”连连摆手。

    甲徒就笑了:“我知道,唐大人现在还不需要,毕竟,你还是三等的贵宾,眼下还没有到我们这样的程度,不过说句实话,以我们的经验,唐大人,你面临我们这样的处境,也不会很久啦!”

    唐朝一阵恶心,又想呕吐,好在他一天一夜什么也没有吃,就是想吐也吐不出来,只吼道:“甲徒,你这样做,还是人吗?”

    甲徒就轻蔑的一笑:“呵呵,唐大人,你或许很看不起我,不过我告诉你,我没进这地牢之前,可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不过人到了这一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你,你说的是真的?”

    甲徒就轻蔑的一笑:“我以前在范阳的时候,虽然不是带兵的统帅,但总算还是一个偏将军,我看你这样子,官职未必比我大!”

    唐朝一阵震惊:玉真长公主是不是疯啦,她关我倒还有番说法,可为什么又去惹这个朝廷的将军?

    这地牢中囚徒无数,她,她究竟关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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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三
    唐朝随即觉得厌恶,倒下睡觉,但不知道怎样的,肚子中空空如也,竟是怎么也睡不着,隔壁的几个囚徒吃了甲徒分的肉之后,居然一个个满足似的倒下睡觉了,就在白天,也没有一人愿意张开眼睛看一看外面,因为怕浪费哪怕是一丁点的体力。|

    正在烦躁得紧的当儿,心中忽然涌起《括苍山武经》上的话,“因息而宁,气虚而动,不动如苍石,矫捷如江鱼,意处丹田,天空地泰!”

    唐朝进这地牢的时候,全身的东西都被一搜而空,不过,这部《括苍山武经》他可是牢记在肚子里,任谁也偷不走,他以前本对这武经有过失望的日子,但随即经李白的指点,知道这确是练武的宝贝,这才重拾信心,虽在南诏当时的戎马生涯中,他还是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练这经书上的武功,到现在,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早已经将这经书上的武功招式烂熟于胸,在战阵之中,确实也帮了他不少小忙,但他知道,李白大哥说的没错,要想练成高强的武功,就必须要有内力,不然的话,再巧妙的招数,别人还是可以轻易的将你击败。

    唐朝摸着自己身上的藤甲内衣,虽然难看,却是坚硬无比,幸亏这衣服看起来毫不起眼,独孤信才没有起疑心,不然的话,恐怕早已经拿去表功了。

    唐朝本不指望能逃走出去,但一见了南翁的托大姿态,出入这地牢的时候,他竟然毫不在意,以为这些囚犯饿得快死了,这就使他产生了一线希望。南翁就算武功很好,但这无疑也是他的一个弱点,所以他想从武功上寻求帮助。

    这几句话,他不时的悄悄诵读,害怕忘了,本不十分在意,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想到这话的时候,他的心中猛的一跳:这是修习内功的法门,讲究的是怎样运用真气,我虽然没有内功,没有真气在经脉中流走,但我既然这么久了还是好好的,那说明一件事,我的经脉虽然受损,但并非一点内功也不能练,还是按照李白大哥的话,练习一点儿内功,再学些外功,根据以外练内的方法,就算不能成为绝代高手,但应该也可以自保了。

    地牢中日长无事,肚中又饿得火烧火燎的,唐朝忽然一咬牙,端起面前仅剩的那碗饭,咕噜咕噜的吞了下去,虽然饭食粗砺,但因为久饿的缘故,他还是觉得分外的清香。

    ***,他心想,要是不能赶在自己进隔壁的囚室之前想到办法,自己就铁定和他们一样了,看这甲徒,虽然残忍,但好象没有说假话,他以前也是个有头脸的人物,现在变得连野兽也不如,想想都觉得恐怖。

    吃完饭,唐朝就开始练习内功,心想,这样枯燥的日子,要是不找点事情来做,恐怕要疯也说不定,当下意守丹田,按着武经上的指示,开始练习。

    甲徒一看,哈哈大笑起来:“唐大人,举世浑浊而你独清,众人皆睡而你独醒,好象还在练功,真的是值得佩服啊!”

    唐朝心中顿时产生一种恐惧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满头毛盖住了自己的脸,长相像鬼不说,就做的事,也像是鬼一样,但他说的话,却是文质彬彬,但正因为这样,才使人毛骨悚然。

    唐朝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决定回答,说道:“我全身经脉大损,练什么武功,不过是闲着没事做,总来找点事来做罢。”心中郁闷,都到这步田地了,就说了真话又怎样,忽然明白了那些囚徒向自己和南翁磕头时的心态:反正已经这么倒霉了,就破罐子破摔,管那么多干什么?

    甲徒就点头:“不错,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说的就是你我这样的人。”

    唐朝本不想和这杀人恶魔多说什么话,但见他吐词高雅,却又和他做的事大相径庭,不禁油然而生好奇之心“你,你叫什么名字?”

    甲徒就道:“我叫甲徒,在这里的犯人,都没名字的,你问这个干吗?”

    唐朝就抢先道:“我叫唐朝,我就是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要是我差幸有一日活得性命,我一定要亲手来杀了你这个杀人的魔鬼!”说这话的时候,唐朝额上的青筋突起,充满了无比的愤怒。

    甲徒哈哈大笑,将另外的几个囚徒都吵醒了:“唐大人,看来你真的很恨我啦,不过我牛僧孺告诉你,我这样做,也是被逼的。”

    “什么,你,你说你叫牛僧儒?”

    甲徒就哈哈又是一笑:“不错,我是牛僧孺,如假包换!”

    唐朝心中就如魔戒一样的闪过以前学过的历史书上的话,牛僧儒可是唐朝的宰相,怎么,怎么会关在这里?

    并且他确定无疑,他的功课,没有一科不算是漳州一中的顶儿尖儿人物,他记得清清楚楚,确定无疑。

    牛僧儒见唐朝楞在那里,笑道:“我这个姓比较少,牛马的牛,僧人的僧,孺子的孺,有什么奇怪的吗?”

    这一来,唐朝更是确定无疑,这人就是以后唐朝的宰相之才,想不想,想不到竟是一个为了活命咬食人肉,诬赖别人,还诱惑别的犯人吃人肉的肮脏卑鄙,残忍恶毒之徒。

    “历史难道记错吗?”唐朝绝望的大叫起来,心中充满了厌恶,对历史不公的厌恶。

    历史书上虽然没说牛僧孺是个热中党争的好人,但也没有说他是个坏人,只不过把他说成一个庶出封建地主的代表人物,想不到,他竟是一个这样残忍的囚徒!

    “历史?哈哈,唐大人好像知道点我什么,不过,我这样的人,要是真的能够活着出去,青史留名也不是什么难事,你为什么这么说?”

    唐朝大惊,差点暴露自己就是穿越者的秘密,讷讷的说道:“你,你就当我说的是假话,不过,看你出口不俗,真的有两下子也说不定!”

    牛僧孺就笑道:“我不只有两下子,我外面有两下子,肚子里还有好几把刷子,唐大人,不是我说你,你要想活命的话,只有一条路,就是听公主的话,要是万一她还记得你这个人,你就老实点,她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千万别顶撞她,不然,你就是死路一条。”

    唐朝一想这话不错,但突然冷笑道:“牛将军,你不是说你很有几把刷子吗,干吗你当初不顺从公主,而还要给关进这连三等囚徒都不如的地牢里,做这残忍恶毒、肮脏卑鄙的事情?”

    牛僧孺也不生气:“问得好,不过现在除死无大事,什么都可以告诉你,因为我**了玉真长公主这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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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四
    “你,你怎么这么下贱?”唐朝大怒。这本是一个无耻的女人,而且还很卑鄙,一个老牛吃嫩草的女人,想不到牛僧孺这蠢材却还喜欢这种货色,居然去她,结果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牛僧孺一见唐朝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了,看你一副白白净净,十足小白脸的样儿,我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啦,不过我告诉你,玉真长公主真的不错,这也是朝野出了名的,当时试了一下,果然是浪得可以,不过想不到她竟然看不上我,落进这地牢里,真的不知道人间何世啊,现在后悔是没用了,不过想到我这样的粗人,竟然干了玉真长公主那样高贵的娘儿,觉得死也没什么大不了啦!”

    唐朝大吃一惊,这牛僧孺真的是厉害,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事情,但同时又嗤笑:哼,这样的婆娘,也算得高贵?嘲笑道:“有道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牛大人真的更令人佩服!”

    牛僧孺脸上露出一丝自嘲的笑容:“哎,也怪牛某我自视太高,以为我自己就算不是个美男子,也还算是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汉,玉真长公主风流之名,天下皆知,我以为那样做之后,说不定她就会喜欢上我,一高兴,说不定就让我回朝作官。”

    唐朝大为鄙夷,打断了他的话道:“哈哈,谁知道公主不仅看不上你,还想杀了你,可她却不让你痛快的死,她要慢慢的折磨你,结果却落到今天的下场!”说这话的时候,唐朝甚为得意,故意的笑得十分灿烂,但还是忍不住看了看牛僧孺的长相,虽然现在胡子满脸,头蓬松,但身高手长,顾盼之间很有威势,就像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狮子,倒也算得上一条汉子。

    牛僧孺并不生气,只说道:“唐大人,你知道我饿得要命,忍不住想吃人血人肉,本不会浪费力气来跟你说话的,是不是?”

    唐朝赞同:“不错,你为什么要把力气浪费在我身上?”

    牛僧孺就道:“我想和唐大人做一笔生意。”

    “和我做生意?”唐朝一片茫然。

    “不错!要是半月之后,公主还没有叫你上去问话的话,牛某敢打保票,你一定会进入我们这个地方,就等着被人吃,或者饿死,到那时候,我可以救你一命!”

    “你,你自身难保,你拿什么救我?”唐朝满脸的不信。

    牛僧孺就压低了声音道:“你真想知道?”

    唐朝心想,要是历史真没有写错的话,这残忍的小子以后会做唐朝的宰相,他有什么办法,倒还可以听听,说道:“想!”

    牛僧孺就向唐朝招手道:“你睡得远远的干什么,过来,靠近来,这是机密大事,我必须悄悄的告诉你!”

    说完这话的时候,牛僧孺用手一撑,身子就轻飘飘的来到了紧挨着唐朝囚室的铁条旁。

    唐朝吃了一惊,这人在如此饥饿的折磨下,竟然还能保持这样的轻功,真的是不简单,脱口赞道:“好一招‘青云直上’!”

    牛僧孺见唐朝认出了自己这招武功,心中欢喜,但还是叹息道:“住在这个见鬼的地方,吃不好,睡不好,我的武功十成中连一成也没有剩下,不过,这是李白的武功,知道的人并不多,你怎么会认识的?”

    “你也认识李白?”唐朝的眼睛都圆了。

    “不错,当初他来长安见驾的时候,一起喝过酒,他有时酒兴大,除了吟诗作文之外,还给我们舞剑为乐,这小子,诗是作得好的,武功也不错,但就是太过张狂,不像是作大官的人!倒属于优伶一派!”

    “一派胡言!”唐朝大怒,“你算什么东西,偷学他的武功也还罢了,竟敢背后中伤我大哥!?”说着一副目眦欲裂的样子。

    牛僧孺想不到唐朝这样大的反应,立即知道这小子的说话或许是真的,这小子和李白竟然是结拜的兄弟,心中一凛:哼,李白狂徒耳,竟和这样乳臭未干的小子结拜为兄弟,不仅大**份,还显得自己无能,哼,难道我说错了,李白就是个草包,不是当大官的料!

    但想归想,他还是很快的赔罪道:“哦,失敬失敬,原来李白是唐大人的结拜大哥,我刚才的话可卤莽啦,我收回行不行?”

    唐朝见他认错,倒是颇出自己的意料之外,说道:“那你是承认自己偷学武功啦?”

    牛僧孺就淡淡的一笑:“要说偷学,也说得上,可要说不是偷学,也说得上。”

    “什么意思?”

    “因为那次在歧王家里喝酒,李白兴趣一起,自己舞剑助兴,我就这样看了一下,学到了这招轻功,那是他自己表演给我们看的,歧王看了,李龟年看了,寿王也看了,总之当时很多人,又不仅仅我看了,只是觉得这一招很好,所以学了。”

    唐朝在心中暗暗惊叹:这牛僧孺果然并非常人,只看了李白表演一翻,竟然立即知道了这一招的精要,并且学会了,他可知道,李白的武功,岁自己来说,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想不到这人一学即会,的确厉害。

    这样一来,对他的话立即相信了大半,来到铁栏杆旁边:“有什么秘密的事情,你现在可以说了。”

    牛僧孺大喜:“要是到了你也和我们一样的时候,我会救你一命,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也给我送一封信去给高仙芝,告诉他我被关在这里,他是我过命的交情,他知道真相之后一定回设法救我的。”

    “你是说安都护高仙芝,曾经打败吐蕃的高大将军,剑南节度使高仙灵的亲哥哥?”唐朝吃惊的问。

    牛僧孺大喜,赞道:“想不到唐大人对朝廷事情了解得倒是不少,不错,要找的就是他,我以前是他手下一个偏将军,不过,高将军对我器重有加,我们又是过命的交情,他一定会救我的。”

    唐朝本想答应,但忽然觉得不妥当:“牛,牛大人,我还是信不过你,我刚刚进来,你怎么怎么快就相信了我,会不会有诈?”

    牛僧孺的脸上就闪过一丝伤感的神色:“唐大人,都这个时候了,我牛某觉得,万事都没有隐瞒的必要了,很简单,现在在这样的鬼地方,除了靠你之外,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脱困,要是有更安全的方法,我就不会这样说话了。”言下竟是十分的沮丧。

    唐朝立即看出,这的确是他的内心话,在这样的地方,他只有这样了,奇怪的问:“可,可你难道不害怕我获得释放,或者告你?”

    牛僧孺就道:“牛某一眼就看出,你不是这样出卖朋友的人,况且,落在这样的境地,只要有一线希望,那也要搏一下,就算被南翁杀了,那又有什么,还不是一死而已,哎呀,一旦不成,也可脱离这苦海了!”

    最后的这句话,语出肺腑,说得十分的沉重,连唐朝听了都觉得一阵伤感,只觉他话中有一种生不如死的伤感。但他的神色忽然冷峻起来:“哎哟,险些被你骗啦,你是个杀人的魔鬼,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

    说着脸色变得铁青,将身子挪得远了一些,和牛僧孺隔得远远的。

    牛僧孺思索了半晌,忽然一咬牙:“你,唐大人,你真要逼我告诉你真相吗?”

    “真相?”唐朝冷笑。

    牛僧孺就将声音压到最低,小声的说道:“唐大人,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丙徒并没有被我咬死,我那样做,只不过是救了他一条命而已!”

    “什么?”唐朝大叫一声,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牛僧孺赶紧摇手制止道:“唐大人,你听我说,我和丙徒约定好的,我假装在晚上咬他腿上的肉,他就假装死啦,然后就,就这样被**去了。”

    唐朝的眼睛里闪着光:“你,你说的是真的,我知道了,你想救我的话,用的也是这个法子对不对?”

    牛僧孺就郑重的点了点头:“不错,那你答应我,我们这生意做得成吗?”

    唐朝就急忙道:“丙徒他,他的尸体被拿出去,不是被埋了吗,那,那还是死路一条啊?”

    牛僧孺就道:“是啊,我也担心这一点,害怕南翁这老奸巨猾之徒看出来,所以才找你,做个万全之计,你想想,就算被活埋了,那也不过早点离开苦海而已,你不用担心,我会悄悄点了你的死**,不过,我的点**手法十分的独特,四个时辰之后,你就会醒来的!万一要是救活了你,你就答应我这件事,好吗?”

    说着将手伸了过来。

    思考了半晌,唐朝道“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旦知道不是他害死了丙徒,唐朝对他大起知己之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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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五
    牛僧孺随即不说话,回到了众囚徒之中,呼呼大睡,而唐朝则是怎么也静不下心来练武,只想着这件事,但忽然一咬牙:***,反正又不是马上就要生的事情,担心也没有用。

    想明白这点,他心中顿时安静了下来,仔细体会经书中的内容,对具体的内功练习门揣摩再三,觉得就算自己的经脉受损不小,但丹田、玉枕这些主要的**道,该不会受破坏,不然的话,自己现在哪里还有命在。

    当下将下三曲三焦经的内容拣来练,盘膝坐下,存想着自己的身上有一股暖流从脚底的涌泉**开始,再向头:“我这是狗脑。”

    南翁就会哈哈大笑的提醒他:“这不只狗脑,这是猪脑,看你肥头大耳的,该是像猪!”要是恰好这个时候有别的监狱官在一起,他们就可以开心的哈哈大笑个几十秒钟,似乎,天底下最美妙最滑稽的事情,莫过于此。

    裘厨子一点也不生气,他觉得,自己在长官的面前,虽然卑贱,但是,他并不是一无好处的。

    就因为这点好处,他就坚持的干了下来,二十多年下来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平扁而干枯的肚子,现在居然变得很是臃肿,这使他走起路来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感觉到心跳气喘,这使他有些难过,他知道,外面的社会虽好,但是像自己这样的人,还是留在监狱里干。他知道,像这样的生活,他自己很满意。别人问他是不是克扣囚徒的伙食,他一定会义正词严的说自己是如何廉洁,如何勤苦。通常,这说的时候,他还会加上自己的几滴眼泪。这个方是他从隔壁汤厨子那里学来的,汤厨子管的是“河北”的饮食,别人问那样问他的时候,他就会加上眼泪。虽然,他;流泪的时候自己也感觉到自己无耻,但没办,要是不在上司面前装可怜一点,他的饭碗很快就要保不住,所以他流得很多。

    裘厨子现在还很羡慕他,为什么在流泪的时候那小子就流得那么自然,那么多,这使得所有看到的人都觉得可怜,于是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则真的被感动了,他也已经干了近三十年,可现在还越来越胖,不过,听说他在外面还养了两个老婆,虽然不是什么高贵娘儿,但像他那那样的人,已经很知足了。

    裘厨子也常常自卑,他也很不满,他很羡慕汤厨子,他手下的囚犯那么多,随便搜刮一点,那就多起来了,可是“南诏”囚徒稀少,只有这么寥寥的人,而且还时不时的死掉几个,这使他分外的感觉到凄凉,他知道,这些人就是他的衣食晚饭。

    尽管,他剥削得很严重,每个囚徒一天二两五钱米的饭,他顶多给了他们一两,但他还是很心痛,觉得这些家伙吃的,简直就是自己的伙食,当然,他长这么胖,最大的功劳,还是在这几个囚徒身上,要不是他们,他也许还和二十年前一样。

    他最大的乐趣其实就是在舀饭菜的时候,他喜欢众囚徒在自己面前像狗一样的乞讨,他知道,自己的这点权柄不算什么,但竟然能使这些人跪下磕头,能使这些人比狗不如的甜地下的汤,他还是觉得自己很满足。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裘厨子才感觉自己是男人,他才有男人的尊严,他觉得自己很伟大,顾盼的时候也有的精神,仿佛,他这一生,就是为了这种快乐活下去的,人世太无趣了,见到谁个长官都要像一条真的狗一样行礼问好,这也不是什么高兴的事情,偶尔,他也会想到,这是卑贱的事情。

    总之,他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还不是最可怜的东西,还有别人的像自己一样的生物可供自己,供自己**,他就觉得人生充满了无比的意义,他愿意活下去,他因此有理想,他希望有一天,他可以搬进汤厨的位置,掌勺“河北”囚徒,那样的话,他也可以裘马扬扬,娶几房妻妾,***,都四十多岁的男人了,还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滋味,他心里一直有一种渴望,像野兽一样的渴望,***,他已经在长官面前打了几次小报告,他希望,汤厨子快点出事,然后,他觉得,他自己的希望就来了。

    唐朝看着裘厨子折磨完这些囚徒,又满足的得意的提着桶走了出去,忽然觉得一阵的悲哀,将自己面前的东西全部都向对面抛了过去:“给你们,都给你们!”

    囚徒们又像狗一样的抢,像猪一般的吃,像豺狼一般的嘶咬,终于,一切又归于平静,因为已经没有任何的利益之争,都很满足似的躺下了,如河马的一样的开始打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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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六
    唐朝努力的震慑住自己的心神,修习《括苍山武经》上最高深的武功,渐渐的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他实在想不到,在这样的时候,居然能够将饥饿也忘记,他只觉得每练一个时辰,身体里就会起一种奇异的变化,那只小老鼠每在自己身体里运行一个周天,自己就觉得全身精神勃,将没有吃东西这件事彻底的忘记了,而每搬运一次周天,他又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比以前轻了不少。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使人废寝忘食,乐而忘返。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唐朝忽然被一阵细微的声音惊醒,立即停止练功,向前

    此时正是子夜十分,众囚徒都睡死,但在这众多的鼾声之中,唐朝却听到一种奇异的声音,于是他睁眼,然后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他看到牛僧孺正在戊徒身上迅的出指,每一指出,必须有一滴鲜血渗出,而戊徒则全身赤条条的,软软的倒在地下,眼珠不动,似乎处在昏迷之中。

    唐朝立即想到牛僧孺说过的话,他这是在给戊徒进行特殊点**,这样点**之后,四个时辰之后就会醒来,要是运气好的话,没有被活埋什么的,他就可以醒来之后离去。

    牛僧孺立即现唐朝已经醒来,忽然住手不点,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手轻轻一撑地,跃开七尺来到了唐朝的身边:“唐大人,原来你身有武功?”

    唐朝就苦笑道:“略知一二,可是我全身经脉受损,看来是无法练习高深武功的了。可,可你怎么知道?”

    牛僧孺就傲然的一笑:“在我醒的时候,周身三十米内,摘叶飞花,尽在我掌握之中,这么大的一个人醒来,我要是再不知道,那真是笑话奇谈了。”

    唐朝立即相信:牛僧孺武功不错那是无疑的,但想不到的是,听他的口气,倒是有极高造诣,要达到刚才这一点,必须要是内家高手才能办到,难道这未来的唐朝宰相竟然是个内家武学大高手?

    牛僧孺见唐朝将信将疑,忽然一笑:“呵呵,唐大人,既然你是李白的把兄弟,又会武功,那我牛僧孺就倾囊相告,我牛某人真的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向来在安西军中都是武功第一,这才从一个小兵慢慢爬到偏将军,高都护非常器重我,知道他弟弟高仙灵在剑南遇到了麻烦,害怕牵连到他,所以派我去剑南协助他,想不到李林甫这奸贼事先知道南诏叛乱的事情,抢先在皇上面前告了高仙灵将军一状,将军受重责不追查相关人等的责任,高仙灵一点也没有义气,不像他哥哥是条汉子,竟然将一切责任都推在我这个客卿身上,皇上竟然就此相信了他的鬼话,将我下在大狱中,不过,为了掩人耳目,竟将我放进这以前和我有过过节的玉真长公主地狱中。”

    唐朝大为奇怪:“你,你原来是为南诏的事情才被关进这里的?”

    牛僧孺就苦笑:“哎哟,我以前听人说运气背的时候喝水也能塞牙,我现在走的就是这样的华盖运,南诏当时的大乱一起,我就劝高仙灵趁机起兵进入南诏,控制住局势,至少也当另立新君,使之归附于大唐,哼,也不知道高仙灵这厮是怎么想的,竟然死也不同意出兵,后来知道了,原来他以前就曾经惨败于狼正轩之手,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一气之下赶紧向高仙芝将军打报告,希望他能劝说得动这位顽固的弟弟,可想不到的是南诏内乱没有延续多久的时间,又被李格桑重新平定了,我心中虽然大骂这无能小子,但害怕担责任,就和高仙灵商量,干脆隐匿不报,哼,上次高仙灵打败仗的事情不也没有上报朝廷吗,这次只好效法了,想不到,李林甫这奸相外表愚蠢,却还是被他的人知道了,他现在正不满高仙芝将军,自然要在高仙灵的身上找茬,想不到我却做了替死鬼!”

    言下十分的唏嘘。

    唐朝就有些同情又有些佩服的想:这牛僧孺真不是省油的灯,要是按照他的意思,南诏危矣,可想不到的是,李隆基也还没有昏庸到糊涂的地步,竟还是惩办了牛僧孺,却将高仙灵那样的脓包继续派在剑南节度使那样重要的任上,只不过,牛僧孺这样的能人,却还是当了别人的替罪羊。

    当下急急的问道:“牛将军,那你,你真的那个,那个了玉真长公主那娘们吗?”

    牛僧孺压低声音大笑:“我当然干了,这些事,骗你有什么好,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按理说,像我这样的大罪,直接问斩就是了,可李隆基却偏偏放过了我,将我关进玉真长公主家的地牢里,难道,就是那次干了那娘儿,知道牛某人有些功夫很厉害,竟不舍得杀我么?”

    言罢又笑,想到玉真长公主仅仅披着一层轻纱的浪相,身上有些地方又火热起来。

    唐朝就道:“这样说来,你不急着逃出去,那是在等着玉真长公主这娘儿召见你啦?”

    “你,你知道了?”牛僧孺的脸上现出一丝奇怪的光,“我,牛某一直小看了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唐朝就微笑道:“这还不简单,既然你这么高强的内功,要点自己的**道,那是轻而易举,我想的话,你这么强的内家功夫,一定也会什么闭**和龟息之类的功夫,你干吗要那么费事让别人出去给你报信,你自己装死不就能混出去了?”

    牛僧孺久久的看着唐朝,忽然抓住了唐朝的手,半晌才道:“不错,唐大人没有骗我,你全身经脉果然受到极大伤害,想要练成高强的内家功夫,那是休想,不然的话,你这样厉害的人,我可真的不愿意看到你活在世上。”

    唐朝大怒:“你,你这么没有容人之量?”后面本想说:枉你将来还是唐朝的宰相,但终于还是忍住了。

    牛僧孺就道:“给你说了,都给你说了,不仅我是如此,李林甫如此,高仙芝又何尝不如此,他以为我不知道,他把我派到他弟弟高仙灵那里去,其实就是忌惮我的才能,害怕我有找一日夺了他的统帅之位,我知道,他虽然一直赞赏我,可也一直忌我,世人都这样,为什么单单说我?”

    唐朝一惊:“你,你说原来你请丙徒去给你报信,这些都是假的,因为高仙芝本身都不会救你,你,你说的话究竟什么才是真,什么才是假的,我实在很难相信,你说的那笔生意,我看还是算了!”

    牛僧孺的神情一下子凝重起来:“唐大人,我刚才说什么来着,我要倾囊相告,要不是这样的话,我又怎么会说这么不通情理的话,请听我说完。这么久了,我也想清楚了,玉真长公主救我,也许是一时的意思,她这样的贵妇人,也许转眼就将我忘了,本来,我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不如想法逃出去,可是,这样一来,我这一辈子就算是毁了,煌煌大唐天朝,我逃出去做一个孤魂野鬼,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不如死了算了,所以我,我一定要请求高仙芝将军救我。”

    “他,他怎么会救你?”

    “我以前说的没错,他虽然忌我,但是他还是真心喜欢我的,现在李林甫权势滔天,自不会放过他,他现在正是用人之际,知道我在这里一定会设法给我洗清罪名的,因为这样一来,不仅有了一个助手,还使别人不说他已经失势,因为我毕竟是他的人,我被打击,他脸上也是无光,这就是我虽然知道这地牢无比的凶险,却好要继续留守下去的原因。我现在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你,做不做这笔生意,全在于你啦?”

    唐朝思索了半晌:“我真的想不到,内中竟然有这么多纠结,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学你的点**解**功夫,我还要学一学龟息法,这可以吗?”

    牛僧孺大喜:“我知道,你是害怕被人拿出去之后活埋了,到时候学了这门功夫,你就可以从容的出来了,是不是?”

    唐朝点头:“牛大人真是厉害,什么都瞒不住你。”

    牛僧孺就道:“丙徒和戊徒,他们都不会闭气的功夫,出去之后全凭运气,还是唐大人聪明,孔子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来,看到你,就使我想起这句话。我有几句话要奉劝唐大人!”

    “请说!”

    “我希望,我们永远是朋友。”

    唐朝也笑了:“我也是,因为,我也不愿有你这样的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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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七
    第二天一早的时候,南翁照例来检视地牢,现戊徒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和丙徒一个样,还是小腿上一大块肉不见了,血肉淋漓,也不惊诧,只是赞许的看了一眼甲徒,也就是牛僧孺,似乎在说干得好。||

    牛僧孺则缩着头,狗一样的趴在地上,看着南翁像夹着一张树叶一样的将戊徒的“尸”拿出去了。

    之后,他再意味深长的看了唐朝一眼,唐朝知道,在别的囚徒面前,绝不能暴露相互的秘密,只缓缓的点了点头,作为回应,心中恐怖的想:***,难道为了逃出这该死的地方,我小腿上的肉也要被牛僧孺割下这么一大块么?

    但裘厨子很快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这些囚徒见了死人毫不吃惊,一片木然的脸上现在却显现出激动的神色,一个个高高举起手里的碗,拼命的跪好,包括牛僧孺在内,都竭力的要表示自己的卑贱。

    他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只有这样,自己碗里的粥,才或许能比别人多一瓢,不然的话,那就只有饿死的份。

    唐朝的眼泪忽然流下,慢慢的滑落自己的脸颊,心中想,也许我错怪了母亲,她,她当时那样做,也是逼不得已,原来生活的路竟是如此的艰辛,她那样做,未必是她本身下贱的原因。

    他知道,处在这样的艰难中,不吃饭的话,必定饿死无疑,于是咬牙吃饭,一边吃着青菜豆腐,一边暗暗誓:但脱得这样的牢笼,我必定将玉真长公主这婆娘杀来吃了,不然,难消心头之恨。

    吃完饭后,他又一次的开始练功,每练一次,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快了一份,感觉全身真气鼓荡,似乎在自己身体里存不住,想要冲出来一般,全身暖烘烘的,好象同时有好几个女技师在给自己做按摩。

    以前,他老是觉得练武很辛苦,外练三伏不许说热,内练两寒不许说冷,可《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练习法确有莫大神通,竟使人能在身体愉悦之中武功日进,以致于能使人终日练功不倦。

    这天子夜时分,牛僧孺将唐朝叫醒,将点**解**的功夫教了她,原来,竟和《括苍山武经》中的内容大同小异,不禁暗暗高兴,一一学习,不到两个时辰,竟然已经将人身一百单八个**道全部认清,反复认了五次之后,牛僧孺喟然长叹:“你真是个天才!当年我学这套点**解**之法,足足学了三个月,想不到你竟能在这短短的两个时辰之后全部学会了!我也不知道我牛某人该不该同你这样的人做交易!”

    言下甚有怃然之意,神色十分落寞。

    唐朝微微一笑:“牛大人不必说泄气话,我老实告诉你好啦,我以前有李白大哥指点我,点**解**的功夫已经学了十之七八,只是还不是十分纯熟而已,现在经牛将军一指点,更使我茅塞顿开,可不是我有多聪明,而实在是先前已经学过了。”

    牛僧孺的脸上这才露出笑容:“我就说呢,你干吗会这么聪明,有些点**的方法,竟然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精通,只是没有内力而已,定是经过李白这样的明师指点,你才会这样。”心中顿时释然了。

    当下唐朝又请教了龟息法的内容,牛僧孺一一指教,唐朝遇到疑问处,不断的提出质疑,刹时间来到了武学之中的另一个境界,觉得人的内息竟然能达到这样的一种境地,忽然想到以前在湖南卫视看过的在水下闭气的比赛,要是以自己学到的功夫去参赛,那可是每赛必冠,什么电磁炉、微波炉通通收入自己的囊中。

    牛僧孺指点的只是大的方向,具体的修行方法,只听他说道:“古人常说,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你的修为高下,那就要看你的悟性了!”

    唐朝点头称是,用《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容和牛僧孺新教的内容一加印证,果然是丝丝入扣,这才相信牛僧孺果然没有骗自己,于是放心修习。

    地牢中昏暗,荒无日月,唐朝每日练功,不觉时光之过也。

    这段时间,由于唐朝将自己的饭菜每日匀出一半来给牛僧孺过活,牛僧孺也改了吃人的习惯,每日里大睡而特别睡,只等着丙徒或戊徒逃得性命去请得援救。这样一来,地牢中又恢复了平静,众囚徒除了唐朝和牛僧孺两人之外,都饿得奄奄一息,哪里有什么力气,只是终日昏睡,唯一能够使他们力气陡然增加变得像野兽和狗的,就是每日唯一的一次吃饭的时间。

    而这几天,裘厨子分外的变得胖了,似乎吃了过量的食物,看他行走时的身形,比以前似乎更臃肿得多。

    “唐大人,醒啦,该吃饭啦!”裘厨子这时就敲着唐朝囚室的铁栅栏,嘶哑着声音喊道,他的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可谁也想不到他的内心正在咒骂:臭小子,不久之后我就要骂你“姓唐的小子”啦,以我的经验,你在这里当三等贵宾,要我伺候的日子快要完结啦!

    唐朝就厌恶的抬起头来,看着他那一张因过量吸收营养而变得臃肿不堪的脸说道:“裘厨子,你放在边上不就行了,干吗叫醒我?”

    裘厨子立即瑟缩成一团,哈腰说道:“唐大人,小的害怕,害怕别的人悄悄的偷吃您的饭菜,这是好意。”

    唐朝点点头,看着裘厨子像老鼠一样的眼睛,忽然充满了厌恶:“没什么,你以后就这样,没有人敢动我的东西!”

    “是是,唐大人!”裘厨子的腰哈得像是一条正在交配的母狗,重重的点了点头,心中说道:哼,你小子神气什么,等你掉进对面那个囚室,看我怎么整治你!你在这里,我就是你孙子,在那里,我可是你老子!

    就在这个时候,地牢中传出哈哈的一阵笑声,裘厨子一看,竟是顶头上司道了,赶紧行礼,口称:“小的向独孤大人问好!”

    独孤信是向着唐朝笑的:“唐大人,别来无恙?”

    唐朝将身子微微一抬,一脸不屑的问:“谢大人动问,总算还活着。”

    独孤信就道:“唐大人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你的信,也已经快将长公主府第搅翻了天,你很满意?”

    唐朝乍听专信的消息,大惊道:“他,他怎么样了?”

    独孤信就笑道:“也没什么,他曾经留言在长公主的寝室里,说自己叫专信,要公主放出唐朝大人你,不然的话,他就要公主的命!”

    唐朝大喜:好专信,干得好!心下十分感动,因交到这样赤胆忠心的朋友而感动!

    于是乜斜的一笑:“那,你来找我,想必有什么事?”

    独孤信就道:“那个叫‘专信’的人已经行刺了公主一次,不过有我独孤信在,他是讨不了好处去的,不过,给唐大人说了也没关系,我和浪飞也没有留下他,所以公主想见见你!”

    唐朝大怒:“她要见我?哼,那为什么不叫她来这里?”

    独孤信就哈哈一笑:“长公主金玉之躯,怎么能来这样肮脏的地方,我看还是唐大人随我走一趟,不然的话,后果你也知道。”说着邪恶的笑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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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八
    唐朝哈哈一笑:“那是的,公主高贵无比,还是我去见她!”心中郁闷的想,看来顽抗是没有用的,早知道迟早会屈服于她,倒不如当初就顺着她,现在看来,自己宝贵的贞操还是要坏在这无耻的女人手里,李莲、文姜,你两个妞儿就原谅我,毕竟,老公要是因此死了,你们会更伤心

    独孤信打开囚室的门,笑道:“唐大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请!”轻佻的做了一个肃客的姿势。

    唐朝就走了出去,只是脸色有些青,向正眼光灼灼的看着自己的牛僧孺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意思是说,你放心,只要我脱得此困,一定会想办法救你!他心想,做人不能忘本,牛僧孺虽然不是个好人,但也不是个坏人,况且,他还传授了我龟息之法,算得自己的师傅,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教诲,他虽不赞同,但毕竟还是感激的。

    唐朝随着独孤信走过长长的甬道,又重新看到了“河北”“山东”“河南”等囚徒居住的牢笼,只见独孤信拉开一大块帘子,天光射了进来。唐朝的眼睛立即什么也看不见,直过了好半晌,他才适应了外面的强光,深深吸了一口气,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独孤信冷冷的看着他:“唐大人,感觉怎么样?”

    “有再世为人的感觉。”

    “呵呵,不错,我从这里**来的人之中,十个有九个都是这样说的。”

    唐朝就道:“我不想说这些废话,带我去见公主!”

    独孤信一阵冷笑:“唐大人,你倒本人从来都是一个不说谎的人?”

    “什么意思?”

    “也没什么意思,我只是说我刚才在地牢之中对你撒了点谎,唐大人大人大量,该不会和小弟计较这个?”

    “你,你为什么?”

    “呵呵,唐大人,其实也没什么,现在这里都没有别人,我带你到这里来,就是想单独和你谈一谈。”

    “你,那你的意思是公主根本没有叫我去见她啦?”

    独孤信就邪恶的一笑:“那倒不是,没有公主的命令,我是没有权力随便进这地牢的,当然是公主想见你。”

    唐朝愕然道:“那你为什么说你骗我?”

    “这个嘛,听我说,唐大人,不用性急,公主虽然是有这个命令,但是我却将你带到这个地方,自然是骗你啦,你当初进地牢的时候,本人曾经向你说了几句重要的话,你应该还没忘记?”

    唐朝猛地记起:“不错,你当时说要我归附于你,是不是有这回事?”

    “谢谢,唐大人真是好记性,我当时说,三个月之后,我再来找你,还是问你相同的话,那么我独孤信现在就问你,你从此以后肯不肯归附于我,只听我一个人的话?”

    “我,我肯!”在地牢中的这三个月里,唐朝已经反复的想过这个问题很多遍了,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只有听这小子的话,不然,小命堪忧。

    “哈哈,很好,唐大人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说着握住了唐朝的手,像是铁箍,唐朝一阵害怕,这小子武功原来这样高强,鸡爪般的手一触自己身上,竟像钢铁一样冰冷刺痛。

    “没什么,独孤大人,我想过啦,反正我是南诏一个小小的臣子,能够为独孤大人做事,也不算辱没了我,况且当初大人也说过的,只要归附于你,你就会救小的一命,我唐朝就算再糊涂,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恩,不错,你是个有话直说的人,这样的人,我最喜欢不过了。既然你以诚相待,那么我也不瞒你,只好想你交个底了。”

    “愿闻其详。”唐朝心中也很是纳闷,这独孤信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宫廷侍卫,就算武功高强,顶多也不过是玉真长公主手下一条得力的狗,为什么要背着玉真长公主搞这些动作呢?

    独孤信抬眼望天,阴沉的脸上露出一丝伤感之意,语声也有些低沉的说道:“唐大人,我现在虽然只是个宫中的带刀侍卫,可是我的先祖,那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我祖上最厉害的人,当属于隋文帝杨坚,还有后来的杨广,以及再后面的杨玄感。”

    唐朝一听,很是震惊,但同时又疑惑:“可你,你姓独孤,和杨广杨玄感这些人,有什么关系?”

    独孤信的眼中满是伤感的神色:“问得好,唐大人或许不知道,我独孤氏一家和杨家的关系,那是休戚与共,生死不离,隋文帝的皇后是独孤氏,隋炀帝的皇后也是独孤氏,杨玄感的命妇也是独孤氏,杨氏和独孤两氏,可谓是唇齿相依,隋文帝是我先祖,杨广是我高祖,杨玄感是我祖,不过不幸被李密这奸贼害了,不过,这一切的罪魁祸,并不是李密,而是李渊、李世民,还有李唐王朝,我本来该姓杨,可是为了避祸,才姓了我母亲的姓氏独孤,不过,我其实是叫杨信,而不是独孤信,这一点,我永远不会忘记。”

    唐朝见他牙关紧咬,有些奇怪的想:隔了这么多代的仇恨了,难道他还记这么深?于是问道:“都这么久啦,李密和李渊以及李世民都已经死啦,独孤兄为什么还如此耿耿于怀?”

    独孤信就愤然道:“这是家族的仇恨,世代相传,要我杨家的后人重夺天下,李唐现在还在李氏的手中,我又怎能不耿耿于怀?”

    “哦,我知道啦。”

    独孤信就道:“唐大人,我既然向你说了这些,就相信你这个人,更是对你存着厚望,唐大人请放心,假设有一日机会来临,定当和贤弟共举大事,事成之后,同享富贵。”

    “是,谢谢独孤大人!”唐朝知道,在这样的时候,千万不能说半个不字,不然,立即有性命之忧。

    独孤信就满意的一笑:“唐大人真不使我失望,来,吃了这个,我立即救唐大人一命。”

    还没等唐朝反应过来,独孤信就将一粒嫣红的药丸射进了唐朝的嘴里,咕噜一声,掉进了胃里,唐朝大吃一惊:“这是什么?”

    独孤信见他并不反抗,笑道:“这是我杨家秘制的一种丹药,不会要人的命,反对身体有莫大的好处,可平白增加十年练武的功力!”

    “原来这样,那谢谢啦!”唐朝将信将疑。

    独孤信就摇手道:“你不用谢我,这丹药虽然很好,制炼也甚为艰难,不过还是有一点要命的坏处。”

    “什么坏处?”唐朝的心大跳而特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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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黑狱 九
    “这丹药一年之内必须服用我特制的一种药物调和才能不伤身体,要是明先的今日你不服用我的药物,就会立即经脉寸断而死。”

    乖乖,完了,唐朝本来一直在担心,害怕又着了以前谢小意那样的道儿,想不到还是没有用,终于还是着了那样的道儿,一交坐倒,颓丧的道:“小子,原来你刚才要我归附你,都是假的,既然这样,干吗呀给我说那些推心置腹的话?”

    独孤信就笑道:“唐大人,您千万别生气,您知道吗,长公主虽然想见你,但您见不见得到,可全在我的掌握之中,您懂这意思吗?”

    唐朝怎会不懂:“是啦,公主虽然说要见我,但你可以将我阻止在牢里,因为你和南翁是死党,他不会出卖你的。”

    独孤信就笑了:“不错,不过,唐大人还是将我独孤信想得太善良了,我已经告诉你这样天大的秘密,你想我会冒险让你活着吗?”

    “你,原来你这么残忍?”

    独孤信就一脸肃然的说道:“唐大人,这不是残忍,而是必须这样做,你知道的,我可担负着祖宗的使命,不过,唐大人既然已经归附于我,我自然会在每年的此时准时将解药给你奉上,您不用担心!

    妈妈的,这样被人掐着喉咙生活,真的是比死还难受,我又怎么不担心,一刹那间,唐朝想要吼叫起来,因为实在太难过了。

    但他终于忍住了:“谢谢独孤大人。”

    独孤信满意的一笑:“不用,以后仰仗唐大人的时候还很多,你的信虽然时时的来骚扰,显然很担心你,不过没有关系,你现在既然已经归附了我,我自会派人告诉他真相,叫他不用担心,你就在地牢里好好的再待一段时间,我到时候有一个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我们进”

    唐朝大急:“公主不是要见我吗?”***,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心想,与其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待着,倒不如见见那个风骚的娘儿。

    独孤信就冷冷的说道:“公主是要见你,不过,进了这地牢的人,几乎都愿意见公主,你同意了不行,还要轮上公主有空见你才行,我会给你疏通的,你就好好的在地牢里等着!”

    唐朝一阵郁闷:“我知道啦!”

    独孤信就说道:“那跟我回您放心,我会一直叫人给你三等贵宾的伙食,忍忍!”

    唐朝就道:“等一下,我要好好的看看这些树木花草,***,在地牢里憋了三个月,真的是被困死啦,连看到这些树木花草也觉得分外的亲切。”

    独孤信就笑道:“好的,唐大人,你倒是个直率的汉子,我就给你一柱香的时间,你尽情的到时候我会来领你进去的。”

    唐朝大惊:“独孤大人,你,你真的放心我,不害怕我跑出去?”

    独孤信就哈哈一笑:“你丝毫不会武功,会跑到哪里去?呵呵,再说了,你吃了我的神丹,就是跑出去了,不照样还会来求我的吗?”

    “那,那你让我一个人待在这里一柱香的时间?”

    独孤信就笑着道:“那是当然,我去跟南翁讲几句话,你尽情的也许还要在地牢里面待上三五个月,我进去啦!”

    独孤信倒真不食言,说进去就进去了,竟丝毫也不怕他跑了。

    只听靴声橐橐,独孤信果真走了进去,唐朝一阵欢喜,赶紧将食指伸进自己的口里一阵掏摸,大感恶心,立即一阵干呕,将胃里面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那颗嫣红的药丸果然在其中,一点也没有被自己的胃液消化。

    唐朝大喜,赶紧站了去起来,假装在看别的风景,生怕独孤信现了自己的秘密。

    原来,唐朝本已经感到失望,独孤信又是奸猾之徒,见唐朝不停的和自己说话,以为过了几分钟,丹药早已经被他消化了,再加上唐朝又投降了他,又毫无武功,他自是绝无疑心,以为万无一失,这才故意卖给唐朝一个人情,让他多看看外面的花草,也是笼络之意,想不到唐朝自从学了牛僧孺教的龟息法之后,再兼修习《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内力虽然微弱,但却已经有了少许,就是这微小的内力帮了他的忙,使他能够运起龟息功,将自己的胃全部封闭,就像蛇和松鼠冬眠一般,胃液几乎都不排出胃里,这才使那颗药丸没有被胃液溶化,自然也就没有中毒。

    唐朝兴奋的想:哼,独孤小子,你说的吃了那颗药丸会增长十年功力,不是鬼话是什么?猛的感到一种脱离束缚的愉悦,真想叫两声,但终于还是强行忍住了,不禁想,也许那药丸真的是不易提炼也说不定,以后或许能派上用场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赶紧弯腰将那药丸拣在手里,嫣红如血,不敢多看,赶紧揣进了怀里,生怕被独孤信看到,这才放心的看四周的风景,只见小草正悄悄的钻出地面,杨柳也只吐出几片黄色的叶芽,一切都欣欣向荣,忽然感觉到生命的美好,想到了陶渊明写的《五柳先生传》,颇有点羡慕他的隐居生活,哎呀,早知道江湖险恶,当初就该听岳父李格桑的话留在南诏,当自己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多派人手出去找寻李莲,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痛苦,至少也当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去居住在桃源那样的仙境之中,那是何等的逍遥自在?

    “唐大人,在想什么呢?”

    不知道什么时候,独孤信已经来到了唐朝的背后,轻拍他的肩膀。

    唐朝大吃一惊,这才从千载的思绪中回到现实,赞道:“独孤大人好武功,你到了我背后,我竟然还茫然不知,真是惭愧!”

    “哪里哪里,学得几手三脚猫的功夫,叫唐大人见笑了。”

    妈妈的,要是你这样的功夫还是三脚猫,那么老子是什么呢,不是独脚鸭吗?也不跟他反驳,郁闷的道:“走,已经很承独孤大人的情了。”

    独孤信就在前面带路,脚步轻快的领着唐朝重回旧路,心中得意的想:哼,看长公主那骚样,八成是真的看上了这小白脸,我既收服了他,将来的好处真的是说也说不尽,心中得意,索性将唐朝夹在腋下,飘飘的行了进去,仿佛脚不点地。

    南翁远远接着:“独孤兄真是绝道:“长公主吩咐的,以后还要见唐大人,命你好好的看管!”

    南翁立即不敢说笑:“是!”

    独孤信就道:“哦,还有,长公主还吩咐,继续用三等的贵宾伙食供养唐大人,你要好好的待他,说不定,哪天你我还是他属下呢?”

    南翁狗一样的点头,连声称是,但和独孤信相互的眼色中却满是戏谑之意,唐朝立即知道,独孤信已经将自己被收服的事情告诉南翁了,心中大为恼怒,哼的一声走进了自己的囚室,倒头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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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兄弟
    唐朝这一睡,直到子夜时分才被牛僧孺叫醒。

    虽有满腹的话要想向人说,但想到现在处境的险恶,还是将到口的话留在了肚里,心想,我和独孤信的这些事,还是先闷在肚子里的好。

    牛僧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唐朝讨饭,唐朝自然给了他。

    只见牛僧孺吃着青菜豆腐的饭菜,竟是无比的香甜,似乎天下所有的美味摆在他的面前,也没有这两碗几乎连油水都能数清的青菜豆腐珍贵。

    吃完了,牛僧孺忽然一笑:“唐兄弟,你屈服啦!”

    “咦?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问吗,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你之前,几乎所有的人都像你这样的。”

    “哦”,唐朝心中闪过一丝阴影,独孤信这小子的话值得信吗?他虽然名字有个信,但做事的时候却使自己老大的怀疑。

    牛僧孺又笑:“我还知道,你不仅向公主投降了,还向先前带你进来的那个奴才投降了,你好象很有利用价值,牛某倒一直小看了你!”

    “什么,你,你连这些也知道?”

    牛僧孺大笑:“唐朝兄弟,你见我胡子一大把,以为我很老了是不是,告诉你,错了,我的年纪其实比你也大不了几岁,不过,我能在这样的年龄混到安西都护府下的偏将军,在作官和察颜观色上的本领,你是不如我的。”

    唐朝冷笑:“是吗?”心想,我在南诏可是上柱国,天下并马副元帅,怎么就不如你啦?

    牛僧孺微笑:“唐朝兄弟,我们先别争这个,我只问你,独孤信是不是告诉你,要你投降他,然后他就会带你去见公主。”

    唐朝沉吟了一下,说道:“不错,你好象什么都知道。”

    牛僧孺就一笑:“也不能这么说,我也只是猜测罢了了,我平生阅人无数,一见独孤信这个人,我就知道,他应该不是一个甘居为玉真长公主奴才的人,他这样屈就自己,肯定别有所图,他要你归顺他,告诉你他的图谋没有?”

    唐朝心中佩服,这小子没有亲见,却就像是曾亲眼看到一样,故意卖个关子:“告诉我怎么样,没告诉我又怎么样?”

    牛僧孺摸了摸自己的长胡子:“要是告诉了你,你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因为这表明,他已经信任了你,可要是没有告诉你,那你就是一颗棋子,帮他做完某件事之后,你的这条小命也不在了。”

    唐朝终于相信,牛僧孺这小子虽然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但识见确实在自己之上,说道:“牛将军分析得不错,看来你真是个当宰相的料!”

    “什么,贤弟,您说我将来会当宰相?”牛僧孺大喜。

    唐朝心想,我可不知道,不过,我们学过的历史书上不是明白的写着,牛僧孺是唐朝的一个宰相,还是“牛李党争”之中的一个领袖人物,这小子在后世都上了历史,该不会是一个等闲人物!

    说道:“是啊,你武功高强倒还罢了,可是这头脑,真没有几个人能骗得过你!那不是宰相之才是什么?”

    牛僧孺笑得合不拢嘴:“谢谢唐兄弟吉言!”

    唐朝忽然动念想:要是历史真的没有记错,那这小子以后就真的是宰相了,我何不趁他落拓的时候结识他呢?

    这样一想之后,郑重的说道:“牛将军,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兄弟的这条性命,早已经交在你手中,我把实话给你说了,要是你真的出卖我,也只好随你。”

    说完这话之后,郑重的坐好,清了清喉咙,将独孤信将自己**去的一切经过一丝不漏的说给他听。

    牛僧孺听完,也是骇然,叹息道:“想不到,实在想不到,独孤信竟是杨坚的子孙,他竟然敢图谋叛乱!”

    唐朝就道:“牛将军,小弟将什么都给您说了,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我们两人能否结拜为兄弟?”

    “好啊!”牛僧孺大喜,“为兄一见你,就觉得十分的投缘,可是我是不入流的囚徒,所以只好忍住了,想不到贤弟竟然看得起我牛某,我是一千个愿意,好,我们就在这里撮土为香,拜了天下,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愿同年同月同日声,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说着果然随手将监狱里的泥土挖出一块,捏成香的形状,和唐朝隔着囚室拜了起来。

    唐朝见他这样爽快,也是一阵感动,跪下和他一起说了誓言,叙年纪之大小,牛僧孺二十七岁,唐朝还不满二十岁,自是当了小弟,一个口称:“唐二弟”,一个口称“牛大哥”,均是十分的欢喜。

    只听牛僧孺说道:“唐二弟,谢谢你这么看得起大哥我!”伸出自己的手,和唐朝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唐朝十分激动,心中升起一种热血澎湃的感觉,颇有点后悔刚才的私心,即使他不当唐朝的宰相,也是一个值得自己交往的朋友。

    殊不知牛僧孺的心中却是大喜:我这下可找到救星了,既然独孤信这小子将那么重要的机密都告诉了这小子,这说明他是不会害唐朝性命的,极大的可能就是,玉真长公主这娘儿真的迷上了唐朝这小白脸。

    哼,一旦被玉真长公主看上,金钱权势那不是滚滚而来,救我的性命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恐怕还有更大的好处,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心花怒放,认为自己攀上了救星和福星。

    唐朝要是知道牛僧孺现在的想法,不气得半死才怪。

    两人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就听牛僧孺说道:“唐二弟,我告诉你,你就在地牢里好好的待着,在我看来,不出几日,玉真长公主这娘们大概就会见你啦,反正我也不用多说,记住,绝不能再得罪这婆娘啦!”

    唐朝就郁闷的答应,心想,装死出去的办法虽好,但难免不被人识破,还是这样来得稳便些。

    接下来的几天,牛僧孺细心的指点唐朝龟息功中的不足,称得上是倾囊以授,唐朝更是加紧的练功,将《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练了个遍,感觉身上暖烘烘的,越练越起劲。

    当然,牛僧孺得唐朝的食物吃了,自是不再吃囚徒的血肉,放心的睡觉,晚上闲暇的时候就指点唐朝一些武功,他武功极高,点了这些囚徒的**道再和唐朝说话,自是谁也不知道两人的秘密。

    南翁虽然狡猾,但牛僧孺却还是将他骗在指顾之间。

    这一日,唐朝正在闭目练功,忽听独孤信的声音说道:“奉长公主之命,前来提犯人唐朝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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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释放 上
    唐朝就翻身而起,随着独孤信来到了地牢外面,心中忐忑,不知道玉真长公主这娘儿会怎样对待自己

    独孤信将唐朝带进了一处精致的阁楼,然后说道:“长公主吩咐了,你在这里先休息一晚,沐浴更衣,明日一早,公主想要见你!”

    唐朝见了外面森严的守卫,知道难以逃出道:“怎么还像个犯人似的看着我,你告诉长公主,说我不需要这么多人服侍我!”说着向外面一干执刀持枪的守卫一指。

    独孤信笑了笑:“唐大人,您就委屈一下,这是公主府的规矩!”

    转身离去,但走到门口又说道:“唐大人,您就放心的大吃一顿,大睡一觉,记住,千万别再惹怒公主啦!”

    唐朝冷哼了一声,这无耻的婆娘!

    倒在柔软的被子上,看着房间里华丽的陈设,唐朝忽然再也睡不着,想到了人世之中许多奇怪之事,我怎么就来到了唐朝?我来到这里,该干什么?

    难道,真的要像文姜所说的,有朝一日当中原的皇帝?

    这天晚上,唐朝整夜失眠,直到独孤信来到他的门口叫他,他才遽然而惊:已经天光了?

    当下也懒得去想,随便的穿上侍女拿来的衣服,在镜子里一照,忽然有了点精神,怎么,以前怎么没现自己这么帅啊?

    在心里哈哈笑了两声,跟着独孤信来到了玉真长公主的面前。

    玉真长公主这次是在她盛世华庭的大厅里宴请唐朝,庭下盛设女乐,虽然见了只是唐朝一人,但在周围服侍的使女仆妇竟有七十人之多,比得上当日在麟德殿中被李隆基接待的光景。

    玉真长公主这次的服装非常庄重,将自己的双缝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项上挂着一串个个如大拇指大小的珍珠连缀而成的雪白项链,头上两颗产自夜狼国的夜明珠,虽在白昼之中,也是光华夺目,再配上他那端庄艳丽的容颜,还真的是雍容华贵。

    玉真长公主的眼睛直直的看着唐朝,任他走近,待到只有两三步距离的时候,她终于点了点头:“唐使节,请坐!”

    唐朝见了这样的形势,知道今日可不同于那日的荷塘小酌,说道:“谢长公主!”

    随即坐下了,回头一看,独孤信狗一样的侍立在阶下,所有人都屏声息气。

    忽听玉真长公主银铃般的一阵咯咯娇笑:“唐使节,我看你是太拘束了,不必这样,请自然一点,来本公主先敬你一杯!”

    说罢,她举起了酒壶,白玉一样的手上玉玛瑙的戒指闪烁着光华:“这是来自西域的葡萄酒,我给你倒满!”

    唐朝拂然不悦:“长公主,此地非是战场,干吗喝这样像血一样的酒?”

    玉真长公主一楞,赶紧微笑:“哦,对了,今日是你我重修旧好的日子,确实不该喝这样烈性的酒,来人呐,给我将文君酒拿来!”

    唐朝一笑:“谢谢长公主!”然后端然坐下,侃侃而言道:“莫非,那是西汉司马相如之妻曾经酿过的酒?”

    玉真长公主就微微一笑:“不错!本府窖藏了不少名酒,卓文君的酒更是其中杰出者,不知道唐使节可愿学司马相如?”

    说到后来,她艳丽的脸上满是情意。

    唐朝一惊:“小子浅陋,闲来懒读相如赋,不知道司马相如何许人也。”

    其实,他这是装傻,他心中冷笑的想,卓文君是许给了别人,可并没有嫁过去丈夫就死啦,司马相如这才看上她的,可不像你这种残花败柳!

    但玉真长公主却来了精神:“你不知道没关系,我告诉你就好啦,卓文君虽然曾经是他人之妻,可司马相如并不嫌弃,见到文君的时候,写下了著名的《凤求凰》,其中我还记得几句,凤飞翩翩兮四海求凰,奈何佳人兮不在东墙,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念到这里,忽然说道:“我,我虽然贵为公主,却没有一个知己,可自从见到唐,唐先生之后,我是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唐朝的脸一红,心中也有些吃惊,他实在想不到,这个整日养尊处优的公主,竟然也并不是一个草包,还有些文学细胞,赶紧道:“愿将晓镜映红日,无奈红烛泪已干!”却是临时自诌的一句诗,算是作了答。

    玉真长公主愕然道:“这是什么意思,我,我不懂?”

    唐朝在心中哈哈大笑,你当然不懂,这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胡诌的诗,但却一本正经的说道:“这是我自做的一诗,这两句的意思是,我本来想将最好的东西送给长公主,可,可无奈的是,红烛的泪水已干,我唐朝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

    玉真长公主一阵恼怒,但随即脸上露出佩服的表情:“唐公子,我一直以为你只不过是个粗鲁的人,想不到竟有这么好的诗才,真的是失敬啦!”

    唐朝大怒:***,原来你上两次直接以美惑我,以为我只是个粗鲁的人,看到美丽风人就抵抗不了,哼,偏偏让你大失面子!

    唐朝随即一阵冷笑:“哦,公主原来才知道,那我可呀鲁班门前弄弄斧头啦?”

    玉真长公主大喜,嫣红的脸上浮起一丝可爱的红晕:“酒来啦,我给你斟满!”

    说着将文君酒倒进了唐朝面前白玉作成的杯里,再在自己的杯里加满,举杯子说道:“唐公子,请恕本公主眼拙,来,你我同喝了这杯,我再聆听唐公子佳构,请!”

    说着当先饮尽。

    唐朝要的就是她这种尊敬,一碰之后,也喝下了酒,心中郁闷的想,***,原来你一直这样小看我,那我可要显点真功夫了,随即吟道:“公主既然要听小子的诗作,那我只好献丑啦,不过,请公主出个题目。”

    玉真长公主一听,艳丽的脸上露出敬佩之极的神色,欣然道:“就以眼前你我的这个情景。”

    唐朝哈哈一声大笑:“那好,鄙人自创了一种文体,叫作词,也像诗一样压韵,不过,字数长短不等,所以我又称之为长短句,只是这个称呼未免俗了点,不过,这本就是俚俗之词,公主请听!”

    “《雨淋霖》西风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天晴,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千里烟波,暮霭沉沉长安别,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寒食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这词,唐朝只不过是寥寥做了一些改动,心中对柳永很是抱歉,但没办法,谁叫听词的是这个无耻的婆娘,要是李白叫他吟,他一定会全盘奉上,但这婆娘,他还不配享受那样高级的待遇,只好如此了。

    但就算这样,还是将玉真长公主听得如醉如痴,喃喃的说道:“好一个‘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寒食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啊,好,真的是好!”

    唐朝心中十分高兴,觉得捉弄了这婆娘,却假装很谦虚的说道:“这算什么,长公主是大方之家,还请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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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释放 下 解禁
    玉真长公主就笑道:“唐公子,您可千万不要取笑我啦,我什么也不懂,包括先前我念给你听的《凤求凰》诗,也是别人写信给我的时候我随便记得的,不然,我哪里懂什么诗词。”

    唐朝心中暗舒了口气:谢谢,哈哈,其实我和你差不多,也是个西贝货,拿别人的东西来充自己的能干,谦逊了两句。

    玉真长公主就说道:“唐公子,你这是叫词的,虽然已经妙到了极端,可是,可是却很悲伤,您,您该不会是真的要离我而去了?”

    唐朝暗暗赞美,这婆娘,倒也不是完全是个草包,还懂得鉴赏词意,沉吟了半晌说道:“实不瞒公主,我,我已经是有老婆的男人啦,我,我不能在娶公主这样高贵的女人为妻,我,我也真的想求公主,放了我,好回去跟家人团聚!”

    说着抢过玉真长公主手里的酒壶,给长公主斟满了,举杯子说道:“这杯酒,就当是我唐朝求公主的,要是您愿意的话,请干了此杯!”

    说着也是当先一饮而尽。

    玉真长公主忽然伸出自己的一手,转住唐朝的手。

    唐朝大吃一惊,但不敢动,任由她轻轻的抚摩,心中大跳而特跳,郁闷的想,***,我近二十年的贞操,难道真的会在今天毁于一旦?

    不过,唐朝现在的胆子是大了不少,也仔细的打量玉真长公主。

    只见公主的皮肤白嫩晶莹,眼睛有勾魂摄魄的效果,最使人疯狂的是她的唇,厚厚的,轻轻的一动,就有一种使人沉沦的力量产生。她身体的其他部位,都被厚厚的衣服包裹住,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唐朝总感觉到她的身体有一种白花花的喷薄而出的召唤,使自己心中荡漾。

    只见玉真长公主把玩着手上的酒杯,忽然一笑:“《雨淋霖》是什么意思?”

    唐朝这才从色授魂予中醒悟过来,口吃的道:“是,是我想的一个词牌名。”

    玉真长公主就叹息的道:“你真是了不起,像王维、李白这些人,可都是了不起的诗人啦,却想不到世间还有你这样的大作家,别出心裁,另辟奚径,创造出这样令人感动的叫词的东西,真是不简单,你还愿意为我作一词吗?”

    乖乖,唐朝顿时有些心虚,心中祈祷,别出什么难的题目才好。但也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可以。”

    玉真长公主就握住唐朝的手道:“唐公子,对不起,我真的一直小看了你,以为你只是人长得不错,偶尔陪我玩玩我就很开心了,想不到你竟是这样的一个天才,相信我,我会让你做唐朝的宰相!”

    唐朝一听,心中一阵火热:“真的?”

    玉真长公主就微笑的道:“当然是真的,有我给你撑腰,做宰相虽难,但也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情,你不相信我?”

    “我,我是有点呵呵。”

    玉真长公主就笑了:“也难怪,你肯定在想,我最多也不过是个公主,有什么资格让你做宰相,是不是?”

    唐朝不敢说话,但眼神已经默认了。

    玉真长公主就说道:“杨玉环是我最好的朋友,其实,她除了三弟之外,在宫中也没有别的朋友,我的话,她向来都听的,而三弟虽然是皇帝,却没有一次不听杨玉环的话,你要是我鼎立助你,你不就随便可以当个大官吗,当然啦,宰相这样的官,并不是我能控制的,但今日见了你的才华,才知道你天生就是一个宰相的料,只要好好干,将来何愁不能位极人臣?”

    “我,小子我从来没想过?”的确,以前玉真长公主想要给他官职,他自不放在眼里,但现在一听居然有可能当大唐帝国的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真的大大的刺激的唐朝的雄心!

    “呵呵,你现在或许觉得很难,不过,我阅人无数,知道你是有这个能力的,你很像当年的李林甫。”

    唐朝知道,李林甫就是现在唐朝的宰相,口蜜腹剑,是个厉害得紧的人物。

    赶紧道:“公主过奖啦,我是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怎么可能在唐朝为官。再说我也没有什么能力。”

    玉真长公主就接道:“笑话,我看中的人有错吗,告诉你,唐公子,你能写得出这样意境高雅的诗词,没有绝顶的才华,那是办不到的,今日是高兴的时候,你刚才不也说希望我放过你吗,那好,你先再作一有壮志雄心的词,之后,我再做决定!”

    唐朝大喜,知道获得自由的机会来了,大声朗诵岳飞的《满江红》“凭栏处,潇潇雨歇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壮怀激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一路背诵下去,只将“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阕”这几句改成了“却试看,平铺万里疆,筑凤楼”。

    玉真长公主大喜:“太好啦!这是我一生之中所听到的最激动人心的诗歌,唐公子真绝世之才也,我爱死你啦!”

    说着扑进了唐朝的怀里,将脸紧紧的贴在唐朝的胸膛,一种尊敬和孺慕之意溢于言表。

    唐朝大惊,轻轻的推开了她,悄声道:“公主,您喝醉啦!”

    玉真长公主脸上一阵烧,立即醒悟这可是正式宴请唐朝,刚才可是大大的失礼了,赶紧放开他的手,整了整衣冠,脸色晕红的说道:“对不起,唐公子,我,本公主刚才也是情不自禁!”

    说罢含情脉脉的看着唐朝,看得唐朝的脸有些烧。

    唐朝赶紧道:“没什么。”

    双方都不说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唐朝说道:“长公主,我,我还是那句话,您,您现在可以放过我吗?”

    玉真长公主就可爱的一笑:“唐公子,您这么出色的人才,我怎么会害你性命呢?真的对不起,让你在地牢中待了好几个月,真的对不起!”

    唐朝心中立即升起一种愤怒:“你,您长公主,你关我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关那么多无辜的人呢,他们什么地方得罪了您?”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就郑重起来:“唐公子,我已经答应不伤你性命,我也会让你做一个大大的官,将来努力的话,可以变成宰相,不过,我不想你介入我的事,像我这样身份的人,是先皇的女儿,生活在这世上,本来就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痛苦和秘密,那些人的事,我希望你不要对别人说,包括你的妻子,也就是说,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一点,您能答应我吗?”

    说这话的时候,玉真长公主的脸上露出一丝忧伤,神色也很诚恳。

    唐朝踌躇了一下,心想,我现在是你网中的鱼,能不答应吗,只得道:“好。我答应你,不过,我真的不想作官。”

    玉真长公主就笑了:“唐公子,您知道我要给你什么官职吗?”

    “不知。”

    “我要让你做黄门侍郎,连这你也不做?”

    唐朝在南诏为官,当然知道黄门侍郎的官有多大,那可是交接皇帝亲近后宫的一个重要官职,顿时说不出话来,心想,我本来以为她随便让我做一个刺使或将军,想不到竟能在朝廷里任这样重要的官职,他从以前历史书上知道,李林甫以前就是靠做黄门侍郎起家的。

    玉真长公主微微一笑:“唐公子,践妾知道,我已经是残败之身,可是,我对唐公子的一片情意,却是货真价实的,请相信我,我是一心一意的想帮你,我。我不管你将来对我怎样,我都认了。我,我也知道这样做,对我很危险,可是,我就是喜欢唐公子,就赌这一次,唐公子,就这样,你随时可以离开,好好的待在国家宾馆里,会有人来任命您为黄门侍郎的。”

    唐朝忽然一阵震动:看这女人的神色,竟似乎不是做假,难道她,她真的喜欢上了我?

    “你,您为什么这么傻?”唐朝猛的抓住了她白玉一样的手。

    玉真长公主就说道:“唐公子,我,我既答应了文姜,又答应了采莲,我本不该霸占文姜的男人,可是,可是唐公子,你有一种使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我。我被你俘虏了,我也背叛了朋友,我知道,我已经大大的错了,所以,这个黄门侍郎,你不要觉得是我的功劳,只是希望您将来能经常看看我,不泄露我的秘密,我就已经很感激了,您能答应我吗?”

    她也紧紧的抓住了唐朝的手。

    “我答应您,我,我一定会的!”刹那之间,他对玉真长公主充满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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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黄门侍郎 上 解禁
    唐朝大喜,生怕这娘儿变卦,说道:“那我告辞啦!”说着站了起来。说实在,唐朝真的有些害怕,刚才摸着这娘儿的手,看着她性感的脸和唇,他就有一种魔鬼一样的冲动。他是男人,是个地道的男人,他也很想到一些峰峦壮美的胜地去游弋,他心中不断的告诫自己,你要对得起莲妹,也要对得起文姜,就是这样的一种信念支撑着他,使他由兽变回了人。

    玉真长公主脸上流露出无限的哀怨,两行泪水静静的滑下他的脸庞,说道:“唐公子,请您不要笑我,我本以为自己是一个高贵的女人,可想不到,在你的面前,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您答应我的,您会常常来看我,是吗?”

    唐朝用双手按住玉真长公主的香肩,正色道:“长公主,在你将我关在地牢的这几个月之中,我一直恨你,不过,现在我才知道,你也是一个有感情的女人,我几乎认为您是一个率真的人,我答应你!”

    玉真长公主忽然舍不得,抱住了唐朝:“唐公子,谢谢你!”香艳的在唐朝的脸上亲了一下,留下一个嫣红的口红印,然后放开了他,小声的说道:“唐公子,对不起,不过,我还是告诉你,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这么荒唐的事情,我,我当着我这么多使女,被你这个男人迷住了。”

    唐朝大吃一惊,心想,如果她说的是真的话,那自己将来迟早还是她的床上客,还是走罢!

    想到这里,深深向她行了一个礼,然后,很快的出去了。

    独孤信跟在唐朝的后面,将他送出了府邸。

    “专大哥!”唐朝一来到外面,惊喜的叫了起来,和一个人抱在一起。

    这人不是别人,竟是专信。唐朝和他这一番相见,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又如何不激动。

    玉真长公主目送唐朝轩昂的背影消失在中门外,叹了口气:“我今天究竟是怎么啦?”

    身边的侍卫李飞就说道:“长公主,要把他抓回来吗?”

    玉真长公主就道:“不,我就喜欢他这样把我的名片拿去给韩休,就说唐公子是我推荐的人才,给安插一个黄门侍郎之职,我明日午时请他到府上单独一叙。”

    李飞一惊:“长公主,这,这么大的官,您真的放心唐公子他?”

    玉真长公主就柳眉一竖:“少罗嗦,照我的话去做就行啦。”

    李飞随即不敢说话,拿了玉真长公主的名帖去请臣相韩休过来。其时,韩休虽然还在宰相的任上,但大权已经旁落到李林甫的手里,只不过李林甫这个人虽然阴险,但韩休是提拔他当上宰相的最有力人物之一,每每还是会给他一点面子,知道韩休已经老了,管不了多少事了,乐得做些人情。其实,以玉真长公主的身份,直接叫李林甫办了就是了,但考虑到向李隆基秘告高仙灵的人很可能就是他,加上唐朝又来自南诏,因此才将此事着落在韩休的身上。

    唐朝和专信见面,欢喜之后,一起驾着华丽的车马回到国家宾馆里下榻,互道别来情由。

    原来专信屡次到长公主府要人,独孤信都按照长公主的意思颓唐塞责。先的时候,专信倒还相信了独孤信的话,说长公主其中唐朝,派他到突厥公干去了,但越想越觉得不对。索性抓了两个外事部的官员来审问,回答竟是绝无此事,派手下人立即打探突厥方面的消息。三个月之后,探听的人回到长安,报告说突厥近年正和高仙芝大战,两国已成敌国,哪里派什么秘密使节出使,就是有什么非呀敌国知道的事情,也是光明正大的派出使节,确信唐朝没有作为出使突厥的使节被派出去。专信本已十分焦躁,但碍于南诏和唐的友好关系,不敢立即翻脸,只得派人回南诏向李格桑报告唐朝失陷的消息。他也几次化装成蒙面人偷进玉真长公主府邸查探,但长公主府邸戒备森严,远远强于南诏狼正轩的太尉府,几次都是失望而归,最后竟被独孤信识破。

    要不是恰好那个时候独孤信收服了唐朝,派人向专信示警,专信已经栽在玉真长公主手里。

    唐朝听完专信的述说,叫声“好险!”,再次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专将军,谢谢您为小弟做这么多,我,我真是无可报答!”

    专信就道:“唐大人说什么话来,您帮我擒住了舍瓦,报了师傅的大仇,我专氏五兄弟已经誓一辈子跟着您!”

    唐朝很是感动:“说得好!以后你我二人以兄弟相待,再没有半分隔阂!”

    两人随即说些闲话,喝宾馆里顶级的花茶,忽听执事官报道:“唐朝大人,宰相韩休大人来访!”

    唐朝一惊跳了起来:“这怎么可能,你听错了?”

    执事官就说道:“回唐大人的话,小人没有听错,韩宰相已经到了!”

    说着向正行进来的一个华服老人行礼。

    唐朝赶紧恭身迎接,口称:“南诏小国使臣唐朝恭迎韩宰相,未曾远迎,还请恕罪?”

    只见这老人咳嗽了一声,仔细的打量了一眼唐朝,冷笑一声:“罢了,坐!”

    然后,大喇喇的坐了下去,身后几个侍卫站得笔挺,一个个肌肉虬结,顾盼有神,武功显然不弱。

    唐朝亲自献茶之后,这才仔细打量其人。

    只见这韩休七十上下年纪,脸上肌肉松弛,但一双眸子却是神光充足,国字脸,声若洪钟,穿着一袭貂皮袍子,度着方步进来,显得官派十足。

    韩休象征性的端起面前的茶碗喝了一下,算是回了礼,忽然怪眼一翻:“唐朝大人,恭喜高迁啊!”

    “我,请恕小子无知,我不知道喜从何来?”

    韩休就道:“呵呵,我不管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不过,老夫已经答应,授予你黄门侍郎之职。”

    “谢谢!”唐朝顿时有些激动,同时更佩服玉真长公主了,这娘们,果然没有骗我,我前脚刚住进国家宾馆,这宰相后脚就进来说我已经是黄门侍郎了,不仅能差得动礼部侍郎张家正,更差得动韩休这样的宰相,真的是不简单!

    韩休就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唐大人,你且不忙谢我,这虽然是公主和本相的意思,不过,还得明日早朝之后听皇上亲口同意了,这件事才算数!”

    “是,我知道了。”

    韩休就轻蔑的一笑:“唐大人,老夫之所以刚才告诉你你已经是黄门侍郎,那是因为皇上对本相的决断,很少驳回的,到时候假如没当上,可别怪本相食言啊?”

    “不会,不会!”唐朝机械的回答。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韩休这个人,唐朝心里就有些害怕,这老人虽然接近七十了,但不知怎的,仿佛一眼就能看清人的内心,自己有些想说的话,刚到口边,却现对方已经知道了,只好嗫嚅的回答。

    韩休忽然冷笑一声:“老夫一生正直,想不到到老来竟然还受这样的气,明明就知道你不适合当小黄门这样重要的官职,却又却不过公主的情面,所以先来看看你,你可不要想歪了,以为长公主可以差得动本相,知道吗?”

    “知道。”唐朝这才知道,韩休并是长公主差来的,而是他自己要来看看的。心中道,好厉害,这老儿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心,看来得好好的表现一下,不然倒叫他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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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黄门侍郎 中 解禁
    唐朝也记得,韩休好象是李隆基手下一个很正直的宰相,看他今日来这副德行就知道是一个做事有原则的人,当下咳嗽了一声:“韩臣相,小子也知道,以我这样的年纪,给皇上做下手,当他的喉舌,是有些不配,不过!”

    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故意顿了顿说道:“小子虽然年轻,却也不敢太过妄自菲薄,本早有心到府上拜见酣老,却想不到意外的在此相遇,那就便将拙作呈献给大人,请多指教!”

    韩休一听,这小子竟然不知天高地厚,想要在文学上考较自己,冷笑一声:“唐大人少年英俊,作的诗一定是好的。”

    唐朝就大谬不然的一声冷笑:“韩老差矣,要说作诗,小子虽然略知一二,但这还不是我的专长,比起李白、杜甫,那是差得远了!”

    韩休听他说话越来越狂妄,不禁心头有气:“我李唐自太宗李世民以来,都崇尚诗歌,你大概也学过,我不管你的专长是什么诗来听听!”

    唐朝一惊,乖乖,这老儿真不好对付,竟偏偏要在我这弱项上为难我,也罢,应声道:“既然韩老见示,那小子就献丑啦!”

    思索了半晌,缓缓道:“就以眼前的这片池塘为题,叫作‘早春呈韩臣相’,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边吟的时候,边指着国家宾馆前那一片清澈的荷塘。这荷塘在这早春的季节里,叶子正鲜嫩的冒出水面,像一张张圆圆的伞,在水里出袅袅的清香,泉水汩汩的冒出,白色的蒸气浮起在荷塘里,衬托着天光云影,真的好番早春景象。

    韩休大吃一惊,哪里知道唐朝是盗用了后世朱熹的名作,连声称赞:“不错,真的不错,‘为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最后两句紧扣题意,将这泉水写活了,更有一种深深的哲理,妙,真的是妙!”

    唐朝本来心中忐忑,不知道这老儿是不是识货,见他这样称赞,心中大喜,但脸上可绝不敢露出一丝儿的高傲,说道:“大人谬赞了!”

    韩休就仔细的打量了几眼唐朝,说道:“老朽曾听古人说‘见一叶而知秋’,贤弟诗才如此,看来还不是你的擅长,我真是想开开眼界啊,唐贤弟,可以吗?”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十分的真诚。

    乖乖,怎么忽然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叫起“贤弟”来了,这从“小子”到“贤弟”的转变,仅仅是因为一诗,使得唐朝在心中对朱熹这位理学家充满了感激,谦逊两句,说道:“小子狂妄,自己制作了一种叫词的东西,将旧作呈献尊前,望韩大人不要见笑!”

    “词?”韩休的神色中露出不屑的味道。

    在当时,词并没有展成形,像李白的有些长诗,都几乎有词的雏形,但在唐朝文人的眼里,词只不过是一种俚俗的东西,和现在的流行歌曲差不多,被认为是“下里巴人”唱的,被屏弃在“阳春白雪”之外,自来不受重视。

    唐朝一惊:历史上虽说这韩休当宰相还算正直,可在印象中好象没留下什么传世的佳作,心中冷笑,念辛弃疾的《蝶恋花》道:“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楼高莫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韩休听到前两句“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虽觉得好,但也不甚佩服,待听到“千金纵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的时候,忍不住击节赞赏道:“好,这才是绝妙好辞啊!”

    赞赏之余,却又叹息道:“看唐大人年纪轻轻,想不到词中竟有这样悲伤愤懑,郁结难解的情怀,真的使老朽难以理解?”

    糟糕,这老头子好不厉害,竟然听出了这词中蕴涵的深沉感情。

    原来,这词是南宋辛弃疾所作,这是他在一再上表请求北伐被皇上拒绝之后所作,词中虽然写的是春天,但却以春天比喻的南宋皇帝,什么“怨春不语”“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其实暗示的就是皇上不听自己的主张,而南宋朝廷也走到了最危险的关头烟柳断肠处。因此当时皇上看了这词之后,对辛弃疾很是恼怒,认为此词就是在散步流言,将大好的宋朝江山搞得乌烟瘴气,对他更加不喜。

    唐朝一听,心中虽然吃惊,但面上不动声色:“叹息道,韩大人,小子虽然才疏学浅,但一直觉得,还是能有一番作为的,可来到长安之后,我竟被许多大官贵人拒之门外,受尽的世人的冷漠,韩大人多历岁月,一定知道世俗的白眼,报国无门,以为怀抱利器却无所作为,最后,我,说起来很丢人,韩大人,您也看见了,小子虽然长得粗鲁,但还是只得向玉真长公主投递了自荐,想不到,连我自己也感觉到意外,竟被长公主破格青睐,思之不胜汗颜,而这词,却是小子以前流落长安接头所作,词中的感情,是沉痛了点,但在那样的时候,也只不过是小子心情的写照罢了,请韩大人不要见笑?”

    这一番陈述,顿时将韩休敷衍过去,再也不认为这是他剽窃别人的,呵呵一笑:“哦,唐大人原来经过这些苦,我还道你是一个纨绔子弟,像歧王的那个脓包三儿子李扎,那不是有辱朝纲是什么,听你这样一说,我就放心啦!”

    唐朝悄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好险,幸亏情急智生,撒了这么个弥天大谎,不然的话,韩休一定会认为我是一个当小白脸起家的纨绔小子,势必轻视于我。***,玉真长公主的艳名,那是举朝皆知道,韩休没有不知道的道理。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堂而皇之的进入朝廷,参与朝政,了解唐朝的重大机密,要是以后李格桑和文姜一定要逼迫自己反唐,那倒也可探听点虚实。

    对于自己类似奸细这一点,唐朝并不觉得可耻,人和人之间,如果这样做,当然有失风度,可一国和另一国之间,这样做的话,好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以前的沙皇俄国,日不落英格兰,美利坚合众国,哪个国家不是裸的在剥削别过,派个卧底,那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况且,当时看过的电视《风声》里,高尚的**战士还不是要钻进敌人内部卧底。

    ***,只要自己以后为着老百姓多想想,害害这个享尽艳福的李隆基,又有什么不好。

    历史书上说得明明白白,唐朝是封建制度极端强盛的时期,封建地主对人民进行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是人民的敌人,在这样的阶级社会中,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漳州一中的历史老师说得好,斗斗这样的封建地主的大头子,倒是一件平生快意的事,想到这里,唐朝觉得很兴奋。

    韩休真心的夸奖了他几句,说道:“唐贤弟,你这样的大才,真是世间少有,老朽必定奏闻皇上,将您的大作传示天下,也好叫宋之问这样的井底之蛙什么才是文学。”

    原来,韩休虽然当了大官,作的诗也只是平平,他和诗人宋之问年龄差不多,又是同一批的进士,所以一直互相争竞,韩休说宋之问当的官小,宋之问说韩休不会作诗,二人争了几十年,想不到到老了还是不改。

    唐朝大叫一声乖乖,“对不起,韩大人,这,这只是小子的拙作,大人赞赏也就罢了,还是不要出去献丑的好!”心想,我为什么要得罪宋之问,他可是我心仪的一位唐朝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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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黄门侍郎 下 解禁
    韩休本是赞美提拔唐朝之意,想不到他这样无趣,但忽一转念,是了,这小子要亲自将这些极品的诗词拿去给皇帝看,等皇上说好了,他才敢大肆张扬,恩,这小子真是不简单。

    赶紧道:“呵呵,那好,等皇上见过了唐贤弟的诗词,我再去羞辱那老小子也不迟,刚才真是冒昧了。”

    唐朝就道:“谢韩大人!”

    韩休就说道:“唐贤弟,老朽先前失礼,以为你是不学无术之徒,想不到竟是个难得的人才,我很是赞赏你,也希望你将来能像李林甫这小子那样当上宰相,呵呵,这是老夫一番爱才之念,千万不可学李白,你想必也知道的,李白之才,并不在你之下,可就是生就一副文人的傲气,我告诉你,唐贤弟,在官场之中,可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他也不想想,当时他要辞官,皇上还再三挽留,可就是留不住,他真是太自以为是了。想想,他当时虽然没什么官职,但皇上把他从一介布衣变成了翰林院供奉,这还不叫一步登天吗?结果他再三的要辞官,仿佛别的地方还有个比唐朝更大的帝国在等在他去施展才华,结果呢,浪迹江湖,听说他又回长安来了,到处喝酒不给钱,哎,真是丢死人了。要是他当初不辞官,留在宫中,过得几年,他那样高明的才华,还懂得突厥、吐蕃等国的语言,皇上又怎么不重用他?其实想想,当时皇上的意思也是,先磨一下他的傲气,想不到这小子竟是个钻牛角尖的人,这下好了,皇上一怒之下就准了他,你看看他现在,不是得不偿失吗?”

    “大哥,李,李白他在哪里,您亲眼看见的吗?”

    韩休一听,脸上就是一阵的恼怒:“什么,他是你大哥,你去和这样的人结交?”言辞甚是激烈。

    唐朝知道,他也是一心为自己好,才说了这么多的话,心中感激,但极想知道李白的消息,只得撒谎道:“哪里,我刚才是一时口误,韩臣相,请告诉我,他在哪里?”

    韩休虽然很恼怒,自己本是在用李白做教材来教导这小子,想不到他竟然恁地关心这浪子,只得忍住说道:“我手下说的,前面有段时间看见过他,他身上有李隆基亲自颁给他的喝酒金牌,在哪里喝酒都不给钱,所以到处乱喝,让人讨厌!我现在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长安。”

    唐朝很是担心,但想这样的事情,急也没有用,只得说道:“谢谢韩臣相!”

    韩休就说道:“我说李白这些话,你当紧记在心,你知道吗,黄门侍郎可是一个助你飞黄腾达的好官职呢,说白了,你是皇上在朝廷上的代言人,他有什么话,有什么事,你都要给他记得清清楚楚的,随时提醒皇上,将他的日程安排好,要使他舒服,不要有任何的差错,也不要像李白那样,想有自己的主见,皇上说什么就是什么,千万别反驳他,您只要牢记四个字就行了。”

    唐朝心想,这不就当是穿越前那些总裁的秘书吗,呵呵,倒也有趣,问道:“哪四个字?”

    “揣摩上意!”

    唐朝顿时很愕然:“臣相大人,您刚才不是说一切事情都照办吗,为什么还要揣摩上意?”

    韩休就哈哈笑了:“唐贤弟,老朽作了十多年的宰相,比起贬在外面的张九龄,还有张说这些宰相,我做宰相的时间算是长的了,他们为什么只做四年就都通通下野了呢?你想知道吗?”

    “想想!”唐朝一点也不骗他,他确实是热切的想知道该怎样当官。

    韩休就哈哈一笑:“这有什么难的,就是我刚才给你说的这四个字。这四个字,对我来说,当然不算怎么难,可对李白那样的人来说,就比登天还难哪。我举个例子,皇上现在不喜欢高仙芝,那你他的弟弟高仙灵这次在南诏的事情上犯了大错,你作为黄门侍郎该怎么做?”

    “我,我不知道。”唐朝终于诚恳的回答。

    韩休就赞赏的说道:“这就好,不知道不要装懂,要找我或者是李林甫来问问,你应该知道的,你的这个黄门侍郎之职,虽然有公主很大的原因,但还有我们的一份功劳!”

    乖乖,唐朝这才知道,韩休此来的用意,原来不仅是要看看我这个人,还要在合适的时候笼络我,为他们所用。怎么搞的,历史书上不是说韩休还算正直吗,怎么和李林甫这样的奸相一个鼻孔出气了?

    但也只得说道:“韩臣相请放心,小子我就算再愚蠢,臣相大人的提拔之恩还是不敢忘记的,这个请放心!”

    韩休要的就这个忠心表白,闻言一笑:“不错,唐贤弟和李白那样的人完全不同,既然明白我的意思,那老朽就不多耽搁了,告辞!”

    说着站起身来,他身后的两个保镖护持着他,向门外走去。

    唐朝恭敬的相送。

    刚走到门口的时候,韩休忽然停住了脚步:“唐贤弟何方人氏?”

    这问题似乎漫不经心的提出,但唐朝一听,心里就紧了起来:我该怎么办?

    一刹那之间,他就知道,必须撒谎,不然的话,一定会出纰漏,说道:“小子生在南诏一个穷乡僻壤之间,父母早亡,四处游学,长成后做了南诏的使节,这才有幸见到长公主和臣相大人!”

    “哦,是这样的!”似乎有些不信。

    唐朝的心一跳,说道:“韩臣相,这样的话,我还能做唐朝的官吗?”

    韩休就哈哈一笑:“有什么不能做,这个你放心,老夫回头就向南诏的李格桑修书一封,就说你这个使节很好,我们要留在唐朝那就行了。”

    唐朝假意道:“恐怕南诏皇上不答应。”

    韩休就冷笑一声:“南诏偏洱小国,有什么资格和大国相抗,不就是要他国中一人,他一定不敢不从的。”

    唐朝心中大怒,但也知道,不说别的,就说南诏的国土面积,和唐朝一比,恐怕还不足二十分之一,韩休作为一个大国宰相,看不起这样的小国,也在情理之中,当下说道:“谢谢韩臣相,不过,希望韩大人看在小子的面上,措施温和一些!”

    “哈哈,我知道啦,你不忘本,这是您的好处,我会的,哦,差点忘了,有空的时候过去拜见一下李林甫,你以后在他手下做事,该怎么做不用我”

    “是,我知道了!”想到李林甫是一个奸险的人,唐朝心中就有些惴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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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五章李林甫 上
    唐朝送走韩休之后,回到宾馆睡了个好觉,接近晚上,被专信叫醒了,问道:“什么事?”

    专信就拿着一张大红的丝帛做成的请柬来到他的身边,唐朝翻身爬起,就着灯光一看,心中有些紧,只见请柬上寥寥两行字:敦请南诏使节唐朝到本府一叙。

    左臣相李公林甫。

    专信一见唐朝的脸色,就知道这李林甫必定是个不简单的人物,赶紧道:“唐大人,礼部侍郎张家正驾车在门外相候!”

    “又是他?”唐朝心中不悦,他有一种感觉,只要是这小子来找自己,多半没有好事。

    “是,除了他好象还有一个官员,我不认识。”

    唐朝心中冷笑,这样的排场,比玉真长公主还大,竟然为了请我到自己府中一叙,就把堂堂的礼部侍郎和另一个官员差来给自己当信使,李林甫的飞扬跋扈,于此可见一斑,故意慢条斯理的穿上衣服,又命令侍女给自己刮了胡子,对镜子一照,颇为满意的出了门,吩咐专信就在馆里等着。

    张家正早听说唐朝要荣升黄门侍郎之职,心中羡慕得不得了,同时又想巴结他,对他加意的接纳,态度很恭敬,唐朝就愕然道:“张大人,您年纪比我大得多,官职又比我大得多,你这样说话,我真的过意不去?”

    这可是实话,看这两个官员像伺候老子一样的伺候自己,唐朝就觉得很别扭。

    张家正赶紧道:“唐大人说哪里话,您很快就是黄门侍郎了,天天可以亲近皇上,处理国家大事,我和贺兄这样的人,那是万万不及的,我们的岁数都活在狗身上了,真的!”

    唐朝一阵高兴,同时有些厌恶,想不到这小子说话如此卑贱,向他身边的那位官员只见他一缕长须,长方脸,五十上下年纪,神气中透露着一种儒雅之态,心想,这人倒不像张家正那样阿谀奉承我,问道:“这位官员,还没请教高姓大名?”

    这人就行礼道:“在下贺知章。”

    唐朝一惊,这不是我小学的时候学过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那位作家吗,大起知己之感,拉住了他的手,着实亲热,说了不少仰慕的话。

    贺知章受宠若惊,他本是个小小的翰林院师傅,这次之所以能跟着张家正出来见李林甫,那是因为他写得一手好诗。李林甫这个人,不学无术,肚中没有多少墨水,但却偏偏喜欢附庸风雅,时不时的请一些骚人墨客到府中吟诗做对,效法古代的曹操。张家正自己墨水也是有限,爬到礼部侍郎的高位靠的也是吹捧舔贴这四字真言,生怕到时候出丑,所以将贺知章这样有真才实料的诗人带在身边,以供不时之需。

    当下三人坐上张家正那豪华的马车,命令车夫起行,得儿声声,向居住在距玉真长公主府邸仅一箭之遥的李林甫府邸进,车上说些文人逸事,张家正和贺知章知道唐朝这年不满二十的小子,不久就要行走于朝廷上,将来前途无量,自是加意的相陪。

    三人到达的时候,夜幕刚刚降临,李林甫府上却正是华灯初上时分,在沉沉的夜色中,李府蜿蜒无尽,灯光照亮了半边天,府邸高大,说不尽雕梁画栋,唐朝在知事人的引导下来到了奢华的大厅。

    李林甫其时并不出来见客,只派人传话说稍等。唐朝并不喝微苦的铁观音茶,只拿眼睛看大厅的四周。

    看着看着,忽然站了起来,走到一幅画的面前仔细一看,乖乖,这不是吴道子画的《天王送子图》吗?

    仔细看了看印章,虽是篆文,但“吴道子”三个字唐朝还是认得清清楚楚,问身后的贺知章道:“张大人,您帮我真的是吴道子吗?”

    贺知章当然一望而知,见他问,笑道:“是啊,唐大人,这有什么奇怪的,吴道子我也认识啊。”

    乖乖,还说没有什么奇怪的,在美国世纪网上,这幅《天王送子图》的标价,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100万英镑,张家正可不知道,一千余年后,吴道子竟然拥有偌大的名声和惊人的身价。

    唐朝随即哑然失笑,因为对张家正这样的庸才而言,对吴道子这样的画家,自是不屑一顾,反正,不过是他手下的一个画师而已,打什么紧,他当然不知道,历史是公正的,一千余年后,吴道子还拥有比一般帝王更大的名声,而他张家正,早已经是湮没无闻。

    “呵呵,是没什么奇怪,不过画得倒是挺好的。”

    随即又看到了韩干的几幅画,特别是《马》,更是栩栩如生,称得上传世的精品。

    正在鉴赏的当儿,靴声橐橐,两个人走了出来,张家正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像拜见皇帝一样的恭敬,行礼道:“礼部侍郎张家正,拜见李相爷!”

    唐朝一惊转身,就看到了一个身着狐裘批袍的中年人,手上戴着一个碧玉扳指,指甲修长,大约四十多岁,中等身材,,一脸的肥肉,一笑的时候,肥肉就都突起在他的脸上,觉得十分的和蔼可亲。

    只见他听了张家的话,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眼光就向唐朝扫了过去,笑道:“这位想必就是来自南诏的唐大人啦?”

    唐朝赶紧恭敬的行礼:“南诏小国使节唐朝拜见李相爷!”

    却只是将腰弯了一弯,不像张家正那样的弯得像一只哈巴狗。

    贺知章也和唐朝一起说了类似的话。

    李林甫的眼睛连一眼也没扫贺知章,竟是一直定定的看着唐朝,好、半晌,才笑道:“哈哈,唐大人真是好表人才!”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堆积起很多的肉,本来显得和蔼可亲,但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像老鼠一样的眼睛里的光一闪,竟使得唐朝觉得他像一只旱獭,浑身虽然有些臃肿可爱,但却绝非善类。

    ***,你一见我的面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哼,我知道了,你是取笑我做玉真长公主的小白?

    心中虽然不快,但想到这毕竟是一个权势熏天的人物,不敢贸然得罪了他,说道:“哪里,臣相大人谬赞啦!”

    李林甫见唐朝神态沉稳,忽然不笑,再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眼,说道:“都请!”

    唐朝等三人一头,坐进了客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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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五章李林甫 下
    李林甫随即坐在主位,说道:“这只是家宴,怠慢了各位,还请恕罪?”

    一个眼色之后,他身后那个长得白白净净,像个宦官的人就指挥手下人上菜。

    说是家宴,酒菜却是流水一样的搬上来,“脍切天池鳞,水6罗八珍”,都是世上少有的异物,和那日李隆基设的国宴,竟是有余而无不足。

    唐朝在心中大骂,你这老小子就是一个家宴就这么铺张,要是正式宴会呢?

    当下也不客气,尽情的吃喝,真恨不得将以前的几个好友猪儿、大肚等叫到一起,可惜现在已经相隔了千年。

    席间,三人分别说些客气话,给李林甫敬酒,但这些话一说之后,李林甫随即不说话,只顾吃菜,三人察颜观色,也是闷头吃菜,不敢多说一句话。

    酒过三巡,李林甫摸了摸自己吃得已经如大象般的肚子,忽然说话了:“呵呵,唐大人仪表非俗,诗文也必是精通的?”

    这句话虽然很突兀,但唐朝还是很快的回答道:“小子蒙长公主和相爷提拔,才能进入这样高贵的府邸,心中自是感激,可说到诗文,这里有臣相和贺知章大人,小的真是无颜弄斧班门?”

    这几句话表面是谦虚,实际是将烫手的山芋抛给贺知章,心想,你是一个小小的翰林院师傅,就是没有得到有力人物的扶持,叫你露一下脸!同时又暗中欣喜,可别把自己为难了,这就叫一举两得。

    李林甫一听,这才正眼看了贺知章一下,说道:“既然唐大人都说贺大人有诗才,那你就抛砖引玉,作一给我们听听,本相然后再听唐朝大人的杰作?”

    贺知章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假意推辞了一下,抖擞精神作诗道:“现在正是早春时节,就作杨柳诗一”,指着门完的杨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道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吟罢,满座欢笑,唐朝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才是真正的诗人,岁兴而起,不拘于物,出口成诗,把庭院里这几棵正在新芽的柳树那是写活了,有一种清新喜悦的格调,一下子活跃了宴会气氛。

    李林甫知道他官职卑微,本来一直看不起他,这诗一作,也忍不住心想,这老小子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变通,到老了还是个翰林院师傅,说道:“好个‘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好好!”

    唐朝更是由衷的赞叹,举杯道:“此诗绝好,当浮一大白,来,小子敬贺大人一杯!”

    李林甫见唐朝言语之中微露狂态,心中大怒,在我家里喝酒,你竟然如此放浪,如不好好的惩戒一番,倒显得我李某人无能了,斜着眼让他给贺知章敬酒。

    贺知章见有人赏识,大大的高兴,顷刻间连尽三杯。

    张家正早已经看出李林甫的脸色不善,不敢喝酒夹菜,李林甫也停杯看着两人表演。

    三杯过后,唐朝才感觉到这两人都在在看着自己和贺知章喝酒,感觉有些不妙,笑着举杯道:“张大人,李臣相,怎么不喝酒,来,小子敬你们一杯?”

    说着举杯欲干,但忽然见到张家正和李林甫脸上绝无表情,不仅愕然道:“李臣相,您这是怎么啦?”

    张家正大急,在桌子底下悄悄用脚踩了他一下,眼色中也十分焦急。

    唐朝更觉奇怪,正不知该说什么好,李林甫就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没什么,唐大人,老夫已经不胜酒力,只好以茶代酒啦!”

    说着端起面前的一杯茶,浅浅的啜了一口,神色很和善。

    糟糕,唐朝手上的这杯酒喝到一半,忽然想到了历史上上的话,李林甫口蜜腹剑,要是他对哪个人好的话,他就会笑眯眯的对待他,而要是他对哪个人严厉异常,那就说明他对你并恶意。

    可乖乖的不得了,现在,他一副对我笑眯眯的样子,难道,难道已经起了害我之心?

    想到这里,一口酒喷出,无巧不巧,正喷在李林甫那个白白净净的随从身上,赶紧道:“对不起,对不起!”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衣袖猛擦他身上的水。

    这随从赶紧道:“唐大人,没什么,你不用这样!”轻轻一抖,身上的水就像云雾一般的散了出来,他衣服上竟然连一丝水渍也没有留下。

    唐朝大吃一惊,脱口赞道:“好功夫!”

    那随从就恭敬的道:“谢大人,卑职武功低微,您过奖啦!”

    李林甫就微微一笑:“梁尚,以后有唐大人在的时候,你千万不可露功夫啦,你知道吗,唐大人也是个行家?”

    “是!”梁尚恭敬的回答。

    唐朝赶紧道:“相爷误会了,小子的经脉其实已经大损,什么武功也不能练,跟本不是行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李林甫将信将疑,说道:“呵呵,唐大人真是爽快,这样,刚才贺大人已经露了一手,现在该轮到唐大人了?”

    话锋一转,心想,哼,看你有多大能耐,竟敢在本相面前露出少年人的狂态,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唐朝知道,该来的怎么躲也躲不过,只得说道:“小子胡诌几句,大人不要见笑,小子明了一种文体,叫作曲子,是可以拿来唱的,虽然俚俗了点,可小子本就浅陋,也只好献丑啦!这曲子是专为李相爷所作,不到之处,还请包涵?”

    李林甫和贺知章一听,耳朵都竖了起来:真看不出来,这小子二十不到的年纪,居然能开宗立派,自己创制一种叫曲的东西,齐声说道:“唐大人请!”颇想听听唐朝是个怎么的创造法。

    李林甫心中听他这样一说,倒消去了不少敌意,既然是专为本相作的,倒可听听

    就听唐朝清了清嗓子,曼声吟道:“现在春刚到来,因此取名《喜春来》,金鱼玉带罗斓扣,皂盖朱幡列五侯,山河判断在我笔尖头得意秋,分剖帝忧”

    “妙哉!”

    所有人都不说话,看着李林甫的脸色,只见他过了半晌才说出来,大家才敢都说好,纷纷称赞。

    待众人都停止称赞,李林甫就笑道:“唐大人,你这个曲,果然十分的好,不过,捧我也捧得太过了,本相可是不敢当?”

    唐朝正色道:“怎么不敢当,当今天下的大事情,不都是在臣相笔尖分剖之中吗,臣相现在位极人臣,小子刚才这几句曲,虽然说得有点有点得意,但却说的是实话,臣相大人是当得起的。”

    张家正赶紧附和,李林甫哈哈大笑,心中得意已极,心想:本来看着小子张狂,想治他一下的,想不到倒是个懂得官场的小子,对本相也十分的恭敬,既然长公主和韩休都说了,我也不能却他们的情面,当即说道:“唐大人,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本相,从明日早朝开始,你就是黄门侍郎啦,有不懂的地方,张爱卿,你就多教教他!”

    “是!”张家正大喜,想不到臣相分派给他这样的大事。

    唐朝想不到事情来得这样突然,还有点突兀:“我,我明天?”

    李林甫就哈哈一笑:“小子,你是不是觉得还有许多手续没有做,以为本相说的是假的,告诉你,没有,我说你明天来做黄门侍郎就是明天,不会错的!”

    说着着那个叫梁尚的随从转入后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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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六章太真妃 上
    回来的时候,贺知章和张家正按照李林甫的吩咐指点唐朝黄门侍郎的职责,当然是一言带过,说的重点却是该向李林甫送多少礼,该向高公公送多少礼,最重要的是,却是取得太真妃,也就是杨贵妃杨玉环的欢心。

    一将唐朝送回宾馆,张家正就赶紧将贺知章支开,把唐朝拉进密室,说有机密事相告。唐朝虽然不齿张家正的为人,但想到他毕竟在为自己考虑,也就告罪和张家正来到密室。

    一来到密室,张家正的脸色就异常的紧张:“唐大人,小人说的这些话,是担着身家性命才敢说的,请唐大人绝不能透露给第三个人知道,可以吗?”

    唐朝一听,倒是吃了一惊:“什么事情,这么严重?”

    张家正就一脸难色的说道:“唐大人,您还没回答我是否为我保密?”

    唐朝见他说得神秘,也起了好奇之心:“好,我答应你,你”

    张家正就走到唐朝身边,靠着他的耳朵,小声的说道:“唐大人,您知道吗,玉真妃这段时间好象和皇上不和,听说她竟想出走的意思,您,您现在身为黄门侍郎,必须好把握好您的立场,知道吗?”

    哼!唐朝冷笑一声,就为了这区区之事,把自己也给紧张了好一阵,说你胆小如鼠你还不信?

    当下说道:“知道了,张侍郎,我觉得,我做我的小黄门就是了,管这些事干什么?”

    “干什么?”张家正惊讶得声音陡然尖利,随即压低声音道:“唐大人,您或许有所不知,李林甫臣相府的事,您还可以遮掩遮掩,毕竟,他们手下的能人不少,朝廷的什么事处理不好?而你作为黄门侍郎,后宫中的事情才是主要的,这一点,唐大人千万不能忘了,你知道门外这个贺知章吗?”

    “他怎么啦?”

    “哼,他就是不明白这一点,以前做太子宾客的时候,竟然和唐大人您现在一样的想法,结果呢,不注意宫中的事情,触怒了武惠妃,这不被贬了吗,现在,当一个小小的翰林院博士,拿点养老金,有什么用?”

    武惠妃就是李隆基以前专宠的女人,在这风流皇上一生中,就只有她和杨贵妃受到了这样的宠幸,这点唐朝倒是听李白闲话时说过的。

    听了张家正的话,这才有感谢意,恩,不错,黄门侍郎既然是政府和后宫之间的喉舌,当然要分清孰轻孰重,我先前的想法是有些愚蠢了,杨贵妃想离宫出走的事情,的确是一个重要的消息,于是握住张家正的手道:“谢谢张大人,告诉我这么重要的消息,我明白啦!”

    张家正大喜:“唐大人,小人要告诉您的,就是这件事,该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反正,您有一半以上的职责,就是要和后宫打交道。”

    “是,张大人,小子谢谢啦,将来再感谢张大人!”

    张家正一听,顿时眉花眼笑,但口上却绝不敢居功:“为唐大人做事,这是我应该的,应该的!”

    说着告辞而去。

    到外面一看,贺知章已经走了,只得回来,也不和专信说话,只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心中郁闷的想,看来现在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送礼。可是该先送谁呢?他知道张家正先前说的话没有错,既然明天就要走马上任了,现在是该行贿赂的时候了。

    思考再三,他还是觉得先去送礼给杨贵妃。

    其实,他当然知道这是不应该的,因为他至少应该先疏通了高力士这样的宦官,才能有机会见到太真妃,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因为她是古代出名的美人,中国四大名美人之一,忍不住心中那份渴望,也不管该是不该,就是想早点看看她的真面目,他也真的想知道,她是不是如传说中那样的美。

    当下吩咐专信准备了一份厚礼,还特别将准备送给李隆基的白玉环转送给了杨贵妃。心想,送给李隆基和杨玉环还不是一样。

    唐朝兴冲冲的和专信驾着马车来到宫门外,正想找人进去通报,却见宫门大开,一辆只有在图画里才能出现的马车驶了出来。这马车黄色的车帘,上面一个圆盘大的车盖,驾车的马也是神骏,雪也样的白毛,身高腿长,貌相威武,轻轻奋畲,车就风一样的驰出,车后四个骑马的劲装男子,一个个太阳**高高耸起,显然内功不错,做随从打扮。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轿帘被风吹起,唐朝看到一个头上挂着步摇的美人,四周垂着不少的明珠,在这样的奔驰中,明珠相互撞击,出使人心动的脆响。

    虽然这个贵妇人的脸掩藏在步摇里,髻高耸,但一种无可形容的气质告诉唐朝,车的妇人定是绝美!

    唐朝正想向宫人询问见贵妃的方法,却被专信拉住了手:“唐大人,您看,车中的人很可能就是杨贵妃?”

    “太真妃?”唐朝差点惊叫起来。

    “是的,她以前常常和皇上出来散步,我认识她没错,车里的人,就是她!”这几个月,专信闲着无事,自然是到处闲逛,自然常常见到与民“同乐”的李隆基和杨贵妃。

    唐朝一听,大喝道:“追!赶紧追!”

    专信大惊:“唐兄弟,您,您想干什么?”

    唐朝就气急败坏的说道:“专大哥,驾车走啊,一边走我一边跟你说!”

    专信虽然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但还是驾车前进了,他向来只听唐朝的话。

    唐朝见专信追出,长舒了口气,这才说道:“专大哥,我正愁见不到她,既然在外面遇上了,那是最好不过,这些礼,都是为她准备的。”

    专信更加吃惊:“为什么要送她这么重的礼?”专信自然很奇怪,这样的礼,就是作为国礼,也不算轻了,干吗要送给这样一个贵妃?

    唐朝就道:“这你就不懂啦,我以后是唐朝的黄门侍郎,想在宫中混,不巴结这位后宫的大姐大是不行的。”

    专信顿时醒悟,但还是有些担心:“唐兄弟,这,我们这样追上去恐怕不好?”

    一种想要见到绝世美人的冲动刺激着他,唐朝昏了头:“没关系,只管赶上去就是了!”

    “是!”专信不再说话,专心驾车。

    要知道,专信可是骑马的高手,又多在彝部军中历练,驾车之技纯熟,只听他得儿连声,向前面那辆豪华的马车追了下去。

    前面的马车似乎并不急着赶路,只是一路小跑,但就算这样,前后两匹马的差别实在太大,专信还是追不上。叹息道:“我以前在彝部的时候,常常听我大师兄说起唐朝的好马,先还不信,现在知道,贵妃所乘坐的这辆车的马,定是宫中的极品!”

    唐朝道:“不错,要是我猜得没错的话,这匹马好象叫‘照夜玉狮子’。”因为这个时候唐朝立即想到以前历史老师送给自己看的一本《唐玄宗外传》,里面好象提到过这么回事,当时还以为是作者杜撰的,想不到竟真有此马。

    专信一听,啧啧称赞:“果然像,你看它一身的白毛,竟没有半根杂毛,真的是马中之宝。”

    说话间,前面那辆马车后面的一个随从勒马停下,显然现了唐朝的追踪。

    还远在五十步开外,这人就大声呼喝道:“来者何人?”

    专信驾车冲到他身边,随即勒马,出嘘溜溜的一声长嘶,说道:“阁下又是何人?”

    唐朝向这人只见他四十上下年纪,颧骨干枯,深陷入眼,身上也是干枯,像一片秋天的叶子,偏偏身材很高,看了使人十分的不舒服,就听他说道:“你管我是什么人,你竟敢追踪于我等,就容不得你,识相的,快回追一辆车干什么?”

    专信大怒:“大路这样宽,我为什么不能走?我追那辆车干什么,让开!”

    马鞭一起,哗啦一声拍在马臀上,那马立即向前奔驰,不理会这拦路的汉子。

    那枯瘦汉子一见,脸上起了一层青气:“小子,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留下!”

    话声一落,身子轻飘飘的纵下马来,一把拉住了唐朝马车的车辕。

    马车立即减,那枯瘦汉子跟了两步,大喝一声,终于将马车拉住了,那马在专信鞭子的催促下,人立了起来,却是半步也不能前进。

    专信暗暗佩服,别看这汉子枯瘦,竟既具偌大神力,停鞭不拍,一指点了出去,做指的位置,却是这汉拉车那只手上的“五里”**,只要此**被点中,手上不出半点力道。

    那枯瘦汉子咦了一声,手一缩,专信抓住这个空隙,猛一挥鞭,马车就风一样的驰了出去,那汉子欲待再拉,但专信的鞭子似乎长了眼睛,鞭梢直点他的手上“二间”**,此**被点,手臂立即酸麻。

    这枯瘦汉子这才大吃一惊,他之所以如此托大的跃下马来,是把唐朝看成是长安的一个纨绔子弟,喜欢杨贵妃的美貌,想要**一番,想不到就只这驾车的人,武功竟是不弱。

    这样一来,马车奔驰了出去,向前面那辆豪华的马车已经只剩下一个小点,唐朝大呼追赶,向后面只见那汉子但身追赶不上,飞快的跃上了身边的马,向自己追来,赶紧催促道:“专大哥,他追来啦”

    这个时候,专信驾车的技术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只见他纵控着这辆车,飞驰在大道上,竟始终能和后面的奔马保持段距离。

    可遗憾的是,后面那枯瘦汉子所骑的马竟是良驹,只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已经追到距唐朝只有五步之遥,伸出马鞭将车帘子打得稀烂。

    唐朝大怒,抽出腰刀和那汉子拆解了几招,但不幸的是,手上真力不继,被那汉子一曲一卷,将他手中的单刀夺下了。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已经追上了前面的马车,另外三个随从模样的人见那枯瘦汉子竟和人打斗,一齐大惊,和那枯瘦汉子分站四角,将唐朝这辆马车隐隐包围了起来。

    专信见那枯瘦汉子进攻唐朝,生怕他吃亏,横剑而出,欲待和他放对。

    就在这个时候,马车中响起了一声轻斥:“都给我助手!”

    这声音也不十分大,但十分威严,像是长久号施令的人,声音很美,一种像梦的感觉,使人就算被她骂,也觉得是一件荣幸的事情。这声音一出,那枯瘦汉子立即收掌而立,专信也自不动。

    就在这个时候,车帘打开,站起一位身材美妙的女人,全身着黄色的裙,头高耸,似乎是假,但十分的流行时尚,有点像穿越前在美容院里的烫,就这样的轻轻一动,她头上的步摇就叮叮的相撞,出悦耳的声音。

    唐朝正想向这女子仔细打量,鼻中忽然闻到一阵馥郁的香气,似山椒、菌桂、杜兰、麝香等香草的混合,使人心醉。

    这是什么?

    但他也懒得去想,赶紧向上面他真相想看的,是这个女子是不是杨玉环,如果是的话,她会是怎样的一种美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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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六章杨玉环 中
    但遗憾的是,这女子并没有将头上的步摇拉开,唐朝所能看到的,只是她隐约在朦胧里的如花美色,失望之余,唐朝却立即兴奋起来,这女人略显丰腴的体态,明亮而勾魂的眼神,以及一种绝世女人无法形容的风姿,立即使他着迷。

    “放肆!”对面的这女子隐藏在步摇里的眼神一厉,娇声喝道。

    唐朝的目光和她的目光一触,忽然脸色一红,低下头来,心想,我这样冒昧的看着一个女人,是有些不妥当。

    这女子似乎看清了唐朝的心思,忽然微笑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这一笑有一种使人疯狂的力量,唐朝立即被迷得更深,讷讷的道:“下官在一千后,一直渴望,渴望能见到历史上最美丽的女子,这,这就跟来了!”他仿佛着了魔,竟不知不觉的吐露了自己是穿越者的秘密。

    所有的人都是一头雾水,这女子也微微蹙起了黛眉:“你说的什么,我怎么一点也听不懂?你说我很美这我很喜欢,可是‘一千年后’又是什么奇谈怪论?”

    唐朝心中如涅磐一般的想到自己了神经,惊出了一身冷汗,情不自禁的吟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女子也是聪慧之人,一听唐朝这高妙的词,立即心生惊叹之意:“您是谁?这么好的词句,长短结合,想象美妙,词意高雅,玉环真是毕生未闻。”猛的牵动心事,泪珠立即出来了,念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反复吟诵,越吟越觉得伤心,忍不住哭出声来,呜咽的使人心疼。

    一个随从就大怒道:“兀那小子,你惹得娘娘伤心,还不快滚!”前面的话倒也罢了,可说到最后一个“滚”字时,就如平地里响起了一声焦雷,唐朝吃了一大惊,知道这是气功达到极高境界之后才有的征象,油然而生佩服之心。心里有了怯意,就想离开。

    但那女子忽然止住不哭:“这位公子,请留步!”

    唐朝大喜,听她自称“玉环”,心中已经明白了几分,再听他叫自己留步,心中顿时乐开了花,说道:“娘娘有什么吩咐?”

    她的几个随从虽然恼怒唐朝,但见娘娘似乎对这小子并不厌恶,也只得听听他说的什么。

    这女子就道:“公子高姓?”

    唐朝立即道:“小子唐朝,见过娘娘,不知是哪位娘娘?”

    一个青脸的随从就厉声道:“无知,连杨贵妃娘娘也不认识?”

    唐朝这才千真万确的知道,面前这个体态无方的女子,竟然真的是中国历史上的四大名美人之一,杨玉环。

    一种仰慕和膜拜之心油然升起在他心中,唐朝深深一揖:“见过贵妃娘娘!”

    杨玉环就凄凉的看了一眼唐朝:“唐公子,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我已经是皇帝的女人,你追到这里来,没有丝毫用处的。”

    唐朝大惊:怎么回事,杨贵妃竟然说出这样吓人的话,她难道不害怕这四个随从回去禀告李隆基,说她说话轻浮,有失国体?

    其实,唐朝可不知道,杨玉环此人,喜欢的是新奇和刺激,性格本来就比较开放,当年和寿王是夫妻的时候,就常常要寿王带着她游览洛阳的山水,不时的出现在市井之中,被世人惊为一对神仙眷属,现在归于李隆基未久,虽然蒙皇上万千宠爱,她的要求无不一一答应,可她心中还是有一种深沉的愧疚感,对寿王,对养父杨玄徼,这就使得她的心中常常自责。

    这样的一种感情也使他真正的感觉到孤独和彷徨,于是只好将心灵寄托在《庄子》里,以寻求解脱,面前的这座玉真观,就是李隆基为了她而修建的。她清楚的记得,从寿王府里出来做道姑时自己住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对这里已生感情,于是,她来到了这里。

    唐朝见到她悲伤的样子,不知道怎样就心声怜惜意:“娘娘,我唐朝不是对娘娘有非分之想,我只是觉得娘娘心中不快,或许该找个人倾诉,小子虽然卑微,可还是愿意勉力效劳!”

    杨玉环想到他刚才的词,以为他是个文学方面的大才,又见唐朝仪表非俗,于是答道:“那好,请方丈待茶,请!”

    她的几个随从脸上均有怒色,但却是个个敢怒而不敢言。

    知道贵妃前来,玉真观中早有高级的接待芹儿尼姑出来迎接,另外还有不少的老尼姑,神色肃穆。

    芹儿一见杨玉环,立即扑进了她的怀里:“娘娘,你不疼我这个女儿啦,这么久也不来看我?”

    杨玉环的脸上露出一丝疲倦的神色,轻轻搂住她的肩膀:“孩子,我这不是来看你了吗,听话,我这两天心情不舒服,想好好的在这里静一静,你叫玄静她们帮我安排一下!”

    芹儿立即说道:“好的,娘娘。”

    却忽然惊叫一声:“咦?怎么会是你?”因为她看到了唐朝。

    唐朝就有些不好意思的作揖道:“下官见过芹儿郡主,祝你越来越美丽!”

    芹儿脸上一红,大喜,不理他,快步而去。

    杨贵妃坐下,早有人送上茶来,却是清心养性的铁观音。

    只听杨玉环对四个随从道:“你们都出我心情烦躁,想和唐公子随便聊聊!”,说完马上道:“唐公子请坐!”

    这四人哪敢不听,乖乖的出去了,唐朝这才告罪坐下,心中满是欢喜,鼻中闻到她身上的馥郁香味,眼中所见她绝世的体态,脱口说道:“娘娘,小人该死,有一个不情之请?”

    杨玉环就笑道:“我知道了,你不见见我的容貌,那是不会甘心的”

    说着拉开了步摇的珍珠帘子,显现出她绝世的容貌。

    唐朝突然之间说不出话,眼睛仿佛不是自己的。

    他心中反复想的一句话就是:世上竟还有这样的女子?

    只见她肌肤白嫩晶莹如藐姑射仙子,微微有些丰隆,额正脸修,丰满的脸颊映射着天生丽质,像极了连续剧《武则天》里的那个主演。她的美不同于李莲的纯洁无暇,不同于文姜的艳丽绝伦,而是一种艳丽到华丽的美,就她本身而言,已经是李莲和文姜这样的绝色美女,可她还会修饰自己,高高的义髻,恍若春山的小山眉,来自罗马的玉石耳环,一袭裸露着胸颈的紫帔衫,更加显现出她这种高贵的气质。

    杨玉环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儿,嫣然一笑,知道他已经完全被自己的美貌迷惑,笑着斥道:“怎么啦,你眼珠子都不动了?”

    唐朝本已经被迷住了,再见了她十分外露的胸部,顿时将祖宗八代都忘记了,只觉得心中一阵火热,万分的羡慕李隆基!

    他现在心中所想的,还是那句话:世上竟还有这样的女子?

    直到杨贵妃叫了他三次,他这才如梦初醒,从一千年后的电视剧里回来,随口道:“什么,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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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六章杨玉环 下
    杨玉环天生丽质,自然见过无数男人为自己倾倒的样子,可像唐朝这样就如中了邪一样的,竟是平生第一次见到,忍不住心中欢喜,说道:“你到底在干吗?”

    说这话的时候,她声音中一种很俏的滋味,使人听了心神不定,唐朝就有些痴迷的说道:“娘娘,您是我这一生之中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我,我没干什么,我看着你的时候,只感觉到最大的欢乐,我,我真的愿意这样一辈子看着你!”

    这些话,有点花痴的味道,但由于是出自衷诚,竟显得十分的自然。

    杨玉环深受感动,却知道当着这些使女的面说这些话是不好的,正色道:“放肆!你难道不知道本宫是贵妃娘娘吗?”

    这话如当头棒喝,顿时将他的心魔驱散,赶紧说道:“对不起娘娘,我,小子真是唐突了,请娘娘降罪?”

    杨玉环忽然凄凉的一笑:“算了,你有什么罪,这不是你的错,不过,以后不能这样了。”

    “是。”唐朝立即恭敬的答应。

    杨玉环见他就像是个小学生一样的听自己的话,忽然微笑了:“你现居何职?”

    唐朝就有些羞赧的说道:“我。我现在只是南诏一个小小的使来是要去见娘娘的,想不到刚走到皇宫门外,却看到娘娘的车辇,因此追着过来了,冒昧之处,还请谅解。”

    “你想见我,见我干什么?”杨玉环很奇怪。

    其实,别说是像唐朝这样的小人物,就是宰相什么的人,要想见她一面,也是难如登天,可她现在正是心情失落之时,身边又没有人能和她谈心,有唐朝在,自是和他攀谈了起来。

    唐朝就道:“我想娘娘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美。”

    “那你失望了,我和你想象中的大不一样?”

    唐朝就正色道:“是!”

    杨玉环玉一样的肌肤上起了一层青气,显然心中大为伤心恼怒。但唐朝立即说道:“虽然和我想象中的大不一样,但却都是一样的绝道:“你有什么计策?”

    唐朝就道:“娘娘放心,你只需要安心的在这里多住上几天,皇上一定会来求你回宫的,到时候,你就提出这个条件,要是他答应的话,你就跟他回去,要是他不答应,你就不回去!”

    一直在旁边偷听的芹儿一听唐朝竟然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怒道:“臭小子,你是想叫娘娘永远别回去吗?告诉你,你做梦,你那猪脑也不想想,触怒了皇上会有什么后果!”

    唐朝微微一笑,胸有成竹的说道:“娘娘,要是我没猜错的话,您是一个追求自由的女性,你不喜欢被束缚,也不喜欢被人**,你想要的,是真正的爱情,你想得到的,是皇上一心一意的爱,而不是三心二意的爱,我说错了吗?”

    杨玉环叹息一声:“唐公子,您没有说错,可,可在是不可能的!”

    看她脸上那一种楚楚的神色,唐朝立即心疼:“娘娘,相信我的话,只要你坚持那样做,你一定会成功的!”

    杨玉环的神色一凝,显示出无比的坚定,终于缓缓的点了点头:“谢谢您,唐公子,您说的有道理!”

    芹儿这个时候已经怒气冲冲的将四个随从叫了进来,威胁道:“唐朝,你再不出去的话,我可要叫他们几个请你出去啦!”

    杨玉环看着芹儿,忽然凄凉的笑了:“芹儿,别对唐公子这么凶,他是对我好!”

    芹儿就扑进了她的怀里,顿脚道:“娘娘,可我刚才明明听到他在给你胡说,你要是违抗皇上的命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唐朝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多留也是无益,深深的作揖告辞。

    杨玉环微笑的相送。

    走出玉真观大门的时候,唐朝心中欣喜的想:我教杨贵妃的话,非常的有用,因为历史上写得明白,唐明皇后来是原谅了杨玉环的。既然事先知道了结果,自己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颇感觉到作为一个穿越人的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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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七章不知者不罪
    回到下处,唐朝甚感觉疲惫,和专信闲话了两句,已是深夜时分,正想就寝,却听外面有人小心的敲门。

    唐朝开门一看,却是张家正带着一个大的包裹过来了,刚才敲门者想必就是此君,不禁微露不快之色:“张大人,都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吗?”

    张家正满脸堆欢,嘘一声,作个噤声的手势,闪进了里边,然后关上了门,这才轻声的打了个哈哈:“唐大人,大喜!”

    唐朝心中微愠,今天听你讲上朝礼仪,已经够烦人了,怎么这么晚了还来,不过听说有喜倒也可以听听,于是懒懒的说道:“唐大人,朝廷里不少的官员打听到唐朝大人将要荣升黄门侍郎,都想向唐大人表达善意,不过,考虑到和唐大人还不熟,所以就,就委托下官给您送过来啦!”

    唐朝果然一阵欢喜:***,送礼来了,那可是不收白不收,不过,面子上还是要装作清廉,咳嗽了一声:“坐,张大人请坐!”

    张家正就斜签着身子坐下了,哗啦一声将袋子打开,竟是不少的珠宝和玉器,还有一些高档娟帛,将一个袋子挤得满满的,光华夺目的呈现在唐朝眼前。唐朝一生之中哪里见过这样多的珠宝珍异,一下子眼睛就张得大大的合不拢来,拿起这个玉马看,拿起那个玛瑙只差没有将口水流下来。

    他少年心性,把玩了好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将袋子收紧:“这,这么重的礼,我可不能收,要是被人告了怎么办?”

    张家正微微一笑:“唐大人放心,下官正是考虑到此点,所以才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送过来,还有,宾馆里的人都和我很熟,我是从后门进来的,唐大人尽可放心!”

    说着呈上一张礼单,却是送礼各人的礼金多少,宝物几何。

    长长的一串,也记不清楚许多人的名字,但挂在名字前的官职,却使唐朝乍舌,不是刺使就是将军,包括刑部尚书张玉珀在内,都送了礼,其中,自是张家正送礼最重。

    唐朝拿起他送的那只玉马说道:“张大人,这玩意儿很值钱?”

    张家正现唐朝赏识自己的玉马,心中大喜:“没什么,一点点薄礼,请唐大人笑纳。”

    唐朝就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张大人,你一年的俸禄几何?”

    张家正就谦卑的说道:“下官官职卑微,也没多少,就是大米二千担,绢三百匹,还有,就是皇上时不时有些例行的赏赐。”

    “哦,那你有家小吗?”

    “下官家小俱在京中。”

    “哦,这么看来,家里人口不少?”

    “谢谢唐大人关怀,小人一家十七口,只能算是中等人数。”

    “哦,我倒想知道,具体是哪些人。”

    张家正有些奇怪,不知道唐朝肚子里卖的什么药,但也只得据实回答:“有一个祖母,父亲一,三母亲,其中一亲母两姨母,有妻一人,生子五人,三男两女,有妾两人,大妾有两个儿子,小妾刚刚生子,还不满周岁,总共就这么多了。”

    唐朝一听,呵呵笑了起来:“哎呀,没有赶上给张侍郎的小儿子庆祝百喜,真的是失礼了。”

    张家正受宠若惊,连连摇手:“唐大人说这样的话,那真的是折杀下官了。”

    唐朝就正色道:“张大人,您是堂堂的朝廷命官,礼部侍郎,在我这个小小的南诏使节跟前,用不着这样谦卑,告诉你,你的礼,我是不能收的。”

    张家正大惊:“唐大人,您莫非是嫌礼太轻了?”

    唐朝就连连摇手:“不不,一点也不轻,相反,而是太重了,重得我不敢接受,你刚才所说,薪俸其实也不是很高啊?”

    “是是,下官这点薪俸,在朝廷中只能算是中等水平,呵呵,中等水平。”

    唐朝的脸色立即就沉了下来:“照啊,你这点薪俸,要养活家里十七口人,当然没问题,可我不知道,就是这只玉马,恐怕张大人一年的薪俸也买不到,你,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张家正大为惶恐,忽然跪下,哭道:“唐大人,请相信下官,这,这是我为官二十三年,一点一点攒下来的钱,唐大人若是不信,可以去查,我保证,这绝不是贪污贿赂所得。”

    唐朝见把他捉弄得也够了,心想,以后就算当了黄门侍郎,还有仰仗这老小子的地方,赶紧把他拉了起来:“张大人言重了,其实,就是贿赂,也没什么不好,我知道的,这世上不收贿赂的官员,一万个之中,大概找不到一个?”

    说着将他拉了起来,拍打他的肩膀,好象拍打着宠物狗的臀,意示安慰。

    张家正大喜,这才知道唐朝原来是试探他的,喜欢得抖动了两下,像狗在地下高兴得打滚,哈哈的跟着唐朝傻笑。

    唐朝就说道:“这样说来,这件事情只四知了?”

    “什么?”张家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朝就道:“我说这事情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只有这四个知道了。”

    张家正大为佩服:“唐大人真绝世高才也,竟然想得出这样绝妙的词语!”脸上充满佩服之意。这句上乘马屁一拍,唐朝顿时感觉心中暖烘烘的,觉得这张家正虽然讨厌,但却也是个真心喜欢自己之人。他可不知道,张家正能在五十岁的年纪爬到礼部侍郎的高位,自是一个精通拍马的大师,明明知道唐朝这样的小白脸是靠了玉真长公主的关系,才在还未及弱冠的年纪爬到黄门侍郎这样的高位,以前本当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但自从在李林甫府上见识了唐朝的诗才之后,才对他刮目相看,从假意的巴结变成真心的巴结,他心中清楚,自己才能平庸,可万万不能做出像“金鱼玉带罗褴扣,皂盖朱幡列五侯,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得意秋,分剖帝王忧。”这样的词句,那是一种佩服到真心的巴结,他本是个杰出的拍马大师,再因为这样的原因,当下是谀词如潮,渐渐的将唐朝淹没。

    其实,唐朝这样的少年人,平生哪里受过这样的奉承,一听之下,自然是将张家正当成了知己,攀谈了许久,张家正才告辞。

    唐朝想想先前对他的冷漠,不禁觉得不好意思,说了几声抱歉。

    张家正一脸的春风:“唐大人,不知者不罪,您千万别说这样的话,您能收我的礼,那就是看得起我,张家正一生的命运,就全靠您啦!”深深作揖之后,告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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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七章王昌岭辞官
    唐朝回去的这天晚上睡了一个好觉,做了一个好梦,但正当他将梦做到和杨玉环巫山**的时候,专信叫醒了他:“唐兄弟,该上朝啦!”

    唐朝一惊而醒,张家正昨晚送朝服过来的时候,反复叮嘱过的,李隆基这个人,非常的精明,像黄门侍郎这样亲近他的官员,他一般都会出些希奇古怪的题目来考量一下,叫他抖擞精神,以免到时候出丑。

    唐朝当即问他皇上会怎样考,张家正则说李隆基此人,腹中才学广博,倒不拘于什么定势,只叫他随机应变。

    沐浴更衣,吃过宾馆小姐亲自给他盛的糯米粥之后,唐朝登时觉得身体轻便了许多,心想,管你李隆基如何厉害,我只好事事留心,实在要出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样一想,心中顿时再无半分畏惧之心。

    张家正早在门外等,等着和唐朝一起上朝。唐朝也不客气,坐上张家正豪华的马车,说道:“真是谢谢张大人拉!”

    张家正就卑微的一笑:“唐大人说哪里话,这是下官的荣幸,不过,下官职务太小,和唐大人共坐,那是谮越了!”

    说着深施一礼,谦卑的下了车。

    唐朝愕然:“你,你难不是要赶我下车?”哈哈的干笑了两声,哼的一声冷笑。

    张家正赶紧顿道:“唐大人,您误会我了,下官绝无此意,这辆车,是下官孝敬唐大人的,请笑纳!”

    “什么,这么好的东西,给我?”想到他昨天已经送了玉马,现在再要他的东西,似乎有些过不去,立即说道:“这,这怎么好意思?”

    张家正就道:“区区微物,不成敬意,唐大人和下官交情非浅,这是应该的,再说了,现在是天宝盛世,朝官要是没有马车,那是会被同僚所笑的,唐大人就收下!”

    唐朝见他神色诚恳,呵呵一笑:“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张家正当即辞去,专信害怕唐朝有失,亲自给他做了车夫,唐朝十分过意不去,但他坚持如此,也只得由他。一路之上,唐朝心中想的只是家里的财物,***,还没有上任,想不到就收到了这么多礼物,要是以后有了权力,不知道还有多少的好处。看这自己乘坐的这辆豪华马车,刚见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距离这种金钱裘马的生活很远,可想不到转瞬之间竟已经全部拥有。

    “唐大人,上朝啦!”专信的这声叫喊,才使唐朝从黄粱美梦中醒来。

    一下车,向前只见朝门大开,两旁分列着十六个金盔金甲的武士,金黄的墙壁上方,巨大的琉璃瓦衬托着日光,出灿烂的光。

    唐朝在张家正的陪同下,在两旁森然执刀戟的甲士的注目下,顺着一级级的阶梯,连升九十九级之后,终于来到了历史上著名的大明宫。李隆基此人,喜变化,多权谋,自比于曹操,号为“小阿瞒”,今日也是,他竟然提早了半个时辰升朝。

    幸亏张家正得到内部消息,所以才这么早将唐朝叫醒,不然的话,怕不要落下把柄在别人身上,一个不小心,就会变成阶下囚。

    唐朝在司仪的指引下确定了自己在朝廷的位置,竟是在龙椅之下,而在所有朝官之上,自然,也排在韩休、李林甫这些人的上面,比高坐在上面的李隆基,只矮了一张龙椅的距离,排在另一个黄门侍郎李晋的下面。

    甫一上着下面黑压压的一大片官员,唐朝顿时有些害怕,腿肚子有些打闪,但过了片刻,运起《括苍山武经》的调息之功,竟是心如止水,竟在这万分肃穆的所在,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当下众朝臣行过三拜九叩的大礼,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之后,在“众卿平身”的口音中,李隆基忽然从龙椅上站了起来,威风凛凛的看着众臣子,向司仪官使了个眼色,要他不要喝例行的“有事出班早奏,无事卷帘退朝”的话。

    司仪官会意,李隆基就哼的冷笑一声:“王昌龄王爱卿,你不是有事吗,为什么还不出来奏明朕?”

    群臣早感觉到今天皇上的举动大异,都屏声息气,朝廷上落针可闻。

    只听李隆基这样一说之后,脚步声蹒跚的响起,一个老臣出班站到中央,语声苍凉的说道:“老臣确实有事要奏,谢谢陛下挂怀!”

    唐朝从高处望将下去,只见这王昌龄花甲年纪,但腰板挺得笔直,绝不像个老人。心中有些疑惑,以我所知,他不是唐朝一个著名的边塞诗人吗,怎么会出现在这朝廷上,他当然还记得他写的诗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将胡马度阴山”。

    李隆基就再冷哼了一声:“客套话就不要说了,朕要问你,你一再上表,究竟说的是什么事?”

    王昌龄就颤巍巍的跪了下去:“皇上请息怒,老臣这是来,来告老还乡的,望陛下念在老臣奔波一生,能将骸骨还归于桑梓!”

    说着流下泪来,十分伤心的样子。

    李隆基就冷笑一声:“哼,我早知你说的又是这件事,你虽然说是想回归故乡,可朕却以为你是不愿为大唐效力,你有何说?”

    王昌龄赶紧道:“陛下定是误会了,老臣在西凉的时候,染上了一种怪病,全身老是起红点,消失再起,再加上年事已高,心力交瘁,绝不是不愿为皇上效力,请皇上明查,若不是如此,愿领任何责罚!”说着顿出血,将地板磕得咚咚有声。

    原来,王昌龄自被边塞掉回京城之后,见到李隆基的种种劣迹,的确不想以年迈之躯再为此荒淫皇帝卖力,于是请求辞官归隐,学李白当年的样儿。但李隆基素知他的才能,想留下他教育自己的太子,数次以太子宾客之职暗中使人请之,但王昌龄都辞谢了。

    其实,王昌龄当然知道,当太子的师傅,自是一件美差,如果太子将来即位的话,可一旦太子将来生了变故,自己还有大错,可谓是一件非常棘手的工作。他想到李隆基皇子众多,也不一定将来会生什么样的动乱,再加上年岁已老,于是数次都是婉言谢绝了。

    想不到李隆基这个人,做事不肯轻易放弃,竟当着众朝臣的面起脾气来。

    李隆基见了王昌龄的态度,沉吟良久,心想,终不能强要他留下,也罢,当即说道:“好,好好,朕就特赦你还乡!”

    王昌龄等的就是皇上这句话,闻言道:“谢陛下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隆基冷笑一声:“且慢,朕还没有将话说完,朕只是同意你还乡,可没同意你辞官,朕问你,你回家一趟,往返需要多少时候?”

    “大概半月时间。”

    “好,朕就给你三个的假,你想念故乡,也是人之常情,若朕不同意你回去,倒显得不近人情了,可是,官也得做,不然的话,今天你辞,明天他辞,朕这朝堂之中还能剩下几个?回来之后,朕命御医给你好好治病,官职上份内的事情,交给副手好啦!”

    这一番话,王昌龄一听之后自是知道,皇上是铁了心留住自己,要是再坚持,老命不保,只得勉强应道:“谢皇上天恩,臣万死不能报答于万一。”

    李隆基见留住了他,呵呵一笑:“谢就免啦,不过报答却是应该的,好好养病!”

    “谢皇上!不过,老臣老臣老年得一子,养在家乡,这次回去,正好可以见见,不过,却想请皇上赏赐一个名字,皇上金口玉言,取的名字自是最好的!”王昌岭心想,这几次辞官,已经惹得他大不高兴,何不找点事情给皇上做,以表明自己辞官,并无恶意,同时向别的官员表明,自己可不是有意和皇上对着干。

    李隆基沉吟半晌,说道:“好,王爱卿,既然你相信朕,朕就赐他一个字,姓王不必说了,就一个字,叫‘孚’。”

    说这话的时候,喝道:“笔墨伺候!”

    早有新任黄门侍郎唐朝将黄纸取到,将毛笔蘸了蘸,交在李隆基的手里。

    李隆基脸上露出一丝奇怪的神色,小声道:“怎么是你,是新来的吗?”

    唐朝就恭敬的小声的道:“是。”

    李隆基在不理唐朝,将笔一挥,写了一个大大的“孚”字,交在唐朝手里。

    唐朝不明白这个字有什么用意,心想,巴巴的写这么大个字交给王昌龄干什么,恩,书法还不错,反正比我唐朝好多了。

    这是当然,李隆基幼读诗书,几乎样样都会,唐朝自是写字不如他。

    王昌岭本来有些担心的样子,待一看了这个字,脸色大变,跪在地下,不敢接这张纸,只流泪道:“皇上,老臣忠心耿耿,对大唐决无二心,此志天地可表,小儿虽然年幼,但老臣必将竭诚教育,以使之忠于大唐,万请皇上收回成命,再赏赐一个字!”

    李隆基暗暗佩服,这老儿果然有两下子,竟猜出了我的字谜,一见我赏赐的这个字,就知道我疑心他对我不忠,是个叛贼,他的儿子自然是“爪子”了,因为这个孚字拆开来就是‘爪子’,但佩服之余,还是要维护自己的威信,高声道:“王爱卿,你不必多想,‘孚’字就是信的意思,我信得你,也信得过你的儿子,不用改了,收起来!”

    王昌岭要的也是这句话,一听大喜,赶紧磕头称谢。

    要知道,如果不得皇上的这句话,他儿子这一辈子就算是毁了,因为别人到处都会说他儿子是“王爪子”,是个叛逆的儿子,在大唐的天下,谁还敢轻易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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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斩铁尉 上
    就在此时,左臣相李林甫出班奏道:“启奏皇上,我大唐万国无疆,国中能人无数,要找个太子宾客来教授太子,也并不是为难之事!”

    李隆基心中正在郁闷,虽然将王昌龄这老儿留住了,但众臣必定会在私下说国中无人,不然,也不会将这样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留在京城,一听李林甫的话,大喜:“李爱卿,依你说,谁适合担任此职?”,同时点头,知我者李爱卿也,可说到我的心坎上了。

    就听李林甫奏道:“翰林院学士贺知章可任此职。”

    李隆基也素知他的才名,想不到现在还是一个小小的翰林院学士,点头道:“那你他为什么适合我儿啊?”

    李林甫就奏道:“皇上,他近来作诗一,诗名叫《早春呈李臣相》,皇上听了之后再作品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李隆基听他念完,大喜:“不错,其诗清新如此,必是个饱学的雅人,窥豹一斑,可知其余,就依爱卿所奏,封贺知章为太子宾客之职,刻日上任。”

    贺知章这样的小官,根本没有上朝的资格,只能由黄门侍郎代为通传了。也才从此刻开始,贺知章才得到了亲近皇室的机会,在唐朝诗坛占有一席之地。李林甫此人,虽然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个坏人,但在这件事情上,倒有些许的功劳。

    “皇上,臣还有一事要奏!”李林甫随即说道。

    李隆基就道:“爱卿尽管说。”

    李林甫就道:“新任黄门侍郎唐朝唐朝之事,臣已经事先禀报了皇上,请皇上出个题目,也好看看他是否称得上这个职务?”

    李隆基就微笑道:“谢爱卿提醒,差点把这事忘了,黄门侍郎和朕形影不离,是最亲近朕的官员,上任之时,必须由朕亲自考量,以定优劣,唐朝何在?”

    原来,李林甫此人,专会嫉妒贤能,自那日在自己府上召见了唐朝之后,见他竟然能做出那么好的曲子词,心中对他已生忌惮之意,只是见他年幼,才没太放在心上。心想,玉真长公主这婆娘举荐他这样的人出任黄门侍郎的高位,朝中必定很多人不服,我不能却公主的情面,也不敢和长公主对着干,答应让唐朝当个黄门侍郎是没问题的,可从中给他出点纰漏,叫张家正假意教授他该怎样做,暗中却不教过真的东西,到时候要他出丑。他一向知道皇上的这个人,出的题目多是很难回答的,只要他回答得稍有不如意,尽可请皇上将他裁汰。这样一来,不仅少了一个隐含的威胁,还给足了公主的面子,可谓是一举两得。

    李林甫一见唐朝仓皇的跪下,腿有点打闪的样子,心中冷笑:哼,这小子也不知道从哪里剽窃了点歪词,我看你当着皇帝的面,能不能做出当时那样的佳句来?

    其实,在李林杜甫内心之中,他是知道唐朝以后一定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但就因为唐朝当时的那曲子词一露,他就大生疑忌之意,可谓是一个敏感自私的政治达人。

    “臣在!”唐朝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

    李隆基就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的脸,半晌,忽然笑道:“不错,呵呵,可惜就是年纪小了点!”

    唐朝应声说道:“皇上,有道是有志不在年高,有才非须白,下官年纪虽小,却自信可以担当此职!”

    此言一出,满朝文武皆惊,这唐朝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在皇上面前说这样的大话?

    李隆基一听果然大怒:“哦,倒看不出来,你倒对自己推许得很?”

    唐朝就昂然道:“请皇上出题!”

    李隆基哈哈大笑三声,心道,这样的小子,朕以前倒是没有遇到过,就是当年的李白,对我也不敢如此狂妄,呵呵,难道,真如他所说,他真有过人的才能?沉吟了一下,须出一个难的题目,不然的话,倒便宜了这小子。

    忽然间计上心来,说道:“朕有一物,放在锦盒之中,欲送给杨贵妃娘娘,你就给我跑一趟,要在一注香之内回到这里,请问,能办到吗?”

    唐朝大喜,从这里到玉真观,不到十里之路,一出朝廷就有专信驾着马车在等自己,一注香之内赶回,那是没问题的,欣然答道:“谢皇上,臣能办到!”

    李隆基就向身后的高力士使了个眼色,叫他随便装一样东西,放进锦盒里。

    唐朝一站起,高力士就锦盒送进了他手里,请他上路。

    唐朝接过,不敢多耽,转身离去。

    朝廷上落针可闻,一对对的眼睛都注视着他,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出这样一个简单的题目给他做,但有的却心想,皇上计谋多端,未必会这么容易的放过了这狂妄小子。

    唐朝一路走,一路也是担心,刚才自己触怒了皇上,难道他真给自己这样轻松的题目么?

    也由不得他多想,他已经挟着那个锦盒顺着阶梯来到了宫殿门口。

    门口十六个甲士列队站得笔直,唐朝也无心看这些人,低头急行。

    “等等!”唐朝的面前忽然出现一只方天画戟拦住了去路。

    唐朝一惊抬头,就看到其中一个甲士拦住了他,勃然大怒,你***,我要急着给皇上办事,你却拦住我的去路,喝道:“让开!我这是给皇上送锦盒,耽误了时间,你担当得起吗?”

    这个甲士就笑了起来:“唐大人,现在是还没有散朝,按朝廷的规矩,不论你有什么事,要是没有皇上亲笔的批文,你是不能出此门的。”

    “哦,这我倒忘了!”心中大惊之下想,哎哟,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看来得跑着回去请李隆基出示批文了。

    但奇怪的是,唐朝刚想重入朝廷,卫士又拦住了他,“对不起,唐大人,皇上吩咐了,众臣既出内朝门,不得无故返回朝廷。”

    顿时,唐朝进又不是,不进又不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忽然一横心,抽出腰刀,一刀就剁下了一个卫士的头,血流满地,冲突而去。

    要知道,唐朝虽然胆子不是很大,但毕竟也参加了南诏的几次战争,亲身有了血与火的考验,近来修习《括苍山武经》,又有了不少的感悟,对付这几个朝廷卫兵,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至少,他自保应该没有问题。

    这件事太过突兀,以致于另外几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呆了。

    唐朝就趁着这个机会向马车的停靠地急行,待到这几个甲士醒悟追出的时候,唐朝已经去得远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原来,李隆基这个人心计深沉之极,一边命令唐朝出去送锦盒,一边却命令守卫不放他出去,刚才这个被杀的甲士就是得到命令之后才敢拦唐朝的。

    唐朝身上溅血,赶到专信面前,说道:“走!”

    专信来不及问唐朝生了什么事,但见到了这样的形势,知道事情必定严重,得儿一声,驾车就走。

    一路上,唐朝才说了李隆基的题目,专信自是焦急,策马狂奔玉真观在望。

    一到玉真观,唐朝就挟着那锦盒冲了进去。

    迎面碰到芹儿,赶紧问道:“娘娘在哪里,快带我去!”

    也不管她愿不愿意,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快!”

    芹儿一惊脸红,想他一个大男人,这样拉着自己一个尼姑的手,十分的不妥,但象征性的摔了两下,摔之不去,也就任他拉着,芳心可可,竟是心头小鹿乱撞,迷迷糊糊的拉着唐朝进去了。

    也不知转了几重屋子,芹儿这才斥道:“放开,再不放开娘娘看见啦!”

    唐朝这才歉疚的放开了她,看着她手上猩红的掌印,颇有些过意不去,他知道,既然芹儿这么说,那就说明杨贵妃就在这里了。

    果然听得杨玉环的声音道:“是谁呀,跑得这么气喘吁吁的,是芹儿吗?”

    芹儿就大声道:“是!”

    “我就知道是你!”杨贵妃那美丽的脸庞就从帘子里显现了出来,有一种宝相庄严的美,像极了观世音菩萨,“咦?怎么你也来了?”

    她随即看到了呼呼喘气的唐朝。

    唐朝二话不说,将手上的锦盒往杨玉环的手上一放,焦急的道:“娘娘,到时候皇上问我是不是将这锦盒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给我证明,不然,不仅黄门侍郎当不成,可能还有性命之忧!”

    “为什么?”杨贵妃关切的给他擦汗,用自己手上的一个小香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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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斩铁尉 下
    唐朝鼻中闻到一股馥郁的香气,看着杨玉环绝世的容颜,顿时将什么都忘在了九霄云外,说道:“皇上见我刚任黄门侍郎,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就是让我给娘娘你送这个锦盒。”

    杨玉环甚为奇怪:“这是什么?”

    芹儿就道:“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说着帮杨玉环打开了锦盒,却是一个鸡蛋大的珍珠,滴溜溜在盒子里旋转,全身散出晶莹的白光,这屋子中本来光线不是很好,但这珍珠一出现,顿时将屋子里照得如同镀了一层金一样,满室生辉。

    杨玉环家学渊源,又久在宫中,见过不少的珍珠,她现在项上戴的项链就是一百颗小珍珠串成的,但却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珍珠,忍不住心中欢喜:皇上还是在意我的,不知道从哪里弄了这颗珍珠来给我,想求我原谅他。

    其实,这却是杨玉环想错了,李隆基的本意只是想考较一下唐朝,事先并没有想那么远,只叫高力士随便装一件东西进去。却不知道高力士此人,最是工于心计,留心到杨玉环出走,知道皇上和她恩爱非凡,绝不会轻易就放弃了,必定会设法将她找回,身上早就预揣了这颗大珍珠,一听李隆基的吩咐,立即知道这颗珍珠可以派上用场,当即装进盒子里,送给了杨贵妃。

    诚然,这颗珍珠是夜郎国的国王送给他的重礼,价值连城,但他权衡轻重,这颗珍珠和李隆基的宠遇一比,立即觉得没什么了。

    “啊,天哪,干娘,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好的珍珠耶!”

    芹儿一见,眼珠放光,扑进了盒子两三米的距离,贪婪得想吃进去一样。

    杨玉环本想不要,但见了这干女的神情,扑哧一声笑:“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得了!”

    芹儿大喜:“谢谢干娘,谢谢贵妃娘娘!”抱住了杨贵妃的脖子,开始撒起娇来。

    唐朝的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心想,不管怎样,既然娘娘已经收了皇上的礼物,那自己就算是给李隆基立下了大功,到时候要是怪我杀了铁尉的事情,也可以将功抵罪,这样一想,顿时就不想立即逃回南诏。

    其实,一路上,唐朝都在想,再见一见这历史上著名的美人之后,自己可要脚底抹油,走之乎也。

    但心中究竟也不踏实,说道:“娘娘,小臣求您啦!”

    说着跪了下去,满脸的泪水,竟像极了韩剧里的女主角,泪水召之即来,呼之即出。

    但这样的泪水在杨玉环的眼里,却是无比的珍贵,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赶紧将他拉住:“唐朝,你怎么啦?”

    唐朝心中一阵荡漾,感觉到她的手温暖而柔滑,身上的女人香味一阵阵的冲进自己的鼻子里,再加上她这一弯腰,性感的庞大的峰峦闪动出一阵阵的波浪,排山倒海一样的向自己压迫而来,顿时什么都不顾了,抱住了她的腿:“娘娘,小人性命不保,全都是为了你,您可一定要救我!”

    杨贵妃嘻嘻一笑,用点力把他拉了起来:“唐朝,你还是个男子汉呢,要是男子汉的话,就不要哭啦!”

    唐朝心中想,戏也做得差不多了,于是收泪道:“好,娘娘说不哭,我就不哭。”

    杨玉环细心的用香囊将唐朝脸上的泪水擦干,嫣然道:“坐下,慢慢说!”

    唐朝就心想,皇上规定的时间反正已经过期,倒不如多和娘娘谈谈,或许反有益处,于是听话的坐了下来。

    芹儿和杨玉环看着他被香囊弄得有些红的脸,忽然间忍俊不禁,笑了出来,两个人抱在一起。

    唐朝就叹息一声:老子的性命现在在一念之间,你们却笑得这么高兴,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两个美丽的人儿这样笑,竟觉得美极了,觉得以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白活了,世上既然有杨贵妃这样的女人,就一定会有李隆基这样好色的君王。

    这样的女人,要是男人见了还不心动,一定是生理出了问题,突然之间,对李隆基费尽心机,将自己的儿媳妇弄成自己的贵妃,抢儿子的女人,也不觉得有多么卑鄙了。

    确实啊,这不是男人的错,也许是女人的错!

    世间男人多说红颜祸水,虽多遭人诟病,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要是把杨贵妃放到穿越前,这世上有几个男人能不被他美色所惑?

    杨玉环和芹儿笑了一会,见唐朝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而看的部位,却是比较敏感的地带,脸上顿时露出一丝羞涩,推开了芹儿,正襟危坐道:“唐朝,现在可以说了,刚才听你说,你说为了我,又说我要救你,究竟怎么回事儿?”

    唐朝就一五一十的将李隆基础考较他的事情说了,流泪道:“本来,我只需要留在皇上要我留的地方,那就没事了,最多,就是说我唐朝没有能力,不能将锦盒送给娘娘,性命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可是小子一见娘娘之后就,就惊为天人,我当时就想啊,这样美丽的仙子,只要能再看一眼,我唐朝这一生,那就没有白活了,所以我,我才杀了守卫,拿着这个锦盒冲了出来,为的,就是再见娘娘一面,娘娘,我,我知道,我这样的人喜欢你这样高贵的女人,那是痴心妄想,可我就是控制不住,真的,控制不住,真的!”

    说到这里,仿佛自己真的愿意为杨玉环付出一切,泪水再次流下。

    杨玉环一听,左右看了看,见只有自己和芹两人听到这番话,松了口大气,虽然感动,却为唐朝担心:“你怎么这么傻,竟然为了,为了我和见一面,冒这么大的险?”

    唐朝就道:“娘娘有所不知,皇上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他是不喜欢我,所以才故意出这样艰难的题目给我做,我就想啊,皇上见我不能办事,当然就罢免了我的官,我还是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以后,就永远也没有机会见到娘娘了,我,我所以就不顾一切的来这里了!”

    杨玉环深为感动,心想,这小子仪表堂堂,人才不错,就是太过痴心,为了见我一面,竟然犯下这样的大错,可谓是愚蠢之极,但对他的这片心,却是相当的赞赏,三郎对我,虽然极好,可也没到这个地步,要是我要三郎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我,他肯吗?

    想到这里的时候,牙关一咬:“唐朝,请起来,我会救你的!”

    啊,唐朝在心中大叫一声,知道自己这条性命算是拣回来了,立即称谢道:“小人多谢娘娘,以后为娘娘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杨玉环就看着一脸阴晴不定的芹儿说道:“孩子,这些事情,不要对任何人说,我不想别人知道。”

    “是,干娘,我连我妈妈也不说。”芹耳乖巧无比,立即回答。

    杨玉环就点头道:“谢谢你。”

    然后,她转过头来,向唐朝凝视了半晌,忽然一笑:“唐公子,谢谢您这么看重践妾,可是,我想你也知道了,我已经不是一个纯洁的女人,已经不能侍奉你这样纯洁的男人,忘了我,我,我不会向任何人提起,以后,你也再不可说这样的话,不然,你的脑袋就不是你的了,知道吗?”

    这些话,她说得真诚已极,充满了一种大姐姐对小弟弟的关爱,使唐朝大起内疚之心,***,刚才这几滴眼泪水,真的博得了杨贵妃这样的美人的同情感动,也算是无耻之极了。

    当下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很好,芹儿,你就陪他走一趟,说是我的意思,要李隆基放了唐朝,我想,皇上应该会给我这个情面的。”

    她说得自信满满,使人感觉到,这不仅是一个美色天下重的女人,还是一个不愿轻视自己的女人。

    唐朝再次深深作揖,带着芹儿出去了。

    一到外面,芹儿就紧紧的拉住了唐朝的手,芳心很乱,嘟嘴说道:“唐大哥,你好可爱哦,我喜欢上你啦!”

    唐朝一惊,同时冷笑一声:“娘娘刚才说什么来着,我现在性命在指顾之间,你还有心开玩笑?”

    芹儿就不依的道:“我怎么是开玩笑了,告诉你,我可是真心喜欢你的!”

    “你?”唐朝顿时有些吃不消,郁闷的道:“芹儿,你知道,你可是个尼姑,是不能在这清净佛门说这些话的?”

    芹儿这才醒悟:“哦,我知道了,不过,唐大哥,我以前跟你说过的,我随时可以还俗的,怎么不可以喜欢你?”

    唐朝顿时感觉头很痛,但想到时间紧迫,只得道:“我知道我知道,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以后再”

    芹儿立即不依:“以后?哼,你这个负心的小子现在已经对我不耐烦啦,以后会对我好吗?”

    “那你想怎样?”唐朝一把抱住了她纤细的腰,瞪着她美丽的眼睛。

    “啊,”芹儿惊呼了一声:“我也不想你怎么样,我就想你亲我一下,就一下,行吗?”

    这话带有十分的挑逗之意,唐朝情不自禁,心道,奶奶,这妞儿以为我不敢,狠狠的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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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九章爱卿有功
    唐朝一吻之后,随即觉得心慌,抢先出了玉真观,芹儿随后就到,看着唐朝的眼神里,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东西。

    她心中想,我这是怎么了,我可是堂堂的郡主,怎么会为了这么个男人失态至此?

    唐朝知道时间紧迫,皇上规定的一注香的时间大概所剩无几了,催促专信加鞭赶去。

    车在剧烈的颠簸之中,不是因为道路不好,而是因为行驶的度太快,但就是这样的高之中,唐朝还是将朝廷上生的一切以及杨玉环的话向专信陈述清楚了。专信一听,顿时明白,现在是该自己上场的时候了,待唐朝一说完,立即接口道:“唐大人放心,闯进宫门的重任,就交给兄弟我啦!”

    他当然知道,朝廷的卫士无数,以自己两人之力,要想一一击败,然后冲进去的可能,几乎没有,但人到了这一步,还是必须得去试试的。他虽然是一个南诏子民,可他也知道,皇上的话,是说出了就不能收回的,不然,就不叫君无戏言了。

    一旦在一注香的时间不能回去给李隆基复命,唐朝必定会获罪。

    将到宫门的时候,唐朝忽然道:“芹儿,你是郡主,可以面见皇上的,在下想求您一件事?”

    说着深深一揖,神色异常的凝重。

    芹儿就微微一笑:“唐大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事,你是想叫我先去见皇上,说了杨贵妃娘娘的话,然后你们免却了血战的危险。”

    唐朝心中深为震动,知道这样的女子,从小混迹在官场之中,什么样的事情不知道,骗她也没有用,点头道:“不错,芹儿姑娘,现在能救我性命的,就只有您了。”

    芹儿在这样危急的关头,居然并不着急,笑道:“我当然知道我能救你,可我为什么要救你?”

    唐朝心中焦急得要命,但脸上却一点也不显露出来:“芹儿姑娘,你答应过娘娘你要向皇上禀告此事的,不是吗?”

    “不错,我答应了怎么样?可是,郡主娘娘我现在忽然觉得不自在,忽然又不想答应了。”她说得轻描淡写。

    专信大怒:“你怎么可以这样言而无信?”

    芹儿就轻佻的一笑:“是啊,男人可以一言九鼎,可我是女人,女人就没那么多规矩了,我高兴的时候当然是愿意帮他,不高兴的时候吗,那就难说得很了,唐大哥,你说是不是?”

    唐朝终于流露出焦急的神色:“芹儿姑娘,在下,在下求您啦!”

    说着忽然跪了下去,***,在性命和尊严之间权衡了一下,他立即决定舍弃尊严。

    芹儿一见,先是一惊,然后是赶紧拉住了他,将他拉了起来:“唐大哥,你这不是要我的好看吗?”

    专信见唐朝如此示弱,脸上已经露出愤然的神色。心想,这婆娘不同意就算了,我这就和你一起冲进去,或许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度取得突破,何必这么巴巴的求一个女子。

    他可不知道唐朝的想法。唐朝知道,自己先前那一斩杀铁尉,肯定已经引起了李隆基的高度重视,自必加强了守备,大唐军备虽然不整,但宫中高手依然不少,就是有十个专信一起往里冲,恐怕也是无济于事,因此知道,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芹儿了,不然,也不会自弃尊严。

    “那你是同意了?”唐朝的心中狂跳,他虔诚的希望,宫中那一注香烧得慢一点。

    芹儿却忽然摇头:“不,我可没答应啊!”

    “那你,你想干什么?”唐朝忽然变得像是一头鹰,眼睛狠狠的盯着她美丽俏皮的脸。

    “我也不要你干什么,我只要你,要你,”说到这里,忽然耍起了小儿女的神态,脸色红了。

    唐朝顿脚大怒,“说啊!”

    芹儿就道:“我要你答应娶我!”

    “你,你说的什么话,真是气死我啦!”一股无法抗拒的愤怒袭来,唐朝双手伸出,抓住了他的脖子,芹儿呼吸受阻,立即气都喘不过来,双眼翻白,神情辛苦:“告诉你,别打我的主意,我已经是别人的老公,我只问你,你答不答应,要是不答应的话,那我们就一起死!”

    ***,唐朝此时的心中狂怒,真的产生了同归于尽的想法,同时深深的后悔,要是知道芹儿这么难缠的话,自己和专信早该逃之夭夭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尖锐而威严的声音喝道:“住手!”

    唐朝抬头,就看到了一脸肥肉的高力士,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来到了众人的面前,身后跟着大队的宫廷侍卫。

    唐朝心中一凛,知道已经到洗牌的时候了,缓缓的放开了芹儿。

    就听高力士斥道:“芹儿,你怎么不在玉真观中好好呆着,跑这里来干什么?”

    芹儿摸了摸自己红肿的脖子,喘息了两口气道:“是贵妃娘娘命我来的!”

    “哦,是贵妃娘娘!”高力士的背一下子弯了下来,一反刚才训斥的样儿,脸上堆起笑容:“芹儿姑娘,娘娘说什么来着?”

    “哼!”芹儿冷笑一声,“娘娘说的,这些话,要我先禀告陛下!”

    “是是,那请!”神态恭敬之极。

    却原来,在朝廷之上,李隆基刚想处理一下其他的事情,忽听门外人报:“唐朝杀了守卫,夺门而出,去给杨贵妃娘娘送锦盒去了!”

    李隆基心中大惊,随即大喜,立即命令高力士带着几百铁尉到宫门口驻扎,等唐朝回来的时候亲自将他带进来,免致再生激斗之事,心中想,这小子倒是与众不同,却不知等会儿怎样回答我的话。要是回答得中朕的意,倒可以好好重用他。

    唐朝眼见着芹儿轻移莲步,走进了金碧辉煌的朝廷,心中终于松了口气,就是借给这丫头两个胆子,她也不敢在皇上面前乱说的。

    正在这样想的时候,忽然见到高力士奇怪的目光正在打量自己,赶紧行礼道:“小子唐朝,见过高公公!”

    他知道,自己以后其实是向这样一个人负责,对他自是加倍的恭敬。

    高力士熟视他三十秒之后,终于点头:“不错,真的不错,皇上很欣赏你,这就跟我进”

    唐朝大喜,跟在他的背后,走上了阶梯。

    当唐朝和高力士来到李隆基面前的时候,芹儿已经简要的将贵妃娘娘的话传达了。

    李隆基听到唐朝竟然立下如此大功,竟使杨玉环收下了自己的礼物,欣喜若狂,恨不得将唐朝抱在怀里好好的爱护一番。他当然知道他这两天有多么寂寞,心中烦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早就集合早朝。

    白居易的《长恨歌》里不是写道“三千宠爱集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他早已经不习惯当年那样的早朝了,可杨玉环一走,他立即就觉得生命无比的空虚,于是早朝。

    所以,当高力士大声叫道“趋——跪——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样的公式之后,还不等唐朝站起,就猴急的说道:“唐爱卿,可辛苦您啦,平身!”

    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也颤抖了,可见他对杨玉环的感情。

    唐朝一听,赶紧站起,受宠若惊的想,乖乖,看来是翻身的时候了,当下将如何见到贵妃娘娘,自己如何陈说厉害,口若悬河,舌似滔滔,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说得杨玉环回心转意,终于接受了皇上的馈赠。

    满朝臣子就仔细的听这件事,谁都不敢有丝毫异言,因为,在朕即国家的时代里,这虽然是皇帝的家事,可还是比军国大事更加重要。

    李隆基听罢,点头:“唐爱卿,这事做得很好,爱卿有功,从即日起,你就是我的席黄门侍郎,有什么事,直接向我负责!”

    “谢皇上隆恩!”唐朝跪下。

    这一声令下,群臣变色,大家都知道,都知道,黄门侍郎这样的官职,官品并不算大,但既然直接向皇上负责,就是一个重要的官职,比什么刑部侍郎这样的官职,那是好上了十倍。而今唐朝竟然是席黄门侍郎,权力自当更大,无不对他刮目相看。

    李隆基一见了群臣脸上露出的神色,就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呵呵一笑:“诸位爱卿,各位见他只是给朕办成了这么点小事,就被封为席黄门侍郎,觉得很不理解是不是?呵呵,我知道,你们现在心中一定在想,朕是以私废公,呵呵,其实呢,这样想的人,是大大的错了,朕所以封他为席黄门侍郎,能劝说娘娘收下礼物,自是其中之一,不过,这远远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

    说到这里,忽然不说话了,看着左臣相李林甫。

    李林甫会意,这是皇上要自己代他说话的时候了,当即说道:“禀告皇上,我想皇上之所以嘉奖他,是因为唐朝做事果断,不避艰险,答应做好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好,不惜斩杀铁尉,他不是说在一注香之内赶回,果然赶回来了,这就是才能,我想皇上是因为这才喜欢他的。”

    “不错,李爱卿说得很对,唐朝,我问你,在铁尉不放你出去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为什么敢杀铁尉,难道不怕危险吗?”

    唐朝就昂然奏道:“回皇上,唐朝奉皇命而出,若遇阻拦,斩之可也,不然,有辱皇威。至于我自己的危险,我是已经置之度外了,皇上能让我办事,是我和我祖宗的荣幸,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很好,真良才也!再赐唐朝官居三品,黄金千两,还不谢恩?”李隆基假意怒。

    唐朝高兴得有些昏了,但还是跪下谢恩,随即听得高力士喝道:“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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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终南美宅
    唐朝下朝之后,立即对专信说了自己任黄门侍郎的事,立即拿着高力士给他的制书去了贺知章府上。

    贺知章听说皇上有诏书给自己,心中大喜,摆下香案,率领全家老小跪在滴水檐前接旨,他本是七品的翰林院学士,竟能蒙皇上亲自下诏,实是最大的荣幸。

    唐朝随即将诏书展开,朗诵了书上内容,果然是封贺知章为太子宾客的内容,官升两级,正式列入朝纲,很是代他欢喜,说了几句恭维的话。

    贺知章还以为是唐朝的举荐,自己才得到了这样一个美差,对他万分的感激,一定要请他吃饭。

    唐朝呵呵一笑拒绝了,心想,他居官贫寒,自然没有礼物送我,只能请我吃饭,怜悯之心一生,也不想胡乱得别人的感激,于是说他之所以得这个官职,那是李林甫举荐的功劳。

    贺知章一听,对唐朝的人品更是佩服得不得了。

    告辞出来,和专信驾着豪华的马车走在长安的街道上,看着红男绿女,有一种意气风的感觉,忽然仰天大笑三声:“我达了!”

    专信也代他高兴,说了不少的恭维话。

    刚回到宾馆门口,吏部尚书王巨拦住了他的去路,只见他身高体壮,满脸的落腮胡子,哈哈一笑,唐朝顿时觉得耳朵难受得很,不知道面前的是何人,命专信约住车马。

    王巨不等唐朝说话,先已经介绍道:“吏部尚书王巨,在此等候唐大人多时了。”

    唐朝哎哟一声,这么大的官在我的宾馆门口等我,那怎么得了:“真是折杀下官了,请请!”就想将他请进里边喝茶,***,家里不少的金银珠宝,本来款待是没什么的,就是还没有变成现银,只得请他喝茶了。

    殊不知王巨一听,笑了两声:“唐大人,本官想请您到外面去走一走,听说你自从来到唐朝,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闷在家里,会闷出病来的,这没错?”

    唐朝一听,很是心动,他***,这倒是真话,整天待在宾馆里,虽说宾馆小姐十分丽色,但终究只能看看的份,是觉得有些憋闷了,想出去走走。

    王巨一见他的神色,赶紧说道:“其实,唐大人,本官请你出去散心是其一,还有一件事相烦?”

    “什么事?”

    “唐大人少年英俊,胸中才学广博,我在终南山置了一处产业,刚刚完工,不知道能不能顺便帮我品评品评?”

    说完这话,眼光灼灼的看着唐朝。

    唐朝想,他是二品的官,我是三品的官,照理说他叫我,我该去,可我现在刚刚就任席黄门侍郎,不待在宫中,要是皇上有事找我,那不是耽误了大事,于是连连摆手道:“请恕小子无礼,高公公说了,下官这个职位,就是要一天到晚都守在大明宫里,皇上有什么事情的话好召唤我,真是对不起!”

    王巨一听,笑了:“哦,原来大人担心的是这个,那高公公告没告诉你,新上任的时候,要请三日的假,大理家里一切事务?”

    “是”,唐朝立即想起高力士果然说过的,“高公公是这样说过,可,可能够不耽搁,还是不耽搁的好。”

    王巨的脸上就露出赞许的神情:“唐大人对皇上的事情这样在意,皇上知道了一定会高兴,不过,本官也没什么过分的要求,此去终南山不远,我置的别墅又是在山脚下,距离长安很近,往返不过是一两个时辰的事,望唐大人能赏我这个薄面?”

    唐朝听他将话都说到了这份上,点头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王巨哈哈一笑,上了边上一辆马车,车夫一声鞭响,向前驰去,只见王巨掀开帘子将头伸出来说道:“本官给唐大人开路了!”,唐朝点头示意。

    两辆马车都是豪华之物,度虽然极快,却丝毫不见颠簸,十五分钟之后,已经来到长安城墙边上,从深阔的城们望出去,城墙上的青石映射着绿苔的青光,显得庄严而又温馨。

    唐朝当然不会想到,就在这玄武门边上,上演了李世民残杀兄弟的一出历史大戏,史称“玄武门之变”。

    车马急行,不长的时间,已经来到了外面的官道,可看到绿草青青,田野里到处是深长及腰的荞麦,一望无际的汉中平原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不过,看到这碎石铺成的路面,唐朝还是觉得穿越到唐朝有一些惋惜,毕竟,在漳州市的任何一条道路,都比这碎石路好上十倍,马车一从青石路面到达这里,也开始颠簸起来,显然是因为路况不好的缘故。

    车行毂辘,一盏茶的时光,王巨的车夫就忽然“吁”的一声,将马停了下来,专信随即勒马。

    唐朝下车一看,在高耸连绵的终南山下,却呈现出一片雕梁画栋的房屋,依山而建,空山寂机,惟闻鸟语,风景秀丽之中而不失壮美,的是一处理想的别墅。大门上的油漆未能全干,显然是刚刚造就。

    王巨一看,甚为满意,看着唐朝道:“唐大人,依你看,我这别墅怎么样?”

    唐朝就由衷的说道:“王大人,下官以为,大人的此处别墅,置身山脚,时时可闻空山鸟语,又可弹琴吟啸,复可登山遣怀,清心洁虑,荡涤俗尘,且又和京城近在咫尺,况且还修建得这样华丽幽雅,真可谓是天下胜地!”

    王巨见唐朝得到玉真长公主和李林甫的推荐,早知道他来头不小,所以想结交他,不过,心中还是鄙夷他的,觉得他一个未满弱冠的后生小子,竟然一飞冲天,从毫无官品达到距离自己只有一品的三品黄门侍郎,一定是因为做了玉真长公主这娘儿的小白才蒙受重用的,想不到他竟出口不俗,顿时改容说道:“谢唐大人赞赏,来来,到里面”

    当先走了进去,唐朝等跟随在后,只见里面的陈设也十分华贵,红木的家具,家具上雕饰精巧,墙壁上也是加意的布置,有不少吴道子的画。其时,吴道子不过是长安的一个出名画师,王巨这样的高官要他几副画,那是轻而易举的,混不像千年之后那样艰难。

    此外,屋中奴婢无数,见众人进来,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筵席排出。

    当下分宾主坐下,却听王巨告罪道:“府邸初成,没有准备女乐,请唐大人见谅?”

    唐朝赶紧道:“哪里哪里,我本就不喜欢那个,在这修心养性的地方,用那些的话,与此地的情调不和。”

    “妙,唐大人说得妙,那样的话,倒显得俗了,好好,我敬唐大人一杯!”

    当下酒菜流水一样的摆了上来,都是极端珍奇的东西,包括湖州的螃蟹。

    唐朝吃着生姜水做汁的湖州螃蟹,赞道:“真是好螃蟹,入口鲜嫩,却没有丝毫腥味,不知道是怎么办到的?”

    王巨就笑道:“这我倒要考唐大人一下,你猜猜看,这螃蟹煮食之前,是活的,还是死的?”

    这一问,唐朝顿时犯了难,要说是活的,湖州到这里,上万里的行程,哪里能够不死,可要说是死的,味道却又这样鲜嫩,只得答道:“王大人,这我可不知道了!”只得说了实话。

    王巨刺耳的笑声又再次传来:“哈哈,我就知道唐大人一定会犯难的,好叫唐大人得知,这是我叫人从湖州快马运回来的,这可是地道的湖州螃蟹。”

    唐朝一惊:“那要多少时间?”

    “也不多,马快的话,来回九日,慢的话,大概半月!”

    乖乖,唐朝一听,顿时乍舌不下,我以前学杜牧的诗,什么“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还以为杨贵妃想吃荔枝,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已经很厉害了,想不到这些贪官污吏竟比杨贵妃还要厉害。

    叹息了一声:“这还挺费事的?”

    “哈哈,又不要不我动手,我们只管吃就是了,来来,多吃点!”

    席散,王巨和唐朝说笑的回家,酒酣饭饱之后,大家说话更无顾忌,颇有些脱略形骸,只听王巨说道:“唐大人,你说我这别墅如何?”

    “好,真是羡慕王大人,有这么好的福气!”

    唐朝甚感奇怪,不是已经问过为了吗,怎么反复问这话,只得随口敷衍。

    就听王巨道:“唐大人,你当我王某不是朋友?”

    这句话更突兀,唐朝愕然道:“是,当然是朋友,以后还要仰仗王大人!”

    这可是真心话,他虽然蒙李隆基破格提拔,但毕竟根基未固,所以要处处小心接纳。

    王巨就将大手一挥:“既然这样,王某就送给唐大人一张纸,请务必收下了。”

    说着命身边的一个随从拿出一个早已封好的大信封,交到唐朝的手里。

    唐朝不敢接,只问道:“王大人,叨扰您盛情款待,已经很不好意思,怎么再收别的。”他本能的觉得,不是一张纸的问题,信封中多半是银票之类的贵重东西,坚持不收。

    “唐大人!”王巨大喝一声,使唐朝的耳朵有些嗡嗡作声,“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还把不把我当兄弟?”

    唐朝知道,要不收,恐怕已经不行了,只得迟疑的说道:“那,那就谢谢王大人了!”

    王巨这才大笑道:“这才是好兄弟呢!”

    当先驰去,渐渐的消失不见。唐朝心中渐渐有气,我们同时来这里,怎么你却独自先走了,看着手里的信封,好奇心起,拆开边线,露出一张黄色的纸,上面大书“屋挈”二字,这才明白了,难道他竟然这么大的手笔,将这样一处绝好的别墅送给我了。

    心中砰砰而跳,看下去,果然不错,屋挈中写明房屋位置、大小、间数,奴仆多少,以及多少佃户,竟然不仅仅送他美屋,还送他良田数顷。唐朝一看,顿时呆呆的说不出话来:怪不得他要走得那么快,原来是怕我推辞!

    虽则高兴,但同时又有隐忧:他这样无缘无故的送我良田美屋,为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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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一章互为奥援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知道,总之,这吏部尚书是有求于我,且不管别的,就是他不送我良田美宅,难道我就不给他办事么?这样一想之后,心气顿和,后顾后面的专信道:“专大哥,你是不是在心中对我不满了?”

    专信一愕,良久才说道:“唐贤弟,不是的。”回答得甚为勉强。

    唐朝从他的口气中,早感觉出他对自己有一点不满,闻言一笑道:“专大哥,您以为我将救莲妹的事情忘记了吗,呵呵?”

    专信就道:“公主现在生死不知,我们自然应该以救她为要,可唐贤弟似乎热衷于作黄门侍郎。”

    唐朝哈哈一笑:“我早知专大哥的心思,故意迟迟不说,既然大哥问到,我不得不弟这样做,其实也是逼不得已。舍瓦擒住李莲,应该大有可能,想唐朝广大,他就是随便往哪个方向一走,我们或许就一辈子都找不到他,所以我想,与其那样胡乱去找,不如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去找。”

    “什么方式?”专信的耳朵竖了起来。

    “我想通过官府的方式,大哥请想想,唐朝的官吏,虽然贪污受贿,抓贼的本事不是很大,可要他们打听一个人,可是方便得多!”

    “不错,原来我是错怪了唐兄弟,你是想让这些官吏帮我们找?”

    “是的,大哥,你我二人,就是会分身二用之术,也不过只有四人,官吏却是千千万万,要找舍瓦,谅来不难,因为只是他一人的话,找他自不容易,可要是他还带着一个年轻女子,那吃饭住宿就诸多不便了,这吏部尚书似乎有求于我,想不到我也是有求于他,他做到尚书这样的高官,交游自是广阔,请他帮我打听这样两个人,是大有希望的。专大哥,恕我直言,就是找到了舍瓦,我毫无武功,帮不上你什么忙,而大哥的武功和舍瓦时间,恐怕也在伯仲之间,还不是不能奈何他,所以小弟才这么热衷于黄门侍郎之职,请大哥相信我,李莲公主既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我比大哥还急,自当保护妻子周全,不然,贻笑于天下也。”

    专信随即不疑,点头道:“对不起,贤弟,大哥的武功,和我大师兄相比,那是肯定不及的,是的,你说的这个才是最好的办法,是大哥错怪了你!”

    唐朝紧握住专信的手:“这才是好兄弟呢,有什么话,兄弟之间,说出来就是了,闷在心里,会伤兄弟感情的!”

    自此之后,兄弟两人之间无话不谈,结成真正的刎颈之交。

    只听唐朝说道:“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去宾馆,带上珠宝,前去拜访王尚书王大人!”

    专信一惊:“这么急?”

    唐朝就说道:“哎呀,大哥要体谅我的心情,早一日找到莲妹,就稍解我心中的愧疚!”

    这倒是实话,不说二人情愫已生,光是李莲曾经数次救了他的性命,唐朝就该一辈子做她的奴仆。

    嘿嘿,想到当时谢小意要自己终生当她的奴仆的事情,欢喜之余,又有一些伤感,如今人亡诺在,李莲还生死未知,想到这里,又禁不住流下泪来:为什么越是美丽的女子,越没有好结果?

    谢小意的美,天下罕见,却想不到死得那么早,那么凄凉?她,她难道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真的爱上了舍瓦吗?

    专信打断了他的思路:“贤弟,请放心,朝廷官吏捕头无数,要找到公主,不是什么难事。”

    说着驾马狂奔,不半个时辰的时间,来到了居住已久的国家宾馆。

    刚到门口,张家正就满脸堆欢的迎了出来:“唐大人回来啦!”

    唐朝就冷冷的说道:“是,张大人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干什么?”

    张家正就几步走到唐朝的耳边,说道:“唐大人,有几句话,请进来”

    唐朝心中冷笑一声,这老小子不知又在弄什么鬼,示意专信待在外边,和张家正并肩进了寝室,关上门道:“张大人,这下可以说了?”

    张家正就恭敬的将手里的一叠东西取了出来,塞进唐朝的手里:“大人请看!”

    唐朝将这些纸一样的东西打开来,立即看到了几张大小不一的钞票模样的东西。

    这东西是纸做的无疑,没有穿越前的人民币好看,但上面却印上了人物图案,正中写着“五百两”三个正楷字,形状古朴,颜色深红,花纹深入纸张,给人以入木三分的质感。

    “这,这是银票吗?”

    张家正楞了一下:“不错,可以这样说,但是,我们叫它‘交子’,好象意思都差不多。”

    唐朝数了一下,五百两的有二十张,一千两的十张,一万两的大面额交子则只有一张,合计白银三万两。

    唐朝一数,眼睛都直了,讷讷的道:“三,三万两,这些都是,都是给谁的?”

    “当然是给唐大人您的!”张家正哈哈一笑,“唐大人舍命为皇上办事之名,顷刻间传遍长安,不少官员仰慕唐大人的少年英俊,才华盖世,都送了礼来,可是大人恰好不在,所以就由下官给您代收下了!”

    说完这话,这小子春风满面的将一张长长的礼单交在了唐朝的手上,一看之下,不禁有些骇然,竟有数十人之多,长长的将一张宣纸写满,墨迹犹新。

    唐朝心想,这老小子虽然讨厌,但做事也真不含糊,要不是他替我收下,说不定有些官员就懒得再送了,只得说道:“那真是谢谢张大人啦,从此以后,张大人和我乃是知己,来来来!”

    老实不客气的将交子揣进怀里,拉着他来到外面,提起茶壶,倒了一杯,交在张家正的手里,然后再给自己倒了一杯,举杯说道:“张大人,你为本官古道热肠,做了不少的事情,我真是感激不尽,宾馆一时无酒,只好以茶代酒了,从此以后,我二人在朝中互为奥援,就如亲父子一般?”

    张家正大喜,赶紧道:“唐大人说哪里话,是像亲兄弟一般!”

    唐朝就呵呵笑道:“张大人,你我年纪相差太大,这个兄弟这个恐怕不大好?”

    张家正赶紧抓住了唐朝的手:“唐大人这样的人,愿意和我这样的人结交,那是我天大的福气,就以兄弟相称,来唐贤弟,干了此杯?”

    也不等唐朝说完,抢先将杯中的茶喝了下去。

    唐朝见他执意如此,也是感动,觉得这人虽然感觉上很势力,但毕竟是对自己很是尊崇,也就喝下了手中茶,说道:“那兄弟以后就谮越了?”

    张家正十分欢喜,知道攀上了这棵高枝,以后升官财的事情,指日可待,又说了不少恭维的话,着意接纳。

    唐朝有事要出去见王尚书,有些焦急,但张家正忽然压低了嗓子:“唐大人,你我现在是兄弟了,下官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依我看来,这事不可不知。”

    唐朝见他脸色凝重,问道:“什么事?”

    张家正就压低了声音说道:“还是到屋里说的好。”

    又把唐朝拉进了寝室。

    唐朝心中很是郁闷,但却不敢表现出来,一关上门,立即问道:“究竟什么事情?”

    张家正就说道:“唐兄弟,是这样的,李臣相当时吩咐我给您说朝廷规矩的时候,其实是吩咐我,不要将关键的地方说给你听,只要轻描淡写的说说就行了,不过,我思虑再三,还是觉得唐兄弟人这么好,待我更是没得说的,所以就,就没听臣相的话。”

    唐朝这才大惊:“此言可真?”

    要知道,唐朝现在是席黄门侍郎,对内主要向高力士和李隆基负责,对外则主要向李林甫和韩休这些人负责,听张家正的口气,李林甫好象对自己不满,今天在朝堂上也是,本来,李隆基因为王昌龄的事情已经很不痛快,不想再考什么黄门侍郎了,但李林甫偏偏要提考的事情,结果李隆基给出了那样一个要命的题目,要不是唐朝当机立断,恐怕早已经脑袋搬家了。

    总之,李林甫对自己有恶意,这一点似大有可能。

    张家正就郑重的说道:“唐兄弟,你知道,我给您说这些事,都是担着身家性命不要的危险,我又骗您干什么,其实,我没有按相爷的指示,给兄弟您说了实话,心中也一直惴惴,担心相爷饶不了我。”

    唐朝就怒道:“张大哥请放心,你既然以赤心待我,兄弟岂不以赤心回报的道理,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张家正一看,大惊道:“唐兄弟,您,您可千万别卤莽,李臣相可是个非常厉害的人物,你现在羽翼未丰,是绝不能惹他的。”

    “这个我当然知道,张大哥,你要相信,我唐朝既然能在朝廷上进退自如,处理这样的事情,是会更加谨慎的,放心,我不会意气用事的!”

    张家正一听,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是落了地,闲话两句,随即告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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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卿卿我弟 上
    唐朝当即收拾了金珠宝贝,做一手提了,怀揣着三万两交子的礼金,来到外面车上,吩咐专信起行,向王尚书府上行去。

    王巨的府邸坐落在西市,宽阔高大,门卫一听来者是刚刚红遍了半边天的席黄门侍郎,赶紧通报。王巨一听,赶紧迎了出来,满脸堆欢,像是相知多年的久雨,着实亲热。同时王巨心中还在担忧,这小子莫不是提前被人收买了,竟不收我的东西,现在是来退屋契的?

    当下迎进客厅,分宾主坐下,婢女送上茶来。

    果然,待寒暄完毕之后,唐朝从怀里拿出一个大信封:“王大人,如此厚礼,小子实在是不敢收!”

    说着放在桌子边上,一脸郑重的样子。

    王巨就哈哈哈笑了三声,使唐朝的耳朵有一种被铁割的感觉:“唐大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大丈夫言出如山,你可是亲口答应我收下的!”

    也不等他同意还是不同意,抓住唐朝的手,轻轻的将信封重新放了进去。唐朝想挣扎,但无奈的是,王巨的手孔武有力,他竟是半点也动弹不得,唐朝这才知道,这王尚书竟然是一把武功好手。

    当下只得说道:“好,既然尚书大人如此厚爱,小人就只好从命了。”他知道,要再不收,一定将这尚书得罪了,还不知还有多少的祸患留下。同时心中窃喜,***,你在算计我,焉知我又不在算计你,要知道,我回送,那是装模做样之举,并不是真的想还给你。

    乖乖,不收白不收,不说数顷良田,就说终南山脚那处宅子,至少值得二万两银子,刚才拿出去的时候,感觉十分心痛,现在又重新变回自己,心情其实很高兴,觉得王巨这人其实还不错。为什么只有他这样一个尚书才送自己的礼,别的尚书又不送?

    唐朝心想,有些事,与其遮遮掩掩的,倒不如开门见山的问问,喝了一口茶,立即说道:“王大人,下官仅仅是个黄门侍郎,不过是皇上面前一个常常供使唤的人,又没什么特别的本事,王大人这样待我,真的使我很是迷惑!”

    其时,客厅上只有王巨和唐朝两人,别的丫鬟仆妇不得王尚书的号令,谁也不敢上来,唐朝所以趁机进言。

    王巨吃了一惊,想不到唐朝说话恁地直接,笑了笑:“好好,唐大人少年人,快人快语,倒是直率得很,既然都问到这里了,本官也不妨告诉你,在下之所以这样,乃是有一件事求唐大人。”

    “什么事?”唐朝冷笑,果然不出我所料,你的官比我大,该我送你才对,为什么却是你送我,而且出手还非常豪阔。

    王巨就道:“其实,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很难,可是对唐大人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唐朝的好奇心更大了:“到底是什么事?”

    王巨就道:“是这样的,我有一个过命交情的朋友,给困在牢狱之中,想请唐大人帮忙将他救出来,就是这么回事。”

    唐朝吃惊:“小子我,我仅仅是黄门,不像大人您,有决定官吏升迁裁汰的大权,连您,您都不能办到的事情,我,我怎么行呢?”这倒是实话,黄门侍郎虽然亲近皇上,是个要职务,但并无实权。

    王巨就笑道:“唐大人不必惊慌,这件事情您一定办得成的,而我,却是望门兴叹,因为被关押的这人,是在玉真长公主家的地牢里。”

    “什么,是谁?”

    唐朝脸色都白了,立即想到了结义兄弟牛僧孺。

    王巨就道:“他叫牛僧孺。”

    “真的是他,你,你说你和他是过命的交情?”

    王巨有些意外:“怎么,难不成唐大人也认识他?”

    唐朝就道:“不错,他也是我结义的兄弟,算起来,你也是我大哥了!”说着纳头便拜。

    王巨大喜,将他拉了起来:“站起来说,究竟怎么回事?”,心想假如真的是熟人,那就好办事了。

    其实,唐朝可不知道,高仙芝和王巨本是一党,而因为南诏之事,高仙灵被责罚,牛僧孺作为替罪羊更被关进了地牢,若不将他救出,势必大大影响高氏一派的士气,所以高仙芝才让王巨设法将牛僧孺救出。

    要是一般的囚犯,他这个尚书一声令下,顿得自由,但玉真长公主可非常人,加上他以前处几件事的时候,没能给公主办得妥帖,生怕公主责怪他,也不敢贸然去求公主,别到时候弄个灰头土脸,却又哑巴吃黄连,有苦道不得,玉真长公主可是皇帝的亲妹妹,触了她的霉头可只有自己倒霉了,于是他自然就想到刚刚迹的唐朝。以他在朝廷上任职多年的信息网,一下子就知道了唐朝和长公主之间的关系,所以不遗余力的求唐朝。

    唐朝谨守和玉真长公主的约言,不说别的事,只单纯的说是机缘巧合之下和牛僧孺结拜为兄弟,答应帮忙,只是脸上露出悻悻的神色,***,现在举朝都知道,我是玉真长公主这娘儿的小白,真的有点丢人!

    王巨久处官场,察颜观色,知道唐朝雅不愿多提此事,见到答应之后,大喜,雅不愿多提此事使他难堪,乃说道:“唐兄弟,既然你和牛僧孺是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了,你帮了哥哥这个大忙,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说,为兄弟一定尽力给你办到!”

    唐朝一听也是大喜:“真的?”

    王巨就大笑道:“你以为我这个大哥是白当的只要不是犯法的事情,哥哥什么都给你兜着,说得豪迈已极!”的确,以他这样的大官,要说他办不成的事,的确是很少了。

    “我想请大哥帮忙给我找一个人,找到了之后,通缉他!”

    “谁?”

    唐朝心想,乖乖的,可不能透露我就是南诏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的秘密,不然的话,被李隆基知道,一定会治我的罪,只得捏造事实说自己的一个亲人被舍瓦擒拿,要他尽快通知刑部帮忙。

    王巨本来还有些担心,以为是什么艰难无比之事,却原来只不过是这样一件小事,当即满口应承:“没问题,都包在我身上。刑部的人要想得官,得看我的脸色,我吩咐下去,他们不敢不听,唐大人就放心好了,但叫有这个叫舍瓦的人,以及你说的那些情况,只要他还在长安,我保证不出三日就会有他的消息!”

    “这么快?”唐朝有些不信。

    王巨就笑道:“那是当然,大唐疆域广大,要是他逃到了别的地方,自然很难找到,可要是在长安城,刑部这上万的捕快,别说是两个大活人,就是一只鸡,一只苍蝇,恐怕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唐朝大喜,见他说得幽默,笑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昂然的走进一个人来,却是玉真长公主的侍卫独孤信。

    也只有他,才能在这戒备严谨的尚书府邸自由穿行而无人阻挡。

    王巨以客礼迎接了独孤信,说道:“独孤兄,来,喝两杯!”

    独孤信冷冷一笑:“不喝,尚书大人,我今日来此,是有长公主的命令,还请大人见谅。”他一个小小的侍卫,照理说王巨可以不屑一顾,但他知道,他的主子可是权势熏天的长公主,所以以兄呼之。

    王巨就道:“看你行色匆匆,找唐大人有何事呢?”

    独孤信就眼珠一翻:“这就不足为外人道了,请大人见谅。”

    王巨受了这样的抢白,心中自然圭怒,但想到数次办差了长公主的事,生怕惹怒了这个奴才,回去的时候向长公主加油添醋的告自己,反而更加恭敬:“是是是,唐大人,既然长公主有请,本官也不留你,二位慢走!”

    唐朝心中一凛,这婆娘找我干什么?

    但一想到刚才答应王巨的事情,就知道必须和她再打交道,于是站了起来,向王巨拱手道:“告辞!”,跟着独孤信走了出去。

    独孤信默默的走在前头,带着唐朝来到外面一个偏僻的所在,忽然压低声音说道:“唐朝,我命令你,从现在开始,你要好好的接纳朝廷官员,争取联络最多的人,到时候,我说过的,富贵与你共享,你的解药,我会每年准时奉上的!”

    唐朝一听,才想起以前的仇恨,心中快意的想,他却不知道老子会闭气之法,已经将那些害人的药丸吐出,好好,老子且假装受了你的摆布,被你控制,到时候再收拾你,于是点头道:“独孤大哥请放心,小弟一定照办!”

    独孤信就满意的看了唐朝一眼,说道:“走,长公主这几天都在想念你,你可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唐朝想痛骂这小子一顿,好不容易忍住了,淡淡的说道:“我会见机行事的。”

    一路之上,想到玉真长公主那些巨大而闪烁的峰峦,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竟然火热起来,现在正是早春,春寒料峭,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这婆娘穿粉红帔衫的样儿,他心中就温暖如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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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卿卿我弟 下
    唐朝随着独孤信,又来到了玉真长公主的家。这一次,专信的待遇好了一点,被独孤信带进了候客室,驾车的马也随即得到优待,可以吃一些草料,以供下次跋涉之用。

    唐朝是被带进了小客厅里会见长公主的。在这早春的季节里,小客厅里炉火熊熊,生了好大两盆碳火,几枝红梅正自开放,桌上早已经准备好酒菜,样样精致,不像是拿来吃的,倒像是拿来看的。

    玉真长公主就在这个时候穿着火红的冬裙出来了,满脸春色无边,一看到唐朝,她的眼睛里就了光:“唐大人,可请得你好苦!”

    唐朝向后一看,独孤信早已经走得没有影儿,又只剩下自己和她单独相处,心中不禁有些害怕,他知道这里的结构,和这小客厅一墙之隔,就是玉真长公主的寝室,难道,她今天选择在这里请自己喝酒,是别有居心?

    但他还来不及多想,玉真长公主已经抓住了他的手:“唐大人,怎么啦,不说话?”

    唐朝脸上一红,赶紧摔开了她的手:“没,没事。”

    玉真长公主就笑道:“既然没事,那请坐!”

    唐朝就机械的坐下,眼睛的余光一扫,感觉到她竟然经过刻意的打扮。只见她绝不像近五十岁的女人,脸上薄施脂粉,皮肤雪白,有一种吹弹可破的担忧;眼影很浅,但还是可以从青烟朦胧的感觉中知道,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看着自己;吸引唐朝的还有她艳丽的唇,血一样的艳丽之中,很厚,很放肆,却使人一看之下,心中就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这还仅仅是她的头,下面还有更加险要美绝的风景,被严严实实的唐装包裹起来,更充满了无言的挑动意味。

    使唐朝心神不宁的,还有她的手。她的手美丽丰腴,给唐朝倒茶的时候,偏偏露出寸许的如玉的肌肤,其他的,则被衣服包裹得很厚实。

    可以这样说,玉真长公主今天是没有刻意的勾引唐朝,不像以前一样,来得直接,来得粗鲁,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一看到她玉一样的手臂肌肤的时候,心里就产生一种邪恶的念头,不管怎样,他觉得面前这个女人绝不讨厌。

    唐朝随即自责,努力想她的坏处,她的缺点,他知道,要不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会被俘虏的。

    当唐朝存想着这已经是一个五十多岁鸡皮鹤的女人时,玉真长公主很嗲很媚的声音传来:“唐公子,贱妾有一言相问,你干吗不愿意和我握手?你知道吗,刚才你摔开我的手,我到现在还在伤心!”

    乖乖,也不知怎么了,一听她说这样的话,唐朝的心里也涌起一丝悲凉,他可以分明的感觉到,这个女人不是假意这样说好取得自己的好感,而是真正在伤心,他也忽然觉得,这女人的声音和以往似乎有很大不同,他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用穿越前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具有一种磁性,可以软化男人的心。

    唐朝一阵感动,忽然抓住了她的手:“长公主,对不起,我对我对你的无礼感到羞耻,其实,抛开你是个公主不算,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有品位的女人!”

    玉真长公主水汪汪的眼睛里就浮起一丝朦胧的雾:“谢谢你,唐公子,你能这样待我,我就是死,也可以瞑目了!”

    说完这话,她缓缓的抽回了自己的手,但一种深沉的情感却留在唐朝的心底。

    唐朝吃了一惊,我这是怎么啦?

    但一阵幽幽的香气袭来,却使唐朝立即又被迷失在春天里。

    只听唐朝轻轻的问:“长公主,有一个问题,可以问你吗?”

    “请问!”

    “你的身上,为什么有这样一种使人迷惑和向往的香味?”唐朝清楚的记得,当初见杨玉环的时候,也闻到了类似的香味,当时还以为是杨贵妃特有的,却想不到,同样类似的香味竟然出现在玉真长公主的身上,前几次见她的时候,心惊肉跳,一点也没有注意到这些,可现在心一旦定下来,竟然现了这些奇妙的东西,就在她说话的时候,也感觉到她口中含着兰花,香醇无比。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非绝世美人不能到达这一点,这就使唐朝将玉真长公主厌恶的想法抛弃到了九宵云外,他知道,以现在这种情况,她绝不是一个令男人讨厌的女人,相反,她身上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

    玉真长公主笑了,笑中带点嘲笑的味道:“唐公子,想不到你连这也不知道,这就是香囊啊,我送你一个!”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真丝绣成的香囊,放进唐朝的手里。

    立即,一阵奇异的香味传进了唐朝的鼻中,不禁问道:“原来是这个香?”

    “不错,这是西域进贡给唐朝的香料、香药,装进这种绣囊中,称为香囊。”

    “这就奇怪了,国家宾馆里那么多侍女,为什么一个都没有佩带这个的呢?”

    玉真长公主一听,笑了:“唐公子,你有所不知,这是皇上赏赐给我的,除了宫中的贵夫人,外边的平民百姓,哪里能够佩得起,就有自己做的,也远没有皇上赏赐的好!”

    “哦,我知道了,这个我,我今天来打扰公主,是有,有一件事情想求公主。”

    “有什么事,唐公子尽管说。”

    唐朝见到机会到来,赶紧道:“我想求公主,放了你地牢里的犯人牛僧孺,这个人,是我的结拜兄弟,我,我现在虽然从地牢里出来了,可他现在还在里面受苦,现在没有我给他饭吃,不知道他还吃不吃人肉。”

    “人肉?”玉真长公主的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

    唐朝就道:“是的,长公主,我这位义兄饿得要命的时候,什么都吃的,我当时就记得,一个死了的囚徒,他悄悄从他身上割下了一块肉,然后和大家分吃了。”

    玉真长公主的脸上忽然浮起一种被羞辱的感觉:“这臭小子,他竟然了本宫,我,我以公主之尊,受此奇耻大辱,唐公子,你我能轻易放他吗?”

    乖乖,原来果然这样,当时还以为是牛僧孺吹牛,想不到竟真有此事,只得求道:“长公主,您就答应了我,他,他说他不后悔只要能和你,和你有一次,他就死也甘心。”

    玉真长公主扑哧一笑,随即脸上露出厌恶的神色:“这死东西,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还以为本宫会喜欢上他,这不是做白日梦吗?”

    唐朝赶紧道:“是是,我也说他是,不过,公主,您想想,你将他关在地牢里,吃不饱,穿不暖,让他从一个朝廷的将军变成一个吃人肉的家伙,已经收拾得够了,就,就看在我的面上,放该他!”

    玉真长公主等了很久,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说道:“好,我就看在唐公子的面上,放他一条生路。”

    “谢谢!”唐朝大喜,端起酒壶给她斟满了酒,再给自己加满,举杯说道:“我敬公主一杯,这个情,唐朝会一直记在心头的。”

    “我先干为敬!”也不等她答应,将杯子和她碰了一碰,一仰脖子将酒喝了下去。

    玉真长公主却是痴痴的看着酒杯,久久不说话,也不喝酒,不过,眼中似乎有朦胧的雾水一样的东西。

    “长公主,您怎么啦?”唐朝有些吃惊。

    玉真长公主就轻轻的说道:“是的,我答应你,不仅如此,我还答应,要你当黄门侍郎,将来还要鼎立相助,让你当上大唐的宰相,我,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我,我有时候都感觉奇怪,我李意真什么时候变得多愁善感了,不过,我现在,现在真的想有一个你这样的弟弟,可以常常的陪我喝酒,陪我说话,不过,我知道,我已经是败柳残花,唐公子是不会在意我的?”

    这几句话,说得哀怨无比,挂在眼角的泪水终于流下,一种成熟女人楚楚的风致顿时使唐朝着了迷。

    “我答应你,姐姐,你是我的姐姐!”受一种对女人的怜悯和某种奇特感情的驱使,这句话脱口而出,说完这话,他紧紧的抓住了玉真长公主白玉一样晶莹白嫩的是手。

    玉真长公主大喜,忽然控制不住自己,扑进了唐朝的怀里,呜呜的哭泣,仿佛陡然见到分别十年的亲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动人心魄的香味传进了唐朝的鼻,他全身都处在麻醉中,只觉得似饮了醇酒,似进入了云雾,感觉全身都轻飘飘的,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他分明的感觉到,怀中的这个女人,也有一般女人所共同的情感——她也知道悲伤,她也知道感动。

    他实在不忍心推开这个软弱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没有依靠的女人,一个可怜的女人。

    以前每次见唐朝的时候,她都是那样的高高在上,那样的颐指气使,那样的使人觉得,她是世上高贵的女人,别的男人,都只有匍匐在她脚下的份,只有能牵着她的石榴裙,可现在不是,她现在躺在唐朝的怀里,不过是平凡的女人。

    是的,这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唐朝这样的想,当她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无比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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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御史中臣
    唐朝回到终南山下的别墅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感觉奇怪,为什么自己竟然能有那样非凡的自制力,竟能够坐怀不乱。而更使自己吃惊的是,玉真长公主也没有逼迫自己就范。

    他知道,在那样的情形下,要是她逼迫自己的话,自己真的很难保证能不犯错误。

    可是她没有,这个女人并没有,如此看来,她或许是真的爱上了我也说不定?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心就砰砰的跳动,这可以吗?

    但他今天做的事情太多了,他也实在太疲倦了,很快的,他的思维中断,他进入了睡梦之中,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到以前他和以前的哥们猪猪、小龙一起看日全食的情景。他们当时都常常谈穿越,真的希望自己能穿越到前朝去风光一把,互相商量好了的,要带一部《唐诗三百》和一部《二十世纪一百大明》,

    当他正将梦做到这里的时候,他被一阵脚步声惊醒:“唐大人,我是御史中臣王献,高公公请你马上过去一趟。”

    唐朝一惊而醒,才知道是自己做了一个怪梦,不仅《二十实际一百大明》和《唐诗三百》没有,就是穿越前形影不离的手机也没有,不禁出幽幽长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道我者谓我何求?”

    前来传讯的是著名的御史中臣王献,听了唐朝的诗,冷笑一声:“唐大人,高公公正在气头上,他要你去,我劝你还是快一点的好。”

    唐朝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怎么,生什么事了吗?”

    王献就冷笑一声:“唐大人,你刚刚上任,当上黄门侍郎,怎么就住进了这样的豪宅呢?”

    唐朝心中一阵嘀咕,乖乖,别要像穿越前那样,到处都抓贪官,这唐朝的吏治,似乎比自己想象中的好,难道,我就收了这么点贿赂,就被抓了?本能的辩解道:“我,我也只是暂住的,以我的俸禄,怎么买得起呵呵。”

    王献就鄙夷的一笑:“是吗?”声音的尾巴拉长,像是一根钢丝从中间突然被折断。

    唐朝心中虽然害怕,但还是答道:“是啊,不信你问问我的手下人!”说着向身边的专信一指。

    王献不等专信说话:“这样的人也配和我说话,告诉你,唐大人,这件事情,我会向皇上禀报的,你就快一点,公公恐怕已经等不及了。”

    唐朝心中大惊,不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是什么来路,但也只得赶紧穿上了衣服,他***,就这样蛮横的闯进老子睡觉的地方,这还有礼貌吗?只得一边穿衣服一边搭讪道:“这位呵呵这位大人,不知道你在高公公手下,做的什么官?”

    他本来是想讨好这位官员,殊不知这样一问之后,王献的脸色立即变得如猪肝一般的红,“什么,唐大人,你的官品虽然在我之上,可你不要忘了,我可不是高公公能够差得动的人,我可是皇上面前的御史中臣,只不过因为要调查你的案子,所以才顺便过来帮高公公传个话!”

    唐朝听他的口气,似乎他担任的这个官职御史中臣并不是个小官,可不知道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官,于是问道:“哦,我知道了,不过,小子刚入朝廷,不懂得礼仪尊卑,还请王大人指示一下,御史中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官?”

    王献就狐疑的看了唐朝一眼,见他似乎根本没有将自己的话放在眼里,还来问这些不要紧的话,心中冷笑一声,反正我已经将话带到,你不赶着去见高公公,他老人家待会儿怪罪下来,可不能怨我,于是答道:“唐大人好闲心,那本官就告诉你,御史中臣的任务呢,就是专门弹劾百官,看有没有作奸犯科、贪赃枉法的犯官!”

    唐朝一听,心里就抖了两抖,我的妈呀,怎么自己这么命苦,刚收到一所豪宅,还只居住得一天,就似乎要被人告弹劾的样儿,赶紧拉住了他手:“王,王大人,我真的是暂住在这里的,真的,不骗你!”

    心中同时涌起悔恨,我先前还道王巨是个好官,送我这么好的东西,想不到一给他办成了事,他就叫人来拆我的台。他知道,送自己终南豪宅这件事,只是一二日之内生的事情,而进行得又甚为隐秘,除了王巨告密之外,无人得知此事。

    王献就阴阴的一笑:“唐大人,我只是个四品的御史中臣,负责的,只是向皇上报告可疑的事情,这些话,你就等着将来和皇上的对质的时候”

    唐朝见他说得如此严重,心中焦急,一把拉住了他的手:“王大人,千万请您高抬贵手,就放过我这次好不好?”

    王献就拿眼睛看了看在边上一脸紧张神色的专信,似乎嫌他碍眼。

    唐朝的眼珠一转,莫非,他是有什么隐秘的话要向我说,赶紧道:“专大哥,请出去一下,我和王大人有点事要谈!”

    专信就满头雾水的出去了。

    王献待专信将门关上了,就满意的一笑:“唐大人,我刚才还在担心呢,你小小年纪就爬到黄门侍郎的高位,必然是个较比干还要聪明的人物,现在看来,的确不假,既然唐大人关上了门,这里除了你我,再无第三者,你总该知道高公公派我来的意思了?”

    “知道知道!”唐朝一面说,一面拿出一大叠交子,将整整一万两塞进了王献手中,赔笑道:“王大人,小子我刚上任,没什么钱财,这几张破纸,就送给王大人买几盒烟抽!”一说出口才感觉到说错了,***,以为还没有穿越是不是,幸好王献并没有在意。

    王献一看,顿时眉花眼笑,加意推辞道:“这怎么行,我可是负责帮助皇上查考百官的官员?”

    唐朝见他的脸色,赶紧道:“哪里哪里,区区之物,不成敬意,收下!”

    这个时候,王献已经将手里的银票数清,乖乖的,竟是一万两,看这小子出手大方,倒是可以交交这个朋友,半推半就的收下了。

    唐朝见他收下银票,搁在心中的一块大石才算是落了地,心中郁闷的想,***,看你这尖酸刻薄的样儿,不知道多少刚上任的朝廷官员被你敲诈,且待我站住脚跟,再和你这小子算帐!

    哼,你不过是个正四品的小官,竟然来敲诈我这三品的黄门侍郎,将来有你好受的!

    唐朝可不知道,王献可是唐玄宗时出了名的刚直出名的御史中臣,连李林甫这样的一品宰相也敢弹劾,当然不怕刚刚上任的唐朝。

    王献收下了银票,忽然笑了:“唐大人这样识时务,将来在官场中前途无量,王献就在这里预祝你成功了,好,既然唐大人这么看得起我,我王献也不会白收你的钱,呵呵,说句实在话,你刚上任,好象来自一个小国南诏是不是?”

    “是的,正因为这样,很多地方不懂,请王大人不吝指教!”

    王献就老气横秋的说道:“指教是不敢当的,不过,有些地方,可以提出个建议,供大人参考,比如,高公公是现在皇上最倚重的人,你既然是黄门侍郎,在你上任的第一天,礼当前去看望看望他老人家,其次,李林甫李大人,也该去谢谢,我知道,你好象就是他举荐的?”

    “是,谢王大人,还,还需要看别的什么人吗?”

    王献就笑了:“哈哈,看在唐大人这么好学的份上,老夫就推心置腹的告诉你,所有的大官,你一个都不能缺少了,都得去拜望拜望,不然的话,恐怕就会像我,到老来都做个御史中臣。”

    “这,这什么意思?”唐朝愕然不解。

    “呵呵,唐大人真是可爱,好,我告诉你,我是叫你别学我,到处弹劾人,到处得罪人,结果仕途坎坷。”

    唐朝就奇怪的道:“王大人,这我可不懂了,小子看王大人处事,不像是会得罪人的人啊?”

    王献就哈哈一笑:“唐大人,你不用安慰我,我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比如今天,我收了你一万两银子,你一定怀恨在心,将来有权力了一定会整我,对不对?”

    唐朝连连摆手:“哪里的话,小子可是诚心诚意的。”同时心中道,你老小子说得不错,你这样做,肯定得罪不少的人。

    王献将手一摆:“好啦,唐大人,我相信你,不过说实话,我这样得别人钱,别人总还是会觉得不舒服,当面自然不好说什么,背后就不一定了,哎,可我也有我的难处,我是作官的,我也需要钱,不然,就连这个官职,恐怕也保不住,不说了,唐大人,你看看这个!”

    说着从怀里取出一张黄纸,纸上写满苍蝇大小的字,却尽是些人名,竟有十余人之多。

    唐朝接过还没来得及看,王献就说道:“唐大人,我这上面的名字,都是按照权力大小来编排的,你要是有兴趣去看望的话,不妨一一去拜访个遍,这十六个人,都是非看不可的,要是你觉得还不够,其余的,倒没什么大不了,你自己决定就是了。”

    唐朝的眼前猛的一黑,乖乖,“拜访”这个词语的意思,唐朝已经领教了,可兜里的钱似乎太少,不由得有些后悔,刚才怎么就送王献这家伙这么多,早知道要送这么多人的礼,就该节省点花销的,现在可是捉襟见肘了。

    他心里虽然这样想,脸上哪敢表现出来:“谢王大人,真是太感谢了!”

    王献随即告辞而去,临走的时候,只是催促他快点去看高力士。他心中想,这小子能以小小年纪做到黄门侍郎,豪富那是不用说,所以这一万两银子那是收得心安理得,哪里想到他贫穷至斯。

    怎么办?就光是去见高力士一人,身上的二万两银票似乎也少了点,可还有李林甫、韩休、高仙芝、王巨等一大堆的官员,不是宰相就是尚书或者是掌握大权的节度使,似乎少去拜望一人也不行,这可把他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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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四章官居一品高力士
    不过,唐朝也来不及想那么多,略做思考之后,他还是决定,先去见见高力士的好,得罪了这位大宦官,可不是玩的。

    当下带着身上那二万两银票,和专信往皇宫赶去。

    由于唐朝现在是穿朱红官服的三品大员,又是黄门侍郎,所以可以凭借腰牌自由出入禁宫,下了车,整了整衣冠,昂然的走了进去。唐朝身上的官袍质地优良,在朝阳下闪闪光,看着金碧辉煌的城楼,心中忽然涌起一种志得意满的感觉。

    唐朝来到自己办公的地方——紫宸殿,还未坐下,就吩咐身边的随从道:“去,拿我的名帖找高公公的门下高公公今日有没有时间见我?”

    “是!”这个叫阿才的随从就答应了,转身欲出,但唐朝随即叫住了他:“记住了,这点区区之数,不要忘了给门人!”将手里的一块元宝塞在这随从的手里,心中郁闷的想,做人也不能太软弱了,虽然明知道高力士是皇上跟前最红的宦官,但想到自己毕竟也是李相的人,背后还有玉真长公主给自己撑腰,还是要顾全点自己的面子,本想亲自过去求见,但转念一想,那样的话未免示弱,干脆叫个人去试探。

    唐朝坐在书香气很浓的办公处,心中哪里有半分心思幸好这随从办事得力,很快就回来了。

    “怎么样?”

    “门房说,高公公请唐大人马上过去!”

    唐朝一听大喜,看来这高力士也不是蠢材,也不敢轻易的得罪我,当下乐滋滋的走了出去,身后两名随从,一阿才,一阿全,紧紧相随从。这两个小子得知自己以后就跟着黄门侍郎唐朝干了,早打点了礼物相送,唐朝也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觉得呼来喝去的倒也听话,随即带在身边。

    只转过几条曲廊,就来到高力士居住的地方。他是宦官,本来应该居住在尚膳监后面特制的寝室,但李隆基一生对他倚重,时时要呼唤他,因此住到了紫宸殿附近,和唐朝办公的地方不远。

    远远看到唐朝来了,门房就打开了中门,恭敬的肃请。

    唐朝知道,这是对自己的尊重,毕竟,我现在可是三品的官员了,比六十多岁的高力士只差了两级而已。

    唐朝走了进去,早有知客的家人出来接住唐朝:“唐大人请,这边请!”

    声音尖利,使人听了很不舒服,忽然明白,这些人都是太监,怪不得说话尖声尖气,随即跟在后面走了进去。

    屋子里陈设竟是平常,一桌,四椅,外加一个香炉,墙壁上一副很大的观世音的画像,此外并无陈设,地板也是青砖的,和长安的青石街道如出一辙,一点也不像一品的官员居住的地方,这使唐朝甚为纳闷:怎么搞的,高力士应该钱不少,竟然住得如此简朴?

    “请坐,唐大人,高公公稍等一会儿就出来!”说着拿出身后的一壶茶,给唐朝倒了一杯,看其颜色深黑,毫无香气之可言,知道定不是好茶,但鉴于礼貌,还是象征性的喝了一口,刚放到嘴边,就感觉一种难闻的味儿传出,立即放下,心中有种呕吐的感觉。

    正在唐朝的无聊的时候,忽听一个尖细的嗓子说道:“外面来的是谁啊?”

    声音虽然尖细,但甚有质感,一字一字清楚的传进了唐朝的耳朵。

    知客的家人就说道:“回高公公,是黄门侍郎唐大人来见您啦,小的已经按您的吩咐,将他请进来奉茶了。”

    那尖细的声音就说道:“这怎么可以,那是怠慢了他,快请他进来!”

    “是!”那知客家人答道,随即转身对唐朝道:“唐大人,请跟我来!”

    唐朝有些纳闷,这里不是大厅吗,不在这里见我,难道在你的卧室见我?

    满心狐疑的唐朝尽管不愿,但还是跟着知客来到了卧室。

    一进门,唐朝就看到一个人影有些模糊的在一个角落里蹲着,不知道在干什么,知道这肯定就是高力士了,赶紧恭身道:“黄门侍郎唐朝见过高公公!”

    “噢,很好!”声音拉得老长,似乎有些气急的感觉,又好象做什么事情很费力,拼着命叫出来的一样。

    见他不说话,唐朝也不说话,只拿眼睛看这屋子里的陈设,竟和外面一样,除了一床蚊帐和一张床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屋子里没什么可看的,所以唐朝还是不自觉的注意起高力士,只听他叫声“哎哟,可累死我啦!”之后,将身子坐直了。

    唐朝鼻中闻到一股恶臭,随即看清楚,原来高力士不是蹲着,而是坐在马桶上,刚才看他很费力的样子,原来是正在大解,心中一阵厌恶,哇的一声呕吐出来,将地面弄得肮脏了,心中狂怒的想,***,这阴阳人竟然这样羞辱我!

    “张剩,把这个给他!”

    张剩就听话的将高力士手里的便纸拿给了唐朝。唐朝不接,摔在了地下,心中狂不已,从自己身上拿出餐巾来自己抹干了嘴,好不容易才将暴怒得想杀人的心情平息了下来,说道:“对不起,高公公,小的刚才没将您给的纸拿紧!”

    高力士坐在马上,身上的紫袍闪着光,脸色隐藏在阴影里,眼睛深绿,一直鹰一样的注视着唐朝的一举一动,闻言一笑:“没什么,这是正常的,马桶很臭,你不像他们一样,闻不惯,这我理解。”

    唐朝就点头:“谢高公公礼意思,不成敬意。”说着将手里早已经准备好的一万两银票交给了张剩。

    张剩看了高力士一眼,见他脸色并没有拒绝意,于是收下,送到了他的手里。

    高力士接过来,随便看了看:“唐大人,你出手很大方啊,送老奴一万两,我可有些担当不起啊?”

    “担当得起,担当得起的!”唐朝敷衍的说道。

    高力士就微笑的将银票揣进了自己的怀里:“好,客套话就不说了,张剩,你出去,出去的时候,顺便把门带上,我和唐大人有几件事要谈!”

    过了这么多时候,他居然能一直坐在马桶上,而且面上还能露出和善的笑容,唐朝可以肯定,只看他的上半身,你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个亲切和蔼的人,至少,绝不凶恶。

    张剩就听话的出去了,门关的一刹那,唐朝有一种想冲上去打人的冲动。但他的理智告诉他,一旦自己控制不住而冲上去的话,自己在唐朝的前程就算是毁了。高力士这样的人,无数的宰相都出自他的门下,要整治自己这样一个黄门侍郎,一定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他强压住心中的怒火:“好啦,高公公,有什么事您请”

    在这间恶臭狭小的房间里,他实在不愿多耽。

    高力士就缓缓的点头:“年轻人,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以为,唐大人会冲过来教训我一顿!”

    唐朝一惊,听此人的口气,他这样做,似乎是故意的,顿时怒气勃:“你,高公公你原来是故意这样羞辱我的?”

    高力士就冷笑一声:“不错,你要过来教训我,尽管过来就是!”

    说到后来,他的声音陡然提高,像极了紧急刹车时出的声音。

    唐朝忽然想,这老太监能在宫中待数十年而不倒,定有他过人的长处,可别小看了他,也许,他练过武也说不定,立即恭身说道:“对不起,高公公,我刚才是问得卤莽了,还请公公恕罪?”

    这一次,高力士的脸色却一直阴沉着,冷笑一声说道:“哼,看你脚步虚浮,说话中气不纯,老奴就知道你并无武功,竟想少年冲动,告诉你,老奴就使伸出一根指头戳你一下,你也不好受!”

    “是!”唐朝话虽然这样说,但神气间显然不信。

    高力士就轻蔑的一笑:“唐大人,我可以让你试试!”说着隔空一指点了过来,出哧的一声响,将唐朝的衣服穿了一个洞。

    唐朝想避,但避的念头刚一闪,衣服已经被洞穿,唐朝顿时惊得呆了,怪不得李隆基如此重用这家伙,原来这老太监竟然有这样一身高明的武功,对他再不敢起丝毫轻视之心。

    就听高力士说道:“算起来,我前身是武家的人,武则天皇后是我姑姑,武士豁、武三思,哪个不是唐朝响当当的人物,我武家的人,既然姓了这个武字,岂有不习武的道理,年轻人,我有一个忠告!”

    “请说!”

    “不管是什么样的官,包括以前的李林甫,我高力士愿意见谁就见谁,不愿意见谁就不见谁,能够得我召见的人,都是举足轻重的人,不管我是在客厅里,还是在马桶上,只要老奴能够见你,就说明你真的达了,只要以后做事的时候不忤逆公公我,你是前途无量的,明白老奴的意思了吗?”

    “明白!”

    “那好,既然这样,老奴还想在这里尿一会儿,你出出去的时候,去玉清宫看看玉环贵妃,问问她有什么需要,就说皇上有一个请求,想到她那里问问是不是可以?”

    “是,唐朝告退了!”

    一出到门外,心中郁闷的想,看来,这老家伙还真不好伺候,将来可得多长个心眼,来到外面,又呕吐了三次,将胃里的东西连着胃液都吐了出来,这高力士真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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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五章灵爱
    高力士的这个命令一下,唐朝知道,真正的考验来了,杨玉环现在离宫出走,而高力士却觉得我可以劝和她和皇上两人,因此才着落我去见杨贵妃。但自从上次见到贵妃之后,唐朝的心里就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回来之后,他这两天也好生后悔,我怎么能一见她的面就说喜欢她的话,一想到对自己痴情的文姜和李莲,唐朝的心就感觉阵阵内疚,我唐朝怎么能够这样做?

    但歉疚归歉疚,心里还是情不自禁的想到杨玉环绝丽的容颜和风姿,以及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熟透的美,每当这样的时候,他总觉得口中的唾液分泌量大增,几乎要涌出来的味道。

    他总是自责,可自责没有用,他还是会常常的想到她。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会知道,忘记一个女人有多么难,他也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女人,美丽诱人得使男人感觉害怕,而杨玉环无疑就是这样的女人,而且还是这其中的绝得郑重,杨玉环忽然笑了起来:“小子,你以为,我真的在吃醋?不是的,只是装个样子给你看罢了了你今天来,是不是奉了什么人的命令?”她的神色在陡然间转变,使人分不清真假,可以看出,在交际上的能力是极端高明的。

    唐朝只得答道:“是,皇上要高公公委托我来看看娘娘,想问问,娘娘什么时候有空,皇上想来看看您?”

    杨贵妃就冷笑道:“你就说我没空,这一辈子都不想见他了。”

    “这,这怎么行?”唐朝大惊。

    杨玉环就没好气的说道:“这不是你教我的吗,我这样说,不正合你的意吗?”

    唐朝就惶恐的道:“娘娘,小人的意思,不是要娘娘终生不理他,而是,而是吊吊皇上的胃口,然后互相找个台阶下,并不是一辈子不理他。”

    杨贵妃就将笑未笑的说道:“这样一来,你不是毫无机会了吗?唐大才子,你刚才还作什么诗来着,‘人生际遇难料,有梦也应草草’,不是吗?”

    唐朝就喟然长叹一声:“娘娘,我是这样说过,可我还说过,我会让娘娘情不自禁的喜欢我,此事只能慢慢来了!”

    杨玉环就仔细的看着唐朝的脸,好一会儿,忽然笑了:“好,别人送得你香囊,本宫难道不能送,我也送你一个,拿着!”

    说着从怀里取出一个身上绣着一对戏水鸳鸯的香囊来。

    唐朝大喜接过,情不自禁的吻了一下,芳香铺鼻,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唐侍郎,记着,你回去的时候就说,我要在这里闭关学道七天,叫皇上七日之后再来也不迟。”

    “是!”他刚回答的时候,杨玉环已经端起茶来,做出送客的姿势,唐朝只得告辞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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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香囊事件
    唐朝不敢怠慢,回去向高力士传递杨玉环的话。这一次,高力士倒是没有摆架子,在客厅接见了他,当得知贵妃七日之后愿意见皇上,顿时大喜,来不及和唐朝多说,兴冲冲的去报告李隆基了。

    唐朝冷笑一声,这阴阳人去忒也卑贱,简直是奴才的命,随即出了皇宫,慢慢向终南山的豪宅而去。

    专信见他凝神思考,也不多问。

    唐朝心中现在是郁闷得很,张家正给自己收的金银,已经用出去二万两,还要去拜见十五个大官,哪里有见面礼呢?区区一万两银子,肯定是不够的,***,难道只有将别人送的珠宝拿去卖了,万一被人知道了,那可是丢分得很的事情。

    正在这个时候,专信的马车戛然而止。

    唐朝一惊抬头,就看到了文姜那艳丽得比熟透的樱桃更诱人的脸,她正昂然站在路的当中,就这么冷然的挡住了专信的马车。

    专信大怒:“姑娘,你是干什么的,干么突然之间窜出来,要不是及时勒住车,你这个时候已经不能站着说话了,你知道吗?”话虽如此,但一见到这女子如此美貌,越说到后来,语气也缓和了。

    “文姜是你,快上来谈谈!”唐朝一脸的急切,猛的跳下了车。可不知道一急之下,顿时将什么都忘记了,混没想到自己轻功毫无,立即摔了一个狗吃屎,幸好手伸得快,只沾了一手的灰,倒是没有受伤。一爬起身来,立即向文姜奔去:“我的小媳妇,可想死我啦!”

    文姜见他这样,忍不住偷笑,但一听唐朝的话,脸色就寒冷了起来,一个耳光重重的打在唐朝脸上,将他半边脸都打得红肿了,斥责道:“你都胡说些什么?”

    专信本想动手帮唐朝把她料理了,但一听到唐朝“小媳妇”的叫,立即知道她们之间的关系不寻常。

    果然,唐朝的脸上虽然有五条长长的伤痕,但却并不生气:“对不起,文姜,是我错了,你来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等唐朝将这些话说完,他才感觉到火辣辣的痛苦,忍不住叫苦:“哎哟,哎哟,我的姑奶奶,你怎么打得这么重啊?”

    文姜就道:“打得不重,你记不住,我以前住山上的时候,跟我成天在一起玩耍的那只猴儿,要是不重重打它的话,它就会无法无天,什么都敢偷吃,可一旦重重的打了它,它反而会乖乖的听话。”

    唐朝顿时苦笑不得,这丫头竟然将自己比成她养的一只猴儿,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绝美的脸,竟将杨玉环的美丽也忘记了,痴痴的看和她:“文姜,上来,有什么事回家里慢慢谈,算我求你啦,好不好?”

    文姜一见唐朝这可怜相,扑哧一笑,身子轻飘飘的一闪,上了马车,只见她身不动,腿不抬,就这么轻描淡写的上了近半丈高的豪华马车,专信这才心中凛然,我还道她一个娇怯怯的姑娘,怕伤了她,可想不到她竟然有这样高明的轻功,我先前就是驾马急驰,又怎会奈何她分毫。

    唐朝见伊人上车,心中大喜,喜滋滋的爬了上去,坐到她的身边,就想去抓她的玉手。

    但忽听一声清脆的响声传来,却是唐朝手背上已经吃了一记手掌。

    专信哪里敢往后面看,只在心中好笑,唐兄弟倒也多情,不知道哪里认识了这么艳丽标志的一个小姑娘,就是脾气有点厉害,驾马急驰。

    这边唐朝就道:“文姜小姐,干吗打我?”,一脸的委屈。

    文姜就笑道:“你手好脏啊!”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香囊,轻轻的给唐朝擦手上的灰尘。

    唐朝忽然之间感觉到灵魂已经升华,她的玉手温暖而光滑,更加要命的是,她香囊上的香气传进他的鼻子,再加上一种处女特有的香味,顿时使他产生了想入非非的感觉。

    很自然的,他抱住了文姜,吻她的脸。

    “啊,”忽然之间,一声惨叫传来。

    专信蓦然回头,就看到唐朝的腰弯得像一张弓,痛苦得用手捧住了肚子。

    这一来,专信可不得不管了,先前还道是两个小情人打情骂俏,只不过是这小姑娘脾气有点厉害而已,现在一看,唐朝脸上的伤痕犹存,肚子上似乎又重重的受了一拳。

    美丽女人的粉掌,粉拳,本来男人消受起来是很舒服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消受起来的时候,却感觉不怎么好。

    “你欺负我兄弟,为什么?”

    这句话,前面的话倒也罢了,但后面三个字,是专信运起了高深气功,以“狮子吼”的功力出,使唐朝的耳朵顿时像聋了,文姜也是剧烈一震,将要继续打下去的粉拳收了回来,心中叫道:早听说专信是彝部的好手,想不到竟有如此高深造诣,我可不会这手功夫。

    气势一馁,说道:“我自管教我丈夫,关你什么事?”

    “什么,唐兄弟是你丈夫?”专信一听,嘴巴就张开了合不拢来。

    文姜一见他那不可思议的表情,粉脸一寒冷:“唐大哥,你就这么没出息,娶了南诏的公主之后,就不愿意要我这个山野女子啦?”

    “哪里哪里,我什么说过不要拉?”唐朝按着肚子说道。

    文姜的小嘴就一噘:“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你身边这个随从?”

    唐朝大急,也顾不得肚子正疼痛得要命,说道:“文姜,什么随从,你可千万别这样说,专大哥是我的结拜兄弟,只是兄弟情深,担心我的安危,这才时时的和我在一起。”

    文姜就冷笑一声:“这有什么差不多,你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他是你的属下,做你的随从,那是抬举了他,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唐朝就正色道:“文姜,我不许你以后说这样的话,我唐朝从来没这样想过,一直把专大哥当兄弟待的,这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是对着专信说的,自肺腑。

    专信顿时就信了,点头道:“唐兄弟,我懂,谢谢!”话虽不多,但一股兄弟的义气却是莽莽苍苍的表现了出来。

    文姜就啧啧的笑了两声:“看不出来,你们关系倒是好得很,不过,我警告你,唐朝,你要是敢对不起我,做对不起我的事,我随时可以杀了你!”

    这些话,顿时使唐朝的脑袋感觉有点凉飕飕的,他立即想到了玉真长公主对自己的心意,想到了情不自禁的向杨玉环的表白。

    ***,是不是我妈是表字,我也变得这么花心了,唐朝不禁开始自责起来。

    见他不说话,文姜就道:“唐朝,被我说中了,是不是?”

    说到最后三字的时候,她忽然欺进身来,勒住了唐朝的脖子:“臭小子,你真做了对不起我和莲姐的事?”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手上已经有一柄明晃晃的匕,指在唐朝的脖子上,刀光闪烁,映出唐朝喉结的不住跳动。专信想救人,但一见了这样的情形,也是投鼠忌器,不敢动上一动。

    唐朝就艰难的说道:“没有,现在还没做。我誓!”

    文姜一听这话里有话,一楞之间已经明白:“那你的意思是说你现在虽然没做,但却快做了?”

    “是,就是!哎哟,轻点!”唐朝感觉眼前的景物已经恍惚起来,只听文姜怒道:“臭小子,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你还嫌不够,你还想别的,别的女人到底是谁?”

    “我不能死都不能说。”说到这里,忽然昏迷了过去。

    专信甚为焦急,见状说道:“文姜姑娘,你就放过唐大人好不好,我这些天一直跟着唐兄弟,他就是爱跟你开玩笑,其实什么事也没错,我可以保证,他绝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你就放过他好不好?”

    文姜见唐朝昏了过去,心中也是紧张,捏住他的人中推拿了两下,忽然脸色大变:“这是什么香味?”

    说到这里,也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伸手到唐朝的怀里一阵掏摸,将他所有的东西都取了出来,除了一些银票之外,就是一个香囊了,凑近自己的鼻子一闻,立即知道是宫中之物,因为布衣妇人是佩不起这种东西的,大怒,“啪啪啪啪”四个耳光,将唐朝的脸打得变了形。

    唐朝好不容易醒转过来,立即受到这样的荼毒,哪里受得了,又昏迷了过去。

    “呜呜”文姜忽然将香囊摔出,掩面而哭,显得很伤心的样子。

    趁这个机会,专信一个箭步冲出,将唐朝拉了过来,靠在自己的身后,这样一来,文姜武功远远不及专信,是无论如何不能炮制唐朝的。

    唐朝这才悠悠醒来,一见自己在专信手里,这才舒了一口大气,摸着两边红肿如蜂巢的炼颊说道:“文姜妹子,我,我错了,跟我回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做人,再不会让你半点伤心啦!”

    文姜猛的擦干了泪眼,咬牙切齿的说道:“唐朝,你这个臭男人,我不会相信你了,我不会放过你的,你给我等着!”

    她知道在唐朝的手里,无论如何不能抢走唐朝,说完这话,向路边一闪消失在山脚的拐角。

    专信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唐兄弟,她好象真的生气了,怎么办?”

    唐朝就叹息了一声:“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好了,哎哟!”一想到文姜不知以后什么时候找上自己,唐朝的心就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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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比箭
    自此之后,专信更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唐朝,怕文姜什么时候突然出现,那样的话,以她的脾气,唐朝可危险之极矣。

    却说李隆基听了高力士的话,知道杨玉环答应七日之后再见他,喜出望外,爱妃原来并不是真的不要朕了,原来只是耍一下小姐脾气。一想到这里,立即想起促成此事的大功臣唐朝来。这在常人看来自是极小的事,但在李隆基的眼里,可比战场上的血肉拼搏重要得多了,当即宣布召见唐朝。

    高力士对唐朝此人,其实并无丝毫顾忌,知道他年纪幼小,所以曾经坐在马桶上以羞辱他,所以在皇上的面前,也说了唐朝作为贵妃和皇上之间关系枢纽的作用,不然,李隆基也不会召见他。

    唐朝自是赶着回衙门里处理公务,但还没回过神来,忽然得报:“皇上宣唐朝见驾!”

    唐朝只得跟在一个小宦官的身后,来到了后宫。

    这一次,唐朝心中再无以前的压力,不时的看看四周的景色,果然是巍峨辉煌,极尽人间之妙。但更使唐朝心动的是,皇宫中的宫女成群,穿着美丽得体的宫服,时时露出春花般的笑容,看着唐朝这个希世之宝。

    这些宫女,虽然按照现代医学的观点,分泌着正常的雌性激素,但雌雄不能交媾,阴阳不能调和,自是对任何雄性的东西都充满了向往。大家其实也知道,能够被皇上幸的宫女,那是三千分之一,因为皇上自从得到杨贵妃之后,再没有宠幸以前的王美人、赵捷书、梁昭仪等等女人了,更不要说这些以前连皇上还没有幸过的普通宫女了。

    要知道,唐朝的身份是黄门侍郎,帮助皇上处理所有政务之事,是臣相们和皇上沟通的纽带,那是有权利进入后宫的,当然,这只是在有皇上诏命的时候,其他时候,除非高力士和皇上的召唤,他也不得进入后宫。

    但就算这样,已经是皇恩浩荡了,竟和高力士的地位有些相似,只是官职比他小,权力比他小而已,是个小巫性质的角色。

    唐朝的礼法,远没有宋朝时代的严苛,但见面行礼还是必须的。

    当唐朝来到李隆基面前的时候,他正穿着便装,一袭黄色的披风下,全身劲装,身上跨着一张青铜画弓,背后雕翎箭,正站在射击场,春风习习,吹动他衣诀,映衬得他高大的身形无比的壮硕。

    这里以前是演武场,但李隆基即位之后,将之变成了自己的专门练箭场所,将武殿试的地点搬迁到正阳门外,只有极端亲信的大臣才能进入这里陪皇上练箭。他这次选在在这里召见唐朝,那是将他当亲信看待了。

    唐朝可不知道这些,恭敬的跪下,正要行山呼和三拜九叩的大礼,李隆基忽然阻止了他:“不用了,唐爱卿,平身!”

    唐朝愕然,大吃一惊,看着李隆基的脸,却见他脸上神色和蔼,绝没有一点找他麻烦的地方,这才战战兢兢的站起:“谢皇上!”

    李隆基就微微一笑:“唐朝,这里不是朝廷,用不着行大礼,只鞠躬就行了。”

    “谢皇上指点。”

    “不用的,唐爱卿,你以后就跟着朕身边,好好办事,朕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跟着言语滔滔,给他说些宫中的禁忌,那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可以去,哪些人的奏章该呈现给他,哪些人的奏章不呈现给他,竟似乎忘了自己是在射箭,说得十分的详尽周到,言语得体,语适中,有一种奇异的亲和力。

    要知道,这些宫廷礼仪,本不用李隆基亲自来教唐朝,而他竟然破格这样说,那是要消除唐朝的畏惧感。

    唐朝经这样温抚之后,心情顿时平静下来,心想,这皇上在朝廷上看上去霸气十足,想不到在平时,竟是一个如此和蔼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唐朝在李隆基的感觉并不好,尤其听以前历史老师讲课的时候说他做些丧德败行的事情,更是对他充满了厌恶。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见了他的面,听他说了这么久的话,唐朝忽然觉得,原来李隆基竟是这样一个平易近人的人,他给人的感觉,竟是十分的有人缘。

    人人都说皇帝是孤家寡人,很少有皇帝能在威严和亲和之间找到平衡,但李隆基似乎找到了。

    “谢皇上,臣一定会牢记在心!”

    李隆基就看了看身边一语不的高力士:“力士啊,现在该我们比箭了?”

    高力士就恭身道:“是,请皇上这次怎么比试?”

    李隆基就道:“好,就按以前的方法,不过要反过来,你射一箭,朕就跟射一箭,若是齐中红心,那就继续比,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高力士一听,心中大惊。要是以前皇上先射,自己到后来总能找到办法输给皇上,可这样一来,若是自己故意一箭也射不中,皇上一定会说自己故意输的,定会恼怒,说自己不会凑他开心,可万一要是自己射中而皇上却没有射中,那可大大的扫了至尊的面子,将来后患无穷,正在进退两难之际,看到唐朝,忽然灵机一动,我何不趁机将这个烫手的山芋抛给唐朝呢?

    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他可比谁都懂,不然的话,也不能数十年都屹立不倒。

    哼,这小子什么也不懂,要是胜了皇上,可也不是我高力士的错,当下普通一声跪了下去:“皇上,奴才有一言相告!”

    李隆基面上就露出一丝不快:“高爱卿,我知道你想推辞,不过朕告诉你,你心里想的什么朕全知道了,你是害怕无意中胜了我,朕面子上不好看。哼,你以为没人知道,你每次比箭的时候都让着朕,这让人很生气,你究竟有什么不得了的箭法,难道朕真的就比不上你?”

    越说到后来,越是疾言厉色。

    确实,皇上不管是找人下棋还是踢蹴鞠什么的,都没人敢真的胜了他,更不要说比箭了。比箭虽是游戏,但和下棋这些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有一点比武的味道,大官和皇上一般都把这些看得很重,认为这有关人最高的尊严。李隆基酷爱射击,这就使高力士这个武功高手很是为难,每次都是狗模熊样的输得一塌糊涂,开始的时候,李隆基倒是高兴,但渐渐的,以他的聪明,立即知道这家伙是在悄悄让着自己,立即觉得胜了也没意思了,所以才这样严厉的对待他。

    “对不起,皇上,奴才真的,真的肩上有伤,皇上请看!”高力士顿磕了几个头说道。

    说着拉开了紫色的官袍,果然见到肩膀上手掌般大小,老大一个青记,像是被打伤的,不等李隆基问话,已经流泪道:“皇上,臣昨夜带人巡夜,刚到大明殿,想不到一个失足摔了一交,不小心摔着了膀子,所以请求皇上开恩,准臣想一个法子,既能让皇上比箭,又可使臣暂时养伤。”

    李隆基冷笑一声,一把抓住了高力士的膀子,就着日光一看,只见皮肤颜色红润,这块青记也是刚刚出现的,心中已然明了:高力士这家伙,倒是机灵得很,生怕我责怪他,竟悄悄将自己的膀子弄成这个样子,不养个三五日的伤,膀子是不能活动的。哼,这老家伙虽然狡猾,但这样做,倒是给足了我面子,那是再也不能为难他的了,于是问道:“什么法子,听你说得胸有成竹,大概点子不会太差。”

    “回皇上,席黄门侍郎品学兼优,想必在射箭上是不错的,皇上何不和他比比看。”

    “这个我,我不会!”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高力士就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说道:“放肆,你骗得了我吗你这双手,肯定是学过弓箭的人,放心,皇上不会把你射杀了,皇上只是比比谁射得更准而已,皇上,奴才说的没错?”

    李隆基就大感兴趣的看着高力士:“力士啊,你就凭他的手就能看得出来?”

    告力士就道:“是,皇上,您请看,他的手掌布满茧结,臂肌粗大,眼神平稳,肯定是学过箭的!”

    李隆基就问道:“是吗?”

    “回皇上,臣曾得人指点,学过一点点箭术,不过,在皇上这样的方家面前,我是不敢献丑的。”

    “哈哈,好好,朕就和你玩玩,不要再推辞啦!”

    “是,皇上!”听皇上已经这样说,唐朝知道,他今天的确是真想射箭了,那就不妨陪他玩玩,反正自己箭术低微,倒不怕嬴了皇上得罪人。

    只听李隆基对身边的随从说道:“去,再去将靶子移远一点,把红心画得小一点。”

    唐朝就拿起身边的那张弓,只觉得质地优良,入手十分沉重,看了看已经移到百步开外的靶子,心中有些虚。我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技术太好,而是箭术太差,要是我射得一塌糊涂,皇上虽然胜了,恐怕也没什么乐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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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佯输
    李隆基见唐朝握弓的手软弱无力,眼神中更没有那种内功深厚光芒四射的气概,不禁索然无味,叹息道:“力士啊,你的武功箭法,天下虽然并不知名,可朕知道,那真的是当世少有,朕胜了你,当有点胜利的喜悦,现在你推这么个小子出来,还比什么,朕虽然不敢自夸箭法多好,但排名在天下前十的自信还是有的,在场比箭,还比什么?”

    言下竟是十分萧索,似乎除了高力士之外,天下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这不禁激起了唐朝的好胜心,心道,难道你比得上狼正轩么?

    还没说话,高力士已经抢先说道:“谢皇上,皇上对臣那是赞许有加,使奴才深为感激,不过,皇上也看到了,我已受伤,皇上就是胜了我,也没有光彩,不过皇上说唐朝不堪一击,奴才却有点小小的意见。”

    李隆基就愕然道:“哦,难道朕看走了眼,唐朝,你的箭法真的很好?”

    唐朝一咬牙,昂然道:“皇上,臣曾经参加这次南诏的大乱,于战阵之中学的几手箭法,虽功力不深,但在准头上还差强人意。”

    李隆基油然而生好奇之心:“那好,朕就和你比一比,不过有个条件,你给我听好了,你绝不能藏私,要竭尽全力,不然的话,朕就砍了你的头!”

    唐朝一听这话,立即想到伴君如伴虎的古话来,妈妈的,你说话间就可杀人,谁见了你不战战兢兢?

    但哪里敢说出口来,只感觉到背后一阵冰凉,显然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跪下磕头道:“是,皇上,臣一定尽力。”

    李隆基甚为满意,喝道:“平身,还是按先前朕说的规矩,你射一箭,朕跟射一箭,直到分出胜负。”

    “是!”唐朝说了这话,从架上的箭袋里抽出一只青棱箭,搭在弦上,觑得亲切,一箭向一百步开外的红心射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弓如三五月圆,箭如流星追月,直直的射了出去。

    咚的一声,正中红心。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箭却只在靶子上一弹,跌下地来。

    但所有人都看清楚,这箭是正中红心无疑。

    鼓掌。

    唐朝想不到李隆基会为自己鼓掌,激动得差点想哭,要知道,鼓掌的这个人,可是天下至尊。

    高力士本来轻视唐朝,但见了这一箭,也是心中佩服,我虽然能做到,但却绝不是像这小子一样纯粹用技巧,而是运用自己强劲的内力。

    原来,射箭比武,大多都是以五十步为距,因为长短适中,一般的校场比武,都是以五十步为基准,但李隆基考虑到他和高力士两人都是箭法高深,内功深湛之人,因此才提议将距离从五十步扩展到一百步,这样一来,就更加考量武功技巧,要是自己胜了,才有胜利的快乐。

    而刚才叫唐朝射的时候,竟然忘了唐朝其实并无多少内力,要他射这么远,功力不够的话,势必要大大吃亏。要知道,自从那些时候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中被关押,他就开始修习《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这些时日来也是每日练习不辍,已经从内功全无到了有一点点。

    这一点点就是关键。要是没有这一点点内力,唐朝势必不能射到一百步开外还能有这样的准头。

    其实,李白是箭法大家,教了唐朝许多技巧不得到南诏箭法第一的狼正轩的亲自指点,唐朝在箭法上的理解,煌煌大唐,其实已不做第二人想。再加上唐朝根据自己的创见,已经将箭法的理解提升了一个层次。他学过《物理》,当然知道重力和抛物线这些理论,知道要根据物体被地心吸引的程度来确定用力的大小,射击是一门艺术,并非力大就一定厉害。在当时南诏被围的紧急关头,在反复的练习中,唐朝渐渐找到了力量拿捏的黄金分割点,进而明白了箭法的真谛。

    这些,高力士和李隆基哪里知道,看他绵软无力的射出一箭,本想笑他,但竟然能准确的命中红心,顿时使他们大大惊讶。

    这一箭对李隆基起了一个下马威的作用,使他再也不敢稍起轻视之心,当下挽起画弓,搭上狼牙箭,一箭射出,带起一股尖利的啸声,轰然一声钉在靶子上,立即听到了唐朝和高力士由衷的佩服掌声。

    他这一箭,靠的全部是劲力准头,箭尖直指红心,结果也中红心。

    但负责在边上移靶的卫兵却是心中清楚,知道皇上这箭并没有正中红心,偏离了少许,算起来,唐朝已经胜了一点点。

    这虽然是微不足道的胜利,但在高手之中而言,已经有高下之分。

    只不过在一百步开完看靶子,谁也看不清,连唐朝都以为皇上和自己射的一个样。

    李隆基哈哈大笑:“有意思,真有意思,既然胜负未分,唐爱卿,那就继续!”

    “是,皇上!”

    说了这话,唐朝又是一箭射出,这一次,他用出了全身之力。因为他觉得,皇上射中靶子的时候,箭能够深入靶子,自己却太过差劲,明明射中了却反弹出来,显得自己毫无内功。

    这一次,高力士和李隆基都看出来了。唐朝的姿势虽然拙劣,左手持弓,右手握箭的姿势都比常人射击的幅度大了一倍有余,脚步虽然虚浮,但马步却是极稳。这样的射法,在李隆基和高力士这样的人眼里,那是大**份的,况且,看起来丝毫也不符合射击的逻辑,箭尖向天,似这样弯弯曲曲的将箭射击出去,像一只蚯蚓模样,济得什么事?

    但奇迹生了,就是这样的一箭,居然正中红心,而且还深深的射进了一百步开外的靶子里,箭尾还轻微的出颤抖,像是男女欢爱之后的余韵。

    两人正想笑,并且即将笑出声来,却忽然也奇迹般的忍住,脸声露出惊诧和佩服的表情。他们一直以为,先一箭是唐朝误打误撞遇上的,可同样的奇迹再次复制,这就使人不得不另眼相看了。

    这一次,李隆基拿起弓来的时候,脸色凝重了许多,缓缓一箭射出,也中红心,高力士和唐朝自然不会忘了喝彩。

    李隆基连追这么两次,虽然都追上,但心中却忽然起了种空虚的感觉,也许,朕会输在这小子手里也说不定,但仍然命令唐朝继续。

    唐朝不敢违抗,只得一箭箭的射出。

    之后连射了五箭,唐朝都是准确命中,李隆基也不含糊,都是一箭箭的跟着射中。但李隆基心中的压力,也是每增一箭而增加一分。要知道,唐朝绝不犯丝毫错误,而自己处在后来者的身份,就更不能有任何的差失了。

    高力士叹服之余,心中也是恼怒,这小子也该收手了,别一个不小心把皇上赢了,那可惹下无穷大患。再说了,自己将来也有了一个挡箭牌,别甫一现就遭了殃,正想提醒唐朝。

    这个时候,唐朝的第七箭就如飞而出,在空中划了一条美妙的抛物线,正中红心。

    李隆基的面色十分凝重,还远在十步之外,已经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他毕竟已经是六十一岁的老人,功力虽然还在,但体力究竟已经有了很大的消耗。可是,李隆基从小生活在名利圈子里,心理素质竟是好得没法说,拉弓瞄准之后,又总红心。

    至此,两人战了个七平,并没有分出高下。

    就听高力士说道:“唐朝,好样的,你的衣领掉进肉里了,来,我给你拉拉!”

    也不等他回答,已经来到了唐朝身边,翻手给他拉衣领。

    就在这个时候,高力士的手心翻向唐朝的眼睛。

    唐朝就清晰的看到了几个字:可以输了。

    然后,高力士的手隐去,这四个字消失在他的掌心里,他脸上绝没有任何神色。

    唐朝恍然大悟:我怎么这么傻,竟真的想嬴了皇上,那不是傻瓜是什么,当下心中对高力士深为感激。

    原来,唐朝因为这一较上劲,竟然慢慢的将对方是皇上忘记了,而把他看成了运动会上的一个普通对手,想要击败他,这四个字也就起了一个醍醐贯顶的作用,使得他醒悟过来。

    当下恭敬的向高力士说道:“谢高公公!”

    高力士就道:“没什么,唐大人和皇上比箭,要是因为别的事分了神,皇上即使嬴了,心中也会不高兴的!”

    李隆基就赞许的看着高力士:“力士啊,谢谢你啦!”

    “皇上,这是臣应该做的!”说着恭敬的退在一边。

    这一次,唐朝将前面的功夫做得似模似样,但就在最后力的时候,偏了少许,结果不言而喻,唐朝的箭偏离红心有半寸之遥。

    这虽然是微笑的距离,但在高手而言,和被判了死刑差不多。

    只见李隆基哈哈大笑:“唐爱卿,朕这次可有胜你的机会了!”

    说着一箭出,正中红心。

    众人欢呼,唐朝跪下道:“皇上神威,小子心服口服!”

    李隆基甚为欢喜,觉得今天这个胜利才真的有了点意思,当即说道:“唐爱卿为朕联络贵妃有功,赐金十斤!着即内务府给付!”

    他身边的一个随从随即小跑了出去,自是去传达皇上的命令。

    唐朝自是喜出望外,他还以为皇上已经将自己的这件功劳忘记了,想不到还记得,喜滋滋的想,以后,送礼的钱那是绰绰有余了,忍不住像大喊大叫,但终于强行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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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她就是一切
    唐朝回到终南山的豪宅之时,心情好得没法说,因为李隆基派来送金的随从也正好来到了他府上,将皇上许诺的十斤黄金亲手送进了他手中。

    其实,唐朝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也曾见过金的东西,但是,那只是看着语文老师的耳环时的事。不过,老师虽然说自己的耳环是纯金的,但究竟也没有真的拿在手里看过,现在手里拿着这样沉甸甸的一块东西,在夜色中出黄灿灿的光,竟使他的心异常的愉悦起来。

    这的确是一种愉快的感觉,使人他的心像是飞了起来。

    专信也代他欢喜:“唐贤弟,你真是个奇才,想不到李隆基会这样的看重你!”

    “哪里,专大哥谬赞了,我武功稀松平常,以后还要向大哥多多请教!”

    专信就缓缓的道:“老实说,唐贤弟,你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而现在,你又成了大唐的黄门侍郎,为兄虽然愚昧,但有一种感觉,贤弟似乎更愿意做大唐的官。”

    这句话一说,顿时使唐朝惊出一身冷汗,连连摇手道:“专大哥,我想您是误会小弟我啦,我,我其实是为南诏效力,在唐朝担任官职,那是,那是为了探听莲妹的信息,再有,就是为了刺探军情,大哥,别的我都可以忘,但这一点,请大哥放心,这一点却是一点也没有忘的。”

    专信脸上就露出复杂之极的神色:“贤弟,你我相处已久,我觉得,为兄还是说出我心里话好些,您愿意听吗?”

    唐朝见他说得郑重,将手里的黄金摔在脚下:“大哥,我知道我错了,您看我对黄金这样喜欢,这样贪婪,就以为小弟是个为了荣华富贵而移志的人,其实,告诉大哥也没关系,小弟长这么大,还是生平第一次看到这样多的黄金,忍不住心中不舍,下次一定不敢啦!”

    专信大惊,赶紧将黄金拾起,交在唐朝的手中,顿道:“唐贤弟,我想您是误会了我!”

    唐朝见他跪下,也赶紧跪下:“专大哥,你怎么能对我行这样的大礼?”言下十分惶恐。

    专信就向身后一众的侍女看了看:“贤弟,你将他们叫出去,专信有几句话,一定要跪着对你说清楚!”

    唐朝知道专信的为人,他既然这样说,那就一定有重要之极的事情,当下喝令众侍女退出门外。

    这样一来,大厅上只剩下专信和唐朝两人。

    这个时候,专信仍是不站起,唐朝自然也不能站起。

    只见专信的脸转为郑重:“贤弟,请起,受专信一拜!”

    “这怎么可以?”唐朝的脸色都白了,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为什么不可以,你将来是要南面称帝的人,受我专信一拜,为什么不可以?”

    “万万不可,大哥,你知道的,南诏有伏虎太子,我不会和他争位的,我,我其实喜欢做唐朝的官,倒也并不是尽是为了莲妹,我也有自己的私心!”

    专信就冷笑一声:“贤弟,你好令人失望,你就是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害怕和伏虎太子争夺皇储之位,所以才久久不愿返回大理,我说的没错?”

    唐朝就叹息一声:“生我者父母也,知我者专大哥也,大哥,实话告诉您,我从来没有觊觎南诏王位,又何必回去,伤了我和李谅在战场上结下的生死感情,我知道,在岳父的心中,他是极要我继承他大统的!”

    “唐贤弟,你很令人佩服,不过,我告诉你,你要是觉得你这样是顾全了兄弟感情,那你就是大大的错了,我觉得,要是皇上一旦驾崩,伏虎太子必然不能光大南诏,反而会给南诏万民带来致命的灾难,你请想想,太子脾气暴躁,武功又高,动辄以武力解决争端,再有,狼正轩虽然答应不再反叛李个桑皇上,可没答应不反叛伏虎。我担心,真要到了那个时候,贤弟后悔也来不及的。”

    唐朝就赶紧道:“这怎么可能,皇上春秋正盛,内功有那么高,你说这些,都不切合实际。”

    专信就赶紧道:“这我知道,不过,李谅当一个将领实可,但要领袖南诏,的确是南诏百姓的苦难,这一点专信当可断言,贤弟,听我的话,尽快刺探唐朝虚实,然后,我们就回南诏!”

    唐朝不禁一惊:“专大哥,那莲妹怎么办?”

    专信就叹息一声:“贤弟请看看这个!”

    说着将一张黄纸从怀里小心的拿了出来,然后颤抖的交给唐朝。

    唐朝拿起一看,心中顿时凉了半截,只见纸上写着:“唐朝小儿,我已经探听出你的一切情况,你原来背叛了李格桑,已经是大唐的黄门侍郎,这很好,我很看重你,以前,我一直小看你,觉得你手无缚鸡之力,可现在,我很佩服你,出来见个面,要是合适的话,我就将李莲还给你,我相信,你虽然妻妾众多,但还找不到一位能有李莲这样美丽的女子,你要是想见她,今晚十点,我在终南山你的屋子背后的‘十里亭’等你,你和专信来就是了,要是带了捕快来,我是不会见你的,不过,要是你不来的话,可别怪我无情,我是一个粗人,可不会怜香惜玉的!”

    字迹纵横,大开大阖。唐朝以前看过舍瓦的字,一望而知定是他本人所写。

    唐朝心中忽然出现了一张清水出芙蓉的脸,想到那个纯洁如雪山上的冰雪,美得清灵透骨的女子来,他不仅想到这些,他还立即想到了她那种绝无一丝功利的对自己的好,那种像一张白纸一样的纯真,还有她的数次救命之恩。

    “去,当然去!”

    专信的神色就很郑重:“贤弟,你我都和我大师兄交过手,知道他过人的武功,难道,真的要去赴会吗?”

    “去,当然去!”唐朝再次说了相同的话。他知道,舍瓦就是利用了自己对李莲的感情来给自己设圈套,但没有办法,虽然明知是个圈套,但他还是要掉进去。

    因为舍瓦知道,唐朝一定会自己投进来的。

    就在数里之外的一处山洞里,舍瓦正抽着彝族特有的马草烟,度来度去的,看着身旁被自己点了**道,一直昏迷不醒的谢莲。

    他一直叫她谢莲,因为她是谢小意的女儿,是那个他心中爱极了却结果因他而死的女人的女儿,所以他对她特别的好,除了吃饭,他老是点了点了她的**道。

    他害怕,他害怕这个像她母亲一样美丽的女子会求他,求他放过了她。

    要是别的人求他,他自会不屑一顾,就是大唐的皇帝求他,也没有用,可是,他却害怕谢莲求他。每当独自看着他的时候,他就想到这就是以前的谢小意。

    一想到谢小意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仇恨,想到了平生的大对头李格桑。

    他在后悔,一直都在后悔,为什么当初抓住李格桑的时候,自己竟然不立即杀了他,偏偏还想要做南诏的皇帝。他当然知道,那隆武功虽高,却是个懦弱的人,一旦他当了皇帝,将来一定是自己继承他的位置,就算是亲儿子也不会阻挠他。

    这是一种胜券在握时候才有的贪念,哎,要是当初不想当什么皇帝,杀了李格桑之后,带着谢小意躲进夜狼国的深山里,相信她最终还是会被自己的痴心打动。

    他始终认为,谢小意是李格桑害死的,他可不认为谢小意是是为自己而死的,更不认为她是自杀的。谢小意临死时的话,他清楚的听到了,他也才相信,原来谢小意并不是对自己无情,更使他兴奋的是,谢小意竟然不爱李格桑而爱自己。

    就是因为这一点,才使舍瓦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歉疚,他深深的知道,自己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李格桑,这个毁了他最心爱的人和他自己的罪魁祸。

    他本来以为以自己的武功,带个人质那是没问题,但他想不到的是,竟是处处受到官府的阻挠,有人要盘查他,有人要搜他的居处,有人更想抓他。

    这当然是唐朝拜托了吏部尚书王巨之后的事情。

    就这几天,专信都接到了来自刑部不快王角的报告,已经查到长安确实有一个叫舍瓦的人,带着一个女子,不过在要抓捕舍瓦的时候,却被他打了个落花流水。

    这件事情,对刑部的捕快来想自己抓住了再向唐朝报一个功,不想反而失误,本来甚为丢脸,但也只得报告了专信。

    唐朝这几日刚上任黄门侍郎,忙得不可开交,专信虽然得报,并不敢立即告知,直到今日接到舍瓦的信,才知道事情已经不能再拖。

    “嘿嘿,舍瓦这小子,一定已经被追得很是狼狈了?”

    专信就一笑道:“想来也是,单是他一个人,自不怕那些捕快,但他还带着一个女子,那就事事掣肘,行动维艰了。”

    一唐朝就道:“这家伙既然藏身在终南山之中,想来定是被捕快追得厌烦了才想到的办法。要是我想的没错的话,这终南山之中许多的洞府,其中定有一个,是他的藏身之地,看来,救莲妹有望了!”

    原来,唐朝时候,道教盛行,许多人都选择在终南山修行,以期得到达官贵人的赏识,以前的李白,之所以能被李隆基召见,还是因为得到了玉真长公主的推荐。因为,当时这公主正好前去游山,而李白经人的指点,就在那里羽衣高冠的等候,结果果然得到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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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我不杀你
    当天晚上,月色如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正是人约黄昏时分,终南山后面的山道上,踽踽独行着一个孤独的身影。

    他就是唐朝,这个时候,他的内心正在思念已经许久不见的李莲。

    他的身后不远处,有一个劲装结束的黑影,和他保持着一种呼吸之间就能接应的距离。

    这人自然是专信,他深知大师兄的厉害,所以形影不离的跟着唐朝,生怕他有失。

    而在专信身后的远处,有两个捕快跟着,看似漫不经心,似乎已经不见了专信等人的身影,实际上,他们却是按照最有效的距离前进,少走了不少弯路。

    晶莹的月光下,只见两个人的额头微微隆起,眼光熠熠有神,脚步起落之间,有一种无声的节奏,优美而轻盈。

    这两人就是从刑部来的捕快,金良和古度,两人都是武状元出身,由行伍而入刑部,极得皇上和众臣相的赏识。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自从来到京城之后,许多人都以为此二人可以很快的得到升迁,但奇怪的是,近十年过去了,这两人竟然同时屈沉在刑部做了捕头。他们虽然不善升官,但办案却是极端厉害,虽然因此得罪了无数仇家,但两人项上人头始终保持得完好,这就使两人在刑部出了名,但张俊出任刑部尚书之后,也不敢动两人的位置,两人同时为刑部的席捕头,合称“金古神捕!”

    由于王巨和张俊交情非浅,得到唐朝求助的时候,自是要卖唐朝一个大人情,因此指明要这两个人前去办案。办案是假,保护唐朝是真。

    唐朝当时见只有两个人来帮助自己,心中不快,但也不敢想其他的,心想,但叫莲妹有一点点损伤,就是自己莫大的罪过。所谓关心则乱,根本没想到其他的,于是草草出。

    四周的长草之中已经能够听到虫鸣声,山风凛冽,吹得唐朝的衣带飘扬起来,但唐朝的心中,却是温暖如春。

    不管怎样,我就可以见到莲妹了,这个天下最好的女人。在他的心中,她是一个毫无瑕疵的女人,美丽、善良、听话,她仿佛就是一个专为自己而生的女人,所以,他不避艰险,孤身一人出来见她。

    但他的思考就到此为止,因为黑夜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一指就点了他的**道,点在他前胸的“神封**”上,这使他的身子立即不能动弹。

    但就在这个时候,专信也如飞跃出,拦住了这个人的去路:“大师兄,你回头,唐公子说过的,只要你放了李莲,他就不会杀你,你和李格桑之间的恩怨,你们自己了结,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听大师兄您的话,冒险前来此地了。”

    原来,舍瓦被众多京城捕快所逼,只得带着谢莲住进了终南山里面的山洞,却是不愿意离开京城,想要在唐朝有所作为,频频在官场中活动,想要人引荐,见见皇上,因此探听到唐朝已经身任黄门侍郎之职,圭怒之下,立即知道之所以自己被追捕,那是唐朝之所使,于是才定下这条计来,以期擒住唐朝,威逼李格桑。

    他孤身一人,自是谨慎,数次进入唐朝所居的终南山豪宅勘察。确定唐朝果然没带捕快来拿自己,一路都跟着他,只是唐朝武功低微,什么也不知道罢了。

    直到快到指定的地点,舍瓦确信,原来这小子真的是为了谢莲的美丽才自投罗网的,大喜之下点了唐朝的**道。

    他自然知道专信跟在后面,但他是大师兄,对着师弟的武功所知甚深,知道就凭他一人,万万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放心擒拿。

    听了专信的话,他冷笑一声:“师弟,我们都是彝人,是同胞,想不到你却跟着唐朝这小子反来和我作对,不必多言,念在师兄弟的情分上,我今日暂不杀你!”

    说着将唐朝的身体杠在身上,作势就要跨出。

    专信叹了口气:“大师兄,我后来本来想通了,师傅要你将你最带的女人送回给李格桑,你杀了他,虽然不对,但师傅也不是全对,我本不想与你为敌,你这是逼我?”

    说着缓缓抽了背后长剑,拦住了舍瓦的去路。

    舍瓦知道,自己身上背个人,无论如何是不能甩下他的,脸色一寒:“好,既然你定要拦我,我今日只好杀你了!”

    身子轻轻一弹,将唐朝弹在地上,抽出一柄青黑的剑来,轻轻一抖,那剑就在月下出嗡的一声大响,如银蛇一样的划过星空,光芒久久不息。

    专信一惊:“大师兄,你的剑法,原来已经到了化境!”这样一说之后,他的脸上才始露出畏惧意,要知道,师兄弟之间,对对方武功都所知极深,专信又是那隆这一批弟子后起之中的佼佼者,总觉得武功才略就算不能胜过大师兄,但至少已经不会败了,刚才听他大言炎炎,还以为他是说来吓人的,想不到就这一拔剑所显露的武功,竟是自己现在绝难办到的。

    他不知道,舍瓦自从上次和狼正轩联手欲谋皇位之后,又经历了那次惨烈的战争,心智已经大大提高,再加上和李白李格桑这样的绝世高手交手,这一阵以来,苦思冥想之余,再和自己学的《括苍山武经》一加印证,竟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武功达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

    历来的武林高手,都必须讲求实战,只有在实战中才能提高能力。这就好比中国的国球,像现在马龙这样的高手,年仅弱冠已经世界排名第一,要不是刘国梁等人给他许多参加国际国内大赛的锻炼,也不会将他培养成这样。武功也是,只有在血与火的锻炼中,才能有所突破。

    舍瓦内功本来深厚,再加上这样一突破,终于成为一代高手。他本身的武功,是较李白稍逊,但通过这次质变,终于能完全能与之颉颃。

    交手二十七招数之后,专信已经确定自己必败无疑,正想使出救命的招数以保住性命,忽听一声威严的声音说道:“住手!”、

    这声音清厉,有一种想要刺破耳膜的感觉,舍瓦一惊,停住进攻。

    专信身上的压力顿消,这才感觉到全声冷汗淋漓,心中升起一种可怕的念头,大师兄的武功,似乎比以前强了一倍,今后再遇到他,那就只剩溜之乎也这一招了。

    “你是谁?”舍瓦虽然觉得来人武功不错,究竟也没怎么放在眼里。

    “在下刑部古度!”

    只见他四十来岁年纪,但头上已经谢道:“天下多狂妄之徒,也好,让我来会会他!”舍瓦的这几句话,的确大大的刺激了这位武状元的神经。

    古度就道:“金兄,还是我来!”

    金良就道:“古兄,还是我来,要是我真不成,你再上也不迟,我们这可是办案,却不是江湖中的打斗,自然不能按照江湖规矩。”

    舍瓦微微一笑,敌人显然是存了惬意,也懒得和他多说,长剑一起,天地间一片肃杀,四周的景物都奇迹般的浮动了起来。

    当然,这是金良现在的感受。

    要知道,舍瓦武功,已渐入化境,所以能将身周的空气凝结,就好象通电的冰箱里面的空气,一切都在机箱的控制之中,舍瓦人一动,凝结的空气也随之带动,这就产生了一种错觉,使金良感觉到身周的景物在动一般,其实,其时天地万物依旧按照自身的规律在运行。

    金良用的是铁尺,在这样的攻势面上,他本能的取了守势。

    舍瓦一声冷笑,知道在气势上对方已经输了一招,当下得理不让人,剑势波动,寻暇抵隙的攻了上去,金良但见全身被一层光网笼罩住了,只得竭力招架。

    攻到第十七招上,一旁的古度知道再不救援,金良有性命之忧伤,挥刀而出,直批横砍,用的是北方捣胡刀法,双斗舍瓦,正堪匹敌。

    舍瓦这个时候才是心中叫苦,早知道这两个小子如此难缠,是该抓了唐朝就走的,要是专信再向前夹攻自己,性命可虑,不禁深怪自己太过狂妄。明明知道这两人都是以前的武状元,自己竟丝毫不放在心上,现在才知道,这两人能在刑部久享大名,并非幸致。单是其中任何一人,自己要胜,都要花偌大精力,更不用两人齐上。二人武功虽远不如自己,但交手经验何等丰富,好几次,自己本来期望一击必中的杀手,竟被两人轻易化解。

    “专大哥,还看什么看,趁这个机会,我们去救人要紧!”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朝已经醒来,见专信失魂落魄的只关注打斗,不禁出声提醒。

    原来,唐朝的经脉大损,虽被点了人身大**,但不旋踵还是自解了。

    专信经这一提醒,自是点头:“对对,救公主才是最重要的!”

    但走了几步,专信忽然停下脚步:“不行,我不能这样就走!”

    唐朝想顿脚:“专大哥,救人如救火,还要干什么?”

    专信就道:“我必须把话向大师兄说明白!”

    唐朝气苦,但知道,在这样的时候,争吵无益于事,赶紧道:“那就快说啊!”

    只听专信高声道:“大师兄,谢谢你刚才不杀我,不过,我也告诉你,你师弟也不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也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和人联手杀你,现在,我们要去救李莲公主了,去的时候,向大师兄说一声!”言语之中竟是十分的诚恳。

    唐朝本来还怪他贻误战机,大前年忽然心有所悟:专信真是天下信士,武功虽然不是太高,但无疑是个英雄豪杰,做事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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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我的莲妹
    终南山极西之地,有一处洞窑。

    虽不高大,但四周景物幽绝,天趣满眼,唐朝和专信入洞未久,便几已不知人间为何世,将方才的血腥打斗忘记了个干净。

    洞内整洁而干燥,和西北的窑洞是一致,只不过这处窑洞也太大了些。

    唐朝和专信两人直走了三分钟,才来到这窑洞的最里面。

    但奇怪的是,洞中除了一些锅碗瓢盆之外,竟无一炕。

    专信正想走出,唐朝拉住了他:“专大哥,这个窑洞和别的大不相同,我们还是再”

    要知道,一离开舍瓦之后,两人立即开始在周遭的窑洞里搜寻起来,但终南山是隐士所居的瑶池,窑洞无数,又哪里能一下子找到?不过两人知道,就是累死在这里,还是要一个个的找过去,因此只得一个个的找去。

    唐朝本想分开找,行动快一点,但专信想到舍瓦的绝,他欠了公主三条命,这次要不是唐朝,说不定李莲就会被困死在山洞里,也算是义弟还了金莲公主一命,虽然仍旧是欠,但似乎轻松了一些。

    正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悠悠醒转。

    他受的都是些皮外伤,包扎一下就无大碍,专信略通医理,自是毫不担心,唐朝也果然很快醒来。

    专信就哈哈一笑:“唐贤弟,大哥尿急,到外面去一下!”

    唐朝就感激的道:“谢专大哥!”

    专信的声音已经在窑洞外传来:“那倒不用,只是将来喝喜酒的时候,多给大哥斟两杯!”

    唐朝一阵感动,随即向前就看到了一张清水出芙蓉的脸,这就是李莲,南诏国的金莲公主。

    专信虽能解开她的**道,但想到男女有别,还是任由她不管,他知道,唐朝精通医术,一定有替她解**的方法。

    他可不知道,唐朝虽然博览医书,但真正能拿得出手的技术,还是只有制造“吗啡散”一技,其余的,都是只知大要,不知端倪,像这样的想解开李莲的**道,又没有趁手的工具,自是十分为难。

    但唐朝哪里管得了这么多,火急的抱住了李莲,将她的身子靠在自己的身上,立即感觉到她身上处女的幽香,心神激荡之下,不停的吻她的脸,忽然泪流满面,一滴滴的眼泪,都掉在李莲的脸上,歉疚的道:“妹子,真的委屈你啦!”

    然后,他就抱着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沉沉的进入了睡乡。

    他忽然觉得自己太疲惫了,能够抱着她,就是自己今生最大的欢乐,还求别的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有想,沉浸在一种道家所谓的化境里。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李莲从沉睡中醒来,忽然惊叫起来“啊,”

    这很正常,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换了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有类似的反应。

    唐朝也骤然间被惊醒,见到李莲的惊恐状,忽然一笑:“不许动,再动我就强健你,你信不信?”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唐朝忽然想到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时候的一个女生来。她是一个比自己小两级的学妹,模样倒也美丽,就是经不住吓,记得当时想吃她豆腐的时候,也是这样,抓住了她的双肩,脸上做出流氓一样神态,说的也是这样的话。他当然没有她,但出乎意料的是,就是因为那样的一次被吓,竟使那个叫曾红的女子爱上了自己,非要将她的初吻献给自己。

    唐朝当时也只好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

    今日的情景类似,却想不到已经回到了唐朝,这使他无限的感叹,忍不住顽皮

    但这句话一说,李莲的脸上就露出惊诧的表情:“真像,你真像我大哥!”

    唐朝见她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份,更想吓她一吓:“小娘们说什么怪话,我要你啦!”说着伸出了利爪,在自己的脸上做了一个猫捉老鼠的动作,同时出“喵”的一声。

    他本以为可以将李莲吓住,想不到这句话一说,李莲就是泪如雨下:“唐大哥,想不到真的是你?”

    看着她伤心欲绝的神色,唐朝的如意算盘打了个空。他本想插诨打科的逗一下李莲,借此缓和气氛,说出当时和她分别时因为文姜而产生的误会,避免李莲过度的伤心,却想不到这个纯洁的女子,对他的这一招充满了绝对的免疫力,不仅认出了他,还伤心成这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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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永不变心 上
    “是的,莲妹,真的是我!”唐朝忽然将她放在炕上,真诚的说道。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要是不说明情况,贸然的这样抱着她的话,不知道会生什么样的事。

    “你,你受了伤?”李莲的**道已经在一夜之中自然消解,手脚忽然能动,一步跨下炕来,摸着唐朝的额头,手心在激烈的颤抖,显然是关心到了极点的表现,似乎完全将以前唐朝对她的狠心忘记了。

    但就在一刹那间,李莲的脸色却生了奇迹般的转变,由极端的关切变为无比的失望和伤心,恰是一个极端。

    她的脸色晶莹如奶油,有一种凝脂的特质,但在这样的时候,她的脸色里却透露出一种青黑的颜色,使人看了非常的害怕。

    “不,不行!”李莲硬生生的收回了自己的手,忽然一咬牙,转过身去,强忍已久的泪水忽然再也不受控制,如决堤的水,汹涌澎湃,汪洋恣肆的冲出,终于痛哭出声,撕心裂肺,扑在炕上,放声大哭。

    唐朝的心中满是冰凉。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带给这位女子的伤害有多深,有多重。看着她伤心的背影,唐朝忽然觉得自己罪无可恕,普通一声,跪了下去,抱住她的腿:“妹子,大哥真是该死,我,我不应该让你受这种苦的!”

    一想到自己没有在最快的时间内救回莲妹,唐朝的心中就充满了自责,狠狠的打自己的脸,直到将两边脸颊打得就如猪肝相似,仍是不停手,泪水和血水混合着流下来,反使唐朝有一种舒服的感觉。

    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会觉得,可以稍稍的减轻自己的罪孽。

    “不,你不能这样!”李莲忽然转身,抓住了唐朝的手,她明白,要是自己不阻止,唐朝可能一直这样折磨自己,直到昏迷。

    唐朝终于住了手,抬起流泪的脸:“妹子,你,你为什么不骂我,不惩罚我,我,我真是该死!”

    说完又欲打自己,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良心得到解脱。

    他现在心中反复想的一句话就是:我对不起莲妹。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时候做事情完全是凭借一种直觉,等到做的时候,他才觉得后悔万分。

    那日在前往彝寨的路上自己骗莲妹,自己已经不爱她,唐朝其实一点也不歉疚,因为当时的形势,说爱她的话反而枉送了她的性命,就算骗她,其实也是为她好。他知道,只要说明情况,她一明白了自己的苦心,立即就会原谅自己的。

    他现在心中最为悔恨的是,他竟然喜欢上了杨玉环,而且是不由自主的。连他也感觉到奇怪,文姜逼迫自己起兵反唐的时候,他能够始终保持对莲妹的爱,不答应只娶文姜一人而不要李莲,可,可连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他竟在无意之中说出了喜欢杨玉环的话。虽然李白曾经对他说过,李莲的美和杨玉环的美那是异曲同工的,但对唐朝而言,却有大大的不同。

    在唐朝的心中,李莲已经是自己的妻子,自然将她什么都看作是自己的,所以一看到杨玉环的时候,才那样控制不住自己,说了自己喜欢她的话。他的内心告诉自己,虽然按照传统的说法,杨玉环已经不是一个纯洁的女人,但作为现代社会穿越者的唐朝,却是对这样的一种观念嗤之以鼻,妈的,在2010之后,还想找到美丽绝伦三十岁以上还是处女的女人,那简直是在做白日梦了。

    所以,他对贞节看得并不重。只要两个人相爱,和别的男人没生那种关系,他觉得都不重要,他看重的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带着对古代中国名美人的向往,带着一千年后人们对杨贵妃的渲染,其实在唐朝的心中,早已经形成了一个结论:杨玉环才是那个时代最美丽的女人!

    就算有人的美貌能与之等同,但在唐朝的心中,杨玉环无疑还是这个时代综合素质最高的女人。

    当然,也许杨玉环真的有一种令所有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除了像高力士那样的阴阳人和女人,整个人类对她都没有免疫力。

    这样的事情本来很难令人相信,换了在漳州读书的时候,唐朝连想都不敢想,就刚刚在几天前,唐朝也想都不敢想,可现在,面对李莲的时候,他才分明的感觉到,自己竟这样深深的被杨玉环吸引。

    其实,这不能怪唐朝,每一个男人,在十五六岁或是十七八岁的时候,都会经历一段朦朦胧胧的爱情。

    这个时期的爱情,其实完全可以称之为幻想,非常的奇怪,为了一个女人,有时候会废寝忘食。暑假时候,有的男孩子为了偷偷见某个女孩一面,不惜整日在那女孩的家周围转悠;有的更是激烈,偷偷去打和那女孩子好的男生,那人直到挨了打,还不知道祸从何来。

    这个时候,女孩子的一个微笑,一个嗔怒,就会使他神魂颠倒好几天,这女孩子就是要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皱眉头的去做了,更别说差他做什么事,要他请吃饭,送回家等优待了。

    唐朝懂事得早,但正因为这样,似乎对男女之事都看透了,才使他迟迟的来到这个年龄,一见到风华绝代的杨玉环,却忽然坠落了进去。

    他现在深深的感到歉疚的,就是这件事情。

    唐朝看着李莲如雪山上冰雪一样纯洁的脸,忽然将牙关一咬:“妹子,我有错,罪不可赦!”

    李莲就微笑的说道:“唐大哥,你没有错,一点也没有,义父他,他把什么都告诉我了。”

    “义父?”唐朝大吃一惊。

    “是的,唐大哥,舍瓦大叔对我很好,将什么事情都告诉我了,我拜他做义父,是我心甘情愿的。”

    唐朝双手握拳,大怒道:“这无耻的奸贼,他,他肯定是用花言巧语骗你是不是?”

    这一瞬间,唐朝心中圭怒难言,舍瓦奸猾之徒,知道李莲天真,当然会编造谎话来骗她了,哼,竟拜了他做义父。

    “不是不是,唐大哥,他将您的一切事情都告诉了我,他说,你机智勇敢,混入彝部军中,救了我父王李格桑,还屡立战功,帮助我父王复得大位,为南诏立下汗马功劳,还擒住了义父。”

    “咦?他连这些也给你说了?”这些话一说,唐朝倒是大为奇怪,他本以为舍瓦一定会说些谎话来骗她这无知姑娘。

    “是啊,义父还说,你最后将他们押到了南诏朝廷,义父,”

    “不许这样叫!”唐朝忽然大怒喝道。

    李莲一惊:“为什么?”

    “莲妹,你或许还不知道,就是这小子,害死了你母亲谢小意,你还叫义父?”

    “不是的,大哥,我知道,我妈妈是自杀的,你不要骗我?”

    “这些,这些他也给你说了?”唐朝的声音颤抖起来,他实在不知道,舍瓦是不是疯了,竟将这些话都告诉了李莲。而更使唐朝大惑不解的是,既然知道了真相,李莲为什么还要叫舍瓦义父?

    “是啊,大哥,就因为他说这些,我才知道,大哥当时说不喜欢我的话,都是骗我的,大哥是想我快快离开彝族那些是非之地,而你自己,自己却单独去面对艰险,大哥,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说到这里的时候,李莲忽然扑进唐朝的怀里,幸福的抱住了他,闭上了眼睛。

    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她的心中才真正的有了安乐和平静。

    唐朝听见了她小鹿乱撞的心,使得自己的心尖也开始抖,吻了上去,久久不放,这个时候,一切的言语,都显得多余。

    不过,李莲还是很快的推开了唐朝:“大哥,你是个花心的家伙,莲儿恨你!”

    一滴珠泪挂在她的嘴边,更增楚楚之致。

    “我,你,你为什么这样说?”唐朝心想,几既然知道文姜的事情是个误会,为什么还这样说我?我喜欢杨玉环的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她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莲的泪水立即下来了:“大哥,我以前和你相处那么久,你身上什么味儿,难道我不知道吗,你,你现在的身上这么香,难道你不是花心吗?”

    哦,原来是这样,唐朝虚惊了一场,从怀里将香囊取出,心中郁闷的想,这东西虽然香,但揣在身上,文姜因此现了,李莲也现了,想不到竟是祸胎,随手扔出。

    但刚一扔出,心中忽然一痛。玉真长公主送我的那个香囊,扔了倒是没什么,但杨玉环送给我的那个呢?

    当此情况之下,他既已扔出,哪里敢当着李莲的面拣起来,只得忍痛割爱了,当下将和玉真长公主之间生的事情仔细的向李莲说了。只听得李莲暗暗乍舌,唐朝竟然受了这么多苦,越听到后来,她心中越是佩服,当听说他已经当上唐朝的黄门侍郎的时候,李莲情不自禁的靠进了他怀里:“大哥,妹子错怪了你,请多原谅!”

    这句话一说,唐朝知道,压在心中已久的歉疚的担子,可以暂时的放一放了,索性想,文姜的事情,还是必须得给她说,当下将自己和她已经有婚姻之约以及文姜的身份都说了出来。

    这一来,差点没把李莲吓得当场昏去,经唐朝再三解释,她才信了:“天哪,我永远想不到,她竟然也是父王的女儿,我,我和她一起嫁给唐大哥,没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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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永不变心 下
    唐朝一听,打从心底里喜欢上了她,他本以为这将是一件极端艰难的事情,同时娶两位公主,这在历朝历代都是罕见的,李莲竟然放得下。

    “莲妹,谢谢你,不过,这样太委屈您啦?”唐朝感动的抓住了她的手。

    李莲就痴痴的说道:“大哥,你如此英雄,世上又有哪个女人不爱,我,我有幸能在雪山上的滇池遇到你,那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只要能呆在您的身边,就是做你的小丫鬟,那又有什么不好,大哥,你不会赶我走?”

    “不会,怎么会呢?”唐朝紧紧的抱住了他,激动得再次流泪,心中狂喜的想:***,我前世定是积了数万年的功果,不然的话,哪里能够得到这样的厚报。

    很久之后,两人才从痴迷中回过神来,相视一笑,各整衣冠,脸上都露出羞怯的神色。

    李莲的脸上满是幸福之色,忽然笑道:“大哥,舍瓦义父不仅给我说了师傅已死的事情,他,他还告诉我,他和我师傅之间的,之间的一段故事!”

    可耻!唐朝在心里骂道,怒道:“他说什么?”

    “大哥,义父说,他喜欢我,喜欢我师傅,他为了她不惜一切,结果,结果却还是害死了妈妈,他,他的心中非常的歉疚,不过,他告诉我,他现在的心情,那是非常的好,好得没法说。”

    唐朝冷笑,这家伙一败涂地,还有什么值得他心情好的,于是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本以为,这一辈子我师傅都,都不会喜欢上他,想不到,想不到竟在师傅临终的时候,喜欢上了他那样一个粗鲁的汉子,他,他觉得心满意足了,他还说,给师傅报了仇之后,他就自杀,以追随师傅于地下。”

    听到这里,唐朝的心中一凉,完了,连这些事情都告诉了李莲,那舍瓦所说的话,一定是真话无疑。

    于是转换话题道:“莲妹,记住,谢前辈不仅是你师傅,还是,还是你的妈妈,亲生的妈妈!”

    李莲一听,脸上的泪水就下来了:“我知道,可我,我宁愿只叫她师傅。”

    唐朝大惊,想不到她竟不愿认自己的生母,正想怒。

    这个时候,李莲已经说道:“大哥,你别怪我,我只有这样想的时候,心里才会好受一点,好象死的是我师傅,我,我还有一个妈妈还活在世上似的。”

    唐朝一阵心疼:多么痴情的孩子,她竟然这样来逃避现实,足见她内心的脆弱。

    握住了她的手:“莲儿,你老实的告诉我,当初我骗你只娶文姜不娶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当时又在做什么?”

    李莲的眼中又蕴起了泪光,缓缓的说道:“大哥,当时你说你不爱我的时候,我,我觉得世界是空白的,什么也没有了,师傅离开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回来,大哥也不要我啦,天下之大,竟无容身之地,我突然之间想到死,我想,我只有立即死了,才不会受这么难堪的痛苦,于是我沿着山路慢慢的走,走啊走,来到了一片湖泊旁边,看着水里的游鱼,我知道,只有我踊身一跳,这世上的所有烦恼都没有了。可正当我闭上眼睛,想要向下跳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大哥你以前也骗过我的,不是吗?”

    “是吗,我可不记得了。”唐朝正在全神贯注的听,想不到她会问自己,只得随口回答。

    李莲就温柔的一笑:“大哥,你不记得了,在春山客居的时候,你不是说我是李格桑的女儿,恨不得杀了我吗,结果,大哥你是为了救我性命才故意那样说的。于是我就想啊,那个叫文姜的姑娘那么凶,手里拿着匕,也许是她威胁你这样说的,我没有问清楚事情真相,怎么能这样就死呢?”

    “好聪明的妹子!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莲妹才纯真的,肯定会受骗,想不到,想不到你这么聪明,不错,我当时正是骑虎难下,要是我不答应她的要求,文姜不仅会杀了我,连带你也一起杀了,我想,与其两个都死,不如撒谎以求苟全,将来再设法解释。今天,终于如愿了,我好幸福!”

    “大哥,我也是。我当时就想啊,我一定要回去问个清楚,要是大哥真是被文姜挟持的,我就是不要自己的性命,也一定要保护大哥周全,因为你,你丝毫不会武功。可当我回去的时候,你们早已经不见了,我只好四处寻找,结果,被舍瓦看见了,他当时凶狠的抓住了我,眼神好可怕啊!”

    唐朝疑阵紧张:“他,他没对你做什么?”

    李莲就道:“没有,他抓住我的时候,只是吓我,叫我不许说话,他成天就点了我的**道,让我昏睡,但在我无意之中醒来的时候,总是听到他长吁短叹,他还常常流泪。

    “什么?”唐朝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舍瓦这样的人,反师、杀师,反皇上,几乎无所不为,竟然会流泪?

    “是的,大哥,舍瓦义父后来见我醒来之后也并不乱喊乱叫,也就只点我身上的**道,使我不能行动,哑**却是不点,时时的看着我,说‘像,真像,真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说我和师傅长得很像。也就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觉得,我是师傅的女儿也说不定。虽然父王以前告诉我,说我是他和师傅的女儿,但我总觉得那不是真实的。”

    唐朝听到这里,脸色大变:“他,对你做什么没有?”

    李莲就摇头道:“大哥,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没有,舍瓦义父对我妈妈爱得那么深,怎么会对我有非分之想,他对我,一直都客客气气的,我想吃什么,想住什么地方,他都听我的,晚上的时候,他都会给我单独租一间屋,对我照顾得很周到的。”

    唐朝想到舍瓦的阴险,心中打了个寒噤:“你别信他,他这个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不相信他对你是真的好心。”

    “大哥,请相信我,我不会会看错的。义父后来也常常当着我的面说怎样对不起我师傅,说当时为什么不带着师傅隐居到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偏偏还想当什么南诏的皇帝,他说得沉痛已极,我知道,他是真的悲伤。我见他那样伤心,忍不住劝说他不要悲伤,说师傅已经死了,再也活不转来了,要他想想今后该做什么,大哥,你想不到,他当时说什么?”

    “他说什么?”

    “他说,你懂什么,阿意死啦,我也不想活了,我一定要亲手杀了李格桑,然后,去掘了我师傅的墓,然后和,和我师傅长眠在一起!”

    说到这里的时候,李莲的肩膀缩了缩,似乎觉得很害怕。

    唐朝也是心惊:“疯了,这个人一定是疯了!”

    “不,大哥,舍瓦义父并没有疯,我知道,他是真心爱我师傅的,不知道怎么的,我忽然觉得他很可怜。要是我师傅不死,他们,他们快快乐乐的在一起,那不是很好吗,到时候,我一定会劝说爸爸,你后宫的女人那么多,就放过我师傅?”

    “傻瓜!”唐朝轻轻的骂道:“你别忘了,你是谁的女儿。还有,你妈妈的死,不是因为你父亲,而是因为舍瓦。当时的情形,我现在仔细的说给你听。当时,舍瓦按照南诏法律,那是死罪。可是,你妈妈不忍心杀他,一定要救他,向你父求情,而不父王想到亏欠你妈妈很多,这才答应以后将舍瓦关在天牢里,等他将来悔改的时候再放他出来,但舍瓦立即不同意了,说那比死还难受,当场就咬舌自尽了。你妈妈,你妈妈是因为觉得对不起舍瓦才自尽的。想不到,想不到舍瓦竟然是假死,竟趁着我们大家忙着救你妈妈的机会,逃出了皇宫。”

    “大哥,这些,义父照样告诉了我,他说,他当时之所以没有真的咬舌自尽,是,是想接受我父亲的建议,在天牢中住着,希望有一天能放他出来,可想不到,想不到师傅她,她竟然为了,为了他自杀了,他成天长吁短叹的,就是因为这事后悔!”

    唐朝大怒:“莲妹,你怎么还在替他辩解,明明是他假死,害你妈妈为他自杀,你怎么还能叫这样的人为义父呢?”

    李莲就摇了摇头:“不,大哥,不管你怎么说,我总觉得,义父的话是真的,我有一种直觉,觉得他一定没有骗我!”

    “你,你怎么这么糊涂?”唐朝的头都大了起来,这样的杀母仇人,李莲还叫他义父,要是被李格桑听到,怕不要气得吐血。

    李莲就温柔的靠在唐朝胸前:“大哥,当时你对我说不爱我了,不娶我了,只娶那个叫文姜的姑娘的时候,我就有一种直觉,大哥绝不会这样做的,你那样做,一定是有原因的,我,我对舍瓦的这种直觉,也和当时对你一样,大哥,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

    唐朝豁然醒悟:对对,女人天生有一种直觉,灵敏得很。

    她就算真的很单纯天真,但直觉却是她唯一剩下的保护伞,难道,她说的话是真的?

    这个时候,连唐朝也开始怀疑起来:难道我一直都错怪了舍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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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三章修炼的层次
    是夜,唐朝和李莲促膝长谈,将这一段时间分别的事情说了个清楚,虽偶有心情激荡热吻亲密之事,却不及于乱,心中大畅。虽是一夜未睡,但精神健旺,丝毫也没有疲态。

    走出窑洞,专信笑着道:“唐贤弟,我这个守门人,当得可好?”

    唐朝哈哈一笑:“谢谢专大哥,小弟这厢有礼啦!”

    说着就要行礼。

    专信赶紧拦住:“唐贤弟说哪里话来,你可知道凶险?”

    说到这里,脸色立即凝重了起来。

    “什么?”唐朝吃惊的问。

    专信就道:“贤弟,昨夜激战,你可知谁胜谁败?”

    唐朝的心中一紧:“不知。”

    “告诉你,当然是我大师兄败了,但说起来真的丢人。”专信摇头。

    “为什么丢人?”

    “这还用问吗,我大师兄凭一人之力,将金良和古度两位捕头击败,追到了我这里,我,我当时真的吓傻了!”

    “什么?”唐朝的手心立即出了汗,“大师兄追到了这里啦?”

    “是的。”专信就郁闷的点头,接着道:“我知道,金良和古度就算没有死,但也一定已经逃走,凭我专信一人,是万万挡不住我大师兄的剑的。”

    原来。舍瓦之武功,非金良和古度所能想象,看似平平无奇,但却能在平凡中见功夫,化腐朽为神奇。比如当时使到“金针度劫”这一招的时候,金良和古度分从左右夹击,按理说舍瓦必须得使“分水娥眉”这样的招式才能攻守兼顾,想不到舍瓦竟在这一刹那间脱手放剑,手腕从绝不可能的角度击在金良的“肩贞**”上,然后顺势握剑挡开了古度铁尺的致命一击。

    这一招看起来十分凶险,其实十分巧妙。

    对于一个剑客而言,手上的剑就是自己的生命,大多数的人都宁肯身上被刺一个洞也不愿意放开剑,因为他们都觉得,放开了剑就意味着任人宰割,殊不知舍瓦就是利用了人们认识上的这种误区,脱手放剑,伤了金良。

    二人都是武状元,战斗经验又是丰富,其中任何一人的武功,其实和舍瓦差不了多少,二人合击,即使不能取胜,但要自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一招不慎,立即陷进了舍瓦的圈套中。金良受伤,肩头剧痛,战力大减,二人合围的优势已经当然无存,只得逃走。

    舍瓦也不追击,冷笑一声,顺着唐朝等的足迹追来,他知道,小师弟专信武功平平,自己定可以对付得了。

    果然,舍瓦很快的看到了专信,心中冷笑,想不到师弟竟然已经找到了我藏身的山洞,倒也不简单,也不去惧他,迎面而出。

    专信大惊:“大师兄,你,你来了!”

    他知道,现在的形势,自己是死定了,颇有些后悔当时没三个联手杀了大师兄。

    但奇怪的是,舍瓦的脸上并没有胜利的喜悦,有的,只是一种对任何事情都厌倦了的神色,微微的的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专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双方一时陷入僵持。

    良久,舍瓦才说道:“师弟,你不杀我,我也不会杀你的,你知道吗,我舍瓦并不是什么人都杀。”

    专信摸不清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得应道:“是。”

    “你知道就好。大师兄是要你明白,我的仇人只有李格桑一人,其他的人,都不是我的仇人,只要不伤我,我是不会伤他的,这其中当然包括你,也包括谢莲,甚至包括唐朝。”

    “你,大师兄,你,你连唐朝也原谅了?”专信喜出望外。

    他知道,现在的形势,不仅自己死定了,唐朝也不能幸免,但忽然听他说自己两人都不死,不由得兴奋起来。

    “是啊”,舍瓦的眼神很落寞,看着终南山远处黑黝黝的夜空,心中充满了凭吊一样的感情:“唐朝是个人才,他当初抓住我的时候就该杀了我的,结果,他慈悲,没有杀我,这才让我在临死前见到了阿意,不说别的,就这一点,我一直都很感激他,他恐怕想错了,以为我一直想杀他,其实不是的。后来,阿意向我吐露了心里有我舍瓦这个人的秘密,然后死了,我,我就更感激他了,要不是他带我回南诏朝廷,我是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阿意的心意的。我现在活着,比以前什么时候都幸福,我的心很平静,我只想,将谢莲好好的交给唐朝之后,我就离开,现在,我的心愿怕是能达成了。”

    专信越来越是吃惊,不知道大师兄是不是受的打击太大了,以致于胡言乱语。

    只听舍瓦继续道:“其实,唐朝这孩子,他不必让刑部和大理寺的人来抓我的,因为我本就要将谢莲送回给他。我掳掠了谢莲,其实并不是想伤害她,也不是想伤害唐朝,我只是要使李格桑着急,暴怒,让他亲自追出南诏。只要他出了南诏,离开了他那个老窝,我就有办法杀死他,想不到他竟这么没种,我在南诏的探子告诉我,他这一大段时间都在南诏朝廷里,处理朝廷事务,居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被人掳掠去的事情忘记了一样,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残酷的人,也正因为这样,我才觉得他无比的强大,我想,我只有想其他的办法,才能够报得了阿意的仇。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一看到谢莲,就想到阿意,她,她似乎也很信任我,将什么话都向我说了,我,我还做了她的义父。”

    “这,大师兄,这是真的吗?”

    “呵呵,是啊,天下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奇怪,我做她义父之后,忽然觉得要全心全意的为这个义女好,所以才将你们找来,想不到你们竟以仇敌待我!”

    “这,大师兄,我们都错怪了你!”

    舍瓦就轻蔑的一笑:“专师弟,我现在要杀你和唐朝,那是举手之劳,不过,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你和唐朝都对我有过恩德,我不会杀你们的,不过,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你和唐朝答应我,以后,不管我和李格桑之间的事情,两不相助?”

    “这个,我我当然可以答应,可是唐贤弟什么心思我还不知道。”说完,脸上露出十分为难的神色。

    舍瓦就满意的点了点头:“师弟啊,你果然是个老实的人,要是换了其他人,恐怕立即就代唐朝答应了,正因为这样,我才信你的话,好,大家都饿了,我去找点吃的,等唐朝他们出来,我再亲自问他。”

    这样的话出现在杀人不眨眼的舍瓦嘴里,专信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又确信自己没有听错,只得大呼活见鬼了。回心一想,舍瓦大师兄本可以立即将我们两人杀了,斩草除根,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他又何必说这些话来骗我们。

    再一想,顿时觉得大师兄说的话是真的。

    心中隐隐觉得,看来大师兄真的是一个情种,除了谢小意之外,他是什么事情都提得起,放得下的人。

    但专信随即有些恐惧,这真是一个可怕的人!李格桑一生有一个这样的敌人,真的是件头痛的事情。

    专信当然不敢走,守在窑洞边上,看着舍瓦高高瘦瘦的身形消失在暮色里。

    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早上的这个时候,舍瓦还是没有回来,所以专信才感觉到害怕。

    正在这个时候,一阵烤肉的香气传来。

    众人都饿了一个晚上,一闻到烤肉的香气,食指大动,口中唾液分泌量大增。

    但除了李莲,专信和唐朝却一下子没有一点食欲,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又看到了舍瓦,这个高高瘦瘦,秃头和一脸苦瓜相的人。

    舍瓦很自在的样子:“都饿了,这只獐子,我抓了很久才抓到,开膛破腹之后,烧烤,用了不少时间,大家将就着吃!”

    “谢谢义父。”见专信和唐朝不接,李莲奔了过去,从舍瓦手上将獐子肉接了过来。

    只见她先撕下一只腿,交在舍瓦的手里:“义父,这是给你的,是因为你烤肉给我们吃的奖赏,拿着!”

    舍瓦不善言辞,微微一笑拿住了肉。

    然后,李莲在将另外两只獐子腿撕下,给了专信和唐朝一人一只,自己撕了一小片肉,津津有味的咀嚼了起来。看来,她以前和舍瓦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时候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不然的话,她也不会这样习惯了。

    但李莲忽然不吃了,看着三人道:“怎么啦,你们都不吃?”睁大了圆圆的眼睛看着三人。

    唐朝就轻轻的摇手,示意李莲不要说话,看着舍瓦,苦笑道:“舍瓦,恭喜你,练成了绝世武功,我们现在已经是俎上之肉,你想怎么切就怎么切,不过,我有一个要求,给我个痛快的?”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已经是毫无斗志,因为,他身上的“一阵风”麻醉药,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这身上最后的一件重武器没有了,他就算想挣扎一下,却又不知该如何挣扎,真的是无所适从。

    但舍瓦忽然一笑:“唐朝,我该说的话,已经全部向师弟说了,我一直等你出来,为的就是亲口问你一句,你答不答应将来不管我和李格桑之间的事情,要是答应两不相助,我就不杀你!”

    唐朝刹那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想不到这杀人不眨眼的家伙竟然为了让自己和李莲在窑洞里叙旧而自己去烤獐子肉,更想不到他会放过自己,而答应这样一件无关痛痒的事情。

    这使他吃惊得都说不出话来了,他绝不相信,有什么能使舍瓦生这样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舍瓦就一笑:“信不信由你,反正,我问的就是这句话,你快回答!”

    唐朝心中连拜了九次佛祖保佑,二话没说:“好,我一定答应你,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心想,皇上武功高强,身边又有那么多臣子,你舍瓦武功再高,难道皇上就对付不了,又何必管他们之间的事情,这样一想之后,顿时觉得不帮李格桑没什么大不了的。

    舍瓦就微微一笑:“我早知道你会答应的。不过,我知道你诡计多端,要是不得你的许诺,我还是觉得杀了你比较好!”

    唐朝的心再次抽紧,赶紧道:“舍瓦前辈请放心,我一定会严守中立。不过,我还是劝舍瓦前辈一句。”

    “你想劝我?劝什么?”

    “我想,谢小意前辈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

    “住口!你再说一句,我立即杀了你!”

    唐朝立即住口,不知道什么地方错了。

    只见舍瓦的脸色铁青,额头上的青筋突起,“睛明**”上下不住的跳动:“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答应不要管这件事,为什么立即自毁誓言?”

    唐朝心中大叫我的妈妈呀,幸亏收口得快,不然,这几句废话顿时送掉自己的一条命。

    “是,前辈,我错了,我以后绝不说这件事,也不管前辈和陛下之间的事情。”

    “这就很好,你记住了,要好好的待莲儿,不能让她受委屈,告诉你,要是我查到你欺负她,我不会饶了你的。”

    “是!我一定会的。”听他这样说,唐朝真的想向他膜拜下去。

    舍瓦就微微一笑:“这就好了,你在修习《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

    唐朝愕然,他想不到舍瓦连这个也知道,迟疑了一下才答道:“是,陛下见我有功,传了我一点。”

    这样一说,舍瓦就信了,他当然不知道,那本《括苍山武经》在唐朝的手里。但舍瓦知道,李莲不传他的话,李格桑也会传的,所以对唐朝的谎话一点也没有疑心。

    就听舍瓦道:“你修炼的时候,务必要体着怜悯苍生的念头,才能武功大进,不然的话,你容易误入邪途。”

    “我,我全身经脉大损,只是随便练练的,我知道,我这一辈子是休想练成舍瓦前辈你这样的武功的。”

    “不然。”舍瓦反驳道,“武功讲究的是悟性,你的资质虽差,但你聪明无比,或许能另辟溪径,练成高深武功也说不定。我刚才说练武功的时候必须要存着体恤苍生的念头,就是我从以前的教训中体会到的。我当年为了练功,只求勇猛精进,不存体念苍生之念没,结果,身上唳气大作,杀了我自己的师傅。我,我现在想来,就算是为了阿意,也是不应该的。师傅是我这一生唯一的亲人,把我养大,传我武功,我现在一点一点的想来,真的是愧疚得很!”

    一旁的专信听了,脸上也现出怒色。

    舍瓦忽然一笑:“也罢,看在莲儿的份上,我传你三招,以后,她就不用担心自己变成寡妇了!”

    李莲大羞,但却急切想舍瓦传授唐朝武功。

    殊不知唐朝一听立即说道:“舍瓦前辈,谢谢你,不过,小子已经说过,我全身经脉受损严重,其实,学不学武功,都是一样的。”

    舍瓦就道:“不,不仅是武功,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要掌握这三招,你给我听好啦!”

    唐朝肃然起敬,说道:“请说!”

    舍瓦就道:“世间多纷扰,不管是因为美色、金钱、权势、地位还是利益,都会生‘战争’,只不过,有些战争并不像真刀真枪的那样来得血腥,不过,激烈的程度却是一样的,所以,你要练好三招。第一,练好明劲。”

    “何谓明劲?”

    “就是要充实自己,使自己的能力达到最佳的状态,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要把外功练好。”

    “这我明白,那第二着呢?”

    “第二招就是要由外而内,除了把外功练好,还要苦练内功,由外而内,练成暗劲,这样才能在战争中取得优势,杀人如剪草!”

    “我还是不懂?”

    “我举个例子,你想打败一个人,是在他身上打出一些伤口呢,还是直接进攻的心脏重地,一举摧毁他呢?”

    “那当然是摧毁心脏地带了。”

    舍瓦就点头:“这就是了,暗劲就是一击摧毁敌人的力量,任何人,不管他武功再好,只要没有这种一击就杀死敌人的能力,那他就不能算是内外兼修。”

    “我明白了,这是第二招,那么第三招呢?”

    舍瓦就缓缓的道:“第三招是化境,将第一和第二招混合使用,随心所欲,杀人于无形,这才是武功中的化境。”

    “太深奥了,我不懂!既然要伤害别人,又怎么能做到无形呢?”

    “这很简单,就是要敌人摸不清你的虚实,而你对他却是了如指掌,在明劲和暗劲之间随意的转化,等敌人还没有明白危险的时候,你已经掌控住局势,虽然有些时候看似凶险,但敌人已经不敢轻易的向你启衅,因为你随时有剪杀他的力量,这样的话,你才能长足的展你自己,养成深厚的功力,无敌于天下!”

    “我有些懂了,可又好象没懂。”唐朝讷讷的回答。

    舍瓦就微微一笑:“你慢慢悟到此理,他日必可称雄天下,我可不希望莲儿的夫婿将来是个懦弱而需要别人保护的男人!”

    “是!”

    舍瓦再微微一笑,飘然而去,李莲追了出去,喊道:“义父!”

    但舍瓦的脚步好快,只听衣诀破风之声如裂帛,刹那间消失在山道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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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药王现世
    专信和唐朝见舍瓦就这样离开,心中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同时,生出许多不解。

    但两人现在最高兴的,莫过于终于平安的找到了金莲公主。

    唐朝心中有很多疑惑,他不明白,舍瓦明明就可以剪除自己两人,却为什么偏偏不那样做?

    还有,看舍瓦现在的神情,似乎真的是只和李格桑有怨恨,对自己,因为曾使他见到谢小意最后一面,反有感激之意。

    对他师弟专信,也丝毫没有敌意。

    他和以前的那个舍瓦,似乎是变了一个人,他不明白,是什么使他生这种变化的?

    对唐朝而言,那些修炼的话语,自然起不了什么作用,但对同样参加了血与火战争的专信而言,则无异常于给没有画完的龙点上眼睛,心中一片空明,窥见了武学中的一个奇妙境界。

    李莲心中欢喜,陪着唐朝回到了终南山的豪宅,一路唧唧喳喳的,像出谷的黄莺,说不尽那许多话,两人也不时拿她取笑,使她晕生双颊,更增丽色。

    李莲天真,唐朝年少轻狂,但专信却是心中觉得不妥,因李莲一个如厕的机会将唐朝拉到密室中说道:“贤弟,我看这样不好,你,你和公主还没有大婚,怎么能,能这样一起?”

    经这一提,唐朝才蘧然而惊:“是啊,我只顾着高兴,倒把这些忘了。该,该怎么办,大哥多知南诏习俗,必能教我?”

    专信就道:“也没什么教你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贤弟不如秘密回到南诏,等陛下给两位主持了大婚,到时候再带着公主出来,那就名正言顺了。”

    唐朝随口答道:“是啊是啊,我也知道这样最好了,但是我现在是唐朝的黄门侍郎,这一回到南诏,迁延日月,肯定是不行的,大哥,您就帮小弟想想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没有?”

    这个时候,唐朝想到高力士对自己的态度,自己这么久了还没有上朝,不知道会不会被他整治,心中有些虚,焦急的说道。

    专信就微微一笑:“办法倒是有一个,就是担心贤弟割舍不了一时的相思之苦。”

    “什么意思?”

    “很简单,贤弟要一个信得过的人,将公主送回南诏,等贤弟将唐朝的虚实摸清楚之后,回到南诏,那时再和公主大婚不迟,只是,这样一来,贤弟和公主两地分隔,自免不了受许多相思之苦。”

    唐朝一想也是,虽然一时的相思很苦,但想到既然已经当上黄门侍郎,唐帝国的秘密即将全部的呈现在自己眼前,又哪里会放过这样的一个机会,当即说道:“就这么办,送公主回去的事情,就交给大哥了。”

    专信一惊:“贤弟,你的安全至关重要没,我看,我还是留下来保护你,我们这就写表请求陛下派遣精兵强将将公主接回。”

    “万万不可!”唐朝忽然打断了他的话,“如此兴师动众,唐朝庭或许因此知道了南诏的机密,我看,还是你悄悄回去来得稳便得多。”

    “那你怎么办?”

    “你不用担心我,你知道吗,如果舍瓦这样的绝话,你似乎不是我中原之人,老朽已经是天下稀年,本想使自己的武功留下个传承,但机缘不凑巧,还是算了,水呢?”

    这个时候,他才说道喝水的事情。

    唐朝一听,立即冲了进去,舀了一瓢水出来,亲手交在这老人的手上:“前辈请喝水!”

    老者伸手本待接过,但忽然之间缩了手:“不,不,我还是不喝你的水好,麻烦,真的太麻烦!”

    说着转过身,向大门口走去,唐朝心中如电光石火一样的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这老者现了什么,不然的话,他怎么不喝我的水呢?

    老人忽然停下,对着专信道:“好胜的年轻人,你会付出代价的,不过,功力退化五年,不算什么,您还有大把的青春!”

    专信一惊:“前辈,你是说我全身如针刺般的痛吗?”

    老者就一笑道:“我还道你是个奇人,中了我的暗劲,竟然毫无反应,原来你还是感觉全身上下针刺一般的痛是?”

    “是,前辈,您是说这样会退化五年的功力吗?”专信这才紧张起来。

    这老者就道:“谁说不是呢,你还要逞强吗?”

    专信这才真心的佩服,这老头子简直就是神了,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只得说道:“请前辈施治,小子感激不尽!”

    这老者就说道:“年轻人,你虽然骄傲,但并不是奸恶之徒,老朽一生医人无算,又怎么能无故伤你,过来!”

    专信依言过去,站在他的身边。

    这老者就伸出自己的一只手,轻轻的按在专信的背后。专信立即感觉到有一种暖烘烘的东西传遍了他全身,只片刻之间,他身上再没有如针刺般的感觉,骇然道:“前辈,晚辈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唐朝一听他说“医人无算”这句话,心中大喜,赶紧问道:“老前辈是不是姓孙,名思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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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武道的颠峰
    这老者就有趣的盯着唐朝,良久之后才说道:“哎,本不想管你的,莫非你我真是有缘,你小小年纪,定是听别人说的?”

    “是,小子是听我大哥李白说过孙医仙的大名,还有幸见过《千金方》一书。”

    唐朝如实的回答了,知道,在这样的人面前,还是不要撒谎的好。

    “什么,李白是你大哥?”这老者的脸上终于现出惊诧的神色,但随即说道:“可是年纪不相当啊?”

    唐朝也不隐瞒,只得将自己怎样和李白结识的经过对他说了,连带自己怎样参加南诏大乱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专信在旁边听着暗暗着急,唐朝怎么这么傻,竟将如此机密的事情都告诉了这个“中原”人,要想别人给你治病,那不是比登天还难吗?

    但这还使专信能够忍受,毕竟,这只是唐朝一个人自己的事情,但唐朝接着说到了自己怎样屡建大功,帮助李格桑平定了南诏的叛乱,自己身为南诏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并且更为要命的是,他竟说道自己在唐朝担任黄门侍郎这件事情。

    专信再也忍耐不住,怒道:“唐朝,你明明是我南诏的子民,你现在还不确定他是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孙思邈,就这样将什么都说了出来,难道不怕,不怕?”说到了,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他从来没有向唐朝过这样的脾气,这次实在是憋得狠了,

    却不料这样一说之后,老者的脸上露出欣赏的神色,喝道:“小姑娘,你未来的夫君有大事情要求我,还不给我洗手作饭,怎么,难道就让我这样站着?”

    竟丝毫不理专信,对李莲说笑起来。李莲一听,脸色晕红,但心中却甜甜的感觉受用,赶紧端起身边的椅子来,放在这老者的身前。

    这老者就老实不客气的向椅中一坐,吁的一声,吐出一口长气。

    这本没什么,但奇怪的是,这一口气一吐,空中一只飞行的蜜蜂却忽然打了个旋儿,掉了下来,这老者伸手一鞠,将这只蜜蜂捉进了自己的手掌里,笑道:“小家伙,给你开个小小的玩笑!”

    这一切十分的自然,但在专信这样的人眼里,无疑是看到了世上最奇特之事,顿时将刚才对唐朝的质问忘在了九宵云外,全心全意的给这老者的功夫给吸引了。唐朝也是,看了这神奇的一幕,情不自禁的说道:”

    这句话吸引了老者:“年轻人,你说什么?”

    唐朝这才想起自己的失态,笑道:“这是我胡诌的,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大致是‘神’的意思!”

    老者就向专信一看,笑了:“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唐朝就答道:“我叫唐朝,唐僧的唐,朝代的朝。”

    唐朝满以为这样一说,这老者会吃惊,想不到他只是淡淡一笑:“哦,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就是那个靠玉真长公主而爬上黄门侍郎的唐朝了,有意思,真有意思!”

    似乎他早已经知道唐朝的事情,这令唐朝十分的不解,问道:“你听人说过?”

    “是啊,我认识尚书右仆射叫王维的,闲话中提到过,想不到竟是这样年轻的一个人,真的令人惋惜啊。”

    专信忽然打断了他:“前辈,你,你刚才是用一口气就将空中飞行的蜜蜂击落下来了,是不是?”

    他显然对这样的事情觉得太神奇了,禁不住问了起来。

    唐朝也大起兴趣,极想知道个答案,竟不虑自己有什么值得惋惜了,凝视着老者。

    这老者就淡淡一笑:“哎呀,这就是缘分啊,老朽还隐瞒什么,不错,我就是孙思邈,不过,却不是什么医仙,只是粗浅懂得一点医学的皮毛罢了了。想不到进来讨口水喝,竟遇到你们几个,也算是因果。也罢,你们不是想知道我刚才吹落蜜蜂用的是什么武功吗,告诉你们,这叫‘气箭’,能隔空伤人!”

    李莲大奇,学着那老者的模样向面前的一片树叶吹去,虽是鼓足了气,但却只吹得那树叶动了一动,自己也觉得寒碜,羞红了脸。

    其时正是早晨十分,终南山多雾,是时雾气未散,那老者哈哈一笑,又是运足了气吹出。

    众人眼前立即出现了一副神奇的景象,只见那老者身前的雾气如箭一般向前射出,长达一丈,碰到墙壁的时候,出呼啦的一声,碎屑纷飞。

    隔了一丈的距离还具有如斯威力,要是近距离交战呢,那肯定会给对手一个出其不意,别人只防着他的手脚,这样冷不丁的来一下,武林中能躲得过的人,并没有多少。

    当下专信和唐朝也试着吹了几口气,哪里能有分毫凝气成箭的情形,连空气也吹不动,更别说像孙思邈一样聚气成箭了,一口气能形成一支有形的箭一样的东西,那真是闻所未闻。

    那老者见这三个年轻人终于明白了自己武功的独到之处,甚为满意,将手一挥,大家再不吹气,只听他说话:“呵呵,老夫这一生,拿得出手的,除了懂点医学的皮毛,那就是这手独脚鸭的功夫了,对不起,专将军,我刚才说话是老气横秋了一点,不过,这也是对你的小小惩罚,以后,再有像我这样的老人来要口水喝的时候,千万别赶走他,要知道,整个终南山,像我这样的修炼之士,多的是,给他们点方便,也算是给自己积德了!”

    “是,小子一定谨记。”专信回答得甚为诚恳。

    要知道,这样的说教,一般的人说出来,怕不被人笑掉大牙,以为是在说梦话,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平庸的话到了孙思邈的口里,说出来的时候,竟使所有的人都点头。

    唐朝早就在猜测老者的身份,待听到他自报自己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药王,知道治疗自己全身经脉有望,心中大喜,他说什么都是恭敬的听着。

    孙思邈随即说道:“我在峨眉山、括苍山、终南山三处修行,遍尝天下所有药草,因此得了一个‘药王’的外号,听起来实在有点吓人,很多人当着我的面都叫我孙医仙,背着我的时候都叫我孙药王,这些,你们不必深信,其实,天下怪病无数,我并不是什么病都能治疗,比如这位唐朝侍郎的病,我就见之生畏,因此刚才不敢喝你的水,但看在这女娃娃的份上,我是要尝试一下治疗的,至于治不治得好,则要看天意了。”

    唐朝一听这样,立即跪了下去:“谢谢医仙前辈!”

    自从这次穿越,全身经脉大损的局面就一直的缠绕着他,他手上明明有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括苍山武经》,但就是不能练;明明有腔热血,想要像李白那样和敌人决战疆场,但自己却武功低微,这对于一个一直想建功立业,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来说,其中的痛苦,真的可以用地狱来形容。但是,现在孙药王虽说没有把握治好他,但他毕竟看到了全身武功恢复旧观的希望,所以这几个头,那是磕得很虔诚的。

    孙思邈正想叫唐朝起来,专信竟然也跪了下去:“前辈,小子心中有好几个谜团,想请教前辈。”

    他的头也磕得很虔诚。

    但孙思邈却忽然一伸手,伸出三根手指,将他再次下跪的身形托住了:“不可,我说过的,我出身中原名门,是不会将中原武功传进外邦的,请谅解!”

    专信大吃一惊,被他三根手指抓住,自己竟是绝无一点反抗的余地。其实,也不是真无反抗的余地,只是他的手一搭上自己的手腕,自己手腕上就似有一排排的尖针挤压过来,使自己只有退缩,不然的话,一定会鲜血淋漓。

    唐朝一听,昂然说道:“前辈,你这种做法,拘束于门户之见了,要知道,再好的招数,如果不与人分享,也不会互相取长补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要是天下的师傅都这样,你传武功的时候藏一招,我传武功的时候藏一招,武学不是衰微了吗?再说了,武学要是分了什么蛮夷中原,什么能学,什么人不能学,那武学展势必受阻。”

    孙思邈的脸上现出怒色:“唐侍郎,你究竟是南诏的官还是唐朝的官,我觉得你这样做,好象有点儿不大对,要知道,自来中原汉人和少数民族之间都只有战争,很少交往,要知道,你们都贪图我中原地大物博,金银物产,美女众多,屡次进攻我中原,前些年突厥的入侵,近来吐蕃的滋扰,多是为此,我为什么要将武功传授给这些好战分子,反来侵夺我中原生灵?”

    这几句话,义正词严,顿时使唐朝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年代中惊醒过来,是啊,唐朝的时候,少数民族多未开化,像夜郎、南诏、吐蕃这样的国家,土地虽然不少,但多是贫瘠不堪,又多高山,气候不调,根本不适合农耕社会,唐朝自然不会看重这样的地方,反是少数民族想得到汉朝的东西,屡屡动战乱,孙思邈的话也未尝没有道理。唐朝还以为是新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各个民族团结互助,相亲相爱。

    哎,时代不同,民众的观念自然大异,想到这里,不禁好笑起来。

    见唐朝再无话说,专信也知道拜师学艺之事只是枉然,颓丧的站了起来,笑道:“前辈,实不瞒您,我可是汉人,你教我!”。

    孙思邈熟识专信良久,忽然摇头道:“专将军,其实,一个人学武功,不仅仅是看他有多勤奋,最主要的是看他有没有天分,不然的话,再怎么努力也是枉然!”

    专信一愕:“你,前辈是说小子没有天分?”

    孙思邈就笑了笑:“不不,你能将迎门三步炮使得那样,武功是不错的,天分也是有的,当然,我是说练成一流身手,专将军当然有这天分,而且似乎现在正向这方面前进,可喜可贺,但你却没有那种推陈出新、灵活机变,将任何变化烂熟于胸的头脑,再说了,你虽然比我年少得多,但近四十岁的人,要想达到武技的颠峰,几乎是不可能了,我就算将武功的无上妙谛传授给你,你恐怕也仍然达不到,反而会害了你,使你轻则走火入魔,重则顷刻身亡,我知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不像别的蛮夷之人,凶残成性,这才不传你!”

    但专信脸上闪现出坚毅之色:“前辈,练武之人,纵死亦是甘愿,假如小子因此死了,并不怪前辈,只求闻到无上武功的妙道!”

    孙思邈脸上现出嘲弄的神色:“唐侍郎,在我眼里,你就是那种善于推陈出新、灵活机变的人,你回答我,你真是汉人吗?”

    “是!”唐朝心中毫无杂念,心想,我当然是汉人,穿越到唐朝,可货真价实的,我的确是汉人,哪里会有假的。

    孙思邈就微笑道:“我知道了,你果然是汉人。就在这短暂的瞬间,我捕捉到你眼神和身体里生的变化,我可以肯定,你就是汉人无疑。好,既然专将军一定要冒这个险,那要是以后练武的时候出了什么事,可别怪老朽实现没有通告?”

    “是,小子理会得。”

    只见孙思邈端起面前李莲给他的一杯茶来喝了一口,神情庄重,开讲大道。

    唐朝心中则是惊骇莫名,这老者到底是不是神仙,怎么连我的手也没碰一下,就这么看看就知道我是汉人,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但这个时候,孙思邈已经缓缓说道:

    “武学之道,重暗劲,着重从内而外,讲究经脉**道的通畅,暗劲一旦练出,当着重以明劲为辅,修习增长身体武功的外门功夫,二者相辅相承,一旦将明劲练成,那距离练成暗劲,也不会太久了。”

    专信大喜,赶紧问道:“这我都懂,可要怎样才能练成明劲和暗劲呢?”

    孙思邈就道:“身体是一切武功的载体,虽然是个躯壳,但由于有人类的心灵控制,才成利器。但躯壳本身乃肉身,要使之变成利器,只有坚固肉身,强化心灵。这道理本来极明,但修行的方法千万种,所有坚固肉身的方法如练皮、练筋、练骨,这目的都是为了增长身体,都是外门武功,也就是我说的明劲。而另一方面,则必须学习套路,变化,近来流行的尉迟恭鞭法、关羽刀法、形意拳法等等,都是强化心灵,讲究以心灵控制身体和武器以伤杀敌人,这就是所谓的暗劲。明劲的颠峰是铜筋铁骨,抗击击打能力强,全身几无罩门,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铁砂掌等都是这样的武功。暗劲的颠峰是出手如针,不讲求用兵器伤人,而是伤人杀人于不显形,中招之后毫无战斗力。”

    说到这里,专信立即想到自己的只一招间就被这老者放飞的情景,赶紧问道:“前辈,你练成了暗劲,是不是?”他也同时想到了自己甫一和他接触就全身如针刺的感觉。

    孙思邈笑笑:“不错。暗劲达到颠峰的人,出手的时候,敌人会感觉全身毛孔都被劲力刺入,有如针刺的感觉。不过,这还不是武学的颠峰,真正武学的颠峰是将听劲练成,能够摸清敌人的任何变化。”

    “听劲是什么?”

    专信已经隐隐的懂了,但唐朝显然还不明白。

    孙思邈就说道:“听劲是一门高深的能力,没有天赋的人,永远不能练成,这就是我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适合向武道的颠峰前进的标准。这其实很简单,现在,你们闭上眼睛。”

    这句话一说,连在一旁的李莲都闭上了眼睛,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就听孙思邈说话了:“现在,我第一个进攻的人是专将军,你小心了,不过,请放心,我不会使上劲力的。”

    专信还没有回过神来,孙思邈一拳已经击向他的头部,拳风很响,于是本能的一闪,向后一仰。

    唐朝正想睁开眼睛,孙思邈叫道:“唐侍郎,别睁眼,拳头来了!”

    唐朝随即不敢睁眼,感觉到拳头击向自己的小腹,本能的一缩,同时使出《括苍山武经》上的招数“鞭锤”,后退的时候防备敌人趁机用腿攻上,截住敌人腿的去路,将上下盘都封死。

    只听孙思邈哈哈一笑:“都睁开眼睛,小姑娘,你的武功已经不错了,不用学了!”

    这一来,唐朝和专信才睁来了眼睛,看到李莲一脸的羞涩,但不管她,齐望着孙思邈,看他说什么。

    就听他微笑的说道:“这就是最基本的听劲,听到拳脚和兵器的风声,你要想象自己是一个盲人,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你才会唯一的依靠听觉来判断对手。不过,这只是听劲的下层功夫,真正的听劲,那是不只用耳朵听,还要用眼睛,鼻子,舌头,身体,甚至你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只有这样,你才能在瞬间就做出判断,在最佳的击敌时间、部位出手,从而准确的击败敌人,不多花半分力气,专将军,您现在明白了,我先前之所以能在瞬间就把你放飞,并不是我功力比深多少,拳头的力量比你大,而是你的拳头和我接触的一刹那间,我利用听劲已经明白了你出拳的方位、时间,你拳头的骨节,于是,我就你的拳头将要接触我身体的瞬间,破坏了你整个身体的平衡,相差只在一念之间。一流高手和绝!”

    唐朝和专信骇然已经不见了药王的影子,只见半空中冉冉掉下一张黄色的纸笺。

    专信一手抓住,一看,却见纸上写了一行字道:“杀了王巨,以观后效!”

    字是用一片白粉写成,众人骇然望去,只见李莲用来装茶的瓷杯的把手已经不见了,整整齐齐的从中间断裂,但奇怪的是,茶水竟然丝毫没有倾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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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六章收徒
    唐朝知道,孙思邈的武功,已经能捏瓷成粉,到达了传说中的化境,不然的话,如此坚硬的唐三彩瓷杯,就是用来杀人也足够了,他居然能不动声色的将之捏成粉碎,并且还用来写字。

    众人惊叹之余,还是惊叹,要不是亲眼所见,还以为世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武功,还以为是神话。这就好比当初清朝的官员在鸦片战争后参观英国战舰时的情景一样,“疑其用牛拉”,嘿嘿,他们可不知道,那可是蒸汽机的力量。

    但唐朝可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这些事情,他必须赶快回到朝廷。

    专信知道,两个有情人刚刚团聚,虽说要将李莲送回南诏,但也应该让他们相处一段时间,所以并不提马上送李莲回南诏的事情。

    唐朝想到上朝时间已过,不知道皇上会不会降罪,火急的说道:“莲妹,你就在这里等我,想吃什么,想做什么,你们都要一一满足!”

    最后这两句话,却是向管家说的。

    李莲心中虽然不愿,但想到上朝毕竟还是大事,所以只得委委屈屈的答应了。

    李莲看着专信和唐朝的马车消失在碎石路的尽头,心中惆怅,不知道日子该怎样过,脸色自是不好。老管家见状,心疼的说道:“姑娘,我们回要是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带你到书房,给你沏一壶茶,小人还可以带姑娘四周走走!”

    李莲天性喜静,闻言道:“那你带我到书房!”

    老管家就在前面引路,将李莲带到了书房,随即沏上茶来,然后退出。

    李莲心中思潮起伏,想到了这一生之中许多事情,从小和师傅兼母亲的谢小意生活在雪山之颠,练武功,然后唐朝来了,点燃了她作为一个少女的热情,然后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她原来是个公主,她的父亲就是南诏的国王李格桑,然后内战生,母亲也因此死在皇宫,她又想到了义父舍瓦,他一直喜欢我妈,我妈最后也喜欢了他,这么久,她早已听出来了,师傅是因为觉得父亲李格桑才自杀的,她知道,她已经是有夫之妇,是不应该喜欢别的男人的,可是,她还是喜欢了舍瓦,那么现在,义父一定会去杀了父王的,该怎么办,一个是我亲生的父亲,一个却是我义父?

    “闺女,在想什么呢?”

    正在李莲想得出神,一个柔和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抬头一看,她绝美的脸上立即现出惊喜的神色“是你?”。

    原来,面前的这个人,竟是去而复返的孙思邈,眼睛一睁,这老人就已经在她的对面坐下了,她是练武的人,耳目比常人加倍的灵敏,但还是没有现这老人是如何进来,然后坐到对面椅子上的。

    孙思邈年纪虽老,但却喜欢开玩笑,生性豁达,这其实也是他长寿的秘诀之一。这一天他在终南山和诗佛王维相遇,畅谈之余,想回自己隐居的窑洞,忽见边上新建了一所豪华的庄园,不知是何人所有,同时正感口渴,童心忽起,想到进这宅子要点水喝,不想却见到三个十分奇妙的年轻人。三个人身上明明有武功,一看之下,男的器宇轩昂,女的竟是美得出奇,本想一定是京城的哪位达官贵人在这里修的别墅,本来不以为意,但一见到唐朝之后,他的心中就突的跳了一下。

    孙思邈号称药王,在医学上的成就当世无人能及,一看之下,立即知道唐朝全身经脉受了大损,但奇怪的是,像他这样的情况,早已经该卧床不起,但想不到这年轻人竟人行若无事。

    要是别的人,生怕遇到像这样难缠的病人,但对于药王而言,却无异于看到了天下的珍宝,想当年,他为了确定药草的质地,竟然亲自吃了数十种毒草,虽然靠着精湛的医学技巧能不死,但脸上已经留下永远不褪的青记,直到后来妙悟无上武功的妙谛,这才好转,所以见到了这样的疑难杂症,就好象一个酒鬼闻到佳酿,非拾之而甘心,当下以上乘武功为饵,将他的情况了解了不少,他当然不会真的离开,是想观察一下,这小子到底是汉人还是胡人。孙思邈出身于中原名门,虽然酷爱医学,想将唐朝的病治疗好,但对于这国家民族之事,却是看得极重,是万不可给敌国的探子治病的。

    其实这也怪唐朝,一见到历史上著名的药王,就什么都忘记了,说了自己在南诏的官职,居然又说了自己在唐朝的官职,偏偏孙思邈在这国家民族上看得极重,这就难办得很了,于是给他出了一个大大的题目,叫他去杀了吏部侍郎王巨这贪官。

    他继续留在终南山,是他现了李莲是个不懂事的姑娘,他虽然相信唐朝真是汉人,但那也只是个猜测,并没有根据,至于先前说的能看透别人的心灵,纯属无稽之谈,是用来吓唬人的,所以想在她身上了解个真相。

    孙思邈见了她惊喜的神色,知道这姑娘已经被自己先前所露的武功所吸引,呵呵一笑:“当然是我,我现在还口渴,向姑娘讨点茶喝!”

    李莲根本不习惯于命令下人动手,闻言立即站了起来,从茶几下面取出一个杯子,将茶叶泡上了,然后恭敬的递到孙思邈跟前,说道:“孙神仙,请喝茶!”浑身充满了一种崇敬之意。

    孙思邈很满意,伸手将茶接过,赞道:“好美丽的姑娘,唐朝一定是喜欢得不得了?”

    这个玩笑一开,李莲立即晕生双颊,说不出话来,抓住了自己的衣角,十分狼狈的样子。

    这一来,孙思邈更加肯定,眼前的这个少女毫无社交经验,是个天真纯洁的人物。因为一般见过世面的姑娘,听别人这样称赞,一定会谦逊的说别人过奖了之类的话,但李莲却什么话也说不出。

    孙思邈于是说道:“姑娘,我先前说的武功,你领会了几成?”

    李莲就说道:“回前辈,我,我很笨,连一成也领会不了。”

    她说的这可是实话,这些高深的武功,是用脑子来练的,并不一定非要讲究一招一式,高手决战,生死胜败在一念之间,李莲生性淳朴,是没有天赋练习高深武功的,不然的话,以之与高手对敌,往往一招之间就送了命。

    孙思邈很是赞赏:“不错,孩子,你有一点武功,我看得出来,不过,这或许是你师傅一板一眼训练出来的,已经相当不错了,不过,你这样美丽的女孩子,是不应该练武的,打打杀杀,那就不像美人了,像你这样的美人,你要学的,是女红烹调,怎样打扮自己,不过我听唐朝说,你是南诏国的公主,这方面自然不成问题,以前没学好,以后慢慢学,也是一样!”

    “为什么女孩子学了武功就不漂亮了?”李莲不服。

    孙思邈哈哈一笑:“呵呵,为什么这样,我也说不清,不过,你回去问问你父王就知道了,难不成,你还想学武功不是?”

    “是啊,前辈,你武功这么好,要是,要是肯教我的话,我可开心死啦!”这些话纯属自然,的确是自肺腑。

    孙思邈早看出她的资质虽然极好,但头脑显然不如唐朝,不适合学他的上乘武功,所以只想旁敲侧击的问问别的情况,好确定唐朝的身份。他先前所说的都是上乘武学的总论,具体怎样练,他一点也没教,倒不担心真被胡人学了去,但不知怎样,一见了李莲这美丽的求助的眼神,他的心中就一阵困惑,我该不该教她呢?

    但他随即想到李莲的身份,她可是南诏的公主,功夫是绝不能传她的,不过,问问她为什么要学,到是很有必要,随即问道:“你学了我的武功干什么?”

    李莲的脸一红,忽然之间说不出话来:“我,总之我有用!”

    见了她吞吞吐吐的模样,孙思邈笑道:“莫非,你是为了学武功,然后保护你的唐朝,哈哈?”

    这几句话,正说在她的心坎上,脸色变得更红了:“你,前辈您好厉害,你怎么好象什么都知道?”

    对孙思邈又是好气又是佩服。

    孙思邈精于医道,自然对各种人的性情所知极深,一下就猜到这纯真姑娘的心,那是在情理之中,但一旦确定这姑娘不是将武功用于上阵杀敌,侵略唐朝,他的脸色就好了很多,也罢,这小姑娘这么令人喜欢,我传她几手不要紧的武功,当是哄哄她,顺便叫她将唐朝的真实底细告诉我,岂不两便。

    这样一想之后,脸上堆起了笑容:“小姑娘,你想学我的武功可以,不过,却要拜我做师傅,这你愿意吗?”

    “愿意愿意!”

    李莲心花怒放之下,立即跪了下去,那纯粹是一种本能的冲动。

    孙思邈本是和她闹着玩的,见她跪下不动,反而指挥她将九个响头磕完,这才说道:“起来,现在就算是我的弟子啦,不过,你可是我孙某一生之中唯一的女弟子啊,怎么还不称师傅?”

    “师傅!”李莲赶紧叫道,心中喜悦。

    “恩,既然当了师傅,我也不能让你白叫,把这个拿着!”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本绢帛模样的小册字,放进李莲的手里。

    李莲木然的接过,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就听孙思邈说道:“不过,以后你可千万别说你是我弟子,我也不会承认。因为你毕竟是个南诏公主,孙老头犯不着背负个巴结权贵的罪名,你好好练习,你心性淳朴,学这上面的功夫,最是适合。”

    “为什么,师傅?”李莲忽然将手里的绢帛册子送回了孙思邈手里,“我可不想无端端得到您的武功?”

    孙思邈微笑的点头:“不肯无端受惠,的确是难得的品行,不过你拿着,我不会让你白得的!”

    这句话一说,那册子就缓缓的向李莲飞去。

    李莲一惊,眼睛张得大大,不明白这册子为什么能这么缓慢的在空中飞动,仿佛它的后面拴着一根线一样,当下欣喜的将册子接在手中,问道:“师傅,你要我做什么?”

    孙思邈哈哈一笑:“哈哈,你就陪着师傅好好的说会话,再给我倒一杯茶,这就行了。”

    李莲一惊:“这,就做这么点事?”

    孙思邈就道:“是啊,像你这样的美人,天下罕见,我孙思邈活到这把岁数,还只见过三数人而已,你愿意陪我说几句话,给我倒两杯茶,那是绰绰有余了。”

    他虽这样说,但李莲就算再天真,还是明白了这老人的心思,他就是想自己不泄露他曾经教过自己武功的事情而故意这样说的。

    当下赶紧再倒了一杯茶,恭敬的端给师傅。

    孙思邈甚为满意:“呵呵,那这样看来,唐朝就是南诏未来的驸马爷了,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做唐朝的官?”

    终于,孙思邈问出了这句关键的话。

    李莲就道:“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听专将军说,他们好象是来刺探什么的。”

    孙思邈的眉毛一扬:“这小子,我本想治好他身上的怪病,再将我一身的武功相授,想不到他竟是个奸细。”

    “不不,师傅,我大哥说过的,他可不想当什么奸细,也不想推翻李隆基,他这次来唐朝,为的就是看看唐朝的情况,要是李隆基对老百姓好,他就不会反他,会一直在唐朝作官,可要是他对老百姓不好,他就要回到南诏,起兵反唐。”

    这些话,本是和唐朝见面之后他随口说的,想不到被李莲说出。在她心中,师傅是一个绝对值得信任的人,所以什么也不用隐瞒,就好象对唐朝说话一样。、

    孙思邈一听:“这和论调倒是有点奇怪,我好象不大懂?”

    李莲就说道:“我大哥当时说,当皇帝的人,要有为天下百姓谋福利的心思和行动,不然的话,就是害民残贼,人人得而诛之,他这样做,是历史的必然。不过师傅,他的这些话,我也不懂,不知道对还是不对?”

    孙思邈的眼中现出深思的神色:“奇怪啊!我一眼看这年轻人,就知道他与众不同,可想不到的是,他的想法更是大胆奇特,我活到九十九岁,还从来没有听谁敢说皇上是贼的,不过,他的话,似乎又有道理,要是皇上对老百姓好,那自然是天下的共主,可要是横征暴敛,像隋炀帝,自然大家都会反他,我,我这么看重中原蛮夷的区别,难道,也是落了下乘?”

    “是啊,师傅,我虽然是南诏的人,可我不是坏人,师傅,你相信吗?”

    “我当然相信。”

    “那么,师傅,我以后可以叫你师傅了吗?”

    孙思邈当然知道她的意思,那是在别的场合都可以这样叫。他心中很是烦乱,想了想道:“你等我想想,那你知道,唐朝是不是汉人?”

    李莲就道:“他以前说过的,他是闽人,不过我不知道,闽人算不算汉人?”

    孙思邈的脸上立即露出笑意:“那就是了,很好很好,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不过,以后你我师徒在一起的时候,你叫我师傅,要是有别的人在场,还是叫我前辈!”

    李莲大喜,知道师傅这算是正式的收自己为徒了,甜甜的答道:“是!”

    只见孙思邈说道:“你以后照着书的练法练习就是了,这些武功,靠的是苦练耐力,我虽然薄通医术,但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唐朝的病,也许,以后真要靠你这个妻子来保护夫君也说不定。”

    当下指点了一些关窍,将以后修炼会遇到的麻烦一一指正,有些叹息的道:“唐朝回来的时候,你告诉他,王巨是个大大的贪官,叫他只管想办法除去就是,不必担心,万一他因此死了,我一定替他报仇!”

    李莲顿时担心起来:“这很危险吗?”

    孙思邈就道:“这是当然,王巨武功不错,手下爪牙众多,我叫唐朝做这件事,就是想考验他一下,天下绝好的东西,都是鲜血性命换得,他既要承接我衣钵,必当做出非凡的事情,他既然能在小小年纪做到黄门侍郎,想必有些能耐,就不知道他心性如何?”

    原来,孙思邈自打第一眼对唐朝生兴趣起,就想收他为徒,同时治好他的病,但他这个人,重的是人的品性,所以才将这样一件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以考验他是否憎恶贪官,惩治贪官?

    孙思邈这一生,嫉恶如仇,之所以一直不奉李隆基的诏书到朝廷里面任职,为的就是他生性才过正直,知道以自己这样的性格,一旦进了朝廷,那肯定是到处得罪人,最后向李白一样,落得个到处流浪的下场因此他始终到处云游,在峨眉山、终南山、太行山等地修行,以医学为自己毕生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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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巨贪之死
    唐朝回到朝廷的时候,红日迟迟,业已迟到,但想不到今天李隆基竟是迟迟不设朝,倒免却了新任官职而迟到的尴尬。

    原来,李隆基昨晚上和武才人久别重逢,双方都是寂寞难耐,竟然相处得十分的火热,直到深夜,屋子里的声音才逐渐微弱下去。这老年的皇帝,自从杨玉环一出走,竟然分外的感觉到空虚,又想到了被冷藏在宫里的武才人。

    他年轻的时候,采取博爱的方式,对武才人、赵捷倏、上官婉儿、秦昭仪和武惠妃都一度十分迷恋。当然,那个时候,他精力旺盛,同时幸这十几位美女那是能够支持,但对武惠妃那是要专宠一些,不过,到开元末年,李隆基年事渐高,对女人的兴趣有所减弱,除了对杨玉环专宠之外,别的女人,许久都不动一下,连见上他一面也难。

    这就使整个红宫的三千佳丽女性荷尔蒙分泌过量,却又找不到宣泄之处。按照皇宫的规矩,后宫的女人可以按照等级取得不同的工具,但虽然规定可以领取,不过要登记,很多妃姘害怕皇帝因此而生芥蒂之心,说自己,一辈子不幸自己,大都不领取,只私下制造了不少的那种玩意儿,悄悄的自己解决,过着物质生活丰足,无可宣泄的沉闷日子,这其实也是历朝后宫都难免出现越轨事件的原因。

    这三千女人无人疼爱,即使可以悄悄的自己解决那种渴望,但其中的寂寞就是闭着眼睛也能想到,当杨玉环蒙受专宠的时候,这三千女人对她的怨恨,也可想而知。

    这就不难明白,为何历朝后宫的争夺会那样残忍,那样恐怖。相传刘邦的皇后吕雉就在刘邦死后将她一直嫉恨的陈美人残忍的砍去四肢,却还让她活着,号称“人彘”,最后还割了她的头,毁了她的面容,残不忍睹的杀害了她,武则天的刑法更是让后世震惊,相传她曾以“回羹”之刑对付高宗李治喜欢的刘美人。就是先割掉她身上的肉,然后在她伤口上敷药,使之暂时不死,然后将这些肉弄成羹汤让她自己喝下,这样惨无人道的将刘美人吓死,折磨死。

    武才人也和别的姘妃一样,一探听到杨玉环离宫出走的消息,那是心中大喜,比往日更加十倍的修饰自己的容貌,在皇上例行召见的时候,果然被好色的李隆基再次相中。

    武才人承受皇上的恩宠,已经是十七年前她生歧王的时候了。

    她现在虽然已经是三十多岁年纪,但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白嫩,身材苗条,望之而似二十许佳人,再加上她天性风骚,,果然使这老年的皇帝重新燃起了兴趣。

    这天晚上,武才人是使尽浑身解数,迎合李隆基的喜好,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这才使李隆基迟迟不起。

    但使武才人伤心落泪的是,这天早上李隆基醒来的时候所露出的懊悔意,只淡淡的向她一笑,也只是象征性的喝了一口她辛苦弄的乌龙人参养生茶,然后就和高力士匆匆离去。

    很快的,执事人送来了皇帝特别的奖赏,黄金一百两两、绢五百匹、蜀锦一百副。

    但看到这些贵重的东西,武才人的脸上露出了凄凉的神色,她知道,皇上今后是再也难得来幸自己了,因为这是他的惯例,幸了谁而不满意之后,他通常都不会让她白忙一场,总会有不少的馈赠,算是犒劳。

    这就使他们常常吟唱白居易的诗“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又唱“夜深前殿按歌声,牵牛织女谣相望。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

    像武才人这样,风华正盛,艳丽美貌绝伦,只因为长得和唐时的审美观不符,终于落得寂寞到死的凄凉,真可谓是“红颜未老恩先断”了。

    见到皇上一脸的困倦,高力士不禁问道:“皇上,晚上还睡得好?”

    李隆基就微微摇头:“这婆娘,不是她在伺候我,是我在伺候她,劲非常的大,难伺候啊,十几年不见,她还是那样风骚,需求也特别强烈,朕老了,驾御不了啦,哎,她这是怎么了,以前她不是很会揣摩朕的意思吗,现在她好象性情变粗野了,还是玉环知道我的心,不像她需要那么强烈,所以每晚上和玉环在一起,我早上起来的时候都是精神奕奕的。”

    这些话,是宫廷的秘密,高力士知道,皇上这样说的时候,自己唯一的职责就是听着,但绝不能一言。

    带着这样一种几乎虚脱的情绪,李隆基照例升朝,处理日常事务。

    其实,这要算是李隆基在天宝年间难得的勤政日子。

    甫一升朝,相继有大理寺、监察御史、以及刚刚任太子宾客的贺知章出来奏事。

    直等到众朝臣将事奏得没有了,值日官正要喝令退朝的时候,唐朝这才跪下:“陛下,贵妃娘娘在玉真观中斋戒,臣以为,当派朝廷官员前往探视,以明皇上挂虑之心!”

    李隆基本有些不耐烦,但一听是这件事,当即同意了:“很好,朕就着席黄门侍郎唐朝今日前去探视,立即回报!”

    “臣遵旨!”唐朝拜服在地同意,将**翘得老高。

    他当然知道在官场中混的技巧,那就是先要找到靠山——强有力的靠山,不然的话,那是很难混得下去的。

    现在高力士和皇上都在倚重自己,所为的,不过是自己去见杨玉环的时候,她不会讨厌自己,也就间接的充当了一个和事老的角色。如果不趁这个机会多表现自己,表明自己和贵妃娘娘的交情非同一般,那满朝官员都不会重视自己,自己以后办事的时候,会诸多掣肘。

    一听皇上的话,众朝臣都知道,杨玉环虽然离宫,但在皇上的心里,还是专宠的位置,唐朝作为二者之间的联络人,自然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无不对唐朝刮目相看。以前向他送了礼的,无不暗中欢喜,而没有送的,自是心中懊悔,思忖着再找机会去送。

    就这样,唐朝成了满朝文武都想笼络的对象,红得紫。

    其实,这也是个人的运气,要不是唐朝碰巧认识了杨玉环,他的仕途说不定就会非常的艰难。穿越前,唐朝也常常听人说有些年轻人到基层“锻炼”的,一般是三四年就立即提拔到上面,有的甚至是连升三级以上,窜起的度惊人,这些人,除了少数像8唐朝这样的之外,大多是高干的子弟,一般人都称之为“”。

    当下唐朝感觉红光满面,兴奋的了冲了出来,招呼专信往玉真观而去。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想到要见的人是杨玉环,唐朝的心中就兴奋起来,他知道,很多年了,他都没有像要见杨玉环这样的兴奋过。

    这是是一个能使男人兴奋的女人,还有许多使自己着迷的地方。

    在这短短的一刹那之间,唐朝没有想到李莲,没有想到文姜,他想到的,就是杨玉环那如花的容颜,那可以使天下男人沉沦的容颜。

    马车平稳的行驶在道路上,四处的景色清幽,唐朝满意的看着大路的前方,盼望着相见的一刹那间。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相信曾经第一次和美丽女生约会的男士可以理解这种感觉。

    但专信的车忽然戛然而止,由于停得太过紧迫,车轮和地面之间剧烈摩擦,响起了尖锐的声音,唐朝一惊抬头,就看到了王巨那张红润肥大的脸。

    他的声音依旧刺耳难听,有一种金铁交击的味道:“唐大人,本官等你很久啦!”

    唐朝自然看清楚了王巨的无礼,正是因为他突然之间跃出,这才使专信吓了一跳,来了个紧急刹车,将唐朝也吓了一大跳。

    “有,有什么事吗,王大人,皇上命令我立即去看杨贵妃娘娘,可耽误不得,有什么事情我回头来你府邸上拜望!”

    虽然心中大怒,但唐朝想到他毕竟是一品大员,也曾经帮过自己的忙,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并不生气。

    王巨就笑道:“皇上不是说等你探视之后再回报吗,又没有规定你什么时候回去?走我府上一趟不会迟到的。”

    哦,刚才他也在朝廷上啊,这么急急的来拦我,到底是何居心?心中不禁微微有气,既然你明知道皇上派我去干事,为什么半路拦我?

    “这,我看还是等这事完了之后再,这,这毕竟是皇命,若有半分差池,小子性命不保,请尚书大人原宥则个?”

    王巨就哈哈一笑:“没事,本官可以打个保票,去我府上之后一定不会耽搁唐大人的大事!”也不管唐朝同不同意,就这么随手一按,就把唐朝老鹰捉小鸡一样的捉了过去。

    唐朝只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一晃,已经是在王巨的车上了。

    专信大惊,正想来拦。

    但唐朝已经飞快的镇定下来,挥手阻止道:“算了,既然王大人如此坚持,想来用不了多少时间,去了王尚书大人府上再去玉真观也不迟!”

    他知道,王巨既然出此雷霆手段,当此形势之下,不去是不成了。这王巨一望而知是个武功极端厉害的人,专信武功虽然一流,但这王巨的车夫一见专信抢上,眼光中寒芒暴闪,也是个不可小觑的人物,动起手来,说不定会吃亏,心中虽然想到孙思邈的话,要杀这个贪官,但知道以自己的武功,那是只有智取,绝不能蛮干,所以制止了专信。

    王巨就微微一笑:“唐大人,这就对了,本官和你交情非比寻常,况且,还有皇上的命令,我王巨胆子再大,也不敢把唐大人怎么样,就是有几句要紧的话,说了就没事了。”

    唐朝当下点头,王巨随即吩咐车夫起行,专信驾着空马车跟在后面,来到了王巨高大宽阔的府邸前。

    唐朝向专信做了一个手势,要他就在门口等候,缓急之时也好有个报信的人,跟着王巨来到了密室里。

    一路上,王巨都在冷笑,他本还以为唐朝武功深藏不露,想不到竟接不下自己的一抓,手到擒来,倒有些怪自己先前的卤莽了。

    一坐定,唐朝就说道:“王大人,究竟什么事”心想,我答应孙思邈的事,并无人泄露出去,就不信王巨真敢把自己怎么样。

    但他的脸色立即变得苍白,只听王巨说道:“唐大人,你好大的胆子,你想害我,是不是?”

    唐朝的心都骇得差点跳出腔子,但还是冷笑一声,不动声色的说道:“呵呵,你听谁说的这些鬼话?”

    王巨并不放松:“你别管谁说的,我问你,为什么?”

    唐朝就装作大怒道:“切!王大人,我毫无武功,性命在你掌握之中,不过,我唐朝可是个光明磊落的人,王大人就这样血口喷人,硬指我有害你之心,若不说出个凭据,我是死也不肯甘休!”

    王巨就轻蔑的一笑:“这是什么?”

    说着将一卷纸放在桌上。

    唐朝一看,差点昏迷了过去,心中连叫三声完了,因为,桌上的东西,竟是孙思邈交给唐朝用以告这贪官的东西,自己一直藏在怀中,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从自己身上取去,自己竟是茫然不觉。

    见唐朝的脸色变得如此难看,王巨就呵呵一声冷笑:“唐大人,你现在还有何话说,我王某人真是瞎了眼?”

    唐朝知道情况危急到令人恐怖的地步,终于强压住心中的恐惧:“不错,小子是答应了别人,要害王大人,不过,小子当时也是迫于形势,正想将皇上的事情办了之后再到府上商议,想不到王大人先已得知,真的是太好了!”

    王巨知道他说的九成九是谎话,但仍然问道:“是谁胁迫你?”唐朝现在是他掌中之鱼,案上之肉,虽一定要杀却,但如不问出他背后的主使之人,可要使他寝食难安。

    他之所以找上唐朝,那是昨天晚上有人留书告诉他,说唐朝奉人之命要害他性命。他虽不信有这样的事,但如无当面问清楚唐朝,自是不能安心,想不到竟真的在唐朝怀中搜到了他将要上告自己贪污的证据,也算是侥天之幸。

    唐朝沉吟了良久,忽然道:“好,主使之人小子就告诉你,不过,小子有个小小的请求?”

    “什么请求?”

    “我现在尿急。”唐朝忽然说了句十分奇怪的话。

    王巨乍一听这话,心中也是恼怒,但心中忽然动念:这小子哪里是在尿什么急,一定是在想什么鬼点子。但忽然之间心中冷笑,这小子毫无武功,有多大的能为,就算有什么小小手段,但能从我王大人的手中逃走么?

    这样一想之后,他就冷笑一声,说道:“就在这里尿,没人看见的,我保证!”

    唐朝心中一直就在等机会将怀里的“一阵风”拿出来,他知道,现在这药就是自己的救命稻草了。但他一直有一个顾虑,就是王巨武功高强,又是个在官场中混了数十年的人物,要是自己的手向怀中掏摸,那是一定要引起他怀疑,所以想找个办法将药取来而不被这家伙现。

    那里知道这家伙果然老奸巨滑,并不让自己从容出去尿急,这样一来,也知道,再有它意,必定引起这老家伙的怀疑,还是按照他说的意思的好。

    当下掀来裤子,果然尿了起来。

    他这一阵子上朝没有尿,又过了这么些时候,果然极想尿了,说尿就尿出,倒没有半点虚假。

    王巨见这小子果然没有说谎,当即背转了身:哼,这小子八成是想借到外面尿尿的机会逃走,我破了你的这点小小伎俩,看你不说出背后的主使之人?

    唐朝一直在等的,其实就是王巨转身的这个机会,他自然不敢朝后面看,但通过巨烛照射出的阴影,唐朝知道,王巨已经转身,于是趁这个机会将怀里的药物取出,没有出一点声响,没有任何征兆。

    这个时候,他的尿液正汩汩的流出,唱着赞歌。

    王巨再也想不到,当他转身过来的时候,“一阵风”的毒气已经扩散进这密室的每一个角落,他虽然一时还没有中毒很深,但中了一阵风烈性毒气的人,全身武功丝毫提不起来,除非将武功修炼到化境的高手,全身毛孔能够自由收缩,遇到任何危险都能自动产生反应,等于是全身上下都安装了监视器,自然不惧任何毒气。

    世间任何高手,只要武功达到化境,不管下毒行刺都很难被伤,其实就是这个原因。

    但王巨显然没有那样的武功,等觉的时候,连叫也叫不出了。

    唐朝就抽出怀里的匕,一刀结果了这巨贪的命,***,今日差点就死在这家伙的手里,真的是惊上加惊。

    不敢多耽,急急开门而出,遇到门口的随从,哼了一声,冲出了。

    这随从不得王巨的命令,自然不敢拦唐朝,任他扬长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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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八章效法安禄山
    专信见唐朝急匆匆的出来,还没跨上车就喝令自己“快走!”,知道事态紧急,得儿一声,马车如风行水上,冲了出去,笔直的向着玉真观的方向而去。他当然知道,即使生了天大的事情,也还是要将皇命完成。

    唐朝过了好一会儿,才将自己狂跳动的心平静下来,将刚才在王巨府中生的事情说出来。

    专信一听,也是骇然,要不是唐朝还有一手放毒的技巧,恐怕是难以生出王府的了,不禁代他高兴。

    唐朝却是满腹心事的说道:“大哥,我杀了堂堂的吏部尚书,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件事情恐怕难以脱身?”

    专信就道:“这虽然是重案,但唐兄弟大可不必担心,你现在不是要去拜访贵妃娘娘吗,正好请她想想办法,她不是一直对你很好吗,一定会给你想个办法的!”

    其实,这一点唐朝早已经想到了,但要命的是,他杀的可不是一般的官员,而是官居一品的大人物,这样的大事件,以李隆基的性格,肯定是要查个水落石出的,到时候,别将一条小命留在朝廷?

    就这样想着的时候,马车来到了玉真观外面。

    芹儿这小妮子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自从那次向唐朝表明心迹之后,竟是时时的盼望再见到唐朝,不时的在楼上观望,这天正好和杨玉环在楼上玩耍,见到唐朝的马车,如飞的奔下,将唐朝接入了观中。

    唐朝自然是被她拉着手,觉得手上滑滑的,嫩嫩的,这小妮子的手感,硬是绝好。

    只见她虽然做尼姑打扮,但却掩饰不住脸上的无边春色,显然是到了思春的年龄。

    直到要将唐朝带到杨玉环面前,芹儿才恋恋不舍的将放开唐朝的手,悠悠的说道:“唐大哥,你什么时候来接我?”

    这一问,顿时使唐朝震惊:“你,你什么意思?”

    芹儿就无限娇媚的一笑,有一种风骚的意味:“你已经吻过我,难道,你忘了该做什么了?”

    “我,我该做什么?”唐朝机械的说道。

    “你该向我妈玉真长公主提亲,到时候,风风光光的将我娶回黄门侍郎府邸!”

    我的天!唐朝这才想到事情的严重性。那天无意之中一个冲动,竟然吻了这风骚美丽的娘儿,这才想到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的话,这样看来,这婆娘既然要自己吻她,那就是愿意以身相许了。

    以前一直不当回事,现在一想,冷汗就出来了,妈妈的,要是娶一个尼姑做老婆,那不被人笑掉了大牙。

    芹儿看着唐朝脸上的神色变幻,忽然笑道:“大哥,我知道了你心里想的什么,你觉得我是低三下四的女子,所以随便玩玩没什么,我告诉你,我就是故意的,故意勾引你的,你上当了知道吗?”

    这丫头狡黠的一笑,心中充满了得意。

    其实,芹儿这丫头,继承了玉真长公主风流多情的样儿,对男人自是多有渴望。但说实在的,她现在才十七岁,并没有真的沾染上她母亲的恶习,经常带男人上床,只是口齿油滑一些,性情开放一些,倒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处女,别的贵公子见了她,她也是矜持得很,自重郡主的身份,而且又是尼姑,自是比一般在豪门浸润坏了女子好得多。

    以玉真长公主的心思,想到自己家风不好,迎合杨玉环修道那是一个层面,要自己的女儿免于走上自己的老路其实也是一种考虑,所以当时一横心,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送进了道观,日夜接受道教信仰。

    唐朝这才知道上了贼船,同时想到了自己的错误。***,还以为是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代,想不到已经是唐朝的天宝年间了,亲少女一个嘴,那就是定终身,一辈子的事,自己还以为像以前那样随便风流一下,不禁颇为后悔,讷讷的道:“我,可你是个尼姑怎么,怎么能?”

    还没等他说完,芹儿就笑了起来:“大哥,你怎么那么傻,我你以为我妈真的那么狠心,想一辈子让我做尼姑,她送我进尼姑庵,那是为了锻炼我,使我断绝七情六欲,做一个乖乖女,我要还俗,随时都可以的。”

    “你,你真要嫁给我?”唐朝看着她白皙的皮肤,姣好的身材,无限动人的的美色,心中不禁涌起一种冲动:这婆娘实在是不耐,多娶一个又有什么?

    “那是当然!”芹儿小嘴一撇,撒娇的说道。

    可以看得出来,她是那种从小养尊处优,爱使小姐脾气的女子,不过,的确是美貌,只比李莲文姜两女稍逊,但她身上那种天然的媚态,却是两女没有的,显现出玉真长公主遗留下来的风流劲儿,看了使男人想入非非。

    唐朝就叹息一声:“好的,我,考虑考虑!”

    ***,要是对这样的女人都不动心,我唐朝还是男人吗,不禁真的想娶回去了。

    芹儿的眼圈忽然一红:“唐大哥,我这就蓄,大哥,你可一定要等我,我在这里日夜等着你来迎娶!”

    不知道怎样的,一滴晶莹的泪水竟然不受阻止的流了面颊,流过她白玉一样的香腮,十分的处处可怜。

    “是谁在外面啊?”这个时候,门里传出了杨玉环清脆柔和的声音,好像是仙乐。

    唐朝心中一震,就听芹儿小声的恨恨的说道:“大哥,你必须来迎娶我,不然的话,我就向干妈玉环阿姨告你欺侮我,她不会放过你的。”

    “喂,我只是答应考虑,可没说一定娶你,就这么办!”

    唐朝再不敢停留,走了进去,就看到了风华绝代的杨玉环。

    此时此刻,杨玉环穿着一件宽大的道袍,美丽匀称的脸上现出世故的神色:“唐朝大人,我可警告你,芹儿是我的干女儿,你要好好待她,不能欺侮她一点儿,不然的话,我知道了,抽你的筋,剥你的皮!”

    这个时候,芹儿也进来了,脸上泛起羞涩的红晕。

    显然,她就算开放一点,但毕竟还是一个少女,听到干妈竟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事情,那不一下子心中鹿撞才怪了。

    原来杨玉环此人,最是善于交际,对于人情世故的了解,那是非常的敏锐,一看唐朝和芹儿的情形,立即知道生了什么事,于是出言试探,果然唐朝脸色大变的说道:“娘娘,我不知道您说的什么?”

    杨玉环一见唐朝的脸色和芹儿的脸色,知道生了什么事,见他偏偏不认,知道是他年轻人脸嫩,也不过分逼他,笑道:“你今天来,是什么事?”

    唐朝心中好笑,你不是说你要在这玉真观中斋戒七日吗,想不到却在这楼上享受。

    此处是在三楼上,雕梁画栋环绕之下,四周景色尽收眼底,四个朝廷的侍卫却甚是煞风景,分站四角,就好象贵妃娘娘遇到巨大危险,需要这四个高手联手保护一般。

    唐朝当即将皇上命自己来看望的意思传达了,顺便拿出李隆基亲自给杨玉环写的信,交在她的手里。

    这个时候,一阵香风吹进了唐朝的鼻端,非常的好闻,唐朝立即知道,贵妃娘娘又换香囊了。

    杨玉环看完,脸上露出微笑的神色,显然,信中所述定是这位风流皇帝的甜言蜜语。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唐朝勃然大怒,一种莫名的醋意升起在心中:“娘娘,小子以为,皇上这个人,诡计多端,他说的话,未必是真话。”

    他的声音很小,连站在门口的芹儿也听不到,要不是杨玉环正好低头垂胸,也可能听不清楚。

    杨玉环轻轻一弯腰,唐朝的眼睛忽然一黑,耳朵中嗡的一声,看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色。

    这样的景色,唐朝曾经在玉真长公主身上看到过,现在在杨玉缓身上再次看到了,竟比以前的景色美丽了十倍,忍不住心中火热,一股热力从小腹间升起,竟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跪在她的石榴裙下。

    他知道,这些峰峦壮美的地方,本应该只属于当今的至尊李隆基所有,但这开放的女子,竟然开恩让自己见到,这实在是世界上最大的恩赐。

    她的道袍很宽松,宽松的衣服里面,着的是唐装,一道庞大而隆起的如白玉一样的倾斜而下,有一种余意不尽,汹涌澎湃的感觉,一下子将唐朝心中的火把点燃。

    这实在是一个尤物,一个性感到极点,按照武功的层次而言,是一个媚得已经进入化境的绝代美女。

    “对不起,小的该死,不该向娘娘说这些话的。”

    杨玉环静静的看着唐朝,很久之后才说道:“谢谢你的提醒,不过,你为什么要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呢?”

    “这是因为,小人的心中,对娘娘一直有一种出君臣的渴望,请娘娘谅解?”

    他这样说的时候,双眼灼热的看着杨玉环业已掩饰住的胸部。

    他知道,在那宽大的道袍下面,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有使世界上所有男人沉沦的艳色,他的眼睛虽然没有穿透力,但他在憧憬,一直在憧憬,他憧憬着自己能有透礻见的能力。

    杨玉环的神色很古怪:“你有什么渴望?”

    这些话,就是瞎子也知道不用问的,但她问了出来,而且问得十分的郑重,就好象洞房花烛的丈夫检验自己的妻子是不是处女一样。

    “我想得到娘娘的心,然后,还有娘娘的人!”

    唐朝小心的轻轻的说道,他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他突然之间有一种感觉,也许是穿越前所说第六感:这个女人说不定真的会爱上我。所以,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很真诚,真诚到接近虔诚的地步。

    “我不是说过吗,叫你永远不要再提了,这样的话,你我都很危险,你怎么不听我的话?”

    她的声音也很轻,轻到一种似乎在唐朝耳边说话的地步。并且令唐朝感觉到惊喜的是,还有一种颤抖,一种像是在**时候全身酥软放电的感觉。而她只是轻轻的一句话,就能使唐朝产生这样的遐想。

    “我,”唐朝忽然狠狠的吞进一口唾液,充满感情的说道:“娘娘,你,你是我毕生见过的最有吸引力的女人,我,我本不想再见你的,但没有用,自从第一次见过你之后,我就永远不能忘记,永远向亲近你,为了你,我愿意付出一切!”

    的确,据历史记载,杨玉环的美貌,是没有人能抗拒的。唐朝以前读历史的时候,还以为那是神话,认为一个人的美貌能使男人不顾一切,现在他才深深的感觉到了这话的正确。

    只要他是男人,对杨玉环这样的女人永远都无法抗拒,可说是一种致命的毒药。

    历史记载,安俸山其实也知道李隆基对他的好,将他从一个小小的士兵提到风云色变的节度使,何等倚重,何等厚恩,他怎么能反李隆基呢?据说都是杨玉环,就是当初安禄山来长安的时候,杨玉环见了他,还将他收为自己的干儿子。安禄山一见之下就控制不住,当时就借着杨贵妃给他木瓜的机会在杨玉环胸口上摸了几把,李隆基明明看见,但并不在意,以为这只是胡人性子直,没有控制力的缘故。但就是因为这样的一见,才使安禄山起兵反唐,为的,其实并不是真要做什么大燕皇帝,而只是为了得到杨玉环。

    当然,这只是历史,唐朝一直都抱着一种怀疑,他是学马克思主义的,知道对任何事情都应该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去看待,才能客观。对于这种传说,他向来不敢轻信。

    可现在他却宁愿相信这些话,连我这样的现代穿越者都被她迷成这个样子,唐朝这些没有看过现代有色电影的人又怎能有那么强的免疫力,除非是被人强制注射了疫苗,像高力士一样,将命根子的拳头割掉,不然的话,哪个男人看到她不心中火热?

    杨玉环轻轻的理了一下鬓,有一种非言语能够描述的风神:“我知道了,谢谢你!”

    她轻轻的说道,有一种梦一般的感觉。

    唐朝大喜,跪在地下不敢起来,泪水忽然流下:“娘娘,我知道这样做不多,不仅对不起你,连累你,还,还对不起我的两个红颜知己,可,可我就是控制不住,我,我真的很无用。”

    他自己也感觉到奇怪,对着杨玉环这样的女人说话,他竟然一点也没有撒谎,似乎已经将说谎忘记了。

    “唐朝,其实我,我也很烦恼,我知道的,像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该再爱别的男人了,可,可我也有点控制不住,我不是明明说过不提的吗,可,可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就是想听听你想说的那些话,说你喜欢我,说你为了我愿意付出一切,我也不知道怎么啦!”

    就这样说着的时候,杨玉环的腮起一种楚楚可怜的苍白,这使唐朝的心中猛然一痛:“娘娘,要是您愿意的话,我带着你逃到一个无人居住的地方,过神仙一样的日子,好吗?”

    唐朝的热情如沸,他明显的感觉到历史上这个名美人心中对自己似乎有着热情。

    “我,我想想,可我,我已经是残败之身?”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行清泪从杨玉环的脸上流下,轻轻的滑落她白玉凝脂一般的腮边,如梨花带雨,似玫瑰带露,无限的使人爱怜。

    “干什么,唐朝,你又把娘娘逗哭啦?”芹儿远远望见她们似乎在说情话,早已经有些按捺不住,这时借着呵斥唐朝的机会走近两人的身边,恨恨的看着杨玉环,她心中怀疑的想:难道,干妈也像我妈一样看上了唐朝?

    唐朝赶紧站了起来告罪,随即当着芹儿的面传达了李隆基对她要说的话,又说了皇上定在三日之后前来迎接等话,杨玉环知道自己失态,不敢多说,诺诺连声的同意了,然后端茶送客,努力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

    她不断的在心中问自己:我这是怎么啦,我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而当唐朝失魂落魄的走出玉真观的时候,心中也充满了一种深沉的感情:玉环,我该不该学将来的安禄山,以造反来得到你呢?我可不是像安禄山一样,得到了李隆基巨大的恩惠,我反他,别人不会说我什么?

    这个时候,他心中想到了李莲,心下一真歉疚,但随即想到,是啊,那样的女人,又有谁抗拒得了呢?我,我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不是常常向女生表白爱慕,说自己怎样怎样喜欢她们吗?

    又难道,我并不是真正的喜欢这个女人,而只是像那些以刺杀总统为光荣的人一样,只是一种对出名人物的靠近和不自觉的崇拜?

    正在唐朝这样复杂的想着的时候,专信已经将马车风一样的开了出去。

    青石大道上传来了清脆的车轮声响,却使雨后的街道显得十分的寂静,就在这样的寂静当中,传来了一个苍老而圆润的声音:“小子,你果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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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九章拜师
    唐朝吃了一惊,回头只见孙思邈那仙风道骨的脸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攀上了马车的后面。

    专信也立即回头,看到了孙思邈如一片叶子一样的贴在马车背后,不禁骇然,以他的武功,这么大一个人上了自己的马车,自己竟然茫然不知,也算将人丢到家了,楞了一楞。

    唐朝担心:“孙前辈,请上来坐!”

    也是一种本能,觉得他这样的年纪身体脆弱不堪,害怕他受伤。

    孙思邈一听,立即明白了这小子心地原来极好,说道:“好极好极!”轻轻的一个鹞子翻身,掀开车帘子,跃了进来,稳稳当当的坐在唐朝面前,面不红,气不喘,就似闲庭信步。

    专信和唐朝这才骇然,脸上都现出敬佩的光。

    孙思邈见了这两个小子的样子,哈哈一笑:“还楞着干什么,老人家我饿了,快回家,给我弄点吃的!”

    两人这才醒悟过来,唐朝接口道:“对对,专大哥,我们回终南山的家!”

    专信也才醒悟过来,打马而行。

    唐朝心中有事,脸色不自然的紧张,早被孙思邈看在眼里,但却故意不理他,闭上了眼眼养神。

    马车很快的回到了终南山的美宅,李莲出来接着,重新看到了唐朝,像是已隔了三秋,眼光中满是柔情蜜意,但唐朝却脸色凝重的道:“孙前辈,请屋里坐!”

    孙思邈就嘿嘿一笑:“乖乖的,你们三个小子,都跟我进来,商量一下该怎样避难的事情。”

    唐朝和专信一听,心中骇然的想:难道,他知道唐朝杀王巨的事情了?

    李莲随即也知道了事态的严重,不敢说话,默默的跟着三人进了密室。

    在密室里,孙思邈一脸的赞赏之色:“小子,干得好,你果然杀了王巨,跪下磕头!”

    唐朝心中大喜,不管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杀了王巨的,但一想到缠绵在自己身上的经脉就要在这医仙的妙手之下有痊愈的希望,再一想到这百龄老人惊世骇俗的武功,当即跪下磕头。

    孙思邈直等他磕完了九个头,这才温颜道:“孩子,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传人了,我药王门中有一个规矩,必抱有大医之志,不然的话,不仅医术不能臻于上乘,就是武功,也永远不能达到颠峰。”

    唐朝跪在地下不敢起来:“师傅,何谓大医?”

    孙思邈的神情忽然甚是郑重:“你听好了,《大医精诚》中言道: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如此可谓苍生大医!”

    唐朝一一谨记,这才知道孙思邈原来给自己治病,乃是秉着大医的宗旨,对他不禁肃然生敬。

    就听孙思邈解释道:“孩子,我先前不立即收你为徒,是想考验你一下,看你配不配做我孙药王的传人,你杀了王巨这贪官,我也就没什么话说了,《大医精诚》虽然是医者的要言,但对于练武,对于做人,都是一样,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颠峰,造福苍生,不然,就是“含灵剧贼”,永远不能达到化境,我这些话,似乎玄妙,但你将来一一体会,当会明白我的意思。”

    “是,师傅。”

    孙思邈就充满期待的说道:“孩子,那你现在同意做传人吗?”

    “谢师傅,小子一定谨记!”

    孙思邈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厉色:“不是要谨记,而是必须身体力行,不然的话,我随时会收回我的武功医术,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这话十分的霸道,有一种斩钉截铁的锋利,唐朝心中一凛:“是,弟子一定身体力行!”

    “好,起来好啦,孩子”,孙思邈摸着他的头,脸色忽然温和起来“不是师傅为难你,而是有些事情逼得我这样做啊,我已经九十九岁了,再没有几年好活,要是你再背叛了我药王门,我可真的没办法清理门户了!”

    言下竟十分的唏嘘,似乎想到了生平的一件伤心事。

    唐朝于是问道:“师傅,你,你怎么知道我杀了王巨的?”

    现在他最关心的其实是这件事情,***,不知道这样的一件事情会在朝廷里引起多大的风浪。

    孙思邈呵呵一笑:“孩子,干得好,你们也都坐下,我好好的说给你们听,总之,不用怕!”

    说着当先坐下了,专信等三人也随即坐下,神色凝重,听孙思邈说话。

    就听孙思邈用了十分清晰的声音,缓慢的说道:“很多年前,我收了一个徒弟,天资聪明,家世不错,我见他长得聪明伶俐,也就将全身功夫传授给他,希望他光大医学,在我将来死后,撑起药王门的门面,想不到他,他竟然不钻研医学,只喜欢我身行的末学,那就是武功,我虽然不愿他将来变成一个武人,但想到武功用来锄强扶弱,和行医没有大的分别,都是含灵苍生着想,也就倾囊以授。他也真是聪明,什么武功一学就会,一学就精,不到二十岁,他已经达到了暗劲的地步,我心中惊骇,但还是代他欢喜,为我门中出了这样百年难得的人才而高兴,也就放心的四处云游去了,将门中的事情交给他处理。但使我感到愤怒的是,他竟然在不久之后离开了我的药王门,从此销声匿迹了。”

    “他,他去哪里了?”李莲的眼睛张得老大。

    孙思邈就道:“我孙思邈医生热爱医学,本想找一个医学的传人,但不幸找不到资质最好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在学成我的医术武功后,却又不辞而别。要知道,我虽然是个学医的,但也算是半个武林中人,我的这一身高明武功,都是从来求医的人身上东学一招,西学一招,最后仗着对经脉**道的精湛理解,再在无意之中得到了一部经书之后,机缘巧合练成的,我中年的时候,没有半分武功,可到了五十知天命之年,竟然达到了暗劲的地步,从此勤练不辍,终于在三十年前进入化境。照理说,我弟子这样的情况,算是叛出了我药王门,任何一个门派,都有自己的规矩,虽然都有不同,但共同的都一条,欺师灭祖,叛出本门的人,都是要清理门户的。而我药王门祖上也有一个规矩,要是自己的弟子背叛了本门,不能由掌门人自己亲自出手,要托付别人清理。”

    “这不合理啊,师傅,你想想,一般能叛出本门的弟子,都是极有天赋的人,掌门人不亲自出马,恐怕难以收拾?”

    “唐朝说得好,这的确不合理,正如你所说,许多叛出门派的弟子,都是武功技艺有独到之处的,非掌门人出马,很难收拾,但祖宗有的规矩,也不能因我孙思邈而废,我当时就想,只当我没有这个弟子,只要他不来挑了本门,我也就让他自生自灭罢了。殊不知,三十年后的今天,我重游终南山,才在王维的口中听道:“我当年那个叛出本门弟子,竟然已经是朝廷的大官,堂堂的一部尚书,京城八大员之一,我本来有些高兴,但却很快知道了他是一个巨贪,害人不浅,而且,我还探听到确切的信息,他从刑部的一个捕头,逐渐爬上尚书的这段期间,利用我教给他的武功,干了无穷的坏事,杀了不少正直的人,王维本是尚书左仆射,也就是左臣相,但被他一吓之后,只得乖乖的辞官归隐。哼,世热都说王维是个信佛的诗人,不喜欢功名利禄,喜欢功成身退,哪里想得到他竟是被王巨这家伙被逼下台的呢?我当然也探听了出来,他现在是李林甫的人,每每召开京城八大员会议的时候,他总是帮着李臣相。他不知道,王摩诘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无事不说,这样一来,自是令我深为震怒,所以我才想,想找一个人帮我出除去这个弟子!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我这个弟子是谁了?”

    李莲道:“是谁?”

    专信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是谁?”

    唐朝微微一笑,师傅问这两个老实人,当然问不出了,说道:“师傅,要是我没猜错的话,是王巨!”

    “不错,孩子,你和他当年一样的聪明,可千万别走他的老路,不然的话,只要老夫不死,你还是他今天的下场!”

    唐朝的心中蓦地里升起一种恐惧,他知道,师傅说的话没错。

    “是,弟子一定引以为戒!”

    孙思邈微笑的点头:“是啊,过了三十年,我本当他的武功已入化境,可以和我相提并论,甚至,我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但奇怪的是,通过几次窥探,我觉,他的武功竟然没有寸进,还停留在二十岁练成暗劲的阶段,功力虽然随着年龄而增长,但和我可差得太远。”

    “为什么,师傅?”唐朝大惊。

    孙思邈就笑了笑:“这小子一心为了功名,只求当大官,早被蒙蔽了眼睛,又哪里能够进入无欲无求的武功至高境界,就是再练一百年,也还是只能在原地踏步,所以说,孩子,你以后练功的时候,一定要尽力屏弃世俗的纷扰,不然的话,你是永远不能达到化境的。”

    “是,弟子受教了。”

    只听孙思邈说道:“但恪于我门中的规矩,我还是不能亲自对付他,于是,我只好找了许多他贪污受贿的证据,希望收一个在朝廷任职的弟子,使他将这害民残贼告到皇上那里,砍头示众。想不到在这样的时候,我遇上了你,一见你的伤势,我就知道,世上除了我孙思邈,恐怕再没有第二个人能治好你身上的伤,所以我才灵机一动,决定助你杀了这奸贼。”

    “真的是凶险得很!”唐朝想到当时杀王巨的情景,简略的向众人说了。

    但饶是这样,李莲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紧紧的握住了唐朝的手,也不管孙思邈和专信看见了。

    对于他的这种安慰,唐朝自是打从心眼里感激,但不敢在师傅面前放肆,轻轻一握她的手,轻轻拍拍她的肩,然后,正襟危坐,一副庄重的样子。

    孙思邈听他说完,忽然一笑:“孩子,看来是把你虚惊了一场,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就在你和王巨密谈的密室之中的那块大匾之后,只要他对你有什么动武的行为,我立即就会阻止他。”

    “真的?”唐朝的眼睛如铜铃,很久之后才问道:“师傅,这究竟是为什么?”

    “你是我将来撑门面的继承人,我孙思邈虽然糊涂,可还不能做这样的事情,自从你下朝之后,我就跟上了王巨,想不到王巨竟然中途硬将你请回了他的家,我担心你的安危,自然跟着进了密室。”

    以孙思邈的武功,要跟进两人密谈的地方,虽然十分困难,但却不是一定达不到的事情。这样一想之后,唐朝释然了,师傅好厉害,但随即摇头:“师傅,我,我放出了那样的毒气,你,你怎么一点都影响?”

    孙思邈就哈哈一笑:“孩子,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奇怪的,告诉你,好好练,只要你刻苦,将来就能达到我这样的境界,百毒不侵。”

    “有这么神奇?”唐朝骇然问道。

    孙思邈就道:“孩子,你那毒气虽然厉害,但也只能对付像王巨这种练成了暗劲但还没有通化境的人。一个人的武功到了化境,究竟是什么表现,你们一定很想知道?”

    “是的,师傅!”三人一齐回答。

    “我告诉你们。这其实一点都不神奇,只要功夫深,慢慢练去,只要天赋在,终有成功的一日,说得通俗一点,要练成化境,就是要将全身的每一处地方都练成暗劲,达到全身铜筋铁骨的境地,到那样的时候,要使全身柔软就柔软,要使全身坚硬如铁就坚硬如铁,暗劲可以从刚猛如针化为柔软,飞花摘叶均可伤人,不刻意攻敌而攻敌,从心所欲,孔子七十岁之后曾经说:从心所欲不逾矩,说的就是这样的境界。前代的许多大儒,虽然丝毫不会武功,但往往能在危险来临之前预先感觉到,因而事先避开,狄仁杰就是其中的一位。”

    “是是,师傅说得极是!”因为这使唐朝想到了历史老师以前讲过的一则故事:相传**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时候,考虑到自己虽然是名义上的继承人,但身体状况良好,曾经想暗杀,以取代他在党和国家的地位,秘密的在机场准备了大量的力量想一举成功。但在视察完之后,忽然改变了回京路线,竟然临时改坐火车回到北京,以平息**的阴谋。**知道已有所察觉,只好孤注一掷,多次在火车站指定了狙击计划,但却每次都能奇迹般的改乘另一路火车,将暗杀都避开,最后终于成功的回到北京,控制住局势。**知道阴谋败露,只得逃往苏联,最后飞机失事在内蒙古的温都尔汗,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据说虽然常常在腰带上配枪,但枪法据说不好,并没有绝世的武功,但他竟能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抢先避开,并且不只那一次,而是屡试不爽,终于完成了伟业,可谓是一个在修为上已达化境的政治高手,对人情世故的洞察,已经到了烛照神明的地步,和孙思邈所说的武功,隐隐有某种暗合之处。

    只听孙思邈说道:“化境其实是将身体的五脏六肺,肠胃等都练到坚强的地步,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能喷劲如针,有克敌制胜的能力,抗击打能力强。其实,你的这种叫‘一阵风’的解药非常的霸道,要不是老夫已经将全身诸处都练成了暗劲,感应能力强,肯定也着了你的道儿,所以当你杀死王巨这家伙离开的时候,我就替你处理了后事,反正,要是大理寺的人或者是刑部的人来找你问话,你都只说王大人和你谈了几句话就让你走了,别的就说什么也不知道,就有天大的麻烦,也不会挨到你身上。”

    “怎么,师傅,你将王巨的尸身偷走啦?”唐朝的眼睛里透出疑问。

    孙思邈眼里就露出赞许之意:“不错,除了我孙思邈,这世界上已经再也不知道有王巨这个人,你尽可放心做你的黄门侍郎,你为师傅做成这件艰难之事,老夫一定将全身所学倾囊以授,这是一些滋补身体的方子,你下去照药煎服,十日之后,为师就给你治疗身上的经脉。”

    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张宣纸来,平铺在桌子上,用指尖写字,顷刻间完成,什么生地、当归、枸杞、人参、鹿茸,分别要几两几钱,都写得清清楚楚。

    奇怪的是,孙思邈并没有用毛笔,也没有用墨水,就这么随手一挥,一张方子已经写成,而且纸上还淋漓的流露出墨迹一样的水分。

    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大了,不知道孙思邈纸上那红黑的字体是什么东西写成的。

    孙思邈哈哈一笑:“小子们,你们一定在奇怪,老夫的指尖为什么这样轻轻一动,就写成了字,告诉你们,我这指甲里有不少的药物,其中一味就是孔雀胆,色坐青黑,在我运气之下,汗液流出,与之交融,变成了墨水一样的东西,我于是以指甲做笔,写下了这张方子。”

    专信一听,深为佩服,这老人已经能控制身体的每一个毛孔,要汗水出则汗水出,真的是生平仅见。

    唐朝一听,脸上却现出敬畏的神色:“师傅,我听人说孔雀胆乃是天下十八大绝毒之一,师傅以之写字,不怕,不怕被毒气所伤么?”

    孙思邈就赞赏的一笑:“孩子,你有这份心,师傅很是高兴,不过,再毒的药物,只要分量不够,都不能杀人,我刚才只是用了一点点,并不会伤人,更不会伤了我自己,因为,我整日和毒药为伍,身体的抗药性强,就是再有十倍的分量,也不能奈何我!”

    说着呵呵一笑:“跟你们这些年轻人在一起,老夫总觉得十分的不自在,这就到王维的辋川山居去喝茶下棋去也!”

    声落人去,唐朝只见眼前花了一花,一个灰色的影子已经纵上两丈高的围墙,飘飘的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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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龙颜大怒
    唐朝喜滋滋的看着手里的方子,知道自己摆脱经脉受伤的日子指日可待,当即命令老管家按药抓取。

    但李莲忽然说道:“大哥,我粗通医术,还是我”

    唐朝一愕:“这,这些低三下四的事情,怎么能让你去做?”

    要知道,他现在可是堂堂的黄门侍郎,朝廷的宠臣,自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份地位。

    但李莲随即说了一句使他感动的话:“大哥,莲儿习惯了,我,我要这样照顾你一辈子!”

    当着专信在场,唐朝的脸色刷的红了起来,这丫头,就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但也不能责备她,只得红着脸道:“好好,就你去抓药,然后煎好!”

    但专信的脸色却是凝重无比,不理会唐朝脸红,说道:“刘管家,你先出去一下!”

    老管家立即就出去了,不敢取唐朝手里的方子。

    这让唐朝和李莲甚为奇怪,齐声问道:“专大哥,什么事情?”

    专信就严肃的道:“贤弟,你做事忒也大意,你也不想想,你可是朝廷的大臣,官居三品的大人物,要是有人买通了这管家,命令他在药中下毒,你怎么办?”

    唐朝呵呵一笑:“专大哥,他是我的家臣,我要他生就生,要他死就死,他敢?”

    专信就摇头:“汉人多狡诈之徒,不似我彝人淳朴,难保他不起心害你,再说了,就算他不敢,你身居高位,难道不防备别人暗中害你?”

    唐朝这才点头:“不错,这倒是不可不防,谢谢大哥提醒!”

    专信脸色这才好转:“以我之见,不如叫人搬一个药房到这里来,你想取什么药,青莲公主熟悉医术,自会给你取到,也胜于她一个女孩子家,在外抛头露面,贤弟你看呢?”

    “这,这当然好,可,可这要花多少钱?”

    专信就哈哈一笑,他久为彝部的大将,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早已经习惯于支配别人,反教唐朝更为自然,哈哈一笑:“贤弟真是节俭得可以,你也不想想,皇上刚刚才赐给你千两黄金,不说买一个药房,就是买一条大街也够了。”

    其实,唐朝虽然身居高官,但由于刚刚上任,还没有学会支配人,没有学会花钱,觉得派人抓药和请人煎药已经很不错了,哪里想到自己还有这样大的手笔,一听之下,不禁连声叫好。

    李莲也是喜欢:“大哥,你现在真的很厉害耶!”

    看着这绝美女子的秀色,听着她的赞美,唐朝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

    有李莲这样的女子陪在身边,唐朝又非圣贤之徒,虽不及于乱,但其中的旖旎风光,自非外人所知。

    这天,专信果然叫人将一个大药房搬回了在终南山的豪宅,李莲自是轻松取药,亲自给唐朝熬药,服侍他甚为周到。

    从此之后,连唐朝的饮食起居,李莲都给他照顾得好好的,就像当年在括苍山雪峰的和唐朝所说大同小异,但要命的是,这随从却说道:“唐朝走后,我见他神色不善,匆匆进去向询问王大人,想不到已经只见到他的一颗头,而,而他的尸身,却不知道为什么不见了,小子大惊之下,正想叫醒家里的人,但就在这个时候,我身上一麻,被人点了**道,然后,很久之后才醒来,除了看到地上一大摊血迹之外,不知道为什么,王大人的尸身竟然不知去向,小人知道事情严重,赶紧叫了夫人小姐和王大人的几位公子说明情况,大公子王善勇当即向李臣相报告了此事,随后将小人也带去了臣相府中,仔细的询问此事,然后臣相害怕别人加害小人,将小人藏在他府中,现在出来作证。”

    唐朝一听,手心中都是汗水,但仍是强自镇定,心想:哼,凭你一个随从的话,难道就能定我的罪?微微一笑:“回禀皇上,臣冤枉啊,我们且想想,假如臣真有杀王大人之心,我当时杀了王大人之后,就应该设法将他的随从杀死,以防止事情败露,可刚才这个王大人的随从也说了,我是自己离开王府的,并没有杀他。这是其一;其二,皇上是知道微臣底细的,我毫无武功,怎么能杀死武功高强的王大人?所以,以微臣愚见,定是有人在微臣离去之后,将王大人杀害!请皇上定夺?”

    其实,李隆基虽然相信李林甫,许多事情都顺着他,但他刚才指控唐朝杀了王巨,他也不十分相信,这时候经唐朝一提,才想起这近臣确实没有武功,除了会射箭之外,并没有任何可能杀死王巨这样的武功高手。

    他素来知道王巨的武功,以前田猎的时候,还几次都带着他出去,自然知道他的本事,想到唐朝这样一个毫无武功的人,又怎么会杀死王巨呢?

    这样一想之后,说道:“唐朝说得没错,如果他真想杀王巨的话,何必留下这个随从的、性命,再说了,就算他想杀王大人,但以王大人的武功,我觉得他很难办到,这样,事情一定不简单,朕的意思,诸位爱卿也明白,要找出真正的凶手,但却绝不能抓错了人,让杀人凶手在背后笑朕无能,笑朝廷无能。自即日起,着大理寺和刑部,全面彻查,务必在十五日之内破案,朕今日不想处理别的事,退朝!”

    执事官一听,也放开了喉咙叫道:“皇上有命,百官退朝!”

    唐朝下朝的时候,感觉到背后李林甫看自己的眼光,有一种凉飕飕的感觉,不禁暗中叫声苦:皇上虽然替我开脱,但今天李林甫的话,还是使别的臣子都知道了一件事,今后,李林甫大人和唐朝势不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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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一章苍生
    唐朝回家的时候,孙思邈竟然接着他,手里拿着一只肥鸡的腿,吃得津津有味,满嘴是油。唐朝赶紧行礼,见过师傅。

    孙思邈呵呵大笑两声:“好好,乖乖徒儿不必多礼,我徒儿娶了个好媳妇,长得花朵也似不说,还会弄吃的,今后老夫骗吃骗喝倒也爽快!”

    原来,孙思邈再来的时候,却只有李莲在家,自然只好找她说话解闷了,说着就埋怨肚子饿了。李莲一笑,自然给这位师傅准备饭菜,当然,都是她亲自下厨做的。

    虽然仓促,但李莲做的菜还真的是好,过许多酒店厨师,孙思邈本懒得久等,就要走的,却不想贪图口腹之快,留了下来。

    李莲听唐朝回来,正大喜来迎,想不到师傅竟说出这样的话,脸色羞得胭脂般红,返身跑回了厨房。其实,谢小意这个人,脾气暴躁那是没得说的,对李莲虽有母女之情,但绝不轻易表现出来,从小就将这丫头喝骂惯了的,深恨自己因为会武的缘故为李格桑不喜,知道女子最重要的就是学些女红、烹调,曾经到中原擒了一个出名的厨师教了李莲一月有余,她现在做菜如此厉害,其实还是她母亲逼迫的结果。

    专信闻到菜香,也被吸引,当下三人重新入桌,李莲在心上人面前,当然要拿出看家本能,什么醋镏鱼、焖河豚、清香、辣子鸡,真的有独到之处,比京城中好些大酒楼的菜都要好得多。

    当下几人大快朵颐,孙思邈心情高兴,竟是酒到杯干,不停的称赞李莲,“徒弟媳妇”“徒弟媳妇”的叫得两个年轻人脸色鲜红,唐朝的脸皮厚倒没什么,李莲每次出来送菜的时候,可就比兔子还跑得快了。

    酒过三巡,唐朝这才大吐苦水,将李林甫敌视自己的话向专信和师傅说了出来,言语之中十分的萧索:“我看还是回去做我的南诏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算了,李林甫的手段,我在,,一中读书的时候就知道,厉害得不得了!”

    总算唐朝还没有真的喝醉,说出自己是穿越者的秘密,硬生生的将“漳州”两个字活生生的吞进了肚子里。

    专信虽然怀疑“一中”这两个字有点奇怪,但随即想到这一定是一个叫“一中”的地名,坦然不疑。

    孙思邈忽然呵呵一声冷笑:“徒儿啊,我本当你是一个过,摔断过的手接好之后劲力宾一般的手要大得多,经脉也是这个道理,断过之后再接上经脉也更壮实粗大得多,对一般人倒罢了,对练武的人来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天赐。你们知道吗,武功到了暗劲的颠峰之后,身体的潜力已经几被挖尽,只好改善体质,使骨髓等地方变得粗大厚实,最终才能提高武功,传说中的武功高手能力举千斤,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像古代著名的西楚霸王项羽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好象是先天就有异禀赋,从而武功高强,但也有像你师傅我这样的人,靠修炼骨髓,改善我身体的素质,最终提高武功。而唐朝,你是将我近六十年的努力在一夕之间完成,你我说你练成上乘武功要比别人少走二十年的路,说错了吗?”

    唐朝全身都激动起来:“没错,师傅,真的没错!”

    专信也代他高兴,真希望自己的经脉也像唐朝那样。他是学武的人,当然知道改善自己的身体比本身就拥有要艰难多少倍这旧好比拿着现代的手枪对着以前的武林高手,任你多高的武功,总比不过子弹白了,要说你武功高什么都不怕,连枪也躲得过,那火箭筒呢?导弹呢?氢弹呢?

    所以,这是一个巨大的差距,有眼睛的人都知道的。

    孙思邈就哈哈笑道:“孩子,你现在的经脉,比我的还粗大得多,我只希望,将来练成的武功,也只有比我更好,我只希望你记住两个字。”

    “哪两个字?”

    “苍生!”

    唐朝愕然半晌:“我知道了,师傅是要我学成武功之后为天下苍生着想。”

    孙思邈就点头:“是的,不仅武功,还有你作官,做人,等等,心中都时时要装着苍生这两个字!”

    “是,师傅,徒儿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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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二章遇险
    说完这些话之后,孙思邈再不说话,闭目运功,呼吸却很急促。专信知道,他损耗的功力真的是难以想象,不敢打扰他,听唐朝说他肚子痛,想如厕,随即扶着他进入厕所。

    唐朝刚一蹲下,肚子中汩汩声响,哗啦啦的声音传来,鼻中随即闻到了恶臭,向下吓得脸色苍白无比:“我的天,全是血耶?”,,,,,

    忽然之间,唐朝感觉到头昏脑涨,眼前金星直冒,手胡乱的舞动起来,专信赶紧稳住了他。

    直过了好半晌,他才重新恢复神智,看了看**下面,触目惊心的一片暗红,也不知道在这片刻之间,究竟屙了多少血液出去,反正,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已经在这一屙之中流光了,只觉得身体虚弱无比。

    “怎么办,我现在好象就要脱力的感觉?”唐朝的心中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恐惧。

    “没关系的,唐贤弟,你要道:“专管家,小人李丰回来了。”

    哦,是他,不禁有些怪孙思邈故作紧张,原来刚才回来的只是去向高力士请假的那个随从李丰,当下安然坐进了一张椅子道:“进来!”

    那个叫李丰的随从就推门进来,恭身道:“专管家,已经向高大人请假了,高大人同意了,说将来礼部问的时候,他自会作证,叫你好好养伤,还特意叫一个家人跟着小的回来,说是要送一点礼给唐朝大人!”

    专信就向李丰身后的那人只见此人四十上下年纪,穿着一身宫中服色,中等身材,眉宇之间却隐隐然透露出一种逼人的光,端着一个托盘,似乎里面就是李丰刚才所说的礼物,当下说道:“好,唐朝大人身体欠安,我就代他收下了,请拿进来!”

    专信以前曾经是一军大将,说话之中自有一股威严,很有威慑力。

    李丰一听,神色就是一变,似乎不知道该怎样接他的话

    那个前来送礼的汉子似乎微微出一声冷哼,抢前两步,将礼物放在专信身边,说道:“专管家,这是高大人送给唐朝大人保养身体的千年人参一支,请笑纳!”

    专信一惊,这么贵重的礼物,五千两银子也不一定能买到,真是重礼了,当下说道:“这怎么敢当,礼太重了?”

    这汉子就从容的说道:“高大人说了,这是小小意思,不用介意,不过,高公公临走的时候吩咐了小的,要亲自看看唐朝大人,看他得的是什么病?高公公说,他昨天还好好的上朝,不知道今天怎么就不能上朝了,要是实在严重的话,可以将严太医来给唐大人”

    专信一听就知道这里面有明虽是来探病,但其实就是对唐朝产生了怀疑,想看看他弄的是什么玄虚。

    专信迟疑了一下,知道让这人看到了唐朝现在的样子,一定会出事,只好推脱道:“实在抱歉,唐朝大人昨夜忽得重病,现在昏迷不醒的躺在床上,需要休息,高公公的心意,小人这里代唐朝大人心领啦!”

    这汉子的脸色就连转了几转,忽然一声冷笑:“高公公还说,要是唐朝大人昏迷在床,不能见客的话,小人就在窗口外务必要见到唐朝大人,高公公说,唐朝大人要是不同意的话,他就不敢给唐朝大人保证,曾经请假的事情。”

    这几句话其中的威胁意思已经很明显。很显然,要是这人见不到唐朝,高力士就不会给唐朝左证,那样的话,唐朝变成了公然不早朝也不请假,按照唐律,这可是一个巨大的罪名,不仅他黄门侍郎的乌纱帽要掉,而且还有性命只忧,因为这可是公然的藐视皇上,藐视朝廷了。

    专信在心中权衡了一下,知道高力士现在可是唐朝唯一的靠山,要是连他也倒戈相向,唐朝的处境危矣。

    当下说道:“那好,不过唐朝大人昨夜得了急病,请了医生给他放了不少血,现在正在沉睡,我们进去看他的时候,绝不要惊醒他就是了。”

    这汉子一听,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很好,高公公吩咐的,只要亲自见到唐大人,小人就可以复命了。”

    专信心中忽然掠过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汉子一定不简单,还有,他刚才的话也不尽不实,高力士真给他说过那些话吗,恐怕不见得?

    专信随即问道:“请问这位是高公公府上什么人,怎么称呼?”

    这家人打扮的汉子就道:“小人叫阿豹,跟随高公公已经二十年了,现在是三品太监!”

    太监,可这人的胡子,明显是刚刚刮干净的,一种男人的表征,虽然不强烈,但还是从神色之中表现了出来。

    这样一想之后,心中增加了一种戒备之心,来到唐朝的卧室旁边,招手将照顾唐朝的李莲叫了出来,小声的说道:“这人奉命前来看望唐大人,不过路数似乎不正,你最好将剑抽出来守卫着你大哥,我担心这人是来行刺的。”

    李莲自是相信专信的话,果然抢先一步回到唐朝的卧榻旁,抽出了碧沉沉的剑来,严阵以待。

    这个时候,专信就带着这个名叫阿豹的太监,进了唐朝的卧室。

    这个时候,唐朝正在沉睡之中,脸向着外面,脸色苍白,脸上的青筋露起,有一种大病初愈的感觉。阿豹心道,看来这专信果然没有骗我,唐朝果然是生了一场大病,当下几步走到唐朝的卧榻旁边,伸手道:“小人略懂医理,我给他轻轻搭一下脉,不会惊醒他的。”

    李莲大惊,将手里明晃晃的剑扬了一扬,低声喝道:“你想干什么,让开!”

    这太监阿豹微微一笑:“专管家,这位是?”

    专信就道:“这位是唐朝大人的红颜知己,唐朝大人已经请了名医治,把脉的事情,阿豹大人,就免了?”

    阿豹的脸上忽然现出一种阴险的笑容:“可我非要”

    这句话一说完,他脸上忽然现出一种狰狞的笑容,一掌虚按。

    李莲刹那之间就将手里的剑向阿豹一扬,向他的手上割去,只要这太监继续伸手,手掌立即就会触到剑上。李莲从来没有杀过人,这一剑自是比个样子,并不想真的杀了这汉子。

    但这汉子一声冷笑,手腕不知怎样的一转,竟从绝不可能的角度将手穿出,在李莲的剑身平面上轻轻一击。

    “当”的一声郁闷的响声,李莲手上的剑被震飞,跌落在墙角里。

    李莲少对敌的经验,顿时花容失色,但还是不顾一切的扑在唐朝的身上,她心中想:就是被这个人杀了,我还是要保护唐大哥安全。

    也幸亏李莲这样舍命相救,不然的话,唐朝昏迷不醒,立即就遭了这人的暗手。

    阿豹的手掌正要接触到李莲的后心,忽然硬生生住了手,因为背后响起了利剑的破空声。

    他这一掌足可以立即杀死李莲,但自己也必须死在专信的剑下,以命换命,这个买卖做不得,于是他一闪,豹子一样的身法展开,躲开了专信的雷霆一击。原来,自从那日和大师兄一战之后,他对剑法的领悟,已经有了更深的理解,这些日子中在孙思邈的身边,时时听他讲论上乘武功,更是大有裨益,虽没有达到暗劲的层次,但却在明劲中达到了颠峰,有一种向暗劲转化的似通非通的感觉。

    阿豹一直小看了专信,以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管家,没有放在眼里,至于李莲,更是不在意下,知道这少女虽然有点武功,但在自己的眼里可是不值一哂,所以见她居然向自己出剑,一招之间就震飞了她的剑。

    只见阿豹转过身来:“呵呵,想不到,我一直看走了眼,唐大人府中,竟然有这样武功的管家!”

    说话之间,忽然将手举了起来:“呵呵,专管家,我只和你开开玩笑,看你是不是会武功,这不,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这就回去向高公公复命!”

    专信正想进击,却想不到这太监说变就变,不禁楞在当地,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挤出一丝笑容:“好好!”

    阿豹冷笑一声:“专管家好高明的剑法!”

    专信也不示弱:“阿豹大人好高明的身法!”

    阿豹就残忍的一笑:“彼此彼此,我这就回去了!”

    说着一闪而出,消失在门外。

    李莲这才擦了擦汗水,从唐朝的身上立了起来,叫声好险,却忽然尖叫起来:“专大哥你看,这是什么?”

    这个时候,唐朝居然并不醒来,鼾声平稳的传出,但专信一看,脸色也变了:“这是什么?”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唐朝的手背上出现了一个黄豆大的孔,隐隐露出脓血,而且还在不断的扩散之中。

    显然,这是刚才那个叫阿豹的家伙下的手,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手法,明明没有机会靠近唐朝,却能使唐朝手上出现那样大的脓血疮。就在这个时候,专信鼻中忽然闻到一股恶臭,显然,就在这片刻之间,伤势已经扩大。

    “这奸贼!”专信一抽剑就想追出,不杀了这个叫阿豹的家伙,他实在不甘心。

    但李莲抓住了他:“专大哥,还是求孙前辈看看大哥的伤要紧!”

    专信立即醒悟:“不错,这个仇,先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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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三章铁慕容
    专信正想到书房请孙思邈施救,就听到一个柔和的声音道:“专将军,不必担心,老夫都已经看见了!”

    也不知什么时候,孙思邈已经出现在唐朝的卧室里。

    原来,孙思邈躲在神像之下,全身却紧张得很,因为,他有一种本能,外面来的是敌人,因此叫专信将他藏进了黄幔之下。

    武功到了他这样层次的人,已经渐渐的向武道的至高境界前行,“至于精诚”,这虽然是儒家的话,说的是儒家的最高境界,但同样适用于武功。

    这个时候,人能够敏锐的感知到危险,从而事先趋避。

    其实,这听起来很玄妙,事实上确实存在。一般的孪生兄弟或者姐妹,其中一个受到伤害的时候,另外一个虽在几千里外,还是会感同身受,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当然一般的同胞兄弟姐妹,或者母子之间,父子之间,感应的程度就会相对降低。即使一般的人,有些时候也会隐隐的感觉到伤心、喜悦或者是别的什么感情,这其实都来自于第六感。

    这是出于眼耳鼻舌身之外的一种奇妙的感觉,现代科学并不能准确的解释这种现象,不过,这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

    据说美国的一个女巫师丽桑兰妮能洞察事物的过去未来,算命的时候异常的准确,形成了偌大的名声,前去找她算命的人举国皆是,但因为一次生病,照了ct之后,她这种神奇的能力几乎彻底消失,于是将治疗的那家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是在中国,这样的事情一定会认为荒谬绝伦,肯定败诉。但想不到的是,美国的那家医院还是为她支付了不菲的赔偿金,这事才算是了结。

    其实,这个女巫师所拥有的,就是已经被开出来的第六感觉,只是因为保持的不当,她又再重新失去了这种能力。

    而一个真正的武功高手,进入化境之后,所要努力达到的,就是能感知事物的手段,因为这个时候,他对自己的全身,异常的熟悉,能够达到“内视”的地步。

    世人大多以为“内视”只是武侠小说写出来忽悠人的,其实不然。内视其实并不是真的能自己看到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分,观察到每一个毛孔,而是对自己的身体,眼耳鼻舌身,肠胃肝脾肾心脏血管等有清晰的了解,一闭上眼睛的时候,这些器官就清晰异常的呈现在自己面前,纤毫毕现,这就是内视。

    武功到达化境的人,身体的内外都联结为一体,有些绝动武,就是行走也是困难,要你一个人保护我们,的确是为难你了,所以我叫你将计就计,到处去买解药,这个方子上,就是解‘斑豆’之毒的解药配方,我想李林甫耳目众多,知道我们在配解药,一定暗暗欣喜,因为大家都知道,像孔雀胆那样的毒药,等把解药配成,早已经没有性命了,然后,你再如此如此。”

    专信将耳朵凑过去,一一点头,说道:“前辈,小子这就去办!”

    孙思邈忽然呵呵的笑了几声:“时耶,命耶,就看我们的造化了,莲儿也出去,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告诉你,不管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不要大惊小怪,警告阖府奴仆,谁也不能靠近我们这里,你只管给我送吃的就行了。”

    “是,师傅!”李莲听话的出去,同时关上了门。

    而这个时候,京城“同仁堂”药铺的门前,专信正大包的购买着药物,不仅如此,还将按照方子上的指示,将它在京城的所有分店的药物都一买而空,命令仆人先搬回去。然后,他驾驶着马车,飞快的来到“济生堂”,如法炮制,药物山一样的搬向终南山的黄门侍郎府。

    早有李林甫的探子将这件事情报告了上去。

    在玉真长公主不远处的左臣相府邸,听到这些报告的李林甫脸上露出蜜糖一样的微笑,向面前一个脸色深黑,全身精悍的中年人说道:“铁师傅,这次可辛苦你啦?”

    这个人,就是北方武林中名声最响的铁慕容。

    派人去加害唐朝,果然是经过他肯的,刚才那个阿豹,也果然是他的弟子。其实,他铁慕容也知道,这是朝廷的内争,犯不着为了别人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但自己平日用了李臣相大把的金钱,这样一件小事,自是要给他办的。

    在铁慕容的眼里,杀唐朝这样毫无武功的小子,和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但他就是想不通,李臣相为什么还要这样大费周章的去暗杀他,为什么要这样悄悄的托付自己,不用他手下最得力的梁尚。

    他自然知道,这个一直和李林甫形影不离的管家武功绝高,似乎不在自己之下,要是派他去的话,不是神不知鬼不觉吗?

    他可不知道,李林甫这个人,把自己的安危看得比谁都重。自从生王巨被杀的大事件之后,他就担心同样的事情会降临到他身上。而事后,他也曾派梁尚仔细的勘察了王巨密室的情况,带回来一个令他更加震惊的消息。

    王巨是死在一个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手上的,这是梁尚从留在密室角落里淡淡的脚印推测出的。他立即就害怕了,他知道,自己遇上了这样的高手,一样的是个死。

    所以,自从王巨案件之后,他将自己的贴身警卫由以前的四人增加到现在的十六人,个个都是武功一流的好手,所要防备,其实就是那个武功已达化境而且将王巨杀死的高手。

    他现在比以前更加强烈的希望铁慕容做自己的随从。但他知道,要使这样的绝顶高手帮自己,不能急,只能慢慢来,不能傲慢,而要礼贤下士,还要使用点小小的手段。

    杀唐朝这样的一个“叛逆”他完全可以不必动用铁慕容这个大高手,但他有自己的心思,他正在等着铁慕容上当。

    他当然不会不知道杀王巨的时候唐朝安然无恙,他早就在怀疑,那个武功已入化境的高手和唐朝必定有着某种联系,只要铁慕容的弟子杀了唐朝,他就有办法使铁慕容归附自己。他现在什么都有了,唯一缺少的是一种保护,处在他那样高位的人,其实大多都有他那样的担忧,所以他想身边再有一个铁慕容一样武功绝高的人物,这样的话,他才能安心的睡觉,同时安心的明目张胆的排斥异己,独揽朝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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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四章神功初练
    当“回春堂”的药物再次被买,将要付帐的时候,唐朝府上的一个家人匆匆来到专信的身边,小声的说了一句话,专信的脸色立即变了。

    然后,他忽然找了一个不买药的理由,精神颓丧的出了药店的门。

    这个时候,一直在暗中观察专信的药店老板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了李林甫的管家梁尚。

    梁尚也立即将这一情报向李林甫报告。

    一向以来,李林甫都将自己的信息网遍布京城,京城里不管生了什么事,他都会立即知道,并且做出回应。唐朝现在虽然也是五为宰相,但大家都知道,掌握实权的人,还是他这个左臣相,别人说他权利熏天,确实也不是虚言。

    李隆基这个人,提拔宰相的时候,大都只让之当个四年。以前姚崇是四年之后下野,宋景也是,张九龄也是,张说也是,韩休也是。总之,不管你当得有多出色,比如张九龄,那真的是当得风生水起,但李隆基还是铁面无私的将之赶下台。但使所有人奇怪的是,李林甫已经当了八年了,但现在皇上还一点没有叫他下台的意思。

    他是唐玄宗一朝在位现在最长的宰相,就这一点,已经使人战栗。

    在李林甫自己标签的第三十一密室里,只见这位臣相神色凝重,对站在一旁的梁尚说道:“阿尚,这样看来,唐朝已死?”

    “回禀臣相,以小人之见,唐朝未必死了,还需再派一人去唐朝府上以探消息。”

    “谁去比较合适?”

    “阿豹。”

    李林甫一听,笑了起来,梁尚也笑。

    笑了半晌,只听李林甫说道:“唐朝藓芥小儿,死了毫不可惜,只是这样一来,铁慕容和那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之间,势必有惊天动地的一战。”

    梁尚就附和道:“不错,以对方那样的高手,要查出阿豹的身份,自是毫不费力。”

    但李林甫的脸色忽然之间再次凝重起来:“不过,唐朝这小子,我见过的,我总觉得他不那么容易就死,这样,你跟着阿豹去一趟,有什么事情,随即应变,不过,千万不能让那个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现你,你知道怎么做?”

    “是,小的知道,请相爷放心。”

    李林甫看着梁尚狸猫一样的走了出去,脸上忽然露出甜蜜的笑容,他笑得很欢畅,他知道,自己每次这样笑的时候,朝中某一个官员的脑袋就要落地。

    他对这一切熟悉得很,从来没有失过手,所以到现在,他还是信心满满。他并不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他居然在一次朝会念新晋进士名单的时候,将“薛寰(n)”念成了“薛(zao),落下千古笑话。当然,他是宰相,当时没人敢反驳他,也不敢当面笑他,这件事情他后来终于还是知道了,一怒之下将这个薛寰直接打成白身,永远没有仕进的机会。

    薛寰怎么也想不通,就是因为宰相爷不认识自己的名,结果受到那样的迫害。

    虽则如此,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能力。这家伙的心计之工,手段之辣,的确已经修炼到登峰造极地步。连一直讨厌他的臣相韩休,他居然能使他的态度生一百八十度的转折,从排挤到拉拢他,最后借助韩休的支持,顺利的当了尚书左仆射,也就是实际上的宰相。

    唐朝的宰相很多,同在一殿议事时,最多的竟达到十八位。其实,这也是李隆基的权力制衡之术,掌握权力的人多了,这才能互相牵制,他正好可以扶持两个互相敌对的重量级宰相,使之互相刁难,互相攻讦。这样一来,所有的秘密都会自动的有人告,他也才能将满朝文武**于股掌之间,达到“垂拱而治”的地步。

    李隆基在开元年间典型的就是姚崇、宋景的组合,再后来是张九龄韩休的组合,到现在,他的这一政策始终贯彻,同时扶植了李林甫和高仙芝。

    所为的,就是要让两派互相牵制,便于他左右朝政。

    专信回到府邸的时候,秘密的将这些都告诉了孙思邈,孙思邈只微微点头,但并不打开放门,只从门缝里送出一张纸来,纸上写了八个字“讣闻,来者挡驾!”

    专信知道,以孙思邈的能力,治好唐朝新中的毒,并不十分为难,而要自己写讣闻,一定是孙思邈的计策。

    当即将讣闻写出,一众奴仆侍女皆惊,有的竟放声痛哭起来。

    这段时间,唐朝和这些人朝夕相处,由于他是穿越者,自幼受马克思的教育,对劳动人民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因此对这些奴仆十分关爱。

    专信也不理会,将一应丧事都准备好,还叫人立即从长安买了楠木的高档棺材,总之,没有露出一点破绽。

    他当然知道,越装得像越好,自己的眼泪也下来了。

    对一般的人,不悲伤而要流眼泪那自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对于他那样武功高强的人而言,却是小菜一碟,内力一运,全身肌肉齐听使唤,居然泪如雨下。

    唐朝府邸的丫鬟仆人一见管家都如此伤心,更无怀疑。

    就在专信将讣闻亲手张贴在大门上的时候,阿豹出现了,他的身后,还有一个随从模样的人,只是眼睛一直向下,头上又包了厚厚的白布,看样子是个四川人,诸葛亮死后,四川有些人一直戴着白布,以表明对他的怀念,也不希奇。

    但就是这张白布,将他的大半个脸都遮住了,看不清楚他的面目,专信楞了一下,见这人大约三十岁年纪,相貌平常,也不在意,只恨恨的说道:“奸贼,你又来啦!”

    说着就是一掌击出,直取阿豹的脑门。

    阿豹一见门口的讣闻就知道,唐朝已经死在自己的毒药之下,心中本能的有些愧疚,他虽然是奉师命行事,但总觉得这样太不光明正大,所以他本能的后退。

    专信更是追击,泪水流下,脸上更是血红,要和阿豹拼命,刷的一声抽出了背后长剑,剑尖一颤,立即出了绝招“金蛇玉带”。

    阿豹识得厉害,回身退走。

    专信也不追击,他这样做,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并不是真的要和阿豹拼和你死我活,不再追赶,忽地收剑骂道:“好个奸贼,竟使这样卑鄙的伎俩,毒死了我家主人,我,我不会放过你的。”

    阿豹身后的随从就向阿豹使了个眼色,两人随即很快的向来路而去,消失在山角。

    专信心中砰砰直跳,现在才松了一口大气,心想孙前辈好高明的人物,竟然能料到敌人就要来查探,事先准备好。

    当下假装哭哭啼啼的去准备一应之事,不过,他却没有向唐朝以前交往的官员散讣闻,毕竟,要是弄得举朝皆知,以后可不好做人了。

    唐朝和孙思邈现在所争的,就是七天的时间,七日一过,孙思邈功力虽然大损,但要对付梁尚这样的高手,应该不是难事。只要敌人没有一击斩的能力,惊动朝廷铁卫,那就没有危险了。因为这样的话,以李隆基的脾气,一定要彻查。

    专信当即将消息小声的告诉了孙思邈,孙思邈大喜,立即着手给唐朝疗毒。

    专信守在角落里,看着孙思邈的手臂连动,眼中的光芒大盛,似乎看到了最神奇之事。

    只见孙思邈撕开一张膏药,然后手掌运劲一拍,连着膏药和掌力一起击在唐朝的前胸,这个时候,唐朝全身脱得赤条条的。

    专信不知道孙思邈这是在干什么,但当孙思邈将一张膏药扔在地上的时候,他忽然明白了,孙前辈的武功,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原来的膏药,是附在一张布上,墨黑的一团,但现在地上的这张布,竟然全身雪白,墨黑的膏药已经不见。显然,这药已经被孙思邈以深厚的内力打进了唐朝的身体。

    一般的吃药,经过肠胃和肾小球的过滤之后,能真正治病的,不过是十分之一,并且还伤身体,因为是药三分毒。但像孙思邈这样的情形,却是将全部的药物以深厚的内力打进了病人的身体受伤害部位,那是百分百的吸收,比起吃药,有天壤云泥之别。

    其实,孙思邈已经内力大损,再这样大耗内力的打药物进唐朝的身体,也是逼不得已,无论是谁,中了“斑豆”那样的毒药,都必须火急的治疗。现在毒气已经窜入,要是不先将心脏脑袋等重要地方事先布置解药,难保毒不治。

    其实,就这样前后的运功,损耗孙思邈近六十年功力,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其实,损失的,并没有过他本身内力的三分之一。

    要知道,一个绝顶高手,到达颠峰之后,能一直保持武功不退步,已经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事情了。就像以前的石佛李昌镐,鼎盛的时候,号称独孤求败,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现在中国是个人物就能战胜他,连续五年了,什么丰田杯、世界杯、春兰杯、lg杯、应氏杯那么多的世界级比赛,他竟然在世界棋坛未夺一冠,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千年老二,这其中虽然有运气的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他状态的下滑。

    武功练得像战神一样,永远不败的高手,只是神话。孙思邈当然知道,以九十九岁的高龄,自己的功力虽然很长,但体力已经大不如前。练武不是神话,不是可以修成长生不老之身,随着年龄的衰老,体力必然下降,这就是刘国梁、孔令辉那样的大满冠高手也不得不急流勇退的原因,经验内力肯定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体力肯定不如年轻人。

    六十年功力一损,他的体力又已经衰迈,武功自然大打折扣,叫专信搞这些玄虚,其实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接下来,孙思邈又将唐朝的脑袋、尾椎打上解药,就见他身上散出袅袅的热气,汗水流下,终于盘膝坐在地下打坐。

    专信知道,孙思邈刚才这样每一的运劲,都使用了暗劲,对体力的消耗,那是巨大的,别看着数十掌,消耗的体力,足够从北京一口气走到石家庄。

    暗劲是武者都想达到的目标,暗劲一出,能将坚石击碎,至于电视上表演的那些手断火砖,脖子扭曲钢条,都只是暗劲使用的小儿科。

    当然,明劲练到颠峰,也能断砖碎石,不过二者造成的杀伤力,还是有巨大差别的。一般人要是被明劲击中胸口,自是内脏受伤,医疗调养一段时间,就会康复,可要是被暗劲击中,则五脏六腑都会移位,经脉寸断,神仙也难救。

    其实,说白了明劲就是本力,暗劲却是爆力,李下龙当年纵横天下的咏春寸劲,其实就是暗劲,瞬间的爆力,比明劲至少强大了十倍。如果不是抗击打能力强的高手,中了一下,等于就宣布了死刑。

    而暗劲又分为暗刚和暗柔。暗刚是暗劲的表层,练成了暗刚,那说明你已经有内力。但内力不轻,因为暗劲虽然厉害,但损失的能量是惊人的,有的高手可以达到上万的摩尔值,这也就是李小了一拳击出,敌人的身上就汗水淋漓的原因。

    这些汗水,并不是被击中的人身上流出来的,而是他在瞬间运用了暗劲之后释放出来的汗水,想想也能知道拳头在那一刻附带了多大的能量。

    要达到暗柔,则是暗劲的高深层次。这个时候,内力不仅可以刚猛无比,还可以变得毫无觉察,轻微的就穿透进人的毛孔,甚至可以封住别人的**道,像孙思邈刚才将膏药打入唐朝的身体,用的就是暗劲,将药物像输液一样的送进病人的身体,而病人毫不损伤。

    当一个人的武功不仅达到明劲的高峰,还达到暗劲的高峰,那他就离化境之差一步,只要努力不懈,天赋又不是低得离谱,练成化境是迟早的事情。

    就在这万籁俱寂之中,窗外忽然传来了一声斑鸠的叫声,孙思邈打坐的身形猛的弹起,扑到了唐朝的身上,手中忽然出现了一支金针。

    光华一闪,轻飘飘的就扎了下去。

    专信惊得呆了,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件使他惊诧万分的事情——孙思邈身子一矮,钻进了唐朝身下的床里面。

    他为什么钻进去,但他已经来不及多想,因为他已经听到窗户轻轻的喀嚓一声,知道这个时候一定有人来。

    “是谁?”专信大叫,猛的拉开了房门。

    专信一开门,立即看到白影一闪,一个人已经飞身上了屋檐,在围墙上一撑,轻飘飘的跃了出去。

    “妈的,又是那个阿豹!”

    专信提足一弹,也追了出去,这小子几次三番的前来下毒暗害,已经使他动了杀心,他虽没有把握能杀死这家伙,但却决心不放过他。

    但他的身法忽然一滞,因为一人的掌风按来,却是墙角那个头戴武侯白帕的随从,不知道为什么,掌风未到,专信就感觉自己的尾椎骨一阵麻。

    当下横剑击下,割向对方的手掌。

    那人却不恋战,脚尖一弹,斜刺里穿了出去,显然,他刚才掌,为的就是阻专信。

    这个时候,阿豹已经奔得远了,专信知道追赶不上,只得废然而返,心想,这随从的武功,竟然不在阿豹之下,可他们为什么又怕我?

    就在一个山角,那个随从和阿豹再次聚集在一起,只见那随从忽然将头上的武侯帕摔在地上,呸呸的踩了两脚,说声晦气。

    但他的脸色,却是充满了高兴:“终于确定,唐朝果然死了!”

    阿豹的脸上就露出一丝不豫:“梁大人,究竟怎么回事,你叫我去引开那个专信,为什么你又不干事,跟着跑出来干什么?”

    梁尚就轻蔑的一笑:“我已经查清了。”

    “你,你那么快?”

    阿豹有些不相信。

    梁尚就将手里的金针一扬,说道:“就在你引他出来的瞬间,我窜了进去,在唐朝的身心里一刺,觉就算金针刺入他手心最敏感的地方,也是绝无反应,肯定已经死了,当下飞身出来,偷袭了专信一下,使你摆脱了纠缠。”

    阿豹的眼里就露出嫉妒的光,嘿嘿一声冷笑:“梁大人真是好身手!”

    梁尚立即知道他是害怕自己抢了他的功,笑道:“阿豹兄弟请勿疑,这个功劳,我给相爷说,就算在你们师徒份上!”

    阿豹的脸上随即露出喜色。

    而这个时候,孙思邈正颤巍巍的从床底钻了出来,用金针扎了扎唐朝的身子,唐朝的心脏又开始了跳动。

    原来,他刚才是用金针暂时封闭了唐朝的**道,使他假死过去,这才逃过了一劫,从而也骗过了梁尚。

    孙思邈看着唐朝,眼眶有些湿润:“孩子,你所经磨难不少,但都能化险为夷,可见你福泽深厚,我这六十年的功力,没有白费,呵呵,你或许还不知道,你现在正在练功,只不过,连你自己也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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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五章奇迹
    就这样,时间静静的流逝,唐朝也在第六日上醒了过来。

    他醒来之后,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自己身体里似乎有无穷无尽的力量,轻轻一弹,他就下了床,以前自己要用尽前身力量才能跳的高度,现在自己竟然能不经意之间就达到,就好象穿越前在蹦床上过瘾的感觉,轻轻一力,身子就风一样的飘了起来。

    这个时候,他身体的感觉分外的灵敏,可以听到远处春风轻轻摇动树梢的声音,还立即闻到了远山木叶的清香,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处在最佳的状态,和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同,一种新奇和新鲜的感觉刺激得他想跳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孙思邈醇厚的声音响起:“孩子,你终于醒过来啦!”

    唐朝立即就现,这声音传自床底,怎么回事,师傅竟然藏在床底?

    “师傅,这是为什么?”

    专信恰好在这个时候推门而入:“唐贤弟,你终于醒啦!”

    但唐朝却更加惊奇:“专大哥,你戴什么孝,搞的什么鬼?”

    只见床帘一掀,孙思邈花白的头出现在众人面前,向着专信微微一笑:“看来我们得费一番唇舌给他解释了?”

    专信关上门,恭身道:“是,前辈!”

    当下将唐朝昏迷之后的事情向唐朝说了个清楚。

    这一番叙述,使唐朝惊险连连,自是对师傅和专信充满了感激,末了,说道:“有道是大恩不言谢,师傅,大哥,这个恩德,唐朝记下了。”

    孙思邈就道:“孩子,关于你人品的问题,早在我给你治病之前,我就知道了,我相信你会记住我的话的!”

    “是,师傅,徒儿心中一定要时刻装着苍生两个字,终生不忘。”

    孙思邈见他如此说,心中甚喜:“呵呵,徒儿,你可知道,你现在的身体里,已经有我辛苦修炼六十年的功力?”

    “什么,真的?”

    这使唐朝立即想到了刚刚醒来的事情,为什么觉得自己全身精力充沛呢?难道,师傅真的将自己六十年勤修苦练的功力输给了自己?

    他穿越前喜欢看金庸的什么吸星**、北冥神功,他是知道的,将功力注入别人的身体,听起来虽然玄妙,其实也大有可能。这就好比一个损坏的机器,给它换上先进的各种零部件,它反而会运转得很好,甚至比以前更好。练武功其实也是一个样,比如千年何乌、万年寒龟、天山雪莲、已**形的人参,都是大补之物,要是食用得当,练武者因此功力大增,自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同样的道理,别人辛苦修炼的功力,如果注入别人的经脉,那也会使受功者深有裨益,徒然增长数十年的功力。

    不过,功力修炼之艰难,练武者自是深知,别说是数十年,就是一年半载的功力,练武人也看得比生命还重。在江湖中混,武功和生命其实是等同的,一旦你的武功受损,别人知道了,那就是你遭殃的日子。所以练吸功**和北冥神功的人向来为武林人士所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劳而获别人的功力。

    功力这种东西,武侠得很玄,其实说白了,功力就是一种能量,按照围棋划分高低的规则来说,就是从一段到九段。一个练武人的功力,大约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达到完,你还有第三个福泽,你,你竟然在这样的时候中了别人的毒,为师给你驱毒,因为害怕伤害你生命,只能用暗劲将解药打入你的身体,你全身的经脉已经因为先前向你输送内力的缘故而变得易于接受内力,自然又将我大半的内力吸收了去,为师就因为这一给你治毒,损耗了三十年的功力,不说多了,吸收进你经脉的,最少有二十年的的功力,前后加起来,就算给你疗伤的时候耗费了大量内力,孩子,你至少拥有四十年的内力,一般的武功高手,就算终生,也不过就积蓄这点内力,而且,你的经脉现在比一般人大了一倍有余,将来练成的武功,定是难以想象,嘿嘿,连为师都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了!这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是,奇迹!这就是奇迹!谢谢您,师傅!”

    唐朝的泪水不由自主的流下,普通一声跪了下去,哽咽道:“师傅,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您,您损失了六十年的功力,我,我怎么过意得去?”

    的确,孙思邈再三说过,功力是练武人的性命,功力受损,性命可说已经掌握在别人手中。孙思邈这样对待他,可说是将他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了,也不由得他不感激。

    “没什么,孩子,师傅不是说过吗,我不出十年,就会重新练回来的,你不用担心。”

    “不,师傅,您告诉我,不是这样的,你还说,您这样做,有极大危险,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危险?”

    孙思邈心中就叹息了一声,同时很欣喜。毕竟,一直瞒着自己的弟子对他好,但弟子显然知道了,他还是觉得心中高兴的。原来,他是一直欺骗了唐朝,说什么十年就会将失去的功力练回来,那纯粹是瞎说。要知道,功力用年来计算其实是不正确的。

    因为,以他这样的年龄,再要将内功练回来,本身就是一件不切实的事情。

    一个人练武的黄金时期,就是在十多岁到四十岁之间,这个时候,真气凝聚得快,要练成形也快,所以,一般的化境高手,到五十岁之后,功力就开始打折扣,两年凝聚成形的真气只比得上以前的一年,越到年纪老迈,越没有凝聚真气的能力,这个时候,内力在太阳**和丹田之中就不大藏得住了,于是武功开始退化。

    所以,一个颠峰时期大约三十岁的绝顶高手,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即使遇到了五六十岁武功通神的化境高手,但由于年轻力壮,体力强悍,往往能靠消耗战将老年高手的内力一一消耗掉,自己却是越战越勇,最终战胜对手。

    这就是体力的因素,和基因和遗传等有关,是强求不来的,老了就要服老,这是自然界铁一样的规律。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没有一个能永远处在颠峰的高手。

    所以,体力在武功中是比功力更加重要的东西,功力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东西,只有体力是,休息之后,又能迅的补充。

    因此,功力和体力损耗了,就没有了,只有等待下一次的补充。所以说什么三十年的功力,六十年的功力,都是不准确的。

    当然,一个人达到了将功力存储在全身的地步,和武功相差不大的同武龄高手比武,却是大占便宜。而且,内功高强的人,即使损耗很多的功力,但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重新练回来,要比没有练到这一步的人轻松很多。

    孙思邈说的是没错,他当然不说自己已经九十九岁了,再没有凝聚内力的能力了,他知道,那样一说的话,唐朝一定会内疚一辈子,他不愿意自己这个最有前途的弟子以后背着这样的一个包袱生活,他觉得,唐朝为他杀了王巨,他做出这点牺牲,是理所应当的。他知道,自己所说的什么六十年的功力,

    “孩子,不要问了,记好,这些话,你一个字都不能记错!”

    当下传授了唐朝内功运用的法门,却只有三千余字。

    唐朝记忆力不错,但也念了三十余遍,才算勉强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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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六章将功赎罪
    奇迹一般,唐朝居然在第七日上朝,震惊了朝野。

    李林甫自然将唐朝的死讯告诉了不少关系密切的人,一传十,十传百,以他作为臣相庞大的关系网,当然举朝皆知。

    但唐朝还来上朝,而且看他的精神,竟似乎比任何时候都还要精神。朝中的武官大都是高手,一看他太阳**高高凸起的样子,立即知道了一件事,这个人的武功深湛。

    其实,孙思邈将功力传给唐朝之后,自然也留存在太阳**、丹田等所在,竟使唐朝和以前生了很大的不同。

    更使唐朝感动的是李隆基竟对他甚为关心:“唐爱卿,朕听说你这几天病了?”

    当然,问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朝廷上,而是在御花园中,而且皇上今日不设朝。

    这个时候,杨贵妃还没有回到宫中,使得这位多情的皇帝早已经无心朝政,不知道为什么,贵妃就是铁了心不见自己,连高力士都有些回避。

    不过贵妃对高力士的态度倒不像对皇上,终于给聪明的高力士在一番言语之中套出了贵妃的话,贵妃不愿意轻易的回宫,看得出来,她是铁了心和皇上冷战,大不了一死。

    当高力士将这一切告诉皇上的时候,李隆基知道,现在唯一能挽救贵妃的心的,恐怕就是那个曾和贵妃见过几次面的唐朝了。

    可不凑巧的是,唐朝这几天生病,而且病得很重,已经不能上朝。

    即使李林甫事先探听到唐朝已死,但唐府毕竟没有出正式的讣告,因此李隆基还一直蒙在鼓里。但正因为这样,才使李隆基度日如年,成天计算着唐朝的病什么时候好。

    就在他要放下皇帝的自尊派人到唐府问话的时候,唐朝竟然上朝了,他心里别提有多高兴,所以说话的时候竟有一种使唐朝受宠若惊的感觉。

    “是,谢谢皇上关心!”

    “呵呵,你得的是什么病啊,不过现在看来你好象没病啊?”

    “皇上,臣以前得的并不是病,其实,是中了毒,治了这么多天,现在终于治好了。”

    唐朝说着的时候,普通一声跪了下去,流泪道:“皇上,臣作黄门侍郎之后,一心就想为皇上效力,想不到,想不到竟遭到别人的暗算,身上中了毒,花了六天的时间,这才复员,可,可至今还是想不到臣和谁有仇,竟非要这样置臣于死地不可!”

    言罢又哭。

    李隆基一听大怒,不说现在有求于唐朝,就是没这回事,已经使他大为生气:“太猖狂啦!王巨尚书刚刚被杀几日,现在又轮到了唐朝你,你的官职虽然没有王巨的大,但也算是朝廷重臣,竟然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搞这些暗杀活动,真是无法无天,朕定当重重惩治,唐朝,你有什么线索吗?”

    “回皇上,臣刚刚就任黄门侍郎,就是结仇,也还来不及,不过,六日之前,左臣相李林甫大人曾经指认是臣杀了王巨王大人,幸亏皇上信得过臣,臣才能保全领。”

    李隆基一听,眼光中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寒光:“左臣相大人尽忠报国,忠于朕,朕是深信的,要说是他指使人暗杀唐爱卿,我却是怎么也不能相信。”

    唐朝的心中一冷,他知道,李林甫在皇上心中的地位那是牢固得很,再多说也是无用,赶紧打圆场说道:“回皇上,臣绝没有说是李大人指使人暗杀我,只是一种猜测,错怪了李臣相,是我的不对,请皇上谅解。”

    李隆基就道:“唐爱卿,朕年轻的时候,参加了好几次的宫廷政变,一直我都以为,对我好得不能再好的武三思,一定不是坏人,可谁知道,他却一直想杀朕呢?还有,处处和我作对的姚崇和宋景,我贬了他们的官,却想不到对朕却是忠心耿耿;所以,人啊,不是你一下子就能看清的,你骤得高官,难免有许多人嫉妒,这也是人之常情,你要多和朝廷中的大臣来往,只有这样,才能消息灵通,到时候,说不定就能找到真正的凶手。哎,王尚书之死,已经过了这么多天,还是没有线索,连朕都开始怀疑,不能抓到真凶了。”

    “皇上不必担忧,刑部和大理寺中都是办案高手,不久当会将真凶擒拿归案。”

    ***,唐朝心中连续大跳了好几下,杀死王巨的凶手,现在正在你面前,不过你不知道罢了。

    但李隆基接着的话却使他大吃一惊:“是的,唐爱卿,朕相信你也有抓获凶手的能力。”

    唐朝的冷汗一下子出来了,头磕得砰砰直响:“皇上,臣不知皇上是何意思?”

    李隆基就世故的一笑:“唐爱卿,你还想骗我到什么时候?”

    “臣,臣?”

    但李隆基不等他将话说完,笑道:“你不要说谎话来骗朕,你知道的,欺君之罪当死,朕先,可不想你这么快的死啊!”

    说这些话的时候,语声中竟然有拳拳之意,仿佛是对自己的儿子辈说话,的确,李隆基的儿子,有不少就是唐朝这样的年纪。

    唐朝背心的冷汗直流,心中飞快的道,我该不该把我在南诏作官的事情向皇上坦白?

    思考了半晌,忽然一咬牙,顿道:“皇上,臣罪该万死!”

    李隆基鼻中出哼的一声:“小子,好厉害的手段年纪,不仅在南诏是上柱国,天下兵马大元帅,还在朕朝廷中担任要职,不简单啊不简单!”

    皇上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时候,唐朝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实在想不到是谁会透露自己的秘密。要说是当初带自己面见皇上的高仙灵,但高仙灵有求于自己说明南诏局势,这一点说不通,再说了,自己对高仙灵也是隐藏了身份;要说是舍瓦,那倒有可能,但舍瓦明明已经和自己尽释前嫌,连李莲也还了自己,究竟是谁呢?

    电光石火一般,唐朝心中忽然闪过文姜那俏丽的影子,是她,一定是她!

    “皇上,您什么都知道了。”唐朝有气无力的回答。他知道,别说是自己,就算是孙思邈那样的武功,陷身在这皇宫中,也很难逃出去。

    李隆基就轻蔑的一笑:“朕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想到了还在做太子时候的我,不过,你毫无武功,那倒是一望而知,后来和你比箭,见你箭法高强,却是毫无内力,纯以技巧取胜,那个时候,朕就非常的欣赏你,不过也为你惋惜,你这样的人物,要是终身不练习武功,那是巨大的遗憾。所以朕才破格升你做席黄门侍郎,那也是补偿的意思,不过朕实在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就能在南诏做那样的大官。朕熟悉南诏,像你现在的官职,那是南诏国权力地位第三位的人物。李格桑是国王,当然第一,其次就是弓箭之技天下无双的狼正轩,以你不到二十岁的年纪,竟能当这样的高官,朕倒是动了好奇之心给朕听听?”

    唐朝一听更是骇然,世人都说李隆基渐渐昏庸,但谁想得到他心中还这样机灵呢,连南诏这样的小国都了解得这样深。

    其实,当时正是天宝初年,李隆基虽然荒于朝政,但还不至到荒唐的地步,他年轻时也是经过患难的人,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击杀了太平公主一伙,一个君王应有的警觉性还是有的。

    唐朝知道,到了这个时候,一句话不对,立即就是身异处的下场,当下不敢隐瞒,将自己救李格桑以及平定南诏的叛乱等事一一叙说。

    李隆基静静的听完,不置一词,忽然笑道:“甘罗十二岁当宰相,唐朝大人,你也不简单啊年纪就在南诏位极人臣,人才,不错,是个难得的人才!”

    “不过。”李隆基话锋一转,“活的人才,当然有用,要是死啦,还有用吗?”

    “没,没有!”唐朝的心尖都跳了起来,他已经从李隆基的话里,感觉到了强烈的威胁之意,朕要你生,你就生,朕要你死,你不得不死!

    “呵呵,很好,还有一件事,你现在身上,似乎已经有不错的武功,朕想问问你,是什么使你在短短的六天时间,生了这样的变化?”

    好精明的皇帝,再说了,也是一个高手中的高手。

    一个武功还没有达到化境层次的高手,是不能敏锐的感觉到唐朝的这种变化的。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你才会想到,李隆基也是一个武功高手,而且按照孙思邈对武功的划分,就算没有进入化境,但也已经达到暗劲的颠峰,因为平常的时候,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人,而现在看着唐朝的时候,唐朝现他眼神中有一种晶莹的光华。

    这也是暗劲达到高峰时的一种自然表现。

    其实,对这些感受最深的,并不是唐朝,而是杨贵妃。李隆基现在已经是六十一岁,按照一般情况,那的身体状况开始下降,当然等也会随年龄而衰弱,但使杨玉环奇怪的是,李隆基在这方面的能力,竟比自己以前的丈夫还好。

    照道理来说,寿王李瑁年轻力状,正是**高亢的时候,怎么会反不如李隆基呢?原因其实就在这里,李隆基内功高强,保养得法,加上又是天子,生活无比的优越,再加上久经考验,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驾御过,因此才能豪情天纵。

    唐朝思忖半晌,知道要是说了半句假话,今日绝不能生离此地,只得如实说道:“小人经脉大受损伤,这是皇上知道的,以前,臣和皇上比箭的时候内力全无,加上又中了毒,只是因为最近无意中得到一个郎中的治疗,想不到经脉竟然渐渐好了,这却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臣就向我的随从专信处学了点强身健体的内功法门,现在刚刚开始修炼,皇上好眼力,臣有没有武功,自是瞒不过皇上。”

    李隆基将信将疑,忽然冷哼一声:“这倒是个好郎中,什么时候带来给朕瞧瞧?”

    他心中雪亮,这个郎中既然能治好人身上的剧毒,还能将他受伤的经脉治好,而能重新修炼武功,并且刚刚开始修炼太阳**就高高隆起,必定是个高明无比的郎中。

    这个时候,唐朝也只得把心一横,撒谎了:“回皇上,这个郎中给我治病之后,随即入山采药去了,留之不住,问他的姓名,他却是一点都不透露。”

    “他长得什么样?”

    “大约六七十岁年纪,头花白,其余的,没什么特点。”

    李隆基心中冷笑:“这小子诡计多端,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能在南诏得此大位,他说的话,十成恐怕只信得三四成,还是以后慢慢察的好,现在贵妃只愿意见这小子,还是等他将朕和贵妃的事情搞惦之后再对付他。

    当下沉吟了一下,装着很为难的道:“唐爱卿,朕既然知道了你的身份,知道你在南诏当那么大的官,那朕问你,你觉得朕该怎么处理你?”

    唐朝顿时楞住了:“臣,臣罪该万死!”思考了一下,还是说出这么一句没有营养的话。

    “什么,你的意思是,叫朕立即杀了你?”

    李隆基的口气强横了起来,有一种使人毛骨悚然的味道。

    “不是,不是,求皇上开恩,饶小人一死!”

    这个时候,唐朝才感觉到自己一直跪在地上没有起来,膝盖有点微微的酸痛。要知道,他现在受了孙思邈近四十年壮年的功力,身上的功夫已经非同小可,只是他现在刚闻上乘武功的妙道,还没有能将自己身体内的内力随意运用的地步,不然的话,以他现在的内力,就是跪个三天三夜,也会承受得住。

    李隆基其实也怕他悍不畏死的和自己对着干,那样的话,可不利于自己和贵妃的好事得谐,见他乞命,心中顿时放下一颗心来,故意慢条斯理的说道:“唐朝,你要我怎么饶你,你要知道,你这可是到我唐朝来做间谍,不管是哪个国家,对你这样的人都没什么好感,基本上都是杀了算了?”

    “是是,皇上,可,可臣想将功赎罪。”

    唐朝可不是笨人,一见李隆基并不立即杀了自己,就立即想到其中的蹊跷,将这件事情往杨贵妃身上一想,立即什么都知道了,所以说出“将功赎罪”的话来。

    李隆基正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使唐朝为自己办事,闻言大喜道:“就是这么办,朕知道,杨玉环愿意和你接洽,本来答应七日之后就回宫的,但由于你不在,她硬是赖在玉真观里不走,朕不想杀她,所以只好赖着性子等她回心转意,但你这次去的时候,不妨告诉她,朕组对她,已经是破格了,要是再度冥顽,可别怪朕辣手摧花。”

    “是,皇上,微臣一定将此事办好。”

    李隆基的眼里流露出无比殷切的神色:“唐爱卿,你要是能将朕和贵妃的事情处理好,朕特赦你无罪,官职照旧。不过,有一点,你现在还是必须回答朕的。”

    “请皇上问就是。”

    “从今以后,你是南诏的臣子,还是我大唐的臣子?”李隆基目光炯炯的看着他,似乎能看透他的内心,这使唐朝立即想到了韩休,当被韩休看到的时候,唐朝也有一种连心里的秘密都无所遁藏的地步。

    不过唐朝可是个明于形势的人,这个时候,从小养成的撒谎的高强素质挽救了他,只见我们的唐朝面不红,气不喘,心不跳,古井不波的说道:“皇上,有道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南诏不过是偏洱小国,对大唐而言,不过是个弹丸之地,皇上没有攻占它,那是怕大食、伊朗、天竺这些友好国家在背地里说皇上轻于用武,有失大国风范。在这样的国家,即使当了国王,也不如在大唐的一介刺史,皇上您隆恩于臣,授予席黄门侍郎之职,地位已经远远高于南诏的国王,皇上,其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对南诏的册封一点都不感冒,当初宁愿以一个使臣的身份觐见皇上您,为的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大唐做一个九品芝麻官,想不到皇上隆恩浩荡,让我做了席黄门侍郎,已经远远越了我当初的期望,皇上,请放心,从此以后,我唐朝就是皇上的子民,一切忠于皇上,终身不敢反叛!”

    砰砰的磕头,额头上顿时流出血来,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只有用如此的方式才能使李隆基原谅自己的大罪。

    李隆基就在心中冷笑一声,臭小子,倒很会混官场啊,等我和贵妃的事情一了,再来算你的旧帐,也不点破,脸上反而现出和蔼的神色:“唐爱卿,听你这样说,朕就放心了,下面,我就给你将功赎罪的机会”

    “谢皇上!”

    当唐朝战战兢兢的走出御花园的时候,这才感觉到背后刺骨般的寒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是全身冷汗,被冷风一吹,自然全身寒毛都炸了起来。

    炸毛,是的,师傅教我武功的第一步就是炸毛。

    原来,炸毛是可以这样做到的。

    但他随即没心思去想什么武功修炼的事情,他立即想到了那个满怀怨恨的文姜。

    一想到她的时候,她高挑艳丽的影子就飞快的在他心里转了好几转:妹子,你就算恨,可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但唐朝忽然产生了怀疑,真是她向李隆基告我的吗?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已经对自己笑得很甜蜜的李林甫,难道,是这个奸诈的臣相吗?

    李林甫一旦对某一个人笑得甜蜜的事情,就是他起了杀心的时候。

    不不,也不是很像,哎,还是先处理一下皇上交代的事情。

    他可不知道,要不是杨玉环,他可能已经死过一次了。

    当听说唐朝生病不能来亲自迎接她回宫的时候,对政治非常敏锐的杨贵妃立即感觉到,唐朝危险了,一定是有人害怕唐朝挡了他的路,对他动了手。

    要知道,像唐朝那样的年轻人,生什么病,况且还是缺席早朝这样的大事,一想到唐朝对自己的一片心意,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忽然自毁誓言,不肯回宫。

    这个时候,她已经开始深深的佩服唐朝,果然,在自己的坚持之下,李隆基反而越想早点将自己迎接回宫。

    这些话,是唐朝刚见她面的时候教给她的。

    想不到这话果然奏效。

    这是一种博弈,败了,尸骨无存,谁都知道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但要是胜了,她以后就是唐朝的女皇,起码在后宫要受到专宠。

    这个时候,寂寞的杨贵妃又想到这个叫唐朝的年轻人向她的表白:“有谁能够知道,为何相逢不早,人生际遇难料,有梦也应草草古今多少佳话,早被浪花冲掉了。”

    对对,有梦也应草草,难道,本宫的心中,已经有了唐朝这个男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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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七章贵妃回宫
    他可不知道,要不是杨玉环,他可能已经死过一次了。

    当听说唐朝生病不能来亲自迎接她回宫的时候,对政治非常敏锐的杨贵妃立即感觉到,唐朝危险了,一定是有人害怕唐朝挡了他的路,对他动了手。

    要知道,像唐朝那样的年轻人,生什么病,况且还是缺席早朝这样的大事,一想到唐朝对自己的一片心意,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忽然自毁誓言,不肯回宫。

    这个时候,她已经开始深深的佩服唐朝,果然,在自己的坚持之下,李隆基反而越想早点将自己迎接回宫。

    这些话,是唐朝刚见她面的时候教给她的。

    想不到这话果然奏效。

    这是一种博弈,败了,尸骨无存,谁都知道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但要是胜了,她以后就是唐朝的女皇,起码在后宫要受到专宠。

    这个时候,寂寞的杨贵妃又想到这个叫唐朝的年轻人向她的表白:“有谁能够知道,为何相逢不早,人生际遇难料,有梦也应草草古今多少佳话,早被浪花冲掉了。”

    对对,有梦也应草草,难道,本宫的心中,已经有了唐朝这个男人的影子?

    玉真观里,芹儿说道:“干妈,唐朝求见!”

    “是,是他回来了,好,叫他进来。”

    杨玉环的声音有些颤抖,并且神色也有些慌张,这其实是一种自然的流露。她自己倒没觉得什么,但芹儿一看,心中就涌起了不少醋意,怎么回事,难道,难道连干妈都,都和唐朝这臭男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样一想之后,她出来迎接唐朝的时候,却是异常的冷淡。

    “唐朝,进来,娘娘吩咐了,她要见你。”

    “真的吗,谢谢,那请芹儿姑娘带路?”

    的确,这玉真观中千房万舍,每次来的时候,都是芹儿给他领路,唐朝现在,已经有点习惯了,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芹儿却一点也没有给他带路的意思,听他出言相求,却忽然冷笑一声:“唐公子,你越来越厉害了。”

    唐朝立即听出了她话中的讥嘲之意:“芹姑娘,你,你怎么啦?”

    芹儿忽然道:“进来!”

    当先带路,唐朝只觉得这姑娘情绪古怪,也不理她,心中只是想着美丽娇媚的杨玉环,整个一颗心,早飘飘的飞了过去,迷迷糊糊的,被芹儿带进了一个房间,然后,“砰”的一声,门关上了,唐朝这才吃了一惊,一看之下,屋里并不是杨玉环,空空就只有自己和芹儿两个人。

    “干什么,芹姑娘?”唐朝这才吃惊。

    芹儿就一脸怒色的说道:“唐公子,你多好的记性,向我承诺的事情,你一点也记不住了?”

    “什么,我,我承诺什么?”

    这句话一说,等于是就承认了自己不记得她的话。芹儿的脸上显现出怒色,整个脸像桃花一般的红,有一种艳丽的伤心:“唐朝,我恨死你啦!”

    话还没说完,她的粉拳就击向了唐朝的身体,拼命的打。

    唐朝立即想到了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时候追过的其中几个女孩子,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一旦自己不重视她的时候,女孩子就控制不住,打自己的粉拳,那可是万万不能躲避的。

    在这样的时候,对于女孩子的粉拳,哪怕是要将你打得筋断骨折,也是不能躲闪的。

    这使唐朝在心中将芹儿和以前的那些女子比较了一下,年龄都是差不多,但容貌,那就是天壤之别了,芹儿的容貌,就是放在穿越前,那也是绝对一流的,再加上她嗔怒时的这种与生具来的风流,更是一个绝色的女子。即使她本身不是绝色的美女,但因为这样一种无言的风流,自然跻身成为绝世的美女。

    但唐朝感觉到,在女子的拳头渐渐的轻了下来,终于,没有一丝的力气,最后,忽然抱住了唐朝,扑在他的怀里哭泣。

    她的哭声是一种细腻的能使人从心底里出怜惜的哭泣,唐朝不由自主的抱紧了她,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肩膀,这个时候,他用自己全部的爱怜在怜惜着这个女子,是的,他不是不记得,他当然记得她曾经说的话,但他只有装,他渐渐的感觉到,对女人,有些时候,还是应该狠心一点的,不然,就会将自己越陷越深。

    一个女人也还罢了,但是两个三个,乃至以上呢,恐怕就会像千年的蟒藤一样,将自己缠得喘不过气来,稍微不注意,还有可能窒息而死。

    他也不是不知道这时代的女人的规矩,一旦抱过了,亲过了,摸过了,那就是自己的人了,以后就要向她负责一生。

    但与生具来的风流使得他把握不住,看到美丽的女人,总是忍不住调笑两句,逗弄一下,结果,可怕得使他自己都想不到。

    “大哥,我恨你!”芹儿再次的说了这话,泪水如珍珠一样的掉了下来。

    唐朝再也控制不住,一种深沉的怜惜使他产生了冲动:“芹儿,你,你真的想做我的女人?”

    点头,他感觉到一种小鹿的跳动。

    这女子点头了,果然不错,这女子是如此的迷恋自己。

    “那好,芹儿,我,我一定会来下聘,文定的,我,我会的!”

    妈妈的,一种冲动刺激着他,既然这时代可以三妻四妾,而这女子又是如此的喜欢自己,为什么不能收罗呢?

    “啊,大哥,你记起来了,我就知道,你是不会忘记我们的事情的,我,我日夜等着。”她激动得泪水都出来了。

    但唐朝立即的想到了玉真长公主,母亲如此不堪,女儿以后别也学她的风流样,那自己不是成个戴绿帽子的大王?

    “啊,大哥,娘娘一定在奇怪,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将你带进去!”芹儿忽然惊叫起来。

    “是啊皇上有重要的事情交代给了我!”唐朝也吃惊起来。

    当下芹儿在唐朝的脸上重重的吻了一下,嫣然一笑的,当先带路,说道:“大哥,没什么,要是娘娘问的话,我自有对答。”

    唐朝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乖乖的,要是杨玉环想害自己,那不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情了吗?

    果然,弯弯曲曲的来到杨玉环面前的时候,贵妃的脸上有怒色:“芹儿,你好大的胆子,叫你带个人进来,为什么要这么久的时间?”

    “干妈,别生气嘛,刚才唐朝不是忽然之间内急,所以我,我就带他去了一下。”

    说到这里,想到是带了唐朝去的,不过却不是如厕,脸上微微一红。

    杨玉环再看了两人一眼,忽然道:“芹儿,这里没你的事,乖乖的到外面”

    “是,干妈。”芹儿出去了。

    出去的时候,自然不能忘记了将门关上。

    偌大的厅堂里,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杨玉环,一个是唐朝,互相看着对方。

    但奇怪的是,杨贵妃却是一句话不说,唐朝心中有鬼,自然不敢说一句话,就这样傻瓜一样的站着,看着杨玉环绝世的容貌。

    “哼,你是什么人,见了本宫的面难道能这样直挺挺的站着吗?”杨玉环忽然怒,俏丽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威严。

    唐朝这才醒悟,赶紧跪下道:“下官唐朝参见娘娘。”

    杨玉环见了他滑稽的样子,忽然一笑:“小子,你犯什么糊涂,起来,头都碰疼了!”

    说完这话,温柔的将他拉了起来。

    原来,就刚才跪下的时候,因为太过急促的原因,将额头撞破了。

    唐朝自然还记得自己的伤,那是先前见皇上的时候自己为表忠心而撞伤的,现在自然还没有愈合,所以轻轻一下又是流出血来。

    杨玉环本来对他满腹怨气,但一见他流血,却是什么都原谅了,赶紧将他扶了起来。

    这一次见唐朝,不知道为什么,杨玉环将戴上了以前见她时的步摇,使唐朝只能凭想象感觉她的美丽绝伦。

    唐朝一摸着杨玉环的手时候,一种温暖光滑细腻的感觉立即如电般传遍了他全身,使他情不自禁的抓住了她的手,放到自己的嘴边,狠狠的吻了一口。

    多么美丽的女人啊!

    唐朝有一种疯狂的冲动,他甚至想到去占领她别的更加壮丽的领土!

    啪啪!

    唐朝脸上闪电一样的挨了他两个耳光,火辣辣的刺痛。

    唐朝也才从心猿意马中感觉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放肆!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杨玉环的脸色有些苍白,似乎想流泪,但终于还是忍住了,心中闪过深深的失落。

    唐朝原来是这样一个垃圾的男人!

    以她敏锐的感应能力,自然知道,就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唐朝和芹儿之间,似乎生了某种不可告人之事,然后,当她看到唐朝脸上淡淡的胭脂印的时候,她心中忽然产生了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和嫉妒。

    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感情,一种无法解释的愤怒。

    她控制不住,一下子就升腾起一种奇特的感情,她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形,尤其是不愿意当面看到。

    但她随即一惊:我这是怎么了,我为什么会这样做?

    一刹那间,看着跪在地下的唐朝,她心中有些震惊,我为什么要这样残忍的对待他?

    唐朝的心中充满悔恨,充满自责,是的,她已经是有夫之妇,而且,她的丈夫,是当今天下最有权势的人,我为什么要做这样荒唐的事情?

    再说了,这个女子的心中,根本半点都没有我唐朝的影子,我为什么要学一只癞蛤蟆呢?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这样的天鹅肉,自己是不该吃的,而且也吃不到,不配吃。而且,刚见面的时候她就说过的,她已经是一个不再纯洁的女人,不适当当自己的女人,可,可自己为什么还是这样控制不住。这一个耳光也打醒了唐朝心中的自尊。

    是的,我说过的,我要让这个女人不由自主的爱上我,让她因为我的英雄,我的不可取代而爱上我,可我刚才为什么还用这样拙劣的**方法?

    他知道的,在自己生命中,比这更高明的方法比比皆是,但奇怪的,一见到杨玉环的时候,他竟又回到了原始的自己,变成一个和木头差不多的人。

    “对不起,我,我该死,请娘娘杀了我!”

    唐朝忽然之间感觉到很绝望,真的很绝望,他当然不知道,敏锐的杨玉环已经从他脸上淡淡的口红印看到了芹儿和他之间的事情。

    杨玉环的脸色有些苍白,她再也想不到,这个男人竟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威胁。

    她当然知道,现在的情形就是她是在耍皇后的派头,用权势来压制唐朝,但想不到的是,这个叫唐朝的年轻人不知道是疯了还是怎么的,竟然丝毫不替自己的生命考虑,还叫自己杀了他?

    她思索了半晌,脸上忽然露出冷峻的神色:“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唐朝思索了半晌,也说道:“娘娘并非是不敢杀,而是不屑杀我!”

    “我不懂你的意思?”

    “回娘娘,我这样卑微的人,被你丝毫看不起,你杀了我,等于是杀一只蚂蚁。一直蚂蚁的存在与否,对娘娘这样高贵的人来说,有什么关注意义呢?”

    错了,小子,你万万错了,要不是在乎你,我怎么会这样失控?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心中就闪过一个危险的信号。我以前在洛阳上流社会,在长安上流社会,举止都是非常端庄的,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一举一动,都有国母的风采,为什么我今天这样忍不住,竟然打了他一个耳光?

    其实,就算李隆基并没有正式的封杨贵妃为皇后,但李隆基根本不设皇后,所以现在皇宫的女人之中,只有贵妃的地位最高。

    而自从武惠妃一死,连贵妃也只有杨玉环一个人拥有。

    也就是说,在现在的唐朝后宫,地位最高的就是杨玉环,她这个贵妃,其实就等于是正宫皇后。这一点,杨玉环自是深知,满朝文武也是知道的,只有在老百姓中间,还没有人人皆知,毕竟,老百姓在古代被称为黔,是没有理解力的人,他们这些上流社会人的事情,犯不着要这些百姓知道。

    杨玉环思索良久,语气忽然柔和起来:“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忽然产生一种温柔的感情,这是第一个在我面前将“爱”字说出口的人,不管他怎样荒唐,总之,他对我,毕竟是真心喜欢的,他虽然看起来有些好色,但这个时代的男人,岂非都是这样子的呢?

    唐朝本来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现在见贵妃陡然转变神色,大喜的站了起来。

    他没有踌躇,他不想被杨玉环看作是一个懦弱的男人。

    杨玉环水晶一样的眼睛看着唐朝,好一会儿,忽然笑道:“好在你这样不惜一切的份上,我放过你,而且,只要以后是我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你可以说这些疯疯癫癫的话。”

    “真的”唐朝的眼睛睁得老大。

    他再也想不到,杨玉环竟答应了他这样的一件事情,心中顿时乐开了花。

    杨玉环眼中的热情渐渐消退,冰冷的问道:“唐朝,我是别人的女人,你,你为什么要将你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我这样的妇人身上?”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唐朝轻轻的念着李桑隐的诗。

    现在是盛唐,这个时候,李桑隐还在襁褓之中,唐朝知道,这个时候用他的诗,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知道。

    杨玉环听着这句诗,似乎是痴了:“我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是我知道,你是很在乎我的,不管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不管我以前有什么历史,你,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吗?”

    “不在乎!”唐朝干脆的回答。

    “哎,我能说什么呢,我只希望,你以后不要说这样的疯话,那样的话,我们都能活得久一点。”

    唐朝的心中蓦然间升起一种强烈的冲动,一种想当天下至尊的冲动,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的左右自己的人生。

    “好的,玉环,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那随便你啦,我知道你的来意,你是来替李隆基打听消息的,你回去告诉他,他随时可以来接我。”

    “我,为什么不能多住几天?”

    唐朝有留恋不舍之意,颇想杨玉环一辈子就住在这玉真观,那样的话,他就可以时时的见到杨玉环最绝丽的容颜。他当然清楚,要是杨玉环进了宫的话,自己可是没有机会时时这样的见到她了。

    侯门深似海,更不要说皇门了,可说是深如苍穹。

    “不用多说了”

    “是。”唐朝又恋恋不舍的看了他一眼,出去了,心中忽然涌起一种想哭的感觉。

    杨玉环此时的心中,却在说:唐朝,你别怪我,我其实已经感到害怕,再这样住在玉真观里,不知道我会不会连累了这个前途无量的弟弟?哎,只要我进了宫,不再见唐朝,他这样的少年人,也许是一时的冲动,时间久了,渐渐就会将我忘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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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八章血战长街
    唐朝虽然万分不愿,但还是将这一喜讯报告了高力士。

    高力士也早已听说,唐朝身亡的消息,现在听到他来到门外候见,立即接见了他。

    “下官黄门侍郎唐朝见过高公公!”深施一礼。

    现在,唐朝已经渐渐熟悉了宫廷的规矩,只要是比自己地位高的官,都必须点头哈腰,不然的话,也许就会在背后被人奏一某某人傲慢自大,久而久之,在朝廷的地位就是可虑。

    但高力士的脸色忽然之间有些变化,看着唐朝,好半晌才说道:“免礼,唐大人太客气了。”

    但这个时候,高力士的心中,却震惊的道:这小子怎么回事,短短几日不见,他两边的太阳**为什么高高隆起,像是练了数十年内功的人。高力士其实是武家的人,自从武则天当皇帝之后,武家的人个个得到重用,而且习武也是武家人的必修课。到高力士现在的年纪,近六十岁的年纪,练通暗劲也才是二十年前的事。

    练武的人,只有将武功练到暗劲,就是通常所说的能够修习高深内功,才能谈得上将功力凝聚。但就算这样,高力士以年月来算,也只有拥有十年左右的纯功力。毕竟,他是大宦官,在宫中事务繁多,哪里能够专心练武?不过,高力士此人,毅力不错,居然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了下来,但由于不能专一的缘故,功力大打折扣。

    高力士看着唐朝的变化,心中恐惧的想:这小子,难道他以前本身就是一个绝道。

    “我也不想干什么,就是想问唐朝大人借点钱用用,这段时间,小子手头很紧,唐大人身为黄门侍郎,最近又听说蒙皇上赏赐了黄金千两,所以来借点花用?”

    妈妈的,唐朝心中大怒,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是什么,居然说得好听,独孤信这人比那些占山为王的绿林人物,竟是丝毫不差,当下冷笑一声:“那独孤兄要借多少金银花用?”

    独孤信就笑道:“银子就算了,又笨重,又不值钱,还是拿点金子,也不要多了,就二十斤黄金。”

    “你,你这么贪?”唐朝背心的寒毛都炸了起来,妈妈的,这小子简直是贪得无厌,竟想将自己两次得到的赏赐全部占为己有,并且还似乎理直气壮。

    “怎么,你不给?你可不要忘了,你的解药还在我这里,要是一年之后得不到解药,那可就是无药可救了?”

    唐朝心中冷笑,这小子还以为我真的中了毒药,也好,你既然这样要挟老子,今天是金子,明天就说不定还有比这更艰难十倍的事情要我做,忽然道:“专大哥,上!”

    这一声喝喊出,专信立即向独孤信身边蒙面的汉子动了手,唐朝就从背后抽出一把腰刀,歪斜的向独孤信砍了出去。

    那蒙面汉字显然想不到会生这样的变化,一声呼哨之下退后,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身上立即挂了彩,手臂上鲜血一串串的落下,受伤不轻。

    独孤信再也想不到唐朝竟然不听自己的号令,分身后退,顺势将背后的剑抽了出来。

    一直以来,他就没有将唐朝放眼里,他当初试过唐朝的武功,知道他对于武功一道,丝毫不通,所以这次是以下马威的方式来震慑一下唐朝,想使他以后乖乖的听话,但从唐朝刚才的气势,他立即知道了一个结果,唐朝这小子已经今非昔比,飞吴下阿蒙。

    但这已经迟了,唐朝刀就像是魔刀,一闪就到了他的面前,弯曲的刀上,闪着森寒的刀意,杀人的刀。

    这是为什么,他的刀法竟是绝好?

    其实,他当然不知道唐朝已经得到孙思邈的传授,内功已经有了小成,再经过这样的明师传授了内力的运用法门之后,武功进境那是一日千里,再加上学了《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容,动手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用上了武经上的武功,这是一招“小挑手”!

    最是用在近距离突然袭击上面有成效,靠的就是内力的突然爆,刀如蛇,一下子就飙射到敌人面前,使敌人猝不及防。

    但使唐朝震惊的是,独孤信居然能在这样间不容的瞬间躲过自己的偷袭。

    而对唐朝有利的是,那个蒙面的汉子一处下风,立即被专信运起内力一鼓做气的击杀,死在他一招云封雾锁下面。

    这边,唐朝的局势已经危急,因为他内功虽然不错,武功也是精妙,但由于从无对敌的经验,在独孤信这样的高手面前,十成武功只用得出三四成,所以交手仅仅几招,已经是险像环生,专信就在这个时候截上,可说是帮了唐朝一个天大忙。

    专信一上,独孤信压力大增,但他武功的确有独到造诣,虽然自己方面一人已死,但还是运起多年来的功力,将一柄剑舞得呼呼风响,挡住了唐朝和专信的进攻。

    唐朝的刀在瞬息之间被独孤信运起内力撞击了十一次,但奇怪的是,唐朝手中的剑依然不掉,只是稍微的阻挡了一下攻势,然后,刀法反而更见凌厉。

    独孤信这才吃了一大惊,忽然使招“龙城飞天”,向外面高高的护城河跳了下去。

    他知道,以自己的武功,和专信只在伯仲之间,自己的助手一死,自己就没把握能杀得了人,现在一见了唐朝的身手,就知道久战下去自己定有性命之忧,于是才跳河逃走。

    专信和唐朝想视而笑,知道已经追赶不上,只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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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九章长公主卧室
    第二天一大早,李隆基并不设朝,群臣一问之下,才知道贵妃已经回宫,显然是“海棠春睡日迟迟。”这么久没有见到杨玉环了,一个皇帝的寂寞可知,自然大幸而特幸,搞得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现在还在沉睡之中,哪里有时间起来设朝。

    唐朝也在殿外等候多时才从从御史中臣王廉那里知道了这个消息,大喜之下,直接向玉真长公主府邸而去。

    他去的时候,当然是带着昨天晚上杀死的那个黑衣蒙面人的尸身,和专信一起。

    唐朝本想将这件事情压下来,但和孙思邈及专信一番商量之后,还是觉得必须向玉真长公主报告这件事。以他们的判断,长公主一定不知道这件事,要是向她透露了独孤信的真实身份,以长公主和李隆基的骨肉之情,当会相信自己的话,毕竟,这独孤信想要推翻的,是整个大唐天下。李隆基这颗大树一倒,长公主也会被连累。

    以唐朝原先的意思,是想假装自己中了独孤信的毒,像是被他挟制,然后慢慢找出这个集团的内幕,最后一击而擒,一网打尽,但昨夜的形势,独孤信竟然已经欺上头来,并且时时有可能使自己重陷囹圄的情形,唐朝知道,局势已经不容自己从容应对,稍微处理得不好,自己就是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现在已经有很多的敌人,要是再不剪除一些,恐怕自己将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到了那个时候,除了逃走回去做自己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恐怕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了。

    当然,他也清楚的知道一件事,昨天晚上的狙击,十分的凶险。

    独孤信的意思,当然是想一举而击杀专信,好使唐朝任意在自己掌握之中。要不是专信这段时间跟在孙思邈这位医术大家兼武功大家的手里,时闻妙道,旦夕之间功夫有了一些变化,恐怕真的逃不过那蒙面人的雷霆一击。

    其实,当时的形势是,专信在一刹那之间就感觉到有敌人向车盖中的唐朝袭击,因此猝然的跃上迎击,但他随即感觉到自己反而是中了敌人的诡计,因为明明是刺杀车中唐朝的两个人,忽然之间将矛头都指向了他,转成向他合击。

    以他当时的形势,身子临空,无处借力,再加上两人早有预谋的合击,他本该没有生还的机会。至少,也当受到严重的伤,这个问题,专信本想一个人仔细想想,直到想通为止,所以事后一直就没问唐朝,没说这事,但现在,他还是想不通,只得问道:“唐贤弟,我昨天晚上遇险,本以为必死了,为什么后来独孤信反而不向我出手,我才能接下那蒙面人一击,虽然断了袖子,却是一点也没有受伤,我就是想不明白,这独孤信命名可以得手,为什么竟放过了那样大好的机会?”

    唐朝就呵呵一笑:“专大哥,我一直在等您问这句话,您现在终于问了。”

    “什么?你,你早就知道的是不是?”专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是啊,大哥,我其实一直想跟你说,但你不问,小弟也不好多嘴,是这样的,小弟也在遇敌的那一瞬间,感觉到了敌人其实并不是想杀我,而是向你下了杀手,于是,我顺势抽出腰刀,做了一个“抽刀断水”势,直接斩向独孤信的小腹。独孤信当然知道,要是他继续向你进击,肯定会将专大哥重创,甚至歼杀都有可能,但他自己的小腹可就一定会被我重重的戳一刀。他当时的形势,虽然占了突袭的便利,但由于想到我不会武功,一时轻敌大意,根本没想到我还会给他来这一手,所以只好横剑架开了我的刀,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毕竟,他的武功就算比我还高,但由于身子在半空,什么身法都施展不开,要是不管不顾的话,说不定真会让我要了他的命也说不定。”

    “哎,真是是想不到,居然是贤弟救了我的命,孙先生学究天人,传的武功果然是天下绝技,居然可以使一个毫无武功的人在几天的时间里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其实,专信这样看,也是误会了。孙思邈传授唐朝的,是暗劲心法,也就是练习内功的心法,以此修习,可以到达化境的层次,易筋练髓,改造自己的体质没,最终延年益寿,达到极点,妙不可言。短短的几日之功,哪里能真的学到什么能用在战阵上的武功招数?

    显然,孙思邈给他身体注入了功力,使他身上的丹田气海以及全身各处充溢真气,等于是唐朝平白得到了将近四十年的纯粹功力。这就好比唐朝穿越前的时候,一个身体素质不好的人,在高考前输一瓶氨基酸或者是吃什么补药,那么身体就会处在最佳的状态,也和比赛的时候服用兴奋级的运动员有些相似,就是身体中平白的得到了这些能量。

    唐朝也是,身体中有了这样对一般练武人而言强横的内力,再加上唐朝对《括苍山武经》早已经烂熟于胸,在李白的指点下,早已经将所有的招式都融会贯通,并且时时的习练,再加上以前牛僧孺的教导,他虽然内力当时并没有实质上的进展,但就在那个时候,唐朝通晓了经脉**道的运行之法。

    唐朝现在也知道了一件事,就是当时牛僧孺并没有忽悠自己,传自己假的内功,而是因为当时自己的经脉受伤,**道不畅,即使当时感觉到全身舒泰,像是内功有了进境,其实不然,内功根本没有练到丹田气海,不能存储,当然就全是无用功,只不过是将全身的经脉都熟悉了而已。

    现在唐朝的经脉一经过痊愈,本身有着四十年的纯阳内力,再加上静脉畅通,通了内功的修炼方法,孙思邈和牛僧孺的修炼内功方法大同小异,唐朝以前也是练得熟了的,因此一上手练习,内功竟是突飞猛进,被四十年的纯阳内力一加引导,更是在全身飞的运行起来,内力凝聚,不过十数日之功,已经渐渐达到了明劲的高峰。

    就这几天,唐朝也感觉到一种变化,就是自己的全身筋骨皮肉渐渐的有力,就拿自己的拳头来说,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就是用拳头向砖墙上敲机两下,也会感觉到刺骨的疼痛,一不小心击得重了,还会流血,总而言之,就是觉得自己的拳头比豆腐好不了多少,但现在有一种明显的改变,这几日日日练拳头,自己的拳头上已经长出了老茧,击在坚硬的墙壁上,自己竟然丝毫不觉得痛苦,反而将墙壁震得摇晃。

    不管怎样,唐朝已经现,一种奇怪的变化已经出现在他身上,他分明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和以前相比,有了一种明显的变化。

    就在昨天,独孤信向专信偷袭的时候,一种气机的本能的感应,使得唐朝抽出了自己的刀,久已经熟悉的《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抽刀断水”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随即实施。

    不然的话,他是不能救下专信的。

    “专大哥,小弟有一丝疑惑,为什么我能在刹那之间出刀,我的反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快了?”

    还信就道:“贤弟,要是我猜得没错的话,那是因为你陡然间得到功力,耳目比平时加倍的灵敏之故,其实,为兄以前练功的时候,也有这样的体验,没练习内功之前,耳目不好使,常常师傅欺进了我的身后我还茫然无所觉,但随着功力的增长,对周身的景物都熟悉起来,感应也灵敏起来,我想的话,你现在也有这样的感觉,只是还不大适应罢了。”

    这样一说,唐朝随即叫了一声:“专大哥说的没错,我现在就是有这样的感觉,以前的时候,我是不能听到远处蚊子的叫声的,可是现在,大哥,我明明听到七八米外有蚊子的叫声。”

    专信大吃一惊:“真的?”

    说完这话,他索性将自己的马车停了下来,满脸的怀疑。

    唐朝就哈哈笑了两声:“既然大哥怀疑,那我们就不妨”

    专信也有此意,说道:“好好。”

    当先跳下了马车,向七八米外的所在走去。

    只见就在七八米之外,一个小小的鸡笼,几只鸡在笼中轻轻的鸣叫,数十只蚊子因此被惊扰,都扑腾了起来,出嗡嗡的声音。

    专信才大吃了一惊,唐朝的武功,已经达到了七八米外的蚊子叫都能听闻的地步。况且,马车在高的行驶之中,四周的风吹得呼呼的响,车声辚辚,却是不能影响唐朝的听觉。他练习武功三十余年,也没能达到这样的地步,是以惊骇。

    “贤弟,孙前辈说你天赋异禀,为兄当时还有些怀疑,现在,可是真正的相信了。”

    其实,唐朝这样的天赋,是来自于当初从天坠落而造成的经脉伤害,现在经脉一好,经脉以正常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这就使经脉内能够存储的真气达到常人的一倍有余,自然的,通晓了内功修炼之法,真气的凝聚也比一般的练武人快了一倍,也是练暗劲的时候,能够事半功倍。

    其实,唐朝现在只是对武功还不能运用得熟极而流,假以时日,定当比专信现在的武功还要略高,毕竟,功力是来自别人,总不如自己修炼而成的功力,能够随心所欲,要渐渐的才能掌控自如。

    “大哥,你知道吗,我其实一直很内疚,因为,时时都要麻烦专大哥陪在我身边,因为害怕有人加害于我,这也给专大哥平添了许多的辛苦和危险,现在,这个危险没有了,我想,以我现在的武功,只要不是遇到独孤信那样的好手,我恐怕是能够应付的。

    练武对人而言,看似是强身健体,但实际上,对人心志的磨练是更为深刻的,可以使人更加自信。

    换了是以前,唐朝一定不敢说这样的话,但现在武功一高,自然而然的敢说这样的话,似乎还在情理之中。

    专信就吃惊的道:“不行,。我还是必须得时时的贤弟身边,缓急之时,也好有个照应,况且,现在独孤信还没有被抓,难保他不伤害贤弟。”

    唐朝就笑道:“大哥,这个威胁很快就会解除了,我今天来见玉真长公主,为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对独孤信起了杀心,***,竟然敢坏本少爷的事,想威胁我,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车声辚辚,不一刻到了玉真长公主的府邸。

    守门人自然认识他这个长安新贵,拿着绢帛印刷而成的名贴进了长公主府邸,给他通报,一边请知客将唐朝请进了接待大厅,香茗送上。

    恩,不错,玉真长公主府邸的丫鬟也是一流的,就看这婆娘送茶时候故意的一个娇笑,就差点将专信的魂儿勾去。

    毕竟,现在唐朝的身份不同了,再不是以前那个小小的南诏使节的随从,而是黄门侍郎大人的随从,自然要以礼相待。

    玉真长公主知道唐朝来访问,立即接见了他,不过,叫随从在她的卧室里设宴接待。

    她自己则是在卧室里精心的将自己打扮一下,以她的身份,自然不能像以前那样,屡屡的派人来请唐朝去她府上,她显然在等机会,等一个最佳的机会,可以打动唐朝的人。她现在已经是五十左右的女人了,虽然保养得很好,但她自己知道,她已经花容失色了,要想留住唐朝这样的男人的心,必须要用点手段。

    唐朝施施然的进了玉真长公主的府邸,他可不知道,长公主正张开了一张大网在等着他进去。

    她已经等了很久,等得有些迫不及待。

    她是一个风流的女人,也是一个强悍的女人,她想得到的东西,至今没有一样不能得到。

    但在这样的时候,她却保持着神秘,要唐朝到她的卧室之中见她,。

    这是一个诱惑的邀请,也是一个阴谋的邀请,不过,接到这邀请的人并不知情,因为她专门关照了领他进来的那个姿色很好的贴身丫鬟:“不要说带他来卧室,直接带进来就是了,你的任务,就是将他带进来之后,然后关上门,出去,将门反锁好。”

    这样的话,贴身丫鬟虽然有些震惊,但他向来只听公主的话的聪明丫鬟,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于是她照做了。

    而且将长公主的话做得很好,还要加上一些枝叶:“唐公子,长公主就在这里等你,害怕你走,奴婢不得不关上门,失礼之处,请不要见怪?”

    “不会的,不会的。”唐朝本来的说到。

    这个时候,门就天然的关上了,唐朝看到了这个足够可以神仙居住的地方。天蚕丝的被,玉真用的木瓜,琉璃桌,象牙床,还有四周富丽堂皇的装饰。,将这一间屋子变成了传说中的瑶池仙境,长蛾住的地方。

    “唐弟,你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温暖的声音传来,有些腻,有些嗲,一听到这样的声音,唐朝的心中就升起一种男人对女人的渴望。

    他知道的,这样的**,是不好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的声音带给人的感觉,就是使男人想到性这个词语。

    的确,如果按照武功的层次来划分,女人的娇媚也划分层次的话,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女人,无疑已经达到了化境的层次。

    仅仅是一个声音,男人还没有看她的**,她已经使男人想入非非了。

    这是无数年经验的积累,这是一种媚到男人骨子里的味道。

    按照穿越前的话说,就是这个女人很有女人味道。

    有女人味道的女人显然不能是处女,因为,有些隐秘的地带还没有被开,只有像于真长公主这样阅人无数的女人,才可能拥有这样的味道。

    有女人味道的女人一定是经过男人挞伐的美丽绝伦的女人!

    但唐朝努力的控制住自己,说道:“唐朝见过公主。”

    玉真长公主就吃吃的笑了起来:“唐朝,过来!”

    灯光很柔和,淡蓝色的,在这样的灯光下,就算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也能勾起男人的兴趣,更不要说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女人了。

    她穿得很少,光滑的肩膀几乎完全的裸露,她的巨大的沟也呈现在唐朝的眼前,她其他的地方的衣服虽然严密的包裹在唐裙里,但却使人看了有一种邪恶的冲动。

    一刹那之间,唐朝就有这样的冲动,他甚至感觉头上的血在往上冲。他现在知道了,玉真长公主似乎是已经不能再等。

    她对唐朝的耐心已经达到了顶点,她要是再不能得到唐朝的身子,也许会做出疯狂的事情。

    这一点,从她身上裸露的地方已经放浪火热的眼里,已经阅读到了。

    糟糕,看来这次有危险了,。

    就在唐朝的意志就要被摧毁的一刹那间,唐朝忽然想到了孙思邈教给自己的内功,赶紧闭上眼睛,运起,然后,瞬息之间,唐朝的脑中一片清明,他知道,自己已经排除了外界的干扰,睁开眼睛,看着玉真长公主美丽的脸,缓慢的说了独孤信的事情。

    自然,他将一切都说得很清楚,特别强调的一点是,独孤信既然是皇上派来专职保护她安全的侍卫,但想不到竟是一个大大的叛臣,也许,让他待在宫里的话,说不定这个时候,李隆基的脑袋已经搬家了。他当然还说了说汉朝的皇帝,几年的功夫死一个,换一个,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玉真长公主一听,脸上的神色终于凝重起来,将欢好之事忘记了个干净,她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危险。

    她更知道,自己管理着的地下监狱是怎么回事,现在,独孤信竟然是个这样的叛徒,怎么不使她震惊?

    “我,我该怎么办?”长公主的脸色苍白,躺在唐朝的怀里,几乎是瘫倒的,她现在,已经没有丝毫的力气。

    这个时候,玉真长公主最动人的身体已经在唐朝的怀里,但唐朝由于运起了内功,并没有受丝毫的影响,只是说道:“公主,你相信我的话吗?”

    “唐弟,你不会骗我的,我知道。”

    “那你想怎么办?”唐朝冷静的问。

    “只好杀了他,不过,他的武功太过高强,而且据你所说,他还精通毒药,这,这可怎么办?”

    “没关系,公主,你假装不知道这件事情,三个月之后,我要和独孤信一战,在公平的决斗中杀了他!”

    “你,你唐弟,你原来会武功》?”

    “是的,李姐,你放心,我会杀了他的。”

    “谢谢你,唐弟,可可你有把握吗?”

    唐朝就傲然一笑:“我当然有把握,这你放心!”

    玉真长公主就轻轻的拍打着自己裸露的胸口:“谢谢你,唐弟!”

    “什么意思?”

    “你帮我杀了他,不仅解除了我的威胁,还解除了我老三(李隆基)的威胁,不感谢你怎么行呢?”

    “不,公主,你万万不可如此想,他太欺负人了,这是唐朝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做的。”

    然后,他走了出去,没有再看一眼性感的长公主,轻轻的将锁一扭,扭断了锁,走出去了。

    玉真长公主这才回过神来,有些奇怪的喃喃的说道:“怎么回事,这个人的气质,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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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章牛刀小试
    玉真长公主一听,脸上的神色终于凝重起来,将欢好之事忘记了个干净,她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危险

    她更知道,自己管理着的地下监狱是怎么回事,现在,独孤信竟然是个这样的叛徒,怎么不使她震惊?

    “我,我该怎么办?”长公主的脸色苍白,躺在唐朝的怀里,几乎是瘫倒的,她现在,已经没有丝毫的力气。

    这个时候,玉真长公主最动人的身体已经在唐朝的怀里,但唐朝由于运起了内功,并没有受丝毫的影响,只是说道:“公主,你相信我的话吗?”

    “唐弟,你不会骗我的,我知道。”

    “那你想怎么办?”唐朝冷静的问。

    “只好杀了他,不过,他的武功太过高强,而且据你所说,他还精通毒药,这,这可怎么办?”

    “没关系,公主,你假装不知道这件事情,三个月之后,我要和独孤信一战,在公平的决斗中杀了他!”

    “你,你唐弟,你原来会武功》?”

    “是的,李姐,你放心,我会杀了他的。”

    “谢谢你,唐弟,可可你有把握吗?”

    唐朝就傲然一笑:“我当然有把握,这你放心!”

    玉真长公主就轻轻的拍打着自己裸露的胸口:“谢谢你,唐弟!”

    “什么意思?”

    “你帮我杀了他,不仅解除了我的威胁,还解除了我老三(李隆基)的威胁,不感谢你怎么行呢?”

    “不,公主,你万万不可如此想,他太欺负人了,这是唐朝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做的。”

    然后,他走了出去,没有再看一眼性感的长公主,轻轻的将锁一扭,扭断了锁,走出去了。

    玉真长公主这才回过神来,有些奇怪的喃喃的说道:“怎么回事,这个人的气质,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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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回到在终南山的家,见到了孙思邈,将今天生的事情一说,顿时使他震惊,连他也想不到,唐朝的武功竟然能到了这样地步。

    以他的理解,唐朝的武功,能达到运用的地步,至少要在几个月之后,可想不到他竟然能这么快的用于格斗之中。

    其实,唐朝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那是因为先已经对《括苍山武经》有过深入研究的原因,而且,其中的招数,更是达到了熟极而流的地步,所以才能在和独孤信对决的时候临时激出平时没有的潜力。

    但以孙思邈这样的大家,自然立即明白了唐朝武功成的原因,大喜说道:“孩子,你的情况,远出我之想象,来来,让为师好好的给你把把脉?”

    唐朝随即将手伸出,让孙思邈把住自己的手。忽然之间,一种奇异的律动使唐朝心中有些吃惊,正想开口问话,但孙思邈已经用手势制止了他。

    这个时候,专信和李莲也在旁边观房中寂静无声,袅袅的轻烟浮起在茶壶上,炉子里的火势熊熊,出轻微的爆响之声。

    就在这样的静寂中,专信和李莲感觉到了一种嘶嘶的声音,什么是响尾蛇出的声音,又像是蒸气上冒时的气机,使得整个书房都被这声音所萦绕。

    直到过了半晌,孙思邈脸上才长长的舒出一口气:“孩子,看来你的经脉已经大好了,以后,你就可以自己凝聚暗劲,形成自己的内力,最终形成自己的身体运用,向暗劲的层次迈进。”

    唐朝大喜,他本对玉真长公主说,自己要和独孤信一战,所以要长公主假装不知道独孤信在外面的肆意妄为,本就想学成武功之后亲自击败他,想不到自己的经脉竟然好得这样的快,那是远处于自己的意外了。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还在四处流浪的李白,如果不是他,自己对《括苍山武经》的理解,恐怕还不能达到现在这样深入的地步。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要是能够联系上他,那么给他谋取一个大大的官职,以自己现在的实力,那是毫不为难之事。

    专信就在这个时候说道:“孙前辈,你刚才搭脉搏的时候,为什么会出嘶嘶的声音?”

    他憋了很久,现在才终于问了出来,李莲也将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含情脉脉的看着唐朝,她倒不是对专信的问题有兴趣,他是奇怪于唐朝脸上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唐朝脸上绝没有这样夺目的光华,可是现在,唐朝的脸上竟然显现出当年师傅——也就是她母亲谢小意脸上那种夺目的神采,她明显的感觉到,一种奇妙的变化正生在唐朝的身边。

    其实,她当然不知道,练武其实还有一种作用,那就是养颜的作用。一般练习武术的人,由于经常运动,全身毛细血管都能得到有效的锻炼,所以加强了身体新陈代谢的能力,这才使得皮肤松弛,水分充足,达到美容的效果。

    所以一般的热爱运动的女子,都要比平常的女子要健美得多,原因就在于此。男人当然也是这样。像谢小意那样修炼到了暗劲层次的高手,当然在这方面能给人完美的表现。所以她当时虽然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但由于内功深湛,所以看起来竟仿佛三十许人,神仙一样的美丽。

    唐朝平白的得到了近四十年的功力,真气在全身毛孔经脉之中充溢,自然而然的也生了谢小意以前的改变。

    其实,唐朝的容貌,也并非是极好,更没有那种使人一见之下而产生震慑的勃勃英气,但现在一看之下,却使人油然而生敬意,也就是功力造成的不同。

    孙思邈早知道专信有次一问一样,笑道:“是这样的,我给唐朝把脉的时候,互相以身上的内力刺激,使之生反应,以察觉他身体的经脉能否承受,一旦承受不住我的施加的压力,老夫会立即收手,所以你刚才想问的时候,才被我以手势阻止了,就是害怕说话分了心,到时候一个收手不及时,留下遗恨终身的事情。”

    专信点头受教,同时大喜道:“孙前辈,这样看来的,你的内力恢复了不少?”

    孙思邈就叹息一声:“哎,我的内功,经过这样的消耗之后,那是所剩无几,但幸好老夫生平少近女色,身体复原得快,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重新守住了心中的一点灵明,恢复旧观是不可能了,但将内力凝聚,却是暂时行了,以后的武功,恐怕和专将军也是在伯仲之间。”

    言下充满了深深的惋惜之意。

    大家都能了解他这些话中所流露出的沉痛。一个武功绝得这样坚决,徒弟要是非要师傅留下,坏了师徒义气,待徒弟给你弄点盘缠,师傅就可走了。”

    专信和李莲是丈儿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唐朝竟这样轻易的同意了让这药王就走,但见他神色之间似乎藏着某些事,不好多问。

    孙思邈赶紧道:“金银之为物,于老夫只是累赘,就不要送我了,况且,老夫身上金银虽然不多,但千两黄金还是有的。”

    说着从身后的袋子里取出几片金叶子,闪闪的着精光。

    唐朝随即道:“好,那就这样,师傅,弟子恭送。”

    孙思邈有感觉有些意外,但正合他心意,哪里有不高兴之理,他是世外高人,素来不重心机,以为唐朝真要他走了,走了出去。

    专信和李莲想挽留,但都被唐朝使眼色制止了。二人素知他计谋多端,知道他自有安排,只得一起送孙思邈出去了。

    孙思邈直等到唐朝等人送出七八里外,再三叮嘱之下方脱身走出,呼了一口长气:“哎,徒儿啊,老夫又怎么忍心你替师傅去送死呢?”

    随即打开唐朝送的瓶子一看,一股浓烈的香味立即传遍了全身,向瓶子里面一看,竟空空如也,大起好奇之心,这徒弟也真是的,送我的礼物居然什么也没有,难道以为我是娘儿家,用什么香啊脂的东西,一笑之下也不在意,扔掉了瓶子放步就行。

    他心中想着的,只是和中原大豪铁慕容的决战。

    十年前,铁慕容还未能有今日的大名声,也不像今日这样在长安广收徒众,当时因为受了重伤,思慕自己的名声,前来求医,结果自己想到这人是鲜卑人的后裔,当时华夷之念特别重,就因为这样一个原因,不治他的病,自此结下了深仇。

    后来,这铁慕容不知道被谁治好了病,因此在之后不久就送了一封信来,约定十年之后的今日在终南山坐忘峰决斗。

    以孙思邈的名声,自然不能拒绝。再加上自己要是拒绝的话,对方一定会找别的法子逼迫自己决斗,所以只好答应了这场比武。心想,以自己勤修近七十年的功力,再加上已入化境的武功,当也不惧这人。

    当时铁慕容还只是一个没有多大名声的高手,孙思邈自不在意。但现在铁慕容却是北方武林响当党的人物,再加上自己的武功因为治唐朝的伤内力大损,一定不是这人的对手。

    须知盛名之下无虚士,也不奢望能战胜。即使加上唐朝和专信,也是必败无疑。与其全军覆没,倒不如自己一个人去迎战,即使被当场击杀,但自己活到九十九岁,也不枉了药王这一生,所以离开的时候竟是加倍的感觉到凄凉,甚有拳拳之意,他的心思,别人怎么能够知道。

    孙思邈一走,专信就开始埋怨唐朝对师傅太过薄情,居然就这样轻易的将恩同再造的师傅放走了,那不是大大的不孝是什么。

    但唐朝微微一笑说出一番话来,专信立即原谅了他,要李莲在家里,两人则是向着终南山的另外一个方向前进。

    原来,唐朝给师傅的瓶子,里面装了一种特制的花粉,其时春天来临,春暖花开,采集花粉容易,但唐朝既然是药王的弟子,也就遍翻孙思邈身上的医书,学习了他不少医学的知识,再加上以前在雪峰上的时候就许了不少医学的知识,一及印证之下,他在医学上的能力,和师傅相比,自然有巨大的差距,但他在意的是**之类的东西,无意中现了一种跟踪人的“花粉之术”,于是用在孙思邈身上,等孙思邈一走,两人立即跟上。

    这个时候,唐朝两人跟在孙思邈身后数里,以药王的能力,也是绝不知道有人跟踪。

    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忽然传来了冷笑声:“小子,是你?”

    唐朝一惊抬头,就看到了一个黑衣人。

    唐朝立即就认了出来,这就是上次来暗算自己的那个人,和那个李林甫的管家梁尚且一起来的那个人。他当然不知道,这人其实是铁慕容手下一个弟子。

    “是我?老爷一直在找你!”

    专信说着就要迎了上去,但唐朝道:“还是我来,专大哥!”

    说完这话,刀势展开,如一阵风一样的抢了上去,施展《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霸王卸甲”,一下子抢到先机,当下不给对手机会,李白的“金针十八刺”使出。

    这些武功,都是唐朝这几日来最为纯熟锻炼的,使将出来自是凌厉无比。

    铁慕容的这个弟子一向知道他没有武功,想不到进攻的时候竟是如此的犀利,第一招就落了下风,使尽浑身解数,竟是搬不回劣势来。

    在唐朝刚猛的刀术下,一个躲闪不及,脑袋和身体分家,顿时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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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一章代师出战
    自从这一次杀人之后,唐朝对自己的武功信心大增。(p本来,以唐朝现在的武功,本来是拼着挨对方一招也要杀了这黑衣人的。

    经过专信后来的介绍,唐朝知道,这黑衣小子竟然很可能是李林甫的人,而且,自己当时昏迷不醒的时候,这小子曾经明目张胆的击杀自己,还弹了剧毒在自己身上,险些就死在他的手下,所以一见之下大起敌忾之心,心想自己身上有藤甲,就算挨了一剑也没什么大不了,所以气势很盛。

    待到这小子的剑刺在唐朝身上如中败革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中计,但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哪里能挡得住李白的成名剑术“金针十八刺”,在第七刺上已经是支持不住。

    这个时候,专信和唐朝并不敢轻忽,凭借着对花粉的灵觉,继续向孙思邈跟了上去。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种奇异的感觉促使唐朝加快了脚步:“不好,师傅好象有危险!”

    两人当下加快了脚步,向终南山绝道:“专大哥,小弟身上穿着藤甲,还是我上比较好!”

    专信踌躇了一下,点头。自从唐朝杀了那蒙面汉子,专信已经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唐朝的武功,已经和自己不相上下,现在一听到他穿了藤甲的话,立即知道他现在的战力肯定在自己之上,于是同意了。

    “哈哈哈哈”忽然之间,几声悠长的笑声传来,那中年汉子身后的几个徒弟模样的人脸色大变,有两个竟然站都站不稳,幸亏那中年汉子扶住了两人一把,这两人才免于倒下出丑的窘迫。

    这声音看似平和,但就在平和之中忽然来一个颠簸,好象扳住了一个人的肩膀,轻轻的下压,忽然一劲,相当的要命。

    专信和唐朝等内功不错,但那中年人身后的三个弟子却是立即抵受不了。

    原来,这中年人不是别人,正是铁慕容座下的大弟子公孙无依,从小跟着铁慕容学艺,其实和铁慕容之间,仅仅是十来岁的差距,是属于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听得师傅和孙思邈这场十年前的约会,早就想报答师门大恩,心想,孙思邈以百岁的高龄和铁慕容一战,自然是败多胜少,但即使铁慕容战胜了,也不见得有多光彩,因为武林中人都会说铁慕容以壮欺老,要是他铁慕容和孙思邈的位置换一下,胜败之数就很显然。

    所以公孙无依才要以弟子的身份击败孙思邈,为师门找回脸面。他自然知道,要是师傅一个大意输在孙思邈手里,自己这一派可永远别想在中原叫响字号。

    世事无情,大家都知道,像长安铁门这样的门派,虽然现在如日中天,但掌门人一败,那就什么也不是,江湖永远看重的都是现在,不管你以前有多大的声名,一旦一败,就是过眼云烟。

    刚才声的这个人,自然是威震天下的高手,号称北铁南乞的北铁铁慕容了。

    孙思邈知道,铁慕容所用的是一种叫“千里传音”的武功,内力凝聚不散,能将声音传出数里,千里虽然夸张,但像这样声闻四野却是毫不费力。

    孙思邈从声音中知道,敌人就在一里左右的距离,知道自己功力大损之后不敢卖弄,说道:“铁慕容,孙思邈前来赴约,现身!”

    这声音中正平和,老老实实的传进了众人的耳中,醇厚无比,和铁慕容刚才所露的霸道大不相同。铁慕容一听,心中就有些嘀咕,怎么,这老儿受了什么严重的内伤,不然中气似乎不足?

    但他立即就打消了这样的想法,铁慕容啊铁慕容,你要是小瞧了武功已入化境的孙药王,可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哼,难保这老儿不是在故意隐瞒实力,他这样做,也许正是在迷惑我。

    当下从长草中现身而出,哈哈一笑:“孙药王,想不到你已经近百岁的人了,还是和十年之前一点没变,是不是在学那吃小儿心肝的养生邪术啊?”

    只见铁慕容四十多岁年纪,虬髯满脸,皮肤雪白晶莹,高鼻深目,奇怪的是,他以拳法掌法驰名天下,手上却没有丝毫的老茧,反而似乎比新生婴孩的皮肤还要细嫩,出莹润的光。

    别的人倒没什么,但孙思邈这样的高手见了,却是心中震惊,这人得享大名,果然有真实的武功,就看这手掌等表征,已经知道对方武功出神入化,显然早已经达到暗劲的颠峰,将以前练功时的老茧练得消失了,新长的皮肤在暗劲的催化之下毛孔洁净,能排出几乎所有的杂质,所以娇嫩如婴孩自母体刚出的皮肤。

    孙思邈知道铁慕容此人面貌粗豪,但其实最是工于心计,什么自己采补什么的当是不怀好意,当下说道:“老朽精通医术,学得延年益寿之法,那是自然之功,可铁大侠确不通医术,皮肤保养得这么好,恐怕不是在说老朽吃小耳心肝采补,而是在说你自己?”

    铁慕容一听,好个孙思邈,嘴巴竟然这样厉害,本待说自己懂医术,以找回颜面,但知道在这样的医学大家面前,那是经不起考较的,只得说道:“呵呵,在前辈面前开个玩笑,不要当真了,孙前辈,十年前你重华夷之见,见死不救的梁子我们今日就了结了?”

    孙思邈正要答应,准备将自己一条老命送在这中原第一高手的手里,但唐朝忽然高叫道:“这不公平,铁大侠,你可是中原最有声望的武林高手,要是传出去你以壮欺老,杀了药王孙前辈,我师傅以前普救世人,不说这些他救过的人找你报仇不说,就是江湖武林同道,也会不齿于铁大侠之所为!”

    这一番话,义正词严,唐朝早已经憋了很久,现在才说出。

    铁慕容早在打量唐朝,见他说了这话,点头道:“好好,孙药王教的好徒弟,以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竟然能练到明劲颠峰的层次,度暗只在旦夕之间,果然了不起。那以你之见,该怎么做,我当年可是过血誓的,我这仇不报了?”

    唐朝就从容说道:“不是,铁大侠当年和恩师之间的确是有误会,那个时候,他最看重华夷之防,但自从收我为弟子之后,他的看法改变了不少,他觉得,汉人中有好人坏人,鲜卑人中也有好人坏人,同样,别的民族也有好人坏人,只要给好人治病那就没有错,管他汉人夷人,师傅,我没说错?”

    孙思邈点头,心中涌起深深的后悔,他其实早听说过铁慕容在中原行侠仗义,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本不想以自己百岁的高龄再和他一战,心想自己正好乘着功力大损的当儿和他一战,以了夙仇,想不到铁慕容的心中,也是好生后悔,他的伤后来自然治好了,但打听之下也知道,这个号称药王的老头其实是个万家生佛,救活了无数人的性命,就算不给自己治病,那也不是他存心不善,而是华夷大防,也不能深怪他。但武林中人,最重的就是诺言,既然订下了约会,就是只剩下一口气也要挣扎着赴约,所以也是来了。

    听唐朝这样一说,铁慕容就道:“孙前辈能认识这一点,足见光明磊落,以铁某所闻,孙前辈一生之中多行善事,那这样,今日之战,只关胜负,不决生死。”

    “不行不行。”唐朝立即大摇其头。

    铁慕容心中大怒,这样的大仇,自己肯让一步,那已经是万分难能了,想不到唐朝这小子还絮絮多言,有些恼怒的说道:“依你说怎么办?”

    唐朝就道:“铁大侠,说句实在话,你和我师傅之间,年龄差别太大,即使胜了我师傅,人人都说你以壮欺老,这个罪名,你是背定了的,不过,我倒有一个万全之计,既不损伤两位高人的名声。却又能公平的了结这段公案,你看行吗?”

    铁慕容就冷笑一声:“天下有这样的事?”

    唐朝就道:“谁说没有,只要你派出一个弟子和我决斗一场,不就等于是你和我师傅之间决出了胜负吗?难道,你们这样的高人,胜负之后还会赖帐?”

    孙思邈大赞唐朝心思机敏,当先说道:“照啊,我徒弟的话有道理,要是我孙药王败了,自当传书天下,让天下武林知道这件事情。”

    铁慕容一听,也知这是最好的办法,见孙思邈居然也点头应允,显然也是真心觉得当年不救自己性命那是大大的错了,也不逼人过甚,说道:“那就这样,要是我铁门弟子败了,我铁慕容也会传书武林,述说今日之事。无依啊,你可不要丢师门的脸面?”

    铁慕容自然看得出来,唐朝年龄虽下,但身上却蕴涵着不少的功力,当下叮嘱徒弟不要大意了。

    “是,弟子一定尽力!”公孙无依恭谨的答道。

    这个时候,孙思邈才有些后悔当初该多收几个徒弟的,就是因为王巨是个大坏蛋才使他终身不收弟子,而要不是唐朝得了那样的怪病,恐怕这位老人终身也不会收弟子的。他是一个大医家,自然不能放过唐朝那样的怪病,宁肯损耗四十年的功力来救唐朝,说是为了救命和报恩之外,没有对医术强烈的执著,那是练武人绝不愿为的。

    唐朝知道,现在是为师傅找回面子的时候了,也是踏前一步,将全身功力凝结在手上,单刀出鞘。

    但使唐朝吃惊的是,这公孙无依竟然并不用兵刃,而只是将双拳虚握。

    他竟然要以空手来接我的刚刀?

    其实,铁慕容虽然没有说话,但在心中早就已经有了成算。自己的这个弟子,已得了他真传,武功比得上他的六七成,三十出头,比唐朝要大着十来岁,已经练到暗劲层次,能随时暗劲杀人,和唐朝这样的少年人交手,那是大大的占了便宜,所以才装出一种勉为其难的样子。实际上,这一场比武,不管是他亲自出战还是他的弟子代师出战,他早都已经布置周详,务必要取得胜利。要知道,以他现在的声望,也是输不起,一旦输了,名声地位就瞬间缩水。

    江湖就是一个大熔炉,处在这个熔炉之中的人,就算你的武功再好,但只要不在世间显示,别人也会毫不尊重你,而一旦你的武功打出了名头,就不能败,最好连一次也没有,这样的话,你的武功声望来能越来越响,越来越向宗师进步。像铁慕容这样的人,在长安城中开馆教授徒弟,声名更是一点都损不得,不然的话,代价是巨大的。

    这也是一般出名的武师都不轻易出手的原因,比武的时候,如果是双方武功都差不多的高手,互相根本没有留手的机会,让一点点的代价就是死。

    所以谁也不敢让手,就像现在,公孙无依虽然断定自己的武功比唐朝高,但还是将全身功力都提升到及至,骨节上的爆响声不绝的传来,这对唐朝产生了强大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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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二章平手
    公孙无依身上的爆响很快的黯淡了下去,渐渐的只剩下呓语一般的声音,显然,他身上的骨节肌肉还在轻微的跳动,但他的眼神,却是无比的坚定。

    梵唱清音!

    唐朝的心中闪过师傅的话,他们这一门内功,练到明劲的颠峰,只有出梵唱清音,才证明武功练入了暗劲层次。

    唐朝再吃一惊:这人的武功,明显比我为高,我该怎么办?

    但就在一瞬息之间,唐朝的意志坚定起来,因为他看到了孙思邈那关切的眼神。

    师傅为我做了这么多,我唐朝就是赔了这条命,那也没什么!这样一想之后,他的心定了下来,单刀一挥,蛇形刀出,嘶嘶有声,就似毒蛇吐信一般,将公孙无依攻上,同时心中冷笑的想:哼,我就不信你的手能比得上纯钢的刀锋利。

    公孙无依果然不敢硬接,斜退一步,却从侧面攻上,进攻的全是侧线,有点像民国时候形意门的打法,中线不能直缨其锋的话,就从侧线进攻,重点进攻腿、踝、胯之间的关节。

    公孙无依的招迅猛,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连出六腿,分袭唐朝上中下三个部位,取的都是关节位置。

    像唐朝这样身有不错内功的人,每一拳出至少多达五百斤,脚上的力量当然更加沉猛,一千斤是等闲之事。

    所以,一个暗劲高手完全可能被一个明劲高手击败,因为,人的身体,别说是五百斤的重量,就是两三百斤击中了心脏等要害部位,和一千斤击中,效果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死。

    所以公孙无依明明觉得自己的武功比唐朝为高,却也一点都不能留手。毕竟,他现在也是初窥暗劲的门楣,不能连续出暗劲,要是伤杀不了对手的话,内力消耗巨大,一时之间肯定会出现体力衰竭的现象,危险之极,很可能就在这个时候被敌人动雷霆的攻击一击而杀。所以,暗劲还没有达到随心所欲境地的人,是不能轻易勃暗劲的,一个不小心,反而常常会为明劲的高手所杀。

    唐朝知道,这虽然表面上是一种切磋,输赢只关两方的声望,但其实场中的两个人都知道,就是生死之间的较量。

    唐朝就在这一秒的时间内连闪了六步,刚好是一个八卦图形,闪开了公孙无依的六脚。这个时候,唐朝的单刀就划出一道残影,直霹公孙无依的中路,头胸和小腹都在自己的刀势笼罩之下。

    任何人,就算是铁布衫功夫练得没有罩门的高手,都不能硬接这一刀,因为,唐朝这一式就只一刀,是取法华山派的“力霹华山”,但融会了各种技法,不管对手躲向何方,都不能脱离这一刀的刀势,这一刀不只一刀,取的是连绵不尽的刀势,一旦躲避,气势顿时弱了,很可能就丧生在一系列的后续手段上。

    用刀用剑的人,其实并不一定非要达到暗劲或者是化境的高度,只需要体力充沛,剑法招数高强,一样能武功高强。令狐冲学会了独孤九剑之后,就连那师傅岳不群那样的内家高手都不是对手,器械的力量从来都是无可估量的,人的身体,毕竟是血肉之躯,就算将铁布衫那样的横练功夫练到绝,就算我徒儿能够忍受得住,但这样下去,以这样的方式和孙老儿斗成平手,肯定大大的失去脸面,我声音受损不小。

    当下也不管什么助拳不助拳,口中喝喝哈哈的出一些怪声,似乎是“切列黑达卡来米”。

    公孙无依正处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本来已经有些心浮气躁,待听到这样的怪声,立即一个筋斗翻了出去,用的是“懒驴打滚”的地趟身法。

    这个姿势虽然难看,但却是解救这一招的不二法门,一旦不敢硬拼,那就只有摆脱,姿势虽然不雅,但只要能够摆脱,公孙无依拳脚上的威力就能显现出来。

    孙思邈大怒,知道铁慕容这是在用声音示警,帮助自己的得意弟子,怒道:“铁慕容,你这不是明着帮你弟子吗,来来来,他们还比什么,我这把老骨头陪你玩玩?”

    说着白须飘动,愤怒已极。

    铁慕容本是一个宗师级别的人物,知道自己理亏,也不来理孙思邈的挑战,只是笑道:“孙前辈,你这就是误会我了,我什么时候明着帮我弟子?”

    孙思邈本来知道下场动武肯定是败的命运,刚才这样装装也是不得已的所为,闻言从鼻子中冷哼一声,却不真的动手,说道:“你小子刚才唧咕呱呱的叫什么来着,这不是在教你这其笨如驴的弟子吗?哼,要是他不得你的指点,这个家伙能使出懒驴打滚这样的招数吗?”

    铁慕容被他一语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孙前辈误会了,我刚才这样叫,只是觉得观看这样的比武毫无意义,心中郁闷之下,用声音泄一下心中的烦闷,谁指点我弟子了,孙前辈,既然你说我指点我自己弟子,那你我刚才说的是什么?”

    孙思邈被这样一问,顿时说不出话来。

    原来,铁慕容刚才所说的,是鲜卑族的土话,非鲜卑本族人,是不能够听懂的,而且铁慕容十分谨慎,还怕在场的专信等人知道鲜卑语言,竟在指点自己弟子的时候用上了西藏佛教迷宗的咒语形式喝出来,自然怪异难言,即使是鲜卑本族人,也不易听懂,更不要说孙思邈这样只通汉话的人了。

    唐朝吃了一惊,想不到敌人竟用这样难看的姿势摆脱了劣势,。

    就在这一塄之间,眼前拳影飘飘,拳头挟带着风声,四面八方的向唐朝压了过来。

    这套拳法有一个名目,叫做泰山十八盘。乃是依照泰山十八盘的形状化入了武功之中,盘旋环绕,使人琢磨不定,十招实招之中,难得有一招是虚招,变幻莫测。

    唐朝本能的用单刀横砍直批,但公孙无依早有应对之法,拳掌指的进攻层出不穷,一旦抢回攻势,也绝不给唐朝缓手的机会,剧战真正的展开。

    使唐朝惊骇的是,明明有好几次,自己的刀已经砍在公孙无依的身上,但不知道为什么,刀一砍到了他身上,他就觉得好象砍到的是一条十分滑溜的鱼,被他身上的鳞甲一弹,受不到半分力气。

    而每当这个时候,公孙无依拳脚上的威力就体现了出来,竟能在不到一秒的时间之内连出七拳,追风逐电一般,使唐朝来不及使刀格挡。

    这样的形势,使得唐朝不敢直缨其锋,连连后退,形势生了逆转。

    但唐朝的心中,却在暗暗的微笑,这小子终于要中记了。

    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武功,别说和公孙无依这样已经几乎达暗劲层次的高手交手绝无胜算,就是和明劲中稍微上乘的高手交战,也讨不了丝毫便宜,刚才只是仗着自己刀法精妙,又不怯场,将自身武功常挥了出来,这才使得自己一时之间占了上风,但经过铁慕容的这一指点,公孙无依立即从劣势中扳转过来,连绵不断的招数使出,而且都是硬功夫,并且他本身的横练功夫就是厉害,就是肩膀这些气机聚集的地方,挨上唐朝一刀也算不了什么,并且可以乘着这样的机会抢攻唐朝。要不是忌惮唐朝身上所显示出来的深厚功力,早就已经直捣唐朝的门户重地,强行轰开缺口,一战而胜了,但公孙无依是铁慕容的席大弟子,铁慕容平时对他极是严格,平时教导他的就是绝不能冒险轻进,因为他这一门的武功,靠的是深厚的功力取胜,像“泰山十八盘”这样的拳术,并不是他之所长,只是在师傅的指点下用出,果然成效显著。而他自己本身,却并无临敌制胜,妙参造化的功夫。

    他就在这一点上失去了大好的机会。

    这个机会被唐朝这样的人抓住,立即就差点取了他的性命。

    空门,又是一个致命的空门!

    唐朝似乎已经闪避不及,接连露出了第三个空门。

    前面露出的两个空门,公孙无依还有些犹豫,还以为是唐朝故意暴露出来的,但当第三个空门露出来的时候,公孙无依心中升起一种轻蔑的情感:我本以为这小子武功多高,却想不到已经黔驴技穷,要是他内力真的强横的话,就不应该在这样的时候露出这样致命的破绽。

    于是他一拳轰出,用的是虎形拳,拳一出手,已经爆出尖利的风声,这就是杀手,定乾坤的一击,所有的武林高手都必须有的能力,夺命杀招。

    铁慕容一见,在心中叹息一声,完了,忽然飞掠而出。

    就在公孙无依的拳头就要击实的一刹那间,一声大响,呼啦的一声,铁慕容硬生生将公孙无依拉出了战圈之外,面不红,气不喘,如雷轰电闪。

    但所有的人见了这样强横的一招,心中都升起一种天神一样的感觉,像公孙无依这样的人,无疑已经是一个高手,但却被他在转瞬之间抓走,不仅躲开了唐朝必杀的一击,而且来去自如,真的是武功入化,已经到了所欲随心的地步。

    唐朝也及时停下,喘息了两口气:“铁大侠,这场比武,就算是平手如何?”

    铁慕容眼睛定定的看着他,半晌,忽然笑道:“中原出了你这样的少年英雄,我铁某事先竟然不知,是我失眼了,好,这场比武,算是平手!孙前辈,我们之间的恩怨,算是清了,我自当传书天下武林,说明这件事情。”

    孙思邈就皮笑肉不笑的道:“好,老朽也是一样,算是平手。”

    铁慕容一旦将话交代完,几个起落,消失在山道尽头,他的几个弟子也飞快的跟了下去。

    只有唐朝自己,才知道刚才这一刻的凶险,也知道铁慕容高强的眼力,他知道,如果他不出手,这终南山上,一定会留下他徒弟的一具尸体!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样破坏武林规矩出手救自己这徒儿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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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三章夜狼明珠
    看着铁慕容门下的弟子飞快的消失在视线里,孙思邈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徒儿啊,真是多亏你啦!”

    他知道,自己数十年的名声,是被唐朝保住了,但刚才的凶险,也是显而易见,要不是唐朝比画下这样的方式解决争端,自己武功只及得上专信,一旦被铁慕容识破真相,那就是可怕的下场

    专信也说道:“唐贤弟,我从未想到,你竟是这样的厉害,你的临场挥能力,真的使为兄汗颜,我自信武功不比贤弟差,但要是真的和这个叫公孙无依的对上了,一定不会抢先进攻,一定会摸清他的虚实之后再图进取,可我也知道,那样的话,定然也会失去先机,不能使出你那令人叫绝的‘斩刀势”,占到上风。“

    唐朝就叹息一声:“可惜还是功败垂成,那个铁慕容真的不简单,几句话就使自己弟子摆脱了劣势。”

    孙思邈也点头:“不错,铁慕容的武功,无疑已经入了化境,也是一个聪明才智之士,可使我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收了一个这么愚蠢的徒弟,武功虽然练得一丝不苟,但临敌的时候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这次冒着被武林人嘲笑的危险也要救他性命,说不定我看走眼了?”

    唐朝一听,立即接道:“师傅,我觉得您也许没有真正看到公孙无依这个人的真正实力,他刚才虽然中计,但我想的话,即使他师傅不救他,他或许也有救命的招数。”

    “你为什么这么说?”

    “弟子以为,我的身上穿了藤甲,不惧他的一击,但却可以将他一举击杀,其实也甚为冒险,他已经练到了暗劲层次的边缘,身上能出爆响,说不定被他拼死一击,和弟子拼个同归于尽,其实,弟子还得铁慕容,他这样做,虽然是救他徒弟,但说不定也是救了徒儿一命。”

    孙思邈就大摇其头:“说铁慕容救了你不错,但说公孙无依能和你同归于尽却是错误的,正确的结果是你受伤,他死。”

    “不错,唐朝贤弟,他那一招虎形拳,虽然可以使你受伤,但你的连环快刀还是会立即震散他的真力,随即将他格杀,铁慕容就是看到这一点,才出手救自己弟子的。”

    唐朝就缓慢的点头道:“也许,不过,我总觉得他的这个弟子,潜力巨大,下次再遇上他的时候,我未必会有这样的好运。”

    孙思邈就呵呵笑道:“好好,尽说这些无用的事情做什,还是回家吃吃我徒弟媳妇的拿手好菜,哎哟我的天,这半天没吃饭,怎么肚子感到很饿啊?”

    唐朝和专信一笑,说道:“师傅说得好,我们这就下山。”

    孙思邈大袖飘飘,当先而行,仿佛脚不点地般向前冲出,唐朝和专信赶紧跟上。

    就在这样高的行驶中,孙思邈清亮的声音传来:“孩子,老夫真是佩服你啊,告诉为师,你为什么能找到我和铁慕容决斗的地方来?”

    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他心中很久了,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专吸就道:“好教前辈得知,唐贤弟是在你身上种下了花粉,然后衔尾追踪而来,不然的话,偌大的终南山,我们到哪里去找前辈?”

    孙思邈道:“我早就在怀疑,唐朝给我那个空瓶子有古怪,却是怎么也想不通竟是花粉,可我还是怀疑,你,你的鼻子,真的比猎狗的灵?”

    唐朝就点头道:“师傅,也不是,我只是有花粉过敏症。”

    乖乖,刚刚说到这里,忽然知道:我怎么将穿越之前那些术语用了出来?

    果然,专信和孙思邈都是睁大了眼睛:“花粉过敏症?”

    唐朝楞了一下,知道不撒谎是不行了:“所谓过敏,就是不适应,如比我一闻到花粉的时候,鼻子就会非常的干燥,即使是在空气中细微的花粉,我也能感觉得到。并且,有花粉过敏症状的人,对单一的一种花粉,有着乎寻常的敏感,所以师傅,你既然打开了那个瓶子,瓶子里的花粉肯定会沾染在你身上,我跟在你身后一两里的距离,自然能感应到你走过的气息。

    这样的事情,看似玄妙,其实不然,有些人天生能看到十来里路之外的细小东西,这在一般人来说觉得匪夷所思,但在目力卓越的人之中,却又是平常之极的事情。

    像唐朝这样对花粉过敏的人,不是因为他的嗅觉不好,而是因为他的嗅觉天生实在太好,一旦空气中的花粉过浓的话,就会被麻醉,感觉不舒服。

    猎狗其实天生就有一种对猎物的灵觉,所以才会找到一些珍稀的动物。

    孙思邈哈哈大笑:“老夫精研药物数十年,竟不知道世间还有这样的鼻子,真的是无奇不有了,呵呵,这下可好了,要是我徒弟去刑部当捕头,肯定是一把好手。”

    专信也笑道:“是啊,贤弟即使将来做了刑部的第一捕头也不是什么奇怪之事,像这样的追踪,神不知,鬼不觉,又有谁能防备得了。”

    唐朝也笑了起来:“怎么防备不了,凡是和我有过接触的人,都把衣服脱掉,等洗过之后再穿。”

    “哈哈,看来也只好如此了。”

    这个时候,三人已经回到了唐朝的府邸,李莲焦急的接着唐朝,说道:“大哥,客厅有一个人,说非要见你。”

    “是什么样的人?”唐朝有些纳闷。

    “是个外国人,胡子特别长,脸上黝黑的像是黑炭。”说着,李莲也笑了起来。

    唐朝见她这一笑之中风韵无限,这才一惊,我的莲妹,身上似乎在生着某种变化,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有如此美法,明珠美玉一般?

    但他随即不敢多看,向客厅行去,行去之前不忘了叫莲儿给师傅准备饭菜。

    当专信和唐朝来到客厅的时候,一个高鼻深目、满脸黑胡子的穿长衫的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听见丫鬟说唐朝大人来了,赶紧站了起来,合十行礼,头弯到了漆盖对齐的位置,十分的古怪。

    但唐朝随即知道,这一定是少数民族人的风俗,也不在意,将手一摆:“罢了,免礼,坐!”

    他这几句话,虽然简短,但自有一种威严,竟是身居高位,不知不觉之中养成的一种习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官威。那是长期居高位的人自然而然拥有的一种威严。

    唐朝虽然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但既然当了黄门侍郎,就自然有了一种威严。

    “谢唐朝大人,夜狼国使臣努占新拜见,请收下鄙国国主的一点微物。”

    不知道为什么,这夜狼国的使臣竟然懂得汉语,而且说得十分的流利。

    唐朝心中呵呵一笑:我还倒是什么人,原来是来送礼的,那感情多多益善的好,但却假意的推辞道:“这,这怎么行呢?”

    但那眼睛,早在盯着那个叫努占新正从背上解下的袋子。

    丁冬!美妙的声音传来。

    唐朝的眼睛随即大亮,像夜空中的明星:“是,是夜明珠?”

    “不错,唐朝大人,这是鄙国国王特意给唐朝大人送的礼物,国王大人临走时叮嘱我,席黄门侍郎唐大人年少得志,前途不可限量,必定在朝中是个很有分量的人,我国国主大人说了,送唐大人这颗夜明珠,乃是为了交好唐朝大人,以后,要是遇到唐朝想进攻夜狼的时候,多多美言两句,于愿足矣。”

    但这个时候,唐朝根本没有在听这使臣的说话,而是一个劲的看着这滴溜溜乱转的夜明珠。

    这夜明珠大约有小孩的拳头般大小,晶莹润滑,出碧玉一样的光,屋中本来昏暗,但这颗夜明珠一从口袋里出现,立即就像是将十五的月亮搬到了这间客厅里。

    “我,我”

    唐朝平生哪里见过这样的好东西,激动得喉咙都有些嘶哑了,有些破不及待的将这颗夜明珠放进了自己的手里。

    努占新就小心翼翼的将夜明珠放进唐朝的手里。

    一摸着夜明珠的时候,一种光滑、莹润的感觉立即传遍了唐朝的掌心,看着手里这颗珠子出银白色柔和的光,唐朝的心中,升起一种抱着李莲的感觉,妈妈的,抱着这夜明珠的时候,怎么就好象是抱着我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一样?

    “唐朝大人,请叫人把客厅的门关上好吗?”

    “唐朝大人,请叫人啊客厅的门关上好吗?”

    努占新连续叫了唐朝两次,才将唐朝从痴迷之中唤醒:“哦,好好,那门关上。”

    专信就两步踏出,将门关上了。

    这个时候,神奇的事情生了,在漆黑的屋中,夜明珠出柔和的银光,将整个大厅照亮:“哇噻!真的是宝贝耶,这,这么贵重的礼物,是送给我的?”

    那使臣就点头:“是,这是我国国主的一点心意,就是礼物太轻,怕唐大人见怪?”

    “不怪,不怪,怪什么,这么贵的礼,我收着的时候,怎么就是感觉心跳得很厉害呢?”

    “哈哈,那是因为唐朝大人生性清廉,不过,以后这样的礼物会越来越多,等收得习惯了,唐朝大人就不会心跳了。”

    这个使臣面目虽然可憎,但说出来的话,却使人听着无比的熨帖。

    唐朝就赶紧道:“那,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收下了,收下了。”

    也难怪,以唐朝现在的年纪,平生没有见过什么宝物,今日一旦知道是别人送自己的,哪里有高兴雀跃的道理。

    这使臣就再次的做了一个奇怪的礼节,将自己的头弯曲得像是一只虾,接近到漆盖的位置。

    唐朝后来才知道,这原来就是夜狼国最大的礼节,就是见了国王,他们也是这样行礼的。

    那使臣走后,唐朝将那颗夜明珠放在手里,不停的把玩,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专信微笑,唐贤弟官当得虽大,但到底还是脱不了少年人心性,爱这些奇珍异物,也只好由他,自去别院歇息了。

    这一次,孙思邈既然杰出了比武的忧虑,自是安心在唐朝府上住下,以实现自己当时的诺言,在唐朝武功练成之前,吃他的,住他的,穿他的。

    这日午后,朝散得特别早,唐朝一回到家里,立即来到了密室,把玩自己新得的礼物——夜明珠。

    这两日之中,他除了和李莲说说话之外,就是观赏这颗夜明珠了。

    其实,他心中郁闷得很。他知道,李莲就在自己的身边,要是对她做什么非礼之事,想来这丫头也不会不愿,但这样一来,自己可就危险了,要知道,她可是南诏国的公主,要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得到了她的身体,毁了她的清白名声不说,自己也难以在南诏继承大统,而是务必要将她完好的送会南诏,然后再给自己成亲,这是他的心愿。

    就因为这样的一种想法,才使自己不敢轻易的见李莲,害怕自己惑于她绝色的美貌,占有了她,到时候酿成不必要的烦恼。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尊重她。他知道自己是真心爱她的,那么,就绝不能要她受委屈。

    所以他才避着她,成天的看这夜明珠。

    他要将李莲秘密的送回南诏,然后和她成婚,让李格桑主持婚礼,不过,现在朝廷的形势十分严峻,李林甫耳目众多,别要一个不小心落进了他的手里,那就危险了。

    再加上李莲因为唐朝不回去,心中也不愿意回到南诏,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宫中,过那相思入骨的日子,所以唐朝这几天除了上朝练武之外,就是看这颗夜明珠,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当灯烛用,亲密无比。

    就在这样的宁静中,礼部侍郎张家正突然来访。

    一听老管家说是他前来,唐朝赶紧道:“请请!”

    不知道什么原因,以前见了这小子就生气,但这段时间他不来刮躁自己了,他忽然觉得心中有些空虚似的,赶紧接见了他。

    张家正春风满面,一见面的时候就说道:“唐朝大人,有大喜之事,来来,到密室中谈。”

    唐朝就把他带进了自己的卧室,说道:“有什么事情”

    张家正就道:“唐朝大人,谢谢您,据我所知,满朝能够帮得上我的,就只有唐朝大哥您了,这个,请收下!”

    “什么?”唐朝一看,竟是一个青铜铸造的奔马,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奔马的脚前方,还有一个轻盈飞动的燕子,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见他送的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语气也就没那么高兴了。

    但张家正却自顾自的说道:“唐朝大人,我现在已经升任礼部尚书了,正是为了报答唐朝大哥的大恩,小弟这才送这个价值连城的珍宝来,请笑纳!”

    “价值连城?”唐朝吃惊得嘴巴都变歪了。

    “当然啦,唐朝大哥,我想您还不识此物,这是汉朝的古物,《马踏飞燕》,是历代传诵的珍品,听人说,这个绝顶的艺术还包含了一招最高明的武功,兄弟是个文人,但听说唐朝大哥现在精研武功,或许用得着,因此才送大哥这个,难不成不喜欢?”

    这小子也身是的,他年纪明明可以做唐朝的老子,但左一句“大哥”,又一句“大哥”,竟是说得无比的自然,仿佛唐朝真是他大哥,能够顺利的爬上礼部尚书的高位,靠的的确是一张马屁嘴。

    哦,我想起来了,唐朝的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历史书上的话,《马踏飞燕》的确是汉朝宫廷最著名的雕塑之一,要是面前的这个不差,那么拿到美国纳斯达网上拍卖,价值肯定过一亿美圆,说它价值连城,一点也不夸张。

    至于张家正刚才说,这雕塑里面竟然包含着一招威力巨大的武功,他却是闻所未闻了,但唐朝不愿自承浅陋,心想到时候向师傅请教就是了,赞美了一番,收下了,自然不忘了恭喜他升官。

    但张家正临走的时候,却说了一句十分奇特的话:“唐朝大哥,听说你偶得一夜明珠,不知道可否给兄弟一观?”

    唐朝想到他的慷慨,立即将夜明珠从床头拿出来,供他赏玩。

    只见张家正看罢,笑道:“唐朝大哥,你这颗珠子,真是绝了,好好,兄弟告辞!”

    唐朝殷勤的将他送到门外,心中想:呵呵,看来是该财运来的日子了,有了夜明珠,现在又有了《马踏飞燕》,这个黄门侍郎,倒也真的是做得。

    他自然知道,当官就是可以财源滚滚,但却从来没有想到,竟会得到这样稀有的东西,而且,他也不想想,就算他是黄门侍郎,但也没有到皇帝的地步,别人怎么会动不动就给他送这样的重礼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唐朝看不见的危险,正悄悄的向他降临,只不过,以他的年纪和阅历,还被蒙在鼓里,丝毫感觉不到毒蛇的牙齿快咬上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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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四章陷阱
    几日之间无事,唐朝乐得学习武功他现在的经脉已经完好,能够修习上乘内功,再加上有孙思邈这样的大高手在旁边指点,武功进境不说一日千里,也是突飞猛进。

    但这天早朝之后,李隆基却将唐朝单独留了下来。

    这段时间以来,唐朝其实对宫廷的事情已经渐渐熟悉。他现在这个黄门侍郎的职责,就是帮助皇帝拟订好早朝的行程表,有什么重要的事务,如要祭天或者举行宴会等等,当然还包括要接见外国使臣,自然也包括处理一些内宫之事,主要是采购还有审批。管的,都是些大事,而且只要唐朝敢贪污,他就立即可以富甲一方,但唐朝显然还不会这样做,他现在刚刚上任这个职务一月不到,按照“一年清知府,二年昏知府,三年贪知府”的定律,他还没有到能够肆无忌惮的地步。当然,以唐朝现在的官职,比知府可就高了很多倍,光看官品就差了四级之多,现在要贪,其实也不是不可以,所以收下夜狼国主的礼物以及收张家正的礼物,唐朝都是心安理得,他知道,也许就是以后自己轻轻的一句话,这些人就绝不会吃亏。

    再说了,李隆基这段时间因为杨玉环回宫的缘故,整天不理政事,唐朝就算安排好了无数的行程表,连各个细小的环节也不敢遗漏,但高力士一句话就将唐朝的所有努力泡汤:“皇上今天身体不适,不社朝了,叫八大人会议便宜处事!”

    这个时候,唐朝就会照例的到李林甫的府邸去传话。毕竟,左臣相李林甫才是八大人会议中的中坚人物,处理朝廷的这些事情,自然是他牵头,然后向全国布。照理说,李林甫并不会成为左右大局的人,因为还有韩休这样的老人,但是一则韩休老了,二则李林甫对韩休甚是恭敬,韩休爱慕的是虚荣,就这样,实际上李林甫已经控制了这个八大人会议。

    每当在议事的时候,六部的长官尚书大都只是一个陪衬,真正能够说话的,就是他左臣相李林甫。本来这样的情况,对李隆基对臣下的控制是很不利的,但奇怪的是,李隆基竟然非常的相信他,对他就像是有缘似的,对他的话从来没有刻意的反驳过,所以上次要唐朝当黄门侍郎这件事,他才敢在朝廷还没有宣布之前就对唐朝说他现在已经是黄门侍郎了。实际上他敢于这样说话的原因,就是因为知道李隆基不会理会朝政,当然就会交给八大人会议处理,实际上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现在是唐朝已经向李林甫传话之后,李隆基单独将他叫到身边。

    唐朝见皇上这样单独召见,必定有十分重要的事,跪下参见之后问道:“不知道皇上召见下官是何事?”

    李隆基满脸的渴望神色:“唐朝,是这样的,我听有人说你得到一个很大的夜明珠,有这回事?”

    “这,这有有。”

    唐朝的脸色吓得煞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收受贿赂的事情竟这样传进了皇上的耳朵。不知道皇上会以怎样的方式对待我?

    但李隆基的脸色十分的和蔼,绝不像有丝毫恶意的意思:“呵呵,有就好,你去拿来给朕,朕立即赏赐你千两黄金!”

    嘿嘿,唐朝就在心中冷笑的想:皇帝是强盗,果然不错,我这颗夜明珠价值连城,想不到皇上竟想以千两黄金的低价买去,实在是会打算盘,但知道违抗皇帝的后果,脸上却强装出微笑:“皇上说哪里话来,下官一得到这稀世的夜明珠,立即就想送给皇上,不过,送我夜明珠的人说,必须斋戒七日之后才可入宫,所以,所以小人这几天都焚香沐浴,本想等七如满之后再送给皇上,好给皇上一个大大的惊喜,想不到皇上已经知道了,小人就不等斋戒满期,现在就给皇上送过来!”

    李隆基知道,这小子多半是在撒谎,但想到他毕竟还算听话,也就露出赞赏的表情:“好”

    其实,李隆基这几天高兴,那是有原因的,自是因为杨玉环回宫,他忽然间就像是鱼得到了水一样,神采焕,而偏偏贵妃昨日去华清池过夜的时候,竟然没有灯光,于是兴之所至说道,要是有一颗夜明珠伴随着自己,那显得多么的浪漫。在杨玉环的眼里,她其实就是想玩新奇,想玩刺激,她的天性之中就有这么一股子劲,李隆基自然由着她,将宫中所有的夜明珠都拿来摆上,要过一个夜明珠之夜。

    其实,真正的原因,杨玉环并不是真的有多么喜欢夜明珠,而是因为最近出走,在玉真观中居住,有点不服水土,**上长了几个小小的疥疮,虽和李隆基欢爱的时候不受影响,但毕竟这样小小的瑕疵要是被皇上看到,不免美中不足,因此才想出这样一个夜明珠浪漫,而不喜欢点红蜡烛的话。

    嘿嘿,在夜明珠淡淡晶莹的光华下,李隆基就算仔细的看杨玉环的身体,恐怕也不能看到她**上长的小疥疮,这就是她的小小算盘。但要命的是,夜明珠可是珍贵之物,不少国家如大食、天竺、罗马、契丹等国进贡的时候都会送上一些,但毕竟物品珍贵,就只有几颗,而且也不大,现在一听说唐朝有一颗很大的夜明珠,李隆基自是心动了,迫不及待的想拿到手,这才让唐朝火急的回府去拿。

    唐朝走出皇宫的时候,连连的摇头:李隆基这家伙,现在已经是越来越迷恋于声色宝物中了,唐朝不败,那才是怪事了。

    当然,他可不敢耽搁皇上的事情,和专信驾驶着马车,风驰电掣一般的回到府上,急急的取了那块夜明珠,向皇宫而去。

    在车上,唐朝抱着这个相随自己好些天的夜明珠有些不舍:哎,这么贵重的东西,想不到马上就要不是自己的了,忍不住抓得更紧。

    唐朝重新来到朝廷的时候,自己的随从说道:“唐大人,皇上说他已经等得不耐烦,自己先回大明宫了,到时候要我们告诉你,直接送到内宫‘金液殿’,皇上和贵妃这个时候正在那里赏花。”

    “哦,我知道了。”唐朝一听,心中就有些惴惴的感觉。妈妈的,自己虽然免却不了和内宫打交道,但能够不打,还是不打的好,他自己当然知道了,这里面的三千名美人,除了杨玉环,几乎所有的都着过富贵荣华但性生活极端匮乏的日子,并且一个个都是美丽无比,自己一个少年人,别要一个把持不住,从此将小命送掉。

    他虽然现在学武了,但心中还是雪亮的,这大唐帝国的朝廷的后宫,那是戒备森严的,自己想在皇帝的宫中搞皇帝的女人,不仅是十分危险,而且也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毕竟,那么多的大内侍卫,只忠于高力士和李隆基,可不是省油的灯。

    但唐朝自己也知道,这些美丽的女人,个个都是妖娆万千,自己要是见了,以自己好色的本性,说不定哪天真的把持不住,那可糟糕了,不仅害了别人,恐怕自己这一生也到尽头了。

    不过,这次是李隆基指名要他带夜明珠过去,顺便看看这些风骚美丽的女人,那也是惬意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呢?

    当和专信要到达的时候,唐朝的心中是充满了期待的,他其实一直都想这些终日寂寞的女人的生活,到底是怎么的一个样?

    他随即见到了李隆基,自然也见到了这些风骚美丽的女人。

    后宫的女人真的是美丽,而且非常会打扮。就看看这一个个手执宫灯的平凡宫女,娥眉高耸,衣服华丽,而且步履之间很是婀娜,一个个的排列在唐朝的身边,一个个都低着头,只有当唐朝将要经过的时候,才敢轻轻的抬一个眼睑,用眼睛的余光扫一下唐朝,脸上也绝不敢露出任何的表情,似乎她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威严的东西在敦促着她们,使她们就算很想看看唐朝这个男人长得是乍样的,但却是一敢真的抬头。

    在这里的宫女,一个个都是大家闺秀,光看她们那出色的气质,随便放到哪里,都会是那里的明星人物。但现在她们却很平凡,垂着眼睑,做出最恭敬的姿态,而且目不斜视,将美好的体态无限的呈现在唐朝的面前。

    唐朝本不想东张西望,但实在话,这些女人中,有好几个都比得上自己在漳州一中读书时的校花,虽然极力的控制,但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但奇怪的是,自己的眼光看过去的时候,这几个女人也在偷偷的看着自己,而且其中一个,修为似乎不够,脸还微微的红了一红。

    唐朝可不会傻到以为这宫女就看上了自己,只得有些留恋的走了进去。

    远远的,他看到一身帝王服装的李隆基。

    他的周围,两个服饰尊贵的女子正是给他捶腿,一个给他按摩后背,其余的**人,有的执毛巾,有的端脸盆,有的手里拿着托盘,里面放着点心瓜果,专门有两个人,将瓜子的壳剥轻轻的一粒立的放进李隆基的口起,她们的玉手如春葱,她们的腰肢如杨柳,她们的眼波甜如蜜,每一个眼色,每一个动作,都是风流风骚到了极点,成熟得想是熟透的桃子,就算是一点也不口渴的人也想狠狠的吃上几口,更不要说身体里荷尔蒙分泌得很正常的男人了,那肯定是恨不得搂在怀里亲个够。

    这几个女人的地位,显然比那些道上的宫女高了不少倍,有的是衣服上绣着一只燕子,有的衣服上绣着一只孔雀,有的则绣着杜鹃鸟,种种不一。唐朝可不知道,这些就是内宫中的规矩,地位等级的象征,贵妃是孔雀,昭仪是燕子,其余的各有分派。就光从服色上,就已经可以看出一个女人在后宫中的地位。

    这里陪李隆基的女人,身大多是燕子服色,显然都是仅仅次于贵妃的昭仪等次了。

    而且就算不从服装上区分,光看这些女人的气质美貌,也能一目了然。

    这几个伺候皇上的女人,姿色明显的都是极品,和一般的宫女大不相同。当然,这只是在唐朝的眼中看来是这样,原因很简单,是因为符合他的审美标准。但当时唐朝的审美标准却是大不一样,喜欢的是身体较为丰腴的女人。像武则天,杨玉环这样的女人,肌肤微丰,但又绝不臃肿,就是李隆基最喜欢的女人了。

    这也就是古今人对审美的不同,现代的人侧重于喜欢苗条的,身材好的,而古代的人则喜欢厚实一点的。

    “臣见过皇上,已经将夜明珠带来了。”唐朝在李隆基的示意下,也就免了跪拜的礼节,只是恭身就算见过了。

    这也是唐朝通行的规矩。只要不是在朝廷上,就算在大道上直接撞见了皇上,恭身点头也就行了,并没有区分得那样清楚。

    “呈上来!”李隆基将眼睛微微睁开一线,说了这样的话。

    高力士立即踏前两步,将盛放夜明珠的袋子取了过去,顺便将夜明珠取出,交在李隆基的手里。

    现在虽然是大白天,但夜明珠还是出灿烂的雪一样的光芒,将整个御花园都显示出了亮色。

    也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感觉到春天已经来临了,因为鼻子中闻到了无数的花香,看着艳丽的海棠,牡丹和芍药等鲜花构成的御花园,唐朝的心中产生了强烈的不平衡。

    为什么李隆基可以这样舒服的过生活,为什么同样是人,我唐朝却只能下跪,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要胆战心惊?

    但他随即不敢多想,因为李隆基的眼睛又微微张了一线,似乎是在打量他,半晌,才听一个醇厚的声音道:“力士,去取黄金千两,赏赐给唐朝,下”

    “是!”

    “臣高退!”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李隆基没有要他跪下,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因为一种森冷的威严。

    李隆基这样的人,现在虽然荒淫,但他长期以来的帝王生涯,还是使他身上有一种帝王的大威严,唐朝这样的少年人,一见之下自然心声畏惧。况且,他刚才又确实有对皇上不敬的想法。

    “慢!”李隆基忽然留住了唐朝,将手一挥。

    “是,皇上,还有什么事吗?”

    “朕听说你家里宝物不少,除了有这个价值不菲的夜明珠,还有一只青铜的马,有这回事吗?”

    我的妈妈,唐朝一听这话,心中就升起一种强烈的恐惧,张家正,是这老小子出卖了我吗?

    有可能,不不,不是有可能,而是一定是他,肯定是这个家伙。只有他知道自己送我玉马的事情,别的人,怎么会知道?

    这个时候,唐朝背后才凉飕飕的冷汗直出,因为他知道,自己正掉进一个陷阱里,而且似乎一旦陷进去之后就不能脱身。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他不断的在心中问自己这句话。

    但他随即强行镇定了下来:“回皇上,臣,臣是有一青铜的雕塑马,这,这就马上回去拿来献给皇上。”

    李隆基的眼神忽然闪过一谁冷厉的光:“哼,朕还听说那马的脚下还有一只燕,十分精巧,有这么回事情?”

    “有,有,是有。”唐朝茫然的回答,他知道,自己有可能再也出不了这个宫门了。

    “那就好,力士啊,你带健羽卫去将唐朝在终南山的家查一查,要是真有这一只青铜雕塑的马的话,带回来给朕”

    “是,奴才这就去办!”高力士应声道。

    查!

    这个字看似很平淡,但唐朝知道,这等于就是抄自己的家,***,收了那么多的贿赂,原来是一场空,唐朝心中倒真的有些可惜自己辛苦积攒得来的钱财,毕竟,以前收到那些“礼物”的时候,自己可是真的开心了好一阵子。

    从漳州一种一个父母平时不给零用钱,只有靠欺骗才能混点钱来打《征途》的小子,忽然到腰缠万贯,唐朝自然喜欢钱,而且似乎是多多益善,什么礼都在收,这段时间,简直变得有点贪得无厌起来,现在忽然听到“查”这个字,唐朝的心彻底的凉了,随即连脚掌都是凉的:***,我立下了那么多的功,难道就这样白白的给我抹杀了,而且看情况,似乎还性命不保。

    “等等!”就在高力士就要出去办事的一刹那,李隆基似乎忽然说道:“力士,算了,唐朝迎回贵妃,有大功于朕,这次就算了,你直接把那个青铜取回来就是了,别的就不要动了。”

    “是!”

    高力士再次紧凑的回答,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感觉到一种比豺狼更加凶狠的东西,其实,他的心中是在想:这个唐朝,已经渐渐的变成一种威胁,还是及早除掉的为是,不然,以他和杨玉环的交情,自己将来说不定还会看他的脸色行事,到时候,可就是后悔莫及了。

    其实,高力士也不是天生狠毒,只是历朝历代的宦官,由于没有了命根子,无后人,行事处事的时候都不留退路,他们终极的目标,就是将权利牢固的攥在自己手中,以享受本身的荣华富贵,不少宦官喜欢作践人,喜欢搞权势,喜欢搞阴谋诡计,都是因为一种想找到补偿的心态——他们以为,在某些方面失去的东西,可以在另外一些方面找回来。

    高力士也不例外,第一次接见唐朝的时候,他就端然的坐在马桶上接见他,使他大吐而特吐。这,本身是他一种邪恶的快感,泄他一种邪恶的作践人的**,他本当没什么事,反正这样的家伙,将来一定不会有什么成就,自己就是欺负了他,他将来还得像伺候皇上一样的伺候自己,所以毫不在乎,但现在情形似乎有点不对,这小子取得了贵妃娘娘的好感不说,现在看来,还取得了皇上的好感。以他多年来的经验,已经知道,皇上这次,已经取消了杀唐朝的想法。

    他成天和皇上生活在一起,自然对李隆基这个人的揣摩,达到了一种接近化境的程度。

    所以,当高力士威风凛凛的带着健羽卫来到唐朝家搜查《飞马踏燕》的时候,竟是命令手下丝毫也没有携油,一旦从唐朝的房间里搜出《飞马踏燕》的时候,立即带队而归。

    所幸的是,正好这天孙思邈带着谢莲去终南山顶采集草药,避免了被高力士现唐朝家中窝藏南诏的公主这件事。

    不过,就算是这样,对唐朝府上的奴仆丫鬟来说,还是着实受了一场大惊吓的。

    “皇上,奴才已经将青铜雕塑拿回来了,应该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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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五章以一当国
    高力士说最后说话的时候,是对着跪在地下的唐朝的

    唐朝就冷漠的看了看这个令自己难以脱身的稀世之宝,苦笑的点了点头。

    “呈上来。”李隆基醇和的声音响起。

    “是!”高力士就紧走几步,将《飞马踏燕》亲自交在李隆基的手中,眼光中满是得意之色。

    嘿嘿,唐朝,你这次可是死定了!其实,高力士如此急匆匆的赶回皇宫,不抄没唐朝的家,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一见到《飞马踏燕》,就知道这是前朝的古物,却怎么会落在唐朝的家里?

    要知道,这可是汉朝的传世古物,一直就珍藏在大明宫的太极殿里,怎么又会到了唐朝的家里?

    这样的东西,别说是唐朝一个小小的黄门侍郎,就是宰相李林甫家里,也是不敢私藏的,这是历代的国宝,只能珍藏在皇宫里。私藏都是大罪,更别说收受别人这样巨大的贿赂。

    所以高力士知道唐朝这次是死定了,因为他以前在太极殿见过这尊稀世的雕塑。

    “咦?这不是朕珍藏在东内的汉朝青铜雕塑‘飞马踏燕’吗?”

    李隆基平生看过宝物无数,但真正能给他留下印象的,毕竟还是少数,这尊青铜雕塑,他原来竟然是认识的?

    唐朝一听到这样的话,心中就凉到了骨子里,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

    可遗憾的是,现在才知道,似乎有些晚了,因为唐朝已经隐隐的觉查到,以自己这个黄门侍郎的身份,还不配接受夜狼夜明珠和“飞马踏燕”这样的贵重礼物,那么,送自己礼物的人,当是害自己的人。

    可是,那个夜明珠,明明是夜狼国的国王送自己的,而且送礼的那个人,也是高鼻深目,说话声音重浊,不像是长安本地人,他会害自己吗?

    哦,是了,一定是张家正这奸贼!

    张家正现在是礼部尚书,官职明明比自己高着一截,又是资深的朝廷官员,我一直就在奇怪,就算他以前只做礼部侍郎的时候,官职也还是和自己一模一样,为什么不断的送自己礼物,还对自己老爷一样的奉承,把自己当成一只听话得不得了的哈巴狗。

    刚开始的时候,唐朝的确是对他的动机充满了怀疑,以为他暗藏心术,但后来接二连三的送礼,送马车,套关系,还和自己结拜为异姓兄弟,终于将他迷惑住了,以为这个礼部侍郎真的是一个脓包,只能靠这样的关系巴结自己,好让自己在皇上和贵妃面前帮他说几句好话,使他翌日高升,对他就瞧得小了,之后再送自己“飞马踏燕”的时候,也就顺理成章,使唐朝丝毫没有怀疑。

    不仅如此,专信也眼睁睁的看着唐朝收了贿赂,但他也没有丝毫的警觉,就以为是正常的官员送礼,结果掉进了别人的大圈套之中而不自知。

    唐朝再一想,我做我的黄门侍郎,张家正做他的礼部尚书,互相结为奥援,这是之前和这老小子结拜的时候达成的共识,为什么现在他突然变卦?

    其实,这样一来,他在朝中少了一个有力的人物,并不是他愿意看到的啊?

    但就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唐朝心中转过了李林甫那张笑得很甜蜜的脸。

    一切都想通了,到了这样的时候,唐朝终于彻底的相信,是李林甫搞的鬼!

    张家正为什么能当上礼部侍郎,这除了前礼部尚书姚思廉继任王巨当了刑部尚书之外,礼部侍郎自然是最有希望当上礼部尚书的人选,但或许,能使张家正顺利当上礼部尚书的人,还是李林甫这个新人!

    一刹那间,唐朝知道,张家正投靠了李林甫!

    哼!这样的话,在以后的八大人会议中,李林甫的实力有强了一分,实际上控制了整个唐朝廷。

    好好,张家正这老小子也不是个不明形势的人,虽然整治自己,害自己将来在朝廷少了眼线,但刚刚投效李林甫,这点痛还是忍受得了的,这点忠心也是一定要表的,自然,李林甫叫他向唐朝送礼,他就送了。、

    当然他也知道,要是自己不送的话,这个新当上的礼部尚书,很可能摇摆得像是风中的杨柳。

    这些,也只是唐朝的猜测,就算是真的,但他唐朝没有丝毫的证据,又能把李林甫奈何?

    “唐爱卿,你怎么不说话,朕问你呢?”李隆基的耐心似乎极好。

    “是,这就是‘飞马踏燕’,不过皇上,臣可以挖出心来给您看,我,我是被人冤枉的!”

    像其他无数的人一样,一个人在面临绝境的时候,在洪水中,都会起一种抓救命稻草的心思。唐朝也是,他也是人,还是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他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且他也清楚的知道,就算自己的武功再高上一倍,达到孙思邈武功没有受损之前的状态,也很难在这戒备森严的大明内宫殿里全身而退,更别说现在自己连暗劲都还没有真正的踏入,宫殿里的大内侍卫,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

    “呵呵,唐爱卿,你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你可知道,这东西自汉朝以降,都是朝廷的不二国宝,像你这样的人,是不能私自拥有的,即使有,也要献给朕,呵呵,现在,你恐怕不好说这个你也要斋戒七日之后再送给朕?”

    唐朝的谎言的被拆穿,知道现在已经到生死存亡的大关头,赶紧争辩:“皇上,臣绝没有说谎!臣说送给皇上的夜明珠,的确是准备斋戒七日之后献给皇上的,至于这个青铜雕塑叫‘飞马踏燕’的,臣是接受的张家正给我的礼物,臣也绝不知道这是大唐的国宝,要是事先知道,臣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接受这样的礼物!”

    哼!这老小子,你害得我真惨,可不能就这样让你逍遥过去了!

    “什么,这,这是张爱卿送你的?你没说错?”李隆基满脸的不信。

    “是的,皇上!臣以这条性命为质,这个礼物,就是以前的礼部侍郎,现在的礼部尚书张家正送我的,不信的话,可以叫他来,臣可以和他当面对质!”

    这几乎是唯一的生还的希望!

    唐朝要抓住,他只要抓住,不得不抓住!

    李隆基就奇怪的喃喃的道:“奇怪,张家正年龄不算小了,什么朝廷的礼节不懂,再说了,他又是礼部尚书,这些规矩,他应该比朕还精通啊,怎么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高力士就说道:“皇上说的是,我看唐朝这人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他做的事,说的话,不必深信!”

    “恩,有理,唐朝,你老实说,这个夜明珠还有‘飞马踏燕’,这两件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你究竟从何而得?”

    唐朝心中大叫糟糕,自己明明说的是真话,但皇上就是不信,知道事态紧急到了极点,俯伏在地上,磕头出血:“皇上明查,臣绝没有半句虚言,请皇上念在臣以前还有点微功的份上,叫张家正和臣当面对质,就是死,也让臣死得瞑目!?”

    这几句话果然奏效,李隆基这个人,性情其实并不凶狠,甚至有些宽厚,想到唐朝的功劳,要不是他,可能他现在还孤零零的在宫殿中没有温暖,于是说道:“好,朕就如你所愿,传张家正进见!”

    “是!”身旁的高力士就赶紧应声,随即叫身边的一个小黄门去传话了。

    这个时候,李隆基忽感困倦,闭上了眼睛养神,想是他和杨玉环久别重逢,昨天晚上消耗精力极多,因此才精神不济。几个穿燕子服色的昭仪给他盖上被子,几个捶腿的睫淑则是半抱半拥的,靠着李隆基,唐装上露出了巨大白皙的峰峦,但唐朝也就只敢偷看一眼,然后想到自己的处境,真的是度日如年。

    终于,外面传来的脚步声,张家张那一张马脸出现在唐朝的视线中。

    一看到他的时候,唐朝心中就充满了愤怒,两只眼睛狠狠的望着他。要是唐朝的眼睛能是刀的话,这个时候张家正早已经被砍为肉泥了。

    李隆基恰好在这个时候醒来,坐直了身子说道:“张爱卿,你来啦?”

    “是,臣张家正见过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都平身!”李隆基忽然说道。

    唐朝大为感谢,爬了起来,心中大骂李隆基他***,跪了这么久,就一个姿势,现在膝盖都有些酸痛了,但也只得委屈的说道:“谢皇上!”

    李隆基当下问道:“张爱卿,你送过唐朝的礼吗?”

    “臣,臣子该死!送过!”说着普通一声跪了下去,“臣当时的确送过唐朝大人一辆马车!”

    李隆基就道:“同僚之间,送辆马车,这不算什么呀,你该死什么。”

    唐朝大怒,随即跪下道:“皇上,他说谎,他送了我不少金子,后来又送了一对玉马,再后来送我马车,最后才送了我皇上身边那个‘飞马踏燕’,此事千真万确,臣可以对天誓,若有半句虚言,叫臣死后坠落地狱,万劫不得生!”

    这几句话,本是实话,所以唐朝说出来的时候倒是显得理直气壮。毕竟他的心里最是清楚,收受贿赂自己那是逃不了的了,要想说明的只有一件事,这件传世之宝‘飞马踏燕’的确是自己无意之中收下,并不是私藏国宝的重罪!

    李隆基见他模样不似做假,怀疑的向张家正看了过去:“回皇上,臣给对天誓,除了送过唐朝大人一辆马车之外,臣和唐朝大人并不瓜葛,若有半句虚言,死于刀剑之下!”

    李隆基看看唐朝,又看看张家正,忽然笑了:“呵呵,朕多年不曾办案,对这件事情,倒是很有兴趣问个清楚,一个说没有,一个说有,但朕可以肯定,你们之中,必定有一个人在说谎,我没说错?”

    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笑着对身边的宦官高力士说的,这个时候,他也站了起来,毕竟,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这就等于是看猫和老鼠的游戏,十分的有趣自在,而今久而久之的处理这样的一件事情,对他自是充满了乐趣。

    “是,皇上分析得没错!”高力士赶紧附和。

    李隆基的眼睛如老鹰一般的看着唐朝和张家正,一老一少,老的头已经花白,少的却是一脸的稚嫩,忽然觉得十分的滑稽,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有趣!”

    但他话虽如此说,但除了他之外,却绝没有一个人脸上露出有趣的表情,尤其是张家正和唐朝,都是战战兢兢的。

    但唐朝忽然觉了异样,有一种奇异的东西在促使自己抬头。

    一抬头,唐朝就看到了张家正眼中温和的目光,顿时就对在了一起。

    一个愤怒,一个温和,形成鲜明的对比。

    唐朝本该恨不得立即杀了张家张,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种直觉告诉唐朝,张家正对自己绝无恶意。

    这个时候,李隆基就说话了:“呵呵,两位爱卿,你们都是朕的臣子,朕出事不能偏袒,这样,你们说的话,朕已经知道了,但要分清你们之中究竟谁说了谎,还是极为容易的,过来!”

    说着当先向御花园旁边的演武场走去。

    张家正内心冷笑的跟在李隆基的身后,皇上这纯粹就是在骗人,我送唐朝的金银玉马,上面又没写着我张家正的名字,他怎么分辨?而且“飞马踏燕”那样的东西,一望而知皇上会怀疑是唐朝胡说的,我以礼部尚书之尊,不会做这样没水平的事情?

    想到这里,心里有些郁闷,早知道李相爷要对付唐朝,当初就不该唐朝马车的。

    他清楚,别的什么都可以赖,但那辆马车以前就是自己的,朝廷中人都知道,要是不承认,可是大大的不利于自己了。

    要不是被唐朝抓住这个痛脚,他就没有任何瑕疵,对他以后的官途,那是极端重要的。但既然倒霉遇到了这件事,自己这样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他可不是善人,还牺牲唐朝的时候,他就义无返顾的牺牲了他,投靠了李相爷。

    他心中清楚,只有李相爷将来才是自己的依靠,但他同时还冒险做了一件事,不过这样的一件事,他也不知道做得对不对?

    “看见了,就是这里,你们都转过身去,背对着朕,朕有话对你们说?”

    唐朝和张家正依言转过身去,心中都升起一种不可琢磨的感觉。

    “将朕的铁胎画弓和箭取来!”

    “是!”一个随从飞快的去了。

    弓立即来到,随从身上还有两壶狼牙箭,一并呈上。

    吱噶弓被李隆基以强大内力拉开的声音,唐朝可以感觉得到,箭已在弦。

    这个时候,唐朝和张家正就听到李隆基的声音说道:“箭在弦上,不得不,你们二位爱卿也知道,欺君者死,哪一个欺朕无知的,去死!”

    就在这一瞬间,张家正心中闪过强烈的恐惧感——他当然知道,欺君的人就是他。所以他的身体起了一种奇妙的轻微的颤抖,但以他多年来在朝廷的经验,立即知道该表现得若无其事,随即强自控制住自己的心神,丝毫不乱,屏声息气,他知道,皇上就是立即将自己射杀了,那也没有办法。

    而唐朝全身上下,没有丝毫的波动,却是处变不惊,这其实也是因为他心中没有鬼,说的都是实话。

    “等等!”一个女人的身体忽然扑了过来,就挡在唐朝的身前,一个天下间绝美的女人!

    她就是杨玉环,她关切的神色唐朝立即看到了,心中一阵的感动,姐姐竟把我唐朝看得恁地重,竟然舍贵妃的尊严来救我一命。

    杨玉环一出现,唐朝就知道,自己是不会死的了。

    杨玉环挡的位置,正在李隆基的箭和唐朝的背心之间,要射杀唐朝的话,势必要先射杀杨玉环!

    李隆基大喝一声“着!”,弓箭带着啸声冲天而起,将一只在上百米盘旋的苍鹰击中,嘶哑的叫了两声,落下地来。

    李隆基这才哈哈大笑:“爱妃,呵呵,朕的箭法如何?”

    杨玉环就嫣然一笑:“皇上的箭法如神,玉环十分佩服!”

    李隆基就笑道:“唐朝,张家正,你们的事情,朕已经了解了,谁对谁错,朕全都清清楚楚,看在贵妃的面上,都暂不定罪,下”

    “谢皇上!”两人一听大喜。

    但张家正只走出两步,李隆基忽然叫住了他:“张爱卿,以后,可以送礼的时候,送点轻的给唐朝!”

    张家正大吃一惊,随即反应过来,应道:“是,皇上!”

    “那就好,你们都下”

    唐朝痴痴的看了杨玉环的背影一眼,下去了,心中充满了惆怅,但也不无快慰,今日死里逃生,幸亏了杨玉环。

    当唐朝两人走远的时候,李隆基就笑着对身边的杨玉环说道:“好教爱妃得知,我刚才其实已经找到了欺朕的人,准备杀之,不过爱妃既然不乐意,朕不杀就是,你知道为什么,朕会放了唐朝吗?”

    “践妾不知,请皇上明示?”

    李隆基就哈哈大笑:“爱妃,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为的只不过是褒姒的一笑,朕难道就不如他?呵呵,别说是放这样的两个人,就是整个国家都背叛了朕,只要爱妃的一个请求,朕也会都原宥了过错!”

    “践妾以一当国,实在是承受不起,请皇上降罪,治妾擅自干扰之罪?”杨玉环说得楚楚可怜。

    李隆基就哈哈大笑:“当得起的,当得起的,不说这些俗事了,走,爱妃,我们去华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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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六章大哥,别杀我
    当唐朝再次走到大唐宫廷的外面,看着皇宫金碧辉煌却又连绵不断的屋宇时,心中感慨难言,他本以为这一辈子,是休想再见到宫廷外面的景色,这金色的夕阳,这宽阔的护城河,这高敞的弛道,这

    专信的神色很凝重,因为他已经感觉出了唐朝身上的一些变化:“唐贤弟,究竟生了什么事?”

    在奔驰的马车中,专信的声音还是绝无颠簸的传来,足见这段时间之中他的武功似乎又有了进境。

    唐朝就说了一句十分恼怒的话:“***,我们追上前面那辆车,干掉他!”

    直到唐朝上车,一句话都没有说,想不到一说话竟是这样的霸道。

    “为什么?”专信知道,这可是在皇宫的门前,可乱来不得。

    唐朝忽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哎,大哥,求您先追上那小子,路上我再慢慢的告诉你!”

    专信二话不说,驾驶车马向前追去,他看得清清楚楚,前面车马中的人,正是新任的礼部尚书张家正,这人不是和唐朝交好吗,怎么现在看唐朝的神色,竟似乎有不共戴天之仇一般?

    张家正的车只比唐朝先走一步,自然不会离得太远,以专信高的车技,要追上那是毫不为难,但专信却没有急着追上去,问道:“唐贤弟,现在可以说说到底生了什么事情了?”

    唐朝恨不得立即追上去杀了这老小子,长话短说道:“大哥,差点就和你永不相见了,张家正这小子,那是把我往死里整啊!”

    专信大惊:“他,他干什么?”

    “他现在投靠了李林甫,听那奸相的话,送那个青铜雕塑给我,我当时还觉得是个没什么重要的东西,想不到竟是大唐的国宝,除了皇上,我们这些人哪里敢有,这件事情,皇上也知道了,今天查起来,差点脑袋不保!”

    当下将先前皇上单独召见时候的事情说了,最后说道:“大哥,您想想,要不是杨贵妃来救了我一命,我现在不是已经死翘翘了吗,这老小子难道不该杀?”

    专信的脸上现出怒色:“这卑鄙小人!当然要杀他,我们这就追上去!”

    一说清楚这中间的原委,专信也是怒不可遏,马车如风行水上,飘飘的赶了上去。

    这个时候,张家正的车已经驶到了东市的尽头,折而向西,再过两三里路,就是他在西市的豪宅。

    但就在东西市交叉的拐角处,专信才车马呼喇喇一声横插了上去,将他的道路堵住。

    帮张家正驾马的人是他的一个远房亲戚,名叫李勇,投奔到府上,他没敢立即给他什么好差事,于是叫他驾马,他也不嫌弃,干得也不错,见到各种品级的官员,该让的让,该抢的抢,竟没有出过一次差错,不禁对他甚是满意,一直充当这个差使。

    这李勇忽然之间见到专信驾车横出,并不惊慌,一按辔头,挥鞭向墙角击出,啪的一声,硬生生收住车马,自己座下的马虽然人立起来,但他轻盈的下了车,在马腿上一抱,那马就毫无伤的退回了两步,稳稳的站定。

    这样一来,专信的车马虽然抢先,但两车并没有急遽的变化而冲撞起来。一直以来,这李勇就感觉后面着辆车似乎要越自己这辆,但想想又觉得不对,后面的车上,明明写着席黄门侍郎唐朝,官职虽大,但总还是比张家正矮了两级,只是稳稳的前行,想不到后面的车竟在这样要命的关头冲撞自己,也幸亏他早有防备,不然的话,车毁人亡是很可能的。

    唐朝见这驾驶车的汉子居然能控制住这辆车,心中暗赞,但来不及理它,单刀直入的向对面车中的张家正说道:“张大哥,对不起啊,刚才的车跑得急了点,没吓着你?”

    “没,没!”张家正嘴里虽然这样说,但脸色已经吓白了,勉强的装出一个笑脸,比哭还难看。

    唐朝就冷笑一声:“我知道,张大哥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自然吓不着,不过,小弟却是被张大哥吓着了,现在心还在痛,张大哥,你愿不愿意帮我治一下啊?”

    “唐,唐大哥,你说的什么话,小弟怎么听不懂呢?”

    唐朝见这小子又耍以前那套恭维人的伎俩,明明年纪比自己大得多,却反叫自己大哥。

    这要是换了在别的时候,这样一个称呼的改变,立即就会使人对他产生好感,毕竟这样的大官,没有一点架子不说,还这样的委屈自己,但唐朝刚刚差点死在他的手上,心里的愤怒难以形容,哪里去管什么称呼,喝道:“走,到我府上去谈一谈你就懂了!”

    张家正那是心中雪亮,自己这样狠的害了唐朝,只要他不死,是一定会找自己算帐的,他只不过想不到会来得这么快而已。在他的感觉了自己和李林甫这样的毒招,就算不立即斩,也是在天牢中过一辈子的命运,所以根本用不着怕唐朝会出来报仇,但现在的形势是,唐朝居然鬼使神差的出来了,并且还立即追上了自己。

    “不,不,小弟这,这两天感觉有点不适,要急着回府上。”

    张家正推辞。这样的情形,早在唐朝的预料之中,只见唐朝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一跃之间下了马车,直接向张家正扑去。

    张家正吓得将全身缩紧,像是受到惊吓的乌龟,将四肢都缩进了硬壳中。

    但专信第一时间并没有向他出手,只是随手击出一掌。

    这一掌他蓄势已久,非常的突然,准备一击得手,但使他大出意外的是,这一掌击出,对方忽然没有了人影,这蓄势已久的一掌,竟然击了个空,收势不住,竟将马车的扶手一掌击碎,碎屑纷飞。

    专信随即反腿一弹,将李勇的临空一击化解,转过身来,看着双手虚握成拳的李勇,眼睛里现出惊叹之色:“真想不到,张尚书大人,你府上一个小小的车夫,竟然有如此功夫?”

    他说的是实话,刚才这一击,他是存心要了这车夫的命。毕竟,要杀张家正这小子,他的车夫也是一定不能留活口的。他就是害怕唐朝秉持孙思邈什么苍生为上的观点,将来留下无穷大患,所以出手的时候连唐朝也瞒过了,想不到竟让这贼溜的小子躲过了。

    而且就是这两招一交,专信已经知道,此人的武功,并不在自己之下,而且轻功绝好,是个难缠的角色。

    唐朝心中,也以本身武功和之相较,也知道和他不相上下,就算自己和专信二人联手,也没有必杀的成算,但隐隐之间,功力已经布满全身,随时准备雷霆一击。

    李勇察觉了唐朝的异常,身子不再进击,反而后退五步,冷冷的说道:“唐朝大人,你想干什么?”

    唐朝本想和专信前后合围,将这武功高强的车夫击杀在这东西市的拐角处,想不到这车夫精灵得很,又向后退,知道所谋难成,微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想请张大人到府上一叙,我们是结拜兄弟,谈谈旧事,应该没什么大碍?”

    张家正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这个远房亲戚,竟是武功高手,心中大喜之余,却是怀疑,他手持了族长的书信来来向我求事做,我自然相信,但奇怪的是,一他这样的好身手,为什么不去参加武举,却来我府中做一个低三下四的车夫?

    专信这个车夫的武功高强,已经使他大吃一惊,现在自己这个远房亲戚的武功,更使他惊奇,但也就在一瞬间,他的脸色红润起来,说道:“对对,我唐朝大哥说得对,我和他是拜把子的兄弟,去他府中谈谈是没什么的,你回去向夫人报个平安就是了。”

    “是,老爷!”李勇就点头答应,转过身,飞快的去了,竟是连那辆马车再也不看一眼,脚步迅捷,飞快的消失在墙角。

    张家正现在的心中,大致已经定了下来,他知道,既然自己这个侄子李勇逃得性命,那么自己的生命就算是保住了,他知道,堂堂的长安,健羽卫无数,唐朝要是真敢杀了自己,自身肯定也会脱不了干系,所以做了一个顺水人情,答应到唐朝家中一叙。

    专信载着两人回到家里的时候,老管家立即将白天生的抄家之事说了一下,但一见了李莲,唐朝心中的沮丧情绪一扫而空,忘情的拉着她的手:“莲妹,我以为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你了,现在见到了你,真是死也甘心!”

    “我不许你这样说!”李莲的脸颊晕红,用柔荑堵住了他的嘴。

    唐朝这一日的心来难过得要死,但不知道怎样的,一见到李莲之后,经过她几句软语安慰,心中又勃勃然的燃烧起对生活的**,和专信一起,将张家正带进了密室之中。

    “大哥,别杀我!”一关上门,张家正普通一声跪了下去,像是一条哈巴狗,尾巴翘得老高,随即,他的泪水下来了,像江河一样的涌出。唐朝暗暗赞美,这老小子这份做戏的本事,倒也真的比得上穿越前那些韩国的感情戏明星,和崔正南有得一比。

    “唐朝大哥,您就饶了我,我也是逼不得已的,况且,唐朝大哥,我今天也算是救了你一命,将功补过还不行吗?”

    “你救了我一命?”唐朝嘲笑起来,“你差点将我送去见阎王,你还救了我一命?”

    专信一听,也是哈哈大笑起来,觉得很是滑稽。

    “此事千真万确,唐朝大哥,我告诉你,李林甫臣相因为你救牛僧孺那件事,恨死了你,觉得你背叛了他,所以一定要将你扳倒,前次叫人暗杀没有成功,这次就授意小弟送你‘飞马踏燕’青铜雕塑,为的,自是陷害你,使唐朝大哥您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可小弟知道,唐朝大哥待我恩重如山,和我结拜为兄弟不提拔小弟当了礼部尚书!”

    “住口!”唐朝厌恶的打断了他的话,“说点直接的,我不想你说言过其实的话,你你究竟是怎么救了我一命?是真话还是假话?”

    唐朝心中清楚,既然被李勇逃走,要杀这老小子,显然是引祸上身,但如果不知道被害的真相,却是使他寝食难安之事,当然急于问个清楚。

    但在他的心中,却已经有了一个结论——果然是李林甫干的!

    张家正一听,知道多说废话的话,这条老命也许保不住,立即听话的说道:“是,唐朝大哥,所有这些事情,都是李相指使我干的,唐朝大哥,您也不想,我当初送你黄金白银、华车好马,再送玉马,这些,您当我真的得来容易,其实,我都是巧取豪夺得来的啊,我,我送给您,我也心疼,我知道,任意其中一样,都可以使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幸福的享受一辈子,我,我送给你,还不是为了唐朝大哥你将来能帮我一把,让我实现平生的愿望!”

    这几句话,倒是他的心里话,说到这里的时候,泪水再次流下。

    唐朝立即相信了:是的,这老小子巴结我的时候,倒的确是真心的。

    于是问道:“那,那你为什么还听李林甫的话,陷害于我?”

    张家正擦了擦眼泪:“唐朝大哥,我张家正对天誓,我若是有半点害您之心,死于刀剑之下,可您也要替我想想,我刚才说假话您骂我,那我说真话,提拔我当上礼部尚书的人,的确不是您唐朝大哥,而是李相爷,我自然算是他的门下,八大人会议的时候,我也一直是支持他的意见的,您想想,我以后都在他的手下做事,他叫我送这样一件礼物,本来是简单的事情,我能拒绝吗?其实,说老实话,一看到是‘飞马踏燕’的时候,我就知道,李相爷要害您了,但我知道,唐朝大哥您少年英年纪就做到黄门侍郎,这些关窍一定是懂的,当时本想点破,但见您欣然收下,还以为您成竹在胸,觉得是多此一举。但我终究还是不放心,直到皇上今天传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终于还是生了,大哥您真的堕了李相爷的计中,这才急中生智,救了您一命。我临走的时候,赶紧吩咐得力家人到宫中向杨贵妃娘娘报信,说您有生命危险,也幸亏这样,娘娘才能及时赶来,救了大哥您的一条性命,也救了小弟的一条烂命。”

    唐朝的眼睛一直紧紧的盯视着他,直到他说完,终于相信,张家正只不过是做了别人的一颗棋子,而他本身,的确是不希望自己曾经花费了血本的唐朝被李林甫害死,所以才及时的向杨玉环报信。这个没有多少文学细胞的老家伙,对政治的理解,竟比自己深刻得多,枉我唐朝自负聪明,却是钻进了李林甫的口袋而不自知,要不是这家伙事先派人求救,杨玉环哪里能在那样关键的时刻恰好来救了自己一条性命?

    说是他救了自己一命,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个时候,唐朝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先前非杀张家正不可的神气。

    就在这个时候,门咿呀的一声开了,孙思邈那张皮肤如婴孩,头如银的头脸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专信和唐朝赶紧以礼相见。

    孙思邈早知道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门外把风,听到这里,再也忍耐不住,走了进来。一关上门就问唐朝:“孩子,你想怎么处置他?”

    唐朝脸上露出为难之色,心想,这种叛徒,杀自是要杀的,不过却不能选择在这样的时候,只有另觅机会了。

    这样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但屋子中的四个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张家正赶紧拜服在地,抱住了唐朝的腿:“唐朝大哥,求求你,看在小弟对您还有良心的份上,放过我?”说罢泪如雨下。

    唐朝就冷笑道:“张家正,以你的阅历,一眼就知道那个‘飞马踏燕’是传国之宝,我收下只会害了自己,为什么不当时点破,其实,你就是暗中派个人来按时我一下,我也不会陷入今天这样的凶险,你还有良心?”这几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的确,张家正的心态,是想置唐朝于死地的,原因其实简单,他现在是礼部尚书,以前送唐朝的那点礼,在他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为了向李林甫表忠心,自然不能坏了臣相大人的事情,所以明明知道却不点破,他知道,剪除了唐朝之后,自己不仅毫无危险,臣相大人还会给自己记一功,何乐而不为呢?趋炎附势,乃是作官的本能,古往今来,官场之中的人,心肠之恶毒,难以想象,为的不过是权利二字,似张家正这样能一时悔悟的,倒算是其中的上品了,不足深怪。

    不过,处在他现在的形势,自然不能说上面这些肺腑之言,他能做的,就是拼命的磕头请求饶恕。

    唐朝再次冷笑一声:“你这样的叛徒,滚,切让你多活两天!”

    张家正等的就是这样的一句话,一听之下如蒙大赦,站了起来。

    “等等!”孙思邈叫住了他,转身对唐朝道:“世上这样忘恩负义之徒,比比皆是,你要杀,那是杀之不尽的,不如给他一个自新的机会?”

    “是,师傅的话有礼,可我不知道该怎样给?”他说的是实话。

    “这还不简单,别人也就算了,你可是药王的弟子,怎么不在药这个字上做做”

    唐朝的眼睛一亮:“我知道了,师傅,您是要我用药物控制住他们?”

    “不错,这几颗丹药,我制炼的时候可费了不少心力,特别有用的人,就给他服一粒,从今以后,他不敢不听你的话的,而且还会像保护自己的老子一样保护你。”

    说着拿出一个蛇形的小瓶子,从中倒出一颗火红的丹药,一弹指之间,射进了张家正的嘴里。

    张家正毫无武功,怎能防备,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是下了肚,脸下煞白,但知道,现在可是不能捣鬼的时候,明知道这丹药转眼就化,也不敢倒地吐出。

    “为什么?”专信奇怪的问。

    “呵呵,孩子,没有我的解药,他们一年之后就会心肺皆烂而死,他敢不听我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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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七章待漏惊变
    是夜,张家正颓丧而去,知道从今以后,不听唐朝的话是不行了,况且,假如以后李林甫要害唐朝,他还得尽力的救援,他现在和唐朝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想甩也甩不掉了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唐朝才开始真正佩服起师傅来,若不是师傅有这样独到的本事,自己最终就只是能将张家张杀了,其实除了泄愤之外,并无实质上的好处,反易更加引起李林甫的嫉恨,打草惊蛇,反不如这样使之为我所用来得方便。

    这天早朝,还是像往常一样,五更不到的时候,专信已经和唐朝驾车来到了朝房里,等待上朝。以前的一段时间,他心中压力很大,自没有闲心看这里的东西,恰好今日又是特别的早,自是好生的端详一下这朝廷的枢纽之地。

    只见滴漏不停的向下滴水,铜壶里的水不断的滴下,借以表明之间到了何处有些神秘。实际上在唐朝的眼里,这样的装置很是可笑,全不如穿越前见过的那些瑞士名表有用,因为这样的计算方法,并不能精确的计算时间,不能像现代的表那样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的几十位,一万年的时间里不会相差一秒。

    唐朝随即摸了摸铜壶的盖子,身子,觉得倒的确是上好的精铜,一个幕僚说产自广东,倒也不像是虚言。

    抬头只见上面一张巨大的画,墨黑一条巨龙蜿蜒在云海中,用的是九龙青地大匾装裱,显示出十分的气势,龙在海潮中吞云吐雾,若隐若现,暗示着他们这些臣子都在这里等着皇帝召见,倒是寓意深刻。

    这副巨大的山水画下面,写着几个斗大的字,却是“某年月日,书墨龙云海于勤德殿”,下面的落款却是“万几宸翰之宝”。唐朝虽不知道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但见下面盖了李隆基的玉玺印,也知道这一定是皇上的手楼,腻声说道:“李臣相,要姑娘吗,这里有新从波斯来的美女,十分的漂亮?”

    李林甫脚痛得要命,唐朝却偏偏不给他接骨,这时候正没好气,喝道:“不要,都出相和唐朝大人有要事要谈!”

    这一摆起官架子,似李清香这样长期在官场里面混的人,立即知趣的带着身边的姑娘出去了。

    李林甫勉强坐下,直等酒菜流水一样的端上,再也无人打扰之后,这才举起酒壶给唐朝满上一杯,再给自己加满,说道:“唐朝大人,你我之间,想必有些误会,就请喝了这杯酒,到时候说清楚了,就没怨恨了。”

    唐朝却不举酒,只冷笑一声道:“相逢一笑泯恩仇?呵呵,我可没有鲁迅先生的胸怀?”

    李林甫就愕然道:“鲁迅,何许人也?”

    唐朝就轻蔑的笑道:“你这个奸诈小人,怎么会知道这些圣贤的名字,还是先把这个吃下!”这个时候,唐朝的手里不知何时已经拿着一颗火红的丹药,如念珠一般大,滴溜溜的在唐朝的手心里旋转。

    李林甫的脸上露出恐惧的光,他自然知道,世上的确有这么一种药物,能使人服用之后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只听从这个掌药人的摆布,危险无比,而不得到下药人给的独门解药,终身都会为其控制,毒辣无比。

    “怎么,不想吃?呵呵,李臣相,似你这样阴毒的人,要是不用点毒辣点的法子对待你,恐怕是天理难容,张开嘴!”唐朝笑笑的说道,心中有一种报复的快意,妈妈的,以后你在老子的控制之下,总找得到机会取你狗命,却也不急在一时,反正,今日要杀这巨擘,那是不成的了。

    李林甫空有满腹阴险,但在这样的形势之下,知道抗拒也是无用,只得将嘴巴张开。

    似他这样的人,一些不必要的挣扎,明知道是徒劳,也不去尝试,只求先缓下当前的危机。

    唐朝的中指轻轻一弹,那颗火红的药丸就箭一般的向李林甫的喉咙里射去。

    只要吞下这颗药丸,以药王孙思邈对药物的研究,别人要想解去药性,那是比登天还难,这个奸诈阴险的左臣相,说不定以后就会为自己所用,反会听自己的号令,这是何等惬意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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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八章互不侵犯
    但就在火红的药丸正要入口的一刹那间,一声如哨的啸声传来,一粒钱彪飞来,正好将这颗药丸撞飞。(p

    专信和唐朝一见,脸色都灰白起来,充满了恐惧!

    要单单是撞飞,也没什么严重,但在撞飞这颗药丸的同时,药丸竟然立即的粉碎,刹那间从有形变成无形,从世间消失湮灭了!

    这是何等高强的身手,何等惊人的功力!

    唐朝和专信都是练武的人,自然知道这一弹之中有着多么精纯的暗器功夫,有着多么强悍的真力!

    这个钱彪一出,专信和唐朝心中都闪过一个阴影,在窗外用暗器将药丸击得飞灰烟灭的人,是一个化境层次的高手,不是这样的高手,绝不能将一枚钱镖这样运用如神。

    他的人虽没有进来,但令唐朝和专信吃惊的是,这个人随时都会破窗而入,就算两人拼着性命不要杀了李林甫,但自身却一定会丧生在窗外这个人如鬼魅般的身手下!

    这个时候,唐朝和专信的心中,同时想到了一个人,中原武人中名声最响的——铁慕容。

    唐朝好不容易才平复了自己紧张的心情:“外面的,可是铁慕容大侠?”

    窗外立即传来了一个声音:“既知我名,还敢杀我弟子?”

    唐朝立即想到那天在终南山上杀死的那个黑衣蒙面人,说道:“铁大侠有所不知,我是杀了一个黑衣蒙面的人,可这也是后来推测他的武功路数才知道的,杀他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就是铁大侠的弟子,实在是失礼了?”

    铁慕容就冷哼一声:“是啊,这不是你的错,是我弟子学艺未精,我今天来,也不是找你报仇的,要报仇,我铁某人也不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候,我是来救相爷的!”

    李林甫一听来了这个大援,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谢谢铁大侠!”

    铁慕容就道:“相爷不用客气,相爷对我礼敬有加,现在遇到了这样的困难,前来相救,那是义所当为的。”

    唐朝大惊,忽然抢进李林甫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一柄匕,抵在李林甫的脖子上,喝道:“铁大侠,我知道你的名声,也看过你的武功,你今日要杀我唐朝容易,但要救李相爷的命,却是难上加难,你知道吗,我只要轻轻一刀,李相爷就是一具尸体?”

    这个时候,专信也机警的档在了窗户和唐朝之间,就是铁慕容想陡施突袭,也是绝不能成功的事情。

    窗外静寂了半晌,铁慕容的声音再次传来:“不错,那你想怎样?”

    唐朝思忖了一下现在的形势,李林甫被劫持的消息,现在恐怕早已经传遍朝野,他权倾朝野,可以调动健羽卫和四十万禁军。就算不说这些,就他府中的精兵强将也是不少,源源而来,自己怎么抵挡得住?

    其实,就是铁慕容一人,唐朝和专信就对付不了,现在的形势,急转直下,并不利于自己,唐朝的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疯狂的想法,说道:“大哥,不如杀了这奸相,我们逃回南诏算了?”

    就在专信犹豫不绝的时候,李林甫查言辨色,赶紧说道:“别别,本相就和你订立一个互不侵犯的盟约如何?”

    唐朝并不理会他,只嘶哑着嗓子向窗户外说道:“铁大侠,你怎么说?”

    铁慕容低沉的声音就传来:“就按相爷说的,只要你答应相爷的要求,我现在绝不伤你一根汗毛。”

    唐朝要的就是这句话,立即说道:“那好,铁大侠,我们之间的恩怨,换个时间再算!”

    铁慕容哼了一声,但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李林甫见形势对自己渐渐有利,坐在椅子上的身形不由得正了正,咳嗽也敢出声音了。只见他咳嗽一声,吐了口长气:“唐朝大人,有什么话,您就直不过,请先将这个东西移开可以吗?”

    唐朝沉默了一下,但手上的匕仍然是不离他的喉咙,冷笑道:“外面有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我唐朝不得不十二万分的戒备,李臣相,你就忍忍,你刚才说得对,话还是应该来得直接点的好,我只希望,你不要说假话,套话,否则的话,也只剩下同归于尽这条路了?”

    李林甫赶紧道:“那是那是,本相一定全力配合。”

    说这话的人,不像是一个在朝廷呼风唤雨,掌握大权的臣相,反像一个街头毫无骨气可言的泼皮混混,回答得唯唯诺诺,使人误以为可以将他像柿子一样随便的十足的软蛋一个。

    唐朝思考了半晌,问道:“你派人刺杀过我,有这回事吗?”

    “有!就是铁大侠的弟子灰儿,不过已经死在你的手上。”李林甫提高了声音说道。

    唐朝想不到他会这样爽快的承认这件事情,颇出自己意料之外,但随即明白了他大声说话的原因,他是想说给窗外的铁慕容听到啊,以激起他的杀徒之仇。

    其实,武林中人对金钱权势往往没有多大的兴趣,因为得来都很容易,但对自己的传人,却是十分的在意。要知道,不管你的武功有多高,将来总有年老力衰,垂垂老矣的时候,这也是无数武林英豪不死在格斗之中,却老来死在仇家手里的原因。

    武术只能强身健体,不是万能的,暂时还无法改变基因的结构,一个人从出生下来,要成长,要衰老,这些,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自然界铁一样的纪律,长生不老一直是人们追逐的梦想。

    但,还只是一个梦想,也许五十年,也许一万年才能实现。

    要逃过事物的运行法则,避免生老病死,从理论上来说,是有可能的,但从事实上来说,就像是制造永动机的人,永远都只能怀揣一个梦想,却是永远无法实现的,自然界毕竟有自然界的规律,能量守恒,事物演变,都是不可逆转的。

    试想想,即使将来的基因知识生飞跃,人体的器官可以自由的买卖,一旦运行不畅就可以调换重组,继续延续自己在自然界的生命,但我问你,你的身体器官都已经改变了,你其实已经可以算是另一个人,并不是真正的长生!

    所以,武林中人收徒是非常慎重的。一是可以传承自己的武学,二是能使自己在年老力弱的时候可以给自己撑门面,三是可以扩大自己的影响,不像有些惊天动地的高手却是昙花一现。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第二点,给自己撑门面和代师出战是主要的。

    李林甫这一番话,为的就是挑起铁慕容的愤怒。在铁慕容的手下弟子中,除了公孙无依,就只有这个叫灰儿的最得师傅的欢心,因为他年纪小,武功高,而且悟性比公孙无依好了不少,正是他辛苦寻觅了七八年才找到的武学传人,本想要他将自己这一派扬光大,却想不到他竟为唐朝所杀,心中的愤懑,自是可想而知。培养一个弟子,那是要花很多心血的,不是仅仅传他几种功夫就能了事,而是需要到大不停的陶冶,比练武好过不了多少。只有这样教出来的徒弟,才能够支撑起一个门派。练武并不是像电影里一样,拿着一本《如来神掌》就能学成的,没有师傅的亲自教导,不去学无数前人的结晶,根本是井底之蛙,上不得台盘,不比武便罢,一比武的话,注定会被人打死打残。

    果然,这句话甚为有效,铁慕容一听到这些话,卡擦一声,窗户被震开,铁慕容黑黑的身形出现在云锦楼的门口,眼中射出精光,向唐朝的身上仔细的打量了好几眼。

    但唐朝并不害怕,早已经示意专信挡住正面,要是这人乱来的话,立即杀了李林甫,设法逃走!

    专信这个时候却是被惹怒了:“天前辈,枉你为一代宗师,怎么说话出尔反尔,你不是答应在窗外好好的待着吗?”

    铁慕容哼了一声,知道自己这行动是有点卤莽了,说道:“小子,别废话!你既知我是一代宗师,又怎么能学那鼠摸狗盗之徒,在窗外窃口斤,自要堂堂正正的听了!”说完,大模大样的在一张桌上坐了,双手抱拳,冷冷的看着唐朝。

    他进来的本意,是要立即将唐朝擒下,待见唐朝早有防备,只得罢了,心想,还是先保住相爷的命是正经。

    本来,以他已经进入化境的修为,是不应该这样妄动无名的,但辛苦培养了十多年的衣钵传人给人杀了,心中那个恨啊,真的是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真正的传人,也就是衣钵传人,那是要将全部的心血都投注在他身上,他才能成材。所以许多大武师的弟子,比如张三丰的弟子,对师傅竟然亲如骨肉,有时候比亲生的父母还亲,原因就在这里,蓦然间十多年的心血化为灰烬,饶是铁慕容修为功深,也忍不住急怒攻心,差一点就做出疯狂的事情来。

    唐朝再不理会铁慕容,只拿眼睛狠狠的看着李林甫:“奸贼,那你你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

    李林甫就苦笑:“唐朝大人,我提拔你当了席黄门侍郎,恩德应该是非浅,想不到你不记着我的好,却去投靠高仙芝这臭人,救了他手下的一员大将——牛僧,哼,这个牛僧孺,当初来长安求官的时候我就见过他,知道他虽然极有才华,但是狼子野心,因此才不予收留,却想不到被高仙芝拉了过去,南诏的叛乱,本是一件小事,但被我抓住把柄,自是不会让高仙灵好过,却想不到皇上似乎偏爱高仙芝这厮鸟,只治牛僧孺的罪。但尽管这样,本相心中还是高兴的,毕竟在满朝文武的眼里,高仙芝这一派,受到了打击,想不到在这样的节骨眼,唐朝,你竟然背叛了我,却去将我的大对头的人牛僧孺救了出来,现在已经到高仙芝帐下效力去了,你你这样做对吗?”

    唐朝一听这分析,倒也觉得有理,点头道:“不错,这个我没有仔细想,以为救个人,没什么大不了,想不到竟然牵涉到朝廷之中这么多事情。可为什么你不派人来好言立即对我动了杀手?”

    说最后两句话,唐朝眼里的怒火又冒了起来。

    李林甫就道:“唐朝大人,你是我提拔起来的人,你这样做,本相自然会认为,你是故意和我作对,拥护高氏一派了,本相当时想,在官场中混的人,不会连这点利害关系都看不到,所以当时老夫就认定你是故意背叛我,而且是明目张胆,你去玉真长公主府邸交涉救牛僧孺的事情,本相的耳目都打听得清清楚楚,唐朝大人,你想想,这个时候对你劝慰还有用吗,自然是派人杀了算了,只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大人府中竟是藏龙卧虎,唐朝大人也是个大将之才,胸中有数万甲兵,这才使本相落入今天这步田地!”

    “呵呵”,唐朝冷笑了起来,“李臣相,你恐怕是想杀鸡给猴看,让你手下的人看看背叛你的下场?”

    “不错!本相当时,的确是想敲山震虎,唐朝大人聪明绝顶至于斯,却有一事使本相不解,为什么明明知道会大大惹怒本相,你还敢救牛僧孺?”

    这个时候,他似乎又恢复了一个大国臣相的威严,眼里散出神采。

    乖乖,唐朝这才知道受了牛僧孺这小子的当,一个虚的结拜兄弟,就把自己套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而且,他已经得到自由这么久了,怎么不见他来府上向自己称谢?

    而更关键的是,唐朝想不到,这个时候的党争,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一个自己认为的小小态度的转变,往往就牵涉到人的性命,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早已经被人暗杀了还不知道仇家是谁。

    哎,唐朝叹息了一声,总算知道了这个时代和穿越前有很大的不同,以前是一个民主的时代,现在却是一个**的时代,在不同的时代生存,一定要转换自己的思维,绝不能意气用事。自己刚刚去救牛僧孺的时候,哪里想到会牵涉到李林甫和高仙芝的权力之争。

    过了半晌,唐朝才说道:“李臣相,实话告诉你,我以前的确没有想到这么严重,呵呵,你也真是厉害,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竟是非要将我置于死地而不可,其心可诛?”

    李林甫就轻蔑的一笑:“哎,算我李林甫看走了眼,你外表虽然圆滑,但骨子里,却是一个顽固而不通世故的少年人,少年人多理想,侧重于感性,这不能怪你,不过,本相也是失策,以为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黄门侍郎,诛杀了就是了,以为不费吹灰之力,想不到你在防备自己方面竟是高明得令人难以相信。前段时间,有一个夜狼国的使臣前来进贡,知道本相是大唐有实权的人物,所以送了我一颗夜明珠,我当时就叫这个使臣转送了给你。”

    “果然是你,我早在怀疑,以我的地位,怎么会有人送我这样贵重的礼物,原来是你指使的?”

    李林甫笑了:“不错,不是正宗的夜狼国人,难以瞒过你府中的高人,只有抛砖引玉了,本相觉得,你这样的少年人,见了那样的宝物,一定会忍不住收下的,既然能收下夜狼国那样的重礼,再收下张家正送的‘飞马踏燕’,那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一切都布置好后,我才亲自进宫,当面向皇上告了你的弥天大罪,想不到人算不如天算,因为贵妃的原因,你竟能不死,这也就是天意了,与天作对不祥,唐朝大人,我所有都坦白了,只希望,将来我们能互不侵犯,你不要坏我的事,本相也绝不会起害你之心?”

    “果然是你,好阴毒的手段!”唐朝咬牙切齿,“你这样毒蛇一样的人,谁能够相信你?”

    李林甫一听,忽然笑了起来:“唐朝大人,你信本相也罢,不信也罢,反正我们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是你杀了我,同归于尽!”

    说到这里的时候,向窗户外看了看,这个时候,不仅李府的府兵几乎倾巢而出,健羽卫也将云锦楼包围了个水泄不通。李林甫说同归于尽,倒也不是虚话。凭专信和唐朝这个时候的武功,根本无法冲破重围,力尽被执是必然的下场。

    “二是你们放过我,从此我们互不侵犯,井水不犯河水,今天的事情,我会向满朝文武和皇上解释,纯粹是一个误会,唐朝大人,话已至此,你想选择哪条路呢?”

    唐朝沉默了半晌,猛的放开了李林甫,将匕藏进了靴子里,说道:“好,从此以后,我们互不侵犯,井水不犯河水!”拉起专信的手,大踏步的冲出了云锦楼,对铁慕容竟然正眼也不看一眼。

    铁慕容微微一笑,并不阻拦,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如果自己出手,这两个人肯定被李林甫所擒,但他却从唐朝行走的步伐声中,知道了唐朝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对手。

    虽然,以铁慕容现在的武功,虽不能说登峰造极,和唐朝开国时候的尉迟恭、秦叔宝这些人媲美,但相差也只是一线,只要他能凝神定志,坚毅不拔的在武道的道路上跋涉,就有望真正达到功德圆满。只不过,人处在在俗世中,想要真正抛开俗事,专心练武,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个时代里无数的士人,想要通过科举的门槛,一跃龙门身价百倍,但现实的坎坷,让多少胸怀梦想的千里马埋没于野草,屈身草根。所以三国时的刘备才说“屈身守份,以待天时,不可与命争也!”铁慕容现在也是这样,他一心追寻武道,因此才谢绝了一切世俗之事,在长安开馆,以四十多岁的年纪,打出偌大名声,成为中原武人之,的确并非幸致,不过,他现在也遇到了世俗之事,他要依附李林甫。

    他当然明明知道李林甫卑礼请求他的目的,但还是不得不答应相爷的请求。其实,他也并不是真的无意于仕途,只是他知道,以自己的情况,是不宜于在朝廷作武官的,原因很简单,他结下的仇家太多了。

    为了成名,为了向武道的颠峰迈进,他四处挑战,也不知道踢多少家武馆,参加过多少次决斗,不过,杀过的人,他还是清清楚楚的,到今天为止,已经是554人。他能在中原武林享有偌大名声,不是靠嘴皮子吹出来的,而是靠一场场的血战,明争暗斗得来的。所以他不宜作官,作官的话肯定会死在官场上。官场不像格斗,除了武力之外,更多的是阴谋诡计,他要专心练武,就绝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应酬俗务,那样的话,他迟早还是要死在阴谋诡计里。

    所以他也像李林甫一样,在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只不过,现在的形势,他比较主动而已,因为李林甫现在急需要他这样的高手。人处在红尘俗世中,谁都没有绝对的自由,他也是,要继续追寻武道,这些事情,就是必须处理的。

    他看出来了,唐朝以后的武功进境,是不可限量的,毕竟,这小子能击败自己的弟子公孙无依!

    我很想报这个仇,真的很想,虽然唐朝现在没有宣扬自己的弟子曾经败在他手上的事情,但难保这小子哪天就宣扬了。这对一个身经百战却屹立不倒的武林高手来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是的,我自己的武功是高了,但别人都会在背后说我不会教徒弟,尤其是我的那些仇家,一定在背后加油添醋,这对于一个将声名看得比性命还重的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不过,他仍然克制住了自己,武林中人一言九鼎,说放过唐朝就一定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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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九章杨鉴
    李林甫冷冷的看着唐朝和专信离去,真的没有下令拦截的意思,倒也颇出梁尚的意料。在他的印象中,李相爷并不是一个这样好相与的人,受了委屈而不报复,可以说,对李相爷稍有不敬的人,不是刺杀就是贬官,而现在的唐朝,竟如此羞辱于他,他现在一得自由,并且手上有十倍足以杀死唐朝的力量,竟然并不立即采取行动,实在是匪夷所思。

    本来,以李林甫往日的作风,身体一得自由,肯定下令攻击唐朝,但一看到铁慕容凛然的眼光,他的心中就知道,和这些武林中人共事,就要遵循武林中人的规矩,说不定自己一旦下令,这个铁慕容甚至有可能倒戈相向,因为,这破坏了他们武林中的规矩,他会觉得我李林甫出尔反尔,不符合武林中一言九鼎的规则。

    当然,更重要的是,是今日已经牵涉到朝廷,无数的健羽卫就在云锦楼外,要是一旦开战,皇上必定震怒,说自己是挑动京师不安的罪魁祸来有理却变成没有理了,甚觉不值。

    铁慕容忽然一笑:“李相爷,你的脚踝受伤不浅,老夫给你治好了?”

    “谢铁大侠!”李林甫一听,心中佩服,脚上穿鞋,遮蔽得好好的,又没有走动,他在我之后进来,怎么能知道我脚踝受了重伤?

    铁慕容就缓缓走了过来,连着鞋子和脚都抓了起来,将李林甫的身子抖了一抖,然后放下,坐回椅子中,轻轻的拍了拍手,似乎是除去手上的尘埃,笑道:“相爷,已经治好了,回去敷点药,半旬之间就会完好如初。”

    李林甫刹那之间觉得钻心的痛,但这一痛过后脚踝竟然奇迹般的不痛了,一直以来困扰自己的剧痛凭空消失,脸上露出惊佩的表情:“铁大侠,本相一直知道你武功绝终究靠的是裙带关系,再加上年纪幼小,恐怕还不到二十岁,少年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也可以理解,当即说道:“没什么,唐朝大人,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况且唐朝大人整天要处理宫里宫外无数的琐事,连皇上的行程,也要实现安排好,不能出一点岔子,说日理万机,恐怕也当得起了,压力这么大,心中自然不好过了脾气,也是正常的,我不怪你,真的的不怪你。”

    唐朝就道:“谢谢杨郡马,你老婆很漂亮?”

    杨鉴暗中摇头,这小子,没一点素质,问的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话,但既然问到自己老婆,也只得答道:“承荣郡主出身皇家,身世是清贵的,至于容貌,小子自认为也还过得”

    ***,这小子竟是宠辱不惊,软硬不吃,只得道:“谢谢郡马对我推心置腹这里是密室,什么话都可以说!你的来意是什么?”

    杨鉴也不客气:“好,我来就是代我妹妹劝劝唐公子的。”

    “你妹妹?你妹妹是谁?”

    “哎,她就是杨玉环。”杨鉴似乎有点不愿意说这样一事,现在不得不说,心中有些犯难。

    “啊——怪不得,怪不得杨大哥你长得也是一表人才,飘飘若仙啊?”唐朝忽然之间蹦了起来,拉住了杨鉴的手,再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番,啧啧称赞道:“真是一脉相传啊,有那样美丽绝伦的妹妹,就有你这样子健潘安一样的哥哥,请坐请坐!”

    这其间态度的变化,使得杨鉴有些啼笑皆非,本来,像他这样的美男子,见惯用了男人嫉妒的眼光,但像唐朝这样表现得露骨的,却是少数,而且见他性格率真,显然还没有被官场的黑暗腐蚀,心中顿生亲近之心,说道:“唐朝大人,我这次来,是想劝你,别和李臣相斗了,他是一个枭雄式的人物,况且,你现在在朝廷上势力单薄,不宜结他那样的冤家,这些,就是我妹妹特意叫我带话给你的!”

    唐朝顿时觉得心中不是个味儿:“她,她明明可以亲自召见我,为什么要你带话给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自己的身家性命之事,唐朝顾忌得并不多,但想到杨玉环对自己这样的见外,不禁心生伤感之意。

    杨鉴是什么样的人,一见唐朝的神色,立即知道这小子已经对自己妹妹产生了爱慕之心,这时再想想唐朝的身份,他是席黄门侍郎,朝廷后宫都可自由出入,却为什么妹妹要叫自己传话,显然是想疏远唐朝了。

    不对,也许不是疏远,是为这小子好,不然,为什么巴巴的叫我带话,直接派个宫女吩咐一声就是了,何必这么费事。

    并且,她等闲也不请我做事,而今一请我做事,却是这样简单的事情,其中必有深意,不会,不会我那妹妹和这小子有甚苟且之事?

    糟糕,要是这样的话,不仅是我妹妹,就是我的脑袋,都挂在半天云里了。

    恩,不错,有这可能。我这妹妹,从小就是顽劣不堪,长大以后也是喜欢新奇弄险。哼,当年要不是她不听老爸的话,到处交往,硬要去当咸宜公主的傧相,又怎么会被寿王看到,从而成为王妃?

    再说了,要是他听寿王的话,好好的在十王宅里呆着,不去到处看什么山水,又怎么会引起公公李隆基的注意,最终千方百计的把她弄进了宫中,当了这个贵妃?

    我这妹妹的脾气就是我行我素,骂了她多少次了,她就是不听,刚刚不久居然还离宫出走,要不是圣上恩深,恐怕我们这一家都遭了殃,现在总算回来了,却又悄悄的要我传话给这小子,看来两人多半有点情意,还是及早将这两人分开,免生事故的好。

    正在杨鉴这样想着的时候,唐朝问道:“为什么,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杨鉴再无犹豫,心想,只有骗骗他,不然的话,以后大家都是大祸临头,平静的说道:“唐朝大人,传这样的话,随便派个宫女来就行了,但娘娘今天之所以劳驾我这个哥哥,为的还要说一件事?”

    “什么事?”唐朝的心中隐隐的透出不安。

    “她说,她一直都把你当作一个弟弟,一个亲的弟弟,叫你不要有任何非分之想,从此以后,她不会召见你,叫你也不要去找她,她,说她已经救你了两次命,已经够了,她,她也不想麻烦上身,再说了,她,她还担心,担心皇上对你产生怀疑,那样的话,你就死定了,她说,她只想你好好的活着,不要和什么李臣相斗,做你的官,逍遥快乐一辈子就行了,还说要你一定要听她的话。”

    这些话中真正假假,杨鉴这个哥哥和杨玉环自是无话不谈,了解妹妹的心思,这样一说,竟是绝无破绽。

    唐朝听得痴了:“她,她是担心我才这样说的啊,我,好,我听她的话,我——一定听她的话。”

    杨鉴大喜:“好,唐朝大人真是爽快,那这样来我是不想牵涉进官场中的,但唐朝大人既然答应了这样一件重要的事情,我杨鉴就到李臣相府上走一遭,说明你和他之间的误会,尤其需要说明的是,你是无意之中救了牛僧孺,并不是征对李臣相,并且,你以前还是李臣相一手提拔起来的人,我这一疏通,相信你们能化干戈为玉帛,从此和睦相处,你看行吗?”

    唐朝心中骂了一句传越前时髦的话,心中才真正的感觉到震惊。杨鉴这个人,真的是不简单,虽然没有从政,但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对朝廷事情的把握,竟然到了这样精确的程度,他有一种预感,要是杨鉴这个人将来从政的话,前途不可限量。

    的确,现在的李林甫,逐渐的度过了张九龄等人对他的攻击危险期,现在已经慢慢的掌控了朝政,和他对着干,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唐朝暗想,说不定,这人现在不出来作官,也是害怕引起李林甫的嫉恨,在暗中谋划而已。

    当即握着他的手说道:“行,怎么不行!”

    杨鉴随即告辞出门,唐朝也不挽留,只心中感觉到无法言喻的悲伤:玉环,你上次那样救了我的命,说不定已经引起了李隆基的怀疑,你这样做,究竟是救你自己呢还是在救我,或者两者都救?

    皇上现在到底是怎样看我唐朝的呢,我是不是该听莲妹的话,带着她回到南诏,做我的驸马爷,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从此不理朝廷中的这些是是非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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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章权力制衡
    就在这样的猜疑中,高力士居然亲自来找唐朝,来到他的终南唐府,带着十多个随从,紫绶蟒带,一品大官的服色

    “高公公,是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快请进来?”唐朝赶紧拜迎,对自己这个这话的时候,一万两银子的银票已经到了高力士的手上,高力士假意推辞了两下,也就收下了,告辞而出,不过催促唐朝:“你换上朝服,这就”

    唐朝手上哪里还有这么多的银票?

    其实,六朝的时候,岭南就已经多产金银,獠族和夷族杂居,渐渐的富庶起来,而各洞洞主也渐渐的拥兵自重,到唐朝年间,岭南已经通用白银,金矿和银矿的洞主更成了一方诸侯,和唐朝廷产生了巨大的矛盾,战争时,屡禁不息,开元年间,张九龄治理岭南,就是因为在弄钱上很有办法,李隆基这才将他从一个节度使升为宰相,虽然有看重他能力的方面,但善于弄钱,也是一个重要的砝码。

    到了天宝年间,白银货币化的进程加剧,渐渐的出现了“交子”,也就是上文所说的银票,不过,名字变了而已,唐朝得到李隆基的赏赐凡两次,共有二千两黄金,回来之后早叫专信拿去换成了“交子”,以便于送礼之用。

    这个时候,唐朝早已经挨着将朝中的重量级大臣拜得差不多了,但两千两黄金,用来送礼,自是绰绰有余,加上唐朝收的礼也不在少数,所以现在他拿出一万两银子的交子,并不是为难之事。

    当下唐朝赶紧换上朝服,在铜镜中整了整衣冠,来到门外,坐上专信的马车,向大明宫而去。

    其时正是晌午时分,春天的太阳已经有些威力,御花园里一只早产的知了唱着懒洋洋的歌,一丛芍药花上翻飞着不少的蝴蝶。

    李隆基就在蝴蝶满布的泉水边接见唐朝,脸上充满似笑非笑的神色,看着唐朝一步一步的走近。

    一到了李隆基身边,唐朝正想跪拜,但这个老年的皇帝制止了他:“免礼,不用了!”

    唐朝这段时间也逐渐摸清了李隆基这个人的个性,说话利索,不喜欢拖泥带水,他叫自己不拜,那还是不拜的好,要是不顾他的话拜了下去,自然不会

    降自己的罪,但一定在在心中认为自己太过迂腐。

    当下听话的只作了一个揖,然后说道:“谢皇上。”

    李隆基就看着唐朝,微笑的道:“唐朝,你可杀之罪摄多,但你可知道,朕为什么不杀你?”

    “臣不知。”唐朝的腿有些打闪,不过并没有真的拜下去。

    李隆基有趣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忽然笑了:“因为,朕本是故意,哈哈!”

    “什么,皇上为什么,为什么?”唐朝的的声音有些颤抖。

    高力士就在唐朝的身边,听了这话,心中也是一惊,我也觉得奇怪,按理说,唐朝这样的人,杀了算了,为什么皇上一再的宽恕他,原来,皇上是故意的,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只将手里的拂尘不停的摆动。

    李隆基笑了半晌:“唐朝,你且听听你犯下了哪几宗杀头的罪,第一,你是南诏的高官,却来做我大唐朝的黄门侍郎,朕不知便罢了,一旦知道,乃是叛逆之罪,杀你有名,朕说的有理吗?”

    唐朝终于撑持不住,跪了下去:“回皇上,有理!”

    李隆基也不管他,继续说道:“第二,你杀我健羽卫,以命换命,死罪之二。”

    “是,皇上说得有理。”唐朝只得俯伏说道。

    “其三,你敢在朝房里挟持李臣相,其罪当诛。”

    “这,这微臣只是,只是”唐朝心中很是矛盾,不知道该不该承认。

    但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阻止了他:“唐朝,你不用向我说谎,这些事情,就是你一句话不说,朕闭着眼睛也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朕要杀你,不需要罪名。”

    “是,微臣明白!”唐朝顿,他知道,这的确是实话,李隆基要是不放过自己,自己是逃不了的。

    李隆基就好笑的看着唐朝:“唐朝啊,那么朕就要问你了,到现在为止,你头上这颗脑袋,朕为什么还你让你好好的留着?”

    唐朝心中立即闪过无数的念头,但终于还是说道:“皇上,您才能天纵,英明睿智,深如大海,您心中怎样想的,臣实在是难以测度?”

    李隆基一听,本来有些皱起了眉头,但听他说自己的心如大海,却是切合他的心意,因他常常以曹操自比,号称“小阿瞒”,最喜欢听人恭维的话就是才大如海这四个字,现在被唐朝委婉的说了出来,不禁龙颜大悦。他可不知道,唐朝这段时间在内宫和朝廷中厮混,交朋结友,皇上的这些嗜好,自是探听了个清楚,回答的时候,却是切中圣上之意。

    韩休这人虽然自视甚高,有些老气横秋的感觉,但的确有真才实学,他教导唐朝的四字真言“揣摩圣意”,唐朝自是深以为然。

    李隆基听了这话,心情甚喜,向御花园东边一指道:“唐朝爱卿,我们到那边去走走!”

    说着当先行了出去,唐朝跟上,来到一片绿草如茵的草皮上,有点像穿越前的运动场那么大的草地,几只孔雀一见到李隆基金碧辉煌的帝王服装,顿时争艳开屏,五彩的羽毛散出阳光的色泽,辉煌灿烂。

    “呵呵,这地方很好,这几只孔雀,朕喂养了近二十年了,每次来看它们,都会向我开屏,可算是良友了。”说到这里,话锋一转,“绝美的东西之中,往往隐藏着最凶险的东西,这孔雀虽然好看,美丽多姿,却蕴涵着剧毒,唐爱卿,这你总该知道?”

    唐朝赶紧附和道:“皇上说的莫非是孔雀胆?”

    李隆基就道:“不错,朕还听说一种叫樱粟花的植物,产在你们南诏,开放的时候,云霞灿烂,但却有剧毒?”

    “是,臣也听说过,不过皇上,唐朝现在是大唐的臣子,和南诏一刀两断。”唐朝心想,妈妈的,什么“你们南诏”,要是不分辨一下,恐怕有罪,皇上说不定是在用这句话来试探我。

    李隆基脸上露出赞赏的笑容,看着唐朝,心想,这小子玲珑剔透,我如此隐蔽的话还是被他识破了真意,倒真是适合跟在我身边,不过,还是太年轻,得多多磨砺一下,不然的话,以后难制,笑道:“朕相信你,刚才所言,不过是随口说出的,你不用害怕。其实,说句实话,就算你是南诏的奸细,把我大唐什么机密都探听去了,开战的话,唐爱卿,你觉得,李格桑有几成胜算?”

    唐朝就赶紧道:“回皇上,臣以为,实力使然,阴谋诡计终归无用,以臣之见,连一成也无。”

    李隆基就点头道:“是啊,实力摆在那里,他要是想报当年我册封他为洱海郡王之仇,顶多不过就是出朕不意,占领几个州县,然后,朕的大军就会源源而到,他最终还是必败无疑,所以,当朕知道你在南诏的身份之后,并不吃惊,也一点没放在心上,在朕的心中,南诏虽然是化外之地,但还算是大唐的子民,朕这么多年了,兵戈不起,不仅不侵高丽百济,也对周边少数民族不起战衅,那是因为朕是一个仁慈的君王,朕峡谷过,占领南诏、吐蕃、突厥这些国家,其实,倾全国之力,几年下来,是完全有可能征服的,但南诏是山地,吐蕃是高原,突厥有山川之险,还有匈奴人遗留下来的血性汉子和烈马,都是易守难攻之地,就算花十倍的力气攻下,也不过是得到一片废墟,赋税稀薄,民顽难制,最终还不是平而复反,战争连年,政府和百姓同受煎熬,这几年岭南的叛乱就是个例子,这些少数民族,杀不胜杀,平而复反,花了无数的钱粮军队,但还是没有效果,哎,要不是岭南多产金银,朕早已经撤回政府军队,管理这些化外荒远之地,费力劳心,耗费中央大量钱财,得到的,不过是个虚名,为的就是大食、波斯这些国家的使臣来的时候,宣扬一下大唐疆域的广阔,其余的,就是负担了。我朝太宗李世民,英明神武,进攻高丽,虽然略有功劳,但最终退回来,也是因为这些化外之民刁蛮难制,就算战胜了,占领了,还不是难以控制,当年诸葛孔明平定南蛮,明明可以占领南蛮的土地,却七擒七纵,也不过就是收服其心而已,现在我大唐国力强大,万国朝拜,按时朝贡,朕也就不为己甚,大家相安无事。唐朝啊,李林甫爱卿对朕说,你在南诏地位甚高,屈指一算,好象是除李格桑狼正轩之外的第三人,你屡犯大罪,朕不杀你,就是不想破坏两国的邦交,同时对你产生了爱才之念,你的确是个人才,不管南诏还是我大唐,都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皇上过奖啦,臣之才,与李白相比,如萤火与日月争光!”这个时候,唐朝趁机想到结拜兄长李白,希望能因为自己的举荐而重回朝廷,因此忽然冒出了这句话,说这话的时候,心中其实担着很大的心事。

    李隆基的脸色就变为严肃:“李白这个人,是朕所深知的,朕当时是真心留他,想不到这人傲气太重,竟然离我而去,这样的人,朕不能加斧钺于其身,怕世人说朕无容人之量,但这样的人,却是不能用了,朕一旦再用,天下人就会说大唐没有人才,呵呵,李林甫爱卿向朕说过,据他派人查得的消息,李白曾经帮助李格桑平定南诏叛乱,你当时也和他在一起,相比有些交往,不过,既然要在朕手下做事,你以后还是不要和李白这样的人来往的好!”

    “是,皇上,臣一定照办!”

    李隆基就笑了笑:“呵呵,刚才向你说这些,唐爱卿,你明白朕的意思了吗?”

    “回皇上,臣明白,皇上是要臣一心一意的在大唐为官,忠于皇上。”

    李隆基就道:“不错!朕这段时间,现朝廷不稳,连王巨这样的大员都被人杀死在家中,昨天又出了你劫持李臣相的事,虽然这件事情朕没有证据,李林甫爱卿也没有证据,但朕知道,李爱卿是从来不骗朕的你和李爱卿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朕可不想朝廷这样三天两头的出事?”

    唐朝的背心都是冷汗,他知道,皇上果然在怀疑是自己杀了王巨,只不过没有证据而已。当下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自己因为救命牛僧孺而得罪李林甫的事情说了,当然和牛僧孺是兄弟这件事情是隐瞒了的,其余的,都一股脑儿的说了出来,甚至连铁慕容这些人,都说了出来,句句是实。

    李隆基一边看着青青的草地,一边听唐朝说话,脸色越来越阴沉。他显然想不到,自己一直信任的左臣相李林甫,竟是一个这样霸道的人,动不动就派人暗杀朝廷官员,专横跋扈。

    历代的皇帝,对这样的臣子,都是深恶痛绝的。

    唐朝敢劫持李林甫这样的大员,不管有没有证据,只要李隆基认定了,都是死罪,但李隆基显然还没有到昏庸的地步,听了李林甫的一面之辞,并没有立即杀了唐朝,而是亲自过问这件事。这个曾经在阴谋诡计里长大的唐睿宗的第三子,对谋略有特殊的爱好,也对这些朝廷的争斗有敏锐的洞察力。虽然他这些年终日和杨玉环在长生殿中欢乐,但昔日推倒太平公主这个铁血女枭雄的能力并没有衰退,一下子就感觉出这件事情并不像李林甫向自己说的那么简单,多半是这个臣相在排斥异己,而今果然。

    李隆基以前任太子的时候,曾经监国,帮父亲唐睿宗处理过六品及以下官员的升迁以及囚徒的配,对审问人,自有他一套独到的技巧,并且又善于察言观色,恩威并重,在他的套问下,很少有人能保存得住心中的秘密。鉴于朝廷这几日中的不安定情形,他虽然耽于色乐,但还是引起了高度的重视,这才不惜亲自出马,以准确的探明朝廷中各方势力的动向。

    唐朝这样的少年人,虽然聪明,但哪里像李隆基,一辈子在阴谋诡计里打滚儿,几句和蔼可亲的话就将他忽悠了,什么秘密都在李隆基的法眼下无所遁形。

    但也幸亏这样,才使李隆基觉得唐朝这个人单纯,只不过是个聪明而略显稚嫩的少年人,但有冲劲,初生牛犊不怕虎,竟敢和李臣相对着干。

    平衡之术,一直是李隆基作为一个帝王运用得很成功的权术之一。开元年间,什么姚崇、宋景、张说、张九龄、韩休一大批的宰相,不管再当得好,都只能当四年,四年之后一定换人,其实就是害怕有些大臣久掌重权,进而威胁他的皇位,现在,他也正在考虑,该不该将李林甫换下来?

    不过,随着对权力认识的加深,他觉得,自己有能力控制住任何局面,因此想试着以一种全新的驾御方式,权力制衡!

    他想将朝廷分成有些对立的两派,一派做什么事的时候,另一派必定反对,好象仇家相似,他却在这其中掌握平衡,坐收渔人之利,笑看风云,抱他的杨贵妃,享他的荣华富贵。

    因为,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矛盾,就像唐朝和李林甫这个事一样,最终都会向他老人家告密,他因此什么都知道了,处理起来的时候就毫不为难。

    他现在所试的,就是这样一种全新的统治方式,他是一个喜欢新奇的帝王,他觉得,什么东西自己都能自如的运用,而且运用得很好,不会出什么差错。

    “呵呵”,最后,李隆基哈哈大笑,“唐朝,朕就知道,你是不会无缘无故劫持李臣相的,以前,你帮朕找回了贵妃,这个大功,足够朕饶你几次不死了,好啦,你不要惊慌,以后磨练一下少年人的志气,不要冲动,以后就好好的做你的席黄门侍郎,有什么关于李臣相的事,一定要第一时间向朕禀报,你答应吗?”

    “臣遵旨!”唐朝喜滋滋的跪了下去,他知道,皇帝今儿个是真的饶了他,叫他来,就是问明情况的,也没有怀疑是自己杀了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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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一章黄道锦棉
    唐朝离开长生殿的时候,杨玉环正在一株芭蕉树后边痴痴的望着他,他已经从杨鉴那里知道,哥哥已经代她向唐朝说了永不相见的话,心中虽然恼怒,但却知道,哥哥这样做,其实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如果不这样的话,或许自己和唐朝之间,真的会生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情

    于是她只能默默的在这里看着他离去,假装是自己要在这里乘凉,整个后宫,没有一个可以交心的人,唐朝曾是一个她可以无话不谈的人,可自己将不宜再见他了,再见的话,不知道会生这样的事情,很可能是悲剧。

    唐朝当然不知道这些,这个时候,他的脚步很轻盈,他心中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直以来压在自己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现在终于被自己掀翻,原来,皇上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就一直在奇怪,当知道我是南诏大官的身份的时候,就应该很有可能性命不保,却一直没有事,原来皇上什么都知道了,他知道李林甫在弄权,知道自己是个愣头青,知道自己反而可以给他提供点情报,皇上其实是在扶植反对李林甫的势力,这就是皇上的如意算盘。

    即使李林甫明明知道皇帝的打算,但却无法破解,这是一道无解的命题!因为他想要独揽朝政就必须得罪人,得罪人就可以为皇上所用,最终会牵制他专权跋扈。他即使暗杀了唐朝,也只能收一时之效,皇上很快就扶植第二、第三个唐朝。

    高仙芝、高力士、韩休、张九龄、安禄山这些人,当然也是皇上刻意培养的,用来牵制李林甫的。李隆基是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他也热中于推动这款游戏向纵深展,因为他也想知道,这款游戏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是否会达到他预期的目的。

    专信驾驶车马的技术是越来越好了,就在终南山麓这颠簸的碎石路上,还能行走如飞。

    不过,这个时候,专信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飘飘的身影。

    这虽然只是一个身材高挑的道姑,但在专信和唐朝的心里,却立即升起一种痛惜的感觉。

    如此美貌的女子,竟然做了道姑!

    她就是玄静尼,也就是文姜的师傅,将唐少帝的外甥女儿抚养长大的人!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为了弄清楚真相,专信停下了车马,唐朝也拉起了蓝呢的轿帘。

    玄静尼就打了一个拜手问讯:“唐朝施主,请借一步说话!”

    唐朝就道:“大师,晚上的家就在左近,不如到我家中与叙如何?”对这个美貌的中年尼姑,唐朝心中有一种天生的爱惜。

    但玄静尼的脸色很苍白:“唐施主,文姜这孩子做了傻事,就是,就是因为你,我是不会去你府上,要是你还关心她的话,跟我来!”

    说着当先而行,山风很烈,吹得她身上的衣服飘了起来,但她却风一样的走向了一处山谷。

    唐朝大急,一刹那间,文姜那美丽的容颜就在他的心中连续的转了几转,跳下车去,跟在玄静的背后。

    专信微微一笑,怕唐朝有失,也跟了上去,只是心中想:这小子,各个方面都不错,就是在女人这件事情上夹缠不清,似乎是风流成性!

    紧走了几步,玄静尼感觉到了唐朝已经跟来,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劈手就是一个耳光。

    唐朝和她相距甚近,又对她丝毫没有防备,再也想不到她竟会向自己出手,竟没有避开这一掌,脸上火辣辣的着痛,似乎感觉到牙龈都松动了,一颗门牙被打得掉了出来,口中鲜血涌出,但还是用漏风的嘴巴怒道:“你干什么你?”同时避开了她接下来的耳光。

    后面的专信也是大怒抢上,不知道这看似温柔的出家人为什么出手打人。

    但玄静尼的脸色更加的苍白,额头上的青筋暴露,咬牙切齿的说道:“唐朝,你还是人吗?”

    唐朝隐隐的有些明白,这件事情一定和文姜有关,问道:“师太,我知道,你一定是为文姜鸣不平的,以为我唐朝是个喜新厌旧的浪荡子,其实,这中间有很多的曲折,不当面是很难说清楚的,你带我去找她!”

    这些话,充满了真诚之意,使得玄静尼有些相信:“你,你除了伤害她,你还能做什么?我不带你”

    话虽如此,不过口气中还是露出松动的迹象。唐朝赶紧道:“师太太,请相信我,我绝不是负心薄幸的男人,你看,到现在为止,我这个唐朝的黄门侍郎,还没有娶夫人,单单就是这一点,足可证明我唐朝对文姜姑娘没有变心。”

    唐朝现在很急切,这姑娘辣是辣了点,但那个美艳啊,简直是王母娘娘蟠桃盛会上那颗最大的仙桃,使人馋诞欲滴。

    玄静尼似乎是个没主意的女人,一见唐朝这样说,倒有些将信将疑起来,忽然一咬牙,从怀中摸出一条绯红的枕帕,交给唐朝道:“贫尼不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要是你有良心的话这个!”

    唐朝纳闷的接过枕帕,打开一看,是一只鸳鸯戏水的图案,出淡淡的香味,似梅花自苦寒而来的香味,似处女的幽香,是用上好的黄道棉所做,质地精良,但奇怪的是,帕子却是湿润的,仿佛刚刚浸透了水。

    这清雅的尼姑身上,揣着这么大块湿润的帕子,怎么也不嫌麻烦?

    相传,琉球(今台湾)人精通编织精棉之术,海南人黄道婆去高山族学得这项织法,以后在江南中原广为传布,名声很大,因此黄道棉号称是唐朝最好的精棉,厚实坚韧,用来做嫁妆更是精品中的极品,非王公贵人是用不起的。

    “这是块帕子,绣得很好看,不过为什么湿,是湿润的?”唐朝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玄静尼的泪水流下:“负心薄幸的家伙,你恐怕还不知道,是湿润的,是因为,因为姜整日以泪洗面,用泪水活活打湿的,真让人揪心,”

    说着,她的泪水又流下,看得出来,这玄静尼姑是个比较单纯的女人。

    唐朝的心中剧烈的一震:文姜对我,竟然情深至斯?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的眼泪刷的下来了,鼻子中有些泪水流进了他的嘴里,咸咸的,同时心中猛烈的一痛:多么苦命的女子啊!

    她虽然是南诏的公主,也是大唐少帝的外甥女儿,身上流着武则天遗传的血液,但却比什么人都孤苦,自小就没有爹娘照顾,还是韦皇后怜惜她在南诏孤苦,将她接回大唐抚养,想不到她随即死去,太平公主当时主宰朝政,唐少帝在将死之前,将这个外甥女儿交给了自己的一个妃子,也是他的红颜知己冰美人抚养,而且害怕被李隆基知道,叫她出家做了尼姑,也就是现在这个玄静尼。

    玄静尼的身份,唐朝虽然不能知道,但猜也能够猜到几分,一定是和前朝皇室有关。

    “带我去,师太,请你带我去!”唐朝忽然跪了下去,泪流满面,抱住她的脚,使劲的摇撼。

    专信心中甚为郁闷,这些人整日情啊爱啊的,唐贤弟也是学武的人,怎么老是婆婆妈妈,哭哭啼啼的,甚感厌烦,转过了头不看。

    过了很久,两人才止住哭声。当然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开始的时候,唐朝自然是真哭,但哭着哭着,就有些腻了,因此变成了假哭。好在他自小受这方面的“教育”甚为成功,哭得跟真的一样,玄静尼也没有听出来。

    这一来,玄静尼顿时觉得不好意,反而安慰唐朝道:“小子,看在你这几颗眼泪的份上,我就带你去见见文姜。”

    唐朝连连称谢,随玄静尼往深山中行走,竟是越走越高,渐渐来到了终南山的半山腰。唐朝这才有些吃惊,原来这师徒两人竟然住在这样的高山上,真的是苦了她们了。

    玄静尼一言不,带领唐朝和专信二人来到一处隐秘的山洞前,扒开长草,说道:“请!”

    唐朝心中激动,拉开帘子,钻了进去,窑洞中点了明晃晃的松明蜡烛,甚是敞亮,一双女子的绣花鞋放在炕下,白皙的帐子里面,似乎睡着一个少女,和衣而睡,但隔着一层帐子,看不清她的面目。

    “文姜妹妹!”唐朝热情如沸,掀开帐子,很想将她抱在怀里好好的轻怜蜜爱一番,毕竟,自己对这样一个痴情的女子,实在是有些残酷了,让她的泪水浸透了枕帕,这是何等纯洁的感情,这是何等深切的悲痛!

    她一定以为我身上有杨玉环送我的香囊,是对她不忠,她可不知道,这纯粹是一种正常的情感。穿越前,那些歌星影星的粉丝拼命的去弄个签名,让明星抱一下,亲一下,其实并不是对感情不忠,出轨,而是一种本能的热爱,和贞洁无关。

    唐朝对杨玉环的感情,其实也和对明星的追捧差不多,杨玉环固然是个绝色的美人,但和她差不多美丽的女人,想亦不少,李莲、文姜都是可算是这种女人,而且身份也不低,都是南诏的公主,不过,在穿越了现代人思维的唐朝看来,她们美丽绝伦,但还没有名。

    人的名儿,树的影儿,看似无甚分别,阿猫阿狗照样可以标榜一个人,但一字之差,其中的效果,有时候可以用天壤之别这四个字来形容。唐朝清楚,穿越前的演唱会,有红歌星和没有红歌星的分别,那就门可罗雀和门庭若市的区别。

    “啊,怎么没有人?”唐朝猛的拉开了被子。

    “什么?”身后的玄静尼一听,也大吃一惊,“怎么会,我明明叮嘱她好好休息的?”

    待她看到空空如也的床,才知道,徒儿不见了,脸色顿时惨白起来。

    不过,他的神色,有些奇怪,有点狡黠的意思在里面,不仔细看你是看不到的。

    “不好,赶快去找!去啊!”唐朝大叫一声,向身后的专信和玄静尼喝道。

    这两人见唐朝状如疯虎的样子,立即转身出了窑洞,去外面搜索了。

    唐朝满心的失落,忽然一阵天旋地转,倒在了文姜曾经睡过的床上,昏迷了过去。

    以他现在武功,是绝不可能出现这样情况的,但他心中其实对文姜深有情意,想到她的痴情,想到她的泼辣,只觉得万分的对不起她,按照太极刚柔流的划分,愧疚属于阴柔一脉,最是伤身,再加上他此时一点也不运暗劲相抗,自然昏倒。

    过了好半晌,唐朝才醒了过来,抱着被子呜呜大哭,口中只喃喃叫道:“文姜妹子,我,我唐朝现在才知道,您原来对我这么好,而我,我这个时候的心中,也知道,我也喜欢你得要死,我是不该喜欢别的女人,一心一意的对你好,我知道,我辜负了你!”

    这个时候,他忽然觉得全身虚脱,本想立即出去找文姜,但身上就是没有半点力气。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忽然听到一个低低的叱骂声:“骗子!”

    这声音虽然很轻,但以唐朝现在的感应能力,还是立即知道,这窑洞里一定还有人,当下一惊而起,跃下床来,焦急的道:“文姜,刚才是你说话吗?”

    他隐约的觉得,这个声音是女子所,而且声音极像是文姜。

    窑洞中松明蜡烛透亮,一切事物尽收眼低,唐朝立即知道,要是这里有人的话,这人一定藏在炕底下,当下以手按炕沿,用了一个形意拳中的鹞子蹲身,向炕下望去,忽然一阵清厉的掌风袭来,知道不对,一仰头躲过,立即看清了这个出掌向自己偷袭的人——正是文姜。

    这一喜欢,顿时将什么都忘记了,将身形猛的换成“猛虎下山”的姿势,将全手空门尽露,却抱住了文姜的腰,一下子将她拉了出来。

    文姜一击不得手,立即转换成“二龙抢珠”,食中二指一戳,指想唐朝的胸口。

    她心中对唐朝的恨,可想而知,这二龙抢珠虽没能戳到唐朝的眼睛,但在他胸口上戳出两个血洞,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她本身也是准备这样做。

    但忽然之间,唐朝就抱住了她,一股男人特有的气味立即传遍了她全身,使得她全身无力,这两指戳在唐朝的身上,也就毫无威力可言。

    其实,这个时候,唐朝全身空门大开,在她的位置,她完全可以一把捏住唐朝的卵,也就是睾丸,让他失去行动的能力,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被唐朝两条强有力的手臂抱住,她的心中就砰砰直跳,身体也不听使唤,全身软绵绵的不出半点力道。

    文姜的心中很是吃惊:这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武功了,换了在以前,他连我的一招都接不住,怎么现在糊里糊涂的就被他抱住了?

    她当然不知道,唐朝这几日在孙药王的**下,武功突飞猛进。

    唐朝心中大叫,小丫头,你中计啦!抱得更加的紧了,脸上露出一丝狡猾而得意的笑容。

    这就是处女的软弱。

    那些色狼强见女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先来几句好听的话,甜言蜜语一番,然后用的就是这样的手段,只要狠一点,女人基本上就不敢反抗了,任你摆布。所以,世界上色狼不少,倒也不能全怪男人,好些时候是因为女人太软弱了,就在抗拒的时候也充满诱惑。(当然,这都只是本人的猜测,我也没试过,诸位看官,你们也没试过?哈哈,开个玩笑,千万不可模仿!)

    原来,文姜一听到唐朝来到窑洞外,立即想的不是恨这负心人,而是想到自己衣冠不整,还有就是这几天相思成灾,瘦削了不少,害怕心上人看到自己的丑模样,本能的就躲到了床下面去。

    这就是女人!

    女人的心思,有些时候看起来神秘莫测,但仔细一捉摸,也还是有道理的!恨你恨得越凶的时候,说不定她就爱你越厉害,同样的,对你表现得漠不关心的时候,也有可能是爱你爱到了顶点,情到浓时情转薄。唐朝在漳州一中打拼这么多年,交往的女生不下十人,对女人的这些心态,不说烂熟于胸,也是有迹可寻。

    一见到炕前的绣花鞋的时候,唐朝立即就知道了,这丫头很可能就躲在炕下面。原因很简单,要是她出走的话,鞋子不会放得这样端正,以这屋里的整洁,两个女子都是爱干净的,走了之后一定将一切都收拾好,而且,鞋子上有新鲜的泥土印,这又说明一件事,这就是文姜平时出入用的鞋子,那么,这丫头怎么会不见了呢?摸着温暖的被窝,唐朝的脸上虽然泪流满面,但心中却在笑。

    不过这个时候不能揭穿,因玄静师太和专信碍手碍脚的,这不是耽搁我唐某人谈情说爱吗,于是乎,你们都出去找人!

    他也立即将他们支了出去。至于他昏倒,喃喃自语,全都是骗人的,为的,不过是向文姜示爱,可笑我们的文姜小姐竟是方心可可,表面上对他凶狠,实际上已经原谅了他。

    妈妈的,这么美貌的娘儿,抱在怀里要是还不乱的话,那就是圣贤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了吻了下去。

    文姜虽然觉得十分的不妥,但身上就是没有丝毫力气,就这样有些心甘情愿的被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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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二章修炼龙形拳 上
    文姜的脸色异常的娇羞,又是面对自己朝思慕想的人,竟渐渐的难以抵抗,唐朝的手着着进逼的时候,她虽然在抵抗,但抵抗得甚为勉强,甚至有些欲拒好迎的味道,这使得唐朝更是难以控制,尤其是她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处女的体香,更使唐朝心神俱醉。{p)

    正在两人渐渐进入物我两忘的时候,窑洞外传来一声厉骂:“唐朝小子,你给我滚出来!”

    唐朝一惊,只得放开了文姜,很不情愿的将手从她的身上抽了出来,郁闷的来到外面,这个时候,他虽然占了不少便宜,但某些最珍贵的地带,竟是没有窥视到奥妙,也只得自己怨自己倒霉,心中想,令狐冲大侠说得好,遇见尼姑,逢赌必输,现在是遇见尼姑,好事成空,老大的不高兴,来到窑洞门外,懒洋洋的看着一脸怒色的玄静尼:“师太,干吗这么大的火?”

    同时心中好笑的想,这尼姑也是的,又不是没有开过荤的女人,你和唐少帝不是红颜知己吗,这个文姜,不知道真是李格桑的女儿呢,还是你自己的女儿,就算真是唐少帝将这孩子托孤给你,你也不能管得太宽,况且,你装着这么害羞的样子干什么,明知道我们在里面干些不堪入目的事情,所以不敢进来

    假撇清!

    这些婆娘就是这样,虽然还是很恨,但一张俏脸蛋红红的散着春意,呵呵,是不是想到我和文姜在里面的事情勾起了心中的凡心?

    玄静尼就顿足道:“你,你是怎么找到文姜的?”

    “本少爷自有妙策,不过,文姜可是好好的,什么也没少,你”

    这个时候,文姜就忸怩的走了出来,整理着自己的衣角,脸上的红霞,那个真是要使仲夏的火烧云惭愧,就是玄静不问也知道,她就算身子还是清白的,但也被唐朝占了不少便宜。

    “过来!”

    想不到在文姜的面前,玄静倒能摆摆师傅的架子。

    一听这话,文姜就听话的站到了她的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只拿眼睛的余光观察师傅的脸色。

    这个时候,专信也回来了。他从终南山北面兜了一个大圈子,数十里的地方,全被他跑了个遍,但自己竟然心不跳,气不喘,感觉脚下就像装着弹簧一样,不禁对自己这段时间以来武功的进境感到满意,一见文姜就在唐朝的身边,丝毫也没有以前的刁蛮之相,甚为奇怪,同时又不禁佩服,唐朝这小子又从哪里找到这姑娘的?

    就听玄静说道:“唐朝,看你也不像是一个无情的人,你说过的话,我们都记下了,想来也不会变卦?”

    “不会不会。”唐朝随口答道。

    玄静尼的脸色一寒:“你口中倒是回答得爽快,我问你,你对文姜说过什么话?”

    “我对她说这一辈子一定会娶她,要一生一世对她好,把她当宝贝一样,而且,”说到这里,看了看唇红齿白的玄静尼姑,“也要对师太好,就好象对待我自己的亲生母亲,哦不,那个亲生姑妈!”

    说到这里,想到自己母亲毕竟是个那样货色的女人,和这美丽的尼姑一比,算是的侮辱了她一下,心中不忍,于是赶紧改口。

    玄静尼的脸色一红,文姜的脸色更是红了,想到身边有专信这样的人看着,他这些肉麻的话竟然是随口而出。

    这是当然,穿越自二十一实际的唐朝,这点泡花花的技巧还是学会了的。以前在班上的时候,他的女性朋友比男性朋友多得多,其实最大的功劳就是在于他这张嘴,用甜言蜜语来形容也不算太过分,用来对付这南诏古国的小公主,自是绰绰有余。

    玄静尼本想骂他,但忽然之间改了口:“唐朝,我不是要听你说这些,这些轻薄的话,我是要你记住,你答应了,以后会帮文姜起兵反唐的,这些话,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绝不能食言而肥,这个没忘了?”

    “没,没忘!”唐朝随口答应,但心中却是十分的为难,皇上现在对我,那是好得没法说,要是他想杀我,我唐朝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可皇上竟然说我是个难得的人才,要我好好的干,监视李林甫的一举一动,随时向他汇报,这也算是宠信之极了,我怎么好意思背叛他呢?

    但他知道,现在还是必须得先答应这尼姑再说,反正,我既然是个穿越者,知道以后注定会生安史之乱,那么,李隆基的这个皇帝位,最终都是会出问题的,在安禄山起兵的时候,大概可以回到南诏古国的,毕竟,李唐王朝那个时候已经腐朽,李隆基这皇帝也将杨玉环和荣华富贵享受得差不多了,到时候起兵反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况且,唐朝那时候是唐肃宗继承李隆基的位置。以前上历史课的时候,听说这家伙好象没什么能耐,只会打点小算盘,那好,到时候帮南诏夺取点唐朝的江山,也不是什么大不的事情,这么无能的君王,我唐朝不治治他,那是没有天理了,呵呵,还不如老子来治理大唐的江山。

    这些天,随着武功的增高,唐朝的自信心是得到了一个质的提升,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东西,现在居然敢想了,而且是出于自然,想得甚为自然,***,既然知道古代的皇帝万岁都是假的,没有一个皇帝活得过一百岁,都是凡人,那么我唐朝拥抱着现代社会的文明,回到这落后的古代,为什么不能由我来担任这个国家的元?

    哈哈,妈妈的,我想当皇帝?

    这个想法使唐朝有些吃惊,但随即觉得没什么,是的,天下宝物江山,惟有德者居之,我唐朝哪点比不上你这个唐肃宗了?

    这虽然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在唐朝的心中,却是产生了一种疯狂的冲动。

    在这个权力和压榨的时代里,不做最好的人,就是最差的人,你不能决定别人的生死,别人就会决定你的生死。

    “没忘就好。”玄静看着唐朝的眼睛里,将信将疑的感觉甚为明显。

    唐朝就道:“师太请放心,这就到我府上住着,我会尽快实现我的诺言!”

    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的余光里看到文姜的胸口有些起伏,妈妈的,是的,说虽然是这样说,但实在话,我是想你这尼姑给我走得远远的,然后,我的艳丽绝伦的文姜却好好的留下来,这泼辣刁蛮的婆娘,不知道为什么,被我刚才小小耍了一个手段,现在是彻底的没有了个性,哈哈。

    正在唐朝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玄静尼的眼睛里射出怒火:“唐朝,你这是什么居心?文姜现在还是清白的女儿身,进你的府中住着,那别人怎么说,还有,你这小子安的什么心,难道我老人家不知道?”

    “你知道什么?师太,我这是真心诚意的?”

    “哼,我才不信的话呢,告诉你,我们这就返回大理,贫尼要把文姜的事情,向陛下说清楚,到时候,不仅你要起兵反唐,难道文姜是李格桑的女儿,他不给自己的女儿报仇吗?”

    “这,这我倒是没想过,不过,师太以前不是不要文姜报仇的,现在怎么,怎么??”

    玄静尼冷笑一声:“贫尼以前不要她报仇,那是因为她武功低微,又没有势力,要报仇的话,不过是搭上自己的一条性命而已,现在知道了,她未来的夫君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她的父亲更是南诏的君王,推翻腐朽的李隆基,何乐而不为?”

    这个时候,这尼姑的眼里射出浓浓的恨意,唐朝立即知道,这尼姑也是恨死了李隆基的,也许,在这个美貌尼姑的心中,要是唐少帝李重茂不死,她还可以在宫中做他的女人,享受荣华富贵的日子,但李隆基破坏了这一切,把唐少帝的江山给篡夺了,辗转之下,自己竟然当了大唐的皇帝。

    这才宗族观念正统的人看来,废帝、废长立幼,都是大逆不道的,李隆基无疑是一个大逆不道的神棍,自己现在他自己成了神,别人不敢当面说他而已,在这些唐朝宗室人士的眼里,李隆基还是一叛逆。

    “有道理,真的有道理,你们,那你们就住一段时间再走,小子我,我也好向师太请教请益武功上的不足?”

    这可是完全的假话了,但玄静尼姑不甚通时务,怒道:“你身上的武功,一望而知是个高人所授,为什么来请我这个蹩脚的师傅教你?”

    文姜玲珑剔透,一下子看穿了唐朝的龌龊心思,说道:“唐大哥,我不想和你多说,反正我我这就去南诏,向,向父皇说明一切事情的真相,我,我在南诏宫中等你,等你回来,你可不要忘了?”

    这几话声音很细,但一个字一个字却是清清楚楚,时不时的停顿一下,使得唐朝听了心中砰然心动,等她说完,眼中不知道什么流下了眼泪:“文姜妹子,我会的,我一定会尽快回来娶你的!”

    “师傅,我们走!”文姜一拉玄静的衣袖,转身就行,竟不回头来再看唐朝一眼。

    唐朝怅然若失,怔怔的看着文姜的影子消失在青山绿草尽头,心中说不出的感觉到充实。我本以为她是一个不顾时务的小姑娘,想不到她知道我接受杨玉环的香囊之后,并没有离我而去,而是用这样纯真的方式和我言归于好。

    她,她的本性就是这样的吗?

    或许不是?唐朝隐隐的感觉到一种不安,至于什么样的不安,他不知道,总之,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文姜绝不是李莲那样纯洁如纸的女人。

    专信好笑的看着这一切,和唐朝回到在终南山的豪宅。

    孙思邈正在私下传授自己的徒弟李莲练功,连连摇头,心想,这丫头的心眼太实,我教的这些招数那是对她全不起作用,一旦动手,似她这样的不知变通,肯定有大危险,也不说破,贪吃了她的好酒好菜,也不能白白的吃,有时兴之所至,就传他一两手,这丫头也不是真的要学武功,于是一个教得含糊,一个学得也糊涂,竟成了一只藤上的两个冬瓜,互相糊涂。

    唐朝一回去的时候,孙思邈就叫李莲来叫唐朝到书房,说是要传他武功。

    师傅还有武功没有传我?唐朝倒是吃了一惊,但也只得和专信去了。

    这段时间,孙思邈已经看出专信本质不坏,本身又是个武学高手,所以每次指点唐朝的时候,都不避嫌他。

    今天孙思邈指点唐朝的是龙形拳。

    只听他从容的说道:“龙形拳是拳术中的极品,孩子,你的武功虽然练得不错,但都是用的刀法,靠的是器械之力,才能和很负暗劲的高手抗衡,一旦你手上无刀,或者来不及拔刀的话,十九会死在拳脚高手的手下,所以刀法虽是厉害,但却不能一味的依靠刀,必须从拳脚功夫练起,这样的话,遇到好手的时候,才能处变不慌,至少,也能有个抽出刀的时间。激烈的打斗中,别人要是知道你刀法剑法不错,往往会想一些出其不意的办法令你无法拔刀,这个时候,拳脚的威力就体现了出来,因为你要躲过危险,靠的就是身体的反应。我这套龙形拳,是综合了中原各家各派武学之后,自创的一套拳术。其实,以前为师也不喜欢招数,但自从上次见了铁慕容之后,才知道招数还是要注重的。无论哪个层次的好手,都难免会遇到功力悉敌的,那个时候,招数就显得尤为重要。拳法和腿法就是所有招数中最为凌厉的杀手。拳是近距离挥威力最大的,灵活多变,是武功的颠峰,任何一个高手,将武功练到极至,都会向拳这方面靠近。我朝开国时候的李元霸,武功盖世,用的是锤子,八百斤,其实说白了,就是在变相的用拳头杀人,锤只是拳头的延升。你看李元霸杀人,一般都是一锤解决问题,一锤下去,敌人立即死去,不管是击在你什么所在,只要一锤,立即解决问题。”

    “师傅,这我倒是听说过的,真,真有那么厉害啊?”

    这些,他只从以前历史老师吹牛的时候听过,李元霸号称隋朝第一条好汉,手上的锤子达到八百斤,绝少有人能档得住他的一锤,号称天下之至刚,还以为只是上写的,想不大师傅竟然知道。

    “那是当然,我曾亲眼见过李元霸杀人,的确是名不虚传,一锤就死一个人,端的恐怖得厉害!”

    “啊,师傅,你,亲眼看过他杀人?”唐朝的眼睛都凸了出来。

    “是啊,那时候我年纪好小,比你现在还小着好几岁,在李渊的军中当一个随军医生,当时李渊西进长安反隋的时候,李健成在在路上遇到了麻烦,遇到雁石开的抵抗,李元霸带兵救援,当时,我就在他军中,亲眼见到他一马当先,杀百人如剪草的武功,雁石开对他本来早有戒备,派多人向他放箭,但没有用,李元霸的双锤一挡,什么箭都射不到他,再加上他的坐骑上披了厚厚的铠甲,根本不惧箭射,这一来雁石开的部队却是遭了殃,几乎就是被他一个人,击退了雁石开以前用来守卫突厥的数万精兵,即使那些将官一看到李元霸的锤,都纷纷后退,因为谁都知道,没有人能当得起他一锤之威。”

    唐朝和专信听得都是乍舌不下:“师傅,他的武功,恐怕要算是天下最厉害的了?”

    “不!”孙思邈摇头,“还不是。”

    “那,那还有谁的武功比他更高?”

    孙思邈就凝神了好一会儿,缓缓的说道:“要说马上的武功之高,李元霸的确是当世无敌,但我亲眼见过他杀人,知道,要是在短兵相接,不用马匹步战,他很可能不是尉迟恭、秦琼这些人的敌手,因为,他的武功,还没有达到拳法的颠峰,也就是轻重还不能随意的掌握,你看他杀人,除了裴元庆等寥寥几人之外,手下从无活口,这就是武功还没有达到化境颠峰的表现,而且我当时亲眼所见,被杀死的人,多是七孔流血而死,也就是说,他的锤虽然没有将你身上的某些部位碰到,但也已经损伤你的内脏以及其余。”

    “有这么厉害?”

    “是的,这就是我今天要教给你的龙形拳的精髓,拳如雷,刚猛无比,练到了极至,拳头上的威力惊人,能瞬间崩暗劲,震散人的心脏经脉。”

    “震,师傅是说震,被李元霸打死的人,难道不是被锤的重量打碎的筋骨?”

    “对,就是震!很多人都以为是因为李元霸的锤重,他才能靠力量打死人,其实是大大的错了,他用锤,其实并没有仅仅用蛮劲,而是用了技巧,在锤和别人的兵器碰撞的一刹那,暗劲勃,以震荡的力量将敌人心脏震碎,使人立即死亡。不过,我说他当时的武功没有达到最高峰,也是从他杀的人看出来的,要是一个人将拳脚的功夫练到的极至,那么就会在用拳或锤击中别人的时候,别人的身体外面看不出任何异常,但却是死了,用最小的力量达到杀人的目的。像李元霸那样的大将,在站场上的时候,体力可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是敌人用车轮战来战你,或者是包围你,你每一锤击出,力量都是恰到好处,这才能保证你的体力不会消耗过大。三国的时候,吕布武功天下无双无对,但刘关张三人齐上,他还不是得败走?所以,我从李元霸杀的人身上看出,他武功并没有达到随心所欲的化境,距离最高境界还有一线距离,。但就算是那样,他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所以,拳法乃是世间最刚强的武功。”

    唐朝的心中欢喜无限:“师傅,要是我努力练的话,就能达到当年李元霸的水平?”

    “是啊,你的经脉修复之后,武功天赋极高,只要勤练不辍,终有一日可达到他的境界!”

    “谢谢师傅,请教我!”

    孙思邈见了他猴急的样子,笑了:“不过,这龙形拳听起来奥妙,其实是将各种动物,鹰猿兔熊鸟鹤豹狼虎猫等等的身体状态模拟到了武功中,取长补短创造出来的,其实各种武功,都包含在你所练的《括苍山武经》里,但你今天我要教你的,还是先练这威力至大的拳,至于脚的威力,当然更大,为师以后再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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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三章修炼龙形拳 下
    其实,世上本没有龙,龙只是中国古老的图腾,是一种被神化了的东西。仔细看看龙的花纹图案,可以看到很多种动物的相似体,可以说,龙就是将世界上所有的动物综合而得的一个精华。龙形拳也是,是后世形意拳的雏形,展演变下去,尤其是到了清朝和民国,形意拳更是种类繁多,出了许多大家,黄飞鸿就是鹤形拳的宗师级人物,相传他的无影腿施展出来威力惊人,一出道的时候就位居广东三虎之白了,他的无影腿就是一个快字,但他怎样能跑踢得那么快呢,那是因为他将鹤形腿法练到了颠峰,所以一旦对敌的时候一动手,那就快得惊人,在人的视网膜还还不及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连续的出了好几次腿,所以根本看不清他是怎样出腿的,这就是著名的佛山无影脚,同样也是属于龙形拳的范畴,只不过他用的是脚,力量比拳头大了十倍左右。所以,一旦一个人的拳法到了极至,就要勤修炼腿法,拳脚功夫真正的高手,其实在腿上,只不过用于战阵之中的话,拳法以及衍生出去的锤法,棒法,却是最厉害的,比如《水浒传》里的霹雳火秦明,就用的是狼牙棒,力大招沉,很难有人挡得住。

    却说唐朝得了孙思邈的指点,学了龙形十八式,模仿的是鸡狗熊兔鹰狼虎鹫鹤蛇猿鸟鹞燕猴羊马鸭等十八形。

    唐朝虽然兴奋,想到自己以后的武功,可以练到和李元霸相提并论的地步,但见这十八式中,每一种都必须要花无数的精力才能练到,更不用说将这十八形都练到颠峰,那更不知道要花多少的时日,忍不住说道:“师傅,那李元霸的武功天下无敌的时候,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他是什么时候开始练武的?”

    孙思邈就笑道:“孩子,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是觉得这龙形拳虽然厉害,但招数繁多,要练得精纯,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是不是?”

    “是,请师傅指教。”

    “孩子,我告诉你,李元霸的事情,我不大清楚,不过我推测,以唐高祖李渊的狡猾都谋,肯定是暗中请了不少的武功高手教他的几个儿子,你看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李元霸,哪一个的武功不高强,只不过,李建成以太子之尊,常常不亲自出手罢了,李世民谋略比武功更厉害,所以都不在武功上显胜负,而以武功为长的,就是李元吉和李元霸了,以师傅估计,李渊肯定是从小就教这几个儿子练武的,绝不像话本里说的只有个师傅教了李元霸短短几个月。只不过,他在练武上的确有天赋却是肯定的。”

    唐朝顿时颇为沮丧:“师傅,似我,我这样半路学武的人,要达到他的水平,肯定要花不少的时间了?”

    孙思邈早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孩子,学武就是这样,其实,做什么都是一样,必须勤修苦练,才能有扎实的功底,你想轻轻松松的就将武功练得天下无敌,孩子,你也将练武功看得太简单了?”

    “是,徒儿知错了,我,我一定刻苦!”

    孙思邈就点点头,传授了他一些重要的口诀心法,心想,这孩子才华虽不错,但少年人,难免急噪,突然之间得了我四十年的功力,自觉武功大进,所以将练武这件事情看得很低,其实不然,他得的我的功力,要是不勤修内力以赔补的话,功力还会退步,那是我的东西,等于是他得到的横财,要是不善于控制,功力还会逐渐散去,现在他的好处就是,靠我给他的功力努力的将明劲练到度化的层次,那样的话,他自己能将功力凝聚在丹田气海,以补偿源源不断的消耗,并且能越积越厚。但一定这孩子肯练,肯刻苦练习,不然一切都只是个空谈,他只能成为一个昙花一现的高手。

    恩,这孩子的确不错,一出手就将铁慕容的衣钵徒儿给杀了,我估计铁慕容在这小子身上也花了不少心血?哎,也是唐朝的武功天赋极高,再加上得到自己四十年的内力之故,恩,这小子有前途,比我年轻时厉害多了。

    看着唐朝一招一式的练武,孙思邈捋着自己长长的白须,心中暗暗的点头。

    几日之间无事,朝廷中再也没有生劫持李林甫那样的大事情,唐朝本来以为李林甫会立即对付自己,做什么事的时候都是小心谨慎,想不到一切都没有变化,很平静,想来杨鉴应该已经找到李林甫,将唐朝不愿与他为敌的事情向他说了。现在李林甫并不好过,因为李隆基已经开始怀疑他了,皇上上次不是说他的胆子太大了,派人刺杀朝中大臣,想来他现在自顾不暇,又哪里有时间去管以前和唐朝结仇的事情?

    当然,这只是唐朝的想象,其实,在唐朝廷中,已经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的确,李隆基已经渐渐的不信任李林甫了,当然,这都是一种直觉,他作为一个阴谋家的直觉,按照中国棋院的划分,李隆基在官场上的修炼,已经达到了九段的地步,这是中国乃至世界通用的标准,九段乃是最高段位。的确,他相信唐朝,虽然这小子来自南诏,身份有些不明不白,但他知道,唐朝是个少年人,少年人在他的法眼下是很难遁形的,假如他是真是一个间谍的话。但他现在也有了顾虑,李林甫是他这一生之中任用时间最长的宰相,现在已经当了八年还要多一点点,一直没有出什么纰漏,而且对自己可是恭敬到了极点,以前任何的宰相都没有他的时间当得长,一直以来,自己就是想将他的宰相和自己的命联系在一起,直到自己驾崩的那一天,他以前遇到这个人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可以和他一起享受荣华富贵,要是将他的官贬了,自己可没现在这么逍遥的时光可以舒服的和杨玉环在一起快活。

    一个人在卧薪尝胆的时候,往往会激平时没有的潜力,这就是他当初能推翻太平公主集团的原因,但经过开元年间的励精图治之后,大唐已经前所未有的繁荣起来,他自己觉得,我自己这个皇帝,当得真的是够意思了,再没有先前奋进取的精神了,觉得这一辈子活到六十多岁,也该享受了,所以不惜大坏声誉,将自己的儿媳妇杨玉环弄成了自己的婆娘,供自己享受。而杨玉环的确也不枉费了他这番苦心,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的,使他像是年轻了好几十岁,天天过着性福的日子,不知道人间为何世。

    一旦将李林甫罢了官,他就将面临以前姚崇、张说、张九岭、韩休这些所谓的正直之臣整天的喋喋不休,什么小事都要请示,什么东西都要进柬,像自己经常这样的不设朝,那些所谓的忠臣是会将头磕得流血,谏书成山,到时候搞得自己不得安宁,眼睁睁的看着我可爱的贵妃独守在深宫,难道不令人怜惜吗?

    李隆基可以预见,李林甫一下台之后,自己只能在六部之中找一个尚书提上来主持八大人会议,像张家正这样的人倒还罢了,但像魏相杰这样的兵部尚书,就是典型的张九龄这样的人,到时候肯定像前朝的魏征一样,处处刁难我,朕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还有几年好活,为什么到老了来还要受这些家伙的气?

    再说了,唐朝这人的身份也极是可疑,胆子也不是一般的大,竟敢在朝房里公然劫持朝廷大臣,真的是无法无天,我虽然自信自己的眼睛不会看错,但世间之事,无奇怪不有,到时候被这乳臭未干的小子骗了,可真的是大**份。

    恩,这件事情看来还是该多观察观察再说,仓促的下了判断,容易酿成大祸。

    就是因为唐玄宗的这一念之差,才使李林甫暂时逃过了被贬的命运,并且还专门派高力士到他府中安慰他,告诉他皇上一如既往的信任他,并且赏赐了牛酒给他压惊,问他受到惊吓没?并且承诺,一定将将这件事情和上次玄而未绝的吏部尚书王巨被杀一案联系在一起,彻底查清。

    李林甫这样的人,自然立即知道了皇上的用意,知道就算自己的手段毒辣了点,皇上还是不会真的就这样无凭无据的罢了自己的官,想到脚板被踩断之仇,立即召见了铁慕容。

    在李臣相府特制的密室里,李林甫的脸色凝重,对着身边的铁慕容道:“铁大侠,本相身任宰相九年,群臣见我,无不礼敬有加,想不到唐朝这厮竟然敢将本相劫持,还敢踩断了我的脚板,此事朝武多半耳闻,要是不将他废了,本相以后恐怕真的不能在这大明宫里混了,铁大侠,我知道你的武功,足以杀死这狂妄小子,就请铁大侠念在他也杀了你心爱的徒弟的份上,帮我料理了这小子,本相必有重谢!”

    但铁慕容一听,脸色忽然沉了下来:“李相爷,谢谢您这么看得起老夫,不过,这件事情,铁某是不会亲自出手的。”

    李林甫大为惊讶,看他先前已经接受当自己的相府护法,想不到现在出言求他,他竟是不许,心中虽然恼怒,但还是笑道:“哦,我知道,铁大侠,事成之后,本相会封你为将军之职,叫你主持京城武林大局,这件事情怎么样?”

    他知道,以金钱做诱饵,对他这样武功绝他医术通神,受过他活命之恩的武林高手多不胜数,到时候经他一求,焉有不找自己麻烦的?到时候自己这一门,休想在京师展。就是因为这些原因,他才拒绝了李林甫的请求。

    哼,我虽然愿意为相府做事,但这样赔本定了的事情,还是不做的好,相爷神通广大,即使不用老夫,也可能对付得了唐朝。

    这个时候,在终南山唐朝豪宅的书房里,孙思邈连连点头:“孩子,你的领悟能力真的是高,你竟然只学其中一形,只学这个马势。”

    唐朝就恭敬的回答道:“是啊,师傅,我觉得,在这十八形之中,我最喜欢这个马势,适合于长距离步战,气势磅礴,出拳有力,您看师傅,我现在出拳的时候呼呼风响,算是练得差不多了?”

    “哈哈哈哈”,孙思邈一听笑了起来,拍着他的肩膀,“孩子,你以为练武是小孩子过家家,就练得这样,也算是差不多了,还差得远呢。”

    这样一说,唐朝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红着脸道:“师傅,可我想不到还有什么没按您的要求做啊?”

    孙思邈就正的道:“师傅刚才夸你领悟能力高,就是因为你不像有的人学武,样样都学,结果样样都学不精,你选择适合你自己的马势拳法,是一个明智之举,连师傅也不知道你适合什么,现在可算是知道了,我会按照你的特点给你配置合适的武功,那样的话,才能最大的挥你的威力。”

    “师傅,您,您真是才大如海,什么样武功都知道,还知道随时给我配备?”

    孙思邈就道:“呵呵,你可给我师傅戴高帽子,其实,武功的招数,虽然千变万化,但不外乎涉及手、眼、身法、步这四个方面,你的武功适合练哪些,从这些大的方面来考虑,那就容易得多,然后,再根据你的特长,传授适合你武功的套路,不过,有一点,不能拘泥于套路,而要能灵活运用,要知道,学武的真谛,是要做到随机应变,真正达到了绝顶的境界,招数是可以立即创出的,因人而施的,永远都用不完。”

    的确是这样,令狐冲领悟了以无招胜有招的道理,和这个很是相似,而且,孙思邈本是一个武学大高手,武功虽然退步,但对武功的理解,还是化境的水平,所以才在这十多天之中结合华佗以前的《五禽戏》等,再加上自己渊博的武功底蕴,创出了这种龙形拳,现在教给唐朝,知道以后只有更加老迈,是不适合动武的了,唐朝也因此成了天地生成以来第一个学会龙形拳的武者。

    “是,师傅,您刚才说我的火候还差得远,那师傅觉得,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证明我的火候到了呢?”

    “就这样!”孙思邈微笑道,“孩子,看清楚了!看着我的手。”

    唐朝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孙思邈的手。只见他的手枯瘦如柴,但瘦骨嶙峋之中自有一种凌厉的风骨,只见他轻轻一抖,拳头虚握,忽然之间捏成拳头,四指一线,像是木匠用墨线量出来一样的直,随着他紧握拳头,出轻微的爆炸一样的声音,然后,唐朝就看到他这一拳了出去!

    啪的一声爆响!声如裂帛,清脆得使人想起吃炒花生米的感觉。

    “这就是师傅新创的招数马形雷!”

    唐朝看得乍舌不下,这一击出,空气中出郁闷的爆炸的声音,像穿越前听到的大炮的响声一样,出轰隆的一响,但奇怪的是,又是那样的清脆,干净利落,忍不住拉住了师傅的手:“师傅,原来您的武功没有退步,您是骗我们的?”

    孙思邈就呵呵的笑了两声:“师傅骗你干什么,我的武功,因为替你治伤,是退步得厉害,不过,一用上现在新创的拳法,威力似乎比我想象中的还大,看来,即使铁慕容来了,凭我的功夫,要胜是胜不了他的,但要自保,逃得性命,他还是奈何不了我的。”

    “师傅,太好了,以后他们要是来骚扰,我们就不用向他们客气了?”想到以前李林甫公然的派人来对付自己,他心中就是怒火三丈。

    “是啊,孩子,不过你这马形拳还没练好之前,还是不宜和人动武,你知道我先前为什么说你的功夫还差得远吗?就是因为你还不出雷劲,不能像我先前那样拳出的时候出一声爆响,清脆的响声,等你练习千万次之后,慢慢的领悟到这一招的妙处的时候,我再教你别的功夫,不然的话,我也不能传你什么功夫啦!”

    唐朝立即知道了师傅的意思,要是自己的领悟能力不行,那就不适合再学高深的龙形拳法,只好另外设法了,当下信心满满的说道:“师傅,我一定将马形雷练好,还要将龙形拳全部学好!”

    孙思邈微笑的点了点头,他也对他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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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三章虢国夫人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竟然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邀请他的人是虢国夫人。

    这是一个艳名满天下的女人,曾经“淡扫娥眉朝至尊”,自诩美艳。的确,她也真的是美,比杨贵妃虽然稍微的胖了一些,但因为对男人阅历多的缘故,身上有一种浪荡得使男人冲动的特质。

    十三岁的时候,她就**于自己的堂兄杨国忠,后来更是在洛阳上流社会大出风头。其实说句实话,杨玉环喜欢新奇,喜欢冒险,喜欢在人前露脸,也是她这个当姐姐的诱惑的。

    女人,只要捅破了处女那层纸,那是什么东西都不在乎的。相对而言,玉真长公主在满朝文武的眼里,还要清白得多,毕竟,她现在已经是五十多岁的女人,就算搞点小白脸,悄悄的享受一下更年期的快乐,也没有人愿意去多谈。

    女人就是这样,是以颜色来换取名声的。一旦年老色衰,别人甚至连谈的兴趣都会失去。只有美丽风骚自己想那个的女人,人们才会乐意去谈,才会关注,别人得到了,才会嫉妒得要死。

    十六七的女孩子,是最美丽,也是那种**最为高亢的时候,这个时候得到了,是男人的幸福,女人一旦上了二十岁,就算保养得好,那种女人无法描述的天真却是失去了,看上去的时候,虽然多了一些性感,但却少了一些风味,上了三十岁的女人,无论保养得多么好,但在那方面的能力,还是会大幅的降低,虽然因为经验的缘故会多出许多女人味,但实在话,各方面的机能都开始下降了,而女人一旦上了四十,衰老是肯定的,许娘半老都说不上,除非是异数,不然身体各方面的肌肉,包括一些隐秘地方带的肌肉,更是松弛得不像个样,当然做过手术的例外,男人的眼睛,多半已经不能引起兴趣了,女人要到了五十,还迷人的话,那就是妖怪了。玉真长公主以五十多岁的年龄,喜欢唐朝这样的少年人,其实就是一种寂寞。

    女人很寂寞,尤其是富贵荣华的时候,饱暖思淫欲,玉真长公主也想学他的哥哥李隆基。

    唐朝现在连门都不敢踏上玉真长公主府,就是害怕自己的清白,在一夕之间遭到损毁。

    但虢国夫人不同,她是一个艳丽的女人,也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以她对男人的阅历,再加上与生具来的风骚,使唐朝看到她的时候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冲动,妈妈的,这才是性感的女人!

    专信驾着车将唐朝送到了虢国夫人府上。

    这个时候,唐朝正色咪咪的看着这个全身唐装,将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的艳丽少妇,脸色有些红:“黄门侍郎见过虢国夫人!”

    唐朝虽然见过杨玉环那样的丽色,但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这虢国夫人的时候,他的心中却升起一种邪恶的冲动,小腹间一股热力升起,下面的情况不妙。还好,穿越到这个时代,穿的衣服都很大套,下面就算有什么地方生了很大的异常,但外人却是看不出来。

    虢国夫人阅人无数,仔细的打量着唐朝,眼中露粗满意的神色,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身体上哪些地方生了变化,忍不住咯咯娇笑道:“唐公子,你果然不错,进来!”

    脸上露出娇羞的一笑,不过,这种娇羞和少女的娇羞不同,是一种脸色兴奋,艳如桃花的娇羞,当先走进了客厅。

    其实,也并不是虢国比杨玉环更美丽、风骚也谈不上,但要命的是,虢国夫人能够将自己硕大的峰峦无私的暴露出来,而杨玉环不能。这就是二者的差距,她无疑是唐朝这个开放的国度里尤为开放的女人,要是皇上规定女人可以不穿衣服,她是会拍双手赞成的。

    她喜欢露,她对自己的**有自信,而的确,她很美丽迷人,年龄又不大,不算少女,但也不老,换句话说,有的男人更愿意在这样熟得水蜜桃的时候碰到这样的女人,当然有一个前提,这个女人愿意和你做一些事情。

    “坐!”虢国夫人脸上的兴奋劲还未退,脸色红扑扑的。

    唐朝就稍显拘谨的坐下了,妈妈的,有些地方好硬啊,现在坐下来的姿势,真的很丑陋,但没有办法,夫人有命,只得坐下了。

    “不知道夫人相召,是为的什么事?”妈妈的,我可是向你府上送了五千两银子的礼物啊,难道你这婆娘没受到?

    这段时间,他除了上朝和练功之外,就是送礼了,反正手中有的是钱,每个有势力的府中都送一些,当然,像虢国夫人这样级别的,虽然现在权势很大,又是杨玉环的姐姐,但官职明显比自己这个门下省的第二大官员小了很多,也不亲自送上,只派老管家去将这些事办了就是了,想不到虢国夫人竟然亲自相邀。

    这虽然没有玉真长公主相邀那样的荣宠,但唐朝知道,他更愿意到这个名声不好的虢国夫人府上做客。自然,玉真长公主的名声还是很好的,许多大臣虽然知道她家中养着不少的白脸,但贵为公主,这点还是无可厚非的,况且,她还信奉道教,经常在玉真观里陪着杨玉环上香,读《老子》,外面的传闻,对她其实是很好的,有的还些闲话,那眼睛,时不时的就会不听使唤,向虢国夫人那慷慨的地带瞅过去,虢国夫人假装不知道,面露微笑,时不时的敬唐朝一杯酒,脸色红扑扑的,像是盛开的海棠花,似乎比桌上的任何一道菜都要可口得多。

    但尽管如此,宾主之间还是很融洽,唐朝一运起内功,眼神立即清亮,口若悬河,舌似滔滔,上古三秦,说尽秦皇汉武,下道齐桓,评述春秋五霸,中述近事,都讲得头头是道,忽然诗兴大,剽窃诗词一: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

    往事数百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歌声高亢激昂,有一种追思以往,建功立业的昂扬情怀,地点虽然不甚恰当,但一种壮美豪迈的气概,却是洋洋洒洒的流露了出来,一种想在唐朝做出一番大事业的心情跃然酒杯之上是国家领导人之中善于表现浩然之气的伟大领导人。这从他的这诗词中可以窥见一斑。

    如果按照层次来划分,浩然之气是一个政治人物达到化境的功夫显然做到了这一点,而且还达到了化境中的高峰,不仅在政治上如此,在文学上也达到了化境,这是一个天才一样的人物。用他的词,自然给唐朝的表现添加了许多的气势。

    虢国夫人自小甚有教养,对诗词这些东西都多有熟悉,忽然听到壮美的篇章,吃惊得呆了,对唐朝的看法,也从一个纨绔子弟一下子转变成身负绝学的文学大豪,再也不觉得他是靠了玉真长公主的裙带关系而爬上黄门侍郎的高位了。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省的长官是中书令,现由李林甫执掌,门下省的长官是侍中,由韦坚担任,唐朝就是门下省的第二大官员,副官黄门侍郎,至于尚书省则设左右仆射管理六部尚书,唐朝位为三大宰相之一的门下省的副手,官职之高,的确是古今少有,在唐朝,除了房玄龄、李林甫等人,要数唐朝的官升得最快了。李隆基这样做,也不知道是何用意。

    虢国夫人的眼睛朦胧了:“啊,唐公子,!”

    这个女人的抱住了唐朝,在唐朝的脸上留下了水红的唇印。唐朝知道,这是这个女人用玫瑰花洗澡的时候用玫瑰花的花汁涂上的,芬芳美丽,有一种使男人**的味道。

    唐朝本想拒绝,但当她身上有些软绵绵的东西靠近自己的时候,唐朝有些迷醉,竟是不舍得推开,不由自主的抱住了她,虢国夫人就这么浪漫的给他吻了一个唇印,随即她的灵活的嘴找上了唐朝的唇,轻飘飘的就冲了进去。

    这是一个可以使任何男人沉沦的女人,唐朝有些把持不住了,他感觉自己的口已松,虢国夫人灵活的舌头已经找上了他的牙龈,正要叩关而入。

    糟糕!我这是怎么啦!

    唐朝忽然在这个时候运起内力,硬生生的将虢国夫人推开,双手运力,将她柔软而弹性十足的胸脯抱在自己的胸前,望着他的眼睛,天神一样的说道:“谢谢你,谢谢夫人,可是,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想到李莲脉脉含情的眼光,每天早上送唐朝出门的时候,她都会穿戴整齐,在卧室的门口,静静的等待和唐朝吻别。

    那一吻的**,那一吻的心新相印,早已经留存在彼此的记忆中,存在一个最重要的位置,忽然,现在这个位置被别的女人取代,唐朝就在刹那间升起一种犯罪感,他不能这样对待自己天真如纸纯洁如玉美丽如花的莲妹。

    虢国夫人心中有意犹未尽,眼光中还有迷醉之意:“唐公子,践妾哪里不好?”

    “你,你很好,你的确是个很好的女人,不过,我真的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

    这个时候,唐朝忽然放开了她,心中一片宁静,很平静的回答了这句话。

    虢国夫人眼中闪过巨大的遗憾,缓缓坐回了椅中。在这个阁楼上,没有别的任何人,包括使女也不在,虢国夫人也经常在这里接待她喜欢和仰慕的男人,她允许男人对她轻薄,哦不,也许是给男人提供一个上钩的机会。

    她想不到,实在想不到,这么丰富的饵料,竟然还是钓不住这条鱼,就算含在了嘴里,他还是逃跑了,有些羞愧的说道:“唐公子,本夫人羞愧无地,请告诉我,您究竟是为了什么?”

    唐朝就缓慢的说道:“对不起,夫人,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已经有了夫人,我不能对我夫人不起!”

    虢国夫人的眼睛朦胧,似是恨,似乎又是爱,看了唐朝很久,忽然娇笑道:“那好,唐公子,等你和你夫人成亲之后,我再邀请你来我府上!”

    然后,她忽然大笑起来,笑得胸口几乎全部的裸露在唐朝的眼前,有一种使人爆炸的诱惑。

    唐朝随即不敢看,只低下了头不理,好一会儿才听虢国夫人停住笑说道:“枉我虢国自负对男人无所不知,却到现在才知道,你还是个童子鸡是不是,我绝不会看错的?”

    说这话的时候,这女人有些粗野的摸了一下唐朝的**。

    唐朝就本能的一缩,触电一般,但不敢怒,不知道这女人是不是疯了。

    虢国夫人随即笑吟吟的坐回了椅子里,说道:“不用站着,唐公子,请坐,践妾有几句体己的话儿要说给你听。”

    她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又笑出声来,但终于忍住了,她心中想,先人板板,一摸这少年人的**,他居然像是雷击一样的躲闪,手足无措,看他外表虽然老辣,却想不到真的是个雏儿,无论如何,本夫人要将这小子弄到手,当下已有计较在心。

    “夫人请吩咐!”见这娘儿忽然之间又不糊涂了,唐朝虽觉奇怪,但还是很有礼貌的说道。

    就听虢国夫人笑道:“唐公子,你想不想我帮你一个大忙?”

    “什么大忙?”唐朝很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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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四章杨国忠
    虢国夫人就说道:“本夫人可以使你坐稳你黄门侍郎之职,我知道的,你刚刚就任黄门侍郎,就树立了李林甫这样的大政敌,要是稍一不小心,你这个天下人都羡慕的职位,恐怕就得换换主人了,唐公子,本夫人没有说错?”

    唐朝暗暗心惊,这娘儿看上去只是以美色混迹朝廷的人物,想不到对朝廷之中的事情竟是如此的了解,说道:“夫人有所不知,李相爷和在下的一点点误会,已经经过你大哥杨鉴的穿针引线,说清楚了,李臣相和本官也尽弃前嫌,重修旧好了,李相爷谈不上我的政敌,我想,只要李相爷不对付我,还没有人轻易动得了我这个黄门侍郎的位置”

    唐朝心想,可不能当着这些皇亲过戚说自己和李林甫有仇,不然的话,以讹传讹,不知道会将自己的话传成什么样子,虢国夫人这样的婆娘,八成是帮人打听小道消息的能手,可不能上她的当。

    虢国夫人心中冷笑一声,故意将巨大的风景借着弯腰的机会向唐朝再次的展示了一下,搞得唐朝心中荡漾,好不容易才用内功将火压下去。

    就听虢国夫人说道:“唐公子,看来你现在还不相信我,那我叫你叫你见一个从南诏来的人,你见了之后,本夫人才将其中的前因后果都说给你听,告诉你,唐公子,本夫人这样做,肯定是为你好,本夫人现在就让他上来,你见过自知。”

    唐朝自无异言,毕竟,她还是长安社会中女人的几个道:“免礼!”

    然后,这杨国忠也不得虢国夫人的示意,径直坐下了,正坐在主位和客位之间的横位上。

    虢国夫人的眼睛就看着唐朝:“唐公子,这就是我堂哥杨国忠,来自南诏,我的想法,都说给他知道了,是我信得过的人,怎样帮你,还是堂哥说给唐公子听?”

    ***,这看婆娘看着杨国忠的那副浪样儿,多半她是和这小子背夫私通。

    唐朝猜的果然没错,虢国夫人从小就和这堂兄私通,也不是现在的事情。只是后来杨家达了,这几个姐妹都迁到了京城,这才使得杨国忠不能亲近。不过,杨国忠趋炎附势之徒,打听到妹妹杨玉环封了贵妃,自是赶来相见。

    杨国忠这个人,原名杨钊,舅舅就是武则天著名的内宠张易之、张宗昌,自幼不无正业,游手好闲,喜欢聚众赌博,经常酗酒,向人乞求钱财,行为十分的不检,玩过的女人无数,但他本身长得体面,被他玩过的女人倒也没有多少恨他的,混迹于流氓混混群中,学得一身武功,为宗族的人都瞧不起,在家乡无法立足,只得浪迹天下,虽然因为会武功的缘故,当过新都县尉和扶凤县尉,但那点当官的钱,根本不够他挥霍,好在认识了一个叫鲜于仲通的新都富豪,不停的资助他。

    可这小子一旦有了钱,又是重操旧业,赌博胡混,终于混不下去了,一**的债,当个扶凤县尉,那是二十年都还不清的帐,只得溜回了四川,躲避债务去了。就在这样的时候,他的老朋友鲜于仲通找到他,说是有一个重要的事情托付他去办。

    他一得知这事,才急匆匆的从四川赶到南诏,又来到了京师,在虢国夫人府中,将一切事情都向这个老情人说了,虢国夫人也才从众朝臣之中物色到唐朝,觉得杨国忠要干成这件大事,必须有唐朝出马,才能成功。

    只杨国忠说道:“唐大人,这件事情对您来说易如反掌,不仅对大人大大有利,而且对小人来说,也是十分的重要,只要唐公子答应了这件事情,小人以后一定报答唐公子的大恩大德。”

    “这事如何说起?”唐朝有些不解。

    杨国忠就清了清嗓子:“是这样的,朝廷最近生了大动作,将前剑南节度使高仙灵贬官,升高仙灵的副手章仇兼琼为新的剑南节度使!”

    “什么,有这样的事,我在朝廷,怎么没听说呢?”唐朝甚为震惊,不知道生了这样大的事情,自己为什么不知道。

    虢国夫人就微微一笑:“唐公子,您有所不知,您和李相爷管的虽然是全国的事情,但皇上有什么旨意,还是立即颁了,比如这次剑南节度使的撤换问题,就是皇上暗中授意的,包括李相爷都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堂哥,您一并给唐公子说了!”

    杨国忠就听话的道:“是这样的,唐大人,安西都护高仙芝和宰相李林甫之间争权之事,天下皆知,上次因为没有处理好南诏叛乱的问题,皇上震怒,高仙灵的官职虽然暂时保住了,但对他已经是大大的不满,认为他无用,高仙芝这个人,精明无比,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和他手下的大将牛僧孺商量,用了一个以退为进的手法,前段时间亲自进京见驾,假意为弟弟辞去剑南节度使之职,心想这样的话,可以使皇上心中好过点,可想不到的是,皇上早有准备,他一提出来,竟然立即答应了他,随即在剑南军中提拔了一个章仇兼琼为新的剑南节度使。”

    “这,这些您是从哪里知道的?”

    虢国夫人就微微一笑:“呵呵,难怪唐公子动问,不过您请想想,我有一个天下女人中最美的妹妹,这下懂了吗?”

    唐朝的眼睛一亮:“哦,原来如此。”心中却是震惊:果然是这样,杨玉环啊杨玉环,在外人的眼中,都觉得你不干预朝政,想不到你还是却不过亲戚的情面,将这些重要的情报都泄露了虢国夫人这样浪荡的女人,这合适吗?

    玉环,你真的不要我见你了?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对你是大大不利的,你的哥哥杨鉴就是聪明的人,你为什么不用,却要用杨国忠这样卑鄙的小人?

    唐朝就喃喃的道:“这样看来,皇上似乎不信任高仙芝了?”

    虢国夫人就笑道:“是啊,李相国对我们姐妹也不错,送了很多好玩的东西,将我们几个姐妹宠得就像皇上对玉真长公主一样,我们看在他这样对我们的面上,自然在妹妹杨玉环面前说相爷的好话,想来皇上是听信了我妹妹的话,不然,本夫人也是知道,皇上以前对高仙芝宠信得很,绝不会这样轻易的就罢免他弟弟的官,现在看来,高仙芝是失势了。”

    唐朝也是深以为然,心中却是吃惊,李林甫好强的手段,终于还是在南诏这件事情上整倒了高仙芝。其实,唐朝当时就觉得,高仙芝在外带兵就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不管怎样说,即使伴君如伴虎,还是要亲近皇上,说皇上喜欢的话,做皇上喜欢的事,这样才能像李林甫那样得势,他以为自己在外面的军功大,打败了突厥和吐蕃皇上一定会将他立即提拔为宰相,像以前的牛仙客一样。其实不然,这十来年,皇上的思想已经不像开元年间那样的开明了,再不是以政绩和军功来提拔臣下了,他还守着以前的老调,以为皇上会将自己的军功看在眼里,提拔自己入朝为相,并且还使弟弟叫张九龄这些过气的宰相引见,再加上南诏出了那样大的漏子,这就使李隆基觉得他高仙芝很讨厌。你虽然有大功于国家,但你弟弟有错,不就是两相抵消了。

    所以,高仙芝一提出辞职的话,皇上顺水推舟,立即就答应了他。

    这一次,外藩和李林甫的争夺,终于以李林甫的胜利而告终。

    当然,唐朝这几天之中醉心于武学,对皇上悄悄下达的这个命令,并不知道,其实,朝中很多的人都知道了,见皇上对李相仍然信任,纷纷倒下了他这一边,说是权倾朝野也不过分。

    杨国忠见他明白,随即说道:“唐大人,小人就是为了这件事情来的。新任的剑南节度使张仇兼琼和李林甫以前是大大的不合,他本来是可以留在朝廷当骁骑校尉的,就是因为投靠了高仙芝,李林甫这才叫自己的心腹吏部尚书王巨将他调到南诏那样边远的地方去作官,这次虽然皇上直接将他提拔起来,但高仙芝在朝廷中已经失势,李相爷又是他的对头,他害怕李相爷害他,这就和新都的富豪一个叫鲜于仲通的商量,该怎么办,这个鲜于仲通,不仅是节度使的朋友,也是小人的朋友,有过命的交情,一听到章仇兼琼这样说,立即向他推荐了小人人是杨玉环妹妹的族人,如果结交到了杨家,也就是结识了我妹妹,他就不怕李林甫相害了,毕竟,他在外藩,只要没有大的过错,李林甫是不敢拿他怎么样的,小人这次来京城,就是先到了剑南节度府之后,见过了章仇兼穷节度使,带了他送给贵妃的许多礼物来到京城的。”

    这样一来,唐朝总算明白了其中的这许多关节,但还是想不同他们为什么会拉上自己,于是问道:“这些我算是知道了,不过你们究竟要我唐朝做什么,我却是一直不知道。”

    虢国夫人就微笑的看着他:“唐公子,我们说要帮你,就是想把你推上宰相的高位,你知道吗?”

    “啊?”唐朝这才是真大吃了一惊,“我,我年纪还小,宰相的位置,恐怕,恐怕不适合我?”

    杨国忠就笑道:“唐大人,您适合的,以您不到二十岁的年龄,做到黄门侍郎这样的高位,还有什么官是您不能做的呢,放心,韦坚这个人,虽然厉害,在朝中的关系也不错,但已经老了,没有年轻时候的锐气了,他现在这个侍中的位置,该让您这个英气勃勃的黄门侍郎取代了,到时候,我们杨家和小人们才能有颗蔽风的大树,不然的话,就算我妹妹在宫中得皇上的宠幸,但谁又能长保我妹妹能一直得宠呢?”

    唐朝点头:“这倒是实话,不过,你们不是和李相爷关系很好吗,他保护你们不就得了?”

    杨国忠的眼里就射出阴毒的光:“不行!唐大人,以您这样的天才,您会知道的,李相爷表面上是庇护我们姐妹,可是他内心之中是害怕我们的,毕竟,我们有妹妹在宫中这个大援,而他没有,他害怕有一天,要是皇上重用我们杨氏家族的人,他的权力会受到威胁。”

    唐朝听他说了这些话,倒不能完全将面前的这个人等同于纨绔子弟,恩,不错,这小子还是有些能力的,对朝廷之中情况的把握,还是很准确的。

    “所以,虢国夫人阁下,您才想到要在朝中扶植一个人来和李相国抗衡,是这个意思?”

    虢国夫人答道:“不错,正是此意,韦坚本来是很好的人选,但他老了,不能长久的依靠他;而尚书省的左又仆射,又是李相爷的死党,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扶植您这样的新人啦,相信本夫人,我虽然没有这个能力,可我妹妹在宫中的一句话,皇上就有可能直接下旨将你提升为侍中,到时候,你在朝廷中也有动摇大局的能力,到时候,不仅这个求我们的章仇兼琼,就是我们姐妹,也都要靠唐大人的提拔庇护了,这是满朝文武都愿意看到的情况,唐朝大人,您就答应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诱惑,但唐朝的心中,却是有点不忍心,韦坚对自己,可是真心真意的,没有一点点因为自己是玉真长公主提拔的人而看不起自己的意思,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还尽力的给自己指正,像一个爷爷对他的孙子一样,可现在,虢国夫人却说他老了,要自己取代他的地位,将他从宰相的位置上推翻下来,这是一件有点残忍的事情。

    “这,这恐怕不好,而且,韦侍中为官清正,你们有什么办法,能将他拉下马?”唐朝有些嗫嚅的说道。

    “很简单,唐大人,你随我到剑南节度使府,将一份高仙灵和南诏私通款曲的证明做好,然后,其他的事情,由我和虢国夫人以及我妹妹杨玉环处理。”

    “这,这怎么行,没有的事?”唐朝大怒。

    杨国忠就笑了:“韦坚是和高仙芝一鼻孔出气的人,现在皇上打压高仙芝,正是落井下石的好时候,皇上一定会相信我们的话,并且我还听别人说,你本是李相爷提拔的人,但因为救了高仙芝手下一个叫牛僧孺的将领,李相爷这才和你势同水火,这个难道不是高仙芝的诡计?”

    “不错!”唐朝的心中立即升起强烈的恨意,妈妈的,牛僧孺这家伙,居然害得我差点死在李林甫的手里,但他现在连面也不露一下,高仙芝更是连面都没有见上,连一个音训也不通,以为老子是个冤大头。

    一想到这的时候,唐朝的心中就很气,就好象你打抱不平替别人挽回了巨大的损失,而受到恩惠的人却连谢字都不说一个,这实在令唐朝十分的恼火。

    “唐公子,其实,说把韦大人拉下马,刚才是说得过火了,其实,主要是因为他老了,现在下来,也是个很好选择,就算他不是和高仙芝是同党,皇上也会在近年替换他的,您就答应了,可以吗?”

    两双炯炯的目光看着唐朝,充满了期待。

    妈妈的,为什么不干,我这样做,又不是夺你韦坚的权,反正你已经来了,荣华富贵都享受得差不多了,也该换给年轻人干干了,想到这里,缓缓的点了点头。

    虢国夫人和杨国忠大喜,虢国更是拉住了唐朝的手:“以后,什么事情都是您和我弟弟去办了,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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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五章南诏之计
    唐朝回到位于终南山的豪宅之后,心中还是忐忑,不知道以后是否跟着虢国夫人和杨国忠心将韦坚拉下马,其实,他这个人,别人对他好,他是可以将心都掏出来给人看,韦坚其实对他没有什么恩德,只是言语之中对他甚是推重,这就使他心中有了负担,向他下手的时候,总觉得不忍。(p

    难道,我以后真的要跟着虢国夫人和杨国忠这样的人干坏事?这可和师傅孙思邈的教导大相径庭,他可是劝我为天下苍生着想,我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

    再有,看虢国夫人和杨国忠的意思,是要将我捧成李林甫那样的人物,至少,也当要成一个可以和李相颉颃的人物,这对我唐朝而言,自然好象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我当然可以干。

    不过,这两个人,她们是真心捧我的吗?

    我能保证,她们没有包藏祸心?

    换了在以前,唐朝根本不会想其中的关节,但自从经历了被李林甫用夜明珠和“飞马踏燕”陷害的事情之后,他对人的看法,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天真了,以为世上都是好人,别人给的东西就收下,不管是谁给的,现在他甚至害怕别人送礼,说话做事的时候也稳重了许多。在他这样的年龄,本来是不应该的,但没有办法,已经是天下有数的大官,自然而然的培养出这种气质,也可以说是被逼的,用血的教训换来的。

    妈妈的,想到被李林甫陷害的那次,要不是自己福星高照,更得到杨玉环的救援,他恐怕已经将这条小命玩完了。

    正在这样想着心事的时候,专信出现在他的视野,在他的身后,跟着一身全身瘦骨嶙峋,花白胡子的老人。

    怎么会是他,荣公——这个狼正轩府中的管家?

    但吃惊归吃惊,他还是恭敬的将他迎了进来,一见面的时候就跪拜:“小老儿见过唐十太子!”

    本来,南诏的太子虽然尊贵,但臣下见了,还不是打恭作揖的事情,但这老人却行此大礼,足见有十分奇特之事,赶紧双手将他扶了起来,说道:“荣公,小子唐朝无德无能,何以行此大礼?”

    强行将他按进了椅子里,坐在宾客位置上。

    荣公挣了一下挣不开,眼中露出惊诧之极的神色:“唐十太子,原来你一直隐瞒了武功,你的武功,好得很哪!”

    专信就赶紧解释道:“荣公,唐十太子以前的确是不会武功,不过,他现在拜了一个高手师傅,武功可是突飞猛进,他以前并没有隐瞒武功。”

    荣公素来知道专信不会说谎,立即赔礼道:“唐十太子,小老儿妄加揣测,实在是对不起啦!”

    唐朝赶紧说道:“没什么,不过,荣公,小子对您的武功才是佩服,不过就是小子轻轻搭了一下你的手,你就立即知道我会武功,真是了不起!”

    荣公的脸上的神色这才平和了一点,不过仍然阴沉着一张脸说道:“既然你还记得你是唐十太子,那么老朽有几句机密的话,这里没有外人,就直说了,行不行?”

    唐朝见他说话的时候甚为生硬,眼神中也有怒气,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但还是说道:“行,当然行,请荣公”

    荣公就说道:“我家主人和狼正轩这段时间探听到,你在唐朝做了一个大大的官,叫黄门侍郎的是不是?”

    “是,的确有这事。”

    一听到这话,唐朝的心中就咯噔的一下,隐隐觉得南诏君臣都以为他背叛了南诏。

    果然,荣公随即说道:“你是南诏的大官,想不到在唐朝又做了高官,陛下不知道你究竟效力于哪一方,所以叫微臣前来问问,同时呈上亲笔书信一封!”

    说着缓缓解来了衣服外面的扣子,伸手到贴肉的衣袋里拿出一个包裹模样的东西,打来开,翻开七八层绸垫,才从里面拿出一张黄色的宣纸。

    唐朝小心的接过,只见宣纸上写满了字:“唐朝吾婿,惊闻你在唐朝为官,并且身任朝中有数的黄门侍郎,朕喜之余,亦颇有些担忧,不知道贤婿何时回归大理,届时,朕或当以大位相授,望不以南诏为卑贱偏远之地为幸,兹派吾弟正轩府管家荣公前来接洽,一切都有交代,信中未尽者汝宜听之!松赞格桑”

    并且下面还盖了李隆基的玉玺印,唐朝以前见过李格桑的字体,一见之下再无怀疑,知道有些机密事情不宜写在诏书上,故叫荣公直接传话给我,就当是他亲自和我说话的意思,当下道:“皇上的信中说叫你来和我接洽,有什么话,直接”

    说完,珍而重之的将信封藏进了自己的怀里,意示非常珍惜。

    李格桑的这些话,唐朝焉有不懂的道理,直接呼自己为女婿,那是极大的荣幸了,并且不像以前那样躲躲闪闪,还要自己和李谅以军功的大小争夺南诏的大统,而是直接叫自己继承大统,显然是看到自己真的是有能力,竟然在唐朝也能当上黄门侍郎这样的大官,所以铁了心将皇帝位传授给自己,但一个“或”字,其中似乎又含有不少的玄机,管他的,陛下器重我,这是不争的事实。

    只听荣公说道:“皇上临走的时候吩咐臣,有三件大事要交代,现在我就说第一件大事,皇上问唐十太子,不知道你是效力于李隆基还是效力于陛下,皇上走的时候再三说,这是所有事情中最重要的一个,这个不解决,其他的事情也不用谈了,皇上还说,一个臣子,绝不能脚踏两只船,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他想你给他一个确切的答复。”

    荣公说完,眼光直直的看着唐朝,神色凝重。

    唐朝一阵踌躇,这个问题他其实并不是没有想过,只是逼迫自己不去想而已,现在荣公一问到,他才仔细的想了想。李格桑不仅将自己貌美如花的两个女儿嫁给我,还要叫自己以后继承大统,眷顾之隆,宠幸之深,古今少有,自己当然是很想回南诏的,但要命的是,看他的样子,将来肯定是要起兵攻唐的,这就是一个关键。李隆基这个人,和他相处了这么久,已经觉察出,他不是一个残忍的帝王,虽然好色贪图享受了点,但以他的年纪,也该享受了,换了在穿越前,他这个年龄可以退休了,并且,至关重要的是,他还饶了自己的一条性命,他明明可以杀了自己的,但偏偏没有杀,他喜欢自己的才华,他是一个爱才的人,这一点无庸置疑,我真要攻他他的江山吗?

    他的历史学得极好,知道“安史之乱”还要十来年后才爆,这个时候就急着报仇,以南诏的国力,势必被强大的唐朝军队击败,到时候可是悔之晚矣。

    这些,他自然知道,是不能向别人说的,即使说了,也很难使人相信,并且会暴露自己是穿越者的秘密,显然是不行的。

    荣公见唐朝久久不说话,眼中的怒色越来越重,手捏成拳,拳头上青筋暴起,正想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终于将事情想清楚,说道:“我想,我忠于南诏陛下是不是要我立即辞官回朝?”

    这个时候,他已经打定主意,李隆基这个人虽然可说是个仁慈之君,但惑于杨玉环的美色,将来肯定身败,不足于成事,还是回到南诏的好,再一想到李莲和文姜绝世的容貌,心中再无别念。但想到再也见不到杨玉环了,心中竟是十分的惆怅的,所以问陛下什么时候要他回去。

    荣公见他这样一说,脸色立即就变为平静:“陛下说了,你不用辞官,就在唐朝好好的做你的黄门侍郎,将来一旦开战,你也可以在朝中探听到训息,在李隆基还没有对你产生怀疑之前,可以留在长安,实在不行的话,再返回南诏不迟。”

    唐朝一听,心中松了口气,还好,还可以多留一些时间,只要有时间,就有机会可以再见到杨玉环。

    当下说道:“陛下说的第一件事情,我已经回答了你,现在说第二件事。”

    荣公就道:“第二件事情,是关于章仇兼琼这个人的,他最近升任了剑南节度使,防备我南诏,这件事情,唐十太子您怎么看?”

    一旦唐朝答应忠于南诏,荣公的言语之中又充满了尊敬。

    唐朝沉吟了一下道:“要是我猜得没错的话,陛下一定在担心,担心唐朝会对南诏有所举动。”

    荣公的眼里露出赞赏的神色:“不错,皇上给我分析过的,他的确是担心,请唐十太子继续分析。”

    唐朝微微一笑,这老人是在考较我来着,咳嗽一声道:“这很明显,章仇兼琼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将领,以前打仗的时候,高仙灵都躲在中军帐里,大部分的战斗,都是这个章仇兼琼带兵完成的,在军中素有威信,而且,听说这人的武功,已经到了神而明之,出神入化的境界。”

    荣公的脸上再次露出惊叹之色:“唐十太子真的是厉害,连这些也知道了,真是身在朝堂,心知天下事啊。”

    唐朝有些汗颜,想到这些资料还是昨天杨国忠这小子给自己透露的,想不到今天竟然派上用场,也真的是巧合了。继续说道:“不敢不敢,我也是因为这次撤换剑南节度使的事情,我才从朝廷了解到一些情况,荣公过奖啦!其实,章仇兼琼这个人,真的是个人才,要是他以后在剑南节度使这个位置上坐闻了,恐怕很难撼动他,再说了,这样的人镇守南诏边关,也是南诏的心腹之患啊,他可不像高仙灵那样脓包,武功也比高仙灵高,我想皇上一定是想出了什么办法来对付他,叫你来传达旨意的?”

    “唐十太子真是神人也!”荣公感叹道,“以前,南诏大乱的时候,你在陛下身边立下盖世之功,小老儿还一直当你是碰巧,以为你不过是运气好,胆子大,想不到太子的心思,竟像皇上一样明察秋毫,陛下临走的时候也和我家主狼正轩分析剑南形势,和你说的一模一样。”

    唐朝少年人,见荣公如此赞美,心中顿时飘飘然起来:“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

    荣公微笑的说道:“是啊,皇上说,要是让这个人在剑南当节度使,别说占领唐朝江山,恐怕就是对付他一个节度使的兵力,都要南诏倾国之力,哪里还说得上占领唐朝大片土地,再说了,即使攻下了剑南,以章仇兼琼这样的高手,南诏一定会付出不小的代价,也肯定起不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所以,陛下和家主都觉得必须铲除章仇兼琼这个障碍,唐十太子觉得,对付这个人,应以何策为宜,这也是陛下要代问的一个问题。”

    唐朝心思连转,陛下这是考较我来了,可不能草率回答,思索了半晌才道:“以我之见,当派一个武功绝顶的好手,将他狙杀掉,别的办法,似乎都来得慢,而且效果难料。”

    荣公就笑了:“唐十太子果然高明,不过,您刚才也说了,章仇兼琼的武功已经到了神而明之的地步,行刺的办法,多半不行。”

    唐朝就愕然道:“难道,以狼正轩太尉的武功,亲自出马都不能成功吗?”

    “正是!”荣公缓缓的说道:“章仇兼琼这个人,和南诏打了多年的仗,狼正轩家主对他,自是十分的熟悉,知道,剑南军中,高仙灵其实是个草包,真正的高手,是章仇兼琼,武功不在家主之下,只是因为高仙灵以前一直在他之上,忌惮他的才华,这才没有露头,现在李隆基将他提到剑南节度使的高位上,他的武功又那么高,和家主狼正轩一对一的交手,胜负也是难料,况且,剑南军中戒备森严,即使家主武功比他高出一线,还是不宜去冒这个险,不然,一个不小心,堕了一世威名不说,还有性命之忧。”

    唐朝这才震住:“哦,原来这样,要真是如此的话,对南诏起兵攻唐势必大大不利,要是刺杀的办法行不通,就只有另外一条路了。”

    “什么路?”专信和荣公都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让李林甫罢了章仇兼琼的官。”唐朝微笑的说道。

    “不错,陛下也是这么说的,陛下探听到,李林甫以前和章仇兼琼嫌隙很深,叫唐十太子想个办法,怎生将这这个章仇兼琼调走他方,陛下说,事情一旦成功,只要下任官员不是高仙芝那样的名将,陛下和家主都有能力对付得了,陛下说,这段时间,一切都准备好了,一旦章仇兼琼这颗眼中钉一拔去,立即对唐朝用武,到时候,就是十太子建功立业的时候了。”

    唐朝心中一震,听这老人的口气,竟是十分的渴望这场战争。他这样年老的人尚且如此,狼正轩那样雄才大略的人物,自然更是雄心百倍了,看来,陛下说要我继承南诏的大统,说不定是个缓兵之计也不一定,到时候自己替他出了力,他说不定又会生出变数,并且“或将让你继承大统”这个“或”字,十分的值得人玩味,但势已至此,虽然明明知道他们不能占领唐朝,但想到李格桑筹划了二十多年,连狼正轩那样的叛逆之罪都赦免了,自是对唐朝充满了深仇大恨,就算自己谏阻,恐怕也是无济于事,只得说道:“好的,小子这就想些办法,最好是借助李林甫的力量将章仇兼琼拉下马,请你转告陛下,我会尽力的。”

    荣公甚为满意:“唐十太子,陛下知道,你会尽力,这个他并不担心,不过,下面的第三件事情,却是你刻必须要做的。”

    “什么事情?”唐朝见他这样一个老成的人脸上都露出笑容,心中十分的不解。

    荣公就笑嘻嘻的说道:“这第三件事吗,就是唐十太子您的终身大事,陛下要我转告你,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不管什么理由,反正向唐朝廷请假,秘密回到南诏大理,他要给你和二位公主举行大婚。”

    “什么,二位公主?”唐朝虽然早料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做梦也没有想到李格桑竟然慷慨至斯,将另外的一位公主也嫁给我,那又是谁呢?

    荣公就微微一笑:“不错,是两位公主没错,除了李莲公主之外,另外的一位,也是天仙一样的美女,都是陛下的女儿,自然是公主啦。”

    “是谁?”唐朝觉得不可思议,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臣子可以娶两个公主,不管怎么说,唐朝就算将来继承了大统,可以娶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但他现在毕竟是南诏的臣子,这样公然的娶两个公主,的确是大大的不妥,并且,这于皇室的地位也有损。

    荣公再一次的微笑:“另外一个公主是谁,请恕小老儿要卖个关子了,陛下也答应了小老儿的,这个悬念,要等到你带着李莲公主回到朝廷之后,洞房花烛之夜才会告诉你,哈哈!”

    专信一听,也是十分的代替唐朝高兴。

    “好啦,陛下交代的事儿,小老儿算是圆满的完成了,这就回朝复命去也,唐十太子不要忘记了,一个月之约,您回来以后,直接就是洞房花烛,这样的好事,你不会抗旨?”

    唐朝就忸怩的一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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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六章洞房花烛之变
    唐朝本以为向高力士请假是很困难的事情,想不到自己刚刚一提,他就拍胸口的答应了:“没问题,不就是一个月的假,你的身体是累了,是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年轻人,耽于公事,但还得调养好身体,才能更好的为陛下效力!”

    这次去请假的时候,唐朝装得十分的像,特意请师傅孙思邈配置了一种药物精神萎靡不振,风都吹得倒的感觉,其实心中暗暗好笑这个武功不错的高力士,能不能看出我唐朝是装病。

    荣公这次一来把事儿一说,唐朝心中就是归心似箭,想到李莲和另外一个美如天仙的公主同时和自己洞房花烛,那种感觉,真的是猴急得可以,一想到这事儿的时候,身上就火烫火烫的。

    向高力士请假之后,唐朝随即和专信跑了趟政事堂,向韦坚告了假,然后回家。

    唐朝最担心的是过不了高力士那一关,毕竟他现在这个黄门侍郎的身份,负责皇上很多的琐事儿,一旦走了,怕皇上怪罪,但想不到高力士竟然答应得这样爽快。显然是被师傅的药物所骗。

    从政事堂一出来,唐朝心中就是欢喜无限,有一种春风得意的感觉,一身的轻快,哈哈,莲妹,哥哥现在终于可以不用那样的拘谨了。人的心就是这样,得寸进尺。

    以前的时候,吻李莲一次,唐朝就觉得心中勃勃然的,兴奋一整天,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却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想对她采取非法的行动,不过总算想到她是南诏的公主,要将她完壁归诏的送回去,反正是自己的,也不急在一时。

    想虽然这样想,但其中的煎熬,却是只有抱着夜明珠孤枕男眠的时候最是清楚。

    “莲妹,大哥这就带你回南诏!”唐朝兴冲冲的回家,直接找到的人就是李莲。

    李莲一听,脸色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子,她知道,这就意味着他很快就可以真正的做唐朝的妻子了。

    其实,大多数人的爱情就是这样简单,一旦喜欢上了,然后结婚,相儒以沫的过一辈子,只不过,想李莲这样单纯的女子,世间毕竟少有,哪个男人得到了,是那个男人最大的福气。

    唐朝随即带着李莲拜见孙思邈,说要带着她回南诏成亲的消息。

    孙思邈得知此事,哈哈大笑,捋着花白的胡子,连连的点头:“好,好事啊,不过,孩子们,以后可得给师傅生个大白胖儿子!”

    李莲想不到孙思邈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开这些玩笑,害羞得将头藏进了唐朝的怀里,唐朝却是脸皮极厚,一本正经的道:“这个请师傅放心,徒儿一定不辱使命,到时候师傅可别说小孩子烦着您老啦?”

    孙思邈更是哈哈大笑:“不会不会!”

    李莲的粉拳接连的击打唐朝的胸口,娇羞得心都碎了,但却忍不住笑出声来。

    当天晚上,唐朝府中大门紧闭,堂上张灯结彩,孙思邈做了主婚人,专信做了司仪,将一对新人送入洞房。

    原来,唐朝害怕皇上知道自己结婚的事情,说自己装病,所以只能关上大门在府中办了这场婚礼,除了唐朝府中的丫鬟奴仆,一个客人也没有请,秘密的将这事办了。毕竟,这是人生大事,孙师邈这个师傅对自己恩同再造,他又不愿到南诏去远涉山川,所以只好在这里办了。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唐朝心中还打着如意的算盘,既然同时娶两位公主,那么回南诏大婚的时候其中必定一个要独守空房,总不能两个都一起洞房,所以,先在这里办了婚,以后的事情,似乎就好办得多了。

    洞房里虽然张灯结彩,红烛高烧,但毕竟因为这是在长安的缘故,一点也不敢张扬,怕李隆基知道唐朝是个叛臣,鞭炮等物也只是象征性的放了放,喜庆的意思是有的,但热闹却是谈不上,和以前李隆基大婚的时候那种京城震动、万人空巷的盛况,自然有霄壤之别,但这些,却不能扑灭两个年轻人心中蓬勃的**。

    李莲满脸的娇羞,头上戴着凤冠霞帔,看着红烛上的泪珠大滴大滴的掉下,心中欢喜得想要跳起来:我一直想做唐大哥的妻子,盼望了这么久,这一天,终于来临了。

    她柔情脉脉的算着自己的年龄,我今天是十七岁八个月铃九天,庚寅年三月一十四日!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就在今天,我做了唐朝的新娘。

    她脸上布满红晕,无数次的在镜中看自己如花的容颜,看着的时候,连她自己都有些痴了,我真的是个绝色的美女啊!

    就在这样的时候,一个男人的脚步声传来。

    是他,是唐大哥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唐朝就要进来,她的心就砰砰的跳个不停,她赶紧闭上了眼睛,等着心上人亲手揭开她的红盖头,让她做他的女人。

    想到这里,她的心尖都开始抖,因为,这个时候,这个男人的手已经拉住了霞帔的一点边缘,只需要轻轻的一揭,她,就会扑进自己心上人的怀里,轻怜蜜爱,享受一生之中最神圣的时光。

    可这个男人竟似乎很害怕,就在将要拉开他霞帔的一刹那,停止了行动,静静的站在那里,好象一个雕塑。

    “大哥,你怎么啦?”

    李莲很娇羞,也很焦急,大哥这是怎么啦,你这样迟迟不揭开我的盖头,是不喜欢我吗?她心中伤心的想。

    但在这样的时候,即使再泼辣的女人,也不会自己掀开盖头的,她的视线被红盖头遮住了,十分的难受,她的心中,刹那间沧海桑田,仿佛过了一万年,情是煎熬,深情更是生死以之:唐大哥,你究竟是怎么啦?

    就听这个男人悠悠的叹息一声:“对不起,孩子!”

    李莲大惊,但她随即失去了直觉,因为就在这刹那间,一根手指点在她的太阳**上。

    李莲是有武功的人,危险来临的时候,本能的一闪,但没有用,这个人的指头并没有碰到她身上的一点皮肤,但她还是立即的**道中指。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有些失魂落魄的走了进来,看着站在自己新娘子面前的这个秃头的男人,唐朝心中充满了愤怒,但神色却十分的落魄,所有的这一切,他都在门外看得清清楚楚。

    他不得不看,他也不得不听话,因为他被点了**道,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刚才之所以能够行动,是因为这秃头人的中指微微一弹,一粒花生米就撞开了他腿上的“环跳**”,所以他才能走进来。

    这个秃头人不是别人,竟是舍瓦,李莲的义父。

    舍瓦看到了唐朝愤怒的眼神,忽然微微的一笑,伸指弹出,唐朝的太阳**上也已经中指,昏迷了过去。

    要是孙思邈这样武学大行家看到舍瓦的这一弹,肯定会佩服得不得了,因为他的手指并没有碰到唐朝的肌肤,却能点了他的**道,这说明舍瓦的武功,已经到了隔空打**一寸的境地。

    他武功早已经进入化境,但想不到的是,短短数月的时间,他的武功竟然又有精进,已经到达内敛金丹的地步。

    其实,一个人的武功到了化境,并不是就已经到了武学的尽头,学无止境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武功达到化境,确实还不能算是武道的颠峰。以李元霸盖世的拳法,锤法,尚且还没有达到,就是先练好外功(硬功),将自己的手腿脊椎这些地方练得坚韧无比,抗击打能力强,像那些泰拳手,肩头、手肘、手和脚,都长起了厚厚的老茧,可以一拳打碎板砖,这就是明劲练到高峰以后的征象。

    这个时候,有天赋的武学高手,想要再进一步的话,就必须将暗劲也练透。如果说练明劲是由外而内修炼武功的方法,那么练暗劲则是由内而外修炼武功的方法。一个人的明劲到了一定层次,就是某个人身体的极限,这个时候想要进步,除了改善自己的身体内脏器官等的功能之外,已经无法前进,所以真正的武者是要能改善自己身体里器官的功能,使之比平常人加倍的强大。因此唐朝的经脉修复之后,孙思邈说他得到了大大的奇缘,就是因为这样一来,他的血管和经脉都比常人大了一倍有余,对于修炼暗劲的高手而言,这无疑是巨大的天赋。

    一个人的武功要练到暗劲的层次,就必须将腰、小腹、尤其是丹田这些位置练得坚韧无比,也就是没有罩门。到练成的时候,全身的罩门已经很少,能随时将劲力聚集,出雷霆一击,也就是武学中人人向往的喷劲如针的境界。

    这个时候,暗劲一,再强的高手,只要躲不开,都是一个死的命运。它不同于明劲,一旦中了,还有可能仅仅残废而不死,暗劲一旦中得实了,神仙也难救,就是因为暗劲的力量太过巨大,将人体的潜能几乎全部的挥出来,击得人心脏经脉寸寸碎裂,哪里能够医治得好,即使能医治好,也成了植物人或者终身的瘫痪,所以李元霸杀人的时候,极少留活口,就是因为暗劲的力量太过强大的缘故,中者立死。

    不过,暗劲虽然强悍,但武功高手一般都不敢轻易使用这样的杀手锏。因为暗劲勃的时候,全身的精气神都在一瞬间释放,一旦敌人能躲开你的攻击,那时候你全身空门大露,真气不能凝聚,势必要死在别人的手里。所以,很多暗劲的高手反而死在明劲高手的手下,就是这个缘故,没有达到一击必中的时候使用暗劲,自己反而很是凶险。像泰森和刘易斯那样的拳王,武功明显没有达到暗劲,就是筋骨强壮,天赋卓,食物补充充足,要是和一个真正的暗劲高手交锋,他未必打不败你。因为他的全身抗击打能力特强,达到明劲的高峰,一拳出去,有千镑的力量,照样当有些人勃暗劲的能量。

    所以练武的人,天赋是最重要的。

    而一个人的武功,通达暗劲之后,最终的目标,就是修炼脊椎,改善身体的造血功能,使五脏六腑都强大无比,一旦练成,就是武侠的打通任督二脉,武功步入化境。

    化境的武功,才算是练武者真正的登堂入室,比平常的人多活个几十年,正常得很,传说华佗的弟子吴景活到一百三十多岁还耳聪目明,太极张三丰活到一百五六十岁还能杀贼百人。

    相舍瓦这样的武功,能够将真力凝聚成线,在一寸距离之内隔空点**,已经到达了化境中中层的功夫,不知道他在短短的数月之间,是如何修炼而成,这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练武的天赋。

    有的人勤修苦练一辈子,就是不能度暗,有的甚至还达不到明劲的高峰,舍瓦是那隆的大弟子,那隆对他信任有加,将《括苍山武经》倾囊以授,本来难以取得今天的成就,但他天赋异禀,再加上经过南诏大乱血与火的考验,又遭受身平最失意的事情,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竟为自己而死,竟然妙悟上乘武功的真谛,在四十多岁的年纪,登堂入室,并且很快的将武功练到化境的中层,的是南诏国中不世出的奇才,和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李南靖相比,也是毫不逊色,比李格桑、狼正轩、心悦法王等的武功都要高出一线。

    武功练到了他这样的境界,已经可算得是天下间绝顶的高手,但在他的心中,却是充满了愤懑和寂寞。谁说充满了愤怒的人练不成绝顶的武功?其实,他的武功之所以这样突飞猛进,和他这样的人的性格有绝大的关系,他谢小意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热爱,练武也是,加上报仇的刺激,使得他的武功在一二年之间,生了过去数十年都没有的大变化。

    只见舍瓦看揭开李莲的霞帔,看着她的脸,好一会儿,忽然叹息一声,一手抓起李莲,一手抓起唐朝,越墙而去。他双手上虽然抓了两个人,但身子还是十分的轻盈,飘飘的隐藏在黑夜里。

    这个时候,专信和孙思邈还茫然不觉,还以为唐朝和金莲公主正在洞房之**度**。

    春天微凉的风吹拂着舍瓦,他手上虽然有两个人,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行动,从一排排的屋宇上踏瓦而去,他的心中,充满了落寞:我这一生,就是为了阿意活着,可阿意已经死了,我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思?以我现在的武功,就是到南诏皇宫中去刺杀李格桑,成事的可能也是不小,但不行,李格桑这小子太狡猾了,要是一次刺杀不成,他加强了戒备,我不是永远没希望了么?

    他知道,以他现在的武功,他要走,任何人想要留住他,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万一刺杀不成,这小子有了防备,再要杀他,恐怕就是难如登天了。再说了,他本身武功那样高,除非是偷袭,否则自己是很难一击必杀的。要是这样的话,阿意的仇就永远不能报了,这是何等的恨事?我一定要先杀了这老白脸,然后,永远的和阿意厮守在一起。

    我不想等了,既然李格桑要嫁他的两个女儿,这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我不想再等了,阿意,你在那边也还快乐么,肯定很寂寞?

    其实,舍瓦这样的人,也不是天性凉薄,而是另外一个极端,用情至深,一旦到了这样的时候,他可以杀死亲如骨肉的师傅那隆,别人一定觉得他是禽兽不如的人,可是不然,在他的心中,他是喜欢谢小意这个女人喜欢得了疯,喜欢得忘记了一切,也就是深情得过了份,对别的人,自然就无情了。

    情到浓时情转薄,舍瓦就是这样的人!

    远远的,大理城已然在望,经过了七天七夜,他终于重回大理,舍瓦的心猛地一痛,我的阿意,就是死在朝廷里,白玉柱石之前。

    这个时候,他仿佛还看到她流着泪水的脸,她那无限深情的看着自己的眼光,她那缓缓的倒下苍白的脸,总之,亲身感受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的面前那种疯狂的痛苦!

    以他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想到这里的时候,眼里竟也流出了泪水:阿意,大哥这就给你报仇,然后,好好的陪你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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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七章天涯同路人 上
    舍瓦掳掠了唐朝和李莲二人,飘然南归,于路之上雇了一辆大车,将二人藏在车中,舍瓦竟然亲自驾马,逶迤往大理而

    唐朝和李莲全身**道被点,互相只能以目送意,但想到深爱的人终究是在一起,未来就是有什么凶险,也不放在心上了,互相枕藉在对方身上,反而感到从未有过的温馨。

    这一日终于到了大理,舍瓦将大车停在一家极大的客栈里,领着唐朝和李莲上了楼,租赁了一个很高的房间住下,随便一次出手,就是一块五十两的金元宝,并且叫店家且寄在帐上,好酒好菜只管派将上来。

    唐朝和李莲这个时候就只有全身大**被点,除了口中不能说话之外,行走倒是与常人无异。

    店小二见三人衣饰豪奢,出手更是大方得吓人,自是殷勤供应,不敢有丝毫怠慢。

    看看天色已晚,舍瓦一言不,只一个人在屋中喝着闷酒,眼睛中露出红丝,沉思默想。

    唐朝和李莲自不敢乱动,只得乖乖的躺在床上,不知道这个性情难测的男人,会做什么疯狂的事情,但两人看着对方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柔情蜜意。

    夜色渐渐深了,唐朝和李莲在车上颠簸了两三天,疲倦得很,自是早早的进了梦乡,但舍瓦却是铁塔一般的立在阶前,沉浸在无尽的回忆中。

    他只能回忆,也许是因为他已没有了未来。

    他的躯体虽然无比的雄健,但他的心已死,死灰一样没有任何的生气。

    然后,他忽然伸出手指,隔空点了两人的睡**,吹灭了蜡烛,关上门,身子如大鸟一般的向下一扑,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这是自己曾经奋斗的城市,我本梦想有一天,能和阿意荣华富贵,居住在这座城市里,想不到,一切都不是自己想象的,阿意为自己死了,而害死阿意,害得我声败名裂,伤心痛苦的人,现在却坐在南诏的朝廷里,享受着荣华富贵,三宫六院的日子!

    这世界如此的不公!

    他正想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来到西陵地界。

    西陵是南诏历代帝王的陵寝,当然也包括历代皇后和皇帝宠幸的妃子的陵寝,绵延十余里,有专门的士兵守陵,四处松柏高大,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愤。

    现在是深夜子时,守陵墓的士兵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并且这些守陵墓的士兵都知道,这段时间,雪陵经常闹鬼,有几个晚上人甚至晚上受到惊吓,明明看到有人在血陵的面前,但一走上前去查看的时候,那人影却忽然的不见了,每次都如此。

    这样一来,所有守陵的士兵都心中生了惧怕意,晚上的时候早早的就睡觉了,再加上陵墓这样的地方,容易使人产生幻觉,那些守陵的士兵,自然相信晚上有鬼神出游,再也不敢乱走乱动,就是负责值勤晚上的士兵,也只窝在岗哨位上不敢出来。

    舍瓦轻功绝好,自然毫不费力的就来到了雪陵——他今晚上就是来雪陵的。

    谢小意生前虽然没有名分,但李格桑想到她对自己的痴情以及自己的负心薄幸,深感愧疚,在她死后追赠她为雪妃,并且将之安葬在西陵,和正宫娘娘没有任何区别,以待将来自己百年之后和她比邻而居,下葬的时候以国葬的礼节,处处显示出他对谢小意的情意深挚。

    舍瓦要来这里,自是祭拜谢小意的意思了,白天目标太过明显,所以他选择在黑夜之中前来。

    以他现在的武功,眼睛耳朵等的感受能力都远远的出常人,还在百丈开外,他就觉雪陵前面的坟台上,立着白衣的人影。

    莫非,我的行踪被人觉了?

    这样一想之后,他闪电般的卧倒,匍匐在长草里。

    他心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有鬼!”但他丝毫不惧,以他这样的武功,再加上他报仇之后追随谢小意于地下的心态,心中对世事早无畏惧意。

    但那白衣人影却不像是鬼,他说话了,只听他喃喃的说道:“阿意,你知道你走之后,我有多寂寞吗?”

    语声不大,但说话的人中气充足,自言自语之中,有一种雍容华贵,从容不迫的气度。

    是他——是李格桑!

    舍瓦的心中立即升起滔天的愤怒,竟然是他!

    不过,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暴起动手。以他这样的高手,已经能完全的控制住他的情绪,一刹那之间,他就决定,这事情十分的蹊跷,三更半夜的时候,李格桑一个人来到谢小意的坟前,透露出十分的怪异,还是先看看再说。

    以他现在的耳力,喃喃自语,别说百丈开外,就是二百五十丈,他都能清楚的听到。

    李格桑摸着自己亲手为谢小意刻的墓碑,心中充满了柔情,继续说道:“阿意,你知道吗,你知道我的心中有多苦,自你死后,我无一日得到安宁,我心中整日想的就是一件事,你为什么会在人生最后的时刻,会背叛我?”

    咳嗽,他似乎在咳嗽,舍瓦倒是吃了一惊,以李格桑这样精纯的武功,虽然和自己相比略有不及,但武功也是南诏国中有数的高手,怎么会染上风寒这样的疾病。刚才一听他咳嗽,舍瓦立即知道,寒毒已入他肺叶,他感冒得似乎不轻。

    练武的人,尤其是精于内功的人,对血液气息的把握,达到了很高的程度,轻易是不会沾染风寒的,就算有,内功运起,短时间内也会痊愈如初。

    但李格桑的伤寒竟然已经伤肺,足见他受的风寒不轻。

    李格桑再次的喃喃自语:“阿意呀,别的问题,我想了一千遍一万遍,但你会背叛我,就这个问题,我却是从未想过,当着满朝臣子的时候,我自不会说什么,也表现得若无其事,可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心中如绞啊,阿意,我的妻子,我最深爱的女人,竟然背叛了我!”

    这个问题,他思想了很久,但直到今天,似乎也没有答案,只听他说道:“这究竟是为什么?她竟然为了舍瓦,宁愿自己死,这样看来,她好象已经真的喜欢上了她的那个族人,她宁愿自己死,也要救那个舍瓦一命。可她明明可以不死的,阿意,要是你以死相挟,我李格桑又怎么能忍心杀你,或许,我会放过你们的,可,可我的阿意,她竟然选择了死,我清楚还记得你临死时说的话,你觉得对不起我。是的,阿意是一个专一的女人,既然将身子都已经给我李格桑了,那就什么都该是我李格桑的,可他却偏偏喜欢上了他的师兄,也许,她死的时候,是觉得对不起我,是的,是我害死了阿意,我知道的,要是我趁早休了她,她或许就能快活的跟着舍瓦,过那神仙一样的日子,可是我没有,我虽然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但身边的女人的确很多,我找了阿意二十年,可这二十年中,我幸了无数的妃子,她们的容貌,虽然没有一个比得上阿意,可是我的痛苦,明显的比阿意少得多,她一个人,住在雪山之颠,辛辛苦苦的将莲儿抚养长大,她曾对我说过,直到死,她的身子都是清白的,她,她其实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啊,她的脾气不好,那是天性使然,改不了的,其实,阿意,您的脾气不好,也不是以前就是那样,是您这二十年受的苦太多了,无处泄造成的,您以前的时候,我刚见你的时候,您是一个多么活泼可爱的女子啊,阿意,是我害了你,我,我不该娶金瓶公主,使你伤心一辈子的,我,我现在想想,就是同唐朝开战,我当时也该娶您做正室夫人的,您本该是南诏的国母,母仪天下的女人,可我害了你,害得你生不如死,伤心一辈子,你不是背叛我,你,喜欢您的大师兄,那是天经地义的,我李格桑不是人,我还配当什么南诏的国君,前怕狼,后怕虎,当时李隆基就是一纸诏命就把我吓住了,我真是该死,我为什么不能以南诏倾国之兵与唐朝一争高下?”

    “李隆基!”李格桑忽然轻喝一声,四野震动,胸中一股悲愤之气散在阴森宇宙,有一种说也说不出的恐怖。

    这样的声音,以前经常出现在这座西陵里,守卫的士兵都以为是虎狼夜啸,鬼怪出没,其实并不是,是李格桑来这里缅怀谢小意的时候情绪不能自控的时候所露,这些守卫来检视的时候,以李格桑的武功,他们又哪里能看得到半个人影,自然会出去说仙道佛,说雪陵闹鬼了。

    “要不是你这个恶棍,我的谢小意又何至于被我生生的伤害,带和莲儿远走他乡,杳无音讯?要不是你,舍瓦又何至于对我已婚的妻子恋恋不忘,纠缠不休,不仅害了我,害了阿意,其实,连舍瓦也给害了,现在想想,舍瓦这个人,并不是十恶不赦之徒,他只是误入情网而已,要是及早将我的阿意带进皇宫,她们哪里还有见面的机会,时间久了,必定淡忘了,李隆基,你害得我家破人亡,我会放过你吗,我已经授意我女婿唐朝罢了章仇兼琼这个剑南节度使的官,指日就要进攻唐朝,李隆基,你给我纳命来!”

    舍瓦听得暗暗吃惊,李格桑竟然要在近期内进攻唐朝?

    不过,这些军国大事,对舍瓦而言,根本不会关心,。他不由得想刚才李格桑的话,是李隆基害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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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七章天涯同路 下
    要是李隆基不逼迫李格桑,阿意的确是会当南诏的皇后,就算我武功天下第一,她恐怕也会死心塌地的喜欢李格桑,我哪里有施展感情攻势的机会?再说了,阿意一直就不喜欢我,肯定是觉得我长得难看,她,她最终自杀而死,是为我舍瓦死的,还是觉得对不起李格桑而自杀的?

    这些问题,舍瓦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想清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经李隆基一提,竟是心中打了个冷战:阿意真的是爱我吗?

    她是为了我而死,这无可怀疑,可是,究竟是可怜我还是爱我呢?

    这二者之间的差别,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要是阿意真的是喜欢我,我自应该找李格桑报仇,可,可要是阿意是为了可怜我,感激我对她的一番真情而自杀的,那么,她自杀的时候,是觉得对不起李格桑,那样的话,就说明,她还是深爱是李格桑的,只不过,只不过不希望我为她而死,他才自杀的。

    要是这样的话,我还有什么资格找李格桑报仇,也许,该是他找我舍瓦报仇。

    我勾引他已经有了女儿的妻子,用尽所有的手段,不惜叛师、叛国,这样做,难道做对了吗?

    也许,我的真情,终于打动了谢小意那脆弱的女人的内心,使她认识到,我才是真正把她看得最重要的男人,喜欢上了我也说不定。

    究竟是哪一种,是喜欢,还是可怜加感激,一时间在舍瓦的心中难以委决。

    我究竟该不找李格桑报仇?

    正在他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笑道:“是谁夤夜来访,狼正轩恭候多时了。”

    就在这个时候,狼正轩高大的身形出现在舍瓦的视野,他正向自己走来,脚步之间甚是利落,只几个起落,已经来到了距舍瓦不足十丈的距离。

    舍瓦大吃一惊,想不到狼正轩已经现了自己,只得从草丛中站起了身,冷冷的凝视着他的脸,心中一震,这神射手的武功,短短数月不见,似乎又有了精进,他以前和狼正轩联手对付李格桑,深知他武功的底细。

    李格桑吃了一惊,看到狼正轩倒还罢了,但一看到舍瓦,脸上就露出怨毒的神气,风一样的冲了过来,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已经到了舍瓦面前,远在七八丈开外,已经仓琅一声抽出长剑,一招“苍鹰搏兔”,使的是拼命的招数。

    舍瓦的武功虽入化境,但对这样凌厉的一招,还是生出了忌惮之意,手一圈转,长剑出手,划出一道蛇形的白光,反击而出。

    但正在这样的时候,狼正轩的厚背金刀也呼啸而至,形成了以二对一的局面,遥遥的指着舍瓦全身大**。

    哗啦的一声龙吟,李格桑的剑和舍瓦的剑碰在一起,迸火星万千,舍瓦半步不退,李格桑却退了三步,武功高下已判。

    狼正轩这才吃了一惊,他以前和舍瓦共事的时候,知道舍瓦的底细,觉得他的武功虽高,但毕竟和自己相比,还要稍逊,而李格桑和自己,武功向来在伯仲之间,他轻描淡写的一剑,就将李格桑的拼命一击化解了,武功竟然比李格桑只高不底,而且从容不迫,光看他的气度,都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大高手。

    他何以会在短短的睡月时间,武功精进如此?

    其实,舍瓦的心中,也是吃惊不小,李格桑刚才这一招,他看似挡得轻松,其实已经竭尽全力,他的功力,并没有李格桑深厚,虽入化境,但也只比李格桑高出一线,本来以为今日是最佳的报仇时机,想不到狼正轩竟然来到,以这二人之力,自己不说报仇,恐怕要败,因此挡了这一招之后,并不进击。

    狼正轩早知道大哥李格桑伤心谢小意之死身体日渐消瘦,更得了风寒而又不愿吃药,自己也不运功抵抗,并且不时的晚上出宫。这些,他当然是听御林军总管铁凝说的,一琢磨之下,就知道李格桑一定来雪陵,怕他想不开自杀,所以每次都是暗中跟随,以防不测。

    自从李格桑原宥他的反叛之罪之后,他是像结拜前一样,死心塌地的忠于李格桑,这才有今天现身这回事。他早已经来到,比舍瓦先来,而且躲在暗处,所以一切都在他的监视只内,只想看清楚舍瓦情形之后再动手,但见舍久久不动,心中自是大为担心,害怕他陡然难,李格桑猝不及防,难免会着了他的道儿,也不惜暴露身份,喝令舍瓦现身了。

    不过,来到近处,得知窥视的人竟然是舍瓦,倒也远出他意料之外。

    狼正轩见李格桑还想动手,赶紧拦住道:“陛下,舍瓦将军,就算你们要动手,也听我一言好不好?”

    两人点头,狼正轩就说道:“你们两个人,一个是南诏的国王,我结拜的大哥,一个我昔日的战友,都有不错的交情,我说这话的时候,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观点来说的,要是说错了,请大哥和舍瓦将军不要怪罪?”

    李格桑先道:“贤弟但说无妨。”舍瓦则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就听狼正轩说道:“你们两位的恩怨,其实说穿了并没有什么,就是了谢小意这个女人。两位都是英雄,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都喜欢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我却觉得,美人已经玉陨香销,你们再在这里争个你死我活,毫无意义,不如完成美人未了的心愿,那才算是真正的喜欢她,爱她,美人在九泉之下也会含笑的,不知道我说的是也不是?”

    两人的心中都是一动,舍瓦不禁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两位都喜欢热爱这陵墓中的美人谢小意,这是天下皆知之事,用不着讳言,只是她生前有什么愿望,你们一定没有仔细想过?”

    “什么愿望?”

    “她是一个弱女子,能有什么天大的愿望,其实,她想要的,就是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幸福的过一辈子,就这么简单。”

    两人同时点头,女人不同于男人,其实,这也是世间千千万万女人的愿望。

    狼正轩道:“既然二位都这么看,那我要说两句对两位不敬的话了,你们想想,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名节,她只有一个身子,总不能同时嫁给你们两个人,所以,不管你们两个如何优秀,总之其中的一个,注定会伤心,谁叫你们同时喜欢上了这个女人,所以,千万不要把对方都当成死敌,你们也是被逼的,换了是其他的女人,你们甚至可以送给对方,不是吗?”

    这几句话深为有理,两人听了都是暗暗点头。

    狼正轩继续道:“如此看来,谢小意的死,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你们两个都不起,觉得背叛了我大哥李格桑不忠,对不起你舍瓦却是马上要使你踏入死地,要不是因为她,恐怕你舍瓦将军现在还在彝部做你的**师,所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们都误会了,其实,你们并不是天生的死对头,而是命运的差错,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同时,这也是美人薄命,正是因为觉得亏欠了你们两位,谢小意才选择了自杀,这些,就是事情的全部,话已至此,你们要是还要拼个你死我活,那我狼正轩真的是失望得很,你们其实不应该拼命,而应该杀了促成你们悲剧的罪魁祸。”

    “谁?”舍瓦深觉有理,不由自主的问道。

    “李隆基。”

    “为什么会是他?”

    “你们想想,若是他不压迫南诏,谢小意铁定做了皇后,舍瓦将军作为臣子,就算心中还喜欢皇后,但总不能时时的见到她,她自然就没有可能喜欢上你舍瓦将军,再怎么说,也是你一厢情愿,也许,许多年过去了,舍瓦将军就会忘记了她,也就不会酿成今天的悲剧,我想的话,不管她是喜欢你们之中的哪一个,你们都不希望她死得那样惨?”

    在几句话,说进了二人的心坎里,深以为然。

    狼正轩见两人意动,立即说道:“所以在下以为,其实,真正杀害谢小意的罪魁祸,不是我大哥,也不是你舍瓦将军,而是李隆基,如今,美人已死,你们要是真的聪明的话,不是互相斗个你死我活,而是了了佳人的心愿,给她报仇,找出给你们三个人带来终身遗憾、刻骨铭心伤痛的人,除掉他,然后,像亲兄弟一样的活在世上,因为,我想谢小意要是还没死的话,她是真心希望你们两个人都好好的活在世间的,你们说是不是?”

    这些话,李格桑和舍瓦,其实不是没有想过,只不过,因为一种本能,天然的都将对方当成了仇敌,现在听狼正轩这样说,都是深以为然。

    李格桑眼中的泪水流下:“是啊,舍瓦兄弟,我,我当时也做错了,我该立即放了你的,我还想着我南诏国王的威严,要把你你这样的人关在天牢里,这怎么行呢,要不是我固执己见,阿意也许不会的,你,你杀了我!”

    他忽然横过长剑,交在舍瓦的手里,引颈就戮,闭上了眼睛,心中全是悔恨之意。

    舍瓦抓着剑的手也颤抖起来,这本是一个报仇的绝好机会,一剑下去,什么仇都没有了,他就可以自刎在谢小意的灵前,可,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中升起强烈的后悔:“我,我也错了,要是我,我不继续纠缠她的话,她,她一直专一的爱着你,哪里会喜欢上我这个丑陋的族人,我,是我害了她!”

    一剑就向自己的脖子上抹去,他忽然感受到,自己竟是这样的卑鄙,杀师,叛国,害死心爱的女人,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使自己心爱的女人得到幸福,才是真的喜欢她,不然的话,那就完全是**,没有任何爱恋可言。

    可谢小意已死,遗憾已永在,我还活在这个世上干什么?

    当的一声,狼正轩早有准备,将这一剑格开,但舍瓦武功已入化境,狼正轩事出突然,出剑也是慢了一点点,终于还是将舍瓦的胳膊斩开了一条大口子,深及白骨,十分的恐怖。

    李格桑大惊,赶紧撕下自己的衣襟,给舍瓦包扎,他手脚利落,几下已经包扎好,止住了血流。

    这个伤口一抱,两人之间再无仇怨。

    狼正轩哈哈大笑:“大哥,舍瓦将军,你们都是世上的大英雄,大豪杰,大丈夫,有仇岂可不报,这就联起手来,杀了李隆基,打下一个万国的江山!他日荣华富贵无疆,传之后世,以了美人的愿望,来,我们都跪下,就在这里搓土为香,结成异性兄弟,祸福与共,生死同心!”

    拉起李格桑的手,和舍瓦的手,连带自己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然后,跪下,就跪在谢小意的陵墓前。

    三个南诏的英雄豪杰,结成八拜之交,以年纪为序,李格桑做了大哥,狼正轩是老二,舍瓦是三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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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八章唐朝未灭,何以家为
    当下李格桑带领狼正轩和舍瓦回到朝廷,听说唐朝和李莲已经被擒拿到了大理,立即命令御林军总管亲自迎接,一行人同回大理王宫,正是东方微白时分。

    铁凝知道唐朝很有可能是将来南诏的国主,对之甚是礼敬,唐朝和李莲一得自由,心中大喜,携手入宫,说不尽的温馨缠绵之意。

    但就因为这一携手,唐朝的洞房花烛之夜横生风波。

    李格桑得知舍瓦收了李莲做自己的义女,非常高兴,知道这样一来,两人之间的仇怨,算是彻底的了结了,都一心一意的为杀死李隆基,灭了唐朝,结成生死之交。

    其实,古之豪杰交往,多是一诺千金,况南诏尚未开化,民风淳朴,一旦为仇,可以杀别人全家,一旦为友,可以生死不计,两肋插刀,舍瓦既被狼正轩的话所打动,又想到毕竟理亏在先,苦苦追求李格桑已过门的妻子,颇是世间豪杰所不齿,自己也觉得惭愧,知道自己平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师傅了,一听到狼正轩以李隆基为敌,以他的聪明,立即知道了这是狼正轩的一举两得之计,一曰化解夙仇,二曰利用自己的武功智慧,但他说的句句话都打进了他心坎里,终于打动了这痴情狠情男人的心,知道狼正轩说的没错,谢小意如果在天有灵的话,一定会痛恨压迫南诏的李格桑,他知道,以南诏的国力,要灭了唐朝,并不容易,早就存了必死之心,死在疆场上和自刎在师傅的灵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心中反而平静。

    李格桑感于唐朝救命之恩,早有心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唐朝,这次一回来,自是立即叫铁凝操办婚礼,不过却吩咐他严守秘密,因为唐朝要回到唐朝为官,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恐怕小命立即不保。

    当天紧张的操办一天,按照南诏的礼节,可以同时娶两位公主,诸事准备。

    虽然说是简陋,但这两个公主的身份非同凡响,操办得也甚是隆重。

    就在这天午时三刻,唐朝身着大红新郎礼袍,腰束玉带,站在礼堂前等待两位新娘子和自己拜堂。除了李莲之外,另外一个公主的名字,荣公当时一直不给自己说,想不到一问狼正轩,他也是哈哈大笑:“这另外一位公主是谁,老夫却要卖一个关子了,今夜你自然知晓,还是让你自己去现的好。”

    说得唐朝满脸烧,只得自己揣摩了。

    礼堂上布置得金碧辉煌,喜气洋洋。

    礼炮之后,吉时已到,新人拜天地。

    只见两个佳人在喜娘的引导下,轻移莲步,娉婷的向自己走来,那种感觉,真的好象是三五之夜,明月半墙,羽化而登仙。

    在赞礼师的喝声中,三人拜了天地,然后在“二拜高堂”声中,三人一起向上面的两个人行礼,一个是李格桑,一个却是舍瓦。

    舍瓦本来再三推辞,但经不过李格桑和狼正轩二人之劝,终于以李莲义父的身份,受了三个年轻人的礼拜。

    “夫妻对拜!”

    唐朝心中哈哈一笑,这次老子可不和你们两个站在一边了,深深一揖;两个新娘子也向唐朝盈盈一拜,有司仪向三人身上洒满金粉,宾客欢笑拍掌,礼成。

    随着“送入洞房”这声高喊,唐朝心中早已经急不可耐,一边牵着一个佳人的手,向洞房而去。

    有道是**一刻值千金,等到将到洞房门边的一刹那,将两个新娘子一拉,轻飘飘的就进了门,然后,双脚连环伸出,将两下喜娘挡在门外,同时也将想挤进来闹房的国宾如李谅等辈堵在门外,砰的一声,洞房的门关上,然后一拉,死死的上了栓。

    哈哈一声,唐朝伸出手来,将两个美娇娘揽入怀中,双手一拉,呼啦的一声,红盖头拉开,李莲娇羞不待言,但另外一个女子却是杏眼圆睁,似恨似喜的看着他。

    “啊,文姜,是你?”唐朝欣喜得心都飞了起来,嘴伸了过去,想给她一个深深的吻。

    啪!

    唐朝的脸上火辣辣的着了一个耳光,这使他今天喝的酒清醒了不少。

    但唐朝现在的功夫,别说是一个耳光,就是一根棒子打在他的脸上,恐怕也没什么损害,忽然哈哈一笑:“好,还是以前那个泼辣的样儿,我喜欢!”

    放开李莲,扑了上去,***,既然你这么刁蛮,敢在洞房里打夫君,不先收拾了你,那真的是无天理了,回头对李莲说道:“乖乖莲儿妹妹,你就在床上好好的给我坐好,我制服了这丫头之后,再来好好的疼你!”

    李莲一听,脸上娇羞无限,心中虽然微感不快,毕竟,唐大哥还是没有第一个找到自己,但他说的似乎也有礼,妻子打丈夫,他要不先收服的话,恐怕文姜以后会无法无天了,只得听话的坐到床沿上,忽然一阵娇羞,将红盖头又盖上了,心想,我的身子还没交给唐大哥之前,看来还是得戴着这个的好。

    文姜见了唐朝的呆相,扑哧一声笑了,娇媚无限。

    唐朝就痴痴的看着她,忽然冲上去,抱住了她,又吻又亲,将文姜整个都包围了。

    这一次,文姜没能避开,显然没有想到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是今非昔比,一掌击出被他捉住,另外一掌急着解救,却又被他的另一只手捉住,只觉得唐朝的嘴亲上了自己的唇,全身被他坚强有力的臂膀箍得结结实实的,自己的香舌被他肆意的蹂躏,却是没有半点办法。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唐朝一旦这样的感受着她身体的时候,强烈的**刺激他失去了理智,啊的一声大叫,将她抱了起来,向另一室中奔去,他已经迫不及待了,今天,也是他该爆的日子。

    铁凝布置的时候,早有准备,洞房是两间相连的屋子。

    终于,唐朝将文姜抱到了床上,回身一看,明晃晃的烛光照得纤毫毕现,胸中升起一种无法解释的热意,就想下手。

    但,就在唐朝的胳膊一松的瞬间,他忽然杀猪也似的叫了起来,因为文姜的手,捏住了他的睾丸。

    剧痛传来,唐朝立即停止了一切行动,郁闷的全身瘫软,他知道,这个时候再倔强,自己这辈子可就没有后代了,却相当无奈的叹道:“文姜,你为什么这样忤逆夫君,要知道,我现在是你老公,现在可是洞房花烛之夜,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你为什么这样?”

    文姜就咯咯娇笑,因为她听到隔壁李莲也是啊的一声轻呼,显然是在担心唐朝受了什么伤害,一听到唐朝说话,隔壁就没有动静了,显然是在倾耳细听,不由忍俊不禁。

    “你,你笑什么?”唐朝切齿,妈妈的,明明这么美的娘儿,却总是勾引得自己想死又得不到,这不是迷死人不要命么?

    这个时候,文姜的脸上也露出娇羞,但,奇怪的是,她捏着一块肉的那只手全一点也没放松的意思,她的心中想:好险,没听说这小子在什么时候练成了这样高强的武功啊,要是他一挣脱,我的计划就全部落空了。

    听唐朝这样一问,笑道:“我笑你没志气,你现在想的,都不是好事,你想那些不正经的,为什么不找李莲妹子,却来找我?”

    唐朝现在是深深的后悔,早知道这丫头如此难缠,真的该找李莲的,莲妹就是心中有什么不快,也不会这样泼辣的,再说了,莲妹喜欢我得要命,又会有什么不快了,一时之间深觉对不起李莲,却是闭了嘴不说话。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在这东方花烛里,文姜显得更是艳丽无匹,这使他想起了美绝天下的杨玉环。

    是的,文姜就是这样的女子。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再不求饶,我可废了你?”文姜银牙一咬,作势就要废他的样子,唐朝这才大吃一惊:“哎哟我的姑奶奶,我求饶,求饶还不行吗?”妈妈的,想到她以前杀人的手段,不禁心脏蓬蓬如击鼓。

    文姜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我文姜以后是你的妻子,我也是南诏的公主,和李莲的是身份是平起平坐的,你可不能起了邪恶心思,疼着她,冷落我?”

    “这,我,我怎么会呢?”唐朝冤枉得想哭。

    文姜赞许的点头:“好,不过,这一点还不够,我还要你答应,杀了李隆基之后,我再将身子交给你。”

    “啊?”唐朝浩叹,“那要等到何年何月?”

    文姜就:“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您放心,我文姜既然愿意跟着你拜天地,就算你一辈子不能灭了唐朝,我们夫妻的名分还是在的。”

    “啊哈哎哟”,唐朝顿足,“名分有个屁用啊,我宁可不要名分,我要,要你。”

    文姜的脸色立即沉了下来:“不行,不能给我祖宗报仇,我文姜生不如死,古人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你既然是我的丈夫,就该像个大丈夫,完成妻子的心愿,唐朝不灭,何以家为。”

    “啊,文姜要灭我?”唐朝故意的说道。

    “不是的,唐朝大哥,我要灭的是李隆基。”文姜忽然放脱了他的睾丸,双手捧着他的脸:“大哥,您放心,我可以等你十年,要是你真尽心尽力了,十年之后,还没有灭唐朝的话,我,我就什么都给你。”

    然后,她的泪水流下,她忘不了她在祖宗武则天墓前的誓言。她也是一个青春渴望的女人,她心中又喜欢唐朝,她也希望男人身体的爱恋,但,她所拥有的,就是女人无与伦比的处女身体,一旦失去,她知道,他将不能驱动这个男人,更重要的是,是她师傅逼她立的誓言。

    唐朝心中无比的失落,但随即微笑道:“唐朝不灭,何以家为,的确是好,亏我的文姜能想得出来,我答应你!”

    “你,你真的答应我?”文姜有些不信。

    唐朝就微笑的点头:“怎么,需要我再说一遍?”

    “不用啦,谢谢你,唐大哥!”文姜抱住他的脖子,在他的额头上温柔的亲了一下,然后,小鹿一样的跑开。

    唐朝说道:“我早就在怀疑,陛下除了李莲公主之外,没有女儿,现在忽然又多了个公主,很可能是你。”

    文姜就又退了回来,立在门边:“怎么,你很失望是我是不是?”

    “不是,不是,若有此心,天诛地灭。”

    “那你想的是什么?”

    “我想,你师傅真的是带着你来到南诏,和陛下相认了,不然,陛下也不会承认你公主的身份。”

    文姜就微笑:“算你聪明,是的,我回到南诏,一打听之下,才知道父王最心爱的妃子雪妃谢小意,也就是李莲的母亲已死,这才去了后顾之忧,光明正大的和父王相认了,他本不想认我的,不过见我长得倒是可爱,所以就同意了。”

    唐朝哈哈一笑:“你还说,你喜欢你唐大哥我,所以,皇上才巴巴的将我从长安叫回大理,把你许配给我,让我做南诏的驸马爷,是不是?”

    文姜的脸一红:“便宜了你,什么都知道了,不过,不要忘了你刚才的诺言,再说一次?”

    唐朝就郁闷的道:“唐朝不灭,何以家为?哈哈,是这句?”

    文姜嫣然一笑:“莲妹还在等你呢。”说完转身到帐后去了,生怕唐朝用强。

    唐朝看着她的背影,狡黠的笑了,哈哈,这丫头,你既是我的妻子,我的武功又比你的高,阴谋诡计想来这丫头也玩不过我,你拿什么保留你的清白,这个天真的女人!

    然后,他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刚才弄得有些褶皱的衣衫,向李莲的屋子走去,在那边,红烛依然是明晃晃的。

    唐朝的脚步很轻盈,他知道,莲妹一直是一个听话的女孩子,一定不会怪罪自己的,走了进去,关上了门,这样一来,他们和文姜之间,就隔成了两个世界。

    这扇门的质地虽然优良,但还是挡不住有些声音,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优劣。

    轻轻的,唐朝揭开了李莲头上的盖头。

    他本以为会看到一张娇羞的脸,可是他现在看到的,却是一张梨花带雨的脸。

    唐朝就清晰的感觉到,她晶莹的泪水落在自己的手背上,有一种令人痛惜的心酸。

    “你,莲妹。你怎么啦?”

    唐朝温柔的抱住了,将她紧紧的搂在自己的怀里,双手轻轻捧着她的脸,鼓一口气,忽然吹出,她脸上的泪水就奇迹般的消失了。

    原来,以他此时功力,已经到了暗劲的初级阶段,虽然不能将内力凝结成线,凝结成针,但对身体气血的把握,还是到了了然于心,入神坐照的程度,瞬间能将嘴里的温度高到近百摄氏度,将李莲的眼泪以蒸汽的形式瞬间融化,虽然掉了几滴在唐朝的手上,但还是滚烫的。

    “莲儿,不要伤心,我知道,你一定是觉得大哥对不起你,我,我誓,以后会不分彼此的对待你们,不要伤心,千万不要,莲儿,我爱你!”

    轻轻的吻上了她的唇。

    李莲等他吻了一下,有些娇羞的逃避了,说道:“唐大哥,你,你想错了,我,我才不是因为你,你先到文姜妹妹那里去才伤心的,我,我是想到了我死去的妈妈,我刚才隐隐听到你们好象在谈论她,所以感到伤心。”

    “哦,原来是这样,大哥看来是真的错了,用什么来补偿呢?看来也只好这样了。”也就在突然之间,他全身力,将李莲紧紧的抱在胸前,感觉到她身上滑腻圆润的肌肤,伸手就要去解她的衣带。

    “你干什么?”唐朝大吃一惊,他再也想不到,李莲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住了他的睾丸。

    李莲就无限娇羞的一笑道:“大哥,你,你刚才大叫一声,是不是受伤了?”神色间充满了关心。

    唐朝这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心中放下一块大石头:“没什么,一点也没有受伤,包你满意!”

    李莲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子,放开了他,却忍不住娇笑了起来。

    是夜,唐朝风光无限,沉浸在人生最美妙的境界里,他觉得自己没有受伤,一点也没有。

    隔壁的文姜,苦受着煎熬,不过,这就是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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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九章自拥山头
    唐朝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这才睡醒。{p)

    昨夜他和李莲新婚燕尔,说不尽风光旖旎,将大把的精力都消耗殆尽,但李格桑就有命,要他回长安,不为别的,就是李隆基忽然派人来唐朝府中探病,专信得知此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飞马赶回南诏。

    忽然之间不见了唐朝,孙思邈和专信吃惊非小,但不敢声张,四处寻找,几乎没将整个终南山翻了个遍,但仍是一无所获,不由得恐惧殊甚。而在这个时候,所谓屋漏偏遭连夜雨,舟破还遇打头风,皇上得知唐朝生病,竟然派太医来看他,专信只得撒谎,说唐朝外出求医去了,这才搪塞过去,但知道,这样重大的事情,自己必须亲身回南诏,说明一切。

    想不到一回南诏,却,得知唐朝已经李莲和另外一位叫文姜的公主成了亲,就在这失踪的几天之内,心中一块大石却是落下。

    唐朝双手紧紧的握住专信的手,看他瘦削的容颜,显然是这段时间为他操了不少的心,再加旅途劳顿,恭敬的和李莲各给他倒了一杯酒:“专大哥,请喝下下弟这杯喜酒!”

    专信见李莲身上气质大变,知道是她已经真正变成女人的缘故,哈哈一笑:“大哥能喝这一杯迟到的喜酒,胜过喝世上所有的美酒!”

    一饮而尽。

    不过令唐朝十分害怕的事情却是,文姜公主不见了。

    他本在奇怪,自己和李莲已经起来,隔壁的文姜怎么还不起来。

    却原来,昨天晚上唐朝和李莲高呼酣战,文姜呆了一会儿,实在是呆不下去了,于是悄悄的开门,出去了。这两个人在兴头上,以致于她何时开门,何时出去的,竟然毫无所觉,现在才知道人不见了。

    一问之下,铁凝才告诉他:“昨天晚上文姜公主独自出去,守卫问她为什么,被她杀了一人,闯出去了。”

    唐朝大吃一惊,知道铁凝话虽说得好听,但想必是看在陛下的面上才放过她的。文姜武功虽然不错,但又哪里能在大理皇宫中自由来去。

    但既知道了她的去向,心中反而不着急,知道她久在江湖行走,武功又不错,自保是没什么问题的,和专信略做休息,随即起程。

    李格桑带领李莲,亲自送唐朝于十里长亭,李莲仅仅和唐朝夫妻一天,随即分别,其间的痛苦,可想而知,但父王有命,南诏和唐朝开战在即,她跟去唐朝的话,危险万分,只得留在大理皇宫。

    数日之间,唐朝赶回长安,秘密进入自己在终南山的豪宅,孙思邈见着,唐朝说明原委,皆大欢喜。

    唐朝和专信大睡了一日,精神刚刚缓了过来,忽听门外有人来访,叫老管家开门,一看之下,竟是舍瓦,他的身后跟着专氏四虎。

    唐朝大吃一惊,他曾两次落在舍瓦的手里,但舍瓦并没有杀他,不过对他的武功,却是佩服得很,赶紧恭敬的迎接了进来,不知道他们为何而来。

    专信接着自己的四位兄长,也着实亲热了一番。

    在秘室里,唐朝问其来意,舍瓦说道:“奉陛下之命,前来协助副元帅你。”

    唐朝本想说自己有师傅那样的高手帮自己,再加上专信,人手已经足够,但舍瓦先说道:“陛下临行的时候吩咐我,唐朝京师之中党派林立,李林甫更是势力雄厚,既然惹上了他,恐怕他不会善罢甘休,为确保副元帅您的安全,命我前来保护您,一切并听差遣。”

    唐朝一听大喜,但连连摇手:“什么副元帅,舍瓦先生是南诏不世出的奇才,武功更是出神入化,令唐朝打从心眼里佩服,什么差遣云云,千万别提,一提我就跟你急,大家都以兄弟相称,有什么事的时候,请舍瓦义父帮帮忙,小子绝不敢狂妄。”

    其实,李格桑和舍瓦之仇根深蒂固,本不是狼正轩所能化解得了的,只是因为情理在那里,被他说清楚,这两个男人才化敌为友,强迫他们结成兄弟,但要真正的做到亲如兄弟,却是谈何容易,舍瓦在唐朝走后,随即想告辞,不受南诏任何官职,好在狼正轩以李莲打动了他,要他以义父的身份去唐朝帮助唐朝,免得他涉了凶险,李莲可要做一辈子的寡妇了。

    舍瓦以前本感激唐朝守信让他和谢小意见了最后一面,所以两次不杀他,也是报他当日之恩,现在听唐朝说话客气,丝毫不以权势压人,心中甚喜。

    像舍瓦这样的人,武功已达化境,在为人处事上的修为,也是与日俱进,要是换了在南诏叛乱之时,要他和李格桑这样的人化敌为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随着他武功的增高,为人处事也日渐圆润。

    其实,武功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用儒家的话来说,就是“至于精诚”,用道家的话来说,就是结成不坏金丹,用佛家的话来说,则是结成涅磐舍利(也叫牟尼),总之,武功到达了这样的境界,就是最高境界,还想前进半步,都必须要有惊天动地才能的人如彗星一样的划破夜空,羽化而成仙、成佛,成大圣人王,如老子、孔子、释迦牟尼。

    这样的人,千年难遇,有时候一万年,也未必遇得上。

    不过,就舍瓦现在的境界,虽然还没有到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的境界,但确实已经到了处事圆润,透明世间的境地,为人处事都留有余地,再也不像南诏大乱时候的残忍凶暴了。

    武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身体,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精神。

    唐朝心中大喜,一个强大的愿望出现在他的脑海,以我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在朝中自成一党,到时候,自拥山头,成就一番大事业。哼,你李林甫千方百计的请到了铁慕容,哈哈,想不到我唐朝也找到了一个武功高强的高手。

    唐朝和他们一番言语之后,随即吩咐专信将他的四个哥哥安顿在西跨院里,舍瓦不喜欢拘束,自己要了一个院子,专心修炼武功,唐朝自是不敢阻拦,叫手下加意的供应,有什么吩咐,不敢怠慢了。

    唐朝知道,以自己府中的实力,自己的安全那是没问题了,忍不住心怀大畅,修炼师傅教自己的功夫,与日俱进,他要等到一月的假满之后再去上朝。

    匆匆十多日已过,唐朝自觉功夫已经达到暗劲的层次,一拳击在墙壁上,能使墙壁凹陷进去,但自己的手上丝毫也不会受伤。

    有人觉得暗劲很玄,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其实说白了不值一钱,就是修炼得将全身的能量在一瞬间从拳头或者从脚上爆出来,威力惊人,一拳可以打得普通人筋断骨折,甚至武功厉害的暗劲高手,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打死一只老虎,景阳岗上的武松,喝醉酒的时候也能杀虎,就说明他的暗劲已经很厉害了。

    当然,唐朝现在的暗劲,只能通过拳头爆出全身能量,还没有将腿练通,更不用说将自己身体别的地方,胸、腹、跨、下阴、眼、耳、口、鼻等重要地方练通,当然,要想像舍瓦那样进入化境,还得将脊椎练通暗劲,这并不是说能将脊椎变得可以击打人,而是改善脊椎的造血功能,少林的《易筋经》,说白了就是将功夫练到脊椎,使他能自由的伸缩,改变他的素质,从本质上提升一个人。

    唐朝距离这样的境界自然很远,但只要勤奋不已,将来进入化境,凭着他的资质,是大有可能的。

    这天午后,忽听门外鼓声盈耳,随即响起了敲门声,唐朝喝令开门,却看到一个身穿猩红官服的汉子从一辆豪华的轿子里走出,却是李林甫。

    唐朝赶紧站了起来,终于强压住心中的怒火,迎了出去:“臣相大人,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话虽然略显亲热,但语气却是冷冰冰,他唐朝可从来没有下过帖子请这个炙手可热的人到自己府上做客。

    李林甫一脸的憨笑,圆圆的脸上带着几分可亲,却丝毫不理会唐朝的冷落,笑道:“听说唐侍郎染病,修养在家,本相一直都想来看望看望,却是一直俗务缠身,直到今天才抽出时间。”

    唐朝一肚子的怀疑,哪里会相信他的这些鬼话,但也不能让堂堂的宰相站在门外,只得挥手迎客。

    出乎意料的是,李林甫这次只带了四个贴身随从,刚才虽然摆出中书令敲锣打鼓出行的架子,但那些人毕竟只是衣架子,真正能保护李林甫安全的,还是只有这四个贴身随从。

    嘿嘿,这老家伙,已经忘了那天在朝房里生的事情了吗,你先起害我之心,难道就不害怕我报复你吗?

    但这些问题,也只能在肚子里做做李林甫却是毫不在意,脚步轻捷的进了唐朝的客厅。

    唐朝心中暗暗吃惊,我把这老家伙的脚踝踩断了,想不到他竟复原得这么快,再有,他明明知道我对他恨意甚深,却敢这样单身到我家里来,显然是有非同寻常的事情。

    更使唐朝吃惊的是,李林甫竟然只带了梁尚跟着他进了客厅,其余的三个随从,都等候在阶下,以梁尚的武功,只不过比专信和自己略高,就是舍瓦等人不来,搞突然袭击,李林甫翻船的可能性也很大,他为什么会如此大意?

    在唐朝的印象中,李林甫是一个思虑非常周密的人,怎么会出现这样低级的失误?

    只听李林甫先说道:“唐大人,本相这次来,是来求你一件事的,我只身前来,这说明我的诚意。”

    唐朝假意叫专信上茶,心中已经信了七八分:“小子明白,李相爷,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就是了。”

    李林甫道:“不敢,本相这次来,的确是求唐大人的,我有一个仇家,名叫章仇兼琼,是个武状元出身,听说武功不错,但当时高中武状元之后,竟然目空一切,拜了当时的宰相韩休,却不拜我李林甫,我大为生气,其时我已经是礼部尚书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韩休都是宰相,地位不分高低,章仇兼琼这样做,明显是蔑视于我,于是我找了个故将他配到南诏边关当了一个官将,他本来有大好的前程,至少比现在刑部的金良和古度这两个人的前途大,武功好象也比他们高出甚多,但被我这样一整,自然是什么都落了空,对我怨恨极深,但我既然主掌天下,也不怕他,想不到最近高仙灵这厮一下台,皇上竟然破格提升章仇兼琼为剑南节度使,这人是我的死对头,必将不利于我,想请唐大人帮个忙,将这小子铲除了,本相不会忘记你的好处的。”

    唐朝一听,心中就乐开了花,李格桑正是吩咐自己去找李林甫,设法将章仇兼琼拉下马,想不到李林甫反来找自己了,正是投其所好,但面上却装出为难之色:“这,这小子只不过是个黄门侍郎,皇上面前有什么事情,我还能参一言,但这官吏的升迁罢免,却是吏部的事情,李相爷你一句话,他不是就下来了吗,为什么还要我帮什么忙?”

    的确,这一点唐朝也很是困惑。

    李林甫就装模作样的喝了一口茶,却是嘴巴挨了一下杯边,然后,放下,说道:“事情是这样的,皇上既然直接将他提拔起来,他肯定在朝中有些关系,不然的话,皇上这样的人,是不会这样秘密处事的,提升他为剑南节度使的事,是皇上直接任命的,没有经过我的手,要是我找个原因将他罢免了,皇上一定会不高兴,而且,章仇兼琼在朝中的后台,本相已经查出来了,是韦坚这老家伙,我一直就在奇怪,高仙灵在剑南虽然无能,但他还是一直打压章仇兼琼这个威胁,现在又怎么会让他露头的,显然是朝中结了大援,所以,我才想到官途远大,少年英俊的唐朝侍郎,哈哈,韦坚这个侍中骑在你的头上,不怎么舒服?”

    唐朝心中大震:这***,看他的意思,那是要把章仇兼琼往死里整,而且,顺便还将韦坚这个宰相拉下马,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啊,哦不,或许是三鸟,他也想通过这件事情,化解我和他之间的关系,让我对他放松警惕。

    哼,臭小子,你休想,我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你是笑里藏刀的奸臣,时时刻刻都对你高度在意。

    “你,相爷,那您要我做什么?”管它的,先问问要我做什么事情,先问清楚,别要当了冤大头的为是。

    “我要你捏造一份罪状仇兼琼拥兵自重,暗中和南诏勾结,想要背反天朝。”

    “我,这我捏造不来!”妈妈的,这可是杀头的事情,平白无故的诬赖别人,你李林甫当然是做惯了的,但我唐朝却还是生疏得很。

    李林甫就微笑道:“唐大人,本相既然亲自到你家里来,那就是让你十二万个放心,本相绝不会出卖你,而且,你说你捏造不来,这很简单,我自会叫人出来诬陷章仇兼琼,你做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只希望在上朝的时候,出来做证就是了,皇上一听是你作证,肯定马上就会罢免了章仇兼琼的节度使之职,就算念在他立功不小的份上不杀他,他这一生,就别想被唐朝重用了,这点可是肯定的。”

    “这,这帮相爷一个忙,本来没什么,可是我听说章仇兼琼这人的武功很高,知道是,是我诬陷他,肯定是回长安找我报仇,到时候,我可对付不了,再说了,相爷您为什么不找别的人去作证,偏偏找上我呢?”

    这个时候,唐朝挥了作戏的本事,脸上露出战战兢兢的表情,***,既然你死心要将章仇兼琼拉下马,那本侍郎可以隔岸观火了,何必去趟这个浑水?

    李林甫心中冷笑:哼,你这小子当初在朝房里挟持我的时候,何等的大胆,现在却装出这副脓包相,知道他是假装的,但没有办法,现在有求于人,只得说道:“唐大人,问得好,我为什么不找别人,而找上你,因为你前身是南诏的使臣,认识南诏的许多人,由你做证,皇上铁定会相信,而且,我现在的手里也有从剑南逃回来的心腹兵士,由他出面指出章仇兼琼谋反,然后唐大人再出来做证,敲钉转脚,皇上就算再聪明,也想不到这其中的原委,其实,皇上也不过是随便提拔一个人,听韦坚说好,自然就好了,要是听了我们的话,十九会罢免了章仇兼琼,到时候,他一个人,就算武功再高,以你府中的守卫,他又怎么能近得了你的身,哈哈,唐大人,你这段时间并不是真的生病,本相还猜得到?也许,本相这样做,对你有好处也说不定?”

    一见了李林甫这样暧昧的笑容,唐朝的心中就打起了鼓,这家伙在怀疑我和南诏私通,连连否认:“臣相大人说哪里话,我唐朝对皇上一片忠心,绝无非份之想,此心天日可表,而且,臣这段时间的确得了风寒,怎么会没有生病,相爷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的。呵呵。”

    李林甫似笑非笑的看着唐朝:“你面色红润,全无风寒之相。”

    唐朝见他识破真相,只得道:“臣修养了这些日子,现在终于大好了,明天就去早朝。”

    李林甫忽然道:“那好,唐大人,你叫你看样东西,或许,你就会答应了。”

    说完这话,忽然拍了拍手,门外走进他的一个随从。

    这随从的相貌平常之极,只是脚上似有千斤之力,每一步踏出,大地都好象在闪,不知道他小小的身体,何以会出这样的压力。

    很快的,这随从来到唐朝面前,李林甫一个眼色,这随从就将背上的袋子解下,哗啦一声,掉出无数的金元宝,灿烂生辉。

    唐朝虽然见的金子不少,但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骇然道:“相爷这是干什么?”

    “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这三千两黄金就是你的!”

    乖乖,怪不得这随从进来的时候这么重,原来身上背这么多的黄金,几百斤重,自然有些分量。

    整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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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章奸计成空
    “我,臣相,这么重的礼,况且,是臣相大人给下官的,我怎么能收,怎么敢收?”唐朝故意的推辞,同时,脸上浮起一丝嘲讽的微笑,因为他想到了这家伙以前送自己的极品礼物夜明珠和“飞马踏燕”。

    李林甫立即感应到了唐朝心中之所想,微笑的道:“唐大人,以前本相送你礼物,的确是想陷害你,不过,这个误会早已经澄清了,本相早已经和你互不侵犯,而且,这是金元宝,大唐国中多的是,即使搜出来,也没人敢你这三千两黄金来路不正,你放心收下就是。”

    但唐朝忽然挥手:“李臣相,我以为,这陷害他人的计策,大大不义,就算我和章仇兼琼有仇,也当光明正大的将他拉下马,何必用这些阴险的伎俩?”

    李林甫见唐朝始终搪塞,显然是不答应自己的计划,不禁颇为恼怒,但脸上反而装出十分可亲的笑容:“那好,唐大人为官清正,苟才,将黄金收起来!”

    那个瘦瘦小小的汉子就应命将金元宝收了起来,装进原来的口袋里,又恢复了来时那种冷冰冰木偶一样的神气。

    然后,李林甫站了起来,微微拱手道:“唐大人,叨扰了你的清修,这就告辞!”

    唐朝赶紧站了起来:“相爷,酒菜已经齐备,吃过饭再走不迟?”

    李林甫就笑道:“嘿嘿,下次,皇上有要事见我,我这就马上去长生殿!”

    着大袖一挥,拂然的走了出去,甚是恼怒:看来,唐朝这家伙还是信不过我,还防着我,那么近期对他下手的计划恐怕得改一改了。

    当下坐上自己来时的轿子,大张旗鼓而来,竟是偃旗息鼓而去。

    专信甚为不解:“贤弟,这是将章仇兼琼拉下马绝好的机会啊,你为什么不同意?”

    唐朝大笑:“这你就不懂了,我查得清清楚楚,章仇兼琼和李林甫之间,水火不容,互相都欲杀之而后快,但李林甫忌惮章仇兼琼的武功,知道杀他全家老幼容易,但要杀他本人,却几乎没有可能,此人一旦不死,始终是他心腹之患,现在见他骤得大位,展下去,要是和韦坚、高仙芝、高力士这些人交好了,恐怕再也难以撼动,所以现在杀不杀他全家倒在其次,最主要的是不能要他继续掌权,控制剑南兵马,所以,我唐朝帮不帮他都无所谓,他是必须得解除这个大患的,我唐朝好好的黄门侍郎,为什么不在众朝臣面前留一个好印象,要是真将韦坚拉下了马,我有可能出任侍中这个宰相之位,这样明目张胆的诬赖章仇兼琼,满朝文武一定会不齿我的为人,为将来结交人手留下莫大隐患,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静观其变,看他李林甫用什么手段将这个剑南节度使拉下马。而且,要是我明着帮他,他很可能会怀疑我仍然为南诏效力,到时候奏我一本,皇上知道了,恐怕再不能留下我这条小命了?”

    专信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这么多关节,我听得头都昏了,唐贤弟,你的头脑怎么这么好使,以前跟着你逼迫舍瓦军变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头脑还好了,为什么这些东西你一下就想得到,我却什么也不懂?”

    唐朝就哈哈一笑:“专大哥抬举我了,其实我也什么都不懂,还要向大哥您多学习。”但他的心中,却是好笑的想,也许,穿越前的任何一个中学生,恐怕都有我这水平。如果以社会进步来算的话,古人可算是人类展的幼年时期,现在人反是社会展的壮年时期,现代人反是古人的老师,古人的长辈,这一回到古代去,要不强大都难,这点小小的问题分析,又怎么能难得倒我唐朝呢?

    第二天早朝的时候,唐朝如约出现在朝班之中,不少他以前的熟人以目示意,唐朝报以微笑。

    李隆基昨天晚上虽然疲惫,和杨贵妃大战了几百回合,但还是拖着十分疼痛的腰骨起来设朝。原因很简单,李林甫昨天晚上专门找他,将章仇兼琼谋反的事情向他了,李隆基听后更是大为震怒,立即传见了作证的人,而且还有章仇兼琼和南诏国主李格桑的亲笔书信,审问之下,果然和李相所的毫无而致,今天奋起来设朝,就是为的处理这件事。

    他本来想和十年前起来得一样的早,东方鱼肚白的时候就设朝,但没办法,昨天晚上他的精力差点被吸干,楞是到日上三竿的时候才姗姗到来。

    升朝,群臣拜舞已毕,李林甫先出列:“臣有事要奏。”

    “李爱卿有何事啊?”李隆基和气的道。

    “臣探得章仇兼琼以前和南诏国主李格桑谋反的证据,章仇兼琼现在是剑南节度使,掌握边关兵马大权,此事十分危急,望皇上想对策,趁他刚任剑南节度使,军心未附的时机,制止他的阴谋。”

    满朝文武一听,都是将信将疑,不少人都以为这是李林甫捣鬼,熟悉他和章仇兼琼恩怨的有不少人,立即想到了其中关节,但仍然有不少人抱着静观其变的想法,毕竟,他他有真凭实据。

    李隆基果然道:“有这样的事,那李爱卿,你看,是什么证据?”

    李林甫随即奏道:“南诏驻唐朝大使馆忽音可以做证,称他截获了章仇兼琼和李格桑秘密接触的书信一通,并且还现了不少蛛丝马迹。”

    “那传证人上来。”李隆基早有准备,毕竟,昨天晚上他和这个信任的宰相计划了不少时间,今天当着众朝臣的面叫出证人,就是做个戏,做给满朝文武看的,起个杀鸡儆猴的作用。

    唐朝心中冷笑,李林甫这奸贼,倒真有办法,找我出来做伪证不成,又去找到南诏大使忽音这个冤大头。想来这忽音收了李林甫的贿赂,在他宰相的威逼之下,不仅背叛了南诏,还做了他的走狗,不然,是不会这样出来给他作证的。

    唐朝微微冷笑,哼,这个南诏使节的证词,和我唐朝的证词,那是大大的不一样了,群臣难免会想到,这样机密的书信,怎么会让这样一个小的使臣知道?但李林甫也是被逼无奈,亲自出马唐朝都不答应,只好用了这颗备用的棋子,惹人疑心也不管了,毕竟,章仇兼琼不除,他就随时都有一种骨哽在喉的感觉,而且也会影响他在京城的地位。

    这个时候,只见一个三十上下年纪,獐头鼠目的汉子,穿着南诏惯常的扎花衣服上来了,唐朝一见,心里就是一阵的熟悉,忽然想到,这个新任南诏大使,刚上任的时候,还来拜见过自己的。

    不错,这大使的确不错,竟在上朝的守侯显得从容不迫,显然是李林甫经过特殊培训的,倒也不禁佩服起李林甫来,这小子少年的时候斗鸡走狗,是个大大的纨绔子弟,但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却是精明无比,不出一点纰漏,看来在阴谋诡计方面,倒是他的强项。他换了个角度,要是自己处在章仇兼琼的位置上,那他该怎么办呢?显然也甚为棘手。

    这汉子山呼万岁是必须的,然后,侃侃而言道:“皇上,我是南诏的臣子,本来不应该出我南诏国和章仇兼琼将军的秘密,但一则我现在效忠于皇上,是大唐的人,同时,也是李臣相大人晓以大义,使我醒悟到,在南诏为官,是没什么前途的,所以我才投效陛下,同时出来做证,盼陛下能接纳小臣。”

    这些话,显然又像是李林甫之所教,唐朝也不能肯定。

    李隆基一听大喜,以他大国皇帝的虚荣心,南诏这样小国的臣子投靠本国,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可以增加他的自负,觉得大唐国力强大,威震四夷。

    当即道:“朕自然接纳你,就授你五品员外郎之职,帮助礼部打理外交之事。”

    “谢皇上。回皇上,小臣这里有章仇兼琼和南诏国主私通的书信一封,朝廷有章仇兼琼的笔迹和南诏国主李格桑的书信笔迹,一看之下,真伪立判,当可知道章仇兼琼确实叛国无疑,请皇上过目。”

    着从贴肉的衣服里拿出一封用金漆封好的信,封皮已经拆开,显然已经阅读到信里的内容。

    满朝文武本在怀疑,但见了这样的情况,人证物证俱全,而且还、于献给皇上,让皇上亲自过目,都一起相信了。

    李林甫此人,处事圆滑,处处逢迎李隆基,揣测到皇上的心思,也不是完全的飞扬跋扈,所以这个时候,他在朝中的实力还是惊人。

    高力士就从小黄门的手里接过信,交在李隆基的手里。

    李隆基昨天晚上的时候已经仔细的核对了笔迹,果然是李格桑的字体。至于章仇兼琼,他的笔迹朝中留存不多,倒也不能辨别真伪,当时就龙颜大怒,现在粗粗再看了一眼,随即在朝廷上大怒道:“大胆章仇兼琼,朕将他一个小小的将军,提拔为剑南一方节度使,想不到这个小子竟然包藏祸心,私下和南诏国主李6格桑来往,你看看,写的什么‘但叫南诏一日起兵,章某必定跟随陛下,稍尽绵薄之力’,众位爱卿可不要误解了,这里的‘陛下’,不是指的朕,而是南诏小国的国君李格桑,这还不是大逆不道吗?”

    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红通通的,似乎要滴出血来。

    群臣一听,也再无话,人证物证都在,章仇兼琼是一个叛逆的罪名,看来是无法洗清的了。

    唐朝微微纳闷,章仇兼琼没有背叛唐朝,这是事实,但,李林甫何以会能将他的书信和李格桑的书信模仿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不然的话,李隆基在书画方面甚有天赋,是不容易骗到他的。

    但他随即释然,李林甫权势熏天,府中藏龙卧虎,不定就有精于书信模仿的绝顶高手给他伪造,不然的话,他是不能将皇上也迷惑住的。

    李隆基大怒之余,眼光扫了一眼两腿正在打闪的侍中韦坚,道:“韦爱卿,当初你向朕保举章仇兼琼的时候,可是他武功绝高,忠心没有一点问题,为什么现在出了这样的漏子?”

    这些话的时候,有一个君王被欺骗所流露出的巨大愤怒,韦坚知道,稍一注意,不仅自己的这个官位不保,恐怕性命也会被这愤怒的火烧掉,不过,既然到了这样的时候,他还是拿出了为相多年的气度,从容道:“回皇上,一封书信,明不了什么问题,听京师之中有专门模仿名家名人的书画者,几能以假乱真,模仿名人的精品尚且能够,模仿不为大家熟知的书信,恐怕更加容易,皇上不可不知。”

    这一,李隆基的怒火稍却:“不错,你这样,那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忽音,听您还有证据?”

    这个忽音就道:“是的,臣还有证据,就是这个南诏翡翠琉璃鼻烟壶,是南诏的一个宝物,向来珍藏在皇宫中,却从章仇兼琼府中搜到。”

    完拿出一个小小的鼻烟壶,色呈碧绿,晶莹光华,十分的好看。

    左右随即将这个鼻烟壶呈上给李隆基,李隆基一见之下,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看了好一会儿:“不错,你在是南诏的国宝,那又怎么会到了你手中?”

    李林甫这个时候就站了出来:“回皇上,这是奉皇上之命从章仇兼琼家中搜查到了。”

    昨天晚上,一知这件事,李隆基就要杀章仇兼琼全家,但被李林甫假意劝住了,却悄悄去搜查了他的家。

    哼,是从他家中搜出,但搜查的都是你李林甫的人,要栽这个赃,那可是三岁小孩都会的事情。这就好比以前县官断案的时候,收了别人的贿赂,就会被告杀了人,屋里搜出一把刀,并且还染满血迹。

    这一来,朝臣都信了大半,虽有许多人怀疑章仇兼琼是被污蔑的,但大都和这个边关的武将没什么交情,也就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毕竟,今天这个早朝没有白来,见到了皇上不,还看了这样的一场好戏。

    当时,李隆基害怕边关武将不听节制,将他们的父母家属都留在京城,名义上赐以二品三品夫人,领取俸禄,享受优厚的待遇,其实就是一种羁縻捆绑政策,使这些边关的武将不敢轻易反叛。

    这个政策,汉武帝的时候就已经实行了,李陵投降匈奴之后,汉武帝立即杀了李陵一家,使得满朝臣子大为害怕,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叛国了,就是害怕自己一叛不打紧,却害了全家。确实十分毒辣而又十分有效。

    章仇兼琼也是一样,身边除了带个小妾,什么家眷都留在京城,李林甫要搜他的家,栽个赃,那是简单得很的事情。

    众朝臣虽然明知这很有可能是李林甫的计,但又哪里拿得出证据章仇兼琼是清白的。

    李隆基的脸色铁青,看着韦坚:“现在,韦爱卿,你还有何?”

    韦坚心中大怒:“这事情由李林甫而起,多半是这小子的诡计,我深信章仇兼琼的为人,否则也不会轻易的向皇上推荐了,这些书信和什么翡翠琉璃鼻烟壶的事情,多半是他诬陷的,我就不信没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反正皇上已经对我起疑,索性豁出去了!”

    于是大声道:“回皇上,臣以为,此事关系重大,关乎唐朝南部边疆的安静,乃是一个大事。以臣之见,就算从章府中找了这个翡翠琉璃鼻烟壶,就算有书信为证,但臣刚才已经了,这也难免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陷害章仇兼琼将军,既然是大事,不应该草率决定,我想,要是章仇兼琼真的背反了朝廷,那么可以下一纸诏书,要他立即回朝,是有要事相商,若是他心中有鬼,肯定不敢回来,反叛无疑;若是他愿意回来,那就听听他是怎么的,到时再定他的罪,不然的话,要是以这样的罪名就杀了边关大臣,那以后边关上的大臣都是人人自危了,有谁真正的能为皇上效力?”

    这几句话,言颇切直,心想,就算你罢了老臣的官,杀了我的头,也是这句话。

    这个时候,韦坚和李林甫的矛盾,已经到了势同水火的地步,毕竟,李林甫要做什么事,总有韦坚这个宰相在旁边碍手碍脚,他早就想将这老家伙掀下来了,他觉得,就是让唐朝这样的少年人出任宰相,也没什么不好的,毕竟,他资历很浅,又没有什么人望,不过是靠着玉真长公主爬起来的小白脸一个,能有什么作为?现在,韦坚提拔这个章仇兼琼,那是摆明了和自己对着干了,不整垮了他,今后自己的日子也是难过。

    这就是官场中铁一样的法则,不像这样大大利益,就是小的利益,比如以前唐朝救牛僧孺那件事情,其实对李林甫没什么大影响,但他已经要叫人除去唐朝了,更不用这样关系名望的大事。

    李隆基倒想不到韦坚会在这个时候这样激动,心中不禁嘀咕:难道,李林甫这人,真的敢一手遮天,只手制造这样的污蔑人的好戏?

    想想也觉得不可能,脸色却是难看得很,心想,韦坚这个家伙,仗着自己一大把年纪,以为朕不敢对你怎样,朕不能杀你,难道罢了你的官也不能么?

    正想到凶险处,一个边关信使紧急来到,有急事求见皇上。

    李隆基心中咯噔的一声:妈的,这么快就叛变了。

    叫人叫信使带上殿来,果然是剑南驻防南诏吐蕃的信使,众朝臣一看,心中都是捏了一把汗水,李相所言,倒是大有可能,听章仇兼琼这个人武功极高,要是真的投靠了南诏,倒是一个心腹大患。

    只听这信使拜舞已毕,忽然高声的道:“章仇兼琼节度使三日之前在雪山断桥镇击败南诏精锐三千人,活捉南诏镇边武将七人,杀死一千余人,其余溃败,大唐军队占领雪山西侧的宣威、过桥,特派小臣回朝报捷,章仇兼琼将军,他忠心为国,皇上一提拔他当了节度使,一心想的就是为国立功。”

    这些话,使满朝文武都惊得呆了,李林甫也好象是挨了当头一棒,这个信使的话,使他刚才所做的这些事,看起来荒谬可笑。

    韦坚的脸上露出笑容,不错,小子真的是不错,我没有看错你,你敢亲自出马,挑了南诏的宣威和过桥两处重地,胆子真的是不小,居然还打胜了,真的是了不起。

    历史上,这一战确有其事,那是唐朝开元一十一年正月的事情。

    章仇兼琼其实是个非常聪明的人物,知道自己在朝中有李林甫这样的大敌,要想坐稳剑南节度使这个位置,就要立下军功。他久在南诏,深知南诏的虚实,知道李格桑治国有方,南诏兵强马状,将士用命,而且都是骁勇善战,狼正轩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实在不宜在这样的时候和南诏开战,但形势所逼迫,要是不开战的话,自己没有军功的话,李林甫轻易的就会将自己拉下马,所以才计划周密的进行了这次突袭战,果然取得成功。

    南诏和以前的高仙灵之间,基互不侵犯,边防虽然稳固,但总不及章仇兼琼集麾下所有精兵,亲自出马来得厉害,不管是在兵力上还是在时机上,南诏都难以防范,因此着了他的道儿,损失不小。

    但因为这一战,章仇兼琼的损失也是不小,向朝廷报的是占领的宣威和过桥,其实是立即退兵,他深知,狼正轩吃了这样的大亏,一定起大军来和自己一争高下,所以匆匆退回剑南,将俘虏的士兵和6续押往京城,以巩固自己节度使的位置。

    历来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之举。

    另一方面,他是积极操练士兵,勤修战备,等待狼正轩的大军过来,好和他交战。

    接下来,接二连三的信使回朝,报告了剑南大捷的消息,李隆基再无怀疑。

    “陷害,陷害!一定是有人从中陷害章仇兼琼爱卿!”李隆基在朝廷上了火,眼睛里的光很凶猛,看着李林甫的时候,有点杀人的味儿。

    李林甫心中虽然大惊,但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从容奏道:“不错,看来,的确有人陷害章仇兼琼将军,这件事,朕一定要查清楚,裴耀卿何在?”

    刑部尚书裴耀卿一听,赶紧出班道:“臣在。”

    “朕着你下来彻查此事,无比要找到陷害章仇兼琼爱卿的罪魁祸,以谢章将军,别的事情,交给政事堂召集八大人会议处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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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一章京城斗鸡儿
    下朝之后,唐朝心中虽然稍感不快,毕竟,李林甫和自己对付的,是共同的敌人,而今章仇兼琼的这一招,的确是收到了料敌机先的效果,但想经此一战之后,南诏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以南诏现在的实力,章仇兼琼恐怕有危险,到时候,李林甫一定会在派遣援军这件事情上给他捅漏子,也不去多想,毕竟,事情已经这样,要是现在去陷害章仇兼琼,一定会被人看成一个大笑话,杀了南诏那么多人,将俘虏献给朝廷,要是他还和李格桑勾结的话,那南诏这个苦肉计所做的牺牲也未免太大了,没有人相信。{p)

    唐朝在军中的制度比较完善,信使回报的时候都是接二连三的,不是一个人回来报告了就了事,而有监察制度,章仇兼琼刚任节度使,也不能在军中一手遮天,这样回来报捷,肯定是打了大胜仗,确定无疑。

    嘿嘿,想到杨国忠那厮劝我去见章仇兼琼,不禁甚是心动,像章仇兼琼这样的猛将,狼正轩要是真的对上了,恐怕在谋略上是很难胜他的,最后恐怕还是以力相并,即使打败了章仇兼琼,损失肯定也很大,而且,保不定唐朝的援军会支援章军,而且,高仙芝这样的藩镇将领,现在被李林甫压制,难保不派兵支援,到时候,南诏说不定连一个章仇兼琼都胜不了,更不要说占领剑南,扩张领土,扫灭唐朝了。

    妈妈的,真的要和杨国忠这小子去见章仇兼琼么?

    嘿嘿,忽然想到杨国忠受章仇兼琼的委派,送杨玉环重礼的事情,章仇这家伙机灵啊,知道杨贵妃是个大大的靠山,所以不惜巨资结交,却想不到杨国忠以后也是一个大大的奸臣,你让他办事,不过是让这小子有了钱,好和他的老情人虢国夫人欢爱,然后赌博玩乐而已。

    其实,杨国忠这个时候倒是真心为章仇兼琼办事,而且,想通过老情人虢国夫人的关系,像他的两个堂哥一样,在朝廷风风光光的作官。

    也就在唐朝散朝回来的时候,杨国忠忽然从街心转出,向专信举手致意。

    专信自然知道这个虢国夫人的哥哥,知道他是杨贵妃娘娘的堂哥,这样的人,是得罪不起的,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官职显赫,到时候找唐朝的麻烦,可不是玩的。

    唐朝也早看见了他,满脸堆笑,抱拳道:“杨公子,请上来!”

    杨国忠巴不得这句话,腿轻轻一弹,来到唐朝的车上,也不和他客气,径自坐下了,哈哈说道:“专大哥,麻烦你将车驶到云锦楼,小的有几句知心话要向你唐大人陈说。”

    哼,唐朝冷笑一声,这小子十九探听到了什么消息,不然不会这么急急忙忙的找我,但也的确想去尝尝那里酒菜的滋味。上次挟持李林甫去谈判的时候,虽然吃了几筷子,却是食而不知其味,毕竟那是生死之间的事情,现在正好。

    不到一盏茶时分,到了云锦楼,三人上得楼来。

    一般的时候,只要不是上朝和去后宫,专信都是寸步不离的跟在唐朝身边,已经成了习惯。

    刚走到一半,一个穿着娄金穿花袖箭的汉子忽然拉住了杨国忠,乜斜着一双醉眼:“咦?你不是杨小千吗,怎么在这里?”

    说着放下手里的一只鸡。这鸡装在笼子里,鸡冠鲜红,眼睛里遍布血丝,扇着翅膀,想要飞出来的样子,想来这就是皇上喜欢的斗鸡了。

    这汉子也不管这里是上流社会的场所,一拳就击了过来,势挟劲风,武功有些根底,不是一般街道上的流氓混混。

    但杨国忠冷笑一声,伸出两根手指就将他的拳头刁住了,笑道:“王虎,你喝醉了?”

    别人倒不怎么,只想看热闹,但这样的一刁落在唐朝和专信的眼里,却是无比的吃惊,这样举重若轻的武功,竟不在我之下,心中起了一些佩服的心。

    王虎就喝道:“拿出来,把昨天赢我的银子拿出来!”

    唐朝和专信相视一笑,这小子喝醉了。

    他们起争执的地方,是在云锦楼二楼和三楼的阶梯之间,这样一闹,以京城第一酒楼的繁华,立即聚集了楼上楼下不少看热闹的人。

    “愿赌服输,既然是输了银子给我,我为什么要给你?”杨国忠十分的有耐心,显得也很有涵养,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的武功远在这王虎之上,但并不欺他酒醉,而是斯文的和他对质。

    “杨小千,你出老千,当我王虎是冤大头么?”这汉子吼了起来。

    杨国忠的脸色顿时青了起来:“王兄,你输了找我撒泼也就算了,可总不能乱说我杨国忠赌牌出老千,我虽然初来京城,不算个什么人物,但把这名声,却是看得极重的,今日你要是不将‘杨小千’这三个字收回去,我可不能和你善罢甘休。”

    一说完这句话,王虎就杀猪也似的叫了起来:“啊,”

    声音凄厉,像是有一只钢针一下子刺进了他的骨髓。

    不过,就是钢针!

    杨国忠含胸拔背,刁住王虎的手指忽然一屈,一伸,然后,汗水一滴滴的从王虎的手背上流下。

    也就在这个时候,王虎出了凄厉的尖叫。

    暗劲!

    唐朝和专信的心里,同时闪过了这两个字。

    的确,刚才杨国忠用以惩罚王虎的手段,的确是暗劲伤人的手法。外人不知道,只见杨国忠身不动,腿不抬,只是手指轻轻一捏,王虎就杀猪般的叫了起来,无不骇然,他竟然仅仅用三根手指,就将这京城人人害怕的“鸡白望”收拾得鬼叫,真的是不一般。

    现在高力士手下有五坊,专门帮助皇上收集鹰鸡狗鹞蟋蟀等玩物,并且专司其事,其中有不少都是顽劣之徒,常常以不足十千的钱强买别人价值万千的东西,和明抢没什么区别,就称为“白望”,意思是他老人家看上了你的东西,你就只要让给他,白白的望着他拿走,像王虎这样赌博喝酒的,巧取豪夺,那好似白望们的专利。

    昨天晚上的时候,杨国忠赌瘾大,于是到宫市之中找了个赌馆玩了起来。其实,杨国忠初来京城,不明白京城中的规矩,一般正规的赌博,那是在瓦肆之中,叫上一几个输了的抱着姑娘去寻好梦,赢了的请姑娘看牌,按摩,店主抽取厘头,好象唐朝穿越前进茶楼给牌钱一般。而且,输赢都有个上限,通常是万两银子封有万夫不当之勇,是高力士的贴身走狗,一切都听高力士的指挥,那次挟持李林甫,唐朝已经认识了他。

    见了这样的人,唐朝也不敢怠慢,赶紧站了起来:“马大人光临,唐某荣幸之至,一同喝一杯如何?”

    这边,燕子早已经知趣的将酒加满,唐朝送到马正章的身边。

    马正章本来一副找事的架势,但见了唐朝这么一招,只得接住了他的酒,一口干了,说道:“唐朝大人,本官一直敬佩你的才华年纪就当黄门侍郎了,不过,今天这件事,你就不要管好不好?”

    以唐朝的机灵,看到站在角落里先前挨打的那个王虎,早已经知道马正章是为什么来了,赶紧道:“好好,下官和杨公子也是初交,自然是作壁上观。”

    妈妈的,杨国忠这样的奸贼,最好让马正章在这里弄死了他,也好将唐朝的历史改写。嘿嘿,也许老子穿越这一遭,我的手轻挥这么一挥,大唐的历史就要改变,能不能按照历史上记的那样展,就要看本大爷的高兴了,***,杨国忠这样的赌鬼,我为什么要给你撑场子?

    杨国忠自然认识这个禁军的老大,但见他穿了这身便服,立即知道他是想私下了解这件事,放开了身边的两个姑娘,侃侃说道:“在下杨国忠,见过马大人!”说着抱拳行礼,样子不卑不亢。

    马正章倒想不到这小子这样镇定,也只得先礼后兵,将拳头一抱,开门见山的道:“嘿嘿,小子,你赌钱耍老千,还打了我小舅子,既然你自持武功厉害,那我今天就来会会你,王虎,将生死文书给他!我的已经签啦,让他画个押就是了。”

    杨国忠恍然大悟,关不得王虎这小子敢这样无法无天,原来是他很后有这么硬的一个后台,对付自己这样的人物,不需要动用他在禁军中的职权,自己解决就了事,看他这副架势,他是一定会将我打死的,搞这个生死文书也是熟门熟路。

    王虎就一脸怨恨的走了过来,将一张黄色宣纸的生死文书捧了给杨国忠,笔墨是早已经准备好了的。

    杨国忠立即知道,这个马正章的武功,比自己要高出不少,光看他这眼神就知道,精光闪闪,劲力成珠,自己要是勤练武功,当及得上这小子,可是自己吃喝嫖赌,将武功荒废了,这个时候上去动手,和自杀没什么两样,却不接王虎手中的笔。

    王虎就轻蔑的笑了一声:“怎么,不敢接?”

    马正章身后的十多人一起笑了起来。

    杨国忠就笑道:“马大人,我想您是误会了,不过,你现在杀了我倒是没什么,不过转眼我妹妹知道了,你的荣华富贵,恐怕就从此断送了,而你这颗脑袋,恐怕也得跟着掉。”

    马正章楞了一下,见他样子似乎不是真的说笑:“你报个名,京城之中敢和我马正章对着干的人,还真的不多。”

    他这话倒是实话,王虎在外面就算干了再多的坏事,但别人一听是他的小舅子,都不敢惹他,不仅一般的人不敢惹他,就是一般的郡主公主见了他,都要客客气气的叫他声“马大人”,毕竟,不说他的武功,就是他的地位,在宫中也是极高。

    “呵呵,我是杨玉环的堂哥,从小带着他长大的,我这次来京城,就是应她的邀请来的。”

    在几句话一说,云锦楼上楼下无数的人都听到,立即鸦雀无声,就在前不久,杨玉环的两个堂哥才被授予高官,显然是因为皇上宠爱杨玉环的缘故,看这杨国中一表堂堂,说话也很有气度,恐怕真的没有说谎也说不定。

    “啪啪啪”三个耳光,王虎被打得滚下楼去。

    马正章转过身来,脸上强装出笑容:“呵呵,这,这不是大水冲到龙王庙吗,一家人不识一家人,误会,肯定是个误会,杨公子我给你赔罪了,来,喝了这杯?”

    只见马正章抓起桌上的锡酒壶,手上微一运力,那酒就箭一样的射到七八尺开外杨国忠的酒杯里,但奇怪的是,酒水竟是一丝儿也没有撒出。唐朝这样识货的人都知道,这纯是一股真气压迫壶中的酒,使之忽然射出,不然的话,酒自己又没有长腿,也不能这样自然的就跑到别人杯子里去,那是武功达到暗劲颠峰的状态,全身经脉中真气充盈,别说是这样倒酒,就是用真气助人疗伤,也是可以的。

    只见他顺便将唐朝和专信杯中的酒都加满了,忽然一收酒壶,四个杯子之中酒满满的,却是一点也滴不出来,他却是满不红,气不喘,像是闲庭信步,说道:“唐大人和这位专兄,打扰了你们喝酒的雅兴,这里一并赔罪!”

    杨国忠等三人震于他的武功,都举杯饮尽。

    只见马正章一仰脖子将酒喝了,说道:“在下还有点事,就先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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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二章梦
    杨国忠心中大为恼怒,妈妈的,看马正章刚才嚣张的样,生死文书都用上了,显然以前通过这种方式杀过不少人,老子现在没有权势,哼,等我一朝掌权,肯我怎么炮制你?

    马正章走后,三人再没有喝花酒的兴致,唐朝随即叫三位美女都下去,燕子眼中露出哀伤的神色,唐朝回以一笑:“本官一定不会忘了你的”拿出五十两金子作为赏钱,亲自放在燕子的手里。

    三个风尘中的女子一见,眼睛都是睁得大大的,她们再也想不到,唐朝给燕子的,究竟算是卖身的钱还是赏金,要知道,五十两金子,对唐朝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云锦楼的头牌,也就只值这个价。

    看着三个女人看自己的奇异的眼光,唐朝笑了:“呵呵,我想你们是误会了,这是打赏,呵呵,打赏,没别的意思。”

    殊不知,这句话一说,两个红牌姑娘的眼睛都睁得老大,而燕子则是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

    乍的,难道我打这些钱都打错了?

    就听一个红牌姑娘叫迎红的说道:“唐大人,您不要怪她哭,我看燕子姑娘是看上了大人您,不然的话,您打赏她钱,她该高兴才是,现在这一哭,肯定是觉得您看不上她,不能帮她,所以伤心了。”

    “哦,原来这样。”唐朝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只听那迎红说道:“唐大人,您也许对这地方的规矩,还不清楚,五十两黄金,在长安可是一个不菲的价格,完全可以买下燕子的初夜了,我们都不明白,大人怎么会这么舍得,将如此巨资送给燕子,您或许不知道,这些钱,燕子是得不到的,都被嬷嬷得了去。”

    “那,那我自然不送了。”当下唐朝也不客气,将金子收回。

    另外一个红牌的脸上变了颜色,看了看四周没什么,轻轻的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小声的骂迎红道:“践婢,你坏了李嬷嬷的财路,不担心她杀了你?”

    那个叫迎红的就轻蔑的一笑:“我怕什么,我在云锦楼这么红,才给她赚那点银子?哼,本姑娘就是看不惯她那样,对我吝啬得鬼似的,我不坏她财路谁坏啊?”言语之中充满了气愤。

    唐朝立即明白了这妓馆中的规矩,姑娘赚到钱后都是要交给嬷嬷的,客人再打赏得多,他们也得不到,只不过地位会抬高而已,自己要是真的给了燕子,其实和什么也没给她没什么两样,心想,怎生想个法儿,给点钱给这个可怜的姑娘。

    师傅不是叫我挽救苍生吗,现在身上有了金银,看到可怜的要是不施舍点,那就真的和王巨这样的贪官一个样了。

    只听唐朝拉住了燕子的手,说道:“您放心,本官一定会帮你的,您就等着,相信我吗?”

    “相信。”这女孩子轻轻的点头,眼泪下来了。

    然后,三个女人走了进去,杨国忠早感觉不耐烦,笑道:“唐大人,对这样的女人,也动得真心的,依我看,你既然有心,愿意在她身上花五十两黄金,不如今天晚上就把她开了,我看,她是巴不得你开她,啧啧,唐朝大人真是了不起,在情场上有一手,几句话的功夫,你把她的手都骗来摸了,而且看她那样子,似乎很是愿意,这个建议怎么样?”

    专信一听,脸上皱起了眉头,唐朝却是的大摇头:“杨大哥,女人入花,是拿来让男人呵护痛惜的,我这样做,未免有伤天理?”

    杨国忠就冷笑的道:“唐大人,这就是您的不是了,这样的头牌,样样都好,还是个处,放在这里就是等着您这样的多金贵人享用的,什么有伤天理,那是说得太重了,她要是一直卖不出去的话,这头牌的身份,可就会被取消的,您可要捧她,不能让她就这样践卖了。”一边说,一边心中冷笑的想,这小子,一看就是个轻薄少年,和我年轻的时候差不多,却还在这里假撇清。

    唐朝就点头:“杨兄所说,也并非无理,可是我觉得,这姑娘和别的姑娘大大不同,和她说话的时候,透露着一种特别的真诚,不像是那种向往烟花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救?”

    杨国忠终于在心中给唐朝下了断语,草包,哼,这样的女人你也救,天下何其之多,你救得完么?但嘴上却赞美的神色:“唐朝大人宅心仁厚,真是令人佩服!”

    唐朝就道:“佩服是不敢当,杨兄,现在并我外人,您的来意,该向小弟说了?”

    杨国忠就在心中冷笑一声:“好个狡猾的家伙,原来他把这三个女人支开,为的就是谈正事。赏点金子,不过是他一时兴起,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这小子绝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心好,却是可以肯定。”

    当下说道:“既然唐朝大人动问,那我就不拐弯抹角了,我今天来,是想求唐大人的。”

    “求?”唐朝觉得有些玄虚。

    杨国忠就道:“这几天,皇上和杨贵妃娘娘都整日在宫中,轻易都不出来见人,我的好朋友虢国夫人等虽然和杨玉环是很好的姐妹,但皇上这几天一天都离不开她,您鲜于仲通托付我给他疏通章仇兼琼将军这件事情,迟迟不能办妥,我也只能滞留在京城,颇觉得对不起老朋友啊。”

    唐朝就装着什么都知道的样儿:“是啊,鲜于仲通是杨大哥很好的朋友,他托付你办的事,你自然要尽力了,况且,章仇兼琼将军要不是刚刚立了军功,恐怕,就在今天朝廷上已经被李林甫陷害了,是啊,不知道李相以后还会有什么举动,是应该早点找到一棵可以蔽风的大树才有可能躲避风雨,他通过杨兄你的关系,自然是个大大的高招,我就想不到,你还有地方需要求我的?”

    杨国忠就叹息一声:“唐大人,我现在见不着我妹妹的面啊,这件事情,只有请唐朝大人高抬贵手,帮助兄弟一下了。”

    “什么,你就算你见着贵妃,但你的好朋友虢国夫人也不行吗?”

    唐朝说“好朋友”的时候,特别加重了语气,***,你小子倒是好有艳福,虢国那样的婆娘,浪是浪了点,但那种浓烈的女人味道,却是真的使人一想到的时候就有些心猿意马。

    杨国忠竟似乎丝毫没有察觉,说道:“是啊,虢国夫人和韩国夫人以及秦国夫人三人,虽然是贵妃的亲人,但也要避嫌呀,你想想,上个月祭天的时候才一起去见了皇上,要是现在频繁的去内宫,怕不被人说皇上的闲话,至于我,更是不能踏进后宫一步,所以才来求唐朝大人帮这个忙,唐朝大人放心,但叫杨国忠它日能有一官半职,一定报答唐朝大人。”

    唐朝连连摇手:“杨大哥说哪里话来,小弟答应你,你我一见如故,不如结为异姓兄弟,他日也好有个照应。”

    唐朝知道,在这样的时候提出这个要求,这小子一定会答应的。

    呵呵,要是历史书没有记错的话,这家伙以后会是唐朝的宰相,身兼四十多个职务,权倾天下,和你这样的家伙结拜,虽然有点掉价,但考虑到以后的官途,还是委屈一下自己。

    果然,杨国忠一听,深以为荣,当下喝令店家去买香蜡钱纸等物,不一刻,来到酒楼之上,三个人焚香礼拜了,结拜为异姓兄弟,自然是他杨国忠为大哥,专信第二,唐朝做了三弟了。

    说着同年同月同日之类的誓言,唐朝忽然觉得有点腻了,妈妈的,这小子以后真的会是大唐的宰相吗,要是我现在杀了他,历史上从此将没有杨国忠这个人了,这样贻害天下的家伙,杀了有什么可惜的?

    但回心一想,既然结拜为兄弟,说了什么同年同月的话,杀之不祥,还是以后再

    “哈哈,三弟,我们从此以后就是兄弟了,大哥的事情,你一定要放在心上,我听说,你是黄门侍郎,专管皇上的文书封驳等事,还负责内宫的采买等事,可谓是一个出入朝廷内外的大人物,为兄的这件事,越快越好。”

    唐朝见他说得这样急,再加上这么久没有见杨贵妃了,心中思念得很,当下说道:“好,二位大哥,我这就进宫见杨贵妃,把杨大哥的事情给办了?你们在这里好好的用酒菜,也许,酒上温时我就会回来。”

    杨国忠哈哈大笑:“关云长酒尚温时斩华雄,三弟做事也必是爽快的,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唐朝和专信立即告罪离开,杨国忠就独自喝了几杯闷酒,想到和他说话,专信爱理不理的,显然是老大看不起自己这个大哥,但现在有求于人,不能索性开了一间房,叫了一个红牌姑娘,风流快活去也。

    唐朝和专信出了云锦楼,驱车直奔皇宫,独自一人进了内宫的门,守门卫兵知道他的官职,恭敬的向他行礼,直奔高力士的住所,一问高力士身边的一个小黄门,说道皇上现在正和杨贵妃在惠香亭边赏牡丹花,当下急急赶去。

    一路之上,只见风光旖旎,海棠花盛开,富丽堂皇,桃花、李花、杏花无数的花卉,将御花园装点得繁花似锦。

    李隆基和杨贵妃玩耍的惠香亭就坐落在御花园里。

    当然,最美丽的风光,还不是这些花,而是宫中的这些女人。

    看到唐朝这样的男人在一个小黄们的引导下前行,都偷偷的拿眼睛来看他,露出身上最美好的体态,供唐朝赏玩。

    要知道,宫中的这些女人,每个人都寂寞得很了,平常都见不到男人,除了李隆基来的时候大家都趋之若骛之外,平时见到男人的机会,就是皇上特意叫人的时候才能见到,不过,大都见过的都是像张九龄、李林甫这样的老头,完全不能勾亲宫中女人的兴趣。

    其实,这些后宫的姘妃,大都没有享受过皇上的恩泽,都是些货真价值的处女,但偏偏女性的一切都是完好,除了少数出轨的女人受到幽闭的刑法之外,其余的,女性荷尔蒙正常的分泌,但又不能承受恩宠,所以,留给他们的,就是一种想象,尤其是在这样风和日丽,春暖花开的日子,更使她们的心中荡漾,渴望在这样风景如画的御花园里,见到自己的梦中的情人。

    这个时候,其中的一个美女,见到了唐朝。

    一旦见到了,就忘不了了,于是,一切不该生的事情都这样不可思议的生了。

    就在一丛美丽的芍药花旁边,一个女人露出她如花的容颜,向唐朝嫣然一笑:“唐公子,我认识你的,跟我来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给自己引路的小黄门已经昏迷倒地,而且,被这个美丽的女人藏进了鲜花丛中,不仔细看,一定不会有人觉。

    唐朝虽然是色授魂予,东张西望的看这些美丽的女人,但走在这个较为偏僻的竹林里,他还是没有机会看,但就在这样的时候,奇特的事情生了。

    给自己引路的小黄门昏倒了,而且还被很快的拖进了竹林里藏好。

    以他的武功,立即知道出手的这个美女是一个高手,因为她的纤纤玉指一点,这个小黄门就昏倒了。

    “你。你想干什么?”唐朝眼睁睁的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生,有点慌了手脚。

    这个美女就嫣然一笑:“不要多问,跟我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唐朝忽然失魂落魄的跟在那女子的身后,进了竹林深处一间幽雅的房间。

    竹林里幽阒无人,这个女子的举动更是匪夷所思,但一闻到这女子身上散出来的芬芳,看着她婀娜的身姿,望着她绝美的容颜,一股奇异的热力,自他的小腹间升起,他跟了进去。

    直到。直到这个女人微笑着关上了门,上了栓。

    唐朝想说话,但这个女人制止了他,轻轻的按住了他的嘴,忽然,倒进了他的怀抱。

    然后,这女人就欣喜的感觉到,唐朝的身上,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而这样的变化,正是她送期待的,于是,一切就生了,免不了。

    唐朝在这样一个梦一样的地方,就这样朦朦胧胧的占领了这个女人的禁区,而且,使她达到生活中最优质的一天,然后,她的泪水流下。

    “我,我满足了,这一辈子,我满足了,就算是千刀万剐,我也值啦!”

    这个女子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她的心中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然后,轻轻的倒在唐朝的怀里。

    我,我这可是在皇宫里,我这是在干什么?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要是李隆基知道了这件事情,自己的这条小命,那就是乖乖的没有了,可,可我刚才是为什么,为什么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跟着她,和她做了这样一件荒唐的事情?

    唐朝很快的穿好了衣服,看着床上一丝不挂的熟女,心中升起一种邪恶的快感,妈妈的,也许,我刚才也是不自觉的愿意了,你李隆基不爱惜的女人,我唐朝来爱惜,这又有什么不好。

    这个时候,他倒没有觉得对不起文姜或者是李莲的心思,因为他知道,现在是一个一夫多妻的时代,男人到处拈花惹草,三妻四妾,那是十分自然的事情,用不着背上心理负担。

    这个时候,他把自己想象为古代人,和穿越前没有一点关系,只有在这样想的时候,他才感觉到没有了犯罪感。

    “对不起,我也有错,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会告诉你的,我也不想害你,你走!”这个艳丽的女人忽然说道。

    唐朝却恋恋不舍:“不,我不走,我虽然是一个控制力很差的男人,可是,我知道,我们或许还没有结束。”

    “你想干什么,经常到这里来?”这女人就嗤笑一声,身上的肉在抖。

    “不是,我想,你的武功不错,刚才点**的那一手,想必花了不少时间才学会的?”

    “唐朝大人好眼力,不错,这是我家传的武功,我现在成天无所事事,只有练武,这里就像是一个大监狱,逃也逃不出去,而且,一旦逃走了,我的全家都会受牵连。皇上不是一个专一的男人,他,他只幸过我一次,然后,忽然就忘了我,无论我怎么样,穿得再好看到他面前去晃悠,他就是没有一点兴趣,我,我是一个银妇,我就勾引你啦,唐朝大人,这都是我的错,我在这里呆着,实在太难过了,不过,这次之后,我们之间,就什么也没有生过,你就把他当成是一个梦,我不想连累你这样的年轻人。

    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这样说,唐朝越不想走,越想帮她,再怎么说,自己刚刚占有了这样的一个女人,总不能这样撒手就走,这样做的话,显得很是不厚道,太薄情了。

    在女子就说道:“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你觉得对不起我,其实你错了,觉得对不起的是我,我勾引你啦,而你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人很多年的渴望,我反要谢谢你,走,不要迷恋我,我可是皇帝的女人,你玩不起的!”

    唐朝冷笑:“要是皇上出大问题,他还管得了那么多吗?”

    这个女人的脸上终于现出奇怪的表情:“我知道,你这样的人,是不会真心喜欢我这样的女人的,不过就是逢场作戏,难道,朝廷会生大变?”

    唐朝就叹息一声:“当然,不过不是近期,我想到时候,以你的武功,要逃出皇宫,容易得很,要是看得起我的话,来我府上!”

    “啊,真的吗?”

    “真的,没有骗你。”这个女人艳丽的微笑道,然后,她的脸色紧张起来,“哦,忘了,先前那个人的**道该醒了,你快走!”

    “好的,我记下你的美貌了,再见!”然后,唐朝走了出去,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唐朝竟然做了如此荒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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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三章来吧
    唐朝顺着幽静的竹簧,来到先前那个小黄门被点**道的地方,将那小黄门拍醒,笑道:“你刚才怎么忽然之间昏过去了,我给你按摩了这么久,你才醒过来?”

    这小黄门是个十**岁的太监,向来遵守宫中的规矩,胆小怕事,高力士因此将他留在身边以供使唤,这时听了唐朝之言,心中甚是惶恐:“我,我不知道,我就是感觉到背心一麻,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我,我以前没生过这样的病的。”

    这小太监的额头上吓出了冷汗,以为自己生病了。

    唐朝点头:“不错,你很像是生病,看来该好好的治治了,不然的话,到时候给皇上办事,要是出了差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

    “我,我没病,我,我刚才只是一时之间昏迷过去而已,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唐大人,您就饶了小的,别向其他人说这件事好不好?”忽然普通一声跪了下去,他七岁的时候就阉割了,从岭南将军张尽忠那里送到朝廷,熬了这么十多年,由于运气特别好的缘故,终于能够在皇上的身边做事,要是一旦知道他有这个毛病,自然立马就会叫他走人。

    唐朝就有些愧疚的将他拉了起来,***,老子和皇帝的老婆在竹里子里快活,把这小子点倒在这里,怎么着也该受点奖赏,却又何必吓他,温颜说道:“放心,我不会说的,走!”

    这小黄门大喜,当先领路,唐朝一路之上什么也没想,偶尔想到的就是这个不知名的美丽女人那如象牙一般光滑浑圆的**,她的热烈,她的渴望,她的爆,她的眼泪,她的心声。

    妈妈的,这个可恶的封建制度,将如此美丽的女人都逼得了疯,要换在是穿越前,这样美貌的女人,肯定是待价而沽,围着她团团转的男人恐怕也是多如过江之鲫,又哪里会荒唐到这样的地步。

    她已经不怕死,任何人都知道,她这样做,被现的后果,但,她确实做了如此疯狂的事情。像唐朝这样的男人,面对如此美色,又怎么会不动心,失陷在她的底盘,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就在这样的浮想之中,一个穿着锦绣辉煌皇袍的高大男人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是李隆基。

    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犯罪的感觉,他玩了皇上的女人,替他做了一丝他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但不管怎样,那些女人,名义上还是他的妃姘,他这样做,等于就是欺负了皇上。

    可是,我真的欺负了皇上吗?要是真要仔细论起来的话,该是皇上先欺负了天下人,他一个人就霸占三千美女,按照穿越前男女基因生成各半的概率,不少男人那不是要打光棍,而且,剩下的一些都是貌相丑陋的女子,对天下男人简直大大的不公。

    以天下之大不公为一己之私,视为当然,乃世间最大的残民恶贼,这一点,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是阐述得很透彻,当然,他学识渊博,倒不仅仅在说美女这项目上,说的还有财产权势等,历史老师当时反复将,这些民主的思想,对辛亥革命的爆,起了催化剂的作用,虽然穿越这么久了,但历史老师的话言犹在耳:“这些,要是出现在高考中,大家一定要记住,什么孟德斯鸠、圣西门所做的事情,也就是顾炎武在很久以前就阐述了的,在资本主义的启蒙教育上,中国并不弱于西方列强,只是清政府坚持闭关锁国政策,这才导致了中国百年的浩劫。”

    高考,妈妈的,要是没穿越,从时间上算起来,该是高考的日子?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想到这些希奇古怪的事情,来到李隆基面前五尺之地,伏地跪下:“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听说急着找朕,是什么事?”

    唐朝就站起来说道:“谢皇上,是这样的,是关于章仇兼琼将军的事情。”

    “他的事情?他一个边关武将,和你这个朝廷的官员又有什么事情了?”

    说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脸色不好,他不想听到任何人再谈论章仇兼琼和李林甫的事情,这个时候,他正坐在一张九龙椅上,跟唐朝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望着一对翻飞的蝴蝶。

    “回皇上,是这样的,章仇兼琼派人给贵妃送礼,那个人叫杨国忠,是杨贵妃娘娘的堂哥,他不便于进宫来,知道微臣和贵妃娘娘有交情,又能够出入后宫,所以再三请微臣进来禀报。”

    “哦,那好,既然是娘娘的堂哥,这件事,你去办了就是了,不过,他的那个什么堂哥,为什么要给章仇兼琼做这些事情,这不是大大的降低了朕的身份吗,玉环娘娘的堂哥,不应该做这些低三下四的事情,你回去告诉他,叫他立即来见朕!”

    这个时候,他的脸色立即和缓了起来,心想,先看看这人的人品如何,再决定委以官职,反正是要让杨玉环娘家的人风风光光的在朝廷里任职。

    “是,皇上,微臣这就去叫吗?”

    “等一下,朕问你话之后你再走,你说章仇兼琼真的敢这样大胆,公然送杨玉环娘娘的礼物,他好好的防务不修,却尽想这些干什么?”

    “回皇上,以臣愚见,他是想在朝中拉拢一个靠山,到事后一旦有什么事情,会出来替他说句话。”

    李隆基点头:“这个主意不错,不过,朕还一直以为他是一个诤臣,能在战场上立功受奖,想不到还喜欢玩这些阴谋诡计,倒是一直不了解他了。”

    “回皇上,世间之人千奇百怪,章将军能力是有的,听说他的武功也很好,不过想不到他会做这些事,本来,臣是想隐瞒不报的,但一则想到这是欺君之罪,一则想到剑南节度使有关边疆的安宁,是个大大的重任,非文武双格高尚的人,不堪此职,虽然明知道这样一报告,皇上一定会对章将军起疑心,但忠君爱国,是微臣的本分,也只能这样了。”

    李隆基点头:“有道理,朕会好好考虑的贵妃娘娘正在孔雀池边,你只需报个讯就是了。”

    “是,皇上,微臣告退。”

    唐朝随即退下,但心中很是奇怪,既然你要直接召见杨国忠,那不就什么都明白了,为什么还要我去见娘娘,莫非不是疑心我唐朝和娘娘有什么不清白?他刚才做了点亏心事,一听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像是惊弓之鸟,其实,李隆基却不是他那样想的,他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个年幼的臣子敢对他的爱妃起非分之想,他心中现在想的是,要是贵妃确定真有这么个堂兄,贵妃也喜欢,倒可以赏他个官职,表达一下对爱妃的宠幸,可要是爱妃不喜欢,我赏了他的官职,恐怕反为不美。他做君王数十年,心思无比的机敏,叫唐朝过去见贵妃,其实是试探一下贵妃对唐朝所说的这个堂兄的好恶,再定自己的对策。

    唐朝终于又见到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在碧波荡漾的孔雀池边,身着粉红的纱衣,这个时候,数十个宫女正站在青青的草坪上,也是一身轻纱,除了身上重要的地方之外,其他地方雪白晶莹的肌肤都在轻纱里若隐若现,在这春天的空气里,散着浓浓的热意。

    这个时候,这些宫女正在由杨玉环亲自指挥,排练一个《霓裳羽衣舞》的阵形。

    唐朝有些痴了,怎么每一次见杨玉环,她都似乎比以前更加的美丽了,究竟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还是自己的感觉出了问题,反正,这个时候,他才真正的觉得,杨玉环才配得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每次见到李莲或者文姜的时候,唐朝就会忘记杨玉环的美,但不知道为什么,一旦亲自见到她,唐朝就会觉得她才是最美的,而且,现在他终于相信里,这个女人身上散出一种自信、青春、活泼、艳丽和华丽得使人目眩神迷的气质,是的,就是这种气质,使她在无数美女的比拼之中占了上风。

    有时候,一个男人真心喜欢一个女人,是喜欢她那种无与伦比的气质,唐朝以前的卧室里总贴着一张玛丽莲、梦露的落照,其实,他后来想想,真正喜欢的,还是这个女人性感到骨子里的气质,她是那种光彩照人、容易使人膜拜、高高在上,但却有一种奇异的亲和力的女人,所以,唐朝本能的还是拜了下去,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十分的相似。

    杨玉环幽雅的一笑:“起来,唐朝,你不用这样的!”

    她也仔细的打量着唐朝,心中充满了怀疑,怎么回事,我的这个弟弟,身上的气质,现在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是不是因为他当黄门侍郎这样的大官当久了形成的官威?

    其实,她当然不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达到明靓暗劲转换的层次,虽然还没能改造骨髓,但身上气血经脉已经大见粗壮,一望而知是个英气勃勃的少年,并且,由于明劲功力的增加,身上散布着一层黑气,更增威势,使他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其实,这是因为全身抗击打能力增强,静脉血管膨胀,自然而然的就会显现出这样的黑气,其实是静脉血管的颜色外露在肌肤里,显示出青黑的颜色。而一旦一个人的身上达到莹洁光滑,声如昆山玉碎凤凰叫,就是武功修炼到化境的表现,道家所说的驻颜有术,其实就是内家功夫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般的高手,看上去都要比实际年龄小上一二十岁,武功令一个人气质的改变是必然。

    “谢娘娘。”说话的时候,唐朝的眼睛,一瞬也不眨的盯着杨玉环:啊,太美了,太美了!

    她为什么不能是我的女人呢?

    当这个疯狂的想法再次升起的时候,杨玉环笑了,她知道,这个弟弟已经完全被她的美貌征服了:“唐大人,你什么事情吗?”

    这个时候,她已经丢下那一帮宫女,带着唐朝来到了一片露天长椅下,婀娜的坐了下去,风姿嫣然。

    唐朝就垂手说道:“回娘娘,是皇上叫我来的,皇上让我问问娘娘,您以前的是不是有一个叫杨国忠的哥哥,是堂哥?”

    “哈哈,是他,是不是最喜欢赌博的那个?”

    “是,娘娘还记得。”

    “哈哈”,忽然之间,杨玉环笑弯了腰,有些暴露的巨大的峰峦再次落入唐朝的眼帘,使他有一种邪恶的冲动,但他努力克制住了,妈妈的,要是四周没有这么多的宫女,老子今天就要豁出去了!

    “我知道了,就是有一次输得让人把衣服都脱了的杨国忠哥哥。”

    她咯咯的娇笑起来,显然想到了以前的事情,唐朝也笑,***,真是个大赌鬼!

    “是的,杨国忠已经和小弟结成了异姓兄弟,今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啊,你,你这么荒唐?”杨玉环忽然忘情的用她的玉手拍打了一下唐朝的肩膀,唐朝心中立即升起一种兴奋的感觉,但她随即知道失态,轻轻的咳嗽一下,正襟危坐道:“这样更好了,你以后也是我亲弟弟了,她说什么?”

    然后,她的心中,也升起一种异样的情感,我究竟是怎么啦,竟然这样开心,也许,是我很久没有这样开心的和唐弟说话了,杨鉴哥哥虽然不要他见我,可现在一旦见到了,真的是觉得亲近无比啊!

    “他说他想见你一面,也想求个一官半职,谋取个出身,而且,他这次来,是一个叫鲜于仲通的人介绍他给新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的,要他帮这个节度使送贵重的礼物给娘娘您。”

    “给我?”杨玉环的指间指是自己的鼻子,“哦,我知道了,他是想巴结我,是不是在朝中结了仇家啊?”

    唐朝脸上露出赞赏的神色:“娘娘神算,真的是这样,听说他结了一个仇家叫李林甫,好象是水火不容的那种,所以担心李相在背后使坏,想结交到娘娘您,到时候为他说句话,听您哥说,他送的礼真的不轻,有云南九百年的人参,名贵的貂皮,还有夜明珠,都是这些年为官得到的珍奇,全部送给了娘娘。”

    杨玉环一听,脸上果然露出喜色:“这怎么好意思呢,这么贵重的东西,怕不要值很多银?”

    “准确的说,娘娘,这些都是无价之宝,要不是娘娘这样的贵人,一般的富豪之家,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不容易买到,尤其是那个九百年的已经成形的人参,粗如儿臂,听说人吃了之后会延数年的寿命。”

    “有,有这样好吗?”杨玉环不可置信。

    “有,当然有。”但说这话的时候,唐朝心中闪过杨玉环最终死于马嵬坡的光景,要是历史没有记错,那杨玉环吃再多的千年人参也没有用。

    杨玉环就幽幽的叹了口气:“唐弟啊,深宫之中,也没有个说知心话的人,只有你来了,我的心情才会好起来,我,我哥杨鉴的话,您不要放在心上,你一月数月的进宫来一次,只是陪我说说话儿,皇上不会怪罪的!”

    “小弟求之不得,谢姐姐!”唐朝心中狂喜。

    “好,且不说这事,你觉得,我那个哥哥杨国忠怎么样?”

    唐朝就微微一笑:“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杨玉环可亲的一笑:“我当然是假话实话都要听了,你一起都说给我听听。”

    “是,假话呢,就是你这个哥哥很好,一表人才,说话得体,武功也不错,是个大大的好人,值得提拔。”说完,唐朝先笑了起来。

    “你说的大致也差不多啊,我这个堂哥,我自小是知道的,的确是个练武的,据说武功还不错,人才嘛,也真的是好,那现在你说说实话。”杨贵妃觉得这样很有趣。

    “实话呢,我却觉得他这个人本性不好,吃和嫖赌那是样样都会,就在今天,我亲眼见他和一个京城的斗鸡混混打架,结果引出了神策军的统领马正章,要是不是你堂哥说是娘娘您的弟弟,恐怕现在已经身异处了。”

    “有,这么严重?”杨玉环吃了惊,同时有些欣慰,想不到我杨玉环竟如此威风,就是我的名头,竟将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的神策军统领震住了。

    唐朝当下将这段时间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向杨玉环说了,并且还说在虢国夫人府上认识他的。

    杨玉环一听,脸色就有些变化起来,这个虢国夫人,我的二姐,从小我就知道她的事情,她十三岁那年,就被杨国忠破了处,想不到现在来京城住了,还是和杨国忠这样不避嫌,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将来要是犯了什么事,可大大损我的颜面。将她们三个姐姐都接来京城,无非是我害怕寂寞,有空的时候可以和她们聊天吃饭,尽管这样,说闲话的人已经很多了,再这样下去,恐怕必将影响我在京城的声誉。

    杨贵妃作为寿王妃而再成为贵妃,世间已多诟病,深觉得可耻,对这名声,其实看得比以往更加的重,现在想到杨国忠和虢国夫人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事,顿时心中担了心事。

    唐朝也就随即的劝慰几句,知道不能呆太久,告辞而去,想到以后可以时不时的见到杨玉环天仙一样的容颜,心中很是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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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四章迎娶
    (记住我们的网址唐朝出宫的时候,心中升起一种美丽得想哭的感觉,妈妈的,这么美丽的婆娘,以后看来是可以时时的见到了,那么,自己以后的生活,势必多姿多彩,看来,自己的的桃花运是来了。

    专信看着一脸迷茫的唐朝走了出来,心中很是奇怪:“唐贤弟,你为什么这样的神色?”

    唐朝这才一惊而醒,我可不能这样,要是专信知道了,我对两个公主不忠,势必是一个大大的罪名。

    当下取道回府,心中自然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轻快,就在这样的时候,他见到了他这一生最不想见到的人。这个人的出现,几乎毁了他的人生,但一切就是这样,这也是人的命运,一旦遇上了,就避不了了,他见到的人是芹儿。

    这是一个风姿绰约,美丽得如水的女子,啊,这女子真的是芹儿吗?

    要不是以前的时候,自己曾经亲过她的嘴,仔细的看过她脸上的小痔,他是不会确信,面前的这个女子,竟是那个在玉真观里出家的女人,小女人,唐朝想到穿越前一帮同学对女人的评价,能够称得上小女人的,在哥们的心中,都是晚上想有些事情的时候假想的对象。

    男孩子有很多梦想,尤其是像他这样的男人,过早的知道了女人的秘密,他现在不过二十岁的年龄,但他已经结婚了,光明正大的将南诏的公主娶了回去,而且两个都是绝色的女人,一个虽然没有得到,但风姿撩人,即使没有得到,但一种十分的吸引力,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时候,要是别人告诉他,你知道女人最神秘的地方吗?唐朝一定会知道,按照穿越前的法律规定,自己现在是没有结婚权力的,不过,现在可是在唐朝天宝年间,那样的法律自然管不了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那种天生对对女人的向往,对异性的渴望,由于他母亲风流基因的遗传,更是使他变本加厉。

    他现在已经隐隐的想得到高高在上的杨玉环。

    只有得到杨玉环,他才觉得这是一个男人生存的意义。

    就好象有些痴情的男人,比如英国国王爱德华一样,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可以舍弃王位。

    唐朝虽还没有做到这一点,但是得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最有名的女人,最有风韵的女人,对任何人来,。无疑都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他知道,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清朝初年的陈圆圆,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要最美丽的女人,恐怕明末清初多的是,但是由个红妓的缘故,陈圆圆的名声十分的大,使得不少男人为她着迷,先有崇祯皇帝,然后就是吴三桂,再然后就是李自成,还不李自成手下的牛宗敏这样的男人了,争去争来,结果,“冲冠一怒为红颜”,使得这个女人的身世变得十分的奇特。

    所以,很多时候,男人对女人的占有,有时候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女人美丽漂亮高雅,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有没有偌大的名声。

    其实,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明里的都是不要趋炎附势,其实,暗地里大多数都是趋炎附势的人们,这家人有钱,和他结交,平时多来往,这家人无钱,没权势,那就敬而远之,在后面的时候时不时的放几句坏话,能够保持中立的人,已经可以称呼为君子了。

    名利二字,世界上真的可以包括很多,即使不能包括一切,但也差不多了。

    面前的这个女子就是芹儿,她现在的头已经蓄起来了,虽然不长,只能平铺在她的肩膀上,但是一种小巧玲珑,楚楚可爱的样子,却使唐朝再次看到她的时候着了迷。

    妈妈的,老子不过就是亲了这丫头一下吗,难道真的要赖皮跟着我,嫁给我?

    但嫁给我又为什么不好,先,这丫头长得漂亮温柔不,更有玉真长公主那样的后台。

    任何一个人在朝廷中为官,都想的是找到这样好的后台,不然的话,就会像可怜的章仇兼琼一样,被李林甫在背后搞得鸡犬不宁,要不是这小子实在太精明,恐怕这个时候早已经是贬得不着边的下场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是芹儿做了自己的老婆,那么玉真长公主想到这是他女儿的丈夫,该不会对自己存非分之想了,,这破烂货,那么大的年纪了,虽然媚功不错,身段也没什么大缺陷,模样也还过得去,但一想到她的年龄,唐朝就想吐,想到这样一来的话,以后这婆娘恐怕不能再缠着自己了。

    芹儿的眼睛里有泪水,十分的可怜,专信一见,只得停下了马车。

    “芹儿,你在这里干什么?”唐朝跳下车,心中充满了怜惜。

    的确,这么大段日子不见他,她以往是清减了不少,俏丽的腮边也变得其薄如纸,而且,由于身材单薄的原因,使得她看起来的时候更加的弱不禁风,有一种痛惜到骨子里的爱怜。

    她身上的衣服,已经不再是在玉真观里的那种宽大臃肿的道装,而是淡绿鹅黄的衫子,平添了许多美丽风韵。

    女人的风神,就在这一刹那间留存在唐朝的眼里。

    以唐朝穿越前的看法,这样的女人,模样娇媚,而且气质闲雅,又出身名门,就该算是极品了,但唯一使唐朝感觉到美中不足的就是,她的身材比较玲珑,配上别的矮小一点的男人,那是最佳排挡,但对于唐朝这样的男人来,他还是希望自己的老婆身段再稍微高那么一点,并且能稍微的像她母亲一样,再性感一点。

    嘿嘿,老子尽想的些什么,唐朝忽然觉得自己很可耻,现在这姑娘还不是自己的老婆,我就在打她这些主意了,她以后跟着我,大幸而特幸之后,她自然就会性感美貌了,有哪个女人不经过男人的耕耘就能十分颜色的,可几乎没有。

    男人也许都是贱货,看到美丽性感的娘儿就想占有,倒不仅仅为唐朝为然,这是一个穿越前十分流行的词语yy,你的书写得yy,就是你的书中都是些爽的,都是些使男人看了喷血的东西。

    “专大哥,你可不可以先回去?”

    她这话的时候,对象是专信,这个时候正在车上向东边的天空凝望,似乎那里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色。

    专信一听也是愕然:“姑,姑娘,是在叫我?”

    芹儿就微微一笑,嫣然的嘴上风致很浓,道:“是啊,不知道可以吗?”

    专信顿时觉得不好意思,眼睛赶紧不看她:“可以,可是,贤弟,我先走吗?”

    这个时候,他开始问起了唐朝,提高了声音,借以排解刚才被这美貌丫头迷了一下的尴尬。

    唐朝也知道,这样的时候,要是专信在旁边,那就什么话都别谈了,于是只得道:“好,专大哥,那你先走!”

    芹儿在眼睛里微微一笑,哼,看着就是假正经,平时目不斜视的,怎么现在看我了。

    以女人的直觉,她自然立即知道专信刚才看过自己,而且还好象被唐朝的美貌给迷惑了那么一下半下,这样的情景,唐朝自然也是尽收眼底,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自己最好就是装做什么都没有看见,同时心中好笑的想,专大哥的年纪也不大,不过三十多一点的年纪,为什么没听他弄个女人玩玩,嘿嘿,要是经常和女人来往的话,这样的情况就不会生了,哪里有三十多岁的男人看到美丽女人就会脸红的道理。

    唐朝好笑的想,要是换了在穿越前,别是三十多岁的男人,就是十五六岁的小男生见了美丽女子脸红的情况,那也是要被笑话的,真的是时代不同,人们的观念也不同,现在可是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啊。

    专信当下驾着马车,向着宽阔的街道向前奔驰而去,倏忽之间,消失在街道的尽头,不错,专大哥的驾驶技巧,竟然有了这样惊人的提高,我年清楚的记得,以前的时候,他还不能跑得这样快,可现在一看,他居然能够跑到这样的快法,一眨眼的功夫就没有人影,这除了马车精良之外,恐怕最主要的还是他本身的马上功夫厉害的缘故。

    唐朝以前在南诏大乱的时候和他并肩作战,自然知道他做彝部的先锋,马上功夫娴熟,现在一看,他是越的进步了。

    专信走后,两双眼睛紧紧的靠在一起,看着对方,好象看着前世三生再来相聚的情人,然后,两个人的眼里,忽然露出光彩,扑了上去,狠狠的抱在一起,然后,唐朝温柔的吻了她。

    他总觉得这是一个可以吹弹得破的姑娘,不忍心蹂躏她,而只是轻轻的吻。

    她身上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气质,可以使人想到娇嫩的鲜花,可以使人想到鸡蛋清,可以使人想到童话里的公主,反正,她虽然不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但她那种特殊的气质,还是使她出现的时候,使男人着迷。

    不过,就在这样的时候,传来了“哈哈”的笑声,然后,唐朝放开芹儿,轻轻一招手,将一颗飞来的小石子抓住了。

    这个时候,他就看到了十来个半大的孩子,正觉得有趣,嘻嘻的笑着,正看着她们两和有趣。

    ,没看过亲嘴是不是?

    呵呵,唐朝一举手,做了一个凶恶的姿势:“我找你们算帐!”

    这群孩子立即做鸟兽散了,,显然是怕了我了。

    就在这样的时候,芹儿也笑了,她知道,他们这样做,的确是有些放浪形骸,而且,这是怎样一个封闭的年代啊,公然在大街上亲嘴,自然是惊人的,难免这些小孩子不会觉得好玩,偷偷丢他们的小石块。

    多么美丽的女人啊,这样笑的时候!

    唐朝的心中再次的赞叹,,你当我不知道么,好,换个地方:“芹儿,跟我来,把你的小手给我?”

    这样一,芹儿脸上现出一种可爱的娇羞:“不给你!”

    话虽然如此,但还是听话的将手伸进了唐朝的手里。

    “小狐狸精,你就是爱骗人!”唐朝微微一用力,抓紧了他的手,她就花容失色的轻叫了一声。

    唐朝就得意的一笑:“知道本大人的厉害了吗,告诉你,你以后什么都得听我的,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然的话,我可是刑法伺候?”

    芹儿就楚楚可怜的道:“大哥,还没过门,你就对我这么凶,要是过了门,你还不把我欺负了。”

    到欺负了这这三个字的时候,这女人的脸奇异的红了,妈妈的,显然是想到了一些不健康的事情,以为我刚才什么都听我的,这句话里有言外之意,唐朝好笑的想,这婆娘,继承了她妈的风流本性,要是真的娶了回去,将来怕不给自己绿帽子戴?

    但口里却道:“不会不会,真的,我怎么会欺负你,不过,有些地方你就要乖乖的听我的话。”

    “什么地方?”芹儿好笑的问。

    “别问那么多,洞房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唐朝小声的在她耳边道。

    芹儿的脸就奇异的一红:“你坏!”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一处十分幽静的竹林里,小溪正潺潺的从外面流过,远处几户人家,几只画眉鸟动情的歌唱“这么哥哥,这么哥哥”似乎是在传递着情意。

    在这样的地方,你不会想到江湖和朝廷中的杀伐,想到的只是比蜜还浓的爱意。

    两人找了一处青草地坐了下来,手拉着手,偎依在一起。唐朝知道,在这样的地方,正是春色最浓的时候,而这个时候,看着这丫头晕红的两腮,性感的胸部,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丫头年纪不大,但似乎是继承了玉真长公主风流因素的缘故,胸部还是比常女为巨。

    按照穿越前唐朝寝室中那一帮哥们的看法,豪如是判断一个女人是否是女人的要因素,要是按照那些家伙的观点,芹儿恐怕要弄个班花来当当,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不过,看来这辈子是只好留在唐朝了,哪里有那么好的机缘,又能穿越回以前,哎,走了这么久,我妈妈该是很伤心了,不知道有没有信鸽之类的东西,再怎么,妈打我骂我是多了,但毕竟一手将我拉扯到这么大,还是对我极好的,不管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还是应该该她报个信,但却又怎么能够?

    抱着这样一个娇俏美貌的女人,唐朝的心中思潮起伏,看来,回去是不可能了,但若不能在这样的一个社会做出点贡献,肯定是会遭到别人羞辱的,再,也对不起班主任李老师的尊尊教导,师傅得好,既然自己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的确是该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现在我已经是黄门侍郎,算起来已经是朝廷的高官,也该实现师傅的愿望,为天下苍生多考虑一下了,不然的话,就是个没有作为的年轻人了,李老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现在已经是弱冠的年龄,正该奋图强,可不能掉在脂粉堆里起不了身,不然的话,可是枉了穿越这一遭。

    芹儿心中平安喜乐,哪里想到唐朝心中只所想,只是想着该怎样叫唐朝来府上迎娶自己的事情。不管怎么样,我一个女孩儿的名节都给了他,他总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拖着不理,想到唐朝以前明明答应要娶自己的,但这一别就是几月,而且丝毫没有消息,这次要不是自己算准他下朝的时候会经过这里,在这里等他,恐怕这负心人还不会理我?

    想到可恨处,唐朝忽然感觉到手上剧烈的一痛,鲜血流出,。

    唐朝当下不管那么多,一下子就振开了芹儿的手,他现在的武功,已经渐渐达到暗劲,身上的筋骨强韧无比,芹儿这样的一咬,对他自是毫无损伤,不过,这样一来,他却震伤了芹儿的牙齿,流出血来。

    唐朝大惊,看着鲜血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心中充满十分的不解:“芹儿,你,你干什么咬我,无缘无故?的”

    芹儿的眼中流下泪水:“你,你不是好人!”

    “我怎么不是好人啦,是你咬我,不是我咬你,你才是恶人?”

    “不,是你,是你!”芹儿的粉拳使劲的捶打着唐朝的胸口,心中伤心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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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五章虾戏
    “我怎么变成恶人啦?”唐朝轻轻的捉住了她的拳头,心中有一种想笑的感觉,这丫头,竟然想趁我不备的时候在我的手背上留下一个大大的记号,哎哟我的妈,换了是在几个月前,恐怕真的要被她咬得个鲜血淋漓,嘿嘿,想不到现在竟被自己危急之时自然而然的运劲一震,一点没受伤不说,反将这丫头弄伤了,女人的心,真的是海底针啊,妈妈的,刚才还好好的靠在我怀里,像只小绵羊似的,想不到风云突变,现在已经是血流满地的场面。(

    老子刚才真的是糊涂,明知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再拿起我的手来摩挲,是有些反常,却再也没有想到她会对自己下手,要是早知道的话,也不会这样碰伤她的嘴了。

    “哎哟,我的嘴好痛!”芹儿终于感觉到痛,叫了起来,但见了唐朝十分好笑的眼光,忍不住哭了出来:“大哥,你欺负我,你欺负我!”

    这个时候,唐朝感觉她打自己的粉拳已经是无力,而且,忽然不知道怎么搞的,她柔软温润的身子一下子扑了自己的怀里,一种甜香立即将他包围,然后,他感觉到一种处女特有的沁人心脾的味道传进了他的鼻子里,他顿时什么都忘记了,轻轻的吻住了她,将她嘴上的血迹温柔的细心的给她甜干净,咯噔一声,吃进了肚里,感觉到一种无与伦比的女人味传递进自己的大脑神经。

    穿越前,寝室里的宅男们都说,女人味乃是女人最本质的东西,不然,再美丽的女人,只要没有这个味,也是朽木一尊,根本不值得正眼看一眼,而就算是一个姿色平庸的女人,要是有了这个味道,男人就想追,就想和她生一些别人无从亲见的秘密。

    女人的味道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可以将男人的血性磨掉,英雄难过美人关,说的就是这样的事情,而且,还是心甘情愿的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所说的自然就是这种有味道的女人。

    女人的味道其实大多数是一个抽象的东西,不能够真正的描述,只能意会。

    一感觉到芹儿的味,唐朝就想到风骚的玉真长公主,真的是有其母必有其女,耳濡目染之下,芹儿自然懂事得早,就这样颇有些随便的将自己的初吻交给了唐朝,很有点像穿越前的那些咪咪,合适的时候,就把自己给卖了,当然,年纪也不会大,很清涩的季节。

    哎哟,我的脑筋怎么这么封建啊,我可是穿越到唐朝了啊,这里的女孩子十六岁出嫁,那是再天经地义一般的事情了,哪里会有穿越前那样的规定,不满二十岁不能结婚,都是哪个时候的皇历了?

    就这样,静静的,两个人享受着一种身体互相接触所带来的惬意的情感,也可以说是一种神圣的情感,她知道,从这个时候起,她的一生就和这个年轻的黄门侍郎联系在一起了,她所能做的,就是用她无边的温柔抚慰这个男人的心,助长他的自尊。

    现在的唐朝,已经和刚刚掉进滇池的时候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再是担心李莲太美而自己连妻子都保护不了的男人了,而是一个自信满满,踌躇满志的男人,连李莲那样的公主都做了他的妻室,现在再一抱着大唐朝的郡主,唐朝的心中并没有什么样的激动,相反,有些觉得顺理成章。

    “大哥,你好狠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芹儿说话了,说话的时候,泪水还残留在她的腮边。

    风轻轻的吹,燕子自由的飞翔,不远的地方,那几个偷看的小孩子又出现了,唧唧喳喳的像是觉得好玩,但唐朝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沉浸在美丽如画的爱情里,微笑的说道:“芹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知道你刚才为什么要咬我,其实这些,你都想得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我,我其实真的很想来迎娶你,将你这么娇媚可爱的女子留在我的身边,不过,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时候,所以我才迟迟没向你母亲提和你订婚的事,芹儿,您要有耐心,你别看我成天都无所事事的,其实,我的心中比什么人都焦急,我现在比什么都累,你就体谅我一下,你现在的年纪还小,才十六岁嘛,再等个一年半栽的没有问题,你等我好好的在朝廷上表现一下,等我真的站住脚跟,到时候再提结婚的事情,我想你妈妈玉真长公主见我这么有出息,一定是将你下嫁给我的。”

    这番话,用唐朝近乎真诚的心说出,芹儿听得有一些迷茫:“怎么,以你现在的情况,为什么不能直接向我妈提亲,为什么非要等,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反正本郡主就是看上你了,非你不嫁。”

    唐朝心中好笑,这丫头这股执拗的劲儿,倒真的很使人佩服,只得抓住了她的手:“《诗经》里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唐朝能在世间找到你这样的红颜知己,那是最大的幸运,我也想早点将你迎娶过来,不过现在情势危急,你妈妈玉真长公主也好象遇到了麻烦,实不宜在这样的时候操办大事啊。”

    “什么,我妈妈?”芹耳感觉不可思议。

    唐朝却是心中暗暗叫苦,我已经有了李莲和文姜,要是再明目张胆的娶了大唐的郡主,不说别人,就是专信,恐怕也很难给自己遮掩,毕竟,李格桑陛下对待自己,那是好得没法说,高官厚禄不说,而且还将自己如花似玉的两个公主嫁给了自己,自己要是再在外面乱来,良心上觉得过不去,可要命的是,唐朝心中却也是喜欢娇媚可爱的芹儿,就这么情不自禁的见这几次面,彼此的心里,都有了对方的影子,时不时的,都会想到她娇俏可爱的影子,何况现在见到真人,自然是非常的割舍不开。

    其实,男人就是这样,有美女来缠自己的时候,大多数是会陷进去的,没办法啊,男性天生的荷尔蒙分泌,使得他们对女人没有免疫力,所有的政府都没有注射疫苗,而且,也不时兴自宫,烟割等方式,所以,大多数的情况,所以,这样的悲剧,肯定是无法避免的。

    其实,穿越前,唐朝就爱看一些网上的对美国人在这国方面的研究,深表佩服,是的,他曾经看过一篇权威的叫做《恋爱和性的界定》,其中就说道,凡是恋爱,一般情况下,最多不能简直三个月,也就是说,一对情人谈恋爱,可以互相深爱对方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按照荷尔蒙的分泌理论,男人和女人之中,必定会有其中一方会开始厌倦对方,也就是过了爱的禁区,这个时候,也是男女最容易分手的时候,而且,即使男女双方都喜欢对方,但因为对男女互相的身体都十分熟悉的缘故,会产生一种冲动的疲倦,说得直白点就是性疲倦,这个时候,即使你面对的是世界是小孩子,就是一个**也挨不起,要不是他手下留情,这些调皮的家伙就会变成死泥鳅,但就算是这样,**上狠狠的挨个巴掌之后,还是痛得**麻,再也不敢来捣乱了。

    这些孩子本是京城不少王公贵人的子弟,瞒着大人仆人出来厮混,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小霸王,所以无法无天,投人小石头,像这样搞点恶做剧,那是家常便饭一样的事,现在这样,乃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想不到遇上唐朝,每人**上一个巴掌。

    这群孩子逃走之后,芹儿好不害羞的抬起头来,肮脏得不像个模样,在溪水边洗了个脸。

    经过溪水一洗,红红白白的脸显得无比的美丽,唐朝看得痴了:“我娶,我怎么不娶,你这样的美女,就是杀了我头我也要娶!”

    他终于下了决心。

    芹儿一听,本有些恼怒他救自己得迟了,但听他这样一说,向他嫣然一笑,献给她一个香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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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六章狼坪一战 上
    (记住我们的网址这个时候,唐朝正和芹儿在长安风光旖旎,但在唐朝的西南,却正将进行一场残酷的战争。

    此时,正是深夜时分,狼正轩的军队正马摘铃,蹄包布,人人屏息,进行着最艰苦也最神秘的行军。

    南诏的其他军队,比如彝部的士兵,大都行伍不整,军令不行,只算得上乡勇级别,而狼正轩手上的兵士,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正规军,而且,他现在带领的,就是他不从南诏军中抽调,而是直接以自己的府兵作为班底的精锐。

    这和朝廷中铁凝率领的禁卫军差不多,战斗力算得是大理最强。

    上次南诏叛乱的时候,狼正轩府中的精兵能抵得住李格桑的突然袭击,也是因为这些兵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不然的话,哪里能够等到舍瓦的援军,恐怕早已经被李格桑平叛了。

    前不久,南诏守边军队吃了章仇兼琼这样一个大亏,损失军队二千余人,被杀被擒者甚多,逃回来的很少,早已经是溃不成军。

    这是南诏和唐朝近二十年交战以来败得最惨的一次,大多数的时间,双方都是相安无事,但仅仅有的几次战役,都是以南诏的大胜而告终,想不到这次竟然损失巨大,虽然在兵力上的损失甚小,但对军心的打击,的确是无可估量的。

    所以,这次事件一生,李格桑和狼正轩就一致决定,必须对唐朝动武,李格桑已经等了二十年,忍了二十年,已经不能再忍了,他们明明知道,在这样的时候和章仇兼琼交手,双方都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但这些,都顾不得了,因为,要是不在短期之内取得对唐朝军队的胜利,整个南诏的军心,都会受到重大震动,到时候,气势一弱,别占领唐朝,就是能够自保都已经成问题。

    军心同民心一样,一旦失去,就很难挽回,就像爱情一旦破裂,很难修复一样。

    而且,战场上不同于一般的武斗,力强者胜,战场上很重要的就是气势,气势一旦衰弱,也就是军心已沮,即使有比别人多一倍的兵力,也很难取得胜利。

    现在唐朝军队和南诏军队的比例,大致就在二比一的分际,唐朝镇守剑南边关的军队虽然只有**万人,南诏现在是二十万,几乎是以倾国之兵镇守边关,当然,南诏的大敌,其实只有唐朝,所以军队都放在边关也是正常的,大唐朝的军队装备良好,以前高仙灵虽然管理不得法,没有什么战斗力,但现在章仇兼琼一上任,军队立即生了变化。

    狼正轩之所以要急着出击章军,为的也是争夺这个时间。一旦假以时日,章仇兼琼将剑南兵马整顿完毕,那可是一支非常强大的部队,南诏想要击败他,必须得付出巨大的牺牲,即使战胜,也铁定没有了进军中原中原,占领唐朝的能力,况且,素闻章仇兼琼文武双全,一个不小心,还会败在他的手里,到时候,南诏危矣,不排除李隆基在这个时候趁机兼并南诏的可能。

    所以这一战只能胜,不能败。

    而这个时候,剑南节度使的军帐之内,却正在上演一场丑剧,因为章仇兼琼虽然很不愿意,但还是得恭敬的迎接一个人,来自长安的高金刚。

    高金刚何许人也,乃是一太监也,那他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候来到剑南军中?

    那当然是朝廷派来的了,他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监军,替皇上看守着这支强大的军队!

    这是朝廷的意思,穿了就是李林甫的意思,既然皇上还不想在这个时候罢了李林甫的官,那他就一定要继续的打击章仇兼琼,直到将他从节度使的宝座上拉下马来,所以他在八大人会议的时候,轻易的就将高金刚派到了剑南军中,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也好有个耳闻,也好给皇上进进谗言。

    这高金刚是岭南节度使李汉送给皇上的礼物,那个时候,皇宫之中需要烟人,因此着各地进贡,而岭南正是有大贡献之地,当时李汉送烟割的幼童的时候,一共送了两人,分别取名为“力士”“金刚”,高力士就是其中之一,而这个高金刚虽然在宫中混得不如高力士好,但高力士念着都是同一地方出来的人,也就对他照顾着些,在次有了监军的差使,自然派他出去捞取点油水。

    这是所有宦官都知道的事情,只要是监军,边关统帅一定不敢得罪自己,都会送重礼贿赂自己,不然的话,自己就会向皇上报告不利于他的消息。

    临走的时候,高金刚受了李林甫的嘱咐,而且还受了重礼,兼程来到剑南军中,竟然玩起了太上皇的资格,要以兼军的身份插手剑南军中之事,章仇兼琼送他重礼他也不收,摆明了就是和你章仇兼琼对着干。

    章仇兼琼刚刚接管军队,种种烦琐的事情接踵而至,想不到在这样的时候遇到高金刚来捣乱,也只得隐忍,只见这家伙每天都将军队集合起来训话,的都是些忠心王室,立功报国之类的废话,耽搁了宝贵的整顿时间,并且,也大大影响了操练以及自己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少将领开始动摇,看来朝廷是在对付章将军了,也大大的影响了军心。

    这使得章仇兼琼对这监军高金刚动了杀心,但终于想到现在形势吃紧,同时害怕这样一来朝廷震怒,别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自己一生的前程,可都断送了个干净,他从一个武状元打拼一生,混到今天一方节度使的高位,的确是不平凡的,他可不想就这样倒下去,他想的是出将入相,到时候自己只要立下和当年牛仙客那样的功劳,一定可以回朝当上宰相,加封三代,光宗耀祖。其实,这就是那个时代大多数人的心愿,万里觅封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章仇兼琼想全力的整顿军队,但这个监军一来,处处掣肘,但好在章仇兼琼头脑灵活,想了许多办法来对付,终于也只能将剑南大军草草整顿一番,毕竟,高仙灵以前治军无方,留下来的漏洞实在要多,最重要的就是克扣军饷,军心生乱这件事情。

    剑南行辕西北十五里地,有一块状如人头的大石头,几有一丈方圆,唤为人头石,石下驻扎着一支二百人的军队,因其地势高远的缘故,构筑了一个烽火台,里面堆积了高高的一堆狼粪,用以在危急的时候生起狼烟。

    古代的时候,重要的地方大都修筑烽火台,用以传递警训,历史甚为古老,周幽王烽火戏弄诸侯的时候,距离唐朝,已经过了近千年,但用烽火台传递训息的方法却保留了下来。狼粪晒干之后,剑南多虎狼出没之地,易于保存,并且一旦点燃,烟非常的盛大,可以升到天空数十丈,几十里外都可以清楚的看见,而用柴火生烟却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所以历代传下来的规矩,最佳的方法当然是狼粪,其次是马粪和牛粪。

    变乱一起,夜则明火,昼则狼烟。

    现在正是子夜时分,烽火台上的官兵都在睡乡里,只有守夜的三十个士兵还没有睡,但他们也没有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守卫边疆,而是聚在一起赌博,门口两个把风的人,眼睛还是往牌桌子上直瞟,没办法,刚才这两人一个输了五两银子,一个没有银子的已经把内裤输了,在春寒料峭的日子里,显得有些寒冷,不停的搓着自己的手。

    这两个人,倒不是真的守卫边疆,警纺有敌人来袭,而是在预防那一百多个已经睡熟的士兵的长官,一旦戎主醒了,上来了,赌博立即停止。烽火台的规矩,设戎主一人,戎副两人,分别统领这二百人军队,纪律还是严的,但背着戎主,还是可以在烽火台上赌两把的,毕竟,又没有敌人,晚上当值多么的寂寞,只要不被戎主当场拿住,戎主即使知道了,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不会真的就把这些自己的士兵办了。

    狼正轩和荣公当先而行,在距离人头石烽火台仅仅五百米的地方,将手一挥,队伍立即停止下来,鸦雀无声,烽火台里没有任何动静,显然没有被现。

    本来,狼正轩带领八百亲兵出征,马蹄声虽然被包上了布,摘了金铃,人也是屏声息气,但八百人不同于一人,总还是能出不小的声音,夜行的时候惊动夜游的动物,总是有迹可寻,要是真的那三十个守卫的士兵都认真站岗,未必不能现狼正轩,但现在的情况,这些家伙正在里面小声的赌博,而且正在兴头上,又哪里能现狼正轩。

    当然,以狼正轩的精明,自然早就派人做过试探,不然也不会选择这一处烽火台作为要的打击目标。

    这个时候,狼正轩就将手一招,命令将马留在原地,抢先而出,向烽火台上扑去。

    距离烽火台只有五十米的时候,两只灵骜嗅到了狼正轩等人的气息,开始汪汪的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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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六章狼坪一战 下
    狼正轩早有准备,两只飞锥射出,一听到狗的声,立即辨别方位射出,正中狗脑,瞬间了帐。

    两个守门的士兵咦了一声,其中一个说道:“深更半夜的,灵骜叫什么?”

    另外一个道:“恐怕有点奇怪,我”

    刚刚走出两步,松明火把映照下,两只凶猛无比的灵骜倒在地上,脑袋里鲜血直流,大惊之下就想叫,但狼正轩这个时候已经在他身前五步之内,一掌拍出,这士兵的气息顿时不畅,这声叫喊就不出来,只出一声沉闷的声音,像是有士兵在梦中打鼾,然后,他一拳击出,正中这士兵的胸口,混不理会这士兵一拳打在自己的胸口,向前走了过去。

    就在这瞬息之间,狼正轩已经用听劲辨别出这士兵武功低微,因此对他本能的攻击自己的这一拳并不在意,一拳击出,卡礤的一声,将他的胸骨打碎。另外一个守卫看到这一切,简直惊得呆了,敌人怎么会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到了烽火台上,吓得大叫一声:“啊,”声音凄厉可怖,因为,也在一瞬间的时间里,狼正轩的厚背刀挥出,划出一道黄光,将这士兵的身子霹为两断。

    赌博的二十八人这才吃惊的向外一望,但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狼正轩和荣公当先而进,趁这些人还没有摸出刀的时间,将他们格杀在方圆之地,背后的都是南诏精兵,这些守卫遇上了都是输多胜少的份,现在猝不及防,自然被狼正轩的府兵杀了个砍瓜切菜。

    戎主武功高强,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裤衩就提刀跃出,呼喊剩余的士兵沉着迎战,但狼正轩岂会给他从容布置的机会,厚背刀一立,强大的压力下,戎主再没有时间起来指挥士兵,顿时乱成一片马蜂窝。

    那些在熟睡中的士兵也随即被打斗惊醒,但都来不及穿衣着甲,很多人就在睡梦之中,着了狼正轩府兵的道儿,到阴朝地府报道去了,其余的则是个个死在狼正轩和荣公的雷霆攻击之下。、

    狼正轩以伤亡一十七人的代价,将这二百守卫杀得干干净净,心中不禁骇然。如此的出其不意,而且又是以四倍的兵力,还是我府中最精锐的部队,杀了这二百人,想不到竟然伤亡我手下一十七人,唐朝的军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好对付,而且就是这个戎主,能够在仓皇之下接得住我七招,武功真的不错了。

    的确,唐朝虽然内部**,但在边防上,历来都设有重兵,操练也是经常,只有像这处烽火台,管理要疏忽一些,但大多数的士兵,不说训练有素,但起码的战斗力还是有的。

    狼正轩见事情进展顺利,唐朝二百军兵没有一个人漏网,大喜道:“所有人等,立即赶往狼坪!”

    率先骑上了战马,鞭梢一指,近八百的亲兵向西奔去,往狼坪方向而去,这个时候,自然是大张旗鼓,再也不用马裹布,摘铃了,原因其实很简单,二十里外才有一个烽火台,就是生一场激战,二三十里外烽火台上的唐朝军兵也不会听到,所有这些,就是李格桑和狼正轩的计划。

    一旦收拾得住敌人不放烽火示警,那就立即的实施进攻。

    也正在这个时候,狼正轩一马当先已经冲到一处高高的山冈下,大喝一声:“全前进,直攻狼坪,务必在半日之间解决战斗。”

    这支早已经等候待命的部队,正是狼正轩的太尉辖下的一个勇敢将军,名叫李铁,以前在南诏叛乱的时候曾经帮过自己大忙,是狼正轩的心腹死士,现在正带领着三千精兵候命。

    当下李铁也是鞭梢一指,带兵直取狼坪。

    可笑这个时候狼坪的唐朝军队都还在梦中,狼正轩的人马蓄谋已久,现在这样山崩海坼一般的杀出去,直到铁骑已经接近寨门,才有守卫的军士惊醒,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见早有准备的狼正轩军士砍开鹿角,呐喊着冲杀了进去,见着人就砍,逢着人就杀,直将唐朝军队杀得哭爹叫娘,完全乱了方寸。

    负责驻扎狼坪的是一个偏将,名叫李恩名,手上没什么功夫,不就是凭着吹牛拍马的本事才做到偏将之职,想在军队里面干几年,捞取点油水,然后回去做他的富家郎,所以平时都装模做样的带带兵,打打草谷,反正也不管得罪人,只要自己的腰包圆了,管这些士兵的死活。

    本来,南诏和唐朝两国,平时都是互不侵犯,但边境之上,为了贸易的事情,总会产生一些摩擦,这个时候,南诏和唐朝的军队就会出来为商人出头,假扮成山贼或者是强盗,互相到别国的境内去抢夺财帛妇女,据为己有,这就称为打草谷,当然也抢粮食,南诏其实并不是最严重的,像突厥的那些骑兵,专以抢劫汉人的财帛女子为荣,军粮大多都是靠“打草谷”得来,完全不成模样,要不是高仙芝在西域都护府打了几个胜仗,突厥恐怕要侵占唐朝疆土,非仅仅是打草谷这么简单。

    狼坪这地方的唐朝士兵,时常的到南诏国中打草谷,交涉了几次,李恩名都以不知情为原由,搪塞过去,南诏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毕竟,他手下有三千士兵,一旦真的打起来,妨碍的两国邦交,所以一直隐忍不,现在章仇兼琼实施突袭,等于是率先向南诏开战,事情没有挽回的余地,李格桑和狼正轩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狼坪的军队作为目标,一是为了报仇,二也是为了这些地方的士兵,管理散漫,战斗力不强的缘故。

    狼正轩命令士兵堵住寨门,但有逃出来的唐朝士兵,立即射杀。

    以他的弓箭之技,可说是箭无虚,每一箭,必有一个唐朝士兵死亡,手段十分的恐怖,可笑李恩名积累了无数钱财,这次竟也死在乱军之中。

    狼坪军队猝不及防之下,组织不起有效的战斗,虽然不像烽火台的士兵那样有的还死在梦中,但大多数的都是衣甲不整,仓促迎战,先机已失,再加上操练废弛,军队战斗力并不强,一遇上狼正轩的精兵,竟是难以反抗,不少人被狼正轩的军士乱箭射死,但多数都是在仓促之间被击杀,只有少量的士兵突围出去,狼正轩喝另不要穷追。

    到战斗胜利的时候,正是黎明时分。

    熹微的晨光之下,狼坪军营里到处是鲜血,汩汩的流动,而且,马蹄声响,显然不少的唐朝士兵夺马而逃,狼正轩并不射杀,因为他知道,他就是靠这些败军回去给章仇兼琼报信。

    这一战,杀了狼坪军队近两千人,俘虏八百人,只有少量的唐军逃,自是大获全胜。

    这当然是在狼正轩的计算之中,他本来还一直担心,担心在自己实施突然攻击的时候,章仇兼琼带领大军出现,那样的话,自己的处境,可就危险到了极点。但照这样看来,自己的这次秘密行军还是取得了预期了效果,章仇兼琼一无所知。

    清理战场之后,缴获辎重不少,狼正轩命令士兵都托在马上,并且缴获战马五百匹,一并带回南诏,计点军兵,连上先前在烽火台里损失的一十七人,刚好阵亡一百人,可算是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歼灭战。

    狼正轩打了这样的胜仗,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并没有高兴的意思,命令军队立即启程,他亲自带府兵八百人断后,直到大队人马回到距离坐落在日之泉的南诏大寨的时候,也没有看到章仇兼琼追兵的影子,心中终于落下一块大石头,命令士兵回营帐休息。

    要知道,狼正轩这次可是赌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要是这一战斗不成功,就算自己逃得性命,那自己自己辛苦几十年培养的府兵,恐怕也要损失大半。他深知章仇兼琼的厉害,前不久他带领唐朝军队袭击南诏军队,靠的就是这样迅不及时掩耳的手段,任你再强的防范,都没有作用,毕竟,这样的战斗,实行的是打了就走,打冷着,唐朝驻剑南大军不少,要是只击一处,的确能收到突袭的效果。

    章仇兼琼打击南诏成功了,现在,狼正轩最担心的就是他先已有了防备,或者能在突袭开始的时候能迅的带大军救援,那样的话,自己的这区区三千人马就只有战死沙场的份了,而且,他这次是抱着赌徒的心理来作战的,一旦陷入章军包围,恐怕他就会将自己辛苦培养数十年的班底输去。当然,像他这样的高手,要全身而退,那是没有什么困难的,但只要章仇兼琼的大军一到,他就只有逃的份,毕竟,他们这是深入敌境作战,一个不慎,就会遭到包围被歼的命运。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生,从这样的情况看来,突然袭击了烽火台,的确切断了唐军和剑南大军的联系,章仇兼琼再精明,也不可能在每一处驻地都预伏下比烽火台更快的联络工具,从而避开这次打击。

    出了上次的事情,狼正轩知道,为国效力的时候到了,不调动南诏驻扎在边境的一兵一卒,完全利用自己在大理的力量,对任何一个居于狼正轩这样高位的人来说,都是不愿意为之的,毕竟,这个烫手的山芋,可以抛给皇上,要李格桑自己去解决,但狼正轩执意要这样做,所为的,就是向李格桑表达一个信息,大哥,我虽然曾经背叛过你,但那的确是你言而无信,现在你大仁大义,饶了我的性命,今后自是对你忠心耿耿,其实,你大可不必要唐朝也做天下兵马元帅,时时的防我作乱,我现在敢于将全府武装拿出去冒险,为的,不仅仅是南诏的国威,还有这份忠心,大哥,你想必都已经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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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七章暗柔 上
    (记住我们的网址当狼坪大败的消息传来,章仇兼琼立即带领麾下五千精兵,星夜驰援,但没有用,他最终还是没有狼正轩的马快,眼睁睁的看着狼正轩杀了他三千人,俘获辎重无数,他的骑兵虽然精良,但等到败军回去报告之后再兼程追赶,即使追上了狼正轩,数百里的奔驰,即使兵士无碍,但马力已乏,可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因此虽然知道一直追赶下去,很有可能能赶上狼正轩殿后的部队,但知道,即使追上了,双方激战下来,对唐军大大不利,只得收拾住战场,怏怏而回,心中对高金刚的到来深为不满。

    就是因为这烟人的到来,才使得他不能集中精神整顿军队。他一直防着这烟官捣鬼,而且他也确实老是在给自己出难题,天天训话,都是些空话,套话,贻误战机,但没有办法,剑南大营帐才是他的根本,也是他以后安身立命的资本,他自然不能任由这阉关策动其他反对自己的将领不听自己的使唤,所以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立即想对策。

    他尽管想到南诏很有可能会报复,在各地都设立了烽火台,也准备好了可以随即调动赶赴救援的一万铁骑,但他还是来不及整顿像烽火台这些地方的军士,于是,狼正轩就抓住他这样一个小小的漏洞,用突袭的方法,干净漂亮的干了他三千军队。

    收兵回营的时候,章仇兼琼觉得很冤,他也细问了逃回来的少数士兵,知道了战斗生的经过。从李恩名被杀,逃走者寥寥无几这件事情上,他现自己早就该将李恩名这样的家伙撤下将领的位置,,照这样看来,敌人杀进军营的时候,几乎所有的部队都还沉浸在睡梦中,仓促迎敌,被人砍瓜切菜的瓦解,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也明一件事,烽火台示警的部队并没有起到示警的作用,不然的话,绝不会败得这样惨,即使战败,逃总逃得走,想不到,李恩名几乎可是全军覆灭。

    ,老子刚刚杀了南诏三千人,想不到报应这么快,狼正轩这么快就敢动反攻,我一直就注意着南诏军队的调动,这么多年来,对南诏边防可是了如指掌,他又怎么能临时找出至少三千精兵将李恩名的部队剿灭呢?

    哦,我知道了,这小子一定是直接带兵从大理出,全部用的是骑兵,一日一夜之间,跑了一个往返,这可是兵家之大忌啊!

    ,要是老子事先埋伏一军在狼坪之侧,打败狼正轩用以参加突袭战的军队是肯定的,而且还很可能包围狼正轩,杀了这南诏这只巨獠。但可叹的是,高金刚这阉狗老是牵制着我,不然的话,我未必不能想到狼正轩的计谋。但话虽如此,南诏边关甚广,也不知道狼正轩会选择哪一处进攻,哎,似这样的闪电战,又有谁能真正防备得了?但要是烽火台时刻保持警醒,狼正轩这次就可能吃一个大亏。

    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初次上任,众心未附的难处。

    嘿嘿,什么狗屁兵家之大忌,有胆子的人使用了,反而是最有效的进攻方式,狼正轩真将才也!

    想到狼正轩,章仇兼琼的心中刚硬起来,眼光中露出强烈的恨意,他不会放过高金刚的,这个李林甫忠实的走狗。

    剑南狼坪之败的消息,很快由高金刚传递回朝廷。

    本来,出了这样的事情,章仇兼琼是无论如何也要封锁消息的,就是杀人也在所不惜,但没有用,这次的失败影响太大了,要是仅仅损失两三百人,像人头石的烽火台失守这样的事情,他尚可以通过非常手段解决,毕竟,可以解释为和南诏少数民族在贸易的时候生武斗,但近三千人的损失,对他的打击是巨大的。

    好在章仇兼琼平素会敛财,一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立即采取行动,向杨玉环送礼,战争一败,送礼者先行。

    这个时候,章仇兼琼一脸的怒色,但当见到高金刚神气活现的向自己走来的时候,他的脸色忽然平和起来。

    对于这个一直不收他的重礼,软硬不理的家伙,他现在的心中已经是胸有成竹,道:“高公公,听你已经将狼坪战败之事禀告了朝廷?”

    高金刚就有些得意的坐下:“是啊,这是高某的天职,也是皇上的吩咐,我不过是奉命行事!”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样做之后,章仇兼琼这个剑南节度使的位子,恐怕已经在摇了,不定,几日之后朝廷就会有更换节度使的诏书下来,他已经给李相爷立下大功,将来有他那样的人照拂,自己在内宫不定会像高力士那样风光,宦官一生,求的就是荣华富贵,他一直在等着这样的一天,这是李相爷给他的一个天大的机会,他一定要好好的把握。

    “呵呵,高公公这样做,是应该的,不过,这只是小败,比起前番本节度使杀的南诏士兵,数量差不多,况且,我大唐地广人多,死三千人算不了什么,但南诏偏僻下国,死三千人的打击,自然很严重,所以狼正轩这次亲自出马,倾全国精兵才,动突袭,这本是很难防备之事,林副官,你立即将本节度使的意思写成文书,命令接着到朝廷报信的信使送到朝廷!”

    “是,大帅!”林副官赶紧答应。

    章仇兼琼的脸色不变,看着高金刚臃肿的脸:“高公公,本帅这样,没有什么不对?”

    高金刚感觉出了他眼里的杀意,心中有些害怕,他可早就知道,这家伙的武功高得很,至于高到什么程度,那可不知道,但随即想到自己是天使的身份,他敢把我怎么样,正襟危坐道:“对对,章将军的都是实情,而且,皇上知道了,想必也会替章将军设想,这样的突然袭击,任谁也不能完全避免,不过,要是章将军再仔细一点,恐怕狼正轩的阴谋就不能得逞了?”

    听对方话中带刺,高金刚也不示弱,,难道在堂堂的中军帐,你能将我怎样了,拿出了钦差大臣的架子。

    章仇兼琼心中已动杀机,面上却不动声色:“是,狼坪之战,本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皇上英明,自会裁决,倒不用我们这些人在下面胡乱揣测圣意了,高公公,你是不是呢?”

    高金刚顿时语塞,妈妈的,想不到这小子的嘴巴也这样厉害,我以皇上来压他,他立即又以皇上来反击我,使我无话可,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

    “是是,章将军的甚是。”他只好附和。

    章仇兼琼就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呵呵,剑南大军经过高公公这十余日的训话,知道天恩,都想报效皇上,立功受赏,听高公公不仅嘴上很能干,武功也是不错的,剑南大军素来疏于操练,战斗力并不强,不然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就被狼正轩击败在狼坪,望高公公指点几招,章仇兼琼衷心受教?”

    这几日之中,章仇兼琼已经探得高金刚竟然会武,而且武功还相当不错。他和高力士当年被岭南节度使李汉贡献到朝廷的时候,为了博取皇上的欢心,从小就经过了不少的教育,武功也不错。高金刚的武功虽然远不及高力士,但武功也是不凡。这次来剑南军中,为了拉拢亲附李林甫的势力,自然要露两手,他悄悄的其实就是在做这些事,找一些将领谈话,章仇兼琼早已经探听明白,就这样明目张胆的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弄鬼,他心中已经是忍无可忍。

    “既然这样,章将军,高某就恭敬不如从命,斗胆试试!”好,他心中想,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的,我正可以通过这样的机会在军中树立威信,当即就答应了。

    章仇兼琼岂有想不到他心思的道理,但脸上并不露出丝毫喜怒,只挥手道:“高公公,大军已经集结,我们这就到演武场,请!”

    高金刚也不推辞,当先而行,来到演武场的正中旗台上。

    章仇兼琼辖下的一万精锐这个时候正在林副将的带领下操练阵形,见章仇兼琼亲自上台来了,立即约住军马,等候章仇兼琼的训示。

    只见章仇兼琼和高金刚上台之后,向所有的士兵开口道:“诸位,你们都是唐朝的精锐士兵,但是,都是本帅一手操练出来的,本帅虽然自信培养得很好,但强中自有强中手,高公公就是拳脚方面的大家,所谓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互相借鉴都是正常的,更何况高公公武功远远高出本帅,要来教大家几招,希望诸位好好学习,以增加实战的经验,成为大唐名副其实的精兵!”

    他这些话的时候,像是和你面对面的悄悄话,但奇怪的是,声音却有一种奇异的穿透力,就算在演武场最边缘的军士,还是清清楚楚的将他的话听进了耳朵中,而且十分的柔和。

    高金刚本来对这章仇兼琼看得不高,但现在一见了他这手惊人的气功,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就这手功夫,我就不能办到,正想表演一套拳脚之后下台,忽听章仇兼琼的声音道:“高公公,我章仇兼琼就当着这一万大营帐将士的面,向你讨教几招,大家都点到为止,我想,这样的传授,更胜于招式的演练,皇上既然派高公公来剑南,现在也是一个报效皇上的机会,请!”

    这样一来,台下一万名将士的心都紧了起来,同时充满了兴奋,他们平时一般是操练,就有相互的对练,大家也是武功平常,没什么看头,现在统帅亲自出手和高公公对练,那是难得一见的眼福,如何不喜,都屏息了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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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八章谗者当诛
    高力士所居住的终南别业里,高金刚的尸体被放在一个优质的楠木棺材里,尸体**,高力士和马正章都是面色凝重,都仔细的观察尸身,想从这上面看到一些端倪。

    但使马正章失望的是,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只有高力士极细心的才看到他下**命门有一个如针尖般的小孔,马正章随着他的目光,很快的也看到了,脸上露出骇然的神色,颤声道:“章仇兼琼的武功,已经达到暗柔的层次,公公,我现在或者也还没有达到他的水平。”

    高力士就眯缝起一只眼睛,有些神秘的道:“就是本座,或许也没有他现在的武功,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他武功已入化境,手脚上已经练到暗柔的境地,放眼天下武林,难有他的对手,我倒是一直小觑了他,不然的话,也不会让金刚白白的去送死啦,哎,金刚!”

    高力士拍了拍高金刚的尸身,想到高金刚一生忠于自己,本想提拔他,想不到竟死在章仇兼琼的手中,心中叹息,吩咐道:“将他给本坐好好的葬了,以侯爵之礼,我知道,高金刚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封侯爵!”

    “是!”他手下的人答应了,高力士当先出了门,马正章进跟在后面。在马正章的心中,这个时候才真的产生了震动。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已经天下无敌了,他知道,高力士高公公的武功虽高,但却从来不轻易显露,而且他自忖,武功并不在高公公之下,可现在,他一见了高金刚的伤势,就知道,要以暗劲的手法伤人,自己也能办得到,但却很难做到像章仇兼琼这样不露丝毫痕迹,而且据一起回来的别的宦官,章仇兼琼是在演武场上和高金刚交手时施的辣手,高金刚的武功,自己乃是深知,也算是一个高手,但竟章仇兼琼竟能伤他于无形,他自忖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是无法办到。

    高力士坐在客厅的雕花大椅上:“大家都章仇兼琼的武功厉害,想不到真的如此,他手段如此高明,要是不能尽快的解决他,以后再要对付他,就困难了。”

    “为什么,公公?”马正章问,显得很疑惑。

    “这很简单,他是一方节度使,手握近十万大军的兵权,要是让他整顿好军心,不仅我和李相拿他没办法,就是皇上,也不一定对他有办法。”

    “什么,他,他敢**?”马正章睁大了眼睛。

    “他有什么不敢的,他在长安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物,要是到时候皇上真的撤他的官,不定他就会起反叛之心,他手握兵权,皇上又能把他怎么样?”

    马正章的眼睛再次圆睁:“不大可能,公公,要是他起兵反叛,皇上会杀了他全家老幼的,他的家人可全都在长安。”

    高力士就道:“我看靠不住,章仇兼琼是个为达目的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再了,要是知道了皇上想贬他官职的意图,他可能会设法先保全自己的家小,再反叛也不迟。”

    “恩,有这个可能,那高公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不急,李相比我我们更急,我想他会想到办法的,老奴也该上朝了,这就看看皇上的意思。”

    朝廷里,四处龙形花纹的朝堂上,李隆基今日破例的早朝,见到众臣子一脸的肃穆,心中甚喜,正想像以前一样几句轻松的话儿之后再正事,却想不到**门侍郎唐朝当先出班奏道:“皇上,微臣有本要奏。”

    李隆基就有趣的看着唐朝,哼,这小子,就是不会揣摩朕的圣意,拖长了声音道:“呈上来!”

    唐朝这几日之中投身在芹儿的温柔乡之中,本来无心管理朝廷这些事情,再了,以他以前和南诏的瓜葛(他曾任南诏使臣),也不宜在这样的时候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但郁闷的是,李林甫昨天晚上又是夤夜来访,要自己给他点面子,出班向皇上禀报一下剑南的军情,交给他一个事先就准备好的奏本。

    唐朝一听,立即就知道了,禀告是假,进谗是真,狼坪大败的消息很快的传回了朝廷,这个时候,满朝文武都知道了这件事,大家虽然谁都不,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皇上会贬去章仇兼琼剑南节度使的官职,但奇怪的是,七八日过去了,皇上虽然早知道狼坪惨败的消息,却是提也不提这事,好象将这样的军国大事忘记了。

    李林甫狡猾无比,以他的心思,还是觉得皇上会立即换人,所以乐得静观其变,但见这七八日过去,皇上毫无动静,生怕章仇兼琼请得韦坚这些人给他疏通,皇上会不追究他这次大败的责任,所以想到请唐朝替他出头奏闻。

    他本也想找他手手下的几个尚书出来奏本,但以皇上的精明,一下子就会想到这是他授意的,他这段时间很不得意,因为被皇上疑心他派人刺杀唐朝的缘故,对他甚为恼怒,觉得他专横跋扈,甚至觉得他就是杀死王巨的凶手,因为王巨是他手下的人,或许是因为不听从他的指挥,所以对他下了毒手。再加上对选立太子一事上,这家伙又和自己作对,很想罢免了他的相位,将张九龄重新召回朝廷,但想到张九龄这老家伙太也爱唠叨,什么事情都管,要是他一回朝,自己逍遥快乐的日子算是完结了,所以还暂时将李林甫留着,以观后效。

    就因为这样,李林甫不愿在这样的时候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况且,他上次是当面章仇兼琼的坏话,他和南诏李格桑勾结,结果却传来剑南大捷的消息,使他的谎言不攻自破,闹了一个大大的笑话,事后,他只得派人将那南诏使节杀了了事,自然是害怕以后真相大白,自己在朝廷上公然诬陷边疆大臣,这可是一个大罪,就是惹人疑心也不得了。

    果然,这件事情很快的经过韦坚的口传进了皇上的耳朵,是上次在朝廷上作证污蔑章仇兼琼的南诏使节忽然暴病身亡,此事十分的可疑。

    韦坚本以为这个事情一报上去,李林甫和可能从相位上跌下来,想不大皇上竟然不闻不问,仿佛没有这件事情一样,知道帝心难测,也只得罢了。

    就因为这件事情之后,不少朝臣开始倒向博学多才的韦坚,李林甫现在,可是到了他为相以来十分尴尬的境地,不除章仇兼琼,自己在朝廷上的威信大为降低,完全有被韦坚压倒的可能。

    所以他才不惜大降身份,第二次到唐朝的终南豪宅,请求唐朝出马。

    唐朝本不想出马的,但想到南诏要是有了章仇兼琼这样的劲敌,对以后的计划可是一个毁灭**的打击,再加上陛下李格桑已经当面请求他回来将章仇兼琼干倒,所以就做个顺水人情,愿意奏章仇兼琼一本。

    李隆基拿着奏折,以一目十行的度,很快的将奏折的了,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心想,终于有人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了,朕一直就在等这个人,只是由唐朝来,似乎有些奇怪,但以他的睿智,立即想到,他为什么要整章仇兼琼,他和李林甫不是对着干的吗,怎么现在似乎反而是在为李林甫话?难道,他还和南诏有着不可告人的联系?

    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觉得不可能,朕如此重用他,就是让他当南诏的国王,又哪里像现在当**门侍郎的风光,况且,他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臣,朕能够这样对待他,他该不会起2心?

    当下脸色渐渐转为严厉,看着下面的唐朝,心中冷笑的想,我就是觉得此事或许对章仇兼琼不利,所以不要唐朝自己,而要他上奏折,而今果然,奏折上的文字,矛头直指章仇兼琼,什么南诏和唐朝二十年不动刀兵,就是因为章仇好勇斗狠,杀了对方三千人马,现在狼正轩又通过狼坪一役找回场子,而且奏折中直言章仇兼琼无统兵能力,既然敢对南诏下手,就该想到南诏可能会有的反击,疏于防范,结果被狼正轩打败的时候,烽火台没有起到传递警示的作用,而且,被南诏不足三千的**灭了自己这方三千人,简直可是奇耻大辱,这明章仇兼琼治军无方,**战斗力不堪一击,根本不配留在剑南节度使的高位上。

    李隆基想,嘿嘿,唐朝这小子倒是有些文才,分析得也头头是道,但就是不能揣摩朕的意思,显然还不会作官,当下沉着脸道:“一派胡言!”

    唐朝再也想不到皇上会出这样的话来,赶紧跪下,磕头出血道:“请皇上恕罪!”

    奶奶,不管自己是不是真有罪,先这句话总是没有错的。

    只听李隆基道:“以朕所知,章节度上次进攻南诏,的确不是他的本意,他是想通过作战表明,他是忠心于朕的,不像有的人他勾结南诏李格桑,正因为这样,他才得罪了南诏,所以才有这次的突袭,惨败,但这也不能全怪章将军,据朕所知,唐朝和南诏边关甚广,狼正轩率领的,又是南诏的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却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只选择一个据点进行突然袭击,控制了烽火台,谁也防备不了。”

    这个时候,李林甫忽然出班奏道:“皇上,臣有话要。”

    李隆基一笑,嘿嘿,这小子要来反驳我的话了,但还是和颜悦色的道:“李爱卿,你想什么?”

    “回皇上,臣以为,烽火台要是守备森严,防范周密的话,并不会被人攻一个措手不及,不定要是及早示警,还可以调动大军围捕狼正轩。”

    李隆基脸上现出一丝不屑,哼,这老家伙,还真敢和朕对着干了,他以前和从来也不敢这样啊,但转念一想,顿时就释然了,朕这段时间也大大的扫了他宰相的面子,也许,章仇兼琼真的不是一个将才,只是一个武夫,你要他像上次一样打个漂亮仗,他能够办到,但要他治理好**,却是不行。但自己的话已经出口,自来天子无戏言,也是正色道:“李爱卿,你刚才的话,也并非没有道理,不过,剑南战线太长,还要防备吐蕃,狼正轩以精锐之师实施突袭,的确很难防备,而且以实力而论,双方悬殊过大,即使有烽火台示警,但狼正轩带领的都是骑兵,这次兵败,实是有因。不过,胜就是胜,败就是败,朕在这里这话,不是想给章仇兼琼洗刷战败之罪,而是就事论事,胜则加赏,败则思刑,章仇兼琼将军上次有大功,这次有大过,而且功过相当,所以二者抵消,朕和满朝文武都静观剑南战事,到时候再做定夺!”

    满朝文武见李隆基高大的身形屹立在龙椅里,出这样的话来,已经知道皇上是铁了心相信章仇兼琼的忠心了,不敢出丝毫声音。

    李隆基的眼光在众臣子身上扫过,忽然停留在跪在地上不敢起来的唐朝身上:“唐巢,你知罪了吗?”

    “臣,臣不知,请皇上告知。”,老子又有什么罪,我所的,哪样又不是真话,只不过,目的有点不良。

    李隆基就道:“你这就叫进谗言,你知道吗,每每看到你这样的臣子,我就想到小人两个字。”

    啊,唐朝一听,心中凉了半截,皇上,别了行不行?

    但李隆基显然还想再几句:“谗者当诛!唐朝,你知道这话的意思?”

    唐朝的腿打了两闪:“臣知道。”

    “是什么意思?”李隆基大声的问。

    唐朝就战战兢兢的道:“是,是进谗言的人,应该被,被诛。”

    李隆基就笑了起来:“很好,回答得很好,那朕问你,你这样做,该不不该诛?”

    这可要了唐朝的命,要是不该,显然没有揣摩圣意,有很大的风险,要不当诛,万一皇上因为这事将自己杀了,可就大大的不值了。”、

    正在他五心不定的时候,李隆基冷笑一声:“怎么,这么简单个问题就把你拦住了?”

    经这一吓,唐朝练的什么内功都不管用,心神大乱:“当,当诛。”

    李隆基一听,笑了起来,这小子这次终于学了乖,知道朕要他的意思了。

    然后,他向着李林甫道:“李爱卿,那您觉得他当诛吗?”

    李林甫就从容一笑:“回皇上,臣觉得不该诛。”

    “却是为何?”

    李林甫就在肚子中道,,这个奏折是我亲自写的,写得可谓是条理分明,证据确凿,想不到皇上铁了心维护章仇兼琼,也没办法,但这个理,却是要辨一下的,当下道:“皇上,唐侍郎的奏折,臣候朝的时候看过,的是剑南军中军务废弛,防备不严,这次战败的责任,很大程度是出在消息不畅方面,要是烽火台不被敌人控制,迅传递消息出去,章将军带大军立即救援,胜败之数还很难,唐侍所的都是实情,称不上谗言,自然就不该诛杀了。”

    李隆基哈哈大笑:“唐朝,平身!”

    “谢皇上!”唐朝好不艰难的站了起来,**着额头被磕出的血伤,心中反有些感激李林甫,这老家伙不对付我,果然是不对付我,在这样关键的时候敢于帮自己上几句话,倒算得是肝胆相照的朋友了。他却不知道,授意唐朝出奏折的人是他,他一早已经向自己的心腹们透露了这件事,对于唐朝愿意帮忙,都感觉十分的惊讶。在这样的时候,要是李林甫再落井下石,真的让李隆基杀了唐朝,不免要被那一帮手下看白了,自己心狠手辣,连替自己做事的人都不救,不免人人自危,这一点,显然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并且,以他地李隆基的了解,他这些话,无非是向满朝文武传递一个信息,不要当进谗言的人,谗者当诛,并不会着的杀了唐朝。

    李隆基笑道:“唐朝,受惊了,不过,你想没想过,朕刚才,看到你这样的人,就好象看到了小人,是什么意思,你猜得到吗?”

    “臣愚蠢,请皇上指点矛塞。”

    “朕就要你看,回答。”

    “是皇上,臣以为,这是因为微臣的年纪还小,刚刚二十岁就做上了**门侍郎,皇上似乎嫌微臣的年纪太小了。”

    李隆基就微笑的摇头:“不是,昔日的甘罗十二岁做宰相,你年龄比他大了不少,不是朕见你年纪小才将你认为是小人的,再猜。”

    “那,那想必是觉得臣这样上奏折,想要不利于章仇兼琼将军,是个陷害忠良的小人了。”唐朝终于可耻的道。他知道,皇上要的就是这句话,但一下子猜中,恐怕显得自己太聪明了,所以分用两次才猜中。

    李隆基闻言,果然大喜点头:“是啊,朕就是这个意思,小人和大人的区别,不在于年纪相差多少,而在于他做的事,章仇兼琼将军在边关抛头颅,洒热血,击败了南诏,现在他受一点小小的挫折,就立即将他拉下马,这,就是朕心中的小人,毕竟,人不是神,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章将军武功是高的,这是朕深知的,我想,一个人既然能将武功练到极高,在其他的方面也能够做得很好,今后关于剑南的事情,朕会亲自过问。”

    群臣听了这一番话,都知道了一个事实,皇上现在相信章仇兼琼将军,要打他的主意,还是以后!

    接下来,李隆基有处理了两件事情,一是山东大旱,赈济灾民的事情,一是祈求雨的事情,讨论了很久,最终下了定论,叫户部尚书张行佑到山东开仓赈济灾民。唐朝事不关己,听得直想打瞌睡,正在试着自己新学的武功,在睡觉走路的时候都能练武,现在在朝廷上听这些废话,那就当是自己睡着了,看能不能在这样的时候搬运自己经脉**道中的内力,以期达到增加内力的效果。

    “唐朝,你在干什么?”李隆基的这声呼喊,将他从**梁美梦中惊醒。

    睁开眼睛一看,包括皇帝,所有的朝臣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这才慌了神:“回皇上,臣,臣刚有点头晕,所以,所以闭上眼睛栖息了一下。”

    李隆基自然相信了,心中苦笑的想,这小子,真的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朕在讨论国家大事,这小子倒好,竟然在朝廷上睡着了,不收拾他一下,恐怕是不行的,当下皮笑肉不笑的道:“哦,是这样,那你现在好了吗?”

    “回皇上,微臣已经好了,现在不昏了。”

    哼,谎言!李隆基冷笑的想,随即道:“唐朝,至于到山东求雨的事情,就叫你去办!”

    “回,回皇上,臣不会求雨,还是,还是叫礼部去办?”

    “放肆!朕的话你也敢推三阻四的,就着你以**门侍郎兼山东求雨大使的身份,会同玉真道场的祈雨道人,即刻前往山东,务必在十五日之内求到甘霖一场,不然的话,提项上人头来见朕,还不谢恩?”

    唐朝心中郁闷得很,皇上,你这不是寻着刺儿来要我这条小命吗,,刚刚从大理来了舍瓦等高手,本想在京城大干一场,至少,也当做几件轰轰烈烈的事情,建立自己的班底,在朝廷立住脚,想不到皇上不知听信了谁了的谗言,现在似乎是开始对付我唐朝了。

    不过,他倒是知道违抗圣旨的后果,只得跪下道:“谢皇上隆恩,臣遵旨。”仓促之间,将这两句乱了顺序,但也顾不得了,李隆基暗暗好笑,哼,这小子,既然杨玉环那样的夸他,玉真姐也在我面前夸他,倒要看看他有没有真才实学,以他这样的年龄,做到**门侍郎,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不做出点突出的成绩来,世人都会朕滥封官职,那可不好了。

    唐朝可不知道皇上是这样想的,还以为皇上从哪里知道了自己背叛他的事情,心中吓得抖,很想就此逃回南诏,再不理会唐朝内部的事情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九章惊才绝**
    下朝的时候,唐朝就微笑起来,,我现在也过过钦差大臣的瘾,就去山东转转,要是十五日之内真的没有雨,那就逃回南诏,心中打定主意,反觉得异常的惬意,不管怎样,先把小命保住,这是最重要的事情。

    其实,不仅唐朝,就是李林甫以前当**门侍郎的时候,李隆基也不时的给他出出难题,为的,就是考较一下你的能力,看你能不能接受重用,毕竟,**门侍郎这样的人,以后是宰相和各部尚书的天然人选。

    山东大旱,已经连续九个月不下雨了,,只给老子十五天的时间,希望显然是渺茫之极,但在离开唐朝之前,顺便到孔夫子的故乡山东曲阜去转转,也未必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本钦差大人倒也可以摆摆威风了,一想到这里,甚觉有趣。

    这天回家的时候,正遇上杨国忠前来拜访,虽然不想和这样的家伙多所结交,但想到他毕竟是杨玉环的堂哥,要是以后没有记错的话,他以后就是李林甫的接班人,将来大唐的宰相,这样的人,毕竟还是不能真的得罪了。

    杨国忠走进来的,唐朝全府的丫鬟都围拢过来看,毕竟,这个男人太漂亮了,真的是漂亮,也怪不得这么丫鬟奴婢。

    唐朝眼中微微露出嫉妒意,随即释然了,听战国的时候楚国贵族特好男色,看来杨国忠如果生在那个时代,倒是可以大展手脚了。

    杨国忠昂然的进了厅堂,四周雕梁画栋,啧啧称赞道:“唐大人,您真是会享福啊?”

    “哪里哪里,蜗居不堪入眼,来来来,客厅里坐!”

    一到客厅坐下,杨国忠就很兴奋的道:“章仇兼琼将军这次可得重重的谢我,我刚才已经听今天朝廷里生的事情了。”

    唐朝心中一惊,这小子不简单啊,听他话的口气,刚刚在朝廷上生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当下道:“他为什么谢你?”

    “这还不简单,唐朝大人,是这样的,他让我送我妹妹杨贵妃的礼物,我除了将一串珍珠拿来自己用之外,别的可都全送给了我妹妹,我妹妹一见就十分的喜欢,是特别喜欢章将军送的那种白得像雪一样的貂皮,唐朝大人您见过我妹妹不久,她也召见我了,我就把章仇兼琼的事情向她再了下,她当时很高兴,是小事一桩,她会帮这个忙的,我还求我妹妹,合适的时候也给我弄一个官来当当。”

    “她都答应了?”唐朝忽然感觉有些醋意。

    “当然,我是她堂哥,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有这个情分,她能不答应我吗?”

    “哦,那这次皇上不治章仇兼琼的罪,就是因为杨贵妃娘娘在皇上面前给他了好话?”

    “那还用,我这次来,就是向三弟这个事,还有,我听三弟现在遇到点麻烦,要是山东求雨,事情有点棘手是不是?”

    唐朝本对这个大哥没怎么放在眼里,但见他如此热心的为自己着想,心中顿时升起一种感激之意:“是啊,小弟知道,皇上的意思,就是不想让我在朝廷里,他这样做,是寻我的事,九个月都没下雨,我有什么办法能在十五天里求出雨来,这不是摆明了整我吗?”

    杨国忠道:“这却是不然,你想想,皇上不是派玉真观中的道士和你一起去祈雨吗,要是真下不了雨,朝廷还不是有责任,朝廷没有福泽,不能降雨,那个时候,也损害了朝廷的名声,也许,皇上这样做,真的是在考验你也不定,我认识一个游方道士,茅山人,听道法高强,可以呼风唤雨,要不要给贤弟介绍一下?”

    唐朝的眼睛立即亮了:“茅山道士,很有名的?”

    杨国忠就道:“是啊,听一般的道士,只能穿墙,附影,都算是道法高强了,但这个茅山道士,却真的能呼风唤雨,有特意的能力。”

    “快快,快,他姓甚名谁,现居何处?”唐朝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心情之急切可知。

    杨国忠笑道:“三弟不要急,所谓是‘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你终日住在终南山之中,却想不到这里却是藏龙卧虎,有的是高人,只不过你没有去现罢了。”

    “你,你就在这终南山之中?”唐朝心中勃勃然的想,同时有几分相信,我师傅孙思邈那样的高人,都住在这终南山之中,别的异士高人住在终南山之中,那也是寻常之极的事情。

    “是啊,我知道他的住所,前几日他到虢国夫人的府上化缘,我有幸认识了他。起认识这人,还真的有一番遇合。”

    唐朝急着要去礼部商洽去山东求雨的事情,知道时间就是自己的**命,要是在十五日之内没有雨,一旦被皇上抓住了,那就难免赔上自己的一条小命,哪里有时间听他什么故事,着急道:“大哥,故事就以后再,我们这就去找他,小弟现在的时间,可是比**金还宝贵啊?”

    杨国忠一笑:“是啊,为兄倒是糊涂了,走,一边走我一边给你。”

    时间紧迫,唐朝也来不及向师傅告别ap。,只向舍瓦简单的明白了事情的经过,要他和专氏五虎准备好行礼,随自己前往终南山北坡绝顶,他知道,以师傅的武功,别人是伤害不了他的,要是自己真的完不成皇上的任务,只好带着舍瓦等人先逃回南诏,毕竟,保全实力是至关重要的,要是自己的事情一,舍瓦等人驻守在京师,出了什么意外,那可是很大的损失,专氏四虎都是勇将,一旦有失,那可是南诏的大损失了。

    其实,唐朝这样做,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缓急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一下,毕竟,山东生了那样的大旱,粮食不产,盗贼必多,有了舍瓦这样的高手在身边,等于是买了一张护身符,师傅有这么多奴婢供养着他,倒也可以颐养天年,不必以九十九岁的年纪跋涉江湖了。

    但奇怪的,当唐朝带着专氏五虎和舍瓦以及杨国忠就要出门的时候,孙思邈仙风道骨的身形出现在门口:“孩子,你们的话,我都听到了,不过,耽误皇上吩咐的事情,就不要去做了,还是直接去山东!”

    杨国忠的脸上一红:“孙,孙前辈,那个道士很灵验的。”

    孙思邈的脸一沉:“本人九十九的年纪,什么人没见过,别去信这些邪术,孩子,快去山东,那里的百姓还在等着你去祈雨呢!”

    “是,师傅,徒儿拜别!”下跪下去。

    孙思邈赶紧将他拉了起来:“孩子,道士的东西大多是虚文,没有实际效力,回来的时候,师傅也可以传你一些,去!不过,杨居士这样的人,你就不用带去了,心!”

    在途非止一日,唐朝带领舍瓦等人来到山东曲阜,渐渐春光不再,举目之处只见树叶灰败枯萎,田里不生禾苗,只有几星如沙漠里的杂草,到处是饿殍,有老人妇孺,皆丑陋不成模样,衣衫褴褛,露出东一块西一块的肌肤,都是黑**的颜色,仿佛刚产生的牛屎,望之另人作呕。

    唐朝和舍瓦等人以及求雨的道人则乘坐在三辆豪华的大车里,车用的是一品大官的派头,驷马车,四匹黑色的骏马车厢后粮草充足,奋麝扬蹄,拖得山东平原上烟尘滚滚。

    唐朝手里拿着一杯冰水,看着低矮的空气里时时的爆出的一声鸟鸣,觉得惬意得很,,终于离开了京城那危险的地方,现在,我是钦差大臣,而且身边还有不少的高手,专信得好,就是遇上了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自己也是丝毫不惧,只觉得天下事情在自己掌握之中。

    这样的感觉,非常的奇妙,那是一种无人无我的自由境界,只觉得天地都和自己合二为一,无意之间,唐朝体会到了以前历史老师经常所的儒家天人合一的道理,也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人没有任何危险的时候,才能够这样清晰的感觉到自然界,感觉到心灵的恬静。

    唐朝的身心处在绝对的放松之中,他甚至暂时也忘记了皇上十五日之内没有求到雨自己就要提项上人头去见他的话,他想到了权力的可贵,妈**,要是没有当钦差大臣,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感受到今天的心境。

    只有对生活明悟的人,才能有这样的心境,也只有这样的心境。才能在作官和学武上都取得惊人的成就,以前,唐朝在电视里看到才十七岁的李世石击败了世界上所有最著名的围棋高手,心中就产生了一种向往,一种震动,这小子不上学,只学棋,想不到竟在那样稚嫩的年龄,击败天下所有的高手,成为1g杯冠军。

    绝顶高种境界,是一种几乎无法用言语表述的存在,甚至不以年龄作为高下的分野,吴清源东渡日本的时候,天下无抗手,所拥有的,也是比一般绝顶棋手多一分沉稳的心态,任何棋手都不能从落子开始,算出从一劫争开始时落子的东西南北147手,这就是用象棋的时候电脑可以轻易的击败一流棋手,而电脑却对围棋绝顶高时候无可奈何的原因。

    世界上有些东西,你要去算,各方面都要去算,那是永远算不完的,你没有电脑那样强的计算能力和记忆能力,人本身是物质的,你永远局限在自然界里,是自然界的产物,不会越自然成为一个虚无的存在,若真的有,像那些修仙者可以与天地同寿,可以与日月同光,那就纯粹是神话了。

    所以,人力有时而穷,无数的伟人在面对生死和自然界大威力的时候,都无可奈何。

    再伟岸的人生,也不过是和人类和类似人类的东西相比,谁想得到在无穷宇宙中都是一粒沙,一颗屎,所以人活的就是一种心态!

    正当唐朝活在无我和真我之境之中的时候,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危险之事。

    他的马车高高在前,向着官道急驰,四周灰尘大起,大路高敞,本来,这样的情形,任谁也不会选择这样的时候暗算,但驾车的专信忽然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杀机,他立即控辔,拔刀,因为一枪逼来。

    当暗杀一起,专信立即就知道刺杀者的心意,先料理了自己,于是他挥刀狂斫,但没有用,他一刀砍空,然后,他的身体就被一种奇异的牵引力向外一拨,然后,他就感觉自己头重脚轻的向干燥的地面扑了下去。

    他只好如此,他不敢在半空中强行拧身,那样的话,他的腰会断掉,并且即使那样,也不一定能阻止敌人对车中唐朝的暗袭。

    唐朝本能的惊起,身子忽然轻飘飘的跃了起来,在空中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向一丈开外的麦地扑去,这个时候,在空中一瞥的唐朝,却看到了一副壮丽的景象!

    他乘坐的马车被挑起,被一杆大枪挑起,枪杆弯弯如弓,四匹马的缰绳齐断,嘶鸣着向四方冲出,后面车上的舍瓦看得清楚,也就在枪要挑上车的一瞬之间,抢尖闪动了四次,然后,牛筋做的缰绳就那么朽木一般的断了,然后,马车被挑起,在空中呼啦的打了个旋转,落向唐朝,或者不如是砸向唐朝。

    唐朝在空中鹞子翻身的时候,已经将身上残余的动势用尽,由于是翻滚而下,在空中停留的时间稍久,马车竟然能后先至,暗杀者对力道的把握,已经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境地,于是唐朝本能的一击车辕。

    就听哗啦一声,坚硬的樟木车辕被击得变成曲尺一把,然后,将唐朝箭一般的**出,持枪之人手腕一转,天地间的一切似乎在刹那间凝固,唐朝的眼中,只看到一丝枪尖的残影,然后,他听到呼啸的风声,如铁哨惊鸣,炸得他的耳朵都麻了,他知道,这样的一枪,足可以置自己于死地,要是自己在,尚可以借着灵巧的身法躲避,闪展腾挪,但现在枪势一起,虽只一枪,但唐朝却觉得全身都是空门,全身都暴露在他的攻击范围之内,持枪的人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知道,现在还不是出枪的最好时机,他要等到枪尖距离唐朝咫尺之间的时候再出雷霆一枪!

    这一枪的风度,这一枪的美丽,这一枪的不可一世,足可以用惊才绝**来形容,处在枪势中的人们,就好象大海海啸旋涡中的一只蚂蚁,没有一点生还的可能,唐朝,已经必死无疑!

    但有一个前提,要是没有人救他的命的话!

    舍瓦救了他!

    就在枪挑马车的时候,舍瓦已经腾身跃起,然后,剑光暴盛,他终于出了他的剑。

    就在枪尖就要将唐朝格杀于当场的一刹那间,舍瓦的剑尖爆出离合的神光,准确的命中了枪尖。

    叮的一串歇斯底里的尖响,如爆豆一般的声音响彻了全场,枪剑也不知在刹那间交击了多少次,终于,擦卡一声,这持枪黑衣人的手上的枪出一声郁闷的断裂声,然后,从中间一分为二,ap。但黑衣人半步不退,只是脸上露出十分惋惜又十分自负的神色。

    这个时候,舍瓦已经落下地来,如一粒微尘。

    这黑衣人是一个蒙面人,只留下一张炯炯有神的眼睛露在外面,一望而知气度不凡,只见他任由唐朝和舍瓦落地,用了重浊的声音道:“好功夫!不知道中原武林中

    ,何时出了阁下这样的人物?”

    舍瓦就一笑:“好功夫,你也是个人物,我险些就丧在你的手里。”

    这黑衣人就一笑道:“不错,要是我手里的是一杆精钢铁枪,我或许真能杀了你,可惜可惜,我从不用铁枪,因为那太笨重。”

    这个时候,舍瓦脸上才现出骇然的神色,因为,他看到了掉在地下的枪头,以及一根已经断为两截的树干。

    这是一根不大的树干,大约九尺,还有不少的新芽暴露在外面,断折的地方并不齐整,显然并非是以刀剑砍削,而是以掌力切削而成。

    这虽然是一棵小树,但却是十分坚韧的柳树,可见此人的武功已经到了能柔能刚的地步,这使他想到了唐朝昨天给他的章仇兼琼的事情,这人的武功,应该不在章仇兼琼之下。

    而且,刚才要不是我以宝剑削断了他的大枪,我身在半空中,处境十分的不利,险些丧生在他的手里,并没有胡乱话。

    唐朝现在还是心有余悸,但他的心思转得很快,这人如此高强的武功,并且又是蒙面,那么一定是中原武林中一位著名的高手,那,又是谁呢?

    这个时候,专氏五虎已经和唐朝舍瓦一起,隐隐将这黑衣人包围了起来。

    在这样的阵容面前,天下再强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也在这样的时候,黑衣蒙面人脸上露出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后悔。

    他后悔自己太过轻敌,竟然这样单枪匹马的前来刺杀唐朝。

    他也是受人之托,临行前,要他动手的那个人,暗中已经将唐朝这次前去山东求雨要带的几个人都做了详细的介绍,他一听,只有这个专信的武功还差强人意,但和自己一比,也有断不小的距离,即使唐朝和专信的身手差不多,但他要对付的只是唐朝,一旦得手,立即遁走,本是十拿九稳,因此才自重身份,将光明正大的拦路行刺。

    但他遇到了舍瓦。

    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然有这样高强的武功,这样一个个子不高,秃头大耳,相貌平平的人,竟然有这样高强的身手,就看他这手剑法,灵活圆容,已经深得剑法的真谛,自己一对一的和他交手,也不见得能胜过他,现在再加上那个武功不错的专信,要是唐朝和另外几人的武功和专信相差无几,那么自己现在的处境真的是危险到了极点,一旦被舍瓦缠上,那今日十九就会将**命送在这里。

    唐朝见合围之势已成,却不急于进攻,只是道:“蒙面的人,我问你,本官和你有和冤仇,你要这样来害我?”

    这黑衣人哼了一声并不置答,似乎觉得回答他显得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但唐朝并不生气:“蒙面的朋友,你虽然想杀了我,但我唐朝怎会杀你,以我之见,你如此高强的身手,不像个为非作歹的小人,我估计你是受人请托,你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立即将你放走,现在的形势,你也看见了,要是你不给我个交代,你今天是很难生出此地的,我的话没错?”

    黑衣人终于点头,但显然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缓慢的道:“你有什么条件?”

    “我的条件很简单,你将来不要再刺杀我了,我就放你走!”

    黑衣蒙面人再也想不到唐朝会提这样轻的一下条件,不禁甚为吃惊,他本以为唐朝会问主使他的人是谁,冷笑一声道:“就这样一个条件,你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我唐朝何必假话,我相信你,你应该是一个有担当,有身份人物,出来的话,就一定能做得到。”

    这黑衣人就有些狡黠的一笑:“你并不认识我,万一我是一个无信之徒,你怎么办?”

    唐朝不慌不忙的道:“唐朝虽然无知,但也知道,如阁下这般惊人武功,普天之下,应该不会过五位,而这五位高手,肯定都是江湖中威名赫赫的人物,你这样的人,只要以后不再以我为敌,我唐朝有什么好怕的?”

    人都喜欢听恭维话,唐朝这几句话,乃是极高明的马屁功,是他这段日子混迹在官场之中琢磨出来的,算得是作官的上乘功夫,果然,这蒙面汉子一听,笑道:“呵呵,你将我的武功列入天下前五,未免夸大,江湖中多英雄豪杰,唐朝大人过奖啦!”

    唐朝就道:“以我所知,天下前五位的高手,中州大侠铁慕容当算一位,丐帮帮主李南靖当算一位,还有就是这位舍瓦大侠,当算得上,至于其余的两位,朝廷中著名的马正章以及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都有可能算得上,只要是绝顶的高手,无不身经百战,要是没有名,都称不上绝顶的高手,我想阁下既然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想必是个很有身份的大高手,唐朝只求您以后不对付我,别的事情,就是不问,也能知道一二,倒不用使阁下背负失信的恶言了,这样来,阁下是答应我刚才的这个条件了?”

    “等等!”唐朝的心跳了一跳,他知道,即使以目前的阵容,是过后豪华了,但真的要留下此人,怕仍然难以办到,要是以后他**魂不散的找上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难防住此人的狙杀的。

    但这黑衣蒙面人忽然一声长叹:“哎。我为朋友做到这样,也算是尽力了,大人也不能怪我,告辞!”

    着将拳一拱,转身走出,根本不理将后背空门卖给了身后的舍瓦。

    唐朝心中大喜,他知道,他既然走出,那就等于是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多么高傲的人,就是在认输的时候,也是绝不肯一句示弱的话。这样看来,此人在武林中的地位一定不低,再加上自己亲眼见到了他的身高体貌和眼睛,这样看来,和师傅孙思邈所的丐帮帮主李南靖什么的相似。

    难道,刚才以一杆木枪刺杀我的,就是丐帮的现任帮主,也许,他不用自己擅长的青竹杖,却用了一杆在战阵之中经常使用的大枪,为的就是掩人耳目。

    可要这一切是真的话,那又是谁能请动这样的高手呢?

    这样的武林高手,靠差遣是不行的,肯定是借用了一些情面等因素,可,朝廷中谁又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请得动这样一位大高手来给他当枪使呢?

    几乎是立即的,唐朝想到了李林甫,会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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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章悟清真人 上
    他刚才“大人也不能怪我”这句话,是一个线索,我倒差点忘了,他口中的‘大人’是谁?

    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唐朝知道,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就是给皇上求到雨,不然的话,长安可能只有悄悄的回去了。

    马车虽然被摔得不成模样,但幸好四匹拉车的马仍然丝毫无损,一行人又向曲阜而去。

    唐朝一早就仰慕孔圣人的家乡,现在一来到这里,竟然对曲阜县令的邀请置若罔闻,自带着专信等人来到孔家居住。

    孔门这一代的掌门人叫孔亮,现在是曲阜县尉。

    以县尉和县令的差别,唐朝竟然选择到县尉家而不到县令家,这自然另县令大为恼怒,但想到唐朝的官职以及他现在的身份,可是钦赐的求雨大使,他想怎么样,也不能违背他老人家的意思,只得让他在孔家住下,供奉自是不敢有丝毫的马虎,这干旱的季节,唐朝居然得到了干冰,一是冷酒,一是解渴,倒也快活。

    距离皇上的期限,还有十三日。

    唐朝冷笑一声,知道现在是该自己这个求雨大使表演的时候了,命令随身带的玉真观求雨道人前来。

    这道人是以前京城著名的道士,名唤悟清真人,善能穿墙做法,又能掐会算,听还能吞雾吐火,深得杨玉环的赏识,觉得他是个活神仙,有时候请他进宫扶蘸,做法事,消灾免祸,这次山东生这样的大旱情,自然派他这个席法师出来求雨了。

    唐朝穿越自二十一世纪的漳州,彻底的相信马克思主义,根本不信道士那一套画神弄鬼的伎俩,见他必恭必敬的来到自己身前,只微微恭身:“唐大人,悟清参见,恭候差遣。”

    唐朝见这道人道笈高耸,至少五十多岁年纪了,脸上却是半点皱纹也无,反是晶莹柔滑,有如女子,实在有些难以相信,这人就是京城中不少人膜拜的悟清真人。

    一个道士,能被人称呼为真人,那可是最高的荣誉,就好象学佛法成了菩萨一样。但唐朝心中已有了先入为主之见,觉得这家伙就是靠骗术吃饭的人,和赌场上那些人出老千是一回事,于是懒洋洋的道:“皇上这次派本使作为钦差祈雨,乃是关系国家的大事,要是能够求到雨,皇上一定有厚赐,可要是求不到雨,皇上了,要我提项上人头去见他,这就是要本使不避艰险,倾力以赴,你作为道场的席求雨师,你的责任比我更大,皇上给我下了死命令,我也只好给你下个死命令,要是十五日之内没有雨,那么在第十五日的凌晨零点,我只好将你斩,你知道吗?”

    悟清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叹了口气:,老子在京城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何等的逍遥快活,现在随着这倒霉的**门侍郎出来求雨,也只能看老天爷救不救自己了,要是到十四日还求不到雨,我不会溜走么?

    这样一想之后,心中顿时坦然:“小人知道。”

    唐朝现在的武功见识都是与日俱增,见他回答得毫无诚意,知道他心中打的是什么旨意,冷笑一声:“悟清道长,听你能呼风唤雨,这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回钦差大人,这是愚笨乡民妄加传言,其实是假的。”

    唐朝听他这样回答,倒是吃了一惊:“不过,你在京城中的时候,不是经常做法,要的就是使人相信你有这样的神通吗?”

    “回钦差大人,小人也是为形势所逼,要是在道观中不露一两手,小人来自山野,也难以在京城立足,请大人见谅。”

    “哦,原来这样,那么我问你,你究竟会什么,不会是出来骗吃骗喝的下三滥?”

    本来,唐朝今日也是头一次召见这道人,对他本无恨意,但一见了他仙风道骨的样子,再一想到自己思念杨玉环,却不能常常的找到机会进宫去见她,这道士何德何等,竟然能时时的蒙贵妃召见进宫,不想到还罢了,一想到这里,心中就升起一种强烈的醋意。

    这道人也想不到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钦差大人,转念一想,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既然钦差大人可以决定我的生死,那他这样威胁我,目的已经很明显,送点礼物给他,哼,看这**臭未干的小子就知道他现在心中也是在打鼓,自然也知道皇上这差使是不好办的,不定是掉脑袋的事情,他这样做,不定和我打的是相同的主意,到处敲诈点礼,为以后逃走的时候做点盘缠。

    这样一想之后,这道士就赶紧拿出一张银票,恭敬的道:“悟清初见钦差大人,没什么礼物,区区之物,不成敬意,请笑纳。”

    唐朝一见票子颜色是红色的,立即眉花眼笑,半推半就的道:“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但话虽然这样,已经拿了过来,就着灯光一看,果然不错,是一万两纹银。

    京城中只有一家交子行机构,只有特别大数目的银票,才印刷成这样醒目的朱红,数额必定巨大,唐朝手上不少的款子都是用的交子,对这种钱的颜色,自是烂熟于心。

    唐朝藏进了袖中,心中却也嘀咕,这臭道士居然出手这样大方,一摔就是纹银一万两,他究竟通过什么方法聚敛而得,倒是得好生问问,于是皮笑肉不笑的道:“道长请坐!”

    这一送礼,待遇立即得到改善。

    等他坐下之后,唐朝这才问道:“道长,恕我直言,你在玉真道观,一年俸禄几何?”

    悟清就道:“大约纹银二千两。”

    唐朝深为感动“这样看来,道长刚才是破费了五年的俸禄,实在令小子好生惭愧,这个礼,恐怕还是不能收的。”

    悟清赶紧用手势阻止了他:“钦差大人有所不知,做法事的时候,有的达官贵人一赏就是上万两,小人的俸禄虽然不多,但钱财也还来得容易。”

    “哦,是这样的,那平常你做什么法事,哪些人那么有钱,赏赐你那么多?”

    “回钦差大人,都是王公贵人,还有杨贵妃娘娘甚至皇上,所以赏赐特别多一点。”

    “那,你能不能表演给我看一下,我只是喜欢热闹,倒没有别的意思,可以吗?”

    悟清深为不解,这小子要是求不到雨,已经只有十三日的命了,想不到还沉溺于这些旁门左道的法术之中,而且一副贪得无厌的样子,看来是破罐子破摔,明知是死路一条,所以索**乱整一气,当下答应了:“是,钦差大人,不过,我做法的时候,有一些道具,平时都没带在身上,我立即去拿来在给您表演,不知道行否?”

    “行行,怎么不行,你快去快回。”唐朝催促道。

    这道人就很快的去了,脚步声异常的细碎,问身边的专信道:“专大哥,依你看,这道人的轻功如何?”

    “不错,恐怕比贤弟差了一点。”

    “错了。大错而特错。”不知道什么时候,舍瓦走了进来,接口道。

    唐朝素来佩服舍瓦的武功,一听之下道:“为什么?”

    “此人故意隐瞒了武功,使人觉得他是一个只知道画符捉鬼的道士,其实,我看他空有道士的架子,其实是个武功高手,以我之见,他的武功除我之外,这里无人能敌,唐朝,你可得加倍的小心。”

    唐朝这才悚然动容道:“是,谢义父。”这个时候,唐朝对舍瓦都以义父相称,开始叫的时候有些别扭,但叫得久了,也就习惯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唐朝拖长了声音道:“进来。”

    只见曲阜县令那肥胖的脸出现在帘子之外,打着哈哈道:“钦差大人,下官来看您来了!”

    着走了进来,却是他下去准备的牛酒等物,叫十六个手下抬着,送了进来。

    唐朝冷笑一声:“这县令忒也贼,竟然不送银票,只送些不值钱的东西,倒要吓他一吓”!

    只见唐朝装出一个凶样:“县令大人,曲阜乃是山东大县,除了牛酒之外,难道就没别的什么特产了吗?”

    这县令一听这口气,就知道是不满意他的送礼,赶紧跪下道:“钦差大人,牛酒只是小意思,小的,小的准备了这个,这个,请笑纳!”

    着从袖子里有些不情愿的拿出两张五千两的银票,交在唐朝的手里。

    唐朝自然也是假意推辞:“这,这怎么好意思。”

    话没有完,银票已经在袖子里了,他现在坚决贯彻师傅的话,对有钱有势人的银子,要收的话,不妨多多益善,以求将来接济穷人,那些大仁大义的侠客,打生大死得来的银子,或许没有自己一朝手的银子多。

    这就是师傅经常挂在口边的:公门里面好修行。

    公门中人要是真正的做好事,那比别的人做好事,效果要好上千万倍。(这里,我想到了人民的好总理,周温)

    这曲阜饿殍遍野,这家伙竟然肥胖得有些离谱,自不是什么好鸟,他的钱,不收有伤**德。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一章我是龙王
    唐朝立即带领专信和曲阜县令出,赶往西原,这个时候,山东府尹公孙礼正兼程赶往曲阜。

    西原是著名的石灰产地。唐朝时人虽然不太会用石灰,但用于建筑和造纸却已经成为习惯。

    随行的还有唐朝要求的三百名军兵,要求各自拿着铁铲、铁锹、锄头、箩筐扁担水桶等搬运器具,当然还有不少的粮食,至于睡觉用的帐篷等物,唐朝也要求县令备齐。

    钦差大人既然不有什么用途,那么这些人也只好胡乱猜测,锄头箩筐的这倒好猜,大人肯定是要挖掘什么东西,但见把帐篷厨师这些都请好,却是十分疑惑的一件事情,钦差大人要在这里长住?

    反正是猜疑多端,却都不知道钦差大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物。

    县令虽然事事照办,但心中不免冷笑,这小子已经只有十三日的命好活了,还在搞这些不要紧的事情,看来是在找这些人修筑自己的坟墓了,也不理他,假装对他必恭必敬,,还是把他伺候好点,别他临死之前想不开,先杀几个人来垫背,到时候可冤枉了自己这大好青春,,老子家里还有一个娇**的正妻和五房姨太太,别让他们守寡了。

    车马日夜不停,只一日的时间,到达了西原。

    一到达的时候,唐朝就命令所有军兵立即开始工作,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两个人一组,挖生石灰,装在箩筐里交到唐朝临时设的指挥所前面交割,先到的,质量好的,有奖,而且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

    这一两银子虽不甚多,但却是这些士兵一个月的俸禄,看这样子短短几天就能得到。

    可要是没有完成任务,后果却相当可怕,那就是砍头。

    钦差大人传话下来,砍头就会砍头,在这里,他就是皇上,或者代表皇上,他的话就是圣旨,一看他身后舍瓦那几个人凶神恶煞一般的眼光,这些士兵就知道,朝廷有足够的力量来执行他的决定,所以没有人敢偷懒,反而是加意的勤奋,因为有银子可得。

    唐朝亲自看了几个军兵挖生石灰的度,见西原果然石灰产量丰富,心中落下一块大石,向曲阜县令呵呵一笑:“这里风景绝好,你派人给本钦差盖一处临时的房子,本钦差就在这里住下了,孔县尉的家里,恐怕要等要求到雨之后再回去罗!”

    ,县令怒骂,你回去个鸟,看你这样子,就是在装腔作势,别到时候开溜就好,但面子上却装得十分客气:“好的,大人,小人这就立即去办,务必要让钦差大人满意。”

    当下告辞而去,唐朝则和悟清真人谈些闲话,些道教中的掌故,却也颇不寂寞。

    舍瓦对这些应酬之事甚为厌烦,自找了一快清净的地方修炼上乘武功,也没有人敢去打扰他。

    当然,就连专信,也没有问唐朝这样做有什么目的,不过,在南诏屡建大功的唐朝,他自是相信他的能力,因此并不过问,至于舍瓦和专氏其余四虎,自不是多事之徒,也都不问,整个西原,都透露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话这些军兵轮流休息,日夜不停挖掘生石灰,到第二日唐朝去检查的时候,已经堆积成高高的一坐小山,他甚为满意。

    就在这个时候,忽报山东府尹公孙礼前来求见。

    唐朝喝令传见,就在新设立的指挥帐里接见了他。

    他早就在等着这个山东的大人物,要是没有他的支持,自己是很难完成皇上的任务的。

    公孙礼五十左右年纪,胡须很黑,一见帐就跪下道:“钦差大人,请恕小人来迟一步,请大人降罪?”

    其实,他是一接到朝廷的通知就兼程赶往曲阜,然后再一路赶到这里,马不停蹄,已经十分的疲惫,但他深通作官的诀窍,绝不敢在上司面前居功,反而要上司降罪。

    唐朝冷冷一笑:“公孙大人旅途劳顿,看来也是尽力了,何必行此大礼,起来!”

    公孙礼就赶紧将准备好的五万两银票送进唐朝的手里:“这点小意思,是小人的一点心意,钦差大人收下!”

    唐朝一见钞票的颜色,是朱红的颜色,顿时喜上眉梢,,我还以为这次当个钦差大人,就收先前那二万两银子,想不到这公孙礼倒是真够意思,竟然一出手就是五万两,够了够了!

    但却不知道公孙礼的想法。公孙礼久在朝廷作官,一探听到皇上派唐朝做这件事,就知道皇上已起了杀唐朝之心,只是碍着他是**门侍郎的面子,这才派他做这样一件体面的事情,同时又是十九做不成的,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只要是稍微懂作官的,一下子就会明白皇上的意图,公孙礼这样的一方大官,岂有不明白之礼。他知道,唐朝现在的处境,其实并没有外表上的钦差大人那样的风光,其实是危机四伏,他是个死人也差不多,但是,惟有这样的人,他知道自己惹不得,一惹的话,就是掉脑袋的事情,他现在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的呢?

    所以他一来的时候就送了重礼,而且表现得十分的谦卑。

    唐朝很欣喜的将他拉了起来,了许多闲话。公孙礼深于官道,话的时候并不直接的捧唐朝,但句句话却是韵味十足,就是一个暗中的捧,这几句上乘马屁一拍,唐朝心中欢喜,就留他在帐中饮酒,公孙礼欣然同意。

    闲话间,唐朝忽然严肃起来:“公孙大人,你就是不来,本人也会派人来找,现在来了正好,听山东军器库中藏有不少的火炮,有这回事?”

    公孙礼哪敢隐瞒:“回钦差大人,这是当不得真的玩意,只是将火药放在炮膛里,然后再在炮膛里放上一些石块铅铁等物,等火药引线引爆出,高大笨重,看起来威力不小,其实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用途,因为战阵之中双方冲突极快,这种炮火根本用不上,每年用的时候都是在元宵的时候作为礼炮使用,倒也威风,声音巨大,火花鲜**,钦差大人问的可是这种炮火?”

    唐朝大喜:“对对对,就是这种,库房里有多少?”

    “不多,只有七十门,这也是以前皇上觉得这种东西威力不小,命各省府尹搞的实验留下的,不过都没有成功,皇上也就放弃了使用火器的想法。”

    “足够了,足够了!”唐朝大笑起来,心中充满了得意,不自觉的手舞脚蹈起来。

    公孙礼甚为不解,不知道唐朝何以高兴成这样,却不便于深问,只道:“那钦差大人何时要用?”

    唐朝终于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道:“我本来还以为公孙大人就算有,也不过是几门,想不到竟有七十门之多,不知当时为什么生产这么多?”

    公孙礼虽然纳闷他这样问,但还是恭敬的回答道:“回钦差大人,皇上当时要各方府尹办这件事情,信心甚是足,属下以为,既然皇上有这样的信心,我们做臣下的,自然该大力以赴,不辱皇命!”

    “哎,很好,真的是太好了,你这就亲自回去,将那七十门炮火运到这里,务必在十日之内到达,一旦有功,本钦差不会忘了你好处的,记住,多带火药!”唐朝拍着他的肩膀,殷勤的道。

    公孙礼虽觉得这位年轻的钦差有些高兴得过了头,但见他的神色,不像是等着皇上杀头的模样,倒也十分的奇怪,他拿这些没用的炮火干什么,最多不过就是做做太平盛世的花架子,又有什么用了。

    但想到切不可刺探钦差大人的秘密,顿时收起了想问的心思,恭敬的道:“下官这就立即去办!”心中想,,济南省城到这里也不过两三日之路,他竟要我十日内运到,那不是天大的宽限了吗,也罢,我且慢慢运来,不然的话,呆在这小子的身边,随时都有掉脑袋的可能,还是离开得远远的好。

    公孙礼自然很快的离去了,反不像曲阜县令那样大送牛酒,而在唐朝的心中,这个山东府尹真好,五万两银子啊,他出手就出手了,真的是富甲一方的大人物,不然,也不会有这样大的手笔,而且看他办事,也真的是爽快。

    随即,唐朝以朝廷的名义调用了五万斤醋,以公文的形式到山东度支部,并且命令府尹公孙礼和那些炮火一起运来曲阜。

    公孙礼在半路上就接到了这样一则怪异的命令,心中十分的惊诧,又有些害怕,这小子肯定是疯了,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临死前弄些花样,将国家的财产大大的挥霍一番,而且,他要这些东西,和求雨风马牛不相及,自然是中饱私囊,想多弄些银子去疏通朝廷各大官员,要减轻他的罪名。

    是的,一定是这样!

    公孙礼心中一旦下了这样的断语,心中倒是有些后悔自己只送了唐朝五万两银子。哼,要是我送他十万两雪花银的话,这小子不定就不会打我的麻烦,哼,现在倒好,收了我的银子当我的面不好什么,但一背转身,就来要醋,还不知道下次要的是什么了?

    况且,现在的形势,到处干旱,五万斤醋的价值抵得上一万两银子,并且不易运输,还不知道这钦差大人还有什么花招,心中烦恼,但只得怏怏而去。

    他知道,自己不完成钦差大人的这项任务,自己的脑袋先就掉了下来,所以只得事事按他的吩咐。

    ,他忽然横下了一条心,总之我事事照办,到时候皇上杀他的脑袋,可完全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奉命行事,横征暴敛,将来都可推在这倒霉钦差大人的身上。

    这样一想之后,他心中顿时光明一片,老子刚才不是送出去银子五万两,可要着落在这件事情上给我加倍的找回来,反而对唐朝的这个指令充满了感激。

    唐朝自然不知道公孙礼脑子中打的算盘,他现在踌躇满志,进行着下一个计划,他要收集不透风的麻袋五万只,这可差点难倒了再次接到指令的公孙礼,但是他的愁闷很快的消解了,唐朝派了他手下最亲信的专管家专信将一只不透风的麻袋样本送到他的马前,并且就便命令专信作为监察使,监视公孙礼的一举一动,手上拿着一把尚方宝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看专信以及他身后四虎凶神恶煞一副想吃人的样子,就知道要是不遵守唐朝的命令,他的这颗脑袋有可能掉。

    公孙礼深通官场,他自然不想掉脑袋,所以他对专信很恭敬。

    而也在这样的时候,公孙礼明白了,要他准备好这三样东西,十日的时间,并不宽裕,这年轻的钦差大人似乎一切都成竹在**。

    但他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唐朝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只得照办了。

    不过,他拿着专信给他作为样本的麻袋,心中倒是十分的诧异:“专将军,这麻袋厚实而且里面似乎贴了一层东西,果然密不透风,我想就是装了水在里面也不会泄露出来,我实在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这究竟是怎样做成的?”

    专信微微一笑:“这是钦差大人亲自制作的,我亲眼见了之后,叹为观止,你想知道吗?”

    “下官恭请专将军出这制作之法,也好照样制作,不然的话,怕来不及,误了钦差大人的事。”

    专信就道:“其实这来也很简单,就是将各地库房中盛放粮食的大麻袋拿出来,洗干净,然后就是剪下麻袋那样大的一块布,命令一个人站在旁边等候,等着将烧焦的鹅毛、鸭毛、鸡毛、狗毛、猪皮、狗皮、牛皮反正不要的杂碎衣服等烧掉,并且烧在锅里,一旦烧化,必有残留在锅里的黑糊糊的东西,民间俗语叫做沥青的东西,然后均匀的沾在麻袋里面,贴得紧紧的,这样一来,麻袋自然密不透风,盛水也不会漏,就变成了现在这样,钦差大人,曲阜地方狭小,难以收集到更多的毛皮制造沥青,教公孙大人在山东收集。”

    “大人真是神啊,像这样的方法,我就想不到,只不知这是做什么用的?”只要不是面对着唐朝,公孙礼还是想问问专信这个钦差的亲信,这些究竟有什么用?

    到现在为止,他忽然产生了一种感觉,这个年轻钦差大人真的能求到雨也不定,看他做的这些事情,虽然多少有些异想天开,但似乎其中真有某种不可预知的目的,要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必被皇上处死,何不大大的弄几笔钱,却来搞这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就算将这些麻袋做得密不透风,不过是当一个拙劣的明家而已,对他完成皇上的任务有何好处?

    钦差大人要不是疯了就是绝顶的天才。

    他正在做一件天才的事,天机不可泄露,我们这样的凡人虽然想不到其中奥妙,但不定大有道理。

    专信微微一笑:“钦差大人英明睿智无比,我这样的人,是猜不到他心思的。”

    的确,他现在心中就是这样想的,公孙礼一听,心中骇然的想,连他的亲信也不知,可见此事十分隐秘,我还是照办别多问的好,当即不敢再问。

    匆匆之间,七日已经过去,这些日子中,唐朝无所事事,整天就是和悟清真人谈玄,居然知道了什么老子、庄子,什么真经,对民间捉鬼、撞墙、扶蘸、现形、附体、修仙等事情,极为关心,当然有空的时候就是练习点内功,而且还当着悟清真人的面练,头上片刻间就能白烟袅袅,显然是内功已经到了相当层次的表现,当然,除此之外,唐朝还学了道家的不少法门,不如踏罡,比如行法,黑色宽大的道袍一穿起,高高的头一梳起,背后一把拂尘,厚底黑棉鞋一衬托,再飘飘然的一走动,俨然是一位有道真人。

    唐朝的轻功,本来就不错,现在再一经悟清的指点道家步法的要诀,顿时领悟了轻功的另一个境界,这就是道家有名的踏罡步法。

    唐朝想学的,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道人,一个像模样像样的道人,而现在,天然的武功根底,加上悟清在一边指点,使唐朝看起来俨然像个有道之士。

    唐朝这样“倒行逆施”,在十七个和他一起同来的朝廷官员的眼里,那简直就是将自己这些人往死里推,个个在心中咒骂他,妈**,你这样快乐的死了,倒是逍遥,可我们这些人跟着你被杀,真的是冤枉得肠子都青了,每次劝唐朝去龙王庙进香的时候,这家伙就死样活气的翻白眼,居然出了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我就是龙王,求那些泥塑的木偶,还不如求求本钦差大臣!”

    哼,这小子真的是疯了,即使皇上降罪,但你只要尽心尽力了,皇上也许会网开一面,至少我们这些人不会受牵连,想不到这家伙竟然狂妄至斯,居然自称自己就是龙王,这样拖延下去,我们都被他害死了。

    但没有用,这小子的武功,据厉害得很,不然的话,倒是可以暗杀了他。

    正在随行的朝廷官员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接到一条使所有人都震惊的消息——皇上亲临曲阜!

    唐朝临走的时候,曾私下求杨国忠救自己一命,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章仇简琼的那件事情帮过他,他觉得,杨国忠现在刚刚在朝廷露脸,恐怕也是需要自己这样人的支持死马当活马医,求他一下,让他设法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通知杨玉环。

    唐朝自然清楚,真正能救自己的,就是这个在深宫之中的姐姐。

    皇上这次忽然让我出去求雨,显然是摆明了要自己的好看,想杀了自己的意思很明显。

    也怪自己一时糊涂,跟着李林甫干坏事,帮他陷害章仇兼琼,想不到皇上不仅不听自己的话,还章仇兼琼有大功于国,反将自己这“进谗”之人派来做这件十分危险的工作。

    李隆基这个人,唐朝相处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但真的是心机叵测,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整你,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赏识你,就像这次,求雨的事,和自己这个**门侍郎八杆子沾不着边儿,但他就是要着落在唐朝身上。

    皇上到底是真想杀了我还是假的?

    一直以来,唐朝外表虽然轻松,但内心之中还是在不停的论证这个问题。

    要是皇上真想杀我,以前随便我哪一宗罪,比如是南诏大官的事情,李隆基二话不,立即就可以杀了他,但他没有,这就明,皇上或许并不是真的想杀我,他要杀我,又何必如此费事?

    那么,这样看来,皇上是想提拔我了,把这样一件艰难的事情交给我,足可以看出一个人面对大事的能力,也许,他并不会真的杀我,而只是在考察我,不管怎样,杨玉环那里是必须得通报的,想着自己这样一个落难的**,她不会见死不救?

    皇上来了?

    乍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唐朝的心中也是吃惊。皇上不在华清池中和杨玉环洗澡,为什么在这样热的天气里来到山东这块干旱之地?

    但已经由不得他想这些,他只得慌慌张张的出去家驾。

    他立即看到了皇上的车驾,金**的车銮,车上一人身高膀宽,貌相威严,穿着一身镶嵌着龙形的衣服,彩袖辉煌,十分的气派,正是当今天子李隆基。在他的身后不远处,李林甫、韦坚这些朝廷大员紧随其后,再后面则是高力士领着马正章以及一干雄赳赳、气昂昂的神策军,队伍之大,绵延十余里。

    唐朝哪里见过这样的大阵仗,以为生了什么天大的事情,磕头如捣蒜:“见过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微臣不知皇上驾到,有失远迎,死罪死罪!”

    这一磕头,将额头都磕出了血来,汩汩的直流,,老子本还打着求不到雨就溜的心思,现在皇上一到,将我的全盘计划都架空了,我该怎么办?

    但不管怎样,这几个表忠心的头是应该磕得象样的。

    李隆基见唐朝这样跪在面前,并没有丝毫的嘉许之情,只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唐朝侍郎,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背着朕胡来?”

    李隆基本来威严,再加这一怒,顿时像一只威的老虎,转瞬间就可以吃人。

    的确,李隆基现在是想杀人,一双大眼不停的在唐朝身上旋转,似乎在找什么地方下口一般。

    糟糕!生了什么事情?

    唐朝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皇上会亲自到山东曲阜西原来,但从皇上刚才话的口气里,知道一定是有人在背后进谗言!

    这恐怕还不是一般的谗言,而是致命的谗言,没有身份的人话,皇上也不会相信。

    是谁?究竟是谁?

    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上次在道上遇刺的情景,那样武功绝顶的高手都差得动,一定是朝中大有影响的人物——李林甫,是你这只老狐狸吗?

    要真的是你,恐怕天下真的没有人敢和你争了,你手下不仅拉拢了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还拉拢了一个武功足可和铁慕容媲美的高手为你卖命,明争暗斗,谁占得了你的上风?

    因为,唐朝可以确定,那天用一杆柳树枪刺杀自己的人,绝不是铁慕容,他曾经见过铁慕容几面,对他的身形相貌熟悉之极。

    一想到是李林甫这**贼,唐朝的心中就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妈**,上次用夜明珠害我,我早该对他起防范之心,本以为订立了互不侵犯的盟约,他就不会对付自己了可,想不到他还是放不过我,上次本以为十拿九稳的算计了我,想不到杨贵妃救了我,这一次,贵妃看样子并没有来,谁能救得了我?

    没有人!

    唐朝的心中虽然恐惧,但一种求生的意志却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我靠我自己!

    只有靠我自己!他悄悄的捏着拳头,不断的在心中告诫自己!

    他的声音忽然无比的冷静,冷静得使人想到他就是冰的化身:“皇上,我想您是误会了,臣正在竭力求雨,一点都没有胡来!”

    李隆基心中冷笑,死到临头,还在狡辩,可大大的辜负了朕的一片心意,朕本想让你干这件大事,不成的话,看在杨玉环的份上贬了你的官。要是成的话再大加任用,想不到这小子倒行逆施,明知道求不到雨,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当着这么多位朝中重臣的面,却也要将他的罪名罗织出来,不然倒变成了自己小题大作了,缓缓的道:“唐朝,你到山东之后,整日不理求雨之事,住在营帐里学习道术,此事想必不假?”

    “回皇上,此事不假!不过,臣,,,,,,”

    但李隆基不等他完,将手一挥,道:“不用多了,不假就行,那朕再问你,你不在曲阜龙王庙中设祈祷求雨,却命令曲阜县令带兵到西原这干燥无比只产石灰的地方挖掘石灰,此事不假?”

    “回皇上,此事不假!”

    知道皇上不让自己辩解,索**坦然承认,心想,反正这些也是事实,争也没有用。

    李隆基见他这样老实的交代,心中倒是觉得奇怪,看他神情笃定的样子,莫非真不是无理取闹,但想到他一个二十的少年,又哪里有什么别的求雨的良策了,冷笑一声,眼中全是杀气:“朕还听你命令山东府尹公孙礼给你大量采办食用醋和麻袋,劳民伤财,可有此事?”

    “回皇上,不仅如此,微臣还让公孙礼将他以前制造的炮火七十座一起运来曲阜西原!”

    这一回答,令李隆基的眉毛都竖了起来,这小子明知道必死,想死后留个好名声,竟敢忤逆朕,倒不能全他的心意,冷笑一声,强行按捺住想杀人的心态,反而微笑道:“此事不可理喻,公孙礼是个有用的人才,已经派快马通报了朝廷,不然,朕也不会急着赶来,不过,朕立即命令他,一切都按照你的办,朕也动了好奇之心,想亲到西原看看,唐爱卿是怎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给朕求雨的。”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身边执整理鞭的高力士道:“启奏皇上,山东府尹公孙礼**来到!”

    唐朝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告密的公孙礼,心中冷笑一声:“,竟敢在老子的身后使绊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本来,这小子送了自己五万两银子,他还当他是个软蛋,一切只会乖乖的听命,想不到竟背着本钦差给朝廷打小报告。

    但唐朝随即又否认了这个想法,不对,他好好的山东府尹,我这个钦差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没必要使我的绊子啊,将来即使出了问题,皇上要砍的也是我的头,关他什么事,他又何必这样打小报告,多生事端?

    越想越觉得这其中蹊跷甚多。

    这个时候,公孙礼已经来到了皇上的车驾之前,行跪拜山呼之礼,居然和唐朝跪的地方就在咫尺之间。

    唐朝心想,,这家伙毫无武功,我一出手就可以宰了他,但心中却是清楚的知道,皇上一到之后来不及下车驾就讯问自己,事情严重到了极点,可得好好应付,自然不是冲动的时候。

    唐朝清楚的知道朝廷的实力,以唐朝之所见,皇上武功不错,高力士也不是省油的灯,听马正章号称京师第一高手,有万夫不挡的勇,还不要大内高手,以及随行的三千神策军,就算舍瓦这样的人遇上了事,也只有单身逃走的份,也一点大意不得。

    现在的情况,的确已经到了千钧一的时刻,自己应对稍有不慎,就是一个杀头的下场。

    “启奏皇上,微臣已经按照皇上的吩咐,将唐钦差所要的麻袋、醋和炮火准备齐全,按照皇上的要求,现已经运到西原,特来向皇上交旨。”

    李隆基就微笑的点头:“很好,辛苦啦!”

    “为皇上做事,万死不辞!”公孙礼回答得很慷慨激昂的样子。

    唐朝心中冷笑,据我所知,哼,这小子好象不是李林甫一伙啊,他怎么会打我的小报告?

    要知道,按照李格桑的意图,唐朝要清楚唐朝的虚实,自然,唐朝在任上的时候,对各省最高长官还是有所了解的,包括他的背景也极力的打听,以方便在将来的时候用到。

    自从皇上一来,唐朝就感觉到朝廷中有人针对自己下手,他本来还一直怀疑李林甫,但一直觉得不对,现在忽然想到,这公孙礼可是韦坚一伙的人啊,电光石火之间,唐朝想:难道这并不是李林甫的诡计,而是韦坚的诡计?

    ,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额头上满是汗水,这老小子一直不是对我推许得很吗,而且素有清名,怎么会向我下毒手?

    我在京城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丐帮帮主李南靖可可李林甫没有半点交情,据还有很大的矛盾,据唐朝推辞,上次用柳树枪刺杀自己的那个蒙面人,极有可能就是丐帮帮主李南靖,而这个丐帮帮主,听就和韦相是私下的好朋友。

    难道,真的是韦坚这老糊涂在背后弄鬼?

    ,老子碍着你什么了,你竟然下这样重的手?

    但一时还难以确定,只不过在他的心中,李林甫的嫌疑降低了而已,却也并没有因为这样就确定使谁了。毕竟,以唐朝这样聪明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事情的关键,公孙礼报不报告朝廷,和他关系不大,这就明朝廷中有人陷害自己,联系先前的刺杀,肯定是敌视自己的人干的,而仔细一想,和自己这**门侍郎有利益关系的人,除了李林甫之外,就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韦坚了。

    ,这个外表清正,内心险毒的家伙!

    李隆基很快的挥手,命令公孙礼下去了,却是无限失望的叹息一声:“唐朝啊,朕本来对你抱有厚望,希望你能完成这件大事,回到朝廷之后好重用你,想不到你竟然糊涂至斯,要不是你的所做所为太过怪异,朕也不会赶这八百里的路,你真的很令朕失望!”

    这几句话,出自衷诚,确实充满了感情。

    唐朝一听,有些感动,高声道:“皇上,请您不要失望,臣绝不敢将皇上的话当耳边风,臣确实在倾力求雨!”

    “你,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在强词夺理,诡辩于朕,你真令人失望!来人啊,拉出去砍啦!”

    李隆基这些话的时候,的确有一些伤感,眼睛竟然也不敢看唐朝,心中想到他为自己立下的大功,将贵妃接回宫中。在别的人看来,这自然没什么功劳可言,但在李隆基的心中,却比什么战功还大上百倍,想到临走前杨玉环求自己放他一马的话,心中颇觉得有些对不起贵妃,但唐朝所犯下的过错太大,打着求雨的名号,却在山东作威作福,浪费国家财产,再加上宰相韦坚的奏告,更是火上浇油,所以虽和杨玉环恩爱得很,但还是忍痛割爱,亲自来到山东。

    “慢!”唐朝大喝一声!

    这一声大喝中气十足,乃是以内力出,十分的威猛霸道,将车上的李隆基和高力士都吓了一跳,唐朝一个少年人,哪里来的这样深厚的内力?

    马正章正要带领神策军前来拿来,听见这声大喝也是吃了一惊,但心下冷笑,凭这点武功,就想在天子面前大呼小叫,却还是显得可笑。

    不过,李隆基随即制止了马正章,叹息的道:“哎,也罢,既然唐朝大人拼死想两句话,朕就成全你又如何,,只要得有理,朕绝不杀你!”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唐朝的“大功”。

    唐朝心中终于由狂跳转为镇定,道:“皇上,您应该言而有信,过十五日求不到雨再斩我的头,现在距离皇上规定的时间只有一天了,即使皇上认为微臣滥用民力当诛,但皇上亲口出来的话,金口玉言,还是以不失信于天下人为要,皇上要是立即杀了臣,固然可以,但天下人难免会皇上出言出尔反尔,不是个信人!”

    李隆基忽然冷笑:“唐朝,你这又是何苦?多活一日之命,真有那么重要,朕实话告诉你了,朕立即杀了你,并不想败坏你死后的名声,毕竟,你也为朕做过不少的事,但听你刚才这几句话的行径,竟想拼命多活一日之命,要是那样的话,朕可要将你的罪行公诸天下了?”

    唐朝就凛然道:“微臣愿意皇上将罪行公诸天下,不过,请给我一日时间,微臣敢保证,可以求到甘霖一场,以缓解山东的旱情,不然的话,皇上再杀不迟,而且,皇上明查,要是我唐朝真的想在死前胡来的话,我为什么不勒索山东这么多的县令府尹,却叫公孙礼做这样一件看似荒唐的事情,我并没有疯,我还是一个清醒的人,因为皇上,微臣告诉您一个秘密,我就是龙王下凡,龙王就是我!”

    “什么,荒唐!”李隆基虽没有话,但身后的韦坚怒斥了起来。

    半晌,李隆基才摇头叹息道:“可你明明是个凡人,怎么会变成了龙王?”言语之间充满了怀疑。

    唐朝就道:“皇上明查,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不去曲阜的龙王庙上香祈祷,命令悟清真人做法的原因了,我唐朝虽然不是真的龙王,但龙王在三日前的晚上托梦给我,愿意借它的法力给我一用,以环节山东一百年不曾出现的大旱情。”

    “哦,是这样吗,那朕倒要拭目以待了?”

    也不等唐朝再,喝令身边的马正章道:“马将军,到明日求雨的时候,你都一直跟着唐朝大人,保护他的安全,朕要看看,他究竟怎样给朕到甘霖!”

    “是,皇上!”马正章愉快的答应了,他当然知道皇上的意思,这不是让他保护,而是让他监视。

    唐朝一听,也不在意,反而道:“谢皇上对微臣的关怀!”然后磕头而去。

    李隆基这次来,本来是雷厉风行的整顿了就走,他可想念宫中孤独的杨玉环,但他知道,自己既然身为天子,就有许多事情并不能完全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办。比如这次,山东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旱情,既然来了,少不得要组织求雨,开仓放粮什么的,以示对天下子民的抚慰,不然的话,天下人一定会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已经只会声色狗马了,就拿唐朝刚才的话,也甚为有理,这小子的话看起来没有疯,看他那样有恃无恐的味道,不定真给他将雨求到,那可是大大的好事了。

    李隆基清楚,要是自己亲自组织求雨也求不到,那可大大的失去了威信。

    这就是他最终留一天以观看唐朝的原因,哼,他心中想,不管怎样,明日就见分晓。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甘霖 上
    唐朝昨天晚上就命令一百乡勇在山整理布于。事不也是死,没什么分别,能骗就骗,但现在显然不行了,因为皇上亲临。

    唐朝上尼山的时候,悟清真人正给他沐浴更衣,穿上了宽大黑亮的道袍,笈扎得高高,厚底大棉鞋,黑水弹墨裤,拂尘轻扬,宛然是个有道之人。

    而这个时候,李隆基已经用过公孙礼殷勤弄好的午膳,銮驾正上山来,身后跟着李林甫、韦坚这些朝廷大员,是来看唐朝求雨的,其实是错了,他们大多数的人,其实都是来好戏的。

    李隆基君无戏言,要是午时三刻没有雨,那唐朝的这条小命,是要当众砍下来的,毕竟,不的别的,就是一条欺君之罪就当诛!

    李隆基坐在一张宽大的轿子上,拉开了轿帘,观看尼山风景,对身边的高力士笑道:“尼山景物幽绝,甚有情趣,你不觉得吗?”

    高力士就道:“皇上的是,奴才还以为,尼山是孔圣人的故乡,所以多受世人景仰,而今皇上一来,尼山必当更加有名。”

    “哈哈,那是当然啦!”李隆基得意的一笑。

    就在这个时候,午时将届。

    唐朝早已经在龙王庙里安排香案,焚香祷告,翩翩踏步。

    他踏的是罡步,学自悟清。

    当然,悟清也清楚,他现在打的逃跑的主意也行不通了,所以只有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唐朝身上,希望真如这小子所,龙王真的在晚上托梦给他,让他求到雨,自然将压箱底的功夫都教给了他。

    道家的步法异常的神妙,即使你亲眼见道者施法,但不得传授,也不明其中的诀窍。原来,悟清的步法,是来自伏羲六十四步法,相传是周文王在囿里推演而出,后世奉之为经典的八卦步法。

    每一步踏出的时候,就是一个方位,并且不能错,“明夷”不能改为“岿伸”,“大酉”也不能误踏为“乾济”,否则的话,一步踏乱,就会经脉错乱。有点像“临波微步”,也是走的八卦的路子,只不过悟清所教,比临波微步淳朴得多,少了许多临敌的变化。

    毕竟,这只是道人做法的时候所用,并不是一门特殊的武功,所要追求的,就是踏出罡风,使四面的灯烛都明灭不定,追求的就是一种神秘的效果,使李隆基这样的人误以为唐朝正和天上的龙王在进行着某种神秘的交流。

    而且,唐朝虽然不得了悟清的真传,但轻功的底子在那儿,竟是像模像样。

    李隆基到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跪下迎接车驾,但唐朝却如中了邪一般,自顾自的踏着罡步,拂尘挥舞,手臂夭矫,像是在做法,根本没把李隆基当成回事。

    李隆基今天上山来,也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见大家跪下,把手一挥,叫声“众卿平身”,然后就走下銮驾,打量着正在装神弄鬼的唐朝。

    这个时候,新修的龙王庙里泥土未干,但十八个青衣小童的手里都托着一盏油灯,分两列站在神案边上,露出神像前一块大的空地,供唐朝祈祷求雨。

    唐朝的脸上满挂着黑**的符,写着早已经绝迹的鸟形文字,不知所云,明晃晃的白日之下,随着唐朝诡异的踏步,显示出一种神秘难测的气氛。

    所有的人都屏声息气,害怕惹怒了神灵。

    龙王神像的脸是刚刚才上的色,显出龙的狰狞和雄伟,而且两只眼睛,是唐朝用身上带的两颗宝石做的,而且是他亲手安上的。

    哼,给龙王安眼睛的时候,唐朝就想,这样好的东西,走的时候还要带走啊!

    送他这样重礼的人,竟是李林甫,当日他求自己给他出面奏章仇兼琼一本,用的就是这个礼物来打动的唐朝、

    龙椅早已经搬来,李隆基悠闲的观看。

    现在他的眼中再没有嘲弄的神色,反而有一种佩服。这小子,年纪轻轻的,想不到定力就这么好,就这样小丑一样的跳一番,难道真的就能求到雨?

    哼,也不找面铜镜看看自己,居然不让求雨的玉真观法师求雨,自己居然上去,济得了什么事?

    不过,现在距离午时三刻已经很近了,这小子踏步的身形之中却绝没有一点错乱的迹象,他的心很定,他为什么会如此自信?

    哼,要是求不到雨,朕会立即砍了他的头!

    他不怕死!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的心里,也升起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这小子到底会不会求雨?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甘霖 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距午时三刻越来越近了,而越是这样的时候,唐朝的脚步更急,要开头的时候唐朝踏步像是闲庭信步的话,那么现在他的步子则是风车一样的转,滴溜溜的转。

    马正章现在开始担心,他本以为唐朝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了,通过看他踏罡的步法,他知道了,这小子有武功,而且还相当的不错。等会要是皇上命令擒拿,倒要费一番手脚。

    哼,这小子,仅仅送我三万两银子就死了,是有些不值啊,要是真的把全副身家都拿出来,老子未必不救他一命,哼,这小子就是将钱看得比命还重!

    高力士的心中,其实并不杀唐朝,他觉得,这小子送的礼特别多,而且对自己又恭敬,而且,他这样的人参与内宫之事,不过是个幌子,一切还不是自己了算,以后上来的人,未必像唐朝这样恭敬,但没办法,皇上的命令谁也不能违抗。

    李林甫其实也不希望唐朝死,毕竟,他现在的处境,有被韦坚压倒的可能,唐朝只要看到韦坚的真面目,一定会转而支持自己的。因为,只有他自己清楚,这次想置唐朝于死地的人,不是自己,因为自己虽然有这能力干这种事,但他的确没有干,他现在没有这小子的支持,公孙礼哪里有那样大的胆子将唐朝求雨的这些事情上报,他难道不害怕先被唐朝砍了头?

    这个时候,韦坚带着一脸的微笑看着自己一手炮制的悲剧,他甚至听到了唐朝的头掉在地上的声音,他把铡刀带来了,按照皇上的意思。

    哎,唐朝,我本不想对付你的,但你也太厉害了,现在就已经是一个可以和李林甫颉颃的人物,再过得几年,还有我们这些人存在的空间么?

    我虽然老了,但我韦坚这一生,就没有真正的把持过一天朝政,以前有专断的张九龄,后来有韩休,现在又是李林甫,好不容易,李林甫现在受到重大打击,皇上似乎已经不信任他了,就从今天这事就可以看出来,我一启奏皇上唐朝在山东求雨的时候乱来胡来,皇上立即重视,而且出乎我的意料,竟然亲自出马,可以看出来,皇上已经信任我更多而信任李林甫更少了。

    暗杀的方式既然行不通,那么就只有用这样的方式了,而且这还可以冠冕堂皇的杀了唐朝,没人敢自己的坏话,谁叫这个**臭未干的唐朝不专心求雨,却去搞这些污七八糟的事情,弄什么麻袋,征什么醋,还要过节时用的炮仗,真是一塌糊涂,我对皇上可是一片忠心。

    再了,不趁现在这个机会整了唐朝,不定别人就会将他扶上我这个位置,那时候可就悔之晚矣。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况且我这样做,是为皇上着想,也没什么负担,最后自然会暴光,但那又怎么样,我留给世人的,却是好名声。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不少朝廷的高官以及李隆基的两个哥哥,宋王和信王,各自怀着不同的动机,来到这尼山之上。

    唐朝的踏罡越来越急,越来越猛,口中还喃喃有词,背诵的是北宋苏轼的《赤壁赋》,只是声音很小,故意拖长了声音,音也是含糊不清,在别的人听来,好象是在念着高深的咒语。

    唐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而且,苏轼是后世的人,这些人根本无从得知自己这些经文的意思。

    嘿嘿,这个时候,他倒有些感谢李老师了,要不是穿越之前他硬让自己背诵这篇文章,恐怕他现在口中抖不出想样的句子,自然不像是真的在念咒语了。哎呀,想到以前偷看李老师裙子下面风光的时候,她可并没有真的对自己生气啊!

    哎,李老师真的是个好老师,要是别的老师,那些要命的地方被自己看了,不知道气到什么程度,但李老师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生,还把自己当刚进校时的那个第一名的学生。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唐朝竟在这急的踏罡之中,想到了李老师那优美的面庞,想到了自己和她之间生的事情。

    午时三刻终于在众人的等待声中到来了!

    砰砰砰砰,,,,,

    连绵不断的炮声传来,唐朝舞得更加急了,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一刻到了!

    但天空并没有下雨,至少没有立即看到大雨倾盆而下的景象。

    李隆基的脸上布满严霜。

    他现在已经确切的知道,自己是受了这宵小的骗——唐朝根本就没有半点求雨的本事,却在这里装神弄鬼,骗谁呢?

    居然敢骗朕,那朕不能客气了!

    于是高声喝道:“神策军统领何在?”

    “臣在!”马正章恭敬的回答。

    李隆基威严的声音就道:“将唐朝执下龙王庙,安排铡刀行刑!”

    “是!”

    不仅马正章答应了,韦坚身后手拿铡刀的人也是踊跃而前,将虎口形状的两片铡刀放在龙王苗庙前的空地上,刀身提起,显现出白亮亮的锋刃,吹毛断的锋锐,正是京城中用以斩杀王公贵人的时候也用的铡刀,据这口刀流传到宋代,包公就用此刀铡的陈世美。

    唐朝的心沉了下去,他忽然也停止了踏罡,心中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恐惧,怎么回事,我在学校里学的东西都是骗人的?

    他的心飞的旋转,在找原因:也许,是醋酸不如盐酸好的缘故,不然,制造出的二氧化碳该是很纯?

    也许,是生石灰并不是理想的碳酸钙,生反应的时候就不那么剧烈了?

    或许,我是不是把化学反应公式记错了?

    或者,炮仗根本不能将干冰击打到一千米左右的高空?

    这却是最有可能的,可,可炮仗连上吨重的东西都能击出一百米远,为什么击**干冰那样轻的东西会**不上去?

    不可能,炮仗的威力,击**那样轻的干冰,轻易的就会**上千米!

    但这个时候,已经不由唐朝分,马正章高高的身形出现在自己眼前,只见他道:“唐大人,你是自己束手就擒呢,还是本官亲自动手?”

    他知道,唐朝的武功不凡,即使自己动手,也不是一时三刻所能解决的,所以身后早已经调了七八十个御林军心腹。

    唐朝长叹一声,知道抗拒终归无用,道:“我不会反抗,你来拿我!”

    马正章满意的一笑,正要来拿唐朝的手腕,只听炮仗之声再起。

    这一次,轰轰,也不知一连了几十百枚。

    强大的响声震得尼山摇动,一阵阵的浓烟夹带着火药的焦臭味道飘上山来,一下子形成一片乌云模样的东西,刹那间将龙王庙包围了,似乎响起了巨雷。

    所有的人都被这样的景象震住了,凝立不动。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却奇异的响起了雷声。

    哗啦,一道闪电如火箭一般的划破长空,天空**沉了下来。

    越来越暗,越来越暗,大片的乌云笼罩在尼山上空。

    唐朝大叫一声:“龙王显圣啦!”

    然后,不理马正章,拂尘一摆动,踏出罡步,满场游走,喝另那十八个小道士好好的端着青灯。

    李隆基心中大喜,知道唐朝所言也许不虚,喝马章章道:“不必擒拿唐朝,先看看再!”

    马正章自然遵命,退在一边,保护皇上的安危,要知道,现在的天色墨水一样的黑下来,近处都看不到人,要是皇上出了什么差错,自己这条小命是肯定没有的了,所以异常的紧张。

    哗啦,哗啦!

    两条巨大的闪电划破黑暗的天空,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点夹杂着冰雹俯冲下来,像是无数的子弹!

    刹那间,大雨如注,将所有的东西都打**了个透,尼山整个的被包围了。

    唐朝站在水流之中,大喝一声:“龙王,谢谢啦!”

    这声吼叫以全身的内力迸出来,威力何等巨大!

    他是想将自己沮丧和狂喜的心情泄出来,当然也复杂,还有庆幸等情感!

    这声大吼所有人都听到了,像一个威武的天神在吼叫,雷助声势,哗啦拉哗啦拉几道闪电,将唐朝的身形衬托得无比高大!

    这一刻,他就是天神一样的真人!

    这雨持续了约莫了十分钟,唐朝在雨中也踏走得更疾,仿佛是做诗,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才能将灵感激到极至,唐朝本没有将悟清的罡步完全领会,但适才从死到生的这个转折,使他的灵**得到极大的激,使他忽然间领略到武学之中的新天地。

    一下子,他将踏罡的步法和轻功结合了起来,领略到了相当于临波微步的轻功。

    就在这个时候,天色渐渐的由黑变为白,暴雨即将过去。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一跃而下,抓起那把锋利的铡刀,远远的向山谷摔了下去,狂喝一声:“住啦!”

    这声怒喝自心底,将唐朝深藏在心中的愤怒全部的吼了出来!

    刹那间云收雨住,复见太阳,地下黑压压的跪了一片!

    这些人或是朝廷的官员,或是附近来看热闹的乡民,也有一些神策军,他们平生哪里见过唐朝这样厉害的道法,见唐朝竟然有呼风唤雨之能,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膜拜也在情理之中。

    但许多官员立即知道这样跪拜不好,都三三两两的站了起来。

    李隆基甚为羞惭,同时感觉愤怒,这些无知乡民,竟然对着唐朝跪拜,比向朕跪拜的时候更加虔诚百倍,此人不除,国无宁日,但忽想到这样一来,唐朝已经立下大功,现在处置他是不行了,只得改日再,当下乜斜着眼睛看了看唐朝,见他全身衣衫居然干燥如故,似乎不像是刚才有大雨浇在他身上,心中不禁有些困惑,这小子小小年纪,哪里里来的这些神力,不定真是龙王爷托梦给他,叫他下凡来拯救山东百姓,要是那样的话,杀他有犯天谴之危险,还是重用他的好!

    这样的念头在李隆基的心头转过,也不过是转瞬间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已经迅的脱下道袍,穿上了朝服,飞奔到李隆基的銮驾前,高声道:“微臣唐朝,仗皇上天威,求得龙王大慈悲,降下甘霖一场,特来向皇上交旨!”

    李隆基本在怪唐朝的威风太过大了,压住了自己的威风,想不到这小子倒也不是笨人,知道把降雨这件事情归结为朕的功劳,并不敢自己全部居功,足见将朕放在了眼里,龙颜大悦道:“很好,唐爱卿,你圆满完成了朕的旨意,有大功于国家,朕特授予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之职,以后朝廷的任何会议,你都可以参加,还不谢恩!”

    啊,我当宰相啦!

    唐朝一时之间还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以他内功之高强,自然立即就知道了皇上并没有错,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这几个字并不短,但的确是,唐朝以后拥有了宰相的权力,以后朝廷的任何大事,自己都有资格参加。

    这虽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宰相,但唐朝的人,大多以这样的人称为宰相,所以宰相特别的多。

    其实,真正的意义上,唐朝现在还不能称为宰相,不过,这同他穿越前看到的一些国家的内阁十分的相似,他现在的地位,等于是以二十岁的年龄,进入了内阁常务委员会,成为一个国家一般七八个人组成的最高领导机构成员之一。

    只不过,按照唐朝现在的资历和势力划分,他还是内阁中实力最弱的一个人,就是礼部尚书张家正,背景也比他强得多,而且在朝廷任职的时间,也不是唐朝能够相比的。

    其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宰相,但权力相当于宰相,所以大多数人都把唐朝这样的人看做宰相,这也是唐朝宰相很多的原因,因为一般情况下,朝廷同时有七八位宰相。

    这也是李隆基的计谋,为的害怕宰相权力落在一个人的手上,太过专权,影响皇权。

    唐朝本是门下省的**门侍郎,职位本来已经不低,这一加封,虽然还没有代替韦坚侍中的地位,但已经可以和他平起平坐了,只不过,在名义上,他还不能和韦坚这样的人平起平坐,不过,这终归是一个非常大的官职了!

    “谢皇上隆恩!”唐朝**翘得老高,跪了下去。

    其实,唐朝刚才当着皇上的面,将铡刀扔下山的举动,要是追究起来,还是一个不小的罪名,不过李隆基现在正在兴头上,谁敢提起这件事情,而且,谁又知道这不是皇上故意装做不见,所以谁都没有提。

    但在众大臣的心中,却是产生了一种轰动的效应,唐朝这小子真的是太神了!

    竟然能在铡刀之下将自己的命拣了回来,竟然真的求到了雨,竟然可以请动了天上的龙王!

    你就是直接给他通过化学反应:ap;p。收集到二氧化碳,然后再制造成干冰**到天空降雨,他们也不会相信,会以为你是个大骗子,可要是是龙王借的雨水给你,这些人却反而会相信。

    所有的人都相信唐朝有神灵附体,高力士更是恭维得李隆基身上暖洋洋的:“皇上,虽然这次求到了雨,不过,要是皇上不亲临,雨是万万不会下的。”

    李隆基愕然:“为什么?唐朝不是经过龙王托梦吗?”

    高力士就对着身边的一众大官道:“唐朝的话固然有理,不过,要是没有皇上这条真龙到达尼山,唐朝就是再怎么做法,也不会下雨,只有皇上来了,龙王感于皇上的真诚,所以才降雨的啊,大家是不是?”

    “是啊是啊,皇上,您是真龙天子,只有您到了,这雨才能下,不然唐朝侍郎求了那么多天,雨不是一滴没下吗,现在皇上亲临,这雨就立即下了,而且是倾盆大雨,这是皇上求到的雨啊!”李林甫再不附和,他就不是李林甫了。

    其余的大官张家正、裴耀卿、马正章等一听,自是大送高帽。

    李隆基心中甚为满意,道:“当然,这其中,唐朝的功劳最大,朕现在就命令唐朝为山东长驻求雨大使,务必要多求一点雨,让庄稼有收成,然后回朝,好好给朕效力!”

    “谢皇上!”唐朝的泪水差点流下来。

    李隆基随即驾銮而归,一路之上广为传布,皇上体恤苍生,亲临山东西原求雨,结果感动上天,降下了甘霖一场,一时间,皇上是真龙天子,皇上是尧舜禹汤的话更是不绝的传来,都是夹杂着公文里的。

    似乎,不这样夸奖一下皇上,人人都觉得自己有罪似的,有的愚夫愚妇,更在家里供养起了李隆基的在生牌位,感谢他的恩泽。

    几乎可以肯定,害唐朝的人就是跟在自己身后的这个笑面老虎——韦坚。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三章巫门宴
    当专信带着满脸的泥污和雨水赶上尼山龙王庙的时候,两个人什么话也没有,只是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像是十年未见之后失散的情人。

    唐朝忽然推开了专信,一拳击在他的身上:“大哥,我们成功啦!”

    专信也不客气,一拳打在唐朝的肚子上,将他打得哎哟一声,笑道:“是啊,我们成功啦!”

    随即,舍瓦和另外专氏四虎走上山来,互相拥抱在一起,栽歌栽舞,共庆胜利!

    想到先前的危险,唐朝的脖子都还在起战栗:“专大哥,怎么回事,怎么你们午时三刻**的时候没有成功,害得皇上差点就砍了我的脑袋?”

    专信就红着脸:“先前我们不知道啊,以为只放一块儿进去了就行了,想不到**上去的时候,天空没什么影响,大家都急了,还是舍瓦大师兄当机立断,决定将所有的那种冰都**进天空,所以后来才接二连三的**,火药烟把满山都包围了,你们也一定闻到了?”

    唐朝就笑道:“原来是这样,我们当然闻到了,也幸亏如此,才救了小弟一命!”

    当下将如何遇险,皇上如何已经命令刀斧手将铡刀举起,马正章正要擒拿自己等情都了出来,众人无不惊容,同时又感觉快慰。

    原来,唐朝用生石灰和醋酸生化学反应制造二氧化碳并没有错,只是因为公孙礼得到了韦坚的指示,醋里加了水,浓度不够,以致于生产出来的二氧化碳浓度并不高,再加上事出仓促,这些人收集气体的水平也没有经过训练,结果将大部分的二氧化碳气体都放掉了,幸亏收集气体的麻袋是专信一手经办的,做得非常的好,装进里面的气体硬是跑不出来,这才真正的收集到几百麻袋二氧化碳气体,也幸好公孙礼这家伙杂醋里加了水,不然的话,西原到处干旱,哪里有水来使生石灰和醋酸生化学反应,可谓是歪打正着,正好解决了水的问题,二氧化碳浓度虽然绝不能和唐朝当年用集气瓶收集的那样高,但基本上够用也就行了。

    总之最后的结果,靠着舍瓦化水成冰的绝世功力,一个大麻袋里产生出一块脸盆大小的干冰,虽然舍瓦和专氏五虎竭尽全力,但到午时三刻的时候,还是只生产出了三百块左右,但就算这样,也已经足够了,等到午时三刻的时候,一股脑的**出去,干冰可以降雨的功效立即挥了出来,居然真的收到了立杆见影的效果。

    果然不出唐朝所料,山东大旱,云层都在极高的地方,大约都在两千米左右,幸亏干冰质量甚轻,这才能靠着强大的**击力道,和炮仗里的铁块一起**进进千米的高空,不然的话,干冰到达不了云层,还不是白忙一场。

    这样算起来,公孙礼对自己也不错了,按照自己的吩咐将醋和麻袋以及炮火都运到了,可使唐朝郁闷的是,这小子竟然和朝中的人勾结来暗害自己,这个仇,那是一定要报的,,你要是向我唐朝报告了一切,那难道我会亏待你?

    想到刚才**命只在指顾之间的惊险,唐朝就气不打一处来,看着身边双腿正在打闪的公孙礼,唐朝忽然做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举动,他抓住了他的身子,将他提了起来,像一捆干柴,轻飘飘的,就那么轻易的将他提了起来。

    正在所有人都大惊的时候,唐朝忽然哈哈一笑:“公孙大人,我看你刚才差点要掉下山崖了,赶紧拉住了你,你没事?”

    这小子早已经吓得要死,本不想出丑,但尿液硬是不听话,汩汩的就那么流了出来。

    没办法,他先前可是眼睁睁的看到唐朝像一个神一样将雨求下来,龙王和他交情非浅那是肯定的,而且,使他骇然的是,他刚才明明和唐朝隔着十来步的距离,唐朝就这么到就到,完全没有任何征兆的就将他的衣服抓住,像个木偶一样的举了起来!

    他是神!

    这个观念早已经在公孙礼的脑海中形成,现在更是相信,自己侮辱了神,所以神要惩罚自己。

    在神的面前,任何人都是低能儿,所以他尿了出来,以堂堂的山东府尹的身份尿了出来。

    唐朝的这些话,他压根儿就没听到,因为尿液关系中枢神经,更关系耳力的强弱,他的尿一旦不受控制,肾功能受到牵制自然听不到唐朝的话了。

    但这些话,唐朝本也不是给他听的,众人一听,方明白唐朝刚才老鹰捉小鸡一样的抓住公孙礼,并不是要立即伤他,而只是为了帮他,倒是虚惊了一场。

    一个小道士叫道:“大人,您怎么啦,您的裤子?”

    这个时候,公孙礼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尿裤子了,脸色难看得像是猪肝。

    唐朝则是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再次的道:“公孙大人,你没事?”

    这一次,公孙礼听了个清楚,连连道:“没事没事!”

    一起和唐朝做法事的道童见他这样回答,都偷偷笑了起来,公孙礼羞愧难当,忽然普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唐朝大人,下官肚子有点痛,想下去休息一下!”

    这家伙做到山东府尹,也并非是个不学无术之徒,先前之所以整唐朝,一方面是因为韦坚的吩咐,另外一方面也是嫉妒唐朝的权势,,你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听竟然靠着玉真长公主和杨玉环的关系,爬上了门下省的第二把交椅,想想就觉得有气,再加上听了唐朝的吩咐,不在曲阜龙王庙好好的设坛求雨,却让自己买什么醋,弄什么麻袋,所以向朝廷打小报告的时候,他心中没有一丝的愧疚,只觉得唐朝这样祸国殃民的钦差,自该好好的“修理”一下,他再也想不到,唐朝竟用这样拙劣的方式,真的求到了雨。

    别的他都不信,但唐朝在神坛上翩翩踏步的样子,却是深印在他的心里,这小子原来并不是个不学无术之徒,而是个高人,虽然比不上传中的诸葛亮,但似乎也相差不远了,都有呼风唤雨之能。

    但一旦镇定下来,立即想到自己这样大为不雅,于是装着自己肚子痛,使眼色让自己身后的手下将他抬下去了。

    唐朝哪里这样轻易的就放过了他,一伸手,拦住了上来的这两个手下,笑道:“正好,本钦差也要到山脚下去,做法这么久,我肚子也饿了,顺便将公孙大人带下山去!”

    完这话,也不管公孙礼同不同意,手妖异的伸出,抓在他的腰带上,轻飘飘的如若无物,飘飘的向山下走去。

    专信和舍瓦自然跟在他的身后,知道唐朝是个十分懂礼貌的君子,如果这公孙礼没有做什么大恶事,唐朝绝不会这样对待他,也不多问。

    悟清真人赶紧带着十八个徒弟跟了下来,心中却也佩服唐朝的轻功,先前他做法的时候消耗的大量的体力,想不到他竟在短时间之内恢复到这样的地步,提着一个人,下山的时候,居然像是一片飞行的叶子!

    他可不知道,唐朝已经从他传授的八卦踏罡步法之中,了解到轻功的一些深层次的奥秘,现在现学现用,忍不住施展起轻功来

    就连舍瓦,心中也是吃惊,唐朝武功明明在自己之下,想不到轻功竟能和自己不相伯仲,就这下山的三四十里路,他数度迫近唐朝,但却都被他以更加诡异的步法抢在了前面。

    他当然知道,要是自己全力奔行,肯定可以过他,但唐朝现在身上抓着一个人,就算胜了,也没意思,收住脚步,心中十分的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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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原山下,唐朝专用的钦差大帐子里,唐朝居中而坐,左边公孙礼、曲阜县令,右边舍瓦、悟清,下面一字儿分列专氏四虎,专信侍立,因他名义上是唐朝的跟班,自家人的时候倒没有什么,但有外人的时候,就必须要显示出朝廷的威严。

    黑面兽鼎里香烟缭绕,出檀香的气息,这是皇上用的排场,但唐朝使用的时候,显得十分的心安理得,他可以断定,公孙礼要是个识时务的人的话,他就是穿皇袍,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到现在,公孙礼裤子里的尿液已经被他的体温渐渐的烘干,而且,他现在也已经冷静下来,他觉得,唐朝做的事情虽然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但他这个人,话的时候,绝对是人的话,他下山后进帐子的第一句话就是:“公孙大人,你就好好的给我呆着,今天本钦差设宴请客!”

    公孙礼不敢反驳,他知道,抗议是无用的。

    同时他的心中很惴惴,不管自己是处于什么目的,总之是自己陷害了唐朝。

    但这小子不是神,他为什么又敏感的知道是我害他的?照他刚才的举动看来,他十九已经知道我向韦相报告的事情。

    “各位,今日求雨大功告成,我请大家喝酒,可以称之为庆功宴,也可称之为巫门宴?”

    唐朝正到这里,忽听公孙礼道:“唐大人,何谓巫门宴?”

    这个时候,他已经把厉害关系想清楚,心想大不了一死,反将心**放开阔了,毕竟,唐朝要置他于死地,他是没有办法的。

    “呵呵,其实这很简单,本钦差这次能够求到雨,靠的是道家巫术祈祷之力,所以称之为巫门宴并不过分,来,为了这次大功,干了这杯!”

    唐朝完,当先举杯干了,心中只觉得无比的舒畅,毕竟,一个人轻飘飘的重获自由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

    大家自然也举杯,唐朝现在是唐朝的宰相,这位官威,的确是非同寻常的。

    就连舍瓦那样的人见了唐朝不愠不火的表情也心生一种尊重之感觉,更别曲阜县令这样的小官了。

    “吃菜,吃菜!”唐朝举箸夹起一块红烧蹄膀。

    席上之菜,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毕竟,山东大旱,唐朝这个钦差大人也不能太过铺张。

    酒过三巡,唐朝忽然哈哈一笑:“县令大人,悟清真人,本钦差有些私事要和公孙大人详谈,要是你们公务繁忙的话,可以出去处理一下了!”

    这等于是下了逐客令,曲阜县令和悟清都是久混官场的人,如何听不出唐朝话中之意,连连告罪离开。

    等两人离开,唐朝高喝一声:“把帐门关上!”

    一声令下,专信将大门关上。

    公孙礼一下子明白了,唐朝要对付的就是自己,避席而起,抢前两步,忽然跪在唐朝的面前,抓住了他的脚,磕头咚咚有声:“大英雄饶命!”

    唐朝就假装不懂的道:“公孙大人哪里话,你哪里冒险了我呢?”

    “大人,小人该死,我,我暗中出卖了你!”

    公孙礼知道,再不讲实话,今天恐怕就会立即死在这里了。

    唐朝等的就是这句话:“哦,那你看,你怎样出卖我的,放心,本钦差只追究恶,只要你老实交代,我不会杀你的!”

    唐朝很满意,这公孙礼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对付,毕竟,他不像比干那样的忠臣一样,死都不动摇心中的信念,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唐大人,我,在帮您征调醋和麻袋的时候,暗中将这些消息向朝廷的一位大官透露了,我,我也想不到皇上会亲自到山东来!”

    “大官,那他是谁呢?”

    “他,他对我有恩,唐大人,请恕我不能直,你,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的。”

    唐朝冷笑起来:“这是你的真心话?”

    “是的,大人,他,他将我从一个小小的曲阜文案提升到山东府尹这样显赫的高位,我,我死也不会背叛他!”

    唐朝就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伸出十根手指搭在他的肩上,暗劲如针迸。

    公孙礼立即杀猪也似的叫了起来,但专信早有准备,用袖子盖住了他的嘴,声音便不出去。

    专信再一摧动暗劲,公孙礼立即就痛得在滚,忽然声嘶力竭的叫道“我投降了!”

    声音虽然被袖子盖住不出去,但他举手投降的姿势唐朝自然看在眼里,挥手喝令专信住手。

    专信用的是暗劲,而公孙礼又不会武功,虽然没有尽全力,但就算这样,以后公孙礼这根膀子也算是废了,在家伙差点没将自己这些人都干掉,自不会轻饶他,要不是唐朝事先吩咐他不要伤他**命,早将他打成内伤,就好象章仇兼琼害高金刚一样。

    专信的袖子一挥开,只听公孙礼用了嘶哑的声音道:“我,我!”

    唐朝就冷冷的看着他:“是谁要你透露这些消息的?”

    “是,是韦坚惟臣相!”

    果然是他,这虽然早在唐朝的意料之中,但现在听他亲口承认,心中也是愤怒,,韦坚,老子一直以为你是个好人,想不到你竟然在背后这样下黑手。

    ,他的手段一点也不比李林甫差,想想开头皇上的样儿,一旦求不到雨,今日是只有掉脑袋的了。

    ,你就这么恶毒,妈**,其实这公诉礼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你报告也好,不报告也好,你还做你的山东府尹。

    切,该死!

    但唐朝的心中忽然闪过孙思邈的话,为天下苍生着想,这小子虽然可恶,但还罪不至死,并且刚才自己也过了,只要如实交代,就饶他一命,当下问道:“皇上要来,这件事情你实现知道吗?”

    “回大人,臣真的不知,臣按照韦相的意思,照样给您准备麻袋和醋这些东西,实在是不知道皇上会来,皇上到的时候,臣和专将军也刚刚将大人所要的东西运到,这事专将军可以作证。”

    专信就恨恨的道:“在济南的时候,我一直就觉得这小子鬼鬼祟祟,早知道他干这样的坏事,我该及早现的。”

    唐朝摇头:“专大哥,这不是你的错,他暗中上报朝廷,也并非要他亲自动手,要瞒过你的眼睛,十分容易。”

    专信余怒未息:“大人,不如杀了这小子,以绝后患?”

    公孙礼的脸色立即变成土狗颜色。

    但唐朝沉吟了一下:“滚,以后乖乖的听本钦差的话,不然,小心你的脑袋。”

    公孙礼一听,如蒙大赦,抱头鼠窜而去。

    连舍瓦也甚为奇怪:“唐朝,这样的人,你为什么放了他?”

    毕竟,这小子差点将这里一干人都害了,舍瓦修为虽高,但在这个好人和坏人的区分上,还是很严厉的。

    唐朝就道:“义父,是这样的,这人虽然可恨,可他并没有害到我,虽起过害我之心,做我害我之事,但毕竟没有真的害到我,这样的人,天下何其之多,要杀,杀得完吗?”

    “为什么杀不完,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专信咬牙切齿。

    唐朝就道:“我师傅孙思邈教导我,人皆有可恨和可恕之处,况且,真正害我的人,是韦坚,即使山东府尹换成别的人,他也有可能向韦坚暴露我的事情,这样的趋炎附势之徒,惩罚一下就行了。”

    这样一解,专信方释然了:“也罢,我废了他一条膀子,也够他受活罪的了。”

    唐朝就道:“义父,各位大哥,我不久之后当**朝廷,韦坚已成大敌,大家都加意提防!”

    “好!”众人一齐答应,毕竟,这帮人马,都是南诏的原班人马,即使唐朝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宰相虚衔管唬不住他们,但唐朝现在可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自有一种天然的威严。

    其实,就连专信,现在对唐朝的感觉,也不像以前刚到唐朝的时候了,以前,他完全是将唐朝看成兄弟,可现在,兄弟的感情之外,他还感觉到了这个少年人不同寻常的地方,就是越来越有威严,越来越像是一个大人物!

    他不自觉的都会产生一种尊重。

    求雨如此艰难而且掉脑袋的事情,居然让这个少年人用些希奇古怪的办法降落下来了。

    唐朝在专信的心中,就算没有到神的地步,但差不多了。

    他不可思议了,那些像是冰一样的东西**进云层里,居然真的下起了瓢泼大雨。

    而且,山东可是连续三年没有下过一滴雨了啊。

    这件事情除了用奇迹解释还是奇迹,专信如此想,山东的老百姓更是如此想,不过,李隆基将唐朝的光辉剥夺了!

    就因为李隆基这样的到山东一转,他变成了大圣皇,普天之下,同受其惠,率土之滨,并受其荫。

    但唐朝也不在意,管它的,只要皇上让我的脑袋好好的在这项上,我就没什么可的,再了,我现在的地位,已经相当于宰相,朝廷的任何重大事情,都必须要我参加并表意见。

    虽然,我现在在朝廷里还没有主导权,但至少拥有了绝对的话语权,哼,韦坚这老小子我是要收拾的,现在的形势,不定以倒下李相那一边甚为有利。要是我现在和李相和韦坚同时开战的话,双线作战大大不利。并且,我现在在朝廷中还没有忠实的班底,不像李林甫那样势力盘根错节,也不如韦坚多年的经营,我现在好象是皇上扶植起来的一株根基浅薄的大树,要是不注意处理与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恐怕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被人置身在洪炉上烘烤。

    嘿嘿,奇怪,像张家正、裴耀卿这样的尚书,在皇上的面前,不过也是牵制李相和韦相的砝码,并没有什么特别重的分量,连他们也不敢出来张扬,我唐朝以后还是少出来管点事的好,免得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在背后捅刀子,以前屡屡出来在皇上面前话,就是种祸的因子。

    这样的时候,他忽然很怀念张家正这小子起来,现在靠着这家伙的关系,自己在李相面前俨然变成了好人,上次送自己夜明珠,虽然是他害我,但想不到的是,他竟因此吃下了我的药丸,**命**在我手,现在十分听我的话,倒也是一个扩张势力的好办法。

    这是唐朝心中的灵光一闪,立即制订了拉拢人的对象。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四章制韦坚
    话唐朝在山东,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干冰降雨的方法,连续求到了几场甘霖,将山东大旱情缓解了。

    这一消息传回朝廷,李隆基龙颜大悦,将他召回朝廷,并且将升他官职的事情提前公布天下,长安城中,唐巢的名声,如日中天,就连街巷的妇孺都知道京师出了这样一个天才的人物,以二十岁的年纪,做到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权力!

    这段时间,唐朝来到各地求雨,各地官吏知道唐朝的能耐,并且在钦差大臣光环的辐**下,送礼自是多多,唐朝想到这些都是不义之财,自然是来者不拒,而且是多多益善,对于送得少的,威逼利**,总之是将银子骗到了手,成了一个大大的**。不过,对那些实在是为官清正,拿不出银两来的县令,唐朝则一文不收,再加上公孙礼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再送上纹银十万两,等唐朝回朝的时候,手上已经有四十万两红花花的银票。

    刚一回到朝廷,谁想得到朝廷的官员更是把唐朝看成了未来的皇太子,送礼之人络绎不绝,数额也是巨大。

    这一来,唐朝倒有些倦了,虽每天数着红花花的银票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但想到这些人送礼的目的,唐朝心中就充满了不安。

    也许,那些**臣那些**就是被这些送礼的人给害的,也许他本想当个清官,但没办法,谁叫他收了别人的银子?

    不过,现在正是唐朝扩张自己势力的时候,要是不收别人的银子,不免令这些人转投李相或者韦相的门下,白白的削弱了自己,所以收,收得他自己都有点害怕了,连上在山东受贿所得,加上京城各处官吏送的礼物,折合成银子,已经是一百七十七万两,还不加上以前皇帝的赏赐!

    这个时候,唐朝明白了什么叫做红得紫,也明白了古代最期待的鲤鱼跃龙门的心态,原来,一旦成龙,好处简直是不完的。

    就拿现在这些给他送礼的人来,他们之所以这样的看重唐朝,给他送重礼,就是知道他有真才实料,年纪又这么轻,将来很可能是韦坚和李林甫的接班人,韦坚和李林甫都老了,以后前途最大的自是唐朝了,像裴耀卿、张家正这些人,年龄和李相差不多,不过是陪太子读书的人,很多人送礼的时候,就像是在选择未来的女婿和儿媳妇,那眼光是非常厉害的,所以唐朝就这样意外的一场求雨,收获了人生中一个鼎盛的时期。

    他现在真正成了一方势力,并且,唐朝府邸中的府兵也是相当的精锐,原因很简单,以舍瓦和专氏五虎组成的阵容,不在南诏,就是在唐朝,也是拥有相当强力量的一支**。

    这当然还不能和当年李世民的秦王府兵媲美,但那正是唐朝的目标!

    他现在甚至有点心安理得,山东大旱,我降了那么多的雨,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受这些**的银子,那也是正常的。唐朝的山东,比唐朝穿越前的山东省大了很多,对老百姓而言,的确是做了很大的好事。

    而且,从此以后,唐朝可以请动龙王的传也流传了出去,李林甫韦坚等反对派听了这消息,并不生气,反而心中得意,哼,这小子机缘巧合,福大命大,刚好在那个时候求到了雨,难道真有那么神,龙王都给请动了,看下次大旱的时候你到哪里去求龙王?

    哼,龙王岂是那么好请的,岂能每次都灵,现在让你风光,到时候看你唐朝怎么办?

    唐朝在长安城的中心,安西路正中,紧接韦坚的府邸,买下了一处十余亩的豪宅,门前设两尊巨大的石狮,接近两丈赤青铜黄大门,此外园林别墅,亭台楼阁,那也是多多益善。

    这地方并不是新修的,乃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的私宅,用以和一些当时的出名男人幽会的地方,她丈夫自然不敢管她,而今物是人非,早已经几易其主,现在则是唐朝买得。

    唐朝踏进安西路豪宅的时候,想到这地方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太平公主的**之地,心中充满了一种异样的感情,这女子要是不死,恐怕和玉真长公主的年龄差不多,听和她母亲武则天一样,也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而且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香气。

    躺在床上,妈**,听这床就是太平公主当年的卧榻,怎么仿佛还有依稀的香气?

    正在唐朝想入非非的时候,专信走了进来,道:“贤弟,现在正是凌晨子时,该出了!”

    唐朝这才一惊,向窗外看去,只见天空墨黑的一片,正是月黑风高杀人夜,这样的日子,唐朝已经等了很久。

    就在今天晚上,他们要进行一场大的行动,他要斩了韦坚!

    这是世间铁一样的法则,别人要置你于死地,那你也以同样手法对待他!

    以牙还牙,以血换血!

    这也是江湖中铁一样的定律!

    唐朝现在还是朝廷中的大官,但对付韦坚这样的人,不能明着来,至少,以这老狐狸的谨慎,要想在李隆基面前进谗言将他扳倒,谈何容易?所以既然学了武功,就是一个江湖中人,还是以江湖中的规矩来解决的好。

    舍瓦跟在唐朝的身后,专氏五虎当先而行。

    几人的轻功,都是极好,在黑夜中飞奔,只出沙沙的微声,只因为每个人的脚掌,因为练功的原因,变得无比的柔软和宽大,用拳法上的话来,则是练成了脚板的听劲,无论落脚在何处,都可以准确的把握力道,从而使脚板如狐狸老猫,落地无声。

    就在将要到达韦坚府邸的刹那间,专氏五虎现,两个人影如飞一样的冲过了两人头顶,如两只鹫鸟,飞扑了进去。

    但他们立即觉,这两人并不是别人,而是唐朝和舍瓦。

    一路之上,两人都收敛轻功,并没有全力冲刺,但两人似乎一直都在较劲,终于,在这将到韦府的一刹那,两人都起了好胜之心,全力冲出,欲把对方拉开。

    就这样,两人越过专氏五虎,冲进了韦坚府,落地无声。

    一看两人落脚的位置,竟是刚好在一条水平线上,刹那间,两人明白,轻功都在伯仲之间。

    这样的情景,使舍瓦甚为震惊,而使唐朝甚为欣喜。他从求雨踏罡的时候领悟到的轻功与《括苍山武经》上的轻功一加结合,却现,轻功居然不仅仅是锻炼腰腿的力量,也不仅仅你的内力修为,而是看你的体质,看你对前进这种“意”的把握。

    这听起来很玄妙,其实要明白轻功的最高真ap.官方招牌猛男四菜一躺上传

    谛,必须靠悟,悟到这种轻功的“意”,从形似而把握到神似,这只一种质的转变。向悟清学踏罡的时候,唐朝领悟到,行走的时候,必须要有舞蹈的节奏,人才能够舒缓有致的前行,他本以为,这样会很慢,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他这样的靠着自己的舞蹈行走,也就是在行走的时候,以心驾御,以巧出脚,踢腿,纵跃,完全按照自己的节奏。

    开始的时候,的确不快,但不知道为什么,等渐渐的达到物我两忘,神行机圆时,他竟然快得不可思议,像他那天在西原龙王庙里,越踏越急,但他的身体居然能支撑得住。

    就是因为他忽然之间把握住了那种如舞蹈般旋转的“意”,这种“意”一旦得到,踏步出脚的时候,中于经之会,合于《桑林》之舞,可以达到忘记自己的境界,按照通俗的话来,就是“天人合一”,人和自然界部分彼此。

    所以,唐朝现在的内力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境界,但他施展轻功的时候却能够做到心如止水,和舍瓦这样的高手在短距离内保持平手,的确是精妙的心得。

    两人落地无声,专氏五虎随即越墙而入,交换眼色之后,舍瓦当先,向韦坚居住的书房扑去。

    此时正是夜深人静时分,使他们大为放心的是,几人的轻功都有相当造诣,居然连狗都没有惊醒,更别家人仆妇了。

    韦坚的书房设在府邸西北角,要到达的话,必须经过一段花园小径,而唯一的小径上,则是一个巨大的荷塘,须从荷塘上面的垫脚石上纵跃而过。

    几人小心而行,毕竟,韦坚这样的大官,府中精锐定然不可小视,就算不能将舍瓦等人留住,但事情不能成功,却也是唐朝所不愿意看到的。

    荷塘之上,距离6地还有九尺之地,居然空空如也,除了一块突出的垫脚石外,并无一物,但这却难不倒舍瓦这样的轻功高手,脚下运起功力,腾身而起,轻飘飘的跃出一丈五六,到达6地。

    就在这一瞬间,哗啦的一声怪响,尖锐的传遍了整个荷塘,响彻韦坚府上空。

    唐朝收不住脚,和专氏五虎一起,接连的跃到岸边,出如前六声怪异的尖响。

    但没有办法,人在高的纵跃之中,想立即收住脚,那是没有变法的事情,七个人一听这响声,就知道,秘密行动的希望落空了。

    唐朝心中怒骂:,韦坚这厮恁地狡猾,竟然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安下了这样阴险的布置,他现在当然知道了,韦坚睡觉的时候,肯定是另外有条秘道可以直达书房,而这条从荷塘上去的小径,一旦踏上最后一级垫脚石的时候,就会出这样的怪声,并且,九尺的距离,一般人是无法过去的,而除了轻功极端好的人,自然不能跃过。

    这样恐怖的尖叫声,自是在下面安装了声的装置,再精明的人在无征兆的情况下都是不能觉,这样的声音,一声也是足够了,更别这样连响七声。

    专信一听,焦急的道:“怎么办?”

    唐朝就镇定的道:“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前进,我们要抢在他的手下赶来之前将韦坚控制起来,戴上面罩!”

    以唐朝原来的计划,对付这样一个老弱匹夫,本不必如此费事,但还是考虑到万一有紧急情况,每个人身上备有面罩一,以免暴露身份。

    这样的手段,以前李林甫在唐朝的身上用过,现在唐朝又效法,这的确也是十分有效的方法。

    一行七人的脚步都非常的轻盈,但韦坚府中却是闹翻了天,负责看家护院的武师都起来了,大呼小叫的声音十分杂沓,灯火也立即明亮了起来。

    舍瓦甚为奇怪,这样的情况,秘密控制韦坚的愿望已经落空,唐朝却不下令退走,反而还继续深入,但他是统帅,他的话就是命令,六人只得遵守。

    七人很快的到达了书房,从东西南北四个方面包围了这幢精巧的房子。

    书房里的灯光亮了起来,韦坚身穿单衣,对身边的一个青年怒道:“苟三,你出去看看,到底生了什么事?”

    “是,大人,你,你一个人在这里,太危险了!”苟三担心的道。

    “你不用管我,你立即组织全府家人,务必要生擒刺客,我这里你不用管,快去!”韦坚有些怒的样子。

    苟三是韦坚的贴身家人,武功不错,又极听话,极得大人和夫人的爱护,见韦坚怒,再也顾不得别的,当下奔出去了。

    只见韦坚冷笑一声:“唐朝,会是你吗?我猜肯定是你索命来了,可本相这条**命,岂是你想拿就拿得走的吗?”

    完这话,他忽然吹熄了蜡烛,钻进了帐子,似乎睡觉去了。

    这样的时候,他会安得下心睡觉?荷塘中那样悠长的七声尖叫,他会听不到?

    唐朝随即来到书房门外,一脚踹开了房门,打火点燃了火折子,自己手上的力量足够应付任何变故,也不去惧他,果然没有遇到抵抗,屋中景物一收眼底,屋中除了文房四宝之外,就只有一张宽大的床。

    韦坚貌似清正,的确也做得可以,他平时就在这书房里,睡觉的时候也在这里,以他这样的年龄,早不亲近女色,毕竟,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要紧,有些地方不听使唤,免得那些妻妾见了在背后笑他,偶一为之,也只敢和妻郑氏玩玩。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床,因为只有这才是特别的地方。

    专信呼啦的一声拉开了帘子,床上空空如也,哪里有韦坚的影子。

    所有人的脸上都变了颜色,难道,得到的情报有误?

    唐朝一个箭步抢前,**了**被窝,脸上忽然出冷笑,一脚将床踹开,一个地道的入口就出现在大家面前,唐朝立即喝道:“舍瓦义父守住地道入口,我带他们五人亲自抓敌!”手持蜡烛,当先钻了进去,专氏五虎紧紧跟随。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耳力极佳,刚一进入秘道,立即听到了呼呼的喘息声以及仓促的脚步声。

    只因地道之中声音容易传递,很远的地方出声音也能被听到,仿佛一根导管。

    地道宽大而舒服,显然,韦坚修这玩意的时候着实花了不少心血,唐朝随即加快了步子,他不知道这地道中有多长,自己追不追得上韦坚。

    韦坚平时就用的这条地道出入,除了他的贴身保卫苟三之外,别的没有人知道,对这条地道,自是熟悉之极,想到前来刺杀自己之人踏上了自己布置的暗哨,交代了苟三几句之后,立即避进了这条地道中,度也是极快。

    但他再也想不到,自己的度还是快不过唐朝。

    正在他打开地道的盖子,想钻进了她妻郑氏被卧里的时候,唐朝紧随着他的脚步,跳了出去,呵呵一声冷笑:“站住!”

    被子里一个女人赤身出了一声尖叫,正是韦坚的二夫人梁氏,三十七八年纪,妖娆异常,她本满心欢喜,这老头子终于熬不住了,来找自己了,哪里想到这老头子的身后却出现了一个蒙面黑衣人的身影。

    但唐朝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度按住了这个女人的嘴,同时伸指在她的“颊车**”上一弹,她的声带立即不出任何声音,惊骇的看着唐朝,同时,她看到了唐朝的身后,6续的出现了五个蒙面人。

    韦坚一直希望凭着自己对地道的熟悉抢先一步逃走,但使他失望的是,他并不能如愿,身后的这些人脚步太快了,他这个没有学过武功的人,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形势已经很明显,要是自己出一声尖叫,他有可能立即死在这黑衣人的手下。

    唐朝见一切都如自己所愿,忽然拉下了脸上的蒙面罩,笑道:“韦大人,久违了?”

    韦坚虽然冷静,但看到追上自己的人居然是唐朝本人的时候,脸上也不禁露出惊诧的神色,苦笑道:“唐大人,我早知你会来,可是想不到你会亲自来?”

    唐朝就冷笑一声:“废话少,先吃下这个!”

    这个时候,唐朝的掌心就滴溜溜的出现了一颗火红的药丸,正是迷心控制人的“红丸”,一旦服下,除了施法者给你解药之外,毫无办法,不然,一年之后毒而死。

    韦坚知道,这东西一定是厉害得紧,服用不得,想拖延点时间,正想点废话。

    但唐朝哪里给他这个机会,一手按住他的迎香**,他的嘴巴自动的张开,弹,那颗药丸就骨碌碌的进了他的肚子,随即点了他的中廷**,使他全身不能动弹,要想呕吐出来,也是不能。

    这个时候,唐朝的心情大好,他知道,与其杀了这老家伙,倒不如控制他来得便宜,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作怪?

    舍瓦的心中,忽然升起强烈的战意,他感觉到,一个大敌正靠近他。

    一声尖啸,一个白色的身影迅的靠进了书房。

    书房中亮着灯,明晃晃的,将舍瓦的身形投**在墙壁上,好长好长。

    这个时候,舍瓦看到了一个白衣人施施然的走了进来,他的脚步轻盈得可怕,背负长剑,这使他整个的人,都带给人一种洁净得出尘的感觉。

    这人五十上下年纪,比舍瓦还大着几岁,但看上去和舍瓦的年纪差不多,这是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人体的代谢功能十分强大才会出现的表征。

    舍瓦忽然拉下了自己的面罩,笑了:“你我已非止一次见面,我今天来在这里,你当知道我的意思了?”

    这白衣人也笑道:“舍瓦果然是南诏的大英雄,大豪杰,做事不喜欢拐弯抹角,好好,我也直爽点,我姓李,名南靖,丐帮的前任帮主就是我!”

    “你,果然是你!”舍瓦眼中显出佩服的神色,却奇怪的问道:“我久闻你是丐帮帮主,怎么现在变成了前任帮主?”

    李南靖就叹息的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江湖中英才辈出,也是该我这样的人让贤的时候了。”

    “哦,”舍瓦甚觉不解,见他的意思,似乎不愿立即和自己动手,但全身都在戒备中,不再话,他知道,这里是韦坚的府邸,可不能多耽,他曾经在西去山东的路上和这人的长枪交过手,现在一对一的交手,也没有制胜的把握,要是韦府中再出现几个像专信那样的高手来对付自己,处境可是十分的不利。

    两人的神色都凝重起来,他们知道,这一战的后果,这一战,再不是在去山东路上的那一战,而是事关自己声名,而且高手相争,出现死伤,也在情理之中,全神对待!

    谁知道,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和韦坚却大模大样的从里钻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道:“两位不必比武了?”

    韦坚也赶紧道:“李大侠,不比了,大家都是自己人,呵呵,自己人。”

    这些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显然,他是被迫这样的的。

    两人终于从一触即的情况下收起全身劲力。

    这个时候,唐朝就道:“韦大人,夤夜来访,实在是冒昧了,告辞!”

    韦坚就道:“唐大人,您老慢走,我,我改日再来谢罪,以前是多有得罪啦?”

    唐朝听他话这样谦卑,甚为满意:“好好,韦相爷客气了,告辞!”

    带着舍瓦等人,很快的离开了,从荷塘离去,这一次,七人都是一跃丈余,再没有将荷塘的那个尖叫装置触**,竟是高调而来,低调而去。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唐朝铩羽而归!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五章连升五级 上
    唐朝带领众人回到府邸的时候,向舍瓦说出当时的情形。

    原来,唐朝一旦控制住韦坚,并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而是直接将红丸给之灌下。

    等到韦坚明白这红丸的厉害的时候,他早已经吐不出来了,这样一个堂堂的宰相,就被唐朝控制了。

    韦坚是一个识时务的人,想到唐朝既然不杀自己,也算是手下留情了,自然是一切吩咐都照办,所以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生,通知全府家人,说是有小偷夤夜光顾韦府,一切已经没事了。

    唐朝等人回府之后,相聚在密室之中,神色轻松。

    专信先赞道:“唐贤弟,这次如此顺利,多亏了你!”

    舍瓦等人也纷纷赞美,专仁道:“唐贤弟,我们在荷塘边的时候,已经无意之中触动警报装置,你,你为什么还继续前进?”

    唐朝就微微一笑:“兵贵神!我们当时距离韦坚所住的地方已经咫尺之遥,倘若半途而废,甚为可惜,因此我才继续深入,不过,现在想想,我们其实也是相当危险!”

    专信道:“为什么,我们有什么危险?”

    唐朝就道:“你想想,要是知道韦坚府上有上李南靖那样的高手,我是绝不敢冒险的,毕竟,这是韦坚的老巢,他对环境比我们熟悉百倍,而且调集家将容易,再说了,我们进入地道追赶韦坚的时候,要是遇到像李南靖那样的高手躲在暗中偷袭,我们伤亡甚至全军覆没的可能性都非常的大,这的确是危险之极的事。”

    舍瓦的眼中现出赞赏的神色:“有个问题,我一直无法想通,你为什么可以判断,韦坚就在他身下的地道之中?”

    唐朝道:“此事甚为容易,你想想,既然探子回报,韦坚每晚上都睡在荷塘边上的书房里,这个情报准确无误,那么,我们如此迅捷的来到书房,却看不到一个人的影子,自然可以断定,他要么没在这里睡觉,要么刚刚离去,而我当时立即摸了一下被卧,觉被窝里还有温热,这足以断定,刚才还有人睡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韦坚刚才就睡在这张床上,只是听到荷塘的警报声,这才立即逃走的。”

    专信就道:“这时候你就想到有地道了?”

    “是啊,书房的面积并不大,周围也并没有相连的房屋,既然没见他向外面逃走,那他一定自地道中逃走,所以我立即掀开他的床来查看,果然,他的床下是地道,因此我舍命追赶!”

    舍瓦就叹服的说道:“我以前叛乱的时候,知道是输在你手里的,就是因为你的判断十分的准确,没有出过一次差错,想不到你在唐朝过着这样舒适的日子,脑袋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灵活!”

    他说的是实话,要不是唐朝,也许南诏现在的国王是狼正轩或者舍瓦,而不是李格桑。

    唐朝就连连摇手,谦虚的说道:“我所以敢立即追他,就是欺韦坚不会武功,年纪又老迈了,料得他虽然熟悉地势,但逃走并不快,要是知道他手下还有李南靖那样的高手,我是绝不敢继续追赶的。”

    舍瓦就缓缓的点头:“你说的没错,李南靖的确是一个绝是一个江湖万事通。

    杨国忠脸上露出一丝世故的微笑,看了看艳光四射的虢国夫人貌似怨恨的眼光,笑道:“大哥我,我也不是常常在这里,今天是来谢谢夫人提拔之恩的,你想打听什么,为兄的确对江湖上的事情知道得不少。”

    唐朝不及去问什么事情向虢国夫人谢恩,只道:“是这样的,我最近在道上遇到一个武功非常厉害的人物,名叫李南靖,叫手之下觉得十分的难以对付,想从大哥这里听听这人的底细?”

    杨国忠一听,脸上现出十分诧异的神色:“你,贤弟,你,你居然和他交手,居然还能活着说话?”

    这句话看似有些突兀,但知道李南靖本事的人,无不对唐朝翘起了大拇指,杨国忠自然是知道李南靖底细的,也不等唐朝说话就说道:“李南靖这个人,在南中国的武林中,几乎是无人不知,听说此人自出道以来,大小上百战,未尝一败,成了当时最负生命的大侠,的确是扶危助弱,为江湖中做了不少的好事,我当时在四川厮混,也曾经有幸遇见过此人,经他指点了几手武功,你看现在为兄的武功,比马正章那样的人自然大大不如,但和一般的江湖高手还是可以一拼的,就是得了他的指点的缘故!”

    唐朝暗暗点头,怪不得,怪不得杨国忠以一个纨绔子弟,武功竟然极好,原来是这样的。

    只听杨国忠继续说道:“听说他之所以当上丐帮的帮主,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起了侠义心肠,想将一个污七八糟但是又潜力巨大的帮会整顿一下,这才投身丐帮的。”

    唐朝甚为奇怪:“丐帮不是一直有侠义之名吗?”

    杨国忠就笑道:“这些乞丐组成的团伙,虽然时不时的有劫富济贫的行径,但大多数都是自私自利之徒,仗着有几手武功,到处横行不法,贩卖私盐,有的更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杀人越货,无法无天,更和岭南的苗族侗族这些金银矿主勾结,霸占白银,垄断沿海贸易,声势搞得甚为盛大,朝廷几次动用武力都无济于事,朝廷大军到的时候,这些人都销声匿迹,但大军一旦撤走,这些人又死灰复燃,屡禁不止,现在朝廷在岭南这一块上军费开支过大,听虢国夫人说,皇上很想将在岭南的朝廷军队都撤回来,让岭南那些少数民族自己争夺黄金白银,不管了!·这李南靖是宰相韦坚的人,大约觉得已经控制住了丐帮,所以到京城来展!”

    虢国夫人就咯咯娇笑的插嘴道:“杨大哥,我可没说这是皇上说的,我是听杨玉环妹妹说的,她说皇上为这事情非常的伤脑筋,可又想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说要撤军也只是一时说的气话。”

    唐朝一听杨玉环,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热烘烘的感觉:“杨,贵妃她现在还好?”

    虢国夫人就抿嘴一笑,向唐朝抛了一个媚眼:“怎么,唐大人,你也关心我妹妹,我可要吃醋了?”

    杨国忠脸色一沉,虢国其实在他的心中,是他的禁脔,但这样当着自己的面和唐朝**,本来这也是虢国夫人的本性,但他的脸上终于有些挂不住:“唐三弟,这样,为兄现在酒瘾大,不如我们到外面去痛饮一番,顺便说说江湖上的事情?”

    杨国忠的脸色,虢国夫人立即看出来了,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话,似乎是有些放荡了,讪讪的说道:“那好的,你们男人好聊,去!”

    竟不挽留,艳丽的脸色里有一丝恐惧。

    唐朝甚觉奇怪,虢国夫人权势很大,为什么竟怕杨国忠这样一个小小的赌棍?

    但也想不了那么多,笑着一拱手:“唐朝告辞,改日再来拜访夫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五章连升五级 下
    杨国忠似乎心事重重,和唐朝来到延边路上的一个瓦子里坐下,一言不,唐朝自也不打扰他。

    在唐朝的感觉中,杨国忠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但他现在一言不,似乎有很重的心事,甚觉奇怪。

    沉默了半晌,唐朝问道:“杨大哥,究竟是什么事情,你好象不开心?”

    杨国忠就叹息一声:“哎呀,三弟,大哥我也没什么心事,其实说穿了很简单,龟儿子的,为兄这一辈子虽然玩得可以,吃喝嫖赌,无所不会,无所不精,但受的气,吃的苦,却也不是你能想象的,我现在正有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扬眉吐气,可是,可是虢国这婆娘,竟然处处要挟我,使我不能得尝所愿。”

    “兄弟我的事慢慢说不迟,还是先说说你的事?”

    唐朝打定主意,既然这小子可能是将来那个杨国忠,倒可以在他身上做做文章,毕竟,要是结交了他,自己以后的官途可能会顺利得多,这是自己这个穿越人无与伦比的优势,洞察事物于未迹之时。

    杨国忠就叹息一声:“是这样的,上次托三弟的福,在杨玉环的面前提了一下我的名字,我这妹妹对我倒是挂在心上,第二天就亲自召见了我,和我一番叙旧之后,她十分的欣赏我,说是要在朝廷里给我弄一个官职,叫我好好的干!”

    “这是大好事啊,你怎么不谢谢三弟我?”唐朝半开玩笑的说。

    杨国忠知道他是有意逗自己开心,见状说道:“自然要谢谢三弟,看来,靠虢国和秦国这些娘们是没用的,还是我三弟本事大,杨玉环当时就说,是你向她推荐我的,打听之下,虢国虽然和我交情非浅,但竟然也没真的向杨玉环通报我来京城的事,反是三弟帮了我的大忙。”

    唐朝就在心中叫声糟糕,我这可是助纣为虐,要是我不推荐他,不提他的名字,杨玉环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见这家伙,帮助历史上这个大坏蛋,我自己不是也变成大坏蛋了?

    但转念一想,人力虽然很大,但毕竟不能胜天,也许这就是一个人的遇合,没有自己的推荐,他说不定照样可以让杨玉环认识自己,换了是自己,知道自己的堂妹就是当今皇上最看重的杨玉环,那是想尽千方百计也会插上一腿的,倒不一定非要自己的推荐才能成事。

    这样想之后,唐朝心下坦然,觉得自己这样做没什么不好,当下客套两句,着实亲热。

    杨国忠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哎,杨玉环本来已经答应升我的官,但现在这么久没有音训,想来是泡汤了,我已经央求了虢国夫人好几次,但这婆娘就是不去给我疏通,三弟你知道的,我这样的外戚,见贵妃娘娘一面已经是难得的福气了,要是再不知进退的去见,恐怕不但人见不着,还要落得皇帝怀疑,我和杨玉环清清白白,自然怕别人在背后说我的闲话,所以拖带今天,三弟你也看到了,我整天都在虢国夫人府中,就是想她帮我,但她不但不帮我,而且据我所知,皇上这么久没有升我的官,也是虢国这婆娘在背后捣鬼,你说我能不郁闷吗?”

    唐朝大奇:“这怎么可能,虢国夫人对你,可是一片真心,这一点,就是我这个外人,也能看得出来。”

    杨国忠就垂头丧气的说道:“是啊,这一点,很多人都看得出来,我也早就知道了,可,可问题就出在这里。”

    “这是为什么?”唐朝更吃惊了。

    “也没什么,你想想,这婆娘看来是真心喜欢了我,要我一辈子做她的小白脸,见不得光,所以在她妹妹面前进谗言,说我不堪作官,将我妹妹以前许给我的官职都推掉了,说是听我的话,去向杨贵妃疏通,其实什么也没做,她以为我不知道,哪里知道我武功不错,早已经暗中将她和秦国和韩国夫人的谈话偷听了几次,什么都知道了,现在只是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心中却郁闷得要死。”

    “哈哈,大哥,这样看起来,虢国夫人对你,真的是好得很啊,她丈夫又不在京师,你这样过一辈子,荣华富贵,绝色美人,什么都有了,也很好啊?”

    这虽然是玩笑话,但的确也有些道理,但杨国忠一听,脸上立即露出嘲弄的神色:“三弟不要开我的玩笑了,你想想,我这样做,其实是见不得光的,现在我和虢国夫人感情好,那自然谁都没话说但女人的心,海底针,要是她哪一天不喜欢我杨国忠了,我还不是个小白,什么也没有,所以,什么东西,靠别人终究是不行的,都不如自己有实力来的爽快,我以前在四川当过县尉,要是按照杨玉环那次给我许诺的,将我升为龙骑尉,在朝廷里面当宿卫,是从四品的官员,可说是连升五级,可是现在还没有一点音训,三弟,你说我一个大男人,就这样窝囊的活着,有什么意思?”

    其实,杨国忠此人,十分的奸猾,他刚才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心,他心中现在想的是,哼,以前老子在四川受了那么多的气,族长竟然将我赶走,在新都呆不下去了,弄得我到处流浪,还有以前不少的赌友,欺负老子没钱,处处奚落我,在京城中任职的杨雷这些人,本来是自己的堂兄弟,却避不见自己,老大的看不起自己,大丈夫生而处世间,有仇岂能不报,要是不能在京城混出个人样,倒不如按照好友鲜于仲通的建议,到章仇兼琼的军中去任职,也好图个出身,将来出人头地。

    但杨国忠现在还不死心,他本能的觉得,杨玉环那次接见自己的时候,非常的喜欢,只要自己以后有机会再见一见她的真面,说不定就会改变虢国夫人在她面前吹的歪风,但杨贵妃现在炙手可热,要再见她一面,谈何容易?

    况且,他现在赌博**,大把的花钱,早将为章仇兼琼送礼的时候暗中藏起来的金银珠宝用了大半,以后还想继续这种笙歌豪赌的生活,那是十分的为难了。

    一个人一旦赌博上瘾,并不会因为家里没钱而撒手,反会千方百计的寻找赌资,以求东山再起,杨国忠无疑对赌这样的一件事情,十分的上瘾,所以才闹得四处流浪的下场。

    唐朝一听,暗暗好笑,这样说来,虢国夫人倒是很欣赏杨国忠,看来这小子在那方面的能力还是不小的,人又长得这么帅,要是自己好好的带携他,说不定可以使这小子在中国的历史上不那么臭名昭著?

    嘿嘿,自己这穿越来,早知道事情的未来,要是我的小蜜蜂翅膀这么扇上几扇,说不定可以改变杨国忠的一生,也可以改变大唐帝国的运行轨迹?

    想到这里,哈哈一笑:“杨大哥,你要在朝廷做官,其实小事一桩,小弟现在一句话,我想就能达到目的,不过,小弟却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杨国忠再也想不到唐朝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察言观色,立即明白了唐朝的意图,慨然说道:“三弟,您就是不说,为兄又何尝不知道,你是要为兄以后听你的话,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是不是这个意思?您放心,三弟只要提拔我,您就是我的的大恩人,绝不会在您面前摆结拜大哥的架子,以后您的话,就是我杨国忠的圣旨!”

    这几话话说得真诚已极,倒并非是虚言。他在长安这么久了,更深刻的领会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话了,权势对于自己来说,那是无比重要的,即使给人当狗,他也觉得,该得到权势,况且,唐朝的意思,不过就是叫自己以后听他的话。对了,唐朝这小子这几天正加封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经隐隐的是宰相,自然要极力的拉拢一批人,以便于形成自己的实力,我是杨玉环的堂兄,要是以后在朝中作官,自可以为他唐朝长脸不少。

    唐朝甚为满意:“很好,大哥,想不到你深通做官之道,小弟也不多说了,只是有一点儿不放心!”

    ***,既然这家伙将来是个权臣,到时候一定不会买自己的帐,不如现在来点直接的,别到时候反被这小子欺压。

    杨国忠见唐朝已经意动,大喜道:“三弟无论做什么事,我无有不遵,说,你有什么要求,一起说了就是,我杨国忠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给您把事情办好!”

    唐朝就微笑的道:“倒不需要大哥如此,我只想要大哥的一副墨宝,写完了,你签个字,就是将来大哥背负了誓言,小弟也认了,反正,小弟就是相信大哥,你看可以吗?”

    “墨宝?”杨国忠非常的奇怪,他实在想不到,唐朝要的竟然是这样好笑的东西。

    唐朝就高声道:“店小二,去拿笔墨纸砚过来,等会儿一算钱还你!”

    店小二早看出杨国忠和唐朝仪表非俗,杨国忠自是长得玉树临风,唐朝虽然算不上帅,但一股大官的气质透露出来,威势十足,顿时使这些店小二不敢小看了,这就是长期在高位的人自然形成的一种官威。

    不一刻,笔墨纸砚齐到,唐朝就笑道:“杨大哥,我来写,你签几个字就行了,好不好?”

    “好,一切听您的!”杨国忠忽然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定,唐朝这小子真的是个厉害的人物。

    唐朝拿起笔来,写得虽不好,但一挥而就,只见纸上写道:“他日如果我杨国忠一旦掌朝廷大权,善待唐朝三弟,即使他有错,但绝不能杀他,以报当日他提拔之恩!”

    写完,笑道:“好了,大哥,你这点条款,你看还满意吗?”当先写上自己的名字。

    杨国忠大喜过望,他本来还以为是十分艰险之事,想不到竟是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要求,当即道:“好,我签字!”拿起笔来,饱蘸浓墨,写上了自己的大名,哈哈一笑:“三弟,大哥答应你了!”

    唐朝就郑而重之将宣纸折叠起来,收进自己的怀里,笑道:“大哥,其实小弟刚才此举,纯属多余,不过,小弟就是想看看,你我兄弟的交情,是不是到了真感情,现在看来,大哥真是喜欢小弟的,小弟知恩图报,这就向皇上举荐你,三两日之间就会有消息,小弟告辞啦!”

    杨国忠付了酒资,随即辞去,满心的欢喜。

    唐朝的心中,其实也是欢喜无限,他已经从杨国忠的口中知道,李南靖这次来京城,肯定是有备而来,绝不是仅仅为韦坚刺杀自己的事情,说不定有什么特别的阴谋,因为,他的势力,既然能和朝廷在岭南对抗,就不可小视。

    第三天,任命杨国忠为龙骑尉的诏书下达,由吏部尚书裴耀卿亲自送到杨国忠的手里,他的官职是连升五级,这当然是唐朝在李隆基面前的举荐之功了,现在唐朝求雨成功,在朝中威信很强,李隆基自然不会驳回唐朝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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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斟鱼亭 上
    自此之后,杨国忠和唐朝结成了生死交情,在朝中互为奥援,再加上唐朝手上控制了韦坚和张家正这些人,在朝廷中隐隐然已经成了一方势力。李林甫虽然知道唐朝势力的膨胀,但自身现在正处于皇上疑忌的当儿,不敢有大的举动,但心中却是冷笑,唐朝乳臭未干小儿,如今大权在握,必定会为非作歹,到时候我只须收集证据,扳倒唐朝如摧朽木耳。不过,即使是这样,李林甫在八大人会议的时候,仍然控制着多数,他本身是中书令宰相不说,加上尚书左臣相称希烈,还有除了张家正之外的五部尚书都是他的死党,李林甫还是处在独榄朝政的位置上,只是这个时候,唐朝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话语权,比如升杨国忠官职这件事,他其实根本就没有奏请皇上,而是直接在八大人会议上提出来,李林甫觉得没必要在这个时候为这些小事情和唐朝翻脸,自然是同意了。

    想想,杨国忠从一个小小的新都县尉,直接擢升为龙骑尉,连升五级,不过就是唐朝一句话的事,权力这种东西,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是一种可怕的力量,一个平凡的人,一旦拥有了这种权力,也会变得十分可怕,唐朝可是清楚的知道,李林甫这个人,手无缚鸡之力,但却权倾天下,天下人畏惧。

    一个人的武功就算再高,也不过是一人敌,十人敌,百人敌,要说千人敌,已经是有点神化了的人物,万人敌,那更是已经像关羽那样被神化了的人物,根本不能与智者较量,与手握大权的人较量。也许,武功绝高的人,可以刺杀人于千里之外,正像庄子所说的那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你再大的权势,也躲避不了,不过,上位者对自身的保护,肯定是异常周密的,行刺的凶险是很大的,当然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大,唐朝想想穿越前台完的领导人,为了防止大6可能的斩行动,可谓是殚精竭虑,不惜巨资。

    但不管怎样说,处在权力颠峰的人,他可以调动许多的财富,还可以形成许多的保护伞,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想要刺杀之,并不容易得手,像唐朝上次对李适之的行动,之所以成功,还在于唐朝的智力人,不然的话,恐怕反会受制。

    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权力颠峰的人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即使手无缚鸡之力,像美国的总统,但他却可以决定很多人包括很多国家的生死,这无疑是令人生畏的,当今世界,除了一些大国比如俄罗斯之外,就只有“基地”这些组织才能勉强和美国颉颃,但都处于绝对的劣势,而且,所依靠的,也不仅仅是单独的力量,而是一个集团似的整体。

    现在的唐朝,已经意识到,武功对于个人而言,延年益寿,当是主要的功能之一,至于像他现在这样地位的人,似乎已经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他现在考虑得更多的,则是如何构建自己的权力基石,他当然时时记着师傅孙思邈的话,为天下苍生着想,可是,要真的做到他的话,他知道,就必须将李林甫这样的奸臣掀下相位,杀了也行,也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会想到自己学武的好处。

    在这样一帆风顺的时候,他接到寿王李瑁和盛王李琦的邀请。

    去还是不去?

    唐朝在心中思索了七八次,终于决定不去!

    他知道,要是去的话,一定会得罪了太子李瑛!

    当年的李林甫,就是靠着巴结上寿王和盛王的亲母武惠妃而爬上黄门侍郎之位的,不过,现在武惠妃已死,李林甫的态度立即生了大转变,不再支持寿王废去李瑛当上太子了。

    再加上现在高力士也开始支持太子李瑛,唐朝本能的觉得,寿王已经无望当太子了。

    即使他将自己年轻美貌的妻子杨玉环献给了父亲,但是他知道,这还是没有用,他甚至预感到,自己两兄弟的生命都存在危险,所以他们向貌似清正的唐朝出了邀请,希望得到他的支持!

    当看到专信亲自到十王宅里去回绝的时候,寿王李瑁的脸上现出十分失望的神色!

    但是,他依旧将专信殷勤的接进了府中:“没事没事,唐侍郎现在公务太多,来不了是很正常的,不过专兄,我对你的武功,一直仰慕得很,一起谈谈!”

    听到这高贵的寿王称呼自己为“兄”,专信的自尊心暴涨了那么好几个百分点,赶紧道:“寿王说哪里话,我,我的武功很差的。”

    但寿王就亲切的按住他的肩膀:“专兄,你不必谦虚,来来来,坐!”

    专信只好忐忑的坐下,不知道这位清俊的王爷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但记着唐朝的话,又见这寿王如此殷勤,压低了声音说道:“唐朝大人临走的时候吩咐我,他不便于亲到府上造访,但是寿王是皇上的儿子,身份太高贵,邀请他来焉能不同意,唐朝大人说,这是有意的避人耳目,让别人以为唐朝大人对寿王和盛王并无好感!”

    像寿王这种一生在阴谋诡计里打滚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专信的意思,大喜道:“谢谢,专兄,请喝茶,这是西湖著名的碧螺春!”

    说着当先喝了一口,一阵清凉的香气沁出。

    专信只得喝了一口,果然是清香满口,继续说道:“唐朝大人要我转告寿王,请寿王安排一个秘密的时间,唐朝好和你相见?”

    寿王心中立即升起一种知己之感,自从母亲死后,父皇对自己的感情是一日不如一日,幸好杨玉环入宫,想到毕竟这样做很亏待自己的儿子,总算对他好了点,但当太子的事情,却是提也不用提了,如今他结交唐朝这样的大官,为的也是今后的前途。

    只见寿王思忖半晌,说道:“那好的,明日下午是狩猎时间,我就在终南山腰上的‘斟鱼亭’等候唐朝大人!”

    “是,我这就回去禀报!”

    专信如飞而回,将寿王的话向唐朝转告了。

    唐朝大喜,这寿王真的是不简单,住在深宫之中,竟然知道专信的武功不错,而且,对自己在终南山的豪宅也是知道,不然的话,他不会选择这样的一处地方来和自己相见。

    “斟鱼亭,斟鱼亭?”唐朝连念了两次相见的地点,忽然觉得心中有一种震惊的感觉。的确,终南山上的确有一处叫“斟鱼亭”的地方,是唐玄宗李隆基以前到终南山游玩的时候随便修的一处亭子,他也就随即命名为“斟鱼亭”,但以后不常去那里了,于是就叫人将这亭子改名为“石亭”,寿王刚才叫专信传话的时候,居然还是说“斟鱼亭”,而不说“石亭”,显然是雄心犹在。

    毕竟,李隆基正是想到自己以后不能常常去那里,定然有别的山民去那里,所以才将象征帝王之意“斟鱼”改名为“石亭”。“斟鱼”者,其实是“朕余”的谐音,意思是皇上天子专用的亭子,李隆基改名的意思,其实也是觉得名不符实,那些山民隐者自然也会驾临亭上,自然不符合亭子的意思。

    而今寿王李瑁竟然要唐朝在这样的一处地方相见,其中的寓意,不可不知,难道,寿王并不死心,还是想废了太子自己继承大统?

    不过唐朝自然管不了许多,只命令专信准备好一切应用之物,第二日一大早,提前来到“斟鱼亭”上。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山势虽然陡峭,但对他来说,只是闲庭信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已经抛开专信等众人,独自来到“石亭”之上。

    只见偌大的长安城睡卧在自己脚下,天上白云飘忽,远处天空一片湛蓝,和蜿蜒不断的终南山隐隐相接,十分的壮丽,广阔的汉中平原上青青一片,当是田禾茂盛之时,胸中尘俗之念顿消,想起了杜甫的话:“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唐朝大人,本王在次地恭候多时了!”

    正在唐朝神游物外的时候,一个清爽的声音响起。

    唐朝吃了一惊,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俊俏的少年男人,和自己差不多岁数,只是脸上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和绝不像他这种年龄应该有的成熟。

    “臣唐朝拜见寿王千岁!”

    按照礼节,唐朝拜了下去,但寿王李瑁赶紧拉住了他的肩膀。

    唐朝和他的手轻轻一触,立即感觉出他手上力道强劲,要是自己勉强拜下去,不免有考较王爷武功的嫌疑,立即站住了不动。

    就听寿王道:“唐朝大人,我仰慕您已久,早想一见,这些虚礼,就免了?”

    唐朝心中吃了一惊,这寿王就在说话的时候也和他的年龄绝不相符,落落大方,而又甚有威严,想到这王爷居然也有不错的武功,他的心中有些惴惴不安,毕竟,将来唐朝的皇位,也有可能由面前的这位王爷继承!

    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毕竟,王公贵族,有的是钱,自然可以请人教自己学武,武功要是练得不好,反而不合常理了。

    “好,谢谢王爷!”

    寿王就哈哈大笑:“唐大人,千万别用这样的称呼,你我年纪相若,我只不过痴长你几岁,从此以后,只要唐朝大人不嫌弃,叫我一声大哥?”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斟鱼亭 下
    “这,这怎么可以?”唐朝忽然觉得满身不对劲儿,要是以后和寿王结成了兄弟,事情可大大的不妙,忽然坚决的道:“王爷,此事万万不可,我唐朝一介凡夫,绝不能和您这样的人结拜,不如这样,我还是叫您王爷,不过,寿王您可以以兄弟来对待我,我就已经万分满足了!”

    李瑁见他其意甚诚,缓缓点头道:“也好,结拜贵在交心,仪式并不重要,我以后就以兄弟待你,这没什么不好!”

    说这话的时候,寿王的脸上露出一些怏怏的神色,毕竟,以自己这样处在高位的人,来结交唐朝这样的人,可算是大大的抬举了唐朝,想不到这小子趋炎附势,以为我李瑁不能继承大统,竟敢轻视于我,也罢,且谈谈再说。()

    其实,他可是将唐朝大大的想歪了,唐朝早晚要离开唐朝,岂会害怕结交他李瑁而得罪亲太子的一派人,只是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想到了美丽娇媚的杨玉环,正是面前这人以前的寿王妃,他本对杨玉环有倾慕之情,一旦和他的前夫结拜成兄弟,那就万事休提,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况且还是结拜的兄弟,到时候再要那个的话,的确是很对不起自己兄弟!

    他熟悉历史,当然知道最终杨贵妃会死在马嵬坡,但他觉得,既然自己有前知的本领,为什么不能改变杨玉环的命运?到那个时候,要这个历史上出名的美人做自己的一房妻室,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

    不过,现在一切都还是未知,他对自己能穿越到唐朝来是可以理解,但对于自己能改变历史展的轨迹,却是心存畏惧,不知道有没有这种可能!

    他现在已经和青莲公主立莲以及文姜结婚了,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原来,喜欢一个女人,并不一定要看她是不是处*女,而是这个女人能不能十分的吸引你?

    有的女人,虽然有过不少的男人,可是她就是一个能使男人着迷的女人,杨玉环无疑是这样的女人,她以二十岁的年纪,遇到了六十多岁的李隆基,难道心中没有遗憾?

    基于这一点,再加上以前对她的了解,知道她是一个性格开放,敢做敢为的女人,再加上杨玉环对自己对她的一片痴情,并没有刻意的回避,拒绝唐朝的,也是她的哥哥杨鉴,但经唐朝后来证实,杨鉴说了谎,他现在时不时的借口有事情到宫中见一下杨玉环,对这个历史上的大美人,已经不知不觉得产生了一种深厚的感情!

    他自然和想念李莲,也很担心独自在外的文姜,但不管怎样,唐朝觉得,自己对杨玉环的感情是真的,要是换了一个当代的人,或许对杨玉环反不会产生唐朝这样特殊的感情,不过唐朝作为一个穿越人,中国几千年的传承,使他知道,杨玉环就是中国历史上四大名美人之一,这使得当年跟在李秉宪、周杰伦后面索要签名的少年人唐朝看见了,自然惊为天人,喜欢也在所难免。

    而且,现在有一个最大的障碍没有了,唐朝允许一夫多妻制,在以前那是好色败坏道德,可现在,他把一切视为当然,要是不好色,反倒不正常了。

    唐朝的脸上露出一种只有自己才能知道的同情的神色:“王爷,我想的话,您邀请我出来谈谈,至少有两个目的,可否容我猜猜?”

    寿王就一笑:“当然可以,我们坐下谈!”

    当先坐在石凳上,唐朝也随即坐下。

    “寿王爷,以我之见,您本约我在两个时辰之后再见,但王爷这么早就来了,也许是今天的事情十分重要,我猜您有两个目的,其一,在外臣中找一个亲附自己的人;第二,你这么早出来狩猎,当是害怕别的兄弟看见,我说的没错?”

    寿王轻轻的点头,但听着这样直白的话,他的心中还是很震惊:这小子,在我面前一点也不拘谨,说话有天无日的,虽然说的句句是实,但一股爆户的感觉乌云般的袭来,哼,以他这样的年龄,又怎么能做到黄门侍郎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样的高官?

    哦,是了,定是李林甫觉得这小子草包一个,易于控制才提拔起来了?想到一脸惟惟诺诺的陈希烈,就知道这一定是李林甫的诡计,哼,你将这样的人安**八大人会议之中,当然是事事你说了算!

    不过,寿王的心中,还是露出了微笑,这小子年纪幼小,不善作伪,有什么话就这么七高八矮的说了出来,说不定可以办成本王隐秘之事倒也未知?

    于是轻轻咳嗽一声说道:“唐大人真是聪明,的确说中了本王心中之事。小王虽然贵为王爷,但处在被疑忌的境地,处境十分的艰难,可是自小胸中立下大志,想要有一番大作为,只是命运多舛,王勃说得好,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小王而今的处境,也和这些人差不多,唐朝大人少年才俊,又在朝中有偌大的权力,小王自是真心结交,不然,也不会说这些心腹之言了,唐大人,既然您猜出了我的心思,那么愿意帮助本王实现胸中之梦想吗?”

    唐朝听着这一番充满了远大抱负的话,心中肃然起敬:“愿意,王爷,小子以后一定会在皇上面前说您的好话,让他废了李瑛立您为太子,实现您母亲当年的遗愿!”

    寿王一听,眼眶中忽然滚出几滴泪水,抱住了唐朝的肩,轻轻的拍打了两下,然后,放开了他,吐出一口长气:“谢谢您,唐侍郎,本王只要有朝一日君临天下,一定以您为左右手!”

    唐朝心中好笑,这寿王也是,老子就这么随便的一句话,你就当了真,以为是来了大救星,居然眼泪也下来了?

    其实,唐朝是迫于形势,寿王这样当面的求自己,即使自己不答应,当面也不会拒绝,况且他知道历史展的未来,知道这小子当不了皇上,那就只好骗骗他,让他在梦中想想当皇帝的滋味了!

    “谢谢寿王爷,不过,这样的事情,非常的凶险,因为,寿王爷想必知道的,李瑛才是太子,您现在还不是,自然无望继承皇位,小子以后虽然跟着王爷生死与共,但您总得告诉我,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寿王就点了点头,沉吟了半晌,说道:“唐朝,就是您不说,本王也会告诉你的,是这样的,我,我必须为母亲报仇!”

    “报仇?”唐朝吃了一惊,“没听说以前武惠妃被人迫害的事情呀?”

    寿王的眼中就流出泪花:“此事万分机密,除本王之外,请不要再对第二个人说!”

    “是!王爷!”唐朝这才知道,这小子刚才哭,说不定不是因为自己投靠他,而是想到了伤心事。

    只听李瑁用了低沉的声音道:“大家都说我父皇极爱我母亲,其实,却是大大的错了,我父皇实际是个无耻好色之人,对我母亲,也并不是真心相爱,只是喜欢她的美色,并不爱惜她,我父皇懂武功,并且武功还相当的高,而我母亲只是一个弱质女流,当年的确是宠幸我妈,不过,他却不知爱惜,您想想,我父皇武功那么高,当年又是精力旺盛,名义上当时也喜欢刘美人、赵美人,但实际上,我父皇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我妈房间里,我母亲生了病,我父皇也不知道爱惜,等到后来病情加重,再要治的时候,已经是迟了,哼,你不见长安城中的人都说我父皇对我妈情深意重吗,给她下葬的时候,父皇哭得还很伤心,其实不是真的伤心,他只不过是觉得很对不起我妈而已!”

    听到这里,唐朝心中冷笑,我还以为这小子说什么机密之事,想不到就是这么点破事,换了我是李隆基,自己的老婆,多幸幸又有什么了,身体吃不消,那是你没有福份,难道是我这个当皇上的错?

    只听寿王继续道:“后来,这个,呵呵,也不怕唐兄弟笑我,本王后来立了妃,就是我在我妹妹咸宜公主家里见到的杨玉环,我,我们本来生活得很好,可我父皇大坏纲常,我在得到玉环四年之后,归于我父,我虽然是父皇的儿子,本不该说他的坏话,可这话我却不得不说!”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脸色铁青,脸上露出羞愧兼愤怒的神色。

    唐朝心中点头,对了,这才是事情的关键——夺妻之恨!

    显然,现在的寿王,不像是在十王宅里的时候那样的谦虚有礼,那样处变不惊。在十王宅里,别的兄弟就算一时语失,提到杨玉环的时候,他也会微笑的说话,当成一切没有生过,可现在不然,他终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他还是恨李隆基的!

    父子之情固然极深,但夺妻之恨,就算是父子,有时也难以释然,只不过在外人的面前,他这个寿王要表现得相当的大度,但在他的内心之中,仍然认为这是奇耻大辱!

    “不错,王爷,皇上的确有不对!不过,他就算再错,可毕竟是你的亲生之父,您您不会一时冲动,”

    刚说到了,寿王赶紧打断了唐朝的话:“唐大人,我想您是多虑了,父皇虽然有不对,但父子亲情,我是不会乱来的,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当上太子,您帮助我就是了!”

    “好,王爷!我知道您的意思了,我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唐朝心中大安,抓住了寿王的手。心想,只要你不搞什么宫廷政变,我小唐还可以跟着你混一下子,要是要乱来,我可敬谢不敏了。

    寿王李瑁也紧紧的握住了唐朝的手,他知道,以唐朝在朝廷的实力,再加上自己以前的关系,要将自己推上太子的宝座,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他暗暗的祈祷:玉环,只要我当上太子,我就一定要提前动宫廷政变,将我那不仁不义的父皇推下皇位,让他当太上皇,到时候,我再将你接回来,我们好好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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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七章盛王李琦
    寿王随即告辞而去,身边竟无随从,孤身跋涉而去。

    显然,此次出来,他定是私自外出,所以才将行踪弄得如此神秘,至于昨天他派专信回来说的狩猎云云,并非实话。

    要知道,皇家之中,狩猎大多是在秋冬两季,现在却是早春时节,山野间并无多少野兽。

    这寿王如此早早的来到斟鱼亭,显然是极端渴望接纳唐朝这样一位朝廷新贵,心情急迫,可想而知。

    但唐朝的内心却是清楚,据历史书中记载,寿王后来并没有当上皇帝,就这样秘密见一面就行了,可千万不能陷入太深,看这寿王的志向不小,竟似乎有篡位的嫌疑,倒不能跟着他冒险。

    下得山来,一行车马衣甲鲜明,彩绣辉煌,正是大富大贵之家的象征。

    唐朝正想避在道旁,但车帘忽然拉开,一个和自己年纪相若的少年人伸出头来叫道:“前面的可是唐朝侍郎,在下皇子李琦,有缘相逢,共坐一程如何?”

    唐朝抬眼视之,见这人果然和寿王李瑁十分的相似,只是年纪小了几岁,竟像是同一个模子造出来的,当下也不以为异,毕竟是同胞兄弟,相貌酷似那是正常,赶紧说道:“唐朝见过盛王爷!”

    以礼见过之后朗声说道:“谢王爷,不过小人有要事在身,这就要进宫参加庭议,改日自当拜访!”

    心想,在这样公开的场合,要是我和你厮见了,怕不引火上身,警惕的拒绝了。

    他知道,处在自己这样地位的人,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上的问题,不然的话,恐怕后悔莫及,想到以前仅仅因为救了结拜大哥牛僧孺就惹得李林甫满天追杀的事情,心中犹有余悸。

    唐朝本想这样一来,以盛王之尊,一定会放自己离去,谁想得到盛王忽然一笑:“好好,正好,小王正想回到王城,我就载你回朝廷!”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十分的殷勤,唐朝心中虽然十分的郁闷,但还是说道:“好,那就偏劳王爷了。”

    既然到了这个份上,要是自己再推辞,那就太着了形迹,而且也一定会将这王爷得罪了。他现在的地位,在朝中虽然很高,但要是盛王寿王这些人真的讨厌了自己,别的倒是没什么危害,但在李隆基之前进进谗言,那可是十分的危险。

    俗话说,上战场,最亲莫过父子兵,李隆基这个人,不像有些残忍好杀的皇帝,对亲情看得十分的重,父子感情想必是好的,盛王要是在皇上面前说自己的坏话,那可就十分的危险了。

    寿王内心憎恨李隆基,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盛王就大大不一样,他虽然和寿王是同胞兄弟,但和李隆基的感情无疑很好,要是在背后使起坏来,可不是玩的。

    当下向身后的专信使了个眼色,钻进了盛王的豪华马车里。

    盛王十分的谦让,直等到唐朝坐下之后才坐下,吩咐车马转过头来,驶回皇城。

    唐朝心情忐忑的坐下,这盛王也是的,明明是驾车出去游春的,为了和我说话,竟然委屈自己,将车马驶回皇城,就这份殷勤,已经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看重,所求的事情,也必定是十分重要的。

    心中颇有些后悔,也许,我是该离这寿王和盛王两兄弟远一点的,别到时候弄个不可收拾。

    盛王沉默了一下,轻咳一声道:“唐朝大人,明人不说暗话,你就给本王说说看,你刚才是不是在山上见到了我哥哥寿王?”

    “是啊,他和我谈了一些闲话!”唐朝知道,在这样的时候,欺骗没有任何的意义。

    盛王就冷笑一声:“我哥也是的,他这么早出来,我很是担心啊,那他回去没有?”

    唐朝微微觉得奇怪:“他刚刚回去,不知道盛王爷担心的是什么?”

    李琦就道:“唐朝大人,我哥哥是个性子执拗的人,他的有些话,你可千万听!”

    “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感觉到了这两个亲兄弟之间,似乎有了一些矛盾。

    盛王李琦就道:“唐大人,我朝夕和我哥哥在一起,再加上我们是一母同胞,他的心思,我岂有不知道的,他上次拉着我,要以我和他两个的名义请唐朝侍郎到我们家做客,我就知道大哥心中想干什么了,当时我还觉得他只是试探一下朝廷的局势而已,想不到她竟是雄心不小,今天早上,竟然不见了他的人影,我就想,昨天你府上的管家专信曾经来向我们回话,我大哥八成是来终南山和唐朝大人见面了,而今果然!”

    “您,您怎么知道他是来见我的?”唐朝有些骇然。

    这盛王好厉害的心思,竟然只凭借一点点线索就猜到了寿王的行踪。

    盛王就微笑道:“这其实很简单!我大哥以前做什么事的时候都是不瞒着我的,可是这一次,他竟然瞒着我不见人影,我想的话,他肯定是要和唐朝侍郎说什么机密的事情,所以我猜测,你们一定会在终南山这样偏僻一点的地方约见,而且我从王巨那件案子中知道,唐朝大人有一处豪华的宅子就在终南山下,所以猜测你们会在这样的地方相见,而今果然!”

    唐朝心中深为佩服,这盛王年纪轻轻,脑袋瓜子竟是十分的灵活,说了个**不离十。

    “是的,盛王爷,您猜的一点也不错!”

    当下也不隐瞒,将寿王和自己谈的话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心想,反正你们一母同胞,有什么话不能说的,到时候也好劝劝寿王,毕竟,根据历史记载,寿王最终没能当上唐朝的皇帝,又何必去白费心思,一不小心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盛王听完,脸色十分的凝重:“我早就在怀疑大哥有这样的心思,只是一直不好直接问他,想不到真的,他竟然真的有异志,这我回去之后可得好好的劝劝他!”

    “你,你们是同胞兄弟,你劝他干什么?”唐朝愕然。

    他再也想不到,盛王竟似乎不愿意寿王当上太子。

    “这还不简单!唐朝大人,你知道的,太子现在是李瑛,虽然他母亲早死,在朝中没什么势力,但他的确很能干,事父至孝,待人仁慈,要是我妈还在,倒可以让哥哥和他争一下太子之位,可是现在我妈已死,我们还有什么指望?要是乱来的话,我父皇精明无比,恐怕不仅他出问题,还会连累到本王!”

    哦,我知道了,唐朝终于知道,盛王对寿王的事情这样关心,那是因为这事情牵涉到他,他害怕自己受到牵累。

    唐朝心中冷笑,在小子恁地自私,但随即知道,他这样做,也未免不好,寿王要是坚持废李瑛,恐怕真的要上演一场宫廷政变,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

    “盛王,您难道没考虑过,寿王现在也有不少的优势,不如李相爷似乎还支持他,他的能力也很强,事父至孝,而且,而且他觉得,杨玉环会帮他完成这个心愿,他要争取太子之位,也并非是没有可能?”

    “是啊,我哥是有机会,可有一点他忘了,杨玉环是决不会支持他的,一旦支持他,她在我父皇面前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这样的感情,不是我哥哥这样的痴情人能够理解的,他现在虽然重新立了寿王妃,但一直不怎么关心她,我知道,我哥哥的心中,还想着杨玉环,可这都是没有结果的,以我之见,杨玉环是一个识时务的女人,她一定不会牺牲自己的前程去报答我哥哥以前对她的恩情,再说了,即使他支持,我父皇也不一定同意,毕竟,我父皇和我哥哥之间,因为杨玉环这个女人,已经有了不少芥蒂,表面上虽然看不出来,但实质上已经有了隔阂,立我哥寿王为太子,我觉得不可能了,唐朝大人,我奉劝您一句,这件事,你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就让我哥哥这个苦命人像伯父歧王那样好好的过一辈子!”

    这几句话语出至诚,显然是真心为寿王着想,但听在唐朝的耳朵里,却觉得无比的虚伪。既然是同胞兄弟,关系又好到那样,自应该帮助哥哥实现夙愿,想不到他竟为了自己不受牵连而阻止哥哥争夺太子之位。

    但转念一想,他这样做未始不对,李瑛算起来也是他的大哥,谁当皇帝都一样,反正自己是当不了皇帝的,只要两兄弟好好的侍奉父皇,只要不受疑心,将来就太太平平的做自己的王爷,荣华富贵一辈子,也是一件好事情。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盛王这样做,其实也无可厚非。

    “好的,盛王爷,我听您的,到时候,您也多劝劝你哥,劝他想开些!”

    “是,谢谢唐朝大人,朝门到了,您下车!”盛王欣喜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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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惊天大秘密 上
    唐朝上朝之后回到在长安的豪宅,心中十分的忐忑,我现在夹杂在盛王个寿王这两兄弟之间,十分的尴尬,而且还容易被太子李瑛嫉恨,算了,还是趁早和这两兄弟划清界限的好,别一个不小心,又像当初一样受到李林甫的暗杀。

    唐朝现在的权势,不说达到了的没错,我早就该除掉独孤信这恶狼的,我后悔没有听您的话,您救救我?”

    唐朝的神情一阵激动:“独孤信,这小子对您做什么了?”

    “是的,唐公子,就在您告诉我他是叛逆之后,他忽然就从我府上消失了。这,我本来还没什么介意,以为他自知事情败露,先就藏匿了起来,这件事情,我觉得事关重大,一时也没有告诉我哥哥李隆基,想不到,想不到就在三天前的一个晚上,这小子忽然进入的卧室!”

    “啊……”唐朝心中大吃一惊,他曾经数次去过玉真长公主卧室,他知道,公主的卧室,防范周密,外面岗卫林立,绝不是一般人能靠近的所在。

    玉真长公主就苦笑道:“唐公子,我知道您的意思,您一定是觉得我的卧室岗哨林立,外人又怎么混得进来?”

    唐朝就道:“是啊,长公主的府邸,虽然说不上皇宫那样戒备森严,但说是龙潭虎穴也不为过了,我以前可是在您府上的地牢里呆过不少的时间。”

    玉真长公主的脸一红:“对不起唐公子,让您受苦啦!我,我其实并不是故意的,这只是皇上的意思。”

    唐朝赶紧握紧了她的手,意示安慰,他不知道,这婆娘在自己面上,为什么老是脸红。

    怎么搞的,四十多岁的女人了,什么事情没有尝过,干吗这么花痴?

    的确,玉真长公主府中名义上是私人监狱,实际上却是国家监狱,李隆基要对付的人,有时候并不能直接要大理寺御史台或者刑部直接处理,那就叫神策军直接抓人,关进玉真长公主家的地牢里,既方便又隐秘。

    这虽然是一个大秘密,但唐朝出黑狱这么久了,通过这么久在朝廷的关系,渐渐明白了玉真长公主其实并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能在自己的府邸里自建监狱,排斥异己,况且,她是一个女流之辈,父皇唐睿宗已死,她即使想学当年的太平公主也不可能了,反叛皇上的下场,一定是一个死字,所以,综合各方面的情报,唐朝觉得,玉真长公主绝没有那样大的势力,她在府里关那么多人,很可能是秘密帮自己的弟弟,也就是皇上李隆基。

    “皇上的意思?”

    “是的,不仅要将你关进我家的牢房是皇上的意思,就是让您当上黄门侍郎,也是皇上的意思,我,我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什么?原来您喜欢我,都是骗我的?”突然间听到这样一个惊人的秘密,饶是唐朝武功已经有相当修为,还是剧烈的震惊,***,难怪啊,我一直就在怀疑,我唐朝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将玉真长公主这婆娘迷得晕呼呼的,原来,这是李隆基的意思?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玉真长公主并不是真的喜欢自己的时候,唐朝的心中,竟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失落。

    玉真长公主一听,忽然将自己全部的身体都塞进了唐朝的怀里,使唐朝感觉自己胸前软绵绵,一种尖挺厚实的感觉立即将他包围。

    唐朝吃了一惊,生理上起了一些小小的变化,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只听玉真长公主用了十分幽怨的声音说道:“唐公子,您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使我着迷的一位,我怎么会骗你,我喜欢你,那是真心的,我以前也对你说过,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仿佛是着了魔,总之,一见到你的时候,我,我就难以自拔了!我常常想,我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向我弟弟李隆基推荐你,冒着那么多人在背后唾骂我帮您,我,我究竟为的是什么?”

    “是什么?”唐朝也很想知道。

    “我不知道,真的,唐公子,您不要以为我是在骗您,真的,我其实一直瞒着您,唐朝,我向我弟弟说,哥,唐朝是我的私生儿子,从小失落在南诏,现在好不容易找回来了,求您看在的份上,让他在朝廷好好作为一番!”

    “啊……”唐朝的心炸了开来,这消息太过突兀了,突兀得就算天上立即掉下馅饼,他也觉得一点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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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惊天大秘密 下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很平静:“唐朝,我不管你怎么想,不过,实情就是这样的,我本想瞒着你,我,我是一个无耻的女人!”

    唐朝就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千万别这么说,长公主,您是我唐朝的大恩人,我,我受了您这样大的好处,无以为报!”

    玉真长公主笑道:“我,我当初请你到我家的时候,没别的意思,就是,就是想你做我的内宠,我当初安的心就不是好的,这一点,您是知道的,而且处处的回避我,这也难怪,我已经是近五十的女人了,青春年华早过,换了在我年轻的时候,多少王公贵人整天徘徊在我的门前,我也数不清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望着远方,想到了她那风采照人的少女时代。

    的确,现在看她的脸,你绝不能看出她是一个近五十岁的女人,,就是玉真这样的女人对男人的这套还没有免疫力,自然中毒。

    知道玉真已经中毒,唐朝现在唯一的愿望,自然是不是将她娶回家或者秘密宠幸,而是想找一条最佳的方案来解决这件事。

    “我,我有,我真的喜欢长公主,不过,自从你女儿向我表白爱慕的那一天,我已经彻底的将您看作的长辈,我的妈妈,我喜欢你,可这种喜欢仅仅是母子之间的这种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样惊人的消息,玉真长公主并不激动,只喃喃的说道:“芹儿,好你个芹儿!”

    唐朝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不知道把这个消息透露给这女人的后果!

    芹儿已经求了自己多次,要自己向她妈提求亲的事情,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唐朝终于提了出来。这虽然不等于是求婚,但也差不多了。

    果然,玉真长公主问道:“那你喜欢芹儿吗?”

    “我,我喜欢她!”唐朝终于表露了自己的真心。

    没办法,谁叫芹儿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呢?

    玉真长公主脸上现出怨恨的神色:“唐朝,你原来,原来一直背着我,和我的女儿要好,你,你们都做什么了?”

    “我,我什么也没做!”

    唐朝立即知道,玉真是怀疑自己已经将芹儿收入囊中。

    “真的,真的,当然是真的!”唐朝坦然道。

    “那就好!”玉真长公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沉默了半晌,玉真长公主说道:“唐朝,那你现在算不算是向我提亲?”

    “我,我要是向您提亲,您会答应吗?”唐朝的心情很紧张。

    玉真长公主就久久的看着唐朝的脸,忽然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果,我本想不顾的一切的得到你,现在看来,这似乎不可能了,好的,我答应你,你选一个良晨吉日,找个媒人,将聘礼带到我府上!”

    “谢谢,太谢谢长公主啦!”

    但玉真长公主已经不顾而去,只留下唐朝一个人对着椅子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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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 上 比武招亲
    唐朝现在的心中,忽然落下了一块大石头,感觉舒服无比,终于去了自己的一块心病。

    和专氏五虎和舍瓦义父一商量,大家都无异议,毕竟,这是大大有利于南诏的事情,唐朝一旦当上玉真长公主的郡马,他这个黄门侍郎,可说是找到了一个极大的靠山,好处是说也说不完的。

    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唐人风俗,自是都代他欢喜,这小子人**无边,先是得到了两位如花似玉的公主,想不到在大唐又得到一个美丽无比的郡主。

    孙思邈知道了这件事,哈哈大笑:“孩子,为师虽然要你事事以苍生为念,这种事情,也算是为天下苍生造福了!”

    说得唐朝脸色紫涨,师傅这大把年纪了,竟恁地心境悠然,也许,这就是他之所以能得享高寿的原因了,一个人的心态,对他的生理各方面机能,都有直接的影响。

    十五日之后,唐朝和专信一起,带上礼部尚书张家正来到玉真长公主在丰市街的豪宅,正式向她提亲。

    想不到的是,等了三个时辰之后,玉真长公主托病不出,派人出来传话:“长公主贵体欠安,请唐朝大人改日再来!”

    唐朝十分的尴尬,向张家正告罪。虽然,张家正现在吃了自己的“红丸”,性命操在自己的手里,不得不听自己的召唤,但想到他以礼部尚书之尊,为自己做这种小事,的确是劳累了他。

    这次来,唐朝叫十六个人担着聘礼,并且以礼部尚书张家正作为媒人,声势十分的浩大,长安城中早已经传了个遍,想不到的是,唐朝大人这么兴冲冲的求亲,却吃到了闭门羹!

    这件事情,也很快的传遍了长安,成为长安贵族最乐于谈的话题。无数的人都在猜测,玉真长公主为什么不同意唐朝的求婚。

    最直接的一种就是,玉真喜欢唐朝,现在唐朝向她的女儿求婚,玉真自然不会答应了!

    当然,这也是最有可能的一种,毕竟,唐朝之所以能当上黄门侍郎,就是玉真长公主一手操纵的,外间对唐朝的传说,多有说他是玉真长公主的禁脔,地下小白脸,现在再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一窝蜂的都说玉真长公主是醋意大,故意为难唐朝!

    就连唐朝自己,这两天也不能专心练武,因为他也在怀疑,玉真长公主这样做,是不是故意和自己为难。

    诚然,上次她来自己府上的时候,她是当面答应了自己向芹儿求婚之事,可女人天生是小气鬼,说不定她回去之后又变卦了呢?——

    这个时候,在玉真长公主的府邸里,玉真对着最信任的手下浪飞说道:“浪侍卫,本公主现在叫你来,你知道要你做什么事情吗?”

    “小人不知,请长公主明示。”

    浪飞一点也不敢放肆,眼睛也不敢抬,站在阶下,因为他知道,玉真就是喜欢手下人畏惧她,即使你真的不畏惧她,但在她的面前,也要装作很害怕她的样子,这样的话,她才会觉得高兴。

    这些做手下的,为的就是金钱俸禄,玉真长公主这样的豪门,待遇自是多多,但要是一个不小心犯了错误,那可就终生都完了。独孤信的教训他必须吸取。他和独孤信以前都是玉真长公主身边最亲信的人,由于武功高强,在皇宫中也有一定的地位,狐假虎威,在外人看来,权势也是很大,但就是因为对他有了一点疑心,竟然立即不用,只得自己走人,流浪江湖!

    在浪飞这样的人的心中,江湖上杀人越货,明火执杖,自然是衣食无忧,逍遥快活,但几乎所有人的心中,都有一种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甚至名留后世的希望,当个富家郎,毕竟不如出将入相,威镇当世,名留后世来得风光,所以这些武官,小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大城市的看不起小城市的,京城的看不起大城市的,有些时候虽然没有宣之于口,但实际就是那样做的。

    “我要你立即去做一块大匾,匾上大书‘比武招亲’四个大字,做好之后,藏在我书房里,十五日之后本公主要用!”

    “是!”浪飞心中虽然奇怪,但久在侯门的他知道,有些话,不该问的话还是别问的好,免得到时候引火上身。

    “呵呵,我想,你现在一定在奇怪?”玉真长公主忽然说道。

    浪飞立即明白,现在是让我问了,于是问道:“是啊,小人是有些奇怪,不知道长公主做这样一块匾有什么用途?”

    “我想让芹儿用比武招亲的方法来选择一个夫婿!”

    “哦,长公主是为什么喜欢武功高强的女婿?”

    玉真长公主就轻蔑的一笑:“因为,我觉得书生大多工于心计,而我女儿芹儿十分的单纯,不像武功高手,大都是直肠直肚,芹儿嫁给这样的人,我才能放心,你想想看,你其实也有机会的!”

    “我,小人已经成婚多年,恐怕……?”

    玉真长公主就无所谓的一笑:“在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到处皆是,我这个女儿,我给她算过一卦,她出身虽然高贵,但注定了这辈子只能做别人的妾,没什么好命,可是我想想啊,我这女儿,自小风流多情,为我所深知,要是一不小心勾引上上个别个男人,文弱书生又能把她奈何?坏了我李家的声誉,所以只有找一个武功高手,才能将她降伏得住!”

    “哦,小人明白了,长公主是要小人在外面宣传宣传?”

    “很好,算本公主没有看错你,你这个人,对我家芹儿,倒是没有非分之想,而且头脑也不算笨,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去外面,多宣传宣传,到时候,也好有点规模,不然的话,我堂堂长公主,要是比武招亲不像个模样,大损我的声誉,你下去办!”

    “是,小人这就去!”浪飞随即告辞而去,额头上出了一些冷汗。

    他知道的,这样的事情,自然可以看做长公主对自己信任有加,但风险也是极大,一旦不能按照长公主的意思办理得热热闹闹,那自己的前途可就算是毁了,毕竟,以玉真长公主的身份,她要在宫中另外换几个保护她的侍卫,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一件事情,一旦退回皇宫,可以肯定的是,自己这辈子的官途算是到头了,还不如到江湖上去做一个强盗,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逍遥快活。

    他一点没想过自己将来会做玉真长公主的女婿,而且还有可能娶到美丽娇媚的芹儿郡主,可是玉真长公主刚才的话却使他雄心勃勃,他知道,也许自己飞黄腾达的日子就会到了,唐朝这小子,不过是玉真长公主的一个面,竟然能青云直上,要是自己以武功压服了各路英雄好汉,那自己年纪虽然不小,但依然是玉真长公主的女婿,玉真这婆娘焉有不把自己推上高官的道理?

    浪飞能这样想,别的武功不错的男人自然也会这样想,他们不知道,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玉真长公主!——

    玉真长公主独自一人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双拳紧握,脸色涨得通红,神色异常的激动!

    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失态过,她以前也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男人,可是现在,她开始恨了!

    她觉自己很受伤,而且伤口血淋淋的,似乎永远不会愈合。

    那天,当她告诉自己对唐朝的感情的时候,告诉他那些不为人知的真感情的时候,唐朝这小子竟然并不为只所动,反而在那样的时候选择了向自己的女儿求婚!

    那是狠狠的一刀,快而锋利,以至于她痛得麻木,当时完全感觉不到痛苦。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人,任何男人,都应该以得到自己为荣,想不到的是,唐朝这小子,不仅不这样想,而且是压根儿就不这样想不说,还对自己的青睐,屡屡的违抗,更使她愤怒的是,他看不上自己这个老女人就算了,可他竟然在背后偷偷勾引自己的女儿芹儿!

    虽然她明明知道,很可能是自己的女儿勾引他,但任何父母,一般情况下,都会将责任推在别人的身上,这也是人之常情。

    这个无耻的男人,我还以为你不好色,想不到你还是喜欢我美丽绝伦的女儿!

    既然你好色,满足了老娘的心愿就是了,说不定老娘一下子高兴,母女两分都给了你,那你不是两全其美了,想不到这小子不识抬举,竟然对自己的喜欢视而不见,一再的侮辱自己!

    诚然,独孤信这小子是隋炀帝的后人,想****我李唐,隐藏在皇宫里,他给我揪了出来,自然是做了一件大大的好事,不过,我将他从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提拔到黄门侍郎这样显赫的高位,他也算是在官场中混的人,要知道,这已经算是过命的交情,就是对我亲生儿子,我也没有这样好,毕竟,一是害怕李隆基怀疑自己有不臣之心,另外也是为了长保富贵!

    但不管怎样说,自己对唐朝这样一个外姓人如此不遗余力的推荐,满朝文武都已经把唐朝看成和我玉真长公主有了非同寻常的奸晴,我玉真虽然风流,不怕背负骂名,但这样凭空给了唐朝无穷的好处,而他竟然让自己背负骂名不说,还要打自己女儿的主意,这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

    而且,更气人的是,芹儿这丫头也好象是猪油蒙了心,对他像是也很迷恋的样子!

    我玉真长公主强横一世,威名重天下,岂会让一个小小的唐朝欺负了?

    嘿嘿,比武招亲,我就看你唐朝有没有打遍京城无敌手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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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比武招亲 中
    张家正得到这个消息,火的报告了唐朝,亲自到他在长安安西路的豪宅,神情很严肃。

    唐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分外的震惊,神情也很严肃!

    唐朝没有让张家正多所停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和自己是平起平坐的,虽然用红丸的方式控制住了他,但还是不能太暴露行迹,不然的话,反为不美,也就收不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他现在很气愤,同时感觉到危机!

    玉真长公主不守信用,出尔反尔,似乎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敌意,而且,她这一招,等于是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将自己女儿的幸福也断送了,想想看,京城中的武林高手,以铁慕容居,要是他动了心,自然可以出手,玉真长公主言明了不管年龄以及结婚与否,一句话,只要是男人,就算是孙思邈那样的年龄,只要一战而胜,照样可以娶芹儿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子。

    这是一个不小的诱惑,尤其是唐朝因为玉真的关系而当上显赫的黄门侍郎,更使天下人以娶得玉真长公主的女儿为荣,毕竟,唐朝一个小小的面,都能取得辉煌的官途,要是她的亲女婿,自然是青云直上不在话下。

    唐朝现在的官职越来越滥,李隆基可说是坏官制的始作俑者,唐初年的时候,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不能过三千人,说穿了就是能够上朝的官员不能过三千人,在武则天的时候就已经大大越了,到了李隆基当皇帝的时候,开元年间还好,但到了天宝年间,尤其是现在,封官成了李隆基的一种乐趣,他封的官,可以不用吏部,直接一纸诏书就解决问题,现在后宫之中有宦官三千人,但被封为大将军的就有六十六位,更别说高力士这样的大宦官,官居一品,紫授莽带,和宰相李林甫这些人的穿做一样,诸王公主见了高力士都呼之为“阿父”。

    这还只是李隆基封官的一角,但通过这也不难看出,李隆基后期,封官已经大开缺口。

    小的官,往往是名义上当了某某官职,其实却不领俸禄,这叫候补官员!

    传说中捐官的人饿死在旅店里,倒也不是虚言,想想看,哪里有那么多实缺?

    再说了,没有向吏部官吏送钱,又怎么能轻易坐实?

    所以,一旦而言,家产不丰的人,指望着坐实之后将以前的钱捞回来,多半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

    但当上玉真长公主的女婿,这却不同,实在的官职立马就有,而且还不是小官,随时随地供人驱策,而是高高在上,坐收天下之利!

    这是何等惬意的事情,又有谁不想!

    所以,此事其实根本没有出现玉真长公主先前的担心,害怕应征的人不够,冷了场子,反而是浪飞简单的将消息一往外披露,应征者就不少,更有许多镖师一听到这消息,竟然歇业在家,连镖也不保了,留在家里,想一战而胜,金钱美人到手!

    唐朝能够做什么?

    他什么也没做,只是留在家里练功!

    他现在已经渐渐将全身的明劲练透!

    他知道,不管怎样,即使不能娶芹儿为妻子,自己终归还是必须到擂台上去溜溜,以报答芹儿对自己的一番感情!

    别的,他也没有办法,他并不狂妄,认为自己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了京城无敌的境界!

    他知道,即使不加上铁慕容和李南靖这样的高手,恐怕自己也不见得能夺魁!

    京城之中各路高手云集,自己功力虽然深厚,平白的得到了师傅孙思邈的功力,再加上得到高深的修炼法门,更因为自己因为穿越的原因伤了经脉,经脉修复之后比正常人粗大了一倍有余,这短短的一年之中功力自是突飞猛进,已经练到将近平常人四十年功力的样子,现在即使在战斗中消耗再多的体力,功力也不会随之散去了,因为,他已经将功力修炼得能贮存在丹田气海以及全身各处经脉,战斗之中,消耗的仅仅是体力,而不是功力了。

    换了在以前,要是和专信这样的高手一战,他当时虽然不至于败,但消耗下来,数年甚至上十年的功力就已经无影踪了,原因很简单,其实就是那个时候功力没有凝聚,用了就消失了,不会回来了。

    而现在,唐朝的功力慢慢凝聚,感觉全身肌肤都变了颜色!

    他现在的身上,完全是古铜色的肌肤,要是在穿越前,一定是属于那种黑色暴力男人,但现在,唐朝无所谓,他已经从练武之中找到了无穷的乐趣,他知道,自己每练习一天,抵得上常人练习一个月,因为,身体中粗大的经脉使得他的内息运转比正常人快了十倍不止,而且,他也觉得,内息在身上每多运转一周天,自己的经脉之中就充实了少许。

    在就是师傅经常向自己说的,内力在持续增厚。

    而且,唐朝现在的武功,之所以能够飞的前进,还是在于他的经脉穴道比一般练武人粗大的原因。

    试想想,一般人练的武功,都是白天练习,晚上睡觉。

    气功也许是世界上最难练的武功,毕竟,靠的是悟性和毅力。白天苦练一整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凝聚的功力又从周身百骸散了出去,荒废了大半!

    这其实是非常重大的损失!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一个人不可能一直练功,不吃饭,不睡觉,那样的话,**根本承受不了,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

    孙思邈常常教导唐朝,练功是逆天而行的事情,不能因为一时的徘徊不进而心灰意冷。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唐朝觉身上内力丝毫没有长进,也就是搬运周天的时候,感觉到丹田中并无继续充实的现象,曾经困惑无比!

    但他幸亏有了孙思邈这个武学大行家的指点,所以才能顺利的度过难关!

    孙思邈告诉他,这就是练习上乘武功一定会遇到的心魔,另一说是孽障,关卡!

    在这样的时候,你必须设法破除孽障,才能继续前进!破除孽障的法门有很多,但必须要因人而宜,一般练武人往往会在练习的时候控制不住心中所想,但这就是练习气功的大忌,因为,气功全靠一口气,任何大宗师,大高手,只要气门一破,就丝毫也不足畏!

    明劲练习到颠峰的人,往往却可以战胜暗劲高手,就是因为天赋的因素!

    天赋高的人,本身明劲的力量就重达千斤,和一般化境高手交手,用上了暗劲,力量也不过一千五六百斤,被明劲高手得手,他照样可以取你性命!

    这其实也是原子弹的氢弹的区别,氢弹固然可怕,比原子弹的力量强悍了百千倍,但对人造成的结果,往往是相同的,中了氢弹是死,中了原子弹也是死,没有任何的差别!

    世界上常常出现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例子,其实就是这种因素的影响,许多东西都不是孤立的。孤立存在的东西迟早会被人摧毁,而是有机联系的,一旦强大的东西不在意,弱小的东西就可以一击而胜,因为,强大的东西内部,一定有非同寻常的牵制者!

    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公司,都是这样,当权者不能一味的压制反对者,不然的话,后果是灾难性的,这就是经常所说的两败俱伤!——

    “孩子,我真想不到,你的武功会进展这么快?”孙思邈花白的头出现在演武场里。

    唐朝现在已经设置了自己的演武场,除了专信等,舍瓦也经常到这里练功,互相探讨一些武学上的疑难!

    “是啊,孙前辈,五个月之前,我完全可以和他打成平手,而且我感觉我的赢面比较大,想不到现在,我已经很难在他手里走过一百招!”

    专信也是由衷的佩服,不仅佩服唐朝的武功,也很佩服孙思邈的知人之明,他的确没有看错唐朝,他说唐朝的潜力巨大,专信初时还不相信,但这五个月下来,每天和唐朝对练,感觉他几乎每天都不同,直到现在,自己明明知道上乘武功的练法,和唐朝修炼的也是一路武功,但自己就是进步迟缓!

    没有比较,也许他不会如此看,但一旦以自己的进步和唐朝的进步一加印证,他顿时很泄气!

    练习高深武功,靠的就是天赋,几乎没有捷径,没有这个天赋的人,一辈子也难望人项背!

    “师傅,我自己感觉,进展似乎太慢了,我觉得,要是我现在遇到铁慕容,很可能还不是他的对手!”

    “呵呵,孩子,你还差得远呢!”孙思邈笑了起来。

    他能够理解唐朝的感情,练武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将武功练到铁慕容或者是李南靖的水平,但芸芸众生之中,又有几人能达到这样的标准?世人往往喜欢高看自己,轻视别人,其实,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一个不起眼的人可以败坏你,伤害你,甚至将你推入死地,哪怕你是皇帝,只要机缘巧合!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这是世人的通病,都觉得自己比别人高贵三分,高明三分!

    其实,单个的人,任何一人,包括秦皇汉武,成吉思汗,一个人,算得了什么,只有当这人能够随心所欲的操纵全世界的时候,才可以勉强称得上伟大。毕竟,人类说不定也是宇宙中低能的族类!

    茫茫宇宙,不可未知,谁能尽知其中的秘密?——

    “师傅,我不服!”唐朝有些不满了,师傅的话显然小看了他。

    孙思邈哈哈大笑:“孩子,你的轻功,从河洛踏罡步伐中领悟出的轻功,加上你现在不错的内力,该是能接近能踏雪无痕的境地了,要是你和铁慕容那样的高手遇上了,一旦交战不利,倒可以逃之夭夭,他很难将你追上的!”

    “师傅,我可以击败他的!”唐朝信心满满的说道。

    “呵呵,为师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传说中,有些人的武功,是在实战中能常的挥,明明武功比对手低,却能爆冷战胜无比强大的对手,我当然希望孩子你能战胜铁慕容,你有这样的信心,我很高兴!”

    孙思邈心中欢乐,他也早已经看出,唐朝武功一日千里,已经渐渐练通明境,向暗劲的方向进军!

    “啪!”唐朝继续练拳,一拳击出,将空气击得出一声强大的脆响。

    “呵呵,千金难买一声响!”这孩子的武功,现在已经这样了,将来不知道还会攀上何等不可思议的境界!孙思邈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捋着自己的胡子,显得十分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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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比武招亲 下
    这段时间,朝廷中诸事不兴,只有王巨的大案,终于落下帷幕,经过刑部和大理寺近一年的明查暗访,终于将一个叫马性的人定为刺杀者,而他自己也是曲打成招,承认自己干下了刺杀朝廷命官的大恶事。

    唐朝本在担心,皇上涵养也异常的好,竟是一再的将彻查此事的期限延长,似乎真要查到自己的头上来,但终于结案了,他心中也就落下一块大石头,更加专注于武功修为上。

    这天晚上,唐朝准备好绫罗绸缎、珍奇好玩之物,带着张家正这个媒人,再次的来到玉真长公主府邸,因为,今天是玉真长公主主动相邀请,请他到府上谈芹儿的婚事。

    唐朝早已经知道玉真着他手下浪飞主持比武招亲的诸多事宜,而且现在话已经传了出去,唐朝也早已经得到确切的情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会要自己去见她,但想到皇室的威严不能轻易冒犯,只得赶去玉真府邸。

    浪飞很热情的将唐朝招呼进了玉真长公主高大的厅堂里,经他的示意,专信留在门外,只带他一个人进了府邸,左拐右拐,来到一处暖阁里。

    唐朝心中暗暗奇怪,不知道玉真长公主会说些什么话,正在这个时候,柳树后就转出了玉真长公主。

    她今天穿着盛装,像这样的装束,她平时都少穿,一般只有在元宵灯会皇室与百姓同乐的时候,她才会穿到五凤楼上,和贵妃嫔嫱一起炫耀一下,毕竟,很多老百姓,除了看皇帝之外,就是看这些公主或者娘娘的姿色了。

    但她今天穿上了,似乎是刻意了打扮了自己,画上了很浓的妆。

    这样一打扮之后,使人立即忘记了她的年龄。

    其实,这也是她这个年纪还想保持住美貌的女人的悲哀,每天必须化妆,而且还要画很浓的妆,不然的话,岁月的无情就会暴露在她白皙的脸上。

    不可否认的是,像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女人,天生丽质,生活优越,保养得法,即使近五十岁了,看去也确实像三十许许娘,但要想像春花少女,那显然是奢求了,不过她也是一个不服输的女人,她确信,天下所有的男人,都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她就不信她降伏不了唐朝,所以她还要试试!

    她有高贵的血统,她一直觉得,自己可以放荡,而且放荡了之后,她还可以高高在上,让全天下的男人去仰慕她,并且她的确有这个资本,她手上有很大的权力,不管是杨玉环还是李隆基,都会给她的面子。

    她推荐的人,从来没有驳回过,毕竟,李隆基的弟兄姐妹并不多,玉真长公主又特别依恋自己,当初太平公主还在的时候,这妹子可是给自己探听到不少的情报,这才能使自己险险的稳固帝位,所以他一直很爱护她。

    而玉真长公主除了在唐朝这事情上有点糊涂之外,她在别的方面却是精通做人之道,知道不少的大臣已经在背后说她的风流事,现在已经非常的收敛,有几个面也严令他们留守在长公主府邸里,并且还故意和唐朝时相来往,现在更放出了为她女儿芹儿比武招亲的话,这在外人看来,渐渐有人觉得玉真长公主这婆娘不是个浪货,再加上她和杨玉环经常一起在玉真观敬香,众口传扬之下,都觉得她是一个大大的好人,更有的认为她是女真人,普救世人。

    她倒的确想得到这样的好名声,经常在府邸周围布施老百姓,在民间的名声的确很好——

    坐下,坐定,玉真长公主一直不开口,只是一直的看着唐朝,似乎他的脸上长了花。

    “长公主见召,不知何事?”唐朝毕竟是少年人,憋不住,先问了出来。

    玉真长公主就是要唐朝先开口,闻言一笑:“好,既然唐大人问了,我也就直说!”

    唐朝心中有一种难言的失落:“李姐,您,您还是叫我唐朝?”

    在唐朝的心中,似乎失去了一种十分珍贵的东西,想赶紧挽回来。

    “唐大人,您现在是朝廷的柱石,名义上的宰相之一,再用原来的称呼,我怎么敢?”

    这句话中带刺,唐朝岂会听不出来,讷讷的说道:“李姐,您,您还是像以前那样待我好吗,您知道吗,在我心里,一直把您看作一个很亲近的人,真的,非常亲近的人!”

    情不自禁的,唐朝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温暖而柔滑,有一种很妙的手感。但唐朝现在的心中,却没有一点杂念,想到的只是将她当成自己的亲妈妈。也许,我亲妈妈也像她现在的年龄,也像她现在这样的美丽!

    一个少年人的心中,其实有很多细腻的感情,并不像有些小说写的那样,少年人就是热血,其他的什么也感觉不到,感觉不细致,其实这是大大的错了。反正,现在的唐朝,穿越到唐朝之后,感觉自己非常的心非常的善感,非常的细腻。

    玉真长公主一真颤抖,身上似乎生了一种可怕的变化,眼中似乎有泪光一闪,随即镇定下来。

    她一直是一个冷静自持的女人,轻轻的抽回了自己的手,苦笑:“唐大人,你变了,你变得不像是以前那个男人,那个一见了女人就控制不住的男人!”

    的确,唐朝想到以前见她时候的光景,不可否认的,玉真是一个性感的女人。

    性感与否,与女人的年龄并没有多大的关系,有的三十岁了也不性感,有的则十六七岁的时候就使男人想入非非。

    “是啊,公主,您已经答应将芹儿嫁给我,为什么又要比武招亲呢?”他雅不愿谈这些私事,他是想将芹儿夺回自己的怀抱。

    要是在穿越前,唐朝可能会对这样的话不屑一顾,毕竟,你女儿喜欢的是我,你不同意,我不会将她悄悄带走么?

    可现在是要命的唐朝,唐朝有唐朝的规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父母的可以决定女儿的未来,生杀之权都在她手,更不用说婚嫁这样的小事了。玉真长公主的丈夫已经过世,现在决定芹儿命运的,就是玉真长公主了。

    她就是把她嫁给一个乞丐,也没有人敢把她怎么样,更不用说她现在还是以这样相对公平的方式将她嫁出去,她只是一个利物,谁的武功高,她就是谁的女人,公平合理!

    “唐大人,我很奇怪,这样的话,为什么不是你急着来问我,而要我找你之后,你才来到我府上问我?”

    玉真问的别的事,显然,她觉得这很不正常。

    “回长公主话,小子觉得,我现在的武功,完全有机会在比武中光明正大的娶到芹儿!”

    “什么?”玉真长公主脸上露出奇怪之极的神色,“你,我一直都知道的,你毫无武功是不是?”

    “呵呵,长公主,我想您是误会了,你想想,我揭破独孤信阴谋的时候就曾经答应过你,一个月之后和他比武,我要在公平的决斗中战胜他,只是由于这小子提前溜走,躲起来了,这才没有比成。不过,那个时候,你应该知道,我会武功的事情了?”

    “是啊,我知道,这些,我也是以前听独孤信说的,他当时曾经试探过你,知道你没有武功,想来是后来跟着别人学武是不是?”

    “长公主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的,我现在日夜勤练武功,我自己觉得,已经相当不错了。”

    “呵呵!”玉真长公主冷笑起来,“你以为,就凭你半路出家,学的几手武功,就能够击败京城各路英雄,娶到我女儿?”

    唐朝顿时觉得没有把握,他知道,师傅孙思邈说的是实话,就算自己学的都是上乘武学,但要命的是,这就好比学中医的人,粗略的生病,自然知道用什么药物,但用多用少,加什么辅助药物,没有上十年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出名的。这也就是中医难以出名而西医很吃香的缘故了。

    唐朝现在也是,武功内力都已经不错,更有宝贵的临场经验,不少高手武功比他高,也不一定能战胜他,可武功就如一门艺术,细微之处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全领悟的,靠的是日积月累的水磨功夫!

    以唐朝现在的勤奋程度,十年之后,有望武功大成,达到至虚至圣的境界,毕竟,一个人的天赋,才是武功之中最重要的因素,他的血管与常人的大不相同,要练到霸道无比的暗劲,只要假以时日,肯定会办到。

    传说中,有一种龙象大力神功,就是武功练到换血换髓的程度之后,练武者自然就具有了无比的神力,可以举起千斤之鼎,像传说中西楚霸王项羽,就是属于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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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一战而胜 上
    “长公主,我虽然没有把握,但是势逼如此,我还是只能行险一试!”

    唐朝思考的半晌,终于下定了决心,他隐隐的感觉到,玉真长公主这次叫自己来,已经算是给自己最后通牒了,可他不能向她妥协,他知道妥协的后果,不管是对公主自己还是对自己,还有对芹儿,都是不好的,所以他必须要有一个决断。

    玉真长公主的面容古井不波,似乎这样的情况早在她意料之中,笑道:“我已经告诉京城各路武林高手,不管年纪大小,婚姻与否,都可以参加这场角逐,你还想一试,真的使我十分的不解?”

    “长公主,此事易知耳,长公主是不是要告诉我,我这次有可能面对天下武林道:“这点小事,唐朝当然答应!”

    玉真长公主就牵着他的手,笑道:“你不是说想让当你妈吗,那我们现在就试试看,看我有没有做你妈的福气?”

    “怎样试?”唐朝大喜,在他心中,这就是最好的结局,芹儿做自己的妻子,玉真长公主像亲妈妈一样的爱护他。

    “很简单,你把我背在身上,奔到对面那座假山再说!”

    “这,这要是被您府里的丫鬟看到,恐怕不好?”唐朝很迟疑。

    “我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你都满足不了,还说什么想让我当你妈,这不是空话吗?”玉真长公主的脸色沉了下来,有些恼怒的味儿。

    唐朝想想也是,既然我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妈,背背她又有何妨?

    当下屈膝蹲下:“长公主,我背你好啦?”

    玉真长公主却不理他,说道:“什么长公主,我要你叫我妈,叫,只要你叫得出口!”说完咯咯的笑了起来,艳丽得很。

    唐朝想到也许还在苦苦思念自己的老妈,依稀就是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容颜,脱口而出:“妈,孩儿背你!”

    一把将她背在背上,向着对面的假山冲了过去!

    不背还好,一背的时候,他立即感觉到玉真长公主浑圆厚实的胸部!

    他极力的让自己不去想,但没有办法,他还是立即的想入非非,一股热力自小腹间升起,尤物,在这片刻之间,唐朝想到了尤物两个字。

    说实在的,玉真长公主真的是个尤物,就她这弹性十足的胸部,竟然和自己的老婆李莲公主一模一样!

    这真的是天下罕见之事!

    一个女人,到四十多岁年纪的时候,身体各方面机能本来应该全面的进入更年期,退化,但玉真长公主却似乎将这一艰难战胜了!

    我的天!

    幸好唐朝学了高深的内功,赶紧运起功力驱走心魔,这才能死里逃生。

    到达对面假山的时候,假山后面是一扇门,门洞开,里面有一张宽大而舒适的床,四周的景色柔和!

    玉真长公主本以为唐朝是个少年人,定力有限,刚才这么一诱惑他,他一到达这扇门之后就会对自己情不自禁,哪里想到这小子眼中没有但思**,只是平静的问道:“妈,就是这里吗?”

    玉真长公主脸上布满寒霜,她再也想不到,自己最厉害的招术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竟丝毫也挥不了作用。

    “坐下,今天,你必须听我的,不然的话,我死也不会将我女儿嫁给你的!”

    听她说了这样的话,唐朝还有什么话说,自然什么也不能说,苦笑的坐下!

    他明白,一个女人极端渴望的东西得不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他知道,现在自己能做的,就是尽量的满足她的要求,陪她看一会月亮,然后走人!

    室门关上,灯光柔和!

    室中有桌,桌上有菜,玉真长公主满满的斟了一杯酒,倒在夜光杯里,然后,再给自己加满。

    举杯!

    “唐朝,想娶我女儿的话,干了此杯?”

    唐朝本能的觉得不对,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他现在的修为,虽然还没有达到武功的绝顶,甚至连化境都还没有步入,本不会有那样强的感应能力,不过,一丝灵明还是促使他知道,这杯酒有问题!

    “喝呀,你干吗不喝,你不喝我喝!”

    玉真长公主说到做到,一口将一杯酒干了,出气喘的咳嗽声。

    唐朝再无怀疑,喝下了酒,但却以极端强大的内力,将酒逼住在丹田小腹之处!

    不对,好象十分的不对!

    一刹那间,唐朝感觉到天旋地转!

    他再也想不到,他喝下的并不是毒药,而是极端厉害的******和******!

    唐朝一感觉不对,一口酒箭射出,但已经有少量的药物浸润了他的胃!

    一个人内力再强,也只能暂时的逼住,却不能保证一丝也不侵犯进去。况且唐朝中的是******和******,并不是毒药,他练功的时候征对的都是毒药,所以顿时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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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一战而胜 中
    唐朝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身上酸软如棉,没有一丝的气力,尤其是下身!

    但他的眼睛还能够睁开,于是他睁开眼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玉真长公主,这个紧紧偎依在自己身边的女人的脸!

    啊!唐朝吼了一声,不知道从哪里迸出一丝力气,推开了她。

    一摸,立即摸着了她身上滑腻腻,软绵绵的肌肤,猴子一样的跳了起来,滚下床,穿上衣服鞋袜。

    玉真长公主立即也醒了,看着唐朝的样子,吃吃的一笑:“唐公子,不用这么紧张!”

    这样的事情,她似乎已经司空见惯,脸上露出**得到满足的晕红,眼圈下垂,但这却使得她看上去的时候只像三十岁左右的女人!

    她的整个身体,有一种神采焕,生机勃勃的情形。

    她坐了起来,毫不避嫌的穿上了衣服!

    唐朝无意之中一看,哇噻!这女人的身材真好!

    我,我昨天晚上,难道真的,真的干了一些荒唐的事情?

    想到这,唐朝的脸就红,这**,原来真的是个尤物!

    但他随即明白了,一切事情都明白了,忽然一声冷笑:“长公主,下官告辞!”

    他心中很难过,他并不希望这样的!

    即使玉真长公主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但她是芹儿的妈妈,他也不该有任何非分之想的,更不能这样做,可是,这个女人似乎不管这些!

    “等一下!”玉真长公主温柔的靠在他身上。

    唐朝全身似乎已经麻木,并不反抗:“长公主,您难道不知道,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吗?”

    玉真就很媚的一笑:“世间的东西,无所谓对或者错,只要你做得到,就是对的,反之则错!”

    唐朝一惊,看着她半晌:“我从来没有想到,你是这样强横的一个女人,你的话,我算领教了,这使我想起了曹操的话‘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你是这样的人?”

    “你说的没错,其实不仅仅是曹操和我,世人大多是这样,搞什么繁文缛节,都是假仁假义,我玉真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得到,现在,你知道了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以后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长公主,我,昨天晚上,生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我之所愿,我虽然对不起长公主,但是,这也算是对您的一个小小的补偿,我们之间,应该有一个了断了,你说是不是?”

    “嘻嘻!”玉真长公主笑了起来,摸着他的脸:“真想不到,看你年纪轻轻,斯文懦弱的样儿,我还以为你不行,想不到你竟比想象中还要厉害得多,我,本公主觉得,这一辈子,有过这一次,就是死,也值得了·!”

    唐朝的脸一红,**,这婆娘尽说些风话,真是荡得可以。

    “呵呵,你别不好意思,有道是,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们男人,自然希望妻妾成群,溶化富贵,可我们女人,只要有一个知心的男人,那就什么都足够了,你,我一直都以为自己那么迷恋你,是错的,可是现在看来,我没有错,一点也没有错,而且我知道,你比我想象中的好!”

    世界上有些女人,喜欢男人的唯一标准,不再于这男人长得怎么样,而在于这男人是不是像个男人,是不是个真正的男人!

    玉真长公主无疑就是这样的女人!

    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唐朝是一个性感的男人,他才这样迷恋他的。

    “长公主,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唐朝假装痴呆。

    “那我明白的告诉你,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女人,你也是我的男人,以后,你就常常来我家过夜!”

    “这,这绝不可以!”唐朝愤怒。

    这婆娘把我看什么了,她的又一个御用面?

    “呵呵,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愿意这样,因为这样的话,似乎降低了您黄门侍郎的身份,况且,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不能一直和我这样来往,不过这一点,我早已经替一想好了,我会将我的宝贝女儿芹儿嫁给你!”

    “谢谢!”终于,唐朝对她产生了一点好感。这婆娘虽然放荡,但还是知道替我唐朝想一想,不然的话,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我的女儿,我想她嫁给谁她就是谁的,不过,你想得到她,必须答应我的要求,我想你不会拒绝的?”玉真无耻的看着他。

    唐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公主的意思,是,是要我以后还还常常和你,和你……然后才可以娶你的女儿?”

    “当然,我没有丈夫,女婿这么好,为什么不能疼一下丈母娘,您放心,我绝不会让你难堪的,也绝不会让芹儿知道,这可是一件好事情,你想想,前前后后,我对你的真心,就是一个石头人,也应该被感动了!”

    唐朝心中有些恐惧,太不应该了,为什么这些高贵的女人,越是想玩一些危险的游戏,我不玩,不能玩!

    “对不起,长公主,我看我们已经不能再谈下去了!”

    唐朝猛的推开了她,冲了出去。

    “小子,你别不知好歹,你想想,你现在的一切,荣华富贵,都是我给的,还有芹儿,也是我的,你一旦不合我意,你知道后果的!”

    “长公主,请您自重,我不怕任何后果,告辞了!”

    “你,你真的敢走!”玉真长公主再也想不到,话已经说到这样的份上,又生了昨天晚上那样的事情,这小子竟然还是不顺从自己,这个时候,她的脸色气红了力。

    但唐朝已经昂然的走了出去,瞬息之间消失不见,他现在的轻功,已经到了十分高明的地步!

    我不该小看这个女人的,我以为,我自己武功不错就不怕她,想不到,还是被这女人骗了!

    但直到回到家里,唐朝还是觉得奇怪,这女人哪里来的药,竟有那么厉害,自己只喝下浅浅的一杯,竟然禁受不住!

    我很厉害,我那方面在酒后仍然很厉害吗,想到这里,唐朝邪邪的笑了起来。

    玉站长公主则痛苦出了一声嘶叫,躺回床上,将身上的衣服撕得稀烂:“为什么,为什么我已经得到了这个男人,现在心里还是这么难受呢?”

    她不知道,她当然不知道,这就是爱情!

    爱情不仅仅是占有,像她这样卑劣的占有,扭曲了人性,她以为会换回自尊,其实她错了,她根本上都错了,她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高贵的女人,高高在上,任何人都只能满足她,顺从她!

    就在这瞬间,她忽然有篡位的冲动,要是我是武则天,唐朝这样的男人会不会喜欢我呢?

    只有攀上权力的顶峰,当上女王,我才能够为所欲为。

    可她立即就觉得这是一场虚空,也许,就算我当上了女皇,唐朝这小子也不会顺从我的!

    她本是一个冷静自持的女人,但**这扇门,一旦敞开,就像吸食了吗啡一样,永远无法自拔,而且她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更是越来越热中于床第之事,她觉得,再不享受几年的话,恐怕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是公主又怎么样,花容月貌又怎么样,富贵逼人又怎么样,岁月流转,也不过是镜花水月!

    及时行乐,这使她想起了李白的诗:“万物者,天地自逆旅;人生者,百代之过客”,就是“秉烛夜游”,也当及时欢乐,不然,你会被无情的岁月湮没!名声,荣辱,对错,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她想把握的,就是现在,人到了她这样的地位,到了她这样的年龄,思想自然就往奢银这方面展,只觉得人生短暂,除了追求长生之外,玉真长公主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男人!

    像唐朝这样的男人,她当然不会放过,即使用些卑劣的手段也说不得了。

    像她这样出生在皇室的人,亲眼见到太平公主的头挂在城墙上,见到了残酷的宫廷之争,使她早早的明白了一个道理,胜则为王,败则为寇。

    只要自己的计谋成功了,就是赢家!

    这小子,男人的能力是没得说,老娘已经喜欢上了,没办法,但就想这样平白的得了我女儿,再不理老娘,却是休想!在本公主面前,谁也别想占便宜,要么答应老娘的要求,要么从我面前消失!

    呵呵,京城武林之中,武功高手何其之多,这小子要想独战群雄,夺取第一却还能保住性命,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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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一战而胜 下
    玉真长公主此后虽然屡屡的派人来府上结好唐朝,但这强横女人的内心依然不变,就是要娶芹儿,就必须答应她的条件!

    唐朝苦笑,只好拒不见她的使人,专心练功,他知道,这世界上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也许,要想得到芹儿,只好在武功上见个高下了。\更新快

    唐朝现在的皮肤深黑,有一种黑蚯蚓的感觉。那是他已经将功夫练到了暗劲的层次,身上的静脉血管扩张,自然而然的在他身上露出这样的色彩。

    玉真长公主心如铁石,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芹儿,鼻子中出一声冷笑:“芹儿,你起来,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芹儿的泪水珍珠断线一般的掉下:“妈妈,您就成全我的幸福,我和唐大哥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害自己的女儿?”

    玉真长公主的神色不变:“我害你?呵呵”,这女人笑了起来,好半晌才说道:“我真想不到,我自己的女儿,竟和我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这是一件荒唐的事情,不过,现在说明,或许我们母女两人心中,都要好过一些!”

    “妈,你,你说的是真的吗?”芹儿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当然是真的,这件事情,朝廷上很多人都在传说,岂会有假的!”

    “妈,我也听到了这样的传说,可我一直都不相信,我以为,这些都是别人散布的谣言,可女儿,我真想不到,妈妈,原来你也喜欢唐朝!”

    玉真长公主就冷笑了起来:“你现在很恨你妈?”

    芹儿半晌不答,停了好一会才道:“妈。我也是女人,还是你的女儿,自然能体会你的感情。我早已经知道这事,却是再也不相信,妈会真的喜欢上了唐朝,现在我已经体会了妈的心情。你现在觉得,是女儿破坏了你的幸福,唐朝喜欢上我,而他似乎不喜欢妈妈,所以连女儿也恨上了,妈,我说的话没错?”

    玉真长公主沉默半晌,忽然笑了:“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条件,可惜唐朝这小子太过迂腐,他不肯同意?”

    “什么条件?”芹儿吃惊的问道。

    “这样的条件,妈虽然厚颜无耻,但还是不会宣之于口的。不过,以你的聪明,你应该想得到!”

    “啊,妈,你是说我和……和妈都一起,这个……”

    芹儿忽然说不下去“妈,此事绝不可行,好,女儿知道您的性格,女儿不再求你,我走啦!”

    “你想去哪里?”玉真长公主厉声说道。

    “妈妈以前让我出家,或许,我真和太上老君有缘,你就让我出家入道,免却了多少苦恼!”

    “你敢?”玉真愤怒。

    “妈,我现在还有什么不敢的,大不了妈将我生出来,再将我杀了就是了,我觉得真没意思,真的,活着没有一点意思。”

    “可我说过的,你要是再出家,但妈的话一样不变,我就牺牲你三姐就是了,你三姐体弱多病,你难道忍心她替你受那么多苦?”

    “妈,你究竟想怎样?”芹儿激动起来。

    “答应我的条件!”

    “办不到,妈,您的要求,在我来说,是难以想象之事,我这就去了!”

    “臭丫头,来人啊,把我给我关进地牢里,以一等犯人的资格对待,全天十二个时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这一喝,她手下亲卫就进来将芹儿带走了,关进了地牢里。

    比武招亲大会如期举行,吸引了天下无数的英雄豪杰,甚至包括唐朝的一些藩国和外国高手。

    这是一条便捷的进身之阶,谁都想一战而胜,一步登天!

    平常的时候,皇室的女子都是嫁给王公贵人,哪里有这些草莽豪杰晋升的机会,但这一次,他们拥有和这些人一样的权力,一战而胜,梦想的东西就会得到!

    这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玉真长公主府邸外搭建了一个巨大的高台,四周摆设了千百张桌子,茶水齐备,用以招待来自四面八方的宾客!

    还没到午时,高台四周已经挤满了来自三山五岳的武里高人,练武的人还只是少数,看热闹的却是多数,大都是京城附近的居民。

    呵呵,虽然得不到郡主,但看看别人是怎么得到的,也可解解谗。

    浪飞心中满意,他只这次大会的主持人,可心中还是忘不了长公主的话,只要你的武功最高,我就会将芹儿嫁给你!

    只见他率先登台,抱拳向四方作了一个团圆揖,台下顿时安静下来,只听他郎声说道:“各位,承蒙各路英雄好汉看得起,来到长公主府,在下浪飞,受玉真长公主之托在此主持郡主的比武招亲大会,有如下几个条款,请各路英雄务必遵守,不然的话,这大会没法儿办,会乱套的是不是?”

    早有底下一批五陵子弟吼了起来:“浪大人说的是!”“对对,无规矩不成方圆嘛!”“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划下道儿来是正经!”

    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

    “好,那我就说了,第一,各位前来,玉真长公主吩咐了,不招待不行,招待的话,由于人数太多,太也麻烦,这里只提供便饭,每人只能领一次饭,请自重!”

    “好好!”那些来看热闹的居民一听,大声叫好,今儿个真是有眼福还有口福啊,至于一般的英雄豪杰,就算黑道上的,哪个没有钱,倒不在乎这些。

    浪飞的声音运起了内力,立即将一切嘈杂都压了下去,不少武功高手都暗暗佩服,听说这小子是玉真长公主座下的席护卫,果然有不凡的武功。

    “这第二条嘛,倒是简单,比武招亲,本是好事,玉真长公主一生信道,慈悲为怀,雅不愿看到流血之事,更不想出人命,所以规定,只比拳脚,不比兵,大家点到为止,锣声一响,四位公证的裁判就已经断了高下,请勿再起争执!并且有一点,要是哪一位英雄认为裁判判得不不公平,可以直接向裁判挑战,只要战胜了公证人,你就是新的公证人,到时候再进行重新裁决!不过,比武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不受伤,出人命的事,也在所难免,不过长公主说了,万一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伤残者补偿纹银一百两,被杀的补偿一千两!比武开始在即,我这就请出今日比武招亲的四位位德高望重的公证人,先有请神策军统领,京城武林中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的马正章马大人!”

    台下之人本来以为这些公证都是些不出名的人,想不到第一个就是这个煞星,顿时安静下来。马正章飞扬跋扈,在长安城中呼风唤雨,早有人不满,但这人的武功,据说已经将暗劲练透,深不可测,想不到玉真长公主竟请得到这样的人当公证!

    马正章一跃登台,三丈高的高台他竟然能一跃而上,轻功之高,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上手轻功一露,台下雷鸣般的掌声响起,许不满他的人都想,这人虽然张扬,但他的确有惊人艺业。

    “现在介绍第二位公证,神策都尉称玄礼!”

    众人一听,都傻了眼,这人名不见经传,怎么配当公证。的确,陈玄礼这个人,一向低调,成天在宫中训练禁军,外人大多没有见过,所以名声不显。

    这陈玄礼并不张扬,老实的走上了高台,向四周微微一抱拳,算是见了个面,和马正章的出场相比,那是大大的逊色了。

    “现在一起介绍第三四位公证,天下武林的泰山北斗,铁慕容,李南靖!”

    “哇!!!!!”观众震天的吼了起来,他们显然想不到,这样的绝世高手,竟能来参加这场比武招亲大会!

    这两人手牵着手,轻飘飘的上了高台,虽然什么武功也没有露,但两人的威名镇华夏近二十年,也不需要卖弄武功,自然是泰山之重!

    高台上有十余丈方圆,每个角都安了一张椅子子,这四大公证就在浪飞的示意下坐进了椅中,正襟危坐,神色严肃。

    浪飞很满意,哈哈一笑:“比武招亲,现在开始,不才知道,我的武功,在数千位英雄的眼里,自是不屑一顾,但这就叫抛砖引玉,所以只好在这里献丑啦,哪一位英雄先上来领教?”

    大家再也想不到,第一个上场的居然是这个主持人,此人既然是玉真长公主的席护卫,武功自然不凡,一时之间倒没有人敢上台!

    唐朝和专信早已经夹杂在人群里,知道这些人的心思,都想别人打头阵,损失不少内力,然后再后面渔翁得利!

    也是浪飞太过托大,以为京城之中除了这四大公证之外,再也无人是自己对手,既然以公证的身份请了这四位前来,他们自然不能出来抢夺郡主,击败京城群豪,他自可以实现自己的野心!

    专信大叫一声,跃上台去,他现在就是给唐朝打头阵的,目的就是消耗这浪飞的体力!

    浪飞正想用激将法迫使人出来和他决战,现在见一人跃上的身法,吃了一惊,京城中的高手,当以此人为最大的劲敌,当日唐朝初到长安的时候,独孤信和浪飞就试探出了专信的武功,虽然不错,但走的路子并不纯正,况且武功不纯,不是自己的敌手,见他上台,却也不惧!

    只见专信道:“小子南诏专信,冒昧的问一句,这四大公证,他们有没有权力抢夺郡主?”

    “当然没有,那样的话,那不是乱套了,其实,这也是玉真长公主的意思,我想四位公证德高望重,即使想得到郡主,不过都不愿意违背了长公主的意思?”

    说完向这四人一看,除了马正章鼻子里哼出一声冷气之外,其余三人都微微点头。马正章很是郁闷,玉真章公主这婆娘忒也小气,明明知道京城之中以我的武功居,却硬要将我请为公证,那不是看不起我马正章,不想我做你的女婿是什么?

    但仔细一想,却没有办法,长公主这样的人,还是不要惹的好,连高公公都怕的人,的确是得罪不起,罢了!

    其余人本当铁慕容这样的高手会出来抢夺芹儿郡主,本不耻长公主的为人,这不明明害自己的女儿是什么,现在一见事实并非如此,都放下了心中一块石头。

    唐朝在下面一听,心花怒放,暗暗感激长公主,有句话叫作虎毒不食子,这样看来,玉真长公主只是不想将女儿嫁给我,却还是不愿意将一个大好的女儿嫁慕容那样的老男人,倒也不算是没有母女之情!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一章纯属意外
    专信微一抱拳:“那在下就献丑了!”

    说完这句话,掌势成圆,一前一后,摆下了南诏武林的起手势,准备进招。

    浪飞心中早知道此人是个劲敌,全神对付,一上来就用了劈掌,而且跨步进击,手上使了螺旋劲,一种黏滞的感觉,使得专信不能近身。

    这是什么功夫,这小子似乎摸不到他的虚实,根本不和自己硬接!

    两人在高台上旋转了七八圈,却都是脚步上的功夫,处在试探的阶段!

    台下有不少不懂武功的乡民,见两人只是围着转圈子,还以为两人的武功不厉害!有的已经在下面窃窃私语起来。

    但专信忽然控制不住自己,一拳狂暴的击出,爆出虎虎的拳风,他要逼迫这小子和自己交手!

    浪飞知道,此劲强悍,可谓十分的霸道,要不硬接,恐怕抵挡不住,只得单手一立,竖起手膀接了他一招,感觉专信手上力道极大!

    还真看不出来,这小子的本力,居然似乎到了能随时出暗劲的地步,但专信一击之后,随即以轻灵的步伐让开身形,心中忽然一宽,这小子一上来就向我下杀手,我还道他武功极高,现在看来,他击出一记暗劲之后,没有后继之力,武功显然已经还没有达到暗劲的层次,心中大宽,施展绝学螺旋神功,和专信周旋起来。

    专信此人的武功,虽然不像唐朝那样机缘巧合,天赋不凡,但其实本身的功力深厚,再加上孙思邈这样的大家这段时间的指导,虽然没有收他为徒,但一些武学的至理却是明白,这就好比是亮眼人和瞎子赛跑,效果大为不同。

    浪飞此人,其实武功很高,要不然,他也不会想打芹儿的主意了,只以为这四大公证一排除,京城再也无人是自己对手,因此才当先挑战!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又爆出暗劲,浪飞以小巧的身法躲避开,收势不住,一拳击在坚硬的木地板上,卡嚓一声,高台上出现了一个大洞!

    专信一拳之威,竟将这地板击穿!

    所有心怀雄心的少年武者都大吃了一惊,他们本以为,凭自己的武功,艰苦一战下来,或许能最终夺魁也说不定,但现在见了专信的武功,都望而却步!

    毕竟,大多数的武林高手,能像专信这样,将武功练到接近度暗的层次,拳脚上能不时的爆一下暗劲的人,已经很少了。

    许多人都将自己的武功和此人相印证,顿时不敢再出手。白白的被被别人打残打死,毕竟不是明智的想法。

    但这样也好,许多人这次来,本就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知道自己武功不行,不足与天下高手抗衡,顿时只看热闹了!

    高台上,专信连了几次暗劲,都被浪飞巧妙的避过!

    但一股凶悍之气,却是向人们透露了出来,尤其向浪飞透露了出来!

    但浪飞却一点也不在意,他之所以一直用螺旋神功,为的就是节约体力,他知道,要想最终夺魁,恐怕至少要经过三场比赛,倒不能一味的使用暗劲,不然的话,到时候以体力被人击败,那是大大不值的事情!

    但专信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体力和功力消耗,展开《括苍山武经》上的“飘风拳法”,快击快刺,着着抢攻。

    浪非大怒,这小子武功未必高于我,想不到竟然咄咄逼人,可不能再忍让了,他知道,自己要避,自是避得开的,但这样一来,自己一味的逃跑,必被京城武林中人所笑,当下爆拳突出,和专信以硬碰硬!

    每一拳出,双方相交,都会出闷雷一般的声响,用的虽然都是明劲,但拳头甚重,可毙疯牛,挨上一下,都不是玩的。

    不过幸好两人内功,都有相当造诣,抗击打能力强,双方这样动手,并没有多大影响,各无伤损,只将身上的衣服鞋子弄得损坏!

    交手四十招,专信身上的衣服裤子都已经破烂不堪,浪飞也好不了多少。这个时候,浪飞已经慢慢感觉到,要战胜面前这个专信,必须要拿出压箱底的武功了,这小子太能耐了,功力绝不在我之下,但他先前一轮急攻,消耗的体力太也巨大,我可以趁机进攻了。

    就是这一念之差,导致了浪飞不胜反辱!

    浪飞强攻十七招,都是站在中线,抢右侧线,这是他们螺旋门推动螺旋劲的最佳位置,招数绵绵而上,如长江大河,不可阻挡!

    但想不到的是,专信见招拆招,见式化式,竟将这一十七招硬手尽数接下,待浪飞招式一缓,一个迎门三步炮击了出去,开始了自己进攻的序幕,招数蜂拥而出!

    专信连攻二十九招,浪飞尽力闪避,但终于还是中在专信一招鳄鱼式下,剪尾一操,拉住了浪飞的小腿,就势外分,一抛一扭,浪飞的身子就如断弦的纸鸢,向高台下飞了下去!

    浪飞再也想不到,一味强悍进攻的专信,居然会突然使出这样巧妙到极点的招数!

    其实,专信这样做,其实也是行险一试,二十九招招进攻,他虽然时常和唐朝比拼内力,身体强悍之极,但武功毕竟还是没有达到随心所欲的化境,体力不衰,但气力已衰,再进攻下去,必定被浪飞所趁,他要是再一鼓作气的进攻自己,自己未必接得下,所以使上了剪尾一式,却想不到收到奇效。

    浪飞心中郁闷,身子在半空中一个转折,扑向高台边行的一根高柱子,本来够不到,一掉下去,三丈多高的擂台,加上专信手上的力道,不死也是个重伤。

    但浪飞身子忽然螺旋一样的一转,身子忽然打横一甩,头下脚上的扑了下去!

    这动作虽然冒险,但也是危急之中不得已的办法,就是这么一旋一甩,他的身子忽然在横向加长,脚一勾,勾住了柱子,一拉一缠,他整个人都扑上了柱子,哗啦啦几声,在柱子上连接几次力,卸去了全身的下坠力道,稳稳的落在地上!

    他虽然失望,但作为这次大会的主持者,却不能失了风度,在台下一抱拳道:“天下英雄在此,我浪飞被击下台,今日是败了,不知还有没有英雄好汉敢向专大侠挑战?”

    众人听他言辞不卑不亢,认败服输,心中大喜,均盼别人上去击专信。

    专信心中其实大大不安,刚才交手的时候,大家功力相当,根本不可能有丝毫留手,但刚才差一点就出了人命,还好浪飞轻功高绝,死里逃生,见他这样,心中这才安定下来!

    浪飞却是心中郁闷得吐血,原来我一直高看了这小子,他刚才使出的这招剪尾式,并不是什么刚猛暴烈的招数,原来是他已经将力气即将用尽,不得已再使出的巧招,我只需搬拳一打,他就立即处于劣势,那时候胜负之熟还很难说。

    他现在明白了,专信的武功,绝不在自己之下,即使自己一味的躲避,也不一定能将之击败,这家伙的内力太强悍了,连攻二十九招,我可不能!这一战倒是输得心服口服。

    浪飞重新上台,不过不是和人叫手,而是大声的问道:“还有哪一位英雄上来挑战专大侠?”

    台下没有任何应声,包括刑部资深捕头金良和古度,见了专信这样的武功,都望而却步,更不用说一般的市井混混,更是绝无挑战的可能!

    “我来我来,我来试!”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爬了上去。

    这汉子三十三四年纪,身高膀宽,一脸的横肉,一看就是练金钟罩、铁布衫的高手!

    这人也不介绍,就这么挥拳直击,好象是要等收拾了专信这才介绍自己。而他的确也是这个意思,他之所以不说场面话,就是觉得专信刚才一战,衣衫破烂,精力消耗过巨,若不趁现在这个机会进攻,那就拣不到车轮战的便宜!

    台下不少观众已经吼了起来,似乎觉得这样不公平,但专信并不惧怕,微微冷笑,看这小子脚步不稳,横练的功夫虽然不错,但步伐呆滞,行动不灵,我只需找出他的罩门,自可一击而胜!

    这样一想之后,一拳击出,直接击向这汉子的小腹下三寸丹田处!

    这汉子本自忖自己的硬功很好,也能像专信那样一拳打破坚硬的木版,所以想上来拣个便宜,哪里想到专信一招就找到了自己的罩门!

    他的横练功夫本来不错,但远没有达到能使自己全身刀枪不入的地步,全身的罩门,除了丹田之外,还有好几处!

    专信这也只是随便选一处进攻,他本也不指望能打上他,但这汉子练功夫被人打习惯了,再加上反应迟缓,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丹田上已经结实的着了一下!

    然后,他失去了知觉,永远的失去了知觉,专信拳头上数百斤的大力一下子炸开在他的丹田,一招之间就要了他的命!

    这汉子高大的身体轰然倒下,不仅全场的观众呆了,专信自己也呆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其实,这汉子的武功,最多只能算三流,本不该和不专信这样的高手交战,只是一时贪心,以为对方是强弩之末,想拣个便宜,哪里想到,比武都是极端凶险之事,一拳之下就被专信杀死!

    就专信目前的抗打打能力,和这汉子练的铁布衫也不相上下,再加上专信有强横的内力,这汉子只有几斤蛮力,上去交手,和送死其实没什么分别!

    先前不少人还在为专信打抱不平,现在却都不敢说话,谁也想不到,他仅仅是一拳,居然拥有如斯威力!

    这汉子的尸身很快被人抬下,浪飞高声叫道:“还有哪一位英雄上台和专大侠过招?”

    一连叫了三声,没有一个人答应,浪飞就无限感慨的看了看专信,要是我好生坚持,也许是有机会胜的,我还是小看了他,但也只得酸溜溜的说道:“本次比武招亲大会,已经决出武功最高的人,这个人就是专信专大侠,恭喜!”

    专信大喜,抱拳向四方做了一贯团圆揖:“谢谢,承蒙各位英雄谦让,让小子我得到长公主家的郡主,但在下其实武功粗疏,和我家主人一比,那是天差地远,我这次来,也是代师出战,所以,得到长公主郡主的人,应该是我师傅,他就是,唐朝,大家恭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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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二章暗劲
    唐朝心情很高兴,他本以为,以专信的武功,京城中该当有人能击败他,但想不到的是,浪飞这人鬼迷心窍,竟然假借玉真长公主的名义,事先请这四大公证,将这四个绝说看?”

    这几句话一说,顿时使得全场火热起来,毕竟,观众看了刚才的决战已经是不虚此行,但是还有热闹,那是最好的事情,纷纷鼓掌!

    马正章一直看不起唐朝,觉得他能够当上黄门侍郎这样的大官,靠的就是当玉真长公主的面,一听铁慕容之言,也站起来说道:“铁大侠说的没错,既然下面挑战者,唐朝大人要是自居为专信大侠师傅,或者让专信大侠出来对付,或者是你亲自对付,不然的话,即使算你胜了,玉真长公主的名声可被你败坏了!”

    浪飞大喜,既然自己得不到郡主,当然也希望别人得不到,向陈玄礼道:“陈大人,您的看法呢?”

    他知道,只要这陈大人支持自己,以后就是长公主责骂,自己也没有责任,毕竟,这四人都算是京城武功不定就会丧生在他这一轮刚猛的攻势之下!

    唐朝大喜,这正是自己的目的,要激怒他,使他放手和自己决战!

    他已经在训练中和专信大战了数十场,韧力惊人,专信武功和公孙无依在伯仲之间,要是对手放手决战,必败无疑!

    但唐朝忽然大吃了一惊,点闪退开,一拳击出,直取对方的小腹!

    一闪一进,唐朝居然能在间不容的时间内完成!

    公孙无依本以为唐朝会放手和自己敌对,但想不到敌手忽然退避,退的时候和进的时候同样的快,轻功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唐朝心中狂怒,暗劲勃,一拳击在他的小腹边缘,腰眼处!

    这一招,唐朝使用了接引神通,手臂从绝不可能的角度一弯,看似不可能,但却一拳击中!

    声如败革!

    公孙无依忽然感觉自己身上异常的空虚,有一种飘忽的感觉,他实在不相信,但他又不得不相信,他中暗劲了!

    这该死的唐朝,什么时候练成暗劲的?

    唐朝本不想杀公孙无依,不过这家伙一拳向自己照脸击到的时候,手上暴露出一个丑恶的金环,食指上!

    金环闪着光,青蓝色的光,显然喂了剧毒!——

    他早已经戴上了这个金环,不过一直藏在大拇指里,唐朝本在奇怪,他大拇指怎么了,是不是受了伤?

    就因为早有留心,这才使得公孙无依爆击拳的时候,他眼睛的余光能隐约的看到一丝光芒!

    幸亏唐朝有世间绝顶的轻功,不然的话,那一拳,公孙无依蓄势而已久,强悍无比,除了硬接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好走,那样的话,自己一定会中了他指上金环的毒手!

    原来,这就是铁慕容敢于要自己的得意弟子公开抛头露面的原因,早已经安排下阴谋诡计!

    这计划好毒,要不是唐朝一直小心防范,进攻的时候不敢过于逼近,倒真会栽在这小子的手下!

    铁慕容大惊失色,一掌隔空三丈击出,阻止了唐朝继续的追击,一把将公孙无依抱在怀里,伤心的道:“依儿,你中了暗劲?”

    公孙无依缓缓的点了点头,然后,立即死去!

    暗劲的威力太大,已经在迅之间伤害了内脏的经脉,使他的心跳停止!

    这一掌唐朝含怒而,将全身功力贯注在这一击上,纵然是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挨上了,也是一个死的命运,更不用公孙无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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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三章尘埃落定
    铁慕容见了公孙无依的脸色,立即知道徒这条性命已经毁在唐朝的手下,脸上紫气大盛,将徒弟的身子一抛,飘飘的下场:“唐朝大人武功高强,将我徒儿击毙,我愿再领教高招!”

    他毕竟也是绝十招,我真是一直小看了他,原来,他刚才和我徒儿相斗的时候,故意的隐瞒了实力!

    哎,我的乖徒儿,要是你不用毒针环,说不定唐朝是不会杀你的,他何必结我这个强仇!

    刹那间,铁慕容什么都明白了,即使是自己,处在唐朝那样的情况下,性命只在呼吸之间,也只有下毒手了,不然,自己也是性命不保,看来,唐朝真不是故意的,他先前也没有看出我徒儿手上有古怪,而是一刹那间面临绝境的时候用出的自保的招数,救命的招数!

    他打死我徒儿,也是迫不得已,错的是我那愚蠢的徒弟,既然已经探明白敌人武功比自己高得多,为什么不及早抽身?

    不过,这一拳还是要出去的!

    啊哈的一声大喊,唐朝一拳击来,铁慕容也是一拳击来,出一声郁闷的爆响,唐朝被击飞,但还没有败,都以为他会因此跌下台去,可是唐朝被击飞的身子在空中奇异的作了一个转折,鹞子翻身,落在西角上,踏住的只是一点点边缘!

    唐朝实在想不到,铁慕容的拳头竟有如此之重,连续七个翻身才将身上的力道卸去,差一点就下了台!

    专信大喜,爆喝一声:“第十招!”

    铁慕容这一击用上了全身之力,拳头的余力所及,将好不坚硬的楠木椅子带到,立即咔嚓嚓的变成了小孩子的玩具,七零八落。

    唐朝不说话,静静的看着一脸落寞的铁慕容,半晌,忽然笑了:“铁大侠,在下侥幸,承让了!”

    双拳一抱,如渊之凝,如岳之稳!

    铁慕容心中震惊:这小子从哪里学得这样惊世骇俗的武功,我一年前见他的时候,武功虽然不错,可以和专信这些媲美,想不到仅仅一年之间,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和我相差无几的地步!

    这是一件恐怖的事情,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

    这个时候,不仅铁慕容,马正章心中也有同样的想法,并且立即升起一种恐惧,强烈的恐惧!

    这小子年纪轻轻武功已经这样厉害,要是再过得几年,京城之中还有噍类吗?

    铁慕容是天下绝顶高手,自不能当众食言,只要将拳头一抱,坐回公证席位里。

    专信心中大喜,大声的问道:“还有哪一位英雄好汉上台和唐朝大人一争高下?”

    连叫了三遍,没有一个人敢回答,浪飞这个时候已经是心服口服,知道连铁慕容也不能将他奈何,还有谁敢上去找死?

    当下宣布道:“比武招亲顺利结束,唐朝唐侍郎夺得武功第一的名头,将会成为玉真长公主的郡马,大家祝贺他!”

    台下掌声无雷,都是自真心!

    谁也没有想到,在朝廷中身任显职的唐朝,竟然是个武功大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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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四章我不是英雄
    玉真长公主一直隐藏在角落里观看比武招亲大会的情况,连她也实在感觉到奇怪,也震惊,同时,心中升起一种特殊的感情,她不是失望,而是微微的感觉到高兴,还有就是引以为傲。

    我毕竟和这样强大的男人曾经有过一夜之欢,即使很不光明,甚至说有点卑鄙,但自己确实是“得到”了这个男人!

    在玉真长公主的心中,得到一个男人的定义和唐朝这样的穿越人完全不同,她的得到很直接,很简单,要容易得多!

    这个时候,她已经别无选择,她只好站出来,她本来以为,唐朝会输得很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的武功高强的男人抢走,可是他错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人们对事物的期待,其实很奇怪,强大的,反而是希望他更强大,要是不慎输了,还会扼腕叹息,可对弱小的东西,有的人甚至巴不得他早点死,免得在这个世界上碍人的眼睛!

    这是世人卑劣的个性,也可以说是人类进化过程之中没有根治的恶疾!

    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样的思想,的确是存在着,希望好的更好,希望差的别出现,一些弱小的东西,除了当着笑料之外,希望他根本没有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玉真长公主现在的心态也是,唐朝没有战胜,她或许就在等着哪一天将他弄死,毕竟,这样忤逆自己的男人,她这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既然不顺从自己,那只好以更加高傲的姿态,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让他从这个尘世上消失。

    可另一方面,这个男人强大了,像唐朝现在这样,强大得有些恐怖,居然连京城最著名的拳师铁慕容也不能把他奈何,这个时候,人们的心中,就有了神一样的感觉,反而会对他得有些暧昧,并且牵涉到皇上,大家都不敢多说话,在座的六人之中,除了铁慕容和李南靖之外,其余的四个人,包括唐朝,都是见过李隆基武功的人,深知皇上武功极为厉害。

    唐朝心中深为喜欢,举杯说道:“武林之中都说‘北铁南乞’,两位在江湖之中侠名远扬,都是我所深为景仰的,想不到今日竟能见到,小子敬两位一杯?”

    至始至终,铁慕容都一言不,听唐朝这样说话,并不饮酒,只冷笑一声:“唐朝大人,你的好意我心领啦,不过,我的两个不成器的徒儿,一起都死在你的手下,看在玉真长公主的面上,待你成亲一年之后,我再来拜访!”

    众人都是愕然,满以为他默不做声,已经将徒儿死的事情压下去了,哪里想到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来,要知道玉真长公主的府邸,比什么灵王、信王府邸还要森严得多,这其中的原因,除了玉真自己和唐朝等寥寥几人之外,都不知道,铁慕容这样公然和唐朝为敌,虽然不脱江湖上男子汉大丈夫的本色,是条汉子,但要是惹恼了公主,那可是后患无穷,要想在京城混,那是艰难无比的事情。

    李隆基极端的信任玉真长公主,将一些重要的犯人都关押在玉真的府邸,她奏的事情,极少有不准的,不然,她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手腕,平白的就把唐朝这样一个人提拔上黄门侍郎的高位!

    当然,玉真之所以奏请,也主要是被唐朝的男色迷住的原因,再加上李林甫的举荐,就是一块瓦砾也变成了白玉,何况唐朝结识杨玉环,李林甫害他不死,再加上到山东求雨成功,更是名声大噪,不再是以前那个任人摆布的黄门侍郎,而变成了一个实权派,连李林甫也开始畏惧!

    以他这样身居高位的人,要不是被玉真长公主逼得急了,他是不会出来参加什么比武招亲的,他现在要什么女人,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力,但芹儿对自己情深一往,自己一个男人,既然答应了娶她,自不能食言。

    想不到浪飞这小子鬼迷心窍,居然打起芹儿的主意,将四大武林高手变成了只许看不许抢的看客,这才帮唐朝做成了嫁衣裳!

    但杀死公孙无依这件事情,却是怎么也难以令铁慕容释然。

    唐朝正想挽留,试图化解,但铁慕容忽然推杯站了起来:“唐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是想说我两个徒儿被杀,都有取死之道,是你迫不得已才那样做的,是不是?”

    “难道不是吗?”唐朝想说的,就是这句话,“你徒儿在擂台之上不遵守规矩,暗藏毒针环,想要一举将我击杀,我为了保命,只好杀他,这件事情,在座各位都是目光如炬,看得清清楚楚,铁大侠是性情中人,和徒弟情深,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人之常情,不过铁大侠不妨仔细想想,也许你就不会怪我唐朝无情啦!”

    铁慕容忽然一声冷笑:“我不是英雄,唐朝大人,您不要叫我大侠大侠的,我听着难受,我明白你说的意思,不过,我们之间将有一战,却是不能避免的事情,这样,一百日之后的今天,正是我徒儿毙命的百期,在下就在那一天,设宴云锦楼,领教唐朝大人高招?”

    “这,这铁大侠?也罢,就这样!”唐朝心中立即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他已经听出来了,这中原的武林的大豪,是要在那一天要自己的命,以祭奠他被杀的徒弟。

    他心中冷笑,这家伙,心术多半不正,你说你不是英雄,也许当真不是英雄,你徒弟要以毒针环暗算我的事情,难道事先没有和你商量过么?

    也许,只是他虽然高估了我,却没有估计到我的武功会高到这样恐怖的地步,以为只要一出毒针环我就会落败身死,想不到反丧在我的手下。

    铁慕容此人,最是看重自己的名声,如今他的两个门人都死在自己的手里,他知道,要想培养出一个能击败唐朝的弟子,这一生是永远没指望的了,所以只好亲自出手!

    他定下这百日只约,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替玉真长公主和芹儿考虑,只是因为他现在还想不到破解唐朝武功的方法,他要闭关三月,潜心思考,想出完胜的办法!

    以他这样的武林高手,就算到时候比武将唐朝击败,但只要自己受了一点伤,那就是不光彩的事情。

    而唐朝现在的武功,他知道得清楚,要想胜他自不在话下,但要胜要杀他而自己丝毫无损,却是极端艰难的一件事情,武林之中的决斗,要想完胜,武功必须高出别人一筹,不然的话,谁也没有完胜的把握。

    而他现在已经感觉出来,唐朝的耐力和体力都处在颠峰时期,再加上招数巧妙,步伐更是精妙,和自己相差只是一线,现在动手,自己甚至有输的可能,他一生不打没有把握的仗,自然要谋而后动。

    暗劲勃的时候,不管你是绝顶高手还是庸手,不死也是个重伤,所以在唐朝这样的人面前,一点也大意不得,不然的话,一世英名也许就会付之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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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五章妈
    铁慕容已去,玉真长公主强颜招待其余几人,心中甚为恼怒,但也没有办法,铁慕容这样的高手,天下之间又有什么好怕的,只得强自欢乐。

    几杯酒下肚,唐朝微笑的说道:“岳母,既然你已经将芹儿许配于我,现在可否让我亲自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你,你怎么知道她现在不知道呢?”

    唐朝就微笑的道:“岳母,我自己的未婚妻,我怎么会将她搞丢了,自然时时的注意着!”

    玉真长公主脸上露出奇怪之极的神色:“谁告诉你的?”

    她将自己的女儿秘密的关在地牢里,除了浪飞等几个近身侍卫知道之外,没有别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但唐朝似乎已经知道芹儿被关押之事。

    唐朝察颜观色,哈哈一笑:“岳母大人显然是误会了我,以为我敢在府上派人打听,其实不是的,岳母,您想知道原因吗?”

    “当然想!”玉真有些恼怒的回答。

    唐朝就郑重的道:“如果岳母想知道原因的话,还是我单独告诉你的好!”

    玉真长公主眼里露出一种奇怪的希冀:“那好的,我失陪一下,我和唐朝有几句话说,你们慢慢吃!”

    包括马正章在内的三位高手一见玉真长公主的表情,立即知道他们私下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同时心中怀疑,大家都说唐朝和玉真长公主有一腿,看这情形,应该不会错,可奇怪的是,玉真长公主以皇室之尊,怎么肯将自己的女儿像江湖上抢亲的一样嫁出去,难道,长公主这婆娘在吃醋?

    玉真长公主拉着唐朝,几步来到内室之中,一把就抱住了他:“唐朝,你,我太喜欢你啦!”

    唐朝微微恼怒,她也真是的,以前还有番说法,现在你的女儿就是我的妻子了,你怎么这样不知自重,但这女人就是抱住自己,没有什么别的举动,心中稍安,心中恼怒的想,我现在可再不能轻易喝你什么酒了,反正我现在就铁了心和芹儿成婚,她总不能失信于全天下人!

    玉真长公主的心中,现在其实是百转千回,明明知道怀里的这个男人永远不会真正的爱自己,但抱住的时候,却还是舍不得放开,又是欢喜,又是酸苦!她本不想真的将自己的女儿随便找个人嫁了,害了她一生,但那样做,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要逼迫唐朝就范,答应自己先前那些无耻的要求!

    可唐朝既然始终不肯回心转意,她自也恨极了他,誓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唐朝,却想不到冥冥之中似乎有天意,他不得不接受唐朝是自己女婿的事实!

    对一个好强的女人来说,这是相当痛苦的一件事情,可她没有办法,她本想将唐朝丝毫都不放在眼里,但见到了他惊人的武功,再加上以前唐朝在朝廷上立下的赫赫威名,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上这样的男人!

    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种神一样的气质,使女人无法不喜欢他,所以她现在的心里十分的矛盾,既想将女儿嫁给他以后和他岳母子关系算了,又想实现以前自己那个无耻的愿望!

    良久,唐朝轻轻的推开了他,眼神忧郁的看着她:“岳母,请告诉我,芹儿,你是不是把她关进黑牢里了?”

    玉真长公主缓缓的点头:“是的,她不听我的话,想要私自出来见你!”

    唐朝就跌脚说道:“我早知道会是这样的,以我对芹儿的了解,她肯定不会乖乖的呆在家里,听你的话,可她到现在也没出来找我,我就知道是你把她软禁起来了!”

    玉真长公主又激动的抓住了唐朝的手,拍打着袭击丰满的胸部:“你,你真的没有派人来打听,或者收买我的左右?”

    自从上次独孤信的事情之后,她心中一直有一种不信任感,对她左右的人有不信任感,毕竟,她的地位虽高,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担心唐睿宗的后人找自己报仇,毕竟,当初自己伙同哥哥李隆基杀了唐少帝李重茂,结下的仇家不少,虽然大多已经销声匿迹,但难保不会有人出来暗害父皇的子女!

    独孤信这个人,原来就是三哥的死对头,幸亏唐朝替自己现了,不然的话,不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我当然没有,岳母,你想想,您对我恩重如山,我怎么会恩将仇报,派人在你身边做卑鄙无耻的事情,我真的是推测的,因为,我以前曾经在你家的地牢里被囚禁过,以芹儿的脾气,你恐怕只有把她软禁起来才能使她听话!”

    玉真长公主一听,脸上露出美丽的笑容:“不是就好,不是就好!”将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唐朝虽然已经不是个处男,女人的什么地方都很熟悉,但还是红了红脸:“岳母,那您就带我去见见芹儿,我想将这个好消息当面告诉她!”

    玉真一听,脸色立即变了:“我们的事情不说情,你永远见不到我女儿!”

    “怎么啦,岳母,您可不能变卦?”唐朝有些焦急。

    玉真长公主一点也不急,索性坐了下来:“你坐下,岳母的话你也敢不听?”说着放开了他的手,痴痴的看着他的脸。

    唐朝只得坐下,看着玉真长公主的脸色:“岳母,我,我们之间,生了那次的事情,本不该再这样单独相处,可是,你还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外人说的呢?”

    玉真的脸上立即了光,看着唐朝,半晌,叹息一声:“唐朝,我多么的希望,我在三十年前遇上你,我想,那个时候,你一定会被我的美貌迷住的!”

    唐朝不知道该怎样回答,闻言苦笑一下,不知道她说这些有什么意义。

    “怎么,你不相信吗?”玉真的金鱼眉毛竖立了起来。

    “不不,我怎么会不相信,长公主就是到了这样的年纪,还这样美丽动人,年轻的时候自然是天仙一样的美女,这是无庸置疑的!”

    这样一说,玉真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还差不多,你心中现在一定在想,为什么我这个女人这么无耻,打自己女儿丈夫的主意,其实这也没什么,武则天就是我嫡亲的奶奶,我可是亲眼看着她在后宫养了不少的男人,张宗昌、张易之这些美男子,都是她的内宠,这些,你恐怕都知道,本公主是孀居之身,又把我这样美丽的女儿给了你,这点小小的要求,你真的不答应我?”

    唐朝见她竟然说出这样无耻的话来,脸色也变了:“长公主,请您自重,我从来没有想过,既做你女儿的丈夫,暗中还和你一起,这样,是不好的,我不管武则天是一个怎样的人,可我知道,做人最基本的道理,要有礼仪廉耻之心,不然的话,只能快活于一时,而被万世唾骂,想想韦皇后,当年何等的权势,却和武三思私通,得到了什么样的后果,砍头示众,长公主,您和她的年纪相仿,地位也相差不多,要是不注重这些,恐怕误了自己?”

    这些话,唐朝本不愿意在这恩人的面前说的,但势逼如此,也没有办法,如不以礼服之,恐怕将来会出意想不到的麻烦!

    对于这个女人那天晚上向自己下**得偿夙愿的事情,唐朝虽然恼怒,但想到毕竟不是自己本意,心中也灭有丝毫的负罪感,觉得就是以后面对芹儿的时候也可以理直气壮,但再“乱”的事情生,自己可是绝不能容忍了!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随即大变,因为这使她想到三十年前生在宫廷的政变,哥哥李隆基带领一大帮人,杀了韦皇后,杀了唐少帝,拥护自己的父亲李旦登基为帝,韦皇后这个人,是自己十分熟悉的,过了这么多年,本没有什么人敢在她面前提起,想不到唐朝却提到了。

    “唐朝,谢谢你给我说这些,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才觉得我是一个无耻的女人,是一个秽乱皇室的女人,那么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做?”

    “很简单,要皇上下诏,给您挑选一个英雄伟岸的丈夫,您这样孀居,就算没有别的男人,但四周的流言蜚语也很多,你会防不胜防,听我的话,您的女儿已经十七岁了,你也快五十的人,虽说更年期已经到来,但你保养得法,还是十分的美丽,但人可以不接受命运,却不能违背天意,秦始皇想长生不老,结果却是早死于巡路之中,您这样的年纪,应该多学学《南华经》,你本来和杨玉环在玉真观中学道,何不真心的信道,图一个延年益寿?”

    其实,玉真长公主自己也知道,随着自己年龄的增加,她虽然保养得好,但对某些方面的需要,已经大为降低,毕竟岁月不饶人!有的女人,五十岁不到就绝经了,根本谈不上那些事,只是玉真保养得好的缘故,女人的因素还十分强大,但这样到处找面,毕竟不是办法,皇上也劝了她几次,趁现在自己还美貌,找个男人嫁了算了!

    李隆基立身不正,自不好说自己的妹妹做得不对,其余的人,谁敢说她?这就使他慢慢的陷溺其中,变成一个好色无耻的女人,不过她本性并不坏,除了在这方面有点过分之外,并无恶迹,现在听唐朝这样一说,等于是当头棒喝,使她羞愧不已,觉得自己以前,的确太过放荡了,并且唐朝说的没错,已经快五十岁的人了,身份虽然尊贵,但这样公然的要挟唐朝,毕竟大大对不起自己女儿,甚为无耻!

    人就是这样,有些时候,会将欺负人愚弄人视为当然,因为他先就渐渐的养成了习惯,只有在被弄得头破血流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错了,往往那样的时候已经晚了,世上哪里有什么后悔药?

    一般的老百姓倒不虞会这样,因为他们向来受欺负,被愚弄,但出生世家大族的人则不然,自小耳濡目染的,都是欺人害人,玩弄权术那一套,等长大之后,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该高高在上,该欺负别人,做出来的事,大都是兽行!

    李隆基就常常在众臣子面前自诩仁慈宽厚,但他却将自己儿子寿王的老婆杨玉环弄进自己屋里去了,这不是兽行是什么?

    李隆基在后世的名声并不太坏,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桀纣那样的暴君了,不知干了多少恶事!

    “听我的话,好好做我的岳母,您放心,我和芹儿一定会孝敬您的,像我自己的亲妈妈一样的爱你,满朝文武,不管你看上了谁,直接给我说就行了,总之,女婿定会让你得尝所愿!”

    “谢谢你,孩子!”玉真长公主抱住了他,真的就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心中忽然平静下来,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想之后,一切都变得十分合理,而且她自己的心中也塌实多了!

    “妈,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唐朝这样叫的时候,十分的自然,真的把她想成了自己的亲妈,相近的年龄,相似的美貌,而玉真长公主的地位,却无疑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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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六章最美的伴娘
    玉真张公主和唐朝在浪飞的带领下,进入了肮脏恶臭的地牢,没办法,浪飞再三劝她他还是执意要去,又能有什么办法?

    唐朝一路向下,看到熟悉的“山东”“山西”分部,心中感慨万端,他当时在牢房里的时候,哪里会想到自己竟然有今天,隐隐然已经是个宰相,娶长公主的郡主,一切都十分的惬意!

    这使他立即想起了牛僧孺,这个吃人的家伙,已经回到高仙芝军中任职去了。

    ***,这家伙倒不完全是个没心没肝的人,前一段时间等事情平静下来,他已经秘密的派了一个信得过的兄弟来到京城,给自己送了重礼,顺便说说他现在的情况,只说自己一旦得到自由之后,是如何急急的逃离京城,因为他害怕李林甫不放过他——

    唐朝一听之后,虽仍然觉得这家伙没有义气,但终究也知道他说的话有道理,他留在京中,虽然对自己有小的帮助,但性命就不那么保险了,嘿嘿,这个人是曹操那样的角色,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还好,芹儿住的地方,倒还是单独的一间屋子,只是吃喝拉撒都在二十个平方不到的地方,早已经将她气得呼天抢地,但这几天下来,没有人理她,她渐渐也没有力气了,也懒得做一些无谓的事情,索性专心学起女红来,命一个巧手妇人到地牢中传授她,几天下来,已经纳出了一双鞋底,一个肚兜,成绩喜人。

    “啊,大哥!”芹儿一看到唐朝的时候,喉咙里出一声尖叫,扑进了他的怀里。

    唐朝尴尬不已,向玉真长公主哀求道:“妈,您可不可以先出去一下?”

    玉真长公主眼中现出强烈的妒意,但随即叹息了一声:“好,所有的事情,你都向芹儿说清楚!”

    “是!”唐朝还没回答,门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

    两个人在黑暗中紧紧的抱在一起,**,很快的,双方都化为灰烬!

    两个人太忘情了,就这么把洞房花烛晚上的事情提前做了,真的是甜如蜜,一次又一次的昏倒。

    玉真长公主其实并没有走,但听到里面不同寻常的声响,她知道了一个事实,这两个人,果然是真心相爱的,跟那天晚上我把唐朝灌醉了之后比,相差不可以道理计。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双方爱到深处,只有将对方占有,或者完全的付出,才是最大的快乐!

    玉真长公主随即离去,命令浪飞在地牢门口等待,她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个这样风流的女人!哎,她在心中叹息一声,马上就洞房花烛了,这个丫头竟然不能忍一忍,也许,她是遗传了我的风流因子?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两人的热情才彻底的冷却下来,芹儿先感觉害羞,赶快的穿上了衣服,唐朝也讪讪的不好意思,双方都不说一句话。

    忽然,芹儿再次倒进了唐朝怀中:“大哥,你,你难道真的打败了京城的所有英雄,可以娶我啦?”

    “您说呢?”唐朝神秘的一笑。

    “我想是的,一定是的,我没说错?”

    唐朝微微一笑,也不瞒她,一五一十的向她说了比武招亲前后生的事情,听得这小丫头直往他怀里钻:“大哥,我爱死你啦!”

    唐朝哈哈大笑,抱住她,狠狠的亲了两口:“你知道吗,以前有句话叫先上车后买票,现在我们也是!”

    “你说什么呢?”

    芹儿不解的问道。

    唐朝哪里敢说,哈哈一笑:“这是我们南诏的方言,意思是,我也爱死你啦!”

    芹儿顿时坦然不疑,心中无比的高兴,轻轻的说道:“您先出去,成亲的时候您再来接我,记住哦,要早点来,不然的话,我就不嫁!”

    “老婆大人,知道了!”唐朝喜悦无比。

    芹儿就无比艳丽的一笑:“大哥,您放心,我一定会找京城最美丽的女子来做我的伴娘,你也别疏忽了,找几个俊俏点的后生做你的傧相?”

    唐朝对唐朝这些礼仪一点也不懂,但娇妻吩咐,岂敢不听,点头答应了——

    旧历三月二十六日,黄门侍郎府邸,张灯结彩,自不必说得了许多,几乎满朝公卿都到了,皇上虽然不能来,但亲手写了御匾“百年好合”送到府上,家人一色的新衣,精神焕,衬托出唐朝家势鼎盛!

    唐朝果然去得早,带着张家正一早来到玉真长公主的家,好不容易打扮好了,将芹儿抬上了花轿,大放鞭炮,一路吹吹打打,京城最著名的杂耍班子耍龙灯狮子一路开道,逶迤往唐朝府邸而去!

    唐朝骑在高头大马之上,胸前佩带一朵大红花,身披大红绸,顾盼神飞,喜气洋洋!

    京城百姓夹杂在道旁观看,堵塞了交通,唐朝也不在意,反正离吉时还早,索性缓缓而行,但奇怪的是,新娘在轿子中,绝世美貌自不能让旁人看到,但看的人却直往后瞅。

    唐朝奇怪,他们在看什么,一眼望去,心中顿时吃了一大惊,怎么回事,这个女子竟然这样眼熟?

    这女子十七八岁年纪,身材高挑,眉目好到如画,比芹儿的美要高出一线,正在芹儿的伴娘队伍之中!

    他先前一直在前引导,自没有功夫打量这几个伴娘,再加上芹儿美丽绝伦,今天再一加意的打扮,他全部的心思都在她的身上,自没有注意到这伴娘的美艳绝俗,现在芹儿藏进了轿子中,这个伴娘的美貌立即显现了出来了,可谓是清水出芙蓉。

    但也就这么随即的看了一眼,心中立生警惕,怎么回事,好象有什么不对?

    就在这一刹那间,人群中银光一闪,有一丛暗器爆射而出!

    奇怪的是,这一丛暗器不是射向他这个新郎,而是直接射向了新娘的轿子!

    糟糕,芹儿丝毫不会武功,别着了别人的道儿!

    只见他大袖一展,一股强烈的罡风刮起,顿时将这一丛暗器击落在地,蓝汪汪的出丑恶的光芒,显然是喂了剧毒!

    但暗算的人显然早有准备一击不中,连续两丛银针射出,一取唐朝,一取芹儿!

    这个时候,唐朝的身子已经在空中,正是前力已尽,后力不继的时候,敌人无疑是个高手,选择了这样一个恰当的时机!

    唐朝无奈,不理射向自己的银针,半空中尽力的一撑,将新郎服装脱下,呼啦的一声,将射向芹儿那一丛银针挡下了,而一丛银针,却是实实在在的射进了唐朝的身子。

    想不到唐朝哈哈一笑,身子轻轻一弹,银针纷纷掉在地上,围观的人看得呆了,难不成唐朝大人身上的肉是铁做的?

    其实,不仅别的人惊讶,就是其中看热闹的一个英雄独孤文颜也是十分的吃惊,唐朝的武功,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但专信和唐朝却是心知肚明,唐朝之所以能这样,并不是全身刀枪不入,而是因为他身上穿了李格桑给他的藤甲,不然的话,他哪里还有命在!

    但众人见了郡马如此高强的武功,犹如天马行空,在空中来回的飞跃,救了自己的老婆,都是由衷的佩服,爆出强烈的喝彩声!

    唐朝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吉时,一把拉开了帘子:“芹儿,没伤到你?”

    芹儿就哇的一声哭出声来,扑进唐朝的怀里,啜泣起来。

    半个最出色的伴娘赶紧道:“郡主,千万别再哭了,既然大家都没事,还是赶快到夫家,怕耽误了吉时?”

    唐朝这才近距离的看了她一眼,***,果然是天生的美丽啊,造化真是神奇,这世上竟然有这样的美女,和杨玉环一样的绝色,但奇怪的是,气质居然也和杨玉环差相仿佛,这是怎么回事儿?

    不过他随即不敢再瞧,安慰了芹儿两句,重新穿上新郎衣服,依旧在前引导。

    这件新郎衣服是京城著名的匠人“米裁缝”的手艺,虽然挨了一丛毒银针,但银针穿娟而过,只留下了小小的损伤,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是独孤信!”唐朝已经肯定了一件事。

    第一次射银针的时候,唐朝自没有现使何人使坏,但第二次射的时候,唐朝早有准备,自然看清楚了,这这人虽然将大衣的领子拿来蒙住了自己整张脸,但唐朝现在的武功,眼耳鼻舌等地方比平常人加倍的灵敏,只要注意力集中,三丈之内的毫都不能逃过他的感官,更不用说独孤信这样一个曾经有渊源的人了,所以还是认出了他。

    哼,我揭穿了他的阴谋,他这是在报复我!

    嘿嘿,也许他现在是故意让我知道的是他射我的,也许,他心中还以为我吃了他的药物,要听他的吩咐,受他摆布!

    他哪里想得到,师傅孙思邈学究天人,早已经将我身上的剧毒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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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七章养奸臣
    这天唐朝自然在玉真长公主和张家正的主持下,和芹儿郡主完成婚礼,洞房花烛,风光旖旎,自是不必细述。

    新婚燕尔,唐朝这几日都沉浸在温柔乡之中,不得不提一句的是,芹儿似乎继承了她妈玉真长公主的风流因子,即使比不上谢莲和文姜的绝了就是!”

    叫着以前想杀自己的仇人为大哥,唐朝的心中,有一种十分奇特的味儿。

    “那我就说了,是这样的,章仇简琼这个人,是我的死敌,此人不除,我是寝室难安啊,不过,我后来听铁慕容铁大侠说了,说章仇兼琼的武功,已经到了一种神而明之的地步,我即使能罢了他的官,但他要是存心刺杀我,豁出去性命不要,我知道,是大有可能的。大哥我就左思右想,以前的事情都是大哥我的错,是我想打压他,害怕他,不过,现在我已经位极人臣,还怕他干什么,不如化解了这场恩怨,这虽然于我在朝廷上的声誉有损,但皇上现在信任他,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想提议他回到朝廷,给他个官职,您觉得怎么样?”

    唐朝甚感奇怪:“他这样的人,一回朝廷,必然受皇上重用,到时候没什么隐患吗?”唐朝真的奇怪,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的感觉。

    “哈哈,唐贤弟,大哥也不瞒你,我可不想他回来就当太高的官,不如给他个太傅之职?”

    “哈哈,大哥,我懂了,你这是明升暗降,想将他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唐朝久在官场,立即明白了李林甫的用意,章仇兼琼在边关,手握重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一回到京城,当一个空有其名的太傅,地位虽高,但半点也没有实权,皇太子李瑛和章仇兼琼向来不睦,他要是真当了这个职位,恐怕以后就只有被干死的份了。

    “不过,大哥,章仇兼琼狡猾之徒,他回同意吗?”

    “这不能由他,皇上一纸诏书,他是没有办法的,你就等着瞧,到时候,皇上征求意见的时候,我提议,你附和一下就行了,行不行?”

    “行行!”这是有利于南诏的事情,唐朝心中暗暗好笑,他可不知我的心中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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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岭南节度使
    唐朝和李隆基随即打猎,不得不承认的是,李隆基的确是箭法高强,猎杀了不少野味,唐朝和马正章甚是机灵,就自己有好的机会,也不射,非要赶到皇上马前,让他得逞,以李隆基的箭法,自无失手,大家随即高帽送上,马屁炸响,君臣之间甚是相得,杨玉环和韩国夫人不善骑马,只好在山脚下和宫女一起等候。

    正在猎杀之时,大家忽然鼓噪起来,因为前面出现了一头大狗熊,模样滑稽,可是体形庞大,奔走迅,李隆基一见之下大喜:“唐朝,你来射!”

    唐朝苦笑,李隆基这个人的好胜心也太强了,只不过韩国夫人一句玩笑话,他就老是挂在心上,我可不能射中了,不然的话,要是真的要我去抱韩国夫人那婆娘,说不定以后会弄出许多风言风语,也大增李隆基之忌,故意三箭不中,第四箭却又只射中的了它的尾巴,李隆基本要将这个功劳让给唐朝,想不到他箭法如此不济,大喝道:“让开,看朕的!”

    拉开宝雕弓,狼牙箭锋利,呼啦一声大响,用上了内劲,箭出如风,一箭正中这狗熊的屁股,从屁股里射了进去。

    这狗熊皮粗肉厚,本来很难将之一击杀死,但李隆基弓马娴熟,加上长于打猎,知道对付狗熊这样的大兽,必须攻击它的腹部或者眼睛等柔软之处,这一箭射了进去,狗熊出一声惨厉的嘶叫,显然是伤害了这狗熊的肠胃。

    但正因为这样,也激了狗熊的凶性,向李隆基奔了过去,想立即复仇,但马正章和唐朝早有准备,一左一右跃下马来,扑在李隆基的马前,不让皇上涉险,分别出了一掌!——

    狗熊本已经受了重伤,闪避不如平时灵活,这两人武功都不简单,自是两掌齐中,不约而同的都打在狗熊的肚子上!

    其实,李隆基的武功,要杀这头狗熊,那是绰绰有余,但狗熊乃是凶猛的野兽,要是临死之前拼命反扑,伤了皇上一块皮,也是莫大的干系,所以两人生怕伤到皇上,出手的时候都用上了全力,暗劲勃。

    这狗熊虽然抗击打能力强,但中了这样巨灵神般的两掌,五脏六腑立即稀烂,软软的倒下,立即死去了。

    李隆基本想出手,但有心见识一下唐朝的功夫,见他和马正章区区两掌,将这头巨大的狗熊立即击毙,心中暗暗佩服,这小子处处小心,不敢张狂,但武功肯定是高的,就算比武招亲的时候击败的是除了马正章这些级高手之外的高手,但武功肯定已经很厉害了!

    大家一阵欢呼,纷纷赞美皇上箭法通神,一箭就将这头凶残的大兽给杀了,李隆基心中高兴,高帽来了也就戴上,心中高兴的想:我唐朝有了这样好汉,还怕什么强盗土寇,想到岭南的叛乱,心中已有计较。

    只听他咳嗽一声:“众位爱卿啊,朕近年很少出来打猎,你们知道什么原因吗?”

    李林甫等自不敢接口,就听他继续说道:“这很简单,天下不太平啊,我大唐虽然号称国力强大,但北方有突厥,西南有南诏、吐蕃,西北有回纥,岭南有土司,周边还有扶桑、百济时时的骚扰,不服从朕的统治,国家未平,朕要是经常出猎,会被天下百姓唾骂的!”

    李林甫一听,机会来了,赶紧说道:“回皇上,高仙芝刚刚打败了吐蕃和突厥,北方和南方的叛乱已经不足虑,回纥这些年不敢犯边,岭南偏远之地,却是难以收拾,但皇上只要派一个能干的大臣到岭南,一定可以平服土司时不时的叛乱!”

    李隆基甚为高兴:“李爱卿说的何尝不是呢,高节度功劳很大,朕本想将他召回朝廷,但吐蕃和突厥这些年时时骚扰,没有他,恐怕很难控制住局势,有他在,吐蕃和突厥朕是不用担心的,正如李爱卿所说,岭南是化外之地,居民多是土司,和南诏甚为相似,平而复反,反而复平,实在不是办法,但金银多产自岭南,非常重要,就是再花费十倍的军费,还是必须得控制住局势的,李爱卿,依你看,朝廷中还有谁是张九龄那样的能臣?”

    “回皇上,是章仇兼琼!”

    李隆基眉头一皱:“章仇将军镇守南诏、吐蕃,责任重大,这样拆动墙补西墙,恐怕不好?”哼,他心中冷笑一声,这老家伙又在算计章仇兼琼了,故意反驳。

    像李隆基这样,一边打猎或者一边下棋而和臣下处理军国之事,是李隆基最乐于做的事情,毕竟,他是想把国家治理好的,只不过想玩想做的事情又那么多,所以只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解决问题了。

    他可不知道,这样随随便便的就把军国大事给处理了,难以做到广听众议,而且处理随心,像他现在封官就是一个例子,哪里会有什么公平而言,祸国殃民也大有可能,但在于他自己而言,却觉得自己是个勤政的君王,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啊,他得的那些享受,他觉得理所应当。

    “回皇上,老臣以为,章仇兼琼在南诏新败于狼正轩之手,军心震动,纵然很有才干,但也应该让他有个喘息的机会,到别的地方去缓解一下压力,这也是皇上以前的惯例,当然,南诏和吐蕃有了章仇将军在,自是易于防范,不过老臣觉得,唐朝才堪大任,可以出任此职,到时候,等章仇将军将岭南的局势收拾住了岭南局势,再将章仇将军换回剑南节度使的高位,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李隆基大为恼怒,这老家伙,你是想考考朕来着,唐朝以前在南诏做到高官,我现在要是委任他当了剑南节度使,要是他和李格桑藕断丝连,那不是把整个西南都卖给南诏了?

    但李林甫是就事论事,他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用马鞭打了个圈儿,笑道:“李爱卿之言,甚是有理,不过在委派节度使方面,朕虽然喜欢唐朝,但还得看看他自己的意思,唐朝,你说说!”

    哼,朕倒要看看,这两个人是不是真的有矛盾,是不是做戏给我看?

    唐朝一听,知道烫手的山芋来了,赶紧道:“皇上,臣在朝中做官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我去将军,再说了,小子年纪幼小,在治理军队上没什么经验,还是留在皇上身边,给皇上求雨,打打猎什么的,臣倒是自信能够做好!”

    李隆基心中冷笑,这小子好奸猾,提提自己在山东的大功,你以为我就不会派你出去做事了,当下脸一沉:“唐爱卿,谁天生就是个将军呢,打仗和治理地方,都是和锻炼人的所在,你小小年纪就当上了相当于宰相的大官,的确是很有才干,朕也很赏识你,不过你不要忘了,你的资历还是很浅,还少了许多的历练,所以还是出去做做外官!”

    “是,皇上!”唐朝的双腿打闪,妈妈的,忘了我的大功,想将我贬出朝廷吗,可怎么也得给我一个理由,心中甚为不满。

    李隆基立即看出了他的不满:“唐爱卿,你觉得朕说的话对吗?”

    “回皇上,皇上说的话千真万确,我的资历的确是浅薄了,需要多多历练,希望皇上给我机会,让我到地方上去锻炼一下!”

    “呵呵,这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对朕有怨言,不必担心,你的功劳。朕心里有数呢,只要你干得不是太丢脸,不久之后朕会将你重新召回朝廷,委以重任,那你分析一下,剑南和岭南的形势,随后说一下你的愿望,你究竟想去剑南还是岭南?”

    唐朝心中颤抖,妈妈的李林甫,你提个***鸟事,你不就是为了害章仇兼琼吗,结果他没害到,反而将我唐朝牵扯进去,这***,他朝廷那么多官员,为什么就单但让我唐朝去处理岭南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李隆基也真是耳朵软,为什么李林甫一提,他就愿意了,莫非,这皇上心中已经对我生了忌惮之意?

    种种迹象表明,皇上似乎已经不大喜欢我了,***,朝廷当大官当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到那个瘴疠横行的鬼地方去,呵呵,要是换了在穿越前,谁要是任命我当广东的省长,我可是笑逐言开,呵呵,别说是省长,就是漳州的市长也不错了,可以显亲扬名,可是现在是唐朝,那些地方都是荒远之地,哪里来的油水可捞?

    哎,算了,油水倒是一回事,听说岭南生产金银,肥一把是大有可能的,但是到那些鸟不生蛋的地方,可没京城里面这么好玩了,云锦楼的高档大餐,还有顾大娘的琵琶,恐怕也听不到了,这使唐朝立即想到了白居易将来要做的《琵琶行》,“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呕哑噪匝难为听,杜鹃啼血猿哀鸣。”

    想了想,只得道:“回皇上,以臣之见,剑南虽然看似凶险,有南诏和吐蕃,但兵力强大,近十万人的大唐军队驻扎,即使有小败,像章将军上次那样,但是总的来说,只要皇上不想攻占这两个国家的土地,它们是不敢轻易起衅的;倒是岭南,地方虽然要小一些,但地势奇特,多山区,又多土著之民,平服起来的难度要大得多,恐怕要章仇兼琼这样的大将,才能控制得住局势。”

    李隆基心中恼怒,小子,狐狸尾巴露出来了,我怎么知道你和南诏是不断干净了,是不是个间谍,我可不能保这样的险,冷笑一声:“唐爱卿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呢,越是艰难的地方,越能够考验一个人的才干,山东大旱那样艰巨的事情,唐爱卿都能妥善的处理,而且处理得使朕满意,相信朕,只要你这次处理得好,朕可以封你当侍中,处理天下大事,有这个信心吗?”

    ***,还是不给我面子,看来当剑南节度使的希望破灭了,***,让我去当岭南节度使,这不等于是降了我的官吗?

    我靠,李隆基你个小人,看来,我也许是栽在女人的手上,韩国夫人一句话,竟使你李隆基这样耿耿于怀,呵呵,老子倒想看看,你下山去的时候,韩国夫人是不是会给你一个拥抱!

    这婆娘,这昏君!

    但有什么办法:“微臣有!”

    “好,这是朕的手谕,任命你为岭南节度使,平定最近生的暴乱!”

    “是,谢皇上!”

    唐朝的命运,就被这几句话瞬间改变了,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不像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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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整顿三军 上
    唐朝回家之后,高力士很快的来到唐朝家里,将皇上的手谕变成诏书,正式任命唐朝为岭南节度使没,刻日上任。

    唐朝自不敢推辞,将诏书接了,和舍瓦等人在内室商议。

    舍瓦先说道:“孩子,不用怕,这也许是皇上想看看你的忠心,岭南叛乱虽然再次爆,但我想这些矿主门之所以这样,能和朝廷抗衡,只是因为手中有了钱,可以招兵买马,朝廷军队屡次吃败仗,一是因为唐军无甚战斗力,另外也是粮草不足,支持不够造成的,大家都怕死,一旦取得一点微小的胜利,立即向朝廷报捷,可朝廷****贿赂成风,赏给军队的军饷大都没有到达军士手中,被一层层的官吏给吃了个底朝天,所以这次皇上要你去岭南平叛,实现似乎想到了这一层,直接将牛仙客赶下节度使的位置,到朝廷当一个太傅,让你全权处置,当节度使,其实是对你信任的一种可能!”

    唐朝点头:“义父说得没错,唐军以前屡吃败仗,就是因为权力不集中,再加上粮草不足,军队又没有战斗力,自然不是这些矿主的对手,皇上这次让我当节度使,看来不是贬我的官也有可能!”

    舍瓦就道:“不过,朝廷中形势瞬息万变,也许皇上现在不是想贬你,只是因为一点小事或者别人的谗言想要你吃点苦头,但离开皇上久了,难免生疏,别人要进你的谗言,那是十分可怕的,所以这次到岭南当节度使,我们兄弟几人要和你一起,争取早日平定,到时候奏凯之日,皇上当不负先前的约定,要你早日回朝,当个真的宰相!”

    唐朝眼中了光,但忽然摇头:“义父,我觉得,此事很难,你不见高仙芝吗,他在西域立下那样大的军功,早有人在传言,说皇上会将他直接擢升为宰相,但传了这么久,皇上还是纹丝不动,要不是李林甫这段日子受到韦坚的牵制,说不定高仙芝已经遭了殃,我即使在岭南取得胜利,但想回朝廷,似乎不是那么容易?”

    舍瓦就微微一笑:“孩子,你忘了,你是杨贵妃娘娘的好朋友,有她在,你和高仙芝的情况大不相同!”

    唐朝的眼睛立即一亮,不错,只要有这个姐姐帮我,我唐朝今后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哈哈,唐朝想,现在才是天宝七年,距离安史之乱爆还有近五年的时间,我大可以靠这位姐姐风光一大把!

    “说得好,义父,我将芹儿也留在京中,只叫专信处理我府中的日常事务怎么样?”

    专信立即抗议:“贤弟,不行,我要随军行动!”

    芹儿就在帘子之后转了出来:“大哥,为什么不能带我去?”

    众人都是高手,虽然早知她在背后偷听,但想不到她竟会现身,都有些尴尬,一起拿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有些内疚,这些兄弟,除了自己,都还没有婚配,虽然时不时的到酒肆之中去荒唐,但毕竟都是单身,自己带着女人,似乎有些对不起兄弟,但芹儿这样一说,顿时使他有些不好意思:“听我的,战场上凶险,还是在家好好的呆着,放心,我会很快回来的!”

    芹儿嘴巴一别,但一见到这屋子里的几个男人,心下立即怯了,嘟着嘴回屋去了。

    唐朝就讪讪的一笑:“专大哥,听小弟的没错,您想想,朝廷是我们的根本,要是真的去当岭南节度使,我何不和大家一起在南诏训练军队,择日进攻唐朝,现在章仇兼琼未除,南诏想进攻唐朝,危险之极,还是先看看李林甫之计能不能够成功,再决定我们的对策,再说了,朝廷十分重要,我们在外面即使取得了巨大的军功,要是不能让皇上知道,也是枉然,所以,京城中留下芹儿和你,就是为了时时的疏通和朝廷的关系,你务必遵命!”

    “是,我同意!”这个时候,唐朝是以南诏兵马副元帅的资格向他说话,他自不敢违抗——

    第二天一大早,唐朝就轻轻推开了倒在自己怀里哭泣的芹儿,说道:“不用担心,我在岭南会以极快的度平息叛乱,到时候,我派人回到朝廷报告大捷的消息,你务必要将此事尽快的告诉皇上,那样的话,我们才能早日相见。

    新婚中的男女,其实缠绵得很,想不到却要分别,真是“悔叫夫婿觅封侯”,其中的情结,又哪里说得清,但唐朝忽然一咬牙,骑上骏马,和舍瓦等一起,带着随行十八个朝廷官员,奔赴任上,芹儿抱头痛哭。

    唐朝的心中,虽然伤感,但想到从此可以节制一方,心中还是充满了感慨,我一个在漳州一中读书的中学生,谁想得到会有今天!

    在途非止一日,不必多言,这日终于到了岭南,大军都驻扎在蓝关,牛仙客接着,行了交接之礼,唐朝取出皇上钦赐的印绶当厅验了,一应官吏和军部脑到前来参加,唐朝主掌岭南一事遂成定局。

    唐朝本以为牛仙客这次被贬官会很失落,但想不到的是,他脸上却是笑容多多。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听说此人不学无术,只是武功厉害,但并不会治军,和那些矿主打了几仗,互有胜负,耗费了大量军费,但岭南叛乱还是没有能平息,而且旷日持久,这才使李隆基想走马换将,试试唐朝——

    唐朝在岭南三日,已经将情况大体摸了个透,收了的贿赂也是以百万两计,正当这些官吏都觉得唐朝又是一个大大的贪官的时候,唐朝却做了一件惊人的举动,全体集合听训!

    这天正是晴朗无云,唐朝集结了手下所有军队一万五千人,一起在大校场训话。

    所有的军士按照官阶的高矮依次列队,所有的节度使官吏则站在距离大校场旗台前的三十米距离,战鼓敲响,声音雄壮,唐朝飘飘的上了高台,犹如脚不点地般,神色冷峻。

    他内功深厚,现在已经渐渐练到暗劲,时不时的和舍瓦这样的武功大家切磋,武功有长足的进步。

    尤其是他的轻功,已经到了一种神而名之的地步。他有这种自信,即使武功还不能和当世最强的高手一较高下,但轻功绝对是天下武林中的三甲人物,结合自己的《括苍山武经》以及自行领悟到的河洛八卦踏罡步伐,渐渐的已经将轻功练入化境——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这就是轻功的最高境界,无数人想攀登的顶峰,但没有过人的天赋和强的领悟能力,是永远不能达到这一步的。

    所有的人,尤其是军部的人,一看唐朝显示这样的轻功,心中都露出骇然之色,牛仙客从客观上来说,的确是一位武功高手,也时时的在三军之前不经意的流露武功,的确很高,但轻功却远远的及不上唐朝了。

    这手轻功一露,等于是向三军显示了实力,而唐朝的事情,早已经在三军和官吏之中传了个遍,威严立即笼罩了整个校场。

    “各位,我唐朝现在坐在岭南节度使的位置上,是受皇上委托,要本节度使尽快平息岭南矿主叛乱,有几句话要向三军将士以及各位属官讲,诸君静听!”

    “诸君静听”四个字,唐朝以深厚内力呐喊而出,有一种高亢入云的震撼!

    其实,这样广阔的距离,本不适合讲话的,前面的听得见,后面的就听不见了,幸好唐朝武功高强,内力深厚,声音清清楚楚的传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我岭南物产不丰,人烟稀少,可再怎么说,也是朝廷之地,岂容叛乱猖獗,所以本节度使来这里主要的任务就是削平叛乱,为到达如此目的,我觉得应该精简军队,古人云兵不在多而在精,这些矿主,洞兵大多只有三数千人,但牛将军以数倍的力量进攻他们,却往往失利,原因就出在这里,兵不精虽多无用,所以本节度使决定,将所有军士减半,从三军一万五千人中选出八千人,操练之后,刻日平叛!”

    妈妈的,唐朝说到这里,心中很郁闷,我也是没有办法,朝廷来的军饷只有那么多,要是军队再养多了,肯定营养不良,再说了,连上自己从朝廷带来的两百万两贿赂得来的金银,自己手里也只有三百万另军饷,要是旷日持久的打仗,哪里支撑得下来,于是又只好像牛仙客一样巧取豪夺,充实军饷,不得人心,军队的战斗力又怎么会上得去?

    “所有的士兵,择日进行比武决胜,我亲自把关,两个之中选择一个,不服的人可以向已经过关的任何一个人挑战,直到无人挑战为止,胜着留,败者下,务必要做到公平!”

    这些话一说,所有的士兵心中都是冷笑,谁愿意当兵,没准一个不小心死在战场上,还比武,谁有兴趣?

    但唐朝早有准备:“留下来的士兵,能够进入三千先锋营的人,每人立即银元五十两,大家可以想想,要是你有了这么多钱,侥幸没有战死,就可以回家好好的买几十亩地,娶一个媳妇,快乐的过一辈子了,难道,你们都不动心吗?”

    这些话一说,所有人的心中都是火热,但不少人还在怀疑,这节度使说的话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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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整顿三军 下
    这的确是实话,当时银贵物践,有五十两银子的家庭,的确可以算是小康之家,卖几十亩薄田,娶个老婆,的确可以过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唐朝大声道:“此事千真万确,大家不必怀疑,十五日之后,就在这校场中举行全军大比武,所许银两及时兑现,胜者留,败者退,本节度是担任这次大比武的最高公证,务必要做到公正、公平,选出一支有战斗力的新军!”

    选练新军,这就是唐朝这次改组的目的。以他这段时间来对岭南的了解,这些矿主的武装其实很是精良,因为他们有钱,并且因为同仇敌忾的原因,许多矿主武装都是互相支持,一方遇敌,其余支持,实行分兵合击,而大唐军队多是孤军深入,矿主龟缩在洞中,消耗唐军的粮食,等待援军,援军一到,内外夹攻,的确是非常厉害的招数,这也使得矿主时时的敢于造反,有什么办法,金银惑人眼,那么多金银,在这些彝族人的眼里,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现在唐朝派大军前来强占,他们都觉得唐朝是掠夺者,一个民族压迫另一个民族,用的方式,最直接的方式,往往是战争!

    这些都是未开化的民族,对付外来侵略,其实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战争,所以才导致这里每隔几年就会因为矿主的反抗而形成民族战争。岭南实质上是唐朝的疆土,但因为距离中央政府很远,所以对之一直不甚重视,再加上民风顽劣,这就使得这地方似乎还是个独立王国。但是说句实话,因为张九龄的原因,唐军和土著民族彝族、白族、高山族、景颇族等已经成了死敌。

    其实,这也不能怪张九龄,自己想要升官财,那些矿主占领的金矿和银矿,怎么不会“收归国有”?所以势必和这些人结成死敌,张九龄此人,虽然不会武功,但谋略厉害,善于带兵,只花了不足十年的时间,就建立了一只新军,扫平岭南所有叛乱。张九龄的能力,举朝皆知,但说句实话,他要是没有大批的贿赂,贿赂朝廷当权的玉真长公主和高力士等人,他是不会从岭南节度使一跃而为唐朝的宰相,开一代之新风的。

    钱能通神,这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张九龄要不是掌握了岭南的金银矿,富甲天下,他是不会那么容易当上唐朝宰相的!

    其实,金银矿也并非只有广东这些地方才独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只能在最易于开采的地方才能形成有规模的经营,所以广东才成了金银的天堂。

    这就好比现在非洲的石油,那些地方本来是不苗之地,生活条件极端的恶劣,但是因为石油的开采,那些地方富得流油。

    人们对于金银的崇拜是无法阻挡的,因为这东西实在很珍贵。

    也就在唐朝初叶的时候,广东已经流行用金银作为货币。

    诚然,即使这些军士得到五十两银子,在广东生活还是不会很好,但要是迁居到广袤的汉中平原,到陕西这些地方,五十两银子,绝对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所以,唐朝的这些话,的确充满了巨大的诱惑。

    广东多出产金银,但都进了那些土司的腰包,再有就是进了张九龄这样的节度使腰包,这些当官的,独霸一方的,哪里会舍得将钱财给普通的士兵。唐军的战斗力不强,和没有军饷,军心不震有很大的关系,不然,以大唐国力的强大,就是将这些土著民族全部杀光也有可能。

    美国实行西进运动的时候,血腥的原始资本家就是靠着杀当地的土著居民,强占其地展起来的,所以你别看现在的洛克菲勒、摩根财团世界上纵横捭阖,谁知道他们的创始人是不是强盗?

    不过,这件事情,张九龄做过的,他以前也采取了杀俘和灭族的做法,但他随即觉不对,这些土著,以上百万计,以唐朝的国力,以及当时的武器条件,想要将岭南少数民族全部杀掉,必须动用倾国之力,并且地不偿失,跟攻打高丽、吐蕃这些国家付出的代价相当。张九龄知道,要想使明智的李隆基这样做,源源不断的给自己补充兵员和军费,那简直是奢谈。

    谁愿意为了和这些鸟不生蛋的野人拼个你死我活,并且,世事难料,谁能保证唐军全力剿灭岭南土著民族的时候,唐朝的边关还是安稳如昔?

    所以,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一个冒险,也是一种不值得的博弈,张九龄最终选择了不再屠杀,而是采用羁縻政策。

    这就给以后做岭南节度使的人安置了巨大的陷阱。

    土著民族,最讲究的是有恩必报,有仇也雪,所以将唐朝庭视为洪水猛兽,认为他们侵占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钱袋,不时的叛乱也就无法禁止了。

    唐朝现在的目的,就是学张九龄,学他当年编练新军。

    他也派人打听了消息,岭南的这些矿主,生活在山洞之中,山洞都是据险而设,里面食水充足,更有无数的洞兵保护,就是坚持守个一两年,只要不能攻击进去,还不是不能剿除?

    这些就是当年诸葛亮平定南蛮之后,蛮人的后裔,土司作为土著统领本民族人民的领袖,实行族长负责制,形成了一个个的独立王国,是天然的土皇帝,和中央朝廷相颉颃。

    蛮人有一种共同的特征,就是愚忠,勇猛,很难离间,其实说句实话,〈三国演义〉里面,诸葛亮离间南蛮的描写,基本上都是虚构,蛮人性情淳朴,事事效忠于本民族,有一种近乎图腾崇拜的信仰,所以才形成一股坚实的力量。

    唐朝知道,要想使唐军真正形成战斗力,只有靠增强战斗力这一招,毕竟,说几句好话,打打张九龄的牌子,或者用朝廷的诏书,对这些土著民族来说,只能引为笑料,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这些矿主赶出能大量出产金银的山洞,至于赶尽杀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击败柳州的孟笑酋长部和击败盘踞卵石谷的铁信部,就这两股势力异常的强大,只有击败了这两处,占领了他们控制的金银矿,才敢向唐朝廷报捷,到时候,唐朝也才有可能离开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回到朝廷,做他的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他的宰相事,展大抱负,正像他师傅所说的,为天下苍生着想。

    这十五日之间,唐朝和舍瓦等一起,轻骑而行,将岭南许多重要的军事要地,主要是那两个矿主所盘踞的山洞作了深入的观察,了解。

    唐朝始终相信一点,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言权,主席的教诲,在他穿越之前的学习中,已经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天是全军进行大比武的日子,战鼓敲响,集结军队。

    唐朝忽感有趣,抢到击鼓师的面前,抢过他的锤子,亲自擂起鼓来,响声如雷,真有雷鼓动山川之势。

    这大鼓是用岭南山中最坚韧的犀牛皮做成的,敲打的时候用的是大木棒绑上海绵,声势很大,这击鼓师本是军中健将,膂力惊人,一敲打的时候,甚有威势,但见了唐朝击鼓的这个声势,心中骇然叹服,唐节度使真乃神人也,竟有如此威力!

    他站在旁边,能感觉到鼓声直似要撕破自己的耳朵,咚咚咚咚的使人头晕目眩,几乎要将这坚韧的犀牛皮敲破。

    好强悍的内力!

    三军一听今日鼓声如此雄壮,都肃然起敬,进入大较场,按照抽签选定了自己第一轮的对手。

    唐朝见军容整肃,甚是高兴,丢下击鼓棒,长身上了高台,威严的宣布:“我宣布,全军大比武,现在开始!”

    接下来,唐朝命令空降到军部之中任高官的舍瓦当了主持,宣布第一轮比武开始。

    以唐朝这样的大官,又是带着皇上的印绶,所以岭南各官并不敢提出异议,他虽然将专仁等人直接空降为带兵将领,军中各官还是不敢有任何异议,因为舍瓦只是小小的展露了一下自己的武功,就使这些将领没有一个敢、多说一句话。

    他其实没做什么,只是隔空一拳将一个对他无礼的军官当场击毙。

    我的天,连唐朝看了这样的威势也是心中憷,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功,还远远没有达到隔空杀人的地步,更不用说这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军官将领了。

    军人最佩服的就是武功高手,见舍瓦露了这样的一手,都知道他有真才实料,专仁等和他一起到到来,当也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军心立变,唐朝立即也拥有了巨大的权威,这才能不受阻碍的实行了这次全军大比武之举。

    第一轮比试结束,败者无不垂头丧气,知道五十两银子的高额奖金,那是拿不到了,只好很郁闷的卷铺盖回家。

    这又有什么办法,以前是人人害怕当兵,害怕死在战场上,但现在有了金钱的强力刺激,却使得这变成了一种荣誉。有不少被淘汰的士兵还是选择在边上看热闹,的确,这样的比武,从来没有过,只有唐朝这样动辄能够拿出上百万两金银的大腕,才能有这样的大手笔,军费不等朝廷送到,自己出钱就能武装一支军队!

    使唐朝高兴不已的是,这些士兵的战斗力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若,牛仙客此人,居然向朝廷谎报军情,这是什么原因?

    原来,使唐朝大为吃惊的是,这些士兵的战斗力,竟和自己以前在南诏大乱时候接触的狼正轩府兵有些相似,一个个精锐异常,即使不这样二选一,也可算是精兵,但奇怪的是,牛仙客和自己交接的时候,脸上并无不满的神色,以他这样以前曾经在回纥立下赫赫大功劳的人,自己的心血就这样白白的交给了唐朝,难道会不心痛?

    奇怪啊,他为什么会屡屡吃败仗?

    也许,这家伙是谎报了军情,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对自己可是大大的不利啊,他现在进京当个太傅,名望虽然高,但毫无实权,哪里比得上在地方上呼风唤雨来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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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柳州之战 上
    这一次校场比武,选出了八千精兵,更在这八千人中,以淘汰的方式选出了三千先锋兵,待遇更是优厚,每人二百两银子,争夺也十分的激烈,流血事件更是不绝生,但有舍瓦专四虎这样的人监视比武,也不可能闹出什么乱子,选出这三千人的时候,立即将上百万的银两放给了这些士兵,群情激动,都说只有唐节度使才这样体恤手下,不像以前的节度使那样,到处拉壮丁,克扣军饷,于是人人奋勇,愿意立功受奖!

    唐朝甚为满意,在挑战赛之中,他现了两位武功高强的人才,现任校尉的班林和辛白江,这两人武功真的厉害,三招两式就将对手早早的解决,而且再也没有人向他们挑战,显然在军中素有威信,但心中却奇怪了,为什么这个统领区放杰武功平平却来带兵,这两人一色的高绝武功,却只当个校尉?

    当下起了一试之心,向专智说道:“三哥,你下场和他较量一下,点到为止就行了!”

    专智领命,先向班林说道:“我们切磋一下,点到为止!”

    班林和辛白江似乎是好朋友,站得挨进唐朝,唐朝刚才的吩咐,他们都听见了,脸上露出兴奋的光,毕竟,这个节度使好象是个识货的人,看出我们武功不错,当下抱拳一拱,恭敬的向专智行了一个礼,因为这几位空降将军先前不久才介绍给全军认识,知道专智现在是大将级别,在军中的地位比自己高得多!

    专智也立即还了一礼,他刚才看了这班林的武功,一点也不敢大意!

    全场都在比武,自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场在角落里的比武。

    使唐朝吃惊的是,班林和专智交手二十八招,竟没有一招是后退的招数,全部是进攻,压住了专智打击,一招未完,次招立生,用的是缠丝劲,合劲成圆,如鞭子一般的抽出,一鞭又是一鞭,身上虽有破绽,但都被他的进攻给掩盖了,除非敌人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否则的话,是很难摆脱他的进攻的。

    专智微微恼怒,使出《括苍山武经》中的大缠丝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深厚的内力,扳平了劣势。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却还是不能抢进班林的门户,双方动上了真火,衣服鞋子都打得破烂不堪。

    唐朝心中大喜,挥手命令两人停手,两人互相斗了一百多招还是不分胜负,心中都知道,要战胜对手那是十分困难之事情,这一听到命令,立即停手,互相充满了惺惺之意。

    唐朝随即命令专礼和辛白江交手。

    专礼觉得三弟没有取胜,害怕丢脸,所以一上来的时候就是猛冲猛打,辛白江顿时很不适应,差点着了他的道儿,但好在他内力悠长,撑过了专礼前面三十招之后,慢满缓个气来,又成了不胜不败之局。

    还没到一百招,唐朝已经断定,辛白江的武功,和专礼在一个档次上,再打下去只有看双方疏神,急令停手。

    只见他哈哈大笑,抓住了两人的手笑道:“本节度使正在奇怪今日早上为什么鸟雀呼叫,原来是有大喜之事!”

    他本以为岭南军中都是些草包,要训练成一支精兵,恐怕不知道要花多少时日,想不到竟现了这样的两个武林高手,怎么不让他高兴,他手上的将领,其实已经不少,舍瓦是一员虎将,自不用说,但战争之中,不是仅仅靠他这样的武林绝顶高手,还要有数量不少的能冲锋陷阵的将领,专氏四虎虽然都是上佳之选,但光靠这五个人,实力还是显得单薄,颇想在军中找到几位真正的好汉,却想不到真给他找到了!

    唐朝的高手虽然不少,但大多不愿意在瘴疠横行的岭南从军,要从军,也想到南诏、突厥这些边境,建功立业,以求大的出身,朝廷不重视岭南的官员,这也是人才不足的原因。

    当日比武结束之后,他立即带两人回到军部,任命两人都升了两级,成为偏将,并且鼓励他们道:“两位将军只要努力杀敌,平定岭南叛乱之后,我提升两位为大将!”

    这两人大喜,真的有一朝拔云雾而见青天的感觉,对唐朝感激得很。

    唐朝随即命令舍瓦和专氏四虎以及班林和辛白江担任教官,训练五千精兵,另外的三千前锋军,由他亲自训练。

    唐朝曾经参与南诏叛乱,弓马娴熟,加上最近武功大进,连他自己都有些满意,他每次练功的时候,都感觉身上有一股东西汩汩的流动,水银一样的流转他全身,每流动一个周天,他就觉得丹田之中热烘烘的真气蓬勃,他知道,这就是内力加深的迹象。

    每运转一个周天,也就是内力搬运一个周天,他就觉得内力增强了少许,吸纳进自己的丹田气海,在周身经络中奔行。

    这样的感觉很奇妙,使得他越来越对武功充满了兴趣,他渐渐的觉得身轻如燕、。

    其实,他自己倒没这么深的感受,感受最深的是舍瓦,舍瓦内力之深,自不必说,但使舍瓦吃惊的是,这小子的内力明明逊色于我,怎么轻功现在竟是越来越厉害,看来,我的轻功,已经在他之下了,这是那天唐朝飞身跃上高台向三军训话的时候他才感觉到的,他觉得,要是自己上台,绝不能像他当时那样做得举重若轻,飘飘如仙。

    到了现在,唐朝已经完全体会到师傅的话,只要你内力凝聚,慢慢练通暗劲,可成绝代高手。

    的确,他的经脉比一般的人粗大得多,能容纳的内力也就越多,这使得他能够在推出平平一掌的时候产生别人暗劲的威力。

    他身边的人中,最熟悉他的莫过于专信了,这小子和他练手的时候,越来越觉得唐朝的掌力强劲,有一种泰山一样的后坐力。

    训练这些先锋军的时候,唐朝采用的是步战和马战相结合的办法,昼夜不息,有时候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喝令全军集合,进行突击训练。

    没办法,他最熟悉的兵书就是《三国演义》,害怕的就是敌人来劫寨,到时候全军覆没。

    现在住在岭南节度使的指挥所里,周围都是工事,自不害怕敌人敢来冒犯虎须,但一旦将军队开到柳州那些山高林密之地,敌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已经占了天时地利,要是军队不够精良,再不抓个人和,这仗就没法打了。

    全军日夜操练,但供给跟得上,军队倒是渐渐的变得精锐起来,看着漫山遍野的骑兵冲出,唐朝终于相信,为什么古代那么多武功绝顶高手都害怕军队的原因了。要是置身在大军的攻击之下,团团围裹上来,纵然能杀得几名,几十名,几百名敌人,但还是冲不出重围,势必力尽被擒。

    武功高强只是匹夫之勇,所能做的就是斩将謇旗,刺杀敌酋于千里之外,这虽然厉害,但却不能起到实质上的效果,即使当年的荆柯真的杀了秦始皇,只不过弄个天下震动罢了,秦国照样另立新君,也不能改变燕国的命运!

    正因为深深的懂得这个道理,唐朝才要组建自己的军队。

    他深深知道,这支军队,确切的说,大战之后能幸存下来的这三千先锋兵,是他将来的基础。不管怎么说,像袁世凯当年训练新军一样,没有自己的班底,那是绝不可能横行天下的。

    三个月的训练下来,唐朝自我感觉,这支部队,至少自己亲自训练的三千先锋兵达到了自己预期的训练效果,令出如山,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这些士兵都会冲上去,而且前赴后继。

    为此,唐朝亲手斩杀了一名什长以示威,军容整肃。

    大唐天宝七年四月望日,唐朝在岭南召开了誓师大会,牺牲陈列在前,杀牛宰羊,让全军饱餐一顿,命令班林和辛白江为先锋官,带领二千五百名先锋军士押运粮草,进军柳州,柳州之战正式打响。

    但就这样,唐朝还是担心,害怕土著使出以前惯用的焚烧粮草之计,命令舍瓦随即带领两千军士随后前进,一旦遇到劫粮之事,立即接应。他自己则亲率领大军五千人,浩浩荡荡杀奔柳州,务必剿灭孟笑。

    孟笑此人据说是个天生武功高强的人,少年时代曾经亲手猎杀山中惯吃人白额虎,平时赤脚行走,身上长有鱼鳞一样的甲,脸如黑炭,身具神力,不需练武而有武功高手的的能力,身上骨骼坚强,曾经和族人赌赛,任疯牛践踏半个时辰,众族人都以为他被疯牛踏死了,想不到他一跃而起,皮肤上毫不伤,后来再杀猛虎,遂成了土著的英雄,推为酋长,见矿藏利润丰富,于是带领族人将唐军赶跑,霸占了柳州矿藏,自己开采,有钱之后更是招兵买马,积草屯粮,将洞丁武装成一支军队,不时操练,这也就是以牛仙客这样的人也一时不能将这些土著收复的原因。

    其实,李隆基只要肯再多给牛仙客一点时间,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平定叛乱,即使不能真正的使土著归顺,但至少能将柳州和卵石谷这些金银矿藏据点收复,可是李隆基不给他时间和机会。

    封建帝王就是这样,提一个人或者降黜一个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君要你怎样,你就要怎样,这也是李林甫结好后宫的根本原因,他虽然贵为宰相,但一旦下台了,像张九龄,千里之外回来,甚至连皇上都不能见到一面,当你是个废物。

    班林和辛白江以前曾经在牛仙客手下和柳州土著交过手,知道虚实,唐朝所以才派他们当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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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柳州之战 下
    班林和辛白江打着先锋旗号一路进军,在途非止一日,并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于是按照唐朝的吩咐,靠近柳州,依山傍水下寨。

    早有土著喽罗探听到唐朝进军柳州的消息,报入中军帐中。

    孟笑随即召集所有座下将佐,举行全体会议。

    孟笑聚集诸将之后,满脸的冷笑:“听说有唐军犯境,带兵的节度使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黄毛小子,我们也不用老是守在洞中,这几年来,我们柳州多采金银,繁荣不同于往日,前些日子来的牛仙客,听说在突厥和南诏地方打出了偌大威名,还不是被我们几仗杀败,现在换上这个年轻无用的,自不用怕他,你们之中谁敢为先锋,务必要挫了他们的锐气?”

    话声未毕,一将应声而出,乃孟寻也,柳州土著的大力士,自持勇力,愿意做这先锋。

    土著洞兵仗着一股刚勇,在孟寻的带领下,用五百刀斧手出战,其余的都窝在洞中,防备以前张九龄惯用的声东击西之计,洞中布满重兵。

    班林和辛白江见有洞兵出迎,约住军马,提一只乌杆枪,垮黄骠马,双双枪出阵来,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班林先出马。

    孟寻身着血红的披风,手中拿着一杆狼牙棒,也不遵守战阵中通用的规矩,先行通名,一骑泼辣辣的就冲了过去。

    班林举枪一挡,觉得压力沉重,斜刺里跑去,这一个回合只是个试探,但孟寻却以为他胆怯,回过马来,狼牙棒高举,泰山一样的压将下来,班林并不和他拼力气,横枪一格,正格在狼牙棒的中端,加了一个拨的力量。

    幸亏这孟寻力气实在不小,双腿一夹,硬生生稳住身形,这个时候班林哪里还和他客气,催马上前,乌杆枪闪电击了两次,第一次孟寻勉强格开,但第二枪却刺进了他的小腹,就势一搅,孟寻顿时七窍流血,死于阵中。

    早有土著小将块裂无抢出,持一柄大砍刀,将蒙寻的尸身抢回阵去,转过身来,正要给孟寻报仇,但山洞之中忽然鸣金,块裂无不敢违抗孟笑的军令,牵着孟寻的马回到山寨中去了。

    他身后五百刀斧手一字摆开,盾牌手,弓箭手一层层的防备周密。

    班林获胜,但见洞兵剽悍,并没有因此而乱了章法,害怕孤军深入,和辛白江在红石扎营,深载鹿角,防备土著洞兵的骚扰。

    两人扎营,约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并不见洞丁出来为孟寻报仇,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的大军已经到,在红石扎营,将手下五千人马安顿下来,立即召见班林和辛白江。

    两人来到帐中,班林禀告已经杀了一员番将,唐朝甚喜,命书记官记了班林头功,沉吟道:“这就奇怪了,红石洞是柳州之屏障,孟笑亲自驻扎在此,为什么竟怕了我的先锋兵,平白的折了一员将领。红石一失守,柳州腹背受敌之地,恐不能坚守,他这是什么意思?”

    舍瓦就道:“管他什么意思,今日天晚,不宜决战,明日一早,布成阵势,以力胜之,我等进兵突然,孟笑向来骄傲,必定来不及向盘踞卵石谷的铁信部求救,并且以他的性格,定会自己解决,除非到万不得已之际才会求救!”

    唐朝深觉有理:“不错,兵贵神,我前日进兵,今日已经抵达贼巢穴,正应战决,不然迁延日月,恐怕卵石谷援军到达,那就不好办了!”

    当下传令各军,将大车辎重等环绕寨外,掘地为壕,在鹿角之外形成真空地带,铺上野草,以防备番兵劫寨。

    这招扎营之法却不是以前的兵书中有记载的,乃是唐朝结合二战时候日本困守瓜岛战术中吸收过来的。二战时候,日本派军队驻守在瓜岛上,但诺曼底登6之后,盟军已经对法西斯占有优势,再到后来的中途岛海战获胜,日本已经丧失了海上的主动权,但日本天皇命令所有被遗留在日本军队,采用******常用的游击战,死守海岛,靠的就是这种在岛屿上挖满陷阱,预先安置地雷****的做法,使得盟军花费了无数的兵力却还是不能控制还岛,一旦有个疏忽,这些军队又重新夺取海岛,战争惨烈之极,曾经出现了著名的“神风特工队”,就是驾驶装满****的飞机冲向美军的军舰,和之同归于尽!

    唐朝以前学历史的时候,老师常常抛开,吹些牛,可笑的是,上的知识他唐朝没有掌握多少,但这些吹牛的话,却大大的活跃了他的思维,他现在想到这样的防备敌人劫寨的办法,就是来自历史老师吹牛的灵感——

    红石洞中,孟笑看着兄弟的尸身,抱头大哭,心中很是吃惊,唐军这次似乎不像以前那样不堪一击,手下竟然有这样的高手,心中深怪自己大意,想到班林的武功,他就觉得吃惊。

    看这人的身份,只是个先锋,想不到武功竟然已经这样,难道唐朝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竟有惊人的武功,不然的话,他手下一个先锋,何至于有这样的武功。其实,战场上的厮杀,尤其是像骑马驰骤,决战疆场,并不是这些土著之所长,他们擅长的其实是步战,孟寻武功本来不高,只是仗着有些蛮力,又是族长的亲弟,所以处处出风头,并没有真实的武功,哪里能和班林这样的武林高手抗衡?

    其实,前数次叛乱,唐军兵力都是大大出土著士兵,只是因为军队**,没有战斗力,这才导致屡次失败,这一次,孟笑见唐朝军少,因此遣人出战,想不到却者了自己亲弟。

    当下故计重施,用起了以前战胜牛仙客的招数,死守洞门,然后不时的骚扰,派兵劫寨。

    孟笑洞中番兵共有五千,柳州城中还有五千,成犄角之势,两地距离不远,十来里路,互为奥援,急切之间难下,这也是唐朝要修养士兵一晚再战的原因,避其锋芒,击其惰归,乃是兵法之至理。

    这天晚上,孟笑秘密命令柳州守将锰信带领三千兵马出城,预备以举火为号,和红石洞之军一起,男北夹攻,务必要劫寨,使唐朝大败而归来。

    唐朝自不知孟笑有这样的布置,但其夜心绪不宁,手提长剑,四周巡视。

    一见之下,甚为满意,只见各军都遵守军令,值守之兵士劲装贯带,虽然在大雨之中也将腰板挺得笔直,扎营的方式都完全按照自己的规定,一寨接一寨,互相联合,虽然乍看之下是一字长蛇阵,但回环曲折,却又能相互呼应。

    唐朝虽然没有学过什么兵书,但以前多看《三国演义》,再加上以前曾经带兵平定了舍瓦的叛乱,对带兵打仗已有心得,再将自己的见解渗透进去,觉得即使古之良将,用兵虽然不敢和他媲美,但在布阵上,还是可以一拼的。

    唐朝这一晚心中烦闷,和衣而睡,刚刚睡到中夜,忽闻喊声大震,似乎有人劫寨,立即奔出中军帐,喝令全体军士不要慌乱,只用箭射住敌人。

    他一直最担心的就是劫寨这种事,就好比家财万贯的人突然之间遇上强盗,将你洗劫一空,甚为恐怖,所以才不理会许多士兵的埋怨,要挖真空壕沟。

    唐朝其实也是头一遭遇到劫寨的事,见帐外火光冲天,东西南北都有军马杀来,心中也很是吃惊。

    但使他大为兴奋的是,番兵的骑兵火冲来的时候,不少都跌进了壕沟之中,被真空地带所阻,掉进有钉子和尖刀的壕沟里,啊啊大叫。

    就因为这真空地带阻得一阻,使得帐中的唐军能够有时间穿衣着甲,布置防守。

    有几处番兵很是凶悍,冲进了营帐之中乱砍乱杀,但唐朝亲掣宝剑,带领身边亲卫五百人援救,这五百人又是三千先锋兵之中尤为精锐的兵士,对上这些番兵,自是砍瓜切菜一般。

    刹那之间唐朝军帐之中火把大亮,将前来劫寨的番兵照了个清清楚楚,孟笑顿时失去了偷袭的优势。、

    说得直白点,劫寨就是偷袭,想打别人一个措手不及。

    孟笑一看现在的形势,知道唐朝早已经有准备,急忙鸣金收兵,唐朝不知道对方埋伏的虚实,只叫士兵坚守,用箭将番兵逼迫在寨外,以不变应万变。

    孟笑见不少番兵掉进壕沟之中,伤亡不少,知道久战更加不利,连夜收兵。

    计点军士,死伤八百余人,只得郁闷的驻扎下来,命令洞兵坚守不出,命令孟信带兵回到柳州,坚守城池,要以疲兵之计迫使唐朝就范。

    从诸葛亮南征之后,孟笑等一干少数民族领,已经学会了不战而疲人之兵之法,深沟高垒,迫使唐军给养不足,自己给我乖乖的退兵。番兵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不断的骚扰唐军,这就是他们的如意算盘,屡屡奏效。

    第二天,唐朝将军士列于广阔之地,欲出马和孟笑决战,但好笑的是,洞门前高挂“免战牌”,五千洞兵窝在红石洞里不出,任唐朝的军队怎样叫骂,这些番人就是来个不理,唐朝只好强攻。

    但要命的是,此处地势险峻,依山靠水,从早晨直打到中午,三个多小时的时间过去了,伤亡了近百人,还是连寨门都攻不破。

    红石洞的防御,是阶梯形状的,寨口相对大一些,里面渐渐变小,夹在两座高耸入云的山峰里,的是一个易守难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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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攻陷洞口
    唐朝随即鸣金收兵,久攻之下,害怕折了锐气。

    在红石洞之下,唐朝和舍瓦等全装惯带,骑在战马之上,,眉头深锁,我原来以为牛仙客这些人都是草包,想不到我现在来攻,还是难以取胜。

    当下将军士回营帐中驻扎,他和舍瓦等绕寨巡视,忽觉洞中飘出阵阵肉香,忽而听到洞中飘出歌声,不少的兽骨扔了出来,暴露在红石洞的门口,孟笑带着三军立在峭壁上哈哈大笑。

    唐朝大怒,挽弓搭箭,飕飕的连了两箭,这两箭,箭出如风,但使唐朝骇然的是,孟笑随手一挥,格了两次,这两只箭就朽木一般的断了!

    唐朝用的箭虽然是凡品,但内力厉害,两煎之出,风声大作,一般的人,别说敢格,这样的快法,根本就躲不开,即使格上了,也必被箭上附带的内力杀死,但这孟笑随手格掉,武功竟然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境地。

    唐朝现在终于知道,牛仙客和以前那些节度使为什么往往栽在这人的手里,原来,此人并不是一个粗莽之徒,昨天一时冲动折了自己的的弟弟,知道我军厉害,所以高垒不战,的确是一着重要的棋子。

    没有看到山势的险要,唐朝还觉得有能力靠精兵直接解决问题,但现在一见了这样坚固的防御工事,他心中顿时没有了底,即使能取胜,困死这些番兵,但也至少要围其一年半载,因为他早已经探得虚实,敌人粮草充足,至少可以坚守三年!

    用围困的办法显然不行,皇上现在宠幸自己,粮草供给自不会缺少供应,但要是久攻不下,战争拖延个一年半载,以李隆基的性格,一定会以为自己是个庸才,换其他的节度使来将兵,到时候自己对朝廷无尺寸之功,即使回到朝廷,也铁定难以立足。

    更使唐朝忌惮的是,这孟笑哪里学来这样的高强的武功,手上竟有这样的功力,抵得上一般的暗劲高手!

    他哪里知道,孟笑纯粹是天赋异禀,再加上一生在山洞之中居住,日夕和猿猴为伍,与虎狼为敌,自然的悟到了上乘武功的精要,奔走如猿猱,力如铁锤,成为世间一个罕见的高手。

    而且这洞中就只有孟笑的武功高得离谱,其余的则武功不行,大都只是力大野蛮,天生的筋骨强健。

    唐朝本想再射,但忽然之间将弓挂回腰间,他知道,即使能射死得几名番兵,于事并没有补偿,反容易泄露了底,哼,且让这些家伙高兴一下又何妨?

    当下带领舍瓦等回营帐,命令他们回帐休息,自己则苦思对策。

    强攻是不行的,这地势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徒然折损兵力,可也不能这样互相对峙!

    但唐朝可不是一个容易随便罢休的人,中午的时候,忽然动了闪电攻击,命令班林带领先锋兵蜂拥而上,务必要打开寨扎,番兵勇猛,大多不怕死,高垒之上顿时血流成河,人头乱滚,击退了班林一次又一次的攻击,辛白江见班林有功,想立下大功,拼死进攻,一个人杀入重围之中去了

    可不幸的是,他身后的兵士大多没有他那样的武功,所以很快被切断了联系,孤身奋战。

    他左右一看,没有了兵士跟着自己,但他艺高人胆大,挥舞手上鱼鳞刀,四处乱砍,向要冲出重围。

    不好!唐朝在下面督战,远远看到辛白江遇险,急令舍瓦带领五十刀手强力抢上,前去救援。

    糟糕,就在这个时候,四架云梯忽然从中间断裂,孟笑手中砸下了一个小山般的石头。原来他早有准备,滚木石头齐备,一见形势吃紧,运起神力,将寨里最大的一块石头推到寨口,向下面打去,云梯虽然坚固,但怎禁得住这样的打击,顿时从中折断,下面的唐朝军队一时之间攻势受挫,孟笑哈哈大笑,一掌将一个唐军杀死,大声喝令番兵围剿上面的兵士!

    上面的士兵将近百名,这一断了联系,顿时心中恐惧,还好唐朝训练有素,各自展开武功和番兵拼命,这些番兵不及这批先锋兵的精锐,虽取合围之势,但一时之间却不能将这一百人解决,班林连杀数人,厉害无比,激怒了孟笑,大吼一声,亲自来战班林。

    班林早已经见了孟笑如天神的力气,但想不到他武功也是厉害,挥掌和他相迎。

    但他随即觉得这是一个错误,因为一种强劲的能量使得他的脸上有丝丝的刺痛,他立即卸力,他知道,和他巨灵神一样的掌力接实了,那就是比拼内力的局面,自己定死无疑。

    但他还是忽然感觉口中一甜,一种强烈的震荡,使得他的身子空虚起来。

    他在这一刹那间明白了,自己只有避,不能接的!

    舍瓦大急,身子一震,如一只大鸟一般的跃了上去,在峭壁上一借力,飘飘的到了上面。

    番兵箭如雨下,却又哪里能伤得了他,他只是袍袖轻拂,已经使得箭支纷纷跌落。

    这个时候,他正看到辛白江处在危急之中,扬声吐气,一声暴喝,声如巨雷,一刀砍出,刀锋未到,一种强烈的气势,顿时笼罩了周围一丈方圆的地方。

    孟笑本想补上一掌将辛白江杀死,但一感觉到这强大的杀意,立即全身布满功劲,抽出腰间的铜锤,格开了这一刀。

    刀锤相交,出剧烈的轰鸣声,显然是暗劲勃的一刹那间,在咫尺的距离内强烈的碰撞震荡。

    辛白江已受内伤,但孟笑一去,其余的番兵武艺并不太高,他自保却是有余。

    唐朝见高阜处督战,见到舍瓦已经冲了上去,害怕他有失去,赶紧命令专氏四虎上前救助,刹那间另外架起四架云梯,强攻了上去!

    番兵大声呐喊,显然在呼叫洞内的援军,双方战斗激烈,在四十米左右的寨门口做混战!

    好一场大杀!

    唐朝为了激励军心,亲自檑鼓,有滔天的气势,三千先锋兵先后冲进了寨门,孟笑被舍瓦缠住了,心中大为吃惊,知道长此下去,等唐朝后面的部队再次进入寨门,那是死路一条。

    他也是一个提得起放得下的人,见大势已去,急喝令番兵退,往洞里撤退!

    他的武功的确厉害,以舍瓦这样的高手,竟也是不能奈何他,只见他东一锤,西一锤,南一锤,北一锤,号为“四方倒”,威力无比,终于将舍瓦逼退,当先逃了进去,守住二道寨子扎,亲自守在寨门口,将众番兵一个个的放进去了!

    舍瓦大怒,花了这么大的代价,难道只是夺取这样一个小小的葫芦寨口,当下扑了过去!

    可使舍瓦愤怒的是,这里的地势真的是太险要了,他拿着铜锤守在二道寨口,竟然真的是将去路封死,他数次抢了上去,都被孟笑以拼命的招式挡了回去,最后一次以硬碰硬,自己手上的厚背刀竟然一分为二。

    他的武功虽然绝不弱于孟笑,但却吃了兵器的亏,将端刀扔在地下,颓然而退。

    这个时候,唐朝见大势有利于己方,亲自持刀,攻上洞口,正遇到一脸无奈的舍瓦。

    “义父,怎么回事儿?”

    舍瓦就很无奈的道:“鸣金收兵!”

    “是!”唐朝立即看出了形势的变化,鸣金收兵,将军士驻扎在以前番兵的洞口,心中很是震惊,双方各死伤了两三百人——

    中军帐里,舍瓦一脸的气愤,唐朝的脸色也不好,他知道,双方伤亡人数相当,可自己这方全是精锐的战士,敌人战士明显不如我方精锐,但是占了地利,所以能以劣抗强。

    “舍瓦将军,您觉得当今该用何策?”作为一支军队的统帅,唐朝很恰当的要听取手下的意见。

    “我觉得,强攻太难,而且没有什么效果,经过这一战之后,敌人定当加强军事防御,再要强攻,恐怕非常的凶险,而且不一定能奏效!我觉得应该想想别的办法!”

    专仁就道:“以我之见,敌人虽然有地利,但战斗力似乎不强,都用强攻的方式,不出三个月,定会将之赶出红石洞!”

    班林却道:“我赞同专仁将军的观点,番兵顽劣,要是不赶尽杀绝,即使这次平定了,也保不定他们以后不反!”

    唐朝微微一笑:“诸位所言都极有道理,不过本帅觉得,要取红石洞只是早晚之事,只是以现在的情况看来,卵石谷铁信部的救援,才是心腹大患,请舍瓦将军带三千精兵埋伏在柳州界口,不管敌人现与否,尽力要阻挡住!取红石洞就在今夜!大家不必担心!”

    舍瓦听命,带兵出去拦截援军,但诸将多有疑惑,今日攻打红石洞一个葫芦寨子都这么费力,怎么今天晚上能取红石洞,各怀狐疑,回帐中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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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天降神兵
    这天晚上,一切照旧,唐朝寨中灯火通明,时闻鼓声如雷,孟笑遭受上次失利的教训之后,不敢胡来。再说新败之后,只好龟缩在红石内洞,想要负隅顽抗。

    他甚有信心,因为寨口本就不是红石最为艰险之地,他这样将防线往内收缩,其实是躲进了更加难以攻击的所在,他上次将牛仙客拖得没有办法,实行强攻,结果大败,他现在自然也是采取这样的办法。他知道唐军大多不是岭南土著之人,不善于居住在山地,不服水土,再加上气候慢慢就会变得炎热,唐朝手下兵士虽精,却很可能被自己打败。

    这两场战斗下来,孟笑心中早已经收起了对唐朝的轻视,想不到这少年节度使竟然如此厉害,据说他本人武功高强不说,他手下这个叫舍瓦的人武功竟是高得离谱,要不是我自己天赋异常,恐怕已经遭了此人毒手,真想不到,唐朝军中,竟有武功如此高明之辈。

    但唐朝现在在帐中,却是正在调兵遣将,因为他要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

    “专仁,你带领三位师兄从小路而进,务必在今夜子时到达横山西峰!”

    “是,大将军!”凛然听令。

    唐朝随即道:“舍瓦将军,请带领你所部之军向红石正面强攻,先是小股的骚扰,等待总攻的号令!”

    “是,大将军!”舍瓦也凛然遵命。

    唐朝虽然叫他义父,但在军中却是很维护唐朝的威严,毕竟,他以前也是惯于将军的人,自然知道军令的威严。

    唐朝很满意:“本人带着班林和辛白江从横山斜谷进军,也在今夜子时到达红石西侧,到时候我军中放起号炮,约定一起进攻!”

    唐朝这个计策说穿了一文不值,就是冒险进攻,选择在这样的时候三面夹击,趁敌人新败之时,军心有些动摇的时候全力进攻。他这段时间早已经遍访各地,查看了形势,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战决,等到铁信部前来支援的话,恐怕自己还有兵败的危险。唐朝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莽撞之徒,知道,孟笑既然能占领柳州和红石洞如此之久,必定有过人之能,待他援军大集,再要铲除,那就十分的为难了。而且,红石洞上面有一座高山名叫横山,山势虽然陡峭,但幸好孟笑并没有派人防守,他决计想不到唐军敢自己陷身于绝境,从内而外的进攻,所以唐朝自己和专仁各自带领一千先锋兵突入敌人内部,居高临下的进攻。

    他知道,洞中的番兵即使拼死坚守,却是难以抵挡自己和这两千精锐之兵。

    这两次战斗,虽然只是小小打了胜仗,但却使唐朝摸清楚了敌人兵士的战斗素质,知道只有这样才有突破的可能,以避免战争陷入旷日持久。

    可这样做毕竟冒险,要是敌人事先知道你会选择横山进攻,派人在红石洞口准备好火柴等物或者干脆是布满铁钉,进入口子的唐军都有腹背受敌的危险。

    在险峻绝伦的红石洞口,势必生生死决战!

    但唐朝似乎已经别无选择!

    打仗靠的就是一种勇气,况且手下有无比精锐的士兵,这也给他增加了不少的勇气。

    这天晚上子夜时分,唐朝一声令下,三千先锋兵士在三位主将的带领下,悄悄的开始行动!

    舍瓦的行动自是明目张胆,火把烧得泼辣,再加上身后近六千的军士,排列成一条长龙,将整个天地照耀得如同白昼!

    战鼓由舍瓦亲自击响,轰隆的震动了山川四野,将夜晚啼叫的猿猴和山魈惊得不敢出声,都被这强大的战场声音给充塞满了。

    孟笑眼中露处冷笑的神色,唐朝也真是的,竟要在这样的时候选择夜战,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沾边,竟想凭借手中精锐的战士打下天险,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

    但他早已经感觉出了唐朝军队的战斗力,如今见唐朝倾巢而出,也是丝毫不敢轻视,先命令弓箭手射箭,先射住了舍瓦的第一轮进攻——

    舍瓦自是早有准备,先的士兵一个个都是手执圆盾,俯伏在地下,躲开箭支的袭击。

    舍瓦的进攻并没有停止,一波之后又是一波,身后的士兵长龙一样的拥上,孟笑大为吃惊,亲手举起大石,砸断了两架云梯,这才是得舍瓦的攻势稍却!

    舍瓦也数度亲自出手,救下了几名濒临绝境的兵士!

    孟笑在火光之中见到舍瓦纵跃如风,在数十米的峭壁上大鸟一样的上下飞舞,丝毫不怕己方如雨的箭矢,心中骇然,世间竟有这样的英雄豪杰,的确是我的天敌!

    当此情况之下,他哪里腾得出手来砸石头,因为舍瓦很快的找上了他,以舍瓦的武功,他想一边投掷石块一边和舍瓦交手,自是死路一条,所以他别无选择,全身迎敌。

    幸好,唐军之中除了舍瓦之外,竟似乎并无其他高手。他手下的番兵趁机投掷石块,乱弓箭,始终将唐朝军队压缩在红石洞口,不能前进一步!

    有几个唐军太过大意,过于逼近,竟被寨上的番兵用滚石杀死!

    毕竟,这样的天险,并不仅仅是武功的高下能解决问题的!

    舍瓦算算时间,唐朝等大约已经到了横山,这才一个鹞子翻身,向山下扑了下去。他这样的高手,要想不战自走,整个天下,又有谁能抵挡得住?

    孟笑刚刚喘息得一口气,心中叫声糟糕!

    因为他立即看到了寨子顶上耀眼的火光,他知道,他中了唐朝声东击西之计。

    ***,想不到唐朝这样狡猾,我正在奇怪,为什么只有舍瓦一个人上来和我决战,原来唐朝已经带领军队偷袭了横山,从山上居高临下的攻击下来!

    糟糕,所有的辎重和妇女老幼都藏在顶峰之上,本以为丝毫不用害怕敌人步步为营的进攻,就算敌人强攻再进一步,终究还是无济于事,毕竟,这里的地势就是越往上退,越是艰险,只要敌人不能一鼓作气攻进来,唐朝军士虽精,但照样会被击溃。

    他知道的,像现在这样的形势,久战之下反而对自己甚是有利。

    他本是一个厉害的人,自然也想过敌人或许会冒险从山顶上进攻下来,但是使他感到气愤的是,敌人大批的军队为什么能在这样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的爬了上去!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唐朝带着手下军士来到横山上的时候,见到四周一片漆黑,敌人似乎丝毫没有防备!

    毕竟,这样危险险峻的地方,敌人怎么能够上来,即使上来了,却是一个个怎么从百十丈高的地方下来,稍一下疏神就是身死为齑粉的下场。

    但是,唐朝早已经吩咐手下军士将被子撕成一条条的,捆绑在一起,做成了好几十根大绳子,坚固无比,士兵一个个的都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并且丝毫没有声音!

    对专仁他还是这样吩咐的,他知道,要是敌人窥视在旁边,等军士掉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实施偷袭,那就是全军覆灭的危险!

    这本身就是一着险棋,要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的效果,一旦暴露,和自杀没什么分别。

    所以唐朝才叫两千先锋兵跟着自己来干这件事,并且在临走的时候才突然集结!

    这样的集结立即起到了以前训练的效果,任何人都没有异议,一切遵守命令!这也使得即使敌人在军中有内奸,但也很难把消息传出去,这就是军事机密。

    机密一旦走漏,再好的计策也起不到半点作用。

    唐朝知道,声东击西是一个非常冒险的计策,实施得不好,会是上门送死的局面!

    可现在的形势,逼迫他不得不行险一试。

    好一场大杀!

    寨顶的番兵都是老弱之辈,老弱妇孺一见唐朝和专仁如狼似虎的军队,顿时吓得懵了。

    唐朝随即鸣起号炮,舍瓦一听,知道唐朝已经得手,调集手下重兵,进攻寨门,内外夹攻。

    就这样一来,孟笑军心已乱,再加上兵士本就不及唐军精锐,这就使得唐朝军队呈摧枯拉朽之势击败了孟笑军队!

    孟笑看看唐朝就要从洞中杀出,长叹一声,带领手下五百番兵死命逃出去了。

    舍瓦知道,要是强行留下孟笑,必多死伤,又担心唐朝不熟悉洞内形势,怕为番兵所算,于是放手进攻。

    这一仗,杀得番兵死伤狼藉,死三千余人,其余的全部投降,清理洞中辎重金银无数,全部运回帐中,论功行赏。

    这一仗,除夜间攀登横山摔死了一百多人之外,伤亡不到两千,可谓是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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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皇上的猫腻
    却说孟笑带兵逃走之后,舍瓦集中兵力,和唐朝里应外合,将红石洞攻克,但使人沮丧的是,近两千的伤亡,却是唐朝甚为惊骇的,所谓杀敌一千,自伤八百,果然不错,灭了番兵四五千人,降两千余人,孟笑只带五百人回到柳州。

    可使唐朝甚为担心的是,朝廷许诺的粮草怎么还没有运来?

    以自己以前黄门侍郎同中的身份,就算李林甫不会真心帮自己,以张家正这些人在朝廷中给自己说项,军饷应该早就放了,为什么到现在还迟迟未见踪影?

    唐朝自从训练军队到现在攻克红石洞,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都是用的自家金钱,这虽然对唐朝这样的巨富来说,还能维持一段时间,但毕竟自己一人的金钱有限,朝廷不军饷,都等于是断了奶的婴孩。

    正在唐朝收拾战场的当儿,专信忽然飞奔而至,并且带着芹儿郡主,两人劲装结束,似乎走得匆忙!

    唐朝大惊接着,不知道生了怎样的事情,芹儿一见唐朝,扑进他的怀里,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似梨花带雨。

    唐朝赶紧将这丫头抱了起来,向身边的舍瓦使个眼色,要他代替自己处理战场上的事务,将芹儿夹进了营帐之中,一关上帐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的亲了个够!

    芹儿本想反抗,但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很恐怖的地步,轻轻用力,她哪里能够动弹,这一触了**,这半个多月的禁欲生活,已经快将唐朝逼疯,也不管她,衣服一分,抱得更紧,芹儿也似乎需要得很,不再挣扎!

    唐朝大为精神,直到这丫头求饶了好几次,他才放了她,只觉得芹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性感的女人!

    怎么高的,洞房花烛的时候她可没有这样迷人啊?

    其实,唐朝又哪里知道,处*女虽好,但血腥淋漓,有的男人一见,甚至会成不了事,真正的能供男人快乐的女人,其实是熟女,能使男人最大限度的挥雄风,并且使男人****,芹儿以前不是这样的女人,但结婚之后自然渐渐的变成了水蜜桃。

    芹儿将自己凌乱的衣服穿起,神情的看着唐朝:“大哥,想不到你,你和以前似乎变了一个人!”

    的确,唐朝以前是一个内向的人,做事情的时候都喜欢斯文有理,但现在,半个多月的军旅生涯磨练了他,使得他现在变成了一个侵略性十足的男人,面前的人虽然是自己的妻子,但久为渴水的他现在也是情不自禁。

    他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女人对男人的抚慰。

    是的,现在,他感觉全身生机勃勃,有一种喷薄而出的力量,使得他似乎又变了一个人。

    现在的唐朝又变回了以前那种彬彬有礼,儒雅风流的样子。

    是一个女人改变了他,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说,现在你可以说了,到底生了什么事?”朝廷一定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这是肯定的。

    芹儿就哭泣的说道:“大哥,皇上已经开始怀疑你了,他得到了秘报,说你在岭南私自训练队伍,用自己的钱,大收兵心,所以才迟迟不给你付军饷。你第一次派人回来催的时候,就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

    “是什么?”见她的脸色郑重,唐朝的心中也紧张了起来。

    “皇上已经任命章仇兼琼为户部尚书了。”

    唐朝一震:“真的?”

    “千真万确!就在大哥您走之后的第三天,章仇兼琼回到朝廷,当上了户部尚书!”

    唐朝心中一寒,李隆基原来如此信任于他,我走后的第三天他就到京城,显然是皇上早有预谋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感觉背后有点凉飕飕的,他隐隐的觉得,皇上已经不信任我了,不然,这么大的事情,以我当时作为相当于宰相的身份,是完全应该知道这件事情的,可皇上只字未提。哼,这小子送杨贵妃的礼,看来是送对了,再加上这人有军功,武功更是高到使人畏惧的地步,和南诏打了两仗,平分秋色,皇上一定以为他是个人才,这才让他回京当上了尚书,这可是仅次于李林杜的大官啊,决定国家钱粮的大事。

    “这样说来,章仇兼琼一上任之后就派人到岭南军中查我,查到我用自家的钱装备军队之后他就向皇上奏闻了这件事,这也使岭南军饷久久不能到位?”

    ***,唐朝在心中大怒,这家伙如此的可恶,竟然精明到这样的地步,不我的军饷,显然是觉得我没有向他行贿了。

    其实,说句实话,唐朝现在节度岭南,钱财之容易得到了,横征暴敛不就得了,但他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他现在还时时的记着师傅孙思邈的话,为天下苍生着想,岭南多高山峡谷,土地贫瘠,政府收入有限,再加上官吏横行,上次搜刮了不少官吏的钱,现在几乎已经用在军队里了,但唐朝知道,自己今后还是会回到朝廷,用钱的地方比比皆是,不贪污点朝廷军饷,那是没有长眼睛了,可是,朝廷的军饷不到,自己想贪污也无从做起了!

    “是的,大哥,我一从妈那里知道消息之后就很着急,知道这对你很不利,求妈在皇上面前美言几句,可是妈不答应,我问你,你和我妈之间,是不是生过一些我也不知道的事情?”

    问这句话的时候,芹儿的眼睛是红红的,有一种十分的嫉妒。

    唐朝赶紧抱住了她:“芹儿,这怎么会呢,别胡思乱想,我向你保证,绝没有的事!”

    “可,大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外面关于你和我妈的风言风语很多,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芹儿忽然豁出去了,既然已经问到这个份上,还是必须得问清楚!

    好敏感的女人,原来我一直小看了她,她也许早就从别人的口里知道这件事,因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芹儿!”唐朝忽然捧住了她的脸,“告诉你,是这样的,你妈是很赏识我,这一点是肯定的,不过,你想想,我们身份和年龄都差距过大,所以我,我只好婉言谢绝了,你妈不肯我在皇上面前说话,其实是很正常的,现在,我把所有的一切都说了,芹儿,你是我的妻子,天底下绝色的女人,我怎么会不喜欢你,现在,对你绝无二心,现在,你相信了我?”

    “我,相信!”就连芹儿自己都有点怀疑,她觉得即使用,唐朝也不会承认的,想不到唐朝竟然坦然承认了。他知道,女人的直觉,是非常准确的,要是骗她,势必会被这样聪慧的女子识破,不如告诉她真相,反正,她现在和玉真长公主嫌隙已成,就看她跟着专信来到岭南军中找自己就看得出来。反正,我和玉真长公主之间,清清白白的,有什么了,那天晚上之所以和她生了不可告人的事情,也并不是自己之所愿,乃是她用计谋,并不算。

    芹儿亲了唐朝,不停的亲,好不容易放开了他,这才说道:“大哥,我相信你!其实,我也一直就是你刚才这样想的,当我求妈不同意的时候,我就知道,只有我自己进宫求皇上了!可是我不能见皇上。”

    “为什么?”这倒使得唐朝十分的意外,这么亲的郡主都不能见皇上,那未免显得皇亲太生疏了。

    “不是这样的,大哥,你不知道,朝廷有朝廷的规矩,像我这样的女子是不能轻易见皇上的,因为,大家都知道,皇上是个好,好色的人,别的豪门美女也就罢了,他要是喜欢,直接要了就是,可是我出身皇室,和他血缘很近,我妈说过的,不准我去见皇上,害怕皇上看上我,到时候别像杨玉环一样那就糟糕了!”

    唐朝点头,他现在才知道,李隆基好色之心,天下皆知,已经流毒天下,连他自己的亲侄女都对他产生了恐惧了。当然,唐朝随即心中冷笑,这也许是玉真长公主想报复我才说这样的话的——

    只听芹儿道:“大哥,可是我不听,非要去见皇上,我就妈就把我关了起来,幸亏专将军救了我,我妈把我大骂一顿之后叫我滚,我知道,要是继续留守在长安,我妈一定又会想法将我带回家中关着不放出来的。

    原来,当日玉真长公主和芹儿一阵口角,激怒了长公主,就想将芹儿像以前那样关押在地牢里,幸亏专信出来打圆场,说芹儿已经是嫁出门的女儿,就要管家,也是唐朝的家事,言语甚是强硬。

    玉真长公主知道专信武功高强,又忠于唐朝,不想当着外人的面责备女儿,失了长公主的威风,于是忿忿而去,准备再找机会整治这丫头,但芹儿一知道母亲的心思,知道有妈的阻挠,定然见不到皇上,即使见到了,这也不能改变李隆基的命令,甚至会怪自己一个妇道人家干扰朝廷大事。知道章仇兼琼是户部尚书,想贿赂他,但章仇兼琼早得了韦坚的嘱咐,避不见她,这才使她产生了孤立无援之感,禀告孙思邈之后,和专信星夜来到岭南军中,报告消息。

    这样的消息,也不能由别人代传,必须亲自告诉唐朝方才妥当。

    其实,听到章仇兼琼已经离开剑南节度使高位的时候,唐朝心中还是高兴的,毕竟,南诏从此以后就将少了许多顾虑,别的人带兵,除非是牛仙客和高仙灵这样的名将,否则没有谁能是狼正轩和李格桑的对手,这使他分外的满意。

    不过这个刚刚离开剑南,当上户部尚书的章仇兼琼,却恰恰扣了自己的军饷,这不是有意和我过不去是什么?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中就是窝火,这家伙太也嫉妒贤能了,他无非是害怕我在岭南取得大功,将来回到朝廷之后官职还在他之上,所以想压我!皇上已经亲口许诺过的,一旦自己回朝,就是这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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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拔柳州
    “大哥,只要在你的身边,哪怕枪林弹雨,血流成河我也不在乎,哎呀,刚才看到战场,我真的好害怕!”芹儿忽然抱住了唐朝的脖子,身子有些抖的感觉。

    唐朝就温柔的抱住了她:“芹儿,现在是危险时刻,等晚上回来,我好好的疼你!”

    唐朝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些不怀好意,芹儿立即大羞,想到刚才唐朝如狂风暴雨般的摧残,心中有些害怕,但却是打从心眼里喜欢,忽然拉住唐朝的袖子道:“大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还有?”唐朝有些震惊。

    “是的,大哥,你走后的这几天,杨国忠升上了财务度支的位置,你应该替他感到高兴!”

    唐朝心中一震,这样重大的官职,为什么皇上会信任这样一个刚刚进入宫廷的杨国忠,唐朝一听此信,心中就打了个突,红颜祸水,他即使没有亲见,但已经可以肯定,杨国忠一定是巴结上了杨玉环,然后才能当上财政度支的官职。

    财政度支看起来官小,只是帮助皇上大理财政的官职,但却可以知道全国的经济情况,并且必要的时候,可以到各地筹措款项,拥有很大的经济特权,并且可以制订一系列的财政政策。

    只要李隆基不管他,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一个肥缺,起码可以充实自己的腰包——

    唐朝心中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失望,原来,事情的展果然如历史上写的那样,杨国忠已经慢慢的取得了权力,自己和这样遗臭万年的人一起拜了把子,现在更知道他升了官,真是哭笑不得了。

    但他随即不想这些,立即来到战场。

    一看之下,甚为吃惊,只见倒了一地的死尸,都是被砍头的,不像是先前在战斗之中阵亡的样子,立即向身边的舍瓦看去,眼光中露出惊骇之色。

    舍瓦就说道:“唐大帅,这几十个人试图逃走,显然是孟笑的心腹手下,所以当场处决了,杀鸡骇猴!”

    唐朝就道:“杀得好,不然的话,他那边投降过来的士兵不会真的听话,这样一来,他们自然不敢再想反叛了,传令下去,立即集合大军,包围柳州!”

    舍瓦有些奇怪,但还是答道:“是”,很快的将命令传递下去了,亲自作为前驱。

    等他走后,唐朝就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义父,你恐怕不知道,孟笑这个人可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困守柳州必然是死路一条,一定会别想办法的,但以舍瓦的武功做先锋,再强的高手遇上了也是难以抵挡,我且派人探听消息,随时准备战斗!”

    唐朝只要舍瓦带了三千人马作为前驱,自己带着五千人的军队作为合后,一路浩荡,往柳州杀去。

    红石洞和柳州相距不过十来里路,转眼就到了!

    他不怕自己手下的兵士血战之后还要行军,毕竟,他亲手带出来的军队,知道他们的战斗力,只是略做休息之后立即投入战争。

    舍瓦手持一杆厚背大刀,横刀跃马前进,于路正碰上却裂无带军前来!

    原来,唐朝推测的没有错,孟笑果然不是一个困守孤城的人,逃回柳州之后,马不及鞍,衣不解带,立即和这柳州守将商议起来,将他的军权接过来由自己掌管。却裂无向来佩服孟笑的能力,虽然他现在新败,但还在他积威之下不敢不交出军权,只得听他的指挥,当下带着手下三千精兵开南门杀出,直接进攻唐朝的大营。

    孟笑则在城中检阅兵马,带领剩下的近三千军队出城而来,准备和唐朝决一死战。

    他赌博就一把,他认为,唐军大胜之后一定会在寨中设宴庆祝,放松对自己的警惕,到时候埋伏起来,傍晚的时候和却裂无南杯合击,就可以杀唐朝一个措手不及,或可晚会败局!

    他的想法的确没错,而且也十分厉害,如果唐朝真的留在寨中欢庆,大胜之后,军心已惰,再加上孟笑复仇之心甚切,很可能打唐军一个措手不及。

    唐朝别的都不大懂,毕竟以前在漳州的时候只学到高中,没什么过硬的知识,但却学过《曹刿论战》,知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战争原则,知道战斗靠的就是勇气两个字,只要一方勇敢,不怕死,即使兵力不是很强,但最终还是能够取胜,他之所以派舍瓦追击,就是觉得舍武功高绝,一旦遇上敌人死磕,也不必折了大军的气势。

    战场上,气势至关重要!

    就在这样的时候,舍瓦带领的先头部队正好遇上秘密前来的却裂无。

    却裂无虽然勇猛,但却是个没有脑子的人,一见舍瓦强横的气势,竟然不知死活,叫道:“努儿斤,给我上!”

    努儿斤是员勇将,当先出马,是一柄大刀,四十斤重,泼辣辣的一催马,向舍瓦当头便砍!

    但舍瓦何等武功,见他刀来,也不闪避,举刀一迎,火星四践,努儿斤立即感觉手腕酸麻,没有丝的力气!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之间,舍瓦就已经运用暗劲,在双刀相撞的一刹那间,将暗劲贯注在刀上,隔空击了出去,努儿斤只是仗着有许多蛮力,并无高深的武功,虎口顿时裂开,并且忽然之间感觉全身无力!

    他已经被暗劲击中,全身如中雷击,但他先天的条件很好,只软了一下,立即抓住了长刀,就势一捅,宝刀屠龙,用上了全部的潜力,想和舍瓦来个同归于尽!

    舍瓦吃了一惊,我如此强劲的暗劲,想不到这小子中了之后不立即死去,却还能反击,真的是怪了。

    这才收起轻视之心,挥刀一格,将他这招格开。

    两人就在阵前捉对儿厮杀,惹得舍瓦心中大怒,心想,敌人主将还未出马,我要是不能快刀斩乱麻的击败这努儿斤,必定挫伤士气,当下转过身来,再运起暗劲,这一次却是用上了十成力,刀势未到,一股强大的罡风已经将努儿斤全部包围。

    他除了硬接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化解的办法,当此形势之下,他只得奋力挥刀一格,但卡擦一声,他的刀柄就从中断裂,他的热也被这狂烈的一击震碎了心肺,倒撞下马而死!

    交手仅仅三个回合,大将努儿斤已经身死,缺裂无心中大惊,勉强挥刀来战舍瓦,舍瓦一声大喝,举刀猛的霹出,风雷四起!

    缺裂无刚才已经见到了舍瓦强横的刀势,知道难以抵挡,退后而走!

    舍瓦随即鞭梢一指,命令大军杀了出去!

    这就是战场上要用性命和鲜血来换取的气势,舍瓦这一取胜,唐军大受鼓舞,奋勇杀出,缺裂无当先大败而走!

    舍瓦率军将缺裂无追到柳州城下,正要抢城,孟笑挥舞铜锤,骑着一匹黄膘马杀了出来,挡者披靡,原来,孟笑一得知全军兵败的消息,立即带领手下增援,刚刚出柳州城,缺裂无已经败回来了,于是放下吊桥,一骑马如飞而出,带领左右番兵杀出!

    缺裂无见孟笑出战,心中大定,回身复战,团团的将舍瓦围了起来,情势十分吃紧。

    孟笑铜锤到处,必有一人死亡,杀戮极重,这激怒了舍瓦,亲自冲上抵挡,这才防止了他乱杀唐军的局面。

    班林和辛白江随舍瓦征战,尽可敌得住缺裂无,唐军这三千先锋兵训练有素,形势虽然不利,但还是苦苦支撑!

    舍瓦和孟笑苦战多时,不分胜负,互相都是忌惮,想不到对方武功都如此了得。

    渐渐的,唐军形势不利,舍瓦只好命令部队收缩防守,但被大队番兵围在垓心之中,想要杀出,谈何容易,欲要自己单身逃走,却是不忍。

    他心中甚是恼怒唐朝,这小子明明带兵在后,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前来救援,难道真要让我弄个全军覆没!

    但就在这个时候,柳州城里忽然冲出一支军队,高叫道:“舍瓦大将军不必担心,本帅亲自来救援来了!”

    孟笑一看这支雄壮的军队,心中大叫完了,妈的,原来唐朝已经从后城后攻下了柳州,现在将城中我兵收复,现在才出来救援。

    看来,舍瓦就是负责拖着自己兵士的。

    他现在也立即明白了,中了敌人调虎离山之计,现在哪里能有能力抢城,呼哨一声,带领几千人的番兵立即逃走,深藏进山中。

    岭南多高山峡谷,又多毒蛇虎豹,但这些番人,从小生长惯了的,自不害怕,唐朝心中大安,下令军队不必追击,心中大安,知道这个大功,终于还是被自己得到了!

    自此,唐朝平复了岭南叛乱!

    呵呵,唐朝清理战场之后,和舍瓦一起来到柳州城头,看着广袤的原野,笑道:“义父,孟笑的武功,天生神勇,要剿除他谈何容易,不过,我和他无冤无仇,也不必赶尽杀绝,现在占了红石和柳州,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也可回去向朝廷复命了,以后的事情,只有留给下任岭南节度使了,不过,我却有一件忧心之事,请义父指点!”

    请支持!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千金方
    舍瓦就道:“孩子,我知道,你是想问我,朝廷的军饷为什么现在还没有运抵岭南是不是?”

    “义父高明,孩儿的确是很担心,朝中是不是有人存心想对付孩儿?”

    舍瓦就道:“这是一目了然的,要是以皇上当时对你所说的话,军饷该在战争打响之前就运抵岭南,但现在却正好相反,战争已经取胜,军饷却迟迟未到,这不得不认定是有人在暗中加害于我等,以我之见,你当回朝廷,查明真相!”

    唐朝拍了一下巴掌:“义父之言,正是说出了我的真心,我本想等到朝廷的军饷到达,然后立即班师回朝,但现在看来,军饷迟迟未到,我还不能就这样回朝廷,其实我也想过,岭南反叛屡次禁止不住,其中一个重大的原因,那是孟笑势力太大,想彻底铲除了他,但现在想想,他已经带兵退回山中,地势广阔,他有富有钱粮,要剿除他谈何容易,所以我才决定就这样班师,想不到朝中又出现了这样的大变动,以义父之见,派何人在此留守较好?”

    舍瓦就沉吟了一下:“孩儿,您现在位高权重,您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将来整个南诏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以我看来,孟笑新败之后,短时间内绝对没有力量反扑,你只需要将现在的军队兵分两处,一驻扎红石洞,开采金银不要懈怠,管他朝廷的军饷到不到,先把钱弄到手再说;另再派一支军队驻扎柳州,只我和你两个人回到朝廷,其余的人都留下来防守,等到朝廷下了军饷,再计划剿灭卵石谷铁信部的事情。为了确保你的安全,我觉得,还是我和你一起回去的好!”

    唐朝则摇头道:“义父,您先前说的很对,没有源源不断的军饷,以我的私人财产,难以支撑一只军队的开销,所以现在回朝廷是必然之举,不过,孟笑此人,您或许轻视了他,就看他今天的布置,也并非是等闲之辈,再加上武功高强,不管是班林还是专氏四虎,一对一的交手,都不是他的对手,我们以闪电战击败了孟笑,卵石谷的铁信部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孟笑现在虽然没有反扑的能力,但一会合了铁信部的军队,大有反击的可能,我要是猜得不错的话,他们很可能会重新夺回柳州和红石洞,毕竟,这两个地方,是盛产金银的根据地,拥有这两个地方,就可以富甲一方,他一定不会就这样甘心我们占领。义父请放心,我现在的武功,虽然不是极高,但轻功自信还不输于当世任何高手,一旦遇上铁慕容那样的高手,我避道而行就是!但前线还是必须得有义父这样的干才才能主持好大局,有劳了?”

    舍瓦哈哈大笑:“孩子,我就是害怕你逞匹夫之勇,遇上了铁慕容李南靖那样的高手也不知道躲避,所以担心你,要和你回去,只要答应不和这些人乱来,你回去得了,这里由我支持,即使铁信部到达,我也有信心不使孟笑得逞!”

    唐朝心中的大石放下,这支军队是他精心培养的骨干力量,先锋兵更是他将来的精锐部队,自然不能轻易的将自己的心血毁于一旦,这里一旦有了舍瓦主持,相信以义父的统治才能,当不在自己之下,即使交战不利,也不会将所有本钱都给自己输干,有的是东山再起的机会。

    “谢谢,时间紧迫,那孩儿这就去了!”唐朝跪下请安,行了南诏对父辈的大礼。

    要知道,这可是重于泰山的任务,一旦所托非人,一个疏忽,就是兵败的下场,一旦兵败,很可能会像以前的牛仙客一样被贬回朝廷当个太傅那样的闲职,可就将一生英名断送,要想在唐朝做出一番伟大的事业,那是想也休想。

    他太明白李隆基这个人了,现在似乎已经怀疑我这个人了,要是再犯一丁点错误,那就是贬斥的下场。

    妈妈的,想到这他心里就生气,不就是虢国夫人那婆娘在他面前称赞了我几句吗,想不到这人嫉妒心竟是这样的强,抹杀了老子的大功不说,还将我支到这样鸟不生蛋的地方和人生死较量!

    皇帝的一念之差就能改变别人的命运,但现在扣军饷的事情,会不会是李隆基的主意呢?

    妈妈的,重用李林甫,现在又重用杨国忠,章仇兼琼这些人,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朝廷就生了这样大的变化,李隆基简直将权力当作是儿戏。一听到李隆基将章仇兼琼从剑南节度使的位置升到户部尚,唐朝离大乱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这章仇兼琼虽然武功高强,是个能干的统帅,但毕竟升官也太快了,以前不过是高仙灵手下的一个将军,经过韦坚的提拔一跃而成为剑南节度使,虽然早对付南诏的时候打过胜仗,但毕竟狼正轩立即还以颜色,只能算打了个平手,就这样贿赂杨玉环,很快的当上了户部尚书,的确是有点不象话。

    如果说章仇兼琼当上户部尚书是有真才实学的话,那么杨国忠当上财政度支就是大大的乱封官职了。

    ***,像我这样的统兵在外,和敌人杀得难解难分,却不给军饷,官职不升反降,这些家伙却是靠着送礼巴结当上了高官,这唐朝要不出乱子,真的是老天爷没有长眼睛了!

    唐朝和芹儿一起,单骑赶赴长安,心中想着的尽是这些烦心之事,幸好芹儿娇媚可爱,软语安慰,温香治疗,顿时使他忘记了烦恼,心中只想,我已经有了这样绝色的女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能够干出天大的事业固然是好,干不成也无憾了!

    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一痛,因为她立即想到了远在南诏的莲儿,我最美丽的公主,你现在可是在思念你的夫君,还有倔强泼辣的文姜公主,这个时候,你可安好,我的好女人,多倔强的女人啊!——

    唐朝知道岭南战事吃紧,和芹儿日夜兼程,再途非止一日,这一天终于到了长安。

    唐朝舒了口气,重新看到巍峨高大的大明宫殿,唐朝的心中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回来了,我终于又回来了,不搞清楚朝廷的情况,我唐朝誓不罢休!

    唐朝随即进入自己的豪华府邸,拜见师傅孙思邈,师徒相见,分外亲热,说的都是些别后情况。

    原来,这段时间孙思邈潜心思索,正在写一部叫《千金方》的著作,其实,这部医书内容广泛,可说是包罗万有,他以前已经完成了大半的稿子,但是还有一些地方需要修正,他这段时间闲暇无事,于是对自己浸润终生的医书,详加注释,试想想,以他这样高明的医学修为,用之细心表达出来,自然成了一代奇书,流传后世,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唐朝当然记得以前在历史上学的,药王孙思邈传世的著作就是这本《千金方》。

    师徒俩谈论之后,孙思邈大喜,看到唐朝武功日进,已经完全的通达暗劲,也就是很多小说中说的已经有不错的内力基础,再继续修炼下去,自是无可限量,当下再无担忧,说道:“徒儿,我有几宗心愿未了,这就准备云游天下,我本来还担心您的武功,害怕铁慕容这些人加害于你,现在看来,没什么担心的了,正如你自己所说,要是遇上这些人的时候,你以轻功逃走,天下间已经没有谁能威胁你了,我的武功虽然恢复不少,但毕竟因为给你疗伤,消耗太大,要想复原,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了,但是对付一般的高手,还是绰绰有余,我也实现我当时的承诺,只要我有一口气在,一定要保护你周全,呵呵,我虽然没有真正的保护到你,但你也幸而没有出现意外,哎,师傅一生,有一个小小的愿望,现在就交给你来办了?”

    唐朝听师傅的意思,似乎是在说要离开自己,云游天下心中十分的不舍,但想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师傅对自己有再造之恩,自己只有孝敬他,尊重他,他想出去走走,也是人之常情,并且,这段时间以来,正是因为师傅以前的誓言,使得他紧密的保护着自己,使自己的心中安定,现在师傅要出去散心,自然不能拂逆他的意思,听他还有吩咐,赶紧垂泪道:“师傅,弟子的经脉,是您老人家给打通的,等于是给了我第二次为人的机会,弟子就是死也不会放您走的,你有什么愿望,尽管给弟子说,就是有天大的困难,我也会被您老人家办到!”

    说这话的时候,他是跪在孙思邈的身前,心中的感恩之情甚是真挚——

    孙思邈甚为满意,摸着他的头道:“孩子,这世上,师傅只有你这样一个弟子,王巨忤逆,早已经被我逐出门墙,况且他也已经伏法,不用提他了,你知道的,你师傅我一生以医术驰名天下,知道我武功高强的人很少,现在武功失去接近一半,是不能和天下高手一争雄长的了,所以,我会武功的事情,你不要向任何外人透露,我已经一百岁了,世上什么东西没有见过,没有玩过,就是死,也是无憾了,只有这部书,我希望它能传之通邑大都,名书竹帛,这也是我一生最大的心愿,学点武功,我觉得,那只是小技,惟有医术才是一项大道,我钻研到一百岁,还是觉得其中奥妙无穷,有许多难以索解之事,不过我自觉得我书中的内容,前人之所未见,尤其是对药物学方面有一些贡献,不少的人觉得很多疑难杂症是治不的,一旦患上,那就是死的命运,其实不然,世间药物千奇百怪,只要了解了它的性子,合理的使用,却能治疗天下所有疾病。我尽我所学,都写在这上面了,我知道,我门中出了你这样杰出的人才,定可以将药物学扬光大,我最大的担心,就是害怕我死之后,我的那几个医学弟子都不是很成器,心中想的,大多就是赚钱,惟有你,孩子,你官居庙堂高位,要行动起来方便得多,我要你做的,就是要奏闻皇上,将我的这部书雕版印刷出来,藏在皇家的医书里,和什么《皇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五禽戏》这些著名的医书并列在一起,我之愿足矣,孩子,这件事情,你能答应吗?”

    “是,师傅,徒儿一定办到。”说得这么严重,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以我在朝廷的影响力,要办这样的一件小事,自不为难。

    孙思邈见唐朝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叹息一声:“孩子,我给你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你可别觉得这件事情简单!”

    唐朝愕然:“为什么,师傅,这的确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说是天大的难题?”

    孙思邈就道:“是这样的,孩子,我以前医术出众,在民间很有声望,皇上李隆基召了我几次,想要我进入宫中当席御医,但我想到伴君如伴虎的古训,再加上觉得皇上这样做未免自私,他在宫中吃得好,玩得好,哪里容易生病,再说了,天下罹患疾病的人比比皆是,要是进了宫中,势必有许多的人因为没有良医而病死,我于心不忍,所以几次抗拒旨意,假装没有接到朝廷的诏书。这虽然暂时的瞒过了皇上,可你想想,开元年间的李隆基,岂是我那点小把戏就能把他瞒住的,于是,皇上秘密派人告诉我,叫我隐居深山,说,既然你不愿意为朕效力,那就住进深山老林之中!”

    唐朝叹息:“李隆基好毒辣的手段,他是想让你从此不能治病,不为他效力,也不能让你在民间享有偌大名声!”

    “是啊,徒儿,我当时就知道了皇上的意思,就是说,你既然不愿意为我效力,那我也不给你好日子过,不过他那样做,却正合我意,我正想在药物学上有所作为,苦于俗事缠身,没有时间去博览药物,亲自遍尝药物,以辨别具体的用法,于是我就隐居进长白山之中近二十年之久,终于学成一身本事,但就算是那样,我的名声还是传了出去,前来长白山求医的人络绎不绝。我想到皇上的话,不敢违抗,只得四处躲藏,我后来先后在峨眉山和终南山隐居,但禁不住别人的请求,还是出手医治病人,这样一来,渐渐的再也瞒不住,我自然害怕皇上还为以前的事情而恼怒我,于是学习武功,想,即使有人来逮捕我,但只要我武功不错,又是住在山里面,大可以和这些人玩捉迷藏,想不到因为精通经脉运行的学说,竟然自学成了上乘武功,不然,孩子,也救不了你啊,试想想,要是我没有高深的武功,是绝不能为你打通全身经脉的,自然治不好你身上的病,别的武功高手,即使有高深的内力,但是医学没有精通,照样治不好你的病,真是机缘巧合啊!”

    唐朝眼中流下泪来:“师傅,您虽然治好了我的病,但是却使你损失了近四十年的功力,哎,师傅,你以前可以说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但现在这样要我在外人面前不敢提武,却是受了弟子的连累,对不起!”

    孙思邈脸上露出慈祥的神色:“你千万不要这样想,你想想,师傅就算武功天下无敌,但一百岁的高龄,还能活几年,迟早都是会死的,我以风烛残年之身治好你大有作为之身,大大的划算了,你不要多想。师傅现在把这些前因后果都给你说清楚,并不要你一定要完成这件事情,也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名声,想要流传千古,这些都不是,我只是觉得,这本书上的东西,对天下百姓都有用,要是湮没无闻了很是可惜,其实,列为皇家医书,固然很好,但要是一定不能,只要能传给几个有手艺的太医,只要能够流传,倒并不一定要列在朝廷的医书中,书的名字,写谁的都一样。”

    唐朝这才知道,师傅要将这本书流传下去,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而是为了天下苍生着想,想到师傅以前教导自己的话,心中深有感触,只有像我师傅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大医,他的胸襟,他的气度,都不是自己所能想象,对自己刚才对师傅的误解深为惭愧。

    原来,刚才孙思邈叫他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还以为师傅自己想要流芳百世,现在想想,惭愧得紧。

    “师傅,您放心,李隆基这个人,现在荒淫于酒色之中,哪里会想到和师傅许多年的事情,徒儿近来在岭南立下大功,以前又是朝廷中的大官,要办这样一件事情,估计不会困难的,您请放心!”

    孙思邈脸上露出笑意,将手中的一本黄色的手抄本书颤抖的交在唐朝的手里,眼泪立即下来了。

    唐朝一震,立即明白了师傅在这本书中投入的感情,以他的武功,即使再损耗二十年功力,他照样举止娴雅,不会出一点差错,但现在他交书给唐朝的时候,手都在颤抖,可见他背心的激动!

    他已经将全部的感情投注在医学事业中!

    他这是一个对医学多么专著的人,他是一个以医学为图腾的人!——

    唐朝虔诚的接过了书,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的怀里,他知道,以后这本书,自己不仅仅要让它列为皇家医学经典,流传后世,而且,他自己还要学习医学,不辜负师傅的厚望,我作为他的传人,学成了他绝世的武功,还应该将他绝世的医学流传后世,更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医学领先于世界,要让孙思邈这个名字,流芳千古!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心中下了这样的决心!

    孙思邈甚为感动,摸了摸唐朝的头,也摸了摸芹儿的头:“我俊俏的徒弟媳妇,孩子,你可不要见了新人忘旧人!”

    孙思邈喟叹一叹,因为他想到了纯洁美丽的李莲公主,唐朝这小子,艳富齐天,有了李莲和文姜那样绝顶的美人,还可以做唐朝的郡马,真的是不简单!

    “是,弟子一定谨记您的教导!”唐朝心中大震,以为师傅是在怪自己喜新厌旧。

    孙思邈就挥手道:“孩子,我去了,你好好干,不要让师傅失望!”

    唐朝的泪水立即的下来了,抱住了他的腿:“师傅,您这样就走,不是陷弟子于不义吗?”

    孙思邈呵呵大笑:“说什么呢孩子,你误会了,你以为我会从此以后不见你了,错了,我有这样英雄的弟子,怎么会不关注呢,只是,你在朝廷中风波太大,老朽不惯于在京城中过隐居的日子,这就到南诏找一处深山,和我徒儿媳妇好好的相处,你要找我,很好找的!”

    糟糕,师傅这话,明显是对我娶芹儿郡主不满了,哎,也难怪,自己确实是很花心,没办法,想到师傅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今后只要可以接他老人家和自己一起,那是最好的事情了,于是说道:“弟子遵从师傅的教导!”

    孙思邈随即跃上墙头,飘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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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新灵公主 上
    唐朝看着师傅离去的背影,甚是伤感,他知道,师傅说的没错,自己已经离别莲儿这么久了,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对自己望眼欲穿,但大丈夫处世,却也不能事事都照顾周全,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必须得放弃一些。

    当下他把芹儿送回玉真长公主家中,毕竟,芹儿和母亲闹不愉快私自走了,要是不回去赔罪,那可是忤逆之罪。

    丰市街的玉真长公主府邸,李玉真长公主坐在梳妆台前,神情很悲伤,她本不想看到自己容颜老去,但无奈的是,岁月的痕迹还是布满了他的脸,她已经憔悴了不少,自从唐朝叫她妈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烈士暮年,美人迟暮,都是令人伤感的事情,所以有些美人选择是香艳浓烈的时候死去,就是害怕面对老来的凄凉。

    玉真长长公主不像别的毫无权势的美人,一到老来只能守着青灯度过漫漫余生,她手上有的是权,可以得到英俊的面,他屋子里还藏了两个,一个宋玉金,一个刘新七。而且更使人许多老年美人羡慕的是,这两个面,人才一流,某些方面的功夫,仍然是屈一指的。

    但是玉真长公主还是感觉寂寞,感觉空虚,她还是不满足,她觉得,生理方面的满足,并不能带给她真正的满足感,她希望和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像一个十六七岁怀春的少女,她的确有这个资格,有这个条件,但是,她真正喜欢的人,现在却变成了自己女儿的丈夫,并且自己的女儿还将自己防贼似的,要见女婿一面也是为难,这使她十分的愤怒,愤怒之下,她觉得无法容忍,所以她才决心破坏女儿的幸福。

    她本想将自己的女儿用比武招亲的方式随便嫁个男人算了,让唐朝和自己女儿都痛苦一辈子,但她的愿望落了空,唐朝居然能独战群雄,从众多的高手之中货真价实的抢走了自己的女儿。

    她本来已经渐渐平静,算了,让我做你的妈也好,反正,我和***岁数,大概也差不多,但她尽管老是这样想,可是她的内心之中,却有一个固执的声音在说,不行,我绝不能让这小子这样得了便宜。

    她是一个权力欲非常强的女人,生平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重大的挫折,于是,她疯狂的反扑,她现在正在冷笑,唐朝,你再有能力又怎么样,你再能干又能怎么样,我还是要让你在岭南打一个大大的败仗,哼,看我不给你的军饷,你究竟能不能成事?

    当唐朝在门外求见的消息从浪飞的口中传进她的耳朵的时候,她的眼中露出得意的微笑。

    “传他们进来,芹儿就回她以前的闺房等着,我只见唐朝一人!”

    这女强人说话的时候很有威势,不容人辩驳,浪飞本来受了芹儿的嘱咐,要给她美言几句,但一看这形势,顿时什么也不敢说了。

    不长的时间,唐朝在浪飞的带领下进入玉真长公主卧室,浪飞随即退出。

    “妈,孩儿向您请安了,出去打仗这段时间,岳母过得可好?”

    “你坐下,先坐下再说!”长公主的脸色不善,一看就知道她不好惹。

    唐朝随即坐下,有点狼狈的道:“妈。孩儿现在军情紧急,没有军饷,生变乱在指顾之间,有什么话您就直说,我还要赶着进宫见皇上!”

    “你回来迟了,皇上现在和杨贵妃在东都洛阳。”

    “啊,这,这可怎么办?”唐朝顿时急了起来。

    “军饷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其实很简单,这不过是皇上想考验你的一个机会,你就乖乖的接受考验,到时候,有重大的惊喜会降临在你的身上,小子,你运气不错啊,我一直想整治你,可你一直卓越不倒,真的是个人才!”

    “岳母说哪里的话?”唐朝一听,跪了下去,抱着玉真长公主的腿。

    玉真长公主甚为满意,我还当这家伙一点也不把我放在眼里,原来不是,还是对我有多畏惧,不然的话,也不会这样跪下了,当下神色稍微的缓和了点:“告诉你唐朝,叫朝廷不军饷,并不是别人的主意,是我的主意!”

    这句话说出来,唐朝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奇怪的望着长公主:“这是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我女儿不听我的话,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却要到岭南军中和你一起,你想想,战场上何等的艰险,她一个女流之辈,又没有学过武功,何等危险,但她就是不听我的劝,硬是要去岭南,这就惹怒了我,在皇上告了你一状,说你以前当黄门侍郎的时候广收贿赂,有的是钱,不怕不能暂时给军队军饷,皇上一听,还以为我说的是假话,所以召章仇兼琼和杨国忠来一问,他们都说我的话不错,于是,皇上就答应,不军饷,他想看看,没有军饷的唐朝,怎么打败岭南叛军!”

    唐朝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放开了她的腿,郁闷的坐进椅子里:“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玉真长公主就叹息一声:“我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不知道吗,告诉你,我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女人,我一看着你和我女儿恩恩爱爱的样子我就嫉妒得要死,真的,本来我已经答应你,将你大概儿子看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做不到,我不能将你看成我的儿子,我,我有时候甚至觉得是我女儿夺走了我的爱情,爱情,你以前对我说过的,爱情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我爱上你,并没有错,可我就是不明白,我已经对你迁就成这样,只要你答应我,我的要求,我将女儿也给你,可是你残忍的拒绝了我,哈哈,我要让你知道后果!”

    她说这几句话,有一种疯狂的感觉,使人不能相信这就是长公主能说出的话,但她确实说了,而且还似乎若无其事。

    唐朝终于相信,原来,她果然是真心喜欢我的,但不可能,他忽然抓住了她的肩膀:“妈,你醒醒,你知道吗,我还说过,爱情是双方的事情,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没有人能阻止别人爱不爱一个人,可是,爱情的真谛是要祈求对方得到幸福,妈,可我不喜欢你啊,这又有什么办法,所以,拜托了,忘了我,忘了我们之间的事情,还记着它干什么,毫无意义,你这样做,只有增加彼此的伤害,却对事情没有一点帮助,妈,你知道吗,我现在是把你当我亲妈妈看待,真诚的爱你,你可不要做傻事,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而且,更重要的是,爱情不是交易,不是你觉得将你女儿给我了,所以我,我也必须接受你,这是不行的,即使我的糊涂的答应了,但是天下百姓悠悠之口,却又怎么能够堵塞得住,势必把我们说成是禽兽不如的人。再说了,妈,你知道吗,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不喜欢你这样的女人,即使你没把芹儿嫁给我,我们之间素昧平生,因为我,我希望的理想的女人,是一个对丈夫百依百顺,无私的安慰丈夫的男人,不是一个使男人在她的掌心里过活的女人。强权可以买到男人的温顺,就像你身边的有些人,但是却不能买到真正的爱情,清醒,妈!”

    唐朝忽然充满孺慕的抱住了她,从内心来说,他想想自己亲生的妈一样的爱戴她,他不希望她变成一个善妒的女人。

    “我知道,我知道你所说的没错,我完全接受你的观点,可是,我还是觉得,我无法释然,真的,我花了无数心血想要得到的男人却无论如何也不喜欢我,这是我最大的悲哀!”

    唐朝就道:“妈,你要清醒,这就是宿命,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上你这样的女人,换了在以前,你就是那种年龄不小的大公司的总裁,喜欢上我们这种小职员,我为什么不能答应呢,姐弟恋很正常的!”

    “你,你说什么?”玉真长公主惊叫了起来,似乎看到了世界上最吃惊的事情,看到了外星人降临。

    哇,我的妈,我究竟在说些什么呢,这是穿越前的事情,怎么能拿出来说呢,我是不是疯了,也许我现在真的有点疯狂也说不定,这可恶的女人,我还一直以为是有谁在背后捣鬼,原来竟是她!

    “我,我刚才胡言乱语,您不用放在心上,总之,妈,听我的话,找一个爱你而又值得你爱的人,你就不会寂寞了,相信我的话,到时候,你的身体和心灵,都不再寂寞了,我知道,仰慕的人很多,许多都是长安的豪富人家,你要达到这一点,并不很困难的!”

    “你,你说的是真的?”

    “是,忘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我相信你!”

    “孩子,您受苦了,为了报答你,我,我告诉你一个惊人的秘密!哎,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你的时候,就再也恨不起来了,你真是我鸣中的魔星。”

    “究竟是什么秘密?”

    “有有希望当上驸马,将皇上最小的女儿新灵公主娶回家,这是皇上亲口告诉我的,‘只要唐朝这小子能不要军饷将仗打赢了,朕就将我女儿嫁给他!’”

    “真的?”唐朝有些懵了,大唐的公主,可是身份高贵到极点啊,他的心立即跳了起来。

    “当然是真的,连我也感觉到奇怪,我为什么这么恨自己的女儿,我,实话告诉你,我之所以要让你娶新灵公主,就是想报复我的女儿,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这是在做什么,我好象是疯了!”

    其实,按照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最亲近的人背叛自己,会使人加倍的伤心恼怒,玉真长公主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形,她觉得,自己的女儿贼一样的防着自己,不让自己和唐朝见面,但女儿的生命和一切荣华富贵都是自己给她的,她不应该这样,女儿要是懂得她的苦心的话,就应该主动的让唐朝满足她的要求,但芹儿没有这样做,反而做得相反,这就使她产生了疯狂的想要报复的冲动,向皇上进谗言,介绍新灵公主给唐朝,都是这种女人奇怪的嫉妒心理在作怪!

    “我,我怎么不知道皇上有这样一位公主呢?”

    玉真长公主就怒道:“傻瓜!你和芹儿结婚的时候,那个最美的伴娘,就是新灵公主,只是这丫头再三求我不要说出她的真实身份,所以你和芹儿都不知道,新灵公主从小养在深宫,由李隆基亲自教导,琴琪书画样样都精,而且美貌绝伦,是个世间难得的姑娘!”

    “是她?”唐朝的心中一动,他的眼前,出现了那张绝丽到极致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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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新灵公主 中
    唐朝离开玉真公主府邸的时候,心中异常的激动,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尽管芹儿即将面对被她母亲玉真长公主囚禁的命运,他也想着这个新灵公主。

    其实,这也是心理学上的常识,男人对女人的热爱,最长的时间不会过一个月,之后就会别求新欢才能找到那种刺激的感觉。

    这是穿越前,唐朝在网上无意之中学到的东西,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现在看来,那些所谓的专家的话或许真有几分道理也说不定。

    他喜欢芹儿,像喜欢莲儿和文姜一样,但男人心中有一种天然的猎艳情节,这有点像少女的灰姑娘情节,非常的奇怪,他不厌弃新欢。

    唐朝一出了玉真长主府邸,骑马直驱长安,他必须以最快的度见到皇上,向他说明真相。

    他对自己还充满了信心,不管怎样说,我唐朝已经打败了孟笑,出师大捷,以李隆基惯常的手法,当会嘉奖自己,就像上次章仇兼琼在南诏取得的大捷一样。

    他深信,李隆基近年来虽然为声色所迷,但这点起码的头脑还是有的。

    唐朝的度果然很快,两都之间数百里的距离,他居然能在半日之间就到达了。

    李隆基正和洛阳寒亭,和杨贵妃避暑。

    春天过去,夏阳的威力渐渐的显现出来,杨玉环相对较胖,所以特别怕热,李隆基体贴她,自然将她安置在寒亭避暑。

    唐朝先见高力士,出乎唐朝的意料,这老太监对他甚是友好,立即派小黄门给她通报,并且附耳说道:“皇上现在和贵妃娘娘在一起,大家都说你的坏话,只有娘娘和老奴撑着,但也不是个办法,现在娘娘和皇上正在一起,你快进去相见!”

    唐朝一阵感动,对这阉人的态度生了点改变,不再介意以前这阴阳人在马桶上接见自己的侮辱了,毕竟,举朝之中,只有一两个人在为自己说话,那是十分不妙的事,很显然,不管是李林甫、韦坚还是章仇兼琼,都不愿意看到唐朝在外面立下大功回来凌驾于他们之上,皇上的话,早已经传进了满朝文武的耳朵。

    李隆基虽然荒淫,但还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无赖,不像刘邦。

    天气渐渐炎热,但唐朝一走进寒亭的时候,一股清凉之气立即包围了他,并且满眼只见繁花盛开,花团锦簇,一副春天的景象。

    “微臣唐朝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山呼跪拜。

    “免礼,平身!”例隆基看到唐朝风尘仆仆的脸,忽然觉得十分的好玩:“唐爱卿哪,这段时间没有军饷,战事若何啊?”

    ***,唐朝立即在心中咒骂,这***,原来明明知道我没有军饷却还要我和岭南的叛贼交手,要不是我是个贪官,手中有的是钱,自己能够武装军队的话,现在说不定已经败在孟笑的手下了?

    但当着皇上的面,一个大不敬之罪就可以杀你的头,唐朝哪里敢表现出丝毫的不满。

    况且,现在偎依在李隆基身边的又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杨玉环,很有尊敬的站了起来,稍微弯腰奏道:“皇上,大喜啊,岭南大捷,微臣已经击败了孟笑,占领了孟笑盘踞的红石和柳州,现在正驻扎整顿,以期再次出师,击败卵石谷的铁信部,平定岭南的叛乱!”

    李隆基哈哈大笑:“你,你小子真有艳福啊,不过,现在还说不清!”

    哎哟我的妈,李隆基这老小子,脑袋是不是进水了,当着自己大臣的面,说这些风话。

    他身边的杨贵妃一听,就吃吃的笑了起来。

    唐朝这才敢抬头看了她一眼!

    就这一眼看过,唐朝忽然觉得头脑有些晕眩,这么美,怎么会这么美?

    他自己的老婆,芹儿,他才大幸而特幸的女人,本来算是一个出色的美女了,但和杨玉环一比,怎么就似乎差了一个档次似的,这是一种可怕的差距!

    这种差距的魔力可以使一个男人为之倾倒或者仅仅是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使男人为之舍弃性命的女人。

    唐朝以前在历史课上听老师讲解有些君王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时候,还觉得是假的,因为他也看过不少场演唱会,亲自见到了那些明星的表演,觉得也不过如此,并没有使自己为之舍弃性命要得到的念头。

    但是现在,唐朝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冲动,他想将李隆基这个男人干死或者驱逐,然后,从他的手里将杨玉环抢夺过来!

    这是一种连他自己也不能明白的冲动!只有杨玉环这样的女人才能带给男人这样的感觉!

    这是一个使人疯狂的女人!

    绝代的尤物,大多数的男人或许会以为没有,但是当你真正看到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这就是女人的魔力,只要是雄性的东西,就一定会被被雌性的东西俘获,说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就这一眼看过,唐朝的眼中满是迷乱,但李隆基的话惊醒了他:“唐朝,你不说话,恐怕觉得朕是和你开开玩笑的,但是你错了,不是这样的,告诉你,朕绝没有向你开玩笑的意思,我对杨玉环说过,对玉真妹妹也说过,要是唐朝你真的能不要朝廷的一分军饷就能平定岭南的叛乱,就是天纵奇才,决定将我最小的女儿新灵公主嫁给你!”

    “谢皇上抬举,唐朝卑微,恐怕不能胜任驸马之职!”

    杨玉环就娇媚的一笑,接口道:“唐朝,给你说实话,是新灵公主喜欢上了你,想要你做她的驸马,但是皇上再三不答应,这才不给你军饷的,嘻嘻,皇上,我只插这一次嘴!”

    最后的这句话,她是向着李隆基说的,有一种撒娇的味道。

    李隆基本有些恼怒,但一见了她的美色,立即就昏了,笑道:“这是国家大事,妇道人家是不能多说话的,好了,你去沉鱼亭等着,朕要和唐朝好好谈谈!”

    杨玉环的这句话一说,唐朝这才是真的吃了一惊,我和这个新灵公主素不相识,她为什么就看上了我,难道,就因为曾经当过我的伴娘?

    哎,唐朝看着杨玉环婀娜的背影消失在树阴里,心中充满了疯狂的感叹!

    这才是世上最引人疯狂的女人,他现在开始同情李隆基,要是他没有遇上杨玉环就好了,那样的话,以李隆基的能力,他很有可能成为历史上一个伟大而完美的君王,但是很不幸,他遇到了这样美丽扫媚到骨子里的女人,仅仅就是一个微笑,一个撒娇,就可以把男人迷死,你说李隆基又怎么会有心情去处理国家大事,像他的祖辈李渊,李世民一样,争霸天下,四处扩张领土?

    温柔乡是英雄冢,李隆基空有绝代的武功,却不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的才能,是他的不明智之处,但是实在使人无法抗拒的杨玉环,也可以说说是祸水,怪不得越王勾践亲自杀死了自己如花的妃子,为的,显然是不被色所惑,专心报仇!

    李隆基没有勾践那样的深仇大恨,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好色之徒,终于陷入了色之中而不能自拔。

    当然,这只是因为穿越而来,知道历史展的轨迹,所以才能这样想,但在现在的李隆基自己,却是觉得四海清平,即使有点小叛乱,但也是无足轻重之事。

    他是以一个大国皇帝自居,丝毫不将周边民族放在眼里,一片歌舞升平。

    杨玉环一走,李隆基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唐爱卿,你真是个将才啊,不错,真的很不错,不过,有些事情,朕还是要让你明白,朕的女儿,嫁给你没什么,因为你配得上我女儿,可是,你想想,你先已经娶了我玉真妹的女儿芹儿,成了郡马,早朝中已经是万人羡慕,要是再娶了我女儿,岂不让我遭受许多王公大臣的唾骂?”

    “为什么?”唐朝甚为不解,你女儿自喜欢我,我当然也喜欢她,嫁给我,天经地义,又关你皇上什么事儿了?

    李隆基就冷笑道:“唐爱卿,你不要给我装不知道,你其实是知道的,将公主嫁给你,那是大大的折辱的皇室的身份,娶一个郡主已经是你的福气了,再娶公主,简直就是本末倒置,所以,新灵这丫头央求玉真妹妹和杨玉环向我提出来的时候,我才决绝的拒绝了,想不到新灵这丫头,竟似乎是非你不嫁,绝食了几天,饿得皮包骨头的,朕这么大年纪了,最疼的就是这个最小的女儿,自然不能看着她为你相思而死,所以只好答应了她,但是朕知道,这样的事情,绝不能生,毕竟,皇室的威严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不军饷,虽然是玉真妹妹和章仇兼琼的意思,但是也是朕的意思,你艳福已够大了,不能再糟蹋朕最爱的女儿,你知道吗?”

    靠!我杀了你,妈的,我为什么不能娶公主?我唐朝为你立下大功,你现在明明知道了,却还是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击我,这是为什么?——

    哦,唐朝瞬间就明白了,皇上是在嫉妒自己!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新灵公主 下
    妈的,历代的帝王,只要一开始嫉妒臣下的时候,臣子就好过了。[]我才说呢,我在山东求雨,给朝廷立下大功,更不说以前将杨玉环从玉真观接回宫中,还有就是在岭南打败了孟笑,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自己立的功越大,皇上越是不喜欢自己,平白无故的就将自己从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大官上拉下马来,做了一方节度使,并且是很棘手的节度使,可不像平卢、卢龙、魏博节度使那样风光无限,地大物博,物产丰富,兵强马壮!

    他为什么这样打击我,压制我,原因很简单,就是嫉妒,妈妈的,想到仅仅因为虢国夫人的一句话,他就贬了自己的官,再因为新灵公主喜欢自己一事,他更是不军饷,唐朝的心中忽然郁闷得很,他忽然很想造反!

    也许,南诏想进攻唐朝是对的,文姜想要杀李隆基也是对的,这个皇帝真的不是个东西,一点也没有容人之量!

    想想以前大有希望出任宰相的高仙灵,现在还是做个安西都护,一再的不把他调回朝廷,也是这个原因?

    本来,当皇帝的人,富有四海天下,本该心胸豁达,但这该死的家伙自负风流,见到有人的风头压住了他,于是就开始打击谁!

    他要打击谁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将唐朝弄得苦不堪言。

    其实这就是皇帝的心思,并不奇怪,以前的汉武帝也是其中一个嫉妒心很强的帝王,司马迁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当他的陪读,不管在哪个方面都和他的才能不相上下,人又英俊,这终于遭致了汉武帝的嫉妒,以李陵事件为借口,对司马迁实施宫刑,残忍之极!

    照一般的情况,像这样和汉武帝自小建立深厚感情,出生入死的兄弟,即使有错,也应该法外开恩,但他却使司马迁从此不能对女人再产生兴趣!

    这样的打击是沉重的,也是恶毒的,难怪有些臣下舍得一身刮也要将皇帝拉下马,为的就是不过这样卑劣的生活!

    在封建时代,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比穿越前难了无数倍。

    所以人们才常常说乱世出英雄,的确,只有在乱世之中,英雄才有出头之日,不然的话,就像钟相、杨幺被岳飞镇压一样。

    “是,皇上,我知道我不配,不过,请求皇上给微臣指点一条明路!”

    李隆基就笑了:“这还不简单,你现在大概也明白了,不军饷,军心自乱,你在岭南要是有一小败,朕就立即可以将你配边关,以罪人对待,那个时候,朕虽然答应过我女儿,要将她嫁给你,但是你这样一个戴罪之臣,朕自然可以拒绝她,我相信,到时候她也会把你看成一个无用的男人,再也不会喜欢你了。现在,朕已经把所有的话都向你挑明了,你觉得,你是听朕的话呢,还是硬要娶我女儿?”

    李隆基说完这话,目光炯炯的看着唐朝。

    唐朝的心中电光石火一样的闪过无数的方案,但却没有一条是适合现在的。

    他飞快的想,要是不听他的话,自然随便皇上怎样对待自己,那是最好,这样皇上会认为自己是个听话的臣子,但新灵公主是再也得不到了,这是明哲保身的做法;可要是自己说继续到岭南将军,那就是公然和皇上对着干了,但却很有可能得到最美的新灵公主。

    也许是他继承了自己母亲风流的本性,他对女人,尤其是美女,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热爱。

    “对不起,皇上,微臣一直很仰慕新灵公主!”

    一旦知道那次给自己婚礼上最美丽的伴娘之后,唐朝心中就充满了向往,怪不得那么美,那么有气质,原来是大唐的公主!

    忽然之间,他豁出去了,他想赌一把,他觉得,成功的把握比较大,既然连孟笑那样的武功自己都能击败他,卵石谷的铁信部就算有高手,恐怕也不会有人比肩孟笑的武功,自己出钱怎么样,我唐朝照样可以平定岭南叛乱,到时候,我已经是你女婿,是朝廷的驸马,我就看你李隆基会不会不顾亲情的来打压我?

    玉真长公主不顾亲情,这还有番说法,毕竟,女人的心眼窄小,难道你李隆基到时候真会压制我,这还不是损害了皇室的威严,所以,到时候,为了保持皇室的威严,他说不定会像以前那样重用我也说不定。

    李隆基的脸色更加阴沉了,看着唐朝,好半晌,忽然冷笑道:“你以前不是不会半点武功吗,怎么啦,现在武功这么高了,所以连朕也不放在眼里拉?”

    唐朝赶紧普通一声跪下:“回皇上,皇上在微臣的眼里,是天,臣绝不敢把皇上不放在眼里!”

    “那你刚才为什么说要娶朕的女儿?”——

    “皇上,请听臣一言,虽死无憾,皇上,微臣自从将杨贵妃娘娘接回宫中之后,冒死去山东求雨,仗着皇上的天威求得甘霖,现在又在岭南取得大捷,皇上,微臣一直是忠心耿耿,我知道,我这样自表功绩,其实是不对的,不过,皇上可以从中看到微臣的忠心,再说了,皇上现在已经将如果臣在岭南平定叛乱回来将新灵公主嫁给我的消息传播出去了,满朝文武都不是傻子,知道皇上您不军饷是因为讨厌我,害怕我既娶公主又娶郡主,败坏了皇室的威严,但是皇上也请想想,这样一来,满朝文武功就难免会说皇上处事有失偏驳,再说了,我虽然没有和新灵公主谈过一句话,但那次她给我做伴娘的时候,我远远看过她一眼,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姑娘,悄悄的托付玉真长公主和杨玉环向皇上您说情,再悄悄的将消息传递出去,满朝皆知,我就知道她是个性子刚烈的姑娘,皇上要是真逼急了她,万一生什么意外,可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啊,皇上,臣这样说,绝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新灵公主,而是为皇上着想,请皇上三思,要是微臣真的在岭南取得胜利,回到朝廷,再娶新灵公主,众朝臣虽然难免在背后议论,但皇上还可以给他们一个机会,那些豪门子弟,肯定会上门和我较量,我承诺,只要谁的武功更好,我就不娶公主,任由皇上决定公主的未来,就是嫁给胜了我的世家弟子,我也毫无怨言!”

    这几句话,顿时将李隆基说动,他虽然嫉妒唐朝的才能,但心胸的确比一般的帝王宽阔,沉吟了一下,心想,唐朝的确有大功于我,要是这样明目张胆的打压他,的确有些无赖,哼,你没有军饷,即使一时取胜,但后继无力,必定败绩,要是他真有这个才能,做我的女婿,也不损皇室的威严,说得好,这小子自认为武功高强,上次击败京城无数的豪杰得到芹儿那丫头,哼,到时候,朕到要看看他,还有没有这样能耐,并且,他猜测唐朝粮草不继,战争消耗巨大,势必会很快兵败,已经在心里拟订好下一任岭南节度使的人选。

    当下说道:“好,朕答应你!”

    “谢皇上,微臣告退,军情紧急,这就要赶回岭南,皇上保重!”

    李隆基点头,看着唐朝矫健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笑道:“小丫头,还想偷听多久?”

    这个时候,一个美丽得只有在画上见到的女子跑了出来,扑进李隆基的怀里,娇笑道:“父皇,谢谢你!”

    这女子正是李隆基最小的女儿新灵公主李香君,史书中虽然一笔带过,但的确是个美貌佳人,容貌不在李莲文姜之下。

    唐朝快马加鞭,离开了洛阳,直扑岭南,心中充满了热望。在他心中,其实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对不起莲儿或者文姜或者芹儿,因为,对美丽的女人永远充满向往,是他这样的少年人无法抑制的冲动。

    在弱冠时代,尤其是像唐朝这样拥有偌大权势的年轻人而言,生活的意义就是最大限度的彰显自己的价值。

    他觉得,他已经得到很多,但是,这个世界上,永远还有自己无法得到乞求得到的东西,所以人类才不遗余力的追求,想要达到一种永恒的价值。

    当然,唐朝现在还远远没有达到伟人的高度,他的心还是漏*点澎湃的,想要燃烧。

    这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心中有无穷的**。

    他现在正在赶往岭南的途中,但是遇到了一件令他啼笑皆非的事情,他遇到了剪径的强盗。

    “呵呵,你想干什么?”唐朝笑了起来。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这蟊贼个子很小,手上却提着一柄寒光闪闪的板斧,怕不有四十斤。

    唐朝就道:“好,不过,只要你能接得下我的三招,要多少买路钱我都给你,啪啪!”

    他拍了拍身后的口袋,满是金子,一跃下马,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将口袋扔在地下:“看好了,这里是两千两黄金,要是你接得住我三招,就全部归你啦!”

    这蟊贼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眼神,显然不相信他的话,唐朝就用脚一转一挑,口袋已经被打开,他的脚上的功力,几乎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能用脚打开袋子。

    袋子打开,里面出现了黄澄澄的金子,一块一块的生金,当然还有完全赤的金块,但只有一块,虽只有一块,但却使这蟊贼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足赤的黄金?”

    唐朝大笑:“不错,在下既然做岭南节度使,广东盛产金银,在别的人看来,足赤的金自然不容易,可在我看来,却是轻易之事。”

    蟊贼很震惊:“你是岭南节度使,那怎么会单骑至此?”

    唐朝再次大笑:“如此黄金,你居然似乎并不动心,实在另我十分奇怪,更好笑的是,你居然盘问我的底细,有你这样做强盗的吗?”他越想越好笑,笑声响亮,高亢入云,使整个松林都似乎在颤抖。

    好强横的内力,持斧的蟊贼心中吃惊,但既已经吃了这口饭,只得摆了个旗鼓,说道:“那就请!”

    唐朝大喝一声“看掌!”,身法如风,迅捷无伦的抢了上去,一掌横切而至,快得不可思议,蟊贼刚想提起斧头格挡,但遗憾的是,他的肋下已经是一麻,一股凌厉的气劲穿透了他的衣服,直接的进入了他的经脉,他顿时觉得身子一冷,然后,全身不听使唤。

    无形气劲,这是武功达到暗柔之前的层次,虽然不能如暗柔那样杀人于无形之中,但克敌制胜,却是绰绰有余了,这憨子再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不是唐朝一招之敌,但也只得倒了下去。

    就在唐朝自以为得逞,心情愉快之际,一种凌厉的兵器破空之声划破了长空,如海啸一样的席卷了整个松林!

    此招一出,天地为之变色,日月为之无光,这一招蓄势已久,一击必杀!

    这是一杆枪,唐朝熟悉的枪!

    唐朝本能的一闪,一扭,想要摆脱这一招的控制。

    但这刺杀者显然是个高手,枪尖在空中微微一转,跟上了唐朝的背脊,不差分毫,一击必杀!

    唐朝很后悔,刚才这个蟊贼显然只是别人的一个诱饵,只是出来做做样子的,真正的凶险是在自己自以为得手的一刹那间,这是一种高明的刺杀方式。任何一个人,在已经制服了敌人的时候,都会在心中产生一种松懈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愉快的感觉,但他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在这个时候遭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世间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高手能避开这一招,唐朝也不能!

    但唐朝的反应,却也是出乎这刺杀者的预料,他抽出了背后的龙泉剑,剑已不及出鞘,连续格了十八次,终于将这枪的无穷动势档住,但人已经卧在地上。

    除了以硬碰硬之外,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招数能破解这必杀的一招!

    黑衣蒙面人楞了一楞,他再也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已经高到了他难以相信的地步,尤其是他的身法,他可以确信,即使是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棉对自己的刺杀,也很可能死于非命了,但唐朝没有,他虽然很狼狈,但毕竟保住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啊,这蒙面人大喝一声,不给唐朝丝毫的喘息,枪尖旋转,如爆射的火花,呼啸而出,每一击都在地下留下一个深达五尺的洞,尘土飞扬。

    他要以深厚的功力,将唐朝击杀在地下。

    但唐朝的身形如蛇,在地下飞快的旋转,比龙卷风还要疯狂,他的轻功,达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始终能在敌人的枪尖及身的一刹那间闪避出去,在蒙面人都以为绝不可能的角度闪避出去!

    但蒙面人了疯,他知道,要是连这一次都不能杀了唐朝,那么今后这小子武功日进,被杀的人就该是自己了,于是他的展开自己数十年的枪法绝技,有惊天动地的威力!

    只见他的枪似乎一条游龙,夭矫曲折,枪虽然是直的,但是却能使人看到曲线的影子,出呼啸的风声。

    他是一个暗劲已到高峰的高手,换了别的好手,即使不被他的枪真的刺中,光是枪尖上迸出来的暗劲,恐怕也将你杀死了,但唐朝没有,敌人越快,他的身法也越快,仿佛一只飞翔的苍鹰。

    噗啦,一切终于了结,蒙面人的枪**了一颗双人合抱的树干之中,露出了金光闪闪的枪尖,树叶如雨般落下,无数的鸟儿出惊叫声,不知道大自然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大灾难!

    唐朝按住胸口,狂喘了几口气,将一颗狂跳动的心平静了下来,眼中射出狂烈的杀意:“李南靖?”

    黑衣蒙面人也和唐朝差不多,刚才虽然不到百招,但消耗的体力,却是平常上千招消耗的体力,剧烈的喘息之后,忽然拉下了蒙面黑巾,一笑道:“不错,要是我上次用这杆枪,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说罢深为叹息。他说的没错,以他的武功,上次去山东求雨的途中,要是他用这杆烂银枪,唐朝早已经死了,那次他只是挑飞了唐朝的马车,他显然没有想到唐朝身边还有如舍瓦那样武功绝到这里,手腕一抖,巨大的树干卡嚓的一声竟然断了,将深插在树干里的枪抽出,折叠好,放进背后的袋子里,看着地面上那个被自己扮小蟊贼的胸口,忽然一惊:“啊,原来他还没有练成暗柔,我倒是一直高看了他!”

    这个时候,他的心中甚为恼怒,自己一直没有和唐朝正面交过手,但一看他的轻功,以为他的武功也像轻功一样高明,所以枪一旦**树干之后就不敢再进攻,生怕死在唐朝的手里,但现在一看自己这弟子的伤势,才立即知道,要是自己当时拦住他的话,或许还是有机会。

    不过一想到他鬼魅一样的身法,李南靖的心中就释然了,不错,我当然不致有性命之忧,但即使打下去,以他的轻功,要想脱身,恐不是难事。

    这家伙现在已经这样厉害,再过得几年,我倒是该担心我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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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替天行道
    唐朝的心中,闪起一种强大的信念,我以前常常以为,遇上铁慕容或者李南靖的时候,自己是必败无疑,但是现在,这样的形势似乎在渐渐改变,我自己感觉,我已经变得十分的强大,用不了几年,我就将越这些武林中最出名的高手。

    人的武功到了一定的限度,信念就变得无比的重要,甚至,有些时候,信念和冷静就可以成就一位绝,却等于是易筋锻骨,脱胎换骨的变化!

    这就是天意!

    有的人奋斗一辈子,比不上别人的一根指头,而有些人运气好,却可以驰骋天下,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这就是人和人的分别,命运,的确是不可小视的!

    唐朝的心中,产生了澎湃的漏*点,仰天长啸,我要创造全进的人生,让唐朝走向文明!

    唐朝相对于他穿越前而言,无疑是一个野蛮的时代,血腥的时代,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进行着残酷的剥削,将世界上最大的不公视为当然,而且还肆意的践踏人的尊严!

    他想以一己之力恢复这一切,他觉得,上天让他穿越到唐朝,就是让他替天行道的!

    “啊……”,唐朝狂喝一声,“李隆基,你算什么东西,我要将你踏在脚下!”——

    唐朝的马行如风,一排排的树木如飞一样的向后扑出,他现在控马的技术,已经十分的娴熟,他确信,就是和西北突厥的马贼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唐朝这一日晚上终于到了柳州。

    一到的时候,他就听到战鼓咚咚,响声如雷,然后,他策马飞奔,就看到舍瓦一马当先,将一个番兵的将领砍为两段,刀指一挥,向前掩杀过去!唐军勇猛,将番兵杀得尸横遍野,摆下阵来!

    唐朝心中吃惊,我不是叫舍瓦坚守城池,他为什么要冒险出击,万一敌人有埋伏该怎么办?

    但他已经来不及想别的,随即马鞭一击,向一个番兵将领袭击。

    这将领也有几分能耐,见唐朝居然如此轻视他,大刀横砍而出,竟是要以兵器之利占唐朝的便宜!

    这样一来,唐朝的马鞭子自可以抽中他的脸面,但唐朝的身子可得实实在在的挨他一刀。

    可使他更为吃惊的是,唐朝居然不避,鞭子仍然是蛇一样的向这番兵将领击去,似乎丝毫不理会自己的死活,反正我就是要击你一鞭子!

    这番兵想不到世界上有这样不怕死的人,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刀挥舞得更急了。

    正当这番兵将领以为自己就会得手的时候,唐朝的手臂伸出,就这么泼辣的一伸,欲以一只手臂挡住自己的大刀!

    番兵将领冷笑,世上竟然有这样螳臂挡车的人,实在是可笑,加力砍出!

    但就在他的刀将要砍中唐朝的一刹那间,他的脸上已经重重的着了一鞭子!

    这一鞭子看似去势不快,但谁想得到,一旦到了他的面前的时候,呼啸而出,钢铁一般的钻进了他的脖子,将他顿时卷死,额头上挨了一击,脑浆迸流!——

    就这微妙的先后变化,唐朝已经占得了先机,任刀在自己手臂上一格,一拿,就势将刀拿在自己的手里,身上丝毫没有受伤,即使刚刚被番兵的厚背刀砍中的地方,也是丝毫无损,衣服也没有损伤分毫!

    原来,唐朝刚才用的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功,纯粹是以听劲对敌。

    听劲听起来很玄,其实是后世太极功夫的本质所在,据说张三丰真人最后将听劲扬光大,最终创立了武当一派。

    在唐朝的时候,这样的武功自然是最高明的武功,唐朝这一招看似冒险,但是却是等刀的猛劲一搭上自己胳膊的一刹那间,用皮肤毛孔的感应为基础,一扭一弹,将刀的动势化去,然后施展小擒拿的手法将刀夺了过来。

    金庸小说里说得特别多的一招叫“骜口夺杖”,其实用的就是擒拿手法,只不过唐朝现在有点托大,竟是空手夺别人的大刀,而且在战场上!——

    他要是遇上了绝顶的高手,这样狂妄的出手,自然极端的凶险,但这番兵将领武功平常,唐朝自不放在眼里,再加上他身上穿着李格桑送给他的战场至宝藤甲,所以即使遇上了凶险也不担心会有性命之忧。

    舍瓦眼尖,一下就认出了唐朝,高声叫道:“唐大帅,我们已经胜了,这就追!”

    但唐朝却做了一个反常的举动:“不行,我命令你,舍瓦将军,立即鸣金收兵!”

    舍瓦见番兵大败,漫山遍野的就想追杀一阵,谁知唐朝一回来就乱了自己的部署,竟然叫不追!

    但他对唐朝的命令向来不敢违拗,只得鸣金收兵!

    请支持!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料敌如神
    舍瓦收集军队布列于柳州城下,旌旗招展,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一片肃然,请求唐朝检阅。

    唐朝甚喜,点头应允,从三军之前轻骑缓过,眼神中充满喜悦。

    当唐朝刚刚到达城门吊桥的时候,背后烟尘大起,无数番兵铺天盖地的杀来,唐朝微微一笑,命令后队做前队,火退入城中。

    当舍瓦带领大军全部进入柳州的时候,殿后的部队已经与番兵进行了的激烈的交战,带头的人正是孟笑,舍瓦敌住。

    另外还有一个少年将军,面如敷粉,只有十七八岁的年龄,但是武功极高,班林和他交战三合,就感觉气力不加,拔马而走,那将军并不追赶,只从腰上取下画弓,搭上箭,只嗖的一声,班林应弦落马,肩膀上中了一箭,这少年将军赶上,轻舒猿臂,将班林活捉过去,丢在地上,早有手下军士将绳索捆绑了。

    舍瓦大急,想骤马来救命,但孟笑手上四十斤的铜锤着着进攻,竟不给他片刻的喘息之机,只得眼睁睁的看着班林被押往后面去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所有的军士都已经退入了柳州城池,舍瓦奋起神威,一刀爆砍而出,强大的气劲震得孟笑身边十多个番兵骑兵落马!

    孟笑虽勇,但也被这一击震退九步,正想继续追赶,但听马蹄声得得,舍瓦已经趁机冲进城去了,城门随即紧闭,城上檑木炮石打将下来,孟笑只得退兵。

    这少年将军不是别人,却是卵石谷铁信部的幼子隆多,天赋异禀,武功高强,深得其父铁信部的信任,将前部军马交由他带领。

    铁信部有子十四人,除了这个隆多,其余的武功都是平常,这次见孟笑亲自来求救,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于是和孟笑结拜为生死兄弟,合兵一处,杀奔柳州来。

    以铁信部的意思,就是挥军直取,将唐朝攻陷的城池夺回,但孟笑深有谋略,知道唐朝手下军兵均是训练有素,更兼舍瓦有万夫不挡之勇,于是才献计要佯输诱敌,自己和隆多以及铁信部各自带领一军埋伏在离柳州三数里外的金斗坪,想要一战解决舍瓦,先拔柳州,再取红石洞。

    但想不到鬼使神差的,唐朝在这个时候回来,竟然下令不追反退,龟缩进柳州城中。

    孟笑在高阜处观望,见舍瓦退兵,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和铁信部商量,立即包围柳州!铁信部无谋之辈,自然听孟笑的,于是趁机包围了柳州。

    柳州城头上,唐朝命令一队队的士兵守住城市的的死角,加固城垣,以他手上兵力,再加上舍瓦已经在城中经营不少日子,要控制住城中局势,却也并不为难。

    现在柳州城中,虽不敢说金城汤池,但坚城一座,却是无庸质疑的。

    唐朝将这一切巨细都布置完毕,忍不住哈哈大笑:“孟笑啊,你虽然狡猾,但本帅又怎么会上你的当?”

    舍瓦一直跟随在唐朝的身边,憋闷了很久才等到机会,见唐朝有闲心说话,于是问道:“唐大帅,我一直不解,你为什么知道敌人是引诱我兵追,真的使我害怕,要是我带领部队追下去了,恐怕是难逃兵败的命运了!”

    他知道,以刚才的形势,孟笑的部队和自己的部队兵力相当,但铁信部的军队和之一起,实力却是大大的强于自己,想不到番兵之中除了孟笑之外,还有这样那隆这样一个少年的高手,一旦接战,番兵合围而上,自己虽然可凭借绝世的武功突围而出,但大败亏输却是无法避免的。

    以前,唐朝在彝部捉拿住自己的时候,舍瓦就知道唐朝厉害,但是他实在想不到,唐朝风尘仆仆的刚刚回带军中,怎么就能对敌情有这样准确的判断。

    唐朝早知道他会这样问自己,闻言微笑道:“舍瓦将军,此事其实极易分辨您之所以想立即追赶敌人,只因为这段时间以来,我们都打的是胜仗,所以潜意识之中,觉得理所应当该是我们胜,这是其一;还有一点,就是觉得我们和蛮人动手,不必担心他们使用诡计,以为蛮人朴实,对别的人,这种想法或许是正确的,但是对孟笑这个人则不然,因为我和他几次交手,深知道他诡计不少,不是一个仅仅依靠武功高强的领。正是这样的敌人甚为可怕。这也是我不能也不敢在朝廷多耽,星夜赶回军中的原因,我知道这人以前能屡次反叛朝廷,自有过人的武功和智慧,不然的话,以牛仙客这样战功赫赫的节度使,为什么不能拾掇下他,反会败在他的手里,他一定有过人之能。就拿上次攻红石洞为例子,他的做法可是非常正确,就是以逸待劳,困守在洞中,慢慢的消耗我军,要不是我行险从山得舍瓦汗颜无地,叹道:“唐大帅,我一直以为我舍瓦有些指挥的才能,想不到和您一比,简直是井底之蛙,佩服!”

    身边的将领辛白江等人也是纷纷赞美,的确,要是按照舍瓦的意思追赶下去,柳州现在定然已经不保,这样一来,贼势大盛,再想要压制住贼人,就要花费许多的精力了。

    在众多将领的面前,舍瓦对唐朝都不以父子相称,为的,是要树立唐朝在军中的威信。

    唐朝谦逊两句,就见城下大声的喧扰起来。

    向下看去,众番兵将班林五花大绑的捆了起来,押解到城门口。

    因为这个时候,孟笑已经指挥近万人的大军包围的柳州,现在柳州城内,唐朝的兵力虽然精良,但是却只有四千人,决战的话,实力不济。幸好城中粮草充足,利于坚守,但是唐朝现在的困难却是要战决,平息岭南的叛乱,战争一旦迁延日月,就难免会重蹈牛仙客的覆辙,无功就是罪名。

    还好,唐朝先前有击败孟笑的大功,并且未尝一败,李隆基就算是再讨厌唐朝,但是还是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贬了他。

    哼,老子就是要娶新灵公主,到时候,我当了你的女婿,你这个狗屁皇上,难道真的还不把我当自己人看?

    就在这个时候,城下的番兵已经很快的在城门口搭建起一座高台,不长的时间,许多的柴草已经堆积起来,显然是想要烧死班林,起震慑的作用——

    唐朝叹息一声:“想不到隆多的武功,竟是如此的厉害,看来,只能碰碰运气了!”

    舍瓦深为自责,主动请战道:“大帅请给我五百死士,我要开城去救班林,是我害了他!”

    言罢流下泪来,心中懊悔无及,要不是我逞血气之勇,开城和番兵接战,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其实,他之所以开城和番兵决战,就是为了在军中打出自己的威名,他要让全部的唐朝军队知道,即使唐朝不在,我照样有击败番兵的能力,就因为这一念好胜,差点葬送了大好局面。

    唐朝立即舍瓦的心情,微微一笑道:“舍瓦将军,你不必这样,我已经有办法,上次叫你办的事情,现在办得怎么样了?”

    舍瓦本来神情沮丧,但一听了这话,脸上立即出现了笑容:“哎呀,我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忘了,谢谢大帅!”

    唐朝就道:“已经查清楚了孟笑的母亲是谁了吗?”

    “已经查清楚了。”

    “这样就好,你立即派一个能言善辩之人到孟笑军中交涉,以一换一,看孟笑怎么说?”

    “是,我这就亲自去办!”当下喜滋滋的去了。

    原来,孟笑的家小都在红石洞中,唐朝占领的时候,这些老弱妇孺又怎么跑得出去,于是全部被擒,有鲰生劝唐朝全部杀之可也,唐朝一笑不允,又劝他将老弱驱逐,妇女则分赐帐下军士,唐朝又是一笑不允。

    连专氏五虎都觉得奇怪,抢了这么多女人,为什么就不能分给兄弟们享受享受。

    只有舍瓦知道唐朝的意思,私下已经审问清楚,早已经查出孟笑的母亲就在其中。孟笑此人,父亲早死,事母至孝。

    也是舍瓦今日差点铸成大错,心神恍惚,不然的话,他早想到用孟笑的母亲换班林的办法了!

    信使来到孟笑军中,呈上舍瓦的书信。

    孟笑看毕,眼泪之流,他实在想不到,唐朝竟是一个这样仁慈的人,他并没有杀自己的母亲,也还没有将她解赴朝廷请功,当下立即答应了。

    只见孟笑进入铁信部军中,泪如雨下,说道:“铁将军,您一定要救我!”

    铁信部是一粗莽之人,大约四十多岁年纪,满脸的虬髯,武功不错,性子很直,一听孟笑之言,吃惊的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孟笑当下将唐朝想和自己以将换母的事情说了,铁信部当即应允,约定明日一早,在城门口互相交换,诸般细节,早在舍瓦的信中陈述清楚。

    使者回报舍瓦和唐朝,唐朝大喜,他知道,要是孟笑真的在城门口焚杀了班林,损失一员大将不说,更是严重的打击军心,那就大大的不值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盘河之战 上
    次日一早,唐朝命令全军饱餐战饭,列队于护城河边,前面准备了三千支强弓硬弩,害怕敌人趁机在这个时候抢城,将孟笑的母亲装在一辆大车之中,等待和敌人交换。

    辰时初刻,番兵布成阵势,缓缓来到唐军阵前,神情凝重。

    唐朝全身披挂,持一柄厚背刀,立马在门旗下,看番兵阵形,甚为奇怪,番兵之中定有能人,看这旌旗所布的蜿蜒曲折之势,却是兵书上说的一字长蛇阵。

    他这段时间以来,苦读兵书,勤攻战策,渐渐的领会到了圆融的意境,知道在战场上,临敌的指挥是至关重要的。想想昨日之战,要是自己稍有犹豫,唐军难免惨败的命运。

    鼓声三通之后,孟笑当先出马,身后跟着一人,幅巾单衣,正是班林,骑在一匹无鞍马上,身上盔甲已为番兵剥去,神情很狼狈,显然受不不少的苦。

    按照约定,一声梆子响亮,马车和班林分别向对阵驰去,实行交接。

    舍瓦高声喝道:“打开帘子!”

    于是,帘子打开,孟笑的眼泪下来了,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母亲的确是在车中,心中激动所致。

    就听唐朝高喝一声:“双方互换!”

    马车向对方驶去,班林见已得自由,用力在马屁股上一戳,那马吃痛,出一声悲凉的嘶叫,冲向唐朝阵中。

    “不好!”舍瓦愤怒的叫了一声,手上出一块金镖,将一支箭击落。

    这箭十分的有力,以舍瓦如此武功,居然也只是改变了这箭运行的轨迹,噗的一声**土里,余劲不衰,直没到箭镞的位置。

    也亏得舍瓦早有准备,不然的话,班林定然躲不过这一箭,就算不死也必带伤。

    箭之人正是铁信部的幼子隆多,想不到他武功厉害,箭法也是不俗。

    唐朝勃然大怒,大喝一声,抢在三军之前冲了出去!

    马是宝马,人是金鞍,一口刀,一溜烟的要去抢孟笑之母。

    隆多手上张弓,连珠箭,唐朝挥刀横砍,将四箭一一砍为两段,但追赶孟母却也不能,大喝一声,山摇地动,索性往隆多杀去!

    原来,隆多对孟笑甚为不满,说他已经是败军之将,但父亲似乎很听他的话,事事都听他的话,现在有了这次交换的机会,他就想出其不意的杀了班林,好使孟笑失信于人,同时想以此激怒唐朝,使之堕入自己的彀中。

    隆多见唐朝大怒杀来,心想他是对方主将,现在已经是心气虚浮,正是胜他的好时机。当下将画弓挂在腰间,在马上的吊钩上取出绿沉枪,和唐朝厚背刀一格。

    交手一合,双方虎口剧震,出哐啷的声音。

    隆多似乎胆怯,骑马败走,但奇怪的是,他逃走的方向并不是向着自己的后队,似乎是害怕冲动了后队,反是绕阵而走,盘护城河西去。

    唐朝大喝一声:“舍瓦将军,稳住阵脚,待我亲手杀了这无信番狗。”

    当下也不待舍瓦回答,一骑马,一口刀,泼辣辣的追了上去,要将此子猎杀在护城河边。

    隆多见唐朝赶去,暗里搭上弓,觑得唐朝亲切,一箭射来。

    其实,当隆多单手取弓的时候,唐朝眼尖,已经看见,却是故作不知,加鞭催马而上,待箭如飞而至,他早有准备,一伸手,将箭接在自己手中,感觉力量强劲,得是个用箭的高手!

    唐朝随即将刀横架在鞍鞯上,取身后铁弓,连珠三箭射出。

    这三箭甚为奇怪,几乎是同时到达隆多身边,声音响亮的反而最后到达,两只箭上出的呼啸的声音将第三只箭的声音刚好抵消!

    这是力学和声学的道理,唐朝自穿越而来,自然知道声音的度其实远远比不上光的度,隆多这样背向自己,正是自己实施诡计的大好时机!

    其实,唐朝岂不知道他有诡计,所以追敌之前先叫舍瓦稳住阵脚。

    唐朝自练成武功之后,很少有这样亲自对阵的时机,虽然,他知道诸葛亮说的没错,主将应该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但是想到自己高强的武功,总想学西楚霸王项羽,亲身对敌。

    他现在其实还是个少年人,还是有少年人的血性,见这隆多如此年少,但武功已经是如此高强,再加他背信弃义,激胸中一股强悍之气,势必和他见过高下!

    隆多横过绿沉枪,将声音响亮的两箭先后拨开,但一种奇异的啸声就在他自以为挡开了敌箭的时候传来!

    隆多大吃一惊,再也不能细想,翻身腾起,平空从马背上跃开五尺的距离。

    好险!这箭就带着强悍的真力从他的耳朵根子旁边冲过去了,刺激得他的身上和脸上起了鸡皮疙瘩,像是忽然之间来到了冰窖之中。

    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唐朝的弓箭之技,竟然达到了他不可思议的境地!

    其实,客观说,唐朝现在的弓箭之技,除了狼正轩这样的高手,的确是少有人及。他得狼正轩的亲自教导,再加上李白的指点,再加上自身功力日深,更为难能的是,他还能明创造,使出一种隐去声音的连珠箭术,这就使得他的弓箭技术日臻完美,向着狼正轩的地步迈进。

    更重要的是,他利用二十一世纪的文明,明的这项隐声箭术,具有很大的创见意义。这样的隐声箭术,狼正轩这样的高手,自可以轻易的做到,但是要像唐朝理解得这样深,却是要明白声音的度不可,在唐朝这样的时代,谁去搞这些科学研究?

    所以,唐朝自连珠箭的使用中,还明了一种能转弯的箭法!

    就在现在,此时此刻,看到隆多无奈腾空而起,他就知道,这小子今日凶多吉少了。

    哼,任你武功再高,却还是中了我的诡计,我将你下三路都封住了,让你腾空而起,却不是故意放你一条生路,而是要将你逼入绝路!

    世界上最强的武功,不是一招,一拳一脚,一刀一枪就要人的命,这只有绝顶的高手才能办到,面对武功相差不多的高手,分毫的差异都可能导致性命不保。

    隆多现在就是这样,他现在先机已失。

    就在一刹那间,唐朝出连珠七箭,将他上下左右四方封住——

    要是一般人的箭那也罢了,但是唐朝的箭,箭上附带了巨大的内力,就听这恐怖的破空之声,已经可以想象力道的强劲。

    但当此情景,隆多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只好将手上的弓拿来拒敌,将七箭一一击落,只感觉手上酸麻无比,将弓从右手交在左右。

    恐怖的是,隆多就借着刚才唐朝弓箭的力量,身子在半空中横移了七尺,却能不掉下来,和地球的引力和进行着殊死的抗争。

    唐朝心中一笑,你虽然厉害,能接得住我这么多箭,但是却难逃一死,纳命来,想到这里,又是连珠七箭出!

    这一次,他要他的命!

    这七箭一出,风声大作,但奇怪的是,这七箭飞出的时候,都不是直接射他,而是偏得离谱,想看似距离隆多很远的天、空射去。

    射出的力量虽然似乎可以射穿苍穹,但箭法如此,却也是稀松平常。

    隆多早已经想落下地来,毕竟这样在半空中,上不沾天,下不靠地,一旦像刚才这样的七箭再射来,他不能担保自己还能如此幸运。

    弓已折,被唐朝箭上的内力摧折,他现在已经只能靠徒手接箭。

    但无奈,他已经做好了这样的架势!

    但隆多的脸色立即变了,变成了猪肝一样,他敏锐的感觉到,这七箭虽然没有向他直射,但是箭中空中竟然产生了奇异的碰撞,本来向天空深处射去的箭,现在忽然之间像变得有了灵性,七箭之中有三箭飞快的向自己击了过来!

    这本来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现在的确生了,而且生得他没有时间去想解救的办法,他本能的一闪,用尽平身之力,在半空硬生生的平移了一尺,使一只箭落空。

    但另外的这两箭,带着山崩海啸一样的恐怖声音,向他的前胸口和后背后飞射而至。

    双箭碰撞之后,度比原来快了一倍,几乎以光的高前进,隆多武功再高,也是难逃一命。

    “啊……”隆多大喝一声,手上长弓迸裂,一拳击在箭镞上,手上鲜血狂喷,他已经受伤。

    然后,隆多知道自己必死,这个时候,他的身法已经不能再闪一闪,因为前力已尽,后力未生,他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喀嚓,一声尖响划破长空,隆多死里逃生,他身后这最最致命的一箭,被人拦截了。

    拦截这一箭的人,不是别人,却是孟笑,正在十丈开外拿着一张弓。

    唐朝心中叹息,知道杀隆多最好的机会已经失去,看着隆多落在地下,一个翻身就上了战马,只得捏了一捏手中厚背刀,他准备他决战盘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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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盘河之战 下
    隆多大怒之下,不顾自己手上伤势,持绿沉枪前来和唐朝交战。刚才这几箭,的确是差点要了他的命,胸中一股憋闷使得他想和唐朝一战。

    唐朝的刀法,出自《括苍山武经》,加上舍瓦和孙思邈的指点,有不少的精妙之着,使将出来,隆多顿时难以招架。

    他之所以难以招架,倒不是因为他武功不敌唐朝,只是因为手上受了大伤,持枪的时候气力不继,仅仅接战三个回合,他再次拔马退走,但想不到的是,这小子逃走的路线,居然还是并不回到军中,而是向着护城河的西边冲过去了。

    唐朝呵斥一声,座下战马乃是久经沙场的好马,产自西凉,这一催它,顿时泼辣辣的跑了起来,向隆多追去,唐朝确信,只要追上他,不出十招,定可斩杀此子。此人在番兵之中地位很高,武功也是极高,要是放过了这样的大好机会,以后未必会再遇到。

    舍瓦和孟笑等一齐站在高阜处看两人争战,渐渐的转过护城河,看不见了,这两人座下马都是良驹,铁信部见儿子手上受伤,害怕他有失,命令手下大安真前去救援,匹马但枪。

    这边舍瓦也是担心唐朝有失,急命专义赶去,要救援唐朝。

    孟笑安顿好了老母在后寨,再来到军前的时候,见舍瓦的军队还是稳若泰山,一排排的弓箭手布列在前,要是命令士兵抢阵,恐怕损失良多,毕竟,他手下的番兵虽然装备精良,但是却还及不上唐朝花费巨资打造的军队精锐。他一旦探听到唐朝尽散家资装备军队,时时都觉得奇怪,这唐朝是不是疯了,花自己的钱,为朝廷办事,一旦有功也还罢了,但一旦战败一次,以李隆基的性格,很快就会罢了他的官,那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但事已至此,唐朝这人似乎愚蠢得很,他明知道就算这次平息了岭南的叛乱,但是要想剿灭自己,那是难如登天,以后势必会再反,但他还是这样不遗余力的剿除自己,为的是什么?

    孟笑乃是个多谋之人,不然的话,早已经被牛仙客这些名将给剿除了,现在一见唐朝不在,心中大喜,附耳铁信部道:“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我带五十精骑去救令公子,要是舍瓦杀来,你尽管退后就是了,一切按照预定计划。”

    铁信部早在担心手下大将安真不是专义的对手,怕儿子死在敌人的手下,现在一见孟笑肯亲自救援,知道他武功高强,心中大安,急令快去。

    孟笑就大喝一声,紧了紧手中大砍刀,向着舍瓦阵中冲了过去!

    舍瓦早料到孟笑有可能攻击自己,现在一见孟笑冲来,也不顾唐朝下令的原地待命的指示了,一声梆子响,千箭齐,射向孟笑所带领的五十名先头骑兵,但孟笑既已经准备进攻唐军,就做好了抵挡箭只的准备,孟笑当先向斜刺里冲去,箭只虽猛,但他手下骑兵都是精兵,身上铁盔铁甲保护,将箭只一一拨开,除了三人被射伤马不能跟随之外,孟笑带领四十七骑向着唐朝和隆多交战的地方追赶而去了——

    孟笑回头一看,铁信部的军队已经和舍瓦激战了起来,他知道,刚才这一冲阵,已经达到了逼迫舍瓦激战的目的,当下心中火热,向和唐朝的方向追了下去,他知道,以自己的武功再加上隆多,足可以杀死唐朝!

    唐朝是他心腹之患,以前的节度使,莫不经常带兵和自己交手,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能使自己这样狼狈,大败亏输的,他常常都是龟缩在红石洞中,等到节度使的军队疲劳之后再给他们致命一击,可想不到的是,他这次居然败得这么惨,所以他要一雪前耻。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他的计策,他想要将守在柳州的部队吸引出来,进行决战。他当然知道,以自己和铁信部现在的兵力,自是实力占优,可是要是唐军困守在城之中,城中粮食充足,要是旷日持久的下去,必定对自己大大的不利。唐朝现在可不同于以前在红石洞和自己相持的时候,他现在恐怕早已经将打败我的消息传回了朝廷,别说和自己相持日久没什么,就是有小败恐怕也不会有事。他太了解李隆基这个人了,功劳在他的心中是第一位的,有了功劳,他是会十分的宽恕你的,听说现在刚刚任户部尚书的章仇兼琼当时就是,他明明被狼正轩在狼坪打得大败,但是就是因为这家伙以前打败过南诏,所以李隆基不仅不加他的罪,反而还是照样的重用他。

    唐朝皇上的这些态度,对于处境和南诏十分相似的岭南土著领孟笑而言,自是最为关注的,早有细作在京城中将这些消息传递了回来。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给唐朝一个重大的打击,要他大败,只有这样,他才能收复失地,重新在岭南独霸一方。

    他一直很仇视唐朝,总觉得是唐朝政府专横霸道,夺取了本该属于自己祖先的土地,而这样的思想,也是他经常向手下士兵灌输的思想。土著的民族,相信神灵和图腾,自然相信孟笑的话,对汉民族充满了深切的仇恨,要不然,即使孟笑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一个有名气的武师,但他在岭南一呼百诺,拥有相当于南诏国王的权力,并不是幸运得到,而是有着深厚的民族根底。

    一个民族的展和生存,具有很强的向心力,当唐朝的时候,也产生了爱国主义思想,不过,对于岭南的土著民族而言,爱国的涵义就是要将汉政权的影响力排除出去,这就不可避免的经常和唐朝进行战争。

    这其实也是唐政权不能像以前在唐太宗的时候那样大举进攻高丽的缘故,并不是不想向海外扩张,只是因为历朝历代统治者都注重“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所以才导致了国家之间的相对稳定——

    孟笑这一冲阵,效果极佳,舍瓦果然禁受不住番兵的冲击的诱惑,命令弓箭手放箭,箭如飞蝗,番兵多是没有组织纪录的,并且铁信部手下的军队,又及不上孟笑的军队,这就使得冲在前面的数十人中箭,立即死于非命!

    番兵进攻之势受挫,铁信部害怕以优势兵力却不能抵挡唐军,为孟笑所笑,亲自来到阵前,举三尖两刃刀和舍瓦交战。

    舍瓦见形势危急,一紧厚背刀,和铁信交手,交手不足三合,铁信部就知道自己绝不是舍瓦的对手,回马败走,他知道要是再战三合,自己必死无疑,他一直不相信孟笑的话,舍瓦的武功,不是他所能对付得了的,不过他现在相信了。

    铁信部这一当先败走,他手下的兵士也无战心,向护城河西边逃走了。

    舍瓦本想记着唐朝的话,稳住军队,静观其变就行了,但见铁信部的大队都向西逃去,要是不追上去,唐朝极有可能被敌人包围,他现在单刀匹马,恐怕是必死无疑的下场,当下带领麾下将士赶去,只叫辛白江和班林带一千兵把守城门——

    唐朝和隆多前后相接的追逐,只听得马铃声悠扬,两人坐下马都是好马,跑得极快,不过唐朝的马似乎不及隆多的良马,只追得三数里路,已经自三丈变得约有十丈。

    本来,以唐朝的计较,是要追上这小子,亲自交手将他砍于马下,但是现在一看,隆多的坐下马实在太快,别一个大意让他逃走了,当下将刀横挂在辔头上,取下背后铁弓,搭上雕翎箭,飕飕的射出三箭,两箭破空,另一箭则是被两箭的啸声将声音干扰了。

    唐朝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学物理虽然不是学得很好,但是还是知道,箭在空中飞行的度,虽然极快,但还是不能快过34o米秒,所以即使在背后射人的冷箭,敌人还是能听到后避开的,三丈之内避开很艰难,但要在十丈之内避开,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毕竟,距离越远,声音比箭更快的道理就越体现得淋漓尽致,隆多心中暗喜,知道即将逃出唐朝的手掌心。

    忽听身后箭声破空,知道唐朝要以箭将自己留下,忍不住心中颇为沮丧,我本以为我的箭法很好,已经是天下少有了,想不到唐朝的箭法,竟到了自己难以想象的地步,须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而身上画弓已折,只好挥刀格开了来箭。

    唐朝所的第三箭甚为厉害,但是隆多有了先前的教训,不敢背身继续前进,回身一看,一只箭无声无息的袭来,要不是他武功够高,反应快,早已经是利箭穿心的厄运了!

    但他还是幸运的挡开了这一箭,只是衣袖被利箭挂断。

    他虽然终于躲开了必杀的一箭,但是马却慢了下来,唐朝趁势赶上,几丈的距离,只需要顷刻间就能赶上。

    隆多本来已经绝望,但见背后尘土大起,父亲手下大将安真飞奔前来,忽然一横心,停住马,手持绿沉枪,要和唐朝决一死战。

    这却是正合唐朝之意,手中厚背刀一立,精妙无比的刀法使出,仅仅三个回合,隆多就感觉身上疲乏欲死,幸好这个时候安真已经追到,将手里的狼牙棒敲向唐朝,唐朝接住,这才稍微的缓去隆多的压力。

    可唐朝并不担心,因为他远远看到专义持枪赶来,显然是来帮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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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鏖战
    唐朝本以为舍瓦能控制住局势,但看到专智之后,大片尘土扬起,竟似乎有大批的番兵奔来,当先一人竟是孟笑!

    怎么回事,唐朝追赶隆多的马步变慢,他知道,要想杀了隆多,必须先杀安真,还有,看孟笑刚才射落自己这必杀的一箭,自己现在倒有性命之忧。\更新快大丈夫能曲能伸,形势不利,我当及早退走,当下对专智叫一声:“跟我来!”拔马向东而去。

    他也害怕自原路回去番兵追击,冲动自己部队,因此想从柳州东城进入城中暂避。

    但隆多刚才受他的追击太狠,岂肯就此轻易罢手,催动座下马,飞快的赶来。他的马比唐朝的马稍好,看看追近!

    安真和孟笑先后追上,专智也是紧紧相随,孟笑带领的精兵则是远远抛在身后,其实,以唐朝的武功,即使这五十人赶上了,对他也是没有办法。

    唐朝心中暗暗叫苦,我身为主将,怎么能够逞血气之勇,对战于疆场,偏将之任也,我如今自恃武功高强,亲自和人动武,本期必胜,想不到却是被人包围了。要是别的人包围住他,他自丝毫不惧,但是孟笑这样的武功,刚才只接了他三锤,手上已经微感酸麻,要是一对一的交手,自毫无所惧,但是孟笑身后骑兵很快的冲了上来,窥伺在侧,随时准备给自己致命一击。

    唐朝本想直接回城,但见这情势,知道要是自己叫开城的话,这几人难免会跟着自己杀进城中,那可是危险之极,只得向着柳州城外广阔之地逃窜。幸好除了隆多的马特别善跑之外,孟笑的马和自己在伯仲之间,渐渐的变成了唐朝一骑在前,隆多居次,孟笑第三的局面。

    后面专智和安真都担心本方主将,竟然不再争战,并骑追上去了。

    再后面则是孟笑带领的五十名骑兵,蹄声繁密,向着柳州城外开阔的草地奔去,天地之间一片肃杀!

    很快的,铺天盖地的军队向唐朝逃走的方向追赶了下去,当然是番兵大败,被舍瓦冲动之后造成的结果。

    但在前面的唐朝和专智而言,则觉得是番兵全部上来围剿自己两人,心中吃惊!

    唐朝且战且走,但隆多和孟笑不时的交手,这导致了后面的专智和安真能追上他们。

    专智见到这样的形势,知道今日事情紧急,大喝道:“唐大帅,你快走,我挡住他们!”

    说一说完,持枪不要命的向隆多扑去,想要自己独自挡住,好让唐朝脱身!

    唐朝大叫道:“不行,你挡住,你快回去搬救兵!”

    但专智哪里听他的,和隆多交战了三合,唐朝身上的压力陡然减弱。专智的武功本在隆多之下,但是他受伤在先,恰好和专智斗了个平手。

    孟笑围着唐朝战斗,安真上来夹击,但唐朝丝毫不惧,觑了一破绽,一刀砍安真于马下,血染黄沙。

    孟笑大怒,想不到唐朝竟能在围攻的情形下斩了己方一员大将,甚为恼怒,双锤挥,着着进攻。两匹战马转灯一样的厮杀,交战十七个回合之后,双方气力不加,各自退后稍歇,务必要拼个死活!

    就在这个时候,孟笑身后的四十余名骑兵到来,一声呼哨,都向唐朝围了上来。

    唐朝紧一紧手中厚背刀,狂攻而出,孟笑不愿意见到手下精兵被唐朝残杀,亲自接战,战斗十分激烈。

    一刀一枪的和这些士兵交手,倒是可以轻易取胜,但是现在这近五十人并不直接进攻,只是冷枪冷箭的进攻,唐朝抵挡孟笑之时,兵士常常在背后射来冷箭,要不是唐朝穿有藤甲,恐怕早已受重伤。

    孟笑吃惊唐朝的铁布衫功已经入化境,却想不到唐朝是穿了藤甲的缘故,只得以力相并,堪堪战到五十个回合,背后尘土大起,无数番兵杀来!

    这个时候,番兵已经在铁信部的带领下向唐朝的方向败下阵来,已经追上了唐朝。

    唐朝大吼一声:“专智,快冲出去,我来殿后!”

    摆脱了孟笑,冲到隆多身边,一刀砍出,隆多大喜,随即放脱专智,和唐朝接战。

    但专智就在这个时候持枪加入战团,大叫道:“天下可我专智,但不可无公,快走!”舍命抵挡隆多,孟笑又自后追上!

    他今天一定不能放过唐朝,要是放过的话,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他的脸上露出狡猾而得意的笑容。

    唐朝叹息一声,知道专氏五虎都是性情中人,要他逃走是不可能的,高声吟道:“结友如此,死亦何憾?”

    说完,反向孟笑冲了过去,威势惊人!

    孟笑自不惧怕,举锤接战,见身后番兵层层的围裹上来,知道唐朝已经陷入了重围之中,高呼酣战!

    我的天,番兵无数已经将唐朝包围,专智害怕唐朝有失,抛开隆多,反杀进重围,和唐朝会合在一起。

    唐朝心中冷静,却是穿过敌阵向西边杀去,如入无人之境。

    的确,他现在的武功,已经到了天下难制的地步,穿阵而走,竟生奇效。

    不知道为什么,孟笑却并不阻拦,只是带兵不紧不慢的跟着,又向护城河的方向追去。

    也幸亏这样,唐朝和专智的马才能支持得住,不然的话,纵然人不困乏,马力已经不继,势必陷入绝境。

    就在这个时候,舍瓦带兵追上,将番兵杀散!

    唐朝一见舍瓦才出现,心中就是一片紧张,中了敌人的诡计也,但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候,也只得硬撑,回马不逃!

    就在这个时候,护城河的东西两边各自出现了一队军马,各有三千人,孟笑和铁信部回身复战,三面夹攻,将唐军围在垓心里!

    舍瓦心中甚为悔恨,知道中计,但幸好唐朝的军队都是训练有素,在唐朝威严的命令下立刻布置成了一个铁桶阵,强弓硬弩射住阵脚,形势虽然不利,但大军并没有崩溃,战力尚在。

    唐朝现在身边得了这三千军队,心中大安。

    就在这个时候,孟笑亲自前来冲阵,手下军士勇猛,砍死了不少唐朝的士兵。

    唐朝大怒,亦带领座下死士五百人前去冲敌阵,但弓箭如雨下,死了十余名亲随,大唐朝哪里顾这些,杀进重围,当者立死,大杀番兵三百人,孟笑随即指挥军队包围的唐朝,形势危急,舍瓦就道:“大帅,不如弓箭厉害,不如你先进中军暂避,我来冲阵?”

    唐朝大喝一声:“大丈夫宁愿临阵斗死,岂做缩头乌龟耶?”

    大喝一声杀出,和舍瓦一起冲阵,身后军士听了这话,大受鼓舞,竟然透围而出,鲜血洒遍了疆场,孟笑也阻挡不住。

    唐朝哈哈大笑,回顾身后军士说道:“诸君,刚才这一战,可雄壮否?”

    “雄壮!”众军士高声回答!

    就听唐朝高叫一声:“都跟我来!”身先士卒,冲向敌人防守最为薄弱的南方。

    南方是荆棘之地,马不堪行,到处是树林野草,十分荒凉,所以孟笑只是三面围攻,放唐朝走南,想不到唐朝竟真的败走南方。

    番兵现在兵力上万,舍瓦以不足的三千人的兵力追赶,自是危险,要不突围,那是全军尽墨的危险。

    舍瓦大声道:“大帅,前面可是死地啊,你怎么反向那个地方跑?”

    唐朝就冷冷的说道:“本帅自有办法,不必多问!”

    舍瓦都碰了这个钉子,其余的谁还敢问?

    孟笑大喜,知道南方是死地一块,带领大军放心追来,务必要尽歼唐朝之兵,震慑李隆基,使他以后不要派兵来送死!

    到了南方尽头,果然被一片大松林挡住,兵马不能行,后面追兵已到!

    这片低洼之地是一片沼泽,多毒虫野兽,连猎人平时都不敢进去,说是死地也不过分,似唐朝这许多军马,想要穿越,那简直是不可能。

    唐朝就大喝一声:“前面是死地,退既必死,我们只好一拼,或许还有生望,诸君,可愿意死战?”

    众军就高声道:“愿意!”

    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样的道理,历史老师在历史课上不知吹了多少次,唐朝一直以为是至理名言,所以在这样的时候,他用上了。他也知道项羽破釜沉舟,今天被逼到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只要孤注一掷了。

    唐朝见诸军愿意死战,当下和舍瓦两骑马并列为前驱,如山崩海裂一般的反攻了回去!

    安真追得甚急,再也想不到唐朝会回军拼命,一个措手不及,竟死在社瓦的刀下!

    众将士一心死战,番兵大败,孟笑亲自押阵竟然也阻挡不住,被唐朝冲开一个缺口,自回柳州城去了。

    半路上遇到专仁带镇守红石的三千士兵来援,只听专仁说道:“哨马报道大帅在盘河大战孟笑,害怕有失,特来救援!”

    唐朝口中称谢,好言抚慰,然后说道:“如此甚好,我们这就追赶孟笑去也!”

    诸将多已带伤,闻言心中奇怪,唐朝就道:“番兵虽然被我们冲出重围,锐气已失,我以得胜之兵攻之,自可一鼓而下!全军听令,准备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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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单骑报仇
    当下唐朝和舍瓦会合专仁的三千军马,共计七千人,以后世直捣黄龙的决心进军孟笑。

    孟笑大为恼怒,他早就在在柳州边上埋伏了军队,佯输诈败,想要将唐军一举击溃,的确,他的长蛇阵起到了作用,的确将唐朝击败,已成包围之势,但他想不到唐朝竟会带兵向着最危险的地方——沼泽前进,结果来个以少胜多,冲出重围去了。

    这使他大为恼怒,但仔细一想,却又深为忌惮,唐朝此人虽然多诈,善于用兵,这是不必说的,但是这人手下的士兵竟然有这样强悍的战斗力,却是他始料不及的,他以近万的兵力包围了他,想不到这人竟然能冲得出去。

    正在孟笑准备收兵再围困柳州的时候,唐朝的大军铺天盖地的到了!

    当先一面帅字旗下,舍瓦横刀而出,不依战场上的规矩,直接进攻!

    好一场大战!

    唐朝手下的兵士乃是以专仁带来的三千生力军为先锋的军队,更兼舍瓦有万夫不当之勇,直接杀入番兵队中,人仰马翻,冲杀得七零八落!

    孟笑大怒来迎舍瓦,但是也是无济于事,因为唐朝阵中除了舍瓦之外,班林辛白江和专氏死虎都是出名的厉害人物,番兵本就不如唐军精锐,兵士不及,将领也是如此,人数虽多,但刚才唐朝已经挫动了番兵锐气,竟是抵挡不住,向西溃败!

    唐朝吸取了先前亲身出战的教训,立马在高阜处,看两军争战!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羽箭破空,带着呼啸的声音向自己后背击来!

    此时,唐朝身边并无大将,只有几个士兵跟随,正在哈哈大笑,自以为得势的时候,想不到这个时候背后有箭袭来!

    战场上最害怕的就是冷箭,真刀真枪的交手,唐朝自信不输于世间任何高手,但是冷箭却是使人防不胜防,所以世上许多的英雄豪杰都是死在冷箭之下的,比如后世出名的岳飞,还不是被秦惠暗中害了的,等你回到朝廷,无兵无将的时候再收拾你!

    幸亏唐朝现在已经渐渐将暗劲修到暗刚的层次,周身的皮肤毛孔比平常的人灵敏得多,一闪之下,堪堪将这一箭避开!

    从此箭从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唐朝断定,这是一个高手,一个不小心就会死在他的箭下!

    唐朝猛回头,就看到隆多骑着他身下那匹嘶风快马向自己冲来,手上画弓又闪,一只羽箭射来,如神矢夭矫。

    不知何时,他已经重新配上了弓!

    唐朝大笑,番兵已经大败,这小子却要来报私仇,那不是送死是什么,当下将刀横挂鞍鞯上,取手中铁弓还击,将来箭硬生生拦截在半空中,随即羽箭连,反攻过去,隆多持枪一一将箭拔落,似乎不费力。

    唐朝心中陡起好胜之心,也将铁弓挂回腰间,取刀而立,静待隆多决战。

    隆多的马冲到面前近处,却并不急于进攻,而是冷笑一声:“唐朝,你敢和我决一死战么?”

    唐朝傲然一笑:“有什么不敢?”

    隆多就道:“今日之形势,我兵已是必败无疑,不过,能杀了你,我死也值了!”

    唐朝就冷笑道:“你有何能,敢出此大言?”先前和他交手上百招,于他武功已经是了然于胸,想不到这小子在这样危险的时候居然还说来杀自己,那不是说笑话是什么。

    隆多紧了紧手中绿沉枪,厉声道:“我会让你相信的,纳命来!”

    唐朝瞥眼之间看到他手上受伤之处已经包扎好了,持枪的手干燥而有力,心中不由得微微忌惮,这小子年纪如此幼小居然能有如此武功也算不易,胆气也是壮的,但他不知道形势,在这样的时候竟然前来送死,那不是愚蠢之极么?

    当下也不喝破,催马迎上,两匹马,两般兵器,在黄沙之中,如两条游龙,厮杀惨烈。

    这个时候,舍瓦带领大军已经彻底的将番兵击溃,向西追逐,孟笑乃是高明之人,见舍瓦身后将士排山倒海一般的冲击而来,知道自己留下苦战难逃被包围战死的命运,带领座下八百亲兵杀开一条血路,向西逃走了。

    舍瓦也不死命追赶,他知道,要想真的杀了孟笑,难上加难,免得他做困兽一击,还不如就这样杀散其兵,让他逃走在山中,也算是完成了皇上交的任务。

    这一场大追杀,直将孟笑的军队杀得血流成河,溃不成军,各自逃散,铁信部竟死于乱军之中,孟笑在银坑山下收拾败兵,止得二千余人,从此进入山林,做了草寇,元气大伤,再也无力与唐朝相抗。

    铁信部手下的兵士见主将已死,纷纷投降了唐朝,至此,岭南叛乱遂平,历时十八天,可谓神!——

    且不说舍瓦这边追赶番兵大胜之事,且说隆多和唐朝交战,双方都是动了真火,施展十八般武艺,着着进攻。

    隆多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唐朝也无后顾之忧,两人在沙尘之中交手五十合,马力已乏,只得稍歇。

    这个时候,舍瓦见唐朝在后与隆多交战,生怕他有失,命令专智带三百亲兵留在原地给唐朝掠阵。

    这个时候一见双方不战,就想一拥而上,将隆多解决了。

    但唐朝和他交战多时,佩服隆多的武功,对他已生惺惺相惜之意,却是挥手阻止手下围攻,说道:“隆多,本帅今日不欺你单身,我要和你决一雌雄,去,给他换一匹好马?”

    要知道,两人从辰时交手,然后到现在午时已过,交战数百招,人虽然越战越勇,但座下马早已经困乏,不能支持,所以唐朝才说换马,明显的就是不想占他这个便宜!

    唐朝现在虽然是一军之统帅,身居高位,但是由于跟随孙思邈学武,渐渐的染上了江湖义气,在这样的时候,他颇想以光明正大的方式赢得战争。心想,即使我打败了番兵又怎样,要是不能使岭南土著之人畏服,那也只能算是以武力征服其地,却不能征服其心。

    诸葛亮昔日平南蛮,七擒七纵,这才使得蛮王孟获倾心归服。上任岭南节度使牛仙客,还有以前的张九龄,虽然都是有才干的人,但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只想将这些土著一时压下去就行了,从没有想到征服其心,当然,也许不是没想到,而是觉得不值,花无数的心力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只要这些土著民族不来和自己抢夺金银矿藏,自己有的是大把的金子银子可赚钱,那就万事大吉了——

    他们却不知道,土著民族一直以这地方是他们的土地,觉得汉民族是侵略者,因此不时的爆叛乱,抢占金银矿藏。

    唐朝知道,想要像以前诸葛亮那样做,是很难办到的,进岭南的穷山恶水之间和孟笑这样的人交手,的确不是明智的选择,也许,耗费十倍的精力却也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他穿越前的时候看过《乌龙山剿匪记》,知道土匪再厉害,但只要政府下决心,照样可以剿除,但他却清楚的知道差距,当时已经有步枪这样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了,而现在,却是典型的冷兵器时代,岭南不知道有多少崇山峻岭,以孟笑的狡猾,当会躲藏进深山密林之中,瘴疠毒蛇横行,想要剿除,怕不要消耗当年李世民攻打高丽的军费,并且,即使消耗那么多军费,也不一定能剿除!毕竟,孟笑这些人,天生就住在这些地方,天时、地利、人和,自己可说是一点也不占优势。

    所以,唐朝现在的心中早有计较,他要使隆多不敢再生反叛之心——

    隆多见如此形势,知道今日难以活着回去,心一横,和唐朝的兵士牵来的马换了,心想,反正是个死,好歹也要和唐朝拼个你死我活,即使同归于尽也是值了,这样一想之后,反无惧色。

    唐朝暗暗喝彩,这家伙只身一人,竟然敢来杀我,要是愿意归降于我,倒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心中已有计较,换了一匹马之后再上。

    其实,隆多武功虽高,但毕竟是天赋异禀,不像唐朝师学渊源,已经找出了他枪法中的漏洞,再加上他现在手上又受伤,早该将他一刀砍于马下,但是为了结其心,所以唐朝并不着急。

    这一次交手,双方都是谨慎,回合虽多,但是却远不如盘河之战的惊心动魄。

    斗到分际,隆多大喊一声,一枪向唐朝搠出,竟是用的孤注一掷的打法,枪尖焕出火花,集全身之力爆而出。

    唐朝不敢怠慢,虽然不愿意以力胜之,但当此情景之下,他也没有别的高招,只得横刀一格!

    隆多等的就是这一招,见唐朝的厚背刀格来,就势一转,竟然不管自身安危,一蹬马鞍,和身扑了过来,在空中飞击而下,单艘蒺张,仿佛一只凶猛的恶鹫,自天扑击而下!

    当此情景之下,唐朝只要一刀就可以将他砍为两段,但是他知道,这样的话,隆多临死前反扑,手上凌厉的杀招也可能会伤了自己,当下身形一闪,如蛇一样的跨下马去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开这同归于尽的一招!

    隆多显然想不到唐朝的轻身功夫这样老到,楞了一下,但嘴角立即浮起一丝残酷的笑容,就势抓住了绿沉枪,一扭一送,唐朝火急的躲闪,那枪就在他肋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去死!”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枪上忽然出现了许多倒钩,像无数把锋利的匕,大喝一声回拉过去!

    他本以为,唐朝立即就是肚破肠流的惨状,哪里想到唐朝却不理会,厚背刀一溜烟的已经到了他的脖子上,就此不动!

    恐怖!唐朝已经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奇怪,即使是金刚不坏之身,也经不起我这一拉啊!

    隆多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拉之中蕴涵的全身的力气。

    他本就是同归于尽的,他不在乎唐朝的大刀砍掉他的脑袋。

    可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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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富甲一方
    隆多本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死人,可想不到的是,他头上这柄刀就是不切下来,他知道,只需要轻轻的用力,在这样不足咫尺的距离,杀人有很多种方式,并且都是被杀者无可阻挡的!

    可唐朝并没有杀他,忽然微微一笑,将刀从他的脖子上撤开了:“隆多将军,我不杀你,你走!”

    隆多显然不相信战场上还有这样的事情,敌人竟然放自己走,但他也不是笨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你是在向我示恩?”

    唐朝就摇头,脸色郑重起来:“非也!你今日受伤,非我敌手,等养好伤之后再和我一决高下!”

    “这,这是你的真心话?”

    唐朝就道:“当今天下,要是没有你这样的人,我唐朝活着会觉得没有意义的?”

    隆多的眉毛皱了起来,露出奇怪的神色:“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

    “你今天多少岁?”

    “我今年十七。”

    “好,很好,十七岁就能有这样的武功,比你大了三岁,你将来的武功不可限量,我不忍心扼杀一个天才,那样的话,我唐朝的人性就太过卑污,我就等着你来越我,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生活的意义。”

    这样的话,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听了,恐怕都有点费解,隆多出生在土著豪门,平生殊少受教育,自然听不太懂他的话,但是一种唐朝对他的佩服和赞赏之意,他还是听出来了。

    正在这个时候,舍瓦已经引军而回,招降土著叛军三千人,大获全胜,缴获战马近万匹,孟笑再次逃入深山,落草为寇,舍瓦命令专氏四虎和班林辛白江一起打扫战场,自己却先行而回。

    舍瓦一问,立即知道生了什么事,知道唐朝已动了爱才之念,想要收隆多入帐下,于是说道:“隆多,你伤好之后敢再和唐大帅一决高下么?”

    “有什么不敢?”隆多昂然答道。

    舍瓦道:“很好,既然敢,那么敢不敢留在军中,以待决战,你放心,唐大帅乃是笃信之人,不会暗中加害于你,你相信吗?”

    隆多点了点头:“我当然相信,唐大帅要是加害于我,我已经活不到现在了。”

    唐朝本以为这小子冥顽不化,但想不到这样他竟然知道自己对他已经是手下留情,沉默了半晌,忽然拜服在地:“唐大人,小子愿意归顺朝廷!”

    舍瓦的这些话,他焉有不知,乃是暗中责备他不知道感激唐朝不杀之恩,现在一想,我还和唐朝争什么,我的命都是他饶的,以后只能给他卖命了,谈什么以后和他决战,那不是忘恩负义是什么?

    唐朝本以为要花很多精力才能使这小将归顺自己,想不到这小子倒是一个热血汉子,赶紧握住了他的手,将他扶起来,解下自己身上锦袄和盔甲递给他:“隆将军真是识时务之人,今后你我戮力同心,有如生死兄弟!”

    隆多跪谢,穿上锦袄和盔甲,从此归顺唐朝。

    当舍瓦告诉他其父铁信部已经死于乱军之中的时候,他甚为伤感,但既已降唐,自无异心,也就听舍瓦的话,给盘踞在卵石谷的自己族人写了一封信,要他们归降朝廷。卵石谷手将见信之后,知道大势已去,以孟笑这样的人尚且败得逃走深山,要想抵挡,那是以卵击石,遂降——

    至此,岭南叛乱平息,计时十八天,唐朝大喜,大赏三军,写表奏闻朝廷,派舍瓦亲自押送一干战犯回京,务必要使李隆基无法抵赖,兑现之前的承诺。

    哈哈大笑三声,唐朝的内心之中仿佛已经看到新灵公主成了自己的命妇,其乐洋洋。

    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是获取战争胜利品的时候了,却也不愿意急着回朝廷要李隆基兑现诺言。

    从现在开始,唐朝命令三千名土著匠人在红石洞和柳州城以及铁信部所盘踞的三处最重要的产金产银矿里日夜工作,生产出的金银巨万,除了民工的挖掘淘金费用之外,其余的全部进入了自己的腰包。

    妈妈的,既然皇上不给我军饷,那我只好自己寻找军饷了,想到先前自己白白的花费了自己的家私数百万两银子,现在也是该收回利息的。

    令唐朝瞠目结舌的是,仅仅半月的功夫,已经获得黄金三千两,白银五十万两。

    舍瓦这个时候早已经将战犯押解到了京城,向朝廷具体的报告了唐朝平息岭南叛乱的经过。

    满朝文武一听唐朝取得了这样的军功,都是油然起敬,先前还有许多人把他看成是玉真长公主的面,看不起他,想不到唐朝竟然能在边疆立下大功,于是都改颜相向,先前许多以为他已经失势的人,都重新看好他,送礼之人,络绎不绝,专信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也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共得金银价值百万两白银。

    李隆基实在颇为意外,想不到唐朝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竟能立下这样的大功,收起了嫉妒之心,心想,这小子如此能干,倒不得不赏赐他,当下将舍瓦亲自召见在勤德殿,仔细的问了唐朝平定岭南叛乱的经过,终于说了一句中肯的话。

    “唐朝的确是一位将才!”

    就因为这一句话,使得唐朝官复原职,重新当上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威震朝廷。

    李隆基心中又是嫉妒,又是喜欢,他知道,有了这样的臣子,用以镇摄敌国,那是再好不过了,但是,为将则已,却不能使之为宰相,不然的话,怕不又是一个董卓一样的人,心中好声郁闷。

    因此回到后宫之中,闷闷不乐,新灵公主是他的小女儿,长得风华绝代,妙韵天成,他本想给她选择一个卢巡一样的男人当她的丈夫,想不到现在按照约定,自己得将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嫁给这家伙!

    卢巡是兵部侍郎,长得人才一表,武功也不错,但是被李林甫排挤,掉到京城以外去了。

    杨贵妃一见李隆基的脸色,就知道他今天在勤得殿遇到了不顺心的事,于是温言安慰道:“三郎,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吗,给妾说说?”

    “哎,还不是为唐朝的事情。”

    “他怎么啦?”杨玉环顿时留意起来。

    “你知道吗,我以前叫他去当岭南节度使,当他初次打败孟笑的时候,那时候他到洛阳来见过我,提了一个条件,要是我不给他军饷他仍然能平息岭南叛乱,我就实现当时的诺言,将新灵这丫头嫁给他。我本以为,这件事情非常的困难,几乎不可能,但是现在唐朝居然真的平息了岭南叛乱,并且将战犯送到了京城,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做?”

    杨玉环温柔的一笑:“你就那么讨厌唐朝,其实,他这个人,给你立的大功可不止这一件,你想怎么处置他?”

    李隆基微微奇怪,怎么杨玉环也帮着他说话,哦,对了,这小子以前到玉真观将她劝回来过,因此有些交情也说不顶,微笑道:“爱妃啊,朕可是有功必赏之君啊,就在刚才,我已经布了让唐朝官复原职的命令,但说句实话,我不想将我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为什么?公主不是喜欢他,主动央求我给她提亲吗?”

    李隆基摇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我觉得这小子不适合我家灵儿。”

    杨玉环就微笑了,她立即明白了李隆基的心,他这是在嫉妒唐朝,觉得他小小年纪就已经这样厉害恐怕将来对他的皇位不利,于是说道:“皇上,你金口玉言,既你有约言,还是便宜这小子一下,将来有的是机会整治他!不是吗?”

    李隆基随即哈哈一笑:“爱妃说得对,朕只能将新灵公主嫁给他,不然的话,恐失信于天下,整治不整治他,就要看他以后的表现了!”——

    朝廷信使早已经将唐朝官复原职的诏书送到岭南,但唐朝却是迟迟不肯动身,自己的继任节度使许乔早已经到来,但是唐朝总是借口拖延,不和他进行权力交接,原因很简单,红石洞等处的金银每日出产近十万两,有这么多银子,唐朝怎么舍走?

    一个月过去了,唐朝早已经是过度开矿藏,甚至可说是掠夺式的开,渐渐的产金银量锐减,唐朝这才罢手。但就算是这样,唐朝总共已经获得黄金一万两,白银五百万两,富甲一方,就是京城中那些王爷也没有自己的家底雄厚!

    唐朝终于明白了李隆基不给自己军饷的原因了,原来岭南本就是盛产金银之地,以前每年给朝廷巨大的供奉,就是这个原因,只是因为孟笑的叛乱,中央财政锐减,李隆基才派自己重新夺回矿藏,自己只要夺取了矿藏,何愁没有军饷?

    唐朝知道,换了在其他的时候,当这个岭南节度使,不仅要给朝廷巨大的供奉,还要给朝廷里当道的官员不少的礼金,但现在自己刚刚平息大乱,给朝廷立下盖世之功,捞几笔钱财,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也不怕李隆基来查自己,反正以前在孟笑山洞中缴获的辎重金银无数,早已经论功行赏给了大批手下的士兵,岭南官员自是跟着唐朝财,唐朝也不制止,守着有钱大家使,有衣大家穿的想法,搞了皆大欢喜!

    他知道,经过自己这一掠夺性的军事开之后,岭南金银出产量必当锐减,除非找到新的矿藏,再留在岭南已经没什么意思,想着新灵公主绝美的容颜,在平定岭南叛乱三个月之后,他带领亲兵八百人回到了朝廷。

    这八百人就是他以后府兵的班底,除了舍瓦专氏四虎这样的旧人之外,加上了班林辛白江以及隆多三员干将,实力更是不可小视,决心在京城成就一方势力!

    李隆基为表彰其军功,亲自在午门外迎接!唐朝的事业,达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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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负荆请罪
    唐朝回到朝廷,李隆基亲自迎接,足见对他还是十分看重的,随后就是国宴,女乐盛演,山珍海味,觥筹交错,说不尽许多。

    新灵公主独自在深闺之中,听手下女官报唐朝已经回京,那一颗芳心,竟是砰砰的跳个不停,她知道,父皇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当不会再阻挠自己和唐朝的婚事。

    其实,在唐朝,能够像新灵公主这样自己选择丈夫,已经是女人最大的福气了,大多数的女人都是被父母所命,听媒妁之言,即使将她嫁给一头猪,一只狗,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点也不能由自己做主!

    当天晚上唐朝府中又是贺客不绝,以前没送礼的,送礼觉得好没送够的,想要巴结依附唐朝的,顿时尽集长安权贵!

    更使唐朝觉得脸上有光的是,寿王李瑁和盛王李琦都派得力人送重礼到府中,分别是明珠一对,玉马一对。

    对唐朝而言,这点礼物算不了什么,他府中有的是奇珍异宝,但是这两个人送来礼物,其中的意思,不可不玩味。

    更使唐朝高兴的是,李林甫还送了一块大匾“功勋卓著”,他自然笑纳,呵呵,你这老小子,现在开始接好我了,我当然知道你这样做的意思,你是害怕你被侍中韦坚压倒,想拉我做你的狗友。

    他本来不齿李林甫的为人,但想到他毕竟是宰相之尊,再加上以前李格桑陛下的吩咐,说是一定要接好这样的奸臣,说李林甫越是权势大,就越是对南诏有利,因为这就表明这老小子越是将朝廷搞得乌烟瘴气。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南诏动进攻,才能使唐朝廷无法招架。

    养奸臣,正是南诏很重要的一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唐朝甚至不得不将以前李林甫暗算自己的仇也暂时搁一边了。

    韦坚当然也送来了丰厚的礼物,但是唐朝冷笑一声,命令专信亲自将礼物给他退了回去,并且明目张胆的留下一句话:“死人的礼物唐朝大人是不收的!”

    唐朝自然不能放过韦坚,妈妈的,这老家伙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派人刺杀我,简直比李林甫还卑鄙,李林甫就算曾经派人暗杀过自己,但事情一过,知道风色不利,立即对自己改颜相向,但韦坚着乌龟王八蛋居然两次派李南靖刺杀自己,可是十恶不赦了,他现在确信自己有这实力取他项上人头,毕竟,自己和舍瓦的武功,在京城武林中,都是重量级的人物,两人联手,即使不派上专氏五虎以及自己新收的岭南三将。

    次日一大早,人报韦坚求见!

    唐朝一听,吃了一惊,这家伙仗着谁的势头,竟敢明目张胆的上自己府来?

    但立即释然,白天求见,自当好好待他,还是晚上的时候去刺杀了就是,这样的背信弃义之徒,留在世间何用?

    主意一定,也就不再犹豫,叫芹儿给自己穿上衣服。

    芹儿服侍得非常周到,温柔婉转,使他有一种皇帝般的待遇。很自然的,唐朝立下如此大功,玉真长公主也不能将自己女儿关着不放,玉真长公主是一个对政治很敏感的人,她虽然很恨唐朝,但是内心之中却把他看成一个英雄,属于一种又爱又恨的特殊情感,一听下他竟立下盖世之功,只得将芹儿送回了唐朝府邸。

    唐朝现在的武功进境极快,将暗劲练到,身体素质和穿越前相比,已经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尤其是精通暗劲之后,身体的技能已经得到一个飞跃的提升所以昨天晚上芹儿在他的蹂躏下婉转**,受尽困难,同时也享受了一个女人最快乐的幸福,一次又一次的攀向极乐的顶点。当然,唐朝也知道全力出手,芹儿必定会玉陨香消,所以尽量的控制自己,只达到小半的快乐。

    但就算这样,已经是世上少有的艳富气了。

    唐朝在偏厅接见韦坚,一见面,使唐朝真的吃了一惊,韦坚竟然光着上身,背后背了一根荆条,就这么跪着走了进来!

    “这,韦相爷,这究竟是为什么?”唐朝愕然道,同时心中佩服,这老家伙真的是不简单,哼,你想我饶你性命是不是,没那么简单!

    当下反坐在椅子上,跷起了腿,摇动两下,冷冷的看着他!

    这人乍看之下一脸的正气,国字脸,卧蚕眉,相貌堂堂,却想不到***卑鄙龌龊,两次派李南靖刺杀自己。

    唐朝清楚得很,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武功还过得去,早已经是不明不白的死了,这老家伙好毒辣的手段!

    这样的人,不以毒辣手段对付之,那真的是无天理了。

    “唐朝大人,韦坚罪该万死,两次做出猪狗不如的事情,真的是利欲熏心,令天下人唾骂,不错,唐大人,我是一直将你看着我侍中位置上最大的威胁,你年纪轻轻已经是如此厉害,再过得几年,那还得了,所以我想将你除掉,我保全我在朝中的地位,还有,你倒向了李相爷一边,尽知门下省的秘密,我有什么举动,你自然是会告诉李林甫,处处车掣肘我,我也是不得已行此险着,并且,您在岭南平叛的时候,我也曾派李南靖去岭南加入孟笑,阻止你成功,想不到李南靖并没有执行我的命令!”

    唐朝这才知道,同时心中震惊,三军易得,一将难求,要是李南靖这样的高手加入了孟笑军中,实力大增,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对付?!

    谁也不能轻视虎将的作用,三国时的吕布,一人可以抵得上一只军队,唐朝不知道以专氏四虎当时的武功,遇上这位中原武林的名侠,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他为什么不执行你的命令?”唐朝甚为不解,他知道,以丐帮在岭南的势力,加上李南靖的高强武功,要是加入孟笑军中,一定会给自己制造天大的麻烦!

    韦坚就叹息一声:“这就是老夫的不对了!唐朝大人,不仅老夫自己知道,就是李南靖也知道,他不该杀你,要杀都应该光明正大的杀你,他是中原最出名的武功高手,向来看重侠义,注重江湖中一对一的比拼,要不是我有大恩于他,又再三求他蒙面来杀你,他是不愿意这样在背后伤人的。上次您去山东求雨的时候,他不是想光明正大的杀了你,但是我想不到,他也想不到,中原武林之中,除了铁慕容和章仇兼琼有这样的武功之外,竟然还有一个叫舍瓦的人武功绝高,那一次他失败了,但以他的武功,自能全身而退。上次在黑松林,他蒙面刺杀你不成之后,写了一封亲笔信给我,我今天也带来了,不过我没拆,唐朝大人,请您过目!”

    他说着示意身后的一个随从将信递上——

    这随从四十五六年纪,黑须黑裤,更使人奇怪的是,他全身都给人以一种铁一样的感觉,一种坚硬的质感,眼神如刀,一进门的时候唐朝就觉得这人很特别,这个时候趁机打量了一下,心中猛的一震。

    唐朝看到了他的手,他的手白嫩光滑如处子,脚步轻盈,落地无声,行走的时候,有一种物体位移所不能描述的诡异。

    不仔细看你绝看不出来,但仔细一看,你就会知道,这人的身上还有一种强烈的气息——杀气!

    这一定是一个杀人无数的高手,不是这样的人身上绝不能出现这样的杀气!

    “你叫什么名字?”唐朝不接他的信,眼光如刀的看着他。

    这随从就哈哈大笑两声:“唐大人好眼力,终于还是骗不过你的眼睛,在下户部尚书章仇兼琼,事先没有通报,失礼啦,请唐大人海涵?”

    他就这么一抱拳,如渊亭岳峙,下盘沉稳无比。

    “唐朝早闻你的大名,想不到今日有幸相见,幸会!”伸出了自己的手,轻轻握住。

    这是江湖中最常用的礼节,推手!

    唐朝微一运劲,感觉对方收上力道随劲变化,自己加力则对方加力,直似深不见底,心中忌惮,只得罢手,呵呵笑了两声,接过他手上的信,说声:“谢谢!”

    章仇兼琼也是心中惊骇,我手上力道看似柔弱,但是却是先天无极的高层功夫,这小子能不动声色就摆脱我的掌握,内功已有相当的根底,怪不得能在京城大比武中一举夺魁,将芹儿郡主娶回家中,也是一个不可小视的人物。

    武功到了他这样层次的好手,心态都是很好,以确保临敌时的冷静判断,双方这一推手,互相试探出了对方的武功深浅。

    唐朝立即明白,原来韦坚着老家伙化解恩怨是一方面,要试探出自己真实的武功也是一方面,不然的话,他是不会让章仇兼琼亲自装成随从给自己递信的。

    看来,李南靖虽然像是不愿意再为韦坚效力,但他手下旋即来了章仇兼琼,韦坚这个人,也算是善于玩弄权术了,他的实力仍然不可小视。

    心中冷笑,你老家伙骗谁呢,你都没有看过,当下拆开信来一看,果然和自己所想不谋而合。李南靖以当代大侠之尊,两次为韦坚做暗杀的事情,已经算使还清了以前欠他的大恩,觉得自己武功不能力杀唐朝,到岭南军中恐怕也是无益于事,于是告辞,四海为家云云。

    从这封信的笔迹看来,倒的确像是武人的手笔,大开大阖,无甚文采,但说话却是光明磊落,不失大丈夫的气概。

    唐朝一看,心中落下了一块石头,他现在害怕的就是李南靖还帮着韦坚,要杀这老朽,谅来费不了什么力气,但是一旦杀了,章仇兼琼和李南靖找上门来,倒是一件十分为难之事,自己能防这两人于一时,却不能一世防他,到时候自己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死在这两人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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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进位侍中
    韦坚见唐朝已经阅信完毕,跪在地下不起来,只说道:“唐朝大人,您看过此信之后做何想法?”

    唐朝就道:“李大侠不愧是个敢做赶为的汉子,既然做下卑鄙之事,公开赔礼道歉,有大侠风度,唐某甚是佩服!”哼,唐朝在心中冷笑,我唐朝再无法无天,总也不能将你现在杀了,还是骗骗着家伙。

    韦坚一直在观察唐朝的脸色,见他全无严肃之态,知道唐朝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叹息一声:“古人负荆请罪,要双方都是英雄,比如廉颇和蔺相如,今韦坚做出如此大恶,唐大人不肯相饶,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老朽要是愿意为唐大人做出牺牲,想来你还是会真心饶恕我的。”

    唐朝不解,除了以死谢罪,你还能做什么牺牲,呵呵,可那也不妨听听,沉默不答。

    就听韦坚说道:“唐朝,你我只是上下级的关系,你年纪轻轻的就当了我的副手,而李林甫更是我的死对头,我早听外界有传言,说是他会帮你坐上我现在侍中这个位置,所以我就,就猪油蒙了心,想暗杀了你了事,毕竟,想来个一劳永逸,但是,想不到的是,你如此厉害,我韦坚自然是认载,不过,我想问你一句,要是李相爷要你在朝廷上排挤我,取代我的位置,你从内心里告诉我一句,你想不想当我这个宰相之位?”

    唐朝一阵激动,听他说到这里,才意识早跪在自己面前的是当朝的宰相,权倾天下的人物,虽然有十恶不赦的大罪,但是毕竟是宰,却也不能太侮辱了他,心想,不论以后暗杀他与否,反正今日总不能立即杀他,就算不给这老家伙留情面,但好歹也给章仇兼琼留点脸面,毕竟,今后以殿为臣,这小子现在的官职可是在自己之上,堂堂的户部尚书。

    他虽然是韦坚一手提拔起来的人,武功也是高得吓人,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倒不能得罪了。

    唐朝熟悉历史,现在距离安史之乱爆还有四五年的时间,自己大可以在朝廷中风光一把,能够拉拢的人自然是要拉拢的,再说了,章仇兼琼这样的武功,任何人都会对他忌惮三分,他知道,这家伙现在最大的敌人其实并不是自己,而是马正章和高力士这批统领御林军的人。

    唐朝早已经得到秘报,说高力士最宠信的一个宦官高金刚给派到以前的剑南军中做监军,想不到中了章仇兼琼的暗算,高力士何等人也,自然不会吃这个亏,想来这家伙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虽然现在做户部尚书,比以前的剑南节度使风光多了,但是危险也是不小。不说马正章和高力士本来的武功厉害到极点,就是马正章手下掌握的十万禁军,力量就大得吓人,大内的高手,虽然像马正章这样的绝这话的时候,唐朝伸出了手掌,韦坚就和他击了一下,看着唐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十分奇怪的神色。

    唐朝没有看出来,专信也没有看出来,只有章仇兼琼的眼里露出一丝难以觉察的笑意,心中喃喃的说道:“能够与此人相识,无论为友为敌,都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他的确开始佩服起唐朝这个人来,杀身之仇,他居然能控制得住自己的情绪,就这样放弃了,换了是别的人,尤其是江湖中人,于恩怨二字上是难以释然的,要做到唐朝这样豁达,必须有大胸襟,大抱负,而唐朝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这人的武功,我现在以先天无极功竟然也不能测出他的具体武功,但无疑的有一点是,他的武功绝不会弱,不然,自己早将他的武功试探出来了。

    唐朝当天晚上和舍瓦等人连夜商议,都觉得次事十分蹊跷,以韦坚两次派人来杀自己的情况看来,这人无疑是权力欲极强的人,却为什么愿意退位让贤,都觉得应该静观其变。

    直到第二日早朝,唐朝心中也是疑惑,不知道韦坚的话是真是假,但时间一直的过去,还不见半点踪影,看看晚上,这一日即将过去,居然连韦坚的影子也看不到,唐朝暗暗簋怒,但也只得罢了,和舍瓦在密室之中商量,欲近日就去杀了韦坚。

    以唐朝这样的高手,要是立心要杀某个人,除了像李林甫和李隆基这样的人,天下之间,还真没有多少人能阻止得了他。

    可夤夜时分,高力士忽然来访问,这使唐朝很是震惊,他不知道这位威镇京师的宦人,今日来到有什么事情。

    高力士满脸的笑容,见到唐朝的第一句话就是:“宰相大人,恭喜您啦!”

    唐朝有些懵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韦坚这老家伙真的向皇上保举自己,真的将他的位置腾空的给自己座?

    这件事情虽然有点不可思议,但是现在看来倒好象是真的。

    “唐朝接旨!”握手之后,高力士捧起诏书,唐朝随即叫人备好香案等物,和全府中人跪下迎接,高力士随即念了起来:“擢升唐朝为侍中,大唐天宝某年月日,钦此!”

    唐朝随即接诏,供奉在大堂正中。

    这一刻,唐朝伤心落泪,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也能穿越到唐朝,如果那样的话,她会看到自己光宗耀祖的,这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啊,更重要的是,可以在自己的那该死的父亲面前逞一下强,你想不到老娘能培养出一个当宰相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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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安西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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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随即命人给高力士准备好十万两银票,将他请进密室,亲手塞在他的手里。

    高力士倒有些意外,这家伙哪里来的这么多余钱,听说他在岭南打仗的时候所有的军费开支都是他自己出钱,怎么现在一出手就是十万两,抵得上一个豪富之家的家产,但他这样的人,有钱岂可不收,于是喜滋滋的收下,心中却是嘀咕,这小子难道敢干违法的事,将岭南开采的矿藏都据为己有?

    呵呵,他随即明白了,毕竟,他以前也是岭南的土生土长的人,知道那地方的情况,原来皇上不他的军饷,这正好反而肥了这家伙,很自然的,这小子在地方上弄钱,开采矿藏,那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既然皇上不军饷,他只好自筹,想不到这样一来,他公然的将开采的金银据为己有,那也是不算违法了,呵呵,这小子是一员福将,是无庸质疑的,皇上本以为这样一来,会使唐朝军心涣散,很快兵败,他好另外换一个人带兵,也达到了打击唐朝的目的,想不到这小子智能天纵,竟然打败了孟笑,平定了岭南叛乱。这样一来,他即使带兵大批的开采金银,皇上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别人干犯法,他干却是天经地义,毕竟,总不能不给军队吃饭就要他打胜仗,要是怪罪唐朝,恐怕为天下所笑,都以为李隆基是一个毫无度量之人,那样做的话,不如安个莫须有的罪名将唐朝杀了,但李隆基显然还没有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嘿嘿,给我十万两,这显然是将我瞧得极高了,足见这人是真心接纳我,倒可以和他结为奥援,毕竟,现在韦坚已除,要对付的只是章仇兼琼和新近冒起来的杨氏家族,现在,杨贵妃一得宠,杨氏一家简直是大富大贵,不少人都在京中任要职,听说有个杨国忠十分无赖,却被皇上委以度支判官的高位,今后唐朝这样的大人物,正是自己必须结交的。

    当下假装推辞数次,然后收下唐朝的重礼,说了许多接好之类的话,告辞而去。

    这一晚上唐朝都睡不着觉,太高兴了,我当宰相,我真的当宰相了!

    虽然诏书已经握在手中,但唐朝总有一种空虚的感觉,好象这不是真的,我现在真的能和李林甫平起平坐了吗?

    他知道,只要韦坚一除,天下事就操在自己和李林甫两个人的手中。

    人逢喜事精神爽,唐朝这天晚上和芹儿酣战数度,高兴得疯,一次又一次的陷入忘我的境地之中,最后抱着娇妻,做了无数的好梦。

    当他还没有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一个小黄门来到唐朝府邸,说皇上有紧急的事情要找他,要他立即面见皇上。

    唐朝一听侍女这样一传话,翻身而起,但芹儿随即蛇一样的缠住了他,她最近常常被唐朝“挞伐”,对某些方面的能力和兴趣与日俱增。

    但唐朝知道,这可是十万火急的事情,只得好言安慰,上御花园去了——

    高力士为了表达对唐朝的接好之意,今天一大早已经派人来唐朝府中传话,说皇上今天不设朝,但他却偏偏召见自己一人,足见所要处理的事情巨大,心中有些忐忑的进了御花园。

    他本以为可以见到杨贵妃,但是很遗憾的是,李隆基只是单独一人召见自己,而且看着他的时候,眼神很冷,有一种玩味的感觉:“唐爱卿,请坐!”

    唐朝坐下,突然现,门口的警卫都已经完全撤去,只剩自己和皇上两人在这空旷的太极殿里,四处都是朝廷无边的奢华。

    “谢皇上,不知道皇上召见为何召见微臣?”

    李隆基就微笑:“微臣,呵呵,唐朝,你以后就不必这样称呼了,你可是我大唐的宰相,位置已经不低了,以后就直接称臣!”

    “谢皇上!”唐朝很激动,昨天的诏书要是假的,现在亲自听到李隆基这样说,那还有假的,这才千真万确的知道,自己终于当了唐朝的宰相!

    “唐朝,朕今日这么早将你找来,为的就是昨夜颁布的诏书一事,想和你好好的谈谈!”

    “是,有什么话您尽管问,臣一定之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我相信你不敢对朕隐瞒,那我问你,韦坚侍中前段时间向我提出要辞职,我还以为他是说说而已,但是昨天他来找朕,硬要辞去侍中之位,并且还推荐你当他的接班人,这些事情,你都知道吗?”

    唐朝心中一震,沉吟了一下道:“臣有所耳闻,韦侍中离任之前,亲自来我家找过我,说要向皇上举荐我,我本以为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想不到他昨夜性急,哎,韦侍中在朝数十年,为皇上多立大功,这一归隐林泉,对皇上和天下社稷来说,的确是一大损失!”

    妈妈的,你既要我说,我就说些空话,无关痛痒的,看你怎么说。

    李隆基也附和着叹息一声:“不错!但朕见他去意甚坚,于是就同意了,毕竟,他的年龄实在也是不小了,朕也确实没有强要留他的理由,所以朕只得答应了他辞官,不过,这大唐的官职,是朕封的,他向我推荐可以,但是却没有左右我的权力,我仔细想了想,昨天晚上我之所以立即颁布诏书,那是看在韦侍中苦苦求我的份上上,他说‘臣为皇上效力三十年,自信还有微功,在临走的一件事情就是举荐唐朝继任侍中,请皇上看臣薄面,答应了?’,我却他的情面不过,因此答应了他,你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不一般?”

    “是,皇上,韦坚是您的股肱之臣,当年夺门之变的时候,他毅然脱离了韦皇后,帮助皇上登基大位,有拥立之大功,皇上是要给他些面子的!”

    “呵呵,这些你知道就好,而且,他说这是他最后一件求朕的事,于情于理,我都不能拒绝他,毕竟,你现在就是黄门侍郎,是他的副手,按照道理,也应该是你接任他的这个位置,所以朕立即叫高力士拟订了诏书,并且连夜颁给你了,不过,朕了诏书之后,颇觉得有点问题。”

    “问题?”唐朝的心中咯噔一下,妈妈的,你不会变卦?

    “唐爱卿不必紧张,是这样的,你年纪幼小,若是骤然之间为相,我恐怕群臣不服,虽然,你也为朕立下大功,在山东求雨,平息岭南叛乱,但是,这些功劳,都还不能使你的地位稳固,毕竟,在朝廷内外,比有你这样大功的人不少,张九龄是一位,牛仙客是一位,高仙芝也是一位,当然还有不少,和你立下的功不相上下,我就不举例了,而且,你即将娶我女儿新灵公主为妻,这一点,朕已经无法改变,这丫头也喜欢你,你们是两情相悦,我也不来拆散你们,不过,这样一来,外人自会说朕任用亲故,对朕和朝廷的影响颇大,你觉得,朕该怎样处理你才好呢?”

    妈的,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抛给我,哼,听他的意思,显然是想变卦了,只得很郁闷的说道:“谢皇上将公主下嫁臣,我以为,我当不当宰相没什么关系,只要能保持皇上和朝廷的好名声,臣已经感恩,不管皇上怎样对我,臣都是忠心一片!”

    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这样说,不然的话,李隆基就要置他的大敬罪。

    李隆基哈哈大笑:“很好,唐爱卿,你是我未来的女婿,也是朕的股肱,说句实话,你在岭南的时候,我还估计你会很快兵败,想不到你竟然胜了,而且是以少胜多,我很希望,你能像我朝开国时候的李靖一样,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为朕立下盖世之功,到时候,你再当这个宰相,那就是名正言顺了!”

    妈的,**!以前在山东求雨之后他就是这样说的,想不到现在老调重弹,又是这样的废话,但明知这样,却还是得装出笑脸:“谢谢皇上的期望,唐朝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争取为皇上立功。”

    “很好,你放心,你宰相这个职位,永远都是的,在你心里,也在朕心力,从现在开始,侍中这个官职有职无人,专等你来做,不过要你立下真正的大功,和当年的张九龄一样,你有这个信心吗?”

    “有!”唐朝提高可声音回答。

    “这就好,朕现在就封你为安西都护,接替高仙芝镇守突厥和丝绸之路,务必要不堕了高大帅的威名!”

    “臣接旨!”唐朝只好跪了下去,心中郁闷无比,刚刚回到朝廷,想不到又被皇上支走了,他真的就这么讨厌我?心中叹息一声,罢了,外人都说李隆基胸襟宽宏,想不到竟是个龌龊小人!

    的确,唐朝的功劳,在满朝臣子之中,的确是够突出的,即使比不上张九龄这样的名臣,但和牛仙客相比,的确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本以为皇上上次将牛仙客从岭南节度使调回朝廷,是贬斥他,想不到这人现在已经是朔方节度使,不降反升,想想,岭南偏远之地,哪里能和朔方这样物产丰富,人才鼎盛的地方相比?

    可封建时代,皇上的好恶决定了你是不是当官,当多大的官,在什么地方当官,所以唐朝现在只得郁闷的接受现实。

    见唐朝的脸色有些不善,李隆基也觉得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安慰道:“唐朝,你去岭南之前,朕就答应过你,只要你平息了岭南叛乱,我就将女儿嫁给你,而且重用你,现在,你不要以为朕这是不喜欢你,想将你调到边疆,而是想磨练你,只有经得起磨练,你才能配得上当我大唐的宰相!”

    “是,臣谢谢皇上的栽培,一定在安西干出一番事业来!”

    “这才是朕的好女婿呢,你想想,安西多大的地方,突厥横行,回纥也不时的骚扰,更有无数的外国人往来丝绸之路,事情多得很,要是生战争,比岭南可艰难了十倍,你要好自为之!”

    “是,皇上,不过,臣有一点不明白,高大帅在边关镇守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我去代替他呢,而且,臣还想知道,要是臣做了安西都护,那高大帅又做什么呢?”

    “哈哈,朕早知道你有此一问,告诉你,高仙芝将军立下大功,早有人在背后说朕故意排挤他,其实是假的,朕这次要他回朝,就是要他代理侍中事,等两三年后,你在西域干出成绩,你们就来个调换,知道朕的意思了吗?”

    妈妈的,原来是这样,只得领悟似的点头:“臣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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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取解药
    唐朝心情郁闷的回到了家,他可知道,将军百战身名裂,将军百战死这些话,经常让自己出战,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唐朝现在好象摆脱不了这样的宿命,他虽然知道战场危险,去了就得抱着马革裹尸还的决心,是条凶险之路,但是自己又不得不去。

    幸亏和新灵公主还没有举行大婚,还可以待在京城不少的时间,他也就乐得和芹儿快活,当然,一旦这样想的时候,自己艳富齐天,心头也不怎么郁闷起来,毕竟,能够名正言顺的娶到大唐的公主,绝对是前生的修行起了效果。

    就在这样的时候,张家正来访。

    妈妈的,这家伙这么久了才来看我,对自己那是大大的不敬,当下马着一张脸,见他憨笑的进来了,冷冰冰的说道:“坐!”

    张家正随即道:“唐大哥,真对不起,皇上这段时间派我去洛阳给盛往主持婚礼,所以没能回来看望您,真是大大的失礼。”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道他敢不尊重自己,那明年的解药可要为难为难他了,现在看来,他还是听话的,随即道:“有什么事?”

    “唐大哥,小弟对您可是一片忠心,上次皇上不给您军饷,我担心得什么似的,找皇上求了好几次,皇上虽然没答应我,但新灵公主的事情,小弟却是为大哥立了功劳。”

    “哦。有这回事?”唐朝将信将疑。

    “是这样的,大哥,你当时在岭南,韦相爷请求,要把公主许配给韦相爷的长子韦见素,这小子现在是将做坊的头目,有几分文才,皇上本想答应了,直接将公主许配了了事,我知道皇上的意思,他是不想你做他女婿,到时候随便安上一个名目,等到木已成舟,大哥您就是平息了岭南叛乱也没戏了,所以小弟才急了,拼着老命不要的去进言,说皇上要是那样做的话,礼部绝不会给公主上等的礼仪,并且还说,皇上要是一意孤行,恐怕失去天下信任,毕竟,他说您在岭南有功就将公主嫁给您的话,已经传遍了朝野。皇上听了我的话,自己也知道理亏,所以才不谈招韦见素为驸马的话。”

    唐朝也早有耳闻,专信一回来的时候,已经将朝廷中这段时间以来的动向他报告清楚了,张家正也的确为自己说过好话,本觉得蹊跷,但仔细一想,顿时明白了张家正的用意,他为的是红丸的解药啊,呵呵,也许,当时他给自己进好言的时候,只是想着自己回朝之后要是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自己一定会怒而不给解药,所以是逼迫为之的?

    但回心一想,这人虽然才干不强,但毕竟也是礼部尚书,可不能太过折辱了他,当下取出明年的解药,放在他的手心:“拿着,看着您这么用心的份上,明年的解药,我提前交在你的手中,记得一年满了之后及时服用,不然的话,那就危险了。”

    张家正像捧着自己的命根子一样,虔诚的先将这颗解药收好,然后忽然跪下:“大哥,求您了,您就看在我一心为您办事的份上,彻底的给我解了毒,不然的话,成日这样提心吊胆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大哥,求您啦?”

    他这一抱着唐朝的脚,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之间涕泪滂沱,这使唐朝油然而生怜悯之心,心想,这人虽然脸皮厚,但毕竟也是一个朝廷大官,这样放下自尊来求自己,立即就感动了,决定原谅他,但也只得说了实话:“张大人,实在对不起,你以前吃的毒药,叫做红丸,并非是我配的,而且这个解药也不是我配的,我根本不知道解救的方法,真的,我绝没有骗你!”

    张家正一脸的泪水,全然不像以前他帮着李林甫害自己的时候,哭求道:“大哥,求求您,给我解了?”

    唐朝这人终归是个好人:“是这样的,配置这种解药的人,现在不在,好了,等到时候我将他请回来,再给你解毒好不好,放心,只要你忠心为我办事,我一定将你当亲兄弟一般的看待。”

    张家正见唐朝的脸色不似做伪,终于知道他说的没错,于是只得站了起来,闲话了两句,送上厚礼一件貂皮大衣,产自长白山,一双白壁,十分珍贵,乃是前朝古物,汉武帝曾经用以和匈奴和亲的礼物,展转又回到了唐朝。

    唐朝自是高兴,夸奖了他几句,这老小子表现得唯唯诺诺,十分的恭敬,闲话之后告辞而去——

    直到他走出去,张家正没有再说过一句有意义的话,神色恭敬,把自己当成了皇帝!很好,唐朝暗暗想,这人在官场上的功夫,或许正是我现在最欠缺的。不错,我现在立下大功,使人羡慕,但同时也是使人嫉妒,这样来看,当学学这人的处世之道,为什么就有不少人,尤其是韦坚在背后说我的坏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不喜欢我,为什么连皇上都开始忌惮我?

    现在,他似乎领会到了一点为人处世的道理,锋芒太露,容易招人陷害,有时候连皇上也会嫉妒自己,妈妈的,真的是奇怪,秦国夫人竟然仰慕自己,而且,新灵公主会看上自己。

    这虽然有点奇怪,但的确是这样,仔细想想,自己当黄门侍郎当得好好的,但是就是因为李隆基不满自己,结果就被配到岭南去当节度使,并且处理最棘手的叛乱,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有些能力,再加上身边有舍瓦专氏四虎这样的得力干将,恐怕非常麻烦,至少战争必定旷日持久,恐怕又被李隆基找到漏洞,罢了自己的官,将自己打入无底的深渊!

    他早有此心,这是唐朝感觉到的,也正因为如此,现在唐朝反起李隆基来会毫不犹豫,尤其是这次,在让自己虚当了一下侍中之后,立即将自己配到安西都护的位置上,这虽然在外人看来是个大大的美差,军权在握,财源广进,但是想想,就岭南开采的那些金银,数值近千万两白银,可说唐朝的身家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也不为过,他又何必去安地冒那样大的风险,不如好好的做自己的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真正的当宰相,稳固自己的地位,一旦像李林甫那样,连皇上都不得不忌惮自己三分,就可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大志了。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韦坚求见。

    唐朝一听,脸上就露出笑容,我本以为这老家伙会在诏书下达的时候立即来取解药,想不到他倒沉得住气,到这个时候才来,足见养气的功夫是不错的。

    唐朝在正厅接见了他,满脸的笑容,不管怎样,这老家伙总是让自己过了一把当真宰相的瘾。

    韦坚的脸色很不好:“唐大人,真的是对不起,皇上明明已经将诏书出去了,让您接替我的位置当侍中,想不到现在又变了,听说已经实授你当了安西都护,和公主完婚之后就要赴任,老朽万分的惭愧!”

    唐朝就拿出了解药,也不和他拐弯抹角的:“韦大人,您现在已经卸任,而且您也的确给我做了很多事,有些事情,不是你我能左右的,要看皇上的意思,这是今年的解药,你先拿去,以后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按时给您解药的,没有解药会有什么后果,我也不必多说了,反正你记得就是了,知道吗?”

    韦坚就道:“我以风烛残年之身,也不知道能活几年,废人一个,您又何必在我这样的老朽身上花费时间,唐大人,您就给我解了毒多好?”

    唐朝就在肚中冷笑一声:“妈妈的,你两次派人暗算我,不取你狗命已经很不错了”,但忽然心生一计,说道:“好,韦大人,您能为我做这么多事,我已经感激你的诚意,只要你以后不参合我的事,以后不害我,我就把解药给了你又何妨?”

    其实,他现在哪里能解什么毒。要是那么容易,世上像孙思邈这样的神医,那简直就真的太多了,但世上却只有一个药王,不是人人都行的。

    韦坚欢喜得脸上的皱纹都在抖,从唐朝的手里拿过解毒药丸,一口就吞服了。

    唐朝好笑,故意戏弄他道:“不过,我还不大相信你的话,你个誓来!”

    韦坚就誓到:“若是我韦江以后再起害唐朝大人之心,今后死于刀剑之下!”一脸的严肃,但唐朝现在的耳力,何等的厉害,听他居然将韦坚念得含糊,有点像是“韦江”,显然是耍了一个大大的花招,那么,今后即使他再害自己,也是“韦江”死于刀箭之下,而不是他自己了。

    但唐朝却不说破,只是心中疑惑,这家伙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就从这立誓上,已经可以看出这人立心不诚,要是没有猜错的话,这人以后可能会再害自己,大丈夫一言既出,自然不能再杀他,心中冷笑的想,你以后就是有什么阴谋,我既然有备,也不用怕,再说了,你已经辞官归隐,还能兴得起什么风浪?

    这样一想之后,顿时再没有什么负担,心中冷笑的想,呵呵,明年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你这样的人,让你多活一年,那也是便宜了你。

    当下韦坚又说了些闲话,称赞新灵公主如何如何的美丽,唐朝能当皇上的女婿,那是大大的艳福了,唐朝想不到他竟能时时的见到公主这些,当下询问了一些新灵公主的事情。

    唐朝的危机一过,立即想到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是的,这女子是喜欢自己,但和芹儿结婚的时候,这公主竟然瞒着皇上出来抛头露面,当了芹儿的伴娘,想不到竟是地位高贵的公主。

    芹儿这丫头也是,明明和她熟得很,竟是不告诉自己真相,直到新灵公主向杨玉环央求,皇上和大家才知道新灵公主原来已经有了心上人。

    韦坚随即辞去,脸上露出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唐朝也是一笑,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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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惊变 上
    唐朝送走了韦坚之后,总感觉心里不塌实,是夜月明,因起练功,飞腾于屋脊之上,只觉月白风清,万籁无声,用内视眼看自己全身各处,蘧然而惊,觉身上多已经带伤。

    其实,这对于一般人而言,不能算是伤,只因身体各器官在运行的过程当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害,比如毛细血管的破裂,比如心脏小血管的轻微破裂,只是很正常的,但是,年轻个体的再生能力是很强的,正常的人,这样的损坏不足以对身体构成任何实质上的伤害,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人体再生能力的下降,心脏等处的细微破裂才难以迅修复,这使得人类出现了疾病和死亡。唐朝现在初通暗劲,已经有内视的能力。

    所谓内视,并不是自己能看到自己的内脏,而是自己的感官能敏锐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内部情况,比如肠的蠕动,比如心律的有规律搏动,比如心脏小血管因在战斗中轻微的破裂,这些,达到内视的人就有可能知道,越是高手越能准确的知道。

    所以许多的武功高手一出来的时候就与众不同,不是因为他和一般人有什么区别,而是因为这样的高手他的皮肤的细蜜程度,他对身体的保护,已经到了一种十分完善的地步。

    所以有的大宗师到老了还是童颜鹤,而且武功也能和第一流的拳师相比较,就是因为这些高手拥有内视的能力,绝,远远看去,排场也是不小,并且屋子还亮着灯。

    宫中的规矩是很严的,他这个黄门侍郎,虽然主要是门下省侍中的副手,管理皇帝的日常封驳事务,但是还要管公主后妃们的一些采购供应,所以以前他才能不时的见到杨玉环,对这些后宫的路,他是极端熟悉的,他以前虽然不知道新灵公主住在哪里,但大致的方向是知道的。

    这么晚了,以皇宫的规矩,还能亮着灯不睡觉的,除了公主之外还能有谁?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心火热起来,他知道,公主也许就在这里唯一亮灯的地方。

    他好象一只狸猫,轻盈的扑了过去。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背后传来一声轻斥:“站住!”

    唐朝心中吃了一大惊,还没回过头来,已经感觉到劲风袭体,掌之人掌力厉害是不言而喻的,但唐朝并不回头,一掌切了过去,竟是后先至。

    他现在的功夫,何等高强,他现在最担心的是后面这人出声呼唤,那可是大事不好,于是他立即爆出全力,要使这人来不及出声音!

    果然,他这一背后强攻,使得偷袭的这人大为恐怖,全身都在唐朝劲力的笼罩之下,哪里还有时间用来声,将全力击出的手用来格挡。

    触手如脂,唐朝心中一惊,偷袭我的人居然是个女子!

    但唐朝可不能给对手任何的机会,以他这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也绝不会将机会留给别人,他只是将自己攻击出去的必杀的一招改为点穴,隔空一尺,轻轻的在这偷袭者的前额“太阳穴”上一击,暗劲如针勃,一股强烈的气流,使这偷袭者立即昏了过去。

    唐朝瞬势扶住了这偷袭者,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竟不是宫女,而是一个尼姑,因为她头上烧有戒疤,再一看,更是大吃一惊,因为这人不是别人,竟是文姜的师傅玄静尼,不知何时出现在竟会出现在皇宫中,而且还来偷袭自己。

    唐朝是个机警的人,感觉好象有宫女向这边走来,将玄静一把横抱了,来到边上一个角落里,这个时候,玄静正好醒来,张嘴就想惊叫,但唐朝眼明手快,一下按住了她的嘴巴,使她不出半点声响,说道:“不许叫,一叫你就没命了!”

    说着放开了她,唐朝这才感觉微微有点歉疚,再怎么说,她也是自己老婆的师傅,等于也是自己的师傅,自应对她很是尊重,想不到现在竟然这样冒险了她!

    “你为什么偷袭我?”唐朝很奇怪,在唐朝印象中,这女人的武功虽然不是极高,但轻功确实不错,并且和自己可说是师徒关系,再也想不到她竟会偷袭自己。

    玄静更是心中可以用惊骇来形容,唐朝以前不是不会半点武功吗,她满以为会轻易的将唐朝制服,但想不到的是,被制服的却是自己,这使得异常的恼怒和羞愧。

    “你干的好事,你这个好色无厌的家伙!”玄静恨恨的说道。

    这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每次唐朝看见的时候,心中都会涌起一种痛惜的感觉,现在也是,闻言一笑:“师太说什么,我哪里好色无厌了?”——

    玄静的脸色就潮红的说道:“我回到长安之后听到你已经娶芹公主为妻,想不到现在又听说你要当皇上的驸马,这,这不是对我们文姜太无情了吗?你这个好色无厌的家伙!”

    唐朝顿时说不出话来,心中郁闷的想,芹儿是自己喜欢我,而新灵公主也是皇上嫁给自己的,但要是自己这样解释,肯定没有人会相信,只得说道:“师太,请听我说,这是皇上的意思,我也没办法,我以前去岭南出征之前,皇上告诉我,只要我能在岭南取得胜仗,平息叛乱,就将自己的小女儿新灵公主嫁给我,现在我从岭南平叛而回,皇上自然要履行当初的话,因此,您和文姜都是误会了我,盼师太善言告诉文姜,说这是皇帝的意思,请皇上见谅!”

    玄静师太的脸上满是怨恨之色,看着唐朝很久:“我本来是想捉住你,好好的教训你一下,皇宫这样森严的地方,你居然也敢进来,真的是色胆包天,但想不到你现在说出这样肮脏的话,告诉你,你可别后悔!”

    说完转真就想走,唐朝本能的一惊:“我后悔什么?”

    玄静忽然停住脚步,一字字的道:“文姜已经是皇上的才人了,你这样的人,以来不要来打扰她,你不配做她的丈夫!”

    “什么?”唐朝的耳朵嗡的一声叫,他实在想不到,文姜会做出这样愚蠢的决定。

    “告诉你,文姜现在已经是皇上的人了!”玄静冷冷的说道。

    唐朝再无怀疑,心中是难过得要死:“她为什么要做这样愚蠢的事情?”这个时候,唐朝想到了以前在南诏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这丫头不是不要自己占便宜吗,原来,原来她竟已经是皇上的后宫之一了。

    也就在一刹那间,唐朝明白了,这女人是要报仇,给自己的父皇报仇,她如此委屈自己,为的只是报仇,看玄静的样子,她似乎是跟着文姜一起进入后宫的,不然的话,以她这样的武功,是不能翻阅皇宫门外数十丈的高墙的。

    这一来,唐朝前来探访新灵公主的热情一扫而空,心中升起强烈的懊悔意。他真的痛恨自己对女人仁慈,要是那天晚上,洞房花烛的那天晚上,我要她做了我的女人,不就没有现在的事情了?但他总感觉这不是真实的,她不是明明答应自己,只要以后我起兵反唐他就和我好吗?

    他知道,以自己当时的武功,要想霸王硬上弓,她那点功夫,是不能阻止的,但他没有。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他有一种直觉。

    他现在的灵觉,虽然还没有到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的最高境界,但是,已经可以算是具备修炼这种潜质的人了,第六感比一般的人要强大得多。

    **的修炼是一个层次,精神的修炼又是一个层次,精神的修炼比**的修炼困难百倍,但修行圆满后的收获,却也是百倍。

    “带我去见她,我一定要见到她!”唐朝忽然跪了下去,抱住了玄静的脚。

    哼!这愚蠢的丫头,她肯定是想自己一个人报仇,她也知道,即使她杀了李隆基,也还是会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才选为才人进入皇宫。

    是了,她一旦听到我即将成为李隆基驸马的消息是确实的之后,对我已生忌恨之心,认定我是一个负心薄幸的人,所以只能自己亲自报仇。

    但她哪里知道李隆基的武功,世人都知道李隆基在政治上很有作为,却不知道这人却是一个武功高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惊变 下
    玄静尼带着唐朝穿行在皇宫之中,两人都是轻功绝佳之人,自然不虞被人现,但她的内心之中,却是无比的伤心,她虽然恨唐朝三心两意,但是却为文姜担心,这孩子,竟然不惜以自己为诱饵,想要杀了李隆基。她以前是唐少帝李重茂的妃,至死都效忠于他,自己虽然没有子女,但帝王的一番宠幸,却是深深的感动了她,这才将文姜这孩子带着,也为的报答皇上的不杀之恩,毕竟,当时唐少帝将她贬为尼姑的时候,很多的妃子还以为皇上现了她在外面有**,其实不是的,而是皇上秘密将抚养公主的重任落在她的身上,这么多年下来,她早已经将文姜看得就似自己的女儿,所以担心文姜真的见到皇上。以李隆基的风流好色,又是自己的妃姘,那是一定会“幸”上一下的,他的武功,以前就十分厉害,几十年修炼下来,恐怕已经高得没有边际,文姜这孩子的武功,还没到我的一半,到底有没有刺杀成功的机会?

    但唐朝此时的心中,却是心痛加惭愧也有后悔难过郁闷不等,他实在有点不相信,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怎么会变成了李隆基的妃子?

    才人,她已经成为才人,难道,李隆基已经把她……?

    他不敢想下去,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看到了一身宫装的文姜。

    这一次,文姜没有给他耳光的待遇,而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玄静知道,这也许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的谈话,所以,她叹息了一声,在身后悄悄的关上了门,她知道,这两个年轻人之间,有许多的话需要说。

    她还是以前那样美貌,使她吃惊的是,她现在更加艳丽了,有一种使人看了夺目的感觉!

    她一直就是那种美得使男人目眩神迷的女人,她现在身上穿着宫装,雪白的飘带,粉红色的裙,更显得她婀娜多姿,她比以前更多了一份成熟,一种洞察世态人情的成熟!

    “文姜,我终于又见到你啦!”唐朝伸出手,想拉住她。

    但文姜的轻功又有了进步,轻轻的一闪,已经闪到一边去了:“对不起,我现在是皇上的妻子!”

    她的话很冷,她的眼神更冷,她的声音更是寒冷如冰,使人想到唐古拉山上的冰雪。

    她的话说得彬彬有礼,但是越是这样,他越感觉到他和她已经疏远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泼辣的女子了,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凭着一种直觉,他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女人之间,已经只剩下仇恨!

    唐朝也有恨!

    他倒不是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明明是自己的老婆,现在却奇迹般的成了别人的老婆,而是觉得这个女人是不是了疯?

    他自然可以猜测得到,她这样做,就是找李隆基报仇的,但是只有唐朝知道,只有唐朝见识过皇上的武功,根本不是她这样的小丫头能杀得了的,光看皇上的箭法他就知道,皇上已经是内外兼修,拥有很强的战斗力,花甲的年龄,居然还能开五石之功,这可是一个绝法,自己的老婆拿给别人却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了!

    “我不管你相不相信,反正,我会做到,我向您誓,我若不做到,死于刀箭之下!”

    然后,唐朝采取了铁血的政策,这一次,他没有让她溜走!

    妈妈的,对女人不能仁慈,要狠,要是早这样,她哪里敢做这样出格的事!

    这天晚上,文姜百般的反抗,但是唐朝的武功,使她反抗不得,她只好屈服。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唐朝奇迹般的现,文姜的脸色变了,变成了一个娇嫩的女人!

    他驯服了她!——用男人的方式使她变成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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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书信
    唐朝的心中充满了喜悦,他本来还以为李隆基已经捷足先登,但事实不是,文姜还是一个处,一个熟得滴水的处,这女人就算泼辣,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正的将自己卖给李隆基。

    这一晚几度疯狂,就在大明宫里,唐朝得到了人生最大的欢乐,文姜先是挣扎,然后是屈服,彻底的屈服。

    这天晚上,深夜的时候,唐朝在前,文姜居中,玄静断后,沿着高高的紫禁城墙,回到了唐朝豪华的府邸。

    直到很久之后,禁城的卫兵才现文姜不见了,但这个时候,文姜已经和专信以及玄静,离开了长安,前往南诏。这是唐朝的意思,也是玄静的意思,因为他们都不愿意文姜以卵击石。

    当唐朝将李隆基的武功向文姜具体的说清楚之后,文姜始有畏惧意,毕竟,在她以前的想象中,李隆基不过是个皇帝,成天沉溺在酒色之中,自己见到了,不就是一倒就解决问题的事情,但她现在知道,就算是在睡梦中,自己也几乎没有机会杀了他。

    一个绝,是大逆不道的,但是对于唐朝而言,却觉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唐朝对这次邀请自然是极端的兴奋,沐浴更衣之后,和专信坐上马车,向着皇宫中的“慈院”而去,他知道,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被破例请进后宫,别的人,就是朝廷大臣,也不能越雷池一步,不然的话,皇上怪罪下来,那可是杀头的罪名!

    刚到宫门外的时候,早有新灵公主的人等在门外,一见是唐朝的车,立即迎接上了,十六个宫女手中拿着花环,仪态美好,显然就为了迎接他,新灵公主是花了一番心血的。

    唐朝心中高兴,只得下了车步行,向着绿荫深处走去。

    这些宫女都是体态娇好,容颜美丽,打扮得粉装玉琢的,换了在穿越前,肯定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迎宾小姐,不知道为什么,走在这么多美丽女人的中间,唐朝竟有些飘飘然的感觉,仿佛置身在人间天上,的确,这里就是人间天堂,不是这里,他定然看不见每论没换的建筑,他也注定看不到这样十六个一起的一流美色的宫女,当然,更看不到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

    众宫女带着唐朝来到一个叫“城余”的殿宇之前,于是,唐朝的眼里,出现了一个绝世美人的影子!

    太美了!

    新灵公主独自站在台阶上,衣裙飘飘,仿佛要随风飘去!

    没有人说她是公主,她的穿作也和这些宫女差不了多少,只是手上有一个小小的香囊,就这么独立在世间,却给人一种十份鲜明的感觉,她就是公主!

    她一定就是公主!其实,即使她的服装和这些人一模一样,唐朝也一样能立即的知道她就是公主!

    她的风度,她的气质,她的高高在上的美貌,一切都显示处她是一个天之娇女,这种气质,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培养出来的,只必须得经过许多的浸润,许多的荣耀,许多的嫉妒和赞美才能形成的。

    一旦形成之后,就会在言语行动中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

    这是一个绝世的美女!

    当她向自己嫣然一笑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光泽,唐朝的眼中只看到这个女人的一切。

    直到此时此刻,唐朝才知道为什么杨玉环拥有那样神奇的吸引力,原来,一个绝色的女人不仅懂琴棋书画,而且还懂得风情,更重要的是,她有一种使一切男人心动的气质时,不由得男人不对她疯狂。

    可以想像,以前的状元郎为什么那么受青睐,没别的原因,这样的人,文才天下第一,要是再年轻点,那就是驸马的天然人选了,这和女人是一个样的,都是因为达到了一种顶峰。

    新灵公主的美真的达到了一种顶峰,一种你一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是公主。

    “公主,小人唐朝拜见!”唐朝深施一礼。他施礼的时候,衣袖鼓满了风,像是两只在巨浪中行进的船帆。

    这其实不是唐朝故意显武功,而是心中太激动了,自然而然的激了全身的力量,他现在的武功何等厉害,心中一激动,周身顿时充满了真气无数,别说是轻薄的衣服,就是有形有质的东西,比如窗瓴等,在他全力运功的时候,都一定会被轻易的摧毁。

    “你和我父皇一个样!”新灵公主不答,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唐朝的脸,忽然轻笑一声,抓住了唐朝的袖子,她的心中得意的想:他怎么变帅了,他现在是越来越帅了!——

    她可不知道,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可以锻炼一个人的气质,唐朝的气质,其实和他当时在滇池刚刚见到唐朝的时候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随着他武功的进步,他的身体也日益的坚固。

    这就是道家所说的坚固根源,只要修炼内息,改造身体的结构,就能使身体日益坚固,坚强根源。

    武功只是一种艺术,一种使生命力强大的艺术,打人和杀人其实只是一个方面!

    人的根源一坚固,自然气质就出来了。

    “你为什么这样说?”唐朝见她不拘行迹,自己也就放松了。

    他放得松,他完全能放松。在千军万马之中厮杀过来的人,有什么不能放松的。

    “你的衣袖鼓得那么大,像我父皇练功的时候。”

    她这本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但是听在唐朝的心里,却很是心惊:看来皇上还是时时的练功,他现在虽然荒废朝政,但功夫显然没有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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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内奸 上
    唐朝就这样轻轻的摸着新灵公主的手,心中升起一种满足感,为了得到她虽然历经不少磨难,但终于在一起了,他心中还是欣喜的。[]

    他有时候也常常自责,为什么自己喜欢了莲儿还不够,喜欢了文姜还不够,还要娶芹儿和新灵公主?

    他有时候甚至隐隐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继承了母亲的风流,见到女人就喜欢?

    但他随即打消了这种想法,因为他现了一种全新的对待女人的方式,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同时喜欢几个女人?为什么这样就没有真感情,以前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老是讲对感情要专一,要执著,他不知不觉的已经中了毒。

    现在想想,此一时,彼一时也,在穿越前的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当然要宣扬从一而终、男女平等的观点,但是现在不同,现在可是盛行一夫多妻制的唐朝,要是不合于流俗,那显然是大大的错了。

    大丈夫者,要能与世推移,既然所处的时代变了,自然要从俗浮沉,与时俯仰,神形机圆,成真正的强者。

    新灵公主在唐朝的身边,十分的雀跃,感觉到全身都要飘起来似的,她对唐朝的仰慕,达到了一种十分惊人的地步,不然也不会以公主之尊,央求李隆基要嫁给唐朝了。

    她自然知道,唐朝已经是芹儿郡主的丈夫,按照朝廷礼节,她是不该再下嫁给唐朝的,但是一种对英雄的仰慕使得她抛弃了自尊,便宜了唐朝这臭男人。

    如今一旦朝思暮想的事情变为真实,不由她不高兴得像炸了肺一样。

    她的话温柔婉转,并且十分的有文采,一说出来的时候,有一种文绉绉的感觉。

    她不是刻意的显示自己,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有这种素养,一切显得顺理成章,这个时候,她拿着手里的香囊,轻轻的放在唐朝的手里:“唐郎,请收下小女子微薄的心意?”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色羞红得像玫瑰花,色泽中透露出一种青春朝气的感觉。

    唐朝这人虽然不是什么真正的大儒,也不像李白那样能随口成诗,但以前学语文的时候也不是菜鸟,看到红红的香囊,光彩夺目,却又清香满口,这份感动,那是深切的,于是说道:“谢公主大恩!”

    他接住的时候,吻着香囊,竟然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心中充满了感激。

    “唐郎,你何以行此大礼?”新灵赶紧扶住了他,紧紧的抓住了他的手。

    唐朝就感动的道:“非香囊之为美,美人之贻也!”

    新灵公主心中大喜,她还以为他只是个赳赳武夫,于文事一点都不懂,想不到他竟能仿《诗经》中的话来表达自己对他的情意,而且十分贴切,辞意盎然,一下子打了她的芳心。

    要说以前她对唐朝的喜欢,只不过是对英雄人物的一种盲目的崇拜,那么现在一看,才知道唐朝还是一个满腹诗书的人物,可谓是文物双全,心中自是要乐开了花,欣喜无比。

    情不自禁的,她就靠在唐朝的身上,感受着唐朝如山一样的胸膛。

    二人当日游览御花园,心情愉快得像是要飞起来,不知时光之过也。

    公主的贴身宫女知道公主的心意,哪里敢来打扰他们,自然也不会打扰他们。

    这天直到晚上,两人仍然是相偎相依,看到满天星星,更是柔情缱绻,不忍相舍。

    “今夕竟何夕,共此好时光,愿有千年长!”新灵公主面对此情此景,心中充满了喜悦,信口念道。

    唐朝也是心中感动,背诵《鹊桥仙》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新灵公主大喜,眼中闪出一种崇拜到极点的光:“唐郎,我本以为,你在战场和官场上的能力,比文才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但想不到的是,你竟是天下是个绝还有马正章手下无数的神策军了。

    这个时候,他忽然有种绝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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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内奸 下
    武功再高,但在这大内禁宫之中,简直是无可挥,唐朝心中就升起了一种绝望的感觉,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功,只是已经精通暗劲,离化境还差了一步,要想像神灵一样的闯出皇宫,还不具备相应的实力。

    “呵呵,”李隆基笑了,笑得有一种讥讽的感觉,“唐朝,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我真的不了解你,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唐朝现在心中有一种森寒的感觉传来,他知道,就在今天,皇上是无论如何都要取自己性命的了,自己做的事情,的确是太过危险,一旦让皇上知道,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事情。

    他还有最后的一丝希冀,希望能有奇迹。

    因为他直觉就感觉到皇上已经有了确凿的证据,不然,以李隆基的为人,那是不会这样挂下脸皮来教训自己的!

    “皇上,有什么话请明言,即使要杀我,也请看在我为您立下大功的份上让我做个明白鬼?”唐朝现在只有尽量的拖延时间,看有没有奇迹生。

    他知道,即使舍瓦知道自己现在遇险,也不可能到皇宫之中救得了自己,以大明宫的守备力量,除非有以前李世民秦王府的兵力,动政变,不然的话,自己就是必死无疑。

    叛逆!

    在李隆基看来,自己就是叛逆,无论自己以前对他有多大的功劳,但只要一牵涉到这两个字,那是历代均王都无法忍受的,结果都只有一个,处死,不管用什么方式,反正结果是不会变的。

    唐朝这段时间以来,本来渐渐的感觉到无敌的意境,觉得整个天下已经没有谁能威胁自己了生命了,但是他恰恰忽略了要做他驸马的李隆基。这人虽然老迈,但是武功还在;虽然昏庸,但是宫廷之中眼皮子底下的事情,他还是能够处理的。

    李隆基叹气,好象将这一辈子的叹气都使用完了:“哎,我本觉得,你是个光明磊落的人,既然朕都问到这个份上了,你会坦白交代,想不到你使我这样失望,那好,朕就详细的告诉你:宫人告诉我,朕宫中少了一位才人,就是那个不从我,却要朕亲自去见的才人,她的名字很好听,叫文姜,是天下罕见的美女,朕自从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惊奇。世间除了杨玉环那样的女人,本不该再有这样美丽的女子的,但是却真的有,而且是自荐到宫中的,朕还记得初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终南山狩猎的时候,她的英姿飒爽打动了我,这才将他带到宫中,因为这一点,杨玉环还和我闹别扭……”

    唐朝懵了,他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情干什么,但隐隐的感觉到这件事情和自己是有关的,心中吃惊,同时很是惭愧,自己的女人,居然在外面这样勾引男人,颇使他觉得脸上无光。

    “呵呵,说到这里,唐朝,你该知道这个叫文姜的女子是谁了?”

    思考了一下,唐朝一咬牙:“臣不知!”***,既然已经不认,只有抵赖到底了。

    李隆基摇头:“朕说这些你都不生气,看来你的涵养真的是好!”

    唐朝这才一惊,他原来是故意说他是如何和我老婆结交的,就是想看我的反应,这倒让他失望了。他心中好笑的想,我自己的老婆是不是处我都已经知道了,要是我没见文姜,也许这些话会对我是打击,但是现在,却是白费口舌。

    李隆基这个人,自负无比,加上他以前还没做皇帝做太子监国的时候,对人的审问就很有一套,现在唐朝已经是翁中之鳖,他自然是好整以暇的盘问唐朝,要好好的炮制这个胆大包天的角色。

    只听他继续说道:“唐朝,我听说,这个文姜也是南诏的公主,也是你的妻子,但是看你的表情,似乎朕的情报是错误的?”

    “回皇上,没有的事,文姜这个人,我到现在也是第一次听说,请皇上明查。”

    “是吗?”李隆基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如果你的话是真的,那你就是个绝世的忠臣,可要是你的话是假的,那你和王莽真的是差不多,伪善得没有边。”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皇上,一个人的忠诚,不是别人几句谗言就能知道的,而是要有事实证据,我唐朝来到大唐,为皇上从玉真观中请回了杨贵妃,为皇上到山东求得大雨,再为皇上平息了岭南叛乱,尽忠皇上,这是天下有目共睹之事,皇上,我想当面问您一句:“你派我到山东求雨,派到当岭南节度使,是不是想打击我,疏远我?”

    唐朝这个时候的声音严厉了起来,他知道,这些事情不说清楚,即使死不瞑目。

    李隆基居然哈哈大笑:“好好!有气魄!不愧是边关刀光剑影里面过来的人,朕今日就让你把话说完,毕竟,即使朕要杀你,也应该让你这样功劳显赫的人把话说个明白,这是应该的,所以你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即使你说你想篡位也不妨说说!”

    他的笑声很洪亮,唐朝可以从中听出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化境的颠峰,大笑的时候,气血不散,轰轰隆隆,身体素质修炼到了极端强大的地步。

    怪不得,怪不得武惠妃死了,恐怕是被你这风流皇上用下半身累死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会想到这些奇怪的东西。

    “那么皇上,我刚才的问题,请您回答我?”

    李隆基沉吟了一下:“唐朝,你好歹也是个大官,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为什么这么糊涂?不错!朕是想打压你,让我离我远远的,就是这个意思,可你也实在太愚蠢,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立下大功,这不是逼着朕杀了你么?”

    “什么?”唐朝一听这样的话,心凉了半截,原来皇上早有疏远我之心,见我屡立大功,竟然对我起了杀戮之心。

    这帝王的心,简直比野兽还凶狠!唐朝现在知道了。

    “呵呵,你或许会觉得朕很残忍,其实不是的,朕是一个仁慈的君王。你做到黄门侍郎,官职应该不低了,怎么官场上的规矩你是一点不懂?朕既然不喜欢你在身边,你就应该乖乖的在边关呆着,等过一段时间朕心情好了,你结交朕身边的人为你说说话,我或许又会召见你,将你重新召入朝中,可是你做了这样大大官,居然连这一点都不明白,那不是愚蠢是什么?所以,你也就不难明白朕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你出难题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有叹息的意味。

    唐朝心中这才一惊,是啊,当初韩休见自己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当臣子的,最需要学的一点就是揣摩上意,可我明明知道皇上不喜欢我,还是努力的立功。其实,说得直白一点,派我到山东求雨,让我没有军饷到岭南平息叛乱,都是在故意为难我,换了任何一下能力差一点的人,早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但想不到自己竟然履险如夷,跨越了这;两座大山,终于可以回朝为相,可以娶皇上的新灵公主了。

    这看似功德圆满,但在李隆基的心中,却是更加的忌惮自己,他显然也没有想到,你会连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完成了,使他的嫉妒之心更加爆长。

    唐朝这样大的臣,就是许多帝王眼中的乱臣枭雄,曹操一流的人物,是为皇帝者深为忌惮的,因为能力太强了,使用的时候倒是好使,但是一旦做起乱来,那可是灭国灭家的大祸,古人常常说的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说的就是这样的事情,现在的唐朝,功高震主,自然会引起皇上的注意,其实也怨不得李隆基,这是历代为帝王者基本的权术知识。特别厉害的臣子,纵然要用他,也必须得牵制他,本来这次,以李隆基一言九鼎的性格,是真的打算将女儿嫁给唐朝算了,顺便笼络这样的能人在自己身边,算得上是股肱之臣了,但是想不到有人告秘,说唐朝原来是一个大大的叛臣,是敌国在唐朝的卧底,这自然会使他火冒三丈,一得知他和女儿在御花园中,立即赶来,以他当年动政变的手腕,立即就要处死唐朝。

    “对不起,皇上,是臣愚蠢了,我,我不知道您原来是这个意思。”唐朝很懊悔,的确,他没有准确的揣摩透李隆基的“圣意”,吃了这么多苦头,他还以为皇上真的是在考验自己的能力。是的,我错了,当时求雨的时候我就应该看出来的,他当时派我去求雨,求不到就杀我的头,原来早已经起了杀我之心,分明就是一个陷阱,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将铡刀狠狠的摔下尼山的情景。

    这家伙早有杀我之心,我怎么这么糊涂,还随随便便的进入皇宫?

    就这个时候,唐朝很后悔,后悔得想一头撞死,但没有用,他必须得急急的争取皇上的宽容,这样的时候,除了叫皇上宽恕自己,他知道,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了,所以他磕头很虔诚,心中不敢对李隆基生出半分的敌意。因为他清楚,像李隆基这样已经到达化境颠峰的好手,一个敌意的眼神就可以使他马上感觉到,到时候想不被杀都困难了。

    “好,唐朝,念在你的大功,也念在你这样悔改的份上,朕再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

    “什么机会?”唐朝的心都颤抖起来,他知道,机会即使有,但也是困难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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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打破虚空
    “朕要你杀了李莲和李文姜这两位南诏的公主,然后,和我女儿新灵公主成亲,只有这样,朕才会相信你!”李隆基一字一顿慢慢的说出了这些话,显然,他知道,这些话必须要表达得没有半点漏洞。

    唐朝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怎么会向李莲和文姜下手,杀了他的头也不行的。

    但是,出乎李隆基的意料,唐朝居然一口答应:“好,我答应了,皇上!”

    “你,你真的答应了?”连李隆基这样的高手,都刹那间失态,显然是震惊得很的事情,但他随即平静下来:“好,好,的确是个狠毒的男人,我听说战国时代著名的军事家吴起就杀了自己的妻子去应征,为了自己的前途,杀了自己的老婆都不惜,真的是够狠!”

    “皇上,我想您是大大的错了,您现在还认定李莲和文姜两位南诏的公主是我的妻室,其实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正因为不是,所以我才杀这两个人,我这样做,对这两位公主是有点过分,但是为了在皇上面前表明忠心,臣不得不这样做,这两个女子,身份虽然尊贵,但在我的眼里,却是一文不值,所以,我才答应皇上这个要求,您千万别把我当成吴起那样的人,他是历史上出名的军事家,我可是万万不及的。”

    这几句话,说的时候冷静得很,没有一点波动,好象古井里的水,能圆润的照出月亮,使人听着的时候觉得可信。

    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暗劲的顶峰层次,对身体气血的控制,已经到达了很高的层次,再加上在枪林弹雨中的磨练,使得他的神经坚韧无比,即使现在处在这样危急的时候,心中仍是绝不波动。

    就因为这稳如磐石的话,使得李隆基也在一刹那间心中产生了怀疑。这个消息是韦见素告诉他的,也是章仇兼琼告诉他的,这两个人,现在都是自己的得力大臣,他冒着许多人的反对,将这两人提拔到显赫的地位,对他们的信任,已经到达了很高的程度,而他向来就对唐朝怀有戒心,自从上次唐朝承认了自己是南诏国的天下兵马副元帅之后,他就对唐朝大生厌恶之感,以后在出了虢国夫人和新灵公主夸奖唐朝的事情之后,对唐朝更是不喜,觉得这样的人,是属于董卓曹操一类的人物,本身虽然有十分的能力,但是却不是良臣。

    要是唐朝知道他以前心中的想法的话,一定会震惊的,觉得不可思议,但要是孙思邈、铁慕容这样的高手一听,却是觉得理所当然,因为,武功修炼已经达到化境层次的高手,能从直觉中敏锐的感觉到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尤其是对自己怀有敌意的人。

    唐朝的武功虽然很好,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气血和心跳,但是毕竟是忠于南诏的人,再怎么隐藏,怎么压抑,还是有一丝微小的敌意透露了出去,被李隆基感觉到了,这才有了对付唐朝的事情。

    像李隆基这样的高手,已经是达到了化境层次的人,虽然年迈昏庸,在一些国家大事上不理朝政,但是在身边的事情还是十分小心的,毕竟,他能做大唐皇帝三十多年,还是有自己的过人之处的,他少年时代也是熟读诗历史上许多的政变和皇上被废的事情,心中也是警惕,只不过迷于杨玉环的美色,有所松懈,但绝不是完全的放松了。

    毕竟,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基本的素质是在的。

    唐朝现在还没有进入化境,自然不能理解这种微妙的感应能力。

    练武的人经常说差别一点点,就差得没有边,说的就是这样的意思。

    隔行如隔山,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修炼还没有达到高一级层次的人,永远不能体会别人为什么说一些自己感觉奇怪的话。

    但唐朝有过以前在班上和人下象棋时的体验,他本身也是高手,因此和人下棋的时候,水平比别人略微高出一点点,就是能长胜不败,即使败也不会败得很惨,其实就是这样的道理。

    李隆基深思了半晌,的确感觉不出唐朝心中对自己有丝毫的敌意,又觉得他现在说的话斩钉截铁,没有一丝撒谎的样子,觉得他心智无比的坚强,顿时产生了怀疑,对章仇兼琼的话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历代的帝王,不管多么信任臣下,都是要玩弄手段的,章仇兼琼是他新近提拔的人,虽然绝对信任他不会骗自己,但是唐朝的心中,他感应不到一点的敌意,说的话又是板上钉钉的感觉,这就使得怀疑起来。

    怀疑是一个帝王必须的本事,越是怀疑得凶的,越是手段耍的多的人,就越有能力,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然的话,恐怕向以前的唐少帝李重茂一样被自己夺取了帝位。

    但李隆基这样的人,怎么会被谎言所欺,他仔细一想之后,忽然冷笑的看着唐朝:“好好,唐爱卿,我也不认定你就是欺骗我,我也不认定文姜和李莲都是你的妻子,当然,南诏和大唐之间刚刚平息战事,假如你说的不错,的确是我错怪了你,那么,要是杀了南诏的两位公主,恐怕会对双方不利,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和向我告密的人中间,一定有一个人在向我说谎,你也知道,欺君之罪当诛,一旦我查出来,你们两个人之中,必定会有一个人的脑袋会搬家,你说说看,我分析得对不对?”

    这些话,头脑清晰,一下子说在了点子上,唐朝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确是个人物,没有立即怒或者是茫无头绪,竟给他立即理出一条思路来,于是说道:“皇上英明,事情的确是这样的。”

    “好,那为了证明你的清白,你就要准备好了,平身!”跪了这么久,想不到李隆基这个时候让他站起来。

    他立即就说声:“谢皇上。”站了起来,眼中是一片的迷茫,不知道皇上会出什么希奇古怪的办法来考验自己。同时心中也叹息了一声,幸亏李隆基没有叫我去杀李莲和文姜以表明自己的清白,不然的话,事情那是万分的棘手了。

    呵呵,想到南诏强大的兵力,心中还是稍微的感觉好过了一点,毕竟,李隆基还是一个识时务的人,知道像狼正轩那样的角色,一旦在边疆挑起战事,不是一件好平息的事情。

    “啪啪”两声,李隆基轻轻的拍手,“好,很好!”

    这句话一说完,琉璃色的高墙上,立即出现了一个飞行的人影。

    这黑影本来在数十丈的高墙上,但是下来的度惊人,一瞬间就跳到了下面。

    李隆基一惊,本能的后退了两步。

    他现在非常的托大,惊人来找唐朝的时候不带一名随从,显然是想和唐朝私下将问题说清楚,而且他似乎以为,在皇宫里面,自己的仇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奈何自己的,但高墙上跃下的这个人影,显然是一个刺客!

    他作为化境高手,还在数十丈远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凌厉的杀意,于是他才退!

    唐朝心中一喜,该是我立功报效的时候,拳头一错,迎了上去,在这个黑影即将击上李隆基的时候,抢先拦截住了他。

    这人的武功无疑很好,高得简直没有边,在唐朝的印象中,除了铁慕容和李南靖有这样我的武功之外,其余的人肯定没有这样的武功,而他也在一瞬间确定了,绝不是这两人,这人脸上虽然蒙了黑巾,但唐朝本能的知道,不是自己熟悉的人!

    这人的武功,已经达到了打破虚空的境界,能在数十丈的高墙上跃下丝毫不影响身法,并且立即的就能投入战斗,堪比战国时代的荆可和要离,武功绝顶,胆量包天,要不然谁还敢在大内刺杀皇帝?

    皇宫之中禁卫重重,不是他这样的轻功也潜不进来,更使人奇怪的是,他怎么就知道皇上现在就是孤身一人,身边没有卫兵?

    李隆基有趣的看着这刺客和唐朝交手,武功实在是极高,他现在虽然一个人,慈殿里面的宫女都吓得如鸟兽散,但他丝毫也不觉得害怕,背负了双手看两人争斗,有泰山绷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稳。

    交手很快,仅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两人已经交手二十六次,唐朝身上已经挂彩,因为对方手里有刀,锋利的匕,虽然没有伤到他的要害,但是他已经被凌厉的刀气给割伤了。

    这人的武功,无疑已经是打破虚空,神一样的人物,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驱使得动这样的人来刺杀皇上。

    这几招,唐朝本可以后退的,他的武功本就不如这黑衣蒙面人,但是他不能那样做,那样的话,这黑衣人就可以扑到皇上的面前刺杀皇上。以皇上的武功,他自然不能得手,但是“保护不周”这四个字,足可以要了他的命,所以他只好一拼——

    要不是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冷静得像神一样的神经救了他,唐朝可能已经不仅仅是受伤的问题,早已经死于非命了,但他坚持了下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高力士带领着大批的宫廷侍卫冲过来了,皇宫中一有风吹草动,他自是第一个赶到。

    “高力士在此,休得伤了皇上!”

    他的人未到,声音自丹田里面了出来,轰轰隆隆的,的确是绝顶高手的境界。

    黑衣人一惊,叹息了一声,抽身而走,唐朝哪里会放过他,向他身后追去,但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这人竟然腾身一跃,上了女墙,他竟然还想从远路逃走!

    一击不中,远遁千里!

    但这人的智商几乎为零,就是要逃,怎么会从高墙上逃出去?

    他可以从数十丈的高空一翻而下,但绝不能一跃而上数十丈,他为什么要自己陷入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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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最后一次机会
    唐朝大喜,一招龙形拳的“霹挂弹打”使出,直接爆向这人的背后。虽然敌人向死地逃走,但他现在可是在李隆基面前立功的好机会,所以动了真功夫,一拳击出,带起猛烈的罡风!

    他这一拳本来和这黑衣蒙面人相隔近一丈,无论无何击不到这人的身上,但是唐朝这一拳却是以马形奔跑,手上的弹打却能够以近及远,瞬间就到了这人的身后,唐朝已经算定,这一拳自然是伤不了这人的,但是滑不溜秋的宫墙,他哪里能上得去,势必被自己的拳风击落下来,到时候,他下盘空虚,是练武人的大忌,必死无疑。

    他正等着这人掉下来,但奇怪的是,这黑衣人的身子在空中微微一沉,随即翻身弹起,以一种十分恐怖的轻功,一跃三十丈,轻飘飘的上了墙头,唐朝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也只能抓掉了他一只袖子!

    哗啦的一声,随着袖子的断裂,这黑衣人竟然飘飘的下了宫墙。

    这个时候,唐朝知道,再也追赶不上了,以这人的轻功,一旦出了宫墙,就是出动全部的神策军,也是无法将之抓住的了,暗暗的叹了口气!

    他刚才看得清清楚楚,这个黑衣蒙面人原来在墙头事先布置了一根绳子,见形势不利,立即跃起抓住绳子逃走!

    好恐怖的人,好恐怖的手段,好厉害的轻功!

    要是在白天,这人很可能被拦截下来,但是现在已经入夜,四周黑黢黢的一片,这人下来刺杀的时候布置好绳子,那是绝对不能被现的,再说了,唐朝和李隆基两个人,都在互相的戒备当中,虽然李隆基看似对唐朝毫无防范之心,但是其实是处处防备,他可是知道唐朝现在的实力,可不同于以前他刚刚当上黄门侍郎的时候,就因为这样,才给了刺客的机会!

    这刺客的胆子很大,武功也很高,选择的时机更是绝佳,其余的时候,李隆基身边都是高手保护,不说别的,就是一个高力士,天下绝的没错,这三个人现在都在京城,的确是有嫌疑的。”

    “禀告皇上,马正章马大人现在正在天坛保护司礼监观星,绝不会是马大人。”这个时候,高力士插了一句。

    李隆基微微一笑:“呵呵,你就是不说,我也知道马正章这个人,朕可是对他有救命和提拔之恩啊,他怎么会刺杀我,自然是别人了。”就这么随便的一句,李隆基就将话带过,确实是善于笼络心腹,毕竟,高力士这样的人,和马正章是一个鼻孔出气,他岂有不知,要是自己不表态的话,显然会引起高力士的不满——

    “唐朝,以你刚才所言,铁慕容和李南靖两个人,恐怕是嫌疑最大的了,不过,这两个都是武林中人,和官府历来没有打交道,为什么会这样对付朕呢?”李隆基沉默了下来。

    高力士就接口道:“臣以为,这些武功高强的人,一定是受人指使,而且,指使他的这个人,一定是对皇帝的行踪有很深了解的人,不然的话,他不会选择在这样的时机出手,奴才大胆猜测一下,也许是李昭仪也说不定,因为皇上已经三个月没有理她,她以前不是说要给皇上好看的吗?”

    “哦,对呀?”李隆基恍然大悟似的说道。原来,李隆基后宫之中美女无数,这个李昭仪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美人,李隆基虽然专宠杨贵妃,但是迷惑于这李昭仪的美色,还是杨贵妃出走的时候幸了他两次,但后来杨贵妃一回宫,自然就是不理她了。

    她出身名门大族,又是十分美貌,自得皇上幸之后,更是气势很盛,所以说了几句对皇上不敬的话,这一来,立即就被高力士的人探听到了,报告了皇上。李隆基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当时一听之下也觉得她说的是气话,虽然从此不再幸她,但是却也没有整她的意思,只当是年幼无知,但现在一出了这样的事情,却是立即想到她身上去了。

    其实,李昭仪这个人,和这件事情根本无关,只是得罪了高力士,因此趁机在这个时候杀了她!

    他这样的一个大宦官,在宫中稍微有点实力但又不服从自己的人,他是不会放过的,于是一句话的事情,李昭仪就是尸不存的下场,可见宫中尖锐的斗争,稍微不注意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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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三章突破
    唐朝战战兢兢的离开了皇宫,一走出宫门的时候,他忽然升起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使他想起了以前皇上考验自己而自己斩杀铁尉的时候,感觉竟然非常的近似,而且他还觉得,现在的感觉,比当时还要恐怖!

    他现在至少已经确定了一点,那就是皇上已经严重的怀疑到了自己,自己和新灵公主之间的婚礼恐怕有些靠不住,但他现在的心中有一种给压抑得狠的感觉,他想尽快的找到义父,要舍瓦告诉自己该怎么办。

    他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今天,他全身的气血就是不能控制住,就是觉得头脑晕,有一种非常痛苦的感觉。

    于是,专信驱车直回,一见到唐朝的脸色,他就知道唐朝在宫中遇到了非常棘手的事情,在他的印象中,唐朝一直是个棘手到极点的人,只有他使人烦恼,但是现在他却感觉到,一件奇怪的事情困住了他,使得他愁眉不展。

    一回到密室中,舍瓦的脸上全是喜色:“恭喜你!”

    舍瓦是一个非常沉闷的人,平时绝不露出喜怒之色,但是现在却露出了十分奇怪的神色,他脸上满是笑容,这使唐朝十分的奇怪,也不习惯。

    在唐朝的印象中,义父是一个一直板着一张脸的人。

    “恭喜我,我,我有什么值得恭喜的?”唐朝愕然。

    不仅如此,就是一起的专氏四虎已经班林辛白江等人也觉得突兀,他们也知道舍瓦的性格,不知道为什么变化这么大。

    “你坐下!我慢慢的告诉你!”舍瓦扶住了唐朝。

    唐朝应声坐下,就听舍瓦叹息了一声:“想不到,你才二十二岁,就已经进入了化境,你说我怎么不恭喜你?”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用叹息的口吻说的,充满了一种嫉妒或者是羡慕或者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感慨得很。

    “啊,我进入了化境了?可我怎么感觉不到呢?”唐朝心中狂喜,一下子从先前的失落中清醒过来。

    “你当然不知道,不过要是你师傅孙思邈前辈在这里,他一定也会像我一样高兴的,你知道吗,你现在身上已经生了极大的改变,我问你,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全身的血液乱流,心中有些浮躁,还有,你眉心百会穴是不是感觉有一种挚热的感觉?”

    这一问,唐朝立即感觉到了,一摸自己的眉心百会穴:“咦?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问吗,一个人的武功将要达到化劲的时候,周身气血都会剧烈的膨胀,而且感觉心浮气粗,好象要透体而出的感觉,这就是化境将要练成的感觉,而你现在,不宜思考别的,全部的身心只应放在武功的进步上面,你要仔细的体会你现在的感受,结合你师傅以前的教导,将自己的功力真正的融入到全身经脉之中,这样的话,才能真正的进入化境,你现在还不能完全的控制你周身的气血,是化境的边缘,最是危险不过,其他的事情,你都不要管了,还有你们都出去,练武的人,进入化境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事情,受不得外界半点干扰,你们在外面好好的把关,我就坐在这里,看着他思索,有必要的话,也帮助他度过难关!”

    他是专氏四虎的大师兄,武功又是这一群人里最高的,自有一种威严,和唐朝说的话无异,众人自无异议,都出去了,将秘室的门关上了,只留舍瓦和唐朝在里面,修成化境——

    且不说唐朝这边的情况,大明宫殿里。

    李隆基将一干随从都谴了出去,只留下高力士和马正章两个人在里面,正在商议今天的事情。

    “两位爱卿,你们看,今天刺杀朕的人,到底是谁?”李隆基在自己的心腹面前,也是直言无忌。

    马正章就道:“回皇上,天下之间,能有这样绝顶武功的人,的确是少之又少,像高仙灵这样的人,虽然有这样的武功,但是他并不在朝廷和长安,我以之见,这样的人,肯定是威名赫赫之辈,只要去查,一定能查和水落石出,但是皇上,要是查出这人是皇上身边的大官那又怎么办呢?”

    他这些话,貌似在思考,其实是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朝廷中正在任职的官员。

    “什么,朝廷的大官?”李隆基很震惊,但随即微微摇头,“这不可能,这些年的武功进士考核,我都是亲自考核,那些武状元的武功,应该不错,但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人打破虚空的境界,不过,你倒是可以说说看,京城之中有谁的武功能够到达化境的层次?”

    马正章就恭敬的道:“回皇上,要说京城之中除了皇上以及高公公还有我是化境层次的话,还有一个人,绝对也是化境的高手,那就是章仇兼琼,现在户部尚书!”

    “他?”李隆基一真震惊,“这不可能,朕召见他不少次,虽然曾经是剑南节度使,武功不错,但以我看,远远还没有达到化境的层次,朕看一个人,不会看错的,除非,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化境的顶峰,可以隐藏自己的气血运行,但这怎么可能?”

    高力士就脸色郑重的道:“回皇上,章仇兼琼是蜀中唐门的高手,只是因为复姓章仇,所以外人多不知道他的底细,据说蜀中唐门有一种厉害的武功叫做‘龟眠’,可以使自己的呼吸控制得像常人一样,他虽然绝不可能练到化境的颠峰,但是却可以在面见皇上的时候,故意的隐藏了自己的气血呼吸。”

    在李隆基的印象之中,章仇兼琼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人,可以说对他恩重如山,他这样的人,即使有打破虚空的武功,也绝不会来刺杀自己的,即使杀了皇上,他也不会好过,不过他倒是一直知道高力士和这个章仇兼琼不和,但现在看这两人怀疑到了他,纵然不信,但是还是很想知道这人是不是真的在自己的面前隐藏的气血运行,装自己武功低。

    “好好,既然两位都这样说,我也觉得未尝没有道理,这样,立即传他进来面朕,我想当面看看他的武功究竟到了什么地步?”李隆基在处理这些事情上的时候,说得上雷厉风行。

    他心中知道,这样的情况,的确也有可能,恩将仇报之人,这个世界上也不在少数。

    他正要叫高力士出去传旨的时候,马正章却忽然道:“皇上,请等一下,臣有话要说!”

    李隆基随即道:“什么话?”

    “皇上,叫章仇兼琼立即进来的事,臣觉得大有凶险,还是小心点的好,再说了,臣手里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他的确是个高手,请听臣仔细道来。”

    李隆基点了点头,见他说得这样确定,立即相信了。

    “皇上,上次皇上身边一个叫高金刚的宦官,以前经常个您一起踢蹴鞠,你大概还记得,他上次在去剑南督战的时候暴病死在了回来的途中。”——

    李隆基点头,神色有点变了:“不错,这个人我的印象很深,他的武功不错,怎么会得暴病呢?”同时,他的心中也猛的一跳,这人难道真的是刺客?他知道得很清楚,在自己身边的这两个人,那是绝对的忠于自己,即使想打击谁,那也不会到离谱的程度,那这样看来,章仇兼琼即使不是刺客,但也极有可能是一个化境高手。

    “皇上,是这样的,高金刚死后,我一直就怀疑他的死不是正常死亡,毕竟,他的武功我是知道的,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了,但是居然被杀了,所以我并没有把他的尸体拿出去扔了,而是保存了起来,我本想找到药王孙思邈,让他来看看有没有问题,但是遗憾的是,一直找不到,后来因为事情繁多,暂时耽搁下了,但是他的尸体现在正冻在冰窖之中,通过他的伤势,我想皇上是可以看到他受了暗伤才死的,皇上请看看!”

    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自然要看看,很爽快的道:“那就带路!”

    马正章的脸色不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边走边说道:“皇上,这件事情本来甚是蹊跷,我们也不敢随意怀疑凶手是谁,但无疑的,高金刚这样武功的人,除了化境高手之外,没有人能轻易杀死!”

    这个时候,他自然不敢提高金刚写那封说明因果的信的事情了,要是说了,就是知情不报,他自己也有大的责任,并且还容易给人一种陷害人的错觉,像马正章这样的人,是不会愚蠢到去做欲盖弥彰的事情的。

    在一个寒冷的冰窖里,高金刚的尸体还保留在那里,显然这就是马正章所说的证据!

    宫廷之中一派打击另一派,本是李隆基故意布置的,好使自己居中调停,收到全部左右政局的效果,他本还以为马正章和高力士这样背后说章仇简琼的坏话是两派之间互相诋毁,但一看了高金刚的尸体,以他化境高手的水平,立即的看出,高金刚的确不是暴病而死,而是身上受了化境高手的暗伤。

    好厉害的武功,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李隆基有些震惊,从他伤人的情形来看,伤害高金刚这人的武功竟在马正章和高力士以及自己之上,这也使他的心中排除了高力士和马正章合伙来欺骗自己的想法!

    原来章仇兼琼果然是一个绝世的高手,难道,达到打破虚空层次的这个高手,刺杀我的人,真的是他?

    但,他有什么理由该来杀朕呢?就算以他的精明,还是想不起来这人怎么会来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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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谜底
    正在李隆基为刺杀的事情烦恼得想吐的时候,高力士和马正章则是神情愉悦的在司礼监的一间秘室之中大笑,笑了半晌,马正章才说道:“皇上大概还要担心好几天,就让他担心好啦!”

    高力士听到这笑声,十分圆滑的脸上也显现出得意的神色:“皇上,您不要怪老奴欺骗你了,我这也是迫不得已,你这样提拔韦坚和章仇兼琼这批人,搞得现在连李相爷也几乎不能自保,明明知道章仇兼琼杀死了我的人,却还是一点也不动这家伙,我们只好行此下策了!”

    原来,昨天晚上两人已经带皇上看了高金刚的尸体,算是将证据都拿了出来,但是李隆基居然不为所动,仍然没有打压章仇兼琼的意思,只叫两人静观其变,这使得这两个最心腹的人对李隆基也产生了不满,毕竟,这是根本没有将自己两人放在眼里的表现。

    就在两人相视大笑的时候,一个黑衣人走了进来,五短身材,但是身上似乎没有长肉,骨骼都似乎显露了出来,要是一般的老百姓看见了,一定以为这人是营养不良,似乎成年累月没有吃过肉一般,实在是太瘦了,但要是练家子看见了,一定会感到恐怖,这人的武功,一定已经到达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因为,精通武学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人已经将自己身上的赘肉练得一点不剩,只剩下肌肉,所以平时看起来的时候竟是十分的消瘦,其实不然,一旦这样的人运起内力的时候,一定会鼓胀得吓人,比一般的大胖子还要胖得多。

    像这样的人,武功自然已经到达暗劲的颠峰,离化境只差得了一步,这虽然算不上一个绝句实话,这两人也算是八面玲珑的角色,其中尤其以高力士更为圆滑,宁肯自己受一点气也不得罪公主王爷这些人。

    当然,马正章这个人,少年得志,武功被皇上称赞,说有万夫不当之勇,自此名声大躁,隐隐然已经和铁慕容,李南靖这些威震大江南北的人想提比论了。正所谓是一言之褒,荣于华表,皇上的一句话,金口玉言,自然可以将一个人捧得高高在上。当然,马正章真正的武功,固然已经进入了化境,但毕竟还是只能在化境达到低级层次徘徊,要想再进一步,必须要有一种真正的历练。

    就听高力士笑道:“你知道什么,告诉你,皇上这个人,武功是高的,也很敏感,是属于那种非常危险的人物,一旦事,我们几人就是身异处的结局,所以我们绝不能冒一点点的险,毕竟,陈玄礼虽然武功还没有达到化境,也鲜于在皇上面前露面,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我们还是小心些的好!”

    要是李隆基看到现在的情景,一定会气得吐血,他恐怕再也想不到,宫廷之中的这次刺杀,就是自己最信任的高力士和马正章联合干的。

    而且派的不是别人,就是马正章的副手陈玄礼。

    陈玄礼的武功,虽然没有到化境的层次,但已经是接近的人了,加上有高力士等人准确的情报,再事先在皇宫的高墙上面安装好绳子,一切就绪之后,不说陈玄礼这样的武功,就是比他低一个档次的人,也有可能对皇上进行刺杀。不过,以高力士等人的精明,知道皇上武功高强,也绝不敢用别的人去冒险,毕竟,一旦李隆基亲自出手,要是被抓住,问出了主使之人,那就什么都完了。

    像陈玄礼这样的人,武功强横,即使遇上了李隆基这样的高手交手,胜负也是未知之数,要是一击而退,他们知道,李隆基是不会愚蠢到舍命去拦截他的,并且即使舍命拦截为未必拦截得下,所以他们才敢在这样的时候“刺杀”皇上。

    他们当然不会真的杀了皇上,现在的太子李瑛比较厉害,并且和他们的关系若即若离,一旦杀了皇上,这个太子一即位,怕永远不能像现在这样的受宠。很显然,要是他们想杀李隆基,李隆基就算有绝世的武功,但也几乎逃避不了,历朝历代都是,只有靠近皇帝的人才能杀得了皇帝,董卓如是,司马炎如是,隋炀帝如是,但是,也要看值不值得,就像现在,他们显然不希望李隆基死,只是希望吓他一吓,同时实现自己的政治企图。

    他们现在将高金刚的尸体暴露在李隆基的面前,自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和韦坚以及章仇兼琼势不两立!

    以他们这样的内臣,自然知道皇上这次罢免了韦坚的相位那是假的,只是做做样子给唐朝看的,其实他们心中还很同情唐朝,立下了那样的大功劳,居然还要被皇上穿小鞋,又被弄到西域去了,嘿嘿,将军百战死,壮士不得还,经常打仗固然可以使手下的军队变得精锐,但是却大大增加了战死的可能性。谁都知道战场凶险,连老子都说:“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

    战场上的凶险,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李隆基这样做,无疑表明了一个态度,将来还会重用韦坚韦见素这一帮人,希望唐朝在战场上战死,那这样的话,自然大大的削弱了自己,毕竟,这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都和韦坚斗,自不愿看到一家独大的局面。

    他现在清楚的知道,李林甫因为在处理南诏问题上的失误,已经渐渐的为李隆基不喜,将章仇兼琼直接升为户部尚书,大肆提拔杨氏家族的人做大官,种种迹象表明,李隆基已经渐渐的相信了唐朝以前的话,说李林甫飞扬跋扈,转而扶植韦坚和韦见素,但韦坚是自己的死对头,他无论如何要搞倒他,即使不能搞垮他,但也一定要掣肘他,使他不能一家独大,所以他现在使用了这手很绝的手段——

    户部尚书府中,章仇兼琼一听到皇上遭受刺杀的消息,心中震惊得差点晕过去,但他随即镇定住心神,他就在刹那间已经明白了是敌人的阴谋,好一招嫁祸于人,几乎不用去调查,他就凭脑海中的一丝灵明,已经猜测到是高力士和马正章干的。

    但是,要命的是,他不能洗清自己的清白,要怪就该怪自己以前在皇上面前的时候故意的屏声息气,隐藏了自己的实力,现在这样的事情一出,马正章这兔崽子焉有不奏自己一本的,再说了,他已经知道,高金刚的尸体还保存在大内的冰窖里,一看就是自己的武功手法——心月斩,用的是暗劲的手法,他虽然可以在别的人面前说说什么血蚁咬死之类的话,但在皇上的面前,那是不能说假话的。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正在他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的时候,他接到了李隆基础的传唤。

    管***,反正不是自己干的,别人诬陷我也没奈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章仇兼琼这样的人,可不像铁慕容或者舍瓦这些武林中人,一个不舒服就是离官而走,章仇兼琼出身于官宦之家,将仕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要不是遭受打击,以武状元的身份被配到剑南那样的地方去戍边,在艰难的环境中磨练,恐怕不能将武功练到化境的层次,现在一回到朝廷,顿时意气风,要想干出一番事业,即使不能和当年的李靖相比,但至少要比得上姚崇、宋景、张九龄这样的名臣,才是他心中所愿,所以明知道这一进皇宫之中凶险无比,还是毫不迟疑的全去面见皇上。

    而且,使李隆基和唐朝万分惊骇的是,章仇兼琼前来见皇上的时候,他竟穿着一身夜行衣,活脱脱一个刺客的装束。

    这天早上,李隆基有不明之事,自然立即召见了唐朝。

    “大胆!你为什么穿这分衣服?”李隆基高声的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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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端居耻圣明 上
    李隆基本在猜测,章仇兼琼会不会来,如不来的话,刺杀者必是他,要是来的话,则要好好的考较一下这小子,毕竟,高力士和马正章摆出了铁证,不由得他不信,以他这样的性格,自然要查个水落石出。

    要是别的事,他自可以拖延,反正先和杨玉环享受是正事,但是现在这事,已经危及到了他的生命,他不得不以十二万分认真的态度对待。

    见皇上这样高声喝骂,章仇兼琼也是震惊不已,李隆基很少有这样暴怒的时候,他一向是一个性情沉稳的人,但是现在,这个性情沉稳的人居然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于是他很快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回皇上,臣之所以斗胆穿这样的衣服来见皇上,乃是为了查明刺客的真相,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洗清罪责,请皇上明查!”

    他这几句话,说话的时候声音清朗,没有一丝的波动,显然是豁出去了,要是皇上要杀自己,他知道,是逃避不了的。

    李隆基老虎一样的眼睛就直视着他,看了足足有两三分钟,忽然一笑:“爱卿平身,就算你有刺杀的嫌疑,但您是朕的股肱之臣,朕也不该妄下判断!”

    “谢皇上!”章仇兼琼站了起来,虎背熊腰,只比李隆基矮了少许一点,甚有威势。

    唐朝就道:“皇上,以我之见,昨夜刺杀皇上的人,定然不是章仇兼琼尚书!”

    “哦,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李隆基愕然,在他印象中,韦坚和章仇兼琼是一伙,而李林甫和唐朝是一伙,双方都是水火不容,想不到唐朝现在竟然为章仇兼琼说话,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

    唐朝就道:“回皇上,臣的直觉告诉我,昨天晚上和我交手的那个黑衣人,决不是章仇尚书!因为章仇尚书腰细膀宽,仪表堂堂,身躯雄伟,但昨上那人却是一身精悍,身材不高,章仇尚书一穿上这夜行衣,我就有大大不一样的感觉,我想的话,章仇尚书也是想穿这样的一身衣服到皇上面前来,使皇上感觉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昨夜刺杀皇上之人,我说的没错?”

    章仇兼琼十分感动:“是的,皇上,唐朝侍郎说得一点没错,臣之所以斗胆着这身夜行衣来见皇上,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

    李隆基凝视章仇兼琼良久,点头道:“不错,我也觉得你不是刺客,不过听说武功到达化境的高手有一种缩骨的功夫,可以在瞬间将自己的身体缩短十分之一,和以前的形象大不相同,不知道,你可会这门功夫?”

    章仇兼琼心中一震:人人都说皇上的武功深不可测,但我就是不相信,难道真的会出大乱子么?

    一直以来,章仇兼琼就觉得,皇上就算有不错的武功,但也绝不会有高到自己化境的程度,所以才敢在皇上的面前故意的隐瞒自己的实力,装做自己武功地位的样子,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害怕引起皇上的疑忌,毕竟,自己现在已经是户部尚书的高官,要是武功地位,那倒好办,皇上也会觉得不好控制,不然的话,吏部尚书王巨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这人武功很高,也得李隆基的赏识,被人刺杀之后也是大张旗鼓的彻查,但是到现在,还不是不了了之,皇上最忌惮的,其实是武人,高仙灵如是,王巨如是,他最放心的是像张家正这样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进士,手无缚鸡之力,遇到事情的时候惟皇上马是瞻,就算是李林甫,李隆基这么多年宠幸他,也是因为他权势虽大,但是却没有丝毫武功的原因,所以一直让他坐在宰相的位置上。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章仇兼琼才隐藏了武功,他本以为皇上会看不出来。

    的确,以他这样的化境高手,刻意的隐瞒,全身的气血完全受自己的控制,皇上的确是看不出来,但是他实在想不到,高力士这人现在真要和势不两立,竟然不惜拿出高金刚的尸体来陷害自己,硬是要将他的武功抖露出来。在他的感觉中,自己现在已经是户部尚书,又已经私下给高力士送了重礼,即使以前杀高金刚和他结下了恩怨,但也应该一笔购销了啊?

    就在昨天晚上,通过他安插在宫中的眼线,他已经知道事情的全部,所以今天早上皇上宣召他的时候,他才这样单身进宫。

    “我,臣不会。”章仇兼琼终于还是说了谎话。

    他不得不这样说,因为他知道,要是说自己会的话,那自己身上的嫌疑仍旧是洗不掉。

    “那你现在的武功,到了一个什么层次?”李隆基丝毫不放松。

    章仇兼琼听到皇上这样问自己,哪里还有不知道皇上已经对自己大起疑心的道理,只得如实的回答道:“臣的武功,已经到了全身进入如铁,身体的主要部位可以抗击钝器击打的地步!”

    他说这话看起来在说自己的武功厉害,但是在深通武功的唐朝和李隆基而言,却无疑是在说,我现在的武功虽然已经是暗劲层次,但却还没有到达化境。这样一来,自然不能像化境高手一样控制住全身的气血,还可以施展缩骨功,自己显然就不是刺客了。

    这些话,不需要全部都说出来,像李隆基这样的人,那是一点就明。

    “哦,这样说来,你的武功,离化境那还差了一点点?”

    “回皇上,的确是这样的!”章仇兼琼到道。

    李隆基的心中稍稍放心,但脸上还是难免露出了怒色,这小子平时在朕的面前装得武功低微的样子,现在看来,即使按他说的这个层次,武功也已经相当恐怖了,足见这人还不是绝对的忠于我。

    “好,朕相信你,不过,有一件事,却需要你解释一下,高金刚暴病身亡的事情,你知道?”李隆基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瞬也不眨的看着他。

    章仇兼琼心中剧震,但随即恢复住心神:“回皇上,臣深知这件事情。”

    到了这个时候,他知道,什么都瞒不过李隆基,索性坦白了:“皇上,高金刚是臣暗下重手杀死的。”

    李隆基脸上一点也不震惊:“这是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他去剑南军中,代表的是朕,代表的是朝廷,你犯的可是不赦之罪?”

    到了这一步,章仇兼琼已经知道,生死由天,再也由不得自己,索性说了真话,将当日高金刚受李林甫指使,在军中拉帮结派,削弱自己,想使自己在南诏吃败仗等等情由说了,最后自己不得不在和高金刚比武训练士兵的时候用暗手伤了他,后来在上报朝廷的时候说是中了血蚁之毒而死,显然是想蒙骗过关。

    李隆基倒想不到他竟这样坦白,静静的听完:“你的话,朕完全相信,而且根据情报,你和李林甫之间,的确是有很大的怨恨,他指使人来为难你,你想办法摆脱,这也很正常,你是我的股肱之臣,朕希望,你不要学李林甫,哎,他这个人,对朕倒是忠心的,就是有些时候喜欢耍小聪明,在私下搅风搅雨,心胸狭窄一一点,你放心,朕了解你当时的情况,而且,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你还战胜了这么多年来我们屡战屡败的南诏,所以,杀高金刚的事,朕以后不会再提,不过我还有一点小小的疑问?”

    “什么”章仇兼琼的心中大喜,知道皇上的确是原谅了自己杀高金刚的事情。

    唐朝也是心中震惊,刺杀天使!

    这样严重的事情,李隆基为什么一言带过?难道就因为章仇兼琼在南诏有功,可自己在山东和岭南的功劳,比他大了不少,皇上为什么还要对付我?

    “要是你的武功没有达到暗劲,为什么能无声无息的伤害得了高金刚那样武功高强的人!”

    李隆基本来以为这一问顿时就会将章仇兼琼的冷汗吓出来,但是想不到这人竟是面不改色:“回皇上,臣的暗劲功夫已经有相当的火候,能在刹那之间迸暗劲,刺骨如针,伤害别人的内脏,我知道皇上的担心,以为只有化境的高手才能够这样控制住全身的劲力,其实不然,臣的武功,可能已经接近化境的边缘,因此出手的时候才使高金刚当时也不感觉到,而只有在事后才能知道受了重伤。”

    “你的话,释去了朕心中的一个疙瘩,不过,你做下这么多的事情,难道不怕朕现在就杀了你?”李隆基森然道。

    “臣不怕!因为臣知道,在皇上的心中,臣是一个忠心的人,您不是不敢杀,而是不愿杀!”章仇兼琼冷静的道。

    “你难道不知道,朕现在已经对你起了疑忌之心,说不定稍微不对,你的脑袋就搬家了,还不如做和岭南节度使,雄霸一方?”

    “回皇上,臣愿意死在皇上面前,却不愿意远离圣上,以免日夜忧心!”

    “呵呵,为什么,你不要以为这是朕贬了你的官,而是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其实,我早已经知道你不是刺客,问你这么久,就是想看看你还要在朕的面前装多久,呵呵,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也是一个武学的大行家,你为什么要在我的面前装得一点都不会武功?”

    “回皇上,臣对皇上一片忠心,没有一点点的敌意,所以皇上才感觉不到我会武功,其实,我并没有刻意的隐瞒,只是觉得,皇上要我做户部尚书,不是借助我的武功,而是要看臣处政事的能力,所以才规行矩步,绝不是有意的欺骗皇上!”

    “很好,像个练武的人,说话干脆而直接,但是,朕也说江湖上的话,朕现在已经对你十分的不满,你还要呆在朕的身边惹我厌恶吗?”

    “是皇上!”章仇兼琼答道。

    这个回答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李隆基都吃了一惊,他想不到章仇兼琼竟然不怕他的威胁,眼睛一瞪,空气凝重如铅!

    “皇上,你怀疑臣是刺客,这一点,才是你真正不喜欢我的原因,可是臣再说句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我即使要刺杀皇上,也不会选择在那样的地方,而且,即使选择在那样的地方,我也不会一击之下连皇上的衣角也碰不到,我相信自己的武功,要是真的刺杀皇上,得手的可能性也很大,不会使皇上您毫无伤的,请皇上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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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端居耻圣明 下
    他说完这话,普通一声跪了下去,似乎是为了说明自己的武功的确厉害,坚实的砖石地面顿时龟裂开来,现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并且,就这一跪下,地面震动,显然是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程度,不然的话,不会造成这样大的破坏力。

    当然,章仇兼琼跪下去的时候,跪得还是比较虔诚的,有一种赤胆忠心的意味,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这个动作,却把赤胆忠心四个字演绎到了完美的地步。

    李隆基点头:“你说的不错,但这又是为什么?”

    “皇上,孟浩然先生先了一《洞庭湖》的诗,其中有一句我记得很深,‘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臣不为别的,就为的是端居耻圣明!所以,臣斗胆请求皇上收回成命,臣愿意在皇上身边,鞠躬尽瘁,肝脑涂地的报答皇上的知遇之恩!”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磕头咚咚的响,的确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

    唐朝心中,也豁然间明白了章仇兼琼这样的人为什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爬上户部尚书的高位了,原来是这样表达忠心的,这个时候,换了自己是皇帝,恐怕也要原谅他这位臣子了。

    果然,李隆基森然的神色立即缓和了下来,不过并没有叫他平身的意思,只是有趣的问道:“这个做诗的叫孟浩然的人很不错啊,做得出这样的好诗,他是个什么官职?”

    “回皇上,他是个白身,一生没有仕进。”这句话,却是身边的唐朝回答的。

    “噢,李林甫不是说野无遗贤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这诗不看别的,就看这两句‘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可以看出这人高的文化功底,这不是将有才能的人拒与朕的门外吗?”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是声色具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唐朝赶紧道:“皇上,孟浩然确实是一个绝顶的诗人,他的很多诗歌,都已经流传在天下,什么《春晓》《宿建德江》都是他诗歌的名篇!”

    其实,唐朝和孟浩然素不相识,但毕竟很小的时候就在漳州学过这位大诗人的诗歌,心中起了感恩的心思,忍不住要为他说两句好话。

    果然,这样一说之后,李隆基立即来了兴趣:“章仇尚书刚才念的这两句诗,朕是很有兴趣啊,一起念给朕听听?”

    章仇兼琼一脸的难色,唐朝看在眼里,微微一笑,替他解了围,念〈临洞湖赠送张臣相〉道:“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涵岳阳城。欲济事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鼓掌!想不到的是,李隆基居然鼓掌,显然是诗中意境高雅,打动了他。能得到他这个皇帝鼓掌的诗,自然是高雅之作,因为他这个人,对诗词歌赋那是研究得很深的,一般的诗歌难以打动他的心。

    “好好!想不到这个叫孟浩然的人竟有李白之才,真是不简单,‘气蒸云梦泽,波涵岳阳城’,大气磅礴,大气磅礴,胸中有不少丘壑啊!”

    章仇兼琼向唐朝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连声道:“是啊,让这样绝顶才华的人流落在草野,的确是非常的遗憾!”

    他现在心中很高兴,这正是打击李林甫的大好时机,他这样明白事理的人,岂有不落井下石的道理。

    李隆基一听,脸上就露出惋惜之极的神色:“这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朕想见见他!”

    “回皇上。这个叫孟浩然的人现在居住在岭南,过着隐士的生活,不过现在年纪已经不小了,怕是不能为皇上效力了。”

    “他有多大年纪啊?”

    “据臣所知,他现在已攀上古稀之年,要是把他召来京城,恐怕不服水土,于他身体有碍。”

    唐朝甚为奇怪,章仇兼琼为什么不将这人召到京城,那不是大大的打击李林甫吗,为什么他却阻拦?哦,我知道了,他是怕李林甫先把这人笼络了,反正这样一来皇上已经大大的不满李林甫了,他倒不想因为这点点事就想将李林甫掀下台。

    好聪明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不爆最强一击,暗中陷害别人而使人不知,的确是高明的手段。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感觉到章仇兼琼作官的高明,这些,都是自己要多多学习的地方。

    “哎,罢了,那你下来叫张家正派个人,去把他的诗歌集子拿来,朕要好好的看着他的诗。顺便赏赐他黄金千两!”

    在唐朝,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要做诗,杜甫更是写了好几大麻袋,收藏起来,像孟浩然这样的人,自然也是珍惜自己的手稿,有自己觉得好的诗,那是整理成集子出版,李龙基想他到了这样的年龄,集子该已经出来了,因此派人去抄写。

    “是,皇上!”章仇兼琼喜滋滋的答应了。

    “那好,你下去办!”李隆基吩咐道。

    章仇兼琼这一来更是心花怒放,他知道,皇上这样做,是不会派自己去边远的岭南做节度使了,虽然,岭南可以大量捞取金银,赚得盆满钵满,但对他这样的人来说,钱财来得容易,倒不一定非要在岭南才能得到,在朝廷照样是财源滚滚,却又能为以后的高升奠定基础。

    要是到了岭南,那和被贬官没有丝毫的差别,毕竟,堂堂的户部尚书,比一个节度使要高一个档次。

    看着章仇兼琼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李隆基向身边的唐朝笑笑道:“唐爱卿,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他吗?”

    “因为他的确是一个忠臣!”唐朝直言。

    “不错,朕一直相信我的眼睛,绝不会看错一个人,不仅是章仇尚书,就是你,朕也绝不会看错的。”

    这倒使唐朝心中一惊,忽然灵机一动:“那皇上是怎样看我的?”

    李隆基就道:“你有点像曹操!”

    他轻轻的说道,有一种戏谑的口吻,这使唐朝腿立即麻,跪下道:“臣对皇上一片忠心,绝不是曹操!”

    李隆基就笑了:“平身,朕只是戏言耳。”

    但就算这样,唐朝心中已经是得得的跳了几下,妈妈啊的,君无戏言,你现在又说是戏言,那我只好姑且相信了,只不过站起来的时候,腿有点抖。

    “唐朝,你知道吗,朕心中是和不喜欢把新灵这丫头嫁给你,你为什么要违背朕的意思,你难道以为,朕的这双手,杀不得你这样的人?”他的眼睛大如铜铃,说或者话的时候使唐朝有如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正向自己扑,本能的气势一弱:“皇上,您可以杀我!但我却绝不能答应你。”

    他虽然象征性的后退了一步,但语气并没有一丝的松动,侃侃的说了这话,这立即使李隆基感觉到震惊,唐朝的武功,简直是越来越厉害了。

    原来,李隆基刚才这一扑用上了“猛虎下山”的手法,身子虽然没有动,但一股气势却是动了,好象一只巨大的吊睛白额大老虎向唐朝扑去,武功和定力不强的人,立即就吓得逃跑,甚至吓昏死也很正常,但唐朝只是腿微微的打闪,退一步之后,说话却是冷静无比,没有一丝的波动,仿佛自己的这一招在唐朝的面前没有半点作用。

    而且他也看出来了,唐朝刚才微微退后一步,并不是害怕这一招,而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手法,要是自己刚才真的动手,他也能合理的拉开距离,不致于处在被动的地位上。

    要知道,两个武功接近的人交手,一开始就处在下风的人是很难将气势扭转过来的,大部分的情况是被人追着打,直到被人杀死。

    “为什么?”李隆基淡淡的问道,心中已经了然,唐朝是铁了心娶新灵这丫头了。

    “皇上,您不喜欢我,最简单的原因,不过就是害怕我将来对您不忠心,正如刚才章仇尚书所说,在皇上这样圣明的时代里,要是不做出点成绩,那是大大的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皇上,我知道,因为以前是南南诏天下兵马副元帅的原因,皇上至今对臣还有一点点的疑心,不过正如章仇尚书一样,我对皇上是忠心耿耿,我现在的武功,和章仇尚书差别不大,要是我真的有害皇上的意思,我和皇上相处的时间不少,有不少的机会,但皇上明鉴,我绝无这样的意思,皇上,您想想,我以后成了您的驸马,即使将南诏的皇位让给我,我也不屑一顾,真的是,皇上,我以前说的没错,我在大唐不说做驸马爷,就是做一个黄门侍郎,也比做南诏的皇帝强十倍,我怎么会反叛您呢?皇上,请给我这个机会,真的,端居耻圣明,皇上,不要让我只做羡鱼的人,要我撒网捕鱼好吗?”

    李隆基一听,哈哈的笑了:“也罢,既然你一定要做驸马,那就要经受一些考验了,你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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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六章近水楼台
    唐朝下去之后,心中最后的一丝恐惧感也已经消失,他觉得,皇上就算要考验自己,但是毕竟也不是一个无赖,面对自己坚定的信心,一定要把新灵公主娶回家去的决心,他是知道了,也不打算阻拦了,而之后所谓的考验云云,在他的眼里看来,都不会有多难过。

    这样一想之后,唐朝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一离开皇上,他就直本慈院,去见新灵公主。毕竟,以唐朝黄门侍郎的身份,想见谁就见谁,倒不用担心有人拦阻,他以前之所以很少去见公主这些人,倒不是不想去见,而是觉得一个大男人在皇帝的后宫之中穿梭,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怀疑自己对皇帝不忠,那不是得不偿失了,历代这样的例子多的是,别一个不小心被阉割了,那就是天大的冤枉了。

    并且,他自己也很害怕那天在竹林子里面的事情再重演。他当然不会忘记那天在竹林子里生的事情,和那个美丽风骚的女人缠绵一度。在他的印象中,李莲和文姜都是很好的女子,而且是处*女,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自己的感觉中,给自己感官上的享受,却是大为逊色。

    他可不知道,风经验的女人对于男人,那就是一道丰盛的大餐,而处*女给男人的,除了血淋淋的床单,就是羞涩和吃痛。虽然,在院子之中要买头牌的初夜十分的昂贵,但那也只是一种荣誉模样的东西。

    从真正的意义上学,和有经验的女人在一起,是很好的,而和有经验而又美丽风骚得很的女人在一起,则是一个男人真正的幸福。

    这就要看男人的选择了,到底是喜欢的哪一种女人了。

    当然,唐朝知道,和李莲和文姜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非常性富的,毕竟,这两个女人,不仅美丽绝伦到了极点,而且还是学过武功的,身体上的动人,比一般没有学武的女人,身体要强健了一百倍。

    他自然清楚李隆基的一些事情,武惠妃就是因为没有武功,经受不住李隆基日益强大的需索,这才死去的。

    这也是她的命运,要是她会武功,也许李隆基反而不会那样喜欢她了——

    想着这些的时候,唐朝忽然感觉自己很卑鄙,我这是怎么了,新灵公主纯洁的爱着自己,但我却想着和她巫山**,而且还和她做比较,想象她弱不禁风的样子,真是有些邪了。

    但当看到新灵公主的时候,唐朝的心中再一次的产生了的感叹——也许,我那样想不算什么。

    这真的是一个十分女人味的女人,和芹儿没有差别,但更要命的是,她比芹儿多了一种美丽。

    要说芹儿是九分的美丽加上女人味,那么新灵公主就是十分之十的女人,将女人的美丽演绎到了极至。

    她并不是成熟女人那样的丰满温柔,性感火辣,像杨玉环一样,使人无法抗拒,而是另外一种风韵,少女的风韵!

    她现在正轻盈的向自己走来,腰肢轻摆,柔软得像是春风。

    这样的感觉,似乎她身上满是温柔,轻轻捧着她就会融化一般,使人产生一种爱怜横溢的感觉,只想将她温柔的搂在怀里,怜她爱她,不愿意丝毫的伤害她,唐朝就这样温柔的抱住了她,却不知为什么,他现在身上产生的感觉,不是立即将她搬到床上,以及一些龌龊的情节,他只是轻轻的搂着她,吻着她,她就觉得万分的满意,满足。

    他已经不想别的,这个女人身上散出来的一种十分温柔的信息,将他的**全部击溃,只剩下纯洁的爱怜!

    唐朝自己也感觉到吃惊,没有见到她和见到她时候的想法截然不同,颠覆了自己对于女人的见解。

    “唐大哥,宫里好闷啊,我要你带我到终南山走走。”新灵公主轻轻的说道,眼神看着唐朝的时候,好象是温暖的秋波流过他的心田,这使唐朝有一种震撼的感觉。这个女子为什么这样温柔?

    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温柔都被眼前的这个公主给占有了,不然的话,为什么使自己难以决绝呢?

    唐朝当然知道,没有皇帝的允许,他是不能将公主带出皇宫的,毕竟,皇家自有皇家的规矩,这一点,唐朝身为黄门侍郎,却比其他的人知道得很,但是,当新灵这样这样求他的时候,他答应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无法抗拒,总之,他是答应了,当然,以唐朝这样聪明的人,还是一下子就明白了,即使将来被皇上现,那也可以推在公主的身上。唐朝的心中清楚得很,皇上对别人倒没有什么,但是对这个最小的女儿,却是十分的喜欢,有什么过错,一般都是保持宽容的态度!

    唐朝现在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她和他出去看看终南山,那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以前,比这更为难一原谅的事情,皇上都原谅了这个小女儿,何况是这样小小的事情。

    这一点,不管是新灵公主还是唐朝,都觉得没有什么。

    于是,他们就在许多宫女无限羡慕的眼光之下,出了皇宫高大的门楣。

    外面的天气真好,真是夏天的盛时,茂密的树叶下边,鸟儿在欢快的唱歌,这使新灵公主欢快的唱了起来,她唱的是一《玉阶怨》,词意古雅,声调优美,的确是非常厉害的缠绵婉转。

    专信见是新灵公主出来,自然让唐朝一人驾车,两人一个驾车虎虎而行,一个在背后嬉笑唱歌,其乐融融,专信也是识趣的人,自然不会去凑什么热闹,那可是大大的煞风景了。

    “唐大哥,你在终南山不是有一处十分豪华的宅子吗,我想去看看!”不知道为什么,新灵公主忽然说了这句话。

    这句话看似轻描淡写,但是在唐朝的眼里,却是大不一样,因为他看到了公主刹那之间满脸红晕,可爱得使人有一种疯狂的冲动。

    要是说新灵公主正常情况下看起来像是一个纯洁的嫦娥一样的女人的话,那么她现在看起来,则像是一个性感美丽的少女。

    唐朝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身上的温柔,以及她脸上的红晕,他小腹间一股热力疯狂的升起。

    “好的,好。”

    说这几个字的时候,唐朝的喉咙之中也似乎是**了一只牙签,非常的难过。

    我这是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我的女人,芹儿,文姜,李莲都是绝色的女人,但为什么都不能这样强烈的吸引我呢?

    他自然想不通,只得鞭策马儿跑得飞快,因为没有别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是心猿意马了。

    一回到在终南山的豪宅,丫鬟仆人都是惊喜,因为唐大人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这里,自从在山东求雨回来之后,唐朝已经很久没有回到这里了,主要是朝廷中的事情太多了,也没有时间像刚当上黄门侍郎的时候那样逍遥了。

    更使这些丫鬟吃惊的是,唐大人下车的时候,将一个像画一样的女子牵引下了车。

    她们自然看见过李莲的美貌,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大人好本事,居然又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位能和她媲美的女人!

    啧啧惊叹声中,将这两人仙人一样的引了家里——

    “哇,好大的家,唐朝大哥,你可是真会享受!”新灵公主笑了起来。

    唐朝谦虚两句,在大厅之中和她交谈,喝茶说话,双方十分的投缘,有种如胶似漆的味道。

    几乎是自然的,唐朝抓住了新灵公主的玉手,两人渐渐的忘我起来。

    年轻人之间的爱情,就是如此,一旦陷溺进去,那就会忘记一切,他们现在就是这样,就在大厅之中,也是蜜里调油,你碰一下我的手,我碰一下你的肩,渐渐的不知人间为何世。

    终于,唐朝拉着新灵公主的手,将她拉进了自己的卧室,这个曾经伴随他练了无数时日武功的地方。

    新灵公主没有拒绝!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也许不是找不到,而是她本身就不想拒绝。

    她当然知道,以自己的身份,那是不能在婚前有任何不轨行为的,但是她就是不知道危险,或者说她很期待。

    “唐朝大哥,你,你想做什么就做!”她的声音低沉得像是蚊子在叫。

    这句话一说,她的脸色羞涩得像是春天的红苹果,再佩上她的温柔,顿时成为一个像芹儿一样风流的女人。在唐朝的心里,芹儿虽然没有绝顶的美貌,但是一种风流的态度,却是无与伦比的,很好的弥补了和李莲以及文姜容貌上的劣势,可算得上一个很性感的女人!但想不到的是,新灵公主竟有这样绝顶的美貌还有温柔得如水的感觉,顿时使一个男人完全的放松,完全的喜悦,仿佛置身在极乐里。

    唐朝也的确很快的陷入了极乐里,他没有迟疑,她知道新灵公主的意思,就是要生米煮成熟饭,那样的话,即使皇上将来还要反对,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毕竟,唐朝虽然不像宋朝一样礼法严苛,但对女人的贞节,还是十分看重的,那些开放的,大胆的女人,大部分是少女,怀春的真面目表露得强烈了点,也是大唐盛世特有的气势。

    这一夜,唐朝让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人享受了什么是无尽的热意,当然,唐朝也沉浸在最完美的快意中,他真的想这一晚永恒,但好梦最是容易醒,醒来的时候,他就现,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不那么安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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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死或是接受 上
    这天一大早,老管家就很不识趣的敲响了唐朝的房门:“不好啦,大人,我们被包围了!”

    老管家的声音嘶哑,仓促,有一种气急败坏的感觉,在他印象中,唐朝是堂堂黄门侍郎,而且已经是等同于宰相的人,想不到竟被官军包围,这在他而言,是很失唐府尊严的一件事情。

    唐朝一跃而起,火穿上了衣服,看着蜷缩在被窝里的新灵公主,安慰道:“心儿,别怕,我这就去看看!”

    新灵公主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她昨天晚上还是义无返顾的做了,她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使父皇彻底的死心,不再为难唐朝。她虽然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但那只是许多年文化熏陶出来的气质,她内心之中还是一个聪明果敢的女性,所以她毅然的这样做。

    唐朝何等样人,随着武功的增高,天下间能使他忌惮的事情,已经是越来越少,明明知道公主不回宫这件事情,能使自己掉脑袋,但想到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李隆基难道真的能将自己杀了,所以放心得很。

    直到现在府邸被官兵包围,他才微微的感觉到心慌。

    唐朝和专信一起来到大门口,向外一看,脸上都变了颜色,门外军士甚多,怕不有两三千人,并且不是一般的大内禁军,而是马正章统领的神策军,而且领头的人,正是马正章。

    “马金吾,你这是干什么?派兵包围堂堂黄门侍郎府,你该当何罪?”唐朝很是恼怒,只得先虚张声势。

    马正章最近又升为执金吾,但仍然统领神策军,官职更加的显赫。毕竟,在京师之中,拥有绝对的战斗力的,就是他手下这支神策军了,其余的近十万防备军队,论起精锐程度来,都要和神策军差了一截。

    马正章冷冷一笑:“奉皇上旨意,派兵擒拿唐朝!”

    “什么,那罪名是什么?”唐朝叫了起来。

    马正章就摇头道:“唐大人,你太不识样,本人也是看在曾经和你一殿为臣的份上,给你留几分面子,想不到你这样嚣张,皇上的旨意,也是你能问的么?那我只好派兵攻打你府上了,到时候满府抄斩,可怪不得本官!”

    唐朝心中郁闷,皇上要见自己,派人传个话就是了,但是现在却弄出这么大的动静,简直是将自己当犯人看了,不过回心一想,马正章也只不过是奉命行事,惹恼了他也没什么意思,赶紧跨前两不,抓住马正章的手:“马大人,皇上要见我,见就是了,何必擒拿,大失朝廷面子!”

    他这几句话都说得极轻,同时手中已经将二万两的银票递了过去。

    马正章何等样人,眼角一瞥之间,已经见到票子呈现红色,知道是万两以上的贿赂,脸上顿时露出一丝笑意:“唐朝大人,既然你知道这样做有辱朝纲,那你为什么还拐带公主,这可是一个不小的罪名,皇上今天早上一听心灵公主在你这里夜不归宿的消息,那是异常的震怒,命令立即将你擒拿,还叫公主一起回去,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这样做,等于是狠狠打皇上的脸,不过皇上也考虑到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少,不能四处张扬,只是吩咐我,要是你不听我的话,直接毙了就是了,既然你这样识时务,派人悄悄的将公主送回宫去,你这就跟着我回到宫去!”

    唐朝随即吩咐专信派人悄悄的将新灵公主送回皇宫,自己则跟在马正章身后,骑马到了勤政殿外边,等候皇上召见。

    一到了地头,马正章斥退左右,笑道:“唐大人,可对不起起了,来,我现在得给你上绑!”说着,他拿出身上早已经准备好的绳子。是一根蚕丝索,乃是用天蚕丝做成的,虽然只有大拇指大小,但是坚韧无匹,比牛筋还要强悍得多,被绑上了,即使化境级别的高手也是挣扎不开,更别说是唐朝这样还只是暗劲高层的功夫,一旦绑缚住了,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儿。

    见他稍微迟疑了一下,马正章就笑道:“唐大人,真佩服你好本事,居然敢这样就把公主的贞操得了,不过,你是高公公的人,当然也是我的人,现在韦见素和章仇兼琼势力膨胀,我们不得不互相帮助啊,自己人怎么会不帮自己人,所以刚才在你府上,我还是给你留了一丝颜面,没有真的擒拿你,不过,皇上的旨意,我可不敢违背,在这里擒拿住您也是一样的,放心,现在事情已经出了,一切看皇上的意思了!”

    唐朝想想也是,在终南山别墅的时候都没有想到反抗,现在进了皇宫,那是插翅难飞了,只得叹息一声将手伸出。

    马正章就将他的双手绑缚了,一边说道:“唐朝,真是羡慕死你了,你就想想等会怎么面对皇上,我这就去禀告皇上了!”

    唐朝心中忐忑,心乱如麻,他清楚大唐的律例,不说亵渎公主,就是一般的对皇室不敬,也是死罪,何况现在这样做,对皇帝那是大不敬,想到这里,感觉自己的后脑勺凉飕飕的,皇上会不会杀我呢?

    哎,我也真的是太天真了,以为生米煮成了熟饭皇上就没辙了,想不到皇上竟然派兵来抓我!

    正在忧心如焚的时候,李隆基咳嗽一声,进入勤政殿中,一双虎目盯住唐朝,似乎要冒出火来。

    他一进来的时候,唐朝就普通一声跪下了,他可以感觉到李隆基的眼神如刀!

    “罪臣唐朝见过皇上,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这声山呼过后,李隆基一言不,神情更加阴冷,看住他不放,却也不说一句话。

    马正章和高力士跟了进来,都是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知道皇帝今儿个已经是彻底的被激怒了。

    “好,很好。不愧是我大唐的宰相,有气魄,有计谋!”李隆基好一会儿之后才道,同时拍掌。

    他明明是在说夸奖的话,但脸上没有一丝笑意思,显然都是反话,这样一来,气氛更加的紧张。

    然后,只见他坐进了金娈椅中,笑了:“唐朝,听说你昨晚上将我女儿心灵公主带回了你在终南山的家中,和她双宿双飞,可有此事?”

    “回皇上,是这样的!”他无可抵赖。

    “那你知道吗,你这样做已经犯了大罪,朕可以立即砍了你的头。”

    “知道。”

    “知道你还敢这样胡作非为?”李隆基厉声喝道,同时心中郁闷,这家伙,真是个无赖,看来,心灵这丫头是真心喜欢他,再说了,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想必瞒不住宫中这么多大臣的耳目,看来,是不得不将女儿嫁给这小子了!他心中本来要想想的炮制唐朝,毕竟,这么容易的就得到了公主,那是不行的,他心中早已经有计较,而且,既娶了郡主,再娶公主,那可是大大败坏纲常的事情,他已经下定决心,即使悄悄杀了唐朝这小子也不能堕了皇室的威严。

    毕竟,芹儿和新灵公主都是出身皇室,这样一起嫁给一个臣子,那是大大有**份。他一定不会让这样的事情生。

    但唐朝却是精明,用的竟是釜底抽薪的计策,这样一来,自己总不能将这小子杀了,让女儿恨死自己,同时也挽回不了女儿的清白了,但苦头是要让这小子吃的。

    “回皇上,我和新灵公主两情相悦,公主害怕皇上不答应我们的婚事,所以愿意以身,这个,反正,皇上,公主和我,都不是轻浮的人,这样做,也是为了表明生死不移的意思,昨天晚上,我们已经商量好了,我们两个人,要杀要刮,全凭皇上的意思。”

    李隆基气得胡须飘扬,哈哈笑了起来:“生死不移,好好,算你小子有本事,我女儿也是眼高于顶的人,想不到这样自降身份来喜欢你,看来你真的是一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那要是朕不同意你和心灵之间的婚事,你会怎么做呢?”

    “臣会求皇上,直到皇上答应为止。”

    “要是朕铁了心不答应呢?”李隆基轻蔑的道——

    “臣会一直努力,我相信,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皇上虽然贵为天子,但也是人,我想皇上最终会被我的真情感动的。”

    李隆基础就一脸厌恶的看着他:“花言巧语,一派胡言!听说你当初就是这样将芹儿骗上手的,现在又将这一招用在心灵这丫头的身上,说,一边是死,一边是和我交手,看你选择哪一个?”

    李隆基的话语很冷,有一种森寒的杀意,使人听了不寒而栗。

    “什么,交手,皇上,恕臣不懂您的意思?”

    “交手,当然是在武功上见个高下了,要是你胜了我,朕就如你所愿,将公主嫁给你,照样做你的大官,可要是败在朕的手里,你就就死定了,我会马上绞死你!”

    他的口气森冷,一种出离的愤怒出现在他的身上,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现象,像他这样久为皇帝的人,他的确是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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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死或是接受 下
    “为什么,您可是万金之躯,我唐朝一介凡人,怎么能与您动手,皇上,我知道您心中一定很难受,说我和新灵公主不听您的话,但是,皇上,也请您想想,我们是凡人,我们的能力低微,我知道皇上心中的意思,就是觉得我唐朝艳丽福太重,还有就是顾忌皇室的威严,认为既将芹儿郡主嫁给了我,就不能再娶公主了,其实,皇上,您这样想是不对的,三皇五帝的时候,尧不是把他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鲧吗?更何况,臣现在只是娶了一位公主,皇上,我回去之后思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明白了皇上不喜欢我的原因。”

    “是什么?”李隆基有些好奇。

    “皇上,您是信不过臣,我说的没错?”

    李隆基笑了:“你既然知道,在朝廷也这么久了,该知道怎么做了,怎么还一再的触朕之怒?”

    “回皇上,臣虽然知道皇上还信不过臣,尤其是当知道臣以前在南诏的身份之后,不过,臣却是想通过自己的忠心王事来取得皇上的信任,先前在山东求雨,后来平定岭南叛乱,都是向皇上表明,臣是忠心于您的,至于以前是南诏之臣的事情,的确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有道是英雄莫问出身低,臣为皇上立下如此大功,难道还不能表明忠心于陛下?”

    “呵呵,说这些又有何用,唐朝,枉你幼读诗理也不明白,历朝历代,上位者选择人才的时候,都是重心术,其次才是才能,你不管有再大的功劳,但只要欺骗过朕一次,朕就很难原谅你,朕让你到山东求雨,将你贬到岭南,不军饷,凡此种种,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小子,想不到你智能天纵,竟然完成了几件让朕都以为绝不能完成的任务,我们之间,仇怨已经形成,你这个人,会是不计前嫌的人吗?”

    “回皇上,臣从来不曾怨恨过陛下,即使是到山东求雨,臣也以为是皇上对我的磨练,我想的话,即使当时我求不到雨,皇上也不会真的杀我?”

    “你错了,朕当时其实是起了杀你之心。”唐朝本以为他会抵赖,但想不到他这样爽快的承认了。妈妈的,干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他居然干得光明正大,似乎还是对的。

    “皇上……”他的声音都颤抖了,皇上连这些都说了,难道今天,他真的不会放过我了么?

    他本来依仗新灵公主和自己已经是名无实存的夫妻,皇上会看在新灵公主的面上不杀自己,哪里想得到他现在竟丝毫不顾念这一层,说出了这样的大秘密。一般情况下,皇上都会说自己是为天下着想,对众臣公正之类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现在李隆基竟然毫不讳言。

    “我就知道你心中是怎么想的,你以为我会看在新灵这孩子的份上放过你,不会的,绝不会的!”

    “皇上,我,我和新灵之间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并无虚假。”***,豁出去了,看来他是不相信,唐朝终于疯狂。

    就这样窝囊的死在皇宫之中,倒不如昨天晚上就带着公主逃回南诏!

    李隆基的脸色铁青:“畜生!”骂了这句话,唐朝的脸上火辣辣的着了一个耳光,痛入骨髓!

    高力士和马正章都是跟随皇上多年的老人,却从来没有看皇上过这么大的火,幸好这个时候左右的太监都被支了出去,只有他们这两个心腹看见,但留在两个人心中的震惊,却是巨大的,为什么李隆基对唐朝这样大的敌意?

    “臣何罪之有?”唐朝虽然努力忍住不动手,但身子却不在跪着,而是站了起来,一种强悍的气质顿时流露了出来,连马正章都吃了一惊,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干什么,唐朝,你想以下犯上?”

    但唐朝却纹丝不动,只是正色道:“皇上,臣何罪之有?”

    他已经豁出去了,知道今天就是战死在这里,也不能辱没了穿越一场,他的眼神也凌厉了起来。

    李隆基本来暴怒,但忽然之间觉,自己刚才所为,的确是太过冲动了,失去了大国国主的风度,坐下,喘息,不必说话。

    以他现在的武功,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冲锋陷阵也不会这样剧烈的喘息,但现在他却剧烈的喘息,足见是心情太过激动所致。

    “力士,你们两个都出去,我有些话,要单独和唐朝说!”

    “皇上,您的安全,唐朝的武功可是非同等闲?”高力士担心起来。

    “叫你出去就出去!”李隆基翁声嗡气的再说了一遍,高力士知道已经不可违背,只得退出去了,不过和马正章都不敢走得太远,只是在勤政殿门外等着,相隔数十米的距离,以他和马正章的耳力,自是能将里面的情况听得清楚,一个不对,立即冲入勤王。

    但使高力士和马正章奇怪的是,李隆基忽然将大门关上了,这扇大门十分的好,乃是天下的高手匠人倾力之作,门一关上,一切都隔绝开来,仿佛和外面的空间形成了两个世界,外面人无再也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了。

    唐朝也很是惊讶,但却是冷笑一声,并不说话,他的直觉告诉他,李隆基一定是有什么机密的事情向自己说。

    果然,李隆基现在一点也没有动手的意思,还指了指边上的一把椅子:“唐朝,你也坐!”

    “谢皇上!”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和皇上客套,叫他坐就坐下了。

    “唐朝,你可知道,朕是嫉妒你,真的,就是嫉妒,所以,朕才要杀了你!”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才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三十年前,父皇没有把太子之位传给我大哥,本来,我虽然灭韦后立下大功,但按照排行,我是老三,大哥才是皇帝位的天然继承者,但是大哥知道我的才能远远的强于他,所以向父皇推荐我,让我做太子,我父皇知道,我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劳,不做太子,恐怕是不行了,于是只能同意了,我也成了太子,不然的话,今日之天下,恐怕还不一定是我李隆基的,大哥当时让我,就是因为我的嫉妒心太强,他知道,要是他做了太子,恐怕我得杀了他,所以他退缩了,后来,我和太平公主斗了几年,你死我活的,我们两人,一男一女,都是嫉妒心特强的人,为了权势,自然是互不相下,终于,我在父皇面前成功的使父皇对她产生了怀疑,毕竟,我占了优势,我是我父皇的亲生儿子,好厉害的女人,也许我大哥不做太子,也是有自知之名的,要是他做太子,说不定早就死在太平公主的手里了,多么厉害的女人,她竟然不惜出卖色相,也要得到我父皇的宠幸,最终,我动政变,杀了她,顺利的登上皇位……”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唐朝甚为纳闷,但随即明白了,嫉妒心太强,换个说法就是权利欲太强,不能忍受比自己优秀的人存在于世间,想自己在绝无可能求到雨的情况下,居然求到了雨,而且在没有军饷的情况下还平息了岭南叛乱,孟笑的实力,李隆基肯定是清楚的,像我这样的人,也许不弱于他年轻的时候,而且,我的武功,也已经到了非常高明的境地,这是一个皇上不能忍受的,也许,他能容忍李白在他面前的张狂,但是却不能容忍唐朝,因为李白并不是大官,在他眼里,只是一个技人,对他造不成任何的威胁,但唐朝不同,他可以感觉到他的力量,就是动政变,也不是不可能的,听说他府中有一位绝世高手,叫做舍瓦的,这样的人,即使把他送到边关,也是一定不能留下在身边的。

    他说了实话,说的都是真心话,这些话,他一直憋在心中,说不出来,其实非常的难受,他之所以关上门和唐朝说这些话,就是要隐藏自己的内心。

    “我是嫉妒你,当然你来自南诏,我也不信任你,可你却一步步的爬上了高官,而且还是朕亲口封的,你使朕不得不想办法对付你!”

    唐朝大摇其头:“皇上,谢谢您告诉我真话,可是我就不明白了,自己的臣子能干,为什么就不能是好事,可以为你分忧,可以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这次岭南的叛乱,要是你派一个不会带兵的节度使,不是要劳命伤财吗?”

    “不行,别人可以,你却不行!”

    “为什么?”

    “因为朕看到你的时候,就想到我少年时,你活脱脱的就少年时代的我,我可以容忍李林甫、张家正、章仇兼琼这样的人起来,但是却不能容忍你!”

    在话看似不合逻辑,但是唐朝立即明白了,他是不希望这世界上有人能赶得上他李隆基。

    好狂妄的人!但他的确狂得起,他的确是惊才绝艳之辈。

    “我明白了,皇上是希望这世上永远没有人能赶得上你?”

    “哈哈,知道就好,朕年轻的时候自号‘小阿瞒’,可是现在,我已经不佩服他了,曹操虽然算个枭雄,但是和朕相比,我觉得他差远了!”李隆基自信满满的说,有一种睥睨天下的狂妄!

    “的确,皇上,你掌握的唐朝,疆域一统,曹操虽然厉害,但是却只有天下三分之一,您亲自制作《霓裳羽衣曲》,扫平太平公主的叛乱,的确是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唐朝虽然是在恭维,但的确也说了实话,所以并不感觉到汗颜。

    “如此,朕所有的话都已说尽,你现在有两重选择,一是死,一是接受朕的挑战,我们交手一场,朕说过的,你如果胜了,朕就放过你,你还可以风光的和新灵完婚,然后做安西都护,从此委以重任!败了也是死!”

    唐朝眼神凝重,他先前已经知道,李隆基既然将那样掏心的话都说了,是一定不会放过自己的,而今果然,冷静的道:“皇上,你为什么要和我亲自交手,直接杀了不就行了?”

    “哈哈,我要直接杀你,早就杀了,但朕岂是那样的小人,即使是死,也要让你死得口服心服!”

    “好,看来我已别无选择,皇上,那臣只好接受挑战了?”他说着双拳一抱,用上了江湖上的礼节,毕竟,皇上以江湖上的决斗来解决问题,自己也要遵守江湖上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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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八章决战唐帝
    他知道,李隆基这个人能力绝高,自将天下人都看得如无物,不然的话,也不会做出这样惊人之事,要知道,以大唐帝国皇帝之尊,像江湖上下三滥的一样交手,的确是大**份,但他心中,已经把唐朝看成了一个绝!他现在的心情,就像是当初听着嵇康弹《广陵散》的钟会。

    绝响!

    在李隆基的心中,他想听到像《广陵散》那样的绝响。

    “我就作一曲子词,词牌名叫做《山坡羊、大明宫怀古》,你听好了!”

    只见他念道:“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化成土,亡成土!”

    本来这最后的两句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但唐朝灵机一动,改成了“兴,化成土;亡,化成土。”一下子使词中之意变成有关于性命之说和功过得失,使李隆基想到,我现在已经这样的年龄,即使杀了唐朝,过不了多少年,自己也是化成土。

    一种看破世间一切,洞察千年未来的意境,充塞在李隆基的心中,唐朝见李隆基似乎意动,马上道:“人生不过百年,皇上,虽然天下人都叫您万岁,但那都是虚无的,百年之后,兴亡都已经化为尘土,何况对我唐朝的小小的嫉妒,皇上,我说的没错?”

    李隆基顿时醒悟,自己的心胸,似乎的确是狭窄了,我这样杀了唐朝,良心的确会受到谴责。

    他的神色,已经有些自责的情绪在里面,唐朝趁机道:“皇上,人死之后,占得多少地方?”

    李隆基一笑:“不过巴掌大的一块地,想想真没什么意思。”

    “是啊,皇上,是非成败转头空,皇上,你想想,我做黄门侍郎,整天在宫里穿来穿去,要是早知道皇上会对我起加害之心,您也知道的,我府中有一个叫舍瓦的绝世的高手,要刺杀皇上,也未必没有这个可能,可我并没有这样做,就算是今天,皇上派兵包围我府邸的时候,我也完全可以和舍瓦这样的高手冲出去,随便到哪个国家,总之能够保全性命,但我唐朝相信皇上是个言出必践的好君王,是个光明正大的人,所以才坦然来到皇宫,所有这些,加上我以前给皇上立下的大功,皇上,你要是觉得臣还是个忠臣,那就赦免我的罪?”

    李隆基十分意动,也深觉自己甚为无耻,用这样的**裸的手段杀了唐朝,的确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端,沉默了良久才答道:“要是我还不赦免你呢?”

    唐朝沉默,沉默了半晌,忽然昂然说道:“大丈夫生于世间,当为皇上建功立业,既不能,当死于刀剑之下!”

    “好好,有气魄,这才是条汉子,我心中已起了爱才之念,不管你是不是南诏的奸细,不管你将来会不会怨恨朕,我都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能接得下我的十三招,我就免你一死,将心灵公主嫁给你,做你的安西都护!”

    “皇上,您是不是托大了,臣身有不错的武功,恐怕十三招我还能走得过。”

    李隆基如何不知道他使的是激将法,但从来都以为自己武功天下无敌,以前他也亲眼见过唐朝的武功,知道自己全力一击,不说十三招,就是三招也是足够了,但他这人,向来是个深谋远虑的厉害角色,也是担心唐朝经过在战争中的磨练,武功大进,所以才说到十三招,不然的话,三招足矣。

    “哼,那就试试!”李隆基不再说话,双脚不丁不八,马步沉稳,摆了一个唐手的起手势。

    要知道,唐朝的武功,已经是十分厉害,尤其是经过唐朝开国时候尉迟恭、秦琼、李靖、李世民这些人的展,更是展成一种独立的体系,形成后世所推崇的唐手,攻守兼备,流传到波司、大食、硫球等地,李隆基人极聪明,加上教育得法,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深得唐手的神髓,要知道,《括苍山武经》虽然是彝族著名的武功,但绝大部分,都是唐手之中的武功,不能逾越这个藩篱,因此客观上说,以李隆基的武功,唐朝现在虽然是武功大进,已经达到暗劲的顶峰,但是却依旧不是他十三招之敌。

    但唐朝心中早有打算,将双拳一抱,沉稳无比,仿佛一座山,凝重不动。

    李隆基见他如此气势,激了心中的凶性,他刚才心中虽然被唐朝说动,但一想到要是在决战中杀了他,自己心里却没有一点的愧疚,所以决心在技击之中杀了他,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见李隆基的眼中闪过杀意,唐朝并不慌乱,而是欺身直进!

    跑锤!他用的是《括苍山武经》之中的最凌厉的杀招,在跑动之中击出刺拳,借助了重力加度以及自身的重量动能,有天甭地坼之威,一往无前,生死不计!唐朝知道,自己这样的打法,有点无赖,将自己全身的空门大露,放手进攻,虽然冒险,但是却是现在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方法,毕竟,李隆基的武功太强,一看就知道是已经到达了化境的层次,要是由他先起攻击,占了上风,肯定会一直将自己打死!

    李隆基冷笑,口中数到“一!”,避开了唐朝这一招,随即双臂圈转,用的是金刚轮拳,以硬碰硬,第二招就立即反攻。

    两只手臂一交,唐朝感觉到剧烈的疼痛,李隆基的手臂,似乎是钢铁所铸,饶是唐朝现在已经练得全身筋骨如铁,但还是被他撞得剧痛无比!

    仅仅两招,唐朝就全处下风,李隆基拳头回收,脚步错乱,不知道怎么的一移,已经进入了唐朝的门户,手上一斗,五指如五根烧红的萝卜,向他的喉咙捏了过来,一招就要置唐朝于死地。

    “啊……”唐朝实在想不到,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这样匪夷所思的地步,出一声绝望的嚎叫!

    他实在想不到,他竟不是李隆基三招之敌!

    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鬼神都害怕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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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九章逆转
    面对李隆基疾拍而来的一掌,唐朝知道终究是难以幸免,忽然背脊一弓,如一张弓一样的前窜了一步,堪堪避开了心脏要害,但手下却不闲着,暴拳击出,拼着肋下受他一掌,也要让他出点血,这是典型的两败俱伤的打法,从一开始的时候唐朝就贯彻了这样的思想!

    但李隆基微微一笑,对唐朝击向自己的一拳并不躲闪,忽然化掌为拳,平击而出,正击在唐朝的右手臂膀上!

    哼!我的拳先一步击中你,你拳上虽有千斤之力,但也不能到达我的身上。

    但谁也想不到,唐朝的右拳却猛然收回,劲力密布集中于肩,刹那间这一块坚硬如铁,要硬抵李隆基的重拳。

    李隆基大为惊讶,自己这一拳,虽然是平击而出,威力不如爆而出的一拳,而且中间还有一个由掌到拳的变化,威力已经大打折扣,但是他却知道,这一拳仍旧不下千斤之力,几乎非人力所能抵抗。

    一般明劲的高手,抵抗近百斤的拳头轰击,不会失去战斗力,但也十分难受,暗劲道:“皇上,我已受重伤,自不能让你恢复气血,不然的话,我就死定了,你看招!”

    唐朝心中雪亮,李隆基刚才的确想杀了自己,妈妈的,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他知道,一出了这勤政殿,四周都是大内高手,自己就是插翅也难飞,所以,必须得在出去之前把握住机会。

    唐朝可不能给他这个机会,猱身而上,他要在李隆基气血恢复过来之前击毙他,或者是控制住他,不然的话,唐朝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且慢!”李隆基说话了,这个时候,他脖子上还是麻木,身上酸软无力,唐朝刚才的那一刀,运聚起了他全身的功力,一个暗劲高手和化境高手决战,只要把握好机会,也有战胜的可能,以唐朝这样强悍的暗劲,直接的击在他的脖子上,力量何等的巨大,这就是他不能立即恢复气血的原因。

    换了是击在他的肩膀上,或者别的地方,他早已经恢复,但唐朝击中他的是喉咙,还是喉咙上的大穴——天突穴。

    他知道,趁这个机会,唐朝完全可以杀了自己,虽然他一只手已废,但另一只手可是完好如初,要杀他,还是可能的!

    “什么?”唐朝再次逼近一步。

    “朕赦免你啦!”李隆基是一个识时务的人,终于屈服。

    “谢皇上隆恩!”唐朝跪下去,将李隆基扶起,然后,站起来,开门,走了出去。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心中充满了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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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完婚
    唐朝昂然的走出了皇宫,外面心急如焚的马正章和高力士则要拦阻他,但随后出来的李隆基挥了挥手:“让唐爱卿去!”

    就这一句话,给唐解了围,不然的话,他是知道的,他难以生出皇宫。

    当唐朝走出皇宫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感慨,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样从生到死的走了一遭,唐朝忽然对生命充满了顿悟——不管怎样,活着总是好的,因为我还有未来!

    专信见到他的时候,立即就说道:“大哥,我们回南诏?”

    这么久下来,两人早已经心灵相通,再也没有丝毫的隔阂,和情人也没什么分别,他自然立即就看出来了,唐朝在宫中一定生了非同寻常的事情,不然他不会是这副神情。

    “回去再说!”他很累的样子,倒进马车里,居然呼呼的睡着了。

    他的膀子上的伤,专信自然看不出来。

    唐朝回去之后,立即召集全府家将到秘室议事,最终讨论下来,还是按照唐朝的意思,继续留在长安,静观其变。

    十余日无事,唐朝的伤已经大好,心中高兴,连他自己也想不到,虽然自己有取巧的嫌疑,但这次是真正的战胜了李隆基,从生死边缘将自己的性命拣了回来,想到舍瓦的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的心就无比的轻快。

    就在这个时候,人报玉真长公主求见。

    怎么会是她,唐朝迟疑了一下,想到毕竟是公主之尊,还是立即传见。

    唐朝在大厅之中接见了他,用上了最隆重的礼节,摆下香案,跪接公主。

    这是唐朝的规矩,除了像李林甫这样的宰相可以行礼之外,像唐朝这样的黄门侍郎,官职虽高,但却是必须跪接,以显现皇室的威严。

    “起来,今天我是来给你报告好消息的!”玉真长公主将他拉了起来,将他的手握得紧紧的,仔细的端详着他的脸,良久,叹息一声:“便宜了你这小子!”

    唐朝轻轻的挣脱了她的手,心中涌起一种奇特的情感,怎么回事,看到他的时候,我怎么觉得这样亲近?

    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自己现在对玉真长公主,竟有一种特殊的依恋的感情!

    这也许就是艾伦博士所说的亲近产生混淆的感情!

    他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翻墙出去上网也有那么好几次,喜欢浏览的都是些性啊或者**什么的帖子,知道有这么一种观点,就是男女之间因为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崇拜会产生一种先抵触后回归的现象。

    “娘,你就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好消息?”唐朝坐定之后就道。

    “我是来给我哥哥李隆基提亲的,他要把自己如花似玉的新灵公主嫁给你这个臭小子,纳彩,问名,你总该听说过?”

    “是,我从张尚一点点。”唐朝心花怒放,他本以为,过些日子之后,皇上就会有罢免自己的诏书下来,但是想不到竟得到这个好消息,看来,李隆基倒真像是个言而有信的人,这一点,从他那天在皇宫之中放了自己就可以看出一点来。

    想到这里,他更觉得自己决断的正确,按照专氏五虎的想法,自己现在早已经回到南诏,做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了。

    “哼!我还以为你对我家芹儿是忠心不2,想不到还是一个好色之徒,娶了个郡主还嫌不够,还要娶公主,那你说说,你为什么不答应我以前的要求?”玉真长公主怒气填膺的样子。

    唐朝吃了一惊,回身一看,专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大概他也是个乖觉的人,早看出来唐朝和玉真长公主在一起的时候需要单独相处。

    不过,就算是这样,唐朝也是十分狼狈,拉住了她的手:“娘,都现在这样的时候了,您还提这些干什么?”

    玉真长公主猛然的抱住了他:“唐朝,您就答应我好不好?”

    要命!她的**硕大而浑圆,像一颗大火球,使唐朝一下子就在生理上生了反应。

    他现在毕竟已经是阅绝色女人不少的男人了,武功虽然修炼得越来越高,但是定力方面却是大不如前了。

    就在唐朝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的时候,芹儿的咳嗽声传来:“妈,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事先告诉女儿一声?”

    要命!比开头更家的要命,芹儿居然出来了。

    经过这么久的夫妻双修,芹儿已经被强大的唐朝将女人的风味全部都催生了出来,现在的芹儿,十足的一个风韵少*妇。

    玉真长公主如何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所做所为是过分了,但她毕竟是老于情场的人,一把推来唐朝,嗔道:“小子,这么亲热干什么,我要不是你妈,外人看见了,还当我和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这一来,恰到好处,将自己抱住唐朝的事情推得一干二净,似乎是唐朝和他岳母和女婿之间的感情好,在闹着玩一般。这样一来,芹儿自然是不能作,不过,睁着一双杏眼,眨巴的说道:“只要妈喜欢唐朝,我就放心了,我就害怕你不喜欢!”

    她眼中的神色,却是十分的狐疑。

    对,就是狐疑,像狐狸一样的怀疑!

    看着女儿的这种神色,玉真长公主在心中叹息了一声:“看来,这丫头比谁都管得紧啊,硬是要和我这个老妈作对,这有什么办法,哎,她的美貌,的确是比我这老太婆强多了,也难怪唐朝迷恋她,哼,、可也不能得意得太早,现在这个心灵公主,可比芹儿还要美貌,地位又是高贵,以后你想专宠,却是不能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起这样的心思,倒是希望别的女人抢夺了唐朝的宠爱,使自己的女儿冷落一般。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现象,因为,在玉真长公主的感觉中,就是自己的女儿抢走了唐朝,所以到现在还恨她。当然,芹儿也对他妈心怀不满,蓄意破坏他和唐朝的事情不说,更关了她几次在囚室之中。

    接下来,玉真长公主就将皇上托付她的事情一一说了,得准备什么,有什么礼节,夫家要宴请哪些人,娘家也就是皇家有什么礼节,规矩,自然甚为烦琐,有十多个程序,像是赏赐故人,结食——宴请夫家的人,送针,回门……

    这其中的礼节,上次给芹儿办婚礼的时候,玉真长公主心中不满,一切都是从简,像泼水一样将芹儿泼出去了,但是这次不同,新灵公主是皇帝的女儿,所有仪节都是按照朝廷的规矩,不仅让玉真长公主这个长辈做了媒人,还让张家正这个礼部尚书亲自主持婚礼。

    所有这一切,都是按照最高的标准,差点赶上太子娶妃的隆重了。

    李隆基老来寂寞,平时经常就是这个最爱的公主在身边,自是更加爱惜,赏赐加倍,京师震动。

    送礼的官员更是络绎不绝,毕竟,就算以前皇帝和唐朝侍郎不和,但是现在已经将最喜欢的小女儿嫁给了他,以后富贵荣华更是不可限量,堆满了满满两间大屋。虽然说唐朝在岭南的时候挖掘到金银无数,富可敌国,但钱财珍宝这种东西,对他来说,还是多多益善,收下了,专信现在作为大管家,事情是越的忙碌了,将修炼功夫也耽搁了不少。

    这天,终于将一切事情都搞定,新灵公主在国家乐队的伴随下,一路吹吹打打,耍龙灯,唱大戏,终于将她迎进了唐朝府邸。

    宾客盈门,唐朝之盛,以今日为最,不少王公贵人都亲自前来道贺,唐朝高兴得快疯了,酒到杯干,一连喝了上千杯,竟然不醉,使人大为骇异,但熟知唐朝武功的舍瓦等却是心中雪亮,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到了能自由输送内劲的时候了,经脉中一条条的真气运转来去,可以将酒水循环进经脉之中,然后排出体外,上几次厕所就都进粪池之中去了,不说千杯,就是万杯,恐怕也是酒到杯干!——

    新房里,新灵公主欢喜无限,看着芹儿郡主亲自给自己弄好的新房,甚觉得过意不去,但是她的话还言犹在耳:“公主,您不用担心,以后我就当是您的婢女,伺候唐相公和您,我是二房,绝不敢和公主您相争的!”

    她本来还担心将来谁是大的问题,这样一来,算是彻底的去了这块心病。而芹儿的心中,却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要是当初不我答应她当我的伴娘,那就不会生这样的事情!

    这天晚上,在红彤彤的蜡烛的照射下,风华绝代,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虽然已经不是一个处*女,但是心中荡漾的,却是最美丽的情感,最纯真的感情,她知道,这一生,她终于可以属于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了。

    唐朝千杯酒之后,进了洞房,没有让她失望,他以狂暴的****告诉心灵公主,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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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一章逆天不祥
    唐朝自此之后成了李隆基的女婿,在深宫之中,年迈的韦坚坐在李隆基的面前,泪水潺潺的流下:“皇上,老臣一片忠心,想不到皇上竟真的允许心灵就这样给了唐朝,您不会后悔吗?”

    这个已经被贬了宰相的老臣相,不知道竟出现在这里,神色异常的悲愤模样。

    “韦爱卿,您不用伤心,我这次之所以答应唐朝,并不是信不过你,而是比武输了给他,答应赦免他的一切罪责,我贵为皇帝,自不能食言于天下之人,您放心,朕会按照您的意思,严密的监视唐朝,我也知道,他极有可能是李格桑派到我唐朝的卧底,不过这没有什么,再厉害的人,总有出差错的时候,哼,也许他现在以为当上了我的驸马,朕就会放过他,但是他错了,朕永远不会改变对他的策略,我初见他的时候,就知道此子必非常人,他竟然敢斩铁尉,完成朕的旨意,自那以后,朕就密切的关注他,后来派他到山动求雨,就是想直接杀了算了,免得留下后患,想不到这人有夺天地造化之能,居然求到了雨,于是后来罢他的官,让他到岭南做节度使,不军饷,其实目的都没有变,就是为了剪除他,但此人实在厉害,竟然在那样的情况下战胜了孟笑,我可知道,孟笑的能力,那是非常的厉害的,直到我现在比武输给他,所有这一切,都是这人逆天而行的成就!我听古人说,逆天不祥,这样的人,也许合不当死,韦相爷,你想想,朕总不能真无缘无故的杀了他,使天下人心离散?”

    “是,皇上,您是一位厚道之君,不过,俗话说,忠臣不事二主,唐朝这样的人,来自南诏,就算他不是奸细,但也不能委以重任,老臣听说您已经任命他为安西都护,可得防备他军权在握,搞出叛乱的事情来?”韦坚忧心忡忡的。

    李隆基哈哈一笑:“这个请老臣相放心,您牺牲自己的宰相之位来向我表明忠心,我自是深信不疑,我也把唐朝看成妖邪一路,他就算立下再大的功劳,终究是不会相信他的,这个您请放心,不过您刚才的担心,却是不必的,因为,他绝不会搞出叛乱的事情来,而且,这是一石两鸟之计。”

    “请皇上说得详细点?”

    “很简单!高仙芝在西域多年,久握军权,根深蒂固,他又屡立大功,将士用命,现在虽然是太平盛世,自不用担心军队祸乱天下,但一旦天下有变,可是一个大大的祸根,因此我才将他调回朝廷,顺便将他手下的精兵调去镇守孟笑,听说唐朝班师之后,他在岭南又蠢蠢欲动,至于唐朝吗,到了西域之后,兵无好兵,粮草肯定是没有的,还是和他去岭南的时候一样,西域的形势,错综复杂,多数时候靠的是武力解决问题,到时候他一旦有个小败,朕就可以下旨罢免了他的官职,用不叙用,听说他诗才不错,到时候就当他是李白那样的人看待,我家心灵这丫头肯定也喜欢,因为夫君天天都在身边,岂不绝妙?”

    “皇上高明,老臣佩服!”韦坚由衷的赞道,知道皇上肯定会对唐朝鸡蛋里面挑骨头,他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算起来,他的仇也是报了,在他看来,将自己从宰相之位上挤下来的,正是唐朝,两次派人刺杀之,正是因为感觉到了威胁,后来辞相,也是因为身中剧毒,不得不采取的办法,宰相这个位置虽然诱人,总还不如性命宝贵,而且他自己以为,唐朝已经给了他的解药,以后就等着看唐朝的笑话了。但令他更加想不到的是,唐朝早已经洞悉了他的奸谋,知道这老朽对自己不安好心,上次给的解药,分量并不够,一年之后,必得毒而死。

    果然,韦坚一年之后暴病死去,家人举哀,居然并没有人料到这是毒药作的缘故,他儿子韦见素后来逐渐受到李隆基的宠幸,韦氏一门,竟然没有因为韦坚的倒台而褪去光环,也算是奇迹了。

    当然,唐朝也不可能知道李隆基和韦坚在背后这样算计他,他只是作为一个穿越人的直觉,知道韦坚这样权力欲熏心的人,是不会轻易的放弃相位的,其中必有缘故,所以留了一手,假如以后并我异常,他还是会遵诺言将解药交给韦坚,说穿了只是分期支付解药而已——

    就在唐朝新婚之后的第十五日的早朝,李隆基隆的宣布,高仙芝和唐朝的官职互换,并且立即生效,从即日起,高仙芝行黄门侍郎事,而唐朝则必须得赶赴西域,接手西域的防军。

    也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看到了高仙芝这个人,果然和高仙灵是同胞兄弟,都是长得虎背熊腰,相貌威武,和高仙灵不同的是,这人眼中精光闪闪,仿佛是光的星星,十分的刺目。

    唐朝一看就知道,这人练的是道家的功夫,眼神如钢刀,有如实质,武功深不可测。

    就在李隆基在朝廷上向朝臣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唐朝的府邸里,却来了一个穿做奇特的胡人,领头的一人气质深沉,大约四十上下年纪,一脸精悍之色,给专信呈上的名帖上写的是“大突厥小单于辛干!”

    唐朝很郁闷的下朝,想不到竟在门口遇到了这个人,心中奇怪,接过名帖一看,立即以礼待之,他知道,既然是小单于,那么以后突厥的汗位就一定是由他继承,地位十分之高。

    唐朝将之引进宅子,见这小单于辛干脚步轻捷,步履沉稳,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气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居然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知道他练的是一种奇特的西域武功,也不希奇。

    要知道,当时西域有很多的国家,波司、大食、天竺,还有突厥、吐蕃等,每一个国家,都自有本民族的武功,并且因为经常进行战争,所以武技展很快,实战能力特别强。

    “不知道小单于驾到,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唐朝叫人恭敬的上茶。

    小单于辛干就道:“都护说哪里话,小王能得唐大帅接见,是莫大的荣幸,还请屏退左右,我有机密话相告!”

    唐朝随即斥退左右,只他和辛干两人,然后说道:“小单于千里入京见小子,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小单于见只有自己两人,心中放下了一半,从怀里取出一方朱红的印绶,交给唐朝道:“小王听说,去年的时候,唐大帅还是黄门侍郎的时候,收到过别人送的用以陷害您的明珠,可有这事?”

    “是,有。”唐朝很吃惊,他想不到这人竟然如此熟悉朝廷。

    就听辛干道:“所以,小王这次没有备礼物,但是我的身份,却是必须要验明的,请看,这就是我的太子印,有了这个,足够表明我的身份!”

    唐朝从来没有见到过太子还有印玺的,拿过来仔细一看,乃是用一块精致的玉石做成,上面刻着奇形怪状的文字,但质地精美,一望而知并非凡俗,当下反交在辛干的手里:“好,本帅已经相信了小单于的身份,有什么事,但说无妨。”

    他不愿在这个突厥人面前承认自己无知,因此假装什么都明白的样子,侃侃而言。

    小单于就清了清嗓子,用了不十分熟练的官话说道:“唐大帅,小王这次随着高大帅回京,是想拜托您一件事,请求您的帮助。”

    来了,棘手的事情来了,唐朝想,现在还没有上任,就有人已经来到长安找我,看来西域的事情的确很复杂,想要处理好,的确不容易!

    “什么事?”他很想听听,这小单于再三不说出来,看来事情重大。

    “唐大帅,我突厥以前和唐朝战争不断,但这么多年下来,却是没有战事,这都是靠了高仙芝大帅的互相体谅,不知道唐大人可否和突厥订立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合作了。”

    原来是这样,互不侵犯,但这些突厥人,长于战争,弓马娴熟,经常劫掠唐朝边关,签个条约,就能制止侵略?

    但唐朝尽管不相信,但还是点头道:“小单于的这个主意,的确是好,不过,我刚刚上任安西都护,还没有了解到详细的情况,也不能立即就和小单于签定什么协议,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近段时间之内,唐朝绝不可能有对突厥动兵之事。”

    小单于见唐朝说话干脆,点头道:“很好,我理解唐大帅的想法,您是一个持重的君子,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这是优点,不过也请唐大帅想一想,我是突厥的小单于,在国中地位尊贵,敢于出来和唐大帅谈结盟的事,就是因为信得过唐大帅是个君子,我现在也知道,您对我了解不深,也不能轻率的下判断,所以小王准备好了和唐大帅一起到西域,到时候请您派一个得力的手下到我大突厥国中,和我父可汗谈判,今后互相支持,主宰西域的贸易!”

    贸易!哦,原来,这才是重要的!

    要知道,边境上的贸易,利益之大,难以想象,早在张骞通西域的时候,丝绸之路就已经形成,行走在从新疆到天竺的路上的客商骆驼队就是络绎不绝,蔚为大观,是西域最重要的交通孔道。

    要知道,历朝历代,贸易经商就是一种十分赚钱的行业,更不用说用骆驼队到西域的商队了,带上唐朝的特产丝帛、瓷器、黄道锦棉等,到了西域各国,那是奇货物可居,几乎可以比得上黄金,赚取大量的利润。天宝年间,不少骆驼队回过的时候要买无数的马匹,就是因为赚的钱太多,只能用骆驼装黄金白银,而用新买的马匹装载各种西域的特产,回唐朝获利,可以想象,就是一次旅行,就可以赚上百万两的白银,西域各国,都想控制这条丝绸之路,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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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二章我不想你死
    小单于也是爽快的人,直接说明来意之后随即要求留在唐朝的身边,唐朝自无异言,但是要小单于和他的手下换了汉人的装束,以免被人认出。毕竟,唐朝开国初年的时候,和突厥打了不少的仗,而自从唐太宗的时候,突厥分为东西突厥,而东突厥又被唐朝击败之后,突厥的主要展方向,转而向西域各国,通过扩张,也占领了不少国家的领土,继续过着游牧民族流离的生活,男子从小都是生长在马背上,依旧拥有西域诸国出众的战力,开元年间还侵略过唐朝,不过被高仙芝打败之后,一直安定到今天。

    历史上的东突厥,有一个著名的可汗,名叫颉利可汗,投靠了唐朝,但最终还是死于叛乱之中,因为,他是为了报仇而借用唐朝的力量,一旦成功之后即反叛唐朝,最后被著名的军事家李靖带大军平定,自此以后,突厥和唐朝之间,时时的生战争。

    这是游牧民族和中原农耕民族之间无法避免的。毕竟,中原美女无数,金银遍地,封建文明高度达,落后的游牧民族,自然想得到,这也是从唐延续到清朝,都是北方少数民族骑兵剑指中原,永无休止的侵伐的根本原因。

    第二天一早,李隆基置在大明宫,亲自为唐朝送行,随行的还有几个朝官,都是平时为李隆不喜的进士,名义上是说让他们到边疆从军立功,但实际上却是送羊入虎口,只要唐朝兵败的消息一传回长安,李隆基清楚,他会以诏书的形式立即罢免了唐朝的官,并追究各级的责任,这几个朝官自然受唐朝的牵连!

    这些微妙的道理,唐朝也懂,从李隆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又开始玩弄自己了。

    这是身为天子的乐趣,他不仅要光明正大的罢了唐朝的官,还要使满朝文武都无异言,这也是许多太子以前老读“心术”的原因。

    其实,身为皇帝,最需要学习的一门功课就是“心术”,怎么驾御朝臣,怎么保持平衡,怎么排除隐患,怎么拉拢分裂……

    等等,因此,说句实在话,中国历代的皇帝,当然也包括外国的,很多人的寿命都是极断,有的当皇帝只当了几天就死了的,像后世朱元璋那样自己策立的太子都已经病死而他还没有死的,的确是少数,除了后宫之中的女人使他们身体衰弱而外,最大的伤害,就是过多的使用了心术。

    所谓心术,就是驾御天下的手段。有正道,有奇道。正道还好,什么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但奇道就不一样了,都是残忍恶毒,大伤阴德的做法。比如赫赫有名的越王勾践,名列春秋五霸。他依靠文种的灭吴十计,尽心辅佐,消灭了夫差之后,害怕文种不利于他,竟然用一口名剑“嘱娄”,将他赐死,心肠之狠毒,难以理解。还有隋炀帝,觉得才能过自己的,找种种借口将之杀死,因为文才风流而被他害死的人,光有名的士大夫就有数十人之多,费力劳心不说,也大伤阴德,使帝祚不永。

    但现在的李隆基,并不管这些,他知道的只有一点,自己在比武的时候失败了,而且,要是自己当时不认输赦免他的话,自己已是一具死尸,他是一个高傲的人,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得将唐朝收拾了。

    这一点,他清楚,唐朝也很快的清楚了,因为皇上不同意自己将新婚的心灵公主带到西域去。

    唐朝立即同意了,他知道,推辞也没有用,以李隆基的聪明,瞬间可以找到理由来拒绝自己,于是他喝下了金杯中的酒。

    “唐朝,朕等着你凯旋归来!”李隆基也饮尽了杯中的酒。

    唐朝骑在青葱马上,奔腾而出,并不回头,有一种易水离别的悲壮,当走出皇城的时候,看着清澈的护城河,高高的城墙,唐朝心中忽然觉得无比的喜悦,不管未来如何,但现在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时候了。

    我一旦离开紫禁城,就没有人再能威胁到我的生命,这种快感,在这一刻,他体会得非常的深刻——

    在十里长亭,唐朝忽然停止了奔驰的脚步,约束身后的六百亲兵停下来,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高仙芝。

    这个铁一样的人,昨天早朝的时候才和自己官职对掉的高大帅,威名赫赫,震惊了天下的风云风物。

    高仙芝举杯,杯中有酒,清澈如碧玉,是京城中云锦楼的特产——竹叶青。

    “唐兄弟请先干了此杯,高某了几句肺腑之言相告!”高仙芝说话得体,举止大方,是个长期在上位的人,这也是长期居住高位带来的一种潜移默化的变化,换句话说,他仍然有以前做大帅的风度气质。

    唐朝一饮而尽,将空杯对着他一照,哈哈的笑了起来,高仙芝也将酒喝光,丢下杯子,坐下了。

    这里是长安城外面的专司送别的亭子,一路之上都是,也从这一点上,显示出长安是帝王之都,深有文化的氛围。

    “唐朝大人,先多谢您了,牛僧孺这小子,给你惹了不少麻烦?”高仙芝先说道。

    唐朝顿时有些意外,这人总算是没有忘记,脸色一寒,说道:“过去的事情,说他干吗?”他可是知道,因为救了那小子,李林甫差点要了自己的小命,引出了许多的不愉快。

    “哈哈,本座知道唐大人一定会不快,我今天来,就是将功补过的。”

    听他这样一说,唐朝的脸色好过了一点。

    就听高仙芝说道:“唐大人,牛僧孺是我的人,你救了他,也等于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所以我这次回来的时候,把牛僧孺这家伙留在西域了,到时候,他就是您的属下,西域的事情,牵涉到不少的国家,比朝廷更加复杂,这小子是个能人,有了他,抵得上十万大军,本来,皇上是要我把他也调走的,但是我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枪,总算是把他留下了,这送算是将功补过了?”

    唐朝听到“抵得上十万大军”的话,心中一震,知道高仙芝这样的人,说话极有分量,既对自己的手下这样嘉奖,牛僧孺有绝世才华,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见了唐朝的脸色,高仙芝知道,唐朝现在肯定不会多相信,但却假装没有看到:“哈哈,唐大人,也许高某是夸大了一点,但是,牛僧孺这人,的确是个大才,是个独挡一面的人物,你到时候到了西域就知道了,不过有一点你却不能忘了,他现在为你效力,我无话可说,但他却是我的人,你控制住西域的局势之后,我就会让他回到我身边,他这样的人,是天才,你可不能眼红哦?”

    唐朝就道:“好,一言为定!不过,听您的意思,西域现在好象并不平静?”

    高仙芝就点头:“不错!我在西域十多年,身任安西都护,以前刚去的时候,也的确打过好几场漂亮的胜仗,和各国都交过手,使得西域各国震慑而不敢胡来,安静了十来年了,虽然时不时的有些小的战斗,但都是不堪一击,声名远播。但你不一样,你年纪太轻,加上又初次到那么复杂的地方去,各国都看着丝绸之路这块大肥肉,欺你不明形势,对唐军动武那是肯定的,你要多采纳牛僧孺的意见,他在西域多年,什么情况都熟悉。哎,不是我说你,你现在能调动的军队只有三万,而且都是老弱之兵,要想扼住燕然山,难难难,就是我也办不到,唐大人,你既然是皇上的驸马了,他为什么还要这样把你往死里整?”

    说到这里,他叹息了起来,皇上的命令,他是知道的,将他手下所有的精兵都调到岭南震慑孟笑,更将五万军队调回范阳,归平卢和范阳节度使安禄山节制,只留下三万老弱之兵,见了突厥的骑兵,恐怕不战已经先自乱了,拿什么控制丝绸之路,拿什么镇守边关,拿什么抵抗侵略?

    连高仙芝这样厉害的人物都觉得,即使是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说自己办不到。

    “呵呵,一言难尽,你回朝廷之后慢慢就会知道的,小弟不想说。”唐朝意兴阑珊。

    的确,再强大的主帅,但手下都是些乌合之众,怎么能够战胜敌人?

    更要命的是,唐朝没有粮草,皇上虽然说了以后会运来,但他的意思值得玩味,是不是要等到自己兵败之后再运来?

    以高仙芝的经验,像唐朝这样大量的撤兵,显然是放弃了西域燕然山以北的地方,收缩防守的表现,天竺、吐蕃、突厥等镇守边关的人都是精灵得成精的老狐狸,打听到这样的事情,岂有不出兵的,这些人,可不是自己的弟弟高仙灵那样的草包,一有机会就会见缝插针,抢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

    他之所以留下牛僧孺,说得好听点是帮助唐朝,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别要搞个全军覆没,好使他在适当的时候劝他带兵逃回内地。他这样精明的人,一下子就看透了皇上的用心,倒不是对唐朝的能力有什么推许,而是在给唐朝找一个死的借口——

    既然看透了皇上的意思,那就索性成全了皇上,说不定,到时候皇上会嘉奖自己,所以,今天在十里长亭送唐朝的时候,他觉得他送的是一个死人,以区区三万的孱弱老弱兵力,失败是肯定的,只要人员伤亡不是太大,也许皇上会看在他是驸马的份上不杀他,但这辈子的仕途,算是已经走到了尽头。

    唐朝这小子为什么这么蠢,惹皇上干什么?

    他当然不知道,不是他惹皇上,而是皇上惹他!

    “去!王维的诗写得好,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函谷无故人,来,我们干了此杯,祝你在西域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唐朝大笑:“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高大帅的话,痛快!”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一跃上马,带领六百家将,风驰电掣的去了!

    高仙灵轻轻的将手中的杯子放下,自言自语道:“奇怪,人人都说这年轻人厉害,怎么武功还是暗劲层次,倒是他家将之中一个秃头的人,武功深不可测,要是以后唐朝败了,倒是可以招揽这样的人到我麾下!哎,唐朝,你可要听牛僧孺的话,因为我真的不想你死!”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去得远了。

    他要去的第一个关口,是雁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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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三章雁门关
    雁门关雄伟壮丽,直通北国,是通往突厥的必经之地,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也是阻止燕代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一重屏障,巍峨高大,如一把巨大的锁钥,横亘在天地之间,无数大雁正从关上低洼的地方飞过,因为地势太高,大雁飞翔的时候也只能从关口的低洼之处鱼贯飞过,因以雁门云。

    其时雁门关的守将是张文远,封为镇北将军兼骁骑校尉,有八千朝廷精兵驻守在此,听说新任安西都护唐朝经此到北方燕然山就任安西都护,自是早早的开关迎接,要给他一个好印象。他虽然不属于唐朝直接管辖,但毕竟在安西这个地方,还是间接的在唐朝手下做事,所以不敢得罪了他。

    唐朝时的安西都护辖区,包括今新疆天山南北和印度周边的地区,土地辽阔。

    “下官张文远恭迎唐朝大帅!”刚到关口的时候,守将张文远带领着一大批属下将佐夹道欢迎,盔甲鲜明,精神抖擞,刀出鞘,弓上弦,一个个剽悍无比,一望而知是北国经过千锤百炼的精兵!

    唐朝心中暗叫了一声好,走了这么久,所过州县,虽然都是盛兵相迎,但却以这里的士兵最为精锐。

    验证唐朝身份的士兵早已经将唐朝大都护到来的消息报告了张文远。

    “免礼!”唐朝伸手一扶,像他他拉起来,但忽然之间感觉不对。

    因为感觉到张文远的手上似有千斤之力,自己轻轻一提,竟然提不动他。呵呵,唐朝心中冷笑一声,考我的武功来着?

    当下不动声色,潜运内力,双臂虚飘飘的一提,张文远立即感觉身子抽空,离地有一尺的长度,然后被唐朝迅无论的放下地来,旁边的人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交手的经过,但试探已经结束。

    唐朝已经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不错,根基更是十分的牢固,唐朝虽然看似轻描淡写的将他托了起来,但其实是用出了全力,好沉稳的身法!

    但就算是这样,张文远心中已经是大惊,本以为这少年人没什么武功,但想不到功夫竟然这样的好,一个不小心,竟然被他听出了我的重心,随即出手破去,武功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

    其实,他虽然害怕开罪唐朝,但是毕竟对唐朝甚为轻视,以为他只不过是靠着一张小白脸和祖宗余荫当上这样大官的,所以心里十分的看不起他,搭手的时候趁机试探一下他的武功,倒也并不是有什么恶意,只是一时为之,以为唐朝武功低微的话肯定是不知道自己是在试探,想不到吃了这样一个大亏。

    “请,请进,唐大帅!”张文远一张脸涨红,但眼睛里全是恭敬之色。

    唐朝身后的人,只有舍瓦等人看清楚了刚才的事情,见唐朝并不见怪,和蔼的走了进去,一路之上,三步一兵,五步一岗,个个标枪一样的站着,使他甚为满意,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来。

    张文远是久在官场的人,武功厉害但也不是笨蛋,一进去的时候礼物送上,竟是三千两银票。

    唐朝欣然接过,这点小钱,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收得干脆,却使张文远对他产生了不少的好感。

    “你的武功,似乎是传自少林寺一路,刚猛暴烈,有摧枯拉朽的气势。”唐朝喝了一茶,随口说道。

    张文远再也想不到唐朝不说官场上的升迁贬谪之事,而是说起武功,兴趣大起,点头道:“是的,我是少林寺十三神僧的第七代传人,学的是金刚掌法和拳法!”

    “哦,原来是名人之后!”唐朝颔,想起了唐朝开国时候的事情,这十三个少林的和尚投身李世民的军中,立下很大的军功,这十三人因为有功于朝廷而被封为国公,但是他们却不羡慕富贵荣华的生活,只要求继续在少林寺中修行,李世民甚为感动,将少林寺周围田产赏赐无数给这些人,就将少林寺作为这些人修行的地方,受国家保护,后来则渐渐的打出了少林寺的名声,这些和尚大都收了徒弟,一直流传了数千年。

    唐朝穿越到这个时代,和公卿聚会的时候难免会有人说起当年之事,他所以得知。

    “不敢,唐大帅,您年纪应该不大,为什么却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下官真的是甘拜下风!不知道您刚才将我提起来这一手,是什么功夫,真的是太神奇了!”他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无比艳羡的神色。

    唐朝哈哈一笑:“张大人太谦了,我这一手,是我学的唐手之中的一种手法,叫做听劲,一接触到你身体的时候,能够准确的判断出你的重心,然后破坏你的平衡,我刚才那一下,只是攻了你一个出其不意,其实你的功夫,还远远在我之上!”

    唐朝现在知道了,自己所练的《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后世流传千古的唐手。

    “听劲,真的是太奇妙了,可惜我不会这门武功。”他言下十分的唏嘘。

    唐朝忽然拉起了他的手:“张大人说哪里话,走走走,本帅有几句话要单独和你说说!”说着向身后的舍瓦和专氏四虎使了个眼色,专信打理长安的事务,没有跟随前来。

    张文远立即会意,当先领路,来到了一处秘室之中,关上门道:“唐大帅,有什么话您尽管说!”

    唐朝却不急,将《括苍山武经》之中听劲的法门说了,如何掌握敌人的动势,如何感知敌人的重心,虽然这个时代的人,不像穿越前那样明白的学物理书什么叫重心,但还是很快明白了,接着唐朝介绍了该怎样听出重心,怎样破坏,张文远听完,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谢谢唐大帅大恩,我得您指点之后,武功至少可以提高三成。”

    他说的不错,这人练武也很刻苦,但是仅仅涉猎了金刚拳法,一味的刚猛,遇到低手倒没什么,还能打出威势,但是遇到高手则不然,一味出拳凶猛,后力肯定不继,势必落败!

    唐朝教他的听劲,乃是给他打开了一扇神奇的武学之门,怎样将自己的力量用得恰到好处,更加巧妙,他如何不喜?

    “呵呵,这没什么,只是我学的一点粗浅功夫,希望这样切磋,我们以后经常进行。”说着他开始往外走,似乎施恩不忘报。

    当然,唐朝心中知道,这是以退为进的手法。

    果然,张文远拉住了他的手:“唐大帅,您要求我什么事这么难开口。您放心,就是杀了我头,我也张文远也不皱一下眉头,您要是不嫌弃,把我当个朋友,以后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总之,我张文远这条命,是卖给你啦!”

    他这样在官场之中混了这么久的人,一见了唐朝的架势,已经知道了**分,之所以不立即表态,他心中也是在悄悄的权衡,但现在,他忽然之间豁出去了,当下说了出来。

    唐朝大喜:“得兄如张文远,吾之愿也!”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他知道,现在自己是在进行一场赌博,要是胜了,可能风光无限,但要是败了,却是有可能身异处,而且也要张文远担上一条性命,他正是拿不准张文远是不是个血性汉子,所以只谈武功不说别的,其实也是难以开口。

    “唐大帅,就是您不说,我也知道您求我做的是什么。”张文远说道,声音出奇的镇定。

    “是什么,说来听听?”唐朝来了兴趣。

    “您是想向我借兵,我说的没错?”

    “哈哈,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张文远也,你是怎么知道的?”唐朝很激动,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这还不简单,从来没有一个当大帅的人要教手下的将领武功,还有,皇上这段时间接二连三的将镇守北国的军队调回中原,肯定是不想要北方了,但想不到却派了你这样一个年轻的人来当统帅,而且身边没有带粮草,这难道还不能说明这是皇上故意让你来涉险的吗?”

    他所有的都知道了,这人显然是个熟悉官场的人,什么都瞒不过他。

    唐朝喟然叹息一声:“张大人说的不错,我虽然是皇上的驸马,但皇上似乎不喜欢我,这次派我到这里做安西都护,将原来的精兵都调回中原,不粮饷,摆明的是要等我兵败之后好撤我的官,倒不是真的不想要北国这大片土地了。”

    见唐朝诚恳,张文远甚为感动:“难道大帅这样坦白,那这样,我关上的兵士,您带五千精兵在身边,只留三千守关。”

    “啊,这,要是皇上知道了,怪罪下来,却不是我连累了张大人?”唐朝有些忐忑,毕竟,张文远和自己虽投契,但是毕竟是初交,就这样把全副身家性命压在自己身上,风险是巨大的,他本来的意思,只是要他答应在困难的时候派兵相助,但想不到他竟这样的慷慨。

    张文远就道:“唐大帅,您放心,您这样肝胆相照的人,福星高照,纵有小小的坎坷,但必定能够终成大业,我知道,我这样做,等于是在赌博了,要是您能控制住西域局势,那我就赢了,反之则将这条性命搭上去,大丈夫生于世间,想要建功封侯,总得赌博几次,这一次,我豁出去了!”

    “好,好汉子,您这个兄弟,我唐朝交了!”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

    但张文远的心里,却是异常的高兴,心中想,我精通相学,一看这唐朝的相貌,就知道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吉星高照,就有些须的危险,总能逢凶化吉,因此才答应了这样一项重大的决定,可不仅仅因为唐朝是安西都护,为了巴结他才借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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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四章嚣张的马贼
    唐朝带领五千精兵,马匹三千,辎重粮草无数,心中大定,和张文远告别,逶迤往燕然山而去,进驻安西都护府,势极雄壮。他手上有的是金银,盔甲粮草,自是多多置办,虽只有五千人马,但是军容整肃,自觉战斗力很强。

    唐朝在行军途中已经将手下六百家将分派进军中担任小头目,更将四千人的军队分由专氏四虎率领,每人带一个千人队,有点像突厥的千夫长,他身边除了六百家将和一千精兵,就是舍瓦、隆多,以及班林和辛白江,组成中军,行军的时候组成的是长蛇阵。

    毕竟,张文远深知西域形式复杂,随时都有生战争的可能,这样用先锋军哨探,中军缓缓推进,步兵和辎重紧紧跟随,为的就是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西域的马贼,有多国人参与,并不像是中原内部的战争,都是汉人之间的混战。往往马贼之中,有吐蕃的、南诏的、甚至波司、大食的人,肤色人种都不相同,但却能因为共同的利益组成一只军队模样的集团,这就是西域各国都闻风色变的马贼!

    其实,国家与国家之间,比如唐朝和突厥,即使生大的战争,但也不可能一直的打下去,永无休止,多数时候是大多互相妥协,形成一种互不侵犯的局面,也就是唐朝这样的安西都护最希望看到的事情了,毕竟,经常作战,难免一败,一旦失败的消息传递进本国国王的耳朵里,自己这个帅位就岌岌可危了。但马贼不同,马贼是一批凶残成性的人,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规矩,只以获得利益为天职。

    当然,马贼也有马贼的规矩,就是不抢劫老弱妇孺,除开之外,烧杀抢劫,**掠夺,那是不在话下,他们可以拦截商队,也可以攻击各国的政府驻军。不过一般情况下,马贼虽然凶猛,个个都是杀人如麻,武功高强之辈,骑在大马上,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但一般马贼还是没有实力和各国的驻军相抗,要是遇到军队保护商队过沙漠向西域各国而去,大多不敢打什么主意。

    但在西域广大的地域里,却有一只马贼队伍,完全有能力和各国的军队相抗衡,除了少数单身客商被小马贼抢劫之外,大多数的商队失去物资,被绑票,都是因为一个巨大的组织。

    这就组织就是黄风寨,西域马贼的天堂就在这里,无数的客商都是因为这个组织而倾家荡产,将自己的身躯埋藏在西域广袤的黄沙里。

    这个组织是土匪组织,占山为王,在黄风山设立了总部,巢穴外面是茫茫的沙漠,在到达黄风山总部的地方,有三道屏障,都是西域的天险,围绕着天山,层层的修筑防御工事,宛然一个独立的王国。

    西域的土地,尤其是在边界上,存在着诸多的争端,并且因为领土的原因,各国时常的爆战争,当然,爆战争最多的是唐朝和突厥。一个是东方的大国,想要将手掌伸向西域广袤的土地,另外一个则是善战惯与侵略的游牧民族,双方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

    唐朝开国的时候,中原混乱,突厥趁机扩张,但后来李世民派李靖打败了突厥,将他们向西方赶走,不过,对于这样的游牧好斗的民族来说,赶走只是暂时的。他们在逃走的过程中,不断的兼并弱小民族的土地,养成气力,不几年又来和唐朝争锋。

    当然,吐蕃和回纥也是不容小视的力量,他们的支持与否,很多的时候能左右战争的胜负!

    当然,不仅仅这两个国家,还有大食、波司、天竺这三个国家,虽然不直接的参与战争,但是却有无数的武功好手,为了西域的利益,参与角逐,或是投军,或是加入马贼。

    另外,还有奚、契丹这两个国家,现在虽然弱小,但是却有少数民族的凶悍,占有一块领土,和周边民族贸易,也经常爆战争。

    所有这些因素,构成了西域社会的复杂,也就是为什么以高仙芝那样厉害的人,也觉得唐朝毫无希望的道理。

    以前,唐朝在安西都护府驻扎了十万军队,虽然不可能全部都是精兵,但是两三万精兵是有的,一旦生大的战争,自也有足够的兵力防守各处关隘,不使利益受到大的损失。毕竟,成天络绎不绝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不说别的,就光是这保护费,也是一项巨大的收益。

    历朝历代,就算是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但海关上的收入,最少的时候,还是抵得上大清田赋的所有收入,数千万两白银,这是不可小视的。唐朝的贸易并不比清朝的时候少,反而更加庞大,这就使控制丝绸之路的国家,说得直白点是军队能得到丰厚的利益。

    近十万的唐朝驻军,开支是巨大的,要不是李隆基命令军队就地屯田,还有就是向过往客商征收税务,根本支撑不起庞大的开支——

    行军途中,专仁忽然跑马回来,拿着一个公文袋。这袋子是一个红色的牛皮所制,上面盖了八百里加急的邮戳,显然是军机大事。

    唐朝就立在马上拆开,公文如下:“下官安西副都护牛僧孺泣血告急,西域地界最大的马贼黄风寨正攻打燕然山,想要一统天山南北,下官已经坚守一日一夜,但贼势猛烈,燕然山外屏障三处已经失守,现已经收缩防守于都护府,深沟高垒,拒不出战,急切盼望援救!下官可坚守一旬,旬日之后,纵粮草无忧,但兵力疲软,多不堪战,只有撤军一途!”

    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是给自己这个安西都护的大帅的,一封却是给朝廷的。

    看这信使汗透重衣的样子,就知道他冲出来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黄风寨的马贼看来真的是肆无忌惮了,居然嚣张到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根本重地,显然是其志不小,正如牛僧孺所说,想要统一天山南北,控制丝绸之路。毕竟,靠抢劫,永远不能洗清强盗的罪名,但要是像唐朝军队这样堂而皇之的收取保护费,却就是另外会议回事了。他们已经探明白,唐朝皇帝李隆基好象是了疯,竟然将镇守西域的十万大军撤去七万,而且留下的三万都是老弱之兵。黄风寨安插在军中的探子火的报告了黄风寨的马贼头领霍伤。

    霍伤是头老狐狸,来自波司,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不仅精通西域各国武功,尤其是阿拉伯武功,更精研唐手,是后世阿拉伯沙漠上最强大影响力也最大的强盗“山中老人”霍山的先祖。

    他一接到这个消息,就立即的判断,要不是唐朝国中生了重大的叛乱,就是疑兵之计。他有理由相信,如此丰厚的油水,西域各国都是垂涎三尺,唐朝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清楚李隆基这个人的性格,绝不属于傻子一流。

    再后来,他在长安的探子飞鸽传消传到西域,他就率先动手了。

    他知道的,即使自己不动手,也有别的国家抢着动手。

    现在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他以前受高仙芝的气太多了,偏偏又拿他没有办法,直接对抗那是肯定处于下风,下毒行刺也没有用,以高仙芝强横的武功,他知道,并不在自己之下,行刺也形同虚设。

    他一直在等机会,等高仙芝离任的一天。

    其他各国,也或多或少的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都在静观其变,只有霍伤最是心急,所以不惜进攻安西都护府,要将唐朝的势力彻底的赶出天山,到时候,能他对抗的就只有突厥的骑兵了,那就大大的轻松了,可谓是去了一个大大的眼中钉。

    唐朝在西域的势力,在许多外国人的眼里,就是强大的难以撼动的存在,以突厥颉利可汗的厉害,竟然还是败在李靖的手上,数十年来,唐朝在西域的守将都是十分厉害的人物,这使得西域各国都憋着一肚子的火。

    其中和安西都护府矛盾最大的就是突厥和黄风寨的马贼了——

    其实,突厥可以控制大沙漠,也能从无数的客商身上获得利益,毕竟,突厥虽然不如唐朝,在西域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就是汉朝时候的匈奴,虽然一分为二了,但是依旧不能小视,不用像黄风寨这样**裸的抢劫。

    马贼也是人,马贼也有廉耻,他们也不希望一辈子都是强盗,所以他们要攻占安西都护府,堂而皇之的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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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五章混战
    唐朝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门,距离安西都护府只有数十里的路程,甚至凄厉的喊杀声都能听到。当然只有舍瓦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才能隐约的听到,但唐朝忽然一挥手,全部队伍随即停下。

    唐朝知道,现在是布置战术的时候了,毕竟,等到一交锋时才布置,已经晚了,那可是大大的贻误战机。

    唐朝带领舍瓦和隆多等人,骑在大宛国的高腿良马上,跑到队伍的前面去了,这个时候,专氏四虎已经约束手下停止前进。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锐气,要知道,一只军队的第一战很重要,可不能折了,这是历代的人,只要读过《左传》的人都知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唐朝语文也是不错,记得当时语文老师还要大家将这篇课文全文背诵。

    穿越这么久,他虽然不能完整的背出来,但是这些重要的句子却还是不会忘记的。

    唐朝忽然跳下马,对身后的隆多道:“隆多将军,我以主帅的身份命令你为前部先锋!”同时拍了拍手中的马:“这匹马,是皇上临走的时候送给我的,产自大宛国,是良马中的良马,每当交战的时候它就会格外的兴奋,是战场上的上品战马,你拿去!”

    “谢大帅!”隆多大喜,接过缰绳,一跃上马,这马没有一丝的惊诧,显然是冷静非常的马,很可能曾经上过战场。

    唐朝时候,天下最出名的马,自然要数李世民收藏在凌烟阁的几匹他曾骑过的宝马了,但说句实话,像什么赤云、追电、落风这些名马,虽然都是万中选一的龙马,但毕竟数量太过稀少,只能给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骑骑,以显示尊贵,却是不能大量的用在战场上了。

    真正的好马,最出名的自是产自大宛国的良马,这是和山上的野马(也称天马,雄健无比)交配之后产出的崽子,长大了通体红色,出的汗也是红的,这就是金庸小说里面写的汗血宝马。

    但是产量也不多,战阵上经常用的战马几乎都是身高腿长的山东豢马溪出来的大马,燕赵北国多是用这种马武装起来的,不像川马和藏马身躯矮小,不适合冲锋作战。黄风寨的这些马贼响马大多是靠抢劫过往客商的良马为座下马,当然也不惜重金从山东、河北等地收购,毕竟,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猖狂,敢打安西都护府,就是因为他们的座下有好马,一旦交战不利,也可以千里遁走,这当然是各国都拿马贼没有办法的原因。

    试想想,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一个个身上都是长兵器,长刀大枪,杀人抢劫之后就走,等大队伍人马到来的时候,这些人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根本是拿他没办法。

    当然,不可否认,西域国家众多,黄风山又处在几个国家的边缘地带,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花偌大的精力去收拾这些响马,并且他们都知道,一旦自己收拾这些响马的时候,别的国家又会动自己的心思,并且这里是响马的天堂,杀了一批,又会产生一批,不过是空费精力,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消除这种现象,也就习以为常了——

    隆重前段时间因为伤心父亲之死,硬是要和唐朝闹矛盾,毕竟,这小子认为是唐朝害了他父亲铁信部的性命,好在杀死铁信部的那个将官也在岭南混战中死了,隆多查了个实在,也就没有话说,遂真心投降了唐朝,做了他的家将。孟笑知道隆多武功高强,不时的派人来拉拢他回岭南,但他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婉言谢绝了。

    尤其是上次在庭院之中比武过后,隆多更是对唐朝佩服得五体投地。几个月前,他和唐朝还可以一战,唐朝当时也是靠着藤甲胜了他,所以他心中不服,一定要和唐朝再次比过,结果唐朝当时个他一比,他竟然没有坚持多久,在第十五个回合的时候,将厚背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唐朝的刀法,已经大进,而且更加恐怖的是,唐朝的武功,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竟然能拨开他的绿沉枪,直接停在他的脖子上。

    这就说明,短短几个月时间,唐朝的武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的确,唐朝现在的武功,从初通暗劲到练到暗劲的顶峰,度化的境地,最重要的有自身血管经脉粗大的因素,换了是其他的人,至少得三年五载才能够有这样的成就,并且威力还大大不如唐朝。

    可以想象,唐朝的经脉比一般的练武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其中能存贮的真气自然比一般的人多了一倍,经脉筋骨粗壮之后,能爆出去的能量,也比一般的练武者多了一倍。也就是说,他只是随便的一拳一刀,就可以当别人使用暗劲出的力量。

    这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不断的施暗劲,却不伤身体,天下间又有谁能挡得住!

    战胜隆多这样天赋常,但是不会内功的人,那是在情理之中。其实,当时唐朝也没也怎样在招数上胜他,就是出招快捷,出招沉重,十五招下来,隆多已感支持不住,自然败在唐朝的手上。

    并且,以李隆基的厉害,也败在唐朝的手里,中了化境高手的一拳,膀子并没有粉碎,反而能够很快的复原,这样惊人的修复能力,也是拜唐朝经脉粗大之所赐,不然的话,以唐朝的武功底子,别说练成高强武功,就是像一般武士也是困难——

    唐朝随即坐上隆多的战马,吩咐专氏四虎带兵紧紧跟随,重申军令:“退后者斩,不服从军令者斩,众将务必努力向前,多立军功!”

    众军凛然听令,唐朝现在内力已有相当根基,随口说话都是声震四野,自有大帅的威势。

    军队随即起行,在云门外十里,遭遇了黄风寨的响马。

    只见烟尘蔽天之中,冲来无数的骑兵,每个骑兵都是手握长刀,喊声如雷,更增威势。

    隆多将手中绿沉枪紧了一紧,当先迎了上去,身后弓箭手射住阵脚。

    有几个凶悍的黄风寨骑兵冲杀了几次,但冲不动阵脚,都退后了,显然知道这是来了援军,号角四起,无数人马向隆多涌了过来。

    隆多手持绿沉枪,骑大宛马,精神抖擞,厉声高叫道:“大国交锋,先通姓名,我乃大唐先锋官隆多,谁敢与我决战?”

    他这几句话甚有气势,顿时将一个抽持阿拉伯大砍刀的将领震慑住了,本来,这个将领见隆多刚才连杀三个冲阵的骑兵,都是一枪就撂死,想来报仇,但听了如此**的喝声,还是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漫天灰尘已经慢慢褪去,从烟雾之中出来三个青面獠牙的领袖模样的人,一个个面目狰狞,高鼻子深目,显然是胡人。

    “啊,送死的来啦,老三,你先上!”最左边一个满脸大胡子额头上长个肉瘤的胡人喝道。

    最右边那个满脸刮得精光,全身如铁的汉子一听,虎吼一声冲了出来:“我乃是黄风寨龙卷风三兄弟的老三不留活口蓝沉,你纳命来!”

    的确,一提起龙卷风三兄弟,西域之人无不变色,因为这三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老大武功最好,好色;老二武功其次,好杀;老三武功最低,嗜杀!恶迹最重的就只个老三,似乎他是魔王转世,喜欢将人杀了,还要残忍的折磨,什么断手断脚,挖眼这些,在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这三人本是波司出名的强盗,犯了大罪之后无处容身,只好前来投靠霍伤。

    霍伤正是用人之计,素知道这三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叫这三人带兵,果然是残忍恶毒,在西域狠狠干了几票,凶名昭著,更得霍伤信任,这次攻打安西都护府,早就预料到唐朝可能会有援军,于是事先叫这三兄弟埋伏着。

    想不到这三人自恃武功高强,竟然不听霍伤的话,一见军马出现,竟然是铺天盖地的杀来,显然没有将唐朝的这点军队放在眼里。

    的确,唐朝现在虽然有近六千人的兵力,但是和黄风寨的响马一比,在数量上那是大大的吃亏,因为龙卷风三兄弟手下的人马,有一万人,并且都是凶名在外,能征善战的人物!

    两人交手一招,互相忌惮,手臂都被震得隐隐酸麻,知道对方身手很是厉害。

    唐朝随即带领舍瓦等人赶到,排成阵势,在门旗下看两将交手。看了片刻,两人已经转灯儿似的交手了十余招,心中震惊,想不到就是西域的响马也这样厉害,将身边的乌骨弓取下,交给般林,小声吩咐道:“我挡住你,你悄悄射他一箭!”

    班林会意,接过弓,搭上箭,由唐朝和舍瓦把他挡着,觑得亲切,一箭射出,正中蓝沉的肩膀。

    蓝沉身上穿了重铠,并不能伤了他,但却使他大吃一惊,刹那之间刀法散乱,现出一个大大的破绽。

    隆多大喜,知道机会难得,一枪锁出,扎了他个透心凉,倒撞下马,血流满地而死!

    龙卷风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见状气得哇哇怪叫,就想冲出,唐朝早有准备,知道敌人锐气已泄,按剑大喝:“给我冲啊!”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昏地暗,黄沙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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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六章犄角之势
    也幸亏唐朝使用诡计,出其不意的进攻龙卷风三兄弟所率领的马贼,舍瓦和隆多分别对上了三兄弟之中的老大和老二。隆多和老二蓝鲸战了个旗鼓相当,但老大蓝勇虽然厉害,但比之舍瓦就差得远了,只短短三个回合,蓝勇就抵挡不住,当先退走,唐军声势更盛,虽不足六千人,但却还是将众马贼击退。

    也幸得龙卷风手下的马贼都是杀人无数,一个个冷静凶残,纪律严明的队伍,这才没有溃败,龙卷风老大和老二且战且走,唐朝带领大军追赶三十里方回,缴获旗帜马匹不少,杀马贼近千人!

    唐朝带队而回的时候,正碰上包围都护府的马贼头目寇明逃走,截住了大杀一场,斩千余级。原来是牛僧孺遥见唐朝大军来援,开关杀出,内外夹击,黄风马贼虽然素以凶悍著称,但似乎并不擅长阵地战,见陷入包围之中,先已经乱了,因此大败!

    牛僧孺骑在一匹大马上,连续三刀砍下三个马贼的脑袋,高叫一声:“唐朝大帅,不用追了,赶快随末将进入都护府!”

    牛僧孺何等的武功,以前在玉真长公主地牢的时候就传过唐朝内息运行的法门,这样一提高了声音,用丹田之力喝出,在厮杀喧天的战场上也是清楚的传进了众人耳朵。

    唐朝见马贼大败,本想再趁机追杀一番,听见牛僧孺的声音,立即知道必有原因,喝令鸣金收兵,在牛僧孺的带领下进入了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坐落在燕然山之北麓,依山傍水,在唐古拉山的中断,潺潺的唐古拉河从脚下流过,属于黄河的支流,四望黄沙漫漫,天上白云尤其的高远,又是通往西域的要塞,南北一望,并无尽头,无限的苍凉意涌上唐朝的心尖。

    “呵呵,王之焕写诗说‘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说的就是这里的景象了?”唐朝忽然之间胸怀大畅。

    但牛僧孺显然没有他的心情好,应付似的笑了笑,心中道:你这无知小子,头都要伸进棺材板了还有心情看风景?但碍于他毕竟是上司,说道:“是啊,风景是好,有意境,不过二弟呀,现在情况糟糕到了极点,我们得马上商议一下,不然有灭坚守区区几日等待援军,就是坚守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竟然急切难下!

    当然,牛僧孺治军有方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要不是他在近三万守军之中选出八千精兵出去和唐朝夹攻龙卷风兄弟,恐怕还不能解去东面的包围。现在龙卷风一败,只剩下西北马贼的主力,倒是可以微微的喘一口气,也可以振奋一下城中低落的士气。

    毕竟,马贼太强悍了,遇见了只有逃的份,现在朝廷来了军队,能打胜仗,就说明是精兵!

    其实从根本来说,李隆基这次为了对付唐朝,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如果唐朝故意大败,甚至和霍伤勾结,一定可以占领天山南北的大部分地区,控制丝绸之路的起源,和唐朝廷展开旷日持久的战争,那样的话,北方边境就会陷入非常危险的存在。不过这些,李隆基显然没有深思熟虑,他恐怕已经被上次在勤政殿里的那次失败气疯了头,非要整唐朝不可,要是换了在三十或者十年前,李隆基绝不会如此昏庸,但一个人掌握大权久了,渐渐的就会变得目空一切,以为天下什么事都可以不在乎,什么人都可以蹂躏,渐渐的走上了当年隋炀帝的老路,不过还好,他还不像隋炀帝那样滥杀无辜,在天下间广结仇怨。

    唐朝和牛僧孺骑马赶到西北角的时候,双方攻打得甚为激烈,乱箭横飞!

    霍伤的马贼抢劫客商虽然厉害,但是阵地战却不是他之所长,因此一进入唐军的射程之内,就非常难过,折损几个好手,只得暂缓攻击。

    唐朝到达的时候,战斗刚刚平息。

    唐朝看着坚固的城墙,无数的箭孔,心中稍定,向身边的牛僧孺道:“敌人攻势受阻,一定是在准备攻坚的利器,正好叫战士饱餐一顿,等一下战事一起,我要你带领三千精兵作为前驱,务必要挫折霍伤的锐气!”

    “这,大帅!”在众人面前,自然不能叫他二弟,但他的语气显然很焦急,“我们现在的兵力虽然不少,但是精兵太少,这样开城出战,大大的不利,还是先避其锋锐,然后再图进取的好!”

    唐朝甚为不悦,拿眼睛向他一横,自有一种巨大的威严,这是长期身居高位的人养成的一种官威。

    牛僧孺虽然武功绝顶,但是见了唐朝的眼光,还是情不自禁的畏缩了,不敢多言。

    就见唐朝脸色铁青的说道:“大丈夫而处世间,岂能坐让机会流失!牛将军的话,过于示弱,以后不要再提!诸将给我听着,城内的兵士,激战很久了,自然不能用于战阵之中,但是本帅带来的五千精兵,却是两战两胜,加上是在雁门关镇守的精锐之兵,都是身经百战之辈,当此国家用命之时,务须努力向前,请大家跟我一起高喊三声,唐朝必胜!”

    “唐朝必胜!唐朝必胜!唐朝必胜!”这三声一吼,响彻云霄,有山摇地动之势,军队的气质也就变了,有一种昂扬的情感在里面。

    唐朝甚为满意:“牛僧孺听令,你带本帅手下大将三员,专仁,专义气,专智,再加三千生力军,等霍伤下次动进攻的时候,给他以猛烈的冲击,本帅自会带大军殿后,务必要大开城门,一山崩海坼之势击溃霍伤的马贼!我在北面兵力强于他,士气强于他,兵士的战斗力强于他,若有不胜,尽皆斩!”

    这几句话森然的从唐朝嘴里说出来,有一种斩钉截铁的决断,下了死命令!

    而唐朝也觉得,是该下死命令的时候了!

    只听唐朝说了最后的几句话:“敌军若败,一直穷追,趁势夺回云门城堡,就地驻扎,霍伤刚刚占领此地,必没能将粮草辎重搬走,务必死守!和城内诸军形成犄角之势,敌人攻击我则你攻敌之背,敌人攻击你则我攻敌人之背,如此,则能固守,则能固守!”

    这是一个大胆的计划,虽然唐朝熟读兵这是一个妙法,一个以弱胜强的妙法,但若没有得力的人手居于险地,还是不能成功,不过唐朝和牛僧孺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之中相处数月,自是深知他的才能,长安临走的时候又听到高仙芝对他的赞美,说他可以当十万雄兵,唐朝虽然不信,却也他极为厉害!他本想叫舍瓦出去居险而驻,但考虑到牛僧孺毕竟在西域多年,熟知地理,也就将他派了出去——

    牛僧孺心中虽然郁闷,知道唐朝用的是犄角之势,摆明了一副固守的样子,这样的安排,自己冒的险是大了些,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是有可能创造奇迹的选择,但是这些,却是牛僧孺不愿意看到的!

    他甚至觉得,唐朝已经看破了高仙芝和自己的阴谋,其实真正意义上,牛僧孺想要的,是做安西的正都护,而不是副的!

    高仙芝在临走的时候就和牛僧孺计划停当,示弱,固守,西域各国势力包括马贼都会插手,到时候,经久不能平息叛乱,李隆基一定会罢免了唐朝的官职,到时候,再请求朝廷军队的支援,以牛僧孺的能力,再有大军相助,自能轻易的收复实地。他牛僧孺想要不立大功也不行了。

    可唐朝就仅仅一个犄角使势的计策就将他的算盘全部架空,自己先前危言耸听说各国都有可能派兵,实力单薄等话,居然对唐朝没有产生半点影响。

    此子的确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哎,我也不能败,要是我故意败的话,唐朝固然会受到罢免,而自己也是受到牵连,他很郁闷。

    好厉害的唐朝,他不仅正确的估量的现在的形式,敌强我弱,而且做好了稳固防守以图进取的准备!

    在他的感觉中,他以为唐朝一来,鉴于自己对西域的熟悉,一定会事事都听自己的,结果却是大谬不然!

    但再郁闷,军令如山,他是不能违抗军令的,他全身披挂,带兵而出!

    喊杀声再次响起,霍伤动了又一次的攻击,新的战斗即将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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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七章断粮道
    唐朝命令守兵不必急噪,小心防守,现在手上有的是兵力,防守自是轻而易举,果然,霍伤再次强攻很快支持不住,准备撤退。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当先披挂,冲阵而出,他身后则是舍瓦,带领六千精兵横击而出。

    这两员大将,在哪里都算是上是虎将,一个已经十分厉害,更不用说两人了,这一冲出,像猛虎下山,山崩地坼一般,顿时将霍伤的马贼队伍冲散。霍伤看唐军势头猛恶,亲自来迎当先的牛僧孺,两人正是对手,交手三合,不分胜负,惹恼了后面的舍瓦,大吼一声,和牛僧孺夹击霍伤。

    这样一来,霍伤顿时抵挡不住,虚晃一招就退入了箭阵之中,唐军大胜,冲阵而入,如入无人之境,毕竟,打仗靠的就是主将的气势,很多以弱胜强的战斗,都是主将勇敢,武功高强,才能将敌人击溃,连霍伤都败退,其余人就算武功不错,但气势已沮,自然不能抵挡。

    更加要命的是,城门大开,唐军随时有可能冲出来,一鼓作气歼灭自己,其实,他哪里知道,唐朝这样只是虚张声势,并不敢弃城攻出,唐朝现在手上的兵力,只有八千人,而北门的马贼,兵力在二万人左右,本来对唐军形成包围之势,只不过刚才由于牛僧孺和舍瓦冲出的缘故,霍伤稍微慌乱了一下,但随即手提宝剑,喝令手下马贼列成阵势,正要将牛僧孺和舍瓦包围在垓心。

    就在这个时候,城上的唐朝立即看出牛僧孺等人危险,命隆多为先锋,冲杀霍伤军的后背。

    霍伤最忌惮的就是内外夹击,赶紧风兵防守,派手下大将车一经敌住隆多,亲自押阵,防止唐军冲动阵势。

    在战场之中,主将最害怕的就是敌军冲动阵势,因为一旦被冲动,就会立即处于下风,往往兵力强于对手却免不了大败的命运。霍伤久于征战,自然知道被唐军冲动阵势的后果,所以亲自押阵。

    但唐朝随即鸣金收兵回城,他这样做,只是给牛僧孺和舍瓦夺取云门制造机会,牵制霍伤。这个时候见舍瓦等已经冲阵而去,也就停止了进攻。

    霍伤命令士兵趁机抢城,但城上流矢如飞,怎么能轻易攻得上去?

    其中最厉害的,自然要数隆多和唐朝的神箭,几乎是箭无虚,箭上又附带了暗劲,中箭之后,自是尸横就地的下场,并且更加恐怖的是,不论是击在盾牌上,还是身上,都一样的射下城头。

    这就使得霍伤的攻击部队损失很大,但是却没有进展,无数的云梯被推倒,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表明又一个马贼从云梯上摔了下去。

    而他们除了用云梯进攻,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进攻了大约一个时辰,霍伤猛然醒悟,不好,他看到了云门城堡旗兵向他冲来!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舍瓦和牛僧孺带了近六千人的军队冲出去,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冲出去?

    唐朝显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派六千军队出去,削弱自己这里的防守力量,这是为什么?

    当看见这个旗兵的时候,他忽然之间明白了:唐朝原来打的是云门城堡的主意!

    果然,这个旗兵一到就道:“禀告大将军,云门城堡被敌人攻得危急,请求支援!”

    果然不出我之所料,霍伤跌足大怒,但他毕竟是一个控制力极好的人,随即控制住自己狂的情绪,冷静的吩咐他手下大将车一经带一万五千军马守住北门,南门外还有蓝勇和蓝鲸带一万人守住,唐朝城中的虚实他早知道,不足一万人马,即使冲来来决战也不会对自己造成损失!

    他自己则是亲率领五千精兵前去解云门之围。

    他现在心中已经雪亮,唐朝这样做目的就是要断自己的粮道。我怎么就这样疏忽大意,先前还道是唐朝派这些人冲出去求救兵的,但想不到的是,这家伙并无逃走之意,而是前去攻击!

    这一着,的确是大大的出其不意,不仅霍伤,他手下的智囊月狼可和玉狼可兄弟也是没有想到,敌强我弱,想不到唐朝竟敢派人反来进攻自己已经获得的阵地,那不是以卵击石么?

    但唐朝用兵,就是这样的反其道而行,真的就使自己大大的没有想到。

    不好,既然告急,说明云门城堡真的有可能危急。他这才想到,用兵的精髓,真的要出其不意,想这一次,恐怕真的要出问题。因为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想到了武功奇高的舍瓦。

    我就一直在纳闷,为什么唐朝要将牛僧孺和舍瓦都放出去,原来是这样?

    想到这两人恐怖的武功,霍伤就想轮自己的耳光,他心急如焚的冲了出去,想要解去云门城堡之围。

    但遗憾的是,当他带着五千精兵赶到云门城堡的时候,高高的城池上已经悬挂了大唐的旗帜,红底黑丝绣的旗帜上,写的是一个大大的“牛”字,显然,唐朝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已经占领了云门城堡。

    霍伤跌足大骂:“无耻鼠辈,竟用这样卑鄙的伎俩,敢与我决一死战么?”

    但牛僧孺和舍瓦站在城墙边,扶着防护拦,互相微笑,并不理会他!

    他们刚才抢城,虽然攻了马贼一个出其不意,但是这里是霍伤的根本重地,大部分的粮草辎重都在城里,是他大军的生命线,自然派了重兵看守。可恨统帅这只五千精兵的领墨损却是个好赌之徒,知道霍伤强大,敌人绝不可能前来进攻,因此虽有坚固的城池,但防守却甚为松散,在中军帐中聚众将赌博,玩起了骰子。其实,这也不能怪墨损,因为马贼向来过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向来不受诸多的约束,追求的是一种自由放荡的生活,有的已经泯灭了人性,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以烧杀抢劫为业,哪里受得了诸多的约束。

    霍伤虽以绝世才华将这只马贼武装成一只军队模样,但毕竟在骨子里,贼性难改,要训练成一只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岂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当墨损正在军中大赌博的时候,牛僧孺的军队已经悄悄的潜入了云门城堡,按照唐朝的吩咐,先控制住粮草仓库,一旦不能攻下云门,但至少要将粮草都要焚烧一光。

    唐朝幼时经常读《三国演义》,断人粮道这一招,是向曹操学的。

    等到墨损醒悟过来,唐朝军队已经攻了进来,四处放活,将城中搞得一片混乱。但他是马贼领,平时凶横惯了的,只有他烧杀抢劫的份,别人怎么能这样做,激了他的凶悍之性,当先飞马来迎。

    正好遇到了牛僧孺,交手仅仅三合,被牛僧孺一枪刺死,杀向余众。

    但黄风山的马贼,是出了名的精悍,凶悍,见牛僧孺杀了墨损,并不慌乱,而是负隅顽抗,和唐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幸亏舍瓦等带的都是来自张文远手下雁门关的精兵,平时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交战下来,终于将马贼击溃。毕竟,马贼虽然个个凶悍,但是没有章法的战斗,毕竟不是正规军之敌,再加上舍瓦和牛僧孺英勇无敌,一招之出,必有一个马贼死亡,因此才以极快的度控制住了云门局势,除了逃出两千余人之外,其余的不是战死就是投降。

    也幸亏这样,才使霍伤救援不及,要是再迟得片刻控制住局势,恐怕就永远没有控制云门的希望了,因为霍伤的救兵已经到。

    牛僧孺听霍伤在城下骂战,知道是想激自己开城和他决战,自己的军队刚才攻占云门花了极大力气,已经疲惫,是万万不能和他交锋的,只和舍瓦端和美酒互相碰撞,故意让他看见,哈哈大笑!

    霍伤大怒,挽手上铁弓射出三只箭,如流星一样的上了城头,毕竟,云门虽然城池坚固,毕竟不能与安西都护府相提并论,城墙不甚高,霍伤内劲厉害,箭自然能及远。

    牛僧孺冷笑一声,将手中酒杯翻转,左右开弓,轻轻罩住了来箭,舍瓦也如法炮制,罩住了一只箭,就好象抓住了三只蚂蚁。

    霍伤知道无可奈何,破口大骂,就听牛僧孺大喝一声:“给我大骂之!”

    他身边十多个骂手立即开始大骂,将霍伤的祖宗三代都伤害了,而且这些骂手一个个声音洪亮,吐自清晰,顿时将霍伤的声音淹没了——

    霍伤知道无济于事,现在攻城只是以卵攻石,只得带领五千人马而去,和车一经的人马会合,知道粮草被占领,补给线被切断,等于是被人扼住了喉咙,十分的难受,却一时之间并无善策,本想以摧枯拉朽的形势攻下安西都护,左右丝绸之路,想不到却遇到这样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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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八章龙吟
    唐朝在得知云门已经被攻取的消息之后,开怀大笑,他知道,霍伤已受重创,虽有三万雄兵,但粮草不继,势必不能持久,不像自己先找到坚城为基地。果然,霍伤也在云门失守之后,立即会合龙卷风两兄弟的败兵以及车一经的大军,共三万余人,只攻西北角,务必要在旬日之内攻破城池,他现在的粮草,足够一月之用,当然不会就这样随意的撤兵了。

    他清楚得很,城内连上云门城堡的唐朝军,只有一万余人,且已久战疲劳,若现在一遇小败就撤兵,那不是明智之举,只不过,通过这次事情之后,他对唐朝这位新任安西都护的戒心,却是更增加了一层,一个大意,竟载在他的手里,使大好的局面横生波折。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叫马贼饱餐战饭,准备次日一早全力攻城,务必要先拿下安西都护府,也就在刹那之间,他已经定下了诱敌出城,然后聚而歼之的策略,他知道,唐朝这里是安西的根本,自不会开城轻易出击,但看唐朝的阵法,无疑就是三国以来很流行的犄角之势,虽然是攻守兼具的好阵势,但唐朝现在显然有弱点,那就是兵力空虚。要是想逃走,自己却也是拿他没办法,但他偏偏有一个最大的掣肘,就是不能不顾安西都护府的基业而带兵退走,困守于孤城之中,还不趁势攻之,那是大大的失算。

    这天晚上,霍伤和众兵睡到中夜,忽然听得鼓声如雷,寨子前面无数人马齐声呐喊,全营惊动,以为是唐朝来劫寨,慌忙披挂,各手执刀枪,霍伤也吃了一惊,火穿上衣甲出来,却并无唐军前来进攻,而且一切一如平常,惟闻沙场上无数的火把爆裂声。

    要知道,霍伤也料到了唐朝想要取胜,只有劫寨一途,所以将寨子布置得甚为扎实,周围都是辎重车辆,外面更是层层的骑兵,将中军守护得甚为严密,毕竟,领教的唐朝段粮道的招数后,他是十分的小心。

    怎么回事?正当霍伤全副武装准备好的时候,城中忽然停止了呐喊擂鼓之声,这使得他心中疑惑,但随即明白了,这是唐朝的疑兵之计,想以此扰乱自己的军心,当下严令下去,所有马贼刀出鞘,弓上弦,和衣而睡,不得惊诧,要以不变应万变。

    他心中冷笑,这是疑兵之计,我霍伤岂会中招,自是镇定以待。

    但要命的是,过了一个时辰,马贼刚刚睡下,城中又是钟鼓齐鸣,喧嚣起来,众马贼又是紧张,一个个醒来,凝神对待,做好抵御的准备。

    但奇怪的是,这样的喧嚣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归于平静,等这些马贼反应过来,全神戒备的时候,鼓声呐喊却又奇迹般的消失了。

    这正是唐朝的疑兵之计,要使霍伤惊疑不定。

    就这样,一天晚上四五次的呐喊擂鼓,使霍伤的马贼休息不好,整日处在惊恐之中。不过,惊恐也有个限度,见唐朝每次都是光呐喊擂鼓不动手,霍伤也慢慢的怠慢起来,毕竟,人也有个惊恐疲劳。就好象长期处在高度紧张的动物一样,神经会麻木,这样一来,甚至有的会自然的睡过去。

    这些马贼也是,一晚没有睡好,破坏了他们的生物钟,使得有些人感觉全身无力,昏昏欲睡的样子,体力不济。

    对于武功高强的人,比如霍伤、龙卷风兄弟以及车一经等人,自是不受影响,但是马贼虽然强悍,而且几乎都是身有不错武功的人,但是一般的毕竟都经受不住折腾。

    天刚蒙蒙亮,四周一片静寂,使得西域的景色分外的迷人,有一种朦胧的美,这使唐朝想到了《楼兰姑娘》这有些空灵飘渺的歌,从西域过去数千里,就是古老的楼兰王国,使得唐朝对唐朝的西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也许,我能在这里取得伟大的成功!

    唐朝深深的吐纳一次,出好象拉大风箱的声音,之后,全身精神奕奕。

    幸好,这个时候跟杂他身边的,只有专仁,要是别的人,一定会大吃一惊,一个人吞吐一口气,就能出像牛鸣一样的声音,将空气拉动到有形有质的地步,使空气生剧烈的对流而出声音,这的确是骇人听闻的。

    不过,唐朝现在就是感觉内脏逐渐的强大,练习内功的时候经脉之中奔行的真气越来越澎湃,有一种破体而出的味道,就比如刚才吞吐一口气,自己就觉得精力无穷,似乎可以永远无休止的吸气,而不用换气!

    这就是武功将达到化境的表现,因为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全身精力释放的时候,需要剧烈的氧气,才能使能量在瞬间爆出来,从而在对敌中达到最大的毁灭力量,这就是一个人武功高低的分野。

    你的力量大,但是别人的力量比你的还大,自然可以一锤杀死你,隋朝第一条好汉李元霸就是个例子,裴元庆也算是武功高手了,但是在李元霸面前只接得下他三锤,武功越练到后来,技巧已经慢慢淡化,看重的已只是绝对的力量,所以有些化境的好手似乎能凝聚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一般,其实则是因为他们太强大了,将自己的身体,肌肉,骨骼等练到化境的层次,一动手的时候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出全身之力,喷劲如针。

    试想想,要是谁中了这样的一击还有命么?

    李元霸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他绝不给你近身的机会,还没有靠近他的身体,一锤就要了你的命,也就是这个原因。其实,要是你以化境之力击在他的身上,他照样受不了,不死也得重伤!

    唐朝因为穿越而经脉粗大,正是符合了化境练骨髓改造身体素质的练功路字,所以武功进境极快,短短两年之间,体内就凝聚起强横的内力,不仅将孙思邈以前给自己的四十年功力消化掉,变成自己的,而且自己更培养出纯正宏大的真气内力。

    其实,化境和暗劲的分别,就是看能不能改造自己的体质,以求取得武功的突破。

    人都有一个瓶颈,这也是唐朝穿越前学习的“高原反应”,武功技术到了一定的层次,就似乎再也不能进步了。有的聪明绝顶的人自会找到不少的方法取得突破,而资质一般的人,只要没有名师的指点,很可能就会一直沉沦下去,最终沦为庸手。

    但资质绝佳的人,就能找到种种的方法,取得突破,而后世少林寺的《易筋经》,就是无数暗劲高手梦寐以求的宝典,因为里面记载了怎样改造自己身体的造血功能,怎样避免在真气的运行搬运过程中不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是练武之人最大的顾忌,毕竟,真气是无形无质的东西,在经脉之中运行,的确会对身体某些机能造成压迫,而且极端容易形成错乱,保持住心神就是最大的根本。

    但人的脑子,可不是容易控制的东西,有时候不想想某些事情的时候,却偏偏要去想,不受思想的支配。

    真气在周身百骸之中运行,稍一不受思想控制,就会到处冲突,好比是决堤的水,轻则全身瘫痪,重则性命不保。

    但是唐朝现在的经脉,没有靠任何的《易筋经》之类的书,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改造了血液循环以及真气的循环,避免了走火入魔这最难的一关。

    金庸的《天龙八部》里,游坦之就是在极端懵懂的情况下修炼成了易筋经内功,这才导致武功大进,当上丐帮帮主的,要踏过这一关,比登天还难!

    无数聪明绝顶的人都不能逾越,但唐朝却是天然的逾越了,而且更使人艳羡的是,他的经脉已经改造成功,不知不觉之间身体骨骼已经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现在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真气充溢的感觉。

    就是感觉自己全身的精力无比充沛。

    这一声龙吟,连唐朝自己都感觉到蹊跷,但确实的,他出来了,很长的时间。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产生这种现象。

    其实,这就是他的武功内力已经达到了一种极端充溢的情况之下才出现的吐气现象。

    唐朝知道,后世有记载的,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军中练功的时候就出过这样的龙吟,金庸的《神雕侠侣》里面也提到过,杨过就曾出过这样的声音,都是内力达到极大火候之后才能出现的现象——

    就在外面的战场上,全身披挂的霍伤也听到了这声奇异的龙吟,心中大惊:这是绝顶高手在吞吐罡气时才会出的声音,舍瓦这个绝顶高手明明在云门城堡守护,为什么城里还能有这样的人?

    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唐朝哈哈大笑三声,盘膝坐下,感觉全身真气已经进入化境!

    他需要调节全身气血,同时感受身上产生的种种神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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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九章初入化境
    于刹那之间,唐朝感觉神游物外,同时,全身暖烘烘的,有如许多河流,在阳光之下,汩汩的流动,周身舒服得像是飞升而为神仙,有点像古代道士在道经里描述的成就大罗金丹时的样子。

    一个佛家修行者的身体里成就了舍利,就是佛的境界,而同样的,道家修行者的身体里结成金丹,就是仙人的境界。这是佛道两家达到最高峰时的成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死后,火化之后,全身的骨骼会变的形同珍珠,这就是后世人称的舍利和金丹。

    这是不会化的,像极北之地海上得到的玄铁,坚硬无比,世上很难有东西能将之锻化,是世间少有的宝贝,传说佛祖释尊死后,他的舍利却是全身骨骼都化成玄铁珍珠舍利子,共二百一十六块,成为学武人心中的图腾,成为世界武术界的在珍宝。

    一般的修佛和练道的人,也会有舍利子,但是质量却和释尊这样的舍利子不能相提并论,毕竟,即使稍微硬一点的,也只是能当钢铁,大多数都是生铁级别,真正能像释尊这样全身舍利子如玄铁珍珠的,达摩之后,没有听说过。

    这也就说明换骨髓的艰难,想要使自己全身骨骼坚硬如玄铁,何等艰难,无数的修炼者潜心努力,但都不能达到这一步。

    武功到达暗劲,可以修炼骨髓,使骨骼坚硬如铁,但这一步可是因人不同,资质好的人可以使自己脱胎换骨的生变化,资质一般的人则是只能坚固自己的骨骼,使之日益坚韧,能使周身任何方位都能勃暗劲的力量,而像释尊这样的高人,全身有十龙十象之力,身体的骨骼坚韧,更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这才能使他在涅磐之后有那样全身骨骼光泽如珍珠,而硬度似玄铁的境界!

    这就是最高深的修为,无数修炼者奋斗一生也不能望其项背的境界。

    但这样的境界,世界上真的有。

    唐朝的这声龙吟也是,许多的人都会觉得奇怪,但是武功达到霍伤这样境界的人却一点不会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内功达到相当火候之后必然会出现的情况,一呼一吸之间,有地动山摇的力量。

    唐朝将眼睛闭上,潜心的感受各种真气在自己体内的运行情况,试图将它们更好的控制住,但总是差了一点点,好象是在水里捉鱼的时候,明明可以捉到鱼,但是一碰到鱼的时候,鱼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唐朝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自己身体内的真气,在可控和不可控之间,非常的奇妙,周身暖烘烘的,似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要奔腾而出,全身充满了强劲的力量,只要轻轻的一动,似乎就能乘风飞去。

    他现在更有种最美妙的感受,他感受到身体的血液,出像山泉一样汩汩的流动声音!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他当然不相信,血液不可能出这样大的声音,但是现在,他的耳朵,哦,不仅仅是耳朵,而是全身的感官,都感觉到身上血液在身上泉水一样的流动,好象无数条小溪,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冰雪融化所形成的欢歌!

    啊,多么美妙的意境!

    唐朝陶醉在无边的景色中,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幻,就这样静静的盘膝坐地,忘记了日月运行,天地万物,他已经忘我!——

    就在这样的时候,霍伤动了凌晨的攻击!

    他已经忍了很久,现在已不能再忍。昨天晚上受到唐朝呐喊鼓声的惊扰,他手下马贼的休息大大的打了一个折扣,但毕竟在绝地的兵力上还强于唐朝,所以他不想夜长梦多,想迅攻占下来。

    再有,他现在已经想好了对付云门城堡援军的办法!

    哼,你唐朝之所以有恃无恐不就是因为你布的是犄角之阵么,一处受敌,另一处救援么,那我就分兵攻击,看你还怎么救援?

    就在他起进攻前的一个时辰,他已经派自己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自己手下的两大护法月狼可可玉狼可进攻云门城堡,毕竟,他现在的兵力,还大大的优于唐朝,他这样做,倒并不是一定要车一经攻下云门城堡,只是起到牵制的作用,好使自己在攻击唐朝的时候不腹背受敌。

    他这一招真的很毒辣,正是看中了唐朝的弱点,兵力空虚。

    并且,霍伤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开战之前,都是事先通知车一经,同时动攻击,这就使得唐朝尾不能相顾,挥不出互为奥援的作用。

    唐朝这边刚刚放起求救的信号,云门城堡也立即放起了求救的信号,使双方大吃一惊,但同时有知道了一件事情,不必惊慌!

    唐朝曾经嘱咐过舍瓦的,只要敌人分兵攻打,那就不用担心,再怎么说,以坚城之助,自可以长期坚持,敌人兵力分散,自不能摧枯拉朽的进攻,这样的话,以自己强悍的精兵,自能保守。

    专氏四虎之中的三虎和隆多正在巡城,见到霍伤突然进攻,倒是在意料之中,一边组织抵抗,一边派专智前去禀告唐朝。

    怎么回事,大家都有些吃惊,以往的时候,一有什么风催草动,唐朝都是第一个先到,想不到现在不见他的面。

    要知道,唐朝是个穿越者,自然熟谙和谐社会的构想,中国正在实现和谐社会,但唐朝还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要想全盘照搬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既然沐浴了先进社会的春风,必然要在这完全陌生的时代里有所体现。

    他还有一个梦想,就是将现代社会的文明复制到这落后的唐朝。

    唐朝现在的心中,奇异的想起了这些事情,虽然感觉上遥不可即,但是唐朝总觉得,要是自己以后掌握了权柄,说不定就有机会,有机会在落后的唐朝实现自己伟大的构想。

    没有伟大的构想就没有伟大的事业,唐朝在这一点上倒还是想不到有什么能阻挠自己的意志!——

    他现在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身体里汩汩流动的声音!

    血液奔行,本来毫无声息,但是在他这样的修为下,一切都加倍的明亮了起来,响亮了起来,清晰了起来,敏锐了起来,不可思议了起来!

    这是一种美妙的境界,生活在这个境界里的人,可以比以前更加鲜明细腻的感受到这世界!

    他当然听到了城墙上声震入云霄的呐喊和拼杀,但是他的内心并没有一点儿的波动,他知道,即使霍伤的攻击再猛,但是昨天晚上一晚没有睡好,还是会给马贼的体力带来影响的,他们没有那么容易就攻破城池。

    他当然还清楚的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的布置,绝大部分的唐朝士兵都休息得很好,他只是让少量的军士出去敲锣打鼓,扰乱敌人,自己则是加紧的休息。

    所以他一点都不怕,而且,他现在处在这样美妙的境界之中,他简直是无法自拔,他不愿因为区区战事而放弃现在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动了最强劲的进攻,以五个千人队作为前驱,架起了无数云梯,他亲自射箭,阻止城上搬的檑木炮石的唐军。他现在的军中已经有了防备弩车的工具,那就是蓑衣甲,将不少的铁甲重叠在一起,顶在头上。

    当先进攻的这些马贼头上都厚厚的裹满了甲,所以遇到如飞的箭只的时候,这些马贼根本不当一回事。

    但专氏三虎都是竟经沙场的老将,自不会害怕,和隆多一起守御,击退了敌人一次又一地的进攻。

    渐渐的东方大亮,耀眼的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照射着整个大地,战场更加显得凄厉和残酷,羽箭横飞,呐喊连连,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回荡在燕然山的天空,将南飞的大雁惊得四散逃走,失去了整齐的队伍!

    这就是战场上的杀气,可以冲破云霄,可以使一切鬼神难以靠近。

    不得不说,隆多太厉害了,箭无虚,再厚的盔甲,中了他的箭,暗劲就已经到了身上,立即失去战斗的能力,从云梯上翻滚下去!

    霍伤看着无数的马贼出撕心裂肺的声音不断的从城墙上掉下,心中郁闷,隆多此人,武功已达暗劲层次,随手一箭就有借箭传劲的功力,不然的话,他的先头部队早已经到了城墙上!

    但隆多太过厉害,转瞬间又连伤了数十人,他其实并没有在箭上用出全身之力,但在半空之中的云梯上,这些马贼一旦失去战斗力,檑木炮石立即就要了他们的命,踏入死地。

    霍伤大怒,大吼一声,竟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亲身攻城了!——

    只见他就如一只急射的箭,沿着云梯的边缘,猴子一样,纸鸢一样的冲了上去,他要打头阵了!

    隆多连射了三箭都被他拨落,看看已经抢上城来,距离城头只有三丈的距离,急挺长枪来搠,要将他抵挡住,不然的话,敌军趁势抢上城来,后果不堪设想。

    “放他上来!”就在这个时候,后面传来唐朝冷静洪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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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章瓮中捉鳖
    隆多一楞,知道唐朝的命令不可违抗,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霍伤轻轻一跃,上了城墙。

    好厉害的轻功,就这么随身一跃就是三仗,而且在这数十丈高的城墙上,一旦失足掉下去,即使以他这样的武功不会受伤,但是也必定灰头土脸,十分狼狈,但是这人却是若无其事,仿佛闲庭信步。

    专智大惊道:“大帅,他们已经上来了一百人,可以拦截了吗?”

    专智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要故意放一些敌人攻上城头,以全部歼灭,好挫折敌人的军心,但专智虽然答应了,看见蚂蚁一样冲上来的手执长刀的马贼,心中还是起了畏惧之心,见唐朝还不下令拦截,害怕敌人一拥上城,抵挡不住!

    “等一下,不用急!”唐朝的声音很冷静,像天山上的雪水。

    他的镇定使得唐军都镇定下来,这是一个统帅的素质。唐朝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就有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这不是仅仅靠官职权力就能拥有的,而是他许久以来经历尸山血海的战场磨练出来的气势。

    堪堪上来五百人的时候,唐朝大手一挥:“拦截!”隆多早有准备,一枪“夜战八方”使出,顿时将立足未稳的三个马贼跳下城墙。

    霍伤一上了城墙,也有些奇怪,唐朝为什么任由自己上城?

    但唐朝既然放心让自己的人上城,对自己可是一件好事,也乐得由他,所以并没有动手,心想,这是你唐朝自己找死,怪得了谁来?

    激烈的战斗在停滞了三分钟后再次打响,城上城下展开了一场大厮杀。

    毕竟,刚才让唐朝故意放上来的人,不过是一个小缺口,区区五百人,虽然都是精锐的马贼,但是其中并无大将,在专氏四虎如狼似虎的进攻下,顿时死伤惨重,而唐朝则一直看住了霍伤,要亲自接住他,这也使他分不出手来杀人!

    两人的武功,对方都清楚,除了全神对敌之外,没有腾出手来杀人的余裕。

    “哈哈哈”,唐朝大笑三声:“霍将军,昨夜可睡得安稳?”

    霍伤就冷笑一声:“卑鄙伎俩,能奈我何,你还是受死!”他不愿和唐朝做口舌之争,知道现在是破城的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战决,抢前两步,一掌成钩,一掌成刀,连环击出!

    唐朝感觉到了他全身的每一个变化,甚至他全身毛的每一个变化,有一种细致入微的把握。

    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达到现在这样的境界,以前在战斗中,他都是全神灌注,抵御对方的招数,猜测对方的后着,引诱敌人出错,也就通常所说的卖破,将对手击败。

    但是现在,唐朝却觉得一切虚招忽然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对方每一步的变化,每一个招数的变化,都清晰的先在对方的身体毛孔上显现出来。就像现在这招,霍使用的是阿拉伯拳法“触地泥河印”中的一招叫做“滚滚黄沙”,一拳刚完,一拳又生,一掌未到,一掌又生,变化无穷,最是反复的招数。当然,其中也就包含了无数的变化,诱惑,陷阱密布,稍一不慎就会陷入被动。

    在生死之间的搏斗之中,一方占有上风,那是极大的优势,胜的几率很大。

    但他这样繁复的招数,在唐朝看来,却无任何奥秘可言,因为再隐秘的招数,毕竟也是招数,都有迹可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运力的时候,毛孔汗腺都会都会事先产生变化。

    这样的变化,在唐朝而言,就是直观的变化,再隐秘的招数都等于是白纸一样清晰。

    原来如此,怪不得师傅孙思邈说武功越练到后来,比的就是拳头的力量,果然如此,李元霸就是一个例子,武功到达绝顶之后,任何的花巧在他面前都等于是没有,像李元霸,一拳就解决问题,不管是枪,是刀,是箭,还是链子枪,流星锤这些奇门兵刃,都是一招就解决问题。

    这就是穿越前政治老师经常讲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掘本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保持在最先进的状况,武功也是这样,最有效的武功,往往是最简捷有力的,那些花俏的变化,精彩的卖破,并不是没有市场,而是只有在武功相差不多的人身上才最鲜明的体现出来。

    的确,武功差不多的人交手,有时候靠的就是临场的挥和一点点的运气,这就牵涉到招数的精巧了,一个灵活多变的人,往往占有极大的便宜,可以在繁复的招数之中找到对手的破绽和漏洞,从而先制人。

    而实际上,真正的高手,尤其是绝顶高手,并不多,大多是武功相差不远,有的明劲颠峰,有的暗劲,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数的厉害就可想而知了,这也是江湖中成千成万的人想得到一流的武功秘籍的原因。

    但在大高手而言,许多平凡的招数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不过有些天马行空的招数还是需要的,毕竟,即使你能感受对方每一个毛孔的变化,但敌人的内心却是多变的,在招数就要加于你身的时候突然改变,有什么甚至是灵光一现,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神来之变,这个时候,即使能准确的感受到他毛孔气血的变化,但是仍然很可能不能避开别人的雷霆一击。

    毕竟,别人是大高手,全力出击,根本没有你思考的余裕,很多变化都是在下意识的状态之中完成的。

    已经修炼到化境层次的高手,之所以不怕别人的暗算,就是因为他自身的全身毛孔气血都极端的敏感,可以准确的感知对手的一举一动,从而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战斗意图。

    霍伤一拳还没有击出,就感觉到唐朝已经滑步抽身,避开了前胸要害,只得废然收招,但这样一来,对霍伤而言,是一个大大打击,因为他的气血就在这一刹那间感觉微微不畅。

    任何高手,即使是化境高手,全身的气血照样在运行,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震荡,自然就会对身体的挥造成影响。按照佛教化境的最高层次,武功到了这一步,就可以将全身的气血变得犹如铅汞,凝练到极点,释尊死后的二百零块骨头的舍利子,就是武功到达化境,将全身修炼得无比坚固的原因。

    这是怎么回事?霍伤有些慌乱,他感觉唐朝似乎能预判他进攻的方向和部位。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就动了进攻,腿!

    他的腿法来自阿拉伯的采石宗,讲究的是以迅捷为主,少跳跃,但度奇快,可以使人在刹那之间失去战斗力。很明显,他出腿的时候,能够将暗劲用上,这就使得他的腿锋利如刀,在几尺的距离内,他甚至可以不用腿踢到你的身上,就能将你的腿隔断!

    后世阿拉伯著名的霍山老人,就是以腿法而驰名天下的,霍伤是他的先祖,在腿上的造诣,自不能差了!

    这纯粹是以力取胜了!

    唐朝心中震惊:这人的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地步,竟然在一瞬间就辨别出了我的能力,然后以刚猛的招数应对,很显然,要是和我拼招数,他很可能会失去先机,但他转圜得快,立即应以刚猛的招数——

    以硬对硬,即使对手感觉到了自己的招数,但也只有出手化解一途,他深信,凭借自己深厚的功力,当可以压服唐朝。

    其实,他也不需要真的杀了唐朝,只要能牵制他,使城下的马贼能攻上来,城一旦破了,唐朝的生死,已经无关重要,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占领安西都护府,建立一个控制丝绸之路的巨大商业王国,他想自己做主,不想再做强盗了。

    这是阿拉伯男人的血性,也是他的伟大理想,为了实现这一切,他奋斗了许多年,现在行将实现了,心中反而有种忐忑的感觉。

    一招接实,两人实打实的交了一招。

    平实,毫无花巧,但是力量却是强大的,出清脆的一声脆响!

    唐朝半步不退,脸上闪过一丝惊喜,而霍伤则腿了一步,心中剧烈的一震,他的力量为什么这样大?

    唐朝这一掌使用了九成力,他想知道,自己进入化境之后,力量到底有没有改观,所以很谨慎,但想不到仅仅是九成掌力,已经将霍伤击退!

    不过唐朝也知道,霍伤虽然退了,但是却没有受到半点的伤害,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不肯伤害自己的半点实力!

    这也是一个可怕的人,唐朝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玄妙的感觉,我想瓮中捉鳖,将马贼放了进来,但真的能够杀了霍伤吗?

    他产生了一种不确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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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一章奇迹
    战斗在激烈的进行当中,无数的人在舍生妄死的战斗。不可否认的是,唐朝手上的的确是精兵,除开老弱病残,剩下的都是精兵,在隆多的带领下,抵挡住了一批又一批前来攻城的马贼,使敌人不能迅的抢夺上城来。

    已经上来的五百马贼,则被专氏四虎带两千精兵包围,层层的围裹上去,自是无法抵挡。要知道,专氏四虎的武功,都是暗劲的层次,本身有很好的修为,这些马贼,虽然凶悍,但也只是仗着身强力壮,有几手硬功,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深武功,所以虽然算是精锐,但却不能和他们相抗。加上被重重的唐军包围,心理上先就怯了,而自身又没有武功突出的大将和专氏四虎其中之一相抗,自然大处劣势,幸好霍伤之前稍微训练了这只马贼队伍,不然的话,早就崩溃了,毕竟,这些马贼的素质,都不是太好,更别说有什么凝聚力的事情了。

    唐朝大喜,因为他感觉到霍伤的心已乱,从他出招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他的气势弱了,闪电一般,两人交手七招,都是掌,互相硬碰硬,双方都知道,花巧的招式没有用,反会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

    这七掌下来,霍伤再也想不到,唐朝居然毫无损,似乎还犹有余力,这七掌,他已经了全力,满以为会就算不能将唐朝的气血击散,但至少能抢得先手,只要自己抢占了上风,就可以一鼓作气的杀了唐朝,他要趁自己上城的马贼队伍没有被唐军包围歼灭前,解决掉唐朝,至少当将他击退,他一直有这个信心,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世上最强的高手,他现在的修为,虽然没有像唐朝这样进入暗劲,可以听到自己血液在身上流动的汩汩声音,但却已经度化了,只不过因为经脉不像唐朝那样粗大,进入化境的感觉不像唐朝那样明显,那样清晰,但他本身数十年的修为,却是非同小可,想不到仍然不能奈何唐朝!

    唐朝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恐惧,一拳遥遥击出,拳未到,拳风已经笼罩了霍伤身体四周,凌厉得很。

    这是武功已经达到极高境界之后才会出现的情况,秋风未动蟾先觉,一种身体的明悟,他感觉到,此拳一出,霍伤已生退意,当即跟进一拳,用上了十成功力,他一直没有用全力,就是害怕武功刚刚大成,全力运功的话气血不调,到时候别一个不小心被霍伤所趁。

    他可一直记得和李隆基的那次决战,要不是自己拼着一只膀子不要的代价击散了他的气血,自己当时还只是暗劲顶峰,消耗战下来,拼的是实力,自己可是必败无疑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李隆基才觉得唐朝已经必死无疑,他那次是运用了李代桃僵之计,效果不错,既然自己能用,别人为什么不能用,所以他什么时候都防备着霍伤突出杀手!

    绝顶的高手,尤其是像霍伤和唐朝这种层次的高手,一拳之出,一脚之出,有千斤之力,即使练成暗劲,身体肌肉骨骼坚韧无比,但是被这样的大力击中,还是会受到重大的伤害!

    再怎么说,血肉之躯,即使脱胎换骨,还是血肉之躯,只不过比以前更加坚韧强横而已!

    霍伤忽然之间停止了脚步,双手如托塔,就如神话里的托踏天王,双掌一托,接住了唐朝全力的一拳!

    唐朝在接近他身体的一瞬间,连续七次变化了拳击出的方位,因为身上敏锐的直觉告诉唐朝,霍伤的重心在哪里,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已经进入一个神奇的层次!

    但霍伤也是厉害之极的人物,连续的变化了七次姿势躲开了,他自然不想一拳就被唐朝占据上风,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退走,城墙上这些马贼就会全部覆灭。

    这可是他辛苦培植起来的势力,他可不希望就这样的浪费了。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他终于全部看到了唐朝的实力,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济。在他感觉中,觉得唐朝手下只有一万兵马,只要自己不惜代价抢上城来,就会一鼓而下,哪里想到唐朝的手下的大将都是身经百战的人物,居然临危不惧。

    他虽然在和唐朝交手,但像他这样的大高手,身体四周的环境都在自己感觉之中,其中就是生了一丝一毫的变化,他也是了然于胸,自己手下的马贼一个个的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下,出临死的嚎叫,他知道,自己显然是低估了唐朝的实力。

    历来兵家作战的时候,得大将者得天下,有了专氏四虎这样的人,别说唐朝只放了五百人上城,即使放八百人,甚至一千上城,恐怕也不易将城池攻下!

    其实,客观上说,霍伤手下马贼之中,也有车一经和龙卷风以及月狼可玉狼可这样的人,武功可以和专氏四虎媲美,但是数万的大军,必须这些人在下面督战,哪里会像霍伤这样亲自上阵,自然起不到尖刀的作用,唐朝打开小缺口让他们攻上来,反而是在使用围歼战术!

    两人手掌再次交接,啪啪啪啪的连响了四次,出春雷一样的声音。

    唐朝大喜,感觉自己全力一击,霍伤一连退了七步,将身后向他出刀的两个唐朝士兵踢得骨节粉碎,摔出城墙,他竟然也借着这一退之势从虚空之中跃了下去!

    糟糕,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唐朝刹那之间甚为后悔,霍伤战局不利,一定会逃走的啊。

    唐朝知道,追是追不上了,只和隆多等人扑到城墙边,向下望去,这个时候,五百马贼已经全部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上,一具具的尸体抛出去,在高空之中进攻的马贼一看,虽然凶悍,但气势却是弱了。

    就这样,马贼这一批的进攻被轻易的化解,隆多等人也明白了坚守城池的好处了——

    无数的眼光注视下,霍伤的身子如一只纸鸢向下飘去,任他有绝世武功,这样直钩钩的掉下去,无所凭借,从高空而下的巨大重力加度,他看来死定了,可他为什么这样愚蠢?

    这样想的人是唐朝,因为他穿越的时候就是从高空之中下落,知道那种恐怖的力量。

    哎,这样一位高手,想不到为了逃命做出如此下策,倒是要好好的收敛他的尸骨,正在唐朝这样想着的时候,奇迹生了!·

    只见就在半空中的时候,霍伤的身子在空中一扑一拉,已经将和他几乎同时被他踢下城墙的两个唐朝士兵抓在手里,他在空中的身形,竟然像飞鸟,可以自由的转动。

    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到,他并不是身体能自由的转,而是靠着身体惊人的协调性使用手和脚的最大长度够着了两具尸体。

    这个时候,两个中了他脚的士兵自然已经是一具尸体。暗劲的高手杀人,并不一定要杀伤你的要害,随便一拳一脚击出,不管击在哪里,暗劲如针般出,产生剧烈的震荡,立即就要了命。

    这两个唐朝精兵本是好意,见唐大帅正在和人舍死搏斗,想助一臂之力而实施了偷袭,哪里知道化境高手全身的感觉无比的敏锐,就是风吹草动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更别说两柄鬼头刀砍出时出的声音了,自是随意出脚就踢碎了两人的腕骨,并且因为施了暗劲的缘故,两人立即身死。

    霍伤的武功,传自阿拉伯,一大半是腿上的功夫,这两个普通的士兵中了,又哪里有幸存的道理?

    就在霍伤将要最终掉在地下,摔得尸体的粉碎的情况下,奇迹生了,就在将要着地的一瞬间,霍伤将手里的两具尸体向身下抛出,双脚齐蹬在两人的肚子上,两具尸体顿时被踩得稀烂,但是霍伤轻轻一纵,下了地,似乎半点也没有受伤。

    城上城下数万人都着这一奇迹的一幕,却忽然爆出一片欢呼声,鼓掌!

    就连不少的唐朝的士兵,也情不自禁的鼓掌起来,他们是被震动了。

    谁都以为霍伤这一次就算不死也必定是重伤,但谁想得到他居然用这个妙法化解了劲力。

    下坠的力道在经过两次的转移之后,自然不能对霍伤这样铜筋铁骨的人造成什么伤害,看起来不可思议,但一明白了这一运力的技巧之后,唐朝知道,自己也能轻易做到,只是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一旦被自己缠上,四处都是唐朝精兵,霍伤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不禁也佩服他的果断聪明!——

    此人遇事冷静,不逞强好胜,能在最好的时机里逃走,的确是个人物,看他的武功,竟然不在岭南的孟笑之下!

    唐朝随即微笑,虽然没能杀了霍伤,但经此一役之后,马贼的锐气已失。而且可以看出来,霍伤也在这个时候派人进攻云门城堡。但必定是以进攻我这里为根本,舍瓦和牛僧孺武功高强,倒是丝毫没有担心。

    心中道:再过得几天,马贼粮草不济,自必然会崩溃,到时候趁势击之,可以破马贼!

    但奇怪的,小单于辛干却为什么不别而去,这倒是最大的一块心病。也许我当时就该和他签定互不侵犯条约的,那样的话就不担心突厥的进攻了。但他忽然一笑,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即使签定了条约,但见了我大唐空虚,出兵也是顺理成章的,他可不相信一纸条约就能束缚住一个大国的手脚。

    看来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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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二章溃败
    云门城堡,车一经带领的马贼死伤惨重,不说城里唐朝的六千精兵,就是舍瓦手上的神箭,就杀了数百人的马贼。他居高临下,弓箭技艺又精,再加上力量沉雄,每一箭出,世上就多了一条冤魂,就是盾牌也防不住!

    车一经和龙卷风兄弟领了霍伤的命令,尽力的进攻,拖住云门城堡对安西都护府的支持,破他们的犄角之势,这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短短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马贼已经伤亡三千人以上,坚守在坚城之中,占有地利,武力也不弱于对方,还有无数的掩体,这样的战争,胜负自不必说,这些马贼简直和送死有些差不多。

    终于,马贼不再进攻,知道再进攻的话等于是送死,车一经觉得,与其在外面送死,倒不如包围住云门城堡,却不进攻,反正,只要使唐军不形成犄角之势就行了,他打的是这个不损失兵力的如意算盘,但牛僧孺何等人物,先前已经见到安西都护府出的救援火箭,知道两处城池都遭遇攻击,当务之急是先退了眼前之敌再说。

    他知道,霍伤手下这名大将车一经厉害非凡,武功不在自己之下,更有龙卷风兄弟助阵,还有月狼可玉狼可两兄弟,实力大大强于己方,只要能够抵挡住他们的进攻,就是大大幸事了。但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的战斗力为什么如此之弱,就这样几轮箭只就打了,而且不敢进攻,只是围而不攻!

    但以他的聪明,恍然之间就明白了,如此看来,霍伤的确是在死力进攻唐朝,唐朝孤立无援,恐怕危矣,唐朝一败,自己这六千人马,可是无论如何支持不住的,当下自己带三千军守城,命舍瓦带三千人马下去冲阵,务必要破了霍伤之计。

    临走的时候,牛僧孺抓住舍瓦的手:“舍将军,您的武功,已达到化境,高不可测,现在由您带兵冲阵,务必再次挫动马贼士气!我听人说,我大唐开国时候的秦琼,单枪匹马和王世充对敌,为救太宗,在隋军之中五进五出,如入无人之境,今将军武功不弱于秦琼,手上还有精兵,千万不能让大帅失望!”

    这一番话,既捧了舍瓦,又使舍瓦不得不出死力,有很大激将的成分!

    牛僧孺作为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深通用兵和用将之道,果然几句话,就使舍瓦精神百倍!

    舍瓦何等样的人,一听牛僧孺的话,凛然点头,带兵而出!

    城门开处,舍瓦一马当先,带三千精兵冲阵而出,如天崩地坼一般!

    车一经万料不到以自己五六倍于舍瓦的兵力,城中竟敢放人出来送死,所以本来就些懈怠,再加上昨天晚上唐朝用锣鼓呐喊扰乱了这些人的睡眠,而且刚才进攻的时候又损失惨重,这几个因素加起来,顿时被舍瓦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车一经坐在一匹大宛良马之上,周围两个马贼士兵给他支撑起一把银色的大伞,躲避骄阳,手下无数的马贼则没有这种待遇,但允许盘膝坐在地下休息。

    就在这个时候,城门开,只见舍瓦如一只出弦的箭暴射而出,火辣辣冲向了车一经。

    车一经冷笑,看舍瓦的架势,是直接向他冲来,但他自恃身边有二十名死士,自己又是武功高手,反而将三十斤重的魔云枪挂在兵器钩上,看手下兵士迎战舍瓦,心中冷笑,这不是送死使什么?

    城中这一冲阵,众马贼立即跃了起来,飞快的布成阵势,但已经迟了,舍瓦冲锋在前,挡者披靡,没有他一合之将,连挥舞七刀,七颗人头乱滚,已经冲到了车一经的马前。

    车一经再也想不到,舍瓦的武功高到这样的程度,慌忙取兵器钩上的魔云枪,舍瓦已经取大刀砍下,将他的大枪轻轻一荡就变了方向,然后觑得亲切,一刀跟进,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割下了车一经的脑袋,鲜血四溢!

    所有的马贼都想不到唐军之中还有这样惊天动地的人物,居然一个回合之间就杀了武功高强的车一经。

    要知道,在黄风寨的马贼之中,车一经是除霍伤之外的第一高手,勇猛无比,平生也杀人无数,想不到竟不是舍瓦一合之将。、

    其实,舍瓦之所以这样厉害,并不是他的武功比车一经高了多少。客观来说,他的武功,肯定高过车一经,但也只能高他一线,刚才之所以杀了车一经,其实有诸多的因素!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舍瓦是抱着必死之心,像当年秦琼冲阵一样,牛僧孺的激将法,对一个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来说,的确能激他生命中的最强因子,再加上车一经毫不在意,这就给了舍瓦施展闪电战的机会!

    城头的牛僧孺见舍瓦居然一刀将车一经看翻,大惊之后是大喜,立即命令备马,只命一个千夫长带一千兵士守城,自己则是冲出接应!

    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战机的人,自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深深知道,擒贼先擒王,他刚才命令舍瓦冲出,最想做的就是能冲阵而出,攻击霍伤的后背,解去安西护府的危险,在他印象中,一直觉得在地牢中连人肉都不敢吃的唐朝是个懦弱的书生,即使在岭南取得了胜利也许是侥幸,所以对自己一点也不担心,最担心的还是唐朝。

    毕竟,他和唐朝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只能互相救助,不然的话,自己这一辈子的仕途,恐怕是走到尽头了。

    但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能杀得了车一经,他和这个大将交过手,知道这人的武功不在自己之下。

    城门之中很快的又冲出了牛僧孺,带两千精兵冲击。

    马贼见车一经一死,本来已经大乱,人数虽多,但已经乱了阵脚,再听得城里牛僧孺的军队呐喊杀出锐气尽失,竟然纷纷逃走!

    牛僧孺大喜,和舍瓦一前一后的追杀败兵,杀得血流成河,毕竟,阵中没有人能抵挡舍瓦这样的凶人,连霍伤坐下的左右护法之一的月狼可,也只能抵挡舍瓦七刀,然后灰溜溜的逃走!

    打仗有时候并不是以兵力取胜,很大程度上也在于主将先锋的挥,主将厉害了,一马当先,那种气势,就可以劈易千百人,主将厉害,后面的士兵自然也是气势大张,有的时候真的可以以一当十,水平的挥。

    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龙卷风兄弟,月狼可玉狼可这些人都不是舍瓦之敌,除了溃败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人数虽多,但蛇无头不行,顿时溃散,好在黄风寨的马贼胯下都是快马,一见风色不利,纷纷逃窜,逃窜的度,真的是厉害——

    这一仗,胜得有些意外,牛僧孺的激将法产生了莫大的效果,忍不住心中羡慕:唐朝这小子真的是厉害啊,他手下竟然有这样这样的人才,看来,皇上嫉妒他的传言也许真有其事也说不定,这样的人,留在世上,皇权都会感到恐惧!

    但想归想,也不敢过于追杀马贼,毕竟,马贼的兵力数倍于自己,要是把这些人追得做了困兽之斗,说不定还有兵败的危险。

    追杀三里之后牛僧孺手兵,命令舍瓦将得胜之兵三千人赶紧救援唐朝,自己则留下来清理战场,保护云门城堡,他头脑清楚得很,不管在任何时候,云门都不能有失,一旦失去这个屏障,必将变成困守孤城的局面,对唐朝军队大大不利——

    唐朝站在都护府的城头,看着霍伤像一只燕子一样的掉了城头,居然不死,心中也是骇然,但随即觉得满意,自己的武功,初入化境之后,的确是威力大增,也许,要是自己武功没有突破,霍伤这一攻上城来,自己并不是他的对手,那样的话,城破的可能性就大了。

    不过,那样的话,自己也不可能放马贼上城来,但以霍伤武功的强横,未必没有孤注一掷,自己亲自攻城的可能,那样的话,可是危急万分了!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尘土飞扬,如滚滚的长龙,视之,乃是舍瓦带兵前来解围,大喜,知道内外夹击的时候到了,命令隆多为先锋,自己殿后亲自带兵攻击,将城门大开,手中持一杆五十二斤重厚背刀,骑在黄膘马上,冲出城来!

    本来,霍伤手下也只有一万五千马贼,刚刚损伤不小,锐气已是大大受了打击,再加上现在唐朝尽起城内之兵,兵力上也不吃亏,众马贼都是各自为战惯了的,哪里经得起内外夹击,溃败!

    唐朝带兵众兵追杀败兵直到十里开外,杀贼五千余人,其余的不是投降则是逃窜,根本不成军队!

    这一仗,唐朝虽损失了近两千的军队,但是大或全胜,俘虏马贼六七千人,许多日子以来压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搬开了,霍伤随即收拾败兵,得马贼近万人,其余的已经逃散,虽然尚有进攻的可能,但是粮草不继,知道再也无力与唐朝争锋,带兵回转黄风寨去了!

    至此,安西都护府之围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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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三章安抚
    唐朝和牛僧孺指挥唐朝军队整理战场,所获辎重物品马匹等甚多,大赏军士,兑现了以前许下的诺言,士兵的锐气已成。要知道,在战场上,锐气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事关军队的凝聚力,一只没有锐气的军队,虽多不能取胜,而锐气形成,往往能以少胜多,就如以前曹操的士兵,在官度的时候之所以能以弱胜强,就是因为曹操以前带领这只军队屡破强敌,形成了凝聚力。

    锐气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要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才能形成,要有辉煌的战绩,就像唐朝今天这样,以一万人的军队,破了霍伤三万余人的大军,斩俘虏极多,就能使得手下心悦诚服。

    唐朝随即写表奏闻朝廷,具体的将大胜马贼的经过禀报朝廷,就便问李隆基俘虏的处置事宜。

    大明宫的勤政殿里,李隆基的脸色严肃,听着听着络绎不绝的使者回来报告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心中充满了震惊:这人究竟是人还是神?

    李隆基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就经常和军中大将结交,以图将来为自己内应,裴耀卿、高仙芝这些人,他当时都接触过,知道这些人武功高强不说,还善于带兵,而且他也自诩熟读兵,这一次他志在必得,他知道,三万老弱之兵,听起来不少,但最多能选出八千人作战,并且都称不上精悍之兵,比神策军不止低了一个档次。

    他就不相信,这样的一只军队,能守住安西都护府,但现在骇人听闻的事情生了,不仅守住,而且还击溃了霍伤。霍伤之名,天下皆知,以前高仙芝也多次的向他介绍了西域有这样一号马贼,手上的势力足以一个国家抗衡。

    但霍伤铩羽而归,而且还败得很惨,这是他无法想象的,不仅他这样想,他身边的章仇兼琼也露出十分难以置信的神色。

    “皇上,以微臣之见,唐朝这次虽然胜了马贼,但西域势力复杂,他缺兵少将,手上虽然有不少缴获的粮草辎重,但是突厥回纥早就想并吞安西都护府,还有契丹、奚、天竺这些国家,都对丝绸之路虎视耽耽,绝不会就此罢手,唐朝要是那个时候还能应付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将才了。”

    李隆基微微点头,心中郁闷的想,朕委派的新任安西都护恐怕已经抵达雁门关了,只要唐朝一个小小的败仗,我就可以立即罢了他的官,然后让新都护上任,呵呵,朕可不是一个糊涂的君王,丝绸之路那样丰厚的利益,难道就这样轻易的因为唐朝放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他这个皇上而言,不过是一次小小的玩弄权术,从小到大,他就深通权术之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炮制唐朝,他有的是手段,有的是心情,在武功上能战胜自己的人,如果不彻底的压服他,他心中会一直有一个疙瘩,将唐朝这样虎狼一样的人彻底的降伏,是他最大的快乐!

    当皇上就是这样,惟我独尊,有什么人看不顺眼,有什么事不如己意,想要改变,想要粉碎,不过是一纸诏书的事情,可他永远都认为自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帝王,所以他还很自负,将唐朝这样的蛟龙放之四海!

    这也是一个大国皇帝的自信,以大唐朝为煌煌天朝,而实际上,当时的唐朝,的确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当时,周边的阿拉伯帝国和傲斯曼土耳其帝国还没有兴起,西方还处在中世纪的扩张之中,封建制度还未能有唐朝这样的完善,《马可波罗游记》的作者就目睹了唐朝的繁盛!

    的确,李隆基有这个资格,可以睥睨天下,将天下的一切事,一切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上!

    所以他玩弄唐朝,但使他十分不爽的是,数次的玩弄,这家伙竟然遇挫越强,不仅没有将他按照自己的愿望玩死,还越玩越厉害,似乎玩出了火来,他心中清楚,自从真正把唐朝看成一个威胁开始,就让他到山东求雨,蓄意杀他,没有成功;然后是派到岭南,不军饷,想不到也没有成功;现在更派到最为险恶的西域,居然还能取胜!

    想到这里,李隆基虽然不齿唐朝敢娶自己的公主,但也禁不住佩服他的才华!

    但也更加的坚定了一个意思,不能让唐朝这样的人活在世上。

    他知道,自己的几个儿子,包括太子都是才能平庸之辈,将来要是让唐朝回朝廷掌握了大权,又是一个王莽!

    “好,章仇爱卿说的没错,不过一似乎说漏了两个国家,大食和波斯,还是对西域虎视耽耽的,朕从此不一兵一卒,粮草也给他扣起来,看他是不是个天纵之才,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将安西都护府经营下去?”他终于下了决定。

    章仇兼琼就说道:“皇上英明,以我之见,唐朝必定会四处借兵,到时候实力一起来,恐怕真给他控制住了形势也说不定,所以臣有一计,可以束缚住唐朝的手脚,让皇上处置他!”

    “爱卿有何策?”

    “就是皇上颁下一纸诏书,不准安西的其余的所有驻军不能借一并一卒给唐朝,我就查到这次唐朝之所以能打败马贼,那是因为从张文远那里借到精兵五千,不然的话,以安西都护城中区区八千人的兵力,怎么能是霍伤的对手,更不用说击败马贼了!”

    李隆基拊掌:“不错!张文远的守军虽然守雁门关,但是名义上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军队,他这次私自借兵,的确是有犯了军法的嫌疑,不过他刚刚在西域大胜,要是现在治他的罪,恐怕满朝文武不服,很好,章仇爱卿,你立即命令兵部尚书韦见素将这条军令布出去,西域的其他军队不得借用,即使是安西都护这样的统帅。”

    章仇兼琼又道:“皇上,唐朝现在的手中,只有区区一万兵马,听说他已经将两万多名老弱之兵遣散回中原,兵力空虚到了极点,也要防备突厥等国家一举攻下安西都护府,毕竟,臣以前的计策是,让唐朝有一个小败就罢免了他的官,但是如果明目张胆的这样打击他,臣害怕这小子年轻冲动,到时候投降了突厥或者别的国家,那就是大大的损失了,不如,给他一个空头的许诺,就说已经在准备援军,让他务必死守,到时候突厥这些强国肯定会出兵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他就算再厉害,遇上突厥的骑兵,一小败是不可避免的,那个时候再实行皇上的计划!”

    李隆基思索半晌,觉得深为有理,随即说道:“说得对!要是我大唐的驸马投降了突厥,那的确是有损国威,还是要安抚一下他的情绪,口头上嘉奖一下是可以的!”

    就这样,李隆基以口谕的形式嘉奖了唐朝的这次大胜,没有得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反而使边关各处驻军都不敢借兵给唐朝,因为他们已经先后得到了兵部尚书韦见素的指示,而且唐朝随即获得悉,张文远因为私自借兵给自己,被贬为信州刺史。

    唐朝心中老大的不是味儿,知道是自己害了他,但是现在自身难保,也只能在心中歉疚,思考的却是该怎样面对以后的困难——

    自从突厥小单于辛干等不辞而别之后,唐朝心中就紧张,害怕哪一天突厥的二十万骑兵忽然出现在大沙漠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将自己击败。

    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进帐来了,一见唐朝的脸色,就说道:“唐贤弟,我值得你为什么愁容满面,是在害怕突厥的骑兵?”

    “是,突厥骑兵,可不比马贼这样好对付,听说现在突厥骑兵的统帅是旭日桑,治军有法,在西域占领了大片的领土,想要进军俄罗斯的多瑙河,建立以前匈奴那样的大帝国?我军只有区区一万人,皇上虽然口头上有大批援军前来,但是我看多半是一句空话!”

    牛僧孺脸上露出赞赏的神色:“贤弟倒是明白皇上的心,但这样一来,您觉得,我们现在该做什么?”

    唐朝就哈哈一笑:“还能做什么,总不能坐以待毙,我想学学当年的张仪,到突厥各国去游说一番,不然的话,现在可说是陷入了绝境,要是等到突厥的骑兵到了城门之下,可就回天无力了。”

    牛僧孺的心中猛然升起一种赞叹之意:这小子好厉害,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明知道皇帝的旨意就是要他知难而退,回去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想不到这小子还要做困兽之斗。

    但想归这样想,口里却不能说出来:“贤弟的意思是,您要我出使突厥了?”

    “不,舍瓦和你留下来镇守安西都护府,我想亲自到突厥一行。”唐朝缓慢的说道。

    “这,你是一军之主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这怎么行呢?”

    唐朝就昂然道:“马贼新败,暂时还没有能力对我反攻,契丹和回纥等国,虽有进攻的实力和可能,但可惜国力并不强大,我以一万多的大军固守,和外面的云门城堡,岩石和红土城堡三面屏障,成犬牙交错的犄角之势,守个三五个月,不是问题;波斯、大食、以及天竺,出兵的可能性很小,毕竟数千里的跋涉,光是军队的补给就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沙漠中的艰难了,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突厥,突厥骑兵一旦东来,没有七八万的大军,是绝不能坚守住安西都护府的。所以我亲自去!”

    牛僧孺只得听令,就在当天,唐朝在军事会议上宣布舍瓦为安西都护府执行都护,暂行唐朝的职权,他自己则要到突厥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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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四章出使突厥
    就在三日之后的凌晨,唐朝随身带着班林辛白江以及一个突厥的翻译阿尔蚂开始了出使突厥之旅。

    他手上另外还有五十个精兵,都是自己的家将,以前在平定岭南的时候跟着出生入死的人,这五十个精兵押解着三辆大车,十五头骆驼。

    车中尽是绸缎瓷器还有金银宝贝无数,外加八个汉人美女,这些,都是用来贿赂突厥当权者的。

    丝绸金银瓷器等贿赂的是掌握大权的大将元帅等,美女则是要送给突厥可汗。

    唐朝这次出之前进行了精心的打扮,将自己和一干士兵都进行了化装,装扮成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丝绸瓷器等物本来笨重,不像金银便于运输,但是为了能顺利到达突厥,出之前还是进行了改装。

    临行的时候,唐朝握住牛僧孺的手:“大哥,您是安西的副都护,皇上亲自封的官,我现在让我义父代我行驶职权,您可要多加帮助,一切拜托了!”

    其实,唐朝也想过,该不该让牛僧孺暂代自己的职权?但仔细一想之后就觉得不行,牛僧孺此人,谋略厉害,要是悄悄向皇上奏一本,小败一下,他不仅没有责任,还有功劳,自己可就被坑死了,于是决定要舍瓦权摄军权,节制他。

    毕竟,义父曾经是彝部的领,长期统帅彝部军队,有统帅的威势,更兼武功高强,手下有隆多、专氏四虎这些大将,即使牛僧孺心中不平想造反,也还镇压得住局面。

    唐朝也不是不知道牛僧孺对自己有些不满,毕竟,自己没有把他看成一个懂西域的权威,事事都听他的,唐朝倒是知道,一旦自己有个闪失,安西都护府的大帅,就有可能变成他牛僧孺,要是按照他的意思,困守在城中,恐怕现在还在和马贼交战,哪里腾得出手来去向突厥活动。

    现在自己一走,牛僧孺如果听话,自是一员大将,但要是不听话,可就变成一个很大的威胁了,所以不得不加意的提防。

    唐朝出去的时候,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候,非常的隐秘,只有牛僧孺舍瓦等几员大将知道他的去向,其余的军队则是一概不知,毕竟,这样的大事情,是大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一行骆驼队在悠扬的驼玲声中向大沙漠迈进,举目只见黄沙莽莽,一望无际的向四面八方的天空伸展,似无尽头,心胸忽然一阵的开阔,想起了唐人的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副莽莽苍苍,广袤无边的意境,说的就是现在!

    正行之间,后面忽然出现了马蹄声,密集如鼓,唐朝一惊,命令大家各自在意,毕竟,背后的要是小队的马贼倒是没有什么,唐朝和手下两员大将足可以应付,但要是大群的马贼,那就危险了!

    黄沙蔽天之中,后面上来了一群人马,大约十二三人,唐朝一看清楚,心中松了口气。

    只见这些人马奔到唐朝等人的前面,忽然停止了奔跑,马上乘客一色的黑衣黑裤,背后没有任何辎重,在这广大的沙漠之中,甚是惹人注目,毕竟,马匹不像骆驼,能带无数的粮食和淡水,一旦长久找不到水源,那就糟糕了。

    现在唐朝等人才行进了三天,还没有进入大沙漠的中心,只是沿着以前丝绸之路的踪迹,向前迈进,这两天,闲暇无事,唐朝正在玩骑骆驼的游戏,哪里想到会出什么事情,听阿尔蚂大谈以前在丝绸之路上出现的抢劫,凶杀等事,仿佛觉得很遥远,但现在一见这十多人拦住了自己的去路,心中才升起一丝警惕!

    这段时间,唐朝的武功大进,初入暗劲,身上正在起着一种奇异的变化,似乎身体骨骼正在慢慢的转变,皮肤也变得比以前更加光滑了,就像是用牛奶洗澡的新灵公主的皮肤,那样的娇嫩,但是却是坚韧无比!

    唐朝现在也已经知道,他修炼的《括苍山武经》,的确是汉人武师的武功,被彝部的天龙子搜索得到,其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由于孙思邈的指点,渐渐的指点,渐渐的自成一派,有了自己的风格,他现在精研刀法,手上一杆厚背刀锋利无比,重五十斤,渐渐的将武功的小巧功夫用在了战场上。

    唐朝见状,勒马上前:“各位有什么事情?”满脸的微笑,一副西域商人的模样。

    他现在头上戴了头巾,将大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为的是躲避大沙漠里可以将人晒昏的毒日,皮肤有些黝黑。

    “我们被马贼抢劫了,你们,可不可以个我们食物和水,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恩情的?”这群黑衣人之中为一个领模样的人说话了,一双眼睛精光闪闪,显然内功不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有些凶狠,似乎想立即动手抢劫唐朝手上的物资,毕竟,唐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也难怪,唐朝现在已经进入了化境,虽是初进,但是身体毕竟已经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神光闪闪的眸子,现在可以完全的收敛起来,使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人,已经达到了收由心的地步,其实,他眼神强起来的时候也可以神光四射。

    看着这人像是狼一样看着自己的眼睛,唐朝却不害怕:“你们为什么没有食物和水,看你们奔跑的样子,是不是遇到马贼还是刚才的事情?”

    “哇呜,你问这些干什么,告诉我,给还是不给,不给的话,我杀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抽出了背后的腰刀,足有五尺长,这样的刀,在大唐是少有,来自阿拉伯的战刀!

    他这一抽出长刀,他背后的十二骑也立即抽出了刀,立即就要抢人的样子。

    其实,给这些人的食物和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却对沙漠上的这些骑马的人,唐朝却是深有戒心,毕竟,沙漠上最凶狠的就是马贼,依靠马的力量,杀人抢劫之后就走,谁能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只是要口饭吃的被抢了的客商呢?

    并且唐朝还一眼就看出,这些骑马的绝不像是商人。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回答之后我再决定是不是给你食物和水!”唐朝寸步不让,手势已经打出,身后的班林和心白江会意,指挥手下兵士取出兵器。

    他们的兵器都随身携带,毕竟,来往西域的客商佩带兵器已经成了习惯。李白的父亲就有一口锋利的龙泉剑,也是在经商的时候用来保护行礼的。

    “你找死!给我杀!”

    这黑衣人领一刀就砍了过来,飘忽如风,用马刀使出了长剑的轻灵招数,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

    但他面对的是唐朝,这黑衣人本以为会一刀解决的对手却还是一脸的微笑,一指就弹在他的刀脊上。

    刀脊如龙骨,在唐朝强大的指力下顿时弯曲如弓,可奇怪的是,这刀一闪之后又恢复了原状,正是阿拉伯著名的穆罕穆德斩马刀,坚硬无比,韧性极强,轻易不能损毁。

    唐朝吃了一惊,满以为这一指会将他的刀断为两截,想不到居然毫无损,猿臂一舒,忽然将这黑衣人的领口抓住,一把擒拿过来!

    交手仅仅一个回合,这黑衣人就被擒,而且看似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因为擒住他的时候,唐朝随手已经点了他胸口“中廷穴”。

    这人的武功其实是不错的,但是唐朝现在的武功,已入化境,到达神而明之的境界,虽只是一个伸指一弹的动作,但是其中却蕴涵了剧烈的暗劲,这黑衣领虽然没有马刀脱手,但是附在上面的暗劲一下子传递开来,使得这黑衣人虎口破裂,手上经脉被震断,内脏也受了不轻的伤,气血一下子被打散,哪里能够躲得过唐朝跟进的招数,自然是收到擒来。

    唐朝现在的境界,距离唐朝开国时候的李员霸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不能一击就将人击死,但损伤经脉却是轻而易举能够办到的——

    这样突然的变化太过匪夷所思,后面的十二骑黑衣人本来都高举马刀,要将唐朝乱刀分尸,但见了这样的情景,刀举在半空,竟是不能砍下!一个个的脸上都露出死灰一样的神色!

    唐朝伸手一抓,七八柄马刀就到了他的手里,用的是空手入白刃的手法,丢在地上,大喝一声:“都不许妄动,不然我杀了他!”

    唐朝不知道什么时候将马刀丢在地上,只留一柄架在那领的脖子上。

    刚才抛刀,握刀,在地下提人,度太快,所有的人都没有看得清楚,像鬼魅一般。要知道,唐朝以前的轻功,已经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现在进入化境,体魄在质上有了改善,轻功更是精进!

    这十二骑黑衣人果然不动,显然被唐朝震慑住了,一个个脸色灰败!

    “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老实的告诉我,生了什么事,你们为什么对我动手,我就饶了你们,不然的话,个个都是死!”

    他说的这话有种血淋淋的味道,唐朝知道,这些在沙漠里横行无忌的人,除了用铁血的手段对付,其他的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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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五章突厥特使
    这十二人虽然个个都是悍勇之人,但是见了唐朝刚才如天神般的武功,知道反抗的结果就是死,只得齐齐把目光望向了被唐朝抓住的人,也是这群人的领,这批人,显然是以被自己擒住这人马是瞻。

    在生死之交的关头,唐朝手里这黑衣人叹息一声:“想不到,想不到区区的一个使者,就有这样通天彻地的神功,我甘愿做您的奴隶,只求主人饶我一命!”

    这黑衣人终于说话了,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佩服到骨子里的感觉。

    唐朝立即知道,这肯定是沙漠中一个部落的人马,并且还处在奴隶社会时期,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说自己愿意做奴隶了。在沙漠各部落中,奴隶制度盛行,谁抓住了别的人,只要他同意效忠于你,一般就不杀害,作为您的奴隶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亲搁,是突厥可汗派到唐朝的特使,这是我的牦节还有关文!”也不等唐朝继续问,就从怀里取出了一大堆的物事。

    唐朝随即将阿拉伯战刀摔在地上,将这领也放下了地,知道点了他的穴道,这人不能动弹,可以放心的审问。

    见他拿出这些物事,手掌轻轻一招,就都到了自己的手里!

    “啊……”所有的人都出了一声经久不息的感叹,太不可思议了!

    “主人,想不到您有还有这样的武功,这就是传说中的控鹫功?”

    唐朝也甚为满意,毕竟现在武功进入化境,一举一动之间,中于经之会,合于桑林之舞,造化自然,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达到神而明之地步。

    这当然就是传说中天山血鹫老人传出来的控鹫功,可以隔空取物,非绝的可以隔个一丈,甚至几丈都能把人击死,那就简直是神话了,毕竟,人力有时而穷,像控鹫功这样的武功,不可能对人真正有什么杀伤力,用来表演,倒是十分好的法门。

    “是,小子稍微会得一点,见笑了!”唐朝这话虽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却有一种十分霸道的味道在里面。

    这些人一听,更是再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毕竟,能把武功练到隔空取物的境界,真的是非常之厉害了,有点像鬼神的手段,这些人顿时连最后一丝反抗的意识都消失。

    “主人,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我们这次到唐朝去,是受了天笑可汗的命令要打听到唐朝对西域政策的真实情况,我们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摸清了唐朝在西域的真实意图,原来是唐朝皇上李隆基和他的女婿唐朝驸马之间产生了矛盾,派他到西域去当安西都护,其实是想鸡蛋里挑骨头,将他贬回长安,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一旦对付了唐朝之后,李隆基又会派兵占领天山南北,重新控制丝绸之路。”

    好厉害,刚一说完,唐朝就在心里叫了一声,这特使好厉害的手段,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将这些消息得到了,而且真确无误,果然是厉害的觉得。

    当下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偷袭我?”

    这亲搁就说道:“因为我们刚刚回到这里的时候,在安西都护的探子告诉我们,唐朝有一只军队化装成商人出了城门,向突厥的方向前进,好象是前去见突厥的天笑可汗,有重大的事情商量,说人数并不说,要我们也假装成商人和你们一起回到突厥,用蒙*汗*药麻醉了你们,擒回突厥给天笑可汗,可是一个大大的功劳,想不想,想不到却遇上了主人您!”

    唐朝冷笑一声:“哼!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不听探子的话,觉得自己武功很厉害,所以想光明正大的抓住我们,不仅擒拿,还可以夺取我们的财物,是也不是?”

    到了这样的地步,亲搁知道,在唐朝这样的人面前,已经没有任何的谎可以撒,只得点头道:“探子告诉我们的时候,再三的叮嘱,要我们小心行事,说主人您的武功高得没有边,可我们突厥的骑兵,向来自负得很,哪里听到心上,要不然,也许还有机会!”

    看这这人叹息的样子,唐朝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一个疑问:我们走的时候那样的秘密,为什么敌人会这样清楚的知道我的行踪?我手下的八百家将,个个都是跟着自己血与火里面过来的,怎么也不会背叛自己,而我走的时候,除了牛僧孺,别的士兵没有一个参与,难道,牛僧孺不顾兄弟结义的义气吗?

    “说,探子是谁?”唐朝的眼睛里满是凶光,有一种杀人的味道。

    “他,这个我不能说!”亲搁叹了口气。

    “为什么?”唐朝的神色更加的狰狞了,心中满是杀意。

    “因为我过誓的,主人,求您了!”

    唐朝就凛然道:“或许您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告诉你,我就是新任安西都护唐朝,你的情报没有错,我正是要到突厥去,和突厥的天笑可汗好好的结交,消弥一场战争,难道,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啊,主人,怪不得,怪不得您的武功这样出神入化,原来是唐大帅,我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我明白了,牛僧孺牛副帅原来想当安西都护,这个消息,就是他派人透露给我的!”

    这句话说出来,有种石破天惊的味道,他实在想不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冒着很大危险,冒着被李林甫整得死去活来的危险救了的人,竟会这样出卖自己,在背后捅自己的黑刀子!

    “一派胡言!”就在这个时候,三是米开外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当到唐朝面前的时候,飘忽如风,正是牛僧孺,他的身后排列着十八个死士,显然是他的心腹。

    唐朝抬起眼睛看着他,心中也是震惊,想不到牛僧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见他这样的排场,显然是蓄谋已久,这样的武功,也的确是厉害,自己刚刚一副心思在亲搁的身上,哪里注意到身后还有牛僧孺带着兵士跟来。

    但唐朝仔细一看,并无大队的兵马,牛僧孺身后只是十八个人,心中松了口气。

    “大哥,为什么这么说?”唐朝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也不能立即相信,牛僧孺真的会想杀了自己。

    “啊……”一声凄厉的叫声在大沙漠上传得很远,亲搁瞬间死去了,他的喉咙上,是一根黑色的银针,别人都没有看到,除了唐朝武功已入化境,眼神特别锐利之外,别的人根本都没有看到这突厥特使是怎么死的。

    “为什么,你为什么杀了他?”唐朝的手按在了剑柄上,显然被激怒了。

    牛僧孺就轻描淡写的一笑:“不守誓言,这样的人,就该杀!呵呵,我本想送他一场富贵,想不到这家伙竟然愚蠢至此,还敢出卖我,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你,原来他说的没有错,你,果然是你想杀我?”唐朝的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牛僧孺并不狡辩,只是哈哈一笑:“我知道,唐朝,你想说我忘恩负义,对不起你是不是?”

    唐朝的眼中如要冒出火来:“难道不是吗,我将你从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救出来,让你施展抱负,你不报答我,反而害我,这不是忘恩负义,猪狗不如吗?”

    “哼!住了,唐朝,高仙芝将军何等的人,岂会救不出我,即使没有你的帮助,高大人一定会轻易的将我救出!你虽然对我有微小的恩德,但是在大义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你难道不知道,皇上让我做安西副都护的用意吗,就是要你形式上到西域来走一趟,然后好好的回到京城,做你的新灵驸马,想不到你竟然蠢牛木马一般的人,竟然不懂皇上的心思,还要建什么功,立什么业,现在更要到突厥去议和,送黄金美女,让大唐颜面扫地,不惜损失大唐的国威也要保住你这个安西都护之位,真的是不知死活,逆天而行,我虽然和你结拜为兄弟,但在大义面前,也只能将你擒住,带回大唐,由皇上处置了!你们后面的五十个人,都记住了,唐朝反对的可不是别人,而是皇上,你们知道跟着唐朝反对皇上的下场吗?”

    他这一番话,强词夺理,站在李隆基的一边,居然说得头头是道,唐朝心中深为震惊,果然不愧是以前的状元,舌似滔滔,有若悬河,竟想将自己身边这五十个家将都说得动心。

    但唐朝随即微微冷笑,我这五十人,都是生死之中跟着我过来的,岂会因为这几句话就动摇,当下说道:“大胆牛僧孺,本官可是皇上赐封的安西都护,你到处造谣中伤朝廷大臣,死罪一条,不遵军令,军法当死,至于你忘恩负义,横行不法,到时候擒住了你,皇上自有公断,纳命来!”

    也不和他多说,背后一拉,长剑出鞘,正是一柄精钢长剑——

    他本极少用剑,向来喜欢用刀,但是《括苍山武经》之中有很多剑术的招式,他自然早已经熟极而流。

    所谓是一法通,万法通,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就是手上拿的是一只竹剑,照样恐怖得很!

    唐朝不用想,已经知道了安西都护城中生了什么事情。既然牛僧孺都带着自己的亲兵出来,追赶自己到这里,那是一定要擒拿住自己,将自己带回朝廷请赏的了,刚才一瞥之间,他就看到了牛僧孺身后的十八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显然有备而来,可得小心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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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六章只用一招
    唐朝手上长剑一举,天地之间顿时肃然一片,一种无边的气势立即笼罩了方圆十丈之地,不仅是牛僧孺随行的十八死士,就是牛僧孺本人,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威压,哼的一声,以真气震散了身周的空气,他才回过神来,喝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喝完这句话,他身后的十八人一下子清醒过来,抽出兵器向班林辛白江等杀去,他自己则是抽出腰刀,虚虚的在自己身前划了一个圈,一种飘渺的意境顿时充塞在宇宙之间!

    好厉害的人,真想不到,牛僧孺的刀法,竟然到了砍碎虚空的境界,刀一出手,一种灵动的意境就显现了出来!

    但唐朝并不理会,知道自己手下的五十个军士虽然都是精兵,但显然弱于这十八名武士,越早解决问题,受到的损失越小,一招“河洛成神”击出,以一种磅礴的气势挤压而出,方寸之间,剑尖出轻微的哧哧之声。

    这是全身真气运转,达到极端饱满的情况之后才会出现的现象,已经从剑身上溢出,似乎有形有质的一截剑尖!

    就在这一刻,牛僧孺忽然感觉到后悔,看到这无形气剑的一瞬间!

    唐朝的武功,已入化境。

    只有化境高手,出剑的时候才能形成这样恐怖的剑气,一般暗境绝顶的高手,已经可以能在出剑的时候击破空气,出裂帛一般的声音,但化境高手则能更进一步,在空气中形成气剑!

    唐朝这一招“河洛之神”乃是根据五行生克的变化,控制住自己一点灵明,以广阔磅礴之气控制住敌人的招数,挥了全身的能量,将敌人的变化和花俏都去掉,可谓是去芜存真的一招,逼迫得敌人只能以力相搏!

    而现在这一招,正是唐朝全身武功之所聚,他已经动了真怒,也明白眼前的形势,只想一招杀敌!

    卡嚓,一声轻微的爆响传来,两人的兵器终于在空中闪电一样的交集在一起,只生了一点微微的碰撞,火星满天!

    这不是以力碰力,况且,唐朝这一招虽然是要一击而杀,但却并不是在力量上见长,他是要以绝伦的度使得牛僧孺变化维坚,然后在他无法反应的时候出致命一击。

    这看似不可能,毕竟,就算化境的高手,也不能真的达到传说中的打碎虚空,随心所欲的地步,招数再快,总也避得开,其实不然,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身体的灵活和强悍已经达到了极端,唐朝现在也清晰的感觉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生一种意想不到的改变,以前的牙齿一一的脱落,却能长上新牙,身体上散出来的气息,也不再是以前那样出汗味,而是出木叶的清香,好闻得很,有点像初生的婴儿身上的气味。

    种种迹象表明,唐朝的的身体,正在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实,在唐朝的时候,武功并没有展到颠峰,以明清为最,他现在达到的境界,就是脱胎换骨!

    对,就是脱胎换骨!唐朝尽管才是初入化境,但是由于经脉粗大,使得骨髓的造血功能也相应的增大,渐渐的改造了骨髓,由于内内经脉和真气的运行锻炼,使得血液对养料的输送能力日益加强,也才能渐渐的改变骨髓的造血功能。

    其实,唐朝现在也对自己的食欲感觉到恐怖,一餐的时候,可以吃一口整养。

    没办法,不吃这么多,自己就是会觉得肚饿,当然,他就算是十来天不吃不喝,也会坚持得住,他自己隐隐的觉得,恐怕这也是武功突破到花茎之后的表现!

    牛僧孺的挡住了唐朝的剑,但这只是个假象,唐朝随即就出了真正的杀手,“河洛之神”,本是虚招,翻手之间,变为实招,唐朝出了李白传给他的“金针十八刺”!

    这是绝顶的剑术,所刺的方位,,所刺的力度,都是一般武人难以想象的!

    也是牛僧孺难以想象的。

    牛僧孺挡住唐朝的一剑,略感意外,但随即知道自己上当,他的刀已经因为和剑一撞,有了滞涩,又怎能防备这样行云流水的剑法。

    他一直知道唐朝用刀,但想不到,唐朝竟还能用剑,并且还能使出剑的神髓!

    唐朝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跃了起来,挽起了第一个平花,优美得像是一幅画,有一种飘逸!

    诗仙的剑法,就是飘逸得像是在很的要飞升的仙人。

    牛僧孺毕竟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岂会在敌人一招之下就吃亏,横刀砍出,他知道,剑走轻灵,刀却以沉稳见长,不能和唐朝比快,而要和他比劲!

    他这一招可说是刀破长剑的正宗之作,但他随即更加后悔,因为他拦不住剑,唐朝在空中的身法一转,挽起了第二个平花,飘逸得像是一朵扬花,从肋下奇异的角度击向他的后腰!

    怎么可能,他的身体怎么好象能忽然站到我的背后去?

    这是牛僧孺现在的想法,但事实上,这就是可能,唐朝现在就是从牛僧孺的身后在向他出剑,他全身都是空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

    没有天下绝顶的轻功,绝不宜使用李白的剑法,不然的话,弄巧反拙,一旦兵器被敌人的单刀之类的缠上,那就完了,毕竟,剑是轻武器,本不宜在战阵中使用,尤其是不应拿来对付牛僧孺这样武功高强而又经历了沙场血战的人物。

    但唐朝却可以,他的轻功,已达绝顶!

    这是一招以轻功为根基,以迅如雷电的攻击为真谛的招数,在唐朝这样的人使出来,可以说是必杀的招数,当牛僧孺勉强躲开,唐朝身子轻盈的一转,又挽起了第三个平花!

    多么恐怖的招数,能够创造出这一招的人,是天上地下的通才!牛僧孺如是的想,但他还要做困兽自斗!

    他不能失败!——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唐朝,不管怎样说,救了自己就是救了自己,他留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虽然有可能真被高仙芝救出去,但也可能被害死,他总之还是承了唐朝的情,他作为安西副都护,不助唐朝也罢,更不该起心害唐朝的!

    他本以为,就算唐朝的武功不错,但肯定在自己之下,所以他才起了擒拿唐朝的心思。他聪明绝顶,确切的知道了皇上的意思,他确信,抓住唐朝之后,自己就立下了大功,就可以实现多年以来的夙愿,当上安西大帅,呼风唤雨,驰骋天下!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牛僧孺一直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带领自己十八个亲卫前来擒拿唐朝,他十拿九稳!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有一些也并不是聪明绝顶的人能够预料到的!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的武功不是唐朝的敌手!

    他勉强躲过了第三个平花,唐朝的第四个平花又奇异的闪出,他的身体好象是空的,总能站在自己的背后,攻向自己致命的地方!

    他知道躲不过,索性不躲,一招“贴心凉”使出!

    既然死,总得让敌人受点伤,能够同归于尽最好!

    这是死中求活的招数,这是惨烈的招数,不顾自身,全力进攻!

    他知道,唐朝一剑可以刺得他个透心凉,但这一招使出,唐朝就算不死,也会重伤的,他这一刀,是从自己肩胛之下反刺而出,以惨烈的招数以求个同死!

    但他随即感觉到巨大的恐惧意,因为他的背心“神道穴”上忽然一麻,然后,他刺出去的刀,再也进不得分毫,因为夹在唐朝的两根手指上。

    他竟用两根手指夺下了自己的刀,牛僧孺心中忽然崩溃,全部的自信都失去!

    他实在难以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惊,唐朝居然用剑点了自己的穴道!

    他并没有杀自己,我如此背叛于他,他竟不杀我!

    “神道穴”乃是人身大穴,此穴被点,全身受制,夺下他的剑也就轻而易举!

    但牛僧孺想不通的是,唐朝为什么不杀自己,哦,他随即知道了,他是要好好的炮制我,让我生不如死!

    “大哥,让他们都停手!”唐朝冷冷的说道——

    牛僧孺手下的武士的确不错,是战场上出来的人,个个武功高强,唐朝的五十名军士就在这瞬间已经被杀了三个,幸亏班林辛白江的武功高强,这才保得没有多的损伤。

    牛僧孺叹息一声,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喝住了自己手下的人,对自己一生之中这个最大的错误,懊恼到了极点。

    “二弟,结义的时候我说过,我希望我们一直是朋友,因为我不希望有你这样的仇敌,我怎么忘了,我怎么忘了?”他差点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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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七章掌控生死
    唐朝的眼神依旧平静:“也许,大哥,你是被权力蒙蔽了眼睛,以你的聪明才智,要是醉心于武道上,恐怕早已进入脱胎换骨的化境境界,就算武功还不如我,也不至于不是我一招之敌!”

    唐朝说话的时候,有些惋惜,又有些劝慰的味儿,心态竟然出奇的平和。

    牛僧孺何等人也,心中立即大喜,他已经感觉出来,唐朝没有立即杀了自己的意思。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这样对待唐朝,他还能饶自己一条性命,这在他这样的人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我,我错了,我忘了当日你我结义时候的誓言,我该死!”牛僧孺忽然以极大的毅力忍受住羞辱,跪在黄沙里,全身肌肉抽搐!

    他这一生虽然遭受过挫败,但是却从来没有遭受过今天这样的挫败,连最后的一丝尊严都失去,他也的确是个人物,武功高得很,头脑更是精明到了极点,向来是他蹂躏人,是他玩弄人,想不到今天却栽在唐朝的手里!

    就拿今日他偷袭唐朝这件事情上,其实也是做得极端高明和毒辣的,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唐朝的武功今非昔比,居然高到一种不可想象的地步,不然的话,就算唐朝的武功和他在伯仲之间,恐怕也已经遭了他的毒手。他当然清楚自己的实力,他手下的这十八人,都是武功极高的军官,被他拉拢过来,唐朝手上区区五十个精兵,即使再加上辛白江班林,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在对方马力追及的范围内,可说不能胜就是死路一条!

    牛僧孺可谓是算无遗策,但是他还是算漏了一招,他永远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可以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一个武功绝顶的大高手!

    他跪在地下的时候,心中还在叹息,叹息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丧德败行的事情,不然的话,这世为什么要撞在枪口上!

    唐朝看着牛僧孺如此放得下自己的自尊,出奇的脸上并没有露出快意的神色,而是脸上充满了尊敬之意——能够这样沉得住气的人,的是一个可怕的人!

    叹息!唐朝就在这一生之中,似乎将叹息都用在了这里。

    牛僧孺的心沉了下去,唐朝不会放过自己,他已经做拼命的反抗了!

    谁也不知道,就在他跪进黄沙里向唐朝企命的一刹那间,他袖子里的链子锤已经在手,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出其不意,抢夺马匹之后逃窜!

    不好!

    就在这一刹那间,以唐朝化境高手强大的感应能力,他立即知道牛僧孺还要做困兽之斗,本能一移,瞬移,所有的人都立即生起一种错觉,唐朝不见了。

    唐朝当然没有飞天遁地的能力,他只是度太快了,所以才给人以这样的假象。

    眼前黄沙飞舞,牛僧孺早有准备,一腿扫在黄沙上,踢得烟尘滚滚,模糊了视线,也就在这一瞬间,他手里的链子锤箭一般的射出,他知道,就算以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铜筋铁骨,但是还是不能硬接自己这一招,毕竟,再强大也是肉身,抵挡棍棒也许没什么,但不能真的刀枪不入。

    他算得很准,他知道,即使伤不了唐朝,但一定能阻他一阻。

    他不需要很多时间,他只需要阻他一阻的时间就够了,他从来不曾小看自己,他现在的武功,仍然是极高!

    正当他跃上早已经看准的马匹时,他的脸色忽然灰败——他看到了面前的唐朝。

    唐朝像幽灵一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微笑着,有一种好整以暇的风度,只听他用了来自地狱一般的声音说道:“大哥,你太聪明了,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完这话,唐朝就出了手,在牛僧孺还来不及拔刀的瞬间。

    不过,唐朝也并没有占人的便宜,他也没有拔剑,他用的是掌——天山雪花掌!

    这是彝部天龙子前辈在天山居住十年创出的掌法,如雪花一样飘忽灵动,自是近战的上乘武学!

    当人在生死之间的时候,越的能激出出众的潜力,牛僧孺现在就是如此,他横臂一架,和唐朝硬捧硬的来了一招!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唐朝竟然微微退后了半步才化解他这一格。

    他心中大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力量,但随即明白了,自己是借助了马的力量!

    所有的人,包括他手下的十八骑兵,还有班林辛白江等人,都惊得呆了,想不到牛僧孺在投降的情况下居然能忽然难,扭转败局!

    马力,马力!也就在瞬间,牛僧孺知道了马力的含义,我坐在马上,却是借助了马的力量,而且我身下骑的,又是来自龟兹国的好马,力大无穷。

    阿拉伯帝国西侵的时候,手下的武士都是骑在大马上,一刀斩出,威力巨大,纵横亚欧,的确是不可小视。

    这个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士兵,用马刀砍出,力量也能抵得上暗劲的高手,更不用说牛僧孺这样暗劲顶峰的高手了。

    但幸好这个时候牛僧孺腾不出手拔刀,要是给他拔出刀来,或许他真的能够逃走也说不定!

    唐朝的拳法好快,如影随形跟着他,又递出了一拳,但奇怪的是,这一拳并不是击向牛僧孺,而是击向这匹马的腿!

    牛僧孺也在刹那之间,就已经死命踢了一脚马的肚子,马狂暴的冲出!

    他知道,现在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这匹马,一有机会,自然催马逃窜!

    牛僧孺豁出去了,他将全身力气凝聚在右掌上,硬接唐朝击向马后退的一招,射人先射马,他想逃走,自然要竭力的保护这匹马!

    但唐朝忽然一闪,并不和他硬接,似乎放弃了追杀。

    牛僧孺冲了出去,黄沙莽莽的沙漠上,留下他一骑绝尘!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施展轻功追了出去,他的轻功太为恐怖,在百步的距离内,他全力而行,竟然赶得上奔马!

    好恐怖的轻功!牛僧孺感觉得到唐朝在他身后追赶的压力,再次踢马的肚子!

    可是这一次,这匹西域的良马没有带给他前进的动力,反而是慢了下来!

    糟糕!他忽然听到马的血液汩汩流在黄沙上的声音,马已受了重伤!

    怪不得,怪不得唐朝并不急着和自己对攻,也许他知道,自己借助了马力,对攻的话,他占不到丝毫的便宜!

    牛僧孺忽然一肋马缰,停了下来,看着瞬间到了面前的唐朝,脸上露出一种嘲笑的神色,忽然一锤击在马脑袋上,免得让这马忍受痛苦。因这马先已经受了唐朝的无形罡气,内脏受到致命之伤,生机已失,能够奔跑到两里之外,确实是罕见的好马!

    唐朝本想动手,但牛僧孺忽然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二弟,您放心,这一次,我绝不做垂死挣扎了!”

    哐啷一声,他袖子里的链子锤落在黄沙里!

    唐朝冷冷的注视着他的脸,但他的脸上绝无一丝波动,忽然挥掌道:“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向自己的脖子切了下去,掌上风声凌厉,显然是贯注了剧烈的内劲——他居然自杀!

    “慢!”唐朝随即制止了他,牛僧孺似乎早有准备,戛然止住了掌力,只在脖子上砍出了一条蜈蚣样的红痕。

    “呵呵,想不到,贤弟的武功,已经达到隔空杀人,我再做挣扎,也是无用,我只希望,我死之后,你能给我留个全尸!”——

    说这话的时候,他神色之中有一种对生的无尽的依恋意,但是他知道,唐朝一定会杀了他,所以他觉得,还不如自杀的好!他是在赌,他在赌唐朝对他还有没有一点结拜兄弟的情义。

    唐朝笑了,他知道,这个时候,牛僧孺的生死已经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悠然道:“大哥,我们当年结义的时候不是说过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话吗,你这样先我而死,置兄弟于何地?”

    牛僧孺神色惨然,知道唐朝是要是猫捉耗子一样的将自己玩弄个狗,然后杀死,哪里给他这个机会,无奈的说道:“贤弟,是大哥毁誓言言在前,你必须多说,庸俗,死后什么都比知了,全尸有何用?”

    说完这话,他一拳击向自己的心脏要害!

    “我饶你不死!”唐朝忽然间说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

    “这,这是真的?”牛僧孺虽然抱了必死之心,但一听到这话,还是喜欢得心跳几乎都停止了。

    “不过,大哥,你先吃了这个!”唐朝的手心,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滴溜溜乱转的药丸,火一样红,正是可以控制人生死的红丸。

    “呵呵,我知道这药的,谢谢你,贤弟!”他接过来,二话不说,吞进了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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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八章罗兰阏氏
    唐朝见他如此爽快,倒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但随即明白了,能留下一条性命,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此人十足就是一个务实的人物,于是也立即说道:“大哥,我还得告诉你,这是剧毒的毒药,吞进肚中之后会游到胃谷中心停留,千万别想用真气将之逼出体外,不然的话,毒药溢出,立即死亡。不过,这药丸面前的这个红色糖衣却是能保证一年之内,毒药不会作,一年之后,你来我这里拿解药就是了!”

    到了此时,牛僧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点头道:“好,二弟,从此以后,大哥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他也回答得很干脆,唐朝甚为满意,这家伙虽然奸猾毒辣,但是做事倒真是干净利落,现在既然控制了他,他自会尽力做事。

    “很好,我会马上派人回安西都护府,说你牛副都护是跟随我到突厥出使了,将一切事情都交由舍瓦处理,你从此就跟在我身边!”

    “是,主人!”牛僧孺见先前自己叫唐朝“二弟”的时候他在皱眉,于是赶紧改口,他可是个乖觉的人。

    唐朝随即吩咐手下回去报告,同时就地扎营,将牛僧孺的十多个手下一一训话,以使他们不敢起异心。

    舍瓦得到情报之后很快派隆多亲自来回复唐朝,叫他放心,同时带来了唐朝要的化装的衣服。

    毕竟,带着牛僧孺这些人去突厥,不可能还是以马贼的样子,还是要装成客商。

    次日一早,牛僧孺走在队伍的前头,一行近七十人的商队逶迤往突厥进。

    这其间,自是遇上了小股强盗,但又怎么是牛僧孺的敌手,自是轻描淡写的就解决了,唐朝乐得在骆驼的背上修炼神功,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渐渐的透过他的全身,渗透进血液里面,他隐隐的感觉到,自己全部的血液,包括骨骼,都在进行彻底的更新。

    越往北走,寒冷吹起,北国已经渐渐的下起雪来,鹅毛一般,越来越冷。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曾经的孱弱少年的心中,凭添了几丝怀念,唐朝忽然想到在前年的这个时候,自己穿越的时候掉进滇池的事情,而今,已经穿越两个年头了,不知道“神水仙子”是否已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不知道老妈是不是还在干那种肮脏的行当,不知道漳州一中今年有没有人能考得上清华北大?不知道以前自己口口声声说“爱”的那些“女朋友”,现在可还记得自己?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安然抵达了突厥,带着无数的珍宝金银,还有美女,他到达的时候,先在突厥的临时都门所在地固原找了一处巨大的客栈住下,徐徐展开计划。

    固原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几乎比不上太原,更不用说和唐朝的洛阳和长安相比。但这也难怪,突厥本就是一个游牧民族,四处迁徙,喂养牲畜必须得沿袭水草丰美的地带长期流动,也建立不了繁华的大城。但虽然如此,固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才城市,城中店铺林立,各种交易盛行,有来自各国的人,并且还有许多中原汉人商人,戴着皮帽,拉下帽沿,只露出一双眼睛。

    突厥的天气,真的是寒冷,怪不得突厥的骑兵如此厉害,原来就是因为北方苦寒,这些人都生得身强力大,又长于骑射,自然要四处扩张了。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要练成绝世的武功,先天条件是很重要的,比如俄罗斯民族,就是典型的身长力大,练起武功来,也更容易出成绩,以前的俄罗斯帝国,纵横欧亚非三洲,出现了彼得这样的大帝,成为欧洲的宪兵队,后来还击败了拿破仑,这就是天赋。没有强悍的歌萨克士兵的素质,哪里能够占领大片大片的领土?

    但话又说回来,一个民族的武力强大与否,还和凝聚力有很大的关系,像中华民族之中五千年的传承,即使在身体素质上比西方高大的白种人吃了一点小亏,但是仍然是不可小视的。

    按照实先的计划,阿尔蚂出去很快的就将突厥现在的情况探听回来了:现在是突厥的外强中干时期,可汗刚刚死,年仅仅十七岁的辛干继承可汗位,由他的生母罗兰阏氏垂帘听政。

    这辛干是罗兰的亲生儿子,按照习俗,娶了自己的母亲,三十七岁的罗兰为妻,统治突厥。不明白历史的人,都会觉得这样做大逆不道,哪里有自己的儿子还和母亲结合的道理,那不是**是什么,但是历史上确实就是有这样的情况,而且就出现在匈奴和突厥。在突厥近千年的传承中,来自汉民族的细柳公主就是个非常突出的人物,他先是被汉文帝嫁给了匈奴可汗,和第一任可汗结婚,可汗死,她的儿子即第二任可汗又娶他作为阏氏,生子,后可汗又死,他自己的儿子已经十八岁,于是和父亲一样,娶母亲细柳公主为阏氏,生子!

    一个女人,连续和自己的两个儿子结婚,并且是阏氏的地位,这在匈奴和突厥国的历史中都是极端罕见的现象,但像突厥现在这样,可汗死,自己的母亲随即成为自己的阏氏,在当时看来,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无关!

    朝中现在最有权力的人当然是阏氏,但是大元帅旭烈升却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经常带领突厥骑兵征伐,据说和突厥的阏氏关系有些不清不楚,其余的都是各部落的领,和南诏的建制大同小异。

    唐朝早已经拟订好了送礼的礼单,对于现在的权臣旭烈升和阏氏都送重礼,其余的重臣各有礼物,分三六九等。

    直到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才稍稍的放了点心,原来,突厥小可汗辛干不辞而别,并不是想立即回来带骑兵攻击唐朝,而是自己的父亲死了,急着回来继承可汗位的。

    呵呵,唐朝想了想,金银美女已经送出,各大臣见了唐朝安西都护的身份,都表示了礼敬,旭烈升更是派了自己的副手亲自到客栈中将唐朝接到突厥的国家宾馆住下,拉拢之意很是明显。

    唐朝心中大喜,知道自己送美女的计划成功了。果然,旭烈升这样的大元帅,爱的不是金银,而是美女,唐朝将其中两个美丽得很的汉人女子送了他,他显然这是在表示感谢!

    其实,突厥的骑兵出来抢劫,也能抢劫到不少汉人美女,但都是小户人家的女人,那些大户人家,居住在洛阳长安,品质高贵,性情温良,即使是突厥的大官,也享受不到,现在唐朝一下子满足了他的心愿,自是对唐朝感谢之极。

    但是,还剩下六名美女,该不该送给辛干可汗呢?

    正在唐朝吃着宾馆里的烤抓羊肉,想要派牛僧孺去突厥皇宫之中送美女的时候,一个太监模样的人来到了宾馆里,拉开诏书就读:“有懿旨,着唐朝使节安西都护唐朝立即进宫面面阏氏!”

    唐朝大为高兴,看来,我送阏氏的礼算是收到效果了,心中高兴无限,突厥是安西都护现在最大的威胁,只要和突厥掌握实权的阏氏达成协议,那就可以学学当年刘备刚刚死的时候诸葛亮的退兵之道。

    唐朝随着太监兴冲冲的来到了突厥皇宫。

    突厥的皇宫并不高大巍峨,是用一块一块巨大的石头堆砌而成的,取名为固原的意思,就是想让汉民族看看,善于战斗的游牧民族,也能修建坚固的城堡。但是虽然如此,宫中还是大青石铺地,宽阔整洁,有一种大国的威严!

    罗兰阏氏的脸隐藏在步摇里面,静静的坐在安乐宫里,静静的看着唐朝走近!

    唐朝虽然没有和她说一句话,但是却本能的感觉到一种灵魂被窥视的感觉,这女人好强悍的威风,居然能使我这样化境层次的人也能感觉到她锐利的目光,自从他一进这安乐宫,就感觉浑身不自在!

    这就是念力的作用。一个国家的皇宫,代表至高无上的存在,其中蕴涵了无穷的念力,唐朝可以本能的感觉到这阏氏并不会半点武功,但却能带给自己这样强大的威压,就是念力的作用,连化境的高手都要受到压迫,更不用说一般的人,初次进皇宫的人,往往会脸色苍白,双腿打战,四肢僵硬,就是这种念力压迫的结果。

    “唐朝!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这样冒犯我,你不害怕我马上出兵灭了安西都护府?”

    还没有等唐朝说话,也没有拜见,还是数十步之外,罗兰阏氏猛的站了起来,眼中的精光大盛,威风凛凛,一种森寒的杀意刹那间弥漫了整个安乐宫,使得所有的宫女和太监都不敢抬起头来。

    但唐朝却昂然的走了进来,面上古井不动,他心中虽然惊骇,但是却能不动声色。

    只见唐朝静静的到了罗兰阏氏的面前:“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拜见突厥国罗兰阏氏?”身子半蹲,算是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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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九章阏氏的畏惧
    罗兰阏氏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微笑,她已经开始有点佩服面前的这个漂亮的年轻人起来,在突厥朝廷之中,这人竟能保持这样冷静平和的姿态,有泰山一样的沉稳,衬托出他无比坚定的心智。

    这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这是罗兰阏氏现在的感受。的确,唐朝在穿越之前,不敢说是美男子,但在穿越之后,却绝对能算是个美男子,尤其是在练功之后,现在达到化境,身体皮肤上更是晶莹如处子,有点像庄子在《南华经》里描述的一样,皮肤如冰雪,光滑如锦缎。

    唐朝深通暗劲的时候,全身微微黑,那是因为全身的赘肉都被练掉了,可以直接的看到皮肤外面一条条的动脉血管,功夫越深,就越是深黑,就像现在牛僧孺的修为!

    这样暗劲达到绝这话的时候,神色中有一种愤怒却又奇怪的感情。

    唐朝本来一直冷静,刚才受震动也只是因为事情太突然了,这个时候一听此话,心中油然而生怒意,你在你手下人面前脱衣服,信得过也由你,但你怎么忽然说道天真无斜的新灵公主身上?

    要知道,心灵公主很爱唐朝,李隆基不准他随行,她只得每月叫人传书,写了厚厚的几大包,派人到安西送给唐朝。

    她文笔极佳,又和唐朝是新婚燕尔,自是将心中的思念爱慕,都写进了字里行间。相比较而言,李莲文姜以及芹儿,虽然不时也有家信给他,但都不善于表达,言语不多。

    当下强忍住怒气:“这还用问吗,我立即杀了他,挫骨扬灰。”

    男人有些事情可以忍受侮辱,但却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

    罗兰阏氏就微笑了,像秋水被微风吹动,滑过浅浅的湖面,的确,这不仅是美丽到极点的女人,还有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情,在她将她的艳丽彻底的释放出来的时候,唐朝的头脑些昏。

    他很难想象,要是罗兰阏氏诱惑他做某些事的事情,他是不是抵挡得住诱惑?

    “很好!你说这话,像个男人,你的情况,我们突厥知道得一清二楚,本宫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既然像个男人,那本宫问你,你为什么不考虑我的感受?”

    她的语言恢复了冷静,有一种冷艳的感觉。

    “尊敬的罗兰阏氏,我唐朝事事光明磊落,的确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您,还请指教?”他实在有些奇怪,这女人无缘无故的自己的脾气,要是别的女人也还罢了,但她偏偏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一个应对不好几十万突厥骑兵就会进攻安西都护府,到时候,自己可就回天乏术了。

    “本宫听说,你送旭烈升两个美女,还打算送我儿辛干单于六名美女,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她的眼中似乎要冒出火来。

    “是,……”,是有这么回事,唐朝本来纳闷阏氏这么大的火干什么,但一想到阏氏和旭烈升有染的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外间传言,果然并非空穴来风,唐朝何等聪明的人,自然立即就知道她是为什么威胁自己了!

    呵呵,奸夫**,果然是不打自招,这罗兰阏氏如此嫉妒,显然是不满唐朝送这两个人的礼物,不是别的礼物,而是汉人美女,其中和旭烈升有**无疑;而罗兰阏氏的儿子也就是新任的突厥可汗辛干,已经娶了她这个母亲为阏氏,唐朝再送汉人美女,那不是要在她面前争宠是什么?

    想到这里,唐朝忽然笑了:“尊敬的阏氏,您的美貌,世间少有,几和汉人的美女,就使你害怕成这个样子?”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一种调侃的意味。

    罗兰阏氏的脸色变了,但见了唐朝丝毫不在乎的样子,像是明白了什么,冷冷一笑:“那以你看来,我的美貌和你送的那几个美女相比,究竟谁高谁下?”,这个时候,她竟然出奇的冷静了下来。

    “当然是阏氏您更胜一筹,不过,桃花落去,后来人还是有可能赶上您的。”这几句话,说得很隐晦,但意思却很明显,你现在虽然美丽绝伦,但年龄不免大了,假以时日,又哪里争得过汉人的美女?

    历代以来,在突厥的女人心中,都知道汉人的美女极端厉害,迷得他们的可汗神魂颠倒,心中最是害怕。西汉初年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在白登山被匈奴包围,几乎全军不保,就是用了陈平的美人计,派人到匈奴阏氏那里去说道:“要是占领了汉人的土地,进军中原,可汗见了中原美丽绝伦的女子,定然不会再专宠你了!”当时的阏氏果然听了陈平的话,劝说匈奴单于收取赎金等,放了刘邦等人。

    异族有权势的女人对汉人美女的畏惧,由此可见一斑!

    罗兰阏氏虽然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但她知道,要是大元帅旭烈升不支持自己,照样什么都不是,历代的女人,都是靠男人统治天下,唐朝这家伙送金银倒也罢了,但送汉人美女给旭烈升,却是他不能容忍的!

    就更不用说送汉人美女给辛干可汗了!

    唐朝看着这个美艳到骨子里的女人,心中忽然闪过一种荒谬绝伦的念头:要是在穿越前,这婆娘一定是个风云天下的艳星,手下粉丝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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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章旭烈升
    “不错!你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你现在明白本宫为什么会讨厌你了,那我想问你,你接下来该怎么做啊?”她说话的时候,一双桃花眼直钩钩的看着唐朝,有玩味和欣赏的味道。

    唐朝就道:“我自然会将还没有送出的六名绝色的汉人美女带回中原,不过,却有一个条件。”

    “放肆!在本宫面前,也有你谈条件的资格么,不过不妨说来听听?”罗兰阏氏眼中有戏谑的味道,这是长期处在高位的人无形中形成的一种生杀予夺的威严。

    “我想和贵国签订一份在最近三年内互不侵犯的盟约,同时,我想向尊敬的阏氏阁下借兵一万!”他平静的说了出来。

    罗兰阏氏的脸忽然间变得无比的难以置信,然后,说道:“荒唐!订立盟约倒还情有可原,但突厥和唐朝,向来不睦,岂肯借兵给你这样的一个边关臣子,本宫生平见过不少的厚颜无耻之徒,却没有一个比得上你唐朝的,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李隆基和你翁婿之间不和,故意派你镇守安西都护府,想找个借口将你贬斥了,让你回到长安好好的做你的新灵驸马,只给你留了一万兵马,我儿出使唐朝,和你一起回到燕然山,尽知你军中虚实,本宫现在只须派三万骑兵,就可以立即占领安西,控制丝绸之路,你还敢在我面前张狂?”

    唐朝在猜到他有这样的表情,倒也并不惊诧:“我想,阏氏会答应我的!虽然,我现在说这句话,您或许不信,但是这样的形势下,您不得不答应,您也不想想,可汗刚刚驾崩,策立了新可汗,突厥国中看似平静,但却暗潮汹涌,要是我的情报没有错的话,旭烈升大帅是和阏氏您一路的人,但是生查却一直和旭烈升不和,他是突厥过中三朝元老,在满朝文武之中有很大的威信,一旦生出什么事来,阏氏的您座下的江山,恐怕得易主了,您现在的处境,能立即调动三万大军攻击安西都护府,而不害怕朝中生动乱吗?”

    罗兰阏氏像看着鬼一样的看着唐朝,他不知道唐朝为什么在自己的土地上说话还敢这样的嚣张!

    不错,唐朝所说的话没有错,的确是将他现在的处境看得清楚,但说话的语气却充满了威胁之意,再加上刚才自己在他面前试图要脱衣服,这男人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的波动,这就使她产生了一种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可以支配自己!

    这是一种很郁闷的情感,尤其是像她这样高高在上的皇后,平生除了太后,连自己的丈夫可汗对他都一直是客客气气的,这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心智冷静无比,我无论什么样的招数用在他的身上,似乎都起不到作用,也就在刹那之间,她心中升一种无助的感觉!

    他可不知道,这就是霸气的威压。一般上过战场,经过生死搏杀的人,身上都有一种凌厉的杀气,更不用说唐朝这样身经百战,武功已入化境的人了,一旦将真气凝练,无形之中就会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

    要不在自己的地盘,罗兰阏氏又长期养成了高贵的气质,她毫无武功,恐怕只需要被唐朝的眼睛一瞪就会心灵脆弱。不过在唐朝强大的气机压迫下,罗兰阏氏的神魂并没有失守,只是坐回了椅子,声音微弱的吩咐身边的太监:“去请旭烈升元帅火到安乐宫来,说有国家大事相商!”

    唐朝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闻言微微一笑,并不阻拦,见气势的威慑已经奏效,收起了全身的气血。

    刹那之间,罗兰阏氏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恐怖气息,看着唐朝的时候,又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就以她这样的年纪,心中还是闪过了一丝绮念,要是和这样的男人有过一段因缘,那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啊?

    唐朝刚才震慑阏氏,用的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内功运行方法,全力运行周身的气血,将自己的精气神都聚集到体外,产生一种威势。在他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他全力运功的时候,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血液如山泉一样汩汩流动的声音。

    “唐朝,也许,你刚才说的话也有道理,你代表大唐朝出使,不卑不亢,的确很令人心折,但你所提的要求,本宫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至于你送的礼物,倒还真的是大方,本宫听说,李隆基不给你一兵一卒,也不任何粮草,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她的说话果然缓和了下来,不过言辞依旧很锋利。她刚才的气势被唐朝压制住了,心中憋闷得很,极力想立即扭转这种状况,开始在心理上攻击唐朝,这就是一种微妙的心理战,而她在这方面的修为的确也很深。就拿现在这句话来说,要说钱是皇上给的,没有人信,反是大笑话,要说自己贪污,又说不出口,叫人无法回答。

    只要达到了使唐朝很难开口的情况,她的心理攻势就成功了。

    好厉害的女人,但这点把戏,在经历过千人答辩的唐朝而言,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当初,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他可是班里出名的答辩高手,在全校辩论“上网有利还是有弊”一课题的时候,他站在反方,将对手驳斥得体无完肤。

    只见唐朝微微一笑:“呵呵,在下这点钱,不是皇上给的,也不是贪污受贿所得,而是来自一场小小的战斗,您知道霍伤这个人,他是黄风山的马贼头目,见安西都护空虚,所以带了三万马贼进攻我,被鄙人略施手段,杀了个大败亏输,逃回阿拉伯沙漠中的黄风山去了。用来送阏氏和旭烈升大帅的礼物,不过是顺手牵羊之举,有礼节不周之处,还请阏氏谅解?”

    罗兰阏氏语塞,本是要打击唐朝的自信心,削弱他的气势,想不到反给他这样一个提升气势的机会。

    毕竟,罗兰阏氏早已经得到情报,西域著名的马贼霍伤带三万人马围攻安西都护府,被唐朝打得大败。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得靴声橐驼,一个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宫殿外似乎有人走了进来。

    唐朝吃了一惊,这人显然还远在数是丈外,连面目都看不清,但这样沉重的脚步声就先已经传来了。

    其实,这人的脚步声也不是惊天动地,而是十分的平和,一步一步之间,距离极大,落地的声音极微,但奇怪的是,在唐朝这样的人的眼里,就知道此人的武功十分厉害,已经可以颠覆轻重二字了。

    落地无声,在至轻的脚步中蕴涵沉重之意,武功无疑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唐朝本还以为突厥乃是野蛮之邦,不会有武功绝顶的高人,所以并不在意下,现在一听这人的脚步声,就知道要是这人缠上了自己,突厥宫中的侍卫再一围攻,自己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武功到了唐朝这种层次的人,皇宫大内,龙潭虎**,在他的眼里,都已经算不了什么,尤其是他轻功绝高,一觉形势不利,自可随时抽身而走。他之所以连牛僧孺也不带,就这样孤身前来见罗兰阏氏,就是自恃即使谈判弄僵了,也可以全身而退,带了别的人,反而要出手照顾,掣肘手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旭烈升见过阏氏!”

    这人到了罗兰阏氏十步之外的地方,微微的恭身,口中说道。

    唐朝仔细的打量此人,见他身长九尺,脸上全是黑毛,微胖,眉宇之间有一种威严的煞气,自是久经战阵磨练出来的气质了。

    “免礼,请座!”罗兰阏氏温柔的看着他,眼里似乎要滴出水来。

    旭烈升随即坐下,眼睛在唐朝的身上扫了一下,随即闭上了双眼,似乎在思考什么。

    “呵呵,在下安西都护唐朝,这位相必就是大名鼎鼎的突厥黑魔王中军大元帅旭烈升将军了?”唐朝先抱拳,心中暗笑,我刚才和他对视的时候忽然动用“神机眼”攻击了他一招,他猝不及防之下眼睛定然万分的不舒服,嘿嘿,要不然,他是不会闭上自己的双眼的。

    要知道,武功越到了高深的层次,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气势上就可以打垮敌人,像唐朝先前运转周身气血震慑罗兰阏氏一样,但这样的震慑,对不会武功的罗兰阏氏自然奏效,对上旭烈升这样的高手则是起了不作用,所以他才运用了“神机眼”来攻击旭烈升,在气势上取得优势。

    要知道,在双方谈判的时候,对谈双方的气势非常重要,往往可以左右谈判的胜负。记得李鸿章和英国人在签定《南京条约》的时候,英国佬为了打击李鸿章,带他到英国的军舰上参观了一下,见识了除了枪炮之外自然的力量,使他的气势更加低落,一举促使他签定了像“降低关税”和割让领土这样危害清朝根本的条约,成为最大的卖国贼!

    这旭烈升的武功不凡,要是再给他借着皇室的威严向自己施加压力,即使签订盟约,也很可能对自己大大的不利,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唐朝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手中兵力空虚,急需要补充实力,才能够稳定西域的局势,不然的话,回纥、吐蕃、天竺、、契丹、大食这些国家都虎视耽耽的看着丝绸之路,没有相应的兵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就注定了要失败!

    所以他知道这次的事情有点像与虎谋皮,但还是尽力的一试,实在不行,也要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而回,再想别的办法,毕竟,突厥才是自己在西域最大的敌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一章伸量
    旭烈升吃了这个暗亏,心中勃然大怒,但也甚是佩服,知道唐朝的武功厉害非凡,要是让自己用眼睛伤人,却是做不到,只得勉强按捺住怒火,向唐朝说道:“这为想必就是李隆基陛下的驸马唐朝了,果然是好表人才!”

    他本来是一个威严持重的人,但现在一笑,却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里面。

    “大元帅过奖啦!见过元帅!”说着微微一揖,有点像江湖上的礼节。

    旭烈升如老虎一样的眼睛一直看着唐朝,有数十秒,眼中渐渐的露出诧异之色,这人的皮肤怎么这么洁白,就像是牛奶一样?

    但他随即一笑:“好好,唐大人,听说您这次到固原,是为了和我们签订互不侵略的条约,还要借兵?”

    唐朝立即会意,这人在来之前已经从传递信息的太监那里了解到了安乐宫里的情况。

    “是的,我很有诚意,元帅和阏氏可以看得出来,我以安西都护之尊,手下有无数的公务,但我还是不远千里来到固原,为的就是向元帅和阏氏表明唐朝绝无侵占突厥国土之意,两国已经保持了十余年的安定,我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同时,我来到固原,也是为了探询辛干小可汗不辞而别的原因,不过我现在放心了,小可汗已经继承了汗位,请元帅和阏氏三思。”

    他说了这话,作势就要离开,毕竟,该说的话说完了,剩下的就是这两个人商量该怎样对待唐朝了。

    “且慢!”旭烈升挥手阻止了他的离开,“唐大人,我们突厥人生性淳朴,不像你们汉人多机心,你就老实的告诉我,你这样千里跋涉来到固原,是不是因为你岳父李隆基想要你乖乖在京中做驸马,所以不一兵一卒给你,这才使得你向我国借兵?”

    唐朝哈哈一笑:“阏氏和元帅都问,我只好实言相告了,不错,的确是这样,我岳父李隆基不希望我在外面打打杀杀,害怕一旦有个什么闪失,他的小女儿就没有丈夫了,所以想找个借口将我贬官回去,我现在的确也遇到了麻烦,刚刚击败西域马贼霍伤,实力严重受损,一旦和贵国交战,肯定十分困难,所以已经做好一败的准备,这次来贵国,就是想商量互不侵犯的事情,好了,元帅和阏氏,你们最想得到的真话,现在已经证实了,你们有什么看法?”

    这几句话,唐朝说得坦白,知道即使隐瞒,迟早还是要拆穿,不如直接面对。

    “很好!唐大帅,我很希望相信你,可是却有点奇怪,听说你在安西都护府的兵力,不足一万人,我和霍伤对次交战,向有耳闻,他手下可至少有三万马贼,你怎么能将之大败呢?”罗兰阏氏一听,心中立即佩服旭烈升的头脑,不错,要是我们相信了唐朝的话,轻易出兵进攻,说不定还中了唐朝的陷阱,焉知唐朝这次到固原来,不是在实行诱敌深入的计策呢?

    汉人多诈,这是她一直以来的观点,对汉人美女就更是深恶痛绝,恨不得全部杀死!

    唐朝就悠然一笑:“为良将者,当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昔日的韩信,曹操,都是这样的人,我虽然比不上这些贤人,但自比于我大唐开国时的李靖,却是不敢妄自菲薄了!”

    旭烈升脸上升起一种强烈的杀意,不仅是因为唐朝说的话很狂妄,更因为他提到了李靖,这个以前曾经将突厥民族杀得血流成河的人,这一直就是突厥民族的痛,想不到唐朝自比于他,显然其中除了炫耀自己之外,还有威胁的成分!

    在突厥的皇宫之中居然还敢威胁自己,显示了强大了自信,这不由得使旭烈升不生气。但他随即在心中告诫自己,你要是轻易的相信了这汉人的话,那你就是蠢才了,哼,你说你是指挥能力绝道:“跟我来,偏殿之中有扳座!”

    罗兰阏氏的脸上了光,向唐朝微笑示意,她也很想看看这两个男人到底谁是英雄。

    女人都喜欢看男人争夺,更喜欢他们为了自己争夺。

    唐朝心中冷笑,哼,想看我出丑,那不是笑话是什么,但却不动声色,心中已想好应对之法,但同时又明白了一个事实,旭烈升在皇宫之中能这样自由的出入,阏氏还专门给他设立了扳手的扳座,两人的**,恐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偏殿中有一个半人高的扳座,上面垫了牛皮作为垫子,上面有些地方光滑得很,显然旭烈升经常在这里和人扳手。

    唐朝见旭烈升急不可耐的脱下了外套,露出袖子,笑了,也如法炮制,他并不想忽悠罗兰阏氏。

    他的手晶莹,洁白,不像旭烈升那样强健粗犷,似乎比处*女的身子还要柔弱!

    罗兰阏氏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是在看着一头待宰的羔羊,唐朝的肩膀一裸露出来,一个完美的少年的身体出现在罗兰阏氏的面前,终于打动了罗兰阏氏这个爱好广泛的女人!——

    像唐朝这样的男人,她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所以她不愿唐朝受人宰割,阻止了他:“唐大人,您不是旭烈升元帅的对手,你只要答应我,在皇宫之中陪我五天,教我汉人的诗词歌曲,我就答应你的请求,你这个人生来就是一个书生,可不能比武,我到时和你签定条约,并且看你的表现,是否借兵一万给你!”

    唐朝哈哈一笑,一下子就看到了这罗兰阏氏的心里去,这婆娘也是一个践货,看到特殊的男人就想占有,于是立即拒绝了她:“谢谢阏氏,不过,也许我不会输也说不定!”一笑下场。

    旭烈升本在担心阏氏看上唐朝,但听了唐朝的话,心中落下一块石头,将一只手竖在垫子上,手上的肌肉暴露出来,像一条条的蟒蛇,喝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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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二章保存颜面
    唐朝随即举起了自己的手,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的手臂上生了一种奇异的改变。他本来光滑绵密的手臂,看去弱不禁风的手臂,居然强大了起来,陡然间像是一被压缩的海绵反弹了回来,变得青筋暴露,一条条的静脉血管像是无数的小青蛇,闪着长信,随时要扑咬人一般。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也变了,变成了青黑的颜色。其实,善于观察的人都会看到,现在的唐朝和转眼之前的他,生了很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那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而是一个狰狞的机甲战士,他的身体也似乎膨胀了起来,变得强大无比,浑身透露出凶悍,狂霸的气息!

    旭烈升在刹那之间就感觉到无比的恐怖,他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一个人,怎么能一下子由书生变成了魔王?

    罗兰阏氏的眼里了光,他显然震惊,但是她却并不在乎,她的内心之中,其实反而希望唐朝获胜。旭烈升在国中已经胜得太多,不能再胜了,任何人的心中,虽然佩服强者,但是还是希望能打破他的记录,不让他一枝独秀。

    这是人们心中一种微妙的心理,其实反应的就是真实的人性。

    泰山一样,唐朝的手臂举起,有一种巍峨的感觉,抓住了旭烈升的手。

    吃紧!这就是在瞬间的事情。

    谁都知道要抢占先机,就好比高明的摔交者,要抢占位置一样,旭烈升在突厥扳手纵横无敌,手段厉害非凡,倒不仅仅是因为他力气巨大,更因为他的技巧。这虽然是一门小小的技巧,但是他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将这一技巧掌握得炉火纯青。

    唐朝吃了亏,手臂受到他如山的威压,微微的倾斜。

    其实,唐朝现在的臂力,进入化境之后,全身都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气血比一般练武的人加倍的凝聚,力大无穷,在本力上已经可以越旭烈升,他正是因为这一点而有恃无恐,想不到扳手虽然是小技巧,但是其中却有一个小小的要领,就是翻腕。

    翻腕在扳手之中还有一个名称叫做“断手摔”,那是相比于摔法之中的一种刚猛招数,意思是运用得好的话,可以将人的手活生生的扳断!

    人的筋骨,进是平常人的筋骨,尤其是手臂上韧带的力量,都能承受数百斤,即使你能一拳将他的骨骼击碎,但是却不能将韧带击裂,会扳手的高手韧带的力量,有时候可以达到两千斤。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古代大力士可以举起千斤重的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的骨骼被千斤鼎一压,也是粉碎的命运,但是韧带和手上的踺子肉强健无比,却能将千斤重物举起。

    会扳手的人,就是利用了韧带的之中原理,一旦抢先,就可以将敌人压制,最终采取不同的策略,将敌手击败!

    一上手,旭烈升靠着娴熟的扳手技巧将唐朝的手压制住,心中大喜,你的力量虽然恐怖,但是不明白技巧,输定了!

    一旦占了这点先手,更是绝不放松,排山倒海一般的力量压将下去,务必要将唐朝一举压服。

    唐朝当此危急之际,本能的反扳,如一张弓,将弓弦绷得紧紧的。

    旭烈升得意的一笑,他正是要唐朝这样,现在他战局先手,只要持续的施压,唐朝就算臂力比自己还强大,还是一个输的命运。

    扳手的时候,占据了先手之后,就可以使用不同的力道来引诱对方,因为,手分无指,五个指头分别掌握着力量的分布,每一根手指力量的变化,每一根手筋瞬间力量的爆,都可以改变运力的方向,占据优势的人,自然可以从中随意变化,从而使处于劣势的一方穷于应付,最后一举击败!

    这是旭烈升在千百次的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相比于武功而言,的确是厉害得不能再厉害的绝招了。

    唐朝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了这种压力,他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对方的力道变化了七八次,每一次下压的力道都略有不同,稍微一个抵御不慎,就是被压服的命运。

    扳手的胜负,自然是以将对方的手扳得被压制到垫子上为胜。

    唐朝也在刹那之间开始惊叹这旭列升的老奸巨滑,竟然不和自己比武决雌雄,而是选了这样的一种方式。他知道,在这样的一种游戏规则之下,自己的臂力虽然略强于敌手,但是一上来处于劣势,却是不易扳转过来。

    毕竟,先手就是先手。就好象象棋比赛的时候,掌握了先手就掌握了对局的主动权,可以抢先变化,变招,至少可以取得兵卒的领先,运用得好,就是得大子马炮的收获,然后几举击溃敌手!——

    旭烈升连运了十九道巧劲,想不到都被唐朝准确的感应到,以相应的力量一一的化解,连唐朝都开始有些佩服自己,居然能抵挡这样狂风暴雨的招数。

    旭烈升的额头上微微见汗,他想不到唐朝竟然如此难缠,在他一生之中的扳手对决之中,从来还没有遇到像唐朝这样的敌手——败而不倒,明明已经占尽优势,却就是不能压服对手!

    唐朝经过了这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明显的感觉到对手放松了进攻的步伐,他知道,这是对手力气消耗过大之后一个缓冲期,再过得一会就会重新凝聚起内力,向自己动新一轮的进攻。

    但唐朝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手腕一转,如巨大的磨盘,刺激得双方的手上韧带出祗噶刺骨的声音。

    唐朝现在已经进入化境,手上身上有无穷的力量,换句话说,按照唐朝穿越前的观点,这就是身体脱胎换骨之后,人体的新陈代谢比以前加倍的厉害,呼吸之间就可以重新找到最强的力量,有无穷无尽强悍的力量。

    不行!不能让他翻腕成功,那样的话,自己可是前功尽弃,自己还处于劣势。

    以旭烈升娴熟的技巧,自是明白这其中的关键,不等内息调整好,用出全身的力量,再次的进攻。

    两人纠缠在一起,好象两条来自洪荒的大蟒蛇,剧烈的缠斗。

    唐朝开始微笑,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输掉这场较量,因为他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应,——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运力的大小,包括对手身上每一根筋的抖动,每一个毛孔的变化。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先前,在他抵挡住对手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他就在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异的能力,能够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力量位置方向虚实等等。

    但现在,醍醐灌顶一样,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原来,一个人的武功进入了化境,不仅仅是身体上脱胎换骨的变化,铜筋铁骨,力大无比,还有感觉上的无比灵敏。在激烈的战斗中,尤其是两人比武的时候,能够准确的感受到对手每一个毛孔的变化,就不用说敌手运力的变化了,肯定是明查秋毫。

    唐朝于刹那之间明白了师傅孙思邈以前说的话,化境的高手不怕偷袭!

    原来他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能理解,但现在却豁然明白,原来是这样,一旦武功入化之后,全身的感觉变得灵敏无比,居然可以不用眼睛耳朵,只是单纯的身体毛孔感应,就能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招数。

    怪不得,怪不得自己在刚才旭烈升连续十九道的攻势下没有崩溃,原来是自己的毛孔感觉到了对手运力的方向,因此事先准备,每一招都是有备而,哪里有什么漏洞——

    现在,旭烈升被自己打乱了内息,不出一盏茶的时间,肯定是力尽被执的局面。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微笑道:“旭大帅,果然厉害,我们平手言和怎么样?”

    旭烈升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了出来,对手在这样强大的对决中,居然能从容的开口说话,这是何等深湛的功力?

    也在这一瞬间,他万念俱灰,知道不收手的话,自己迟早会被唐朝磨死,力量一减。

    唐朝的感觉灵敏无比,立即脱出了他的掌握,浑身气血一收,立即就恢复了翩翩公子的样子。

    “好好!果然是有志不在年高,英雄也可年少,唐朝大人好功夫!”

    这个时候,他可是由衷的感谢唐朝,说道:“好,平手!”

    他内心无比的清楚,再比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唐朝这是给足了自己的脸面,可不能见好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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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三章订盟
    罗兰阏氏虽然看不懂武功的奥妙,但见唐朝能在扳手的时候从容的说话,也知道即使是平手,但唐朝显然已经占据了上风,一阵心喜,同时更惊于唐朝皮肤的变化,仅仅就在这一瞬间,唐朝的皮肤又恢复了她刚见到时候的晶莹洁白,玉一般,似乎皮肤上有无数的光华流动,宝相庄严。

    这个时候的唐朝,看上去,有一种仙人的感觉,飘飘出尘,身上洁净无比。

    其实,这也不希奇,到了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的代谢能力常,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出体外,身上的毛孔浓密,细腻,也就是古代小说中所说的6地仙人。只不过,以前的小说中,都加上了道士做法,佛家传法的因素,这才蒙上了神秘的色彩。现在的唐朝,只要稍稍包装一下,保管比悟清真人更像一个仙人,要是在长安上流社会,一定是像乐圣李龟年一样出名的人物。

    “阏氏,唐大帅远道而来,我们应设宴款待,有什么国家大事,正好在席间畅谈,不知以为然否?”旭烈升随即说道。

    罗兰阏氏微微一笑:“准奏闻,请!”,说话的时候,摆出一种很幽雅的姿态,腰肢像是杨柳一样轻柔。

    多么媚艳的女人,虽然将身体隐藏在衣服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她什么也没有穿。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像诗人做出的有意境的诗,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已经将自己的身体修炼得使男人产生一种绮念的意境,的确是一个绝代的尤物,怪不得两代可汗都抵挡不住这女人的诱惑。要知道,新可汗是完全有权利另外选择美女作为自己的阏氏,而不必选择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辛干可汗却选择了自己的母亲,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魅力!

    旭烈升让唐朝走在前头,向举行国宴的地点——红园走去。

    红园坐落在固原的一处十分低洼的所在,四周都被皇宫的房屋包围了,并且最令人向往的是,红园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温泉,地气很重,虽然在这隆冬之际,还是百花盛开,鸟语间关,十足的一处人间仙境。

    唐朝哈哈大笑:“杜甫说得好啊,‘此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想不到突厥的皇宫,居然比得上我大唐的御花园,妙妙妙!”

    罗兰阏氏看着唐朝的时候,眼里忽然似乎滴出了水,她实在有些喜欢,武功如此强悍的一个人,出口都是典故,文才看来也不低,文武双全,又这样年轻,新灵公主这丫头倒是好福气,竟然将他找为驸马!

    历代的女统治者,女王,幕后掌握实权的皇后,拥有了人间的荣华富贵,极品权势之后,没有一个不喜欢男色的,俄罗斯帝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英国伊丽莎白女王,还有武则天,都是这样的人,一旦丈夫死去,她独揽大权,心灵上和**上就会觉得无比的空虚,自然要找男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只要是女人,荷尔蒙分泌正常的女人,都有这方面的浓厚的**,想当年,杨国忠的舅舅张宗昌、张易之兄弟都是武则天的男宠,两人也是相貌俊美,皮肤白净,而且能歌善文,风度翩翩,不由得老年的武则天不喜欢。

    旭烈升虽然和罗兰阏氏有染,但那只是一种利益上的结合,并不是喜欢这样粗犷不文的男人,现在一见到唐朝的绝话,只是举杯和她碰了一下,一触即回,仰头干了。

    “好爽快的男人!本宫见你天庭饱满,印堂红光闪烁,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将来是个宰相之才,但眉宇之间隐隐有黑气透出,似乎现在正经历危险,来,我看看你的手相?”

    这女人竟然知道不少相士骗人的把戏,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抓住了自己的手。

    以唐朝的聪明,自然知道这婆娘先前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幌子,想和自己肌肤接触才是真的。

    在唐朝还没有决定该怎么做的时候,罗兰阏氏抓住了他的手,反复的摩挲,眼里出惊叹的神色:“你的手相贵不可言,我刚才看错了,你不仅仅是宰相之才,而是一个,一个帝王的命啊?”

    唐朝吃了一惊,他心中虽然有野心,将来也觉得有把握做上南诏的皇帝,但他实在想不到,这个突厥国的阏氏竟然也能从手相上看出,一般的相士,恭维人的时候最多能说的就是宰相,从来没人敢说能做皇帝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但罗兰阏氏说了。

    “为什么,手相能看出来吗?”唐朝有些吃惊,感觉到了她滑腻的手掌,柔若无骨,有一种使男人不安分的因素。

    “当然,本宫精研相术,您的掌纹,长而直,浮凸外露,粗大精状,贵不可言,是最上乘的手相。”就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将唐朝的手掌捧起,轻轻的放进了自己的怀里。

    这虽然在她做来像是一个随便的动作,但在唐朝的眼里,这无异于是晴天霹雳——她这是在勾引我!

    唐朝立即明白了这一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不愿意将手抽出,甚至还有侵略的冲动——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坐怀不乱,控制力强的男人了,他早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男人面对此情此景的时候,都会产生冲动,更何况,唐朝的指间,现在感觉到了罗兰阏氏那包在衣服里的颤抖的**。

    “对不起,阏氏,本帅今日前来,是要签定这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至于借兵的事情,以后再谈,来,拿出可汗的玉印,盖个章,我们再谈私事好吗?”唐朝忽然清醒,从怀里拿出早已经拟订好的条约,在那上面,清楚的签了他自己的名字——

    罗兰阏氏吃吃的笑了:“好,本宫就和你定个盟约,然后,你可不能让本宫不高兴哦?”,她的眼睛似乎在滴水,一种暧昧之意暴露无遗。

    “好的!”唐朝答应得很快,但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女人虽好,但毕竟比起新灵公主,还是差了一截,自己可不能舍大而取小,一旦签了盟约,凭自己绝世的轻功,当可以轻松离去。

    “凤言,去将可汗的玉玺拿来!”罗兰阏氏随即吩咐道。

    一个贴身宫女应声而去,一转眼的时间,已经捧着一个四四方方,大约三尺来长的盒子来到了阏氏面前。

    这其间,阏氏和唐朝说了一话,笑了一次,那种**的笑。

    只见她喀嚓一生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四方的印绶在唐朝递给她的纸上重重的按了一下,出一声轻响,然后,向唐朝嫣然一笑:“唐大帅,本宫已经满足了您的要求,现在,请随我去看一件我大突厥的宝物,可以吗?”

    唐朝将盟约装进口袋,本想不告而别,因为害怕这女人夹缠不清,但想不到的是这女人居然叫他看宝物,这可是一件很礼貌的事情,要是当着这些宫女太监的面拒绝了她,可是大大的损伤了她的颜面,只得喝干了杯中的酒,点头:“那好,我就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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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四章宝物动人心
    罗兰阏氏娉婷的当先带路,一路香风缭绕,将唐朝带到了一处美伦美奂的屋宇前,然后,吩咐很后的太监不要跟来,只带随身的宫女一人以及唐朝进入,巧笑嫣然:“唐公子,这就是我的海棠别院,可好看吗?”

    唐朝这才注意到这里到处都是开得火红的海棠,有一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四处的花香比先前的温泉处更为馥郁,忍不住惊叹,当上一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的确是荣华富贵,一般的人,哪里能享受这样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

    “凤言,你带唐公子到海棠居之中,我去去就来!”她微笑的对唐朝说道。

    “阏氏不是说要我看宝物吗?”唐朝有些焦急,“唐公子”,似乎过于亲热了,再加上现在身边太监也没有一个,只有一个娇媚得很的小宫女,他隐隐的已经感觉出不对,想趁早抽身。

    但罗兰阏氏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唐公子,当然有宝物,您先不要急,待会就知道了!”

    唐朝忽然之间感觉这女人吹气如兰,身子也像是要靠近自己的怀里,心中大为吃惊,怎么回事,这女人明明已经三十好几的人了,但为什么身上的味道,还是十**岁处*女的香味?

    李莲和文姜以前都是这个年纪的处*女,他当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的心中疑惑起来。

    “唐公子,请,嘻嘻!”见唐朝似乎被阏氏迷惑得神魂颠倒,这个叫凤言的宫女掩口娇笑。

    唐朝这才回过神来,现罗兰阏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脸色红了红,跟在她的后面,向前走去。

    一路的曲廊,屋宇精致,直到将唐朝带进一处出醇厚香味的屋子,这宫女才说道:“唐公子,到了。”

    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张椅子,地下是红色的地毯,都是一朵朵的牡丹花,鲜艳欲滴,但此外却再无一物,只闻到比在外面浓烈十倍的花香,人在这里里面,仿佛拥抱着整个春天。

    凤言就道:“唐公子,阏氏吩咐了的,要你一个人在里面看宝物,我可要虚掩上门?”

    这宫女笑得似乎天真无邪,但同时又有种暧昧的意思在里面,有阴谋,但似乎又不像,正在唐朝犹豫不绝的时候,凤言已经关上了门,不过果然是虚掩,还可以看到外面的天光,他顿时放了心,冷笑的想,别说是一扇普通的门,就是铁板钢板,又能奈我何?

    当下心中再无戒心,看四周的景色,微微有些失望,除了这屋子实在很大之外,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只要闭上的眼睛养神,感受着这如醇酒百秒年的芬芳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唐朝忽然睁开了眼睛,感觉到门口有轻微的脚步声。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看到了一副使自己终身难忘的景象!

    她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哦不,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他,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他看到门口进来一个绝丽的女人!

    她轻轻的进来了,进来的时候,轻轻的关上了门,门外随即喀嚓一声,似乎有人上了锁,于是,这间屋子,就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

    喀嚓一声,灯光亮了起来,是那种最纯的松油等,本来黑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如白昼。

    这个女人微微一笑:“唐公子,让您久等啦,真的万分的对不起!”

    这女子的盈盈的向自己一福,婀娜的腰肢像是风摆杨柳,轻盈流畅,有种临风飞翔的感觉。

    “阏,阏氏,原来是你?”唐朝的声音都颤抖了,他实在想不到,穿上宫装的罗兰阏氏,会是这样一个美丽到骨子里的女人,许多人都说世上有祸水,说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唐朝突然的感觉到心动,他并非圣贤,食色,性也,也就在这一刹那间,一股热力自他小腹间升起!

    这实在是一个能勾起任何男人兴趣的女人,一个绝代的尤物。

    她现在穿着轻纱作成的宫装,洁白如玉的肌肤微微的暴露在柔和的光线里,裙椐很短,这使得她下面的身体有些白得耀眼,这使得唐朝不敢再往下看,他知道,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就会做出禽兽的事情来。

    他当然知道罗兰阏这样对待他,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男子汉大丈夫,当以国家大事为重,岂能耽于美色,况且,这虽然是一个美丽性感绝伦的女人,但是毕竟名声不好,既是两代可汗的阏氏,又和旭烈升元帅有苟且之事,想想就觉得恶心。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运起《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强行将自己的心情平息下去。

    这个时候,他看着宫装的罗兰阏氏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绮念,毕竟,她的穿作虽然很前卫,但是却是很自然的,不会被流俗之人认为轻佻,就是出去接见臣民,也无可厚非,只是因为她美丽性感了,这才使唐朝这样的人一见之下都忍不住心动。

    “宝物,宝物呢,我想见了宝物就走,对不起?”唐朝忽然有些口吃,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这个女人强大的吸引力使得他心中脆弱,知道还是及早离开的好,不然一个不小心,恐怕就会是被诱惑而沉沦的下场。这样的事情,不管对自己,还是对阏氏,其实都是不利的,他很理解,这个女人其实也是被自己吸引了,有点疯狂的味道,想到先前旭烈升元帅离开的时候看着自己那火热嫉妒的眼光,唐朝就知道,要是真和这个女人有了什么,恐怕订立好的盟约也会破裂,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

    但人就是这样,尤其是像罗兰阏氏这样有极大权力的女人,觉得整个国家都在自己掌握之中,有什么好的东西,一定得自己得到,就是这样的心理,使得她即使觉得旭烈升会不快,但是还是情不自禁的施展了感情的攻势。

    要知道,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在这样的时候,就等于解除了安西都护府的威胁,于唐朝来说,就等于是解除了心腹之患,她一口就答应了,可见这阏氏对自己,是怎样的一种迷恋了。

    正是感于她的恩情,唐朝才和她一起到了海棠别院,想看了宝物之后就走,想不到却是阏氏想和自己单独待在一起。

    但这个时候,罗兰阏氏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翩翩的舞了起来,峰峦壮丽,如惊鸿一瞥,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光艳四射。

    就这样,罗兰阏氏翩翩的来到了唐朝的面前,跪下,朦胧了双眼,梦一样的说道:“所有的人都说,本宫是突厥的珍宝,过一切的珍珠宝贝,唐公子,您觉得他们说错了吗?”

    没有没有!唐朝在心中疯狂的叫了起来,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女人狂热的吸引力。

    不错,这女人的确是突厥的珍宝,虽然汉人的美女多得很,但是能比得上她的,却是寥寥可数,不可否认,要是自己还是一个纯情少年的话,说不定面前就算有金山银山,也会疯狂的爱上她。

    “没有,的确没有,不过,我已经看过珍宝,我想想告辞了。”他终于说道,用了自己全部的能力。

    “不行,唐公子!谢谢你的称赞,无论如何,你要看了这段舞蹈之后才能离开!”罗兰阏氏温柔的说道。

    于是,唐朝睁开了眼,看到了世上最美丽的图画。

    然后,一切都朦胧——

    当唐朝迷迷糊糊的走出突厥皇宫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甚至觉得刚刚生的一切是一场梦。

    他也不知道以自己化境高手的能力,居然能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在那个海棠别院的宽大的屋子里那种馥郁的花香,原来是一种**。

    再强的高手,纵然不怕毒药,因为可以将剧毒从经脉中逼出,但也怕**。

    唐朝自从武功大进之后,从来没有使用自己以前特制的**“一阵风”了,想不到自己这个使用**的大行家,现在居然着了别人的道儿——

    有谁能够想得到馥郁的花香之中,竟然藏着厉害之极的**。

    自己被迷之后干了什么,就是不用想也知道,哎,想不到罗兰阏氏竟是这样一个强硬的女人,一个占有欲这样强烈的女人!

    她应该不笨啊,却为什么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旭烈升肯定有耳目在朝廷里,一旦知道她如此放荡,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他看到了怒气冲冲,全身披挂的旭烈升,在这位突厥元帅的身后,是一只三千人的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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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五章契丹之围
    唐朝自然知道这男人为何如此恼怒,但站在当地,动也不动,静待旭烈升走上前来,神色不变,故意惊讶道:“大元帅为何如此怒气冲冲?”双手一拱,如渊之沉,如岳之峙,自有化境高手的风度。

    旭烈升就道:“你在皇宫之中一晚不归,在干什么?”,他这个时候有点气急败坏的感觉,就好象是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了。而事实也是这样,自从可汗死后,他向来把罗兰阏氏看成自己的禁脔,想不到唐朝胆子这么大,竟敢横插上一脚。

    男人不能忍受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一般的女人也还罢了,到处都是,也不在乎,杀了扔了,不过是一件破衣服,但是罗兰阏氏却是他深爱的女子,就算明明知道是她的错,是她勾引唐朝的,但是还是来找唐朝算帐。

    唐朝在穿越前的时候经常见到母亲张翠花看焦点和相亲这些节目,不少的男人在现自己妻子有外遇之后,不是找妻子算帐,和她一刀两断,开始新的生活,反而是贪恋**,死活要和妻子在一起,不管她的错误,而是去找外面勾引她的男人,把这个男人看成罪魁祸,深恶痛绝,甚至干出杀人的事情来,其实仔细想想,又何苦来,男人要有志气,要有追求,曾经深爱的妻子红杏出墙,何不努力的奋斗,混出一个男人的新天地,哈男儿志在四方,相信到时候一定有可爱的女子来到你的身边,慰藉你干渴的心灵,让你找回男人尊严!而要是莽撞的杀人捅黑刀子,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无论你以前多么的深爱她,都应该放下,放不下,你就不是个男人,放不下,就永远没有找回自己尊严的时刻。

    男人要活得有自尊!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开始鄙视起面前的旭烈升元帅来,你有胆子,为什么不去皇宫之中向罗兰阏氏兴师问罪,却来气势汹汹的威胁我?

    “我能干什么,罗兰阏氏要求我去看宝物,这就看了一晚上了宝物,如此而已。”

    唐朝悠然的回答,觉得这回答绝妙。

    “宝物?什么宝物能看一晚上?”旭烈升见唐朝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神情一疑惑。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突厥国中,阏氏的事情,你凭什么管?你要知道,你仅仅是突厥的北院大王,统领兵权,可管不到后宫之事,再说了,阏氏召见我,乃是召见唐朝的使节,国家大事,岂是你能随意猜测的,要是外面传出什么风言风语,你担当得起?”

    这几句话咄咄逼人,使得旭烈升心中顿时升起一种犯上的感,他不由得想,虽然罗兰阏氏是我的女人,但是这并且,毕竟这是秘密的,我这样名目张胆的拦截唐朝,的确很容易被人误解,并且,阏氏就在在后宫之中留宿唐朝,名义自己还是管不到,自己这样做,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好好,唐朝,你好口才,我也很佩服你,你放心,我不日就将带领铁骑到天山狩猎,还请多多留意!”

    好厉害的人,果然不是个好勇匹夫,立即就将我的气势打压下去了。要知道,自己现在最害怕的就是突厥骑兵,他却偏偏用骑兵来威胁自己,的确是看到了自己的弱点。

    当此敏感的时刻,唐朝立即决定,不是硬来的时候了,他虽然说得客气,到“天山狩猎”,其实就是要带兵进攻自己,他知道,他这样的大帅,一旦稳定住突厥的形势,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向唐朝开战,现在可不是和他硬碰硬的时候,脸色忽然转为柔和:“大元帅,你我经一扳手之后,惺惺相惜,但你却不能无端猜疑,这样的话,不仅我脸上无光,就是阏氏,脸上也是无光,旭大元帅,您也不想想,我唐朝一介使臣,难道敢孤身一人在宫中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错,我正是看了一晚上的宝物,至于是什么,你去问问阏氏不就得了,我把大元帅看成兄弟,顺便奉劝您一句,生查是南院大王,知道你这样带兵在城中横行无忌,恐怕又是一个大大的攻击你的把柄,现在辛干可汗刚刚继位,大元帅不应制不安的因素,而应该先稳定住突厥形势,至于你以后带不带兵到天山狩猎,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这些话,合情合理,顿时将旭烈升说动,不错,我这样带兵阻截唐朝,的确会被生查在朝堂上攻击,再说了,即使阏氏和唐朝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自己要惩罚她,也不应该闹得固原满城皆知。

    当下示意手下让开一条路,放唐朝去了。

    唐朝暗中叫声好险,自己武功虽高,但是由于面对的是大军的包围,要是遇上一个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缠住自己,恐怕将是被擒的命运。谁也不能轻视一个民族的力量,说不定突厥军中就有一个武功和自己相差不远的,而且很可能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能靠着绝顶的轻功逃走,也必十分狼狈——

    唐朝回到突厥国家宾馆,将盟约已经签订的事情向牛僧孺等人分说明白,众皆称赞,想不到唐朝的动作这样的快,竟能在短短两天之内就将这件最严峻的事情搞定,唐朝苦笑,命令大家立即启程,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心想,这次虽然签定盟约,但因为有罗兰阏氏昨天晚上那些事,旭烈升恐怕会记恨于心,所以借兵之事,索性就放弃了,毕竟,明知是与虎谋皮的事情,还是不要空耗心力的好,同时也吃惊于罗兰阏氏的手段,别看这是一个不会丝毫武功的女人,但却能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也算是一个厉害的人了,知道旭烈升即使当面质问她,她也很可能编造出谎话来说叫唐朝看了什么宝物。也许。旭烈升元帅还不一定敢,罗兰阏氏毕竟是现在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

    牛僧孺早已经按照的唐朝的意思将骆驼卖掉,做好好临走的时候的准备,现在一声令下,全部骑马,只叫班林带十个精兵在后,将那没有送出的六个美女缓缓押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虽然中了**,醒来之后身体却是无碍,因为一马当先,赶回燕然山。

    行军刚到一半的时候,正遇上前来突厥报信的信使,呈上安西现在的形势,唐朝才知道已经是危在旦夕。

    原来,霍伤在黄风山做了简单的休整之后,还不死心,收罗失散的马贼近万人,重新聚集起近两万的军队,更以重礼买通了契丹领椰律雄姿,出契丹兵一万,两面进攻,务必要拿下安西都护府,控制丝绸之路,建立像阿拉伯那样横跨欧亚的帝国。

    此人武功绝顶,抱负更是远大,不是那种一遇挫折就灰心丧气的角色。

    就在五日之前,黄风山的马贼和契丹的椰律雄姿已经带领人马抵达安西都市护所在地,舍瓦兵力空虚,按照唐朝走之前的吩咐,无论如何绝不开关决战,拖住了霍伤,现在已经攻下了安西的三坐屏障之中的两坐,红土和戈壁城堡,只有云门城堡在隆多的拼死坚持守之下没有失守,但霍伤武功高强,更兼契丹人悍不畏死,以优势兵力轮番进攻,要不是霍伤带领大队人马依旧进攻安西都护,要使唐朝军队尾不能想应,各个击破的话,云门城堡区区五千人的守备,恐怕已经失守了也说不定。

    但就算隆多神勇,弓箭厉害,但是契丹兵死了一批,又上一批,竟似乎生命不是自己的,已经将隆多拖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在这样的时候,他只好派人冲出重围,将交战的情况向舍瓦和唐朝分说,请求援兵。

    你道这契丹人为什么不怕死,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凶悍,是化外的部落,而是因为高仙芝走之前曾经带兵狠狠的屠杀过一次契丹部落,杀人抢劫无数不说,更将契丹的女人抢走无数,想想,以当时高仙芝手上庞大的兵力,干这种坏事,天下又有谁能挡得住他?即使有人向李隆基参他一本,他这样的人,自是随便都可以找一个借口搪塞过去,不过这样一来,这就和契丹民族结下了深仇,他们当然不管现在的统帅已经换了,自是对欺负他们的唐朝军队深恶痛绝,死命的进攻,戈壁城堡和红土城堡本来坚固,但都是被契丹人这样不顾性命的攻下来的。

    打仗的时候,最害怕遇到的就是这样的哀兵,所以有人说哀兵必胜,唐朝穿越之前就关注了伊拉克足球夺取亚洲冠军的奇迹,经过伊拉克战争之后,伊拉克足球已经可以说是死了,没有薪水,缺乏训练,拿不出钱,就是出来参加亚洲杯也是千里跋涉坐的大巴,因为没钱坐飞机,外教都没有薪水的,义务执教,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就是不输个5:o,也已经可以向国人交代了,但他们夺取了亚洲冠军。

    这就是哀兵的力量,即使以弱对强,他们也极有战胜的可能,更不用说现在是以强对弱,要不是城池太过坚固,隆多太过厉害,他们或许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

    高仙芝自然不是个好人,他自然要给他的后任安西都护留些困难,这样的话,后任不断的因为战事向朝廷求兵求粮,他的价值就显现出来了,也许到时候,还是只有他高仙芝能镇压住局面,又派他回去。他早年其实很想回到朝廷担任左仆射,但自从没有争过李林甫之后,他就知道,李隆基现在昏庸,即使回朝也不一定能成功,不如在边关做个大帅,手下有雄兵十万,到时候一旦朝廷有变,自己提一旅之师回到长安,就可以学当年的董卓,废立皇帝,或者干脆学司马炎,自立为帝王,天下在掌握中。

    他不在乎伤天害理,不在乎杀戮,他一向是一个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唐朝明白这些形势之后,心急如焚,带领牛僧孺和辛白江星夜赶回云门城堡,他知道,有舍瓦的绝世武功,再加上城墙的无比坚固,安西都护府当能再坚持一段时间,当务之急是解了云门自围。

    他带领五十余骑兵赶回云门城堡的时候,正是月上柳梢时分,途中累死了三十余匹健马,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人困马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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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六章步兵凶猛
    这个时候,唐朝知道,即使有战机,但也不易把握,于是叫五十骑兵都就地歇息,以便恢复体力。

    就在这个时候,远远看到月下数十骑拥来,当先一人**着上身,面黑身长,就在月光之下也觉得此人黑如煤炭,他身边稍微落后一步,是一个汉人儒生模样的人,两人的马跑得极慢,似乎是在商量什么。

    唐朝害怕暴露,早叫这五十人都藏在树阴里,马也藏在树阴里,并且用布包住了嘴巴,原因很简单,云门城堡之外都是契丹人的天下,有上万的大军,一旦自己这五十骑被现,被包围,那就是一个死的命运,除了唐朝和牛僧孺极有可能仗着武功杀透重围之外,并没有丝毫的胜算。

    所以这数十骑兵奔来的时候,没有现藏在树阴里的唐朝兵马。

    一明一暗,这就是胜负的分野,唐朝心中大喜,已经看出当先这黑面长身之人似乎是领模样,当下附耳向牛僧孺道:“待会离这为之人五十步的时候,你我同时抢出,务必要生擒这人!”

    牛僧孺应诺,他知道,以自己两人的武功,那是极有希望成功的。

    唐朝吩咐完牛僧孺,随即吩咐身边的辛白江:“等会儿不管我们擒拿成功与否,你都立即放起要城中接应的七色火箭!”

    辛白江应诺,他知道唐朝的意思,不管是否擒住这个番兵领,要的任务当是进城中与大军会合,将早已经预备好的火箭取了出来。

    这七色火箭是唐朝临走时和舍瓦约定的最高机密,除了事情万分火急之外,不能使用,并且以唐朝安西都护之尊,身边也只带得三只,外人绝对模仿不来。

    说话之间,这番兵前面的两人声音隐隐传来,最前的一个说道:“隆多的武功,的确不错,黄先生,似这样久攻下去,本王担心即使攻下云门城堡,我这一万兵马恐怕也将折损大半,这可是本王十年来辛苦培养出来的精兵,你有什么良策没有?”

    这个叫黄先生的儒生模样的人就道:“椰律大王,请恕我直言,这是霍大帅一石二鸟之计,要是他肯亲来这里攻击,隆多武功虽高,但多半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可是他却以进攻安西都护为借口,要大王独自进攻这坚固之极的云门城堡,让大王折损不小的兵力,同时也削弱了隆多。”

    “恩,对对,非黄先生所言,本王倒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节,霍伤的武功,明明在我之上,要是他聚集马贼和我一起进攻云门,恐怕早已经拿下多时,但他却说害怕舍瓦形成什么犄角之势,害怕腹背受敌,这恐怕正如黄先生所说,这是他的什么石鸟之计,不过,黄先生,本王和唐朝军队仇深似海,即使没有他的这个计,本王也势必要攻下安西都护,将全城尽屠,方报当日之仇,请问先生还有何妙策?”

    哇噻!唐朝武功已达化境,自是将这两人的对话远远的听在耳朵里,心中大喜,这人自称“本王”,看来不是契丹兵中一般的领,而是契丹统帅椰律雄姿,这就好办了,看他刚才说话时候咬牙切齿的模样,知道他对唐军已经恨之入骨。

    心中机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仇恨之为物,竟是如此厉害!同时叹息高仙芝心肠之歹毒,居然为了嫁祸给自己,对契丹人犯下这样的罪恶,也难怪椰律雄姿恨到这样的地步。

    只听黄先生说道:“以我之见,大王应向霍伤大元帅请求救兵,最好请他自己亲来,说一举攻下云门城堡之后,契丹兵愿为前驱,总攻安西都护府!”

    “这,他会答应吗?”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以后占领了安西都护府之后,害怕大王分他一杯羹,要和他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所以趁现在这个机会削弱大王的力量,使大王到时候不和他争。不过,要破他的阴谋,却也不难,你就派人到他的军中对他说,契丹这十余日以来伤亡惨重,士兵都不愿意再打下去,准备班师,积蓄力量再来报仇!”

    椰律雄姿摇头:“不行!不杀了唐狗,我椰律雄姿誓不回军!”

    黄先生就哈哈大笑:“大王!黄某只只叫你这样对霍说话罢了,他是个聪明人,绝对要拉拢你,亲自前来攻城,那样的话,我们的伤亡小了,到时候,一旦西域局势有变,大王手中雄兵数万,也未始没有左右西域的力量。”

    这一番话,直将唐朝听得暗暗点头,这黄先生,倒是一个厉害的人物,以后当可以收在自己的麾下。

    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已经和唐朝仅仅相隔五十步的距离。

    唐朝一个眼色向牛僧孺示意,然后风一样的抢了出去。

    唐朝奔行的时候,有一种愉快而轻盈的感觉,真的是万古灵宵一羽毛,增之一分则重,减之一分则轻,体会到古代修炼到6地真仙级别的高手的快意。

    “什么人?”就在唐朝抢出的一刹那间,椰律雄姿现了面前有人逼近,他身下的马是一匹良马,见到危险靠近,呜的一声叫,人立起来。

    椰律雄姿拔出了身上的配刀,虚空之中仿佛电光一闪,竟是一柄罕见的宝刀,他身后的三十余亲兵则是刀剑出鞘,簇拥上来,要对付唐朝和牛僧孺。

    但已经迟了,高手相争,胜负只在咫尺之间,椰律雄姿心中震动,他实在想不到唐朝的轻功,居然能快到这样的境地,只一眨眼的时间,五十步的距离忽然没有了,竟然好象是缩地成寸,空间在这个人的面前忽然消失了。

    空间当然不会消失,但在椰律雄姿的感觉中,却觉得唐朝的身法快如鬼魅——

    唐朝武功已入化境,就是和李白这样能创出“青云直上”绝世轻功的高手相比,也不遑多让,更不用说轻功平平的椰律雄姿了。

    椰律雄姿从小生长在深山之中,以狩猎虎豹为食,天赋异禀,一身的铜筋铁骨,和隆多的武功不相上下,更兼契丹民族是个游牧民族,武功虽然比不上孟笑,善于骑马,借助马的力量,所以比岭南的蒙笑战斗力更为惊人。

    他见了唐朝的威势,并不慌乱,马刀一举,刷拉一声就砍了下来,他身下的大宛良马出一声嘶鸣,作势想要向唐朝踢出。

    这就是最好的战马,可以明白主人的意思,有的甚至能够躲避飞箭,不需要主人控制。

    在战场上,对绝大部分的高手来说,战马就是和人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一旦马匹被杀,在战场上无数长兵器的攻击下,即使你的武功比别人高几倍,也几乎逃不脱被杀的命运。

    只有像唐朝这样的绝顶高手,才有可能自保,除了杀人抢马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

    马刀在空中划过的气流灼热,狂暴,但唐朝厚背刀一立,就准确的接住了这一刀。

    喀嚓!唐朝吃了一惊,幸亏缩手得快,不然的话,恐怕会受伤,因为自己这柄百炼精钢打造的厚背刀,曾经隔下无数人头的刀,居然朽木一般,一碰就断了,火星也没有冒一点。

    这契丹的领,坐下是良马,手中是宝刀,武功虽然不是绝高,但是这一骑在马上,当得上一位暗劲绝顶的高手,和牛僧孺可以一战。

    椰律雄姿见毁了对方的兵器,大喜之下又是一刀,也不用什么刻意的招数,只是随便乱挥,他知道,就算这样唐朝也毫无办法。

    唐朝叹息一声,准备先闪一闪,再施展空手入白刃的招数。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那匹来自大宛的宝马却忽然之间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屈膝跪了下去!

    伤马的是牛僧孺,他出了身上的金针,双手挥舞,准确的射进了这匹大宛马的眼中,膝盖,这马立即就失去了战斗力。

    本来,这马甚有灵性,射向他眼睛的金针居然被它躲开,但是射向膝盖的却是再也躲不开了,金针中马腿,等于是点了穴道,自然将椰律雄姿摔了下来。

    这还是牛僧孺见了这匹宝马,起了爱慕之心,想夺为己用,不然的话,满把金针,早已经杀了。他的轻功虽好,但是和唐朝毕竟差了一大截,所以只能施放金针。

    这一来,椰律雄姿竟向唐朝扑来,看似凶猛无比,但身子在空中已经失了凭借,却是最危险的。

    唐朝就一闪,一擒,点了椰律雄姿身后的神道穴,顿时动弹不得。

    他手上那柄宝刀虽然凶猛的砍在唐朝的肩膀上,但唐朝似乎丝毫不觉,轻轻一弹就到了他的手里,对着月光笑道:“好刀!”

    而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身后的三十余骑兵才堪堪冲到,但见唐朝若无其事的将刀架在领的脖子上,都是不敢妄动,他们都清楚,唐朝手里的刀,乃是一柄绝顶的战刀,砍金断玉,厉害无比,一个不小心,切人头如切豆腐。

    “呵呵”,椰律雄姿忽然笑了起来,“我堂堂契丹之主,骑在马上,居然斗不过一个步兵?”竟然有一种深沉的悲壮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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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七章偷梁换柱
    唐朝就微笑道:“耶律大王,你不必如此沮丧,我其实不是一个一般的步兵,我是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说着放开了他脖子上的刀,因为这个时候,他看见耶律雄姿所有的亲兵都不再妄动。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听说你已经出使突厥了?”

    “呵呵,实不相瞒,我已经和突厥国主签定了互不侵犯条约而返,我听说大王恨极了我唐朝军队,可你或许还不知道,或者是听了霍伤的谗言,才不惜拼死攻击我安西之军,其实您是大大的误会了我!”

    就在这城外的沙丘上,唐朝和耶律雄姿两个人,坐了下来,唐朝知道,有些秘密,还是以自己两人知道的好,耶律雄姿这个时候也不对唐朝再有丝毫的戒心,他知道,要是唐朝想杀他,早就杀了,也不用等到现在,所以想和他倾心一谈,至少在他现在的感觉中,唐朝的统帅不是一个凶残暴戾之人,他很吃惊唐朝的皮肤,居然像是一个好女一样,白得像天山上的冰雪。

    他很想知道唐朝究竟想怎样对待他。

    “我怎么误会你,你们唐朝军队,如狼似虎,都是杀人的魔鬼,残忍的杀害我们契丹人,搞得我们妻离子散,国家破亡?”耶律雄姿的黑脸上露出凄惨之极的神色。

    唐朝叹息一声:“大王可知道我们唐朝流行的一句话,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我们安西都护以前的统帅,是高仙芝将军……”

    当下也不隐瞒,将朝廷的局势,还有高仙芝想嫁祸于自己,残杀契丹人的事情向耶律雄姿说了,并且毫不隐瞒,将自己和李隆基翁婿之间的矛盾,也倾囊以告,说了个明白,最后说道:“耶律大王,要是您不相信我的话,可以随便派人到长安去探听,如我唐朝有半句虚言,叫我死于刀剑之下!”

    这几句话,说得正气凛然,一种茫茫苍苍的气概顿时弥漫了整个夜空。

    耶律雄姿早有人在长安探听消息,哪里还有不知道这些事情的,经唐朝一解释,也是豁然开朗,顿时相信了唐朝的话,嘶哑着嗓子道:“那,那我们契丹人的大仇,就不报了?”

    唐朝看着他血红的眼睛,知道这样的血仇,几句话是不能了结的,忽然说道:“当然不是!不过耶律大王,恕我直言,你报仇的时候,当惩罚恶,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子残杀不相关的我大唐的士兵,那样的话,就是是非不分,而且最重要的,还使你的仇人在背后笑你。”

    耶律雄姿本是一个粗莽之人,虽然靠着勇力能带兵,有些谋略,能控制得住本族的人,但是毕竟不像汉人的统帅,尤其是像高仙芝这样的统帅,头脑厉害非凡。

    就他这一招,自己得到无数的金银美女不说,还给唐朝留下了这样的大患,说句实在话,要不是唐朝手下有隆多这样的大将,拼死坚守,以契丹人的勇猛和不怕死的精神,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此城一失,安西都护府已成孤城,势必被霍伤围困而死。

    李隆基和高仙芝都是厉害的人物,算得很远,但是他们都没有算到,在南诏和平定岭南的过程中,唐朝得到了舍瓦和隆多这样的大将,还有专氏五虎以及班林辛白江这些人,实力大增,即使在兵力极端不利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坚守城池。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尤其是这样的坚守战,没有一个武功特别厉害的人镇压住局面,并且抵挡敌方武功高手高来高去的进攻,那就注定是死路一条,就像先前耶律雄姿的汉人军师黄先生说的那样,要霍伤和他亲自攻城,就是为了要人敌住隆多以及他的利箭,然后以契丹兵的勇敢攻城,那样的话,隆多危矣。

    “唐,唐大帅的意思,是要我找高仙芝报仇,或者是要我找到残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报仇?”耶律雄姿挥泪说道:“唐大帅,您这不是空话吗,你想想,高仙芝现在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本身武功又是高强无比,并且远在长安,而且我已经探听明白,屠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都已经调往岭南镇守,我契丹小国,怎么能深入唐朝腹地进攻这些人?”

    的确,这是困难的,唐朝也在这一刹那间对他充满了同情,一个像唐朝这样的大国,要欺负一个弱小的国家,那简直有的时候使人没有还手的余地,现在耶律雄姿的心情,就好象是一个决心上战场赴死的烈士,但叫能杀得几个敌人,自己死了就行了,一点也不考虑这样做的后果。他显然也知道,这次跟着霍伤杀唐朝士兵,不一定将来有好结果,他也不是贪图霍伤的金银贿赂,他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报仇,杀得了多少算是多少,显示了契丹人的野性和质朴。

    “耶律大王,您放心,我唐朝向您承诺,我手下的唐朝士兵,即使再次击败了霍伤,也不会对契丹民族报仇的,因为我知道,你和你的民族是有冤屈的,古人常常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惩治这些滥杀百姓的官兵,至于高仙芝,此人厉害非凡,我不敢说我能帮你杀了他,但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我刚才也说了,他这样做,其实是嫁祸于我,他如此坏心眼,我唐朝也是不好惹的,岂会放过他!好啦,我的话已经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什么,你,你就这样让我走?”耶律雄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唐朝就将手上的马缰绳一抖,他先前骑的那匹大宛良马已经向他奔了过去,先前牛僧孺射的时候用金针,就是害怕伤到马,现在见唐朝居然敌友不分,居然将这样的一匹好马又还了人,并且还似乎要放了这个俘虏一般,大急道:“大帅,万万不可!”

    唐朝的脸色一沉,牛僧孺顿时不敢说话了,只听唐朝清朗的声音说道:“耶律大王,这是你的宝刀,一并归还,现在你可以走了!”

    说话之间电光一闪,那柄砍金切玉的宝刀就向他飞了过去。

    但奇怪的是,哐啷一声,宝刀掉在地上,耶律雄姿却没有接,任刀摔在地上,将缰绳也扔了,忽然下跪道:“主人,我既被你俘虏,全身的一切包括生命都是您的,只要你放了我,我一定带兵回契丹部落,您在一日,永不侵犯安西都护,至于这宝马和宝刀,乃是您的战利品,我无颜带回去!”

    唐朝微笑:“说什么话呢,是我俘虏,我也不是你主人,这样,你我一见如故,肝胆相照,不如结为异姓兄弟,你看可好?”

    耶律雄姿大笑:“能和大帅这样的英雄结为兄弟,是雄姿平生最大的愿望!”

    唐朝要的就是这句话,当即跪了下去,和这契丹的领结拜,捏土为香,对月为誓,互相拜了八拜,自然是耶律雄姿为兄,唐朝为弟,说了同年同月生死的誓言。

    拜毕,两人哈哈大笑,只将身边的牛僧孺看得眼热,唐朝如此厉害,我居然想对付他,搞得他现在让我吃红丸,不把我当兄弟相待,却是悔恨无及了。

    只听耶律雄姿说道:“贤弟,你我现在已经是兄弟,还分什么彼此,我知道你现在兵力空虚,我手下这一万人的兵马,包括我,都交给你指挥,你就是要我进攻霍伤,我也不会拒绝!”

    唐朝大喜:“难得大哥如此慷慨,小弟现在身边正缺人手,有大哥之助,破敌必矣,但霍伤如此猖狂,两次趁我不备攻打于我,这次有了大哥之助,一定要将马贼杀得元气大伤,方消我心头之恨!指挥就不用了,大哥,您带领你所部兵马,随我云门城堡之中的守军一起,一北一南插后营,我这里放起里应外合的号火,务必要给霍伤致命一击!”

    “是,贤弟,大哥这就去准备!一刻钟之后见!”当下拾起了地上的宝刀,骑上宝马,和唐朝等人挥手作别。牛僧孺还念念不忘耶律雄姿的宝马,只能摇头叹息了,待耶律雄姿一走,担心的道:“大帅,您就这么相信这些蛮人,不怕他们使诈?”

    唐朝就凛然道:“我以国士待之,他想必也会以国士待我,现在的形势,也只有孤注一掷了,要是不相信耶律雄姿,那就只能困守在孤城里,我知道的,我唐军在这段时间伤亡惨重,只有守卫而没有反击之能,长此下去,军心一乱,大势去矣,现在就只能押一宝了,要是耶律雄姿临阵叛我,那我们就只好落草为寇了,哼,我就信,我当马贼,就不如霍伤了。”

    所有的人都点头称是,的确,到了现在这样的地步,不借助外力,就靠不到一万的守军,要想再次击退凶悍的马贼,那可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并且霍伤现在这次进攻显然吸收了前面的教训,将粮草保护得很好,而且马匹食水充足。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云门城堡吊桥拉开,冲出一只军队,当先一人正是隆多,派专仁和专义两人在城上镇守,自己亲自出来接应,自是信号起了作用。

    一看见果然是大帅从突厥回归,欣喜的接住,要报告当前的战事,但唐朝一挥手阻止了他:“立即集合城中所有军队,全线出击!”

    他向来知道兵贵神的道理,不敢浪费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时间。

    一刻钟之后,隆多带领四千精兵来到唐朝面前,正在唐朝有些忐忑,以为耶律雄姿有什么反复的时候,他带领七千人的契丹士兵来到阵前,听凭唐朝调遣。

    原来,耶律雄姿是回营之后花了不少时间集合队伍向契丹兵解释,本来,先前还是友军,现在却要去进攻霍伤,实在有点突兀!但耶律雄姿在契丹人中威信极强,自是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将大军带来。

    唐朝一颗悬起的心顿时就放了下来,向牛僧孺一笑:“我知耶律雄姿必不负我!”牛僧孺羞惭满面,感觉自己是个小人。

    大朝大喜来到阵前,高声道:“现在,我宣布,契丹军队由耶律大王统领没,直接进攻霍伤的在南方军,我带领隆多以及所有唐军,进攻北方霍伤主力没,众将务必努力向前,论功行赏,有不遵军令者,有退后者,斩!出!”

    他说着将手里的配剑一指,大军出!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跟在唐朝身后的牛僧孺恐怖的想道,这就偷梁换柱之计啊,怪不得他纵横无敌,连李隆基都敢对抗,原来他不仅武功惊人,谋略也是非凡!

    到了这样的时候,他才死心塌地的不敢反叛唐朝,他其实一直在等机会,将唐朝制住之后逼唐朝拿出解药。但现在,他忽然取消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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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八章里应外合
    唐朝麾下,兵分两路,直扑霍伤背后,这个时候,隆多部下专门负责火箭传训的士兵在距离敌军七里左右的地方放起烟花,舍瓦在城中望见大喜。

    但他是个持重的人,害怕云门有失,敌人缴获烟花来引诱自己,所以虽叫全体士兵都全装贯带准备好,但却并不开城直接杀出,以防有变。

    这十余日之中,舍瓦已经和霍伤交战好几次,但都是在城墙上,以城中只有近六千的空虚兵力,舍瓦自然不会愚蠢到以力相拼的地步。霍伤仗着手下兵强,轮番进攻,企图打开缺口,但是城中粮草充足,众唐军又见识了舍瓦瞬间可以击杀百人的绝世箭技,自是拼死坚守,终于坚持了下来。

    有了上次自己强攻上城头差点被唐朝干掉的经历,霍伤谨慎了许多,只在城下督战指挥,他相信,就这样的消耗战,不出半月,唐朝守军定可以伤亡大半,到时候,自是一鼓而下,他本来忌惮唐朝,知道此人诡计多端,想不到出使突厥去了,他正是探听到这个消息的准信,所以才敢重新进攻唐朝的,毕竟,这使他看清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以前长安的传言并没有错,李隆基确实想对付唐朝,不然的话,唐朝也不会亲自前往突厥,很显然,唐朝已经将突厥看成了他今后最大的威胁。

    这正是自己再次包围安西都护府的机会,于是他不惜金银珠宝结交契丹领耶律雄姿,再次起兵,想要控制西域。

    先杀到的是契丹的士兵,在耶律雄姿的带领下,直接杀入,如狼似虎一般。

    镇守安西都护城南的是龙卷风兄弟中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手上一万五千人,正在宿营,以期明日再战,想不到耶律雄姿竟然带大军前来。

    “干什么?”守寨的官兵喝道。

    耶律雄姿就从旗影里闪了出来:“我是契丹国王,有要事面见蓝大将军!”

    这官兵早知道来人是契丹人,但想不到契丹国王竟然亲自前来,赶紧向里传报。寨中的蓝勇一听耶律雄姿竟然亲来,只得亲自出迎,但刚刚见到唐朝军士放的火箭烟花,心中起疑,骑在战马之上出来,身后跟着一队亲兵,都是马贼之中的健者。

    “耶律大王深夜来访,不知何事?”他大喝一声。

    “有要紧的事情!”耶律雄姿骑马靠近了他数尺,忽然出手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要知道,他手中这柄刀,乃是契丹的镇国之宝,锋利无比,自是一刀就要了蓝勇的命,砍裂坚固的盔甲,将蓝勇血淋淋的分为两半!

    “啊……”的一声长叫,他身后的蓝鲸见耶律雄姿一刀将兄长砍死,大喊一声杀来。

    这个时候,他也是装束停当,手上一杆狼牙棒,当头砸到,要给兄长报仇!

    也就在同一瞬间,耶律雄姿长刀一挥,高喊:“给我杀!”,全军杀出。

    当下耶律雄姿就和蓝鲸交战在一起,刀来棒往,杀得难解难分,他身后的契丹兵更是早有准备,起一起杀入马贼大寨,可怜好些马贼还在睡梦之中,猝不及防,做了契丹人的刀下之鬼,谁也想不到刚刚的友军,现在竟然反杀向自己,顿时死伤惨重。

    耶律雄姿不能取胜蓝鲸,手下部落中七八个骁将都上前相助,蓝鲸见大势已去,虚晃一棒,夺路走了,耶律雄姿也不追赶,心中暗暗吃惊,龙卷风三兄弟都是马贼之中凶名昭著的人,武功极强,传闻果然不错,要不是我猝不及防的杀了老大,恐怕倒是不好收拾。

    蓝鲸匹马逃命,手杀一万五千兵马被杀得七零八落,契丹人凶悍,要争功,斩四千余级,一个个都悬挂在马头之上,十分的血腥恐怖,有厉害的契丹兵,马上竟然有十余颗人头,都是击杀的马贼!

    本来,作为以前的友军,契丹人杀马贼,心里都有些愧疚感的,毕竟,这也算是背叛了,但是耶律雄姿一加解释之后,大家才知道,自己真正的仇人,原来不是安西都护城中的唐朝军队,而是高仙芝以及业已调往岭南的唐军,自是愿帮唐朝一个大忙,因为他和国王结拜为兄弟,答应以后帮他们报仇;当然,契丹人杀马贼不手软也是因为马贼是强盗的缘故,这些强盗,什么人都抢劫,什么人都杀,契丹民族当时弱小,自然有不少契丹老百姓受到马贼的欺负,深受西域人民的痛恨,对这些人,向来没什么好感,看成匪徒,出手自然就不留情了。

    城南的马贼大败,耶律雄姿自是带兵追击下去,蓝鲸在路上收拾败兵,只有三千人不到,驻扎在刚占领不久的红土城堡里,准备坚守,耶律雄姿围住,四面攻打。

    却说唐朝亲自带兵攻击霍伤所在的北路。霍伤是个乖觉的人,一见唐朝士兵放起里应外合的火箭烟花,就知道舍瓦来了援军,下令军士立即穿衣,松明火把通亮,防止敌人来劫寨。

    但又哪里来得及,也就在转瞬之间,唐朝已经一马当先,攻击他的后寨。

    霍伤的士兵多数是从睡梦中刚刚惊醒,哪里来得及抵抗,多数是身不着甲,马不着鞍,被唐朝士兵一阵急箭杀得人仰马翻,冲进寨中,到处乱杀!

    舍瓦一直在观望,本来还害怕这是霍伤的诱敌之计,但一听到唐朝的叫声,顿时再无怀疑,知道肯定是唐朝不知从哪里请到救兵,要自己内外夹攻,立即开城杀出,身后跟着两员大将,专仁和专义,还有五千余精兵。

    唐朝的吼叫,乃是属于化境高手特殊的能力,可以绵延十来分钟,高亢入云而且劲道十足,武功没有进入化境,是绝没有这样强大的呼吸之力的,其中尤其要求肺部的力量要巨大,和上次在安西都伏城中所的龙吟大同小异,不过更为绵密悠长。

    这声吼叫,是唐朝故意出的,目的就是要将舍瓦的军队召唤出来夹攻。他知道现在的局势,一个不小心,自己带的这四千多人,就可能反而陷入霍伤的包围。

    霍伤见只有数千人攻后寨,心中稍安,正想指挥大军包围唐朝,但哐啷哐啷的声音传来,城门大开,城中舍瓦一马当先,摔大军前来攻击。

    又是腹背受敌!

    到这一次,霍伤已经不止一次领教了唐朝内外夹攻的手段,但却又躲避不开,因为唐朝依靠坚城,总是能形成这样的局面。

    试想想,在三更半夜的时候,敌人上万的大军采取内外夹攻之势前来冲寨,这些纪律松散的马贼又怎么抵挡得了,自是一个个如无头的苍蝇乱窜,只顾逃命,哪里管什么阵形,指挥。

    其实,这也难怪,就是严阵以待,以马贼比唐军略强的兵力,但遭受被外夹攻,唐朝隆多舍瓦都是天下罕见的勇将,霍伤已经是抵挡不了,更不说这样的偷袭了!

    这段时间以来,唐军也被马贼欺负得狠了,被杀了无数的人,特别是霍伤为了激舍瓦出城决战,将附近的汉人抓来在城下杀戮为乐,更是使舍瓦等人几乎气破了胸膛,但又没有办法,明明知道敌人这是激将法,却就是不能出战,因为敌人是明明是陷阱。

    所以人人奋勇,杀得马贼哇哇怪叫,斩极多,霍伤虽然带着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月狼可玉狼可拼命冲杀,但也只是逃得性命。其余的则是说不上了。

    但唐朝哪里肯舍,和舍瓦会合之后,带领近万的大军追了上去,殿后的勇将车一经一双铜锤厉害无比,和唐朝战了十余个回合竟然不分胜负,却想不到被舍瓦一冷箭射中咽喉,倒撞下马,被舍瓦割了人头,马贼更是军心涣散,没命的逃跑。

    短短不到两个时辰的厮杀,歼灭敌军七八千人,霍伤带领五千人的残兵向西逃窜,他本还指望龙卷风兄弟的一万五千兵马来救援自己,想不到在红土城堡遇到的时候,龙卷风兄弟也已经兵败,而且仅剩的两兄弟蓝勇和蓝鲸又阵亡一人,只剩下蓝鲸。

    蓝鲸见霍伤也已经兵败,从红土城堡中杀出,霍伤随即合兵一处,只有五六千人,凄惶之极,向西方的大沙漠逃去!

    唐朝将得胜之兵和契丹的耶律雄姿会合,略作休整,向霍伤赶去,想将之消灭在大沙漠中。

    这一来,马贼逃散的有近万人,其余一万余人则尽被斩杀于军中,霍伤收集的五六千人多已带伤,唐朝以三倍于霍伤的人马追击,自是稳操胜券。

    这是一次真正的千里大追杀,霍伤混乱之中哪里顾得上粮草滞重,身下骑兵虽然骑术精良,但无奈的是多已带伤,再加上马力虽然在短时间里可以远远的甩开敌人,但却不能在沙漠中持久。只有带着骆驼队的马贼才是恐怖的,而唐朝无疑做到了这一点,他身后带的这六千精兵,后面就带着一群骆驼,可以随时的补充给养,所以唐朝追赶得并不急,他相信**的话“宜将剩勇追穷寇”,但并不愿意和这些马贼立即决战,也就是把他们追上绝路,做困兽之斗。

    他相信**的话,要瓦解敌人的军队,先要瓦解他们的意志,只有意志薄弱了,才能轻易的击败敌人,甚至有的时候,可以击败以前比自己强得多的敌人——

    这就是战争的气势,他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曾经读过《***军事谋略》一书,对**当年在战争中的神机妙算佩服得五体投地。

    果然,霍伤的马贼在奔驰近百里之后,果然停了下来,以为摆脱了唐朝的追击,开始休整,补充食水,埋锅造饭。

    请自持,谢谢!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九章追杀穷寇
    这个时候,全体马贼的士气低落到极点,都是一言不,只顾吃东西,有些则是闭目养神,毕竟,他们雄心勃勃的从黄风山出来,就是为了从匪变成*人,想要名正言顺的控制丝绸之路,像以前的高仙芝那样,坐收渔人之利,但两次出兵,两次大败。

    第一次倒是没什么,至少没有损失元气,但这一次,却是元气大伤,剩下区区五六千人,又大多是桀骜不驯之辈,不说进攻安西都护府,就是自保也成问题,谁知道突厥或者天竺或者大食或者波斯这些国家不趁这个机会出兵灭了自己,自己这几万马贼的存在,的确给西域各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不知道抢劫了这些国家多少的商队和女人。

    他倒是不担心唐朝还会死命追赶他,毕竟,他知道唐朝的景况,现在兵力空虚,还要应付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是不宜在这个时候和自己死磕的。

    但他的神色却大变,所有的马贼也是神色大变,黄沙莽莽的沙漠里,尘土大起,一彪人马杀来,当先一面旗帜上血红的金线绣着一个巨大的“唐”字,正是唐朝亲自追来了。

    霍伤嘴里出一声愤怒的吼叫,他想不到唐朝竟然还不放过他,竟然亲身追来了,喝令众马贼火上马迎敌,马贼之中大部分人虽然吃了干粮,喝了些水,但是大多还没来得及吃饭,仅仅一盏茶的时间,唐朝的追兵就到了!

    霍伤红了眼睛,当先来迎,他的两个得力干净月狼可和玉狼可也是一起,誓要给唐朝点厉害,就在这一瞬间,霍伤以及手下的这两名干将已经现,唐朝追来的军队并不多,毕竟,契丹只来了两三千人,唐朝手下虽多,但也只有六千人,还可以一战。

    唐朝想不到霍伤竟然死拼,倒是不易实行自己的攻心战术了,只得紧一紧手中的厚背刀,来迎霍伤的大砍刀。

    哐啷一声,两般兵器相交,火星四溅,出一声大响。

    要知道,现在这两人手上的兵器,都是沉重兵器,精刚打造,即使遇上了宝刀宝剑,只要不是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使出,也不能被一下子毁了兵器,因为往往四五十斤,宝刀宝剑也削不断,这也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虽然有宝刀斩马刀,而只能偷袭杀死蓝勇,却不能杀死蓝鲸的道理了,因为蓝鲸用的是狼牙棒,宝刀能削掉棒子上的一些牙齿,但是不能削断棒头。

    像宝刀宝剑这样的材质,都是百年难遇的玄铁玄钢,获得艰难,绝没有人愿意拿来做成笨重长大的兵器,因为那几乎是暴殄天物,同时和别的沉重兵器交手,也占不了什么便宜,自是用来做成宝刀宝剑最为明智。

    后世出名的倚天剑和屠龙刀,据说就是用玄铁这种材质,锋利无比,单打独斗的时候可以增强自己一倍的武功,成为绝世之宝贝。

    唐朝和舍瓦以及霍伤等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用沉重兵器,除了上阵的时候占轻兵器的便宜之外,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宝刀宝剑,免得一个不小心掉了性命,大家都知道赵子龙在长坂坡时早曹操军中七进七出,杀曹营名将五十余员,就是因为手上有“倚天剑”的缘故,后来的大将,大多借鉴了曹操当时大损爱将的经验,使用长大兵器,免于在战斗之中受制于敌方兵器,从而挥自己最大的能力。

    唐朝的武功和霍伤在伯仲之间,唐朝略高,已经入化,但霍伤功力深厚,武功驳杂,也并非没有爆冷战胜他的可能。

    这就是决斗的不确定性,不是说谁的武功强就一定能杀了武功低的,而是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当时的状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的因素。

    唐朝对这样的道理可是体会在心,他可是有亲身经验的,那次在长安皇宫勤政殿里,自己的武功明明比李隆基要低得多,但却靠着身上的藤甲欺骗了李隆基,败中取胜;更使唐朝谨慎的是,他穿越前,看足球的时候,往往一些弱队靠着放手反击将强大的球队击败,例子多了是。

    这两次战败霍伤,靠的也是防守反击,的确,这是一种看似丑陋的战术,有些胆怯的因素在里面,但无疑是最功利的,只在合适的时候才给对手致命一击。

    两人冲破黄沙,战在一起,各有忌惮,并不敢施展全力,招数绵绵而出,不到五分钟,已经交手十七招,两人的手掌都微微酸麻,被强烈的震荡所致。

    但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忽然失去了再和唐朝交战的勇气,他亲眼看到一副惨烈的画面,月狼可和玉狼可两员悍将一一死在舍瓦的刀下,刷刷两刀,像是砍掉两颗葫芦,这两兄弟的头就飞了起来,带着惊艳的血雨!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实力,这两兄弟太急于解救霍伤了,所以忽视了冲过来的舍瓦,在这样的高手面前失神,自然是死的命运。本来,以这两人的实力,以二敌一,还是可以和舍瓦一战的,但如此被击杀,的确有些令人惋惜。

    霍伤的气势一泄,顿时抵挡不住唐朝的厚背大刀,当下催座下马,向西逃走,他身边的马贼,更是早无斗志,纷纷跟在他的后面逃窜,如丧家之犬,漏网之鱼。

    战争的时候,气势尤其的关键,一旦气势一泄,往往很强大的人也会失败,连当年力拔九里山的项羽都败在韩信的手下,更不用说霍伤了。

    霍伤是化境级别的高手,周身的感觉无比的灵敏,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已经准确的判断出,绝不是唐朝的敌手,纵然手下马贼和唐朝军队何以对抗,但主将却是大为悬殊。自己挥得好,或者可以勉力抵挡得住唐朝,但舍瓦就是如入无人之境了,月狼可和玉狼可被舍瓦在闪电般杀死,就是最好的证明,到时候两人一旦腾出手来合力击杀自己,那就是欲走也不可能了。

    本来,像他这样的高手,已入化境,全身铜筋铁骨,内功外功都已经到达了神奇的境地,天下间已经无所畏惧。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军中竟有两个这样的高手,而且武功都绝不在自己之下,其中尤以唐朝的武功,更为高不可测,这使他心中十分的吃惊,这人如此年纪小小,怎么却好似有了六七十年的功力?他自然不知道,药王孙思邈给他治疗经脉的时候,已经将自己近四十年的功力输送进他的经脉,再加上经脉粗大,能够爆的能量也是惊人。

    其中一个缠住自己,另外一个进攻,自己恐怕得将性命留在这里了,当机立断,走为上策。

    不过唐朝既然敢追杀穷寇,自然有他的算盘,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猛一勒马,高声喝道:“给我追,直捣黄风寨!”

    沙漠上顿时烟尘滚滚,无数人马呈追杀之势,席卷了整个沙漠。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唐朝高喝一声,当先冲出,身后的牛僧孺本来看不起唐朝,只觉得他的运气好,得到绝世的武功秘籍之类的东西才练成绝世武功,靠着一张脸蛋才娶到新灵公主和芹儿郡马,想不到他诗才竟是这样的好。如此佳6妙的诗句一作出,顿时使他改变了对唐朝的看法,终于除了武功之外,心悦诚服。

    这的确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以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成为天下武者中一等一的高手,文才更是绝佳,占尽天下形胜。

    就这样,没完没了的追赶,马贼座下的马虽都是好马,善于战斗,但补给却是远远的跟不上,很多人马背后的皮带里的水已经喝光,马更是无水可喝。

    这个时候,就显现出了唐朝的计算精密,因为他的军队后面是长长的骆驼队,军队轮番追赶,不仅可以得到休息,还可以更新马力,自然紧紧的缠住了霍伤,使他无法摆脱。

    本来,沙漠中是霍伤的势力,他到处都有补给战,有联络点,但是要命的是大沙漠中的补给战很远才有一个,几番战斗下来,马力已乏,要想赶到最近的补给战,必须回头和唐朝死战才能赢得时间,不然的话,小小的补给战,怕不被唐朝一股脑儿的占领了。

    可唐朝座下的马,似乎有无穷的精力,追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而这个时候,距离霍伤最近的补给站,还有三十里的路程,也许,大多数的马都不能坚持赶到,就会倒毙而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霍伤一咬牙,高喝一声:“停!”

    所有奔逃的马贼都停了下来,不知道领为什么不继续逃窜。

    霍伤知道,即使自己已经少数高手能逃得性命,但自己辛苦培养数十年的马贼军队,却是崩溃了,以能够保存下来的区区击败人,怎么能实现他要建立国家,称霸欧亚的雄心壮志。

    对自己手上这些军队,在霍伤看来,就是他的生命。

    唐朝随即约住军马,四面八方的摆开,越众而出,哈哈大笑:“霍大寨主,早知道逃不掉,何不爽爽快快的决一生死?”

    霍伤的脸色阴沉,半晌才道:“唐朝,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的厮杀,决一雌雄?”

    这明显是激将法,他现在形势不利,要和唐朝决战,唐朝显然不会答应,毕竟稳操胜券,何必去冒险,其实,他等的也是唐朝断然拒绝他,他这样说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削弱唐朝追兵的气势,以达到振奋士气的作用,他心想,既然逃也逃不了,那只好做最后的年殊死战了,不管怎样,都要在亲眼看到自己的马贼部队确实败亡了他才死心,才会想到逃走!

    这就好比是自己的孩子,明知道救他很危险,但也还是保存最后的一丝希望。

    但使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清朗的声音传来:“好,本帅就和你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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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章唐手P霍山神腿
    霍伤本不抱任何的希望,只是想通过这句激将的话来挫折唐朝的军心,但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同意了他的挑战,这使他心中兴奋起来,嘿嘿,他心中冷笑的想,到底是年轻人,经不起刺激,武功虽然不错,但又怎么会是我这样的武功大家的对手,雄心顿起,他想到了最好的控制局势的方法,那就是擒贼先擒王,只要擒住了唐朝,他就可以逼迫唐朝退军。当然,即使擒不住他,但只要战胜了唐朝,也可以大震自己的士气,在黄沙茫茫的沙漠上,和唐朝决一死战,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派人将最近补给站的物资拿来接应自己,这样的话,将不会处于一直被动的局面,当然,黄风山留守的马贼能接到飞鸽传书,迅的驰援,则是最好,不然的话,也可以给自己的队伍赢得时间。

    他甚至有些怀疑,唐朝是不是脑子坏了,竟然让自己拣这样天大的一个便宜。

    但是,当他看到唐朝的眼睛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再用没有嘲笑的想法,甚至觉得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即使将这几千人都损失了,还是该按照先前的计划,先保住性命再说。

    唐朝并没有动手,只是静静的看着他,那种气势,那种沉稳,坚定如磐石,也没有刻意的施展“目击”的手段,就这么淡淡的看着他,他心中就产生一种被看穿的冰凉感觉。

    他觉得,自己的所有想法,都被唐朝一眼看穿了,一种有若实质的感觉,使得霍伤在刹那间感觉到畏惧。

    但霍伤何许人也,立即收摄心神,顿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傲气,飘飘的跃下马来,还在半空中就喝道:“我们练武的人,比什么马上的功夫,还是在拳脚上分个高下!”

    说完,稳稳的落下地来,轻如鸿毛。

    一般的士兵见了,也还罢了,只觉得这人轻功很高而已,但舍瓦这样的大行家见了,却是知道这人厉害无比,已经将武功练到了全身各处,而且可以随即的控制自己的平衡,颠覆传统。他刚刚这跃,本来是向下落地,但在空中的时候,他全身的肌肉和骨骼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波动,使得他下坠的力道被减去大半,就好像是唐朝穿越前看电视直播里面的慢镜头,而且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在说话的时候,真气不懈,这一点,舍瓦自忖现在即使自己能做到,但绝不能做得如霍伤这样自然流畅。

    这个时候,唐朝自然也看出了霍伤武功的不凡,心想,怪不得此人雄心不小,想要建国称雄,原来的确有过人的武功,这人高鼻深目,明显是个阿拉伯人,看这一手轻功,步伐诡异,似乎是后世阿拉伯世界著名的霍山伸腿,想不到这人作为后世著名的霍山老人的先祖,腿法如此厉害。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唐朝已经可以断定,这人最厉害的武功,是腿法。

    唐朝在霍山飘飘而下的时候,也不甘示弱,一招“杨柳冉冉”,如一片云朵一样不下了马背,用的却是学自李白的轻功,双掌虚按地面,缓缓落下,有一种飘浮如仙人的感觉。

    霍伤双拳虚握,将身上的斩马刀扔在黄杀里,哈哈一笑道:“难得唐大帅愿意较量武功,就在拳脚上见高下如何?”

    这人忒也狡猾,自己拳脚厉害,竟要唐朝比拳脚,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所长的《括苍山武经》,竟然也使以拳脚见长,当即点头:“好!”,身上配剑扔在地上。

    横跨一步,双腿如铁门闩,双拳虚握,外分,正是唐手之中著名的“举火撩天”式,全身放松,但却能动如脱兔,捷如飞鸟,是唐手之中的著名起手式。

    霍伤微微一笑,一掌打了过来,风声大作!

    刚击出这一掌的时候,他还在笑,但瞬间,他的脸色变得阴沉如鬼,全是煞气,这种脸色陡然的转变,有时候能吓破一般人的魂魄。

    唐朝的脸色也凝重起来,一掌拍出,正击在对方掌心!

    仿佛一声惊雷在沙漠里炸响,两人同时退了一步,两人力量,竟在伯仲之间。

    但唐朝冷笑一声,踏又上,日月轮拳出,方圆一丈之内都是拳风拳罡,黄沙飞舞之中,霍伤步步后退,舍瓦等刚松得一口气,但霍伤立即就将唐朝逼退——用的是腿!

    在唐朝的压迫下,霍伤终于用出了自己压箱底的功夫,后世著名的霍山神腿,鸳鸯连环,拐子腿,旋风腿,一起使出,顿时将唐朝的攻势敌住,还可以反攻。

    边上的舍瓦看得心中赞叹,我向来自负腿法不错,但和这人一比,简直是井底之蛙,恐怖的是,这人并不仅仅用阿拉伯的武功,还用波斯的武功,更用唐手中的武功。

    也就在一刹那间,舍瓦断定,两人在千招之内难以分出胜负。唐朝现在虽然稍处下风,但他轻功高绝,几乎已达天下第一的境界,进退自如,还是能寻隙而攻,使得霍伤不敢过于逼近。

    要知道,霍伤的武功,主要在一双腿上,神出鬼没,力量强大,要是挨实在了,就是以唐朝这样的武功,也是气血被打散的后果!

    而谁都知道,气血被打散,在霍伤这样的高手面前,和死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两人看似打得风尘滚滚,但那只是罡风带起的黄沙,两人还是打得小心翼翼的,刚开始的数十招,都是试探性的进攻。

    倏忽之间,一百招已经过去,双方也基本摸清了对手的虚实,开始了激烈的攻坚战。

    到了他们这样的化境,任何的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招数还未到,毛孔就细致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力量的大小,有无后着等因素。

    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体力,也就是小说里说的功力,耐力,一拳一脚之间,都是实打实的接触,出蓬蓬蓬蓬雷鼓动山川一样的声音。

    无数双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看着场中两人的交手,先前还是血肉相搏的仇人,现在却忘我的观看,生怕错过了一瞬间。

    谁都清楚,像这种高手的比武,一辈子能亲眼目睹一次,那是莫大的运气,只要仔细体会,将来就有可能成为绝代高手。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开始力了,满场只看到他的脚尖的影子,带着呼啸的风声,四面八方向唐朝攻了上去,唐朝施展轻功满场游走,似乎已经完全落了下风。

    要知道,腿上的功夫,一旦练到绝,似乎算不了什么,他现在进攻的时候竟然体力充足,就好象再打三天三夜也不会累一样。

    霍伤的心中闪过一丝绝望。

    就在他三百多招的腿法都不奏效的情况下,霍伤感觉到了一丝绝望,如此强悍的攻击,唐朝都能接得下来,而且还能动这样疯狂的反攻,看来自己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他心中清楚,他的腿上随时可以出巨大的暗劲,甚至可以在一寸的距离内隔空伤人,以腿强悍无比的力量,一流的高手也接不了他一百招,鉴于今日情况特殊,必须战决以控制局势,他一开始就了全力,以为可以用暴风骤雨一样的神腿将唐朝击毙,最少是要伤他,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但是唐朝的体力似乎无穷,竟然能永无休止的躲开自己的攻击,就差一点点就可以重创他,但这一点点的距离,此人靠着鬼神惊怕的轻功,竟然都一一化险为夷。

    轰隆!双拳击实!

    然后,密如连珠般,唐朝的拳头都击在霍伤的拳上,然后,霍伤闭上的眼睛,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避不开这击向自己胸口的一拳,刺拳如利刃,出尖锐的呼啸声。

    唐朝这一拳,有如一柄实质的钢刀。

    霍伤气血已散,只有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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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一章霸业成空
    霍伤也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一生的事业,雄心壮志转眼成空,也清晰异常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据说人临死的时候会将生平之事流星一样的划过脑海,霍伤也一样,想到这一生终究是一事无成,不禁倍感凄凉,叹了口气,闭目待死。

    但他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无比的惊讶,唐朝只是点了他身上十八处穴道,并没有杀他,唐朝在这一刹那间,化拳为指,转换天然,如羚羊挂角,丝毫不着形迹,就好象是唐朝本来就是用的指。

    舍瓦惊叹:这样的武功,天下已难有抗手,怪不得师傅以前常常说,武功越高,拼的招数越少,而实力越多。那隆的武功虽然远没有达到化境,但是眼光却是在的,说的一点不错。

    霍伤脸上的惊讶神色一闪而过,苦笑道:“我知道了,你是想收服我,为你所用,但是这怎么可能,呵呵……”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忽然一指点出,点在霍伤脸上的颊车穴上,这颊车穴道乃是人身大穴,控制牙齿的开阖,此穴一点,牙齿顿时动弹不得。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看出他想自杀而死,所以赶紧阻止,心中却也微微的佩服,化境的高手,果然各个都是心高气傲之辈,不肯轻易为人所用,就算是死,也不甘心做别人的奴隶。

    这一点,唐朝是理解的。舍瓦这样的高手跟着自己出身入死,并不是唐朝有什么打动了他,而是他自愿的,为了对谢小意赎罪,他要完成这个女人未了的心愿,辅佐唐朝灭了唐朝——

    这个痴情的男人,到后来和狼正轩以及李格桑结拜为兄弟之后,终于明白了爱一个女人,真正的爱一个女人,是使她获得幸福,使她的心愿得偿,而不仅仅是占有的,所以,当他明白谢小意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就算是为他自杀而死,也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李格桑的居多,他也终于从一个像野兽一样痴情的男人变得有了人情味,认识到自己的无耻。

    他帮助唐朝,不仅有为谢小意的意思,还有为李格桑赎罪的意思,也许,当他喜欢谢小意的时候,完全忽略了,她已经是李格桑的妻子,也是这个南诏国王最心爱的女人。

    自己这样**裸的去抢夺别人的妻子,是不道德的,也是罪恶的。

    人就是这样,失去人性的时候,做的事情就是禽兽之行,在他当时看来,获得自己喜欢的女人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随着谢小意的死,悲剧的产生,他才开始反思,于是又从兽变成了人。

    像舍瓦这样的人,武功已达化境,要说让他随即听人的安排,颐指气使,那是万万不行的。

    就更不用说在西域建立马贼军队,纵横大沙漠,想要创建国家,横行天下的霍伤了,要他做别人的手下,这实在比杀了他还难受,所以他宁愿死,也不接受降的屈辱。

    这就是项羽当时在乌江自刎时的心情:“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以绝世武功,本以为早已经是天下无敌,但还是不能奈何这年轻人。

    “唐朝,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精力如此旺盛,似乎有永远不枯竭的体力?”

    要知道,功力再高的人,只要体力跟不上,照样得被击败,唐朝刚才之所以能击败霍伤,并不是武功上比霍伤强,相反,霍伤的武功庞杂,精湛,腿法更是天下第一,但却失败了,就是因为人的体力,即使是霍伤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也不是无穷无尽,总有个极限,他之所以失败,就败在使用腿法过多,消耗体力过剧,被唐朝在一瞬间击垮。

    其实,平心而论,要不是霍伤急于取胜,两人有攻有守,以他绝了,这人的确是马贼的头子,生平杀人无数,要是李隆基知道了,一定又找带哦了罢免自己的借口。

    正在犹豫的当儿,霍伤自杀而死,唐朝和舍瓦都叹息,以王侯之礼将他收敛,保留全尸,命令他的侄子霍伦将他送回波斯,落叶归根。

    蓝鲸见大势已去,带领手下马贼近六千人全部归降。

    唐朝现在正是兵力空虚的时候,自然准其降,不过却把刚才霍伤没有服用的红丸给蓝鲸服用了,要他带领马贼回到黄蜂山,整顿之后随时待命,唐朝想他知道性命在自己掌握之中,当会管好马贼,不敢再有反叛之心。

    至此,西域马贼遂平,唐朝命令书记官写表奏闻朝廷,全线报捷,称已经和突厥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基本控制住了西域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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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二章筹措粮饷
    唐朝的奏折传回长安的时候,右相韦见素本想压住不禀,但李林甫得了唐朝不少的好处,已经是一丘之貉,自然赶紧将这一大捷奏闻皇上,亲自到华清宫中将这一消息报告了正搂着杨玉环不放的李隆基。

    对李林甫这样的老臣,李隆基向来不避嫌,而且还想借此增加感情,以表明自己对他们的信任。

    但李林甫又哪里敢抬头去看一些不该看的地方,眼睛死盯住地上,将唐朝在西域的大胜利向他禀报了。

    “李爱卿,朕知道了,你退下!”一听完,李隆基本来很好的心情立即就变得糟糕。

    这段时间,心灵公主这丫头老是到李隆基面前说情,缠着他要将唐朝调回长安,或者是想到西域军中去看丈夫,软缠硬磨,再加上杨玉环又是旁边帮腔,顿时将这个风流皇帝搞得焦头烂额,想放过唐朝,但又忍不下被他击败的耻辱,想不放过他,但这小子竟然迟迟不犯错,要是鸡蛋里挑骨头,将他直接贬了,又觉得不合适,怕天下人滔滔物议。

    妈妈的,这小子难道是神,居然以区区一万的兵力击败了强大的马贼,霍伤这个人,他时有耳闻,是个厉害无比的人,想不到竟被唐朝击毙,马贼一平,西域各国算是可以过声一段安生的日子,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突厥的新可汗辛干竟然和唐朝签订了互相不侵犯条约,这是怎么回事情?

    哦,朕知道了,这是缓兵之计策啊,突厥新立国主,怕国中有变,所以暂时和他签定个条约,我知道旭烈升是个狡猾的人,查明情况之后岂有不出兵的,击败马贼,虽然厉害,但这些都不是正规军,和土匪没什么区别,算不得能干,倒是契丹人怎么会先助马贼后助唐朝,实在有点而奇怪,需要下去好好的查一查。

    高仙芝的军中自然有皇上李隆基的细作,屠杀契丹城镇,自然是不能瞒过李隆基的耳目,但他本想给唐朝制造麻烦,高仙芝可说是帮了他一个小忙,因此并不追究。

    李隆基沐浴在华清池中,闭上双眼,任杨玉环给他锤打着滑腻的肌肤,想着对付唐朝的办法,最后总结了一下,哼,这小子现在只是度过了一个小小的考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可不能心软听了新灵这丫头的话,哼,敢忤逆朕的人,若不能好好的炮制了他,倒显得朕无能了。

    这个时候的杨玉环,腻滑的肌肤和李隆基紧紧的挨擦在一起,心中无比的感叹:三郎这是怎么啦,似乎岁月不能对他造成伤害,要是换了别的人,六十多岁的年纪,早已经是肌肉松弛,一副老态,但现在他却是肌肉饱满,全身仿佛女子一般的光滑,和寿王那样的年轻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啊!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这样大的年龄了,为什么各方面都还这样厉害呢,尤其是他某些方面,竟使我这样年轻需求旺盛的女人也感觉到应付为难,这究竟是为什么?

    “爱妃,您在想什么?”李隆基看着杨玉环嫣红的脸色,像是能一下子看穿他的内心,温柔的抱住了她。

    于是,清澈的华清池里,翻云覆雨,翻波戏浪,当然,除了高力士高公公能有幸看到这一出双鱼戏岁的景象,别的人是不能看到了——

    正如唐朝所料,李隆基不冷不热的嘉奖了他几句,一点实质上的好处也没有,粮草本来充足倒也罢了,援兵肯定是没有,一切都还得自己解决,契丹国王耶律雄姿带兵回本部落去了,临走的时候对唐朝说:“契丹和二弟,生死与共,今后但凡有艰危之事,契丹必定倾国以赴!”

    两人拥抱告别,唐朝心中稍安,西域能称得上大国的,天竺和波斯以及大食当其冲,但都距离遥远,摩擦常常生,和唐朝大规模的战争却是极少,毕竟,唐朝和天竺之间有天山之险,和波斯大食则是隔着强大的突厥,突厥和这两国倒是经常生战争,而唐朝却不能和这两个国家直接战争了,所以,现在的局势仍然没有改变,突厥仍是唐朝最大的威胁。

    当然,还有能力和唐朝颉颃的还有奚和回纥,不过奚和女贞这两个民族都是较为和平的,不像突厥契丹那样好战。

    其实这也是这两个小国国力不强大的原因,过着淳朴的奴隶社会的生活,还没有像契丹和突厥这样开化,以游牧和贸易为生,即使生战争,多数的时候是在自卫,女贞女贞,其实就是因为女真民族的女人经常被汉人和马贼抢劫,所以才使族中将女人的贞节看得很重,对女人的要求高,许多女人被抢劫之后往往自杀,这才赢得了名声,当然,女贞民族后来迁移到水草丰富的阿尔泰山和唐古拉河居住,势力渐渐展起来,才改名为女真,建立了强大的金和清朝,这当然是后话,当时的回纥是女贞的前身,自然不算强大。

    思考很久之后,唐朝知道,除了将手下的兵士再训练得精良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要是我私自招兵,按我现在的实力,是可以的,但被李隆基知道,难免被冠以叛乱的罪名,只得罢了。

    本来李隆基将粮草也断绝了,按理说早该捉襟见肘了,但唐朝财力雄厚,在岭南的时候得了不少的金银矿藏,富可敌国,接济粮草自不成问题,但一万大军的消耗,也是巨大,唐朝这个时候正在营中和牛僧孺等将领商量粮饷不继的事情,毕竟,坐吃山空,一只一万人的军队吃喝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唐朝虽然在背后骂李隆基他妈妈,但是困难面前,却也不想束手就擒。

    唐朝在中军帐中坐定,眼光如老虎一般一一的扫过座下的将领,忽然神色平静的说道:“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让你们谈谈该怎样解决粮饷的问题,只要能筹到粮饷,安西都护就稳如泰山,我深信,要不了多久,唐朝的商队又会很快的充实我们,使我们高枕无忧,你们有什么办法,尽管说!”

    这个时候,唐朝和马贼交战,唐朝的商队都滞留在雁门关观望风向,所以安西都护府没有丝毫的收入,面临窘境。

    一个唐军将领道:“依我之见,还是按照以前高大帅在的时候,直接出去打草谷就是了。”

    此话一说,顿时有不少人纷纷附和,显然都想出去打草谷。

    唐朝当然知道,所谓打草谷者,就是出去抢夺,抢粮食,抢金银值钱的,抢女人,打草谷回来之后,将一半以上的财物女人交给大帅,其余的则是这些士兵一个个瓜分了。

    所以一听到打草谷,这些将领就来了精神,知道唐朝一声令下,金银宝物和女人就会来到自己身边,过得很快活。

    唐朝冷笑一声,这样的部队,和强盗有什么区别,虽然他向来知道突厥的士兵都不军饷,都靠打草谷为生,一个个如狼似虎,知道这也是当时西域流行的筹措粮饷的办法,却也不以为异,当下脸色凝重,却不立即训斥,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如果实在不行,那也只好当黄风山那样的强盗了。

    七嘴八舌的议论了几句,牛僧孺说话了:“依我只见,打草谷虽然可行,但是毕竟只能一年半载的干一次,否则这些人里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不是根本之计,根本之计,是要恢复西域的商路,让大量的商队前往西域贸易,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收取客观的过往税,这是一笔庞大的收入,正好现在安西都护府兵力不多,我们不需要像最繁盛的时候,只要有以前十分之一的商队继续经营丝绸之路,我们军队的粮饷就不成问题,到时候朝廷问下来,我们的税收到哪里去了,自然可以以西域动乱为由搪塞过去。”

    几乎所有的人,都点头叫好,唐朝也是心中赞叹,这个计策好,这才是长远之计,天天打草谷,将边境的老百姓都吓跑完了,那以后怎么办?

    而且,在唐朝的心中,是抱着改革唐朝弊政的心态来出任安西都护的,不然的话,他又何必受李隆基的气,当这个没兵没粮的安西都护,花自己的钱当军饷?

    他常常想,我是一个穿越者,当然应该有穿越者的独到之处,将落后的唐朝改造。唐朝虽然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封建文明高度达,但是在的眼里,却是漏洞百出,离资本主义还有十万八千里,就更不用说社会主义和**了。

    他有一个愿望,就算不能将唐朝改造成社会主义,但适当的突破封建制度,展资本主义,却是自己能够做到的,他现在渐渐的积蓄实力,引起了李隆基的高度不满,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唐帝国的皇帝,他当然不希望有人在各方面都能和自己抗衡,本能的,他感觉到唐朝对他的地位是一种威胁,也不仅仅是觉得嫉妒这个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里面——

    “好,我决定,派牛僧孺到雁门关,疏通滞留不前的商队,立即恢复丝绸之路的交通,打草谷的事情,再也不用提,否则,军法从事!”唐朝最后威严的宣布。

    他这一生中,最恨的就是那种当强盗的官,当强盗的兵。他当然知道这会使军士很不舒服,尤其是以前经常打草谷的士兵很憋闷,但是他决心整顿,树立起安西都护府在西域各国的形象,不要西域所有的;老百姓所官兵都是和霍伤一样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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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三章整风运动
    部队休整七天之后,除了伤员,唐朝在这天的一大早,在晨时初刻,将所有士兵聚集在演武场上,开始了他的整风计划。

    这一万人的精兵,有从雁门关张文远处带来的五千人,还有以前安西都护府选出的八千余人,但在和霍伤的数次战斗之中,已经牺牲接近五千,现在的这一万人,是加上了唐朝在岭南带过来的八百名亲兵,这些亲兵可是最为厉害的,武功不错,损失也不大。

    其实,面对霍伤当时的进攻,如果唐朝不是聪明的先将自己的八百亲兵都安**唐朝军队之中,说不定早已经抵挡不住,投降了。

    这些唐朝军队,名义上是正规军,精兵,打草谷的时候无比厉害,但真正真刀真枪的交手,遇上了霍伤那样训练有素的马贼,肯定是抵挡不住的。

    从平定岭南的叛乱之中,唐朝已经吸取了教训,兵不在多而在于精,李隆基虽然明目张胆的整自己,只留了三万老弱残兵在安西都护府,但是从三万人中选出了八千人,到底还是精兵。

    他现在就要将这支近万人的军队训练成真正的精兵。

    唐朝还记得以前看戚继光传的时候,戚继光训练士兵的方法,也不是有很多的兵,要的就是一个精字。

    真正的精兵,可以像后世的岳家军一样,不说以一敌百,以一当十是绝对当得上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一万人的军队,训练成一只真正的精兵。

    他有的是钱,要不是他有富可敌国的财产,安西都护早就被霍伤攻破了,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使士卒离心。

    不管在哪朝哪代,钱都是当兵的人一个不可忽视的东西,匹马万里觅封侯,就是大多数人的志向,汉朝的霍去病,张謇这些人,都是不爱读书而想靠军功而封侯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只要封侯,什么都来了,金钱美女和地位,甚至比那些金马玉堂里出身的状元公还更加风光。

    军人不怕死,并不是真正的不怕死,而是有着值得用死去争取的利益!

    这一天,唐朝的开场白也是钱,只听他用了洪亮的声音,虽是缓缓说出,但是全场寂然,每一字都像是钉子一样的印敲进他们的耳朵。

    “诸位,你们当兵入伍,出生入死,保卫国家,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要想做到这一点,像前朝的秦琼、尉迟恭一样,金钱美女,名垂青史,做到武人的唐朝这样的大官,就是一般的地主豪绅也是蓄养家奴,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像玉真长公主这样有权势的人,家中的家将奴婢等更是上万,比得上南诏契丹这些王国的皇宫规模,更是设立了私人监狱,唐朝以前也蹲过她家的地牢。

    在社会清平的时候倒没什么,这些家将家奴只是跑跑腿,但一旦遇到动荡的年代,自己的家将家奴就是一种绝对的力量。

    当年秦王的府兵,有了秦琼和尉迟恭这些人坐镇,是天下最精锐的,即使只有区区几千人,但却完全比得上数完的精兵,这也就不难理解当时李世民在唐皇帝位的争夺中为什么能够斗败太子李健成,杀了李元吉,防止别人一波又一波的暗算,原因很简单,他有雄厚的家底,有精锐的秦王府兵!

    唐朝的历史虽然不算最好,但公元756年即将到来了,还有两三的时间,如果历史书没有记错的话,安史之乱就要爆了。

    在社会的大动荡之中,有钱有美女有粮食这些,都不是保险的,也许,在唐朝看来,能够拥有一支绝对效忠于自己的府兵,乃是他最大的定心丸。

    这些机密,就算是高仙芝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事先看到,不然的话,以他的才智,当会借口留在军中,指挥十万安西大军,到时候不仅可以替皇上平定叛乱,也甚至可以改朝换代。

    乱世之中,只要拳头硬,也就是**当年爱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唐朝就不相信,自己不能在这大时代中呼风唤雨一把。

    他这样看似在烧钱,其实目标是很深远的。

    短短一个月之后,唐朝已经明显的感觉到,军队的战斗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训练军队,唐朝自然是亲自训练,在黄沙漫漫的大沙漠里,沙场秋点兵,唐朝厚背刀在手,不仅训练他们的体能,而且训练他们的协作作战的能力,制订了严格的考核方式,弓箭自然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技击,最后是策论,分为三个方面,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完成考核。

    为了坚定这些士兵进步的信心,更是将成堆的黄金运到演武场上,金光闪闪的,刺激他们的感官。

    每个人都在努力,包括隆多这样的高手,都想在三个月结束之后的全军大比武之中一显身手,毕竟,黄金十斤一年的俸禄虽然算不了什么,但是勇冠三军的称号,却是武功高手看得最重的!

    唐朝暗暗欣喜,同时也加紧自身的训练,他知道,自己的内功已经渐渐的到了圆转如意的境界,到时候,假以时日,硬碰硬的击败李隆基这样的高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唐朝也有一个愿望,就是即使不能取代李隆基成为中原的皇帝,也要硬碰硬的击败他!

    一个人的思想是会变的,当刚刚穿越的时候,他只不过是想做天宝盛世下一个安分的子民,但随着武功的提高,实力的激增,他的志向开始改变,当年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梦想又萦回在他的脑海!

    他想做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男人,他当然知道,这很难,要是李隆基现在知道他的想法,立即就会贬了他的官,将他擒拿,投入鼎镬。

    这就是大逆不道,再大的才能,在这条罪名面前,皇上都是不能容忍的。

    三个月的时间终于慢慢的过去了,明天就是全军大比武的日子,唐朝的心中很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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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四章万军大比武
    大唐天宝十一年秋七月望日,燕然山,安西都护驻地,演武场,一大清早,就有士兵在场上搭建起了高大的比武擂台!

    一杆大旗在风中猎猎飘扬,正处在中军之地,上面绣的,却是一个“唐”字,唐朝高踞于台上,手按剑柄,眼神之中涌起强大的意念,使人感觉是公正和公平的化身。

    一万人的队伍,在这个时候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而高台上金光闪闪的金子,却使这次比武充满了江湖上商业炒作的味道。

    唐朝心中想,燕昭王昔日有黄金台,招揽天下贤士,我唐朝今日之家底,未始比不上当时的燕王,就来学一学先贤。

    他心想,我穿越而来,当要将现代社会的商业元素融合进里面,体现优胜劣汰,这才能最大限度的刺激军队整体武功的进步。

    他心中当然清楚,即使和突厥签订了所谓的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大国之间,就像历史老师经常说的那样,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盟友!

    旭烈升只要稳定住了突厥形势,一年半载之后,是极有可能进攻自己的。因为那个时候,他想来已经可以透彻的探听到自己和李隆基的真实关系,极可能会兵进攻。毕竟,在自己嘴边的一块肥肉,吃了又没什么危险,何乐而不取呢?

    朝阳升起,金光万道,将广袤的演武场衬托得恢弘无比,仿佛圣殿。

    “我宣布,大军集体比武,现在开始!”唐朝的声音威严的传了出去,高亢入云霄。

    这个时候,一队队的士兵,开始捉对厮杀起来,采取的是捉鸡制度。

    何谓捉鸡制度,乃是在行伍之中,可以任意选择一人作为自己的对手,进行自由选择,一万人大概分成五千对厮杀。但为了保持公平,却要将明显强弱悬殊的拆分开。

    这个时候,一对对的士兵,开始交起手来,有的分出胜负快,有的却极慢,都统一由唐朝派出的贴身亲兵判断比赛的胜负。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全体比赛都结束了,五千人胜出,五千人被淘汰。

    这个时候,没有列人如五千胜利者的人失落非常,个个都在心中下定决心,苦练武功,下一年一定要一雪前耻,而五千胜利者则是欢欣雀跃,想到可以有十两银子的年俸,心中那是乐开了花,想想就觉得高兴,一旦战争之中不死,能够还乡,就可以靠着这些银子娶妻生子,买几亩薄田,过上幸福的生活。

    当然,其中武功高强之辈,则是盯着前三百名,一旦进入前三百,就可以每年五十两银,以后大鱼大肉的生活在等着自己,自是跃跃欲试。

    唐朝在高台之上见众军武艺精熟,心中甚喜,说道:“各位胜出着,还不能高兴太早,现在只是第一轮,休息一圈‘梦甜香’的时间,开始第二轮,刚才败了的人,若是认为自己武功比得上在场的胜利着,可以挑战,战胜之后,你就复活了,但有以个规则,相同的两个人,在大比武之中,只能交战一次,现在休息!”

    梦甜香是西域的一种名香,香味淳朴,被压制成圈状,很短一圈,大约两三分钟就可以烧完一圈,只有像唐朝这样的高级将领才有,以显气派。

    这话一出,顿时将先前五千胜利者之中的好些人喜悦的心情吓走,生怕有人找上自己,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被强劲的对手找上。

    “大比武第二轮开始!”唐朝高声喝道。其实,他先前的意思,只是五千对互相比一次就行了,胜者得十两银子,败者流口水,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要是那样的话,未免就有很多人专门捉拿弱小的“鸡”,有帽腻的成分在里面,未免不公平,当即下令第二轮比武。

    许多先前遇上强大对手的士兵输了之后本来心有不甘,但唐朝的这个命令一出,顿时备受鼓舞,纷纷选择相对弱小的对手,想要挤掉对方。

    这一来,演武场上战斗又起,这一次,大约有三千对决战,打得如火如荼,唐朝想不到还有这么多人不服,大喜,决定继续使用此挑战策略。

    就这样,连续比武了四次,其中也休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场上的胜负之势已经基本明朗,到第五次比武的时候,竟然只有十三对人出场,显然其余的人已经不用再比,基本默认了现在的格局,唐朝随即宣布:“第五次全军大比武,小组赛最后一场,一场定输赢。”

    很快的,这十三对士兵分出了高下。

    这样一来,所有士兵再无怨言,觉得唐朝这样做,真的是公平,对这个主帅很是佩服。

    公信公信,要的就是先要有了公,才能有信,唐朝深知这一道理,因此要以大公,立大信,有了大信,才能有大威严,也才能有战无不胜的铁军。

    唐朝满意得很,随即宣布:“愿意角逐前三百名的士兵,出列,不愿意角逐的,立即可以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

    谁都想不到,唐朝会立即兑现自己的诺言。本来,许多的士兵还以为唐朝以前说的那样优厚的待遇,都是骗人的,说来蒙的,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主帅对手下士兵可以好到这样,有一口饱吃,都应该感谢大帅了,更不用说将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到自己手中。

    但现在他们相信了,不少自认为武功不行的士兵就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十两。

    这个时候,将白花花的银子握在手里的时候,他们终于相信了,大帅是一个信人,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

    但很多的士兵,自持武功不错,参加了角逐,竟有九百余人,都是一万大军之中的强者。

    唐朝自然继续主持大会,确定了三百个种子选手,然后让下面的人上去挑战,但不能用车轮战消耗人的体力,一个人战斗一场之后有三圈梦甜香的休息时间。

    终于,经过三个多时辰的激烈战斗,前三百人决了出来,只是因为这些人中不乏高手,所以战斗时间极长,因此耗费了不少的时间。

    这个时候,所有的军士都在战场吃了战饭,继续比武,而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心中,都在期待最后的决战,能够冲前十的人,可以得到丰厚的奖金,而且能名声远扬,谁都看得眼热。

    这个时候,压轴大戏开始了。

    先出场的是舍瓦,他轻松的战胜了三名上来挑战的唐朝将军,树立了巨大的威信,一时之间再也无人上前挑战,在前十的第一把交椅上坐了下去,稳如泰山。

    这个时候,按照事先的准备,十把交椅放在了校场上显眼的地方,一字儿排开。并且实现宣布,武功比试都是点到为止,要是有意外,伤残废的给纹银十两,死的给纹银五十两抚恤。

    唐朝知道,前面考核的射义、骑马、策论等内容,都不是自己选择的主要尺度,自己真正想要的,是要将这前十以及三百名武功高强的将领培养成绝对的骨干,将来随着自己打生打死,纵横天下,所以,这次他还特意让自己的家兵参加了角逐,以在实战中检验他们的成色。

    令唐朝甚为满意的是,以前自己带的八百家将,竟有近百人进入了前三百的行列,说明自己训练有方,跟着自己越久的家兵,越是厉害。

    当然,像射义、策论这些,也要考核,但是都不是主要的,唐朝主要的是要看这些人在实战中真实的能力。

    唐朝早知道舍瓦必定是万军之中第一,见他做稳了头一把交椅,微微一笑,以义父的地位,本来不需要出来动手,但他还是出来了,显然是想做一个表率,不肯以势力压人,彰显公平。

    接下来,隆多坐进了舍瓦旁边的一张椅子。

    舍瓦和隆多等人,在以往的大战之中和霍伤这样的强人相持,积累了很高的威望,鉴于舍瓦砍瓜切菜的手段,自是不敢贸然挑战。这两人一时之间坐稳了这两张椅子。

    就在这个时候,牛僧孺走了上去,大马金刀的坐进了一张椅子之中,他是安西的副都护,武功在唐军中早已传遍,自没有什么人上前挑战。

    接下来,专氏四虎一人坐了一张椅子,已经占据七席,剩下的三张,将决定谁是武功前十,下面还有班林辛白江以及数十个以前唐军中的将领,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却没有人能立即挑战,气氛开始紧张起来。

    唐朝心中好笑,不知道专信到这里来,能坐第几把交椅,这个时候,他开始怀念起和这位彝族的直肠汉子在南诏结识的过程,他现在奉命留在长安当自己的管家,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这个时候,一个满脸虬髯的汉子已经来到了专仁的面前:“专将军,在下常寻,向你请教!”说着一抱拳,有种稳如巨钟的感觉——

    唐朝就心中一凛,此人气度不凡,专仁看来是遇到对手了。

    本来,专氏四兄弟一起上去的一刹那间,唐朝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知道这四人武功是极厉害的,但这么早的上去,势必先被无数高手挑战,有点峙武而高的架势,四人的武功不像牛僧孺和隆多已达暗劲的颠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候虽说有休息时间但毕竟大耗体力,早上去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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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五章提前的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生了,隆多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身边的舍瓦微微一笑:“舍瓦将军,小将向您请教?”

    现在十张椅子还没有坐完,居然就有人开始争夺三甲的排位了。

    舍瓦微微一笑:“能和小将军过招,吾之愿也!”

    把拳一抱,站了起来,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现出严肃的神色,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眼神忽然无比的清亮,就像是涂抹了一层明油一般。

    唐朝站在高台之上,脸色微微的一惊,隆多的武功,进步得好快,竟然已经自然而徒然的到达了暗劲的颠峰,只因为他略微一运力,身上的肌肉就是青黑一片。

    隆多是岭南土著铁信部的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高强的武功,但是天赋异禀,有点像孟笑年轻的时候,唐朝当时在岭南遇上的时候,武功就已经十分的厉害,经过战争的洗礼,忽然明悟,领会了经脉运行的道理,渐渐修习高深内功,以他过人的天赋,自是很快达到了暗劲的是已经进入颠峰,但在颠峰里,却还有一个遥不可及的颠峰,那就是6地真仙。

    成就仙人!

    任何人都想成仙,上到以前的秦始皇,下到炼丹化汞的崂山道士,再到明朝宫廷著名的“红丸之变”,都是对长生不死的追求!

    一个人的武功到了绝得客气,但谁胜谁败却已经是清清楚楚,唐朝也立即明白了舍瓦不力的原因,原来他是要隆多这少年自己认败伏输,也害怕力的时候伤了隆多。化境高手能力,是恐怖的,他上次见到霍伤和唐朝一战就知道,一旦真正的力,暗劲勃,很可能伤了隆多,而且他也想看看自己究竟能支持暗劲高手的进攻多久。

    这样一场较量,可说是提前上演的决战,看了两人刚才惊心动魄一场,本来还有不少人雄心勃勃的要得万军之中武功第一的称号的人都放弃了,毕竟,在战场上的时候大家都注意身前,没有过的之间观察别人的武功,尤其是自己人的武功,现在这一场较量下来,才知道自己和绝顶高手之间,有着不少的差距,许多的人放弃了。

    这场决战之后,又有不少的比武出现,不过见了隆多和舍瓦那一场的人,都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味道。

    后面的比赛波澜不惊,但比起先前的全军大比武,还是精彩了很多,经过数十场的较量之后,前三甲没什么悬念,分别是舍瓦第一,隆多第二,牛僧孺第三,令人意想不到的,唐朝以前的驻军之中有一个叫风萧的士兵,竟然战胜一个个的将领高手,最终夺取了第四的位置,再下面则是专氏四虎,这四个人虽然托大,但的确有真实本领,竟将上来挑战的人一一击败,占了第五到第八的位置,第九是辛白江,前十的最后一个人选是班林——

    他从突厥押运美女而归,这个时候刚好赶上全军大比武,终于在前十中夺得了一个位置。

    座次既定,唐朝很是欣喜,在高台上高声宣布:“恭喜各位获得如此佳绩,希望再接再厉,明年的时候,不要被后面的人抢走了位置,我现在宣布,所有获奖选手,所许黄金,立即叫军中度支兑现!”

    欢声雷动,经久不熄。

    唐朝待掌声停止,威严的说道:“下面,我再宣布军中人事任免的决定,任命舍瓦为冠军将军,和本帅一起统领三军,封隆多牛僧孺风萧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辛白江班林为将军,每人统兵八百,其余进入前三百名的人,则是百人之长,下一级必须得绝对的服从上级的命令,宣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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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六章突厥背盟
    自此之后,唐朝军中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态势,再在唐朝和舍瓦这样化境高手的亲自教导下,耳濡目染,渐渐的形成了坚强的战斗力,虽然只有一万兵马,但也是西域一只不可小视的力量,即使吐谷浑这种强大的部落,也不敢轻犯。

    毕竟,唐朝以极少的兵力,击败了西域著名的马贼,更亲自击败了名震西域的霍伤,迫使他自杀而死,这样的武功,已经是惊世骇俗。

    而这段时间,因为牛僧孺的疏通,丝绸之路开始启动,唐朝大量的丝绸、瓷器、纸张等,通过这条道路,源源运往西域,换回大量的香料、珍珠、象牙等,获得巨大的利益。

    唐朝征收的过往税收,也是可观,虽然暂时还不能支持一万大军的粮饷,但假以时日,显然是绰绰有余的。

    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展,但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接到探子的报告,旭烈升率领突厥骑兵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奔安西都护府,想要控制丝绸之路,也就在这个时候,来往的商队又开始绕道而行。

    唐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本来平静的心起了巨大的波澜,十倍的差距,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素来知道,突厥的骑兵都是厉害无比,是正规军不说,更是西域各国中最精锐的,战斗力非凡。

    这样一只军队,可以和唐朝举国抗衡,毕竟,在和平时期,唐朝都大规模的裁减军费,这使得以前在边关的守军仅仅只有十万,但是现在唐朝只有一万。

    他思考良久,立即命令探子:“继续给我哨探,突厥先头部队到了什么地方,行军情况!”

    两个时辰之后,探子回来报告:“报告大帅,突厥骑兵以每日五百里的度向云门红土城堡方向开来,先锋是者兰,带领突厥精兵八千人,已经到红土城堡外三百里,预计明日一早就将抵达,旭烈升带领大对人马跟在后面,除了自己中军的两万人之外,另外的七万人分别由七个万夫长率领,分别是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和耶率金枝,都是突厥军中著名的骁将,其中只有耶率金枝是一员年将,是辛干可汗同父同母的妹妹,年方十九,从小弓马娴熟,不喜欢读书和针线,却是喜欢舞刀弄枪,使两柄柳叶刀,武功很是不错,深得辛干可汗的喜欢,这次旭烈升出征,她知道唐朝绝对会失败,于是想出来见识见识战争,也是历练之意。

    罗兰阏氏虽然再三不许,但是熬不过她死缠硬磨,终于同意她带兵出来。

    她现在当上了万夫长,自是得意非凡,带着一只万人队,快马加鞭的,紧跟在先锋者兰的身后,想要立功。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她一当上万夫长的时候,就知道无数的将领在背后笑她,说她年纪轻轻,全靠母亲和哥哥的关系才当上高官,毫无真实本领,她就是想给这些笑话他的人看看。所以立功之心甚切。

    旭烈升知道了,并不阻拦,因为他知道,唐朝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面对自己这样比霍伤的马贼强横了好几倍的大军,根本是不敢出击的,显然是守在安西都护城中,加固城防,哪里有能力出城。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竟然立即布了出城迎战的命令。

    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士兵都觉得不可思议,唐朝为什么会这样冒险?

    历来冒险出击都没有好下场,尤其是兵力相差太大的时候。

    一看诸将的脸色,唐朝就知道,突厥的气势已经压住了唐军。当下冷冷一笑:“诸位,本帅已经探听明白,突厥的兵力虽强,但是他的先头部队轻敌大意,和后续部队相距一日的路程,况且只有区区八千人,兵力不如我,并且战斗力也不如我军,本帅辛苦练兵,为的就是今日,诸位,现在不用任何的担忧,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者兰,立功受赏的时候到了!”

    这几句话,顿时将众将的疑虑都消除了,人心振奋,一个个跟在唐朝的后面,带领大军出城,唐朝也只带兵八千,命令隆多带两千军马守城。

    一路走,唐朝一路的想,哼,旭烈升狂妄之徒,竟敢放心让先锋出击,显然是料定我不敢弃城出击,我就偏偏要出击一次。

    云门城堡只西北有山名熊耳山,因其状如熊耳而得名,是突厥骑兵前往云门城堡的必经之地,雄伟壮丽,山势绵延,适合埋伏。

    唐朝带兵就来到了这里,择险埋伏,静待者兰的先锋兵。

    这个时候,者兰带领八千突厥精兵正风一样的来到了这里。

    者兰是突厥有名的勇士,有一次突厥可汗上山狩猎的时候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巨虎,可汗三箭皆中其头,但这老虎竟然毫无伤,随即向可汗扑去,凶险无比的时候,者兰赤手空拳而出,一把揪住了老虎的顶花皮,一只山中之王的老虎,就这样活生生的被他给按在地下,打死了,从此勇力闻于天下,备受重用。

    且说者兰自恃勇力,带领手下八千先锋兵长驱直入,路上遇到几股商队,自是抢劫殆尽,正在意气风的时候,见到熊耳山优美的风景,想就地扎营,准备明日一早行军,晌午的时候到达云门城堡,先将城池包围,却想不到刚刚安营扎寨的时候,一声呐喊,树林里埋伏的唐朝军队四面八方的冲出,将他们团团围在垓心,先是羽箭飞射,然后是刀枪招呼,顿时将军队打散。

    者兰吃惊的上马的时候,军队已经不受控制,乱成一窝蜂,喝也喝不住,正想纠集亲随控制局势的时候,迎面碰到一个少年将军,正是唐朝。

    从唐朝的服色看,正是唐军之中的主帅,当下想将唐朝擒拿,勒马上前,举手中狼牙棒砸下,正是战阵之中凶猛无比的一招“天雷一棒”,以前无数的人就死在他这一招下。

    但使他吃惊的是,唐朝手中的厚背刀轻轻一磕,就将他的棒拨了开去,似乎他这千斤一棒,在唐朝的手上,就好象是羽毛一样的轻如无物。

    火星四溅之中,唐朝拍马冲来,又是一刀砍向自己。

    者兰奇怪的现,五六十斤重的厚背刀,在唐朝的手里使将出来,竟如纸刀一样轻忽,一磕开他的棒,顺势一拉,一条长长的刀气就呼啦的一声冲了过来!

    这个时候,连唐朝都有些意外,者兰居然不死!

    他自然躲开了这一刀,但是无疑很狼狈,因为就在危险降临的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一弹,蛇一样的滑下了马背,这使得唐朝的刀将他的座下马砍为两段。

    这样一来,他算是躲过了一劫,然后,他更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者兰杂在步兵里,向外逃跑,一个堂堂的先锋,竟然选择了逃走!

    就更不用说别的突厥骑兵了,虽然都是突厥精兵,但是又哪里比得上唐朝这半年来经过艰苦训练出来的军队,不说将领,每一个士兵,都比突厥骑兵精良一倍有余,又打的是伏击战,自是摧枯拉朽的就瓦解了!

    蛇无头不行,突厥军队虽然大多是身经百战的精兵,但者兰竟然不见踪影,在这样强悍的杀戮面前,自是节节败退,唐朝带兵大举追击,斩三千余级,俘虏四千人,者兰的先锋军,几乎是全军覆没,不过却走漏了者兰,大获全胜,唐军以惊人的八百零七人阵亡的代价,取得了连自己都无法相信的胜利!

    这个胜利,连唐朝都有些意外,他也觉得为什么自己的军队会这样强?

    他实在不能理解,一向在西域横行无忌的突厥骑兵,竟然就这样溃败了!

    但就在这胜利的当儿,唐朝的脸色忽然大变,前面为什么还有无数的骑兵涌来?

    我们是不是掉入敌人的口袋之中去了?

    他这次是得到了探子可靠的情报,所以才打了这样的一个漂亮的伏击战,想不到刚刚胜利,却又掉入了别人的埋伏。

    不过还好,前方的兵马只是从一个方向而来,唐朝军队不像是掉进包围圈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起:“何方鼠辈,竟敢拦本将军的路?”

    这是一个女将军,唐朝微微一笑,迎了上去,弓箭手早已经射住阵脚,摆成两军交战的态势。

    只见耶律金枝手握双刀,轻巧的舞了一个刀花,看着自己唐朝就道:“我是大唐安西都护府都护唐朝,却并不是什么鼠辈!”

    耶律金枝一惊:“你,你不在城中,却,却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显然,唐朝击败霍伤的消息在这个时候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西域,突厥没有不知道的道理,耶律金枝也是早有耳闻,知道自己虽然自视极高,却还不能和纵横沙漠数十年的马贼头领霍伤相比。但见唐朝不过二十左右年纪,但身上皮肤晶莹透亮,似乎是浸泡在牛奶里一样,不禁暗暗奇怪,这明明是个文弱书生,哼,中原汉人多诈,将自己的武功吹上了天,看来传闻未必是实。

    这样一想之后,她就娇喝了一声:“呔!唐朝,你敢和我一战么?”

    像她这样的,在战场上就叫做叫阵了,要是不敢接,势必会被对方所笑,但唐朝哪里把她放在眼里,说道:“当然!不过我有个条件。”他说得慢条斯理。

    “什么条件?”耶律金枝俏脸一寒道。

    好个英姿飒爽的女子,也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才仔细的看到了这个女子容貌过人,竟是西域罕见的美女,尤其是一种英气,使得男人心折。

    “你只要接得住我三个回合,唐某束手就擒,任你处置!”唐朝依旧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这立即刺激了耶律金枝的自尊,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为通红:“看我杀你这个轻薄小子!”

    他以为唐朝是在轻薄她,故意激怒她。

    唐朝叹了口气,看着冲过来的这个女将军,身子也不知道怎样的一闪,就到了对方的马上,五指一拂,她顿时就动弹不得,柳叶刀落地,然后,她就感觉到一双强壮的手臂抱住了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脸在刹那间羞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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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七章进军
    耶律金枝再也想不到,一个人的武功,居然可以达到这样的层次,在奔马之上跃到自己的马上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制服了自己。

    但她随即不再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隔空一抓,一股强大的气流产生,掉下地上数十斤重的厚背刀,就这样到了唐朝的手里。

    唐朝这个时候不知道怎样的一跃,已经提着她的身子,跃到了他自己的战马上,手里执着巨大的厚背刀。

    这隔空取物的一幕,虽然只是在几寸的空间生,但也已经使她惊为天人。

    她本来在挣扎,就这样被一个青年男子抱住,大大的不妥,但她现在忽然没有了一点的反抗心思,她的脸上涌起红晕。

    “将她擒回城去,等本帅大胜之后回来落!”唐朝随即吩咐道。

    耶律金枝这个时候双脚落地,被两个亲兵押着走了。

    但突厥大军毕竟是正规军队,主帅被擒,副将军随即指挥全局,在狭窄的熊耳山布成阵势,和唐朝相持,一时之间两军混战,互有杀伤。

    但突厥骑兵随即吃到了舍瓦等的苦头,因为突厥方面的将领虽厉害,但和舍瓦牛僧孺这样的人比起来,那是有很大差距的,一阵冲杀之下,顿时抵挡不住,向西逃走。

    要不是在这狭窄的地段,突厥骑兵早已经溃败,好在这支万人队原来的将军,也就是现在的副将军是个厉害的人,集合自己数百亲兵拼死守住后路,且战且走,这才没有遭受覆灭的命运,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损失了三千人。

    唐朝军队连番剧战,牛僧孺见还想继续冲击的唐朝,说道:“大帅,穷寇莫追,且我军已疲,不如莫追?”

    但唐朝横了他一眼:“冲啊!”当先冲了出去,追杀败兵。

    唐朝心中甚为恼怒,在这样紧张的当儿,你说这种话,显然是错误的,要知道,军队重的是武功和气势。

    现在突厥骑兵武功不行,气势也已经亏输,正是大举进攻的绝好时机,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回军,那不是放虎归山是什么?

    他知道牛僧孺担心的是什么,他是害怕突厥后续部队会很快的前来,那样的话,就危险了,殊不知唐朝早已经得到可靠情报,突厥先锋兵和耶律金枝麻痹大意,带兵远远在前,和突厥大队相距一日的行程,所以放心追杀。

    唐朝对情报最为重视,这是他以前看《无间道》这些警匪片之后得到的启示,派班林亲自主持,带领七只雪鹰四处侦探。

    雪鹰是大沙漠之中打猎必备的东西,可以侦察到哪里有野兽,并且可以在打到猎物的时候,将野鸡得叼到主人的身边,最是有用。

    西域的王公贵人,都有这种厉害的雪鹰,以供打猎之用,有的通灵的雪鹰,一只能值上百两黄金,抵得上王公贵族豢养的豹子等珍贵动物。

    用雪鹰来侦察情报,自然是不大如意,不过以雪鹰来传递消息,却是快捷得很,而且十分的安全。要知道,在西域,由于地势复杂,多是高山峻岭,野兽众多,而且禽鸟也是不少,著名的就有秃鹫,经常出来擒拿鸟兽作为它的食物,要是用鸽子来传信,却是害怕进入这些禽鸟的嘴巴,而雪鹰厉害无比,不怕秃鹫这样的凶狠的鸟,同时它自身也以鸟兽为食,一旦被驯服,是打猎和传信的绝佳工具,非常的稳当。

    对于情报,唐朝看得是重中之重,一旦得到了确切的情报,唐朝也就不再留手。

    他知道,突厥势大,要是不先狠狠的挫折他的锐气,那自己区区的安西都护府还是危如累卵,突厥骑兵可不像是霍伤的马贼,都是训练有素的,要是包围了安西都护,那可是危险到了极点,到时候铁桶一样的被包围,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情。

    好一场大杀,唐朝带领手下将士,直追赶了三百里方回,射杀突厥骑兵两千余人,其余的仗着马快,四散逃走了,溃不成军。

    唐朝在沙丘约住军马,计点军士,战死近两千人,一只本来八千的精兵,现在只剩下六千人,但战果也是辉煌,共射杀和斩杀突厥骑兵一万两千余人,大获全胜,兵力之精,使唐朝都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仗,本来有些意外,唐朝没有料到耶律金枝会这么快的赶到,但她随即变成自己口中的肥羊,却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八千精兵,击溃了近两万人的军队,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胜利。

    唐朝当下带领大军缓缓而回,在安西都护城中休整了一日之后,耶律雄姿带领的契丹援军已经到来。几乎是在接到突厥大军进攻的第一时间,唐朝派辛白江去唐古拉河向耶律雄姿求援。

    耶律雄姿是一个和重情义的人,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但还是义无返顾的带了一万大军前来,杯水车薪也是不顾了。

    唐朝在城门口接着,握住他的手,甚为感动,真的有种雪中送炭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蓝鲸率领的黄风山马贼也到了,带来近万名马贼。要知道,蓝鲸的武功和威望,和以前的霍伤相比,那是差了很远,因此不少马贼离散,自立门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缩水到了近万人。蓝鲸吃了唐朝的“红丸”,生死掌握在他的手上,接到唐朝的命令,自是乖乖的带兵前来,还好他武功是这群马贼之冠,以前龙卷风三兄弟又是大沙漠上赫赫威名的人物,因此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这群马贼的新领,不过按照唐朝的指示,收敛得多了。

    且说突厥旭烈升元帅听到败兵回去的报告,差点气得吐血,深以为耻,自责之余,飞快的催动军马,日夜兼程,要报仇雪恨!

    突厥大军纵横西域,还很少遇到这样的败绩,他也害怕此事传回朝中,反对派拿它来攻击自己。

    在临行之前的几个月,他已经广派探子到唐朝长安打听消息,结果和自己的猜测完全相同,李隆基果然不一兵一卒,粮草更是一粒也不给唐朝,摆明了是要整治唐朝,如传言之中的,只要唐朝有个小败,再来处置他。

    但这无疑给了他机会,经过半年多的整顿,突厥局势已经控制住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不会错过。

    他知道李隆基这是在玩火,想要整一个人,竟然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他知道,以突厥强大的国力,一旦自己率先控制了安西都护府,将唐朝的势力驱逐出了雁门关以北,那就是真正的西域霸主的地位了,以后财源滚滚是肯定的,即使唐朝再次带兵来夺取,即使高仙芝再来,他也不会怕他。毕竟,唐朝和突厥以前还是经常交战。

    “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行军途中,旭烈升喝道。

    这八个身边的大将立即道:“在!”

    “着寒考和麦金带骑兵两万为前部,和中军保持十里距离,其余四人各带四个万人队,一旦交战,漫山遍野的冲上去,唐朝手下有不少武功高强的大将,到时候以优势兵力缠住他,不要和和他们单打独斗,万弩齐,不要害怕有什么埋伏,即使有埋伏,本帅亲自带三万殿后的大军支援,唐朝现在兵力空虚,即使有什么小小埋伏,也不足为惧!”

    “是!”手下六大将领一一答应了。

    旭烈升随即抽出战刀,在空中虚击一记,喝道:“唐朝,我要杀了你!”

    本来,唐朝在和他比扳手的时候,是给了他脸面,有恩于他,但是他后来终于还是知道了,罗兰阏氏和唐朝还是生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罗兰是他的女人,他一直这样看,身为可汗的大哥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辛干虽然可以拥有这个女人,但是在旭烈升看来,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这就是突厥的风俗,没什么大不了,即使是唐朝开国时候的武则天,也还先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人,然后是唐高宗李治的女人,最后君临天下。其实,唐朝的时候,社会风气是十分开放的,女人也很开放,一个女人几个男人往往不足为奇,唐太宗就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独孤氏其实就是胡人。并且西域经常生战争,抢到的女人也是一个个的收为己有。

    在旭烈升看来,罗兰和她的儿子一起干什么事无关紧要,但唐朝在这其中得了甜头,那就是天大的罪恶了,所以他要报复唐朝!

    者兰带领败兵回到营帐的时候,旭烈升并没有责备他,仔细询问了双方交战的情况之后,他随即好言安慰他,叫他将一一逃回的败兵集合在麾下,又重新组成了一只万人大军,作为后队。

    现在,他麾下的骑兵,共有九万人,这在当时的世界上,是一只强大的力量,可以威胁到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当时西域任何一个大国的安全。即使天竺和波斯,遇到了十万骑兵的攻击,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应对不好,就是亡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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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八章坚壁清野
    在距离旭烈升的大军还有一日行程的时候,正是晨光曦微时分,近三万人的部队在唐朝的调度下,已经精神抖擞的站在演武场上。

    唐朝的声音洪亮,刺耳,传递进每一个角落的士兵耳朵里,但他接着说出的话,使所有的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听错了。

    他说的是:“三军听令,立即收拾辎重粮食,随即耶律雄姿国王以及舍瓦、隆多、牛僧孺两位大将撤出城外,隐藏进早已划分好的山林地带!

    呵呵,这在唐朝以前看的电视里,这就是游记战,再简单不过了,但在这些年代的士兵听来,则好象是天外之音。怎么可能,辛苦修建的坚固城池,就这样被轻易的送给别人,并且现在有兵三万,可以和突厥一战,为什么却要选择退走?

    要不是连续的几场胜仗,使唐朝的威望在军中空前的高涨,早已经有人出来质疑了。

    唐朝的这个想法,也是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之后,艰难做出来的,的确,他也很想倚靠坚城和突厥大军对峙,拖垮他们,但是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城中之粮草,本来够数年坚守之用,而且,唐朝以前有的是钱,买了不少的粮草堆积在城里,本来很妥当,但现在加上契丹和马贼两支军队,两万军马,消耗就巨大了,并且,他刚刚得到班林的情报,旭烈升正兼程带兵赶来,军中多带攻城器具,以九万大军的威势,就是凿穿黄河灌水也能淹了这座城,如今兵力悬殊巨大,敌人攻到城门边是一定的,到时候用大木砸开城门,一样得硬碰硬的厮杀。

    突厥的精兵,比蓝鲸手上的马贼和契丹的士兵,明显要精锐一些,不然的话,突厥也不能四处扩张了,早被别的国家给灭了。

    唐朝前天的时候虽然大胜了一场,斩一万二千人,但是那也是占了埋伏的便宜,并且是倾巢出动,就算是那样,自己这方也是损失两千。

    唐朝也知道,马贼和契丹士兵的战斗力,和自己手下这一万人比起来,差了很多,打打顺风仗是没问题的,但要是处境不利,那就难说得很了,毕竟,自己还没有使这些人为自己效死的能力。

    到时候,一战下来,恐怕是想哭都来不及了。

    要是战场上一对一的交手,兵对兵,将对将,那唐朝不怕,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下大将不少,舍瓦就是以一敌百的角色,但是突厥骑兵,天下闻名。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一旦蜂拥而上,那就是可怕的后果,昨天擒拿住耶律金枝而他手下的士兵并不慌乱组织抵抗的一幕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么久了,自己次和正规的军队交手,才知道和在岭南以及和马贼交手完全不一样,和正规军交手,杀了统帅,副帅会立即站出来指挥军队,杀了副帅,大将会站出来指挥军队,层层相推下去。

    看似自己这边有三万人,但真正能够如身使手,如手使指的却只有八千人。

    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粮草被一车车的搬到了城外,按照实现准备的地点,一一的存放,城中放火一烧,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座空城。

    唐朝知道,除非这里的地势,能够像雁门关那样坚固,否则,坚守住的可能性极小,而且突厥骑兵,向来以凶悍著称。

    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内心之中,唐朝知道的,要是这三万大军坚守,互相成为犄角之势,旭烈升虽然势大,但还是难以攻破的,至少可以坚守五六个月。

    可这样一来,城中粮草那个时候就尽了,李隆基是不会真的救自己的,只会不断的些安慰的话来,却于事无补。

    也许,就能在这几个月的守卫之中,捕捉到战机,战胜强大的敌人。但也说不定,粮食都已经耗尽,还是没有能找到解围的办法,那样的话,军心必受打击,那样的话,可就危险万分了。

    其实,从稳妥的角度来说,还是唐朝打游击来得稳妥,毕竟,军队的实力还在,可以寻找战机,却不像龟缩在城里,让敌人话着法儿来攻击自己。

    但这样一来,唐朝可说就死定了,李隆基一定会说他无能,不能及时的退敌,那样的话,贬官的诏书很快就会出。唐朝在西域这几仗打生打死,换来的,还是灰溜溜回去的命运。

    和皇上对着干,历来都是艰难无比的事情,逆天而行,靠的就是逆天的手段,唐朝知道,想要尽快的将突厥解决掉,唯一的出路,就是选择合适的战略。

    这就是唐朝思考一夜的结果。

    三万大军分成三个部分,分别由唐朝、耶律雄姿和舍瓦率领。

    其中蓝鲸的近万名马贼是由舍瓦带,所有的人都知道舍瓦武功厉害,是冠军将军,将来要是立了功劳,加封下来,就是冠军侯,纷纷服膺。

    马贼最服的就是武功高强的人,舍瓦的武功,有目共睹,自是可以指挥如意。

    到了这样的时候,即使背上和马贼勾结的罪名,唐朝也不顾了,要知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退敌,等退了敌之后,再做区处。

    哼,你有张晾计,我有过墙梯,要是能击败突厥,在这样的大功劳之前,你李隆基难道真的能不顾黑白贬我的官?

    至少总要给我说话的机会,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现在,别说是马贼,就是监狱里面的犯人,他也要利用,毕竟,唐朝现在最缺的就是力量。

    有了力量,才能有战胜突厥大军的可能。

    这三万大军,投身进茫茫的原始森林,顿时毫不起眼,再多的人,在大自然的面前,也是渺小的。

    西域沙漠很广,但是绿洲也是不少,这三万军队所在的地方,就是两处水源丰富的绿洲。

    现在正是炎热的夏日,很多唐军以前在城里的时候,都觉得暑气逼人,但是现在一出来,却是一个个的神清气爽,感觉舒服得很。

    一到了外面,军队的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唐朝麾下将士都是循规蹈矩,严格遵守秩序,但是马贼则是挥汗如雨,不断的有人将衣服脱下,不成阵形,显然,这段时间以来,霍伤死后,马贼的操练肯定是废了,又回到了以前自由散漫的状态。

    契丹的军队则是出乎唐朝的意料,虽然比不上自己手下的士兵,但是也是井井有条,像一只有战斗力的军队。

    唐朝看到这,不由得暗暗佩服,耶律雄姿果然不错,契丹能够建立国家,毕竟和一般的草寇有大大的不同。

    却说旭烈升催军前进,麦金和寒考当先,带领大军在次日晚上达到了安西都护之外的红土城堡。

    两人本来以为会经过一场大战才能占领这个要塞的,想不到城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一进去的时候的,安静得像是地狱。

    没有人声,没有鸡叫,也没有狗叫,整个的一座城,寂静得可怕,大开的城门,似乎是巨大的魔鬼,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将人吞噬。

    在这血红的黄昏之中,这一幕多少显得有些诡异。

    寒考和麦金不知里面的虚实,叫一个千夫长带领了一千人进去查探。

    查探的结果很快的出来了,城中空无一人,粮食也被搬走了,许多房子也被烧了,可以说是一片瓦砾,什么也没有。

    寒考和麦金心中吃惊,赶紧派人去向旭烈升禀报,同时派两千军队守住红土城堡,继续前进。

    再前进的时候,使他们更加吃惊的事情生了,云门城堡,红石城堡都是空无一人。

    这三座城堡,是安西都护最大的屏障,这三城一失,安西都护大城处在四面受敌的境地之中。

    夜色降临的时候,麦金和寒考带兵到了都护大城之下,吃惊的现,竟然也是城门大开,里面什么也没有,是一座空城。

    到了这个时候,两人终于相对哈哈大笑,寒考道:“想不到唐朝的胆子这样小,害怕报复,明知敌不过,弃城而走了,如此甚好,我们兵不血刃的占领了安西都护府,报了当年败在高仙芝手下之仇!”

    两人大笑,随即派人报告旭烈升元帅。

    两人随即将部队驻扎在城中,心中轻快无比,这个地方,一直以来就是威胁突厥的根本重地,他们以前也在高仙芝的手下吃过很大的亏,一旦占领,心情自是极好。

    旭烈升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也是震惊,但他随即笑了起来:“唐朝畏惧我的力量,害怕被我四面包围,抢先逃出去了,那我就占领住安西都护府,到时候他自会找我决战,到那个时候我仍然处在主动!”

    掌握战争的主动权,是战争能否打胜的关键,这一点,对于他这个大帅来说,是深深知道的。

    但他有一点想不明白,唐朝为什么不在坚城里固守,那样的话,自己即使攻下了城池,但也必须得付出相当的代价,他这样拱手让给我,其中是否藏着阴谋?

    汉人多狡诈,这是他一直以来的观念。

    当旭烈升到达安西城中的时候,他的心情也是大好,虽然是一座空城,但在他而言,却觉得是绝世的功劳,哈哈大笑几声,命手下摆庆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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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九章神出鬼没
    接连七日,旭烈升都在安西都护城中,摆酒设宴,庆祝取得了突厥国有史以来少有的胜利。其实,突厥在西方开疆拓土,那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自从李靖平定突厥以来,数十年了,却是从没有过的事,唐朝一直在边境驻扎重兵,别说占领这个有象征意义的安西都护府,就是打败唐军,也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但现在唐朝却将安西都护府拱手相送,又怎能不叫他高兴?

    但他是一个出色的统帅,自己也觉得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有点奇怪,所以一直都处在深度的戒备之中,一直不敢懈怠!

    渐渐的,他也从占领这座枢纽城市的欣喜中摆脱出来,他开始想,唐朝是个厉害的角色,在西域大少好几战,都是威名赫赫,就在七天前,他还带兵歼灭了自己一万多人的骑兵,却为什么到现在还毫无动静?

    他占领的是一座空城,到现在为止,已经渐渐感觉到粮草不继。毕竟,突厥的骑兵,是从来不粮草的,所有的军饷,都是靠打草谷而得到,因此,随身携带的粮草,最多也只能支持半个月。

    他们有的是游牧民族的优势,马匹千里奔驰,可以抢夺很宽广的地方,区区粮草,自不在话下,所以他们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断粮,不担心自己的补给。

    但七天过去之后,九万大军在这空城之中,虽然可以用自己带的穹庐,露天睡觉,但是粮草却是日见窘迫。

    奇怪的是,他派出去打草谷的两万军队,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这就使坐守在城之中的旭烈升有些焦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由压雨万和耶律清云带领的两万突厥骑兵,来到了石林峪。

    石林峪是距离安西都护府一百里左右的一座绿洲,绿洲之中都是丛丛的原始森林,但是却物产丰富,盛产野兽,一个不知名的土著部落进十万人居住在这片绿洲上。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早已经探听到这处地方是个打草谷的好地点,于是一得到大帅的命令,急急的就赶到了这里,大军迅的推进,循着原始森林向纵深推进。

    两人看着茂密的原始森林,心情也是舒畅,居然在行军途中相互交谈,似乎觉得这是小题大做,这样打草谷的事情,随便派几个千夫长就能解决了,要自己两个万夫长出来,显然是看得过于严重了。

    只听压雨万道:“大帅也是的,太过小心,说是害怕唐朝的埋伏,叫我们小心谨慎,其实茫茫沙漠,哪里有埋伏的地方,大帅显然是多虑了!”

    耶律清云也附和道:“是啊,我觉得大帅这几天似乎心绪不宁,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还不简单,他现在是失陷了公主耶律金枝,害怕回朝之后无法向阏氏娘娘交差。”

    “哦,”压雨万道,“对对对,他这次的功劳虽大,但是失陷了公主,却是大大的一个污点了,哎,要是在这里能碰上唐朝的大军那就好了!”说罢叹息了两声。

    耶律清云奇怪:“平安无事完成任务不好的吗?”

    压雨万就叹息道:“要是在这里遇到唐朝,我杀了唐朝,打败唐军,就可以抢回公主,说不定,说不定阏氏一个高兴,就让我做额驸。”

    “哈哈哈哈”,耶律清云笑了起来,“说得好,我倒忘了,压将军您方当年少,而且又是武功高强,要是立下这等大功,那是极有可能的。”

    就在这个时候,突厥骑兵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一声呼哨之中,万箭齐,无数的骑兵翻身落马,军队大乱!

    这些羽箭没有一点点的征兆,都是突然而,并且都是躲藏在暗处的人。距离羽箭射的地点,大约有一百步,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突厥骑兵都没有能够事先现的原因。

    白步穿杨,是很高的箭术造诣,但一个活生生的人,毕竟比柳叶的目标大得多,再加上偷袭之人个个箭法都不错,所以这一轮突然的出箭,突厥士兵立即死伤千余人。

    随即,一声呐喊声中,利箭如雨一般的射出,又有无数的突厥骑兵死于非命,不少人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了帐。

    然后,四面八方都是喊杀声,无数的兵马包围了这只突厥骑兵。

    压雨万再也没有了先前擒拿唐朝当额驸的勇气,奋力指挥亲兵向外冲杀,想要逃得一条性命,但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剽悍的契丹人,正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

    只见他手起一刀,就砍在压雨万举起的三尖两叉刀上,将刀柄砍了一个深深的缺口。

    这使压雨万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方手上的是一柄宝刀,急急招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柄厚背刀压下,他立即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这柄刀的力量,太沉重了。

    面对如此机会,耶律雄姿自是再起一刀,砍在压雨万的肩膀上,阿拉伯战刀划破沉重的铠甲,直接将他砍为两段。

    他回身一看,帮助自己的人,正是唐朝。原来,唐朝担心契丹人不穿铠甲,害怕他着了别人的冷箭,所以时时留意他。

    他自己倒不用担心,身上有防身至宝藤甲,武功已达化境,这世间能伤他的东西已经很少,所以关心的是整个的战局。

    耶律清云本是个没主意的人,一见中了敌人的埋伏,士兵四散奔逃,自己也就慌了,赶紧滚鞍鞯下马,想夹杂在乱军之中逃得性命,不过早已经盯上他的舍瓦又怎么会让他逃走!飞身跃下马来,将手中的厚背刀一扔,身子在空中蛇一样的一滑,就到了耶律清云的身边。

    他的人还没到,耶律清云就已经感觉到刺骨的寒冷。

    这就是杀气!身经百战的人的身上,有时候会有浓烈的杀气,这是一种武功和精神的混合的表现,有时候对于不熟谙武功的人而言,由于心神脆弱,往往这种绝顶高手的杀气一出,就可以立即夺取你的魂魄,将敌人隔空杀死。

    《三国演义》之中曹操的侄子夏侯恩就是被张飞在长坂桥头一声断喝,山泉倒流十里,而被生生的吓死!

    像张飞这样的绝世高手,杀人无数,身上的杀气自然凌厉,夏侯恩武功不行,猝不及防之下被喝断魂魄身死,乃是在情理之中。

    舍瓦的武功,距离张飞,当然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杀人无数,这种杀气却是凌厉。

    耶律清云连闪了七招,终于躲不过,和舍瓦硬碰硬的对了一掌,呼啦一声,他的身子被击飞,撞在一棵古树上,还在半空中,已经可以听到他身上骨头碎裂的声音。

    一落下地,已没有了呼吸。

    唐朝看着这惊心动魄的一幕,点了点头,义父的武功,似乎又进步了一层。

    舍瓦努力调允了自己的呼吸,暗叫一声侥幸,幸好这里是丛林,马匹施展不开,要是在战阵之中,他可以挡我三十个回合,他居然能徒手接我七招,武功的确已经不错了,突厥的精兵强将,果然是名不虚传。

    本来,他对于唐朝放弃根本的做法,是有一些抵制的,认为太损己方的士气,但现在,他不这样看了,他觉得唐朝是正确的,要是突厥交战的时候带领大军漫山遍野的杀来,唐朝这边区区三万人,如何能够抵挡?

    战斗进行得很顺利,两万突厥骑兵,由于深入丛林,遭到埋伏,再加上丛林之中不适合于马战,善于步战的唐朝士兵大占便宜,更重要的是,集中了优势兵力,以耶律雄姿、唐朝、以及舍瓦带领的马贼,共三万人。

    这一战,损失士兵四千人左右,且多是契丹和马贼战死,唐朝手下精兵损失只有区区一千人,但却将二万出来打草谷的突厥精兵歼灭,逃走的不足三千人,说全军尽墨也不过分。

    唐朝一直知道一句话,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说的就是战争是一件两败具伤的事,但现在唐朝仅仅损失一千人,竟歼灭敌人一万七千,说是以一敌十那是算得上了。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才清晰的体会到,兵不在多而在精的道理,他心中知道,即使在这里埋伏的只有自己这手下的八千人,照样可以将这二万兵马击败,但要歼灭,却是不可能了,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无兵却想打胜仗,那等于是缘木求鱼——

    原来,唐朝带领三万兵马躲藏在绿洲之中,四处派人打探消息,最重要的是就是探听敌人粮草的情报。这一天果然听到敌人在城中耐不住了,要出来打劫粮草,探听得确切,于是事先将三万精兵埋伏在石林峪,想不到这两个万夫长轻敌大意,居然不派人进林中打探,因此直接掉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全军覆没。

    想想也是,带着两万大军打草谷,本身就有些夸张,哪里想到居然有人能在太岁头上动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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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章陷入困境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麾下逃得性命的士兵回到帐中,向旭烈升哭诉了全军尽墨的经过。旭烈升大哭三声,心中对自己愤恨到了极点。

    本来,他之所以派出重兵打草谷,为的就是要万无一失,想不到,唐朝居然能事先知道自己部队的动向,在最短的时间内布成了口袋,让自己进入了埋伏。

    突厥的骑兵,迅无比,而且他又是随口下的命令,想不到唐朝能在这短暂的间歇之中抓住自己的漏洞,从而布置军队,完成了致命一击。

    到了这个时候,两战两败,突厥已经损失了骑兵二万五千余人,实力大打折扣,而两战下来,唐朝手中还控制着二万五千兵马,兵力的悬殊,正在生着微妙的变化。

    并且,现在最使旭烈升头痛的是,军心涣散,不少将领已经在背后议论他不善于统兵了,而且,要命的是,现在城中粮草看看将尽,还不够一旬之用,而前往突厥运送粮草的信使,还没半点消息,这使得他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不行,必须给唐朝一个教训,旭烈升大怒,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

    他本是想和唐朝堂堂正正的一战,然后以优势兵力将他击溃,杀死,但想不到的是,虽然占领了一坐空城,看似有功劳,但是却陷入了困难的境地之中,要是退走,肯定是不行的,那样的话,他可以预见,回国之后肯定会迫于压力辞职。

    自己一倒,说不定可汗和阏氏都会改变,毕竟,国中的不少元老,自己是靠武力压服的,到时候振臂一呼,自己就是倒台的命运。

    唐朝这种在他看来并不“光明正大”的战法,已经彻底的将他激怒,于是,他下了一个惊人的命令,留下五万五千军马守城,他自己则亲率领麾下三万大军,寻找唐朝军队的主力决战,他自然吩咐下去了,一旦火箭告急,城内守军全体出动增援,务必消灭唐朝。

    只见旭烈升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匹硕大的牦牛,狮子一样的形体,威猛无比,正是他在无数战斗之中常用的坐骑,甚有灵性,全身铺满铁甲,蹄子上也装了护具。

    在他的身周,有八百突厥死士保护着中军,他一向忌惮唐朝武功厉害,所以对自身的防卫,还是十分严密的。

    旭烈升一出城,直扑石林峪,眼中满是杀意,一百里的路程,自是飞快的到了,先派五百探子进入,以查看里面的情况。

    有了前面的教训,旭烈升虽然在暴怒之中,还是不敢犯明显的错误。

    探子很快的回报了杀气腾腾的旭烈升,林中已经空无一人,不仅唐朝的军队,就是居住在这里的土著部落,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森林中静寂得可怕,更为狠毒的是,土著人走的时候连房子也一把火烧了,光秃秃的一片白地,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情景,差点让旭烈升气破了胸膛,因为他扑了个空,白白的跑了一趟,杀气充溢,却就是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正带领着手下二万五千的兵力,隐藏在另外一片绿洲里,休整。

    刚刚经过那样的一场大战之后,肯定需要休整,好在粮草充足,众军士尽情吃喝。

    其实,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是想叫部队在石林峪就地休息的,但他随即得到雪鹰的情报,旭烈升正带大军前来决战,于是立即转移。

    他知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再打埋伏,肯定不会成功,并且军队已经疲惫,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以养足体力。

    到现在,唐朝算是尝到了情报快捷的好处,就以刚才而言,要是自己撤退得稍晚,恐怕旭烈升就会循着蛛丝马迹追赶上来,一场混战鹿死谁手不说,还有可能引来大队的突厥兵,那样的话,可就会将自己仅有的这点本钱玩完。

    旭烈升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心中空有冲天之怒,却是没有一点办法,只得带兵再赶了一百多里,将一处土著居民点洗劫一空,但杯水车薪,所得的粮食等物也只能支持七八万大军一两日之温饱,并且,唐朝早已经放出风去,专以打劫打草谷为生的突厥骑兵已经到了安西都护,边区居民早早闻得消息,稍微有点资产的,都逃进了山中,旭烈升就算再洗劫一百个这样的土著城镇,收效恐怕是极微,再加上沙漠之中绿洲与绿洲之间路途遥远,这样下来,恐怕也不是个善策。

    这几天显然还可以支持,但是再过得几天,本地土著都逃得远远的,那时候大军的粮饷就举步惟艰了。本来,军队出征,粮草先行,但突厥整个国家都是这样,军队靠的是抢劫为生,抢不到的骑兵,会被所有的人讥笑——

    当然,这也是匈奴和突厥几百年来都被西域和汉民族仇视的原因,干了不少明火执仗抢劫的勾当,自然流毒子孙。唐朝很清楚历史,日本大和民族动了侵华战争,杀了两千多万中国同胞,虽然现在日本有些人悔改了,向中国伸出了友好之手,但说句实在话,握住他的手的时候,你有时候想杀人,不说把大和民族灭了,但至少杀两千万的心是偶尔会有的。

    这就是历史的伤痛,并不是说过去了就了了,而是埋藏进一个民族的心中。匈奴和现在的突厥,都是剽悍的游牧民族,武力强大,周边民族自然少不了受他的欺负。

    其实,唐朝和耶律雄姿的结义,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原因,但为什么一传信他就带倾国之兵前来支持自己,很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契丹民族要报仇,突厥抢劫契丹,比之于高仙芝,那可是好上了百倍。因为高仙芝是个聪明的人,既然控制了西域的贸易,掌握丝绸之路,也就摆出大国的架子,和周边民族和睦相处,上次的屠杀契丹,只是想嫁祸给唐朝而已。

    旭烈升是知道的,回纥、契丹、奚这些部落国家,实力虽然不是很大,要是战争旷日持久下去,这些国家是肯定会支持唐朝的,到时候自己的军心再次受到打击,也许连全身而退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他现在心中的怒火很大,大得没有边,连续抢劫了好几个城镇之后,才收军而回——

    唐朝待班林带领雪鹰情报队伍回来,重加赏赐,知道自己这算是靠情报赢了旭烈升。当下又被派出外面打探消息。

    也就在这样的休整之后,第七天,唐朝接到了班林的一个重要情报,来自突厥的运粮车已经到达了离安西都护三百里之地。

    旭烈升左思又想之后也找不到解决粮草的办法,只好虚报军功,同时以快马命令国中运来粮食救急。到了这样的时候,旭烈升才感觉到唐朝的可怕。自己守着一座空城,随时都担心唐朝会靠着对地形的熟悉打回来,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提心吊胆的过着日子。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占领安西都护的第七日上命令手下两个万夫长冲及和混茫带两万人在城外驻扎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唐朝的突然袭击。

    这队押运粮草的车队是来自突厥,以马匹之力飞快的运来,粮草并不多,仅仅只有三千石,只能支持突厥大军一个月的粮食。

    这要是在别的时候,肯定会觉得滑稽,因为想不到突厥的骑兵会没有粮草,但现实确实就是这样,突厥大军没有粮草了。

    旭烈升现在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要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剿灭,谈何容易,但就这样退兵,显然又非是他之所愿。

    要知道,他心中还在打着如意算盘,希望占领住安西都护府,然后渐渐的控制住局势,让过往行商都畅通,好收取暴利。

    正是这样的心思才使得他要从突厥运粮,继续占领安西都护。

    不过,这样的时候,他也才感觉到了唐朝的威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带领一万大军,轻骑而行,往这队运粮队急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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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一章九丈原之战
    唐朝手中这支八千人的军队,都是自己手下最为精锐的,经过近半年的训练,再加上这几仗下来,自是生了质的改变,战斗力大大提升。

    要想培养出善战的军队,光靠训练是不行的,只有在血与活的战斗中,才能培养士兵钢铁一样的意志和冷静。

    而此时,突厥国中由布贴将军押解的应急粮饷,正在前往安西都护府的路上。旭烈升两场大败的消息自然不会传回突厥朝廷,传回朝廷的消息是,旭烈升元帅英明神武,已经占领了唐朝的都护所在地,在燕然山树立友好形象,以便恢复丝绸之路。

    而实际的情况,旭烈升现在是处于进退惟谷的境地,连半月的粮草都没有了,军心已经开始隐隐的动摇。

    突厥公主耶律金枝被唐朝所擒的消息却是传了回去,他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旭烈升现在唯一指望的,就是尽快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一举击败,夺回公主,平息安西都护的局势。

    “恩,好马!”行军途中,唐朝忽然笑了起来。

    随行在他身边的辛白江和隆多不解的问:“大帅,什么好马?”

    的确,他刚才说的话,使这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朝就道:“此马奔腾的时候步幅极大,气息悠长,四蹄落地的声音极有规律,确实是世间极品?”

    两人不知所云,正想再问,一阵风吹来,气息中微微传来了一群人马的声音,但极微小,直到过了好一会儿,果然远处尘头起处,一彪人马奔来,正是突厥押运粮草的骑兵部队。

    这个时候,隆多和辛白江眼中才露出恍然大悟和敬佩的神色。他们实在想不到,唐朝的听觉,居然能这样厉害,敌人还在十余里之外,就已经凭借耳力感觉到有马匹奔近。

    唐朝所在的地方,和上次伏击的地点差不多,基本上是另外一个石林峪,不过这里有名字,叫九丈原,是突厥骑兵必经的道路,树林茂密,就在大白天也是阴森得很,更别说晚上了,自是墨黑一片,唐朝带兵一路而行,放弃了不少的地点,独独选中了这里。

    现在,他的部队,已经到达了这里两个时辰的时间,各种战斗前的准备,都做好了,一个个站在半山崖上,居高临下,每一个人的手中,不是标枪就是弓箭,一个个严阵以待,但都是屏声息气,生怕泄露了目标。

    就在这样的时候,一个个的突厥士兵,6续的奔驰进了这片原始森林之中,当先一员大将名叫布贴,座下一匹浑身火炭般的马轻轻一纵,就飞一样的滑过七八丈的距离。

    这马浑身火红,居然没有半根杂毛,奔行的时候显然只用了十分之一的能力,但已经轻松的走在骆驼队伍之前。

    押运粮草之事,除了民工伙夫之外,就是一万突厥骑兵,但托运粮草,还是以骆驼为最佳,因此用骑兵保护。

    布贴是旭烈升手下的心腹大将,他带兵离开朝廷之后,布贴就是负责固原的防务,可说是股肱之臣,只是因为这次事件十万火急,旭烈升生怕粮草有失,所以才动用了自己手下之中的这支王牌。

    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但使隆多焦急的是,唐朝一点也没有要下令动手的意思。

    看着隆多焦急的眼神,唐朝忽然一笑:“隆多将军,等会儿我和你比试一下,是谁能抢得下那匹“火电马”?”

    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居然有闲心谈这些事情。

    “好!不过,大帅,敌人即将过尽,要是让这些骑兵都过完,我们不是白白的来埋伏了?”

    “呵呵,还要稍等一下”,唐朝微微笑了,“这匹马是大月氏著名的宝马,本是当年布贴带大军攻占大月氏的时候从大月氏国王手中抢过来的,我在突厥的时候就听说过,布贴这人的武功非常厉害,等一下一定不要掉以轻心?”

    见唐朝的神色严重,隆多凛然答应,恢复了以前在训练之中的样子。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一万突厥骑兵过尽,终于迎来了身上托着大量粮食的骆驼队。

    这个时候,唐朝大手一挥,前万支早已经准备好的弩箭射出,不是射向牵马的伙夫和工人,而是射向了一匹匹的骆驼。

    顿时,九丈原在刹那之间陷入了箭风呼啸的境地,无数的伙夫被箭射死,就没有被射中的,也是吓得屁滚鸟流而走,逃进森林之中,没命的逃窜。

    这个时候,唐朝大喊一声:“放火队何在?”

    这一声令下,无数的干草和硫磺等物被引燃,向狭窄的路上丢了下去,先将前后的骆驼队都封闭死,大伙熊熊,顿时将粮食烧了起来。

    硫磺和干草等物,临行的时候,唐朝已经吩咐士兵准备在身上,想不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到了现在,隆多等人才明白了唐朝放突厥骑兵过去的用意,原来唐朝想的是烧毁敌人的粮草,而不是要击杀这一万突厥骑兵。那么,显然该放这些骑兵过去。

    前面骑着火电马的布贴一听后面喊杀连天,火光冒起,知道肯定是有人抢夺粮草,并不惊慌,将一万骑兵排成阵势,封锁了出路,亲自带兵回来救援,想要击败唐朝和扑灭火。

    在他印象中,其实并没有想到唐朝会奔行三百里前来焚烧自己的粮草,还以为是黄风山的马贼昏了头出来抢夺大军的粮食。

    他以为,在西域,只有霍伤的马贼有这样的能力。

    看着无数的粮草在熊熊大火之中化为灰烬,唐朝知道事情已经成功,当先而出,骑上了战马,和隆多并骑而出,杀向布贴。

    布贴愤怒,见有人前来,将座下火电马的肚子轻轻一踢,如飞一样的冲了过来。

    两将在火光之中交手,唐朝欲观隆多的武功,马到半途忽然停下,摆明了是要将这个功劳给隆多。

    布贴使的是柄大砍刀,人还未到,一股如野兽一样的腥风已经迎面扑来,隆多使绿沉枪来迎。

    果然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两将在火光之中纷纷滚滚的战斗了十八个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唐朝暗暗惊奇,他本以为以隆多的武功,该是手到擒来,他本身的目的就是夺了这布贴的宝马,然后冲杀一阵,然后收军回去。

    毕竟,在这样的时候,和突厥的精兵硬碰硬的交手,战胜当不成问题,但这毕竟损失自己的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好处,要是将突厥真逼急了,他国中有的是军队,死了一万骑兵,还有更甚于此的军队开来,可不像自己,战死一人实力就削弱一分,李隆基可不会那么好心,会给自己源源的派来援兵。

    确实,李隆现在就命令大将牛仙客带兵十万守卫在潼关,以观望唐朝这边的战事,只等唐朝有一小败。立即罢免了他的官职,然后将大军开进西域,不管是马贼还是突厥,总之是要占领安西都护府,将丝绸之路继续控制在自己手中。

    李隆基就不相信,鸡蛋还挑不出骨头,他现在可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他等了很久,等得已经有些惊奇,唐朝这小子,以区区一万人马,居然能战胜强大的马贼,但自从突厥兴兵的消息传进他的耳朵,唐朝的高急文书雪片一样的进入他眼睛的时候,他就预感到,唐朝终于撑不住了,于是他很高兴,他在冷笑。

    他不相信这世上有他李隆基不能玩弄的人。

    他就是要玩弄他,光明正大的玩弄他,将他玩得服服帖帖,唐朝虽然厉害,但在他的眼里,还是一颗无足轻重的棋子,他还是可以随意的摆布他。

    唐朝已经暗暗心惊,因为,这个时候,隆多和布贴已经交手五十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时间已经过去不少,唐朝开始担心起来,要是旭烈升得到消息派军来前后夹攻我,可是一件大大的烦恼之事。

    当下一声长啸,喝道:“隆多退下,本帅亲自来对付他!”

    隆多自然遵命,回马少歇。

    布贴将大砍刀在面前画了一个刀花,微微冷笑:“就是车轮战,我又有何惧?”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小子,不要狂妄,你只要能在本帅手下走得了十个回合,我饶你不死!”

    拍马横刀而出,一刀挥出,天风陡起,威势无与伦比。

    但布贴仗着凶悍,挥刀来迎。

    两刀相交,哐啷一声大响,布贴在刹那间只觉得手臂如欲断裂,而唐朝的手上也微感觉酸麻。这个时候,唐朝才知道此人能和隆多战成平手,果然有过人的武功。

    交手一个回合,双方互有忌惮。

    唐朝的第二刀来得好快,又是泰山压顶之势,直接劈在布贴的大砍刀上,两刀之间,简直分不出先后。

    布贴手上的疼痛感觉还没消失,感觉到危机,身上忽然出自己也无法想象的力量和度,接住了第二回合!

    三四五六七**十一连十个回合,唐朝不给他一点喘息的机会,连续的砍击,哐啷一声,大砍刀坠地,布贴拼命的坚持,但终于还是在第十个回合上将布贴的砍刀震落,霹胸一拉,抓住他胸口的丝条,生擒了过来,随即扔在地上,几个士兵上前按住。

    唐朝随即牵过了他那匹火电宝马。

    他手下的突厥亲兵正要相救,但唐朝忽然大吼一声,所有人都不敢上前,只听他说道:“这是匹宝马,天下宝物,惟有德者居之,本帅今日不杀你,你回去告诉旭烈升,要是遵守以前的和约,我们平息干戈,不然的话,我当带兵亲到固原,灭了突厥,滚!”

    布贴再也想不到还会逃得性命,抱头鼠窜而去,手下的骑兵,自然不敢拦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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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非你不嫁
    唐朝没有损失一兵一卒,放火焚烧了布贴押运的粮草,亲自骑着战利品火电马回到了驻扎的绿洲。消息一传出,耶律雄姿和蓝鲸都向唐朝表示祝贺,欢庆自不在话下。

    布贴逃得一条性命,想到唐朝的武功,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无力的感觉,他天赋异禀,再加上遇到汉人明师,传以高深唐手内功,在突厥纵横无敌,想不到竟挡不住别人十招。但他也禁不住佩服,唐朝此人说话算话,的确是个君子,说只要我挡住他十招,就饶我一命,我挡住了十招,他果然放了我一条性命,换了是其他的人,既然擒住了我,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布贴带领一万骑兵,火到了旭烈升军中,将粮草被焚烧的消息禀报了。旭烈升此时的眼睛血红,红丝密布,本已经焦头烂额,再一听此消息,大叫一声,忽然昏倒。

    布贴等诸将赶紧扶住,半晌方醒,仰天叹息道:“唐朝,我誓杀你!”咬牙切齿。

    他这样武功的人,身体又是极好,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因为连日来劳心劳神,十余日睡不着觉,再一听这噩耗,知道最后的希望也已经破灭,哪能不气?

    他一辈子在大沙漠上纵横驰骋,只有敌人害怕的份,哪里像今天这样狼狈过,所以急怒攻心之下,昏迷了过去。

    “可是,大帅,我军中无粮,旦夕可尽,现在又没有补给,现在要杀唐朝,似乎很难,不如——?”布贴说到这里,忽然不再说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旭烈升眼中忽然有了泪花。

    他自小跟随旭烈升,哪里见过他有现在的沮丧,吃惊得话也说不出了,只听旭烈升用了悲怆的声音说道:“损失了二万多兵马,这都算不了什么,随便安个罪名搪塞过去就是了,但是公主,我大突厥的公主却失陷在唐朝手中,你叫我回军,我知道你们是想要我班师,我又哪里有脸面去见罗兰阏氏和辛干可汗?”

    这个时候,在自己最亲信的弟子面前,他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现在也算是彻底的明白了唐朝的战略,那就是不和自己直接交锋,打的是游击战,抽冷子杀一枪是一枪,然后躲藏起来,遇到粮草就烧,切断自己军队的补给线,近十万的大军,粮草耗费何其巨大,自不能在安西都府久留,而且他现在还害怕唐朝趁机动攻击,他现在的军心不稳,虽有八万之众,但是唐朝手上的兵力也有三万,气势正盛,硬碰硬的交手,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军队不败。

    毕竟,打仗这件事,并不是谁的兵力更多,就一定能取胜的。

    他现在不班师,恐怕还有完败的危险!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的传令兵进入营帐:“报告大帅,唐朝安西都护唐朝在门外求见!”

    “什么,他在哪里?我杀了他!”旭烈胜哐啷一声抽出了配刀,混芒和布贴赶紧抱住了他:“大帅,万万不可,现在绝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旭烈升忽然冷静下来,将刀还鞘,冷笑一声:“我正要找他,他来得正好,他带了多少人?”

    “他只是孤身一人,一个士兵也没有带。”

    “什么?”这句话,使得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巴,有点像是听到天下最滑稽的笑话。

    “真的?”有人还不确定。

    “是真的,他还带了我们大突厥的公主,就他们两个人一起来。”

    “这——这——?”营帐里忽然鸦雀无声,不少人的脸上都现出古怪的神色,许多人心中都在想,会不会美丽的公主,已经被唐朝占了便宜?或者,已经是他的人了?

    “传!”旭烈升大喝一声,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甜甜的,原来刚才吼得过猛,已经将声带撕裂,足见他心中的愤怒。

    不过,这样一来,他这个大帅,算是冷静了下来,恢复了昔日战胜波斯,指挥若定的神态。

    唐朝全身儒将打扮,手上孔明逍遥扇,脚下小牛皮靴子,不带兵器,脚不点地一般,飘飘的走了进来,一见到旭烈升,就微笑的拱手:“大唐安西都护唐朝,单身前来拜见旭烈升元帅!”

    一种儒雅的风度,自然而然的透露了出来,似乎闲庭信步,仿佛这里不是突厥的中军帐,而是他家门口的花园。

    有几个突厥将领抽出了战刀,但被旭烈升用眼神制止了。

    “我们是敌国,你来干什么?”旭烈升道。

    “我们可以不是敌国,我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点而来的。”唐朝很友好的道。

    “这怎么可能,我突厥自汉朝以降,和汉人经常战争,我们两个民族,似乎血液之中就是仇敌,不可能真正的友好。”

    “不然!综观两国历史,战争虽然时有生,但是和平还是主流,况且,我现在要的只是三年的安定,我想这不算是奢侈?”

    “哼!你还是要我遵守半个月前你在突厥和我签定的条约,可是,我拿什么相信你?”

    唐朝一听这话,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他知道,旭烈升果然已生退意,和谈有了基础,赶紧道:“问得好!大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你的确很难相信我,但是我有诚意,这个诚意就是,亲自归还耶律金枝公主!”

    说完,手指一伸,在虚空之中一拂,立即拂开了耶律金枝公主身上的穴道。她显然被点了穴道,全身受制,只是腿上没有被点穴道,所以只能行走,不能说话。

    耶律公主一得自由,脸色一阵羞红,向唐朝说了声“谢谢!”,其实,她最害怕的就是当着突厥这么多将领,唐朝解开她穴道的时候在她身上动手动脚,但现在唐朝隔空解穴,使他避免了这场尴尬。

    唐朝微笑:“不用!”然后转向旭烈升,“大帅,本帅不惧身死,单身一人亲自来到虎狼军中,将公主送还,不知你觉得,本帅有没有诚意?”

    到了这个时候,旭烈升终于点头:“很好!你确实有诚意!”

    事实摆在面前,他也不得不承认,同时,他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只要找回了公主,自己在突厥的地位就稳如磐石。

    “那大帅,三年之内,我们互不侵犯,可好?”唐朝很直接的道。

    “好,本帅就如你所愿!”

    “谢大帅,本帅告辞!”唐朝也不多言,将手一拱,准备走了,在虎狼军中,能早走一刻,毕竟是好的,所以他不想耽搁时间。

    “且慢!唐朝,你以为我突厥十万大军是供桌上之牺牲,你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太不把我旭烈升和大突厥放在眼里了?”

    唐朝凛然转身:“你想怎样?”

    这句话一说,天气间一片肃杀,唐朝全身都在戒备中。

    旭烈升冷笑:“你知道,你武功虽然绝高,但是毕竟只有一人,本帅要杀你,你纵然能杀得不少人,但最终必死无疑?”

    “那是当然,可是,大帅,你难道没有想过,即使你杀了我,大唐朝难道就不要西域了?你以为李隆基真的那样愚蠢,放着好好的西域不要,给你突厥壮大实力?我已经探听得清楚,他已经派牛仙客带兵十万,驻扎在潼关,一旦我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闪失,李隆基立即就会罢免了我的官,让牛仙客做西域都护,和突厥开战,现在的唐朝,可不是汉朝时候送公主和亲的朝廷了,有的是兵马钱粮,杀了我,于你有何好处?到时候你一旦有个失败,那不是损失一世英名?现在的丝绸之路,一直在唐朝的控制之中,突厥虽强,恐怕仍旧不能与大唐相抗衡,还是安守本分的好,你恐怕也已经探听清楚,本帅和李隆基有不小的矛盾,手下仅仅有一万兵马,要是我有十万精兵,又何必这样低声下气,冒着被围杀的凶险亲自到突厥军中,本帅诚意,天日可表,你信也行,不信也行,说,你想干什么?”

    这一席话,只把旭烈升说得暗暗点头,的确,要是杀了唐朝,换了其他的守将,那突厥反而危险了,现在唐朝受李隆基冷遇,手上兵力空虚,突厥正可以加紧侵略西域各国,三年之约,算是解除了东面这个最大的威胁。

    至于罗兰阏氏和唐朝有染的事情,他也已经打听得清楚,是罗兰施展了海棠**香,使得唐朝昏迷,生的那些事,本不是唐朝存心勾引罗兰,也就去了怀恨之心。

    “好!本帅敬你是条汉子,回去!”旭烈升终于强压下想要将唐朝围杀的念头,毕竟,他能拥有今天的地位,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

    “唐大哥,等等!”耶律金枝忽然叫住了他,而且这个称呼,使他有点脸红。

    唐朝停住脚步,用眼睛看住公主的脸:“有什么能为公主效劳的吗?”

    “你过来,过来,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公主忽然撒娇,使得唐朝有些不知所措。

    但他只得走了过去,耶律金枝公主就将樱桃小口凑着唐朝的耳朵,亲密的说道:“告诉你,我非你不嫁,一直在突厥等你,你一辈子不来,我就一辈子不嫁!”

    说完,公主嫣然一笑,转到中军帐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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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三章不会死心
    唐朝在忐忑的心情之中离开了突厥军营,心中有一种赌博得了头彩的感觉,妈妈的,想不到旭烈升倒也并不是一个笨蛋,还是放下了暂时的恩怨和自己达成了一致。

    他本以为这家伙想到自己的女人曾经被自己玩过,可能会像一些蛮横的男人一样将情敌杀死,但是现在旭烈升显然还是以自己的前途为重,没有意气用事。

    只是使唐朝想不到的是,这个美丽的公主,被自己擒拿之后,居然会喜欢上自己,更使他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当着旭烈升等众将的面说喜欢了自己。

    以这些将领的耳力,自是将她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唐朝随即策马加鞭,向大军驻扎地绿洲行去,他倒是还防范着旭烈升有什么阴谋手段。以突厥的实力,要是刚才是帐中一拥而上,任唐朝有通天的武功,也是凶多吉少,毕竟,武功是一人敌,十人敌,百人敌的都少之又少,千人敌的则存在在神话里,传说宋朝大将杨再兴在小商桥上杀金兵三千人,疑有可能是后世史家觉得金兵太过残暴,故意夸大的言辞,并且《说岳全传》乃是小说,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很难使人取信。

    但真正的绝顶高手,以唐朝精锐士兵的战斗力,恐怕就是百人敌,再多的话,恐怕也是不敌。所以历代的人,即使武功再高,但还是要投军之后才能挥最大的能力,就是因为匹夫之勇毕竟只适合刺杀或者江湖上的战斗,而不能产身体感摧城拔寨使政权产生的力量。

    从这个角度上说,唐人重视科举,兴文事还是有道理的。

    但唐朝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回到营帐,没有遇到一个突厥埋伏的骑兵,显然,在明显的形势下,旭烈升已经意识到,要是再和唐朝死磕下去,自己会败得很惨,到时候十万大军都会毁在自己的手里,他简直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纵横西域的突厥骑兵,居然还会有粮草不继被困死的时候。

    突厥骑兵向来是抢粮抢人,但是现在却变成了瓮中之鳖模样,

    他心中清楚,再过十五日之后,军中无粮,只有班师一途了。

    他当然不会让唐朝就这样轻易的击败,派人四处打劫,不过边境的老百姓知道现在战事吃紧,早逃进了山里躲藏了起来,打草谷的收效甚微。

    班师,说起来虽然好听,但和狼狈逃窜是一个意思,而且,他知道,到了那个时候,唐朝会不会平安的让自己走路还是一个问题。

    唐朝养精蓄锐这么久,要是在自己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可是天大的灾祸。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旭烈升才强压下了心中想唐朝立即毙于帐下的打算,让他安然离开,不过他随即得到情报,耶律公主不辞而别,向唐朝前进的方向去了。

    旭烈升一听,本来愁眉不展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吩咐身边一个亲信道:“去,持明珠三十颗,送给唐朝大帅,就说是我旭烈升送给他和公主成亲的礼物,不过记住,这话只能让唐朝一人知道!”

    “是,大帅!”这亲兵立即飞快的去了。

    旭烈升看着亲兵走出去,脸上的笑容还未曾褪去,笑了:“公主啊公主,本人正愁找不到借口退兵,你这样一来,可是帮了本帅一个大大的忙了。”

    却说,耶律金枝公主喜欢唐朝,情不自禁,骑马跟在他的身后,想要追上他,说几句亲热的话儿,哪里想到唐朝座下的马乃是火电马,行走如风,只转瞬之间,就将他抛在了后面,竟然连影子也不见了。

    耶律公主心中大恨,拼命催自己的马,眼中掉出泪来,她知道,突厥和唐朝,经此一战之后,已是敌国,要是再不抓住时间,恐怕就来不及了。

    西域的女子,性格奔放,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从来没有顾忌,可不像女贞或者汉人的女子,教养都很严厉,其时突厥一带,社会开放,男女之间野合的事情也是司空见惯,像这样喜欢上了唐朝就抛头露面的追了出来,在突厥,算不了什么。

    虽然她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尊贵,但是毕竟还是不脱突厥女人敢爱敢恨的性格。

    看看到了晚上,四周黑了下来,她不禁开始焦急起来。

    其实,她即使被唐朝擒住,也是受到了礼遇,并没有以囚犯来看待她,就更不用说她在固原所受的尊贵待遇了,但是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天色将黑,一望不尽的黄沙之中,夕阳虽然艳丽,但是还是带着无限孤独的意味。

    就在这个时候,黄沙之中冲来一彪人马,为的是一个四十上下的壮年人,身材高大,将头上的辫子一根根的盘在头上,露出黄铜一样的肌肤,手握大刀,骑一匹无鞍马,剽悍无比。他身后十余骑都是和他一样的打扮,有几个人的马头上竟然都是血淋淋的人头,显然是刚刚经一场剧烈的厮杀。

    饶是耶律金枝公主武功不错,又是见过战场场面的人,也不禁心中生出一股寒意,仿佛见到了地狱之中阴森的恶鬼。

    “哈哈、、、、、、”这几个人也立即看到了耶律金枝公主,眼中现出贪婪的光芒,显然,已经好久了,他们也没有见到过如此标致的娘儿了。

    的确,耶律公主皮肤白嫩,加上又是习武的人,本来美丽,再加上一种英气,显得分外的美丽,也难怪这些蛮子一样的人一见了她之后都魂不守舍了。

    “你,你们想干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十多骑的包围,耶律公主也像是全天下所有的柔弱女孩子一样,有些惊慌害怕起来,不过还好的是,她手中还有两柄柳叶刀,双刀挥舞,在空中虚霹了两个刀花,顿时将想要上前的一个骑兵吓了一跳。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西域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吐谷浑的一部,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和契丹人比邻而居,民风凶悍,多以猎杀动物为生,也经营畜牧,不时和周边民族生战争,正处在民族的上升时期,侵略性极强。

    在以前,也是高仙芝经常头痛的一个部落。

    “我们不干什么,只是想叫你快活,哈哈!”为的这人见了如此惹火的女人,自是大喜过忘,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一笑,他身后的十余骑也一起大笑,逼得更近了。

    “找死!”忽然之间,一个吐谷浑部落的汉子忽然掉下马来,身异处,鲜血染红了大片黄沙。

    哗啦一声,所有包围的人,脸上都变了色,他们显然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女人,居然还是这样的辣手,居然能一刀杀了自己的族人。

    这个被杀的叫土骨,是吐谷浑大酋长长秦的小儿子,聪明伶俐,风流得很,精通多国语言,虽不到三十岁,但家里女人奴隶已经是不少,最是好色,这次见了耶律公主的美色,立即有些控制不住,还在马上就伸手出来,想要在耶率公主的大腿上摸一把。

    这原是他的拿手好戏,平时轻薄惯了的,耶率公主手里虽然拿着刀,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孩子手里的竹刀,根本伤不了他。

    他自幼学武,加上天赋不错,练得肌肉似铁,哪里将耶率公主放在眼里,猝不及防之下,竟被武功不错的耶率公主杀了!

    众人楞了一下,那个为的男子喊了一声:“上啊,活捉了这娘儿,交给酋长落!”

    这一声喊出,十几柄刀,十几匹马,一起向耶率公主招呼,顿时将她包围在垓心里。

    也幸亏耶率公主真的是武功有过人之处,在这十多人的包围下,紧紧守住门户,座下马也是百中选一的好马,这才多支持了一些时候。

    唐朝回到帐中之后,将已驯服了旭烈升之事向大家一说,众人都是雀跃,纷纷称赞唐朝神机妙算,说要不是这个计策,恐怕这个时候还在城里和旭烈升比耐性,不像这样很快的就退了敌。

    唐朝谦逊几句,单独骑了火电马,向旭烈升军营方向而来,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出军营的时候被耶率公主盯上,自是一切都在自己感觉之中。

    不过当时因为担心旭烈升玩什么阴谋,自然无心管她,自是离开突厥军营为是,所以虽然现,却假装不知道,本来快马离开,是想摆脱这个女子,毕竟,自己已经有了李莲文姜以及芹儿和新灵公主,不想再在男女之事上有所累赘。

    不过,对方既然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如此之高,倒也不能伤了她的脸面,因此才派了一个亲兵出去观察一下,有什么情况回报,想不到就得到了耶率公主被吐谷浑人包围的事情,知道这点事情自己自能对付,当下单骑出马。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不想这样事情被别的人知道,以免又有人在李隆基面前说自己的坏话,到时候难以自处。

    一百步开外,喊杀声剧烈,三四个人已经受了伤,耶率公主也是手上受伤,但双刀挥舞,还是奋力在挣扎,丝毫不显得气馁。

    北国的女子,有一种血性,越在危险的时候,越是;拼命,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女子。

    “驾!”唐朝一看见这情景,轻喝一声,火电马奔腾而出,以一种神奇的度,几乎就是在瞬间,到达了这一群人的面前,手臂一挥,这十多个武功不错的吐谷浑人竟然一个个都不能动弹,喀嚓几声,十多柄单刀掉在地下,一个个呆若木鸡,坐在马上,竟然忘记了动弹!

    太恐怖了!

    谁能在一瞬间就将十多个捍勇的武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像是看到了传说,再也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这一切却是清晰的生了。

    “滚!”唐朝轻喝,像是在每个人的心里打了一个炸雷。

    这十多人一醒悟过来,立即逃窜。

    “大哥,谢谢你!”耶率公主忽然奔跑了过来,纵体格入怀,抱住唐朝的时候,她的眼中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感激,但有一点是真实的,因为她抱得很紧。

    唐朝叹息一声,也紧紧的抱住了她,感觉到一种迷人死人的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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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四章你欠我太多
    旭烈升很快得到消息,叹息一声,知道这样美丽的女人,终于还是为唐朝所得,如今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只得班师回朝。

    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升起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强大的突厥竟然就这样被唐朝打败了,他知道,就算现在自己的实力,还远在唐朝之上,但是使他沮丧的是,他还是不得不班师,而且承认自己败了,他输得口服心服。

    他知道,数万将士的鲜血,竟然换不回一场胜利,自己是突厥的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自己不是被唐朝用武力打败的,自己是被他用计谋打败的,谁也想不到,堂堂的安西都护,竟会被我赶出都护府,但恰是这样,才使自己不得不签定了耻辱的互不侵犯条约,才使自己被迫撤退。

    再死几万人,他不会觉得可惜,他觉得,战争就是生命的代价,可使他郁闷的是,公主被擒了,他现在甚至有些感谢唐朝,要不是唐朝答应将公主放还,自己这一辈子辛苦建立的基业,就毁于一旦了,他知道,国内反对派就在等这样掀翻他的机会。

    可惜,耶率公主那样美丽的女人居然成了唐朝的女人。一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生气,他甚至不恨唐朝,有些恨这个不争气的公主,为什么自己如此讨厌的人,她会看上呢?

    这小子得到了罗兰阏氏的青睐,居然连她的女儿也一起收了,这是何等耻辱的事情!

    所以,旭烈升元帅做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就在他带领着队伍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喝道:“沙拉兀听令!”

    帐下一员骁将应声出列,答应了。

    “你骑快马,加急赶到宫中,禀报阏氏,就说本帅已经同意了耶率公主和唐朝的婚事,敦请唐朝不日就到突厥和公主完婚!”

    沙拉兀是他心腹死士,甚有谋略,闻言一惊:“大帅,唐朝已经尚了唐朝的新灵公主,现在再、、、、、、再娶我大突厥公主,于礼法不合?”

    旭烈升就微微一笑:“你有所不知,我只是叫你去探听一下阏氏的意思,一有消息,立即回报。”

    “是,大帅!”他现在算是明白了。

    本来,快马前去探听消息,并不算最快,最快的是用雪鹰、雪雕等,但是因为事情重大,又害怕被人逮住把柄,所以派心腹乃是最佳的选择。

    沙拉兀快马而回,不一日到了固原,立即进见阏氏。

    罗兰阏氏自从和唐朝有过一次露水因缘之后,心中一直挂念,不知道什么原因,竟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起来。她时常奇怪的想,为什么一个醉酒的男人,某些方面的能力,居然还是强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她是一个在某些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的女人,也真的算得上一个绝代的尤物,她自己说自己是突厥的珍宝,倒也不算是吹嘘。

    如此自傲的一个女人,自从见到唐朝之后,尤其是有过那样糊涂的一个晚上之后,她忽然像是找到了自己的初恋。

    连她自己也难以相信,阅尽人间男色的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迷惑,她忘不掉,他一直在拒绝她,但是她还是忘不掉,并且灵魂之中仿佛还被打上了烙印。

    连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希望这次旭烈升不要将唐朝的头颅血淋淋的带回来见他。

    她见过太多次了,旭烈升都是这样将自己的情敌的头带回来见她,然后自己一定会热烈的安抚他,至于怎样安抚,她知道得很清楚,这个男人就是喜欢自己的**,即使是一个软绵绵的眼色,他有时候都会疯狂,这是一个爱自己爱得不顾一切的男人。

    所以,当听说他带领大军为国出力,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时候,她就知道,旧事恐怕得重演了,他哪里真的是为国出力,只不过是要亲手割下唐朝的头颅。

    事实是不是这样,她不得而知,但以她突厥第一女人的自尊,她觉得,旭烈升这出征,就是为了她这个女人,为了她这个突厥的珍宝一样的女人。

    于是,当沙啦兀将旭烈升兵败班师,并且已经同意了唐朝和耶率公主的消息告诉她的时候,这个一向冷静自持的女人还是失声惊呼:“什么,这是真的?”

    沙拉兀点头:“卑职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欺骗阏氏的,此事千真万确!”

    然后,罗兰阏氏的身子颤抖了起来:“唐朝,好你个无耻的男人!”

    只见她满脸涨得通红,双拳紧握,但忽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冷静:“你先出去一下!”

    沙拉兀从未想到阏氏会这样失态,震惊的退出去了。

    沙拉兀刚一走出去,就听到了女人的哭声,原来——阏氏哭泣的时候,和别的女人也没有什么分别,他如是的想。

    罗兰有一种伤心的感觉,忍不住哭了,以前,她也从未想到过,自己会为一个男人哭泣,但是她现在却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哭得像个泪人儿。

    她一直觉得男人都是蠢货,都是拿来利用的,她曾经利用美色征服了先可汗,可汗死后,她更是凭借母亲的优势,轻易的征服了自己的儿子辛干可汗,就更不用说旭烈升这样的粗莽男人了。

    但她现在不是,自从听到唐朝没有被旭烈升杀死的这一刻起,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或许整个天下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唯一值得去爱的男人。

    “你得到我还不够,你还无耻的得到了我的女儿,你欠我太多,太多!”她喃喃的不断的重复这句话,完全失去了一个阏氏的风度。

    但当她冷静下来走出去的时候,她又是那个风华绝代,高高在上的阏氏:“沙拉兀,你立即回去告诉旭烈升将军,就说本宫已经同意了他的决定,不过有一个要求,必须得办到的要求,就是唐朝必须在一旬之内来到固原温泉宫百花谷,本宫要单独见一见他,和他详谈金枝的婚事。”

    消息传回旭烈升军中,旭烈升脸上浮起一丝荒唐的微笑,心中想:两个下贱的女人,小的为唐朝神魂颠倒,老的也是,哼,不过,这个时候,我的机会却是来了!

    很多人对付情敌的办法,就一个字,杀!

    旭烈升是个粗莽汉子,他对付情敌的办法也是杀,匈奴人残暴的因子挑动着他残暴的杀戮情绪。

    哼,也许在战场上我不是你唐朝的对手,但是我会玩阴谋诡计!

    他太熟悉罗兰阏氏这个女人了,风流本性是改不了的,唐朝这人虽讨厌,但是武功人品长相都是头挑人选,罗兰阏氏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只要能将唐朝诱到固原,自己的机会就来了,在十万军中,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杀了他,但是一旦回到突厥的都城,杀他就有很多理由,并且即使他手下的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知道了,也查不出线索,到时候自然可以除掉这个眼中钉,他最害怕的,就是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

    一旦知道是他害了唐朝,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纵然能保全性命,但也必定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稍一不慎,命就不在自己的手上了。

    所以,要害绝代的好手,必须要靠阴谋诡计,再强的好汉,可以顷刻间立杀百人的好汉,不可以力敌,但可以智取,他熟读汉人的书,《三国演义》里的吕布,天下无敌,还不是为手下的计谋所擒。

    唐朝皮肤如处*女一般嫩滑,长相高雅,自是个风流人物,耶率公主这样大**份的将身体交给了他,由此可见一斑,要对付他,恐怕还是得在女人上下功夫。

    罗兰阏氏自然是个合适的女人。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的肌肤之所以生巨大的改变,不是因为天生皮肤好,而是练武的缘故,武功步如暗劲颠峰之后,骨髓的造血功能显著加强,连骨髓本身也生了进化,身体皮肤自然会生奇异的变化。

    旭烈升的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明白这些道理,总觉得唐朝是妖邪一路,总觉得之所以生自己难过的事情,是唐朝勾引罗兰造成的。

    自己的孩子再坏,父母往往都把他想象成好的,他深爱罗兰,所以才什么都将她往好的方面去想,而将唐朝想象得邪恶无比,世上许多惨事由此而生。

    其实,历代修道的,或者是练武的,修炼到高深的时候,皮肤毛孔,甚至声音都会生奇怪的变化,大异于常人,往往不是在民间被视为是神一样的人物就或者妖怪。

    白莲教就是妖异的教派,派中的女神性感无比,其实就是因为修炼了高深武功,再加上修炼了媚惑人的一些技巧,才会使男人趋之若骛。

    唐朝当然不知道这些,他不知道一张阴谋的网又向他张开了,还搂着性感美丽的耶率公主,和她说着最甜蜜的话儿。

    不过,在他的内心,他却是开始深深的担忧,武功进步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也异常的灵敏,想到了这件事情的关键,我已经尚了唐朝的公主,再尚突厥的公主,显然是不行的,而且,唐朝和突厥现在刚刚交战完毕,还属于是敌国,我怎么能娶一个异国的公主呢?

    可是,看着耶率公主朦胧和期待的眼神,他就知道,这一生,这个女人恐怕得永远跟着自己了,她已经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交给了自己。

    他知道女人那些血红的证明,以前在莲儿、文姜、芹儿和新灵公主的身上一一生过的,现在,那清晰的红色又再现。

    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必须得让她堂堂正正的做自己的女人,可这其中的难度,他知道,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甚至可以预见到,李隆基知道了这件事,不管自己以前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一笔抹杀,然后将自己四海通缉,最后投入天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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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委屈
    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唐朝和耶率公主含怨分别在即,公主紧紧偎依在他怀中,眼圈儿红了,泪水在将掉未掉之际,唐朝说道:“金枝,哭什么,我不是已经答应你,三日之后就到固原来迎娶你,你何必悲伤?”

    公主就柔情无限的看着唐朝,叹息了一声,这声叹息很轻,但却像是有几千万年的惆怅:“郎君!践妾不管你说的话是真还是假,我还是要告诉您真话,你在我的心中,是一个传说,对,就是一个传说!你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我只能抬头仰望你,你有你的事业,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元帅,你有你的苦衷,你不来也没关系,不过,要是你不来,我宁愿去死,我不骗你,这是真的!”

    耶率公主这样说话的时候,本来英姿艳丽的脸上显现出一种坚决的决绝之情,一种自内心的坚毅之情,在脸上表露了出来,使她这个人在突然之间有一种菩萨一样的慈悲尊严!

    唐朝顿时相信,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子,要是自己真的抛弃了她,她的确是会选择死的。

    于是,唐朝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握得很紧,但只握了一下,然后,忽然抽出,说道:“我唐朝是一个怎样的男人,你几天之后就能看到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在公主的面前,但当这句话一说完,蹄声已响在输林里。

    耶率公主有一种骇然的感觉,同时惊喜:自己深爱的男人武功绝出,和突厥公主结亲这件事事关重大,决不能让李隆基知晓,自是以保密为第一要务,一旦有变,自己轻功绝重了,这虽然是一个身子不再纯洁的女人,但的确是喜欢自己的,真心喜欢自己的女人!

    于是,他温柔的抱住了她,没有一丝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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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七章刺杀
    唐朝抱住罗兰阏氏,吻了她如花的脸,心中充满叹息的放开了她,此时此刻,他心中在想,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绝丽的女人,想不到还是我的岳母!

    当唐朝走出去的时候,他听到一个女人的放声痛哭,像是春天里杜鹃啼血的。

    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唐朝的心中有一些失落,情不自禁的唱起了这歌,心中有一种深深的惆怅,他知道,在自己生命中,是永远不能忘记这个女人了,只记得依稀的梦中,有一个被突厥突厥视为珍宝的女人曾经和自己有过一夕缠绵。

    但他的心情随即平静下来,因为他想到了美丽的耶率公主,他知道,她这个时候正在宫里痴痴的等着自己,可不能辜负了她一片心。

    于是,唐朝脚步闪动之间,上了高高的宫墙,对现在的唐朝而言,壁虎也只能望他兴叹了,再也赶不上他的灵活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宫墙的一个角落里,一个面色阴沉的年轻侍卫模样的人脸上却露出了狞笑,这笑一出,立即使得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丑陋无比。

    此人正是旭烈升的座下大弟子沁风,武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达到明劲的极高层次,旭烈升带兵出征,将国中一切事情都交给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计谋深远,手段层出不穷,能应付朝中的反对派。

    他现在当然已经接到师傅兼上司的命令,要在固原刺杀唐朝,而且不能留升下一点痕迹。

    他自然绝对服从师傅的命令,而且以他的智慧,很快的就定下了监视阏氏的计划。

    他自然是知道阏氏情不自禁和唐朝生过的一些风流韵事的,他就不相信唐朝到了固原之后不找罗兰,果然,唐朝以绝道:“唐朝,我早已将你看清,你是一个多情种子,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会不惜一切的,你既然敢威逼阏氏,多半会私下来见公主。

    唐朝吃抱喝足,仰面看天上的星星,心中感慨,想不到一千多年前,星星还和在漳州时一样,一样的灿烂,一样的神奇。

    夜已沉,唐朝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身子轻轻一震,蝴蝶一样的在琉璃瓦上打了个转,觉得全身充满了精力,半日以来用轻功赶路的疲惫一扫而空。

    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换髓换血的威力,武功进入化境,身体武道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意境在里面。

    他这个时候最大的变化就是身体的代谢能力非常的强,刚才在御厨中偷的这几盘大菜,用来一席的人吃也是绰绰有余,但是他一个人却几乎吃了个碗底朝天。传说中的仙人能一灿食尽全牛,说的恐怕就是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

    当然,唐朝现在的武功,还处在化境的初级阶段,睾丸和眼睛这些敏感部位,还没有能修炼得铜筋铁骨,没有能暗劲伤人的能力,不过,假以时日,还是能将这些部位修炼得坚固异常,能随时暗劲勃伤人,当然,那也是化境达到高深境界之后的事情了。

    唐朝的身心正处于极大的放松之中的时候,遇到了第一次暗算。

    暗算他的是箭。

    这不是一般的箭,而是小箭,弩车出的,威力是一般弓箭手出的箭的十倍。

    更恐怖的是,箭尖都是蓝汪汪的,显然是淬了剧毒。

    在这样的星光下,唐朝的眼睛里纤毫毕现,眼神里透露出不屑,他知道,这样的阵仗虽强,但是还是分毫不能伤害自己,因为他身上穿着坚韧之极的藤甲。

    一有了这件宝贝,竟将这件武功好手人人害怕的利器破去了。要知道,在战阵中,即使是化境的高手,身体铜筋铁骨,但也只能抗击钝器的击打,而不能抵挡利箭的射杀。

    这也就是历代的武功绝顶的高人都还是要寻找宝刀抱甲的原因,用来防备的,就是这种弩车出的箭,再有就是抵挡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人的进攻。

    唐朝身子轻轻一抖,无数的箭只四散飞开,都被他震落,飘飘的下了宫墙。

    “大胆刺客,动手!”喝令的这个人语言冰冷。

    就在这个时候,五百柄标枪箭一般的射向了唐朝。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才变了,因为五百柄标枪出的尖笑刮得他的皮肤毛孔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就好象一个人在无意之中见到响尾蛇出叫声从自己身上游过一样。

    这是一种恐怖的声音,更使唐朝奇怪的是,耶率公主的寝宫一片寂静,而且没有丝毫的灯光,一切都像是在梦境里一样呈现在他眼前。

    敌人已经事先得到了消息,这是唐朝一刹那间的感觉。

    敌人使谁?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成功的躲开了五百柄标枪,其中有几柄,贴着唐朝的肉滑了过去,掷标枪的人明明见到刺中了唐朝,但是却还是没有真正的刺中。

    标枪的威力,那是大于弩车箭了,而且比箭还灵活得多,变化多端,有的快,有的慢,有的迂回,有的则是霸道,其中隐含了不少兵法的道理,在中原虽然并不流行,但在突厥军中,却是第一的杀手剑,向不轻出,出必杀人。

    沁风吃了一惊,他一切都判断正确,判断到唐朝很可能来找公主,于是将全部御林军都调集到逐这里,更是精心选择了弩箭手和标枪手,想不到还是不成功。

    以刺客之名杀了唐朝,即使舍瓦知道了,恐怕也不会前来杀自己。他可是知道,舍瓦这样的人,可是连自己师傅都害怕的人,要是知道自己蓄意杀了他,自会来取自己的脑袋。

    于是,沁风把心一横,下了围杀的命令——面对唐朝这样的敌人,除了依仗人多,他实在也找不到好的办法了。

    他早听人说过,化境高手是不怕暗杀的,而今果然。

    本来,及使唐朝能躲过弩箭,但标枪是突厥国的镇国之宝,五百只标枪,变化万千,唐朝可说是绝无可能躲过,但唐朝偏偏就躲得过,有的明明刺中了,但却毫无效果。

    唐朝肌肤的感应能力,已经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能够准确的感应到任何威胁。

    不过,这都是表面现象,唐朝却是心中叫苦,因为他感觉到刚才刺在自己身上的数只标枪的投手,的确是膂力惊人之辈,虽用护体真气将之震落,但是余劲还是伤了自己的气血。

    “你们这是干什么?”耶率公主的声音传出,刹那之间,灯光已经亮起,耶率公主手握双刀,带领着一队女兵,出现在星空下——

    “是你正好,我今天就是来俘虏你的!”就这一缓,唐朝的气血已和,从丹田里吼了一声,将所有的人都震住。

    然后,使人吃惊的事情生了,耶率公主居然并不反抗,就这样被唐朝擒住,向高墙上一掷,他自己随即如一只大鸟般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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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私奔
    以唐朝此时轻功,天下间能追上他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他又是早有准备,手上一抖,一只铁抓就抓住了宫墙外面的一棵大树,耶率公主攀附在他的身上,两人的重量相加,却并不觉得沉重,轻飘飘的几个起落,已经到了皇宫外面。

    唐朝落下地来,和耶率公主相视而笑,公主随即给了他深情一吻。

    **之后,唐朝郑重的一笑:“我要俘虏你,你为什么不挣扎,还要跟着我逃跑?”

    耶率公主道:“你们汉人之中有个叫杜牧的写得好‘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和你心心相印,你的心思,我难道还有不明白的吗?”

    “我有何心思?”唐朝故意装不明白。

    “大哥,我知道你不好意思说,但是我知道,你这次来,就是想给我妈一个教训,然后带我悄悄回到唐朝,做你见不得光的夫人。”

    唐朝一惊,好厉害的女人,她果然看清楚了我的意图,我还以为外邦的女子粗莽,哪里想到心竟然这样的细。

    他哪里知道,女人,不管是哪里的女人,对感情方面的事情,都是十分在意,一个近二十岁的少女,苦苦等待自己喜欢的男人,一旦见到唐朝这样的,哪里有不睁大了眼睛看着的道理。

    “你,你怎么知道?”

    耶率公主嫣然一笑,娇羞无限,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唐朝就充满歉疚的抱住了她:“就是太委屈了你!”

    耶率公主用上排牙齿咬住下嘴唇,眨了眨眼说道:“大哥,只要能在你的身边,做你的妻子,别说是做一个没有名分的夫人,就是做一个丫头,整天供你使唤,给你洗脚穿衣,也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日子。”

    听她说得深情无限,唐朝紧紧抱住了她。

    他这次答应阏氏的请求,亲自到突厥,其实不是要名正言顺的娶耶率公主,而是要威迫阏氏答应自己的要求,让她的公主和自己私奔。

    这本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唐朝早料到不会十分平静,所以全身充满了戒备,制服阏氏倒是在他意料之中,但遭受到沁风的暗算,却是他没有想到的事。

    “公主,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唐朝忽然推开了他。

    “你要去干什么?”

    “突厥和我大唐已经不是敌国,我倒想看看,究竟是谁想要我的命!”唐朝森然道。

    耶率金枝忽然抱住了他:“大哥,一定是旭烈升叔叔,我求您一件事!”

    唐朝的心沉重了起来,他内心岂不知道这肯定是旭烈升的诡计,之所以当面没有说出来,就是害怕公主阻拦,想不到她还是阻拦了。

    “你求我什么?”

    “大哥,旭烈升叔叔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只喜欢我妈,想不到我妈却喜欢你,好象还和你生了一点关系,他想杀你,不是他的真心,他只是觉得愤怒,你,你就算要对付他,也请留住他一条性命好吗?”

    “你,连这些你都知道?”唐朝的心中震惊。他实在想不到,耶率公主竟连这些都知道,忽然很羞愧的说道:“公主,真的是对不起,我,我和阏氏是生了点关系,但我以天地良心誓,决不是我有心为之!”

    “不要再说了!”耶率公主抱住了他,“我知道的,绝不是大哥的错,我,我不怪你!”

    唐朝一阵感动,亲了亲她艳丽的脸:“公主,我也答应你,不伤他性命就是了!”

    说完这话,唐朝飞身一跃,十余丈高的宫墙,他只两三个起落就已经到了顶,然后,身子一弹,顺着墙到了皇宫。

    要是在大明宫,唐朝是万万不能这样大白天的进入的,毕竟宫卫无数,但是突厥比之唐朝,显然低了几个等次,建筑也不能和大明宫相比,唐朝要进去,却是轻而易举。

    沁风这个时候正坐在温泉殿左侧的办公房里,默默的生气。

    他显然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宫门之外布满十万雄兵,那样的话,围而歼之,就可以使完成师傅的嘱托了。

    不过,他的心中随即升起一种不可捉摸的情绪,他那样恐怖的轻功,只是要走,天下间又有谁拦得住?刹那间,他因为师傅居然惹下这样的魔头而恐怖。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敲门的时候,还很有礼貌:“沁大统领就住这里?”

    沁风驾御手下极严,手下在他面前不可能这样说话,一惊而起,立即就看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男人,只见他刚刚将手中的一个卫士放下,用嘉许的口气说道:“你没有说谎,沁统领果然就在这里,就饶你一命!”

    沁风立即明白了,唐朝就是靠逼问自己的手下找到自己的。

    呼啦的一声,一拳冲出,先下手为强,沁风的反应也是极快,在这同时,他丹田中吐出一口气,喝道:“有刺客!”

    唐朝微微摇头,手臂不知怎样的一伸,架住了他这突袭的一拳,内力一吐,沁风立即感觉就是千斤鼎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想摆脱,但却立即知道,摆脱的命运,是自己的胸腹空门,完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在唐朝这样的高手面前,一丝空门都有可能致命,更不用说这样巨大的漏洞,和送死几乎没有分别。

    所以他只能挡,唐朝的天山雪花掌也就凝聚成实招,浑厚无比的内力一收一放,沁风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心脏忽然被抽空了。

    这倒并不是唐朝真的抽空了他的心脏,而是在巨大的内力打击下,沁风的身体还来不及感觉到疼痛,就已经被彻底的伤害。

    这是实质性的伤害,就算他以后还能如常人一般,但武功却是废了。

    唐朝看着他慢慢瘫软下去,喃喃的道:“小子,你师傅虽然叫你害我,但是你不该心存恶毒,用标枪大阵取我性命,要不是我的武功已经达化境,身体的感应能力强,我已经栽在了你的手里。”

    说完,唐朝随意挥洒,将抢进来的卫兵的武器随手夺取,然后腾身一跃,脚尖踩在无数的刀枪尖上,一飞冲天,安然离开了皇宫。

    唐朝会合耶率公主之后,直奔旭烈升的大营,按照公主的意思,白天不宜下手,晚上的时候,潜入旭烈升的军营,在睡梦之中给了他一掌。

    此时旭烈升虽在军营之中,手下守备森严,但在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还是找到了一丝空隙,抓住一个士兵,剥了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此混入了大帐之中,出其不意的点了旭烈升几个贴身亲卫的穴道,在他的胸口上印了一掌。

    以此时唐朝功力,收由心,这一掌虽不能要他的性命,但是却能使他全身瘫痪,身上经脉受到大损,即使治好了,也终生只能在轮椅里生活。

    可以断言,从此之后,旭烈升风光的日子结束了。

    倒也并不是唐朝存心不良,而是这家伙背信弃义,尽干阴谋之事,还有一个远虑就是,旭烈升不能主持国事,突厥必将生变乱,到时候哪里有余力进攻唐朝,自己好不容易稳定住西域局势,可不想立即又生变乱。

    突厥要是像现在这样,旭烈升完全控制局势,就有余力出来觊觎丝绸之路。

    自己的身边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当权者对权术的运用,到了这里,就不会再去考虑是否伤天害理。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就是阴谋,善于阴谋者得逞。

    唐朝也差点着了高仙芝的道儿,和契丹生死战。

    战争是一门越邪恶越受人景仰的艺术,诸葛亮杀人那么多,但是后世纷纷还觉得他厉害,有计谋,一切卑鄙,龌龊,只要运用成功,即使将自己的老婆拿里使美人计,世人都纷纷赞叹!

    唐朝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下了重手,但唐朝知道,还是没有违背爱妻的意思,差不多也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公主,一切都按您的吩咐,完成了。”

    耶率公主纵体入怀,无限的幸福:“啊,从此以后,我就是大哥您的人了,我已经想好了,我以后就当你的丫头。”

    “你说什么呢?”唐朝大笑。

    “大哥,我说的是真的,我不像你娶的新灵公主,也不像你在南诏取的李莲和文姜公主,也不如你的那个芹儿,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身份,那就不妙了,还是做你的丫头划算,天天给你梳头穿衣,反而比李莲公主她们好。”

    “有什么好了,她们可是正室夫人,会欺负你这个丫鬟的?”唐朝故意笑了起来。

    耶率公主就无限幸福的笑了:“这倒没有什么,我高兴的是,可以天天见到大哥你啦!”

    听着这样痴情的话,唐朝有一种心醉的感觉,人生而有这样的知己,夫复何求?

    谁也想不到,大突厥的公主,为了能跟着唐朝,竟然私奔了,突厥国中,旭烈升果然全身瘫痪,不能理事,混乱非常,生查等又重新掌权,内部矛盾尖锐,再也没有能力进攻唐军了。

    罗兰阏氏畏惧于唐朝的威吓,只得将公主失踪的消息严密封锁,只能想象自己女儿和唐朝的快活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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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做你的臣
    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通过一次次的信使,加上玉真长公主的疏通之后,终于传到了李隆基的耳朵里。

    韦见素和章仇兼琼虽然百般阻挠,但在长公主和李林甫的手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办理成功,芹儿多方斡旋,还是将这消息传达给了李隆基。

    现在朝中的形势,又有了一些微小的变化,杨国忠异军突起,职务从以前的闲厩判官变为给侍中兼监察御使。杨国忠此人,武功不错,胆子也是忒大,皇上叫他到山东整理财物,充实国库,他果然有办法,大量收购丝娟,鼓励通过丝绸之路贸易不说,还向济南的不少富户下了辣手,不向国家“捐献”的人就是“匪徒”,他一去,将整个山东的财富搜刮了尽办,却几乎全部上交朝廷,李隆基自然大赞他果然会理财,升官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虽然如此,以杨国忠现在的官职,还不足引起李林甫和韦见素两大派的足够重视,朝中现在还是韦李两派得势,唐朝势力大张之后,李林甫现在和他反而是兄弟模样的关系,考虑到南诏国主李格桑的养奸臣计策,唐朝自是和李林甫尽释前嫌,隐隐结成联盟,韦坚取代他父亲的地位,依然是宰相,和章仇兼琼、裴耀卿等一批人也构成了一党,互相倾轧,一派想做的事情,另外一派必定千方百计的阻挠,李隆基居中调停,掌握平衡之术,倒也渐渐的如了他原先设计的轨道,他自以为,这是他的明创造,这样一来,既然可以天天和杨玉环过醉生梦死的生活,还能将整个天下牢固的控制在自己的手上,有点像秦始皇第一个称皇帝一样,沾沾自喜,却不知道,世界上绝无不劳而获得这件事情,唐朝的国力,在虚无的开元盛世之后,已经只剩下一空壳。

    沉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隆基的表情是沉默,沉默了半晌之后,他忽然冷笑。

    他冷笑了很久,他笑的时候,额头上的青筋暴露,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狰狞的感觉,然后,他握紧拳头,骨节的声音如爆豆般响起,随即重重的一拳击出,空气有种被撕裂的感觉。

    然后,他整个的人忽然松弛下来,躺进一张大椅里,问身边的高力士:“力士啊,唐朝此人,你觉得如何?”

    高力士就恭身回答:“皇上,臣以为他是个能人。”

    “不错!”李隆基隔了半晌才说道,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胸中似乎有种极大的怨气,这使得桌上的玉杯被他这声闷喝给震裂了口子,汩汩的将茶水倾泻,“想不到我还是小看了他,他的确是个能人,你觉得,一万的兵马,可以击败突厥吗?”

    “不可能!回皇上,听说唐朝这次击败突厥,靠的是契丹的兵马以及以前击败霍伤马贼的时候收编的贼军,不然的话,区区一万兵马,怎么能与旭烈升的大军抗衡,这小子别的能力倒不算什么,拉拢人的本事倒是不小。”他知道,皇上不喜欢唐朝,自然要挑选点唐朝的漏洞,不能把他说成一个无所不能的存在。

    “力士啊,这话你说错了,会拉拢人,也是本事,况且他的武功,先前已经不错,现在恐怕不弱于你了,要是我叫你和他动手,有几成胜算?”

    高力士沉吟了一下:“回皇上,即使他武功大进,老奴才以为,五成胜算还是有的。”

    李隆基就叹息了一声:“天下之事情,都在朕掌握之中,我本以为,要炮制唐朝,不过是件简单的事情,想不到屡不如愿。”

    “不,皇上,唐朝私自收编马贼,还私自向契丹借兵,而且为了取胜,放弃了安西大城,即使胜利,但也大大的损了盛唐国威,皇上要办他,也是轻易得很的事情。”

    李隆基就微笑了起来:“力士,你说的什么话,我要是愿意这样做,早就做了,一纸诏书就把他给罢免了,但是却不能使他服气,朕富有天下,手段无数,他唐朝即使能侥幸成功,终要丧在我的手里,你刚才说的这三桩罪名,任何一宗,都可以治唐朝的罪,但他刚刚大胜利,威镇西域,我要是罢免了他,边疆不稳,更重要的是,天下人会笑我是个小肚鸡肠之人,也许我女儿新灵也会怪我,她喜欢的男人,应该是个英雄般的男人,而不是高阳公主那样的男人,不过,我得节制他,我可不希望再出一个王莽。”

    就这样,皇上嘉奖唐朝,粮食美酒,这一次,再也没有诸多的拖延,终于一一到帐,唐朝接着,自是大赏士卒,该升的升官,安西大庆。

    大帅府邸,自是设宴庆祝,酒过三巡,牛僧孺忽然拉住了唐朝:“大哥,小弟有几句话,需要单独和你谈谈。”

    唐朝见他脸色凝重,不像是在说笑,指着身边的专氏四虎以及隆多舍瓦等人道:“这些都是我生死之交的兄弟恩亲,有什么话,直接说了!”

    牛僧孺见唐朝如此说,顿了一顿说道:“我现在名义上是安西的副都护,随着皇上的嘉奖,收到了皇上的一封密诏,大哥请看!”

    说着拿出一卷黄色的丝娟,果然是一封闭密诏。

    唐朝拿起来,展开:“着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听者,务必关注唐朝的一举一动,如有任何异常,向朕禀告;再,唐巢不久将会被朕定以罪名离开西域,到时候安西都护就是你,若无寸功,朕有大罚。”

    唐朝一一看完,气得咬牙切齿,心想,妈妈的,我为你抛头颅,洒热血,保护边关,你却处处掣肘我,想让我回去当一个安份守己的子民,却不知道我穿越而来,知道大唐朝历史的轨迹,你那皇帝位,也没有几年可以做了,却还在嫉妒贤能,如此不能容物,哪里还像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皇帝,像桀纣这样的亡国之君还差不多。

    唐朝暴怒,但以他此时武功,却是很快的平息了胸中愤怒,只淡淡一笑:“我早知道李隆基对我不满,但没有想到他会一再的阴谋算计我!”

    当下将这诏书让手下亲信都一一看了,无不咬牙切齿,誓要报仇。

    其中隆多最是气愤:“大哥,我们为他出死力,他却在背后算计我们,不如带领大军,打进长安,将这狗皇帝杀了,奉哥哥来做皇帝!”

    众人一听,纷纷叫好,都拿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赶紧道:“吁!”

    等大家都不出声了,唐朝才面色凝重的道:“如此大事,岂同儿戏,不说李隆基手下猛将无数,就说他本人,武功也是厉害之极,再加上他能调动全国之兵,唐朝也还没有到分崩离析的时候,此时动手,大为不智。”

    舍瓦一听,露出一丝喜欢:“我一直以为,你不想和唐朝开战,但听你刚才这话,并不是不想动手,只是觉得时机未到?”

    唐朝就压低了声音说道:“正是,牛大哥,你以前虽然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但人生一世,若不求富贵荣华,闻达于天下,像你我这样的人,的确比死更难受,你暗算我,也在情理之中,但今日你将皇上的诏书给了我,足见再无隔阂,我又何以奴隶待你,来,这是解药,服用之后,从此以后,你再不受我控制,享受畅快的人生!”

    牛僧孺大喜,再也想不到唐朝如此大度,将控制自己的解药给了自己,显然是真心相信了自己,不禁热泪盈眶:“唐大哥,你如此度量,将来一定是个成皇成帝的人,我今后再无2心,做你的臣!”

    说到这里,他跪了下去,有点像朝见皇帝的景况。

    众人见他这样,也纷纷下拜,毕竟,专氏四虎这些人,都知道唐朝是南诏的十太子,极端有可能将来继承南诏大统的人物,伏虎太子的功劳、武功,没有一样能和唐朝相比,向他下拜,觉得是理所当然。

    唐朝慌了,低喝一声:“都给我起来,这像什么话!”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脸色铁青,显然是真的怒了。

    “你们这是陷我于不义啊,幸亏现在是在大帅府邸里,这里的都是心腹,但是你们的话,趁早给我收起来,即使要起兵反唐,也是三年之后的事情,现在,绝不能透露出去一点消息,不然,在座诸位头上的脑袋,就不那么保险了!”

    “三年,为什么是三年?唐朝现在政治动乱,民不聊生,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地步,也许,大哥你登高振臂,一呼百应,即使不胜,也可以避祸南诏,你看看鲜于仲通这人,刚刚当剑南节度使,竟是败仗连连,唐朝现在的国力,连一个小小的南诏都不如了,现在不起兵,必然后悔。”

    牛僧孺虽然不知道唐朝和南诏有什么具体的关系,但舍瓦和专氏四虎是南诏的人,他却是轻易就能知道的,所以十分焦急。

    他也是干大事情,的人,知道唐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有勇气,只要一步跨出去,就是一番新天地,所以极力的怂恿唐朝现在动手。

    唐朝就按住他的肩膀,微微一笑:“牛大哥,这是解药,你先收下。”说着将一颗火红色的药丸放进他的手里,然后说道:“诸位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但现在反唐,时机还不成熟,我精通《易》学,曾经暗中算过一卦,唐朝气数虽衰,但却至少还有三年的安定,再说了,安禄山拥兵二十万,坐守太原,潼关更有十万唐军,都是唐朝最为精锐的部队,我现在手上虽然有数万兵马,但远远不是他们的敌手,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我在岭南得到的大量钱财,招收人马,置办兵器,勤加操练,到时候一旦天下有变,方可趁势而起,万不可卤莽行事!”

    众人一听,都是点头,知道唐朝说的没错,连牛僧孺心中都起了敬意,想不到唐朝的头脑如此的精明,竟丝毫不动火气,要是现在动手,很可能被四方弹压,弄个全军覆没的结局。

    但这小子说他深通《易》学,到底是真还是假,也许他说的没错,三年之后,天下要大乱了。

    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并不是不想反,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

    自此之后,安西都护府的声威震于西域,马贼也是深自收敛,重新恢复了丝绸之路,杨国忠的骆驼队更是络绎往来,赚取大量的钱财,加上他善于钻营,金钱美女权势自是滚滚而来。不过因为要巴结杨贵妃,再加上虢国夫人也是人间绝色,杨国忠还和她保持十分光明正大的暧昧关系。

    唐朝随即着手招收兵马,购置兵器,当然,这些都是在极端秘密的状态下进行,他知道,一旦李隆基知道了,新灵和芹儿这样的女人就不再属于自己,到时候自己只得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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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朝中大变
    就这样安定了一年有余,唐朝骑着追电马,不时的往返于长安和燕然山之间,和几个妻子过那鱼水之欢,只是苦了莲儿和文姜,南诏遥远,不能相见,只能鸿雁传书,诉说相思。

    当然,在这一两年之中,几个夫人给他添了七个儿子不说,唐朝还觉,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全身经脉再无任何的阻挡,也就是以前钨侠小说中说的打通了任督二脉,使全身经脉和奇经八脉都联结成一个整体,身体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挥,同时全身真正的脱胎换骨,身体里几乎没有杂质,武功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战胜李隆基,光明正大的战胜李隆基。

    再加上他身边有舍瓦这个良师益友的帮助,时相切磋,逐渐将唐手和南诏西域的武功融会贯通,平时打熬力气,训练士卒,竟使得唐朝身上的气质,和刚刚穿越的时候,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唐天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74o年春正月,安史之乱爆前的一年,大唐边关再度告急——南诏犯边。

    就是前一年,章仇兼琼和狼正轩在人头石一战,互有胜负,双方互相忌惮,因此相安无事。

    但章仇兼琼很快升为户部尚书,按照节度使升迁的原则,接连换了两任节度使,但都被狼正轩窥出破绽,一举攻破,李隆基因此大怒,接连换了两个节度使,但无奈的是,狼正轩武功太强,加上南诏在李格桑的领导下,训练出真正的精兵,剑南兵马,本就不及南诏精锐,再加上接连更换节度使,操练废弛,粮饷多被贪污,内部矛盾尖锐,哪里有什么战斗力,狼正轩兵不血刃就占领了四川的几座县城,将剑南行辕包围。

    这个时候,杨国忠已经呼摇直上,当上了右臣相。

    不得不说的是,杨国忠此人,的确口齿伶俐,善于察言观色,又会迎合杨贵妃的意思,自然也就博得了李隆基的欢心,更兼武功高强,与韦见素合谋害死了李林甫之后,他自然继李相之后当上了宰相,并且兼吏部尚书,当然身上还有四十多个头衔,包括长安的京兆尹,声威无两。

    李林甫死,唐朝多少还是有些悲伤的,毕竟,两人一在朝,一在疆,互相呼应。

    这也是贯彻李格桑的计策,养奸臣!

    但奸人一死,唐朝也许就会有起色。

    正在唐朝为此担心的时候,听到杨国忠不久就封为右相,哈哈大笑,派舍瓦亲自送重礼结交。

    他知道,杨国忠出身微寒,为长安权贵所忌,但偏偏又大权在握,必然会结下众多的仇家,更是个吃喝嫖赌的破烂,他一掌权,唐朝可说走进了更加黑暗的深渊,甚至比李林甫当政的时候更加阴暗。

    杨国忠现在春风得意,金钱美女无数,玩乐无极限,忽然接到唐朝的消息,更有无数珍珠宝贝奉献,自是立即接见,厚待舍瓦。

    其实,后世史书中将杨国忠写得过于残忍,其实,杨国忠此人,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一见唐朝的书信,想到这是和自己结拜为兄弟的人,当下就回书一封,加意的结交,不仅不收唐朝的礼物,还回馈礼物无数。

    唐朝收到回只要有这样的人在朝中给自己作为强援,那就是高枕无忧,自此不再担心李隆基害他,专心练兵习武。

    顺带提一句,韦坚一年之后毒性作死去,后人都以为他是寿终正寝,其实却是死在孙思邈的毒药之下。

    李隆基本想治唐朝的,但这也不过是兴之所至才想到的事情,很快的,他就投入杨玉环的怀抱,过诗酒风流的生活,将人间疾苦忘记在九宵云外,过着放纵无度的日子。

    这几年之中,杨国忠更是干了不少的坏事,虽有不少忠臣冒死进谏,但李隆基哪里听得进去,朝政自是达到了最黑暗的时期。

    当然,这还只是杨国忠刚刚当上宰相之后的事情,自从杨国忠这天早晨“教训”谏官之后,朝中就再也听不到他的反对声了,相反,都是好的,一旦称杨臣相,必是阿谀奉承的好话。

    这天上朝的时候,杨国忠将一干谏官召集在一起,乜斜着一双醉眼,说的话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寓言:“各位!本相今日把你们召集在这里,是想叫你们看看宫门外这八匹仗马(仪仗用的马,按照封建帝制,朝门外有八匹骏马,以显朝廷威严。),你看看,他们一只一只都是挺乖的,每一马的俸禄,比得上七品的官员,这样岂不是活得很好,但只要有哪只不听话,随意嘶叫,立即就会被杀,呵呵,本相刚刚上任,说的都是些闲话,各位千万不要当真!”

    就这一席话一说,谏官之中再也无人敢说他坏话,都知道这话的寓意,谁敢像马一样嘶鸣,立即就是杀头的命运。

    这些话,李林甫当年也隐约说过类似的话,李林甫是杨国忠一手提拔上去的,自是将他这一套学了个形神具备。

    自然,过河拆桥,恩将仇报,这样的事情,他也是学了个十足十。

    唐朝的国势,自李林甫以来,已经是江河日下,就更不用说杨国忠上台了。

    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在群臣的再三催促之下,终于上了朝,满朝文武按照品级和官阶分列两旁。

    李隆基现在已经十日没有设朝了,有些事情,的确也必须处理了,尤其是南诏最近再次战败的事情。

    李隆基眼睛抬了抬,露出青黑的眼苔,明显是**太过满足的表现,拉长了声音说道:“诸位爱卿,别的事情,都暂且放一放,但南诏犯边之事,却是刻不容缓,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

    这句话要是换了在以前,早有不少人接过话匣子,但现在,杨国忠独揽朝政,一手遮天,谁还敢嫌命长,抢他的风头,一起拿眼睛看着他。

    这样一来,李隆基的眼睛自然看了过去:“杨爱卿,你是朝廷的柱石,你认为,当此情形下,该用何策?”

    杨国忠就恭身道:“回皇上,当此情形之下,微臣以为,该当撤换剑南节度使,原因是他由朝廷调派前去,并不熟悉边关防务,狼正轩狡猾多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了。”

    李隆基点头:“卢轮虽然曾在天山多年,但初到形势复杂的剑南,骤遇大敌,他又不清楚局势,失败在情理之中,但是他曾为朕在西域立下大功,难道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见皇上如此说,杨国忠哪里还不明白事理的,顿时顺水推舟道:“皇上说的是!卢节度大才,自不能因为一次失败而否定一切,还是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不如从朝中抽调数万兵马,前驱策应。”

    韦见素就在这个时候接过了话头:“皇上,臣以为,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加上狼正轩武功不凡,更是狡猾如狐,卢节度虽有大功于朝廷,在这样的时候,是该打出一个翻身仗的时候了,不然,一个小小的南诏接连战胜强大的唐朝,有损大唐国威,皇上应以国家为重!”

    李隆基沉吟良久:“不错!韦爱卿的话也不错,是该以国家为重,韦爱卿,依你之见,派何人去剑南最为恰当?”

    “臣以为,杨国忠相国武功高强,更兼出生四川,多知剑南事情,对南诏吐蕃等国最是熟悉不过,若是杨相国出征,必然成功!”

    说这话的时候,韦见素心中冷笑,杨国忠小子,你刚刚当上宰相,就将我排挤,处处散步我和前朝韦皇后是甥亲关系,让皇上处处防备我,结果独揽朝政,哼,我岂会让你入愿!

    杨国忠一听,身上的冷汗直冒,妈妈的,韦氏小儿,你想报仇,我可不能上你的当,立即说道:“皇上,微臣极愿为皇上征战边疆,马革裹尸,但要我统兵出征,请皇上罢了我右相之职!”

    “此事万万不可!”李隆基现在正宠幸他,哪里舍得他离开。

    杨国忠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皇上的一切吃喝玩乐,包括采集海马、虎鞭等壮阳之物,都是自己一手包办,自己一旦离开,皇上可要难过万分了,因此才用了这个以退为近之策。

    将皇上反对,心中暗喜,脸声却不动声色:“皇上,臣愿意为皇上肝脑涂地,这绝无怀疑,只是微臣以为,南诏乃一小国耳,若是派一国之宰相出征,倒显得过于重视了,历来蛮荑之地,多惩凶顽,但并不能对朝廷构成威胁,所以,微臣以为,派章仇兼琼将军再次前去为剑南节度,乃是上上之选。”

    但这样一说,章仇兼琼并无反应,只哑巴一样的站在朝班里。

    李隆基就问道:“章仇将军,杨爱卿的话,你觉得如何?”、

    章仇兼琼恨杨国忠入骨,他以前本是户部尚书,但杨国忠一得势之后,立即就打击他,将他降为户部侍郎,现在他这一派的领韦见素已经被杨国忠全面压制,一听杨国忠的话,就识破了他的一石二鸟之计,哼,我难道不知道你的意思,你一是想摆脱自己被派出去的命运,二是想削弱韦相的力量,韦相本已全面被制,要是我再一走,简直是孤掌难鸣。

    当下跪下道:“回皇上,臣愿意为皇上万死,但无奈的是,臣这几日练功,伤了经脉,连马也不能骑了,望皇上见谅!”

    李隆基是武学的大行家,一见之下,果然不错,章仇兼琼竟然受伤,武将不能骑马,那还打什么仗?

    杨国忠见了,却是心中冷笑:小子,你以为你武功天下第一,想来我府中杀我,想不到被我所算,重了重伤,却不是练武伤了身子!

    李林甫死之后,铁慕容随即投靠了杨国忠,但极为秘密,章仇兼琼不知究理,前去暗算杨国忠,自然中了圈套。

    “恩,既然如此,杨爱卿,你再推荐有一位能臣?”李隆基有些不耐烦,的确,以前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形,你推我让的。要知道,去边疆杀敌,那是立功的极好机会,但这些人竟然都不把握,难道是疯了?

    “我觉得,鲜于仲通此人,是我自小结拜的兄弟,是剑南富商,熟悉剑南形势,武功也不错,可以执掌剑南兵马!”

    “准奏!”李隆基随即口谕下诏,鲜于仲通纸张剑南节度遂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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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一章决战高仙芝
    唐朝在安西训练兵马,渐渐满意,忽然接到朝廷急报。

    打开一看,却是杨国忠的亲笔信,用官文的形势投到安西,书中再三提及结拜之情,然后话锋一转,却是请唐朝到剑南做节度使,言辞甚为急迫。唐朝有细作在长安,自然对朝廷局势洞若观火,知道杨国忠推荐的鲜于仲通在剑南刚刚被狼正轩打败,日子难过,因此才想借助自己的兵力压制南诏,平息朝中对他的猜疑,说他用人惟亲。

    心想,要是我到剑南,就中取事,夺取了四川、云南、贵州自不在话下,但李隆基知道我是南诏的驸马,要是派我去对付南诏,恐怕会怀疑于我,虽然我已经娶了新灵公主,释了他心中的怀疑,但是,毕竟有很大的嫌疑,且假意推辞。

    唐朝当下修书回复,将以上情况说明,说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替兄长分忧云云相告。

    果然,三日之后,信使将杨国忠的回书带到,火急的要他准备好到剑南就任节度使的事情,说他以右相的身份,保唐朝绝不会受到攻击。

    唐朝大喜,想到距离安史之乱爆的时间已经近在咫尺,当即回书一封,但只答应担任剑南兵马副使之职,开始准备一切事情,准备出征。

    果然,十五日之后,朝廷的诏书下来,命令高仙芝再掌安西都护帅印,派唐朝带麾下精兵三万援救鲜于仲通,就按唐朝所请,封为剑南节度副使,外加无数粮草兵器,补给充足。

    唐朝接到诏书,刻日起行,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个个在这翰海沙漠中磨练得无比的精锐。

    经过雁门关的时候,想到曾经借五千兵给自己的张守经,感激丛生,立即派人到他被贬的地方,将他招入军中,授予将军之职。他现在是皇上宠幸的大帅,招几个人进入军中,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事,向朝廷写一道表,也就什么都没事了。

    唐朝手中金银充足,自是多多购买军器粮草,当成随军辎重,他可是知道,剑南形势复杂,要想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足够的补给。

    也就在雁门关,唐朝遇上了前来交接关防的高仙芝,于是,产生了震惊武林的一战。

    交接之前,两人都面带笑容,但交接之后,唐朝的脸色沉了下来:“高大帅,你我的恩怨,今日是该了结的时候了,今日不要外人相助,只是你我,要是大帅你胜了我,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要是你败了,可要听凭我处置?”

    高仙芝淡淡一笑:“要是平手呢?”

    唐朝心中豪气顿起:“要是你能接住我五百招,就算平手,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

    高仙芝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看着唐朝,良久之后才道:“唐大帅,我虽有错,但你窜起太快,不得不让我忌惮,因此屠杀契丹,给你惹下祸根,但你英明神武,一一削平大乱,也可说是本帅造就了你,你现在的武功,已经使得皮肤光洁如玉,眼神内敛,达到化境,但年轻人,本帅纵横天下数十年,岂惧你区区一化境高手,何必以五百招羞辱老夫,分生死就是,请!”

    这几句话,充满了强烈的战意,顿时使唐朝对他刮目相看。

    但唐朝随即一笑,心想,此人自持功力深厚,又修炼到了化境,所以觉得武功还在我之上,想不到我经脉异于常人,进入化境之后,这一两年以来,功力突飞猛进,已非吴下阿蒙,也不说破,冷冷道:“请!”

    雁门关,峰顶之上,一片广阔之地,正是校场,现在四周井井有条的围着无数的兵马,所有的人都看着场中的两个人,这两个曾经威震西域的大人物,进行的一场生死较量。

    寒风凌厉,现在正是冬天未尽之时,皑皑白雪上,两个人的脚印淡如飞鸿之印,很显然,一旦这两人施展开轻功的时候,必定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踏雪无痕。

    两人木立在寒风中,任寒风吹拂,眼神绝没有一丝的波动,因为,谁的眼中出现了波动,就是敌人动致命攻击的时候。

    先机,先机。

    像这样的高手之间的搏斗,一旦被人占了先机,就有可能一直被人暴风骤雨般的招式给直接击败,甚至击杀。

    动,晃动!

    唐朝的手有一丝的晃动,因为报仇的心态使他有种急迫的出手感觉。

    但全无破绽,高仙芝的身形如枯松一样屹立在冷风中,眼神如刀,有一种轻蔑的意味,他镇定得很,像他这种经历过无数战争的人,心中自有一种深沉的自信,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不弱于自己,能决定成败的,也许在毫厘之间。

    唐朝终于出手,一出手的时候,用的是腿——霍山神腿!

    这腿法自没有在霍伤手中使出来时那样威力十足,但借鉴了他的神髓,使出的时候,也有很强的霸气,一刹那之间,将三丈方圆之地踢得烟尘滚滚,碎屑纷飞之中,高仙芝终于动了。

    他不得不动。

    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唐朝的腿一出,居然可以化成满天残影。

    这腿上的力道,有一种深沉的威迫感,他不退!

    砰!

    一声巨响之后,唐朝脚踝微微酸麻!

    他也没有想到,高仙芝在第一个回合就硬碰硬的和自己对上了,而且也用的是腿法。

    高仙芝也吃了一惊:唐朝的力量为什么大得出奇?

    但当此情景下,他只得深呼吸一口气,尽力的调息,务必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恢复。

    唐朝心中一震,高仙芝的武功,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高一些,但心中的恨意再一次的受到激,狂吼一声,双拳全力击出,这一次,他不用腿。

    因为刚才他已经试出,高仙芝原来也是用腿的高手,不然的话,如此诡异的一腿,高仙芝没有不手忙脚乱的道理,但他安如磐石。

    砰蓬蓬砰的声音不断传来,是两人拳脚碰撞出的声音,要是江湖上一般的高手见了,一定会吓得够呛,因为这声音实在是恐怖,很难想象,**的人能出这样巨大的声响,有点像是金铁交鸣的声音。

    忽然之间,所有的士兵的呼吸再次的屏息,因为他们已经看不清楚两个人的影子。

    由极静变为极动,这其间有一种奇异的改变。

    唐手!旁边的舍瓦心中虽然紧张,但每一招每一式却是看得清楚,心中暗暗感叹,我一直以为我跨进了化境高手的行列,武功已经不用再提升,但现在看这两人交手,才知道自己还差不少。

    高仙芝的武功,沉稳浑厚,以深厚的功力作为基础,虽然没有唐朝的飘逸灵活,但是却能恰当的抵挡住唐朝的进攻。唐朝虽然进攻剧烈,身法也比高仙芝要明显的快一些,但是却始终攻不进高仙芝一丈方圆的防御圈子里。

    外人看起来,就只看到一条人影缩在垓心,而另外一条灰影子则是围着别人飞奔,达到肉眼几乎无法看清的地步。

    高仙芝终于不再紧缩,开始飞奔起来,他本再也不想移动身形,但他现在不得不动,不得不飞奔,唐朝拳脚上的力量逐渐的加大,力如千钧,但奇怪的是,似乎还能无限的加大力量。

    这是一件恐怖的事情,高仙芝再也想不到,自己这样浑厚的功力,居然还渐渐抵挡不住唐朝的拳脚大力,只有闪避。

    闪避!

    交手三百招之后,高仙芝终于放弃了硬碰硬的对攻——因为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拳脚上为什么能有这样的无穷大力!

    他当然不会知道,唐朝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加上身上经脉本来粗大,身体的改造生了几乎彻底的变化,因此力量比以前有了巨大的提升。到了他们这样境界的人,武功招数都在意料之中,有什么变化也大多逃不出猜测,所以,到了这样的地步,如果不能创造出绝世的武功招数,并且以此取胜,那么就只能靠功力决出高下。

    高仙之所以不接受五百招的限制,就是觉得自己功力比唐朝深厚,即使招数不能取胜的话,还可以凭借浑厚的内力克制唐朝,至少,不会输掉这场比武,但郁闷的是,他现在才感觉到唐朝的威力。

    但现在才感觉到,却已经迟了,唐朝的攻势展开,更占得了先机,无穷无尽的力量附带在拳脚之上向高仙芝压迫了过去。

    四百七十招!

    高仙芝已经汗流满面,他知道,这是油尽灯枯的前奏,等到身上汗水流尽,则是死亡的象征。

    很艰难的,高仙芝再坚持了二十七招,他只感觉到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有一种要将人压成齑粉的感觉,忽然再使三招拼命的招数,然后,身上忽然腾起一股烟雾,将他的身形包裹在里面,但手上胳膊喀嚓一声,竟然断了。

    唐朝叫声可惜,但害怕烟雾中有毒,不敢追击,任由高仙芝在手下的搀扶下去了。

    舍瓦也叫一声:“可惜,但你为什么不追击,要是你追击的话,他必死无疑?”

    唐朝就道:“大丈夫言出如山,我说过,他接得住我五百招就放了他,我不管他怎么说,但我不能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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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二章剑南实权副节度
    高仙芝狼狈而去,终于知道唐朝已经再不是两年之前的唐朝,武功已经稳稳胜过他一头,只得含羞带涩而去,从此不敢轻视唐朝。

    牛僧孺本是高仙芝的旧部兼心腹,但感于唐朝光明磊落,并不以奇药控制他,等高仙芝到西域都护的时候说追击的话,竭力阻止。至此,唐朝在西域经营两年,手下训练了三万精兵,留下赫赫威名而去,波斯、大食、天竺、罗马、俄罗斯各国都和唐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重新恢复了因为马贼而时断时续的丝绸之路,财源滚滚,但这些钱财,并没有流进唐政府的国库,反而是进入了唐朝的腰包,扩充军备,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天下大乱。

    高仙芝战败的消息不知为什么传进了章仇兼琼的耳朵,使他甚为可惜,他心想,也许,我该答应杨国忠再次出任剑南节度使的,毕竟,我虽然略有军功,但还不足以像高仙芝那样立下赫赫之功,在朝中受排挤当个户部侍郎也是窝囊,但事已至此,值得罢了。

    大明宫中,李隆基听着杨国忠的话,忽然站了起来:“什么,唐朝居然战胜了高仙芝?”

    “是的,皇上,他是在雁门关一对一的战胜了高大帅。”

    杨国忠现在的心情很高兴,哼,有了这个武功高强的义弟,要是到剑南给我打几个胜仗,那我在朝中的地位,就不会这样尴尬。他内心是清楚的,自己当上右相,靠的主要还是杨玉环的关系,皇亲国戚以及文武大臣多有不满,现在自己举荐的鲜于仲通又连吃败仗,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义弟了。

    李隆基随即沉默,半晌之后道:“力士啊,你怎么看唐朝的武功?”

    “回皇上,唐巢武功本已极高,再在西域锻炼有年,肯定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要说能战胜高大帅,却是大大的难!”

    李隆基也点头:“是啊,高爱卿的武功,朕是深知的,最先是武举的状元,后来是镇守吐蕃、回纥,屡战屡胜,再后来镇守西域,决战疆场无数次,武功已经深入化境,唐朝一个区区弱冠的少年,真的能战胜他,一对一的?”

    问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也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他常常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和高仙芝在伯仲之间,或许自己要强一点,但究竟是不是自己强一点,没有比试过,谁也不知道。但唐朝的武功,怎么会有这样恐怖的进步?

    “皇上,这是高大帅,亲自写给微臣的亲笔信,信中诉说了自己和唐朝一战的经过,皇上请过目!”

    到了这个时候,连皇上都开始怀疑他的话,他也只好将这封密信拿了出来,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李隆基一接过信,脸上就露出奇怪的表情:“不错!这是高爱卿的信,他写的字,大开大阖,有龙虎之姿!”

    待到看完,李隆基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口中喃喃的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高力士跟随李隆基数十年,就是当初谋诛太平公主这等大敌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过李隆基这样失态,但皇上今天是真正的失态了,当下问道:“唐朝就算武功再厉害,也只不过是陛下的臣子,况且,臣子的武工越高,皇上应该高兴才是啊?”

    李隆基脸上就露出枯涩之极的笑容:“是啊,杨爱卿的眼光独到,剑南战事危急,有唐巢去,当是最好,吩咐内务府各部,粮食军器等的补给,不能有缺,要他专心王事,一旦有功,回到朝廷,朕封他为兵部尚书。”

    说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充满了狂暴的愤怒,的确,说这些话,是违心的,他本想将唐朝召回朝廷的时候,在御花园里和他一战,亲自将他击败,以雪囊日被他在勤政殿中击败的耻辱,但他哪里想到,仅仅两年左右的时间,唐朝武功已经到达了一种惊人的地步,隐隐然有独步天下的气势,一旦交手,自己竟是没有丝毫的优势,这口气,看来是不能出了。

    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并不愚蠢,知道既无绝对的制胜把握,值得罢了。

    高力士最是明白皇上的心思,心想,唐朝以前已经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但是皇上刚才只是说,一旦唐朝战胜,只能当六部之一的兵部尚书,看来,皇上是信不过他,还在生他的气,考虑到驸马不能担任过大官职的传统,只是笼络控制而已。

    杨国忠自是大喜,写密信一封,派心腹将宫中一切相告。

    唐朝带兵一路缓缓而行,一面派专义回到南诏知会狼正轩,要他在近期加紧进攻剑南行辕,将鲜于仲通的军队击溃,威慑唐朝廷。

    还没到昆明,接到了李隆基以御赐为名义的粮草军饷无数。

    唐朝一一笑纳,知道这是杨国忠的功劳,抽出一部分送回长安杨臣相府中,信誓旦旦的表达了“为国效力”的意愿。

    果然,在这近半个月的缓慢行军当中,传来了鲜于仲通大败的消息,在野狼口,狼正轩亲率八千精兵为先头部队夜袭了鲜于仲通,随即大军包围,唐朝军队虽多,约有八万之众,但是在强大的攻势下,一败涂地。

    杨国忠得到消息,心惊rou跳,以宰相的权威压住不报皇上,只说是小规模的接战,不影响大局,一面急催唐朝,迅到剑南布防。

    唐朝知道不能再拖,率大军径袭狼正轩的后路,其实只不过是装腔作势的交战了一场,仁由狼正轩将缴获的粮草辎重军器等都搬回南诏去了,解了鲜于仲通的危难,和他在成都会合。

    这个时候,鲜于仲通收集败残军马三万余人,本想一直往西逃入长安,想不到唐朝“战胜”狼正轩,等于是救了他,一见面,自是抓住唐朝的手不放,泪如雨下,千恩万谢,感谢唐朝的大恩大德。

    唐朝也不点破,将大军驻扎在成都,派人回朝报捷。

    鲜于仲通四十上下年纪,有些武功,但远远称不上武功高强,剑南军中本有几个将领武功不凡,但使用并不得法,加上狼正轩神箭,就在主将这一环上已经差距很大,再加上狼正轩熟悉地理,身先士卒,敢于深入重地,因此一举将鲜于仲通击溃。

    成都行辕之中只有鲜于仲通和唐朝两人。

    鲜于仲通普通一声,忽然向唐朝跪了下去,泪水汪汪的,像个伤心的老女人,完全没有了一方宗主的气派。

    唐朝假意一惊,抓住了他的肩膀:“鲜于大帅,您的官职在我之上,你这样做是干什么?”

    “唐大帅,您一定要救我一命,不然,我死定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泪水流得更狠了。

    “起来,有话好好说!”唐朝心中鄙夷,一个大帅,居然像个女人!

    “大帅,您不救我的命,我就不起来?”

    “好好。只要我能够帮得上忙的,我一定救你,你起来!”

    鲜于仲通大喜,从地上爬起来,叹息的说道:“大帅,你一定不能将我这次大败的消息传回朝廷,杨臣相说过的,他压得住,只要你不上报,我脖子上这颗脑袋,就暂时还保得住!”

    唐朝微笑了:“您放心,鲜于大帅,你我同在边疆为臣,这点事情还不简单,我自然不上报,不过,这损失了五万兵马,朝廷要是查问起来,可不好交差?”

    这也是实在话,鲜于仲通这次败得够惨,他平时就不操练士兵,战斗力不强不说,还经常克扣军饷,搞得怨声载道,不然,即使卢纶在的时候,军队还是很有战斗力的,毕竟,这些都是章仇兼琼留下来的精兵,但这样一来,自是一盘散沙,一旦被击败,四处流窜,成了地方的土霸王,哪里还愿意继续留在军中。

    鲜于仲通本是一个没主意的人,一听到脖子上的脑袋又在打转,漆盖一软,又要跪下去,唐朝哪里受得起,隔空一托,一股强劲的气流会聚成一种大力将他的身子托住,他再也跪不下去。

    只听唐朝说道:“你我兄弟,都是自己人,怎么也要救大帅一命,放心,这些事,我也一并隐瞒不报就是!”

    鲜于仲通兴奋得脸都红了:“谢谢唐大人的大恩大德,从此以后那五万溃散士兵的粮饷,全部都是唐大帅您的,我,我手下的三万兵马,也一兵归你调遣!”

    “这,这怎么行呢,您是大帅,我是副帅,别人知道了,还说我是喧宾夺主?”

    “唐大帅,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在下在蜀中薄有家产,钱是不需要了,唐大帅,你收下就是,还有,我毫无带兵的经验,上次折了两万兵马,现在更是一下子折了五万兵马,我担心这样下去,这仅有的三万也保不住,我,我当剑南节度使,挂着虚名就是了,实际上还是要大帅您负责,我一切都听你的,绝不食言。”

    唐朝本可以接受剑南节度使之位,但害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只当个副使,本就是要控制鲜于仲通的,这样一来,自是高兴,假意推辞了几次,见他其意甚坚,也就答应了下来。

    自此,剑南节度使的行辕设在成都,狼正轩得到消息,也不进攻,安定了下来,李隆基自然大赏两人,加上杨国忠在长安的调度,无数的钱财粮饷都进入了唐朝的腰包。

    唐朝也是加紧的控制云贵川三省,安**自己的心腹,只等安史之乱一爆,一举将唐朝的大西南占领,先当个云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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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三章 一石三鸟
    唐朝实际控制住剑南的时候,立即派手下专义亲自回到南诏,向李格桑报告了这件事情,并且附上唐朝亲笔信一封,大意是说剑南已在控制之中,如此如此。

    李格桑看罢大喜,立即命令御前总管铁凝诏书一封,封唐朝为南诏承接太子,以后继承南诏天下,并且另有一个附加的诏书,说,假如以后进攻唐朝之时,唐朝能够控制住云、贵、川三省,就封唐朝为西南王。

    专义以及传递诏书的铁凝很快来到剑南军中,铁凝随即将李格桑陛下的诏书宣读,唐朝跪接了过来,心中大喜过望。

    但他随即也有隐隐的担心,李格桑此人,可谓是雄才大略,现在自己本来还没有为南诏立下多大的功劳,但他就已经将虚悬很久的太子之位传给了自己。

    这其中自然有拉拢之意,但是最主要的,却是一种称霸天下的野心。

    奇怪,唐朝忽然之间却感觉到一种恐惧:皇上如此厚待于我,将自己两个公主嫁给我,还封自己一个外姓人为承接太子,封赏太过,会不会留下祸患?

    对李格桑的知遇之恩以及自己对他的救命之恩,两者一相权衡之后,唐朝立即就感觉到李格桑对自己太好,毕竟,就算自己对一国的皇上有救命之恩,但高官厚禄也就行了,哪里还谈得上将两位公主下嫁,并且将来继承大位!

    他还封我为西南.

    这可是一个诱人的职位,要是真的占领了西南,那么手下控制的地方可要远远的大于南诏了,到时候,我还听从李格桑的号令吗?

    但他随即不敢再想,只觉得这样的想法十分的肮脏,李格桑以两公主和江山社稷相送,自己还不满足,似乎有点太过无耻了!

    且不说唐朝接到李格桑的诏书心中喜悦,却说人头石守将兼南诏天下兵马大元帅狼正轩一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欢喜若狂,想到和唐朝一起打下万里江山的计划即将实现,心中激动自不必说。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的信使,化妆成普通士兵的专义来到了狼正轩军中,将唐朝的计划用口信的形式说了出来。

    “唐大帅想要你进攻他!”

    “什么?”

    初听到这话的时候,狼正轩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狼大帅,你没有听错。唐朝的确是希望你带兵‘攻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专义的脸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呵呵,我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叫我带兵假意攻打他,然后再相机行事?”

    狼正轩笑了起来,唐朝曾经是他的对手,他深知他的厉害,因此想到唐朝肯定是要用计谋了,但却偏偏又不知道,不禁很是期待,叹道:“要是亲自见了唐朝,当和他共进一斗!”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要和唐朝这样的人共事,他心中就有一种喝酒的冲动。

    “唐大帅也极想和狼大帅共饮烈酒,只是因为公务繁多,最重要的是,害怕引起李隆基的怀疑,所以才派小子前来接洽,望狼大帅见谅?”

    狼正轩在南诏国中威名素著,更有强横的武功,虽然多谋略,但xing格却是相当强硬的一个人,想到军国大事,唐朝自己不来,只派了手下一员将领前来,所以心中十分的郁闷,现在听专义这样一说,心中顿时释然,暗暗责怪自己:我怎么不顾及大局,现在唐朝的身份越隐秘,以后南诏得到的好处越大,我这样想,倒显得心胸狭窄了。

    急忙说道:“快说。他有哪些安排?”

    “狼大帅,您说的对,唐大帅说要你带少量的兵力进攻剑南,绝不能轻易的撤去对唐朝边疆威慑的力量,他这就将浮犁作为屯粮之所,叫你务必在短期内派人占领浮犁,将一切粮食搬走殆尽,到时候,他带兵来,你就佯装不敌,并且装成大败而走的样子,务必要使唐朝大帅向李隆基报功的时候,能够得到嘉奖!”

    “哈哈,妙计啊!”

    狼正轩听完,拊掌大笑,抓身身边一个牛皮袋子的酒,仰着脖子,咕噜咕噜的就喝完了,随即将酒袋子掷在地下,叹息:“唐朝之才,我所深知,但我总还不服输,总想有一天能和他拼一拼,但刚才听了这一席话,我是彻底的服输了,哎!”

    说这话的时候,五十上下的狼正轩脸上现出一种十分奇怪的神色,有点赞赏,有点嫉妒。

    然后,他忽然说道:“好!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要送我军器粮草啊,哎,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唐朝啊!这几年下来,我先后和、高仙灵、章仇兼琼、卢纶以及鲜于仲通交手,连年征战,唐朝一个大国,倒还不觉得供应为难,但是我小小一个南诏,却是诸多困难。虽然这二十年来,我们积累了不少,但毕竟和唐朝这样的大国相比,我们是大大不如,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送我们军器粮草,真可谓是及时雨啊,不过,我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哪里来这么多军器粮草?”

    “回大帅,唐朝大帅让我转告你,他在岭南和西域的时候打了不少胜仗,得到的军器钱粮也不在少数,知道皇上对他的封赏之后,他是感激涕零,所以,为了表示忠心,特意将这些年来的积蓄都送给南诏,只是为了能够掩人耳目,这才要大帅你假败一次,有损您威名的事情,还请大帅多多包涵,请大帅多多体谅他的苦心,他也是不得已,他将所有的积蓄送给南诏之后,要是不能在杨国忠那里要到粮草军饷,军队就没法带了!”

    狼正轩叹息一声:“是啊!他将来是我南诏的皇帝,我也是他的子民,还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其实,他这样做,虽然表面上我们南诏是败了一场,但实际上却是大大的赚了,还可以因此而麻痹李隆基,让他对剑南战事掉以轻心,一旦北方有变,我们南诏突然动战争,才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我的小小虚名,又算得了什么。”

    专义一直看着狼正轩脸色的变化,见他说了这句话之后,眉宇中有一种郁闷之感,心中好笑,想到唐朝的吩咐,赶紧说道:“谢谢狼大帅理解,唐大帅临行的时候说,您在南诏功劳赫赫,要是你打了大败仗,即使是名义上的,也会对南诏军心产生动摇,因此唐朝大帅说,要您隐藏或者回到大理,将主帅的位置暂时交给御林军总管铁凝接管,到时候,败军的责任就在他身上,而不在您的身上。”

    狼正轩大喜,毕竟,再说他心胸豁达,但一位战功赫赫的大元帅,要是传出去打了大败仗,威名可是一落千丈。但铁凝不同,铁凝虽然也是武功高强,而且会带兵,但是他在军中的影响并不很大,不像狼正轩那样是神一样的存在。

    自从上次狼正轩的精兵在人头石硬碰硬的打败了章仇兼琼之后,再后来占领了贵州、巴蜀的大片领土之后,在南诏军中,狼正轩就是神的存在。

    一旦让他大败,即使得到再多的粮草军器,也是蚀本买卖。

    但唐朝这一招,却是将责任转嫁在了铁凝的身上。虽然了铁凝的威信,也没什么,毕竟,以后他还回去做他的御林军总管。

    狼正轩点头,叹道:“唐朝有帝王之才,我跟着他,并不丢脸,好!你立即回去告诉他,请铁将军早日来到南诏军中,我要演一出无中生有计了。”

    “什么叫无中生有?”专义忍不住好奇。

    狼正轩就莫测高深的一笑:“我说的话你也许不懂,但是唐朝大帅一定懂,你回去问他。送客!”

    专义怏怏而出,对狼正轩的倨傲甚为不满,心想,你虽然武功高强,又是天子脚下官职最高的角色,但我专义好歹也是一方诸侯,你这样对我,似乎不对,但也不能计较,回到唐朝营中,将此事偷偷报告了唐朝。

    唐朝一听,脸上就露出微笑:“哦,我知道他的意思了,他这是要假装和铁凝产生矛盾,顺便再和李格桑产生矛盾,以为他们君臣不和,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还要将事情尽量闹大,让那些在南诏的探子知道这件事,好回报李隆基,不过,他这倒不用担心,即使那些蠢笨如牛的探子探听不到,本帅还是会将这个消息报告给李隆基的。”

    专义随即说了狼正轩脸色不好的事情,唐朝听完,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一个久握兵权的人,忽然之间要放手,任谁都有点舍不得,他哪是在生你的气,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啊。”

    专义随即辞去,向铁凝通知了即将接任南诏大元帅之事。

    唐朝一个人在帐中,心情很复杂,我这个一石三鸟之计,难道,狼正轩已经看出来了?

    其实,这样布置的时候,唐朝就清晰的有三个目的。

    第一,要尽可能的将兵马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剑南军队十万都不到,想要占领西南那是绰绰有余,但是要统一天下,却显得兵力薄弱了,起码要二十万军队,学当年的曹操一样,所以要将南诏的这十万守军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第二,要向李格桑表明自己的忠心,所以将钱财数百万送给南诏。

    第三,要排挤久在军中掌握大权的狼正轩,不然的话,自己以后难以真正的控制这支军队,虽然他现在是准皇帝的身份,有这个权力直接剥夺狼正轩的帅印子,但他知道绝不能那样做。

    安史之乱就要爆了,要是历史没有记错的话?唐朝喃喃的在心里想这句话,心中有一种冲动和兴奋的感觉,也许,我唐朝真的能统一天下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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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四章出乎意料
    唐朝以南诏承接太子之尊,要狼正轩暂时交出军权,倒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为了试探一下,这位曾经背叛过李格桑的大将,高手中的高手,一手箭法冠绝天下的人,会不会觊觎自己这个位子。

    有些位置,你还没有做上去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但是一旦坐上去了,就要承担许多风险。

    皇帝被杀的很多,不说王莽这样的篡臣死于乱军,就是几十年的事情,隋炀帝杨广不也是在江都被部将杀死么?宇文家族可以捧他,也可以杀他!

    唐朝近来经常读史,读的是唐朝前宰相杜审文的杂文,虽然写得不是很好,但是其中多有牵涉唐朝旧事的,特别是读到太宗皇帝以大智慧在玄武门杀了太子李建成和李元吉之事,心中更是唏嘘十分。

    他近来自然也读了魏征的不少文章,其中牵涉到李世民的事情也非常之多,他觉得,李世民其实也是一个仁慈的人,并不是残忍好杀之徒,尤其是连李元吉抢去的隋朝公主,最后投向自己怀抱的时候,他还是不嫌弃她身子已污,而是大度的收了她。

    李世民统治天下的时候,有了贞观之治,他不仅没有滥杀功臣,而且还对天下的老百姓都好,综其一身,虽然在上没有什么成就,但在武功上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但他还是杀了李建成。

    其实,说句实在话,唐朝现在距离李世民的时代也不远,各种材料都还在,他知道,其实李建成的能力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李世民的大才能,但是毕竟经过血战,枪林弹雨里都过来的人,能够使李渊牢牢的不动摇,将他封为太子,其实也是一个聪明非凡的人。

    但在这样的时候,李世民终于还是做了一件非常恶毒的事情,他动了杀心。

    其实,凭心而论,李建成害李世民的事情,或许有,后人都说是他先在酒里下毒要害死李世民,但这样的事情,以李世民的大才能,大手段,不过是买通一个史官的问题,有谁能有确凿的证据?

    正是因为这件事,才使唐朝现在的心态和以前生了巨大的改变。

    刚穿越的时候,他不过是想在这乱世中求一个生存,但是这要求,现在他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了——天下间几乎没有人能杀死他!

    武功!他现在经过恩师孙思邈的培养,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武功,连威名赫赫的高仙芝都败在他的手下,放眼天下武林,不说战胜他的,就是能与他比肩的,也是寥寥可数。

    要是李隆基知道唐朝的武功会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勤政殿中,他也许不会就那么轻易的放了唐朝,他当时放走唐朝的心态是很高傲的,他要亲手将唐朝击败,让他输得口服心服!

    唐朝的武功,自从经脉得到改造之后,逐渐的圆满,渐渐的觉得天地通明,一闭上眼睛,身上的器官细胞都清楚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就好象计算机将身体的数据解剖清楚呈现在他面前一样。

    到了现在,他已经渐渐的将自己以前熟悉的手机、电脑等抛在脑后,他现在更加务实。

    到了现在,他已经推想的千百次,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当初穿越的时候,很可能是掉进了时空隧道之类的装置里面,这才奇异的来到了公元53o年间,几乎是永远不可能回去的了。

    既然不能回去,既然再也没有希望见到自己的母亲,既然不能实现当时伟大的理想,只好在来生实现了。

    他把现在自己生存的世界当成自己的第二次生命。

    是的,如果自己没有进入时空隧道,也许已经死于那次车祸。

    一个人能力的加强,导致了心态的变化。

    当一个人处在四面楚歌声中的时候,时时自危,自然是极端的艰难,但是当他登上顶峰,一览众山小的时候,心态自然就不一样了,唐朝现在就是这样。

    他做事也光明磊落,他知道狼正轩也这样,但在权力面前,在一个人渴望一生也不能得到的东西面前,他不能确信,狼正轩是否会学当年的李世民。

    剥夺他的兵权,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是唐朝要做的事情。

    当一个帝王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用人,将最适合的人用在最适合的位置上。

    唐朝知道,以后自己不可能不让狼正轩带兵,要是贬了他,他不过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而已,那显然是不行的,自己想要统一中原,也不是简单的自己就能解决的事情,手下没有狼正轩这样的大将,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军易得,一将难求!

    只有求到了好的将领,自己才能高枕无忧。

    汉高祖刘邦知道,带兵打仗并不是自己的强项,但是善于使用人,却是自己成就霸业的关键。

    唐朝的命令下达之后的第七日,收到了狼正轩的回复:“遵守承接太子的指令,今晚进攻浮犁,为求使唐酋深信,我不得不全力以赴!”

    传递回复的是唐朝的心腹专义,自没有任何的误差。

    唐朝刚看到前面几行字的时候,心中还很高兴,但是看到“全力以赴”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却凝重起来:狼正轩这是干什么?

    难道他已经知道我在试探他?

    种种猜测,使唐朝心绪不宁,绕着剑南行辕走了四五遍,终于下定了决心,有两种可能:一,要是狼正轩不遵守自己的指令,一定会全力打败自己,真正的打败自己,那显然,他是已经看出了我的用心,想重重的给我上一课;二,他是完全听我的话,显然,他有可能看不出我的用心,但也许是看出了但是却不敢轻易冒险。

    隆多谨守唐朝的命令,坚守在浮犁,静待狼正轩的进攻。

    他自然是做好了坚守的准备,毕竟,他手下这八千士兵,都是剑南军中老弱之辈,他只是想装模做样的守一下,然后自己逃命要紧。

    兵败如山倒,可以想象,大军崩溃的时候一旦冲击到他,任你武功再高,也可能死于混乱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能不能统一天下,必须要有大量兵力才能奏效的缘故。

    这天晚上的月色很美,弯弯的月儿正露出新芽,夜风温柔得象是在唱摇篮曲,李隆基这个时候正搂着杨玉环,沐浴在夜的华清池里,温热的水使得他做了一些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做的事。

    哗啦一声,一大片火焰升腾起来,在屯粮的地方——浮犁周围。

    然后,在这囤积了数千万斤粮草的大营四周,都升腾起了红色的火焰,喊杀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

    一切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于是,殊死的战斗开始,唐军倚靠地利进行放手,羽箭破空的声音呼呼的传来。

    十箭,十条人命!

    先动攻击的人是狼正轩!

    在他的箭下,很难有活着的人,除非你手上随时带着盾牌。

    但显然,狼正轩要的就是突然袭击的效果,所以他很少打阵地战,他喜欢学汉朝的韩信,用机动兵力更多一些。

    隆多受唐朝的吩咐,自是派兵紧紧的防守,却是故意在北面露出一个空隙。

    防守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失误,但是现在失误却生了。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这是唐朝故意干的。

    狼正轩在火把之下敏锐的现了这个缺口,亲率精兵八千冲了过来,没有花到一盏茶的时间,已经在山顶上占据了一个大小百亩的地方,稳住阵脚。

    隆多在火光之中见到弓弦一响,为的十个唐朝士兵一起中箭死亡,也是吓了一跳,久闻狼真轩神射,天下无双无对,而今一见,果然不假。

    其实,隆多的武功,也以弓箭见长,虽也能连珠箭,却不能如狼正轩这样十箭中敌,而且精确得可怕,将一些误差也算在里面,的确是惊世的功夫。

    狼正轩此次带了三万精兵攻打小小的浮犁,而且还亲自带着他的前锋营,以前,他就是靠着这支精兵,将武功高强的章仇兼琼击败!

    隆多骑在大宛良马上,持绿沉枪来迎,两个主将就在山顶上交起手来。

    狼正轩手下的将领早得了他的吩咐,其余的人可以射杀,但隆多一定不能对他放冷箭。

    隆多其实可以早早逃走,但是忍住了,他实在想见识一下,名震西南的狼大帅,除了弓箭之外,武功到了怎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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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五章打出真火
    狼正轩勃然大怒,以他在战场上的经验,立即知道,唐朝军中一定有人在拼命抵抗。

    到现在为止,他手下的亲卫已经死了一百余人。

    这可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旧人,想不到被唐军倚靠地利杀了这么多。

    他还要靠着这支军队实现他远大的理想,占领中原,称孤道帝,所以每死一名死士,他心中就是一痛苦,虽然,在他的神箭之下,唐军死伤狼藉,但这里的守将显然没有按照唐朝的意思,虚拟的接战一下,然后溃败,好让自己身后的数万大军将粮草搬回南诏。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手持绿沉枪的隆多。

    隆多骑在一匹黄彪马上,火红的披风使他在夜色中分外的耀眼。

    狼正轩连出七箭,但都被此人一一拨落,早有身边的两员骁将迎了上去。

    这两员将一是诸葛孔,一是诸葛明,素有勇力,双刀齐出,从左右兜截过去!

    当当!

    两声碰撞之后,两员将忽然自马上倒撞下来,胸口都是一个血洞,抽搐两下,死于非命。

    刷!

    狼正轩周围数十面盾牌举了起来,显然为隆多威势所慑。

    近距离作战,弓箭已挥不出作用,但就在隆多以为并无危险的时候,三只羽箭带着破空的啸声忽然出现在他的视野。

    不好,他枪尖在空中奇妙的划了一个圆弧,本拟将三只箭击飞,但只击中了两只箭,另外一只箭,在他的枪身将要击中的一刹那,像是长了翅膀一般,奇异的打了一个旋,射进了他座下马的脑袋里。

    啊!

    凄厉的一声惨叫,这匹跟随他征战千里的良马缓慢的倒下,隆多心中一酸,看到几滴马的泪水流下。

    啊!隆多将枪呼啦的一声拉开,如一大刀一样的挥舞而出,顿时将面前的三员南诏精兵扫落马下,他也凭借这股劲力稳稳的落在第下,枪尖如蛇闪动之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个时候,隆多已经身陷重围,后面的亲兵距离他最近的也在百步之外。

    谁也想不到,他作为唐朝在浮犁守军的主将,竟然这样以身犯险。

    “都给我退开!”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

    隆多随即见到刀光,梦一般的刀光。

    此人手中的似乎是一柄魔刀,刀色如银,就这么随便的一刀挥出,但隆多却是感觉到四面八方都是刀光,都在刀的笼罩之中!

    他退,但是忽然之间懊悔欲死——他已经退不及。

    一柄如红日一般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架了他的脖子上。

    虽然,这一刀的使出,有点出其不意,趁他前后御敌,而且马刚刚被射死这个时候。

    这是隆多心灵上少有的破绽,他本以为射出这绝世神箭的人还会继续用箭,所以全身心都在防备箭上。

    他的确很吃亏。

    处在四面敌人的环境中,而且敌手的武功还高得吓人,尤其是一张弓——他亲眼见到自己手下一百三十一人就在刹那间死在这人的箭下,箭无虚,一击毕命。

    这人是弓之神,但武功不一定高,所以他才想以出众的武功降伏此人,他从来对自己充满自信。

    “好个愚蠢的家伙,绑起来,听候落!”

    说这话的人,有一种深沉的威严,正是出手制住隆多的狼正轩。

    隆多叹息一声,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面前这个威严厚重的男人,为什么能有这样惊人的轻功,他实在是大意了!

    动如脱兔,疾如鹰隼!

    常听人说,狼正轩不仅箭法通神,而且武功也是不错,但想不到竟然高到了这样的地步。

    隆多被擒,其余的唐朝守军本是乌何之众,老弱之辈,怎经得起狼正轩大军的冲击,假意的放了几把火之后,狼狈逃窜。

    狼正轩随即指挥军队控制住了山上局势,随后到来的数万士兵开始搬运粮食,足足运了数千车,才将如山的粮食搬运一空,自此,南诏十年之中,即使颗粒无收,也不用担心有饥寒之苦。

    而远处,自己驻军的大营里,却是火光连天,绵延十余里。

    狼正轩知道,那是唐朝亲自带兵将大营少了,顺便还杀散八千驻守在营中的老弱之兵。

    这是一出戏。

    他和唐朝是这出戏的主角。

    要骗的只有一个人,李隆基。

    他们要使李隆基相信,唐朝和南诏是死敌,这是其一。

    他们要让李隆基明白,唐朝为唐朝廷立下了汉马功劳,是他保卫了剑南,使李隆基退守四川的时候可以有个后路。

    不仅后来的蒋介石都重庆,唐朝的李隆基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天下再乱,也要学汉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进可以得天下,退可以全xing命。

    这是其二。

    其三,南诏要进攻中原,必须有充足的物资作为保障,这一点,唐朝为李格桑做到了。

    就这样,狼正轩“大败”,从此一蹶不振,狼狈逃回南诏,唐朝军队重新控制了包括人头石在内的大片国土,有点光复的味道。

    消息传回长安,高力士亲自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李隆基。

    李隆基一听,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南诏一小国耳,在他心中,不足道,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小小的国家居然屡次犯边,而且手下的大将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这使他很恼火。

    现在唐朝收复了失地,将剑南节度行辕搬回旧址,他自然很开心。

    他知道杨国忠在说谎,但是他知道他是迫不得已,所以装着不知道。

    他们已经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有些事情,本就是自己这个当皇帝的指使他去干的,他又会去惩罚他?

    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是什么?

    他知道,安禄山官职太大,也许真有叛逆的迹象也说不定,但区区一个胡人,不过是有一身蛮力,所以他毫不担心,他担心的是章仇兼琼,担心的是高仙芝、唐朝这样的人背叛他。

    这些人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一旦天下有变,他们趁势而起,未尝不能奄有天下。

    剑南一平,他心中也像是放下一块大石头,和杨国忠此时的心情一个样。

    历代的驸马,都不能有太大的官职,再过些日子,我将唐朝调回朝廷,当个兵部尚书就是了,虽然是耍些yin谋手段,那也说不得了,毕竟,当皇帝的人,损害一个臣子,只要不杀他,都仍然算是一种恩典。

    至于要亲自击败唐朝,现在看来,他武功大进,连高仙芝都能战胜,我并无必胜他的把握,这个仇,暂时寄下,他为我数立大功,杀他是不行,但鸡蛋里挑骨头,要贬他的官,那是简单得很的一件事情。

    李隆基自打他的如意算盘,但在南诏边关的野马河边,狼正轩却是心中心情郁闷。

    他现在已经不是南诏兵马大元帅,只是闲置的将军。

    自从他将大批的粮草运回南诏的时候,所有的人也知道了一个消息,狼大帅在边关大败!

    南诏从实质上得到了好处,国力比以前强盛了几乎一倍,但是狼正轩的名声,却是一落千里。

    所有人都知道,替他打败仗的铁凝是个好人,他铁凝是帮狼正轩顶罪的。

    他现在已经可明显的感觉到,唐朝似乎是在对付他。

    好厉害的人物,**不吐骨头,就这样被他利用了,而且我表面上还得感激他。

    我必须要对大哥李格桑忠,他做的事,的确是好事,但以后还会启用我吗?

    哦,我知道了,唐朝是有野心的,他是想控制南诏啊!

    嘿嘿,也谈不上,他已经是承接太子,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但他显然还不放心。

    他以前在南诏的时候和唐朝交过手,深知他的厉害,当时他还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现在,他已经练成了绝世的武功,光看看这次这一计策,智谋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

    一石三鸟,一石三鸟啊!

    他收复了失地,李隆基肯定不会怪他损失了粮草,反正唐朝国力雄厚,损失得起,反而会大大的褒奖他。

    他排斥了我,对,就是排斥了我,到现在,寂静的野马河边,他才清晰的看清楚唐朝的思路,好厉害的人!

    他向李格桑表明了忠心,你将两个公主尚我,而且破例封我为承接太子,我就立即显示出足够的忠诚。使南诏国力陡然提升一倍,要是这样还不能表明忠心,那就没什么可以表明忠心了。

    嘿嘿,不过我抓住的这个隆多,倒真的是个大将之才,如果不是有恃无恐,他是不会这样孤身犯险的,哼,小小年纪,就轻视天下英雄,可不能便宜的放了他,得好好的炮制他一番。

    哎,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叹息一声,我本想带手下精锐狠狠的羞辱唐朝一番,再退走,但想不到就是他手下这一个将领隆多,就使我死伤惨重,也许,这些也在唐朝的算中,我是处处受制啊!

    想到这,使狼正轩的心中升起一团火,而且这火还燃烧得很旺盛。

    他手下区区一个将领,就有如此武功,连我手下良将诸葛孔明兄弟都死于他手,妈妈的,这小子本可以做做样子就撤退,但偏偏让我痛失爱将,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不能这样便宜了唐朝。

    他心中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他已经打出了真火!

    这个南诏的英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战意。

    也就在这个时候,隆多说了一句火上浇油的话:“狼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拳脚上见个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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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六章自断一臂
    狼正轩的眼睛如雪山上的秃鹫,有些红,有些紫,看着隆多,良久,忽然在鼻孔里哼出一声:“隆将军,我不杀你,不过,却要你自断一臂!”

    隆多笑了起来:“你果然不敢和我动手,想用这种方法来炮制我,卑鄙小人!”

    但这句话还未说完,隆多心中就升起一种悔意,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惊艳的刀光!

    刀光如雪,就像红日初升照在雪山之颠,晶莹灿烂!

    隆多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柄刀,正是这柄魔一样的刀,让他尝到了今生最大的屈辱,阶下囚。还在岭南的时候,他就一直是族中武功最高的人,败在唐朝手下之后,本有不服,但后来唐朝武功进展太快,他知道这辈子休想再过他,但除了唐朝,他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是可以一战的。

    他武功的确很高,高到了许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地步,而且,自从唐朝开始传授他武功之后,他心中的期许更高了,这是一个秘密,他和唐朝之间的秘密。

    唐朝甚为大度:“做我的弟子,提都不用提,你我年纪相若,有武功为什么不该同享,以后就是生死之交!”

    就这一句话,使隆多再不起杀唐朝之心。

    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可说是死在唐朝的手中,但是战场的交手,正如唐朝所言,即使不是派他唐朝去,也很可能会派另一位大将去剿灭岭南匪患。

    他一直想报仇,即使明明知道受了唐朝不杀之恩还想报仇,就是觉得父仇不共戴天,但唐朝这样一来,使他终于死心塌地的跟随唐朝。

    见了唐朝那样盖世的武功,以及他武功日进,自是小看了天下英雄,打听到狼正轩有怨怼唐朝之心,不禁想给他点厉害看看,想不到一旦用蛮,竟然为狼正轩所擒。

    隆多闭目待死,他心中后悔得要死,因为知道自己死在了小人的手里。

    看着狼正轩相貌堂堂,一脸正气,以为是个人物,想不到暗中还是干这样的龌龊之事,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忍一忍,他自然知道狼正轩和唐朝只不过在做一场戏。

    但隆多担心的事情并没有生,刀光艳丽的一闪,他忽然觉得身上一轻,身上的绑缚全部掉落。

    他的双手双脚顿得自由,有一种轻快的感觉。

    也在这一刹那间,他明白了,自己错怪了他,狼正轩并不打算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杀了他。

    他当然知道,要是狼正轩杀了自己,他有一百种理由向唐朝解释,唐朝不知道真相,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狼正轩笑了,四方的国自脸上露出皱纹,有一种戏谑的味道:“你的武功不错,难怪你这样张狂,如你所愿,只要你在我手下能走得了五十招,不是你自断一臂,我自断一臂!”

    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一种强大的自信浮现在他的脸上,忽然间,似乎掩盖了红日刀的光芒。

    狼正轩以前的刀,是金背厚背刀,但后来换成了这柄红日!

    他要用红日一样的刀,斩杀出大片的江山,成一国之主,这是他数十年的心愿。

    在这样一种微妙的时刻,在感觉到受到唐朝压迫的时刻,他心中有一种升腾的火焰,无论是谁,只要在这样的时候触怒他,那是正好在狮子怒的时候去撩拨他。

    隆多的心中忽然一惊,看着狼正轩深厉的眼神,忽然心中又升起一种后悔——也许,我一直低估了面前这个人的武功。

    但他随即强行将这种想法压制下去,他心中清楚,在决战之前,是不能气馁的,一旦气势弱了,几乎就等于失败,我在唐朝那样的高手手下都能轻易走上百招,狼正轩武功再好,总好不过唐朝,看来,他这是在送死!

    隆多的眼神随即变得阴森:“那好,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有没有能在阁下手下走五十招的能力,哈!”

    隆多在这样的时候忽然呼叫了一声,将胸中一股浊气吐出——先下手为强,于是他出了招。

    他现在使的正宗的唐手,云门探幽,十字架,一出手就用上了全身之力。

    听着这尖锐的拳风破空声,狼正轩就知道,隆多的武功,已经到了明劲的颠峰,几乎打破虚空的境地,忽然一声冷笑,一拳轻飘飘的甩出!

    他甩出这拳的时候,很轻,很柔,好象是去攀附情人的香肩。

    这和狼正轩以前大开大阖威猛霸道的招式截然不同,他好象已经变了一个人。

    但这样温柔的招式,却使隆多感到恐惧,因为他用尽全身之力击出的一招,击出时出音爆的一招,可以立即击毙一头牛的一招,击在狼正轩的拳头上,忽然像是打在棉花里,软绵绵的滑了出去,毫不受力一般。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狼正轩的拳头晃动之间,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挤压了过来,隆多立即觉得胸口一滞,全部的身形移动也是受制,仿佛自己的身体被禁锢起来了一般。

    他有一种一下子掉进淤泥的感觉!

    这是他战斗以来最诡异的一种感觉,敌人无形的力量居然能使自己的行动受制。

    既无可闪避,惟有硬接!

    于是,隆多最担心的局面出现了,他只有横臂格挡。

    狼正轩如山的神力就在这个时候迸了出来,将他的身子击得晃了一晃。

    隆多心中告诫自己,绝不能和敌手比拼内力,不惜以懒驴打滚的身法退了出去!

    交手仅仅一招,隆多全处下风。

    他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唐朝是不是骗了我?

    他可不知道,唐朝教他武功,丝毫没有骗他,但是和他对拆招数的时候,招式上却是绝不附带内力,所以他能和唐朝随便的招架上百招。

    他可不知道,像狼正轩这样,武功本已达到极高境界,再经过血与火的战斗的磨练,终于突破了暗劲的瓶颈,进入化境。

    舍瓦是这样,狼正轩和李格桑也是这样,隆多自然也是这样,他的武功,以前只能算是二流,但是在战争中艰苦磨练加上唐朝的训练,他现在几乎可算是踏入了一流的行列,不过毕竟因为年纪太小,不过和唐朝年龄相若,功力不够,还没有有进一步的突破。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年轻一辈之中鹤立鸡群的人物了。

    只是他遇上的高手实力太强,这才没有能挥出他武功的威力,其实在战场上,两马相交,狼正轩未必能像现在这样得心应手的击败隆多,但是江湖上一对一的交手,他可和狼正轩有段很大的距离。

    隆多急退的时候,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冷笑,狼正轩第二招化拳为指向他攻了过来,他只听到噗嗤的一声,自己的脑袋上脑门心所在的地方一阵焦热,然后一大片头飘了下来!

    奇怪!

    狼正轩的手掌明明还距离他的头有三四寸的距离,但怎么就能伤了自己?

    骇然!不错,他现在的心中是惊骇,他自然听说过,传说中武功达到化境颠峰的人,可以聚力成寸,在极短的距离内,不需要真拳真脚击中你,只要用真气击中你,但和真拳真脚击中造成的杀伤力是一样的。

    难道,狼正轩真的练成了这样绝世的武功?

    其实,不仅是隆多,就是唐朝亲至,见了狼正轩的武功,也会叹息佩服。

    他本身功力就高,突破暗劲的瓶颈之后,隐隐然已经能够和铁慕容和李南靖这样的高手并驾齐驱,加上现在他又动了真火,一拳一脚击出的时候,都是全身之力。

    化境高手倾力一击,即使是驷马的战车,也是一击抛飞,就更不用说区区人体一百多斤的重量。

    隆多自然觉得压力沉重,但他当此情景,又不能不挡。

    他知道狼正轩轻功厉害,但想不到厉害到了能如影岁形的地步,只能硬接。

    三四五六七!

    仅仅七招,隆多的鼻子已经流出血来。

    两行鲜血如瀑布一般的流出,哗哗的向下,刹那间浸湿了他的衣襟和胸口。

    隆多有些绝望,但天生一种倔强的性格使得他豁出了命来。

    第八拳,他居然攻了出去,几乎在他油尽灯枯,最为虚弱的时候攻了出去。

    狼正轩这个时候有一丝的后悔,他知道,隆多是唐朝的爱将,一旦,伤他胜倒没什么,但要是在十昭之下就杀了他,难免结怨。

    唐朝可是将来南诏的皇上,可不能得罪太深,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就有这样一种一举将人杀死的感触——他隐约的感觉到,也许是自己在生气,一个久掌大权的人忽然之间被人剥夺了权力,感觉肯定是郁闷的。

    狼正轩本来在后悔,但想不到隆多如此悍不畏死,当下见招拆招,见式化式,堪堪让隆多走到二十七招,忽然奋起神威,一拳将隆多击得七窍流血,身子再也不能站立,渐渐的委顿了下去。

    隆多倒下去之后,狂吸了几口气,眼光中流露出钦佩的神色:“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我一直下看了你!”

    说完这话,他从怀中掏出一柄匕,轻盈的切去了自己的左臂,血流如注,然后,他昏了过去,口中还喃喃的道:“我输得口服心服。”

    狼正轩身后的三百名随从着这一幕,眼光中升起深深的敬意。

    狼正轩眼神如刀,看着北方的万里长空,长啸了一声:“唐朝,你竟敢排挤于我,我会让你后悔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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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唐朝的眼神如鹰,有一种深厉的颜色,这使他黄玉一般的脸上显现出强大的杀意,忽然“哼的”冷笑一声。

    这一声虽然轻微,但是帐下诸将都是微微变色,因为就这微微一声冷哼,案上的景德镇烟花唐三彩瓷杯竟然碎裂了开来。

    这是他声音中贮存了内力,近距离只下,对周围物品产生有如实质的危害。

    帐下的舍瓦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畏惧。

    是,的确是畏惧!

    他觉得他已经渐渐看不清唐朝这个人。他实在不能将现在的唐朝和当年他在南诏认识的唐朝相提并论。他常常问自己,一个人,是什么使他产生了这样神奇的改变。

    是武功。

    也许,但他立即摇头,不仅仅如此,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制,与众不同的特制,即使在亿万人之中,你还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的鹤立鸡群。

    他自然佩服唐朝的武功,但是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的头脑,他的头脑之中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就有那么深的城府,那么非凡的想象力。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高坐于剑南节度使帅位上的这个人,还在手下无兵无将的时候就已经名震南诏,后来到唐朝之后更是混得风声水起,小小年纪获得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平岭南叛乱,削平突厥,收复安西都护府,几乎无所不能,现在更是控制十万大军,驻守剑南!

    他越看唐朝,就越觉得他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甚至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他想膜拜他,除了这人的智谋,他更佩服的是他的武功,如此小小年纪而有这样的武功,即使当年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恐怕也不过如此!

    武人重视的就是武功,但要使真正的勇士佩服,则不仅仅是武功,好需要过人的手腕。

    “你做得到很好,我不会让你白白断臂的!”

    唐朝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缓慢,同时语调低沉,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怜惜。

    隆多的眼泪下来了,因为唐朝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步跨下来,摸住了他的断臂,十分伤心的样子。

    温暖!

    一刹那间,他只觉得温暖,他心中本在担心,大帅会不会处斩他!

    他知道,这一次浮犁之战,他本可以不和狼正轩硬拼的,要是他事先知道狼正轩那么难惹,他的武功那么高,他是会一定执行唐朝命令的。

    但是他年轻气盛,他要会一会这个南诏的英雄,结果造成今天的局面。

    当然,即使隆多不挑衅狼正轩,他也会大杀唐朝士兵,算是对唐朝的一种反抗,这样一来,隆多倒反而有了功,正是因为他的一念好胜,才使得唐军受到了最小的损失。

    “不过,”唐朝抓住隆多的手臂,叹息了一声“你却故意违背了军法,我当时给你的命令是坚守,要是他攻得紧,就紧守,要是他攻得不紧,则略作坚持,随即撤退,但你没有这样做,你坚守没错,但是孤身犯险,最后为人所擒,终于在决战中损失一臂,回到我军中,但损我军士气,更是一种耻辱!你以我帐下大将之尊,竟然做出如此莽撞之事,你我虽然情同兄弟,但是法不可违,推出去斩啦!”

    这一声令下,帐下两名军士立即上前,要将隆多牵下斩杀!

    所有人都吃惊,想不到唐朝竟然杀死就如自己左右手的隆多。

    要知道,在唐朝军中,高手虽然不少,但是除了舍瓦这个一流的高手之外,就只有隆多和牛僧孺的武功最高,牛僧孺已经留在西域,帐下的高手之中,专氏死虎还有辛白可等,武功和隆多相比,都要差一些。

    这样的一元虎将,唐朝竟然要斩杀了。

    虽然说他自断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是就这样杀了他,难免会使人觉得他刻薄,一旦手下能人无用了则抛弃之。

    “隆多将军有大功于朝廷,这次虽然莽撞了一点,但还望大帅看在隆多将军年轻冲动的份上,饶恕了他这一次,谅来他也不敢再犯!”

    众将视之,说情的人是舍瓦,隆多经常向他讨教武功,已经是师徒的关系,只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收徒而已。

    舍瓦说情的时候,是跪下的,这一来,其余众将一齐跪吓,请求免去隆多之死!

    唐朝冷厉的眼神从众将身上一一的扫过,终于停在隆多的手臂上,说道:“既众将求免,死罪且寄下,但活罪难逃,重打一百军棍,开除军籍,从此不能称是我唐朝的人!”

    “谢大帅不杀之恩,可是,要是大帅驱逐我出军营,隆多又死而已!”说罢流下泪来。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丝柔和,但随即冷静如常:“这又是为什么?”?

    “大帅,自跟随您之后,我,我已经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从没想过离开,与其流离在外无家可归,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忽然从怀中摸出一柄匕,正是他当日和狼正轩战败之后自裁之物,一刀扎向自己的心口。

    所有人都大惊,谁也想不到隆多刚烈至此,舍瓦虽然有能力施救,但他距离隆多较远,隆多出手又快,自是不及。

    其余的将领,武功都在隆多之下,自然拦阻不及。

    “放肆!”唐朝忽然抓住了他的匕。

    也不知道怎样的一拿一扭,隆多手上已经只剩空手。

    众将眼神一花,唐朝已经出手,夺刀,随即坐回了椅中,似乎动也没有动过,全部的动作一气呵成。

    武功较低的人,根本不知道唐朝居然出过手,还救了隆多一命。

    “大帅,您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实在是罪该万死?”隆多跪下。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为一时意气而死,死有如鸿毛,不过是你心胸狭窄的自了汉罢了,你有大功于国家,失手被人所擒,虽然莽撞了点,但击得狼正轩不敢再追击我军,也是大功劳一件,本帅既已饶你性命,你就该好自珍重,但你我情义虽重,却不能乱了公理,驱逐出去!”

    隆多还想争辩,忽然之间只觉得喉头一麻,下颌“颊车穴”上一阵刺痛,再也说不出话,随即身上一麻,胸口膳中穴受制,就此动弹不得。

    舍瓦等将领更是惊心——隔空指!

    舍瓦心中见到这一指,终于彻底的折服,他本以为,唐朝的武功大进,胜他自是由余,但要杀自己,却是难能,但是现在,他知道,要是唐朝以这样的武功来对付自己,自己未必能够接得下,逃命也非常困难。

    千百年来,无数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居然给他练成了。

    一般的隔空劲,比如掌力扑灭烛火,很多武林中的一流高手都可以随手拈来,而且有的练“隔山打牛”,一拳击出,虽然不中敌人的身体,拳风却能伤人皮肉。

    但要练到唐朝这样,随手出指,可以隔空点了人的穴道,却非要有绝高的内力不可,哦,不仅仅是内力要旷古铄今,而且悟性要好到颠,不然的话,气功靠的就是对内力的掌控,一旦不小心,就会内力反噬,走火入魔而死非常容易。

    但现在竟给他练成了,又怎么不使舍瓦这样的高手也生出无力的感觉来。

    他甚至怀疑,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唐朝,不然的话,他小小年纪,整日军务倥偬,又哪里来的时间修炼,再说了,像隔神指这样的武功,非要有绝高的内力才行,但他仅仅数年的练武功力,却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内力爆增?

    这个时候,帐下军士已经将隆多抬了出去。

    众将凛然,以隆多是唐朝手下爱将,他都险些杀了,更不用说其余人了。

    唐朝刚才情急之时以隔神指救了隆多一鸣,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底牌,有些懊悔,又有些欢喜。他懊悔的是没能预料到隆多会自杀,以至于自己为了保全他的性命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喜的是自己的功夫居然进步这样快,已经将经脉穴道完全打通,只要按照师傅孙思邈的法子,不断修补体内的伤痕,就能够达到化境的颠峰,尝一下6地真仙的感觉。

    要知道,他现在所习的内功,都是极端高明的法门,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粗大经脉,竟然使得他的内力再一次的大进,再加上他体内本身拥有了孙思邈数十年的功力,这一能自己运聚内力,竟像是百川归海,培养出庞大无比的气息。

    换句话说,他修炼一天,抵得上别人修炼一个月获得的内力,因此,虽然只是三四年的修炼,但却有了一般高手七八十年的功力。

    不然的话,隔空指这样完全依靠内力的功夫,他是不能练成的。

    世间无数的高手,都知道无刀胜有刀,无剑胜有剑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对敌,却是都用刀用剑,更有的不择手段寻找宝刀宝剑,就是因为人力有时而穷,想要拥有唐朝这样罕见的内力,除了聪明,还要机缘,外加勤奋,三者缺一不可。

    **的结构,充满了神秘,要是肉身拥有绝大的内力,像唐朝这样能够隔空点人穴道,那身体必须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就像现在的唐朝,全身肌肤如处子,眼神充足,举投足之间有惊人的度,甚至一拳挥出,能产生音爆。

    别人不知道,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隔空一拳全力击出,可以使一丈开外的墙壁击穿,而不必拳头真的接触到墙壁。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看着业已被抬走的隆多,喃喃的道:“臭小子,你不知道我这样对你另有用意,不过,这样一来,所有人倒是相信了一点,就是隆多已经被我惩罚,这样的话,我就有可能使安禄山相信我!”

    他心中清楚,自己帐下这三百名将官,肯定有朝中和安禄山等人的眼线,他这样做,就是做给这些人看的。

    任何一只军队,不可能完全杜绝奸细,他深知这一点。

    然后,唐朝微笑起来,因为,他接到了狼正轩的战书!

    手下军士还远在数丈之外,他已经看到封皮那触目的“挑战这书是狼正轩派人送来的。

    “果然是个人物,而且是一个极有风度的男人,就凭这一点,可以带十万大军!”这就是唐朝对狼正轩的评语。

    将一个人军权剥夺,观察他的反应,的确能看到一个人的真性情。

    狼正轩是个不服输的汉子,而且深谋远虑,正是一名合格的军事统帅所必须有的素质!

    于是,唐朝轻易了批下了两个字:“来日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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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八章威服狼王
    狼正轩和唐朝的一战,选择在野马河边!

    这里风景绝美,且绝无人烟。

    唐朝身边无人,只剩空身;狼正轩自然也不带一人。

    要求是唐朝出的,他不想自己输的样子被人看到,至少,他话是这样说的。

    狼正轩暗笑,未战先怯,看来唐朝已不足畏。

    他手下有的是能人,知道唐朝近来武功大进,但是,一个年轻人,纵能进步,也必有个限度,所以他是怀着必胜的信心来的!

    唐朝双手笼在袖中,飘飘的走了出来,十丈,四丈,七步!

    的确是七步!

    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步!

    这倒使狼正轩吃了一惊,唐朝武功到了何等地步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轻功,要是是天下第二,恐怕无人敢自居第一。

    这是多么恐怖的轻功!

    一刹那之间,十丈的距离,就在他的脚下消失了,几乎已经到了传说中的缩地成寸。

    但当唐朝站在狼正轩的面前,再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心中却充满了惊讶——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男人!

    不错,现在的唐朝,眉目娇好

    如处子,眼神中更有一种质朴的光华,这使得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他不是刻意的在显示自己的高贵,但高贵的气质却在举投足之间显露无遗。

    “狼将军,别来可好?”

    一听到这话,狼正轩心中就升起一种恐惧,这声音充满了磁性,他是一个在女人身上有过无数阅历的人,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完了,世界上只要还有此人存在,天下的女人绝不会再向自己正眼瞧一眼。

    唐朝的声音清朗,亮丽,还带一种动人心魄的韵律,他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踏着世间某种无声的节奏,随风而舞。

    哦,不仅仅说话,他的言行举止,每一个动作神态,都似乎参透了宇宙的某种奥秘,达到随心所欲而能与周围的一切水**融的地步。

    这是一种神奇的境界,即使武功已入化境像狼正轩,也只能意会,无法表达出来。

    但使狼正轩肯定的是,在自己和他在南诏叛乱之之后的这三四年里,唐朝的身上,已经生了某种可怕的变化!

    “谢承接太子关怀,老朽身子还算康健!”不知道为何,狼正轩说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干,像是一口痰堵在心里的感觉。

    “狼将军,你的武功,早已经到达明劲的颠峰,想不到数年不见,你终于妙参造化,将全身的暗劲都练成了,恭喜你步入化境!”

    狼正轩心中冷笑,你一眼就看穿我的武功,这有什么希奇,等你尝到我红日刀的厉害,才是我武功的精髓。

    练武的人,向来没有谁服了谁,要服,就只得一个倒下不能站起,那就真的服了,狼正轩此时虽然感觉唐朝想亦在这些年间练成了高强的武功,但又哪里想到他能战胜威震天下的高仙芝呢,所以还存着一拼的心理。

    “太子慧眼!多谢看得起老朽,我们今天,就在兵刃上见个高下如何?”不知什么原因,狼正轩不想和唐朝多说话,仿佛每说一句,自己就更危险一分。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受,连他也感觉到吃惊。

    唐朝笑了。

    笑得很淡,像是微风拂过水面带起的涟漪,充满了空灵和不可捉摸。

    狼正轩本以为对手是在轻蔑他,但他随即现又不是;是赞许,好象是,又好象不是,而是漫不经心。

    总之,这在神秘的笑容背后,狼正轩感觉自己的心神受到震动!

    不好!

    一招未交,我心神已经受制,好恐怖的人,竟然以承接太子之势在气势上将我压制了。

    哐啷!

    狼正轩抽出了早已经别在腰畔的红日刀,出刺耳的啸声!

    他的刀鞘用上好的精钢制作,一旦抽出的时候和边缘摩擦,则会出如屠猪杀狗一般的怪叫声。

    唐朝点了点头,赞赏的看着面前的狼正轩,他知道心神受制的刹那间,居然以这种方法脱困,真是一个人杰,将气势重新鼓了起来。

    要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固然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绝高地步,但是对武功的理解,更是有了突破,比如刚才,他就在对话中加入了兵法的因素,这导致狼正轩一招未交,已经落了下风。

    唐朝知道,要是自己把握住先前那个机会,断然出手,纵以狼正轩已达化境的武功,还是很可能难逃一死!

    在狼正轩抽刀的一瞬间,唐朝也并没有闲着!

    像唐朝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失去先机。

    既然狼正轩先机已失,他就永远不会让他有喘息之机。他内心十分清楚,狼正轩的武功,和当日他动叛乱的时候,进步了一大截,已进入化境,即使以自己绝顶功力,一旦被他占了先机,加上他非凡的战斗经验,再加拼命的话,不说胜他,败也有可能。

    所以,狼正轩抽刀的时候,唐朝立即出手!

    向狼正轩的侧后方出手!

    狼正轩本欲横削而出的刀赶紧回守!

    不是因为这一刀他挡不了,而是这一招太怪了,因为它破绽百出。

    唐朝手中无兵器,就这样一拳击出!

    无论从哪个角度,狼正轩都知道,不能对自己构成任何威胁。

    这使他自己的刀也一时受到感应,升起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要攻的话害怕敌人有厉害的后着,不攻的话害怕中敌人的圈套,所以他回刀自守。

    唐朝的脸上随即露出笑意,心中十分的满意,这就是兵法!

    实者虚之,虚者实之,也许对上隆多这样的捍将还有些忌惮,但对上深通韬略的狼正轩,却正是击中了他的软肋。

    只见唐朝微微变化了一个角度,将拳力了出去!

    此拳一出,一股有如实质的飓风就在他的身边刮起,然后,狼正轩看到了这使自己永远折服的一幕!

    野马河奔腾着流水,流水中正有一只飞奔的娃娃鱼!

    它似乎在为着赶上前面的某个聚会,但是它忽然之间失去了生命,头和身分离。

    只因就在它万分惬意的游动的时候,一种神奇的毁灭性的力量击中了它。

    这股神奇的力量将野马河水刺激得忽然裂开了一个丈许宽的大冻,然后,这只娃娃鱼就带着迷惘死在野马河边,被激飞的河水给抛上了对岸。

    狼正轩的眼神变了,变得有如死灰,因为十丈的距离之中,他忽然失去了唐朝的影子。

    当他再次看到唐朝的时候,这个飘逸而高贵的年轻人正在叹息。

    他的手上放着这只娃娃鱼的残骸,轻轻的说:“看来,我的功力还未到精纯,将这只鱼是杀死了,但这样杀,未免太过残忍,要是能击中它而使它毫无伤的死去,也算是一壮功德!”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声叹息落在狼正轩的耳朵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只一只井底的青蛙。

    以他这样的轻功,自己永远不能有靠近他的机会!

    以他这样的气功,可以隔空杀人,他自是早已立于不败之地,那么,我想以绝世的刀法欺进他的身边,战胜他,不过是一个梦。

    况且,我的红日刀法真的可以战胜他吗?

    刹那间,狼正轩心中升起一种强烈的沮丧意味,武功无敌,雄图大业,称孤道帝,本是他心中不灭的理想,先前,他不惜背弃李格桑也要得到南诏帝位,就是觉得当今天下,他才是最杰出的人物,可想不到的是,他完败!

    他知道,即使以自己现在的武功,唐朝要杀自己,还是非常容易,他就不明白了,一个年仅弱冠的人物,怎么就能有这样的武功?

    一个区区二十余岁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有这样通彻的头脑,也就在片刻之间,他感受到了唐朝将招数用兵法施展出来的威力!

    这是某种不知名的可怕的存在,使得他心中刹那间有一种无助的感觉。

    在强的人,只要你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没有使用任何阴谋,他一定会觉得恐惧!

    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失败,你也不得不承认。

    唐朝的神情仿佛邈姑射仙子,低眉垂目,看着滚滚的野马河水,似乎在感受水之精神!

    他现在已经可以分明的感觉到,四周的景物,包括天空,有和他在进行一种神奇的交流,他有种灵觉,仿佛天地万物和自己正在进行一种默契的沟通。

    他在静静的等,等着狼正轩开口。

    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狼正轩正经历着他一生之中也许是最大的抉择。

    他内心无疑是痛苦的。

    他知道,唐朝这样的武功,就是武林中传说奇妙到了极点的隔神指,隔神拳。

    唐朝既已打出了这一拳,一切已经不用再比!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他也知道,唐朝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唐十太子,终我狼正轩一生,都是您的臣子!”他很痛苦带点伤感的说出了上面的话。

    “谢了!”唐朝无比的真诚。

    “呵呵,”狼正轩忽然强笑一声,“我纵然不能做天下的霸主,但只要能名垂千古,也算是一时之豪杰!”

    “将军本就是豪杰!”唐朝伸出了他的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那一种如花的温柔
    唐朝接到信!

    密信!——来自京师,而且是马正章亲自送来!

    唐朝很吃惊!

    现在的唐朝,宠辱不惊,但他见到是这个人送来的这封信,他还是吃了一惊。

    他很清楚这个人的身份——神策军的领。

    他是红人,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在山东求雨的时候,要不是自己终于求到了雨,性命已经丧在这小子手里了。

    他知道这人的武功。

    虽然,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今非昔比,可以傲视天下任何高手,但是他还是感到震惊,马正章的武功,竟然使自己看不透。

    以唐朝现时现在的武功,他还是看不透,他年纪不算大,三十七八,但因为武功已入化境的缘故,看去只是二十七八年纪,正是最令少女着迷的年龄。

    他也的确很帅气,传说中这人在京师之中和韩国夫人时相往来,有私秘的交往。

    唐朝一看到他,就知道今生也许难免和这人一战,但他强压下愤怒。

    他不喜欢这个人!

    唐朝且不管这些,他拆开了信。

    要这样的一个绝,他才能判断一件事。

    哼!好个幼稚的家伙,我在长安的眼线早已经将观察所得报告了回来,马正章恃才傲物,但其实是个十分肤浅的家伙,而今果然。

    就仅仅一句话,他已经泄露全部秘密,他果然是杨国忠一派的,不然,谁能差得动他这样的人物?

    高力士也许就是看准了这一点,知道马正章虽然邪恶,但是毕竟是个直肠直肚的恶人,这才这样宠着他!

    “能,当然能!马将军是自己人,看看有什么打紧。”

    唐朝立即将手上的信交给了马正章。

    马正章的脸上现出最惊奇的神色:“这,这算是什么信啊,没有落款,谁知道写信的谁了?”

    唐朝的心中一阵犹豫,手上迸出浓烈的杀气!

    以唐朝现在的修为,全身的精气神都能随意的控制,已经几乎达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极高境界,看起来就和常人没有任何两样。

    但奇怪的是,唐朝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候释出身上的杀气——而且是浓重的杀气?

    马正章何等样人,立即就感应到了,身上的筋肉一缩,全身都在戒备中。

    虽然他死也不相信唐朝会杀他,会杀得了他但是他还是退了一步,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他知道,不退,可能会被这座山活活的压死!

    一退之后,他眼里有一种惊和怒的感觉,不过惊大于怒!

    唐朝哪来这样的气势,还在数年之前,他在芹儿郡主的“比武招亲”大会上,曾经见过唐朝的武功,不错,是可以冠绝群伦,但是毕竟和自己相差太大,他没有放在眼里,却想不到,数年之间,唐朝居然可以有这样的变化!

    他在这一刹那间的感觉,就觉得有一个巨人要向自己压下来。

    这纯粹是一种心理上的感觉,但他比谁都清楚,能在未动手的时候就能在心理上这样压迫自己的人,一定有绝世的功力!

    而有这样功力的人,放眼天下武林,也还真的不多,也许,皇上是一位,高公公是一位,但也许,他们也不能出这样强大的威慑力。

    有些时候动武,并不一定要亲自交手才知道谁赢谁输,只需要看一眼就行了。

    所以真正的绝顶高手,出手对付人的时候,大多是几招,有的甚至只一招,一招就已经足够了,因为学武并不是要将所有的人都杀死,而是为了某种利益,或者公理,比如正义。

    所以血流成河并不是真正的武功,武功只是实现目的一种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的好。

    所以马正章立即感觉到全部的压力陡然释去,他身子居然竟然动了一动,像微风拂过水面。

    他身后的六个随从都没有看出两人就在咫尺之间生的战争。

    但马正章知道的一件事——唐朝是一个可怕的人!

    他看着面前这个笑起来如平常人一般的少年人,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愤怒,也许,在尼山求雨的时候该先杀了他的!

    他很后悔,但已来不及,他只有愤怒,在心里愤怒。

    “唐大帅,别的事我不管,既然信已经送到,告辞!”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走出帐外,然后忽然一惊,背心都是冷汗:怎么搞的,我一直叫他“唐将军”,为什么临走的时候要改口叫他“大帅!”

    也许,我的神志已经在刹那间为他所制。

    要是,要是他在这样的时候出手对付我,我接得下来吗?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马正章不仅背心,还有额头都是汗水!

    唐朝却笑了起来,丝毫忘记了刚才的事,他想到了那个女子,那个如花的女子,还有她如花的温柔。

    她早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但是,他觉得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子,仿佛前世三生,就在这里等着他,等着和他生一种梦一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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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那个要命的丰腴女子
    唐朝回到了京城——长安。

    他回来的时候,无人知道,至少,剑南军中绝不知道他已经回去了,知道这消息的只有舍瓦一人。

    刚刚走到小布街,他就迎面碰到了一个卖花的女子。

    这女子一看见他,就仿佛看到了神。

    至少在唐朝的眼里是这样,于是他好笑起来,这女子,这纯洁而贫苦的美丽卖花女子,也许等的就是我这样的男子。

    有些梦想,实现不了,但憧憬一下也是好的,他少年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男子,不知道为什么,他喜欢陈惠琳。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称为神仙中人也不为过,只因自己虽不算是一个绝了,我这样急着求您回来,是要你帮我解决一个敌人,你客气帮我吗?”

    “求?”这样的女人再求人,唐朝忽然忘记了世间一切的女人“好,我答应你!”

    “替我到范阳杀了安禄山!”

    “这,他和你有仇?”唐朝愕然。

    “他和我无仇,相反,他还喜欢我,喜欢我得甚至不惜反动叛乱也要将我抢夺,不过,他却是我兄长国忠必除之而心甘的人。”

    “没有转圜的余地?”

    妈的,替杨国忠这狗官卖命,岂是我唐朝之所为?

    “没有,我知道我兄长在外面做了不少坏事,但他对我是好的,他代表的杨氏,包括我,不能退,退无死所。”

    “如果是别人,我绝不同意,不过是你,我答应了!”

    哎,这要命的丰腴的美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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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残暴的男人
    范阳,节度使行辕。

    两个男人五花大绑。

    这两人一望而知是剽悍勇武的角色,不看他们雄壮的身躯,就看这两人眼里所流露出的强悍的神色,就使人害怕。

    因为你一定会想到狼,两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狼,目光是吃人的,一旦挣脱了束缚,就会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一个全身金盔金甲的将帅模样的人立于帅椅上,重瞳,短须,满手长满黑毛,眼神如刀如剑,望着下面这两个被绑缚的人。

    瞧这两个被绑缚男人的服色,显然是将以上的军官。

    “胡车儿、花猛儿,你们是同批当兵的,本帅没有记错?”

    帅位上这人的声音也是粗犷豪迈,但是却有一种狼嗥叫的尾音,拖得不算长,却使人听起来有一种残酷的味道,似乎是要择人而噬。

    这个人当然就是权倾北国的安禄山,范阳、平卢、卢龙集三大镇节度使于一身的安大帅。

    李隆基在北方驻扎重兵,而范阳、平卢、卢龙这三镇更是精兵中的精兵,有兵力近六十万人,本来要防御的是吐蕃、天竺、突厥、波斯、大食诸国的正面进攻。

    但现在,唐朝在安西击败了突厥,一时震慑边塞,安禄山丝毫没有担忧,反而是在加紧的部署反叛李隆基的叛乱。

    他很感激李隆基,没有他,他不会从一个小小的将官飚升到现在这为位置;他信任他,将整个北方的防务都交给他一个人节制,使他拥有足可以对抗中央的军事实力。

    他以兄弟待他,常常请他到长安喝酒,还要他的贵妃杨玉环出来亲自款待他。

    他宽容他,即使这家伙在酒醉的时候摸了杨玉环的胸前的那两个球,他还是原谅他,胡人嘛,难免本性淳朴,性格粗鲁,他看重只是一点,这个人心直口直就做事也直,是个胸无城府的人,而且,他还英勇善战,常常身先士卒,武功高强,像他这样的人当边关统帅,总好过张九龄这样的老狐狸,所以李隆基并不觉得自己吃亏,反倒因为这件事更加的信任了他。

    安禄山长相憨直,这倒是实话,每次一见了李隆基和杨贵妃,他那滑稽的长相立即会将他们逗乐,他是臣子,自然要凑趣,于是他跳胡舞,唱胡歌,滑稽到使人捧腹的地步。

    可现在不然,现在不是在金銮殿上,而是在自己的根本重地里。

    这两个被绑缚的人其中一个叫胡车儿的就道:“不错!“

    回答的时候,一种桀骜的眼神恰好和安禄山对上了。

    安禄山冷笑,他的眼神如鹰,鼻子微微翘起:“记得就好,要是本帅没有记错的话,自开元末年到现在,这二十多年中,你们都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是我的心腹,为我做过不少的事,包括暗杀狙击,当然,我也没有亏待你们,你们府中的有的是香车宝马,金银绸缎,当然还有很多美女,本帅还是真的有点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好叛我?”

    “我,我没有叛!”花猛儿叫了起来。

    或许是感觉到大帅如刀锋一样的眼睛,于是他胆怯了。

    “混帐,你们看看,这是什么?”安禄山忽然之间暴怒起来,将手中的纸扔了下去。

    花猛儿视之,却是他和胡车儿向杨国忠告密写的信,末尾还有自己两人的署名,一见之下,顿时面如死灰。

    “你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

    “属下该死,我也是一时之间被人蛊惑,我,我实在不是故意的,求大帅饶命,我以后绝不敢了,你以后叫我做什么都……”

    嘶哑。

    他的话风忽然嘶哑,因为被一柄刀,一柄锋利的刀突然之间砍下了他的脑袋,而且,砍下之后,他的嘴里还似乎在说着残缺不清的话。

    刀是魔刀,出刀的人也像个魔鬼。

    他是——安禄山,他一刀斩下了这个叛徒的头颅。

    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竟然跃下了三丈高的帅台,一下子就砍掉了这个求饶者的头颅。

    头颅在地上滚动,出郁闷的声响,正好撞在一名持戟卫士的月牙上,于是,一分为二,血红的脑袋分成红白的颜色。

    安禄山缓慢,很缓慢的走回帅台,眼睛中似乎在滴血,吼一声:“哼,你要是一味顶撞我,敢作敢当,像个男人,本帅今天或许会饶了你一命!”

    他又缓缓的坐回椅中,山一样的身形有一种钢铁般的质感。

    要不是他刚才亲手杀了人,谁也想不到,如此一个肥胖壮硕的男人,行动居然像鬼魅。

    胡车儿的眼中露出恐惧之色,他一向知道大帅的武功高,但到底有多高,他是不知道,他总觉得,和自己差不多,但现在一见,却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不过,他向来强悍,和安禄山的眼光来了个对视。

    “胡车儿,你总该像个汉子?”

    “不错,我胡车儿怎么不是汉子,信是我写的,被你抓住了,大不了一死!”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不再以性命为念。

    “很好,像个男人!”安禄山忽然站了起来,“既然是个男人,我就该成全你,让你有一个男人的死法,你说是不是?”

    他说了这话的时候就动了手。

    他的动手很快,快多不可思议,直到几秒钟之后血液一滴滴的自胡车儿身上流下来,所有的将官才看到,胡车儿的耳朵没有了。

    安禄山忽然大叫道:“取碳火来!”

    众人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就听到一声尖叫。

    胡车儿终于尖叫,撕心裂肺一般的尖叫,他不得不尖叫,因为他的颊车穴已经受制,所以,撕下他另外一只耳朵的时候他已经不能控制自己。

    不能控制自己的他,出了本能的尖叫。

    一个人痛都会叫,何况是这样的痛,他不得不叫。

    “哈哈,”安禄山大笑,将一只耳朵放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出哧哧的声音,血沿着他的嘴角流淌下来,打湿了他的金盔,他似乎一点也没有觉得不雅,反而嚼得更起劲了。

    军营里落针可闻。

    没有人敢出声音,但还是有一种声音传递了出来——牙齿打战的声音。

    胡车儿的穴道既已经受制,所以本能的痛苦得打战,许是因为被撕裂的地方分外的寒冷之故,他只好向这敌人示弱。

    军中所有的将领也在刹那间知道了一个事实,绝不能背叛安大帅。

    因为背叛的下场,大家都看到了,只不过,看到的时候,很多的人的胃都在翻腾,翻腾到几乎要疯的地步。

    但他们只有忍,谁都不希望这要命的事情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胡车儿的凄惨在于,他能看见,能听见,能感觉,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被摧残,这是一种恐怖的感觉,也是比要命更要命的感觉。

    这个时候,碳火已经来了,熊熊的火光将大帅行辕映得紫,出一种紫色的光,有一种梦幻一样的色彩。

    一刀挥出,像微风拂过水面。

    胡车儿大腿上的一大片肉没有了,忽然之间就进入了熊熊的火焰之中,刹那之间,焦臭的味道传来,但同时,一种被烧烤的肉的香味,也传进了所有将官的鼻子。

    大嚼,他大嚼,吃完了,叹息:“原来烤熟了之后,味道要好得多!”

    “马上给他包扎!用谁把他泼醒!”

    “是”,兵士立即回答了他的话,但心中都疑惑,这个已经昏死了的家伙,为什么还要浪费药物来包扎他?

    “呵呵,不能让他昏迷了,得让他清醒着,只有这样,才能看出他是不是个真正的英雄,一个不喊痛,不求饶的英雄。”

    “回大帅,他已经咬舌自尽了!”兵士忽然禀报。

    安禄山大怒,挥舞手上金刀,使出了乱披风式。

    顿时,地下是一块块的血肉,完全看不出是人的模样,他已经肢解了他,当着无数将校的面,这个时候,他是一个残暴的人,像魔鬼一样残暴!

    “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这声音也像是来自地狱的修罗出的。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只身到达了范阳,他不能食言,他要替杨玉环杀了这个心腹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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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史思明
    唐朝轻骑而来,头上戴着一顶范阳竹笠,宽大的阴影里,他的眼神异常的郑重。

    刚答应杨玉环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安禄山有多么难对付,可一路行来,越接近范阳,守备越来越是森严,就连骑马都变得困难。

    他这才知道安禄山的军力,果然是厉害,和唐朝内地那些只知道虚报钱粮领取俸禄的官兵简直有天壤之别,一旦接战,可以想象会败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窃听到安禄山近卫兵的一些暗号,杀了一个哨兵,夺取了他的马匹,他才不能顺利的到达这心腹之地。

    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所以他不用轻功。

    他现在的轻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但是用来长途跋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他比谁都明白养精蓄锐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胆子不轻。

    历史上安禄山就是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绝不能掉以轻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万的兵力,在这范阳老巢里杀他,实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加紧操练,老百姓则被征用来担土修墙,供给军队日用,越靠近范阳,气愤越是紧张,检查也越是严格。

    唐朝手上有传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没有遇到阻拦,顺利的来到了范阳。

    好一座大城,映着日光,

    范阳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无限的沧桑感,就连那烧得黑灰色的城墙,也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堪重负。

    历史太沉重了,尤其是来杀这历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这样进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样森严,市肆依旧繁华,各种小贩沿街叫卖,两边商铺林立,阵阵酒肉的香气传来。

    唐朝信步走进了一家附近的酒楼——留白居。

    李白其时虽然健在,但已经大名满天下,传说此楼曾经将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进去,店小二见了他气度不凡,赶紧有人牵马,有人将他引到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打恭作揖的问道:“客官,要什么酒菜?”

    唐朝就从怀中取一出锭金元宝,大约有十两,当啷一声扔在桌上,说道:“拿去存在柜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不用问了。”

    店小二的眼睛顿时直了,平常再阔的人物,也不过抛出十两银子,但这人随手取出的竟是十两黄金,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后,赶紧一迭连声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这区区之物,对唐朝而言,自不算什么,但对这酒楼的伙计,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

    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为的,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这个时候的相貌,脸色白皙如处子,英俊潇洒赛屈原,随便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

    他这是来刺杀的,不是来显摆的。

    有钱能通神,果然不错,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来,都是范阳的名菜。

    唐朝长途赶路,早已经肚饿,拿起筷子,风一样的吃了起来,只觉得油滑可口,甚是满意,心想,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但能有这样的口味,已经是不错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马匹声响,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声势很大,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楼下望去,只见长街尽头驶过来十余骑骏马。

    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而是铁甲马,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也是不凡之物。这十余匹马的度极快,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

    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手长脚长,脸色却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大约在四十岁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

    不旋踵之间,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来了,那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

    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再没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

    “好英俊的年轻人!”

    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忽然长身而起,向唐朝走来。

    唐朝吃惊,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

    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因为他向来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厉。

    为了练成眼刀,他是花了大苦功的,他的武功即使没有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他确信,当今天下,若要比眼睛的实力,他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第一。

    他从来不小看自己,他当然就是后世历史书上浓墨重彩书写的一个人物——史思明。

    就是他,和安禄山一起动了著名的安史之乱,将中国社会带进战乱的深渊,生灵涂炭,社会一时之间倒退数十年。

    唐朝忽然揭下了头上的斗笠,轻轻的一挥,斗笠就像流星一样飞了出去,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一挥的力量,使史思明感觉到恐怖。

    他本已十分的凝重,但见了唐朝的这一掷,还是打从心底里生起一股寒意,他如刀的眼神寸步不离的看着唐朝,眼神中充满惊讶。

    他绝想不到,斗笠之下的这个人,年龄竟是如此的轻,年轻得有点离谱,甚至像是刚刚出生的婴孩,全身透露出一种洁净,一尘不染的气质。

    唐朝一笑:“先生过奖啦,在下只不过是生了副臭皮囊,美丑倒也不放在心上!”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种莹然不动的光芒,看似木讷,但懂得武功的人都知道,这才是最厉害的,反扑归真,和平常人没有两样。

    武功和写文一样,最难的不是天马行空,恣意横行,而是自然。

    孔子曾经说自己年七十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达到了自然,一言一行,皆成规矩,皆成典范,达到别人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峰。

    在史思明的感觉中,他就觉得唐朝是是这样的人。

    一旦明白这一点之后,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怀疑,这人的年龄瞒不了人,可,可他实在是难以索解,这样一个年仅弱冠的年轻人,竟能有惊天动地的武功?

    这不可能,这实在是非常奇怪之事。

    “朋友,在下史思名,有幸相见,幸会!”

    史思明说话倒是很客气,他显然已经看了出来,唐朝用斗笠遮脸就是不欲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竟是问也不问名姓。

    唐朝心中暗叫厉害,这就要称量我的武功。

    握手。

    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礼节,一般情况下,都会因此而掂量一下对方的武功,找到对手武功的深浅。

    史思明虽然是军队上的人,他身后的这十多人也是在军队上的亲兵,但是他现在是以江湖上的礼节和唐朝相会。

    有意思,这人倒是个难缠的人物,唐朝随即在心中定下了应对之法。

    史思明的眼刀,他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就这样一直的盯着自己,就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此人的武功,显然已经到了化境,还真想不到,安禄山的手下,竟然还有这样厉害的人物,放到江湖上,随便也是一方宗主。

    但唐朝丝毫也不怕,因为他可以凭借直觉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还没有到化境的高深处,不过功力显然很深,要是和自己交手,胜率还是很高的。

    也因为这一点,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想不到,范阳还真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别说其他的将领一拥而上,就是这十多个人一起前来围攻我,我就必败无疑。

    像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将史思明身后十余人的武功评价了一下,除了史思明已入化境之外,余人都没有进入,但有七八人却已经到达了明劲的颠峰,另外几人稍微弱些,但相差也不大,一望而知是久经战阵的高手,一旦包围自己,后果堪虑。

    唐朝伸出了手,大方的伸了出去。

    两人的手一接触,忽然弹开。

    准确的说,是史思明忽然放开了唐朝的手——因为他摸到了一块火炭。

    不,是火炭一样的手!

    不知不觉之间,唐朝已经将内力运到手上,刹那之间,手上的温度升高,好似洪炉!

    “好功夫,大伙儿一起吃如何?”

    史思明虽然吃惊,但是随即脸色如常,邀请唐朝吃饭。

    唐朝一笑:“大将军既然邀请,消民岂有推辞之礼,我这桌子上酒菜足备,不如史大将军过来我这里喝如何?”

    史思明吃了这个大亏,极想知道唐朝究竟是什么人,欣然道:“好,那就有劳啦!”

    说着大马金刀的坐下,却转头吩咐身后的十余人:“儿郎们,你们尽管吃!”

    这一喝,这十余人才敢坐下,先前一直都必恭必敬的跟在他的身后。

    唐朝暗暗吃惊,但也不惧,心想,我轻功不错,即使动起手来,要走总还是走得了的,坦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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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宴斗
    史思明的眼神如刀,看去之时有种如实质的感觉,那是武功已达极高境界的表现,唐朝猜测,这人即使没有达到化境,但至少已经到了明劲的高峰。

    他的手宽大,而且干燥有力,全身放松,坐在座位上有如有座小山。

    这是唐朝对史思明的评价。

    他的举动很随意,甚至有点懒散,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人在我凌厉的眼神之下,居然还能行若无事,实在是了不起。

    这是史思明对唐朝的评价,他可是知道,像自己这样的眼神,一般人一旦见了,好多都会被吓破胆,就是武功高手,也会运功抵御,但作用在唐朝身上,却似泥牛入海。

    唐朝举杯,将史思明和自己的杯加满,笑道:“我敬你一杯!”

    史思明接杯不喝,却脸色郑重的道:“思明一生,浪迹天涯,颇也会过英雄豪杰,但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如兄台如此年轻而武功又如此恐怖的人物,还请将大名相告?”

    以他一个威镇天下的大将,在安禄山军中,他也是一人之下,数十万人之上的人物,自是立下过许多骄人的功劳,就光看他身上这种不怒而威的杀气,就知道他是一个掌握实权的人物,并且,就他来酒楼吃一顿馆,居然就带这么多官衔极高的手下,威风可见一斑。

    但他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却是异常的尊敬,甚至有种谦恭的味道在里面,不熟悉他的人一定会以为他是在对上司说话。

    唐朝就随意的看了过去,心中暗暗思忖,看来,他只试探出我武功不错,却还不知道我的底细,这样最好,说道:“在下朝唐,无名小卒,倒叫史大将军见笑了?”

    “朝唐?”史思明冷笑,这分明是假名,这样厉害的高手,不入武林则已,一旦进入江湖,必定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楞之间,立时忆起,这两个字换过来念不是唐朝吗?

    对,唐巢!

    肯定是他,我早听说皇上的驸马身任安西都护的就是二十岁左右的愣头青,武功好得吓人,想必就是这位了。

    当下也不说破,满脸堆欢的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朝少侠人才俊秀,武功更是高得没边,史某早有谒见之心,只是关山遥远,想不到竟在北国巧遇,今天的帐,算是本将军的身上!”

    伺候在边上的店小二赶紧点头哈腰:“是,史大将军!”

    唐朝心想,你身为大将军,四处掠夺财物,原是你的拿手好戏,这点酒菜,自不在话下,当下说道:“那就叨扰了。”

    “请!”史思明也不再客气,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了,却笑道:“朝少侠是一时俊彦,来到这边关侠烈之地,若再是小杯饮酒,倒显不出大丈夫的气概了,店小二,取16个大碗来!”

    唐朝心中冷笑,来了,来了,哼,不过就是喝酒,我倒看他能耍出什么花样。当下不置可否,任店小二去取大碗了,自顾自的挥筷夹菜,将一条鸡腿啃得津津有味。

    很快的,两个店小二将十六个大碗搬上来了,恭敬的放在桌子上。

    就只听史思明哈哈一笑:“既取碗,那就是喝酒了,你们这里有什么酒?”

    店小二一听居然有人拼酒,自是高兴:“本店有窖藏了六十年的剑南春,本来是要向皇上进贡的,不知大帅可嫌弃?”

    史思明就点头道:“那最好,先给我搬十坛来。”

    店小二脸上顿时堆起为难之色:“不瞒大将军,只有六坛了。”

    史思明就挥手道:“也罢,都搬来就是。”

    隔壁几张桌子上的军官早已经点了菜,但却是一个不敢说话,只闷都吃菜,唐朝看得出来,这些军官都在注意这一桌的情况,心中凛然:史思明果然是个能人,光看这些手下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外貌但却一个个战战兢兢,就可看出史思明平时治军有法。

    酒很快的上来了。

    一坛酒就是十斤。

    每一坛酒靠两个汉子抬上来,很尊重。

    十二个人鱼贯而上,有一种壮烈的氛围。

    酒很香,的确是名酒,进贡的酒,塞子还没打开,但已经有氤氲的酒意飘了出来。

    史思明正要话。

    但唐朝却率先说道:“将军既说大碗喝酒方显豪迈,但小子却觉得,大碗喝酒还不显豪迈。”

    史思明的眉毛一挑,但随即哈哈笑道:“朝少侠还有什么好主意?”

    “要碗显累赘,倒不如直接用坛喝酒,这才显得喝酒豪壮!”

    十斤的坛,足足有一个孩子半人高,居然用来直接当酒器喝?

    史思明笑了:“也好,这样更显大丈夫气概,,来!”

    说完这话,他轻轻的一按,一吸,坛子上的泥塞就启了出来。

    所有人都吃惊,张大了口合不拢来,显然,这是一门神奇的武功,隔空控物,那必须是气功已达极高境界之后才能办到的事情。

    不仅这些军官,就是唐朝都吃了一惊,这才知道,史思明的武功,果然已经到了化境,不然的话,全身的内力不能随意的运转,隔空控物,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这些人一拥而上,我走得了吗?唐朝现在想的是这个问题。

    “请!”一坛酒向唐朝飞了过来。

    这酒在空中飞行的度委实慢得出奇,就好象这酒坛子后面有一条线吊着,坛子里的酒一动不动,酒面只微微的现出一丝涟漪。

    唐朝轻轻的接住,就住坛口,喝了一大口:“好酒!”

    史思明这个时候已经启开了第二坛酒的泥塞,见状更是吃惊,我以极强内力掷出酒坛,本以为这年轻人就算是内功不错,身子也会摇晃,但他居然举重若轻的就接了下来,脸上丝毫没有露出惊讶之色,武功果然是高不可测。

    当下也不甘落后,将嘴对准坛口,咕噜咕噜的就喝了下去,酒坛里的酒就如跳动的鱼儿,滴溜溜的唱着歌进了他的肚子。

    一口气,唐朝看得分明,他没有换气。

    就这样将一坛十斤的酒喝入了肚中,面不红,气不喘。

    熟悉剑南春酒的人就知道,这酒极端辛辣,但是余甘满口,不过后劲极强,一不小心就会醉得人事不知。

    唐朝偷眼相瞧,心中十分骇然,本以为自己这一招会吓住对方,但是哪里想到史思明喝了一坛之后,竟然面不改色。

    当下微微一笑,将坛中剩余的酒一口喝尽,如巨象吸水,几个刹那之间,酒已经到了肚中。

    喝下这一坛酒之后,唐朝的肚子微微鼓起,这使唐朝想到了穿越前那楼下那个卖面的老王,就是这样的一副德行。

    史思明哈哈一笑:“看来,一坛酒还不能分出胜负,再来第二坛!”

    唐朝虽然喝得爽快,但因为他自小不喜欢喝酒,现在也不喜欢豪饮,所以酒量其实有限,只是用气功将喝下去的酒都压缩在胃里。但那一股辛辣的酒气,却是将他的眼睛薰得有些目眩。好在他现在的武功,深不可测,功力虽然强大,但都被他的功力压制住。

    他现在已经到了化境,全身的经脉可以自由的输送气劲,所以说到喝酒,立即想到以内力传送之法,倒也不必担心输了这场赌酒。

    见史思明还要开第二坛酒,加紧运功,将足少阳三焦经运行了起来,顿时,酒就循着这处经脉的气劲从自己的脚底涌泉穴处流了出去。

    初还极小,但渐渐的就如一条小溪,将刚才喝的十来斤酒全部从脚底逼了出来。

    他刚才本来还头脑有些涨,不胜辛辣的酒味,但这一将酒逼出,竟是立即又得神采奕奕。

    唐朝逼出的酒沿着自己的鞋子,经过地板的边缘,流到了楼下,自是神不知鬼不觉,这样一来,他的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

    又加上他现在的袍子,下摆宽大,将流经处地点全部遮蔽,以史思明的精明,还是没有现真相。

    这个时候,使思明已经喝下了第二坛,眼中金星直冒,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店小二果然没有胡说,这酒果是地道的剑南春,不然的话,酒力不会如此强大。

    他虽然也会经脉运行之法,但是由于经脉不如唐朝的粗大,贮存真气是行的,但是要用来输送酒水,却是万万不能,况且,他也没有学过经脉送酒之,只好以本身实力相拼搏。

    这个时候他已经鼓勇将第二坛喝完,只见唐朝拿了酒坛,又像上次一样,轻飘飘的喝了下了,而且喝下去之后没有一点难过的表情。

    恐怖!

    多么恐怖的酒量!

    史思明立即伸手,既然第二轮还没有决出胜负,那么只好进行第三轮比酒了,但他刚伸出去的手被唐朝的手抓住。

    这是温暖,柔和,有力,有点像处子的手,要不是很大的话。

    “朝少侠,你这是何意?”

    唐朝就哈哈一笑:“兄台请看地下!”

    史思明一看地下酒水流经的地方,立即明白了一件事,这人的武功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高,居然能够将酒从脚底逼出,肯定是化境层次中的高手,看来,安大帅的情报不错,这人就是来刺杀大帅的,幸好,被我先见到了,不然的话,以这人惊人的武功,突袭之下,大帅真给他杀了也说不定!

    哼,此人武功极高,只可智取,不可力敌,也在刹那之间,这枭雄式的人物定下了擒拿唐朝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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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玄铁重剑
    史思明心中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震惊,他本来一直是冷眉冷眼的一个人,他能在西北军中一直保持着安大帅一人之下最大的威望,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强,还在于他是个善于利用权术的人,他此时的心中,已经必须要置唐朝于死地了。

    但他笑得无比的欢,笑的时候,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远行一年回来去看到自己娇妻的男人,有些动情的味道。

    谁也想不到,他送出去的下一坛酒,竟已经在将酒拿过去的一刹那之间,被他在酒里做了手脚。

    在酒里做文章,岂非比用真功夫将这小子擒下好得多,他相信,善于用智,要比一个莽夫好得多,况且,眼前的这人,居然能将酒从经脉之中逼出来,武功很可能还在自己之上。

    他虽然天赋异禀,但是毕竟也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人的地步,他知道中原有著名的北铁南乞,唐朝武林的泰山北斗。

    他也见识过高仙芝的枪术,我听说过牛仙客的刀法,也多听闻牛僧孺的板刀,还有李白的轻功,当然还有这段时间窜起最快的绝世好手唐朝。

    面前的这个人,按照年纪特征来看,多半就是那个武功厉害之极的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剑南节度,现在统领十万大军的唐大帅了。

    看来,上面的消息没有错,唐朝果然是回到朝廷了,而且似乎是受了杨国忠这小子的拨弄,要孤身到范阳来刺杀安大帅。

    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安禄山和他都是冷笑,唐朝武功高强,但更可怕的是,此子智慧群,又怎么会愚蠢到自投罗网,来搞暗杀这样的事情。

    一个没有成名的人物,或许会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促成自己利益的形成,但是一个业已成名的人物,又是手握兵权的大帅,谁会冒险用这样的方式去杀政敌?

    就是再愚蠢,也知道这是极端危险的,并且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利益。

    但是想不到传闻居然是真的,这人竟然真的来了。

    他刚才一旦猜到唐朝的身份之后,就是在用喝酒这件事情来查探唐朝是否还有同党,对付这样区区一人,纵然有通天的武功,他自信都对付得了,但是他害怕的是唐朝还带了大批的手下。

    他对唐朝这段时间来的事情了解得也不少,知道他屡挫强敌,手下更有舍瓦这样的豪杰,要是一起带到范阳来,倒是不适合在这里动手了。

    史思明一声,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所以隐忍不,而是在观察。

    但现在看来,这小子恐怕真的是狂妄到了家,竟然敢孤身一人深入范阳,想必,所依仗的,就是他这身深不可测的武功?

    史思明内功深湛,区区两坛酒,自是在他承受范围之内,况且他也没有修炼经脉搬运之法,可以将喝下的酒像唐朝这样逼出体外,他刚才那种似乎酒醉的模样,完全是骗唐朝的。

    他就是要唐朝对他掉以轻心,这样的话,他的手段才能够得逞。

    看自己恐怖的功夫,这史思明是怎么搞的,居然还请我喝酒?

    唐朝内心冷笑:这人一看就是个精明无比之人,不会看不出他不是自己的对手?

    我这样喝酒,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他居然也有取胜之道?

    莫非,他也会我这门功夫?

    想到这里的时候,豪气顿生,难得在北国遇到这样的英雄豪杰,他既没有认输,倒是必须得分个高下了。

    于是接过他递过来的酒坛子,拍开你封,将口对着酒坛子,咕嘟咕嘟的喝了两口。

    记住,仅仅是两口,然后,唐朝奇怪的看了史思明一眼。

    唐朝心中立即生起警惕,这酒味道和先前虽然没有变化,但是以他现在对身体的感悟,还是感觉出了这酒和先前有微微的不同。

    只要感觉到这一点就足够了,因为这极可能说明,史思明绝不像他的外表这样看起来光明磊落,也许他是在酒中做了手脚。

    但使史思明欣喜的是,唐朝一顿之后,还是将坛中的酒喝了下去,居然喝得涓滴不剩。

    哈哈,唐朝笑了起来。

    这一次,看来又是不分胜负的结果了。

    但出乎唐朝意料的,史思明却不继续喝酒,看他喝完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喝道:“所有人听令,给我封锁这家酒楼,还有,飞行营,立即派人到大营调飞虎兵,来增援!”

    这几句话,他说得很快,但是清楚明白,显然是长期号施令的人。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转过身来,守住唐朝的正面,似乎害怕他逃走,双臂似无意的一拳,一个巨大的拳诀就施展了出来,方圆一丈之内,休想有一只蚂蚁能逃得过他的掌握。

    “嘿嘿,到这个时候,唐兄弟,你也就不用隐瞒了?”

    唐朝就在他号施令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后悔,我忒也托大,明知道他在酒中做了手脚,为什么要喝他的酒?

    但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他正全力运功,要将身上的酒逼出来。

    突然之间,他感觉腹痛——猜得不错,他果然在酒中下了剧毒。

    不错,史思明是在酒中下了毒,而且下的是剧毒,一种叫断肠散的毒药,人一旦服用,立即就会腹痛如搅,再也不能动用功力,一旦动用,则有可能真的断肠而死,而且毒性一旦作,一盏茶的时间内必死无疑。

    不过,唐朝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这使史思明心中产生了怀疑,难道刚才这小子看穿了我的计谋,将酒逼在胃中,并没有吞咽下去?

    所以,他要试探对方,先用语言挤兑。

    唐朝忽然之间一笑:“不错,我正是唐朝,史大将军,你够威风的,也够阴险的,你倒是长了一张善于欺骗人的脸。”

    唐朝说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痛苦的模样,神色自若,似乎是在龙潭虎穴之中也不皱一皱眉头的角色。并且,他似乎也不着急逃走,他似乎是有恃无恐。

    好狂妄的的年轻人,史思明决定不再等,所以他抽出了他的剑。

    他手上的剑是一把四方的剑,有点大,颜色也很难看,黑黝黝的一点也不显眼。

    但剑一刺出时的风声,却使唐朝吃惊。

    乌拉的一声响亮,似乎是一剑将一大片布帛给切割开来,传进人的耳膜里,却使人分外的难过。

    玄铁重剑,唐朝刹那之间想到《神雕侠侣》里面杨过的剑,他本以为,这样的剑,只会存在于想象的书中,毕竟,寒铁产自海中极深之处的地底,光是打捞就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玄铁坚硬无比,比得上金刚石,锻造的时候也是艰难无比。

    这史料思明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样的宝剑,武功平白的增长了一倍啊!

    要知道,宝刀宝剑,对一般的武林人来说,不是福是祸,但对于史思明这样的武道强者而言,却是巨大的臂助,一旦拥有了此剑,可说是强横无边,武功比他高得多的人也必败在他手下。

    这样的利器,只需要拿在手中随手乱挥,也就没有谁敢硬接。

    一招之间就会占得先机。

    以史思明这样的高手,占得先机之后,天下还有谁能扳得过来?

    但对唐朝这个厉害到了极点的高手,他还是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因此他才用毒酒暗算,然后四面包围,他手上有玄铁重剑这样的宝物,战胜唐朝当在情理之中,但绝顶的高手,轻功也是厉害无比,他要生擒此人,将他亲自押上长安,这样才能揭穿杨国忠的阴谋。

    毕竟,他们虽然早在筹划谋反,但是毕竟还没有正式起兵反唐,所以抓住了唐朝,就可以堵塞不少人的嘴,使朝廷中的官员认为,是杨国忠容不下安禄山,是两个实权人物的争斗,性质就完全的变了,那样的话,自然为他们策划谋反赢得了时间。

    唐朝的身形忽然在刹那间消失。

    对,就是凭空消失了。

    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忽然消失,这真的能吗?

    回答是,能的,只要你的度够快。

    而要你的度够快,就必须要有强横的内力,当然,绝顶的轻功技巧也是至关重要的。

    唐朝本中了毒,但就算再毒的剧毒,也已经毒不死他了,他经脉已经彻底打通,拥有了内视的能力,一旦察觉身上有什么损伤,立即修补。

    其实,人身体之中有不少细微的损伤,一旦长期不修补,就会成为大的伤害。断肠散虽毒,但也仅仅只有一点点进入了他的经脉,他一旦现不对,立即运功逼住毒酒不再进入胃中,趁在说话的时候,将进入身体的毒刹那之间逼了出来,然后,他就等,等着史思明出手。

    他果然出手,而且手上居然有可以称为天下第一的玄铁剑。

    史思明的武功,纵然已经入化,但是绝不能称为天下第一,可他手上一旦有这玄铁剑,他就是天下第一了。

    面对天下第一剑的时候,他不退。

    他好象喜欢死在这一剑下!

    唐朝似乎必死在这一剑下,因为剑尖已经距离他的眉心只有半米的距离。

    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这样的距离内躲过化境高手的一击。

    史思明本来还有点紧张,但他终于还是露出了一丝微笑——武功盖世的唐朝,传说击败过李隆基的唐朝,居然就这样死在自己的手上,他不能不得意。

    噗噗!

    就在这个时候,就在史思明以为自己即将得手的时候,一股强大的酒剑射了出来,正射在这快击来的一剑上。

    换了用任何兵器,都不能接下这一无坚不摧的一剑,但是用酒,用水却可以。

    水,看似柔弱,但是却能挡住强大的攻击!

    这酒剑上蕴涵着唐朝毕生的功力,可说是强悍之极,不仅阻挡住了这一剑的攻势,也使史思明手上受上,毕竟,有不少的酒已经射在他握剑的手上。

    以这个时候唐朝的内力之凌厉,即使用酒射出的剑也和真真剑差别不大,要不是史思明明劲早已经到达颠峰,就有可能死在这一口酒剑之下。

    但这样一来,他把持的玄铁重剑却再也拿捏不住,被唐朝施展擒拿手,霹手就夺了过去。

    他一直在等这个机会,等待将这绝世的宝剑据为己有,当看到这威力奇大的剑之后。

    他本想一走了之的,但是看见这宝物的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结果,施展暗算的人反被唐朝暗算。

    这个时候,无数的飞虎兵已经将这酒楼包围,但唐朝却不害怕,挥舞玄铁重剑,堂堂正正的杀了下去,挡者立死,无论什么兵器,碰到他的剑无不立断,**自然也保不住。

    杀了数十人之后,源源不断的高手才到来。

    唐朝长啸一声,也不想多所杀伤,施展轻身功夫,从一层层的刀枪剑戟上借力踏出,居然就这样高来高去,跃入酒楼后面的荒野,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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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发动政变
    唐朝离开的时候,背心忽然涌起种炸感,感觉到了强大的压迫,所以他快步而去。以他此时轻功,一旦让他越掠出去,天下间几乎已经没有人能追上他。

    除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中原武林之中轻功赫赫有名的华明庆。

    这人的轻功好,只是因为他的天赋好,天生就是瘸子。自从他的腿被铁慕容废掉一只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这一辈子已经是毁了,因为在弱肉强食的江湖中,一条腿被废了,就等于是不能施展武功了。

    即使能够施展武功,但是也必定大打折扣,即使再强的武功,也已经失去了意义,战力至少会减轻七成。

    可是华明清不,自从他的腿断之后,他身残志坚,居然靠着他过人的天赋与智慧,练成了绝不定自己反会受到暗算,那就不值得了。

    每一次,见安禄山的时候,他心中都会升起这样的感受,可每次都压抑住了,他的确是个冷静的人,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

    安禄山的脸上堆起微笑,使得他看起来像圆鼓鼓的冬瓜一只,非常会欺骗人。

    “思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是,唐朝已经进入范阳,企图刺杀大帅,还请多加小心!”

    “奇怪,他不是带兵到剑南守卫西南吗,怎么能抽出身来范阳?况且,以他这样的身手,水能差得动他?你真的确定是他?”

    “我也是奇怪,但我在酒楼上和他见面,套问出了他的来历,本想施计将他擒下,交给大帅落,但此人武功诡异莫测,居然在我重重包围之下,夺了我的玄铁剑,然后从容离去,华明庆本可以截住他。但是来迟一步,给他走脱了,特来通知大帅,要小心一点。”

    安禄山本是无所谓的样子,但一听了这话,冬瓜一样的脸上显现出巨大的恐惧:“这怎么可能?世间居然有能将你手上宝剑夺走的人物?”

    史思明的武功,他是清楚的,自己也没有胜他的把握,但想不到居然被人将剑6夺取。

    但史思明接下来的话使他放心了不少:“我是中了他的暗算,要不是这样,我和他之间,谁胜谁败可还难说得很。”

    夺取史思明的剑的人,居然是这段时间以来声名遍播天下的唐朝。这样的人,武功已到顶儿尖儿的层次,谁还能指挥得动?

    以他的判断,顿时知道了一件事:看来朝廷是有警觉了。

    要派出这样的人,不是带兵,而是刺杀,那极有可能,就是李隆基已经在怀疑自己了。

    此时不动叛乱,恐怕以后就不可能反动叛乱了!

    他在朝中广布眼线,可是也知道,杨国忠这小子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看来,是该动的时候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历史生了改变,他知道,就算皇上还听信自己的话,但是杨国忠绝不会放过自己的,到时候,自己还是得死在这家伙的手里。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杀上长安,将这臭小子杀了,乘机将李老儿儿的宝座拿来坐坐。

    唐朝的武功,天下知名,不仅当日在岭南显威,更在安西都护任上屡挫强敌,即使当时以安禄山这样的人,也以为当时唐朝是完了,不死在马贼之手,就会死在突厥手里,但哪里想到这小子居然能够凭借手中强大的财力拉拢契丹,更使得黄蜂山的马贼归降了他,最后居然还从中原借到了兵,将强大的突厥大帅旭烈升击退。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在心中将唐朝当成了强大的对手,在西北,可是自己很大的威胁,于是他想尽办法在皇上面前说唐朝的坏话,这才将之调用到西南。不管怎样说,这样厉害的人物,能够不和他交手,还是不和他交手的好,不然的话,胜负难料。

    他手上有数十万大军,早就想动叛乱,只是因为唐朝在西北当安西都护的缘故,迟迟不动,但现在唐朝一入剑南,他可说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随时都有可能动。

    这个时候,听到史思明的报告,终于使他下了决心。

    “今天,今夜,我们就动政变!”安禄山静静的说出这句话,史思明也吃了一惊。

    他料到兵就在近日之间,但想不到竟在今日,就在唐朝到范阳来杀他的今日。

    “是。末将只听大帅号令!”史思明忽然腰杆一挺,像一只标枪。

    “哼,唐朝真是愚蠢,我身边高手无数,他要是带兵前来,我倒还有三分忌惮,但现在,他焉能靠近我身,传令下去,今夜子时,杀了高雄新、刘张地,以这两人的人头,作为祭旗之物!”

    “是,大帅,可……可唐朝的事情?”

    “不用管他,他武功再高也不能丝毫威胁本帅,到时候,只要他敢来行刺,我倒不介意先杀了他作为祭物,下去传令!”

    ‘是,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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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悬赏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冬天,腊月望日,安禄山终于按捺不住性子,提前动了政变.

    从根本上来说,这是李隆基宠幸李林甫杨国忠这些人的后果,外戚专权,国家混乱,他自己却纵情声色,各种矛盾激化,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就是,李隆基太过自信,以为自己武功当世无敌,所以将绝大部分的军队都调到边疆,内地兵力空虚.

    安禄山虽是胡人,但是他聪明机变,早已经在无数次的于李隆基对话的过程之将唐朝的虚实摸了个清楚,在唐朝前来范阳刺杀他的情况,终于将他激怒.

    他还以为,这是李隆基暗派人来铲除他,毕竟,唐朝是李隆基的驸马,派唐朝前来刺杀他就等于是提前的宣战.其实,他的猜想完全错误,李隆基久已想将唐朝削职,不予重用,只是想不到唐朝居然通过了他的所有考验.

    直到这次将唐朝任命为剑南副节度,也是因为朝廷之实在没有合用之将,这才将他派到四川.

    当天夜晚,范阳节度使行辕之信马奔腾,无数的命令从这里传出,将平卢卢龙以及范阳三大军真的人马调集到一起,还特意派了人在辕门前竖立一面旗帜:“有提供线索或捉拿到刺客唐巢者,线人获赏5ooo两,捉拿者赏银5oo万两。”

    同时,史思明还在范阳城内四处张挂唐朝的画像,将悬赏公布于东西城门。

    唐朝夺了玄铁重剑之后,腾身而去,找了一处绝密的山谷,将体内剧毒逼出。

    断肠散的药力霸道无比,他虽然喝下毒酒之前先就屏住呼吸和肠胃功能,但还是有不少酒渍散落入胃谷,被他运起玄功,一一的逼出体外……

    以他此时功夫,已达化境初境,加上身上强横的经脉,内视之下,已经能够将任何剧毒逼出体外。

    毒液一滴滴的自他指尖流出,逼出剧毒,仅仅花费了他不足一盏茶的功夫。

    他忽然长啸一声,身上余毒尽去,猛的向三丈开外一直在窥视自己的一头老虎出隔空一掌。

    他此时的掌力,已经能够纵控真气,渐渐达到百步神拳的境界,方圆三丈之内飞花摘叶俱可伤人。

    那头猛虎本是山一头虎之王,成了精的角色,感觉到唐朝身上散出恐怖的气息,只是窥视在侧,暗等待机会下手,想不到唐朝早已经现了他,而且居然相距如此之遥还出掌力攻击。

    见唐朝的掌力袭来,这山之王一扑一闪一腾,居然迎着掌力向唐朝扑来,要将之杀死,但它忽然之间一声尖叫,砰的一声倒下,在地下翻腾良久,不旋踵居然死了。

    唐朝也是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掌力已经到了这般不可思议的境地。

    但他随即知道,绝不是自己的掌力强横到隔三丈就可以杀虎的地步,而是掌上残留的剧毒尽数击入了老虎身体,这才杀了此虎。

    唐朝将身上原来的剑取出,轻轻一弹,断为七截,将玄铁重剑装进剑鞘,心忽然升起一种安宁的感觉。

    这是一种绝无畏惧的安宁,这个时候,他清楚的知道,一剑在手,天下之间几乎已无抗手,突然之间,在极端的安宁之,他感觉到孤独。

    史思明,倒是一个真正的人物,不知道安禄山这人到底有什么厉害,居然能使如此厉害的人物甘心为之所用。想到这里,唐朝就轻飘飘的跃了出去,一掠四丈。

    他的确很想见见这位安大帅,这位统领边关数十万大军的人物。

    酒家。

    唐朝掠入了一处酒家。

    以他现在的能力,可以十余日不进食依然龙精虎猛,但是想到史思明已经如此厉害,再加上安禄山以及他手下的无数骁将,对付起来恐怕要困难得多,所以他必须将体力补充到极端充沛的境地。

    “客官,想吃点什么?”

    “你这客店之有多少肉?”

    唐朝淡淡的问道。

    “有今日刚杀的一头壮牛。”

    唐朝本来担心的脸上忽然露出满意:“那很好,将这头牛都给我烹煮好然后端上来!”

    这店铺是范阳北门上最大的一家酒楼,店小二早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但如今日这般要吃一头全牛的人物还是次,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客……客官,您要一头牛,是你自己一个人吃吗?”他忽然口吃起来。

    唐朝哂然一笑,从身上丢出一块拳头大的金元宝,足够五十两:“一头牛用不了这金子的百分之一,只要你把味道农得上好,其余的就赏了你!”

    “啊……”店小二颤抖的抱住金元宝,一时之间高兴得傻了,楞了半晌这才疯狂的冲了进去。

    这锭金元宝,就是将这处店面买下也差不多了,这戴着破旧范阳竹笠的年青人居然随手就用了,他的确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浩阔的人。

    当然,他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肚量大的人。

    但接下来,这店小二就见证了唐朝惊人的食量。

    饭菜和牛肉流水也似的端上桌来,唐朝居然随到随吃,吃的度居然和上菜的度一样,用飞卷残云来形容分毫也不过分。使这店小二吃惊得口都合不拢来的事情是——这小子的胃怎么好像是没有尽头?

    上百斤的吃食进入这小子的胃里,他居然没有被涨死,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

    他却不知道,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肠胃的功能已经强化到惊人的地步,可以飞快的消化食物,这也就是唐朝看起来食量无穷无尽的原因。

    而且,武功达到唐朝如此境地的人,肠胃的柔韧度也已经达到了一种惊人的程度,数百斤的食物填进肚子,也只是微微的鼓胀,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这其间,他也不过就是如厕了两次,待到店小二用颤抖的声音对唐朝说道:“客官,一头牛已经吃完了,还……还要吗?”

    这个时候,这店小二的眼睛已经绿了,他已经将自己这一辈子的惊讶都用完了。

    “好,饭菜就到这里,来些酒水也就差强人意了。”

    于是,酒上。

    店小二给唐朝斟了三十六碗青花大碗装的酒,唐朝终于站了起来,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正是安禄山动政变的第一日,微笑道:“难道,安大帅这么沉不住气?“

    因为,这个时候,唐朝已经用他过人的耳力,听到了无数军马奔驰的声音。

    唐朝到了街上,四处走动,想要找一处客栈容身,再怎么说,此时安禄山,也不能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杀进他的行辕,毕竟,安军的实力雄厚,手下高手无数,一旦被包围,陨落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而且,他自己就是大军的统帅,一些阵法运用起来,却能化腐朽为神奇,成百上千战力一般的兵丁,只要运用得当,也是相当恐怖的,他熟读兵当初霸王项羽就是被困在“十面埋伏”之下。

    也就在此时,他看到了悬赏捉拿他的告示。

    他当下冷笑起来,安禄山果然已经起兵反唐,而且还悬赏捉拿我,哼,他以为,用这一招,我就会不战而退。

    想到这里,唐朝胸豪气顿生,此贼也算是厉害之极的了,但我唐朝不远万里来刺杀,岂会毫无寸功而去?

    当下,唐朝将头上破旧的范阳竹笠一挥,露出面目,顿时引起了无数人的注意。

    以他此时武功,已经将全身呼吸、排泄、循环、消化系统全部调节到极端恐怖的地步,身上皮肤晶莹如处子的大腿,眼神清澈明亮,一举一动之间透露出一种绝顶的风流。

    这样的一种气质,要说不惊世骇俗,那简直是骗人,就更不用说他腰上还挂着一柄形式古雅的长剑,剑未出鞘,但一股冷森森的剑气还是在刹那之间就弥漫了整个一个街道。

    所以安禄山很快得到了消息,唐朝居然还未退去。

    因之他亲身赶来,身上佩戴日月金刀,乃是契丹的前领献给他的宝物,其锋利程度据说和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在伯仲之间,乃是他的标志性武器。

    他身边当然还有史思明,他可一刻也没能忘了自己被夺取的剑。

    本来还热闹的街道,但是现在忽然静悄悄,就只有唐朝白衣如雪,站在街心,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上了门,免得遭受池鱼之殃。昨天唐朝和史思明在酒楼上争斗,连杀数十人的事情,已经瘟疫一般的传遍了范阳的大街小巷。

    出乎意料的,唐朝现,安禄山居然只带了数十个随从,而且凭借他的感觉,安大帅居然没有派兵包围他。

    武功达到至高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虽然只是一个神话,一种传说,但是就现在的唐朝而言,是可以冲击这一关的,到时候,天下间事都在自己的算,可以达到无人可以侵害的程度。

    很胖,这是一个很胖的男人,他的坐骑也奇怪,居然是一匹没有毛的马。这匹马的身上,所有的毛都被剪得干干净净,日月金刀虽然并没有出鞘,但唐朝还是在百丈之外就感觉到了凛冽的杀意。

    冬意还未十足,但唐朝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了严寒逼人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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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擒王
    唐朝抽出了长剑,重达九十九斤的长剑,以手抱刀,神色之有一种淡然,看着安禄山的人马飞扑过来,却忽然闭上的眼睛.

    怎么回事?

    来的人是西北数十万军队统帅安禄山,以及他座下最厉害的飞虎兵,向以彪悍勇武著称,曾经击败过回鹘与契丹的精兵,熟悉各种阵势.

    别说是区区一人被包围,就算是一支军队被包围了,下场也是勘忧,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纹丝不动,神色之间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淡然.

    一个人面对千军万马的冲击,居然淡然处之,甚至视如无物,不是极端的无知,大概就是极端的自信了.

    安禄山看着数十丈前面这个抱剑而立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心忽然升起一种寒意。尽管,他的身后仍然有无数的兵马,而且除了随身的飞虎营之外,还有飞熊、飞豹、飞龙、飞马四营精兵正在赶来的途。

    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在千军万马面前,岿然不动,仿佛一尊亘古以来就屹立不动的化石,而且还闭上了眼睛,似乎沉浸在无尽的遐想之。

    这就是王者的气势,使得想将唐朝乱刀分尸的安大帅忽然改了主意——他实在不想有这样的一个敌人。

    于是,他挥手,约束住手下的围攻,在距离唐朝五十步的距离之时。

    史思明本来想立即动手,杀了唐朝,夺回自己的宝剑,以雪耻辱,但他一看安大帅的脸色,肥胖的脸上全是兴奋,立即打消了在这个时候进言的准备。

    他知道,一旦安大帅呈现出这样的脸色,那就表明,他想要施展他的“皮球功”了,这个时候,他的性情狂暴,难以测度,还是不要旁生枝节的好。

    “唐朝!”安禄山大叫一声,仿佛天上的一个焦雷炸响在你的耳边。

    唐朝终于张开了眼睛,看着安禄山,眼光之终于也露出一丝惊讶之色,但却没有回答,只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就这样算是向这位名震天下的大帅打了招呼,倨傲得一塌糊涂。

    要知道,及时李隆基在金銮殿上召见他,都是“爱卿爱卿”的叫个不停,哪里是这般对待。

    日月双刀,刷拉的一声,两刀出鞘的时候,居然只出清脆的一响,声如龙吟,远远的传了出去。

    唐朝微笑了起来,手的刀忽然垂地,说话了:“安大帅,难道,你要和本座刀剑上分个高下?”

    说这话的时候,唐朝言语的轻蔑之意很浓。

    安禄山还未说话,史思明已经大怒道:“唐朝小儿,你不过是靠着下身那话儿厉害,尚了公主,不然哪里轮得到你带兵,见了我家安陛下,怎么还不拜,反倒口出狂言?”

    说着,将座下马打了一鞭,泼辣辣的冲出,他手上的兵器,是战阵之非常凶悍的狼牙棒,不下于百斤,正是玄铁重剑的克星。

    玄铁剑虽然沉重,但是因为玄铁的密度太大,所以九十九斤的剑反而没有多大,只比寻常铁剑大了一线,即使锋利无匹,但以之在战阵之相持,却是大大不便。

    唐朝心立即闪过一丝赞赏的神色,这小子的确是个人才,不过也无妨,趁安军大队人马还未聚集的时候,杀得安军几明将领,也好回京向杨玉环交代了。

    毕竟,大丈夫行事,一诺千金,即使杀不了安禄山,但要是知道安禄山起兵就狼狈逃归,却也显得自己前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太过脓包。

    怎么也得做点什么,这就是他为什么不急着离去的原因。

    当然,以唐朝之聪明,还是想提前离开的,至少,可以给李隆基报信,讨一个功劳,但一看到悬赏5ooo万两白银捉拿自己的悬赏,却使唐朝停留了下来。

    倒不是因为这悬赏太过骇人听闻,而是唐朝从这张悬赏令之看出了安禄山这个人的不同寻常。

    第一,高得离谱,就算是要当今李隆基的人头,这个数目恐怕也差不多了,熟悉唐朝内政的人都知道,这大概相当于唐朝全部一年的财政盈余。

    第二,既然高得离谱,那就是说安大帅将自己看得太重,也许在安大帅的心,把自己看得和李隆基一样重要。而自己,虽然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但毕竟也只是个剑南节度副使,算不得什么大官,不像以前黄门侍郎同书门下平章事当假宰相的风光。

    第三,出这么高的悬赏,也很明显的说明了安禄山对自己的畏惧,是希望借这张告示就将自己吓走,不再威胁他。安俸山的武功是不错,但也许他自己也知道,他的武功和唐朝相比,也许还有一断不可逾越的距离。而他现在刚刚动政变,要经手的事情多如牛毛,颇不想惹上唐朝这样的大敌。

    唐朝的轻功,早已经天下知名,和华明庆这些成了传奇的人物都可以相提并论,而且他也知道,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已被他夺取,即使有千军万马,恐怕也难以留住这样的绝世高手。

    而且,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暗算也非常的困难,上次史思明在酒馆之的暗算可算是天衣无缝,但终究还是被现,反被唐朝暗算了。

    当此之时,用这样一张空洞的悬赏告示将唐朝这样的强敌吓走,是他的高明之着。

    不过他现在实在有点想不到的就是,这人居然悍不畏死,竟然孤身一人就敢和自己的大军放对,他知道唐朝开国时代的罗成厉害无比,曾经以一人之力封锁玄武门,但那毕竟是传说,他想不到唐朝想创造这样一个传说。

    “思明,且住!”

    史思明就要下手,而且指挥手下布成了阵势,安禄山忽然制止了他。

    他据说是最厉害的“皮球”功还没有使出,日月金刀也收入了鞘,脸上忽然露出微笑,真诚得使人觉得是一个宵小之辈在向你献媚一般。

    “驸马爷,不说别的,就看你这份气势,到我这里来,我让你做天下兵马副元帅!”

    他身后的人听了这话,一片哗然,显然,这些人都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心腹,也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却给唐朝得到了,不少人羡慕和不平那是肯定的。

    安禄山灯笼一样的眼睛横扫过去,一切骚动皆平:“诸君有所不知,唐朝驸马是当今天下武功最厉害的人物,而且手握十万精兵,有他的到来,李隆基就如庙里的泥菩萨,哗啦一声就会化为飞灰,只有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个职位才能招揽得到他。”

    唐朝的眼里射出赞许的光:“不错,很不错!”

    这句话似乎和安禄山的话毫无关系,甚至有点耍弄安大帅的意思。安禄山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身后诸将皆有怒意。

    可安禄山的神态更加恭谨:“驸马爷,我不懂你的意,请指教?”

    唐朝的眼再次的射出赞许的神色:“我说的‘不错’的意思,那是在称赞你,你的确是一个使人畏惧的对手,也许,历史没有记错,李隆基就是被你这样的人推翻的,因为,你不是一个莽夫,相反,你武功不错,却还聪明机变到了令人畏惧的地步,我知道,刺杀你很困难,但我终究还不相信传闻,想要看一看你,当年是怎样让李林甫这样的人都相信了你的,现在我知道了,你很善于伪装。”

    安禄山脸上显现出肃然的神色:“不错,本皇的确如你所说,本来,我是真心招揽你的,但现在看来,你是来刺探我虚实的,我可以预见到,李隆基不是我的对手,任何一位唐将,包括高仙芝、牛仙客,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才是我唯一的对手,你想想,今日今时,我会让你活着离开吗?”

    说万这句话,他做了一个奇异的举动,将手的日月金刀分别脱手,掷向了两个人,一是史思明,一是田承嗣。

    田承嗣的武功,即使不如史思明,但也是高得恐怖,至于他以后如何威震天下,这里且不多说,他的确是安军之武功仅此于史思明的人。

    安禄山在这番对话之已经知道,招揽唐朝,已经是绝无可能,而且,玄铁重剑的威力,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自己身上的两口宝刀,极少有利器能与之颉颃。

    “不用了,耍这些心计都没有用的!”就在唐朝说这话的时候,千百支利箭都举了起来,而且,四面八方都被包围,武术的箭头都对准了唐朝。

    “哈哈哈哈!”安俸山刚笑到第四声,他感觉到了唐朝的进攻。

    在无穷无尽的箭下,并且都是上了药的箭下,唐朝居然不退反进,扑向安禄山。

    安禄山早料到了这一招,将手里的金刀分给手下武功最高的两人,就是防止唐朝在绝望的情况之下使出擒贼擒王的伎俩,除了日月金刀,没有什么兵器能抵挡得住玄铁重剑。

    “当当”两声大响,仿佛天地被砍开了一个缺口,唐朝进攻了,而且在进攻的时候将手上的剑作为刀分别和史思明和田承嗣交了一招。

    这两人在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因为交手的一刹那,玄铁剑上传来一股沛莫能驭的大力,分别震伤了他们的经脉。

    这两击,是唐朝毕生功力之所聚。

    “我说过,没有用的!”

    唐朝手上的剑,不知道何时,已经架在安禄山的脖子上。

    在这之前,有十七名贴身死士或以兵器,或以身体阻挡唐朝的进攻,但都没有对唐朝的路线构成任何有实质的威胁,玄铁重剑所划过之地,断落的兵器,断手,断脚。

    鲜血在刹那之间染红了唐朝的白衣,沿着安禄山的脖子,一滴滴的惊艳的落下。

    此时,威震西北边疆的安大帅,已经被唐朝抓下了那匹全身无毛的极品宝马。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皮球功
    寒冷,刺骨的寒冷!

    就在唐朝将剑架在安禄山的脖子上,以为自己已经控制住局势的时候,彻骨的寒意袭来,他感觉到身后传来强烈的威胁.

    一个化境高手的感觉很难出错,这一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身后来的这个人,是华明庆.

    他风一样的向唐朝迫近,轻如无物,手上的镔铁拐杖奇异的运动,使得他的身子看上去就像是一条高前行的蛇,尤其是他一身青衣,看上去就更像一只水蛇了.

    威胁不是来自他的手上,而是来自他的身上.

    唐朝的背心再次传来那种熟悉的炸感,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人身上的某种东西,是自己无法抵挡的.

    确然,华明庆的身上,怀揣着突火枪,威力巨大。

    这就是为什么唐朝两次感应到有巨大危险迫近自己的原因。

    所以就在瞬息之间,唐朝手指拉下,点了安禄山浑身十八处大穴,然后,他的心安定了不少,暗觉侥幸,要不是安禄山太过托大,自己擒住他,未必会有如此容易。

    而且,就在自己抢进安禄山身边的时候,已经受了伤。

    虽然是轻伤,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安军之,除了史思明和田承嗣,还有其他的高手,这个时候,他就在盯着一个大胡子的年男人,面色焦黄,似乎得了最严重的肝炎,刚才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之间,虽然自己削断了他的兵刃,但是却冷不防着了他一掌。

    以唐朝现在身体的强横,即使寻常刀剑砍在身上,也是丝毫无损,但这人的掌力却使唐朝吃了亏,可见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即使没有到达暗劲,但也肯定到了明劲的巅峰。

    看到唐朝的眼睛看向自己,这人脸上满是紧张之色:“在下蔡希德,还请指教?”

    话虽然说得硬朗,但是说话之间,他已经接连退出八步,防止唐朝爆起将他击杀。

    唐朝叹息一声,他本来的确有这意思,想不到这人居然先行料到,这个时候,他已经感觉到背后如芒刺在背,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个最恐怖的高手,来到了他的身后。

    豁然一闪,唐朝抓住安禄山的脖子,将他犹如一只小鸡一般的藏在自己身前,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面色惨绿的男人。

    这是一个像蛇一般的男人,一眼看过之后,他就觉得心很不舒服。

    这人的声音也像蛇一般阴冷:“放下我家大帅!”

    说完这话的时候,他将手的镔铁拐杖举了起来,只用一支撑地,虽是金鸡独立,但是稳如泰山。

    这支拐杖一指着自己,唐朝就感觉到全身有种爆炸的感觉,恐怖,他知道,最恐怖的气息就是从这里哦出来的。

    唐朝微笑起来,将安禄山挡在自己的身前,说道:“要是本座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华明庆?”

    这人点头:“践名不足挂齿。”

    唐朝就笑了:“你倒是谦虚得很,不过我不想闹这些虚,我只问你,假如我今日杀了安大帅,你是不是就会动用你手里的那种特别武器?”

    “你知道了?”华明庆蛇一样的脸上透露出吃惊,然后冷漠的一笑:“不错!”

    这个时候,外面的包围圈已经逐渐缩小,安禄山手下的飞熊、飞豹、飞龙、飞马营的精兵已经6续到达,无数的利箭都对准了他,真的可以说是插翅难飞。

    弓箭的威力,向来是巨大的,连开国时候那样英雄的罗成也是死于淤泥河的,唐朝现在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是是否冲得出去,也是难说得很,况且,安禄山手下史思明和田承嗣的战力还在,四周围得铁桶相似。

    唐朝这个时候忽然不理华明庆,因为他确信,这人虽然是所有人之岁危险的人物,但是只要安禄山在自己手里,他就不敢动用手的武器。

    唐朝见四周都是鸦雀无声,出指如风,解开了安禄山的颊车穴,微笑道:“安大帅,想不到?”

    安禄山丑陋的一笑,脸上的肥肉颤抖,有种要流出血来的感觉:“唐大帅,我对你以礼相待,你这样何太无礼?”

    “哼!叫手下人围攻我一人,这叫以礼相待?”

    “呵呵,这是形势逼迫耳,只是想不到唐朝驸马居然有这样的武功,说,你想要怎样才能放了本皇?”

    “本皇?你好大的胆子?你起兵的檄里不是说要‘清君侧’吗?为什么现在居然公然称皇?”

    安禄山虽在唐朝掌握之,仍然呵呵大笑:“杀杨国忠这小儿,不过是个借口,谁都知道本皇志向远大,是当皇帝的角色,你要是识相的,赶紧放了我,答应我先前的话,我大燕国就封你做个天下兵马副元帅,不然的话,你必无死所。”

    “呵呵,你倒拿起大帅的架子来了,好,本座就让你看看我手剑锋利否?”

    一说完这话,唐朝忽然向安禄山的头上吹了口气。

    哗啦一声,飘下无数的毛来。

    原来玄铁剑锋锐无匹,早已经到了吹毛断的程度,唐朝这一吹,不仅将他头剃下了一大片,更将他一只耳朵削出了一个大大的缺口。

    要不是安禄山本身有不凡的武功,早已经达到明劲的巅峰,这只耳朵肯定是废了。

    但饶是这样,安大帅已经是面如土色,脸色更加红润得像猪肝,瑟瑟抖的哀鸣了起来:“驸马爷饶命驸马业饶命,只要您放了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这个时候,他终于放弃了自己所有的自尊,以保命要紧了。

    唐朝这才一笑:“要我放你并不难,只需要你答应我几件小小的要求。”

    “什么要求?”安大帅哭丧着脸。

    “不杀我结拜兄弟杨国忠,这办得到吗?”

    “办得到,办得到,小事一桩,杨国忠本来就是我起兵的一个借口,我要的是李隆基的龙位。”

    “世人都说,你和杨国妃的关系不清不楚,你老实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这个,这个……”

    “必须得告诉我!”唐朝的眼神如刀。

    “好,我说,我说,杨玉环和我是清白的,真的,我对天誓,我,我以前去喂奶,也是李隆基同意的,而且我也只是抚摸她的**,别的地方,摸都没有摸过,更别说是和她生肌肤之亲了,我可以对天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哼,我还听说你每次给她喂奶的时候,都是光着身子,难道,在这样的时候你也忍得住?”

    “是是,驸马爷,您可要千万相信我,我那个时候是热血贲张,不过,真的,我真的没有干她,只是喂奶,真的!”

    这其的情况,唐朝倒是也知道一些,李隆基年事渐高,在**上是大不如年轻时候,所以才将安禄山这耿直的臣子拿来给贵妃喂奶,毕竟,当时杨贵妃青春正盛,正是情-欲十分旺盛的时候,必须得让男人来满足她的需要,不然干出一些有伤体面的事情,也不是李隆基喜欢的。

    反正,安禄山长相憨直,又是忠心耿耿,让他去给贵妃喂奶,不会有什么后患。其实,当时有无数的太监跟随,安禄山及时想要干别的事情,也是难以下手。

    唐朝一笑,心想,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我真但是杨玉环这个女人迷住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去问这些事。而且,奇怪的是,唐朝知道杨贵妃和安禄山并没有苟且之事之后,心却也好过许多。

    “第三件事,加入你这次进兵,真的能够打破洛阳,你会不会赶尽杀绝,对李氏一家?”

    “不,李隆基待我,其实颇为亲厚,我反他,只是因为我想做皇帝,不会大肆的杀戮。”

    “最后一条,你占了大唐江山之后,不得与我的部队为敌,这一点也答应吗?”

    “这,这,好,我答应了!”安禄山答应。

    但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笑了起来:“安大帅,你真是个听话的孩子,难怪李隆基那么喜欢你,我问你这些,你都答得很好,不过,我还是会不会让你这样的叛贼活在世……”

    方说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忽然之间感觉到强烈的危险,而且现一件奇怪之极的事情,安禄山的脖子忽然之间血红如猪肝,就在他的玄铁重剑将将要一剑割下安禄山人头的时候,安禄山忽然不见了。

    在危险的时刻,安禄山施展出了他著名的“皮球功”。

    他的脸色一直血红,就是因为在用“皮球功”打通全身被点的穴道。

    这是一门奇特的武功,威力巨大,能冲破别人封闭的穴道,而且一旦运使此功,身体可以刀枪不入,但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是玄铁重剑这样的利器,所以安禄山一直在说话,他不敢冒险。

    直到唐朝要杀他的一刻,他才陡然施展出“皮球功”,居然从唐朝的剑下逃走了。

    唐朝忽然之间很后悔,后悔没有早些杀了他。

    但他随即不敢想那么多,因为四面八方的敌人已经向他围裹上来。

    我会写完的,谢谢大家。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自重围中冲突
    在这刹那之间,唐朝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安禄山绝对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

    他的武功,极有可能已经到了暗劲的巅峰,到达化境。一个人武功不达到绝,更像一个魔鬼,一个会使邪法或者巫术的魔鬼,不然,为什么仅仅一个照面之下,这些人都倒下了。

    他们自不知道,唐朝这个时候施展的是他当年在南诏的时候研制出来的红碳,又名一阵风,是一种天下罕见的无色无味的剧性迷毒,虽然没有杀人的功效,但是迷起人来,却是霸道无比,只要不是暗劲达到很高程度乃至化境的高手,是不可能察觉的。

    这样的东西,本来是在偷袭别人的情况之下效果最好,但是唐朝现在面对如此多的敌人,生怕陷入重围,所有目标皆在战决之上。

    本来,以他现在的武功,既然已经抢上了“悦来客栈”,可说危险已经是大大降低,但是他却没有忘,他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敌人。

    这人的武功或许不如史思明和田承嗣,但是轻功绝对是天下一流的人物。

    他是华明庆,他手里有突火枪。

    这是一种在这个时代里绝对威震天下的武器。

    直到唐朝逃走,华明庆都一直没有开火。

    谁都知道,那个时候开火的话,安大帅很有可能就做了唐朝的替死鬼。

    而且华明庆还清楚一件事,假使自己开了火,但万一不的情况下,突火枪绝不如一柄刀来得便捷。

    这个时代的突火枪,还没有连,不会如后世的手枪一样接连出子弹。

    所以,安大帅一旦逃脱虎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阻止唐朝继续擒拿安大帅,并且以安大帅来要挟。

    他还因此做好了暗算唐朝的准备,他想创造一个神话,将这威震天下的年轻高手击杀。

    即使,这样的杀了唐朝很有胜之不武和无赖的味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他只要能得到安大帅的信任,将来,等安大帅当上大燕皇帝,他报仇就有望了,铁慕容,他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江湖武人,至多不过是建立了一个门派,将来等自己当了大将军,那不是可以报仇了。

    他找铁慕容报仇几次皆告失败之后,他已经深深的知道,仅仅靠自己,想报仇那是不行的,必须得找到强有力的人物。他其实久已经想向安大帅开口,将他手下的史思明和田承嗣借一人给他,他就可以报仇了。但他天性高傲,决定为安大帅立下大功之后才提出这个要求。

    安禄山虽在极端的痛苦,还是向华明庆点了点头表示嘉许,他实在很害怕唐朝追击自己,他知道,唯一能阻挡唐朝的人就是这个华明庆了。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本来已经再也不会用毒,但他却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而且,及时在夺取玄铁重剑之后,他也从来不以为自己就是天下第一。他知道,单就功力而言,自己绝不是铁慕容、李南靖、李隆基这些人的对手,甚至也不是高力士、马正章这些人的对手,因为他知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人,往往都用的是掌法。只有将兵器浸-淫到极致之后,才回精研掌法。

    他知道,要是自己现在空手和铁慕容过招,那胜负之数,却是难说得很,尽管自己有强悍得可以称之为怪胎的爆力,因为自身经脉粗大之故,但也不一定就能攻破铁慕容这样高手的防御。

    正是因为这样的谨慎,所以他怀才随时带着这厉害之极的麻药,关键时刻,果然收到奇效。

    他这个时候的手臂已经微微酸麻。

    千百箭只带给人他手臂的威胁,到这个时候才隐隐的显现出来。

    刹那之间,他很庆幸,要是自己就那样硬撞出去,多半就会被无穷无尽的箭只给逼迫下来,失去战力,到时候,恢复过来的史思明和田承嗣极有可能杀了自己。

    这个时候,“悦来客栈”上的唐朝外表虽然是一副神与魔鬼结合的模样,但只要是真正的高手,都会现,他现在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

    “悦来客栈”虽然有一千人的“飞龙营”,但兵士都在楼下,楼上的这五十人都是小头目,但想不到仅仅是唐朝一口气,就使三十六人晕倒。

    每一个人都吓得很,但却还是有七个高手没有丝毫的畏惧。至少在现在你看不出他脸上有静海的表情,其余的人,还清醒的十七个人都跳窗逃走了。

    实在说,他们已经被唐朝吓破了,即使回去会被安禄山杀头也先逃得性命再说。

    这七不走,两个手上是厚背刀,三个用的是锤子,另外两个一用的是独脚铜人,一个用日月双环,都是沉重兵器,显然是看到了唐朝的玄铁重剑的威力才想出对付他的兵器。每一个人都不攻击唐朝,但是挡住了他的去路。

    唐朝击退史思明和田承嗣用上了毕生功力,再抢上楼来,几乎已经用出了全部的潜力。

    呼啦,唐朝再次吹了口气,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再次用了麻药,所有的人屏息。

    显然,这七人都是暗劲高手,不然也不能抵挡得住暗算,但要他们防范就够了。

    哗啦一声巨响,使独脚铜人的那将领手上的兵器一匣子变成两截。

    然后,他忽然感觉身上一麻,失去了知觉。

    他还是被唐朝鬼魅般的点了穴道。

    窗户打开,唐朝飘飘的跃了出去。

    一旦让他跃出,天下间几乎已经没有人能将之追上。

    华明庆深知这一点,突火枪就在这个时候如一朵火烧云般的向唐朝了出去,轰隆一声,天地都变色,那武功高绝天下的年青人,正好被击。

    他终于停顿了一下,然后,直挺挺的从空陨落了。

    华明庆连内心都开始颤抖,他想不到自己会立下这样的大功劳。

    但使他失望的是,当他找到“唐朝”的时候,却是那个悍勇的使独脚铜人的将领,他已经五脏粉碎而死得失去了一切的生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回到长安
    唐朝跃了出去,施展开可自己霸绝天下的轻功,奔驰了足足一个时辰,这才缓缓停了下来。

    他现在,并没有气力衰竭的迹象,相反,越是这样的奔驰,他越是精神勃;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是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已经开始作。

    任何一个人,在面对华明庆这样拥有鬼魅一样轻功的人而言,都不敢说自己可以完全的抛开他,而且他手上还有厉害无比的突火枪。

    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这人追来的脚音。

    唐朝自然看不到也听不到华明庆已经追来了,但是他感觉得到。凭借化境高手的直觉,他知道这个断腿的奇人并没有方过自己。

    他现在,虽然迟迟没有达到前知的绝,这支“飞龙营”,抵得上数万大军。

    还有其他的飞马、飞熊、飞虎、飞豹营,向来和飞龙营的实力在伯仲之间,那这样看来,安禄山手下将领的实力真的是惊人得很,居然是自己的十倍。

    早听说安禄山这个人唯才是用,对待手下公正无比,史思明、田承嗣、蔡希德、刘定远这些大将,都是真刀真枪一步步的积功升起来的。

    正是在这样相对公平的体制下,他手下的将领才真正的成长起来,无一不是精兵强将。

    唐朝自忖,就仅仅是惊鸿一瞥,已经看出安军强大的战斗力,还不知道安军之还有什么隐藏的实力没有。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自己现在实力的十倍。

    唐朝现在在剑南的将军队,不过十万,但却远远没有安军的精锐,只及得上安军的十分之一。安禄山这次起兵的部队虽然只有5万人,但却是他从几十万军队之选出的精锐,可以说以一当十。

    想到这里,同时想到安禄山居然能从自己的剑下逃生,他才开始佩服起这个长相如球的胡人来。

    唐朝反省自己一直轻视了他,总觉得他只不过是运气好,没有遇到自己和他交手,要是自己带兵和他交手,一定可以将之击败,但现在看来,却是危险无比。

    安禄山赏罚分明,自身武功又强,更精于伪装,善于拉拢部众,而且善于用人,手下居然有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天才的人物,处心积虑的经营了二十多年,这一动政变,说不定真的给他当上皇帝也说不定。

    在这个时候,在唐朝亲自见识了安禄山的实力之后,他方才相信了以前在漳州一种历史书上学的话也许不假,唐朝也许真的要被安禄山推翻。

    三个时辰之后,唐咳馊一声,吐了一大口黑血,将真气在全深运转一周天,现受的伤已经豁然而愈。

    武功到了他这样的层次,身体的再生能力已经非常强,传说之即使手臂断了也可以重新张出。唐朝现在虽然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但内脏受伤之后身体的修复能力却是异常恐怖的。

    他自不知道,这个个时候,在安禄山的大本营里,三个人都在疗伤,一个是安禄山,他的伤最重,其次是史思明,他承担了唐朝那一击之绝大部分的力量,现在还未能恢复过来,最后一个人是田承嗣,他受的伤最轻。

    唐朝虽然并没有小看这个壮得像一头牛的田承嗣,但是交手的时候毕竟还是防备史思明多得多,至多不过是把他看成一个暗劲低峰的人物。

    正是因为这一判断的失误,才使唐朝受了不轻的伤,唐朝事后才知道,安军之藏龙卧虎,就他所知道的而言,就已经有了四位化境级别的高手。

    这放到天下任何地方,都是一种恐怖的战斗力。

    我该怎么办?

    唐朝一边想,一边轻飘飘的跃了出去,感觉到全身好像刚刚沐浴了一般的轻快。

    几个时辰之后,他找到了寄养在一个农户家里的坐骑,一路马不停蹄的向长安赶了回去。

    他一路上已经想好了,先赶回长安,将新灵公主以及芹儿接到剑南军。看安禄山进兵的势头,多半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打破洛阳,占领长安。

    自己手上的十万兵力,肯定是不会为李隆基卖命的,但两都一破,自己的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却还是跟在自己身边的好,不然的话,一旦被乱军抢了,成了别人的老婆,却是十分不爽的事情了。

    当然,唐朝也想好了,准备还是见一下李隆基,将安禄山的虚实透露一点给他,也好表明自己的忠心,使之不拦阻自己将新灵公主带到成都。

    唐朝座下的自是良马,不知疲倦的奔驰了一夜之后,终于到达长安。

    他先回到终南山的府邸,向专信这个管家吩咐了收拾家当去成都的事情,连新灵公主和芹儿郡主都来不及见,迅金宫面见李隆基去了。

    李隆基看过唐朝的奏章,立即宣布接见他,在当日和唐朝决战的勤政殿里,神色十分的紧张。

    这个时候,安禄山起兵的消息已经传到了他耳朵里。高力士再会隐瞒,但这样的大事情,还是不得不禀报了他这个皇帝,毕竟害怕项上人头不保。

    李隆基也已经度过了暴跳如雷的三天。

    在安禄山起兵的这三天里,他把向他报信的信使都通通杀死,就斩杀在午门之外,因为他不相信,不相信国憨厚的男人会背叛自己。

    他还坚信,安禄山不会起兵的,他对安大帅有一种奇怪得盲目的信任。

    可第二天,信使再次传递来相同的信息,他仍然不信,暴跳如雷,但这一天,他没有再斩杀信使。

    他隐隐的相信了,因为这些消息,都是从烽火台上传递过来的,短短的两天时间,安军已经渡过黄河,向洛阳挺进,洛阳守将颜镐卿亲自点燃了狼烟。

    与此同时,快马已经日夜兼程的赶往长安。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乘坐他的快马抢险抵达了京城长安。

    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安禄山的情况了,他早在马上的时候就已经将奏折写好。

    以他现在的武功,在奔驰的马上写几个字,那是简单得犹如是吃饭喝水。

    就要再次的见到这后世都毁誉参半的皇帝了,这无疑是个奇人,也是武功高得恐怖的高手,这一次,他会不会将我留在宫,甚至杀了我?

    唐朝不知道,他总觉得,也许这个皇帝已经当不了几天的人物,自己还是在他还是皇帝的时候再见一见他的好。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他自己也不知道,李隆基这个任便身上究竟是什么吸引了自己,使自己现在就算是被猜疑,也还是要冒险见一次。

    也许久是强者之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星星相惜。

    他终于又看到了巍峨的大明宫,在夕阳西下时。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是朕的错
    唐朝在高力士的引导下进入宫,秋色很浓,使大明宫在低垂的天幕下显得分外的萧索。泡!书!

    唐朝再次看到了李隆基,心忽然吃了一惊。

    李隆基为什么显得如此老迈?

    仅仅半年未见,唐朝却惊讶的现,李隆基脸上的皱纹深深,以他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即使到了百岁,也不该是眼前的样子啊?

    不过,李隆基虽然憔悴,但是却很愤怒,像是一头愤怒的狮子。

    他自然不是满面怒容,而是在笑,但是奇怪的是,唐朝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无法压抑的愤怒,一种来自他内心深处无可压抑的愤怒。

    忧伤使人老,也许,安禄山起兵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一直信任的人,想不到,居然在自己万般宠爱的情况下背叛了自己。

    这是自负善于玩弄权术的李隆基无法接受的,他自己知道,他现在就等于被人在背后血淋淋的捅了一刀,他甚至可以想像,当世和后世的无数人将把他作为笑柄.

    而最使他痛苦的是,他允许安禄山给自己最宠幸的杨玉环“喂奶”,虽然外间都认为不及于乱,但毕竟在名义上,大大的不雅,别人难免会说安禄山和他共用一个女人。

    如此相待,可谓肝胆相照,但安禄山居然还是背叛了他,又让他如何不震怒?

    “微臣唐朝见过父皇!”普通一声,唐朝跪了下去,心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觉得有一种隐隐的同情。

    实在话,唐朝的深心之还是很佩服李隆基的,这是一个肆无忌惮的人,武功高得恐怖,杀太平公主,杀韦皇后,而且公然抢自己儿子的老婆,但他居然屹立不倒,统治天下达数十年,也曾经清誉满天下,创造了开元盛世。

    李隆基不答,只是看着唐朝的脸,一动也不动。

    好半晌,他才叹息一声:“孩子,是朕的错,寡人本不该那样对你!起来!”

    说完这话,李隆基竟亲自将唐朝拉了起来,语声有哽咽之意。

    突然,李隆基抱住了唐朝,动情的说道:“孩子,原谅我!”

    唐朝豁然之间感动涕零,有些不知所措,就连身边的高力士也惊讶得呆住了。

    “父皇,以前的事情,都是过眼云烟,孩儿早已经忘了。”

    他的确很感动,这人虽然曾经想杀自己,但并不卑鄙,却是肯定无疑的,算得上一条汉子。

    “好,那就好,坐,请坐,不用拘束!”李隆基的声音慈祥而显得老迈。

    唐朝坐下,心感慨,曾几何时,自己还是皇宫之一只小蚂蚁,李隆基要让自己生就生,要自己死就死,但现在,却早已经颠倒了过来。

    因为他知道朝廷的一切情况,专信驻扎在长安,早已经通过各种关系了解了朝廷的局势。以唐朝以前在岭南节度使任上得到的富可敌国的财富,打通点关节,那是不在话下的。

    而且,唐朝现在的武功,即使李隆基要杀他,他也有近半的机会可以逃出紫禁城。

    一坐下,李隆基就说道:“孩子,你武功又精进了,恐怕现在连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声叹息的味道更浓。

    唐朝心佩服,在这样的时刻,他居然不先问我的来意,而是顾左右而言它,这份养气的功夫,的确是少有人及。

    “回父皇,孩儿武功近来渐有突破,逐渐达到以意驭身的境界,但哪里是父皇的对手?”

    “你皮肤晶莹如玉,已经能够吸收天地元气,而我观你气色,你至少有一日一夜未曾进食,但却精力饱满,武功已经达到化境极深的地步,可喜可贺。”

    他居然还不问唐朝的来意。

    唐朝知道,他这是要自己说出来,于是说道:“父皇神目如炬,不过,这都是小事,孩儿刚刚自范阳归来,特来禀告军国大事,十万火急。”

    李隆基的眼皮跳了一下,其实,直到现在,他还对安禄山是否叛变心存怀疑。

    就听唐朝说道:“请父皇饶恕孩儿私自前去范阳刺杀安禄山,擅离剑南职守?”

    “朕自然赦免你,说!”

    “孩儿有确切的消息,从前宰相张九龄处获得消息,安禄山不日就要在范阳起兵叛乱,因此只身一人深入巢穴,欲效法古之专诸、聂政刺杀此獠,为父皇分忧,因此在三日之前深入范阳,分别和他手下大将史思明、华明庆以及田承嗣交手,太可惜敌人防范周密,使我无从下手,竟以白银五千万两悬赏捉拿我,将我包围,幸好我身上穿有刀箭不入的藤甲,这才杀透重围,星夜回到长安向父皇报信,您以前得到的消息千真万确,安禄山已经于三日之前起兵范阳,打的旗号是‘清君侧’。”

    李隆基静静的听万,脸上终于露出一种绝望的神色,那是一种英雄绝望的神色,刹那之间,这老人身上的生机似乎全部被抽取了。

    “安禄山是一个可怕的人!”

    他说出了对安禄山的评价,“他能够骗得住我,也算是天下奇才,朕倒是一直小看了看。”

    “不错,孩儿也小看了他,以为以我的武功,要暗杀了他沈为容易,但想不到竟受重伤。”当下将和安军众多将领交手的情况一一陈述。

    李隆基听完,脸上绝望的神色更浓:“想不到他手下招揽的能人,竟然胜于我手下的神策军,我虽然不知道具体,但神策军之要是能找出十个暗劲的高手,也是不容易得很了,想不到他就是一个‘飞龙营’就有衽强实力,另外,史思明这个人,我也听高爱卿说过,武功的确不错,但是他出身不好,当时想到长安做官,我拒绝了他,看来,这是一个大大的错误啊!”

    “父皇,请恕孩儿多言,李白武功不在我之下,而且是个能人,当此小说就来手打]用人之际,可否将他召回长安?”

    “哦,我知道了,你曾经说过的,你和李白是结拜的忘年兄弟,不错,他的确是个人才,就如你所请,将他召回长安为官?”

    “谢父皇,既然说了安军叛乱之事,我有个小小的建议,安禄山处心积虑近二十年准备叛乱,手下兵士骁勇,我估计河南黄河以北诸城都守不住,父皇大可将有限的兵力固守潼关,千万不可妄自出战,以安军的实力,不然,两京或者不保。”

    “先避其锋利,乃兵家之道,我知道了,你带五万大军一年的粮草即刻赶回剑南,防备南诏趁火打劫!”

    “谢父皇!但父皇有难,孩儿还是回到保护您比较好,或者是您派我去洛阳,抵挡安禄山,却为何派我去四川?”

    “你的忠心,我早已经看到了,不然,也不会将新灵这孩子嫁给你,不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安禄山携大军而来,他手下都些能征惯战之士,洛阳虽然有潼关天险,但也难说稳能守住,假使洛阳一破,长安危矣,长安虽然有函谷关,但要说防守,却远不如洛阳,到时候,天下之大,却也要找个容身之地,只要安禄山不能擒住朕,不出三五年,朕定可以扫平叛乱,你经营剑南虽然看似不是重要,但是蜀有山川之险,当能为我谋一平安之地,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纵然让这无知小子得意于一时,朕终能剿灭了他。还有,南诏虽是小国,但对我大唐向来虎势眈眈,你身上的责任,也不可谓不重,切不可大意了,朕乃是将最重要的责任交给了你,你明白了吗?”

    这一席话,将唐朝惊得五体投地,这荒淫的皇帝,原来厉害至此,竟然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估计到了,而且居然和史书记载的如出一辙,更是狡猾的枭雄,未交战,先想退路。

    这的确是一个绝代的人物,虽然荒淫,但却不失为一个英雄。

    “好,孩儿遵命,只是新灵这丫头日日给我写信,说是思念我得紧,想要跟我去军历练,还请父皇恩准?”

    李隆基眼顿时射出狐疑的光,看着唐朝,目光灼灼。

    半晌之后才道:“连你也觉得,这一次安禄山会成功,两京不保?”

    “非也,父皇,真的只是新灵这丫头思念我得紧,还请父皇成全?”这个时候,他是杀了自己的头也不会承认自己早知道的,而事实上,他是知道唐朝未来的走向的。

    李隆基忽然一笑:“呵呵,这是人之常情,既然这丫头要去,就让他去!”

    唐朝大喜,心涌起一种深沉的爱意,这美丽而纯洁的公主,日日向我写信,思念殷切,却怎么能辜负了美人的心意,不知道数月不见,她是不是变得更加风韵了?

    好,冲着李隆基将自己女儿嫁给我的份上,以前的冤仇,一笔勾销,但是,我作为南诏的承太子,却也是一定要带南诏倾国之兵夺取疆土的,心想的只是一句话,天下土地,唯有德者居之,你李隆基荒淫无耻,我为什么要保你,倒不如我来做这原的皇帝?

    走出大明宫的时候,连唐朝自己也不知道,是姜要报仇的心思改变了自己,还是自己本就想做这原的皇帝。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十大节度使
    唐朝回到在终南山的家,新灵公主和芹儿接着,自是喜极而泣,都缠住了他不放,因为,最使她们心兴奋快乐的是,夫君只是几个月未见,就仿佛和以前判若两人。

    这两个女子都是肤白如玉,而且温柔婉转,算得上是女人的极品,但是她们数月不见唐朝,才蓦然现,原来夫君的肤色居然也可以和她们媲美,周身的气质,更有一种然出尘的味道。

    其实,到了唐朝这种境界的人,就是古代无数人所说的6地真仙级别的人物了,相传华佗和后世的张三丰就曾经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专信本来按照唐朝的吩咐将一应事物准备妥当,要求全府齐赴成都,但见了两女缠住唐朝的情况,赶紧陈说还有一些重要事情未能办妥,请求唐朝在长安再等候一日。

    唐朝心感激,自是答允,一回到寝宫,将两女一手搂住一个,竟要她们共同侍寝。

    两女都是脸色酡红,比最美丽的玫瑰花还要娇艳,心砰砰的直跳。要知道,这两女,一是公主之尊,一个也是郡主,都是贵族女子,一般情况下,哪里能容忍夫君如此亵渎于她?……

    唐朝的风气虽然开放,但是贵族女子还是有特权的,往往尚了公主的驸马,在家里的时候大多要听从公主的意见,只不过在外人面前,要摆摆大男人的威风,其实回房间之后还是一样的惧内。

    唐朝也是思念这两位妻子,所以也不客气,迅的就让她们清洁溜溜,然后,他让两女见识到大男人的雄风。

    他比以前厉害了十倍,彻底的将两个女人给征服。

    还在唐朝意犹未尽的时候,这两个女子已经哀哀求饶,楚楚可怜。

    唐朝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武惠妃之所以早逝的原因了。

    武惠妃无疑是李隆基最宠幸的女子,但是,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只是容貌绝世,又没有武功,哪里经得起李隆基的挞伐,况且,当年正是李隆基精力最为旺盛之时,以他当时的武功,很少有女子能承受得了他强大的**。

    唐朝抱着两个美丽的女人,怜惜的抚摸她们,只好用奇特的方式处理自己最深沉的**了。

    本来,这两个女人早已经被他征服,不过这一次,却使她们心真正的死心塌地了。

    唐朝一惊,原来闺房之乐,竟是如此的令人沉醉,看来以后得多加控制了。他常听人说安禄山厉害无比,一夕非三女不欢,想来就是不善于控制**所致,也许这也就是他的武功虽然达到化境,但还是未能趋于完满的原因了。

    这一夜,唐朝让两个妻子满意得宁愿死去,终于度过了匆匆的时光。

    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这两个女子才起床,看着唐朝的眼神之,有一种深沉的爱慕甚至是仰慕还混合着佩服、喜悦、羞涩等等诸般情感。

    唐朝一笑,催促启程。

    就在这个时候,负责打探消息的专信已经回来,向他报告了今日早朝时候李隆重基布的命令,随即接见了随他一起前往成都押运五万大军三年粮草的押运司。

    其实,这个时候,鲜于仲通也不过是剑南副节度使,真正的节度使,是朝的宰相杨国忠,不过,他也只是挂个名,并非真正的驾驭剑南兵马。

    而且,杨国忠和唐朝也是结拜的兄弟,自是将他看成心腹。他显然不知道,唐朝早已经知道唐朝国运,所以和他结交只是权宜之计,及时鲜于仲通将唐朝已经控制剑南十万大军的消息悄悄告诉了杨国忠之后,这位轻佻的宰相还是不以为意,并没有对付唐朝。毕竟,他在朝的敌人那是多多,还有身为平卢、河东、和范阳节度使的安禄山,也是他的敌人,韦见素和哥舒翰以及高仙芝等,都是他的反对派,而且,甚至高力士也和他貌合神离,对他的所作所为充满了不屑。

    当时,唐朝兵力空虚,州县几乎没有兵力,只有些乡勇维护治安,唐朝真正能够作战的部队,除了京畿长安洛阳周围的十万卫戍部队之外,别无军队。李隆基的神策军虽然号称精锐,但真正的战斗力,只及得上安禄山五个亲卫营之一个营的战斗力,宫虽然也不乏化境级别的高手,但是手下兵力空虚,一旦安禄山的大军来到,那是没有用的,毕竟,这些武林高手,自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结阵战斗,攻城掠地,却是绝不行的。

    因此,唐朝当时的形势就是,只能靠节度使的兵力来抵挡安禄山,因为除此之外别无可用之兵。

    当时掌握天下精兵的就是十大节度使,其安禄山竟以三镇之兵反叛,贼势强大。

    唐朝手下部队的战斗力也行,但是因为要防备南诏的虎视眈眈,所以只能按兵不动。

    除去这四镇节度使,就只剩下五镇节度使的兵力可以调动:

    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突厥),治所凉州(甘肃武威),阻断吐蕃和突厥,统兵7.万,战马.94万。前任王倕、皇甫惟明、王忠嗣、安思顺。

    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治所鄯州(青海乐都),防御吐蕃,统兵7.5万,战马.6万。前任皇甫惟明、王忠嗣。

    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治所庭州(新疆吉木萨尔),防御突施骑等部落,统兵万,战马5ooo。前任来曜、王安见、程千里。

    安西节度使(封常清),治所龟兹(新疆库车),镇抚西域诸国,统兵.4万,战马7oo。前任夫蒙灵、高仙芝、王正见。

    朔方节度使(安思顺突厥),灵武(宁夏吴忠),统兵6.47万,战马.4万。与安禄山同宗但忠于唐朝。前任王忠嗣、张齐丘。

    岭南五府经略使(裴敦复),治所广州,镇抚南方,统兵.54万。

    就在今日早朝,李隆基已经向这五镇节度手]打使布了撤兵勤王的命令,要求北庭节度使、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以主力部队驰兵回援,和河西节度使兼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在黄河以北地区会合,和安禄山的前锋部队交战,一旦失利,让哥舒翰退守潼关,而封常清则是扎营在潼关之外,互成犄角之势,等待援兵。只留下安思顺的大军驻守在长安和洛阳之间,与备策应。

    至于岭南节度使,因此山高路远,回援艰难,只叫裴敦复紧守岭南,将手下大军驻扎于驰道,一旦朝廷支持不住,全军赶赴京师。

    其实,李隆基这一决策是时分正确的,毕竟,安禄山蓄谋已久,手下兵力战力极强,又有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的绝顶人物,要挡住他的前锋,的确是一件艰难的使命,但可以在关键时刻退守潼关,暂避其锋,徐徐图之。

    当然,专信也报告了李隆基向剑南调拔粮草的情况,同时知道整个朝廷震怒,务必要剿灭安禄山,朝野戒严,同时命令宰相杨国忠和神策军统领马正章整顿两京防务,做好战斗的准备。

    这些,本在唐朝的算,见李隆基处变不惊,调度得当,也不禁佩服,这老小子居然并不命令哥舒翰等人冒险进攻,的确是明智之举,但就是不知道这三位节度使的战斗力如何,想想令人心虚。

    别人不知道安军的战斗力,但是唐朝是知道的,异常的恐怖,举天下所有豪杰,莫能于之争。

    照理说,高仙芝和牛仙客这些人,本是大将之才,完全可以在这国运倏关的时候委以重任,但李隆基础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冷漠应变,现实出了一个强者的风范,不过同时也留下很大到隐患,就是朝廷内部意见分歧,恨杨国忠的官员极多,很多人甚至建议杀了杨国忠,以满足安禄山的要求,但是李隆基置若罔闻。

    但,这些,都不用去管了,还是先回到军,和手下众将领商议之后再做区处,当下将马鞭啪的一声轻挥,座下骏马就泼辣辣的跑了起来,向着长亭外的一队人马迎了上去。

    当先一人红袍金带,身高腿长,面目英俊,在百余随从的簇拥下显得鹤立鸡群,不可一世者,正是当今宰相——杨国忠。

    他知道唐朝刻日要回剑南,特意给他饯行,顺便面授机宜。毕竟,他名义上还兼领剑南节度使。唐朝回到长安的时候,曾吩咐专信到杨国忠府通报此事。

    “呵呵,杨大哥,劳驾您亲自给我饯行,小弟惭愧得紧啊?”唐朝还在百步之外就飞身下了马,扑上去,和杨国忠抱在一起,状甚欢愉。

    杨国忠也抱住他,哈哈大笑:“多日不见贤弟,你武功又长进,那是将做哥哥的拉下十万八千里了。”言罢欢笑。

    躺好谦逊两句,观察这大奸臣,见他眼泡红肿,气色虚浮,是根骨不足之像,心冷笑,你整日山珍海味,却还这般憔悴,而且武功高强,想来不知道坏了多少女人的贞操,干过多少残忍恶毒之事。

    唐朝这几年虽然在外面争战,但也多听得这位宰相大哥的毒辣手段,常常杀人满门的凶狠,当然也听说了他和虢国、秦国夫人这些女人的风流韵事。

    “哈哈,大哥,谢谢您信任我驻兵剑南,还给了我双倍的粮草,小弟唯有以死相报,来,时间紧迫,小弟敬大哥一杯,祝大哥运筹帷幄,迅擒拿住反贼安禄山!”

    杨国忠大笑逊谢,拉唐朝在座,将手机密件一封亲手交给唐朝,殷勤劝酒,纵谈时事。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等伊在马巍
    唐朝离开长安的时候,杨国忠送出十里,足显得兄弟情谊深厚。这使唐朝心也颇为感动,觉得这人虽然荒淫残忍了点,但是毕竟也算是个识时务的人,知道当此安禄山起兵的时候,该笼络住自己。

    这个时候的杨国忠,主要的精力还是在抵抗朝反对派要求杀他以谢天下的事情上,哪里有多余的精力处理剑南的事情,况且他虽然和鲜于仲通关系很好,但是却也把唐朝看成了他的心腹,这次私自将多一半的粮草放给唐朝,为的也不过就是要使唐朝更加的信任他。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知道唐朝的历史,要不然,他早已经对付唐朝了。毕竟,他当上宰相之后,手下的实力是暴涨,更笼络了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李林甫已死,铁慕容要想在京城立足,也需要一个强大的靠山,因之两人很快的便结合,开始整合京城武林势力。

    唐朝于路之上将杨国忠写的密信打开,只见笔势粗拙,如鬼画桃符,知道确是这位义兄的字体。

    只见书略曰:

    杨国忠拜托吾弟一事,切切重要,那就是保护吾妹杨玉环。我以卑贱之身,幸遇我妹,这才渐为皇上所喜,终于位极人臣,实吾妹之力也。古人有言,长兄为父,但古人有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而今我四面树敌,且为数不少,更有章仇兼琼这样的高手屡次刺杀于我,幸为兄手下也有些实力,这才保得平安,但是吾敌人太多,也不知道何日就会死于暗算,甚至皇上,也恐怕难逃此劫,因此我妹杨玉环唯有托付于贤弟你,到时候为妻为妾皆无不可,我知道你武功高强,定能保护吾妹周全。

    下面的落款是唐朝臣相“杨国忠”三字。

    这三个字倒是写得银钩铁画,有一种苍茫睥睨的感觉,一望而知是印玺之功,非是出于他的手笔。

    唐朝看万,心大喜,却也是佩服这奸臣的洞察能力。

    显然,在四面树敌的情况下,他也预感到后果不妙,因此先托付后事。从此信看来,杨国忠倒也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保护好杨玉环。而且,这封信可说是深谋远虑,将此次安禄山之变假想为李隆基失败,诚然,他要唐朝接这烫手山芋,其实也是存了万一李隆基兵败之后还能重登大位,到时候还可以利用他妹妹的情形。

    这些话,在当时来说,不过是笑料,但是在熟知唐朝国势走向的唐朝而言,却是震惊无比。这小子当官是个奸臣,但判断局势的能力还是有的。

    什么意思,给我为妻为妾都无所谓,他又是长兄,又是宰相,说这样的话,假如被李隆基听到了,恐怕是个杀头的罪名。只此一端,唐朝已经知道杨国忠对自己果然是推心置腹,心下不禁颇为感动。心想,他肯定是知道我喜欢杨玉环的,不然不会以此事相托,本来,即使没有这番嘱咐,唐朝仍然是会保护杨玉环的,但是样一来,倒给了唐朝足够的勇气。

    杨玉环无疑是一个残败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说,她能被称为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在唐朝的心,还是觉得,得到这样的女人,即使不是纯洁之身,仍然不失为一种荣耀。

    也在一刹那之间,唐朝的心,想到了杨玉环那多情的眼神,那呢喃的话语,那深情的依偎,那一种似乎血肉相连的融合,他忽然不觉得很感动。

    这是一个很有勇气的女人。

    也许,她的内心并不是淫荡的,她只是实在太过美貌,这才先后被寿王和李隆基看上,即使在现在归于李隆基之后,他也是敢和自己结交,敢付出真情,敢求自己办事,甚至以前还冒险救了自己。

    唐朝知道,加入当时不是杨玉环,自己哪里有今天,早已经被李隆基狗一般的杀掉了。不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只要她救过你的命,你就应该保护她,甚至是无条件的。就更不用说他们两个人,互相之间都那么理解,那么豁达。唐朝知道,杨玉环不仅是一个美丽到绝品的女子,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子,这样的女人,即使身体残败了点,但是对唐朝这样的男人,还是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的。

    哦,我想起来了,唐朝忽然之间很兴奋,以前漳州一的历史老师最爱讲故事,他当时就讲了安史之乱后,李隆基就是在马巍坡这个地方让杨玉环自缢而死的,据说当时还杀了杨国忠。

    难道,我所仰慕,我所热爱的杨姐,居然要这样死在马巍坡?

    不行,唐朝忽然在心狂叫了起来,既然我到唐朝,历史将要改变!

    我纵然不能将所有的历史都改变,但是杨贵妃死在马巍的历史,却一定要改变,不然的话,真是枉到唐朝走了这一遭。

    这个时候,新灵公主和芹儿都偎倚在唐朝的怀里,睡得很沉,昨天晚上,她们实在是太疲惫了,所以今天必须得补充睡眠。

    这个时候,看着马车外无数的风景,唐朝心却是充满了无限的漏*点。从来没有任何时候,他会想到自己会有这样举足轻重的作用,别人或许还不知道,但是他自己和安禄山都知道,他唐朝,已经有了动摇唐朝国本的力量。

    现在,我一回到成都,是不是立即就着手和李格桑商议起兵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却有种复杂的感情。老实说,他唐朝并不想杀李隆基,可问题是,南诏和李隆基的大仇要报,而且自己又答应了姜,要起兵反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现在正是起兵反唐的最佳时机,安禄山和自己,一北一南,那是真正的南北夹攻,唐朝廷内部更是矛盾重重。

    可问题是,要是安禄山占领了两京,迅控制住局势,那么却不是反帮助了安禄山,同时削弱了自己?

    到底该不该出兵,该不该现在就出兵?

    唐朝心却是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这本书整理最快~个时候的唐朝,已经不是当年只想在唐朝活下去的唐朝,而是想要做原皇帝的唐朝,想到这里的时候,却是有点乱了。

    他现在反复想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该不该相信我以前在漳州一学的历史书?到底历史老师讲的是不是真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困扰着他,按理说,他该相信,如果那样的话,安禄山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占领两京,那么暂时不要起兵,毕竟,这个时候起兵便宜了安禄山但是却不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好处;但是另外一方面,要是不尽早起兵,那么反被安禄山收拾住局面,到时候将很难动摇安禄山,而且,也不能趁尽早起兵的优势掠夺更多的资源。

    并且,李隆桑早已经想要起兵,这次一回剑南,估计会看到他的使者,可是,他手下的十万大军,和我自己手下的十万大军,该以何人为统帅?

    到时候,要是李格桑要我将指挥权交给他,我该怎么办?

    我是不是要彻底的相信他,一点也不防范?

    还有,我该不该向李格桑请求将将他的十万大军交予我智慧?

    还有,要是决定出兵,该先攻占何处最为紧要?

    是和安禄山在长安和洛阳激战,还是先占领黄河流域富庶地区?

    靠!不想了,唐朝忽然之间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热。以他现在的武功,即使和人剧斗一场,头脑也不会热,但是他的头现在是分明的热了。

    最后,唐朝忽然下了决心,世事千变万化,自当随机应变,且快点赶回成都,和李格桑商量进兵之事,到时候积思广益,当能找好最佳的方略。

    起兵,是一定的,但是选择在什么样的时机,却是一个困难的选择。

    长长的吐了口气,一抬头,面前居然是成都行辕。

    什么,不知不觉之间,我已经到了成都?

    他自不知道,这几天的时间,他都在极度的思考之,将作战诸般战法,如何安排阵形,如何派人接洽,如何处理和李格桑以及狼正轩的关系,如何修炼武功……,他这一生之,还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思考过,只觉得趣味无穷,而且他也早就吩咐了,不能有人打扰他的思路。

    以他现在的武功,十天十夜不吃饭不睡觉,一样的生龙活虎。

    “孩子,你回来了。”一把醇厚的声音传了过来。

    唐朝赶紧飘下车来,赫然看到李格桑穿着便服,和狼正轩并排而立,在他们的身后,有两个绝色的女子,一个李莲,一个是姜。

    李莲的眼神羞涩,而姜的眼神却很凶狠,这么久不见,她依然艳丽得不可方物,用一双剪水双瞳瞪着唐朝。

    怎么回事儿?唐朝在忽然之间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李格桑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动战争了。

    以他南诏皇帝之尊,居然不远千里来到成都军,而且将两个女儿都带上,还带上了狼正轩,那一切就都明了了。

    唐朝一咬牙,也好,既然南诏君臣都要动这场蓄谋已久的战争,那么当此安禄山起兵的绝佳时机之下,我唐朝动这场征对唐王朝的战争,却是无可厚非了。

    既然等不及了,那就起兵!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最高军事会议
    在李格桑身后,是大内总管铁凝,还有心悦法王,伏虎太子等等南诏重要人物。

    想不到,都在这个时候来到了成都,唐朝自是大喜,和他们一一拥抱,分别述说别来情由。

    这可把旁边的姜给激怒了,只见她呼啦一声将身上的辫子甩出,将伏虎太子缠住,斥道:“你们到底有完,大男人家的,搂搂抱抱的,成什么样子?”

    伏虎一楞,知道自己这个妹子性格古怪,将身上的鞭子解开,干笑两声:“呵呵,妹子,是我的错。”

    唐朝这才有些尴尬的看着自己这位最艳丽的妻子,两年未见,她已经分明的长得风韵了许多,他的三个妻子,一个小妾,除了除了芹儿之外,都已经给自己生育了一个子女。

    姜就这样愤怒的看着唐朝,好半晌,忽然扑上来,抱住了他。

    唐朝心叹息了一声,以这女子的性格,看来少不了要当众吃点苦头的了,哪里知道姜在这个时候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丢下鞭子,用粉拳不停的捶打唐朝的胸部:“你这死没良心,这么两年了,你究竟死到哪里去了?”

    旁边的李莲虽然不如姜性格之激烈,但一听这话,泪水还是珍珠断线一般的流了下来,刹那之间打湿了衣襟。

    狼正轩大笑:“皇兄,我们还是先进客厅等唐朝,不然的话,唐朝吃的苦会更大得多!”

    言罢哈哈大笑,李格桑儒雅的一笑,说道:“胡闹,我这两个丫头真是胡闹,好好,我们所有人都进去!”

    李莲见众人都进去了,也是呜咽一声倒进了唐朝了怀抱,哭泣得却是更凶了。

    唐朝搂住两为公主,心也是歉疚无比,前两年分别在岭南和安西征战,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因此不敢带两女在身边,使这两位高贵的公主感觉分外的寂寞。

    要知道,一般的人,娶一位公主已经是顶天了,但唐朝居然尚了四位公主。

    当然,连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平时给自己端茶送水的那个最体面的侍妾,居然是金枝公主,来自于突厥。只是唐朝知道纸包不住火的道理,私下已经对新灵公主以及芹儿说知,免得两女心生怨恨。

    新灵公等家眷自是早有舍瓦和专氏五虎料理,安置进了剑南军。而所有的粮草则早有妥善安排。

    好不容易,唐朝这才将两位公主安抚好,来到成都行辕的议事大厅。

    一走进去的时候,气氛就很严肃。

    因为,所有偏将以上的将领,都在舍瓦的召集之下进入了大厅,包括李格桑带来的十余位高级将领。

    在可以容纳千人的议事大厅里,虽然只坐了一百人左右,但是营帐上空还是弥漫着强烈的杀气。

    对,就是杀气,毕竟,这一百余人,杀气非常的强盛,抵得住安禄山手下五个亲卫营之至少两个营的主力,甚至达到三个营。

    所以,这是一股可怕的军事力量,一旦凝聚成杀气,则是威猛无比,可谓是杀气冲天。

    唐朝静静的走了进去,刹那之间将刚才的温柔忘记了。

    帅位之上空缺。

    唐朝迟疑了一下,还是坐下,轻轻的坐了下去。

    但在场诸人的眼里,他却是重如泰山。

    他刚一坐下,李格桑说话了:“孩子,我们也是一日之前才到达此地,因为,我在安禄山军的探子向我报告,五日之前安禄山在范阳起兵,杀奔洛阳,我确认这个消息准确无误之后,就立即在大理召开了军事会议,要求所有将士整装待命,一起开赴到剑南边关,要和你的军队会合,立即出兵,现在,我所带领的五万大军就驻扎在此地西南十五里处,我则和众多将领一起等候你的回归,商议起兵之事。”

    他的语调缓慢,铿锵,自有王者风范。

    刹那之间,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唐朝身上,等他拿主意。

    显然,李格桑是将他的地位看得和自己平起平坐,虽然嘴里喊的是“孩子”,但事实上,却是尊重自己,不凌驾于自己之上,也丝毫没有要自己向他臣服之意。

    其实,这几日的思想,唐朝对李格桑和南诏君臣,早有定见,那就是不卑不亢,绝不能失去指挥权,不然的话,他也不能保证是否能够驾驭住局势。

    他知道,有玄铁剑在手,自己的武功多半当世无敌,可是战阵之,非是逞匹夫之勇,领导军队,更是计谋为上,武功几乎没有多大作用。

    诸葛亮那样的人,不过是个书生,但却使魏国心惊胆战,靠的不是自己的武功有多高,而是出众的谋略。

    这几年之,他也看了曹操的《孟德兵法》,也看了《孙子兵法》《吴起兵法》以及唐朝开国李靖等的著作,渐渐的对于行军布阵,有了更多的认识。

    不过,他还是相信一点,实权绝不能旁落。

    其实,一回到剑南军,一看到李格桑,他就有点害怕他耍当年刘邦那一套,悄悄的就夺取了自己的兵权,毕竟,但是他没有,显然没有。

    舍瓦是绝对忠于自己的,唐朝对这是有信心的。

    唐朝一想到这里,心里算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当下说道:“父皇在上,孩儿也认为,当此安禄山起兵的时候,正是我南诏大举进攻唐朝的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起兵,是肯定,只是不知道何时起兵,先攻何处,还想听听父皇的高见?”

    李格桑立即接道:“我以为当在最快的时候起兵,起兵就直接进兵长安,使李隆基腹背受敌,到时候抢先拿下长安,方为上策。”

    这一句话,他显然等得很久了,其有一种怨怒之意。唐朝想到他和李隆基的恩仇,立即就理解了他,也许,这口气,他憋在胸已经二十年了,终于是该出一出了。

    他的目的显得直接,直接兵逼长安,擒住李隆基,让他也尝尝被蹂躏的滋味。

    唐朝沉默,沉默了半晌,说道:“父皇,您此计非常好,但是您想过没有,安禄山实力强大,兵力是唐朝的三倍,我们一旦帮助他攻破两京,即使短暂占有了长安,却是很难抵挡安军的进攻?孩儿这段时间亲自到安禄山军,想要将之刺杀,但竟然未能成功,如果,不能和安军取得同盟的协议,恐怕一旦打破长安,洛阳,我等反会是替安禄山做了嫁衣裳?”

    李格桑一惊,半晌才说道:“安禄山居然如此厉害?”

    “不错!”唐朝郑重的一点头,“安禄山手下数十万大军,这一次进攻唐朝,用的是其的精锐近二十万人,更有史思明、田承嗣、华明庆这些化境高手助之,更有近四十个暗劲级别的高手为之所用,并且,这也还是我见到的,尚且不知道他是偶还有隐藏的势力。安禄山又是长期带兵,经常和突厥、回纥、土蕃、大食等作战,前锋犀利,我估计,用不了四十日,当会攻下洛阳,如果我们再助之,将来恐怕反被安军追杀。”

    狼正轩神色紧张,望着唐朝:“唐大帅的意思,是暂时按兵不动?”

    唐朝就斩钉截铁的道:“非也,当此绝佳机会,如何错过,我以为,父皇带手下大军进驻剑南,将南诏沿线国土全部占领,抢占资源,巩固我南诏。要知道,李隆基现在虽然被动挨打,但是一旦调整过来,反扑的力量是惊人的,我们及时占有了长安,也恐怕抵挡这种反扑,不管唐朝和安禄山哪一方取得胜利,对我们而言,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要确保南诏以及附近国土更加巩固,说句假设的话,我们即使占有了河南,但是各方都是在争夺,也很难固守得住,不如紧邻我南诏国土先占领剑南,步步进逼,学汉高祖刘邦,先盘踞汉,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孩儿我则带兵十万,进攻长安,到时候一旦打破长安,再倾巢出动也不迟。”

    李格桑脸上充满了疑惑之色:“这,孩子,长安守军近万,你,你也以十万兵力进攻,恐怕难以……?”

    的确,不仅是李格桑,其他的许多的将领听到唐朝的话,都是担忧起来。

    唐朝微微一笑:“各位也许是太高看李隆基了,恐怕并不明白唐朝的形势。在离开长安之前,我已经打听清楚,唐朝能够动用的就只有十万禁军了,但是哥舒翰千里回援,没有带多少兵力,李隆基早已经将禁军兵力的七成支援了洛阳,长安反而空虚,并且,禁军养尊处优,早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除了马正章的神策军,并无多少实质战力,我以十万大军进击,当是以众敌寡,想来攻破长安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些话,充满了强烈的自信,听得李格桑暗暗点头,心想,先巩固后方,就让他去攻坚也好,一旦攻不下,我也可趁机出兵,到时候他再也找不到借口。这个时候,他已经在隐隐的担心是唐朝害怕他取得大功,自己则是坐失良机。

    “好,就这样,你带十万大军假装和我南诏交战败退回长安,就取事,我则先占领剑南。”

    “好,专信听令,叫书记管修书一封,你亲自快马送到安禄山军,务必要面见安禄山,表达我和他南北夹击之意!”

    “是!”专信听令而去。

    是夜,唐朝让五位妻子享受到大男人的漏*点,让他们满意得想死。

    唐朝在睡着之前,喃喃的说道:“明天,就是明天,兵锋……直指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五章势如破竹
    唐朝当夜和五妻大战,第二天一早,却仍然是龙精虎猛,一大清早,就按照预定计划布置进兵。

    李格桑早已经带着狼正轩离开了行辕,准备“掩扑”过来,唐朝当然要布置一番,毕竟,剑南军还有鲜于仲通的少量嫡系部队以及一些心怀不定的人物,他要将剑南三省假装让出去,却也要做得有模有样,不然的话,一旦走漏了消息,让李隆基有了防备,进攻长安就困难得多。

    唐朝一直都深信,计谋的力量,有时候甚至过了真刀真枪的战斗。

    既然要起兵攻唐,那就要肃清自己军的叛逆,所以遴选人员也是势在必行。有不少的人,比如辛白江、隆多等人,都是跟随自己很久的旧部,一起带过来的人马,自是信得过,但是以前章仇兼琼留下来的部队,有不少将领都是忠于唐室的,这些人不肃清,那是极端的危险。

    但遴选这些事情,都交给了舍瓦去办理,已经妥当。

    于是,按照预定的计划,南诏大军在李格桑的带领下,“进攻”剑南,按照史书的说法“南诏军队蓄谋已久,剑南节度副使鲜于仲通战死,唐朝军队在西南大败,由手下将领唐朝带领残部八万余人逃往长安!”

    于是,在南诏和唐朝的计策之下,近两万忠于唐朝的将领军队被李格桑消灭。

    唐朝对此并没有背上任何的包袱,因为他只是“兵败逃窜”,并且庆幸的是居然还在败退之前将大部分的粮草运走,只是遭受了小的损失,元气还保存了下来。

    唐朝的五位夫人,除了新灵公主和芹儿之外,都是身有武功的贵族女子,这个时候,也是戎装惯带,跟随在唐朝前马后,随时准备战斗。

    新灵公主和芹儿虽然是娇弱的女子,但唐朝八万的大军,保护两个女子,却也是容易得很。

    于是,很快的,剑南在李格桑的进攻之下,大部分已经归属了南诏,南诏的国土,也以此时达到了全盛,只不过剑南山路崎岖,许多地方依守难攻。

    孟昌反在李格桑经营其他地区的时候占领了成都,据险而守,和南诏军队打得难解难分,这却是唐朝始料不及的事情了。不过,孟昌也不过是癣疥之疾,唐朝听说之后,并不放在意下。

    他知道,这次自己一旦进攻长安,就没有想过回头路。

    其实,早在数年之前,他就觉得,要进攻李隆基,先取长安,身为上策,不然,一旦为他人抢先占据原形胜,到时候明声言顺,自己就算是有通天的才能,也要像当年的韩信一般英雄无用武之地。

    要攻占唐朝,先取长安。

    这是他基本的策略,这也是他为什么在最高军事会议上力排李格桑之议,自己带兵进攻唐朝的原因。因为以唐朝现在的防守,李格桑成功的机会很大,一旦让他打破长安,说不定他就不会局限于只占领和南诏交界的地区,而是要称霸天下了,到时候,自己这个承接太子,会不会被伏虎太子架空,还是一个未知数。

    仰人鼻息,总还不如自己掌握自命运来得好。

    他知道,以唐朝国势之颓败,这次进攻长安,很有可能奏效,何必要人掠美?

    他也知道,长安东方的部队,没有谁是自己的对手,因此他这次可说是信心满满。

    唐朝的大军按照阵势前后想接,左右呼应,逶迤往长安撤退,随时保持接战的状态。

    只要是稍微有点头脑的人一看,就会知道,这支军队绝对不会是打了“败仗”的军队。

    唐朝随军粮草丰足,足可以支持八万大军征战五年,这就是唐朝并不打算在沿路掠夺粮草的原因。

    沿路之上,唐朝的军纪严明,不能强取老百姓一针一线,到处攻打土豪劣绅,赈济灾民,居然受到不少百姓的称颂

    军行迅,从成都到长安,并没有遇到什么抵抗,沿途的官员都是倒履相迎,唐朝好言抚慰,着意的接纳,就有不少抵抗的官吏,哪里经受得起大军的冲击,可说是兵不血刃,渐渐深入黄河流域,算算时间,居然只用去了十日左右余日。

    这个时候,唐朝的军队已经深入唐朝腹地,循着黄河逼近京师长安,这日晚间,终于到达了阳平关。

    “败退”,唐朝这一路上打的口号都是败退,又军行迅,可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潜入长安,并没有使唐朝廷产生警觉,相反,唐朝是李隆基的驸马,可说是一张绝好的护身。

    并且,唐朝所过之处,并没有大量的更换城池守官,只是用手强大的财富拉拢,并且好言抚慰,这也从很大程度上麻痹了唐朝的地方守军。

    这些地方守军,虽然说是战力稀松平常,但是一旦他们据守险隘,则会大大推迟自己进兵的度。

    兵贵神,当年邓艾占领成都的时候就是冒险用的轻骑急行军,这一次,唐朝手下带三万骑兵先行,让舍瓦带五万步兵缓缓而来,也是和邓艾相同的战略。

    “报告大帅,专信从黄河以北回来!”

    “传!”唐朝赶紧传专信,而这个时候,唐朝刚刚在阳平关外十里驻扎下来,鹿角深栽,粮草辎重一层一层的围绕着军帐,军势强盛。

    专信一进入军帐就禀报:“大帅,我到达黄河北岸的时候,安禄山手下大将史思明正好一路势如破竹,带领前锋到达潼关附近,我随即说明了要和安军前后夹击的事情,史思明不能作主,我随后就迎着安禄山的方向,在徐州见到了安禄山,他亲自接见了我,听说大帅也要起兵的时候之后,大喜,并且说他先已经答应和大帅你共同进退,不知可有此事?”

    唐朝微微一笑,想到那次安禄山被自己擒拿,被迫答应自己条件的事情,看来,这小子倒还没有忘。,

    就听专信继续说道:“安禄山也听说过我的名字,知道我的确是大帅您的心腹,因此约定,打破长安之后,和大帅共分天下,为了表达诚意,他还特意让我带一样东西给大帅。”

    说着从背后取下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似乎有极端承重的东西,就在专信这样的高手背负着的时候,也显得十分的吃力。

    唐朝一见,脸色似乎变了变,说道:“难到是突火枪?”

    “正是,大帅请过目。”

    说着将包袱呈了上来。

    唐朝打开口子,就见一尊厚实的生铁包裹着一件手枪模样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当然比他穿越前的手枪大了十倍有余,但是扳机、药线、弹药齐全,居然和千年之后的手枪如出一辙。

    唐朝拿了起来,感觉轻飘飘的,比玄铁重剑还轻了少许,当下说道:“收到随军库房里,好好保存,将来这东西或许有大用!”

    “是!”随军书记官隆多赶紧答应。

    隆多本来不识字,但是自从断了一臂之后,武功大打折扣,除了依旧根着唐朝苦练和武艺之外,还学了不少汉,管理随军库房这么重要的责任,自是落到了他的身上,他近来痛定思痛,誓要苦练武功,倒也真是有很大进步,渐渐的突破暗劲的瓶颈,有望成就化境。

    唐朝常常也是以独臂的戚少商来勉励他,这虽然是他穿越前看温瑞安的小说看多了,但是隆多很听他的话,居然渐渐培养起单手横扫天下的气势。

    唐朝叫专信下去休息,心甚为满意,同时还有些焦急。满意者,安禄山和自己达成了暂时的同盟,一明一暗,李隆基肯定是危险无比,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为什么李隆基要马正章亲自到阳平关传书,叫自己的军队先在这里驻扎下来?

    不要我带兵进入京师,那是害怕我是第二个董卓之意。

    李隆基此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确是个难缠的角色,我救命该不该在这样的时候攻打阳平关?

    阳平管是长安最强大的屏障,一旦打破,长安就在掌握之。

    自己虽然只带了三万军队,但是战斗力也是恐怖的,李隆基也预见到,要是自己服从他的领导,那么倒是一支得力的勤王部队,但是万一自己有2心,却是变生肘腋之间。

    李隆基很谨慎,但不管怎么说,剑已经在弦上,不得不。

    唐朝也没有用去多久的时间,就下了决断,这是一个决定唐朝国运的决断,看来,是该摊派的时候了,自己总不能永远这样言不正名不顺的瞒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得门外兵士来报:“青莲居士李白求见!”

    唐朝一听,喜出望外,飞奔出帐外,就见辕门之外一人白衣如雪,身形轩昂,腰佩长剑,儒雅潇洒,正是阔别多年的李白,当下扑了上去,抱住了兄长,忍不住真情流露,泪水居然掉下。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对全身肌肉纵控自如,哪里会流泪,这是他故意不加控制,真情尽露所致。

    李白哈哈一笑,对唐朝的真情,也甚是感动,但他因为年龄不小了,所以要厚重一些,只是眼眶微微湿润,只狠狠的按住唐朝的肩膀,新潮澎湃。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六章李白归来
    “哈哈,贤弟,想不到数年不见,你居然好像是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一样,你的武功,看来连我也不是你对手了?”

    李白呵呵大笑,兴奋得很,自己的义弟能有今天的成就,他也代唐朝高兴。

    唐朝赶紧摇手:“大哥,你说哪里话,我的武功纵然进步得快,但是哪里能够和大哥相比,这么几年来,大哥传授的武功可是帮了我不少的大忙,可是,就是不能掌握变化,未能真正的达到身剑合一,思之有愧大哥的教诲。”

    唐朝这几句话,说得真诚无比,拥有玄铁重剑之后,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但一见了唐朝的面,他就知道,光说武功,自己还未必胜得过面前的这位义兄,要是靠自己深厚无匹的内力,世间想来并无对手,但这却是胜之不武,并不是武功真的比别人高,而是自己的天赋造成的。

    假如自己不是一个穿越人,假如自己当初掉进滇池的时候没有被损伤经脉,自己很可能有以后的奇遇,从孙思邈手学得绝你包庇于我,势必前途尽毁,白虽然想在天下间一展抱负,可也绝不能毁了贤弟您的大好前程,大哥只要知道,你已经名震天下,威名远播,这就够了!”

    唐朝十分感动,握住了李白的手,:“大哥,你真是我的好大哥!我唐朝一生,能结识你这样的豪杰,虽死无悔,来,再敬大哥一杯!”

    李白喝了杯酒,却忽然脸色严肃:“贤弟,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这是要起兵叛乱?”

    其时军无别人,连隆多都在帐外伺候。

    “非也!大哥,我这叫起兵攻唐,怎么叫叛乱。”

    李白点头:“对对,大哥我用词不当。你本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元帅,又是南诏的驸马,代表的本就是南诏,潜入唐朝的目的就是刺探虚实,不是叛乱,而是起兵攻唐。方才我还不大相信,经你一说,大哥才算是真的佩服了你,想来,你这次从成都‘败退’回到阳平关,也是你有意为之?”

    “大哥神目如电,果然和我所想的一般无二,大哥,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现在,为我出个主意?”

    “什么主意?”李白喝完了杯酒。

    “我现在假装被南诏国王李格桑击败,丢了剑南土地,现在退到阳平关,一路都是顺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阳平关,李隆基却派他手下得力的神策军领马正章亲自来传讯,叫我在距离阳平关十里之地扎营,我拿不定主意是否该立即攻占阳平关,想请大哥帮我谋划一番?”

    李白一听,脸上现出凝重的神色,半晌,方用筷子敲着桌子道:“李氏虽然衰微,但是各种世家大族都有精良的私人武装,再者,现在正式攻唐的话,却是反为安禄山减轻了压力,因为长安显然比洛阳更加重要,到时候一旦不能急切之间拿下阳平关,则李隆基的救兵一到,我等反而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即使想要回到剑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依大哥之见,我们应当如何?”

    “我以为,当务之急,该是先拿下阳平关,但不宜硬来,只宜智取。毕竟,阳平关号称长安的屏障,坚固是肯定的,一旦硬打,急切之间是不可能攻下的,我有一计,可以攻下阳平关。”

    “愿闻其详实。”唐朝赶紧俯身倾耳以请。

    “看来,李隆基对你已经产生怀疑,必须马上动手,迟则生变,我一路过来的时候,观察阳平关地势,果然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所以只能智取。这几日,马正章听说你带兵来到,居然关闭了城门,但是却允许城的百姓出来挑水打柴,”

    “大哥,你一提我就知道了,你是不是叫我晚上如此如此?”当下在李白的耳边说出一番话来,李白点头,两人拊掌大笑。

    当夜,唐朝就派得力手下赶赴成都去安置好李白的家小,李白自此就在唐朝军,参与诸多大事。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七章智取阳平关
    阳平关守将李玉得了马正章从京师传来的命令,紧守关口,不得放唐朝败兵通过,自是遵从皇上命令,早早的将吊桥拉起。

    这李玉是唐朝开国护国公李靖的嫡系孙子,甚有谋略,武功也是不错,不过比起乃祖,却是远所不及,也是唐朝以前的武举状元,手下有两员骁将,一是博,使一口大砍刀,一是独孤灿,使两柄铁锤。李玉手下,只有八千军兵,且多有老弱之兵,当打听到唐朝居然有三万“败兵”的时候,他是铁了心不敢出战了。

    并且,李玉也早听得唐朝的威名,所以一旦接到马正章的命令,就是赶紧收拾防务,将城墙加厚,在关隘之上多安檑木炮石,防止唐朝攻城。

    马正章传达了命令之后,但手下神策军当即返回长安,向李隆基报告去了。

    唐朝虽然急于进兵,但是考虑到阳平关之险,不敢轻易进攻,遂听了义兄唐朝之言,不公然反叛,伺机而动,在阳平关口驻扎了三日。

    这个时候,后军来报,舍瓦带领大军已经距离阳平关只有三十里之遥。

    其时正是晚上,夕阳西下,阳平关之照例在日落之前开门一个时辰,让城人口出城挑水运柴。

    这个时候,唐朝早已经暗令手下专氏五虎夹杂在运水运柴的人流之,乔装进入。

    本来唐朝不让李白前去,但他新入军,竟是非要前去建功,唐朝再三劝之不住,也只得罢了,只叫他小心在意。

    且说专信是专氏族五虎的领,乔装成砍柴的樵夫夹杂在人流之,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柴担之藏着兵器。

    这几人本来也不是有名望之人,自是不怕被识破。

    但李白却是不同,要他这样儒雅风流的人物扮成砍柴的,恐怕多半会露了马脚,因此唐朝只叫他穿上平民服色,随进城的百姓蒙混进去。

    能进的当是最好,但要是混不进,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幸好李白武功到达化境,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皮肤排泄,在功力运转之下,居然像极了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守城的军士见他老得快走不动的样子,自是放心让他入城。

    但李白一进入城之后,却也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

    他去喝酒。

    他这一生之,几乎每一日都无酒不欢,所以暮色刚刚降临的时候,他就憋进了这城一处叫做“焦氏老酒”的店铺,随手抛出一锭大银子,怕不有十两,寄在柜台上,吩咐店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

    但他却不知道,这家酒店的老板焦飞却是本地一个恶霸所开,专门讹人钱财,甚至杀人取财,是个无恶不作之徒。要不然,现在整个阳平关戒严,别的酒店早已经关门,他却敢在这光景打开店门。

    李白由于生性豁达,并不疑这酒家有古怪,当下酒到杯干,喝了十八碗老酒,这才哦略解酒虫,想到唐朝的嘱托,只敢稍微喝上几杯,却不敢尽兴。

    忽然之间,李白感觉天旋地转,心一惊,居然就这样昏迷了过去。

    也是李白托大,以他的武功,已经进入化境,世间任何毒药都不能危害他,但是这焦飞却并不是用了毒药,用的却是特制的**散,夹杂在老酒的味道里,使李白误以为是老酒的味道,竟然将他这样的武学行家也给麻翻了。

    想李白平生喝酒无数,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但是却栽在这里,的确有些出乎人的意料。

    唐朝一被麻翻,焦飞就从大堂之出来,在李白的身子上踢了一脚:“妈妈的什么东西,在老子焦老板面前露富,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咦?”这焦飞忽然叫了起来,因为刚才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怎么刹那之间就变成了一个皮肤白腻的年男人?

    他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当下也不管这些,将李白身上金银收刮一空,抽出腰刀,居然就要一刀结果了李白性命。

    只见这家伙一刀斩下,真的是眼睛也不眨一下,也许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越是戒严,越是可以干些无法无天的事情。

    “喀嚓!”

    他再也想不到,李白的头没有变成两半,而自己的手臂却是豆腐一样的烂了,李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而且连惨叫也不让他出,就在刹那之间点了他的颊车穴。

    两个店小二想跑,但哪里能够,李白只是隔空一指点去,两人腿上环跳穴上早着,委顿在地,不能行走。

    焦飞剧痛入骨,但是还是听到了唐朝的话:“这点点江湖上的麻药,虽然比蒙*汗*药厉害了许多,但是却怎么能够奈何我?”

    原来,似李白这等大行家,酒刚一入口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酒有问题,但以他现在对身体的操控,即使是见血封喉的剧毒,也不能毒杀他,不过是损耗他的内力而已。

    他之所以不立即动手,就是想看看这店家想干什么,他倒是想不到这家伙居然如此恶毒,当下扭断了他的两条手臂不说,更是将他脚骨全部捏碎,却并不杀了他。

    李白知道,这样不杀他反而使他更加痛苦,因为就算是孙思邈前来,也只能救活他的命,却不能使他再像正常人一般行走,因为手脚的筋骨都被李白捏碎了。

    这也是李白游历近二十年来第一次出手这么重,因为这家伙实在该死。

    李白随即吹灭了店铺的灯,将两个店小二点了穴道丢在墙角,自去倒在一张椅子上养神,喃喃的说道:“我李白要是如此容易栽跟斗,早已经死了几十次了,还轮得到你这臧货来杀我!”

    李白的心,此时此刻,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从来没有一刻,他这样对生活和未来充满希望过,他知道,自从被李隆基戕害的那一天起,他虽有盛名,但是普天之下,几乎没有人敢用他。

    要是去为南诏或者回纥这些国家所用,却又是他十分不愿之事,所以这十多年来,他可谓是尝尽了生活的艰辛,当年刘玄德脾肉复生的感慨,曾经不知道多少次萦绕在他的心间,壮志难酬,功业不建,可年华老去了,不然,他何以会写下“人生者,百代之过客,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人世的沧桑,在李白的身上,加倍的透露出来,这是一种无奈的感叹,多少英雄豪杰流逝在时间的河流之,湮没无闻,翻不起半点浪花,“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李白本以为,自己这一生,恐怕要无所建树的终老于林泉,抱无涯之憾,但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这个义弟,居然给了他一展身手的机会。

    他当然还记得当年帮助李格桑平定狼正轩叛乱的时候,要求李格桑在必要的时候借兵三千给他,但是现在,一见了唐朝,他就知道,没有必要了,因为即使以自己的绝世才能,用三千兵开疆拓土,他也不能赶上这位义弟的势力,到时候,也许还会兵戎相见。

    没有见到唐朝之前,他觉得自己还有战胜唐朝的把握,但是一见了他面,尤其是当知道唐朝有了震古烁今第一利器的时候,他放弃了任何想法。

    他扪心自问,也许,我李白永远都无法做原的皇帝,但是,帮助我这义弟打下大好河山,他岂会亏待了我?他已经从唐朝的身上,看到一种王者的霸气,一种领袖群伦的风度。

    他竟然将有数万大军的帅位相让,足见他的坦诚和胸襟。

    成大事者必须要有拨打的胸襟,这小子战无不胜也还罢了,但难得的是还能容人,这就不容易了,听说他手下还有一个武功高不可测的舍瓦,原来是背叛了李格桑的贼,唐朝居然也能够容纳得下。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他竟是如此的容人,足见高明。

    更加高明的是,自己昨天在营帐之出此奇袭计的时候,唐朝明明就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却还是让自己献策,显得自己并不知道,其实,这小子的智慧绝不在我之下,当年扫平舍瓦的叛乱之时他就早已经显露头角。可他并不和我争,还记下我一功,却是善于揣测我之心理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天空之忽然出现信花,李白微笑,建功的时候到了,抽出藏在衣袖之的龙泉宝剑,飞一样的掠了出去。

    这个时候,专氏五虎早已经潜到城门口,放出信花,随即杀散守兵,砍开城门,将吊桥放了下去,唐朝早已经带兵在外接应,见城门一开,鞭梢一指,三万大军抢入城来。

    李玉正在军帐之商量退敌之策,忽听喊声大起,火光嘹亮,赶紧出来看时,唐朝已经带领大军抢进城来,只见唐朝威风凛凛的骑在一匹火红的战马上,手上长剑飞舞,挡者立死,飞快的向他的军帐奔驰而来,吓得脸都白了。

    这小子到底是人还是神,简直有点像是西楚霸王项羽,没有谁能挡得住。知道守城无望,赶紧打零手下骁将两员开城逃窜,欲退往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我既入唐,世上便无唐肃宗
    这一仗,可说是漂亮之极,李玉守军并没有多大抵抗随即崩溃,大部分军队投降。

    本来,即使不胜,但是逃走也还是小事一桩,可是在舍瓦的大军就在城外设了埋伏,但有从阳平关逃走的士兵,不管多寡,都全部被拘住,因此此次走漏的李玉军士,那是少之又少。

    守卫阳平关的军队,本来只有李玉手下的八千精兵,只是临时从郡县召集了四五千人,都是散兵,没有什么大用,但是唐朝新得了这支八千人的部队,还是实力有所增强,总兵力约为九万。

    专氏五虎这次装扮成砍柴人,将兵器藏在柴草之,带数十健将,乘夜杀近城门口,砍开城门,放下吊桥,可谓立下大功,功劳薄上,自是记载五人大功,可奇怪的是,本该李白统领这几人进退的,但却直到现在都没有见到李白的影子。

    以李白的武功,纵在千军万马之,也不易杀死他,但为何现在还无音训,唐朝清点战场,渐渐焦急,李白大哥怎么还不回来?

    就在这个时候,手下兵士来报:“李白已回。”

    唐朝赶紧迎出帐去,就见李白浑身浴血,在他身后的三匹马上,有三个将领被捆绑住手脚,显然是李白的俘虏。

    “大哥,辛苦了,且到寨暂歇?”

    李白不答,只以目示唐朝。

    这兄弟二人情谊何等深厚,自是一下子明白了意思。

    唐朝当下抢前两步,手掌一划,凭空之出现一股暴风,那柔韧之极的马鞭就断了,将当先一员俘虏释放,仔细一看,正是阳平关守将李玉。

    李玉大惊,马鞭是兼任之物,想不到就被唐朝这样空手断去,武功的确深不可测,达到了一种骇人视听的境地。

    这李玉浑身也是鲜血,显然和李白激战之后才被擒的,见唐朝放了他,并不怕死:“要杀要剐,随便下手就是,你李爷爷可不怕你们这些叛军!”

    “放肆!这可是我家十万大军的统帅唐朝,看我手上剑锋利否?”却是隆多抽剑恫吓。

    唐朝赶紧摇手,脱下身上所穿西川百花锦袍,扶李玉于坐,说道:“李隆基荒淫无道,安禄山叛之,四境危急,我南诏攻占长安,在情理之,况自古土地,唯有得折居之,要说蛮夷之人不能奄有天下,却是大大的错了,据说太宗李世民就是一个高丽女子所生,还不是纵横天下数十年。”

    这一番话,却是高明之极,顿时将李玉说动,心想:与其被杀在这里,倒不如留下有用之身,以图远计。

    当下跪下道:“败军之将,竟蒙将军如此错爱,愿执鞭随蹬,从此不离左右。”

    唐朝扶起,好言抚慰,随即将他身后两员骁将独孤灿和林胡的绑缚也释去,好言抚慰。,

    这两人向来唯李玉马是瞻,见主帅尚且投向,当下也愿降。

    唐朝大喜,叫书记官记李白大功一件。

    要知道,这三人滑溜得紧,一旦见到唐朝带兵抢进城市来,就弃城而走,想不到被李白等个正着,将这三人浴血擒拿。这三人之,以李玉的武功最高,早已经到达暗劲,手下两员骁将都只是明劲巅峰的角色。

    李白当时在酒铺之按照预订的计划抢城门,但远远见到专氏五虎已经抢城成功,知道吊桥口的守兵挡不住唐朝大军,于是直扑军帐来捉拿李玉,要立下大功。

    这一来果然看到李玉在百余随从的簇拥之下开城逃,也不客气,随手夺取了一匹黄骠马就去追赶李玉。李玉本是惊弓之鸟,还道是唐朝大军事先锁定了他,所以拼命逃窜,也姑不得手下将校,只带了两员骁将舍命而走。

    这一来,倒是给了李白了机会,奋力杀散百余亲兵的阻挡,向三人追击。

    李白座下马只是随手取得,李玉又逃跑在先,本来追赶不上,但是想不到的是,李玉方逃到阳平关外一两里地,鼓声震天,一彪人马截住去路,却是舍瓦带兵堵住了他西去长安之路。

    李玉一见,心连叫苦也,阳平关天险前后就只有一条路,所以只得回身来战李白,想要从斜露爬山逃走。

    但李白岂会给他从容逃走的机会,施展绝道:“今日既已经正式起兵,当有个名目,不知道兄弟心可有主意?”

    唐朝就微微一笑:“义父和大哥但说无妨,我想先听你们的建议之后再做区处?”

    舍瓦就笑道:“以我之见,我一直所担心着,就是不能拿下阳平关天险,但既已拿下,攻占长安只是时间问题,先取骊山,确实是当务之急。可言不正则名不顺,我觉得唐朝不如就在攻占长安之后称帝。”

    李白一听,干因摇手:“一旦称帝,将是众矢之的,李隆基和安禄山都不会放过我们,将会集全力对付于我,不是明智之举。”

    唐朝就笑了:“两位的意见,都有道理,不过,我却以为,名,肯定是要正的,不然,没有一个响亮的旗号,绝不会有人来投奔。我唐朝现在手上有数十万大军一年之粮饷,有人投军,条件得天独厚,自是要扩大影响。安禄山近二十万大军,况且正在到处拉丁,我们将来很可能和安禄大战,军力不充足,先就输了七成。但是,却不能称帝,称帝的话,正如李白大哥所言,是引祸上身,所以,我已经考虑好了,我们的口号是,多招军,广积粮,缓称王。所以,现在给我打出口号‘平叛威武大将军唐’,制造军旗花鼓等物,重宣传,肃军纪。”

    舍瓦和李白一听,深为赞赏,这小子,刚才问我们两人,不过是在考较我们的能力罢了。至此,他们才算是真的服了唐朝,这小子小小年纪,武功高得没有边不说,却为什么智慧却是高得这样可怕?

    不过,这个时候唐朝的心想的却是:历史已经改变了,这是为什么?

    他本以为,自己这次进攻阳平关,恐怕会非常的艰难,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自己轻而易举的就攻占了阳平关,和以前学的安史之乱的历史大大不同。

    那个时候,可从来没有听历史老师说过有人和安禄山互相呼应,占领了长安门户阳平关的事情啊?

    奇怪,怎么回事?

    然后,以他的聪明,立即知道了一个事实:我既入唐朝,世上便无唐肃宗!

    而且,改变马巍之变,也许是指顾之间事耳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九章抢占骊山
    却说此时唐朝廷之,李隆基却是大雷霆,真的是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将所有秋季问斩的犯人全部正法不说,更是火急宣召群臣入宫议事,大朝廷上大骂安禄山和唐朝两人。

    就在李隆基坐在龙椅之豁然站起的时候,臣相韦见素奏报:“唐朝于前日子夜带领叛军袭取了阳平关,正纠合贼兵开赴京师,现在唐朝的威胁已经甚于安禄山,请皇上及早定计,削平叛乱。”

    李隆基本来要在金銮殿上再蹦达几下,再整顿一下朝纲,但想不到的是,阳平关居然失守。

    他本来还有点底气的,但是,听到这话,心空落落的,忽然之间像是被抽取了灵魂的僵尸一般。

    好半晌,李隆基才平息了情绪,声音嘶哑的说道:“诸位爱卿,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当此危急之时,请诸位加意进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务必要扫平叛逆,再整朝纲!”

    但想不到的是,此话一出,居然并无人接口。

    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说错了话,头上的脑袋就不是那么保得住了。到了此时此刻,阳平关一破,长安所有的屏障都已经失去,真正的可说是长安危矣。

    韦见素当先说道:“皇上,以臣之见,唐朝既然已经带兵潜入长安外围,那么就应深沟高垒,暂避其锋,随即诏告天下,宣布唐朝为叛逆,到时候等到勤王之兵到达,何愁一个区区唐朝。”

    “韦相说的不错!皇上,唐朝十分狡猾,将皇上也给欺骗了,居然投靠了南诏,到现在已经可以看出,唐朝和南诏有勾结无疑,他这次假装兵败,也是事先谋划好的,种种迹象表明,他和南诏朝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说这话的人是颜真卿,国书画大家,秉性正直,现在他是户部侍郎,想到李隆基居然犯下如此大错,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李隆基越听越怒,终于忍受不住,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是找办法的时候,时间贵于黄金,指责朕之不明之言,稍后再议不迟到,说,你有何策可以芟夷斯难?”

    颜真卿就说道:“臣以为,皇上当立即下’罪己诏‘一道,平顶朝野的舆论,然后,命令神策军铜陵马大人带领神军固守骊山,以赢得修缮长安城墙的机会。要知道,长安久无战乱,城池虽然坚固,但是防务松懈,不雷厉风行整饬,必将酿成大祸害!”

    听到这里,李隆基总算是点了点头:“说的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去,传朕的旨意,着马正章带神策军三千人为骨干,另外从京师卫戍部队之抽调六千精兵,务必要阻止唐朝占领骊山,窥视我长安虚实!”

    “是!”马正章当下领了旨意,迅带兵驻守骊山。

    而长安城之,京城九门都是严格整饬,务必要保护京师安全。

    而且使人匪夷所思的是,李隆基果然听从了颜真卿的劝告,下了一道罪己诏,承认自己许多不是,拉拢人心。

    不过,随即,颜真卿就尝到了被李隆基“委以重任”的滋味,因为李隆基派他马上出使安禄山军,向安禄山晓以大义,让他带兵从洛阳撤退。

    这其实不过就是借刀杀人之计,但此时刻,颜真卿要说自己不去,却又找不到有力的理由来推托。

    于是,一代大书法家,光耀万代的艺术家,就这么被李隆基暗算了,真的奉旨去游说安禄山,结果毫无意义,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安禄山是不可能回头的,反劝他投向自己。这位伟大的书法家因为坚持气节,竟被残暴的安禄山所杀。

    当然,当此非常时刻,李隆基还是不计较前嫌,将高仙芝、牛仙客、章仇兼琼这些绝世高手启用,守卫京城九门,等待勤王大军从洛阳回转。

    这个时候,唐朝的威胁,在李隆基的心,不是安禄山,而是唐朝了。

    他倒是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事先现唐朝的阴谋。

    其实他当然也没有想到,唐朝本有机会可以刺杀他的,但也没有实施。

    所以这世事,变换无常,有些时候,还真的说不清楚谁对谁错。

    却说唐朝军行甚,自阳平关到长安,不过是数十里之地,所以唐朝并没有着意催军前行,而是命令辛白江为先锋,专氏四虎为副先锋,马军精兵一万人,带领前部逼近长安下寨。

    他自己则是带领大军缓缓逼近,于路见到到处到处都是流民,也无暇顾及,只和李白舍瓦两人商议诸般策略,行军驻扎之法。

    唐朝笑道:“好在阳平关和长安之间是一马平川之地,不利于火攻,不然的话,我倒是心惕惕。”李白和舍瓦点头称是。这倒不是笑话。以唐朝兵锋之利,正规交战,肯定不会惧怕任何人,他有自信,即使是朝的高仙芝、章仇兼琼这些人带兵前来,他也丝毫不惧,毕竟兵力强盛于彼,但一旦用火攻,则不好说得很了。

    唐朝袭破阳平关是在子夜时分,而且一占领之后,马不停蹄的就直取骊山,所以还只是晌午初刻,已经到达了骊山之外,前部来报,在骊山脚下遇到了唐朝神策军的抵抗。

    唐朝立即传令后军作为前军,布下阵势,自己则带领手下亲随三千人亲自深入前线。

    唐朝和舍瓦李白等到达的时候,骊山脚下愁云惨雾,杀气腾腾,两军正自争战。

    神策军的统帅是马正章,此时正立马于骊山高阜处,看两军争战,他的部队虽少,只有五千余众,但是的确是唐朝廷的精锐,因此和专信等大战,却是不分胜负。

    其神策军副统领鱼朝恩的武功更是厉害,居然一人就敌住了辛白江和专仁两人,其余的神策军将领也是武功不错,又是据守关隘,唐朝前部兵器虽多,但是激战三个时辰,却还是缠战的状态。

    唐朝心大怒,就凭这不足万人的部队,就挡住了我唐朝前进的道路,那我还怎么做原的皇帝,当下,当下大喝一声:“给我冲啊!”

    玄铁长剑一指,指挥手下杀了过去,李白和舍瓦当先开路,直取马正章。

    唐朝手下这三千健将,却是跟这他无数次出生入死的兄弟,战斗力比辛白江带的先锋兵要高出一个档次,即使和安禄山的五营亲兵相比也是毫不逊色,这一加入战团,立即占了上风。

    唐朝早已经将骊山情况分析透彻,觉得以长安现在的兵力,最多不过是抽调一万人处理来抵抗,所以才将大队人马驻扎在骊山脚下,自己只带先锋部队作战。

    果然,自己所料不差,李隆基真的是只派了一万人驻守。

    只是有一点点出乎自己的意料,那就是李隆基居然敢将自己身边的屏障马正章遣出来迎战,而且还带上最精锐大量三千神策军,并不顾及自身的安危。

    李隆基此时,可谓是四面楚歌,内部矛盾尖锐,随时面临着当年夺门之变那样的政变危机,毕竟,歧王、灵王这些皇室王爷还健在,也难保说在这样的时候没有危险。

    当然,李隆基的危险远不止此,因为朝廷之,还有像高仙芝这样的大将,也有像杨国忠这样手握重权的大臣,还有不少摇摆不定的势力,一个弄不好,就是身死国灭的下场。

    可他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将身边年精锐遣出作战,倒也不是一个没有魄力之人。

    唐朝这一进攻,立即使马正章大为吃紧,因为他可以感觉到如山的压力逼迫而来,不由得抽出了身边的长剑,却是著名的寒玉剑,以前本是李隆基的佩剑,但后来赏赐给了他。

    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威胁,强烈的威胁,一个白衣如雪的人迫近了他,使的一口寒光闪闪的龙泉宝剑。这也是当时十大名剑之一。

    他是李白,李白的剑妙曼而有一种动人的色彩,使你几乎看不清他出剑的角度,他的剑也是自手腕的抖动而衍生出来的,所以充满了突然性。

    但附带在剑上的巨大压力,还是使马正章感觉到强大的压迫。

    这个时候他也已经认了出来,面前的这人就是李白,那个诗一样缥缈的人物。

    两人一交手,方圆三丈之内都在他们剑势笼罩之,外人根本难以靠近。

    鱼朝恩碰到的人是舍瓦。

    舍瓦用的厚背大刀,这样的兵器,可以马战,也可以步战,用来对付鱼朝恩手上的紫金刀,正好是绝佩。

    神策军之就只有马正章和鱼朝恩这两个绝顶高手,因此一被缠住,辛白江和专氏四虎尽可以支持得住。

    神策军虽然神勇,但是哪里及得上唐朝兵多,而且他手下三千精兵却是精锐之师,渐渐的,骊山大门被攻占,唐朝手舞玄铁重剑,却是如虎入羊群。

    乱!大乱!

    神策军开始乱,并且大乱,终于支持不住,纷纷溃散。

    毕竟,骊山防务,也是向来携带,一天的时间,哪里能够修缮,到处都是缺口,这也是唐朝能迅攻占骊山之主因。

    马正章见大势已去,虚晃一招,和鱼朝恩带领残部逃往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围困长安
    李隆基得到马正章从骊山败退之后的消息后,心的确是震惊无比。

    他再也想不到,以前在他眼蝼蚁一般的小人物,现在居然就要推翻他的皇位,和他争做这原的皇帝了。

    他心连叫庆幸的是,就因为马正章带兵将唐朝大军阻挡了一日,长安这才将九城修缮了一下,防卫也加强了,等到唐朝大军到达的时候,长安铁桶一般稳固的城墙还是起到了作用。

    却说唐朝得胜,亲率前锋兵力三千人为前部,抢先来到长安玄武门。却见城门紧闭,李隆基居然怯战若是,并不派出一兵一卒和自己交战。

    不旋踵,后军八万余人也6续到达长安,见到城门紧闭,遂按照唐朝的指示,结成阵势,距离城门口七八里平川旷野之地下寨,对长安形成包围之势。

    现在长安城的守军,只有三万余人,并且阵容多不齐整,又没有出去征战过,至多不过是缉拿什么江洋大盗才显示过点威风,真正的战斗力其实有限。

    这也就是为什么唐朝的军队军临城下李隆基还不接站的道理。

    其实,京师之武功强横的人物也不在少数,铁慕容、李南靖、章仇兼琼、马正章、高仙芝、高力士、甚至鱼朝恩,当然还有许多隐藏的人物,实力不可谓不强。

    但是高手虽多,却是一盘散沙,而且,军队的战阵之法,却是最大限度的削弱了武林高手的能力。一只近百人的精锐小队,使用阵法,足可以抵挡住铁慕容这样的高手。要是他不走,在层层阵势的包围之下,还有可能被杀死。这也就是当时唐朝这样的人物,在范阳的时候也不得不飞身趋“悦来客栈”的原因,那就是因为层层如飞蝗的箭只攻击之下,即使武功再好,但处在四面受敌的情况下,还是危殆之极。

    武林高手用于刺杀、刺探最是有用,用于战阵,作用则大大降低。

    一般情况下,武林好手多是作为先锋,作用当然不可小视,不过终归是有限的。

    这天晚上,李隆基愁闷欲死,搂着娇媚的杨玉环走上长安城头,叹息道:“早知今日,朕当日就该先杀了唐朝,免成今日之患!”

    杨玉环心一紧,难道,皇上这是和在怪我了?

    她自小就冰雪聪明,想到当日的确是自己救了唐朝,赶紧说道:“皇上,唐朝虽然是南诏的奸细,现在反形已露,但是践妾却相信,他的手段一定不会太残忍,皇上以前对他有再造之恩,况且,他还是你的驸马,何不修书一封,下到他的寨,探一下他的虚实,看他真正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真是一语惊醒梦人,李隆基在痛恨叹息之余,忽然想到,唐朝进攻长安,到底是不是和安禄山一起谋反的,还有,会不会有转圜的余地,他一直想做大官,我何不给他做一个宰相,停止兵戈?

    当下,他就回到宫,亲自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信多承认当日自己待唐朝太厉,承认自己不该压制他,并且以一个大国皇帝的身份,诉说当初自己将新灵公主嫁给他的矛盾心情,最后话锋一转,却是招降之意,希望唐朝重新投效朝廷,他一定学选祖李世民,有容纳单雄信的心怀。

    想当年,单雄信武功高于李世民,并且趁他落单的时候要杀他,幸亏尉迟恭来得及时,不然秦王早已经死了,但想不到的是,李世民后来抓住了单雄信,居然劝他投降,并不杀他,只是单雄信坚不投降,这才被杀。

    这个时候的杨玉环,心情非常的复杂,站在长安的城头上,向骊山温泉的方向望去,想到和三郎在华清池的快乐时光,而今大兵压境,风声鹤唳,却是另外的风景了。

    她心也不知道是怎样想的,只觉得奇怪,为什么我竟隐隐希望唐朝得胜?

    难道,我竟然是希望和他在一起?

    笑,可笑,难道,即使他击败了李隆基,做了原的皇帝,还会看上我这样残败的女人?甚至还会宠幸我?

    想到这里,杨玉环自己都好笑了起来,我原来一直都错看了唐朝,原来他竟有饪大野心,他当初来到唐朝,本就是为了做唐朝的臣子,而是要刺探唐朝的虚实,好为今日之事做准备。

    这样看来,他也是一个谨慎的人,花了这么多气力才最终反叛,加上安禄山进攻潼关正急,说不定,三郎这次真的撑不住,要被这些人夺了江山。

    也就在杨玉环站在长安城头思绪烦乱的时候,唐朝收到了李隆基的劝降信。

    给他送信的人是唐朝以前的老相识,张家正,现在的礼部侍郎。

    张家正见到唐朝的第一句话就是:“驸马爷,当初就是老朽给你主持的婚礼,这份人情你还没忘?”

    唐朝微感愕然,但随即笑道:“好,既是故人到了,当设宴相庆,请!”

    当下,水6铺陈,酒菜上来,唐朝坐于主位,舍瓦和李白分别在左右相陪,张家正则是坐于客位。

    席上,张家正当先举杯:“驸马爷英雄盖世,老朽自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你并非常人,不过,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是南诏的人,还以为你是想当上宰相这样的大官,想不到,实在想不到,你竟然如此厉害,在安禄山大兵压境的情况下,率领南诏兵马进攻我大唐!我代表皇上问一句,你看了皇上的信之后,有何评价?”

    唐朝神色凝重,缓缓说道:“南诏和唐朝,敌国也。两国相争,靠的是天使地利人和,昔日,南诏受到李隆基的压迫,生存维艰,要不是松赞格桑和狼正轩统兵有方,南诏国土已经为唐朝吞并,现在当唐朝大乱之时,我南诏出兵,却是情理之,勿复多言。你我的情谊,尽在酒,今日我不杀你,但他日,打破长安,你不降我,即是死罪。”

    唐朝说完,当先喝下杯酒,但张家正不喝,举杯道:“贤弟这话可说错了,皇上将新灵公主尚于你,乃是推心置腹,你背叛他,何太无义气?”

    “非也,大丈夫行事,但求问心无愧,不在乎世人毁谤,我再次告诉你,南诏和唐朝,敌国也,为了我南诏的利益,我这不是背叛李隆基,而是打击他。自己古以来,敌国之间争夺,多不择手段,况且,我待新灵公主,永不变心,此事休要再提。”

    张家正见唐朝变色,却并不惧怕:“皇上还说,囊日他多可以杀你,却因为爱才之念没有下手,义气深重,不知你对皇上这一做法有何评价?况且,后来明知道你是南诏的奸细之后,他也没有动手杀你,你有何说?”

    唐朝听他这样一说,倒是微微佩服起这老小子起来,他以前不是到处装可怜虫的模样么,怎么现在却不怕事了?哦,是了,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他还是礼部侍郎,自然要处处小心,不敢得罪受玉真长公主宠幸的自己,但是现在他是代表唐朝,要不辱使命,只得据理力争了。

    “也罢,既然话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李隆基也算是一个人物,至少不是小人,透进骨子里的小人,假如如我打破长安,俘获了李隆基,我不杀他,将他如我岳父丈人一样的供养,让他颐养天年。”

    “不,贤弟……”

    唐朝变色:“你我兄弟之间,但叙旧情,何必争执,喝酒!”

    唐朝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之闪出一刀寒芒,锁定张家正的眼睛。张家正立即感觉到自己的眼睛针刺一般的疼痛,这使他忽然升起一种被人砍了一刀的感觉。

    这就是眼刀,高现芝最为精擅,但武功到了唐朝这种层次的人,却也能使用眼刀的功夫,虽然不如高仙芝,但却也不遑多让。

    张家正毫无武功,哪里经受得住真正的眼刀攻击。唐朝这一记眼刀只是出了一丝,就已经使他受到了巨大干扰,眼球一阵的刺痛。

    真正的眼刀,一般人受了,要是不被惊吓得昏迷过去,就是双眼失明的后果,非常的恐怖。

    即使是练过武功的人,也多被对方气势所趁,最终毙命在对方的手里,想想当年的张飞和江南小霸王孙策,一吼之下敌人即惊吓而死,和眼刀有异曲同功之妙。

    张家正一慌神之间,手杯子歪斜,人也跌落于座,只感觉天旋地转。

    唐朝眼刀之威,一至于斯!

    半晌,张家正才回过神来,强笑道:“贤弟好高明的武功,却不用来吓作哥哥的?”

    唐朝心佩服,这老小子倒是知道这是武功,却不瞒他,只将他杯酒水加满,说道:“大哥,你我既然是结拜兄弟,何不来我这里,他日我为至尊,你官升一级,岂不两妙?”

    “哈哈,贤弟这却是说笑了,以我之才,只堪比庸碌,以贤弟之精明,岂会让我尸位素餐,还是皇上待我不薄,请贤弟见谅?”

    唐朝心道,这老小子倒是说的实话,也不劝说,只谈风月之事,席散而去,亲自将张家正送出寨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一章三鼓之战
    张家正回到长安,将消息报告了李隆基,面色愁苦,诉说了唐朝曾向他劝降的事情。

    这结果早在李隆基的算,知道张家正总算还心,嘉奖了几句,命他退下。

    第二日拂晓,唐朝随即在长安城外摆开阵势,叫骂声一片,要激得城守军出来接战,但使唐朝感觉到失望的是,任他手下挑选的这十多个骂手如何骂得肮脏,但李隆重就是不出。

    两轮骂手轮番喝骂,时不时的还以号炮助威,直将李隆基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其还经李白的指点,专门的骂他如何抢夺自己儿子的老婆的丑恶行径,十分不堪。

    李白和唐朝商议了一个晚上,最终决定,骂。

    因为他们两人都觉得,李隆基是一个自负的人,也许,喝骂之下,他也许就亲自冲出城外和自己等决斗。

    所以前一日晚上,舍瓦才特意在军找了十多个嗓门粗大,官话说得好之人,教授了一番,说翌日如此如此。

    可事实就是,城的李隆基居然毫无动静,这使得唐朝心产生了隐隐的佩服,其抢夺杨玉环倒也罢了,但其有些生造的假话,传他李隆基和其母韦皇后有染的事情,却是令一个大国皇帝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了。

    但想不到,李隆基仍然没有被激怒。

    城,手下将唐朝军队在城外喝骂叫阵的言语传进了李隆基的耳。

    负责传令的是马正章,他说的时候尽量说得委婉,但李隆基一听,却是出乎他的意料,并没有想像之的暴跳如雷。只见李隆基听完,微微一笑:“唐朝只是喝骂,没有攻城,乃怯也,是怕我长安城坚壕阔,以为强攻必多伤亡,喝骂者,乃是激怒我,使我出战也。”

    马正章拜服:“皇上高明,我还担心皇上受不得激,出城和唐朝死战,那时候,可说是胜负难料了。”

    李隆基笑了:“非也,你去找兵部尚书裴耀卿,传我的命令,九城多准备檑木炮石,火油水龙,一旦敌军抢到城门口,就予以痛击,另外,你迅遴选出一万精兵,午时三刻,由朕亲自统领,务必要击败唐朝。”

    “什么,皇上,您,您难道真要一万兵力和十倍于己的兵力交战?”

    马正章可不比李隆基,因为在骊山一役里,他已经领教了唐朝的厉害,知道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坚守待援。

    “你不用紧张,朕自有把握,绝不会被唐朝所趁,朕不是叫九城加强防备了吗,一旦接战不利,我也不会和唐朝死磕,毕竟,他兵力远远强盛于我。”

    “是,皇上算无遗策,我这就去了。”

    唐朝的军队喝骂了整整一个早晨,将近午时,见城门不开,唐朝坐在火电马上,见军士气色稍稍虚浮,乃准备收军,心盘算,看来李隆基倒不像是个鲁莽之人,也许,只有从邻近州县迅调拔云梯等物,才可以强攻长安。

    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困守坚城,深沟高垒,唐朝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寄托厚望的就是李玉的人马是否能砍开城门,放自己的大军入城。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知道,不能给李隆基任何的喘息之机,不然的话,这人就有可能等到援兵,到时候来个内外夹攻,唐朝知道,那样的话,自己就非常的困难了。

    到时候,自己纵然不败,也会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占领原就是一场春梦。

    唐朝之所以能势如破竹的就攻打到长安城边上,实际最大的机会在于出其不意,要是正常进兵,他恐怕早已经被源源不断的唐朝军队抵挡住了,哪里能够像这样轻易来到了唐朝政治的心?

    再加上,当时唐朝廷的确是非常的虚弱,防务废弛,光看看前几日自己占领骊山的事情就知道,多么优良的工事,但是因为疏于打理,结果被自己亲自击破。

    唐朝心十分清楚,要不是唐朝守军太过无能,自己即使有久经战阵的军队,急切之间也不易攻破骊山防守。

    现在,骊山已在自己掌握之,可以俯瞰长安全城,李隆基的调度,即使再隐蔽,但大多还是在自己的监视之,可说是非常的被动,就好像冬天的时候不穿衣服,寒冷无孔不入。

    午时三刻终于到了,这个时候,唐朝将自己的后军作为前军,缓缓退去,他这个时候已经知道,再怎么叫骂,再骂得难听,李隆基也是充耳不闻。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开始隐隐的佩服李隆基,这人居然这样沉得住气。

    可一刹那之间,唐朝的想法改变了,因为他看到了玄武门“哗啦”一声打开,吊桥随即放落,李隆基骑在一匹青葱马上,当先而出。

    他手上的佩剑举在手,映着日光,虽在晌午时分,却也使人一见之下就生出凛冽的寒意,这不是一般的宝剑,这却是当年李世民精心铸造的一把名剑“射日”。

    此剑锋利无比,在李隆基兵器库的所有窖藏之,算得上锋利第一。

    这个时候,马正章跟在他身侧,手宝剑锋利,手持可以抗衡李白龙泉宝剑的钩廉宝剑。

    他们身后,都是神策军,大约有一万人。

    李隆基这次是孤注一掷,将全部的家当都耗上了。

    要知道,神策军虽然号称有十万,但是真正的精锐却是这一万人,这接近一万随时不离开他左右的军队。

    这可以说是李隆基最核心的力量,从当年夺门之变就一直延续下来的,并且不惜花费巨资打造的,武器都是精良无比。当然,客观的说,这支军队虽然厉害,但是因为马正章并不是个将才,只是武功高强而已,所以这支军队,虽然号称唐朝的精锐,但是真实的战斗力,却是略逊于安禄山的五营亲兵。

    唐朝脸色一变,命令后军接战,布成阵势,先用长箭射住阵脚。

    李隆基本想带领神策军以迅不及掩耳之势瓦解唐朝的军队,但想不到,唐朝军队一直训练有素,即使是在撤退的时候,也是阵形丝毫不乱。

    李隆基挥舞长剑,将射向自己的剑只一一拨落,舍命冲击。

    但使他感觉郁闷的是,唐朝阵的弓箭手竟是难缠之极,一轮接一轮的飞箭飞蝗一样的向他扑去,叫他应接不暇。

    他也还罢了,毕竟,以他的绝世武功,即使飞箭射了,也不能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但这却苦了他手下的神策军。这些人都是他秘密选出来的,而且制订好的计策就是一鼓作气的击垮唐朝的后军,趁胜追击。

    李隆基在出战之先,已经感觉到唐朝还有军队埋伏在半途,所以心想的只是击溃唐朝,但求取得一小胜,振奋城的人心,一旦唐朝败退,他并不准备追击。

    可看似不强的唐朝前锋,现在却挥惊人的战斗力,姑且不说别的,就说这放箭的能力,显然也是经历了无数的磨练才能培养起来的。

    李隆基一马当先的态势终于变化了,他一勒缰绳,身下的龙阳红血宝马就听话的停住了脚步。

    这马是西域的良马,万选一的货色,每闻战鼓之声则是斗志高昂,可以伸腿踢人,帮助主人战斗,灵性十足。

    这一来,神策军随即冲出无数手持盾牌的军士,抵挡住飞蝗一样的箭只,布成方阵。

    唐朝见射住了阵脚,心甚为满意,这支自己亲自训练出来的,和自己出生入死不少次的军队果然是不错,居然将李隆基也给抵挡住了。

    唐朝心想,看李隆基刚才披坚执锐,马革裹尸的冲劲儿,他是想要一鼓作气将我后军击溃啊。

    但自己手下精良的弓箭手阻挠了他的这一计划。

    这个时候的李隆基,心渐渐后悔,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手下的军队,居然像是铁,自己无法冲突而入。

    唐朝传令,将军队布置成一字长蛇阵,随即拍马上前,远远的向李隆基就是一礼:“皇上别来无恙?”

    这是一句很普通的问话语,但在此时此刻说出来,却显得很特别。

    李隆基并没有如很多人想像的破口大骂唐朝望恩负义,只是说道:“我身子安健,倒不劳你挂念,只是你喝骂之时,何太无情?”

    唐朝肃然:“皇上,两国相争,道义在存于不存之间,我以孤军进攻长安,必须战决,还请谅解?”

    李隆基厉声道:“可你食我之禄,尚我女儿,却又带兵攻唐,何太无耻?”

    这几句话,他是贯注了无上内力,数里皆闻。

    唐朝心暗叫厉害,这老小子终于开始当众揭露我了,且和他斗一斗口,难道真就输于他了。

    只听唐朝清了清嗓子:“非也!皇上,我本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大元帅,潜入长安,为的是刺探你的虚实,皇上你见事不明,反将公主尚我,让我做了节度使,却不是无情,而是你不明,而今我身为南诏的承接太子,带麾下精兵进攻唐朝,以报当年被压迫之仇,理所应当,谈不上无耻,要说无耻,谁还及得皇上你抢自己儿子的女人呢?”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舌战
    李隆基一听之下大怒,但面上却绝不表现出丝毫,只将手上的“射日宝剑”举起,遥遥指着唐朝,半晌,方说道:“唐朝小儿,朕倒是一直小看了你,今日,朕既失先机,杀不死你,但话总得说清楚,你听好了!”

    唐朝肃然道:“请说!”

    “朕招你为驸马,可对你有恩?”

    他的声音平和正,但是数里之内却是能清晰无比的听到,显示了深厚无比的内力。

    “是!你尽管问我,我绝对有问必答,也请你有问必应。”

    唐朝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掌握的时机很好,他知道,他将女儿嫁给自己,的确是大恩,一旦不应,则多受指责,因此干脆应承下来。

    他心,此时已经做好了和他舌战的准备,他知道,李隆基缺点多多,不急着和自己交战,反而和自己做口舌之争,那是十分不明智的。

    李隆基微笑,觉得唐朝这话,倒是落进了他的彀,于是继续道:“朕将你从小小的黄门侍郎提升到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你可曾感激?”

    “我当然感激!不过,我对你并无2心,但你却不喜欢我,将我排斥出朝廷,送到边远的岭南去做节度使,欲以小过将我彻底排除出统治层,让我这样有雄心壮志,有无穷抱负之人,终身只和公主厮守,达成你打击我的目的,却是也不是?”

    唐朝这几句话,比李隆基的话多了许多少年人的英武之气,轰轰的,仿佛战鼓一般回荡在众人的耳畔。

    李隆基沉吟半晌:“不错!可这又有什么,你是我的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朕富有天下,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皆在一念之间,就算是不喜欢你,打击了你,也是清理之常;况且,你以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做到大唐朝的驸马,官封节度使,只能说是你亏负了朕,朕何曾亏负于你?”

    唐朝知道李隆基的目的,是想瓦解自己的军心,冷冷一笑,舌战之事,早在漳州一的时候,就不知道参加了多少场辩论,却又怕了你李隆基。

    当下咳兽一声:“非也!我不是你的臣!我再三的说,我不是你的臣,因为我是南诏的承接太子,我从来代表的就是南诏,我从第一天来到长安的时候,带领的就是南诏!既如我所言,我既然不是你的臣,那么你将公主尚我,升我的官,都只不过是我实现南诏计划的一部分,何谈你对我有任何恩惠,也就更谈不上背叛了!”

    此言一出,李隆基额上青筋爆起,狰狞的道:“如此说来,你是在讥讽朕没有现你是内奸,笑朕无能是不是?”

    “不错!”唐朝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整日沉浸在声色狗马之,连抢自己儿媳妇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哪里是在诚心治理天下,奸臣当道,李林甫恶尽恶绝,多任用小人,你却也听之任之,安禄山本是一个小小的武将,你本不该给他过大的权力,但你却以三镇节度使委任,任谁是谁进言都不放在眼里,弄得天怒人怨,先是黄河决堤,救治不利,使千万亩农田荒废,然后是陕西蝗灾,朝廷救治又是不利,结果整个陕西,颗粒无收,但你却充耳不闻,只听你的《霓裳羽衣曲》,玩你的杨贵妃,任用宵小,终于使得安禄山和我南诏起兵攻打,这一切,都是你罪恶滔天,自己一手造成的,以你这样荒淫无耻,何有面目再立于天地之间,我这里有匕一把,你要是还有半分良心,大可以引刀自裁,以谢天下之人,如是,则你的罪孽稍减!”

    唐朝最后这几句话挟无上内力吼出,声闻十里,只听话声一落,“哐啷”一声,一把寒光闪闪的匕就笔直的射在李隆基马前,惊得他那匹西域良马人立而起,出“忽溜溜”的叫声,十分的恐怖。

    李隆基额头上的青筋再次吐露,这一次,却是每一条都好像是大青蛇,使人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

    恐怖!的确就是恐怖!

    化境的高手,尤其是武功到了李隆基这样已经达到化境顶峰层次的高手,一旦真的怒了,那是十分恐怖的一件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李隆基爆喝一声:“唐朝小儿,你乃叛贼、叛臣,勾结番邦,图谋我大唐朝,无所不用其极,阴险恶毒,今日,今时,我们各不用手下之兵,你敢和我决一死战么?”

    说这话的时候,狂暴的杀气笼罩了他身前方圆一丈之地,可见他是已经真正的震怒了!

    也难怪,以李隆基这三十多年来掌握世间生杀予夺大权的情形,不说这样当面辱骂他,就是一个眼色不恭敬,他也会害了人的性命。

    所以他现在是真的怒了,龙颜大怒!

    但唐朝等的就是这一刻,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刚才甚至有可以将神策军杀得丢盔弃甲的绝好机会,但是他放弃了,他深知李隆基的为人,知道他的性格,所以用上了这样的一招。

    李隆基果然暴怒,这个时候的李隆基,早已经失去了当年那样冷静的判断力!

    他心有太多的不满,太多的怨恨,他只觉得安禄山亏负了他,大大的伤了他的心,这倒也罢了,安禄山毕竟是个胡人。他老娘和十多个军官鬼混,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下的种,粗鄙之人反叛,倒在情理之;但唐朝不是,唐朝来到长安之后,最引起他忌惮的,或者是引起他嫉妒的,不是他迷住了秦国夫人,而是他的才。

    唐朝虽然最后没有将那些剽窃的诗呈献给李隆基,但是韩休这个老宰相还是将他的酬酢之给李隆基看了。

    李隆基看了,看了之后就是拍案叫绝,但是当知道写作这些曲的竟是唐朝,而不是当时拥有盛名的李白、杜甫之后,他的心是十分的警惕。

    这个来自南诏的小子,居然有这样惊心动魄的才华,真的可以称为妖孽了!

    这也就是他以后一直不喜欢唐朝,就算当了他的驸马也不喜欢的原因。

    他一直都防着唐朝,一直都害怕他是南诏的奸细,可他再也想不到的是,他竟在自己脑袋即将落地的时候,求到了雨,在要将他找个小过贬回朝廷的时候,居然战胜了孟笑。

    再后来,李隆基已经控制不住局势了,毕竟,唐朝内部矛盾繁多,他也只是拣重要的来处理。

    “好!你是唐朝的皇帝,我是南诏的承接太子,将来注定要当皇帝的人,且看看到底是哪个皇帝的武功更厉害一些!”

    唐朝抽出了玄铁重剑,轻飘飘的下了火电马,快得像是一片青烟。

    李隆基见唐朝居然敢应战,泼辣辣的飞下马来,黄袍在秋风咧咧作响,将“射日宝剑”就那么轻轻一霹,哗啦一声大响传来,那宝剑映着日光,在萧瑟的空气如一匹银蛇蜿蜒游动!

    众人大多不知道这一剑之蕴含着多么深的功力,但是舍瓦和李白一看,却是心都升起佩服意。李隆基虽然好色,不理朝政,但是武功的确是高强的,换了是自己,或许也不能将剑使到使到这样的极至,简直像是一条活蛇。

    唐朝抱剑而立,眼神之透露出萧瑟、苍凉、怜惜、佩服、、、、、、诸般情感。

    这威震天下三十年的唐朝皇帝,终于被完整的激怒了,像是一头愤怒的猛虎,要学当年的楚霸王项羽。

    他的度极快,和唐朝的身法居然也差相仿佛,只是少了唐朝那种飘逸和灵动。

    唐手第一式——力霹华山!

    这是后世无数武功之最基本的一招,看似平淡无奇,但却蕴含这绝大的威力。

    天下武林之,能够使用这一招的人,多如恒河沙砾,但是能够使出一招神髓的人,天下武林之,绝不会过三十人,后世扶桑武功之的迎风一刀斩,就是这一招的变化。

    唐朝本来还在为李隆基惋惜,但是看到了这样的一招,还是收起了轻视之心,此人能将武功挥到如此骇人听闻的地步,的确是一个天才。

    他终于抽出了他的剑,重达九十九斤的剑!

    这剑黑沉沉的,有点像一段焦炭,不知道它厉害的人倒也罢了,但是安禄山手下飞龙营的亲兵却是畏之如虎!

    剑终于出鞘!这剑在鞘似乎沉睡了千年!

    犹如惊天的长虹一般,又似一轮红日,更似极光刹那之间铺满了你的眼帘,那剑带着一种九分一往无前、十分不可一世、十二分屠神灭祖的气势,向唐朝攻了上去。

    所有一切都静止,包括时间,至少,在唐朝的感觉之是这样,这一剑的锋芒,使天地为之蒙蔽,日月为之失色,一切都回到混沌。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唐朝的眼神之有一种落寞,也似乎有一种惋惜,将剑迎了上去。

    面对李隆基如此狂暴的一招,他知道,除了闪避之外就只有硬接,他选择了硬接——他对自己的内力自信得很。

    轰隆!

    两剑交织在一起,却不出金铁之声,而是一声雷霆!

    唐朝和李隆基各自退了一步,就着日光下看自己的宝剑,居然毫无损,原来,两柄宝剑,正堪匹敌。

    唐朝这一次迎击,只使上了七成功力,毕竟,玄铁剑虽然锋利,但是唐朝这样一个大国皇帝手的剑,肯定是剑极品,他也害怕了李隆基的暗算。

    李隆基心诧异到极点,他本以为自己可以一剑就削断唐朝的剑,至不济也要在唐朝的剑身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口子,但想不到的是,唐朝手的剑,居然和射日宝剑不分轩轾。

    唐朝大喜!

    玄铁剑斜斜一指,如一只灵鱼一般夭矫了出去,一种黑沉沉的光华扑向了李隆基。

    只要自己手上的长剑不怕对方的剑,那自己还害怕什么?

    李隆基身形剧震,这个时候,附在唐朝剑身上的反震之力才显现出来,将他的身形迫得再退了半步。

    半步的距离,十分微小,但是对于唐朝这样的高手来说,却已经足够了,他立即将自己的招数“瑞雪纷纷”多使出了十八招,这是李白“金针十八刺”的一个变着。

    他此时施展出来,乃是随手创造,并不是刻意为之。

    武功到了高深境界,可以随意创造,一环紧接一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之下也能够奇峰突起,扳转劣势,就更不用说唐朝现在还稍微占优。

    李隆基退这半步,是正确的。

    因为他要抵消反震之力,不然的话,他势必会受到强烈的震荡,浑身气血一阵不舒服是肯定的,也就难免为唐朝所趁;不过,他退了这半步,仍然是一个小小的隐患,因为唐朝立即盯上了他,决定从此处击破。

    选择他最薄弱的环节,在至刚强之伟岸力量击溃之,是唐朝在一刹那之间的战术。

    到了他现在的境界,经常带兵,已经渐渐的明白了武功也可以用兵法的道理,所以渐渐的变得十分可怕。

    李隆基迎!

    轰隆!

    两人再次接了一招,双剑相交之时在剑上巨大内力的催动之下,声音使人振聋聩。

    李隆基退了一步。

    他感觉到,必须退一步才能使自己免受气血被震荡的危险。

    化境的高手,最害怕的就是气血被打散,即使是被打散一刹那之间,也是一个恐怖的事情,毕竟,别人有可能在十分之一个刹那之间杀了你。

    化境高手的功力,已经到了一人兼有狮虎之力,而且修炼成暗劲,一拳一腿之下,重逾千斤,即使是再强的高手,也难以承受。

    毕竟,武功是武功,神话是神话,《西游记》里随手之间可以搬运大山的神通,并不是真正的武功。

    人的体力总有个极限,佛门最高境界所说的修成金刚不坏之身,也只是在对付一般拳脚和棍棒之类,要是用上了玄铁重剑这样的利器,照样一剑之下就是一个窟窿,没有任何的悬念。

    要击败李隆基也许并不是很难,但是要将之擒拿或者杀死,却是一件艰难无比之事,化境高手拼着两败龃伤、同归于尽的打法,极有可能成功。

    所以唐朝小心得很,他知道,李隆基有威胁自己的能力。

    至此,唐朝的攻势展开,如狂风暴雨一般向李隆基压迫了过去,一声声刺耳欲破的轰隆撞击之声不绝传来,犹如一声声的春雷一声连着一声轰击而下,又如一浪高过一浪的海啸汹涌而至。

    李隆基退,不听的退避!

    到了此时,他真的已经只剩下招架之功。

    因为,他的任何变化,在唐朝看来,都是小孩子的把戏,根本不能威胁唐朝。

    武功最高深的层次就是变化,变化到天马行空,无迹可寻。

    李隆也许是老了,也许是功力不够,一切变化都在唐朝的洞烛之间,所以这半步一退,现出薄弱,终于被他强横的进攻所趁,变成劣势。

    在这其间,李隆基数度使用了“围魏救赵”这样的险招数,企图和唐朝同归于尽,但是唐朝最终选择了放弃,心冷冷的想:黔驴技穷!

    他现在的剑,重九十九斤,又以狂暴的内力作为根基,一剑一剑宛如天衣一般的攻击而上,李隆基应付为难,变化也被牢固的限制住。

    等到唐朝将剑实完全使开的时候,方圆一丈之地,都是他的影子,这个时候,他也将自己轻功上的优势挥了出来,李隆基一切的变化,才自产生,就被他牢固的压制。

    而且,唐朝剑上的压力,也是激增,似乎内力可以无穷。

    其实,唐朝的内力,不可能无穷,只是非常的浑厚,带给人一种类似于绝望的感觉。

    最初,唐朝得到孙思邈四十年内力的输送,可谓是骤然迹,然后将全身经脉打通,他因为是穿越人,掉进滇池而比别人经脉粗大的优势终于挥了出来,修炼可说是一日千里,就在短暂的数年之间,他的内力日益浑厚,居然在燕然山达到了化境——无数武人梦寐以求的境界。

    所以,他这个时候,单以内力而言,几乎已经到了天下无敌的地步,连霍商和高仙芝那样天才的人物,也败在他的手下,靠的,其实主要的还是内力浑厚而持久。

    并且,自从他从史思明手得到玄铁重剑之后,更是如虎添翼。换了是别人,九十九斤重的兵器,肯定是沉重无比,但是对唐朝而言,却是再好不过的兵器,既有轻兵器的灵动,又有重兵器的特性。

    也就是李隆基这样的绝世高手,才能抵挡住唐朝的进攻,换了是别人,早已经尸横就地。

    李隆基手上的射日宝剑,锋利是锋利,但是重量却是要比玄铁重剑轻了一半不止,所以在比拼内力上也颇多吃亏。

    两人现在用的武功,基本都是唐手的正宗武功,而且以随时自创的新招迎敌,世间任何招式都已经被两人使活了。

    好一场大战!

    舍瓦的神色凝重,看着唐朝剑下的李隆基,心忽然升起一种惋惜的感觉,他在想,要是换了自己是李隆基,能不能像他这样支持到千招以上?

    不知道,这个时候,他佩服的不仅仅是唐朝,还有李隆基。这个主掌天下数十年的皇帝,一句话就可以灭掉一个国家的大人物,果然有惊人的智慧,能在如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势下,丝毫不乱,而且自创无数的新招,每每解救自己于必死之境地,果然是个绝世的人物。

    至于李白,心情就更复杂了。看到义弟的武功如此厉害,他是高兴得很了,尤其使他高兴的是,他已经领略了剑术的真谛——变化。

    其实,他自己的“金针十八刺”,也就是一种变化的及至,像唐朝这样摧坚执锐,简捷朴实的进攻,其实也是一种变化,那是变化到了最高层次,已经不需要过多的变化的变化,是剑术的高深境界。

    但是,内功没有达到相当雄厚的地步,是无法施展出这一变化的,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别人的变化早已经打乱了你的进攻,不可能让你从容的施展进攻。

    可唐朝不是。

    他现在的变化是天马行空的,以古拙而简捷作为基准,然后以天下绝顶的轻功作为变化的根基,但辅以随时变化的可能,使得李隆基越是到后来,越是不敢轻易施展同归于尽的打法,毕竟,鱼死了,还没有破,不是他的最佳选择。

    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心也清楚——我的确不是唐朝的对手。

    不过,这个时候一个问题困扰住了他:我究竟是壮烈的战死在长安,还是退回长安?

    高力士很焦急,他一直在等出手的机会,他夹杂在亲卫营之,用头盔遮掩住了自己光洁的面容,他这个时候也已经看出来了,李隆基的确不是唐朝的对手。

    唐朝现在是在找机会,找一个可以将李隆基杀死而自己毫无伤的机会。

    但是,就算唐朝的武功比李隆基高出不少,但是要完胜,却也并非易事。

    马正章和鱼朝恩心都是惴惴,心想,那天在骊山,幸好我们只是虚晃了几招就败退了,不然,要是被唐朝包围了,那可是大大的危险。

    李隆基终于败退,真正的败退,他的身法虽然快,但是唐朝更快,开始追逐他了。

    这样一个时候,唐朝手的剑似乎是一把魔剑,剑上的力道使李龙基每硬接一次都感觉到手腕酸麻。

    李隆基的内力本来浑厚无比,但是到了现在,还是有一种衰竭的迹象。

    他必须保留自己的体力。

    这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李隆基忽然长吸一口气:“快救朕!”

    他终于很丢脸的怒了命令,他知道,再不求救,自己将被唐朝当场击杀!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四章擒拿高力士
    隐藏住身形的高力士等待的就是这一句话,闻言先出手,他手里的是七枚毒蒺藜。

    这是他的独门暗器,还是来岭南的时候就已经练会的绝技,一之间可以分打人的七处大穴,但是诡异莫测,蒺藜上的力道控制得出神入化。

    这也是他压箱底的绝技,轻易不施展,一旦施展,有绝大威力。

    唐朝暴喝一声“无耻!”,回身一转,手上玄铁重剑就奇异的将毒蒺藜收取了,原来,玄铁剑上有极强的磁性,毒蒺藜乃是金刚所铸,正好克制。

    高力士心暗暗叹息,自己已经失去了杀死唐朝的最佳时机。

    化境级别的高手,感应灵敏无比,即使暗算在数百丈开外,他也能准确的感应到,所以偷袭基本上是不能成功的。但是,当化境高手在全力决战的时候,却是一个大大的例外。

    李隆基非比常人,自然全力的牵制住了唐朝,高力士这样的高手再施加暗算,极有可能成功。

    而且,他也已经蓄谋很久,全力偷袭,而且蒺藜之技冠绝当时,但想不到的是,玄铁重剑有吸附的功能,高力士的这绝世一击就此落空。

    唐朝不再追赶李隆基,心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因为他闻到了蒺藜上面甜腻的味道。

    剧烈的毒药,本不能奈何现在的唐朝,即使是最厉害的“心一跳”,但是一旦了,必得以绝世的功力将剧毒逼迫出体外,这样,就会给李隆基杀死他的机会。

    1李隆基以一个大国皇帝,即使叫人相助,却也不能如此下劣,但高力士却生怕伤了李隆基,因此出手就是最毒的绝招!

    高力士正想趁乱攻击唐朝,但是舍瓦的厚背刀,李白的龙泉剑已经找上了他。

    这两人反应比高力士虽然慢了半拍,但是却立即大怒的找上了他,他们显然想不到,一个大国的皇帝,居然叫手下如此的无耻!

    无耻!这个时候,这两人再不留情,合击之下,高力士手上的金鞭渐渐有抵挡不住之势,顷刻之间险象环生。

    要知道,舍瓦和李白任意一人,高力士都未必敌得住,现在两人夹攻,他自是危殆。

    李隆基得了这个空隙,射日宝剑一摆,抢先上了玉雪龙马,向玄武门内退去,左马正章,右鱼恩,在数千神策军的簇拥之下,向城内退去。

    唐朝随即长剑一挥,布了进攻的命令:“冲啊!”,身后无数的兵马冲击而上。

    神策军一边皇帝尚且失利,士气大损,顿时被唐朝军队击溃,要不是高力士死命抵挡住李白和舍瓦这两名高手,李隆基真的有可能被唐朝大军兜截6下来。

    一旦如是,则李隆基陨落几成定局。

    要知道,无论你多么高的武功,在千军万马之,一旦和你同级别的高手缠上了你,然后被困住,你就很难脱身了,当此长安城兵微将寡之时,以区区几千人被唐朝的大军包围,是危殆到了极点的事情。

    李隆基终于逃进了长安城,急急如漏之鱼,忙忙如丧家之犬,还有三百神策军,因为唐朝进攻甚急,马正章甚为害怕,抢先叫人关上了城门。

    这一来,高力士和三百神策军就成了牺牲品,在唐朝大军的层层围裹之下,这三百人简直是大海的小舟,危险无比。

    李白勒马大叫:“李隆基既然不顾惜你们的性命,你们又何必为他卖命?投降者生,抗拒者死!”

    “不错,放下兵器,投降者生,抗拒者死!”

    唐朝也吼了一声,只是这一声之挟带无穷内力,数里皆闻。

    唐朝这声大吼,有点类似后世著名的狮子吼,但比之更加厉害,顿时将一干神策军骇服。

    想当年张飞在长坂坡一声巨吼,吓死曹将夏侯恩,真的是厉害无比,唐朝这一吼,差相仿佛。

    当下,兵器哗啦声一片,三百士兵竟然全部投降。

    这也难怪,在唐朝如此武功逼迫之下,再加上李隆基不顾他们的死活,顿时使他们心生失望。

    这个时候,唯一还在战斗的人,就是高力士了。

    他的金鞭也真的是厉害,趁着李白和舍瓦带人攻城身边压力骤减的当儿,连杀七人,欲透围而出。

    但唐朝作为统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动向,向身边的隆多一使眼色,隆多会意,挥舞手鱼鳞和紫金刀,迎战高力士。

    隆多的武功,虽然因为和狼正轩决战,断了一臂,但是近日时时受到唐朝的指点,浸润之下,已经非复当日阿蒙,居然单手就抵挡住了高力士。

    李隆基关住城门,喘息未定就命令城上章仇兼琼多放羽箭,檑木炮石打将下去。

    舍瓦等人攻到护城河边,见吊桥已经拉上,长安城守备森严,也就不做强攻,带转人马回过身来,却正好是唐朝府三百名神策军之时。

    这样的时候,李隆基业已大败,四周的战事也早停息,只剩下高力士和隆多刀鞭碰撞的声音。

    李白和舍瓦和唐朝相视而笑,心都清楚,围困长安的战略已经实现。李隆基这样一败之后,军心肯定已经濒临崩溃,这个时候城李玉等人可就有了用武之地;而且,即使这些人不能建功,打开城门放大军入城,但是却也有许多的攻城方法了。

    隆多和高力士各逞武功,打得难解难分。本来,以隆多的武功,要比高力士逊色一筹,但是高力士此时可说已经全无信心,因为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已经处在十万大军的包围之,而且,还有高手无数。

    战斗的时候气势有时候非常的关键,甚至在某些时候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唐朝知道,虽然没有擒住或者杀死李隆基,但是抓住高力士,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忽然向李白使了个眼色。

    李白会意,飘飘的下到场,将龙泉宝剑一格,顿时将两个人的攻势都化解了,说道:“两位且慢动手,听我一言!”

    这个时候,李隆基已经骑马爬上长安城头,高声叫道:“高爱卿,非是寡人不救你,奈何是形势所迫,您放心,您暂且委屈一下,朕会派人来救你!”

    他的声音,也是高亢雄壮,声闻数里。化境的高手,果然是厉害无边。

    高力士这个时候已经停止动手,闻言大声道:“谢皇上,奴才为皇上战死,理所应当,陛下千万珍重,别派人来救我,不然的话,正好了唐朝的诡计!”

    “住口!”唐朝大怒,“高力士,你以为你是谁,救不救你,岂是你能做得了主的,哼,念你忠心可嘉,本太子就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你是束手就擒呢,还是在我手下走上八百招,这两种任你选择,要和我动手,可以,但是我保证,绝不让你活下来,要束手就擒,算你明智,哼,你刚刚如此歹毒的偷袭于我,我唐朝可不是一个慈悲的善人!”

    高力士在刹那之间面临着人生的选择,半晌才说道:“我武功不如你,还打什么?”

    唐朝和舍瓦李白相视而笑,这老太监果然是精明,在长安城混了几十年屹立不倒的人物,毕竟也是圆滑的。

    这句话一说,等于是投降了。

    唐朝想到高力士的武功,那是厉害非凡,也不客气,向舍瓦使个眼色,舍瓦随即当着众人的面,吞服下了一颗火红色的药丸——催心丸!

    高力士眼闪过一丝绝望的神色,喃喃道:“皇上,非是老奴不愿为你效力,实在是形势所迫!”

    言罢也不拒绝,将毒药吞服了下去,舍瓦当即将取解药的事情给他说来,高力士一听,越加的叹息,知道此生已经不由自己作主。

    当下,唐朝带领大军回寨,设宴庆贺,席间,高力士神情落寞,不一语。

    唐朝却笑道:“高公公,想当年,你故意折辱于我,在大便的时候接见我,可否想到会有今日?”

    高力士面色灰败:“力士得意忘形,以致酿成今日之祸,我知你终究不会真的放过我,我自裁就是!”

    说罢就席间取出金鞭,欲自杀。

    唐朝赶紧阻止:“别别别,我唐朝绝不是睚眦必报的小人,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信守,其实我也知道,像你这样的武功,毒药即使再厉害,恐怕也不能难住你,可是你既已喝了杯的酒,那我就不担心了,我只希望,你这次回去,多多向李隆基进言,叫他投靠我,还不失王爵位,不然的话,玉石俱焚,却不要怪我事先不给他机会,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泰山大人!”

    高力士倒是再也没有想到唐朝会放自己回去,但随即怨毒的看着唐朝:“你给我喝的什么酒?”

    “如意化功散!”唐朝的声音很轻,但是听在高力士的耳,却是晴天霹雳。

    “你……你……你竟将我数十年勤修的内功化去了?”

    一运内力,果然是空空如也,数十年勤修的内力,就此不翼而飞。

    这却是孙思邈的手笔了,原来他早已经秘密的来到唐朝军。如意化功散是一种霸道之极的毒药,任你再高强的武功,一剂下去也得功力全无,但幸好药力霸道,极难施展在化境高手的身上。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五章接见玉真长公主
    高力士甚为愤怒,但从此废人一个,也无办法,只得悻悻的告辞了。

    唐朝亲自将他送出辕门,说道:“要是你现在还是化境的高手,刚才服用的毒药自然对你没什么威胁,但是现在,却是威胁巨大,不要忘了,每年的今日,到我这里来取解药?”

    高力士神色惨然:“我记下了!”

    唐朝心冷笑,和他抱拳作别。

    送走了高力士,唐朝随即吩咐,将投降的三百神策军好酒好肉的招待,然后都给放回城。

    却说高力士到了城门口,大声叫开城门,城上守卫的人是章仇兼琼,权领玄武门的城防,闻言大惊,赶紧叫人垂下一根绳索,将高力士拉了上去。

    在这样的时候,章仇简琼自不敢随意开城门,害怕唐朝抢城。

    刚将高力士拉上不久,三百败兵也来到城门口叫开城门。

    章仇兼琼大惊,这却是怎么回事,问明情由,但自己却不能作主。

    身边的高力士就有气无力的道:“章仇尚书,老奴这就去皇上面前奏闻此事,放不放这些人入城,听皇上的定夺。”

    “好的,公公请回。”

    当下叫人给高力士备马,直取大明宫。

    看着高力士的背影消失,这位曾经剑南的统帅,化境的高手冷笑一声:“看你眼神散乱,脚步虚浮,武功肯定已经被废了,好厉害的唐朝!”

    李隆基和唐朝交手的时候,已经受了不轻的暗伤,这个时候正在长生殿之修养,杨玉环依偎在他的怀,见到高力士回来,大喜过望,从病榻上一跃而起,一把抱住了高力士。

    高力士忍不住放声大哭,诉说武功被废之事。

    李隆基听完,脸色渐渐铁青,恨声道:“力士,朕必当为你报此大仇!”

    高力士逊谢:“皇上,老奴早已经衰迈,有无武功,其实也无大关系,只是皇上该好生保重龙体,等待勤王大军,到时候抓住唐朝,给我碎是万断!”

    李隆基深受感动,抱住了他:“爱卿,你是为救朕才被唐朝所擒的,生死大恩,不必言谢,快下去休息!”

    安置了高力士,李隆基随即下令将唐朝放回的三百神策军用绳子吊入城,暗命令章仇兼琼将这三百人坑杀于紫禁城之西泰和桥,怨气冲天。

    这事情虽然做得隐秘,但是执行命令的士兵之多有神策军的友朋,此还是传了出去,令得神策军之更加离心,觉得李隆基太过残忍好杀。

    却说这个时候唐朝军帐之,李白问舍瓦:“你觉得李隆基将如何对待这三百人?”

    “我觉得他会安抚之,毕竟,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不会轻易杀戮。”

    唐朝赶紧道:“非也,以李隆基的果断,当会杀却。”

    李白大喜:“我也是这个意思,李隆基此人,显然不愿让这三百人回去搅乱军心,杀之是最好的选择。”

    舍瓦眼睛都直了:“可这三百人都是他曾经的亲随,跟随他日久,难不成都杀了?”

    唐朝就道:“我深知李隆基的为人,毒辣而果断,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他不敢冒险,多半会杀这三百人,若此,则我的计策又成功了。”

    李白愕然:“什么计策?”

    唐朝微笑:“我放这三百人入城之前,曾经询问过他们左右有无幽静的去处,教他们如此如此,诚如是,则及时隆基计划再周密,但总还是有漏之鱼的。”

    却说章仇兼琼谋杀三百神策亲军,唐朝早有准备,叫这些人多多装死,让章仇兼琼误以为是了慢性毒药,所以就地埋葬了,却因此留下一批活口,其余的没有假装毒的人,全部被杀死于泰和桥,焚尸灭迹。

    章仇兼琼自以为这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但是哪里想到消息还是传递了出去,短短几天之,神策军之谣言四起,怨声载道,都说李隆基太过狠毒。

    就在唐朝反间计成功的同时,唐朝加紧了对京城四门的进攻,用云梯轮番攻打,但却收效不大,毕竟,长安城池坚厚,又有足够的粮草,还有高仙芝、郭子仪这样的化境高手带兵坚守。

    但是,就这一围城,也使长安大现窘迫,城米价暴涨,从一石三百钱涨到一石三千钱,而且还是有价无市,不少的难民都趁夜槌绳逃出长安。

    唐朝听之任之,并不打劫这些人,反而用好言安慰,放他们回城只去散布消息。

    这件事情被李隆知道,大怒,命令京城九城各监严格盘查,如有私自槌城者杀无赦,这才止住了逃亡之势,但是这样一来,还是对长安本已困沮的军心以巨大的打击。

    双方攻守交战十余场,消耗都是巨大,唐朝虽然没有攻破长安,但是城兵却是日渐稀少,找不到补给,李隆基竟将长安市民都抓入军服役,凡三万人。

    但是,这三万人的战斗力,可说是极弱,真正守卫京城九门的,还是那一万神策军,这个时候,所有的人,包括李隆基都焦急起来,他们知道,再不来救兵,长安被破只是时间问题。

    而且,更使李隆基焦头烂额的是,骊山被占,唐朝居高临下,可以尽窥城虚实,打得他顾头不顾尾,更是用无数的喊话声来破坏城人的意志,多处夹攻之下,已渐渐呈现出支持不住的迹象。

    这个时候,玉真长公主来访问。

    “三哥,战事危急,小妹愿为你分忧,我曾经和唐朝有旧,想去他军游说于他,许他以西南王之爵位,劝其退兵,不知道三哥可愿意?”

    李隆基早有此心,当即说道:“我正愁找不到谁可以为使,去说这件事,贤妹和唐朝是旧交,而且曾经对他有举荐之恩,想来当不致为难于你,有劳贤妹你了。”

    玉真长公主随即被槌下城来,只带了三五随从,径自取唐朝军。

    唐朝这日正和李白等人商议军情,忽守卫来报:“玉真长公主求见!”

    心一楞,恩,是了,此人必是为李隆基做说客而来,当即命令手下大开筵席,以国主之礼迎接公主。

    玉真长公主一路进来,见军容甚盛,脸上深有忧色,她显然想不到,以前被自己玩弄于床第之上的小白脸,今日会成为叛军的领,几乎就要打破长安。

    唐朝是第一个拒绝他的男人,但是,她终究还是凭着女人的狡诈,和唐朝有过露水之欢。就凭着这一点,他知道唐朝绝不会伤害自己,再说了,自己将女儿芹儿也嫁了给他,哪里又有什么担心的。

    “公主,请!”不知道何时,唐朝出现在她的面前。

    玉真长公主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但是因为天生丽质和出众的教养以及许多保养,使她看起来还好像是二十许佳人,风韵十足,有一种开放的典雅的美丽。

    唐朝看到她,倒是没什么惊讶,只是心涌起一句话,那就是,这女人有点奇怪,为什么岁数越大,却越是风韵,而且,越来越有女人味道了。

    这无疑是个极有女人味的女人,使男人一见之下就觉得心火热。

    唐朝现在修为功深,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见了这个女人,还是感觉有一股热力自小腹间升起。

    但玉真长公主看到唐朝,却是更加和的吃惊:“你,。你是怎么搞的,你在采阴补阳是不是?”

    唐朝大笑:“公主开我的玩笑了,我哪里敢!”

    “不是,我觉得你肯定是,不然的话,你的容貌为什么会变成呢?”

    现在的唐朝,由于修洗了高深内功,加上又年轻,拥有内视的能力,将全身伤痕修复得涓滴不剩,自然是皮肤如雪,晶莹如玉,和少女的肌肤一样晶莹雪白,而且还有一种奇异的神光隐隐了笼罩了他的全身。

    他这个时候的修为,已经是古代所说的6地仙人境界,即使用手出暗劲,隔空数丈,也会将人击杀,武功已经到了神而明之的境界,离武功的最高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也只有一步之遥。

    大所有练武的人都知道,以武入道比以儒入道要艰难得多。

    不少儒家的高人,都可以达到这一步,一生顺利,达到一种巅峰,没有危险,但是以武功入道,讲究的是杀伐,所以比儒家入到要困难得多。

    一旦一个人的武功,达到了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地步,那么就会遵循到明明之的天道,也就是像三国时代管珂那样洞悉天机。

    人一旦达到这一步,奥妙无穷,再也不受世间羁縻,逍遥于外,成就仙业也有可能。

    “我的容貌是有一些改变,但是,对公主大人的感激之情却永不会改变。”

    玉真长公主就向他嫣然一笑:“你当然要感激我,我将我如花似玉的女儿给了你,而且,还要将家眷也一起给了你,你却不要,你可知道这有多伤人的心吗?”

    这句话,外人听来自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唐朝一听,心顿时又叫出了“轻浮”两个字,这婆娘真的是轻浮有啊,居然和在我的军帐之也说这样的话,哎,也难怪,她现在的境地,是想我可怜于她,达成他说服我的目的。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想要什么都可以
    唐朝当此之时,自不能丝毫表示出对她的兴趣,不然的话,他知道这丈母娘的手段,那是极端使人生畏的。

    玉真账公主一见了唐朝,顿时什么都忘记了,只觉得自己一颗心砰砰的跳动,就在当年,年轻而稚气的唐朝已经使她着迷,就更不用说现在风度翩翩,气质如狱的唐朝了。

    练武的确可以增强人的魅力,传说之项羽是一个绝世的镁男子,要不是生就一双重瞳,有一种天生的威压在里面,那就是屈原宋玉一类的人物了。

    “公主,请用茶!”唐朝做了一个肃客的姿势。

    玉真长公主就含情脉脉的望了唐朝一眼,微微的福了一福,如一枝风的杨柳,坐了下去。

    唐朝心顿时升起一种惊艳的感觉,这女人我一直都鄙视她,但现在事过境迁之后再看她,她的确和一般的女人有很大的不同,气质高贵,风韵美丽得不像话,而且更加要命的是,她处处都在勾引着自己。

    也许她不是故意的,但是因为见到这天下罕见的男人,使她的心理和生理上都起了一种微妙的反应,使得她在不经意之间有一种想全部都呈现给唐朝的意思。

    一个女人,就算是一个徐娘半老的女人,以这样的方式对待一个男人,也算是那男人一种终极的享受。

    唐朝于这一刹那之间,还是心升起一种感动。

    这个曾经耍手段得到过自己身体的女人,这个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自己的女人,的确是真心的喜欢上了自己。虽然,**对男人的喜欢是不专一的,是一种本能的**,但是,像玉真长公主如此这般迷恋一个男人,倒也的确是她一生之绝无仅有之事了。

    “谢唐大帅!”玉真长公主将唐三彩瓷杯在自己的嘴边轻轻的抿动了一下,放下,痴痴的看着唐朝,说道:“唐大帅,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可以将这些人都支开一点吗,我有很多心腹之言想告诉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满脸的酡红,无边的春色荡漾。

    唐朝一惊,心直叫自己倒霉,谁叫自己认识这婆娘的,到了这个时候,谁都看得出来,这婆娘的确是有许多心腹之言向自己诉说;而且,即使自己不同意,也没有用,因为她还是会说出来,那个时候,当着众多部下和李白等人的面,可是大大的不妥。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己要阻止她说话,也是于礼节不合。

    她就算不是李隆基的使者,也是自己的丈母娘啊。

    当下,唐朝就十分尴尬的向舍瓦等一笑,向玉真长公主笑道:“那有请公主到后面叙话。”

    玉真长公主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向唐朝嫣然一笑,将自己的裙裾轻轻一提,和使女盈盈的向下行去。

    李白眼射出一丝羡慕的神色,不怀好意的向唐朝一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唐朝的意思。

    唐朝一见,大为窘迫,赶紧解释道:“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李白莞尔一笑,小声的道:“我相信你!”

    这一来倒是搞得唐朝更加狼狈,只得在众多将领目光的猪舍之下,跟随玉真长公主来到行辕后面的营帐。

    唐朝以大帅之尊,住的营帐却也并非豪华,只是宽大洁净。

    玉真长公主一见,也不客气,径自就坐上了他的床,说道:“怎么说你也是统领十万大军的大人物,怎么住如此简陋的营帐?”

    唐朝就正色道:“非也,我等的所有用度,皆取之于民,岂不考虑民生疾苦,做那奢侈之举,李隆基骄傲自大,鱼肉百姓,将万民涂炭,结果搞得天怒人怨,我辈岂能学他?”

    这个时候,使女已经被玉真长公主留在帐外,营帐之就只有他们两人。

    玉真公主一听唐朝的话,心就大是不愿,说道:“唐公子,自长安一别之后,践妾无日不在想着您,还常常和玉环在玉真观烧香,替你祈祷,你怎么一见我的面就说这些,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

    她这几句话倒是语出至诚,一种幽怨的感觉沛然而出,想是的确触动了她的心事,她居然就这样扑在唐朝的床上呜咽起来,哭得十分的伤心。

    唐朝本来不齿这婆娘的为人,但是细看她的神态,的确不是作伪,心不禁隐隐的感动,想到,这女人,对自己,倒的确是极端的好了,要是她有什么合理的要求,倒也可以答应她。但是,要我从长安撤兵,却是想也休想。

    以他这种化境的高手,武功高得没有边,对周围事物的感应,也已经到了一种神而明之地步,可以说是明察秋毫也不为过,似玉真长公主刚才哭泣的感应,是真是假,他是一望而知。

    暗劲巅峰化境的高手,拥有内视的能力,即是自己身体之最细微的部分,他也能体察得到,何况是感应外物,现在的唐朝,即使在不全神运聚功力的时候,也会听到无数的声音,包括在数是丈之外洞爬行的蟋蟀的声音。

    他要是全力运功的时候,可以听到血液在自己身体之如河流一般汩汩流动的声音,清晰而透明。

    这是一种十分美妙的感觉,要暗算他的人,也许早在数十丈甚至数里之外就被他感应到了,就更不用说偷袭到他了,这也就是暗劲乃至化境的高手都不害怕暗算的道理。

    当然,武功要是达到了神而明之,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地步,则是已经入道,普天之下,除了命运,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他。

    人,毕竟是自然诞生出来的,想要越自然,打破虚空,成就仙业,理论上是存在是,但是事实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只有武功,武功才是自然一切的真谛,形和神本是一体,只有将这二者都提升到极致,才是最纯粹的,最绝这些事,恐怕自己要把持不住,***,她可是我的丈母娘,刚才无意之看到他唐裙里面晶莹白嫩的一片肌肤,却是使自己心神有点荡漾,赶紧说道:“这些以后再说,李隆基这次派你来,到底是何居心?”

    玉真长公主就很不情愿的将李隆基的条件说了,唐朝听万,冷笑一声:“仅仅是封我为一个西南王,虚名无实,有什么意义,我现在打破长安,指日可待,又何必在乎这些,你回去告诉他,就说我不答应和他谈任何的条件,但是,要是他答应归降于我,我可以学三国时的司马昭,封他为乐安王,在长安颐养天年,否则,诛杀九族,自立为新唐皇帝!”

    “什么,你,你想要称帝?”

    “不错,不过现在时机还未成熟,且让安禄山攻破潼关,打破洛阳,我再做区处!”

    “唐朝,你收留我好不好?”忽然之间,这性感迷人的女人前胸尽露,抱住了唐朝的大腿:“长安四面受敌之处,攻破只在旦夕之间,我一个弱女子,又往哪里逃?我不要求别的,只做你后宫的管家,替你管束你的女人,这你同意吗?”

    “这,你在长安有那么大的基业,就这样放弃了?”

    “是,只要能在你的身边,我什么都愿意,而且,你想对我什么都可以,我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你的女人,你这辈子永远爱你的女人!”

    乖乖,越说越离谱了,唐朝心不禁有些迷乱起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决战潼关
    长安被围,形势吃紧,但是在作为洛阳屏障的潼关,这个时候也是危机四伏。

    安禄山手下大将蔡希德率领大军包围了这里,哥舒撼从回纥千里回援,暂时稳定住了东京城局势,但是使他十分不恼火的是,皇上一直下的命令就是拒不出战。

    哥舒瀚本是一个勇将,如此憋屈的窝在潼关,依靠天险,颇觉得脸上无光,但是宰相杨国忠就是不顾他的情绪,一再的下令他不要轻易出击,害怕了别人的埋伏之计。

    就这样,哥舒瀚眼睁睁的看着史思明带领大军将黄河沿线的州县一一收复,粮草堆积如山,渐渐的将自己孤立起来,到了这个时候,潼关虽险,但已经变成一座危城,鼓励待援。

    但是,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接到了李隆基从长安回的命令,调八万人回西京长安救驾。

    乖乖,潼关守军本来只有十万,后来加上朝廷的支援,也不过十二三万,但是现在一下子要他抽调八万人,则是极端狼狈之事,哪里够用。

    自从被史思明追上,打了败仗之后,他就知道,安禄山的势力庞大,真的可与说是无法抵抗,要是手有十多万大军,他心里倒还有底,但是现在一下被抽空,却使他恐慌起来。

    不过,皇帝的命令不可违,况且,他感于李隆基的知遇之恩,自是以死相报,从来没有想过拒不服从命令的事情,因此,虽然自己十分的不愿,但是还是服从了李隆基的命令,将八万大军交给郭子仪,让他带回长安救急。

    这个时候,早有安禄山军的奸细将这一消息报告了蔡希烈。

    这是一个厉害得很的人,蔡希烈作为后来五代时候一方藩镇,自有其过人之处,这十余日的围困下来,已经渐渐将潼关形势摸清楚了,知道潼关守军大多是哥舒瀚从边疆带来,多不服水土,再加上原来军队和新军之间磨合未臻完善,因此多有不适,也不进攻,只是刺探军情。

    以蔡希烈的精明,自是不想强攻潼关,毕竟,那样的话,损失太大,而且还极可能丝毫无功,挫动自己锐气。

    但是,蔡希烈一听到郭子仪从潼关带走八万大军的消息后,却是欣喜若狂,认为机会来了。

    当天晚上,他即命令手下大军准备好云梯等物,俟子夜过后,这才命令攻城。

    他要趁哥军在实力大削的情况下攻城,还有,这段时间,他也已经探听出来,潼关虽然天险,但是从黄河渡口进入腹地,却可以进攻潼关正面,那就容易攻破得多。

    这天晚上,潼关守将哥舒瀚对部下副将刘宝说道:“朝廷刚从我这里调集大兵,蔡希烈肯定会趁虚攻击于我,可于潼关正面设重兵,将之击溃,然后再设精兵于潼关险道,必可大败之。”

    当夜三鼓,蔡希烈果然带大军前来袭击,欲以出其不意之法攻取潼关。

    这天晚上,月黑风高,三更的更鼓一敲之后,蔡希烈的一只精锐部队已经悄悄的潜进了潼关西面夹谷之地,带头的军官见进来得这样顺利,心大为高兴,还以为计策成功。

    但就在这个时候,火把通明,狭窄的山道之羽箭飞舞,无数的呐喊传来,原来,是哥舒瀚的伏兵。

    蔡家军一见对方早有准备,心先自慌了,又被杀了一个措手不及,顿时溃败。

    就在同一时候,进攻潼关的军队也遇到了哥舒瀚大军的进袭,被杀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还幸亏蔡希烈早有算计,这才只损失了先锋兵力,所有大队人马均未受波及。但就是那是这样,已经是安禄山进兵以来受到的最大的挫折。

    远在河北掠地的史思明听到这个消息,亲自回到军,主持攻城事宜。

    到了这个时候,潼关已经可说是一座孤城,连徐州都已经被田承嗣占领,洛阳北部一片空虚。

    当时洛阳留守李忠国是一个无能之辈,手上虽有数万大军,但是不会筹划,都指望着哥舒瀚能抵挡住安军的进攻。

    而且,洛阳虽有河洛之险,但是毕竟不是唐朝正式的国都,只能算是一个陪都的性质,所以并没有多么坚固的城防,潼关一破,比长安在阳平关被破之后还不如。

    经此一战之后,安禄山军心震动,而这个时候,安禄山也亲率十万大军到了,加上原有的十五万大军,共是二十五万,浩浩荡荡逼近潼关,更渡过黄河,形成了铁桶阵势。

    以潼关现在的兵力,只有不足五万人,且多是老弱之兵,又怎么能够抵挡得住安禄山,拒战死守几乎是唯一的出路了。

    接下来的十余日之间,双方大战了三场,小战却是数十场,但是使安禄山失望的是,潼关居然还未能攻下。

    潼关地势,的确是千古兵家必争之地,扼守要塞,居然将安禄山的数十万大军阻挡住了近一月的时间,这使得安禄山心急如焚,他知道,拖的时间越长,对自己越是不利。

    可是,潼关艰险不说,城更有无数的粮草军器,都是数十年之前就已经准备充足,不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以一当十,却是十分正常之事。

    却说安禄山在军议事,对潼关深为烦恼,颇想弃了潼关直取洛阳。

    这话刚一出口,军师刘孺赶紧摇手:“不妥!潼关遏险要,和洛阳遥相呼应,构成犄角之势,我军一旦深入洛阳,则必腹背受敌,使得我等进退两难。要是攻占洛阳,倒还有安身之所,但是一旦久刻不下,则是非常的危险,此乃兵家之大忌,我等不可不防之。”

    史思明也劝道:“皇上,此事万万不可,乃是将自己陷入绝境却未有利益,不如遣一军遥取长安,则潼关军队必定沿路拦截,到时候哥舒瀚必被我等所擒。”

    华明庆一听也说道:“皇上,史将军此计甚妙,想李隆基对哥舒瀚恩重如山,一旦长安再次告急,则必须要请求哥舒瀚支援,那时候,潼关即使再派出两万守军,我等攻之也是成算极高,而且,哥舒瀚匹夫之勇,一旦我等撤大军西进,说不定会保险和我等叫手,到时候,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田承嗣接道:“华客卿之言甚当,想那哥舒瀚只知道逞强,在西北的时候多是一马当先作战,现在龟缩在城近月不出,心定然憋闷,我等何不设下埋伏,等这家伙自己前来落?”

    安禄山虽然心焦躁,但他毕竟是个化境的高手,这点冷静还是有的,心想,强攻潼关,实为不智,这一着倒的确可以威慑李隆基,况且,探马报说,唐朝现在攻打长安甚急,各处勤王之兵虽然在招募,但是远没有战斗力,可说是自己进兵的绝好时机,说不定,却是自己抢先拿下长安。

    在安禄山的心,只有拿下长安才是最要的。他现在的心,已经对唐朝深深怀恨:老子在潼关吸引住唐军主力,你却在背后拣现成便宜,今番大军回长安,内外夹攻,看你如何自保,我却可以趁机攻占长安,到时候,长安一破,哥舒瀚旧三还坚守潼关,但也已经失去意义。

    主意一定,安禄山随即吩咐史思明带十万大军围困潼关,自己却亲率精锐十五万大军西渡黄河,从郑州、徐州一线深入陕西,沿途掠夺,四处抓丁拉夫,军队渐渐壮大到二十万人,诈称五十万,浩浩荡荡开赴阳平关。

    阳平关守将专信早已经得到消息,先已经将附近州县的粮草搜刮一空,深沟高垒,专等安禄山的大军到来。

    专信早已经得了唐朝的吩咐,不方安军兵一卒过关。

    安禄山大军二十万,昼夜兼程,不十数日之间,已经到达了阳平关前三十里之地,哨探到阳平关竟然已经被唐朝抢先占领,当下派遣手下大将高悦携带大燕国书一封,来到阳平关外叫门。

    专信见是信使,当即开城将之放入。

    此时,安禄山虽然还没有自立为帝,但是军队之,却早已经皇上相称,安禄山竟然也居之不疑,谋反之心已经是人尽皆知。

    高悦说明来意,将国书呈上。书略曰:大燕皇帝安禄山,致书于威武平判大将军唐朝,念有同盟之谊,今贤弟攻取长安不利,皇兄愿助一臂之力,合围长安,以解危难,今已带大军五十万狩猎于阳平,奈何不开关犒劳。却拒不放行?国书到日,望念同盟之谊,开关放行。

    专信看罢,心想,如此大事,我怎么能够作主,还是派一人去长安问唐大帅,再做定夺。当下好言抚慰高悦,款待之于宾馆,只说半日之间就可讨到唐朝的回话。

    唐朝久困长安,将细作密布于城,想和李玉等人联系,但是一时之间不能成功,又探听到郭子仪从潼关带回八万大军,欲和城内神策军内外夹攻,以解长安之围,想到郭军不日就将到达,心十分焦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轻骑迎击
    唐朝一接到专信传来的国书,心冷笑,安俸禄山这奸人,明是想坐收渔利,却如何让他如愿,当下命令舍瓦带兵二万,去于专信会合,守卫阳平关。

    要知道,阳平关是长安的屏障,一旦失守,长安可说是四面受敌,指日可下,自己花了无数的钱粮兵马才取得今日之形势,怎么能白白的让人?

    送走舍瓦等一干人之后,唐朝心稍宽,知道以阳平关天险,只要有三万大军,可说是铜墙铁壁一般的坚固,安禄山诈称五十万大军,其实不过是二十万人,又怎么在急切之间攻下阳平?

    随即,唐朝叫书记官写书一封回复安禄山,书略曰:唐朝感燕皇好意,但是当此兵荒马乱之际,盗窃乱贼四作,阳平关险要之地,一旦放行,被人所趁,遗祸深远,故请求燕皇暂歇几时,俟我取了长安,肃清贼党,再放行未迟;且我先取长安,将要成功,安能功败垂成,望燕皇帝明悉。

    高悦接了回书,飞马回到安禄山军,呈上国书。

    安禄一看之下大怒,骂曰:“狂妄小儿,必死于本皇之手!”

    知道唐朝绝不愿意和他平分长安,因此只得硬攻。

    当天晚上安禄山即率五营亲兵为前部,亲自攻打阳平。

    以二十万兵力,攻打孤城,专信顿时陷入绝境,更有华明庆和田承嗣亲自督战,看看危殆之极。阳平关虽然艰险,但是毕竟守卫力量太过薄弱,城破只在旦夕之间。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彪大军滚滚杀来,当先一员大将,手持厚背大砍刀,威风凛凛,正是舍瓦,带二万大军回援助。

    城上专信看见,喜出望外,放下吊桥接引进去。

    安禄山手下骁将胡般拦阻舍瓦,被他一刀砍死,军心震动。

    安禄山还道唐朝亲自回援,赶紧鸣金收兵,亲自带领前部来迎舍瓦,但他到达时候,专信已经将舍瓦接应入城去了。

    当探听到只有二万人马回援的时候,安禄山呵呵大笑:“唐朝骄狂小儿,想不到竟然只派这么点人回来,我指日即可打破阳平关,传我命令,全力攻城!”

    本来,阳平关已经十分的危急,毕竟在实力上相差巨大,但是一加上舍瓦这支能征管战的军队,顿时稳定住军心,倚险而守,顿时就将安军的攻势抵挡住。

    激战了一个晚上,翌日清晨,舍瓦带着专信等将领巡逻的时候,只见朝阳之下,无数的敌军尸体散落于阳平关下,忍不住叹息:“唐朝说得好,天时不如地利!安禄山以数十万大军攻打于我,要不是我有坚城防守,岂会是他的对手!”

    专信等都深以为然。

    却说唐朝派遣舍瓦走了之后,和李白商量道:“大哥,现在形势危急,我军只有九万余人,并且已经分做两路,郭子仪乃是唐朝良将,现在带领八万大军回援,切不可让他稳定住军心,不然的话,恐怕那仪击破。”

    李白愕然,望着唐朝,良久才道:“贤弟,到了这个时候,你难道还不书请求李格桑派兵来助?”

    的确,李格桑是南诏的国王,手下强兵十万可以调度,而且陈列于陕西边境,一旦书,不需十日即可到达,到时候兵可占压倒型的优势,却为什么到了这样四面受敌的境地,唐朝居然还不书。

    唐朝摇头:“大哥此言差矣,兵不在多而在于运用之妙,昔日我在安西,手下只有数万老弱病残之兵,尚且能扫平安西,今日带近十万大军东征,还未遇上真正的抵抗,怎么反去借兵。现在长安已有三路大军,若再加一路,形势则更不容易控制。”

    李白眼射出佩服的光:“贤弟,我知道了,你是不愿意南诏的李格桑插手原之事,以致于酿成祸患?”

    “不错,我虽然是南诏的承接太子,但是一旦奄有天下,以李格桑和狼正轩之能,当有和我争夺天下的能力,何必引祸伤身。”

    “那你现在想怎么样?”李白的心顿时紧张起来。他知道,郭子仪这次带的都是朝廷的禁军,是唐朝唯一有战斗力的军队,而且是八万之多,加上长安城之的三四万人,兵力是唐朝所部军队的两倍,而且构成了内外夹攻之势,情况有些不妙,不禁深有忧色。

    唐朝就道:“兵者,诡诈之道也。若等郭子仪从容整顿好八万军兵,和李隆基里应外合,犄角之势成矣,我等必败无疑,因之我等现在的要任务,是赶在郭子仪的大军到达之前,沿路击败之,不然的话,困势成矣。”

    李白颔:“贤弟高明,这的确是最好的计策,不如我亲渡黄河,击败郭子仪?”

    其时,郭子仪的大军正从潼关赶来长安救驾,但是因为郭子仪此人生性多疑,害怕遭到史思明的伏击,不敢从郑州渡过黄河,而是迂回从洛水西渡黄河。

    这样一来,当然是安全了,但是却大大的耽误了行程。

    这也就是为什么安禄山的前锋已经抵达阳平关,郭子仪的救兵还没有到达阳平之故。

    郭子仪其实是个聪明绝得很。

    唐朝点头,和李白对饮于军,食两头犀牛,三百斤酒,然后,唐朝和李白拥抱而别。

    李白自去加固寨轧防守,这边唐朝却是点起三万骑兵,带好粮草辎重,连夜奔袭河北。

    这个时候,郭子仪的大军已经到达黄河北部,因为探听到阳平关已经被唐朝所据,所以绕道前往长安,欲和李隆基会合,稳住京师民心。

    郭子仪心清楚,即使能击败唐朝,但也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而且,他麾下的兵不经战,在各路勤王大军还没有达到之前,还是先会合,不要和唐朝硬碰硬交手的好。

    这个时候,黄河沿线地区已经处在安禄山军队的控制之下,一路之上也战斗了几场,不过都是小规模的接战,一路之上可说没有遇到什么抵抗。

    他当然想不到,唐朝现在不是急于攻下长安,寻求栖身之所,而是远道而来攻击于他。

    不过,他毕竟也是久经战阵的人,一想到唐朝的威名,他就知道,对待这样的敌人,可不能有丝毫的疏忽。所以,尽管他认为唐朝不可能千里前来攻击于他,但他还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将手下军队结成长蛇阵,一个万人队一个万人队的前后相接,派自己的儿子郭瑷为先锋。

    他本身武功高强之极,已达化境,而郭瑷也是暗劲极深的高手,即使败了,也不至于影响全军,而且,以自己的军事才能,到时候大可以变换阵法,抵挡住唐朝的突袭。

    唐朝当然也想不到,他遇到了毕生最难缠的对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河内之战
    唐朝率领大军进袭郭子仪,遭遇于河内,双方前部遂进行了激烈的战斗。***

    郭瑷为先锋,见忽然之间出现了这么多敌军,还以为是史思明的军队,但是仔细一看,却是唐朝所部之兵,心顿时冰凉,尤其是看到自己的前部居然经住对方冲击的时候。

    郭瑷手下之兵,是昔日跟随郭子仪屡立战功的精锐,用作先锋其实是大有深意,但料想不到的是,既然经不住唐朝先头部队的一冲。

    郭瑷远远看到一将帅模样的人金盔金甲立于门旗下,手持一柄黑沉沉的长剑,不停的号施令,正是唐朝,心先就怯了,我的天,好强的气势!

    因为就在这刹那之间,他感觉到目光之一阵刺痛。

    他就这么远远的被唐朝看了一眼,眼珠也是剧痛,目力如此之强,武功高到了何等地步,却是可想而知了。

    郭瑷本来自恃武功,即使是史思明亲至,他也要接战,但是,面对唐朝的时候,他心却是升起一种绝望的感觉。除了这一眼之外,那柄黑沉沉的剑也带给他狂烈的杀意,一种恐怖,畏惧,升起在他的心。

    他本身武功就极高,又长期在郭子仪这样的武功大高手身边,时时浸润之下,学到了许多武学上的道理,本待上前接战的他忽然之间打马退去。

    他所带领的这一个完人先锋队,可说是战力最强的,现在一旦退去,顿时就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要知道,先锋官就是一个风向标,一旦胜了,那自是气势如虹的追击,可要一旦败了,也是兵败如山倒,他现在就是,因为他感应到了,那个手持黑沉沉大剑的男人,身上有一种恐怖得使他不敢接触的气息。

    武功一旦达到暗劲的高手,感应能力已经十分之强,这也使郭瑷躲过了一劫。

    郭子仪的先锋部队一崩溃,唐朝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鞭梢一指,三万大军掩杀过去,直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一万军队十死七八。

    毕竟,唐朝的军队,经过多年征战,战斗力和经验都在这些士兵之上,再加上前部还是唐朝的三千亲卫营,所以郭瑷抵挡不住。

    郭家军全线溃败,唐朝一路追赶,在大军的围裹之下,不死者几乎都投降,唐朝命令辛白江收拾局势,**降兵,以好言安慰,自己则是继续追击。

    只追出十余里外,又遭遇了郭子仪的第二路万人队,随即也被唐朝大军击败,投降者无数,一并收拾为后队。

    如此连续击败三支万人队,已经收纳败兵近万人,但是,郭子仪却还未现身,显然,他是在后面带领大军缓缓而行,浑然不知道前锋已经吃了天大的败仗。

    可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的心忽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只有淡淡的影子,似乎微风拂过湖面,又似乎飞鸿从高空一掠而过,更似梦闪过情人的影子,有一种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意境。

    对,就是意境,虽然,这还只是淡淡的。

    “停止前进!”

    唐朝将长剑一挥,出哗啦的一声大响,方圆十里之内皆可听见。这一剑,他用上了十成功力,一剑之威,相当于雷霆霹雳。

    大军随即停止追击,就地扎营,依黄河为背,成八卦之形状,这却是唐朝闲来读《孟德兵法》和《孙子兵法》之后自创的阵势,分别是休、生、伤、克、景、死、惊、开八门,将全部军队联接为一体。这虽然是孔明在三国时自创的阵法,但是现在被唐朝稍加变化,却可以变成变成九宫之形,既可以攻,又可以守,可谓是攻守兼备的妙阵。

    却说郭子仪本在后军,听得前军喊杀连天,当即带领麾下精兵三千人前来增援,但想不到郭瑷竟然飞马落荒而来,一问情由,这才知道唐朝居然弃了长安,反向自己直接进攻。

    以他这样的老奸巨猾之徒,立即制订了一个三面埋伏之计,让前部三万人溃败。

    毕竟,这当其冲的三万人,来不及调动,唐朝前锋迅之极,这前面的三个万人队也只是稍做抵抗之后就被击溃。

    可是,再过十里之地,就是河内,可是,在距离河内两三里距离,有一处青石峪,正好埋伏。

    郭子仪心欢喜,想到唐朝千里进军,哪里会将所有地势一一查探,而且现在正在激战之,只顾乘胜追击,可不正好掉进自己的口袋。

    他先前虽然损失了两万余人,但实力尚在,分别在青石峪的左右埋伏大军二万,自己则带两万不到的老弱之兵守住谷口。

    他心已经盘算停当,只要唐朝的追兵一到,自己则带领部下虚晃几招,假装败退,诱唐朝之兵来追,到时候关住谷口,三面夹攻,唐朝势必陷入重围。

    “停止前进!”正在他自以为这计划万无一失的时候,他远远听到了唐朝这声犹如焦雷也似的喝声。

    仅仅只有半里之距,唐朝就落入了自己的包围圈,可是,唐朝居然惊觉。

    这是一种相当可怕的能力。

    郭子仪当然知道唐朝的威名,也从来没有小看于他,但是到了现在,他却是忽然觉,自己还是小看了唐朝,这样天衣无缝的计划,唐朝是如何知道的?

    一个人领得胜之兵追赶,怎么会在即将完全胜利的时候放弃进攻?

    这是一种可怕的能力!

    但是,郭子仪还不死心,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心想,唐朝骁勇,又是青春狂妄,当激怒之,断不能因为敌人不进入包围,就此放过大好机会。

    想到这里,这聪明绝顶的人物当即策马一鞭,向峪外奔驰机而去,手下二万人马跟随,其余埋伏人马却是不动。

    他其实也是真想见一见唐朝,他很想看看,这个能将皇帝的公主都骗到手的人,这个可以做到黄门侍郎同书门下平章事的人,这个威震岭南和西域的人物,究竟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于是,他看到了唐朝,看到了一个面色白皙,皮肤晶莹如处子的人物,这就是唐朝。

    的凡武将,多是桀骜不驯之辈,郭子仪武功高达化境,寻常的武林人物,都不在他的眼内,朝只有高仙芝这些人才能使他高看一眼,所以,他现在的确也很想见见唐朝,这个仅仅在数年之间就如彗星崛起在唐朝的年轻人。,

    唐朝现在是来探查地势的,他现在随身只有十九骑。

    可他想不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郭子仪的大军。

    唐朝的军队刚刚扎营,面对大军,他只要退却。

    “唐朝,且不要走,我知道你就在这里,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叫人放箭!”

    郭子仪这几句话,说得十分的真诚,出自肺腑。

    唐朝立即感应出了,他的话没有假,于是约住手下军马,昂然道:“说什么话,郭将军,你即使放箭,又能奈我何?不信你就试试?”

    郭子仪哈哈大笑:“唐驸马快人快语,倒是说了实在话,你身上穿着坚韧无比的藤甲,武功又是极高,要杀你的确很难,可你身边的十九个随从呢?他们出生入死,跟随你日久,难道也不怕我的利箭?我只不过是要和你说说家常,将军难道不赏赐这个薄面?”

    这话之虽然有威胁之意,但的确也是实情,自己身后部队前来救援之前,郭子仪的确可以喝令弓箭手攻击自己,那个时候,自己虽然没有危险,但是这十九明亲随,恐怕活不到半数。

    大军征战,多崇尚弓箭,稍远距离作战尤为重要。而且,弓箭的射程较远,威力又是极大,像狼正轩的神射,更是威慑天下,鲜少有人能及。

    郭子仪还在少年时候就已经能开五石之功,现在武功深达化境,更是厉害,他说要杀死唐朝的十多个亲随,倒也并非虚言恫吓。

    “好,郭将军也是快人,有什么事情但说无妨。”这个时候,他见郭子仪并不动手,也是心安定下来,心只叫好险,看那后面一大片的山谷,郁郁葱葱,自是心了然,这郭子仪果然厉害,带这些老弱之兵出来引诱于我,不过就是要我追击之,好让我陷入埋伏!

    呵呵,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暗叫侥幸,天意帮我唐朝!

    其实,这并不是天意,只是在唐朝现在的感觉之,就是天意了,因为自己提前感应到危险,这才停止追击。其实,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是一件困难之极的事,即使是一般的江湖仇杀,人也不能前知,何况是在带领数万大军的追击之。

    到了现在,唐朝已经隐隐的窥见了至诚之道的影子,今日在千钧一之际停止追击,就是其的灵光一现。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冷汗淋漓,要是我没有感应到危险,追下去,那么现在,我说不定已经大败了,手下能有多少人马还难说得很!

    幸好,我现在已经布下九宫八卦阵,根本不怕郭军的冲击。

    用兵之道,凶险无比,从此之后,当要加倍的小心,学学这郭子仪。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僵持
    “将军为何能在千钧一的追击之,知道我在这青石峪有埋伏?”郭子仪见唐朝军队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已经布成了九宫八卦大阵,显然此番诱敌已经没有丝毫的意义,索性打开天窗说话。)

    唐朝一笑:“郭将军心最为奇怪之事,请恕我卖个关子,此乃军至高机密,本不足为外人道也。”

    郭子仪脸上略显失望,心更加对唐朝高看了一层:看这小子血气方刚,又是武功高强,想不到并不莽撞,事有轻重缓急,像这样的大秘密,他还是不告诉我的。

    但,这样一来,却使郭子仪的心更加的怀疑: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如此玄妙的东西,即使唐朝解释,恐怕也不大令人相信。

    “唐朝将军谨慎,本帅能够理解,只不过,还有一事相询,请将军务必不吝赐教?”

    唐朝见他说得庄重,颔道:“只要所言无关我军利益,公可畅所欲言?”

    郭子仪即问道:“将军此次征伐,围困长安,究竟是想夺取天下,还是只是趁火打劫?”

    “这两者有什么分别?”

    “分别大矣,将军若想取得天下,郭某必以死拒之,我手下六万余军士,虽然不足以完败你,但却绝对可以牵制住你,到时候,安禄山坐得长安,我窃以为不可;若将军只是趁火打劫,趁我唐朝北部空虚,壮大南诏,那某当不和你为敌,甚至可以在皇上面前保举你一个大将军的官职。”

    唐朝哈哈大笑:“郭公此言乃是笼络于我,可是遗憾的是,我已经在十五日之前,长安玄武门,亲口拒绝了李隆基西南王的封爵,不过,我的野心不大,现在的称号是‘威武平叛大将军’,不像安禄山,早已经暗称燕帝,将军不会不知道?”

    郭子仪脸上现出奇怪的笑容:“看来,你们都是叛臣,只不过,你的野心似乎要小一些而已;就看在这一点上,我郭子仪不和你死磕,只希望唐将军放我和安禄山一战?”

    唐朝一楞,这是叫自己坐收渔翁之利,本是好事,可是,一旦即将这数万大军放入城,即使百万大军,恐也难以攻下长安城,到时候,四周勤王大军来到,安禄山和自己都将面临绝境。此事虽然看似对我军有利,但是却是着大大的缓招,以长安城的坚固,会合了这么多生力军,坚守一年半年也不是什么难事。而时间,对于自己于李隆基而言,可是大大的不一样,李隆基希望拖延,而自己和安禄山都希望战决。

    就这样稍微思索之后,唐朝放弃了和郭子仪合作的可能。毕竟,李隆基才是自己的死敌,安禄山和自己,在李隆基的眼,都是叛臣,况且唐朝国土强大,如不战决,迁延日月,则自己大大不利。

    “也好,不过,素闻郭公武功高绝天下,常以吴起孙武自比,今日有幸相见,当印证之!”

    郭子仪脸上显现出为难的神色:“唐朝将军方当年少,而鄙人已垂垂老矣,安能以老敌壮,将军此言,不是江湖上好汉的行为,颇失道义。”

    这几句话,听得唐朝心惊,这老儿居然口齿衽般锋利,巧妙的避开了决斗不说,更将责任推到了自己这一方,是个老奸巨猾之徒。

    当下说道:“郭公此话差矣,你武功早已经传遍天下,年龄越大,功力越深,天下间已经少有抗手,何必出此畏怯之言,倒真的是令我失望得紧!”

    郭子仪知道唐朝这是在故意激怒自己,居然并不动怒,笑道:“武功切磋,小道尔;运筹帷幄,乃大道也,今我等领军到此,不以大道相持,却为何反要弃长而用短?”

    唐朝听他终不肯和自己决战,知道是怕了自己,打击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微微一笑:“两军争战,你我实力相当,也许成败就在武功这样的小道上,公既出大言,必有所自恃,来日决战如何?”

    这等于是公然下了战:“来日决战!”

    唐朝一抱拳,催动火电马,带领随身十九骑抢先离开。

    郭子仪看着唐朝离开的背影,眼光满是赞赏之色:“此人冷静睿智,气势迫人,果然明不虚传,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能胜我一招,的确是个人才!”

    身边的郭瑷就说道:“不错,父帅,我看此人极难对付,不知父亲可有对付他的良策?”

    郭子仪脸上露出笑容:“此人布军严谨,有当年曹孟德之风,急切之间难一攻下,而长安危在旦夕,但我观他今日所言,其实对自己的武功沈为自负,所以,我们下来就在这方面做章,杀了此人,虽有数万精兵,也易于攻破。”

    郭瑷脸上立即露出微笑:“父帅高见,孩儿猜测您的意思是不是?”当下在他父亲身边如此如此的说了计策。

    郭子仪一听大喜:“呵呵,小子,也不枉我教导你多年,对,就是用这个计策,不然,又怎么能解得长安之围。”当下收兵回入青石峪内,仍呈三面夹攻的态势,据险而守,抗拒唐朝。

    且不说郭子仪布下对付唐朝之策,却说唐朝带兵回营,心暗叫侥幸,郭子仪真乃信人也,说不用弓箭射我就不用,不然不的话,我部下必当有死伤,挫折锐气。

    当下召集蓝鲸、辛白江、隆多、辛干等将领议事道:“今郭子仪老奸巨猾,不和我交战,只停兵于青石峪,急切之间难以攻下,若此,恐安禄山打破阳平关,取了长安,则我等一番辛苦,尽付东流,所以,为今之计,必得尽快击败郭子仪,我想,长安危如累卵,郭子仪现在也是忧心如焚,所以,对我们双方而言,时间都甚为紧迫,不过,我军粮草充足,而郭军走得仓促,粮草怕是接济不上,可就取事,时间对我们来说,更加紧迫,可也还是要沉住气,阳平关一旦守不住,则大事休矣,诸君但依计而行,不可失误。”

    当下吩咐手下将佐加固寨扎,训练士卒,一副并非紧张的模样。

    第二天一大清早,郭子仪就带兵来到阵前,布下阵势,和唐朝决战。

    但是,奇怪的是,传令官出来说道:“唐朝将军今日贵体欠安,改日决战!”

    这一来,郭子仪和郭瑷都有有点傻了,他们准备好的计策居然实施不了。

    郭瑷大怒道:“唐朝昨日不是亲口许诺今日决战,怎么言而无信,这不是猪狗不如么?”

    传令官就不卑不亢的说道:“我家将军说,安禄山原来和我家将军约定,攻占长安之后,平分天下,而现在安禄山已经带兵到了阳平关,正在接洽过关事宜,将军说,他一旦放安禄山进入阳平,则长安指日可下,只是有些顾虑,害怕安禄山言而无信,这才焦急,以致生病,还请将军见谅!”

    郭子仪一听,心顿时有些慌张,这唐朝好不奸诈,竟然看准了我比他更不能等待,而且,似乎知道我大军粮草不多的情况。

    当下,郭子仪眉头一皱,喝令手下数十骂手痛骂唐朝,务必要激怒唐朝,使之出阵和自己决战。

    但唐朝早有方法,叫军唢呐队齐鸣,干扰这些人的骂声,依旧坚守不出。

    直从辰时坚持许到午时,两边依然僵持,唐朝则和手下将领在帐饮酒,心隐隐的有种预感:不可出去和郭子仪交战,战则有失!

    郭子仪无计可施,带兵怏怏而回,不知道唐朝为什么丝毫不急,难道,他真的和安禄山达成了盟约,让此獠借过阳平关,深入长安?

    一想到这,他就十分心慌。盖因他对李隆基十分忠心,又想立下绝世的功名,想到一旦长安被破,则大事去矣。

    这天晚上,唐朝派出去的探子回报,在青石峪正前方十数里之地,郭子仪叫他人暗暗的掘了陷坑,只等唐朝追赶,到时候就着了道儿。

    唐朝听完,大喜,重赏探子,心暗叫好险:这郭子仪真的是老奸巨猾,就在昨日,他不射杀我的随从,取信于我,想不到,回去竟然布置下这样恶毒的陷阱,我要是追赶,想到只要不进入青石峪就无危险,到时候,掉进陷阱,任你有多高的武功,但是檑木炮石药箭打将下来,也是个死的命运,在这样的时候,武功再高,但是一旦掉进去,陨落的可能就极端的大了,况且,还有郭子仪这样的化境高手守在陷阱旁。

    到了这个时候,连唐朝自己都有点奇怪,冥冥之自己似乎可以把握一丝命运的痕迹。

    难道,这就是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劫寨
    唐朝和郭子仪在河内相持,深沟高垒,迁延日月。唐朝这个时候并不急,只是修缮防守,源源不绝的援兵来到,逐渐和郭子仪的人马相当。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南诏国王李格桑,已经获悉唐朝将要攻下长安的消息,派手下大将狼正轩率领大军八万前来助战,他自己则是招募兵勇,作为大队,举国征伐唐朝。

    其实,他李格桑也不是不知道唐朝要单独进攻长安的意图,只是考虑到翁婿之间的关系,心想,唐朝熟悉唐朝防务,由他进攻,那是再好不过,因此并没有阻止他单独进兵长安。

    但是现在长安未能攻克,安禄山又横插一脚,这使得局势顿时复杂起来,李格桑选择在这样的时候兴兵,也是大有深意的,要知道,他的目标还是原。

    狼正轩素有大志,这次更是抱着改朝换代的决心前来,那是打算在灭唐之后即使和唐朝也要争夺一下的。他深知,自己的武功比不上唐朝,但是争夺天下,更多的靠的是权谋和力量,武功反倒是其次的东西,所以他现在带的这八万大军,就是他争霸天下的本钱。

    自从上次唐朝在南诏国用《三国演义》之的计策取胜之后,狼正轩也是老而好学,将原的兵书战策多所习学,加上他本身就有很高的军事素养,现在恢复了大元帅之职,手握大军,更是信心满满。

    其实,这也是李格桑的一着险棋,将大权外放。

    数年之前狼正轩的叛乱,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太尉手的军权过重,李格桑本该吸取教训,但是他现在却将八万大军交于狼正轩节制。

    显然,这是李格桑已经感觉到唐朝势力的膨胀,想要用狼正轩来牵制唐朝了。这就好比前几年,狼正轩强盛的时候,用唐朝的智慧来牵制狼正轩,封唐朝为天下兵马副元帅。

    唐朝接到这一消息的时候,派使节命令阳平关守将专信等人,狼正轩到来,命令他就在阳平关之外扎营,和城内军兵呼应,构成犄角之势。一旦安禄山强攻阳平关,则内外夹攻,击溃之。

    且不说这另外几路军兵的变化,只说河内军情。

    郭子仪和诸多唐将聚集在大寨之,面色凝重,讨论了许久,都没有好的对付唐朝的策略,最后都把眼睛看着郭子仪。

    郭子仪心叹息了一口气,但是面色之却反常的露出不屑,笑道:“大家不必紧张,唐朝乳臭未干之小儿,有何能耐?侥幸赢了羸弱无能之辈几仗,其实是徒有虚名,吾必当胜之!”

    果然,这样一说,所有将领都露出了喜色。

    毕竟,郭子仪是一个言语慎重的人,而且一直以来都是。

    本来,这几日虽然没有大仗,但是小规模的交锋还是有的,唐朝部下的精锐是他们有目共睹的,再加上唐朝手握玄铁重剑,刀枪不入,几乎无敌的存在,也给了冲锋陷阵的郭子仪手下军官以很大的心理压力。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有唐朝这样的主将,冲锋陷阵的时候,不知道可以占多少先机。

    这一点,郭子仪深深的知道。这就是他为什么在长安危如累卵的情况下,也不敢贸然的撤兵河内,从西黄河营救长安的原因。像他这样老奸巨猾之徒,自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那就是被唐朝趁胜追击然后再被舍瓦的部队合击,最终长安没有救成,反而再添败绩。

    本来,唐朝制定的这个策略,就是征对他要急着营救西京的心情,以缓制敌,寻求机会,再图进击。

    自从上次唐朝差点了郭子仪的埋伏计之后,唐朝对这只老狐狸深为忌惮,心也早就警惕,所以才没有立即决战。

    其实,以唐朝军队的精锐,即使立即决战,郭子仪多半也挡不住,可是,郭子仪先已经占领河内要路,更占据青石峪险要之地,一旦利用地利,唐朝孤军远来疲惫,难保不着了郭子仪的诡计。

    而这个时候,长安必救,却是郭子仪的致命弱点,不然他就是欺君的罪名,而且郭子仪虽然在朝素有威名,但树敌也是不少。也就在扎营屯住的时候,唐朝的信使已经出,前往长安。信是写给李玉的,要他利用玉真长公主的力量,散布郭子仪图谋叛乱的谣言,到时候要李隆基催促郭子仪到长安救驾,不和自己相持。

    唐朝知道,到时候,自己的机会就来了,他要击败这传说之的名将的机会就来了。

    相持了这么几日之,唐朝算是摸清了郭子仪的厉害,进兵有法度,军纪严明,而且不受自己所激。

    唐朝曾手持玄铁重剑,公然在辕门之外单单向郭子仪搦战,但是这老滑头居然一直托病不出,任唐朝百般辱骂,他就是不理,反而时不时的派出小队骑兵骚扰唐朝,虽然几次都失败了,却趁机修缮了自己的营地,加固了防守,一副我不怕耽误时间,要和你耗下去的味道。

    现在正是秋高气爽时候,两方士兵都有跃跃欲试之意,但是唐朝深知,如果以强攻的巨大代价,即使战胜了郭子仪,肯定也是元气大伤,到时候再遇上安禄山的大军,那不是坐以待毙?

    所以,唐朝心清楚,这数万大军,是自己的本命精血之所在,绝不能轻易的损伤。而且,他刚刚还得到消息,李格桑封狼正轩为大元帅,而且是唯一的大元帅,统兵八万进逼长安。

    长安形势到现在为止更加严峻,舍瓦即使不攻打,城也有不少人出城投降。

    他在帐子之来回的踱步:“我就不相信,郭子仪,你这个时候真的不急,绝不相信!”

    他已经做好了追击郭子仪的一切准备,水6具备。

    可是这厮还不走,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看看已经相持了七日的时间。

    “父帅,您已经有了击败唐朝之计?”郭瑷脸露喜色。

    “不错,所以你们不用担心,只按我吩咐就行去做就行了!”

    “是!”所有将领整齐的回答,显然对主帅有绝对的信心。

    唐朝在帐子之筹思对策,忽然一股彻骨的寒意袭来。

    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呢?武功到了他这样层次的人物,除非是万年的玄冰,否则,即使是在暴风雪之赤身而行,也视同等闲,但他在这刹那之间却感觉到彻骨的寒意。

    奇怪,这究竟是为什么?

    当他这样再次的问自己的时候,蓝鲸进来报道:“唐大帅,郭子仪率军在西河之外偷偷安排船只,似乎想要西渡黄河!”

    唐朝立即道:“备马,传令下去,三百前锋营士兵跟随我去看看,其余人原地待命,不得有误。”

    须臾之间,火电马到了,唐朝一跃而上,身后辛白江带三百骁将跟随。

    唐朝随即登上附近一处土山,上面有临时搭建的行军嘹望台。

    一登上去,唐朝就看到,无数的士兵都在搬运粮草船只,显然是准备撤退之意。

    这样的情形,换了是任何人看了,都会以为是郭子仪已经熬不住了,要离开此地,迅援救京师。

    的确,李隆基催促郭子仪绕道救援长安的使节已经来到了河内军。

    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到郭子仪撤兵,并没有想像之的高兴。

    相反,自己身上那种彻骨的寒意,却是深深的笼罩在了他的心里。

    郭子仪向有会用兵之名,他如果要走的话,何必和自己相持到现在?而且,撤兵这样的事情,本来是军的大机密,为什么他竟然放心的让我看到?

    这样白日青光的准备战船,自己肯定会现。

    那这就说明,也许郭子仪所弄出来的撤兵,也许是一场假象,那,他想干什么?

    他或许的确已经奈不住了!

    唐朝瞬间在心下了判断,他清楚郭子仪现在面临的压力!

    当夜子时,郭子仪亲率大军八万余人进击唐朝,他居然劫寨!

    唐朝的寨子,依山傍水而下,左右前后皆合法度,他居然冒险劫寨。

    但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郭子仪也没有什么办法了,只有行险以图侥幸。他知道,再不前去长安的话,李隆基说不定就已经把自己看作叛逆一路了。

    李隆基对他有识重之恩,他怎么也不能背叛。

    郭子仪一马当先,运枪如神,天蹦地坼一般的带领骁将冲进了营寨,一枪向营帐之的唐朝刺去,却忽然叫声糟糕。因为那主将模样的人应枪而倒,原来是一个稻草人。

    “唐朝太狡猾了,我们快撤,冲出去之后不要管其它的,直接渡过黄河,在长安城下相会!”

    就在此时,唐朝的伏兵尽起,从四面八方杀向郭子仪,将他围在垓心,从咚咚的战鼓之,传来了唐朝雄浑的声音:“捉住郭子仪,赏万两黄金!”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千里追击
    郭子仪被唐朝包围,知道今日之事已经危险无比,狂吼一声:“大丈夫当为国战死,今日是也,冲!!”

    却说黑夜之中郭子仪舞动金枪,向外冲杀,而唐朝军队则是四面八方的围裹而上,大战了数个时辰,从子时激战到寅时,终于将郭子仪击溃,投降者无数。

    唐朝暗暗心惊,他也想不到郭军主力的战斗力,竟然厉害至斯,那要是他这次劫寨成功,说不定就真的被他击败了。怪不得,怪不得我昨日的时候身上有那样要掉入冰窖的寒冷之意。

    原来是这样。

    他现在身上的感应能力,已经到了一种神奇的境地。

    他知道,这不再是躲避暗杀之类的感应了,而是更高一层次的能力,冥冥之中似乎可以捕捉到某种自然界的法则,一种趋吉避凶,防患于未然的能力。

    上次,他能够躲过青石峪之危,靠的就是这种能力。

    这一次,也幸亏了他人的感应能力。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武功,原来武功到了一种理想境界,居然可以有这样的妙用。

    他现在的武功,当然还没有达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地步,但是却隐隐的窥见了大道的影子,而这两次的成效,就是领悟大道时的灵光一现,还远远没有达到圆满的地步。

    这个时候,顽强防守,战力惊人的郭子仪军队终于抵挡不住围攻,大部分投降,少部分还在和郭子仪一起做殊死的战斗。

    唐朝长剑霹下,下达了全线追击的命令,蓝鲸、辛白江等早有准备,水6追击,将郭子仪的八万大军杀得七零八落,投降者无数,不过由于郭军事先有备,还是有数万人逃走了。

    唐朝看着战阵之中鲜血染红了铁衣的郭子仪,身边只有寥寥的数十人,知道他已经是瓮中之鳖,高声喝道:“住手!”

    唐朝手下的大队人马,已经前去追击郭军,现在他身边的,也就是三千亲随,但对付郭子仪这区区数十人,却是绰绰有余。

    唐朝见了郭子仪如此武功,心中已生了爱才之念,颇想收服以为己用,所以才在大追击这样的关头留了下来。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千古之良言。当此唐朝分崩离析的时候,豪杰蜂起,若不能收揽豪杰以为己用,则是自己的敌人,乃是万分愚蠢之事。

    “唐朝,你想干什么?哈哈,我知道,你想收服我父亲,可是,你不能得逞的。”

    唐朝一惊,心中升起强烈的危机,这人竟然不是郭子仪,而是他的儿子郭瑷。

    怪不得,怪不得一切都这么像。

    唐朝心中虽然震惊,但是脸上却绝不动声色:“哼!我欲缚一虎,不想误中一獐,也罢,给我躺下!”

    这一次,唐朝是动了怒,他想不到,堂堂的郭子仪,竟然在万军之中换下自己的盔甲,和儿子互换,自己则夹在乱兵之中逃走了。

    他居然可以这样不顾自己的身份,但正因为这样,他才显得十分的可怕!

    唐朝可以肯定,这样攻坚的劫寨,非他亲自带兵不可,但是,他再也想不到,郭子仪会舍下追随自己的亲兵数百人,易装逃走。

    郭瑷想再笑,但是忽然觉得自己笑不出,因为强烈的杀气。

    唐朝跃出去的时候,杀气弥漫了方圆十丈之地。

    这数十人在刹那之间感觉到胸口似乎是贯了一块铅,难过得要死。

    郭瑷武功已达明劲的巅峰,但是还是在刹那之间感觉到难受,一种难受到想吐。

    唐朝也就在这瞬间出了手,哐啷哐啷响声一片,数十人在唐朝如鬼魅一般的身法之下屈服,兵器散落一地。

    郭瑷追击——他不能容忍唐朝这样对付他的部下。

    但是他只看到一个淡淡的影子,长达一丈的金枪不能沾到唐朝的一片衣袖。

    然后他感觉到金枪生了一种奇异的扭曲,那是被人搭上了枪头。

    他无比的愤怒,一枪刺出,竟然有人在他这条下了十余年苦功的枪上做文章。

    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但奇异的事情再次生,枪在弯曲,以一种肉眼无法描述的皲裂持续着被破坏。

    金刚铸就的,外面用黄金镀过的枪身正在生奇异的改变——弯曲如蛇!

    然后,唐朝一掌轻拍,郭瑷只感觉虎口一震,手上酸麻,一看,血流满地。

    然后,他只觉得自己忽然之间不能动弹。

    明劲巅峰的高手,居然不是唐朝一合之将。

    然后,唐朝飞越的身形静止了下来,仿佛一具来自亘古的雕像,眼神之中透露出一种落寞,寂寞如雪的落寞!

    “郭子仪虽然侥幸逃走,但是他必为我所擒,追!”

    唐朝随即仗剑追击,西渡黄河。

    唐朝所乘坐的船,是黄河之中的一艘画船,乃是教坊制作的,为洛阳名妓小苏仙子所有,但是现在却被拘做军船。

    “郭瑷,你要是答应投降,我可以饶你一命!”唐朝开门见山。

    这是他一贯的风格,不想兜圈子。

    “唐朝,老子既然被捉,就没想过还活,你杀了我!”

    唐朝微笑:“看来,你是求死,我知道你的意思,免得你父亲为难,到时候,他说不定为了救你而被动,真是个孝子啊!”

    “不错,我郭家从来没有孬种男儿!”

    “小子,别不识抬举,我宰了你!”唐朝的一个贴身亲随叫列飞的叫了起来,同时抽出了剑。

    唐朝微笑阻止:“好,有骨气,给我捆绑起来,把他的嘴巴塞上,此人还有大用,给我好生看管好了。”

    “是!”手下如雷也似的一声应承。

    其余的人,见郭瑷不降8,也均不投降。

    唐朝见了,心中暗暗称奇,这郭子仪还真有一套,手下的士兵都处于这种状况了,居然还不投降,也不强迫,心道:我即使逼迫这些人投降了,说不定也是假的,别到时候阵前倒戈,反为不美。

    当下,唐朝命令人将这被点住穴道的数十骑捆绑好,以待后用。

    然后,唐朝的眼神之中流露出英气,有一种凛冽的味道,向船舱外跨了出去,身后十八明亲随跟随。

    唐朝看着滚滚的黄河,不绝的向东流去,浊浪滔天,映着日光,有一种雄壮的美,抬头望天,正是艳阳高照时,一种寥廓浩大的意境充塞于心中。

    忍不住仰天长啸:“大浪涌起西日当盛,我将西狂吟……”

    忽然仗剑而指西方:“奄有有四海西为帝为皇,遂平生志西衣锦八方……”

    歌声高亢,响遏行云。

    “好好!!”歌罢之后,满船欢笑。

    须臾,船到对岸,唐朝骑上火电马,带部下八百人尾随追赶,遇上不少败兵,都是郭子仪大军的败兵,显然,这次追击很成功,没有给郭子仪以任何的可乘之机。

    于路之上,获悉蓝鲸和辛白江已经带兵器追赶郭子仪败兵迫进长安。

    唐朝也不停留,一路之上快马加鞭,往长安而去。

    这个时候,他其实是很担心,郭子仪这样的老狐狸,武功又不是蓝鲸和辛白江能敌得过的,别出了什么岔子。

    但渐渐接近长安,唐朝的心算是真正的放了下来,果然自己所料不差,郭子仪虽然逃脱,但是军马已经溃败,也不能对唐朝军队构成实质上的危害。

    确如唐朝所料,郭子仪现在装扮成一个散兵,正满脸泥污,骑着一匹劣马,匆匆往长安进。

    他知道,手下诸将得了自己的命令,现在正带领败兵前往长安。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快追上自己的兵马,收拢人马,以最大可能的保卫京城。

    奇怪,即使是在这样的时候,他也不相信唐朝真的能打下大唐的江山,还以为李隆基会东山再起。

    他也的确如愿以尝,在骊山追上了大队败兵,恢复了大元帅身份,同时收束败兵,抵住背后辛白江的攻击。

    辛白江临行前得了唐朝的吩咐,若是遇上郭子仪,千万不可和他单独搦战,因此两军混战。

    两队大军就在长安城下好一场大杀,直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城上的李隆基大喜,看清楚是郭子仪带兵来援,亲自开城出战,带三万禁军冲突来救。

    辛白江大惊,赶紧鸣金收兵。

    这也是唐朝事先就安排好的,一旦不利,不必死战,收兵和蓝鲸会合。

    郭子仪要在李隆基面前表明忠心,耀日金枪一摆,竟是当先追了下去,一时之间,大败而走。

    不旋踵,遇上了蓝鲸带领的后队大军,一时之间勉强抵住。

    可要命的是,先冲阵的却是郭子仪。

    他实有万夫不挡之勇,蓝鲸和辛白江知道难敌,左右夹攻,两军混战。

    就在这时候,李隆基麾军杀到,唐朝所属军队危急。

    而此时,郭子仪更是愤起神威,一枪将蓝鲸挑落马下。

    形势危殆到极点,辛白江心中一阵恐惧,但勉强来迎郭子仪。

    先前两人夹攻尚且未能收效,现在只余他一人,更是心虚,他只抵挡住了郭子仪金枪的三个变化,然后,郭子仪手中的金枪如有神助,颤抖了几次之后,忽然从胯下奇异的角度射出,直飙他的面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七章暗柔 下
    (记住我们的网址如此情况之下,要是高金刚不接受,那显然在全军之前大大的丢脸,自己以后想拉拢亲附李林甫的势力,那是想也别想,肯定会觉得自己是个瘪三,上不得台盘,只能靠掉了命根子那点机会当个皇上的近宦,其实是草包一个。

    他显然不愿意被全军这样认为,现在虽然春意融融,但他站在高高的旗台上,却感觉到寒冷逼人,接受还是不接受?

    他知道,自己的武功,和章仇兼琼这厮比较起来,显然要逊一筹,要是一个不小心伤了自己,那自然大失面子,但要是不接,显然又是大大丢脸,该怎么办呢?

    就在一瞬间,他下了决定,接受,为什么不接受,即使我落下风,但我现在的身份,是朝廷的使者,他是不敢把我怎么样的,毕竟,要是伤了我,损伤了皇上的脸面,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这样一想之后,高金刚先抱拳:“章将军,点到为止,承让了!”

    想不到章仇兼琼也是十分有礼的一抱拳:“高公公,请您先进招!”

    高金刚思忖半晌,也不再客气,猛的挥舞双臂,直上直下的进攻,快得晃人的眼,一般的士兵只见到他双拳如一片影子向章仇兼琼扑去。拳还未到,但虎虎的拳风已经破空而出,撕裂了空气,声势逼人。

    “啪啪啪啪啪啪”,接二连三的,拳掌相交,章仇兼琼半步不退,接下了他疯狂的六拳,然后,两个人的身形分开,各自双拳虚握,却不进攻。

    底下一万名士兵张大了眼睛,看着这不可思议的快拳,都知道了,换了是自己上去,这样的如风的拳法,而且又刚猛无比,配得上高金刚金刚这个名字,恐怕是接不住了,想不到章大帅半步不退,硬是将对手这如山崩海坼一样的拳法接了下来。

    两人的身形开始游走,都不直接进击,而是蓄势待,准备一击而中,竭力的掩饰自己的空门而寻找对方的空门,尘沙滚滚中,两条人影比的已经不仅仅是格斗,而是轻功和格斗的融合。

    高金刚现在很后悔,一时忍受不住失面子,想不到竟落入了这样的圈套,他现,章仇建琼的武功,几乎已经到了从心所欲的化境,先前的六拳,每一拳都准确的命中目标,这对于他来是不可思议的,他这样的拳头,别是人,就是老虎也被他这头金刚杀了,但章仇兼琼坦然的以看似柔弱的掌力接了他六拳,竟然丝毫不损,而且,就在这一刹那间,他感觉到一种奇异的力量忽然在他六拳之后的空隙里钻进了他的小腹。

    哦,好象不是,准确点,应该是丹田,小腹下面,距离肚脐三分的地方,就是练武人看得比性命还重的丹田命门。

    他的感觉并不明显,只觉得小腹下面就像是忽然被蚂蚁咬了一口,痛得透骨,但也就这么一下,然后,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他全身没有任何异常。

    但这个时候,高金刚已经感觉有些不妙,如金刚一样刚猛的拳法里,似乎有种虚脱的感觉,所以他开始逃避,他的轻功竟然不错,别看他名字叫金刚,但轻功竟也不错,章仇兼琼想追上他,但他一加力,在旗台上旋转得像一溜烟,也就不为己甚,忽然停了下来,面不红,气不喘,仿佛闲庭信步,再一看高金刚,已经是大汗淋漓,其间的高下,又有水看不出来。

    一万精兵见了章大帅这样惊人的武功,都是心中佩服,同时的确也不敢轻视了高金刚,监军看似一个宦官,想不到身手竟然这样的好,连章大帅那样的轻功,也追赶他不上。

    只见章仇兼琼面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抱拳道:“高公公,谢谢你的指点,我们这场教武,就以平手收场如何?”

    高金刚求之不得,觉得章仇兼琼虽然讨厌,但这几句话得最有水平,果然,这小子还是考虑到别损伤了皇上的颜面,不敢真的将我击倒,这样最好,这样最好,也是抱拳道:“好,章将军武功高强,的确名不虚传,老奴佩服!”

    台下的一万军兵还道这真的是章仇兼琼给他们做的实战演练,丝毫不知道章仇兼琼的用意,就连高金刚自己,也感觉怪怪的,这家伙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狼坪一败,心中乱了方寸,故意用这样的方式来巴结我来着,嘿嘿,老子可不是这么容易巴结的。

    接下来的三天,章仇兼琼没有任何变化,都是教武,操练,到各处军营去视察防务,任留高金刚在中军帐中和一些高级将领接触,似乎抱了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态,反正已经战败了,也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高金刚大喜,自是带领手下心腹在剑南军中大肆活动,不少将领看了他那天显示的武功,对他甚是佩服,再加上动辄以皇上为辞,自是拉拢了一帮人,人数虽然不多,但都是重要的将领,想到李林甫在朝廷的权势,自是巴结他,受他蛊惑。

    虽然有不少忠心章仇兼琼的将士去向他保密,但章仇兼琼却是微微一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本帅对皇上忠心耿耿,相信皇上会明辨是非,南诏这一战,唐军只是小败,并没有挫动军心,是和是战,还是看皇上的意思,皇上要是真的撤我的官,我也没办法。”

    众军士见章仇兼琼这样光明磊落,无不大为佩服,有将领就劝他道:“高金刚不是好人,在剑南军中到处拉拢人,似乎是亲善于李相爷一方的,不可不防啊?”

    章仇兼琼就无比神秘的一笑:“恶人自有天谴。”

    这些将领明着虽然点头附和,但心中却是不以为然,嘿嘿,将军着是气得糊涂了,想等高金刚那样的高手受到天谴,那不是西域那些人信魔尼教,信菩萨,相信转世轮回吗,要是真的能够遭到天报,也真的是笑话了。

    但也奇怪,就在第四日上,高金刚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肚子不舒服,还以为是闹肚子,也不在意。

    但这可不是一般的闹肚子,一开始就无可收拾,一连十多次,把三天前吃的的清水都屙光了,但还是腹泻,这次泻的东西却有点恐怖,不是清水屎尿,而是血块,一大块一大块的,不停的从肚子里面屙出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肚肠心肺五脏六副已经烂掉,正在慢慢的往外屙,每屙一次,他就感觉身体虚弱了十分,而且使他更加恐惧的是,他尿血,身子简直就存不住血,直往外六,这实在是恐惧的事情,他恐惧的想到:“我定是着了章仇兼琼的道儿,对了,那天在演武场上比武的时候,我不是感觉到独子痛了一下吗,现在拉肚子肯定和那次有关系,而且也有大关系,妈妈的,我肯定在那个时候中了他的毒手。”

    但当此情况之下,他知道,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不知道就被章仇兼琼暗下毒手,那么就只有去求他了。

    于是在中军帐里,高金刚顾不得天使的身份,跪了下去:“章将军,高某有些地方实在对不起您,请您高抬贵手,救我一命,高某一定一切都听章将军的话。”

    章仇兼琼就笑道:“高公公快快请起,不过,我实在不明白你的什么意思?”

    高金刚虽然知道这家伙是在捉弄自己,但不敢倔强,只得将病症向他了。

    章仇兼琼仔细的听着,心中充满了得意,也甚为满意,高金刚所的,和自己所要的结果,那是完全一样。

    他中我的暗劲,而且是暗劲之中最高明的一种功夫,叫做暗柔。

    章仇兼琼本来还不能确定高金刚受伤的程度,但现在可是全部知道了——他已经回天乏术!

    章仇兼琼的武功,果然已经到了暗劲的层次。

    要知道,天下人练武功,最终能够登堂入室,成为高手的,莫不是进入暗劲层次的高手,因为这个时候,练武者已经将自己身上练得具有极大的爆力,能在一瞬间将全身的劲力在一瞬间爆,当然,爆的当然载体是拳或脚,其他的地方,都要通达暗劲,尤其是舌头、下阴这些脆弱之地,要想修成暗劲,天赋不够的人,一辈子也休想,这也是高手和低手的分野。

    武功练到极高层次,不仅仅是用身体在练武功,更重要的是看你的头脑的领悟能力,武林中人最看重资质和人品,原因就在这里,上乘的武功,是用脑子来练的,头脑不能明悟的人练一百年也不一定有效,而天赋特殊的高手转眼就能学会学精。

    像章仇兼琼现在的情况,就是已经将暗劲练透,将向化境过渡的表现。

    因为只有将暗劲练透,交手的时候才能不出声音,得直白点就是想出声的时候就出声,不想出声的时候就不出声,像前几天在演武场上的交手,双方就硬碰硬的那六拳六掌,用的就是暗钢的劲,互相以深厚的抗击打能力抵消,但接下来,章仇兼琼向五指劲,趁高金刚受自己压迫全身空门大开的机会,轻微的拂中了他的小腹丹田,那种像蚂蚁一样的痛就是暗劲以柔力出的表征,而且中招之后和正常人丝毫无异,不痛不痒,皮肤也不会变色,但被拂中部位的细胞因为暗劲的伤害却急遽的坏死,直到感觉疼痛,已经是无药可治了,在唐朝穿越前,可以换心换肺,当然有救活的可能,但大都成了植物人,可以唐朝的科技能力,显然是天方夜谈。

    不过,章仇兼琼却有他的想法,他还不想明着和李相过不去,于是他道:“高公公显然是误会我了,我一看你这症状,就知道是中了血蚁之毒,要是调理得法,还有一线生还的可能。”

    高金刚就好象是洪水中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抱住章仇兼琼的腿道:“血蚁是什么,不管这些,您救我一命?”

    章仇兼琼就道:“血蚁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蚂蚁,全身血一样鲜艳的红,体形极小,剧毒无比,一旦咬上人之后,如果不立即施治,当时虽然看不出来,但过得几天,就会出现高公公现在这样的状况,在下虽知其毒,但也没有解救之方,赶紧让军医开一些解毒药物,不然的话,毒势蔓延,那就真的不好了,其实,高公公,以在下之见,你应该回到朝廷,请御医生包善灵帮你看看,他医术极精,当能治疗血蚁之毒。”

    高金刚这个时候肚子又涨痛起来,想要拉屎,急急的入厕,他是练武的人,当然知道章仇兼琼的都是假话,你,什么血蚁,就是再毒的蚂蚁咬老子十口,恐怕也没半点事,肯定是被这小子害了,看来,他真的已经练成了传中的暗劲转柔的功夫,能以柔和之力将暗劲送入的体内。

    这个时候,章仇兼琼的暗劲已经非常高明,可以将劲力通达五脏六腑,出的时候可以使人不值不觉,至于当时高金刚感觉到如蚂蚁咬一样的疼痛,那是暗劲如针,传递得再隐秘,也必定会使受害者感觉得到。

    高金刚知道,章仇兼琼刚才的可是实话,再不急点回朝廷,找包善灵这样的御医看看,自己恐怕是好不了的了,于是再也不理拉拢的事情,急急的收拾了行礼起身,心中恨章仇兼琼至极,也不和他话别,径自带领手下三百人回归长安。

    章仇兼琼听手下来报,高金刚如此如此,也不理会,心中冷笑,就是皇上问我,我也还是先前的话,高金刚,看来你就等着人度你去西方极乐世界做金刚了,妈妈的,如此的死心的整我,这就是利益熏心的报应!

    果然,高金刚的病情一日比一日重,还没有能回到朝廷,已经死半路上,手下宦官只好将他的灵柩运回京城,并且立即向高力士报告此事。

    高金刚临死之前,将一切前因后果都写在一封信里,高力士因此知道他是死于厉害之极的暗柔劲力之下,但想到章仇兼琼一口咬定高金刚是死于血蚁之下,甚为难办,但势逼如此,决心给自己的这个兄弟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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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八章 谗者当诛
    高力士所居住的终南别业里,高金刚的尸体被放在一个优质的楠木棺材里,尸体**,高力士和马正章都是面色凝重,都仔细的观察尸身,想从这上面看到一些端倪。

    但使马正章失望的是,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只有高力士极细心的才看到他下**命门有一个如针尖般的小孔,马正章随着他的目光,很快的也看到了,脸上露出骇然的神色,颤声道:“章仇兼琼的武功,已经达到暗柔的层次,公公,我现在或者也还没有达到他的水平。”

    高力士就眯缝起一只眼睛,有些神秘的道:“就是本座,或许也没有他现在的武功,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他武功已入化境,手脚上已经练到暗柔的境地,放眼天下武林,难有他的对手,我倒是一直小觑了他,不然的话,也不会让金刚白白的去送死啦,哎,金刚!”

    高力士拍了拍高金刚的尸身,想到高金刚一生忠于自己,本想提拔他,想不到竟死在章仇兼琼的手中,心中叹息,吩咐道:“将他给本坐好好的葬了,以侯爵之礼,我知道,高金刚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封侯爵!”

    “是!”他手下的人答应了,高力士当先出了门,马正章进跟在后面。在马正章的心中,这个时候才真的产生了震动。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已经天下无敌了,他知道,高力士高公公的武功虽高,但却从来不轻易显露,而且他自忖,武功并不在高公公之下,可现在,他一见了高金刚的伤势,就知道,要以暗劲的手法伤人,自己也能办得到,但却很难做到像章仇兼琼这样不露丝毫痕迹,而且据一起回来的别的宦官,章仇兼琼是在演武场上和高金刚交手时施的辣手,高金刚的武功,自己乃是深知,也算是一个高手,但竟章仇兼琼竟能伤他于无形,他自忖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是无法办到。

    高力士坐在客厅的雕花大椅上:“大家都章仇兼琼的武功厉害,想不到真的如此,他手段如此高明,要是不能尽快的解决他,以后再要对付他,就困难了。”

    “为什么,公公?”马正章问,显得很疑惑。

    “这很简单,他是一方节度使,手握近十万大军的兵权,要是让他整顿好军心,不仅我和李相拿他没办法,就是皇上,也不一定对他有办法。”

    “什么,他,他敢**?”马正章睁大了眼睛。

    “他有什么不敢的,他在长安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物,要是到时候皇上真的撤他的官,不定他就会起反叛之心,他手握兵权,皇上又能把他怎么样?”

    马正章的眼睛再次圆睁:“不大可能,公公,要是他起兵反叛,皇上会杀了他全家老幼的,他的家人可全都在长安。”

    高力士就道:“我看靠不住,章仇兼琼是个为达目的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再了,要是知道了皇上想贬他官职的意图,他可能会设法先保全自己的家小,再反叛也不迟。”

    “恩,有这个可能,那高公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不急,李相比我我们更急,我想他会想到办法的,老奴也该上朝了,这就看看皇上的意思。”

    朝廷里,四处龙形花纹的朝堂上,李隆基今日破例的早朝,见到众臣子一脸的肃穆,心中甚喜,正想像以前一样几句轻松的话儿之后再正事,却想不到**门侍郎唐朝当先出班奏道:“皇上,微臣有本要奏。”

    李隆基就有趣的看着唐朝,哼,这小子,就是不会揣摩朕的圣意,拖长了声音道:“呈上来!”

    唐朝这几日之中投身在芹儿的温柔乡之中,本来无心管理朝廷这些事情,再了,以他以前和南诏的瓜葛(他曾任南诏使臣),也不宜在这样的时候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但郁闷的是,李林甫昨天晚上又是夤夜来访,要自己给他点面子,出班向皇上禀报一下剑南的军情,交给他一个事先就准备好的奏本。

    唐朝一听,立即就知道了,禀告是假,进谗是真,狼坪大败的消息很快的传回了朝廷,这个时候,满朝文武都知道了这件事,大家虽然谁都不,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皇上会贬去章仇兼琼剑南节度使的官职,但奇怪的是,七八日过去了,皇上虽然早知道狼坪惨败的消息,却是提也不提这事,好象将这样的军国大事忘记了。

    李林甫狡猾无比,以他的心思,还是觉得皇上会立即换人,所以乐得静观其变,但见这七八日过去,皇上毫无动静,生怕章仇兼琼请得韦坚这些人给他疏通,皇上会不追究他这次大败的责任,所以想到请唐朝替他出头奏闻。

    他本也想找他手手下的几个尚书出来奏本,但以皇上的精明,一下子就会想到这是他授意的,他这段时间很不得意,因为被皇上疑心他派人刺杀唐朝的缘故,对他甚为恼怒,觉得他专横跋扈,甚至觉得他就是杀死王巨的凶手,因为王巨是他手下的人,或许是因为不听从他的指挥,所以对他下了毒手。再加上对选立太子一事上,这家伙又和自己作对,很想罢免了他的相位,将张九龄重新召回朝廷,但想到张九龄这老家伙太也爱唠叨,什么事情都管,要是他一回朝,自己逍遥快乐的日子算是完结了,所以还暂时将李林甫留着,以观后效。

    就因为这样,李林甫不愿在这样的时候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况且,他上次是当面章仇兼琼的坏话,他和南诏李格桑勾结,结果却传来剑南大捷的消息,使他的谎言不攻自破,闹了一个大大的笑话,事后,他只得派人将那南诏使节杀了了事,自然是害怕以后真相大白,自己在朝廷上公然诬陷边疆大臣,这可是一个大罪,就是惹人疑心也不得了。

    果然,这件事情很快的经过韦坚的口传进了皇上的耳朵,是上次在朝廷上作证污蔑章仇兼琼的南诏使节忽然暴病身亡,此事十分的可疑。

    韦坚本以为这个事情一报上去,李林甫和可能从相位上跌下来,想不大皇上竟然不闻不问,仿佛没有这件事情一样,知道帝心难测,也只得罢了。

    就因为这件事情之后,不少朝臣开始倒向博学多才的韦坚,李林甫现在,可是到了他为相以来十分尴尬的境地,不除章仇兼琼,自己在朝廷上的威信大为降低,完全有被韦坚压倒的可能。

    所以他才不惜大降身份,第二次到唐朝的终南豪宅,请求唐朝出马。

    唐朝本不想出马的,但想到南诏要是有了章仇兼琼这样的劲敌,对以后的计划可是一个毁灭**的打击,再加上陛下李格桑已经当面请求他回来将章仇兼琼干倒,所以就做个顺水人情,愿意奏章仇兼琼一本。

    李隆基拿着奏折,以一目十行的度,很快的将奏折的了,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心想,终于有人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了,朕一直就在等这个人,只是由唐朝来,似乎有些奇怪,但以他的睿智,立即想到,他为什么要整章仇兼琼,他和李林甫不是对着干的吗,怎么现在似乎反而是在为李林甫话?难道,他还和南诏有着不可告人的联系?

    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觉得不可能,朕如此重用他,就是让他当南诏的国王,又哪里像现在当**门侍郎的风光,况且,他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臣,朕能够这样对待他,他该不会起2心?

    当下脸色渐渐转为严厉,看着下面的唐朝,心中冷笑的想,我就是觉得此事或许对章仇兼琼不利,所以不要唐朝自己,而要他上奏折,而今果然,奏折上的文字,矛头直指章仇兼琼,什么南诏和唐朝二十年不动刀兵,就是因为章仇好勇斗狠,杀了对方三千人马,现在狼正轩又通过狼坪一役找回场子,而且奏折中直言章仇兼琼无统兵能力,既然敢对南诏下手,就该想到南诏可能会有的反击,疏于防范,结果被狼正轩打败的时候,烽火台没有起到传递警示的作用,而且,被南诏不足三千的**灭了自己这方三千人,简直可是奇耻大辱,这明章仇兼琼治军无方,**战斗力不堪一击,根本不配留在剑南节度使的高位上。

    李隆基想,嘿嘿,唐朝这小子倒是有些文才,分析得也头头是道,但就是不能揣摩朕的意思,显然还不会作官,当下沉着脸道:“一派胡言!”

    唐朝再也想不到皇上会出这样的话来,赶紧跪下,磕头出血道:“请皇上恕罪!”

    奶奶,不管自己是不是真有罪,先这句话总是没有错的。

    只听李隆基道:“以朕所知,章节度上次进攻南诏,的确不是他的本意,他是想通过作战表明,他是忠心于朕的,不像有的人他勾结南诏李格桑,正因为这样,他才得罪了南诏,所以才有这次的突袭,惨败,但这也不能全怪章将军,据朕所知,唐朝和南诏边关甚广,狼正轩率领的,又是南诏的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却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只选择一个据点进行突然袭击,控制了烽火台,谁也防备不了。”

    这个时候,李林甫忽然出班奏道:“皇上,臣有话要。”

    李隆基一笑,嘿嘿,这小子要来反驳我的话了,但还是和颜悦色的道:“李爱卿,你想什么?”

    “回皇上,臣以为,烽火台要是守备森严,防范周密的话,并不会被人攻一个措手不及,不定要是及早示警,还可以调动大军围捕狼正轩。”

    李隆基脸上现出一丝不屑,哼,这老家伙,还真敢和朕对着干了,他以前和从来也不敢这样啊,但转念一想,顿时就释然了,朕这段时间也大大的扫了他宰相的面子,也许,章仇兼琼真的不是一个将才,只是一个武夫,你要他像上次一样打个漂亮仗,他能够办到,但要他治理好**,却是不行。但自己的话已经出口,自来天子无戏言,也是正色道:“李爱卿,你刚才的话,也并非没有道理,不过,剑南战线太长,还要防备吐蕃,狼正轩以精锐之师实施突袭,的确很难防备,而且以实力而论,双方悬殊过大,即使有烽火台示警,但狼正轩带领的都是骑兵,这次兵败,实是有因。不过,胜就是胜,败就是败,朕在这里这话,不是想给章仇兼琼洗刷战败之罪,而是就事论事,胜则加赏,败则思刑,章仇兼琼将军上次有大功,这次有大过,而且功过相当,所以二者抵消,朕和满朝文武都静观剑南战事,到时候再做定夺!”

    满朝文武见李隆基高大的身形屹立在龙椅里,出这样的话来,已经知道皇上是铁了心相信章仇兼琼的忠心了,不敢出丝毫声音。

    李隆基的眼光在众臣子身上扫过,忽然停留在跪在地上不敢起来的唐朝身上:“唐巢,你知罪了吗?”

    “臣,臣不知,请皇上告知。”,老子又有什么罪,我所的,哪样又不是真话,只不过,目的有点不良。

    李隆基就道:“你这就叫进谗言,你知道吗,每每看到你这样的臣子,我就想到小人两个字。”

    啊,唐朝一听,心中凉了半截,皇上,别了行不行?

    但李隆基显然还想再几句:“谗者当诛!唐朝,你知道这话的意思?”

    唐朝的腿打了两闪:“臣知道。”

    “是什么意思?”李隆基大声的问。

    唐朝就战战兢兢的道:“是,是进谗言的人,应该被,被诛。”

    李隆基就笑了起来:“很好,回答得很好,那朕问你,你这样做,该不不该诛?”

    这可要了唐朝的命,要是不该,显然没有揣摩圣意,有很大的风险,要不当诛,万一皇上因为这事将自己杀了,可就大大的不值了。”、

    正在他五心不定的时候,李隆基冷笑一声:“怎么,这么简单个问题就把你拦住了?”

    经这一吓,唐朝练的什么内功都不管用,心神大乱:“当,当诛。”

    李隆基一听,笑了起来,这小子这次终于学了乖,知道朕要他的意思了。

    然后,他向着李林甫道:“李爱卿,那您觉得他当诛吗?”

    李林甫就从容一笑:“回皇上,臣觉得不该诛。”

    “却是为何?”

    李林甫就在肚子中道,,这个奏折是我亲自写的,写得可谓是条理分明,证据确凿,想不到皇上铁了心维护章仇兼琼,也没办法,但这个理,却是要辨一下的,当下道:“皇上,唐侍郎的奏折,臣候朝的时候看过,的是剑南军中军务废弛,防备不严,这次战败的责任,很大程度是出在消息不畅方面,要是烽火台不被敌人控制,迅传递消息出去,章将军带大军立即救援,胜败之数还很难,唐侍所的都是实情,称不上谗言,自然就不该诛杀了。”

    李隆基哈哈大笑:“唐朝,平身!”

    “谢皇上!”唐朝好不艰难的站了起来,**着额头被磕出的血伤,心中反有些感激李林甫,这老家伙不对付我,果然是不对付我,在这样关键的时候敢于帮自己上几句话,倒算得是肝胆相照的朋友了。他却不知道,授意唐朝出奏折的人是他,他一早已经向自己的心腹们透露了这件事,对于唐朝愿意帮忙,都感觉十分的惊讶。在这样的时候,要是李林甫再落井下石,真的让李隆基杀了唐朝,不免要被那一帮手下看白了,自己心狠手辣,连替自己做事的人都不救,不免人人自危,这一点,显然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并且,以他地李隆基的了解,他这些话,无非是向满朝文武传递一个信息,不要当进谗言的人,谗者当诛,并不会着的杀了唐朝。

    李隆基笑道:“唐朝,受惊了,不过,你想没想过,朕刚才,看到你这样的人,就好象看到了小人,是什么意思,你猜得到吗?”

    “臣愚蠢,请皇上指点矛塞。”

    “朕就要你看,回答。”

    “是皇上,臣以为,这是因为微臣的年纪还小,刚刚二十岁就做上了**门侍郎,皇上似乎嫌微臣的年纪太小了。”

    李隆基就微笑的摇头:“不是,昔日的甘罗十二岁做宰相,你年龄比他大了不少,不是朕见你年纪小才将你认为是小人的,再猜。”

    “那,那想必是觉得臣这样上奏折,想要不利于章仇兼琼将军,是个陷害忠良的小人了。”唐朝终于可耻的道。他知道,皇上要的就是这句话,但一下子猜中,恐怕显得自己太聪明了,所以分用两次才猜中。

    李隆基闻言,果然大喜点头:“是啊,朕就是这个意思,小人和大人的区别,不在于年纪相差多少,而在于他做的事,章仇兼琼将军在边关抛头颅,洒热血,击败了南诏,现在他受一点小小的挫折,就立即将他拉下马,这,就是朕心中的小人,毕竟,人不是神,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章将军武功是高的,这是朕深知的,我想,一个人既然能将武功练到极高,在其他的方面也能够做得很好,今后关于剑南的事情,朕会亲自过问。”

    群臣听了这一番话,都知道了一个事实,皇上现在相信章仇兼琼将军,要打他的主意,还是以后!

    接下来,李隆基有处理了两件事情,一是山东大旱,赈济灾民的事情,一是祈求雨的事情,讨论了很久,最终下了定论,叫户部尚书张行佑到山东开仓赈济灾民。唐朝事不关己,听得直想打瞌睡,正在试着自己新学的武功,在睡觉走路的时候都能练武,现在在朝廷上听这些废话,那就当是自己睡着了,看能不能在这样的时候搬运自己经脉**道中的内力,以期达到增加内力的效果。

    “唐朝,你在干什么?”李隆基的这声呼喊,将他从**梁美梦中惊醒。

    睁开眼睛一看,包括皇帝,所有的朝臣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这才慌了神:“回皇上,臣,臣刚有点头晕,所以,所以闭上眼睛栖息了一下。”

    李隆基自然相信了,心中苦笑的想,这小子,真的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朕在讨论国家大事,这小子倒好,竟然在朝廷上睡着了,不收拾他一下,恐怕是不行的,当下皮笑肉不笑的道:“哦,是这样,那你现在好了吗?”

    “回皇上,微臣已经好了,现在不昏了。”

    哼,谎言!李隆基冷笑的想,随即道:“唐朝,至于到山东求雨的事情,就叫你去办!”

    “回,回皇上,臣不会求雨,还是,还是叫礼部去办?”

    “放肆!朕的话你也敢推三阻四的,就着你以**门侍郎兼山东求雨大使的身份,会同玉真道场的祈雨道人,即刻前往山东,务必在十五日之内求到甘霖一场,不然的话,提项上人头来见朕,还不谢恩?”

    唐朝心中郁闷得很,皇上,你这不是寻着刺儿来要我这条小命吗,,刚刚从大理来了舍瓦等高手,本想在京城大干一场,至少,也当做几件轰轰烈烈的事情,建立自己的班底,在朝廷立住脚,想不到皇上不知听信了谁了的谗言,现在似乎是开始对付我唐朝了。

    不过,他倒是知道违抗圣旨的后果,只得跪下道:“谢皇上隆恩,臣遵旨。”仓促之间,将这两句乱了顺序,但也顾不得了,李隆基暗暗好笑,哼,这小子,既然杨玉环那样的夸他,玉真姐也在我面前夸他,倒要看看他有没有真才实学,以他这样的年龄,做到**门侍郎,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不做出点突出的成绩来,世人都会朕滥封官职,那可不好了。

    唐朝可不知道皇上是这样想的,还以为皇上从哪里知道了自己背叛他的事情,心中吓得抖,很想就此逃回南诏,再不理会唐朝内部的事情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九章 惊才绝艳
    一下朝的时候,唐朝就微笑起來,奶奶的,我现在也过过钦差大臣的瘾,就去山东转转,要是十五日之内真的沒有雨,那就逃回南诏吧!心中打定主意,反觉得异常的惬意,不管怎样,先把小命保住,这是最重要的事情。

    其实,不仅唐朝,就是李林甫以前当黄门侍郎的时候,李隆基也不时的给他出出难題,为的,就是考较一下你的能力,看你能不能接受重用,毕竟,黄门侍郎这样的人,以后是宰相和各部尚书的天然人选。

    山东大旱,已经连续九个月不下雨了,奶奶的,只给老子十五天的时间,希望显然是渺茫之极,但在离开唐朝之前,顺便到孔夫子的故乡山东曲阜去转转,也未必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奶奶的,本钦差大人倒也可以摆摆威风了,一想到这里,甚觉有趣。

    这天回家的时候,正遇上杨国忠前來拜访。虽然不想和这样的家伙多所结交,但想到他毕竟是杨玉环的堂哥,要是以后沒有记错的话,他以后就是李林甫的接班人,将來大唐的宰相,这样的人,毕竟还是不能真的得罪了。

    杨国忠走进來的,唐朝全府的丫鬟都围拢过來看,毕竟,这个男人太漂亮了,真的是漂亮,也怪不得这么丫鬟奴婢。

    唐朝眼中微微露出嫉妒意,随即释然了,听说战国的时候楚国贵族特好男色,看來杨国忠如果生在那个时代,倒是可以大展手脚了。

    杨国忠昂然的进了厅堂,看一看四周雕梁画栋,啧啧称赞道:“唐大人,您真是会享福啊!”

    “哪里哪里,蜗居不堪入眼,來來來,客厅里坐!”

    一到客厅坐下,杨国忠就很兴奋的说道:“章仇兼琼将军这次可得重重的谢我,我刚才已经听说今天朝廷里发生的事情了!”

    唐朝心中一惊,这小子不简单啊!听他说话的口气,刚刚在朝廷上发生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当下说道:“他为什么谢你!”

    “这还不简单,唐朝大人,是这样的,他让我送我妹妹杨贵妃的礼物,我除了将一串珍珠拿來自己用之外,别的可都全送给了我妹妹,我妹妹一见就十分的喜欢,说是特别喜欢章将军送的那种白得像雪一样的貂皮,唐朝大人您见过我妹妹不久,她也召见我了,我就把章仇兼琼的事情向她再说了下,她当时很高兴,说是小事一桩,她会帮这个忙的,我还求我妹妹,合适的时候也给我弄一个官來当当!”

    “她都答应了!”唐朝忽然感觉有些醋意。

    “当然,我是她堂哥,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有这个情分,她能不答应我吗?”

    “哦,那这次皇上不治章仇兼琼的罪,就是因为杨贵妃娘娘在皇上面前给他说了好话!”

    “那还用说,我这次來,就是向三弟说这个事,还有,我听说三弟现在遇到点麻烦,要是山东求雨,事情有点棘手是不是!”

    唐朝本对这个大哥沒怎么放在眼里,但见他如此热心的为自己着想,心中顿时升起一种感激之意:“是啊!小弟知道,皇上的意思,就是不想让我在朝廷里,他这样做,是寻我的事,九个月都沒下雨,我有什么办法能在十五天里求出雨來,这不是摆明了整我吗?”

    杨国忠道:“这却是不然,你想想,皇上不是派玉真观中的道士和你一起去祈雨吗?要是真下不了雨,朝廷还不是有责任,说朝廷沒有福泽,不能降雨,那个时候,也损害了朝廷的名声,也许,皇上这样做,真的是在考验你也说不定,我认识一个游方道士,茅山人,听说道法高强,可以呼风唤雨,要不要给贤弟介绍一下!”

    唐朝的眼睛立即亮了:“茅山道士,很有名的!”

    杨国忠就道:“是啊!听说一般的道士,只能穿墙,附影,都算是道法高强了,但这个茅山道士,却真的能呼风唤雨,有特意的能力!”

    “快快,快说,他姓甚名谁,现居何处!”唐朝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心情之急切可知。

    杨国忠笑道:“三弟不要急,所谓是‘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你终日住在终南山之中,却想不到这里却是藏龙卧虎,有的是高人,只不过你沒有去发现罢了!”

    “你,你说就在这终南山之中!”唐朝心中勃勃然的想,同时有几分相信,我师傅孙思邈那样的高人,都住在这终南山之中,别的异士高人住在终南山之中,那也是寻常之极的事情。

    “是啊!我知道他的住所,前几日他到虢国夫人的府上化缘,我有幸认识了他,说起认识这人,还真的有一番遇合!”

    唐朝急着要去礼部商洽去山东求雨的事情,知道时间就是自己的性命,要是在十五日之内沒有雨,一旦被皇上抓住了,那就难免赔上自己的一条小命,哪里有时间听他说什么故事,着急道:“大哥,故事就以后再说吧!我们这就去找他,小弟现在的时间,可是比黄金还宝贵啊!”

    杨国忠一笑:“是啊!为兄倒是糊涂了,走,一边走我一边给你说!”

    时间紧迫,唐朝也來不及向师傅告别,只向舍瓦简单的说明白了事情的经过,要他速和专氏五虎准备好行礼,随自己前往终南山北坡绝的章仇兼琼的事情,这人的武功,应该不在章仇兼琼之下。

    而且,刚才要不是我以宝剑削断了他的大枪,我身在半空中,处境十分的不利,险些丧生在他的手里,并沒有胡乱说话。

    唐朝现在还是心有余悸,但他的心思转得很快,这人如此高强的武功,并且又是蒙面,那么一定是中原武林中一位著名的高手,那,又是谁呢?

    这个时候,专氏五虎已经和唐朝舍瓦一起,隐隐将这黑衣人包围了起來。

    在这样的阵容面前,天下再强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也在这样的时候,黑衣蒙面人脸上露出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后悔。

    他后悔自己太过轻敌,竟然这样单枪匹马的前來刺杀唐朝。

    他也是受人之托,临行前,要他动手的那个人,暗中已经将唐朝这次前去山东求雨要带的几个人都做了详细的介绍,他一听,只有这个专信的武功还差强人意,但和自己一比,也有断不小的距离,即使唐朝和专信的身手差不多,但他要对付的只是唐朝,一旦得手,立即遁走,本是十拿九稳,因此才自重身份,将光明正大的拦路行刺。

    但他遇到了舍瓦。

    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然有这样高强的武功,这样一个个子不高,秃头大耳,相貌平平的人,竟然有这样高强的身手,就看他这手剑法,灵活圆容,已经深得剑法的真谛,自己一对一的和他交手,也不见得能胜过他,现在再加上那个武功不错的专信,要是唐朝和另外几人的武功和专信相差无几,那么自己现在的处境真的是危险到了极点,一旦被舍瓦缠上,那今日十九就会将性命送在这里。

    唐朝见合围之势已成,却不急于进攻,只是说道:“蒙面的人,我问你,本官和你有和冤仇,你要这样來害我!”

    这黑衣人哼了一声并不置答,似乎觉得回答他显得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但唐朝并不生气:“蒙面的朋友,你虽然想杀了我,但我唐朝怎会杀你,以我之见,你如此高强的身手,不像个为非作歹的小人,我估计你是受人请托,你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立即将你放走,现在的形势,你也看见了,要是你不给我个交代,你今天是很难生出此地的,我说的话沒错吧!”

    黑衣人终于点头,但显然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缓慢的说道:“你有什么条件!”

    “我的条件很简单,你将來不要再刺杀我了,我就放你走!”

    黑衣蒙面人再也想不到唐朝会提这样轻的一下条件,不禁甚为吃惊,他本以为唐朝会问主使他的人是谁,冷笑一声道:“就这样一个条件,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我唐朝何必说假话,我相信你,你应该是一个有担当,有身份人物,说出來的话,就一定能做得到!”

    这黑衣人就有些狡黠的一笑:“你并不认识我,万一我是一个无信之徒,你怎么办!”

    唐朝不慌不忙的说道:“唐朝虽然无知,但也知道,如阁下这般惊人武功,普天之下,应该不会超过五位,而这五位高手,肯定都是江湖中威名赫赫的人物,你这样的人,只要以后不再以我为敌,我唐朝有什么好怕的!”

    人都喜欢听恭维话,唐朝这几句话,乃是极高明的马屁功,是他这段日子混迹在官场之中琢磨出來的,算得是作官的上乘功夫,果然,这蒙面汉子一听,笑道:“呵呵,你将我的武功列入天下前五,未免夸大,江湖中多英雄豪杰,唐朝大人过奖啦!”

    唐朝就道:“以我所知,天下前五位的高手,中州大侠铁慕容当算一位,丐帮帮主李南靖当算一位,还有就是这位舍瓦大侠,当算得上,至于其余的两位,朝廷中著名的马正章以及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都有可能算得上,只要是绝顶的高手,无不身经百战,要是沒有名,都称不上绝顶的高手,我想阁下既然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想必是个很有身份的大高手,唐朝只求您以后不对付我,别的事情,就是不问,也能知道一二,倒不用使阁下背负失信的恶言了,这样说來,阁下是答应我刚才的这个条件了!”

    “等等!”唐朝的心跳了一跳,他知道,即使以目前的阵容,是过后豪华了,但真的要留下此人,怕仍然难以办到,要是以后他阴魂不散的找上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难防住此人的狙杀的。

    但这黑衣蒙面人忽然一声长叹:“哎,我为朋友做到这样,也算是尽力了,大人也不能怪我,告辞!”

    说着将拳一拱,转身走出,根本不理将后背空门卖给了身后的舍瓦。

    唐朝心中大喜,他知道,他既然走出,那就等于是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多么高傲的人,就是在认输的时候,也是绝不肯说一句示弱的话,这样看來,此人在武林中的地位一定不低,再加上自己亲眼见到了他的身高体貌和眼睛,这样看來,和师傅孙思邈所说的丐帮帮主李南靖什么的相似。

    难道,刚才以一杆木枪刺杀我的,就是丐帮的现任帮主,也许,他不用自己擅长的青竹杖,却用了一杆在战阵之中经常使用的大枪,为的就是掩人耳目。

    可要这一切是真的话,那又是谁能请动这样的高手呢?

    这样的武林高手,靠差遣是不行的,肯定是借用了一些情面等因素,可,朝廷中谁又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请得动这样一位大高手來给他当枪使呢?

    几乎是立即的,唐朝想到了李林甫,会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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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章 悟清真人 上
    他刚才“大人也不能怪我”这句话,是一个线索,我倒差点忘了,他口中的‘大人’是谁?

    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唐朝知道,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就是给皇上求到雨,不然的话,长安可能只有悄悄的回去了。

    马车虽然被摔得不成模样,但幸好四匹拉车的马仍然丝毫无损,一行人又向曲阜而去。

    唐朝一早就仰慕孔圣人的家乡,现在一来到这里,竟然对曲阜县令的邀请置若罔闻,自带着专信等人来到孔家居住。

    孔门这一代的掌门人叫孔亮,现在是曲阜县尉。

    以县尉和县令的差别,唐朝竟然选择到县尉家而不到县令家,这自然另县令大为恼怒,但想到唐朝的官职以及他现在的身份,可是钦赐的求雨大使,他想怎么样,也不能违背他老人家的意思,只得让他在孔家住下,供奉自是不敢有丝毫的马虎,这干旱的季节,唐朝居然得到了干冰,一是冷酒,一是解渴,倒也快活。

    距离皇上的期限,还有十三日。

    唐朝冷笑一声,知道现在是该自己这个求雨大使表演的时候了,命令随身带的玉真观求雨道人前来。

    这道人是以前京城著名的道士,名唤悟清真人,善能穿墙做法,又能掐会算,听还能吞雾吐火,深得杨玉环的赏识,觉得他是个活神仙,有时候请他进宫扶蘸,做法事,消灾免祸,这次山东生这样的大旱情,自然派他这个席法师出来求雨了。

    唐朝穿越自二十一世纪的漳州,彻底的相信马克思主义,根本不信道士那一套画神弄鬼的伎俩,见他必恭必敬的来到自己身前,只微微恭身:“唐大人,悟清参见,恭候差遣。”

    唐朝见这道人道笈高耸,至少五十多岁年纪了,脸上却是半点皱纹也无,反是晶莹柔滑,有如女子,实在有些难以相信,这人就是京城中不少人膜拜的悟清真人。

    一个道士,能被人称呼为真人,那可是最高的荣誉,就好象学佛法成了菩萨一样。但唐朝心中已有了先入为主之见,觉得这家伙就是靠骗术吃饭的人,和赌场上那些人出老千是一回事,于是懒洋洋的道:“皇上这次派本使作为钦差祈雨,乃是关系国家的大事,要是能够求到雨,皇上一定有厚赐,可要是求不到雨,皇上了,要我提项上人头去见他,这就是要本使不避艰险,倾力以赴,你作为道场的席求雨师,你的责任比我更大,皇上给我下了死命令,我也只好给你下个死命令,要是十五日之内没有雨,那么在第十五日的凌晨零点,我只好将你斩,你知道吗?”

    悟清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叹了口气:,老子在京城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何等的逍遥快活,现在随着这倒霉的**门侍郎出来求雨,也只能看老天爷救不救自己了,要是到十四日还求不到雨,我不会溜走么?

    这样一想之后,心中顿时坦然:“小人知道。”

    唐朝现在的武功见识都是与日俱增,见他回答得毫无诚意,知道他心中打的是什么旨意,冷笑一声:“悟清道长,听你能呼风唤雨,这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回钦差大人,这是愚笨乡民妄加传言,其实是假的。”

    唐朝听他这样回答,倒是吃了一惊:“不过,你在京城中的时候,不是经常做法,要的就是使人相信你有这样的神通吗?”

    “回钦差大人,小人也是为形势所逼,要是在道观中不露一两手,小人来自山野,也难以在京城立足,请大人见谅。”

    “哦,原来这样,那么我问你,你究竟会什么,不会是出来骗吃骗喝的下三滥?”

    本来,唐朝今日也是头一次召见这道人,对他本无恨意,但一见了他仙风道骨的样子,再一想到自己思念杨玉环,却不能常常的找到机会进宫去见她,这道士何德何等,竟然能时时的蒙贵妃召见进宫,不想到还罢了,一想到这里,心中就升起一种强烈的醋意。

    这道人也想不到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钦差大人,转念一想,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既然钦差大人可以决定我的生死,那他这样威胁我,目的已经很明显,送点礼物给他,哼,看这**臭未干的小子就知道他现在心中也是在打鼓,自然也知道皇上这差使是不好办的,不定是掉脑袋的事情,他这样做,不定和我打的是相同的主意,到处敲诈点礼,为以后逃走的时候做点盘缠。

    这样一想之后,这道士就赶紧拿出一张银票,恭敬的道:“悟清初见钦差大人,没什么礼物,区区之物,不成敬意,请笑纳。”

    唐朝一见票子颜色是红色的,立即眉花眼笑,半推半就的道:“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但话虽然这样,已经拿了过来,就着灯光一看,果然不错,是一万两纹银。

    京城中只有一家交子行机构,只有特别大数目的银票,才印刷成这样醒目的朱红,数额必定巨大,唐朝手上不少的款子都是用的交子,对这种钱的颜色,自是烂熟于心。

    唐朝藏进了袖中,心中却也嘀咕,这臭道士居然出手这样大方,一摔就是纹银一万两,他究竟通过什么方法聚敛而得,倒是得好生问问,于是皮笑肉不笑的道:“道长请坐!”

    这一送礼,待遇立即得到改善。

    等他坐下之后,唐朝这才问道:“道长,恕我直言,你在玉真道观,一年俸禄几何?”

    悟清就道:“大约纹银二千两。”

    唐朝深为感动“这样看来,道长刚才是破费了五年的俸禄,实在令小子好生惭愧,这个礼,恐怕还是不能收的。”

    悟清赶紧用手势阻止了他:“钦差大人有所不知,做法事的时候,有的达官贵人一赏就是上万两,小人的俸禄虽然不多,但钱财也还来得容易。”

    “哦,是这样的,那平常你做什么法事,哪些人那么有钱,赏赐你那么多?”

    “回钦差大人,都是王公贵人,还有杨贵妃娘娘甚至皇上,所以赏赐特别多一点。”

    “那,你能不能表演给我看一下,我只是喜欢热闹,倒没有别的意思,可以吗?”

    悟清深为不解,这小子要是求不到雨,已经只有十三日的命了,想不到还沉溺于这些旁门左道的法术之中,而且一副贪得无厌的样子,看来是破罐子破摔,明知是死路一条,所以索**乱整一气,当下答应了:“是,钦差大人,不过,我做法的时候,有一些道具,平时都没带在身上,我立即去拿来在给您表演,不知道行否?”

    “行行,怎么不行,你快去快回。”唐朝催促道。

    这道人就很快的去了,脚步声异常的细碎,问身边的专信道:“专大哥,依你看,这道人的轻功如何?”

    “不错,恐怕比贤弟差了一点。”

    “错了。大错而特错。”不知道什么时候,舍瓦走了进来,接口道。

    唐朝素来佩服舍瓦的武功,一听之下道:“为什么?”

    “此人故意隐瞒了武功,使人觉得他是一个只知道画符捉鬼的道士,其实,我看他空有道士的架子,其实是个武功高手,以我之见,他的武功除我之外,这里无人能敌,唐朝,你可得加倍的小心。”

    唐朝这才悚然动容道:“是,谢义父。”这个时候,唐朝对舍瓦都以义父相称,开始叫的时候有些别扭,但叫得久了,也就习惯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唐朝拖长了声音道:“进来。”

    只见曲阜县令那肥胖的脸出现在帘子之外,打着哈哈道:“钦差大人,下官来看您来了!”

    着走了进来,却是他下去准备的牛酒等物,叫十六个手下抬着,送了进来。

    唐朝冷笑一声:“这县令忒也贼,竟然不送银票,只送些不值钱的东西,倒要吓他一吓”!

    只见唐朝装出一个凶样:“县令大人,曲阜乃是山东大县,除了牛酒之外,难道就没别的什么特产了吗?”

    这县令一听这口气,就知道是不满意他的送礼,赶紧跪下道:“钦差大人,牛酒只是小意思,小的,小的准备了这个,这个,请笑纳!”

    着从袖子里有些不情愿的拿出两张五千两的银票,交在唐朝的手里。

    唐朝自然也是假意推辞:“这,这怎么好意思。”

    话没有完,银票已经在袖子里了,他现在坚决贯彻师傅的话,对有钱有势人的银子,要收的话,不妨多多益善,以求将来接济穷人,那些大仁大义的侠客,打生大死得来的银子,或许没有自己一朝手的银子多。

    这就是师傅经常挂在口边的:公门里面好修行。

    公门中人要是真正的做好事,那比别的人做好事,效果要好上千万倍。(这里,我想到了人民的好总理,周温)

    这曲阜饿殍遍野,这家伙竟然肥胖得有些离谱,自不是什么好鸟,他的钱,不收有伤**德。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章 悟清真人 下
    唐朝对这些牛酒之类的东西并无兴趣,微微露出不快之色,曲阜县令乃是一个乖觉之人,赶紧说道:“钦差大人,您旅途劳顿,还是先歇息了,小人告退!”

    唐朝求之不得:“好的,你下去吧!”将这三张共二万两银票在灯下看了看,对着身边的专信哈哈一笑道:“专大哥,就这二万两银子,可以救不少孤儿寡妇了吧!”

    “那是当然,叫悟清进來吧!”这个时候,他已经听到了悟清轻微的脚步声,刚才舍瓦大师兄说过的,这人原來深藏不露,武功竟在自己和唐朝之上,不由得起了试探的心思。

    他虽然从來佩服大师兄的武功,但是,当年那隆的几个弟子之中,他却是师傅称赞的最有潜力的一个,当年他的武功虽然不能和大师兄相比,但自信也差不了多少,为什么大师兄的武功竟能突飞猛进,自己却一直保持不进,他心中早在焦急。

    其实,以他现在二十五六的年纪,武功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但要更进一层,达到度暗的层次,却是要靠功力的积累,不是一朝夕能够办到的。

    练武如作文,尤其是像专信和唐朝这样修炼高深武功,改变全身的经脉穴道以及改造血液循环功能,那更是更加精密的活,沒有千百次的实验,那是不能摸索到其中规律的,就算修习了高深武功的法门,但沒有假以时日,还是难以大成,就好象无数的学子,明明已经将儒家文化修炼到“内圣外王”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天人合一,但是还始终是个落第秀才,甚至连举人的边都沾不上,这就是还沒有达到转化,促成这种转化的因素很多,但大多都不能同时具备,只有同时具备了,才能够达成质的飞跃,真的成为王。

    所以,具备成为王者的人,数量并不少,但最终却只能有一个人或者少数的人成为王,这几是治世中只有一个皇帝而乱世比如三国有三数个皇帝的原因。

    当然,有些人是沒有王的潜质而当上王的,比如世袭的汉和帝等。

    这就是现实的差距,你具备了内圣外王的基本条件,并不等于你已经成王了,只是说你可以做王了,但要真正成高高在上的王,还必须得经过艰辛的努力,内圣外王只是登堂入室而已,只有你将这屋子里的人都收服了,你才能成为堂里的主人,成为王。

    专信现在常听孙思邈讲解武学的境界,知道有那么回事,但真正要达到,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天赋不济的人一辈子也沾不了边。

    这就好象唐朝以前听老师说的一样,考上清华土木工程系,以后的前途远大,这就是一个目标,但真正能上的又有多少呢?

    知道目标,甚至知道修炼的方法,有的人,还是永远不能达到理想的境界,这就是天赋和勤奋的因素了,修炼高深武学,更注重的还是天赋的因素。

    当悟清真人一进门的时候,专信就道:“悟清道长,听说你做法的时候手上和口里能发出三昧真火,烽烟滚滚,有大神通,我可不可以在你做法之前先看看您的手!”

    悟清一听,立即向唐朝看去,见唐朝不置可否,立即知道了钦差大人的意思,那是想破自己的道术,哼的冷笑一声,也罢,就让你看看又如何,就看你有沒有这个能耐了,当下坦然伸出自己的双手:“专大人请看!”

    专信却只抓住了他的一只手,拿起來仔细一看,心中大震,他的手上全无皱纹,似乎觉得他的皮肤是透明的,一种清莹秀彻之感直逼人的眼睛,而且,他手上似乎有一种焦臭的味道。

    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一只手,这样秀气的一只手,一个如女子般的手上,竟会散发出腐尸一样焦臭的味道,这是为什么?

    但专信不去想那么多,按照既定计划说道:“悟清真人,我想和你搭搭手,可以吗?”

    也不管他答不答应,五指一曲,早已经运起的内力使出。

    他就是想看看,这道人的武功是否如自己师兄说的那样高。

    但他随即感到吃惊,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力道仿佛泥牛入海,忽然间无影无踪,一点也沒有着落,于是他恐惧的催劲,几乎用上了自己全身之力,像他这样的暗劲初通的高手,全身之力何等巨大。

    他冷笑的想,我就不信你有神一样的武功,可以将我刚猛的劲力化解于无形。

    果然,专信忽然感觉到手上如针刺般的遭受到一弹,然后,悟清的手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握。

    暗劲,而且是极端高明的暗劲,劲发如针,可以从腕骨崩发,自己现在就还沒有练到腕骨迸发暗劲的层次。

    专信虽沒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给他一个难堪的目的,但也因此试出了他的武功,不过,看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道人,他竟有极高明的武功。

    唐朝自然也看出了其中的玄妙,知道这道人并非是以道法厉害为然,武功还相当不错,赶紧说道:“呵呵,悟清道长,刚才只是一时之戏耳,请别介意!”

    悟清本來有些吃惊。虽然不动声色的击退了专信,但已经从他的劲里力中知道,此人武功不凡,要是钦差大人真的要对付自己,以他手上的实力,自己可是万万应付不來的,一听这话,心中才安定下來。

    本來,他的武功,远在专信之上,只不过今日道上见到舍瓦显示了那样深湛的武功,才知道唐朝侍郎并不如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简单,所以才起了恭敬之心,闻言恭敬的说道:“沒什么?大人考较一下小人,这是应当的,小人现在过來,就是应大人的邀请,來表演一番的!”

    唐朝对他的恭敬甚为满意:“请!”

    悟清真人就将身后的拂尘一摆动:“小人浅陋,只表演一下走步的小技!”

    说完也不等唐朝答应,虚飘飘的踏出,一股劲风将窗户哗啦的一声击开,只见悟清毫不停留,脚不点地一般沿着唐朝脚下洗脚盆大小的地方旋转了起來。

    刚才唐朝一到居处,脚底出汗,命丫鬟送上洗脚水,悟清进來的时候,只顾着说话,想不到竟将倒洗脚水这样的事情忘记了。

    而更想不到的是,悟清竟然利用了他这盆洗脚水做起文章來,围绕着它疯狂的旋转。

    只见悟清越转越快,这使唐朝想到了《括苍山武经》中记载自传说中的河洛四象步法,但又有些不像,又有点像伏羲六十四步妙法,并进而推演出清朝著名的八卦步法,这使唐朝想到了以前电视里拍的“八卦游身掌”,嘿嘿!想不到千余年后的那些步伐身法,都是现在流传下去的。

    踏罡。

    唐朝的心中猛的闪过以前看过的修道书來,道士做法的时候,都要学习一门叫“踏罡”的技巧,只因道士做法,并不是像和尚一样念念经文就算了,而要手舞脚蹈。

    悟清的身法越來越快,渐渐的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唐朝和专信的眼中,闪出了佩服的光芒,不说别的,就说这份定力,那也是相当的惊人,要是换了别的人,如此不停的绕圈子,那显然早已经晕倒了,可悟清显然不会,他转得越來越快。

    但使唐朝骇然的是,照理说,这样剧烈的在小范围运动,盆子里的水该起波纹吧!但,,盆中的水纹丝不动。

    呼,,哈。

    一股强烈的吸气吞吐之后,悟清的身子更是快得像飞行的影子,盆中的水开始剧烈的旋转起來,越來越快,越來越快,忽然,哗啦的一声,破盆而出,摔出了窗外,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时候,悟清急遽转动的身形终于缓慢下來,猛的,停住脚步,汗水涔涔而下,打湿了衣衫道袍,显然是刚才运用真力太多,动用大量暗劲的缘故。

    武功练到高深之处,可以形成暗劲,也就是拥有武侠小说中所说的内力,悟清刚才就是内力使用过巨,所以汗水频繁而出。

    拍掌。

    屋中的专信和唐朝两人同时拍掌,他们不得不拍掌,实在太精彩了,然后,唐朝殷勤的说道:“真人请坐!”

    悟清就微笑的坐下,不动如处子,一望而知是个有道之人。

    唐朝就说道:“刚才见识了阁下高明走步,真的是叹为观止,不知道长可否露一下在下一直仰慕的掌上生火的绝技!”

    悟清略一迟疑,还是说道:“好,既然大人喜欢,小人就给大人表演一个掌上燃灯的小术!”

    “真人请!”

    悟清略为调整,身子轻飘飘的又踏了起來,不过这一次,他并沒有踏得像先前那样快,毕竟,他现在要表现的是掌上的功夫,而不是像先前那样将脚盆里的水摔出窗外。

    只见他看似缓慢的转动,但身上的衣服还是发出哗哗的割风之声,大增气派,他的道袍宽大而华丽,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忽然,悟清伸出五指,晶莹如玉。

    然后,他的手指不停的曲伸,妖异的闪动,指甲长而发光,似乎涂抹上了发光的粉。

    自然,他的手沒有闲着,恣意的腾挪,像一条夭矫的蛇。

    就在这样的运动中,唐朝感觉到鼻子中有一股焦臭的味道传來,这样的味道,专信先前看他的手的时候,已经明显的感受到了。

    任谁也不知道,他那样晶莹如处女的手上,竟会有一种焦臭使人作呕的味道。

    唐朝和专信同时感觉到了这种味道。

    正感奇怪的时候,悟清的身形再次迅速的转动了起來,轻盈得像是舞动的精灵,这使唐朝想到了驾御花园里翻飞的蝴蝶,那样的惬意,那样的轻灵,沒有任何的羁绊。

    忽然,悟清宽大的袍袖里忽然爆发出几点火星。

    唐朝和专信的眼睛睁得大大,实难相信,人的掌心之中为什么会迸发出火星。

    但唐朝的鼻中立即闻到了一股火药的味儿,这和专信先前闻到的味道系出同源。

    正在纳闷的当儿,哗啦的一声,火光大盛。

    悟清转动的身子奇异的停顿了下來,宽大的袍袖却无风自动,鼓胀得像是一个吹饱气的黑气球,十分的诡异。

    想想,道士一般是在晚上做法,而不像现在这样是大百天,晚上的时候,飘动的道人身上忽然发出经久不惜的火光。

    这火光不是來自别处,而是來自这道人的手掌上。

    火剧烈的燃烧,但这道人并无一丝的痛苦,脸上现出庄严的表情,宛如天神下凡。

    就连现在,唐朝都觉得,这人真有点像传说中天上那些踏云吐火的大法力真人。

    真人,怪不得那些愚夫愚妇都顶礼膜拜,就算是自己这样的现代人见了,都有一种惊叹的冲动,更不要说现在这个时代了。

    大火烧了足足三十秒,悟清忽然吐出一口真气,哗啦的一声,他手上的大火瞬间熄灭。

    “太神奇了!”唐朝忘记了拍掌,他一把抓住悟清的手,反复的观看,心中充满了怀疑,这还是一只晶莹如玉的手,却不知道是为什么?经过了烈火的烘烤,竟然丝毫无损,仿佛处子。

    悟清见唐朝这样,脸上终于露出了得意的微笑:“雕虫小伎,叫大人见笑了!”

    唐朝就道:“悟清真人,你真的了不起,真人两个字,我听说是道教之中最高的荣誉,本來觉得你还不配,想不到,想不到,想不到远出我的想象!”

    悟清就恭敬的说道:“大人,小人一定竭尽全力求雨!”

    唐朝就呵呵一笑:“本钦差本來以为你不过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想不到你竟有这样惊人的功夫,本想杀了你的,既然这样,我是决心收罗你在我麾下,共图大事了,你愿意吗?”

    这几句突兀的话一说,饶是悟清这样的武功,还是变了脸色:“大人,您,您要背反朝廷!”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你错了,我背反的不是朝廷,我所说的共图大事,只不过是要你照样的做你的法,至于求雨的事情,本人自有妙算,不过,求雨成功之后,这个功劳,可是要完全的归于我唐朝,这个意思,你明白了吗?”

    “我,我明白了!”悟清满腹的怀疑,但专信却更加怀疑,一等悟清走后就迫不及待的问道:“贤弟,你真有办法,有什么办法!”

    唐朝就神秘的一笑:“大哥,您放心,小弟我自有成算,你这就带人跟我走一趟西原吧!”他心中畅快的想,不管这道士是真答应自己还是假答应自己,将來要是求雨成功,这个功劳是一定不不会被这小小的玉真观真人抢去的,看这家伙人情练达的样子,到时候该不会拆自己的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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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一章 我是龙王
    唐朝立即带领专信和曲阜县令出,赶往西原,这个时候,山东府尹公孙礼正兼程赶往曲阜。

    西原是著名的石灰产地。唐朝时人虽然不太会用石灰,但用于建筑和造纸却已经成为习惯。

    随行的还有唐朝要求的三百名军兵,要求各自拿着铁铲、铁锹、锄头、箩筐扁担水桶等搬运器具,当然还有不少的粮食,至于睡觉用的帐篷等物,唐朝也要求县令备齐。

    钦差大人既然不有什么用途,那么这些人也只好胡乱猜测,锄头箩筐的这倒好猜,大人肯定是要挖掘什么东西,但见把帐篷厨师这些都请好,却是十分疑惑的一件事情,钦差大人要在这里长住?

    反正是猜疑多端,却都不知道钦差大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物。

    县令虽然事事照办,但心中不免冷笑,这小子已经只有十三日的命好活了,还在搞这些不要紧的事情,看来是在找这些人修筑自己的坟墓了,也不理他,假装对他必恭必敬,,还是把他伺候好点,别他临死之前想不开,先杀几个人来垫背,到时候可冤枉了自己这大好青春,,老子家里还有一个娇**的正妻和五房姨太太,别让他们守寡了。

    车马日夜不停,只一日的时间,到达了西原。

    一到达的时候,唐朝就命令所有军兵立即开始工作,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两个人一组,挖生石灰,装在箩筐里交到唐朝临时设的指挥所前面交割,先到的,质量好的,有奖,而且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

    这一两银子虽不甚多,但却是这些士兵一个月的俸禄,看这样子短短几天就能得到。

    可要是没有完成任务,后果却相当可怕,那就是砍头。

    钦差大人传话下来,砍头就会砍头,在这里,他就是皇上,或者代表皇上,他的话就是圣旨,一看他身后舍瓦那几个人凶神恶煞一般的眼光,这些士兵就知道,朝廷有足够的力量来执行他的决定,所以没有人敢偷懒,反而是加意的勤奋,因为有银子可得。

    唐朝亲自看了几个军兵挖生石灰的度,见西原果然石灰产量丰富,心中落下一块大石,向曲阜县令呵呵一笑:“这里风景绝好,你派人给本钦差盖一处临时的房子,本钦差就在这里住下了,孔县尉的家里,恐怕要等要求到雨之后再回去罗!”

    ,县令怒骂,你回去个鸟,看你这样子,就是在装腔作势,别到时候开溜就好,但面子上却装得十分客气:“好的,大人,小人这就立即去办,务必要让钦差大人满意。”

    当下告辞而去,唐朝则和悟清真人谈些闲话,些道教中的掌故,却也颇不寂寞。

    舍瓦对这些应酬之事甚为厌烦,自找了一快清净的地方修炼上乘武功,也没有人敢去打扰他。

    当然,就连专信,也没有问唐朝这样做有什么目的,不过,在南诏屡建大功的唐朝,他自是相信他的能力,因此并不过问,至于舍瓦和专氏其余四虎,自不是多事之徒,也都不问,整个西原,都透露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话这些军兵轮流休息,日夜不停挖掘生石灰,到第二日唐朝去检查的时候,已经堆积成高高的一坐小山,他甚为满意。

    就在这个时候,忽报山东府尹公孙礼前来求见。

    唐朝喝令传见,就在新设立的指挥帐里接见了他。

    他早就在等着这个山东的大人物,要是没有他的支持,自己是很难完成皇上的任务的。

    公孙礼五十左右年纪,胡须很黑,一见帐就跪下道:“钦差大人,请恕小人来迟一步,请大人降罪?”

    其实,他是一接到朝廷的通知就兼程赶往曲阜,然后再一路赶到这里,马不停蹄,已经十分的疲惫,但他深通作官的诀窍,绝不敢在上司面前居功,反而要上司降罪。

    唐朝冷冷一笑:“公孙大人旅途劳顿,看来也是尽力了,何必行此大礼,起来!”

    公孙礼就赶紧将准备好的五万两银票送进唐朝的手里:“这点小意思,是小人的一点心意,钦差大人收下!”

    唐朝一见钞票的颜色,是朱红的颜色,顿时喜上眉梢,,我还以为这次当个钦差大人,就收先前那二万两银子,想不到这公孙礼倒是真够意思,竟然一出手就是五万两,够了够了!

    但却不知道公孙礼的想法。公孙礼久在朝廷作官,一探听到皇上派唐朝做这件事,就知道皇上已起了杀唐朝之心,只是碍着他是**门侍郎的面子,这才派他做这样一件体面的事情,同时又是十九做不成的,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只要是稍微懂作官的,一下子就会明白皇上的意图,公孙礼这样的一方大官,岂有不明白之礼。他知道,唐朝现在的处境,其实并没有外表上的钦差大人那样的风光,其实是危机四伏,他是个死人也差不多,但是,惟有这样的人,他知道自己惹不得,一惹的话,就是掉脑袋的事情,他现在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的呢?

    所以他一来的时候就送了重礼,而且表现得十分的谦卑。

    唐朝很欣喜的将他拉了起来,了许多闲话。公孙礼深于官道,话的时候并不直接的捧唐朝,但句句话却是韵味十足,就是一个暗中的捧,这几句上乘马屁一拍,唐朝心中欢喜,就留他在帐中饮酒,公孙礼欣然同意。

    闲话间,唐朝忽然严肃起来:“公孙大人,你就是不来,本人也会派人来找,现在来了正好,听山东军器库中藏有不少的火炮,有这回事?”

    公孙礼哪敢隐瞒:“回钦差大人,这是当不得真的玩意,只是将火药放在炮膛里,然后再在炮膛里放上一些石块铅铁等物,等火药引线引爆出,高大笨重,看起来威力不小,其实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用途,因为战阵之中双方冲突极快,这种炮火根本用不上,每年用的时候都是在元宵的时候作为礼炮使用,倒也威风,声音巨大,火花鲜**,钦差大人问的可是这种炮火?”

    唐朝大喜:“对对对,就是这种,库房里有多少?”

    “不多,只有七十门,这也是以前皇上觉得这种东西威力不小,命各省府尹搞的实验留下的,不过都没有成功,皇上也就放弃了使用火器的想法。”

    “足够了,足够了!”唐朝大笑起来,心中充满了得意,不自觉的手舞脚蹈起来。

    公孙礼甚为不解,不知道唐朝何以高兴成这样,却不便于深问,只道:“那钦差大人何时要用?”

    唐朝终于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道:“我本来还以为公孙大人就算有,也不过是几门,想不到竟有七十门之多,不知当时为什么生产这么多?”

    公孙礼虽然纳闷他这样问,但还是恭敬的回答道:“回钦差大人,皇上当时要各方府尹办这件事情,信心甚是足,属下以为,既然皇上有这样的信心,我们做臣下的,自然该大力以赴,不辱皇命!”

    “哎,很好,真的是太好了,你这就亲自回去,将那七十门炮火运到这里,务必在十日之内到达,一旦有功,本钦差不会忘了你好处的,记住,多带火药!”唐朝拍着他的肩膀,殷勤的道。

    公孙礼虽觉得这位年轻的钦差有些高兴得过了头,但见他的神色,不像是等着皇上杀头的模样,倒也十分的奇怪,他拿这些没用的炮火干什么,最多不过就是做做太平盛世的花架子,又有什么用了。

    但想到切不可刺探钦差大人的秘密,顿时收起了想问的心思,恭敬的道:“下官这就立即去办!”心中想,,济南省城到这里也不过两三日之路,他竟要我十日内运到,那不是天大的宽限了吗,也罢,我且慢慢运来,不然的话,呆在这小子的身边,随时都有掉脑袋的可能,还是离开得远远的好。

    公孙礼自然很快的离去了,反不像曲阜县令那样大送牛酒,而在唐朝的心中,这个山东府尹真好,五万两银子啊,他出手就出手了,真的是富甲一方的大人物,不然,也不会有这样大的手笔,而且看他办事,也真的是爽快。

    随即,唐朝以朝廷的名义调用了五万斤醋,以公文的形式到山东度支部,并且命令府尹公孙礼和那些炮火一起运来曲阜。

    公孙礼在半路上就接到了这样一则怪异的命令,心中十分的惊诧,又有些害怕,这小子肯定是疯了,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临死前弄些花样,将国家的财产大大的挥霍一番,而且,他要这些东西,和求雨风马牛不相及,自然是中饱私囊,想多弄些银子去疏通朝廷各大官员,要减轻他的罪名。

    是的,一定是这样!

    公孙礼心中一旦下了这样的断语,心中倒是有些后悔自己只送了唐朝五万两银子。哼,要是我送他十万两雪花银的话,这小子不定就不会打我的麻烦,哼,现在倒好,收了我的银子当我的面不好什么,但一背转身,就来要醋,还不知道下次要的是什么了?

    况且,现在的形势,到处干旱,五万斤醋的价值抵得上一万两银子,并且不易运输,还不知道这钦差大人还有什么花招,心中烦恼,但只得怏怏而去。

    他知道,自己不完成钦差大人的这项任务,自己的脑袋先就掉了下来,所以只得事事按他的吩咐。

    ,他忽然横下了一条心,总之我事事照办,到时候皇上杀他的脑袋,可完全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奉命行事,横征暴敛,将来都可推在这倒霉钦差大人的身上。

    这样一想之后,他心中顿时光明一片,老子刚才不是送出去银子五万两,可要着落在这件事情上给我加倍的找回来,反而对唐朝的这个指令充满了感激。

    唐朝自然不知道公孙礼脑子中打的算盘,他现在踌躇满志,进行着下一个计划,他要收集不透风的麻袋五万只,这可差点难倒了再次接到指令的公孙礼,但是他的愁闷很快的消解了,唐朝派了他手下最亲信的专管家专信将一只不透风的麻袋样本送到他的马前,并且就便命令专信作为监察使,监视公孙礼的一举一动,手上拿着一把尚方宝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看专信以及他身后四虎凶神恶煞一副想吃人的样子,就知道要是不遵守唐朝的命令,他的这颗脑袋有可能掉。

    公孙礼深通官场,他自然不想掉脑袋,所以他对专信很恭敬。

    而也在这样的时候,公孙礼明白了,要他准备好这三样东西,十日的时间,并不宽裕,这年轻的钦差大人似乎一切都成竹在**。

    但他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唐朝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只得照办了。

    不过,他拿着专信给他作为样本的麻袋,心中倒是十分的诧异:“专将军,这麻袋厚实而且里面似乎贴了一层东西,果然密不透风,我想就是装了水在里面也不会泄露出来,我实在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这究竟是怎样做成的?”

    专信微微一笑:“这是钦差大人亲自制作的,我亲眼见了之后,叹为观止,你想知道吗?”

    “下官恭请专将军出这制作之法,也好照样制作,不然的话,怕来不及,误了钦差大人的事。”

    专信就道:“其实这来也很简单,就是将各地库房中盛放粮食的大麻袋拿出来,洗干净,然后就是剪下麻袋那样大的一块布,命令一个人站在旁边等候,等着将烧焦的鹅毛、鸭毛、鸡毛、狗毛、猪皮、狗皮、牛皮反正不要的杂碎衣服等烧掉,并且烧在锅里,一旦烧化,必有残留在锅里的黑糊糊的东西,民间俗语叫做沥青的东西,然后均匀的沾在麻袋里面,贴得紧紧的,这样一来,麻袋自然密不透风,盛水也不会漏,就变成了现在这样,钦差大人,曲阜地方狭小,难以收集到更多的毛皮制造沥青,教公孙大人在山东收集。”

    “大人真是神啊,像这样的方法,我就想不到,只不知这是做什么用的?”只要不是面对着唐朝,公孙礼还是想问问专信这个钦差的亲信,这些究竟有什么用?

    到现在为止,他忽然产生了一种感觉,这个年轻钦差大人真的能求到雨也不定,看他做的这些事情,虽然多少有些异想天开,但似乎其中真有某种不可预知的目的,要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必被皇上处死,何不大大的弄几笔钱,却来搞这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就算将这些麻袋做得密不透风,不过是当一个拙劣的明家而已,对他完成皇上的任务有何好处?

    钦差大人要不是疯了就是绝顶的天才。

    他正在做一件天才的事,天机不可泄露,我们这样的凡人虽然想不到其中奥妙,但不定大有道理。

    专信微微一笑:“钦差大人英明睿智无比,我这样的人,是猜不到他心思的。”

    的确,他现在心中就是这样想的,公孙礼一听,心中骇然的想,连他的亲信也不知,可见此事十分隐秘,我还是照办别多问的好,当即不敢再问。

    匆匆之间,七日已经过去,这些日子中,唐朝无所事事,整天就是和悟清真人谈玄,居然知道了什么老子、庄子,什么真经,对民间捉鬼、撞墙、扶蘸、现形、附体、修仙等事情,极为关心,当然有空的时候就是练习点内功,而且还当着悟清真人的面练,头上片刻间就能白烟袅袅,显然是内功已经到了相当层次的表现,当然,除此之外,唐朝还学了道家的不少法门,不如踏罡,比如行法,黑色宽大的道袍一穿起,高高的头一梳起,背后一把拂尘,厚底黑棉鞋一衬托,再飘飘然的一走动,俨然是一位有道真人。

    唐朝的轻功,本来就不错,现在再一经悟清的指点道家步法的要诀,顿时领悟了轻功的另一个境界,这就是道家有名的踏罡步法。

    唐朝想学的,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道人,一个像模样像样的道人,而现在,天然的武功根底,加上悟清在一边指点,使唐朝看起来俨然像个有道之士。

    唐朝这样“倒行逆施”,在十七个和他一起同来的朝廷官员的眼里,那简直就是将自己这些人往死里推,个个在心中咒骂他,妈**,你这样快乐的死了,倒是逍遥,可我们这些人跟着你被杀,真的是冤枉得肠子都青了,每次劝唐朝去龙王庙进香的时候,这家伙就死样活气的翻白眼,居然出了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我就是龙王,求那些泥塑的木偶,还不如求求本钦差大臣!”

    哼,这小子真的是疯了,即使皇上降罪,但你只要尽心尽力了,皇上也许会网开一面,至少我们这些人不会受牵连,想不到这家伙竟然狂妄至斯,居然自称自己就是龙王,这样拖延下去,我们都被他害死了。

    但没有用,这小子的武功,据厉害得很,不然的话,倒是可以暗杀了他。

    正在随行的朝廷官员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接到一条使所有人都震惊的消息——皇上亲临曲阜!

    唐朝临走的时候,曾私下求杨国忠救自己一命,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章仇简琼的那件事情帮过他,他觉得,杨国忠现在刚刚在朝廷露脸,恐怕也是需要自己这样人的支持死马当活马医,求他一下,让他设法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通知杨玉环。

    唐朝自然清楚,真正能救自己的,就是这个在深宫之中的姐姐。

    皇上这次忽然让我出去求雨,显然是摆明了要自己的好看,想杀了自己的意思很明显。

    也怪自己一时糊涂,跟着李林甫干坏事,帮他陷害章仇兼琼,想不到皇上不仅不听自己的话,还章仇兼琼有大功于国,反将自己这“进谗”之人派来做这件十分危险的工作。

    李隆基这个人,唐朝相处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但真的是心机叵测,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整你,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赏识你,就像这次,求雨的事,和自己这个**门侍郎八杆子沾不着边儿,但他就是要着落在唐朝身上。

    皇上到底是真想杀了我还是假的?

    一直以来,唐朝外表虽然轻松,但内心之中还是在不停的论证这个问题。

    要是皇上真想杀我,以前随便我哪一宗罪,比如是南诏大官的事情,李隆基二话不,立即就可以杀了他,但他没有,这就明,皇上或许并不是真的想杀我,他要杀我,又何必如此费事?

    那么,这样看来,皇上是想提拔我了,把这样一件艰难的事情交给我,足可以看出一个人面对大事的能力,也许,他并不会真的杀我,而只是在考察我,不管怎样,杨玉环那里是必须得通报的,想着自己这样一个落难的**,她不会见死不救?

    皇上来了?

    乍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唐朝的心中也是吃惊。皇上不在华清池中和杨玉环洗澡,为什么在这样热的天气里来到山东这块干旱之地?

    但已经由不得他想这些,他只得慌慌张张的出去家驾。

    他立即看到了皇上的车驾,金**的车銮,车上一人身高膀宽,貌相威严,穿着一身镶嵌着龙形的衣服,彩袖辉煌,十分的气派,正是当今天子李隆基。在他的身后不远处,李林甫、韦坚这些朝廷大员紧随其后,再后面则是高力士领着马正章以及一干雄赳赳、气昂昂的神策军,队伍之大,绵延十余里。

    唐朝哪里见过这样的大阵仗,以为生了什么天大的事情,磕头如捣蒜:“见过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微臣不知皇上驾到,有失远迎,死罪死罪!”

    这一磕头,将额头都磕出了血来,汩汩的直流,,老子本还打着求不到雨就溜的心思,现在皇上一到,将我的全盘计划都架空了,我该怎么办?

    但不管怎样,这几个表忠心的头是应该磕得象样的。

    李隆基见唐朝这样跪在面前,并没有丝毫的嘉许之情,只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唐朝侍郎,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背着朕胡来?”

    李隆基本来威严,再加这一怒,顿时像一只威的老虎,转瞬间就可以吃人。

    的确,李隆基现在是想杀人,一双大眼不停的在唐朝身上旋转,似乎在找什么地方下口一般。

    糟糕!生了什么事情?

    唐朝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皇上会亲自到山东曲阜西原来,但从皇上刚才话的口气里,知道一定是有人在背后进谗言!

    这恐怕还不是一般的谗言,而是致命的谗言,没有身份的人话,皇上也不会相信。

    是谁?究竟是谁?

    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上次在道上遇刺的情景,那样武功绝顶的高手都差得动,一定是朝中大有影响的人物——李林甫,是你这只老狐狸吗?

    要真的是你,恐怕天下真的没有人敢和你争了,你手下不仅拉拢了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还拉拢了一个武功足可和铁慕容媲美的高手为你卖命,明争暗斗,谁占得了你的上风?

    因为,唐朝可以确定,那天用一杆柳树枪刺杀自己的人,绝不是铁慕容,他曾经见过铁慕容几面,对他的身形相貌熟悉之极。

    一想到是李林甫这**贼,唐朝的心中就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妈**,上次用夜明珠害我,我早该对他起防范之心,本以为订立了互不侵犯的盟约,他就不会对付自己了可,想不到他还是放不过我,上次本以为十拿九稳的算计了我,想不到杨贵妃救了我,这一次,贵妃看样子并没有来,谁能救得了我?

    没有人!

    唐朝的心中虽然恐惧,但一种求生的意志却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我靠我自己!

    只有靠我自己!他悄悄的捏着拳头,不断的在心中告诫自己!

    他的声音忽然无比的冷静,冷静得使人想到他就是冰的化身:“皇上,我想您是误会了,臣正在竭力求雨,一点都没有胡来!”

    李隆基心中冷笑,死到临头,还在狡辩,可大大的辜负了朕的一片心意,朕本想让你干这件大事,不成的话,看在杨玉环的份上贬了你的官。要是成的话再大加任用,想不到这小子倒行逆施,明知道求不到雨,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当着这么多位朝中重臣的面,却也要将他的罪名罗织出来,不然倒变成了自己小题大作了,缓缓的道:“唐朝,你到山东之后,整日不理求雨之事,住在营帐里学习道术,此事想必不假?”

    “回皇上,此事不假!不过,臣,,,,,,”

    但李隆基不等他完,将手一挥,道:“不用多了,不假就行,那朕再问你,你不在曲阜龙王庙中设祈祷求雨,却命令曲阜县令带兵到西原这干燥无比只产石灰的地方挖掘石灰,此事不假?”

    “回皇上,此事不假!”

    知道皇上不让自己辩解,索**坦然承认,心想,反正这些也是事实,争也没有用。

    李隆基见他这样老实的交代,心中倒是觉得奇怪,看他神情笃定的样子,莫非真不是无理取闹,但想到他一个二十的少年,又哪里有什么别的求雨的良策了,冷笑一声,眼中全是杀气:“朕还听你命令山东府尹公孙礼给你大量采办食用醋和麻袋,劳民伤财,可有此事?”

    “回皇上,不仅如此,微臣还让公孙礼将他以前制造的炮火七十座一起运来曲阜西原!”

    这一回答,令李隆基的眉毛都竖了起来,这小子明知道必死,想死后留个好名声,竟敢忤逆朕,倒不能全他的心意,冷笑一声,强行按捺住想杀人的心态,反而微笑道:“此事不可理喻,公孙礼是个有用的人才,已经派快马通报了朝廷,不然,朕也不会急着赶来,不过,朕立即命令他,一切都按照你的办,朕也动了好奇之心,想亲到西原看看,唐爱卿是怎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给朕求雨的。”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身边执整理鞭的高力士道:“启奏皇上,山东府尹公孙礼**来到!”

    唐朝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告密的公孙礼,心中冷笑一声:“,竟敢在老子的身后使绊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本来,这小子送了自己五万两银子,他还当他是个软蛋,一切只会乖乖的听命,想不到竟背着本钦差给朝廷打小报告。

    但唐朝随即又否认了这个想法,不对,他好好的山东府尹,我这个钦差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没必要使我的绊子啊,将来即使出了问题,皇上要砍的也是我的头,关他什么事,他又何必这样打小报告,多生事端?

    越想越觉得这其中蹊跷甚多。

    这个时候,公孙礼已经来到了皇上的车驾之前,行跪拜山呼之礼,居然和唐朝跪的地方就在咫尺之间。

    唐朝心想,,这家伙毫无武功,我一出手就可以宰了他,但心中却是清楚的知道,皇上一到之后来不及下车驾就讯问自己,事情严重到了极点,可得好好应付,自然不是冲动的时候。

    唐朝清楚的知道朝廷的实力,以唐朝之所见,皇上武功不错,高力士也不是省油的灯,听马正章号称京师第一高手,有万夫不挡的勇,还不要大内高手,以及随行的三千神策军,就算舍瓦这样的人遇上了事,也只有单身逃走的份,也一点大意不得。

    现在的情况,的确已经到了千钧一的时刻,自己应对稍有不慎,就是一个杀头的下场。

    “启奏皇上,微臣已经按照皇上的吩咐,将唐钦差所要的麻袋、醋和炮火准备齐全,按照皇上的要求,现已经运到西原,特来向皇上交旨。”

    李隆基就微笑的点头:“很好,辛苦啦!”

    “为皇上做事,万死不辞!”公孙礼回答得很慷慨激昂的样子。

    唐朝心中冷笑,据我所知,哼,这小子好象不是李林甫一伙啊,他怎么会打我的小报告?

    要知道,按照李格桑的意图,唐朝要清楚唐朝的虚实,自然,唐朝在任上的时候,对各省最高长官还是有所了解的,包括他的背景也极力的打听,以方便在将来的时候用到。

    自从皇上一来,唐朝就感觉到朝廷中有人针对自己下手,他本来还一直怀疑李林甫,但一直觉得不对,现在忽然想到,这公孙礼可是韦坚一伙的人啊,电光石火之间,唐朝想:难道这并不是李林甫的诡计,而是韦坚的诡计?

    ,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额头上满是汗水,这老小子一直不是对我推许得很吗,而且素有清名,怎么会向我下毒手?

    我在京城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丐帮帮主李南靖可可李林甫没有半点交情,据还有很大的矛盾,据唐朝推辞,上次用柳树枪刺杀自己的那个蒙面人,极有可能就是丐帮帮主李南靖,而这个丐帮帮主,听就和韦相是私下的好朋友。

    难道,真的是韦坚这老糊涂在背后弄鬼?

    ,老子碍着你什么了,你竟然下这样重的手?

    但一时还难以确定,只不过在他的心中,李林甫的嫌疑降低了而已,却也并没有因为这样就确定使谁了。毕竟,以唐朝这样聪明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事情的关键,公孙礼报不报告朝廷,和他关系不大,这就明朝廷中有人陷害自己,联系先前的刺杀,肯定是敌视自己的人干的,而仔细一想,和自己这**门侍郎有利益关系的人,除了李林甫之外,就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韦坚了。

    ,这个外表清正,内心险毒的家伙!

    李隆基很快的挥手,命令公孙礼下去了,却是无限失望的叹息一声:“唐朝啊,朕本来对你抱有厚望,希望你能完成这件大事,回到朝廷之后好重用你,想不到你竟然糊涂至斯,要不是你的所做所为太过怪异,朕也不会赶这八百里的路,你真的很令朕失望!”

    这几句话,出自衷诚,确实充满了感情。

    唐朝一听,有些感动,高声道:“皇上,请您不要失望,臣绝不敢将皇上的话当耳边风,臣确实在倾力求雨!”

    “你,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在强词夺理,诡辩于朕,你真令人失望!来人啊,拉出去砍啦!”

    李隆基这些话的时候,的确有一些伤感,眼睛竟然也不敢看唐朝,心中想到他为自己立下的大功,将贵妃接回宫中。在别的人看来,这自然没什么功劳可言,但在李隆基的心中,却比什么战功还大上百倍,想到临走前杨玉环求自己放他一马的话,心中颇觉得有些对不起贵妃,但唐朝所犯下的过错太大,打着求雨的名号,却在山东作威作福,浪费国家财产,再加上宰相韦坚的奏告,更是火上浇油,所以虽和杨玉环恩爱得很,但还是忍痛割爱,亲自来到山东。

    “慢!”唐朝大喝一声!

    这一声大喝中气十足,乃是以内力出,十分的威猛霸道,将车上的李隆基和高力士都吓了一跳,唐朝一个少年人,哪里来的这样深厚的内力?

    马正章正要带领神策军前来拿来,听见这声大喝也是吃了一惊,但心下冷笑,凭这点武功,就想在天子面前大呼小叫,却还是显得可笑。

    不过,李隆基随即制止了马正章,叹息的道:“哎,也罢,既然唐朝大人拼死想两句话,朕就成全你又如何,,只要得有理,朕绝不杀你!”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唐朝的“大功”。

    唐朝心中终于由狂跳转为镇定,道:“皇上,您应该言而有信,过十五日求不到雨再斩我的头,现在距离皇上规定的时间只有一天了,即使皇上认为微臣滥用民力当诛,但皇上亲口出来的话,金口玉言,还是以不失信于天下人为要,皇上要是立即杀了臣,固然可以,但天下人难免会皇上出言出尔反尔,不是个信人!”

    李隆基忽然冷笑:“唐朝,你这又是何苦?多活一日之命,真有那么重要,朕实话告诉你了,朕立即杀了你,并不想败坏你死后的名声,毕竟,你也为朕做过不少的事,但听你刚才这几句话的行径,竟想拼命多活一日之命,要是那样的话,朕可要将你的罪行公诸天下了?”

    唐朝就凛然道:“微臣愿意皇上将罪行公诸天下,不过,请给我一日时间,微臣敢保证,可以求到甘霖一场,以缓解山东的旱情,不然的话,皇上再杀不迟,而且,皇上明查,要是我唐朝真的想在死前胡来的话,我为什么不勒索山东这么多的县令府尹,却叫公孙礼做这样一件看似荒唐的事情,我并没有疯,我还是一个清醒的人,因为皇上,微臣告诉您一个秘密,我就是龙王下凡,龙王就是我!”

    “什么,荒唐!”李隆基虽没有话,但身后的韦坚怒斥了起来。

    半晌,李隆基才摇头叹息道:“可你明明是个凡人,怎么会变成了龙王?”言语之间充满了怀疑。

    唐朝就道:“皇上明查,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不去曲阜的龙王庙上香祈祷,命令悟清真人做法的原因了,我唐朝虽然不是真的龙王,但龙王在三日前的晚上托梦给我,愿意借它的法力给我一用,以环节山东一百年不曾出现的大旱情。”

    “哦,是这样吗,那朕倒要拭目以待了?”

    也不等唐朝再,喝令身边的马正章道:“马将军,到明日求雨的时候,你都一直跟着唐朝大人,保护他的安全,朕要看看,他究竟怎样给朕到甘霖!”

    “是,皇上!”马正章愉快的答应了,他当然知道皇上的意思,这不是让他保护,而是让他监视。

    唐朝一听,也不在意,反而道:“谢皇上对微臣的关怀!”然后磕头而去。

    李隆基这次来,本来是雷厉风行的整顿了就走,他可想念宫中孤独的杨玉环,但他知道,自己既然身为天子,就有许多事情并不能完全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办。比如这次,山东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旱情,既然来了,少不得要组织求雨,开仓放粮什么的,以示对天下子民的抚慰,不然的话,天下人一定会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已经只会声色狗马了,就拿唐朝刚才的话,也甚为有理,这小子的话看起来没有疯,看他那样有恃无恐的味道,不定真给他将雨求到,那可是大大的好事了。

    李隆基清楚,要是自己亲自组织求雨也求不到,那可大大的失去了威信。

    这就是他最终留一天以观看唐朝的原因,哼,他心中想,不管怎样,明日就见分晓。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 甘霖 上
    唐朝昨天晚上就命令一百乡勇在山整理布于。事不也是死,没什么分别,能骗就骗,但现在显然不行了,因为皇上亲临。

    唐朝上尼山的时候,悟清真人正给他沐浴更衣,穿上了宽大黑亮的道袍,笈扎得高高,厚底大棉鞋,黑水弹墨裤,拂尘轻扬,宛然是个有道之人。

    而这个时候,李隆基已经用过公孙礼殷勤弄好的午膳,銮驾正上山来,身后跟着李林甫、韦坚这些朝廷大员,是来看唐朝求雨的,其实是错了,他们大多数的人,其实都是来好戏的。

    李隆基君无戏言,要是午时三刻没有雨,那唐朝的这条小命,是要当众砍下来的,毕竟,不的别的,就是一条欺君之罪就当诛!

    李隆基坐在一张宽大的轿子上,拉开了轿帘,观看尼山风景,对身边的高力士笑道:“尼山景物幽绝,甚有情趣,你不觉得吗?”

    高力士就道:“皇上的是,奴才还以为,尼山是孔圣人的故乡,所以多受世人景仰,而今皇上一来,尼山必当更加有名。”

    “哈哈,那是当然啦!”李隆基得意的一笑。

    就在这个时候,午时将届。

    唐朝早已经在龙王庙里安排香案,焚香祷告,翩翩踏步。

    他踏的是罡步,学自悟清。

    当然,悟清也清楚,他现在打的逃跑的主意也行不通了,所以只有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唐朝身上,希望真如这小子所,龙王真的在晚上托梦给他,让他求到雨,自然将压箱底的功夫都教给了他。

    道家的步法异常的神妙,即使你亲眼见道者施法,但不得传授,也不明其中的诀窍。原来,悟清的步法,是来自伏羲六十四步法,相传是周文王在囿里推演而出,后世奉之为经典的八卦步法。

    每一步踏出的时候,就是一个方位,并且不能错,“明夷”不能改为“岿伸”,“大酉”也不能误踏为“乾济”,否则的话,一步踏乱,就会经脉错乱。有点像“临波微步”,也是走的八卦的路子,只不过悟清所教,比临波微步淳朴得多,少了许多临敌的变化。

    毕竟,这只是道人做法的时候所用,并不是一门特殊的武功,所要追求的,就是踏出罡风,使四面的灯烛都明灭不定,追求的就是一种神秘的效果,使李隆基这样的人误以为唐朝正和天上的龙王在进行着某种神秘的交流。

    而且,唐朝虽然不得了悟清的真传,但轻功的底子在那儿,竟是像模像样。

    李隆基到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跪下迎接车驾,但唐朝却如中了邪一般,自顾自的踏着罡步,拂尘挥舞,手臂夭矫,像是在做法,根本没把李隆基当成回事。

    李隆基今天上山来,也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见大家跪下,把手一挥,叫声“众卿平身”,然后就走下銮驾,打量着正在装神弄鬼的唐朝。

    这个时候,新修的龙王庙里泥土未干,但十八个青衣小童的手里都托着一盏油灯,分两列站在神案边上,露出神像前一块大的空地,供唐朝祈祷求雨。

    唐朝的脸上满挂着黑**的符,写着早已经绝迹的鸟形文字,不知所云,明晃晃的白日之下,随着唐朝诡异的踏步,显示出一种神秘难测的气氛。

    所有的人都屏声息气,害怕惹怒了神灵。

    龙王神像的脸是刚刚才上的色,显出龙的狰狞和雄伟,而且两只眼睛,是唐朝用身上带的两颗宝石做的,而且是他亲手安上的。

    哼,给龙王安眼睛的时候,唐朝就想,这样好的东西,走的时候还要带走啊!

    送他这样重礼的人,竟是李林甫,当日他求自己给他出面奏章仇兼琼一本,用的就是这个礼物来打动的唐朝、

    龙椅早已经搬来,李隆基悠闲的观看。

    现在他的眼中再没有嘲弄的神色,反而有一种佩服。这小子,年纪轻轻的,想不到定力就这么好,就这样小丑一样的跳一番,难道真的就能求到雨?

    哼,也不找面铜镜看看自己,居然不让求雨的玉真观法师求雨,自己居然上去,济得了什么事?

    不过,现在距离午时三刻已经很近了,这小子踏步的身形之中却绝没有一点错乱的迹象,他的心很定,他为什么会如此自信?

    哼,要是求不到雨,朕会立即砍了他的头!

    他不怕死!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的心里,也升起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这小子到底会不会求雨?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 甘霖 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距午时三刻越来越近了,而越是这样的时候,唐朝的脚步更急,要开头的时候唐朝踏步像是闲庭信步的话,那么现在他的步子则是风车一样的转,滴溜溜的转。

    马正章现在开始担心,他本以为唐朝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了,通过看他踏罡的步法,他知道了,这小子有武功,而且还相当的不错。等会要是皇上命令擒拿,倒要费一番手脚。

    哼,这小子,仅仅送我三万两银子就死了,是有些不值啊,要是真的把全副身家都拿出来,老子未必不救他一命,哼,这小子就是将钱看得比命还重!

    高力士的心中,其实并不杀唐朝,他觉得,这小子送的礼特别多,而且对自己又恭敬,而且,他这样的人参与内宫之事,不过是个幌子,一切还不是自己了算,以后上来的人,未必像唐朝这样恭敬,但没办法,皇上的命令谁也不能违抗。

    李林甫其实也不希望唐朝死,毕竟,他现在的处境,有被韦坚压倒的可能,唐朝只要看到韦坚的真面目,一定会转而支持自己的。因为,只有他自己清楚,这次想置唐朝于死地的人,不是自己,因为自己虽然有这能力干这种事,但他的确没有干,他现在没有这小子的支持,公孙礼哪里有那样大的胆子将唐朝求雨的这些事情上报,他难道不害怕先被唐朝砍了头?

    这个时候,韦坚带着一脸的微笑看着自己一手炮制的悲剧,他甚至听到了唐朝的头掉在地上的声音,他把铡刀带来了,按照皇上的意思。

    哎,唐朝,我本不想对付你的,但你也太厉害了,现在就已经是一个可以和李林甫颉颃的人物,再过得几年,还有我们这些人存在的空间么?

    我虽然老了,但我韦坚这一生,就没有真正的把持过一天朝政,以前有专断的张九龄,后来有韩休,现在又是李林甫,好不容易,李林甫现在受到重大打击,皇上似乎已经不信任他了,就从今天这事就可以看出来,我一启奏皇上唐朝在山东求雨的时候乱来胡来,皇上立即重视,而且出乎我的意料,竟然亲自出马,可以看出来,皇上已经信任我更多而信任李林甫更少了。

    暗杀的方式既然行不通,那么就只有用这样的方式了,而且这还可以冠冕堂皇的杀了唐朝,没人敢自己的坏话,谁叫这个**臭未干的唐朝不专心求雨,却去搞这些污七八糟的事情,弄什么麻袋,征什么醋,还要过节时用的炮仗,真是一塌糊涂,我对皇上可是一片忠心。

    再了,不趁现在这个机会整了唐朝,不定别人就会将他扶上我这个位置,那时候可就悔之晚矣。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况且我这样做,是为皇上着想,也没什么负担,最后自然会暴光,但那又怎么样,我留给世人的,却是好名声。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不少朝廷的高官以及李隆基的两个哥哥,宋王和信王,各自怀着不同的动机,来到这尼山之上。

    唐朝的踏罡越来越急,越来越猛,口中还喃喃有词,背诵的是北宋苏轼的《赤壁赋》,只是声音很小,故意拖长了声音,音也是含糊不清,在别的人听来,好象是在念着高深的咒语。

    唐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而且,苏轼是后世的人,这些人根本无从得知自己这些经文的意思。

    嘿嘿,这个时候,他倒有些感谢李老师了,要不是穿越之前他硬让自己背诵这篇文章,恐怕他现在口中抖不出想样的句子,自然不像是真的在念咒语了。哎呀,想到以前偷看李老师裙子下面风光的时候,她可并没有真的对自己生气啊!

    哎,李老师真的是个好老师,要是别的老师,那些要命的地方被自己看了,不知道气到什么程度,但李老师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生,还把自己当刚进校时的那个第一名的学生。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唐朝竟在这急的踏罡之中,想到了李老师那优美的面庞,想到了自己和她之间生的事情。

    午时三刻终于在众人的等待声中到来了!

    砰砰砰砰,,,,,

    连绵不断的炮声传来,唐朝舞得更加急了,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一刻到了!

    但天空并没有下雨,至少没有立即看到大雨倾盆而下的景象。

    李隆基的脸上布满严霜。

    他现在已经确切的知道,自己是受了这宵小的骗——唐朝根本就没有半点求雨的本事,却在这里装神弄鬼,骗谁呢?

    居然敢骗朕,那朕不能客气了!

    于是高声喝道:“神策军统领何在?”

    “臣在!”马正章恭敬的回答。

    李隆基威严的声音就道:“将唐朝执下龙王庙,安排铡刀行刑!”

    “是!”

    不仅马正章答应了,韦坚身后手拿铡刀的人也是踊跃而前,将虎口形状的两片铡刀放在龙王苗庙前的空地上,刀身提起,显现出白亮亮的锋刃,吹毛断的锋锐,正是京城中用以斩杀王公贵人的时候也用的铡刀,据这口刀流传到宋代,包公就用此刀铡的陈世美。

    唐朝的心沉了下去,他忽然也停止了踏罡,心中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恐惧,怎么回事,我在学校里学的东西都是骗人的?

    他的心飞的旋转,在找原因:也许,是醋酸不如盐酸好的缘故,不然,制造出的二氧化碳该是很纯?

    也许,是生石灰并不是理想的碳酸钙,生反应的时候就不那么剧烈了?

    或许,我是不是把化学反应公式记错了?

    或者,炮仗根本不能将干冰击打到一千米左右的高空?

    这却是最有可能的,可,可炮仗连上吨重的东西都能击出一百米远,为什么击**干冰那样轻的东西会**不上去?

    不可能,炮仗的威力,击**那样轻的干冰,轻易的就会**上千米!

    但这个时候,已经不由唐朝分,马正章高高的身形出现在自己眼前,只见他道:“唐大人,你是自己束手就擒呢,还是本官亲自动手?”

    他知道,唐朝的武功不凡,即使自己动手,也不是一时三刻所能解决的,所以身后早已经调了七八十个御林军心腹。

    唐朝长叹一声,知道抗拒终归无用,道:“我不会反抗,你来拿我!”

    马正章满意的一笑,正要来拿唐朝的手腕,只听炮仗之声再起。

    这一次,轰轰,也不知一连了几十百枚。

    强大的响声震得尼山摇动,一阵阵的浓烟夹带着火药的焦臭味道飘上山来,一下子形成一片乌云模样的东西,刹那间将龙王庙包围了,似乎响起了巨雷。

    所有的人都被这样的景象震住了,凝立不动。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却奇异的响起了雷声。

    哗啦,一道闪电如火箭一般的划破长空,天空**沉了下来。

    越来越暗,越来越暗,大片的乌云笼罩在尼山上空。

    唐朝大叫一声:“龙王显圣啦!”

    然后,不理马正章,拂尘一摆动,踏出罡步,满场游走,喝另那十八个小道士好好的端着青灯。

    李隆基心中大喜,知道唐朝所言也许不虚,喝马章章道:“不必擒拿唐朝,先看看再!”

    马正章自然遵命,退在一边,保护皇上的安危,要知道,现在的天色墨水一样的黑下来,近处都看不到人,要是皇上出了什么差错,自己这条小命是肯定没有的了,所以异常的紧张。

    哗啦,哗啦!

    两条巨大的闪电划破黑暗的天空,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点夹杂着冰雹俯冲下来,像是无数的子弹!

    刹那间,大雨如注,将所有的东西都打**了个透,尼山整个的被包围了。

    唐朝站在水流之中,大喝一声:“龙王,谢谢啦!”

    这声吼叫以全身的内力迸出来,威力何等巨大!

    他是想将自己沮丧和狂喜的心情泄出来,当然也复杂,还有庆幸等情感!

    这声大吼所有人都听到了,像一个威武的天神在吼叫,雷助声势,哗啦拉哗啦拉几道闪电,将唐朝的身形衬托得无比高大!

    这一刻,他就是天神一样的真人!

    这雨持续了约莫了十分钟,唐朝在雨中也踏走得更疾,仿佛是做诗,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才能将灵感激到极至,唐朝本没有将悟清的罡步完全领会,但适才从死到生的这个转折,使他的灵**得到极大的激,使他忽然间领略到武学之中的新天地。

    一下子,他将踏罡的步法和轻功结合了起来,领略到了相当于临波微步的轻功。

    就在这个时候,天色渐渐的由黑变为白,暴雨即将过去。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一跃而下,抓起那把锋利的铡刀,远远的向山谷摔了下去,狂喝一声:“住啦!”

    这声怒喝自心底,将唐朝深藏在心中的愤怒全部的吼了出来!

    刹那间云收雨住,复见太阳,地下黑压压的跪了一片!

    这些人或是朝廷的官员,或是附近来看热闹的乡民,也有一些神策军,他们平生哪里见过唐朝这样厉害的道法,见唐朝竟然有呼风唤雨之能,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膜拜也在情理之中。

    但许多官员立即知道这样跪拜不好,都三三两两的站了起来。

    李隆基甚为羞惭,同时感觉愤怒,这些无知乡民,竟然对着唐朝跪拜,比向朕跪拜的时候更加虔诚百倍,此人不除,国无宁日,但忽想到这样一来,唐朝已经立下大功,现在处置他是不行了,只得改日再,当下乜斜着眼睛看了看唐朝,见他全身衣衫居然干燥如故,似乎不像是刚才有大雨浇在他身上,心中不禁有些困惑,这小子小小年纪,哪里里来的这些神力,不定真是龙王爷托梦给他,叫他下凡来拯救山东百姓,要是那样的话,杀他有犯天谴之危险,还是重用他的好!

    这样的念头在李隆基的心头转过,也不过是转瞬间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已经迅的脱下道袍,穿上了朝服,飞奔到李隆基的銮驾前,高声道:“微臣唐朝,仗皇上天威,求得龙王大慈悲,降下甘霖一场,特来向皇上交旨!”

    李隆基本在怪唐朝的威风太过大了,压住了自己的威风,想不到这小子倒也不是笨人,知道把降雨这件事情归结为朕的功劳,并不敢自己全部居功,足见将朕放在了眼里,龙颜大悦道:“很好,唐爱卿,你圆满完成了朕的旨意,有大功于国家,朕特授予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之职,以后朝廷的任何会议,你都可以参加,还不谢恩!”

    啊,我当宰相啦!

    唐朝一时之间还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以他内功之高强,自然立即就知道了皇上并没有错,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这几个字并不短,但的确是,唐朝以后拥有了宰相的权力,以后朝廷的任何大事,自己都有资格参加。

    这虽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宰相,但唐朝的人,大多以这样的人称为宰相,所以宰相特别的多。

    其实,真正的意义上,唐朝现在还不能称为宰相,不过,这同他穿越前看到的一些国家的内阁十分的相似,他现在的地位,等于是以二十岁的年龄,进入了内阁常务委员会,成为一个国家一般七八个人组成的最高领导机构成员之一。

    只不过,按照唐朝现在的资历和势力划分,他还是内阁中实力最弱的一个人,就是礼部尚书张家正,背景也比他强得多,而且在朝廷任职的时间,也不是唐朝能够相比的。

    其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宰相,但权力相当于宰相,所以大多数人都把唐朝这样的人看做宰相,这也是唐朝宰相很多的原因,因为一般情况下,朝廷同时有七八位宰相。

    这也是李隆基的计谋,为的害怕宰相权力落在一个人的手上,太过专权,影响皇权。

    唐朝本是门下省的**门侍郎,职位本来已经不低,这一加封,虽然还没有代替韦坚侍中的地位,但已经可以和他平起平坐了,只不过,在名义上,他还不能和韦坚这样的人平起平坐,不过,这终归是一个非常大的官职了!

    “谢皇上隆恩!”唐朝**翘得老高,跪了下去。

    其实,唐朝刚才当着皇上的面,将铡刀扔下山的举动,要是追究起来,还是一个不小的罪名,不过李隆基现在正在兴头上,谁敢提起这件事情,而且,谁又知道这不是皇上故意装做不见,所以谁都没有提。

    但在众大臣的心中,却是产生了一种轰动的效应,唐朝这小子真的是太神了!

    竟然能在铡刀之下将自己的命拣了回来,竟然真的求到了雨,竟然可以请动了天上的龙王!

    你就是直接给他通过化学反应:ap;p。收集到二氧化碳,然后再制造成干冰**到天空降雨,他们也不会相信,会以为你是个大骗子,可要是是龙王借的雨水给你,这些人却反而会相信。

    所有的人都相信唐朝有神灵附体,高力士更是恭维得李隆基身上暖洋洋的:“皇上,虽然这次求到了雨,不过,要是皇上不亲临,雨是万万不会下的。”

    李隆基愕然:“为什么?唐朝不是经过龙王托梦吗?”

    高力士就对着身边的一众大官道:“唐朝的话固然有理,不过,要是没有皇上这条真龙到达尼山,唐朝就是再怎么做法,也不会下雨,只有皇上来了,龙王感于皇上的真诚,所以才降雨的啊,大家是不是?”

    “是啊是啊,皇上,您是真龙天子,只有您到了,这雨才能下,不然唐朝侍郎求了那么多天,雨不是一滴没下吗,现在皇上亲临,这雨就立即下了,而且是倾盆大雨,这是皇上求到的雨啊!”李林甫再不附和,他就不是李林甫了。

    其余的大官张家正、裴耀卿、马正章等一听,自是大送高帽。

    李隆基心中甚为满意,道:“当然,这其中,唐朝的功劳最大,朕现在就命令唐朝为山东长驻求雨大使,务必要多求一点雨,让庄稼有收成,然后回朝,好好给朕效力!”

    “谢皇上!”唐朝的泪水差点流下来。

    李隆基随即驾銮而归,一路之上广为传布,皇上体恤苍生,亲临山东西原求雨,结果感动上天,降下了甘霖一场,一时间,皇上是真龙天子,皇上是尧舜禹汤的话更是不绝的传来,都是夹杂着公文里的。

    似乎,不这样夸奖一下皇上,人人都觉得自己有罪似的,有的愚夫愚妇,更在家里供养起了李隆基的在生牌位,感谢他的恩泽。

    几乎可以肯定,害唐朝的人就是跟在自己身后的这个笑面老虎——韦坚。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三章 巫门宴
    当专信带着满脸的泥污和雨水赶上尼山龙王庙的时候,两个人什么话也没有,只是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像是十年未见之后失散的情人。

    唐朝忽然推开了专信,一拳击在他的身上:“大哥,我们成功啦!”

    专信也不客气,一拳打在唐朝的肚子上,将他打得哎哟一声,笑道:“是啊,我们成功啦!”

    随即,舍瓦和另外专氏四虎走上山来,互相拥抱在一起,栽歌栽舞,共庆胜利!

    想到先前的危险,唐朝的脖子都还在起战栗:“专大哥,怎么回事,怎么你们午时三刻**的时候没有成功,害得皇上差点就砍了我的脑袋?”

    专信就红着脸:“先前我们不知道啊,以为只放一块儿进去了就行了,想不到**上去的时候,天空没什么影响,大家都急了,还是舍瓦大师兄当机立断,决定将所有的那种冰都**进天空,所以后来才接二连三的**,火药烟把满山都包围了,你们也一定闻到了?”

    唐朝就笑道:“原来是这样,我们当然闻到了,也幸亏如此,才救了小弟一命!”

    当下将如何遇险,皇上如何已经命令刀斧手将铡刀举起,马正章正要擒拿自己等情都了出来,众人无不惊容,同时又感觉快慰。

    原来,唐朝用生石灰和醋酸生化学反应制造二氧化碳并没有错,只是因为公孙礼得到了韦坚的指示,醋里加了水,浓度不够,以致于生产出来的二氧化碳浓度并不高,再加上事出仓促,这些人收集气体的水平也没有经过训练,结果将大部分的二氧化碳气体都放掉了,幸亏收集气体的麻袋是专信一手经办的,做得非常的好,装进里面的气体硬是跑不出来,这才真正的收集到几百麻袋二氧化碳气体,也幸好公孙礼这家伙杂醋里加了水,不然的话,西原到处干旱,哪里有水来使生石灰和醋酸生化学反应,可谓是歪打正着,正好解决了水的问题,二氧化碳浓度虽然绝不能和唐朝当年用集气瓶收集的那样高,但基本上够用也就行了。

    总之最后的结果,靠着舍瓦化水成冰的绝世功力,一个大麻袋里产生出一块脸盆大小的干冰,虽然舍瓦和专氏五虎竭尽全力,但到午时三刻的时候,还是只生产出了三百块左右,但就算这样,也已经足够了,等到午时三刻的时候,一股脑的**出去,干冰可以降雨的功效立即挥了出来,居然真的收到了立杆见影的效果。

    果然不出唐朝所料,山东大旱,云层都在极高的地方,大约都在两千米左右,幸亏干冰质量甚轻,这才能靠着强大的**击力道,和炮仗里的铁块一起**进进千米的高空,不然的话,干冰到达不了云层,还不是白忙一场。

    这样算起来,公孙礼对自己也不错了,按照自己的吩咐将醋和麻袋以及炮火都运到了,可使唐朝郁闷的是,这小子竟然和朝中的人勾结来暗害自己,这个仇,那是一定要报的,,你要是向我唐朝报告了一切,那难道我会亏待你?

    想到刚才**命只在指顾之间的惊险,唐朝就气不打一处来,看着身边双腿正在打闪的公孙礼,唐朝忽然做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举动,他抓住了他的身子,将他提了起来,像一捆干柴,轻飘飘的,就那么轻易的将他提了起来。

    正在所有人都大惊的时候,唐朝忽然哈哈一笑:“公孙大人,我看你刚才差点要掉下山崖了,赶紧拉住了你,你没事?”

    这小子早已经吓得要死,本不想出丑,但尿液硬是不听话,汩汩的就那么流了出来。

    没办法,他先前可是眼睁睁的看到唐朝像一个神一样将雨求下来,龙王和他交情非浅那是肯定的,而且,使他骇然的是,他刚才明明和唐朝隔着十来步的距离,唐朝就这么到就到,完全没有任何征兆的就将他的衣服抓住,像个木偶一样的举了起来!

    他是神!

    这个观念早已经在公孙礼的脑海中形成,现在更是相信,自己侮辱了神,所以神要惩罚自己。

    在神的面前,任何人都是低能儿,所以他尿了出来,以堂堂的山东府尹的身份尿了出来。

    唐朝的这些话,他压根儿就没听到,因为尿液关系中枢神经,更关系耳力的强弱,他的尿一旦不受控制,肾功能受到牵制自然听不到唐朝的话了。

    但这些话,唐朝本也不是给他听的,众人一听,方明白唐朝刚才老鹰捉小鸡一样的抓住公孙礼,并不是要立即伤他,而只是为了帮他,倒是虚惊了一场。

    一个小道士叫道:“大人,您怎么啦,您的裤子?”

    这个时候,公孙礼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尿裤子了,脸色难看得像是猪肝。

    唐朝则是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再次的道:“公孙大人,你没事?”

    这一次,公孙礼听了个清楚,连连道:“没事没事!”

    一起和唐朝做法事的道童见他这样回答,都偷偷笑了起来,公孙礼羞愧难当,忽然普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唐朝大人,下官肚子有点痛,想下去休息一下!”

    这家伙做到山东府尹,也并非是个不学无术之徒,先前之所以整唐朝,一方面是因为韦坚的吩咐,另外一方面也是嫉妒唐朝的权势,,你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听竟然靠着玉真长公主和杨玉环的关系,爬上了门下省的第二把交椅,想想就觉得有气,再加上听了唐朝的吩咐,不在曲阜龙王庙好好的设坛求雨,却让自己买什么醋,弄什么麻袋,所以向朝廷打小报告的时候,他心中没有一丝的愧疚,只觉得唐朝这样祸国殃民的钦差,自该好好的“修理”一下,他再也想不到,唐朝竟用这样拙劣的方式,真的求到了雨。

    别的他都不信,但唐朝在神坛上翩翩踏步的样子,却是深印在他的心里,这小子原来并不是个不学无术之徒,而是个高人,虽然比不上传中的诸葛亮,但似乎也相差不远了,都有呼风唤雨之能。

    但一旦镇定下来,立即想到自己这样大为不雅,于是装着自己肚子痛,使眼色让自己身后的手下将他抬下去了。

    唐朝哪里这样轻易的就放过了他,一伸手,拦住了上来的这两个手下,笑道:“正好,本钦差也要到山脚下去,做法这么久,我肚子也饿了,顺便将公孙大人带下山去!”

    完这话,也不管公孙礼同不同意,手妖异的伸出,抓在他的腰带上,轻飘飘的如若无物,飘飘的向山下走去。

    专信和舍瓦自然跟在他的身后,知道唐朝是个十分懂礼貌的君子,如果这公孙礼没有做什么大恶事,唐朝绝不会这样对待他,也不多问。

    悟清真人赶紧带着十八个徒弟跟了下来,心中却也佩服唐朝的轻功,先前他做法的时候消耗的大量的体力,想不到他竟在短时间之内恢复到这样的地步,提着一个人,下山的时候,居然像是一片飞行的叶子!

    他可不知道,唐朝已经从他传授的八卦踏罡步法之中,了解到轻功的一些深层次的奥秘,现在现学现用,忍不住施展起轻功来

    就连舍瓦,心中也是吃惊,唐朝武功明明在自己之下,想不到轻功竟能和自己不相伯仲,就这下山的三四十里路,他数度迫近唐朝,但却都被他以更加诡异的步法抢在了前面。

    他当然知道,要是自己全力奔行,肯定可以过他,但唐朝现在身上抓着一个人,就算胜了,也没意思,收住脚步,心中十分的纳闷。

    请有鲜花的支持一下,谢谢!

    西原山下,唐朝专用的钦差大帐子里,唐朝居中而坐,左边公孙礼、曲阜县令,右边舍瓦、悟清,下面一字儿分列专氏四虎,专信侍立,因他名义上是唐朝的跟班,自家人的时候倒没有什么,但有外人的时候,就必须要显示出朝廷的威严。

    黑面兽鼎里香烟缭绕,出檀香的气息,这是皇上用的排场,但唐朝使用的时候,显得十分的心安理得,他可以断定,公孙礼要是个识时务的人的话,他就是穿皇袍,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到现在,公孙礼裤子里的尿液已经被他的体温渐渐的烘干,而且,他现在也已经冷静下来,他觉得,唐朝做的事情虽然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但他这个人,话的时候,绝对是人的话,他下山后进帐子的第一句话就是:“公孙大人,你就好好的给我呆着,今天本钦差设宴请客!”

    公孙礼不敢反驳,他知道,抗议是无用的。

    同时他的心中很惴惴,不管自己是处于什么目的,总之是自己陷害了唐朝。

    但这小子不是神,他为什么又敏感的知道是我害他的?照他刚才的举动看来,他十九已经知道我向韦相报告的事情。

    “各位,今日求雨大功告成,我请大家喝酒,可以称之为庆功宴,也可称之为巫门宴?”

    唐朝正到这里,忽听公孙礼道:“唐大人,何谓巫门宴?”

    这个时候,他已经把厉害关系想清楚,心想大不了一死,反将心**放开阔了,毕竟,唐朝要置他于死地,他是没有办法的。

    “呵呵,其实这很简单,本钦差这次能够求到雨,靠的是道家巫术祈祷之力,所以称之为巫门宴并不过分,来,为了这次大功,干了这杯!”

    唐朝完,当先举杯干了,心中只觉得无比的舒畅,毕竟,一个人轻飘飘的重获自由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

    大家自然也举杯,唐朝现在是唐朝的宰相,这位官威,的确是非同寻常的。

    就连舍瓦那样的人见了唐朝不愠不火的表情也心生一种尊重之感觉,更别曲阜县令这样的小官了。

    “吃菜,吃菜!”唐朝举箸夹起一块红烧蹄膀。

    席上之菜,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毕竟,山东大旱,唐朝这个钦差大人也不能太过铺张。

    酒过三巡,唐朝忽然哈哈一笑:“县令大人,悟清真人,本钦差有些私事要和公孙大人详谈,要是你们公务繁忙的话,可以出去处理一下了!”

    这等于是下了逐客令,曲阜县令和悟清都是久混官场的人,如何听不出唐朝话中之意,连连告罪离开。

    等两人离开,唐朝高喝一声:“把帐门关上!”

    一声令下,专信将大门关上。

    公孙礼一下子明白了,唐朝要对付的就是自己,避席而起,抢前两步,忽然跪在唐朝的面前,抓住了他的脚,磕头咚咚有声:“大英雄饶命!”

    唐朝就假装不懂的道:“公孙大人哪里话,你哪里冒险了我呢?”

    “大人,小人该死,我,我暗中出卖了你!”

    公孙礼知道,再不讲实话,今天恐怕就会立即死在这里了。

    唐朝等的就是这句话:“哦,那你看,你怎样出卖我的,放心,本钦差只追究恶,只要你老实交代,我不会杀你的!”

    唐朝很满意,这公孙礼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对付,毕竟,他不像比干那样的忠臣一样,死都不动摇心中的信念,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唐大人,我,在帮您征调醋和麻袋的时候,暗中将这些消息向朝廷的一位大官透露了,我,我也想不到皇上会亲自到山东来!”

    “大官,那他是谁呢?”

    “他,他对我有恩,唐大人,请恕我不能直,你,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的。”

    唐朝冷笑起来:“这是你的真心话?”

    “是的,大人,他,他将我从一个小小的曲阜文案提升到山东府尹这样显赫的高位,我,我死也不会背叛他!”

    唐朝就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伸出十根手指搭在他的肩上,暗劲如针迸。

    公孙礼立即杀猪也似的叫了起来,但专信早有准备,用袖子盖住了他的嘴,声音便不出去。

    专信再一摧动暗劲,公孙礼立即就痛得在滚,忽然声嘶力竭的叫道“我投降了!”

    声音虽然被袖子盖住不出去,但他举手投降的姿势唐朝自然看在眼里,挥手喝令专信住手。

    专信用的是暗劲,而公孙礼又不会武功,虽然没有尽全力,但就算这样,以后公孙礼这根膀子也算是废了,在家伙差点没将自己这些人都干掉,自不会轻饶他,要不是唐朝事先吩咐他不要伤他**命,早将他打成内伤,就好象章仇兼琼害高金刚一样。

    专信的袖子一挥开,只听公孙礼用了嘶哑的声音道:“我,我!”

    唐朝就冷冷的看着他:“是谁要你透露这些消息的?”

    “是,是韦坚惟臣相!”

    果然是他,这虽然早在唐朝的意料之中,但现在听他亲口承认,心中也是愤怒,,韦坚,老子一直以为你是个好人,想不到你竟然在背后这样下黑手。

    ,他的手段一点也不比李林甫差,想想开头皇上的样儿,一旦求不到雨,今日是只有掉脑袋的了。

    ,你就这么恶毒,妈**,其实这公诉礼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你报告也好,不报告也好,你还做你的山东府尹。

    切,该死!

    但唐朝的心中忽然闪过孙思邈的话,为天下苍生着想,这小子虽然可恶,但还罪不至死,并且刚才自己也过了,只要如实交代,就饶他一命,当下问道:“皇上要来,这件事情你实现知道吗?”

    “回大人,臣真的不知,臣按照韦相的意思,照样给您准备麻袋和醋这些东西,实在是不知道皇上会来,皇上到的时候,臣和专将军也刚刚将大人所要的东西运到,这事专将军可以作证。”

    专信就恨恨的道:“在济南的时候,我一直就觉得这小子鬼鬼祟祟,早知道他干这样的坏事,我该及早现的。”

    唐朝摇头:“专大哥,这不是你的错,他暗中上报朝廷,也并非要他亲自动手,要瞒过你的眼睛,十分容易。”

    专信余怒未息:“大人,不如杀了这小子,以绝后患?”

    公孙礼的脸色立即变成土狗颜色。

    但唐朝沉吟了一下:“滚,以后乖乖的听本钦差的话,不然,小心你的脑袋。”

    公孙礼一听,如蒙大赦,抱头鼠窜而去。

    连舍瓦也甚为奇怪:“唐朝,这样的人,你为什么放了他?”

    毕竟,这小子差点将这里一干人都害了,舍瓦修为虽高,但在这个好人和坏人的区分上,还是很严厉的。

    唐朝就道:“义父,是这样的,这人虽然可恨,可他并没有害到我,虽起过害我之心,做我害我之事,但毕竟没有真的害到我,这样的人,天下何其之多,要杀,杀得完吗?”

    “为什么杀不完,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专信咬牙切齿。

    唐朝就道:“我师傅孙思邈教导我,人皆有可恨和可恕之处,况且,真正害我的人,是韦坚,即使山东府尹换成别的人,他也有可能向韦坚暴露我的事情,这样的趋炎附势之徒,惩罚一下就行了。”

    这样一解,专信方释然了:“也罢,我废了他一条膀子,也够他受活罪的了。”

    唐朝就道:“义父,各位大哥,我不久之后当**朝廷,韦坚已成大敌,大家都加意提防!”

    “好!”众人一齐答应,毕竟,这帮人马,都是南诏的原班人马,即使唐朝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宰相虚衔管唬不住他们,但唐朝现在可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自有一种天然的威严。

    其实,就连专信,现在对唐朝的感觉,也不像以前刚到唐朝的时候了,以前,他完全是将唐朝看成兄弟,可现在,兄弟的感情之外,他还感觉到了这个少年人不同寻常的地方,就是越来越有威严,越来越像是一个大人物!

    他不自觉的都会产生一种尊重。

    求雨如此艰难而且掉脑袋的事情,居然让这个少年人用些希奇古怪的办法降落下来了。

    唐朝在专信的心中,就算没有到神的地步,但差不多了。

    他不可思议了,那些像是冰一样的东西**进云层里,居然真的下起了瓢泼大雨。

    而且,山东可是连续三年没有下过一滴雨了啊。

    这件事情除了用奇迹解释还是奇迹,专信如此想,山东的老百姓更是如此想,不过,李隆基将唐朝的光辉剥夺了!

    就因为李隆基这样的到山东一转,他变成了大圣皇,普天之下,同受其惠,率土之滨,并受其荫。

    但唐朝也不在意,管它的,只要皇上让我的脑袋好好的在这项上,我就没什么可的,再了,我现在的地位,已经相当于宰相,朝廷的任何重大事情,都必须要我参加并表意见。

    虽然,我现在在朝廷里还没有主导权,但至少拥有了绝对的话语权,哼,韦坚这老小子我是要收拾的,现在的形势,不定以倒下李相那一边甚为有利。要是我现在和李相和韦坚同时开战的话,双线作战大大不利。并且,我现在在朝廷中还没有忠实的班底,不像李林甫那样势力盘根错节,也不如韦坚多年的经营,我现在好象是皇上扶植起来的一株根基浅薄的大树,要是不注意处理与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恐怕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被人置身在洪炉上烘烤。

    嘿嘿,奇怪,像张家正、裴耀卿这样的尚书,在皇上的面前,不过也是牵制李相和韦相的砝码,并没有什么特别重的分量,连他们也不敢出来张扬,我唐朝以后还是少出来管点事的好,免得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在背后捅刀子,以前屡屡出来在皇上面前话,就是种祸的因子。

    这样的时候,他忽然很怀念张家正这小子起来,现在靠着这家伙的关系,自己在李相面前俨然变成了好人,上次送自己夜明珠,虽然是他害我,但想不到的是,他竟因此吃下了我的药丸,**命**在我手,现在十分听我的话,倒也是一个扩张势力的好办法。

    这是唐朝心中的灵光一闪,立即制订了拉拢人的对象。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四章 制韦坚
    话唐朝在山东,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干冰降雨的方法,连续求到了几场甘霖,将山东大旱情缓解了。

    这一消息传回朝廷,李隆基龙颜大悦,将他召回朝廷,并且将升他官职的事情提前公布天下,长安城中,唐巢的名声,如日中天,就连街巷的妇孺都知道京师出了这样一个天才的人物,以二十岁的年纪,做到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权力!

    这段时间,唐朝来到各地求雨,各地官吏知道唐朝的能耐,并且在钦差大臣光环的辐**下,送礼自是多多,唐朝想到这些都是不义之财,自然是来者不拒,而且是多多益善,对于送得少的,威逼利**,总之是将银子骗到了手,成了一个大大的**。不过,对那些实在是为官清正,拿不出银两来的县令,唐朝则一文不收,再加上公孙礼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再送上纹银十万两,等唐朝回朝的时候,手上已经有四十万两红花花的银票。

    刚一回到朝廷,谁想得到朝廷的官员更是把唐朝看成了未来的皇太子,送礼之人络绎不绝,数额也是巨大。

    这一来,唐朝倒有些倦了,虽每天数着红花花的银票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但想到这些人送礼的目的,唐朝心中就充满了不安。

    也许,那些**臣那些**就是被这些送礼的人给害的,也许他本想当个清官,但没办法,谁叫他收了别人的银子?

    不过,现在正是唐朝扩张自己势力的时候,要是不收别人的银子,不免令这些人转投李相或者韦相的门下,白白的削弱了自己,所以收,收得他自己都有点害怕了,连上在山东受贿所得,加上京城各处官吏送的礼物,折合成银子,已经是一百七十七万两,还不加上以前皇帝的赏赐!

    这个时候,唐朝明白了什么叫做红得紫,也明白了古代最期待的鲤鱼跃龙门的心态,原来,一旦成龙,好处简直是不完的。

    就拿现在这些给他送礼的人来,他们之所以这样的看重唐朝,给他送重礼,就是知道他有真才实料,年纪又这么轻,将来很可能是韦坚和李林甫的接班人,韦坚和李林甫都老了,以后前途最大的自是唐朝了,像裴耀卿、张家正这些人,年龄和李相差不多,不过是陪太子读书的人,很多人送礼的时候,就像是在选择未来的女婿和儿媳妇,那眼光是非常厉害的,所以唐朝就这样意外的一场求雨,收获了人生中一个鼎盛的时期。

    他现在真正成了一方势力,并且,唐朝府邸中的府兵也是相当的精锐,原因很简单,以舍瓦和专氏五虎组成的阵容,不在南诏,就是在唐朝,也是拥有相当强力量的一支**。

    这当然还不能和当年李世民的秦王府兵媲美,但那正是唐朝的目标!

    他现在甚至有点心安理得,山东大旱,我降了那么多的雨,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受这些**的银子,那也是正常的。唐朝的山东,比唐朝穿越前的山东省大了很多,对老百姓而言,的确是做了很大的好事。

    而且,从此以后,唐朝可以请动龙王的传也流传了出去,李林甫韦坚等反对派听了这消息,并不生气,反而心中得意,哼,这小子机缘巧合,福大命大,刚好在那个时候求到了雨,难道真有那么神,龙王都给请动了,看下次大旱的时候你到哪里去求龙王?

    哼,龙王岂是那么好请的,岂能每次都灵,现在让你风光,到时候看你唐朝怎么办?

    唐朝在长安城的中心,安西路正中,紧接韦坚的府邸,买下了一处十余亩的豪宅,门前设两尊巨大的石狮,接近两丈赤青铜黄大门,此外园林别墅,亭台楼阁,那也是多多益善。

    这地方并不是新修的,乃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的私宅,用以和一些当时的出名男人幽会的地方,她丈夫自然不敢管她,而今物是人非,早已经几易其主,现在则是唐朝买得。

    唐朝踏进安西路豪宅的时候,想到这地方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太平公主的**之地,心中充满了一种异样的感情,这女子要是不死,恐怕和玉真长公主的年龄差不多,听和她母亲武则天一样,也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而且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香气。

    躺在床上,妈**,听这床就是太平公主当年的卧榻,怎么仿佛还有依稀的香气?

    正在唐朝想入非非的时候,专信走了进来,道:“贤弟,现在正是凌晨子时,该出了!”

    唐朝这才一惊,向窗外看去,只见天空墨黑的一片,正是月黑风高杀人夜,这样的日子,唐朝已经等了很久。

    就在今天晚上,他们要进行一场大的行动,他要斩了韦坚!

    这是世间铁一样的法则,别人要置你于死地,那你也以同样手法对待他!

    以牙还牙,以血换血!

    这也是江湖中铁一样的定律!

    唐朝现在还是朝廷中的大官,但对付韦坚这样的人,不能明着来,至少,以这老狐狸的谨慎,要想在李隆基面前进谗言将他扳倒,谈何容易?所以既然学了武功,就是一个江湖中人,还是以江湖中的规矩来解决的好。

    舍瓦跟在唐朝的身后,专氏五虎当先而行。

    几人的轻功,都是极好,在黑夜中飞奔,只出沙沙的微声,只因为每个人的脚掌,因为练功的原因,变得无比的柔软和宽大,用拳法上的话来,则是练成了脚板的听劲,无论落脚在何处,都可以准确的把握力道,从而使脚板如狐狸老猫,落地无声。

    就在将要到达韦坚府邸的刹那间,专氏五虎现,两个人影如飞一样的冲过了两人头顶,如两只鹫鸟,飞扑了进去。

    但他们立即觉,这两人并不是别人,而是唐朝和舍瓦。

    一路之上,两人都收敛轻功,并没有全力冲刺,但两人似乎一直都在较劲,终于,在这将到韦府的一刹那,两人都起了好胜之心,全力冲出,欲把对方拉开。

    就这样,两人越过专氏五虎,冲进了韦坚府,落地无声。

    一看两人落脚的位置,竟是刚好在一条水平线上,刹那间,两人明白,轻功都在伯仲之间。

    这样的情景,使舍瓦甚为震惊,而使唐朝甚为欣喜。他从求雨踏罡的时候领悟到的轻功与《括苍山武经》上的轻功一加结合,却现,轻功居然不仅仅是锻炼腰腿的力量,也不仅仅你的内力修为,而是看你的体质,看你对前进这种“意”的把握。

    这听起来很玄妙,其实要明白轻功的最高真ap.官方招牌猛男四菜一躺上传

    谛,必须靠悟,悟到这种轻功的“意”,从形似而把握到神似,这只一种质的转变。向悟清学踏罡的时候,唐朝领悟到,行走的时候,必须要有舞蹈的节奏,人才能够舒缓有致的前行,他本以为,这样会很慢,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他这样的靠着自己的舞蹈行走,也就是在行走的时候,以心驾御,以巧出脚,踢腿,纵跃,完全按照自己的节奏。

    开始的时候,的确不快,但不知道为什么,等渐渐的达到物我两忘,神行机圆时,他竟然快得不可思议,像他那天在西原龙王庙里,越踏越急,但他的身体居然能支撑得住。

    就是因为他忽然之间把握住了那种如舞蹈般旋转的“意”,这种“意”一旦得到,踏步出脚的时候,中于经之会,合于《桑林》之舞,可以达到忘记自己的境界,按照通俗的话来,就是“天人合一”,人和自然界部分彼此。

    所以,唐朝现在的内力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境界,但他施展轻功的时候却能够做到心如止水,和舍瓦这样的高手在短距离内保持平手,的确是精妙的心得。

    两人落地无声,专氏五虎随即越墙而入,交换眼色之后,舍瓦当先,向韦坚居住的书房扑去。

    此时正是夜深人静时分,使他们大为放心的是,几人的轻功都有相当造诣,居然连狗都没有惊醒,更别家人仆妇了。

    韦坚的书房设在府邸西北角,要到达的话,必须经过一段花园小径,而唯一的小径上,则是一个巨大的荷塘,须从荷塘上面的垫脚石上纵跃而过。

    几人小心而行,毕竟,韦坚这样的大官,府中精锐定然不可小视,就算不能将舍瓦等人留住,但事情不能成功,却也是唐朝所不愿意看到的。

    荷塘之上,距离6地还有九尺之地,居然空空如也,除了一块突出的垫脚石外,并无一物,但这却难不倒舍瓦这样的轻功高手,脚下运起功力,腾身而起,轻飘飘的跃出一丈五六,到达6地。

    就在这一瞬间,哗啦的一声怪响,尖锐的传遍了整个荷塘,响彻韦坚府上空。

    唐朝收不住脚,和专氏五虎一起,接连的跃到岸边,出如前六声怪异的尖响。

    但没有办法,人在高的纵跃之中,想立即收住脚,那是没有变法的事情,七个人一听这响声,就知道,秘密行动的希望落空了。

    唐朝心中怒骂:,韦坚这厮恁地狡猾,竟然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安下了这样阴险的布置,他现在当然知道了,韦坚睡觉的时候,肯定是另外有条秘道可以直达书房,而这条从荷塘上去的小径,一旦踏上最后一级垫脚石的时候,就会出这样的怪声,并且,九尺的距离,一般人是无法过去的,而除了轻功极端好的人,自然不能跃过。

    这样恐怖的尖叫声,自是在下面安装了声的装置,再精明的人在无征兆的情况下都是不能觉,这样的声音,一声也是足够了,更别这样连响七声。

    专信一听,焦急的道:“怎么办?”

    唐朝就镇定的道:“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前进,我们要抢在他的手下赶来之前将韦坚控制起来,戴上面罩!”

    以唐朝原来的计划,对付这样一个老弱匹夫,本不必如此费事,但还是考虑到万一有紧急情况,每个人身上备有面罩一,以免暴露身份。

    这样的手段,以前李林甫在唐朝的身上用过,现在唐朝又效法,这的确也是十分有效的方法。

    一行七人的脚步都非常的轻盈,但韦坚府中却是闹翻了天,负责看家护院的武师都起来了,大呼小叫的声音十分杂沓,灯火也立即明亮了起来。

    舍瓦甚为奇怪,这样的情况,秘密控制韦坚的愿望已经落空,唐朝却不下令退走,反而还继续深入,但他是统帅,他的话就是命令,六人只得遵守。

    七人很快的到达了书房,从东西南北四个方面包围了这幢精巧的房子。

    书房里的灯光亮了起来,韦坚身穿单衣,对身边的一个青年怒道:“苟三,你出去看看,到底生了什么事?”

    “是,大人,你,你一个人在这里,太危险了!”苟三担心的道。

    “你不用管我,你立即组织全府家人,务必要生擒刺客,我这里你不用管,快去!”韦坚有些怒的样子。

    苟三是韦坚的贴身家人,武功不错,又极听话,极得大人和夫人的爱护,见韦坚怒,再也顾不得别的,当下奔出去了。

    只见韦坚冷笑一声:“唐朝,会是你吗?我猜肯定是你索命来了,可本相这条**命,岂是你想拿就拿得走的吗?”

    完这话,他忽然吹熄了蜡烛,钻进了帐子,似乎睡觉去了。

    这样的时候,他会安得下心睡觉?荷塘中那样悠长的七声尖叫,他会听不到?

    唐朝随即来到书房门外,一脚踹开了房门,打火点燃了火折子,自己手上的力量足够应付任何变故,也不去惧他,果然没有遇到抵抗,屋中景物一收眼底,屋中除了文房四宝之外,就只有一张宽大的床。

    韦坚貌似清正,的确也做得可以,他平时就在这书房里,睡觉的时候也在这里,以他这样的年龄,早不亲近女色,毕竟,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要紧,有些地方不听使唤,免得那些妻妾见了在背后笑他,偶一为之,也只敢和妻郑氏玩玩。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床,因为只有这才是特别的地方。

    专信呼啦的一声拉开了帘子,床上空空如也,哪里有韦坚的影子。

    所有人的脸上都变了颜色,难道,得到的情报有误?

    唐朝一个箭步抢前,**了**被窝,脸上忽然出冷笑,一脚将床踹开,一个地道的入口就出现在大家面前,唐朝立即喝道:“舍瓦义父守住地道入口,我带他们五人亲自抓敌!”手持蜡烛,当先钻了进去,专氏五虎紧紧跟随。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耳力极佳,刚一进入秘道,立即听到了呼呼的喘息声以及仓促的脚步声。

    只因地道之中声音容易传递,很远的地方出声音也能被听到,仿佛一根导管。

    地道宽大而舒服,显然,韦坚修这玩意的时候着实花了不少心血,唐朝随即加快了步子,他不知道这地道中有多长,自己追不追得上韦坚。

    韦坚平时就用的这条地道出入,除了他的贴身保卫苟三之外,别的没有人知道,对这条地道,自是熟悉之极,想到前来刺杀自己之人踏上了自己布置的暗哨,交代了苟三几句之后,立即避进了这条地道中,度也是极快。

    但他再也想不到,自己的度还是快不过唐朝。

    正在他打开地道的盖子,想钻进了她妻郑氏被卧里的时候,唐朝紧随着他的脚步,跳了出去,呵呵一声冷笑:“站住!”

    被子里一个女人赤身出了一声尖叫,正是韦坚的二夫人梁氏,三十七八年纪,妖娆异常,她本满心欢喜,这老头子终于熬不住了,来找自己了,哪里想到这老头子的身后却出现了一个蒙面黑衣人的身影。

    但唐朝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度按住了这个女人的嘴,同时伸指在她的“颊车**”上一弹,她的声带立即不出任何声音,惊骇的看着唐朝,同时,她看到了唐朝的身后,6续的出现了五个蒙面人。

    韦坚一直希望凭着自己对地道的熟悉抢先一步逃走,但使他失望的是,他并不能如愿,身后的这些人脚步太快了,他这个没有学过武功的人,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形势已经很明显,要是自己出一声尖叫,他有可能立即死在这黑衣人的手下。

    唐朝见一切都如自己所愿,忽然拉下了脸上的蒙面罩,笑道:“韦大人,久违了?”

    韦坚虽然冷静,但看到追上自己的人居然是唐朝本人的时候,脸上也不禁露出惊诧的神色,苦笑道:“唐大人,我早知你会来,可是想不到你会亲自来?”

    唐朝就冷笑一声:“废话少,先吃下这个!”

    这个时候,唐朝的掌心就滴溜溜的出现了一颗火红的药丸,正是迷心控制人的“红丸”,一旦服下,除了施法者给你解药之外,毫无办法,不然,一年之后毒而死。

    韦坚知道,这东西一定是厉害得紧,服用不得,想拖延点时间,正想点废话。

    但唐朝哪里给他这个机会,一手按住他的迎香**,他的嘴巴自动的张开,弹,那颗药丸就骨碌碌的进了他的肚子,随即点了他的中廷**,使他全身不能动弹,要想呕吐出来,也是不能。

    这个时候,唐朝的心情大好,他知道,与其杀了这老家伙,倒不如控制他来得便宜,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作怪?

    舍瓦的心中,忽然升起强烈的战意,他感觉到,一个大敌正靠近他。

    一声尖啸,一个白色的身影迅的靠进了书房。

    书房中亮着灯,明晃晃的,将舍瓦的身形投**在墙壁上,好长好长。

    这个时候,舍瓦看到了一个白衣人施施然的走了进来,他的脚步轻盈得可怕,背负长剑,这使他整个的人,都带给人一种洁净得出尘的感觉。

    这人五十上下年纪,比舍瓦还大着几岁,但看上去和舍瓦的年纪差不多,这是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人体的代谢功能十分强大才会出现的表征。

    舍瓦忽然拉下了自己的面罩,笑了:“你我已非止一次见面,我今天来在这里,你当知道我的意思了?”

    这白衣人也笑道:“舍瓦果然是南诏的大英雄,大豪杰,做事不喜欢拐弯抹角,好好,我也直爽点,我姓李,名南靖,丐帮的前任帮主就是我!”

    “你,果然是你!”舍瓦眼中显出佩服的神色,却奇怪的问道:“我久闻你是丐帮帮主,怎么现在变成了前任帮主?”

    李南靖就叹息的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江湖中英才辈出,也是该我这样的人让贤的时候了。”

    “哦,”舍瓦甚觉不解,见他的意思,似乎不愿立即和自己动手,但全身都在戒备中,不再话,他知道,这里是韦坚的府邸,可不能多耽,他曾经在西去山东的路上和这人的长枪交过手,现在一对一的交手,也没有制胜的把握,要是韦府中再出现几个像专信那样的高手来对付自己,处境可是十分的不利。

    两人的神色都凝重起来,他们知道,这一战的后果,这一战,再不是在去山东路上的那一战,而是事关自己声名,而且高手相争,出现死伤,也在情理之中,全神对待!

    谁知道,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和韦坚却大模大样的从里钻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道:“两位不必比武了?”

    韦坚也赶紧道:“李大侠,不比了,大家都是自己人,呵呵,自己人。”

    这些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显然,他是被迫这样的的。

    两人终于从一触即的情况下收起全身劲力。

    这个时候,唐朝就道:“韦大人,夤夜来访,实在是冒昧了,告辞!”

    韦坚就道:“唐大人,您老慢走,我,我改日再来谢罪,以前是多有得罪啦?”

    唐朝听他话这样谦卑,甚为满意:“好好,韦相爷客气了,告辞!”

    带着舍瓦等人,很快的离开了,从荷塘离去,这一次,七人都是一跃丈余,再没有将荷塘的那个尖叫装置触**,竟是高调而来,低调而去。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唐朝铩羽而归!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五章 连升五级 上
    唐朝带领众人回到府邸的时候,向舍瓦说出当时的情形。

    原来,唐朝一旦控制住韦坚,并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而是直接将红丸给之灌下。

    等到韦坚明白这红丸的厉害的时候,他早已经吐不出来了,这样一个堂堂的宰相,就被唐朝控制了。

    韦坚是一个识时务的人,想到唐朝既然不杀自己,也算是手下留情了,自然是一切吩咐都照办,所以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生,通知全府家人,说是有小偷夤夜光顾韦府,一切已经没事了。

    唐朝等人回府之后,相聚在密室之中,神色轻松。

    专信先赞道:“唐贤弟,这次如此顺利,多亏了你!”

    舍瓦等人也纷纷赞美,专仁道:“唐贤弟,我们在荷塘边的时候,已经无意之中触动警报装置,你,你为什么还继续前进?”

    唐朝就微微一笑:“兵贵神!我们当时距离韦坚所住的地方已经咫尺之遥,倘若半途而废,甚为可惜,因此我才继续深入,不过,现在想想,我们其实也是相当危险!”

    专信道:“为什么,我们有什么危险?”

    唐朝就道:“你想想,要是知道韦坚府上有上李南靖那样的高手,我是绝不敢冒险的,毕竟,这是韦坚的老巢,他对环境比我们熟悉百倍,而且调集家将容易,再说了,我们进入地道追赶韦坚的时候,要是遇到像李南靖那样的高手躲在暗中偷袭,我们伤亡甚至全军覆没的可能性都非常的大,这的确是危险之极的事。”

    舍瓦的眼中现出赞赏的神色:“有个问题,我一直无法想通,你为什么可以判断,韦坚就在他身下的地道之中?”

    唐朝道:“此事甚为容易,你想想,既然探子回报,韦坚每晚上都睡在荷塘边上的书房里,这个情报准确无误,那么,我们如此迅捷的来到书房,却看不到一个人的影子,自然可以断定,他要么没在这里睡觉,要么刚刚离去,而我当时立即摸了一下被卧,觉被窝里还有温热,这足以断定,刚才还有人睡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韦坚刚才就睡在这张床上,只是听到荷塘的警报声,这才立即逃走的。”

    专信就道:“这时候你就想到有地道了?”

    “是啊,书房的面积并不大,周围也并没有相连的房屋,既然没见他向外面逃走,那他一定自地道中逃走,所以我立即掀开他的床来查看,果然,他的床下是地道,因此我舍命追赶!”

    舍瓦就叹服的说道:“我以前叛乱的时候,知道是输在你手里的,就是因为你的判断十分的准确,没有出过一次差错,想不到你在唐朝过着这样舒适的日子,脑袋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灵活!”

    他说的是实话,要不是唐朝,也许南诏现在的国王是狼正轩或者舍瓦,而不是李格桑。

    唐朝就连连摇手,谦虚的说道:“我所以敢立即追他,就是欺韦坚不会武功,年纪又老迈了,料得他虽然熟悉地势,但逃走并不快,要是知道他手下还有李南靖那样的高手,我是绝不敢继续追赶的。”

    舍瓦就缓缓的点头:“你说的没错,李南靖的确是一个绝是一个江湖万事通。

    杨国忠脸上露出一丝世故的微笑,看了看艳光四射的虢国夫人貌似怨恨的眼光,笑道:“大哥我,我也不是常常在这里,今天是来谢谢夫人提拔之恩的,你想打听什么,为兄的确对江湖上的事情知道得不少。”

    唐朝不及去问什么事情向虢国夫人谢恩,只道:“是这样的,我最近在道上遇到一个武功非常厉害的人物,名叫李南靖,叫手之下觉得十分的难以对付,想从大哥这里听听这人的底细?”

    杨国忠一听,脸上现出十分诧异的神色:“你,贤弟,你,你居然和他交手,居然还能活着说话?”

    这句话看似有些突兀,但知道李南靖本事的人,无不对唐朝翘起了大拇指,杨国忠自然是知道李南靖底细的,也不等唐朝说话就说道:“李南靖这个人,在南中国的武林中,几乎是无人不知,听说此人自出道以来,大小上百战,未尝一败,成了当时最负生命的大侠,的确是扶危助弱,为江湖中做了不少的好事,我当时在四川厮混,也曾经有幸遇见过此人,经他指点了几手武功,你看现在为兄的武功,比马正章那样的人自然大大不如,但和一般的江湖高手还是可以一拼的,就是得了他的指点的缘故!”

    唐朝暗暗点头,怪不得,怪不得杨国忠以一个纨绔子弟,武功竟然极好,原来是这样的。

    只听杨国忠继续说道:“听说他之所以当上丐帮的帮主,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起了侠义心肠,想将一个污七八糟但是又潜力巨大的帮会整顿一下,这才投身丐帮的。”

    唐朝甚为奇怪:“丐帮不是一直有侠义之名吗?”

    杨国忠就笑道:“这些乞丐组成的团伙,虽然时不时的有劫富济贫的行径,但大多数都是自私自利之徒,仗着有几手武功,到处横行不法,贩卖私盐,有的更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杀人越货,无法无天,更和岭南的苗族侗族这些金银矿主勾结,霸占白银,垄断沿海贸易,声势搞得甚为盛大,朝廷几次动用武力都无济于事,朝廷大军到的时候,这些人都销声匿迹,但大军一旦撤走,这些人又死灰复燃,屡禁不止,现在朝廷在岭南这一块上军费开支过大,听虢国夫人说,皇上很想将在岭南的朝廷军队都撤回来,让岭南那些少数民族自己争夺黄金白银,不管了!·这李南靖是宰相韦坚的人,大约觉得已经控制住了丐帮,所以到京城来展!”

    虢国夫人就咯咯娇笑的插嘴道:“杨大哥,我可没说这是皇上说的,我是听杨玉环妹妹说的,她说皇上为这事情非常的伤脑筋,可又想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说要撤军也只是一时说的气话。”

    唐朝一听杨玉环,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热烘烘的感觉:“杨,贵妃她现在还好?”

    虢国夫人就抿嘴一笑,向唐朝抛了一个媚眼:“怎么,唐大人,你也关心我妹妹,我可要吃醋了?”

    杨国忠脸色一沉,虢国其实在他的心中,是他的禁脔,但这样当着自己的面和唐朝**,本来这也是虢国夫人的本性,但他的脸上终于有些挂不住:“唐三弟,这样,为兄现在酒瘾大,不如我们到外面去痛饮一番,顺便说说江湖上的事情?”

    杨国忠的脸色,虢国夫人立即看出来了,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话,似乎是有些放荡了,讪讪的说道:“那好的,你们男人好聊,去!”

    竟不挽留,艳丽的脸色里有一丝恐惧。

    唐朝甚觉奇怪,虢国夫人权势很大,为什么竟怕杨国忠这样一个小小的赌棍?

    但也想不了那么多,笑着一拱手:“唐朝告辞,改日再来拜访夫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五章 连升五级 下
    杨国忠似乎心事重重,和唐朝来到延边路上的一个瓦子里坐下,一言不,唐朝自也不打扰他。

    在唐朝的感觉中,杨国忠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但他现在一言不,似乎有很重的心事,甚觉奇怪。

    沉默了半晌,唐朝问道:“杨大哥,究竟是什么事情,你好象不开心?”

    杨国忠就叹息一声:“哎呀,三弟,大哥我也没什么心事,其实说穿了很简单,龟儿子的,为兄这一辈子虽然玩得可以,吃喝嫖赌,无所不会,无所不精,但受的气,吃的苦,却也不是你能想象的,我现在正有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扬眉吐气,可是,可是虢国这婆娘,竟然处处要挟我,使我不能得尝所愿。”

    “兄弟我的事慢慢说不迟,还是先说说你的事?”

    唐朝打定主意,既然这小子可能是将来那个杨国忠,倒可以在他身上做做文章,毕竟,要是结交了他,自己以后的官途可能会顺利得多,这是自己这个穿越人无与伦比的优势,洞察事物于未迹之时。

    杨国忠就叹息一声:“是这样的,上次托三弟的福,在杨玉环的面前提了一下我的名字,我这妹妹对我倒是挂在心上,第二天就亲自召见了我,和我一番叙旧之后,她十分的欣赏我,说是要在朝廷里给我弄一个官职,叫我好好的干!”

    “这是大好事啊,你怎么不谢谢三弟我?”唐朝半开玩笑的说。

    杨国忠知道他是有意逗自己开心,见状说道:“自然要谢谢三弟,看来,靠虢国和秦国这些娘们是没用的,还是我三弟本事大,杨玉环当时就说,是你向她推荐我的,打听之下,虢国虽然和我交情非浅,但竟然也没真的向杨玉环通报我来京城的事,反是三弟帮了我的大忙。”

    唐朝就在心中叫声糟糕,我这可是助纣为虐,要是我不推荐他,不提他的名字,杨玉环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见这家伙,帮助历史上这个大坏蛋,我自己不是也变成大坏蛋了?

    但转念一想,人力虽然很大,但毕竟不能胜天,也许这就是一个人的遇合,没有自己的推荐,他说不定照样可以让杨玉环认识自己,换了是自己,知道自己的堂妹就是当今皇上最看重的杨玉环,那是想尽千方百计也会插上一腿的,倒不一定非要自己的推荐才能成事。

    这样想之后,唐朝心下坦然,觉得自己这样做没什么不好,当下客套两句,着实亲热。

    杨国忠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哎,杨玉环本来已经答应升我的官,但现在这么久没有音训,想来是泡汤了,我已经央求了虢国夫人好几次,但这婆娘就是不去给我疏通,三弟你知道的,我这样的外戚,见贵妃娘娘一面已经是难得的福气了,要是再不知进退的去见,恐怕不但人见不着,还要落得皇帝怀疑,我和杨玉环清清白白,自然怕别人在背后说我的闲话,所以拖带今天,三弟你也看到了,我整天都在虢国夫人府中,就是想她帮我,但她不但不帮我,而且据我所知,皇上这么久没有升我的官,也是虢国这婆娘在背后捣鬼,你说我能不郁闷吗?”

    唐朝大奇:“这怎么可能,虢国夫人对你,可是一片真心,这一点,就是我这个外人,也能看得出来。”

    杨国忠就垂头丧气的说道:“是啊,这一点,很多人都看得出来,我也早就知道了,可,可问题就出在这里。”

    “这是为什么?”唐朝更吃惊了。

    “也没什么,你想想,这婆娘看来是真心喜欢了我,要我一辈子做她的小白脸,见不得光,所以在她妹妹面前进谗言,说我不堪作官,将我妹妹以前许给我的官职都推掉了,说是听我的话,去向杨贵妃疏通,其实什么也没做,她以为我不知道,哪里知道我武功不错,早已经暗中将她和秦国和韩国夫人的谈话偷听了几次,什么都知道了,现在只是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心中却郁闷得要死。”

    “哈哈,大哥,这样看起来,虢国夫人对你,真的是好得很啊,她丈夫又不在京师,你这样过一辈子,荣华富贵,绝色美人,什么都有了,也很好啊?”

    这虽然是玩笑话,但的确也有些道理,但杨国忠一听,脸上立即露出嘲弄的神色:“三弟不要开我的玩笑了,你想想,我这样做,其实是见不得光的,现在我和虢国夫人感情好,那自然谁都没话说但女人的心,海底针,要是她哪一天不喜欢我杨国忠了,我还不是个小白,什么也没有,所以,什么东西,靠别人终究是不行的,都不如自己有实力来的爽快,我以前在四川当过县尉,要是按照杨玉环那次给我许诺的,将我升为龙骑尉,在朝廷里面当宿卫,是从四品的官员,可说是连升五级,可是现在还没有一点音训,三弟,你说我一个大男人,就这样窝囊的活着,有什么意思?”

    其实,杨国忠此人,十分的奸猾,他刚才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心,他心中现在想的是,哼,以前老子在四川受了那么多的气,族长竟然将我赶走,在新都呆不下去了,弄得我到处流浪,还有以前不少的赌友,欺负老子没钱,处处奚落我,在京城中任职的杨雷这些人,本来是自己的堂兄弟,却避不见自己,老大的看不起自己,大丈夫生而处世间,有仇岂能不报,要是不能在京城混出个人样,倒不如按照好友鲜于仲通的建议,到章仇兼琼的军中去任职,也好图个出身,将来出人头地。

    但杨国忠现在还不死心,他本能的觉得,杨玉环那次接见自己的时候,非常的喜欢,只要自己以后有机会再见一见她的真面,说不定就会改变虢国夫人在她面前吹的歪风,但杨贵妃现在炙手可热,要再见她一面,谈何容易?

    况且,他现在赌博**,大把的花钱,早将为章仇兼琼送礼的时候暗中藏起来的金银珠宝用了大半,以后还想继续这种笙歌豪赌的生活,那是十分的为难了。

    一个人一旦赌博上瘾,并不会因为家里没钱而撒手,反会千方百计的寻找赌资,以求东山再起,杨国忠无疑对赌这样的一件事情,十分的上瘾,所以才闹得四处流浪的下场。

    唐朝一听,暗暗好笑,这样说来,虢国夫人倒是很欣赏杨国忠,看来这小子在那方面的能力还是不小的,人又长得这么帅,要是自己好好的带携他,说不定可以使这小子在中国的历史上不那么臭名昭著?

    嘿嘿,自己这穿越来,早知道事情的未来,要是我的小蜜蜂翅膀这么扇上几扇,说不定可以改变杨国忠的一生,也可以改变大唐帝国的运行轨迹?

    想到这里,哈哈一笑:“杨大哥,你要在朝廷做官,其实小事一桩,小弟现在一句话,我想就能达到目的,不过,小弟却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杨国忠再也想不到唐朝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察言观色,立即明白了唐朝的意图,慨然说道:“三弟,您就是不说,为兄又何尝不知道,你是要为兄以后听你的话,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是不是这个意思?您放心,三弟只要提拔我,您就是我的的大恩人,绝不会在您面前摆结拜大哥的架子,以后您的话,就是我杨国忠的圣旨!”

    这几话话说得真诚已极,倒并非是虚言。他在长安这么久了,更深刻的领会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话了,权势对于自己来说,那是无比重要的,即使给人当狗,他也觉得,该得到权势,况且,唐朝的意思,不过就是叫自己以后听他的话。对了,唐朝这小子这几天正加封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经隐隐的是宰相,自然要极力的拉拢一批人,以便于形成自己的实力,我是杨玉环的堂兄,要是以后在朝中作官,自可以为他唐朝长脸不少。

    唐朝甚为满意:“很好,大哥,想不到你深通做官之道,小弟也不多说了,只是有一点儿不放心!”

    ***,既然这家伙将来是个权臣,到时候一定不会买自己的帐,不如现在来点直接的,别到时候反被这小子欺压。

    杨国忠见唐朝已经意动,大喜道:“三弟无论做什么事,我无有不遵,说,你有什么要求,一起说了就是,我杨国忠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给您把事情办好!”

    唐朝就微笑的道:“倒不需要大哥如此,我只想要大哥的一副墨宝,写完了,你签个字,就是将来大哥背负了誓言,小弟也认了,反正,小弟就是相信大哥,你看可以吗?”

    “墨宝?”杨国忠非常的奇怪,他实在想不到,唐朝要的竟然是这样好笑的东西。

    唐朝就高声道:“店小二,去拿笔墨纸砚过来,等会儿一算钱还你!”

    店小二早看出杨国忠和唐朝仪表非俗,杨国忠自是长得玉树临风,唐朝虽然算不上帅,但一股大官的气质透露出来,威势十足,顿时使这些店小二不敢小看了,这就是长期在高位的人自然形成的一种官威。

    不一刻,笔墨纸砚齐到,唐朝就笑道:“杨大哥,我来写,你签几个字就行了,好不好?”

    “好,一切听您的!”杨国忠忽然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定,唐朝这小子真的是个厉害的人物。

    唐朝拿起笔来,写得虽不好,但一挥而就,只见纸上写道:“他日如果我杨国忠一旦掌朝廷大权,善待唐朝三弟,即使他有错,但绝不能杀他,以报当日他提拔之恩!”

    写完,笑道:“好了,大哥,你这点条款,你看还满意吗?”当先写上自己的名字。

    杨国忠大喜过望,他本来还以为是十分艰险之事,想不到竟是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要求,当即道:“好,我签字!”拿起笔来,饱蘸浓墨,写上了自己的大名,哈哈一笑:“三弟,大哥答应你了!”

    唐朝就郑而重之将宣纸折叠起来,收进自己的怀里,笑道:“大哥,其实小弟刚才此举,纯属多余,不过,小弟就是想看看,你我兄弟的交情,是不是到了真感情,现在看来,大哥真是喜欢小弟的,小弟知恩图报,这就向皇上举荐你,三两日之间就会有消息,小弟告辞啦!”

    杨国忠付了酒资,随即辞去,满心的欢喜。

    唐朝的心中,其实也是欢喜无限,他已经从杨国忠的口中知道,李南靖这次来京城,肯定是有备而来,绝不是仅仅为韦坚刺杀自己的事情,说不定有什么特别的阴谋,因为,他的势力,既然能和朝廷在岭南对抗,就不可小视。

    第三天,任命杨国忠为龙骑尉的诏书下达,由吏部尚书裴耀卿亲自送到杨国忠的手里,他的官职是连升五级,这当然是唐朝在李隆基面前的举荐之功了,现在唐朝求雨成功,在朝中威信很强,李隆基自然不会驳回唐朝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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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 斟鱼亭 上
    自此之后,杨国忠和唐朝结成了生死交情,在朝中互为奥援,再加上唐朝手上控制了韦坚和张家正这些人,在朝廷中隐隐然已经成了一方势力。李林甫虽然知道唐朝势力的膨胀,但自身现在正处于皇上疑忌的当儿,不敢有大的举动,但心中却是冷笑,唐朝乳臭未干小儿,如今大权在握,必定会为非作歹,到时候我只须收集证据,扳倒唐朝如摧朽木耳。不过,即使是这样,李林甫在八大人会议的时候,仍然控制着多数,他本身是中书令宰相不说,加上尚书左臣相称希烈,还有除了张家正之外的五部尚书都是他的死党,李林甫还是处在独榄朝政的位置上,只是这个时候,唐朝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话语权,比如升杨国忠官职这件事,他其实根本就没有奏请皇上,而是直接在八大人会议上提出来,李林甫觉得没必要在这个时候为这些小事情和唐朝翻脸,自然是同意了。

    想想,杨国忠从一个小小的新都县尉,直接擢升为龙骑尉,连升五级,不过就是唐朝一句话的事,权力这种东西,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是一种可怕的力量,一个平凡的人,一旦拥有了这种权力,也会变得十分可怕,唐朝可是清楚的知道,李林甫这个人,手无缚鸡之力,但却权倾天下,天下人畏惧。

    一个人的武功就算再高,也不过是一人敌,十人敌,百人敌,要说千人敌,已经是有点神化了的人物,万人敌,那更是已经像关羽那样被神化了的人物,根本不能与智者较量,与手握大权的人较量。也许,武功绝高的人,可以刺杀人于千里之外,正像庄子所说的那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你再大的权势,也躲避不了,不过,上位者对自身的保护,肯定是异常周密的,行刺的凶险是很大的,当然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大,唐朝想想穿越前台完的领导人,为了防止大6可能的斩行动,可谓是殚精竭虑,不惜巨资。

    但不管怎样说,处在权力颠峰的人,他可以调动许多的财富,还可以形成许多的保护伞,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想要刺杀之,并不容易得手,像唐朝上次对李适之的行动,之所以成功,还在于唐朝的智力人,不然的话,恐怕反会受制。

    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权力颠峰的人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即使手无缚鸡之力,像美国的总统,但他却可以决定很多人包括很多国家的生死,这无疑是令人生畏的,当今世界,除了一些大国比如俄罗斯之外,就只有“基地”这些组织才能勉强和美国颉颃,但都处于绝对的劣势,而且,所依靠的,也不仅仅是单独的力量,而是一个集团似的整体。

    现在的唐朝,已经意识到,武功对于个人而言,延年益寿,当是主要的功能之一,至于像他现在这样地位的人,似乎已经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他现在考虑得更多的,则是如何构建自己的权力基石,他当然时时记着师傅孙思邈的话,为天下苍生着想,可是,要真的做到他的话,他知道,就必须将李林甫这样的奸臣掀下相位,杀了也行,也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会想到自己学武的好处。

    在这样一帆风顺的时候,他接到寿王李瑁和盛王李琦的邀请。

    去还是不去?

    唐朝在心中思索了七八次,终于决定不去!

    他知道,要是去的话,一定会得罪了太子李瑛!

    当年的李林甫,就是靠着巴结上寿王和盛王的亲母武惠妃而爬上黄门侍郎之位的,不过,现在武惠妃已死,李林甫的态度立即生了大转变,不再支持寿王废去李瑛当上太子了。

    再加上现在高力士也开始支持太子李瑛,唐朝本能的觉得,寿王已经无望当太子了。

    即使他将自己年轻美貌的妻子杨玉环献给了父亲,但是他知道,这还是没有用,他甚至预感到,自己两兄弟的生命都存在危险,所以他们向貌似清正的唐朝出了邀请,希望得到他的支持!

    当看到专信亲自到十王宅里去回绝的时候,寿王李瑁的脸上现出十分失望的神色!

    但是,他依旧将专信殷勤的接进了府中:“没事没事,唐侍郎现在公务太多,来不了是很正常的,不过专兄,我对你的武功,一直仰慕得很,一起谈谈!”

    听到这高贵的寿王称呼自己为“兄”,专信的自尊心暴涨了那么好几个百分点,赶紧道:“寿王说哪里话,我,我的武功很差的。”

    但寿王就亲切的按住他的肩膀:“专兄,你不必谦虚,来来来,坐!”

    专信只好忐忑的坐下,不知道这位清俊的王爷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但记着唐朝的话,又见这寿王如此殷勤,压低了声音说道:“唐朝大人临走的时候吩咐我,他不便于亲到府上造访,但是寿王是皇上的儿子,身份太高贵,邀请他来焉能不同意,唐朝大人说,这是有意的避人耳目,让别人以为唐朝大人对寿王和盛王并无好感!”

    像寿王这种一生在阴谋诡计里打滚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专信的意思,大喜道:“谢谢,专兄,请喝茶,这是西湖著名的碧螺春!”

    说着当先喝了一口,一阵清凉的香气沁出。

    专信只得喝了一口,果然是清香满口,继续说道:“唐朝大人要我转告寿王,请寿王安排一个秘密的时间,唐朝好和你相见?”

    寿王心中立即升起一种知己之感,自从母亲死后,父皇对自己的感情是一日不如一日,幸好杨玉环入宫,想到毕竟这样做很亏待自己的儿子,总算对他好了点,但当太子的事情,却是提也不用提了,如今他结交唐朝这样的大官,为的也是今后的前途。

    只见寿王思忖半晌,说道:“那好的,明日下午是狩猎时间,我就在终南山腰上的‘斟鱼亭’等候唐朝大人!”

    “是,我这就回去禀报!”

    专信如飞而回,将寿王的话向唐朝转告了。

    唐朝大喜,这寿王真的是不简单,住在深宫之中,竟然知道专信的武功不错,而且,对自己在终南山的豪宅也是知道,不然的话,他不会选择这样的一处地方来和自己相见。

    “斟鱼亭,斟鱼亭?”唐朝连念了两次相见的地点,忽然觉得心中有一种震惊的感觉。的确,终南山上的确有一处叫“斟鱼亭”的地方,是唐玄宗李隆基以前到终南山游玩的时候随便修的一处亭子,他也就随即命名为“斟鱼亭”,但以后不常去那里了,于是就叫人将这亭子改名为“石亭”,寿王刚才叫专信传话的时候,居然还是说“斟鱼亭”,而不说“石亭”,显然是雄心犹在。

    毕竟,李隆基正是想到自己以后不能常常去那里,定然有别的山民去那里,所以才将象征帝王之意“斟鱼”改名为“石亭”。“斟鱼”者,其实是“朕余”的谐音,意思是皇上天子专用的亭子,李隆基改名的意思,其实也是觉得名不符实,那些山民隐者自然也会驾临亭上,自然不符合亭子的意思。

    而今寿王李瑁竟然要唐朝在这样的一处地方相见,其中的寓意,不可不知,难道,寿王并不死心,还是想废了太子自己继承大统?

    不过唐朝自然管不了许多,只命令专信准备好一切应用之物,第二日一大早,提前来到“斟鱼亭”上。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山势虽然陡峭,但对他来说,只是闲庭信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已经抛开专信等众人,独自来到“石亭”之上。

    只见偌大的长安城睡卧在自己脚下,天上白云飘忽,远处天空一片湛蓝,和蜿蜒不断的终南山隐隐相接,十分的壮丽,广阔的汉中平原上青青一片,当是田禾茂盛之时,胸中尘俗之念顿消,想起了杜甫的话:“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唐朝大人,本王在次地恭候多时了!”

    正在唐朝神游物外的时候,一个清爽的声音响起。

    唐朝吃了一惊,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俊俏的少年男人,和自己差不多岁数,只是脸上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和绝不像他这种年龄应该有的成熟。

    “臣唐朝拜见寿王千岁!”

    按照礼节,唐朝拜了下去,但寿王李瑁赶紧拉住了他的肩膀。

    唐朝和他的手轻轻一触,立即感觉出他手上力道强劲,要是自己勉强拜下去,不免有考较王爷武功的嫌疑,立即站住了不动。

    就听寿王道:“唐朝大人,我仰慕您已久,早想一见,这些虚礼,就免了?”

    唐朝心中吃了一惊,这寿王就在说话的时候也和他的年龄绝不相符,落落大方,而又甚有威严,想到这王爷居然也有不错的武功,他的心中有些惴惴不安,毕竟,将来唐朝的皇位,也有可能由面前的这位王爷继承!

    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毕竟,王公贵族,有的是钱,自然可以请人教自己学武,武功要是练得不好,反而不合常理了。

    “好,谢谢王爷!”

    寿王就哈哈大笑:“唐大人,千万别用这样的称呼,你我年纪相若,我只不过痴长你几岁,从此以后,只要唐朝大人不嫌弃,叫我一声大哥?”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 斟鱼亭 下
    “这,这怎么可以?”唐朝忽然觉得满身不对劲儿,要是以后和寿王结成了兄弟,事情可大大的不妙,忽然坚决的道:“王爷,此事万万不可,我唐朝一介凡夫,绝不能和您这样的人结拜,不如这样,我还是叫您王爷,不过,寿王您可以以兄弟来对待我,我就已经万分满足了!”

    李瑁见他其意甚诚,缓缓点头道:“也好,结拜贵在交心,仪式并不重要,我以后就以兄弟待你,这没什么不好!”

    说这话的时候,寿王的脸上露出一些怏怏的神色,毕竟,以自己这样处在高位的人,来结交唐朝这样的人,可算是大大的抬举了唐朝,想不到这小子趋炎附势,以为我李瑁不能继承大统,竟敢轻视于我,也罢,且谈谈再说。()

    其实,他可是将唐朝大大的想歪了,唐朝早晚要离开唐朝,岂会害怕结交他李瑁而得罪亲太子的一派人,只是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想到了美丽娇媚的杨玉环,正是面前这人以前的寿王妃,他本对杨玉环有倾慕之情,一旦和他的前夫结拜成兄弟,那就万事休提,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况且还是结拜的兄弟,到时候再要那个的话,的确是很对不起自己兄弟!

    他熟悉历史,当然知道最终杨贵妃会死在马嵬坡,但他觉得,既然自己有前知的本领,为什么不能改变杨玉环的命运?到那个时候,要这个历史上出名的美人做自己的一房妻室,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

    不过,现在一切都还是未知,他对自己能穿越到唐朝来是可以理解,但对于自己能改变历史展的轨迹,却是心存畏惧,不知道有没有这种可能!

    他现在已经和青莲公主立莲以及文姜结婚了,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原来,喜欢一个女人,并不一定要看她是不是处*女,而是这个女人能不能十分的吸引你?

    有的女人,虽然有过不少的男人,可是她就是一个能使男人着迷的女人,杨玉环无疑是这样的女人,她以二十岁的年纪,遇到了六十多岁的李隆基,难道心中没有遗憾?

    基于这一点,再加上以前对她的了解,知道她是一个性格开放,敢做敢为的女人,再加上杨玉环对自己对她的一片痴情,并没有刻意的回避,拒绝唐朝的,也是她的哥哥杨鉴,但经唐朝后来证实,杨鉴说了谎,他现在时不时的借口有事情到宫中见一下杨玉环,对这个历史上的大美人,已经不知不觉得产生了一种深厚的感情!

    他自然和想念李莲,也很担心独自在外的文姜,但不管怎样,唐朝觉得,自己对杨玉环的感情是真的,要是换了一个当代的人,或许对杨玉环反不会产生唐朝这样特殊的感情,不过唐朝作为一个穿越人,中国几千年的传承,使他知道,杨玉环就是中国历史上四大名美人之一,这使得当年跟在李秉宪、周杰伦后面索要签名的少年人唐朝看见了,自然惊为天人,喜欢也在所难免。

    而且,现在有一个最大的障碍没有了,唐朝允许一夫多妻制,在以前那是好色败坏道德,可现在,他把一切视为当然,要是不好色,反倒不正常了。

    唐朝的脸上露出一种只有自己才能知道的同情的神色:“王爷,我想的话,您邀请我出来谈谈,至少有两个目的,可否容我猜猜?”

    寿王就一笑:“当然可以,我们坐下谈!”

    当先坐在石凳上,唐朝也随即坐下。

    “寿王爷,以我之见,您本约我在两个时辰之后再见,但王爷这么早就来了,也许是今天的事情十分重要,我猜您有两个目的,其一,在外臣中找一个亲附自己的人;第二,你这么早出来狩猎,当是害怕别的兄弟看见,我说的没错?”

    寿王轻轻的点头,但听着这样直白的话,他的心中还是很震惊:这小子,在我面前一点也不拘谨,说话有天无日的,虽然说的句句是实,但一股爆户的感觉乌云般的袭来,哼,以他这样的年龄,又怎么能做到黄门侍郎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样的高官?

    哦,是了,定是李林甫觉得这小子草包一个,易于控制才提拔起来了?想到一脸惟惟诺诺的陈希烈,就知道这一定是李林甫的诡计,哼,你将这样的人安**八大人会议之中,当然是事事你说了算!

    不过,寿王的心中,还是露出了微笑,这小子年纪幼小,不善作伪,有什么话就这么七高八矮的说了出来,说不定可以办成本王隐秘之事倒也未知?

    于是轻轻咳嗽一声说道:“唐大人真是聪明,的确说中了本王心中之事。小王虽然贵为王爷,但处在被疑忌的境地,处境十分的艰难,可是自小胸中立下大志,想要有一番大作为,只是命运多舛,王勃说得好,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小王而今的处境,也和这些人差不多,唐朝大人少年才俊,又在朝中有偌大的权力,小王自是真心结交,不然,也不会说这些心腹之言了,唐大人,既然您猜出了我的心思,那么愿意帮助本王实现胸中之梦想吗?”

    唐朝听着这一番充满了远大抱负的话,心中肃然起敬:“愿意,王爷,小子以后一定会在皇上面前说您的好话,让他废了李瑛立您为太子,实现您母亲当年的遗愿!”

    寿王一听,眼眶中忽然滚出几滴泪水,抱住了唐朝的肩,轻轻的拍打了两下,然后,放开了他,吐出一口长气:“谢谢您,唐侍郎,本王只要有朝一日君临天下,一定以您为左右手!”

    唐朝心中好笑,这寿王也是,老子就这么随便的一句话,你就当了真,以为是来了大救星,居然眼泪也下来了?

    其实,唐朝是迫于形势,寿王这样当面的求自己,即使自己不答应,当面也不会拒绝,况且他知道历史展的未来,知道这小子当不了皇上,那就只好骗骗他,让他在梦中想想当皇帝的滋味了!

    “谢谢寿王爷,不过,这样的事情,非常的凶险,因为,寿王爷想必知道的,李瑛才是太子,您现在还不是,自然无望继承皇位,小子以后虽然跟着王爷生死与共,但您总得告诉我,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寿王就点了点头,沉吟了半晌,说道:“唐朝,就是您不说,本王也会告诉你的,是这样的,我,我必须为母亲报仇!”

    “报仇?”唐朝吃了一惊,“没听说以前武惠妃被人迫害的事情呀?”

    寿王的眼中就流出泪花:“此事万分机密,除本王之外,请不要再对第二个人说!”

    “是!王爷!”唐朝这才知道,这小子刚才哭,说不定不是因为自己投靠他,而是想到了伤心事。

    只听李瑁用了低沉的声音道:“大家都说我父皇极爱我母亲,其实,却是大大的错了,我父皇实际是个无耻好色之人,对我母亲,也并不是真心相爱,只是喜欢她的美色,并不爱惜她,我父皇懂武功,并且武功还相当的高,而我母亲只是一个弱质女流,当年的确是宠幸我妈,不过,他却不知爱惜,您想想,我父皇武功那么高,当年又是精力旺盛,名义上当时也喜欢刘美人、赵美人,但实际上,我父皇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我妈房间里,我母亲生了病,我父皇也不知道爱惜,等到后来病情加重,再要治的时候,已经是迟了,哼,你不见长安城中的人都说我父皇对我妈情深意重吗,给她下葬的时候,父皇哭得还很伤心,其实不是真的伤心,他只不过是觉得很对不起我妈而已!”

    听到这里,唐朝心中冷笑,我还以为这小子说什么机密之事,想不到就是这么点破事,换了我是李隆基,自己的老婆,多幸幸又有什么了,身体吃不消,那是你没有福份,难道是我这个当皇上的错?

    只听寿王继续道:“后来,这个,呵呵,也不怕唐兄弟笑我,本王后来立了妃,就是我在我妹妹咸宜公主家里见到的杨玉环,我,我们本来生活得很好,可我父皇大坏纲常,我在得到玉环四年之后,归于我父,我虽然是父皇的儿子,本不该说他的坏话,可这话我却不得不说!”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脸色铁青,脸上露出羞愧兼愤怒的神色。

    唐朝心中点头,对了,这才是事情的关键——夺妻之恨!

    显然,现在的寿王,不像是在十王宅里的时候那样的谦虚有礼,那样处变不惊。在十王宅里,别的兄弟就算一时语失,提到杨玉环的时候,他也会微笑的说话,当成一切没有生过,可现在不然,他终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他还是恨李隆基的!

    父子之情固然极深,但夺妻之恨,就算是父子,有时也难以释然,只不过在外人的面前,他这个寿王要表现得相当的大度,但在他的内心之中,仍然认为这是奇耻大辱!

    “不错,王爷,皇上的确有不对!不过,他就算再错,可毕竟是你的亲生之父,您您不会一时冲动,”

    刚说到了,寿王赶紧打断了唐朝的话:“唐大人,我想您是多虑了,父皇虽然有不对,但父子亲情,我是不会乱来的,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当上太子,您帮助我就是了!”

    “好,王爷!我知道您的意思了,我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唐朝心中大安,抓住了寿王的手。心想,只要你不搞什么宫廷政变,我小唐还可以跟着你混一下子,要是要乱来,我可敬谢不敏了。

    寿王李瑁也紧紧的握住了唐朝的手,他知道,以唐朝在朝廷的实力,再加上自己以前的关系,要将自己推上太子的宝座,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他暗暗的祈祷:玉环,只要我当上太子,我就一定要提前动宫廷政变,将我那不仁不义的父皇推下皇位,让他当太上皇,到时候,我再将你接回来,我们好好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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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七章 盛王李琦
    寿王随即告辞而去,身边竟无随从,孤身跋涉而去。

    显然,此次出来,他定是私自外出,所以才将行踪弄得如此神秘,至于昨天他派专信回来说的狩猎云云,并非实话。

    要知道,皇家之中,狩猎大多是在秋冬两季,现在却是早春时节,山野间并无多少野兽。

    这寿王如此早早的来到斟鱼亭,显然是极端渴望接纳唐朝这样一位朝廷新贵,心情急迫,可想而知。

    但唐朝的内心却是清楚,据历史书中记载,寿王后来并没有当上皇帝,就这样秘密见一面就行了,可千万不能陷入太深,看这寿王的志向不小,竟似乎有篡位的嫌疑,倒不能跟着他冒险。

    下得山来,一行车马衣甲鲜明,彩绣辉煌,正是大富大贵之家的象征。

    唐朝正想避在道旁,但车帘忽然拉开,一个和自己年纪相若的少年人伸出头来叫道:“前面的可是唐朝侍郎,在下皇子李琦,有缘相逢,共坐一程如何?”

    唐朝抬眼视之,见这人果然和寿王李瑁十分的相似,只是年纪小了几岁,竟像是同一个模子造出来的,当下也不以为异,毕竟是同胞兄弟,相貌酷似那是正常,赶紧说道:“唐朝见过盛王爷!”

    以礼见过之后朗声说道:“谢王爷,不过小人有要事在身,这就要进宫参加庭议,改日自当拜访!”

    心想,在这样公开的场合,要是我和你厮见了,怕不引火上身,警惕的拒绝了。

    他知道,处在自己这样地位的人,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上的问题,不然的话,恐怕后悔莫及,想到以前仅仅因为救了结拜大哥牛僧孺就惹得李林甫满天追杀的事情,心中犹有余悸。

    唐朝本想这样一来,以盛王之尊,一定会放自己离去,谁想得到盛王忽然一笑:“好好,正好,小王正想回到王城,我就载你回朝廷!”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十分的殷勤,唐朝心中虽然十分的郁闷,但还是说道:“好,那就偏劳王爷了。”

    既然到了这个份上,要是自己再推辞,那就太着了形迹,而且也一定会将这王爷得罪了。他现在的地位,在朝中虽然很高,但要是盛王寿王这些人真的讨厌了自己,别的倒是没什么危害,但在李隆基之前进进谗言,那可是十分的危险。

    俗话说,上战场,最亲莫过父子兵,李隆基这个人,不像有些残忍好杀的皇帝,对亲情看得十分的重,父子感情想必是好的,盛王要是在皇上面前说自己的坏话,那可就十分的危险了。

    寿王内心憎恨李隆基,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盛王就大大不一样,他虽然和寿王是同胞兄弟,但和李隆基的感情无疑很好,要是在背后使起坏来,可不是玩的。

    当下向身后的专信使了个眼色,钻进了盛王的豪华马车里。

    盛王十分的谦让,直等到唐朝坐下之后才坐下,吩咐车马转过头来,驶回皇城。

    唐朝心情忐忑的坐下,这盛王也是的,明明是驾车出去游春的,为了和我说话,竟然委屈自己,将车马驶回皇城,就这份殷勤,已经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看重,所求的事情,也必定是十分重要的。

    心中颇有些后悔,也许,我是该离这寿王和盛王两兄弟远一点的,别到时候弄个不可收拾。

    盛王沉默了一下,轻咳一声道:“唐朝大人,明人不说暗话,你就给本王说说看,你刚才是不是在山上见到了我哥哥寿王?”

    “是啊,他和我谈了一些闲话!”唐朝知道,在这样的时候,欺骗没有任何的意义。

    盛王就冷笑一声:“我哥也是的,他这么早出来,我很是担心啊,那他回去没有?”

    唐朝微微觉得奇怪:“他刚刚回去,不知道盛王爷担心的是什么?”

    李琦就道:“唐朝大人,我哥哥是个性子执拗的人,他的有些话,你可千万听!”

    “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感觉到了这两个亲兄弟之间,似乎有了一些矛盾。

    盛王李琦就道:“唐大人,我朝夕和我哥哥在一起,再加上我们是一母同胞,他的心思,我岂有不知道的,他上次拉着我,要以我和他两个的名义请唐朝侍郎到我们家做客,我就知道大哥心中想干什么了,当时我还觉得他只是试探一下朝廷的局势而已,想不到她竟是雄心不小,今天早上,竟然不见了他的人影,我就想,昨天你府上的管家专信曾经来向我们回话,我大哥八成是来终南山和唐朝大人见面了,而今果然!”

    “您,您怎么知道他是来见我的?”唐朝有些骇然。

    这盛王好厉害的心思,竟然只凭借一点点线索就猜到了寿王的行踪。

    盛王就微笑道:“这其实很简单!我大哥以前做什么事的时候都是不瞒着我的,可是这一次,他竟然瞒着我不见人影,我想的话,他肯定是要和唐朝侍郎说什么机密的事情,所以我猜测,你们一定会在终南山这样偏僻一点的地方约见,而且我从王巨那件案子中知道,唐朝大人有一处豪华的宅子就在终南山下,所以猜测你们会在这样的地方相见,而今果然!”

    唐朝心中深为佩服,这盛王年纪轻轻,脑袋瓜子竟是十分的灵活,说了个**不离十。

    “是的,盛王爷,您猜的一点也不错!”

    当下也不隐瞒,将寿王和自己谈的话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心想,反正你们一母同胞,有什么话不能说的,到时候也好劝劝寿王,毕竟,根据历史记载,寿王最终没能当上唐朝的皇帝,又何必去白费心思,一不小心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盛王听完,脸色十分的凝重:“我早就在怀疑大哥有这样的心思,只是一直不好直接问他,想不到真的,他竟然真的有异志,这我回去之后可得好好的劝劝他!”

    “你,你们是同胞兄弟,你劝他干什么?”唐朝愕然。

    他再也想不到,盛王竟似乎不愿意寿王当上太子。

    “这还不简单!唐朝大人,你知道的,太子现在是李瑛,虽然他母亲早死,在朝中没什么势力,但他的确很能干,事父至孝,待人仁慈,要是我妈还在,倒可以让哥哥和他争一下太子之位,可是现在我妈已死,我们还有什么指望?要是乱来的话,我父皇精明无比,恐怕不仅他出问题,还会连累到本王!”

    哦,我知道了,唐朝终于知道,盛王对寿王的事情这样关心,那是因为这事情牵涉到他,他害怕自己受到牵累。

    唐朝心中冷笑,在小子恁地自私,但随即知道,他这样做,也未免不好,寿王要是坚持废李瑛,恐怕真的要上演一场宫廷政变,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

    “盛王,您难道没考虑过,寿王现在也有不少的优势,不如李相爷似乎还支持他,他的能力也很强,事父至孝,而且,而且他觉得,杨玉环会帮他完成这个心愿,他要争取太子之位,也并非是没有可能?”

    “是啊,我哥是有机会,可有一点他忘了,杨玉环是决不会支持他的,一旦支持他,她在我父皇面前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这样的感情,不是我哥哥这样的痴情人能够理解的,他现在虽然重新立了寿王妃,但一直不怎么关心她,我知道,我哥哥的心中,还想着杨玉环,可这都是没有结果的,以我之见,杨玉环是一个识时务的女人,她一定不会牺牲自己的前程去报答我哥哥以前对她的恩情,再说了,即使他支持,我父皇也不一定同意,毕竟,我父皇和我哥哥之间,因为杨玉环这个女人,已经有了不少芥蒂,表面上虽然看不出来,但实质上已经有了隔阂,立我哥寿王为太子,我觉得不可能了,唐朝大人,我奉劝您一句,这件事,你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就让我哥哥这个苦命人像伯父歧王那样好好的过一辈子!”

    这几句话语出至诚,显然是真心为寿王着想,但听在唐朝的耳朵里,却觉得无比的虚伪。既然是同胞兄弟,关系又好到那样,自应该帮助哥哥实现夙愿,想不到他竟为了自己不受牵连而阻止哥哥争夺太子之位。

    但转念一想,他这样做未始不对,李瑛算起来也是他的大哥,谁当皇帝都一样,反正自己是当不了皇帝的,只要两兄弟好好的侍奉父皇,只要不受疑心,将来就太太平平的做自己的王爷,荣华富贵一辈子,也是一件好事情。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盛王这样做,其实也无可厚非。

    “好的,盛王爷,我听您的,到时候,您也多劝劝你哥,劝他想开些!”

    “是,谢谢唐朝大人,朝门到了,您下车!”盛王欣喜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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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 惊天大秘密 上
    唐朝上朝之后回到在长安的豪宅,心中十分的忐忑,我现在夹杂在盛王个寿王这两兄弟之间,十分的尴尬,而且还容易被太子李瑛嫉恨,算了,还是趁早和这两兄弟划清界限的好,别一个不小心,又像当初一样受到李林甫的暗杀。

    唐朝现在的权势,不说达到了的没错,我早就该除掉独孤信这恶狼的,我后悔没有听您的话,您救救我?”

    唐朝的神情一阵激动:“独孤信,这小子对您做什么了?”

    “是的,唐公子,就在您告诉我他是叛逆之后,他忽然就从我府上消失了。这,我本来还没什么介意,以为他自知事情败露,先就藏匿了起来,这件事情,我觉得事关重大,一时也没有告诉我哥哥李隆基,想不到,想不到就在三天前的一个晚上,这小子忽然进入的卧室!”

    “啊……”唐朝心中大吃一惊,他曾经数次去过玉真长公主卧室,他知道,公主的卧室,防范周密,外面岗卫林立,绝不是一般人能靠近的所在。

    玉真长公主就苦笑道:“唐公子,我知道您的意思,您一定是觉得我的卧室岗哨林立,外人又怎么混得进来?”

    唐朝就道:“是啊,长公主的府邸,虽然说不上皇宫那样戒备森严,但说是龙潭虎穴也不为过了,我以前可是在您府上的地牢里呆过不少的时间。”

    玉真长公主的脸一红:“对不起唐公子,让您受苦啦!我,我其实并不是故意的,这只是皇上的意思。”

    唐朝赶紧握紧了她的手,意示安慰,他不知道,这婆娘在自己面上,为什么老是脸红。

    怎么搞的,四十多岁的女人了,什么事情没有尝过,干吗这么花痴?

    的确,玉真长公主府中名义上是私人监狱,实际上却是国家监狱,李隆基要对付的人,有时候并不能直接要大理寺御史台或者刑部直接处理,那就叫神策军直接抓人,关进玉真长公主家的地牢里,既方便又隐秘。

    这虽然是一个大秘密,但唐朝出黑狱这么久了,通过这么久在朝廷的关系,渐渐明白了玉真长公主其实并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能在自己的府邸里自建监狱,排斥异己,况且,她是一个女流之辈,父皇唐睿宗已死,她即使想学当年的太平公主也不可能了,反叛皇上的下场,一定是一个死字,所以,综合各方面的情报,唐朝觉得,玉真长公主绝没有那样大的势力,她在府里关那么多人,很可能是秘密帮自己的弟弟,也就是皇上李隆基。

    “皇上的意思?”

    “是的,不仅要将你关进我家的牢房是皇上的意思,就是让您当上黄门侍郎,也是皇上的意思,我,我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什么?原来您喜欢我,都是骗我的?”突然间听到这样一个惊人的秘密,饶是唐朝武功已经有相当修为,还是剧烈的震惊,***,难怪啊,我一直就在怀疑,我唐朝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将玉真长公主这婆娘迷得晕呼呼的,原来,这是李隆基的意思?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玉真长公主并不是真的喜欢自己的时候,唐朝的心中,竟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失落。

    玉真长公主一听,忽然将自己全部的身体都塞进了唐朝的怀里,使唐朝感觉自己胸前软绵绵,一种尖挺厚实的感觉立即将他包围。

    唐朝吃了一惊,生理上起了一些小小的变化,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只听玉真长公主用了十分幽怨的声音说道:“唐公子,您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使我着迷的一位,我怎么会骗你,我喜欢你,那是真心的,我以前也对你说过,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仿佛是着了魔,总之,一见到你的时候,我,我就难以自拔了!我常常想,我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向我弟弟李隆基推荐你,冒着那么多人在背后唾骂我帮您,我,我究竟为的是什么?”

    “是什么?”唐朝也很想知道。

    “我不知道,真的,唐公子,您不要以为我是在骗您,真的,我其实一直瞒着您,唐朝,我向我弟弟说,哥,唐朝是我的私生儿子,从小失落在南诏,现在好不容易找回来了,求您看在的份上,让他在朝廷好好作为一番!”

    “啊……”唐朝的心炸了开来,这消息太过突兀了,突兀得就算天上立即掉下馅饼,他也觉得一点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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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 惊天大秘密 下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很平静:“唐朝,我不管你怎么想,不过,实情就是这样的,我本想瞒着你,我,我是一个无耻的女人!”

    唐朝就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千万别这么说,长公主,您是我唐朝的大恩人,我,我受了您这样大的好处,无以为报!”

    玉真长公主笑道:“我,我当初请你到我家的时候,没别的意思,就是,就是想你做我的内宠,我当初安的心就不是好的,这一点,您是知道的,而且处处的回避我,这也难怪,我已经是近五十的女人了,青春年华早过,换了在我年轻的时候,多少王公贵人整天徘徊在我的门前,我也数不清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望着远方,想到了她那风采照人的少女时代。

    的确,现在看她的脸,你绝不能看出她是一个近五十岁的女人,,就是玉真这样的女人对男人的这套还没有免疫力,自然中毒。

    知道玉真已经中毒,唐朝现在唯一的愿望,自然是不是将她娶回家或者秘密宠幸,而是想找一条最佳的方案来解决这件事。

    “我,我有,我真的喜欢长公主,不过,自从你女儿向我表白爱慕的那一天,我已经彻底的将您看作的长辈,我的妈妈,我喜欢你,可这种喜欢仅仅是母子之间的这种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样惊人的消息,玉真长公主并不激动,只喃喃的说道:“芹儿,好你个芹儿!”

    唐朝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不知道把这个消息透露给这女人的后果!

    芹儿已经求了自己多次,要自己向她妈提求亲的事情,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唐朝终于提了出来。这虽然不等于是求婚,但也差不多了。

    果然,玉真长公主问道:“那你喜欢芹儿吗?”

    “我,我喜欢她!”唐朝终于表露了自己的真心。

    没办法,谁叫芹儿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呢?

    玉真长公主脸上现出怨恨的神色:“唐朝,你原来,原来一直背着我,和我的女儿要好,你,你们都做什么了?”

    “我,我什么也没做!”

    唐朝立即知道,玉真是怀疑自己已经将芹儿收入囊中。

    “真的,真的,当然是真的!”唐朝坦然道。

    “那就好!”玉真长公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沉默了半晌,玉真长公主说道:“唐朝,那你现在算不算是向我提亲?”

    “我,我要是向您提亲,您会答应吗?”唐朝的心情很紧张。

    玉真长公主就久久的看着唐朝的脸,忽然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果,我本想不顾的一切的得到你,现在看来,这似乎不可能了,好的,我答应你,你选一个良晨吉日,找个媒人,将聘礼带到我府上!”

    “谢谢,太谢谢长公主啦!”

    但玉真长公主已经不顾而去,只留下唐朝一个人对着椅子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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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 上 比武招亲
    唐朝现在的心中,忽然落下了一块大石头,感觉舒服无比,终于去了自己的一块心病。

    和专氏五虎和舍瓦义父一商量,大家都无异议,毕竟,这是大大有利于南诏的事情,唐朝一旦当上玉真长公主的郡马,他这个黄门侍郎,可说是找到了一个极大的靠山,好处是说也说不完的。

    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唐人风俗,自是都代他欢喜,这小子人**无边,先是得到了两位如花似玉的公主,想不到在大唐又得到一个美丽无比的郡主。

    孙思邈知道了这件事,哈哈大笑:“孩子,为师虽然要你事事以苍生为念,这种事情,也算是为天下苍生造福了!”

    说得唐朝脸色紫涨,师傅这大把年纪了,竟恁地心境悠然,也许,这就是他之所以能得享高寿的原因了,一个人的心态,对他的生理各方面机能,都有直接的影响。

    十五日之后,唐朝和专信一起,带上礼部尚书张家正来到玉真长公主在丰市街的豪宅,正式向她提亲。

    想不到的是,等了三个时辰之后,玉真长公主托病不出,派人出来传话:“长公主贵体欠安,请唐朝大人改日再来!”

    唐朝十分的尴尬,向张家正告罪。虽然,张家正现在吃了自己的“红丸”,性命操在自己的手里,不得不听自己的召唤,但想到他以礼部尚书之尊,为自己做这种小事,的确是劳累了他。

    这次来,唐朝叫十六个人担着聘礼,并且以礼部尚书张家正作为媒人,声势十分的浩大,长安城中早已经传了个遍,想不到的是,唐朝大人这么兴冲冲的求亲,却吃到了闭门羹!

    这件事情,也很快的传遍了长安,成为长安贵族最乐于谈的话题。无数的人都在猜测,玉真长公主为什么不同意唐朝的求婚。

    最直接的一种就是,玉真喜欢唐朝,现在唐朝向她的女儿求婚,玉真自然不会答应了!

    当然,这也是最有可能的一种,毕竟,唐朝之所以能当上黄门侍郎,就是玉真长公主一手操纵的,外间对唐朝的传说,多有说他是玉真长公主的禁脔,地下小白脸,现在再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一窝蜂的都说玉真长公主是醋意大,故意为难唐朝!

    就连唐朝自己,这两天也不能专心练武,因为他也在怀疑,玉真长公主这样做,是不是故意和自己为难。

    诚然,上次她来自己府上的时候,她是当面答应了自己向芹儿求婚之事,可女人天生是小气鬼,说不定她回去之后又变卦了呢?——

    这个时候,在玉真长公主的府邸里,玉真对着最信任的手下浪飞说道:“浪侍卫,本公主现在叫你来,你知道要你做什么事情吗?”

    “小人不知,请长公主明示。”

    浪飞一点也不敢放肆,眼睛也不敢抬,站在阶下,因为他知道,玉真就是喜欢手下人畏惧她,即使你真的不畏惧她,但在她的面前,也要装作很害怕她的样子,这样的话,她才会觉得高兴。

    这些做手下的,为的就是金钱俸禄,玉真长公主这样的豪门,待遇自是多多,但要是一个不小心犯了错误,那可就终生都完了。独孤信的教训他必须吸取。他和独孤信以前都是玉真长公主身边最亲信的人,由于武功高强,在皇宫中也有一定的地位,狐假虎威,在外人看来,权势也是很大,但就是因为对他有了一点疑心,竟然立即不用,只得自己走人,流浪江湖!

    在浪飞这样的人的心中,江湖上杀人越货,明火执杖,自然是衣食无忧,逍遥快活,但几乎所有人的心中,都有一种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甚至名留后世的希望,当个富家郎,毕竟不如出将入相,威镇当世,名留后世来得风光,所以这些武官,小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大城市的看不起小城市的,京城的看不起大城市的,有些时候虽然没有宣之于口,但实际就是那样做的。

    “我要你立即去做一块大匾,匾上大书‘比武招亲’四个大字,做好之后,藏在我书房里,十五日之后本公主要用!”

    “是!”浪飞心中虽然奇怪,但久在侯门的他知道,有些话,不该问的话还是别问的好,免得到时候引火上身。

    “呵呵,我想,你现在一定在奇怪?”玉真长公主忽然说道。

    浪飞立即明白,现在是让我问了,于是问道:“是啊,小人是有些奇怪,不知道长公主做这样一块匾有什么用途?”

    “我想让芹儿用比武招亲的方法来选择一个夫婿!”

    “哦,长公主是为什么喜欢武功高强的女婿?”

    玉真长公主就轻蔑的一笑:“因为,我觉得书生大多工于心计,而我女儿芹儿十分的单纯,不像武功高手,大都是直肠直肚,芹儿嫁给这样的人,我才能放心,你想想看,你其实也有机会的!”

    “我,小人已经成婚多年,恐怕……?”

    玉真长公主就无所谓的一笑:“在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到处皆是,我这个女儿,我给她算过一卦,她出身虽然高贵,但注定了这辈子只能做别人的妾,没什么好命,可是我想想啊,我这女儿,自小风流多情,为我所深知,要是一不小心勾引上上个别个男人,文弱书生又能把她奈何?坏了我李家的声誉,所以只有找一个武功高手,才能将她降伏得住!”

    “哦,小人明白了,长公主是要小人在外面宣传宣传?”

    “很好,算本公主没有看错你,你这个人,对我家芹儿,倒是没有非分之想,而且头脑也不算笨,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去外面,多宣传宣传,到时候,也好有点规模,不然的话,我堂堂长公主,要是比武招亲不像个模样,大损我的声誉,你下去办!”

    “是,小人这就去!”浪飞随即告辞而去,额头上出了一些冷汗。

    他知道的,这样的事情,自然可以看做长公主对自己信任有加,但风险也是极大,一旦不能按照长公主的意思办理得热热闹闹,那自己的前途可就算是毁了,毕竟,以玉真长公主的身份,她要在宫中另外换几个保护她的侍卫,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一件事情,一旦退回皇宫,可以肯定的是,自己这辈子的官途算是到头了,还不如到江湖上去做一个强盗,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逍遥快活。

    他一点没想过自己将来会做玉真长公主的女婿,而且还有可能娶到美丽娇媚的芹儿郡主,可是玉真长公主刚才的话却使他雄心勃勃,他知道,也许自己飞黄腾达的日子就会到了,唐朝这小子,不过是玉真长公主的一个面,竟然能青云直上,要是自己以武功压服了各路英雄好汉,那自己年纪虽然不小,但依然是玉真长公主的女婿,玉真这婆娘焉有不把自己推上高官的道理?

    浪飞能这样想,别的武功不错的男人自然也会这样想,他们不知道,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玉真长公主!——

    玉真长公主独自一人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双拳紧握,脸色涨得通红,神色异常的激动!

    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失态过,她以前也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男人,可是现在,她开始恨了!

    她觉自己很受伤,而且伤口血淋淋的,似乎永远不会愈合。

    那天,当她告诉自己对唐朝的感情的时候,告诉他那些不为人知的真感情的时候,唐朝这小子竟然并不为只所动,反而在那样的时候选择了向自己的女儿求婚!

    那是狠狠的一刀,快而锋利,以至于她痛得麻木,当时完全感觉不到痛苦。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人,任何男人,都应该以得到自己为荣,想不到的是,唐朝这小子,不仅不这样想,而且是压根儿就不这样想不说,还对自己的青睐,屡屡的违抗,更使她愤怒的是,他看不上自己这个老女人就算了,可他竟然在背后偷偷勾引自己的女儿芹儿!

    虽然她明明知道,很可能是自己的女儿勾引他,但任何父母,一般情况下,都会将责任推在别人的身上,这也是人之常情。

    这个无耻的男人,我还以为你不好色,想不到你还是喜欢我美丽绝伦的女儿!

    既然你好色,满足了老娘的心愿就是了,说不定老娘一下子高兴,母女两分都给了你,那你不是两全其美了,想不到这小子不识抬举,竟然对自己的喜欢视而不见,一再的侮辱自己!

    诚然,独孤信这小子是隋炀帝的后人,想****我李唐,隐藏在皇宫里,他给我揪了出来,自然是做了一件大大的好事,不过,我将他从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提拔到黄门侍郎这样显赫的高位,他也算是在官场中混的人,要知道,这已经算是过命的交情,就是对我亲生儿子,我也没有这样好,毕竟,一是害怕李隆基怀疑自己有不臣之心,另外也是为了长保富贵!

    但不管怎样说,自己对唐朝这样一个外姓人如此不遗余力的推荐,满朝文武都已经把唐朝看成和我玉真长公主有了非同寻常的奸晴,我玉真虽然风流,不怕背负骂名,但这样凭空给了唐朝无穷的好处,而他竟然让自己背负骂名不说,还要打自己女儿的主意,这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

    而且,更气人的是,芹儿这丫头也好象是猪油蒙了心,对他像是也很迷恋的样子!

    我玉真长公主强横一世,威名重天下,岂会让一个小小的唐朝欺负了?

    嘿嘿,比武招亲,我就看你唐朝有没有打遍京城无敌手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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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 比武招亲 中
    张家正得到这个消息,火的报告了唐朝,亲自到他在长安安西路的豪宅,神情很严肃。

    唐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分外的震惊,神情也很严肃!

    唐朝没有让张家正多所停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和自己是平起平坐的,虽然用红丸的方式控制住了他,但还是不能太暴露行迹,不然的话,反为不美,也就收不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他现在很气愤,同时感觉到危机!

    玉真长公主不守信用,出尔反尔,似乎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敌意,而且,她这一招,等于是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将自己女儿的幸福也断送了,想想看,京城中的武林高手,以铁慕容居,要是他动了心,自然可以出手,玉真长公主言明了不管年龄以及结婚与否,一句话,只要是男人,就算是孙思邈那样的年龄,只要一战而胜,照样可以娶芹儿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子。

    这是一个不小的诱惑,尤其是唐朝因为玉真的关系而当上显赫的黄门侍郎,更使天下人以娶得玉真长公主的女儿为荣,毕竟,唐朝一个小小的面,都能取得辉煌的官途,要是她的亲女婿,自然是青云直上不在话下。

    唐朝现在的官职越来越滥,李隆基可说是坏官制的始作俑者,唐初年的时候,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不能过三千人,说穿了就是能够上朝的官员不能过三千人,在武则天的时候就已经大大越了,到了李隆基当皇帝的时候,开元年间还好,但到了天宝年间,尤其是现在,封官成了李隆基的一种乐趣,他封的官,可以不用吏部,直接一纸诏书就解决问题,现在后宫之中有宦官三千人,但被封为大将军的就有六十六位,更别说高力士这样的大宦官,官居一品,紫授莽带,和宰相李林甫这些人的穿做一样,诸王公主见了高力士都呼之为“阿父”。

    这还只是李隆基封官的一角,但通过这也不难看出,李隆基后期,封官已经大开缺口。

    小的官,往往是名义上当了某某官职,其实却不领俸禄,这叫候补官员!

    传说中捐官的人饿死在旅店里,倒也不是虚言,想想看,哪里有那么多实缺?

    再说了,没有向吏部官吏送钱,又怎么能轻易坐实?

    所以,一旦而言,家产不丰的人,指望着坐实之后将以前的钱捞回来,多半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

    但当上玉真长公主的女婿,这却不同,实在的官职立马就有,而且还不是小官,随时随地供人驱策,而是高高在上,坐收天下之利!

    这是何等惬意的事情,又有谁不想!

    所以,此事其实根本没有出现玉真长公主先前的担心,害怕应征的人不够,冷了场子,反而是浪飞简单的将消息一往外披露,应征者就不少,更有许多镖师一听到这消息,竟然歇业在家,连镖也不保了,留在家里,想一战而胜,金钱美人到手!

    唐朝能够做什么?

    他什么也没做,只是留在家里练功!

    他现在已经渐渐将全身的明劲练透!

    他知道,不管怎样,即使不能娶芹儿为妻子,自己终归还是必须到擂台上去溜溜,以报答芹儿对自己的一番感情!

    别的,他也没有办法,他并不狂妄,认为自己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了京城无敌的境界!

    他知道,即使不加上铁慕容和李南靖这样的高手,恐怕自己也不见得能夺魁!

    京城之中各路高手云集,自己功力虽然深厚,平白的得到了师傅孙思邈的功力,再加上得到高深的修炼法门,更因为自己因为穿越的原因伤了经脉,经脉修复之后比正常人粗大了一倍有余,这短短的一年之中功力自是突飞猛进,已经练到将近平常人四十年功力的样子,现在即使在战斗中消耗再多的体力,功力也不会随之散去了,因为,他已经将功力修炼得能贮存在丹田气海以及全身各处经脉,战斗之中,消耗的仅仅是体力,而不是功力了。

    换了在以前,要是和专信这样的高手一战,他当时虽然不至于败,但消耗下来,数年甚至上十年的功力就已经无影踪了,原因很简单,其实就是那个时候功力没有凝聚,用了就消失了,不会回来了。

    而现在,唐朝的功力慢慢凝聚,感觉全身肌肤都变了颜色!

    他现在的身上,完全是古铜色的肌肤,要是在穿越前,一定是属于那种黑色暴力男人,但现在,唐朝无所谓,他已经从练武之中找到了无穷的乐趣,他知道,自己每练习一天,抵得上常人练习一个月,因为,身体中粗大的经脉使得他的内息运转比正常人快了十倍不止,而且,他也觉得,内息在身上每多运转一周天,自己的经脉之中就充实了少许。

    在就是师傅经常向自己说的,内力在持续增厚。

    而且,唐朝现在的武功,之所以能够飞的前进,还是在于他的经脉穴道比一般练武人粗大的原因。

    试想想,一般人练的武功,都是白天练习,晚上睡觉。

    气功也许是世界上最难练的武功,毕竟,靠的是悟性和毅力。白天苦练一整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凝聚的功力又从周身百骸散了出去,荒废了大半!

    这其实是非常重大的损失!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一个人不可能一直练功,不吃饭,不睡觉,那样的话,**根本承受不了,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

    孙思邈常常教导唐朝,练功是逆天而行的事情,不能因为一时的徘徊不进而心灰意冷。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唐朝觉身上内力丝毫没有长进,也就是搬运周天的时候,感觉到丹田中并无继续充实的现象,曾经困惑无比!

    但他幸亏有了孙思邈这个武学大行家的指点,所以才能顺利的度过难关!

    孙思邈告诉他,这就是练习上乘武功一定会遇到的心魔,另一说是孽障,关卡!

    在这样的时候,你必须设法破除孽障,才能继续前进!破除孽障的法门有很多,但必须要因人而宜,一般练武人往往会在练习的时候控制不住心中所想,但这就是练习气功的大忌,因为,气功全靠一口气,任何大宗师,大高手,只要气门一破,就丝毫也不足畏!

    明劲练习到颠峰的人,往往却可以战胜暗劲高手,就是因为天赋的因素!

    天赋高的人,本身明劲的力量就重达千斤,和一般化境高手交手,用上了暗劲,力量也不过一千五六百斤,被明劲高手得手,他照样可以取你性命!

    这其实也是原子弹的氢弹的区别,氢弹固然可怕,比原子弹的力量强悍了百千倍,但对人造成的结果,往往是相同的,中了氢弹是死,中了原子弹也是死,没有任何的差别!

    世界上常常出现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例子,其实就是这种因素的影响,许多东西都不是孤立的。孤立存在的东西迟早会被人摧毁,而是有机联系的,一旦强大的东西不在意,弱小的东西就可以一击而胜,因为,强大的东西内部,一定有非同寻常的牵制者!

    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公司,都是这样,当权者不能一味的压制反对者,不然的话,后果是灾难性的,这就是经常所说的两败俱伤!——

    “孩子,我真想不到,你的武功会进展这么快?”孙思邈花白的头出现在演武场里。

    唐朝现在已经设置了自己的演武场,除了专信等,舍瓦也经常到这里练功,互相探讨一些武学上的疑难!

    “是啊,孙前辈,五个月之前,我完全可以和他打成平手,而且我感觉我的赢面比较大,想不到现在,我已经很难在他手里走过一百招!”

    专信也是由衷的佩服,不仅佩服唐朝的武功,也很佩服孙思邈的知人之明,他的确没有看错唐朝,他说唐朝的潜力巨大,专信初时还不相信,但这五个月下来,每天和唐朝对练,感觉他几乎每天都不同,直到现在,自己明明知道上乘武功的练法,和唐朝修炼的也是一路武功,但自己就是进步迟缓!

    没有比较,也许他不会如此看,但一旦以自己的进步和唐朝的进步一加印证,他顿时很泄气!

    练习高深武功,靠的就是天赋,几乎没有捷径,没有这个天赋的人,一辈子也难望人项背!

    “师傅,我自己感觉,进展似乎太慢了,我觉得,要是我现在遇到铁慕容,很可能还不是他的对手!”

    “呵呵,孩子,你还差得远呢!”孙思邈笑了起来。

    他能够理解唐朝的感情,练武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将武功练到铁慕容或者是李南靖的水平,但芸芸众生之中,又有几人能达到这样的标准?世人往往喜欢高看自己,轻视别人,其实,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一个不起眼的人可以败坏你,伤害你,甚至将你推入死地,哪怕你是皇帝,只要机缘巧合!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这是世人的通病,都觉得自己比别人高贵三分,高明三分!

    其实,单个的人,任何一人,包括秦皇汉武,成吉思汗,一个人,算得了什么,只有当这人能够随心所欲的操纵全世界的时候,才可以勉强称得上伟大。毕竟,人类说不定也是宇宙中低能的族类!

    茫茫宇宙,不可未知,谁能尽知其中的秘密?——

    “师傅,我不服!”唐朝有些不满了,师傅的话显然小看了他。

    孙思邈哈哈大笑:“孩子,你的轻功,从河洛踏罡步伐中领悟出的轻功,加上你现在不错的内力,该是能接近能踏雪无痕的境地了,要是你和铁慕容那样的高手遇上了,一旦交战不利,倒可以逃之夭夭,他很难将你追上的!”

    “师傅,我可以击败他的!”唐朝信心满满的说道。

    “呵呵,为师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传说中,有些人的武功,是在实战中能常的挥,明明武功比对手低,却能爆冷战胜无比强大的对手,我当然希望孩子你能战胜铁慕容,你有这样的信心,我很高兴!”

    孙思邈心中欢乐,他也早已经看出,唐朝武功一日千里,已经渐渐练通明境,向暗劲的方向进军!

    “啪!”唐朝继续练拳,一拳击出,将空气击得出一声强大的脆响。

    “呵呵,千金难买一声响!”这孩子的武功,现在已经这样了,将来不知道还会攀上何等不可思议的境界!孙思邈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捋着自己的胡子,显得十分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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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 比武招亲 下
    这段时间,朝廷中诸事不兴,只有王巨的大案,终于落下帷幕,经过刑部和大理寺近一年的明查暗访,终于将一个叫马性的人定为刺杀者,而他自己也是曲打成招,承认自己干下了刺杀朝廷命官的大恶事。

    唐朝本在担心,皇上涵养也异常的好,竟是一再的将彻查此事的期限延长,似乎真要查到自己的头上来,但终于结案了,他心中也就落下一块大石头,更加专注于武功修为上。

    这天晚上,唐朝准备好绫罗绸缎、珍奇好玩之物,带着张家正这个媒人,再次的来到玉真长公主府邸,因为,今天是玉真长公主主动相邀请,请他到府上谈芹儿的婚事。

    唐朝早已经知道玉真着他手下浪飞主持比武招亲的诸多事宜,而且现在话已经传了出去,唐朝也早已经得到确切的情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会要自己去见她,但想到皇室的威严不能轻易冒犯,只得赶去玉真府邸。

    浪飞很热情的将唐朝招呼进了玉真长公主高大的厅堂里,经他的示意,专信留在门外,只带他一个人进了府邸,左拐右拐,来到一处暖阁里。

    唐朝心中暗暗奇怪,不知道玉真长公主会说些什么话,正在这个时候,柳树后就转出了玉真长公主。

    她今天穿着盛装,像这样的装束,她平时都少穿,一般只有在元宵灯会皇室与百姓同乐的时候,她才会穿到五凤楼上,和贵妃嫔嫱一起炫耀一下,毕竟,很多老百姓,除了看皇帝之外,就是看这些公主或者娘娘的姿色了。

    但她今天穿上了,似乎是刻意了打扮了自己,画上了很浓的妆。

    这样一打扮之后,使人立即忘记了她的年龄。

    其实,这也是她这个年纪还想保持住美貌的女人的悲哀,每天必须化妆,而且还要画很浓的妆,不然的话,岁月的无情就会暴露在她白皙的脸上。

    不可否认的是,像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女人,天生丽质,生活优越,保养得法,即使近五十岁了,看去也确实像三十许许娘,但要想像春花少女,那显然是奢求了,不过她也是一个不服输的女人,她确信,天下所有的男人,都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她就不信她降伏不了唐朝,所以她还要试试!

    她有高贵的血统,她一直觉得,自己可以放荡,而且放荡了之后,她还可以高高在上,让全天下的男人去仰慕她,并且她的确有这个资本,她手上有很大的权力,不管是杨玉环还是李隆基,都会给她的面子。

    她推荐的人,从来没有驳回过,毕竟,李隆基的弟兄姐妹并不多,玉真长公主又特别依恋自己,当初太平公主还在的时候,这妹子可是给自己探听到不少的情报,这才能使自己险险的稳固帝位,所以他一直很爱护她。

    而玉真长公主除了在唐朝这事情上有点糊涂之外,她在别的方面却是精通做人之道,知道不少的大臣已经在背后说她的风流事,现在已经非常的收敛,有几个面也严令他们留守在长公主府邸里,并且还故意和唐朝时相来往,现在更放出了为她女儿芹儿比武招亲的话,这在外人看来,渐渐有人觉得玉真长公主这婆娘不是个浪货,再加上她和杨玉环经常一起在玉真观敬香,众口传扬之下,都觉得她是一个大大的好人,更有的认为她是女真人,普救世人。

    她倒的确想得到这样的好名声,经常在府邸周围布施老百姓,在民间的名声的确很好——

    坐下,坐定,玉真长公主一直不开口,只是一直的看着唐朝,似乎他的脸上长了花。

    “长公主见召,不知何事?”唐朝毕竟是少年人,憋不住,先问了出来。

    玉真长公主就是要唐朝先开口,闻言一笑:“好,既然唐大人问了,我也就直说!”

    唐朝心中有一种难言的失落:“李姐,您,您还是叫我唐朝?”

    在唐朝的心中,似乎失去了一种十分珍贵的东西,想赶紧挽回来。

    “唐大人,您现在是朝廷的柱石,名义上的宰相之一,再用原来的称呼,我怎么敢?”

    这句话中带刺,唐朝岂会听不出来,讷讷的说道:“李姐,您,您还是像以前那样待我好吗,您知道吗,在我心里,一直把您看作一个很亲近的人,真的,非常亲近的人!”

    情不自禁的,唐朝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温暖而柔滑,有一种很妙的手感。但唐朝现在的心中,却没有一点杂念,想到的只是将她当成自己的亲妈妈。也许,我亲妈妈也像她现在的年龄,也像她现在这样的美丽!

    一个少年人的心中,其实有很多细腻的感情,并不像有些小说写的那样,少年人就是热血,其他的什么也感觉不到,感觉不细致,其实这是大大的错了。反正,现在的唐朝,穿越到唐朝之后,感觉自己非常的心非常的善感,非常的细腻。

    玉真长公主一真颤抖,身上似乎生了一种可怕的变化,眼中似乎有泪光一闪,随即镇定下来。

    她一直是一个冷静自持的女人,轻轻的抽回了自己的手,苦笑:“唐大人,你变了,你变得不像是以前那个男人,那个一见了女人就控制不住的男人!”

    的确,唐朝想到以前见她时候的光景,不可否认的,玉真是一个性感的女人。

    性感与否,与女人的年龄并没有多大的关系,有的三十岁了也不性感,有的则十六七岁的时候就使男人想入非非。

    “是啊,公主,您已经答应将芹儿嫁给我,为什么又要比武招亲呢?”他雅不愿谈这些私事,他是想将芹儿夺回自己的怀抱。

    要是在穿越前,唐朝可能会对这样的话不屑一顾,毕竟,你女儿喜欢的是我,你不同意,我不会将她悄悄带走么?

    可现在是要命的唐朝,唐朝有唐朝的规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父母的可以决定女儿的未来,生杀之权都在她手,更不用说婚嫁这样的小事了。玉真长公主的丈夫已经过世,现在决定芹儿命运的,就是玉真长公主了。

    她就是把她嫁给一个乞丐,也没有人敢把她怎么样,更不用说她现在还是以这样相对公平的方式将她嫁出去,她只是一个利物,谁的武功高,她就是谁的女人,公平合理!

    “唐大人,我很奇怪,这样的话,为什么不是你急着来问我,而要我找你之后,你才来到我府上问我?”

    玉真问的别的事,显然,她觉得这很不正常。

    “回长公主话,小子觉得,我现在的武功,完全有机会在比武中光明正大的娶到芹儿!”

    “什么?”玉真长公主脸上露出奇怪之极的神色,“你,我一直都知道的,你毫无武功是不是?”

    “呵呵,长公主,我想您是误会了,你想想,我揭破独孤信阴谋的时候就曾经答应过你,一个月之后和他比武,我要在公平的决斗中战胜他,只是由于这小子提前溜走,躲起来了,这才没有比成。不过,那个时候,你应该知道,我会武功的事情了?”

    “是啊,我知道,这些,我也是以前听独孤信说的,他当时曾经试探过你,知道你没有武功,想来是后来跟着别人学武是不是?”

    “长公主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的,我现在日夜勤练武功,我自己觉得,已经相当不错了。”

    “呵呵!”玉真长公主冷笑起来,“你以为,就凭你半路出家,学的几手武功,就能够击败京城各路英雄,娶到我女儿?”

    唐朝顿时觉得没有把握,他知道,师傅孙思邈说的是实话,就算自己学的都是上乘武学,但要命的是,这就好比学中医的人,粗略的生病,自然知道用什么药物,但用多用少,加什么辅助药物,没有上十年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出名的。这也就是中医难以出名而西医很吃香的缘故了。

    唐朝现在也是,武功内力都已经不错,更有宝贵的临场经验,不少高手武功比他高,也不一定能战胜他,可武功就如一门艺术,细微之处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全领悟的,靠的是日积月累的水磨功夫!

    以唐朝现在的勤奋程度,十年之后,有望武功大成,达到至虚至圣的境界,毕竟,一个人的天赋,才是武功之中最重要的因素,他的血管与常人的大不相同,要练到霸道无比的暗劲,只要假以时日,肯定会办到。

    传说中,有一种龙象大力神功,就是武功练到换血换髓的程度之后,练武者自然就具有了无比的神力,可以举起千斤之鼎,像传说中西楚霸王项羽,就是属于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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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 一战而胜 上
    “长公主,我虽然没有把握,但是势逼如此,我还是只能行险一试!”

    唐朝思考的半晌,终于下定了决心,他隐隐的感觉到,玉真长公主这次叫自己来,已经算是给自己最后通牒了,可他不能向她妥协,他知道妥协的后果,不管是对公主自己还是对自己,还有对芹儿,都是不好的,所以他必须要有一个决断。

    玉真长公主的面容古井不波,似乎这样的情况早在她意料之中,笑道:“我已经告诉京城各路武林高手,不管年纪大小,婚姻与否,都可以参加这场角逐,你还想一试,真的使我十分的不解?”

    “长公主,此事易知耳,长公主是不是要告诉我,我这次有可能面对天下武林道:“这点小事,唐朝当然答应!”

    玉真长公主就牵着他的手,笑道:“你不是说想让当你妈吗,那我们现在就试试看,看我有没有做你妈的福气?”

    “怎样试?”唐朝大喜,在他心中,这就是最好的结局,芹儿做自己的妻子,玉真长公主像亲妈妈一样的爱护他。

    “很简单,你把我背在身上,奔到对面那座假山再说!”

    “这,这要是被您府里的丫鬟看到,恐怕不好?”唐朝很迟疑。

    “我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你都满足不了,还说什么想让我当你妈,这不是空话吗?”玉真长公主的脸色沉了下来,有些恼怒的味儿。

    唐朝想想也是,既然我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妈,背背她又有何妨?

    当下屈膝蹲下:“长公主,我背你好啦?”

    玉真长公主却不理他,说道:“什么长公主,我要你叫我妈,叫,只要你叫得出口!”说完咯咯的笑了起来,艳丽得很。

    唐朝想到也许还在苦苦思念自己的老妈,依稀就是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容颜,脱口而出:“妈,孩儿背你!”

    一把将她背在背上,向着对面的假山冲了过去!

    不背还好,一背的时候,他立即感觉到玉真长公主浑圆厚实的胸部!

    他极力的让自己不去想,但没有办法,他还是立即的想入非非,一股热力自小腹间升起,尤物,在这片刻之间,唐朝想到了尤物两个字。

    说实在的,玉真长公主真的是个尤物,就她这弹性十足的胸部,竟然和自己的老婆李莲公主一模一样!

    这真的是天下罕见之事!

    一个女人,到四十多岁年纪的时候,身体各方面机能本来应该全面的进入更年期,退化,但玉真长公主却似乎将这一艰难战胜了!

    我的天!

    幸好唐朝学了高深的内功,赶紧运起功力驱走心魔,这才能死里逃生。

    到达对面假山的时候,假山后面是一扇门,门洞开,里面有一张宽大而舒适的床,四周的景色柔和!

    玉真长公主本以为唐朝是个少年人,定力有限,刚才这么一诱惑他,他一到达这扇门之后就会对自己情不自禁,哪里想到这小子眼中没有但思**,只是平静的问道:“妈,就是这里吗?”

    玉真长公主脸上布满寒霜,她再也想不到,自己最厉害的招术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竟丝毫也挥不了作用。

    “坐下,今天,你必须听我的,不然的话,我死也不会将我女儿嫁给你的!”

    听她说了这样的话,唐朝还有什么话说,自然什么也不能说,苦笑的坐下!

    他明白,一个女人极端渴望的东西得不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他知道,现在自己能做的,就是尽量的满足她的要求,陪她看一会月亮,然后走人!

    室门关上,灯光柔和!

    室中有桌,桌上有菜,玉真长公主满满的斟了一杯酒,倒在夜光杯里,然后,再给自己加满。

    举杯!

    “唐朝,想娶我女儿的话,干了此杯?”

    唐朝本能的觉得不对,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他现在的修为,虽然还没有达到武功的绝顶,甚至连化境都还没有步入,本不会有那样强的感应能力,不过,一丝灵明还是促使他知道,这杯酒有问题!

    “喝呀,你干吗不喝,你不喝我喝!”

    玉真长公主说到做到,一口将一杯酒干了,出气喘的咳嗽声。

    唐朝再无怀疑,喝下了酒,但却以极端强大的内力,将酒逼住在丹田小腹之处!

    不对,好象十分的不对!

    一刹那间,唐朝感觉到天旋地转!

    他再也想不到,他喝下的并不是毒药,而是极端厉害的******和******!

    唐朝一感觉不对,一口酒箭射出,但已经有少量的药物浸润了他的胃!

    一个人内力再强,也只能暂时的逼住,却不能保证一丝也不侵犯进去。况且唐朝中的是******和******,并不是毒药,他练功的时候征对的都是毒药,所以顿时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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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 一战而胜 中
    唐朝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身上酸软如棉,没有一丝的气力,尤其是下身!

    但他的眼睛还能够睁开,于是他睁开眼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玉真长公主,这个紧紧偎依在自己身边的女人的脸!

    啊!唐朝吼了一声,不知道从哪里迸出一丝力气,推开了她。

    一摸,立即摸着了她身上滑腻腻,软绵绵的肌肤,猴子一样的跳了起来,滚下床,穿上衣服鞋袜。

    玉真长公主立即也醒了,看着唐朝的样子,吃吃的一笑:“唐公子,不用这么紧张!”

    这样的事情,她似乎已经司空见惯,脸上露出**得到满足的晕红,眼圈下垂,但这却使得她看上去的时候只像三十岁左右的女人!

    她的整个身体,有一种神采焕,生机勃勃的情形。

    她坐了起来,毫不避嫌的穿上了衣服!

    唐朝无意之中一看,哇噻!这女人的身材真好!

    我,我昨天晚上,难道真的,真的干了一些荒唐的事情?

    想到这,唐朝的脸就红,这**,原来真的是个尤物!

    但他随即明白了,一切事情都明白了,忽然一声冷笑:“长公主,下官告辞!”

    他心中很难过,他并不希望这样的!

    即使玉真长公主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但她是芹儿的妈妈,他也不该有任何非分之想的,更不能这样做,可是,这个女人似乎不管这些!

    “等一下!”玉真长公主温柔的靠在他身上。

    唐朝全身似乎已经麻木,并不反抗:“长公主,您难道不知道,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吗?”

    玉真就很媚的一笑:“世间的东西,无所谓对或者错,只要你做得到,就是对的,反之则错!”

    唐朝一惊,看着她半晌:“我从来没有想到,你是这样强横的一个女人,你的话,我算领教了,这使我想起了曹操的话‘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你是这样的人?”

    “你说的没错,其实不仅仅是曹操和我,世人大多是这样,搞什么繁文缛节,都是假仁假义,我玉真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得到,现在,你知道了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以后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长公主,我,昨天晚上,生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我之所愿,我虽然对不起长公主,但是,这也算是对您的一个小小的补偿,我们之间,应该有一个了断了,你说是不是?”

    “嘻嘻!”玉真长公主笑了起来,摸着他的脸:“真想不到,看你年纪轻轻,斯文懦弱的样儿,我还以为你不行,想不到你竟比想象中还要厉害得多,我,本公主觉得,这一辈子,有过这一次,就是死,也值得了·!”

    唐朝的脸一红,**,这婆娘尽说些风话,真是荡得可以。

    “呵呵,你别不好意思,有道是,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们男人,自然希望妻妾成群,溶化富贵,可我们女人,只要有一个知心的男人,那就什么都足够了,你,我一直都以为自己那么迷恋你,是错的,可是现在看来,我没有错,一点也没有错,而且我知道,你比我想象中的好!”

    世界上有些女人,喜欢男人的唯一标准,不再于这男人长得怎么样,而在于这男人是不是像个男人,是不是个真正的男人!

    玉真长公主无疑就是这样的女人!

    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唐朝是一个性感的男人,他才这样迷恋他的。

    “长公主,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唐朝假装痴呆。

    “那我明白的告诉你,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女人,你也是我的男人,以后,你就常常来我家过夜!”

    “这,这绝不可以!”唐朝愤怒。

    这婆娘把我看什么了,她的又一个御用面?

    “呵呵,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愿意这样,因为这样的话,似乎降低了您黄门侍郎的身份,况且,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不能一直和我这样来往,不过这一点,我早已经替一想好了,我会将我的宝贝女儿芹儿嫁给你!”

    “谢谢!”终于,唐朝对她产生了一点好感。这婆娘虽然放荡,但还是知道替我唐朝想一想,不然的话,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我的女儿,我想她嫁给谁她就是谁的,不过,你想得到她,必须答应我的要求,我想你不会拒绝的?”玉真无耻的看着他。

    唐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公主的意思,是,是要我以后还还常常和你,和你……然后才可以娶你的女儿?”

    “当然,我没有丈夫,女婿这么好,为什么不能疼一下丈母娘,您放心,我绝不会让你难堪的,也绝不会让芹儿知道,这可是一件好事情,你想想,前前后后,我对你的真心,就是一个石头人,也应该被感动了!”

    唐朝心中有些恐惧,太不应该了,为什么这些高贵的女人,越是想玩一些危险的游戏,我不玩,不能玩!

    “对不起,长公主,我看我们已经不能再谈下去了!”

    唐朝猛的推开了她,冲了出去。

    “小子,你别不知好歹,你想想,你现在的一切,荣华富贵,都是我给的,还有芹儿,也是我的,你一旦不合我意,你知道后果的!”

    “长公主,请您自重,我不怕任何后果,告辞了!”

    “你,你真的敢走!”玉真长公主再也想不到,话已经说到这样的份上,又生了昨天晚上那样的事情,这小子竟然还是不顺从自己,这个时候,她的脸色气红了力。

    但唐朝已经昂然的走了出去,瞬息之间消失不见,他现在的轻功,已经到了十分高明的地步!

    我不该小看这个女人的,我以为,我自己武功不错就不怕她,想不到,还是被这女人骗了!

    但直到回到家里,唐朝还是觉得奇怪,这女人哪里来的药,竟有那么厉害,自己只喝下浅浅的一杯,竟然禁受不住!

    我很厉害,我那方面在酒后仍然很厉害吗,想到这里,唐朝邪邪的笑了起来。

    玉站长公主则痛苦出了一声嘶叫,躺回床上,将身上的衣服撕得稀烂:“为什么,为什么我已经得到了这个男人,现在心里还是这么难受呢?”

    她不知道,她当然不知道,这就是爱情!

    爱情不仅仅是占有,像她这样卑劣的占有,扭曲了人性,她以为会换回自尊,其实她错了,她根本上都错了,她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高贵的女人,高高在上,任何人都只能满足她,顺从她!

    就在这瞬间,她忽然有篡位的冲动,要是我是武则天,唐朝这样的男人会不会喜欢我呢?

    只有攀上权力的顶峰,当上女王,我才能够为所欲为。

    可她立即就觉得这是一场虚空,也许,就算我当上了女皇,唐朝这小子也不会顺从我的!

    她本是一个冷静自持的女人,但**这扇门,一旦敞开,就像吸食了吗啡一样,永远无法自拔,而且她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更是越来越热中于床第之事,她觉得,再不享受几年的话,恐怕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是公主又怎么样,花容月貌又怎么样,富贵逼人又怎么样,岁月流转,也不过是镜花水月!

    及时行乐,这使她想起了李白的诗:“万物者,天地自逆旅;人生者,百代之过客”,就是“秉烛夜游”,也当及时欢乐,不然,你会被无情的岁月湮没!名声,荣辱,对错,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她想把握的,就是现在,人到了她这样的地位,到了她这样的年龄,思想自然就往奢银这方面展,只觉得人生短暂,除了追求长生之外,玉真长公主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男人!

    像唐朝这样的男人,她当然不会放过,即使用些卑劣的手段也说不得了。

    像她这样出生在皇室的人,亲眼见到太平公主的头挂在城墙上,见到了残酷的宫廷之争,使她早早的明白了一个道理,胜则为王,败则为寇。

    只要自己的计谋成功了,就是赢家!

    这小子,男人的能力是没得说,老娘已经喜欢上了,没办法,但就想这样平白的得了我女儿,再不理老娘,却是休想!在本公主面前,谁也别想占便宜,要么答应老娘的要求,要么从我面前消失!

    呵呵,京城武林之中,武功高手何其之多,这小子要想独战群雄,夺取第一却还能保住性命,谈何容易?

    鲜花来个!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 一战而胜 下
    玉真长公主此后虽然屡屡的派人来府上结好唐朝,但这强横女人的内心依然不变,就是要娶芹儿,就必须答应她的条件!

    唐朝苦笑,只好拒不见她的使人,专心练功,他知道,这世界上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也许,要想得到芹儿,只好在武功上见个高下了。\更新快

    唐朝现在的皮肤深黑,有一种黑蚯蚓的感觉。那是他已经将功夫练到了暗劲的层次,身上的静脉血管扩张,自然而然的在他身上露出这样的色彩。

    玉真长公主心如铁石,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芹儿,鼻子中出一声冷笑:“芹儿,你起来,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芹儿的泪水珍珠断线一般的掉下:“妈妈,您就成全我的幸福,我和唐大哥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害自己的女儿?”

    玉真长公主的神色不变:“我害你?呵呵”,这女人笑了起来,好半晌才说道:“我真想不到,我自己的女儿,竟和我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这是一件荒唐的事情,不过,现在说明,或许我们母女两人心中,都要好过一些!”

    “妈,你,你说的是真的吗?”芹儿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当然是真的,这件事情,朝廷上很多人都在传说,岂会有假的!”

    “妈,我也听到了这样的传说,可我一直都不相信,我以为,这些都是别人散布的谣言,可女儿,我真想不到,妈妈,原来你也喜欢唐朝!”

    玉真长公主就冷笑了起来:“你现在很恨你妈?”

    芹儿半晌不答,停了好一会才道:“妈。我也是女人,还是你的女儿,自然能体会你的感情。我早已经知道这事,却是再也不相信,妈会真的喜欢上了唐朝,现在我已经体会了妈的心情。你现在觉得,是女儿破坏了你的幸福,唐朝喜欢上我,而他似乎不喜欢妈妈,所以连女儿也恨上了,妈,我说的话没错?”

    玉真长公主沉默半晌,忽然笑了:“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条件,可惜唐朝这小子太过迂腐,他不肯同意?”

    “什么条件?”芹儿吃惊的问道。

    “这样的条件,妈虽然厚颜无耻,但还是不会宣之于口的。不过,以你的聪明,你应该想得到!”

    “啊,妈,你是说我和……和妈都一起,这个……”

    芹儿忽然说不下去“妈,此事绝不可行,好,女儿知道您的性格,女儿不再求你,我走啦!”

    “你想去哪里?”玉真长公主厉声说道。

    “妈妈以前让我出家,或许,我真和太上老君有缘,你就让我出家入道,免却了多少苦恼!”

    “你敢?”玉真愤怒。

    “妈,我现在还有什么不敢的,大不了妈将我生出来,再将我杀了就是了,我觉得真没意思,真的,活着没有一点意思。”

    “可我说过的,你要是再出家,但妈的话一样不变,我就牺牲你三姐就是了,你三姐体弱多病,你难道忍心她替你受那么多苦?”

    “妈,你究竟想怎样?”芹儿激动起来。

    “答应我的条件!”

    “办不到,妈,您的要求,在我来说,是难以想象之事,我这就去了!”

    “臭丫头,来人啊,把我给我关进地牢里,以一等犯人的资格对待,全天十二个时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这一喝,她手下亲卫就进来将芹儿带走了,关进了地牢里。

    比武招亲大会如期举行,吸引了天下无数的英雄豪杰,甚至包括唐朝的一些藩国和外国高手。

    这是一条便捷的进身之阶,谁都想一战而胜,一步登天!

    平常的时候,皇室的女子都是嫁给王公贵人,哪里有这些草莽豪杰晋升的机会,但这一次,他们拥有和这些人一样的权力,一战而胜,梦想的东西就会得到!

    这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玉真长公主府邸外搭建了一个巨大的高台,四周摆设了千百张桌子,茶水齐备,用以招待来自四面八方的宾客!

    还没到午时,高台四周已经挤满了来自三山五岳的武里高人,练武的人还只是少数,看热闹的却是多数,大都是京城附近的居民。

    呵呵,虽然得不到郡主,但看看别人是怎么得到的,也可解解谗。

    浪飞心中满意,他只这次大会的主持人,可心中还是忘不了长公主的话,只要你的武功最高,我就会将芹儿嫁给你!

    只见他率先登台,抱拳向四方作了一个团圆揖,台下顿时安静下来,只听他郎声说道:“各位,承蒙各路英雄好汉看得起,来到长公主府,在下浪飞,受玉真长公主之托在此主持郡主的比武招亲大会,有如下几个条款,请各路英雄务必遵守,不然的话,这大会没法儿办,会乱套的是不是?”

    早有底下一批五陵子弟吼了起来:“浪大人说的是!”“对对,无规矩不成方圆嘛!”“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划下道儿来是正经!”

    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

    “好,那我就说了,第一,各位前来,玉真长公主吩咐了,不招待不行,招待的话,由于人数太多,太也麻烦,这里只提供便饭,每人只能领一次饭,请自重!”

    “好好!”那些来看热闹的居民一听,大声叫好,今儿个真是有眼福还有口福啊,至于一般的英雄豪杰,就算黑道上的,哪个没有钱,倒不在乎这些。

    浪飞的声音运起了内力,立即将一切嘈杂都压了下去,不少武功高手都暗暗佩服,听说这小子是玉真长公主座下的席护卫,果然有不凡的武功。

    “这第二条嘛,倒是简单,比武招亲,本是好事,玉真长公主一生信道,慈悲为怀,雅不愿看到流血之事,更不想出人命,所以规定,只比拳脚,不比兵,大家点到为止,锣声一响,四位公证的裁判就已经断了高下,请勿再起争执!并且有一点,要是哪一位英雄认为裁判判得不不公平,可以直接向裁判挑战,只要战胜了公证人,你就是新的公证人,到时候再进行重新裁决!不过,比武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不受伤,出人命的事,也在所难免,不过长公主说了,万一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伤残者补偿纹银一百两,被杀的补偿一千两!比武开始在即,我这就请出今日比武招亲的四位位德高望重的公证人,先有请神策军统领,京城武林中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的马正章马大人!”

    台下之人本来以为这些公证都是些不出名的人,想不到第一个就是这个煞星,顿时安静下来。马正章飞扬跋扈,在长安城中呼风唤雨,早有人不满,但这人的武功,据说已经将暗劲练透,深不可测,想不到玉真长公主竟请得到这样的人当公证!

    马正章一跃登台,三丈高的高台他竟然能一跃而上,轻功之高,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上手轻功一露,台下雷鸣般的掌声响起,许不满他的人都想,这人虽然张扬,但他的确有惊人艺业。

    “现在介绍第二位公证,神策都尉称玄礼!”

    众人一听,都傻了眼,这人名不见经传,怎么配当公证。的确,陈玄礼这个人,一向低调,成天在宫中训练禁军,外人大多没有见过,所以名声不显。

    这陈玄礼并不张扬,老实的走上了高台,向四周微微一抱拳,算是见了个面,和马正章的出场相比,那是大大的逊色了。

    “现在一起介绍第三四位公证,天下武林的泰山北斗,铁慕容,李南靖!”

    “哇!!!!!”观众震天的吼了起来,他们显然想不到,这样的绝世高手,竟能来参加这场比武招亲大会!

    这两人手牵着手,轻飘飘的上了高台,虽然什么武功也没有露,但两人的威名镇华夏近二十年,也不需要卖弄武功,自然是泰山之重!

    高台上有十余丈方圆,每个角都安了一张椅子子,这四大公证就在浪飞的示意下坐进了椅中,正襟危坐,神色严肃。

    浪飞很满意,哈哈一笑:“比武招亲,现在开始,不才知道,我的武功,在数千位英雄的眼里,自是不屑一顾,但这就叫抛砖引玉,所以只好在这里献丑啦,哪一位英雄先上来领教?”

    大家再也想不到,第一个上场的居然是这个主持人,此人既然是玉真长公主的席护卫,武功自然不凡,一时之间倒没有人敢上台!

    唐朝和专信早已经夹杂在人群里,知道这些人的心思,都想别人打头阵,损失不少内力,然后再后面渔翁得利!

    也是浪飞太过托大,以为京城之中除了这四大公证之外,再也无人是自己对手,既然以公证的身份请了这四位前来,他们自然不能出来抢夺郡主,击败京城群豪,他自可以实现自己的野心!

    专信大叫一声,跃上台去,他现在就是给唐朝打头阵的,目的就是消耗这浪飞的体力!

    浪飞正想用激将法迫使人出来和他决战,现在见一人跃上的身法,吃了一惊,京城中的高手,当以此人为最大的劲敌,当日唐朝初到长安的时候,独孤信和浪飞就试探出了专信的武功,虽然不错,但走的路子并不纯正,况且武功不纯,不是自己的敌手,见他上台,却也不惧!

    只见专信道:“小子南诏专信,冒昧的问一句,这四大公证,他们有没有权力抢夺郡主?”

    “当然没有,那样的话,那不是乱套了,其实,这也是玉真长公主的意思,我想四位公证德高望重,即使想得到郡主,不过都不愿意违背了长公主的意思?”

    说完向这四人一看,除了马正章鼻子里哼出一声冷气之外,其余三人都微微点头。马正章很是郁闷,玉真章公主这婆娘忒也小气,明明知道京城之中以我的武功居,却硬要将我请为公证,那不是看不起我马正章,不想我做你的女婿是什么?

    但仔细一想,却没有办法,长公主这样的人,还是不要惹的好,连高公公都怕的人,的确是得罪不起,罢了!

    其余人本当铁慕容这样的高手会出来抢夺芹儿郡主,本不耻长公主的为人,这不明明害自己的女儿是什么,现在一见事实并非如此,都放下了心中一块石头。

    唐朝在下面一听,心花怒放,暗暗感激长公主,有句话叫作虎毒不食子,这样看来,玉真长公主只是不想将女儿嫁给我,却还是不愿意将一个大好的女儿嫁慕容那样的老男人,倒也不算是没有母女之情!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一章 纯属意外
    专信微一抱拳:“那在下就献丑了!”

    说完这句话,掌势成圆,一前一后,摆下了南诏武林的起手势,准备进招。

    浪飞心中早知道此人是个劲敌,全神对付,一上来就用了劈掌,而且跨步进击,手上使了螺旋劲,一种黏滞的感觉,使得专信不能近身。

    这是什么功夫,这小子似乎摸不到他的虚实,根本不和自己硬接!

    两人在高台上旋转了七八圈,却都是脚步上的功夫,处在试探的阶段!

    台下有不少不懂武功的乡民,见两人只是围着转圈子,还以为两人的武功不厉害!有的已经在下面窃窃私语起来。

    但专信忽然控制不住自己,一拳狂暴的击出,爆出虎虎的拳风,他要逼迫这小子和自己交手!

    浪飞知道,此劲强悍,可谓十分的霸道,要不硬接,恐怕抵挡不住,只得单手一立,竖起手膀接了他一招,感觉专信手上力道极大!

    还真看不出来,这小子的本力,居然似乎到了能随时出暗劲的地步,但专信一击之后,随即以轻灵的步伐让开身形,心中忽然一宽,这小子一上来就向我下杀手,我还道他武功极高,现在看来,他击出一记暗劲之后,没有后继之力,武功显然已经还没有达到暗劲的层次,心中大宽,施展绝学螺旋神功,和专信周旋起来。

    专信此人的武功,虽然不像唐朝那样机缘巧合,天赋不凡,但其实本身的功力深厚,再加上孙思邈这样的大家这段时间的指导,虽然没有收他为徒,但一些武学的至理却是明白,这就好比是亮眼人和瞎子赛跑,效果大为不同。

    浪飞此人,其实武功很高,要不然,他也不会想打芹儿的主意了,只以为这四大公证一排除,京城再也无人是自己对手,因此才当先挑战!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又爆出暗劲,浪飞以小巧的身法躲避开,收势不住,一拳击在坚硬的木地板上,卡嚓一声,高台上出现了一个大洞!

    专信一拳之威,竟将这地板击穿!

    所有心怀雄心的少年武者都大吃了一惊,他们本以为,凭自己的武功,艰苦一战下来,或许能最终夺魁也说不定,但现在见了专信的武功,都望而却步!

    毕竟,大多数的武林高手,能像专信这样,将武功练到接近度暗的层次,拳脚上能不时的爆一下暗劲的人,已经很少了。

    许多人都将自己的武功和此人相印证,顿时不敢再出手。白白的被被别人打残打死,毕竟不是明智的想法。

    但这样也好,许多人这次来,本就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知道自己武功不行,不足与天下高手抗衡,顿时只看热闹了!

    高台上,专信连了几次暗劲,都被浪飞巧妙的避过!

    但一股凶悍之气,却是向人们透露了出来,尤其向浪飞透露了出来!

    但浪飞却一点也不在意,他之所以一直用螺旋神功,为的就是节约体力,他知道,要想最终夺魁,恐怕至少要经过三场比赛,倒不能一味的使用暗劲,不然的话,到时候以体力被人击败,那是大大不值的事情!

    但专信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体力和功力消耗,展开《括苍山武经》上的“飘风拳法”,快击快刺,着着抢攻。

    浪非大怒,这小子武功未必高于我,想不到竟然咄咄逼人,可不能再忍让了,他知道,自己要避,自是避得开的,但这样一来,自己一味的逃跑,必被京城武林中人所笑,当下爆拳突出,和专信以硬碰硬!

    每一拳出,双方相交,都会出闷雷一般的声响,用的虽然都是明劲,但拳头甚重,可毙疯牛,挨上一下,都不是玩的。

    不过幸好两人内功,都有相当造诣,抗击打能力强,双方这样动手,并没有多大影响,各无伤损,只将身上的衣服鞋子弄得损坏!

    交手四十招,专信身上的衣服裤子都已经破烂不堪,浪飞也好不了多少。这个时候,浪飞已经慢慢感觉到,要战胜面前这个专信,必须要拿出压箱底的武功了,这小子太能耐了,功力绝不在我之下,但他先前一轮急攻,消耗的体力太也巨大,我可以趁机进攻了。

    就是这一念之差,导致了浪飞不胜反辱!

    浪飞强攻十七招,都是站在中线,抢右侧线,这是他们螺旋门推动螺旋劲的最佳位置,招数绵绵而上,如长江大河,不可阻挡!

    但想不到的是,专信见招拆招,见式化式,竟将这一十七招硬手尽数接下,待浪飞招式一缓,一个迎门三步炮击了出去,开始了自己进攻的序幕,招数蜂拥而出!

    专信连攻二十九招,浪飞尽力闪避,但终于还是中在专信一招鳄鱼式下,剪尾一操,拉住了浪飞的小腿,就势外分,一抛一扭,浪飞的身子就如断弦的纸鸢,向高台下飞了下去!

    浪飞再也想不到,一味强悍进攻的专信,居然会突然使出这样巧妙到极点的招数!

    其实,专信这样做,其实也是行险一试,二十九招招进攻,他虽然时常和唐朝比拼内力,身体强悍之极,但武功毕竟还是没有达到随心所欲的化境,体力不衰,但气力已衰,再进攻下去,必定被浪飞所趁,他要是再一鼓作气的进攻自己,自己未必接得下,所以使上了剪尾一式,却想不到收到奇效。

    浪飞心中郁闷,身子在半空中一个转折,扑向高台边行的一根高柱子,本来够不到,一掉下去,三丈多高的擂台,加上专信手上的力道,不死也是个重伤。

    但浪飞身子忽然螺旋一样的一转,身子忽然打横一甩,头下脚上的扑了下去!

    这动作虽然冒险,但也是危急之中不得已的办法,就是这么一旋一甩,他的身子忽然在横向加长,脚一勾,勾住了柱子,一拉一缠,他整个人都扑上了柱子,哗啦啦几声,在柱子上连接几次力,卸去了全身的下坠力道,稳稳的落在地上!

    他虽然失望,但作为这次大会的主持者,却不能失了风度,在台下一抱拳道:“天下英雄在此,我浪飞被击下台,今日是败了,不知还有没有英雄好汉敢向专大侠挑战?”

    众人听他言辞不卑不亢,认败服输,心中大喜,均盼别人上去击专信。

    专信心中其实大大不安,刚才交手的时候,大家功力相当,根本不可能有丝毫留手,但刚才差一点就出了人命,还好浪飞轻功高绝,死里逃生,见他这样,心中这才安定下来!

    浪飞却是心中郁闷得吐血,原来我一直高看了这小子,他刚才使出的这招剪尾式,并不是什么刚猛暴烈的招数,原来是他已经将力气即将用尽,不得已再使出的巧招,我只需搬拳一打,他就立即处于劣势,那时候胜负之熟还很难说。

    他现在明白了,专信的武功,绝不在自己之下,即使自己一味的躲避,也不一定能将之击败,这家伙的内力太强悍了,连攻二十九招,我可不能!这一战倒是输得心服口服。

    浪飞重新上台,不过不是和人叫手,而是大声的问道:“还有哪一位英雄上来挑战专大侠?”

    台下没有任何应声,包括刑部资深捕头金良和古度,见了专信这样的武功,都望而却步,更不用说一般的市井混混,更是绝无挑战的可能!

    “我来我来,我来试!”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爬了上去。

    这汉子三十三四年纪,身高膀宽,一脸的横肉,一看就是练金钟罩、铁布衫的高手!

    这人也不介绍,就这么挥拳直击,好象是要等收拾了专信这才介绍自己。而他的确也是这个意思,他之所以不说场面话,就是觉得专信刚才一战,衣衫破烂,精力消耗过巨,若不趁现在这个机会进攻,那就拣不到车轮战的便宜!

    台下不少观众已经吼了起来,似乎觉得这样不公平,但专信并不惧怕,微微冷笑,看这小子脚步不稳,横练的功夫虽然不错,但步伐呆滞,行动不灵,我只需找出他的罩门,自可一击而胜!

    这样一想之后,一拳击出,直接击向这汉子的小腹下三寸丹田处!

    这汉子本自忖自己的硬功很好,也能像专信那样一拳打破坚硬的木版,所以想上来拣个便宜,哪里想到专信一招就找到了自己的罩门!

    他的横练功夫本来不错,但远没有达到能使自己全身刀枪不入的地步,全身的罩门,除了丹田之外,还有好几处!

    专信这也只是随便选一处进攻,他本也不指望能打上他,但这汉子练功夫被人打习惯了,再加上反应迟缓,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丹田上已经结实的着了一下!

    然后,他失去了知觉,永远的失去了知觉,专信拳头上数百斤的大力一下子炸开在他的丹田,一招之间就要了他的命!

    这汉子高大的身体轰然倒下,不仅全场的观众呆了,专信自己也呆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其实,这汉子的武功,最多只能算三流,本不该和不专信这样的高手交战,只是一时贪心,以为对方是强弩之末,想拣个便宜,哪里想到,比武都是极端凶险之事,一拳之下就被专信杀死!

    就专信目前的抗打打能力,和这汉子练的铁布衫也不相上下,再加上专信有强横的内力,这汉子只有几斤蛮力,上去交手,和送死其实没什么分别!

    先前不少人还在为专信打抱不平,现在却都不敢说话,谁也想不到,他仅仅是一拳,居然拥有如斯威力!

    这汉子的尸身很快被人抬下,浪飞高声叫道:“还有哪一位英雄上台和专大侠过招?”

    一连叫了三声,没有一个人答应,浪飞就无限感慨的看了看专信,要是我好生坚持,也许是有机会胜的,我还是小看了他,但也只得酸溜溜的说道:“本次比武招亲大会,已经决出武功最高的人,这个人就是专信专大侠,恭喜!”

    专信大喜,抱拳向四方做了一贯团圆揖:“谢谢,承蒙各位英雄谦让,让小子我得到长公主家的郡主,但在下其实武功粗疏,和我家主人一比,那是天差地远,我这次来,也是代师出战,所以,得到长公主郡主的人,应该是我师傅,他就是,唐朝,大家恭喜他!”

    请大家鲜花支持则个!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二章 暗劲
    唐朝心情很高兴,他本以为,以专信的武功,京城中该当有人能击败他,但想不到的是,浪飞这人鬼迷心窍,竟然假借玉真长公主的名义,事先请这四大公证,将这四个绝说看?”

    这几句话一说,顿时使得全场火热起来,毕竟,观众看了刚才的决战已经是不虚此行,但是还有热闹,那是最好的事情,纷纷鼓掌!

    马正章一直看不起唐朝,觉得他能够当上黄门侍郎这样的大官,靠的就是当玉真长公主的面,一听铁慕容之言,也站起来说道:“铁大侠说的没错,既然下面挑战者,唐朝大人要是自居为专信大侠师傅,或者让专信大侠出来对付,或者是你亲自对付,不然的话,即使算你胜了,玉真长公主的名声可被你败坏了!”

    浪飞大喜,既然自己得不到郡主,当然也希望别人得不到,向陈玄礼道:“陈大人,您的看法呢?”

    他知道,只要这陈大人支持自己,以后就是长公主责骂,自己也没有责任,毕竟,这四人都算是京城武功不定就会丧生在他这一轮刚猛的攻势之下!

    唐朝大喜,这正是自己的目的,要激怒他,使他放手和自己决战!

    他已经在训练中和专信大战了数十场,韧力惊人,专信武功和公孙无依在伯仲之间,要是对手放手决战,必败无疑!

    但唐朝忽然大吃了一惊,点闪退开,一拳击出,直取对方的小腹!

    一闪一进,唐朝居然能在间不容的时间内完成!

    公孙无依本以为唐朝会放手和自己敌对,但想不到敌手忽然退避,退的时候和进的时候同样的快,轻功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唐朝心中狂怒,暗劲勃,一拳击在他的小腹边缘,腰眼处!

    这一招,唐朝使用了接引神通,手臂从绝不可能的角度一弯,看似不可能,但却一拳击中!

    声如败革!

    公孙无依忽然感觉自己身上异常的空虚,有一种飘忽的感觉,他实在不相信,但他又不得不相信,他中暗劲了!

    这该死的唐朝,什么时候练成暗劲的?

    唐朝本不想杀公孙无依,不过这家伙一拳向自己照脸击到的时候,手上暴露出一个丑恶的金环,食指上!

    金环闪着光,青蓝色的光,显然喂了剧毒!——

    他早已经戴上了这个金环,不过一直藏在大拇指里,唐朝本在奇怪,他大拇指怎么了,是不是受了伤?

    就因为早有留心,这才使得公孙无依爆击拳的时候,他眼睛的余光能隐约的看到一丝光芒!

    幸亏唐朝有世间绝顶的轻功,不然的话,那一拳,公孙无依蓄势而已久,强悍无比,除了硬接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好走,那样的话,自己一定会中了他指上金环的毒手!

    原来,这就是铁慕容敢于要自己的得意弟子公开抛头露面的原因,早已经安排下阴谋诡计!

    这计划好毒,要不是唐朝一直小心防范,进攻的时候不敢过于逼近,倒真会栽在这小子的手下!

    铁慕容大惊失色,一掌隔空三丈击出,阻止了唐朝继续的追击,一把将公孙无依抱在怀里,伤心的道:“依儿,你中了暗劲?”

    公孙无依缓缓的点了点头,然后,立即死去!

    暗劲的威力太大,已经在迅之间伤害了内脏的经脉,使他的心跳停止!

    这一掌唐朝含怒而,将全身功力贯注在这一击上,纵然是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挨上了,也是一个死的命运,更不用公孙无依了!

    请支持!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三章 尘埃落定
    铁慕容见了公孙无依的脸色,立即知道徒这条性命已经毁在唐朝的手下,脸上紫气大盛,将徒弟的身子一抛,飘飘的下场:“唐朝大人武功高强,将我徒儿击毙,我愿再领教高招!”

    他毕竟也是绝十招,我真是一直小看了他,原来,他刚才和我徒儿相斗的时候,故意的隐瞒了实力!

    哎,我的乖徒儿,要是你不用毒针环,说不定唐朝是不会杀你的,他何必结我这个强仇!

    刹那间,铁慕容什么都明白了,即使是自己,处在唐朝那样的情况下,性命只在呼吸之间,也只有下毒手了,不然,自己也是性命不保,看来,唐朝真不是故意的,他先前也没有看出我徒儿手上有古怪,而是一刹那间面临绝境的时候用出的自保的招数,救命的招数!

    他打死我徒儿,也是迫不得已,错的是我那愚蠢的徒弟,既然已经探明白敌人武功比自己高得多,为什么不及早抽身?

    不过,这一拳还是要出去的!

    啊哈的一声大喊,唐朝一拳击来,铁慕容也是一拳击来,出一声郁闷的爆响,唐朝被击飞,但还没有败,都以为他会因此跌下台去,可是唐朝被击飞的身子在空中奇异的作了一个转折,鹞子翻身,落在西角上,踏住的只是一点点边缘!

    唐朝实在想不到,铁慕容的拳头竟有如此之重,连续七个翻身才将身上的力道卸去,差一点就下了台!

    专信大喜,爆喝一声:“第十招!”

    铁慕容这一击用上了全身之力,拳头的余力所及,将好不坚硬的楠木椅子带到,立即咔嚓嚓的变成了小孩子的玩具,七零八落。

    唐朝不说话,静静的看着一脸落寞的铁慕容,半晌,忽然笑了:“铁大侠,在下侥幸,承让了!”

    双拳一抱,如渊之凝,如岳之稳!

    铁慕容心中震惊:这小子从哪里学得这样惊世骇俗的武功,我一年前见他的时候,武功虽然不错,可以和专信这些媲美,想不到仅仅一年之间,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和我相差无几的地步!

    这是一件恐怖的事情,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

    这个时候,不仅铁慕容,马正章心中也有同样的想法,并且立即升起一种恐惧,强烈的恐惧!

    这小子年纪轻轻武功已经这样厉害,要是再过得几年,京城之中还有噍类吗?

    铁慕容是天下绝顶高手,自不能当众食言,只要将拳头一抱,坐回公证席位里。

    专信心中大喜,大声的问道:“还有哪一位英雄好汉上台和唐朝大人一争高下?”

    连叫了三遍,没有一个人敢回答,浪飞这个时候已经是心服口服,知道连铁慕容也不能将他奈何,还有谁敢上去找死?

    当下宣布道:“比武招亲顺利结束,唐朝唐侍郎夺得武功第一的名头,将会成为玉真长公主的郡马,大家祝贺他!”

    台下掌声无雷,都是自真心!

    谁也没有想到,在朝廷中身任显职的唐朝,竟然是个武功大高手!

    支持哈!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四章 我不是英雄
    玉真长公主一直隐藏在角落里观看比武招亲大会的情况,连她也实在感觉到奇怪,也震惊,同时,心中升起一种特殊的感情,她不是失望,而是微微的感觉到高兴,还有就是引以为傲。

    我毕竟和这样强大的男人曾经有过一夜之欢,即使很不光明,甚至说有点卑鄙,但自己确实是“得到”了这个男人!

    在玉真长公主的心中,得到一个男人的定义和唐朝这样的穿越人完全不同,她的得到很直接,很简单,要容易得多!

    这个时候,她已经别无选择,她只好站出来,她本来以为,唐朝会输得很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的武功高强的男人抢走,可是他错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人们对事物的期待,其实很奇怪,强大的,反而是希望他更强大,要是不慎输了,还会扼腕叹息,可对弱小的东西,有的人甚至巴不得他早点死,免得在这个世界上碍人的眼睛!

    这是世人卑劣的个性,也可以说是人类进化过程之中没有根治的恶疾!

    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样的思想,的确是存在着,希望好的更好,希望差的别出现,一些弱小的东西,除了当着笑料之外,希望他根本没有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玉真长公主现在的心态也是,唐朝没有战胜,她或许就在等着哪一天将他弄死,毕竟,这样忤逆自己的男人,她这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既然不顺从自己,那只好以更加高傲的姿态,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让他从这个尘世上消失。

    可另一方面,这个男人强大了,像唐朝现在这样,强大得有些恐怖,居然连京城最著名的拳师铁慕容也不能把他奈何,这个时候,人们的心中,就有了神一样的感觉,反而会对他得有些暧昧,并且牵涉到皇上,大家都不敢多说话,在座的六人之中,除了铁慕容和李南靖之外,其余的四个人,包括唐朝,都是见过李隆基武功的人,深知皇上武功极为厉害。

    唐朝心中深为喜欢,举杯说道:“武林之中都说‘北铁南乞’,两位在江湖之中侠名远扬,都是我所深为景仰的,想不到今日竟能见到,小子敬两位一杯?”

    至始至终,铁慕容都一言不,听唐朝这样说话,并不饮酒,只冷笑一声:“唐朝大人,你的好意我心领啦,不过,我的两个不成器的徒儿,一起都死在你的手下,看在玉真长公主的面上,待你成亲一年之后,我再来拜访!”

    众人都是愕然,满以为他默不做声,已经将徒儿死的事情压下去了,哪里想到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来,要知道玉真长公主的府邸,比什么灵王、信王府邸还要森严得多,这其中的原因,除了玉真自己和唐朝等寥寥几人之外,都不知道,铁慕容这样公然和唐朝为敌,虽然不脱江湖上男子汉大丈夫的本色,是条汉子,但要是惹恼了公主,那可是后患无穷,要想在京城混,那是艰难无比的事情。

    李隆基极端的信任玉真长公主,将一些重要的犯人都关押在玉真的府邸,她奏的事情,极少有不准的,不然,她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手腕,平白的就把唐朝这样一个人提拔上黄门侍郎的高位!

    当然,玉真之所以奏请,也主要是被唐朝的男色迷住的原因,再加上李林甫的举荐,就是一块瓦砾也变成了白玉,何况唐朝结识杨玉环,李林甫害他不死,再加上到山东求雨成功,更是名声大噪,不再是以前那个任人摆布的黄门侍郎,而变成了一个实权派,连李林甫也开始畏惧!

    以他这样身居高位的人,要不是被玉真长公主逼得急了,他是不会出来参加什么比武招亲的,他现在要什么女人,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力,但芹儿对自己情深一往,自己一个男人,既然答应了娶她,自不能食言。

    想不到浪飞这小子鬼迷心窍,居然打起芹儿的主意,将四大武林高手变成了只许看不许抢的看客,这才帮唐朝做成了嫁衣裳!

    但杀死公孙无依这件事情,却是怎么也难以令铁慕容释然。

    唐朝正想挽留,试图化解,但铁慕容忽然推杯站了起来:“唐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是想说我两个徒儿被杀,都有取死之道,是你迫不得已才那样做的,是不是?”

    “难道不是吗?”唐朝想说的,就是这句话,“你徒儿在擂台之上不遵守规矩,暗藏毒针环,想要一举将我击杀,我为了保命,只好杀他,这件事情,在座各位都是目光如炬,看得清清楚楚,铁大侠是性情中人,和徒弟情深,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人之常情,不过铁大侠不妨仔细想想,也许你就不会怪我唐朝无情啦!”

    铁慕容忽然一声冷笑:“我不是英雄,唐朝大人,您不要叫我大侠大侠的,我听着难受,我明白你说的意思,不过,我们之间将有一战,却是不能避免的事情,这样,一百日之后的今天,正是我徒儿毙命的百期,在下就在那一天,设宴云锦楼,领教唐朝大人高招?”

    “这,这铁大侠?也罢,就这样!”唐朝心中立即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他已经听出来了,这中原的武林的大豪,是要在那一天要自己的命,以祭奠他被杀的徒弟。

    他心中冷笑,这家伙,心术多半不正,你说你不是英雄,也许当真不是英雄,你徒弟要以毒针环暗算我的事情,难道事先没有和你商量过么?

    也许,只是他虽然高估了我,却没有估计到我的武功会高到这样恐怖的地步,以为只要一出毒针环我就会落败身死,想不到反丧在我的手下。

    铁慕容此人,最是看重自己的名声,如今他的两个门人都死在自己的手里,他知道,要想培养出一个能击败唐朝的弟子,这一生是永远没指望的了,所以只好亲自出手!

    他定下这百日只约,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替玉真长公主和芹儿考虑,只是因为他现在还想不到破解唐朝武功的方法,他要闭关三月,潜心思考,想出完胜的办法!

    以他这样的武林高手,就算到时候比武将唐朝击败,但只要自己受了一点伤,那就是不光彩的事情。

    而唐朝现在的武功,他知道得清楚,要想胜他自不在话下,但要胜要杀他而自己丝毫无损,却是极端艰难的一件事情,武林之中的决斗,要想完胜,武功必须高出别人一筹,不然的话,谁也没有完胜的把握。

    而他现在已经感觉出来,唐朝的耐力和体力都处在颠峰时期,再加上招数巧妙,步伐更是精妙,和自己相差只是一线,现在动手,自己甚至有输的可能,他一生不打没有把握的仗,自然要谋而后动。

    暗劲勃的时候,不管你是绝顶高手还是庸手,不死也是个重伤,所以在唐朝这样的人面前,一点也大意不得,不然的话,一世英名也许就会付之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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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五章 妈
    铁慕容已去,玉真长公主强颜招待其余几人,心中甚为恼怒,但也没有办法,铁慕容这样的高手,天下之间又有什么好怕的,只得强自欢乐。

    几杯酒下肚,唐朝微笑的说道:“岳母,既然你已经将芹儿许配于我,现在可否让我亲自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你,你怎么知道她现在不知道呢?”

    唐朝就微笑的道:“岳母,我自己的未婚妻,我怎么会将她搞丢了,自然时时的注意着!”

    玉真长公主脸上露出奇怪之极的神色:“谁告诉你的?”

    她将自己的女儿秘密的关在地牢里,除了浪飞等几个近身侍卫知道之外,没有别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但唐朝似乎已经知道芹儿被关押之事。

    唐朝察颜观色,哈哈一笑:“岳母大人显然是误会了我,以为我敢在府上派人打听,其实不是的,岳母,您想知道原因吗?”

    “当然想!”玉真有些恼怒的回答。

    唐朝就郑重的道:“如果岳母想知道原因的话,还是我单独告诉你的好!”

    玉真长公主眼里露出一种奇怪的希冀:“那好的,我失陪一下,我和唐朝有几句话说,你们慢慢吃!”

    包括马正章在内的三位高手一见玉真长公主的表情,立即知道他们私下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同时心中怀疑,大家都说唐朝和玉真长公主有一腿,看这情形,应该不会错,可奇怪的是,玉真长公主以皇室之尊,怎么肯将自己的女儿像江湖上抢亲的一样嫁出去,难道,长公主这婆娘在吃醋?

    玉真长公主拉着唐朝,几步来到内室之中,一把就抱住了他:“唐朝,你,我太喜欢你啦!”

    唐朝微微恼怒,她也真是的,以前还有番说法,现在你的女儿就是我的妻子了,你怎么这样不知自重,但这女人就是抱住自己,没有什么别的举动,心中稍安,心中恼怒的想,我现在可再不能轻易喝你什么酒了,反正我现在就铁了心和芹儿成婚,她总不能失信于全天下人!

    玉真长公主的心中,现在其实是百转千回,明明知道怀里的这个男人永远不会真正的爱自己,但抱住的时候,却还是舍不得放开,又是欢喜,又是酸苦!她本不想真的将自己的女儿随便找个人嫁了,害了她一生,但那样做,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要逼迫唐朝就范,答应自己先前那些无耻的要求!

    可唐朝既然始终不肯回心转意,她自也恨极了他,誓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唐朝,却想不到冥冥之中似乎有天意,他不得不接受唐朝是自己女婿的事实!

    对一个好强的女人来说,这是相当痛苦的一件事情,可她没有办法,她本想将唐朝丝毫都不放在眼里,但见到了他惊人的武功,再加上以前唐朝在朝廷上立下的赫赫威名,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上这样的男人!

    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种神一样的气质,使女人无法不喜欢他,所以她现在的心里十分的矛盾,既想将女儿嫁给他以后和他岳母子关系算了,又想实现以前自己那个无耻的愿望!

    良久,唐朝轻轻的推开了他,眼神忧郁的看着她:“岳母,请告诉我,芹儿,你是不是把她关进黑牢里了?”

    玉真长公主缓缓的点头:“是的,她不听我的话,想要私自出来见你!”

    唐朝就跌脚说道:“我早知道会是这样的,以我对芹儿的了解,她肯定不会乖乖的呆在家里,听你的话,可她到现在也没出来找我,我就知道是你把她软禁起来了!”

    玉真长公主又激动的抓住了唐朝的手,拍打着袭击丰满的胸部:“你,你真的没有派人来打听,或者收买我的左右?”

    自从上次独孤信的事情之后,她心中一直有一种不信任感,对她左右的人有不信任感,毕竟,她的地位虽高,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担心唐睿宗的后人找自己报仇,毕竟,当初自己伙同哥哥李隆基杀了唐少帝李重茂,结下的仇家不少,虽然大多已经销声匿迹,但难保不会有人出来暗害父皇的子女!

    独孤信这个人,原来就是三哥的死对头,幸亏唐朝替自己现了,不然的话,不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我当然没有,岳母,你想想,您对我恩重如山,我怎么会恩将仇报,派人在你身边做卑鄙无耻的事情,我真的是推测的,因为,我以前曾经在你家的地牢里被囚禁过,以芹儿的脾气,你恐怕只有把她软禁起来才能使她听话!”

    玉真长公主一听,脸上露出美丽的笑容:“不是就好,不是就好!”将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唐朝虽然已经不是个处男,女人的什么地方都很熟悉,但还是红了红脸:“岳母,那您就带我去见见芹儿,我想将这个好消息当面告诉她!”

    玉真一听,脸色立即变了:“我们的事情不说情,你永远见不到我女儿!”

    “怎么啦,岳母,您可不能变卦?”唐朝有些焦急。

    玉真长公主一点也不急,索性坐了下来:“你坐下,岳母的话你也敢不听?”说着放开了他的手,痴痴的看着他的脸。

    唐朝只得坐下,看着玉真长公主的脸色:“岳母,我,我们之间,生了那次的事情,本不该再这样单独相处,可是,你还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外人说的呢?”

    玉真的脸上立即了光,看着唐朝,半晌,叹息一声:“唐朝,我多么的希望,我在三十年前遇上你,我想,那个时候,你一定会被我的美貌迷住的!”

    唐朝不知道该怎样回答,闻言苦笑一下,不知道她说这些有什么意义。

    “怎么,你不相信吗?”玉真的金鱼眉毛竖立了起来。

    “不不,我怎么会不相信,长公主就是到了这样的年纪,还这样美丽动人,年轻的时候自然是天仙一样的美女,这是无庸置疑的!”

    这样一说,玉真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还差不多,你心中现在一定在想,为什么我这个女人这么无耻,打自己女儿丈夫的主意,其实这也没什么,武则天就是我嫡亲的奶奶,我可是亲眼看着她在后宫养了不少的男人,张宗昌、张易之这些美男子,都是她的内宠,这些,你恐怕都知道,本公主是孀居之身,又把我这样美丽的女儿给了你,这点小小的要求,你真的不答应我?”

    唐朝见她竟然说出这样无耻的话来,脸色也变了:“长公主,请您自重,我从来没有想过,既做你女儿的丈夫,暗中还和你一起,这样,是不好的,我不管武则天是一个怎样的人,可我知道,做人最基本的道理,要有礼仪廉耻之心,不然的话,只能快活于一时,而被万世唾骂,想想韦皇后,当年何等的权势,却和武三思私通,得到了什么样的后果,砍头示众,长公主,您和她的年纪相仿,地位也相差不多,要是不注重这些,恐怕误了自己?”

    这些话,唐朝本不愿意在这恩人的面前说的,但势逼如此,也没有办法,如不以礼服之,恐怕将来会出意想不到的麻烦!

    对于这个女人那天晚上向自己下**得偿夙愿的事情,唐朝虽然恼怒,但想到毕竟不是自己本意,心中也灭有丝毫的负罪感,觉得就是以后面对芹儿的时候也可以理直气壮,但再“乱”的事情生,自己可是绝不能容忍了!

    玉真长公主的脸色随即大变,因为这使她想到三十年前生在宫廷的政变,哥哥李隆基带领一大帮人,杀了韦皇后,杀了唐少帝,拥护自己的父亲李旦登基为帝,韦皇后这个人,是自己十分熟悉的,过了这么多年,本没有什么人敢在她面前提起,想不到唐朝却提到了。

    “唐朝,谢谢你给我说这些,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才觉得我是一个无耻的女人,是一个秽乱皇室的女人,那么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做?”

    “很简单,要皇上下诏,给您挑选一个英雄伟岸的丈夫,您这样孀居,就算没有别的男人,但四周的流言蜚语也很多,你会防不胜防,听我的话,您的女儿已经十七岁了,你也快五十的人,虽说更年期已经到来,但你保养得法,还是十分的美丽,但人可以不接受命运,却不能违背天意,秦始皇想长生不老,结果却是早死于巡路之中,您这样的年纪,应该多学学《南华经》,你本来和杨玉环在玉真观中学道,何不真心的信道,图一个延年益寿?”

    其实,玉真长公主自己也知道,随着自己年龄的增加,她虽然保养得好,但对某些方面的需要,已经大为降低,毕竟岁月不饶人!有的女人,五十岁不到就绝经了,根本谈不上那些事,只是玉真保养得好的缘故,女人的因素还十分强大,但这样到处找面,毕竟不是办法,皇上也劝了她几次,趁现在自己还美貌,找个男人嫁了算了!

    李隆基立身不正,自不好说自己的妹妹做得不对,其余的人,谁敢说她?这就使他慢慢的陷溺其中,变成一个好色无耻的女人,不过她本性并不坏,除了在这方面有点过分之外,并无恶迹,现在听唐朝这样一说,等于是当头棒喝,使她羞愧不已,觉得自己以前,的确太过放荡了,并且唐朝说的没错,已经快五十岁的人了,身份虽然尊贵,但这样公然的要挟唐朝,毕竟大大对不起自己女儿,甚为无耻!

    人就是这样,有些时候,会将欺负人愚弄人视为当然,因为他先就渐渐的养成了习惯,只有在被弄得头破血流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错了,往往那样的时候已经晚了,世上哪里有什么后悔药?

    一般的老百姓倒不虞会这样,因为他们向来受欺负,被愚弄,但出生世家大族的人则不然,自小耳濡目染的,都是欺人害人,玩弄权术那一套,等长大之后,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该高高在上,该欺负别人,做出来的事,大都是兽行!

    李隆基就常常在众臣子面前自诩仁慈宽厚,但他却将自己儿子寿王的老婆杨玉环弄进自己屋里去了,这不是兽行是什么?

    李隆基在后世的名声并不太坏,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桀纣那样的暴君了,不知干了多少恶事!

    “听我的话,好好做我的岳母,您放心,我和芹儿一定会孝敬您的,像我自己的亲妈妈一样的爱你,满朝文武,不管你看上了谁,直接给我说就行了,总之,女婿定会让你得尝所愿!”

    “谢谢你,孩子!”玉真长公主抱住了他,真的就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心中忽然平静下来,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想之后,一切都变得十分合理,而且她自己的心中也塌实多了!

    “妈,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唐朝这样叫的时候,十分的自然,真的把她想成了自己的亲妈,相近的年龄,相似的美貌,而玉真长公主的地位,却无疑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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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六章 最美的伴娘
    玉真张公主和唐朝在浪飞的带领下,进入了肮脏恶臭的地牢,没办法,浪飞再三劝她他还是执意要去,又能有什么办法?

    唐朝一路向下,看到熟悉的“山东”“山西”分部,心中感慨万端,他当时在牢房里的时候,哪里会想到自己竟然有今天,隐隐然已经是个宰相,娶长公主的郡主,一切都十分的惬意!

    这使他立即想起了牛僧孺,这个吃人的家伙,已经回到高仙芝军中任职去了。

    ***,这家伙倒不完全是个没心没肝的人,前一段时间等事情平静下来,他已经秘密的派了一个信得过的兄弟来到京城,给自己送了重礼,顺便说说他现在的情况,只说自己一旦得到自由之后,是如何急急的逃离京城,因为他害怕李林甫不放过他——

    唐朝一听之后,虽仍然觉得这家伙没有义气,但终究也知道他说的话有道理,他留在京中,虽然对自己有小的帮助,但性命就不那么保险了,嘿嘿,这个人是曹操那样的角色,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还好,芹儿住的地方,倒还是单独的一间屋子,只是吃喝拉撒都在二十个平方不到的地方,早已经将她气得呼天抢地,但这几天下来,没有人理她,她渐渐也没有力气了,也懒得做一些无谓的事情,索性专心学起女红来,命一个巧手妇人到地牢中传授她,几天下来,已经纳出了一双鞋底,一个肚兜,成绩喜人。

    “啊,大哥!”芹儿一看到唐朝的时候,喉咙里出一声尖叫,扑进了他的怀里。

    唐朝尴尬不已,向玉真长公主哀求道:“妈,您可不可以先出去一下?”

    玉真长公主眼中现出强烈的妒意,但随即叹息了一声:“好,所有的事情,你都向芹儿说清楚!”

    “是!”唐朝还没回答,门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

    两个人在黑暗中紧紧的抱在一起,**,很快的,双方都化为灰烬!

    两个人太忘情了,就这么把洞房花烛晚上的事情提前做了,真的是甜如蜜,一次又一次的昏倒。

    玉真长公主其实并没有走,但听到里面不同寻常的声响,她知道了一个事实,这两个人,果然是真心相爱的,跟那天晚上我把唐朝灌醉了之后比,相差不可以道理计。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双方爱到深处,只有将对方占有,或者完全的付出,才是最大的快乐!

    玉真长公主随即离去,命令浪飞在地牢门口等待,她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个这样风流的女人!哎,她在心中叹息一声,马上就洞房花烛了,这个丫头竟然不能忍一忍,也许,她是遗传了我的风流因子?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两人的热情才彻底的冷却下来,芹儿先感觉害羞,赶快的穿上了衣服,唐朝也讪讪的不好意思,双方都不说一句话。

    忽然,芹儿再次倒进了唐朝怀中:“大哥,你,你难道真的打败了京城的所有英雄,可以娶我啦?”

    “您说呢?”唐朝神秘的一笑。

    “我想是的,一定是的,我没说错?”

    唐朝微微一笑,也不瞒她,一五一十的向她说了比武招亲前后生的事情,听得这小丫头直往他怀里钻:“大哥,我爱死你啦!”

    唐朝哈哈大笑,抱住她,狠狠的亲了两口:“你知道吗,以前有句话叫先上车后买票,现在我们也是!”

    “你说什么呢?”

    芹儿不解的问道。

    唐朝哪里敢说,哈哈一笑:“这是我们南诏的方言,意思是,我也爱死你啦!”

    芹儿顿时坦然不疑,心中无比的高兴,轻轻的说道:“您先出去,成亲的时候您再来接我,记住哦,要早点来,不然的话,我就不嫁!”

    “老婆大人,知道了!”唐朝喜悦无比。

    芹儿就无比艳丽的一笑:“大哥,您放心,我一定会找京城最美丽的女子来做我的伴娘,你也别疏忽了,找几个俊俏点的后生做你的傧相?”

    唐朝对唐朝这些礼仪一点也不懂,但娇妻吩咐,岂敢不听,点头答应了——

    旧历三月二十六日,黄门侍郎府邸,张灯结彩,自不必说得了许多,几乎满朝公卿都到了,皇上虽然不能来,但亲手写了御匾“百年好合”送到府上,家人一色的新衣,精神焕,衬托出唐朝家势鼎盛!

    唐朝果然去得早,带着张家正一早来到玉真长公主的家,好不容易打扮好了,将芹儿抬上了花轿,大放鞭炮,一路吹吹打打,京城最著名的杂耍班子耍龙灯狮子一路开道,逶迤往唐朝府邸而去!

    唐朝骑在高头大马之上,胸前佩带一朵大红花,身披大红绸,顾盼神飞,喜气洋洋!

    京城百姓夹杂在道旁观看,堵塞了交通,唐朝也不在意,反正离吉时还早,索性缓缓而行,但奇怪的是,新娘在轿子中,绝世美貌自不能让旁人看到,但看的人却直往后瞅。

    唐朝奇怪,他们在看什么,一眼望去,心中顿时吃了一大惊,怎么回事,这个女子竟然这样眼熟?

    这女子十七八岁年纪,身材高挑,眉目好到如画,比芹儿的美要高出一线,正在芹儿的伴娘队伍之中!

    他先前一直在前引导,自没有功夫打量这几个伴娘,再加上芹儿美丽绝伦,今天再一加意的打扮,他全部的心思都在她的身上,自没有注意到这伴娘的美艳绝俗,现在芹儿藏进了轿子中,这个伴娘的美貌立即显现了出来了,可谓是清水出芙蓉。

    但也就这么随即的看了一眼,心中立生警惕,怎么回事,好象有什么不对?

    就在这一刹那间,人群中银光一闪,有一丛暗器爆射而出!

    奇怪的是,这一丛暗器不是射向他这个新郎,而是直接射向了新娘的轿子!

    糟糕,芹儿丝毫不会武功,别着了别人的道儿!

    只见他大袖一展,一股强烈的罡风刮起,顿时将这一丛暗器击落在地,蓝汪汪的出丑恶的光芒,显然是喂了剧毒!

    但暗算的人显然早有准备一击不中,连续两丛银针射出,一取唐朝,一取芹儿!

    这个时候,唐朝的身子已经在空中,正是前力已尽,后力不继的时候,敌人无疑是个高手,选择了这样一个恰当的时机!

    唐朝无奈,不理射向自己的银针,半空中尽力的一撑,将新郎服装脱下,呼啦的一声,将射向芹儿那一丛银针挡下了,而一丛银针,却是实实在在的射进了唐朝的身子。

    想不到唐朝哈哈一笑,身子轻轻一弹,银针纷纷掉在地上,围观的人看得呆了,难不成唐朝大人身上的肉是铁做的?

    其实,不仅别的人惊讶,就是其中看热闹的一个英雄独孤文颜也是十分的吃惊,唐朝的武功,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但专信和唐朝却是心知肚明,唐朝之所以能这样,并不是全身刀枪不入,而是因为他身上穿了李格桑给他的藤甲,不然的话,他哪里还有命在!

    但众人见了郡马如此高强的武功,犹如天马行空,在空中来回的飞跃,救了自己的老婆,都是由衷的佩服,爆出强烈的喝彩声!

    唐朝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吉时,一把拉开了帘子:“芹儿,没伤到你?”

    芹儿就哇的一声哭出声来,扑进唐朝的怀里,啜泣起来。

    半个最出色的伴娘赶紧道:“郡主,千万别再哭了,既然大家都没事,还是赶快到夫家,怕耽误了吉时?”

    唐朝这才近距离的看了她一眼,***,果然是天生的美丽啊,造化真是神奇,这世上竟然有这样的美女,和杨玉环一样的绝色,但奇怪的是,气质居然也和杨玉环差相仿佛,这是怎么回事儿?

    不过他随即不敢再瞧,安慰了芹儿两句,重新穿上新郎衣服,依旧在前引导。

    这件新郎衣服是京城著名的匠人“米裁缝”的手艺,虽然挨了一丛毒银针,但银针穿娟而过,只留下了小小的损伤,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是独孤信!”唐朝已经肯定了一件事。

    第一次射银针的时候,唐朝自没有现使何人使坏,但第二次射的时候,唐朝早有准备,自然看清楚了,这这人虽然将大衣的领子拿来蒙住了自己整张脸,但唐朝现在的武功,眼耳鼻舌等地方比平常人加倍的灵敏,只要注意力集中,三丈之内的毫都不能逃过他的感官,更不用说独孤信这样一个曾经有渊源的人了,所以还是认出了他。

    哼,我揭穿了他的阴谋,他这是在报复我!

    嘿嘿,也许他现在是故意让我知道的是他射我的,也许,他心中还以为我吃了他的药物,要听他的吩咐,受他摆布!

    他哪里想得到,师傅孙思邈学究天人,早已经将我身上的剧毒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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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七章 养奸臣
    这天唐朝自然在玉真长公主和张家正的主持下,和芹儿郡主完成婚礼,洞房花烛,风光旖旎,自是不必细述。

    新婚燕尔,唐朝这几日都沉浸在温柔乡之中,不得不提一句的是,芹儿似乎继承了她妈玉真长公主的风流因子,即使比不上谢莲和文姜的绝了就是!”

    叫着以前想杀自己的仇人为大哥,唐朝的心中,有一种十分奇特的味儿。

    “那我就说了,是这样的,章仇简琼这个人,是我的死敌,此人不除,我是寝室难安啊,不过,我后来听铁慕容铁大侠说了,说章仇兼琼的武功,已经到了一种神而明之的地步,我即使能罢了他的官,但他要是存心刺杀我,豁出去性命不要,我知道,是大有可能的。大哥我就左思右想,以前的事情都是大哥我的错,是我想打压他,害怕他,不过,现在我已经位极人臣,还怕他干什么,不如化解了这场恩怨,这虽然于我在朝廷上的声誉有损,但皇上现在信任他,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想提议他回到朝廷,给他个官职,您觉得怎么样?”

    唐朝甚感奇怪:“他这样的人,一回朝廷,必然受皇上重用,到时候没什么隐患吗?”唐朝真的奇怪,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的感觉。

    “哈哈,唐贤弟,大哥也不瞒你,我可不想他回来就当太高的官,不如给他个太傅之职?”

    “哈哈,大哥,我懂了,你这是明升暗降,想将他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唐朝久在官场,立即明白了李林甫的用意,章仇兼琼在边关,手握重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一回到京城,当一个空有其名的太傅,地位虽高,但半点也没有实权,皇太子李瑛和章仇兼琼向来不睦,他要是真当了这个职位,恐怕以后就只有被干死的份了。

    “不过,大哥,章仇兼琼狡猾之徒,他回同意吗?”

    “这不能由他,皇上一纸诏书,他是没有办法的,你就等着瞧,到时候,皇上征求意见的时候,我提议,你附和一下就行了,行不行?”

    “行行!”这是有利于南诏的事情,唐朝心中暗暗好笑,他可不知我的心中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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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八章 拥抱
    唐朝这几日之中只觉得时间不够用,芹儿朝夕缠着自己,再加上朝廷送礼之人络绎不绝,使得他甚少时间出去走动,练武也是荒废了,不过好在他这一门的武功,讲究的是悟性而不是苦练,这天突然听到好消息,皇上要和群臣狩猎终南山西峰。^^/。nglou。^]^

    唐朝早已经想见见美丽的杨玉环,但苦于没有机会,毕竟,要是常常编造理由去见杨玉环,难免引起李隆基的怀疑,再说了,自己和杨玉环之间清清白白的关系,别一个不小心被人诬陷,所以尽力的克制,不过,心中对这女人却有一种说也说不出的亲近感觉。

    在他的心里,极端的盼望她是自己的亲姐姐,当然,如果最后实在得不到的话,所以他不得不为自己考虑,也为杨玉环考虑。

    一大早,群臣起了个早朝之后,朝阳刚刚升起,李隆基已经带领大小臣工浩浩荡荡前往西山。

    皇上这几天听到西山多狐,想亲自去猎杀几只,所以这天和高力士一起,带上自己的宝雕弓,佩带狼牙箭无数,务必要猎得满意的猎物。

    就因为皇上心血来潮要出来打猎,整个终南山的农民不能出来打猎,只能蜗在家里,并且提前三日已经封山,这也是为了使猎物充足,免得扫了皇上狩猎的兴头,不少的亲王高官子弟,都打扮得油头粉面,因为这不仅仅是狩猎那么简单,皇上还会在这其间发现有潜力的子弟加以任用,兵部侍郎卢循就是这样被李隆基直接任用为兵部侍郎的。

    传说这卢循面如冠玉,武功高强,李隆基一见之下大喜,以为是国家之栋梁,想要加以任用,但李林甫这家伙害怕皇上任用他之后自己的权势受到损害,竟然暗中加害。

    这事情暂且不提,只是今天出来的王公子弟不少,个个都是少年英俊之辈,不为别的,为的只是京城著名的韩国夫人今日也跟着堂兄杨国忠一起出来狩猎了。

    韩国夫人和杨玉环在一起,骑马走在队伍的前面,是不时的和皇上说笑几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杨玉环的美貌,天下皆知,但由于是皇上的禁脔,没有人敢胡思乱想,所以大多数大臣公子的眼光,看的都是韩国夫人!

    这韩国夫人天生美貌,皮肤和杨玉环一样,细嫩得像是蛋清,除了年龄稍大,三十许人,****,十分的惹遐,要不是他已经是有夫之妇,恐怕李隆基这好色皇帝会将之一股脑儿收了,并且就连现在,看他和李隆基的关系,有说有笑的,杨玉环也不生气,就可知道她极得皇上的欢心,她和没和皇上有苟且之事,除了她和皇上自己,那是谁也不知道的!

    再加上,这韩国夫人的丈夫却滞留在四川,并没有随她一起来到京城,恐怕也是有原因的,众说纷纭,不过这三姐妹一般的美丽,一般的使人遐想,一般的风流,却是近年来唐朝最大的新闻,玉真长公主本来是个风流种子,但由于年纪已大,渐渐的已不为人愿谈,这三姐妹一来,立即将玉真长公主的风头压了下去!

    在长安城的女人社交圈子里,以前是言必称玉真,现在已经渐渐改变了形势,变得只称氏姐妹了。

    并且更引人注目的是,杨玉环和韩国夫人一身的装束,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精心剪裁的大红紧身劲装,再加上两人比花还美丽得多的容颜,顿时使这些大臣都失魂落魄的。

    李隆基和高力士和唐朝在一起,哈哈大笑,挥鞭指点,江山尽在他掌控之中,而且十分的自信,完全迷恋于山野的无边风光。

    宫中虽然是风光无限,不过再好的风光,也有看厌的时候,李隆基今天只带两个女人出来,虽然将满朝的臣子都迷得晕头,但他并不在乎,要是这些人不垂涎三尺,他可能还觉得没意思,因为那是说明朕的女人不漂亮,但现在一见这些人的脸色,他就知道,自己拥有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这种让人羡慕的感觉,就是君王的乐趣。

    谁说当皇帝苦恼,那是别人,我李隆基当皇帝却是一种当然的乐趣!

    所以不仅大家开心,皇上也是开心!

    队伍到达终南山脚下的时候,李隆基忽然问道:“唐朝,据我所知,你求雨的时候非常的神,能感动上天,这件事情,其中有没有什么蹊跷的地方?”

    唐朝再也想不到这许多的人的围绕之下,皇上竟然会问自己求雨发事情,那不是很扫兴吗?

    但他还是随即的回答道:“回皇上,没什么蹊跷,向来是小臣诚心可嘉,感动了天上龙王,这才降下雨来,这也是皇上洪福,山东这次的大雨,那是皇上关心子民,亲到山动求雨发结果,小臣只是代皇上求雨罢了。”

    李隆基听了,并不置答,忽然神秘的一笑:“没什么,朕也是一时好奇,所以随便问问你,因为你的大功,朕才将你抬上该位,不过有一点你必须注意,你的年纪、太轻,恐怕什么事情有处理不当的地方,朕以前一直有这样的担心,不过这段时间看来,你处事还值得称道,朕想将你提拔上高位,不知道有没有兴趣?”

    “什么,又升我的官?”唐朝懵了,但很是高兴,赶紧下马,跪在道旁,“谢皇上隆恩!”

    李隆基的脸色就一沉:“起来吧!这件事情,朕可没有说要授予你何官职,只是随口说说,你则么就打蛇随棒上,谢恩起来了?”

    唐朝见皇上和身边的几个人都在马上,又见皇上发怒,只得重新上马,以唐朝的武功,下马上马,只早瞬间就完成了,丝毫不影响行进的速度。

    这立即引起了李隆基的注意:“唐爱卿,原来你的武功这么高,我以前和你比箭的时候,你可是假装不如我,这件事情,你该怎么说?”

    不知道为什么,李隆基今天似乎特别在意唐朝,说这话的时候,脸色也沉下来了。

    唐朝心中吃惊,嘀咕到,你奶奶的,今天不是出来打猎的吗,怎么尽说些无聊的废话?

    但还是只得答道:“微臣回皇上,我真的没有欺骗皇上,一年之前,小臣在李白手下学了几手箭法,但却没有学武功,所以和皇上比试的时候,我是真的比不过皇上,可是后来,我从一本书上学到了一套武功,依法修炼,现在渐渐有了一些武功的架子,却不是有意的欺骗皇上!”

    这几句话,唐朝说得一本正经,他知道。在皇上面前说话,即使是在这道上的闲话,关系也是巨大,所以小心的回答。

    李隆基就熟识唐朝片刻:“怎么回事儿,我问你,唐朝,你现在这身武功,如果没有上十年的修为,是不可能有这样武功的!”

    唐朝心中大叫完了,马正章又在后面加了一句:“回皇上,唐朝大人的武功高明得很,他曾经打败京城无敌手,比武招亲娶到了芹儿郡主!”

    你奶奶的,唐朝在心中大骂,我可没得罪你这家伙,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候拆我的台,哦,是了,原来这家伙也想得到郡主,只不过不敢和玉真长公主作对,所以将怨气出在我的身上,也说不定,这家伙忌惮我的武功,所以才这样的!

    在这样的危急时刻,唐朝以目光看李林甫,希望他为自己说两句话。

    果然,李林甫会意,立即说道:“回皇上,这件事情我也知道,严格说来,马大人刚才的话并不一定对,唐朝是打败了不少前去比武抢亲的高手,但是要说唐朝大人的武功京城无敌,那是大大的不然,我就听说神策军的陈副统领还有马正章马统领,他们这些人就没有出手抢亲,要是他们出手的,唐朝的武功虽然不错,但十九是会败的,唐大人前次来我家的时候,向我闲谈过,他的确是在一本书上学过几招武功,但都是些武功的基础理论,和一般的人动动手是可以的,但遇到马大人这样的高手,那还是必败无疑!”

    这样一说,李隆基的脸色果然高了许多:“哦,原来是这样,朕一直有点生气,皇室这么好的声誉,学什么江湖上比武招亲,要不是我妹妹可怜,我已经训她的话了,怎么搞的,干这比武招亲的行当,那不被天下百姓蜚短流长!”

    哦,原来是这么点破事,皇上是为这个事生气,奶奶的,肯定是马正章这家伙回去报告的,也难怪,皇室有皇室的声誉,这样一比武招亲,的确是有点不雅,皇上生气也在情理之中。

    当下说道:“皇上,微臣错了,我,我作为一个大臣,是不该参加那个比武招亲大会的,不过微臣的确是有苦衷,我,我已经喜欢上了芹儿郡主,不参加比武招亲,就眼睁睁的看着芹儿郡主嫁给别的男人,这比杀了我还难受,真的,皇上?”

    说流泪就流泪,现在还不打两张感情牌,那还要等到何时,内功一运,泪水马上就下来了。

    李隆基哈哈大笑:“臭小子,你也真是的,好啦好啦,原来是这样,朕不怪你啦!”

    “谢皇上!”唐朝在马上跪下磕头,九个,丝毫不影响速度。

    李隆基苦笑不得:“小子,我倒是很羡慕你,韩国夫人说,她这次出来打猎,最想见的人就是你,她还说,要朕转告你,你只要能猎杀一头熊,她就让你当众拥抱一下!”

    “真的?”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巴,连高力士也很意外。

    “当然是真的,君无戏言,这虽然是一句玩笑话,但朕已说出口,就必须要实行,下面就看唐朝你的了,看你有没有这个艳福?”

    说着呵呵的笑了起来,四周的人自然附和着笑。

    唐朝心中郁闷,奶奶的,韩国夫人这婆娘多什么话,结果弄得皇上对老子醋意大盛,我原来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原来就是这么简单,谢谢,你的拥抱那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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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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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 岭南节度使
    唐朝和李隆基随即打猎,不得不承认的是,李隆基的确是箭法高强,猎杀了不少野味,唐朝和马正章甚是机灵,就自己有好的机会,也不射,非要赶到皇上马前,让他得逞,以李隆基的箭法,自无失手,大家随即高帽送上,马屁炸响,君臣之间甚是相得,杨玉环和韩国夫人不善骑马,只好在山脚下和宫女一起等候。

    正在猎杀之时,大家忽然鼓噪起来,因为前面出现了一头大狗熊,模样滑稽,可是体形庞大,奔走迅,李隆基一见之下大喜:“唐朝,你来射!”

    唐朝苦笑,李隆基这个人的好胜心也太强了,只不过韩国夫人一句玩笑话,他就老是挂在心上,我可不能射中了,不然的话,要是真的要我去抱韩国夫人那婆娘,说不定以后会弄出许多风言风语,也大增李隆基之忌,故意三箭不中,第四箭却又只射中的了它的尾巴,李隆基本要将这个功劳让给唐朝,想不到他箭法如此不济,大喝道:“让开,看朕的!”

    拉开宝雕弓,狼牙箭锋利,呼啦一声大响,用上了内劲,箭出如风,一箭正中这狗熊的屁股,从屁股里射了进去。

    这狗熊皮粗肉厚,本来很难将之一击杀死,但李隆基弓马娴熟,加上长于打猎,知道对付狗熊这样的大兽,必须攻击它的腹部或者眼睛等柔软之处,这一箭射了进去,狗熊出一声惨厉的嘶叫,显然是伤害了这狗熊的肠胃。

    但正因为这样,也激了狗熊的凶性,向李隆基奔了过去,想立即复仇,但马正章和唐朝早有准备,一左一右跃下马来,扑在李隆基的马前,不让皇上涉险,分别出了一掌!——

    狗熊本已经受了重伤,闪避不如平时灵活,这两人武功都不简单,自是两掌齐中,不约而同的都打在狗熊的肚子上!

    其实,李隆基的武功,要杀这头狗熊,那是绰绰有余,但狗熊乃是凶猛的野兽,要是临死之前拼命反扑,伤了皇上一块皮,也是莫大的干系,所以两人生怕伤到皇上,出手的时候都用上了全力,暗劲勃。

    这狗熊虽然抗击打能力强,但中了这样巨灵神般的两掌,五脏六腑立即稀烂,软软的倒下,立即死去了。

    李隆基本想出手,但有心见识一下唐朝的功夫,见他和马正章区区两掌,将这头巨大的狗熊立即击毙,心中暗暗佩服,这小子处处小心,不敢张狂,但武功肯定是高的,就算比武招亲的时候击败的是除了马正章这些级高手之外的高手,但武功肯定已经很厉害了!

    大家一阵欢呼,纷纷赞美皇上箭法通神,一箭就将这头凶残的大兽给杀了,李隆基心中高兴,高帽来了也就戴上,心中高兴的想:我唐朝有了这样好汉,还怕什么强盗土寇,想到岭南的叛乱,心中已有计较。

    只听他咳嗽一声:“众位爱卿啊,朕近年很少出来打猎,你们知道什么原因吗?”

    李林甫等自不敢接口,就听他继续说道:“这很简单,天下不太平啊,我大唐虽然号称国力强大,但北方有突厥,西南有南诏、吐蕃,西北有回纥,岭南有土司,周边还有扶桑、百济时时的骚扰,不服从朕的统治,国家未平,朕要是经常出猎,会被天下百姓唾骂的!”

    李林甫一听,机会来了,赶紧说道:“回皇上,高仙芝刚刚打败了吐蕃和突厥,北方和南方的叛乱已经不足虑,回纥这些年不敢犯边,岭南偏远之地,却是难以收拾,但皇上只要派一个能干的大臣到岭南,一定可以平服土司时不时的叛乱!”

    李隆基甚为高兴:“李爱卿说的何尝不是呢,高节度功劳很大,朕本想将他召回朝廷,但吐蕃和突厥这些年时时骚扰,没有他,恐怕很难控制住局势,有他在,吐蕃和突厥朕是不用担心的,正如李爱卿所说,岭南是化外之地,居民多是土司,和南诏甚为相似,平而复反,反而复平,实在不是办法,但金银多产自岭南,非常重要,就是再花费十倍的军费,还是必须得控制住局势的,李爱卿,依你看,朝廷中还有谁是张九龄那样的能臣?”

    “回皇上,是章仇兼琼!”

    李隆基眉头一皱:“章仇将军镇守南诏、吐蕃,责任重大,这样拆动墙补西墙,恐怕不好?”哼,他心中冷笑一声,这老家伙又在算计章仇兼琼了,故意反驳。

    像李隆基这样,一边打猎或者一边下棋而和臣下处理军国之事,是李隆基最乐于做的事情,毕竟,他是想把国家治理好的,只不过想玩想做的事情又那么多,所以只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解决问题了。

    他可不知道,这样随随便便的就把军国大事给处理了,难以做到广听众议,而且处理随心,像他现在封官就是一个例子,哪里会有什么公平而言,祸国殃民也大有可能,但在于他自己而言,却觉得自己是个勤政的君王,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啊,他得的那些享受,他觉得理所应当。

    “回皇上,老臣以为,章仇兼琼在南诏新败于狼正轩之手,军心震动,纵然很有才干,但也应该让他有个喘息的机会,到别的地方去缓解一下压力,这也是皇上以前的惯例,当然,南诏和吐蕃有了章仇将军在,自是易于防范,不过老臣觉得,唐朝才堪大任,可以出任此职,到时候,等章仇将军将岭南的局势收拾住了岭南局势,再将章仇将军换回剑南节度使的高位,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李隆基大为恼怒,这老家伙,你是想考考朕来着,唐朝以前在南诏做到高官,我现在要是委任他当了剑南节度使,要是他和李格桑藕断丝连,那不是把整个西南都卖给南诏了?

    但李林甫是就事论事,他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用马鞭打了个圈儿,笑道:“李爱卿之言,甚是有理,不过在委派节度使方面,朕虽然喜欢唐朝,但还得看看他自己的意思,唐朝,你说说!”

    哼,朕倒要看看,这两个人是不是真的有矛盾,是不是做戏给我看?

    唐朝一听,知道烫手的山芋来了,赶紧道:“皇上,臣在朝中做官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我去将军,再说了,小子年纪幼小,在治理军队上没什么经验,还是留在皇上身边,给皇上求雨,打打猎什么的,臣倒是自信能够做好!”

    李隆基心中冷笑,这小子好奸猾,提提自己在山东的大功,你以为我就不会派你出去做事了,当下脸一沉:“唐爱卿,谁天生就是个将军呢,打仗和治理地方,都是和锻炼人的所在,你小小年纪就当上了相当于宰相的大官,的确是很有才干,朕也很赏识你,不过你不要忘了,你的资历还是很浅,还少了许多的历练,所以还是出去做做外官!”

    “是,皇上!”唐朝的双腿打闪,妈妈的,忘了我的大功,想将我贬出朝廷吗,可怎么也得给我一个理由,心中甚为不满。

    李隆基立即看出了他的不满:“唐爱卿,你觉得朕说的话对吗?”

    “回皇上,皇上说的话千真万确,我的资历的确是浅薄了,需要多多历练,希望皇上给我机会,让我到地方上去锻炼一下!”

    “呵呵,这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对朕有怨言,不必担心,你的功劳。朕心里有数呢,只要你干得不是太丢脸,不久之后朕会将你重新召回朝廷,委以重任,那你分析一下,剑南和岭南的形势,随后说一下你的愿望,你究竟想去剑南还是岭南?”

    唐朝心中颤抖,妈妈的李林甫,你提个***鸟事,你不就是为了害章仇兼琼吗,结果他没害到,反而将我唐朝牵扯进去,这***,他朝廷那么多官员,为什么就单但让我唐朝去处理岭南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李隆基也真是耳朵软,为什么李林甫一提,他就愿意了,莫非,这皇上心中已经对我生了忌惮之意?

    种种迹象表明,皇上似乎已经不大喜欢我了,***,朝廷当大官当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到那个瘴疠横行的鬼地方去,呵呵,要是换了在穿越前,谁要是任命我当广东的省长,我可是笑逐言开,呵呵,别说是省长,就是漳州的市长也不错了,可以显亲扬名,可是现在是唐朝,那些地方都是荒远之地,哪里来的油水可捞?

    哎,算了,油水倒是一回事,听说岭南生产金银,肥一把是大有可能的,但是到那些鸟不生蛋的地方,可没京城里面这么好玩了,云锦楼的高档大餐,还有顾大娘的琵琶,恐怕也听不到了,这使唐朝立即想到了白居易将来要做的《琵琶行》,“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呕哑噪匝难为听,杜鹃啼血猿哀鸣。”

    想了想,只得道:“回皇上,以臣之见,剑南虽然看似凶险,有南诏和吐蕃,但兵力强大,近十万人的大唐军队驻扎,即使有小败,像章将军上次那样,但是总的来说,只要皇上不想攻占这两个国家的土地,它们是不敢轻易起衅的;倒是岭南,地方虽然要小一些,但地势奇特,多山区,又多土著之民,平服起来的难度要大得多,恐怕要章仇兼琼这样的大将,才能控制得住局势。”

    李隆基心中恼怒,小子,狐狸尾巴露出来了,我怎么知道你和南诏是不断干净了,是不是个间谍,我可不能保这样的险,冷笑一声:“唐爱卿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呢,越是艰难的地方,越能够考验一个人的才干,山东大旱那样艰巨的事情,唐爱卿都能妥善的处理,而且处理得使朕满意,相信朕,只要你这次处理得好,朕可以封你当侍中,处理天下大事,有这个信心吗?”

    ***,还是不给我面子,看来当剑南节度使的希望破灭了,***,让我去当岭南节度使,这不等于是降了我的官吗?

    我靠,李隆基你个小人,看来,我也许是栽在女人的手上,韩国夫人一句话,竟使你李隆基这样耿耿于怀,呵呵,老子倒想看看,你下山去的时候,韩国夫人是不是会给你一个拥抱!

    这婆娘,这昏君!

    但有什么办法:“微臣有!”

    “好,这是朕的手谕,任命你为岭南节度使,平定最近生的暴乱!”

    “是,谢皇上!”

    唐朝的命运,就被这几句话瞬间改变了,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不像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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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 整顿三军 上
    唐朝回家之后,高力士很快的来到唐朝家里,将皇上的手谕变成诏书,正式任命唐朝为岭南节度使没,刻日上任。

    唐朝自不敢推辞,将诏书接了,和舍瓦等人在内室商议。

    舍瓦先说道:“孩子,不用怕,这也许是皇上想看看你的忠心,岭南叛乱虽然再次爆,但我想这些矿主门之所以这样,能和朝廷抗衡,只是因为手中有了钱,可以招兵买马,朝廷军队屡次吃败仗,一是因为唐军无甚战斗力,另外也是粮草不足,支持不够造成的,大家都怕死,一旦取得一点微小的胜利,立即向朝廷报捷,可朝廷****贿赂成风,赏给军队的军饷大都没有到达军士手中,被一层层的官吏给吃了个底朝天,所以这次皇上要你去岭南平叛,实现似乎想到了这一层,直接将牛仙客赶下节度使的位置,到朝廷当一个太傅,让你全权处置,当节度使,其实是对你信任的一种可能!”

    唐朝点头:“义父说得没错,唐军以前屡吃败仗,就是因为权力不集中,再加上粮草不足,军队又没有战斗力,自然不是这些矿主的对手,皇上这次让我当节度使,看来不是贬我的官也有可能!”

    舍瓦就道:“不过,朝廷中形势瞬息万变,也许皇上现在不是想贬你,只是因为一点小事或者别人的谗言想要你吃点苦头,但离开皇上久了,难免生疏,别人要进你的谗言,那是十分可怕的,所以这次到岭南当节度使,我们兄弟几人要和你一起,争取早日平定,到时候奏凯之日,皇上当不负先前的约定,要你早日回朝,当个真的宰相!”

    唐朝眼中了光,但忽然摇头:“义父,我觉得,此事很难,你不见高仙芝吗,他在西域立下那样大的军功,早有人在传言,说皇上会将他直接擢升为宰相,但传了这么久,皇上还是纹丝不动,要不是李林甫这段日子受到韦坚的牵制,说不定高仙芝已经遭了殃,我即使在岭南取得胜利,但想回朝廷,似乎不是那么容易?”

    舍瓦就微微一笑:“孩子,你忘了,你是杨贵妃娘娘的好朋友,有她在,你和高仙芝的情况大不相同!”

    唐朝的眼睛立即一亮,不错,只要有这个姐姐帮我,我唐朝今后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哈哈,唐朝想,现在才是天宝七年,距离安史之乱爆还有近五年的时间,我大可以靠这位姐姐风光一大把!

    “说得好,义父,我将芹儿也留在京中,只叫专信处理我府中的日常事务怎么样?”

    专信立即抗议:“贤弟,不行,我要随军行动!”

    芹儿就在帘子之后转了出来:“大哥,为什么不能带我去?”

    众人都是高手,虽然早知她在背后偷听,但想不到她竟会现身,都有些尴尬,一起拿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有些内疚,这些兄弟,除了自己,都还没有婚配,虽然时不时的到酒肆之中去荒唐,但毕竟都是单身,自己带着女人,似乎有些对不起兄弟,但芹儿这样一说,顿时使他有些不好意思:“听我的,战场上凶险,还是在家好好的呆着,放心,我会很快回来的!”

    芹儿嘴巴一别,但一见到这屋子里的几个男人,心下立即怯了,嘟着嘴回屋去了。

    唐朝就讪讪的一笑:“专大哥,听小弟的没错,您想想,朝廷是我们的根本,要是真的去当岭南节度使,我何不和大家一起在南诏训练军队,择日进攻唐朝,现在章仇兼琼未除,南诏想进攻唐朝,危险之极,还是先看看李林甫之计能不能够成功,再决定我们的对策,再说了,朝廷十分重要,我们在外面即使取得了巨大的军功,要是不能让皇上知道,也是枉然,所以,京城中留下芹儿和你,就是为了时时的疏通和朝廷的关系,你务必遵命!”

    “是,我同意!”这个时候,唐朝是以南诏兵马副元帅的资格向他说话,他自不敢违抗——

    第二天一大早,唐朝就轻轻推开了倒在自己怀里哭泣的芹儿,说道:“不用担心,我在岭南会以极快的度平息叛乱,到时候,我派人回到朝廷报告大捷的消息,你务必要将此事尽快的告诉皇上,那样的话,我们才能早日相见。

    新婚中的男女,其实缠绵得很,想不到却要分别,真是“悔叫夫婿觅封侯”,其中的情结,又哪里说得清,但唐朝忽然一咬牙,骑上骏马,和舍瓦等一起,带着随行十八个朝廷官员,奔赴任上,芹儿抱头痛哭。

    唐朝的心中,虽然伤感,但想到从此可以节制一方,心中还是充满了感慨,我一个在漳州一中读书的中学生,谁想得到会有今天!

    在途非止一日,不必多言,这日终于到了岭南,大军都驻扎在蓝关,牛仙客接着,行了交接之礼,唐朝取出皇上钦赐的印绶当厅验了,一应官吏和军部脑到前来参加,唐朝主掌岭南一事遂成定局。

    唐朝本以为牛仙客这次被贬官会很失落,但想不到的是,他脸上却是笑容多多。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听说此人不学无术,只是武功厉害,但并不会治军,和那些矿主打了几仗,互有胜负,耗费了大量军费,但岭南叛乱还是没有能平息,而且旷日持久,这才使李隆基想走马换将,试试唐朝——

    唐朝在岭南三日,已经将情况大体摸了个透,收了的贿赂也是以百万两计,正当这些官吏都觉得唐朝又是一个大大的贪官的时候,唐朝却做了一件惊人的举动,全体集合听训!

    这天正是晴朗无云,唐朝集结了手下所有军队一万五千人,一起在大校场训话。

    所有的军士按照官阶的高矮依次列队,所有的节度使官吏则站在距离大校场旗台前的三十米距离,战鼓敲响,声音雄壮,唐朝飘飘的上了高台,犹如脚不点地般,神色冷峻。

    他内功深厚,现在已经渐渐练到暗劲,时不时的和舍瓦这样的武功大家切磋,武功有长足的进步。

    尤其是他的轻功,已经到了一种神而名之的地步。他有这种自信,即使武功还不能和当世最强的高手一较高下,但轻功绝对是天下武林中的三甲人物,结合自己的《括苍山武经》以及自行领悟到的河洛八卦踏罡步伐,渐渐的已经将轻功练入化境——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这就是轻功的最高境界,无数人想攀登的顶峰,但没有过人的天赋和强的领悟能力,是永远不能达到这一步的。

    所有的人,尤其是军部的人,一看唐朝显示这样的轻功,心中都露出骇然之色,牛仙客从客观上来说,的确是一位武功高手,也时时的在三军之前不经意的流露武功,的确很高,但轻功却远远的及不上唐朝了。

    这手轻功一露,等于是向三军显示了实力,而唐朝的事情,早已经在三军和官吏之中传了个遍,威严立即笼罩了整个校场。

    “各位,我唐朝现在坐在岭南节度使的位置上,是受皇上委托,要本节度使尽快平息岭南矿主叛乱,有几句话要向三军将士以及各位属官讲,诸君静听!”

    “诸君静听”四个字,唐朝以深厚内力呐喊而出,有一种高亢入云的震撼!

    其实,这样广阔的距离,本不适合讲话的,前面的听得见,后面的就听不见了,幸好唐朝武功高强,内力深厚,声音清清楚楚的传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我岭南物产不丰,人烟稀少,可再怎么说,也是朝廷之地,岂容叛乱猖獗,所以本节度使来这里主要的任务就是削平叛乱,为到达如此目的,我觉得应该精简军队,古人云兵不在多而在精,这些矿主,洞兵大多只有三数千人,但牛将军以数倍的力量进攻他们,却往往失利,原因就出在这里,兵不精虽多无用,所以本节度使决定,将所有军士减半,从三军一万五千人中选出八千人,操练之后,刻日平叛!”

    妈妈的,唐朝说到这里,心中很郁闷,我也是没有办法,朝廷来的军饷只有那么多,要是军队再养多了,肯定营养不良,再说了,连上自己从朝廷带来的两百万两贿赂得来的金银,自己手里也只有三百万另军饷,要是旷日持久的打仗,哪里支撑得下来,于是又只好像牛仙客一样巧取豪夺,充实军饷,不得人心,军队的战斗力又怎么会上得去?

    “所有的士兵,择日进行比武决胜,我亲自把关,两个之中选择一个,不服的人可以向已经过关的任何一个人挑战,直到无人挑战为止,胜着留,败者下,务必要做到公平!”

    这些话一说,所有的士兵心中都是冷笑,谁愿意当兵,没准一个不小心死在战场上,还比武,谁有兴趣?

    但唐朝早有准备:“留下来的士兵,能够进入三千先锋营的人,每人立即银元五十两,大家可以想想,要是你有了这么多钱,侥幸没有战死,就可以回家好好的买几十亩地,娶一个媳妇,快乐的过一辈子了,难道,你们都不动心吗?”

    这些话一说,所有人的心中都是火热,但不少人还在怀疑,这节度使说的话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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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 整顿三军 下
    这的确是实话,当时银贵物践,有五十两银子的家庭,的确可以算是小康之家,卖几十亩薄田,娶个老婆,的确可以过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唐朝大声道:“此事千真万确,大家不必怀疑,十五日之后,就在这校场中举行全军大比武,所许银两及时兑现,胜者留,败者退,本节度是担任这次大比武的最高公证,务必要做到公正、公平,选出一支有战斗力的新军!”

    选练新军,这就是唐朝这次改组的目的。以他这段时间来对岭南的了解,这些矿主的武装其实很是精良,因为他们有钱,并且因为同仇敌忾的原因,许多矿主武装都是互相支持,一方遇敌,其余支持,实行分兵合击,而大唐军队多是孤军深入,矿主龟缩在洞中,消耗唐军的粮食,等待援军,援军一到,内外夹攻,的确是非常厉害的招数,这也使得矿主时时的敢于造反,有什么办法,金银惑人眼,那么多金银,在这些彝族人的眼里,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现在唐朝派大军前来强占,他们都觉得唐朝是掠夺者,一个民族压迫另一个民族,用的方式,最直接的方式,往往是战争!

    这些都是未开化的民族,对付外来侵略,其实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战争,所以才导致这里每隔几年就会因为矿主的反抗而形成民族战争。岭南实质上是唐朝的疆土,但因为距离中央政府很远,所以对之一直不甚重视,再加上民风顽劣,这就使得这地方似乎还是个独立王国。但是说句实话,因为张九龄的原因,唐军和土著民族彝族、白族、高山族、景颇族等已经成了死敌。

    其实,这也不能怪张九龄,自己想要升官财,那些矿主占领的金矿和银矿,怎么不会“收归国有”?所以势必和这些人结成死敌,张九龄此人,虽然不会武功,但谋略厉害,善于带兵,只花了不足十年的时间,就建立了一只新军,扫平岭南所有叛乱。张九龄的能力,举朝皆知,但说句实话,他要是没有大批的贿赂,贿赂朝廷当权的玉真长公主和高力士等人,他是不会从岭南节度使一跃而为唐朝的宰相,开一代之新风的。

    钱能通神,这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张九龄要不是掌握了岭南的金银矿,富甲天下,他是不会那么容易当上唐朝宰相的!

    其实,金银矿也并非只有广东这些地方才独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只能在最易于开采的地方才能形成有规模的经营,所以广东才成了金银的天堂。

    这就好比现在非洲的石油,那些地方本来是不苗之地,生活条件极端的恶劣,但是因为石油的开采,那些地方富得流油。

    人们对于金银的崇拜是无法阻挡的,因为这东西实在很珍贵。

    也就在唐朝初叶的时候,广东已经流行用金银作为货币。

    诚然,即使这些军士得到五十两银子,在广东生活还是不会很好,但要是迁居到广袤的汉中平原,到陕西这些地方,五十两银子,绝对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所以,唐朝的这些话,的确充满了巨大的诱惑。

    广东多出产金银,但都进了那些土司的腰包,再有就是进了张九龄这样的节度使腰包,这些当官的,独霸一方的,哪里会舍得将钱财给普通的士兵。唐军的战斗力不强,和没有军饷,军心不震有很大的关系,不然,以大唐国力的强大,就是将这些土著民族全部杀光也有可能。

    美国实行西进运动的时候,血腥的原始资本家就是靠着杀当地的土著居民,强占其地展起来的,所以你别看现在的洛克菲勒、摩根财团世界上纵横捭阖,谁知道他们的创始人是不是强盗?

    不过,这件事情,张九龄做过的,他以前也采取了杀俘和灭族的做法,但他随即觉不对,这些土著,以上百万计,以唐朝的国力,以及当时的武器条件,想要将岭南少数民族全部杀掉,必须动用倾国之力,并且地不偿失,跟攻打高丽、吐蕃这些国家付出的代价相当。张九龄知道,要想使明智的李隆基这样做,源源不断的给自己补充兵员和军费,那简直是奢谈。

    谁愿意为了和这些鸟不生蛋的野人拼个你死我活,并且,世事难料,谁能保证唐军全力剿灭岭南土著民族的时候,唐朝的边关还是安稳如昔?

    所以,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一个冒险,也是一种不值得的博弈,张九龄最终选择了不再屠杀,而是采用羁縻政策。

    这就给以后做岭南节度使的人安置了巨大的陷阱。

    土著民族,最讲究的是有恩必报,有仇也雪,所以将唐朝庭视为洪水猛兽,认为他们侵占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钱袋,不时的叛乱也就无法禁止了。

    唐朝现在的目的,就是学张九龄,学他当年编练新军。

    他也派人打听了消息,岭南的这些矿主,生活在山洞之中,山洞都是据险而设,里面食水充足,更有无数的洞兵保护,就是坚持守个一两年,只要不能攻击进去,还不是不能剿除?

    这些就是当年诸葛亮平定南蛮之后,蛮人的后裔,土司作为土著统领本民族人民的领袖,实行族长负责制,形成了一个个的独立王国,是天然的土皇帝,和中央朝廷相颉颃。

    蛮人有一种共同的特征,就是愚忠,勇猛,很难离间,其实说句实话,〈三国演义〉里面,诸葛亮离间南蛮的描写,基本上都是虚构,蛮人性情淳朴,事事效忠于本民族,有一种近乎图腾崇拜的信仰,所以才形成一股坚实的力量。

    唐朝知道,要想使唐军真正形成战斗力,只有靠增强战斗力这一招,毕竟,说几句好话,打打张九龄的牌子,或者用朝廷的诏书,对这些土著民族来说,只能引为笑料,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这些矿主赶出能大量出产金银的山洞,至于赶尽杀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击败柳州的孟笑酋长部和击败盘踞卵石谷的铁信部,就这两股势力异常的强大,只有击败了这两处,占领了他们控制的金银矿,才敢向唐朝廷报捷,到时候,唐朝也才有可能离开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回到朝廷,做他的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他的宰相事,展大抱负,正像他师傅所说的,为天下苍生着想。

    这十五日之间,唐朝和舍瓦等一起,轻骑而行,将岭南许多重要的军事要地,主要是那两个矿主所盘踞的山洞作了深入的观察,了解。

    唐朝始终相信一点,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言权,主席的教诲,在他穿越之前的学习中,已经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天是全军进行大比武的日子,战鼓敲响,集结军队。

    唐朝忽感有趣,抢到击鼓师的面前,抢过他的锤子,亲自擂起鼓来,响声如雷,真有雷鼓动山川之势。

    这大鼓是用岭南山中最坚韧的犀牛皮做成的,敲打的时候用的是大木棒绑上海绵,声势很大,这击鼓师本是军中健将,膂力惊人,一敲打的时候,甚有威势,但见了唐朝击鼓的这个声势,心中骇然叹服,唐节度使真乃神人也,竟有如此威力!

    他站在旁边,能感觉到鼓声直似要撕破自己的耳朵,咚咚咚咚的使人头晕目眩,几乎要将这坚韧的犀牛皮敲破。

    好强悍的内力!

    三军一听今日鼓声如此雄壮,都肃然起敬,进入大较场,按照抽签选定了自己第一轮的对手。

    唐朝见军容整肃,甚是高兴,丢下击鼓棒,长身上了高台,威严的宣布:“我宣布,全军大比武,现在开始!”

    接下来,唐朝命令空降到军部之中任高官的舍瓦当了主持,宣布第一轮比武开始。

    以唐朝这样的大官,又是带着皇上的印绶,所以岭南各官并不敢提出异议,他虽然将专仁等人直接空降为带兵将领,军中各官还是不敢有任何异议,因为舍瓦只是小小的展露了一下自己的武功,就使这些将领没有一个敢、多说一句话。

    他其实没做什么,只是隔空一拳将一个对他无礼的军官当场击毙。

    我的天,连唐朝看了这样的威势也是心中憷,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功,还远远没有达到隔空杀人的地步,更不用说这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军官将领了。

    军人最佩服的就是武功高手,见舍瓦露了这样的一手,都知道他有真才实料,专仁等和他一起到到来,当也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军心立变,唐朝立即也拥有了巨大的权威,这才能不受阻碍的实行了这次全军大比武之举。

    第一轮比试结束,败者无不垂头丧气,知道五十两银子的高额奖金,那是拿不到了,只好很郁闷的卷铺盖回家。

    这又有什么办法,以前是人人害怕当兵,害怕死在战场上,但现在有了金钱的强力刺激,却使得这变成了一种荣誉。有不少被淘汰的士兵还是选择在边上看热闹,的确,这样的比武,从来没有过,只有唐朝这样动辄能够拿出上百万两金银的大腕,才能有这样的大手笔,军费不等朝廷送到,自己出钱就能武装一支军队!

    使唐朝高兴不已的是,这些士兵的战斗力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若,牛仙客此人,居然向朝廷谎报军情,这是什么原因?

    原来,使唐朝大为吃惊的是,这些士兵的战斗力,竟和自己以前在南诏大乱时候接触的狼正轩府兵有些相似,一个个精锐异常,即使不这样二选一,也可算是精兵,但奇怪的是,牛仙客和自己交接的时候,脸上并无不满的神色,以他这样以前曾经在回纥立下赫赫大功劳的人,自己的心血就这样白白的交给了唐朝,难道会不心痛?

    奇怪啊,他为什么会屡屡吃败仗?

    也许,这家伙是谎报了军情,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对自己可是大大的不利啊,他现在进京当个太傅,名望虽然高,但毫无实权,哪里比得上在地方上呼风唤雨来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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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 柳州之战 上
    这一次校场比武,选出了八千精兵,更在这八千人中,以淘汰的方式选出了三千先锋兵,待遇更是优厚,每人二百两银子,争夺也十分的激烈,流血事件更是不绝生,但有舍瓦专四虎这样的人监视比武,也不可能闹出什么乱子,选出这三千人的时候,立即将上百万的银两放给了这些士兵,群情激动,都说只有唐节度使才这样体恤手下,不像以前的节度使那样,到处拉壮丁,克扣军饷,于是人人奋勇,愿意立功受奖!

    唐朝甚为满意,在挑战赛之中,他现了两位武功高强的人才,现任校尉的班林和辛白江,这两人武功真的厉害,三招两式就将对手早早的解决,而且再也没有人向他们挑战,显然在军中素有威信,但心中却奇怪了,为什么这个统领区放杰武功平平却来带兵,这两人一色的高绝武功,却只当个校尉?

    当下起了一试之心,向专智说道:“三哥,你下场和他较量一下,点到为止就行了!”

    专智领命,先向班林说道:“我们切磋一下,点到为止!”

    班林和辛白江似乎是好朋友,站得挨进唐朝,唐朝刚才的吩咐,他们都听见了,脸上露出兴奋的光,毕竟,这个节度使好象是个识货的人,看出我们武功不错,当下抱拳一拱,恭敬的向专智行了一个礼,因为这几位空降将军先前不久才介绍给全军认识,知道专智现在是大将级别,在军中的地位比自己高得多!

    专智也立即还了一礼,他刚才看了这班林的武功,一点也不敢大意!

    全场都在比武,自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场在角落里的比武。

    使唐朝吃惊的是,班林和专智交手二十八招,竟没有一招是后退的招数,全部是进攻,压住了专智打击,一招未完,次招立生,用的是缠丝劲,合劲成圆,如鞭子一般的抽出,一鞭又是一鞭,身上虽有破绽,但都被他的进攻给掩盖了,除非敌人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否则的话,是很难摆脱他的进攻的。

    专智微微恼怒,使出《括苍山武经》中的大缠丝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深厚的内力,扳平了劣势。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却还是不能抢进班林的门户,双方动上了真火,衣服鞋子都打得破烂不堪。

    唐朝心中大喜,挥手命令两人停手,两人互相斗了一百多招还是不分胜负,心中都知道,要战胜对手那是十分困难之事情,这一听到命令,立即停手,互相充满了惺惺之意。

    唐朝随即命令专礼和辛白江交手。

    专礼觉得三弟没有取胜,害怕丢脸,所以一上来的时候就是猛冲猛打,辛白江顿时很不适应,差点着了他的道儿,但好在他内力悠长,撑过了专礼前面三十招之后,慢满缓个气来,又成了不胜不败之局。

    还没到一百招,唐朝已经断定,辛白江的武功,和专礼在一个档次上,再打下去只有看双方疏神,急令停手。

    只见他哈哈大笑,抓住了两人的手笑道:“本节度使正在奇怪今日早上为什么鸟雀呼叫,原来是有大喜之事!”

    他本以为岭南军中都是些草包,要训练成一支精兵,恐怕不知道要花多少时日,想不到竟现了这样的两个武林高手,怎么不让他高兴,他手上的将领,其实已经不少,舍瓦是一员虎将,自不用说,但战争之中,不是仅仅靠他这样的武林绝顶高手,还要有数量不少的能冲锋陷阵的将领,专氏四虎虽然都是上佳之选,但光靠这五个人,实力还是显得单薄,颇想在军中找到几位真正的好汉,却想不到真给他找到了!

    唐朝的高手虽然不少,但大多不愿意在瘴疠横行的岭南从军,要从军,也想到南诏、突厥这些边境,建功立业,以求大的出身,朝廷不重视岭南的官员,这也是人才不足的原因。

    当日比武结束之后,他立即带两人回到军部,任命两人都升了两级,成为偏将,并且鼓励他们道:“两位将军只要努力杀敌,平定岭南叛乱之后,我提升两位为大将!”

    这两人大喜,真的有一朝拔云雾而见青天的感觉,对唐朝感激得很。

    唐朝随即命令舍瓦和专氏四虎以及班林和辛白江担任教官,训练五千精兵,另外的三千前锋军,由他亲自训练。

    唐朝曾经参与南诏叛乱,弓马娴熟,加上最近武功大进,连他自己都有些满意,他每次练功的时候,都感觉身上有一股东西汩汩的流动,水银一样的流转他全身,每流动一个周天,他就觉得丹田之中热烘烘的真气蓬勃,他知道,这就是内力加深的迹象。

    每运转一个周天,也就是内力搬运一个周天,他就觉得内力增强了少许,吸纳进自己的丹田气海,在周身经络中奔行。

    这样的感觉很奇妙,使得他越来越对武功充满了兴趣,他渐渐的觉得身轻如燕、。

    其实,他自己倒没这么深的感受,感受最深的是舍瓦,舍瓦内力之深,自不必说,但使舍瓦吃惊的是,这小子的内力明明逊色于我,怎么轻功现在竟是越来越厉害,看来,我的轻功,已经在他之下了,这是那天唐朝飞身跃上高台向三军训话的时候他才感觉到的,他觉得,要是自己上台,绝不能像他当时那样做得举重若轻,飘飘如仙。

    到了现在,唐朝已经完全体会到师傅的话,只要你内力凝聚,慢慢练通暗劲,可成绝代高手。

    的确,他的经脉比一般的人粗大得多,能容纳的内力也就越多,这使得他能够在推出平平一掌的时候产生别人暗劲的威力。

    他身边的人中,最熟悉他的莫过于专信了,这小子和他练手的时候,越来越觉得唐朝的掌力强劲,有一种泰山一样的后坐力。

    训练这些先锋军的时候,唐朝采用的是步战和马战相结合的办法,昼夜不息,有时候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喝令全军集合,进行突击训练。

    没办法,他最熟悉的兵书就是《三国演义》,害怕的就是敌人来劫寨,到时候全军覆没。

    现在住在岭南节度使的指挥所里,周围都是工事,自不害怕敌人敢来冒犯虎须,但一旦将军队开到柳州那些山高林密之地,敌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已经占了天时地利,要是军队不够精良,再不抓个人和,这仗就没法打了。

    全军日夜操练,但供给跟得上,军队倒是渐渐的变得精锐起来,看着漫山遍野的骑兵冲出,唐朝终于相信,为什么古代那么多武功绝顶高手都害怕军队的原因了。要是置身在大军的攻击之下,团团围裹上来,纵然能杀得几名,几十名,几百名敌人,但还是冲不出重围,势必力尽被擒。

    武功高强只是匹夫之勇,所能做的就是斩将謇旗,刺杀敌酋于千里之外,这虽然厉害,但却不能起到实质上的效果,即使当年的荆柯真的杀了秦始皇,只不过弄个天下震动罢了,秦国照样另立新君,也不能改变燕国的命运!

    正因为深深的懂得这个道理,唐朝才要组建自己的军队。

    他深深知道,这支军队,确切的说,大战之后能幸存下来的这三千先锋兵,是他将来的基础。不管怎么说,像袁世凯当年训练新军一样,没有自己的班底,那是绝不可能横行天下的。

    三个月的训练下来,唐朝自我感觉,这支部队,至少自己亲自训练的三千先锋兵达到了自己预期的训练效果,令出如山,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这些士兵都会冲上去,而且前赴后继。

    为此,唐朝亲手斩杀了一名什长以示威,军容整肃。

    大唐天宝七年四月望日,唐朝在岭南召开了誓师大会,牺牲陈列在前,杀牛宰羊,让全军饱餐一顿,命令班林和辛白江为先锋官,带领二千五百名先锋军士押运粮草,进军柳州,柳州之战正式打响。

    但就这样,唐朝还是担心,害怕土著使出以前惯用的焚烧粮草之计,命令舍瓦随即带领两千军士随后前进,一旦遇到劫粮之事,立即接应。他自己则亲率领大军五千人,浩浩荡荡杀奔柳州,务必剿灭孟笑。

    孟笑此人据说是个天生武功高强的人,少年时代曾经亲手猎杀山中惯吃人白额虎,平时赤脚行走,身上长有鱼鳞一样的甲,脸如黑炭,身具神力,不需练武而有武功高手的的能力,身上骨骼坚强,曾经和族人赌赛,任疯牛践踏半个时辰,众族人都以为他被疯牛踏死了,想不到他一跃而起,皮肤上毫不伤,后来再杀猛虎,遂成了土著的英雄,推为酋长,见矿藏利润丰富,于是带领族人将唐军赶跑,霸占了柳州矿藏,自己开采,有钱之后更是招兵买马,积草屯粮,将洞丁武装成一支军队,不时操练,这也就是以牛仙客这样的人也一时不能将这些土著收复的原因。

    其实,李隆基只要肯再多给牛仙客一点时间,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平定叛乱,即使不能真正的使土著归顺,但至少能将柳州和卵石谷这些金银矿藏据点收复,可是李隆基不给他时间和机会。

    封建帝王就是这样,提一个人或者降黜一个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君要你怎样,你就要怎样,这也是李林甫结好后宫的根本原因,他虽然贵为宰相,但一旦下台了,像张九龄,千里之外回来,甚至连皇上都不能见到一面,当你是个废物。

    班林和辛白江以前曾经在牛仙客手下和柳州土著交过手,知道虚实,唐朝所以才派他们当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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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 柳州之战 下
    班林和辛白江打着先锋旗号一路进军,在途非止一日,并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于是按照唐朝的吩咐,靠近柳州,依山傍水下寨。

    早有土著喽罗探听到唐朝进军柳州的消息,报入中军帐中。

    孟笑随即召集所有座下将佐,举行全体会议。

    孟笑聚集诸将之后,满脸的冷笑:“听说有唐军犯境,带兵的节度使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黄毛小子,我们也不用老是守在洞中,这几年来,我们柳州多采金银,繁荣不同于往日,前些日子来的牛仙客,听说在突厥和南诏地方打出了偌大威名,还不是被我们几仗杀败,现在换上这个年轻无用的,自不用怕他,你们之中谁敢为先锋,务必要挫了他们的锐气?”

    话声未毕,一将应声而出,乃孟寻也,柳州土著的大力士,自持勇力,愿意做这先锋。

    土著洞兵仗着一股刚勇,在孟寻的带领下,用五百刀斧手出战,其余的都窝在洞中,防备以前张九龄惯用的声东击西之计,洞中布满重兵。

    班林和辛白江见有洞兵出迎,约住军马,提一只乌杆枪,垮黄骠马,双双枪出阵来,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班林先出马。

    孟寻身着血红的披风,手中拿着一杆狼牙棒,也不遵守战阵中通用的规矩,先行通名,一骑泼辣辣的就冲了过去。

    班林举枪一挡,觉得压力沉重,斜刺里跑去,这一个回合只是个试探,但孟寻却以为他胆怯,回过马来,狼牙棒高举,泰山一样的压将下来,班林并不和他拼力气,横枪一格,正格在狼牙棒的中端,加了一个拨的力量。

    幸亏这孟寻力气实在不小,双腿一夹,硬生生稳住身形,这个时候班林哪里还和他客气,催马上前,乌杆枪闪电击了两次,第一次孟寻勉强格开,但第二枪却刺进了他的小腹,就势一搅,孟寻顿时七窍流血,死于阵中。

    早有土著小将块裂无抢出,持一柄大砍刀,将蒙寻的尸身抢回阵去,转过身来,正要给孟寻报仇,但山洞之中忽然鸣金,块裂无不敢违抗孟笑的军令,牵着孟寻的马回到山寨中去了。

    他身后五百刀斧手一字摆开,盾牌手,弓箭手一层层的防备周密。

    班林获胜,但见洞兵剽悍,并没有因此而乱了章法,害怕孤军深入,和辛白江在红石扎营,深载鹿角,防备土著洞兵的骚扰。

    两人扎营,约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并不见洞丁出来为孟寻报仇,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的大军已经到,在红石扎营,将手下五千人马安顿下来,立即召见班林和辛白江。

    两人来到帐中,班林禀告已经杀了一员番将,唐朝甚喜,命书记官记了班林头功,沉吟道:“这就奇怪了,红石洞是柳州之屏障,孟笑亲自驻扎在此,为什么竟怕了我的先锋兵,平白的折了一员将领。红石一失守,柳州腹背受敌之地,恐不能坚守,他这是什么意思?”

    舍瓦就道:“管他什么意思,今日天晚,不宜决战,明日一早,布成阵势,以力胜之,我等进兵突然,孟笑向来骄傲,必定来不及向盘踞卵石谷的铁信部求救,并且以他的性格,定会自己解决,除非到万不得已之际才会求救!”

    唐朝深觉有理:“不错,兵贵神,我前日进兵,今日已经抵达贼巢穴,正应战决,不然迁延日月,恐怕卵石谷援军到达,那就不好办了!”

    当下传令各军,将大车辎重等环绕寨外,掘地为壕,在鹿角之外形成真空地带,铺上野草,以防备番兵劫寨。

    这招扎营之法却不是以前的兵书中有记载的,乃是唐朝结合二战时候日本困守瓜岛战术中吸收过来的。二战时候,日本派军队驻守在瓜岛上,但诺曼底登6之后,盟军已经对法西斯占有优势,再到后来的中途岛海战获胜,日本已经丧失了海上的主动权,但日本天皇命令所有被遗留在日本军队,采用******常用的游击战,死守海岛,靠的就是这种在岛屿上挖满陷阱,预先安置地雷****的做法,使得盟军花费了无数的兵力却还是不能控制还岛,一旦有个疏忽,这些军队又重新夺取海岛,战争惨烈之极,曾经出现了著名的“神风特工队”,就是驾驶装满****的飞机冲向美军的军舰,和之同归于尽!

    唐朝以前学历史的时候,老师常常抛开,吹些牛,可笑的是,上的知识他唐朝没有掌握多少,但这些吹牛的话,却大大的活跃了他的思维,他现在想到这样的防备敌人劫寨的办法,就是来自历史老师吹牛的灵感——

    红石洞中,孟笑看着兄弟的尸身,抱头大哭,心中很是吃惊,唐军这次似乎不像以前那样不堪一击,手下竟然有这样的高手,心中深怪自己大意,想到班林的武功,他就觉得吃惊。

    看这人的身份,只是个先锋,想不到武功竟然已经这样,难道唐朝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竟有惊人的武功,不然的话,他手下一个先锋,何至于有这样的武功。其实,战场上的厮杀,尤其是像骑马驰骤,决战疆场,并不是这些土著之所长,他们擅长的其实是步战,孟寻武功本来不高,只是仗着有些蛮力,又是族长的亲弟,所以处处出风头,并没有真实的武功,哪里能和班林这样的武林高手抗衡?

    其实,前数次叛乱,唐军兵力都是大大出土著士兵,只是因为军队**,没有战斗力,这才导致屡次失败,这一次,孟笑见唐朝军少,因此遣人出战,想不到却者了自己亲弟。

    当下故计重施,用起了以前战胜牛仙客的招数,死守洞门,然后不时的骚扰,派兵劫寨。

    孟笑洞中番兵共有五千,柳州城中还有五千,成犄角之势,两地距离不远,十来里路,互为奥援,急切之间难下,这也是唐朝要修养士兵一晚再战的原因,避其锋芒,击其惰归,乃是兵法之至理。

    这天晚上,孟笑秘密命令柳州守将锰信带领三千兵马出城,预备以举火为号,和红石洞之军一起,男北夹攻,务必要劫寨,使唐朝大败而归来。

    唐朝自不知孟笑有这样的布置,但其夜心绪不宁,手提长剑,四周巡视。

    一见之下,甚为满意,只见各军都遵守军令,值守之兵士劲装贯带,虽然在大雨之中也将腰板挺得笔直,扎营的方式都完全按照自己的规定,一寨接一寨,互相联合,虽然乍看之下是一字长蛇阵,但回环曲折,却又能相互呼应。

    唐朝虽然没有学过什么兵书,但以前多看《三国演义》,再加上以前曾经带兵平定了舍瓦的叛乱,对带兵打仗已有心得,再将自己的见解渗透进去,觉得即使古之良将,用兵虽然不敢和他媲美,但在布阵上,还是可以一拼的。

    唐朝这一晚心中烦闷,和衣而睡,刚刚睡到中夜,忽闻喊声大震,似乎有人劫寨,立即奔出中军帐,喝令全体军士不要慌乱,只用箭射住敌人。

    他一直最担心的就是劫寨这种事,就好比家财万贯的人突然之间遇上强盗,将你洗劫一空,甚为恐怖,所以才不理会许多士兵的埋怨,要挖真空壕沟。

    唐朝其实也是头一遭遇到劫寨的事,见帐外火光冲天,东西南北都有军马杀来,心中也很是吃惊。

    但使他大为兴奋的是,番兵的骑兵火冲来的时候,不少都跌进了壕沟之中,被真空地带所阻,掉进有钉子和尖刀的壕沟里,啊啊大叫。

    就因为这真空地带阻得一阻,使得帐中的唐军能够有时间穿衣着甲,布置防守。

    有几处番兵很是凶悍,冲进了营帐之中乱砍乱杀,但唐朝亲掣宝剑,带领身边亲卫五百人援救,这五百人又是三千先锋兵之中尤为精锐的兵士,对上这些番兵,自是砍瓜切菜一般。

    刹那之间唐朝军帐之中火把大亮,将前来劫寨的番兵照了个清清楚楚,孟笑顿时失去了偷袭的优势。、

    说得直白点,劫寨就是偷袭,想打别人一个措手不及。

    孟笑一看现在的形势,知道唐朝早已经有准备,急忙鸣金收兵,唐朝不知道对方埋伏的虚实,只叫士兵坚守,用箭将番兵逼迫在寨外,以不变应万变。

    孟笑见不少番兵掉进壕沟之中,伤亡不少,知道久战更加不利,连夜收兵。

    计点军士,死伤八百余人,只得郁闷的驻扎下来,命令洞兵坚守不出,命令孟信带兵回到柳州,坚守城池,要以疲兵之计迫使唐朝就范。

    从诸葛亮南征之后,孟笑等一干少数民族领,已经学会了不战而疲人之兵之法,深沟高垒,迫使唐军给养不足,自己给我乖乖的退兵。番兵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不断的骚扰唐军,这就是他们的如意算盘,屡屡奏效。

    第二天,唐朝将军士列于广阔之地,欲出马和孟笑决战,但好笑的是,洞门前高挂“免战牌”,五千洞兵窝在红石洞里不出,任唐朝的军队怎样叫骂,这些番人就是来个不理,唐朝只好强攻。

    但要命的是,此处地势险峻,依山靠水,从早晨直打到中午,三个多小时的时间过去了,伤亡了近百人,还是连寨门都攻不破。

    红石洞的防御,是阶梯形状的,寨口相对大一些,里面渐渐变小,夹在两座高耸入云的山峰里,的是一个易守难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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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 攻陷洞口
    唐朝随即鸣金收兵,久攻之下,害怕折了锐气。

    在红石洞之下,唐朝和舍瓦等全装惯带,骑在战马之上,,眉头深锁,我原来以为牛仙客这些人都是草包,想不到我现在来攻,还是难以取胜。

    当下将军士回营帐中驻扎,他和舍瓦等绕寨巡视,忽觉洞中飘出阵阵肉香,忽而听到洞中飘出歌声,不少的兽骨扔了出来,暴露在红石洞的门口,孟笑带着三军立在峭壁上哈哈大笑。

    唐朝大怒,挽弓搭箭,飕飕的连了两箭,这两箭,箭出如风,但使唐朝骇然的是,孟笑随手一挥,格了两次,这两只箭就朽木一般的断了!

    唐朝用的箭虽然是凡品,但内力厉害,两煎之出,风声大作,一般的人,别说敢格,这样的快法,根本就躲不开,即使格上了,也必被箭上附带的内力杀死,但这孟笑随手格掉,武功竟然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境地。

    唐朝现在终于知道,牛仙客和以前那些节度使为什么往往栽在这人的手里,原来,此人并不是一个粗莽之徒,昨天一时冲动折了自己的的弟弟,知道我军厉害,所以高垒不战,的确是一着重要的棋子。

    没有看到山势的险要,唐朝还觉得有能力靠精兵直接解决问题,但现在一见了这样坚固的防御工事,他心中顿时没有了底,即使能取胜,困死这些番兵,但也至少要围其一年半载,因为他早已经探得虚实,敌人粮草充足,至少可以坚守三年!

    用围困的办法显然不行,皇上现在宠幸自己,粮草供给自不会缺少供应,但要是久攻不下,战争拖延个一年半载,以李隆基的性格,一定会以为自己是个庸才,换其他的节度使来将兵,到时候自己对朝廷无尺寸之功,即使回到朝廷,也铁定难以立足。

    更使唐朝忌惮的是,这孟笑哪里学来这样的高强的武功,手上竟有这样的功力,抵得上一般的暗劲高手!

    他哪里知道,孟笑纯粹是天赋异禀,再加上一生在山洞之中居住,日夕和猿猴为伍,与虎狼为敌,自然的悟到了上乘武功的精要,奔走如猿猱,力如铁锤,成为世间一个罕见的高手。

    而且这洞中就只有孟笑的武功高得离谱,其余的则武功不行,大都只是力大野蛮,天生的筋骨强健。

    唐朝本想再射,但忽然之间将弓挂回腰间,他知道,即使能射死得几名番兵,于事并没有补偿,反容易泄露了底,哼,且让这些家伙高兴一下又何妨?

    当下带领舍瓦等回营帐,命令他们回帐休息,自己则苦思对策。

    强攻是不行的,这地势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徒然折损兵力,可也不能这样互相对峙!

    但唐朝可不是一个容易随便罢休的人,中午的时候,忽然动了闪电攻击,命令班林带领先锋兵蜂拥而上,务必要打开寨扎,番兵勇猛,大多不怕死,高垒之上顿时血流成河,人头乱滚,击退了班林一次又一次的攻击,辛白江见班林有功,想立下大功,拼死进攻,一个人杀入重围之中去了

    可不幸的是,他身后的兵士大多没有他那样的武功,所以很快被切断了联系,孤身奋战。

    他左右一看,没有了兵士跟着自己,但他艺高人胆大,挥舞手上鱼鳞刀,四处乱砍,向要冲出重围。

    不好!唐朝在下面督战,远远看到辛白江遇险,急令舍瓦带领五十刀手强力抢上,前去救援。

    糟糕,就在这个时候,四架云梯忽然从中间断裂,孟笑手中砸下了一个小山般的石头。原来他早有准备,滚木石头齐备,一见形势吃紧,运起神力,将寨里最大的一块石头推到寨口,向下面打去,云梯虽然坚固,但怎禁得住这样的打击,顿时从中折断,下面的唐朝军队一时之间攻势受挫,孟笑哈哈大笑,一掌将一个唐军杀死,大声喝令番兵围剿上面的兵士!

    上面的士兵将近百名,这一断了联系,顿时心中恐惧,还好唐朝训练有素,各自展开武功和番兵拼命,这些番兵不及这批先锋兵的精锐,虽取合围之势,但一时之间却不能将这一百人解决,班林连杀数人,厉害无比,激怒了孟笑,大吼一声,亲自来战班林。

    班林早已经见了孟笑如天神的力气,但想不到他武功也是厉害,挥掌和他相迎。

    但他随即觉得这是一个错误,因为一种强劲的能量使得他的脸上有丝丝的刺痛,他立即卸力,他知道,和他巨灵神一样的掌力接实了,那就是比拼内力的局面,自己定死无疑。

    但他还是忽然感觉口中一甜,一种强烈的震荡,使得他的身子空虚起来。

    他在这一刹那间明白了,自己只有避,不能接的!

    舍瓦大急,身子一震,如一只大鸟一般的跃了上去,在峭壁上一借力,飘飘的到了上面。

    番兵箭如雨下,却又哪里能伤得了他,他只是袍袖轻拂,已经使得箭支纷纷跌落。

    这个时候,他正看到辛白江处在危急之中,扬声吐气,一声暴喝,声如巨雷,一刀砍出,刀锋未到,一种强烈的气势,顿时笼罩了周围一丈方圆的地方。

    孟笑本想补上一掌将辛白江杀死,但一感觉到这强大的杀意,立即全身布满功劲,抽出腰间的铜锤,格开了这一刀。

    刀锤相交,出剧烈的轰鸣声,显然是暗劲勃的一刹那间,在咫尺的距离内强烈的碰撞震荡。

    辛白江已受内伤,但孟笑一去,其余的番兵武艺并不太高,他自保却是有余。

    唐朝见高阜处督战,见到舍瓦已经冲了上去,害怕他有失去,赶紧命令专氏四虎上前救助,刹那间另外架起四架云梯,强攻了上去!

    番兵大声呐喊,显然在呼叫洞内的援军,双方战斗激烈,在四十米左右的寨门口做混战!

    好一场大杀!

    唐朝为了激励军心,亲自檑鼓,有滔天的气势,三千先锋兵先后冲进了寨门,孟笑被舍瓦缠住了,心中大为吃惊,知道长此下去,等唐朝后面的部队再次进入寨门,那是死路一条。

    他也是一个提得起放得下的人,见大势已去,急喝令番兵退,往洞里撤退!

    他的武功的确厉害,以舍瓦这样的高手,竟也是不能奈何他,只见他东一锤,西一锤,南一锤,北一锤,号为“四方倒”,威力无比,终于将舍瓦逼退,当先逃了进去,守住二道寨子扎,亲自守在寨门口,将众番兵一个个的放进去了!

    舍瓦大怒,花了这么大的代价,难道只是夺取这样一个小小的葫芦寨口,当下扑了过去!

    可使舍瓦愤怒的是,这里的地势真的是太险要了,他拿着铜锤守在二道寨口,竟然真的是将去路封死,他数次抢了上去,都被孟笑以拼命的招式挡了回去,最后一次以硬碰硬,自己手上的厚背刀竟然一分为二。

    他的武功虽然绝不弱于孟笑,但却吃了兵器的亏,将端刀扔在地下,颓然而退。

    这个时候,唐朝见大势有利于己方,亲自持刀,攻上洞口,正遇到一脸无奈的舍瓦。

    “义父,怎么回事儿?”

    舍瓦就很无奈的道:“鸣金收兵!”

    “是!”唐朝立即看出了形势的变化,鸣金收兵,将军士驻扎在以前番兵的洞口,心中很是震惊,双方各死伤了两三百人——

    中军帐里,舍瓦一脸的气愤,唐朝的脸色也不好,他知道,双方伤亡人数相当,可自己这方全是精锐的战士,敌人战士明显不如我方精锐,但是占了地利,所以能以劣抗强。

    “舍瓦将军,您觉得当今该用何策?”作为一支军队的统帅,唐朝很恰当的要听取手下的意见。

    “我觉得,强攻太难,而且没有什么效果,经过这一战之后,敌人定当加强军事防御,再要强攻,恐怕非常的凶险,而且不一定能奏效!我觉得应该想想别的办法!”

    专仁就道:“以我之见,敌人虽然有地利,但战斗力似乎不强,都用强攻的方式,不出三个月,定会将之赶出红石洞!”

    班林却道:“我赞同专仁将军的观点,番兵顽劣,要是不赶尽杀绝,即使这次平定了,也保不定他们以后不反!”

    唐朝微微一笑:“诸位所言都极有道理,不过本帅觉得,要取红石洞只是早晚之事,只是以现在的情况看来,卵石谷铁信部的救援,才是心腹大患,请舍瓦将军带三千精兵埋伏在柳州界口,不管敌人现与否,尽力要阻挡住!取红石洞就在今夜!大家不必担心!”

    舍瓦听命,带兵出去拦截援军,但诸将多有疑惑,今日攻打红石洞一个葫芦寨子都这么费力,怎么今天晚上能取红石洞,各怀狐疑,回帐中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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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 天降神兵
    这天晚上,一切照旧,唐朝寨中灯火通明,时闻鼓声如雷,孟笑遭受上次失利的教训之后,不敢胡来。再说新败之后,只好龟缩在红石内洞,想要负隅顽抗。

    他甚有信心,因为寨口本就不是红石最为艰险之地,他这样将防线往内收缩,其实是躲进了更加难以攻击的所在,他上次将牛仙客拖得没有办法,实行强攻,结果大败,他现在自然也是采取这样的办法。他知道唐军大多不是岭南土著之人,不善于居住在山地,不服水土,再加上气候慢慢就会变得炎热,唐朝手下兵士虽精,却很可能被自己打败。

    这两场战斗下来,孟笑心中早已经收起了对唐朝的轻视,想不到这少年节度使竟然如此厉害,据说他本人武功高强不说,他手下这个叫舍瓦的人武功竟是高得离谱,要不是我自己天赋异常,恐怕已经遭了此人毒手,真想不到,唐朝军中,竟有武功如此高明之辈。

    但唐朝现在在帐中,却是正在调兵遣将,因为他要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

    “专仁,你带领三位师兄从小路而进,务必在今夜子时到达横山西峰!”

    “是,大将军!”凛然听令。

    唐朝随即道:“舍瓦将军,请带领你所部之军向红石正面强攻,先是小股的骚扰,等待总攻的号令!”

    “是,大将军!”舍瓦也凛然遵命。

    唐朝虽然叫他义父,但在军中却是很维护唐朝的威严,毕竟,他以前也是惯于将军的人,自然知道军令的威严。

    唐朝很满意:“本人带着班林和辛白江从横山斜谷进军,也在今夜子时到达红石西侧,到时候我军中放起号炮,约定一起进攻!”

    唐朝这个计策说穿了一文不值,就是冒险进攻,选择在这样的时候三面夹击,趁敌人新败之时,军心有些动摇的时候全力进攻。他这段时间早已经遍访各地,查看了形势,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战决,等到铁信部前来支援的话,恐怕自己还有兵败的危险。唐朝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莽撞之徒,知道,孟笑既然能占领柳州和红石洞如此之久,必定有过人之能,待他援军大集,再要铲除,那就十分的为难了。而且,红石洞上面有一座高山名叫横山,山势虽然陡峭,但幸好孟笑并没有派人防守,他决计想不到唐军敢自己陷身于绝境,从内而外的进攻,所以唐朝自己和专仁各自带领一千先锋兵突入敌人内部,居高临下的进攻。

    他知道,洞中的番兵即使拼死坚守,却是难以抵挡自己和这两千精锐之兵。

    这两次战斗,虽然只是小小打了胜仗,但却使唐朝摸清楚了敌人兵士的战斗素质,知道只有这样才有突破的可能,以避免战争陷入旷日持久。

    可这样做毕竟冒险,要是敌人事先知道你会选择横山进攻,派人在红石洞口准备好火柴等物或者干脆是布满铁钉,进入口子的唐军都有腹背受敌的危险。

    在险峻绝伦的红石洞口,势必生生死决战!

    但唐朝似乎已经别无选择!

    打仗靠的就是一种勇气,况且手下有无比精锐的士兵,这也给他增加了不少的勇气。

    这天晚上子夜时分,唐朝一声令下,三千先锋兵士在三位主将的带领下,悄悄的开始行动!

    舍瓦的行动自是明目张胆,火把烧得泼辣,再加上身后近六千的军士,排列成一条长龙,将整个天地照耀得如同白昼!

    战鼓由舍瓦亲自击响,轰隆的震动了山川四野,将夜晚啼叫的猿猴和山魈惊得不敢出声,都被这强大的战场声音给充塞满了。

    孟笑眼中露处冷笑的神色,唐朝也真是的,竟要在这样的时候选择夜战,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沾边,竟想凭借手中精锐的战士打下天险,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

    但他早已经感觉出了唐朝军队的战斗力,如今见唐朝倾巢而出,也是丝毫不敢轻视,先命令弓箭手射箭,先射住了舍瓦的第一轮进攻——

    舍瓦自是早有准备,先的士兵一个个都是手执圆盾,俯伏在地下,躲开箭支的袭击。

    舍瓦的进攻并没有停止,一波之后又是一波,身后的士兵长龙一样的拥上,孟笑大为吃惊,亲手举起大石,砸断了两架云梯,这才是得舍瓦的攻势稍却!

    舍瓦也数度亲自出手,救下了几名濒临绝境的兵士!

    孟笑在火光之中见到舍瓦纵跃如风,在数十米的峭壁上大鸟一样的上下飞舞,丝毫不怕己方如雨的箭矢,心中骇然,世间竟有这样的英雄豪杰,的确是我的天敌!

    当此情况之下,他哪里腾得出手来砸石头,因为舍瓦很快的找上了他,以舍瓦的武功,他想一边投掷石块一边和舍瓦交手,自是死路一条,所以他别无选择,全身迎敌。

    幸好,唐军之中除了舍瓦之外,竟似乎并无其他高手。他手下的番兵趁机投掷石块,乱弓箭,始终将唐朝军队压缩在红石洞口,不能前进一步!

    有几个唐军太过大意,过于逼近,竟被寨上的番兵用滚石杀死!

    毕竟,这样的天险,并不仅仅是武功的高下能解决问题的!

    舍瓦算算时间,唐朝等大约已经到了横山,这才一个鹞子翻身,向山下扑了下去。他这样的高手,要想不战自走,整个天下,又有谁能抵挡得住?

    孟笑刚刚喘息得一口气,心中叫声糟糕!

    因为他立即看到了寨子顶上耀眼的火光,他知道,他中了唐朝声东击西之计。

    ***,想不到唐朝这样狡猾,我正在奇怪,为什么只有舍瓦一个人上来和我决战,原来唐朝已经带领军队偷袭了横山,从山上居高临下的攻击下来!

    糟糕,所有的辎重和妇女老幼都藏在顶峰之上,本以为丝毫不用害怕敌人步步为营的进攻,就算敌人强攻再进一步,终究还是无济于事,毕竟,这里的地势就是越往上退,越是艰险,只要敌人不能一鼓作气攻进来,唐朝军士虽精,但照样会被击溃。

    他知道的,像现在这样的形势,久战之下反而对自己甚是有利。

    他本是一个厉害的人,自然也想过敌人或许会冒险从山顶上进攻下来,但是使他感到气愤的是,敌人大批的军队为什么能在这样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的爬了上去!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唐朝带着手下军士来到横山上的时候,见到四周一片漆黑,敌人似乎丝毫没有防备!

    毕竟,这样危险险峻的地方,敌人怎么能够上来,即使上来了,却是一个个怎么从百十丈高的地方下来,稍一下疏神就是身死为齑粉的下场。

    但是,唐朝早已经吩咐手下军士将被子撕成一条条的,捆绑在一起,做成了好几十根大绳子,坚固无比,士兵一个个的都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并且丝毫没有声音!

    对专仁他还是这样吩咐的,他知道,要是敌人窥视在旁边,等军士掉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实施偷袭,那就是全军覆灭的危险!

    这本身就是一着险棋,要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的效果,一旦暴露,和自杀没什么分别。

    所以唐朝才叫两千先锋兵跟着自己来干这件事,并且在临走的时候才突然集结!

    这样的集结立即起到了以前训练的效果,任何人都没有异议,一切遵守命令!这也使得即使敌人在军中有内奸,但也很难把消息传出去,这就是军事机密。

    机密一旦走漏,再好的计策也起不到半点作用。

    唐朝知道,声东击西是一个非常冒险的计策,实施得不好,会是上门送死的局面!

    可现在的形势,逼迫他不得不行险一试。

    好一场大杀!

    寨顶的番兵都是老弱之辈,老弱妇孺一见唐朝和专仁如狼似虎的军队,顿时吓得懵了。

    唐朝随即鸣起号炮,舍瓦一听,知道唐朝已经得手,调集手下重兵,进攻寨门,内外夹攻。

    就这样一来,孟笑军心已乱,再加上兵士本就不及唐军精锐,这就使得唐朝军队呈摧枯拉朽之势击败了孟笑军队!

    孟笑看看唐朝就要从洞中杀出,长叹一声,带领手下五百番兵死命逃出去了。

    舍瓦知道,要是强行留下孟笑,必多死伤,又担心唐朝不熟悉洞内形势,怕为番兵所算,于是放手进攻。

    这一仗,杀得番兵死伤狼藉,死三千余人,其余的全部投降,清理洞中辎重金银无数,全部运回帐中,论功行赏。

    这一仗,除夜间攀登横山摔死了一百多人之外,伤亡不到两千,可谓是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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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 皇上的猫腻
    却说孟笑带兵逃走之后,舍瓦集中兵力,和唐朝里应外合,将红石洞攻克,但使人沮丧的是,近两千的伤亡,却是唐朝甚为惊骇的,所谓杀敌一千,自伤八百,果然不错,灭了番兵四五千人,降两千余人,孟笑只带五百人回到柳州。

    可使唐朝甚为担心的是,朝廷许诺的粮草怎么还没有运来?

    以自己以前黄门侍郎同中的身份,就算李林甫不会真心帮自己,以张家正这些人在朝廷中给自己说项,军饷应该早就放了,为什么到现在还迟迟未见踪影?

    唐朝自从训练军队到现在攻克红石洞,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都是用的自家金钱,这虽然对唐朝这样的巨富来说,还能维持一段时间,但毕竟自己一人的金钱有限,朝廷不军饷,都等于是断了奶的婴孩。

    正在唐朝收拾战场的当儿,专信忽然飞奔而至,并且带着芹儿郡主,两人劲装结束,似乎走得匆忙!

    唐朝大惊接着,不知道生了怎样的事情,芹儿一见唐朝,扑进他的怀里,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似梨花带雨。

    唐朝赶紧将这丫头抱了起来,向身边的舍瓦使个眼色,要他代替自己处理战场上的事务,将芹儿夹进了营帐之中,一关上帐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的亲了个够!

    芹儿本想反抗,但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很恐怖的地步,轻轻用力,她哪里能够动弹,这一触了**,这半个多月的禁欲生活,已经快将唐朝逼疯,也不管她,衣服一分,抱得更紧,芹儿也似乎需要得很,不再挣扎!

    唐朝大为精神,直到这丫头求饶了好几次,他才放了她,只觉得芹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性感的女人!

    怎么高的,洞房花烛的时候她可没有这样迷人啊?

    其实,唐朝又哪里知道,处*女虽好,但血腥淋漓,有的男人一见,甚至会成不了事,真正的能供男人快乐的女人,其实是熟女,能使男人最大限度的挥雄风,并且使男人****,芹儿以前不是这样的女人,但结婚之后自然渐渐的变成了水蜜桃。

    芹儿将自己凌乱的衣服穿起,神情的看着唐朝:“大哥,想不到你,你和以前似乎变了一个人!”

    的确,唐朝以前是一个内向的人,做事情的时候都喜欢斯文有理,但现在,半个多月的军旅生涯磨练了他,使得他现在变成了一个侵略性十足的男人,面前的人虽然是自己的妻子,但久为渴水的他现在也是情不自禁。

    他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女人对男人的抚慰。

    是的,现在,他感觉全身生机勃勃,有一种喷薄而出的力量,使得他似乎又变了一个人。

    现在的唐朝又变回了以前那种彬彬有礼,儒雅风流的样子。

    是一个女人改变了他,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说,现在你可以说了,到底生了什么事?”朝廷一定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这是肯定的。

    芹儿就哭泣的说道:“大哥,皇上已经开始怀疑你了,他得到了秘报,说你在岭南私自训练队伍,用自己的钱,大收兵心,所以才迟迟不给你付军饷。你第一次派人回来催的时候,就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

    “是什么?”见她的脸色郑重,唐朝的心中也紧张了起来。

    “皇上已经任命章仇兼琼为户部尚书了。”

    唐朝一震:“真的?”

    “千真万确!就在大哥您走之后的第三天,章仇兼琼回到朝廷,当上了户部尚书!”

    唐朝心中一寒,李隆基原来如此信任于他,我走后的第三天他就到京城,显然是皇上早有预谋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感觉背后有点凉飕飕的,他隐隐的觉得,皇上已经不信任我了,不然,这么大的事情,以我当时作为相当于宰相的身份,是完全应该知道这件事情的,可皇上只字未提。哼,这小子送杨贵妃的礼,看来是送对了,再加上这人有军功,武功更是高到使人畏惧的地步,和南诏打了两仗,平分秋色,皇上一定以为他是个人才,这才让他回京当上了尚书,这可是仅次于李林杜的大官啊,决定国家钱粮的大事。

    “这样说来,章仇兼琼一上任之后就派人到岭南军中查我,查到我用自家的钱装备军队之后他就向皇上奏闻了这件事,这也使岭南军饷久久不能到位?”

    ***,唐朝在心中大怒,这家伙如此的可恶,竟然精明到这样的地步,不我的军饷,显然是觉得我没有向他行贿了。

    其实,说句实话,唐朝现在节度岭南,钱财之容易得到了,横征暴敛不就得了,但他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他现在还时时的记着师傅孙思邈的话,为天下苍生着想,岭南多高山峡谷,土地贫瘠,政府收入有限,再加上官吏横行,上次搜刮了不少官吏的钱,现在几乎已经用在军队里了,但唐朝知道,自己今后还是会回到朝廷,用钱的地方比比皆是,不贪污点朝廷军饷,那是没有长眼睛了,可是,朝廷的军饷不到,自己想贪污也无从做起了!

    “是的,大哥,我一从妈那里知道消息之后就很着急,知道这对你很不利,求妈在皇上面前美言几句,可是妈不答应,我问你,你和我妈之间,是不是生过一些我也不知道的事情?”

    问这句话的时候,芹儿的眼睛是红红的,有一种十分的嫉妒。

    唐朝赶紧抱住了她:“芹儿,这怎么会呢,别胡思乱想,我向你保证,绝没有的事!”

    “可,大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外面关于你和我妈的风言风语很多,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芹儿忽然豁出去了,既然已经问到这个份上,还是必须得问清楚!

    好敏感的女人,原来我一直小看了她,她也许早就从别人的口里知道这件事,因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芹儿!”唐朝忽然捧住了她的脸,“告诉你,是这样的,你妈是很赏识我,这一点是肯定的,不过,你想想,我们身份和年龄都差距过大,所以我,我只好婉言谢绝了,你妈不肯我在皇上面前说话,其实是很正常的,现在,我把所有的一切都说了,芹儿,你是我的妻子,天底下绝色的女人,我怎么会不喜欢你,现在,对你绝无二心,现在,你相信了我?”

    “我,相信!”就连芹儿自己都有点怀疑,她觉得即使用,唐朝也不会承认的,想不到唐朝竟然坦然承认了。他知道,女人的直觉,是非常准确的,要是骗她,势必会被这样聪慧的女子识破,不如告诉她真相,反正,她现在和玉真长公主嫌隙已成,就看她跟着专信来到岭南军中找自己就看得出来。反正,我和玉真长公主之间,清清白白的,有什么了,那天晚上之所以和她生了不可告人的事情,也并不是自己之所愿,乃是她用计谋,并不算。

    芹儿亲了唐朝,不停的亲,好不容易放开了他,这才说道:“大哥,我相信你!其实,我也一直就是你刚才这样想的,当我求妈不同意的时候,我就知道,只有我自己进宫求皇上了!可是我不能见皇上。”

    “为什么?”这倒使得唐朝十分的意外,这么亲的郡主都不能见皇上,那未免显得皇亲太生疏了。

    “不是这样的,大哥,你不知道,朝廷有朝廷的规矩,像我这样的女子是不能轻易见皇上的,因为,大家都知道,皇上是个好,好色的人,别的豪门美女也就罢了,他要是喜欢,直接要了就是,可是我出身皇室,和他血缘很近,我妈说过的,不准我去见皇上,害怕皇上看上我,到时候别像杨玉环一样那就糟糕了!”

    唐朝点头,他现在才知道,李隆基好色之心,天下皆知,已经流毒天下,连他自己的亲侄女都对他产生了恐惧了。当然,唐朝随即心中冷笑,这也许是玉真长公主想报复我才说这样的话的——

    只听芹儿道:“大哥,可是我不听,非要去见皇上,我就妈就把我关了起来,幸亏专将军救了我,我妈把我大骂一顿之后叫我滚,我知道,要是继续留守在长安,我妈一定又会想法将我带回家中关着不放出来的。

    原来,当日玉真长公主和芹儿一阵口角,激怒了长公主,就想将芹儿像以前那样关押在地牢里,幸亏专信出来打圆场,说芹儿已经是嫁出门的女儿,就要管家,也是唐朝的家事,言语甚是强硬。

    玉真长公主知道专信武功高强,又忠于唐朝,不想当着外人的面责备女儿,失了长公主的威风,于是忿忿而去,准备再找机会整治这丫头,但芹儿一知道母亲的心思,知道有妈的阻挠,定然见不到皇上,即使见到了,这也不能改变李隆基的命令,甚至会怪自己一个妇道人家干扰朝廷大事。知道章仇兼琼是户部尚书,想贿赂他,但章仇兼琼早得了韦坚的嘱咐,避不见她,这才使她产生了孤立无援之感,禀告孙思邈之后,和专信星夜来到岭南军中,报告消息。

    这样的消息,也不能由别人代传,必须亲自告诉唐朝方才妥当。

    其实,听到章仇兼琼已经离开剑南节度使高位的时候,唐朝心中还是高兴的,毕竟,南诏从此以后就将少了许多顾虑,别的人带兵,除非是牛仙客和高仙灵这样的名将,否则没有谁能是狼正轩和李格桑的对手,这使他分外的满意。

    不过这个刚刚离开剑南,当上户部尚书的章仇兼琼,却恰恰扣了自己的军饷,这不是有意和我过不去是什么?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中就是窝火,这家伙太也嫉妒贤能了,他无非是害怕我在岭南取得大功,将来回到朝廷之后官职还在他之上,所以想压我!皇上已经亲口许诺过的,一旦自己回朝,就是这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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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 拔柳州
    “大哥,只要在你的身边,哪怕枪林弹雨,血流成河我也不在乎,哎呀,刚才看到战场,我真的好害怕!”芹儿忽然抱住了唐朝的脖子,身子有些抖的感觉。

    唐朝就温柔的抱住了她:“芹儿,现在是危险时刻,等晚上回来,我好好的疼你!”

    唐朝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些不怀好意,芹儿立即大羞,想到刚才唐朝如狂风暴雨般的摧残,心中有些害怕,但却是打从心眼里喜欢,忽然拉住唐朝的袖子道:“大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还有?”唐朝有些震惊。

    “是的,大哥,你走后的这几天,杨国忠升上了财务度支的位置,你应该替他感到高兴!”

    唐朝心中一震,这样重大的官职,为什么皇上会信任这样一个刚刚进入宫廷的杨国忠,唐朝一听此信,心中就打了个突,红颜祸水,他即使没有亲见,但已经可以肯定,杨国忠一定是巴结上了杨玉环,然后才能当上财政度支的官职。

    财政度支看起来官小,只是帮助皇上大理财政的官职,但却可以知道全国的经济情况,并且必要的时候,可以到各地筹措款项,拥有很大的经济特权,并且可以制订一系列的财政政策。

    只要李隆基不管他,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一个肥缺,起码可以充实自己的腰包——

    唐朝心中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失望,原来,事情的展果然如历史上写的那样,杨国忠已经慢慢的取得了权力,自己和这样遗臭万年的人一起拜了把子,现在更知道他升了官,真是哭笑不得了。

    但他随即不想这些,立即来到战场。

    一看之下,甚为吃惊,只见倒了一地的死尸,都是被砍头的,不像是先前在战斗之中阵亡的样子,立即向身边的舍瓦看去,眼光中露出惊骇之色。

    舍瓦就说道:“唐大帅,这几十个人试图逃走,显然是孟笑的心腹手下,所以当场处决了,杀鸡骇猴!”

    唐朝就道:“杀得好,不然的话,他那边投降过来的士兵不会真的听话,这样一来,他们自然不敢再想反叛了,传令下去,立即集合大军,包围柳州!”

    舍瓦有些奇怪,但还是答道:“是”,很快的将命令传递下去了,亲自作为前驱。

    等他走后,唐朝就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义父,你恐怕不知道,孟笑这个人可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困守柳州必然是死路一条,一定会别想办法的,但以舍瓦的武功做先锋,再强的高手遇上了也是难以抵挡,我且派人探听消息,随时准备战斗!”

    唐朝只要舍瓦带了三千人马作为前驱,自己带着五千人的军队作为合后,一路浩荡,往柳州杀去。

    红石洞和柳州相距不过十来里路,转眼就到了!

    他不怕自己手下的兵士血战之后还要行军,毕竟,他亲手带出来的军队,知道他们的战斗力,只是略做休息之后立即投入战争。

    舍瓦手持一杆厚背大刀,横刀跃马前进,于路正碰上却裂无带军前来!

    原来,唐朝推测的没有错,孟笑果然不是一个困守孤城的人,逃回柳州之后,马不及鞍,衣不解带,立即和这柳州守将商议起来,将他的军权接过来由自己掌管。却裂无向来佩服孟笑的能力,虽然他现在新败,但还在他积威之下不敢不交出军权,只得听他的指挥,当下带着手下三千精兵开南门杀出,直接进攻唐朝的大营。

    孟笑则在城中检阅兵马,带领剩下的近三千军队出城而来,准备和唐朝决一死战。

    他赌博就一把,他认为,唐军大胜之后一定会在寨中设宴庆祝,放松对自己的警惕,到时候埋伏起来,傍晚的时候和却裂无南杯合击,就可以杀唐朝一个措手不及,或可晚会败局!

    他的想法的确没错,而且也十分厉害,如果唐朝真的留在寨中欢庆,大胜之后,军心已惰,再加上孟笑复仇之心甚切,很可能打唐军一个措手不及。

    唐朝别的都不大懂,毕竟以前在漳州的时候只学到高中,没什么过硬的知识,但却学过《曹刿论战》,知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战争原则,知道战斗靠的就是勇气两个字,只要一方勇敢,不怕死,即使兵力不是很强,但最终还是能够取胜,他之所以派舍瓦追击,就是觉得舍武功高绝,一旦遇上敌人死磕,也不必折了大军的气势。

    战场上,气势至关重要!

    就在这样的时候,舍瓦带领的先头部队正好遇上秘密前来的却裂无。

    却裂无虽然勇猛,但却是个没有脑子的人,一见舍瓦强横的气势,竟然不知死活,叫道:“努儿斤,给我上!”

    努儿斤是员勇将,当先出马,是一柄大刀,四十斤重,泼辣辣的一催马,向舍瓦当头便砍!

    但舍瓦何等武功,见他刀来,也不闪避,举刀一迎,火星四践,努儿斤立即感觉手腕酸麻,没有丝的力气!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之间,舍瓦就已经运用暗劲,在双刀相撞的一刹那间,将暗劲贯注在刀上,隔空击了出去,努儿斤只是仗着有许多蛮力,并无高深的武功,虎口顿时裂开,并且忽然之间感觉全身无力!

    他已经被暗劲击中,全身如中雷击,但他先天的条件很好,只软了一下,立即抓住了长刀,就势一捅,宝刀屠龙,用上了全部的潜力,想和舍瓦来个同归于尽!

    舍瓦吃了一惊,我如此强劲的暗劲,想不到这小子中了之后不立即死去,却还能反击,真的是怪了。

    这才收起轻视之心,挥刀一格,将他这招格开。

    两人就在阵前捉对儿厮杀,惹得舍瓦心中大怒,心想,敌人主将还未出马,我要是不能快刀斩乱麻的击败这努儿斤,必定挫伤士气,当下转过身来,再运起暗劲,这一次却是用上了十成力,刀势未到,一股强大的罡风已经将努儿斤全部包围。

    他除了硬接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化解的办法,当此形势之下,他只得奋力挥刀一格,但卡擦一声,他的刀柄就从中断裂,他的热也被这狂烈的一击震碎了心肺,倒撞下马而死!

    交手仅仅三个回合,大将努儿斤已经身死,缺裂无心中大惊,勉强挥刀来战舍瓦,舍瓦一声大喝,举刀猛的霹出,风雷四起!

    缺裂无刚才已经见到了舍瓦强横的刀势,知道难以抵挡,退后而走!

    舍瓦随即鞭梢一指,命令大军杀了出去!

    这就是战场上要用性命和鲜血来换取的气势,舍瓦这一取胜,唐军大受鼓舞,奋勇杀出,缺裂无当先大败而走!

    舍瓦率军将缺裂无追到柳州城下,正要抢城,孟笑挥舞铜锤,骑着一匹黄膘马杀了出来,挡者披靡,原来,孟笑一得知全军兵败的消息,立即带领手下增援,刚刚出柳州城,缺裂无已经败回来了,于是放下吊桥,一骑马如飞而出,带领左右番兵杀出!

    缺裂无见孟笑出战,心中大定,回身复战,团团的将舍瓦围了起来,情势十分吃紧。

    孟笑铜锤到处,必有一人死亡,杀戮极重,这激怒了舍瓦,亲自冲上抵挡,这才防止了他乱杀唐军的局面。

    班林和辛白江随舍瓦征战,尽可敌得住缺裂无,唐军这三千先锋兵训练有素,形势虽然不利,但还是苦苦支撑!

    舍瓦和孟笑苦战多时,不分胜负,互相都是忌惮,想不到对方武功都如此了得。

    渐渐的,唐军形势不利,舍瓦只好命令部队收缩防守,但被大队番兵围在垓心之中,想要杀出,谈何容易,欲要自己单身逃走,却是不忍。

    他心中甚是恼怒唐朝,这小子明明带兵在后,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前来救援,难道真要让我弄个全军覆没!

    但就在这个时候,柳州城里忽然冲出一支军队,高叫道:“舍瓦大将军不必担心,本帅亲自来救援来了!”

    孟笑一看这支雄壮的军队,心中大叫完了,妈的,原来唐朝已经从后城后攻下了柳州,现在将城中我兵收复,现在才出来救援。

    看来,舍瓦就是负责拖着自己兵士的。

    他现在也立即明白了,中了敌人调虎离山之计,现在哪里能有能力抢城,呼哨一声,带领几千人的番兵立即逃走,深藏进山中。

    岭南多高山峡谷,又多毒蛇虎豹,但这些番人,从小生长惯了的,自不害怕,唐朝心中大安,下令军队不必追击,心中大安,知道这个大功,终于还是被自己得到了!

    自此,唐朝平复了岭南叛乱!

    呵呵,唐朝清理战场之后,和舍瓦一起来到柳州城头,看着广袤的原野,笑道:“义父,孟笑的武功,天生神勇,要剿除他谈何容易,不过,我和他无冤无仇,也不必赶尽杀绝,现在占了红石和柳州,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也可回去向朝廷复命了,以后的事情,只有留给下任岭南节度使了,不过,我却有一件忧心之事,请义父指点!”

    请支持!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 千金方
    舍瓦就道:“孩子,我知道,你是想问我,朝廷的军饷为什么现在还没有运抵岭南是不是?”

    “义父高明,孩儿的确是很担心,朝中是不是有人存心想对付孩儿?”

    舍瓦就道:“这是一目了然的,要是以皇上当时对你所说的话,军饷该在战争打响之前就运抵岭南,但现在却正好相反,战争已经取胜,军饷却迟迟未到,这不得不认定是有人在暗中加害于我等,以我之见,你当回朝廷,查明真相!”

    唐朝拍了一下巴掌:“义父之言,正是说出了我的真心,我本想等到朝廷的军饷到达,然后立即班师回朝,但现在看来,军饷迟迟未到,我还不能就这样回朝廷,其实我也想过,岭南反叛屡次禁止不住,其中一个重大的原因,那是孟笑势力太大,想彻底铲除了他,但现在想想,他已经带兵退回山中,地势广阔,他有富有钱粮,要剿除他谈何容易,所以我才决定就这样班师,想不到朝中又出现了这样的大变动,以义父之见,派何人在此留守较好?”

    舍瓦就沉吟了一下:“孩儿,您现在位高权重,您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将来整个南诏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以我看来,孟笑新败之后,短时间内绝对没有力量反扑,你只需要将现在的军队兵分两处,一驻扎红石洞,开采金银不要懈怠,管他朝廷的军饷到不到,先把钱弄到手再说;另再派一支军队驻扎柳州,只我和你两个人回到朝廷,其余的人都留下来防守,等到朝廷下了军饷,再计划剿灭卵石谷铁信部的事情。为了确保你的安全,我觉得,还是我和你一起回去的好!”

    唐朝则摇头道:“义父,您先前说的很对,没有源源不断的军饷,以我的私人财产,难以支撑一只军队的开销,所以现在回朝廷是必然之举,不过,孟笑此人,您或许轻视了他,就看他今天的布置,也并非是等闲之辈,再加上武功高强,不管是班林还是专氏四虎,一对一的交手,都不是他的对手,我们以闪电战击败了孟笑,卵石谷的铁信部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孟笑现在虽然没有反扑的能力,但一会合了铁信部的军队,大有反击的可能,我要是猜得不错的话,他们很可能会重新夺回柳州和红石洞,毕竟,这两个地方,是盛产金银的根据地,拥有这两个地方,就可以富甲一方,他一定不会就这样甘心我们占领。义父请放心,我现在的武功,虽然不是极高,但轻功自信还不输于当世任何高手,一旦遇上铁慕容那样的高手,我避道而行就是!但前线还是必须得有义父这样的干才才能主持好大局,有劳了?”

    舍瓦哈哈大笑:“孩子,我就是害怕你逞匹夫之勇,遇上了铁慕容李南靖那样的高手也不知道躲避,所以担心你,要和你回去,只要答应不和这些人乱来,你回去得了,这里由我支持,即使铁信部到达,我也有信心不使孟笑得逞!”

    唐朝心中的大石放下,这支军队是他精心培养的骨干力量,先锋兵更是他将来的精锐部队,自然不能轻易的将自己的心血毁于一旦,这里一旦有了舍瓦主持,相信以义父的统治才能,当不在自己之下,即使交战不利,也不会将所有本钱都给自己输干,有的是东山再起的机会。

    “谢谢,时间紧迫,那孩儿这就去了!”唐朝跪下请安,行了南诏对父辈的大礼。

    要知道,这可是重于泰山的任务,一旦所托非人,一个疏忽,就是兵败的下场,一旦兵败,很可能会像以前的牛仙客一样被贬回朝廷当个太傅那样的闲职,可就将一生英名断送,要想在唐朝做出一番伟大的事业,那是想也休想。

    他太明白李隆基这个人了,现在似乎已经怀疑我这个人了,要是再犯一丁点错误,那就是贬斥的下场。

    妈妈的,想到这他心里就生气,不就是虢国夫人那婆娘在他面前称赞了我几句吗,想不到这人嫉妒心竟是这样的强,抹杀了老子的大功不说,还将我支到这样鸟不生蛋的地方和人生死较量!

    皇帝的一念之差就能改变别人的命运,但现在扣军饷的事情,会不会是李隆基的主意呢?

    妈妈的,重用李林甫,现在又重用杨国忠,章仇兼琼这些人,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朝廷就生了这样大的变化,李隆基简直将权力当作是儿戏。一听到李隆基将章仇兼琼从剑南节度使的位置升到户部尚,唐朝离大乱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这章仇兼琼虽然武功高强,是个能干的统帅,但毕竟升官也太快了,以前不过是高仙灵手下的一个将军,经过韦坚的提拔一跃而成为剑南节度使,虽然早对付南诏的时候打过胜仗,但毕竟狼正轩立即还以颜色,只能算打了个平手,就这样贿赂杨玉环,很快的当上了户部尚书,的确是有点不象话。

    如果说章仇兼琼当上户部尚书是有真才实学的话,那么杨国忠当上财政度支就是大大的乱封官职了。

    ***,像我这样的统兵在外,和敌人杀得难解难分,却不给军饷,官职不升反降,这些家伙却是靠着送礼巴结当上了高官,这唐朝要不出乱子,真的是老天爷没有长眼睛了!

    唐朝和芹儿一起,单骑赶赴长安,心中想着的尽是这些烦心之事,幸好芹儿娇媚可爱,软语安慰,温香治疗,顿时使他忘记了烦恼,心中只想,我已经有了这样绝色的女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能够干出天大的事业固然是好,干不成也无憾了!

    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一痛,因为她立即想到了远在南诏的莲儿,我最美丽的公主,你现在可是在思念你的夫君,还有倔强泼辣的文姜公主,这个时候,你可安好,我的好女人,多倔强的女人啊!——

    唐朝知道岭南战事吃紧,和芹儿日夜兼程,再途非止一日,这一天终于到了长安。

    唐朝舒了口气,重新看到巍峨高大的大明宫殿,唐朝的心中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回来了,我终于又回来了,不搞清楚朝廷的情况,我唐朝誓不罢休!

    唐朝随即进入自己的豪华府邸,拜见师傅孙思邈,师徒相见,分外亲热,说的都是些别后情况。

    原来,这段时间孙思邈潜心思索,正在写一部叫《千金方》的著作,其实,这部医书内容广泛,可说是包罗万有,他以前已经完成了大半的稿子,但是还有一些地方需要修正,他这段时间闲暇无事,于是对自己浸润终生的医书,详加注释,试想想,以他这样高明的医学修为,用之细心表达出来,自然成了一代奇书,流传后世,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唐朝当然记得以前在历史上学的,药王孙思邈传世的著作就是这本《千金方》。

    师徒俩谈论之后,孙思邈大喜,看到唐朝武功日进,已经完全的通达暗劲,也就是很多小说中说的已经有不错的内力基础,再继续修炼下去,自是无可限量,当下再无担忧,说道:“徒儿,我有几宗心愿未了,这就准备云游天下,我本来还担心您的武功,害怕铁慕容这些人加害于你,现在看来,没什么担心的了,正如你自己所说,要是遇上这些人的时候,你以轻功逃走,天下间已经没有谁能威胁你了,我的武功虽然恢复不少,但毕竟因为给你疗伤,消耗太大,要想复原,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了,但是对付一般的高手,还是绰绰有余,我也实现我当时的承诺,只要我有一口气在,一定要保护你周全,呵呵,我虽然没有真正的保护到你,但你也幸而没有出现意外,哎,师傅一生,有一个小小的愿望,现在就交给你来办了?”

    唐朝听师傅的意思,似乎是在说要离开自己,云游天下心中十分的不舍,但想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师傅对自己有再造之恩,自己只有孝敬他,尊重他,他想出去走走,也是人之常情,并且,这段时间以来,正是因为师傅以前的誓言,使得他紧密的保护着自己,使自己的心中安定,现在师傅要出去散心,自然不能拂逆他的意思,听他还有吩咐,赶紧垂泪道:“师傅,弟子的经脉,是您老人家给打通的,等于是给了我第二次为人的机会,弟子就是死也不会放您走的,你有什么愿望,尽管给弟子说,就是有天大的困难,我也会被您老人家办到!”

    说这话的时候,他是跪在孙思邈的身前,心中的感恩之情甚是真挚——

    孙思邈甚为满意,摸着他的头道:“孩子,这世上,师傅只有你这样一个弟子,王巨忤逆,早已经被我逐出门墙,况且他也已经伏法,不用提他了,你知道的,你师傅我一生以医术驰名天下,知道我武功高强的人很少,现在武功失去接近一半,是不能和天下高手一争雄长的了,所以,我会武功的事情,你不要向任何外人透露,我已经一百岁了,世上什么东西没有见过,没有玩过,就是死,也是无憾了,只有这部书,我希望它能传之通邑大都,名书竹帛,这也是我一生最大的心愿,学点武功,我觉得,那只是小技,惟有医术才是一项大道,我钻研到一百岁,还是觉得其中奥妙无穷,有许多难以索解之事,不过我自觉得我书中的内容,前人之所未见,尤其是对药物学方面有一些贡献,不少的人觉得很多疑难杂症是治不的,一旦患上,那就是死的命运,其实不然,世间药物千奇百怪,只要了解了它的性子,合理的使用,却能治疗天下所有疾病。我尽我所学,都写在这上面了,我知道,我门中出了你这样杰出的人才,定可以将药物学扬光大,我最大的担心,就是害怕我死之后,我的那几个医学弟子都不是很成器,心中想的,大多就是赚钱,惟有你,孩子,你官居庙堂高位,要行动起来方便得多,我要你做的,就是要奏闻皇上,将我的这部书雕版印刷出来,藏在皇家的医书里,和什么《皇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五禽戏》这些著名的医书并列在一起,我之愿足矣,孩子,这件事情,你能答应吗?”

    “是,师傅,徒儿一定办到。”说得这么严重,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以我在朝廷的影响力,要办这样的一件小事,自不为难。

    孙思邈见唐朝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叹息一声:“孩子,我给你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你可别觉得这件事情简单!”

    唐朝愕然:“为什么,师傅,这的确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说是天大的难题?”

    孙思邈就道:“是这样的,孩子,我以前医术出众,在民间很有声望,皇上李隆基召了我几次,想要我进入宫中当席御医,但我想到伴君如伴虎的古训,再加上觉得皇上这样做未免自私,他在宫中吃得好,玩得好,哪里容易生病,再说了,天下罹患疾病的人比比皆是,要是进了宫中,势必有许多的人因为没有良医而病死,我于心不忍,所以几次抗拒旨意,假装没有接到朝廷的诏书。这虽然暂时的瞒过了皇上,可你想想,开元年间的李隆基,岂是我那点小把戏就能把他瞒住的,于是,皇上秘密派人告诉我,叫我隐居深山,说,既然你不愿意为朕效力,那就住进深山老林之中!”

    唐朝叹息:“李隆基好毒辣的手段,他是想让你从此不能治病,不为他效力,也不能让你在民间享有偌大名声!”

    “是啊,徒儿,我当时就知道了皇上的意思,就是说,你既然不愿意为我效力,那我也不给你好日子过,不过他那样做,却正合我意,我正想在药物学上有所作为,苦于俗事缠身,没有时间去博览药物,亲自遍尝药物,以辨别具体的用法,于是我就隐居进长白山之中近二十年之久,终于学成一身本事,但就算是那样,我的名声还是传了出去,前来长白山求医的人络绎不绝。我想到皇上的话,不敢违抗,只得四处躲藏,我后来先后在峨眉山和终南山隐居,但禁不住别人的请求,还是出手医治病人,这样一来,渐渐的再也瞒不住,我自然害怕皇上还为以前的事情而恼怒我,于是学习武功,想,即使有人来逮捕我,但只要我武功不错,又是住在山里面,大可以和这些人玩捉迷藏,想不到因为精通经脉运行的学说,竟然自学成了上乘武功,不然,孩子,也救不了你啊,试想想,要是我没有高深的武功,是绝不能为你打通全身经脉的,自然治不好你身上的病,别的武功高手,即使有高深的内力,但是医学没有精通,照样治不好你的病,真是机缘巧合啊!”

    唐朝眼中流下泪来:“师傅,您虽然治好了我的病,但是却使你损失了近四十年的功力,哎,师傅,你以前可以说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但现在这样要我在外人面前不敢提武,却是受了弟子的连累,对不起!”

    孙思邈脸上露出慈祥的神色:“你千万不要这样想,你想想,师傅就算武功天下无敌,但一百岁的高龄,还能活几年,迟早都是会死的,我以风烛残年之身治好你大有作为之身,大大的划算了,你不要多想。师傅现在把这些前因后果都给你说清楚,并不要你一定要完成这件事情,也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名声,想要流传千古,这些都不是,我只是觉得,这本书上的东西,对天下百姓都有用,要是湮没无闻了很是可惜,其实,列为皇家医书,固然很好,但要是一定不能,只要能传给几个有手艺的太医,只要能够流传,倒并不一定要列在朝廷的医书中,书的名字,写谁的都一样。”

    唐朝这才知道,师傅要将这本书流传下去,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而是为了天下苍生着想,想到师傅以前教导自己的话,心中深有感触,只有像我师傅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大医,他的胸襟,他的气度,都不是自己所能想象,对自己刚才对师傅的误解深为惭愧。

    原来,刚才孙思邈叫他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还以为师傅自己想要流芳百世,现在想想,惭愧得紧。

    “师傅,您放心,李隆基这个人,现在荒淫于酒色之中,哪里会想到和师傅许多年的事情,徒儿近来在岭南立下大功,以前又是朝廷中的大官,要办这样一件事情,估计不会困难的,您请放心!”

    孙思邈脸上露出笑意,将手中的一本黄色的手抄本书颤抖的交在唐朝的手里,眼泪立即下来了。

    唐朝一震,立即明白了师傅在这本书中投入的感情,以他的武功,即使再损耗二十年功力,他照样举止娴雅,不会出一点差错,但现在他交书给唐朝的时候,手都在颤抖,可见他背心的激动!

    他已经将全部的感情投注在医学事业中!

    他这是一个对医学多么专著的人,他是一个以医学为图腾的人!——

    唐朝虔诚的接过了书,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的怀里,他知道,以后这本书,自己不仅仅要让它列为皇家医学经典,流传后世,而且,他自己还要学习医学,不辜负师傅的厚望,我作为他的传人,学成了他绝世的武功,还应该将他绝世的医学流传后世,更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医学领先于世界,要让孙思邈这个名字,流芳千古!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心中下了这样的决心!

    孙思邈甚为感动,摸了摸唐朝的头,也摸了摸芹儿的头:“我俊俏的徒弟媳妇,孩子,你可不要见了新人忘旧人!”

    孙思邈喟叹一叹,因为他想到了纯洁美丽的李莲公主,唐朝这小子,艳富齐天,有了李莲和文姜那样绝顶的美人,还可以做唐朝的郡马,真的是不简单!

    “是,弟子一定谨记您的教导!”唐朝心中大震,以为师傅是在怪自己喜新厌旧。

    孙思邈就挥手道:“孩子,我去了,你好好干,不要让师傅失望!”

    唐朝的泪水立即的下来了,抱住了他的腿:“师傅,您这样就走,不是陷弟子于不义吗?”

    孙思邈呵呵大笑:“说什么呢孩子,你误会了,你以为我会从此以后不见你了,错了,我有这样英雄的弟子,怎么会不关注呢,只是,你在朝廷中风波太大,老朽不惯于在京城中过隐居的日子,这就到南诏找一处深山,和我徒儿媳妇好好的相处,你要找我,很好找的!”

    糟糕,师傅这话,明显是对我娶芹儿郡主不满了,哎,也难怪,自己确实是很花心,没办法,想到师傅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今后只要可以接他老人家和自己一起,那是最好的事情了,于是说道:“弟子遵从师傅的教导!”

    孙思邈随即跃上墙头,飘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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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 新灵公主 上
    唐朝看着师傅离去的背影,甚是伤感,他知道,师傅说的没错,自己已经离别莲儿这么久了,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对自己望眼欲穿,但大丈夫处世,却也不能事事都照顾周全,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必须得放弃一些。

    当下他把芹儿送回玉真长公主家中,毕竟,芹儿和母亲闹不愉快私自走了,要是不回去赔罪,那可是忤逆之罪。

    丰市街的玉真长公主府邸,李玉真长公主坐在梳妆台前,神情很悲伤,她本不想看到自己容颜老去,但无奈的是,岁月的痕迹还是布满了他的脸,她已经憔悴了不少,自从唐朝叫她妈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烈士暮年,美人迟暮,都是令人伤感的事情,所以有些美人选择是香艳浓烈的时候死去,就是害怕面对老来的凄凉。

    玉真长长公主不像别的毫无权势的美人,一到老来只能守着青灯度过漫漫余生,她手上有的是权,可以得到英俊的面,他屋子里还藏了两个,一个宋玉金,一个刘新七。而且更使人许多老年美人羡慕的是,这两个面,人才一流,某些方面的功夫,仍然是屈一指的。

    但是玉真长公主还是感觉寂寞,感觉空虚,她还是不满足,她觉得,生理方面的满足,并不能带给她真正的满足感,她希望和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像一个十六七岁怀春的少女,她的确有这个资格,有这个条件,但是,她真正喜欢的人,现在却变成了自己女儿的丈夫,并且自己的女儿还将自己防贼似的,要见女婿一面也是为难,这使她十分的愤怒,愤怒之下,她觉得无法容忍,所以她才决心破坏女儿的幸福。

    她本想将自己的女儿用比武招亲的方式随便嫁个男人算了,让唐朝和自己女儿都痛苦一辈子,但她的愿望落了空,唐朝居然能独战群雄,从众多的高手之中货真价实的抢走了自己的女儿。

    她本来已经渐渐平静,算了,让我做你的妈也好,反正,我和***岁数,大概也差不多,但她尽管老是这样想,可是她的内心之中,却有一个固执的声音在说,不行,我绝不能让这小子这样得了便宜。

    她是一个权力欲非常强的女人,生平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重大的挫折,于是,她疯狂的反扑,她现在正在冷笑,唐朝,你再有能力又怎么样,你再能干又能怎么样,我还是要让你在岭南打一个大大的败仗,哼,看我不给你的军饷,你究竟能不能成事?

    当唐朝在门外求见的消息从浪飞的口中传进她的耳朵的时候,她的眼中露出得意的微笑。

    “传他们进来,芹儿就回她以前的闺房等着,我只见唐朝一人!”

    这女强人说话的时候很有威势,不容人辩驳,浪飞本来受了芹儿的嘱咐,要给她美言几句,但一看这形势,顿时什么也不敢说了。

    不长的时间,唐朝在浪飞的带领下进入玉真长公主卧室,浪飞随即退出。

    “妈,孩儿向您请安了,出去打仗这段时间,岳母过得可好?”

    “你坐下,先坐下再说!”长公主的脸色不善,一看就知道她不好惹。

    唐朝随即坐下,有点狼狈的道:“妈。孩儿现在军情紧急,没有军饷,生变乱在指顾之间,有什么话您就直说,我还要赶着进宫见皇上!”

    “你回来迟了,皇上现在和杨贵妃在东都洛阳。”

    “啊,这,这可怎么办?”唐朝顿时急了起来。

    “军饷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其实很简单,这不过是皇上想考验你的一个机会,你就乖乖的接受考验,到时候,有重大的惊喜会降临在你的身上,小子,你运气不错啊,我一直想整治你,可你一直卓越不倒,真的是个人才!”

    “岳母说哪里的话?”唐朝一听,跪了下去,抱着玉真长公主的腿。

    玉真长公主甚为满意,我还当这家伙一点也不把我放在眼里,原来不是,还是对我有多畏惧,不然的话,也不会这样跪下了,当下神色稍微的缓和了点:“告诉你唐朝,叫朝廷不军饷,并不是别人的主意,是我的主意!”

    这句话说出来,唐朝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奇怪的望着长公主:“这是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我女儿不听我的话,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却要到岭南军中和你一起,你想想,战场上何等的艰险,她一个女流之辈,又没有学过武功,何等危险,但她就是不听我的劝,硬是要去岭南,这就惹怒了我,在皇上告了你一状,说你以前当黄门侍郎的时候广收贿赂,有的是钱,不怕不能暂时给军队军饷,皇上一听,还以为我说的是假话,所以召章仇兼琼和杨国忠来一问,他们都说我的话不错,于是,皇上就答应,不军饷,他想看看,没有军饷的唐朝,怎么打败岭南叛军!”

    唐朝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放开了她的腿,郁闷的坐进椅子里:“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玉真长公主就叹息一声:“我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不知道吗,告诉你,我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女人,我一看着你和我女儿恩恩爱爱的样子我就嫉妒得要死,真的,本来我已经答应你,将你大概儿子看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做不到,我不能将你看成我的儿子,我,我有时候甚至觉得是我女儿夺走了我的爱情,爱情,你以前对我说过的,爱情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我爱上你,并没有错,可我就是不明白,我已经对你迁就成这样,只要你答应我,我的要求,我将女儿也给你,可是你残忍的拒绝了我,哈哈,我要让你知道后果!”

    她说这几句话,有一种疯狂的感觉,使人不能相信这就是长公主能说出的话,但她确实说了,而且还似乎若无其事。

    唐朝终于相信,原来,她果然是真心喜欢我的,但不可能,他忽然抓住了她的肩膀:“妈,你醒醒,你知道吗,我还说过,爱情是双方的事情,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没有人能阻止别人爱不爱一个人,可是,爱情的真谛是要祈求对方得到幸福,妈,可我不喜欢你啊,这又有什么办法,所以,拜托了,忘了我,忘了我们之间的事情,还记着它干什么,毫无意义,你这样做,只有增加彼此的伤害,却对事情没有一点帮助,妈,你知道吗,我现在是把你当我亲妈妈看待,真诚的爱你,你可不要做傻事,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而且,更重要的是,爱情不是交易,不是你觉得将你女儿给我了,所以我,我也必须接受你,这是不行的,即使我的糊涂的答应了,但是天下百姓悠悠之口,却又怎么能够堵塞得住,势必把我们说成是禽兽不如的人。再说了,妈,你知道吗,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不喜欢你这样的女人,即使你没把芹儿嫁给我,我们之间素昧平生,因为我,我希望的理想的女人,是一个对丈夫百依百顺,无私的安慰丈夫的男人,不是一个使男人在她的掌心里过活的女人。强权可以买到男人的温顺,就像你身边的有些人,但是却不能买到真正的爱情,清醒,妈!”

    唐朝忽然充满孺慕的抱住了她,从内心来说,他想想自己亲生的妈一样的爱戴她,他不希望她变成一个善妒的女人。

    “我知道,我知道你所说的没错,我完全接受你的观点,可是,我还是觉得,我无法释然,真的,我花了无数心血想要得到的男人却无论如何也不喜欢我,这是我最大的悲哀!”

    唐朝就道:“妈,你要清醒,这就是宿命,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上你这样的女人,换了在以前,你就是那种年龄不小的大公司的总裁,喜欢上我们这种小职员,我为什么不能答应呢,姐弟恋很正常的!”

    “你,你说什么?”玉真长公主惊叫了起来,似乎看到了世界上最吃惊的事情,看到了外星人降临。

    哇,我的妈,我究竟在说些什么呢,这是穿越前的事情,怎么能拿出来说呢,我是不是疯了,也许我现在真的有点疯狂也说不定,这可恶的女人,我还一直以为是有谁在背后捣鬼,原来竟是她!

    “我,我刚才胡言乱语,您不用放在心上,总之,妈,听我的话,找一个爱你而又值得你爱的人,你就不会寂寞了,相信我的话,到时候,你的身体和心灵,都不再寂寞了,我知道,仰慕的人很多,许多都是长安的豪富人家,你要达到这一点,并不很困难的!”

    “你,你说的是真的?”

    “是,忘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我相信你!”

    “孩子,您受苦了,为了报答你,我,我告诉你一个惊人的秘密!哎,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你的时候,就再也恨不起来了,你真是我鸣中的魔星。”

    “究竟是什么秘密?”

    “有有希望当上驸马,将皇上最小的女儿新灵公主娶回家,这是皇上亲口告诉我的,‘只要唐朝这小子能不要军饷将仗打赢了,朕就将我女儿嫁给他!’”

    “真的?”唐朝有些懵了,大唐的公主,可是身份高贵到极点啊,他的心立即跳了起来。

    “当然是真的,连我也感觉到奇怪,我为什么这么恨自己的女儿,我,实话告诉你,我之所以要让你娶新灵公主,就是想报复我的女儿,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这是在做什么,我好象是疯了!”

    其实,按照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最亲近的人背叛自己,会使人加倍的伤心恼怒,玉真长公主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形,她觉得,自己的女儿贼一样的防着自己,不让自己和唐朝见面,但女儿的生命和一切荣华富贵都是自己给她的,她不应该这样,女儿要是懂得她的苦心的话,就应该主动的让唐朝满足她的要求,但芹儿没有这样做,反而做得相反,这就使她产生了疯狂的想要报复的冲动,向皇上进谗言,介绍新灵公主给唐朝,都是这种女人奇怪的嫉妒心理在作怪!

    “我,我怎么不知道皇上有这样一位公主呢?”

    玉真长公主就怒道:“傻瓜!你和芹儿结婚的时候,那个最美的伴娘,就是新灵公主,只是这丫头再三求我不要说出她的真实身份,所以你和芹儿都不知道,新灵公主从小养在深宫,由李隆基亲自教导,琴琪书画样样都精,而且美貌绝伦,是个世间难得的姑娘!”

    “是她?”唐朝的心中一动,他的眼前,出现了那张绝丽到极致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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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 新灵公主 中
    唐朝离开玉真公主府邸的时候,心中异常的激动,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尽管芹儿即将面对被她母亲玉真长公主囚禁的命运,他也想着这个新灵公主。

    其实,这也是心理学上的常识,男人对女人的热爱,最长的时间不会过一个月,之后就会别求新欢才能找到那种刺激的感觉。

    这是穿越前,唐朝在网上无意之中学到的东西,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现在看来,那些所谓的专家的话或许真有几分道理也说不定。

    他喜欢芹儿,像喜欢莲儿和文姜一样,但男人心中有一种天然的猎艳情节,这有点像少女的灰姑娘情节,非常的奇怪,他不厌弃新欢。

    唐朝一出了玉真长主府邸,骑马直驱长安,他必须以最快的度见到皇上,向他说明真相。

    他对自己还充满了信心,不管怎样说,我唐朝已经打败了孟笑,出师大捷,以李隆基惯常的手法,当会嘉奖自己,就像上次章仇兼琼在南诏取得的大捷一样。

    他深信,李隆基近年来虽然为声色所迷,但这点起码的头脑还是有的。

    唐朝的度果然很快,两都之间数百里的距离,他居然能在半日之间就到达了。

    李隆基正和洛阳寒亭,和杨贵妃避暑。

    春天过去,夏阳的威力渐渐的显现出来,杨玉环相对较胖,所以特别怕热,李隆基体贴她,自然将她安置在寒亭避暑。

    唐朝先见高力士,出乎唐朝的意料,这老太监对他甚是友好,立即派小黄门给她通报,并且附耳说道:“皇上现在和贵妃娘娘在一起,大家都说你的坏话,只有娘娘和老奴撑着,但也不是个办法,现在娘娘和皇上正在一起,你快进去相见!”

    唐朝一阵感动,对这阉人的态度生了点改变,不再介意以前这阴阳人在马桶上接见自己的侮辱了,毕竟,举朝之中,只有一两个人在为自己说话,那是十分不妙的事,很显然,不管是李林甫、韦坚还是章仇兼琼,都不愿意看到唐朝在外面立下大功回来凌驾于他们之上,皇上的话,早已经传进了满朝文武的耳朵。

    李隆基虽然荒淫,但还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无赖,不像刘邦。

    天气渐渐炎热,但唐朝一走进寒亭的时候,一股清凉之气立即包围了他,并且满眼只见繁花盛开,花团锦簇,一副春天的景象。

    “微臣唐朝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山呼跪拜。

    “免礼,平身!”例隆基看到唐朝风尘仆仆的脸,忽然觉得十分的好玩:“唐爱卿哪,这段时间没有军饷,战事若何啊?”

    ***,唐朝立即在心中咒骂,这***,原来明明知道我没有军饷却还要我和岭南的叛贼交手,要不是我是个贪官,手中有的是钱,自己能够武装军队的话,现在说不定已经败在孟笑的手下了?

    但当着皇上的面,一个大不敬之罪就可以杀你的头,唐朝哪里敢表现出丝毫的不满。

    况且,现在偎依在李隆基身边的又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杨玉环,很有尊敬的站了起来,稍微弯腰奏道:“皇上,大喜啊,岭南大捷,微臣已经击败了孟笑,占领了孟笑盘踞的红石和柳州,现在正驻扎整顿,以期再次出师,击败卵石谷的铁信部,平定岭南的叛乱!”

    李隆基哈哈大笑:“你,你小子真有艳福啊,不过,现在还说不清!”

    哎哟我的妈,李隆基这老小子,脑袋是不是进水了,当着自己大臣的面,说这些风话。

    他身边的杨贵妃一听,就吃吃的笑了起来。

    唐朝这才敢抬头看了她一眼!

    就这一眼看过,唐朝忽然觉得头脑有些晕眩,这么美,怎么会这么美?

    他自己的老婆,芹儿,他才大幸而特幸的女人,本来算是一个出色的美女了,但和杨玉环一比,怎么就似乎差了一个档次似的,这是一种可怕的差距!

    这种差距的魔力可以使一个男人为之倾倒或者仅仅是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使男人为之舍弃性命的女人。

    唐朝以前在历史课上听老师讲解有些君王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时候,还觉得是假的,因为他也看过不少场演唱会,亲自见到了那些明星的表演,觉得也不过如此,并没有使自己为之舍弃性命要得到的念头。

    但是现在,唐朝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冲动,他想将李隆基这个男人干死或者驱逐,然后,从他的手里将杨玉环抢夺过来!

    这是一种连他自己也不能明白的冲动!只有杨玉环这样的女人才能带给男人这样的感觉!

    这是一个使人疯狂的女人!

    绝代的尤物,大多数的男人或许会以为没有,但是当你真正看到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这就是女人的魔力,只要是雄性的东西,就一定会被被雌性的东西俘获,说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就这一眼看过,唐朝的眼中满是迷乱,但李隆基的话惊醒了他:“唐朝,你不说话,恐怕觉得朕是和你开开玩笑的,但是你错了,不是这样的,告诉你,朕绝没有向你开玩笑的意思,我对杨玉环说过,对玉真妹妹也说过,要是唐朝你真的能不要朝廷的一分军饷就能平定岭南的叛乱,就是天纵奇才,决定将我最小的女儿新灵公主嫁给你!”

    “谢皇上抬举,唐朝卑微,恐怕不能胜任驸马之职!”

    杨玉环就娇媚的一笑,接口道:“唐朝,给你说实话,是新灵公主喜欢上了你,想要你做她的驸马,但是皇上再三不答应,这才不给你军饷的,嘻嘻,皇上,我只插这一次嘴!”

    最后的这句话,她是向着李隆基说的,有一种撒娇的味道。

    李隆基本有些恼怒,但一见了她的美色,立即就昏了,笑道:“这是国家大事,妇道人家是不能多说话的,好了,你去沉鱼亭等着,朕要和唐朝好好谈谈!”

    杨玉环的这句话一说,唐朝这才是真的吃了一惊,我和这个新灵公主素不相识,她为什么就看上了我,难道,就因为曾经当过我的伴娘?

    哎,唐朝看着杨玉环婀娜的背影消失在树阴里,心中充满了疯狂的感叹!

    这才是世上最引人疯狂的女人,他现在开始同情李隆基,要是他没有遇上杨玉环就好了,那样的话,以李隆基的能力,他很有可能成为历史上一个伟大而完美的君王,但是很不幸,他遇到了这样美丽扫媚到骨子里的女人,仅仅就是一个微笑,一个撒娇,就可以把男人迷死,你说李隆基又怎么会有心情去处理国家大事,像他的祖辈李渊,李世民一样,争霸天下,四处扩张领土?

    温柔乡是英雄冢,李隆基空有绝代的武功,却不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的才能,是他的不明智之处,但是实在使人无法抗拒的杨玉环,也可以说说是祸水,怪不得越王勾践亲自杀死了自己如花的妃子,为的,显然是不被色所惑,专心报仇!

    李隆基没有勾践那样的深仇大恨,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好色之徒,终于陷入了色之中而不能自拔。

    当然,这只是因为穿越而来,知道历史展的轨迹,所以才能这样想,但在现在的李隆基自己,却是觉得四海清平,即使有点小叛乱,但也是无足轻重之事。

    他是以一个大国皇帝自居,丝毫不将周边民族放在眼里,一片歌舞升平。

    杨玉环一走,李隆基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唐爱卿,你真是个将才啊,不错,真的很不错,不过,有些事情,朕还是要让你明白,朕的女儿,嫁给你没什么,因为你配得上我女儿,可是,你想想,你先已经娶了我玉真妹的女儿芹儿,成了郡马,早朝中已经是万人羡慕,要是再娶了我女儿,岂不让我遭受许多王公大臣的唾骂?”

    “为什么?”唐朝甚为不解,你女儿自喜欢我,我当然也喜欢她,嫁给我,天经地义,又关你皇上什么事儿了?

    李隆基就冷笑道:“唐爱卿,你不要给我装不知道,你其实是知道的,将公主嫁给你,那是大大的折辱的皇室的身份,娶一个郡主已经是你的福气了,再娶公主,简直就是本末倒置,所以,新灵这丫头央求玉真妹妹和杨玉环向我提出来的时候,我才决绝的拒绝了,想不到新灵这丫头,竟似乎是非你不嫁,绝食了几天,饿得皮包骨头的,朕这么大年纪了,最疼的就是这个最小的女儿,自然不能看着她为你相思而死,所以只好答应了她,但是朕知道,这样的事情,绝不能生,毕竟,皇室的威严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不军饷,虽然是玉真妹妹和章仇兼琼的意思,但是也是朕的意思,你艳福已够大了,不能再糟蹋朕最爱的女儿,你知道吗?”

    靠!我杀了你,妈的,我为什么不能娶公主?我唐朝为你立下大功,你现在明明知道了,却还是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击我,这是为什么?——

    哦,唐朝瞬间就明白了,皇上是在嫉妒自己!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 新灵公主 下
    妈的,历代的帝王,只要一开始嫉妒臣下的时候,臣子就好过了。[]我才说呢,我在山东求雨,给朝廷立下大功,更不说以前将杨玉环从玉真观接回宫中,还有就是在岭南打败了孟笑,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自己立的功越大,皇上越是不喜欢自己,平白无故的就将自己从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大官上拉下马来,做了一方节度使,并且是很棘手的节度使,可不像平卢、卢龙、魏博节度使那样风光无限,地大物博,物产丰富,兵强马壮!

    他为什么这样打击我,压制我,原因很简单,就是嫉妒,妈妈的,想到仅仅因为虢国夫人的一句话,他就贬了自己的官,再因为新灵公主喜欢自己一事,他更是不军饷,唐朝的心中忽然郁闷得很,他忽然很想造反!

    也许,南诏想进攻唐朝是对的,文姜想要杀李隆基也是对的,这个皇帝真的不是个东西,一点也没有容人之量!

    想想以前大有希望出任宰相的高仙灵,现在还是做个安西都护,一再的不把他调回朝廷,也是这个原因?

    本来,当皇帝的人,富有四海天下,本该心胸豁达,但这该死的家伙自负风流,见到有人的风头压住了他,于是就开始打击谁!

    他要打击谁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将唐朝弄得苦不堪言。

    其实这就是皇帝的心思,并不奇怪,以前的汉武帝也是其中一个嫉妒心很强的帝王,司马迁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当他的陪读,不管在哪个方面都和他的才能不相上下,人又英俊,这终于遭致了汉武帝的嫉妒,以李陵事件为借口,对司马迁实施宫刑,残忍之极!

    照一般的情况,像这样和汉武帝自小建立深厚感情,出生入死的兄弟,即使有错,也应该法外开恩,但他却使司马迁从此不能对女人再产生兴趣!

    这样的打击是沉重的,也是恶毒的,难怪有些臣下舍得一身刮也要将皇帝拉下马,为的就是不过这样卑劣的生活!

    在封建时代,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比穿越前难了无数倍。

    所以人们才常常说乱世出英雄,的确,只有在乱世之中,英雄才有出头之日,不然的话,就像钟相、杨幺被岳飞镇压一样。

    “是,皇上,我知道我不配,不过,请求皇上给微臣指点一条明路!”

    李隆基就笑了:“这还不简单,你现在大概也明白了,不军饷,军心自乱,你在岭南要是有一小败,朕就立即可以将你配边关,以罪人对待,那个时候,朕虽然答应过我女儿,要将她嫁给你,但是你这样一个戴罪之臣,朕自然可以拒绝她,我相信,到时候她也会把你看成一个无用的男人,再也不会喜欢你了。现在,朕已经把所有的话都向你挑明了,你觉得,你是听朕的话呢,还是硬要娶我女儿?”

    李隆基说完这话,目光炯炯的看着唐朝。

    唐朝的心中电光石火一样的闪过无数的方案,但却没有一条是适合现在的。

    他飞快的想,要是不听他的话,自然随便皇上怎样对待自己,那是最好,这样皇上会认为自己是个听话的臣子,但新灵公主是再也得不到了,这是明哲保身的做法;可要是自己说继续到岭南将军,那就是公然和皇上对着干了,但却很有可能得到最美的新灵公主。

    也许是他继承了自己母亲风流的本性,他对女人,尤其是美女,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热爱。

    “对不起,皇上,微臣一直很仰慕新灵公主!”

    一旦知道那次给自己婚礼上最美丽的伴娘之后,唐朝心中就充满了向往,怪不得那么美,那么有气质,原来是大唐的公主!

    忽然之间,他豁出去了,他想赌一把,他觉得,成功的把握比较大,既然连孟笑那样的武功自己都能击败他,卵石谷的铁信部就算有高手,恐怕也不会有人比肩孟笑的武功,自己出钱怎么样,我唐朝照样可以平定岭南叛乱,到时候,我已经是你女婿,是朝廷的驸马,我就看你李隆基会不会不顾亲情的来打压我?

    玉真长公主不顾亲情,这还有番说法,毕竟,女人的心眼窄小,难道你李隆基到时候真会压制我,这还不是损害了皇室的威严,所以,到时候,为了保持皇室的威严,他说不定会像以前那样重用我也说不定。

    李隆基的脸色更加阴沉了,看着唐朝,好半晌,忽然冷笑道:“你以前不是不会半点武功吗,怎么啦,现在武功这么高了,所以连朕也不放在眼里拉?”

    唐朝赶紧普通一声跪下:“回皇上,皇上在微臣的眼里,是天,臣绝不敢把皇上不放在眼里!”

    “那你刚才为什么说要娶朕的女儿?”——

    “皇上,请听臣一言,虽死无憾,皇上,微臣自从将杨贵妃娘娘接回宫中之后,冒死去山东求雨,仗着皇上的天威求得甘霖,现在又在岭南取得大捷,皇上,微臣一直是忠心耿耿,我知道,我这样自表功绩,其实是不对的,不过,皇上可以从中看到微臣的忠心,再说了,皇上现在已经将如果臣在岭南平定叛乱回来将新灵公主嫁给我的消息传播出去了,满朝文武都不是傻子,知道皇上您不军饷是因为讨厌我,害怕我既娶公主又娶郡主,败坏了皇室的威严,但是皇上也请想想,这样一来,满朝文武功就难免会说皇上处事有失偏驳,再说了,我虽然没有和新灵公主谈过一句话,但那次她给我做伴娘的时候,我远远看过她一眼,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姑娘,悄悄的托付玉真长公主和杨玉环向皇上您说情,再悄悄的将消息传递出去,满朝皆知,我就知道她是个性子刚烈的姑娘,皇上要是真逼急了她,万一生什么意外,可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啊,皇上,臣这样说,绝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新灵公主,而是为皇上着想,请皇上三思,要是微臣真的在岭南取得胜利,回到朝廷,再娶新灵公主,众朝臣虽然难免在背后议论,但皇上还可以给他们一个机会,那些豪门子弟,肯定会上门和我较量,我承诺,只要谁的武功更好,我就不娶公主,任由皇上决定公主的未来,就是嫁给胜了我的世家弟子,我也毫无怨言!”

    这几句话,顿时将李隆基说动,他虽然嫉妒唐朝的才能,但心胸的确比一般的帝王宽阔,沉吟了一下,心想,唐朝的确有大功于我,要是这样明目张胆的打压他,的确有些无赖,哼,你没有军饷,即使一时取胜,但后继无力,必定败绩,要是他真有这个才能,做我的女婿,也不损皇室的威严,说得好,这小子自认为武功高强,上次击败京城无数的豪杰得到芹儿那丫头,哼,到时候,朕到要看看他,还有没有这样能耐,并且,他猜测唐朝粮草不继,战争消耗巨大,势必会很快兵败,已经在心里拟订好下一任岭南节度使的人选。

    当下说道:“好,朕答应你!”

    “谢皇上,微臣告退,军情紧急,这就要赶回岭南,皇上保重!”

    李隆基点头,看着唐朝矫健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笑道:“小丫头,还想偷听多久?”

    这个时候,一个美丽得只有在画上见到的女子跑了出来,扑进李隆基的怀里,娇笑道:“父皇,谢谢你!”

    这女子正是李隆基最小的女儿新灵公主李香君,史书中虽然一笔带过,但的确是个美貌佳人,容貌不在李莲文姜之下。

    唐朝快马加鞭,离开了洛阳,直扑岭南,心中充满了热望。在他心中,其实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对不起莲儿或者文姜或者芹儿,因为,对美丽的女人永远充满向往,是他这样的少年人无法抑制的冲动。

    在弱冠时代,尤其是像唐朝这样拥有偌大权势的年轻人而言,生活的意义就是最大限度的彰显自己的价值。

    他觉得,他已经得到很多,但是,这个世界上,永远还有自己无法得到乞求得到的东西,所以人类才不遗余力的追求,想要达到一种永恒的价值。

    当然,唐朝现在还远远没有达到伟人的高度,他的心还是漏*点澎湃的,想要燃烧。

    这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心中有无穷的**。

    他现在正在赶往岭南的途中,但是遇到了一件令他啼笑皆非的事情,他遇到了剪径的强盗。

    “呵呵,你想干什么?”唐朝笑了起来。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这蟊贼个子很小,手上却提着一柄寒光闪闪的板斧,怕不有四十斤。

    唐朝就道:“好,不过,只要你能接得下我的三招,要多少买路钱我都给你,啪啪!”

    他拍了拍身后的口袋,满是金子,一跃下马,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将口袋扔在地下:“看好了,这里是两千两黄金,要是你接得住我三招,就全部归你啦!”

    这蟊贼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眼神,显然不相信他的话,唐朝就用脚一转一挑,口袋已经被打开,他的脚上的功力,几乎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能用脚打开袋子。

    袋子打开,里面出现了黄澄澄的金子,一块一块的生金,当然还有完全赤的金块,但只有一块,虽只有一块,但却使这蟊贼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足赤的黄金?”

    唐朝大笑:“不错,在下既然做岭南节度使,广东盛产金银,在别的人看来,足赤的金自然不容易,可在我看来,却是轻易之事。”

    蟊贼很震惊:“你是岭南节度使,那怎么会单骑至此?”

    唐朝再次大笑:“如此黄金,你居然似乎并不动心,实在另我十分奇怪,更好笑的是,你居然盘问我的底细,有你这样做强盗的吗?”他越想越好笑,笑声响亮,高亢入云,使整个松林都似乎在颤抖。

    好强横的内力,持斧的蟊贼心中吃惊,但既已经吃了这口饭,只得摆了个旗鼓,说道:“那就请!”

    唐朝大喝一声“看掌!”,身法如风,迅捷无伦的抢了上去,一掌横切而至,快得不可思议,蟊贼刚想提起斧头格挡,但遗憾的是,他的肋下已经是一麻,一股凌厉的气劲穿透了他的衣服,直接的进入了他的经脉,他顿时觉得身子一冷,然后,全身不听使唤。

    无形气劲,这是武功达到暗柔之前的层次,虽然不能如暗柔那样杀人于无形之中,但克敌制胜,却是绰绰有余了,这憨子再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不是唐朝一招之敌,但也只得倒了下去。

    就在唐朝自以为得逞,心情愉快之际,一种凌厉的兵器破空之声划破了长空,如海啸一样的席卷了整个松林!

    此招一出,天地为之变色,日月为之无光,这一招蓄势已久,一击必杀!

    这是一杆枪,唐朝熟悉的枪!

    唐朝本能的一闪,一扭,想要摆脱这一招的控制。

    但这刺杀者显然是个高手,枪尖在空中微微一转,跟上了唐朝的背脊,不差分毫,一击必杀!

    唐朝很后悔,刚才这个蟊贼显然只是别人的一个诱饵,只是出来做做样子的,真正的凶险是在自己自以为得手的一刹那间,这是一种高明的刺杀方式。任何一个人,在已经制服了敌人的时候,都会在心中产生一种松懈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愉快的感觉,但他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在这个时候遭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世间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高手能避开这一招,唐朝也不能!

    但唐朝的反应,却也是出乎这刺杀者的预料,他抽出了背后的龙泉剑,剑已不及出鞘,连续格了十八次,终于将这枪的无穷动势档住,但人已经卧在地上。

    除了以硬碰硬之外,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招数能破解这必杀的一招!

    黑衣蒙面人楞了一楞,他再也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已经高到了他难以相信的地步,尤其是他的身法,他可以确信,即使是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棉对自己的刺杀,也很可能死于非命了,但唐朝没有,他虽然很狼狈,但毕竟保住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啊,这蒙面人大喝一声,不给唐朝丝毫的喘息,枪尖旋转,如爆射的火花,呼啸而出,每一击都在地下留下一个深达五尺的洞,尘土飞扬。

    他要以深厚的功力,将唐朝击杀在地下。

    但唐朝的身形如蛇,在地下飞快的旋转,比龙卷风还要疯狂,他的轻功,达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始终能在敌人的枪尖及身的一刹那间闪避出去,在蒙面人都以为绝不可能的角度闪避出去!

    但蒙面人了疯,他知道,要是连这一次都不能杀了唐朝,那么今后这小子武功日进,被杀的人就该是自己了,于是他的展开自己数十年的枪法绝技,有惊天动地的威力!

    只见他的枪似乎一条游龙,夭矫曲折,枪虽然是直的,但是却能使人看到曲线的影子,出呼啸的风声。

    他是一个暗劲已到高峰的高手,换了别的好手,即使不被他的枪真的刺中,光是枪尖上迸出来的暗劲,恐怕也将你杀死了,但唐朝没有,敌人越快,他的身法也越快,仿佛一只飞翔的苍鹰。

    噗啦,一切终于了结,蒙面人的枪**了一颗双人合抱的树干之中,露出了金光闪闪的枪尖,树叶如雨般落下,无数的鸟儿出惊叫声,不知道大自然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大灾难!

    唐朝按住胸口,狂喘了几口气,将一颗狂跳动的心平静了下来,眼中射出狂烈的杀意:“李南靖?”

    黑衣蒙面人也和唐朝差不多,刚才虽然不到百招,但消耗的体力,却是平常上千招消耗的体力,剧烈的喘息之后,忽然拉下了蒙面黑巾,一笑道:“不错,要是我上次用这杆枪,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说罢深为叹息。他说的没错,以他的武功,上次去山东求雨的途中,要是他用这杆烂银枪,唐朝早已经死了,那次他只是挑飞了唐朝的马车,他显然没有想到唐朝身边还有如舍瓦那样武功绝到这里,手腕一抖,巨大的树干卡嚓的一声竟然断了,将深插在树干里的枪抽出,折叠好,放进背后的袋子里,看着地面上那个被自己扮小蟊贼的胸口,忽然一惊:“啊,原来他还没有练成暗柔,我倒是一直高看了他!”

    这个时候,他的心中甚为恼怒,自己一直没有和唐朝正面交过手,但一看他的轻功,以为他的武功也像轻功一样高明,所以枪一旦**树干之后就不敢再进攻,生怕死在唐朝的手里,但现在一看自己这弟子的伤势,才立即知道,要是自己当时拦住他的话,或许还是有机会。

    不过一想到他鬼魅一样的身法,李南靖的心中就释然了,不错,我当然不致有性命之忧,但即使打下去,以他的轻功,要想脱身,恐不是难事。

    这家伙现在已经这样厉害,再过得几年,我倒是该担心我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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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 替天行道
    唐朝的心中,闪起一种强大的信念,我以前常常以为,遇上铁慕容或者李南靖的时候,自己是必败无疑,但是现在,这样的形势似乎在渐渐改变,我自己感觉,我已经变得十分的强大,用不了几年,我就将越这些武林中最出名的高手。

    人的武功到了一定的限度,信念就变得无比的重要,甚至,有些时候,信念和冷静就可以成就一位绝,却等于是易筋锻骨,脱胎换骨的变化!

    这就是天意!

    有的人奋斗一辈子,比不上别人的一根指头,而有些人运气好,却可以驰骋天下,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这就是人和人的分别,命运,的确是不可小视的!

    唐朝的心中,产生了澎湃的漏*点,仰天长啸,我要创造全进的人生,让唐朝走向文明!

    唐朝相对于他穿越前而言,无疑是一个野蛮的时代,血腥的时代,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进行着残酷的剥削,将世界上最大的不公视为当然,而且还肆意的践踏人的尊严!

    他想以一己之力恢复这一切,他觉得,上天让他穿越到唐朝,就是让他替天行道的!

    “啊……”,唐朝狂喝一声,“李隆基,你算什么东西,我要将你踏在脚下!”——

    唐朝的马行如风,一排排的树木如飞一样的向后扑出,他现在控马的技术,已经十分的娴熟,他确信,就是和西北突厥的马贼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唐朝这一日晚上终于到了柳州。

    一到的时候,他就听到战鼓咚咚,响声如雷,然后,他策马飞奔,就看到舍瓦一马当先,将一个番兵的将领砍为两段,刀指一挥,向前掩杀过去!唐军勇猛,将番兵杀得尸横遍野,摆下阵来!

    唐朝心中吃惊,我不是叫舍瓦坚守城池,他为什么要冒险出击,万一敌人有埋伏该怎么办?

    但他已经来不及想别的,随即马鞭一击,向一个番兵将领袭击。

    这将领也有几分能耐,见唐朝居然如此轻视他,大刀横砍而出,竟是要以兵器之利占唐朝的便宜!

    这样一来,唐朝的马鞭子自可以抽中他的脸面,但唐朝的身子可得实实在在的挨他一刀。

    可使他更为吃惊的是,唐朝居然不避,鞭子仍然是蛇一样的向这番兵将领击去,似乎丝毫不理会自己的死活,反正我就是要击你一鞭子!

    这番兵想不到世界上有这样不怕死的人,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刀挥舞得更急了。

    正当这番兵将领以为自己就会得手的时候,唐朝的手臂伸出,就这么泼辣的一伸,欲以一只手臂挡住自己的大刀!

    番兵将领冷笑,世上竟然有这样螳臂挡车的人,实在是可笑,加力砍出!

    但就在他的刀将要砍中唐朝的一刹那间,他的脸上已经重重的着了一鞭子!

    这一鞭子看似去势不快,但谁想得到,一旦到了他的面前的时候,呼啸而出,钢铁一般的钻进了他的脖子,将他顿时卷死,额头上挨了一击,脑浆迸流!——

    就这微妙的先后变化,唐朝已经占得了先机,任刀在自己手臂上一格,一拿,就势将刀拿在自己的手里,身上丝毫没有受伤,即使刚刚被番兵的厚背刀砍中的地方,也是丝毫无损,衣服也没有损伤分毫!

    原来,唐朝刚才用的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功,纯粹是以听劲对敌。

    听劲听起来很玄,其实是后世太极功夫的本质所在,据说张三丰真人最后将听劲扬光大,最终创立了武当一派。

    在唐朝的时候,这样的武功自然是最高明的武功,唐朝这一招看似冒险,但是却是等刀的猛劲一搭上自己胳膊的一刹那间,用皮肤毛孔的感应为基础,一扭一弹,将刀的动势化去,然后施展小擒拿的手法将刀夺了过来。

    金庸小说里说得特别多的一招叫“骜口夺杖”,其实用的就是擒拿手法,只不过唐朝现在有点托大,竟是空手夺别人的大刀,而且在战场上!——

    他要是遇上了绝顶的高手,这样狂妄的出手,自然极端的凶险,但这番兵将领武功平常,唐朝自不放在眼里,再加上他身上穿着李格桑送给他的战场至宝藤甲,所以即使遇上了凶险也不担心会有性命之忧。

    舍瓦眼尖,一下就认出了唐朝,高声叫道:“唐大帅,我们已经胜了,这就追!”

    但唐朝却做了一个反常的举动:“不行,我命令你,舍瓦将军,立即鸣金收兵!”

    舍瓦见番兵大败,漫山遍野的就想追杀一阵,谁知唐朝一回来就乱了自己的部署,竟然叫不追!

    但他对唐朝的命令向来不敢违拗,只得鸣金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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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 料敌如神
    舍瓦收集军队布列于柳州城下,旌旗招展,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一片肃然,请求唐朝检阅。

    唐朝甚喜,点头应允,从三军之前轻骑缓过,眼神中充满喜悦。

    当唐朝刚刚到达城门吊桥的时候,背后烟尘大起,无数番兵铺天盖地的杀来,唐朝微微一笑,命令后队做前队,火退入城中。

    当舍瓦带领大军全部进入柳州的时候,殿后的部队已经与番兵进行了的激烈的交战,带头的人正是孟笑,舍瓦敌住。

    另外还有一个少年将军,面如敷粉,只有十七八岁的年龄,但是武功极高,班林和他交战三合,就感觉气力不加,拔马而走,那将军并不追赶,只从腰上取下画弓,搭上箭,只嗖的一声,班林应弦落马,肩膀上中了一箭,这少年将军赶上,轻舒猿臂,将班林活捉过去,丢在地上,早有手下军士将绳索捆绑了。

    舍瓦大急,想骤马来救命,但孟笑手上四十斤的铜锤着着进攻,竟不给他片刻的喘息之机,只得眼睁睁的看着班林被押往后面去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所有的军士都已经退入了柳州城池,舍瓦奋起神威,一刀爆砍而出,强大的气劲震得孟笑身边十多个番兵骑兵落马!

    孟笑虽勇,但也被这一击震退九步,正想继续追赶,但听马蹄声得得,舍瓦已经趁机冲进城去了,城门随即紧闭,城上檑木炮石打将下来,孟笑只得退兵。

    这少年将军不是别人,却是卵石谷铁信部的幼子隆多,天赋异禀,武功高强,深得其父铁信部的信任,将前部军马交由他带领。

    铁信部有子十四人,除了这个隆多,其余的武功都是平常,这次见孟笑亲自来求救,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于是和孟笑结拜为生死兄弟,合兵一处,杀奔柳州来。

    以铁信部的意思,就是挥军直取,将唐朝攻陷的城池夺回,但孟笑深有谋略,知道唐朝手下军兵均是训练有素,更兼舍瓦有万夫不挡之勇,于是才献计要佯输诱敌,自己和隆多以及铁信部各自带领一军埋伏在离柳州三数里外的金斗坪,想要一战解决舍瓦,先拔柳州,再取红石洞。

    但想不到鬼使神差的,唐朝在这个时候回来,竟然下令不追反退,龟缩进柳州城中。

    孟笑在高阜处观望,见舍瓦退兵,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和铁信部商量,立即包围柳州!铁信部无谋之辈,自然听孟笑的,于是趁机包围了柳州。

    柳州城头上,唐朝命令一队队的士兵守住城市的的死角,加固城垣,以他手上兵力,再加上舍瓦已经在城中经营不少日子,要控制住城中局势,却也并不为难。

    现在柳州城中,虽不敢说金城汤池,但坚城一座,却是无庸质疑的。

    唐朝将这一切巨细都布置完毕,忍不住哈哈大笑:“孟笑啊,你虽然狡猾,但本帅又怎么会上你的当?”

    舍瓦一直跟随在唐朝的身边,憋闷了很久才等到机会,见唐朝有闲心说话,于是问道:“唐大帅,我一直不解,你为什么知道敌人是引诱我兵追,真的使我害怕,要是我带领部队追下去了,恐怕是难逃兵败的命运了!”

    他知道,以刚才的形势,孟笑的部队和自己的部队兵力相当,但铁信部的军队和之一起,实力却是大大的强于自己,想不到番兵之中除了孟笑之外,还有这样那隆这样一个少年的高手,一旦接战,番兵合围而上,自己虽然可凭借绝世的武功突围而出,但大败亏输却是无法避免的。

    以前,唐朝在彝部捉拿住自己的时候,舍瓦就知道唐朝厉害,但是他实在想不到,唐朝风尘仆仆的刚刚回带军中,怎么就能对敌情有这样准确的判断。

    唐朝早知道他会这样问自己,闻言微笑道:“舍瓦将军,此事其实极易分辨您之所以想立即追赶敌人,只因为这段时间以来,我们都打的是胜仗,所以潜意识之中,觉得理所应当该是我们胜,这是其一;还有一点,就是觉得我们和蛮人动手,不必担心他们使用诡计,以为蛮人朴实,对别的人,这种想法或许是正确的,但是对孟笑这个人则不然,因为我和他几次交手,深知道他诡计不少,不是一个仅仅依靠武功高强的领。正是这样的敌人甚为可怕。这也是我不能也不敢在朝廷多耽,星夜赶回军中的原因,我知道这人以前能屡次反叛朝廷,自有过人的武功和智慧,不然的话,以牛仙客这样战功赫赫的节度使,为什么不能拾掇下他,反会败在他的手里,他一定有过人之能。就拿上次攻红石洞为例子,他的做法可是非常正确,就是以逸待劳,困守在洞中,慢慢的消耗我军,要不是我行险从山得舍瓦汗颜无地,叹道:“唐大帅,我一直以为我舍瓦有些指挥的才能,想不到和您一比,简直是井底之蛙,佩服!”

    身边的将领辛白江等人也是纷纷赞美,的确,要是按照舍瓦的意思追赶下去,柳州现在定然已经不保,这样一来,贼势大盛,再想要压制住贼人,就要花费许多的精力了。

    在众多将领的面前,舍瓦对唐朝都不以父子相称,为的,是要树立唐朝在军中的威信。

    唐朝谦逊两句,就见城下大声的喧扰起来。

    向下看去,众番兵将班林五花大绑的捆了起来,押解到城门口。

    因为这个时候,孟笑已经指挥近万人的大军包围的柳州,现在柳州城内,唐朝的兵力虽然精良,但是却只有四千人,决战的话,实力不济。幸好城中粮草充足,利于坚守,但是唐朝现在的困难却是要战决,平息岭南的叛乱,战争一旦迁延日月,就难免会重蹈牛仙客的覆辙,无功就是罪名。

    还好,唐朝先前有击败孟笑的大功,并且未尝一败,李隆基就算是再讨厌唐朝,但是还是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贬了他。

    哼,老子就是要娶新灵公主,到时候,我当了你的女婿,你这个狗屁皇上,难道真的还不把我当自己人看?

    就在这个时候,城下的番兵已经很快的在城门口搭建起一座高台,不长的时间,许多的柴草已经堆积起来,显然是想要烧死班林,起震慑的作用——

    唐朝叹息一声:“想不到隆多的武功,竟是如此的厉害,看来,只能碰碰运气了!”

    舍瓦深为自责,主动请战道:“大帅请给我五百死士,我要开城去救班林,是我害了他!”

    言罢流下泪来,心中懊悔无及,要不是我逞血气之勇,开城和番兵接战,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其实,他之所以开城和番兵决战,就是为了在军中打出自己的威名,他要让全部的唐朝军队知道,即使唐朝不在,我照样有击败番兵的能力,就因为这一念好胜,差点葬送了大好局面。

    唐朝立即舍瓦的心情,微微一笑道:“舍瓦将军,你不必这样,我已经有办法,上次叫你办的事情,现在办得怎么样了?”

    舍瓦本来神情沮丧,但一听了这话,脸上立即出现了笑容:“哎呀,我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忘了,谢谢大帅!”

    唐朝就道:“已经查清楚了孟笑的母亲是谁了吗?”

    “已经查清楚了。”

    “这样就好,你立即派一个能言善辩之人到孟笑军中交涉,以一换一,看孟笑怎么说?”

    “是,我这就亲自去办!”当下喜滋滋的去了。

    原来,孟笑的家小都在红石洞中,唐朝占领的时候,这些老弱妇孺又怎么跑得出去,于是全部被擒,有鲰生劝唐朝全部杀之可也,唐朝一笑不允,又劝他将老弱驱逐,妇女则分赐帐下军士,唐朝又是一笑不允。

    连专氏五虎都觉得奇怪,抢了这么多女人,为什么就不能分给兄弟们享受享受。

    只有舍瓦知道唐朝的意思,私下已经审问清楚,早已经查出孟笑的母亲就在其中。孟笑此人,父亲早死,事母至孝。

    也是舍瓦今日差点铸成大错,心神恍惚,不然的话,他早想到用孟笑的母亲换班林的办法了!

    信使来到孟笑军中,呈上舍瓦的书信。

    孟笑看毕,眼泪之流,他实在想不到,唐朝竟是一个这样仁慈的人,他并没有杀自己的母亲,也还没有将她解赴朝廷请功,当下立即答应了。

    只见孟笑进入铁信部军中,泪如雨下,说道:“铁将军,您一定要救我!”

    铁信部是一粗莽之人,大约四十多岁年纪,满脸的虬髯,武功不错,性子很直,一听孟笑之言,吃惊的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孟笑当下将唐朝想和自己以将换母的事情说了,铁信部当即应允,约定明日一早,在城门口互相交换,诸般细节,早在舍瓦的信中陈述清楚。

    使者回报舍瓦和唐朝,唐朝大喜,他知道,要是孟笑真的在城门口焚杀了班林,损失一员大将不说,更是严重的打击军心,那就大大的不值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 盘河之战 上
    次日一早,唐朝命令全军饱餐战饭,列队于护城河边,前面准备了三千支强弓硬弩,害怕敌人趁机在这个时候抢城,将孟笑的母亲装在一辆大车之中,等待和敌人交换。

    辰时初刻,番兵布成阵势,缓缓来到唐军阵前,神情凝重。

    唐朝全身披挂,持一柄厚背刀,立马在门旗下,看番兵阵形,甚为奇怪,番兵之中定有能人,看这旌旗所布的蜿蜒曲折之势,却是兵书上说的一字长蛇阵。

    他这段时间以来,苦读兵书,勤攻战策,渐渐的领会到了圆融的意境,知道在战场上,临敌的指挥是至关重要的。想想昨日之战,要是自己稍有犹豫,唐军难免惨败的命运。

    鼓声三通之后,孟笑当先出马,身后跟着一人,幅巾单衣,正是班林,骑在一匹无鞍马上,身上盔甲已为番兵剥去,神情很狼狈,显然受不不少的苦。

    按照约定,一声梆子响亮,马车和班林分别向对阵驰去,实行交接。

    舍瓦高声喝道:“打开帘子!”

    于是,帘子打开,孟笑的眼泪下来了,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母亲的确是在车中,心中激动所致。

    就听唐朝高喝一声:“双方互换!”

    马车向对方驶去,班林见已得自由,用力在马屁股上一戳,那马吃痛,出一声悲凉的嘶叫,冲向唐朝阵中。

    “不好!”舍瓦愤怒的叫了一声,手上出一块金镖,将一支箭击落。

    这箭十分的有力,以舍瓦如此武功,居然也只是改变了这箭运行的轨迹,噗的一声**土里,余劲不衰,直没到箭镞的位置。

    也亏得舍瓦早有准备,不然的话,班林定然躲不过这一箭,就算不死也必带伤。

    箭之人正是铁信部的幼子隆多,想不到他武功厉害,箭法也是不俗。

    唐朝勃然大怒,大喝一声,抢在三军之前冲了出去!

    马是宝马,人是金鞍,一口刀,一溜烟的要去抢孟笑之母。

    隆多手上张弓,连珠箭,唐朝挥刀横砍,将四箭一一砍为两段,但追赶孟母却也不能,大喝一声,山摇地动,索性往隆多杀去!

    原来,隆多对孟笑甚为不满,说他已经是败军之将,但父亲似乎很听他的话,事事都听他的话,现在有了这次交换的机会,他就想出其不意的杀了班林,好使孟笑失信于人,同时想以此激怒唐朝,使之堕入自己的彀中。

    隆多见唐朝大怒杀来,心想他是对方主将,现在已经是心气虚浮,正是胜他的好时机。当下将画弓挂在腰间,在马上的吊钩上取出绿沉枪,和唐朝厚背刀一格。

    交手一合,双方虎口剧震,出哐啷的声音。

    隆多似乎胆怯,骑马败走,但奇怪的是,他逃走的方向并不是向着自己的后队,似乎是害怕冲动了后队,反是绕阵而走,盘护城河西去。

    唐朝大喝一声:“舍瓦将军,稳住阵脚,待我亲手杀了这无信番狗。”

    当下也不待舍瓦回答,一骑马,一口刀,泼辣辣的追了上去,要将此子猎杀在护城河边。

    隆多见唐朝赶去,暗里搭上弓,觑得唐朝亲切,一箭射来。

    其实,当隆多单手取弓的时候,唐朝眼尖,已经看见,却是故作不知,加鞭催马而上,待箭如飞而至,他早有准备,一伸手,将箭接在自己手中,感觉力量强劲,得是个用箭的高手!

    唐朝随即将刀横架在鞍鞯上,取身后铁弓,连珠三箭射出。

    这三箭甚为奇怪,几乎是同时到达隆多身边,声音响亮的反而最后到达,两只箭上出的呼啸的声音将第三只箭的声音刚好抵消!

    这是力学和声学的道理,唐朝自穿越而来,自然知道声音的度其实远远比不上光的度,隆多这样背向自己,正是自己实施诡计的大好时机!

    其实,唐朝岂不知道他有诡计,所以追敌之前先叫舍瓦稳住阵脚。

    唐朝自练成武功之后,很少有这样亲自对阵的时机,虽然,他知道诸葛亮说的没错,主将应该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但是想到自己高强的武功,总想学西楚霸王项羽,亲身对敌。

    他现在其实还是个少年人,还是有少年人的血性,见这隆多如此年少,但武功已经是如此高强,再加他背信弃义,激胸中一股强悍之气,势必和他见过高下!

    隆多横过绿沉枪,将声音响亮的两箭先后拨开,但一种奇异的啸声就在他自以为挡开了敌箭的时候传来!

    隆多大吃一惊,再也不能细想,翻身腾起,平空从马背上跃开五尺的距离。

    好险!这箭就带着强悍的真力从他的耳朵根子旁边冲过去了,刺激得他的身上和脸上起了鸡皮疙瘩,像是忽然之间来到了冰窖之中。

    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唐朝的弓箭之技,竟然达到了他不可思议的境地!

    其实,客观说,唐朝现在的弓箭之技,除了狼正轩这样的高手,的确是少有人及。他得狼正轩的亲自教导,再加上李白的指点,再加上自身功力日深,更为难能的是,他还能明创造,使出一种隐去声音的连珠箭术,这就使得他的弓箭技术日臻完美,向着狼正轩的地步迈进。

    更重要的是,他利用二十一世纪的文明,明的这项隐声箭术,具有很大的创见意义。这样的隐声箭术,狼正轩这样的高手,自可以轻易的做到,但是要像唐朝理解得这样深,却是要明白声音的度不可,在唐朝这样的时代,谁去搞这些科学研究?

    所以,唐朝自连珠箭的使用中,还明了一种能转弯的箭法!

    就在现在,此时此刻,看到隆多无奈腾空而起,他就知道,这小子今日凶多吉少了。

    哼,任你武功再高,却还是中了我的诡计,我将你下三路都封住了,让你腾空而起,却不是故意放你一条生路,而是要将你逼入绝路!

    世界上最强的武功,不是一招,一拳一脚,一刀一枪就要人的命,这只有绝顶的高手才能办到,面对武功相差不多的高手,分毫的差异都可能导致性命不保。

    隆多现在就是这样,他现在先机已失。

    就在一刹那间,唐朝出连珠七箭,将他上下左右四方封住——

    要是一般人的箭那也罢了,但是唐朝的箭,箭上附带了巨大的内力,就听这恐怖的破空之声,已经可以想象力道的强劲。

    但当此情景,隆多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只好将手上的弓拿来拒敌,将七箭一一击落,只感觉手上酸麻无比,将弓从右手交在左右。

    恐怖的是,隆多就借着刚才唐朝弓箭的力量,身子在半空中横移了七尺,却能不掉下来,和地球的引力和进行着殊死的抗争。

    唐朝心中一笑,你虽然厉害,能接得住我这么多箭,但是却难逃一死,纳命来,想到这里,又是连珠七箭出!

    这一次,他要他的命!

    这七箭一出,风声大作,但奇怪的是,这七箭飞出的时候,都不是直接射他,而是偏得离谱,想看似距离隆多很远的天、空射去。

    射出的力量虽然似乎可以射穿苍穹,但箭法如此,却也是稀松平常。

    隆多早已经想落下地来,毕竟这样在半空中,上不沾天,下不靠地,一旦像刚才这样的七箭再射来,他不能担保自己还能如此幸运。

    弓已折,被唐朝箭上的内力摧折,他现在已经只能靠徒手接箭。

    但无奈,他已经做好了这样的架势!

    但隆多的脸色立即变了,变成了猪肝一样,他敏锐的感觉到,这七箭虽然没有向他直射,但是箭中空中竟然产生了奇异的碰撞,本来向天空深处射去的箭,现在忽然之间像变得有了灵性,七箭之中有三箭飞快的向自己击了过来!

    这本来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现在的确生了,而且生得他没有时间去想解救的办法,他本能的一闪,用尽平身之力,在半空硬生生的平移了一尺,使一只箭落空。

    但另外的这两箭,带着山崩海啸一样的恐怖声音,向他的前胸口和后背后飞射而至。

    双箭碰撞之后,度比原来快了一倍,几乎以光的高前进,隆多武功再高,也是难逃一命。

    “啊……”隆多大喝一声,手上长弓迸裂,一拳击在箭镞上,手上鲜血狂喷,他已经受伤。

    然后,隆多知道自己必死,这个时候,他的身法已经不能再闪一闪,因为前力已尽,后力未生,他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喀嚓,一声尖响划破长空,隆多死里逃生,他身后这最最致命的一箭,被人拦截了。

    拦截这一箭的人,不是别人,却是孟笑,正在十丈开外拿着一张弓。

    唐朝心中叹息,知道杀隆多最好的机会已经失去,看着隆多落在地下,一个翻身就上了战马,只得捏了一捏手中厚背刀,他准备他决战盘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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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 盘河之战 下
    隆多大怒之下,不顾自己手上伤势,持绿沉枪前来和唐朝交战。刚才这几箭,的确是差点要了他的命,胸中一股憋闷使得他想和唐朝一战。

    唐朝的刀法,出自《括苍山武经》,加上舍瓦和孙思邈的指点,有不少的精妙之着,使将出来,隆多顿时难以招架。

    他之所以难以招架,倒不是因为他武功不敌唐朝,只是因为手上受了大伤,持枪的时候气力不继,仅仅接战三个回合,他再次拔马退走,但想不到的是,这小子逃走的路线,居然还是并不回到军中,而是向着护城河的西边冲过去了。

    唐朝呵斥一声,座下战马乃是久经沙场的好马,产自西凉,这一催它,顿时泼辣辣的跑了起来,向隆多追去,唐朝确信,只要追上他,不出十招,定可斩杀此子。此人在番兵之中地位很高,武功也是极高,要是放过了这样的大好机会,以后未必会再遇到。

    舍瓦和孟笑等一齐站在高阜处看两人争战,渐渐的转过护城河,看不见了,这两人座下马都是良驹,铁信部见儿子手上受伤,害怕他有失,命令手下大安真前去救援,匹马但枪。

    这边舍瓦也是担心唐朝有失,急命专义赶去,要救援唐朝。

    孟笑安顿好了老母在后寨,再来到军前的时候,见舍瓦的军队还是稳若泰山,一排排的弓箭手布列在前,要是命令士兵抢阵,恐怕损失良多,毕竟,他手下的番兵虽然装备精良,但是却还及不上唐朝花费巨资打造的军队精锐。他一旦探听到唐朝尽散家资装备军队,时时都觉得奇怪,这唐朝是不是疯了,花自己的钱,为朝廷办事,一旦有功也还罢了,但一旦战败一次,以李隆基的性格,很快就会罢了他的官,那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但事已至此,唐朝这人似乎愚蠢得很,他明知道就算这次平息了岭南的叛乱,但是要想剿灭自己,那是难如登天,以后势必会再反,但他还是这样不遗余力的剿除自己,为的是什么?

    孟笑乃是个多谋之人,不然的话,早已经被牛仙客这些名将给剿除了,现在一见唐朝不在,心中大喜,附耳铁信部道:“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我带五十精骑去救令公子,要是舍瓦杀来,你尽管退后就是了,一切按照预定计划。”

    铁信部早在担心手下大将安真不是专义的对手,怕儿子死在敌人的手下,现在一见孟笑肯亲自救援,知道他武功高强,心中大安,急令快去。

    孟笑就大喝一声,紧了紧手中大砍刀,向着舍瓦阵中冲了过去!

    舍瓦早料到孟笑有可能攻击自己,现在一见孟笑冲来,也不顾唐朝下令的原地待命的指示了,一声梆子响,千箭齐,射向孟笑所带领的五十名先头骑兵,但孟笑既已经准备进攻唐军,就做好了抵挡箭只的准备,孟笑当先向斜刺里冲去,箭只虽猛,但他手下骑兵都是精兵,身上铁盔铁甲保护,将箭只一一拨开,除了三人被射伤马不能跟随之外,孟笑带领四十七骑向着唐朝和隆多交战的地方追赶而去了——

    孟笑回头一看,铁信部的军队已经和舍瓦激战了起来,他知道,刚才这一冲阵,已经达到了逼迫舍瓦激战的目的,当下心中火热,向和唐朝的方向追了下去,他知道,以自己的武功再加上隆多,足可以杀死唐朝!

    唐朝是他心腹之患,以前的节度使,莫不经常带兵和自己交手,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能使自己这样狼狈,大败亏输的,他常常都是龟缩在红石洞中,等到节度使的军队疲劳之后再给他们致命一击,可想不到的是,他这次居然败得这么惨,所以他要一雪前耻。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他的计策,他想要将守在柳州的部队吸引出来,进行决战。他当然知道,以自己和铁信部现在的兵力,自是实力占优,可是要是唐军困守在城之中,城中粮食充足,要是旷日持久的下去,必定对自己大大的不利。唐朝现在可不同于以前在红石洞和自己相持的时候,他现在恐怕早已经将打败我的消息传回了朝廷,别说和自己相持日久没什么,就是有小败恐怕也不会有事。他太了解李隆基这个人了,功劳在他的心中是第一位的,有了功劳,他是会十分的宽恕你的,听说现在刚刚任户部尚书的章仇兼琼当时就是,他明明被狼正轩在狼坪打得大败,但是就是因为这家伙以前打败过南诏,所以李隆基不仅不加他的罪,反而还是照样的重用他。

    唐朝皇上的这些态度,对于处境和南诏十分相似的岭南土著领孟笑而言,自是最为关注的,早有细作在京城中将这些消息传递了回来。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给唐朝一个重大的打击,要他大败,只有这样,他才能收复失地,重新在岭南独霸一方。

    他一直很仇视唐朝,总觉得是唐朝政府专横霸道,夺取了本该属于自己祖先的土地,而这样的思想,也是他经常向手下士兵灌输的思想。土著的民族,相信神灵和图腾,自然相信孟笑的话,对汉民族充满了深切的仇恨,要不然,即使孟笑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一个有名气的武师,但他在岭南一呼百诺,拥有相当于南诏国王的权力,并不是幸运得到,而是有着深厚的民族根底。

    一个民族的展和生存,具有很强的向心力,当唐朝的时候,也产生了爱国主义思想,不过,对于岭南的土著民族而言,爱国的涵义就是要将汉政权的影响力排除出去,这就不可避免的经常和唐朝进行战争。

    这其实也是唐政权不能像以前在唐太宗的时候那样大举进攻高丽的缘故,并不是不想向海外扩张,只是因为历朝历代统治者都注重“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所以才导致了国家之间的相对稳定——

    孟笑这一冲阵,效果极佳,舍瓦果然禁受不住番兵的冲击的诱惑,命令弓箭手放箭,箭如飞蝗,番兵多是没有组织纪录的,并且铁信部手下的军队,又及不上孟笑的军队,这就使得冲在前面的数十人中箭,立即死于非命!

    番兵进攻之势受挫,铁信部害怕以优势兵力却不能抵挡唐军,为孟笑所笑,亲自来到阵前,举三尖两刃刀和舍瓦交战。

    舍瓦见形势危急,一紧厚背刀,和铁信交手,交手不足三合,铁信部就知道自己绝不是舍瓦的对手,回马败走,他知道要是再战三合,自己必死无疑,他一直不相信孟笑的话,舍瓦的武功,不是他所能对付得了的,不过他现在相信了。

    铁信部这一当先败走,他手下的兵士也无战心,向护城河西边逃走了。

    舍瓦本想记着唐朝的话,稳住军队,静观其变就行了,但见铁信部的大队都向西逃去,要是不追上去,唐朝极有可能被敌人包围,他现在单刀匹马,恐怕是必死无疑的下场,当下带领麾下将士赶去,只叫辛白江和班林带一千兵把守城门——

    唐朝和隆多前后相接的追逐,只听得马铃声悠扬,两人坐下马都是好马,跑得极快,不过唐朝的马似乎不及隆多的良马,只追得三数里路,已经自三丈变得约有十丈。

    本来,以唐朝的计较,是要追上这小子,亲自交手将他砍于马下,但是现在一看,隆多的坐下马实在太快,别一个大意让他逃走了,当下将刀横挂在辔头上,取下背后铁弓,搭上雕翎箭,飕飕的射出三箭,两箭破空,另一箭则是被两箭的啸声将声音干扰了。

    唐朝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学物理虽然不是学得很好,但是还是知道,箭在空中飞行的度,虽然极快,但还是不能快过34o米秒,所以即使在背后射人的冷箭,敌人还是能听到后避开的,三丈之内避开很艰难,但要在十丈之内避开,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毕竟,距离越远,声音比箭更快的道理就越体现得淋漓尽致,隆多心中暗喜,知道即将逃出唐朝的手掌心。

    忽听身后箭声破空,知道唐朝要以箭将自己留下,忍不住心中颇为沮丧,我本以为我的箭法很好,已经是天下少有了,想不到唐朝的箭法,竟到了自己难以想象的地步,须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而身上画弓已折,只好挥刀格开了来箭。

    唐朝所的第三箭甚为厉害,但是隆多有了先前的教训,不敢背身继续前进,回身一看,一只箭无声无息的袭来,要不是他武功够高,反应快,早已经是利箭穿心的厄运了!

    但他还是幸运的挡开了这一箭,只是衣袖被利箭挂断。

    他虽然终于躲开了必杀的一箭,但是马却慢了下来,唐朝趁势赶上,几丈的距离,只需要顷刻间就能赶上。

    隆多本来已经绝望,但见背后尘土大起,父亲手下大将安真飞奔前来,忽然一横心,停住马,手持绿沉枪,要和唐朝决一死战。

    这却是正合唐朝之意,手中厚背刀一立,精妙无比的刀法使出,仅仅三个回合,隆多就感觉身上疲乏欲死,幸好这个时候安真已经追到,将手里的狼牙棒敲向唐朝,唐朝接住,这才稍微的缓去隆多的压力。

    可唐朝并不担心,因为他远远看到专义持枪赶来,显然是来帮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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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 鏖战
    唐朝本以为舍瓦能控制住局势,但看到专智之后,大片尘土扬起,竟似乎有大批的番兵奔来,当先一人竟是孟笑!

    怎么回事,唐朝追赶隆多的马步变慢,他知道,要想杀了隆多,必须先杀安真,还有,看孟笑刚才射落自己这必杀的一箭,自己现在倒有性命之忧。\更新快大丈夫能曲能伸,形势不利,我当及早退走,当下对专智叫一声:“跟我来!”拔马向东而去。

    他也害怕自原路回去番兵追击,冲动自己部队,因此想从柳州东城进入城中暂避。

    但隆多刚才受他的追击太狠,岂肯就此轻易罢手,催动座下马,飞快的赶来。他的马比唐朝的马稍好,看看追近!

    安真和孟笑先后追上,专智也是紧紧相随,孟笑带领的精兵则是远远抛在身后,其实,以唐朝的武功,即使这五十人赶上了,对他也是没有办法。

    唐朝心中暗暗叫苦,我身为主将,怎么能够逞血气之勇,对战于疆场,偏将之任也,我如今自恃武功高强,亲自和人动武,本期必胜,想不到却是被人包围了。要是别的人包围住他,他自丝毫不惧,但是孟笑这样的武功,刚才只接了他三锤,手上已经微感酸麻,要是一对一的交手,自毫无所惧,但是孟笑身后骑兵很快的冲了上来,窥伺在侧,随时准备给自己致命一击。

    唐朝本想直接回城,但见这情势,知道要是自己叫开城的话,这几人难免会跟着自己杀进城中,那可是危险之极,只得向着柳州城外广阔之地逃窜。幸好除了隆多的马特别善跑之外,孟笑的马和自己在伯仲之间,渐渐的变成了唐朝一骑在前,隆多居次,孟笑第三的局面。

    后面专智和安真都担心本方主将,竟然不再争战,并骑追上去了。

    再后面则是孟笑带领的五十名骑兵,蹄声繁密,向着柳州城外开阔的草地奔去,天地之间一片肃杀!

    很快的,铺天盖地的军队向唐朝逃走的方向追赶了下去,当然是番兵大败,被舍瓦冲动之后造成的结果。

    但在前面的唐朝和专智而言,则觉得是番兵全部上来围剿自己两人,心中吃惊!

    唐朝且战且走,但隆多和孟笑不时的交手,这导致了后面的专智和安真能追上他们。

    专智见到这样的形势,知道今日事情紧急,大喝道:“唐大帅,你快走,我挡住他们!”

    说一说完,持枪不要命的向隆多扑去,想要自己独自挡住,好让唐朝脱身!

    唐朝大叫道:“不行,你挡住,你快回去搬救兵!”

    但专智哪里听他的,和隆多交战了三合,唐朝身上的压力陡然减弱。专智的武功本在隆多之下,但是他受伤在先,恰好和专智斗了个平手。

    孟笑围着唐朝战斗,安真上来夹击,但唐朝丝毫不惧,觑了一破绽,一刀砍安真于马下,血染黄沙。

    孟笑大怒,想不到唐朝竟能在围攻的情形下斩了己方一员大将,甚为恼怒,双锤挥,着着进攻。两匹战马转灯一样的厮杀,交战十七个回合之后,双方气力不加,各自退后稍歇,务必要拼个死活!

    就在这个时候,孟笑身后的四十余名骑兵到来,一声呼哨,都向唐朝围了上来。

    唐朝紧一紧手中厚背刀,狂攻而出,孟笑不愿意见到手下精兵被唐朝残杀,亲自接战,战斗十分激烈。

    一刀一枪的和这些士兵交手,倒是可以轻易取胜,但是现在这近五十人并不直接进攻,只是冷枪冷箭的进攻,唐朝抵挡孟笑之时,兵士常常在背后射来冷箭,要不是唐朝穿有藤甲,恐怕早已受重伤。

    孟笑吃惊唐朝的铁布衫功已经入化境,却想不到唐朝是穿了藤甲的缘故,只得以力相并,堪堪战到五十个回合,背后尘土大起,无数番兵杀来!

    这个时候,番兵已经在铁信部的带领下向唐朝的方向败下阵来,已经追上了唐朝。

    唐朝大吼一声:“专智,快冲出去,我来殿后!”

    摆脱了孟笑,冲到隆多身边,一刀砍出,隆多大喜,随即放脱专智,和唐朝接战。

    但专智就在这个时候持枪加入战团,大叫道:“天下可我专智,但不可无公,快走!”舍命抵挡隆多,孟笑又自后追上!

    他今天一定不能放过唐朝,要是放过的话,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他的脸上露出狡猾而得意的笑容。

    唐朝叹息一声,知道专氏五虎都是性情中人,要他逃走是不可能的,高声吟道:“结友如此,死亦何憾?”

    说完,反向孟笑冲了过去,威势惊人!

    孟笑自不惧怕,举锤接战,见身后番兵层层的围裹上来,知道唐朝已经陷入了重围之中,高呼酣战!

    我的天,番兵无数已经将唐朝包围,专智害怕唐朝有失,抛开隆多,反杀进重围,和唐朝会合在一起。

    唐朝心中冷静,却是穿过敌阵向西边杀去,如入无人之境。

    的确,他现在的武功,已经到了天下难制的地步,穿阵而走,竟生奇效。

    不知道为什么,孟笑却并不阻拦,只是带兵不紧不慢的跟着,又向护城河的方向追去。

    也幸亏这样,唐朝和专智的马才能支持得住,不然的话,纵然人不困乏,马力已经不继,势必陷入绝境。

    就在这个时候,舍瓦带兵追上,将番兵杀散!

    唐朝一见舍瓦才出现,心中就是一片紧张,中了敌人的诡计也,但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候,也只得硬撑,回马不逃!

    就在这个时候,护城河的东西两边各自出现了一队军马,各有三千人,孟笑和铁信部回身复战,三面夹攻,将唐军围在垓心里!

    舍瓦心中甚为悔恨,知道中计,但幸好唐朝的军队都是训练有素,在唐朝威严的命令下立刻布置成了一个铁桶阵,强弓硬弩射住阵脚,形势虽然不利,但大军并没有崩溃,战力尚在。

    唐朝现在身边得了这三千军队,心中大安。

    就在这个时候,孟笑亲自前来冲阵,手下军士勇猛,砍死了不少唐朝的士兵。

    唐朝大怒,亦带领座下死士五百人前去冲敌阵,但弓箭如雨下,死了十余名亲随,大唐朝哪里顾这些,杀进重围,当者立死,大杀番兵三百人,孟笑随即指挥军队包围的唐朝,形势危急,舍瓦就道:“大帅,不如弓箭厉害,不如你先进中军暂避,我来冲阵?”

    唐朝大喝一声:“大丈夫宁愿临阵斗死,岂做缩头乌龟耶?”

    大喝一声杀出,和舍瓦一起冲阵,身后军士听了这话,大受鼓舞,竟然透围而出,鲜血洒遍了疆场,孟笑也阻挡不住。

    唐朝哈哈大笑,回顾身后军士说道:“诸君,刚才这一战,可雄壮否?”

    “雄壮!”众军士高声回答!

    就听唐朝高叫一声:“都跟我来!”身先士卒,冲向敌人防守最为薄弱的南方。

    南方是荆棘之地,马不堪行,到处是树林野草,十分荒凉,所以孟笑只是三面围攻,放唐朝走南,想不到唐朝竟真的败走南方。

    番兵现在兵力上万,舍瓦以不足的三千人的兵力追赶,自是危险,要不突围,那是全军尽墨的危险。

    舍瓦大声道:“大帅,前面可是死地啊,你怎么反向那个地方跑?”

    唐朝就冷冷的说道:“本帅自有办法,不必多问!”

    舍瓦都碰了这个钉子,其余的谁还敢问?

    孟笑大喜,知道南方是死地一块,带领大军放心追来,务必要尽歼唐朝之兵,震慑李隆基,使他以后不要派兵来送死!

    到了南方尽头,果然被一片大松林挡住,兵马不能行,后面追兵已到!

    这片低洼之地是一片沼泽,多毒虫野兽,连猎人平时都不敢进去,说是死地也不过分,似唐朝这许多军马,想要穿越,那简直是不可能。

    唐朝就大喝一声:“前面是死地,退既必死,我们只好一拼,或许还有生望,诸君,可愿意死战?”

    众军就高声道:“愿意!”

    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样的道理,历史老师在历史课上不知吹了多少次,唐朝一直以为是至理名言,所以在这样的时候,他用上了。他也知道项羽破釜沉舟,今天被逼到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只要孤注一掷了。

    唐朝见诸军愿意死战,当下和舍瓦两骑马并列为前驱,如山崩海裂一般的反攻了回去!

    安真追得甚急,再也想不到唐朝会回军拼命,一个措手不及,竟死在社瓦的刀下!

    众将士一心死战,番兵大败,孟笑亲自押阵竟然也阻挡不住,被唐朝冲开一个缺口,自回柳州城去了。

    半路上遇到专仁带镇守红石的三千士兵来援,只听专仁说道:“哨马报道大帅在盘河大战孟笑,害怕有失,特来救援!”

    唐朝口中称谢,好言抚慰,然后说道:“如此甚好,我们这就追赶孟笑去也!”

    诸将多已带伤,闻言心中奇怪,唐朝就道:“番兵虽然被我们冲出重围,锐气已失,我以得胜之兵攻之,自可一鼓而下!全军听令,准备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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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 单骑报仇
    当下唐朝和舍瓦会合专仁的三千军马,共计七千人,以后世直捣黄龙的决心进军孟笑。

    孟笑大为恼怒,他早就在在柳州边上埋伏了军队,佯输诈败,想要将唐军一举击溃,的确,他的长蛇阵起到了作用,的确将唐朝击败,已成包围之势,但他想不到唐朝竟会带兵向着最危险的地方——沼泽前进,结果来个以少胜多,冲出重围去了。

    这使他大为恼怒,但仔细一想,却又深为忌惮,唐朝此人虽然多诈,善于用兵,这是不必说的,但是这人手下的士兵竟然有这样强悍的战斗力,却是他始料不及的,他以近万的兵力包围了他,想不到这人竟然能冲得出去。

    正在孟笑准备收兵再围困柳州的时候,唐朝的大军铺天盖地的到了!

    当先一面帅字旗下,舍瓦横刀而出,不依战场上的规矩,直接进攻!

    好一场大战!

    唐朝手下的兵士乃是以专仁带来的三千生力军为先锋的军队,更兼舍瓦有万夫不当之勇,直接杀入番兵队中,人仰马翻,冲杀得七零八落!

    孟笑大怒来迎舍瓦,但是也是无济于事,因为唐朝阵中除了舍瓦之外,班林辛白江和专氏死虎都是出名的厉害人物,番兵本就不如唐军精锐,兵士不及,将领也是如此,人数虽多,但刚才唐朝已经挫动了番兵锐气,竟是抵挡不住,向西溃败!

    唐朝吸取了先前亲身出战的教训,立马在高阜处,看两军争战!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羽箭破空,带着呼啸的声音向自己后背击来!

    此时,唐朝身边并无大将,只有几个士兵跟随,正在哈哈大笑,自以为得势的时候,想不到这个时候背后有箭袭来!

    战场上最害怕的就是冷箭,真刀真枪的交手,唐朝自信不输于世间任何高手,但是冷箭却是使人防不胜防,所以世上许多的英雄豪杰都是死在冷箭之下的,比如后世出名的岳飞,还不是被秦惠暗中害了的,等你回到朝廷,无兵无将的时候再收拾你!

    幸亏唐朝现在已经渐渐将暗劲修到暗刚的层次,周身的皮肤毛孔比平常的人灵敏得多,一闪之下,堪堪将这一箭避开!

    从此箭从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唐朝断定,这是一个高手,一个不小心就会死在他的箭下!

    唐朝猛回头,就看到隆多骑着他身下那匹嘶风快马向自己冲来,手上画弓又闪,一只羽箭射来,如神矢夭矫。

    不知何时,他已经重新配上了弓!

    唐朝大笑,番兵已经大败,这小子却要来报私仇,那不是送死是什么,当下将刀横挂鞍鞯上,取手中铁弓还击,将来箭硬生生拦截在半空中,随即羽箭连,反攻过去,隆多持枪一一将箭拔落,似乎不费力。

    唐朝心中陡起好胜之心,也将铁弓挂回腰间,取刀而立,静待隆多决战。

    隆多的马冲到面前近处,却并不急于进攻,而是冷笑一声:“唐朝,你敢和我决一死战么?”

    唐朝傲然一笑:“有什么不敢?”

    隆多就道:“今日之形势,我兵已是必败无疑,不过,能杀了你,我死也值了!”

    唐朝就冷笑道:“你有何能,敢出此大言?”先前和他交手上百招,于他武功已经是了然于胸,想不到这小子在这样危险的时候居然还说来杀自己,那不是说笑话是什么。

    隆多紧了紧手中绿沉枪,厉声道:“我会让你相信的,纳命来!”

    唐朝瞥眼之间看到他手上受伤之处已经包扎好了,持枪的手干燥而有力,心中不由得微微忌惮,这小子年纪如此幼小居然能有如此武功也算不易,胆气也是壮的,但他不知道形势,在这样的时候竟然前来送死,那不是愚蠢之极么?

    当下也不喝破,催马迎上,两匹马,两般兵器,在黄沙之中,如两条游龙,厮杀惨烈。

    这个时候,舍瓦带领大军已经彻底的将番兵击溃,向西追逐,孟笑乃是高明之人,见舍瓦身后将士排山倒海一般的冲击而来,知道自己留下苦战难逃被包围战死的命运,带领座下八百亲兵杀开一条血路,向西逃走了。

    舍瓦也不死命追赶,他知道,要想真的杀了孟笑,难上加难,免得他做困兽一击,还不如就这样杀散其兵,让他逃走在山中,也算是完成了皇上交的任务。

    这一场大追杀,直将孟笑的军队杀得血流成河,溃不成军,各自逃散,铁信部竟死于乱军之中,孟笑在银坑山下收拾败兵,止得二千余人,从此进入山林,做了草寇,元气大伤,再也无力与唐朝相抗。

    铁信部手下的兵士见主将已死,纷纷投降了唐朝,至此,岭南叛乱遂平,历时十八天,可谓神!——

    且不说舍瓦这边追赶番兵大胜之事,且说隆多和唐朝交战,双方都是动了真火,施展十八般武艺,着着进攻。

    隆多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唐朝也无后顾之忧,两人在沙尘之中交手五十合,马力已乏,只得稍歇。

    这个时候,舍瓦见唐朝在后与隆多交战,生怕他有失,命令专智带三百亲兵留在原地给唐朝掠阵。

    这个时候一见双方不战,就想一拥而上,将隆多解决了。

    但唐朝和他交战多时,佩服隆多的武功,对他已生惺惺相惜之意,却是挥手阻止手下围攻,说道:“隆多,本帅今日不欺你单身,我要和你决一雌雄,去,给他换一匹好马?”

    要知道,两人从辰时交手,然后到现在午时已过,交战数百招,人虽然越战越勇,但座下马早已经困乏,不能支持,所以唐朝才说换马,明显的就是不想占他这个便宜!

    唐朝现在虽然是一军之统帅,身居高位,但是由于跟随孙思邈学武,渐渐的染上了江湖义气,在这样的时候,他颇想以光明正大的方式赢得战争。心想,即使我打败了番兵又怎样,要是不能使岭南土著之人畏服,那也只能算是以武力征服其地,却不能征服其心。

    诸葛亮昔日平南蛮,七擒七纵,这才使得蛮王孟获倾心归服。上任岭南节度使牛仙客,还有以前的张九龄,虽然都是有才干的人,但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只想将这些土著一时压下去就行了,从没有想到征服其心,当然,也许不是没想到,而是觉得不值,花无数的心力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只要这些土著民族不来和自己抢夺金银矿藏,自己有的是大把的金子银子可赚钱,那就万事大吉了——

    他们却不知道,土著民族一直以这地方是他们的土地,觉得汉民族是侵略者,因此不时的爆叛乱,抢占金银矿藏。

    唐朝知道,想要像以前诸葛亮那样做,是很难办到的,进岭南的穷山恶水之间和孟笑这样的人交手,的确不是明智的选择,也许,耗费十倍的精力却也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他穿越前的时候看过《乌龙山剿匪记》,知道土匪再厉害,但只要政府下决心,照样可以剿除,但他却清楚的知道差距,当时已经有步枪这样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了,而现在,却是典型的冷兵器时代,岭南不知道有多少崇山峻岭,以孟笑的狡猾,当会躲藏进深山密林之中,瘴疠毒蛇横行,想要剿除,怕不要消耗当年李世民攻打高丽的军费,并且,即使消耗那么多军费,也不一定能剿除!毕竟,孟笑这些人,天生就住在这些地方,天时、地利、人和,自己可说是一点也不占优势。

    所以,唐朝现在的心中早有计较,他要使隆多不敢再生反叛之心——

    隆多见如此形势,知道今日难以活着回去,心一横,和唐朝的兵士牵来的马换了,心想,反正是个死,好歹也要和唐朝拼个你死我活,即使同归于尽也是值了,这样一想之后,反无惧色。

    唐朝暗暗喝彩,这家伙只身一人,竟然敢来杀我,要是愿意归降于我,倒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心中已有计较,换了一匹马之后再上。

    其实,隆多武功虽高,但毕竟是天赋异禀,不像唐朝师学渊源,已经找出了他枪法中的漏洞,再加上他现在手上又受伤,早该将他一刀砍于马下,但是为了结其心,所以唐朝并不着急。

    这一次交手,双方都是谨慎,回合虽多,但是却远不如盘河之战的惊心动魄。

    斗到分际,隆多大喊一声,一枪向唐朝搠出,竟是用的孤注一掷的打法,枪尖焕出火花,集全身之力爆而出。

    唐朝不敢怠慢,虽然不愿意以力胜之,但当此情景之下,他也没有别的高招,只得横刀一格!

    隆多等的就是这一招,见唐朝的厚背刀格来,就势一转,竟然不管自身安危,一蹬马鞍,和身扑了过来,在空中飞击而下,单艘蒺张,仿佛一只凶猛的恶鹫,自天扑击而下!

    当此情景之下,唐朝只要一刀就可以将他砍为两段,但是他知道,这样的话,隆多临死前反扑,手上凌厉的杀招也可能会伤了自己,当下身形一闪,如蛇一样的跨下马去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开这同归于尽的一招!

    隆多显然想不到唐朝的轻身功夫这样老到,楞了一下,但嘴角立即浮起一丝残酷的笑容,就势抓住了绿沉枪,一扭一送,唐朝火急的躲闪,那枪就在他肋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去死!”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枪上忽然出现了许多倒钩,像无数把锋利的匕,大喝一声回拉过去!

    他本以为,唐朝立即就是肚破肠流的惨状,哪里想到唐朝却不理会,厚背刀一溜烟的已经到了他的脖子上,就此不动!

    恐怖!唐朝已经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奇怪,即使是金刚不坏之身,也经不起我这一拉啊!

    隆多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拉之中蕴涵的全身的力气。

    他本就是同归于尽的,他不在乎唐朝的大刀砍掉他的脑袋。

    可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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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 富甲一方
    隆多本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死人,可想不到的是,他头上这柄刀就是不切下来,他知道,只需要轻轻的用力,在这样不足咫尺的距离,杀人有很多种方式,并且都是被杀者无可阻挡的!

    可唐朝并没有杀他,忽然微微一笑,将刀从他的脖子上撤开了:“隆多将军,我不杀你,你走!”

    隆多显然不相信战场上还有这样的事情,敌人竟然放自己走,但他也不是笨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你是在向我示恩?”

    唐朝就摇头,脸色郑重起来:“非也!你今日受伤,非我敌手,等养好伤之后再和我一决高下!”

    “这,这是你的真心话?”

    唐朝就道:“当今天下,要是没有你这样的人,我唐朝活着会觉得没有意义的?”

    隆多的眉毛皱了起来,露出奇怪的神色:“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

    “你今天多少岁?”

    “我今年十七。”

    “好,很好,十七岁就能有这样的武功,比你大了三岁,你将来的武功不可限量,我不忍心扼杀一个天才,那样的话,我唐朝的人性就太过卑污,我就等着你来越我,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生活的意义。”

    这样的话,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听了,恐怕都有点费解,隆多出生在土著豪门,平生殊少受教育,自然听不太懂他的话,但是一种唐朝对他的佩服和赞赏之意,他还是听出来了。

    正在这个时候,舍瓦已经引军而回,招降土著叛军三千人,大获全胜,缴获战马近万匹,孟笑再次逃入深山,落草为寇,舍瓦命令专氏四虎和班林辛白江一起打扫战场,自己却先行而回。

    舍瓦一问,立即知道生了什么事,知道唐朝已动了爱才之念,想要收隆多入帐下,于是说道:“隆多,你伤好之后敢再和唐大帅一决高下么?”

    “有什么不敢?”隆多昂然答道。

    舍瓦道:“很好,既然敢,那么敢不敢留在军中,以待决战,你放心,唐大帅乃是笃信之人,不会暗中加害于你,你相信吗?”

    隆多点了点头:“我当然相信,唐大帅要是加害于我,我已经活不到现在了。”

    唐朝本以为这小子冥顽不化,但想不到这样他竟然知道自己对他已经是手下留情,沉默了半晌,忽然拜服在地:“唐大人,小子愿意归顺朝廷!”

    舍瓦的这些话,他焉有不知,乃是暗中责备他不知道感激唐朝不杀之恩,现在一想,我还和唐朝争什么,我的命都是他饶的,以后只能给他卖命了,谈什么以后和他决战,那不是忘恩负义是什么?

    唐朝本以为要花很多精力才能使这小将归顺自己,想不到这小子倒是一个热血汉子,赶紧握住了他的手,将他扶起来,解下自己身上锦袄和盔甲递给他:“隆将军真是识时务之人,今后你我戮力同心,有如生死兄弟!”

    隆多跪谢,穿上锦袄和盔甲,从此归顺唐朝。

    当舍瓦告诉他其父铁信部已经死于乱军之中的时候,他甚为伤感,但既已降唐,自无异心,也就听舍瓦的话,给盘踞在卵石谷的自己族人写了一封信,要他们归降朝廷。卵石谷手将见信之后,知道大势已去,以孟笑这样的人尚且败得逃走深山,要想抵挡,那是以卵击石,遂降——

    至此,岭南叛乱平息,计时十八天,唐朝大喜,大赏三军,写表奏闻朝廷,派舍瓦亲自押送一干战犯回京,务必要使李隆基无法抵赖,兑现之前的承诺。

    哈哈大笑三声,唐朝的内心之中仿佛已经看到新灵公主成了自己的命妇,其乐洋洋。

    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是获取战争胜利品的时候了,却也不愿意急着回朝廷要李隆基兑现诺言。

    从现在开始,唐朝命令三千名土著匠人在红石洞和柳州城以及铁信部所盘踞的三处最重要的产金产银矿里日夜工作,生产出的金银巨万,除了民工的挖掘淘金费用之外,其余的全部进入了自己的腰包。

    妈妈的,既然皇上不给我军饷,那我只好自己寻找军饷了,想到先前自己白白的花费了自己的家私数百万两银子,现在也是该收回利息的。

    令唐朝瞠目结舌的是,仅仅半月的功夫,已经获得黄金三千两,白银五十万两。

    舍瓦这个时候早已经将战犯押解到了京城,向朝廷具体的报告了唐朝平息岭南叛乱的经过。

    满朝文武一听唐朝取得了这样的军功,都是油然起敬,先前还有许多人把他看成是玉真长公主的面,看不起他,想不到唐朝竟然能在边疆立下大功,于是都改颜相向,先前许多以为他已经失势的人,都重新看好他,送礼之人,络绎不绝,专信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也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共得金银价值百万两白银。

    李隆基实在颇为意外,想不到唐朝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竟能立下这样的大功,收起了嫉妒之心,心想,这小子如此能干,倒不得不赏赐他,当下将舍瓦亲自召见在勤德殿,仔细的问了唐朝平定岭南叛乱的经过,终于说了一句中肯的话。

    “唐朝的确是一位将才!”

    就因为这一句话,使得唐朝官复原职,重新当上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威震朝廷。

    李隆基心中又是嫉妒,又是喜欢,他知道,有了这样的臣子,用以镇摄敌国,那是再好不过了,但是,为将则已,却不能使之为宰相,不然的话,怕不又是一个董卓一样的人,心中好声郁闷。

    因此回到后宫之中,闷闷不乐,新灵公主是他的小女儿,长得风华绝代,妙韵天成,他本想给她选择一个卢巡一样的男人当她的丈夫,想不到现在按照约定,自己得将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嫁给这家伙!

    卢巡是兵部侍郎,长得人才一表,武功也不错,但是被李林甫排挤,掉到京城以外去了。

    杨贵妃一见李隆基的脸色,就知道他今天在勤得殿遇到了不顺心的事,于是温言安慰道:“三郎,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吗,给妾说说?”

    “哎,还不是为唐朝的事情。”

    “他怎么啦?”杨玉环顿时留意起来。

    “你知道吗,我以前叫他去当岭南节度使,当他初次打败孟笑的时候,那时候他到洛阳来见过我,提了一个条件,要是我不给他军饷他仍然能平息岭南叛乱,我就实现当时的诺言,将新灵这丫头嫁给他。我本以为,这件事情非常的困难,几乎不可能,但是现在唐朝居然真的平息了岭南叛乱,并且将战犯送到了京城,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做?”

    杨玉环温柔的一笑:“你就那么讨厌唐朝,其实,他这个人,给你立的大功可不止这一件,你想怎么处置他?”

    李隆基微微奇怪,怎么杨玉环也帮着他说话,哦,对了,这小子以前到玉真观将她劝回来过,因此有些交情也说不顶,微笑道:“爱妃啊,朕可是有功必赏之君啊,就在刚才,我已经布了让唐朝官复原职的命令,但说句实话,我不想将我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为什么?公主不是喜欢他,主动央求我给她提亲吗?”

    李隆基摇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我觉得这小子不适合我家灵儿。”

    杨玉环就微笑了,她立即明白了李隆基的心,他这是在嫉妒唐朝,觉得他小小年纪就已经这样厉害恐怕将来对他的皇位不利,于是说道:“皇上,你金口玉言,既你有约言,还是便宜这小子一下,将来有的是机会整治他!不是吗?”

    李隆基随即哈哈一笑:“爱妃说得对,朕只能将新灵公主嫁给他,不然的话,恐失信于天下,整治不整治他,就要看他以后的表现了!”——

    朝廷信使早已经将唐朝官复原职的诏书送到岭南,但唐朝却是迟迟不肯动身,自己的继任节度使许乔早已经到来,但是唐朝总是借口拖延,不和他进行权力交接,原因很简单,红石洞等处的金银每日出产近十万两,有这么多银子,唐朝怎么舍走?

    一个月过去了,唐朝早已经是过度开矿藏,甚至可说是掠夺式的开,渐渐的产金银量锐减,唐朝这才罢手。但就算是这样,唐朝总共已经获得黄金一万两,白银五百万两,富甲一方,就是京城中那些王爷也没有自己的家底雄厚!

    唐朝终于明白了李隆基不给自己军饷的原因了,原来岭南本就是盛产金银之地,以前每年给朝廷巨大的供奉,就是这个原因,只是因为孟笑的叛乱,中央财政锐减,李隆基才派自己重新夺回矿藏,自己只要夺取了矿藏,何愁没有军饷?

    唐朝知道,换了在其他的时候,当这个岭南节度使,不仅要给朝廷巨大的供奉,还要给朝廷里当道的官员不少的礼金,但现在自己刚刚平息大乱,给朝廷立下盖世之功,捞几笔钱财,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也不怕李隆基来查自己,反正以前在孟笑山洞中缴获的辎重金银无数,早已经论功行赏给了大批手下的士兵,岭南官员自是跟着唐朝财,唐朝也不制止,守着有钱大家使,有衣大家穿的想法,搞了皆大欢喜!

    他知道,经过自己这一掠夺性的军事开之后,岭南金银出产量必当锐减,除非找到新的矿藏,再留在岭南已经没什么意思,想着新灵公主绝美的容颜,在平定岭南叛乱三个月之后,他带领亲兵八百人回到了朝廷。

    这八百人就是他以后府兵的班底,除了舍瓦专氏四虎这样的旧人之外,加上了班林辛白江以及隆多三员干将,实力更是不可小视,决心在京城成就一方势力!

    李隆基为表彰其军功,亲自在午门外迎接!唐朝的事业,达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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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 负荆请罪
    唐朝回到朝廷,李隆基亲自迎接,足见对他还是十分看重的,随后就是国宴,女乐盛演,山珍海味,觥筹交错,说不尽许多。

    新灵公主独自在深闺之中,听手下女官报唐朝已经回京,那一颗芳心,竟是砰砰的跳个不停,她知道,父皇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当不会再阻挠自己和唐朝的婚事。

    其实,在唐朝,能够像新灵公主这样自己选择丈夫,已经是女人最大的福气了,大多数的女人都是被父母所命,听媒妁之言,即使将她嫁给一头猪,一只狗,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点也不能由自己做主!

    当天晚上唐朝府中又是贺客不绝,以前没送礼的,送礼觉得好没送够的,想要巴结依附唐朝的,顿时尽集长安权贵!

    更使唐朝觉得脸上有光的是,寿王李瑁和盛王李琦都派得力人送重礼到府中,分别是明珠一对,玉马一对。

    对唐朝而言,这点礼物算不了什么,他府中有的是奇珍异宝,但是这两个人送来礼物,其中的意思,不可不玩味。

    更使唐朝高兴的是,李林甫还送了一块大匾“功勋卓著”,他自然笑纳,呵呵,你这老小子,现在开始接好我了,我当然知道你这样做的意思,你是害怕你被侍中韦坚压倒,想拉我做你的狗友。

    他本来不齿李林甫的为人,但想到他毕竟是宰相之尊,再加上以前李格桑陛下的吩咐,说是一定要接好这样的奸臣,说李林甫越是权势大,就越是对南诏有利,因为这就表明这老小子越是将朝廷搞得乌烟瘴气。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南诏动进攻,才能使唐朝廷无法招架。

    养奸臣,正是南诏很重要的一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唐朝甚至不得不将以前李林甫暗算自己的仇也暂时搁一边了。

    韦坚当然也送来了丰厚的礼物,但是唐朝冷笑一声,命令专信亲自将礼物给他退了回去,并且明目张胆的留下一句话:“死人的礼物唐朝大人是不收的!”

    唐朝自然不能放过韦坚,妈妈的,这老家伙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派人刺杀我,简直比李林甫还卑鄙,李林甫就算曾经派人暗杀过自己,但事情一过,知道风色不利,立即对自己改颜相向,但韦坚着乌龟王八蛋居然两次派李南靖刺杀自己,可是十恶不赦了,他现在确信自己有这实力取他项上人头,毕竟,自己和舍瓦的武功,在京城武林中,都是重量级的人物,两人联手,即使不派上专氏五虎以及自己新收的岭南三将。

    次日一大早,人报韦坚求见!

    唐朝一听,吃了一惊,这家伙仗着谁的势头,竟敢明目张胆的上自己府来?

    但立即释然,白天求见,自当好好待他,还是晚上的时候去刺杀了就是,这样的背信弃义之徒,留在世间何用?

    主意一定,也就不再犹豫,叫芹儿给自己穿上衣服。

    芹儿服侍得非常周到,温柔婉转,使他有一种皇帝般的待遇。很自然的,唐朝立下如此大功,玉真长公主也不能将自己女儿关着不放,玉真长公主是一个对政治很敏感的人,她虽然很恨唐朝,但是内心之中却把他看成一个英雄,属于一种又爱又恨的特殊情感,一听下他竟立下盖世之功,只得将芹儿送回了唐朝府邸。

    唐朝现在的武功进境极快,将暗劲练到,身体素质和穿越前相比,已经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尤其是精通暗劲之后,身体的技能已经得到一个飞跃的提升所以昨天晚上芹儿在他的蹂躏下婉转**,受尽困难,同时也享受了一个女人最快乐的幸福,一次又一次的攀向极乐的顶点。当然,唐朝也知道全力出手,芹儿必定会玉陨香消,所以尽量的控制自己,只达到小半的快乐。

    但就算这样,已经是世上少有的艳富气了。

    唐朝在偏厅接见韦坚,一见面,使唐朝真的吃了一惊,韦坚竟然光着上身,背后背了一根荆条,就这么跪着走了进来!

    “这,韦相爷,这究竟是为什么?”唐朝愕然道,同时心中佩服,这老家伙真的是不简单,哼,你想我饶你性命是不是,没那么简单!

    当下反坐在椅子上,跷起了腿,摇动两下,冷冷的看着他!

    这人乍看之下一脸的正气,国字脸,卧蚕眉,相貌堂堂,却想不到***卑鄙龌龊,两次派李南靖刺杀自己。

    唐朝清楚得很,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武功还过得去,早已经是不明不白的死了,这老家伙好毒辣的手段!

    这样的人,不以毒辣手段对付之,那真的是无天理了。

    “唐朝大人,韦坚罪该万死,两次做出猪狗不如的事情,真的是利欲熏心,令天下人唾骂,不错,唐大人,我是一直将你看着我侍中位置上最大的威胁,你年纪轻轻已经是如此厉害,再过得几年,那还得了,所以我想将你除掉,我保全我在朝中的地位,还有,你倒向了李相爷一边,尽知门下省的秘密,我有什么举动,你自然是会告诉李林甫,处处车掣肘我,我也是不得已行此险着,并且,您在岭南平叛的时候,我也曾派李南靖去岭南加入孟笑,阻止你成功,想不到李南靖并没有执行我的命令!”

    唐朝这才知道,同时心中震惊,三军易得,一将难求,要是李南靖这样的高手加入了孟笑军中,实力大增,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对付?!

    谁也不能轻视虎将的作用,三国时的吕布,一人可以抵得上一只军队,唐朝不知道以专氏四虎当时的武功,遇上这位中原武林的名侠,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他为什么不执行你的命令?”唐朝甚为不解,他知道,以丐帮在岭南的势力,加上李南靖的高强武功,要是加入孟笑军中,一定会给自己制造天大的麻烦!

    韦坚就叹息一声:“这就是老夫的不对了!唐朝大人,不仅老夫自己知道,就是李南靖也知道,他不该杀你,要杀都应该光明正大的杀你,他是中原最出名的武功高手,向来看重侠义,注重江湖中一对一的比拼,要不是我有大恩于他,又再三求他蒙面来杀你,他是不愿意这样在背后伤人的。上次您去山东求雨的时候,他不是想光明正大的杀了你,但是我想不到,他也想不到,中原武林之中,除了铁慕容和章仇兼琼有这样的武功之外,竟然还有一个叫舍瓦的人武功绝高,那一次他失败了,但以他的武功,自能全身而退。上次在黑松林,他蒙面刺杀你不成之后,写了一封亲笔信给我,我今天也带来了,不过我没拆,唐朝大人,请您过目!”

    他说着示意身后的一个随从将信递上——

    这随从四十五六年纪,黑须黑裤,更使人奇怪的是,他全身都给人以一种铁一样的感觉,一种坚硬的质感,眼神如刀,一进门的时候唐朝就觉得这人很特别,这个时候趁机打量了一下,心中猛的一震。

    唐朝看到了他的手,他的手白嫩光滑如处子,脚步轻盈,落地无声,行走的时候,有一种物体位移所不能描述的诡异。

    不仔细看你绝看不出来,但仔细一看,你就会知道,这人的身上还有一种强烈的气息——杀气!

    这一定是一个杀人无数的高手,不是这样的人身上绝不能出现这样的杀气!

    “你叫什么名字?”唐朝不接他的信,眼光如刀的看着他。

    这随从就哈哈大笑两声:“唐大人好眼力,终于还是骗不过你的眼睛,在下户部尚书章仇兼琼,事先没有通报,失礼啦,请唐大人海涵?”

    他就这么一抱拳,如渊亭岳峙,下盘沉稳无比。

    “唐朝早闻你的大名,想不到今日有幸相见,幸会!”伸出了自己的手,轻轻握住。

    这是江湖中最常用的礼节,推手!

    唐朝微一运劲,感觉对方收上力道随劲变化,自己加力则对方加力,直似深不见底,心中忌惮,只得罢手,呵呵笑了两声,接过他手上的信,说声:“谢谢!”

    章仇兼琼也是心中惊骇,我手上力道看似柔弱,但是却是先天无极的高层功夫,这小子能不动声色就摆脱我的掌握,内功已有相当的根底,怪不得能在京城大比武中一举夺魁,将芹儿郡主娶回家中,也是一个不可小视的人物。

    武功到了他这样层次的好手,心态都是很好,以确保临敌时的冷静判断,双方这一推手,互相试探出了对方的武功深浅。

    唐朝立即明白,原来韦坚着老家伙化解恩怨是一方面,要试探出自己真实的武功也是一方面,不然的话,他是不会让章仇兼琼亲自装成随从给自己递信的。

    看来,李南靖虽然像是不愿意再为韦坚效力,但他手下旋即来了章仇兼琼,韦坚这个人,也算是善于玩弄权术了,他的实力仍然不可小视。

    心中冷笑,你老家伙骗谁呢,你都没有看过,当下拆开信来一看,果然和自己所想不谋而合。李南靖以当代大侠之尊,两次为韦坚做暗杀的事情,已经算使还清了以前欠他的大恩,觉得自己武功不能力杀唐朝,到岭南军中恐怕也是无益于事,于是告辞,四海为家云云。

    从这封信的笔迹看来,倒的确像是武人的手笔,大开大阖,无甚文采,但说话却是光明磊落,不失大丈夫的气概。

    唐朝一看,心中落下了一块石头,他现在害怕的就是李南靖还帮着韦坚,要杀这老朽,谅来费不了什么力气,但是一旦杀了,章仇兼琼和李南靖找上门来,倒是一件十分为难之事,自己能防这两人于一时,却不能一世防他,到时候自己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死在这两人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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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 进位侍中
    韦坚见唐朝已经阅信完毕,跪在地下不起来,只说道:“唐朝大人,您看过此信之后做何想法?”

    唐朝就道:“李大侠不愧是个敢做赶为的汉子,既然做下卑鄙之事,公开赔礼道歉,有大侠风度,唐某甚是佩服!”哼,唐朝在心中冷笑,我唐朝再无法无天,总也不能将你现在杀了,还是骗骗着家伙。

    韦坚一直在观察唐朝的脸色,见他全无严肃之态,知道唐朝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叹息一声:“古人负荆请罪,要双方都是英雄,比如廉颇和蔺相如,今韦坚做出如此大恶,唐大人不肯相饶,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老朽要是愿意为唐大人做出牺牲,想来你还是会真心饶恕我的。”

    唐朝不解,除了以死谢罪,你还能做什么牺牲,呵呵,可那也不妨听听,沉默不答。

    就听韦坚说道:“唐朝,你我只是上下级的关系,你年纪轻轻的就当了我的副手,而李林甫更是我的死对头,我早听外界有传言,说是他会帮你坐上我现在侍中这个位置,所以我就,就猪油蒙了心,想暗杀了你了事,毕竟,想来个一劳永逸,但是,想不到的是,你如此厉害,我韦坚自然是认载,不过,我想问你一句,要是李相爷要你在朝廷上排挤我,取代我的位置,你从内心里告诉我一句,你想不想当我这个宰相之位?”

    唐朝一阵激动,听他说到这里,才意识早跪在自己面前的是当朝的宰相,权倾天下的人物,虽然有十恶不赦的大罪,但是毕竟是宰,却也不能太侮辱了他,心想,不论以后暗杀他与否,反正今日总不能立即杀他,就算不给这老家伙留情面,但好歹也给章仇兼琼留点脸面,毕竟,今后以殿为臣,这小子现在的官职可是在自己之上,堂堂的户部尚书。

    他虽然是韦坚一手提拔起来的人,武功也是高得吓人,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倒不能得罪了。

    唐朝熟悉历史,现在距离安史之乱爆还有四五年的时间,自己大可以在朝廷中风光一把,能够拉拢的人自然是要拉拢的,再说了,章仇兼琼这样的武功,任何人都会对他忌惮三分,他知道,这家伙现在最大的敌人其实并不是自己,而是马正章和高力士这批统领御林军的人。

    唐朝早已经得到秘报,说高力士最宠信的一个宦官高金刚给派到以前的剑南军中做监军,想不到中了章仇兼琼的暗算,高力士何等人也,自然不会吃这个亏,想来这家伙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虽然现在做户部尚书,比以前的剑南节度使风光多了,但是危险也是不小。不说马正章和高力士本来的武功厉害到极点,就是马正章手下掌握的十万禁军,力量就大得吓人,大内的高手,虽然像马正章这样的绝这话的时候,唐朝伸出了手掌,韦坚就和他击了一下,看着唐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十分奇怪的神色。

    唐朝没有看出来,专信也没有看出来,只有章仇兼琼的眼里露出一丝难以觉察的笑意,心中喃喃的说道:“能够与此人相识,无论为友为敌,都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他的确开始佩服起唐朝这个人来,杀身之仇,他居然能控制得住自己的情绪,就这样放弃了,换了是别的人,尤其是江湖中人,于恩怨二字上是难以释然的,要做到唐朝这样豁达,必须有大胸襟,大抱负,而唐朝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这人的武功,我现在以先天无极功竟然也不能测出他的具体武功,但无疑的有一点是,他的武功绝不会弱,不然,自己早将他的武功试探出来了。

    唐朝当天晚上和舍瓦等人连夜商议,都觉得次事十分蹊跷,以韦坚两次派人来杀自己的情况看来,这人无疑是权力欲极强的人,却为什么愿意退位让贤,都觉得应该静观其变。

    直到第二日早朝,唐朝心中也是疑惑,不知道韦坚的话是真是假,但时间一直的过去,还不见半点踪影,看看晚上,这一日即将过去,居然连韦坚的影子也看不到,唐朝暗暗簋怒,但也只得罢了,和舍瓦在密室之中商量,欲近日就去杀了韦坚。

    以唐朝这样的高手,要是立心要杀某个人,除了像李林甫和李隆基这样的人,天下之间,还真没有多少人能阻止得了他。

    可夤夜时分,高力士忽然来访问,这使唐朝很是震惊,他不知道这位威镇京师的宦人,今日来到有什么事情。

    高力士满脸的笑容,见到唐朝的第一句话就是:“宰相大人,恭喜您啦!”

    唐朝有些懵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韦坚这老家伙真的向皇上保举自己,真的将他的位置腾空的给自己座?

    这件事情虽然有点不可思议,但是现在看来倒好象是真的。

    “唐朝接旨!”握手之后,高力士捧起诏书,唐朝随即叫人备好香案等物,和全府中人跪下迎接,高力士随即念了起来:“擢升唐朝为侍中,大唐天宝某年月日,钦此!”

    唐朝随即接诏,供奉在大堂正中。

    这一刻,唐朝伤心落泪,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也能穿越到唐朝,如果那样的话,她会看到自己光宗耀祖的,这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啊,更重要的是,可以在自己的那该死的父亲面前逞一下强,你想不到老娘能培养出一个当宰相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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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 安西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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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随即命人给高力士准备好十万两银票,将他请进密室,亲手塞在他的手里。

    高力士倒有些意外,这家伙哪里来的这么多余钱,听说他在岭南打仗的时候所有的军费开支都是他自己出钱,怎么现在一出手就是十万两,抵得上一个豪富之家的家产,但他这样的人,有钱岂可不收,于是喜滋滋的收下,心中却是嘀咕,这小子难道敢干违法的事,将岭南开采的矿藏都据为己有?

    呵呵,他随即明白了,毕竟,他以前也是岭南的土生土长的人,知道那地方的情况,原来皇上不他的军饷,这正好反而肥了这家伙,很自然的,这小子在地方上弄钱,开采矿藏,那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既然皇上不军饷,他只好自筹,想不到这样一来,他公然的将开采的金银据为己有,那也是不算违法了,呵呵,这小子是一员福将,是无庸质疑的,皇上本以为这样一来,会使唐朝军心涣散,很快兵败,他好另外换一个人带兵,也达到了打击唐朝的目的,想不到这小子智能天纵,竟然打败了孟笑,平定了岭南叛乱。这样一来,他即使带兵大批的开采金银,皇上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别人干犯法,他干却是天经地义,毕竟,总不能不给军队吃饭就要他打胜仗,要是怪罪唐朝,恐怕为天下所笑,都以为李隆基是一个毫无度量之人,那样做的话,不如安个莫须有的罪名将唐朝杀了,但李隆基显然还没有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嘿嘿,给我十万两,这显然是将我瞧得极高了,足见这人是真心接纳我,倒可以和他结为奥援,毕竟,现在韦坚已除,要对付的只是章仇兼琼和新近冒起来的杨氏家族,现在,杨贵妃一得宠,杨氏一家简直是大富大贵,不少人都在京中任要职,听说有个杨国忠十分无赖,却被皇上委以度支判官的高位,今后唐朝这样的大人物,正是自己必须结交的。

    当下假装推辞数次,然后收下唐朝的重礼,说了许多接好之类的话,告辞而去。

    这一晚上唐朝都睡不着觉,太高兴了,我当宰相,我真的当宰相了!

    虽然诏书已经握在手中,但唐朝总有一种空虚的感觉,好象这不是真的,我现在真的能和李林甫平起平坐了吗?

    他知道,只要韦坚一除,天下事就操在自己和李林甫两个人的手中。

    人逢喜事精神爽,唐朝这天晚上和芹儿酣战数度,高兴得疯,一次又一次的陷入忘我的境地之中,最后抱着娇妻,做了无数的好梦。

    当他还没有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一个小黄门来到唐朝府邸,说皇上有紧急的事情要找他,要他立即面见皇上。

    唐朝一听侍女这样一传话,翻身而起,但芹儿随即蛇一样的缠住了他,她最近常常被唐朝“挞伐”,对某些方面的能力和兴趣与日俱增。

    但唐朝知道,这可是十万火急的事情,只得好言安慰,上御花园去了——

    高力士为了表达对唐朝的接好之意,今天一大早已经派人来唐朝府中传话,说皇上今天不设朝,但他却偏偏召见自己一人,足见所要处理的事情巨大,心中有些忐忑的进了御花园。

    他本以为可以见到杨贵妃,但是很遗憾的是,李隆基只是单独一人召见自己,而且看着他的时候,眼神很冷,有一种玩味的感觉:“唐爱卿,请坐!”

    唐朝坐下,突然现,门口的警卫都已经完全撤去,只剩自己和皇上两人在这空旷的太极殿里,四处都是朝廷无边的奢华。

    “谢皇上,不知道皇上召见为何召见微臣?”

    李隆基就微笑:“微臣,呵呵,唐朝,你以后就不必这样称呼了,你可是我大唐的宰相,位置已经不低了,以后就直接称臣!”

    “谢皇上!”唐朝很激动,昨天的诏书要是假的,现在亲自听到李隆基这样说,那还有假的,这才千真万确的知道,自己终于当了唐朝的宰相!

    “唐朝,朕今日这么早将你找来,为的就是昨夜颁布的诏书一事,想和你好好的谈谈!”

    “是,有什么话您尽管问,臣一定之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我相信你不敢对朕隐瞒,那我问你,韦坚侍中前段时间向我提出要辞职,我还以为他是说说而已,但是昨天他来找朕,硬要辞去侍中之位,并且还推荐你当他的接班人,这些事情,你都知道吗?”

    唐朝心中一震,沉吟了一下道:“臣有所耳闻,韦侍中离任之前,亲自来我家找过我,说要向皇上举荐我,我本以为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想不到他昨夜性急,哎,韦侍中在朝数十年,为皇上多立大功,这一归隐林泉,对皇上和天下社稷来说,的确是一大损失!”

    妈妈的,你既要我说,我就说些空话,无关痛痒的,看你怎么说。

    李隆基也附和着叹息一声:“不错!但朕见他去意甚坚,于是就同意了,毕竟,他的年龄实在也是不小了,朕也确实没有强要留他的理由,所以朕只得答应了他辞官,不过,这大唐的官职,是朕封的,他向我推荐可以,但是却没有左右我的权力,我仔细想了想,昨天晚上我之所以立即颁布诏书,那是看在韦侍中苦苦求我的份上上,他说‘臣为皇上效力三十年,自信还有微功,在临走的一件事情就是举荐唐朝继任侍中,请皇上看臣薄面,答应了?’,我却他的情面不过,因此答应了他,你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不一般?”

    “是,皇上,韦坚是您的股肱之臣,当年夺门之变的时候,他毅然脱离了韦皇后,帮助皇上登基大位,有拥立之大功,皇上是要给他些面子的!”

    “呵呵,这些你知道就好,而且,他说这是他最后一件求朕的事,于情于理,我都不能拒绝他,毕竟,你现在就是黄门侍郎,是他的副手,按照道理,也应该是你接任他的这个位置,所以朕立即叫高力士拟订了诏书,并且连夜颁给你了,不过,朕了诏书之后,颇觉得有点问题。”

    “问题?”唐朝的心中咯噔一下,妈妈的,你不会变卦?

    “唐爱卿不必紧张,是这样的,你年纪幼小,若是骤然之间为相,我恐怕群臣不服,虽然,你也为朕立下大功,在山东求雨,平息岭南叛乱,但是,这些功劳,都还不能使你的地位稳固,毕竟,在朝廷内外,比有你这样大功的人不少,张九龄是一位,牛仙客是一位,高仙芝也是一位,当然还有不少,和你立下的功不相上下,我就不举例了,而且,你即将娶我女儿新灵公主为妻,这一点,朕已经无法改变,这丫头也喜欢你,你们是两情相悦,我也不来拆散你们,不过,这样一来,外人自会说朕任用亲故,对朕和朝廷的影响颇大,你觉得,朕该怎样处理你才好呢?”

    妈的,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抛给我,哼,听他的意思,显然是想变卦了,只得很郁闷的说道:“谢皇上将公主下嫁臣,我以为,我当不当宰相没什么关系,只要能保持皇上和朝廷的好名声,臣已经感恩,不管皇上怎样对我,臣都是忠心一片!”

    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这样说,不然的话,李隆基就要置他的大敬罪。

    李隆基哈哈大笑:“很好,唐爱卿,你是我未来的女婿,也是朕的股肱,说句实话,你在岭南的时候,我还估计你会很快兵败,想不到你竟然胜了,而且是以少胜多,我很希望,你能像我朝开国时候的李靖一样,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为朕立下盖世之功,到时候,你再当这个宰相,那就是名正言顺了!”

    妈的,**!以前在山东求雨之后他就是这样说的,想不到现在老调重弹,又是这样的废话,但明知这样,却还是得装出笑脸:“谢谢皇上的期望,唐朝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争取为皇上立功。”

    “很好,你放心,你宰相这个职位,永远都是的,在你心里,也在朕心力,从现在开始,侍中这个官职有职无人,专等你来做,不过要你立下真正的大功,和当年的张九龄一样,你有这个信心吗?”

    “有!”唐朝提高可声音回答。

    “这就好,朕现在就封你为安西都护,接替高仙芝镇守突厥和丝绸之路,务必要不堕了高大帅的威名!”

    “臣接旨!”唐朝只好跪了下去,心中郁闷无比,刚刚回到朝廷,想不到又被皇上支走了,他真的就这么讨厌我?心中叹息一声,罢了,外人都说李隆基胸襟宽宏,想不到竟是个龌龊小人!

    的确,唐朝的功劳,在满朝臣子之中,的确是够突出的,即使比不上张九龄这样的名臣,但和牛仙客相比,的确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本以为皇上上次将牛仙客从岭南节度使调回朝廷,是贬斥他,想不到这人现在已经是朔方节度使,不降反升,想想,岭南偏远之地,哪里能和朔方这样物产丰富,人才鼎盛的地方相比?

    可封建时代,皇上的好恶决定了你是不是当官,当多大的官,在什么地方当官,所以唐朝现在只得郁闷的接受现实。

    见唐朝的脸色有些不善,李隆基也觉得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安慰道:“唐朝,你去岭南之前,朕就答应过你,只要你平息了岭南叛乱,我就将女儿嫁给你,而且重用你,现在,你不要以为朕这是不喜欢你,想将你调到边疆,而是想磨练你,只有经得起磨练,你才能配得上当我大唐的宰相!”

    “是,臣谢谢皇上的栽培,一定在安西干出一番事业来!”

    “这才是朕的好女婿呢,你想想,安西多大的地方,突厥横行,回纥也不时的骚扰,更有无数的外国人往来丝绸之路,事情多得很,要是生战争,比岭南可艰难了十倍,你要好自为之!”

    “是,皇上,不过,臣有一点不明白,高大帅在边关镇守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我去代替他呢,而且,臣还想知道,要是臣做了安西都护,那高大帅又做什么呢?”

    “哈哈,朕早知道你有此一问,告诉你,高仙芝将军立下大功,早有人在背后说朕故意排挤他,其实是假的,朕这次要他回朝,就是要他代理侍中事,等两三年后,你在西域干出成绩,你们就来个调换,知道朕的意思了吗?”

    妈妈的,原来是这样,只得领悟似的点头:“臣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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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 取解药
    唐朝心情郁闷的回到了家,他可知道,将军百战身名裂,将军百战死这些话,经常让自己出战,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唐朝现在好象摆脱不了这样的宿命,他虽然知道战场危险,去了就得抱着马革裹尸还的决心,是条凶险之路,但是自己又不得不去。

    幸亏和新灵公主还没有举行大婚,还可以待在京城不少的时间,他也就乐得和芹儿快活,当然,一旦这样想的时候,自己艳富齐天,心头也不怎么郁闷起来,毕竟,能够名正言顺的娶到大唐的公主,绝对是前生的修行起了效果。

    就在这样的时候,张家正来访。

    妈妈的,这家伙这么久了才来看我,对自己那是大大的不敬,当下马着一张脸,见他憨笑的进来了,冷冰冰的说道:“坐!”

    张家正随即道:“唐大哥,真对不起,皇上这段时间派我去洛阳给盛往主持婚礼,所以没能回来看望您,真是大大的失礼。”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道他敢不尊重自己,那明年的解药可要为难为难他了,现在看来,他还是听话的,随即道:“有什么事?”

    “唐大哥,小弟对您可是一片忠心,上次皇上不给您军饷,我担心得什么似的,找皇上求了好几次,皇上虽然没答应我,但新灵公主的事情,小弟却是为大哥立了功劳。”

    “哦。有这回事?”唐朝将信将疑。

    “是这样的,大哥,你当时在岭南,韦相爷请求,要把公主许配给韦相爷的长子韦见素,这小子现在是将做坊的头目,有几分文才,皇上本想答应了,直接将公主许配了了事,我知道皇上的意思,他是不想你做他女婿,到时候随便安上一个名目,等到木已成舟,大哥您就是平息了岭南叛乱也没戏了,所以小弟才急了,拼着老命不要的去进言,说皇上要是那样做的话,礼部绝不会给公主上等的礼仪,并且还说,皇上要是一意孤行,恐怕失去天下信任,毕竟,他说您在岭南有功就将公主嫁给您的话,已经传遍了朝野。皇上听了我的话,自己也知道理亏,所以才不谈招韦见素为驸马的话。”

    唐朝也早有耳闻,专信一回来的时候,已经将朝廷中这段时间以来的动向他报告清楚了,张家正也的确为自己说过好话,本觉得蹊跷,但仔细一想,顿时明白了张家正的用意,他为的是红丸的解药啊,呵呵,也许,当时他给自己进好言的时候,只是想着自己回朝之后要是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自己一定会怒而不给解药,所以是逼迫为之的?

    但回心一想,这人虽然才干不强,但毕竟也是礼部尚书,可不能太过折辱了他,当下取出明年的解药,放在他的手心:“拿着,看着您这么用心的份上,明年的解药,我提前交在你的手中,记得一年满了之后及时服用,不然的话,那就危险了。”

    张家正像捧着自己的命根子一样,虔诚的先将这颗解药收好,然后忽然跪下:“大哥,求您了,您就看在我一心为您办事的份上,彻底的给我解了毒,不然的话,成日这样提心吊胆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大哥,求您啦?”

    他这一抱着唐朝的脚,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之间涕泪滂沱,这使唐朝油然而生怜悯之心,心想,这人虽然脸皮厚,但毕竟也是一个朝廷大官,这样放下自尊来求自己,立即就感动了,决定原谅他,但也只得说了实话:“张大人,实在对不起,你以前吃的毒药,叫做红丸,并非是我配的,而且这个解药也不是我配的,我根本不知道解救的方法,真的,我绝没有骗你!”

    张家正一脸的泪水,全然不像以前他帮着李林甫害自己的时候,哭求道:“大哥,求求您,给我解了?”

    唐朝这人终归是个好人:“是这样的,配置这种解药的人,现在不在,好了,等到时候我将他请回来,再给你解毒好不好,放心,只要你忠心为我办事,我一定将你当亲兄弟一般的看待。”

    张家正见唐朝的脸色不似做伪,终于知道他说的没错,于是只得站了起来,闲话了两句,送上厚礼一件貂皮大衣,产自长白山,一双白壁,十分珍贵,乃是前朝古物,汉武帝曾经用以和匈奴和亲的礼物,展转又回到了唐朝。

    唐朝自是高兴,夸奖了他几句,这老小子表现得唯唯诺诺,十分的恭敬,闲话之后告辞而去——

    直到他走出去,张家正没有再说过一句有意义的话,神色恭敬,把自己当成了皇帝!很好,唐朝暗暗想,这人在官场上的功夫,或许正是我现在最欠缺的。不错,我现在立下大功,使人羡慕,但同时也是使人嫉妒,这样来看,当学学这人的处世之道,为什么就有不少人,尤其是韦坚在背后说我的坏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不喜欢我,为什么连皇上都开始忌惮我?

    现在,他似乎领会到了一点为人处世的道理,锋芒太露,容易招人陷害,有时候连皇上也会嫉妒自己,妈妈的,真的是奇怪,秦国夫人竟然仰慕自己,而且,新灵公主会看上自己。

    这虽然有点奇怪,但的确是这样,仔细想想,自己当黄门侍郎当得好好的,但是就是因为李隆基不满自己,结果就被配到岭南去当节度使,并且处理最棘手的叛乱,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有些能力,再加上身边有舍瓦专氏四虎这样的得力干将,恐怕非常麻烦,至少战争必定旷日持久,恐怕又被李隆基找到漏洞,罢了自己的官,将自己打入无底的深渊!

    他早有此心,这是唐朝感觉到的,也正因为如此,现在唐朝反起李隆基来会毫不犹豫,尤其是这次,在让自己虚当了一下侍中之后,立即将自己配到安西都护的位置上,这虽然在外人看来是个大大的美差,军权在握,财源广进,但是想想,就岭南开采的那些金银,数值近千万两白银,可说唐朝的身家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也不为过,他又何必去安地冒那样大的风险,不如好好的做自己的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真正的当宰相,稳固自己的地位,一旦像李林甫那样,连皇上都不得不忌惮自己三分,就可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大志了。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韦坚求见。

    唐朝一听,脸上就露出笑容,我本以为这老家伙会在诏书下达的时候立即来取解药,想不到他倒沉得住气,到这个时候才来,足见养气的功夫是不错的。

    唐朝在正厅接见了他,满脸的笑容,不管怎样,这老家伙总是让自己过了一把当真宰相的瘾。

    韦坚的脸色很不好:“唐大人,真的是对不起,皇上明明已经将诏书出去了,让您接替我的位置当侍中,想不到现在又变了,听说已经实授你当了安西都护,和公主完婚之后就要赴任,老朽万分的惭愧!”

    唐朝就拿出了解药,也不和他拐弯抹角的:“韦大人,您现在已经卸任,而且您也的确给我做了很多事,有些事情,不是你我能左右的,要看皇上的意思,这是今年的解药,你先拿去,以后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按时给您解药的,没有解药会有什么后果,我也不必多说了,反正你记得就是了,知道吗?”

    韦坚就道:“我以风烛残年之身,也不知道能活几年,废人一个,您又何必在我这样的老朽身上花费时间,唐大人,您就给我解了毒多好?”

    唐朝就在肚中冷笑一声:“妈妈的,你两次派人暗算我,不取你狗命已经很不错了”,但忽然心生一计,说道:“好,韦大人,您能为我做这么多事,我已经感激你的诚意,只要你以后不参合我的事,以后不害我,我就把解药给了你又何妨?”

    其实,他现在哪里能解什么毒。要是那么容易,世上像孙思邈这样的神医,那简直就真的太多了,但世上却只有一个药王,不是人人都行的。

    韦坚欢喜得脸上的皱纹都在抖,从唐朝的手里拿过解毒药丸,一口就吞服了。

    唐朝好笑,故意戏弄他道:“不过,我还不大相信你的话,你个誓来!”

    韦坚就誓到:“若是我韦江以后再起害唐朝大人之心,今后死于刀剑之下!”一脸的严肃,但唐朝现在的耳力,何等的厉害,听他居然将韦坚念得含糊,有点像是“韦江”,显然是耍了一个大大的花招,那么,今后即使他再害自己,也是“韦江”死于刀箭之下,而不是他自己了。

    但唐朝却不说破,只是心中疑惑,这家伙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就从这立誓上,已经可以看出这人立心不诚,要是没有猜错的话,这人以后可能会再害自己,大丈夫一言既出,自然不能再杀他,心中冷笑的想,你以后就是有什么阴谋,我既然有备,也不用怕,再说了,你已经辞官归隐,还能兴得起什么风浪?

    这样一想之后,顿时再没有什么负担,心中冷笑的想,呵呵,明年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你这样的人,让你多活一年,那也是便宜了你。

    当下韦坚又说了些闲话,称赞新灵公主如何如何的美丽,唐朝能当皇上的女婿,那是大大的艳福了,唐朝想不到他竟能时时的见到公主这些,当下询问了一些新灵公主的事情。

    唐朝的危机一过,立即想到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是的,这女子是喜欢自己,但和芹儿结婚的时候,这公主竟然瞒着皇上出来抛头露面,当了芹儿的伴娘,想不到竟是地位高贵的公主。

    芹儿这丫头也是,明明和她熟得很,竟是不告诉自己真相,直到新灵公主向杨玉环央求,皇上和大家才知道新灵公主原来已经有了心上人。

    韦坚随即辞去,脸上露出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唐朝也是一笑,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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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 惊变〔上〕
    唐朝送走了韦坚之后,总感觉心里不塌实,是夜月明,因起练功,飞腾于屋脊之上,只觉月白风清,万籁无声,用内视眼看自己全身各处,蘧然而惊,觉身上多已经带伤。

    其实,这对于一般人而言,不能算是伤,只因身体各器官在运行的过程当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害,比如毛细血管的破裂,比如心脏小血管的轻微破裂,只是很正常的,但是,年轻个体的再生能力是很强的,正常的人,这样的损坏不足以对身体构成任何实质上的伤害,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人体再生能力的下降,心脏等处的细微破裂才难以迅修复,这使得人类出现了疾病和死亡。唐朝现在初通暗劲,已经有内视的能力。

    所谓内视,并不是自己能看到自己的内脏,而是自己的感官能敏锐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内部情况,比如肠的蠕动,比如心律的有规律搏动,比如心脏小血管因在战斗中轻微的破裂,这些,达到内视的人就有可能知道,越是高手越能准确的知道。

    所以许多的武功高手一出来的时候就与众不同,不是因为他和一般人有什么区别,而是因为这样的高手他的皮肤的细蜜程度,他对身体的保护,已经到了一种十分完善的地步。

    所以有的大宗师到老了还是童颜鹤,而且武功也能和第一流的拳师相比较,就是因为这些高手拥有内视的能力,绝,远远看去,排场也是不小,并且屋子还亮着灯。

    宫中的规矩是很严的,他这个黄门侍郎,虽然主要是门下省侍中的副手,管理皇帝的日常封驳事务,但是还要管公主后妃们的一些采购供应,所以以前他才能不时的见到杨玉环,对这些后宫的路,他是极端熟悉的,他以前虽然不知道新灵公主住在哪里,但大致的方向是知道的。

    这么晚了,以皇宫的规矩,还能亮着灯不睡觉的,除了公主之外还能有谁?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心火热起来,他知道,公主也许就在这里唯一亮灯的地方。

    他好象一只狸猫,轻盈的扑了过去。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背后传来一声轻斥:“站住!”

    唐朝心中吃了一大惊,还没回过头来,已经感觉到劲风袭体,掌之人掌力厉害是不言而喻的,但唐朝并不回头,一掌切了过去,竟是后先至。

    他现在的功夫,何等高强,他现在最担心的是后面这人出声呼唤,那可是大事不好,于是他立即爆出全力,要使这人来不及出声音!

    果然,他这一背后强攻,使得偷袭的这人大为恐怖,全身都在唐朝劲力的笼罩之下,哪里还有时间用来声,将全力击出的手用来格挡。

    触手如脂,唐朝心中一惊,偷袭我的人居然是个女子!

    但唐朝可不能给对手任何的机会,以他这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也绝不会将机会留给别人,他只是将自己攻击出去的必杀的一招改为点穴,隔空一尺,轻轻的在这偷袭者的前额“太阳穴”上一击,暗劲如针勃,一股强烈的气流,使这偷袭者立即昏了过去。

    唐朝瞬势扶住了这偷袭者,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竟不是宫女,而是一个尼姑,因为她头上烧有戒疤,再一看,更是大吃一惊,因为这人不是别人,竟是文姜的师傅玄静尼,不知何时出现在竟会出现在皇宫中,而且还来偷袭自己。

    唐朝是个机警的人,感觉好象有宫女向这边走来,将玄静一把横抱了,来到边上一个角落里,这个时候,玄静正好醒来,张嘴就想惊叫,但唐朝,一下按住了她的嘴巴,使她不出半点声响,说道:“不许叫,一叫你就没命了!”

    说着放开了她,唐朝这才感觉微微有点歉疚,再怎么说,她也是自己老婆的师傅,等于也是自己的师傅,自应对她很是尊重,想不到现在竟然这样冒险了她!

    “你为什么偷袭我?”唐朝很奇怪,在唐朝印象中,这女人的武功虽然不是极高,但轻功确实不错,并且和自己可说是师徒关系,再也想不到她竟会偷袭自己。

    玄静更是心中可以用惊骇来形容,唐朝以前不是不会半点武功吗,她满以为会轻易的将唐朝制服,但想不到的是,被制服的却是自己,这使得异常的恼怒和羞愧。

    “你干的好事,你这个好色无厌的家伙!”玄静恨恨的说道。

    这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每次唐朝看见的时候,心中都会涌起一种痛惜的感觉,现在也是,闻言一笑:“师太说什么,我哪里好色无厌了?”——

    玄静的脸色就潮红的说道:“我回到长安之后听到你已经娶芹公主为妻,想不到现在又听说你要当皇上的驸马,这,这不是对我们文姜太无情了吗?你这个好色无厌的家伙!”

    唐朝顿时说不出话来,心中郁闷的想,芹儿是自己喜欢我,而新灵公主也是皇上嫁给自己的,但要是自己这样解释,肯定没有人会相信,只得说道:“师太,请听我说,这是皇上的意思,我也没办法,我以前去岭南出征之前,皇上告诉我,只要我能在岭南取得胜仗,平息叛乱,就将自己的小女儿新灵公主嫁给我,现在我从岭南平叛而回,皇上自然要履行当初的话,因此,您和文姜都是误会了我,盼师太善言告诉文姜,说这是皇帝的意思,请皇上见谅!”

    玄静师太的脸上满是怨恨之色,看着唐朝很久:“我本来是想捉住你,好好的教训你一下,皇宫这样森严的地方,你居然也敢进来,真的是色胆包天,但想不到你现在说出这样肮脏的话,告诉你,你可别后悔!”

    说完转真就想走,唐朝本能的一惊:“我后悔什么?”

    玄静忽然停住脚步,一字字的道:“文姜已经是皇上的才人了,你这样的人,以来不要来打扰她,你不配做她的丈夫!”

    “什么?”唐朝的耳朵嗡的一声叫,他实在想不到,文姜会做出这样愚蠢的决定。

    “告诉你,文姜现在已经是皇上的人了!”玄静冷冷的说道。

    唐朝再无怀疑,心中是难过得要死:“她为什么要做这样愚蠢的事情?”这个时候,唐朝想到了以前在南诏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这丫头不是不要自己占便宜吗,原来,原来她竟已经是皇上的后宫之一了。

    也就在一刹那间,唐朝明白了,这女人是要报仇,给自己的父皇报仇,她如此委屈自己,为的只是报仇,看玄静的样子,她似乎是跟着文姜一起进入后宫的,不然的话,以她这样的武功,是不能翻阅皇宫门外数十丈的高墙的。

    这一来,唐朝前来探访新灵公主的热情一扫而空,心中升起强烈的懊悔意。他真的痛恨自己对女人仁慈,要是那天晚上,洞房花烛的那天晚上,我要她做了我的女人,不就没有现在的事情了?但他总感觉这不是真实的,她不是明明答应自己,只要以后我起兵反唐他就和我好吗?

    他知道,以自己当时的武功,要想霸王硬上弓,她那点功夫,是不能阻止的,但他没有。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他有一种直觉。

    他现在的灵觉,虽然还没有到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的最高境界,但是,已经可以算是具备修炼这种潜质的人了,第六感比一般的人要强大得多。

    **的修炼是一个层次,精神的修炼又是一个层次,精神的修炼比**的修炼困难百倍,但修行圆满后的收获,却也是百倍。

    “带我去见她,我一定要见到她!”唐朝忽然跪了下去,抱住了玄静的脚。

    哼!这愚蠢的丫头,她肯定是想自己一个人报仇,她也知道,即使她杀了李隆基,也还是会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才选为才人进入皇宫。

    是了,她一旦听到我即将成为李隆基驸马的消息是确实的之后,对我已生忌恨之心,认定我是一个负心薄幸的人,所以只能自己亲自报仇。

    但她哪里知道李隆基的武功,世人都知道李隆基在政治上很有作为,却不知道这人却是一个武功高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 惊变 下
    玄静尼带着唐朝穿行在皇宫之中,两人都是轻功绝佳之人,自然不虞被人现,但她的内心之中,却是无比的伤心,她虽然恨唐朝三心两意,但是却为文姜担心,这孩子,竟然不惜以自己为诱饵,想要杀了李隆基。她以前是唐少帝李重茂的妃,至死都效忠于他,自己虽然没有子女,但帝王的一番宠幸,却是深深的感动了她,这才将文姜这孩子带着,也为的报答皇上的不杀之恩,毕竟,当时唐少帝将她贬为尼姑的时候,很多的妃子还以为皇上现了她在外面有**,其实不是的,而是皇上秘密将抚养公主的重任落在她的身上,这么多年下来,她早已经将文姜看得就似自己的女儿,所以担心文姜真的见到皇上。以李隆基的风流好色,又是自己的妃姘,那是一定会“幸”上一下的,他的武功,以前就十分厉害,几十年修炼下来,恐怕已经高得没有边际,文姜这孩子的武功,还没到我的一半,到底有没有刺杀成功的机会?

    但唐朝此时的心中,却是心痛加惭愧也有后悔难过郁闷不等,他实在有点不相信,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怎么会变成了李隆基的妃子?

    才人,她已经成为才人,难道,李隆基已经把她……?

    他不敢想下去,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看到了一身宫装的文姜。

    这一次,文姜没有给他耳光的待遇,而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玄静知道,这也许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的谈话,所以,她叹息了一声,在身后悄悄的关上了门,她知道,这两个年轻人之间,有许多的话需要说。

    她还是以前那样美貌,使她吃惊的是,她现在更加艳丽了,有一种使人看了夺目的感觉!

    她一直就是那种美得使男人目眩神迷的女人,她现在身上穿着宫装,雪白的飘带,粉红色的裙,更显得她婀娜多姿,她比以前更多了一份成熟,一种洞察世态人情的成熟!

    “文姜,我终于又见到你啦!”唐朝伸出手,想拉住她。

    但文姜的轻功又有了进步,轻轻的一闪,已经闪到一边去了:“对不起,我现在是皇上的妻子!”

    她的话很冷,她的眼神更冷,她的声音更是寒冷如冰,使人想到唐古拉山上的冰雪。

    她的话说得彬彬有礼,但是越是这样,他越感觉到他和她已经疏远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泼辣的女子了,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凭着一种直觉,他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女人之间,已经只剩下仇恨!

    唐朝也有恨!

    他倒不是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明明是自己的老婆,现在却奇迹般的成了别人的老婆,而是觉得这个女人是不是了疯?

    他自然可以猜测得到,她这样做,就是找李隆基报仇的,但是只有唐朝知道,只有唐朝见识过皇上的武功,根本不是她这样的小丫头能杀得了的,光看皇上的箭法他就知道,皇上已经是内外兼修,拥有很强的战斗力,花甲的年龄,居然还能开五石之功,这可是一个绝法,自己的老婆拿给别人却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了!

    “我不管你相不相信,反正,我会做到,我向您誓,我若不做到,死于刀箭之下!”

    然后,唐朝采取了铁血的政策,这一次,他没有让她溜走!

    妈妈的,对女人不能仁慈,要狠,要是早这样,她哪里敢做这样出格的事!

    这天晚上,文姜百般的反抗,但是唐朝的武功,使她反抗不得,她只好屈服。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唐朝奇迹般的现,文姜的脸色变了,变成了一个娇嫩的女人!

    他驯服了她!——用男人的方式使她变成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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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 书信
    唐朝的心中充满了喜悦,他本来还以为李隆基已经捷足先登,但事实不是,文姜还是一个处,一个熟得滴水的处,这女人就算泼辣,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正的将自己卖给李隆基。

    这一晚几度疯狂,就在大明宫里,唐朝得到了人生最大的欢乐,文姜先是挣扎,然后是屈服,彻底的屈服。

    这天晚上,深夜的时候,唐朝在前,文姜居中,玄静断后,沿着高高的紫禁城墙,回到了唐朝豪华的府邸。

    直到很久之后,禁城的卫兵才现文姜不见了,但这个时候,文姜已经和专信以及玄静,离开了长安,前往南诏。这是唐朝的意思,也是玄静的意思,因为他们都不愿意文姜以卵击石。

    当唐朝将李隆基的武功向文姜具体的说清楚之后,文姜始有畏惧意,毕竟,在她以前的想象中,李隆基不过是个皇帝,成天沉溺在酒色之中,自己见到了,不就是一倒就解决问题的事情,但她现在知道,就算是在睡梦中,自己也几乎没有机会杀了他。

    一个绝,是大逆不道的,但是对于唐朝而言,却觉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唐朝对这次邀请自然是极端的兴奋,沐浴更衣之后,和专信坐上马车,向着皇宫中的“慈院”而去,他知道,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被破例请进后宫,别的人,就是朝廷大臣,也不能越雷池一步,不然的话,皇上怪罪下来,那可是杀头的罪名!

    刚到宫门外的时候,早有新灵公主的人等在门外,一见是唐朝的车,立即迎接上了,十六个宫女手中拿着花环,仪态美好,显然就为了迎接他,新灵公主是花了一番心血的。

    唐朝心中高兴,只得下了车步行,向着绿荫深处走去。

    这些宫女都是体态娇好,容颜美丽,打扮得粉装玉琢的,换了在穿越前,肯定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迎宾小姐,不知道为什么,走在这么多美丽女人的中间,唐朝竟有些飘飘然的感觉,仿佛置身在人间天上,的确,这里就是人间天堂,不是这里,他定然看不见每论没换的建筑,他也注定看不到这样十六个一起的一流美色的宫女,当然,更看不到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

    众宫女带着唐朝来到一个叫“城余”的殿宇之前,于是,唐朝的眼里,出现了一个绝世美人的影子!

    太美了!

    新灵公主独自站在台阶上,衣裙飘飘,仿佛要随风飘去!

    没有人说她是公主,她的穿作也和这些宫女差不了多少,只是手上有一个小小的香囊,就这么独立在世间,却给人一种十份鲜明的感觉,她就是公主!

    她一定就是公主!其实,即使她的服装和这些人一模一样,唐朝也一样能立即的知道她就是公主!

    她的风度,她的气质,她的高高在上的美貌,一切都显示处她是一个天之娇女,这种气质,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培养出来的,只必须得经过许多的浸润,许多的荣耀,许多的嫉妒和赞美才能形成的。

    一旦形成之后,就会在言语行动中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

    这是一个绝世的美女!

    当她向自己嫣然一笑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光泽,唐朝的眼中只看到这个女人的一切。

    直到此时此刻,唐朝才知道为什么杨玉环拥有那样神奇的吸引力,原来,一个绝色的女人不仅懂琴棋书画,而且还懂得风情,更重要的是,她有一种使一切男人心动的气质时,不由得男人不对她疯狂。

    可以想像,以前的状元郎为什么那么受青睐,没别的原因,这样的人,文才天下第一,要是再年轻点,那就是驸马的天然人选了,这和女人是一个样的,都是因为达到了一种顶峰。

    新灵公主的美真的达到了一种顶峰,一种你一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是公主。

    “公主,小人唐朝拜见!”唐朝深施一礼。他施礼的时候,衣袖鼓满了风,像是两只在巨浪中行进的船帆。

    这其实不是唐朝故意显武功,而是心中太激动了,自然而然的激了全身的力量,他现在的武功何等厉害,心中一激动,周身顿时充满了真气无数,别说是轻薄的衣服,就是有形有质的东西,比如窗瓴等,在他全力运功的时候,都一定会被轻易的摧毁。

    “你和我父皇一个样!”新灵公主不答,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唐朝的脸,忽然轻笑一声,抓住了唐朝的袖子,她的心中得意的想:他怎么变帅了,他现在是越来越帅了!——

    她可不知道,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可以锻炼一个人的气质,唐朝的气质,其实和他当时在滇池刚刚见到唐朝的时候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随着他武功的进步,他的身体也日益的坚固。

    这就是道家所说的坚固根源,只要修炼内息,改造身体的结构,就能使身体日益坚固,坚强根源。

    武功只是一种艺术,一种使生命力强大的艺术,打人和杀人其实只是一个方面!

    人的根源一坚固,自然气质就出来了。

    “你为什么这样说?”唐朝见她不拘行迹,自己也就放松了。

    他放得松,他完全能放松。在千军万马之中厮杀过来的人,有什么不能放松的。

    “你的衣袖鼓得那么大,像我父皇练功的时候。”

    她这本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但是听在唐朝的心里,却很是心惊:看来皇上还是时时的练功,他现在虽然荒废朝政,但功夫显然没有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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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 内奸 上
    唐朝就这样轻轻的摸着新灵公主的手,心中升起一种满足感,为了得到她虽然历经不少磨难,但终于在一起了,他心中还是欣喜的。[]

    他有时候也常常自责,为什么自己喜欢了莲儿还不够,喜欢了文姜还不够,还要娶芹儿和新灵公主?

    他有时候甚至隐隐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继承了母亲的风流,见到女人就喜欢?

    但他随即打消了这种想法,因为他现了一种全新的对待女人的方式,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同时喜欢几个女人?为什么这样就没有真感情,以前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老是讲对感情要专一,要执著,他不知不觉的已经中了毒。

    现在想想,此一时,彼一时也,在穿越前的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当然要宣扬从一而终、男女平等的观点,但是现在不同,现在可是盛行一夫多妻制的唐朝,要是不合于流俗,那显然是大大的错了。

    大丈夫者,要能与世推移,既然所处的时代变了,自然要从俗浮沉,与时俯仰,神形机圆,成真正的强者。

    新灵公主在唐朝的身边,十分的雀跃,感觉到全身都要飘起来似的,她对唐朝的仰慕,达到了一种十分惊人的地步,不然也不会以公主之尊,央求李隆基要嫁给唐朝了。

    她自然知道,唐朝已经是芹儿郡主的丈夫,按照朝廷礼节,她是不该再下嫁给唐朝的,但是一种对英雄的仰慕使得她抛弃了自尊,便宜了唐朝这臭男人。

    如今一旦朝思暮想的事情变为真实,不由她不高兴得像炸了肺一样。

    她的话温柔婉转,并且十分的有文采,一说出来的时候,有一种文绉绉的感觉。

    她不是刻意的显示自己,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有这种素养,一切显得顺理成章,这个时候,她拿着手里的香囊,轻轻的放在唐朝的手里:“唐郎,请收下小女子微薄的心意?”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色羞红得像玫瑰花,色泽中透露出一种青春朝气的感觉。

    唐朝这人虽然不是什么真正的大儒,也不像李白那样能随口成诗,但以前学语文的时候也不是菜鸟,看到红红的香囊,光彩夺目,却又清香满口,这份感动,那是深切的,于是说道:“谢公主大恩!”

    他接住的时候,吻着香囊,竟然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心中充满了感激。

    “唐郎,你何以行此大礼?”新灵赶紧扶住了他,紧紧的抓住了他的手。

    唐朝就感动的道:“非香囊之为美,美人之贻也!”

    新灵公主心中大喜,她还以为他只是个赳赳武夫,于文事一点都不懂,想不到他竟能仿《诗经》中的话来表达自己对他的情意,而且十分贴切,辞意盎然,一下子打了她的芳心。

    要说以前她对唐朝的喜欢,只不过是对英雄人物的一种盲目的崇拜,那么现在一看,才知道唐朝还是一个满腹诗书的人物,可谓是文物双全,心中自是要乐开了花,欣喜无比。

    情不自禁的,她就靠在唐朝的身上,感受着唐朝如山一样的胸膛。

    二人当日游览御花园,心情愉快得像是要飞起来,不知时光之过也。

    公主的贴身宫女知道公主的心意,哪里敢来打扰他们,自然也不会打扰他们。

    这天直到晚上,两人仍然是相偎相依,看到满天星星,更是柔情缱绻,不忍相舍。

    “今夕竟何夕,共此好时光,愿有千年长!”新灵公主面对此情此景,心中充满了喜悦,信口念道。

    唐朝也是心中感动,背诵《鹊桥仙》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新灵公主大喜,眼中闪出一种崇拜到极点的光:“唐郎,我本以为,你在战场和官场上的能力,比文才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但想不到的是,你竟是天下是个绝还有马正章手下无数的神策军了。

    这个时候,他忽然有种绝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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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 内奸 下
    武功再高,但在这大内禁宫之中,简直是无可挥,唐朝心中就升起了一种绝望的感觉,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功,只是已经精通暗劲,离化境还差了一步,要想像神灵一样的闯出皇宫,还不具备相应的实力。

    “呵呵,”李隆基笑了,笑得有一种讥讽的感觉,“唐朝,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我真的不了解你,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唐朝现在心中有一种森寒的感觉传来,他知道,就在今天,皇上是无论如何都要取自己性命的了,自己做的事情,的确是太过危险,一旦让皇上知道,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事情。

    他还有最后的一丝希冀,希望能有奇迹。

    因为他直觉就感觉到皇上已经有了确凿的证据,不然,以李隆基的为人,那是不会这样挂下脸皮来教训自己的!

    “皇上,有什么话请明言,即使要杀我,也请看在我为您立下大功的份上让我做个明白鬼?”唐朝现在只有尽量的拖延时间,看有没有奇迹生。

    他知道,即使舍瓦知道自己现在遇险,也不可能到皇宫之中救得了自己,以大明宫的守备力量,除非有以前李世民秦王府的兵力,动政变,不然的话,自己就是必死无疑。

    叛逆!

    在李隆基看来,自己就是叛逆,无论自己以前对他有多大的功劳,但只要一牵涉到这两个字,那是历代均王都无法忍受的,结果都只有一个,处死,不管用什么方式,反正结果是不会变的。

    唐朝这段时间以来,本来渐渐的感觉到无敌的意境,觉得整个天下已经没有谁能威胁自己了生命了,但是他恰恰忽略了要做他驸马的李隆基。这人虽然老迈,但是武功还在;虽然昏庸,但是宫廷之中眼皮子底下的事情,他还是能够处理的。

    李隆基叹气,好象将这一辈子的叹气都使用完了:“哎,我本觉得,你是个光明磊落的人,既然朕都问到这个份上了,你会坦白交代,想不到你使我这样失望,那好,朕就详细的告诉你:宫人告诉我,朕宫中少了一位才人,就是那个不从我,却要朕亲自去见的才人,她的名字很好听,叫文姜,是天下罕见的美女,朕自从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惊奇。世间除了杨玉环那样的女人,本不该再有这样美丽的女子的,但是却真的有,而且是自荐到宫中的,朕还记得初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终南山狩猎的时候,她的英姿飒爽打动了我,这才将他带到宫中,因为这一点,杨玉环还和我闹别扭……”

    唐朝懵了,他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情干什么,但隐隐的感觉到这件事情和自己是有关的,心中吃惊,同时很是惭愧,自己的女人,居然在外面这样勾引男人,颇使他觉得脸上无光。

    “呵呵,说到这里,唐朝,你该知道这个叫文姜的女子是谁了?”

    思考了一下,唐朝一咬牙:“臣不知!”***,既然已经不认,只有抵赖到底了。

    李隆基摇头:“朕说这些你都不生气,看来你的涵养真的是好!”

    唐朝这才一惊,他原来是故意说他是如何和我老婆结交的,就是想看我的反应,这倒让他失望了。他心中好笑的想,我自己的老婆是不是处我都已经知道了,要是我没见文姜,也许这些话会对我是打击,但是现在,却是白费口舌。

    李隆基这个人,自负无比,加上他以前还没做皇帝做太子监国的时候,对人的审问就很有一套,现在唐朝已经是翁中之鳖,他自然是好整以暇的盘问唐朝,要好好的炮制这个胆大包天的角色。

    只听他继续说道:“唐朝,我听说,这个文姜也是南诏的公主,也是你的妻子,但是看你的表情,似乎朕的情报是错误的?”

    “回皇上,没有的事,文姜这个人,我到现在也是第一次听说,请皇上明查。”

    “是吗?”李隆基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如果你的话是真的,那你就是个绝世的忠臣,可要是你的话是假的,那你和王莽真的是差不多,伪善得没有边。”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皇上,一个人的忠诚,不是别人几句谗言就能知道的,而是要有事实证据,我唐朝来到大唐,为皇上从玉真观中请回了杨贵妃,为皇上到山东求得大雨,再为皇上平息了岭南叛乱,尽忠皇上,这是天下有目共睹之事,皇上,我想当面问您一句:“你派我到山东求雨,派到当岭南节度使,是不是想打击我,疏远我?”

    唐朝这个时候的声音严厉了起来,他知道,这些事情不说清楚,即使死不瞑目。

    李隆基居然哈哈大笑:“好好!有气魄!不愧是边关刀光剑影里面过来的人,朕今日就让你把话说完,毕竟,即使朕要杀你,也应该让你这样功劳显赫的人把话说个明白,这是应该的,所以你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即使你说你想篡位也不妨说说!”

    他的笑声很洪亮,唐朝可以从中听出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化境的颠峰,大笑的时候,气血不散,轰轰隆隆,身体素质修炼到了极端强大的地步。

    怪不得,怪不得武惠妃死了,恐怕是被你这风流皇上用下半身累死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会想到这些奇怪的东西。

    “那么皇上,我刚才的问题,请您回答我?”

    李隆基沉吟了一下:“唐朝,你好歹也是个大官,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为什么这么糊涂?不错!朕是想打压你,让我离我远远的,就是这个意思,可你也实在太愚蠢,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立下大功,这不是逼着朕杀了你么?”

    “什么?”唐朝一听这样的话,心凉了半截,原来皇上早有疏远我之心,见我屡立大功,竟然对我起了杀戮之心。

    这帝王的心,简直比野兽还凶狠!唐朝现在知道了。

    “呵呵,你或许会觉得朕很残忍,其实不是的,朕是一个仁慈的君王。你做到黄门侍郎,官职应该不低了,怎么官场上的规矩你是一点不懂?朕既然不喜欢你在身边,你就应该乖乖的在边关呆着,等过一段时间朕心情好了,你结交朕身边的人为你说说话,我或许又会召见你,将你重新召入朝中,可是你做了这样大大官,居然连这一点都不明白,那不是愚蠢是什么?所以,你也就不难明白朕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你出难题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有叹息的意味。

    唐朝心中这才一惊,是啊,当初韩休见自己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当臣子的,最需要学的一点就是揣摩上意,可我明明知道皇上不喜欢我,还是努力的立功。其实,说得直白一点,派我到山东求雨,让我没有军饷到岭南平息叛乱,都是在故意为难我,换了任何一下能力差一点的人,早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但想不到自己竟然履险如夷,跨越了这;两座大山,终于可以回朝为相,可以娶皇上的新灵公主了。

    这看似功德圆满,但在李隆基的心中,却是更加的忌惮自己,他显然也没有想到,你会连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完成了,使他的嫉妒之心更加爆长。

    唐朝这样大的臣,就是许多帝王眼中的乱臣枭雄,曹操一流的人物,是为皇帝者深为忌惮的,因为能力太强了,使用的时候倒是好使,但是一旦做起乱来,那可是灭国灭家的大祸,古人常常说的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说的就是这样的事情,现在的唐朝,功高震主,自然会引起皇上的注意,其实也怨不得李隆基,这是历代为帝王者基本的权术知识。特别厉害的臣子,纵然要用他,也必须得牵制他,本来这次,以李隆基一言九鼎的性格,是真的打算将女儿嫁给唐朝算了,顺便笼络这样的能人在自己身边,算得上是股肱之臣了,但是想不到有人告秘,说唐朝原来是一个大大的叛臣,是敌国在唐朝的卧底,这自然会使他火冒三丈,一得知他和女儿在御花园中,立即赶来,以他当年动政变的手腕,立即就要处死唐朝。

    “对不起,皇上,是臣愚蠢了,我,我不知道您原来是这个意思。”唐朝很懊悔,的确,他没有准确的揣摩透李隆基的“圣意”,吃了这么多苦头,他还以为皇上真的是在考验自己的能力。是的,我错了,当时求雨的时候我就应该看出来的,他当时派我去求雨,求不到就杀我的头,原来早已经起了杀我之心,分明就是一个陷阱,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将铡刀狠狠的摔下尼山的情景。

    这家伙早有杀我之心,我怎么这么糊涂,还随随便便的进入皇宫?

    就这个时候,唐朝很后悔,后悔得想一头撞死,但没有用,他必须得急急的争取皇上的宽容,这样的时候,除了叫皇上宽恕自己,他知道,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了,所以他磕头很虔诚,心中不敢对李隆基生出半分的敌意。因为他清楚,像李隆基这样已经到达化境颠峰的好手,一个敌意的眼神就可以使他马上感觉到,到时候想不被杀都困难了。

    “好,唐朝,念在你的大功,也念在你这样悔改的份上,朕再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

    “什么机会?”唐朝的心都颤抖起来,他知道,机会即使有,但也是困难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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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 打破虚空
    “朕要你杀了李莲和李文姜这两位南诏的公主,然后,和我女儿新灵公主成亲,只有这样,朕才会相信你!”李隆基一字一顿慢慢的说出了这些话,显然,他知道,这些话必须要表达得没有半点漏洞。

    唐朝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怎么会向李莲和文姜下手,杀了他的头也不行的。

    但是,出乎李隆基的意料,唐朝居然一口答应:“好,我答应了,皇上!”

    “你,你真的答应了?”连李隆基这样的高手,都刹那间失态,显然是震惊得很的事情,但他随即平静下来:“好,好,的确是个狠毒的男人,我听说战国时代著名的军事家吴起就杀了自己的妻子去应征,为了自己的前途,杀了自己的老婆都不惜,真的是够狠!”

    “皇上,我想您是大大的错了,您现在还认定李莲和文姜两位南诏的公主是我的妻室,其实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正因为不是,所以我才杀这两个人,我这样做,对这两位公主是有点过分,但是为了在皇上面前表明忠心,臣不得不这样做,这两个女子,身份虽然尊贵,但在我的眼里,却是一文不值,所以,我才答应皇上这个要求,您千万别把我当成吴起那样的人,他是历史上出名的军事家,我可是万万不及的。”

    这几句话,说的时候冷静得很,没有一点波动,好象古井里的水,能圆润的照出月亮,使人听着的时候觉得可信。

    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暗劲的顶峰层次,对身体气血的控制,已经到达了很高的层次,再加上在枪林弹雨中的磨练,使得他的神经坚韧无比,即使现在处在这样危急的时候,心中仍是绝不波动。

    就因为这稳如磐石的话,使得李隆基也在一刹那间心中产生了怀疑。这个消息是韦见素告诉他的,也是章仇兼琼告诉他的,这两个人,现在都是自己的得力大臣,他冒着许多人的反对,将这两人提拔到显赫的地位,对他们的信任,已经到达了很高的程度,而他向来就对唐朝怀有戒心,自从上次唐朝承认了自己是南诏国的天下兵马副元帅之后,他就对唐朝大生厌恶之感,以后在出了虢国夫人和新灵公主夸奖唐朝的事情之后,对唐朝更是不喜,觉得这样的人,是属于董卓曹操一类的人物,本身虽然有十分的能力,但是却不是良臣。

    要是唐朝知道他以前心中的想法的话,一定会震惊的,觉得不可思议,但要是孙思邈、铁慕容这样的高手一听,却是觉得理所当然,因为,武功修炼已经达到化境层次的高手,能从直觉中敏锐的感觉到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尤其是对自己怀有敌意的人。

    唐朝的武功虽然很好,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气血和心跳,但是毕竟是忠于南诏的人,再怎么隐藏,怎么压抑,还是有一丝微小的敌意透露了出去,被李隆基感觉到了,这才有了对付唐朝的事情。

    像李隆基这样的高手,已经是达到了化境层次的人,虽然年迈昏庸,在一些国家大事上不理朝政,但是在身边的事情还是十分小心的,毕竟,他能做大唐皇帝三十多年,还是有自己的过人之处的,他少年时代也是熟读诗历史上许多的政变和皇上被废的事情,心中也是警惕,只不过迷于杨玉环的美色,有所松懈,但绝不是完全的放松了。

    毕竟,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基本的素质是在的。

    唐朝现在还没有进入化境,自然不能理解这种微妙的感应能力。

    练武的人经常说差别一点点,就差得没有边,说的就是这样的意思。

    隔行如隔山,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修炼还没有达到高一级层次的人,永远不能体会别人为什么说一些自己感觉奇怪的话。

    但唐朝有过以前在班上和人下象棋时的体验,他本身也是高手,因此和人下棋的时候,水平比别人略微高出一点点,就是能长胜不败,即使败也不会败得很惨,其实就是这样的道理。

    李隆基深思了半晌,的确感觉不出唐朝心中对自己有丝毫的敌意,又觉得他现在说的话斩钉截铁,没有一丝撒谎的样子,觉得他心智无比的坚强,顿时产生了怀疑,对章仇兼琼的话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历代的帝王,不管多么信任臣下,都是要玩弄手段的,章仇兼琼是他新近提拔的人,虽然绝对信任他不会骗自己,但是唐朝的心中,他感应不到一点的敌意,说的话又是板上钉钉的感觉,这就使得怀疑起来。

    怀疑是一个帝王必须的本事,越是怀疑得凶的,越是手段耍的多的人,就越有能力,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然的话,恐怕向以前的唐少帝李重茂一样被自己夺取了帝位。

    但李隆基这样的人,怎么会被谎言所欺,他仔细一想之后,忽然冷笑的看着唐朝:“好好,唐爱卿,我也不认定你就是欺骗我,我也不认定文姜和李莲都是你的妻子,当然,南诏和大唐之间刚刚平息战事,假如你说的不错,的确是我错怪了你,那么,要是杀了南诏的两位公主,恐怕会对双方不利,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和向我告密的人中间,一定有一个人在向我说谎,你也知道,欺君之罪当诛,一旦我查出来,你们两个人之中,必定会有一个人的脑袋会搬家,你说说看,我分析得对不对?”

    这些话,头脑清晰,一下子说在了点子上,唐朝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确是个人物,没有立即怒或者是茫无头绪,竟给他立即理出一条思路来,于是说道:“皇上英明,事情的确是这样的。”

    “好,那为了证明你的清白,你就要准备好了,平身!”跪了这么久,想不到李隆基这个时候让他站起来。

    他立即就说声:“谢皇上。”站了起来,眼中是一片的迷茫,不知道皇上会出什么希奇古怪的办法来考验自己。同时心中也叹息了一声,幸亏李隆基没有叫我去杀李莲和文姜以表明自己的清白,不然的话,事情那是万分的棘手了。

    呵呵,想到南诏强大的兵力,心中还是稍微的感觉好过了一点,毕竟,李隆基还是一个识时务的人,知道像狼正轩那样的角色,一旦在边疆挑起战事,不是一件好平息的事情。

    “啪啪”两声,李隆基轻轻的拍手,“好,很好!”

    这句话一说完,琉璃色的高墙上,立即出现了一个飞行的人影。

    这黑影本来在数十丈的高墙上,但是下来的度惊人,一瞬间就跳到了下面。

    李隆基一惊,本能的后退了两步。

    他现在非常的托大,惊人来找唐朝的时候不带一名随从,显然是想和唐朝私下将问题说清楚,而且他似乎以为,在皇宫里面,自己的仇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奈何自己的,但高墙上跃下的这个人影,显然是一个刺客!

    他作为化境高手,还在数十丈远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凌厉的杀意,于是他才退!

    唐朝心中一喜,该是我立功报效的时候,拳头一错,迎了上去,在这个黑影即将击上李隆基的时候,抢先拦截住了他。

    这人的武功无疑很好,高得简直没有边,在唐朝的印象中,除了铁慕容和李南靖有这样我的武功之外,其余的人肯定没有这样的武功,而他也在一瞬间确定了,绝不是这两人,这人脸上虽然蒙了黑巾,但唐朝本能的知道,不是自己熟悉的人!

    这人的武功,已经达到了打破虚空的境界,能在数十丈的高墙上跃下丝毫不影响身法,并且立即的就能投入战斗,堪比战国时代的荆可和要离,武功绝顶,胆量包天,要不然谁还敢在大内刺杀皇帝?

    皇宫之中禁卫重重,不是他这样的轻功也潜不进来,更使人奇怪的是,他怎么就知道皇上现在就是孤身一人,身边没有卫兵?

    李隆基有趣的看着这刺客和唐朝交手,武功实在是极高,他现在虽然一个人,慈殿里面的宫女都吓得如鸟兽散,但他丝毫也不觉得害怕,背负了双手看两人争斗,有泰山绷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稳。

    交手很快,仅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两人已经交手二十六次,唐朝身上已经挂彩,因为对方手里有刀,锋利的匕,虽然没有伤到他的要害,但是他已经被凌厉的刀气给割伤了。

    这人的武功,无疑已经是打破虚空,神一样的人物,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驱使得动这样的人来刺杀皇上。

    这几招,唐朝本可以后退的,他的武功本就不如这黑衣蒙面人,但是他不能那样做,那样的话,这黑衣人就可以扑到皇上的面前刺杀皇上。以皇上的武功,他自然不能得手,但是“保护不周”这四个字,足可以要了他的命,所以他只好一拼——

    要不是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冷静得像神一样的神经救了他,唐朝可能已经不仅仅是受伤的问题,早已经死于非命了,但他坚持了下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高力士带领着大批的宫廷侍卫冲过来了,皇宫中一有风吹草动,他自是第一个赶到。

    “高力士在此,休得伤了皇上!”

    他的人未到,声音自丹田里面了出来,轰轰隆隆的,的确是绝顶高手的境界。

    黑衣人一惊,叹息了一声,抽身而走,唐朝哪里会放过他,向他身后追去,但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这人竟然腾身一跃,上了女墙,他竟然还想从远路逃走!

    一击不中,远遁千里!

    但这人的智商几乎为零,就是要逃,怎么会从高墙上逃出去?

    他可以从数十丈的高空一翻而下,但绝不能一跃而上数十丈,他为什么要自己陷入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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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 最后一次机会
    唐朝大喜,一招龙形拳的“霹挂弹打”使出,直接爆向这人的背后。虽然敌人向死地逃走,但他现在可是在李隆基面前立功的好机会,所以动了真功夫,一拳击出,带起猛烈的罡风!

    他这一拳本来和这黑衣蒙面人相隔近一丈,无论无何击不到这人的身上,但是唐朝这一拳却是以马形奔跑,手上的弹打却能够以近及远,瞬间就到了这人的身后,唐朝已经算定,这一拳自然是伤不了这人的,但是滑不溜秋的宫墙,他哪里能上得去,势必被自己的拳风击落下来,到时候,他下盘空虚,是练武人的大忌,必死无疑。

    他正等着这人掉下来,但奇怪的是,这黑衣人的身子在空中微微一沉,随即翻身弹起,以一种十分恐怖的轻功,一跃三十丈,轻飘飘的上了墙头,唐朝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也只能抓掉了他一只袖子!

    哗啦的一声,随着袖子的断裂,这黑衣人竟然飘飘的下了宫墙。

    这个时候,唐朝知道,再也追赶不上了,以这人的轻功,一旦出了宫墙,就是出动全部的神策军,也是无法将之抓住的了,暗暗的叹了口气!

    他刚才看得清清楚楚,这个黑衣蒙面人原来在墙头事先布置了一根绳子,见形势不利,立即跃起抓住绳子逃走!

    好恐怖的人,好恐怖的手段,好厉害的轻功!

    要是在白天,这人很可能被拦截下来,但是现在已经入夜,四周黑黢黢的一片,这人下来刺杀的时候布置好绳子,那是绝对不能被现的,再说了,唐朝和李隆基两个人,都在互相的戒备当中,虽然李隆基看似对唐朝毫无防范之心,但是其实是处处防备,他可是知道唐朝现在的实力,可不同于以前他刚刚当上黄门侍郎的时候,就因为这样,才给了刺客的机会!

    这刺客的胆子很大,武功也很高,选择的时机更是绝佳,其余的时候,李隆基身边都是高手保护,不说别的,就是一个高力士,天下绝的没错,这三个人现在都在京城,的确是有嫌疑的。”

    “禀告皇上,马正章马大人现在正在天坛保护司礼监观星,绝不会是马大人。”这个时候,高力士插了一句。

    李隆基微微一笑:“呵呵,你就是不说,我也知道马正章这个人,朕可是对他有救命和提拔之恩啊,他怎么会刺杀我,自然是别人了。”就这么随便的一句,李隆基就将话带过,确实是善于笼络心腹,毕竟,高力士这样的人,和马正章是一个鼻孔出气,他岂有不知,要是自己不表态的话,显然会引起高力士的不满——

    “唐朝,以你刚才所言,铁慕容和李南靖两个人,恐怕是嫌疑最大的了,不过,这两个都是武林中人,和官府历来没有打交道,为什么会这样对付朕呢?”李隆基沉默了下来。

    高力士就接口道:“臣以为,这些武功高强的人,一定是受人指使,而且,指使他的这个人,一定是对皇帝的行踪有很深了解的人,不然的话,他不会选择在这样的时机出手,奴才大胆猜测一下,也许是李昭仪也说不定,因为皇上已经三个月没有理她,她以前不是说要给皇上好看的吗?”

    “哦,对呀?”李隆基恍然大悟似的说道。原来,李隆基后宫之中美女无数,这个李昭仪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美人,李隆基虽然专宠杨贵妃,但是迷惑于这李昭仪的美色,还是杨贵妃出走的时候幸了他两次,但后来杨贵妃一回宫,自然就是不理她了。

    她出身名门大族,又是十分美貌,自得皇上幸之后,更是气势很盛,所以说了几句对皇上不敬的话,这一来,立即就被高力士的人探听到了,报告了皇上。李隆基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当时一听之下也觉得她说的是气话,虽然从此不再幸她,但是却也没有整她的意思,只当是年幼无知,但现在一出了这样的事情,却是立即想到她身上去了。

    其实,李昭仪这个人,和这件事情根本无关,只是得罪了高力士,因此趁机在这个时候杀了她!

    他这样的一个大宦官,在宫中稍微有点实力但又不服从自己的人,他是不会放过的,于是一句话的事情,李昭仪就是尸不存的下场,可见宫中尖锐的斗争,稍微不注意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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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三章 突破
    唐朝战战兢兢的离开了皇宫,一走出宫门的时候,他忽然升起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使他想起了以前皇上考验自己而自己斩杀铁尉的时候,感觉竟然非常的近似,而且他还觉得,现在的感觉,比当时还要恐怖!

    他现在至少已经确定了一点,那就是皇上已经严重的怀疑到了自己,自己和新灵公主之间的婚礼恐怕有些靠不住,但他现在的心中有一种给压抑得狠的感觉,他想尽快的找到义父,要舍瓦告诉自己该怎么办。

    他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今天,他全身的气血就是不能控制住,就是觉得头脑晕,有一种非常痛苦的感觉。

    于是,专信驱车直回,一见到唐朝的脸色,他就知道唐朝在宫中遇到了非常棘手的事情,在他的印象中,唐朝一直是个棘手到极点的人,只有他使人烦恼,但是现在他却感觉到,一件奇怪的事情困住了他,使得他愁眉不展。

    一回到密室中,舍瓦的脸上全是喜色:“恭喜你!”

    舍瓦是一个非常沉闷的人,平时绝不露出喜怒之色,但是现在却露出了十分奇怪的神色,他脸上满是笑容,这使唐朝十分的奇怪,也不习惯。

    在唐朝的印象中,义父是一个一直板着一张脸的人。

    “恭喜我,我,我有什么值得恭喜的?”唐朝愕然。

    不仅如此,就是一起的专氏四虎已经班林辛白江等人也觉得突兀,他们也知道舍瓦的性格,不知道为什么变化这么大。

    “你坐下!我慢慢的告诉你!”舍瓦扶住了唐朝。

    唐朝应声坐下,就听舍瓦叹息了一声:“想不到,你才二十二岁,就已经进入了化境,你说我怎么不恭喜你?”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用叹息的口吻说的,充满了一种嫉妒或者是羡慕或者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感慨得很。

    “啊,我进入了化境了?可我怎么感觉不到呢?”唐朝心中狂喜,一下子从先前的失落中清醒过来。

    “你当然不知道,不过要是你师傅孙思邈前辈在这里,他一定也会像我一样高兴的,你知道吗,你现在身上已经生了极大的改变,我问你,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全身的血液乱流,心中有些浮躁,还有,你眉心百会穴是不是感觉有一种挚热的感觉?”

    这一问,唐朝立即感觉到了,一摸自己的眉心百会穴:“咦?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问吗,一个人的武功将要达到化劲的时候,周身气血都会剧烈的膨胀,而且感觉心浮气粗,好象要透体而出的感觉,这就是化境将要练成的感觉,而你现在,不宜思考别的,全部的身心只应放在武功的进步上面,你要仔细的体会你现在的感受,结合你师傅以前的教导,将自己的功力真正的融入到全身经脉之中,这样的话,才能真正的进入化境,你现在还不能完全的控制你周身的气血,是化境的边缘,最是危险不过,其他的事情,你都不要管了,还有你们都出去,练武的人,进入化境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事情,受不得外界半点干扰,你们在外面好好的把关,我就坐在这里,看着他思索,有必要的话,也帮助他度过难关!”

    他是专氏四虎的大师兄,武功又是这一群人里最高的,自有一种威严,和唐朝说的话无异,众人自无异议,都出去了,将秘室的门关上了,只留舍瓦和唐朝在里面,修成化境——

    且不说唐朝这边的情况,大明宫殿里。

    李隆基将一干随从都谴了出去,只留下高力士和马正章两个人在里面,正在商议今天的事情。

    “两位爱卿,你们看,今天刺杀朕的人,到底是谁?”李隆基在自己的心腹面前,也是直言无忌。

    马正章就道:“回皇上,天下之间,能有这样绝顶武功的人,的确是少之又少,像高仙灵这样的人,虽然有这样的武功,但是他并不在朝廷和长安,我以之见,这样的人,肯定是威名赫赫之辈,只要去查,一定能查和水落石出,但是皇上,要是查出这人是皇上身边的大官那又怎么办呢?”

    他这些话,貌似在思考,其实是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朝廷中正在任职的官员。

    “什么,朝廷的大官?”李隆基很震惊,但随即微微摇头,“这不可能,这些年的武功进士考核,我都是亲自考核,那些武状元的武功,应该不错,但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人打破虚空的境界,不过,你倒是可以说说看,京城之中有谁的武功能够到达化境的层次?”

    马正章就恭敬的道:“回皇上,要说京城之中除了皇上以及高公公还有我是化境层次的话,还有一个人,绝对也是化境的高手,那就是章仇兼琼,现在户部尚书!”

    “他?”李隆基一真震惊,“这不可能,朕召见他不少次,虽然曾经是剑南节度使,武功不错,但以我看,远远还没有达到化境的层次,朕看一个人,不会看错的,除非,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化境的顶峰,可以隐藏自己的气血运行,但这怎么可能?”

    高力士就脸色郑重的道:“回皇上,章仇兼琼是蜀中唐门的高手,只是因为复姓章仇,所以外人多不知道他的底细,据说蜀中唐门有一种厉害的武功叫做‘龟眠’,可以使自己的呼吸控制得像常人一样,他虽然绝不可能练到化境的颠峰,但是却可以在面见皇上的时候,故意的隐藏了自己的气血呼吸。”

    在李隆基的印象之中,章仇兼琼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人,可以说对他恩重如山,他这样的人,即使有打破虚空的武功,也绝不会来刺杀自己的,即使杀了皇上,他也不会好过,不过他倒是一直知道高力士和这个章仇兼琼不和,但现在看这两人怀疑到了他,纵然不信,但是还是很想知道这人是不是真的在自己的面前隐藏的气血运行,装自己武功低。

    “好好,既然两位都这样说,我也觉得未尝没有道理,这样,立即传他进来面朕,我想当面看看他的武功究竟到了什么地步?”李隆基在处理这些事情上的时候,说得上雷厉风行。

    他心中知道,这样的情况,的确也有可能,恩将仇报之人,这个世界上也不在少数。

    他正要叫高力士出去传旨的时候,马正章却忽然道:“皇上,请等一下,臣有话要说!”

    李隆基随即道:“什么话?”

    “皇上,叫章仇兼琼立即进来的事,臣觉得大有凶险,还是小心点的好,再说了,臣手里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他的确是个高手,请听臣仔细道来。”

    李隆基点了点头,见他说得这样确定,立即相信了。

    “皇上,上次皇上身边一个叫高金刚的宦官,以前经常个您一起踢蹴鞠,你大概还记得,他上次在去剑南督战的时候暴病死在了回来的途中。”——

    李隆基点头,神色有点变了:“不错,这个人我的印象很深,他的武功不错,怎么会得暴病呢?”同时,他的心中也猛的一跳,这人难道真的是刺客?他知道得很清楚,在自己身边的这两个人,那是绝对的忠于自己,即使想打击谁,那也不会到离谱的程度,那这样看来,章仇兼琼即使不是刺客,但也极有可能是一个化境高手。

    “皇上,是这样的,高金刚死后,我一直就怀疑他的死不是正常死亡,毕竟,他的武功我是知道的,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了,但是居然被杀了,所以我并没有把他的尸体拿出去扔了,而是保存了起来,我本想找到药王孙思邈,让他来看看有没有问题,但是遗憾的是,一直找不到,后来因为事情繁多,暂时耽搁下了,但是他的尸体现在正冻在冰窖之中,通过他的伤势,我想皇上是可以看到他受了暗伤才死的,皇上请看看!”

    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自然要看看,很爽快的道:“那就带路!”

    马正章的脸色不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边走边说道:“皇上,这件事情本来甚是蹊跷,我们也不敢随意怀疑凶手是谁,但无疑的,高金刚这样武功的人,除了化境高手之外,没有人能轻易杀死!”

    这个时候,他自然不敢提高金刚写那封说明因果的信的事情了,要是说了,就是知情不报,他自己也有大的责任,并且还容易给人一种陷害人的错觉,像马正章这样的人,是不会愚蠢到去做欲盖弥彰的事情的。

    在一个寒冷的冰窖里,高金刚的尸体还保留在那里,显然这就是马正章所说的证据!

    宫廷之中一派打击另一派,本是李隆基故意布置的,好使自己居中调停,收到全部左右政局的效果,他本还以为马正章和高力士这样背后说章仇简琼的坏话是两派之间互相诋毁,但一看了高金刚的尸体,以他化境高手的水平,立即的看出,高金刚的确不是暴病而死,而是身上受了化境高手的暗伤。

    好厉害的武功,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李隆基有些震惊,从他伤人的情形来看,伤害高金刚这人的武功竟在马正章和高力士以及自己之上,这也使他的心中排除了高力士和马正章合伙来欺骗自己的想法!

    原来章仇兼琼果然是一个绝世的高手,难道,达到打破虚空层次的这个高手,刺杀我的人,真的是他?

    但,他有什么理由该来杀朕呢?就算以他的精明,还是想不起来这人怎么会来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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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 谜底
    正在李隆基为刺杀的事情烦恼得想吐的时候,高力士和马正章则是神情愉悦的在司礼监的一间秘室之中大笑,笑了半晌,马正章才说道:“皇上大概还要担心好几天,就让他担心好啦!”

    高力士听到这笑声,十分圆滑的脸上也显现出得意的神色:“皇上,您不要怪老奴欺骗你了,我这也是迫不得已,你这样提拔韦坚和章仇兼琼这批人,搞得现在连李相爷也几乎不能自保,明明知道章仇兼琼杀死了我的人,却还是一点也不动这家伙,我们只好行此下策了!”

    原来,昨天晚上两人已经带皇上看了高金刚的尸体,算是将证据都拿了出来,但是李隆基居然不为所动,仍然没有打压章仇兼琼的意思,只叫两人静观其变,这使得这两个最心腹的人对李隆基也产生了不满,毕竟,这是根本没有将自己两人放在眼里的表现。

    就在两人相视大笑的时候,一个黑衣人走了进来,五短身材,但是身上似乎没有长肉,骨骼都似乎显露了出来,要是一般的老百姓看见了,一定以为这人是营养不良,似乎成年累月没有吃过肉一般,实在是太瘦了,但要是练家子看见了,一定会感到恐怖,这人的武功,一定已经到达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因为,精通武学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人已经将自己身上的赘肉练得一点不剩,只剩下肌肉,所以平时看起来的时候竟是十分的消瘦,其实不然,一旦这样的人运起内力的时候,一定会鼓胀得吓人,比一般的大胖子还要胖得多。

    像这样的人,武功自然已经到达暗劲的颠峰,离化境只差得了一步,这虽然算不上一个绝句实话,这两人也算是八面玲珑的角色,其中尤其以高力士更为圆滑,宁肯自己受一点气也不得罪公主王爷这些人。

    当然,马正章这个人,少年得志,武功被皇上称赞,说有万夫不当之勇,自此名声大躁,隐隐然已经和铁慕容,李南靖这些威震大江南北的人想提比论了。正所谓是一言之褒,荣于华表,皇上的一句话,金口玉言,自然可以将一个人捧得高高在上。当然,马正章真正的武功,固然已经进入了化境,但毕竟还是只能在化境达到低级层次徘徊,要想再进一步,必须要有一种真正的历练。

    就听高力士笑道:“你知道什么,告诉你,皇上这个人,武功是高的,也很敏感,是属于那种非常危险的人物,一旦事,我们几人就是身异处的结局,所以我们绝不能冒一点点的险,毕竟,陈玄礼虽然武功还没有达到化境,也鲜于在皇上面前露面,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我们还是小心些的好!”

    要是李隆基看到现在的情景,一定会气得吐血,他恐怕再也想不到,宫廷之中的这次刺杀,就是自己最信任的高力士和马正章联合干的。

    而且派的不是别人,就是马正章的副手陈玄礼。

    陈玄礼的武功,虽然没有到化境的层次,但已经是接近的人了,加上有高力士等人准确的情报,再事先在皇宫的高墙上面安装好绳子,一切就绪之后,不说陈玄礼这样的武功,就是比他低一个档次的人,也有可能对皇上进行刺杀。不过,以高力士等人的精明,知道皇上武功高强,也绝不敢用别的人去冒险,毕竟,一旦李隆基亲自出手,要是被抓住,问出了主使之人,那就什么都完了。

    像陈玄礼这样的人,武功强横,即使遇上了李隆基这样的高手交手,胜负也是未知之数,要是一击而退,他们知道,李隆基是不会愚蠢到舍命去拦截他的,并且即使舍命拦截为未必拦截得下,所以他们才敢在这样的时候“刺杀”皇上。

    他们当然不会真的杀了皇上,现在的太子李瑛比较厉害,并且和他们的关系若即若离,一旦杀了皇上,这个太子一即位,怕永远不能像现在这样的受宠。很显然,要是他们想杀李隆基,李隆基就算有绝世的武功,但也几乎逃避不了,历朝历代都是,只有靠近皇帝的人才能杀得了皇帝,董卓如是,司马炎如是,隋炀帝如是,但是,也要看值不值得,就像现在,他们显然不希望李隆基死,只是希望吓他一吓,同时实现自己的政治企图。

    他们现在将高金刚的尸体暴露在李隆基的面前,自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和韦坚以及章仇兼琼势不两立!

    以他们这样的内臣,自然知道皇上这次罢免了韦坚的相位那是假的,只是做做样子给唐朝看的,其实他们心中还很同情唐朝,立下了那样的大功劳,居然还要被皇上穿小鞋,又被弄到西域去了,嘿嘿,将军百战死,壮士不得还,经常打仗固然可以使手下的军队变得精锐,但是却大大增加了战死的可能性。谁都知道战场凶险,连老子都说:“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

    战场上的凶险,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李隆基这样做,无疑表明了一个态度,将来还会重用韦坚韦见素这一帮人,希望唐朝在战场上战死,那这样的话,自然大大的削弱了自己,毕竟,这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都和韦坚斗,自不愿看到一家独大的局面。

    他现在清楚的知道,李林甫因为在处理南诏问题上的失误,已经渐渐的为李隆基不喜,将章仇兼琼直接升为户部尚书,大肆提拔杨氏家族的人做大官,种种迹象表明,李隆基已经渐渐的相信了唐朝以前的话,说李林甫飞扬跋扈,转而扶植韦坚和韦见素,但韦坚是自己的死对头,他无论如何要搞倒他,即使不能搞垮他,但也一定要掣肘他,使他不能一家独大,所以他现在使用了这手很绝的手段——

    户部尚书府中,章仇兼琼一听到皇上遭受刺杀的消息,心中震惊得差点晕过去,但他随即镇定住心神,他就在刹那间已经明白了是敌人的阴谋,好一招嫁祸于人,几乎不用去调查,他就凭脑海中的一丝灵明,已经猜测到是高力士和马正章干的。

    但是,要命的是,他不能洗清自己的清白,要怪就该怪自己以前在皇上面前的时候故意的屏声息气,隐藏了自己的实力,现在这样的事情一出,马正章这兔崽子焉有不奏自己一本的,再说了,他已经知道,高金刚的尸体还保存在大内的冰窖里,一看就是自己的武功手法——心月斩,用的是暗劲的手法,他虽然可以在别的人面前说说什么血蚁咬死之类的话,但在皇上的面前,那是不能说假话的。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正在他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的时候,他接到了李隆基础的传唤。

    管***,反正不是自己干的,别人诬陷我也没奈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章仇兼琼这样的人,可不像铁慕容或者舍瓦这些武林中人,一个不舒服就是离官而走,章仇兼琼出身于官宦之家,将仕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要不是遭受打击,以武状元的身份被配到剑南那样的地方去戍边,在艰难的环境中磨练,恐怕不能将武功练到化境的层次,现在一回到朝廷,顿时意气风,要想干出一番事业,即使不能和当年的李靖相比,但至少要比得上姚崇、宋景、张九龄这样的名臣,才是他心中所愿,所以明知道这一进皇宫之中凶险无比,还是毫不迟疑的全去面见皇上。

    而且,使李隆基和唐朝万分惊骇的是,章仇兼琼前来见皇上的时候,他竟穿着一身夜行衣,活脱脱一个刺客的装束。

    这天早上,李隆基有不明之事,自然立即召见了唐朝。

    “大胆!你为什么穿这分衣服?”李隆基高声的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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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 端居耻圣明 上
    李隆基本在猜测,章仇兼琼会不会来,如不来的话,刺杀者必是他,要是来的话,则要好好的考较一下这小子,毕竟,高力士和马正章摆出了铁证,不由得他不信,以他这样的性格,自然要查个水落石出。

    要是别的事,他自可以拖延,反正先和杨玉环享受是正事,但是现在这事,已经危及到了他的生命,他不得不以十二万分认真的态度对待。

    见皇上这样高声喝骂,章仇兼琼也是震惊不已,李隆基很少有这样暴怒的时候,他一向是一个性情沉稳的人,但是现在,这个性情沉稳的人居然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于是他很快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回皇上,臣之所以斗胆穿这样的衣服来见皇上,乃是为了查明刺客的真相,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洗清罪责,请皇上明查!”

    他这几句话,说话的时候声音清朗,没有一丝的波动,显然是豁出去了,要是皇上要杀自己,他知道,是逃避不了的。

    李隆基老虎一样的眼睛就直视着他,看了足足有两三分钟,忽然一笑:“爱卿平身,就算你有刺杀的嫌疑,但您是朕的股肱之臣,朕也不该妄下判断!”

    “谢皇上!”章仇兼琼站了起来,虎背熊腰,只比李隆基矮了少许一点,甚有威势。

    唐朝就道:“皇上,以我之见,昨夜刺杀皇上的人,定然不是章仇兼琼尚书!”

    “哦,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李隆基愕然,在他印象中,韦坚和章仇兼琼是一伙,而李林甫和唐朝是一伙,双方都是水火不容,想不到唐朝现在竟然为章仇兼琼说话,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

    唐朝就道:“回皇上,臣的直觉告诉我,昨天晚上和我交手的那个黑衣人,决不是章仇尚书!因为章仇尚书腰细膀宽,仪表堂堂,身躯雄伟,但昨上那人却是一身精悍,身材不高,章仇尚书一穿上这夜行衣,我就有大大不一样的感觉,我想的话,章仇尚书也是想穿这样的一身衣服到皇上面前来,使皇上感觉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昨夜刺杀皇上之人,我说的没错?”

    章仇兼琼十分感动:“是的,皇上,唐朝侍郎说得一点没错,臣之所以斗胆着这身夜行衣来见皇上,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

    李隆基凝视章仇兼琼良久,点头道:“不错,我也觉得你不是刺客,不过听说武功到达化境的高手有一种缩骨的功夫,可以在瞬间将自己的身体缩短十分之一,和以前的形象大不相同,不知道,你可会这门功夫?”

    章仇兼琼心中一震:人人都说皇上的武功深不可测,但我就是不相信,难道真的会出大乱子么?

    一直以来,章仇兼琼就觉得,皇上就算有不错的武功,但也绝不会有高到自己化境的程度,所以才敢在皇上的面前故意的隐瞒自己的实力,装做自己武功地位的样子,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害怕引起皇上的疑忌,毕竟,自己现在已经是户部尚书的高官,要是武功地位,那倒好办,皇上也会觉得不好控制,不然的话,吏部尚书王巨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这人武功很高,也得李隆基的赏识,被人刺杀之后也是大张旗鼓的彻查,但是到现在,还不是不了了之,皇上最忌惮的,其实是武人,高仙灵如是,王巨如是,他最放心的是像张家正这样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进士,手无缚鸡之力,遇到事情的时候惟皇上马是瞻,就算是李林甫,李隆基这么多年宠幸他,也是因为他权势虽大,但是却没有丝毫武功的原因,所以一直让他坐在宰相的位置上。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章仇兼琼才隐藏了武功,他本以为皇上会看不出来。

    的确,以他这样的化境高手,刻意的隐瞒,全身的气血完全受自己的控制,皇上的确是看不出来,但是他实在想不到,高力士这人现在真要和势不两立,竟然不惜拿出高金刚的尸体来陷害自己,硬是要将他的武功抖露出来。在他的感觉中,自己现在已经是户部尚书,又已经私下给高力士送了重礼,即使以前杀高金刚和他结下了恩怨,但也应该一笔购销了啊?

    就在昨天晚上,通过他安插在宫中的眼线,他已经知道事情的全部,所以今天早上皇上宣召他的时候,他才这样单身进宫。

    “我,臣不会。”章仇兼琼终于还是说了谎话。

    他不得不这样说,因为他知道,要是说自己会的话,那自己身上的嫌疑仍旧是洗不掉。

    “那你现在的武功,到了一个什么层次?”李隆基丝毫不放松。

    章仇兼琼听到皇上这样问自己,哪里还有不知道皇上已经对自己大起疑心的道理,只得如实的回答道:“臣的武功,已经到了全身进入如铁,身体的主要部位可以抗击钝器击打的地步!”

    他说这话看起来在说自己的武功厉害,但是在深通武功的唐朝和李隆基而言,却无疑是在说,我现在的武功虽然已经是暗劲层次,但却还没有到达化境。这样一来,自然不能像化境高手一样控制住全身的气血,还可以施展缩骨功,自己显然就不是刺客了。

    这些话,不需要全部都说出来,像李隆基这样的人,那是一点就明。

    “哦,这样说来,你的武功,离化境那还差了一点点?”

    “回皇上,的确是这样的!”章仇兼琼到道。

    李隆基的心中稍稍放心,但脸上还是难免露出了怒色,这小子平时在朕的面前装得武功低微的样子,现在看来,即使按他说的这个层次,武功也已经相当恐怖了,足见这人还不是绝对的忠于我。

    “好,朕相信你,不过,有一件事,却需要你解释一下,高金刚暴病身亡的事情,你知道?”李隆基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瞬也不眨的看着他。

    章仇兼琼心中剧震,但随即恢复住心神:“回皇上,臣深知这件事情。”

    到了这个时候,他知道,什么都瞒不过李隆基,索性坦白了:“皇上,高金刚是臣暗下重手杀死的。”

    李隆基脸上一点也不震惊:“这是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他去剑南军中,代表的是朕,代表的是朝廷,你犯的可是不赦之罪?”

    到了这一步,章仇兼琼已经知道,生死由天,再也由不得自己,索性说了真话,将当日高金刚受李林甫指使,在军中拉帮结派,削弱自己,想使自己在南诏吃败仗等等情由说了,最后自己不得不在和高金刚比武训练士兵的时候用暗手伤了他,后来在上报朝廷的时候说是中了血蚁之毒而死,显然是想蒙骗过关。

    李隆基倒想不到他竟这样坦白,静静的听完:“你的话,朕完全相信,而且根据情报,你和李林甫之间,的确是有很大的怨恨,他指使人来为难你,你想办法摆脱,这也很正常,你是我的股肱之臣,朕希望,你不要学李林甫,哎,他这个人,对朕倒是忠心的,就是有些时候喜欢耍小聪明,在私下搅风搅雨,心胸狭窄一一点,你放心,朕了解你当时的情况,而且,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你还战胜了这么多年来我们屡战屡败的南诏,所以,杀高金刚的事,朕以后不会再提,不过我还有一点小小的疑问?”

    “什么”章仇兼琼的心中大喜,知道皇上的确是原谅了自己杀高金刚的事情。

    唐朝也是心中震惊,刺杀天使!

    这样严重的事情,李隆基为什么一言带过?难道就因为章仇兼琼在南诏有功,可自己在山东和岭南的功劳,比他大了不少,皇上为什么还要对付我?

    “要是你的武功没有达到暗劲,为什么能无声无息的伤害得了高金刚那样武功高强的人!”

    李隆基本来以为这一问顿时就会将章仇兼琼的冷汗吓出来,但是想不到这人竟是面不改色:“回皇上,臣的暗劲功夫已经有相当的火候,能在刹那之间迸暗劲,刺骨如针,伤害别人的内脏,我知道皇上的担心,以为只有化境的高手才能够这样控制住全身的劲力,其实不然,臣的武功,可能已经接近化境的边缘,因此出手的时候才使高金刚当时也不感觉到,而只有在事后才能知道受了重伤。”

    “你的话,释去了朕心中的一个疙瘩,不过,你做下这么多的事情,难道不怕朕现在就杀了你?”李隆基森然道。

    “臣不怕!因为臣知道,在皇上的心中,臣是一个忠心的人,您不是不敢杀,而是不愿杀!”章仇兼琼冷静的道。

    “你难道不知道,朕现在已经对你起了疑忌之心,说不定稍微不对,你的脑袋就搬家了,还不如做和岭南节度使,雄霸一方?”

    “回皇上,臣愿意死在皇上面前,却不愿意远离圣上,以免日夜忧心!”

    “呵呵,为什么,你不要以为这是朕贬了你的官,而是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其实,我早已经知道你不是刺客,问你这么久,就是想看看你还要在朕的面前装多久,呵呵,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也是一个武学的大行家,你为什么要在我的面前装得一点都不会武功?”

    “回皇上,臣对皇上一片忠心,没有一点点的敌意,所以皇上才感觉不到我会武功,其实,我并没有刻意的隐瞒,只是觉得,皇上要我做户部尚书,不是借助我的武功,而是要看臣处政事的能力,所以才规行矩步,绝不是有意的欺骗皇上!”

    “很好,像个练武的人,说话干脆而直接,但是,朕也说江湖上的话,朕现在已经对你十分的不满,你还要呆在朕的身边惹我厌恶吗?”

    “是皇上!”章仇兼琼答道。

    这个回答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李隆基都吃了一惊,他想不到章仇兼琼竟然不怕他的威胁,眼睛一瞪,空气凝重如铅!

    “皇上,你怀疑臣是刺客,这一点,才是你真正不喜欢我的原因,可是臣再说句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我即使要刺杀皇上,也不会选择在那样的地方,而且,即使选择在那样的地方,我也不会一击之下连皇上的衣角也碰不到,我相信自己的武功,要是真的刺杀皇上,得手的可能性也很大,不会使皇上您毫无伤的,请皇上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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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 端居耻圣明 下
    他说完这话,普通一声跪了下去,似乎是为了说明自己的武功的确厉害,坚实的砖石地面顿时龟裂开来,现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并且,就这一跪下,地面震动,显然是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程度,不然的话,不会造成这样大的破坏力。

    当然,章仇兼琼跪下去的时候,跪得还是比较虔诚的,有一种赤胆忠心的意味,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这个动作,却把赤胆忠心四个字演绎到了完美的地步。

    李隆基点头:“你说的不错,但这又是为什么?”

    “皇上,孟浩然先生先了一《洞庭湖》的诗,其中有一句我记得很深,‘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臣不为别的,就为的是端居耻圣明!所以,臣斗胆请求皇上收回成命,臣愿意在皇上身边,鞠躬尽瘁,肝脑涂地的报答皇上的知遇之恩!”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磕头咚咚的响,的确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

    唐朝心中,也豁然间明白了章仇兼琼这样的人为什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爬上户部尚书的高位了,原来是这样表达忠心的,这个时候,换了自己是皇帝,恐怕也要原谅他这位臣子了。

    果然,李隆基森然的神色立即缓和了下来,不过并没有叫他平身的意思,只是有趣的问道:“这个做诗的叫孟浩然的人很不错啊,做得出这样的好诗,他是个什么官职?”

    “回皇上,他是个白身,一生没有仕进。”这句话,却是身边的唐朝回答的。

    “噢,李林甫不是说野无遗贤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这诗不看别的,就看这两句‘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可以看出这人高的文化功底,这不是将有才能的人拒与朕的门外吗?”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是声色具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唐朝赶紧道:“皇上,孟浩然确实是一个绝顶的诗人,他的很多诗歌,都已经流传在天下,什么《春晓》《宿建德江》都是他诗歌的名篇!”

    其实,唐朝和孟浩然素不相识,但毕竟很小的时候就在漳州学过这位大诗人的诗歌,心中起了感恩的心思,忍不住要为他说两句好话。

    果然,这样一说之后,李隆基立即来了兴趣:“章仇尚书刚才念的这两句诗,朕是很有兴趣啊,一起念给朕听听?”

    章仇兼琼一脸的难色,唐朝看在眼里,微微一笑,替他解了围,念〈临洞湖赠送张臣相〉道:“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涵岳阳城。欲济事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鼓掌!想不到的是,李隆基居然鼓掌,显然是诗中意境高雅,打动了他。能得到他这个皇帝鼓掌的诗,自然是高雅之作,因为他这个人,对诗词歌赋那是研究得很深的,一般的诗歌难以打动他的心。

    “好好!想不到这个叫孟浩然的人竟有李白之才,真是不简单,‘气蒸云梦泽,波涵岳阳城’,大气磅礴,大气磅礴,胸中有不少丘壑啊!”

    章仇兼琼向唐朝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连声道:“是啊,让这样绝顶才华的人流落在草野,的确是非常的遗憾!”

    他现在心中很高兴,这正是打击李林甫的大好时机,他这样明白事理的人,岂有不落井下石的道理。

    李隆基一听,脸上就露出惋惜之极的神色:“这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朕想见见他!”

    “回皇上。这个叫孟浩然的人现在居住在岭南,过着隐士的生活,不过现在年纪已经不小了,怕是不能为皇上效力了。”

    “他有多大年纪啊?”

    “据臣所知,他现在已攀上古稀之年,要是把他召来京城,恐怕不服水土,于他身体有碍。”

    唐朝甚为奇怪,章仇兼琼为什么不将这人召到京城,那不是大大的打击李林甫吗,为什么他却阻拦?哦,我知道了,他是怕李林甫先把这人笼络了,反正这样一来皇上已经大大的不满李林甫了,他倒不想因为这点点事就想将李林甫掀下台。

    好聪明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不爆最强一击,暗中陷害别人而使人不知,的确是高明的手段。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感觉到章仇兼琼作官的高明,这些,都是自己要多多学习的地方。

    “哎,罢了,那你下来叫张家正派个人,去把他的诗歌集子拿来,朕要好好的看着他的诗。顺便赏赐他黄金千两!”

    在唐朝,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要做诗,杜甫更是写了好几大麻袋,收藏起来,像孟浩然这样的人,自然也是珍惜自己的手稿,有自己觉得好的诗,那是整理成集子出版,李龙基想他到了这样的年龄,集子该已经出来了,因此派人去抄写。

    “是,皇上!”章仇兼琼喜滋滋的答应了。

    “那好,你下去办!”李隆基吩咐道。

    章仇兼琼这一来更是心花怒放,他知道,皇上这样做,是不会派自己去边远的岭南做节度使了,虽然,岭南可以大量捞取金银,赚得盆满钵满,但对他这样的人来说,钱财来得容易,倒不一定非要在岭南才能得到,在朝廷照样是财源滚滚,却又能为以后的高升奠定基础。

    要是到了岭南,那和被贬官没有丝毫的差别,毕竟,堂堂的户部尚书,比一个节度使要高一个档次。

    看着章仇兼琼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李隆基向身边的唐朝笑笑道:“唐爱卿,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他吗?”

    “因为他的确是一个忠臣!”唐朝直言。

    “不错,朕一直相信我的眼睛,绝不会看错一个人,不仅是章仇尚书,就是你,朕也绝不会看错的。”

    这倒使唐朝心中一惊,忽然灵机一动:“那皇上是怎样看我的?”

    李隆基就道:“你有点像曹操!”

    他轻轻的说道,有一种戏谑的口吻,这使唐朝腿立即麻,跪下道:“臣对皇上一片忠心,绝不是曹操!”

    李隆基就笑了:“平身,朕只是戏言耳。”

    但就算这样,唐朝心中已经是得得的跳了几下,妈妈啊的,君无戏言,你现在又说是戏言,那我只好姑且相信了,只不过站起来的时候,腿有点抖。

    “唐朝,你知道吗,朕心中是和不喜欢把新灵这丫头嫁给你,你为什么要违背朕的意思,你难道以为,朕的这双手,杀不得你这样的人?”他的眼睛大如铜铃,说或者话的时候使唐朝有如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正向自己扑,本能的气势一弱:“皇上,您可以杀我!但我却绝不能答应你。”

    他虽然象征性的后退了一步,但语气并没有一丝的松动,侃侃的说了这话,这立即使李隆基感觉到震惊,唐朝的武功,简直是越来越厉害了。

    原来,李隆基刚才这一扑用上了“猛虎下山”的手法,身子虽然没有动,但一股气势却是动了,好象一只巨大的吊睛白额大老虎向唐朝扑去,武功和定力不强的人,立即就吓得逃跑,甚至吓昏死也很正常,但唐朝只是腿微微的打闪,退一步之后,说话却是冷静无比,没有一丝的波动,仿佛自己的这一招在唐朝的面前没有半点作用。

    而且他也看出来了,唐朝刚才微微退后一步,并不是害怕这一招,而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手法,要是自己刚才真的动手,他也能合理的拉开距离,不致于处在被动的地位上。

    要知道,两个武功接近的人交手,一开始就处在下风的人是很难将气势扭转过来的,大部分的情况是被人追着打,直到被人杀死。

    “为什么?”李隆基淡淡的问道,心中已经了然,唐朝是铁了心娶新灵这丫头了。

    “皇上,您不喜欢我,最简单的原因,不过就是害怕我将来对您不忠心,正如刚才章仇尚书所说,在皇上这样圣明的时代里,要是不做出点成绩,那是大大的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皇上,我知道,因为以前是南南诏天下兵马副元帅的原因,皇上至今对臣还有一点点的疑心,不过正如章仇尚书一样,我对皇上是忠心耿耿,我现在的武功,和章仇尚书差别不大,要是我真的有害皇上的意思,我和皇上相处的时间不少,有不少的机会,但皇上明鉴,我绝无这样的意思,皇上,您想想,我以后成了您的驸马,即使将南诏的皇位让给我,我也不屑一顾,真的是,皇上,我以前说的没错,我在大唐不说做驸马爷,就是做一个黄门侍郎,也比做南诏的皇帝强十倍,我怎么会反叛您呢?皇上,请给我这个机会,真的,端居耻圣明,皇上,不要让我只做羡鱼的人,要我撒网捕鱼好吗?”

    李隆基一听,哈哈的笑了:“也罢,既然你一定要做驸马,那就要经受一些考验了,你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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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六章 近水楼台
    唐朝下去之后,心中最后的一丝恐惧感也已经消失,他觉得,皇上就算要考验自己,但是毕竟也不是一个无赖,面对自己坚定的信心,一定要把新灵公主娶回家去的决心,他是知道了,也不打算阻拦了,而之后所谓的考验云云,在他的眼里看来,都不会有多难过。

    这样一想之后,唐朝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一离开皇上,他就直本慈院,去见新灵公主。毕竟,以唐朝黄门侍郎的身份,想见谁就见谁,倒不用担心有人拦阻,他以前之所以很少去见公主这些人,倒不是不想去见,而是觉得一个大男人在皇帝的后宫之中穿梭,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怀疑自己对皇帝不忠,那不是得不偿失了,历代这样的例子多的是,别一个不小心被阉割了,那就是天大的冤枉了。

    并且,他自己也很害怕那天在竹林子里面的事情再重演。他当然不会忘记那天在竹林子里生的事情,和那个美丽风骚的女人缠绵一度。在他的印象中,李莲和文姜都是很好的女子,而且是处*女,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自己的感觉中,给自己感官上的享受,却是大为逊色。

    他可不知道,风经验的女人对于男人,那就是一道丰盛的大餐,而处*女给男人的,除了血淋淋的床单,就是羞涩和吃痛。虽然,在院子之中要买头牌的初夜十分的昂贵,但那也只是一种荣誉模样的东西。

    从真正的意义上学,和有经验的女人在一起,是很好的,而和有经验而又美丽风骚得很的女人在一起,则是一个男人真正的幸福。

    这就要看男人的选择了,到底是喜欢的哪一种女人了。

    当然,唐朝知道,和李莲和文姜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非常性富的,毕竟,这两个女人,不仅美丽绝伦到了极点,而且还是学过武功的,身体上的动人,比一般没有学武的女人,身体要强健了一百倍。

    他自然清楚李隆基的一些事情,武惠妃就是因为没有武功,经受不住李隆基日益强大的需索,这才死去的。

    这也是她的命运,要是她会武功,也许李隆基反而不会那样喜欢她了——

    想着这些的时候,唐朝忽然感觉自己很卑鄙,我这是怎么了,新灵公主纯洁的爱着自己,但我却想着和她巫山**,而且还和她做比较,想象她弱不禁风的样子,真是有些邪了。

    但当看到新灵公主的时候,唐朝的心中再一次的产生了的感叹——也许,我那样想不算什么。

    这真的是一个十分女人味的女人,和芹儿没有差别,但更要命的是,她比芹儿多了一种美丽。

    要说芹儿是九分的美丽加上女人味,那么新灵公主就是十分之十的女人,将女人的美丽演绎到了极至。

    她并不是成熟女人那样的丰满温柔,性感火辣,像杨玉环一样,使人无法抗拒,而是另外一种风韵,少女的风韵!

    她现在正轻盈的向自己走来,腰肢轻摆,柔软得像是春风。

    这样的感觉,似乎她身上满是温柔,轻轻捧着她就会融化一般,使人产生一种爱怜横溢的感觉,只想将她温柔的搂在怀里,怜她爱她,不愿意丝毫的伤害她,唐朝就这样温柔的抱住了她,却不知为什么,他现在身上产生的感觉,不是立即将她搬到床上,以及一些龌龊的情节,他只是轻轻的搂着她,吻着她,她就觉得万分的满意,满足。

    他已经不想别的,这个女人身上散出来的一种十分温柔的信息,将他的**全部击溃,只剩下纯洁的爱怜!

    唐朝自己也感觉到吃惊,没有见到她和见到她时候的想法截然不同,颠覆了自己对于女人的见解。

    “唐大哥,宫里好闷啊,我要你带我到终南山走走。”新灵公主轻轻的说道,眼神看着唐朝的时候,好象是温暖的秋波流过他的心田,这使唐朝有一种震撼的感觉。这个女子为什么这样温柔?

    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温柔都被眼前的这个公主给占有了,不然的话,为什么使自己难以决绝呢?

    唐朝当然知道,没有皇帝的允许,他是不能将公主带出皇宫的,毕竟,皇家自有皇家的规矩,这一点,唐朝身为黄门侍郎,却比其他的人知道得很,但是,当新灵这样这样求他的时候,他答应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无法抗拒,总之,他是答应了,当然,以唐朝这样聪明的人,还是一下子就明白了,即使将来被皇上现,那也可以推在公主的身上。唐朝的心中清楚得很,皇上对别人倒没有什么,但是对这个最小的女儿,却是十分的喜欢,有什么过错,一般都是保持宽容的态度!

    唐朝现在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她和他出去看看终南山,那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以前,比这更为难一原谅的事情,皇上都原谅了这个小女儿,何况是这样小小的事情。

    这一点,不管是新灵公主还是唐朝,都觉得没有什么。

    于是,他们就在许多宫女无限羡慕的眼光之下,出了皇宫高大的门楣。

    外面的天气真好,真是夏天的盛时,茂密的树叶下边,鸟儿在欢快的唱歌,这使新灵公主欢快的唱了起来,她唱的是一《玉阶怨》,词意古雅,声调优美,的确是非常厉害的缠绵婉转。

    专信见是新灵公主出来,自然让唐朝一人驾车,两人一个驾车虎虎而行,一个在背后嬉笑唱歌,其乐融融,专信也是识趣的人,自然不会去凑什么热闹,那可是大大的煞风景了。

    “唐大哥,你在终南山不是有一处十分豪华的宅子吗,我想去看看!”不知道为什么,新灵公主忽然说了这句话。

    这句话看似轻描淡写,但是在唐朝的眼里,却是大不一样,因为他看到了公主刹那之间满脸红晕,可爱得使人有一种疯狂的冲动。

    要是说新灵公主正常情况下看起来像是一个纯洁的嫦娥一样的女人的话,那么她现在看起来,则像是一个性感美丽的少女。

    唐朝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身上的温柔,以及她脸上的红晕,他小腹间一股热力疯狂的升起。

    “好的,好。”

    说这几个字的时候,唐朝的喉咙之中也似乎是**了一只牙签,非常的难过。

    我这是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我的女人,芹儿,文姜,李莲都是绝色的女人,但为什么都不能这样强烈的吸引我呢?

    他自然想不通,只得鞭策马儿跑得飞快,因为没有别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是心猿意马了。

    一回到在终南山的豪宅,丫鬟仆人都是惊喜,因为唐大人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这里,自从在山东求雨回来之后,唐朝已经很久没有回到这里了,主要是朝廷中的事情太多了,也没有时间像刚当上黄门侍郎的时候那样逍遥了。

    更使这些丫鬟吃惊的是,唐大人下车的时候,将一个像画一样的女子牵引下了车。

    她们自然看见过李莲的美貌,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大人好本事,居然又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位能和她媲美的女人!

    啧啧惊叹声中,将这两人仙人一样的引了家里——

    “哇,好大的家,唐朝大哥,你可是真会享受!”新灵公主笑了起来。

    唐朝谦虚两句,在大厅之中和她交谈,喝茶说话,双方十分的投缘,有种如胶似漆的味道。

    几乎是自然的,唐朝抓住了新灵公主的玉手,两人渐渐的忘我起来。

    年轻人之间的爱情,就是如此,一旦陷溺进去,那就会忘记一切,他们现在就是这样,就在大厅之中,也是蜜里调油,你碰一下我的手,我碰一下你的肩,渐渐的不知人间为何世。

    终于,唐朝拉着新灵公主的手,将她拉进了自己的卧室,这个曾经伴随他练了无数时日武功的地方。

    新灵公主没有拒绝!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也许不是找不到,而是她本身就不想拒绝。

    她当然知道,以自己的身份,那是不能在婚前有任何不轨行为的,但是她就是不知道危险,或者说她很期待。

    “唐朝大哥,你,你想做什么就做!”她的声音低沉得像是蚊子在叫。

    这句话一说,她的脸色羞涩得像是春天的红苹果,再佩上她的温柔,顿时成为一个像芹儿一样风流的女人。在唐朝的心里,芹儿虽然没有绝顶的美貌,但是一种风流的态度,却是无与伦比的,很好的弥补了和李莲以及文姜容貌上的劣势,可算得上一个很性感的女人!但想不到的是,新灵公主竟有这样绝顶的美貌还有温柔得如水的感觉,顿时使一个男人完全的放松,完全的喜悦,仿佛置身在极乐里。

    唐朝也的确很快的陷入了极乐里,他没有迟疑,她知道新灵公主的意思,就是要生米煮成熟饭,那样的话,即使皇上将来还要反对,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毕竟,唐朝虽然不像宋朝一样礼法严苛,但对女人的贞节,还是十分看重的,那些开放的,大胆的女人,大部分是少女,怀春的真面目表露得强烈了点,也是大唐盛世特有的气势。

    这一夜,唐朝让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人享受了什么是无尽的热意,当然,唐朝也沉浸在最完美的快意中,他真的想这一晚永恒,但好梦最是容易醒,醒来的时候,他就现,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不那么安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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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 死或是接受 上
    这天一大早,老管家就很不识趣的敲响了唐朝的房门:“不好啦,大人,我们被包围了!”

    老管家的声音嘶哑,仓促,有一种气急败坏的感觉,在他印象中,唐朝是堂堂黄门侍郎,而且已经是等同于宰相的人,想不到竟被官军包围,这在他而言,是很失唐府尊严的一件事情。

    唐朝一跃而起,火穿上了衣服,看着蜷缩在被窝里的新灵公主,安慰道:“心儿,别怕,我这就去看看!”

    新灵公主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她昨天晚上还是义无返顾的做了,她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使父皇彻底的死心,不再为难唐朝。她虽然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但那只是许多年文化熏陶出来的气质,她内心之中还是一个聪明果敢的女性,所以她毅然的这样做。

    唐朝何等样人,随着武功的增高,天下间能使他忌惮的事情,已经是越来越少,明明知道公主不回宫这件事情,能使自己掉脑袋,但想到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李隆基难道真的能将自己杀了,所以放心得很。

    直到现在府邸被官兵包围,他才微微的感觉到心慌。

    唐朝和专信一起来到大门口,向外一看,脸上都变了颜色,门外军士甚多,怕不有两三千人,并且不是一般的大内禁军,而是马正章统领的神策军,而且领头的人,正是马正章。

    “马金吾,你这是干什么?派兵包围堂堂黄门侍郎府,你该当何罪?”唐朝很是恼怒,只得先虚张声势。

    马正章最近又升为执金吾,但仍然统领神策军,官职更加的显赫。毕竟,在京师之中,拥有绝对的战斗力的,就是他手下这支神策军了,其余的近十万防备军队,论起精锐程度来,都要和神策军差了一截。

    马正章冷冷一笑:“奉皇上旨意,派兵擒拿唐朝!”

    “什么,那罪名是什么?”唐朝叫了起来。

    马正章就摇头道:“唐大人,你太不识样,本人也是看在曾经和你一殿为臣的份上,给你留几分面子,想不到你这样嚣张,皇上的旨意,也是你能问的么?那我只好派兵攻打你府上了,到时候满府抄斩,可怪不得本官!”

    唐朝心中郁闷,皇上要见自己,派人传个话就是了,但是现在却弄出这么大的动静,简直是将自己当犯人看了,不过回心一想,马正章也只不过是奉命行事,惹恼了他也没什么意思,赶紧跨前两不,抓住马正章的手:“马大人,皇上要见我,见就是了,何必擒拿,大失朝廷面子!”

    他这几句话都说得极轻,同时手中已经将二万两的银票递了过去。

    马正章何等样人,眼角一瞥之间,已经见到票子呈现红色,知道是万两以上的贿赂,脸上顿时露出一丝笑意:“唐朝大人,既然你知道这样做有辱朝纲,那你为什么还拐带公主,这可是一个不小的罪名,皇上今天早上一听心灵公主在你这里夜不归宿的消息,那是异常的震怒,命令立即将你擒拿,还叫公主一起回去,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这样做,等于是狠狠打皇上的脸,不过皇上也考虑到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少,不能四处张扬,只是吩咐我,要是你不听我的话,直接毙了就是了,既然你这样识时务,派人悄悄的将公主送回宫去,你这就跟着我回到宫去!”

    唐朝随即吩咐专信派人悄悄的将新灵公主送回皇宫,自己则跟在马正章身后,骑马到了勤政殿外边,等候皇上召见。

    一到了地头,马正章斥退左右,笑道:“唐大人,可对不起起了,来,我现在得给你上绑!”说着,他拿出身上早已经准备好的绳子。是一根蚕丝索,乃是用天蚕丝做成的,虽然只有大拇指大小,但是坚韧无匹,比牛筋还要强悍得多,被绑上了,即使化境级别的高手也是挣扎不开,更别说是唐朝这样还只是暗劲高层的功夫,一旦绑缚住了,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儿。

    见他稍微迟疑了一下,马正章就笑道:“唐大人,真佩服你好本事,居然敢这样就把公主的贞操得了,不过,你是高公公的人,当然也是我的人,现在韦见素和章仇兼琼势力膨胀,我们不得不互相帮助啊,自己人怎么会不帮自己人,所以刚才在你府上,我还是给你留了一丝颜面,没有真的擒拿你,不过,皇上的旨意,我可不敢违背,在这里擒拿住您也是一样的,放心,现在事情已经出了,一切看皇上的意思了!”

    唐朝想想也是,在终南山别墅的时候都没有想到反抗,现在进了皇宫,那是插翅难飞了,只得叹息一声将手伸出。

    马正章就将他的双手绑缚了,一边说道:“唐朝,真是羡慕死你了,你就想想等会怎么面对皇上,我这就去禀告皇上了!”

    唐朝心中忐忑,心乱如麻,他清楚大唐的律例,不说亵渎公主,就是一般的对皇室不敬,也是死罪,何况现在这样做,对皇帝那是大不敬,想到这里,感觉自己的后脑勺凉飕飕的,皇上会不会杀我呢?

    哎,我也真的是太天真了,以为生米煮成了熟饭皇上就没辙了,想不到皇上竟然派兵来抓我!

    正在忧心如焚的时候,李隆基咳嗽一声,进入勤政殿中,一双虎目盯住唐朝,似乎要冒出火来。

    他一进来的时候,唐朝就普通一声跪下了,他可以感觉到李隆基的眼神如刀!

    “罪臣唐朝见过皇上,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这声山呼过后,李隆基一言不,神情更加阴冷,看住他不放,却也不说一句话。

    马正章和高力士跟了进来,都是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知道皇帝今儿个已经是彻底的被激怒了。

    “好,很好。不愧是我大唐的宰相,有气魄,有计谋!”李隆基好一会儿之后才道,同时拍掌。

    他明明是在说夸奖的话,但脸上没有一丝笑意思,显然都是反话,这样一来,气氛更加的紧张。

    然后,只见他坐进了金娈椅中,笑了:“唐朝,听说你昨晚上将我女儿心灵公主带回了你在终南山的家中,和她双宿双飞,可有此事?”

    “回皇上,是这样的!”他无可抵赖。

    “那你知道吗,你这样做已经犯了大罪,朕可以立即砍了你的头。”

    “知道。”

    “知道你还敢这样胡作非为?”李隆基厉声喝道,同时心中郁闷,这家伙,真是个无赖,看来,心灵这丫头是真心喜欢他,再说了,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想必瞒不住宫中这么多大臣的耳目,看来,是不得不将女儿嫁给这小子了!他心中本来要想想的炮制唐朝,毕竟,这么容易的就得到了公主,那是不行的,他心中早已经有计较,而且,既娶了郡主,再娶公主,那可是大大败坏纲常的事情,他已经下定决心,即使悄悄杀了唐朝这小子也不能堕了皇室的威严。

    毕竟,芹儿和新灵公主都是出身皇室,这样一起嫁给一个臣子,那是大大有**份。他一定不会让这样的事情生。

    但唐朝却是精明,用的竟是釜底抽薪的计策,这样一来,自己总不能将这小子杀了,让女儿恨死自己,同时也挽回不了女儿的清白了,但苦头是要让这小子吃的。

    “回皇上,我和新灵公主两情相悦,公主害怕皇上不答应我们的婚事,所以愿意以身,这个,反正,皇上,公主和我,都不是轻浮的人,这样做,也是为了表明生死不移的意思,昨天晚上,我们已经商量好了,我们两个人,要杀要刮,全凭皇上的意思。”

    李隆基气得胡须飘扬,哈哈笑了起来:“生死不移,好好,算你小子有本事,我女儿也是眼高于顶的人,想不到这样自降身份来喜欢你,看来你真的是一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那要是朕不同意你和心灵之间的婚事,你会怎么做呢?”

    “臣会求皇上,直到皇上答应为止。”

    “要是朕铁了心不答应呢?”李隆基轻蔑的道——

    “臣会一直努力,我相信,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皇上虽然贵为天子,但也是人,我想皇上最终会被我的真情感动的。”

    李隆基础就一脸厌恶的看着他:“花言巧语,一派胡言!听说你当初就是这样将芹儿骗上手的,现在又将这一招用在心灵这丫头的身上,说,一边是死,一边是和我交手,看你选择哪一个?”

    李隆基的话语很冷,有一种森寒的杀意,使人听了不寒而栗。

    “什么,交手,皇上,恕臣不懂您的意思?”

    “交手,当然是在武功上见个高下了,要是你胜了我,朕就如你所愿,将公主嫁给你,照样做你的大官,可要是败在朕的手里,你就就死定了,我会马上绞死你!”

    他的口气森冷,一种出离的愤怒出现在他的身上,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现象,像他这样久为皇帝的人,他的确是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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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 死或是接受 下
    “为什么,您可是万金之躯,我唐朝一介凡人,怎么能与您动手,皇上,我知道您心中一定很难受,说我和新灵公主不听您的话,但是,皇上,也请您想想,我们是凡人,我们的能力低微,我知道皇上心中的意思,就是觉得我唐朝艳丽福太重,还有就是顾忌皇室的威严,认为既将芹儿郡主嫁给了我,就不能再娶公主了,其实,皇上,您这样想是不对的,三皇五帝的时候,尧不是把他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鲧吗?更何况,臣现在只是娶了一位公主,皇上,我回去之后思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明白了皇上不喜欢我的原因。”

    “是什么?”李隆基有些好奇。

    “皇上,您是信不过臣,我说的没错?”

    李隆基笑了:“你既然知道,在朝廷也这么久了,该知道怎么做了,怎么还一再的触朕之怒?”

    “回皇上,臣虽然知道皇上还信不过臣,尤其是当知道臣以前在南诏的身份之后,不过,臣却是想通过自己的忠心王事来取得皇上的信任,先前在山东求雨,后来平定岭南叛乱,都是向皇上表明,臣是忠心于您的,至于以前是南诏之臣的事情,的确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有道是英雄莫问出身低,臣为皇上立下如此大功,难道还不能表明忠心于陛下?”

    “呵呵,说这些又有何用,唐朝,枉你幼读诗理也不明白,历朝历代,上位者选择人才的时候,都是重心术,其次才是才能,你不管有再大的功劳,但只要欺骗过朕一次,朕就很难原谅你,朕让你到山东求雨,将你贬到岭南,不军饷,凡此种种,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小子,想不到你智能天纵,竟然完成了几件让朕都以为绝不能完成的任务,我们之间,仇怨已经形成,你这个人,会是不计前嫌的人吗?”

    “回皇上,臣从来不曾怨恨过陛下,即使是到山东求雨,臣也以为是皇上对我的磨练,我想的话,即使当时我求不到雨,皇上也不会真的杀我?”

    “你错了,朕当时其实是起了杀你之心。”唐朝本以为他会抵赖,但想不到他这样爽快的承认了。妈妈的,干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他居然干得光明正大,似乎还是对的。

    “皇上……”他的声音都颤抖了,皇上连这些都说了,难道今天,他真的不会放过我了么?

    他本来依仗新灵公主和自己已经是名无实存的夫妻,皇上会看在新灵公主的面上不杀自己,哪里想得到他现在竟丝毫不顾念这一层,说出了这样的大秘密。一般情况下,皇上都会说自己是为天下着想,对众臣公正之类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现在李隆基竟然毫不讳言。

    “我就知道你心中是怎么想的,你以为我会看在新灵这孩子的份上放过你,不会的,绝不会的!”

    “皇上,我,我和新灵之间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并无虚假。”***,豁出去了,看来他是不相信,唐朝终于疯狂。

    就这样窝囊的死在皇宫之中,倒不如昨天晚上就带着公主逃回南诏!

    李隆基的脸色铁青:“畜生!”骂了这句话,唐朝的脸上火辣辣的着了一个耳光,痛入骨髓!

    高力士和马正章都是跟随皇上多年的老人,却从来没有看皇上过这么大的火,幸好这个时候左右的太监都被支了出去,只有他们这两个心腹看见,但留在两个人心中的震惊,却是巨大的,为什么李隆基对唐朝这样大的敌意?

    “臣何罪之有?”唐朝虽然努力忍住不动手,但身子却不在跪着,而是站了起来,一种强悍的气质顿时流露了出来,连马正章都吃了一惊,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干什么,唐朝,你想以下犯上?”

    但唐朝却纹丝不动,只是正色道:“皇上,臣何罪之有?”

    他已经豁出去了,知道今天就是战死在这里,也不能辱没了穿越一场,他的眼神也凌厉了起来。

    李隆基本来暴怒,但忽然之间觉,自己刚才所为,的确是太过冲动了,失去了大国国主的风度,坐下,喘息,不必说话。

    以他现在的武功,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冲锋陷阵也不会这样剧烈的喘息,但现在他却剧烈的喘息,足见是心情太过激动所致。

    “力士,你们两个都出去,我有些话,要单独和唐朝说!”

    “皇上,您的安全,唐朝的武功可是非同等闲?”高力士担心起来。

    “叫你出去就出去!”李隆基翁声嗡气的再说了一遍,高力士知道已经不可违背,只得退出去了,不过和马正章都不敢走得太远,只是在勤政殿门外等着,相隔数十米的距离,以他和马正章的耳力,自是能将里面的情况听得清楚,一个不对,立即冲入勤王。

    但使高力士和马正章奇怪的是,李隆基忽然将大门关上了,这扇大门十分的好,乃是天下的高手匠人倾力之作,门一关上,一切都隔绝开来,仿佛和外面的空间形成了两个世界,外面人无再也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了。

    唐朝也很是惊讶,但却是冷笑一声,并不说话,他的直觉告诉他,李隆基一定是有什么机密的事情向自己说。

    果然,李隆基现在一点也没有动手的意思,还指了指边上的一把椅子:“唐朝,你也坐!”

    “谢皇上!”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和皇上客套,叫他坐就坐下了。

    “唐朝,你可知道,朕是嫉妒你,真的,就是嫉妒,所以,朕才要杀了你!”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才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三十年前,父皇没有把太子之位传给我大哥,本来,我虽然灭韦后立下大功,但按照排行,我是老三,大哥才是皇帝位的天然继承者,但是大哥知道我的才能远远的强于他,所以向父皇推荐我,让我做太子,我父皇知道,我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劳,不做太子,恐怕是不行了,于是只能同意了,我也成了太子,不然的话,今日之天下,恐怕还不一定是我李隆基的,大哥当时让我,就是因为我的嫉妒心太强,他知道,要是他做了太子,恐怕我得杀了他,所以他退缩了,后来,我和太平公主斗了几年,你死我活的,我们两人,一男一女,都是嫉妒心特强的人,为了权势,自然是互不相下,终于,我在父皇面前成功的使父皇对她产生了怀疑,毕竟,我占了优势,我是我父皇的亲生儿子,好厉害的女人,也许我大哥不做太子,也是有自知之名的,要是他做太子,说不定早就死在太平公主的手里了,多么厉害的女人,她竟然不惜出卖色相,也要得到我父皇的宠幸,最终,我动政变,杀了她,顺利的登上皇位……”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唐朝甚为纳闷,但随即明白了,嫉妒心太强,换个说法就是权利欲太强,不能忍受比自己优秀的人存在于世间,想自己在绝无可能求到雨的情况下,居然求到了雨,而且在没有军饷的情况下还平息了岭南叛乱,孟笑的实力,李隆基肯定是清楚的,像我这样的人,也许不弱于他年轻的时候,而且,我的武功,也已经到了非常高明的境地,这是一个皇上不能忍受的,也许,他能容忍李白在他面前的张狂,但是却不能容忍唐朝,因为李白并不是大官,在他眼里,只是一个技人,对他造不成任何的威胁,但唐朝不同,他可以感觉到他的力量,就是动政变,也不是不可能的,听说他府中有一位绝世高手,叫做舍瓦的,这样的人,即使把他送到边关,也是一定不能留下在身边的。

    他说了实话,说的都是真心话,这些话,他一直憋在心中,说不出来,其实非常的难受,他之所以关上门和唐朝说这些话,就是要隐藏自己的内心。

    “我是嫉妒你,当然你来自南诏,我也不信任你,可你却一步步的爬上了高官,而且还是朕亲口封的,你使朕不得不想办法对付你!”

    唐朝大摇其头:“皇上,谢谢您告诉我真话,可是我就不明白了,自己的臣子能干,为什么就不能是好事,可以为你分忧,可以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这次岭南的叛乱,要是你派一个不会带兵的节度使,不是要劳命伤财吗?”

    “不行,别人可以,你却不行!”

    “为什么?”

    “因为朕看到你的时候,就想到我少年时,你活脱脱的就少年时代的我,我可以容忍李林甫、张家正、章仇兼琼这样的人起来,但是却不能容忍你!”

    在话看似不合逻辑,但是唐朝立即明白了,他是不希望这世界上有人能赶得上他李隆基。

    好狂妄的人!但他的确狂得起,他的确是惊才绝艳之辈。

    “我明白了,皇上是希望这世上永远没有人能赶得上你?”

    “哈哈,知道就好,朕年轻的时候自号‘小阿瞒’,可是现在,我已经不佩服他了,曹操虽然算个枭雄,但是和朕相比,我觉得他差远了!”李隆基自信满满的说,有一种睥睨天下的狂妄!

    “的确,皇上,你掌握的唐朝,疆域一统,曹操虽然厉害,但是却只有天下三分之一,您亲自制作《霓裳羽衣曲》,扫平太平公主的叛乱,的确是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唐朝虽然是在恭维,但的确也说了实话,所以并不感觉到汗颜。

    “如此,朕所有的话都已说尽,你现在有两重选择,一是死,一是接受朕的挑战,我们交手一场,朕说过的,你如果胜了,朕就放过你,你还可以风光的和新灵完婚,然后做安西都护,从此委以重任!败了也是死!”

    唐朝眼神凝重,他先前已经知道,李隆基既然将那样掏心的话都说了,是一定不会放过自己的,而今果然,冷静的道:“皇上,你为什么要和我亲自交手,直接杀了不就行了?”

    “哈哈,我要直接杀你,早就杀了,但朕岂是那样的小人,即使是死,也要让你死得口服心服!”

    “好,看来我已别无选择,皇上,那臣只好接受挑战了?”他说着双拳一抱,用上了江湖上的礼节,毕竟,皇上以江湖上的决斗来解决问题,自己也要遵守江湖上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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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八章 决战唐帝
    他知道,李隆基这个人能力绝高,自将天下人都看得如无物,不然的话,也不会做出这样惊人之事,要知道,以大唐帝国皇帝之尊,像江湖上下三滥的一样交手,的确是大**份,但他心中,已经把唐朝看成了一个绝!他现在的心情,就像是当初听着嵇康弹《广陵散》的钟会。

    绝响!

    在李隆基的心中,他想听到像《广陵散》那样的绝响。

    “我就作一曲子词,词牌名叫做《山坡羊、大明宫怀古》,你听好了!”

    只见他念道:“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化成土,亡成土!”

    本来这最后的两句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但唐朝灵机一动,改成了“兴,化成土;亡,化成土。”一下子使词中之意变成有关于性命之说和功过得失,使李隆基想到,我现在已经这样的年龄,即使杀了唐朝,过不了多少年,自己也是化成土。

    一种看破世间一切,洞察千年未来的意境,充塞在李隆基的心中,唐朝见李隆基似乎意动,马上道:“人生不过百年,皇上,虽然天下人都叫您万岁,但那都是虚无的,百年之后,兴亡都已经化为尘土,何况对我唐朝的小小的嫉妒,皇上,我说的没错?”

    李隆基顿时醒悟,自己的心胸,似乎的确是狭窄了,我这样杀了唐朝,良心的确会受到谴责。

    他的神色,已经有些自责的情绪在里面,唐朝趁机道:“皇上,人死之后,占得多少地方?”

    李隆基一笑:“不过巴掌大的一块地,想想真没什么意思。”

    “是啊,皇上,是非成败转头空,皇上,你想想,我做黄门侍郎,整天在宫里穿来穿去,要是早知道皇上会对我起加害之心,您也知道的,我府中有一个叫舍瓦的绝世的高手,要刺杀皇上,也未必没有这个可能,可我并没有这样做,就算是今天,皇上派兵包围我府邸的时候,我也完全可以和舍瓦这样的高手冲出去,随便到哪个国家,总之能够保全性命,但我唐朝相信皇上是个言出必践的好君王,是个光明正大的人,所以才坦然来到皇宫,所有这些,加上我以前给皇上立下的大功,皇上,你要是觉得臣还是个忠臣,那就赦免我的罪?”

    李隆基十分意动,也深觉自己甚为无耻,用这样的**裸的手段杀了唐朝,的确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端,沉默了良久才答道:“要是我还不赦免你呢?”

    唐朝沉默,沉默了半晌,忽然昂然说道:“大丈夫生于世间,当为皇上建功立业,既不能,当死于刀剑之下!”

    “好好,有气魄,这才是条汉子,我心中已起了爱才之念,不管你是不是南诏的奸细,不管你将来会不会怨恨朕,我都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能接得下我的十三招,我就免你一死,将心灵公主嫁给你,做你的安西都护!”

    “皇上,您是不是托大了,臣身有不错的武功,恐怕十三招我还能走得过。”

    李隆基如何不知道他使的是激将法,但从来都以为自己武功天下无敌,以前他也亲眼见过唐朝的武功,知道自己全力一击,不说十三招,就是三招也是足够了,但他这人,向来是个深谋远虑的厉害角色,也是担心唐朝经过在战争中的磨练,武功大进,所以才说到十三招,不然的话,三招足矣。

    “哼,那就试试!”李隆基不再说话,双脚不丁不八,马步沉稳,摆了一个唐手的起手势。

    要知道,唐朝的武功,已经是十分厉害,尤其是经过唐朝开国时候尉迟恭、秦琼、李靖、李世民这些人的展,更是展成一种独立的体系,形成后世所推崇的唐手,攻守兼备,流传到波司、大食、硫球等地,李隆基人极聪明,加上教育得法,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深得唐手的神髓,要知道,《括苍山武经》虽然是彝族著名的武功,但绝大部分,都是唐手之中的武功,不能逾越这个藩篱,因此客观上说,以李隆基的武功,唐朝现在虽然是武功大进,已经达到暗劲的顶峰,但是却依旧不是他十三招之敌。

    但唐朝心中早有打算,将双拳一抱,沉稳无比,仿佛一座山,凝重不动。

    李隆基见他如此气势,激了心中的凶性,他刚才心中虽然被唐朝说动,但一想到要是在决战中杀了他,自己心里却没有一点的愧疚,所以决心在技击之中杀了他,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见李隆基的眼中闪过杀意,唐朝并不慌乱,而是欺身直进!

    跑锤!他用的是《括苍山武经》之中的最凌厉的杀招,在跑动之中击出刺拳,借助了重力加度以及自身的重量动能,有天甭地坼之威,一往无前,生死不计!唐朝知道,自己这样的打法,有点无赖,将自己全身的空门大露,放手进攻,虽然冒险,但是却是现在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方法,毕竟,李隆基的武功太强,一看就知道是已经到达了化境的层次,要是由他先起攻击,占了上风,肯定会一直将自己打死!

    李隆基冷笑,口中数到“一!”,避开了唐朝这一招,随即双臂圈转,用的是金刚轮拳,以硬碰硬,第二招就立即反攻。

    两只手臂一交,唐朝感觉到剧烈的疼痛,李隆基的手臂,似乎是钢铁所铸,饶是唐朝现在已经练得全身筋骨如铁,但还是被他撞得剧痛无比!

    仅仅两招,唐朝就全处下风,李隆基拳头回收,脚步错乱,不知道怎么的一移,已经进入了唐朝的门户,手上一斗,五指如五根烧红的萝卜,向他的喉咙捏了过来,一招就要置唐朝于死地。

    “啊……”唐朝实在想不到,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这样匪夷所思的地步,出一声绝望的嚎叫!

    他实在想不到,他竟不是李隆基三招之敌!

    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鬼神都害怕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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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九章 逆转
    面对李隆基疾拍而来的一掌,唐朝知道终究是难以幸免,忽然背脊一弓,如一张弓一样的前窜了一步,堪堪避开了心脏要害,但手下却不闲着,暴拳击出,拼着肋下受他一掌,也要让他出点血,这是典型的两败俱伤的打法,从一开始的时候唐朝就贯彻了这样的思想!

    但李隆基微微一笑,对唐朝击向自己的一拳并不躲闪,忽然化掌为拳,平击而出,正击在唐朝的右手臂膀上!

    哼!我的拳先一步击中你,你拳上虽有千斤之力,但也不能到达我的身上。

    但谁也想不到,唐朝的右拳却猛然收回,劲力密布集中于肩,刹那间这一块坚硬如铁,要硬抵李隆基的重拳。

    李隆基大为惊讶,自己这一拳,虽然是平击而出,威力不如爆而出的一拳,而且中间还有一个由掌到拳的变化,威力已经大打折扣,但是他却知道,这一拳仍旧不下千斤之力,几乎非人力所能抵抗。

    一般明劲的高手,抵抗近百斤的拳头轰击,不会失去战斗力,但也十分难受,暗劲道:“皇上,我已受重伤,自不能让你恢复气血,不然的话,我就死定了,你看招!”

    唐朝心中雪亮,李隆基刚才的确想杀了自己,妈妈的,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他知道,一出了这勤政殿,四周都是大内高手,自己就是插翅也难飞,所以,必须得在出去之前把握住机会。

    唐朝可不能给他这个机会,猱身而上,他要在李隆基气血恢复过来之前击毙他,或者是控制住他,不然的话,唐朝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且慢!”李隆基说话了,这个时候,他脖子上还是麻木,身上酸软无力,唐朝刚才的那一刀,运聚起了他全身的功力,一个暗劲高手和化境高手决战,只要把握好机会,也有战胜的可能,以唐朝这样强悍的暗劲,直接的击在他的脖子上,力量何等的巨大,这就是他不能立即恢复气血的原因。

    换了是击在他的肩膀上,或者别的地方,他早已经恢复,但唐朝击中他的是喉咙,还是喉咙上的大穴——天突穴。

    他知道,趁这个机会,唐朝完全可以杀了自己,虽然他一只手已废,但另一只手可是完好如初,要杀他,还是可能的!

    “什么?”唐朝再次逼近一步。

    “朕赦免你啦!”李隆基是一个识时务的人,终于屈服。

    “谢皇上隆恩!”唐朝跪下去,将李隆基扶起,然后,站起来,开门,走了出去。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心中充满了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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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 完婚
    唐朝昂然的走出了皇宫,外面心急如焚的马正章和高力士则要拦阻他,但随后出来的李隆基挥了挥手:“让唐爱卿去!”

    就这一句话,给唐解了围,不然的话,他是知道的,他难以生出皇宫。

    当唐朝走出皇宫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感慨,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样从生到死的走了一遭,唐朝忽然对生命充满了顿悟——不管怎样,活着总是好的,因为我还有未来!

    专信见到他的时候,立即就说道:“大哥,我们回南诏?”

    这么久下来,两人早已经心灵相通,再也没有丝毫的隔阂,和情人也没什么分别,他自然立即就看出来了,唐朝在宫中一定生了非同寻常的事情,不然他不会是这副神情。

    “回去再说!”他很累的样子,倒进马车里,居然呼呼的睡着了。

    他的膀子上的伤,专信自然看不出来。

    唐朝回去之后,立即召集全府家将到秘室议事,最终讨论下来,还是按照唐朝的意思,继续留在长安,静观其变。

    十余日无事,唐朝的伤已经大好,心中高兴,连他自己也想不到,虽然自己有取巧的嫌疑,但这次是真正的战胜了李隆基,从生死边缘将自己的性命拣了回来,想到舍瓦的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的心就无比的轻快。

    就在这个时候,人报玉真长公主求见。

    怎么会是她,唐朝迟疑了一下,想到毕竟是公主之尊,还是立即传见。

    唐朝在大厅之中接见了他,用上了最隆重的礼节,摆下香案,跪接公主。

    这是唐朝的规矩,除了像李林甫这样的宰相可以行礼之外,像唐朝这样的黄门侍郎,官职虽高,但却是必须跪接,以显现皇室的威严。

    “起来,今天我是来给你报告好消息的!”玉真长公主将他拉了起来,将他的手握得紧紧的,仔细的端详着他的脸,良久,叹息一声:“便宜了你这小子!”

    唐朝轻轻的挣脱了她的手,心中涌起一种奇特的情感,怎么回事,看到他的时候,我怎么觉得这样亲近?

    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自己现在对玉真长公主,竟有一种特殊的依恋的感情!

    这也许就是艾伦博士所说的亲近产生混淆的感情!

    他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翻墙出去上网也有那么好几次,喜欢浏览的都是些性啊或者**什么的帖子,知道有这么一种观点,就是男女之间因为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崇拜会产生一种先抵触后回归的现象。

    “娘,你就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好消息?”唐朝坐定之后就道。

    “我是来给我哥哥李隆基提亲的,他要把自己如花似玉的新灵公主嫁给你这个臭小子,纳彩,问名,你总该听说过?”

    “是,我从张尚一点点。”唐朝心花怒放,他本以为,过些日子之后,皇上就会有罢免自己的诏书下来,但是想不到竟得到这个好消息,看来,李隆基倒真像是个言而有信的人,这一点,从他那天在皇宫之中放了自己就可以看出一点来。

    想到这里,他更觉得自己决断的正确,按照专氏五虎的想法,自己现在早已经回到南诏,做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了。

    “哼!我还以为你对我家芹儿是忠心不2,想不到还是一个好色之徒,娶了个郡主还嫌不够,还要娶公主,那你说说,你为什么不答应我以前的要求?”玉真长公主怒气填膺的样子。

    唐朝吃了一惊,回身一看,专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大概他也是个乖觉的人,早看出来唐朝和玉真长公主在一起的时候需要单独相处。

    不过,就算是这样,唐朝也是十分狼狈,拉住了她的手:“娘,都现在这样的时候了,您还提这些干什么?”

    玉真长公主猛然的抱住了他:“唐朝,您就答应我好不好?”

    要命!她的**硕大而浑圆,像一颗大火球,使唐朝一下子就在生理上生了反应。

    他现在毕竟已经是阅绝色女人不少的男人了,武功虽然修炼得越来越高,但是定力方面却是大不如前了。

    就在唐朝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的时候,芹儿的咳嗽声传来:“妈,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事先告诉女儿一声?”

    要命!比开头更家的要命,芹儿居然出来了。

    经过这么久的夫妻双修,芹儿已经被强大的唐朝将女人的风味全部都催生了出来,现在的芹儿,十足的一个风韵少*妇。

    玉真长公主如何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所做所为是过分了,但她毕竟是老于情场的人,一把推来唐朝,嗔道:“小子,这么亲热干什么,我要不是你妈,外人看见了,还当我和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这一来,恰到好处,将自己抱住唐朝的事情推得一干二净,似乎是唐朝和他岳母和女婿之间的感情好,在闹着玩一般。这样一来,芹儿自然是不能作,不过,睁着一双杏眼,眨巴的说道:“只要妈喜欢唐朝,我就放心了,我就害怕你不喜欢!”

    她眼中的神色,却是十分的狐疑。

    对,就是狐疑,像狐狸一样的怀疑!

    看着女儿的这种神色,玉真长公主在心中叹息了一声:“看来,这丫头比谁都管得紧啊,硬是要和我这个老妈作对,这有什么办法,哎,她的美貌,的确是比我这老太婆强多了,也难怪唐朝迷恋她,哼,、可也不能得意得太早,现在这个心灵公主,可比芹儿还要美貌,地位又是高贵,以后你想专宠,却是不能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起这样的心思,倒是希望别的女人抢夺了唐朝的宠爱,使自己的女儿冷落一般。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现象,因为,在玉真长公主的感觉中,就是自己的女儿抢走了唐朝,所以到现在还恨她。当然,芹儿也对他妈心怀不满,蓄意破坏他和唐朝的事情不说,更关了她几次在囚室之中。

    接下来,玉真长公主就将皇上托付她的事情一一说了,得准备什么,有什么礼节,夫家要宴请哪些人,娘家也就是皇家有什么礼节,规矩,自然甚为烦琐,有十多个程序,像是赏赐故人,结食——宴请夫家的人,送针,回门……

    这其中的礼节,上次给芹儿办婚礼的时候,玉真长公主心中不满,一切都是从简,像泼水一样将芹儿泼出去了,但是这次不同,新灵公主是皇帝的女儿,所有仪节都是按照朝廷的规矩,不仅让玉真长公主这个长辈做了媒人,还让张家正这个礼部尚书亲自主持婚礼。

    所有这一切,都是按照最高的标准,差点赶上太子娶妃的隆重了。

    李隆基老来寂寞,平时经常就是这个最爱的公主在身边,自是更加爱惜,赏赐加倍,京师震动。

    送礼的官员更是络绎不绝,毕竟,就算以前皇帝和唐朝侍郎不和,但是现在已经将最喜欢的小女儿嫁给了他,以后富贵荣华更是不可限量,堆满了满满两间大屋。虽然说唐朝在岭南的时候挖掘到金银无数,富可敌国,但钱财珍宝这种东西,对他来说,还是多多益善,收下了,专信现在作为大管家,事情是越的忙碌了,将修炼功夫也耽搁了不少。

    这天,终于将一切事情都搞定,新灵公主在国家乐队的伴随下,一路吹吹打打,耍龙灯,唱大戏,终于将她迎进了唐朝府邸。

    宾客盈门,唐朝之盛,以今日为最,不少王公贵人都亲自前来道贺,唐朝高兴得快疯了,酒到杯干,一连喝了上千杯,竟然不醉,使人大为骇异,但熟知唐朝武功的舍瓦等却是心中雪亮,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到了能自由输送内劲的时候了,经脉中一条条的真气运转来去,可以将酒水循环进经脉之中,然后排出体外,上几次厕所就都进粪池之中去了,不说千杯,就是万杯,恐怕也是酒到杯干!——

    新房里,新灵公主欢喜无限,看着芹儿郡主亲自给自己弄好的新房,甚觉得过意不去,但是她的话还言犹在耳:“公主,您不用担心,以后我就当是您的婢女,伺候唐相公和您,我是二房,绝不敢和公主您相争的!”

    她本来还担心将来谁是大的问题,这样一来,算是彻底的去了这块心病。而芹儿的心中,却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要是当初不我答应她当我的伴娘,那就不会生这样的事情!

    这天晚上,在红彤彤的蜡烛的照射下,风华绝代,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虽然已经不是一个处*女,但是心中荡漾的,却是最美丽的情感,最纯真的感情,她知道,这一生,她终于可以属于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了。

    唐朝千杯酒之后,进了洞房,没有让她失望,他以狂暴的****告诉心灵公主,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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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一章 逆天不祥
    唐朝自此之后成了李隆基的女婿,在深宫之中,年迈的韦坚坐在李隆基的面前,泪水潺潺的流下:“皇上,老臣一片忠心,想不到皇上竟真的允许心灵就这样给了唐朝,您不会后悔吗?”

    这个已经被贬了宰相的老臣相,不知道竟出现在这里,神色异常的悲愤模样。

    “韦爱卿,您不用伤心,我这次之所以答应唐朝,并不是信不过你,而是比武输了给他,答应赦免他的一切罪责,我贵为皇帝,自不能食言于天下之人,您放心,朕会按照您的意思,严密的监视唐朝,我也知道,他极有可能是李格桑派到我唐朝的卧底,不过这没有什么,再厉害的人,总有出差错的时候,哼,也许他现在以为当上了我的驸马,朕就会放过他,但是他错了,朕永远不会改变对他的策略,我初见他的时候,就知道此子必非常人,他竟然敢斩铁尉,完成朕的旨意,自那以后,朕就密切的关注他,后来派他到山动求雨,就是想直接杀了算了,免得留下后患,想不到这人有夺天地造化之能,居然求到了雨,于是后来罢他的官,让他到岭南做节度使,不军饷,其实目的都没有变,就是为了剪除他,但此人实在厉害,竟然在那样的情况下战胜了孟笑,我可知道,孟笑的能力,那是非常的厉害的,直到我现在比武输给他,所有这一切,都是这人逆天而行的成就!我听古人说,逆天不祥,这样的人,也许合不当死,韦相爷,你想想,朕总不能真无缘无故的杀了他,使天下人心离散?”

    “是,皇上,您是一位厚道之君,不过,俗话说,忠臣不事二主,唐朝这样的人,来自南诏,就算他不是奸细,但也不能委以重任,老臣听说您已经任命他为安西都护,可得防备他军权在握,搞出叛乱的事情来?”韦坚忧心忡忡的。

    李隆基哈哈一笑:“这个请老臣相放心,您牺牲自己的宰相之位来向我表明忠心,我自是深信不疑,我也把唐朝看成妖邪一路,他就算立下再大的功劳,终究是不会相信他的,这个您请放心,不过您刚才的担心,却是不必的,因为,他绝不会搞出叛乱的事情来,而且,这是一石两鸟之计。”

    “请皇上说得详细点?”

    “很简单!高仙芝在西域多年,久握军权,根深蒂固,他又屡立大功,将士用命,现在虽然是太平盛世,自不用担心军队祸乱天下,但一旦天下有变,可是一个大大的祸根,因此我才将他调回朝廷,顺便将他手下的精兵调去镇守孟笑,听说唐朝班师之后,他在岭南又蠢蠢欲动,至于唐朝吗,到了西域之后,兵无好兵,粮草肯定是没有的,还是和他去岭南的时候一样,西域的形势,错综复杂,多数时候靠的是武力解决问题,到时候他一旦有个小败,朕就可以下旨罢免了他的官职,用不叙用,听说他诗才不错,到时候就当他是李白那样的人看待,我家心灵这丫头肯定也喜欢,因为夫君天天都在身边,岂不绝妙?”

    “皇上高明,老臣佩服!”韦坚由衷的赞道,知道皇上肯定会对唐朝鸡蛋里面挑骨头,他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算起来,他的仇也是报了,在他看来,将自己从宰相之位上挤下来的,正是唐朝,两次派人刺杀之,正是因为感觉到了威胁,后来辞相,也是因为身中剧毒,不得不采取的办法,宰相这个位置虽然诱人,总还不如性命宝贵,而且他自己以为,唐朝已经给了他的解药,以后就等着看唐朝的笑话了。但令他更加想不到的是,唐朝早已经洞悉了他的奸谋,知道这老朽对自己不安好心,上次给的解药,分量并不够,一年之后,必得毒而死。

    果然,韦坚一年之后暴病死去,家人举哀,居然并没有人料到这是毒药作的缘故,他儿子韦见素后来逐渐受到李隆基的宠幸,韦氏一门,竟然没有因为韦坚的倒台而褪去光环,也算是奇迹了。

    当然,唐朝也不可能知道李隆基和韦坚在背后这样算计他,他只是作为一个穿越人的直觉,知道韦坚这样权力欲熏心的人,是不会轻易的放弃相位的,其中必有缘故,所以留了一手,假如以后并我异常,他还是会遵诺言将解药交给韦坚,说穿了只是分期支付解药而已——

    就在唐朝新婚之后的第十五日的早朝,李隆基隆的宣布,高仙芝和唐朝的官职互换,并且立即生效,从即日起,高仙芝行黄门侍郎事,而唐朝则必须得赶赴西域,接手西域的防军。

    也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看到了高仙芝这个人,果然和高仙灵是同胞兄弟,都是长得虎背熊腰,相貌威武,和高仙灵不同的是,这人眼中精光闪闪,仿佛是光的星星,十分的刺目。

    唐朝一看就知道,这人练的是道家的功夫,眼神如钢刀,有如实质,武功深不可测。

    就在李隆基在朝廷上向朝臣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唐朝的府邸里,却来了一个穿做奇特的胡人,领头的一人气质深沉,大约四十上下年纪,一脸精悍之色,给专信呈上的名帖上写的是“大突厥小单于辛干!”

    唐朝很郁闷的下朝,想不到竟在门口遇到了这个人,心中奇怪,接过名帖一看,立即以礼待之,他知道,既然是小单于,那么以后突厥的汗位就一定是由他继承,地位十分之高。

    唐朝将之引进宅子,见这小单于辛干脚步轻捷,步履沉稳,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气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居然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知道他练的是一种奇特的西域武功,也不希奇。

    要知道,当时西域有很多的国家,波司、大食、天竺,还有突厥、吐蕃等,每一个国家,都自有本民族的武功,并且因为经常进行战争,所以武技展很快,实战能力特别强。

    “不知道小单于驾到,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唐朝叫人恭敬的上茶。

    小单于辛干就道:“都护说哪里话,小王能得唐大帅接见,是莫大的荣幸,还请屏退左右,我有机密话相告!”

    唐朝随即斥退左右,只他和辛干两人,然后说道:“小单于千里入京见小子,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小单于见只有自己两人,心中放下了一半,从怀里取出一方朱红的印绶,交给唐朝道:“小王听说,去年的时候,唐大帅还是黄门侍郎的时候,收到过别人送的用以陷害您的明珠,可有这事?”

    “是,有。”唐朝很吃惊,他想不到这人竟然如此熟悉朝廷。

    就听辛干道:“所以,小王这次没有备礼物,但是我的身份,却是必须要验明的,请看,这就是我的太子印,有了这个,足够表明我的身份!”

    唐朝从来没有见到过太子还有印玺的,拿过来仔细一看,乃是用一块精致的玉石做成,上面刻着奇形怪状的文字,但质地精美,一望而知并非凡俗,当下反交在辛干的手里:“好,本帅已经相信了小单于的身份,有什么事,但说无妨。”

    他不愿在这个突厥人面前承认自己无知,因此假装什么都明白的样子,侃侃而言。

    小单于就清了清嗓子,用了不十分熟练的官话说道:“唐大帅,小王这次随着高大帅回京,是想拜托您一件事,请求您的帮助。”

    来了,棘手的事情来了,唐朝想,现在还没有上任,就有人已经来到长安找我,看来西域的事情的确很复杂,想要处理好,的确不容易!

    “什么事?”他很想听听,这小单于再三不说出来,看来事情重大。

    “唐大帅,我突厥以前和唐朝战争不断,但这么多年下来,却是没有战事,这都是靠了高仙芝大帅的互相体谅,不知道唐大人可否和突厥订立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合作了。”

    原来是这样,互不侵犯,但这些突厥人,长于战争,弓马娴熟,经常劫掠唐朝边关,签个条约,就能制止侵略?

    但唐朝尽管不相信,但还是点头道:“小单于的这个主意,的确是好,不过,我刚刚上任安西都护,还没有了解到详细的情况,也不能立即就和小单于签定什么协议,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近段时间之内,唐朝绝不可能有对突厥动兵之事。”

    小单于见唐朝说话干脆,点头道:“很好,我理解唐大帅的想法,您是一个持重的君子,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这是优点,不过也请唐大帅想一想,我是突厥的小单于,在国中地位尊贵,敢于出来和唐大帅谈结盟的事,就是因为信得过唐大帅是个君子,我现在也知道,您对我了解不深,也不能轻率的下判断,所以小王准备好了和唐大帅一起到西域,到时候请您派一个得力的手下到我大突厥国中,和我父可汗谈判,今后互相支持,主宰西域的贸易!”

    贸易!哦,原来,这才是重要的!

    要知道,边境上的贸易,利益之大,难以想象,早在张骞通西域的时候,丝绸之路就已经形成,行走在从新疆到天竺的路上的客商骆驼队就是络绎不绝,蔚为大观,是西域最重要的交通孔道。

    要知道,历朝历代,贸易经商就是一种十分赚钱的行业,更不用说用骆驼队到西域的商队了,带上唐朝的特产丝帛、瓷器、黄道锦棉等,到了西域各国,那是奇货物可居,几乎可以比得上黄金,赚取大量的利润。天宝年间,不少骆驼队回过的时候要买无数的马匹,就是因为赚的钱太多,只能用骆驼装黄金白银,而用新买的马匹装载各种西域的特产,回唐朝获利,可以想象,就是一次旅行,就可以赚上百万两的白银,西域各国,都想控制这条丝绸之路,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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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二章 我不想你死
    小单于也是爽快的人,直接说明来意之后随即要求留在唐朝的身边,唐朝自无异言,但是要小单于和他的手下换了汉人的装束,以免被人认出。毕竟,唐朝开国初年的时候,和突厥打了不少的仗,而自从唐太宗的时候,突厥分为东西突厥,而东突厥又被唐朝击败之后,突厥的主要展方向,转而向西域各国,通过扩张,也占领了不少国家的领土,继续过着游牧民族流离的生活,男子从小都是生长在马背上,依旧拥有西域诸国出众的战力,开元年间还侵略过唐朝,不过被高仙芝打败之后,一直安定到今天。

    历史上的东突厥,有一个著名的可汗,名叫颉利可汗,投靠了唐朝,但最终还是死于叛乱之中,因为,他是为了报仇而借用唐朝的力量,一旦成功之后即反叛唐朝,最后被著名的军事家李靖带大军平定,自此以后,突厥和唐朝之间,时时的生战争。

    这是游牧民族和中原农耕民族之间无法避免的。毕竟,中原美女无数,金银遍地,封建文明高度达,落后的游牧民族,自然想得到,这也是从唐延续到清朝,都是北方少数民族骑兵剑指中原,永无休止的侵伐的根本原因。

    第二天一早,李隆基置在大明宫,亲自为唐朝送行,随行的还有几个朝官,都是平时为李隆不喜的进士,名义上是说让他们到边疆从军立功,但实际上却是送羊入虎口,只要唐朝兵败的消息一传回长安,李隆基清楚,他会以诏书的形式立即罢免了唐朝的官,并追究各级的责任,这几个朝官自然受唐朝的牵连!

    这些微妙的道理,唐朝也懂,从李隆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又开始玩弄自己了。

    这是身为天子的乐趣,他不仅要光明正大的罢了唐朝的官,还要使满朝文武都无异言,这也是许多太子以前老读“心术”的原因。

    其实,身为皇帝,最需要学习的一门功课就是“心术”,怎么驾御朝臣,怎么保持平衡,怎么排除隐患,怎么拉拢分裂……

    等等,因此,说句实在话,中国历代的皇帝,当然也包括外国的,很多人的寿命都是极断,有的当皇帝只当了几天就死了的,像后世朱元璋那样自己策立的太子都已经病死而他还没有死的,的确是少数,除了后宫之中的女人使他们身体衰弱而外,最大的伤害,就是过多的使用了心术。

    所谓心术,就是驾御天下的手段。有正道,有奇道。正道还好,什么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但奇道就不一样了,都是残忍恶毒,大伤阴德的做法。比如赫赫有名的越王勾践,名列春秋五霸。他依靠文种的灭吴十计,尽心辅佐,消灭了夫差之后,害怕文种不利于他,竟然用一口名剑“嘱娄”,将他赐死,心肠之狠毒,难以理解。还有隋炀帝,觉得才能过自己的,找种种借口将之杀死,因为文才风流而被他害死的人,光有名的士大夫就有数十人之多,费力劳心不说,也大伤阴德,使帝祚不永。

    但现在的李隆基,并不管这些,他知道的只有一点,自己在比武的时候失败了,而且,要是自己当时不认输赦免他的话,自己已是一具死尸,他是一个高傲的人,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得将唐朝收拾了。

    这一点,他清楚,唐朝也很快的清楚了,因为皇上不同意自己将新婚的心灵公主带到西域去。

    唐朝立即同意了,他知道,推辞也没有用,以李隆基的聪明,瞬间可以找到理由来拒绝自己,于是他喝下了金杯中的酒。

    “唐朝,朕等着你凯旋归来!”李隆基也饮尽了杯中的酒。

    唐朝骑在青葱马上,奔腾而出,并不回头,有一种易水离别的悲壮,当走出皇城的时候,看着清澈的护城河,高高的城墙,唐朝心中忽然觉得无比的喜悦,不管未来如何,但现在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时候了。

    我一旦离开紫禁城,就没有人再能威胁到我的生命,这种快感,在这一刻,他体会得非常的深刻——

    在十里长亭,唐朝忽然停止了奔驰的脚步,约束身后的六百亲兵停下来,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高仙芝。

    这个铁一样的人,昨天早朝的时候才和自己官职对掉的高大帅,威名赫赫,震惊了天下的风云风物。

    高仙芝举杯,杯中有酒,清澈如碧玉,是京城中云锦楼的特产——竹叶青。

    “唐兄弟请先干了此杯,高某了几句肺腑之言相告!”高仙芝说话得体,举止大方,是个长期在上位的人,这也是长期居住高位带来的一种潜移默化的变化,换句话说,他仍然有以前做大帅的风度气质。

    唐朝一饮而尽,将空杯对着他一照,哈哈的笑了起来,高仙芝也将酒喝光,丢下杯子,坐下了。

    这里是长安城外面的专司送别的亭子,一路之上都是,也从这一点上,显示出长安是帝王之都,深有文化的氛围。

    “唐朝大人,先多谢您了,牛僧孺这小子,给你惹了不少麻烦?”高仙芝先说道。

    唐朝顿时有些意外,这人总算是没有忘记,脸色一寒,说道:“过去的事情,说他干吗?”他可是知道,因为救了那小子,李林甫差点要了自己的小命,引出了许多的不愉快。

    “哈哈,本座知道唐大人一定会不快,我今天来,就是将功补过的。”

    听他这样一说,唐朝的脸色好过了一点。

    就听高仙芝说道:“唐大人,牛僧孺是我的人,你救了他,也等于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所以我这次回来的时候,把牛僧孺这家伙留在西域了,到时候,他就是您的属下,西域的事情,牵涉到不少的国家,比朝廷更加复杂,这小子是个能人,有了他,抵得上十万大军,本来,皇上是要我把他也调走的,但是我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枪,总算是把他留下了,这送算是将功补过了?”

    唐朝听到“抵得上十万大军”的话,心中一震,知道高仙芝这样的人,说话极有分量,既对自己的手下这样嘉奖,牛僧孺有绝世才华,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见了唐朝的脸色,高仙芝知道,唐朝现在肯定不会多相信,但却假装没有看到:“哈哈,唐大人,也许高某是夸大了一点,但是,牛僧孺这人,的确是个大才,是个独挡一面的人物,你到时候到了西域就知道了,不过有一点你却不能忘了,他现在为你效力,我无话可说,但他却是我的人,你控制住西域的局势之后,我就会让他回到我身边,他这样的人,是天才,你可不能眼红哦?”

    唐朝就道:“好,一言为定!不过,听您的意思,西域现在好象并不平静?”

    高仙芝就点头:“不错!我在西域十多年,身任安西都护,以前刚去的时候,也的确打过好几场漂亮的胜仗,和各国都交过手,使得西域各国震慑而不敢胡来,安静了十来年了,虽然时不时的有些小的战斗,但都是不堪一击,声名远播。但你不一样,你年纪太轻,加上又初次到那么复杂的地方去,各国都看着丝绸之路这块大肥肉,欺你不明形势,对唐军动武那是肯定的,你要多采纳牛僧孺的意见,他在西域多年,什么情况都熟悉。哎,不是我说你,你现在能调动的军队只有三万,而且都是老弱之兵,要想扼住燕然山,难难难,就是我也办不到,唐大人,你既然是皇上的驸马了,他为什么还要这样把你往死里整?”

    说到这里,他叹息了起来,皇上的命令,他是知道的,将他手下所有的精兵都调到岭南震慑孟笑,更将五万军队调回范阳,归平卢和范阳节度使安禄山节制,只留下三万老弱之兵,见了突厥的骑兵,恐怕不战已经先自乱了,拿什么控制丝绸之路,拿什么镇守边关,拿什么抵抗侵略?

    连高仙芝这样厉害的人物都觉得,即使是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说自己办不到。

    “呵呵,一言难尽,你回朝廷之后慢慢就会知道的,小弟不想说。”唐朝意兴阑珊。

    的确,再强大的主帅,但手下都是些乌合之众,怎么能够战胜敌人?

    更要命的是,唐朝没有粮草,皇上虽然说了以后会运来,但他的意思值得玩味,是不是要等到自己兵败之后再运来?

    以高仙芝的经验,像唐朝这样大量的撤兵,显然是放弃了西域燕然山以北的地方,收缩防守的表现,天竺、吐蕃、突厥等镇守边关的人都是精灵得成精的老狐狸,打听到这样的事情,岂有不出兵的,这些人,可不是自己的弟弟高仙灵那样的草包,一有机会就会见缝插针,抢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

    他之所以留下牛僧孺,说得好听点是帮助唐朝,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别要搞个全军覆没,好使他在适当的时候劝他带兵逃回内地。他这样精明的人,一下子就看透了皇上的用心,倒不是对唐朝的能力有什么推许,而是在给唐朝找一个死的借口——

    既然看透了皇上的意思,那就索性成全了皇上,说不定,到时候皇上会嘉奖自己,所以,今天在十里长亭送唐朝的时候,他觉得他送的是一个死人,以区区三万的孱弱老弱兵力,失败是肯定的,只要人员伤亡不是太大,也许皇上会看在他是驸马的份上不杀他,但这辈子的仕途,算是已经走到了尽头。

    唐朝这小子为什么这么蠢,惹皇上干什么?

    他当然不知道,不是他惹皇上,而是皇上惹他!

    “去!王维的诗写得好,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函谷无故人,来,我们干了此杯,祝你在西域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唐朝大笑:“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高大帅的话,痛快!”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一跃上马,带领六百家将,风驰电掣的去了!

    高仙灵轻轻的将手中的杯子放下,自言自语道:“奇怪,人人都说这年轻人厉害,怎么武功还是暗劲层次,倒是他家将之中一个秃头的人,武功深不可测,要是以后唐朝败了,倒是可以招揽这样的人到我麾下!哎,唐朝,你可要听牛僧孺的话,因为我真的不想你死!”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去得远了。

    他要去的第一个关口,是雁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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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三章 雁门关
    雁门关雄伟壮丽,直通北国,是通往突厥的必经之地,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也是阻止燕代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一重屏障,巍峨高大,如一把巨大的锁钥,横亘在天地之间,无数大雁正从关上低洼的地方飞过,因为地势太高,大雁飞翔的时候也只能从关口的低洼之处鱼贯飞过,因以雁门云。

    其时雁门关的守将是张文远,封为镇北将军兼骁骑校尉,有八千朝廷精兵驻守在此,听说新任安西都护唐朝经此到北方燕然山就任安西都护,自是早早的开关迎接,要给他一个好印象。他虽然不属于唐朝直接管辖,但毕竟在安西这个地方,还是间接的在唐朝手下做事,所以不敢得罪了他。

    唐朝时的安西都护辖区,包括今新疆天山南北和印度周边的地区,土地辽阔。

    “下官张文远恭迎唐朝大帅!”刚到关口的时候,守将张文远带领着一大批属下将佐夹道欢迎,盔甲鲜明,精神抖擞,刀出鞘,弓上弦,一个个剽悍无比,一望而知是北国经过千锤百炼的精兵!

    唐朝心中暗叫了一声好,走了这么久,所过州县,虽然都是盛兵相迎,但却以这里的士兵最为精锐。

    验证唐朝身份的士兵早已经将唐朝大都护到来的消息报告了张文远。

    “免礼!”唐朝伸手一扶,像他他拉起来,但忽然之间感觉不对。

    因为感觉到张文远的手上似有千斤之力,自己轻轻一提,竟然提不动他。呵呵,唐朝心中冷笑一声,考我的武功来着?

    当下不动声色,潜运内力,双臂虚飘飘的一提,张文远立即感觉身子抽空,离地有一尺的长度,然后被唐朝迅无论的放下地来,旁边的人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交手的经过,但试探已经结束。

    唐朝已经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不错,根基更是十分的牢固,唐朝虽然看似轻描淡写的将他托了起来,但其实是用出了全力,好沉稳的身法!

    但就算是这样,张文远心中已经是大惊,本以为这少年人没什么武功,但想不到功夫竟然这样的好,一个不小心,竟然被他听出了我的重心,随即出手破去,武功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

    其实,他虽然害怕开罪唐朝,但是毕竟对唐朝甚为轻视,以为他只不过是靠着一张小白脸和祖宗余荫当上这样大官的,所以心里十分的看不起他,搭手的时候趁机试探一下他的武功,倒也并不是有什么恶意,只是一时为之,以为唐朝武功低微的话肯定是不知道自己是在试探,想不到吃了这样一个大亏。

    “请,请进,唐大帅!”张文远一张脸涨红,但眼睛里全是恭敬之色。

    唐朝身后的人,只有舍瓦等人看清楚了刚才的事情,见唐朝并不见怪,和蔼的走了进去,一路之上,三步一兵,五步一岗,个个标枪一样的站着,使他甚为满意,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来。

    张文远是久在官场的人,武功厉害但也不是笨蛋,一进去的时候礼物送上,竟是三千两银票。

    唐朝欣然接过,这点小钱,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收得干脆,却使张文远对他产生了不少的好感。

    “你的武功,似乎是传自少林寺一路,刚猛暴烈,有摧枯拉朽的气势。”唐朝喝了一茶,随口说道。

    张文远再也想不到唐朝不说官场上的升迁贬谪之事,而是说起武功,兴趣大起,点头道:“是的,我是少林寺十三神僧的第七代传人,学的是金刚掌法和拳法!”

    “哦,原来是名人之后!”唐朝颔,想起了唐朝开国时候的事情,这十三个少林的和尚投身李世民的军中,立下很大的军功,这十三人因为有功于朝廷而被封为国公,但是他们却不羡慕富贵荣华的生活,只要求继续在少林寺中修行,李世民甚为感动,将少林寺周围田产赏赐无数给这些人,就将少林寺作为这些人修行的地方,受国家保护,后来则渐渐的打出了少林寺的名声,这些和尚大都收了徒弟,一直流传了数千年。

    唐朝穿越到这个时代,和公卿聚会的时候难免会有人说起当年之事,他所以得知。

    “不敢,唐大帅,您年纪应该不大,为什么却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下官真的是甘拜下风!不知道您刚才将我提起来这一手,是什么功夫,真的是太神奇了!”他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无比艳羡的神色。

    唐朝哈哈一笑:“张大人太谦了,我这一手,是我学的唐手之中的一种手法,叫做听劲,一接触到你身体的时候,能够准确的判断出你的重心,然后破坏你的平衡,我刚才那一下,只是攻了你一个出其不意,其实你的功夫,还远远在我之上!”

    唐朝现在知道了,自己所练的《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后世流传千古的唐手。

    “听劲,真的是太奇妙了,可惜我不会这门武功。”他言下十分的唏嘘。

    唐朝忽然拉起了他的手:“张大人说哪里话,走走走,本帅有几句话要单独和你说说!”说着向身后的舍瓦和专氏四虎使了个眼色,专信打理长安的事务,没有跟随前来。

    张文远立即会意,当先领路,来到了一处秘室之中,关上门道:“唐大帅,有什么话您尽管说!”

    唐朝却不急,将《括苍山武经》之中听劲的法门说了,如何掌握敌人的动势,如何感知敌人的重心,虽然这个时代的人,不像穿越前那样明白的学物理书什么叫重心,但还是很快明白了,接着唐朝介绍了该怎样听出重心,怎样破坏,张文远听完,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谢谢唐大帅大恩,我得您指点之后,武功至少可以提高三成。”

    他说的不错,这人练武也很刻苦,但是仅仅涉猎了金刚拳法,一味的刚猛,遇到低手倒没什么,还能打出威势,但是遇到高手则不然,一味出拳凶猛,后力肯定不继,势必落败!

    唐朝教他的听劲,乃是给他打开了一扇神奇的武学之门,怎样将自己的力量用得恰到好处,更加巧妙,他如何不喜?

    “呵呵,这没什么,只是我学的一点粗浅功夫,希望这样切磋,我们以后经常进行。”说着他开始往外走,似乎施恩不忘报。

    当然,唐朝心中知道,这是以退为进的手法。

    果然,张文远拉住了他的手:“唐大帅,您要求我什么事这么难开口。您放心,就是杀了我头,我也张文远也不皱一下眉头,您要是不嫌弃,把我当个朋友,以后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总之,我张文远这条命,是卖给你啦!”

    他这样在官场之中混了这么久的人,一见了唐朝的架势,已经知道了**分,之所以不立即表态,他心中也是在悄悄的权衡,但现在,他忽然之间豁出去了,当下说了出来。

    唐朝大喜:“得兄如张文远,吾之愿也!”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他知道,现在自己是在进行一场赌博,要是胜了,可能风光无限,但要是败了,却是有可能身异处,而且也要张文远担上一条性命,他正是拿不准张文远是不是个血性汉子,所以只谈武功不说别的,其实也是难以开口。

    “唐大帅,就是您不说,我也知道您求我做的是什么。”张文远说道,声音出奇的镇定。

    “是什么,说来听听?”唐朝来了兴趣。

    “您是想向我借兵,我说的没错?”

    “哈哈,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张文远也,你是怎么知道的?”唐朝很激动,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这还不简单,从来没有一个当大帅的人要教手下的将领武功,还有,皇上这段时间接二连三的将镇守北国的军队调回中原,肯定是不想要北方了,但想不到却派了你这样一个年轻的人来当统帅,而且身边没有带粮草,这难道还不能说明这是皇上故意让你来涉险的吗?”

    他所有的都知道了,这人显然是个熟悉官场的人,什么都瞒不过他。

    唐朝喟然叹息一声:“张大人说的不错,我虽然是皇上的驸马,但皇上似乎不喜欢我,这次派我到这里做安西都护,将原来的精兵都调回中原,不粮饷,摆明的是要等我兵败之后好撤我的官,倒不是真的不想要北国这大片土地了。”

    见唐朝诚恳,张文远甚为感动:“难道大帅这样坦白,那这样,我关上的兵士,您带五千精兵在身边,只留三千守关。”

    “啊,这,要是皇上知道了,怪罪下来,却不是我连累了张大人?”唐朝有些忐忑,毕竟,张文远和自己虽投契,但是毕竟是初交,就这样把全副身家性命压在自己身上,风险是巨大的,他本来的意思,只是要他答应在困难的时候派兵相助,但想不到他竟这样的慷慨。

    张文远就道:“唐大帅,您放心,您这样肝胆相照的人,福星高照,纵有小小的坎坷,但必定能够终成大业,我知道,我这样做,等于是在赌博了,要是您能控制住西域局势,那我就赢了,反之则将这条性命搭上去,大丈夫生于世间,想要建功封侯,总得赌博几次,这一次,我豁出去了!”

    “好,好汉子,您这个兄弟,我唐朝交了!”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

    但张文远的心里,却是异常的高兴,心中想,我精通相学,一看这唐朝的相貌,就知道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吉星高照,就有些须的危险,总能逢凶化吉,因此才答应了这样一项重大的决定,可不仅仅因为唐朝是安西都护,为了巴结他才借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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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四章 嚣张的马贼
    唐朝带领五千精兵,马匹三千,辎重粮草无数,心中大定,和张文远告别,逶迤往燕然山而去,进驻安西都护府,势极雄壮。他手上有的是金银,盔甲粮草,自是多多置办,虽只有五千人马,但是军容整肃,自觉战斗力很强。

    唐朝在行军途中已经将手下六百家将分派进军中担任小头目,更将四千人的军队分由专氏四虎率领,每人带一个千人队,有点像突厥的千夫长,他身边除了六百家将和一千精兵,就是舍瓦、隆多,以及班林和辛白江,组成中军,行军的时候组成的是长蛇阵。

    毕竟,张文远深知西域形式复杂,随时都有生战争的可能,这样用先锋军哨探,中军缓缓推进,步兵和辎重紧紧跟随,为的就是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西域的马贼,有多国人参与,并不像是中原内部的战争,都是汉人之间的混战。往往马贼之中,有吐蕃的、南诏的、甚至波司、大食的人,肤色人种都不相同,但却能因为共同的利益组成一只军队模样的集团,这就是西域各国都闻风色变的马贼!

    其实,国家与国家之间,比如唐朝和突厥,即使生大的战争,但也不可能一直的打下去,永无休止,多数时候是大多互相妥协,形成一种互不侵犯的局面,也就是唐朝这样的安西都护最希望看到的事情了,毕竟,经常作战,难免一败,一旦失败的消息传递进本国国王的耳朵里,自己这个帅位就岌岌可危了。但马贼不同,马贼是一批凶残成性的人,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规矩,只以获得利益为天职。

    当然,马贼也有马贼的规矩,就是不抢劫老弱妇孺,除开之外,烧杀抢劫,**掠夺,那是不在话下,他们可以拦截商队,也可以攻击各国的政府驻军。不过一般情况下,马贼虽然凶猛,个个都是杀人如麻,武功高强之辈,骑在大马上,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但一般马贼还是没有实力和各国的驻军相抗,要是遇到军队保护商队过沙漠向西域各国而去,大多不敢打什么主意。

    但在西域广大的地域里,却有一只马贼队伍,完全有能力和各国的军队相抗衡,除了少数单身客商被小马贼抢劫之外,大多数的商队失去物资,被绑票,都是因为一个巨大的组织。

    这就组织就是黄风寨,西域马贼的天堂就在这里,无数的客商都是因为这个组织而倾家荡产,将自己的身躯埋藏在西域广袤的黄沙里。

    这个组织是土匪组织,占山为王,在黄风山设立了总部,巢穴外面是茫茫的沙漠,在到达黄风山总部的地方,有三道屏障,都是西域的天险,围绕着天山,层层的修筑防御工事,宛然一个独立的王国。

    西域的土地,尤其是在边界上,存在着诸多的争端,并且因为领土的原因,各国时常的爆战争,当然,爆战争最多的是唐朝和突厥。一个是东方的大国,想要将手掌伸向西域广袤的土地,另外一个则是善战惯与侵略的游牧民族,双方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

    唐朝开国的时候,中原混乱,突厥趁机扩张,但后来李世民派李靖打败了突厥,将他们向西方赶走,不过,对于这样的游牧好斗的民族来说,赶走只是暂时的。他们在逃走的过程中,不断的兼并弱小民族的土地,养成气力,不几年又来和唐朝争锋。

    当然,吐蕃和回纥也是不容小视的力量,他们的支持与否,很多的时候能左右战争的胜负!

    当然,不仅仅这两个国家,还有大食、波司、天竺这三个国家,虽然不直接的参与战争,但是却有无数的武功好手,为了西域的利益,参与角逐,或是投军,或是加入马贼。

    另外,还有奚、契丹这两个国家,现在虽然弱小,但是却有少数民族的凶悍,占有一块领土,和周边民族贸易,也经常爆战争。

    所有这些因素,构成了西域社会的复杂,也就是为什么以高仙芝那样厉害的人,也觉得唐朝毫无希望的道理。

    以前,唐朝在安西都护府驻扎了十万军队,虽然不可能全部都是精兵,但是两三万精兵是有的,一旦生大的战争,自也有足够的兵力防守各处关隘,不使利益受到大的损失。毕竟,成天络绎不绝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不说别的,就光是这保护费,也是一项巨大的收益。

    历朝历代,就算是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但海关上的收入,最少的时候,还是抵得上大清田赋的所有收入,数千万两白银,这是不可小视的。唐朝的贸易并不比清朝的时候少,反而更加庞大,这就使控制丝绸之路的国家,说得直白点是军队能得到丰厚的利益。

    近十万的唐朝驻军,开支是巨大的,要不是李隆基命令军队就地屯田,还有就是向过往客商征收税务,根本支撑不起庞大的开支——

    行军途中,专仁忽然跑马回来,拿着一个公文袋。这袋子是一个红色的牛皮所制,上面盖了八百里加急的邮戳,显然是军机大事。

    唐朝就立在马上拆开,公文如下:“下官安西副都护牛僧孺泣血告急,西域地界最大的马贼黄风寨正攻打燕然山,想要一统天山南北,下官已经坚守一日一夜,但贼势猛烈,燕然山外屏障三处已经失守,现已经收缩防守于都护府,深沟高垒,拒不出战,急切盼望援救!下官可坚守一旬,旬日之后,纵粮草无忧,但兵力疲软,多不堪战,只有撤军一途!”

    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是给自己这个安西都护的大帅的,一封却是给朝廷的。

    看这信使汗透重衣的样子,就知道他冲出来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黄风寨的马贼看来真的是肆无忌惮了,居然嚣张到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根本重地,显然是其志不小,正如牛僧孺所说,想要统一天山南北,控制丝绸之路。毕竟,靠抢劫,永远不能洗清强盗的罪名,但要是像唐朝军队这样堂而皇之的收取保护费,却就是另外会议回事了。他们已经探明白,唐朝皇帝李隆基好象是了疯,竟然将镇守西域的十万大军撤去七万,而且留下的三万都是老弱之兵。黄风寨安插在军中的探子火的报告了黄风寨的马贼头领霍伤。

    霍伤是头老狐狸,来自波司,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不仅精通西域各国武功,尤其是阿拉伯武功,更精研唐手,是后世阿拉伯沙漠上最强大影响力也最大的强盗“山中老人”霍山的先祖。

    他一接到这个消息,就立即的判断,要不是唐朝国中生了重大的叛乱,就是疑兵之计。他有理由相信,如此丰厚的油水,西域各国都是垂涎三尺,唐朝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清楚李隆基这个人的性格,绝不属于傻子一流。

    再后来,他在长安的探子飞鸽传消传到西域,他就率先动手了。

    他知道的,即使自己不动手,也有别的国家抢着动手。

    现在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他以前受高仙芝的气太多了,偏偏又拿他没有办法,直接对抗那是肯定处于下风,下毒行刺也没有用,以高仙芝强横的武功,他知道,并不在自己之下,行刺也形同虚设。

    他一直在等机会,等高仙芝离任的一天。

    其他各国,也或多或少的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都在静观其变,只有霍伤最是心急,所以不惜进攻安西都护府,要将唐朝的势力彻底的赶出天山,到时候,能他对抗的就只有突厥的骑兵了,那就大大的轻松了,可谓是去了一个大大的眼中钉。

    唐朝在西域的势力,在许多外国人的眼里,就是强大的难以撼动的存在,以突厥颉利可汗的厉害,竟然还是败在李靖的手上,数十年来,唐朝在西域的守将都是十分厉害的人物,这使得西域各国都憋着一肚子的火。

    其中和安西都护府矛盾最大的就是突厥和黄风寨的马贼了——

    其实,突厥可以控制大沙漠,也能从无数的客商身上获得利益,毕竟,突厥虽然不如唐朝,在西域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就是汉朝时候的匈奴,虽然一分为二了,但是依旧不能小视,不用像黄风寨这样**裸的抢劫。

    马贼也是人,马贼也有廉耻,他们也不希望一辈子都是强盗,所以他们要攻占安西都护府,堂而皇之的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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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五章 混战
    唐朝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门,距离安西都护府只有数十里的路程,甚至凄厉的喊杀声都能听到。当然只有舍瓦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才能隐约的听到,但唐朝忽然一挥手,全部队伍随即停下。

    唐朝知道,现在是布置战术的时候了,毕竟,等到一交锋时才布置,已经晚了,那可是大大的贻误战机。

    唐朝带领舍瓦和隆多等人,骑在大宛国的高腿良马上,跑到队伍的前面去了,这个时候,专氏四虎已经约束手下停止前进。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锐气,要知道,一只军队的第一战很重要,可不能折了,这是历代的人,只要读过《左传》的人都知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唐朝语文也是不错,记得当时语文老师还要大家将这篇课文全文背诵。

    穿越这么久,他虽然不能完整的背出来,但是这些重要的句子却还是不会忘记的。

    唐朝忽然跳下马,对身后的隆多道:“隆多将军,我以主帅的身份命令你为前部先锋!”同时拍了拍手中的马:“这匹马,是皇上临走的时候送给我的,产自大宛国,是良马中的良马,每当交战的时候它就会格外的兴奋,是战场上的上品战马,你拿去!”

    “谢大帅!”隆多大喜,接过缰绳,一跃上马,这马没有一丝的惊诧,显然是冷静非常的马,很可能曾经上过战场。

    唐朝时候,天下最出名的马,自然要数李世民收藏在凌烟阁的几匹他曾骑过的宝马了,但说句实话,像什么赤云、追电、落风这些名马,虽然都是万中选一的龙马,但毕竟数量太过稀少,只能给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骑骑,以显示尊贵,却是不能大量的用在战场上了。

    真正的好马,最出名的自是产自大宛国的良马,这是和山上的野马(也称天马,雄健无比)交配之后产出的崽子,长大了通体红色,出的汗也是红的,这就是金庸小说里面写的汗血宝马。

    但是产量也不多,战阵上经常用的战马几乎都是身高腿长的山东豢马溪出来的大马,燕赵北国多是用这种马武装起来的,不像川马和藏马身躯矮小,不适合冲锋作战。黄风寨的这些马贼响马大多是靠抢劫过往客商的良马为座下马,当然也不惜重金从山东、河北等地收购,毕竟,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猖狂,敢打安西都护府,就是因为他们的座下有好马,一旦交战不利,也可以千里遁走,这当然是各国都拿马贼没有办法的原因。

    试想想,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一个个身上都是长兵器,长刀大枪,杀人抢劫之后就走,等大队伍人马到来的时候,这些人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根本是拿他没办法。

    当然,不可否认,西域国家众多,黄风山又处在几个国家的边缘地带,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花偌大的精力去收拾这些响马,并且他们都知道,一旦自己收拾这些响马的时候,别的国家又会动自己的心思,并且这里是响马的天堂,杀了一批,又会产生一批,不过是空费精力,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消除这种现象,也就习以为常了——

    隆重前段时间因为伤心父亲之死,硬是要和唐朝闹矛盾,毕竟,这小子认为是唐朝害了他父亲铁信部的性命,好在杀死铁信部的那个将官也在岭南混战中死了,隆多查了个实在,也就没有话说,遂真心投降了唐朝,做了他的家将。孟笑知道隆多武功高强,不时的派人来拉拢他回岭南,但他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婉言谢绝了。

    尤其是上次在庭院之中比武过后,隆多更是对唐朝佩服得五体投地。几个月前,他和唐朝还可以一战,唐朝当时也是靠着藤甲胜了他,所以他心中不服,一定要和唐朝再次比过,结果唐朝当时个他一比,他竟然没有坚持多久,在第十五个回合的时候,将厚背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唐朝的刀法,已经大进,而且更加恐怖的是,唐朝的武功,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竟然能拨开他的绿沉枪,直接停在他的脖子上。

    这就说明,短短几个月时间,唐朝的武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的确,唐朝现在的武功,从初通暗劲到练到暗劲的顶峰,度化的境地,最重要的有自身血管经脉粗大的因素,换了是其他的人,至少得三年五载才能够有这样的成就,并且威力还大大不如唐朝。

    可以想象,唐朝的经脉比一般的练武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其中能存贮的真气自然比一般的人多了一倍,经脉筋骨粗壮之后,能爆出去的能量,也比一般的练武者多了一倍。也就是说,他只是随便的一拳一刀,就可以当别人使用暗劲出的力量。

    这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不断的施暗劲,却不伤身体,天下间又有谁能挡得住!

    战胜隆多这样天赋常,但是不会内功的人,那是在情理之中。其实,当时唐朝也没也怎样在招数上胜他,就是出招快捷,出招沉重,十五招下来,隆多已感支持不住,自然败在唐朝的手上。

    并且,以李隆基的厉害,也败在唐朝的手里,中了化境高手的一拳,膀子并没有粉碎,反而能够很快的复原,这样惊人的修复能力,也是拜唐朝经脉粗大之所赐,不然的话,以唐朝的武功底子,别说练成高强武功,就是像一般武士也是困难——

    唐朝随即坐上隆多的战马,吩咐专氏四虎带兵紧紧跟随,重申军令:“退后者斩,不服从军令者斩,众将务必努力向前,多立军功!”

    众军凛然听令,唐朝现在内力已有相当根基,随口说话都是声震四野,自有大帅的威势。

    军队随即起行,在云门外十里,遭遇了黄风寨的响马。

    只见烟尘蔽天之中,冲来无数的骑兵,每个骑兵都是手握长刀,喊声如雷,更增威势。

    隆多将手中绿沉枪紧了一紧,当先迎了上去,身后弓箭手射住阵脚。

    有几个凶悍的黄风寨骑兵冲杀了几次,但冲不动阵脚,都退后了,显然知道这是来了援军,号角四起,无数人马向隆多涌了过来。

    隆多手持绿沉枪,骑大宛马,精神抖擞,厉声高叫道:“大国交锋,先通姓名,我乃大唐先锋官隆多,谁敢与我决战?”

    他这几句话甚有气势,顿时将一个抽持阿拉伯大砍刀的将领震慑住了,本来,这个将领见隆多刚才连杀三个冲阵的骑兵,都是一枪就撂死,想来报仇,但听了如此**的喝声,还是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漫天灰尘已经慢慢褪去,从烟雾之中出来三个青面獠牙的领袖模样的人,一个个面目狰狞,高鼻子深目,显然是胡人。

    “啊,送死的来啦,老三,你先上!”最左边一个满脸大胡子额头上长个肉瘤的胡人喝道。

    最右边那个满脸刮得精光,全身如铁的汉子一听,虎吼一声冲了出来:“我乃是黄风寨龙卷风三兄弟的老三不留活口蓝沉,你纳命来!”

    的确,一提起龙卷风三兄弟,西域之人无不变色,因为这三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老大武功最好,好色;老二武功其次,好杀;老三武功最低,嗜杀!恶迹最重的就只个老三,似乎他是魔王转世,喜欢将人杀了,还要残忍的折磨,什么断手断脚,挖眼这些,在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这三人本是波司出名的强盗,犯了大罪之后无处容身,只好前来投靠霍伤。

    霍伤正是用人之计,素知道这三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叫这三人带兵,果然是残忍恶毒,在西域狠狠干了几票,凶名昭著,更得霍伤信任,这次攻打安西都护府,早就预料到唐朝可能会有援军,于是事先叫这三兄弟埋伏着。

    想不到这三人自恃武功高强,竟然不听霍伤的话,一见军马出现,竟然是铺天盖地的杀来,显然没有将唐朝的这点军队放在眼里。

    的确,唐朝现在虽然有近六千人的兵力,但是和黄风寨的响马一比,在数量上那是大大的吃亏,因为龙卷风三兄弟手下的人马,有一万人,并且都是凶名在外,能征善战的人物!

    两人交手一招,互相忌惮,手臂都被震得隐隐酸麻,知道对方身手很是厉害。

    唐朝随即带领舍瓦等人赶到,排成阵势,在门旗下看两将交手。看了片刻,两人已经转灯儿似的交手了十余招,心中震惊,想不到就是西域的响马也这样厉害,将身边的乌骨弓取下,交给般林,小声吩咐道:“我挡住你,你悄悄射他一箭!”

    班林会意,接过弓,搭上箭,由唐朝和舍瓦把他挡着,觑得亲切,一箭射出,正中蓝沉的肩膀。

    蓝沉身上穿了重铠,并不能伤了他,但却使他大吃一惊,刹那之间刀法散乱,现出一个大大的破绽。

    隆多大喜,知道机会难得,一枪锁出,扎了他个透心凉,倒撞下马,血流满地而死!

    龙卷风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见状气得哇哇怪叫,就想冲出,唐朝早有准备,知道敌人锐气已泄,按剑大喝:“给我冲啊!”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昏地暗,黄沙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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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六章 犄角之势
    也幸亏唐朝使用诡计,出其不意的进攻龙卷风三兄弟所率领的马贼,舍瓦和隆多分别对上了三兄弟之中的老大和老二。隆多和老二蓝鲸战了个旗鼓相当,但老大蓝勇虽然厉害,但比之舍瓦就差得远了,只短短三个回合,蓝勇就抵挡不住,当先退走,唐军声势更盛,虽不足六千人,但却还是将众马贼击退。

    也幸得龙卷风手下的马贼都是杀人无数,一个个冷静凶残,纪律严明的队伍,这才没有溃败,龙卷风老大和老二且战且走,唐朝带领大军追赶三十里方回,缴获旗帜马匹不少,杀马贼近千人!

    唐朝带队而回的时候,正碰上包围都护府的马贼头目寇明逃走,截住了大杀一场,斩千余级。原来是牛僧孺遥见唐朝大军来援,开关杀出,内外夹击,黄风马贼虽然素以凶悍著称,但似乎并不擅长阵地战,见陷入包围之中,先已经乱了,因此大败!

    牛僧孺骑在一匹大马上,连续三刀砍下三个马贼的脑袋,高叫一声:“唐朝大帅,不用追了,赶快随末将进入都护府!”

    牛僧孺何等的武功,以前在玉真长公主地牢的时候就传过唐朝内息运行的法门,这样一提高了声音,用丹田之力喝出,在厮杀喧天的战场上也是清楚的传进了众人耳朵。

    唐朝见马贼大败,本想再趁机追杀一番,听见牛僧孺的声音,立即知道必有原因,喝令鸣金收兵,在牛僧孺的带领下进入了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坐落在燕然山之北麓,依山傍水,在唐古拉山的中断,潺潺的唐古拉河从脚下流过,属于黄河的支流,四望黄沙漫漫,天上白云尤其的高远,又是通往西域的要塞,南北一望,并无尽头,无限的苍凉意涌上唐朝的心尖。

    “呵呵,王之焕写诗说‘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说的就是这里的景象了?”唐朝忽然之间胸怀大畅。

    但牛僧孺显然没有他的心情好,应付似的笑了笑,心中道:你这无知小子,头都要伸进棺材板了还有心情看风景?但碍于他毕竟是上司,说道:“是啊,风景是好,有意境,不过二弟呀,现在情况糟糕到了极点,我们得马上商议一下,不然有灭坚守区区几日等待援军,就是坚守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竟然急切难下!

    当然,牛僧孺治军有方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要不是他在近三万守军之中选出八千精兵出去和唐朝夹攻龙卷风兄弟,恐怕还不能解去东面的包围。现在龙卷风一败,只剩下西北马贼的主力,倒是可以微微的喘一口气,也可以振奋一下城中低落的士气。

    毕竟,马贼太强悍了,遇见了只有逃的份,现在朝廷来了军队,能打胜仗,就说明是精兵!

    其实从根本来说,李隆基这次为了对付唐朝,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如果唐朝故意大败,甚至和霍伤勾结,一定可以占领天山南北的大部分地区,控制丝绸之路的起源,和唐朝廷展开旷日持久的战争,那样的话,北方边境就会陷入非常危险的存在。不过这些,李隆基显然没有深思熟虑,他恐怕已经被上次在勤政殿里的那次失败气疯了头,非要整唐朝不可,要是换了在三十或者十年前,李隆基绝不会如此昏庸,但一个人掌握大权久了,渐渐的就会变得目空一切,以为天下什么事都可以不在乎,什么人都可以蹂躏,渐渐的走上了当年隋炀帝的老路,不过还好,他还不像隋炀帝那样滥杀无辜,在天下间广结仇怨。

    唐朝和牛僧孺骑马赶到西北角的时候,双方攻打得甚为激烈,乱箭横飞!

    霍伤的马贼抢劫客商虽然厉害,但是阵地战却不是他之所长,因此一进入唐军的射程之内,就非常难过,折损几个好手,只得暂缓攻击。

    唐朝到达的时候,战斗刚刚平息。

    唐朝看着坚固的城墙,无数的箭孔,心中稍定,向身边的牛僧孺道:“敌人攻势受阻,一定是在准备攻坚的利器,正好叫战士饱餐一顿,等一下战事一起,我要你带领三千精兵作为前驱,务必要挫折霍伤的锐气!”

    “这,大帅!”在众人面前,自然不能叫他二弟,但他的语气显然很焦急,“我们现在的兵力虽然不少,但是精兵太少,这样开城出战,大大的不利,还是先避其锋锐,然后再图进取的好!”

    唐朝甚为不悦,拿眼睛向他一横,自有一种巨大的威严,这是长期身居高位的人养成的一种官威。

    牛僧孺虽然武功绝顶,但是见了唐朝的眼光,还是情不自禁的畏缩了,不敢多言。

    就见唐朝脸色铁青的说道:“大丈夫而处世间,岂能坐让机会流失!牛将军的话,过于示弱,以后不要再提!诸将给我听着,城内的兵士,激战很久了,自然不能用于战阵之中,但是本帅带来的五千精兵,却是两战两胜,加上是在雁门关镇守的精锐之兵,都是身经百战之辈,当此国家用命之时,务须努力向前,请大家跟我一起高喊三声,唐朝必胜!”

    “唐朝必胜!唐朝必胜!唐朝必胜!”这三声一吼,响彻云霄,有山摇地动之势,军队的气质也就变了,有一种昂扬的情感在里面。

    唐朝甚为满意:“牛僧孺听令,你带本帅手下大将三员,专仁,专义气,专智,再加三千生力军,等霍伤下次动进攻的时候,给他以猛烈的冲击,本帅自会带大军殿后,务必要大开城门,一山崩海坼之势击溃霍伤的马贼!我在北面兵力强于他,士气强于他,兵士的战斗力强于他,若有不胜,尽皆斩!”

    这几句话森然的从唐朝嘴里说出来,有一种斩钉截铁的决断,下了死命令!

    而唐朝也觉得,是该下死命令的时候了!

    只听唐朝说了最后的几句话:“敌军若败,一直穷追,趁势夺回云门城堡,就地驻扎,霍伤刚刚占领此地,必没能将粮草辎重搬走,务必死守!和城内诸军形成犄角之势,敌人攻击我则你攻敌之背,敌人攻击你则我攻敌人之背,如此,则能固守,则能固守!”

    这是一个大胆的计划,虽然唐朝熟读兵这是一个妙法,一个以弱胜强的妙法,但若没有得力的人手居于险地,还是不能成功,不过唐朝和牛僧孺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之中相处数月,自是深知他的才能,长安临走的时候又听到高仙芝对他的赞美,说他可以当十万雄兵,唐朝虽然不信,却也他极为厉害!他本想叫舍瓦出去居险而驻,但考虑到牛僧孺毕竟在西域多年,熟知地理,也就将他派了出去——

    牛僧孺心中虽然郁闷,知道唐朝用的是犄角之势,摆明了一副固守的样子,这样的安排,自己冒的险是大了些,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是有可能创造奇迹的选择,但是这些,却是牛僧孺不愿意看到的!

    他甚至觉得,唐朝已经看破了高仙芝和自己的阴谋,其实真正意义上,牛僧孺想要的,是做安西的正都护,而不是副的!

    高仙芝在临走的时候就和牛僧孺计划停当,示弱,固守,西域各国势力包括马贼都会插手,到时候,经久不能平息叛乱,李隆基一定会罢免了唐朝的官职,到时候,再请求朝廷军队的支援,以牛僧孺的能力,再有大军相助,自能轻易的收复实地。他牛僧孺想要不立大功也不行了。

    可唐朝就仅仅一个犄角使势的计策就将他的算盘全部架空,自己先前危言耸听说各国都有可能派兵,实力单薄等话,居然对唐朝没有产生半点影响。

    此子的确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哎,我也不能败,要是我故意败的话,唐朝固然会受到罢免,而自己也是受到牵连,他很郁闷。

    好厉害的唐朝,他不仅正确的估量的现在的形式,敌强我弱,而且做好了稳固防守以图进取的准备!

    在他的感觉中,他以为唐朝一来,鉴于自己对西域的熟悉,一定会事事都听自己的,结果却是大谬不然!

    但再郁闷,军令如山,他是不能违抗军令的,他全身披挂,带兵而出!

    喊杀声再次响起,霍伤动了又一次的攻击,新的战斗即将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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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七章 断粮道
    唐朝命令守兵不必急噪,小心防守,现在手上有的是兵力,防守自是轻而易举,果然,霍伤再次强攻很快支持不住,准备撤退。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当先披挂,冲阵而出,他身后则是舍瓦,带领六千精兵横击而出。

    这两员大将,在哪里都算是上是虎将,一个已经十分厉害,更不用说两人了,这一冲出,像猛虎下山,山崩地坼一般,顿时将霍伤的马贼队伍冲散。霍伤看唐军势头猛恶,亲自来迎当先的牛僧孺,两人正是对手,交手三合,不分胜负,惹恼了后面的舍瓦,大吼一声,和牛僧孺夹击霍伤。

    这样一来,霍伤顿时抵挡不住,虚晃一招就退入了箭阵之中,唐军大胜,冲阵而入,如入无人之境,毕竟,打仗靠的就是主将的气势,很多以弱胜强的战斗,都是主将勇敢,武功高强,才能将敌人击溃,连霍伤都败退,其余人就算武功不错,但气势已沮,自然不能抵挡。

    更加要命的是,城门大开,唐军随时有可能冲出来,一鼓作气歼灭自己,其实,他哪里知道,唐朝这样只是虚张声势,并不敢弃城攻出,唐朝现在手上的兵力,只有八千人,而北门的马贼,兵力在二万人左右,本来对唐军形成包围之势,只不过刚才由于牛僧孺和舍瓦冲出的缘故,霍伤稍微慌乱了一下,但随即手提宝剑,喝令手下马贼列成阵势,正要将牛僧孺和舍瓦包围在垓心。

    就在这个时候,城上的唐朝立即看出牛僧孺等人危险,命隆多为先锋,冲杀霍伤军的后背。

    霍伤最忌惮的就是内外夹击,赶紧风兵防守,派手下大将车一经敌住隆多,亲自押阵,防止唐军冲动阵势。

    在战场之中,主将最害怕的就是敌军冲动阵势,因为一旦被冲动,就会立即处于下风,往往兵力强于对手却免不了大败的命运。霍伤久于征战,自然知道被唐军冲动阵势的后果,所以亲自押阵。

    但唐朝随即鸣金收兵回城,他这样做,只是给牛僧孺和舍瓦夺取云门制造机会,牵制霍伤。这个时候见舍瓦等已经冲阵而去,也就停止了进攻。

    霍伤命令士兵趁机抢城,但城上流矢如飞,怎么能轻易攻得上去?

    其中最厉害的,自然要数隆多和唐朝的神箭,几乎是箭无虚,箭上又附带了暗劲,中箭之后,自是尸横就地的下场,并且更加恐怖的是,不论是击在盾牌上,还是身上,都一样的射下城头。

    这就使得霍伤的攻击部队损失很大,但是却没有进展,无数的云梯被推倒,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表明又一个马贼从云梯上摔了下去。

    而他们除了用云梯进攻,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进攻了大约一个时辰,霍伤猛然醒悟,不好,他看到了云门城堡旗兵向他冲来!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舍瓦和牛僧孺带了近六千人的军队冲出去,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冲出去?

    唐朝显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派六千军队出去,削弱自己这里的防守力量,这是为什么?

    当看见这个旗兵的时候,他忽然之间明白了:唐朝原来打的是云门城堡的主意!

    果然,这个旗兵一到就道:“禀告大将军,云门城堡被敌人攻得危急,请求支援!”

    果然不出我之所料,霍伤跌足大怒,但他毕竟是一个控制力极好的人,随即控制住自己狂的情绪,冷静的吩咐他手下大将车一经带一万五千军马守住北门,南门外还有蓝勇和蓝鲸带一万人守住,唐朝城中的虚实他早知道,不足一万人马,即使冲来来决战也不会对自己造成损失!

    他自己则是亲率领五千精兵前去解云门之围。

    他现在心中已经雪亮,唐朝这样做目的就是要断自己的粮道。我怎么就这样疏忽大意,先前还道是唐朝派这些人冲出去求救兵的,但想不到的是,这家伙并无逃走之意,而是前去攻击!

    这一着,的确是大大的出其不意,不仅霍伤,他手下的智囊月狼可和玉狼可兄弟也是没有想到,敌强我弱,想不到唐朝竟敢派人反来进攻自己已经获得的阵地,那不是以卵击石么?

    但唐朝用兵,就是这样的反其道而行,真的就使自己大大的没有想到。

    不好,既然告急,说明云门城堡真的有可能危急。他这才想到,用兵的精髓,真的要出其不意,想这一次,恐怕真的要出问题。因为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想到了武功奇高的舍瓦。

    我就一直在纳闷,为什么唐朝要将牛僧孺和舍瓦都放出去,原来是这样?

    想到这两人恐怖的武功,霍伤就想轮自己的耳光,他心急如焚的冲了出去,想要解去云门城堡之围。

    但遗憾的是,当他带着五千精兵赶到云门城堡的时候,高高的城池上已经悬挂了大唐的旗帜,红底黑丝绣的旗帜上,写的是一个大大的“牛”字,显然,唐朝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已经占领了云门城堡。

    霍伤跌足大骂:“无耻鼠辈,竟用这样卑鄙的伎俩,敢与我决一死战么?”

    但牛僧孺和舍瓦站在城墙边,扶着防护拦,互相微笑,并不理会他!

    他们刚才抢城,虽然攻了马贼一个出其不意,但是这里是霍伤的根本重地,大部分的粮草辎重都在城里,是他大军的生命线,自然派了重兵看守。可恨统帅这只五千精兵的领墨损却是个好赌之徒,知道霍伤强大,敌人绝不可能前来进攻,因此虽有坚固的城池,但防守却甚为松散,在中军帐中聚众将赌博,玩起了骰子。其实,这也不能怪墨损,因为马贼向来过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向来不受诸多的约束,追求的是一种自由放荡的生活,有的已经泯灭了人性,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以烧杀抢劫为业,哪里受得了诸多的约束。

    霍伤虽以绝世才华将这只马贼武装成一只军队模样,但毕竟在骨子里,贼性难改,要训练成一只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岂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当墨损正在军中大赌博的时候,牛僧孺的军队已经悄悄的潜入了云门城堡,按照唐朝的吩咐,先控制住粮草仓库,一旦不能攻下云门,但至少要将粮草都要焚烧一光。

    唐朝幼时经常读《三国演义》,断人粮道这一招,是向曹操学的。

    等到墨损醒悟过来,唐朝军队已经攻了进来,四处放活,将城中搞得一片混乱。但他是马贼领,平时凶横惯了的,只有他烧杀抢劫的份,别人怎么能这样做,激了他的凶悍之性,当先飞马来迎。

    正好遇到了牛僧孺,交手仅仅三合,被牛僧孺一枪刺死,杀向余众。

    但黄风山的马贼,是出了名的精悍,凶悍,见牛僧孺杀了墨损,并不慌乱,而是负隅顽抗,和唐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幸亏舍瓦等带的都是来自张文远手下雁门关的精兵,平时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交战下来,终于将马贼击溃。毕竟,马贼虽然个个凶悍,但是没有章法的战斗,毕竟不是正规军之敌,再加上舍瓦和牛僧孺英勇无敌,一招之出,必有一个马贼死亡,因此才以极快的度控制住了云门局势,除了逃出两千余人之外,其余的不是战死就是投降。

    也幸亏这样,才使霍伤救援不及,要是再迟得片刻控制住局势,恐怕就永远没有控制云门的希望了,因为霍伤的救兵已经到。

    牛僧孺听霍伤在城下骂战,知道是想激自己开城和他决战,自己的军队刚才攻占云门花了极大力气,已经疲惫,是万万不能和他交锋的,只和舍瓦端和美酒互相碰撞,故意让他看见,哈哈大笑!

    霍伤大怒,挽手上铁弓射出三只箭,如流星一样的上了城头,毕竟,云门虽然城池坚固,毕竟不能与安西都护府相提并论,城墙不甚高,霍伤内劲厉害,箭自然能及远。

    牛僧孺冷笑一声,将手中酒杯翻转,左右开弓,轻轻罩住了来箭,舍瓦也如法炮制,罩住了一只箭,就好象抓住了三只蚂蚁。

    霍伤知道无可奈何,破口大骂,就听牛僧孺大喝一声:“给我大骂之!”

    他身边十多个骂手立即开始大骂,将霍伤的祖宗三代都伤害了,而且这些骂手一个个声音洪亮,吐自清晰,顿时将霍伤的声音淹没了——

    霍伤知道无济于事,现在攻城只是以卵攻石,只得带领五千人马而去,和车一经的人马会合,知道粮草被占领,补给线被切断,等于是被人扼住了喉咙,十分的难受,却一时之间并无善策,本想以摧枯拉朽的形势攻下安西都护,左右丝绸之路,想不到却遇到这样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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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八章 龙吟
    唐朝在得知云门已经被攻取的消息之后,开怀大笑,他知道,霍伤已受重创,虽有三万雄兵,但粮草不继,势必不能持久,不像自己先找到坚城为基地。果然,霍伤也在云门失守之后,立即会合龙卷风两兄弟的败兵以及车一经的大军,共三万余人,只攻西北角,务必要在旬日之内攻破城池,他现在的粮草,足够一月之用,当然不会就这样随意的撤兵了。

    他清楚得很,城内连上云门城堡的唐朝军,只有一万余人,且已久战疲劳,若现在一遇小败就撤兵,那不是明智之举,只不过,通过这次事情之后,他对唐朝这位新任安西都护的戒心,却是更增加了一层,一个大意,竟载在他的手里,使大好的局面横生波折。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叫马贼饱餐战饭,准备次日一早全力攻城,务必要先拿下安西都护府,也就在刹那之间,他已经定下了诱敌出城,然后聚而歼之的策略,他知道,唐朝这里是安西的根本,自不会开城轻易出击,但看唐朝的阵法,无疑就是三国以来很流行的犄角之势,虽然是攻守兼具的好阵势,但唐朝现在显然有弱点,那就是兵力空虚。要是想逃走,自己却也是拿他没办法,但他偏偏有一个最大的掣肘,就是不能不顾安西都护府的基业而带兵退走,困守于孤城之中,还不趁势攻之,那是大大的失算。

    这天晚上,霍伤和众兵睡到中夜,忽然听得鼓声如雷,寨子前面无数人马齐声呐喊,全营惊动,以为是唐朝来劫寨,慌忙披挂,各手执刀枪,霍伤也吃了一惊,火穿上衣甲出来,却并无唐军前来进攻,而且一切一如平常,惟闻沙场上无数的火把爆裂声。

    要知道,霍伤也料到了唐朝想要取胜,只有劫寨一途,所以将寨子布置得甚为扎实,周围都是辎重车辆,外面更是层层的骑兵,将中军守护得甚为严密,毕竟,领教的唐朝段粮道的招数后,他是十分的小心。

    怎么回事?正当霍伤全副武装准备好的时候,城中忽然停止了呐喊擂鼓之声,这使得他心中疑惑,但随即明白了,这是唐朝的疑兵之计,想以此扰乱自己的军心,当下严令下去,所有马贼刀出鞘,弓上弦,和衣而睡,不得惊诧,要以不变应万变。

    他心中冷笑,这是疑兵之计,我霍伤岂会中招,自是镇定以待。

    但要命的是,过了一个时辰,马贼刚刚睡下,城中又是钟鼓齐鸣,喧嚣起来,众马贼又是紧张,一个个醒来,凝神对待,做好抵御的准备。

    但奇怪的是,这样的喧嚣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归于平静,等这些马贼反应过来,全神戒备的时候,鼓声呐喊却又奇迹般的消失了。

    这正是唐朝的疑兵之计,要使霍伤惊疑不定。

    就这样,一天晚上四五次的呐喊擂鼓,使霍伤的马贼休息不好,整日处在惊恐之中。不过,惊恐也有个限度,见唐朝每次都是光呐喊擂鼓不动手,霍伤也慢慢的怠慢起来,毕竟,人也有个惊恐疲劳。就好象长期处在高度紧张的动物一样,神经会麻木,这样一来,甚至有的会自然的睡过去。

    这些马贼也是,一晚没有睡好,破坏了他们的生物钟,使得有些人感觉全身无力,昏昏欲睡的样子,体力不济。

    对于武功高强的人,比如霍伤、龙卷风兄弟以及车一经等人,自是不受影响,但是马贼虽然强悍,而且几乎都是身有不错武功的人,但是一般的毕竟都经受不住折腾。

    天刚蒙蒙亮,四周一片静寂,使得西域的景色分外的迷人,有一种朦胧的美,这使唐朝想到了《楼兰姑娘》这有些空灵飘渺的歌,从西域过去数千里,就是古老的楼兰王国,使得唐朝对唐朝的西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也许,我能在这里取得伟大的成功!

    唐朝深深的吐纳一次,出好象拉大风箱的声音,之后,全身精神奕奕。

    幸好,这个时候跟杂他身边的,只有专仁,要是别的人,一定会大吃一惊,一个人吞吐一口气,就能出像牛鸣一样的声音,将空气拉动到有形有质的地步,使空气生剧烈的对流而出声音,这的确是骇人听闻的。

    不过,唐朝现在就是感觉内脏逐渐的强大,练习内功的时候经脉之中奔行的真气越来越澎湃,有一种破体而出的味道,就比如刚才吞吐一口气,自己就觉得精力无穷,似乎可以永远无休止的吸气,而不用换气!

    这就是武功将达到化境的表现,因为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全身精力释放的时候,需要剧烈的氧气,才能使能量在瞬间爆出来,从而在对敌中达到最大的毁灭力量,这就是一个人武功高低的分野。

    你的力量大,但是别人的力量比你的还大,自然可以一锤杀死你,隋朝第一条好汉李元霸就是个例子,裴元庆也算是武功高手了,但是在李元霸面前只接得下他三锤,武功越练到后来,技巧已经慢慢淡化,看重的已只是绝对的力量,所以有些化境的好手似乎能凝聚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一般,其实则是因为他们太强大了,将自己的身体,肌肉,骨骼等练到化境的层次,一动手的时候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出全身之力,喷劲如针。

    试想想,要是谁中了这样的一击还有命么?

    李元霸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他绝不给你近身的机会,还没有靠近他的身体,一锤就要了你的命,也就是这个原因。其实,要是你以化境之力击在他的身上,他照样受不了,不死也得重伤!

    唐朝因为穿越而经脉粗大,正是符合了化境练骨髓改造身体素质的练功路字,所以武功进境极快,短短两年之间,体内就凝聚起强横的内力,不仅将孙思邈以前给自己的四十年功力消化掉,变成自己的,而且自己更培养出纯正宏大的真气内力。

    其实,化境和暗劲的分别,就是看能不能改造自己的体质,以求取得武功的突破。

    人都有一个瓶颈,这也是唐朝穿越前学习的“高原反应”,武功技术到了一定的层次,就似乎再也不能进步了。有的聪明绝顶的人自会找到不少的方法取得突破,而资质一般的人,只要没有名师的指点,很可能就会一直沉沦下去,最终沦为庸手。

    但资质绝佳的人,就能找到种种的方法,取得突破,而后世少林寺的《易筋经》,就是无数暗劲高手梦寐以求的宝典,因为里面记载了怎样改造自己身体的造血功能,怎样避免在真气的运行搬运过程中不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是练武之人最大的顾忌,毕竟,真气是无形无质的东西,在经脉之中运行,的确会对身体某些机能造成压迫,而且极端容易形成错乱,保持住心神就是最大的根本。

    但人的脑子,可不是容易控制的东西,有时候不想想某些事情的时候,却偏偏要去想,不受思想的支配。

    真气在周身百骸之中运行,稍一不受思想控制,就会到处冲突,好比是决堤的水,轻则全身瘫痪,重则性命不保。

    但是唐朝现在的经脉,没有靠任何的《易筋经》之类的书,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改造了血液循环以及真气的循环,避免了走火入魔这最难的一关。

    金庸的《天龙八部》里,游坦之就是在极端懵懂的情况下修炼成了易筋经内功,这才导致武功大进,当上丐帮帮主的,要踏过这一关,比登天还难!

    无数聪明绝顶的人都不能逾越,但唐朝却是天然的逾越了,而且更使人艳羡的是,他的经脉已经改造成功,不知不觉之间身体骨骼已经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现在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真气充溢的感觉。

    就是感觉自己全身的精力无比充沛。

    这一声龙吟,连唐朝自己都感觉到蹊跷,但确实的,他出来了,很长的时间。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产生这种现象。

    其实,这就是他的武功内力已经达到了一种极端充溢的情况之下才出现的吐气现象。

    唐朝知道,后世有记载的,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军中练功的时候就出过这样的龙吟,金庸的《神雕侠侣》里面也提到过,杨过就曾出过这样的声音,都是内力达到极大火候之后才能出现的现象——

    就在外面的战场上,全身披挂的霍伤也听到了这声奇异的龙吟,心中大惊:这是绝顶高手在吞吐罡气时才会出的声音,舍瓦这个绝顶高手明明在云门城堡守护,为什么城里还能有这样的人?

    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唐朝哈哈大笑三声,盘膝坐下,感觉全身真气已经进入化境!

    他需要调节全身气血,同时感受身上产生的种种神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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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九章 初入化境
    于刹那之间,唐朝感觉神游物外,同时,全身暖烘烘的,有如许多河流,在阳光之下,汩汩的流动,周身舒服得像是飞升而为神仙,有点像古代道士在道经里描述的成就大罗金丹时的样子。

    一个佛家修行者的身体里成就了舍利,就是佛的境界,而同样的,道家修行者的身体里结成金丹,就是仙人的境界。这是佛道两家达到最高峰时的成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死后,火化之后,全身的骨骼会变的形同珍珠,这就是后世人称的舍利和金丹。

    这是不会化的,像极北之地海上得到的玄铁,坚硬无比,世上很难有东西能将之锻化,是世间少有的宝贝,传说佛祖释尊死后,他的舍利却是全身骨骼都化成玄铁珍珠舍利子,共二百一十六块,成为学武人心中的图腾,成为世界武术界的在珍宝。

    一般的修佛和练道的人,也会有舍利子,但是质量却和释尊这样的舍利子不能相提并论,毕竟,即使稍微硬一点的,也只是能当钢铁,大多数都是生铁级别,真正能像释尊这样全身舍利子如玄铁珍珠的,达摩之后,没有听说过。

    这也就说明换骨髓的艰难,想要使自己全身骨骼坚硬如玄铁,何等艰难,无数的修炼者潜心努力,但都不能达到这一步。

    武功到达暗劲,可以修炼骨髓,使骨骼坚硬如铁,但这一步可是因人不同,资质好的人可以使自己脱胎换骨的生变化,资质一般的人则是只能坚固自己的骨骼,使之日益坚韧,能使周身任何方位都能勃暗劲的力量,而像释尊这样的高人,全身有十龙十象之力,身体的骨骼坚韧,更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这才能使他在涅磐之后有那样全身骨骼光泽如珍珠,而硬度似玄铁的境界!

    这就是最高深的修为,无数修炼者奋斗一生也不能望其项背的境界。

    但这样的境界,世界上真的有。

    唐朝的这声龙吟也是,许多的人都会觉得奇怪,但是武功达到霍伤这样境界的人却一点不会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内功达到相当火候之后必然会出现的情况,一呼一吸之间,有地动山摇的力量。

    唐朝将眼睛闭上,潜心的感受各种真气在自己体内的运行情况,试图将它们更好的控制住,但总是差了一点点,好象是在水里捉鱼的时候,明明可以捉到鱼,但是一碰到鱼的时候,鱼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唐朝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自己身体内的真气,在可控和不可控之间,非常的奇妙,周身暖烘烘的,似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要奔腾而出,全身充满了强劲的力量,只要轻轻的一动,似乎就能乘风飞去。

    他现在更有种最美妙的感受,他感受到身体的血液,出像山泉一样汩汩的流动声音!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他当然不相信,血液不可能出这样大的声音,但是现在,他的耳朵,哦,不仅仅是耳朵,而是全身的感官,都感觉到身上血液在身上泉水一样的流动,好象无数条小溪,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冰雪融化所形成的欢歌!

    啊,多么美妙的意境!

    唐朝陶醉在无边的景色中,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幻,就这样静静的盘膝坐地,忘记了日月运行,天地万物,他已经忘我!——

    就在这样的时候,霍伤动了凌晨的攻击!

    他已经忍了很久,现在已不能再忍。昨天晚上受到唐朝呐喊鼓声的惊扰,他手下马贼的休息大大的打了一个折扣,但毕竟在绝地的兵力上还强于唐朝,所以他不想夜长梦多,想迅攻占下来。

    再有,他现在已经想好了对付云门城堡援军的办法!

    哼,你唐朝之所以有恃无恐不就是因为你布的是犄角之阵么,一处受敌,另一处救援么,那我就分兵攻击,看你还怎么救援?

    就在他起进攻前的一个时辰,他已经派自己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自己手下的两大护法月狼可可玉狼可进攻云门城堡,毕竟,他现在的兵力,还大大的优于唐朝,他这样做,倒并不是一定要车一经攻下云门城堡,只是起到牵制的作用,好使自己在攻击唐朝的时候不腹背受敌。

    他这一招真的很毒辣,正是看中了唐朝的弱点,兵力空虚。

    并且,霍伤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开战之前,都是事先通知车一经,同时动攻击,这就使得唐朝尾不能相顾,挥不出互为奥援的作用。

    唐朝这边刚刚放起求救的信号,云门城堡也立即放起了求救的信号,使双方大吃一惊,但同时有知道了一件事情,不必惊慌!

    唐朝曾经嘱咐过舍瓦的,只要敌人分兵攻打,那就不用担心,再怎么说,以坚城之助,自可以长期坚持,敌人兵力分散,自不能摧枯拉朽的进攻,这样的话,以自己强悍的精兵,自能保守。

    专氏四虎之中的三虎和隆多正在巡城,见到霍伤突然进攻,倒是在意料之中,一边组织抵抗,一边派专智前去禀告唐朝。

    怎么回事,大家都有些吃惊,以往的时候,一有什么风催草动,唐朝都是第一个先到,想不到现在不见他的面。

    要知道,唐朝是个穿越者,自然熟谙和谐社会的构想,中国正在实现和谐社会,但唐朝还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要想全盘照搬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既然沐浴了先进社会的春风,必然要在这完全陌生的时代里有所体现。

    他还有一个梦想,就是将现代社会的文明复制到这落后的唐朝。

    唐朝现在的心中,奇异的想起了这些事情,虽然感觉上遥不可即,但是唐朝总觉得,要是自己以后掌握了权柄,说不定就有机会,有机会在落后的唐朝实现自己伟大的构想。

    没有伟大的构想就没有伟大的事业,唐朝在这一点上倒还是想不到有什么能阻挠自己的意志!——

    他现在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身体里汩汩流动的声音!

    血液奔行,本来毫无声息,但是在他这样的修为下,一切都加倍的明亮了起来,响亮了起来,清晰了起来,敏锐了起来,不可思议了起来!

    这是一种美妙的境界,生活在这个境界里的人,可以比以前更加鲜明细腻的感受到这世界!

    他当然听到了城墙上声震入云霄的呐喊和拼杀,但是他的内心并没有一点儿的波动,他知道,即使霍伤的攻击再猛,但是昨天晚上一晚没有睡好,还是会给马贼的体力带来影响的,他们没有那么容易就攻破城池。

    他当然还清楚的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的布置,绝大部分的唐朝士兵都休息得很好,他只是让少量的军士出去敲锣打鼓,扰乱敌人,自己则是加紧的休息。

    所以他一点都不怕,而且,他现在处在这样美妙的境界之中,他简直是无法自拔,他不愿因为区区战事而放弃现在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动了最强劲的进攻,以五个千人队作为前驱,架起了无数云梯,他亲自射箭,阻止城上搬的檑木炮石的唐军。他现在的军中已经有了防备弩车的工具,那就是蓑衣甲,将不少的铁甲重叠在一起,顶在头上。

    当先进攻的这些马贼头上都厚厚的裹满了甲,所以遇到如飞的箭只的时候,这些马贼根本不当一回事。

    但专氏三虎都是竟经沙场的老将,自不会害怕,和隆多一起守御,击退了敌人一次又一地的进攻。

    渐渐的东方大亮,耀眼的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照射着整个大地,战场更加显得凄厉和残酷,羽箭横飞,呐喊连连,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回荡在燕然山的天空,将南飞的大雁惊得四散逃走,失去了整齐的队伍!

    这就是战场上的杀气,可以冲破云霄,可以使一切鬼神难以靠近。

    不得不说,隆多太厉害了,箭无虚,再厚的盔甲,中了他的箭,暗劲就已经到了身上,立即失去战斗的能力,从云梯上翻滚下去!

    霍伤看着无数的马贼出撕心裂肺的声音不断的从城墙上掉下,心中郁闷,隆多此人,武功已达暗劲层次,随手一箭就有借箭传劲的功力,不然的话,他的先头部队早已经到了城墙上!

    但隆多太过厉害,转瞬间又连伤了数十人,他其实并没有在箭上用出全身之力,但在半空之中的云梯上,这些马贼一旦失去战斗力,檑木炮石立即就要了他们的命,踏入死地。

    霍伤大怒,大吼一声,竟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亲身攻城了!——

    只见他就如一只急射的箭,沿着云梯的边缘,猴子一样,纸鸢一样的冲了上去,他要打头阵了!

    隆多连射了三箭都被他拨落,看看已经抢上城来,距离城头只有三丈的距离,急挺长枪来搠,要将他抵挡住,不然的话,敌军趁势抢上城来,后果不堪设想。

    “放他上来!”就在这个时候,后面传来唐朝冷静洪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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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章 瓮中捉鳖
    隆多一楞,知道唐朝的命令不可违抗,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霍伤轻轻一跃,上了城墙。

    好厉害的轻功,就这么随身一跃就是三仗,而且在这数十丈高的城墙上,一旦失足掉下去,即使以他这样的武功不会受伤,但是也必定灰头土脸,十分狼狈,但是这人却是若无其事,仿佛闲庭信步。

    专智大惊道:“大帅,他们已经上来了一百人,可以拦截了吗?”

    专智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要故意放一些敌人攻上城头,以全部歼灭,好挫折敌人的军心,但专智虽然答应了,看见蚂蚁一样冲上来的手执长刀的马贼,心中还是起了畏惧之心,见唐朝还不下令拦截,害怕敌人一拥上城,抵挡不住!

    “等一下,不用急!”唐朝的声音很冷静,像天山上的雪水。

    他的镇定使得唐军都镇定下来,这是一个统帅的素质。唐朝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就有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这不是仅仅靠官职权力就能拥有的,而是他许久以来经历尸山血海的战场磨练出来的气势。

    堪堪上来五百人的时候,唐朝大手一挥:“拦截!”隆多早有准备,一枪“夜战八方”使出,顿时将立足未稳的三个马贼跳下城墙。

    霍伤一上了城墙,也有些奇怪,唐朝为什么任由自己上城?

    但唐朝既然放心让自己的人上城,对自己可是一件好事,也乐得由他,所以并没有动手,心想,这是你唐朝自己找死,怪得了谁来?

    激烈的战斗在停滞了三分钟后再次打响,城上城下展开了一场大厮杀。

    毕竟,刚才让唐朝故意放上来的人,不过是一个小缺口,区区五百人,虽然都是精锐的马贼,但是其中并无大将,在专氏四虎如狼似虎的进攻下,顿时死伤惨重,而唐朝则一直看住了霍伤,要亲自接住他,这也使他分不出手来杀人!

    两人的武功,对方都清楚,除了全神对敌之外,没有腾出手来杀人的余裕。

    “哈哈哈”,唐朝大笑三声:“霍将军,昨夜可睡得安稳?”

    霍伤就冷笑一声:“卑鄙伎俩,能奈我何,你还是受死!”他不愿和唐朝做口舌之争,知道现在是破城的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战决,抢前两步,一掌成钩,一掌成刀,连环击出!

    唐朝感觉到了他全身的每一个变化,甚至他全身毛的每一个变化,有一种细致入微的把握。

    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达到现在这样的境界,以前在战斗中,他都是全神灌注,抵御对方的招数,猜测对方的后着,引诱敌人出错,也就通常所说的卖破,将对手击败。

    但是现在,唐朝却觉得一切虚招忽然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对方每一步的变化,每一个招数的变化,都清晰的先在对方的身体毛孔上显现出来。就像现在这招,霍使用的是阿拉伯拳法“触地泥河印”中的一招叫做“滚滚黄沙”,一拳刚完,一拳又生,一掌未到,一掌又生,变化无穷,最是反复的招数。当然,其中也就包含了无数的变化,诱惑,陷阱密布,稍一不慎就会陷入被动。

    在生死之间的搏斗之中,一方占有上风,那是极大的优势,胜的几率很大。

    但他这样繁复的招数,在唐朝看来,却无任何奥秘可言,因为再隐秘的招数,毕竟也是招数,都有迹可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运力的时候,毛孔汗腺都会都会事先产生变化。

    这样的变化,在唐朝而言,就是直观的变化,再隐秘的招数都等于是白纸一样清晰。

    原来如此,怪不得师傅孙思邈说武功越练到后来,比的就是拳头的力量,果然如此,李元霸就是一个例子,武功到达绝顶之后,任何的花巧在他面前都等于是没有,像李元霸,一拳就解决问题,不管是枪,是刀,是箭,还是链子枪,流星锤这些奇门兵刃,都是一招就解决问题。

    这就是穿越前政治老师经常讲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掘本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保持在最先进的状况,武功也是这样,最有效的武功,往往是最简捷有力的,那些花俏的变化,精彩的卖破,并不是没有市场,而是只有在武功相差不多的人身上才最鲜明的体现出来。

    的确,武功差不多的人交手,有时候靠的就是临场的挥和一点点的运气,这就牵涉到招数的精巧了,一个灵活多变的人,往往占有极大的便宜,可以在繁复的招数之中找到对手的破绽和漏洞,从而先制人。

    而实际上,真正的高手,尤其是绝顶高手,并不多,大多是武功相差不远,有的明劲颠峰,有的暗劲,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数的厉害就可想而知了,这也是江湖中成千成万的人想得到一流的武功秘籍的原因。

    但在大高手而言,许多平凡的招数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不过有些天马行空的招数还是需要的,毕竟,即使你能感受对方每一个毛孔的变化,但敌人的内心却是多变的,在招数就要加于你身的时候突然改变,有什么甚至是灵光一现,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神来之变,这个时候,即使能准确的感受到他毛孔气血的变化,但是仍然很可能不能避开别人的雷霆一击。

    毕竟,别人是大高手,全力出击,根本没有你思考的余裕,很多变化都是在下意识的状态之中完成的。

    已经修炼到化境层次的高手,之所以不怕别人的暗算,就是因为他自身的全身毛孔气血都极端的敏感,可以准确的感知对手的一举一动,从而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战斗意图。

    霍伤一拳还没有击出,就感觉到唐朝已经滑步抽身,避开了前胸要害,只得废然收招,但这样一来,对霍伤而言,是一个大大打击,因为他的气血就在这一刹那间感觉微微不畅。

    任何高手,即使是化境高手,全身的气血照样在运行,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震荡,自然就会对身体的挥造成影响。按照佛教化境的最高层次,武功到了这一步,就可以将全身的气血变得犹如铅汞,凝练到极点,释尊死后的二百零块骨头的舍利子,就是武功到达化境,将全身修炼得无比坚固的原因。

    这是怎么回事?霍伤有些慌乱,他感觉唐朝似乎能预判他进攻的方向和部位。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就动了进攻,腿!

    他的腿法来自阿拉伯的采石宗,讲究的是以迅捷为主,少跳跃,但度奇快,可以使人在刹那之间失去战斗力。很明显,他出腿的时候,能够将暗劲用上,这就使得他的腿锋利如刀,在几尺的距离内,他甚至可以不用腿踢到你的身上,就能将你的腿隔断!

    后世阿拉伯著名的霍山老人,就是以腿法而驰名天下的,霍伤是他的先祖,在腿上的造诣,自不能差了!

    这纯粹是以力取胜了!

    唐朝心中震惊:这人的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地步,竟然在一瞬间就辨别出了我的能力,然后以刚猛的招数应对,很显然,要是和我拼招数,他很可能会失去先机,但他转圜得快,立即应以刚猛的招数——

    以硬对硬,即使对手感觉到了自己的招数,但也只有出手化解一途,他深信,凭借自己深厚的功力,当可以压服唐朝。

    其实,他也不需要真的杀了唐朝,只要能牵制他,使城下的马贼能攻上来,城一旦破了,唐朝的生死,已经无关重要,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占领安西都护府,建立一个控制丝绸之路的巨大商业王国,他想自己做主,不想再做强盗了。

    这是阿拉伯男人的血性,也是他的伟大理想,为了实现这一切,他奋斗了许多年,现在行将实现了,心中反而有种忐忑的感觉。

    一招接实,两人实打实的交了一招。

    平实,毫无花巧,但是力量却是强大的,出清脆的一声脆响!

    唐朝半步不退,脸上闪过一丝惊喜,而霍伤则腿了一步,心中剧烈的一震,他的力量为什么这样大?

    唐朝这一掌使用了九成力,他想知道,自己进入化境之后,力量到底有没有改观,所以很谨慎,但想不到仅仅是九成掌力,已经将霍伤击退!

    不过唐朝也知道,霍伤虽然退了,但是却没有受到半点的伤害,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不肯伤害自己的半点实力!

    这也是一个可怕的人,唐朝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玄妙的感觉,我想瓮中捉鳖,将马贼放了进来,但真的能够杀了霍伤吗?

    他产生了一种不确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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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一章 奇迹
    战斗在激烈的进行当中,无数的人在舍生妄死的战斗。不可否认的是,唐朝手上的的确是精兵,除开老弱病残,剩下的都是精兵,在隆多的带领下,抵挡住了一批又一批前来攻城的马贼,使敌人不能迅的抢夺上城来。

    已经上来的五百马贼,则被专氏四虎带两千精兵包围,层层的围裹上去,自是无法抵挡。要知道,专氏四虎的武功,都是暗劲的层次,本身有很好的修为,这些马贼,虽然凶悍,但也只是仗着身强力壮,有几手硬功,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深武功,所以虽然算是精锐,但却不能和他们相抗。加上被重重的唐军包围,心理上先就怯了,而自身又没有武功突出的大将和专氏四虎其中之一相抗,自然大处劣势,幸好霍伤之前稍微训练了这只马贼队伍,不然的话,早就崩溃了,毕竟,这些马贼的素质,都不是太好,更别说有什么凝聚力的事情了。

    唐朝大喜,因为他感觉到霍伤的心已乱,从他出招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他的气势弱了,闪电一般,两人交手七招,都是掌,互相硬碰硬,双方都知道,花巧的招式没有用,反会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

    这七掌下来,霍伤再也想不到,唐朝居然毫无损,似乎还犹有余力,这七掌,他已经了全力,满以为会就算不能将唐朝的气血击散,但至少能抢得先手,只要自己抢占了上风,就可以一鼓作气的杀了唐朝,他要趁自己上城的马贼队伍没有被唐军包围歼灭前,解决掉唐朝,至少当将他击退,他一直有这个信心,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世上最强的高手,他现在的修为,虽然没有像唐朝这样进入暗劲,可以听到自己血液在身上流动的汩汩声音,但却已经度化了,只不过因为经脉不像唐朝那样粗大,进入化境的感觉不像唐朝那样明显,那样清晰,但他本身数十年的修为,却是非同小可,想不到仍然不能奈何唐朝!

    唐朝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恐惧,一拳遥遥击出,拳未到,拳风已经笼罩了霍伤身体四周,凌厉得很。

    这是武功已经达到极高境界之后才会出现的情况,秋风未动蟾先觉,一种身体的明悟,他感觉到,此拳一出,霍伤已生退意,当即跟进一拳,用上了十成功力,他一直没有用全力,就是害怕武功刚刚大成,全力运功的话气血不调,到时候别一个不小心被霍伤所趁。

    他可一直记得和李隆基的那次决战,要不是自己拼着一只膀子不要的代价击散了他的气血,自己当时还只是暗劲顶峰,消耗战下来,拼的是实力,自己可是必败无疑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李隆基才觉得唐朝已经必死无疑,他那次是运用了李代桃僵之计,效果不错,既然自己能用,别人为什么不能用,所以他什么时候都防备着霍伤突出杀手!

    绝顶的高手,尤其是像霍伤和唐朝这种层次的高手,一拳之出,一脚之出,有千斤之力,即使练成暗劲,身体肌肉骨骼坚韧无比,但是被这样的大力击中,还是会受到重大的伤害!

    再怎么说,血肉之躯,即使脱胎换骨,还是血肉之躯,只不过比以前更加坚韧强横而已!

    霍伤忽然之间停止了脚步,双手如托塔,就如神话里的托踏天王,双掌一托,接住了唐朝全力的一拳!

    唐朝在接近他身体的一瞬间,连续七次变化了拳击出的方位,因为身上敏锐的直觉告诉唐朝,霍伤的重心在哪里,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已经进入一个神奇的层次!

    但霍伤也是厉害之极的人物,连续的变化了七次姿势躲开了,他自然不想一拳就被唐朝占据上风,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退走,城墙上这些马贼就会全部覆灭。

    这可是他辛苦培植起来的势力,他可不希望就这样的浪费了。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他终于全部看到了唐朝的实力,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济。在他感觉中,觉得唐朝手下只有一万兵马,只要自己不惜代价抢上城来,就会一鼓而下,哪里想到唐朝的手下的大将都是身经百战的人物,居然临危不惧。

    他虽然在和唐朝交手,但像他这样的大高手,身体四周的环境都在自己感觉之中,其中就是生了一丝一毫的变化,他也是了然于胸,自己手下的马贼一个个的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下,出临死的嚎叫,他知道,自己显然是低估了唐朝的实力。

    历来兵家作战的时候,得大将者得天下,有了专氏四虎这样的人,别说唐朝只放了五百人上城,即使放八百人,甚至一千上城,恐怕也不易将城池攻下!

    其实,客观上说,霍伤手下马贼之中,也有车一经和龙卷风以及月狼可玉狼可这样的人,武功可以和专氏四虎媲美,但是数万的大军,必须这些人在下面督战,哪里会像霍伤这样亲自上阵,自然起不到尖刀的作用,唐朝打开小缺口让他们攻上来,反而是在使用围歼战术!

    两人手掌再次交接,啪啪啪啪的连响了四次,出春雷一样的声音。

    唐朝大喜,感觉自己全力一击,霍伤一连退了七步,将身后向他出刀的两个唐朝士兵踢得骨节粉碎,摔出城墙,他竟然也借着这一退之势从虚空之中跃了下去!

    糟糕,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唐朝刹那之间甚为后悔,霍伤战局不利,一定会逃走的啊。

    唐朝知道,追是追不上了,只和隆多等人扑到城墙边,向下望去,这个时候,五百马贼已经全部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上,一具具的尸体抛出去,在高空之中进攻的马贼一看,虽然凶悍,但气势却是弱了。

    就这样,马贼这一批的进攻被轻易的化解,隆多等人也明白了坚守城池的好处了——

    无数的眼光注视下,霍伤的身子如一只纸鸢向下飘去,任他有绝世武功,这样直钩钩的掉下去,无所凭借,从高空而下的巨大重力加度,他看来死定了,可他为什么这样愚蠢?

    这样想的人是唐朝,因为他穿越的时候就是从高空之中下落,知道那种恐怖的力量。

    哎,这样一位高手,想不到为了逃命做出如此下策,倒是要好好的收敛他的尸骨,正在唐朝这样想着的时候,奇迹生了!·

    只见就在半空中的时候,霍伤的身子在空中一扑一拉,已经将和他几乎同时被他踢下城墙的两个唐朝士兵抓在手里,他在空中的身形,竟然像飞鸟,可以自由的转动。

    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到,他并不是身体能自由的转,而是靠着身体惊人的协调性使用手和脚的最大长度够着了两具尸体。

    这个时候,两个中了他脚的士兵自然已经是一具尸体。暗劲的高手杀人,并不一定要杀伤你的要害,随便一拳一脚击出,不管击在哪里,暗劲如针般出,产生剧烈的震荡,立即就要了命。

    这两个唐朝精兵本是好意,见唐大帅正在和人舍死搏斗,想助一臂之力而实施了偷袭,哪里知道化境高手全身的感觉无比的敏锐,就是风吹草动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更别说两柄鬼头刀砍出时出的声音了,自是随意出脚就踢碎了两人的腕骨,并且因为施了暗劲的缘故,两人立即身死。

    霍伤的武功,传自阿拉伯,一大半是腿上的功夫,这两个普通的士兵中了,又哪里有幸存的道理?

    就在霍伤将要最终掉在地下,摔得尸体的粉碎的情况下,奇迹生了,就在将要着地的一瞬间,霍伤将手里的两具尸体向身下抛出,双脚齐蹬在两人的肚子上,两具尸体顿时被踩得稀烂,但是霍伤轻轻一纵,下了地,似乎半点也没有受伤。

    城上城下数万人都着这一奇迹的一幕,却忽然爆出一片欢呼声,鼓掌!

    就连不少的唐朝的士兵,也情不自禁的鼓掌起来,他们是被震动了。

    谁都以为霍伤这一次就算不死也必定是重伤,但谁想得到他居然用这个妙法化解了劲力。

    下坠的力道在经过两次的转移之后,自然不能对霍伤这样铜筋铁骨的人造成什么伤害,看起来不可思议,但一明白了这一运力的技巧之后,唐朝知道,自己也能轻易做到,只是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一旦被自己缠上,四处都是唐朝精兵,霍伤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不禁也佩服他的果断聪明!——

    此人遇事冷静,不逞强好胜,能在最好的时机里逃走,的确是个人物,看他的武功,竟然不在岭南的孟笑之下!

    唐朝随即微笑,虽然没能杀了霍伤,但经此一役之后,马贼的锐气已失。而且可以看出来,霍伤也在这个时候派人进攻云门城堡。但必定是以进攻我这里为根本,舍瓦和牛僧孺武功高强,倒是丝毫没有担心。

    心中道:再过得几天,马贼粮草不济,自必然会崩溃,到时候趁势击之,可以破马贼!

    但奇怪的,小单于辛干却为什么不别而去,这倒是最大的一块心病。也许我当时就该和他签定互不侵犯条约的,那样的话就不担心突厥的进攻了。但他忽然一笑,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即使签定了条约,但见了我大唐空虚,出兵也是顺理成章的,他可不相信一纸条约就能束缚住一个大国的手脚。

    看来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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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二章 溃败
    云门城堡,车一经带领的马贼死伤惨重,不说城里唐朝的六千精兵,就是舍瓦手上的神箭,就杀了数百人的马贼。他居高临下,弓箭技艺又精,再加上力量沉雄,每一箭出,世上就多了一条冤魂,就是盾牌也防不住!

    车一经和龙卷风兄弟领了霍伤的命令,尽力的进攻,拖住云门城堡对安西都护府的支持,破他们的犄角之势,这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短短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马贼已经伤亡三千人以上,坚守在坚城之中,占有地利,武力也不弱于对方,还有无数的掩体,这样的战争,胜负自不必说,这些马贼简直和送死有些差不多。

    终于,马贼不再进攻,知道再进攻的话等于是送死,车一经觉得,与其在外面送死,倒不如包围住云门城堡,却不进攻,反正,只要使唐军不形成犄角之势就行了,他打的是这个不损失兵力的如意算盘,但牛僧孺何等人物,先前已经见到安西都护府出的救援火箭,知道两处城池都遭遇攻击,当务之急是先退了眼前之敌再说。

    他知道,霍伤手下这名大将车一经厉害非凡,武功不在自己之下,更有龙卷风兄弟助阵,还有月狼可玉狼可两兄弟,实力大大强于己方,只要能够抵挡住他们的进攻,就是大大幸事了。但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的战斗力为什么如此之弱,就这样几轮箭只就打了,而且不敢进攻,只是围而不攻!

    但以他的聪明,恍然之间就明白了,如此看来,霍伤的确是在死力进攻唐朝,唐朝孤立无援,恐怕危矣,唐朝一败,自己这六千人马,可是无论如何支持不住的,当下自己带三千军守城,命舍瓦带三千人马下去冲阵,务必要破了霍伤之计。

    临走的时候,牛僧孺抓住舍瓦的手:“舍将军,您的武功,已达到化境,高不可测,现在由您带兵冲阵,务必再次挫动马贼士气!我听人说,我大唐开国时候的秦琼,单枪匹马和王世充对敌,为救太宗,在隋军之中五进五出,如入无人之境,今将军武功不弱于秦琼,手上还有精兵,千万不能让大帅失望!”

    这一番话,既捧了舍瓦,又使舍瓦不得不出死力,有很大激将的成分!

    牛僧孺作为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深通用兵和用将之道,果然几句话,就使舍瓦精神百倍!

    舍瓦何等样的人,一听牛僧孺的话,凛然点头,带兵而出!

    城门开处,舍瓦一马当先,带三千精兵冲阵而出,如天崩地坼一般!

    车一经万料不到以自己五六倍于舍瓦的兵力,城中竟敢放人出来送死,所以本来就些懈怠,再加上昨天晚上唐朝用锣鼓呐喊扰乱了这些人的睡眠,而且刚才进攻的时候又损失惨重,这几个因素加起来,顿时被舍瓦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车一经坐在一匹大宛良马之上,周围两个马贼士兵给他支撑起一把银色的大伞,躲避骄阳,手下无数的马贼则没有这种待遇,但允许盘膝坐在地下休息。

    就在这个时候,城门开,只见舍瓦如一只出弦的箭暴射而出,火辣辣冲向了车一经。

    车一经冷笑,看舍瓦的架势,是直接向他冲来,但他自恃身边有二十名死士,自己又是武功高手,反而将三十斤重的魔云枪挂在兵器钩上,看手下兵士迎战舍瓦,心中冷笑,这不是送死使什么?

    城中这一冲阵,众马贼立即跃了起来,飞快的布成阵势,但已经迟了,舍瓦冲锋在前,挡者披靡,没有他一合之将,连挥舞七刀,七颗人头乱滚,已经冲到了车一经的马前。

    车一经再也想不到,舍瓦的武功高到这样的程度,慌忙取兵器钩上的魔云枪,舍瓦已经取大刀砍下,将他的大枪轻轻一荡就变了方向,然后觑得亲切,一刀跟进,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割下了车一经的脑袋,鲜血四溢!

    所有的马贼都想不到唐军之中还有这样惊天动地的人物,居然一个回合之间就杀了武功高强的车一经。

    要知道,在黄风寨的马贼之中,车一经是除霍伤之外的第一高手,勇猛无比,平生也杀人无数,想不到竟不是舍瓦一合之将。、

    其实,舍瓦之所以这样厉害,并不是他的武功比车一经高了多少。客观来说,他的武功,肯定高过车一经,但也只能高他一线,刚才之所以杀了车一经,其实有诸多的因素!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舍瓦是抱着必死之心,像当年秦琼冲阵一样,牛僧孺的激将法,对一个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来说,的确能激他生命中的最强因子,再加上车一经毫不在意,这就给了舍瓦施展闪电战的机会!

    城头的牛僧孺见舍瓦居然一刀将车一经看翻,大惊之后是大喜,立即命令备马,只命一个千夫长带一千兵士守城,自己则是冲出接应!

    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战机的人,自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深深知道,擒贼先擒王,他刚才命令舍瓦冲出,最想做的就是能冲阵而出,攻击霍伤的后背,解去安西护府的危险,在他印象中,一直觉得在地牢中连人肉都不敢吃的唐朝是个懦弱的书生,即使在岭南取得了胜利也许是侥幸,所以对自己一点也不担心,最担心的还是唐朝。

    毕竟,他和唐朝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只能互相救助,不然的话,自己这一辈子的仕途,恐怕是走到尽头了。

    但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能杀得了车一经,他和这个大将交过手,知道这人的武功不在自己之下。

    城门之中很快的又冲出了牛僧孺,带两千精兵冲击。

    马贼见车一经一死,本来已经大乱,人数虽多,但已经乱了阵脚,再听得城里牛僧孺的军队呐喊杀出锐气尽失,竟然纷纷逃走!

    牛僧孺大喜,和舍瓦一前一后的追杀败兵,杀得血流成河,毕竟,阵中没有人能抵挡舍瓦这样的凶人,连霍伤坐下的左右护法之一的月狼可,也只能抵挡舍瓦七刀,然后灰溜溜的逃走!

    打仗有时候并不是以兵力取胜,很大程度上也在于主将先锋的挥,主将厉害了,一马当先,那种气势,就可以劈易千百人,主将厉害,后面的士兵自然也是气势大张,有的时候真的可以以一当十,水平的挥。

    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龙卷风兄弟,月狼可玉狼可这些人都不是舍瓦之敌,除了溃败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人数虽多,但蛇无头不行,顿时溃散,好在黄风寨的马贼胯下都是快马,一见风色不利,纷纷逃窜,逃窜的度,真的是厉害——

    这一仗,胜得有些意外,牛僧孺的激将法产生了莫大的效果,忍不住心中羡慕:唐朝这小子真的是厉害啊,他手下竟然有这样这样的人才,看来,皇上嫉妒他的传言也许真有其事也说不定,这样的人,留在世上,皇权都会感到恐惧!

    但想归想,也不敢过于追杀马贼,毕竟,马贼的兵力数倍于自己,要是把这些人追得做了困兽之斗,说不定还有兵败的危险。

    追杀三里之后牛僧孺手兵,命令舍瓦将得胜之兵三千人赶紧救援唐朝,自己则留下来清理战场,保护云门城堡,他头脑清楚得很,不管在任何时候,云门都不能有失,一旦失去这个屏障,必将变成困守孤城的局面,对唐朝军队大大不利——

    唐朝站在都护府的城头,看着霍伤像一只燕子一样的掉了城头,居然不死,心中也是骇然,但随即觉得满意,自己的武功,初入化境之后,的确是威力大增,也许,要是自己武功没有突破,霍伤这一攻上城来,自己并不是他的对手,那样的话,城破的可能性就大了。

    不过,那样的话,自己也不可能放马贼上城来,但以霍伤武功的强横,未必没有孤注一掷,自己亲自攻城的可能,那样的话,可是危急万分了!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尘土飞扬,如滚滚的长龙,视之,乃是舍瓦带兵前来解围,大喜,知道内外夹击的时候到了,命令隆多为先锋,自己殿后亲自带兵攻击,将城门大开,手中持一杆五十二斤重厚背刀,骑在黄膘马上,冲出城来!

    本来,霍伤手下也只有一万五千马贼,刚刚损伤不小,锐气已是大大受了打击,再加上现在唐朝尽起城内之兵,兵力上也不吃亏,众马贼都是各自为战惯了的,哪里经得起内外夹击,溃败!

    唐朝带兵众兵追杀败兵直到十里开外,杀贼五千余人,其余的不是投降则是逃窜,根本不成军队!

    这一仗,唐朝虽损失了近两千的军队,但是大或全胜,俘虏马贼六七千人,许多日子以来压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搬开了,霍伤随即收拾败兵,得马贼近万人,其余的已经逃散,虽然尚有进攻的可能,但是粮草不继,知道再也无力与唐朝争锋,带兵回转黄风寨去了!

    至此,安西都护府之围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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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三章 安抚
    唐朝和牛僧孺指挥唐朝军队整理战场,所获辎重物品马匹等甚多,大赏军士,兑现了以前许下的诺言,士兵的锐气已成。要知道,在战场上,锐气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事关军队的凝聚力,一只没有锐气的军队,虽多不能取胜,而锐气形成,往往能以少胜多,就如以前曹操的士兵,在官度的时候之所以能以弱胜强,就是因为曹操以前带领这只军队屡破强敌,形成了凝聚力。

    锐气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要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才能形成,要有辉煌的战绩,就像唐朝今天这样,以一万人的军队,破了霍伤三万余人的大军,斩俘虏极多,就能使得手下心悦诚服。

    唐朝随即写表奏闻朝廷,具体的将大胜马贼的经过禀报朝廷,就便问李隆基俘虏的处置事宜。

    大明宫的勤政殿里,李隆基的脸色严肃,听着听着络绎不绝的使者回来报告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心中充满了震惊:这人究竟是人还是神?

    李隆基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就经常和军中大将结交,以图将来为自己内应,裴耀卿、高仙芝这些人,他当时都接触过,知道这些人武功高强不说,还善于带兵,而且他也自诩熟读兵,这一次他志在必得,他知道,三万老弱之兵,听起来不少,但最多能选出八千人作战,并且都称不上精悍之兵,比神策军不止低了一个档次。

    他就不相信,这样的一只军队,能守住安西都护府,但现在骇人听闻的事情生了,不仅守住,而且还击溃了霍伤。霍伤之名,天下皆知,以前高仙芝也多次的向他介绍了西域有这样一号马贼,手上的势力足以一个国家抗衡。

    但霍伤铩羽而归,而且还败得很惨,这是他无法想象的,不仅他这样想,他身边的章仇兼琼也露出十分难以置信的神色。

    “皇上,以微臣之见,唐朝这次虽然胜了马贼,但西域势力复杂,他缺兵少将,手上虽然有不少缴获的粮草辎重,但是突厥回纥早就想并吞安西都护府,还有契丹、奚、天竺这些国家,都对丝绸之路虎视耽耽,绝不会就此罢手,唐朝要是那个时候还能应付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将才了。”

    李隆基微微点头,心中郁闷的想,朕委派的新任安西都护恐怕已经抵达雁门关了,只要唐朝一个小小的败仗,我就可以立即罢了他的官,然后让新都护上任,呵呵,朕可不是一个糊涂的君王,丝绸之路那样丰厚的利益,难道就这样轻易的因为唐朝放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他这个皇上而言,不过是一次小小的玩弄权术,从小到大,他就深通权术之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炮制唐朝,他有的是手段,有的是心情,在武功上能战胜自己的人,如果不彻底的压服他,他心中会一直有一个疙瘩,将唐朝这样虎狼一样的人彻底的降伏,是他最大的快乐!

    当皇上就是这样,惟我独尊,有什么人看不顺眼,有什么事不如己意,想要改变,想要粉碎,不过是一纸诏书的事情,可他永远都认为自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帝王,所以他还很自负,将唐朝这样的蛟龙放之四海!

    这也是一个大国皇帝的自信,以大唐朝为煌煌天朝,而实际上,当时的唐朝,的确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当时,周边的阿拉伯帝国和傲斯曼土耳其帝国还没有兴起,西方还处在中世纪的扩张之中,封建制度还未能有唐朝这样的完善,《马可波罗游记》的作者就目睹了唐朝的繁盛!

    的确,李隆基有这个资格,可以睥睨天下,将天下的一切事,一切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上!

    所以他玩弄唐朝,但使他十分不爽的是,数次的玩弄,这家伙竟然遇挫越强,不仅没有将他按照自己的愿望玩死,还越玩越厉害,似乎玩出了火来,他心中清楚,自从真正把唐朝看成一个威胁开始,就让他到山东求雨,蓄意杀他,没有成功;然后是派到岭南,不军饷,想不到也没有成功;现在更派到最为险恶的西域,居然还能取胜!

    想到这里,李隆基虽然不齿唐朝敢娶自己的公主,但也禁不住佩服他的才华!

    但也更加的坚定了一个意思,不能让唐朝这样的人活在世上。

    他知道,自己的几个儿子,包括太子都是才能平庸之辈,将来要是让唐朝回朝廷掌握了大权,又是一个王莽!

    “好,章仇爱卿说的没错,不过一似乎说漏了两个国家,大食和波斯,还是对西域虎视耽耽的,朕从此不一兵一卒,粮草也给他扣起来,看他是不是个天纵之才,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将安西都护府经营下去?”他终于下了决定。

    章仇兼琼就说道:“皇上英明,以我之见,唐朝必定会四处借兵,到时候实力一起来,恐怕真给他控制住了形势也说不定,所以臣有一计,可以束缚住唐朝的手脚,让皇上处置他!”

    “爱卿有何策?”

    “就是皇上颁下一纸诏书,不准安西的其余的所有驻军不能借一并一卒给唐朝,我就查到这次唐朝之所以能打败马贼,那是因为从张文远那里借到精兵五千,不然的话,以安西都护城中区区八千人的兵力,怎么能是霍伤的对手,更不用说击败马贼了!”

    李隆基拊掌:“不错!张文远的守军虽然守雁门关,但是名义上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军队,他这次私自借兵,的确是有犯了军法的嫌疑,不过他刚刚在西域大胜,要是现在治他的罪,恐怕满朝文武不服,很好,章仇爱卿,你立即命令兵部尚书韦见素将这条军令布出去,西域的其他军队不得借用,即使是安西都护这样的统帅。”

    章仇兼琼又道:“皇上,唐朝现在的手中,只有区区一万兵马,听说他已经将两万多名老弱之兵遣散回中原,兵力空虚到了极点,也要防备突厥等国家一举攻下安西都护府,毕竟,臣以前的计策是,让唐朝有一个小败就罢免了他的官,但是如果明目张胆的这样打击他,臣害怕这小子年轻冲动,到时候投降了突厥或者别的国家,那就是大大的损失了,不如,给他一个空头的许诺,就说已经在准备援军,让他务必死守,到时候突厥这些强国肯定会出兵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他就算再厉害,遇上突厥的骑兵,一小败是不可避免的,那个时候再实行皇上的计划!”

    李隆基思索半晌,觉得深为有理,随即说道:“说得对!要是我大唐的驸马投降了突厥,那的确是有损国威,还是要安抚一下他的情绪,口头上嘉奖一下是可以的!”

    就这样,李隆基以口谕的形式嘉奖了唐朝的这次大胜,没有得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反而使边关各处驻军都不敢借兵给唐朝,因为他们已经先后得到了兵部尚书韦见素的指示,而且唐朝随即获得悉,张文远因为私自借兵给自己,被贬为信州刺史。

    唐朝心中老大的不是味儿,知道是自己害了他,但是现在自身难保,也只能在心中歉疚,思考的却是该怎样面对以后的困难——

    自从突厥小单于辛干等不辞而别之后,唐朝心中就紧张,害怕哪一天突厥的二十万骑兵忽然出现在大沙漠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将自己击败。

    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进帐来了,一见唐朝的脸色,就说道:“唐贤弟,我值得你为什么愁容满面,是在害怕突厥的骑兵?”

    “是,突厥骑兵,可不比马贼这样好对付,听说现在突厥骑兵的统帅是旭日桑,治军有法,在西域占领了大片的领土,想要进军俄罗斯的多瑙河,建立以前匈奴那样的大帝国?我军只有区区一万人,皇上虽然口头上有大批援军前来,但是我看多半是一句空话!”

    牛僧孺脸上露出赞赏的神色:“贤弟倒是明白皇上的心,但这样一来,您觉得,我们现在该做什么?”

    唐朝就哈哈一笑:“还能做什么,总不能坐以待毙,我想学学当年的张仪,到突厥各国去游说一番,不然的话,现在可说是陷入了绝境,要是等到突厥的骑兵到了城门之下,可就回天无力了。”

    牛僧孺的心中猛然升起一种赞叹之意:这小子好厉害,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明知道皇帝的旨意就是要他知难而退,回去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想不到这小子还要做困兽之斗。

    但想归这样想,口里却不能说出来:“贤弟的意思是,您要我出使突厥了?”

    “不,舍瓦和你留下来镇守安西都护府,我想亲自到突厥一行。”唐朝缓慢的说道。

    “这,你是一军之主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这怎么行呢?”

    唐朝就昂然道:“马贼新败,暂时还没有能力对我反攻,契丹和回纥等国,虽有进攻的实力和可能,但可惜国力并不强大,我以一万多的大军固守,和外面的云门城堡,岩石和红土城堡三面屏障,成犬牙交错的犄角之势,守个三五个月,不是问题;波斯、大食、以及天竺,出兵的可能性很小,毕竟数千里的跋涉,光是军队的补给就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沙漠中的艰难了,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突厥,突厥骑兵一旦东来,没有七八万的大军,是绝不能坚守住安西都护府的。所以我亲自去!”

    牛僧孺只得听令,就在当天,唐朝在军事会议上宣布舍瓦为安西都护府执行都护,暂行唐朝的职权,他自己则要到突厥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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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四章 出使突厥
    就在三日之后的凌晨,唐朝随身带着班林辛白江以及一个突厥的翻译阿尔蚂开始了出使突厥之旅。

    他手上另外还有五十个精兵,都是自己的家将,以前在平定岭南的时候跟着出生入死的人,这五十个精兵押解着三辆大车,十五头骆驼。

    车中尽是绸缎瓷器还有金银宝贝无数,外加八个汉人美女,这些,都是用来贿赂突厥当权者的。

    丝绸金银瓷器等贿赂的是掌握大权的大将元帅等,美女则是要送给突厥可汗。

    唐朝这次出之前进行了精心的打扮,将自己和一干士兵都进行了化装,装扮成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丝绸瓷器等物本来笨重,不像金银便于运输,但是为了能顺利到达突厥,出之前还是进行了改装。

    临行的时候,唐朝握住牛僧孺的手:“大哥,您是安西的副都护,皇上亲自封的官,我现在让我义父代我行驶职权,您可要多加帮助,一切拜托了!”

    其实,唐朝也想过,该不该让牛僧孺暂代自己的职权?但仔细一想之后就觉得不行,牛僧孺此人,谋略厉害,要是悄悄向皇上奏一本,小败一下,他不仅没有责任,还有功劳,自己可就被坑死了,于是决定要舍瓦权摄军权,节制他。

    毕竟,义父曾经是彝部的领,长期统帅彝部军队,有统帅的威势,更兼武功高强,手下有隆多、专氏四虎这些大将,即使牛僧孺心中不平想造反,也还镇压得住局面。

    唐朝也不是不知道牛僧孺对自己有些不满,毕竟,自己没有把他看成一个懂西域的权威,事事都听他的,唐朝倒是知道,一旦自己有个闪失,安西都护府的大帅,就有可能变成他牛僧孺,要是按照他的意思,困守在城中,恐怕现在还在和马贼交战,哪里腾得出手来去向突厥活动。

    现在自己一走,牛僧孺如果听话,自是一员大将,但要是不听话,可就变成一个很大的威胁了,所以不得不加意的提防。

    唐朝出去的时候,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候,非常的隐秘,只有牛僧孺舍瓦等几员大将知道他的去向,其余的军队则是一概不知,毕竟,这样的大事情,是大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一行骆驼队在悠扬的驼玲声中向大沙漠迈进,举目只见黄沙莽莽,一望无际的向四面八方的天空伸展,似无尽头,心胸忽然一阵的开阔,想起了唐人的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副莽莽苍苍,广袤无边的意境,说的就是现在!

    正行之间,后面忽然出现了马蹄声,密集如鼓,唐朝一惊,命令大家各自在意,毕竟,背后的要是小队的马贼倒是没有什么,唐朝和手下两员大将足可以应付,但要是大群的马贼,那就危险了!

    黄沙蔽天之中,后面上来了一群人马,大约十二三人,唐朝一看清楚,心中松了口气。

    只见这些人马奔到唐朝等人的前面,忽然停止了奔跑,马上乘客一色的黑衣黑裤,背后没有任何辎重,在这广大的沙漠之中,甚是惹人注目,毕竟,马匹不像骆驼,能带无数的粮食和淡水,一旦长久找不到水源,那就糟糕了。

    现在唐朝等人才行进了三天,还没有进入大沙漠的中心,只是沿着以前丝绸之路的踪迹,向前迈进,这两天,闲暇无事,唐朝正在玩骑骆驼的游戏,哪里想到会出什么事情,听阿尔蚂大谈以前在丝绸之路上出现的抢劫,凶杀等事,仿佛觉得很遥远,但现在一见这十多人拦住了自己的去路,心中才升起一丝警惕!

    这段时间,唐朝的武功大进,初入暗劲,身上正在起着一种奇异的变化,似乎身体骨骼正在慢慢的转变,皮肤也变得比以前更加光滑了,就像是用牛奶洗澡的新灵公主的皮肤,那样的娇嫩,但是却是坚韧无比!

    唐朝现在也已经知道,他修炼的《括苍山武经》,的确是汉人武师的武功,被彝部的天龙子搜索得到,其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由于孙思邈的指点,渐渐的指点,渐渐的自成一派,有了自己的风格,他现在精研刀法,手上一杆厚背刀锋利无比,重五十斤,渐渐的将武功的小巧功夫用在了战场上。

    唐朝见状,勒马上前:“各位有什么事情?”满脸的微笑,一副西域商人的模样。

    他现在头上戴了头巾,将大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为的是躲避大沙漠里可以将人晒昏的毒日,皮肤有些黝黑。

    “我们被马贼抢劫了,你们,可不可以个我们食物和水,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恩情的?”这群黑衣人之中为一个领模样的人说话了,一双眼睛精光闪闪,显然内功不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有些凶狠,似乎想立即动手抢劫唐朝手上的物资,毕竟,唐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也难怪,唐朝现在已经进入了化境,虽是初进,但是身体毕竟已经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神光闪闪的眸子,现在可以完全的收敛起来,使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人,已经达到了收由心的地步,其实,他眼神强起来的时候也可以神光四射。

    看着这人像是狼一样看着自己的眼睛,唐朝却不害怕:“你们为什么没有食物和水,看你们奔跑的样子,是不是遇到马贼还是刚才的事情?”

    “哇呜,你问这些干什么,告诉我,给还是不给,不给的话,我杀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抽出了背后的腰刀,足有五尺长,这样的刀,在大唐是少有,来自阿拉伯的战刀!

    他这一抽出长刀,他背后的十二骑也立即抽出了刀,立即就要抢人的样子。

    其实,给这些人的食物和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却对沙漠上的这些骑马的人,唐朝却是深有戒心,毕竟,沙漠上最凶狠的就是马贼,依靠马的力量,杀人抢劫之后就走,谁能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只是要口饭吃的被抢了的客商呢?

    并且唐朝还一眼就看出,这些骑马的绝不像是商人。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回答之后我再决定是不是给你食物和水!”唐朝寸步不让,手势已经打出,身后的班林和心白江会意,指挥手下兵士取出兵器。

    他们的兵器都随身携带,毕竟,来往西域的客商佩带兵器已经成了习惯。李白的父亲就有一口锋利的龙泉剑,也是在经商的时候用来保护行礼的。

    “你找死!给我杀!”

    这黑衣人领一刀就砍了过来,飘忽如风,用马刀使出了长剑的轻灵招数,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

    但他面对的是唐朝,这黑衣人本以为会一刀解决的对手却还是一脸的微笑,一指就弹在他的刀脊上。

    刀脊如龙骨,在唐朝强大的指力下顿时弯曲如弓,可奇怪的是,这刀一闪之后又恢复了原状,正是阿拉伯著名的穆罕穆德斩马刀,坚硬无比,韧性极强,轻易不能损毁。

    唐朝吃了一惊,满以为这一指会将他的刀断为两截,想不到居然毫无损,猿臂一舒,忽然将这黑衣人的领口抓住,一把擒拿过来!

    交手仅仅一个回合,这黑衣人就被擒,而且看似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因为擒住他的时候,唐朝随手已经点了他胸口“中廷穴”。

    这人的武功其实是不错的,但是唐朝现在的武功,已入化境,到达神而明之的境界,虽只是一个伸指一弹的动作,但是其中却蕴涵了剧烈的暗劲,这黑衣领虽然没有马刀脱手,但是附在上面的暗劲一下子传递开来,使得这黑衣人虎口破裂,手上经脉被震断,内脏也受了不轻的伤,气血一下子被打散,哪里能够躲得过唐朝跟进的招数,自然是收到擒来。

    唐朝现在的境界,距离唐朝开国时候的李员霸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不能一击就将人击死,但损伤经脉却是轻而易举能够办到的——

    这样突然的变化太过匪夷所思,后面的十二骑黑衣人本来都高举马刀,要将唐朝乱刀分尸,但见了这样的情景,刀举在半空,竟是不能砍下!一个个的脸上都露出死灰一样的神色!

    唐朝伸手一抓,七八柄马刀就到了他的手里,用的是空手入白刃的手法,丢在地上,大喝一声:“都不许妄动,不然我杀了他!”

    唐朝不知道什么时候将马刀丢在地上,只留一柄架在那领的脖子上。

    刚才抛刀,握刀,在地下提人,度太快,所有的人都没有看得清楚,像鬼魅一般。要知道,唐朝以前的轻功,已经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现在进入化境,体魄在质上有了改善,轻功更是精进!

    这十二骑黑衣人果然不动,显然被唐朝震慑住了,一个个脸色灰败!

    “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老实的告诉我,生了什么事,你们为什么对我动手,我就饶了你们,不然的话,个个都是死!”

    他说的这话有种血淋淋的味道,唐朝知道,这些在沙漠里横行无忌的人,除了用铁血的手段对付,其他的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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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五章 突厥特使
    这十二人虽然个个都是悍勇之人,但是见了唐朝刚才如天神般的武功,知道反抗的结果就是死,只得齐齐把目光望向了被唐朝抓住的人,也是这群人的领,这批人,显然是以被自己擒住这人马是瞻。

    在生死之交的关头,唐朝手里这黑衣人叹息一声:“想不到,想不到区区的一个使者,就有这样通天彻地的神功,我甘愿做您的奴隶,只求主人饶我一命!”

    这黑衣人终于说话了,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佩服到骨子里的感觉。

    唐朝立即知道,这肯定是沙漠中一个部落的人马,并且还处在奴隶社会时期,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说自己愿意做奴隶了。在沙漠各部落中,奴隶制度盛行,谁抓住了别的人,只要他同意效忠于你,一般就不杀害,作为您的奴隶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亲搁,是突厥可汗派到唐朝的特使,这是我的牦节还有关文!”也不等唐朝继续问,就从怀里取出了一大堆的物事。

    唐朝随即将阿拉伯战刀摔在地上,将这领也放下了地,知道点了他的穴道,这人不能动弹,可以放心的审问。

    见他拿出这些物事,手掌轻轻一招,就都到了自己的手里!

    “啊……”所有的人都出了一声经久不息的感叹,太不可思议了!

    “主人,想不到您有还有这样的武功,这就是传说中的控鹫功?”

    唐朝也甚为满意,毕竟现在武功进入化境,一举一动之间,中于经之会,合于桑林之舞,造化自然,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达到神而明之地步。

    这当然就是传说中天山血鹫老人传出来的控鹫功,可以隔空取物,非绝的可以隔个一丈,甚至几丈都能把人击死,那就简直是神话了,毕竟,人力有时而穷,像控鹫功这样的武功,不可能对人真正有什么杀伤力,用来表演,倒是十分好的法门。

    “是,小子稍微会得一点,见笑了!”唐朝这话虽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却有一种十分霸道的味道在里面。

    这些人一听,更是再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毕竟,能把武功练到隔空取物的境界,真的是非常之厉害了,有点像鬼神的手段,这些人顿时连最后一丝反抗的意识都消失。

    “主人,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我们这次到唐朝去,是受了天笑可汗的命令要打听到唐朝对西域政策的真实情况,我们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摸清了唐朝在西域的真实意图,原来是唐朝皇上李隆基和他的女婿唐朝驸马之间产生了矛盾,派他到西域去当安西都护,其实是想鸡蛋里挑骨头,将他贬回长安,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一旦对付了唐朝之后,李隆基又会派兵占领天山南北,重新控制丝绸之路。”

    好厉害,刚一说完,唐朝就在心里叫了一声,这特使好厉害的手段,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将这些消息得到了,而且真确无误,果然是厉害的觉得。

    当下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偷袭我?”

    这亲搁就说道:“因为我们刚刚回到这里的时候,在安西都护的探子告诉我们,唐朝有一只军队化装成商人出了城门,向突厥的方向前进,好象是前去见突厥的天笑可汗,有重大的事情商量,说人数并不说,要我们也假装成商人和你们一起回到突厥,用蒙*汗*药麻醉了你们,擒回突厥给天笑可汗,可是一个大大的功劳,想不想,想不到却遇上了主人您!”

    唐朝冷笑一声:“哼!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不听探子的话,觉得自己武功很厉害,所以想光明正大的抓住我们,不仅擒拿,还可以夺取我们的财物,是也不是?”

    到了这样的地步,亲搁知道,在唐朝这样的人面前,已经没有任何的谎可以撒,只得点头道:“探子告诉我们的时候,再三的叮嘱,要我们小心行事,说主人您的武功高得没有边,可我们突厥的骑兵,向来自负得很,哪里听到心上,要不然,也许还有机会!”

    看这这人叹息的样子,唐朝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一个疑问:我们走的时候那样的秘密,为什么敌人会这样清楚的知道我的行踪?我手下的八百家将,个个都是跟着自己血与火里面过来的,怎么也不会背叛自己,而我走的时候,除了牛僧孺,别的士兵没有一个参与,难道,牛僧孺不顾兄弟结义的义气吗?

    “说,探子是谁?”唐朝的眼睛里满是凶光,有一种杀人的味道。

    “他,这个我不能说!”亲搁叹了口气。

    “为什么?”唐朝的神色更加的狰狞了,心中满是杀意。

    “因为我过誓的,主人,求您了!”

    唐朝就凛然道:“或许您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告诉你,我就是新任安西都护唐朝,你的情报没有错,我正是要到突厥去,和突厥的天笑可汗好好的结交,消弥一场战争,难道,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啊,主人,怪不得,怪不得您的武功这样出神入化,原来是唐大帅,我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我明白了,牛僧孺牛副帅原来想当安西都护,这个消息,就是他派人透露给我的!”

    这句话说出来,有种石破天惊的味道,他实在想不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冒着很大危险,冒着被李林甫整得死去活来的危险救了的人,竟会这样出卖自己,在背后捅自己的黑刀子!

    “一派胡言!”就在这个时候,三是米开外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当到唐朝面前的时候,飘忽如风,正是牛僧孺,他的身后排列着十八个死士,显然是他的心腹。

    唐朝抬起眼睛看着他,心中也是震惊,想不到牛僧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见他这样的排场,显然是蓄谋已久,这样的武功,也的确是厉害,自己刚刚一副心思在亲搁的身上,哪里注意到身后还有牛僧孺带着兵士跟来。

    但唐朝仔细一看,并无大队的兵马,牛僧孺身后只是十八个人,心中松了口气。

    “大哥,为什么这么说?”唐朝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也不能立即相信,牛僧孺真的会想杀了自己。

    “啊……”一声凄厉的叫声在大沙漠上传得很远,亲搁瞬间死去了,他的喉咙上,是一根黑色的银针,别人都没有看到,除了唐朝武功已入化境,眼神特别锐利之外,别的人根本都没有看到这突厥特使是怎么死的。

    “为什么,你为什么杀了他?”唐朝的手按在了剑柄上,显然被激怒了。

    牛僧孺就轻描淡写的一笑:“不守誓言,这样的人,就该杀!呵呵,我本想送他一场富贵,想不到这家伙竟然愚蠢至此,还敢出卖我,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你,原来他说的没有错,你,果然是你想杀我?”唐朝的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牛僧孺并不狡辩,只是哈哈一笑:“我知道,唐朝,你想说我忘恩负义,对不起你是不是?”

    唐朝的眼中如要冒出火来:“难道不是吗,我将你从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救出来,让你施展抱负,你不报答我,反而害我,这不是忘恩负义,猪狗不如吗?”

    “哼!住了,唐朝,高仙芝将军何等的人,岂会救不出我,即使没有你的帮助,高大人一定会轻易的将我救出!你虽然对我有微小的恩德,但是在大义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你难道不知道,皇上让我做安西副都护的用意吗,就是要你形式上到西域来走一趟,然后好好的回到京城,做你的新灵驸马,想不到你竟然蠢牛木马一般的人,竟然不懂皇上的心思,还要建什么功,立什么业,现在更要到突厥去议和,送黄金美女,让大唐颜面扫地,不惜损失大唐的国威也要保住你这个安西都护之位,真的是不知死活,逆天而行,我虽然和你结拜为兄弟,但在大义面前,也只能将你擒住,带回大唐,由皇上处置了!你们后面的五十个人,都记住了,唐朝反对的可不是别人,而是皇上,你们知道跟着唐朝反对皇上的下场吗?”

    他这一番话,强词夺理,站在李隆基的一边,居然说得头头是道,唐朝心中深为震惊,果然不愧是以前的状元,舌似滔滔,有若悬河,竟想将自己身边这五十个家将都说得动心。

    但唐朝随即微微冷笑,我这五十人,都是生死之中跟着我过来的,岂会因为这几句话就动摇,当下说道:“大胆牛僧孺,本官可是皇上赐封的安西都护,你到处造谣中伤朝廷大臣,死罪一条,不遵军令,军法当死,至于你忘恩负义,横行不法,到时候擒住了你,皇上自有公断,纳命来!”

    也不和他多说,背后一拉,长剑出鞘,正是一柄精钢长剑——

    他本极少用剑,向来喜欢用刀,但是《括苍山武经》之中有很多剑术的招式,他自然早已经熟极而流。

    所谓是一法通,万法通,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就是手上拿的是一只竹剑,照样恐怖得很!

    唐朝不用想,已经知道了安西都护城中生了什么事情。既然牛僧孺都带着自己的亲兵出来,追赶自己到这里,那是一定要擒拿住自己,将自己带回朝廷请赏的了,刚才一瞥之间,他就看到了牛僧孺身后的十八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显然有备而来,可得小心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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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六章 只用一招
    唐朝手上长剑一举,天地之间顿时肃然一片,一种无边的气势立即笼罩了方圆十丈之地,不仅是牛僧孺随行的十八死士,就是牛僧孺本人,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威压,哼的一声,以真气震散了身周的空气,他才回过神来,喝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喝完这句话,他身后的十八人一下子清醒过来,抽出兵器向班林辛白江等杀去,他自己则是抽出腰刀,虚虚的在自己身前划了一个圈,一种飘渺的意境顿时充塞在宇宙之间!

    好厉害的人,真想不到,牛僧孺的刀法,竟然到了砍碎虚空的境界,刀一出手,一种灵动的意境就显现了出来!

    但唐朝并不理会,知道自己手下的五十个军士虽然都是精兵,但显然弱于这十八名武士,越早解决问题,受到的损失越小,一招“河洛成神”击出,以一种磅礴的气势挤压而出,方寸之间,剑尖出轻微的哧哧之声。

    这是全身真气运转,达到极端饱满的情况之后才会出现的现象,已经从剑身上溢出,似乎有形有质的一截剑尖!

    就在这一刻,牛僧孺忽然感觉到后悔,看到这无形气剑的一瞬间!

    唐朝的武功,已入化境。

    只有化境高手,出剑的时候才能形成这样恐怖的剑气,一般暗境绝顶的高手,已经可以能在出剑的时候击破空气,出裂帛一般的声音,但化境高手则能更进一步,在空气中形成气剑!

    唐朝这一招“河洛之神”乃是根据五行生克的变化,控制住自己一点灵明,以广阔磅礴之气控制住敌人的招数,挥了全身的能量,将敌人的变化和花俏都去掉,可谓是去芜存真的一招,逼迫得敌人只能以力相搏!

    而现在这一招,正是唐朝全身武功之所聚,他已经动了真怒,也明白眼前的形势,只想一招杀敌!

    卡嚓,一声轻微的爆响传来,两人的兵器终于在空中闪电一样的交集在一起,只生了一点微微的碰撞,火星满天!

    这不是以力碰力,况且,唐朝这一招虽然是要一击而杀,但却并不是在力量上见长,他是要以绝伦的度使得牛僧孺变化维坚,然后在他无法反应的时候出致命一击。

    这看似不可能,毕竟,就算化境的高手,也不能真的达到传说中的打碎虚空,随心所欲的地步,招数再快,总也避得开,其实不然,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身体的灵活和强悍已经达到了极端,唐朝现在也清晰的感觉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生一种意想不到的改变,以前的牙齿一一的脱落,却能长上新牙,身体上散出来的气息,也不再是以前那样出汗味,而是出木叶的清香,好闻得很,有点像初生的婴儿身上的气味。

    种种迹象表明,唐朝的的身体,正在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实,在唐朝的时候,武功并没有展到颠峰,以明清为最,他现在达到的境界,就是脱胎换骨!

    对,就是脱胎换骨!唐朝尽管才是初入化境,但是由于经脉粗大,使得骨髓的造血功能也相应的增大,渐渐的改造了骨髓,由于内内经脉和真气的运行锻炼,使得血液对养料的输送能力日益加强,也才能渐渐的改变骨髓的造血功能。

    其实,唐朝现在也对自己的食欲感觉到恐怖,一餐的时候,可以吃一口整养。

    没办法,不吃这么多,自己就是会觉得肚饿,当然,他就算是十来天不吃不喝,也会坚持得住,他自己隐隐的觉得,恐怕这也是武功突破到花茎之后的表现!

    牛僧孺的挡住了唐朝的剑,但这只是个假象,唐朝随即就出了真正的杀手,“河洛之神”,本是虚招,翻手之间,变为实招,唐朝出了李白传给他的“金针十八刺”!

    这是绝顶的剑术,所刺的方位,,所刺的力度,都是一般武人难以想象的!

    也是牛僧孺难以想象的。

    牛僧孺挡住唐朝的一剑,略感意外,但随即知道自己上当,他的刀已经因为和剑一撞,有了滞涩,又怎能防备这样行云流水的剑法。

    他一直知道唐朝用刀,但想不到,唐朝竟还能用剑,并且还能使出剑的神髓!

    唐朝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跃了起来,挽起了第一个平花,优美得像是一幅画,有一种飘逸!

    诗仙的剑法,就是飘逸得像是在很的要飞升的仙人。

    牛僧孺毕竟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岂会在敌人一招之下就吃亏,横刀砍出,他知道,剑走轻灵,刀却以沉稳见长,不能和唐朝比快,而要和他比劲!

    他这一招可说是刀破长剑的正宗之作,但他随即更加后悔,因为他拦不住剑,唐朝在空中的身法一转,挽起了第二个平花,飘逸得像是一朵扬花,从肋下奇异的角度击向他的后腰!

    怎么可能,他的身体怎么好象能忽然站到我的背后去?

    这是牛僧孺现在的想法,但事实上,这就是可能,唐朝现在就是从牛僧孺的身后在向他出剑,他全身都是空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

    没有天下绝顶的轻功,绝不宜使用李白的剑法,不然的话,弄巧反拙,一旦兵器被敌人的单刀之类的缠上,那就完了,毕竟,剑是轻武器,本不宜在战阵中使用,尤其是不应拿来对付牛僧孺这样武功高强而又经历了沙场血战的人物。

    但唐朝却可以,他的轻功,已达绝顶!

    这是一招以轻功为根基,以迅如雷电的攻击为真谛的招数,在唐朝这样的人使出来,可以说是必杀的招数,当牛僧孺勉强躲开,唐朝身子轻盈的一转,又挽起了第三个平花!

    多么恐怖的招数,能够创造出这一招的人,是天上地下的通才!牛僧孺如是的想,但他还要做困兽自斗!

    他不能失败!——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唐朝,不管怎样说,救了自己就是救了自己,他留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虽然有可能真被高仙芝救出去,但也可能被害死,他总之还是承了唐朝的情,他作为安西副都护,不助唐朝也罢,更不该起心害唐朝的!

    他本以为,就算唐朝的武功不错,但肯定在自己之下,所以他才起了擒拿唐朝的心思。他聪明绝顶,确切的知道了皇上的意思,他确信,抓住唐朝之后,自己就立下了大功,就可以实现多年以来的夙愿,当上安西大帅,呼风唤雨,驰骋天下!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牛僧孺一直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带领自己十八个亲卫前来擒拿唐朝,他十拿九稳!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有一些也并不是聪明绝顶的人能够预料到的!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的武功不是唐朝的敌手!

    他勉强躲过了第三个平花,唐朝的第四个平花又奇异的闪出,他的身体好象是空的,总能站在自己的背后,攻向自己致命的地方!

    他知道躲不过,索性不躲,一招“贴心凉”使出!

    既然死,总得让敌人受点伤,能够同归于尽最好!

    这是死中求活的招数,这是惨烈的招数,不顾自身,全力进攻!

    他知道,唐朝一剑可以刺得他个透心凉,但这一招使出,唐朝就算不死,也会重伤的,他这一刀,是从自己肩胛之下反刺而出,以惨烈的招数以求个同死!

    但他随即感觉到巨大的恐惧意,因为他的背心“神道穴”上忽然一麻,然后,他刺出去的刀,再也进不得分毫,因为夹在唐朝的两根手指上。

    他竟用两根手指夺下了自己的刀,牛僧孺心中忽然崩溃,全部的自信都失去!

    他实在难以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惊,唐朝居然用剑点了自己的穴道!

    他并没有杀自己,我如此背叛于他,他竟不杀我!

    “神道穴”乃是人身大穴,此穴被点,全身受制,夺下他的剑也就轻而易举!

    但牛僧孺想不通的是,唐朝为什么不杀自己,哦,他随即知道了,他是要好好的炮制我,让我生不如死!

    “大哥,让他们都停手!”唐朝冷冷的说道——

    牛僧孺手下的武士的确不错,是战场上出来的人,个个武功高强,唐朝的五十名军士就在这瞬间已经被杀了三个,幸亏班林辛白江的武功高强,这才保得没有多的损伤。

    牛僧孺叹息一声,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喝住了自己手下的人,对自己一生之中这个最大的错误,懊恼到了极点。

    “二弟,结义的时候我说过,我希望我们一直是朋友,因为我不希望有你这样的仇敌,我怎么忘了,我怎么忘了?”他差点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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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七章 掌控生死
    唐朝的眼神依旧平静:“也许,大哥,你是被权力蒙蔽了眼睛,以你的聪明才智,要是醉心于武道上,恐怕早已进入脱胎换骨的化境境界,就算武功还不如我,也不至于不是我一招之敌!”

    唐朝说话的时候,有些惋惜,又有些劝慰的味儿,心态竟然出奇的平和。

    牛僧孺何等人也,心中立即大喜,他已经感觉出来,唐朝没有立即杀了自己的意思。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这样对待唐朝,他还能饶自己一条性命,这在他这样的人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我,我错了,我忘了当日你我结义时候的誓言,我该死!”牛僧孺忽然以极大的毅力忍受住羞辱,跪在黄沙里,全身肌肉抽搐!

    他这一生虽然遭受过挫败,但是却从来没有遭受过今天这样的挫败,连最后的一丝尊严都失去,他也的确是个人物,武功高得很,头脑更是精明到了极点,向来是他蹂躏人,是他玩弄人,想不到今天却栽在唐朝的手里!

    就拿今日他偷袭唐朝这件事情上,其实也是做得极端高明和毒辣的,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唐朝的武功今非昔比,居然高到一种不可想象的地步,不然的话,就算唐朝的武功和他在伯仲之间,恐怕也已经遭了他的毒手。他当然清楚自己的实力,他手下的这十八人,都是武功极高的军官,被他拉拢过来,唐朝手上区区五十个精兵,即使再加上辛白江班林,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在对方马力追及的范围内,可说不能胜就是死路一条!

    牛僧孺可谓是算无遗策,但是他还是算漏了一招,他永远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可以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一个武功绝顶的大高手!

    他跪在地下的时候,心中还在叹息,叹息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丧德败行的事情,不然的话,这世为什么要撞在枪口上!

    唐朝看着牛僧孺如此放得下自己的自尊,出奇的脸上并没有露出快意的神色,而是脸上充满了尊敬之意——能够这样沉得住气的人,的是一个可怕的人!

    叹息!唐朝就在这一生之中,似乎将叹息都用在了这里。

    牛僧孺的心沉了下去,唐朝不会放过自己,他已经做拼命的反抗了!

    谁也不知道,就在他跪进黄沙里向唐朝企命的一刹那间,他袖子里的链子锤已经在手,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出其不意,抢夺马匹之后逃窜!

    不好!

    就在这一刹那间,以唐朝化境高手强大的感应能力,他立即知道牛僧孺还要做困兽之斗,本能一移,瞬移,所有的人都立即生起一种错觉,唐朝不见了。

    唐朝当然没有飞天遁地的能力,他只是度太快了,所以才给人以这样的假象。

    眼前黄沙飞舞,牛僧孺早有准备,一腿扫在黄沙上,踢得烟尘滚滚,模糊了视线,也就在这一瞬间,他手里的链子锤箭一般的射出,他知道,就算以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铜筋铁骨,但是还是不能硬接自己这一招,毕竟,再强大也是肉身,抵挡棍棒也许没什么,但不能真的刀枪不入。

    他算得很准,他知道,即使伤不了唐朝,但一定能阻他一阻。

    他不需要很多时间,他只需要阻他一阻的时间就够了,他从来不曾小看自己,他现在的武功,仍然是极高!

    正当他跃上早已经看准的马匹时,他的脸色忽然灰败——他看到了面前的唐朝。

    唐朝像幽灵一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微笑着,有一种好整以暇的风度,只听他用了来自地狱一般的声音说道:“大哥,你太聪明了,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完这话,唐朝就出了手,在牛僧孺还来不及拔刀的瞬间。

    不过,唐朝也并没有占人的便宜,他也没有拔剑,他用的是掌——天山雪花掌!

    这是彝部天龙子前辈在天山居住十年创出的掌法,如雪花一样飘忽灵动,自是近战的上乘武学!

    当人在生死之间的时候,越的能激出出众的潜力,牛僧孺现在就是如此,他横臂一架,和唐朝硬捧硬的来了一招!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唐朝竟然微微退后了半步才化解他这一格。

    他心中大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力量,但随即明白了,自己是借助了马的力量!

    所有的人,包括他手下的十八骑兵,还有班林辛白江等人,都惊得呆了,想不到牛僧孺在投降的情况下居然能忽然难,扭转败局!

    马力,马力!也就在瞬间,牛僧孺知道了马力的含义,我坐在马上,却是借助了马的力量,而且我身下骑的,又是来自龟兹国的好马,力大无穷。

    阿拉伯帝国西侵的时候,手下的武士都是骑在大马上,一刀斩出,威力巨大,纵横亚欧,的确是不可小视。

    这个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士兵,用马刀砍出,力量也能抵得上暗劲的高手,更不用说牛僧孺这样暗劲顶峰的高手了。

    但幸好这个时候牛僧孺腾不出手拔刀,要是给他拔出刀来,或许他真的能够逃走也说不定!

    唐朝的拳法好快,如影随形跟着他,又递出了一拳,但奇怪的是,这一拳并不是击向牛僧孺,而是击向这匹马的腿!

    牛僧孺也在刹那之间,就已经死命踢了一脚马的肚子,马狂暴的冲出!

    他知道,现在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这匹马,一有机会,自然催马逃窜!

    牛僧孺豁出去了,他将全身力气凝聚在右掌上,硬接唐朝击向马后退的一招,射人先射马,他想逃走,自然要竭力的保护这匹马!

    但唐朝忽然一闪,并不和他硬接,似乎放弃了追杀。

    牛僧孺冲了出去,黄沙莽莽的沙漠上,留下他一骑绝尘!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施展轻功追了出去,他的轻功太为恐怖,在百步的距离内,他全力而行,竟然赶得上奔马!

    好恐怖的轻功!牛僧孺感觉得到唐朝在他身后追赶的压力,再次踢马的肚子!

    可是这一次,这匹西域的良马没有带给他前进的动力,反而是慢了下来!

    糟糕!他忽然听到马的血液汩汩流在黄沙上的声音,马已受了重伤!

    怪不得,怪不得唐朝并不急着和自己对攻,也许他知道,自己借助了马力,对攻的话,他占不到丝毫的便宜!

    牛僧孺忽然一肋马缰,停了下来,看着瞬间到了面前的唐朝,脸上露出一种嘲笑的神色,忽然一锤击在马脑袋上,免得让这马忍受痛苦。因这马先已经受了唐朝的无形罡气,内脏受到致命之伤,生机已失,能够奔跑到两里之外,确实是罕见的好马!

    唐朝本想动手,但牛僧孺忽然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二弟,您放心,这一次,我绝不做垂死挣扎了!”

    哐啷一声,他袖子里的链子锤落在黄沙里!

    唐朝冷冷的注视着他的脸,但他的脸上绝无一丝波动,忽然挥掌道:“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向自己的脖子切了下去,掌上风声凌厉,显然是贯注了剧烈的内劲——他居然自杀!

    “慢!”唐朝随即制止了他,牛僧孺似乎早有准备,戛然止住了掌力,只在脖子上砍出了一条蜈蚣样的红痕。

    “呵呵,想不到,贤弟的武功,已经达到隔空杀人,我再做挣扎,也是无用,我只希望,我死之后,你能给我留个全尸!”——

    说这话的时候,他神色之中有一种对生的无尽的依恋意,但是他知道,唐朝一定会杀了他,所以他觉得,还不如自杀的好!他是在赌,他在赌唐朝对他还有没有一点结拜兄弟的情义。

    唐朝笑了,他知道,这个时候,牛僧孺的生死已经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悠然道:“大哥,我们当年结义的时候不是说过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话吗,你这样先我而死,置兄弟于何地?”

    牛僧孺神色惨然,知道唐朝是要是猫捉耗子一样的将自己玩弄个狗,然后杀死,哪里给他这个机会,无奈的说道:“贤弟,是大哥毁誓言言在前,你必须多说,庸俗,死后什么都比知了,全尸有何用?”

    说完这话,他一拳击向自己的心脏要害!

    “我饶你不死!”唐朝忽然间说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

    “这,这是真的?”牛僧孺虽然抱了必死之心,但一听到这话,还是喜欢得心跳几乎都停止了。

    “不过,大哥,你先吃了这个!”唐朝的手心,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滴溜溜乱转的药丸,火一样红,正是可以控制人生死的红丸。

    “呵呵,我知道这药的,谢谢你,贤弟!”他接过来,二话不说,吞进了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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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八章 罗兰阏氏
    唐朝见他如此爽快,倒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但随即明白了,能留下一条性命,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此人十足就是一个务实的人物,于是也立即说道:“大哥,我还得告诉你,这是剧毒的毒药,吞进肚中之后会游到胃谷中心停留,千万别想用真气将之逼出体外,不然的话,毒药溢出,立即死亡。不过,这药丸面前的这个红色糖衣却是能保证一年之内,毒药不会作,一年之后,你来我这里拿解药就是了!”

    到了此时,牛僧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点头道:“好,二弟,从此以后,大哥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他也回答得很干脆,唐朝甚为满意,这家伙虽然奸猾毒辣,但是做事倒真是干净利落,现在既然控制了他,他自会尽力做事。

    “很好,我会马上派人回安西都护府,说你牛副都护是跟随我到突厥出使了,将一切事情都交由舍瓦处理,你从此就跟在我身边!”

    “是,主人!”牛僧孺见先前自己叫唐朝“二弟”的时候他在皱眉,于是赶紧改口,他可是个乖觉的人。

    唐朝随即吩咐手下回去报告,同时就地扎营,将牛僧孺的十多个手下一一训话,以使他们不敢起异心。

    舍瓦得到情报之后很快派隆多亲自来回复唐朝,叫他放心,同时带来了唐朝要的化装的衣服。

    毕竟,带着牛僧孺这些人去突厥,不可能还是以马贼的样子,还是要装成客商。

    次日一早,牛僧孺走在队伍的前头,一行近七十人的商队逶迤往突厥进。

    这其间,自是遇上了小股强盗,但又怎么是牛僧孺的敌手,自是轻描淡写的就解决了,唐朝乐得在骆驼的背上修炼神功,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渐渐的透过他的全身,渗透进血液里面,他隐隐的感觉到,自己全部的血液,包括骨骼,都在进行彻底的更新。

    越往北走,寒冷吹起,北国已经渐渐的下起雪来,鹅毛一般,越来越冷。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曾经的孱弱少年的心中,凭添了几丝怀念,唐朝忽然想到在前年的这个时候,自己穿越的时候掉进滇池的事情,而今,已经穿越两个年头了,不知道“神水仙子”是否已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不知道老妈是不是还在干那种肮脏的行当,不知道漳州一中今年有没有人能考得上清华北大?不知道以前自己口口声声说“爱”的那些“女朋友”,现在可还记得自己?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安然抵达了突厥,带着无数的珍宝金银,还有美女,他到达的时候,先在突厥的临时都门所在地固原找了一处巨大的客栈住下,徐徐展开计划。

    固原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几乎比不上太原,更不用说和唐朝的洛阳和长安相比。但这也难怪,突厥本就是一个游牧民族,四处迁徙,喂养牲畜必须得沿袭水草丰美的地带长期流动,也建立不了繁华的大城。但虽然如此,固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才城市,城中店铺林立,各种交易盛行,有来自各国的人,并且还有许多中原汉人商人,戴着皮帽,拉下帽沿,只露出一双眼睛。

    突厥的天气,真的是寒冷,怪不得突厥的骑兵如此厉害,原来就是因为北方苦寒,这些人都生得身强力大,又长于骑射,自然要四处扩张了。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要练成绝世的武功,先天条件是很重要的,比如俄罗斯民族,就是典型的身长力大,练起武功来,也更容易出成绩,以前的俄罗斯帝国,纵横欧亚非三洲,出现了彼得这样的大帝,成为欧洲的宪兵队,后来还击败了拿破仑,这就是天赋。没有强悍的歌萨克士兵的素质,哪里能够占领大片大片的领土?

    但话又说回来,一个民族的武力强大与否,还和凝聚力有很大的关系,像中华民族之中五千年的传承,即使在身体素质上比西方高大的白种人吃了一点小亏,但是仍然是不可小视的。

    按照实先的计划,阿尔蚂出去很快的就将突厥现在的情况探听回来了:现在是突厥的外强中干时期,可汗刚刚死,年仅仅十七岁的辛干继承可汗位,由他的生母罗兰阏氏垂帘听政。

    这辛干是罗兰的亲生儿子,按照习俗,娶了自己的母亲,三十七岁的罗兰为妻,统治突厥。不明白历史的人,都会觉得这样做大逆不道,哪里有自己的儿子还和母亲结合的道理,那不是**是什么,但是历史上确实就是有这样的情况,而且就出现在匈奴和突厥。在突厥近千年的传承中,来自汉民族的细柳公主就是个非常突出的人物,他先是被汉文帝嫁给了匈奴可汗,和第一任可汗结婚,可汗死,她的儿子即第二任可汗又娶他作为阏氏,生子,后可汗又死,他自己的儿子已经十八岁,于是和父亲一样,娶母亲细柳公主为阏氏,生子!

    一个女人,连续和自己的两个儿子结婚,并且是阏氏的地位,这在匈奴和突厥国的历史中都是极端罕见的现象,但像突厥现在这样,可汗死,自己的母亲随即成为自己的阏氏,在当时看来,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无关!

    朝中现在最有权力的人当然是阏氏,但是大元帅旭烈升却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经常带领突厥骑兵征伐,据说和突厥的阏氏关系有些不清不楚,其余的都是各部落的领,和南诏的建制大同小异。

    唐朝早已经拟订好了送礼的礼单,对于现在的权臣旭烈升和阏氏都送重礼,其余的重臣各有礼物,分三六九等。

    直到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才稍稍的放了点心,原来,突厥小可汗辛干不辞而别,并不是想立即回来带骑兵攻击唐朝,而是自己的父亲死了,急着回来继承可汗位的。

    呵呵,唐朝想了想,金银美女已经送出,各大臣见了唐朝安西都护的身份,都表示了礼敬,旭烈升更是派了自己的副手亲自到客栈中将唐朝接到突厥的国家宾馆住下,拉拢之意很是明显。

    唐朝心中大喜,知道自己送美女的计划成功了。果然,旭烈升这样的大元帅,爱的不是金银,而是美女,唐朝将其中两个美丽得很的汉人女子送了他,他显然这是在表示感谢!

    其实,突厥的骑兵出来抢劫,也能抢劫到不少汉人美女,但都是小户人家的女人,那些大户人家,居住在洛阳长安,品质高贵,性情温良,即使是突厥的大官,也享受不到,现在唐朝一下子满足了他的心愿,自是对唐朝感谢之极。

    但是,还剩下六名美女,该不该送给辛干可汗呢?

    正在唐朝吃着宾馆里的烤抓羊肉,想要派牛僧孺去突厥皇宫之中送美女的时候,一个太监模样的人来到了宾馆里,拉开诏书就读:“有懿旨,着唐朝使节安西都护唐朝立即进宫面面阏氏!”

    唐朝大为高兴,看来,我送阏氏的礼算是收到效果了,心中高兴无限,突厥是安西都护现在最大的威胁,只要和突厥掌握实权的阏氏达成协议,那就可以学学当年刘备刚刚死的时候诸葛亮的退兵之道。

    唐朝随着太监兴冲冲的来到了突厥皇宫。

    突厥的皇宫并不高大巍峨,是用一块一块巨大的石头堆砌而成的,取名为固原的意思,就是想让汉民族看看,善于战斗的游牧民族,也能修建坚固的城堡。但是虽然如此,宫中还是大青石铺地,宽阔整洁,有一种大国的威严!

    罗兰阏氏的脸隐藏在步摇里面,静静的坐在安乐宫里,静静的看着唐朝走近!

    唐朝虽然没有和她说一句话,但是却本能的感觉到一种灵魂被窥视的感觉,这女人好强悍的威风,居然能使我这样化境层次的人也能感觉到她锐利的目光,自从他一进这安乐宫,就感觉浑身不自在!

    这就是念力的作用。一个国家的皇宫,代表至高无上的存在,其中蕴涵了无穷的念力,唐朝可以本能的感觉到这阏氏并不会半点武功,但却能带给自己这样强大的威压,就是念力的作用,连化境的高手都要受到压迫,更不用说一般的人,初次进皇宫的人,往往会脸色苍白,双腿打战,四肢僵硬,就是这种念力压迫的结果。

    “唐朝!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这样冒犯我,你不害怕我马上出兵灭了安西都护府?”

    还没有等唐朝说话,也没有拜见,还是数十步之外,罗兰阏氏猛的站了起来,眼中的精光大盛,威风凛凛,一种森寒的杀意刹那间弥漫了整个安乐宫,使得所有的宫女和太监都不敢抬起头来。

    但唐朝却昂然的走了进来,面上古井不动,他心中虽然惊骇,但是却能不动声色。

    只见唐朝静静的到了罗兰阏氏的面前:“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拜见突厥国罗兰阏氏?”身子半蹲,算是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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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九章 阏氏的畏惧
    罗兰阏氏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微笑,她已经开始有点佩服面前的这个漂亮的年轻人起来,在突厥朝廷之中,这人竟能保持这样冷静平和的姿态,有泰山一样的沉稳,衬托出他无比坚定的心智。

    这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这是罗兰阏氏现在的感受。的确,唐朝在穿越之前,不敢说是美男子,但在穿越之后,却绝对能算是个美男子,尤其是在练功之后,现在达到化境,身体皮肤上更是晶莹如处子,有点像庄子在《南华经》里描述的一样,皮肤如冰雪,光滑如锦缎。

    唐朝深通暗劲的时候,全身微微黑,那是因为全身的赘肉都被练掉了,可以直接的看到皮肤外面一条条的动脉血管,功夫越深,就越是深黑,就像现在牛僧孺的修为!

    这样暗劲达到绝这话的时候,神色中有一种愤怒却又奇怪的感情。

    唐朝本来一直冷静,刚才受震动也只是因为事情太突然了,这个时候一听此话,心中油然而生怒意,你在你手下人面前脱衣服,信得过也由你,但你怎么忽然说道天真无斜的新灵公主身上?

    要知道,心灵公主很爱唐朝,李隆基不准他随行,她只得每月叫人传书,写了厚厚的几大包,派人到安西送给唐朝。

    她文笔极佳,又和唐朝是新婚燕尔,自是将心中的思念爱慕,都写进了字里行间。相比较而言,李莲文姜以及芹儿,虽然不时也有家信给他,但都不善于表达,言语不多。

    当下强忍住怒气:“这还用问吗,我立即杀了他,挫骨扬灰。”

    男人有些事情可以忍受侮辱,但却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

    罗兰阏氏就微笑了,像秋水被微风吹动,滑过浅浅的湖面,的确,这不仅是美丽到极点的女人,还有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情,在她将她的艳丽彻底的释放出来的时候,唐朝的头脑些昏。

    他很难想象,要是罗兰阏氏诱惑他做某些事的事情,他是不是抵挡得住诱惑?

    “很好!你说这话,像个男人,你的情况,我们突厥知道得一清二楚,本宫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既然像个男人,那本宫问你,你为什么不考虑我的感受?”

    她的语言恢复了冷静,有一种冷艳的感觉。

    “尊敬的罗兰阏氏,我唐朝事事光明磊落,的确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您,还请指教?”他实在有些奇怪,这女人无缘无故的自己的脾气,要是别的女人也还罢了,但她偏偏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一个应对不好几十万突厥骑兵就会进攻安西都护府,到时候,自己可就回天乏术了。

    “本宫听说,你送旭烈升两个美女,还打算送我儿辛干单于六名美女,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她的眼中似乎要冒出火来。

    “是,……”,是有这么回事,唐朝本来纳闷阏氏这么大的火干什么,但一想到阏氏和旭烈升有染的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外间传言,果然并非空穴来风,唐朝何等聪明的人,自然立即就知道她是为什么威胁自己了!

    呵呵,奸夫**,果然是不打自招,这罗兰阏氏如此嫉妒,显然是不满唐朝送这两个人的礼物,不是别的礼物,而是汉人美女,其中和旭烈升有**无疑;而罗兰阏氏的儿子也就是新任的突厥可汗辛干,已经娶了她这个母亲为阏氏,唐朝再送汉人美女,那不是要在她面前争宠是什么?

    想到这里,唐朝忽然笑了:“尊敬的阏氏,您的美貌,世间少有,几和汉人的美女,就使你害怕成这个样子?”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一种调侃的意味。

    罗兰阏氏的脸色变了,但见了唐朝丝毫不在乎的样子,像是明白了什么,冷冷一笑:“那以你看来,我的美貌和你送的那几个美女相比,究竟谁高谁下?”,这个时候,她竟然出奇的冷静了下来。

    “当然是阏氏您更胜一筹,不过,桃花落去,后来人还是有可能赶上您的。”这几句话,说得很隐晦,但意思却很明显,你现在虽然美丽绝伦,但年龄不免大了,假以时日,又哪里争得过汉人的美女?

    历代以来,在突厥的女人心中,都知道汉人的美女极端厉害,迷得他们的可汗神魂颠倒,心中最是害怕。西汉初年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在白登山被匈奴包围,几乎全军不保,就是用了陈平的美人计,派人到匈奴阏氏那里去说道:“要是占领了汉人的土地,进军中原,可汗见了中原美丽绝伦的女子,定然不会再专宠你了!”当时的阏氏果然听了陈平的话,劝说匈奴单于收取赎金等,放了刘邦等人。

    异族有权势的女人对汉人美女的畏惧,由此可见一斑!

    罗兰阏氏虽然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但她知道,要是大元帅旭烈升不支持自己,照样什么都不是,历代的女人,都是靠男人统治天下,唐朝这家伙送金银倒也罢了,但送汉人美女给旭烈升,却是他不能容忍的!

    就更不用说送汉人美女给辛干可汗了!

    唐朝看着这个美艳到骨子里的女人,心中忽然闪过一种荒谬绝伦的念头:要是在穿越前,这婆娘一定是个风云天下的艳星,手下粉丝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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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章 旭烈升
    “不错!你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你现在明白本宫为什么会讨厌你了,那我想问你,你接下来该怎么做啊?”她说话的时候,一双桃花眼直钩钩的看着唐朝,有玩味和欣赏的味道。

    唐朝就道:“我自然会将还没有送出的六名绝色的汉人美女带回中原,不过,却有一个条件。”

    “放肆!在本宫面前,也有你谈条件的资格么,不过不妨说来听听?”罗兰阏氏眼中有戏谑的味道,这是长期处在高位的人无形中形成的一种生杀予夺的威严。

    “我想和贵国签订一份在最近三年内互不侵犯的盟约,同时,我想向尊敬的阏氏阁下借兵一万!”他平静的说了出来。

    罗兰阏氏的脸忽然间变得无比的难以置信,然后,说道:“荒唐!订立盟约倒还情有可原,但突厥和唐朝,向来不睦,岂肯借兵给你这样的一个边关臣子,本宫生平见过不少的厚颜无耻之徒,却没有一个比得上你唐朝的,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李隆基和你翁婿之间不和,故意派你镇守安西都护府,想找个借口将你贬斥了,让你回到长安好好的做你的新灵驸马,只给你留了一万兵马,我儿出使唐朝,和你一起回到燕然山,尽知你军中虚实,本宫现在只须派三万骑兵,就可以立即占领安西,控制丝绸之路,你还敢在我面前张狂?”

    唐朝在猜到他有这样的表情,倒也并不惊诧:“我想,阏氏会答应我的!虽然,我现在说这句话,您或许不信,但是这样的形势下,您不得不答应,您也不想想,可汗刚刚驾崩,策立了新可汗,突厥国中看似平静,但却暗潮汹涌,要是我的情报没有错的话,旭烈升大帅是和阏氏您一路的人,但是生查却一直和旭烈升不和,他是突厥过中三朝元老,在满朝文武之中有很大的威信,一旦生出什么事来,阏氏的您座下的江山,恐怕得易主了,您现在的处境,能立即调动三万大军攻击安西都护府,而不害怕朝中生动乱吗?”

    罗兰阏氏像看着鬼一样的看着唐朝,他不知道唐朝为什么在自己的土地上说话还敢这样的嚣张!

    不错,唐朝所说的话没有错,的确是将他现在的处境看得清楚,但说话的语气却充满了威胁之意,再加上刚才自己在他面前试图要脱衣服,这男人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的波动,这就使她产生了一种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可以支配自己!

    这是一种很郁闷的情感,尤其是像她这样高高在上的皇后,平生除了太后,连自己的丈夫可汗对他都一直是客客气气的,这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心智冷静无比,我无论什么样的招数用在他的身上,似乎都起不到作用,也就在刹那之间,她心中升一种无助的感觉!

    他可不知道,这就是霸气的威压。一般上过战场,经过生死搏杀的人,身上都有一种凌厉的杀气,更不用说唐朝这样身经百战,武功已入化境的人了,一旦将真气凝练,无形之中就会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

    要不在自己的地盘,罗兰阏氏又长期养成了高贵的气质,她毫无武功,恐怕只需要被唐朝的眼睛一瞪就会心灵脆弱。不过在唐朝强大的气机压迫下,罗兰阏氏的神魂并没有失守,只是坐回了椅子,声音微弱的吩咐身边的太监:“去请旭烈升元帅火到安乐宫来,说有国家大事相商!”

    唐朝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闻言微微一笑,并不阻拦,见气势的威慑已经奏效,收起了全身的气血。

    刹那之间,罗兰阏氏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恐怖气息,看着唐朝的时候,又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就以她这样的年纪,心中还是闪过了一丝绮念,要是和这样的男人有过一段因缘,那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啊?

    唐朝刚才震慑阏氏,用的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内功运行方法,全力运行周身的气血,将自己的精气神都聚集到体外,产生一种威势。在他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他全力运功的时候,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血液如山泉一样汩汩流动的声音。

    “唐朝,也许,你刚才说的话也有道理,你代表大唐朝出使,不卑不亢,的确很令人心折,但你所提的要求,本宫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至于你送的礼物,倒还真的是大方,本宫听说,李隆基不给你一兵一卒,也不任何粮草,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她的说话果然缓和了下来,不过言辞依旧很锋利。她刚才的气势被唐朝压制住了,心中憋闷得很,极力想立即扭转这种状况,开始在心理上攻击唐朝,这就是一种微妙的心理战,而她在这方面的修为的确也很深。就拿现在这句话来说,要说钱是皇上给的,没有人信,反是大笑话,要说自己贪污,又说不出口,叫人无法回答。

    只要达到了使唐朝很难开口的情况,她的心理攻势就成功了。

    好厉害的女人,但这点把戏,在经历过千人答辩的唐朝而言,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当初,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他可是班里出名的答辩高手,在全校辩论“上网有利还是有弊”一课题的时候,他站在反方,将对手驳斥得体无完肤。

    只见唐朝微微一笑:“呵呵,在下这点钱,不是皇上给的,也不是贪污受贿所得,而是来自一场小小的战斗,您知道霍伤这个人,他是黄风山的马贼头目,见安西都护空虚,所以带了三万马贼进攻我,被鄙人略施手段,杀了个大败亏输,逃回阿拉伯沙漠中的黄风山去了。用来送阏氏和旭烈升大帅的礼物,不过是顺手牵羊之举,有礼节不周之处,还请阏氏谅解?”

    罗兰阏氏语塞,本是要打击唐朝的自信心,削弱他的气势,想不到反给他这样一个提升气势的机会。

    毕竟,罗兰阏氏早已经得到情报,西域著名的马贼霍伤带三万人马围攻安西都护府,被唐朝打得大败。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得靴声橐驼,一个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宫殿外似乎有人走了进来。

    唐朝吃了一惊,这人显然还远在数是丈外,连面目都看不清,但这样沉重的脚步声就先已经传来了。

    其实,这人的脚步声也不是惊天动地,而是十分的平和,一步一步之间,距离极大,落地的声音极微,但奇怪的是,在唐朝这样的人的眼里,就知道此人的武功十分厉害,已经可以颠覆轻重二字了。

    落地无声,在至轻的脚步中蕴涵沉重之意,武功无疑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唐朝本还以为突厥乃是野蛮之邦,不会有武功绝顶的高人,所以并不在意下,现在一听这人的脚步声,就知道要是这人缠上了自己,突厥宫中的侍卫再一围攻,自己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武功到了唐朝这种层次的人,皇宫大内,龙潭虎**,在他的眼里,都已经算不了什么,尤其是他轻功绝高,一觉形势不利,自可随时抽身而走。他之所以连牛僧孺也不带,就这样孤身前来见罗兰阏氏,就是自恃即使谈判弄僵了,也可以全身而退,带了别的人,反而要出手照顾,掣肘手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旭烈升见过阏氏!”

    这人到了罗兰阏氏十步之外的地方,微微的恭身,口中说道。

    唐朝仔细的打量此人,见他身长九尺,脸上全是黑毛,微胖,眉宇之间有一种威严的煞气,自是久经战阵磨练出来的气质了。

    “免礼,请座!”罗兰阏氏温柔的看着他,眼里似乎要滴出水来。

    旭烈升随即坐下,眼睛在唐朝的身上扫了一下,随即闭上了双眼,似乎在思考什么。

    “呵呵,在下安西都护唐朝,这位相必就是大名鼎鼎的突厥黑魔王中军大元帅旭烈升将军了?”唐朝先抱拳,心中暗笑,我刚才和他对视的时候忽然动用“神机眼”攻击了他一招,他猝不及防之下眼睛定然万分的不舒服,嘿嘿,要不然,他是不会闭上自己的双眼的。

    要知道,武功越到了高深的层次,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气势上就可以打垮敌人,像唐朝先前运转周身气血震慑罗兰阏氏一样,但这样的震慑,对不会武功的罗兰阏氏自然奏效,对上旭烈升这样的高手则是起了不作用,所以他才运用了“神机眼”来攻击旭烈升,在气势上取得优势。

    要知道,在双方谈判的时候,对谈双方的气势非常重要,往往可以左右谈判的胜负。记得李鸿章和英国人在签定《南京条约》的时候,英国佬为了打击李鸿章,带他到英国的军舰上参观了一下,见识了除了枪炮之外自然的力量,使他的气势更加低落,一举促使他签定了像“降低关税”和割让领土这样危害清朝根本的条约,成为最大的卖国贼!

    这旭烈升的武功不凡,要是再给他借着皇室的威严向自己施加压力,即使签订盟约,也很可能对自己大大的不利,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唐朝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手中兵力空虚,急需要补充实力,才能够稳定西域的局势,不然的话,回纥、吐蕃、天竺、、契丹、大食这些国家都虎视耽耽的看着丝绸之路,没有相应的兵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就注定了要失败!

    所以他知道这次的事情有点像与虎谋皮,但还是尽力的一试,实在不行,也要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而回,再想别的办法,毕竟,突厥才是自己在西域最大的敌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一章 伸量
    旭烈升吃了这个暗亏,心中勃然大怒,但也甚是佩服,知道唐朝的武功厉害非凡,要是让自己用眼睛伤人,却是做不到,只得勉强按捺住怒火,向唐朝说道:“这为想必就是李隆基陛下的驸马唐朝了,果然是好表人才!”

    他本来是一个威严持重的人,但现在一笑,却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里面。

    “大元帅过奖啦!见过元帅!”说着微微一揖,有点像江湖上的礼节。

    旭烈升如老虎一样的眼睛一直看着唐朝,有数十秒,眼中渐渐的露出诧异之色,这人的皮肤怎么这么洁白,就像是牛奶一样?

    但他随即一笑:“好好,唐大人,听说您这次到固原,是为了和我们签订互不侵略的条约,还要借兵?”

    唐朝立即会意,这人在来之前已经从传递信息的太监那里了解到了安乐宫里的情况。

    “是的,我很有诚意,元帅和阏氏可以看得出来,我以安西都护之尊,手下有无数的公务,但我还是不远千里来到固原,为的就是向元帅和阏氏表明唐朝绝无侵占突厥国土之意,两国已经保持了十余年的安定,我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同时,我来到固原,也是为了探询辛干小可汗不辞而别的原因,不过我现在放心了,小可汗已经继承了汗位,请元帅和阏氏三思。”

    他说了这话,作势就要离开,毕竟,该说的话说完了,剩下的就是这两个人商量该怎样对待唐朝了。

    “且慢!”旭烈升挥手阻止了他的离开,“唐大人,我们突厥人生性淳朴,不像你们汉人多机心,你就老实的告诉我,你这样千里跋涉来到固原,是不是因为你岳父李隆基想要你乖乖在京中做驸马,所以不一兵一卒给你,这才使得你向我国借兵?”

    唐朝哈哈一笑:“阏氏和元帅都问,我只好实言相告了,不错,的确是这样,我岳父李隆基不希望我在外面打打杀杀,害怕一旦有个什么闪失,他的小女儿就没有丈夫了,所以想找个借口将我贬官回去,我现在的确也遇到了麻烦,刚刚击败西域马贼霍伤,实力严重受损,一旦和贵国交战,肯定十分困难,所以已经做好一败的准备,这次来贵国,就是想商量互不侵犯的事情,好了,元帅和阏氏,你们最想得到的真话,现在已经证实了,你们有什么看法?”

    这几句话,唐朝说得坦白,知道即使隐瞒,迟早还是要拆穿,不如直接面对。

    “很好!唐大帅,我很希望相信你,可是却有点奇怪,听说你在安西都护府的兵力,不足一万人,我和霍伤对次交战,向有耳闻,他手下可至少有三万马贼,你怎么能将之大败呢?”罗兰阏氏一听,心中立即佩服旭烈升的头脑,不错,要是我们相信了唐朝的话,轻易出兵进攻,说不定还中了唐朝的陷阱,焉知唐朝这次到固原来,不是在实行诱敌深入的计策呢?

    汉人多诈,这是她一直以来的观点,对汉人美女就更是深恶痛绝,恨不得全部杀死!

    唐朝就悠然一笑:“为良将者,当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昔日的韩信,曹操,都是这样的人,我虽然比不上这些贤人,但自比于我大唐开国时的李靖,却是不敢妄自菲薄了!”

    旭烈升脸上升起一种强烈的杀意,不仅是因为唐朝说的话很狂妄,更因为他提到了李靖,这个以前曾经将突厥民族杀得血流成河的人,这一直就是突厥民族的痛,想不到唐朝自比于他,显然其中除了炫耀自己之外,还有威胁的成分!

    在突厥的皇宫之中居然还敢威胁自己,显示了强大了自信,这不由得使旭烈升不生气。但他随即在心中告诫自己,你要是轻易的相信了这汉人的话,那你就是蠢才了,哼,你说你是指挥能力绝道:“跟我来,偏殿之中有扳座!”

    罗兰阏氏的脸上了光,向唐朝微笑示意,她也很想看看这两个男人到底谁是英雄。

    女人都喜欢看男人争夺,更喜欢他们为了自己争夺。

    唐朝心中冷笑,哼,想看我出丑,那不是笑话是什么,但却不动声色,心中已想好应对之法,但同时又明白了一个事实,旭烈升在皇宫之中能这样自由的出入,阏氏还专门给他设立了扳手的扳座,两人的**,恐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偏殿中有一个半人高的扳座,上面垫了牛皮作为垫子,上面有些地方光滑得很,显然旭烈升经常在这里和人扳手。

    唐朝见旭烈升急不可耐的脱下了外套,露出袖子,笑了,也如法炮制,他并不想忽悠罗兰阏氏。

    他的手晶莹,洁白,不像旭烈升那样强健粗犷,似乎比处*女的身子还要柔弱!

    罗兰阏氏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是在看着一头待宰的羔羊,唐朝的肩膀一裸露出来,一个完美的少年的身体出现在罗兰阏氏的面前,终于打动了罗兰阏氏这个爱好广泛的女人!——

    像唐朝这样的男人,她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所以她不愿唐朝受人宰割,阻止了他:“唐大人,您不是旭烈升元帅的对手,你只要答应我,在皇宫之中陪我五天,教我汉人的诗词歌曲,我就答应你的请求,你这个人生来就是一个书生,可不能比武,我到时和你签定条约,并且看你的表现,是否借兵一万给你!”

    唐朝哈哈一笑,一下子就看到了这罗兰阏氏的心里去,这婆娘也是一个践货,看到特殊的男人就想占有,于是立即拒绝了她:“谢谢阏氏,不过,也许我不会输也说不定!”一笑下场。

    旭烈升本在担心阏氏看上唐朝,但听了唐朝的话,心中落下一块石头,将一只手竖在垫子上,手上的肌肉暴露出来,像一条条的蟒蛇,喝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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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二章 保存颜面
    唐朝随即举起了自己的手,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的手臂上生了一种奇异的改变。他本来光滑绵密的手臂,看去弱不禁风的手臂,居然强大了起来,陡然间像是一被压缩的海绵反弹了回来,变得青筋暴露,一条条的静脉血管像是无数的小青蛇,闪着长信,随时要扑咬人一般。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也变了,变成了青黑的颜色。其实,善于观察的人都会看到,现在的唐朝和转眼之前的他,生了很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那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而是一个狰狞的机甲战士,他的身体也似乎膨胀了起来,变得强大无比,浑身透露出凶悍,狂霸的气息!

    旭烈升在刹那之间就感觉到无比的恐怖,他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一个人,怎么能一下子由书生变成了魔王?

    罗兰阏氏的眼里了光,他显然震惊,但是她却并不在乎,她的内心之中,其实反而希望唐朝获胜。旭烈升在国中已经胜得太多,不能再胜了,任何人的心中,虽然佩服强者,但是还是希望能打破他的记录,不让他一枝独秀。

    这是人们心中一种微妙的心理,其实反应的就是真实的人性。

    泰山一样,唐朝的手臂举起,有一种巍峨的感觉,抓住了旭烈升的手。

    吃紧!这就是在瞬间的事情。

    谁都知道要抢占先机,就好比高明的摔交者,要抢占位置一样,旭烈升在突厥扳手纵横无敌,手段厉害非凡,倒不仅仅是因为他力气巨大,更因为他的技巧。这虽然是一门小小的技巧,但是他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将这一技巧掌握得炉火纯青。

    唐朝吃了亏,手臂受到他如山的威压,微微的倾斜。

    其实,唐朝现在的臂力,进入化境之后,全身都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气血比一般练武的人加倍的凝聚,力大无穷,在本力上已经可以越旭烈升,他正是因为这一点而有恃无恐,想不到扳手虽然是小技巧,但是其中却有一个小小的要领,就是翻腕。

    翻腕在扳手之中还有一个名称叫做“断手摔”,那是相比于摔法之中的一种刚猛招数,意思是运用得好的话,可以将人的手活生生的扳断!

    人的筋骨,进是平常人的筋骨,尤其是手臂上韧带的力量,都能承受数百斤,即使你能一拳将他的骨骼击碎,但是却不能将韧带击裂,会扳手的高手韧带的力量,有时候可以达到两千斤。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古代大力士可以举起千斤重的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的骨骼被千斤鼎一压,也是粉碎的命运,但是韧带和手上的踺子肉强健无比,却能将千斤重物举起。

    会扳手的人,就是利用了韧带的之中原理,一旦抢先,就可以将敌人压制,最终采取不同的策略,将敌手击败!

    一上手,旭烈升靠着娴熟的扳手技巧将唐朝的手压制住,心中大喜,你的力量虽然恐怖,但是不明白技巧,输定了!

    一旦占了这点先手,更是绝不放松,排山倒海一般的力量压将下去,务必要将唐朝一举压服。

    唐朝当此危急之际,本能的反扳,如一张弓,将弓弦绷得紧紧的。

    旭烈升得意的一笑,他正是要唐朝这样,现在他战局先手,只要持续的施压,唐朝就算臂力比自己还强大,还是一个输的命运。

    扳手的时候,占据了先手之后,就可以使用不同的力道来引诱对方,因为,手分无指,五个指头分别掌握着力量的分布,每一根手指力量的变化,每一根手筋瞬间力量的爆,都可以改变运力的方向,占据优势的人,自然可以从中随意变化,从而使处于劣势的一方穷于应付,最后一举击败!

    这是旭烈升在千百次的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相比于武功而言,的确是厉害得不能再厉害的绝招了。

    唐朝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了这种压力,他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对方的力道变化了七八次,每一次下压的力道都略有不同,稍微一个抵御不慎,就是被压服的命运。

    扳手的胜负,自然是以将对方的手扳得被压制到垫子上为胜。

    唐朝也在刹那之间开始惊叹这旭列升的老奸巨滑,竟然不和自己比武决雌雄,而是选了这样的一种方式。他知道,在这样的一种游戏规则之下,自己的臂力虽然略强于敌手,但是一上来处于劣势,却是不易扳转过来。

    毕竟,先手就是先手。就好象象棋比赛的时候,掌握了先手就掌握了对局的主动权,可以抢先变化,变招,至少可以取得兵卒的领先,运用得好,就是得大子马炮的收获,然后几举击溃敌手!——

    旭烈升连运了十九道巧劲,想不到都被唐朝准确的感应到,以相应的力量一一的化解,连唐朝都开始有些佩服自己,居然能抵挡这样狂风暴雨的招数。

    旭烈升的额头上微微见汗,他想不到唐朝竟然如此难缠,在他一生之中的扳手对决之中,从来还没有遇到像唐朝这样的敌手——败而不倒,明明已经占尽优势,却就是不能压服对手!

    唐朝经过了这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明显的感觉到对手放松了进攻的步伐,他知道,这是对手力气消耗过大之后一个缓冲期,再过得一会就会重新凝聚起内力,向自己动新一轮的进攻。

    但唐朝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手腕一转,如巨大的磨盘,刺激得双方的手上韧带出祗噶刺骨的声音。

    唐朝现在已经进入化境,手上身上有无穷的力量,换句话说,按照唐朝穿越前的观点,这就是身体脱胎换骨之后,人体的新陈代谢比以前加倍的厉害,呼吸之间就可以重新找到最强的力量,有无穷无尽强悍的力量。

    不行!不能让他翻腕成功,那样的话,自己可是前功尽弃,自己还处于劣势。

    以旭烈升娴熟的技巧,自是明白这其中的关键,不等内息调整好,用出全身的力量,再次的进攻。

    两人纠缠在一起,好象两条来自洪荒的大蟒蛇,剧烈的缠斗。

    唐朝开始微笑,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输掉这场较量,因为他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应,——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运力的大小,包括对手身上每一根筋的抖动,每一个毛孔的变化。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先前,在他抵挡住对手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他就在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异的能力,能够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力量位置方向虚实等等。

    但现在,醍醐灌顶一样,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原来,一个人的武功进入了化境,不仅仅是身体上脱胎换骨的变化,铜筋铁骨,力大无比,还有感觉上的无比灵敏。在激烈的战斗中,尤其是两人比武的时候,能够准确的感受到对手每一个毛孔的变化,就不用说敌手运力的变化了,肯定是明查秋毫。

    唐朝于刹那之间明白了师傅孙思邈以前说的话,化境的高手不怕偷袭!

    原来他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能理解,但现在却豁然明白,原来是这样,一旦武功入化之后,全身的感觉变得灵敏无比,居然可以不用眼睛耳朵,只是单纯的身体毛孔感应,就能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招数。

    怪不得,怪不得自己在刚才旭烈升连续十九道的攻势下没有崩溃,原来是自己的毛孔感觉到了对手运力的方向,因此事先准备,每一招都是有备而,哪里有什么漏洞——

    现在,旭烈升被自己打乱了内息,不出一盏茶的时间,肯定是力尽被执的局面。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微笑道:“旭大帅,果然厉害,我们平手言和怎么样?”

    旭烈升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了出来,对手在这样强大的对决中,居然能从容的开口说话,这是何等深湛的功力?

    也在这一瞬间,他万念俱灰,知道不收手的话,自己迟早会被唐朝磨死,力量一减。

    唐朝的感觉灵敏无比,立即脱出了他的掌握,浑身气血一收,立即就恢复了翩翩公子的样子。

    “好好!果然是有志不在年高,英雄也可年少,唐朝大人好功夫!”

    这个时候,他可是由衷的感谢唐朝,说道:“好,平手!”

    他内心无比的清楚,再比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唐朝这是给足了自己的脸面,可不能见好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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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三章 订盟
    罗兰阏氏虽然看不懂武功的奥妙,但见唐朝能在扳手的时候从容的说话,也知道即使是平手,但唐朝显然已经占据了上风,一阵心喜,同时更惊于唐朝皮肤的变化,仅仅就在这一瞬间,唐朝的皮肤又恢复了她刚见到时候的晶莹洁白,玉一般,似乎皮肤上有无数的光华流动,宝相庄严。

    这个时候的唐朝,看上去,有一种仙人的感觉,飘飘出尘,身上洁净无比。

    其实,这也不希奇,到了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的代谢能力常,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出体外,身上的毛孔浓密,细腻,也就是古代小说中所说的6地仙人。只不过,以前的小说中,都加上了道士做法,佛家传法的因素,这才蒙上了神秘的色彩。现在的唐朝,只要稍稍包装一下,保管比悟清真人更像一个仙人,要是在长安上流社会,一定是像乐圣李龟年一样出名的人物。

    “阏氏,唐大帅远道而来,我们应设宴款待,有什么国家大事,正好在席间畅谈,不知以为然否?”旭烈升随即说道。

    罗兰阏氏微微一笑:“准奏闻,请!”,说话的时候,摆出一种很幽雅的姿态,腰肢像是杨柳一样轻柔。

    多么媚艳的女人,虽然将身体隐藏在衣服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她什么也没有穿。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像诗人做出的有意境的诗,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已经将自己的身体修炼得使男人产生一种绮念的意境,的确是一个绝代的尤物,怪不得两代可汗都抵挡不住这女人的诱惑。要知道,新可汗是完全有权利另外选择美女作为自己的阏氏,而不必选择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辛干可汗却选择了自己的母亲,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魅力!

    旭烈升让唐朝走在前头,向举行国宴的地点——红园走去。

    红园坐落在固原的一处十分低洼的所在,四周都被皇宫的房屋包围了,并且最令人向往的是,红园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温泉,地气很重,虽然在这隆冬之际,还是百花盛开,鸟语间关,十足的一处人间仙境。

    唐朝哈哈大笑:“杜甫说得好啊,‘此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想不到突厥的皇宫,居然比得上我大唐的御花园,妙妙妙!”

    罗兰阏氏看着唐朝的时候,眼里忽然似乎滴出了水,她实在有些喜欢,武功如此强悍的一个人,出口都是典故,文才看来也不低,文武双全,又这样年轻,新灵公主这丫头倒是好福气,竟然将他找为驸马!

    历代的女统治者,女王,幕后掌握实权的皇后,拥有了人间的荣华富贵,极品权势之后,没有一个不喜欢男色的,俄罗斯帝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英国伊丽莎白女王,还有武则天,都是这样的人,一旦丈夫死去,她独揽大权,心灵上和**上就会觉得无比的空虚,自然要找男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只要是女人,荷尔蒙分泌正常的女人,都有这方面的浓厚的**,想当年,杨国忠的舅舅张宗昌、张易之兄弟都是武则天的男宠,两人也是相貌俊美,皮肤白净,而且能歌善文,风度翩翩,不由得老年的武则天不喜欢。

    旭烈升虽然和罗兰阏氏有染,但那只是一种利益上的结合,并不是喜欢这样粗犷不文的男人,现在一见到唐朝的绝话,只是举杯和她碰了一下,一触即回,仰头干了。

    “好爽快的男人!本宫见你天庭饱满,印堂红光闪烁,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将来是个宰相之才,但眉宇之间隐隐有黑气透出,似乎现在正经历危险,来,我看看你的手相?”

    这女人竟然知道不少相士骗人的把戏,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抓住了自己的手。

    以唐朝的聪明,自然知道这婆娘先前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幌子,想和自己肌肤接触才是真的。

    在唐朝还没有决定该怎么做的时候,罗兰阏氏抓住了他的手,反复的摩挲,眼里出惊叹的神色:“你的手相贵不可言,我刚才看错了,你不仅仅是宰相之才,而是一个,一个帝王的命啊?”

    唐朝吃了一惊,他心中虽然有野心,将来也觉得有把握做上南诏的皇帝,但他实在想不到,这个突厥国的阏氏竟然也能从手相上看出,一般的相士,恭维人的时候最多能说的就是宰相,从来没人敢说能做皇帝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但罗兰阏氏说了。

    “为什么,手相能看出来吗?”唐朝有些吃惊,感觉到了她滑腻的手掌,柔若无骨,有一种使男人不安分的因素。

    “当然,本宫精研相术,您的掌纹,长而直,浮凸外露,粗大精状,贵不可言,是最上乘的手相。”就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将唐朝的手掌捧起,轻轻的放进了自己的怀里。

    这虽然在她做来像是一个随便的动作,但在唐朝的眼里,这无异于是晴天霹雳——她这是在勾引我!

    唐朝立即明白了这一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不愿意将手抽出,甚至还有侵略的冲动——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坐怀不乱,控制力强的男人了,他早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男人面对此情此景的时候,都会产生冲动,更何况,唐朝的指间,现在感觉到了罗兰阏氏那包在衣服里的颤抖的**。

    “对不起,阏氏,本帅今日前来,是要签定这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至于借兵的事情,以后再谈,来,拿出可汗的玉印,盖个章,我们再谈私事好吗?”唐朝忽然清醒,从怀里拿出早已经拟订好的条约,在那上面,清楚的签了他自己的名字——

    罗兰阏氏吃吃的笑了:“好,本宫就和你定个盟约,然后,你可不能让本宫不高兴哦?”,她的眼睛似乎在滴水,一种暧昧之意暴露无遗。

    “好的!”唐朝答应得很快,但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女人虽好,但毕竟比起新灵公主,还是差了一截,自己可不能舍大而取小,一旦签了盟约,凭自己绝世的轻功,当可以轻松离去。

    “凤言,去将可汗的玉玺拿来!”罗兰阏氏随即吩咐道。

    一个贴身宫女应声而去,一转眼的时间,已经捧着一个四四方方,大约三尺来长的盒子来到了阏氏面前。

    这其间,阏氏和唐朝说了一话,笑了一次,那种**的笑。

    只见她喀嚓一生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四方的印绶在唐朝递给她的纸上重重的按了一下,出一声轻响,然后,向唐朝嫣然一笑:“唐大帅,本宫已经满足了您的要求,现在,请随我去看一件我大突厥的宝物,可以吗?”

    唐朝将盟约装进口袋,本想不告而别,因为害怕这女人夹缠不清,但想不到的是这女人居然叫他看宝物,这可是一件很礼貌的事情,要是当着这些宫女太监的面拒绝了她,可是大大的损伤了她的颜面,只得喝干了杯中的酒,点头:“那好,我就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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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四章 宝物动人心
    罗兰阏氏娉婷的当先带路,一路香风缭绕,将唐朝带到了一处美伦美奂的屋宇前,然后,吩咐很后的太监不要跟来,只带随身的宫女一人以及唐朝进入,巧笑嫣然:“唐公子,这就是我的海棠别院,可好看吗?”

    唐朝这才注意到这里到处都是开得火红的海棠,有一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四处的花香比先前的温泉处更为馥郁,忍不住惊叹,当上一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的确是荣华富贵,一般的人,哪里能享受这样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

    “凤言,你带唐公子到海棠居之中,我去去就来!”她微笑的对唐朝说道。

    “阏氏不是说要我看宝物吗?”唐朝有些焦急,“唐公子”,似乎过于亲热了,再加上现在身边太监也没有一个,只有一个娇媚得很的小宫女,他隐隐的已经感觉出不对,想趁早抽身。

    但罗兰阏氏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唐公子,当然有宝物,您先不要急,待会就知道了!”

    唐朝忽然之间感觉这女人吹气如兰,身子也像是要靠近自己的怀里,心中大为吃惊,怎么回事,这女人明明已经三十好几的人了,但为什么身上的味道,还是十**岁处*女的香味?

    李莲和文姜以前都是这个年纪的处*女,他当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的心中疑惑起来。

    “唐公子,请,嘻嘻!”见唐朝似乎被阏氏迷惑得神魂颠倒,这个叫凤言的宫女掩口娇笑。

    唐朝这才回过神来,现罗兰阏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脸色红了红,跟在她的后面,向前走去。

    一路的曲廊,屋宇精致,直到将唐朝带进一处出醇厚香味的屋子,这宫女才说道:“唐公子,到了。”

    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张椅子,地下是红色的地毯,都是一朵朵的牡丹花,鲜艳欲滴,但此外却再无一物,只闻到比在外面浓烈十倍的花香,人在这里里面,仿佛拥抱着整个春天。

    凤言就道:“唐公子,阏氏吩咐了的,要你一个人在里面看宝物,我可要虚掩上门?”

    这宫女笑得似乎天真无邪,但同时又有种暧昧的意思在里面,有阴谋,但似乎又不像,正在唐朝犹豫不绝的时候,凤言已经关上了门,不过果然是虚掩,还可以看到外面的天光,他顿时放了心,冷笑的想,别说是一扇普通的门,就是铁板钢板,又能奈我何?

    当下心中再无戒心,看四周的景色,微微有些失望,除了这屋子实在很大之外,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只要闭上的眼睛养神,感受着这如醇酒百秒年的芬芳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唐朝忽然睁开了眼睛,感觉到门口有轻微的脚步声。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看到了一副使自己终身难忘的景象!

    她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哦不,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他,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他看到门口进来一个绝丽的女人!

    她轻轻的进来了,进来的时候,轻轻的关上了门,门外随即喀嚓一声,似乎有人上了锁,于是,这间屋子,就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

    喀嚓一声,灯光亮了起来,是那种最纯的松油等,本来黑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如白昼。

    这个女人微微一笑:“唐公子,让您久等啦,真的万分的对不起!”

    这女子的盈盈的向自己一福,婀娜的腰肢像是风摆杨柳,轻盈流畅,有种临风飞翔的感觉。

    “阏,阏氏,原来是你?”唐朝的声音都颤抖了,他实在想不到,穿上宫装的罗兰阏氏,会是这样一个美丽到骨子里的女人,许多人都说世上有祸水,说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唐朝突然的感觉到心动,他并非圣贤,食色,性也,也就在这一刹那间,一股热力自他小腹间升起!

    这实在是一个能勾起任何男人兴趣的女人,一个绝代的尤物。

    她现在穿着轻纱作成的宫装,洁白如玉的肌肤微微的暴露在柔和的光线里,裙椐很短,这使得她下面的身体有些白得耀眼,这使得唐朝不敢再往下看,他知道,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就会做出禽兽的事情来。

    他当然知道罗兰阏这样对待他,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男子汉大丈夫,当以国家大事为重,岂能耽于美色,况且,这虽然是一个美丽性感绝伦的女人,但是毕竟名声不好,既是两代可汗的阏氏,又和旭烈升元帅有苟且之事,想想就觉得恶心。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运起《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强行将自己的心情平息下去。

    这个时候,他看着宫装的罗兰阏氏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绮念,毕竟,她的穿作虽然很前卫,但是却是很自然的,不会被流俗之人认为轻佻,就是出去接见臣民,也无可厚非,只是因为她美丽性感了,这才使唐朝这样的人一见之下都忍不住心动。

    “宝物,宝物呢,我想见了宝物就走,对不起?”唐朝忽然有些口吃,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这个女人强大的吸引力使得他心中脆弱,知道还是及早离开的好,不然一个不小心,恐怕就会是被诱惑而沉沦的下场。这样的事情,不管对自己,还是对阏氏,其实都是不利的,他很理解,这个女人其实也是被自己吸引了,有点疯狂的味道,想到先前旭烈升元帅离开的时候看着自己那火热嫉妒的眼光,唐朝就知道,要是真和这个女人有了什么,恐怕订立好的盟约也会破裂,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

    但人就是这样,尤其是像罗兰阏氏这样有极大权力的女人,觉得整个国家都在自己掌握之中,有什么好的东西,一定得自己得到,就是这样的心理,使得她即使觉得旭烈升会不快,但是还是情不自禁的施展了感情的攻势。

    要知道,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在这样的时候,就等于解除了安西都护府的威胁,于唐朝来说,就等于是解除了心腹之患,她一口就答应了,可见这阏氏对自己,是怎样的一种迷恋了。

    正是感于她的恩情,唐朝才和她一起到了海棠别院,想看了宝物之后就走,想不到却是阏氏想和自己单独待在一起。

    但这个时候,罗兰阏氏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翩翩的舞了起来,峰峦壮丽,如惊鸿一瞥,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光艳四射。

    就这样,罗兰阏氏翩翩的来到了唐朝的面前,跪下,朦胧了双眼,梦一样的说道:“所有的人都说,本宫是突厥的珍宝,过一切的珍珠宝贝,唐公子,您觉得他们说错了吗?”

    没有没有!唐朝在心中疯狂的叫了起来,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女人狂热的吸引力。

    不错,这女人的确是突厥的珍宝,虽然汉人的美女多得很,但是能比得上她的,却是寥寥可数,不可否认,要是自己还是一个纯情少年的话,说不定面前就算有金山银山,也会疯狂的爱上她。

    “没有,的确没有,不过,我已经看过珍宝,我想想告辞了。”他终于说道,用了自己全部的能力。

    “不行,唐公子!谢谢你的称赞,无论如何,你要看了这段舞蹈之后才能离开!”罗兰阏氏温柔的说道。

    于是,唐朝睁开了眼,看到了世上最美丽的图画。

    然后,一切都朦胧——

    当唐朝迷迷糊糊的走出突厥皇宫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甚至觉得刚刚生的一切是一场梦。

    他也不知道以自己化境高手的能力,居然能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在那个海棠别院的宽大的屋子里那种馥郁的花香,原来是一种**。

    再强的高手,纵然不怕毒药,因为可以将剧毒从经脉中逼出,但也怕**。

    唐朝自从武功大进之后,从来没有使用自己以前特制的**“一阵风”了,想不到自己这个使用**的大行家,现在居然着了别人的道儿——

    有谁能够想得到馥郁的花香之中,竟然藏着厉害之极的**。

    自己被迷之后干了什么,就是不用想也知道,哎,想不到罗兰阏氏竟是这样一个强硬的女人,一个占有欲这样强烈的女人!

    她应该不笨啊,却为什么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旭烈升肯定有耳目在朝廷里,一旦知道她如此放荡,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他看到了怒气冲冲,全身披挂的旭烈升,在这位突厥元帅的身后,是一只三千人的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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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五章 契丹之围
    唐朝自然知道这男人为何如此恼怒,但站在当地,动也不动,静待旭烈升走上前来,神色不变,故意惊讶道:“大元帅为何如此怒气冲冲?”双手一拱,如渊之沉,如岳之峙,自有化境高手的风度。

    旭烈升就道:“你在皇宫之中一晚不归,在干什么?”,他这个时候有点气急败坏的感觉,就好象是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了。而事实也是这样,自从可汗死后,他向来把罗兰阏氏看成自己的禁脔,想不到唐朝胆子这么大,竟敢横插上一脚。

    男人不能忍受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一般的女人也还罢了,到处都是,也不在乎,杀了扔了,不过是一件破衣服,但是罗兰阏氏却是他深爱的女子,就算明明知道是她的错,是她勾引唐朝的,但是还是来找唐朝算帐。

    唐朝在穿越前的时候经常见到母亲张翠花看焦点和相亲这些节目,不少的男人在现自己妻子有外遇之后,不是找妻子算帐,和她一刀两断,开始新的生活,反而是贪恋**,死活要和妻子在一起,不管她的错误,而是去找外面勾引她的男人,把这个男人看成罪魁祸,深恶痛绝,甚至干出杀人的事情来,其实仔细想想,又何苦来,男人要有志气,要有追求,曾经深爱的妻子红杏出墙,何不努力的奋斗,混出一个男人的新天地,哈男儿志在四方,相信到时候一定有可爱的女子来到你的身边,慰藉你干渴的心灵,让你找回男人尊严!而要是莽撞的杀人捅黑刀子,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无论你以前多么的深爱她,都应该放下,放不下,你就不是个男人,放不下,就永远没有找回自己尊严的时刻。

    男人要活得有自尊!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开始鄙视起面前的旭烈升元帅来,你有胆子,为什么不去皇宫之中向罗兰阏氏兴师问罪,却来气势汹汹的威胁我?

    “我能干什么,罗兰阏氏要求我去看宝物,这就看了一晚上了宝物,如此而已。”

    唐朝悠然的回答,觉得这回答绝妙。

    “宝物?什么宝物能看一晚上?”旭烈升见唐朝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神情一疑惑。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突厥国中,阏氏的事情,你凭什么管?你要知道,你仅仅是突厥的北院大王,统领兵权,可管不到后宫之事,再说了,阏氏召见我,乃是召见唐朝的使节,国家大事,岂是你能随意猜测的,要是外面传出什么风言风语,你担当得起?”

    这几句话咄咄逼人,使得旭烈升心中顿时升起一种犯上的感,他不由得想,虽然罗兰阏氏是我的女人,但是这并且,毕竟这是秘密的,我这样名目张胆的拦截唐朝,的确很容易被人误解,并且,阏氏就在在后宫之中留宿唐朝,名义自己还是管不到,自己这样做,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好好,唐朝,你好口才,我也很佩服你,你放心,我不日就将带领铁骑到天山狩猎,还请多多留意!”

    好厉害的人,果然不是个好勇匹夫,立即就将我的气势打压下去了。要知道,自己现在最害怕的就是突厥骑兵,他却偏偏用骑兵来威胁自己,的确是看到了自己的弱点。

    当此敏感的时刻,唐朝立即决定,不是硬来的时候了,他虽然说得客气,到“天山狩猎”,其实就是要带兵进攻自己,他知道,他这样的大帅,一旦稳定住突厥的形势,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向唐朝开战,现在可不是和他硬碰硬的时候,脸色忽然转为柔和:“大元帅,你我经一扳手之后,惺惺相惜,但你却不能无端猜疑,这样的话,不仅我脸上无光,就是阏氏,脸上也是无光,旭大元帅,您也不想想,我唐朝一介使臣,难道敢孤身一人在宫中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错,我正是看了一晚上的宝物,至于是什么,你去问问阏氏不就得了,我把大元帅看成兄弟,顺便奉劝您一句,生查是南院大王,知道你这样带兵在城中横行无忌,恐怕又是一个大大的攻击你的把柄,现在辛干可汗刚刚继位,大元帅不应制不安的因素,而应该先稳定住突厥形势,至于你以后带不带兵到天山狩猎,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这些话,合情合理,顿时将旭烈升说动,不错,我这样带兵阻截唐朝,的确会被生查在朝堂上攻击,再说了,即使阏氏和唐朝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自己要惩罚她,也不应该闹得固原满城皆知。

    当下示意手下让开一条路,放唐朝去了。

    唐朝暗中叫声好险,自己武功虽高,但是由于面对的是大军的包围,要是遇上一个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缠住自己,恐怕将是被擒的命运。谁也不能轻视一个民族的力量,说不定突厥军中就有一个武功和自己相差不远的,而且很可能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能靠着绝顶的轻功逃走,也必十分狼狈——

    唐朝回到突厥国家宾馆,将盟约已经签订的事情向牛僧孺等人分说明白,众皆称赞,想不到唐朝的动作这样的快,竟能在短短两天之内就将这件最严峻的事情搞定,唐朝苦笑,命令大家立即启程,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心想,这次虽然签定盟约,但因为有罗兰阏氏昨天晚上那些事,旭烈升恐怕会记恨于心,所以借兵之事,索性就放弃了,毕竟,明知是与虎谋皮的事情,还是不要空耗心力的好,同时也吃惊于罗兰阏氏的手段,别看这是一个不会丝毫武功的女人,但却能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也算是一个厉害的人了,知道旭烈升即使当面质问她,她也很可能编造出谎话来说叫唐朝看了什么宝物。也许。旭烈升元帅还不一定敢,罗兰阏氏毕竟是现在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

    牛僧孺早已经按照的唐朝的意思将骆驼卖掉,做好好临走的时候的准备,现在一声令下,全部骑马,只叫班林带十个精兵在后,将那没有送出的六个美女缓缓押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虽然中了**,醒来之后身体却是无碍,因为一马当先,赶回燕然山。

    行军刚到一半的时候,正遇上前来突厥报信的信使,呈上安西现在的形势,唐朝才知道已经是危在旦夕。

    原来,霍伤在黄风山做了简单的休整之后,还不死心,收罗失散的马贼近万人,重新聚集起近两万的军队,更以重礼买通了契丹领椰律雄姿,出契丹兵一万,两面进攻,务必要拿下安西都护府,控制丝绸之路,建立像阿拉伯那样横跨欧亚的帝国。

    此人武功绝顶,抱负更是远大,不是那种一遇挫折就灰心丧气的角色。

    就在五日之前,黄风山的马贼和契丹的椰律雄姿已经带领人马抵达安西都市护所在地,舍瓦兵力空虚,按照唐朝走之前的吩咐,无论如何绝不开关决战,拖住了霍伤,现在已经攻下了安西的三坐屏障之中的两坐,红土和戈壁城堡,只有云门城堡在隆多的拼死坚持守之下没有失守,但霍伤武功高强,更兼契丹人悍不畏死,以优势兵力轮番进攻,要不是霍伤带领大队人马依旧进攻安西都护,要使唐朝军队尾不能想应,各个击破的话,云门城堡区区五千人的守备,恐怕已经失守了也说不定。

    但就算隆多神勇,弓箭厉害,但是契丹兵死了一批,又上一批,竟似乎生命不是自己的,已经将隆多拖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在这样的时候,他只好派人冲出重围,将交战的情况向舍瓦和唐朝分说,请求援兵。

    你道这契丹人为什么不怕死,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凶悍,是化外的部落,而是因为高仙芝走之前曾经带兵狠狠的屠杀过一次契丹部落,杀人抢劫无数不说,更将契丹的女人抢走无数,想想,以当时高仙芝手上庞大的兵力,干这种坏事,天下又有谁能挡得住他?即使有人向李隆基参他一本,他这样的人,自是随便都可以找一个借口搪塞过去,不过这样一来,这就和契丹民族结下了深仇,他们当然不管现在的统帅已经换了,自是对欺负他们的唐朝军队深恶痛绝,死命的进攻,戈壁城堡和红土城堡本来坚固,但都是被契丹人这样不顾性命的攻下来的。

    打仗的时候,最害怕遇到的就是这样的哀兵,所以有人说哀兵必胜,唐朝穿越之前就关注了伊拉克足球夺取亚洲冠军的奇迹,经过伊拉克战争之后,伊拉克足球已经可以说是死了,没有薪水,缺乏训练,拿不出钱,就是出来参加亚洲杯也是千里跋涉坐的大巴,因为没钱坐飞机,外教都没有薪水的,义务执教,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就是不输个5:o,也已经可以向国人交代了,但他们夺取了亚洲冠军。

    这就是哀兵的力量,即使以弱对强,他们也极有战胜的可能,更不用说现在是以强对弱,要不是城池太过坚固,隆多太过厉害,他们或许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

    高仙芝自然不是个好人,他自然要给他的后任安西都护留些困难,这样的话,后任不断的因为战事向朝廷求兵求粮,他的价值就显现出来了,也许到时候,还是只有他高仙芝能镇压住局面,又派他回去。他早年其实很想回到朝廷担任左仆射,但自从没有争过李林甫之后,他就知道,李隆基现在昏庸,即使回朝也不一定能成功,不如在边关做个大帅,手下有雄兵十万,到时候一旦朝廷有变,自己提一旅之师回到长安,就可以学当年的董卓,废立皇帝,或者干脆学司马炎,自立为帝王,天下在掌握中。

    他不在乎伤天害理,不在乎杀戮,他一向是一个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唐朝明白这些形势之后,心急如焚,带领牛僧孺和辛白江星夜赶回云门城堡,他知道,有舍瓦的绝世武功,再加上城墙的无比坚固,安西都护府当能再坚持一段时间,当务之急是解了云门自围。

    他带领五十余骑兵赶回云门城堡的时候,正是月上柳梢时分,途中累死了三十余匹健马,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人困马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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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六章 步兵凶猛
    这个时候,唐朝知道,即使有战机,但也不易把握,于是叫五十骑兵都就地歇息,以便恢复体力。

    就在这个时候,远远看到月下数十骑拥来,当先一人**着上身,面黑身长,就在月光之下也觉得此人黑如煤炭,他身边稍微落后一步,是一个汉人儒生模样的人,两人的马跑得极慢,似乎是在商量什么。

    唐朝害怕暴露,早叫这五十人都藏在树阴里,马也藏在树阴里,并且用布包住了嘴巴,原因很简单,云门城堡之外都是契丹人的天下,有上万的大军,一旦自己这五十骑被现,被包围,那就是一个死的命运,除了唐朝和牛僧孺极有可能仗着武功杀透重围之外,并没有丝毫的胜算。

    所以这数十骑兵奔来的时候,没有现藏在树阴里的唐朝兵马。

    一明一暗,这就是胜负的分野,唐朝心中大喜,已经看出当先这黑面长身之人似乎是领模样,当下附耳向牛僧孺道:“待会离这为之人五十步的时候,你我同时抢出,务必要生擒这人!”

    牛僧孺应诺,他知道,以自己两人的武功,那是极有希望成功的。

    唐朝吩咐完牛僧孺,随即吩咐身边的辛白江:“等会儿不管我们擒拿成功与否,你都立即放起要城中接应的七色火箭!”

    辛白江应诺,他知道唐朝的意思,不管是否擒住这个番兵领,要的任务当是进城中与大军会合,将早已经预备好的火箭取了出来。

    这七色火箭是唐朝临走时和舍瓦约定的最高机密,除了事情万分火急之外,不能使用,并且以唐朝安西都护之尊,身边也只带得三只,外人绝对模仿不来。

    说话之间,这番兵前面的两人声音隐隐传来,最前的一个说道:“隆多的武功,的确不错,黄先生,似这样久攻下去,本王担心即使攻下云门城堡,我这一万兵马恐怕也将折损大半,这可是本王十年来辛苦培养出来的精兵,你有什么良策没有?”

    这个叫黄先生的儒生模样的人就道:“椰律大王,请恕我直言,这是霍大帅一石二鸟之计,要是他肯亲来这里攻击,隆多武功虽高,但多半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可是他却以进攻安西都护为借口,要大王独自进攻这坚固之极的云门城堡,让大王折损不小的兵力,同时也削弱了隆多。”

    “恩,对对,非黄先生所言,本王倒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节,霍伤的武功,明明在我之上,要是他聚集马贼和我一起进攻云门,恐怕早已经拿下多时,但他却说害怕舍瓦形成什么犄角之势,害怕腹背受敌,这恐怕正如黄先生所说,这是他的什么石鸟之计,不过,黄先生,本王和唐朝军队仇深似海,即使没有他的这个计,本王也势必要攻下安西都护,将全城尽屠,方报当日之仇,请问先生还有何妙策?”

    哇噻!唐朝武功已达化境,自是将这两人的对话远远的听在耳朵里,心中大喜,这人自称“本王”,看来不是契丹兵中一般的领,而是契丹统帅椰律雄姿,这就好办了,看他刚才说话时候咬牙切齿的模样,知道他对唐军已经恨之入骨。

    心中机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仇恨之为物,竟是如此厉害!同时叹息高仙芝心肠之歹毒,居然为了嫁祸给自己,对契丹人犯下这样的罪恶,也难怪椰律雄姿恨到这样的地步。

    只听黄先生说道:“以我之见,大王应向霍伤大元帅请求救兵,最好请他自己亲来,说一举攻下云门城堡之后,契丹兵愿为前驱,总攻安西都护府!”

    “这,他会答应吗?”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以后占领了安西都护府之后,害怕大王分他一杯羹,要和他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所以趁现在这个机会削弱大王的力量,使大王到时候不和他争。不过,要破他的阴谋,却也不难,你就派人到他的军中对他说,契丹这十余日以来伤亡惨重,士兵都不愿意再打下去,准备班师,积蓄力量再来报仇!”

    椰律雄姿摇头:“不行!不杀了唐狗,我椰律雄姿誓不回军!”

    黄先生就哈哈大笑:“大王!黄某只只叫你这样对霍说话罢了,他是个聪明人,绝对要拉拢你,亲自前来攻城,那样的话,我们的伤亡小了,到时候,一旦西域局势有变,大王手中雄兵数万,也未始没有左右西域的力量。”

    这一番话,直将唐朝听得暗暗点头,这黄先生,倒是一个厉害的人物,以后当可以收在自己的麾下。

    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已经和唐朝仅仅相隔五十步的距离。

    唐朝一个眼色向牛僧孺示意,然后风一样的抢了出去。

    唐朝奔行的时候,有一种愉快而轻盈的感觉,真的是万古灵宵一羽毛,增之一分则重,减之一分则轻,体会到古代修炼到6地真仙级别的高手的快意。

    “什么人?”就在唐朝抢出的一刹那间,椰律雄姿现了面前有人逼近,他身下的马是一匹良马,见到危险靠近,呜的一声叫,人立起来。

    椰律雄姿拔出了身上的配刀,虚空之中仿佛电光一闪,竟是一柄罕见的宝刀,他身后的三十余亲兵则是刀剑出鞘,簇拥上来,要对付唐朝和牛僧孺。

    但已经迟了,高手相争,胜负只在咫尺之间,椰律雄姿心中震动,他实在想不到唐朝的轻功,居然能快到这样的境地,只一眨眼的时间,五十步的距离忽然没有了,竟然好象是缩地成寸,空间在这个人的面前忽然消失了。

    空间当然不会消失,但在椰律雄姿的感觉中,却觉得唐朝的身法快如鬼魅——

    唐朝武功已入化境,就是和李白这样能创出“青云直上”绝世轻功的高手相比,也不遑多让,更不用说轻功平平的椰律雄姿了。

    椰律雄姿从小生长在深山之中,以狩猎虎豹为食,天赋异禀,一身的铜筋铁骨,和隆多的武功不相上下,更兼契丹民族是个游牧民族,武功虽然比不上孟笑,善于骑马,借助马的力量,所以比岭南的蒙笑战斗力更为惊人。

    他见了唐朝的威势,并不慌乱,马刀一举,刷拉一声就砍了下来,他身下的大宛良马出一声嘶鸣,作势想要向唐朝踢出。

    这就是最好的战马,可以明白主人的意思,有的甚至能够躲避飞箭,不需要主人控制。

    在战场上,对绝大部分的高手来说,战马就是和人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一旦马匹被杀,在战场上无数长兵器的攻击下,即使你的武功比别人高几倍,也几乎逃不脱被杀的命运。

    只有像唐朝这样的绝顶高手,才有可能自保,除了杀人抢马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

    马刀在空中划过的气流灼热,狂暴,但唐朝厚背刀一立,就准确的接住了这一刀。

    喀嚓!唐朝吃了一惊,幸亏缩手得快,不然的话,恐怕会受伤,因为自己这柄百炼精钢打造的厚背刀,曾经隔下无数人头的刀,居然朽木一般,一碰就断了,火星也没有冒一点。

    这契丹的领,坐下是良马,手中是宝刀,武功虽然不是绝高,但是这一骑在马上,当得上一位暗劲绝顶的高手,和牛僧孺可以一战。

    椰律雄姿见毁了对方的兵器,大喜之下又是一刀,也不用什么刻意的招数,只是随便乱挥,他知道,就算这样唐朝也毫无办法。

    唐朝叹息一声,准备先闪一闪,再施展空手入白刃的招数。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那匹来自大宛的宝马却忽然之间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屈膝跪了下去!

    伤马的是牛僧孺,他出了身上的金针,双手挥舞,准确的射进了这匹大宛马的眼中,膝盖,这马立即就失去了战斗力。

    本来,这马甚有灵性,射向他眼睛的金针居然被它躲开,但是射向膝盖的却是再也躲不开了,金针中马腿,等于是点了穴道,自然将椰律雄姿摔了下来。

    这还是牛僧孺见了这匹宝马,起了爱慕之心,想夺为己用,不然的话,满把金针,早已经杀了。他的轻功虽好,但是和唐朝毕竟差了一大截,所以只能施放金针。

    这一来,椰律雄姿竟向唐朝扑来,看似凶猛无比,但身子在空中已经失了凭借,却是最危险的。

    唐朝就一闪,一擒,点了椰律雄姿身后的神道穴,顿时动弹不得。

    他手上那柄宝刀虽然凶猛的砍在唐朝的肩膀上,但唐朝似乎丝毫不觉,轻轻一弹就到了他的手里,对着月光笑道:“好刀!”

    而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身后的三十余骑兵才堪堪冲到,但见唐朝若无其事的将刀架在领的脖子上,都是不敢妄动,他们都清楚,唐朝手里的刀,乃是一柄绝顶的战刀,砍金断玉,厉害无比,一个不小心,切人头如切豆腐。

    “呵呵”,椰律雄姿忽然笑了起来,“我堂堂契丹之主,骑在马上,居然斗不过一个步兵?”竟然有一种深沉的悲壮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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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七章 偷梁换柱
    唐朝就微笑道:“耶律大王,你不必如此沮丧,我其实不是一个一般的步兵,我是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说着放开了他脖子上的刀,因为这个时候,他看见耶律雄姿所有的亲兵都不再妄动。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听说你已经出使突厥了?”

    “呵呵,实不相瞒,我已经和突厥国主签定了互不侵犯条约而返,我听说大王恨极了我唐朝军队,可你或许还不知道,或者是听了霍伤的谗言,才不惜拼死攻击我安西之军,其实您是大大的误会了我!”

    就在这城外的沙丘上,唐朝和耶律雄姿两个人,坐了下来,唐朝知道,有些秘密,还是以自己两人知道的好,耶律雄姿这个时候也不对唐朝再有丝毫的戒心,他知道,要是唐朝想杀他,早就杀了,也不用等到现在,所以想和他倾心一谈,至少在他现在的感觉中,唐朝的统帅不是一个凶残暴戾之人,他很吃惊唐朝的皮肤,居然像是一个好女一样,白得像天山上的冰雪。

    他很想知道唐朝究竟想怎样对待他。

    “我怎么误会你,你们唐朝军队,如狼似虎,都是杀人的魔鬼,残忍的杀害我们契丹人,搞得我们妻离子散,国家破亡?”耶律雄姿的黑脸上露出凄惨之极的神色。

    唐朝叹息一声:“大王可知道我们唐朝流行的一句话,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我们安西都护以前的统帅,是高仙芝将军……”

    当下也不隐瞒,将朝廷的局势,还有高仙芝想嫁祸于自己,残杀契丹人的事情向耶律雄姿说了,并且毫不隐瞒,将自己和李隆基翁婿之间的矛盾,也倾囊以告,说了个明白,最后说道:“耶律大王,要是您不相信我的话,可以随便派人到长安去探听,如我唐朝有半句虚言,叫我死于刀剑之下!”

    这几句话,说得正气凛然,一种茫茫苍苍的气概顿时弥漫了整个夜空。

    耶律雄姿早有人在长安探听消息,哪里还有不知道这些事情的,经唐朝一解释,也是豁然开朗,顿时相信了唐朝的话,嘶哑着嗓子道:“那,那我们契丹人的大仇,就不报了?”

    唐朝看着他血红的眼睛,知道这样的血仇,几句话是不能了结的,忽然说道:“当然不是!不过耶律大王,恕我直言,你报仇的时候,当惩罚恶,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子残杀不相关的我大唐的士兵,那样的话,就是是非不分,而且最重要的,还使你的仇人在背后笑你。”

    耶律雄姿本是一个粗莽之人,虽然靠着勇力能带兵,有些谋略,能控制得住本族的人,但是毕竟不像汉人的统帅,尤其是像高仙芝这样的统帅,头脑厉害非凡。

    就他这一招,自己得到无数的金银美女不说,还给唐朝留下了这样的大患,说句实在话,要不是唐朝手下有隆多这样的大将,拼死坚守,以契丹人的勇猛和不怕死的精神,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此城一失,安西都护府已成孤城,势必被霍伤围困而死。

    李隆基和高仙芝都是厉害的人物,算得很远,但是他们都没有算到,在南诏和平定岭南的过程中,唐朝得到了舍瓦和隆多这样的大将,还有专氏五虎以及班林辛白江这些人,实力大增,即使在兵力极端不利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坚守城池。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尤其是这样的坚守战,没有一个武功特别厉害的人镇压住局面,并且抵挡敌方武功高手高来高去的进攻,那就注定是死路一条,就像先前耶律雄姿的汉人军师黄先生说的那样,要霍伤和他亲自攻城,就是为了要人敌住隆多以及他的利箭,然后以契丹兵的勇敢攻城,那样的话,隆多危矣。

    “唐,唐大帅的意思,是要我找高仙芝报仇,或者是要我找到残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报仇?”耶律雄姿挥泪说道:“唐大帅,您这不是空话吗,你想想,高仙芝现在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本身武功又是高强无比,并且远在长安,而且我已经探听明白,屠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都已经调往岭南镇守,我契丹小国,怎么能深入唐朝腹地进攻这些人?”

    的确,这是困难的,唐朝也在这一刹那间对他充满了同情,一个像唐朝这样的大国,要欺负一个弱小的国家,那简直有的时候使人没有还手的余地,现在耶律雄姿的心情,就好象是一个决心上战场赴死的烈士,但叫能杀得几个敌人,自己死了就行了,一点也不考虑这样做的后果。他显然也知道,这次跟着霍伤杀唐朝士兵,不一定将来有好结果,他也不是贪图霍伤的金银贿赂,他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报仇,杀得了多少算是多少,显示了契丹人的野性和质朴。

    “耶律大王,您放心,我唐朝向您承诺,我手下的唐朝士兵,即使再次击败了霍伤,也不会对契丹民族报仇的,因为我知道,你和你的民族是有冤屈的,古人常常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惩治这些滥杀百姓的官兵,至于高仙芝,此人厉害非凡,我不敢说我能帮你杀了他,但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我刚才也说了,他这样做,其实是嫁祸于我,他如此坏心眼,我唐朝也是不好惹的,岂会放过他!好啦,我的话已经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什么,你,你就这样让我走?”耶律雄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唐朝就将手上的马缰绳一抖,他先前骑的那匹大宛良马已经向他奔了过去,先前牛僧孺射的时候用金针,就是害怕伤到马,现在见唐朝居然敌友不分,居然将这样的一匹好马又还了人,并且还似乎要放了这个俘虏一般,大急道:“大帅,万万不可!”

    唐朝的脸色一沉,牛僧孺顿时不敢说话了,只听唐朝清朗的声音说道:“耶律大王,这是你的宝刀,一并归还,现在你可以走了!”

    说话之间电光一闪,那柄砍金切玉的宝刀就向他飞了过去。

    但奇怪的是,哐啷一声,宝刀掉在地上,耶律雄姿却没有接,任刀摔在地上,将缰绳也扔了,忽然下跪道:“主人,我既被你俘虏,全身的一切包括生命都是您的,只要你放了我,我一定带兵回契丹部落,您在一日,永不侵犯安西都护,至于这宝马和宝刀,乃是您的战利品,我无颜带回去!”

    唐朝微笑:“说什么话呢,是我俘虏,我也不是你主人,这样,你我一见如故,肝胆相照,不如结为异姓兄弟,你看可好?”

    耶律雄姿大笑:“能和大帅这样的英雄结为兄弟,是雄姿平生最大的愿望!”

    唐朝要的就是这句话,当即跪了下去,和这契丹的领结拜,捏土为香,对月为誓,互相拜了八拜,自然是耶律雄姿为兄,唐朝为弟,说了同年同月生死的誓言。

    拜毕,两人哈哈大笑,只将身边的牛僧孺看得眼热,唐朝如此厉害,我居然想对付他,搞得他现在让我吃红丸,不把我当兄弟相待,却是悔恨无及了。

    只听耶律雄姿说道:“贤弟,你我现在已经是兄弟,还分什么彼此,我知道你现在兵力空虚,我手下这一万人的兵马,包括我,都交给你指挥,你就是要我进攻霍伤,我也不会拒绝!”

    唐朝大喜:“难得大哥如此慷慨,小弟现在身边正缺人手,有大哥之助,破敌必矣,但霍伤如此猖狂,两次趁我不备攻打于我,这次有了大哥之助,一定要将马贼杀得元气大伤,方消我心头之恨!指挥就不用了,大哥,您带领你所部兵马,随我云门城堡之中的守军一起,一北一南插后营,我这里放起里应外合的号火,务必要给霍伤致命一击!”

    “是,贤弟,大哥这就去准备!一刻钟之后见!”当下拾起了地上的宝刀,骑上宝马,和唐朝等人挥手作别。牛僧孺还念念不忘耶律雄姿的宝马,只能摇头叹息了,待耶律雄姿一走,担心的道:“大帅,您就这么相信这些蛮人,不怕他们使诈?”

    唐朝就凛然道:“我以国士待之,他想必也会以国士待我,现在的形势,也只有孤注一掷了,要是不相信耶律雄姿,那就只能困守在孤城里,我知道的,我唐军在这段时间伤亡惨重,只有守卫而没有反击之能,长此下去,军心一乱,大势去矣,现在就只能押一宝了,要是耶律雄姿临阵叛我,那我们就只好落草为寇了,哼,我就信,我当马贼,就不如霍伤了。”

    所有的人都点头称是,的确,到了现在这样的地步,不借助外力,就靠不到一万的守军,要想再次击退凶悍的马贼,那可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并且霍伤现在这次进攻显然吸收了前面的教训,将粮草保护得很好,而且马匹食水充足。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云门城堡吊桥拉开,冲出一只军队,当先一人正是隆多,派专仁和专义两人在城上镇守,自己亲自出来接应,自是信号起了作用。

    一看见果然是大帅从突厥回归,欣喜的接住,要报告当前的战事,但唐朝一挥手阻止了他:“立即集合城中所有军队,全线出击!”

    他向来知道兵贵神的道理,不敢浪费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时间。

    一刻钟之后,隆多带领四千精兵来到唐朝面前,正在唐朝有些忐忑,以为耶律雄姿有什么反复的时候,他带领七千人的契丹士兵来到阵前,听凭唐朝调遣。

    原来,耶律雄姿是回营之后花了不少时间集合队伍向契丹兵解释,本来,先前还是友军,现在却要去进攻霍伤,实在有点突兀!但耶律雄姿在契丹人中威信极强,自是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将大军带来。

    唐朝一颗悬起的心顿时就放了下来,向牛僧孺一笑:“我知耶律雄姿必不负我!”牛僧孺羞惭满面,感觉自己是个小人。

    大朝大喜来到阵前,高声道:“现在,我宣布,契丹军队由耶律大王统领没,直接进攻霍伤的在南方军,我带领隆多以及所有唐军,进攻北方霍伤主力没,众将务必努力向前,论功行赏,有不遵军令者,有退后者,斩!出!”

    他说着将手里的配剑一指,大军出!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跟在唐朝身后的牛僧孺恐怖的想道,这就偷梁换柱之计啊,怪不得他纵横无敌,连李隆基都敢对抗,原来他不仅武功惊人,谋略也是非凡!

    到了这样的时候,他才死心塌地的不敢反叛唐朝,他其实一直在等机会,将唐朝制住之后逼唐朝拿出解药。但现在,他忽然取消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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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八章 里应外合
    唐朝麾下,兵分两路,直扑霍伤背后,这个时候,隆多部下专门负责火箭传训的士兵在距离敌军七里左右的地方放起烟花,舍瓦在城中望见大喜。

    但他是个持重的人,害怕云门有失,敌人缴获烟花来引诱自己,所以虽叫全体士兵都全装贯带准备好,但却并不开城直接杀出,以防有变。

    这十余日之中,舍瓦已经和霍伤交战好几次,但都是在城墙上,以城中只有近六千的空虚兵力,舍瓦自然不会愚蠢到以力相拼的地步。霍伤仗着手下兵强,轮番进攻,企图打开缺口,但是城中粮草充足,众唐军又见识了舍瓦瞬间可以击杀百人的绝世箭技,自是拼死坚守,终于坚持了下来。

    有了上次自己强攻上城头差点被唐朝干掉的经历,霍伤谨慎了许多,只在城下督战指挥,他相信,就这样的消耗战,不出半月,唐朝守军定可以伤亡大半,到时候,自是一鼓而下,他本来忌惮唐朝,知道此人诡计多端,想不到出使突厥去了,他正是探听到这个消息的准信,所以才敢重新进攻唐朝的,毕竟,这使他看清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以前长安的传言并没有错,李隆基确实想对付唐朝,不然的话,唐朝也不会亲自前往突厥,很显然,唐朝已经将突厥看成了他今后最大的威胁。

    这正是自己再次包围安西都护府的机会,于是他不惜金银珠宝结交契丹领耶律雄姿,再次起兵,想要控制西域。

    先杀到的是契丹的士兵,在耶律雄姿的带领下,直接杀入,如狼似虎一般。

    镇守安西都护城南的是龙卷风兄弟中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手上一万五千人,正在宿营,以期明日再战,想不到耶律雄姿竟然带大军前来。

    “干什么?”守寨的官兵喝道。

    耶律雄姿就从旗影里闪了出来:“我是契丹国王,有要事面见蓝大将军!”

    这官兵早知道来人是契丹人,但想不到契丹国王竟然亲自前来,赶紧向里传报。寨中的蓝勇一听耶律雄姿竟然亲来,只得亲自出迎,但刚刚见到唐朝军士放的火箭烟花,心中起疑,骑在战马之上出来,身后跟着一队亲兵,都是马贼之中的健者。

    “耶律大王深夜来访,不知何事?”他大喝一声。

    “有要紧的事情!”耶律雄姿骑马靠近了他数尺,忽然出手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要知道,他手中这柄刀,乃是契丹的镇国之宝,锋利无比,自是一刀就要了蓝勇的命,砍裂坚固的盔甲,将蓝勇血淋淋的分为两半!

    “啊……”的一声长叫,他身后的蓝鲸见耶律雄姿一刀将兄长砍死,大喊一声杀来。

    这个时候,他也是装束停当,手上一杆狼牙棒,当头砸到,要给兄长报仇!

    也就在同一瞬间,耶律雄姿长刀一挥,高喊:“给我杀!”,全军杀出。

    当下耶律雄姿就和蓝鲸交战在一起,刀来棒往,杀得难解难分,他身后的契丹兵更是早有准备,起一起杀入马贼大寨,可怜好些马贼还在睡梦之中,猝不及防,做了契丹人的刀下之鬼,谁也想不到刚刚的友军,现在竟然反杀向自己,顿时死伤惨重。

    耶律雄姿不能取胜蓝鲸,手下部落中七八个骁将都上前相助,蓝鲸见大势已去,虚晃一棒,夺路走了,耶律雄姿也不追赶,心中暗暗吃惊,龙卷风三兄弟都是马贼之中凶名昭著的人,武功极强,传闻果然不错,要不是我猝不及防的杀了老大,恐怕倒是不好收拾。

    蓝鲸匹马逃命,手杀一万五千兵马被杀得七零八落,契丹人凶悍,要争功,斩四千余级,一个个都悬挂在马头之上,十分的血腥恐怖,有厉害的契丹兵,马上竟然有十余颗人头,都是击杀的马贼!

    本来,作为以前的友军,契丹人杀马贼,心里都有些愧疚感的,毕竟,这也算是背叛了,但是耶律雄姿一加解释之后,大家才知道,自己真正的仇人,原来不是安西都护城中的唐朝军队,而是高仙芝以及业已调往岭南的唐军,自是愿帮唐朝一个大忙,因为他和国王结拜为兄弟,答应以后帮他们报仇;当然,契丹人杀马贼不手软也是因为马贼是强盗的缘故,这些强盗,什么人都抢劫,什么人都杀,契丹民族当时弱小,自然有不少契丹老百姓受到马贼的欺负,深受西域人民的痛恨,对这些人,向来没什么好感,看成匪徒,出手自然就不留情了。

    城南的马贼大败,耶律雄姿自是带兵追击下去,蓝鲸在路上收拾败兵,只有三千人不到,驻扎在刚占领不久的红土城堡里,准备坚守,耶律雄姿围住,四面攻打。

    却说唐朝亲自带兵攻击霍伤所在的北路。霍伤是个乖觉的人,一见唐朝士兵放起里应外合的火箭烟花,就知道舍瓦来了援军,下令军士立即穿衣,松明火把通亮,防止敌人来劫寨。

    但又哪里来得及,也就在转瞬之间,唐朝已经一马当先,攻击他的后寨。

    霍伤的士兵多数是从睡梦中刚刚惊醒,哪里来得及抵抗,多数是身不着甲,马不着鞍,被唐朝士兵一阵急箭杀得人仰马翻,冲进寨中,到处乱杀!

    舍瓦一直在观望,本来还害怕这是霍伤的诱敌之计,但一听到唐朝的叫声,顿时再无怀疑,知道肯定是唐朝不知从哪里请到救兵,要自己内外夹攻,立即开城杀出,身后跟着两员大将,专仁和专义,还有五千余精兵。

    唐朝的吼叫,乃是属于化境高手特殊的能力,可以绵延十来分钟,高亢入云而且劲道十足,武功没有进入化境,是绝没有这样强大的呼吸之力的,其中尤其要求肺部的力量要巨大,和上次在安西都伏城中所的龙吟大同小异,不过更为绵密悠长。

    这声吼叫,是唐朝故意出的,目的就是要将舍瓦的军队召唤出来夹攻。他知道现在的局势,一个不小心,自己带的这四千多人,就可能反而陷入霍伤的包围。

    霍伤见只有数千人攻后寨,心中稍安,正想指挥大军包围唐朝,但哐啷哐啷的声音传来,城门大开,城中舍瓦一马当先,摔大军前来攻击。

    又是腹背受敌!

    到这一次,霍伤已经不止一次领教了唐朝内外夹攻的手段,但却又躲避不开,因为唐朝依靠坚城,总是能形成这样的局面。

    试想想,在三更半夜的时候,敌人上万的大军采取内外夹攻之势前来冲寨,这些纪律松散的马贼又怎么抵挡得了,自是一个个如无头的苍蝇乱窜,只顾逃命,哪里管什么阵形,指挥。

    其实,这也难怪,就是严阵以待,以马贼比唐军略强的兵力,但遭受被外夹攻,唐朝隆多舍瓦都是天下罕见的勇将,霍伤已经是抵挡不了,更不说这样的偷袭了!

    这段时间以来,唐军也被马贼欺负得狠了,被杀了无数的人,特别是霍伤为了激舍瓦出城决战,将附近的汉人抓来在城下杀戮为乐,更是使舍瓦等人几乎气破了胸膛,但又没有办法,明明知道敌人这是激将法,却就是不能出战,因为敌人是明明是陷阱。

    所以人人奋勇,杀得马贼哇哇怪叫,斩极多,霍伤虽然带着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月狼可玉狼可拼命冲杀,但也只是逃得性命。其余的则是说不上了。

    但唐朝哪里肯舍,和舍瓦会合之后,带领近万的大军追了上去,殿后的勇将车一经一双铜锤厉害无比,和唐朝战了十余个回合竟然不分胜负,却想不到被舍瓦一冷箭射中咽喉,倒撞下马,被舍瓦割了人头,马贼更是军心涣散,没命的逃跑。

    短短不到两个时辰的厮杀,歼灭敌军七八千人,霍伤带领五千人的残兵向西逃窜,他本还指望龙卷风兄弟的一万五千兵马来救援自己,想不到在红土城堡遇到的时候,龙卷风兄弟也已经兵败,而且仅剩的两兄弟蓝勇和蓝鲸又阵亡一人,只剩下蓝鲸。

    蓝鲸见霍伤也已经兵败,从红土城堡中杀出,霍伤随即合兵一处,只有五六千人,凄惶之极,向西方的大沙漠逃去!

    唐朝将得胜之兵和契丹的耶律雄姿会合,略作休整,向霍伤赶去,想将之消灭在大沙漠中。

    这一来,马贼逃散的有近万人,其余一万余人则尽被斩杀于军中,霍伤收集的五六千人多已带伤,唐朝以三倍于霍伤的人马追击,自是稳操胜券。

    这是一次真正的千里大追杀,霍伤混乱之中哪里顾得上粮草滞重,身下骑兵虽然骑术精良,但无奈的是多已带伤,再加上马力虽然在短时间里可以远远的甩开敌人,但却不能在沙漠中持久。只有带着骆驼队的马贼才是恐怖的,而唐朝无疑做到了这一点,他身后带的这六千精兵,后面就带着一群骆驼,可以随时的补充给养,所以唐朝追赶得并不急,他相信**的话“宜将剩勇追穷寇”,但并不愿意和这些马贼立即决战,也就是把他们追上绝路,做困兽之斗。

    他相信**的话,要瓦解敌人的军队,先要瓦解他们的意志,只有意志薄弱了,才能轻易的击败敌人,甚至有的时候,可以击败以前比自己强得多的敌人——

    这就是战争的气势,他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曾经读过《***军事谋略》一书,对**当年在战争中的神机妙算佩服得五体投地。

    果然,霍伤的马贼在奔驰近百里之后,果然停了下来,以为摆脱了唐朝的追击,开始休整,补充食水,埋锅造饭。

    请自持,谢谢!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九章 追杀穷寇
    这个时候,全体马贼的士气低落到极点,都是一言不,只顾吃东西,有些则是闭目养神,毕竟,他们雄心勃勃的从黄风山出来,就是为了从匪变成*人,想要名正言顺的控制丝绸之路,像以前的高仙芝那样,坐收渔人之利,但两次出兵,两次大败。

    第一次倒是没什么,至少没有损失元气,但这一次,却是元气大伤,剩下区区五六千人,又大多是桀骜不驯之辈,不说进攻安西都护府,就是自保也成问题,谁知道突厥或者天竺或者大食或者波斯这些国家不趁这个机会出兵灭了自己,自己这几万马贼的存在,的确给西域各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不知道抢劫了这些国家多少的商队和女人。

    他倒是不担心唐朝还会死命追赶他,毕竟,他知道唐朝的景况,现在兵力空虚,还要应付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是不宜在这个时候和自己死磕的。

    但他的神色却大变,所有的马贼也是神色大变,黄沙莽莽的沙漠里,尘土大起,一彪人马杀来,当先一面旗帜上血红的金线绣着一个巨大的“唐”字,正是唐朝亲自追来了。

    霍伤嘴里出一声愤怒的吼叫,他想不到唐朝竟然还不放过他,竟然亲身追来了,喝令众马贼火上马迎敌,马贼之中大部分人虽然吃了干粮,喝了些水,但是大多还没来得及吃饭,仅仅一盏茶的时间,唐朝的追兵就到了!

    霍伤红了眼睛,当先来迎,他的两个得力干净月狼可和玉狼可也是一起,誓要给唐朝点厉害,就在这一瞬间,霍伤以及手下的这两名干将已经现,唐朝追来的军队并不多,毕竟,契丹只来了两三千人,唐朝手下虽多,但也只有六千人,还可以一战。

    唐朝想不到霍伤竟然死拼,倒是不易实行自己的攻心战术了,只得紧一紧手中的厚背刀,来迎霍伤的大砍刀。

    哐啷一声,两般兵器相交,火星四溅,出一声大响。

    要知道,现在这两人手上的兵器,都是沉重兵器,精刚打造,即使遇上了宝刀宝剑,只要不是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使出,也不能被一下子毁了兵器,因为往往四五十斤,宝刀宝剑也削不断,这也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虽然有宝刀斩马刀,而只能偷袭杀死蓝勇,却不能杀死蓝鲸的道理了,因为蓝鲸用的是狼牙棒,宝刀能削掉棒子上的一些牙齿,但是不能削断棒头。

    像宝刀宝剑这样的材质,都是百年难遇的玄铁玄钢,获得艰难,绝没有人愿意拿来做成笨重长大的兵器,因为那几乎是暴殄天物,同时和别的沉重兵器交手,也占不了什么便宜,自是用来做成宝刀宝剑最为明智。

    后世出名的倚天剑和屠龙刀,据说就是用玄铁这种材质,锋利无比,单打独斗的时候可以增强自己一倍的武功,成为绝世之宝贝。

    唐朝和舍瓦以及霍伤等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用沉重兵器,除了上阵的时候占轻兵器的便宜之外,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宝刀宝剑,免得一个不小心掉了性命,大家都知道赵子龙在长坂坡时早曹操军中七进七出,杀曹营名将五十余员,就是因为手上有“倚天剑”的缘故,后来的大将,大多借鉴了曹操当时大损爱将的经验,使用长大兵器,免于在战斗之中受制于敌方兵器,从而挥自己最大的能力。

    唐朝的武功和霍伤在伯仲之间,唐朝略高,已经入化,但霍伤功力深厚,武功驳杂,也并非没有爆冷战胜他的可能。

    这就是决斗的不确定性,不是说谁的武功强就一定能杀了武功低的,而是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当时的状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的因素。

    唐朝对这样的道理可是体会在心,他可是有亲身经验的,那次在长安皇宫勤政殿里,自己的武功明明比李隆基要低得多,但却靠着身上的藤甲欺骗了李隆基,败中取胜;更使唐朝谨慎的是,他穿越前,看足球的时候,往往一些弱队靠着放手反击将强大的球队击败,例子多了是。

    这两次战败霍伤,靠的也是防守反击,的确,这是一种看似丑陋的战术,有些胆怯的因素在里面,但无疑是最功利的,只在合适的时候才给对手致命一击。

    两人冲破黄沙,战在一起,各有忌惮,并不敢施展全力,招数绵绵而出,不到五分钟,已经交手十七招,两人的手掌都微微酸麻,被强烈的震荡所致。

    但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忽然失去了再和唐朝交战的勇气,他亲眼看到一副惨烈的画面,月狼可和玉狼可两员悍将一一死在舍瓦的刀下,刷刷两刀,像是砍掉两颗葫芦,这两兄弟的头就飞了起来,带着惊艳的血雨!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实力,这两兄弟太急于解救霍伤了,所以忽视了冲过来的舍瓦,在这样的高手面前失神,自然是死的命运。本来,以这两人的实力,以二敌一,还是可以和舍瓦一战的,但如此被击杀,的确有些令人惋惜。

    霍伤的气势一泄,顿时抵挡不住唐朝的厚背大刀,当下催座下马,向西逃走,他身边的马贼,更是早无斗志,纷纷跟在他的后面逃窜,如丧家之犬,漏网之鱼。

    战争的时候,气势尤其的关键,一旦气势一泄,往往很强大的人也会失败,连当年力拔九里山的项羽都败在韩信的手下,更不用说霍伤了。

    霍伤是化境级别的高手,周身的感觉无比的灵敏,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已经准确的判断出,绝不是唐朝的敌手,纵然手下马贼和唐朝军队何以对抗,但主将却是大为悬殊。自己挥得好,或者可以勉力抵挡得住唐朝,但舍瓦就是如入无人之境了,月狼可和玉狼可被舍瓦在闪电般杀死,就是最好的证明,到时候两人一旦腾出手来合力击杀自己,那就是欲走也不可能了。

    本来,像他这样的高手,已入化境,全身铜筋铁骨,内功外功都已经到达了神奇的境地,天下间已经无所畏惧。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军中竟有两个这样的高手,而且武功都绝不在自己之下,其中尤以唐朝的武功,更为高不可测,这使他心中十分的吃惊,这人如此年纪小小,怎么却好似有了六七十年的功力?他自然不知道,药王孙思邈给他治疗经脉的时候,已经将自己近四十年的功力输送进他的经脉,再加上经脉粗大,能够爆的能量也是惊人。

    其中一个缠住自己,另外一个进攻,自己恐怕得将性命留在这里了,当机立断,走为上策。

    不过唐朝既然敢追杀穷寇,自然有他的算盘,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猛一勒马,高声喝道:“给我追,直捣黄风寨!”

    沙漠上顿时烟尘滚滚,无数人马呈追杀之势,席卷了整个沙漠。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唐朝高喝一声,当先冲出,身后的牛僧孺本来看不起唐朝,只觉得他的运气好,得到绝世的武功秘籍之类的东西才练成绝世武功,靠着一张脸蛋才娶到新灵公主和芹儿郡马,想不到他诗才竟是这样的好。如此佳6妙的诗句一作出,顿时使他改变了对唐朝的看法,终于除了武功之外,心悦诚服。

    这的确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以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成为天下武者中一等一的高手,文才更是绝佳,占尽天下形胜。

    就这样,没完没了的追赶,马贼座下的马虽都是好马,善于战斗,但补给却是远远的跟不上,很多人马背后的皮带里的水已经喝光,马更是无水可喝。

    这个时候,就显现出了唐朝的计算精密,因为他的军队后面是长长的骆驼队,军队轮番追赶,不仅可以得到休息,还可以更新马力,自然紧紧的缠住了霍伤,使他无法摆脱。

    本来,沙漠中是霍伤的势力,他到处都有补给战,有联络点,但是要命的是大沙漠中的补给战很远才有一个,几番战斗下来,马力已乏,要想赶到最近的补给战,必须回头和唐朝死战才能赢得时间,不然的话,小小的补给战,怕不被唐朝一股脑儿的占领了。

    可唐朝座下的马,似乎有无穷的精力,追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而这个时候,距离霍伤最近的补给站,还有三十里的路程,也许,大多数的马都不能坚持赶到,就会倒毙而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霍伤一咬牙,高喝一声:“停!”

    所有奔逃的马贼都停了下来,不知道领为什么不继续逃窜。

    霍伤知道,即使自己已经少数高手能逃得性命,但自己辛苦培养数十年的马贼军队,却是崩溃了,以能够保存下来的区区击败人,怎么能实现他要建立国家,称霸欧亚的雄心壮志。

    对自己手上这些军队,在霍伤看来,就是他的生命。

    唐朝随即约住军马,四面八方的摆开,越众而出,哈哈大笑:“霍大寨主,早知道逃不掉,何不爽爽快快的决一生死?”

    霍伤的脸色阴沉,半晌才道:“唐朝,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的厮杀,决一雌雄?”

    这明显是激将法,他现在形势不利,要和唐朝决战,唐朝显然不会答应,毕竟稳操胜券,何必去冒险,其实,他等的也是唐朝断然拒绝他,他这样说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削弱唐朝追兵的气势,以达到振奋士气的作用,他心想,既然逃也逃不了,那只好做最后的年殊死战了,不管怎样,都要在亲眼看到自己的马贼部队确实败亡了他才死心,才会想到逃走!

    这就好比是自己的孩子,明知道救他很危险,但也还是保存最后的一丝希望。

    但使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清朗的声音传来:“好,本帅就和你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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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章 唐手P霍山神腿
    霍伤本不抱任何的希望,只是想通过这句激将的话来挫折唐朝的军心,但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同意了他的挑战,这使他心中兴奋起来,嘿嘿,他心中冷笑的想,到底是年轻人,经不起刺激,武功虽然不错,但又怎么会是我这样的武功大家的对手,雄心顿起,他想到了最好的控制局势的方法,那就是擒贼先擒王,只要擒住了唐朝,他就可以逼迫唐朝退军。当然,即使擒不住他,但只要战胜了唐朝,也可以大震自己的士气,在黄沙茫茫的沙漠上,和唐朝决一死战,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派人将最近补给站的物资拿来接应自己,这样的话,将不会处于一直被动的局面,当然,黄风山留守的马贼能接到飞鸽传书,迅的驰援,则是最好,不然的话,也可以给自己的队伍赢得时间。

    他甚至有些怀疑,唐朝是不是脑子坏了,竟然让自己拣这样天大的一个便宜。

    但是,当他看到唐朝的眼睛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再用没有嘲笑的想法,甚至觉得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即使将这几千人都损失了,还是该按照先前的计划,先保住性命再说。

    唐朝并没有动手,只是静静的看着他,那种气势,那种沉稳,坚定如磐石,也没有刻意的施展“目击”的手段,就这么淡淡的看着他,他心中就产生一种被看穿的冰凉感觉。

    他觉得,自己的所有想法,都被唐朝一眼看穿了,一种有若实质的感觉,使得霍伤在刹那间感觉到畏惧。

    但霍伤何许人也,立即收摄心神,顿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傲气,飘飘的跃下马来,还在半空中就喝道:“我们练武的人,比什么马上的功夫,还是在拳脚上分个高下!”

    说完,稳稳的落下地来,轻如鸿毛。

    一般的士兵见了,也还罢了,只觉得这人轻功很高而已,但舍瓦这样的大行家见了,却是知道这人厉害无比,已经将武功练到了全身各处,而且可以随即的控制自己的平衡,颠覆传统。他刚刚这跃,本来是向下落地,但在空中的时候,他全身的肌肉和骨骼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波动,使得他下坠的力道被减去大半,就好像是唐朝穿越前看电视直播里面的慢镜头,而且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在说话的时候,真气不懈,这一点,舍瓦自忖现在即使自己能做到,但绝不能做得如霍伤这样自然流畅。

    这个时候,唐朝自然也看出了霍伤武功的不凡,心想,怪不得此人雄心不小,想要建国称雄,原来的确有过人的武功,这人高鼻深目,明显是个阿拉伯人,看这一手轻功,步伐诡异,似乎是后世阿拉伯世界著名的霍山伸腿,想不到这人作为后世著名的霍山老人的先祖,腿法如此厉害。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唐朝已经可以断定,这人最厉害的武功,是腿法。

    唐朝在霍山飘飘而下的时候,也不甘示弱,一招“杨柳冉冉”,如一片云朵一样不下了马背,用的却是学自李白的轻功,双掌虚按地面,缓缓落下,有一种飘浮如仙人的感觉。

    霍伤双拳虚握,将身上的斩马刀扔在黄杀里,哈哈一笑道:“难得唐大帅愿意较量武功,就在拳脚上见高下如何?”

    这人忒也狡猾,自己拳脚厉害,竟要唐朝比拳脚,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所长的《括苍山武经》,竟然也使以拳脚见长,当即点头:“好!”,身上配剑扔在地上。

    横跨一步,双腿如铁门闩,双拳虚握,外分,正是唐手之中著名的“举火撩天”式,全身放松,但却能动如脱兔,捷如飞鸟,是唐手之中的著名起手式。

    霍伤微微一笑,一掌打了过来,风声大作!

    刚击出这一掌的时候,他还在笑,但瞬间,他的脸色变得阴沉如鬼,全是煞气,这种脸色陡然的转变,有时候能吓破一般人的魂魄。

    唐朝的脸色也凝重起来,一掌拍出,正击在对方掌心!

    仿佛一声惊雷在沙漠里炸响,两人同时退了一步,两人力量,竟在伯仲之间。

    但唐朝冷笑一声,踏又上,日月轮拳出,方圆一丈之内都是拳风拳罡,黄沙飞舞之中,霍伤步步后退,舍瓦等刚松得一口气,但霍伤立即就将唐朝逼退——用的是腿!

    在唐朝的压迫下,霍伤终于用出了自己压箱底的功夫,后世著名的霍山神腿,鸳鸯连环,拐子腿,旋风腿,一起使出,顿时将唐朝的攻势敌住,还可以反攻。

    边上的舍瓦看得心中赞叹,我向来自负腿法不错,但和这人一比,简直是井底之蛙,恐怖的是,这人并不仅仅用阿拉伯的武功,还用波斯的武功,更用唐手中的武功。

    也就在一刹那间,舍瓦断定,两人在千招之内难以分出胜负。唐朝现在虽然稍处下风,但他轻功高绝,几乎已达天下第一的境界,进退自如,还是能寻隙而攻,使得霍伤不敢过于逼近。

    要知道,霍伤的武功,主要在一双腿上,神出鬼没,力量强大,要是挨实在了,就是以唐朝这样的武功,也是气血被打散的后果!

    而谁都知道,气血被打散,在霍伤这样的高手面前,和死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两人看似打得风尘滚滚,但那只是罡风带起的黄沙,两人还是打得小心翼翼的,刚开始的数十招,都是试探性的进攻。

    倏忽之间,一百招已经过去,双方也基本摸清了对手的虚实,开始了激烈的攻坚战。

    到了他们这样的化境,任何的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招数还未到,毛孔就细致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力量的大小,有无后着等因素。

    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体力,也就是小说里说的功力,耐力,一拳一脚之间,都是实打实的接触,出蓬蓬蓬蓬雷鼓动山川一样的声音。

    无数双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看着场中两人的交手,先前还是血肉相搏的仇人,现在却忘我的观看,生怕错过了一瞬间。

    谁都清楚,像这种高手的比武,一辈子能亲眼目睹一次,那是莫大的运气,只要仔细体会,将来就有可能成为绝代高手。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开始力了,满场只看到他的脚尖的影子,带着呼啸的风声,四面八方向唐朝攻了上去,唐朝施展轻功满场游走,似乎已经完全落了下风。

    要知道,腿上的功夫,一旦练到绝,似乎算不了什么,他现在进攻的时候竟然体力充足,就好象再打三天三夜也不会累一样。

    霍伤的心中闪过一丝绝望。

    就在他三百多招的腿法都不奏效的情况下,霍伤感觉到了一丝绝望,如此强悍的攻击,唐朝都能接得下来,而且还能动这样疯狂的反攻,看来自己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他心中清楚,他的腿上随时可以出巨大的暗劲,甚至可以在一寸的距离内隔空伤人,以腿强悍无比的力量,一流的高手也接不了他一百招,鉴于今日情况特殊,必须战决以控制局势,他一开始就了全力,以为可以用暴风骤雨一样的神腿将唐朝击毙,最少是要伤他,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但是唐朝的体力似乎无穷,竟然能永无休止的躲开自己的攻击,就差一点点就可以重创他,但这一点点的距离,此人靠着鬼神惊怕的轻功,竟然都一一化险为夷。

    轰隆!双拳击实!

    然后,密如连珠般,唐朝的拳头都击在霍伤的拳上,然后,霍伤闭上的眼睛,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避不开这击向自己胸口的一拳,刺拳如利刃,出尖锐的呼啸声。

    唐朝这一拳,有如一柄实质的钢刀。

    霍伤气血已散,只有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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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一章 霸业成空
    霍伤也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一生的事业,雄心壮志转眼成空,也清晰异常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据说人临死的时候会将生平之事流星一样的划过脑海,霍伤也一样,想到这一生终究是一事无成,不禁倍感凄凉,叹了口气,闭目待死。

    但他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无比的惊讶,唐朝只是点了他身上十八处穴道,并没有杀他,唐朝在这一刹那间,化拳为指,转换天然,如羚羊挂角,丝毫不着形迹,就好象是唐朝本来就是用的指。

    舍瓦惊叹:这样的武功,天下已难有抗手,怪不得师傅以前常常说,武功越高,拼的招数越少,而实力越多。那隆的武功虽然远没有达到化境,但是眼光却是在的,说的一点不错。

    霍伤脸上的惊讶神色一闪而过,苦笑道:“我知道了,你是想收服我,为你所用,但是这怎么可能,呵呵……”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忽然一指点出,点在霍伤脸上的颊车穴上,这颊车穴道乃是人身大穴,控制牙齿的开阖,此穴一点,牙齿顿时动弹不得。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看出他想自杀而死,所以赶紧阻止,心中却也微微的佩服,化境的高手,果然各个都是心高气傲之辈,不肯轻易为人所用,就算是死,也不甘心做别人的奴隶。

    这一点,唐朝是理解的。舍瓦这样的高手跟着自己出身入死,并不是唐朝有什么打动了他,而是他自愿的,为了对谢小意赎罪,他要完成这个女人未了的心愿,辅佐唐朝灭了唐朝——

    这个痴情的男人,到后来和狼正轩以及李格桑结拜为兄弟之后,终于明白了爱一个女人,真正的爱一个女人,是使她获得幸福,使她的心愿得偿,而不仅仅是占有的,所以,当他明白谢小意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就算是为他自杀而死,也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李格桑的居多,他也终于从一个像野兽一样痴情的男人变得有了人情味,认识到自己的无耻。

    他帮助唐朝,不仅有为谢小意的意思,还有为李格桑赎罪的意思,也许,当他喜欢谢小意的时候,完全忽略了,她已经是李格桑的妻子,也是这个南诏国王最心爱的女人。

    自己这样**裸的去抢夺别人的妻子,是不道德的,也是罪恶的。

    人就是这样,失去人性的时候,做的事情就是禽兽之行,在他当时看来,获得自己喜欢的女人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随着谢小意的死,悲剧的产生,他才开始反思,于是又从兽变成了人。

    像舍瓦这样的人,武功已达化境,要说让他随即听人的安排,颐指气使,那是万万不行的。

    就更不用说在西域建立马贼军队,纵横大沙漠,想要创建国家,横行天下的霍伤了,要他做别人的手下,这实在比杀了他还难受,所以他宁愿死,也不接受降的屈辱。

    这就是项羽当时在乌江自刎时的心情:“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以绝世武功,本以为早已经是天下无敌,但还是不能奈何这年轻人。

    “唐朝,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精力如此旺盛,似乎有永远不枯竭的体力?”

    要知道,功力再高的人,只要体力跟不上,照样得被击败,唐朝刚才之所以能击败霍伤,并不是武功上比霍伤强,相反,霍伤的武功庞杂,精湛,腿法更是天下第一,但却失败了,就是因为人的体力,即使是霍伤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也不是无穷无尽,总有个极限,他之所以失败,就败在使用腿法过多,消耗体力过剧,被唐朝在一瞬间击垮。

    其实,平心而论,要不是霍伤急于取胜,两人有攻有守,以他绝了,这人的确是马贼的头子,生平杀人无数,要是李隆基知道了,一定又找带哦了罢免自己的借口。

    正在犹豫的当儿,霍伤自杀而死,唐朝和舍瓦都叹息,以王侯之礼将他收敛,保留全尸,命令他的侄子霍伦将他送回波斯,落叶归根。

    蓝鲸见大势已去,带领手下马贼近六千人全部归降。

    唐朝现在正是兵力空虚的时候,自然准其降,不过却把刚才霍伤没有服用的红丸给蓝鲸服用了,要他带领马贼回到黄蜂山,整顿之后随时待命,唐朝想他知道性命在自己掌握之中,当会管好马贼,不敢再有反叛之心。

    至此,西域马贼遂平,唐朝命令书记官写表奏闻朝廷,全线报捷,称已经和突厥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基本控制住了西域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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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二章 筹措粮饷
    唐朝的奏折传回长安的时候,右相韦见素本想压住不禀,但李林甫得了唐朝不少的好处,已经是一丘之貉,自然赶紧将这一大捷奏闻皇上,亲自到华清宫中将这一消息报告了正搂着杨玉环不放的李隆基。

    对李林甫这样的老臣,李隆基向来不避嫌,而且还想借此增加感情,以表明自己对他们的信任。

    但李林甫又哪里敢抬头去看一些不该看的地方,眼睛死盯住地上,将唐朝在西域的大胜利向他禀报了。

    “李爱卿,朕知道了,你退下!”一听完,李隆基本来很好的心情立即就变得糟糕。

    这段时间,心灵公主这丫头老是到李隆基面前说情,缠着他要将唐朝调回长安,或者是想到西域军中去看丈夫,软缠硬磨,再加上杨玉环又是旁边帮腔,顿时将这个风流皇帝搞得焦头烂额,想放过唐朝,但又忍不下被他击败的耻辱,想不放过他,但这小子竟然迟迟不犯错,要是鸡蛋里挑骨头,将他直接贬了,又觉得不合适,怕天下人滔滔物议。

    妈妈的,这小子难道是神,居然以区区一万的兵力击败了强大的马贼,霍伤这个人,他时有耳闻,是个厉害无比的人,想不到竟被唐朝击毙,马贼一平,西域各国算是可以过声一段安生的日子,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突厥的新可汗辛干竟然和唐朝签订了互相不侵犯条约,这是怎么回事情?

    哦,朕知道了,这是缓兵之计策啊,突厥新立国主,怕国中有变,所以暂时和他签定个条约,我知道旭烈升是个狡猾的人,查明情况之后岂有不出兵的,击败马贼,虽然厉害,但这些都不是正规军,和土匪没什么区别,算不得能干,倒是契丹人怎么会先助马贼后助唐朝,实在有点而奇怪,需要下去好好的查一查。

    高仙芝的军中自然有皇上李隆基的细作,屠杀契丹城镇,自然是不能瞒过李隆基的耳目,但他本想给唐朝制造麻烦,高仙芝可说是帮了他一个小忙,因此并不追究。

    李隆基沐浴在华清池中,闭上双眼,任杨玉环给他锤打着滑腻的肌肤,想着对付唐朝的办法,最后总结了一下,哼,这小子现在只是度过了一个小小的考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可不能心软听了新灵这丫头的话,哼,敢忤逆朕的人,若不能好好的炮制了他,倒显得朕无能了。

    这个时候的杨玉环,腻滑的肌肤和李隆基紧紧的挨擦在一起,心中无比的感叹:三郎这是怎么啦,似乎岁月不能对他造成伤害,要是换了别的人,六十多岁的年纪,早已经是肌肉松弛,一副老态,但现在他却是肌肉饱满,全身仿佛女子一般的光滑,和寿王那样的年轻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啊!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这样大的年龄了,为什么各方面都还这样厉害呢,尤其是他某些方面,竟使我这样年轻需求旺盛的女人也感觉到应付为难,这究竟是为什么?

    “爱妃,您在想什么?”李隆基看着杨玉环嫣红的脸色,像是能一下子看穿他的内心,温柔的抱住了她。

    于是,清澈的华清池里,翻云覆雨,翻波戏浪,当然,除了高力士高公公能有幸看到这一出双鱼戏岁的景象,别的人是不能看到了——

    正如唐朝所料,李隆基不冷不热的嘉奖了他几句,一点实质上的好处也没有,粮草本来充足倒也罢了,援兵肯定是没有,一切都还得自己解决,契丹国王耶律雄姿带兵回本部落去了,临走的时候对唐朝说:“契丹和二弟,生死与共,今后但凡有艰危之事,契丹必定倾国以赴!”

    两人拥抱告别,唐朝心中稍安,西域能称得上大国的,天竺和波斯以及大食当其冲,但都距离遥远,摩擦常常生,和唐朝大规模的战争却是极少,毕竟,唐朝和天竺之间有天山之险,和波斯大食则是隔着强大的突厥,突厥和这两国倒是经常生战争,而唐朝却不能和这两个国家直接战争了,所以,现在的局势仍然没有改变,突厥仍是唐朝最大的威胁。

    当然,还有能力和唐朝颉颃的还有奚和回纥,不过奚和女贞这两个民族都是较为和平的,不像突厥契丹那样好战。

    其实这也是这两个小国国力不强大的原因,过着淳朴的奴隶社会的生活,还没有像契丹和突厥这样开化,以游牧和贸易为生,即使生战争,多数的时候是在自卫,女贞女贞,其实就是因为女真民族的女人经常被汉人和马贼抢劫,所以才使族中将女人的贞节看得很重,对女人的要求高,许多女人被抢劫之后往往自杀,这才赢得了名声,当然,女贞民族后来迁移到水草丰富的阿尔泰山和唐古拉河居住,势力渐渐展起来,才改名为女真,建立了强大的金和清朝,这当然是后话,当时的回纥是女贞的前身,自然不算强大。

    思考很久之后,唐朝知道,除了将手下的兵士再训练得精良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要是我私自招兵,按我现在的实力,是可以的,但被李隆基知道,难免被冠以叛乱的罪名,只得罢了。

    本来李隆基将粮草也断绝了,按理说早该捉襟见肘了,但唐朝财力雄厚,在岭南的时候得了不少的金银矿藏,富可敌国,接济粮草自不成问题,但一万大军的消耗,也是巨大,唐朝这个时候正在营中和牛僧孺等将领商量粮饷不继的事情,毕竟,坐吃山空,一只一万人的军队吃喝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唐朝虽然在背后骂李隆基他妈妈,但是困难面前,却也不想束手就擒。

    唐朝在中军帐中坐定,眼光如老虎一般一一的扫过座下的将领,忽然神色平静的说道:“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让你们谈谈该怎样解决粮饷的问题,只要能筹到粮饷,安西都护就稳如泰山,我深信,要不了多久,唐朝的商队又会很快的充实我们,使我们高枕无忧,你们有什么办法,尽管说!”

    这个时候,唐朝和马贼交战,唐朝的商队都滞留在雁门关观望风向,所以安西都护府没有丝毫的收入,面临窘境。

    一个唐军将领道:“依我之见,还是按照以前高大帅在的时候,直接出去打草谷就是了。”

    此话一说,顿时有不少人纷纷附和,显然都想出去打草谷。

    唐朝当然知道,所谓打草谷者,就是出去抢夺,抢粮食,抢金银值钱的,抢女人,打草谷回来之后,将一半以上的财物女人交给大帅,其余的则是这些士兵一个个瓜分了。

    所以一听到打草谷,这些将领就来了精神,知道唐朝一声令下,金银宝物和女人就会来到自己身边,过得很快活。

    唐朝冷笑一声,这样的部队,和强盗有什么区别,虽然他向来知道突厥的士兵都不军饷,都靠打草谷为生,一个个如狼似虎,知道这也是当时西域流行的筹措粮饷的办法,却也不以为异,当下脸色凝重,却不立即训斥,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如果实在不行,那也只好当黄风山那样的强盗了。

    七嘴八舌的议论了几句,牛僧孺说话了:“依我只见,打草谷虽然可行,但是毕竟只能一年半载的干一次,否则这些人里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不是根本之计,根本之计,是要恢复西域的商路,让大量的商队前往西域贸易,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收取客观的过往税,这是一笔庞大的收入,正好现在安西都护府兵力不多,我们不需要像最繁盛的时候,只要有以前十分之一的商队继续经营丝绸之路,我们军队的粮饷就不成问题,到时候朝廷问下来,我们的税收到哪里去了,自然可以以西域动乱为由搪塞过去。”

    几乎所有的人,都点头叫好,唐朝也是心中赞叹,这个计策好,这才是长远之计,天天打草谷,将边境的老百姓都吓跑完了,那以后怎么办?

    而且,在唐朝的心中,是抱着改革唐朝弊政的心态来出任安西都护的,不然的话,他又何必受李隆基的气,当这个没兵没粮的安西都护,花自己的钱当军饷?

    他常常想,我是一个穿越者,当然应该有穿越者的独到之处,将落后的唐朝改造。唐朝虽然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封建文明高度达,但是在的眼里,却是漏洞百出,离资本主义还有十万八千里,就更不用说社会主义和**了。

    他有一个愿望,就算不能将唐朝改造成社会主义,但适当的突破封建制度,展资本主义,却是自己能够做到的,他现在渐渐的积蓄实力,引起了李隆基的高度不满,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唐帝国的皇帝,他当然不希望有人在各方面都能和自己抗衡,本能的,他感觉到唐朝对他的地位是一种威胁,也不仅仅是觉得嫉妒这个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里面——

    “好,我决定,派牛僧孺到雁门关,疏通滞留不前的商队,立即恢复丝绸之路的交通,打草谷的事情,再也不用提,否则,军法从事!”唐朝最后威严的宣布。

    他这一生中,最恨的就是那种当强盗的官,当强盗的兵。他当然知道这会使军士很不舒服,尤其是以前经常打草谷的士兵很憋闷,但是他决心整顿,树立起安西都护府在西域各国的形象,不要西域所有的;老百姓所官兵都是和霍伤一样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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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三章 整风运动
    部队休整七天之后,除了伤员,唐朝在这天的一大早,在晨时初刻,将所有士兵聚集在演武场上,开始了他的整风计划。

    这一万人的精兵,有从雁门关张文远处带来的五千人,还有以前安西都护府选出的八千余人,但在和霍伤的数次战斗之中,已经牺牲接近五千,现在的这一万人,是加上了唐朝在岭南带过来的八百名亲兵,这些亲兵可是最为厉害的,武功不错,损失也不大。

    其实,面对霍伤当时的进攻,如果唐朝不是聪明的先将自己的八百亲兵都安**唐朝军队之中,说不定早已经抵挡不住,投降了。

    这些唐朝军队,名义上是正规军,精兵,打草谷的时候无比厉害,但真正真刀真枪的交手,遇上了霍伤那样训练有素的马贼,肯定是抵挡不住的。

    从平定岭南的叛乱之中,唐朝已经吸取了教训,兵不在多而在于精,李隆基虽然明目张胆的整自己,只留了三万老弱残兵在安西都护府,但是从三万人中选出了八千人,到底还是精兵。

    他现在就要将这支近万人的军队训练成真正的精兵。

    唐朝还记得以前看戚继光传的时候,戚继光训练士兵的方法,也不是有很多的兵,要的就是一个精字。

    真正的精兵,可以像后世的岳家军一样,不说以一敌百,以一当十是绝对当得上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一万人的军队,训练成一只真正的精兵。

    他有的是钱,要不是他有富可敌国的财产,安西都护早就被霍伤攻破了,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使士卒离心。

    不管在哪朝哪代,钱都是当兵的人一个不可忽视的东西,匹马万里觅封侯,就是大多数人的志向,汉朝的霍去病,张謇这些人,都是不爱读书而想靠军功而封侯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只要封侯,什么都来了,金钱美女和地位,甚至比那些金马玉堂里出身的状元公还更加风光。

    军人不怕死,并不是真正的不怕死,而是有着值得用死去争取的利益!

    这一天,唐朝的开场白也是钱,只听他用了洪亮的声音,虽是缓缓说出,但是全场寂然,每一字都像是钉子一样的印敲进他们的耳朵。

    “诸位,你们当兵入伍,出生入死,保卫国家,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要想做到这一点,像前朝的秦琼、尉迟恭一样,金钱美女,名垂青史,做到武人的唐朝这样的大官,就是一般的地主豪绅也是蓄养家奴,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像玉真长公主这样有权势的人,家中的家将奴婢等更是上万,比得上南诏契丹这些王国的皇宫规模,更是设立了私人监狱,唐朝以前也蹲过她家的地牢。

    在社会清平的时候倒没什么,这些家将家奴只是跑跑腿,但一旦遇到动荡的年代,自己的家将家奴就是一种绝对的力量。

    当年秦王的府兵,有了秦琼和尉迟恭这些人坐镇,是天下最精锐的,即使只有区区几千人,但却完全比得上数完的精兵,这也就不难理解当时李世民在唐皇帝位的争夺中为什么能够斗败太子李健成,杀了李元吉,防止别人一波又一波的暗算,原因很简单,他有雄厚的家底,有精锐的秦王府兵!

    唐朝的历史虽然不算最好,但公元756年即将到来了,还有两三的时间,如果历史书没有记错的话,安史之乱就要爆了。

    在社会的大动荡之中,有钱有美女有粮食这些,都不是保险的,也许,在唐朝看来,能够拥有一支绝对效忠于自己的府兵,乃是他最大的定心丸。

    这些机密,就算是高仙芝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事先看到,不然的话,以他的才智,当会借口留在军中,指挥十万安西大军,到时候不仅可以替皇上平定叛乱,也甚至可以改朝换代。

    乱世之中,只要拳头硬,也就是**当年爱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唐朝就不相信,自己不能在这大时代中呼风唤雨一把。

    他这样看似在烧钱,其实目标是很深远的。

    短短一个月之后,唐朝已经明显的感觉到,军队的战斗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训练军队,唐朝自然是亲自训练,在黄沙漫漫的大沙漠里,沙场秋点兵,唐朝厚背刀在手,不仅训练他们的体能,而且训练他们的协作作战的能力,制订了严格的考核方式,弓箭自然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技击,最后是策论,分为三个方面,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完成考核。

    为了坚定这些士兵进步的信心,更是将成堆的黄金运到演武场上,金光闪闪的,刺激他们的感官。

    每个人都在努力,包括隆多这样的高手,都想在三个月结束之后的全军大比武之中一显身手,毕竟,黄金十斤一年的俸禄虽然算不了什么,但是勇冠三军的称号,却是武功高手看得最重的!

    唐朝暗暗欣喜,同时也加紧自身的训练,他知道,自己的内功已经渐渐的到了圆转如意的境界,到时候,假以时日,硬碰硬的击败李隆基这样的高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唐朝也有一个愿望,就是即使不能取代李隆基成为中原的皇帝,也要硬碰硬的击败他!

    一个人的思想是会变的,当刚刚穿越的时候,他只不过是想做天宝盛世下一个安分的子民,但随着武功的提高,实力的激增,他的志向开始改变,当年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梦想又萦回在他的脑海!

    他想做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男人,他当然知道,这很难,要是李隆基现在知道他的想法,立即就会贬了他的官,将他擒拿,投入鼎镬。

    这就是大逆不道,再大的才能,在这条罪名面前,皇上都是不能容忍的。

    三个月的时间终于慢慢的过去了,明天就是全军大比武的日子,唐朝的心中很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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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四章 万军大比武
    大唐天宝十一年秋七月望日,燕然山,安西都护驻地,演武场,一大清早,就有士兵在场上搭建起了高大的比武擂台!

    一杆大旗在风中猎猎飘扬,正处在中军之地,上面绣的,却是一个“唐”字,唐朝高踞于台上,手按剑柄,眼神之中涌起强大的意念,使人感觉是公正和公平的化身。

    一万人的队伍,在这个时候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而高台上金光闪闪的金子,却使这次比武充满了江湖上商业炒作的味道。

    唐朝心中想,燕昭王昔日有黄金台,招揽天下贤士,我唐朝今日之家底,未始比不上当时的燕王,就来学一学先贤。

    他心想,我穿越而来,当要将现代社会的商业元素融合进里面,体现优胜劣汰,这才能最大限度的刺激军队整体武功的进步。

    他心中当然清楚,即使和突厥签订了所谓的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大国之间,就像历史老师经常说的那样,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盟友!

    旭烈升只要稳定住了突厥形势,一年半载之后,是极有可能进攻自己的。因为那个时候,他想来已经可以透彻的探听到自己和李隆基的真实关系,极可能会兵进攻。毕竟,在自己嘴边的一块肥肉,吃了又没什么危险,何乐而不取呢?

    朝阳升起,金光万道,将广袤的演武场衬托得恢弘无比,仿佛圣殿。

    “我宣布,大军集体比武,现在开始!”唐朝的声音威严的传了出去,高亢入云霄。

    这个时候,一队队的士兵,开始捉对厮杀起来,采取的是捉鸡制度。

    何谓捉鸡制度,乃是在行伍之中,可以任意选择一人作为自己的对手,进行自由选择,一万人大概分成五千对厮杀。但为了保持公平,却要将明显强弱悬殊的拆分开。

    这个时候,一对对的士兵,开始交起手来,有的分出胜负快,有的却极慢,都统一由唐朝派出的贴身亲兵判断比赛的胜负。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全体比赛都结束了,五千人胜出,五千人被淘汰。

    这个时候,没有列人如五千胜利者的人失落非常,个个都在心中下定决心,苦练武功,下一年一定要一雪前耻,而五千胜利者则是欢欣雀跃,想到可以有十两银子的年俸,心中那是乐开了花,想想就觉得高兴,一旦战争之中不死,能够还乡,就可以靠着这些银子娶妻生子,买几亩薄田,过上幸福的生活。

    当然,其中武功高强之辈,则是盯着前三百名,一旦进入前三百,就可以每年五十两银,以后大鱼大肉的生活在等着自己,自是跃跃欲试。

    唐朝在高台之上见众军武艺精熟,心中甚喜,说道:“各位胜出着,还不能高兴太早,现在只是第一轮,休息一圈‘梦甜香’的时间,开始第二轮,刚才败了的人,若是认为自己武功比得上在场的胜利着,可以挑战,战胜之后,你就复活了,但有以个规则,相同的两个人,在大比武之中,只能交战一次,现在休息!”

    梦甜香是西域的一种名香,香味淳朴,被压制成圈状,很短一圈,大约两三分钟就可以烧完一圈,只有像唐朝这样的高级将领才有,以显气派。

    这话一出,顿时将先前五千胜利者之中的好些人喜悦的心情吓走,生怕有人找上自己,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被强劲的对手找上。

    “大比武第二轮开始!”唐朝高声喝道。其实,他先前的意思,只是五千对互相比一次就行了,胜者得十两银子,败者流口水,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要是那样的话,未免就有很多人专门捉拿弱小的“鸡”,有帽腻的成分在里面,未免不公平,当即下令第二轮比武。

    许多先前遇上强大对手的士兵输了之后本来心有不甘,但唐朝的这个命令一出,顿时备受鼓舞,纷纷选择相对弱小的对手,想要挤掉对方。

    这一来,演武场上战斗又起,这一次,大约有三千对决战,打得如火如荼,唐朝想不到还有这么多人不服,大喜,决定继续使用此挑战策略。

    就这样,连续比武了四次,其中也休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场上的胜负之势已经基本明朗,到第五次比武的时候,竟然只有十三对人出场,显然其余的人已经不用再比,基本默认了现在的格局,唐朝随即宣布:“第五次全军大比武,小组赛最后一场,一场定输赢。”

    很快的,这十三对士兵分出了高下。

    这样一来,所有士兵再无怨言,觉得唐朝这样做,真的是公平,对这个主帅很是佩服。

    公信公信,要的就是先要有了公,才能有信,唐朝深知这一道理,因此要以大公,立大信,有了大信,才能有大威严,也才能有战无不胜的铁军。

    唐朝满意得很,随即宣布:“愿意角逐前三百名的士兵,出列,不愿意角逐的,立即可以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

    谁都想不到,唐朝会立即兑现自己的诺言。本来,许多的士兵还以为唐朝以前说的那样优厚的待遇,都是骗人的,说来蒙的,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主帅对手下士兵可以好到这样,有一口饱吃,都应该感谢大帅了,更不用说将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到自己手中。

    但现在他们相信了,不少自认为武功不行的士兵就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十两。

    这个时候,将白花花的银子握在手里的时候,他们终于相信了,大帅是一个信人,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

    但很多的士兵,自持武功不错,参加了角逐,竟有九百余人,都是一万大军之中的强者。

    唐朝自然继续主持大会,确定了三百个种子选手,然后让下面的人上去挑战,但不能用车轮战消耗人的体力,一个人战斗一场之后有三圈梦甜香的休息时间。

    终于,经过三个多时辰的激烈战斗,前三百人决了出来,只是因为这些人中不乏高手,所以战斗时间极长,因此耗费了不少的时间。

    这个时候,所有的军士都在战场吃了战饭,继续比武,而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心中,都在期待最后的决战,能够冲前十的人,可以得到丰厚的奖金,而且能名声远扬,谁都看得眼热。

    这个时候,压轴大戏开始了。

    先出场的是舍瓦,他轻松的战胜了三名上来挑战的唐朝将军,树立了巨大的威信,一时之间再也无人上前挑战,在前十的第一把交椅上坐了下去,稳如泰山。

    这个时候,按照事先的准备,十把交椅放在了校场上显眼的地方,一字儿排开。并且实现宣布,武功比试都是点到为止,要是有意外,伤残废的给纹银十两,死的给纹银五十两抚恤。

    唐朝知道,前面考核的射义、骑马、策论等内容,都不是自己选择的主要尺度,自己真正想要的,是要将这前十以及三百名武功高强的将领培养成绝对的骨干,将来随着自己打生打死,纵横天下,所以,这次他还特意让自己的家兵参加了角逐,以在实战中检验他们的成色。

    令唐朝甚为满意的是,以前自己带的八百家将,竟有近百人进入了前三百的行列,说明自己训练有方,跟着自己越久的家兵,越是厉害。

    当然,像射义、策论这些,也要考核,但是都不是主要的,唐朝主要的是要看这些人在实战中真实的能力。

    唐朝早知道舍瓦必定是万军之中第一,见他做稳了头一把交椅,微微一笑,以义父的地位,本来不需要出来动手,但他还是出来了,显然是想做一个表率,不肯以势力压人,彰显公平。

    接下来,隆多坐进了舍瓦旁边的一张椅子。

    舍瓦和隆多等人,在以往的大战之中和霍伤这样的强人相持,积累了很高的威望,鉴于舍瓦砍瓜切菜的手段,自是不敢贸然挑战。这两人一时之间坐稳了这两张椅子。

    就在这个时候,牛僧孺走了上去,大马金刀的坐进了一张椅子之中,他是安西的副都护,武功在唐军中早已传遍,自没有什么人上前挑战。

    接下来,专氏四虎一人坐了一张椅子,已经占据七席,剩下的三张,将决定谁是武功前十,下面还有班林辛白江以及数十个以前唐军中的将领,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却没有人能立即挑战,气氛开始紧张起来。

    唐朝心中好笑,不知道专信到这里来,能坐第几把交椅,这个时候,他开始怀念起和这位彝族的直肠汉子在南诏结识的过程,他现在奉命留在长安当自己的管家,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这个时候,一个满脸虬髯的汉子已经来到了专仁的面前:“专将军,在下常寻,向你请教!”说着一抱拳,有种稳如巨钟的感觉——

    唐朝就心中一凛,此人气度不凡,专仁看来是遇到对手了。

    本来,专氏四兄弟一起上去的一刹那间,唐朝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知道这四人武功是极厉害的,但这么早的上去,势必先被无数高手挑战,有点峙武而高的架势,四人的武功不像牛僧孺和隆多已达暗劲的颠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候虽说有休息时间但毕竟大耗体力,早上去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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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五章 提前的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生了,隆多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身边的舍瓦微微一笑:“舍瓦将军,小将向您请教?”

    现在十张椅子还没有坐完,居然就有人开始争夺三甲的排位了。

    舍瓦微微一笑:“能和小将军过招,吾之愿也!”

    把拳一抱,站了起来,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现出严肃的神色,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眼神忽然无比的清亮,就像是涂抹了一层明油一般。

    唐朝站在高台之上,脸色微微的一惊,隆多的武功,进步得好快,竟然已经自然而徒然的到达了暗劲的颠峰,只因为他略微一运力,身上的肌肉就是青黑一片。

    隆多是岭南土著铁信部的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高强的武功,但是天赋异禀,有点像孟笑年轻的时候,唐朝当时在岭南遇上的时候,武功就已经十分的厉害,经过战争的洗礼,忽然明悟,领会了经脉运行的道理,渐渐修习高深内功,以他过人的天赋,自是很快达到了暗劲的是已经进入颠峰,但在颠峰里,却还有一个遥不可及的颠峰,那就是6地真仙。

    成就仙人!

    任何人都想成仙,上到以前的秦始皇,下到炼丹化汞的崂山道士,再到明朝宫廷著名的“红丸之变”,都是对长生不死的追求!

    一个人的武功到了绝得客气,但谁胜谁败却已经是清清楚楚,唐朝也立即明白了舍瓦不力的原因,原来他是要隆多这少年自己认败伏输,也害怕力的时候伤了隆多。化境高手能力,是恐怖的,他上次见到霍伤和唐朝一战就知道,一旦真正的力,暗劲勃,很可能伤了隆多,而且他也想看看自己究竟能支持暗劲高手的进攻多久。

    这样一场较量,可说是提前上演的决战,看了两人刚才惊心动魄一场,本来还有不少人雄心勃勃的要得万军之中武功第一的称号的人都放弃了,毕竟,在战场上的时候大家都注意身前,没有过的之间观察别人的武功,尤其是自己人的武功,现在这一场较量下来,才知道自己和绝顶高手之间,有着不少的差距,许多的人放弃了。

    这场决战之后,又有不少的比武出现,不过见了隆多和舍瓦那一场的人,都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味道。

    后面的比赛波澜不惊,但比起先前的全军大比武,还是精彩了很多,经过数十场的较量之后,前三甲没什么悬念,分别是舍瓦第一,隆多第二,牛僧孺第三,令人意想不到的,唐朝以前的驻军之中有一个叫风萧的士兵,竟然战胜一个个的将领高手,最终夺取了第四的位置,再下面则是专氏四虎,这四个人虽然托大,但的确有真实本领,竟将上来挑战的人一一击败,占了第五到第八的位置,第九是辛白江,前十的最后一个人选是班林——

    他从突厥押运美女而归,这个时候刚好赶上全军大比武,终于在前十中夺得了一个位置。

    座次既定,唐朝很是欣喜,在高台上高声宣布:“恭喜各位获得如此佳绩,希望再接再厉,明年的时候,不要被后面的人抢走了位置,我现在宣布,所有获奖选手,所许黄金,立即叫军中度支兑现!”

    欢声雷动,经久不熄。

    唐朝待掌声停止,威严的说道:“下面,我再宣布军中人事任免的决定,任命舍瓦为冠军将军,和本帅一起统领三军,封隆多牛僧孺风萧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辛白江班林为将军,每人统兵八百,其余进入前三百名的人,则是百人之长,下一级必须得绝对的服从上级的命令,宣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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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六章 突厥背盟
    自此之后,唐朝军中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态势,再在唐朝和舍瓦这样化境高手的亲自教导下,耳濡目染,渐渐的形成了坚强的战斗力,虽然只有一万兵马,但也是西域一只不可小视的力量,即使吐谷浑这种强大的部落,也不敢轻犯。

    毕竟,唐朝以极少的兵力,击败了西域著名的马贼,更亲自击败了名震西域的霍伤,迫使他自杀而死,这样的武功,已经是惊世骇俗。

    而这段时间,因为牛僧孺的疏通,丝绸之路开始启动,唐朝大量的丝绸、瓷器、纸张等,通过这条道路,源源运往西域,换回大量的香料、珍珠、象牙等,获得巨大的利益。

    唐朝征收的过往税收,也是可观,虽然暂时还不能支持一万大军的粮饷,但假以时日,显然是绰绰有余的。

    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展,但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接到探子的报告,旭烈升率领突厥骑兵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奔安西都护府,想要控制丝绸之路,也就在这个时候,来往的商队又开始绕道而行。

    唐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本来平静的心起了巨大的波澜,十倍的差距,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素来知道,突厥的骑兵都是厉害无比,是正规军不说,更是西域各国中最精锐的,战斗力非凡。

    这样一只军队,可以和唐朝举国抗衡,毕竟,在和平时期,唐朝都大规模的裁减军费,这使得以前在边关的守军仅仅只有十万,但是现在唐朝只有一万。

    他思考良久,立即命令探子:“继续给我哨探,突厥先头部队到了什么地方,行军情况!”

    两个时辰之后,探子回来报告:“报告大帅,突厥骑兵以每日五百里的度向云门红土城堡方向开来,先锋是者兰,带领突厥精兵八千人,已经到红土城堡外三百里,预计明日一早就将抵达,旭烈升带领大对人马跟在后面,除了自己中军的两万人之外,另外的七万人分别由七个万夫长率领,分别是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和耶率金枝,都是突厥军中著名的骁将,其中只有耶率金枝是一员年将,是辛干可汗同父同母的妹妹,年方十九,从小弓马娴熟,不喜欢读书和针线,却是喜欢舞刀弄枪,使两柄柳叶刀,武功很是不错,深得辛干可汗的喜欢,这次旭烈升出征,她知道唐朝绝对会失败,于是想出来见识见识战争,也是历练之意。

    罗兰阏氏虽然再三不许,但是熬不过她死缠硬磨,终于同意她带兵出来。

    她现在当上了万夫长,自是得意非凡,带着一只万人队,快马加鞭的,紧跟在先锋者兰的身后,想要立功。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她一当上万夫长的时候,就知道无数的将领在背后笑她,说她年纪轻轻,全靠母亲和哥哥的关系才当上高官,毫无真实本领,她就是想给这些笑话他的人看看。所以立功之心甚切。

    旭烈升知道了,并不阻拦,因为他知道,唐朝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面对自己这样比霍伤的马贼强横了好几倍的大军,根本是不敢出击的,显然是守在安西都护城中,加固城防,哪里有能力出城。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竟然立即布了出城迎战的命令。

    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士兵都觉得不可思议,唐朝为什么会这样冒险?

    历来冒险出击都没有好下场,尤其是兵力相差太大的时候。

    一看诸将的脸色,唐朝就知道,突厥的气势已经压住了唐军。当下冷冷一笑:“诸位,本帅已经探听明白,突厥的兵力虽强,但是他的先头部队轻敌大意,和后续部队相距一日的路程,况且只有区区八千人,兵力不如我,并且战斗力也不如我军,本帅辛苦练兵,为的就是今日,诸位,现在不用任何的担忧,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者兰,立功受赏的时候到了!”

    这几句话,顿时将众将的疑虑都消除了,人心振奋,一个个跟在唐朝的后面,带领大军出城,唐朝也只带兵八千,命令隆多带两千军马守城。

    一路走,唐朝一路的想,哼,旭烈升狂妄之徒,竟敢放心让先锋出击,显然是料定我不敢弃城出击,我就偏偏要出击一次。

    云门城堡只西北有山名熊耳山,因其状如熊耳而得名,是突厥骑兵前往云门城堡的必经之地,雄伟壮丽,山势绵延,适合埋伏。

    唐朝带兵就来到了这里,择险埋伏,静待者兰的先锋兵。

    这个时候,者兰带领八千突厥精兵正风一样的来到了这里。

    者兰是突厥有名的勇士,有一次突厥可汗上山狩猎的时候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巨虎,可汗三箭皆中其头,但这老虎竟然毫无伤,随即向可汗扑去,凶险无比的时候,者兰赤手空拳而出,一把揪住了老虎的顶花皮,一只山中之王的老虎,就这样活生生的被他给按在地下,打死了,从此勇力闻于天下,备受重用。

    且说者兰自恃勇力,带领手下八千先锋兵长驱直入,路上遇到几股商队,自是抢劫殆尽,正在意气风的时候,见到熊耳山优美的风景,想就地扎营,准备明日一早行军,晌午的时候到达云门城堡,先将城池包围,却想不到刚刚安营扎寨的时候,一声呐喊,树林里埋伏的唐朝军队四面八方的冲出,将他们团团围在垓心,先是羽箭飞射,然后是刀枪招呼,顿时将军队打散。

    者兰吃惊的上马的时候,军队已经不受控制,乱成一窝蜂,喝也喝不住,正想纠集亲随控制局势的时候,迎面碰到一个少年将军,正是唐朝。

    从唐朝的服色看,正是唐军之中的主帅,当下想将唐朝擒拿,勒马上前,举手中狼牙棒砸下,正是战阵之中凶猛无比的一招“天雷一棒”,以前无数的人就死在他这一招下。

    但使他吃惊的是,唐朝手中的厚背刀轻轻一磕,就将他的棒拨了开去,似乎他这千斤一棒,在唐朝的手上,就好象是羽毛一样的轻如无物。

    火星四溅之中,唐朝拍马冲来,又是一刀砍向自己。

    者兰奇怪的现,五六十斤重的厚背刀,在唐朝的手里使将出来,竟如纸刀一样轻忽,一磕开他的棒,顺势一拉,一条长长的刀气就呼啦的一声冲了过来!

    这个时候,连唐朝都有些意外,者兰居然不死!

    他自然躲开了这一刀,但是无疑很狼狈,因为就在危险降临的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一弹,蛇一样的滑下了马背,这使得唐朝的刀将他的座下马砍为两段。

    这样一来,他算是躲过了一劫,然后,他更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者兰杂在步兵里,向外逃跑,一个堂堂的先锋,竟然选择了逃走!

    就更不用说别的突厥骑兵了,虽然都是突厥精兵,但是又哪里比得上唐朝这半年来经过艰苦训练出来的军队,不说将领,每一个士兵,都比突厥骑兵精良一倍有余,又打的是伏击战,自是摧枯拉朽的就瓦解了!

    蛇无头不行,突厥军队虽然大多是身经百战的精兵,但者兰竟然不见踪影,在这样强悍的杀戮面前,自是节节败退,唐朝带兵大举追击,斩三千余级,俘虏四千人,者兰的先锋军,几乎是全军覆没,不过却走漏了者兰,大获全胜,唐军以惊人的八百零七人阵亡的代价,取得了连自己都无法相信的胜利!

    这个胜利,连唐朝都有些意外,他也觉得为什么自己的军队会这样强?

    他实在不能理解,一向在西域横行无忌的突厥骑兵,竟然就这样溃败了!

    但就在这胜利的当儿,唐朝的脸色忽然大变,前面为什么还有无数的骑兵涌来?

    我们是不是掉入敌人的口袋之中去了?

    他这次是得到了探子可靠的情报,所以才打了这样的一个漂亮的伏击战,想不到刚刚胜利,却又掉入了别人的埋伏。

    不过还好,前方的兵马只是从一个方向而来,唐朝军队不像是掉进包围圈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起:“何方鼠辈,竟敢拦本将军的路?”

    这是一个女将军,唐朝微微一笑,迎了上去,弓箭手早已经射住阵脚,摆成两军交战的态势。

    只见耶律金枝手握双刀,轻巧的舞了一个刀花,看着自己唐朝就道:“我是大唐安西都护府都护唐朝,却并不是什么鼠辈!”

    耶律金枝一惊:“你,你不在城中,却,却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显然,唐朝击败霍伤的消息在这个时候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西域,突厥没有不知道的道理,耶律金枝也是早有耳闻,知道自己虽然自视极高,却还不能和纵横沙漠数十年的马贼头领霍伤相比。但见唐朝不过二十左右年纪,但身上皮肤晶莹透亮,似乎是浸泡在牛奶里一样,不禁暗暗奇怪,这明明是个文弱书生,哼,中原汉人多诈,将自己的武功吹上了天,看来传闻未必是实。

    这样一想之后,她就娇喝了一声:“呔!唐朝,你敢和我一战么?”

    像她这样的,在战场上就叫做叫阵了,要是不敢接,势必会被对方所笑,但唐朝哪里把她放在眼里,说道:“当然!不过我有个条件。”他说得慢条斯理。

    “什么条件?”耶律金枝俏脸一寒道。

    好个英姿飒爽的女子,也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才仔细的看到了这个女子容貌过人,竟是西域罕见的美女,尤其是一种英气,使得男人心折。

    “你只要接得住我三个回合,唐某束手就擒,任你处置!”唐朝依旧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这立即刺激了耶律金枝的自尊,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为通红:“看我杀你这个轻薄小子!”

    他以为唐朝是在轻薄她,故意激怒她。

    唐朝叹了口气,看着冲过来的这个女将军,身子也不知道怎样的一闪,就到了对方的马上,五指一拂,她顿时就动弹不得,柳叶刀落地,然后,她就感觉到一双强壮的手臂抱住了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脸在刹那间羞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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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七章 进军
    耶律金枝再也想不到,一个人的武功,居然可以达到这样的层次,在奔马之上跃到自己的马上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制服了自己。

    但她随即不再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隔空一抓,一股强大的气流产生,掉下地上数十斤重的厚背刀,就这样到了唐朝的手里。

    唐朝这个时候不知道怎样的一跃,已经提着她的身子,跃到了他自己的战马上,手里执着巨大的厚背刀。

    这隔空取物的一幕,虽然只是在几寸的空间生,但也已经使她惊为天人。

    她本来在挣扎,就这样被一个青年男子抱住,大大的不妥,但她现在忽然没有了一点的反抗心思,她的脸上涌起红晕。

    “将她擒回城去,等本帅大胜之后回来落!”唐朝随即吩咐道。

    耶律金枝这个时候双脚落地,被两个亲兵押着走了。

    但突厥大军毕竟是正规军队,主帅被擒,副将军随即指挥全局,在狭窄的熊耳山布成阵势,和唐朝相持,一时之间两军混战,互有杀伤。

    但突厥骑兵随即吃到了舍瓦等的苦头,因为突厥方面的将领虽厉害,但和舍瓦牛僧孺这样的人比起来,那是有很大差距的,一阵冲杀之下,顿时抵挡不住,向西逃走。

    要不是在这狭窄的地段,突厥骑兵早已经溃败,好在这支万人队原来的将军,也就是现在的副将军是个厉害的人,集合自己数百亲兵拼死守住后路,且战且走,这才没有遭受覆灭的命运,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损失了三千人。

    唐朝军队连番剧战,牛僧孺见还想继续冲击的唐朝,说道:“大帅,穷寇莫追,且我军已疲,不如莫追?”

    但唐朝横了他一眼:“冲啊!”当先冲了出去,追杀败兵。

    唐朝心中甚为恼怒,在这样紧张的当儿,你说这种话,显然是错误的,要知道,军队重的是武功和气势。

    现在突厥骑兵武功不行,气势也已经亏输,正是大举进攻的绝好时机,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回军,那不是放虎归山是什么?

    他知道牛僧孺担心的是什么,他是害怕突厥后续部队会很快的前来,那样的话,就危险了,殊不知唐朝早已经得到可靠情报,突厥先锋兵和耶律金枝麻痹大意,带兵远远在前,和突厥大队相距一日的行程,所以放心追杀。

    唐朝对情报最为重视,这是他以前看《无间道》这些警匪片之后得到的启示,派班林亲自主持,带领七只雪鹰四处侦探。

    雪鹰是大沙漠之中打猎必备的东西,可以侦察到哪里有野兽,并且可以在打到猎物的时候,将野鸡得叼到主人的身边,最是有用。

    西域的王公贵人,都有这种厉害的雪鹰,以供打猎之用,有的通灵的雪鹰,一只能值上百两黄金,抵得上王公贵族豢养的豹子等珍贵动物。

    用雪鹰来侦察情报,自然是不大如意,不过以雪鹰来传递消息,却是快捷得很,而且十分的安全。要知道,在西域,由于地势复杂,多是高山峻岭,野兽众多,而且禽鸟也是不少,著名的就有秃鹫,经常出来擒拿鸟兽作为它的食物,要是用鸽子来传信,却是害怕进入这些禽鸟的嘴巴,而雪鹰厉害无比,不怕秃鹫这样的凶狠的鸟,同时它自身也以鸟兽为食,一旦被驯服,是打猎和传信的绝佳工具,非常的稳当。

    对于情报,唐朝看得是重中之重,一旦得到了确切的情报,唐朝也就不再留手。

    他知道,突厥势大,要是不先狠狠的挫折他的锐气,那自己区区的安西都护府还是危如累卵,突厥骑兵可不像是霍伤的马贼,都是训练有素的,要是包围了安西都护,那可是危险到了极点,到时候铁桶一样的被包围,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情。

    好一场大杀,唐朝带领手下将士,直追赶了三百里方回,射杀突厥骑兵两千余人,其余的仗着马快,四散逃走了,溃不成军。

    唐朝在沙丘约住军马,计点军士,战死近两千人,一只本来八千的精兵,现在只剩下六千人,但战果也是辉煌,共射杀和斩杀突厥骑兵一万两千余人,大获全胜,兵力之精,使唐朝都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仗,本来有些意外,唐朝没有料到耶律金枝会这么快的赶到,但她随即变成自己口中的肥羊,却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八千精兵,击溃了近两万人的军队,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胜利。

    唐朝当下带领大军缓缓而回,在安西都护城中休整了一日之后,耶律雄姿带领的契丹援军已经到来。几乎是在接到突厥大军进攻的第一时间,唐朝派辛白江去唐古拉河向耶律雄姿求援。

    耶律雄姿是一个和重情义的人,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但还是义无返顾的带了一万大军前来,杯水车薪也是不顾了。

    唐朝在城门口接着,握住他的手,甚为感动,真的有种雪中送炭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蓝鲸率领的黄风山马贼也到了,带来近万名马贼。要知道,蓝鲸的武功和威望,和以前的霍伤相比,那是差了很远,因此不少马贼离散,自立门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缩水到了近万人。蓝鲸吃了唐朝的“红丸”,生死掌握在他的手上,接到唐朝的命令,自是乖乖的带兵前来,还好他武功是这群马贼之冠,以前龙卷风三兄弟又是大沙漠上赫赫威名的人物,因此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这群马贼的新领,不过按照唐朝的指示,收敛得多了。

    且说突厥旭烈升元帅听到败兵回去的报告,差点气得吐血,深以为耻,自责之余,飞快的催动军马,日夜兼程,要报仇雪恨!

    突厥大军纵横西域,还很少遇到这样的败绩,他也害怕此事传回朝中,反对派拿它来攻击自己。

    在临行之前的几个月,他已经广派探子到唐朝长安打听消息,结果和自己的猜测完全相同,李隆基果然不一兵一卒,粮草更是一粒也不给唐朝,摆明了是要整治唐朝,如传言之中的,只要唐朝有个小败,再来处置他。

    但这无疑给了他机会,经过半年多的整顿,突厥局势已经控制住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不会错过。

    他知道李隆基这是在玩火,想要整一个人,竟然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他知道,以突厥强大的国力,一旦自己率先控制了安西都护府,将唐朝的势力驱逐出了雁门关以北,那就是真正的西域霸主的地位了,以后财源滚滚是肯定的,即使唐朝再次带兵来夺取,即使高仙芝再来,他也不会怕他。毕竟,唐朝和突厥以前还是经常交战。

    “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行军途中,旭烈升喝道。

    这八个身边的大将立即道:“在!”

    “着寒考和麦金带骑兵两万为前部,和中军保持十里距离,其余四人各带四个万人队,一旦交战,漫山遍野的冲上去,唐朝手下有不少武功高强的大将,到时候以优势兵力缠住他,不要和和他们单打独斗,万弩齐,不要害怕有什么埋伏,即使有埋伏,本帅亲自带三万殿后的大军支援,唐朝现在兵力空虚,即使有什么小小埋伏,也不足为惧!”

    “是!”手下六大将领一一答应了。

    旭烈升随即抽出战刀,在空中虚击一记,喝道:“唐朝,我要杀了你!”

    本来,唐朝在和他比扳手的时候,是给了他脸面,有恩于他,但是他后来终于还是知道了,罗兰阏氏和唐朝还是生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罗兰是他的女人,他一直这样看,身为可汗的大哥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辛干虽然可以拥有这个女人,但是在旭烈升看来,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这就是突厥的风俗,没什么大不了,即使是唐朝开国时候的武则天,也还先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人,然后是唐高宗李治的女人,最后君临天下。其实,唐朝的时候,社会风气是十分开放的,女人也很开放,一个女人几个男人往往不足为奇,唐太宗就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独孤氏其实就是胡人。并且西域经常生战争,抢到的女人也是一个个的收为己有。

    在旭烈升看来,罗兰和她的儿子一起干什么事无关紧要,但唐朝在这其中得了甜头,那就是天大的罪恶了,所以他要报复唐朝!

    者兰带领败兵回到营帐的时候,旭烈升并没有责备他,仔细询问了双方交战的情况之后,他随即好言安慰他,叫他将一一逃回的败兵集合在麾下,又重新组成了一只万人大军,作为后队。

    现在,他麾下的骑兵,共有九万人,这在当时的世界上,是一只强大的力量,可以威胁到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当时西域任何一个大国的安全。即使天竺和波斯,遇到了十万骑兵的攻击,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应对不好,就是亡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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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八章 坚壁清野
    在距离旭烈升的大军还有一日行程的时候,正是晨光曦微时分,近三万人的部队在唐朝的调度下,已经精神抖擞的站在演武场上。

    唐朝的声音洪亮,刺耳,传递进每一个角落的士兵耳朵里,但他接着说出的话,使所有的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听错了。

    他说的是:“三军听令,立即收拾辎重粮食,随即耶律雄姿国王以及舍瓦、隆多、牛僧孺两位大将撤出城外,隐藏进早已划分好的山林地带!

    呵呵,这在唐朝以前看的电视里,这就是游记战,再简单不过了,但在这些年代的士兵听来,则好象是天外之音。怎么可能,辛苦修建的坚固城池,就这样被轻易的送给别人,并且现在有兵三万,可以和突厥一战,为什么却要选择退走?

    要不是连续的几场胜仗,使唐朝的威望在军中空前的高涨,早已经有人出来质疑了。

    唐朝的这个想法,也是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之后,艰难做出来的,的确,他也很想倚靠坚城和突厥大军对峙,拖垮他们,但是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城中之粮草,本来够数年坚守之用,而且,唐朝以前有的是钱,买了不少的粮草堆积在城里,本来很妥当,但现在加上契丹和马贼两支军队,两万军马,消耗就巨大了,并且,他刚刚得到班林的情报,旭烈升正兼程带兵赶来,军中多带攻城器具,以九万大军的威势,就是凿穿黄河灌水也能淹了这座城,如今兵力悬殊巨大,敌人攻到城门边是一定的,到时候用大木砸开城门,一样得硬碰硬的厮杀。

    突厥的精兵,比蓝鲸手上的马贼和契丹的士兵,明显要精锐一些,不然的话,突厥也不能四处扩张了,早被别的国家给灭了。

    唐朝前天的时候虽然大胜了一场,斩一万二千人,但是那也是占了埋伏的便宜,并且是倾巢出动,就算是那样,自己这方也是损失两千。

    唐朝也知道,马贼和契丹士兵的战斗力,和自己手下这一万人比起来,差了很多,打打顺风仗是没问题的,但要是处境不利,那就难说得很了,毕竟,自己还没有使这些人为自己效死的能力。

    到时候,一战下来,恐怕是想哭都来不及了。

    要是战场上一对一的交手,兵对兵,将对将,那唐朝不怕,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下大将不少,舍瓦就是以一敌百的角色,但是突厥骑兵,天下闻名。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一旦蜂拥而上,那就是可怕的后果,昨天擒拿住耶律金枝而他手下的士兵并不慌乱组织抵抗的一幕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么久了,自己次和正规的军队交手,才知道和在岭南以及和马贼交手完全不一样,和正规军交手,杀了统帅,副帅会立即站出来指挥军队,杀了副帅,大将会站出来指挥军队,层层相推下去。

    看似自己这边有三万人,但真正能够如身使手,如手使指的却只有八千人。

    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粮草被一车车的搬到了城外,按照实现准备的地点,一一的存放,城中放火一烧,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座空城。

    唐朝知道,除非这里的地势,能够像雁门关那样坚固,否则,坚守住的可能性极小,而且突厥骑兵,向来以凶悍著称。

    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内心之中,唐朝知道的,要是这三万大军坚守,互相成为犄角之势,旭烈升虽然势大,但还是难以攻破的,至少可以坚守五六个月。

    可这样一来,城中粮草那个时候就尽了,李隆基是不会真的救自己的,只会不断的些安慰的话来,却于事无补。

    也许,就能在这几个月的守卫之中,捕捉到战机,战胜强大的敌人。但也说不定,粮食都已经耗尽,还是没有能找到解围的办法,那样的话,军心必受打击,那样的话,可就危险万分了。

    其实,从稳妥的角度来说,还是唐朝打游击来得稳妥,毕竟,军队的实力还在,可以寻找战机,却不像龟缩在城里,让敌人话着法儿来攻击自己。

    但这样一来,唐朝可说就死定了,李隆基一定会说他无能,不能及时的退敌,那样的话,贬官的诏书很快就会出。唐朝在西域这几仗打生打死,换来的,还是灰溜溜回去的命运。

    和皇上对着干,历来都是艰难无比的事情,逆天而行,靠的就是逆天的手段,唐朝知道,想要尽快的将突厥解决掉,唯一的出路,就是选择合适的战略。

    这就是唐朝思考一夜的结果。

    三万大军分成三个部分,分别由唐朝、耶律雄姿和舍瓦率领。

    其中蓝鲸的近万名马贼是由舍瓦带,所有的人都知道舍瓦武功厉害,是冠军将军,将来要是立了功劳,加封下来,就是冠军侯,纷纷服膺。

    马贼最服的就是武功高强的人,舍瓦的武功,有目共睹,自是可以指挥如意。

    到了这样的时候,即使背上和马贼勾结的罪名,唐朝也不顾了,要知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退敌,等退了敌之后,再做区处。

    哼,你有张晾计,我有过墙梯,要是能击败突厥,在这样的大功劳之前,你李隆基难道真的能不顾黑白贬我的官?

    至少总要给我说话的机会,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现在,别说是马贼,就是监狱里面的犯人,他也要利用,毕竟,唐朝现在最缺的就是力量。

    有了力量,才能有战胜突厥大军的可能。

    这三万大军,投身进茫茫的原始森林,顿时毫不起眼,再多的人,在大自然的面前,也是渺小的。

    西域沙漠很广,但是绿洲也是不少,这三万军队所在的地方,就是两处水源丰富的绿洲。

    现在正是炎热的夏日,很多唐军以前在城里的时候,都觉得暑气逼人,但是现在一出来,却是一个个的神清气爽,感觉舒服得很。

    一到了外面,军队的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唐朝麾下将士都是循规蹈矩,严格遵守秩序,但是马贼则是挥汗如雨,不断的有人将衣服脱下,不成阵形,显然,这段时间以来,霍伤死后,马贼的操练肯定是废了,又回到了以前自由散漫的状态。

    契丹的军队则是出乎唐朝的意料,虽然比不上自己手下的士兵,但是也是井井有条,像一只有战斗力的军队。

    唐朝看到这,不由得暗暗佩服,耶律雄姿果然不错,契丹能够建立国家,毕竟和一般的草寇有大大的不同。

    却说旭烈升催军前进,麦金和寒考当先,带领大军在次日晚上达到了安西都护之外的红土城堡。

    两人本来以为会经过一场大战才能占领这个要塞的,想不到城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一进去的时候的,安静得像是地狱。

    没有人声,没有鸡叫,也没有狗叫,整个的一座城,寂静得可怕,大开的城门,似乎是巨大的魔鬼,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将人吞噬。

    在这血红的黄昏之中,这一幕多少显得有些诡异。

    寒考和麦金不知里面的虚实,叫一个千夫长带领了一千人进去查探。

    查探的结果很快的出来了,城中空无一人,粮食也被搬走了,许多房子也被烧了,可以说是一片瓦砾,什么也没有。

    寒考和麦金心中吃惊,赶紧派人去向旭烈升禀报,同时派两千军队守住红土城堡,继续前进。

    再前进的时候,使他们更加吃惊的事情生了,云门城堡,红石城堡都是空无一人。

    这三座城堡,是安西都护最大的屏障,这三城一失,安西都护大城处在四面受敌的境地之中。

    夜色降临的时候,麦金和寒考带兵到了都护大城之下,吃惊的现,竟然也是城门大开,里面什么也没有,是一座空城。

    到了这个时候,两人终于相对哈哈大笑,寒考道:“想不到唐朝的胆子这样小,害怕报复,明知敌不过,弃城而走了,如此甚好,我们兵不血刃的占领了安西都护府,报了当年败在高仙芝手下之仇!”

    两人大笑,随即派人报告旭烈升元帅。

    两人随即将部队驻扎在城中,心中轻快无比,这个地方,一直以来就是威胁突厥的根本重地,他们以前也在高仙芝的手下吃过很大的亏,一旦占领,心情自是极好。

    旭烈升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也是震惊,但他随即笑了起来:“唐朝畏惧我的力量,害怕被我四面包围,抢先逃出去了,那我就占领住安西都护府,到时候他自会找我决战,到那个时候我仍然处在主动!”

    掌握战争的主动权,是战争能否打胜的关键,这一点,对于他这个大帅来说,是深深知道的。

    但他有一点想不明白,唐朝为什么不在坚城里固守,那样的话,自己即使攻下了城池,但也必须得付出相当的代价,他这样拱手让给我,其中是否藏着阴谋?

    汉人多狡诈,这是他一直以来的观念。

    当旭烈升到达安西城中的时候,他的心情也是大好,虽然是一座空城,但在他而言,却觉得是绝世的功劳,哈哈大笑几声,命手下摆庆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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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九章 神出鬼没
    接连七日,旭烈升都在安西都护城中,摆酒设宴,庆祝取得了突厥国有史以来少有的胜利。其实,突厥在西方开疆拓土,那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自从李靖平定突厥以来,数十年了,却是从没有过的事,唐朝一直在边境驻扎重兵,别说占领这个有象征意义的安西都护府,就是打败唐军,也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但现在唐朝却将安西都护府拱手相送,又怎能不叫他高兴?

    但他是一个出色的统帅,自己也觉得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有点奇怪,所以一直都处在深度的戒备之中,一直不敢懈怠!

    渐渐的,他也从占领这座枢纽城市的欣喜中摆脱出来,他开始想,唐朝是个厉害的角色,在西域大少好几战,都是威名赫赫,就在七天前,他还带兵歼灭了自己一万多人的骑兵,却为什么到现在还毫无动静?

    他占领的是一座空城,到现在为止,已经渐渐感觉到粮草不继。毕竟,突厥的骑兵,是从来不粮草的,所有的军饷,都是靠打草谷而得到,因此,随身携带的粮草,最多也只能支持半个月。

    他们有的是游牧民族的优势,马匹千里奔驰,可以抢夺很宽广的地方,区区粮草,自不在话下,所以他们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断粮,不担心自己的补给。

    但七天过去之后,九万大军在这空城之中,虽然可以用自己带的穹庐,露天睡觉,但是粮草却是日见窘迫。

    奇怪的是,他派出去打草谷的两万军队,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这就使坐守在城之中的旭烈升有些焦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由压雨万和耶律清云带领的两万突厥骑兵,来到了石林峪。

    石林峪是距离安西都护府一百里左右的一座绿洲,绿洲之中都是丛丛的原始森林,但是却物产丰富,盛产野兽,一个不知名的土著部落进十万人居住在这片绿洲上。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早已经探听到这处地方是个打草谷的好地点,于是一得到大帅的命令,急急的就赶到了这里,大军迅的推进,循着原始森林向纵深推进。

    两人看着茂密的原始森林,心情也是舒畅,居然在行军途中相互交谈,似乎觉得这是小题大做,这样打草谷的事情,随便派几个千夫长就能解决了,要自己两个万夫长出来,显然是看得过于严重了。

    只听压雨万道:“大帅也是的,太过小心,说是害怕唐朝的埋伏,叫我们小心谨慎,其实茫茫沙漠,哪里有埋伏的地方,大帅显然是多虑了!”

    耶律清云也附和道:“是啊,我觉得大帅这几天似乎心绪不宁,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还不简单,他现在是失陷了公主耶律金枝,害怕回朝之后无法向阏氏娘娘交差。”

    “哦,”压雨万道,“对对对,他这次的功劳虽大,但是失陷了公主,却是大大的一个污点了,哎,要是在这里能碰上唐朝的大军那就好了!”说罢叹息了两声。

    耶律清云奇怪:“平安无事完成任务不好的吗?”

    压雨万就叹息道:“要是在这里遇到唐朝,我杀了唐朝,打败唐军,就可以抢回公主,说不定,说不定阏氏一个高兴,就让我做额驸。”

    “哈哈哈哈”,耶律清云笑了起来,“说得好,我倒忘了,压将军您方当年少,而且又是武功高强,要是立下这等大功,那是极有可能的。”

    就在这个时候,突厥骑兵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一声呼哨之中,万箭齐,无数的骑兵翻身落马,军队大乱!

    这些羽箭没有一点点的征兆,都是突然而,并且都是躲藏在暗处的人。距离羽箭射的地点,大约有一百步,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突厥骑兵都没有能够事先现的原因。

    白步穿杨,是很高的箭术造诣,但一个活生生的人,毕竟比柳叶的目标大得多,再加上偷袭之人个个箭法都不错,所以这一轮突然的出箭,突厥士兵立即死伤千余人。

    随即,一声呐喊声中,利箭如雨一般的射出,又有无数的突厥骑兵死于非命,不少人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了帐。

    然后,四面八方都是喊杀声,无数的兵马包围了这只突厥骑兵。

    压雨万再也没有了先前擒拿唐朝当额驸的勇气,奋力指挥亲兵向外冲杀,想要逃得一条性命,但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剽悍的契丹人,正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

    只见他手起一刀,就砍在压雨万举起的三尖两叉刀上,将刀柄砍了一个深深的缺口。

    这使压雨万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方手上的是一柄宝刀,急急招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柄厚背刀压下,他立即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这柄刀的力量,太沉重了。

    面对如此机会,耶律雄姿自是再起一刀,砍在压雨万的肩膀上,阿拉伯战刀划破沉重的铠甲,直接将他砍为两段。

    他回身一看,帮助自己的人,正是唐朝。原来,唐朝担心契丹人不穿铠甲,害怕他着了别人的冷箭,所以时时留意他。

    他自己倒不用担心,身上有防身至宝藤甲,武功已达化境,这世间能伤他的东西已经很少,所以关心的是整个的战局。

    耶律清云本是个没主意的人,一见中了敌人的埋伏,士兵四散奔逃,自己也就慌了,赶紧滚鞍鞯下马,想夹杂在乱军之中逃得性命,不过早已经盯上他的舍瓦又怎么会让他逃走!飞身跃下马来,将手中的厚背刀一扔,身子在空中蛇一样的一滑,就到了耶律清云的身边。

    他的人还没到,耶律清云就已经感觉到刺骨的寒冷。

    这就是杀气!身经百战的人的身上,有时候会有浓烈的杀气,这是一种武功和精神的混合的表现,有时候对于不熟谙武功的人而言,由于心神脆弱,往往这种绝顶高手的杀气一出,就可以立即夺取你的魂魄,将敌人隔空杀死。

    《三国演义》之中曹操的侄子夏侯恩就是被张飞在长坂桥头一声断喝,山泉倒流十里,而被生生的吓死!

    像张飞这样的绝世高手,杀人无数,身上的杀气自然凌厉,夏侯恩武功不行,猝不及防之下被喝断魂魄身死,乃是在情理之中。

    舍瓦的武功,距离张飞,当然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杀人无数,这种杀气却是凌厉。

    耶律清云连闪了七招,终于躲不过,和舍瓦硬碰硬的对了一掌,呼啦一声,他的身子被击飞,撞在一棵古树上,还在半空中,已经可以听到他身上骨头碎裂的声音。

    一落下地,已没有了呼吸。

    唐朝看着这惊心动魄的一幕,点了点头,义父的武功,似乎又进步了一层。

    舍瓦努力调允了自己的呼吸,暗叫一声侥幸,幸好这里是丛林,马匹施展不开,要是在战阵之中,他可以挡我三十个回合,他居然能徒手接我七招,武功的确已经不错了,突厥的精兵强将,果然是名不虚传。

    本来,他对于唐朝放弃根本的做法,是有一些抵制的,认为太损己方的士气,但现在,他不这样看了,他觉得唐朝是正确的,要是突厥交战的时候带领大军漫山遍野的杀来,唐朝这边区区三万人,如何能够抵挡?

    战斗进行得很顺利,两万突厥骑兵,由于深入丛林,遭到埋伏,再加上丛林之中不适合于马战,善于步战的唐朝士兵大占便宜,更重要的是,集中了优势兵力,以耶律雄姿、唐朝、以及舍瓦带领的马贼,共三万人。

    这一战,损失士兵四千人左右,且多是契丹和马贼战死,唐朝手下精兵损失只有区区一千人,但却将二万出来打草谷的突厥精兵歼灭,逃走的不足三千人,说全军尽墨也不过分。

    唐朝一直知道一句话,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说的就是战争是一件两败具伤的事,但现在唐朝仅仅损失一千人,竟歼灭敌人一万七千,说是以一敌十那是算得上了。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才清晰的体会到,兵不在多而在精的道理,他心中知道,即使在这里埋伏的只有自己这手下的八千人,照样可以将这二万兵马击败,但要歼灭,却是不可能了,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无兵却想打胜仗,那等于是缘木求鱼——

    原来,唐朝带领三万兵马躲藏在绿洲之中,四处派人打探消息,最重要的是就是探听敌人粮草的情报。这一天果然听到敌人在城中耐不住了,要出来打劫粮草,探听得确切,于是事先将三万精兵埋伏在石林峪,想不到这两个万夫长轻敌大意,居然不派人进林中打探,因此直接掉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全军覆没。

    想想也是,带着两万大军打草谷,本身就有些夸张,哪里想到居然有人能在太岁头上动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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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章 陷入困境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麾下逃得性命的士兵回到帐中,向旭烈升哭诉了全军尽墨的经过。旭烈升大哭三声,心中对自己愤恨到了极点。

    本来,他之所以派出重兵打草谷,为的就是要万无一失,想不到,唐朝居然能事先知道自己部队的动向,在最短的时间内布成了口袋,让自己进入了埋伏。

    突厥的骑兵,迅无比,而且他又是随口下的命令,想不到唐朝能在这短暂的间歇之中抓住自己的漏洞,从而布置军队,完成了致命一击。

    到了这个时候,两战两败,突厥已经损失了骑兵二万五千余人,实力大打折扣,而两战下来,唐朝手中还控制着二万五千兵马,兵力的悬殊,正在生着微妙的变化。

    并且,现在最使旭烈升头痛的是,军心涣散,不少将领已经在背后议论他不善于统兵了,而且,要命的是,现在城中粮草看看将尽,还不够一旬之用,而前往突厥运送粮草的信使,还没半点消息,这使得他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不行,必须给唐朝一个教训,旭烈升大怒,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

    他本是想和唐朝堂堂正正的一战,然后以优势兵力将他击溃,杀死,但想不到的是,虽然占领了一坐空城,看似有功劳,但是却陷入了困难的境地之中,要是退走,肯定是不行的,那样的话,他可以预见,回国之后肯定会迫于压力辞职。

    自己一倒,说不定可汗和阏氏都会改变,毕竟,国中的不少元老,自己是靠武力压服的,到时候振臂一呼,自己就是倒台的命运。

    唐朝这种在他看来并不“光明正大”的战法,已经彻底的将他激怒,于是,他下了一个惊人的命令,留下五万五千军马守城,他自己则亲率领麾下三万大军,寻找唐朝军队的主力决战,他自然吩咐下去了,一旦火箭告急,城内守军全体出动增援,务必消灭唐朝。

    只见旭烈升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匹硕大的牦牛,狮子一样的形体,威猛无比,正是他在无数战斗之中常用的坐骑,甚有灵性,全身铺满铁甲,蹄子上也装了护具。

    在他的身周,有八百突厥死士保护着中军,他一向忌惮唐朝武功厉害,所以对自身的防卫,还是十分严密的。

    旭烈升一出城,直扑石林峪,眼中满是杀意,一百里的路程,自是飞快的到了,先派五百探子进入,以查看里面的情况。

    有了前面的教训,旭烈升虽然在暴怒之中,还是不敢犯明显的错误。

    探子很快的回报了杀气腾腾的旭烈升,林中已经空无一人,不仅唐朝的军队,就是居住在这里的土著部落,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森林中静寂得可怕,更为狠毒的是,土著人走的时候连房子也一把火烧了,光秃秃的一片白地,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情景,差点让旭烈升气破了胸膛,因为他扑了个空,白白的跑了一趟,杀气充溢,却就是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正带领着手下二万五千的兵力,隐藏在另外一片绿洲里,休整。

    刚刚经过那样的一场大战之后,肯定需要休整,好在粮草充足,众军士尽情吃喝。

    其实,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是想叫部队在石林峪就地休息的,但他随即得到雪鹰的情报,旭烈升正带大军前来决战,于是立即转移。

    他知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再打埋伏,肯定不会成功,并且军队已经疲惫,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以养足体力。

    到现在,唐朝算是尝到了情报快捷的好处,就以刚才而言,要是自己撤退得稍晚,恐怕旭烈升就会循着蛛丝马迹追赶上来,一场混战鹿死谁手不说,还有可能引来大队的突厥兵,那样的话,可就会将自己仅有的这点本钱玩完。

    旭烈升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心中空有冲天之怒,却是没有一点办法,只得带兵再赶了一百多里,将一处土著居民点洗劫一空,但杯水车薪,所得的粮食等物也只能支持七八万大军一两日之温饱,并且,唐朝早已经放出风去,专以打劫打草谷为生的突厥骑兵已经到了安西都护,边区居民早早闻得消息,稍微有点资产的,都逃进了山中,旭烈升就算再洗劫一百个这样的土著城镇,收效恐怕是极微,再加上沙漠之中绿洲与绿洲之间路途遥远,这样下来,恐怕也不是个善策。

    这几天显然还可以支持,但是再过得几天,本地土著都逃得远远的,那时候大军的粮饷就举步惟艰了。本来,军队出征,粮草先行,但突厥整个国家都是这样,军队靠的是抢劫为生,抢不到的骑兵,会被所有的人讥笑——

    当然,这也是匈奴和突厥几百年来都被西域和汉民族仇视的原因,干了不少明火执仗抢劫的勾当,自然流毒子孙。唐朝很清楚历史,日本大和民族动了侵华战争,杀了两千多万中国同胞,虽然现在日本有些人悔改了,向中国伸出了友好之手,但说句实在话,握住他的手的时候,你有时候想杀人,不说把大和民族灭了,但至少杀两千万的心是偶尔会有的。

    这就是历史的伤痛,并不是说过去了就了了,而是埋藏进一个民族的心中。匈奴和现在的突厥,都是剽悍的游牧民族,武力强大,周边民族自然少不了受他的欺负。

    其实,唐朝和耶律雄姿的结义,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原因,但为什么一传信他就带倾国之兵前来支持自己,很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契丹民族要报仇,突厥抢劫契丹,比之于高仙芝,那可是好上了百倍。因为高仙芝是个聪明的人,既然控制了西域的贸易,掌握丝绸之路,也就摆出大国的架子,和周边民族和睦相处,上次的屠杀契丹,只是想嫁祸给唐朝而已。

    旭烈升是知道的,回纥、契丹、奚这些部落国家,实力虽然不是很大,要是战争旷日持久下去,这些国家是肯定会支持唐朝的,到时候自己的军心再次受到打击,也许连全身而退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他现在心中的怒火很大,大得没有边,连续抢劫了好几个城镇之后,才收军而回——

    唐朝待班林带领雪鹰情报队伍回来,重加赏赐,知道自己这算是靠情报赢了旭烈升。当下又被派出外面打探消息。

    也就在这样的休整之后,第七天,唐朝接到了班林的一个重要情报,来自突厥的运粮车已经到达了离安西都护三百里之地。

    旭烈升左思又想之后也找不到解决粮草的办法,只好虚报军功,同时以快马命令国中运来粮食救急。到了这样的时候,旭烈升才感觉到唐朝的可怕。自己守着一座空城,随时都担心唐朝会靠着对地形的熟悉打回来,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提心吊胆的过着日子。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占领安西都护的第七日上命令手下两个万夫长冲及和混茫带两万人在城外驻扎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唐朝的突然袭击。

    这队押运粮草的车队是来自突厥,以马匹之力飞快的运来,粮草并不多,仅仅只有三千石,只能支持突厥大军一个月的粮食。

    这要是在别的时候,肯定会觉得滑稽,因为想不到突厥的骑兵会没有粮草,但现实确实就是这样,突厥大军没有粮草了。

    旭烈升现在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要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剿灭,谈何容易,但就这样退兵,显然又非是他之所愿。

    要知道,他心中还在打着如意算盘,希望占领住安西都护府,然后渐渐的控制住局势,让过往行商都畅通,好收取暴利。

    正是这样的心思才使得他要从突厥运粮,继续占领安西都护。

    不过,这样的时候,他也才感觉到了唐朝的威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带领一万大军,轻骑而行,往这队运粮队急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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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一章 九丈原之战
    唐朝手中这支八千人的军队,都是自己手下最为精锐的,经过近半年的训练,再加上这几仗下来,自是生了质的改变,战斗力大大提升。

    要想培养出善战的军队,光靠训练是不行的,只有在血与活的战斗中,才能培养士兵钢铁一样的意志和冷静。

    而此时,突厥国中由布贴将军押解的应急粮饷,正在前往安西都护府的路上。旭烈升两场大败的消息自然不会传回突厥朝廷,传回朝廷的消息是,旭烈升元帅英明神武,已经占领了唐朝的都护所在地,在燕然山树立友好形象,以便恢复丝绸之路。

    而实际的情况,旭烈升现在是处于进退惟谷的境地,连半月的粮草都没有了,军心已经开始隐隐的动摇。

    突厥公主耶律金枝被唐朝所擒的消息却是传了回去,他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旭烈升现在唯一指望的,就是尽快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一举击败,夺回公主,平息安西都护的局势。

    “恩,好马!”行军途中,唐朝忽然笑了起来。

    随行在他身边的辛白江和隆多不解的问:“大帅,什么好马?”

    的确,他刚才说的话,使这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朝就道:“此马奔腾的时候步幅极大,气息悠长,四蹄落地的声音极有规律,确实是世间极品?”

    两人不知所云,正想再问,一阵风吹来,气息中微微传来了一群人马的声音,但极微小,直到过了好一会儿,果然远处尘头起处,一彪人马奔来,正是突厥押运粮草的骑兵部队。

    这个时候,隆多和辛白江眼中才露出恍然大悟和敬佩的神色。他们实在想不到,唐朝的听觉,居然能这样厉害,敌人还在十余里之外,就已经凭借耳力感觉到有马匹奔近。

    唐朝所在的地方,和上次伏击的地点差不多,基本上是另外一个石林峪,不过这里有名字,叫九丈原,是突厥骑兵必经的道路,树林茂密,就在大白天也是阴森得很,更别说晚上了,自是墨黑一片,唐朝带兵一路而行,放弃了不少的地点,独独选中了这里。

    现在,他的部队,已经到达了这里两个时辰的时间,各种战斗前的准备,都做好了,一个个站在半山崖上,居高临下,每一个人的手中,不是标枪就是弓箭,一个个严阵以待,但都是屏声息气,生怕泄露了目标。

    就在这样的时候,一个个的突厥士兵,6续的奔驰进了这片原始森林之中,当先一员大将名叫布贴,座下一匹浑身火炭般的马轻轻一纵,就飞一样的滑过七八丈的距离。

    这马浑身火红,居然没有半根杂毛,奔行的时候显然只用了十分之一的能力,但已经轻松的走在骆驼队伍之前。

    押运粮草之事,除了民工伙夫之外,就是一万突厥骑兵,但托运粮草,还是以骆驼为最佳,因此用骑兵保护。

    布贴是旭烈升手下的心腹大将,他带兵离开朝廷之后,布贴就是负责固原的防务,可说是股肱之臣,只是因为这次事件十万火急,旭烈升生怕粮草有失,所以才动用了自己手下之中的这支王牌。

    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但使隆多焦急的是,唐朝一点也没有要下令动手的意思。

    看着隆多焦急的眼神,唐朝忽然一笑:“隆多将军,等会儿我和你比试一下,是谁能抢得下那匹“火电马”?”

    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居然有闲心谈这些事情。

    “好!不过,大帅,敌人即将过尽,要是让这些骑兵都过完,我们不是白白的来埋伏了?”

    “呵呵,还要稍等一下”,唐朝微微笑了,“这匹马是大月氏著名的宝马,本是当年布贴带大军攻占大月氏的时候从大月氏国王手中抢过来的,我在突厥的时候就听说过,布贴这人的武功非常厉害,等一下一定不要掉以轻心?”

    见唐朝的神色严重,隆多凛然答应,恢复了以前在训练之中的样子。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一万突厥骑兵过尽,终于迎来了身上托着大量粮食的骆驼队。

    这个时候,唐朝大手一挥,前万支早已经准备好的弩箭射出,不是射向牵马的伙夫和工人,而是射向了一匹匹的骆驼。

    顿时,九丈原在刹那之间陷入了箭风呼啸的境地,无数的伙夫被箭射死,就没有被射中的,也是吓得屁滚鸟流而走,逃进森林之中,没命的逃窜。

    这个时候,唐朝大喊一声:“放火队何在?”

    这一声令下,无数的干草和硫磺等物被引燃,向狭窄的路上丢了下去,先将前后的骆驼队都封闭死,大伙熊熊,顿时将粮食烧了起来。

    硫磺和干草等物,临行的时候,唐朝已经吩咐士兵准备在身上,想不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到了现在,隆多等人才明白了唐朝放突厥骑兵过去的用意,原来唐朝想的是烧毁敌人的粮草,而不是要击杀这一万突厥骑兵。那么,显然该放这些骑兵过去。

    前面骑着火电马的布贴一听后面喊杀连天,火光冒起,知道肯定是有人抢夺粮草,并不惊慌,将一万骑兵排成阵势,封锁了出路,亲自带兵回来救援,想要击败唐朝和扑灭火。

    在他印象中,其实并没有想到唐朝会奔行三百里前来焚烧自己的粮草,还以为是黄风山的马贼昏了头出来抢夺大军的粮食。

    他以为,在西域,只有霍伤的马贼有这样的能力。

    看着无数的粮草在熊熊大火之中化为灰烬,唐朝知道事情已经成功,当先而出,骑上了战马,和隆多并骑而出,杀向布贴。

    布贴愤怒,见有人前来,将座下火电马的肚子轻轻一踢,如飞一样的冲了过来。

    两将在火光之中交手,唐朝欲观隆多的武功,马到半途忽然停下,摆明了是要将这个功劳给隆多。

    布贴使的是柄大砍刀,人还未到,一股如野兽一样的腥风已经迎面扑来,隆多使绿沉枪来迎。

    果然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两将在火光之中纷纷滚滚的战斗了十八个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唐朝暗暗惊奇,他本以为以隆多的武功,该是手到擒来,他本身的目的就是夺了这布贴的宝马,然后冲杀一阵,然后收军回去。

    毕竟,在这样的时候,和突厥的精兵硬碰硬的交手,战胜当不成问题,但这毕竟损失自己的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好处,要是将突厥真逼急了,他国中有的是军队,死了一万骑兵,还有更甚于此的军队开来,可不像自己,战死一人实力就削弱一分,李隆基可不会那么好心,会给自己源源的派来援兵。

    确实,李隆现在就命令大将牛仙客带兵十万守卫在潼关,以观望唐朝这边的战事,只等唐朝有一小败。立即罢免了他的官职,然后将大军开进西域,不管是马贼还是突厥,总之是要占领安西都护府,将丝绸之路继续控制在自己手中。

    李隆基就不相信,鸡蛋还挑不出骨头,他现在可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他等了很久,等得已经有些惊奇,唐朝这小子,以区区一万人马,居然能战胜强大的马贼,但自从突厥兴兵的消息传进他的耳朵,唐朝的高急文书雪片一样的进入他眼睛的时候,他就预感到,唐朝终于撑不住了,于是他很高兴,他在冷笑。

    他不相信这世上有他李隆基不能玩弄的人。

    他就是要玩弄他,光明正大的玩弄他,将他玩得服服帖帖,唐朝虽然厉害,但在他的眼里,还是一颗无足轻重的棋子,他还是可以随意的摆布他。

    唐朝已经暗暗心惊,因为,这个时候,隆多和布贴已经交手五十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时间已经过去不少,唐朝开始担心起来,要是旭烈升得到消息派军来前后夹攻我,可是一件大大的烦恼之事。

    当下一声长啸,喝道:“隆多退下,本帅亲自来对付他!”

    隆多自然遵命,回马少歇。

    布贴将大砍刀在面前画了一个刀花,微微冷笑:“就是车轮战,我又有何惧?”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小子,不要狂妄,你只要能在本帅手下走得了十个回合,我饶你不死!”

    拍马横刀而出,一刀挥出,天风陡起,威势无与伦比。

    但布贴仗着凶悍,挥刀来迎。

    两刀相交,哐啷一声大响,布贴在刹那间只觉得手臂如欲断裂,而唐朝的手上也微感觉酸麻。这个时候,唐朝才知道此人能和隆多战成平手,果然有过人的武功。

    交手一个回合,双方互有忌惮。

    唐朝的第二刀来得好快,又是泰山压顶之势,直接劈在布贴的大砍刀上,两刀之间,简直分不出先后。

    布贴手上的疼痛感觉还没消失,感觉到危机,身上忽然出自己也无法想象的力量和度,接住了第二回合!

    三四五六七**十一连十个回合,唐朝不给他一点喘息的机会,连续的砍击,哐啷一声,大砍刀坠地,布贴拼命的坚持,但终于还是在第十个回合上将布贴的砍刀震落,霹胸一拉,抓住他胸口的丝条,生擒了过来,随即扔在地上,几个士兵上前按住。

    唐朝随即牵过了他那匹火电宝马。

    他手下的突厥亲兵正要相救,但唐朝忽然大吼一声,所有人都不敢上前,只听他说道:“这是匹宝马,天下宝物,惟有德者居之,本帅今日不杀你,你回去告诉旭烈升,要是遵守以前的和约,我们平息干戈,不然的话,我当带兵亲到固原,灭了突厥,滚!”

    布贴再也想不到还会逃得性命,抱头鼠窜而去,手下的骑兵,自然不敢拦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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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 非你不嫁
    唐朝没有损失一兵一卒,放火焚烧了布贴押运的粮草,亲自骑着战利品火电马回到了驻扎的绿洲。消息一传出,耶律雄姿和蓝鲸都向唐朝表示祝贺,欢庆自不在话下。

    布贴逃得一条性命,想到唐朝的武功,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无力的感觉,他天赋异禀,再加上遇到汉人明师,传以高深唐手内功,在突厥纵横无敌,想不到竟挡不住别人十招。但他也禁不住佩服,唐朝此人说话算话,的确是个君子,说只要我挡住他十招,就饶我一命,我挡住了十招,他果然放了我一条性命,换了是其他的人,既然擒住了我,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布贴带领一万骑兵,火到了旭烈升军中,将粮草被焚烧的消息禀报了。旭烈升此时的眼睛血红,红丝密布,本已经焦头烂额,再一听此消息,大叫一声,忽然昏倒。

    布贴等诸将赶紧扶住,半晌方醒,仰天叹息道:“唐朝,我誓杀你!”咬牙切齿。

    他这样武功的人,身体又是极好,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因为连日来劳心劳神,十余日睡不着觉,再一听这噩耗,知道最后的希望也已经破灭,哪能不气?

    他一辈子在大沙漠上纵横驰骋,只有敌人害怕的份,哪里像今天这样狼狈过,所以急怒攻心之下,昏迷了过去。

    “可是,大帅,我军中无粮,旦夕可尽,现在又没有补给,现在要杀唐朝,似乎很难,不如——?”布贴说到这里,忽然不再说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旭烈升眼中忽然有了泪花。

    他自小跟随旭烈升,哪里见过他有现在的沮丧,吃惊得话也说不出了,只听旭烈升用了悲怆的声音说道:“损失了二万多兵马,这都算不了什么,随便安个罪名搪塞过去就是了,但是公主,我大突厥的公主却失陷在唐朝手中,你叫我回军,我知道你们是想要我班师,我又哪里有脸面去见罗兰阏氏和辛干可汗?”

    这个时候,在自己最亲信的弟子面前,他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现在也算是彻底的明白了唐朝的战略,那就是不和自己直接交锋,打的是游击战,抽冷子杀一枪是一枪,然后躲藏起来,遇到粮草就烧,切断自己军队的补给线,近十万的大军,粮草耗费何其巨大,自不能在安西都府久留,而且他现在还害怕唐朝趁机动攻击,他现在的军心不稳,虽有八万之众,但是唐朝手上的兵力也有三万,气势正盛,硬碰硬的交手,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军队不败。

    毕竟,打仗这件事,并不是谁的兵力更多,就一定能取胜的。

    他现在不班师,恐怕还有完败的危险!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的传令兵进入营帐:“报告大帅,唐朝安西都护唐朝在门外求见!”

    “什么,他在哪里?我杀了他!”旭烈胜哐啷一声抽出了配刀,混芒和布贴赶紧抱住了他:“大帅,万万不可,现在绝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旭烈升忽然冷静下来,将刀还鞘,冷笑一声:“我正要找他,他来得正好,他带了多少人?”

    “他只是孤身一人,一个士兵也没有带。”

    “什么?”这句话,使得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巴,有点像是听到天下最滑稽的笑话。

    “真的?”有人还不确定。

    “是真的,他还带了我们大突厥的公主,就他们两个人一起来。”

    “这——这——?”营帐里忽然鸦雀无声,不少人的脸上都现出古怪的神色,许多人心中都在想,会不会美丽的公主,已经被唐朝占了便宜?或者,已经是他的人了?

    “传!”旭烈升大喝一声,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甜甜的,原来刚才吼得过猛,已经将声带撕裂,足见他心中的愤怒。

    不过,这样一来,他这个大帅,算是冷静了下来,恢复了昔日战胜波斯,指挥若定的神态。

    唐朝全身儒将打扮,手上孔明逍遥扇,脚下小牛皮靴子,不带兵器,脚不点地一般,飘飘的走了进来,一见到旭烈升,就微笑的拱手:“大唐安西都护唐朝,单身前来拜见旭烈升元帅!”

    一种儒雅的风度,自然而然的透露了出来,似乎闲庭信步,仿佛这里不是突厥的中军帐,而是他家门口的花园。

    有几个突厥将领抽出了战刀,但被旭烈升用眼神制止了。

    “我们是敌国,你来干什么?”旭烈升道。

    “我们可以不是敌国,我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点而来的。”唐朝很友好的道。

    “这怎么可能,我突厥自汉朝以降,和汉人经常战争,我们两个民族,似乎血液之中就是仇敌,不可能真正的友好。”

    “不然!综观两国历史,战争虽然时有生,但是和平还是主流,况且,我现在要的只是三年的安定,我想这不算是奢侈?”

    “哼!你还是要我遵守半个月前你在突厥和我签定的条约,可是,我拿什么相信你?”

    唐朝一听这话,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他知道,旭烈升果然已生退意,和谈有了基础,赶紧道:“问得好!大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你的确很难相信我,但是我有诚意,这个诚意就是,亲自归还耶律金枝公主!”

    说完,手指一伸,在虚空之中一拂,立即拂开了耶律金枝公主身上的穴道。她显然被点了穴道,全身受制,只是腿上没有被点穴道,所以只能行走,不能说话。

    耶律公主一得自由,脸色一阵羞红,向唐朝说了声“谢谢!”,其实,她最害怕的就是当着突厥这么多将领,唐朝解开她穴道的时候在她身上动手动脚,但现在唐朝隔空解穴,使他避免了这场尴尬。

    唐朝微笑:“不用!”然后转向旭烈升,“大帅,本帅不惧身死,单身一人亲自来到虎狼军中,将公主送还,不知你觉得,本帅有没有诚意?”

    到了这个时候,旭烈升终于点头:“很好!你确实有诚意!”

    事实摆在面前,他也不得不承认,同时,他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只要找回了公主,自己在突厥的地位就稳如磐石。

    “那大帅,三年之内,我们互不侵犯,可好?”唐朝很直接的道。

    “好,本帅就如你所愿!”

    “谢大帅,本帅告辞!”唐朝也不多言,将手一拱,准备走了,在虎狼军中,能早走一刻,毕竟是好的,所以他不想耽搁时间。

    “且慢!唐朝,你以为我突厥十万大军是供桌上之牺牲,你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太不把我旭烈升和大突厥放在眼里了?”

    唐朝凛然转身:“你想怎样?”

    这句话一说,天气间一片肃杀,唐朝全身都在戒备中。

    旭烈升冷笑:“你知道,你武功虽然绝高,但是毕竟只有一人,本帅要杀你,你纵然能杀得不少人,但最终必死无疑?”

    “那是当然,可是,大帅,你难道没有想过,即使你杀了我,大唐朝难道就不要西域了?你以为李隆基真的那样愚蠢,放着好好的西域不要,给你突厥壮大实力?我已经探听得清楚,他已经派牛仙客带兵十万,驻扎在潼关,一旦我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闪失,李隆基立即就会罢免了我的官,让牛仙客做西域都护,和突厥开战,现在的唐朝,可不是汉朝时候送公主和亲的朝廷了,有的是兵马钱粮,杀了我,于你有何好处?到时候你一旦有个失败,那不是损失一世英名?现在的丝绸之路,一直在唐朝的控制之中,突厥虽强,恐怕仍旧不能与大唐相抗衡,还是安守本分的好,你恐怕也已经探听清楚,本帅和李隆基有不小的矛盾,手下仅仅有一万兵马,要是我有十万精兵,又何必这样低声下气,冒着被围杀的凶险亲自到突厥军中,本帅诚意,天日可表,你信也行,不信也行,说,你想干什么?”

    这一席话,只把旭烈升说得暗暗点头,的确,要是杀了唐朝,换了其他的守将,那突厥反而危险了,现在唐朝受李隆基冷遇,手上兵力空虚,突厥正可以加紧侵略西域各国,三年之约,算是解除了东面这个最大的威胁。

    至于罗兰阏氏和唐朝有染的事情,他也已经打听得清楚,是罗兰施展了海棠**香,使得唐朝昏迷,生的那些事,本不是唐朝存心勾引罗兰,也就去了怀恨之心。

    “好!本帅敬你是条汉子,回去!”旭烈升终于强压下想要将唐朝围杀的念头,毕竟,他能拥有今天的地位,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

    “唐大哥,等等!”耶律金枝忽然叫住了他,而且这个称呼,使他有点脸红。

    唐朝停住脚步,用眼睛看住公主的脸:“有什么能为公主效劳的吗?”

    “你过来,过来,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公主忽然撒娇,使得唐朝有些不知所措。

    但他只得走了过去,耶律金枝公主就将樱桃小口凑着唐朝的耳朵,亲密的说道:“告诉你,我非你不嫁,一直在突厥等你,你一辈子不来,我就一辈子不嫁!”

    说完,公主嫣然一笑,转到中军帐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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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三章 不会死心
    唐朝在忐忑的心情之中离开了突厥军营,心中有一种赌博得了头彩的感觉,妈妈的,想不到旭烈升倒也并不是一个笨蛋,还是放下了暂时的恩怨和自己达成了一致。

    他本以为这家伙想到自己的女人曾经被自己玩过,可能会像一些蛮横的男人一样将情敌杀死,但是现在旭烈升显然还是以自己的前途为重,没有意气用事。

    只是使唐朝想不到的是,这个美丽的公主,被自己擒拿之后,居然会喜欢上自己,更使他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当着旭烈升等众将的面说喜欢了自己。

    以这些将领的耳力,自是将她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唐朝随即策马加鞭,向大军驻扎地绿洲行去,他倒是还防范着旭烈升有什么阴谋手段。以突厥的实力,要是刚才是帐中一拥而上,任唐朝有通天的武功,也是凶多吉少,毕竟,武功是一人敌,十人敌,百人敌的都少之又少,千人敌的则存在在神话里,传说宋朝大将杨再兴在小商桥上杀金兵三千人,疑有可能是后世史家觉得金兵太过残暴,故意夸大的言辞,并且《说岳全传》乃是小说,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很难使人取信。

    但真正的绝顶高手,以唐朝精锐士兵的战斗力,恐怕就是百人敌,再多的话,恐怕也是不敌。所以历代的人,即使武功再高,但还是要投军之后才能挥最大的能力,就是因为匹夫之勇毕竟只适合刺杀或者江湖上的战斗,而不能产身体感摧城拔寨使政权产生的力量。

    从这个角度上说,唐人重视科举,兴文事还是有道理的。

    但唐朝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回到营帐,没有遇到一个突厥埋伏的骑兵,显然,在明显的形势下,旭烈升已经意识到,要是再和唐朝死磕下去,自己会败得很惨,到时候十万大军都会毁在自己的手里,他简直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纵横西域的突厥骑兵,居然还会有粮草不继被困死的时候。

    突厥骑兵向来是抢粮抢人,但是现在却变成了瓮中之鳖模样,

    他心中清楚,再过十五日之后,军中无粮,只有班师一途了。

    他当然不会让唐朝就这样轻易的击败,派人四处打劫,不过边境的老百姓知道现在战事吃紧,早逃进了山里躲藏了起来,打草谷的收效甚微。

    班师,说起来虽然好听,但和狼狈逃窜是一个意思,而且,他知道,到了那个时候,唐朝会不会平安的让自己走路还是一个问题。

    唐朝养精蓄锐这么久,要是在自己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可是天大的灾祸。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旭烈升才强压下了心中想唐朝立即毙于帐下的打算,让他安然离开,不过他随即得到情报,耶律公主不辞而别,向唐朝前进的方向去了。

    旭烈升一听,本来愁眉不展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吩咐身边一个亲信道:“去,持明珠三十颗,送给唐朝大帅,就说是我旭烈升送给他和公主成亲的礼物,不过记住,这话只能让唐朝一人知道!”

    “是,大帅!”这亲兵立即飞快的去了。

    旭烈升看着亲兵走出去,脸上的笑容还未曾褪去,笑了:“公主啊公主,本人正愁找不到借口退兵,你这样一来,可是帮了本帅一个大大的忙了。”

    却说,耶律金枝公主喜欢唐朝,情不自禁,骑马跟在他的身后,想要追上他,说几句亲热的话儿,哪里想到唐朝座下的马乃是火电马,行走如风,只转瞬之间,就将他抛在了后面,竟然连影子也不见了。

    耶律公主心中大恨,拼命催自己的马,眼中掉出泪来,她知道,突厥和唐朝,经此一战之后,已是敌国,要是再不抓住时间,恐怕就来不及了。

    西域的女子,性格奔放,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从来没有顾忌,可不像女贞或者汉人的女子,教养都很严厉,其时突厥一带,社会开放,男女之间野合的事情也是司空见惯,像这样喜欢上了唐朝就抛头露面的追了出来,在突厥,算不了什么。

    虽然她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尊贵,但是毕竟还是不脱突厥女人敢爱敢恨的性格。

    看看到了晚上,四周黑了下来,她不禁开始焦急起来。

    其实,她即使被唐朝擒住,也是受到了礼遇,并没有以囚犯来看待她,就更不用说她在固原所受的尊贵待遇了,但是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天色将黑,一望不尽的黄沙之中,夕阳虽然艳丽,但是还是带着无限孤独的意味。

    就在这个时候,黄沙之中冲来一彪人马,为的是一个四十上下的壮年人,身材高大,将头上的辫子一根根的盘在头上,露出黄铜一样的肌肤,手握大刀,骑一匹无鞍马,剽悍无比。他身后十余骑都是和他一样的打扮,有几个人的马头上竟然都是血淋淋的人头,显然是刚刚经一场剧烈的厮杀。

    饶是耶律金枝公主武功不错,又是见过战场场面的人,也不禁心中生出一股寒意,仿佛见到了地狱之中阴森的恶鬼。

    “哈哈、、、、、、”这几个人也立即看到了耶律金枝公主,眼中现出贪婪的光芒,显然,已经好久了,他们也没有见到过如此标致的娘儿了。

    的确,耶律公主皮肤白嫩,加上又是习武的人,本来美丽,再加上一种英气,显得分外的美丽,也难怪这些蛮子一样的人一见了她之后都魂不守舍了。

    “你,你们想干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十多骑的包围,耶律公主也像是全天下所有的柔弱女孩子一样,有些惊慌害怕起来,不过还好的是,她手中还有两柄柳叶刀,双刀挥舞,在空中虚霹了两个刀花,顿时将想要上前的一个骑兵吓了一跳。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西域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吐谷浑的一部,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和契丹人比邻而居,民风凶悍,多以猎杀动物为生,也经营畜牧,不时和周边民族生战争,正处在民族的上升时期,侵略性极强。

    在以前,也是高仙芝经常头痛的一个部落。

    “我们不干什么,只是想叫你快活,哈哈!”为的这人见了如此惹火的女人,自是大喜过忘,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一笑,他身后的十余骑也一起大笑,逼得更近了。

    “找死!”忽然之间,一个吐谷浑部落的汉子忽然掉下马来,身异处,鲜血染红了大片黄沙。

    哗啦一声,所有包围的人,脸上都变了色,他们显然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女人,居然还是这样的辣手,居然能一刀杀了自己的族人。

    这个被杀的叫土骨,是吐谷浑大酋长长秦的小儿子,聪明伶俐,风流得很,精通多国语言,虽不到三十岁,但家里女人奴隶已经是不少,最是好色,这次见了耶律公主的美色,立即有些控制不住,还在马上就伸手出来,想要在耶率公主的大腿上摸一把。

    这原是他的拿手好戏,平时轻薄惯了的,耶率公主手里虽然拿着刀,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孩子手里的竹刀,根本伤不了他。

    他自幼学武,加上天赋不错,练得肌肉似铁,哪里将耶率公主放在眼里,猝不及防之下,竟被武功不错的耶率公主杀了!

    众人楞了一下,那个为的男子喊了一声:“上啊,活捉了这娘儿,交给酋长落!”

    这一声喊出,十几柄刀,十几匹马,一起向耶率公主招呼,顿时将她包围在垓心里。

    也幸亏耶率公主真的是武功有过人之处,在这十多人的包围下,紧紧守住门户,座下马也是百中选一的好马,这才多支持了一些时候。

    唐朝回到帐中之后,将已驯服了旭烈升之事向大家一说,众人都是雀跃,纷纷称赞唐朝神机妙算,说要不是这个计策,恐怕这个时候还在城里和旭烈升比耐性,不像这样很快的就退了敌。

    唐朝谦逊几句,单独骑了火电马,向旭烈升军营方向而来,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出军营的时候被耶率公主盯上,自是一切都在自己感觉之中。

    不过当时因为担心旭烈升玩什么阴谋,自然无心管她,自是离开突厥军营为是,所以虽然现,却假装不知道,本来快马离开,是想摆脱这个女子,毕竟,自己已经有了李莲文姜以及芹儿和新灵公主,不想再在男女之事上有所累赘。

    不过,对方既然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如此之高,倒也不能伤了她的脸面,因此才派了一个亲兵出去观察一下,有什么情况回报,想不到就得到了耶率公主被吐谷浑人包围的事情,知道这点事情自己自能对付,当下单骑出马。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不想这样事情被别的人知道,以免又有人在李隆基面前说自己的坏话,到时候难以自处。

    一百步开外,喊杀声剧烈,三四个人已经受了伤,耶率公主也是手上受伤,但双刀挥舞,还是奋力在挣扎,丝毫不显得气馁。

    北国的女子,有一种血性,越在危险的时候,越是;拼命,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女子。

    “驾!”唐朝一看见这情景,轻喝一声,火电马奔腾而出,以一种神奇的度,几乎就是在瞬间,到达了这一群人的面前,手臂一挥,这十多个武功不错的吐谷浑人竟然一个个都不能动弹,喀嚓几声,十多柄单刀掉在地下,一个个呆若木鸡,坐在马上,竟然忘记了动弹!

    太恐怖了!

    谁能在一瞬间就将十多个捍勇的武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像是看到了传说,再也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这一切却是清晰的生了。

    “滚!”唐朝轻喝,像是在每个人的心里打了一个炸雷。

    这十多人一醒悟过来,立即逃窜。

    “大哥,谢谢你!”耶率公主忽然奔跑了过来,纵体格入怀,抱住唐朝的时候,她的眼中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感激,但有一点是真实的,因为她抱得很紧。

    唐朝叹息一声,也紧紧的抱住了她,感觉到一种迷人死人的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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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四章 你欠我太多
    旭烈升很快得到消息,叹息一声,知道这样美丽的女人,终于还是为唐朝所得,如今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只得班师回朝。

    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升起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强大的突厥竟然就这样被唐朝打败了,他知道,就算现在自己的实力,还远在唐朝之上,但是使他沮丧的是,他还是不得不班师,而且承认自己败了,他输得口服心服。

    他知道,数万将士的鲜血,竟然换不回一场胜利,自己是突厥的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自己不是被唐朝用武力打败的,自己是被他用计谋打败的,谁也想不到,堂堂的安西都护,竟会被我赶出都护府,但恰是这样,才使自己不得不签定了耻辱的互不侵犯条约,才使自己被迫撤退。

    再死几万人,他不会觉得可惜,他觉得,战争就是生命的代价,可使他郁闷的是,公主被擒了,他现在甚至有些感谢唐朝,要不是唐朝答应将公主放还,自己这一辈子辛苦建立的基业,就毁于一旦了,他知道,国内反对派就在等这样掀翻他的机会。

    可惜,耶率公主那样美丽的女人居然成了唐朝的女人。一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生气,他甚至不恨唐朝,有些恨这个不争气的公主,为什么自己如此讨厌的人,她会看上呢?

    这小子得到了罗兰阏氏的青睐,居然连她的女儿也一起收了,这是何等耻辱的事情!

    所以,旭烈升元帅做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就在他带领着队伍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喝道:“沙拉兀听令!”

    帐下一员骁将应声出列,答应了。

    “你骑快马,加急赶到宫中,禀报阏氏,就说本帅已经同意了耶率公主和唐朝的婚事,敦请唐朝不日就到突厥和公主完婚!”

    沙拉兀是他心腹死士,甚有谋略,闻言一惊:“大帅,唐朝已经尚了唐朝的新灵公主,现在再、、、、、、再娶我大突厥公主,于礼法不合?”

    旭烈升就微微一笑:“你有所不知,我只是叫你去探听一下阏氏的意思,一有消息,立即回报。”

    “是,大帅!”他现在算是明白了。

    本来,快马前去探听消息,并不算最快,最快的是用雪鹰、雪雕等,但是因为事情重大,又害怕被人逮住把柄,所以派心腹乃是最佳的选择。

    沙拉兀快马而回,不一日到了固原,立即进见阏氏。

    罗兰阏氏自从和唐朝有过一次露水因缘之后,心中一直挂念,不知道什么原因,竟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起来。她时常奇怪的想,为什么一个醉酒的男人,某些方面的能力,居然还是强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她是一个在某些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的女人,也真的算得上一个绝代的尤物,她自己说自己是突厥的珍宝,倒也不算是吹嘘。

    如此自傲的一个女人,自从见到唐朝之后,尤其是有过那样糊涂的一个晚上之后,她忽然像是找到了自己的初恋。

    连她自己也难以相信,阅尽人间男色的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迷惑,她忘不掉,他一直在拒绝她,但是她还是忘不掉,并且灵魂之中仿佛还被打上了烙印。

    连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希望这次旭烈升不要将唐朝的头颅血淋淋的带回来见他。

    她见过太多次了,旭烈升都是这样将自己的情敌的头带回来见她,然后自己一定会热烈的安抚他,至于怎样安抚,她知道得很清楚,这个男人就是喜欢自己的**,即使是一个软绵绵的眼色,他有时候都会疯狂,这是一个爱自己爱得不顾一切的男人。

    所以,当听说他带领大军为国出力,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时候,她就知道,旧事恐怕得重演了,他哪里真的是为国出力,只不过是要亲手割下唐朝的头颅。

    事实是不是这样,她不得而知,但以她突厥第一女人的自尊,她觉得,旭烈升这出征,就是为了她这个女人,为了她这个突厥的珍宝一样的女人。

    于是,当沙啦兀将旭烈升兵败班师,并且已经同意了唐朝和耶率公主的消息告诉她的时候,这个一向冷静自持的女人还是失声惊呼:“什么,这是真的?”

    沙拉兀点头:“卑职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欺骗阏氏的,此事千真万确!”

    然后,罗兰阏氏的身子颤抖了起来:“唐朝,好你个无耻的男人!”

    只见她满脸涨得通红,双拳紧握,但忽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冷静:“你先出去一下!”

    沙拉兀从未想到阏氏会这样失态,震惊的退出去了。

    沙拉兀刚一走出去,就听到了女人的哭声,原来——阏氏哭泣的时候,和别的女人也没有什么分别,他如是的想。

    罗兰有一种伤心的感觉,忍不住哭了,以前,她也从未想到过,自己会为一个男人哭泣,但是她现在却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哭得像个泪人儿。

    她一直觉得男人都是蠢货,都是拿来利用的,她曾经利用美色征服了先可汗,可汗死后,她更是凭借母亲的优势,轻易的征服了自己的儿子辛干可汗,就更不用说旭烈升这样的粗莽男人了。

    但她现在不是,自从听到唐朝没有被旭烈升杀死的这一刻起,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或许整个天下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唯一值得去爱的男人。

    “你得到我还不够,你还无耻的得到了我的女儿,你欠我太多,太多!”她喃喃的不断的重复这句话,完全失去了一个阏氏的风度。

    但当她冷静下来走出去的时候,她又是那个风华绝代,高高在上的阏氏:“沙拉兀,你立即回去告诉旭烈升将军,就说本宫已经同意了他的决定,不过有一个要求,必须得办到的要求,就是唐朝必须在一旬之内来到固原温泉宫百花谷,本宫要单独见一见他,和他详谈金枝的婚事。”

    消息传回旭烈升军中,旭烈升脸上浮起一丝荒唐的微笑,心中想:两个下贱的女人,小的为唐朝神魂颠倒,老的也是,哼,不过,这个时候,我的机会却是来了!

    很多人对付情敌的办法,就一个字,杀!

    旭烈升是个粗莽汉子,他对付情敌的办法也是杀,匈奴人残暴的因子挑动着他残暴的杀戮情绪。

    哼,也许在战场上我不是你唐朝的对手,但是我会玩阴谋诡计!

    他太熟悉罗兰阏氏这个女人了,风流本性是改不了的,唐朝这人虽讨厌,但是武功人品长相都是头挑人选,罗兰阏氏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只要能将唐朝诱到固原,自己的机会就来了,在十万军中,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杀了他,但是一旦回到突厥的都城,杀他就有很多理由,并且即使他手下的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知道了,也查不出线索,到时候自然可以除掉这个眼中钉,他最害怕的,就是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

    一旦知道是他害了唐朝,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纵然能保全性命,但也必定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稍一不慎,命就不在自己的手上了。

    所以,要害绝代的好手,必须要靠阴谋诡计,再强的好汉,可以顷刻间立杀百人的好汉,不可以力敌,但可以智取,他熟读汉人的书,《三国演义》里的吕布,天下无敌,还不是为手下的计谋所擒。

    唐朝皮肤如处*女一般嫩滑,长相高雅,自是个风流人物,耶率公主这样大**份的将身体交给了他,由此可见一斑,要对付他,恐怕还是得在女人上下功夫。

    罗兰阏氏自然是个合适的女人。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的肌肤之所以生巨大的改变,不是因为天生皮肤好,而是练武的缘故,武功步如暗劲颠峰之后,骨髓的造血功能显著加强,连骨髓本身也生了进化,身体皮肤自然会生奇异的变化。

    旭烈升的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明白这些道理,总觉得唐朝是妖邪一路,总觉得之所以生自己难过的事情,是唐朝勾引罗兰造成的。

    自己的孩子再坏,父母往往都把他想象成好的,他深爱罗兰,所以才什么都将她往好的方面去想,而将唐朝想象得邪恶无比,世上许多惨事由此而生。

    其实,历代修道的,或者是练武的,修炼到高深的时候,皮肤毛孔,甚至声音都会生奇怪的变化,大异于常人,往往不是在民间被视为是神一样的人物就或者妖怪。

    白莲教就是妖异的教派,派中的女神性感无比,其实就是因为修炼了高深武功,再加上修炼了媚惑人的一些技巧,才会使男人趋之若骛。

    唐朝当然不知道这些,他不知道一张阴谋的网又向他张开了,还搂着性感美丽的耶率公主,和她说着最甜蜜的话儿。

    不过,在他的内心,他却是开始深深的担忧,武功进步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也异常的灵敏,想到了这件事情的关键,我已经尚了唐朝的公主,再尚突厥的公主,显然是不行的,而且,唐朝和突厥现在刚刚交战完毕,还属于是敌国,我怎么能娶一个异国的公主呢?

    可是,看着耶率公主朦胧和期待的眼神,他就知道,这一生,这个女人恐怕得永远跟着自己了,她已经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交给了自己。

    他知道女人那些血红的证明,以前在莲儿、文姜、芹儿和新灵公主的身上一一生过的,现在,那清晰的红色又再现。

    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必须得让她堂堂正正的做自己的女人,可这其中的难度,他知道,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甚至可以预见到,李隆基知道了这件事,不管自己以前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一笔抹杀,然后将自己四海通缉,最后投入天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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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 委屈
    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唐朝和耶率公主含怨分别在即,公主紧紧偎依在他怀中,眼圈儿红了,泪水在将掉未掉之际,唐朝说道:“金枝,哭什么,我不是已经答应你,三日之后就到固原来迎娶你,你何必悲伤?”

    公主就柔情无限的看着唐朝,叹息了一声,这声叹息很轻,但却像是有几千万年的惆怅:“郎君!践妾不管你说的话是真还是假,我还是要告诉您真话,你在我的心中,是一个传说,对,就是一个传说!你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我只能抬头仰望你,你有你的事业,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元帅,你有你的苦衷,你不来也没关系,不过,要是你不来,我宁愿去死,我不骗你,这是真的!”

    耶率公主这样说话的时候,本来英姿艳丽的脸上显现出一种坚决的决绝之情,一种自内心的坚毅之情,在脸上表露了出来,使她这个人在突然之间有一种菩萨一样的慈悲尊严!

    唐朝顿时相信,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子,要是自己真的抛弃了她,她的确是会选择死的。

    于是,唐朝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握得很紧,但只握了一下,然后,忽然抽出,说道:“我唐朝是一个怎样的男人,你几天之后就能看到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在公主的面前,但当这句话一说完,蹄声已响在输林里。

    耶率公主有一种骇然的感觉,同时惊喜:自己深爱的男人武功绝出,和突厥公主结亲这件事事关重大,决不能让李隆基知晓,自是以保密为第一要务,一旦有变,自己轻功绝重了,这虽然是一个身子不再纯洁的女人,但的确是喜欢自己的,真心喜欢自己的女人!

    于是,他温柔的抱住了她,没有一丝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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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七章 刺杀
    唐朝抱住罗兰阏氏,吻了她如花的脸,心中充满叹息的放开了她,此时此刻,他心中在想,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绝丽的女人,想不到还是我的岳母!

    当唐朝走出去的时候,他听到一个女人的放声痛哭,像是春天里杜鹃啼血的。

    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唐朝的心中有一些失落,情不自禁的唱起了这歌,心中有一种深深的惆怅,他知道,在自己生命中,是永远不能忘记这个女人了,只记得依稀的梦中,有一个被突厥突厥视为珍宝的女人曾经和自己有过一夕缠绵。

    但他的心情随即平静下来,因为他想到了美丽的耶率公主,他知道,她这个时候正在宫里痴痴的等着自己,可不能辜负了她一片心。

    于是,唐朝脚步闪动之间,上了高高的宫墙,对现在的唐朝而言,壁虎也只能望他兴叹了,再也赶不上他的灵活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宫墙的一个角落里,一个面色阴沉的年轻侍卫模样的人脸上却露出了狞笑,这笑一出,立即使得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丑陋无比。

    此人正是旭烈升的座下大弟子沁风,武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达到明劲的极高层次,旭烈升带兵出征,将国中一切事情都交给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计谋深远,手段层出不穷,能应付朝中的反对派。

    他现在当然已经接到师傅兼上司的命令,要在固原刺杀唐朝,而且不能留升下一点痕迹。

    他自然绝对服从师傅的命令,而且以他的智慧,很快的就定下了监视阏氏的计划。

    他自然是知道阏氏情不自禁和唐朝生过的一些风流韵事的,他就不相信唐朝到了固原之后不找罗兰,果然,唐朝以绝道:“唐朝,我早已将你看清,你是一个多情种子,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会不惜一切的,你既然敢威逼阏氏,多半会私下来见公主。

    唐朝吃抱喝足,仰面看天上的星星,心中感慨,想不到一千多年前,星星还和在漳州时一样,一样的灿烂,一样的神奇。

    夜已沉,唐朝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身子轻轻一震,蝴蝶一样的在琉璃瓦上打了个转,觉得全身充满了精力,半日以来用轻功赶路的疲惫一扫而空。

    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换髓换血的威力,武功进入化境,身体武道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意境在里面。

    他这个时候最大的变化就是身体的代谢能力非常的强,刚才在御厨中偷的这几盘大菜,用来一席的人吃也是绰绰有余,但是他一个人却几乎吃了个碗底朝天。传说中的仙人能一灿食尽全牛,说的恐怕就是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

    当然,唐朝现在的武功,还处在化境的初级阶段,睾丸和眼睛这些敏感部位,还没有能修炼得铜筋铁骨,没有能暗劲伤人的能力,不过,假以时日,还是能将这些部位修炼得坚固异常,能随时暗劲勃伤人,当然,那也是化境达到高深境界之后的事情了。

    唐朝的身心正处于极大的放松之中的时候,遇到了第一次暗算。

    暗算他的是箭。

    这不是一般的箭,而是小箭,弩车出的,威力是一般弓箭手出的箭的十倍。

    更恐怖的是,箭尖都是蓝汪汪的,显然是淬了剧毒。

    在这样的星光下,唐朝的眼睛里纤毫毕现,眼神里透露出不屑,他知道,这样的阵仗虽强,但是还是分毫不能伤害自己,因为他身上穿着坚韧之极的藤甲。

    一有了这件宝贝,竟将这件武功好手人人害怕的利器破去了。要知道,在战阵中,即使是化境的高手,身体铜筋铁骨,但也只能抗击钝器的击打,而不能抵挡利箭的射杀。

    这也就是历代的武功绝顶的高人都还是要寻找宝刀抱甲的原因,用来防备的,就是这种弩车出的箭,再有就是抵挡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人的进攻。

    唐朝身子轻轻一抖,无数的箭只四散飞开,都被他震落,飘飘的下了宫墙。

    “大胆刺客,动手!”喝令的这个人语言冰冷。

    就在这个时候,五百柄标枪箭一般的射向了唐朝。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才变了,因为五百柄标枪出的尖笑刮得他的皮肤毛孔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就好象一个人在无意之中见到响尾蛇出叫声从自己身上游过一样。

    这是一种恐怖的声音,更使唐朝奇怪的是,耶率公主的寝宫一片寂静,而且没有丝毫的灯光,一切都像是在梦境里一样呈现在他眼前。

    敌人已经事先得到了消息,这是唐朝一刹那间的感觉。

    敌人使谁?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成功的躲开了五百柄标枪,其中有几柄,贴着唐朝的肉滑了过去,掷标枪的人明明见到刺中了唐朝,但是却还是没有真正的刺中。

    标枪的威力,那是大于弩车箭了,而且比箭还灵活得多,变化多端,有的快,有的慢,有的迂回,有的则是霸道,其中隐含了不少兵法的道理,在中原虽然并不流行,但在突厥军中,却是第一的杀手剑,向不轻出,出必杀人。

    沁风吃了一惊,他一切都判断正确,判断到唐朝很可能来找公主,于是将全部御林军都调集到逐这里,更是精心选择了弩箭手和标枪手,想不到还是不成功。

    以刺客之名杀了唐朝,即使舍瓦知道了,恐怕也不会前来杀自己。他可是知道,舍瓦这样的人,可是连自己师傅都害怕的人,要是知道自己蓄意杀了他,自会来取自己的脑袋。

    于是,沁风把心一横,下了围杀的命令——面对唐朝这样的敌人,除了依仗人多,他实在也找不到好的办法了。

    他早听人说过,化境高手是不怕暗杀的,而今果然。

    本来,及使唐朝能躲过弩箭,但标枪是突厥国的镇国之宝,五百只标枪,变化万千,唐朝可说是绝无可能躲过,但唐朝偏偏就躲得过,有的明明刺中了,但却毫无效果。

    唐朝肌肤的感应能力,已经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能够准确的感应到任何威胁。

    不过,这都是表面现象,唐朝却是心中叫苦,因为他感觉到刚才刺在自己身上的数只标枪的投手,的确是膂力惊人之辈,虽用护体真气将之震落,但是余劲还是伤了自己的气血。

    “你们这是干什么?”耶率公主的声音传出,刹那之间,灯光已经亮起,耶率公主手握双刀,带领着一队女兵,出现在星空下——

    “是你正好,我今天就是来俘虏你的!”就这一缓,唐朝的气血已和,从丹田里吼了一声,将所有的人都震住。

    然后,使人吃惊的事情生了,耶率公主居然并不反抗,就这样被唐朝擒住,向高墙上一掷,他自己随即如一只大鸟般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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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 私奔
    以唐朝此时轻功,天下间能追上他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他又是早有准备,手上一抖,一只铁抓就抓住了宫墙外面的一棵大树,耶率公主攀附在他的身上,两人的重量相加,却并不觉得沉重,轻飘飘的几个起落,已经到了皇宫外面。

    唐朝落下地来,和耶率公主相视而笑,公主随即给了他深情一吻。

    **之后,唐朝郑重的一笑:“我要俘虏你,你为什么不挣扎,还要跟着我逃跑?”

    耶率公主道:“你们汉人之中有个叫杜牧的写得好‘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和你心心相印,你的心思,我难道还有不明白的吗?”

    “我有何心思?”唐朝故意装不明白。

    “大哥,我知道你不好意思说,但是我知道,你这次来,就是想给我妈一个教训,然后带我悄悄回到唐朝,做你见不得光的夫人。”

    唐朝一惊,好厉害的女人,她果然看清楚了我的意图,我还以为外邦的女子粗莽,哪里想到心竟然这样的细。

    他哪里知道,女人,不管是哪里的女人,对感情方面的事情,都是十分在意,一个近二十岁的少女,苦苦等待自己喜欢的男人,一旦见到唐朝这样的,哪里有不睁大了眼睛看着的道理。

    “你,你怎么知道?”

    耶率公主嫣然一笑,娇羞无限,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唐朝就充满歉疚的抱住了她:“就是太委屈了你!”

    耶率公主用上排牙齿咬住下嘴唇,眨了眨眼说道:“大哥,只要能在你的身边,做你的妻子,别说是做一个没有名分的夫人,就是做一个丫头,整天供你使唤,给你洗脚穿衣,也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日子。”

    听她说得深情无限,唐朝紧紧抱住了她。

    他这次答应阏氏的请求,亲自到突厥,其实不是要名正言顺的娶耶率公主,而是要威迫阏氏答应自己的要求,让她的公主和自己私奔。

    这本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唐朝早料到不会十分平静,所以全身充满了戒备,制服阏氏倒是在他意料之中,但遭受到沁风的暗算,却是他没有想到的事。

    “公主,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唐朝忽然推开了他。

    “你要去干什么?”

    “突厥和我大唐已经不是敌国,我倒想看看,究竟是谁想要我的命!”唐朝森然道。

    耶率金枝忽然抱住了他:“大哥,一定是旭烈升叔叔,我求您一件事!”

    唐朝的心沉重了起来,他内心岂不知道这肯定是旭烈升的诡计,之所以当面没有说出来,就是害怕公主阻拦,想不到她还是阻拦了。

    “你求我什么?”

    “大哥,旭烈升叔叔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只喜欢我妈,想不到我妈却喜欢你,好象还和你生了一点关系,他想杀你,不是他的真心,他只是觉得愤怒,你,你就算要对付他,也请留住他一条性命好吗?”

    “你,连这些你都知道?”唐朝的心中震惊。他实在想不到,耶率公主竟连这些都知道,忽然很羞愧的说道:“公主,真的是对不起,我,我和阏氏是生了点关系,但我以天地良心誓,决不是我有心为之!”

    “不要再说了!”耶率公主抱住了他,“我知道的,绝不是大哥的错,我,我不怪你!”

    唐朝一阵感动,亲了亲她艳丽的脸:“公主,我也答应你,不伤他性命就是了!”

    说完这话,唐朝飞身一跃,十余丈高的宫墙,他只两三个起落就已经到了顶,然后,身子一弹,顺着墙到了皇宫。

    要是在大明宫,唐朝是万万不能这样大白天的进入的,毕竟宫卫无数,但是突厥比之唐朝,显然低了几个等次,建筑也不能和大明宫相比,唐朝要进去,却是轻而易举。

    沁风这个时候正坐在温泉殿左侧的办公房里,默默的生气。

    他显然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宫门之外布满十万雄兵,那样的话,围而歼之,就可以使完成师傅的嘱托了。

    不过,他的心中随即升起一种不可捉摸的情绪,他那样恐怖的轻功,只是要走,天下间又有谁拦得住?刹那间,他因为师傅居然惹下这样的魔头而恐怖。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敲门的时候,还很有礼貌:“沁大统领就住这里?”

    沁风驾御手下极严,手下在他面前不可能这样说话,一惊而起,立即就看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男人,只见他刚刚将手中的一个卫士放下,用嘉许的口气说道:“你没有说谎,沁统领果然就在这里,就饶你一命!”

    沁风立即明白了,唐朝就是靠逼问自己的手下找到自己的。

    呼啦的一声,一拳冲出,先下手为强,沁风的反应也是极快,在这同时,他丹田中吐出一口气,喝道:“有刺客!”

    唐朝微微摇头,手臂不知怎样的一伸,架住了他这突袭的一拳,内力一吐,沁风立即感觉就是千斤鼎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想摆脱,但却立即知道,摆脱的命运,是自己的胸腹空门,完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在唐朝这样的高手面前,一丝空门都有可能致命,更不用说这样巨大的漏洞,和送死几乎没有分别。

    所以他只能挡,唐朝的天山雪花掌也就凝聚成实招,浑厚无比的内力一收一放,沁风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心脏忽然被抽空了。

    这倒并不是唐朝真的抽空了他的心脏,而是在巨大的内力打击下,沁风的身体还来不及感觉到疼痛,就已经被彻底的伤害。

    这是实质性的伤害,就算他以后还能如常人一般,但武功却是废了。

    唐朝看着他慢慢瘫软下去,喃喃的道:“小子,你师傅虽然叫你害我,但是你不该心存恶毒,用标枪大阵取我性命,要不是我的武功已经达化境,身体的感应能力强,我已经栽在了你的手里。”

    说完,唐朝随意挥洒,将抢进来的卫兵的武器随手夺取,然后腾身一跃,脚尖踩在无数的刀枪尖上,一飞冲天,安然离开了皇宫。

    唐朝会合耶率公主之后,直奔旭烈升的大营,按照公主的意思,白天不宜下手,晚上的时候,潜入旭烈升的军营,在睡梦之中给了他一掌。

    此时旭烈升虽在军营之中,手下守备森严,但在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还是找到了一丝空隙,抓住一个士兵,剥了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此混入了大帐之中,出其不意的点了旭烈升几个贴身亲卫的穴道,在他的胸口上印了一掌。

    以此时唐朝功力,收由心,这一掌虽不能要他的性命,但是却能使他全身瘫痪,身上经脉受到大损,即使治好了,也终生只能在轮椅里生活。

    可以断言,从此之后,旭烈升风光的日子结束了。

    倒也并不是唐朝存心不良,而是这家伙背信弃义,尽干阴谋之事,还有一个远虑就是,旭烈升不能主持国事,突厥必将生变乱,到时候哪里有余力进攻唐朝,自己好不容易稳定住西域局势,可不想立即又生变乱。

    突厥要是像现在这样,旭烈升完全控制局势,就有余力出来觊觎丝绸之路。

    自己的身边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当权者对权术的运用,到了这里,就不会再去考虑是否伤天害理。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就是阴谋,善于阴谋者得逞。

    唐朝也差点着了高仙芝的道儿,和契丹生死战。

    战争是一门越邪恶越受人景仰的艺术,诸葛亮杀人那么多,但是后世纷纷还觉得他厉害,有计谋,一切卑鄙,龌龊,只要运用成功,即使将自己的老婆拿里使美人计,世人都纷纷赞叹!

    唐朝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下了重手,但唐朝知道,还是没有违背爱妻的意思,差不多也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公主,一切都按您的吩咐,完成了。”

    耶率公主纵体入怀,无限的幸福:“啊,从此以后,我就是大哥您的人了,我已经想好了,我以后就当你的丫头。”

    “你说什么呢?”唐朝大笑。

    “大哥,我说的是真的,我不像你娶的新灵公主,也不像你在南诏取的李莲和文姜公主,也不如你的那个芹儿,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身份,那就不妙了,还是做你的丫头划算,天天给你梳头穿衣,反而比李莲公主她们好。”

    “有什么好了,她们可是正室夫人,会欺负你这个丫鬟的?”唐朝故意笑了起来。

    耶率公主就无限幸福的笑了:“这倒没有什么,我高兴的是,可以天天见到大哥你啦!”

    听着这样痴情的话,唐朝有一种心醉的感觉,人生而有这样的知己,夫复何求?

    谁也想不到,大突厥的公主,为了能跟着唐朝,竟然私奔了,突厥国中,旭烈升果然全身瘫痪,不能理事,混乱非常,生查等又重新掌权,内部矛盾尖锐,再也没有能力进攻唐军了。

    罗兰阏氏畏惧于唐朝的威吓,只得将公主失踪的消息严密封锁,只能想象自己女儿和唐朝的快活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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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 做你的臣
    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通过一次次的信使,加上玉真长公主的疏通之后,终于传到了李隆基的耳朵里。

    韦见素和章仇兼琼虽然百般阻挠,但在长公主和李林甫的手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办理成功,芹儿多方斡旋,还是将这消息传达给了李隆基。

    现在朝中的形势,又有了一些微小的变化,杨国忠异军突起,职务从以前的闲厩判官变为给侍中兼监察御使。杨国忠此人,武功不错,胆子也是忒大,皇上叫他到山东整理财物,充实国库,他果然有办法,大量收购丝娟,鼓励通过丝绸之路贸易不说,还向济南的不少富户下了辣手,不向国家“捐献”的人就是“匪徒”,他一去,将整个山东的财富搜刮了尽办,却几乎全部上交朝廷,李隆基自然大赞他果然会理财,升官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虽然如此,以杨国忠现在的官职,还不足引起李林甫和韦见素两大派的足够重视,朝中现在还是韦李两派得势,唐朝势力大张之后,李林甫现在和他反而是兄弟模样的关系,考虑到南诏国主李格桑的养奸臣计策,唐朝自是和李林甫尽释前嫌,隐隐结成联盟,韦坚取代他父亲的地位,依然是宰相,和章仇兼琼、裴耀卿等一批人也构成了一党,互相倾轧,一派想做的事情,另外一派必定千方百计的阻挠,李隆基居中调停,掌握平衡之术,倒也渐渐的如了他原先设计的轨道,他自以为,这是他的明创造,这样一来,既然可以天天和杨玉环过醉生梦死的生活,还能将整个天下牢固的控制在自己的手上,有点像秦始皇第一个称皇帝一样,沾沾自喜,却不知道,世界上绝无不劳而获得这件事情,唐朝的国力,在虚无的开元盛世之后,已经只剩下一空壳。

    沉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隆基的表情是沉默,沉默了半晌之后,他忽然冷笑。

    他冷笑了很久,他笑的时候,额头上的青筋暴露,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狰狞的感觉,然后,他握紧拳头,骨节的声音如爆豆般响起,随即重重的一拳击出,空气有种被撕裂的感觉。

    然后,他整个的人忽然松弛下来,躺进一张大椅里,问身边的高力士:“力士啊,唐朝此人,你觉得如何?”

    高力士就恭身回答:“皇上,臣以为他是个能人。”

    “不错!”李隆基隔了半晌才说道,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胸中似乎有种极大的怨气,这使得桌上的玉杯被他这声闷喝给震裂了口子,汩汩的将茶水倾泻,“想不到我还是小看了他,他的确是个能人,你觉得,一万的兵马,可以击败突厥吗?”

    “不可能!回皇上,听说唐朝这次击败突厥,靠的是契丹的兵马以及以前击败霍伤马贼的时候收编的贼军,不然的话,区区一万兵马,怎么能与旭烈升的大军抗衡,这小子别的能力倒不算什么,拉拢人的本事倒是不小。”他知道,皇上不喜欢唐朝,自然要挑选点唐朝的漏洞,不能把他说成一个无所不能的存在。

    “力士啊,这话你说错了,会拉拢人,也是本事,况且他的武功,先前已经不错,现在恐怕不弱于你了,要是我叫你和他动手,有几成胜算?”

    高力士沉吟了一下:“回皇上,即使他武功大进,老奴才以为,五成胜算还是有的。”

    李隆基就叹息了一声:“天下之事情,都在朕掌握之中,我本以为,要炮制唐朝,不过是件简单的事情,想不到屡不如愿。”

    “不,皇上,唐朝私自收编马贼,还私自向契丹借兵,而且为了取胜,放弃了安西大城,即使胜利,但也大大的损了盛唐国威,皇上要办他,也是轻易得很的事情。”

    李隆基就微笑了起来:“力士,你说的什么话,我要是愿意这样做,早就做了,一纸诏书就把他给罢免了,但是却不能使他服气,朕富有天下,手段无数,他唐朝即使能侥幸成功,终要丧在我的手里,你刚才说的这三桩罪名,任何一宗,都可以治唐朝的罪,但他刚刚大胜利,威镇西域,我要是罢免了他,边疆不稳,更重要的是,天下人会笑我是个小肚鸡肠之人,也许我女儿新灵也会怪我,她喜欢的男人,应该是个英雄般的男人,而不是高阳公主那样的男人,不过,我得节制他,我可不希望再出一个王莽。”

    就这样,皇上嘉奖唐朝,粮食美酒,这一次,再也没有诸多的拖延,终于一一到帐,唐朝接着,自是大赏士卒,该升的升官,安西大庆。

    大帅府邸,自是设宴庆祝,酒过三巡,牛僧孺忽然拉住了唐朝:“大哥,小弟有几句话,需要单独和你谈谈。”

    唐朝见他脸色凝重,不像是在说笑,指着身边的专氏四虎以及隆多舍瓦等人道:“这些都是我生死之交的兄弟恩亲,有什么话,直接说了!”

    牛僧孺见唐朝如此说,顿了一顿说道:“我现在名义上是安西的副都护,随着皇上的嘉奖,收到了皇上的一封密诏,大哥请看!”

    说着拿出一卷黄色的丝娟,果然是一封闭密诏。

    唐朝拿起来,展开:“着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听者,务必关注唐朝的一举一动,如有任何异常,向朕禀告;再,唐巢不久将会被朕定以罪名离开西域,到时候安西都护就是你,若无寸功,朕有大罚。”

    唐朝一一看完,气得咬牙切齿,心想,妈妈的,我为你抛头颅,洒热血,保护边关,你却处处掣肘我,想让我回去当一个安份守己的子民,却不知道我穿越而来,知道大唐朝历史的轨迹,你那皇帝位,也没有几年可以做了,却还在嫉妒贤能,如此不能容物,哪里还像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皇帝,像桀纣这样的亡国之君还差不多。

    唐朝暴怒,但以他此时武功,却是很快的平息了胸中愤怒,只淡淡一笑:“我早知道李隆基对我不满,但没有想到他会一再的阴谋算计我!”

    当下将这诏书让手下亲信都一一看了,无不咬牙切齿,誓要报仇。

    其中隆多最是气愤:“大哥,我们为他出死力,他却在背后算计我们,不如带领大军,打进长安,将这狗皇帝杀了,奉哥哥来做皇帝!”

    众人一听,纷纷叫好,都拿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赶紧道:“吁!”

    等大家都不出声了,唐朝才面色凝重的道:“如此大事,岂同儿戏,不说李隆基手下猛将无数,就说他本人,武功也是厉害之极,再加上他能调动全国之兵,唐朝也还没有到分崩离析的时候,此时动手,大为不智。”

    舍瓦一听,露出一丝喜欢:“我一直以为,你不想和唐朝开战,但听你刚才这话,并不是不想动手,只是觉得时机未到?”

    唐朝就压低了声音说道:“正是,牛大哥,你以前虽然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但人生一世,若不求富贵荣华,闻达于天下,像你我这样的人,的确比死更难受,你暗算我,也在情理之中,但今日你将皇上的诏书给了我,足见再无隔阂,我又何以奴隶待你,来,这是解药,服用之后,从此以后,你再不受我控制,享受畅快的人生!”

    牛僧孺大喜,再也想不到唐朝如此大度,将控制自己的解药给了自己,显然是真心相信了自己,不禁热泪盈眶:“唐大哥,你如此度量,将来一定是个成皇成帝的人,我今后再无2心,做你的臣!”

    说到这里,他跪了下去,有点像朝见皇帝的景况。

    众人见他这样,也纷纷下拜,毕竟,专氏四虎这些人,都知道唐朝是南诏的十太子,极端有可能将来继承南诏大统的人物,伏虎太子的功劳、武功,没有一样能和唐朝相比,向他下拜,觉得是理所当然。

    唐朝慌了,低喝一声:“都给我起来,这像什么话!”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脸色铁青,显然是真的怒了。

    “你们这是陷我于不义啊,幸亏现在是在大帅府邸里,这里的都是心腹,但是你们的话,趁早给我收起来,即使要起兵反唐,也是三年之后的事情,现在,绝不能透露出去一点消息,不然,在座诸位头上的脑袋,就不那么保险了!”

    “三年,为什么是三年?唐朝现在政治动乱,民不聊生,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地步,也许,大哥你登高振臂,一呼百应,即使不胜,也可以避祸南诏,你看看鲜于仲通这人,刚刚当剑南节度使,竟是败仗连连,唐朝现在的国力,连一个小小的南诏都不如了,现在不起兵,必然后悔。”

    牛僧孺虽然不知道唐朝和南诏有什么具体的关系,但舍瓦和专氏四虎是南诏的人,他却是轻易就能知道的,所以十分焦急。

    他也是干大事情,的人,知道唐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有勇气,只要一步跨出去,就是一番新天地,所以极力的怂恿唐朝现在动手。

    唐朝就按住他的肩膀,微微一笑:“牛大哥,这是解药,你先收下。”说着将一颗火红色的药丸放进他的手里,然后说道:“诸位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但现在反唐,时机还不成熟,我精通《易》学,曾经暗中算过一卦,唐朝气数虽衰,但却至少还有三年的安定,再说了,安禄山拥兵二十万,坐守太原,潼关更有十万唐军,都是唐朝最为精锐的部队,我现在手上虽然有数万兵马,但远远不是他们的敌手,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我在岭南得到的大量钱财,招收人马,置办兵器,勤加操练,到时候一旦天下有变,方可趁势而起,万不可卤莽行事!”

    众人一听,都是点头,知道唐朝说的没错,连牛僧孺心中都起了敬意,想不到唐朝的头脑如此的精明,竟丝毫不动火气,要是现在动手,很可能被四方弹压,弄个全军覆没的结局。

    但这小子说他深通《易》学,到底是真还是假,也许他说的没错,三年之后,天下要大乱了。

    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并不是不想反,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

    自此之后,安西都护府的声威震于西域,马贼也是深自收敛,重新恢复了丝绸之路,杨国忠的骆驼队更是络绎往来,赚取大量的钱财,加上他善于钻营,金钱美女权势自是滚滚而来。不过因为要巴结杨贵妃,再加上虢国夫人也是人间绝色,杨国忠还和她保持十分光明正大的暧昧关系。

    唐朝随即着手招收兵马,购置兵器,当然,这些都是在极端秘密的状态下进行,他知道,一旦李隆基知道了,新灵和芹儿这样的女人就不再属于自己,到时候自己只得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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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 朝中大变
    就这样安定了一年有余,唐朝骑着追电马,不时的往返于长安和燕然山之间,和几个妻子过那鱼水之欢,只是苦了莲儿和文姜,南诏遥远,不能相见,只能鸿雁传书,诉说相思。

    当然,在这一两年之中,几个夫人给他添了七个儿子不说,唐朝还觉,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全身经脉再无任何的阻挡,也就是以前钨侠小说中说的打通了任督二脉,使全身经脉和奇经八脉都联结成一个整体,身体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挥,同时全身真正的脱胎换骨,身体里几乎没有杂质,武功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战胜李隆基,光明正大的战胜李隆基。

    再加上他身边有舍瓦这个良师益友的帮助,时相切磋,逐渐将唐手和南诏西域的武功融会贯通,平时打熬力气,训练士卒,竟使得唐朝身上的气质,和刚刚穿越的时候,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唐天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74o年春正月,安史之乱爆前的一年,大唐边关再度告急——南诏犯边。

    就是前一年,章仇兼琼和狼正轩在人头石一战,互有胜负,双方互相忌惮,因此相安无事。

    但章仇兼琼很快升为户部尚书,按照节度使升迁的原则,接连换了两任节度使,但都被狼正轩窥出破绽,一举攻破,李隆基因此大怒,接连换了两个节度使,但无奈的是,狼正轩武功太强,加上南诏在李格桑的领导下,训练出真正的精兵,剑南兵马,本就不及南诏精锐,再加上接连更换节度使,操练废弛,粮饷多被贪污,内部矛盾尖锐,哪里有什么战斗力,狼正轩兵不血刃就占领了四川的几座县城,将剑南行辕包围。

    这个时候,杨国忠已经呼摇直上,当上了右臣相。

    不得不说的是,杨国忠此人,的确口齿伶俐,善于察言观色,又会迎合杨贵妃的意思,自然也就博得了李隆基的欢心,更兼武功高强,与韦见素合谋害死了李林甫之后,他自然继李相之后当上了宰相,并且兼吏部尚书,当然身上还有四十多个头衔,包括长安的京兆尹,声威无两。

    李林甫死,唐朝多少还是有些悲伤的,毕竟,两人一在朝,一在疆,互相呼应。

    这也是贯彻李格桑的计策,养奸臣!

    但奸人一死,唐朝也许就会有起色。

    正在唐朝为此担心的时候,听到杨国忠不久就封为右相,哈哈大笑,派舍瓦亲自送重礼结交。

    他知道,杨国忠出身微寒,为长安权贵所忌,但偏偏又大权在握,必然会结下众多的仇家,更是个吃喝嫖赌的破烂,他一掌权,唐朝可说走进了更加黑暗的深渊,甚至比李林甫当政的时候更加阴暗。

    杨国忠现在春风得意,金钱美女无数,玩乐无极限,忽然接到唐朝的消息,更有无数珍珠宝贝奉献,自是立即接见,厚待舍瓦。

    其实,后世史书中将杨国忠写得过于残忍,其实,杨国忠此人,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一见唐朝的书信,想到这是和自己结拜为兄弟的人,当下就回书一封,加意的结交,不仅不收唐朝的礼物,还回馈礼物无数。

    唐朝收到回只要有这样的人在朝中给自己作为强援,那就是高枕无忧,自此不再担心李隆基害他,专心练兵习武。

    顺带提一句,韦坚一年之后毒性作死去,后人都以为他是寿终正寝,其实却是死在孙思邈的毒药之下。

    李隆基本想治唐朝的,但这也不过是兴之所至才想到的事情,很快的,他就投入杨玉环的怀抱,过诗酒风流的生活,将人间疾苦忘记在九宵云外,过着放纵无度的日子。

    这几年之中,杨国忠更是干了不少的坏事,虽有不少忠臣冒死进谏,但李隆基哪里听得进去,朝政自是达到了最黑暗的时期。

    当然,这还只是杨国忠刚刚当上宰相之后的事情,自从杨国忠这天早晨“教训”谏官之后,朝中就再也听不到他的反对声了,相反,都是好的,一旦称杨臣相,必是阿谀奉承的好话。

    这天上朝的时候,杨国忠将一干谏官召集在一起,乜斜着一双醉眼,说的话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寓言:“各位!本相今日把你们召集在这里,是想叫你们看看宫门外这八匹仗马(仪仗用的马,按照封建帝制,朝门外有八匹骏马,以显朝廷威严。),你看看,他们一只一只都是挺乖的,每一马的俸禄,比得上七品的官员,这样岂不是活得很好,但只要有哪只不听话,随意嘶叫,立即就会被杀,呵呵,本相刚刚上任,说的都是些闲话,各位千万不要当真!”

    就这一席话一说,谏官之中再也无人敢说他坏话,都知道这话的寓意,谁敢像马一样嘶鸣,立即就是杀头的命运。

    这些话,李林甫当年也隐约说过类似的话,李林甫是杨国忠一手提拔上去的,自是将他这一套学了个形神具备。

    自然,过河拆桥,恩将仇报,这样的事情,他也是学了个十足十。

    唐朝的国势,自李林甫以来,已经是江河日下,就更不用说杨国忠上台了。

    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在群臣的再三催促之下,终于上了朝,满朝文武按照品级和官阶分列两旁。

    李隆基现在已经十日没有设朝了,有些事情,的确也必须处理了,尤其是南诏最近再次战败的事情。

    李隆基眼睛抬了抬,露出青黑的眼苔,明显是**太过满足的表现,拉长了声音说道:“诸位爱卿,别的事情,都暂且放一放,但南诏犯边之事,却是刻不容缓,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

    这句话要是换了在以前,早有不少人接过话匣子,但现在,杨国忠独揽朝政,一手遮天,谁还敢嫌命长,抢他的风头,一起拿眼睛看着他。

    这样一来,李隆基的眼睛自然看了过去:“杨爱卿,你是朝廷的柱石,你认为,当此情形下,该用何策?”

    杨国忠就恭身道:“回皇上,当此情形之下,微臣以为,该当撤换剑南节度使,原因是他由朝廷调派前去,并不熟悉边关防务,狼正轩狡猾多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了。”

    李隆基点头:“卢轮虽然曾在天山多年,但初到形势复杂的剑南,骤遇大敌,他又不清楚局势,失败在情理之中,但是他曾为朕在西域立下大功,难道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见皇上如此说,杨国忠哪里还不明白事理的,顿时顺水推舟道:“皇上说的是!卢节度大才,自不能因为一次失败而否定一切,还是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不如从朝中抽调数万兵马,前驱策应。”

    韦见素就在这个时候接过了话头:“皇上,臣以为,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加上狼正轩武功不凡,更是狡猾如狐,卢节度虽有大功于朝廷,在这样的时候,是该打出一个翻身仗的时候了,不然,一个小小的南诏接连战胜强大的唐朝,有损大唐国威,皇上应以国家为重!”

    李隆基沉吟良久:“不错!韦爱卿的话也不错,是该以国家为重,韦爱卿,依你之见,派何人去剑南最为恰当?”

    “臣以为,杨国忠相国武功高强,更兼出生四川,多知剑南事情,对南诏吐蕃等国最是熟悉不过,若是杨相国出征,必然成功!”

    说这话的时候,韦见素心中冷笑,杨国忠小子,你刚刚当上宰相,就将我排挤,处处散步我和前朝韦皇后是甥亲关系,让皇上处处防备我,结果独揽朝政,哼,我岂会让你入愿!

    杨国忠一听,身上的冷汗直冒,妈妈的,韦氏小儿,你想报仇,我可不能上你的当,立即说道:“皇上,微臣极愿为皇上征战边疆,马革裹尸,但要我统兵出征,请皇上罢了我右相之职!”

    “此事万万不可!”李隆基现在正宠幸他,哪里舍得他离开。

    杨国忠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皇上的一切吃喝玩乐,包括采集海马、虎鞭等壮阳之物,都是自己一手包办,自己一旦离开,皇上可要难过万分了,因此才用了这个以退为近之策。

    将皇上反对,心中暗喜,脸声却不动声色:“皇上,臣愿意为皇上肝脑涂地,这绝无怀疑,只是微臣以为,南诏乃一小国耳,若是派一国之宰相出征,倒显得过于重视了,历来蛮荑之地,多惩凶顽,但并不能对朝廷构成威胁,所以,微臣以为,派章仇兼琼将军再次前去为剑南节度,乃是上上之选。”

    但这样一说,章仇兼琼并无反应,只哑巴一样的站在朝班里。

    李隆基就问道:“章仇将军,杨爱卿的话,你觉得如何?”、

    章仇兼琼恨杨国忠入骨,他以前本是户部尚书,但杨国忠一得势之后,立即就打击他,将他降为户部侍郎,现在他这一派的领韦见素已经被杨国忠全面压制,一听杨国忠的话,就识破了他的一石二鸟之计,哼,我难道不知道你的意思,你一是想摆脱自己被派出去的命运,二是想削弱韦相的力量,韦相本已全面被制,要是我再一走,简直是孤掌难鸣。

    当下跪下道:“回皇上,臣愿意为皇上万死,但无奈的是,臣这几日练功,伤了经脉,连马也不能骑了,望皇上见谅!”

    李隆基是武学的大行家,一见之下,果然不错,章仇兼琼竟然受伤,武将不能骑马,那还打什么仗?

    杨国忠见了,却是心中冷笑:小子,你以为你武功天下第一,想来我府中杀我,想不到被我所算,重了重伤,却不是练武伤了身子!

    李林甫死之后,铁慕容随即投靠了杨国忠,但极为秘密,章仇兼琼不知究理,前去暗算杨国忠,自然中了圈套。

    “恩,既然如此,杨爱卿,你再推荐有一位能臣?”李隆基有些不耐烦,的确,以前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形,你推我让的。要知道,去边疆杀敌,那是立功的极好机会,但这些人竟然都不把握,难道是疯了?

    “我觉得,鲜于仲通此人,是我自小结拜的兄弟,是剑南富商,熟悉剑南形势,武功也不错,可以执掌剑南兵马!”

    “准奏!”李隆基随即口谕下诏,鲜于仲通纸张剑南节度遂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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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一章 决战高仙芝
    唐朝在安西训练兵马,渐渐满意,忽然接到朝廷急报。

    打开一看,却是杨国忠的亲笔信,用官文的形势投到安西,书中再三提及结拜之情,然后话锋一转,却是请唐朝到剑南做节度使,言辞甚为急迫。唐朝有细作在长安,自然对朝廷局势洞若观火,知道杨国忠推荐的鲜于仲通在剑南刚刚被狼正轩打败,日子难过,因此才想借助自己的兵力压制南诏,平息朝中对他的猜疑,说他用人惟亲。

    心想,要是我到剑南,就中取事,夺取了四川、云南、贵州自不在话下,但李隆基知道我是南诏的驸马,要是派我去对付南诏,恐怕会怀疑于我,虽然我已经娶了新灵公主,释了他心中的怀疑,但是,毕竟有很大的嫌疑,且假意推辞。

    唐朝当下修书回复,将以上情况说明,说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替兄长分忧云云相告。

    果然,三日之后,信使将杨国忠的回书带到,火急的要他准备好到剑南就任节度使的事情,说他以右相的身份,保唐朝绝不会受到攻击。

    唐朝大喜,想到距离安史之乱爆的时间已经近在咫尺,当即回书一封,但只答应担任剑南兵马副使之职,开始准备一切事情,准备出征。

    果然,十五日之后,朝廷的诏书下来,命令高仙芝再掌安西都护帅印,派唐朝带麾下精兵三万援救鲜于仲通,就按唐朝所请,封为剑南节度副使,外加无数粮草兵器,补给充足。

    唐朝接到诏书,刻日起行,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个个在这翰海沙漠中磨练得无比的精锐。

    经过雁门关的时候,想到曾经借五千兵给自己的张守经,感激丛生,立即派人到他被贬的地方,将他招入军中,授予将军之职。他现在是皇上宠幸的大帅,招几个人进入军中,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事,向朝廷写一道表,也就什么都没事了。

    唐朝手中金银充足,自是多多购买军器粮草,当成随军辎重,他可是知道,剑南形势复杂,要想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足够的补给。

    也就在雁门关,唐朝遇上了前来交接关防的高仙芝,于是,产生了震惊武林的一战。

    交接之前,两人都面带笑容,但交接之后,唐朝的脸色沉了下来:“高大帅,你我的恩怨,今日是该了结的时候了,今日不要外人相助,只是你我,要是大帅你胜了我,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要是你败了,可要听凭我处置?”

    高仙芝淡淡一笑:“要是平手呢?”

    唐朝心中豪气顿起:“要是你能接住我五百招,就算平手,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

    高仙芝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看着唐朝,良久之后才道:“唐大帅,我虽有错,但你窜起太快,不得不让我忌惮,因此屠杀契丹,给你惹下祸根,但你英明神武,一一削平大乱,也可说是本帅造就了你,你现在的武功,已经使得皮肤光洁如玉,眼神内敛,达到化境,但年轻人,本帅纵横天下数十年,岂惧你区区一化境高手,何必以五百招羞辱老夫,分生死就是,请!”

    这几句话,充满了强烈的战意,顿时使唐朝对他刮目相看。

    但唐朝随即一笑,心想,此人自持功力深厚,又修炼到了化境,所以觉得武功还在我之上,想不到我经脉异于常人,进入化境之后,这一两年以来,功力突飞猛进,已非吴下阿蒙,也不说破,冷冷道:“请!”

    雁门关,峰顶之上,一片广阔之地,正是校场,现在四周井井有条的围着无数的兵马,所有的人都看着场中的两个人,这两个曾经威震西域的大人物,进行的一场生死较量。

    寒风凌厉,现在正是冬天未尽之时,皑皑白雪上,两个人的脚印淡如飞鸿之印,很显然,一旦这两人施展开轻功的时候,必定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踏雪无痕。

    两人木立在寒风中,任寒风吹拂,眼神绝没有一丝的波动,因为,谁的眼中出现了波动,就是敌人动致命攻击的时候。

    先机,先机。

    像这样的高手之间的搏斗,一旦被人占了先机,就有可能一直被人暴风骤雨般的招式给直接击败,甚至击杀。

    动,晃动!

    唐朝的手有一丝的晃动,因为报仇的心态使他有种急迫的出手感觉。

    但全无破绽,高仙芝的身形如枯松一样屹立在冷风中,眼神如刀,有一种轻蔑的意味,他镇定得很,像他这种经历过无数战争的人,心中自有一种深沉的自信,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不弱于自己,能决定成败的,也许在毫厘之间。

    唐朝终于出手,一出手的时候,用的是腿——霍山神腿!

    这腿法自没有在霍伤手中使出来时那样威力十足,但借鉴了他的神髓,使出的时候,也有很强的霸气,一刹那之间,将三丈方圆之地踢得烟尘滚滚,碎屑纷飞之中,高仙芝终于动了。

    他不得不动。

    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唐朝的腿一出,居然可以化成满天残影。

    这腿上的力道,有一种深沉的威迫感,他不退!

    砰!

    一声巨响之后,唐朝脚踝微微酸麻!

    他也没有想到,高仙芝在第一个回合就硬碰硬的和自己对上了,而且也用的是腿法。

    高仙芝也吃了一惊:唐朝的力量为什么大得出奇?

    但当此情景下,他只得深呼吸一口气,尽力的调息,务必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恢复。

    唐朝心中一震,高仙芝的武功,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高一些,但心中的恨意再一次的受到激,狂吼一声,双拳全力击出,这一次,他不用腿。

    因为刚才他已经试出,高仙芝原来也是用腿的高手,不然的话,如此诡异的一腿,高仙芝没有不手忙脚乱的道理,但他安如磐石。

    砰蓬蓬砰的声音不断传来,是两人拳脚碰撞出的声音,要是江湖上一般的高手见了,一定会吓得够呛,因为这声音实在是恐怖,很难想象,**的人能出这样巨大的声响,有点像是金铁交鸣的声音。

    忽然之间,所有的士兵的呼吸再次的屏息,因为他们已经看不清楚两个人的影子。

    由极静变为极动,这其间有一种奇异的改变。

    唐手!旁边的舍瓦心中虽然紧张,但每一招每一式却是看得清楚,心中暗暗感叹,我一直以为我跨进了化境高手的行列,武功已经不用再提升,但现在看这两人交手,才知道自己还差不少。

    高仙芝的武功,沉稳浑厚,以深厚的功力作为基础,虽然没有唐朝的飘逸灵活,但是却能恰当的抵挡住唐朝的进攻。唐朝虽然进攻剧烈,身法也比高仙芝要明显的快一些,但是却始终攻不进高仙芝一丈方圆的防御圈子里。

    外人看起来,就只看到一条人影缩在垓心,而另外一条灰影子则是围着别人飞奔,达到肉眼几乎无法看清的地步。

    高仙芝终于不再紧缩,开始飞奔起来,他本再也不想移动身形,但他现在不得不动,不得不飞奔,唐朝拳脚上的力量逐渐的加大,力如千钧,但奇怪的是,似乎还能无限的加大力量。

    这是一件恐怖的事情,高仙芝再也想不到,自己这样浑厚的功力,居然还渐渐抵挡不住唐朝的拳脚大力,只有闪避。

    闪避!

    交手三百招之后,高仙芝终于放弃了硬碰硬的对攻——因为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拳脚上为什么能有这样的无穷大力!

    他当然不会知道,唐朝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加上身上经脉本来粗大,身体的改造生了几乎彻底的变化,因此力量比以前有了巨大的提升。到了他们这样境界的人,武功招数都在意料之中,有什么变化也大多逃不出猜测,所以,到了这样的地步,如果不能创造出绝世的武功招数,并且以此取胜,那么就只能靠功力决出高下。

    高仙之所以不接受五百招的限制,就是觉得自己功力比唐朝深厚,即使招数不能取胜的话,还可以凭借浑厚的内力克制唐朝,至少,不会输掉这场比武,但郁闷的是,他现在才感觉到唐朝的威力。

    但现在才感觉到,却已经迟了,唐朝的攻势展开,更占得了先机,无穷无尽的力量附带在拳脚之上向高仙芝压迫了过去。

    四百七十招!

    高仙芝已经汗流满面,他知道,这是油尽灯枯的前奏,等到身上汗水流尽,则是死亡的象征。

    很艰难的,高仙芝再坚持了二十七招,他只感觉到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有一种要将人压成齑粉的感觉,忽然再使三招拼命的招数,然后,身上忽然腾起一股烟雾,将他的身形包裹在里面,但手上胳膊喀嚓一声,竟然断了。

    唐朝叫声可惜,但害怕烟雾中有毒,不敢追击,任由高仙芝在手下的搀扶下去了。

    舍瓦也叫一声:“可惜,但你为什么不追击,要是你追击的话,他必死无疑?”

    唐朝就道:“大丈夫言出如山,我说过,他接得住我五百招就放了他,我不管他怎么说,但我不能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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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二章 剑南实权副节度
    高仙芝狼狈而去,终于知道唐朝已经再不是两年之前的唐朝,武功已经稳稳胜过他一头,只得含羞带涩而去,从此不敢轻视唐朝。

    牛僧孺本是高仙芝的旧部兼心腹,但感于唐朝光明磊落,并不以奇药控制他,等高仙芝到西域都护的时候说追击的话,竭力阻止。至此,唐朝在西域经营两年,手下训练了三万精兵,留下赫赫威名而去,波斯、大食、天竺、罗马、俄罗斯各国都和唐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重新恢复了因为马贼而时断时续的丝绸之路,财源滚滚,但这些钱财,并没有流进唐政府的国库,反而是进入了唐朝的腰包,扩充军备,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天下大乱。

    高仙芝战败的消息不知为什么传进了章仇兼琼的耳朵,使他甚为可惜,他心想,也许,我该答应杨国忠再次出任剑南节度使的,毕竟,我虽然略有军功,但还不足以像高仙芝那样立下赫赫之功,在朝中受排挤当个户部侍郎也是窝囊,但事已至此,值得罢了。

    大明宫中,李隆基听着杨国忠的话,忽然站了起来:“什么,唐朝居然战胜了高仙芝?”

    “是的,皇上,他是在雁门关一对一的战胜了高大帅。”

    杨国忠现在的心情很高兴,哼,有了这个武功高强的义弟,要是到剑南给我打几个胜仗,那我在朝中的地位,就不会这样尴尬。他内心是清楚的,自己当上右相,靠的主要还是杨玉环的关系,皇亲国戚以及文武大臣多有不满,现在自己举荐的鲜于仲通又连吃败仗,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义弟了。

    李隆基随即沉默,半晌之后道:“力士啊,你怎么看唐朝的武功?”

    “回皇上,唐巢武功本已极高,再在西域锻炼有年,肯定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要说能战胜高大帅,却是大大的难!”

    李隆基也点头:“是啊,高爱卿的武功,朕是深知的,最先是武举的状元,后来是镇守吐蕃、回纥,屡战屡胜,再后来镇守西域,决战疆场无数次,武功已经深入化境,唐朝一个区区弱冠的少年,真的能战胜他,一对一的?”

    问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也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他常常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和高仙芝在伯仲之间,或许自己要强一点,但究竟是不是自己强一点,没有比试过,谁也不知道。但唐朝的武功,怎么会有这样恐怖的进步?

    “皇上,这是高大帅,亲自写给微臣的亲笔信,信中诉说了自己和唐朝一战的经过,皇上请过目!”

    到了这个时候,连皇上都开始怀疑他的话,他也只好将这封密信拿了出来,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李隆基一接过信,脸上就露出奇怪的表情:“不错!这是高爱卿的信,他写的字,大开大阖,有龙虎之姿!”

    待到看完,李隆基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口中喃喃的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高力士跟随李隆基数十年,就是当初谋诛太平公主这等大敌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过李隆基这样失态,但皇上今天是真正的失态了,当下问道:“唐朝就算武功再厉害,也只不过是陛下的臣子,况且,臣子的武工越高,皇上应该高兴才是啊?”

    李隆基脸上就露出枯涩之极的笑容:“是啊,杨爱卿的眼光独到,剑南战事危急,有唐巢去,当是最好,吩咐内务府各部,粮食军器等的补给,不能有缺,要他专心王事,一旦有功,回到朝廷,朕封他为兵部尚书。”

    说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充满了狂暴的愤怒,的确,说这些话,是违心的,他本想将唐朝召回朝廷的时候,在御花园里和他一战,亲自将他击败,以雪囊日被他在勤政殿中击败的耻辱,但他哪里想到,仅仅两年左右的时间,唐朝武功已经到达了一种惊人的地步,隐隐然有独步天下的气势,一旦交手,自己竟是没有丝毫的优势,这口气,看来是不能出了。

    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并不愚蠢,知道既无绝对的制胜把握,值得罢了。

    高力士最是明白皇上的心思,心想,唐朝以前已经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但是皇上刚才只是说,一旦唐朝战胜,只能当六部之一的兵部尚书,看来,皇上是信不过他,还在生他的气,考虑到驸马不能担任过大官职的传统,只是笼络控制而已。

    杨国忠自是大喜,写密信一封,派心腹将宫中一切相告。

    唐朝带兵一路缓缓而行,一面派专义回到南诏知会狼正轩,要他在近期加紧进攻剑南行辕,将鲜于仲通的军队击溃,威慑唐朝廷。

    还没到昆明,接到了李隆基以御赐为名义的粮草军饷无数。

    唐朝一一笑纳,知道这是杨国忠的功劳,抽出一部分送回长安杨臣相府中,信誓旦旦的表达了“为国效力”的意愿。

    果然,在这近半个月的缓慢行军当中,传来了鲜于仲通大败的消息,在野狼口,狼正轩亲率八千精兵为先头部队夜袭了鲜于仲通,随即大军包围,唐朝军队虽多,约有八万之众,但是在强大的攻势下,一败涂地。

    杨国忠得到消息,心惊rou跳,以宰相的权威压住不报皇上,只说是小规模的接战,不影响大局,一面急催唐朝,迅到剑南布防。

    唐朝知道不能再拖,率大军径袭狼正轩的后路,其实只不过是装腔作势的交战了一场,仁由狼正轩将缴获的粮草辎重军器等都搬回南诏去了,解了鲜于仲通的危难,和他在成都会合。

    这个时候,鲜于仲通收集败残军马三万余人,本想一直往西逃入长安,想不到唐朝“战胜”狼正轩,等于是救了他,一见面,自是抓住唐朝的手不放,泪如雨下,千恩万谢,感谢唐朝的大恩大德。

    唐朝也不点破,将大军驻扎在成都,派人回朝报捷。

    鲜于仲通四十上下年纪,有些武功,但远远称不上武功高强,剑南军中本有几个将领武功不凡,但使用并不得法,加上狼正轩神箭,就在主将这一环上已经差距很大,再加上狼正轩熟悉地理,身先士卒,敢于深入重地,因此一举将鲜于仲通击溃。

    成都行辕之中只有鲜于仲通和唐朝两人。

    鲜于仲通普通一声,忽然向唐朝跪了下去,泪水汪汪的,像个伤心的老女人,完全没有了一方宗主的气派。

    唐朝假意一惊,抓住了他的肩膀:“鲜于大帅,您的官职在我之上,你这样做是干什么?”

    “唐大帅,您一定要救我一命,不然,我死定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泪水流得更狠了。

    “起来,有话好好说!”唐朝心中鄙夷,一个大帅,居然像个女人!

    “大帅,您不救我的命,我就不起来?”

    “好好。只要我能够帮得上忙的,我一定救你,你起来!”

    鲜于仲通大喜,从地上爬起来,叹息的说道:“大帅,你一定不能将我这次大败的消息传回朝廷,杨臣相说过的,他压得住,只要你不上报,我脖子上这颗脑袋,就暂时还保得住!”

    唐朝微笑了:“您放心,鲜于大帅,你我同在边疆为臣,这点事情还不简单,我自然不上报,不过,这损失了五万兵马,朝廷要是查问起来,可不好交差?”

    这也是实在话,鲜于仲通这次败得够惨,他平时就不操练士兵,战斗力不强不说,还经常克扣军饷,搞得怨声载道,不然,即使卢纶在的时候,军队还是很有战斗力的,毕竟,这些都是章仇兼琼留下来的精兵,但这样一来,自是一盘散沙,一旦被击败,四处流窜,成了地方的土霸王,哪里还愿意继续留在军中。

    鲜于仲通本是一个没主意的人,一听到脖子上的脑袋又在打转,漆盖一软,又要跪下去,唐朝哪里受得起,隔空一托,一股强劲的气流会聚成一种大力将他的身子托住,他再也跪不下去。

    只听唐朝说道:“你我兄弟,都是自己人,怎么也要救大帅一命,放心,这些事,我也一并隐瞒不报就是!”

    鲜于仲通兴奋得脸都红了:“谢谢唐大人的大恩大德,从此以后那五万溃散士兵的粮饷,全部都是唐大帅您的,我,我手下的三万兵马,也一兵归你调遣!”

    “这,这怎么行呢,您是大帅,我是副帅,别人知道了,还说我是喧宾夺主?”

    “唐大帅,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在下在蜀中薄有家产,钱是不需要了,唐大帅,你收下就是,还有,我毫无带兵的经验,上次折了两万兵马,现在更是一下子折了五万兵马,我担心这样下去,这仅有的三万也保不住,我,我当剑南节度使,挂着虚名就是了,实际上还是要大帅您负责,我一切都听你的,绝不食言。”

    唐朝本可以接受剑南节度使之位,但害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只当个副使,本就是要控制鲜于仲通的,这样一来,自是高兴,假意推辞了几次,见他其意甚坚,也就答应了下来。

    自此,剑南节度使的行辕设在成都,狼正轩得到消息,也不进攻,安定了下来,李隆基自然大赏两人,加上杨国忠在长安的调度,无数的钱财粮饷都进入了唐朝的腰包。

    唐朝也是加紧的控制云贵川三省,安**自己的心腹,只等安史之乱一爆,一举将唐朝的大西南占领,先当个云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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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三章 一石三鸟
    唐朝实际控制住剑南的时候,立即派手下专义亲自回到南诏,向李格桑报告了这件事情,并且附上唐朝亲笔信一封,大意是说剑南已在控制之中,如此如此。

    李格桑看罢大喜,立即命令御前总管铁凝诏书一封,封唐朝为南诏承接太子,以后继承南诏天下,并且另有一个附加的诏书,说,假如以后进攻唐朝之时,唐朝能够控制住云、贵、川三省,就封唐朝为西南王。

    专义以及传递诏书的铁凝很快来到剑南军中,铁凝随即将李格桑陛下的诏书宣读,唐朝跪接了过来,心中大喜过望。

    但他随即也有隐隐的担心,李格桑此人,可谓是雄才大略,现在自己本来还没有为南诏立下多大的功劳,但他就已经将虚悬很久的太子之位传给了自己。

    这其中自然有拉拢之意,但是最主要的,却是一种称霸天下的野心。

    奇怪,唐朝忽然之间却感觉到一种恐惧:皇上如此厚待于我,将自己两个公主嫁给我,还封自己一个外姓人为承接太子,封赏太过,会不会留下祸患?

    对李格桑的知遇之恩以及自己对他的救命之恩,两者一相权衡之后,唐朝立即就感觉到李格桑对自己太好,毕竟,就算自己对一国的皇上有救命之恩,但高官厚禄也就行了,哪里还谈得上将两位公主下嫁,并且将来继承大位!

    他还封我为西南.

    这可是一个诱人的职位,要是真的占领了西南,那么手下控制的地方可要远远的大于南诏了,到时候,我还听从李格桑的号令吗?

    但他随即不敢再想,只觉得这样的想法十分的肮脏,李格桑以两公主和江山社稷相送,自己还不满足,似乎有点太过无耻了!

    且不说唐朝接到李格桑的诏书心中喜悦,却说人头石守将兼南诏天下兵马大元帅狼正轩一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欢喜若狂,想到和唐朝一起打下万里江山的计划即将实现,心中激动自不必说。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的信使,化妆成普通士兵的专义来到了狼正轩军中,将唐朝的计划用口信的形式说了出来。

    “唐大帅想要你进攻他!”

    “什么?”

    初听到这话的时候,狼正轩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狼大帅,你没有听错。唐朝的确是希望你带兵‘攻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专义的脸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呵呵,我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叫我带兵假意攻打他,然后再相机行事?”

    狼正轩笑了起来,唐朝曾经是他的对手,他深知他的厉害,因此想到唐朝肯定是要用计谋了,但却偏偏又不知道,不禁很是期待,叹道:“要是亲自见了唐朝,当和他共进一斗!”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要和唐朝这样的人共事,他心中就有一种喝酒的冲动。

    “唐大帅也极想和狼大帅共饮烈酒,只是因为公务繁多,最重要的是,害怕引起李隆基的怀疑,所以才派小子前来接洽,望狼大帅见谅?”

    狼正轩在南诏国中威名素著,更有强横的武功,虽然多谋略,但xing格却是相当强硬的一个人,想到军国大事,唐朝自己不来,只派了手下一员将领前来,所以心中十分的郁闷,现在听专义这样一说,心中顿时释然,暗暗责怪自己:我怎么不顾及大局,现在唐朝的身份越隐秘,以后南诏得到的好处越大,我这样想,倒显得心胸狭窄了。

    急忙说道:“快说。他有哪些安排?”

    “狼大帅,您说的对,唐大帅说要你带少量的兵力进攻剑南,绝不能轻易的撤去对唐朝边疆威慑的力量,他这就将浮犁作为屯粮之所,叫你务必在短期内派人占领浮犁,将一切粮食搬走殆尽,到时候,他带兵来,你就佯装不敌,并且装成大败而走的样子,务必要使唐朝大帅向李隆基报功的时候,能够得到嘉奖!”

    “哈哈,妙计啊!”

    狼正轩听完,拊掌大笑,抓身身边一个牛皮袋子的酒,仰着脖子,咕噜咕噜的就喝完了,随即将酒袋子掷在地下,叹息:“唐朝之才,我所深知,但我总还不服输,总想有一天能和他拼一拼,但刚才听了这一席话,我是彻底的服输了,哎!”

    说这话的时候,五十上下的狼正轩脸上现出一种十分奇怪的神色,有点赞赏,有点嫉妒。

    然后,他忽然说道:“好!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要送我军器粮草啊,哎,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唐朝啊!这几年下来,我先后和、高仙灵、章仇兼琼、卢纶以及鲜于仲通交手,连年征战,唐朝一个大国,倒还不觉得供应为难,但是我小小一个南诏,却是诸多困难。虽然这二十年来,我们积累了不少,但毕竟和唐朝这样的大国相比,我们是大大不如,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送我们军器粮草,真可谓是及时雨啊,不过,我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哪里来这么多军器粮草?”

    “回大帅,唐朝大帅让我转告你,他在岭南和西域的时候打了不少胜仗,得到的军器钱粮也不在少数,知道皇上对他的封赏之后,他是感激涕零,所以,为了表示忠心,特意将这些年来的积蓄都送给南诏,只是为了能够掩人耳目,这才要大帅你假败一次,有损您威名的事情,还请大帅多多包涵,请大帅多多体谅他的苦心,他也是不得已,他将所有的积蓄送给南诏之后,要是不能在杨国忠那里要到粮草军饷,军队就没法带了!”

    狼正轩叹息一声:“是啊!他将来是我南诏的皇帝,我也是他的子民,还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其实,他这样做,虽然表面上我们南诏是败了一场,但实际上却是大大的赚了,还可以因此而麻痹李隆基,让他对剑南战事掉以轻心,一旦北方有变,我们南诏突然动战争,才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我的小小虚名,又算得了什么。”

    专义一直看着狼正轩脸色的变化,见他说了这句话之后,眉宇中有一种郁闷之感,心中好笑,想到唐朝的吩咐,赶紧说道:“谢谢狼大帅理解,唐大帅临行的时候说,您在南诏功劳赫赫,要是你打了大败仗,即使是名义上的,也会对南诏军心产生动摇,因此唐朝大帅说,要您隐藏或者回到大理,将主帅的位置暂时交给御林军总管铁凝接管,到时候,败军的责任就在他身上,而不在您的身上。”

    狼正轩大喜,毕竟,再说他心胸豁达,但一位战功赫赫的大元帅,要是传出去打了大败仗,威名可是一落千丈。但铁凝不同,铁凝虽然也是武功高强,而且会带兵,但是他在军中的影响并不很大,不像狼正轩那样是神一样的存在。

    自从上次狼正轩的精兵在人头石硬碰硬的打败了章仇兼琼之后,再后来占领了贵州、巴蜀的大片领土之后,在南诏军中,狼正轩就是神的存在。

    一旦让他大败,即使得到再多的粮草军器,也是蚀本买卖。

    但唐朝这一招,却是将责任转嫁在了铁凝的身上。虽然了铁凝的威信,也没什么,毕竟,以后他还回去做他的御林军总管。

    狼正轩点头,叹道:“唐朝有帝王之才,我跟着他,并不丢脸,好!你立即回去告诉他,请铁将军早日来到南诏军中,我要演一出无中生有计了。”

    “什么叫无中生有?”专义忍不住好奇。

    狼正轩就莫测高深的一笑:“我说的话你也许不懂,但是唐朝大帅一定懂,你回去问他。送客!”

    专义怏怏而出,对狼正轩的倨傲甚为不满,心想,你虽然武功高强,又是天子脚下官职最高的角色,但我专义好歹也是一方诸侯,你这样对我,似乎不对,但也不能计较,回到唐朝营中,将此事偷偷报告了唐朝。

    唐朝一听,脸上就露出微笑:“哦,我知道他的意思了,他这是要假装和铁凝产生矛盾,顺便再和李格桑产生矛盾,以为他们君臣不和,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还要将事情尽量闹大,让那些在南诏的探子知道这件事,好回报李隆基,不过,他这倒不用担心,即使那些蠢笨如牛的探子探听不到,本帅还是会将这个消息报告给李隆基的。”

    专义随即说了狼正轩脸色不好的事情,唐朝听完,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一个久握兵权的人,忽然之间要放手,任谁都有点舍不得,他哪是在生你的气,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啊。”

    专义随即辞去,向铁凝通知了即将接任南诏大元帅之事。

    唐朝一个人在帐中,心情很复杂,我这个一石三鸟之计,难道,狼正轩已经看出来了?

    其实,这样布置的时候,唐朝就清晰的有三个目的。

    第一,要尽可能的将兵马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剑南军队十万都不到,想要占领西南那是绰绰有余,但是要统一天下,却显得兵力薄弱了,起码要二十万军队,学当年的曹操一样,所以要将南诏的这十万守军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第二,要向李格桑表明自己的忠心,所以将钱财数百万送给南诏。

    第三,要排挤久在军中掌握大权的狼正轩,不然的话,自己以后难以真正的控制这支军队,虽然他现在是准皇帝的身份,有这个权力直接剥夺狼正轩的帅印子,但他知道绝不能那样做。

    安史之乱就要爆了,要是历史没有记错的话?唐朝喃喃的在心里想这句话,心中有一种冲动和兴奋的感觉,也许,我唐朝真的能统一天下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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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四章出乎意料
    唐朝以南诏承接太子之尊,要狼正轩暂时交出军权,倒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为了试探一下,这位曾经背叛过李格桑的大将,高手中的高手,一手箭法冠绝天下的人,会不会觊觎自己这个位子。

    有些位置,你还没有做上去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但是一旦坐上去了,就要承担许多风险。

    皇帝被杀的很多,不说王莽这样的篡臣死于乱军,就是几十年的事情,隋炀帝杨广不也是在江都被部将杀死么?宇文家族可以捧他,也可以杀他!

    唐朝近来经常读史,读的是唐朝前宰相杜审文的杂文,虽然写得不是很好,但是其中多有牵涉唐朝旧事的,特别是读到太宗皇帝以大智慧在玄武门杀了太子李建成和李元吉之事,心中更是唏嘘十分。

    他近来自然也读了魏征的不少文章,其中牵涉到李世民的事情也非常之多,他觉得,李世民其实也是一个仁慈的人,并不是残忍好杀之徒,尤其是连李元吉抢去的隋朝公主,最后投向自己怀抱的时候,他还是不嫌弃她身子已污,而是大度的收了她。

    李世民统治天下的时候,有了贞观之治,他不仅没有滥杀功臣,而且还对天下的老百姓都好,综其一身,虽然在上没有什么成就,但在武功上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但他还是杀了李建成。

    其实,说句实在话,唐朝现在距离李世民的时代也不远,各种材料都还在,他知道,其实李建成的能力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李世民的大才能,但是毕竟经过血战,枪林弹雨里都过来的人,能够使李渊牢牢的不动摇,将他封为太子,其实也是一个聪明非凡的人。

    但在这样的时候,李世民终于还是做了一件非常恶毒的事情,他动了杀心。

    其实,凭心而论,李建成害李世民的事情,或许有,后人都说是他先在酒里下毒要害死李世民,但这样的事情,以李世民的大才能,大手段,不过是买通一个史官的问题,有谁能有确凿的证据?

    正是因为这件事,才使唐朝现在的心态和以前生了巨大的改变。

    刚穿越的时候,他不过是想在这乱世中求一个生存,但是这要求,现在他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了——天下间几乎没有人能杀死他!

    武功!他现在经过恩师孙思邈的培养,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武功,连威名赫赫的高仙芝都败在他的手下,放眼天下武林,不说战胜他的,就是能与他比肩的,也是寥寥可数。

    要是李隆基知道唐朝的武功会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勤政殿中,他也许不会就那么轻易的放了唐朝,他当时放走唐朝的心态是很高傲的,他要亲手将唐朝击败,让他输得口服心服!

    唐朝的武功,自从经脉得到改造之后,逐渐的圆满,渐渐的觉得天地通明,一闭上眼睛,身上的器官细胞都清楚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就好象计算机将身体的数据解剖清楚呈现在他面前一样。

    到了现在,他已经渐渐的将自己以前熟悉的手机、电脑等抛在脑后,他现在更加务实。

    到了现在,他已经推想的千百次,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当初穿越的时候,很可能是掉进了时空隧道之类的装置里面,这才奇异的来到了公元53o年间,几乎是永远不可能回去的了。

    既然不能回去,既然再也没有希望见到自己的母亲,既然不能实现当时伟大的理想,只好在来生实现了。

    他把现在自己生存的世界当成自己的第二次生命。

    是的,如果自己没有进入时空隧道,也许已经死于那次车祸。

    一个人能力的加强,导致了心态的变化。

    当一个人处在四面楚歌声中的时候,时时自危,自然是极端的艰难,但是当他登上顶峰,一览众山小的时候,心态自然就不一样了,唐朝现在就是这样。

    他做事也光明磊落,他知道狼正轩也这样,但在权力面前,在一个人渴望一生也不能得到的东西面前,他不能确信,狼正轩是否会学当年的李世民。

    剥夺他的兵权,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是唐朝要做的事情。

    当一个帝王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用人,将最适合的人用在最适合的位置上。

    唐朝知道,以后自己不可能不让狼正轩带兵,要是贬了他,他不过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而已,那显然是不行的,自己想要统一中原,也不是简单的自己就能解决的事情,手下没有狼正轩这样的大将,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军易得,一将难求!

    只有求到了好的将领,自己才能高枕无忧。

    汉高祖刘邦知道,带兵打仗并不是自己的强项,但是善于使用人,却是自己成就霸业的关键。

    唐朝的命令下达之后的第七日,收到了狼正轩的回复:“遵守承接太子的指令,今晚进攻浮犁,为求使唐酋深信,我不得不全力以赴!”

    传递回复的是唐朝的心腹专义,自没有任何的误差。

    唐朝刚看到前面几行字的时候,心中还很高兴,但是看到“全力以赴”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却凝重起来:狼正轩这是干什么?

    难道他已经知道我在试探他?

    种种猜测,使唐朝心绪不宁,绕着剑南行辕走了四五遍,终于下定了决心,有两种可能:一,要是狼正轩不遵守自己的指令,一定会全力打败自己,真正的打败自己,那显然,他是已经看出了我的用心,想重重的给我上一课;二,他是完全听我的话,显然,他有可能看不出我的用心,但也许是看出了但是却不敢轻易冒险。

    隆多谨守唐朝的命令,坚守在浮犁,静待狼正轩的进攻。

    他自然是做好了坚守的准备,毕竟,他手下这八千士兵,都是剑南军中老弱之辈,他只是想装模做样的守一下,然后自己逃命要紧。

    兵败如山倒,可以想象,大军崩溃的时候一旦冲击到他,任你武功再高,也可能死于混乱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能不能统一天下,必须要有大量兵力才能奏效的缘故。

    这天晚上的月色很美,弯弯的月儿正露出新芽,夜风温柔得象是在唱摇篮曲,李隆基这个时候正搂着杨玉环,沐浴在夜的华清池里,温热的水使得他做了一些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做的事。

    哗啦一声,一大片火焰升腾起来,在屯粮的地方——浮犁周围。

    然后,在这囤积了数千万斤粮草的大营四周,都升腾起了红色的火焰,喊杀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

    一切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于是,殊死的战斗开始,唐军倚靠地利进行放手,羽箭破空的声音呼呼的传来。

    十箭,十条人命!

    先动攻击的人是狼正轩!

    在他的箭下,很难有活着的人,除非你手上随时带着盾牌。

    但显然,狼正轩要的就是突然袭击的效果,所以他很少打阵地战,他喜欢学汉朝的韩信,用机动兵力更多一些。

    隆多受唐朝的吩咐,自是派兵紧紧的防守,却是故意在北面露出一个空隙。

    防守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失误,但是现在失误却生了。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这是唐朝故意干的。

    狼正轩在火把之下敏锐的现了这个缺口,亲率精兵八千冲了过来,没有花到一盏茶的时间,已经在山顶上占据了一个大小百亩的地方,稳住阵脚。

    隆多在火光之中见到弓弦一响,为的十个唐朝士兵一起中箭死亡,也是吓了一跳,久闻狼真轩神射,天下无双无对,而今一见,果然不假。

    其实,隆多的武功,也以弓箭见长,虽也能连珠箭,却不能如狼正轩这样十箭中敌,而且精确得可怕,将一些误差也算在里面,的确是惊世的功夫。

    狼正轩此次带了三万精兵攻打小小的浮犁,而且还亲自带着他的前锋营,以前,他就是靠着这支精兵,将武功高强的章仇兼琼击败!

    隆多骑在大宛良马上,持绿沉枪来迎,两个主将就在山顶上交起手来。

    狼正轩手下的将领早得了他的吩咐,其余的人可以射杀,但隆多一定不能对他放冷箭。

    隆多其实可以早早逃走,但是忍住了,他实在想见识一下,名震西南的狼大帅,除了弓箭之外,武功到了怎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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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五章打出真火
    狼正轩勃然大怒,以他在战场上的经验,立即知道,唐朝军中一定有人在拼命抵抗。

    到现在为止,他手下的亲卫已经死了一百余人。

    这可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旧人,想不到被唐军倚靠地利杀了这么多。

    他还要靠着这支军队实现他远大的理想,占领中原,称孤道帝,所以每死一名死士,他心中就是一痛苦,虽然,在他的神箭之下,唐军死伤狼藉,但这里的守将显然没有按照唐朝的意思,虚拟的接战一下,然后溃败,好让自己身后的数万大军将粮草搬回南诏。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手持绿沉枪的隆多。

    隆多骑在一匹黄彪马上,火红的披风使他在夜色中分外的耀眼。

    狼正轩连出七箭,但都被此人一一拨落,早有身边的两员骁将迎了上去。

    这两员将一是诸葛孔,一是诸葛明,素有勇力,双刀齐出,从左右兜截过去!

    当当!

    两声碰撞之后,两员将忽然自马上倒撞下来,胸口都是一个血洞,抽搐两下,死于非命。

    刷!

    狼正轩周围数十面盾牌举了起来,显然为隆多威势所慑。

    近距离作战,弓箭已挥不出作用,但就在隆多以为并无危险的时候,三只羽箭带着破空的啸声忽然出现在他的视野。

    不好,他枪尖在空中奇妙的划了一个圆弧,本拟将三只箭击飞,但只击中了两只箭,另外一只箭,在他的枪身将要击中的一刹那,像是长了翅膀一般,奇异的打了一个旋,射进了他座下马的脑袋里。

    啊!

    凄厉的一声惨叫,这匹跟随他征战千里的良马缓慢的倒下,隆多心中一酸,看到几滴马的泪水流下。

    啊!隆多将枪呼啦的一声拉开,如一大刀一样的挥舞而出,顿时将面前的三员南诏精兵扫落马下,他也凭借这股劲力稳稳的落在第下,枪尖如蛇闪动之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个时候,隆多已经身陷重围,后面的亲兵距离他最近的也在百步之外。

    谁也想不到,他作为唐朝在浮犁守军的主将,竟然这样以身犯险。

    “都给我退开!”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

    隆多随即见到刀光,梦一般的刀光。

    此人手中的似乎是一柄魔刀,刀色如银,就这么随便的一刀挥出,但隆多却是感觉到四面八方都是刀光,都在刀的笼罩之中!

    他退,但是忽然之间懊悔欲死——他已经退不及。

    一柄如红日一般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架了他的脖子上。

    虽然,这一刀的使出,有点出其不意,趁他前后御敌,而且马刚刚被射死这个时候。

    这是隆多心灵上少有的破绽,他本以为射出这绝世神箭的人还会继续用箭,所以全身心都在防备箭上。

    他的确很吃亏。

    处在四面敌人的环境中,而且敌手的武功还高得吓人,尤其是一张弓——他亲眼见到自己手下一百三十一人就在刹那间死在这人的箭下,箭无虚,一击毕命。

    这人是弓之神,但武功不一定高,所以他才想以出众的武功降伏此人,他从来对自己充满自信。

    “好个愚蠢的家伙,绑起来,听候落!”

    说这话的人,有一种深沉的威严,正是出手制住隆多的狼正轩。

    隆多叹息一声,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面前这个威严厚重的男人,为什么能有这样惊人的轻功,他实在是大意了!

    动如脱兔,疾如鹰隼!

    常听人说,狼正轩不仅箭法通神,而且武功也是不错,但想不到竟然高到了这样的地步。

    隆多被擒,其余的唐朝守军本是乌何之众,老弱之辈,怎经得起狼正轩大军的冲击,假意的放了几把火之后,狼狈逃窜。

    狼正轩随即指挥军队控制住了山上局势,随后到来的数万士兵开始搬运粮食,足足运了数千车,才将如山的粮食搬运一空,自此,南诏十年之中,即使颗粒无收,也不用担心有饥寒之苦。

    而远处,自己驻军的大营里,却是火光连天,绵延十余里。

    狼正轩知道,那是唐朝亲自带兵将大营少了,顺便还杀散八千驻守在营中的老弱之兵。

    这是一出戏。

    他和唐朝是这出戏的主角。

    要骗的只有一个人,李隆基。

    他们要使李隆基相信,唐朝和南诏是死敌,这是其一。

    他们要让李隆基明白,唐朝为唐朝廷立下了汉马功劳,是他保卫了剑南,使李隆基退守四川的时候可以有个后路。

    不仅后来的蒋介石都重庆,唐朝的李隆基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天下再乱,也要学汉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进可以得天下,退可以全xing命。

    这是其二。

    其三,南诏要进攻中原,必须有充足的物资作为保障,这一点,唐朝为李格桑做到了。

    就这样,狼正轩“大败”,从此一蹶不振,狼狈逃回南诏,唐朝军队重新控制了包括人头石在内的大片国土,有点光复的味道。

    消息传回长安,高力士亲自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李隆基。

    李隆基一听,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南诏一小国耳,在他心中,不足道,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小小的国家居然屡次犯边,而且手下的大将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这使他很恼火。

    现在唐朝收复了失地,将剑南节度行辕搬回旧址,他自然很开心。

    他知道杨国忠在说谎,但是他知道他是迫不得已,所以装着不知道。

    他们已经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有些事情,本就是自己这个当皇帝的指使他去干的,他又会去惩罚他?

    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是什么?

    他知道,安禄山官职太大,也许真有叛逆的迹象也说不定,但区区一个胡人,不过是有一身蛮力,所以他毫不担心,他担心的是章仇兼琼,担心的是高仙芝、唐朝这样的人背叛他。

    这些人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一旦天下有变,他们趁势而起,未尝不能奄有天下。

    剑南一平,他心中也像是放下一块大石头,和杨国忠此时的心情一个样。

    历代的驸马,都不能有太大的官职,再过些日子,我将唐朝调回朝廷,当个兵部尚书就是了,虽然是耍些yin谋手段,那也说不得了,毕竟,当皇帝的人,损害一个臣子,只要不杀他,都仍然算是一种恩典。

    至于要亲自击败唐朝,现在看来,他武功大进,连高仙芝都能战胜,我并无必胜他的把握,这个仇,暂时寄下,他为我数立大功,杀他是不行,但鸡蛋里挑骨头,要贬他的官,那是简单得很的一件事情。

    李隆基自打他的如意算盘,但在南诏边关的野马河边,狼正轩却是心中心情郁闷。

    他现在已经不是南诏兵马大元帅,只是闲置的将军。

    自从他将大批的粮草运回南诏的时候,所有的人也知道了一个消息,狼大帅在边关大败!

    南诏从实质上得到了好处,国力比以前强盛了几乎一倍,但是狼正轩的名声,却是一落千里。

    所有人都知道,替他打败仗的铁凝是个好人,他铁凝是帮狼正轩顶罪的。

    他现在已经可明显的感觉到,唐朝似乎是在对付他。

    好厉害的人物,**不吐骨头,就这样被他利用了,而且我表面上还得感激他。

    我必须要对大哥李格桑忠,他做的事,的确是好事,但以后还会启用我吗?

    哦,我知道了,唐朝是有野心的,他是想控制南诏啊!

    嘿嘿,也谈不上,他已经是承接太子,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但他显然还不放心。

    他以前在南诏的时候和唐朝交过手,深知他的厉害,当时他还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现在,他已经练成了绝世的武功,光看看这次这一计策,智谋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

    一石三鸟,一石三鸟啊!

    他收复了失地,李隆基肯定不会怪他损失了粮草,反正唐朝国力雄厚,损失得起,反而会大大的褒奖他。

    他排斥了我,对,就是排斥了我,到现在,寂静的野马河边,他才清晰的看清楚唐朝的思路,好厉害的人!

    他向李格桑表明了忠心,你将两个公主尚我,而且破例封我为承接太子,我就立即显示出足够的忠诚。使南诏国力陡然提升一倍,要是这样还不能表明忠心,那就没什么可以表明忠心了。

    嘿嘿,不过我抓住的这个隆多,倒真的是个大将之才,如果不是有恃无恐,他是不会这样孤身犯险的,哼,小小年纪,就轻视天下英雄,可不能便宜的放了他,得好好的炮制他一番。

    哎,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叹息一声,我本想带手下精锐狠狠的羞辱唐朝一番,再退走,但想不到就是他手下这一个将领隆多,就使我死伤惨重,也许,这些也在唐朝的算中,我是处处受制啊!

    想到这,使狼正轩的心中升起一团火,而且这火还燃烧得很旺盛。

    他手下区区一个将领,就有如此武功,连我手下良将诸葛孔明兄弟都死于他手,妈妈的,这小子本可以做做样子就撤退,但偏偏让我痛失爱将,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不能这样便宜了唐朝。

    他心中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他已经打出了真火!

    这个南诏的英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战意。

    也就在这个时候,隆多说了一句火上浇油的话:“狼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拳脚上见个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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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六章自断一臂
    狼正轩的眼睛如雪山上的秃鹫,有些红,有些紫,看着隆多,良久,忽然在鼻孔里哼出一声:“隆将军,我不杀你,不过,却要你自断一臂!”

    隆多笑了起来:“你果然不敢和我动手,想用这种方法来炮制我,卑鄙小人!”

    但这句话还未说完,隆多心中就升起一种悔意,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惊艳的刀光!

    刀光如雪,就像红日初升照在雪山之颠,晶莹灿烂!

    隆多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柄刀,正是这柄魔一样的刀,让他尝到了今生最大的屈辱,阶下囚。还在岭南的时候,他就一直是族中武功最高的人,败在唐朝手下之后,本有不服,但后来唐朝武功进展太快,他知道这辈子休想再过他,但除了唐朝,他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是可以一战的。

    他武功的确很高,高到了许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地步,而且,自从唐朝开始传授他武功之后,他心中的期许更高了,这是一个秘密,他和唐朝之间的秘密。

    唐朝甚为大度:“做我的弟子,提都不用提,你我年纪相若,有武功为什么不该同享,以后就是生死之交!”

    就这一句话,使隆多再不起杀唐朝之心。

    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可说是死在唐朝的手中,但是战场的交手,正如唐朝所言,即使不是派他唐朝去,也很可能会派另一位大将去剿灭岭南匪患。

    他一直想报仇,即使明明知道受了唐朝不杀之恩还想报仇,就是觉得父仇不共戴天,但唐朝这样一来,使他终于死心塌地的跟随唐朝。

    见了唐朝那样盖世的武功,以及他武功日进,自是小看了天下英雄,打听到狼正轩有怨怼唐朝之心,不禁想给他点厉害看看,想不到一旦用蛮,竟然为狼正轩所擒。

    隆多闭目待死,他心中后悔得要死,因为知道自己死在了小人的手里。

    看着狼正轩相貌堂堂,一脸正气,以为是个人物,想不到暗中还是干这样的龌龊之事,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忍一忍,他自然知道狼正轩和唐朝只不过在做一场戏。

    但隆多担心的事情并没有生,刀光艳丽的一闪,他忽然觉得身上一轻,身上的绑缚全部掉落。

    他的双手双脚顿得自由,有一种轻快的感觉。

    也在这一刹那间,他明白了,自己错怪了他,狼正轩并不打算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杀了他。

    他当然知道,要是狼正轩杀了自己,他有一百种理由向唐朝解释,唐朝不知道真相,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狼正轩笑了,四方的国自脸上露出皱纹,有一种戏谑的味道:“你的武功不错,难怪你这样张狂,如你所愿,只要你在我手下能走得了五十招,不是你自断一臂,我自断一臂!”

    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一种强大的自信浮现在他的脸上,忽然间,似乎掩盖了红日刀的光芒。

    狼正轩以前的刀,是金背厚背刀,但后来换成了这柄红日!

    他要用红日一样的刀,斩杀出大片的江山,成一国之主,这是他数十年的心愿。

    在这样一种微妙的时刻,在感觉到受到唐朝压迫的时刻,他心中有一种升腾的火焰,无论是谁,只要在这样的时候触怒他,那是正好在狮子怒的时候去撩拨他。

    隆多的心中忽然一惊,看着狼正轩深厉的眼神,忽然心中又升起一种后悔——也许,我一直低估了面前这个人的武功。

    但他随即强行将这种想法压制下去,他心中清楚,在决战之前,是不能气馁的,一旦气势弱了,几乎就等于失败,我在唐朝那样的高手手下都能轻易走上百招,狼正轩武功再好,总好不过唐朝,看来,他这是在送死!

    隆多的眼神随即变得阴森:“那好,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有没有能在阁下手下走五十招的能力,哈!”

    隆多在这样的时候忽然呼叫了一声,将胸中一股浊气吐出——先下手为强,于是他出了招。

    他现在使的正宗的唐手,云门探幽,十字架,一出手就用上了全身之力。

    听着这尖锐的拳风破空声,狼正轩就知道,隆多的武功,已经到了明劲的颠峰,几乎打破虚空的境地,忽然一声冷笑,一拳轻飘飘的甩出!

    他甩出这拳的时候,很轻,很柔,好象是去攀附情人的香肩。

    这和狼正轩以前大开大阖威猛霸道的招式截然不同,他好象已经变了一个人。

    但这样温柔的招式,却使隆多感到恐惧,因为他用尽全身之力击出的一招,击出时出音爆的一招,可以立即击毙一头牛的一招,击在狼正轩的拳头上,忽然像是打在棉花里,软绵绵的滑了出去,毫不受力一般。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狼正轩的拳头晃动之间,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挤压了过来,隆多立即觉得胸口一滞,全部的身形移动也是受制,仿佛自己的身体被禁锢起来了一般。

    他有一种一下子掉进淤泥的感觉!

    这是他战斗以来最诡异的一种感觉,敌人无形的力量居然能使自己的行动受制。

    既无可闪避,惟有硬接!

    于是,隆多最担心的局面出现了,他只有横臂格挡。

    狼正轩如山的神力就在这个时候迸了出来,将他的身子击得晃了一晃。

    隆多心中告诫自己,绝不能和敌手比拼内力,不惜以懒驴打滚的身法退了出去!

    交手仅仅一招,隆多全处下风。

    他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唐朝是不是骗了我?

    他可不知道,唐朝教他武功,丝毫没有骗他,但是和他对拆招数的时候,招式上却是绝不附带内力,所以他能和唐朝随便的招架上百招。

    他可不知道,像狼正轩这样,武功本已达到极高境界,再经过血与火的战斗的磨练,终于突破了暗劲的瓶颈,进入化境。

    舍瓦是这样,狼正轩和李格桑也是这样,隆多自然也是这样,他的武功,以前只能算是二流,但是在战争中艰苦磨练加上唐朝的训练,他现在几乎可算是踏入了一流的行列,不过毕竟因为年纪太小,不过和唐朝年龄相若,功力不够,还没有有进一步的突破。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年轻一辈之中鹤立鸡群的人物了。

    只是他遇上的高手实力太强,这才没有能挥出他武功的威力,其实在战场上,两马相交,狼正轩未必能像现在这样得心应手的击败隆多,但是江湖上一对一的交手,他可和狼正轩有段很大的距离。

    隆多急退的时候,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冷笑,狼正轩第二招化拳为指向他攻了过来,他只听到噗嗤的一声,自己的脑袋上脑门心所在的地方一阵焦热,然后一大片头飘了下来!

    奇怪!

    狼正轩的手掌明明还距离他的头有三四寸的距离,但怎么就能伤了自己?

    骇然!不错,他现在的心中是惊骇,他自然听说过,传说中武功达到化境颠峰的人,可以聚力成寸,在极短的距离内,不需要真拳真脚击中你,只要用真气击中你,但和真拳真脚击中造成的杀伤力是一样的。

    难道,狼正轩真的练成了这样绝世的武功?

    其实,不仅是隆多,就是唐朝亲至,见了狼正轩的武功,也会叹息佩服。

    他本身功力就高,突破暗劲的瓶颈之后,隐隐然已经能够和铁慕容和李南靖这样的高手并驾齐驱,加上现在他又动了真火,一拳一脚击出的时候,都是全身之力。

    化境高手倾力一击,即使是驷马的战车,也是一击抛飞,就更不用说区区人体一百多斤的重量。

    隆多自然觉得压力沉重,但他当此情景,又不能不挡。

    他知道狼正轩轻功厉害,但想不到厉害到了能如影岁形的地步,只能硬接。

    三四五六七!

    仅仅七招,隆多的鼻子已经流出血来。

    两行鲜血如瀑布一般的流出,哗哗的向下,刹那间浸湿了他的衣襟和胸口。

    隆多有些绝望,但天生一种倔强的性格使得他豁出了命来。

    第八拳,他居然攻了出去,几乎在他油尽灯枯,最为虚弱的时候攻了出去。

    狼正轩这个时候有一丝的后悔,他知道,隆多是唐朝的爱将,一旦,伤他胜倒没什么,但要是在十昭之下就杀了他,难免结怨。

    唐朝可是将来南诏的皇上,可不能得罪太深,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就有这样一种一举将人杀死的感触——他隐约的感觉到,也许是自己在生气,一个久掌大权的人忽然之间被人剥夺了权力,感觉肯定是郁闷的。

    狼正轩本来在后悔,但想不到隆多如此悍不畏死,当下见招拆招,见式化式,堪堪让隆多走到二十七招,忽然奋起神威,一拳将隆多击得七窍流血,身子再也不能站立,渐渐的委顿了下去。

    隆多倒下去之后,狂吸了几口气,眼光中流露出钦佩的神色:“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我一直下看了你!”

    说完这话,他从怀中掏出一柄匕,轻盈的切去了自己的左臂,血流如注,然后,他昏了过去,口中还喃喃的道:“我输得口服心服。”

    狼正轩身后的三百名随从着这一幕,眼光中升起深深的敬意。

    狼正轩眼神如刀,看着北方的万里长空,长啸了一声:“唐朝,你竟敢排挤于我,我会让你后悔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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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唐朝的眼神如鹰,有一种深厉的颜色,这使他黄玉一般的脸上显现出强大的杀意,忽然“哼的”冷笑一声。

    这一声虽然轻微,但是帐下诸将都是微微变色,因为就这微微一声冷哼,案上的景德镇烟花唐三彩瓷杯竟然碎裂了开来。

    这是他声音中贮存了内力,近距离只下,对周围物品产生有如实质的危害。

    帐下的舍瓦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畏惧。

    是,的确是畏惧!

    他觉得他已经渐渐看不清唐朝这个人。他实在不能将现在的唐朝和当年他在南诏认识的唐朝相提并论。他常常问自己,一个人,是什么使他产生了这样神奇的改变。

    是武功。

    也许,但他立即摇头,不仅仅如此,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制,与众不同的特制,即使在亿万人之中,你还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的鹤立鸡群。

    他自然佩服唐朝的武功,但是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的头脑,他的头脑之中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就有那么深的城府,那么非凡的想象力。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高坐于剑南节度使帅位上的这个人,还在手下无兵无将的时候就已经名震南诏,后来到唐朝之后更是混得风声水起,小小年纪获得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平岭南叛乱,削平突厥,收复安西都护府,几乎无所不能,现在更是控制十万大军,驻守剑南!

    他越看唐朝,就越觉得他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甚至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他想膜拜他,除了这人的智谋,他更佩服的是他的武功,如此小小年纪而有这样的武功,即使当年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恐怕也不过如此!

    武人重视的就是武功,但要使真正的勇士佩服,则不仅仅是武功,好需要过人的手腕。

    “你做得到很好,我不会让你白白断臂的!”

    唐朝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缓慢,同时语调低沉,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怜惜。

    隆多的眼泪下来了,因为唐朝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步跨下来,摸住了他的断臂,十分伤心的样子。

    温暖!

    一刹那间,他只觉得温暖,他心中本在担心,大帅会不会处斩他!

    他知道,这一次浮犁之战,他本可以不和狼正轩硬拼的,要是他事先知道狼正轩那么难惹,他的武功那么高,他是会一定执行唐朝命令的。

    但是他年轻气盛,他要会一会这个南诏的英雄,结果造成今天的局面。

    当然,即使隆多不挑衅狼正轩,他也会大杀唐朝士兵,算是对唐朝的一种反抗,这样一来,隆多倒反而有了功,正是因为他的一念好胜,才使得唐军受到了最小的损失。

    “不过,”唐朝抓住隆多的手臂,叹息了一声“你却故意违背了军法,我当时给你的命令是坚守,要是他攻得紧,就紧守,要是他攻得不紧,则略作坚持,随即撤退,但你没有这样做,你坚守没错,但是孤身犯险,最后为人所擒,终于在决战中损失一臂,回到我军中,但损我军士气,更是一种耻辱!你以我帐下大将之尊,竟然做出如此莽撞之事,你我虽然情同兄弟,但是法不可违,推出去斩啦!”

    这一声令下,帐下两名军士立即上前,要将隆多牵下斩杀!

    所有人都吃惊,想不到唐朝竟然杀死就如自己左右手的隆多。

    要知道,在唐朝军中,高手虽然不少,但是除了舍瓦这个一流的高手之外,就只有隆多和牛僧孺的武功最高,牛僧孺已经留在西域,帐下的高手之中,专氏死虎还有辛白可等,武功和隆多相比,都要差一些。

    这样的一元虎将,唐朝竟然要斩杀了。

    虽然说他自断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是就这样杀了他,难免会使人觉得他刻薄,一旦手下能人无用了则抛弃之。

    “隆多将军有大功于朝廷,这次虽然莽撞了一点,但还望大帅看在隆多将军年轻冲动的份上,饶恕了他这一次,谅来他也不敢再犯!”

    众将视之,说情的人是舍瓦,隆多经常向他讨教武功,已经是师徒的关系,只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收徒而已。

    舍瓦说情的时候,是跪下的,这一来,其余众将一齐跪吓,请求免去隆多之死!

    唐朝冷厉的眼神从众将身上一一的扫过,终于停在隆多的手臂上,说道:“既众将求免,死罪且寄下,但活罪难逃,重打一百军棍,开除军籍,从此不能称是我唐朝的人!”

    “谢大帅不杀之恩,可是,要是大帅驱逐我出军营,隆多又死而已!”说罢流下泪来。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丝柔和,但随即冷静如常:“这又是为什么?”?

    “大帅,自跟随您之后,我,我已经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从没想过离开,与其流离在外无家可归,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忽然从怀中摸出一柄匕,正是他当日和狼正轩战败之后自裁之物,一刀扎向自己的心口。

    所有人都大惊,谁也想不到隆多刚烈至此,舍瓦虽然有能力施救,但他距离隆多较远,隆多出手又快,自是不及。

    其余的将领,武功都在隆多之下,自然拦阻不及。

    “放肆!”唐朝忽然抓住了他的匕。

    也不知道怎样的一拿一扭,隆多手上已经只剩空手。

    众将眼神一花,唐朝已经出手,夺刀,随即坐回了椅中,似乎动也没有动过,全部的动作一气呵成。

    武功较低的人,根本不知道唐朝居然出过手,还救了隆多一命。

    “大帅,您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实在是罪该万死?”隆多跪下。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为一时意气而死,死有如鸿毛,不过是你心胸狭窄的自了汉罢了,你有大功于国家,失手被人所擒,虽然莽撞了点,但击得狼正轩不敢再追击我军,也是大功劳一件,本帅既已饶你性命,你就该好自珍重,但你我情义虽重,却不能乱了公理,驱逐出去!”

    隆多还想争辩,忽然之间只觉得喉头一麻,下颌“颊车穴”上一阵刺痛,再也说不出话,随即身上一麻,胸口膳中穴受制,就此动弹不得。

    舍瓦等将领更是惊心——隔空指!

    舍瓦心中见到这一指,终于彻底的折服,他本以为,唐朝的武功大进,胜他自是由余,但要杀自己,却是难能,但是现在,他知道,要是唐朝以这样的武功来对付自己,自己未必能够接得下,逃命也非常困难。

    千百年来,无数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居然给他练成了。

    一般的隔空劲,比如掌力扑灭烛火,很多武林中的一流高手都可以随手拈来,而且有的练“隔山打牛”,一拳击出,虽然不中敌人的身体,拳风却能伤人皮肉。

    但要练到唐朝这样,随手出指,可以隔空点了人的穴道,却非要有绝高的内力不可,哦,不仅仅是内力要旷古铄今,而且悟性要好到颠,不然的话,气功靠的就是对内力的掌控,一旦不小心,就会内力反噬,走火入魔而死非常容易。

    但现在竟给他练成了,又怎么不使舍瓦这样的高手也生出无力的感觉来。

    他甚至怀疑,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唐朝,不然的话,他小小年纪,整日军务倥偬,又哪里来的时间修炼,再说了,像隔神指这样的武功,非要有绝高的内力才行,但他仅仅数年的练武功力,却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内力爆增?

    这个时候,帐下军士已经将隆多抬了出去。

    众将凛然,以隆多是唐朝手下爱将,他都险些杀了,更不用说其余人了。

    唐朝刚才情急之时以隔神指救了隆多一鸣,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底牌,有些懊悔,又有些欢喜。他懊悔的是没能预料到隆多会自杀,以至于自己为了保全他的性命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喜的是自己的功夫居然进步这样快,已经将经脉穴道完全打通,只要按照师傅孙思邈的法子,不断修补体内的伤痕,就能够达到化境的颠峰,尝一下6地真仙的感觉。

    要知道,他现在所习的内功,都是极端高明的法门,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粗大经脉,竟然使得他的内力再一次的大进,再加上他体内本身拥有了孙思邈数十年的功力,这一能自己运聚内力,竟像是百川归海,培养出庞大无比的气息。

    换句话说,他修炼一天,抵得上别人修炼一个月获得的内力,因此,虽然只是三四年的修炼,但却有了一般高手七八十年的功力。

    不然的话,隔空指这样完全依靠内力的功夫,他是不能练成的。

    世间无数的高手,都知道无刀胜有刀,无剑胜有剑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对敌,却是都用刀用剑,更有的不择手段寻找宝刀宝剑,就是因为人力有时而穷,想要拥有唐朝这样罕见的内力,除了聪明,还要机缘,外加勤奋,三者缺一不可。

    **的结构,充满了神秘,要是肉身拥有绝大的内力,像唐朝这样能够隔空点人穴道,那身体必须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就像现在的唐朝,全身肌肤如处子,眼神充足,举投足之间有惊人的度,甚至一拳挥出,能产生音爆。

    别人不知道,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隔空一拳全力击出,可以使一丈开外的墙壁击穿,而不必拳头真的接触到墙壁。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看着业已被抬走的隆多,喃喃的道:“臭小子,你不知道我这样对你另有用意,不过,这样一来,所有人倒是相信了一点,就是隆多已经被我惩罚,这样的话,我就有可能使安禄山相信我!”

    他心中清楚,自己帐下这三百名将官,肯定有朝中和安禄山等人的眼线,他这样做,就是做给这些人看的。

    任何一只军队,不可能完全杜绝奸细,他深知这一点。

    然后,唐朝微笑起来,因为,他接到了狼正轩的战书!

    手下军士还远在数丈之外,他已经看到封皮那触目的“挑战这书是狼正轩派人送来的。

    “果然是个人物,而且是一个极有风度的男人,就凭这一点,可以带十万大军!”这就是唐朝对狼正轩的评语。

    将一个人军权剥夺,观察他的反应,的确能看到一个人的真性情。

    狼正轩是个不服输的汉子,而且深谋远虑,正是一名合格的军事统帅所必须有的素质!

    于是,唐朝轻易了批下了两个字:“来日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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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八章威服狼王
    狼正轩和唐朝的一战,选择在野马河边!

    这里风景绝美,且绝无人烟。

    唐朝身边无人,只剩空身;狼正轩自然也不带一人。

    要求是唐朝出的,他不想自己输的样子被人看到,至少,他话是这样说的。

    狼正轩暗笑,未战先怯,看来唐朝已不足畏。

    他手下有的是能人,知道唐朝近来武功大进,但是,一个年轻人,纵能进步,也必有个限度,所以他是怀着必胜的信心来的!

    唐朝双手笼在袖中,飘飘的走了出来,十丈,四丈,七步!

    的确是七步!

    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步!

    这倒使狼正轩吃了一惊,唐朝武功到了何等地步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轻功,要是是天下第二,恐怕无人敢自居第一。

    这是多么恐怖的轻功!

    一刹那之间,十丈的距离,就在他的脚下消失了,几乎已经到了传说中的缩地成寸。

    但当唐朝站在狼正轩的面前,再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心中却充满了惊讶——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男人!

    不错,现在的唐朝,眉目娇好

    如处子,眼神中更有一种质朴的光华,这使得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他不是刻意的在显示自己的高贵,但高贵的气质却在举投足之间显露无遗。

    “狼将军,别来可好?”

    一听到这话,狼正轩心中就升起一种恐惧,这声音充满了磁性,他是一个在女人身上有过无数阅历的人,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完了,世界上只要还有此人存在,天下的女人绝不会再向自己正眼瞧一眼。

    唐朝的声音清朗,亮丽,还带一种动人心魄的韵律,他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踏着世间某种无声的节奏,随风而舞。

    哦,不仅仅说话,他的言行举止,每一个动作神态,都似乎参透了宇宙的某种奥秘,达到随心所欲而能与周围的一切水**融的地步。

    这是一种神奇的境界,即使武功已入化境像狼正轩,也只能意会,无法表达出来。

    但使狼正轩肯定的是,在自己和他在南诏叛乱之之后的这三四年里,唐朝的身上,已经生了某种可怕的变化!

    “谢承接太子关怀,老朽身子还算康健!”不知道为何,狼正轩说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干,像是一口痰堵在心里的感觉。

    “狼将军,你的武功,早已经到达明劲的颠峰,想不到数年不见,你终于妙参造化,将全身的暗劲都练成了,恭喜你步入化境!”

    狼正轩心中冷笑,你一眼就看穿我的武功,这有什么希奇,等你尝到我红日刀的厉害,才是我武功的精髓。

    练武的人,向来没有谁服了谁,要服,就只得一个倒下不能站起,那就真的服了,狼正轩此时虽然感觉唐朝想亦在这些年间练成了高强的武功,但又哪里想到他能战胜威震天下的高仙芝呢,所以还存着一拼的心理。

    “太子慧眼!多谢看得起老朽,我们今天,就在兵刃上见个高下如何?”不知什么原因,狼正轩不想和唐朝多说话,仿佛每说一句,自己就更危险一分。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受,连他也感觉到吃惊。

    唐朝笑了。

    笑得很淡,像是微风拂过水面带起的涟漪,充满了空灵和不可捉摸。

    狼正轩本以为对手是在轻蔑他,但他随即现又不是;是赞许,好象是,又好象不是,而是漫不经心。

    总之,这在神秘的笑容背后,狼正轩感觉自己的心神受到震动!

    不好!

    一招未交,我心神已经受制,好恐怖的人,竟然以承接太子之势在气势上将我压制了。

    哐啷!

    狼正轩抽出了早已经别在腰畔的红日刀,出刺耳的啸声!

    他的刀鞘用上好的精钢制作,一旦抽出的时候和边缘摩擦,则会出如屠猪杀狗一般的怪叫声。

    唐朝点了点头,赞赏的看着面前的狼正轩,他知道心神受制的刹那间,居然以这种方法脱困,真是一个人杰,将气势重新鼓了起来。

    要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固然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绝高地步,但是对武功的理解,更是有了突破,比如刚才,他就在对话中加入了兵法的因素,这导致狼正轩一招未交,已经落了下风。

    唐朝知道,要是自己把握住先前那个机会,断然出手,纵以狼正轩已达化境的武功,还是很可能难逃一死!

    在狼正轩抽刀的一瞬间,唐朝也并没有闲着!

    像唐朝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失去先机。

    既然狼正轩先机已失,他就永远不会让他有喘息之机。他内心十分清楚,狼正轩的武功,和当日他动叛乱的时候,进步了一大截,已进入化境,即使以自己绝顶功力,一旦被他占了先机,加上他非凡的战斗经验,再加拼命的话,不说胜他,败也有可能。

    所以,狼正轩抽刀的时候,唐朝立即出手!

    向狼正轩的侧后方出手!

    狼正轩本欲横削而出的刀赶紧回守!

    不是因为这一刀他挡不了,而是这一招太怪了,因为它破绽百出。

    唐朝手中无兵器,就这样一拳击出!

    无论从哪个角度,狼正轩都知道,不能对自己构成任何威胁。

    这使他自己的刀也一时受到感应,升起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要攻的话害怕敌人有厉害的后着,不攻的话害怕中敌人的圈套,所以他回刀自守。

    唐朝的脸上随即露出笑意,心中十分的满意,这就是兵法!

    实者虚之,虚者实之,也许对上隆多这样的捍将还有些忌惮,但对上深通韬略的狼正轩,却正是击中了他的软肋。

    只见唐朝微微变化了一个角度,将拳力了出去!

    此拳一出,一股有如实质的飓风就在他的身边刮起,然后,狼正轩看到了这使自己永远折服的一幕!

    野马河奔腾着流水,流水中正有一只飞奔的娃娃鱼!

    它似乎在为着赶上前面的某个聚会,但是它忽然之间失去了生命,头和身分离。

    只因就在它万分惬意的游动的时候,一种神奇的毁灭性的力量击中了它。

    这股神奇的力量将野马河水刺激得忽然裂开了一个丈许宽的大冻,然后,这只娃娃鱼就带着迷惘死在野马河边,被激飞的河水给抛上了对岸。

    狼正轩的眼神变了,变得有如死灰,因为十丈的距离之中,他忽然失去了唐朝的影子。

    当他再次看到唐朝的时候,这个飘逸而高贵的年轻人正在叹息。

    他的手上放着这只娃娃鱼的残骸,轻轻的说:“看来,我的功力还未到精纯,将这只鱼是杀死了,但这样杀,未免太过残忍,要是能击中它而使它毫无伤的死去,也算是一壮功德!”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声叹息落在狼正轩的耳朵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只一只井底的青蛙。

    以他这样的轻功,自己永远不能有靠近他的机会!

    以他这样的气功,可以隔空杀人,他自是早已立于不败之地,那么,我想以绝世的刀法欺进他的身边,战胜他,不过是一个梦。

    况且,我的红日刀法真的可以战胜他吗?

    刹那间,狼正轩心中升起一种强烈的沮丧意味,武功无敌,雄图大业,称孤道帝,本是他心中不灭的理想,先前,他不惜背弃李格桑也要得到南诏帝位,就是觉得当今天下,他才是最杰出的人物,可想不到的是,他完败!

    他知道,即使以自己现在的武功,唐朝要杀自己,还是非常容易,他就不明白了,一个年仅弱冠的人物,怎么就能有这样的武功?

    一个区区二十余岁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有这样通彻的头脑,也就在片刻之间,他感受到了唐朝将招数用兵法施展出来的威力!

    这是某种不知名的可怕的存在,使得他心中刹那间有一种无助的感觉。

    在强的人,只要你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没有使用任何阴谋,他一定会觉得恐惧!

    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失败,你也不得不承认。

    唐朝的神情仿佛邈姑射仙子,低眉垂目,看着滚滚的野马河水,似乎在感受水之精神!

    他现在已经可以分明的感觉到,四周的景物,包括天空,有和他在进行一种神奇的交流,他有种灵觉,仿佛天地万物和自己正在进行一种默契的沟通。

    他在静静的等,等着狼正轩开口。

    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狼正轩正经历着他一生之中也许是最大的抉择。

    他内心无疑是痛苦的。

    他知道,唐朝这样的武功,就是武林中传说奇妙到了极点的隔神指,隔神拳。

    唐朝既已打出了这一拳,一切已经不用再比!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他也知道,唐朝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唐十太子,终我狼正轩一生,都是您的臣子!”他很痛苦带点伤感的说出了上面的话。

    “谢了!”唐朝无比的真诚。

    “呵呵,”狼正轩忽然强笑一声,“我纵然不能做天下的霸主,但只要能名垂千古,也算是一时之豪杰!”

    “将军本就是豪杰!”唐朝伸出了他的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那一种如花的温柔
    唐朝接到信!

    密信!——来自京师,而且是马正章亲自送来!

    唐朝很吃惊!

    现在的唐朝,宠辱不惊,但他见到是这个人送来的这封信,他还是吃了一惊。

    他很清楚这个人的身份——神策军的领。

    他是红人,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在山东求雨的时候,要不是自己终于求到了雨,性命已经丧在这小子手里了。

    他知道这人的武功。

    虽然,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今非昔比,可以傲视天下任何高手,但是他还是感到震惊,马正章的武功,竟然使自己看不透。

    以唐朝现时现在的武功,他还是看不透,他年纪不算大,三十七八,但因为武功已入化境的缘故,看去只是二十七八年纪,正是最令少女着迷的年龄。

    他也的确很帅气,传说中这人在京师之中和韩国夫人时相往来,有私秘的交往。

    唐朝一看到他,就知道今生也许难免和这人一战,但他强压下愤怒。

    他不喜欢这个人!

    唐朝且不管这些,他拆开了信。

    要这样的一个绝,他才能判断一件事。

    哼!好个幼稚的家伙,我在长安的眼线早已经将观察所得报告了回来,马正章恃才傲物,但其实是个十分肤浅的家伙,而今果然。

    就仅仅一句话,他已经泄露全部秘密,他果然是杨国忠一派的,不然,谁能差得动他这样的人物?

    高力士也许就是看准了这一点,知道马正章虽然邪恶,但是毕竟是个直肠直肚的恶人,这才这样宠着他!

    “能,当然能!马将军是自己人,看看有什么打紧。”

    唐朝立即将手上的信交给了马正章。

    马正章的脸上现出最惊奇的神色:“这,这算是什么信啊,没有落款,谁知道写信的谁了?”

    唐朝的心中一阵犹豫,手上迸出浓烈的杀气!

    以唐朝现在的修为,全身的精气神都能随意的控制,已经几乎达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极高境界,看起来就和常人没有任何两样。

    但奇怪的是,唐朝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候释出身上的杀气——而且是浓重的杀气?

    马正章何等样人,立即就感应到了,身上的筋肉一缩,全身都在戒备中。

    虽然他死也不相信唐朝会杀他,会杀得了他但是他还是退了一步,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他知道,不退,可能会被这座山活活的压死!

    一退之后,他眼里有一种惊和怒的感觉,不过惊大于怒!

    唐朝哪来这样的气势,还在数年之前,他在芹儿郡主的“比武招亲”大会上,曾经见过唐朝的武功,不错,是可以冠绝群伦,但是毕竟和自己相差太大,他没有放在眼里,却想不到,数年之间,唐朝居然可以有这样的变化!

    他在这一刹那间的感觉,就觉得有一个巨人要向自己压下来。

    这纯粹是一种心理上的感觉,但他比谁都清楚,能在未动手的时候就能在心理上这样压迫自己的人,一定有绝世的功力!

    而有这样功力的人,放眼天下武林,也还真的不多,也许,皇上是一位,高公公是一位,但也许,他们也不能出这样强大的威慑力。

    有些时候动武,并不一定要亲自交手才知道谁赢谁输,只需要看一眼就行了。

    所以真正的绝顶高手,出手对付人的时候,大多是几招,有的甚至只一招,一招就已经足够了,因为学武并不是要将所有的人都杀死,而是为了某种利益,或者公理,比如正义。

    所以血流成河并不是真正的武功,武功只是实现目的一种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的好。

    所以马正章立即感觉到全部的压力陡然释去,他身子居然竟然动了一动,像微风拂过水面。

    他身后的六个随从都没有看出两人就在咫尺之间生的战争。

    但马正章知道的一件事——唐朝是一个可怕的人!

    他看着面前这个笑起来如平常人一般的少年人,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愤怒,也许,在尼山求雨的时候该先杀了他的!

    他很后悔,但已来不及,他只有愤怒,在心里愤怒。

    “唐大帅,别的事我不管,既然信已经送到,告辞!”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走出帐外,然后忽然一惊,背心都是冷汗:怎么搞的,我一直叫他“唐将军”,为什么临走的时候要改口叫他“大帅!”

    也许,我的神志已经在刹那间为他所制。

    要是,要是他在这样的时候出手对付我,我接得下来吗?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马正章不仅背心,还有额头都是汗水!

    唐朝却笑了起来,丝毫忘记了刚才的事,他想到了那个女子,那个如花的女子,还有她如花的温柔。

    她早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但是,他觉得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子,仿佛前世三生,就在这里等着他,等着和他生一种梦一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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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那个要命的丰腴女子
    唐朝回到了京城——长安。

    他回来的时候,无人知道,至少,剑南军中绝不知道他已经回去了,知道这消息的只有舍瓦一人。

    刚刚走到小布街,他就迎面碰到了一个卖花的女子。

    这女子一看见他,就仿佛看到了神。

    至少在唐朝的眼里是这样,于是他好笑起来,这女子,这纯洁而贫苦的美丽卖花女子,也许等的就是我这样的男子。

    有些梦想,实现不了,但憧憬一下也是好的,他少年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男子,不知道为什么,他喜欢陈惠琳。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称为神仙中人也不为过,只因自己虽不算是一个绝了,我这样急着求您回来,是要你帮我解决一个敌人,你客气帮我吗?”

    “求?”这样的女人再求人,唐朝忽然忘记了世间一切的女人“好,我答应你!”

    “替我到范阳杀了安禄山!”

    “这,他和你有仇?”唐朝愕然。

    “他和我无仇,相反,他还喜欢我,喜欢我得甚至不惜反动叛乱也要将我抢夺,不过,他却是我兄长国忠必除之而心甘的人。”

    “没有转圜的余地?”

    妈的,替杨国忠这狗官卖命,岂是我唐朝之所为?

    “没有,我知道我兄长在外面做了不少坏事,但他对我是好的,他代表的杨氏,包括我,不能退,退无死所。”

    “如果是别人,我绝不同意,不过是你,我答应了!”

    哎,这要命的丰腴的美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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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残暴的男人
    范阳,节度使行辕。

    两个男人五花大绑。

    这两人一望而知是剽悍勇武的角色,不看他们雄壮的身躯,就看这两人眼里所流露出的强悍的神色,就使人害怕。

    因为你一定会想到狼,两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狼,目光是吃人的,一旦挣脱了束缚,就会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一个全身金盔金甲的将帅模样的人立于帅椅上,重瞳,短须,满手长满黑毛,眼神如刀如剑,望着下面这两个被绑缚的人。

    瞧这两个被绑缚男人的服色,显然是将以上的军官。

    “胡车儿、花猛儿,你们是同批当兵的,本帅没有记错?”

    帅位上这人的声音也是粗犷豪迈,但是却有一种狼嗥叫的尾音,拖得不算长,却使人听起来有一种残酷的味道,似乎是要择人而噬。

    这个人当然就是权倾北国的安禄山,范阳、平卢、卢龙集三大镇节度使于一身的安大帅。

    李隆基在北方驻扎重兵,而范阳、平卢、卢龙这三镇更是精兵中的精兵,有兵力近六十万人,本来要防御的是吐蕃、天竺、突厥、波斯、大食诸国的正面进攻。

    但现在,唐朝在安西击败了突厥,一时震慑边塞,安禄山丝毫没有担忧,反而是在加紧的部署反叛李隆基的叛乱。

    他很感激李隆基,没有他,他不会从一个小小的将官飚升到现在这为位置;他信任他,将整个北方的防务都交给他一个人节制,使他拥有足可以对抗中央的军事实力。

    他以兄弟待他,常常请他到长安喝酒,还要他的贵妃杨玉环出来亲自款待他。

    他宽容他,即使这家伙在酒醉的时候摸了杨玉环的胸前的那两个球,他还是原谅他,胡人嘛,难免本性淳朴,性格粗鲁,他看重只是一点,这个人心直口直就做事也直,是个胸无城府的人,而且,他还英勇善战,常常身先士卒,武功高强,像他这样的人当边关统帅,总好过张九龄这样的老狐狸,所以李隆基并不觉得自己吃亏,反倒因为这件事更加的信任了他。

    安禄山长相憨直,这倒是实话,每次一见了李隆基和杨贵妃,他那滑稽的长相立即会将他们逗乐,他是臣子,自然要凑趣,于是他跳胡舞,唱胡歌,滑稽到使人捧腹的地步。

    可现在不然,现在不是在金銮殿上,而是在自己的根本重地里。

    这两个被绑缚的人其中一个叫胡车儿的就道:“不错!“

    回答的时候,一种桀骜的眼神恰好和安禄山对上了。

    安禄山冷笑,他的眼神如鹰,鼻子微微翘起:“记得就好,要是本帅没有记错的话,自开元末年到现在,这二十多年中,你们都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是我的心腹,为我做过不少的事,包括暗杀狙击,当然,我也没有亏待你们,你们府中的有的是香车宝马,金银绸缎,当然还有很多美女,本帅还是真的有点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好叛我?”

    “我,我没有叛!”花猛儿叫了起来。

    或许是感觉到大帅如刀锋一样的眼睛,于是他胆怯了。

    “混帐,你们看看,这是什么?”安禄山忽然之间暴怒起来,将手中的纸扔了下去。

    花猛儿视之,却是他和胡车儿向杨国忠告密写的信,末尾还有自己两人的署名,一见之下,顿时面如死灰。

    “你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

    “属下该死,我也是一时之间被人蛊惑,我,我实在不是故意的,求大帅饶命,我以后绝不敢了,你以后叫我做什么都……”

    嘶哑。

    他的话风忽然嘶哑,因为被一柄刀,一柄锋利的刀突然之间砍下了他的脑袋,而且,砍下之后,他的嘴里还似乎在说着残缺不清的话。

    刀是魔刀,出刀的人也像个魔鬼。

    他是——安禄山,他一刀斩下了这个叛徒的头颅。

    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竟然跃下了三丈高的帅台,一下子就砍掉了这个求饶者的头颅。

    头颅在地上滚动,出郁闷的声响,正好撞在一名持戟卫士的月牙上,于是,一分为二,血红的脑袋分成红白的颜色。

    安禄山缓慢,很缓慢的走回帅台,眼睛中似乎在滴血,吼一声:“哼,你要是一味顶撞我,敢作敢当,像个男人,本帅今天或许会饶了你一命!”

    他又缓缓的坐回椅中,山一样的身形有一种钢铁般的质感。

    要不是他刚才亲手杀了人,谁也想不到,如此一个肥胖壮硕的男人,行动居然像鬼魅。

    胡车儿的眼中露出恐惧之色,他一向知道大帅的武功高,但到底有多高,他是不知道,他总觉得,和自己差不多,但现在一见,却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不过,他向来强悍,和安禄山的眼光来了个对视。

    “胡车儿,你总该像个汉子?”

    “不错,我胡车儿怎么不是汉子,信是我写的,被你抓住了,大不了一死!”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不再以性命为念。

    “很好,像个男人!”安禄山忽然站了起来,“既然是个男人,我就该成全你,让你有一个男人的死法,你说是不是?”

    他说了这话的时候就动了手。

    他的动手很快,快多不可思议,直到几秒钟之后血液一滴滴的自胡车儿身上流下来,所有的将官才看到,胡车儿的耳朵没有了。

    安禄山忽然大叫道:“取碳火来!”

    众人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就听到一声尖叫。

    胡车儿终于尖叫,撕心裂肺一般的尖叫,他不得不尖叫,因为他的颊车穴已经受制,所以,撕下他另外一只耳朵的时候他已经不能控制自己。

    不能控制自己的他,出了本能的尖叫。

    一个人痛都会叫,何况是这样的痛,他不得不叫。

    “哈哈,”安禄山大笑,将一只耳朵放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出哧哧的声音,血沿着他的嘴角流淌下来,打湿了他的金盔,他似乎一点也没有觉得不雅,反而嚼得更起劲了。

    军营里落针可闻。

    没有人敢出声音,但还是有一种声音传递了出来——牙齿打战的声音。

    胡车儿的穴道既已经受制,所以本能的痛苦得打战,许是因为被撕裂的地方分外的寒冷之故,他只好向这敌人示弱。

    军中所有的将领也在刹那间知道了一个事实,绝不能背叛安大帅。

    因为背叛的下场,大家都看到了,只不过,看到的时候,很多的人的胃都在翻腾,翻腾到几乎要疯的地步。

    但他们只有忍,谁都不希望这要命的事情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胡车儿的凄惨在于,他能看见,能听见,能感觉,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被摧残,这是一种恐怖的感觉,也是比要命更要命的感觉。

    这个时候,碳火已经来了,熊熊的火光将大帅行辕映得紫,出一种紫色的光,有一种梦幻一样的色彩。

    一刀挥出,像微风拂过水面。

    胡车儿大腿上的一大片肉没有了,忽然之间就进入了熊熊的火焰之中,刹那之间,焦臭的味道传来,但同时,一种被烧烤的肉的香味,也传进了所有将官的鼻子。

    大嚼,他大嚼,吃完了,叹息:“原来烤熟了之后,味道要好得多!”

    “马上给他包扎!用谁把他泼醒!”

    “是”,兵士立即回答了他的话,但心中都疑惑,这个已经昏死了的家伙,为什么还要浪费药物来包扎他?

    “呵呵,不能让他昏迷了,得让他清醒着,只有这样,才能看出他是不是个真正的英雄,一个不喊痛,不求饶的英雄。”

    “回大帅,他已经咬舌自尽了!”兵士忽然禀报。

    安禄山大怒,挥舞手上金刀,使出了乱披风式。

    顿时,地下是一块块的血肉,完全看不出是人的模样,他已经肢解了他,当着无数将校的面,这个时候,他是一个残暴的人,像魔鬼一样残暴!

    “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这声音也像是来自地狱的修罗出的。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只身到达了范阳,他不能食言,他要替杨玉环杀了这个心腹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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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史思明
    唐朝轻骑而来,头上戴着一顶范阳竹笠,宽大的阴影里,他的眼神异常的郑重。

    刚答应杨玉环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安禄山有多么难对付,可一路行来,越接近范阳,守备越来越是森严,就连骑马都变得困难。

    他这才知道安禄山的军力,果然是厉害,和唐朝内地那些只知道虚报钱粮领取俸禄的官兵简直有天壤之别,一旦接战,可以想象会败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窃听到安禄山近卫兵的一些暗号,杀了一个哨兵,夺取了他的马匹,他才不能顺利的到达这心腹之地。

    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所以他不用轻功。

    他现在的轻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但是用来长途跋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他比谁都明白养精蓄锐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胆子不轻。

    历史上安禄山就是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绝不能掉以轻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万的兵力,在这范阳老巢里杀他,实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加紧操练,老百姓则被征用来担土修墙,供给军队日用,越靠近范阳,气愤越是紧张,检查也越是严格。

    唐朝手上有传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没有遇到阻拦,顺利的来到了范阳。

    好一座大城,映着日光,

    范阳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无限的沧桑感,就连那烧得黑灰色的城墙,也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堪重负。

    历史太沉重了,尤其是来杀这历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这样进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样森严,市肆依旧繁华,各种小贩沿街叫卖,两边商铺林立,阵阵酒肉的香气传来。

    唐朝信步走进了一家附近的酒楼——留白居。

    李白其时虽然健在,但已经大名满天下,传说此楼曾经将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进去,店小二见了他气度不凡,赶紧有人牵马,有人将他引到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打恭作揖的问道:“客官,要什么酒菜?”

    唐朝就从怀中取一出锭金元宝,大约有十两,当啷一声扔在桌上,说道:“拿去存在柜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不用问了。”

    店小二的眼睛顿时直了,平常再阔的人物,也不过抛出十两银子,但这人随手取出的竟是十两黄金,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后,赶紧一迭连声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这区区之物,对唐朝而言,自不算什么,但对这酒楼的伙计,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

    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为的,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这个时候的相貌,脸色白皙如处子,英俊潇洒赛屈原,随便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

    他这是来刺杀的,不是来显摆的。

    有钱能通神,果然不错,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来,都是范阳的名菜。

    唐朝长途赶路,早已经肚饿,拿起筷子,风一样的吃了起来,只觉得油滑可口,甚是满意,心想,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但能有这样的口味,已经是不错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马匹声响,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声势很大,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楼下望去,只见长街尽头驶过来十余骑骏马。

    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而是铁甲马,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也是不凡之物。这十余匹马的度极快,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

    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手长脚长,脸色却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大约在四十岁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

    不旋踵之间,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来了,那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

    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再没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

    “好英俊的年轻人!”

    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忽然长身而起,向唐朝走来。

    唐朝吃惊,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

    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因为他向来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厉。

    为了练成眼刀,他是花了大苦功的,他的武功即使没有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他确信,当今天下,若要比眼睛的实力,他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第一。

    他从来不小看自己,他当然就是后世历史书上浓墨重彩书写的一个人物——史思明。

    就是他,和安禄山一起动了著名的安史之乱,将中国社会带进战乱的深渊,生灵涂炭,社会一时之间倒退数十年。

    唐朝忽然揭下了头上的斗笠,轻轻的一挥,斗笠就像流星一样飞了出去,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一挥的力量,使史思明感觉到恐怖。

    他本已十分的凝重,但见了唐朝的这一掷,还是打从心底里生起一股寒意,他如刀的眼神寸步不离的看着唐朝,眼神中充满惊讶。

    他绝想不到,斗笠之下的这个人,年龄竟是如此的轻,年轻得有点离谱,甚至像是刚刚出生的婴孩,全身透露出一种洁净,一尘不染的气质。

    唐朝一笑:“先生过奖啦,在下只不过是生了副臭皮囊,美丑倒也不放在心上!”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种莹然不动的光芒,看似木讷,但懂得武功的人都知道,这才是最厉害的,反扑归真,和平常人没有两样。

    武功和写文一样,最难的不是天马行空,恣意横行,而是自然。

    孔子曾经说自己年七十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达到了自然,一言一行,皆成规矩,皆成典范,达到别人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峰。

    在史思明的感觉中,他就觉得唐朝是是这样的人。

    一旦明白这一点之后,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怀疑,这人的年龄瞒不了人,可,可他实在是难以索解,这样一个年仅弱冠的年轻人,竟能有惊天动地的武功?

    这不可能,这实在是非常奇怪之事。

    “朋友,在下史思名,有幸相见,幸会!”

    史思明说话倒是很客气,他显然已经看了出来,唐朝用斗笠遮脸就是不欲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竟是问也不问名姓。

    唐朝心中暗叫厉害,这就要称量我的武功。

    握手。

    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礼节,一般情况下,都会因此而掂量一下对方的武功,找到对手武功的深浅。

    史思明虽然是军队上的人,他身后的这十多人也是在军队上的亲兵,但是他现在是以江湖上的礼节和唐朝相会。

    有意思,这人倒是个难缠的人物,唐朝随即在心中定下了应对之法。

    史思明的眼刀,他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就这样一直的盯着自己,就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此人的武功,显然已经到了化境,还真想不到,安禄山的手下,竟然还有这样厉害的人物,放到江湖上,随便也是一方宗主。

    但唐朝丝毫也不怕,因为他可以凭借直觉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还没有到化境的高深处,不过功力显然很深,要是和自己交手,胜率还是很高的。

    也因为这一点,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想不到,范阳还真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别说其他的将领一拥而上,就是这十多个人一起前来围攻我,我就必败无疑。

    像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将史思明身后十余人的武功评价了一下,除了史思明已入化境之外,余人都没有进入,但有七八人却已经到达了明劲的颠峰,另外几人稍微弱些,但相差也不大,一望而知是久经战阵的高手,一旦包围自己,后果堪虑。

    唐朝伸出了手,大方的伸了出去。

    两人的手一接触,忽然弹开。

    准确的说,是史思明忽然放开了唐朝的手——因为他摸到了一块火炭。

    不,是火炭一样的手!

    不知不觉之间,唐朝已经将内力运到手上,刹那之间,手上的温度升高,好似洪炉!

    “好功夫,大伙儿一起吃如何?”

    史思明虽然吃惊,但是随即脸色如常,邀请唐朝吃饭。

    唐朝一笑:“大将军既然邀请,消民岂有推辞之礼,我这桌子上酒菜足备,不如史大将军过来我这里喝如何?”

    史思明吃了这个大亏,极想知道唐朝究竟是什么人,欣然道:“好,那就有劳啦!”

    说着大马金刀的坐下,却转头吩咐身后的十余人:“儿郎们,你们尽管吃!”

    这一喝,这十余人才敢坐下,先前一直都必恭必敬的跟在他的身后。

    唐朝暗暗吃惊,但也不惧,心想,我轻功不错,即使动起手来,要走总还是走得了的,坦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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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宴斗
    史思明的眼神如刀,看去之时有种如实质的感觉,那是武功已达极高境界的表现,唐朝猜测,这人即使没有达到化境,但至少已经到了明劲的高峰。

    他的手宽大,而且干燥有力,全身放松,坐在座位上有如有座小山。

    这是唐朝对史思明的评价。

    他的举动很随意,甚至有点懒散,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人在我凌厉的眼神之下,居然还能行若无事,实在是了不起。

    这是史思明对唐朝的评价,他可是知道,像自己这样的眼神,一般人一旦见了,好多都会被吓破胆,就是武功高手,也会运功抵御,但作用在唐朝身上,却似泥牛入海。

    唐朝举杯,将史思明和自己的杯加满,笑道:“我敬你一杯!”

    史思明接杯不喝,却脸色郑重的道:“思明一生,浪迹天涯,颇也会过英雄豪杰,但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如兄台如此年轻而武功又如此恐怖的人物,还请将大名相告?”

    以他一个威镇天下的大将,在安禄山军中,他也是一人之下,数十万人之上的人物,自是立下过许多骄人的功劳,就光看他身上这种不怒而威的杀气,就知道他是一个掌握实权的人物,并且,就他来酒楼吃一顿馆,居然就带这么多官衔极高的手下,威风可见一斑。

    但他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却是异常的尊敬,甚至有种谦恭的味道在里面,不熟悉他的人一定会以为他是在对上司说话。

    唐朝就随意的看了过去,心中暗暗思忖,看来,他只试探出我武功不错,却还不知道我的底细,这样最好,说道:“在下朝唐,无名小卒,倒叫史大将军见笑了?”

    “朝唐?”史思明冷笑,这分明是假名,这样厉害的高手,不入武林则已,一旦进入江湖,必定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楞之间,立时忆起,这两个字换过来念不是唐朝吗?

    对,唐巢!

    肯定是他,我早听说皇上的驸马身任安西都护的就是二十岁左右的愣头青,武功好得吓人,想必就是这位了。

    当下也不说破,满脸堆欢的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朝少侠人才俊秀,武功更是高得没边,史某早有谒见之心,只是关山遥远,想不到竟在北国巧遇,今天的帐,算是本将军的身上!”

    伺候在边上的店小二赶紧点头哈腰:“是,史大将军!”

    唐朝心想,你身为大将军,四处掠夺财物,原是你的拿手好戏,这点酒菜,自不在话下,当下说道:“那就叨扰了。”

    “请!”史思明也不再客气,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了,却笑道:“朝少侠是一时俊彦,来到这边关侠烈之地,若再是小杯饮酒,倒显不出大丈夫的气概了,店小二,取16个大碗来!”

    唐朝心中冷笑,来了,来了,哼,不过就是喝酒,我倒看他能耍出什么花样。当下不置可否,任店小二去取大碗了,自顾自的挥筷夹菜,将一条鸡腿啃得津津有味。

    很快的,两个店小二将十六个大碗搬上来了,恭敬的放在桌子上。

    就只听史思明哈哈一笑:“既取碗,那就是喝酒了,你们这里有什么酒?”

    店小二一听居然有人拼酒,自是高兴:“本店有窖藏了六十年的剑南春,本来是要向皇上进贡的,不知大帅可嫌弃?”

    史思明就点头道:“那最好,先给我搬十坛来。”

    店小二脸上顿时堆起为难之色:“不瞒大将军,只有六坛了。”

    史思明就挥手道:“也罢,都搬来就是。”

    隔壁几张桌子上的军官早已经点了菜,但却是一个不敢说话,只闷都吃菜,唐朝看得出来,这些军官都在注意这一桌的情况,心中凛然:史思明果然是个能人,光看这些手下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外貌但却一个个战战兢兢,就可看出史思明平时治军有法。

    酒很快的上来了。

    一坛酒就是十斤。

    每一坛酒靠两个汉子抬上来,很尊重。

    十二个人鱼贯而上,有一种壮烈的氛围。

    酒很香,的确是名酒,进贡的酒,塞子还没打开,但已经有氤氲的酒意飘了出来。

    史思明正要话。

    但唐朝却率先说道:“将军既说大碗喝酒方显豪迈,但小子却觉得,大碗喝酒还不显豪迈。”

    史思明的眉毛一挑,但随即哈哈笑道:“朝少侠还有什么好主意?”

    “要碗显累赘,倒不如直接用坛喝酒,这才显得喝酒豪壮!”

    十斤的坛,足足有一个孩子半人高,居然用来直接当酒器喝?

    史思明笑了:“也好,这样更显大丈夫气概,,来!”

    说完这话,他轻轻的一按,一吸,坛子上的泥塞就启了出来。

    所有人都吃惊,张大了口合不拢来,显然,这是一门神奇的武功,隔空控物,那必须是气功已达极高境界之后才能办到的事情。

    不仅这些军官,就是唐朝都吃了一惊,这才知道,史思明的武功,果然已经到了化境,不然的话,全身的内力不能随意的运转,隔空控物,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这些人一拥而上,我走得了吗?唐朝现在想的是这个问题。

    “请!”一坛酒向唐朝飞了过来。

    这酒在空中飞行的度委实慢得出奇,就好象这酒坛子后面有一条线吊着,坛子里的酒一动不动,酒面只微微的现出一丝涟漪。

    唐朝轻轻的接住,就住坛口,喝了一大口:“好酒!”

    史思明这个时候已经启开了第二坛酒的泥塞,见状更是吃惊,我以极强内力掷出酒坛,本以为这年轻人就算是内功不错,身子也会摇晃,但他居然举重若轻的就接了下来,脸上丝毫没有露出惊讶之色,武功果然是高不可测。

    当下也不甘落后,将嘴对准坛口,咕噜咕噜的就喝了下去,酒坛里的酒就如跳动的鱼儿,滴溜溜的唱着歌进了他的肚子。

    一口气,唐朝看得分明,他没有换气。

    就这样将一坛十斤的酒喝入了肚中,面不红,气不喘。

    熟悉剑南春酒的人就知道,这酒极端辛辣,但是余甘满口,不过后劲极强,一不小心就会醉得人事不知。

    唐朝偷眼相瞧,心中十分骇然,本以为自己这一招会吓住对方,但是哪里想到史思明喝了一坛之后,竟然面不改色。

    当下微微一笑,将坛中剩余的酒一口喝尽,如巨象吸水,几个刹那之间,酒已经到了肚中。

    喝下这一坛酒之后,唐朝的肚子微微鼓起,这使唐朝想到了穿越前那楼下那个卖面的老王,就是这样的一副德行。

    史思明哈哈一笑:“看来,一坛酒还不能分出胜负,再来第二坛!”

    唐朝虽然喝得爽快,但因为他自小不喜欢喝酒,现在也不喜欢豪饮,所以酒量其实有限,只是用气功将喝下去的酒都压缩在胃里。但那一股辛辣的酒气,却是将他的眼睛薰得有些目眩。好在他现在的武功,深不可测,功力虽然强大,但都被他的功力压制住。

    他现在已经到了化境,全身的经脉可以自由的输送气劲,所以说到喝酒,立即想到以内力传送之法,倒也不必担心输了这场赌酒。

    见史思明还要开第二坛酒,加紧运功,将足少阳三焦经运行了起来,顿时,酒就循着这处经脉的气劲从自己的脚底涌泉穴处流了出去。

    初还极小,但渐渐的就如一条小溪,将刚才喝的十来斤酒全部从脚底逼了出来。

    他刚才本来还头脑有些涨,不胜辛辣的酒味,但这一将酒逼出,竟是立即又得神采奕奕。

    唐朝逼出的酒沿着自己的鞋子,经过地板的边缘,流到了楼下,自是神不知鬼不觉,这样一来,他的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

    又加上他现在的袍子,下摆宽大,将流经处地点全部遮蔽,以史思明的精明,还是没有现真相。

    这个时候,使思明已经喝下了第二坛,眼中金星直冒,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店小二果然没有胡说,这酒果是地道的剑南春,不然的话,酒力不会如此强大。

    他虽然也会经脉运行之法,但是由于经脉不如唐朝的粗大,贮存真气是行的,但是要用来输送酒水,却是万万不能,况且,他也没有学过经脉送酒之,只好以本身实力相拼搏。

    这个时候他已经鼓勇将第二坛喝完,只见唐朝拿了酒坛,又像上次一样,轻飘飘的喝了下了,而且喝下去之后没有一点难过的表情。

    恐怖!

    多么恐怖的酒量!

    史思明立即伸手,既然第二轮还没有决出胜负,那么只好进行第三轮比酒了,但他刚伸出去的手被唐朝的手抓住。

    这是温暖,柔和,有力,有点像处子的手,要不是很大的话。

    “朝少侠,你这是何意?”

    唐朝就哈哈一笑:“兄台请看地下!”

    史思明一看地下酒水流经的地方,立即明白了一件事,这人的武功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高,居然能够将酒从脚底逼出,肯定是化境层次中的高手,看来,安大帅的情报不错,这人就是来刺杀大帅的,幸好,被我先见到了,不然的话,以这人惊人的武功,突袭之下,大帅真给他杀了也说不定!

    哼,此人武功极高,只可智取,不可力敌,也在刹那之间,这枭雄式的人物定下了擒拿唐朝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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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玄铁重剑
    史思明心中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震惊,他本来一直是冷眉冷眼的一个人,他能在西北军中一直保持着安大帅一人之下最大的威望,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强,还在于他是个善于利用权术的人,他此时的心中,已经必须要置唐朝于死地了。

    但他笑得无比的欢,笑的时候,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远行一年回来去看到自己娇妻的男人,有些动情的味道。

    谁也想不到,他送出去的下一坛酒,竟已经在将酒拿过去的一刹那之间,被他在酒里做了手脚。

    在酒里做文章,岂非比用真功夫将这小子擒下好得多,他相信,善于用智,要比一个莽夫好得多,况且,眼前的这人,居然能将酒从经脉之中逼出来,武功很可能还在自己之上。

    他虽然天赋异禀,但是毕竟也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人的地步,他知道中原有著名的北铁南乞,唐朝武林的泰山北斗。

    他也见识过高仙芝的枪术,我听说过牛仙客的刀法,也多听闻牛僧孺的板刀,还有李白的轻功,当然还有这段时间窜起最快的绝世好手唐朝。

    面前的这个人,按照年纪特征来看,多半就是那个武功厉害之极的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剑南节度,现在统领十万大军的唐大帅了。

    看来,上面的消息没有错,唐朝果然是回到朝廷了,而且似乎是受了杨国忠这小子的拨弄,要孤身到范阳来刺杀安大帅。

    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安禄山和他都是冷笑,唐朝武功高强,但更可怕的是,此子智慧群,又怎么会愚蠢到自投罗网,来搞暗杀这样的事情。

    一个没有成名的人物,或许会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促成自己利益的形成,但是一个业已成名的人物,又是手握兵权的大帅,谁会冒险用这样的方式去杀政敌?

    就是再愚蠢,也知道这是极端危险的,并且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利益。

    但是想不到传闻居然是真的,这人竟然真的来了。

    他刚才一旦猜到唐朝的身份之后,就是在用喝酒这件事情来查探唐朝是否还有同党,对付这样区区一人,纵然有通天的武功,他自信都对付得了,但是他害怕的是唐朝还带了大批的手下。

    他对唐朝这段时间来的事情了解得也不少,知道他屡挫强敌,手下更有舍瓦这样的豪杰,要是一起带到范阳来,倒是不适合在这里动手了。

    史思明一声,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所以隐忍不,而是在观察。

    但现在看来,这小子恐怕真的是狂妄到了家,竟然敢孤身一人深入范阳,想必,所依仗的,就是他这身深不可测的武功?

    史思明内功深湛,区区两坛酒,自是在他承受范围之内,况且他也没有修炼经脉搬运之法,可以将喝下的酒像唐朝这样逼出体外,他刚才那种似乎酒醉的模样,完全是骗唐朝的。

    他就是要唐朝对他掉以轻心,这样的话,他的手段才能够得逞。

    看自己恐怖的功夫,这史思明是怎么搞的,居然还请我喝酒?

    唐朝内心冷笑:这人一看就是个精明无比之人,不会看不出他不是自己的对手?

    我这样喝酒,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他居然也有取胜之道?

    莫非,他也会我这门功夫?

    想到这里的时候,豪气顿生,难得在北国遇到这样的英雄豪杰,他既没有认输,倒是必须得分个高下了。

    于是接过他递过来的酒坛子,拍开你封,将口对着酒坛子,咕嘟咕嘟的喝了两口。

    记住,仅仅是两口,然后,唐朝奇怪的看了史思明一眼。

    唐朝心中立即生起警惕,这酒味道和先前虽然没有变化,但是以他现在对身体的感悟,还是感觉出了这酒和先前有微微的不同。

    只要感觉到这一点就足够了,因为这极可能说明,史思明绝不像他的外表这样看起来光明磊落,也许他是在酒中做了手脚。

    但使史思明欣喜的是,唐朝一顿之后,还是将坛中的酒喝了下去,居然喝得涓滴不剩。

    哈哈,唐朝笑了起来。

    这一次,看来又是不分胜负的结果了。

    但出乎唐朝意料的,史思明却不继续喝酒,看他喝完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喝道:“所有人听令,给我封锁这家酒楼,还有,飞行营,立即派人到大营调飞虎兵,来增援!”

    这几句话,他说得很快,但是清楚明白,显然是长期号施令的人。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转过身来,守住唐朝的正面,似乎害怕他逃走,双臂似无意的一拳,一个巨大的拳诀就施展了出来,方圆一丈之内,休想有一只蚂蚁能逃得过他的掌握。

    “嘿嘿,到这个时候,唐兄弟,你也就不用隐瞒了?”

    唐朝就在他号施令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后悔,我忒也托大,明知道他在酒中做了手脚,为什么要喝他的酒?

    但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他正全力运功,要将身上的酒逼出来。

    突然之间,他感觉腹痛——猜得不错,他果然在酒中下了剧毒。

    不错,史思明是在酒中下了毒,而且下的是剧毒,一种叫断肠散的毒药,人一旦服用,立即就会腹痛如搅,再也不能动用功力,一旦动用,则有可能真的断肠而死,而且毒性一旦作,一盏茶的时间内必死无疑。

    不过,唐朝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这使史思明心中产生了怀疑,难道刚才这小子看穿了我的计谋,将酒逼在胃中,并没有吞咽下去?

    所以,他要试探对方,先用语言挤兑。

    唐朝忽然之间一笑:“不错,我正是唐朝,史大将军,你够威风的,也够阴险的,你倒是长了一张善于欺骗人的脸。”

    唐朝说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痛苦的模样,神色自若,似乎是在龙潭虎穴之中也不皱一皱眉头的角色。并且,他似乎也不着急逃走,他似乎是有恃无恐。

    好狂妄的的年轻人,史思明决定不再等,所以他抽出了他的剑。

    他手上的剑是一把四方的剑,有点大,颜色也很难看,黑黝黝的一点也不显眼。

    但剑一刺出时的风声,却使唐朝吃惊。

    乌拉的一声响亮,似乎是一剑将一大片布帛给切割开来,传进人的耳膜里,却使人分外的难过。

    玄铁重剑,唐朝刹那之间想到《神雕侠侣》里面杨过的剑,他本以为,这样的剑,只会存在于想象的书中,毕竟,寒铁产自海中极深之处的地底,光是打捞就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玄铁坚硬无比,比得上金刚石,锻造的时候也是艰难无比。

    这史料思明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样的宝剑,武功平白的增长了一倍啊!

    要知道,宝刀宝剑,对一般的武林人来说,不是福是祸,但对于史思明这样的武道强者而言,却是巨大的臂助,一旦拥有了此剑,可说是强横无边,武功比他高得多的人也必败在他手下。

    这样的利器,只需要拿在手中随手乱挥,也就没有谁敢硬接。

    一招之间就会占得先机。

    以史思明这样的高手,占得先机之后,天下还有谁能扳得过来?

    但对唐朝这个厉害到了极点的高手,他还是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因此他才用毒酒暗算,然后四面包围,他手上有玄铁重剑这样的宝物,战胜唐朝当在情理之中,但绝顶的高手,轻功也是厉害无比,他要生擒此人,将他亲自押上长安,这样才能揭穿杨国忠的阴谋。

    毕竟,他们虽然早在筹划谋反,但是毕竟还没有正式起兵反唐,所以抓住了唐朝,就可以堵塞不少人的嘴,使朝廷中的官员认为,是杨国忠容不下安禄山,是两个实权人物的争斗,性质就完全的变了,那样的话,自然为他们策划谋反赢得了时间。

    唐朝的身形忽然在刹那间消失。

    对,就是凭空消失了。

    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忽然消失,这真的能吗?

    回答是,能的,只要你的度够快。

    而要你的度够快,就必须要有强横的内力,当然,绝顶的轻功技巧也是至关重要的。

    唐朝本中了毒,但就算再毒的剧毒,也已经毒不死他了,他经脉已经彻底打通,拥有了内视的能力,一旦察觉身上有什么损伤,立即修补。

    其实,人身体之中有不少细微的损伤,一旦长期不修补,就会成为大的伤害。断肠散虽毒,但也仅仅只有一点点进入了他的经脉,他一旦现不对,立即运功逼住毒酒不再进入胃中,趁在说话的时候,将进入身体的毒刹那之间逼了出来,然后,他就等,等着史思明出手。

    他果然出手,而且手上居然有可以称为天下第一的玄铁剑。

    史思明的武功,纵然已经入化,但是绝不能称为天下第一,可他手上一旦有这玄铁剑,他就是天下第一了。

    面对天下第一剑的时候,他不退。

    他好象喜欢死在这一剑下!

    唐朝似乎必死在这一剑下,因为剑尖已经距离他的眉心只有半米的距离。

    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这样的距离内躲过化境高手的一击。

    史思明本来还有点紧张,但他终于还是露出了一丝微笑——武功盖世的唐朝,传说击败过李隆基的唐朝,居然就这样死在自己的手上,他不能不得意。

    噗噗!

    就在这个时候,就在史思明以为自己即将得手的时候,一股强大的酒剑射了出来,正射在这快击来的一剑上。

    换了用任何兵器,都不能接下这一无坚不摧的一剑,但是用酒,用水却可以。

    水,看似柔弱,但是却能挡住强大的攻击!

    这酒剑上蕴涵着唐朝毕生的功力,可说是强悍之极,不仅阻挡住了这一剑的攻势,也使史思明手上受上,毕竟,有不少的酒已经射在他握剑的手上。

    以这个时候唐朝的内力之凌厉,即使用酒射出的剑也和真真剑差别不大,要不是史思明明劲早已经到达颠峰,就有可能死在这一口酒剑之下。

    但这样一来,他把持的玄铁重剑却再也拿捏不住,被唐朝施展擒拿手,霹手就夺了过去。

    他一直在等这个机会,等待将这绝世的宝剑据为己有,当看到这威力奇大的剑之后。

    他本想一走了之的,但是看见这宝物的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结果,施展暗算的人反被唐朝暗算。

    这个时候,无数的飞虎兵已经将这酒楼包围,但唐朝却不害怕,挥舞玄铁重剑,堂堂正正的杀了下去,挡者立死,无论什么兵器,碰到他的剑无不立断,**自然也保不住。

    杀了数十人之后,源源不断的高手才到来。

    唐朝长啸一声,也不想多所杀伤,施展轻身功夫,从一层层的刀枪剑戟上借力踏出,居然就这样高来高去,跃入酒楼后面的荒野,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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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章发动政变
    唐朝离开的时候,背心忽然涌起种炸感,感觉到了强大的压迫,所以他快步而去。以他此时轻功,一旦让他越掠出去,天下间几乎已经没有人能追上他。

    除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中原武林之中轻功赫赫有名的华明庆。

    这人的轻功好,只是因为他的天赋好,天生就是瘸子。自从他的腿被铁慕容废掉一只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这一辈子已经是毁了,因为在弱肉强食的江湖中,一条腿被废了,就等于是不能施展武功了。

    即使能够施展武功,但是也必定大打折扣,即使再强的武功,也已经失去了意义,战力至少会减轻七成。

    可是华明清不,自从他的腿断之后,他身残志坚,居然靠着他过人的天赋与智慧,练成了绝不定自己反会受到暗算,那就不值得了。

    每一次,见安禄山的时候,他心中都会升起这样的感受,可每次都压抑住了,他的确是个冷静的人,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

    安禄山的脸上堆起微笑,使得他看起来像圆鼓鼓的冬瓜一只,非常会欺骗人。

    “思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是,唐朝已经进入范阳,企图刺杀大帅,还请多加小心!”

    “奇怪,他不是带兵到剑南守卫西南吗,怎么能抽出身来范阳?况且,以他这样的身手,水能差得动他?你真的确定是他?”

    “我也是奇怪,但我在酒楼上和他见面,套问出了他的来历,本想施计将他擒下,交给大帅落,但此人武功诡异莫测,居然在我重重包围之下,夺了我的玄铁剑,然后从容离去,华明庆本可以截住他。但是来迟一步,给他走脱了,特来通知大帅,要小心一点。”

    安禄山本是无所谓的样子,但一听了这话,冬瓜一样的脸上显现出巨大的恐惧:“这怎么可能?世间居然有能将你手上宝剑夺走的人物?”

    史思明的武功,他是清楚的,自己也没有胜他的把握,但想不到居然被人将剑6夺取。

    但史思明接下来的话使他放心了不少:“我是中了他的暗算,要不是这样,我和他之间,谁胜谁败可还难说得很。”

    夺取史思明的剑的人,居然是这段时间以来声名遍播天下的唐朝。这样的人,武功已到顶儿尖儿的层次,谁还能指挥得动?

    以他的判断,顿时知道了一件事:看来朝廷是有警觉了。

    要派出这样的人,不是带兵,而是刺杀,那极有可能,就是李隆基已经在怀疑自己了。

    此时不动叛乱,恐怕以后就不可能反动叛乱了!

    他在朝中广布眼线,可是也知道,杨国忠这小子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看来,是该动的时候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历史生了改变,他知道,就算皇上还听信自己的话,但是杨国忠绝不会放过自己的,到时候,自己还是得死在这家伙的手里。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杀上长安,将这臭小子杀了,乘机将李老儿儿的宝座拿来坐坐。

    唐朝的武功,天下知名,不仅当日在岭南显威,更在安西都护任上屡挫强敌,即使当时以安禄山这样的人,也以为当时唐朝是完了,不死在马贼之手,就会死在突厥手里,但哪里想到这小子居然能够凭借手中强大的财力拉拢契丹,更使得黄蜂山的马贼归降了他,最后居然还从中原借到了兵,将强大的突厥大帅旭烈升击退。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在心中将唐朝当成了强大的对手,在西北,可是自己很大的威胁,于是他想尽办法在皇上面前说唐朝的坏话,这才将之调用到西南。不管怎样说,这样厉害的人物,能够不和他交手,还是不和他交手的好,不然的话,胜负难料。

    他手上有数十万大军,早就想动叛乱,只是因为唐朝在西北当安西都护的缘故,迟迟不动,但现在唐朝一入剑南,他可说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随时都有可能动。

    这个时候,听到史思明的报告,终于使他下了决心。

    “今天,今夜,我们就动政变!”安禄山静静的说出这句话,史思明也吃了一惊。

    他料到兵就在近日之间,但想不到竟在今日,就在唐朝到范阳来杀他的今日。

    “是。末将只听大帅号令!”史思明忽然腰杆一挺,像一只标枪。

    “哼,唐朝真是愚蠢,我身边高手无数,他要是带兵前来,我倒还有三分忌惮,但现在,他焉能靠近我身,传令下去,今夜子时,杀了高雄新、刘张地,以这两人的人头,作为祭旗之物!”

    “是,大帅,可……可唐朝的事情?”

    “不用管他,他武功再高也不能丝毫威胁本帅,到时候,只要他敢来行刺,我倒不介意先杀了他作为祭物,下去传令!”

    ‘是,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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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悬赏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冬天,腊月望日,安禄山终于按捺不住性子,提前动了政变.

    从根本上来说,这是李隆基宠幸李林甫杨国忠这些人的后果,外戚专权,国家混乱,他自己却纵情声色,各种矛盾激化,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就是,李隆基太过自信,以为自己武功当世无敌,所以将绝大部分的军队都调到边疆,内地兵力空虚.

    安禄山虽是胡人,但是他聪明机变,早已经在无数次的于李隆基对话的过程之将唐朝的虚实摸了个清楚,在唐朝前来范阳刺杀他的情况,终于将他激怒.

    他还以为,这是李隆基暗派人来铲除他,毕竟,唐朝是李隆基的驸马,派唐朝前来刺杀他就等于是提前的宣战.其实,他的猜想完全错误,李隆基久已想将唐朝削职,不予重用,只是想不到唐朝居然通过了他的所有考验.

    直到这次将唐朝任命为剑南副节度,也是因为朝廷之实在没有合用之将,这才将他派到四川.

    当天夜晚,范阳节度使行辕之信马奔腾,无数的命令从这里传出,将平卢卢龙以及范阳三大军真的人马调集到一起,还特意派了人在辕门前竖立一面旗帜:“有提供线索或捉拿到刺客唐巢者,线人获赏5ooo两,捉拿者赏银5oo万两。”

    同时,史思明还在范阳城内四处张挂唐朝的画像,将悬赏公布于东西城门。

    唐朝夺了玄铁重剑之后,腾身而去,找了一处绝密的山谷,将体内剧毒逼出。

    断肠散的药力霸道无比,他虽然喝下毒酒之前先就屏住呼吸和肠胃功能,但还是有不少酒渍散落入胃谷,被他运起玄功,一一的逼出体外……

    以他此时功夫,已达化境初境,加上身上强横的经脉,内视之下,已经能够将任何剧毒逼出体外。

    毒液一滴滴的自他指尖流出,逼出剧毒,仅仅花费了他不足一盏茶的功夫。

    他忽然长啸一声,身上余毒尽去,猛的向三丈开外一直在窥视自己的一头老虎出隔空一掌。

    他此时的掌力,已经能够纵控真气,渐渐达到百步神拳的境界,方圆三丈之内飞花摘叶俱可伤人。

    那头猛虎本是山一头虎之王,成了精的角色,感觉到唐朝身上散出恐怖的气息,只是窥视在侧,暗等待机会下手,想不到唐朝早已经现了他,而且居然相距如此之遥还出掌力攻击。

    见唐朝的掌力袭来,这山之王一扑一闪一腾,居然迎着掌力向唐朝扑来,要将之杀死,但它忽然之间一声尖叫,砰的一声倒下,在地下翻腾良久,不旋踵居然死了。

    唐朝也是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掌力已经到了这般不可思议的境地。

    但他随即知道,绝不是自己的掌力强横到隔三丈就可以杀虎的地步,而是掌上残留的剧毒尽数击入了老虎身体,这才杀了此虎。

    唐朝将身上原来的剑取出,轻轻一弹,断为七截,将玄铁重剑装进剑鞘,心忽然升起一种安宁的感觉。

    这是一种绝无畏惧的安宁,这个时候,他清楚的知道,一剑在手,天下之间几乎已无抗手,突然之间,在极端的安宁之,他感觉到孤独。

    史思明,倒是一个真正的人物,不知道安禄山这人到底有什么厉害,居然能使如此厉害的人物甘心为之所用。想到这里,唐朝就轻飘飘的跃了出去,一掠四丈。

    他的确很想见见这位安大帅,这位统领边关数十万大军的人物。

    酒家。

    唐朝掠入了一处酒家。

    以他现在的能力,可以十余日不进食依然龙精虎猛,但是想到史思明已经如此厉害,再加上安禄山以及他手下的无数骁将,对付起来恐怕要困难得多,所以他必须将体力补充到极端充沛的境地。

    “客官,想吃点什么?”

    “你这客店之有多少肉?”

    唐朝淡淡的问道。

    “有今日刚杀的一头壮牛。”

    唐朝本来担心的脸上忽然露出满意:“那很好,将这头牛都给我烹煮好然后端上来!”

    这店铺是范阳北门上最大的一家酒楼,店小二早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但如今日这般要吃一头全牛的人物还是次,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客……客官,您要一头牛,是你自己一个人吃吗?”他忽然口吃起来。

    唐朝哂然一笑,从身上丢出一块拳头大的金元宝,足够五十两:“一头牛用不了这金子的百分之一,只要你把味道农得上好,其余的就赏了你!”

    “啊……”店小二颤抖的抱住金元宝,一时之间高兴得傻了,楞了半晌这才疯狂的冲了进去。

    这锭金元宝,就是将这处店面买下也差不多了,这戴着破旧范阳竹笠的年青人居然随手就用了,他的确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浩阔的人。

    当然,他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肚量大的人。

    但接下来,这店小二就见证了唐朝惊人的食量。

    饭菜和牛肉流水也似的端上桌来,唐朝居然随到随吃,吃的度居然和上菜的度一样,用飞卷残云来形容分毫也不过分。使这店小二吃惊得口都合不拢来的事情是——这小子的胃怎么好像是没有尽头?

    上百斤的吃食进入这小子的胃里,他居然没有被涨死,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

    他却不知道,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肠胃的功能已经强化到惊人的地步,可以飞快的消化食物,这也就是唐朝看起来食量无穷无尽的原因。

    而且,武功达到唐朝如此境地的人,肠胃的柔韧度也已经达到了一种惊人的程度,数百斤的食物填进肚子,也只是微微的鼓胀,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这其间,他也不过就是如厕了两次,待到店小二用颤抖的声音对唐朝说道:“客官,一头牛已经吃完了,还……还要吗?”

    这个时候,这店小二的眼睛已经绿了,他已经将自己这一辈子的惊讶都用完了。

    “好,饭菜就到这里,来些酒水也就差强人意了。”

    于是,酒上。

    店小二给唐朝斟了三十六碗青花大碗装的酒,唐朝终于站了起来,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正是安禄山动政变的第一日,微笑道:“难道,安大帅这么沉不住气?“

    因为,这个时候,唐朝已经用他过人的耳力,听到了无数军马奔驰的声音。

    唐朝到了街上,四处走动,想要找一处客栈容身,再怎么说,此时安禄山,也不能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杀进他的行辕,毕竟,安军的实力雄厚,手下高手无数,一旦被包围,陨落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而且,他自己就是大军的统帅,一些阵法运用起来,却能化腐朽为神奇,成百上千战力一般的兵丁,只要运用得当,也是相当恐怖的,他熟读兵当初霸王项羽就是被困在“十面埋伏”之下。

    也就在此时,他看到了悬赏捉拿他的告示。

    他当下冷笑起来,安禄山果然已经起兵反唐,而且还悬赏捉拿我,哼,他以为,用这一招,我就会不战而退。

    想到这里,唐朝胸豪气顿生,此贼也算是厉害之极的了,但我唐朝不远万里来刺杀,岂会毫无寸功而去?

    当下,唐朝将头上破旧的范阳竹笠一挥,露出面目,顿时引起了无数人的注意。

    以他此时武功,已经将全身呼吸、排泄、循环、消化系统全部调节到极端恐怖的地步,身上皮肤晶莹如处子的大腿,眼神清澈明亮,一举一动之间透露出一种绝顶的风流。

    这样的一种气质,要说不惊世骇俗,那简直是骗人,就更不用说他腰上还挂着一柄形式古雅的长剑,剑未出鞘,但一股冷森森的剑气还是在刹那之间就弥漫了整个一个街道。

    所以安禄山很快得到了消息,唐朝居然还未退去。

    因之他亲身赶来,身上佩戴日月金刀,乃是契丹的前领献给他的宝物,其锋利程度据说和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在伯仲之间,乃是他的标志性武器。

    他身边当然还有史思明,他可一刻也没能忘了自己被夺取的剑。

    本来还热闹的街道,但是现在忽然静悄悄,就只有唐朝白衣如雪,站在街心,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上了门,免得遭受池鱼之殃。昨天唐朝和史思明在酒楼上争斗,连杀数十人的事情,已经瘟疫一般的传遍了范阳的大街小巷。

    出乎意料的,唐朝现,安禄山居然只带了数十个随从,而且凭借他的感觉,安大帅居然没有派兵包围他。

    武功达到至高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虽然只是一个神话,一种传说,但是就现在的唐朝而言,是可以冲击这一关的,到时候,天下间事都在自己的算,可以达到无人可以侵害的程度。

    很胖,这是一个很胖的男人,他的坐骑也奇怪,居然是一匹没有毛的马。这匹马的身上,所有的毛都被剪得干干净净,日月金刀虽然并没有出鞘,但唐朝还是在百丈之外就感觉到了凛冽的杀意。

    冬意还未十足,但唐朝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了严寒逼人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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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擒王
    唐朝抽出了长剑,重达九十九斤的长剑,以手抱刀,神色之有一种淡然,看着安禄山的人马飞扑过来,却忽然闭上的眼睛.

    怎么回事?

    来的人是西北数十万军队统帅安禄山,以及他座下最厉害的飞虎兵,向以彪悍勇武著称,曾经击败过回鹘与契丹的精兵,熟悉各种阵势.

    别说是区区一人被包围,就算是一支军队被包围了,下场也是勘忧,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纹丝不动,神色之间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淡然.

    一个人面对千军万马的冲击,居然淡然处之,甚至视如无物,不是极端的无知,大概就是极端的自信了.

    安禄山看着数十丈前面这个抱剑而立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心忽然升起一种寒意。尽管,他的身后仍然有无数的兵马,而且除了随身的飞虎营之外,还有飞熊、飞豹、飞龙、飞马四营精兵正在赶来的途。

    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在千军万马面前,岿然不动,仿佛一尊亘古以来就屹立不动的化石,而且还闭上了眼睛,似乎沉浸在无尽的遐想之。

    这就是王者的气势,使得想将唐朝乱刀分尸的安大帅忽然改了主意——他实在不想有这样的一个敌人。

    于是,他挥手,约束住手下的围攻,在距离唐朝五十步的距离之时。

    史思明本来想立即动手,杀了唐朝,夺回自己的宝剑,以雪耻辱,但他一看安大帅的脸色,肥胖的脸上全是兴奋,立即打消了在这个时候进言的准备。

    他知道,一旦安大帅呈现出这样的脸色,那就表明,他想要施展他的“皮球功”了,这个时候,他的性情狂暴,难以测度,还是不要旁生枝节的好。

    “唐朝!”安禄山大叫一声,仿佛天上的一个焦雷炸响在你的耳边。

    唐朝终于张开了眼睛,看着安禄山,眼光之终于也露出一丝惊讶之色,但却没有回答,只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就这样算是向这位名震天下的大帅打了招呼,倨傲得一塌糊涂。

    要知道,及时李隆基在金銮殿上召见他,都是“爱卿爱卿”的叫个不停,哪里是这般对待。

    日月双刀,刷拉的一声,两刀出鞘的时候,居然只出清脆的一响,声如龙吟,远远的传了出去。

    唐朝微笑了起来,手的刀忽然垂地,说话了:“安大帅,难道,你要和本座刀剑上分个高下?”

    说这话的时候,唐朝言语的轻蔑之意很浓。

    安禄山还未说话,史思明已经大怒道:“唐朝小儿,你不过是靠着下身那话儿厉害,尚了公主,不然哪里轮得到你带兵,见了我家安陛下,怎么还不拜,反倒口出狂言?”

    说着,将座下马打了一鞭,泼辣辣的冲出,他手上的兵器,是战阵之非常凶悍的狼牙棒,不下于百斤,正是玄铁重剑的克星。

    玄铁剑虽然沉重,但是因为玄铁的密度太大,所以九十九斤的剑反而没有多大,只比寻常铁剑大了一线,即使锋利无匹,但以之在战阵之相持,却是大大不便。

    唐朝心立即闪过一丝赞赏的神色,这小子的确是个人才,不过也无妨,趁安军大队人马还未聚集的时候,杀得安军几明将领,也好回京向杨玉环交代了。

    毕竟,大丈夫行事,一诺千金,即使杀不了安禄山,但要是知道安禄山起兵就狼狈逃归,却也显得自己前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太过脓包。

    怎么也得做点什么,这就是他为什么不急着离去的原因。

    当然,以唐朝之聪明,还是想提前离开的,至少,可以给李隆基报信,讨一个功劳,但一看到悬赏5ooo万两白银捉拿自己的悬赏,却使唐朝停留了下来。

    倒不是因为这悬赏太过骇人听闻,而是唐朝从这张悬赏令之看出了安禄山这个人的不同寻常。

    第一,高得离谱,就算是要当今李隆基的人头,这个数目恐怕也差不多了,熟悉唐朝内政的人都知道,这大概相当于唐朝全部一年的财政盈余。

    第二,既然高得离谱,那就是说安大帅将自己看得太重,也许在安大帅的心,把自己看得和李隆基一样重要。而自己,虽然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但毕竟也只是个剑南节度副使,算不得什么大官,不像以前黄门侍郎同书门下平章事当假宰相的风光。

    第三,出这么高的悬赏,也很明显的说明了安禄山对自己的畏惧,是希望借这张告示就将自己吓走,不再威胁他。安俸山的武功是不错,但也许他自己也知道,他的武功和唐朝相比,也许还有一断不可逾越的距离。而他现在刚刚动政变,要经手的事情多如牛毛,颇不想惹上唐朝这样的大敌。

    唐朝的轻功,早已经天下知名,和华明庆这些成了传奇的人物都可以相提并论,而且他也知道,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已被他夺取,即使有千军万马,恐怕也难以留住这样的绝世高手。

    而且,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暗算也非常的困难,上次史思明在酒馆之的暗算可算是天衣无缝,但终究还是被现,反被唐朝暗算了。

    当此之时,用这样一张空洞的悬赏告示将唐朝这样的强敌吓走,是他的高明之着。

    不过他现在实在有点想不到的就是,这人居然悍不畏死,竟然孤身一人就敢和自己的大军放对,他知道唐朝开国时代的罗成厉害无比,曾经以一人之力封锁玄武门,但那毕竟是传说,他想不到唐朝想创造这样一个传说。

    “思明,且住!”

    史思明就要下手,而且指挥手下布成了阵势,安禄山忽然制止了他。

    他据说是最厉害的“皮球”功还没有使出,日月金刀也收入了鞘,脸上忽然露出微笑,真诚得使人觉得是一个宵小之辈在向你献媚一般。

    “驸马爷,不说别的,就看你这份气势,到我这里来,我让你做天下兵马副元帅!”

    他身后的人听了这话,一片哗然,显然,这些人都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心腹,也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却给唐朝得到了,不少人羡慕和不平那是肯定的。

    安禄山灯笼一样的眼睛横扫过去,一切骚动皆平:“诸君有所不知,唐朝驸马是当今天下武功最厉害的人物,而且手握十万精兵,有他的到来,李隆基就如庙里的泥菩萨,哗啦一声就会化为飞灰,只有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个职位才能招揽得到他。”

    唐朝的眼里射出赞许的光:“不错,很不错!”

    这句话似乎和安禄山的话毫无关系,甚至有点耍弄安大帅的意思。安禄山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身后诸将皆有怒意。

    可安禄山的神态更加恭谨:“驸马爷,我不懂你的意,请指教?”

    唐朝的眼再次的射出赞许的神色:“我说的‘不错’的意思,那是在称赞你,你的确是一个使人畏惧的对手,也许,历史没有记错,李隆基就是被你这样的人推翻的,因为,你不是一个莽夫,相反,你武功不错,却还聪明机变到了令人畏惧的地步,我知道,刺杀你很困难,但我终究还不相信传闻,想要看一看你,当年是怎样让李林甫这样的人都相信了你的,现在我知道了,你很善于伪装。”

    安禄山脸上显现出肃然的神色:“不错,本皇的确如你所说,本来,我是真心招揽你的,但现在看来,你是来刺探我虚实的,我可以预见到,李隆基不是我的对手,任何一位唐将,包括高仙芝、牛仙客,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才是我唯一的对手,你想想,今日今时,我会让你活着离开吗?”

    说万这句话,他做了一个奇异的举动,将手的日月金刀分别脱手,掷向了两个人,一是史思明,一是田承嗣。

    田承嗣的武功,即使不如史思明,但也是高得恐怖,至于他以后如何威震天下,这里且不多说,他的确是安军之武功仅此于史思明的人。

    安禄山在这番对话之已经知道,招揽唐朝,已经是绝无可能,而且,玄铁重剑的威力,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自己身上的两口宝刀,极少有利器能与之颉颃。

    “不用了,耍这些心计都没有用的!”就在唐朝说这话的时候,千百支利箭都举了起来,而且,四面八方都被包围,武术的箭头都对准了唐朝。

    “哈哈哈哈!”安俸山刚笑到第四声,他感觉到了唐朝的进攻。

    在无穷无尽的箭下,并且都是上了药的箭下,唐朝居然不退反进,扑向安禄山。

    安禄山早料到了这一招,将手里的金刀分给手下武功最高的两人,就是防止唐朝在绝望的情况之下使出擒贼擒王的伎俩,除了日月金刀,没有什么兵器能抵挡得住玄铁重剑。

    “当当”两声大响,仿佛天地被砍开了一个缺口,唐朝进攻了,而且在进攻的时候将手上的剑作为刀分别和史思明和田承嗣交了一招。

    这两人在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因为交手的一刹那,玄铁剑上传来一股沛莫能驭的大力,分别震伤了他们的经脉。

    这两击,是唐朝毕生功力之所聚。

    “我说过,没有用的!”

    唐朝手上的剑,不知道何时,已经架在安禄山的脖子上。

    在这之前,有十七名贴身死士或以兵器,或以身体阻挡唐朝的进攻,但都没有对唐朝的路线构成任何有实质的威胁,玄铁重剑所划过之地,断落的兵器,断手,断脚。

    鲜血在刹那之间染红了唐朝的白衣,沿着安禄山的脖子,一滴滴的惊艳的落下。

    此时,威震西北边疆的安大帅,已经被唐朝抓下了那匹全身无毛的极品宝马。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皮球功
    寒冷,刺骨的寒冷!

    就在唐朝将剑架在安禄山的脖子上,以为自己已经控制住局势的时候,彻骨的寒意袭来,他感觉到身后传来强烈的威胁.

    一个化境高手的感觉很难出错,这一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身后来的这个人,是华明庆.

    他风一样的向唐朝迫近,轻如无物,手上的镔铁拐杖奇异的运动,使得他的身子看上去就像是一条高前行的蛇,尤其是他一身青衣,看上去就更像一只水蛇了.

    威胁不是来自他的手上,而是来自他的身上.

    唐朝的背心再次传来那种熟悉的炸感,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人身上的某种东西,是自己无法抵挡的.

    确然,华明庆的身上,怀揣着突火枪,威力巨大。

    这就是为什么唐朝两次感应到有巨大危险迫近自己的原因。

    所以就在瞬息之间,唐朝手指拉下,点了安禄山浑身十八处大穴,然后,他的心安定了不少,暗觉侥幸,要不是安禄山太过托大,自己擒住他,未必会有如此容易。

    而且,就在自己抢进安禄山身边的时候,已经受了伤。

    虽然是轻伤,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安军之,除了史思明和田承嗣,还有其他的高手,这个时候,他就在盯着一个大胡子的年男人,面色焦黄,似乎得了最严重的肝炎,刚才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之间,虽然自己削断了他的兵刃,但是却冷不防着了他一掌。

    以唐朝现在身体的强横,即使寻常刀剑砍在身上,也是丝毫无损,但这人的掌力却使唐朝吃了亏,可见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即使没有到达暗劲,但也肯定到了明劲的巅峰。

    看到唐朝的眼睛看向自己,这人脸上满是紧张之色:“在下蔡希德,还请指教?”

    话虽然说得硬朗,但是说话之间,他已经接连退出八步,防止唐朝爆起将他击杀。

    唐朝叹息一声,他本来的确有这意思,想不到这人居然先行料到,这个时候,他已经感觉到背后如芒刺在背,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个最恐怖的高手,来到了他的身后。

    豁然一闪,唐朝抓住安禄山的脖子,将他犹如一只小鸡一般的藏在自己身前,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面色惨绿的男人。

    这是一个像蛇一般的男人,一眼看过之后,他就觉得心很不舒服。

    这人的声音也像蛇一般阴冷:“放下我家大帅!”

    说完这话的时候,他将手的镔铁拐杖举了起来,只用一支撑地,虽是金鸡独立,但是稳如泰山。

    这支拐杖一指着自己,唐朝就感觉到全身有种爆炸的感觉,恐怖,他知道,最恐怖的气息就是从这里哦出来的。

    唐朝微笑起来,将安禄山挡在自己的身前,说道:“要是本座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华明庆?”

    这人点头:“践名不足挂齿。”

    唐朝就笑了:“你倒是谦虚得很,不过我不想闹这些虚,我只问你,假如我今日杀了安大帅,你是不是就会动用你手里的那种特别武器?”

    “你知道了?”华明庆蛇一样的脸上透露出吃惊,然后冷漠的一笑:“不错!”

    这个时候,外面的包围圈已经逐渐缩小,安禄山手下的飞熊、飞豹、飞龙、飞马营的精兵已经6续到达,无数的利箭都对准了他,真的可以说是插翅难飞。

    弓箭的威力,向来是巨大的,连开国时候那样英雄的罗成也是死于淤泥河的,唐朝现在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是是否冲得出去,也是难说得很,况且,安禄山手下史思明和田承嗣的战力还在,四周围得铁桶相似。

    唐朝这个时候忽然不理华明庆,因为他确信,这人虽然是所有人之岁危险的人物,但是只要安禄山在自己手里,他就不敢动用手的武器。

    唐朝见四周都是鸦雀无声,出指如风,解开了安禄山的颊车穴,微笑道:“安大帅,想不到?”

    安禄山丑陋的一笑,脸上的肥肉颤抖,有种要流出血来的感觉:“唐大帅,我对你以礼相待,你这样何太无礼?”

    “哼!叫手下人围攻我一人,这叫以礼相待?”

    “呵呵,这是形势逼迫耳,只是想不到唐朝驸马居然有这样的武功,说,你想要怎样才能放了本皇?”

    “本皇?你好大的胆子?你起兵的檄里不是说要‘清君侧’吗?为什么现在居然公然称皇?”

    安禄山虽在唐朝掌握之,仍然呵呵大笑:“杀杨国忠这小儿,不过是个借口,谁都知道本皇志向远大,是当皇帝的角色,你要是识相的,赶紧放了我,答应我先前的话,我大燕国就封你做个天下兵马副元帅,不然的话,你必无死所。”

    “呵呵,你倒拿起大帅的架子来了,好,本座就让你看看我手剑锋利否?”

    一说完这话,唐朝忽然向安禄山的头上吹了口气。

    哗啦一声,飘下无数的毛来。

    原来玄铁剑锋锐无匹,早已经到了吹毛断的程度,唐朝这一吹,不仅将他头剃下了一大片,更将他一只耳朵削出了一个大大的缺口。

    要不是安禄山本身有不凡的武功,早已经达到明劲的巅峰,这只耳朵肯定是废了。

    但饶是这样,安大帅已经是面如土色,脸色更加红润得像猪肝,瑟瑟抖的哀鸣了起来:“驸马爷饶命驸马业饶命,只要您放了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这个时候,他终于放弃了自己所有的自尊,以保命要紧了。

    唐朝这才一笑:“要我放你并不难,只需要你答应我几件小小的要求。”

    “什么要求?”安大帅哭丧着脸。

    “不杀我结拜兄弟杨国忠,这办得到吗?”

    “办得到,办得到,小事一桩,杨国忠本来就是我起兵的一个借口,我要的是李隆基的龙位。”

    “世人都说,你和杨国妃的关系不清不楚,你老实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这个,这个……”

    “必须得告诉我!”唐朝的眼神如刀。

    “好,我说,我说,杨玉环和我是清白的,真的,我对天誓,我,我以前去喂奶,也是李隆基同意的,而且我也只是抚摸她的**,别的地方,摸都没有摸过,更别说是和她生肌肤之亲了,我可以对天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哼,我还听说你每次给她喂奶的时候,都是光着身子,难道,在这样的时候你也忍得住?”

    “是是,驸马爷,您可要千万相信我,我那个时候是热血贲张,不过,真的,我真的没有干她,只是喂奶,真的!”

    这其的情况,唐朝倒是也知道一些,李隆基年事渐高,在**上是大不如年轻时候,所以才将安禄山这耿直的臣子拿来给贵妃喂奶,毕竟,当时杨贵妃青春正盛,正是情-欲十分旺盛的时候,必须得让男人来满足她的需要,不然干出一些有伤体面的事情,也不是李隆基喜欢的。

    反正,安禄山长相憨直,又是忠心耿耿,让他去给贵妃喂奶,不会有什么后患。其实,当时有无数的太监跟随,安禄山及时想要干别的事情,也是难以下手。

    唐朝一笑,心想,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我真但是杨玉环这个女人迷住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去问这些事。而且,奇怪的是,唐朝知道杨贵妃和安禄山并没有苟且之事之后,心却也好过许多。

    “第三件事,加入你这次进兵,真的能够打破洛阳,你会不会赶尽杀绝,对李氏一家?”

    “不,李隆基待我,其实颇为亲厚,我反他,只是因为我想做皇帝,不会大肆的杀戮。”

    “最后一条,你占了大唐江山之后,不得与我的部队为敌,这一点也答应吗?”

    “这,这,好,我答应了!”安禄山答应。

    但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笑了起来:“安大帅,你真是个听话的孩子,难怪李隆基那么喜欢你,我问你这些,你都答得很好,不过,我还是会不会让你这样的叛贼活在世……”

    方说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忽然之间感觉到强烈的危险,而且现一件奇怪之极的事情,安禄山的脖子忽然之间血红如猪肝,就在他的玄铁重剑将将要一剑割下安禄山人头的时候,安禄山忽然不见了。

    在危险的时刻,安禄山施展出了他著名的“皮球功”。

    他的脸色一直血红,就是因为在用“皮球功”打通全身被点的穴道。

    这是一门奇特的武功,威力巨大,能冲破别人封闭的穴道,而且一旦运使此功,身体可以刀枪不入,但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是玄铁重剑这样的利器,所以安禄山一直在说话,他不敢冒险。

    直到唐朝要杀他的一刻,他才陡然施展出“皮球功”,居然从唐朝的剑下逃走了。

    唐朝忽然之间很后悔,后悔没有早些杀了他。

    但他随即不敢想那么多,因为四面八方的敌人已经向他围裹上来。

    我会写完的,谢谢大家。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自重围中冲突
    在这刹那之间,唐朝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安禄山绝对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

    他的武功,极有可能已经到了暗劲的巅峰,到达化境。一个人武功不达到绝,更像一个魔鬼,一个会使邪法或者巫术的魔鬼,不然,为什么仅仅一个照面之下,这些人都倒下了。

    他们自不知道,唐朝这个时候施展的是他当年在南诏的时候研制出来的红碳,又名一阵风,是一种天下罕见的无色无味的剧性迷毒,虽然没有杀人的功效,但是迷起人来,却是霸道无比,只要不是暗劲达到很高程度乃至化境的高手,是不可能察觉的。

    这样的东西,本来是在偷袭别人的情况之下效果最好,但是唐朝现在面对如此多的敌人,生怕陷入重围,所有目标皆在战决之上。

    本来,以他现在的武功,既然已经抢上了“悦来客栈”,可说危险已经是大大降低,但是他却没有忘,他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敌人。

    这人的武功或许不如史思明和田承嗣,但是轻功绝对是天下一流的人物。

    他是华明庆,他手里有突火枪。

    这是一种在这个时代里绝对威震天下的武器。

    直到唐朝逃走,华明庆都一直没有开火。

    谁都知道,那个时候开火的话,安大帅很有可能就做了唐朝的替死鬼。

    而且华明庆还清楚一件事,假使自己开了火,但万一不的情况下,突火枪绝不如一柄刀来得便捷。

    这个时代的突火枪,还没有连,不会如后世的手枪一样接连出子弹。

    所以,安大帅一旦逃脱虎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阻止唐朝继续擒拿安大帅,并且以安大帅来要挟。

    他还因此做好了暗算唐朝的准备,他想创造一个神话,将这威震天下的年轻高手击杀。

    即使,这样的杀了唐朝很有胜之不武和无赖的味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他只要能得到安大帅的信任,将来,等安大帅当上大燕皇帝,他报仇就有望了,铁慕容,他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江湖武人,至多不过是建立了一个门派,将来等自己当了大将军,那不是可以报仇了。

    他找铁慕容报仇几次皆告失败之后,他已经深深的知道,仅仅靠自己,想报仇那是不行的,必须得找到强有力的人物。他其实久已经想向安大帅开口,将他手下的史思明和田承嗣借一人给他,他就可以报仇了。但他天性高傲,决定为安大帅立下大功之后才提出这个要求。

    安禄山虽在极端的痛苦,还是向华明庆点了点头表示嘉许,他实在很害怕唐朝追击自己,他知道,唯一能阻挡唐朝的人就是这个华明庆了。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本来已经再也不会用毒,但他却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而且,及时在夺取玄铁重剑之后,他也从来不以为自己就是天下第一。他知道,单就功力而言,自己绝不是铁慕容、李南靖、李隆基这些人的对手,甚至也不是高力士、马正章这些人的对手,因为他知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人,往往都用的是掌法。只有将兵器浸-淫到极致之后,才回精研掌法。

    他知道,要是自己现在空手和铁慕容过招,那胜负之数,却是难说得很,尽管自己有强悍得可以称之为怪胎的爆力,因为自身经脉粗大之故,但也不一定就能攻破铁慕容这样高手的防御。

    正是因为这样的谨慎,所以他怀才随时带着这厉害之极的麻药,关键时刻,果然收到奇效。

    他这个时候的手臂已经微微酸麻。

    千百箭只带给人他手臂的威胁,到这个时候才隐隐的显现出来。

    刹那之间,他很庆幸,要是自己就那样硬撞出去,多半就会被无穷无尽的箭只给逼迫下来,失去战力,到时候,恢复过来的史思明和田承嗣极有可能杀了自己。

    这个时候,“悦来客栈”上的唐朝外表虽然是一副神与魔鬼结合的模样,但只要是真正的高手,都会现,他现在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

    “悦来客栈”虽然有一千人的“飞龙营”,但兵士都在楼下,楼上的这五十人都是小头目,但想不到仅仅是唐朝一口气,就使三十六人晕倒。

    每一个人都吓得很,但却还是有七个高手没有丝毫的畏惧。至少在现在你看不出他脸上有静海的表情,其余的人,还清醒的十七个人都跳窗逃走了。

    实在说,他们已经被唐朝吓破了,即使回去会被安禄山杀头也先逃得性命再说。

    这七不走,两个手上是厚背刀,三个用的是锤子,另外两个一用的是独脚铜人,一个用日月双环,都是沉重兵器,显然是看到了唐朝的玄铁重剑的威力才想出对付他的兵器。每一个人都不攻击唐朝,但是挡住了他的去路。

    唐朝击退史思明和田承嗣用上了毕生功力,再抢上楼来,几乎已经用出了全部的潜力。

    呼啦,唐朝再次吹了口气,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再次用了麻药,所有的人屏息。

    显然,这七人都是暗劲高手,不然也不能抵挡得住暗算,但要他们防范就够了。

    哗啦一声巨响,使独脚铜人的那将领手上的兵器一匣子变成两截。

    然后,他忽然感觉身上一麻,失去了知觉。

    他还是被唐朝鬼魅般的点了穴道。

    窗户打开,唐朝飘飘的跃了出去。

    一旦让他跃出,天下间几乎已经没有人能将之追上。

    华明庆深知这一点,突火枪就在这个时候如一朵火烧云般的向唐朝了出去,轰隆一声,天地都变色,那武功高绝天下的年青人,正好被击。

    他终于停顿了一下,然后,直挺挺的从空陨落了。

    华明庆连内心都开始颤抖,他想不到自己会立下这样的大功劳。

    但使他失望的是,当他找到“唐朝”的时候,却是那个悍勇的使独脚铜人的将领,他已经五脏粉碎而死得失去了一切的生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回到长安
    唐朝跃了出去,施展开可自己霸绝天下的轻功,奔驰了足足一个时辰,这才缓缓停了下来。

    他现在,并没有气力衰竭的迹象,相反,越是这样的奔驰,他越是精神勃;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是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已经开始作。

    任何一个人,在面对华明庆这样拥有鬼魅一样轻功的人而言,都不敢说自己可以完全的抛开他,而且他手上还有厉害无比的突火枪。

    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这人追来的脚音。

    唐朝自然看不到也听不到华明庆已经追来了,但是他感觉得到。凭借化境高手的直觉,他知道这个断腿的奇人并没有方过自己。

    他现在,虽然迟迟没有达到前知的绝,这支“飞龙营”,抵得上数万大军。

    还有其他的飞马、飞熊、飞虎、飞豹营,向来和飞龙营的实力在伯仲之间,那这样看来,安禄山手下将领的实力真的是惊人得很,居然是自己的十倍。

    早听说安禄山这个人唯才是用,对待手下公正无比,史思明、田承嗣、蔡希德、刘定远这些大将,都是真刀真枪一步步的积功升起来的。

    正是在这样相对公平的体制下,他手下的将领才真正的成长起来,无一不是精兵强将。

    唐朝自忖,就仅仅是惊鸿一瞥,已经看出安军强大的战斗力,还不知道安军之还有什么隐藏的实力没有。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自己现在实力的十倍。

    唐朝现在在剑南的将军队,不过十万,但却远远没有安军的精锐,只及得上安军的十分之一。安禄山这次起兵的部队虽然只有5万人,但却是他从几十万军队之选出的精锐,可以说以一当十。

    想到这里,同时想到安禄山居然能从自己的剑下逃生,他才开始佩服起这个长相如球的胡人来。

    唐朝反省自己一直轻视了他,总觉得他只不过是运气好,没有遇到自己和他交手,要是自己带兵和他交手,一定可以将之击败,但现在看来,却是危险无比。

    安禄山赏罚分明,自身武功又强,更精于伪装,善于拉拢部众,而且善于用人,手下居然有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天才的人物,处心积虑的经营了二十多年,这一动政变,说不定真的给他当上皇帝也说不定。

    在这个时候,在唐朝亲自见识了安禄山的实力之后,他方才相信了以前在漳州一种历史书上学的话也许不假,唐朝也许真的要被安禄山推翻。

    三个时辰之后,唐咳馊一声,吐了一大口黑血,将真气在全深运转一周天,现受的伤已经豁然而愈。

    武功到了他这样的层次,身体的再生能力已经非常强,传说之即使手臂断了也可以重新张出。唐朝现在虽然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但内脏受伤之后身体的修复能力却是异常恐怖的。

    他自不知道,这个个时候,在安禄山的大本营里,三个人都在疗伤,一个是安禄山,他的伤最重,其次是史思明,他承担了唐朝那一击之绝大部分的力量,现在还未能恢复过来,最后一个人是田承嗣,他受的伤最轻。

    唐朝虽然并没有小看这个壮得像一头牛的田承嗣,但是交手的时候毕竟还是防备史思明多得多,至多不过是把他看成一个暗劲低峰的人物。

    正是因为这一判断的失误,才使唐朝受了不轻的伤,唐朝事后才知道,安军之藏龙卧虎,就他所知道的而言,就已经有了四位化境级别的高手。

    这放到天下任何地方,都是一种恐怖的战斗力。

    我该怎么办?

    唐朝一边想,一边轻飘飘的跃了出去,感觉到全身好像刚刚沐浴了一般的轻快。

    几个时辰之后,他找到了寄养在一个农户家里的坐骑,一路马不停蹄的向长安赶了回去。

    他一路上已经想好了,先赶回长安,将新灵公主以及芹儿接到剑南军。看安禄山进兵的势头,多半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打破洛阳,占领长安。

    自己手上的十万兵力,肯定是不会为李隆基卖命的,但两都一破,自己的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却还是跟在自己身边的好,不然的话,一旦被乱军抢了,成了别人的老婆,却是十分不爽的事情了。

    当然,唐朝也想好了,准备还是见一下李隆基,将安禄山的虚实透露一点给他,也好表明自己的忠心,使之不拦阻自己将新灵公主带到成都。

    唐朝座下的自是良马,不知疲倦的奔驰了一夜之后,终于到达长安。

    他先回到终南山的府邸,向专信这个管家吩咐了收拾家当去成都的事情,连新灵公主和芹儿郡主都来不及见,迅金宫面见李隆基去了。

    李隆基看过唐朝的奏章,立即宣布接见他,在当日和唐朝决战的勤政殿里,神色十分的紧张。

    这个时候,安禄山起兵的消息已经传到了他耳朵里。高力士再会隐瞒,但这样的大事情,还是不得不禀报了他这个皇帝,毕竟害怕项上人头不保。

    李隆基也已经度过了暴跳如雷的三天。

    在安禄山起兵的这三天里,他把向他报信的信使都通通杀死,就斩杀在午门之外,因为他不相信,不相信国憨厚的男人会背叛自己。

    他还坚信,安禄山不会起兵的,他对安大帅有一种奇怪得盲目的信任。

    可第二天,信使再次传递来相同的信息,他仍然不信,暴跳如雷,但这一天,他没有再斩杀信使。

    他隐隐的相信了,因为这些消息,都是从烽火台上传递过来的,短短的两天时间,安军已经渡过黄河,向洛阳挺进,洛阳守将颜镐卿亲自点燃了狼烟。

    与此同时,快马已经日夜兼程的赶往长安。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乘坐他的快马抢险抵达了京城长安。

    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安禄山的情况了,他早在马上的时候就已经将奏折写好。

    以他现在的武功,在奔驰的马上写几个字,那是简单得犹如是吃饭喝水。

    就要再次的见到这后世都毁誉参半的皇帝了,这无疑是个奇人,也是武功高得恐怖的高手,这一次,他会不会将我留在宫,甚至杀了我?

    唐朝不知道,他总觉得,也许这个皇帝已经当不了几天的人物,自己还是在他还是皇帝的时候再见一见他的好。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他自己也不知道,李隆基这个任便身上究竟是什么吸引了自己,使自己现在就算是被猜疑,也还是要冒险见一次。

    也许久是强者之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星星相惜。

    他终于又看到了巍峨的大明宫,在夕阳西下时。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一章是朕的错
    唐朝在高力士的引导下进入宫,秋色很浓,使大明宫在低垂的天幕下显得分外的萧索。泡!书!

    唐朝再次看到了李隆基,心忽然吃了一惊。

    李隆基为什么显得如此老迈?

    仅仅半年未见,唐朝却惊讶的现,李隆基脸上的皱纹深深,以他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即使到了百岁,也不该是眼前的样子啊?

    不过,李隆基虽然憔悴,但是却很愤怒,像是一头愤怒的狮子。

    他自然不是满面怒容,而是在笑,但是奇怪的是,唐朝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无法压抑的愤怒,一种来自他内心深处无可压抑的愤怒。

    忧伤使人老,也许,安禄山起兵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一直信任的人,想不到,居然在自己万般宠爱的情况下背叛了自己。

    这是自负善于玩弄权术的李隆基无法接受的,他自己知道,他现在就等于被人在背后血淋淋的捅了一刀,他甚至可以想像,当世和后世的无数人将把他作为笑柄.

    而最使他痛苦的是,他允许安禄山给自己最宠幸的杨玉环“喂奶”,虽然外间都认为不及于乱,但毕竟在名义上,大大的不雅,别人难免会说安禄山和他共用一个女人。

    如此相待,可谓肝胆相照,但安禄山居然还是背叛了他,又让他如何不震怒?

    “微臣唐朝见过父皇!”普通一声,唐朝跪了下去,心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觉得有一种隐隐的同情。

    实在话,唐朝的深心之还是很佩服李隆基的,这是一个肆无忌惮的人,武功高得恐怖,杀太平公主,杀韦皇后,而且公然抢自己儿子的老婆,但他居然屹立不倒,统治天下达数十年,也曾经清誉满天下,创造了开元盛世。

    李隆基不答,只是看着唐朝的脸,一动也不动。

    好半晌,他才叹息一声:“孩子,是朕的错,寡人本不该那样对你!起来!”

    说完这话,李隆基竟亲自将唐朝拉了起来,语声有哽咽之意。

    突然,李隆基抱住了唐朝,动情的说道:“孩子,原谅我!”

    唐朝豁然之间感动涕零,有些不知所措,就连身边的高力士也惊讶得呆住了。

    “父皇,以前的事情,都是过眼云烟,孩儿早已经忘了。”

    他的确很感动,这人虽然曾经想杀自己,但并不卑鄙,却是肯定无疑的,算得上一条汉子。

    “好,那就好,坐,请坐,不用拘束!”李隆基的声音慈祥而显得老迈。

    唐朝坐下,心感慨,曾几何时,自己还是皇宫之一只小蚂蚁,李隆基要让自己生就生,要自己死就死,但现在,却早已经颠倒了过来。

    因为他知道朝廷的一切情况,专信驻扎在长安,早已经通过各种关系了解了朝廷的局势。以唐朝以前在岭南节度使任上得到的富可敌国的财富,打通点关节,那是不在话下的。

    而且,唐朝现在的武功,即使李隆基要杀他,他也有近半的机会可以逃出紫禁城。

    一坐下,李隆基就说道:“孩子,你武功又精进了,恐怕现在连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声叹息的味道更浓。

    唐朝心佩服,在这样的时刻,他居然不先问我的来意,而是顾左右而言它,这份养气的功夫,的确是少有人及。

    “回父皇,孩儿武功近来渐有突破,逐渐达到以意驭身的境界,但哪里是父皇的对手?”

    “你皮肤晶莹如玉,已经能够吸收天地元气,而我观你气色,你至少有一日一夜未曾进食,但却精力饱满,武功已经达到化境极深的地步,可喜可贺。”

    他居然还不问唐朝的来意。

    唐朝知道,他这是要自己说出来,于是说道:“父皇神目如炬,不过,这都是小事,孩儿刚刚自范阳归来,特来禀告军国大事,十万火急。”

    李隆基的眼皮跳了一下,其实,直到现在,他还对安禄山是否叛变心存怀疑。

    就听唐朝说道:“请父皇饶恕孩儿私自前去范阳刺杀安禄山,擅离剑南职守?”

    “朕自然赦免你,说!”

    “孩儿有确切的消息,从前宰相张九龄处获得消息,安禄山不日就要在范阳起兵叛乱,因此只身一人深入巢穴,欲效法古之专诸、聂政刺杀此獠,为父皇分忧,因此在三日之前深入范阳,分别和他手下大将史思明、华明庆以及田承嗣交手,太可惜敌人防范周密,使我无从下手,竟以白银五千万两悬赏捉拿我,将我包围,幸好我身上穿有刀箭不入的藤甲,这才杀透重围,星夜回到长安向父皇报信,您以前得到的消息千真万确,安禄山已经于三日之前起兵范阳,打的旗号是‘清君侧’。”

    李隆基静静的听万,脸上终于露出一种绝望的神色,那是一种英雄绝望的神色,刹那之间,这老人身上的生机似乎全部被抽取了。

    “安禄山是一个可怕的人!”

    他说出了对安禄山的评价,“他能够骗得住我,也算是天下奇才,朕倒是一直小看了看。”

    “不错,孩儿也小看了他,以为以我的武功,要暗杀了他沈为容易,但想不到竟受重伤。”当下将和安军众多将领交手的情况一一陈述。

    李隆基听完,脸上绝望的神色更浓:“想不到他手下招揽的能人,竟然胜于我手下的神策军,我虽然不知道具体,但神策军之要是能找出十个暗劲的高手,也是不容易得很了,想不到他就是一个‘飞龙营’就有衽强实力,另外,史思明这个人,我也听高爱卿说过,武功的确不错,但是他出身不好,当时想到长安做官,我拒绝了他,看来,这是一个大大的错误啊!”

    “父皇,请恕孩儿多言,李白武功不在我之下,而且是个能人,当此小说就来手打]用人之际,可否将他召回长安?”

    “哦,我知道了,你曾经说过的,你和李白是结拜的忘年兄弟,不错,他的确是个人才,就如你所请,将他召回长安为官?”

    “谢父皇,既然说了安军叛乱之事,我有个小小的建议,安禄山处心积虑近二十年准备叛乱,手下兵士骁勇,我估计河南黄河以北诸城都守不住,父皇大可将有限的兵力固守潼关,千万不可妄自出战,以安军的实力,不然,两京或者不保。”

    “先避其锋利,乃兵家之道,我知道了,你带五万大军一年的粮草即刻赶回剑南,防备南诏趁火打劫!”

    “谢父皇!但父皇有难,孩儿还是回到保护您比较好,或者是您派我去洛阳,抵挡安禄山,却为何派我去四川?”

    “你的忠心,我早已经看到了,不然,也不会将新灵这孩子嫁给你,不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安禄山携大军而来,他手下都些能征惯战之士,洛阳虽然有潼关天险,但也难说稳能守住,假使洛阳一破,长安危矣,长安虽然有函谷关,但要说防守,却远不如洛阳,到时候,天下之大,却也要找个容身之地,只要安禄山不能擒住朕,不出三五年,朕定可以扫平叛乱,你经营剑南虽然看似不是重要,但是蜀有山川之险,当能为我谋一平安之地,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纵然让这无知小子得意于一时,朕终能剿灭了他。还有,南诏虽是小国,但对我大唐向来虎势眈眈,你身上的责任,也不可谓不重,切不可大意了,朕乃是将最重要的责任交给了你,你明白了吗?”

    这一席话,将唐朝惊得五体投地,这荒淫的皇帝,原来厉害至此,竟然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估计到了,而且居然和史书记载的如出一辙,更是狡猾的枭雄,未交战,先想退路。

    这的确是一个绝代的人物,虽然荒淫,但却不失为一个英雄。

    “好,孩儿遵命,只是新灵这丫头日日给我写信,说是思念我得紧,想要跟我去军历练,还请父皇恩准?”

    李隆基眼顿时射出狐疑的光,看着唐朝,目光灼灼。

    半晌之后才道:“连你也觉得,这一次安禄山会成功,两京不保?”

    “非也,父皇,真的只是新灵这丫头思念我得紧,还请父皇成全?”这个时候,他是杀了自己的头也不会承认自己早知道的,而事实上,他是知道唐朝未来的走向的。

    李隆基忽然一笑:“呵呵,这是人之常情,既然这丫头要去,就让他去!”

    唐朝大喜,心涌起一种深沉的爱意,这美丽而纯洁的公主,日日向我写信,思念殷切,却怎么能辜负了美人的心意,不知道数月不见,她是不是变得更加风韵了?

    好,冲着李隆基将自己女儿嫁给我的份上,以前的冤仇,一笔勾销,但是,我作为南诏的承太子,却也是一定要带南诏倾国之兵夺取疆土的,心想的只是一句话,天下土地,唯有德者居之,你李隆基荒淫无耻,我为什么要保你,倒不如我来做这原的皇帝?

    走出大明宫的时候,连唐朝自己也不知道,是姜要报仇的心思改变了自己,还是自己本就想做这原的皇帝。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十大节度使
    唐朝回到在终南山的家,新灵公主和芹儿接着,自是喜极而泣,都缠住了他不放,因为,最使她们心兴奋快乐的是,夫君只是几个月未见,就仿佛和以前判若两人。

    这两个女子都是肤白如玉,而且温柔婉转,算得上是女人的极品,但是她们数月不见唐朝,才蓦然现,原来夫君的肤色居然也可以和她们媲美,周身的气质,更有一种然出尘的味道。

    其实,到了唐朝这种境界的人,就是古代无数人所说的6地真仙级别的人物了,相传华佗和后世的张三丰就曾经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专信本来按照唐朝的吩咐将一应事物准备妥当,要求全府齐赴成都,但见了两女缠住唐朝的情况,赶紧陈说还有一些重要事情未能办妥,请求唐朝在长安再等候一日。

    唐朝心感激,自是答允,一回到寝宫,将两女一手搂住一个,竟要她们共同侍寝。

    两女都是脸色酡红,比最美丽的玫瑰花还要娇艳,心砰砰的直跳。要知道,这两女,一是公主之尊,一个也是郡主,都是贵族女子,一般情况下,哪里能容忍夫君如此亵渎于她?……

    唐朝的风气虽然开放,但是贵族女子还是有特权的,往往尚了公主的驸马,在家里的时候大多要听从公主的意见,只不过在外人面前,要摆摆大男人的威风,其实回房间之后还是一样的惧内。

    唐朝也是思念这两位妻子,所以也不客气,迅的就让她们清洁溜溜,然后,他让两女见识到大男人的雄风。

    他比以前厉害了十倍,彻底的将两个女人给征服。

    还在唐朝意犹未尽的时候,这两个女子已经哀哀求饶,楚楚可怜。

    唐朝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武惠妃之所以早逝的原因了。

    武惠妃无疑是李隆基最宠幸的女子,但是,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只是容貌绝世,又没有武功,哪里经得起李隆基的挞伐,况且,当年正是李隆基精力最为旺盛之时,以他当时的武功,很少有女子能承受得了他强大的**。

    唐朝抱着两个美丽的女人,怜惜的抚摸她们,只好用奇特的方式处理自己最深沉的**了。

    本来,这两个女人早已经被他征服,不过这一次,却使她们心真正的死心塌地了。

    唐朝一惊,原来闺房之乐,竟是如此的令人沉醉,看来以后得多加控制了。他常听人说安禄山厉害无比,一夕非三女不欢,想来就是不善于控制**所致,也许这也就是他的武功虽然达到化境,但还是未能趋于完满的原因了。

    这一夜,唐朝让两个妻子满意得宁愿死去,终于度过了匆匆的时光。

    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这两个女子才起床,看着唐朝的眼神之,有一种深沉的爱慕甚至是仰慕还混合着佩服、喜悦、羞涩等等诸般情感。

    唐朝一笑,催促启程。

    就在这个时候,负责打探消息的专信已经回来,向他报告了今日早朝时候李隆重基布的命令,随即接见了随他一起前往成都押运五万大军三年粮草的押运司。

    其实,这个时候,鲜于仲通也不过是剑南副节度使,真正的节度使,是朝的宰相杨国忠,不过,他也只是挂个名,并非真正的驾驭剑南兵马。

    而且,杨国忠和唐朝也是结拜的兄弟,自是将他看成心腹。他显然不知道,唐朝早已经知道唐朝国运,所以和他结交只是权宜之计,及时鲜于仲通将唐朝已经控制剑南十万大军的消息悄悄告诉了杨国忠之后,这位轻佻的宰相还是不以为意,并没有对付唐朝。毕竟,他在朝的敌人那是多多,还有身为平卢、河东、和范阳节度使的安禄山,也是他的敌人,韦见素和哥舒翰以及高仙芝等,都是他的反对派,而且,甚至高力士也和他貌合神离,对他的所作所为充满了不屑。

    当时,唐朝兵力空虚,州县几乎没有兵力,只有些乡勇维护治安,唐朝真正能够作战的部队,除了京畿长安洛阳周围的十万卫戍部队之外,别无军队。李隆基的神策军虽然号称精锐,但真正的战斗力,只及得上安禄山五个亲卫营之一个营的战斗力,宫虽然也不乏化境级别的高手,但是手下兵力空虚,一旦安禄山的大军来到,那是没有用的,毕竟,这些武林高手,自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结阵战斗,攻城掠地,却是绝不行的。

    因此,唐朝当时的形势就是,只能靠节度使的兵力来抵挡安禄山,因为除此之外别无可用之兵。

    当时掌握天下精兵的就是十大节度使,其安禄山竟以三镇之兵反叛,贼势强大。

    唐朝手下部队的战斗力也行,但是因为要防备南诏的虎视眈眈,所以只能按兵不动。

    除去这四镇节度使,就只剩下五镇节度使的兵力可以调动:

    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突厥),治所凉州(甘肃武威),阻断吐蕃和突厥,统兵7.万,战马.94万。前任王倕、皇甫惟明、王忠嗣、安思顺。

    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治所鄯州(青海乐都),防御吐蕃,统兵7.5万,战马.6万。前任皇甫惟明、王忠嗣。

    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治所庭州(新疆吉木萨尔),防御突施骑等部落,统兵万,战马5ooo。前任来曜、王安见、程千里。

    安西节度使(封常清),治所龟兹(新疆库车),镇抚西域诸国,统兵.4万,战马7oo。前任夫蒙灵、高仙芝、王正见。

    朔方节度使(安思顺突厥),灵武(宁夏吴忠),统兵6.47万,战马.4万。与安禄山同宗但忠于唐朝。前任王忠嗣、张齐丘。

    岭南五府经略使(裴敦复),治所广州,镇抚南方,统兵.54万。

    就在今日早朝,李隆基已经向这五镇节度手]打使布了撤兵勤王的命令,要求北庭节度使、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以主力部队驰兵回援,和河西节度使兼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在黄河以北地区会合,和安禄山的前锋部队交战,一旦失利,让哥舒翰退守潼关,而封常清则是扎营在潼关之外,互成犄角之势,等待援兵。只留下安思顺的大军驻守在长安和洛阳之间,与备策应。

    至于岭南节度使,因此山高路远,回援艰难,只叫裴敦复紧守岭南,将手下大军驻扎于驰道,一旦朝廷支持不住,全军赶赴京师。

    其实,李隆基这一决策是时分正确的,毕竟,安禄山蓄谋已久,手下兵力战力极强,又有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的绝顶人物,要挡住他的前锋,的确是一件艰难的使命,但可以在关键时刻退守潼关,暂避其锋,徐徐图之。

    当然,专信也报告了李隆基向剑南调拔粮草的情况,同时知道整个朝廷震怒,务必要剿灭安禄山,朝野戒严,同时命令宰相杨国忠和神策军统领马正章整顿两京防务,做好战斗的准备。

    这些,本在唐朝的算,见李隆基处变不惊,调度得当,也不禁佩服,这老小子居然并不命令哥舒翰等人冒险进攻,的确是明智之举,但就是不知道这三位节度使的战斗力如何,想想令人心虚。

    别人不知道安军的战斗力,但是唐朝是知道的,异常的恐怖,举天下所有豪杰,莫能于之争。

    照理说,高仙芝和牛仙客这些人,本是大将之才,完全可以在这国运倏关的时候委以重任,但李隆基础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冷漠应变,现实出了一个强者的风范,不过同时也留下很大到隐患,就是朝廷内部意见分歧,恨杨国忠的官员极多,很多人甚至建议杀了杨国忠,以满足安禄山的要求,但是李隆基置若罔闻。

    但,这些,都不用去管了,还是先回到军,和手下众将领商议之后再做区处,当下将马鞭啪的一声轻挥,座下骏马就泼辣辣的跑了起来,向着长亭外的一队人马迎了上去。

    当先一人红袍金带,身高腿长,面目英俊,在百余随从的簇拥下显得鹤立鸡群,不可一世者,正是当今宰相——杨国忠。

    他知道唐朝刻日要回剑南,特意给他饯行,顺便面授机宜。毕竟,他名义上还兼领剑南节度使。唐朝回到长安的时候,曾吩咐专信到杨国忠府通报此事。

    “呵呵,杨大哥,劳驾您亲自给我饯行,小弟惭愧得紧啊?”唐朝还在百步之外就飞身下了马,扑上去,和杨国忠抱在一起,状甚欢愉。

    杨国忠也抱住他,哈哈大笑:“多日不见贤弟,你武功又长进,那是将做哥哥的拉下十万八千里了。”言罢欢笑。

    躺好谦逊两句,观察这大奸臣,见他眼泡红肿,气色虚浮,是根骨不足之像,心冷笑,你整日山珍海味,却还这般憔悴,而且武功高强,想来不知道坏了多少女人的贞操,干过多少残忍恶毒之事。

    唐朝这几年虽然在外面争战,但也多听得这位宰相大哥的毒辣手段,常常杀人满门的凶狠,当然也听说了他和虢国、秦国夫人这些女人的风流韵事。

    “哈哈,大哥,谢谢您信任我驻兵剑南,还给了我双倍的粮草,小弟唯有以死相报,来,时间紧迫,小弟敬大哥一杯,祝大哥运筹帷幄,迅擒拿住反贼安禄山!”

    杨国忠大笑逊谢,拉唐朝在座,将手机密件一封亲手交给唐朝,殷勤劝酒,纵谈时事。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三章等伊在马巍
    唐朝离开长安的时候,杨国忠送出十里,足显得兄弟情谊深厚。这使唐朝心也颇为感动,觉得这人虽然荒淫残忍了点,但是毕竟也算是个识时务的人,知道当此安禄山起兵的时候,该笼络住自己。

    这个时候的杨国忠,主要的精力还是在抵抗朝反对派要求杀他以谢天下的事情上,哪里有多余的精力处理剑南的事情,况且他虽然和鲜于仲通关系很好,但是却也把唐朝看成了他的心腹,这次私自将多一半的粮草放给唐朝,为的也不过就是要使唐朝更加的信任他。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知道唐朝的历史,要不然,他早已经对付唐朝了。毕竟,他当上宰相之后,手下的实力是暴涨,更笼络了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李林甫已死,铁慕容要想在京城立足,也需要一个强大的靠山,因之两人很快的便结合,开始整合京城武林势力。

    唐朝于路之上将杨国忠写的密信打开,只见笔势粗拙,如鬼画桃符,知道确是这位义兄的字体。

    只见书略曰:

    杨国忠拜托吾弟一事,切切重要,那就是保护吾妹杨玉环。我以卑贱之身,幸遇我妹,这才渐为皇上所喜,终于位极人臣,实吾妹之力也。古人有言,长兄为父,但古人有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而今我四面树敌,且为数不少,更有章仇兼琼这样的高手屡次刺杀于我,幸为兄手下也有些实力,这才保得平安,但是吾敌人太多,也不知道何日就会死于暗算,甚至皇上,也恐怕难逃此劫,因此我妹杨玉环唯有托付于贤弟你,到时候为妻为妾皆无不可,我知道你武功高强,定能保护吾妹周全。

    下面的落款是唐朝臣相“杨国忠”三字。

    这三个字倒是写得银钩铁画,有一种苍茫睥睨的感觉,一望而知是印玺之功,非是出于他的手笔。

    唐朝看万,心大喜,却也是佩服这奸臣的洞察能力。

    显然,在四面树敌的情况下,他也预感到后果不妙,因此先托付后事。从此信看来,杨国忠倒也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保护好杨玉环。而且,这封信可说是深谋远虑,将此次安禄山之变假想为李隆基失败,诚然,他要唐朝接这烫手山芋,其实也是存了万一李隆基兵败之后还能重登大位,到时候还可以利用他妹妹的情形。

    这些话,在当时来说,不过是笑料,但是在熟知唐朝国势走向的唐朝而言,却是震惊无比。这小子当官是个奸臣,但判断局势的能力还是有的。

    什么意思,给我为妻为妾都无所谓,他又是长兄,又是宰相,说这样的话,假如被李隆基听到了,恐怕是个杀头的罪名。只此一端,唐朝已经知道杨国忠对自己果然是推心置腹,心下不禁颇为感动。心想,他肯定是知道我喜欢杨玉环的,不然不会以此事相托,本来,即使没有这番嘱咐,唐朝仍然是会保护杨玉环的,但是样一来,倒给了唐朝足够的勇气。

    杨玉环无疑是一个残败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说,她能被称为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在唐朝的心,还是觉得,得到这样的女人,即使不是纯洁之身,仍然不失为一种荣耀。

    也在一刹那之间,唐朝的心,想到了杨玉环那多情的眼神,那呢喃的话语,那深情的依偎,那一种似乎血肉相连的融合,他忽然不觉得很感动。

    这是一个很有勇气的女人。

    也许,她的内心并不是淫荡的,她只是实在太过美貌,这才先后被寿王和李隆基看上,即使在现在归于李隆基之后,他也是敢和自己结交,敢付出真情,敢求自己办事,甚至以前还冒险救了自己。

    唐朝知道,加入当时不是杨玉环,自己哪里有今天,早已经被李隆基狗一般的杀掉了。不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只要她救过你的命,你就应该保护她,甚至是无条件的。就更不用说他们两个人,互相之间都那么理解,那么豁达。唐朝知道,杨玉环不仅是一个美丽到绝品的女子,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子,这样的女人,即使身体残败了点,但是对唐朝这样的男人,还是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的。

    哦,我想起来了,唐朝忽然之间很兴奋,以前漳州一的历史老师最爱讲故事,他当时就讲了安史之乱后,李隆基就是在马巍坡这个地方让杨玉环自缢而死的,据说当时还杀了杨国忠。

    难道,我所仰慕,我所热爱的杨姐,居然要这样死在马巍坡?

    不行,唐朝忽然在心狂叫了起来,既然我到唐朝,历史将要改变!

    我纵然不能将所有的历史都改变,但是杨贵妃死在马巍的历史,却一定要改变,不然的话,真是枉到唐朝走了这一遭。

    这个时候,新灵公主和芹儿都偎倚在唐朝的怀里,睡得很沉,昨天晚上,她们实在是太疲惫了,所以今天必须得补充睡眠。

    这个时候,看着马车外无数的风景,唐朝心却是充满了无限的漏*点。从来没有任何时候,他会想到自己会有这样举足轻重的作用,别人或许还不知道,但是他自己和安禄山都知道,他唐朝,已经有了动摇唐朝国本的力量。

    现在,我一回到成都,是不是立即就着手和李格桑商议起兵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却有种复杂的感情。老实说,他唐朝并不想杀李隆基,可问题是,南诏和李隆基的大仇要报,而且自己又答应了姜,要起兵反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现在正是起兵反唐的最佳时机,安禄山和自己,一北一南,那是真正的南北夹攻,唐朝廷内部更是矛盾重重。

    可问题是,要是安禄山占领了两京,迅控制住局势,那么却不是反帮助了安禄山,同时削弱了自己?

    到底该不该出兵,该不该现在就出兵?

    唐朝心却是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这本书整理最快~个时候的唐朝,已经不是当年只想在唐朝活下去的唐朝,而是想要做原皇帝的唐朝,想到这里的时候,却是有点乱了。

    他现在反复想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该不该相信我以前在漳州一学的历史书?到底历史老师讲的是不是真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困扰着他,按理说,他该相信,如果那样的话,安禄山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占领两京,那么暂时不要起兵,毕竟,这个时候起兵便宜了安禄山但是却不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好处;但是另外一方面,要是不尽早起兵,那么反被安禄山收拾住局面,到时候将很难动摇安禄山,而且,也不能趁尽早起兵的优势掠夺更多的资源。

    并且,李隆桑早已经想要起兵,这次一回剑南,估计会看到他的使者,可是,他手下的十万大军,和我自己手下的十万大军,该以何人为统帅?

    到时候,要是李格桑要我将指挥权交给他,我该怎么办?

    我是不是要彻底的相信他,一点也不防范?

    还有,我该不该向李格桑请求将将他的十万大军交予我智慧?

    还有,要是决定出兵,该先攻占何处最为紧要?

    是和安禄山在长安和洛阳激战,还是先占领黄河流域富庶地区?

    靠!不想了,唐朝忽然之间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热。以他现在的武功,即使和人剧斗一场,头脑也不会热,但是他的头现在是分明的热了。

    最后,唐朝忽然下了决心,世事千变万化,自当随机应变,且快点赶回成都,和李格桑商量进兵之事,到时候积思广益,当能找好最佳的方略。

    起兵,是一定的,但是选择在什么样的时机,却是一个困难的选择。

    长长的吐了口气,一抬头,面前居然是成都行辕。

    什么,不知不觉之间,我已经到了成都?

    他自不知道,这几天的时间,他都在极度的思考之,将作战诸般战法,如何安排阵形,如何派人接洽,如何处理和李格桑以及狼正轩的关系,如何修炼武功……,他这一生之,还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思考过,只觉得趣味无穷,而且他也早就吩咐了,不能有人打扰他的思路。

    以他现在的武功,十天十夜不吃饭不睡觉,一样的生龙活虎。

    “孩子,你回来了。”一把醇厚的声音传了过来。

    唐朝赶紧飘下车来,赫然看到李格桑穿着便服,和狼正轩并排而立,在他们的身后,有两个绝色的女子,一个李莲,一个是姜。

    李莲的眼神羞涩,而姜的眼神却很凶狠,这么久不见,她依然艳丽得不可方物,用一双剪水双瞳瞪着唐朝。

    怎么回事儿?唐朝在忽然之间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李格桑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动战争了。

    以他南诏皇帝之尊,居然不远千里来到成都军,而且将两个女儿都带上,还带上了狼正轩,那一切就都明了了。

    唐朝一咬牙,也好,既然南诏君臣都要动这场蓄谋已久的战争,那么当此安禄山起兵的绝佳时机之下,我唐朝动这场征对唐王朝的战争,却是无可厚非了。

    既然等不及了,那就起兵!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四章最高军事会议
    在李格桑身后,是大内总管铁凝,还有心悦法王,伏虎太子等等南诏重要人物。

    想不到,都在这个时候来到了成都,唐朝自是大喜,和他们一一拥抱,分别述说别来情由。

    这可把旁边的姜给激怒了,只见她呼啦一声将身上的辫子甩出,将伏虎太子缠住,斥道:“你们到底有完,大男人家的,搂搂抱抱的,成什么样子?”

    伏虎一楞,知道自己这个妹子性格古怪,将身上的鞭子解开,干笑两声:“呵呵,妹子,是我的错。”

    唐朝这才有些尴尬的看着自己这位最艳丽的妻子,两年未见,她已经分明的长得风韵了许多,他的三个妻子,一个小妾,除了除了芹儿之外,都已经给自己生育了一个子女。

    姜就这样愤怒的看着唐朝,好半晌,忽然扑上来,抱住了他。

    唐朝心叹息了一声,以这女子的性格,看来少不了要当众吃点苦头的了,哪里知道姜在这个时候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丢下鞭子,用粉拳不停的捶打唐朝的胸部:“你这死没良心,这么两年了,你究竟死到哪里去了?”

    旁边的李莲虽然不如姜性格之激烈,但一听这话,泪水还是珍珠断线一般的流了下来,刹那之间打湿了衣襟。

    狼正轩大笑:“皇兄,我们还是先进客厅等唐朝,不然的话,唐朝吃的苦会更大得多!”

    言罢哈哈大笑,李格桑儒雅的一笑,说道:“胡闹,我这两个丫头真是胡闹,好好,我们所有人都进去!”

    李莲见众人都进去了,也是呜咽一声倒进了唐朝了怀抱,哭泣得却是更凶了。

    唐朝搂住两为公主,心也是歉疚无比,前两年分别在岭南和安西征战,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因此不敢带两女在身边,使这两位高贵的公主感觉分外的寂寞。

    要知道,一般的人,娶一位公主已经是顶天了,但唐朝居然尚了四位公主。

    当然,连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平时给自己端茶送水的那个最体面的侍妾,居然是金枝公主,来自于突厥。只是唐朝知道纸包不住火的道理,私下已经对新灵公主以及芹儿说知,免得两女心生怨恨。

    新灵公等家眷自是早有舍瓦和专氏五虎料理,安置进了剑南军。而所有的粮草则早有妥善安排。

    好不容易,唐朝这才将两位公主安抚好,来到成都行辕的议事大厅。

    一走进去的时候,气氛就很严肃。

    因为,所有偏将以上的将领,都在舍瓦的召集之下进入了大厅,包括李格桑带来的十余位高级将领。

    在可以容纳千人的议事大厅里,虽然只坐了一百人左右,但是营帐上空还是弥漫着强烈的杀气。

    对,就是杀气,毕竟,这一百余人,杀气非常的强盛,抵得住安禄山手下五个亲卫营之至少两个营的主力,甚至达到三个营。

    所以,这是一股可怕的军事力量,一旦凝聚成杀气,则是威猛无比,可谓是杀气冲天。

    唐朝静静的走了进去,刹那之间将刚才的温柔忘记了。

    帅位之上空缺。

    唐朝迟疑了一下,还是坐下,轻轻的坐了下去。

    但在场诸人的眼里,他却是重如泰山。

    他刚一坐下,李格桑说话了:“孩子,我们也是一日之前才到达此地,因为,我在安禄山军的探子向我报告,五日之前安禄山在范阳起兵,杀奔洛阳,我确认这个消息准确无误之后,就立即在大理召开了军事会议,要求所有将士整装待命,一起开赴到剑南边关,要和你的军队会合,立即出兵,现在,我所带领的五万大军就驻扎在此地西南十五里处,我则和众多将领一起等候你的回归,商议起兵之事。”

    他的语调缓慢,铿锵,自有王者风范。

    刹那之间,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唐朝身上,等他拿主意。

    显然,李格桑是将他的地位看得和自己平起平坐,虽然嘴里喊的是“孩子”,但事实上,却是尊重自己,不凌驾于自己之上,也丝毫没有要自己向他臣服之意。

    其实,这几日的思想,唐朝对李格桑和南诏君臣,早有定见,那就是不卑不亢,绝不能失去指挥权,不然的话,他也不能保证是否能够驾驭住局势。

    他知道,有玄铁剑在手,自己的武功多半当世无敌,可是战阵之,非是逞匹夫之勇,领导军队,更是计谋为上,武功几乎没有多大作用。

    诸葛亮那样的人,不过是个书生,但却使魏国心惊胆战,靠的不是自己的武功有多高,而是出众的谋略。

    这几年之,他也看了曹操的《孟德兵法》,也看了《孙子兵法》《吴起兵法》以及唐朝开国李靖等的著作,渐渐的对于行军布阵,有了更多的认识。

    不过,他还是相信一点,实权绝不能旁落。

    其实,一回到剑南军,一看到李格桑,他就有点害怕他耍当年刘邦那一套,悄悄的就夺取了自己的兵权,毕竟,但是他没有,显然没有。

    舍瓦是绝对忠于自己的,唐朝对这是有信心的。

    唐朝一想到这里,心里算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当下说道:“父皇在上,孩儿也认为,当此安禄山起兵的时候,正是我南诏大举进攻唐朝的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起兵,是肯定,只是不知道何时起兵,先攻何处,还想听听父皇的高见?”

    李格桑立即接道:“我以为当在最快的时候起兵,起兵就直接进兵长安,使李隆基腹背受敌,到时候抢先拿下长安,方为上策。”

    这一句话,他显然等得很久了,其有一种怨怒之意。唐朝想到他和李隆基的恩仇,立即就理解了他,也许,这口气,他憋在胸已经二十年了,终于是该出一出了。

    他的目的显得直接,直接兵逼长安,擒住李隆基,让他也尝尝被蹂躏的滋味。

    唐朝沉默,沉默了半晌,说道:“父皇,您此计非常好,但是您想过没有,安禄山实力强大,兵力是唐朝的三倍,我们一旦帮助他攻破两京,即使短暂占有了长安,却是很难抵挡安军的进攻?孩儿这段时间亲自到安禄山军,想要将之刺杀,但竟然未能成功,如果,不能和安军取得同盟的协议,恐怕一旦打破长安,洛阳,我等反会是替安禄山做了嫁衣裳?”

    李格桑一惊,半晌才说道:“安禄山居然如此厉害?”

    “不错!”唐朝郑重的一点头,“安禄山手下数十万大军,这一次进攻唐朝,用的是其的精锐近二十万人,更有史思明、田承嗣、华明庆这些化境高手助之,更有近四十个暗劲级别的高手为之所用,并且,这也还是我见到的,尚且不知道他是偶还有隐藏的势力。安禄山又是长期带兵,经常和突厥、回纥、土蕃、大食等作战,前锋犀利,我估计,用不了四十日,当会攻下洛阳,如果我们再助之,将来恐怕反被安军追杀。”

    狼正轩神色紧张,望着唐朝:“唐大帅的意思,是暂时按兵不动?”

    唐朝就斩钉截铁的道:“非也,当此绝佳机会,如何错过,我以为,父皇带手下大军进驻剑南,将南诏沿线国土全部占领,抢占资源,巩固我南诏。要知道,李隆基现在虽然被动挨打,但是一旦调整过来,反扑的力量是惊人的,我们及时占有了长安,也恐怕抵挡这种反扑,不管唐朝和安禄山哪一方取得胜利,对我们而言,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要确保南诏以及附近国土更加巩固,说句假设的话,我们即使占有了河南,但是各方都是在争夺,也很难固守得住,不如紧邻我南诏国土先占领剑南,步步进逼,学汉高祖刘邦,先盘踞汉,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孩儿我则带兵十万,进攻长安,到时候一旦打破长安,再倾巢出动也不迟。”

    李格桑脸上充满了疑惑之色:“这,孩子,长安守军近万,你,你也以十万兵力进攻,恐怕难以……?”

    的确,不仅是李格桑,其他的许多的将领听到唐朝的话,都是担忧起来。

    唐朝微微一笑:“各位也许是太高看李隆基了,恐怕并不明白唐朝的形势。在离开长安之前,我已经打听清楚,唐朝能够动用的就只有十万禁军了,但是哥舒翰千里回援,没有带多少兵力,李隆基早已经将禁军兵力的七成支援了洛阳,长安反而空虚,并且,禁军养尊处优,早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除了马正章的神策军,并无多少实质战力,我以十万大军进击,当是以众敌寡,想来攻破长安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些话,充满了强烈的自信,听得李格桑暗暗点头,心想,先巩固后方,就让他去攻坚也好,一旦攻不下,我也可趁机出兵,到时候他再也找不到借口。这个时候,他已经在隐隐的担心是唐朝害怕他取得大功,自己则是坐失良机。

    “好,就这样,你带十万大军假装和我南诏交战败退回长安,就取事,我则先占领剑南。”

    “好,专信听令,叫书记管修书一封,你亲自快马送到安禄山军,务必要面见安禄山,表达我和他南北夹击之意!”

    “是!”专信听令而去。

    是夜,唐朝让五位妻子享受到大男人的漏*点,让他们满意得想死。

    唐朝在睡着之前,喃喃的说道:“明天,就是明天,兵锋……直指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五章势如破竹
    唐朝当夜和五妻大战,第二天一早,却仍然是龙精虎猛,一大清早,就按照预定计划布置进兵。

    李格桑早已经带着狼正轩离开了行辕,准备“掩扑”过来,唐朝当然要布置一番,毕竟,剑南军还有鲜于仲通的少量嫡系部队以及一些心怀不定的人物,他要将剑南三省假装让出去,却也要做得有模有样,不然的话,一旦走漏了消息,让李隆基有了防备,进攻长安就困难得多。

    唐朝一直都深信,计谋的力量,有时候甚至过了真刀真枪的战斗。

    既然要起兵攻唐,那就要肃清自己军的叛逆,所以遴选人员也是势在必行。有不少的人,比如辛白江、隆多等人,都是跟随自己很久的旧部,一起带过来的人马,自是信得过,但是以前章仇兼琼留下来的部队,有不少将领都是忠于唐室的,这些人不肃清,那是极端的危险。

    但遴选这些事情,都交给了舍瓦去办理,已经妥当。

    于是,按照预定的计划,南诏大军在李格桑的带领下,“进攻”剑南,按照史书的说法“南诏军队蓄谋已久,剑南节度副使鲜于仲通战死,唐朝军队在西南大败,由手下将领唐朝带领残部八万余人逃往长安!”

    于是,在南诏和唐朝的计策之下,近两万忠于唐朝的将领军队被李格桑消灭。

    唐朝对此并没有背上任何的包袱,因为他只是“兵败逃窜”,并且庆幸的是居然还在败退之前将大部分的粮草运走,只是遭受了小的损失,元气还保存了下来。

    唐朝的五位夫人,除了新灵公主和芹儿之外,都是身有武功的贵族女子,这个时候,也是戎装惯带,跟随在唐朝前马后,随时准备战斗。

    新灵公主和芹儿虽然是娇弱的女子,但唐朝八万的大军,保护两个女子,却也是容易得很。

    于是,很快的,剑南在李格桑的进攻之下,大部分已经归属了南诏,南诏的国土,也以此时达到了全盛,只不过剑南山路崎岖,许多地方依守难攻。

    孟昌反在李格桑经营其他地区的时候占领了成都,据险而守,和南诏军队打得难解难分,这却是唐朝始料不及的事情了。不过,孟昌也不过是癣疥之疾,唐朝听说之后,并不放在意下。

    他知道,这次自己一旦进攻长安,就没有想过回头路。

    其实,早在数年之前,他就觉得,要进攻李隆基,先取长安,身为上策,不然,一旦为他人抢先占据原形胜,到时候明声言顺,自己就算是有通天的才能,也要像当年的韩信一般英雄无用武之地。

    要攻占唐朝,先取长安。

    这是他基本的策略,这也是他为什么在最高军事会议上力排李格桑之议,自己带兵进攻唐朝的原因。因为以唐朝现在的防守,李格桑成功的机会很大,一旦让他打破长安,说不定他就不会局限于只占领和南诏交界的地区,而是要称霸天下了,到时候,自己这个承接太子,会不会被伏虎太子架空,还是一个未知数。

    仰人鼻息,总还不如自己掌握自命运来得好。

    他知道,以唐朝国势之颓败,这次进攻长安,很有可能奏效,何必要人掠美?

    他也知道,长安东方的部队,没有谁是自己的对手,因此他这次可说是信心满满。

    唐朝的大军按照阵势前后想接,左右呼应,逶迤往长安撤退,随时保持接战的状态。

    只要是稍微有点头脑的人一看,就会知道,这支军队绝对不会是打了“败仗”的军队。

    唐朝随军粮草丰足,足可以支持八万大军征战五年,这就是唐朝并不打算在沿路掠夺粮草的原因。

    沿路之上,唐朝的军纪严明,不能强取老百姓一针一线,到处攻打土豪劣绅,赈济灾民,居然受到不少百姓的称颂

    军行迅,从成都到长安,并没有遇到什么抵抗,沿途的官员都是倒履相迎,唐朝好言抚慰,着意的接纳,就有不少抵抗的官吏,哪里经受得起大军的冲击,可说是兵不血刃,渐渐深入黄河流域,算算时间,居然只用去了十日左右余日。

    这个时候,唐朝的军队已经深入唐朝腹地,循着黄河逼近京师长安,这日晚间,终于到达了阳平关。

    “败退”,唐朝这一路上打的口号都是败退,又军行迅,可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潜入长安,并没有使唐朝廷产生警觉,相反,唐朝是李隆基的驸马,可说是一张绝好的护身。

    并且,唐朝所过之处,并没有大量的更换城池守官,只是用手强大的财富拉拢,并且好言抚慰,这也从很大程度上麻痹了唐朝的地方守军。

    这些地方守军,虽然说是战力稀松平常,但是一旦他们据守险隘,则会大大推迟自己进兵的度。

    兵贵神,当年邓艾占领成都的时候就是冒险用的轻骑急行军,这一次,唐朝手下带三万骑兵先行,让舍瓦带五万步兵缓缓而来,也是和邓艾相同的战略。

    “报告大帅,专信从黄河以北回来!”

    “传!”唐朝赶紧传专信,而这个时候,唐朝刚刚在阳平关外十里驻扎下来,鹿角深栽,粮草辎重一层一层的围绕着军帐,军势强盛。

    专信一进入军帐就禀报:“大帅,我到达黄河北岸的时候,安禄山手下大将史思明正好一路势如破竹,带领前锋到达潼关附近,我随即说明了要和安军前后夹击的事情,史思明不能作主,我随后就迎着安禄山的方向,在徐州见到了安禄山,他亲自接见了我,听说大帅也要起兵的时候之后,大喜,并且说他先已经答应和大帅你共同进退,不知可有此事?”

    唐朝微微一笑,想到那次安禄山被自己擒拿,被迫答应自己条件的事情,看来,这小子倒还没有忘。,

    就听专信继续说道:“安禄山也听说过我的名字,知道我的确是大帅您的心腹,因此约定,打破长安之后,和大帅共分天下,为了表达诚意,他还特意让我带一样东西给大帅。”

    说着从背后取下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似乎有极端承重的东西,就在专信这样的高手背负着的时候,也显得十分的吃力。

    唐朝一见,脸色似乎变了变,说道:“难到是突火枪?”

    “正是,大帅请过目。”

    说着将包袱呈了上来。

    唐朝打开口子,就见一尊厚实的生铁包裹着一件手枪模样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当然比他穿越前的手枪大了十倍有余,但是扳机、药线、弹药齐全,居然和千年之后的手枪如出一辙。

    唐朝拿了起来,感觉轻飘飘的,比玄铁重剑还轻了少许,当下说道:“收到随军库房里,好好保存,将来这东西或许有大用!”

    “是!”随军书记官隆多赶紧答应。

    隆多本来不识字,但是自从断了一臂之后,武功大打折扣,除了依旧根着唐朝苦练和武艺之外,还学了不少汉,管理随军库房这么重要的责任,自是落到了他的身上,他近来痛定思痛,誓要苦练武功,倒也真是有很大进步,渐渐的突破暗劲的瓶颈,有望成就化境。

    唐朝常常也是以独臂的戚少商来勉励他,这虽然是他穿越前看温瑞安的小说看多了,但是隆多很听他的话,居然渐渐培养起单手横扫天下的气势。

    唐朝叫专信下去休息,心甚为满意,同时还有些焦急。满意者,安禄山和自己达成了暂时的同盟,一明一暗,李隆基肯定是危险无比,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为什么李隆基要马正章亲自到阳平关传书,叫自己的军队先在这里驻扎下来?

    不要我带兵进入京师,那是害怕我是第二个董卓之意。

    李隆基此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确是个难缠的角色,我救命该不该在这样的时候攻打阳平关?

    阳平管是长安最强大的屏障,一旦打破,长安就在掌握之。

    自己虽然只带了三万军队,但是战斗力也是恐怖的,李隆基也预见到,要是自己服从他的领导,那么倒是一支得力的勤王部队,但是万一自己有2心,却是变生肘腋之间。

    李隆基很谨慎,但不管怎么说,剑已经在弦上,不得不。

    唐朝也没有用去多久的时间,就下了决断,这是一个决定唐朝国运的决断,看来,是该摊派的时候了,自己总不能永远这样言不正名不顺的瞒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得门外兵士来报:“青莲居士李白求见!”

    唐朝一听,喜出望外,飞奔出帐外,就见辕门之外一人白衣如雪,身形轩昂,腰佩长剑,儒雅潇洒,正是阔别多年的李白,当下扑了上去,抱住了兄长,忍不住真情流露,泪水居然掉下。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对全身肌肉纵控自如,哪里会流泪,这是他故意不加控制,真情尽露所致。

    李白哈哈一笑,对唐朝的真情,也甚是感动,但他因为年龄不小了,所以要厚重一些,只是眼眶微微湿润,只狠狠的按住唐朝的肩膀,新潮澎湃。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六章李白归来
    “哈哈,贤弟,想不到数年不见,你居然好像是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一样,你的武功,看来连我也不是你对手了?”

    李白呵呵大笑,兴奋得很,自己的义弟能有今天的成就,他也代唐朝高兴。

    唐朝赶紧摇手:“大哥,你说哪里话,我的武功纵然进步得快,但是哪里能够和大哥相比,这么几年来,大哥传授的武功可是帮了我不少的大忙,可是,就是不能掌握变化,未能真正的达到身剑合一,思之有愧大哥的教诲。”

    唐朝这几句话,说得真诚无比,拥有玄铁重剑之后,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但一见了唐朝的面,他就知道,光说武功,自己还未必胜得过面前的这位义兄,要是靠自己深厚无匹的内力,世间想来并无对手,但这却是胜之不武,并不是武功真的比别人高,而是自己的天赋造成的。

    假如自己不是一个穿越人,假如自己当初掉进滇池的时候没有被损伤经脉,自己很可能有以后的奇遇,从孙思邈手学得绝你包庇于我,势必前途尽毁,白虽然想在天下间一展抱负,可也绝不能毁了贤弟您的大好前程,大哥只要知道,你已经名震天下,威名远播,这就够了!”

    唐朝十分感动,握住了李白的手,:“大哥,你真是我的好大哥!我唐朝一生,能结识你这样的豪杰,虽死无悔,来,再敬大哥一杯!”

    李白喝了杯酒,却忽然脸色严肃:“贤弟,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这是要起兵叛乱?”

    其时军无别人,连隆多都在帐外伺候。

    “非也!大哥,我这叫起兵攻唐,怎么叫叛乱。”

    李白点头:“对对,大哥我用词不当。你本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元帅,又是南诏的驸马,代表的本就是南诏,潜入唐朝的目的就是刺探虚实,不是叛乱,而是起兵攻唐。方才我还不大相信,经你一说,大哥才算是真的佩服了你,想来,你这次从成都‘败退’回到阳平关,也是你有意为之?”

    “大哥神目如电,果然和我所想的一般无二,大哥,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现在,为我出个主意?”

    “什么主意?”李白喝完了杯酒。

    “我现在假装被南诏国王李格桑击败,丢了剑南土地,现在退到阳平关,一路都是顺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阳平关,李隆基却派他手下得力的神策军领马正章亲自来传讯,叫我在距离阳平关十里之地扎营,我拿不定主意是否该立即攻占阳平关,想请大哥帮我谋划一番?”

    李白一听,脸上现出凝重的神色,半晌,方用筷子敲着桌子道:“李氏虽然衰微,但是各种世家大族都有精良的私人武装,再者,现在正式攻唐的话,却是反为安禄山减轻了压力,因为长安显然比洛阳更加重要,到时候一旦不能急切之间拿下阳平关,则李隆基的救兵一到,我等反而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即使想要回到剑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依大哥之见,我们应当如何?”

    “我以为,当务之急,该是先拿下阳平关,但不宜硬来,只宜智取。毕竟,阳平关号称长安的屏障,坚固是肯定的,一旦硬打,急切之间是不可能攻下的,我有一计,可以攻下阳平关。”

    “愿闻其详实。”唐朝赶紧俯身倾耳以请。

    “看来,李隆基对你已经产生怀疑,必须马上动手,迟则生变,我一路过来的时候,观察阳平关地势,果然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所以只能智取。这几日,马正章听说你带兵来到,居然关闭了城门,但是却允许城的百姓出来挑水打柴,”

    “大哥,你一提我就知道了,你是不是叫我晚上如此如此?”当下在李白的耳边说出一番话来,李白点头,两人拊掌大笑。

    当夜,唐朝就派得力手下赶赴成都去安置好李白的家小,李白自此就在唐朝军,参与诸多大事。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七章智取阳平关
    阳平关守将李玉得了马正章从京师传来的命令,紧守关口,不得放唐朝败兵通过,自是遵从皇上命令,早早的将吊桥拉起。

    这李玉是唐朝开国护国公李靖的嫡系孙子,甚有谋略,武功也是不错,不过比起乃祖,却是远所不及,也是唐朝以前的武举状元,手下有两员骁将,一是博,使一口大砍刀,一是独孤灿,使两柄铁锤。李玉手下,只有八千军兵,且多有老弱之兵,当打听到唐朝居然有三万“败兵”的时候,他是铁了心不敢出战了。

    并且,李玉也早听得唐朝的威名,所以一旦接到马正章的命令,就是赶紧收拾防务,将城墙加厚,在关隘之上多安檑木炮石,防止唐朝攻城。

    马正章传达了命令之后,但手下神策军当即返回长安,向李隆基报告去了。

    唐朝虽然急于进兵,但是考虑到阳平关之险,不敢轻易进攻,遂听了义兄唐朝之言,不公然反叛,伺机而动,在阳平关口驻扎了三日。

    这个时候,后军来报,舍瓦带领大军已经距离阳平关只有三十里之遥。

    其时正是晚上,夕阳西下,阳平关之照例在日落之前开门一个时辰,让城人口出城挑水运柴。

    这个时候,唐朝早已经暗令手下专氏五虎夹杂在运水运柴的人流之,乔装进入。

    本来唐朝不让李白前去,但他新入军,竟是非要前去建功,唐朝再三劝之不住,也只得罢了,只叫他小心在意。

    且说专信是专氏族五虎的领,乔装成砍柴的樵夫夹杂在人流之,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柴担之藏着兵器。

    这几人本来也不是有名望之人,自是不怕被识破。

    但李白却是不同,要他这样儒雅风流的人物扮成砍柴的,恐怕多半会露了马脚,因此唐朝只叫他穿上平民服色,随进城的百姓蒙混进去。

    能进的当是最好,但要是混不进,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幸好李白武功到达化境,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皮肤排泄,在功力运转之下,居然像极了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守城的军士见他老得快走不动的样子,自是放心让他入城。

    但李白一进入城之后,却也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

    他去喝酒。

    他这一生之,几乎每一日都无酒不欢,所以暮色刚刚降临的时候,他就憋进了这城一处叫做“焦氏老酒”的店铺,随手抛出一锭大银子,怕不有十两,寄在柜台上,吩咐店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

    但他却不知道,这家酒店的老板焦飞却是本地一个恶霸所开,专门讹人钱财,甚至杀人取财,是个无恶不作之徒。要不然,现在整个阳平关戒严,别的酒店早已经关门,他却敢在这光景打开店门。

    李白由于生性豁达,并不疑这酒家有古怪,当下酒到杯干,喝了十八碗老酒,这才哦略解酒虫,想到唐朝的嘱托,只敢稍微喝上几杯,却不敢尽兴。

    忽然之间,李白感觉天旋地转,心一惊,居然就这样昏迷了过去。

    也是李白托大,以他的武功,已经进入化境,世间任何毒药都不能危害他,但是这焦飞却并不是用了毒药,用的却是特制的**散,夹杂在老酒的味道里,使李白误以为是老酒的味道,竟然将他这样的武学行家也给麻翻了。

    想李白平生喝酒无数,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但是却栽在这里,的确有些出乎人的意料。

    唐朝一被麻翻,焦飞就从大堂之出来,在李白的身子上踢了一脚:“妈妈的什么东西,在老子焦老板面前露富,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咦?”这焦飞忽然叫了起来,因为刚才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怎么刹那之间就变成了一个皮肤白腻的年男人?

    他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当下也不管这些,将李白身上金银收刮一空,抽出腰刀,居然就要一刀结果了李白性命。

    只见这家伙一刀斩下,真的是眼睛也不眨一下,也许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越是戒严,越是可以干些无法无天的事情。

    “喀嚓!”

    他再也想不到,李白的头没有变成两半,而自己的手臂却是豆腐一样的烂了,李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而且连惨叫也不让他出,就在刹那之间点了他的颊车穴。

    两个店小二想跑,但哪里能够,李白只是隔空一指点去,两人腿上环跳穴上早着,委顿在地,不能行走。

    焦飞剧痛入骨,但是还是听到了唐朝的话:“这点点江湖上的麻药,虽然比蒙*汗*药厉害了许多,但是却怎么能够奈何我?”

    原来,似李白这等大行家,酒刚一入口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酒有问题,但以他现在对身体的操控,即使是见血封喉的剧毒,也不能毒杀他,不过是损耗他的内力而已。

    他之所以不立即动手,就是想看看这店家想干什么,他倒是想不到这家伙居然如此恶毒,当下扭断了他的两条手臂不说,更是将他脚骨全部捏碎,却并不杀了他。

    李白知道,这样不杀他反而使他更加痛苦,因为就算是孙思邈前来,也只能救活他的命,却不能使他再像正常人一般行走,因为手脚的筋骨都被李白捏碎了。

    这也是李白游历近二十年来第一次出手这么重,因为这家伙实在该死。

    李白随即吹灭了店铺的灯,将两个店小二点了穴道丢在墙角,自去倒在一张椅子上养神,喃喃的说道:“我李白要是如此容易栽跟斗,早已经死了几十次了,还轮得到你这臧货来杀我!”

    李白的心,此时此刻,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从来没有一刻,他这样对生活和未来充满希望过,他知道,自从被李隆基戕害的那一天起,他虽有盛名,但是普天之下,几乎没有人敢用他。

    要是去为南诏或者回纥这些国家所用,却又是他十分不愿之事,所以这十多年来,他可谓是尝尽了生活的艰辛,当年刘玄德脾肉复生的感慨,曾经不知道多少次萦绕在他的心间,壮志难酬,功业不建,可年华老去了,不然,他何以会写下“人生者,百代之过客,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人世的沧桑,在李白的身上,加倍的透露出来,这是一种无奈的感叹,多少英雄豪杰流逝在时间的河流之,湮没无闻,翻不起半点浪花,“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李白本以为,自己这一生,恐怕要无所建树的终老于林泉,抱无涯之憾,但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这个义弟,居然给了他一展身手的机会。

    他当然还记得当年帮助李格桑平定狼正轩叛乱的时候,要求李格桑在必要的时候借兵三千给他,但是现在,一见了唐朝,他就知道,没有必要了,因为即使以自己的绝世才能,用三千兵开疆拓土,他也不能赶上这位义弟的势力,到时候,也许还会兵戎相见。

    没有见到唐朝之前,他觉得自己还有战胜唐朝的把握,但是一见了他面,尤其是当知道唐朝有了震古烁今第一利器的时候,他放弃了任何想法。

    他扪心自问,也许,我李白永远都无法做原的皇帝,但是,帮助我这义弟打下大好河山,他岂会亏待了我?他已经从唐朝的身上,看到一种王者的霸气,一种领袖群伦的风度。

    他竟然将有数万大军的帅位相让,足见他的坦诚和胸襟。

    成大事者必须要有拨打的胸襟,这小子战无不胜也还罢了,但难得的是还能容人,这就不容易了,听说他手下还有一个武功高不可测的舍瓦,原来是背叛了李格桑的贼,唐朝居然也能够容纳得下。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他竟是如此的容人,足见高明。

    更加高明的是,自己昨天在营帐之出此奇袭计的时候,唐朝明明就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却还是让自己献策,显得自己并不知道,其实,这小子的智慧绝不在我之下,当年扫平舍瓦的叛乱之时他就早已经显露头角。可他并不和我争,还记下我一功,却是善于揣测我之心理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天空之忽然出现信花,李白微笑,建功的时候到了,抽出藏在衣袖之的龙泉宝剑,飞一样的掠了出去。

    这个时候,专氏五虎早已经潜到城门口,放出信花,随即杀散守兵,砍开城门,将吊桥放了下去,唐朝早已经带兵在外接应,见城门一开,鞭梢一指,三万大军抢入城来。

    李玉正在军帐之商量退敌之策,忽听喊声大起,火光嘹亮,赶紧出来看时,唐朝已经带领大军抢进城来,只见唐朝威风凛凛的骑在一匹火红的战马上,手上长剑飞舞,挡者立死,飞快的向他的军帐奔驰而来,吓得脸都白了。

    这小子到底是人还是神,简直有点像是西楚霸王项羽,没有谁能挡得住。知道守城无望,赶紧打零手下骁将两员开城逃窜,欲退往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我既入唐,世上便无唐肃宗
    这一仗,可说是漂亮之极,李玉守军并没有多大抵抗随即崩溃,大部分军队投降。

    本来,即使不胜,但是逃走也还是小事一桩,可是在舍瓦的大军就在城外设了埋伏,但有从阳平关逃走的士兵,不管多寡,都全部被拘住,因此此次走漏的李玉军士,那是少之又少。

    守卫阳平关的军队,本来只有李玉手下的八千精兵,只是临时从郡县召集了四五千人,都是散兵,没有什么大用,但是唐朝新得了这支八千人的部队,还是实力有所增强,总兵力约为九万。

    专氏五虎这次装扮成砍柴人,将兵器藏在柴草之,带数十健将,乘夜杀近城门口,砍开城门,放下吊桥,可谓立下大功,功劳薄上,自是记载五人大功,可奇怪的是,本该李白统领这几人进退的,但却直到现在都没有见到李白的影子。

    以李白的武功,纵在千军万马之,也不易杀死他,但为何现在还无音训,唐朝清点战场,渐渐焦急,李白大哥怎么还不回来?

    就在这个时候,手下兵士来报:“李白已回。”

    唐朝赶紧迎出帐去,就见李白浑身浴血,在他身后的三匹马上,有三个将领被捆绑住手脚,显然是李白的俘虏。

    “大哥,辛苦了,且到寨暂歇?”

    李白不答,只以目示唐朝。

    这兄弟二人情谊何等深厚,自是一下子明白了意思。

    唐朝当下抢前两步,手掌一划,凭空之出现一股暴风,那柔韧之极的马鞭就断了,将当先一员俘虏释放,仔细一看,正是阳平关守将李玉。

    李玉大惊,马鞭是兼任之物,想不到就被唐朝这样空手断去,武功的确深不可测,达到了一种骇人视听的境地。

    这李玉浑身也是鲜血,显然和李白激战之后才被擒的,见唐朝放了他,并不怕死:“要杀要剐,随便下手就是,你李爷爷可不怕你们这些叛军!”

    “放肆!这可是我家十万大军的统帅唐朝,看我手上剑锋利否?”却是隆多抽剑恫吓。

    唐朝赶紧摇手,脱下身上所穿西川百花锦袍,扶李玉于坐,说道:“李隆基荒淫无道,安禄山叛之,四境危急,我南诏攻占长安,在情理之,况自古土地,唯有得折居之,要说蛮夷之人不能奄有天下,却是大大的错了,据说太宗李世民就是一个高丽女子所生,还不是纵横天下数十年。”

    这一番话,却是高明之极,顿时将李玉说动,心想:与其被杀在这里,倒不如留下有用之身,以图远计。

    当下跪下道:“败军之将,竟蒙将军如此错爱,愿执鞭随蹬,从此不离左右。”

    唐朝扶起,好言抚慰,随即将他身后两员骁将独孤灿和林胡的绑缚也释去,好言抚慰。,

    这两人向来唯李玉马是瞻,见主帅尚且投向,当下也愿降。

    唐朝大喜,叫书记官记李白大功一件。

    要知道,这三人滑溜得紧,一旦见到唐朝带兵抢进城市来,就弃城而走,想不到被李白等个正着,将这三人浴血擒拿。这三人之,以李玉的武功最高,早已经到达暗劲,手下两员骁将都只是明劲巅峰的角色。

    李白当时在酒铺之按照预订的计划抢城门,但远远见到专氏五虎已经抢城成功,知道吊桥口的守兵挡不住唐朝大军,于是直扑军帐来捉拿李玉,要立下大功。

    这一来果然看到李玉在百余随从的簇拥之下开城逃,也不客气,随手夺取了一匹黄骠马就去追赶李玉。李玉本是惊弓之鸟,还道是唐朝大军事先锁定了他,所以拼命逃窜,也姑不得手下将校,只带了两员骁将舍命而走。

    这一来,倒是给了李白了机会,奋力杀散百余亲兵的阻挡,向三人追击。

    李白座下马只是随手取得,李玉又逃跑在先,本来追赶不上,但是想不到的是,李玉方逃到阳平关外一两里地,鼓声震天,一彪人马截住去路,却是舍瓦带兵堵住了他西去长安之路。

    李玉一见,心连叫苦也,阳平关天险前后就只有一条路,所以只得回身来战李白,想要从斜露爬山逃走。

    但李白岂会给他从容逃走的机会,施展绝道:“今日既已经正式起兵,当有个名目,不知道兄弟心可有主意?”

    唐朝就微微一笑:“义父和大哥但说无妨,我想先听你们的建议之后再做区处?”

    舍瓦就笑道:“以我之见,我一直所担心着,就是不能拿下阳平关天险,但既已拿下,攻占长安只是时间问题,先取骊山,确实是当务之急。可言不正则名不顺,我觉得唐朝不如就在攻占长安之后称帝。”

    李白一听,干因摇手:“一旦称帝,将是众矢之的,李隆基和安禄山都不会放过我们,将会集全力对付于我,不是明智之举。”

    唐朝就笑了:“两位的意见,都有道理,不过,我却以为,名,肯定是要正的,不然,没有一个响亮的旗号,绝不会有人来投奔。我唐朝现在手上有数十万大军一年之粮饷,有人投军,条件得天独厚,自是要扩大影响。安禄山近二十万大军,况且正在到处拉丁,我们将来很可能和安禄大战,军力不充足,先就输了七成。但是,却不能称帝,称帝的话,正如李白大哥所言,是引祸上身,所以,我已经考虑好了,我们的口号是,多招军,广积粮,缓称王。所以,现在给我打出口号‘平叛威武大将军唐’,制造军旗花鼓等物,重宣传,肃军纪。”

    舍瓦和李白一听,深为赞赏,这小子,刚才问我们两人,不过是在考较我们的能力罢了。至此,他们才算是真的服了唐朝,这小子小小年纪,武功高得没有边不说,却为什么智慧却是高得这样可怕?

    不过,这个时候唐朝的心想的却是:历史已经改变了,这是为什么?

    他本以为,自己这次进攻阳平关,恐怕会非常的艰难,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自己轻而易举的就攻占了阳平关,和以前学的安史之乱的历史大大不同。

    那个时候,可从来没有听历史老师说过有人和安禄山互相呼应,占领了长安门户阳平关的事情啊?

    奇怪,怎么回事?

    然后,以他的聪明,立即知道了一个事实:我既入唐朝,世上便无唐肃宗!

    而且,改变马巍之变,也许是指顾之间事耳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九章抢占骊山
    却说此时唐朝廷之,李隆基却是大雷霆,真的是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将所有秋季问斩的犯人全部正法不说,更是火急宣召群臣入宫议事,大朝廷上大骂安禄山和唐朝两人。

    就在李隆基坐在龙椅之豁然站起的时候,臣相韦见素奏报:“唐朝于前日子夜带领叛军袭取了阳平关,正纠合贼兵开赴京师,现在唐朝的威胁已经甚于安禄山,请皇上及早定计,削平叛乱。”

    李隆基本来要在金銮殿上再蹦达几下,再整顿一下朝纲,但想不到的是,阳平关居然失守。

    他本来还有点底气的,但是,听到这话,心空落落的,忽然之间像是被抽取了灵魂的僵尸一般。

    好半晌,李隆基才平息了情绪,声音嘶哑的说道:“诸位爱卿,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当此危急之时,请诸位加意进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务必要扫平叛逆,再整朝纲!”

    但想不到的是,此话一出,居然并无人接口。

    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说错了话,头上的脑袋就不是那么保得住了。到了此时此刻,阳平关一破,长安所有的屏障都已经失去,真正的可说是长安危矣。

    韦见素当先说道:“皇上,以臣之见,唐朝既然已经带兵潜入长安外围,那么就应深沟高垒,暂避其锋,随即诏告天下,宣布唐朝为叛逆,到时候等到勤王之兵到达,何愁一个区区唐朝。”

    “韦相说的不错!皇上,唐朝十分狡猾,将皇上也给欺骗了,居然投靠了南诏,到现在已经可以看出,唐朝和南诏有勾结无疑,他这次假装兵败,也是事先谋划好的,种种迹象表明,他和南诏朝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说这话的人是颜真卿,国书画大家,秉性正直,现在他是户部侍郎,想到李隆基居然犯下如此大错,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李隆基越听越怒,终于忍受不住,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是找办法的时候,时间贵于黄金,指责朕之不明之言,稍后再议不迟到,说,你有何策可以芟夷斯难?”

    颜真卿就说道:“臣以为,皇上当立即下’罪己诏‘一道,平顶朝野的舆论,然后,命令神策军铜陵马大人带领神军固守骊山,以赢得修缮长安城墙的机会。要知道,长安久无战乱,城池虽然坚固,但是防务松懈,不雷厉风行整饬,必将酿成大祸害!”

    听到这里,李隆基总算是点了点头:“说的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去,传朕的旨意,着马正章带神策军三千人为骨干,另外从京师卫戍部队之抽调六千精兵,务必要阻止唐朝占领骊山,窥视我长安虚实!”

    “是!”马正章当下领了旨意,迅带兵驻守骊山。

    而长安城之,京城九门都是严格整饬,务必要保护京师安全。

    而且使人匪夷所思的是,李隆基果然听从了颜真卿的劝告,下了一道罪己诏,承认自己许多不是,拉拢人心。

    不过,随即,颜真卿就尝到了被李隆基“委以重任”的滋味,因为李隆基派他马上出使安禄山军,向安禄山晓以大义,让他带兵从洛阳撤退。

    这其实不过就是借刀杀人之计,但此时刻,颜真卿要说自己不去,却又找不到有力的理由来推托。

    于是,一代大书法家,光耀万代的艺术家,就这么被李隆基暗算了,真的奉旨去游说安禄山,结果毫无意义,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安禄山是不可能回头的,反劝他投向自己。这位伟大的书法家因为坚持气节,竟被残暴的安禄山所杀。

    当然,当此非常时刻,李隆基还是不计较前嫌,将高仙芝、牛仙客、章仇兼琼这些绝世高手启用,守卫京城九门,等待勤王大军从洛阳回转。

    这个时候,唐朝的威胁,在李隆基的心,不是安禄山,而是唐朝了。

    他倒是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事先现唐朝的阴谋。

    其实他当然也没有想到,唐朝本有机会可以刺杀他的,但也没有实施。

    所以这世事,变换无常,有些时候,还真的说不清楚谁对谁错。

    却说唐朝军行甚,自阳平关到长安,不过是数十里之地,所以唐朝并没有着意催军前行,而是命令辛白江为先锋,专氏四虎为副先锋,马军精兵一万人,带领前部逼近长安下寨。

    他自己则是带领大军缓缓逼近,于路见到到处到处都是流民,也无暇顾及,只和李白舍瓦两人商议诸般策略,行军驻扎之法。

    唐朝笑道:“好在阳平关和长安之间是一马平川之地,不利于火攻,不然的话,我倒是心惕惕。”李白和舍瓦点头称是。这倒不是笑话。以唐朝兵锋之利,正规交战,肯定不会惧怕任何人,他有自信,即使是朝的高仙芝、章仇兼琼这些人带兵前来,他也丝毫不惧,毕竟兵力强盛于彼,但一旦用火攻,则不好说得很了。

    唐朝袭破阳平关是在子夜时分,而且一占领之后,马不停蹄的就直取骊山,所以还只是晌午初刻,已经到达了骊山之外,前部来报,在骊山脚下遇到了唐朝神策军的抵抗。

    唐朝立即传令后军作为前军,布下阵势,自己则带领手下亲随三千人亲自深入前线。

    唐朝和舍瓦李白等到达的时候,骊山脚下愁云惨雾,杀气腾腾,两军正自争战。

    神策军的统帅是马正章,此时正立马于骊山高阜处,看两军争战,他的部队虽少,只有五千余众,但是的确是唐朝廷的精锐,因此和专信等大战,却是不分胜负。

    其神策军副统领鱼朝恩的武功更是厉害,居然一人就敌住了辛白江和专仁两人,其余的神策军将领也是武功不错,又是据守关隘,唐朝前部兵器虽多,但是激战三个时辰,却还是缠战的状态。

    唐朝心大怒,就凭这不足万人的部队,就挡住了我唐朝前进的道路,那我还怎么做原的皇帝,当下,当下大喝一声:“给我冲啊!”

    玄铁长剑一指,指挥手下杀了过去,李白和舍瓦当先开路,直取马正章。

    唐朝手下这三千健将,却是跟这他无数次出生入死的兄弟,战斗力比辛白江带的先锋兵要高出一个档次,即使和安禄山的五营亲兵相比也是毫不逊色,这一加入战团,立即占了上风。

    唐朝早已经将骊山情况分析透彻,觉得以长安现在的兵力,最多不过是抽调一万人处理来抵抗,所以才将大队人马驻扎在骊山脚下,自己只带先锋部队作战。

    果然,自己所料不差,李隆基真的是只派了一万人驻守。

    只是有一点点出乎自己的意料,那就是李隆基居然敢将自己身边的屏障马正章遣出来迎战,而且还带上最精锐大量三千神策军,并不顾及自身的安危。

    李隆基此时,可谓是四面楚歌,内部矛盾尖锐,随时面临着当年夺门之变那样的政变危机,毕竟,歧王、灵王这些皇室王爷还健在,也难保说在这样的时候没有危险。

    当然,李隆基的危险远不止此,因为朝廷之,还有像高仙芝这样的大将,也有像杨国忠这样手握重权的大臣,还有不少摇摆不定的势力,一个弄不好,就是身死国灭的下场。

    可他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将身边年精锐遣出作战,倒也不是一个没有魄力之人。

    唐朝这一进攻,立即使马正章大为吃紧,因为他可以感觉到如山的压力逼迫而来,不由得抽出了身边的长剑,却是著名的寒玉剑,以前本是李隆基的佩剑,但后来赏赐给了他。

    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威胁,强烈的威胁,一个白衣如雪的人迫近了他,使的一口寒光闪闪的龙泉宝剑。这也是当时十大名剑之一。

    他是李白,李白的剑妙曼而有一种动人的色彩,使你几乎看不清他出剑的角度,他的剑也是自手腕的抖动而衍生出来的,所以充满了突然性。

    但附带在剑上的巨大压力,还是使马正章感觉到强大的压迫。

    这个时候他也已经认了出来,面前的这人就是李白,那个诗一样缥缈的人物。

    两人一交手,方圆三丈之内都在他们剑势笼罩之,外人根本难以靠近。

    鱼朝恩碰到的人是舍瓦。

    舍瓦用的厚背大刀,这样的兵器,可以马战,也可以步战,用来对付鱼朝恩手上的紫金刀,正好是绝佩。

    神策军之就只有马正章和鱼朝恩这两个绝顶高手,因此一被缠住,辛白江和专氏四虎尽可以支持得住。

    神策军虽然神勇,但是哪里及得上唐朝兵多,而且他手下三千精兵却是精锐之师,渐渐的,骊山大门被攻占,唐朝手舞玄铁重剑,却是如虎入羊群。

    乱!大乱!

    神策军开始乱,并且大乱,终于支持不住,纷纷溃散。

    毕竟,骊山防务,也是向来携带,一天的时间,哪里能够修缮,到处都是缺口,这也是唐朝能迅攻占骊山之主因。

    马正章见大势已去,虚晃一招,和鱼朝恩带领残部逃往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围困长安
    李隆基得到马正章从骊山败退之后的消息后,心的确是震惊无比。

    他再也想不到,以前在他眼蝼蚁一般的小人物,现在居然就要推翻他的皇位,和他争做这原的皇帝了。

    他心连叫庆幸的是,就因为马正章带兵将唐朝大军阻挡了一日,长安这才将九城修缮了一下,防卫也加强了,等到唐朝大军到达的时候,长安铁桶一般稳固的城墙还是起到了作用。

    却说唐朝得胜,亲率前锋兵力三千人为前部,抢先来到长安玄武门。却见城门紧闭,李隆基居然怯战若是,并不派出一兵一卒和自己交战。

    不旋踵,后军八万余人也6续到达长安,见到城门紧闭,遂按照唐朝的指示,结成阵势,距离城门口七八里平川旷野之地下寨,对长安形成包围之势。

    现在长安城的守军,只有三万余人,并且阵容多不齐整,又没有出去征战过,至多不过是缉拿什么江洋大盗才显示过点威风,真正的战斗力其实有限。

    这也就是为什么唐朝的军队军临城下李隆基还不接站的道理。

    其实,京师之武功强横的人物也不在少数,铁慕容、李南靖、章仇兼琼、马正章、高仙芝、高力士、甚至鱼朝恩,当然还有许多隐藏的人物,实力不可谓不强。

    但是高手虽多,却是一盘散沙,而且,军队的战阵之法,却是最大限度的削弱了武林高手的能力。一只近百人的精锐小队,使用阵法,足可以抵挡住铁慕容这样的高手。要是他不走,在层层阵势的包围之下,还有可能被杀死。这也就是当时唐朝这样的人物,在范阳的时候也不得不飞身趋“悦来客栈”的原因,那就是因为层层如飞蝗的箭只攻击之下,即使武功再好,但处在四面受敌的情况下,还是危殆之极。

    武林高手用于刺杀、刺探最是有用,用于战阵,作用则大大降低。

    一般情况下,武林好手多是作为先锋,作用当然不可小视,不过终归是有限的。

    这天晚上,李隆基愁闷欲死,搂着娇媚的杨玉环走上长安城头,叹息道:“早知今日,朕当日就该先杀了唐朝,免成今日之患!”

    杨玉环心一紧,难道,皇上这是和在怪我了?

    她自小就冰雪聪明,想到当日的确是自己救了唐朝,赶紧说道:“皇上,唐朝虽然是南诏的奸细,现在反形已露,但是践妾却相信,他的手段一定不会太残忍,皇上以前对他有再造之恩,况且,他还是你的驸马,何不修书一封,下到他的寨,探一下他的虚实,看他真正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真是一语惊醒梦人,李隆基在痛恨叹息之余,忽然想到,唐朝进攻长安,到底是不是和安禄山一起谋反的,还有,会不会有转圜的余地,他一直想做大官,我何不给他做一个宰相,停止兵戈?

    当下,他就回到宫,亲自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信多承认当日自己待唐朝太厉,承认自己不该压制他,并且以一个大国皇帝的身份,诉说当初自己将新灵公主嫁给他的矛盾心情,最后话锋一转,却是招降之意,希望唐朝重新投效朝廷,他一定学选祖李世民,有容纳单雄信的心怀。

    想当年,单雄信武功高于李世民,并且趁他落单的时候要杀他,幸亏尉迟恭来得及时,不然秦王早已经死了,但想不到的是,李世民后来抓住了单雄信,居然劝他投降,并不杀他,只是单雄信坚不投降,这才被杀。

    这个时候的杨玉环,心情非常的复杂,站在长安的城头上,向骊山温泉的方向望去,想到和三郎在华清池的快乐时光,而今大兵压境,风声鹤唳,却是另外的风景了。

    她心也不知道是怎样想的,只觉得奇怪,为什么我竟隐隐希望唐朝得胜?

    难道,我竟然是希望和他在一起?

    笑,可笑,难道,即使他击败了李隆基,做了原的皇帝,还会看上我这样残败的女人?甚至还会宠幸我?

    想到这里,杨玉环自己都好笑了起来,我原来一直都错看了唐朝,原来他竟有饪大野心,他当初来到唐朝,本就是为了做唐朝的臣子,而是要刺探唐朝的虚实,好为今日之事做准备。

    这样看来,他也是一个谨慎的人,花了这么多气力才最终反叛,加上安禄山进攻潼关正急,说不定,三郎这次真的撑不住,要被这些人夺了江山。

    也就在杨玉环站在长安城头思绪烦乱的时候,唐朝收到了李隆基的劝降信。

    给他送信的人是唐朝以前的老相识,张家正,现在的礼部侍郎。

    张家正见到唐朝的第一句话就是:“驸马爷,当初就是老朽给你主持的婚礼,这份人情你还没忘?”

    唐朝微感愕然,但随即笑道:“好,既是故人到了,当设宴相庆,请!”

    当下,水6铺陈,酒菜上来,唐朝坐于主位,舍瓦和李白分别在左右相陪,张家正则是坐于客位。

    席上,张家正当先举杯:“驸马爷英雄盖世,老朽自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你并非常人,不过,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是南诏的人,还以为你是想当上宰相这样的大官,想不到,实在想不到,你竟然如此厉害,在安禄山大兵压境的情况下,率领南诏兵马进攻我大唐!我代表皇上问一句,你看了皇上的信之后,有何评价?”

    唐朝神色凝重,缓缓说道:“南诏和唐朝,敌国也。两国相争,靠的是天使地利人和,昔日,南诏受到李隆基的压迫,生存维艰,要不是松赞格桑和狼正轩统兵有方,南诏国土已经为唐朝吞并,现在当唐朝大乱之时,我南诏出兵,却是情理之,勿复多言。你我的情谊,尽在酒,今日我不杀你,但他日,打破长安,你不降我,即是死罪。”

    唐朝说完,当先喝下杯酒,但张家正不喝,举杯道:“贤弟这话可说错了,皇上将新灵公主尚于你,乃是推心置腹,你背叛他,何太无义气?”

    “非也,大丈夫行事,但求问心无愧,不在乎世人毁谤,我再次告诉你,南诏和唐朝,敌国也,为了我南诏的利益,我这不是背叛李隆基,而是打击他。自己古以来,敌国之间争夺,多不择手段,况且,我待新灵公主,永不变心,此事休要再提。”

    张家正见唐朝变色,却并不惧怕:“皇上还说,囊日他多可以杀你,却因为爱才之念没有下手,义气深重,不知你对皇上这一做法有何评价?况且,后来明知道你是南诏的奸细之后,他也没有动手杀你,你有何说?”

    唐朝听他这样一说,倒是微微佩服起这老小子起来,他以前不是到处装可怜虫的模样么,怎么现在却不怕事了?哦,是了,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他还是礼部侍郎,自然要处处小心,不敢得罪受玉真长公主宠幸的自己,但是现在他是代表唐朝,要不辱使命,只得据理力争了。

    “也罢,既然话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李隆基也算是一个人物,至少不是小人,透进骨子里的小人,假如如我打破长安,俘获了李隆基,我不杀他,将他如我岳父丈人一样的供养,让他颐养天年。”

    “不,贤弟……”

    唐朝变色:“你我兄弟之间,但叙旧情,何必争执,喝酒!”

    唐朝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之闪出一刀寒芒,锁定张家正的眼睛。张家正立即感觉到自己的眼睛针刺一般的疼痛,这使他忽然升起一种被人砍了一刀的感觉。

    这就是眼刀,高现芝最为精擅,但武功到了唐朝这种层次的人,却也能使用眼刀的功夫,虽然不如高仙芝,但却也不遑多让。

    张家正毫无武功,哪里经受得住真正的眼刀攻击。唐朝这一记眼刀只是出了一丝,就已经使他受到了巨大干扰,眼球一阵的刺痛。

    真正的眼刀,一般人受了,要是不被惊吓得昏迷过去,就是双眼失明的后果,非常的恐怖。

    即使是练过武功的人,也多被对方气势所趁,最终毙命在对方的手里,想想当年的张飞和江南小霸王孙策,一吼之下敌人即惊吓而死,和眼刀有异曲同功之妙。

    张家正一慌神之间,手杯子歪斜,人也跌落于座,只感觉天旋地转。

    唐朝眼刀之威,一至于斯!

    半晌,张家正才回过神来,强笑道:“贤弟好高明的武功,却不用来吓作哥哥的?”

    唐朝心佩服,这老小子倒是知道这是武功,却不瞒他,只将他杯酒水加满,说道:“大哥,你我既然是结拜兄弟,何不来我这里,他日我为至尊,你官升一级,岂不两妙?”

    “哈哈,贤弟这却是说笑了,以我之才,只堪比庸碌,以贤弟之精明,岂会让我尸位素餐,还是皇上待我不薄,请贤弟见谅?”

    唐朝心道,这老小子倒是说的实话,也不劝说,只谈风月之事,席散而去,亲自将张家正送出寨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一章三鼓之战
    张家正回到长安,将消息报告了李隆基,面色愁苦,诉说了唐朝曾向他劝降的事情。

    这结果早在李隆基的算,知道张家正总算还心,嘉奖了几句,命他退下。

    第二日拂晓,唐朝随即在长安城外摆开阵势,叫骂声一片,要激得城守军出来接战,但使唐朝感觉到失望的是,任他手下挑选的这十多个骂手如何骂得肮脏,但李隆重就是不出。

    两轮骂手轮番喝骂,时不时的还以号炮助威,直将李隆基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其还经李白的指点,专门的骂他如何抢夺自己儿子的老婆的丑恶行径,十分不堪。

    李白和唐朝商议了一个晚上,最终决定,骂。

    因为他们两人都觉得,李隆基是一个自负的人,也许,喝骂之下,他也许就亲自冲出城外和自己等决斗。

    所以前一日晚上,舍瓦才特意在军找了十多个嗓门粗大,官话说得好之人,教授了一番,说翌日如此如此。

    可事实就是,城的李隆基居然毫无动静,这使得唐朝心产生了隐隐的佩服,其抢夺杨玉环倒也罢了,但其有些生造的假话,传他李隆基和其母韦皇后有染的事情,却是令一个大国皇帝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了。

    但想不到,李隆基仍然没有被激怒。

    城,手下将唐朝军队在城外喝骂叫阵的言语传进了李隆基的耳。

    负责传令的是马正章,他说的时候尽量说得委婉,但李隆基一听,却是出乎他的意料,并没有想像之的暴跳如雷。只见李隆基听完,微微一笑:“唐朝只是喝骂,没有攻城,乃怯也,是怕我长安城坚壕阔,以为强攻必多伤亡,喝骂者,乃是激怒我,使我出战也。”

    马正章拜服:“皇上高明,我还担心皇上受不得激,出城和唐朝死战,那时候,可说是胜负难料了。”

    李隆基笑了:“非也,你去找兵部尚书裴耀卿,传我的命令,九城多准备檑木炮石,火油水龙,一旦敌军抢到城门口,就予以痛击,另外,你迅遴选出一万精兵,午时三刻,由朕亲自统领,务必要击败唐朝。”

    “什么,皇上,您,您难道真要一万兵力和十倍于己的兵力交战?”

    马正章可不比李隆基,因为在骊山一役里,他已经领教了唐朝的厉害,知道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坚守待援。

    “你不用紧张,朕自有把握,绝不会被唐朝所趁,朕不是叫九城加强防备了吗,一旦接战不利,我也不会和唐朝死磕,毕竟,他兵力远远强盛于我。”

    “是,皇上算无遗策,我这就去了。”

    唐朝的军队喝骂了整整一个早晨,将近午时,见城门不开,唐朝坐在火电马上,见军士气色稍稍虚浮,乃准备收军,心盘算,看来李隆基倒不像是个鲁莽之人,也许,只有从邻近州县迅调拔云梯等物,才可以强攻长安。

    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困守坚城,深沟高垒,唐朝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寄托厚望的就是李玉的人马是否能砍开城门,放自己的大军入城。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知道,不能给李隆基任何的喘息之机,不然的话,这人就有可能等到援兵,到时候来个内外夹攻,唐朝知道,那样的话,自己就非常的困难了。

    到时候,自己纵然不败,也会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占领原就是一场春梦。

    唐朝之所以能势如破竹的就攻打到长安城边上,实际最大的机会在于出其不意,要是正常进兵,他恐怕早已经被源源不断的唐朝军队抵挡住了,哪里能够像这样轻易来到了唐朝政治的心?

    再加上,当时唐朝廷的确是非常的虚弱,防务废弛,光看看前几日自己占领骊山的事情就知道,多么优良的工事,但是因为疏于打理,结果被自己亲自击破。

    唐朝心十分清楚,要不是唐朝守军太过无能,自己即使有久经战阵的军队,急切之间也不易攻破骊山防守。

    现在,骊山已在自己掌握之,可以俯瞰长安全城,李隆基的调度,即使再隐蔽,但大多还是在自己的监视之,可说是非常的被动,就好像冬天的时候不穿衣服,寒冷无孔不入。

    午时三刻终于到了,这个时候,唐朝将自己的后军作为前军,缓缓退去,他这个时候已经知道,再怎么叫骂,再骂得难听,李隆基也是充耳不闻。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开始隐隐的佩服李隆基,这人居然这样沉得住气。

    可一刹那之间,唐朝的想法改变了,因为他看到了玄武门“哗啦”一声打开,吊桥随即放落,李隆基骑在一匹青葱马上,当先而出。

    他手上的佩剑举在手,映着日光,虽在晌午时分,却也使人一见之下就生出凛冽的寒意,这不是一般的宝剑,这却是当年李世民精心铸造的一把名剑“射日”。

    此剑锋利无比,在李隆基兵器库的所有窖藏之,算得上锋利第一。

    这个时候,马正章跟在他身侧,手宝剑锋利,手持可以抗衡李白龙泉宝剑的钩廉宝剑。

    他们身后,都是神策军,大约有一万人。

    李隆基这次是孤注一掷,将全部的家当都耗上了。

    要知道,神策军虽然号称有十万,但是真正的精锐却是这一万人,这接近一万随时不离开他左右的军队。

    这可以说是李隆基最核心的力量,从当年夺门之变就一直延续下来的,并且不惜花费巨资打造的,武器都是精良无比。当然,客观的说,这支军队虽然厉害,但是因为马正章并不是个将才,只是武功高强而已,所以这支军队,虽然号称唐朝的精锐,但是真实的战斗力,却是略逊于安禄山的五营亲兵。

    唐朝脸色一变,命令后军接战,布成阵势,先用长箭射住阵脚。

    李隆基本想带领神策军以迅不及掩耳之势瓦解唐朝的军队,但想不到,唐朝军队一直训练有素,即使是在撤退的时候,也是阵形丝毫不乱。

    李隆基挥舞长剑,将射向自己的剑只一一拨落,舍命冲击。

    但使他感觉郁闷的是,唐朝阵的弓箭手竟是难缠之极,一轮接一轮的飞箭飞蝗一样的向他扑去,叫他应接不暇。

    他也还罢了,毕竟,以他的绝世武功,即使飞箭射了,也不能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但这却苦了他手下的神策军。这些人都是他秘密选出来的,而且制订好的计策就是一鼓作气的击垮唐朝的后军,趁胜追击。

    李隆基在出战之先,已经感觉到唐朝还有军队埋伏在半途,所以心想的只是击溃唐朝,但求取得一小胜,振奋城的人心,一旦唐朝败退,他并不准备追击。

    可看似不强的唐朝前锋,现在却挥惊人的战斗力,姑且不说别的,就说这放箭的能力,显然也是经历了无数的磨练才能培养起来的。

    李隆基一马当先的态势终于变化了,他一勒缰绳,身下的龙阳红血宝马就听话的停住了脚步。

    这马是西域的良马,万选一的货色,每闻战鼓之声则是斗志高昂,可以伸腿踢人,帮助主人战斗,灵性十足。

    这一来,神策军随即冲出无数手持盾牌的军士,抵挡住飞蝗一样的箭只,布成方阵。

    唐朝见射住了阵脚,心甚为满意,这支自己亲自训练出来的,和自己出生入死不少次的军队果然是不错,居然将李隆基也给抵挡住了。

    唐朝心想,看李隆基刚才披坚执锐,马革裹尸的冲劲儿,他是想要一鼓作气将我后军击溃啊。

    但自己手下精良的弓箭手阻挠了他的这一计划。

    这个时候的李隆基,心渐渐后悔,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手下的军队,居然像是铁,自己无法冲突而入。

    唐朝传令,将军队布置成一字长蛇阵,随即拍马上前,远远的向李隆基就是一礼:“皇上别来无恙?”

    这是一句很普通的问话语,但在此时此刻说出来,却显得很特别。

    李隆基并没有如很多人想像的破口大骂唐朝望恩负义,只是说道:“我身子安健,倒不劳你挂念,只是你喝骂之时,何太无情?”

    唐朝肃然:“皇上,两国相争,道义在存于不存之间,我以孤军进攻长安,必须战决,还请谅解?”

    李隆基厉声道:“可你食我之禄,尚我女儿,却又带兵攻唐,何太无耻?”

    这几句话,他是贯注了无上内力,数里皆闻。

    唐朝心暗叫厉害,这老小子终于开始当众揭露我了,且和他斗一斗口,难道真就输于他了。

    只听唐朝清了清嗓子:“非也!皇上,我本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大元帅,潜入长安,为的是刺探你的虚实,皇上你见事不明,反将公主尚我,让我做了节度使,却不是无情,而是你不明,而今我身为南诏的承接太子,带麾下精兵进攻唐朝,以报当年被压迫之仇,理所应当,谈不上无耻,要说无耻,谁还及得皇上你抢自己儿子的女人呢?”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舌战
    李隆基一听之下大怒,但面上却绝不表现出丝毫,只将手上的“射日宝剑”举起,遥遥指着唐朝,半晌,方说道:“唐朝小儿,朕倒是一直小看了你,今日,朕既失先机,杀不死你,但话总得说清楚,你听好了!”

    唐朝肃然道:“请说!”

    “朕招你为驸马,可对你有恩?”

    他的声音平和正,但是数里之内却是能清晰无比的听到,显示了深厚无比的内力。

    “是!你尽管问我,我绝对有问必答,也请你有问必应。”

    唐朝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掌握的时机很好,他知道,他将女儿嫁给自己,的确是大恩,一旦不应,则多受指责,因此干脆应承下来。

    他心,此时已经做好了和他舌战的准备,他知道,李隆基缺点多多,不急着和自己交战,反而和自己做口舌之争,那是十分不明智的。

    李隆基微笑,觉得唐朝这话,倒是落进了他的彀,于是继续道:“朕将你从小小的黄门侍郎提升到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你可曾感激?”

    “我当然感激!不过,我对你并无2心,但你却不喜欢我,将我排斥出朝廷,送到边远的岭南去做节度使,欲以小过将我彻底排除出统治层,让我这样有雄心壮志,有无穷抱负之人,终身只和公主厮守,达成你打击我的目的,却是也不是?”

    唐朝这几句话,比李隆基的话多了许多少年人的英武之气,轰轰的,仿佛战鼓一般回荡在众人的耳畔。

    李隆基沉吟半晌:“不错!可这又有什么,你是我的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朕富有天下,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皆在一念之间,就算是不喜欢你,打击了你,也是清理之常;况且,你以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做到大唐朝的驸马,官封节度使,只能说是你亏负了朕,朕何曾亏负于你?”

    唐朝知道李隆基的目的,是想瓦解自己的军心,冷冷一笑,舌战之事,早在漳州一的时候,就不知道参加了多少场辩论,却又怕了你李隆基。

    当下咳兽一声:“非也!我不是你的臣!我再三的说,我不是你的臣,因为我是南诏的承接太子,我从来代表的就是南诏,我从第一天来到长安的时候,带领的就是南诏!既如我所言,我既然不是你的臣,那么你将公主尚我,升我的官,都只不过是我实现南诏计划的一部分,何谈你对我有任何恩惠,也就更谈不上背叛了!”

    此言一出,李隆基额上青筋爆起,狰狞的道:“如此说来,你是在讥讽朕没有现你是内奸,笑朕无能是不是?”

    “不错!”唐朝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整日沉浸在声色狗马之,连抢自己儿媳妇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哪里是在诚心治理天下,奸臣当道,李林甫恶尽恶绝,多任用小人,你却也听之任之,安禄山本是一个小小的武将,你本不该给他过大的权力,但你却以三镇节度使委任,任谁是谁进言都不放在眼里,弄得天怒人怨,先是黄河决堤,救治不利,使千万亩农田荒废,然后是陕西蝗灾,朝廷救治又是不利,结果整个陕西,颗粒无收,但你却充耳不闻,只听你的《霓裳羽衣曲》,玩你的杨贵妃,任用宵小,终于使得安禄山和我南诏起兵攻打,这一切,都是你罪恶滔天,自己一手造成的,以你这样荒淫无耻,何有面目再立于天地之间,我这里有匕一把,你要是还有半分良心,大可以引刀自裁,以谢天下之人,如是,则你的罪孽稍减!”

    唐朝最后这几句话挟无上内力吼出,声闻十里,只听话声一落,“哐啷”一声,一把寒光闪闪的匕就笔直的射在李隆基马前,惊得他那匹西域良马人立而起,出“忽溜溜”的叫声,十分的恐怖。

    李隆基额头上的青筋再次吐露,这一次,却是每一条都好像是大青蛇,使人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

    恐怖!的确就是恐怖!

    化境的高手,尤其是武功到了李隆基这样已经达到化境顶峰层次的高手,一旦真的怒了,那是十分恐怖的一件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李隆基爆喝一声:“唐朝小儿,你乃叛贼、叛臣,勾结番邦,图谋我大唐朝,无所不用其极,阴险恶毒,今日,今时,我们各不用手下之兵,你敢和我决一死战么?”

    说这话的时候,狂暴的杀气笼罩了他身前方圆一丈之地,可见他是已经真正的震怒了!

    也难怪,以李隆基这三十多年来掌握世间生杀予夺大权的情形,不说这样当面辱骂他,就是一个眼色不恭敬,他也会害了人的性命。

    所以他现在是真的怒了,龙颜大怒!

    但唐朝等的就是这一刻,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刚才甚至有可以将神策军杀得丢盔弃甲的绝好机会,但是他放弃了,他深知李隆基的为人,知道他的性格,所以用上了这样的一招。

    李隆基果然暴怒,这个时候的李隆基,早已经失去了当年那样冷静的判断力!

    他心有太多的不满,太多的怨恨,他只觉得安禄山亏负了他,大大的伤了他的心,这倒也罢了,安禄山毕竟是个胡人。他老娘和十多个军官鬼混,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下的种,粗鄙之人反叛,倒在情理之;但唐朝不是,唐朝来到长安之后,最引起他忌惮的,或者是引起他嫉妒的,不是他迷住了秦国夫人,而是他的才。

    唐朝虽然最后没有将那些剽窃的诗呈献给李隆基,但是韩休这个老宰相还是将他的酬酢之给李隆基看了。

    李隆基看了,看了之后就是拍案叫绝,但是当知道写作这些曲的竟是唐朝,而不是当时拥有盛名的李白、杜甫之后,他的心是十分的警惕。

    这个来自南诏的小子,居然有这样惊心动魄的才华,真的可以称为妖孽了!

    这也就是他以后一直不喜欢唐朝,就算当了他的驸马也不喜欢的原因。

    他一直都防着唐朝,一直都害怕他是南诏的奸细,可他再也想不到的是,他竟在自己脑袋即将落地的时候,求到了雨,在要将他找个小过贬回朝廷的时候,居然战胜了孟笑。

    再后来,李隆基已经控制不住局势了,毕竟,唐朝内部矛盾繁多,他也只是拣重要的来处理。

    “好!你是唐朝的皇帝,我是南诏的承接太子,将来注定要当皇帝的人,且看看到底是哪个皇帝的武功更厉害一些!”

    唐朝抽出了玄铁重剑,轻飘飘的下了火电马,快得像是一片青烟。

    李隆基见唐朝居然敢应战,泼辣辣的飞下马来,黄袍在秋风咧咧作响,将“射日宝剑”就那么轻轻一霹,哗啦一声大响传来,那宝剑映着日光,在萧瑟的空气如一匹银蛇蜿蜒游动!

    众人大多不知道这一剑之蕴含着多么深的功力,但是舍瓦和李白一看,却是心都升起佩服意。李隆基虽然好色,不理朝政,但是武功的确是高强的,换了是自己,或许也不能将剑使到使到这样的极至,简直像是一条活蛇。

    唐朝抱剑而立,眼神之透露出萧瑟、苍凉、怜惜、佩服、、、、、、诸般情感。

    这威震天下三十年的唐朝皇帝,终于被完整的激怒了,像是一头愤怒的猛虎,要学当年的楚霸王项羽。

    他的度极快,和唐朝的身法居然也差相仿佛,只是少了唐朝那种飘逸和灵动。

    唐手第一式——力霹华山!

    这是后世无数武功之最基本的一招,看似平淡无奇,但却蕴含这绝大的威力。

    天下武林之,能够使用这一招的人,多如恒河沙砾,但是能够使出一招神髓的人,天下武林之,绝不会过三十人,后世扶桑武功之的迎风一刀斩,就是这一招的变化。

    唐朝本来还在为李隆基惋惜,但是看到了这样的一招,还是收起了轻视之心,此人能将武功挥到如此骇人听闻的地步,的确是一个天才。

    他终于抽出了他的剑,重达九十九斤的剑!

    这剑黑沉沉的,有点像一段焦炭,不知道它厉害的人倒也罢了,但是安禄山手下飞龙营的亲兵却是畏之如虎!

    剑终于出鞘!这剑在鞘似乎沉睡了千年!

    犹如惊天的长虹一般,又似一轮红日,更似极光刹那之间铺满了你的眼帘,那剑带着一种九分一往无前、十分不可一世、十二分屠神灭祖的气势,向唐朝攻了上去。

    所有一切都静止,包括时间,至少,在唐朝的感觉之是这样,这一剑的锋芒,使天地为之蒙蔽,日月为之失色,一切都回到混沌。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三章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唐朝的眼神之有一种落寞,也似乎有一种惋惜,将剑迎了上去。

    面对李隆基如此狂暴的一招,他知道,除了闪避之外就只有硬接,他选择了硬接——他对自己的内力自信得很。

    轰隆!

    两剑交织在一起,却不出金铁之声,而是一声雷霆!

    唐朝和李隆基各自退了一步,就着日光下看自己的宝剑,居然毫无损,原来,两柄宝剑,正堪匹敌。

    唐朝这一次迎击,只使上了七成功力,毕竟,玄铁剑虽然锋利,但是唐朝这样一个大国皇帝手的剑,肯定是剑极品,他也害怕了李隆基的暗算。

    李隆基心诧异到极点,他本以为自己可以一剑就削断唐朝的剑,至不济也要在唐朝的剑身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口子,但想不到的是,唐朝手的剑,居然和射日宝剑不分轩轾。

    唐朝大喜!

    玄铁剑斜斜一指,如一只灵鱼一般夭矫了出去,一种黑沉沉的光华扑向了李隆基。

    只要自己手上的长剑不怕对方的剑,那自己还害怕什么?

    李隆基身形剧震,这个时候,附在唐朝剑身上的反震之力才显现出来,将他的身形迫得再退了半步。

    半步的距离,十分微小,但是对于唐朝这样的高手来说,却已经足够了,他立即将自己的招数“瑞雪纷纷”多使出了十八招,这是李白“金针十八刺”的一个变着。

    他此时施展出来,乃是随手创造,并不是刻意为之。

    武功到了高深境界,可以随意创造,一环紧接一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之下也能够奇峰突起,扳转劣势,就更不用说唐朝现在还稍微占优。

    李隆基退这半步,是正确的。

    因为他要抵消反震之力,不然的话,他势必会受到强烈的震荡,浑身气血一阵不舒服是肯定的,也就难免为唐朝所趁;不过,他退了这半步,仍然是一个小小的隐患,因为唐朝立即盯上了他,决定从此处击破。

    选择他最薄弱的环节,在至刚强之伟岸力量击溃之,是唐朝在一刹那之间的战术。

    到了他现在的境界,经常带兵,已经渐渐的明白了武功也可以用兵法的道理,所以渐渐的变得十分可怕。

    李隆基迎!

    轰隆!

    两人再次接了一招,双剑相交之时在剑上巨大内力的催动之下,声音使人振聋聩。

    李隆基退了一步。

    他感觉到,必须退一步才能使自己免受气血被震荡的危险。

    化境的高手,最害怕的就是气血被打散,即使是被打散一刹那之间,也是一个恐怖的事情,毕竟,别人有可能在十分之一个刹那之间杀了你。

    化境高手的功力,已经到了一人兼有狮虎之力,而且修炼成暗劲,一拳一腿之下,重逾千斤,即使是再强的高手,也难以承受。

    毕竟,武功是武功,神话是神话,《西游记》里随手之间可以搬运大山的神通,并不是真正的武功。

    人的体力总有个极限,佛门最高境界所说的修成金刚不坏之身,也只是在对付一般拳脚和棍棒之类,要是用上了玄铁重剑这样的利器,照样一剑之下就是一个窟窿,没有任何的悬念。

    要击败李隆基也许并不是很难,但是要将之擒拿或者杀死,却是一件艰难无比之事,化境高手拼着两败龃伤、同归于尽的打法,极有可能成功。

    所以唐朝小心得很,他知道,李隆基有威胁自己的能力。

    至此,唐朝的攻势展开,如狂风暴雨一般向李隆基压迫了过去,一声声刺耳欲破的轰隆撞击之声不绝传来,犹如一声声的春雷一声连着一声轰击而下,又如一浪高过一浪的海啸汹涌而至。

    李隆基退,不听的退避!

    到了此时,他真的已经只剩下招架之功。

    因为,他的任何变化,在唐朝看来,都是小孩子的把戏,根本不能威胁唐朝。

    武功最高深的层次就是变化,变化到天马行空,无迹可寻。

    李隆也许是老了,也许是功力不够,一切变化都在唐朝的洞烛之间,所以这半步一退,现出薄弱,终于被他强横的进攻所趁,变成劣势。

    在这其间,李隆基数度使用了“围魏救赵”这样的险招数,企图和唐朝同归于尽,但是唐朝最终选择了放弃,心冷冷的想:黔驴技穷!

    他现在的剑,重九十九斤,又以狂暴的内力作为根基,一剑一剑宛如天衣一般的攻击而上,李隆基应付为难,变化也被牢固的限制住。

    等到唐朝将剑实完全使开的时候,方圆一丈之地,都是他的影子,这个时候,他也将自己轻功上的优势挥了出来,李隆基一切的变化,才自产生,就被他牢固的压制。

    而且,唐朝剑上的压力,也是激增,似乎内力可以无穷。

    其实,唐朝的内力,不可能无穷,只是非常的浑厚,带给人一种类似于绝望的感觉。

    最初,唐朝得到孙思邈四十年内力的输送,可谓是骤然迹,然后将全身经脉打通,他因为是穿越人,掉进滇池而比别人经脉粗大的优势终于挥了出来,修炼可说是一日千里,就在短暂的数年之间,他的内力日益浑厚,居然在燕然山达到了化境——无数武人梦寐以求的境界。

    所以,他这个时候,单以内力而言,几乎已经到了天下无敌的地步,连霍商和高仙芝那样天才的人物,也败在他的手下,靠的,其实主要的还是内力浑厚而持久。

    并且,自从他从史思明手得到玄铁重剑之后,更是如虎添翼。换了是别人,九十九斤重的兵器,肯定是沉重无比,但是对唐朝而言,却是再好不过的兵器,既有轻兵器的灵动,又有重兵器的特性。

    也就是李隆基这样的绝世高手,才能抵挡住唐朝的进攻,换了是别人,早已经尸横就地。

    李隆基手上的射日宝剑,锋利是锋利,但是重量却是要比玄铁重剑轻了一半不止,所以在比拼内力上也颇多吃亏。

    两人现在用的武功,基本都是唐手的正宗武功,而且以随时自创的新招迎敌,世间任何招式都已经被两人使活了。

    好一场大战!

    舍瓦的神色凝重,看着唐朝剑下的李隆基,心忽然升起一种惋惜的感觉,他在想,要是换了自己是李隆基,能不能像他这样支持到千招以上?

    不知道,这个时候,他佩服的不仅仅是唐朝,还有李隆基。这个主掌天下数十年的皇帝,一句话就可以灭掉一个国家的大人物,果然有惊人的智慧,能在如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势下,丝毫不乱,而且自创无数的新招,每每解救自己于必死之境地,果然是个绝世的人物。

    至于李白,心情就更复杂了。看到义弟的武功如此厉害,他是高兴得很了,尤其使他高兴的是,他已经领略了剑术的真谛——变化。

    其实,他自己的“金针十八刺”,也就是一种变化的及至,像唐朝这样摧坚执锐,简捷朴实的进攻,其实也是一种变化,那是变化到了最高层次,已经不需要过多的变化的变化,是剑术的高深境界。

    但是,内功没有达到相当雄厚的地步,是无法施展出这一变化的,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别人的变化早已经打乱了你的进攻,不可能让你从容的施展进攻。

    可唐朝不是。

    他现在的变化是天马行空的,以古拙而简捷作为基准,然后以天下绝顶的轻功作为变化的根基,但辅以随时变化的可能,使得李隆基越是到后来,越是不敢轻易施展同归于尽的打法,毕竟,鱼死了,还没有破,不是他的最佳选择。

    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心也清楚——我的确不是唐朝的对手。

    不过,这个时候一个问题困扰住了他:我究竟是壮烈的战死在长安,还是退回长安?

    高力士很焦急,他一直在等出手的机会,他夹杂在亲卫营之,用头盔遮掩住了自己光洁的面容,他这个时候也已经看出来了,李隆基的确不是唐朝的对手。

    唐朝现在是在找机会,找一个可以将李隆基杀死而自己毫无伤的机会。

    但是,就算唐朝的武功比李隆基高出不少,但是要完胜,却也并非易事。

    马正章和鱼朝恩心都是惴惴,心想,那天在骊山,幸好我们只是虚晃了几招就败退了,不然,要是被唐朝包围了,那可是大大的危险。

    李隆基终于败退,真正的败退,他的身法虽然快,但是唐朝更快,开始追逐他了。

    这样一个时候,唐朝手的剑似乎是一把魔剑,剑上的力道使李龙基每硬接一次都感觉到手腕酸麻。

    李隆基的内力本来浑厚无比,但是到了现在,还是有一种衰竭的迹象。

    他必须保留自己的体力。

    这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李隆基忽然长吸一口气:“快救朕!”

    他终于很丢脸的怒了命令,他知道,再不求救,自己将被唐朝当场击杀!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四章擒拿高力士
    隐藏住身形的高力士等待的就是这一句话,闻言先出手,他手里的是七枚毒蒺藜。

    这是他的独门暗器,还是来岭南的时候就已经练会的绝技,一之间可以分打人的七处大穴,但是诡异莫测,蒺藜上的力道控制得出神入化。

    这也是他压箱底的绝技,轻易不施展,一旦施展,有绝大威力。

    唐朝暴喝一声“无耻!”,回身一转,手上玄铁重剑就奇异的将毒蒺藜收取了,原来,玄铁剑上有极强的磁性,毒蒺藜乃是金刚所铸,正好克制。

    高力士心暗暗叹息,自己已经失去了杀死唐朝的最佳时机。

    化境级别的高手,感应灵敏无比,即使暗算在数百丈开外,他也能准确的感应到,所以偷袭基本上是不能成功的。但是,当化境高手在全力决战的时候,却是一个大大的例外。

    李隆基非比常人,自然全力的牵制住了唐朝,高力士这样的高手再施加暗算,极有可能成功。

    而且,他也已经蓄谋很久,全力偷袭,而且蒺藜之技冠绝当时,但想不到的是,玄铁重剑有吸附的功能,高力士的这绝世一击就此落空。

    唐朝不再追赶李隆基,心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因为他闻到了蒺藜上面甜腻的味道。

    剧烈的毒药,本不能奈何现在的唐朝,即使是最厉害的“心一跳”,但是一旦了,必得以绝世的功力将剧毒逼迫出体外,这样,就会给李隆基杀死他的机会。

    1李隆基以一个大国皇帝,即使叫人相助,却也不能如此下劣,但高力士却生怕伤了李隆基,因此出手就是最毒的绝招!

    高力士正想趁乱攻击唐朝,但是舍瓦的厚背刀,李白的龙泉剑已经找上了他。

    这两人反应比高力士虽然慢了半拍,但是却立即大怒的找上了他,他们显然想不到,一个大国的皇帝,居然叫手下如此的无耻!

    无耻!这个时候,这两人再不留情,合击之下,高力士手上的金鞭渐渐有抵挡不住之势,顷刻之间险象环生。

    要知道,舍瓦和李白任意一人,高力士都未必敌得住,现在两人夹攻,他自是危殆。

    李隆基得了这个空隙,射日宝剑一摆,抢先上了玉雪龙马,向玄武门内退去,左马正章,右鱼恩,在数千神策军的簇拥之下,向城内退去。

    唐朝随即长剑一挥,布了进攻的命令:“冲啊!”,身后无数的兵马冲击而上。

    神策军一边皇帝尚且失利,士气大损,顿时被唐朝军队击溃,要不是高力士死命抵挡住李白和舍瓦这两名高手,李隆基真的有可能被唐朝大军兜截6下来。

    一旦如是,则李隆基陨落几成定局。

    要知道,无论你多么高的武功,在千军万马之,一旦和你同级别的高手缠上了你,然后被困住,你就很难脱身了,当此长安城兵微将寡之时,以区区几千人被唐朝的大军包围,是危殆到了极点的事情。

    李隆基终于逃进了长安城,急急如漏之鱼,忙忙如丧家之犬,还有三百神策军,因为唐朝进攻甚急,马正章甚为害怕,抢先叫人关上了城门。

    这一来,高力士和三百神策军就成了牺牲品,在唐朝大军的层层围裹之下,这三百人简直是大海的小舟,危险无比。

    李白勒马大叫:“李隆基既然不顾惜你们的性命,你们又何必为他卖命?投降者生,抗拒者死!”

    “不错,放下兵器,投降者生,抗拒者死!”

    唐朝也吼了一声,只是这一声之挟带无穷内力,数里皆闻。

    唐朝这声大吼,有点类似后世著名的狮子吼,但比之更加厉害,顿时将一干神策军骇服。

    想当年张飞在长坂坡一声巨吼,吓死曹将夏侯恩,真的是厉害无比,唐朝这一吼,差相仿佛。

    当下,兵器哗啦声一片,三百士兵竟然全部投降。

    这也难怪,在唐朝如此武功逼迫之下,再加上李隆基不顾他们的死活,顿时使他们心生失望。

    这个时候,唯一还在战斗的人,就是高力士了。

    他的金鞭也真的是厉害,趁着李白和舍瓦带人攻城身边压力骤减的当儿,连杀七人,欲透围而出。

    但唐朝作为统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动向,向身边的隆多一使眼色,隆多会意,挥舞手鱼鳞和紫金刀,迎战高力士。

    隆多的武功,虽然因为和狼正轩决战,断了一臂,但是近日时时受到唐朝的指点,浸润之下,已经非复当日阿蒙,居然单手就抵挡住了高力士。

    李隆基关住城门,喘息未定就命令城上章仇兼琼多放羽箭,檑木炮石打将下去。

    舍瓦等人攻到护城河边,见吊桥已经拉上,长安城守备森严,也就不做强攻,带转人马回过身来,却正好是唐朝府三百名神策军之时。

    这样的时候,李隆基业已大败,四周的战事也早停息,只剩下高力士和隆多刀鞭碰撞的声音。

    李白和舍瓦和唐朝相视而笑,心都清楚,围困长安的战略已经实现。李隆基这样一败之后,军心肯定已经濒临崩溃,这个时候城李玉等人可就有了用武之地;而且,即使这些人不能建功,打开城门放大军入城,但是却也有许多的攻城方法了。

    隆多和高力士各逞武功,打得难解难分。本来,以隆多的武功,要比高力士逊色一筹,但是高力士此时可说已经全无信心,因为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已经处在十万大军的包围之,而且,还有高手无数。

    战斗的时候气势有时候非常的关键,甚至在某些时候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唐朝知道,虽然没有擒住或者杀死李隆基,但是抓住高力士,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忽然向李白使了个眼色。

    李白会意,飘飘的下到场,将龙泉宝剑一格,顿时将两个人的攻势都化解了,说道:“两位且慢动手,听我一言!”

    这个时候,李隆基已经骑马爬上长安城头,高声叫道:“高爱卿,非是寡人不救你,奈何是形势所迫,您放心,您暂且委屈一下,朕会派人来救你!”

    他的声音,也是高亢雄壮,声闻数里。化境的高手,果然是厉害无边。

    高力士这个时候已经停止动手,闻言大声道:“谢皇上,奴才为皇上战死,理所应当,陛下千万珍重,别派人来救我,不然的话,正好了唐朝的诡计!”

    “住口!”唐朝大怒,“高力士,你以为你是谁,救不救你,岂是你能做得了主的,哼,念你忠心可嘉,本太子就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你是束手就擒呢,还是在我手下走上八百招,这两种任你选择,要和我动手,可以,但是我保证,绝不让你活下来,要束手就擒,算你明智,哼,你刚刚如此歹毒的偷袭于我,我唐朝可不是一个慈悲的善人!”

    高力士在刹那之间面临着人生的选择,半晌才说道:“我武功不如你,还打什么?”

    唐朝和舍瓦李白相视而笑,这老太监果然是精明,在长安城混了几十年屹立不倒的人物,毕竟也是圆滑的。

    这句话一说,等于是投降了。

    唐朝想到高力士的武功,那是厉害非凡,也不客气,向舍瓦使个眼色,舍瓦随即当着众人的面,吞服下了一颗火红色的药丸——催心丸!

    高力士眼闪过一丝绝望的神色,喃喃道:“皇上,非是老奴不愿为你效力,实在是形势所迫!”

    言罢也不拒绝,将毒药吞服了下去,舍瓦当即将取解药的事情给他说来,高力士一听,越加的叹息,知道此生已经不由自己作主。

    当下,唐朝带领大军回寨,设宴庆贺,席间,高力士神情落寞,不一语。

    唐朝却笑道:“高公公,想当年,你故意折辱于我,在大便的时候接见我,可否想到会有今日?”

    高力士面色灰败:“力士得意忘形,以致酿成今日之祸,我知你终究不会真的放过我,我自裁就是!”

    说罢就席间取出金鞭,欲自杀。

    唐朝赶紧阻止:“别别别,我唐朝绝不是睚眦必报的小人,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信守,其实我也知道,像你这样的武功,毒药即使再厉害,恐怕也不能难住你,可是你既已喝了杯的酒,那我就不担心了,我只希望,你这次回去,多多向李隆基进言,叫他投靠我,还不失王爵位,不然的话,玉石俱焚,却不要怪我事先不给他机会,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泰山大人!”

    高力士倒是再也没有想到唐朝会放自己回去,但随即怨毒的看着唐朝:“你给我喝的什么酒?”

    “如意化功散!”唐朝的声音很轻,但是听在高力士的耳,却是晴天霹雳。

    “你……你……你竟将我数十年勤修的内功化去了?”

    一运内力,果然是空空如也,数十年勤修的内力,就此不翼而飞。

    这却是孙思邈的手笔了,原来他早已经秘密的来到唐朝军。如意化功散是一种霸道之极的毒药,任你再高强的武功,一剂下去也得功力全无,但幸好药力霸道,极难施展在化境高手的身上。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五章接见玉真长公主
    高力士甚为愤怒,但从此废人一个,也无办法,只得悻悻的告辞了。

    唐朝亲自将他送出辕门,说道:“要是你现在还是化境的高手,刚才服用的毒药自然对你没什么威胁,但是现在,却是威胁巨大,不要忘了,每年的今日,到我这里来取解药?”

    高力士神色惨然:“我记下了!”

    唐朝心冷笑,和他抱拳作别。

    送走了高力士,唐朝随即吩咐,将投降的三百神策军好酒好肉的招待,然后都给放回城。

    却说高力士到了城门口,大声叫开城门,城上守卫的人是章仇兼琼,权领玄武门的城防,闻言大惊,赶紧叫人垂下一根绳索,将高力士拉了上去。

    在这样的时候,章仇简琼自不敢随意开城门,害怕唐朝抢城。

    刚将高力士拉上不久,三百败兵也来到城门口叫开城门。

    章仇兼琼大惊,这却是怎么回事,问明情由,但自己却不能作主。

    身边的高力士就有气无力的道:“章仇尚书,老奴这就去皇上面前奏闻此事,放不放这些人入城,听皇上的定夺。”

    “好的,公公请回。”

    当下叫人给高力士备马,直取大明宫。

    看着高力士的背影消失,这位曾经剑南的统帅,化境的高手冷笑一声:“看你眼神散乱,脚步虚浮,武功肯定已经被废了,好厉害的唐朝!”

    李隆基和唐朝交手的时候,已经受了不轻的暗伤,这个时候正在长生殿之修养,杨玉环依偎在他的怀,见到高力士回来,大喜过望,从病榻上一跃而起,一把抱住了高力士。

    高力士忍不住放声大哭,诉说武功被废之事。

    李隆基听完,脸色渐渐铁青,恨声道:“力士,朕必当为你报此大仇!”

    高力士逊谢:“皇上,老奴早已经衰迈,有无武功,其实也无大关系,只是皇上该好生保重龙体,等待勤王大军,到时候抓住唐朝,给我碎是万断!”

    李隆基深受感动,抱住了他:“爱卿,你是为救朕才被唐朝所擒的,生死大恩,不必言谢,快下去休息!”

    安置了高力士,李隆基随即下令将唐朝放回的三百神策军用绳子吊入城,暗命令章仇兼琼将这三百人坑杀于紫禁城之西泰和桥,怨气冲天。

    这事情虽然做得隐秘,但是执行命令的士兵之多有神策军的友朋,此还是传了出去,令得神策军之更加离心,觉得李隆基太过残忍好杀。

    却说这个时候唐朝军帐之,李白问舍瓦:“你觉得李隆基将如何对待这三百人?”

    “我觉得他会安抚之,毕竟,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不会轻易杀戮。”

    唐朝赶紧道:“非也,以李隆基的果断,当会杀却。”

    李白大喜:“我也是这个意思,李隆基此人,显然不愿让这三百人回去搅乱军心,杀之是最好的选择。”

    舍瓦眼睛都直了:“可这三百人都是他曾经的亲随,跟随他日久,难不成都杀了?”

    唐朝就道:“我深知李隆基的为人,毒辣而果断,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他不敢冒险,多半会杀这三百人,若此,则我的计策又成功了。”

    李白愕然:“什么计策?”

    唐朝微笑:“我放这三百人入城之前,曾经询问过他们左右有无幽静的去处,教他们如此如此,诚如是,则及时隆基计划再周密,但总还是有漏之鱼的。”

    却说章仇兼琼谋杀三百神策亲军,唐朝早有准备,叫这些人多多装死,让章仇兼琼误以为是了慢性毒药,所以就地埋葬了,却因此留下一批活口,其余的没有假装毒的人,全部被杀死于泰和桥,焚尸灭迹。

    章仇兼琼自以为这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但是哪里想到消息还是传递了出去,短短几天之,神策军之谣言四起,怨声载道,都说李隆基太过狠毒。

    就在唐朝反间计成功的同时,唐朝加紧了对京城四门的进攻,用云梯轮番攻打,但却收效不大,毕竟,长安城池坚厚,又有足够的粮草,还有高仙芝、郭子仪这样的化境高手带兵坚守。

    但是,就这一围城,也使长安大现窘迫,城米价暴涨,从一石三百钱涨到一石三千钱,而且还是有价无市,不少的难民都趁夜槌绳逃出长安。

    唐朝听之任之,并不打劫这些人,反而用好言安慰,放他们回城只去散布消息。

    这件事情被李隆知道,大怒,命令京城九城各监严格盘查,如有私自槌城者杀无赦,这才止住了逃亡之势,但是这样一来,还是对长安本已困沮的军心以巨大的打击。

    双方攻守交战十余场,消耗都是巨大,唐朝虽然没有攻破长安,但是城兵却是日渐稀少,找不到补给,李隆基竟将长安市民都抓入军服役,凡三万人。

    但是,这三万人的战斗力,可说是极弱,真正守卫京城九门的,还是那一万神策军,这个时候,所有的人,包括李隆基都焦急起来,他们知道,再不来救兵,长安被破只是时间问题。

    而且,更使李隆基焦头烂额的是,骊山被占,唐朝居高临下,可以尽窥城虚实,打得他顾头不顾尾,更是用无数的喊话声来破坏城人的意志,多处夹攻之下,已渐渐呈现出支持不住的迹象。

    这个时候,玉真长公主来访问。

    “三哥,战事危急,小妹愿为你分忧,我曾经和唐朝有旧,想去他军游说于他,许他以西南王之爵位,劝其退兵,不知道三哥可愿意?”

    李隆基早有此心,当即说道:“我正愁找不到谁可以为使,去说这件事,贤妹和唐朝是旧交,而且曾经对他有举荐之恩,想来当不致为难于你,有劳贤妹你了。”

    玉真长公主随即被槌下城来,只带了三五随从,径自取唐朝军。

    唐朝这日正和李白等人商议军情,忽守卫来报:“玉真长公主求见!”

    心一楞,恩,是了,此人必是为李隆基做说客而来,当即命令手下大开筵席,以国主之礼迎接公主。

    玉真长公主一路进来,见军容甚盛,脸上深有忧色,她显然想不到,以前被自己玩弄于床第之上的小白脸,今日会成为叛军的领,几乎就要打破长安。

    唐朝是第一个拒绝他的男人,但是,她终究还是凭着女人的狡诈,和唐朝有过露水之欢。就凭着这一点,他知道唐朝绝不会伤害自己,再说了,自己将女儿芹儿也嫁了给他,哪里又有什么担心的。

    “公主,请!”不知道何时,唐朝出现在她的面前。

    玉真长公主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但是因为天生丽质和出众的教养以及许多保养,使她看起来还好像是二十许佳人,风韵十足,有一种开放的典雅的美丽。

    唐朝看到她,倒是没什么惊讶,只是心涌起一句话,那就是,这女人有点奇怪,为什么岁数越大,却越是风韵,而且,越来越有女人味道了。

    这无疑是个极有女人味的女人,使男人一见之下就觉得心火热。

    唐朝现在修为功深,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见了这个女人,还是感觉有一股热力自小腹间升起。

    但玉真长公主看到唐朝,却是更加和的吃惊:“你,。你是怎么搞的,你在采阴补阳是不是?”

    唐朝大笑:“公主开我的玩笑了,我哪里敢!”

    “不是,我觉得你肯定是,不然的话,你的容貌为什么会变成呢?”

    现在的唐朝,由于修洗了高深内功,加上又年轻,拥有内视的能力,将全身伤痕修复得涓滴不剩,自然是皮肤如雪,晶莹如玉,和少女的肌肤一样晶莹雪白,而且还有一种奇异的神光隐隐了笼罩了他的全身。

    他这个时候的修为,已经是古代所说的6地仙人境界,即使用手出暗劲,隔空数丈,也会将人击杀,武功已经到了神而明之的境界,离武功的最高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也只有一步之遥。

    大所有练武的人都知道,以武入道比以儒入道要艰难得多。

    不少儒家的高人,都可以达到这一步,一生顺利,达到一种巅峰,没有危险,但是以武功入道,讲究的是杀伐,所以比儒家入到要困难得多。

    一旦一个人的武功,达到了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地步,那么就会遵循到明明之的天道,也就是像三国时代管珂那样洞悉天机。

    人一旦达到这一步,奥妙无穷,再也不受世间羁縻,逍遥于外,成就仙业也有可能。

    “我的容貌是有一些改变,但是,对公主大人的感激之情却永不会改变。”

    玉真长公主就向他嫣然一笑:“你当然要感激我,我将我如花似玉的女儿给了你,而且,还要将家眷也一起给了你,你却不要,你可知道这有多伤人的心吗?”

    这句话,外人听来自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唐朝一听,心顿时又叫出了“轻浮”两个字,这婆娘真的是轻浮有啊,居然和在我的军帐之也说这样的话,哎,也难怪,她现在的境地,是想我可怜于她,达成他说服我的目的。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想要什么都可以
    唐朝当此之时,自不能丝毫表示出对她的兴趣,不然的话,他知道这丈母娘的手段,那是极端使人生畏的。

    玉真账公主一见了唐朝,顿时什么都忘记了,只觉得自己一颗心砰砰的跳动,就在当年,年轻而稚气的唐朝已经使她着迷,就更不用说现在风度翩翩,气质如狱的唐朝了。

    练武的确可以增强人的魅力,传说之项羽是一个绝世的镁男子,要不是生就一双重瞳,有一种天生的威压在里面,那就是屈原宋玉一类的人物了。

    “公主,请用茶!”唐朝做了一个肃客的姿势。

    玉真长公主就含情脉脉的望了唐朝一眼,微微的福了一福,如一枝风的杨柳,坐了下去。

    唐朝心顿时升起一种惊艳的感觉,这女人我一直都鄙视她,但现在事过境迁之后再看她,她的确和一般的女人有很大的不同,气质高贵,风韵美丽得不像话,而且更加要命的是,她处处都在勾引着自己。

    也许她不是故意的,但是因为见到这天下罕见的男人,使她的心理和生理上都起了一种微妙的反应,使得她在不经意之间有一种想全部都呈现给唐朝的意思。

    一个女人,就算是一个徐娘半老的女人,以这样的方式对待一个男人,也算是那男人一种终极的享受。

    唐朝于这一刹那之间,还是心升起一种感动。

    这个曾经耍手段得到过自己身体的女人,这个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自己的女人,的确是真心的喜欢上了自己。虽然,**对男人的喜欢是不专一的,是一种本能的**,但是,像玉真长公主如此这般迷恋一个男人,倒也的确是她一生之绝无仅有之事了。

    “谢唐大帅!”玉真长公主将唐三彩瓷杯在自己的嘴边轻轻的抿动了一下,放下,痴痴的看着唐朝,说道:“唐大帅,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可以将这些人都支开一点吗,我有很多心腹之言想告诉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满脸的酡红,无边的春色荡漾。

    唐朝一惊,心直叫自己倒霉,谁叫自己认识这婆娘的,到了这个时候,谁都看得出来,这婆娘的确是有许多心腹之言向自己诉说;而且,即使自己不同意,也没有用,因为她还是会说出来,那个时候,当着众多部下和李白等人的面,可是大大的不妥。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己要阻止她说话,也是于礼节不合。

    她就算不是李隆基的使者,也是自己的丈母娘啊。

    当下,唐朝就十分尴尬的向舍瓦等一笑,向玉真长公主笑道:“那有请公主到后面叙话。”

    玉真长公主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向唐朝嫣然一笑,将自己的裙裾轻轻一提,和使女盈盈的向下行去。

    李白眼射出一丝羡慕的神色,不怀好意的向唐朝一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唐朝的意思。

    唐朝一见,大为窘迫,赶紧解释道:“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李白莞尔一笑,小声的道:“我相信你!”

    这一来倒是搞得唐朝更加狼狈,只得在众多将领目光的猪舍之下,跟随玉真长公主来到行辕后面的营帐。

    唐朝以大帅之尊,住的营帐却也并非豪华,只是宽大洁净。

    玉真长公主一见,也不客气,径自就坐上了他的床,说道:“怎么说你也是统领十万大军的大人物,怎么住如此简陋的营帐?”

    唐朝就正色道:“非也,我等的所有用度,皆取之于民,岂不考虑民生疾苦,做那奢侈之举,李隆基骄傲自大,鱼肉百姓,将万民涂炭,结果搞得天怒人怨,我辈岂能学他?”

    这个时候,使女已经被玉真长公主留在帐外,营帐之就只有他们两人。

    玉真公主一听唐朝的话,心就大是不愿,说道:“唐公子,自长安一别之后,践妾无日不在想着您,还常常和玉环在玉真观烧香,替你祈祷,你怎么一见我的面就说这些,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

    她这几句话倒是语出至诚,一种幽怨的感觉沛然而出,想是的确触动了她的心事,她居然就这样扑在唐朝的床上呜咽起来,哭得十分的伤心。

    唐朝本来不齿这婆娘的为人,但是细看她的神态,的确不是作伪,心不禁隐隐的感动,想到,这女人,对自己,倒的确是极端的好了,要是她有什么合理的要求,倒也可以答应她。但是,要我从长安撤兵,却是想也休想。

    以他这种化境的高手,武功高得没有边,对周围事物的感应,也已经到了一种神而明之地步,可以说是明察秋毫也不为过,似玉真长公主刚才哭泣的感应,是真是假,他是一望而知。

    暗劲巅峰化境的高手,拥有内视的能力,即是自己身体之最细微的部分,他也能体察得到,何况是感应外物,现在的唐朝,即使在不全神运聚功力的时候,也会听到无数的声音,包括在数是丈之外洞爬行的蟋蟀的声音。

    他要是全力运功的时候,可以听到血液在自己身体之如河流一般汩汩流动的声音,清晰而透明。

    这是一种十分美妙的感觉,要暗算他的人,也许早在数十丈甚至数里之外就被他感应到了,就更不用说偷袭到他了,这也就是暗劲乃至化境的高手都不害怕暗算的道理。

    当然,武功要是达到了神而明之,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地步,则是已经入道,普天之下,除了命运,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他。

    人,毕竟是自然诞生出来的,想要越自然,打破虚空,成就仙业,理论上是存在是,但是事实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只有武功,武功才是自然一切的真谛,形和神本是一体,只有将这二者都提升到极致,才是最纯粹的,最绝这些事,恐怕自己要把持不住,***,她可是我的丈母娘,刚才无意之看到他唐裙里面晶莹白嫩的一片肌肤,却是使自己心神有点荡漾,赶紧说道:“这些以后再说,李隆基这次派你来,到底是何居心?”

    玉真长公主就很不情愿的将李隆基的条件说了,唐朝听万,冷笑一声:“仅仅是封我为一个西南王,虚名无实,有什么意义,我现在打破长安,指日可待,又何必在乎这些,你回去告诉他,就说我不答应和他谈任何的条件,但是,要是他答应归降于我,我可以学三国时的司马昭,封他为乐安王,在长安颐养天年,否则,诛杀九族,自立为新唐皇帝!”

    “什么,你,你想要称帝?”

    “不错,不过现在时机还未成熟,且让安禄山攻破潼关,打破洛阳,我再做区处!”

    “唐朝,你收留我好不好?”忽然之间,这性感迷人的女人前胸尽露,抱住了唐朝的大腿:“长安四面受敌之处,攻破只在旦夕之间,我一个弱女子,又往哪里逃?我不要求别的,只做你后宫的管家,替你管束你的女人,这你同意吗?”

    “这,你在长安有那么大的基业,就这样放弃了?”

    “是,只要能在你的身边,我什么都愿意,而且,你想对我什么都可以,我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你的女人,你这辈子永远爱你的女人!”

    乖乖,越说越离谱了,唐朝心不禁有些迷乱起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决战潼关
    长安被围,形势吃紧,但是在作为洛阳屏障的潼关,这个时候也是危机四伏。

    安禄山手下大将蔡希德率领大军包围了这里,哥舒撼从回纥千里回援,暂时稳定住了东京城局势,但是使他十分不恼火的是,皇上一直下的命令就是拒不出战。

    哥舒瀚本是一个勇将,如此憋屈的窝在潼关,依靠天险,颇觉得脸上无光,但是宰相杨国忠就是不顾他的情绪,一再的下令他不要轻易出击,害怕了别人的埋伏之计。

    就这样,哥舒瀚眼睁睁的看着史思明带领大军将黄河沿线的州县一一收复,粮草堆积如山,渐渐的将自己孤立起来,到了这个时候,潼关虽险,但已经变成一座危城,鼓励待援。

    但是,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接到了李隆基从长安回的命令,调八万人回西京长安救驾。

    乖乖,潼关守军本来只有十万,后来加上朝廷的支援,也不过十二三万,但是现在一下子要他抽调八万人,则是极端狼狈之事,哪里够用。

    自从被史思明追上,打了败仗之后,他就知道,安禄山的势力庞大,真的可与说是无法抵抗,要是手有十多万大军,他心里倒还有底,但是现在一下被抽空,却使他恐慌起来。

    不过,皇帝的命令不可违,况且,他感于李隆基的知遇之恩,自是以死相报,从来没有想过拒不服从命令的事情,因此,虽然自己十分的不愿,但是还是服从了李隆基的命令,将八万大军交给郭子仪,让他带回长安救急。

    这个时候,早有安禄山军的奸细将这一消息报告了蔡希烈。

    这是一个厉害得很的人,蔡希烈作为后来五代时候一方藩镇,自有其过人之处,这十余日的围困下来,已经渐渐将潼关形势摸清楚了,知道潼关守军大多是哥舒瀚从边疆带来,多不服水土,再加上原来军队和新军之间磨合未臻完善,因此多有不适,也不进攻,只是刺探军情。

    以蔡希烈的精明,自是不想强攻潼关,毕竟,那样的话,损失太大,而且还极可能丝毫无功,挫动自己锐气。

    但是,蔡希烈一听到郭子仪从潼关带走八万大军的消息后,却是欣喜若狂,认为机会来了。

    当天晚上,他即命令手下大军准备好云梯等物,俟子夜过后,这才命令攻城。

    他要趁哥军在实力大削的情况下攻城,还有,这段时间,他也已经探听出来,潼关虽然天险,但是从黄河渡口进入腹地,却可以进攻潼关正面,那就容易攻破得多。

    这天晚上,潼关守将哥舒瀚对部下副将刘宝说道:“朝廷刚从我这里调集大兵,蔡希烈肯定会趁虚攻击于我,可于潼关正面设重兵,将之击溃,然后再设精兵于潼关险道,必可大败之。”

    当夜三鼓,蔡希烈果然带大军前来袭击,欲以出其不意之法攻取潼关。

    这天晚上,月黑风高,三更的更鼓一敲之后,蔡希烈的一只精锐部队已经悄悄的潜进了潼关西面夹谷之地,带头的军官见进来得这样顺利,心大为高兴,还以为计策成功。

    但就在这个时候,火把通明,狭窄的山道之羽箭飞舞,无数的呐喊传来,原来,是哥舒瀚的伏兵。

    蔡家军一见对方早有准备,心先自慌了,又被杀了一个措手不及,顿时溃败。

    就在同一时候,进攻潼关的军队也遇到了哥舒瀚大军的进袭,被杀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还幸亏蔡希烈早有算计,这才只损失了先锋兵力,所有大队人马均未受波及。但就是那是这样,已经是安禄山进兵以来受到的最大的挫折。

    远在河北掠地的史思明听到这个消息,亲自回到军,主持攻城事宜。

    到了这个时候,潼关已经可说是一座孤城,连徐州都已经被田承嗣占领,洛阳北部一片空虚。

    当时洛阳留守李忠国是一个无能之辈,手上虽有数万大军,但是不会筹划,都指望着哥舒瀚能抵挡住安军的进攻。

    而且,洛阳虽有河洛之险,但是毕竟不是唐朝正式的国都,只能算是一个陪都的性质,所以并没有多么坚固的城防,潼关一破,比长安在阳平关被破之后还不如。

    经此一战之后,安禄山军心震动,而这个时候,安禄山也亲率十万大军到了,加上原有的十五万大军,共是二十五万,浩浩荡荡逼近潼关,更渡过黄河,形成了铁桶阵势。

    以潼关现在的兵力,只有不足五万人,且多是老弱之兵,又怎么能够抵挡得住安禄山,拒战死守几乎是唯一的出路了。

    接下来的十余日之间,双方大战了三场,小战却是数十场,但是使安禄山失望的是,潼关居然还未能攻下。

    潼关地势,的确是千古兵家必争之地,扼守要塞,居然将安禄山的数十万大军阻挡住了近一月的时间,这使得安禄山心急如焚,他知道,拖的时间越长,对自己越是不利。

    可是,潼关艰险不说,城更有无数的粮草军器,都是数十年之前就已经准备充足,不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以一当十,却是十分正常之事。

    却说安禄山在军议事,对潼关深为烦恼,颇想弃了潼关直取洛阳。

    这话刚一出口,军师刘孺赶紧摇手:“不妥!潼关遏险要,和洛阳遥相呼应,构成犄角之势,我军一旦深入洛阳,则必腹背受敌,使得我等进退两难。要是攻占洛阳,倒还有安身之所,但是一旦久刻不下,则是非常的危险,此乃兵家之大忌,我等不可不防之。”

    史思明也劝道:“皇上,此事万万不可,乃是将自己陷入绝境却未有利益,不如遣一军遥取长安,则潼关军队必定沿路拦截,到时候哥舒瀚必被我等所擒。”

    华明庆一听也说道:“皇上,史将军此计甚妙,想李隆基对哥舒瀚恩重如山,一旦长安再次告急,则必须要请求哥舒瀚支援,那时候,潼关即使再派出两万守军,我等攻之也是成算极高,而且,哥舒瀚匹夫之勇,一旦我等撤大军西进,说不定会保险和我等叫手,到时候,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田承嗣接道:“华客卿之言甚当,想那哥舒瀚只知道逞强,在西北的时候多是一马当先作战,现在龟缩在城近月不出,心定然憋闷,我等何不设下埋伏,等这家伙自己前来落?”

    安禄山虽然心焦躁,但他毕竟是个化境的高手,这点冷静还是有的,心想,强攻潼关,实为不智,这一着倒的确可以威慑李隆基,况且,探马报说,唐朝现在攻打长安甚急,各处勤王之兵虽然在招募,但是远没有战斗力,可说是自己进兵的绝好时机,说不定,却是自己抢先拿下长安。

    在安禄山的心,只有拿下长安才是最要的。他现在的心,已经对唐朝深深怀恨:老子在潼关吸引住唐军主力,你却在背后拣现成便宜,今番大军回长安,内外夹攻,看你如何自保,我却可以趁机攻占长安,到时候,长安一破,哥舒瀚旧三还坚守潼关,但也已经失去意义。

    主意一定,安禄山随即吩咐史思明带十万大军围困潼关,自己却亲率精锐十五万大军西渡黄河,从郑州、徐州一线深入陕西,沿途掠夺,四处抓丁拉夫,军队渐渐壮大到二十万人,诈称五十万,浩浩荡荡开赴阳平关。

    阳平关守将专信早已经得到消息,先已经将附近州县的粮草搜刮一空,深沟高垒,专等安禄山的大军到来。

    专信早已经得了唐朝的吩咐,不方安军兵一卒过关。

    安禄山大军二十万,昼夜兼程,不十数日之间,已经到达了阳平关前三十里之地,哨探到阳平关竟然已经被唐朝抢先占领,当下派遣手下大将高悦携带大燕国书一封,来到阳平关外叫门。

    专信见是信使,当即开城将之放入。

    此时,安禄山虽然还没有自立为帝,但是军队之,却早已经皇上相称,安禄山竟然也居之不疑,谋反之心已经是人尽皆知。

    高悦说明来意,将国书呈上。书略曰:大燕皇帝安禄山,致书于威武平判大将军唐朝,念有同盟之谊,今贤弟攻取长安不利,皇兄愿助一臂之力,合围长安,以解危难,今已带大军五十万狩猎于阳平,奈何不开关犒劳。却拒不放行?国书到日,望念同盟之谊,开关放行。

    专信看罢,心想,如此大事,我怎么能够作主,还是派一人去长安问唐大帅,再做定夺。当下好言抚慰高悦,款待之于宾馆,只说半日之间就可讨到唐朝的回话。

    唐朝久困长安,将细作密布于城,想和李玉等人联系,但是一时之间不能成功,又探听到郭子仪从潼关带回八万大军,欲和城内神策军内外夹攻,以解长安之围,想到郭军不日就将到达,心十分焦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轻骑迎击
    唐朝一接到专信传来的国书,心冷笑,安俸禄山这奸人,明是想坐收渔利,却如何让他如愿,当下命令舍瓦带兵二万,去于专信会合,守卫阳平关。

    要知道,阳平关是长安的屏障,一旦失守,长安可说是四面受敌,指日可下,自己花了无数的钱粮兵马才取得今日之形势,怎么能白白的让人?

    送走舍瓦等一干人之后,唐朝心稍宽,知道以阳平关天险,只要有三万大军,可说是铜墙铁壁一般的坚固,安禄山诈称五十万大军,其实不过是二十万人,又怎么在急切之间攻下阳平?

    随即,唐朝叫书记官写书一封回复安禄山,书略曰:唐朝感燕皇好意,但是当此兵荒马乱之际,盗窃乱贼四作,阳平关险要之地,一旦放行,被人所趁,遗祸深远,故请求燕皇暂歇几时,俟我取了长安,肃清贼党,再放行未迟;且我先取长安,将要成功,安能功败垂成,望燕皇帝明悉。

    高悦接了回书,飞马回到安禄山军,呈上国书。

    安禄一看之下大怒,骂曰:“狂妄小儿,必死于本皇之手!”

    知道唐朝绝不愿意和他平分长安,因此只得硬攻。

    当天晚上安禄山即率五营亲兵为前部,亲自攻打阳平。

    以二十万兵力,攻打孤城,专信顿时陷入绝境,更有华明庆和田承嗣亲自督战,看看危殆之极。阳平关虽然艰险,但是毕竟守卫力量太过薄弱,城破只在旦夕之间。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彪大军滚滚杀来,当先一员大将,手持厚背大砍刀,威风凛凛,正是舍瓦,带二万大军回援助。

    城上专信看见,喜出望外,放下吊桥接引进去。

    安禄山手下骁将胡般拦阻舍瓦,被他一刀砍死,军心震动。

    安禄山还道唐朝亲自回援,赶紧鸣金收兵,亲自带领前部来迎舍瓦,但他到达时候,专信已经将舍瓦接应入城去了。

    当探听到只有二万人马回援的时候,安禄山呵呵大笑:“唐朝骄狂小儿,想不到竟然只派这么点人回来,我指日即可打破阳平关,传我命令,全力攻城!”

    本来,阳平关已经十分的危急,毕竟在实力上相差巨大,但是一加上舍瓦这支能征管战的军队,顿时稳定住军心,倚险而守,顿时就将安军的攻势抵挡住。

    激战了一个晚上,翌日清晨,舍瓦带着专信等将领巡逻的时候,只见朝阳之下,无数的敌军尸体散落于阳平关下,忍不住叹息:“唐朝说得好,天时不如地利!安禄山以数十万大军攻打于我,要不是我有坚城防守,岂会是他的对手!”

    专信等都深以为然。

    却说唐朝派遣舍瓦走了之后,和李白商量道:“大哥,现在形势危急,我军只有九万余人,并且已经分做两路,郭子仪乃是唐朝良将,现在带领八万大军回援,切不可让他稳定住军心,不然的话,恐怕那仪击破。”

    李白愕然,望着唐朝,良久才道:“贤弟,到了这个时候,你难道还不书请求李格桑派兵来助?”

    的确,李格桑是南诏的国王,手下强兵十万可以调度,而且陈列于陕西边境,一旦书,不需十日即可到达,到时候兵可占压倒型的优势,却为什么到了这样四面受敌的境地,唐朝居然还不书。

    唐朝摇头:“大哥此言差矣,兵不在多而在于运用之妙,昔日我在安西,手下只有数万老弱病残之兵,尚且能扫平安西,今日带近十万大军东征,还未遇上真正的抵抗,怎么反去借兵。现在长安已有三路大军,若再加一路,形势则更不容易控制。”

    李白眼射出佩服的光:“贤弟,我知道了,你是不愿意南诏的李格桑插手原之事,以致于酿成祸患?”

    “不错,我虽然是南诏的承接太子,但是一旦奄有天下,以李格桑和狼正轩之能,当有和我争夺天下的能力,何必引祸伤身。”

    “那你现在想怎么样?”李白的心顿时紧张起来。他知道,郭子仪这次带的都是朝廷的禁军,是唐朝唯一有战斗力的军队,而且是八万之多,加上长安城之的三四万人,兵力是唐朝所部军队的两倍,而且构成了内外夹攻之势,情况有些不妙,不禁深有忧色。

    唐朝就道:“兵者,诡诈之道也。若等郭子仪从容整顿好八万军兵,和李隆基里应外合,犄角之势成矣,我等必败无疑,因之我等现在的要任务,是赶在郭子仪的大军到达之前,沿路击败之,不然的话,困势成矣。”

    李白颔:“贤弟高明,这的确是最好的计策,不如我亲渡黄河,击败郭子仪?”

    其时,郭子仪的大军正从潼关赶来长安救驾,但是因为郭子仪此人生性多疑,害怕遭到史思明的伏击,不敢从郑州渡过黄河,而是迂回从洛水西渡黄河。

    这样一来,当然是安全了,但是却大大的耽误了行程。

    这也就是为什么安禄山的前锋已经抵达阳平关,郭子仪的救兵还没有到达阳平之故。

    郭子仪其实是个聪明绝得很。

    唐朝点头,和李白对饮于军,食两头犀牛,三百斤酒,然后,唐朝和李白拥抱而别。

    李白自去加固寨轧防守,这边唐朝却是点起三万骑兵,带好粮草辎重,连夜奔袭河北。

    这个时候,郭子仪的大军已经到达黄河北部,因为探听到阳平关已经被唐朝所据,所以绕道前往长安,欲和李隆基会合,稳住京师民心。

    郭子仪心清楚,即使能击败唐朝,但也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而且,他麾下的兵不经战,在各路勤王大军还没有达到之前,还是先会合,不要和唐朝硬碰硬交手的好。

    这个时候,黄河沿线地区已经处在安禄山军队的控制之下,一路之上也战斗了几场,不过都是小规模的接战,一路之上可说没有遇到什么抵抗。

    他当然想不到,唐朝现在不是急于攻下长安,寻求栖身之所,而是远道而来攻击于他。

    不过,他毕竟也是久经战阵的人,一想到唐朝的威名,他就知道,对待这样的敌人,可不能有丝毫的疏忽。所以,尽管他认为唐朝不可能千里前来攻击于他,但他还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将手下军队结成长蛇阵,一个万人队一个万人队的前后相接,派自己的儿子郭瑷为先锋。

    他本身武功高强之极,已达化境,而郭瑷也是暗劲极深的高手,即使败了,也不至于影响全军,而且,以自己的军事才能,到时候大可以变换阵法,抵挡住唐朝的突袭。

    唐朝当然也想不到,他遇到了毕生最难缠的对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河内之战
    唐朝率领大军进袭郭子仪,遭遇于河内,双方前部遂进行了激烈的战斗。***

    郭瑷为先锋,见忽然之间出现了这么多敌军,还以为是史思明的军队,但是仔细一看,却是唐朝所部之兵,心顿时冰凉,尤其是看到自己的前部居然经住对方冲击的时候。

    郭瑷手下之兵,是昔日跟随郭子仪屡立战功的精锐,用作先锋其实是大有深意,但料想不到的是,既然经不住唐朝先头部队的一冲。

    郭瑷远远看到一将帅模样的人金盔金甲立于门旗下,手持一柄黑沉沉的长剑,不停的号施令,正是唐朝,心先就怯了,我的天,好强的气势!

    因为就在这刹那之间,他感觉到目光之一阵刺痛。

    他就这么远远的被唐朝看了一眼,眼珠也是剧痛,目力如此之强,武功高到了何等地步,却是可想而知了。

    郭瑷本来自恃武功,即使是史思明亲至,他也要接战,但是,面对唐朝的时候,他心却是升起一种绝望的感觉。除了这一眼之外,那柄黑沉沉的剑也带给他狂烈的杀意,一种恐怖,畏惧,升起在他的心。

    他本身武功就极高,又长期在郭子仪这样的武功大高手身边,时时浸润之下,学到了许多武学上的道理,本待上前接战的他忽然之间打马退去。

    他所带领的这一个完人先锋队,可说是战力最强的,现在一旦退去,顿时就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要知道,先锋官就是一个风向标,一旦胜了,那自是气势如虹的追击,可要一旦败了,也是兵败如山倒,他现在就是,因为他感应到了,那个手持黑沉沉大剑的男人,身上有一种恐怖得使他不敢接触的气息。

    武功一旦达到暗劲的高手,感应能力已经十分之强,这也使郭瑷躲过了一劫。

    郭子仪的先锋部队一崩溃,唐朝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鞭梢一指,三万大军掩杀过去,直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一万军队十死七八。

    毕竟,唐朝的军队,经过多年征战,战斗力和经验都在这些士兵之上,再加上前部还是唐朝的三千亲卫营,所以郭瑷抵挡不住。

    郭家军全线溃败,唐朝一路追赶,在大军的围裹之下,不死者几乎都投降,唐朝命令辛白江收拾局势,**降兵,以好言安慰,自己则是继续追击。

    只追出十余里外,又遭遇了郭子仪的第二路万人队,随即也被唐朝大军击败,投降者无数,一并收拾为后队。

    如此连续击败三支万人队,已经收纳败兵近万人,但是,郭子仪却还未现身,显然,他是在后面带领大军缓缓而行,浑然不知道前锋已经吃了天大的败仗。

    可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的心忽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只有淡淡的影子,似乎微风拂过湖面,又似乎飞鸿从高空一掠而过,更似梦闪过情人的影子,有一种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意境。

    对,就是意境,虽然,这还只是淡淡的。

    “停止前进!”

    唐朝将长剑一挥,出哗啦的一声大响,方圆十里之内皆可听见。这一剑,他用上了十成功力,一剑之威,相当于雷霆霹雳。

    大军随即停止追击,就地扎营,依黄河为背,成八卦之形状,这却是唐朝闲来读《孟德兵法》和《孙子兵法》之后自创的阵势,分别是休、生、伤、克、景、死、惊、开八门,将全部军队联接为一体。这虽然是孔明在三国时自创的阵法,但是现在被唐朝稍加变化,却可以变成变成九宫之形,既可以攻,又可以守,可谓是攻守兼备的妙阵。

    却说郭子仪本在后军,听得前军喊杀连天,当即带领麾下精兵三千人前来增援,但想不到郭瑷竟然飞马落荒而来,一问情由,这才知道唐朝居然弃了长安,反向自己直接进攻。

    以他这样的老奸巨猾之徒,立即制订了一个三面埋伏之计,让前部三万人溃败。

    毕竟,这当其冲的三万人,来不及调动,唐朝前锋迅之极,这前面的三个万人队也只是稍做抵抗之后就被击溃。

    可是,再过十里之地,就是河内,可是,在距离河内两三里距离,有一处青石峪,正好埋伏。

    郭子仪心欢喜,想到唐朝千里进军,哪里会将所有地势一一查探,而且现在正在激战之,只顾乘胜追击,可不正好掉进自己的口袋。

    他先前虽然损失了两万余人,但实力尚在,分别在青石峪的左右埋伏大军二万,自己则带两万不到的老弱之兵守住谷口。

    他心已经盘算停当,只要唐朝的追兵一到,自己则带领部下虚晃几招,假装败退,诱唐朝之兵来追,到时候关住谷口,三面夹攻,唐朝势必陷入重围。

    “停止前进!”正在他自以为这计划万无一失的时候,他远远听到了唐朝这声犹如焦雷也似的喝声。

    仅仅只有半里之距,唐朝就落入了自己的包围圈,可是,唐朝居然惊觉。

    这是一种相当可怕的能力。

    郭子仪当然知道唐朝的威名,也从来没有小看于他,但是到了现在,他却是忽然觉,自己还是小看了唐朝,这样天衣无缝的计划,唐朝是如何知道的?

    一个人领得胜之兵追赶,怎么会在即将完全胜利的时候放弃进攻?

    这是一种可怕的能力!

    但是,郭子仪还不死心,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心想,唐朝骁勇,又是青春狂妄,当激怒之,断不能因为敌人不进入包围,就此放过大好机会。

    想到这里,这聪明绝顶的人物当即策马一鞭,向峪外奔驰机而去,手下二万人马跟随,其余埋伏人马却是不动。

    他其实也是真想见一见唐朝,他很想看看,这个能将皇帝的公主都骗到手的人,这个可以做到黄门侍郎同书门下平章事的人,这个威震岭南和西域的人物,究竟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于是,他看到了唐朝,看到了一个面色白皙,皮肤晶莹如处子的人物,这就是唐朝。

    的凡武将,多是桀骜不驯之辈,郭子仪武功高达化境,寻常的武林人物,都不在他的眼内,朝只有高仙芝这些人才能使他高看一眼,所以,他现在的确也很想见见唐朝,这个仅仅在数年之间就如彗星崛起在唐朝的年轻人。,

    唐朝现在是来探查地势的,他现在随身只有十九骑。

    可他想不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郭子仪的大军。

    唐朝的军队刚刚扎营,面对大军,他只要退却。

    “唐朝,且不要走,我知道你就在这里,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叫人放箭!”

    郭子仪这几句话,说得十分的真诚,出自肺腑。

    唐朝立即感应出了,他的话没有假,于是约住手下军马,昂然道:“说什么话,郭将军,你即使放箭,又能奈我何?不信你就试试?”

    郭子仪哈哈大笑:“唐驸马快人快语,倒是说了实在话,你身上穿着坚韧无比的藤甲,武功又是极高,要杀你的确很难,可你身边的十九个随从呢?他们出生入死,跟随你日久,难道也不怕我的利箭?我只不过是要和你说说家常,将军难道不赏赐这个薄面?”

    这话之虽然有威胁之意,但的确也是实情,自己身后部队前来救援之前,郭子仪的确可以喝令弓箭手攻击自己,那个时候,自己虽然没有危险,但是这十九明亲随,恐怕活不到半数。

    大军征战,多崇尚弓箭,稍远距离作战尤为重要。而且,弓箭的射程较远,威力又是极大,像狼正轩的神射,更是威慑天下,鲜少有人能及。

    郭子仪还在少年时候就已经能开五石之功,现在武功深达化境,更是厉害,他说要杀死唐朝的十多个亲随,倒也并非虚言恫吓。

    “好,郭将军也是快人,有什么事情但说无妨。”这个时候,他见郭子仪并不动手,也是心安定下来,心只叫好险,看那后面一大片的山谷,郁郁葱葱,自是心了然,这郭子仪果然厉害,带这些老弱之兵出来引诱于我,不过就是要我追击之,好让我陷入埋伏!

    呵呵,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暗叫侥幸,天意帮我唐朝!

    其实,这并不是天意,只是在唐朝现在的感觉之,就是天意了,因为自己提前感应到危险,这才停止追击。其实,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是一件困难之极的事,即使是一般的江湖仇杀,人也不能前知,何况是在带领数万大军的追击之。

    到了现在,唐朝已经隐隐的窥见了至诚之道的影子,今日在千钧一之际停止追击,就是其的灵光一现。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冷汗淋漓,要是我没有感应到危险,追下去,那么现在,我说不定已经大败了,手下能有多少人马还难说得很!

    幸好,我现在已经布下九宫八卦阵,根本不怕郭军的冲击。

    用兵之道,凶险无比,从此之后,当要加倍的小心,学学这郭子仪。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章僵持
    “将军为何能在千钧一的追击之,知道我在这青石峪有埋伏?”郭子仪见唐朝军队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已经布成了九宫八卦大阵,显然此番诱敌已经没有丝毫的意义,索性打开天窗说话。)

    唐朝一笑:“郭将军心最为奇怪之事,请恕我卖个关子,此乃军至高机密,本不足为外人道也。”

    郭子仪脸上略显失望,心更加对唐朝高看了一层:看这小子血气方刚,又是武功高强,想不到并不莽撞,事有轻重缓急,像这样的大秘密,他还是不告诉我的。

    但,这样一来,却使郭子仪的心更加的怀疑: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如此玄妙的东西,即使唐朝解释,恐怕也不大令人相信。

    “唐朝将军谨慎,本帅能够理解,只不过,还有一事相询,请将军务必不吝赐教?”

    唐朝见他说得庄重,颔道:“只要所言无关我军利益,公可畅所欲言?”

    郭子仪即问道:“将军此次征伐,围困长安,究竟是想夺取天下,还是只是趁火打劫?”

    “这两者有什么分别?”

    “分别大矣,将军若想取得天下,郭某必以死拒之,我手下六万余军士,虽然不足以完败你,但却绝对可以牵制住你,到时候,安禄山坐得长安,我窃以为不可;若将军只是趁火打劫,趁我唐朝北部空虚,壮大南诏,那某当不和你为敌,甚至可以在皇上面前保举你一个大将军的官职。”

    唐朝哈哈大笑:“郭公此言乃是笼络于我,可是遗憾的是,我已经在十五日之前,长安玄武门,亲口拒绝了李隆基西南王的封爵,不过,我的野心不大,现在的称号是‘威武平叛大将军’,不像安禄山,早已经暗称燕帝,将军不会不知道?”

    郭子仪脸上现出奇怪的笑容:“看来,你们都是叛臣,只不过,你的野心似乎要小一些而已;就看在这一点上,我郭子仪不和你死磕,只希望唐将军放我和安禄山一战?”

    唐朝一楞,这是叫自己坐收渔翁之利,本是好事,可是,一旦即将这数万大军放入城,即使百万大军,恐也难以攻下长安城,到时候,四周勤王大军来到,安禄山和自己都将面临绝境。此事虽然看似对我军有利,但是却是着大大的缓招,以长安城的坚固,会合了这么多生力军,坚守一年半年也不是什么难事。而时间,对于自己于李隆基而言,可是大大的不一样,李隆基希望拖延,而自己和安禄山都希望战决。

    就这样稍微思索之后,唐朝放弃了和郭子仪合作的可能。毕竟,李隆基才是自己的死敌,安禄山和自己,在李隆基的眼,都是叛臣,况且唐朝国土强大,如不战决,迁延日月,则自己大大不利。

    “也好,不过,素闻郭公武功高绝天下,常以吴起孙武自比,今日有幸相见,当印证之!”

    郭子仪脸上显现出为难的神色:“唐朝将军方当年少,而鄙人已垂垂老矣,安能以老敌壮,将军此言,不是江湖上好汉的行为,颇失道义。”

    这几句话,听得唐朝心惊,这老儿居然口齿衽般锋利,巧妙的避开了决斗不说,更将责任推到了自己这一方,是个老奸巨猾之徒。

    当下说道:“郭公此话差矣,你武功早已经传遍天下,年龄越大,功力越深,天下间已经少有抗手,何必出此畏怯之言,倒真的是令我失望得紧!”

    郭子仪知道唐朝这是在故意激怒自己,居然并不动怒,笑道:“武功切磋,小道尔;运筹帷幄,乃大道也,今我等领军到此,不以大道相持,却为何反要弃长而用短?”

    唐朝听他终不肯和自己决战,知道是怕了自己,打击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微微一笑:“两军争战,你我实力相当,也许成败就在武功这样的小道上,公既出大言,必有所自恃,来日决战如何?”

    这等于是公然下了战:“来日决战!”

    唐朝一抱拳,催动火电马,带领随身十九骑抢先离开。

    郭子仪看着唐朝离开的背影,眼光满是赞赏之色:“此人冷静睿智,气势迫人,果然明不虚传,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能胜我一招,的确是个人才!”

    身边的郭瑷就说道:“不错,父帅,我看此人极难对付,不知父亲可有对付他的良策?”

    郭子仪脸上露出笑容:“此人布军严谨,有当年曹孟德之风,急切之间难一攻下,而长安危在旦夕,但我观他今日所言,其实对自己的武功沈为自负,所以,我们下来就在这方面做章,杀了此人,虽有数万精兵,也易于攻破。”

    郭瑷脸上立即露出微笑:“父帅高见,孩儿猜测您的意思是不是?”当下在他父亲身边如此如此的说了计策。

    郭子仪一听大喜:“呵呵,小子,也不枉我教导你多年,对,就是用这个计策,不然,又怎么能解得长安之围。”当下收兵回入青石峪内,仍呈三面夹攻的态势,据险而守,抗拒唐朝。

    且不说郭子仪布下对付唐朝之策,却说唐朝带兵回营,心暗叫侥幸,郭子仪真乃信人也,说不用弓箭射我就不用,不然不的话,我部下必当有死伤,挫折锐气。

    当下召集蓝鲸、辛白江、隆多、辛干等将领议事道:“今郭子仪老奸巨猾,不和我交战,只停兵于青石峪,急切之间难以攻下,若此,恐安禄山打破阳平关,取了长安,则我等一番辛苦,尽付东流,所以,为今之计,必得尽快击败郭子仪,我想,长安危如累卵,郭子仪现在也是忧心如焚,所以,对我们双方而言,时间都甚为紧迫,不过,我军粮草充足,而郭军走得仓促,粮草怕是接济不上,可就取事,时间对我们来说,更加紧迫,可也还是要沉住气,阳平关一旦守不住,则大事休矣,诸君但依计而行,不可失误。”

    当下吩咐手下将佐加固寨扎,训练士卒,一副并非紧张的模样。

    第二天一大清早,郭子仪就带兵来到阵前,布下阵势,和唐朝决战。

    但是,奇怪的是,传令官出来说道:“唐朝将军今日贵体欠安,改日决战!”

    这一来,郭子仪和郭瑷都有有点傻了,他们准备好的计策居然实施不了。

    郭瑷大怒道:“唐朝昨日不是亲口许诺今日决战,怎么言而无信,这不是猪狗不如么?”

    传令官就不卑不亢的说道:“我家将军说,安禄山原来和我家将军约定,攻占长安之后,平分天下,而现在安禄山已经带兵到了阳平关,正在接洽过关事宜,将军说,他一旦放安禄山进入阳平,则长安指日可下,只是有些顾虑,害怕安禄山言而无信,这才焦急,以致生病,还请将军见谅!”

    郭子仪一听,心顿时有些慌张,这唐朝好不奸诈,竟然看准了我比他更不能等待,而且,似乎知道我大军粮草不多的情况。

    当下,郭子仪眉头一皱,喝令手下数十骂手痛骂唐朝,务必要激怒唐朝,使之出阵和自己决战。

    但唐朝早有方法,叫军唢呐队齐鸣,干扰这些人的骂声,依旧坚守不出。

    直从辰时坚持许到午时,两边依然僵持,唐朝则和手下将领在帐饮酒,心隐隐的有种预感:不可出去和郭子仪交战,战则有失!

    郭子仪无计可施,带兵怏怏而回,不知道唐朝为什么丝毫不急,难道,他真的和安禄山达成了盟约,让此獠借过阳平关,深入长安?

    一想到这,他就十分心慌。盖因他对李隆基十分忠心,又想立下绝世的功名,想到一旦长安被破,则大事去矣。

    这天晚上,唐朝派出去的探子回报,在青石峪正前方十数里之地,郭子仪叫他人暗暗的掘了陷坑,只等唐朝追赶,到时候就着了道儿。

    唐朝听完,大喜,重赏探子,心暗叫好险:这郭子仪真的是老奸巨猾,就在昨日,他不射杀我的随从,取信于我,想不到,回去竟然布置下这样恶毒的陷阱,我要是追赶,想到只要不进入青石峪就无危险,到时候,掉进陷阱,任你有多高的武功,但是檑木炮石药箭打将下来,也是个死的命运,在这样的时候,武功再高,但是一旦掉进去,陨落的可能就极端的大了,况且,还有郭子仪这样的化境高手守在陷阱旁。

    到了这个时候,连唐朝自己都有点奇怪,冥冥之自己似乎可以把握一丝命运的痕迹。

    难道,这就是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劫寨
    唐朝和郭子仪在河内相持,深沟高垒,迁延日月。唐朝这个时候并不急,只是修缮防守,源源不绝的援兵来到,逐渐和郭子仪的人马相当。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南诏国王李格桑,已经获悉唐朝将要攻下长安的消息,派手下大将狼正轩率领大军八万前来助战,他自己则是招募兵勇,作为大队,举国征伐唐朝。

    其实,他李格桑也不是不知道唐朝要单独进攻长安的意图,只是考虑到翁婿之间的关系,心想,唐朝熟悉唐朝防务,由他进攻,那是再好不过,因此并没有阻止他单独进兵长安。

    但是现在长安未能攻克,安禄山又横插一脚,这使得局势顿时复杂起来,李格桑选择在这样的时候兴兵,也是大有深意的,要知道,他的目标还是原。

    狼正轩素有大志,这次更是抱着改朝换代的决心前来,那是打算在灭唐之后即使和唐朝也要争夺一下的。他深知,自己的武功比不上唐朝,但是争夺天下,更多的靠的是权谋和力量,武功反倒是其次的东西,所以他现在带的这八万大军,就是他争霸天下的本钱。

    自从上次唐朝在南诏国用《三国演义》之的计策取胜之后,狼正轩也是老而好学,将原的兵书战策多所习学,加上他本身就有很高的军事素养,现在恢复了大元帅之职,手握大军,更是信心满满。

    其实,这也是李格桑的一着险棋,将大权外放。

    数年之前狼正轩的叛乱,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太尉手的军权过重,李格桑本该吸取教训,但是他现在却将八万大军交于狼正轩节制。

    显然,这是李格桑已经感觉到唐朝势力的膨胀,想要用狼正轩来牵制唐朝了。这就好比前几年,狼正轩强盛的时候,用唐朝的智慧来牵制狼正轩,封唐朝为天下兵马副元帅。

    唐朝接到这一消息的时候,派使节命令阳平关守将专信等人,狼正轩到来,命令他就在阳平关之外扎营,和城内军兵呼应,构成犄角之势。一旦安禄山强攻阳平关,则内外夹攻,击溃之。

    且不说这另外几路军兵的变化,只说河内军情。

    郭子仪和诸多唐将聚集在大寨之,面色凝重,讨论了许久,都没有好的对付唐朝的策略,最后都把眼睛看着郭子仪。

    郭子仪心叹息了一口气,但是面色之却反常的露出不屑,笑道:“大家不必紧张,唐朝乳臭未干之小儿,有何能耐?侥幸赢了羸弱无能之辈几仗,其实是徒有虚名,吾必当胜之!”

    果然,这样一说,所有将领都露出了喜色。

    毕竟,郭子仪是一个言语慎重的人,而且一直以来都是。

    本来,这几日虽然没有大仗,但是小规模的交锋还是有的,唐朝部下的精锐是他们有目共睹的,再加上唐朝手握玄铁重剑,刀枪不入,几乎无敌的存在,也给了冲锋陷阵的郭子仪手下军官以很大的心理压力。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有唐朝这样的主将,冲锋陷阵的时候,不知道可以占多少先机。

    这一点,郭子仪深深的知道。这就是他为什么在长安危如累卵的情况下,也不敢贸然的撤兵河内,从西黄河营救长安的原因。像他这样老奸巨猾之徒,自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那就是被唐朝趁胜追击然后再被舍瓦的部队合击,最终长安没有救成,反而再添败绩。

    本来,唐朝制定的这个策略,就是征对他要急着营救西京的心情,以缓制敌,寻求机会,再图进击。

    自从上次唐朝差点了郭子仪的埋伏计之后,唐朝对这只老狐狸深为忌惮,心也早就警惕,所以才没有立即决战。

    其实,以唐朝军队的精锐,即使立即决战,郭子仪多半也挡不住,可是,郭子仪先已经占领河内要路,更占据青石峪险要之地,一旦利用地利,唐朝孤军远来疲惫,难保不着了郭子仪的诡计。

    而这个时候,长安必救,却是郭子仪的致命弱点,不然他就是欺君的罪名,而且郭子仪虽然在朝素有威名,但树敌也是不少。也就在扎营屯住的时候,唐朝的信使已经出,前往长安。信是写给李玉的,要他利用玉真长公主的力量,散布郭子仪图谋叛乱的谣言,到时候要李隆基催促郭子仪到长安救驾,不和自己相持。

    唐朝知道,到时候,自己的机会就来了,他要击败这传说之的名将的机会就来了。

    相持了这么几日之,唐朝算是摸清了郭子仪的厉害,进兵有法度,军纪严明,而且不受自己所激。

    唐朝曾手持玄铁重剑,公然在辕门之外单单向郭子仪搦战,但是这老滑头居然一直托病不出,任唐朝百般辱骂,他就是不理,反而时不时的派出小队骑兵骚扰唐朝,虽然几次都失败了,却趁机修缮了自己的营地,加固了防守,一副我不怕耽误时间,要和你耗下去的味道。

    现在正是秋高气爽时候,两方士兵都有跃跃欲试之意,但是唐朝深知,如果以强攻的巨大代价,即使战胜了郭子仪,肯定也是元气大伤,到时候再遇上安禄山的大军,那不是坐以待毙?

    所以,唐朝心清楚,这数万大军,是自己的本命精血之所在,绝不能轻易的损伤。而且,他刚刚还得到消息,李格桑封狼正轩为大元帅,而且是唯一的大元帅,统兵八万进逼长安。

    长安形势到现在为止更加严峻,舍瓦即使不攻打,城也有不少人出城投降。

    他在帐子之来回的踱步:“我就不相信,郭子仪,你这个时候真的不急,绝不相信!”

    他已经做好了追击郭子仪的一切准备,水6具备。

    可是这厮还不走,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看看已经相持了七日的时间。

    “父帅,您已经有了击败唐朝之计?”郭瑷脸露喜色。

    “不错,所以你们不用担心,只按我吩咐就行去做就行了!”

    “是!”所有将领整齐的回答,显然对主帅有绝对的信心。

    唐朝在帐子之筹思对策,忽然一股彻骨的寒意袭来。

    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呢?武功到了他这样层次的人物,除非是万年的玄冰,否则,即使是在暴风雪之赤身而行,也视同等闲,但他在这刹那之间却感觉到彻骨的寒意。

    奇怪,这究竟是为什么?

    当他这样再次的问自己的时候,蓝鲸进来报道:“唐大帅,郭子仪率军在西河之外偷偷安排船只,似乎想要西渡黄河!”

    唐朝立即道:“备马,传令下去,三百前锋营士兵跟随我去看看,其余人原地待命,不得有误。”

    须臾之间,火电马到了,唐朝一跃而上,身后辛白江带三百骁将跟随。

    唐朝随即登上附近一处土山,上面有临时搭建的行军嘹望台。

    一登上去,唐朝就看到,无数的士兵都在搬运粮草船只,显然是准备撤退之意。

    这样的情形,换了是任何人看了,都会以为是郭子仪已经熬不住了,要离开此地,迅援救京师。

    的确,李隆基催促郭子仪绕道救援长安的使节已经来到了河内军。

    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到郭子仪撤兵,并没有想像之的高兴。

    相反,自己身上那种彻骨的寒意,却是深深的笼罩在了他的心里。

    郭子仪向有会用兵之名,他如果要走的话,何必和自己相持到现在?而且,撤兵这样的事情,本来是军的大机密,为什么他竟然放心的让我看到?

    这样白日青光的准备战船,自己肯定会现。

    那这就说明,也许郭子仪所弄出来的撤兵,也许是一场假象,那,他想干什么?

    他或许的确已经奈不住了!

    唐朝瞬间在心下了判断,他清楚郭子仪现在面临的压力!

    当夜子时,郭子仪亲率大军八万余人进击唐朝,他居然劫寨!

    唐朝的寨子,依山傍水而下,左右前后皆合法度,他居然冒险劫寨。

    但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郭子仪也没有什么办法了,只有行险以图侥幸。他知道,再不前去长安的话,李隆基说不定就已经把自己看作叛逆一路了。

    李隆基对他有识重之恩,他怎么也不能背叛。

    郭子仪一马当先,运枪如神,天蹦地坼一般的带领骁将冲进了营寨,一枪向营帐之的唐朝刺去,却忽然叫声糟糕。因为那主将模样的人应枪而倒,原来是一个稻草人。

    “唐朝太狡猾了,我们快撤,冲出去之后不要管其它的,直接渡过黄河,在长安城下相会!”

    就在此时,唐朝的伏兵尽起,从四面八方杀向郭子仪,将他围在垓心,从咚咚的战鼓之,传来了唐朝雄浑的声音:“捉住郭子仪,赏万两黄金!”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千里追击
    郭子仪被唐朝包围,知道今日之事已经危险无比,狂吼一声:“大丈夫当为国战死,今日是也,冲!!”

    却说黑夜之中郭子仪舞动金枪,向外冲杀,而唐朝军队则是四面八方的围裹而上,大战了数个时辰,从子时激战到寅时,终于将郭子仪击溃,投降者无数。

    唐朝暗暗心惊,他也想不到郭军主力的战斗力,竟然厉害至斯,那要是他这次劫寨成功,说不定就真的被他击败了。怪不得,怪不得我昨日的时候身上有那样要掉入冰窖的寒冷之意。

    原来是这样。

    他现在身上的感应能力,已经到了一种神奇的境地。

    他知道,这不再是躲避暗杀之类的感应了,而是更高一层次的能力,冥冥之中似乎可以捕捉到某种自然界的法则,一种趋吉避凶,防患于未然的能力。

    上次,他能够躲过青石峪之危,靠的就是这种能力。

    这一次,也幸亏了他人的感应能力。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武功,原来武功到了一种理想境界,居然可以有这样的妙用。

    他现在的武功,当然还没有达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地步,但是却隐隐的窥见了大道的影子,而这两次的成效,就是领悟大道时的灵光一现,还远远没有达到圆满的地步。

    这个时候,顽强防守,战力惊人的郭子仪军队终于抵挡不住围攻,大部分投降,少部分还在和郭子仪一起做殊死的战斗。

    唐朝长剑霹下,下达了全线追击的命令,蓝鲸、辛白江等早有准备,水6追击,将郭子仪的八万大军杀得七零八落,投降者无数,不过由于郭军事先有备,还是有数万人逃走了。

    唐朝看着战阵之中鲜血染红了铁衣的郭子仪,身边只有寥寥的数十人,知道他已经是瓮中之鳖,高声喝道:“住手!”

    唐朝手下的大队人马,已经前去追击郭军,现在他身边的,也就是三千亲随,但对付郭子仪这区区数十人,却是绰绰有余。

    唐朝见了郭子仪如此武功,心中已生了爱才之念,颇想收服以为己用,所以才在大追击这样的关头留了下来。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千古之良言。当此唐朝分崩离析的时候,豪杰蜂起,若不能收揽豪杰以为己用,则是自己的敌人,乃是万分愚蠢之事。

    “唐朝,你想干什么?哈哈,我知道,你想收服我父亲,可是,你不能得逞的。”

    唐朝一惊,心中升起强烈的危机,这人竟然不是郭子仪,而是他的儿子郭瑷。

    怪不得,怪不得一切都这么像。

    唐朝心中虽然震惊,但是脸上却绝不动声色:“哼!我欲缚一虎,不想误中一獐,也罢,给我躺下!”

    这一次,唐朝是动了怒,他想不到,堂堂的郭子仪,竟然在万军之中换下自己的盔甲,和儿子互换,自己则夹在乱兵之中逃走了。

    他居然可以这样不顾自己的身份,但正因为这样,他才显得十分的可怕!

    唐朝可以肯定,这样攻坚的劫寨,非他亲自带兵不可,但是,他再也想不到,郭子仪会舍下追随自己的亲兵数百人,易装逃走。

    郭瑷想再笑,但是忽然觉得自己笑不出,因为强烈的杀气。

    唐朝跃出去的时候,杀气弥漫了方圆十丈之地。

    这数十人在刹那之间感觉到胸口似乎是贯了一块铅,难过得要死。

    郭瑷武功已达明劲的巅峰,但是还是在刹那之间感觉到难受,一种难受到想吐。

    唐朝也就在这瞬间出了手,哐啷哐啷响声一片,数十人在唐朝如鬼魅一般的身法之下屈服,兵器散落一地。

    郭瑷追击——他不能容忍唐朝这样对付他的部下。

    但是他只看到一个淡淡的影子,长达一丈的金枪不能沾到唐朝的一片衣袖。

    然后他感觉到金枪生了一种奇异的扭曲,那是被人搭上了枪头。

    他无比的愤怒,一枪刺出,竟然有人在他这条下了十余年苦功的枪上做文章。

    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但奇异的事情再次生,枪在弯曲,以一种肉眼无法描述的皲裂持续着被破坏。

    金刚铸就的,外面用黄金镀过的枪身正在生奇异的改变——弯曲如蛇!

    然后,唐朝一掌轻拍,郭瑷只感觉虎口一震,手上酸麻,一看,血流满地。

    然后,他只觉得自己忽然之间不能动弹。

    明劲巅峰的高手,居然不是唐朝一合之将。

    然后,唐朝飞越的身形静止了下来,仿佛一具来自亘古的雕像,眼神之中透露出一种落寞,寂寞如雪的落寞!

    “郭子仪虽然侥幸逃走,但是他必为我所擒,追!”

    唐朝随即仗剑追击,西渡黄河。

    唐朝所乘坐的船,是黄河之中的一艘画船,乃是教坊制作的,为洛阳名妓小苏仙子所有,但是现在却被拘做军船。

    “郭瑷,你要是答应投降,我可以饶你一命!”唐朝开门见山。

    这是他一贯的风格,不想兜圈子。

    “唐朝,老子既然被捉,就没想过还活,你杀了我!”

    唐朝微笑:“看来,你是求死,我知道你的意思,免得你父亲为难,到时候,他说不定为了救你而被动,真是个孝子啊!”

    “不错,我郭家从来没有孬种男儿!”

    “小子,别不识抬举,我宰了你!”唐朝的一个贴身亲随叫列飞的叫了起来,同时抽出了剑。

    唐朝微笑阻止:“好,有骨气,给我捆绑起来,把他的嘴巴塞上,此人还有大用,给我好生看管好了。”

    “是!”手下如雷也似的一声应承。

    其余的人,见郭瑷不降8,也均不投降。

    唐朝见了,心中暗暗称奇,这郭子仪还真有一套,手下的士兵都处于这种状况了,居然还不投降,也不强迫,心道:我即使逼迫这些人投降了,说不定也是假的,别到时候阵前倒戈,反为不美。

    当下,唐朝命令人将这被点住穴道的数十骑捆绑好,以待后用。

    然后,唐朝的眼神之中流露出英气,有一种凛冽的味道,向船舱外跨了出去,身后十八明亲随跟随。

    唐朝看着滚滚的黄河,不绝的向东流去,浊浪滔天,映着日光,有一种雄壮的美,抬头望天,正是艳阳高照时,一种寥廓浩大的意境充塞于心中。

    忍不住仰天长啸:“大浪涌起西日当盛,我将西狂吟……”

    忽然仗剑而指西方:“奄有有四海西为帝为皇,遂平生志西衣锦八方……”

    歌声高亢,响遏行云。

    “好好!!”歌罢之后,满船欢笑。

    须臾,船到对岸,唐朝骑上火电马,带部下八百人尾随追赶,遇上不少败兵,都是郭子仪大军的败兵,显然,这次追击很成功,没有给郭子仪以任何的可乘之机。

    于路之上,获悉蓝鲸和辛白江已经带兵器追赶郭子仪败兵迫进长安。

    唐朝也不停留,一路之上快马加鞭,往长安而去。

    这个时候,他其实是很担心,郭子仪这样的老狐狸,武功又不是蓝鲸和辛白江能敌得过的,别出了什么岔子。

    但渐渐接近长安,唐朝的心算是真正的放了下来,果然自己所料不差,郭子仪虽然逃脱,但是军马已经溃败,也不能对唐朝军队构成实质上的危害。

    确如唐朝所料,郭子仪现在装扮成一个散兵,正满脸泥污,骑着一匹劣马,匆匆往长安进。

    他知道,手下诸将得了自己的命令,现在正带领败兵前往长安。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快追上自己的兵马,收拢人马,以最大可能的保卫京城。

    奇怪,即使是在这样的时候,他也不相信唐朝真的能打下大唐的江山,还以为李隆基会东山再起。

    他也的确如愿以尝,在骊山追上了大队败兵,恢复了大元帅身份,同时收束败兵,抵住背后辛白江的攻击。

    辛白江临行前得了唐朝的吩咐,若是遇上郭子仪,千万不可和他单独搦战,因此两军混战。

    两队大军就在长安城下好一场大杀,直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城上的李隆基大喜,看清楚是郭子仪带兵来援,亲自开城出战,带三万禁军冲突来救。

    辛白江大惊,赶紧鸣金收兵。

    这也是唐朝事先就安排好的,一旦不利,不必死战,收兵和蓝鲸会合。

    郭子仪要在李隆基面前表明忠心,耀日金枪一摆,竟是当先追了下去,一时之间,大败而走。

    不旋踵,遇上了蓝鲸带领的后队大军,一时之间勉强抵住。

    可要命的是,先冲阵的却是郭子仪。

    他实有万夫不挡之勇,蓝鲸和辛白江知道难敌,左右夹攻,两军混战。

    就在这时候,李隆基麾军杀到,唐朝所属军队危急。

    而此时,郭子仪更是愤起神威,一枪将蓝鲸挑落马下。

    形势危殆到极点,辛白江心中一阵恐惧,但勉强来迎郭子仪。

    先前两人夹攻尚且未能收效,现在只余他一人,更是心虚,他只抵挡住了郭子仪金枪的三个变化,然后,郭子仪手中的金枪如有神助,颤抖了几次之后,忽然从胯下奇异的角度射出,直飙他的面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三章誓不两立
    啪的一声响亮,一道白光如电而至,击在郭子仪的耀日金枪枪尖.

    枪尖立即歪斜半尺,刚好使蓝鲸的脖子逃离凶险,若是稍稍重得半分,郭子仪顺势一带,也可以立即将蓝鲸杀死。

    这一击的力量和技巧,已经到了一种几乎随心所欲的地步。

    蓝鲸身子一扭,金鲤十八翻,跃出三丈,死里逃生。

    靠!凶悍如蓝鲸者,再也想不到郭子仪的武功已经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一个大意,竟然差点死在他的枪下。

    “不好,撤,我来殿后!”

    郭子仪眼中露出强烈的恨意,居然向唐朝迎了上去。

    唐朝此时已距郭子仪三丈距离,玄铁剑挥处,刀枪立折,人马混合着鲜血,将唐朝的衣甲打湿,他竟然少有的有点紧张。

    若不是他在关键的时候临空射出一枚制钱,恐怕蓝鲸已经做了郭子仪枪下之鬼。

    他一直提防郭子仪,这老家伙连自己儿子的性命都不顾的逃命,如此薄情寡义,的确是世上难有,但也正因此说明了这人很难对付。

    他心中也打了个突,若是蓝鲸死在他的枪下,自己损失一员将领,纵然得胜,也不痛快了!

    一骑如飞而来,所过之处,手下将领纷纷作鸟兽散,如此威势之下,郭子仪的战马打了一个转,竟然硬生生的收住,斜刺里向辛白江冲去。

    他放弃了直接对上唐朝和他的剑!

    那是一柄多么恐怖的剑啊,比得上李隆基身上那柄“倚天”,剑锋所指,鬼神劈易,郭子仪明白,一旦对上了这个人,则非能在一时三刻之间决绝战斗,唐朝的大批后续部队必将他围困,使他再次陷入绝境!

    辛白江虚晃一招,让条路,郭子仪冲进城去了。

    唐朝带军队直追到护城河边,距离城楼一射之地,这才约住军马。

    有高力士和马正章的接应,拉起吊桥,郭子仪带领残兵败将进了长安城,李隆基亲自接着。

    ……

    郭子仪一见李隆基的这副态势,顿时跪下,将屁股撅得老高:“罪臣郭子仪拜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磕头咚咚有声,显得十分的惶恐。

    “郭爱卿,辛苦啦!”

    说着,李隆基一把拉住了郭子仪的手,显得无比的亲热。

    郭子仪不依:“皇上,郭子仪无能,居然抵挡不住唐朝的攻势,以致于一败涂地,请皇上降罪!”又是拼命的磕头,一副忠臣的样儿。

    李隆基果然大为感动,拍了拍他的肩膀:“郭爱卿无妨,胜败兵家常事耳,朕赦你抵抗不力之罪,起来!”

    “谢皇上隆恩。”

    郭子仪这才磕头站了起来,脸上居然真有泪痕,显得是真心的愧疚。

    “这一次,还剩下多少兵马?”

    李隆基首先问的就是这个。

    “回皇上,臣这一败,数万大军崩溃,现在手上只有一万兵马。”

    “好!已经不少了,汉高祖刘邦在沛之时,手下不足三千人,尚能开国建基,我李隆基有了这支生力军,紫禁城的防卫,那是可以大大的加固,诸君莫怕,安禄山和唐朝怀虎狼之心,早有图谋,发动叛乱,开始的时候自然是强盛,但只要朕深沟高垒,不和他交战,相信过不了多少日子,天下勤王的军队陆续到来,到时候,一旦时机成熟,朕命你们大开城门,内外夹击,唐朝小儿必败,到时候,我必生擒了他,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还你们一个太平天下!”

    这些话,说得慷慨激越,充满了感情,顿时将一众将领颓废的情绪给带动起来,似乎看到了希望,一个个的脸上发了光。

    这李隆基虽然荒yin,但是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还是使他在这样的危险时刻显得有底气。

    ……

    “报,大帅!门外有玉真长公主求见!”

    唐朝刚刚命令手下部队深栽鹿角,以滞重粮草为环,在长安护城河之外百步之地立下寨扎,安置军营,以玄武之阵法布置好一切,听到这声通报,心中奇怪:这婆娘不是才来我军营没有多久吗,为什么现在又来?

    也罢,既然是故人,而且再怎么说也有些肌肤之亲,不见是不行的。

    “带进大营,说我在中军帐见她。”

    唐朝随即整了整盔甲,将衣服上的血渍大体的擦了擦,随即前往中军帐。

    刚坐定,亲兵已经带领一身雪白的玉真长公主来到了帐口。

    中军帐里面庄严肃穆,所有的将领大气也不敢出,几十支牛油巨烛将四周照耀得纤毫毕现。

    这个女人一进来,所有的将领心跳加快。

    这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除了年龄大了一点之外,几乎没有瑕疵。

    她身上的那种贵族的气质,那种浸泡在血液中的优越,使得她的美丽超越了年龄的界限,焕发出少女一般的自信!

    “玉真见过唐将军!”

    玉真长公主轻轻的福了一福,眼睛抬高,很幽怨的看了唐朝一眼,似乎是怪他不懂得怜香惜玉,竟然选这么个地方见她。

    总之,她的幽怨唐朝是感觉到了,心中一惊:难道,这女人有什么事私下和我说?

    “免礼,奉茶!”唐朝在大庭广众之下,也不能缺了礼数。

    玉真就伸出比白藕更加嫩白的手,端起茶杯,用比桃花更加柔软的丰唇浅浅的啜了一口,轻盈的放下,眉毛抬起,将白玉一般的容貌呈现在唐朝的眼底:“唐朝大将军,我这次来,是传达皇上的意思,他要我代为转告你。”

    “我洗耳恭听。”

    “皇上哦不,我家老三说了,只要你同意收兵,他立即封你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统帅三军,君臣相安,不知大将军您的意思……”

    “这不是废话是什么!我上次已经明确的告诉了你,他难道如此糊涂?他也不想想,我既带兵到此,不取了他项上的人头,我怎么会退兵呢?”

    玉真很诚恳的点头:“老三要我带的话已经带到了,将军的话我也会转告的,告辞!”

    她站起来,居然就要走了。

    “送客!”唐朝把手一摆。

    玉真走了出去。

    准确的说,是走了半步出去,忽然退回。

    “哦,大将军,我这次来,除了老三的交代,还有一件小小的私事,那就是有关小女芹儿和你的事情,我看在这里说话不方便?”

    她的眼珠很勾引人,漆黑骨碌的,犹如一颗黑色的宝石。

    这使唐朝不由自主的想到突厥的罗兰阏氏,的确,这两个女人,都是人间的尤物,但叫拥有了其中之一,就会让男人快活的自杀在她的胸膛。

    “那好,吩咐下去,在我帐中设宴!”

    ……

    帐中有酒,有美食,但唐朝毫不在意,他在意的,是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近在咫尺,一看之下就使人想入非非的女人。

    此时此刻,这女人正在看他,用一种古怪的眼神。

    唐朝倒酒,酒香淳厚实:“公主,我敬你一杯!”

    玉真很听话的喝了,喝酒之后,她的玉颜上露出一丝绯红的云霞,越加的使人着迷。

    此时,此地,血与火的战斗,唐朝实在想不到,自己还有兴趣这么仔细的看一个女人!

    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是自己的丈母娘!

    不知道为什么,他自己都在谴责自己,但是没有办法,此时的他,武功已达极高境界的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猿意马。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他的心里难免有些慌张。

    这使他想到了第一次和这女人喝酒时候的情事。

    “说,你有什么话就直说。”

    “难道,你想不到我一个人来到你的军中,究竟是为了什么吗?”

    “请说。”

    “我告诉你,你先不要吃惊,因为,这件事也许你接受不了。”玉真的泪水流下,珍珠断线一般,真的是楚楚可怜。

    忽然一扑,就扑在唐朝的怀里。

    唐朝想推开他,但是终于有些不忍,只得一动也不动的任由她哭泣,也许,她是受了李隆基的什么委屈。

    好半晌,她才抬起娇艳欲滴的脸庞:“唐朝,我告诉你,我要做你的女人,我已经别无选择。”

    “什么?”唐朝大吃一惊,猛的推开了她,蹦起三尺高。

    他已经做好吃惊的准备,但是听到这话的时候,他仍然控制不住!

    “你不要吃惊,这是李……老三的意思,我——我一个弱女子,有什么办法,哈哈哈,可怜了我的女儿芹儿……”

    唐朝这才忽然发现,玉真长公主的眼角居然有血丝,大惊:“芹儿,芹儿怎么啦?”

    “她能怎么样?老三开了恩,给了她一个全尸,她死的时候,用的是一副素绢。”

    “不可能!”唐朝抓住了玉真的香肩,紧紧的抓住,狠狠的看着她的眼,“你骗人!”

    “我骗你干什么?老三说,只有我,只有我才能让你退兵!他说,唐室江山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身为皇室血脉,应该不惜自己的生命来巩固祖先的基业,才对得起……列祖列宗,所以我必须做出牺牲。”

    “那他为什么要你做——做我的……?”

    “因为他知道,你喜欢我!我问你,都这时候了,你告诉我,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玉真猛然抬起了头,很深情的看着唐朝,很痴情,就算她天生说了许多的谎话,但是现在,流着血泪的她,说的肯定是真的。

    唐朝不说话,脸色如磐石一般的坚定,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不能,我绝不能做禽兽之事。就算以前和她有过误会,但是芹儿,芹儿,我苦命的芹儿。

    “你不说,是不是?”

    玉真眼中的泪水终于瀑布一般的涌出:“看来,我这一辈子,永远得不到你的真心,哎……”

    她发出深深的叹息,就这么倒了下去。

    然后,唐朝大叫一声,扑了上去,玉真的胸口,鲜血如箭一般的飙射!

    她已经不知何时在心口刺进了一柄剑——匕首一样的剑。

    唐朝知道,这就是李隆基的珍藏,上古名剑——鱼肠之剑!

    唐朝疯狂的抱住了她的身子,泪水流下:“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傻?”

    说话之间,他已经连点了她胸口十八处大穴。

    但没有用,唐朝明显的感觉到了玉真的心脏在剧烈的抽搐,显然,在和唐朝说话之前,她已经存了必死之心。

    唐朝的心沉了下去,感觉自己的心也碎了,即使是师傅孙思邈,现在也不能挽救她的生命!

    “你,唐朝,这一生之中,你真的就没有爱过我吗?”

    玉真的声音已经渐渐的低沉了下去。

    “爱!爱过的,其实,我一直都在爱着你!”

    唐朝将她的身体紧紧的抱在自己的胸口,似乎要让自己的血液,灌注进她干涸的身体,似乎要用他的精神,贯注进他干涸的心田!

    “谢谢!谢谢你唐朝,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是没有办法,我就是喜欢你!我甚至有时候嫉妒我的女儿。”

    “我不怪你,真的,不怪你。”

    唐朝的眼神空洞,一滴泪水从眼中滑落,掉在玉真白玉一般的脸上。

    “你肯为我哭,那说明你还是真心爱我的,我这一生,什么样的荣华富贵都享受过,但是总是感觉孤独,最深的孤独,是你,是你让我不再孤独!老三他以为我是一个没有心的女人,知道你喜欢我,所以杀了芹儿,将我送给你,他觉得这算是给你很大的好处,他已经很卑躬屈膝了,他以为这样做,你就会放过他,和亲,他还在以前嫁金瓶公主给李格桑那种和亲,他不知道,他这样做,不仅伤了我们兄妹几十年的感情,还伤了你,真正的伤了你!我……我希望你,唐朝,有一天能打破长安,击败老三,登临帝位,我……我是见不到那一天了,但是我在天之灵一定会安慰的,你,你不会忘了我?”

    “不会!我怎么会呢?”

    多么坚强的女人啊!唐朝忽然发现,他以前一直小看了她,以为她不过是只母猫,仗着自己尊贵的身份到处偷腥,根本没有感情。

    但是他现在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她是一个贵族,她有贵族的尊严,而且一直都有。

    她本可以不死的!!!

    李隆基错看了她,自己也错看了他,甚至周围一切的人都错看了她。她生活在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中,借以麻醉自己,慰藉自己干涸的心灵。

    而等她找到真爱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事实,任何人都不相信他,包括唐朝。

    没有任何人相信,以她这样的身份,这样的美貌,这样的年龄,还可以真心真意的爱一个人,不过,到了最后,唐朝真正的感受到了。

    但她心中比谁都清楚,唐朝就算是喜欢她,也远远不如自己的爱那样浓烈!

    自己亲生的女儿死了,死在自己兄弟的刀下!

    在皇室之中,亲情有些时候似乎比纸还薄,若我有来生,愿生生世世不入帝王家!

    李隆基将她孤零零的一个人赏赐给了唐朝。

    这真的比杀了她还难受!

    没有知道她的内心,其实一直有着强烈的自尊。

    但李老三做的这件事,彻底的将她推向了绝境。

    是,是的,唐朝绝不会杀她的,甚至有可能收她作为他其中的一个女人,但是最关键的一点,唐朝并不是像她对唐朝那样全心全意的爱他!

    对于玉真长公主这样的女人,没有人能知道她心中想的是什么,包括李隆基,这一次也大大的看走了眼!

    他满以为这样做,会缓解当前的危机,却想不到的是,已经酿成了人世间的惨剧!

    “我不能照顾你啦,唐朝,你要好好的活着……活着……”

    她的声音渐渐的低沉了下去,全身渐渐的冰冷……

    “李——隆——基,我和你誓不两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皇上的仁慈
    玉真账公主的灵柩,被盛放在樟木棺中,由于唐朝亲自将她放了进去。

    这一晚上,唐朝就这样的抱着公主,不断的运起功力延续她碎裂的心脉,可是没有用,这绝世女子的心跳依然无法恢复。

    以唐朝此时强悍的武学修为,若是要保住一个人的性命,其实本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再厉害的武功,却不能修复玉真长公主破碎的心脏。

    她存了必死之心,这一剑下去,又是正中胸口,以鱼肠宝剑的锋利,根本没有一丝生还的可能!

    但唐朝不愿意放弃,不绝的输送内力,使玉真的身体一直的保持温热,整整耗费了他一夜的时光。

    整个帐子之中萦绕着升腾的白气,是他这一晚之中内力蒸发的结果。

    经过一晚上巨大的消耗,唐朝内功虽强,但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颓丧无比的将玉真的尸体放进了棺木之中。

    “玉真,我必为你报仇!”

    此时的唐朝,又何尝不痛心芹儿的死,再怎么说,芹儿也是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以郡主之尊,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李隆基的手下,已经不由他不怒!

    其实,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唐朝才真正的感觉到,自己对玉真和芹儿的爱,竟然那样的不分上下,而且,正如李隆基所言,玉真这个女人在他心目中所占的位置,竟然比芹儿要大得多,但芹儿却是自己的妻子!

    他知道,这样的想法不对,甚至卑鄙!

    但没有用,这实实在在的,就是他心中的想法。他可以欺骗别人,但是欺骗不了自己。

    是的,原来在自己的深心之中,一直是喜欢玉真的,甚至深爱她的。

    她无疑曾经是个放lang的女人,但正因为如此,这个女人投入了她的全身心来爱的自己,才显得珍贵。

    这女人没有把自己当他的男宠,而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在爱,也许正是这样的一种爱,打动了唐朝的内心。

    他可以看不起妓-女,但不能看不起自己的母亲,也许,正是因为玉真在很多地方像她的母亲,才使他看重这个女人。

    其实,到了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玉真的什么,不是她的美貌风骚,而是她的勇气,她的那种别人看不起,但她却一直坚持的自尊。

    ……

    “传书记官!”唐朝很冷静的传令。

    书记官如帐,唐朝就很冷静的一字一字的要书记官记录了他的话:

    “李隆基匹夫!你杀我妻,杀我母,这个仇,我必十倍奉还,如你所愿,我一定退兵十里,你若是有种,来骊山决一死战!”

    至此,唐朝将对这唐朝皇帝仅有一丝名义上的尊敬也去掉,心中恨到了极处。

    “快!火速送到李隆基军中。”

    手下传递官领命而去。

    唐朝心中一直后悔,除了觉得对不起玉真之外,还有对芹儿的愧疚。

    两军大战之时候,他的这几个妻子都被送往剑南后方,一策万全,但他拗不过芹儿的软磨硬磨,终于将她带到了长安军中。

    她本以为,李隆基是他的亲人,唐朝更是她的丈夫,她即使在两边军中,也不会有任何的危险。当然,芹儿最大的愿望,是想回到长安,劝说自己的母亲玉真长公主投靠南诏,但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就这样着了李隆基的毒手!

    ……

    李隆基守卫森严的作战室里,除了他之外,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高力士,一个是郭子仪。

    “哈哈,唐朝果然发怒了!”李隆基很欣慰的笑了起来,挥舞着手上的一封书信。

    书信是用黑色的纸写的,正是唐朝命令书记官写的东西。

    “皇上,微臣不明白您的意思?”郭子仪小心的说话。

    “你看看,看了就知道了。”

    说着将手中的信笺交在郭子仪的手中。

    “大胆!”郭子仪砰的一声跪了下去,“皇上,唐巢这小子狂妄无礼,微臣求您放我出去宰了他!”

    “哈哈!我看不必,这小子明知反叛必死,所以在书信上逞口舌之利,毫无用处,平身!”

    “谢皇上!微臣愚钝,唐朝不是一直占据优势,现在还带兵围困长安,却不知道他为什么愿意退兵十里,和我们在骊山决战?”

    “我杀了李芹,也就是玉真长公主疼爱之极的女儿,我的外甥女,然后把玉真这个叛徒送给了唐朝,想不到这无耻的贱人居然在唐巢军中自杀了,就这么小小的一件事。”

    “这……这可是皇上您的家事,微臣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妄加评论。”

    郭子仪再次露出诚惶诚恐的表情,同时心中打鼓,不知道皇上心中打的什么算盘。

    “你知道这其中的奥妙吗?”

    “微臣不知。”

    就是旁边的高力士,耳朵也竖了起来,心中默念,皇上这是怎么了,无缘无故的杀了自己的外甥女,逼死自己的姐姐,怕不被外人落下话柄?

    “你和这两女都不熟悉,当然不知道她们的性格。本来以我和玉真的至亲,是不可能杀了她女儿的,但是这立芹这贱货和玉真这女人没有半点分别,嫁给了叛逆不说,居然还敢明目张胆的回来蛊惑玉真,要她投靠了唐朝。本来,我对玉真是抱着很大期望的,知道她和唐巢的关系非同一般,上次也派了她去斡旋,虽然没有结果,但是有了玉真从中来往,我和唐巢的关系就有沟通的桥梁。再怎么说,唐朝再无赖,他也算是我的驸马,总不能做出逼人与绝的事情来。但可恶的是,玉真这婆娘,真的就是喜欢上了唐巢这个匪首,而且据我看来,是对他动了真情。李芹嫁出去了,心向夫家,倒还有番说法,但是玉真,朕这数十年间如此重用于她,如此厚待于她,她居然也要舍朕而去了!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做?”

    郭子仪听得脸色都吓白了,闻言磕头咚咚有声:“皇上英明!皇上只杀了李芹,保全了玉真一条命,将她送给唐朝,没有连她的命也一起要了,已经是仁至义尽!怪只怪唐朝没有福分,不敢接受,反而活活的逼死了长公主,皇上,我们一定要为长公主报仇!”

    “爱卿!你这话我爱听。平身,快起来。”

    郭子仪就站了起来:“谢皇上。”但心中却是冷笑连连,好你个李隆基,真的好个借刀杀人的手段。你明知道玉真长公主是唐朝的丈母娘,却偏偏充当好人,杀了她的女儿,然后再将她送给唐朝,做他的妻室,想想看,这是多么大的侮辱?唐朝怎么可能接受?玉真长公主又怎么可能接受?纵然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如果唐朝真的接受了,怕不会被天下人的口水淹死;玉真则更不用多说了。

    皇上这样做,明明就是自己逼迫死了玉真一家两口,但是说出去,则都会说他的仁德——面对叛逆的时候都只杀一人,足见他李隆基的胸襟!

    李隆基自号“小阿瞒”,果然是个厉害的角色!

    他这样做,最主要的目的,倒并不是想杀了这两个绝色的女子,而是要激怒唐朝,而这样的目的,他无疑已经达到了!

    只不过,他进一步的目的,要用玉真长公主来牵制唐朝的后续目的未能实现。也许他本来的意思,是觉得玉真绝不可能自杀,唐朝自然也不可能杀他,玉真这次去唐朝军中的官方理由,其实还是谈判,他以为玉真还会回来。

    “哎呀!唐朝这小子,不仅不领朕的情,并且逼死了公主,现在对我肯定是恨之入骨,看他的架势,是要和我立分高下,郭爱卿,依你看,现在我们该如何处置这件事?”

    郭子仪心中咯蹬一声,不知道皇上心中打的什么算盘,模棱两可的回道:“回禀皇上,微臣以为,如果唐朝是真心喜欢玉真的,则玉真公主一死,他必定急怒攻心,再加上李芹也死啦,他此时肯定怒火旺盛,切不可和他交手,因为可以想像他此时回拼命;当然,这小子一直都是诡计多端,如果不是真心喜欢玉真公主,对李芹也没什么感情,那就说不准,也许他是故布疑阵,引我们上钩。”

    妈的,好个老狐狸,你这样说等于什么都没说,将这块烫手的山芋又给我塞了回来,却还是不能让他好过,说道:“郭爱卿,那依你之见,究竟是哪一种可能性大一点呢?”

    糟糕!郭子仪心中吃了一惊,知道皇上对自己的回答已经不满,不敢再耍滑头,颤抖了声音说道:“回皇上!微臣以为,唐巢和玉真公主有真情的可能居多,他……他这一次恐怕是真的发怒,一个头脑发热的人,应该是会露出破绽的。”

    “很好!郭爱卿,朕也是这样认为的,传令下去,大开紫禁城,我亲率高力士居中,带一万神策军居中,你带一万兵马居朕左翼,马正章率一万兵马居右,到骊山去会会这小子!”

    “是,皇上,我这就去传递命令!”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反攻
    踢声得得,骑在飞卢马上的李隆基,脸上露出少有的兴奋的神色。

    他已经憋得太久了,自从安禄山起兵之后,唐朝攻打长安开始,他就一直提心吊胆的过着日子,生怕有一天这两大叛逆真的攻进了他的金銮宝殿!

    这些日子之中,李隆基少有的每日早朝,“虚心”听取群臣的意见,就算是卑微的杨云旷当着满朝的臣子谈他那些迂腐的劝说理论,他也耐着性子听到了最后。

    毕竟,这样的人,还算是好的,其他的人,则一个个的像是面临寒冬的野鸭,见了自己的眼睛就是瑟瑟发抖,说话都心惊胆战!

    妈的,怎么尽是这么一批废物?

    在他痛心疾首的当儿,当然就想到了李林甫的败国,至于杨国忠,他此时的心中已经隐隐的感觉这家伙给自己这个皇帝惹下了天大的事儿,不过这些现在都不是清算的时候!

    必须等到击败了叛逆,稳定住国本之后,再来一一的找这些人的晦气,不管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都要狠狠的整治!

    唐朝小儿,一直小看了他,想不到他比安禄山更狡猾,竟然直接进攻长安,这可是釜底抽薪的毒辣计策啊!一旦长安失守,这小子一定会迅速荡平洛阳,杀了朕,安禄山最恨的人当然是杨国忠,以这胡人的性格,搞叛乱有余,但能力所限,岂能真正的是唐朝的对手.

    朝廷军队旧不习练,而且事出仓促,战斗力有限,虽然身边的郭子仪、李光弼、高力士、鱼朝恩、马正章等人,都是武功已达暗劲,现在的李隆基,得到郭子仪这支败兵的支持,再加上狡狯伎俩得逞,算是恢复了皇帝之师的一点点气势。

    擂鼓三通之后,李隆基出马到门旗下,在飞卢马的屁股上狠狠打了一鞭,泼辣辣的驱马来到沙场中心,一身金盔金甲,手提“倚天”长剑,向唐朝的大旗一指:“唐朝,有种的出来答话!”

    他这句话乃是贯注了强劲内力,以他化境的能力,顿时雷鸣一般响彻在每一个士兵的耳膜。

    唐朝眼中如要射出火来,在火电马的屁股上轻拍,那马就高傲的一弹蹄子,向沙场中心如飞射至,直到刚好和李隆基相距百步,猛然人立而起,硬生生的停住脚步,玄铁剑在手,劈头盖脸的骂道:“李隆基老儿,无耻匹夫!芹儿是你外甥女,她不过回长安省亲,你居然杀了她,而且,你还逼死你的亲姐姐玉真长公主,不说你是皇帝,就是一介布衣,也是猪狗不如,纳命来!”

    挺剑就要攻上,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之间,唐朝飞马攻击,火电马长期同唐朝一起作战,即使对他的心思,也是摸得很熟,随即电射而至。

    李隆基约住后面要赶上来护驾的高力士等人,倚天剑挥处,抵挡住了唐朝的第一击,发出咔嚓的一声大响。

    两人同时分开,就日光中瞧自己手中之剑,居然丝毫无损。

    两柄宝剑,正堪匹敌,都是世上罕见的宝物。

    李隆基只感觉手臂一阵的酸麻,气血于刹那之间竟然有些不畅,真气运转之间,立即又神采奕奕,只是心中暗暗称奇,想不到几年的时间,这小子的内力竟然增长到了如此恐怖的程度,恐怕现在自己已经非是他的敌手!

    不过,李隆基可不是来和唐朝效法江湖一对一决斗的,趁两马错开的机会,气运丹田,抬高了声音说道:“各位叛军听着,我就是大唐皇帝李隆基,今日在此向大家宣布口谕:若有弃暗投明顺从朝廷者,无过有功;如有脱离叛逆者,朕特赦你们无罪……”

    哐啷!

    唐朝又一次的和李隆基交手,显然唐朝是十分的愤怒,李隆基以堂堂皇帝之尊竟然如此来动摇他的军心。

    唐朝以前的武功,要远远逊于李隆基,但是自从拜在孙思邈的门下,受了数十年的功力不说,更因为穿越的时候伤了全身经脉,一旦被治好之后反而使经脉扩大了很多,再一一领悟到武功之中的奥妙,由明劲而达暗劲,然后由暗劲而达到化境的初期,一马平川,别人数十年也难以突破的瓶颈,被他轻易的度过,再经过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以及在剑南实权副节度使任上战争的严酷考验,使得他的武功,提升到一种恐怖的层次!

    高仙芝也败在他的手上,看见唐朝武功的厉害,在李白教导的基础上,居然有青出于蓝而胜蓝之势。

    可不管他再厉害,倚天宝剑在手的李隆基,也绝非弱者,即使硬碰硬的交手,化境的高手,要分出胜负,最少也要上千招,何况李隆基只是躲避。

    他座下的那匹飞卢宝马,神骏的程度,居然一点也不逊色于唐朝的火电马。

    “古往今来,叛逆对抗甚至攻打朝廷,都是以失败告终,不说朕可以调动天下无穷的兵马,就说朕现在手中的这些人,郭子仪、李光弼……哪一个不是响当当的人物,试问你们之中谁是他们的敌手?不管于公于私,你们都不应该跟着唐朝这小子造反,到头来肯定是生死家灭的下场,你们好好考虑一下!”

    李隆基这次是铁了心的要靠三寸不烂之舌动摇唐朝的军心,说话的时候字字都运起了内力,有“余音绕梁”的效果。

    唐朝追赶李隆基正急,斜刺里郭子仪挺耀日金枪杀出,一时之间将李隆基完全解放。

    梨花枪法!

    郭子仪知道唐朝的武功,平常的功夫根本奈何不了他,一出手用的就是绝招,把手中的金枪使发了,枪尖闪动之间,犹如一片片飞舞的梨花,绕着唐朝攻击。

    压力沉重!

    唐朝于刹那之间感觉压力沉重!

    好恐怖的郭子仪,武功居然达到了化境之中极深的层次,枪法百变不说,招招都是力大无穷,而且在枪法之中往往夹杂鞭法、棍法的变化,使人防不胜防!

    唐朝对上了这迄今为止最厉害的高手,还是发现了差距,他在马上的功夫,的确是稍逊郭子仪一筹。

    郭子仪武功高绝不说,更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那种与生俱来的于马匹的默契,根本不是半路出家的唐朝所能比的。

    其实在武功上,郭子仪虽然功夫渊博,博通天下技击,更是对唐手信手拈来,但是和唐朝相比,没有天生的内力上的优势,久战之下,他未必能讨得了便宜。

    武功说到底,到了唐朝和郭子仪的层次,化境级别的人物,最后拼的,往往已经不是招数的巧妙,而是内力的悠长和强悍。

    在这一点上,如果一对一的交手,郭子仪几乎注定了失败了命运。

    不过这不是江湖上讲好规矩一对一的厮杀,而是战场之中的较量,李隆基怎么可能给唐朝从容对战的机会。

    “杀!给我杀!”

    就在李隆基观察到郭子仪在一时之间占了唐朝上风的时候,鞭梢一指,倚天宝剑高举,当先冲阵。

    这就是李隆基反攻的对策。先用皇帝的权威动摇唐朝的军心,然后派出郭子仪、高力士等合击唐朝,逼迫他退却,然后,一鼓作气和唐朝军队决战!

    唐朝一惊,似乎料不到李隆基又玩阴谋,策马想退,但此时正面郭子仪舞动金枪杀到,左面马正章、右手鱼朝恩,背后高力士,四大朝廷的精锐已经将他包围了起来。

    而此时,唐朝身后的士兵脸上,竟然充满了惧怕之色,显然,李隆基先前的口舌起到了作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六章围困唐帝
    李隆基倚天长剑到处,鲜血四射,挡者披靡,唐朝军队大败而走,退入了骊山之后.

    郭子仪早恨唐朝入骨,一马当先,一杆耀日金枪使开,方圆十丈之内大风呼啸,用的是他最恐怖的犁花枪法,另外马正章、高力士和鱼朝恩这些人,也并非弱者,团团将唐朝围在垓心,除了恐怖的耀日金枪,还各有一厚背砍刀、长矛和铁鞭,四般兵器尽往唐朝身上招呼。

    哗啦!

    唐朝一声呼哨,火电马如飞斜出,避开正面的郭子仪,向鱼朝恩冲了过去。

    短短的时间里,他手上的玄铁重剑已经分别与四大高手手中的兵器交了一次手,心中已有定论,郭子仪武功高绝,和自己在伯仲之间,另外三人稍弱,但都可算是一流高手。

    不过马正章、高力士和鱼朝恩三人中,却仍有高下之分。马正章和高力士的武功都已经达到暗劲极深的程度,而鱼朝恩略逊。

    鱼朝恩吃了一惊,他想不到唐朝居然选择从他这里突围,硬着头皮舞动铁鞭阻挡。

    喀嚓!

    火星四射之中,鱼朝恩的身子腾空而起。

    他竟然被唐朝一剑生生的砍飞,幸好仗着手上的铁鞭是当年大将秦叔宝的旧物,坚硬无比,这才保全了性命,不过他座下的马却被唐朝的玄铁剑生生击杀。

    火电马微微一弹,如飞射出,脱离了四人的包围,于路之上挡道的禁军,则是被唐朝随意的杀死,冲出一条血路,退往骊山之后。

    郭子仪大怒,拍马舞枪,舍命的追出。心想,在我四大高手的围攻下,若是让唐朝就这么轻易的脱身,皇上一定会瞧不起自己。

    呼啦!

    郭子仪听得弓弦声劲急,赶紧将头伏低,一只羽箭就带着刺骨的啸声从他的耳边擦过,只差毫厘就能伤了他的耳根子。

    喀嚓喀嚓!声中,高力士和马正章分别用手上的长矛和厚背刀将射向自己的一箭拨落,脸上都变了颜色。

    原来,就在唐朝突围的刹那时间里,他已经将玄铁剑横置兵器架,开弓搭箭,在极短的时间里连珠三箭射出。

    射向高力士和马正章的两箭,虚张声势,意在扰敌;而射向郭子仪的一箭,才是他的根本目的,箭出无声,直到距离郭子仪十步之时才忽然之间啸声大作,要攻他一个措手不及。

    郭子仪心中震骇,约住胯下战马,心中升起一种凉飕飕的感觉,一直只知唐朝这家伙武功高强,玄铁剑近乎无敌,却想不到在弓箭上的造诣,居然达到了如此恐怖的程度,让我都险些栽一个跟斗。

    要知道,郭子仪全装贯带,盔甲精良,武功更是高得吓人,化境的高手,想杀他谈何容易,但是唐朝的箭法,偏偏就找到了他进攻之中微小的漏洞,突施冷箭。

    若我不是那么着急的想追上唐朝,一雪河内大败之耻,就不会微微的心浮气躁,从而给他一个暗算的机会。

    就在这微微停顿的极短的时间里,唐朝一人一马已经失去了踪影。

    好恐怖的人!

    鱼朝恩就算武功不如他,也不可能如此不济,但这羽林军的副统领,平时擅长的都是步战,突然之间上阵,和座下马的配合,生涩之极,这就是他一招之间就被唐朝击飞,战马也被杀死的主因。

    鱼朝恩在空中转了七八个圈子,很狼狈的掉落在三丈开外,呼呼的喘气,神色羞愧,只感觉握铁鞭的手臂酸软无比。

    “来,鱼统领,上这匹马!之所以这样,不是唐朝厉害,而是你没有打过仗,不熟悉马性的缘故。”此时郭子仪已经拉住了一匹无主的野马。

    他的这番话很有效果,使鱼朝恩大为感激,轻轻一腾身,上了马背,一抱拳:“谢郭大将军!”

    高力士和马正章策马驰近,神色之中也是惊骇变色。

    他们这些京城的官,武功虽高,但一个个经历的血战毕竟极少,真正上阵的时候,自不免处处受制。

    其实,最清楚形势的当是郭子仪。他知道唐朝的武功,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是等闲之事耳,别说是四人围攻,就是马正章这样的人,上两位数的人围攻他,他都极有可能突围出去,所以李隆基的策略本身就有错误。

    他不该用自己方面最强的高手对付唐朝一人,而使自己置身在危险之中。他隐隐的感觉到,唐朝这次败得有些蹊跷。

    骊山决战,这事唐朝早已经知道,但观他的部队,除了他自己出阵之外,其余的大将舍瓦和李白都没有见到人影,若是唐朝在骊山之后设下伏兵,则皇上如此急急的追去,岂不正好进了他的口袋?

    “不好!皇上或许中记了。你们三个,跟着我,拼死保卫皇上!”

    郭子仪浓眉一轩,耀日金枪一摆,当先冲了出去。

    因为此时,他已经听到骊山背后山呼海啸一般的喊杀声。

    当郭子仪等四大高手来到骊山背后的时候,李隆基已经陷入舍瓦、李白和唐朝三大绝顶高手的夹击之中,性命在顷刻之间。

    诚如郭子仪的预测,骊山背后,辛白江、班林和蓝鲸各自带领一只军队伏击李隆基,而唐朝带领用以诱敌的军队在后面的三面埋伏冲出的时候,在隆多的带领下,回身缠住了李隆基。

    李隆基四面受敌,羽林军久疏战阵,新收的败兵俱无战心,在极短的时间里,被唐朝军队冲得七零八落,节节败退,数万大军溃败。

    杨国忠提着一柄宝剑跟在李隆基的身后,带领一众府兵抵挡住唐朝军队的攻势,幸好有铁慕容在军中,这才保得舍瓦和李白等一时冲突不入。

    但四周的军士渐渐走散,李隆基后顾身后四周,只有三千羽林军跟随,长叫一声,反向从后面追来加入战团的唐朝杀去!

    此时的李隆基,已经急红了眼,愤怒、痛苦、复仇诸般情绪萦绕在他胸中,使他孤身犯险,要将唐朝立即斩杀!

    他想不到,想不到唐朝如此的狡猾,竟然在骊山他熟悉无比的地方布置下埋伏,导致自己机关算尽才激怒唐朝决战的目的失效。

    怎么可能?他在骊山设伏我的斥候怎么探听不到?

    而且,我等于杀了唐朝最心爱的两个女人,一个芹儿,一个玉真,这小子怎么可能不动用全部的兵力和我决战?

    在这样残酷的事情面前,唐朝居然如此的沉得住气,看来,我一直小看了他,也许,安禄山不算什么,但是这小子才是我真正的敌人!

    处于战阵之中的李隆基,心中想的就是这些。

    仅仅是唐朝的玄铁重剑,他已经要用全力抵挡,更不用说李白和舍瓦的武功,都和唐朝在伯仲之间,三大绝顶高手联手,后面四密密麻麻犹如蜂巢的唐朝军队。

    李隆基杀退了一层,又是一层,早已经血染衣甲。

    要不是他座下的飞卢宝马神骏无比,手中的倚天剑锋利无双,浑身的宝甲护身,他早已经被杀死多时。

    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李隆基才感觉到人多的好处。

    他自己的武功再高,可是没有用,军队之中讲的就是群战之法,而且,使他感觉到恐怖的还有,唐朝的军队,战斗之时,居然将阵法的奥妙运用在其中。

    比如现在,这些士兵知道他兵器犀利,都用的是矛阵对付他,此起彼落,此上彼下,不给他近身缠斗的机会,损失大为减少。

    郭子仪带领高力士等三人驰马上一座小山丘,向唐朝军队核心里看去,脸色大变:“不好!皇上被包围了!快,随我去救驾!”

    一路之上,郭子仪已经招纳了两三千的败兵,此时情况紧急,拍马舞枪,当先开路,向唐朝军队的垓心之中冲了进去!

    ……

    战斗的时间不长,仅仅半个时辰,但是李隆基手下的军队已经死伤上万,加上临阵脱逃的,李隆基的军队,还在负谕顽抗的,不足一万之数。

    唐朝的数万大军渐渐收拢阵形,要将李隆基一举歼灭在骊山!

    李隆基浑身浴血,亲手杀了近百人,全身受伤十余处,但无奈的是被唐朝、李白和舍瓦三人围困在核心,想要和杨国忠会合都变得非常的艰难。

    李隆基再次的后悔。

    他知道自己不该急怒攻心,在不利的战局之下还以身犯险刺杀唐朝,现在唐朝没杀成,自己则几乎已经陷入绝境之中。

    沉重的压力!

    不管是李白的“金针十八刺”还是舍瓦的风雷刀法,都使他应付为难,而唐朝的玄铁重剑,则是他最忌惮的。

    他心中清楚,过不了多少个回合,自己一定会死在唐朝的长剑之下。

    不过越是这样,越是激发了这唐朝皇帝的潜能,倚天剑使得轰轰发发,虚实变化,叫三大绝顶高手急切之间也不能取了他的性命。

    唐朝暗暗佩服!

    这老家伙,在经过三十余年酒色的侵蚀之下,居然还能保持这么强的武功,若是在他年轻的时候,怕不真的难敌?

    唐朝当然不知道,李隆基天赋异禀不说,武功更是得到开国时候尉迟恭、秦琼这些高人的指点,更在发动夺门之变杀韦后的过程中,经受住血与火的考验,之后斩杀武三思、上官婉儿,更杀了太平公主,得到武则天武功的传承,博学众家,将唐手领悟到了极致。

    客观上说,李隆基的武功肯定在唐朝之上,尤其是对唐手的理解;唐朝的武功,大部分来自《括苍山武经》。

    但是真正的动手,两人的胜负只在毫厘之间。李隆基虽厉害,但毕竟年纪老迈,体力比不上唐朝;唐朝经验自不如李隆基,可是年轻力盛,内力更是强于李隆基,以力破巧,尚可稍占上风。

    武功到了化境层次的高手,偷袭暗算往往起不了作用,最后比的就是体力的悠长。只要唐朝能够支持到一千招以上,李隆基必败无疑。
《飞越唐朝》正文 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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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感觉到空虚!

    我只好提笔,抒写我不愿空白之人生!

    过的荣耀已经朦胧,我不能只生活在回忆里,于是我回到唐朝。\\

    我不知道这里的订阅和以前有什么差别,但终于又上架啦,忍不住吆喝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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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欺我,压我,诽我,谤我,轻我,贱我,排我,挤我,嫉我,妒我,侮我,辱我,憎我,恨我,热爱我,漠视我,我且由他,避他,忍他,爱他,善待他,感化他,试图将沉沦的人xing唤醒。\\\

    人生活在这世上,尚无人能活千年,无数人xing却卑鄙肮脏,却又何苦来?

    我希望,正如这笔名一样,我在17k能够拥有一片崭新的天空。\\

    飞,飞越到唐朝,忘记你我的烦恼!

    新空

    2010年1月8ri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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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上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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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正文 封推感言
    感谢编辑,感谢网站,感谢读者!!!

    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种落泪的冲动,这种感谢,发自内心!

    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我终于上了封推,在这段时间中,我除了一两天因为cao作定时发布出了差错没有更新之外,保持了每ri更新!

    看我的书的读者,是幸福的,因为这书的作者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近乎苛刻的人!

    我发誓,我用我的心在写小说,我写小说的时候,像是在拥抱我永远无法得到的梦中情人!

    这是我被某网站封杀之后的第一部小说,再次以虔诚之心感谢编辑和网站对我的厚爱,同时感谢伴随我这几个月风雨同舟的读者,没有你们,我不能坚持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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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感谢编辑,感谢网站,感谢读者,我爱你们!!!!

    新空

    2010年6月13ri
《飞越唐朝》正文 最近有事
@@最近因为nainai忽然重病,大哥结婚,再加上搬家等琐事,实在是不能更新,但我会保持每周一章的速度,请广大书友谅解,感谢!!!@@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活捉杨国忠
    半个时辰之后,骊山上的战斗渐渐止歇。

    李隆基全身浴血,神情恐怖,手持倚天宝剑,奋力将一名兵士砍翻,忽然大叫起来。

    这叫喊声嘶力竭,犹如野兽临死前的哀嚎,闻之令人生恻。

    此时的李隆基,已经被唐朝一脚踹下马来。

    唐朝施展的这一招轻功名叫“青云纵”,乃是李白的得意招数,现在用在唐朝的身上,居然有青出于蓝之势。

    舍瓦和李白强攻之下,李隆基已无力阻止唐朝居高临下的进攻,终于中了唐朝一脚。

    化境级别的高手,身体坚韧无比,李隆基所中招的部位又是臀部多肉之地,所以他除了感觉一阵剧痛之外,并没有受伤。

    可他失去了一个最大的优势,他无马了。

    在百万军中的战场上,马可以说就是人的生命,仅仅凭借轻功,想要冲出重围的机会,渺茫得很,除非是李白这样的高人,那又另当别论。

    李隆基内力浑厚,体力也是强悍,但唐朝找到他的致命弱点,那就是轻功不甚佳。

    只要将他击下马来,基本上就宣布了这位皇帝的死亡。

    唐朝这一招蓄势已久,而且觑准了李隆基前力已尽,后力不继的间隙,先以玄铁重剑取其前胸诱敌,再出霍山神腿!

    腿是诡异的腿,连渊博如李隆基者也从所未见,所以他虽然竭尽所能,但还是着了唐朝的道儿。

    罢了罢了!

    李隆基心中狂叫了起来,我这辉煌的一生,看来是走到了尽头!

    可多年来在政治斗争中积累的经验使他很快的冷静下来,他要做最后的挣扎!

    哐啷一声!

    他抛出了他的剑——天下人视若至宝的倚天宝剑。

    此剑的锋利,达到了令人恐怖的地步,三国时曹操就曾用过的配剑。

    唐朝本要继续动手,但李白制止了他:“唐大将军,此人虽然该死,但他毕竟曾经赏识过为兄,先听听他说什么话。”

    “……”唐朝沉吟了一下,“好,大哥,要快!”

    李隆基惨然一笑:“唐朝!你好狠毒啊,你就这么急着要杀我?枉了朕对你的栽培,也可惜了我的好女儿,竟然嫁与你这种叛逆!”

    唐朝不答,以目视李白,抓紧时间。

    李白会意:“放心,皇上!你死之后,我一定会将你的遗言带给李亨太子。”

    李隆基道:“太白爱卿,寡人先谢过!我要你代我传给太子的话就是‘迁都,退守剑南,以待勤王之师’。不知你能为朕带到吗?”

    唐朝吃了一惊。这老家伙好厉害的头脑,居然处事如此的冷静。王室迁入巴蜀险峻之地,李白《蜀道难》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栈道,则自可保住元气,到时候传檄天下,天下之兵剿平叛乱,到时候说不定真给这家伙翻盘。

    唐朝当时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历史虽然不好,但是历史上大致的脉络他毕竟是清楚的。当时李隆基亡命蜀中,将皇帝位传给了太子李亨,是为唐肃宗,昭告天下勤王之师,结果安禄山和史思明之乱被郭子仪等平定,唐朝虽然从此走向藩镇割据,尾大不掉的末期,但是毕竟还是重新建立的秩序。

    我不能让这一切发生!

    若是李隆基今天死在这里,那么历史算是被我唐朝改变了。

    唐朝有一种冲动,用手中的剑,亲手割下李隆基的头颅。

    这老家伙害我已经害得够厉害了,以前利用我,羞辱我,打击我,那也罢了,毕竟这人还算是个英雄,并不卑鄙,但是他逼死玉真,杀芹儿,无论如何不可原谅!

    这也许就是李隆基的本性,在他处于绝对的统治的时候,他把自己当成英雄,处事还算仁义,可一旦他处于危险,则不择手段,什么阴险的法子也能用上。

    他不过是为了激怒我和他决战,他想以自己大唐皇帝的口舌来动摇我的军心,一举解除长安之围,居然卑劣到杀自己的亲侄女,逼死自己的亲姐姐的地步,用心可谓狠毒!

    哼!

    但这家伙显然想不到,我唐朝并非是白痴,就算急火攻心,我也不会中他的计。哼,你当我唐朝做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剑南实权副节度,都是白做的吗?

    呵呵,你想要李亨退守剑南,却不知此时李格桑、狼正轩已经占领剑南,正向黄河进军,天下土地,惟有德者居之,凭什么这偌大的江山就该是你李隆基的?

    “好!这句话,我一定为你带到!”

    李白眉毛一轩,慨然答应,以他的侠义,自是受不得别人半点恩惠。李隆基当年虽然把他看作戏伎一流,但是的确对他的诗才推崇之至,出自真心,说是知遇之恩也并不为过。

    “哈哈!朕拥有天下三十余年,威震四方,想不到临到暮年,居然为宵小之辈所算,时耶,命耶,化为凤凰!”

    吟罢拾起地上的倚天宝剑,抚摩了两下:“宝剑啊宝剑,能死在你的手上,我李隆基已无所憾!”

    说罢将长剑一横,作势就要切向自己的脖子!

    以倚天剑的锋利,就是十个李隆基,也可以一起杀死!

    ……

    呜啦!

    一声刺骨的啸声激射而至,是一杆丈八长枪。

    李隆基手中的倚天剑被刺偏,向长枪来处视之,喜上眉梢,他看到郭子仪高高的身形如飞而来,脚尖在无数士兵的头上、肩上轻轻一点,就向前飞奔,犹如一只大鸟。

    “皇上,郭子仪救驾来啦!你不能自杀!”

    郭子仪的声音以浑厚的内力呼出,在万军之中清楚的传了出去。

    李隆基就势一闪,宝剑圈转,将数百支长矛磕断,飞身上了旁边的飞卢马上,倚天剑一弹,挑在耀日金枪的枪头,那枪就带着啸声迎上了郭子仪。

    李隆基知道,有耀日金枪在手的郭子仪,才是真正的英勇无敌,一股强烈的求生的意志使他重新恢复了战力!

    其实,经过刚才和李白对话的短暂的休息,李隆基业已接近枯竭的体力又重新恢复过来。

    唐朝本来暗中命令数百的长矛手监视李隆基,一旦他有什么异动就直接动手,但是郭子仪的到来打乱了他的部署,长矛手仓促出手,效果不及平时的十分之一,不然的话,以李隆基刚才所处的极劣之势,身无战马,即使勉强能躲开长矛手的攒射,但势必手忙脚乱,在唐朝、舍瓦和李白这样的高手面前,又是三人联手,可说刹那之间就可取了李隆基的性命!

    郭子仪的身后,是铁慕容、杨国忠、马正章、高力士、鱼朝恩,个个策马狂冲,正面的辛白江抵挡不住,索性放开条路,正好形成包围。

    战斗再次开始,羽林军开始和唐朝军队再次的鏖战。

    ……

    原来,就在唐朝等三大绝顶高手围攻李隆基之时,郭子仪匹马单枪,已经带领手下杀开条路,和杨国忠带领的大队羽林军会合,大约有六千之众,一举冲击。

    唐朝军队顿时被冲开一条缺口,这才能及时的救了李隆基一命。

    郭子仪身体还在半空,梆梆声中,已经射出三只箭,一取唐朝,一取李白,一取舍瓦,竟然在刹那之间连攻三大高手。

    啸声刺耳,三人不敢怠慢,各出兵器格开。

    三人同时都感觉到手臂上一麻,乖乖,郭子仪在箭上的造诣,居然达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强烈的暗劲附在其中,自然产生巨力!

    与此同时,郭子仪接住了耀日金枪,犁花纷纷之中,已经连续挑了三员裨将下马,口中狂喝:“铁大侠,您保护皇上先冲出去,我来断后!”

    此时的郭子仪,已经抢到一匹战马,敌住唐朝的玄铁剑,他当然知道,只有牵制住唐朝,李隆基才有突围的可能。

    铁慕容此时的手上,已经多了一柄大铁锤,使动开来,碰碰些儿筋伤,挨挨些儿骨折,的确是威风八面,这可惹恼了舍瓦,亲身接住,两人厮杀起来,后来的高力士、马正章、鱼朝恩等,一起围住了李白,杨国忠脸色煞白,但是硬起头皮和四面八方围裹上来的唐朝军队激战,以他的武功,连一流都算不上,被班林杀得连连后退,还好他手下有不少武功过硬的家将,一时之间才没有性命之忧。

    好一场大杀!

    唐朝心中欢喜,郭子仪枉称英雄,居然想以区区六七千的兵力救出李隆基,结果是越救越危险,不仅李隆基冲不出去,就是这冲进来的六七千军马,也看看的要死个精光!

    李隆基任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祸乱天下,看来是气数已尽,是该到身死国灭的时候了!

    他虽然在和郭子仪战斗,但是眼睛余光所及,却还是看清楚了战场的形势。

    郭子仪以为猝然攻击于我,我部就会措手不及时,却想不到我唐朝所部都是身经百战的军队,又熟悉战法,丝毫不乱,我看你李隆基怎么逃出生天?

    哗啦!

    唐朝忽然之间紧张起来,一剑奋力格开郭子仪的金枪,因为他忽然发现李隆基不见了!

    他去了哪里?

    李隆基戴着金盔金甲居然忽然之间消失,一个念头闪电一般的出现在他心中:李隆基如此身份,居然穿士兵的衣服逃走?

    但无奈的,郭子仪的金枪不绝的进攻,使他没有片刻的思考的时间。

    ……

    这一战,李隆基所部两万余人被杀死,军队溃散,李隆基虽然换普通士兵的衣服逃回长安,保全了性命,但元气大伤,城中只有三万老弱之兵,章仇兼琼接着,加固城防。

    郭子仪率领的六七千羽林军死伤过半,在铁慕容等人的死命冲杀下,杀出条血路,逃回长安,杨国忠则被舍瓦所擒。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八章反间计
    唐朝带领大军追击郭子仪等人,直到紫禁城外,护城河边,再次包围长安,将包围圈局限在数十亩的禁城距离内。

    这一仗,直杀得李隆基的羽林军三停之中死了两停,死伤枕藉,禁城之中只有两三万老弱之兵,面对唐朝十万大军的包围,已成瓮中之鳖,城破只在指顾之间。

    ……

    大明宫中,卢循带八百家兵受到李隆基的接见。

    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李隆基再也没有嫉贤妒能的理由,向长安城中元老宿将发出了号召,要他们带领家将克日勤王。

    可他的诏书在这个时候不说是一纸空文,但响应者也是寥寥。

    早在唐朝大军占领阳平关的时候,无数的高官巨富就已经带上家资和亲眷投奔他处去了,再到唐朝攻占骊山,逃走者更是犹如蜂窝。

    到了现在,偌大的长安城,不说是一座空城,但像韩休、房纨这样的宰相一类的明智之士早已经回归故乡,巨商大贾也早走了一空,剩下的除了是皇室宗室之外,就是一些希望在乱世中发迹的人,黎民百姓自是家家房门紧闭,怕受池鱼之殃。繁华的长安因为唐朝的到来,变成了一座危城。

    在所有渴望乱世建功的人之中,卢循和杨鉴是其中的两个杰出人物。

    李隆基的勤王诏书虽然出不了国门,但是一个在位三十余年的皇帝,余威毕竟还在,长安城中响应的人就算寥寥,但在极短的时间里,还是形成了一支近万人的军队。

    这些豪门的武装,大多都只注重个人武功的修炼,并不成阵形,更谈不上运用阵法,以之一个个的对敌,自然不差,但用以群战,却可算是一群乌合之众。

    “卢爱卿,朕以前有眼不识忠良,将您搁置一边,现在想来十分愧疚,您不会记恨于心?”

    李隆基抓住了卢循的双手,神情很激动的样子。

    卢循大为感动:“微臣能为皇上效力,乃是三生之幸,哪里有记恨的道理。”

    当日,李隆基迂尊降贵,连续接见了卢循、杨鉴、李云旷等闲置大臣三十八人,个个好言安慰,任命卢循和杨鉴为羽林军统领,和马正章、鱼朝恩共掌亲卫。

    而与此同时,李隆基命令高力士连夜化装成平民,带着他的诏书前往河南,急召宣德节度使李光弼带兵火速勤王。

    李隆基此人,对任何人都充满戒心,朝中有名的大将往往闲置,李光弼也是其中之一,他自然深知他的能力,是头猛虎。可眼下的形势,远水解不了近渴,只有把他驻扎在京畿的五万兵马调来使用。

    当然,李隆基席不暇暖的还亲自除外安抚长安民众,亲自视察各城门防务,尤其加固了玄武门的铁门。

    ……

    唐朝指挥大军沿护城河将长安九门围困,距离城门百丈之地下寨,里三层,外三层,以辎重罗马为据,将长安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

    中军帐中,唐朝高据于帅位,左右舍瓦和李白居首,辛白江、班林、专信等大小将校一百余人分列两旁。

    “各位,我大军围住长安,李隆基新败,兵无战心,且都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不如我军训练有素,正是消灭唐朝的最佳时机,各位都要努力。打破长安之后,我与汝等富贵共之!”

    “谢大将军!”

    众将领的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

    他们显然想不到,夺取天下,竟然没有想象中的艰难,一个个对唐朝都充满了英雄般的崇拜。

    ……

    密室之中,杨国忠神情愉悦,和唐朝干杯。

    没有办法的事情,“兄弟”二人再次碰面的时候,想不到是在战场上。

    “大哥,我敬你一杯,谢你上次送我数以千万两白银的粮草,若不是这些粮草,我麾下大军不会如此精良。”

    “呵呵,小意思。兄弟以后不是大哥,是……是小弟嘿嘿,但叫您有任何吩咐,我都会惟大将军马首是瞻,干了。”

    唐朝颔首,和他喝干了杯中酒,心中十分的满意,这家伙知道中了我的计,错信了我,肯定肠子都悔青了,现在只不过是被我擒拿,不得不低头而已。

    呵呵,如此大罪,他居然能使得李隆基不杀他的头,而且还保持他宰相的位置,倒也并非没有本事的人。

    其实,真正的原因,倒不是李隆基不知道自己受了骗,而是唐朝进攻长安的速度太快,用人之际,李隆基自然不能再杀身边人。

    他比谁都清楚,除了这个奸诈无能的杨国忠,自己能调动的人,也是有限。封常清、哥舒瀚、高仙芝这些人,虽然手握重兵,但是他忌惮得很,一旦召入京城,难保不是下一个董卓。所以现在如此形势,他想倚靠的军队,还是李光弼的京畿部队。

    世人都说杨国忠小人,见风使舵,现在见他如此,忍不住有些喜欢,若不是李格桑养奸臣的策略,恐怕以大唐朝的威势,自己未必能如现在这般摧枯拉朽的攻到长安。

    “好!杨相国既如此说,我唐朝恭敬不如从命,大恩不言谢,我这就让你回到长安。”

    话音刚落,李白喝道:“等等。”

    哐啷一声,龙泉宝剑出鞘,满室生花。

    密室之中,连上杨国忠,共是四人,舍瓦和李白自然在列。

    “不要放他走!”

    舍瓦也说话了,紧了紧手中的厚背刀。

    杨国忠大惊,吓得脸都白了,忽然普通一声,跪在唐朝的面前,伸手抱住了他的一只脚:“大……大将军,我……我们是生死兄弟,我们结拜的时候说过的,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你都忘了?”

    “奸贼!你不学无术,嫉贤妒能,在朝中任用宵小,勾结朋党,祸害朝廷,将好好一个唐朝败坏得满目创痍,今日撞在我的手里,还想活命?”

    唐朝赶紧摆手:“大哥,此人确实和我结义,杀之不祥,不如放他一条生路?”

    “可是,此人害苦了天下多少百姓,一旦放走,他还会助纣为虐?”

    “决不!李大侠,小人起誓:若是我回去之后有丝毫危害贵军的行为,我猪狗不如,哦不,我不得好死,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永得不超生!”

    咚咚有声之中,杨国忠开始向李白磕头。

    李白脸色铁青,用剑指着他的眉心:“你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害死了多少忠良,害苦了天下百姓,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誓言?”

    “这……郭大将军身上不是有红丸吗,吃了之后我必须得服用解药,不然的话一年半载就会毒发生亡,我知道我是狗一样的人,李大侠不相信我,所以我情愿服下毒药,以后做牛做马,任凭驱使。”

    “当真?”李白的眼中闪过一丝奇怪的神色,心中道,这倒不失为一个绝妙的办法,而且还可利用此人的帮助打下长安,倒也不失为一个里应外合的好办法,想到先前进入长安卧底的人,顿时高兴起来。

    “当然是真的,唐……大将军,把红丸给我服了?”

    舍瓦的手一伸,手心之中就滴溜溜的出现了一枚火红的丹药,猛然抓住杨国忠的耳朵,手指轻弹,那颗药丸就骨碌一声进了杨国忠的胃,,随即点了他胸口的“中庭穴”,使他动弹不得,免生意外。

    唐朝有些不忍,想当初的确受了此人不少的恩惠,,赶紧解开了他的穴道,将鸡蛋大的一块药物喂进了杨国忠的嘴巴:“杨相国,两国相争,私人的恩怨只能暂时放在一边,这是三个月的解药,你必须每日含在空中,融化少许,方能保住性命。我相信,长安城虽然坚固,但断坚守不住三月,这三个月中,我日夜盼望你的好消息,到时候一旦成事,荣华富贵,必定与你共之。”

    “谢大将军!”

    杨国忠磕头咚咚有声,英俊的脸上终于恢复了血色,终于保住了一条性命,欢喜无限。

    “走,我亲自送你出营,还有一些单独的话和你谈。”

    “是是。”

    ……

    营帐之外,唐朝附耳杨国忠:“玉环的安危,就着落在你手上了,到时候,我不管你能不能替我打开城门,但只要做得成这件事,算你大功一件,开国之后,封侯是少不了你的。”

    “什么?您,大将军真的要开启新朝?”

    “这还用说!自我起兵之日起,改朝换代,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好!”杨国忠的脸再次煞白,“我一定不辱使命!”,出营而去。

    ……

    密室之中,唐朝向李白和舍瓦称谢:“若非两位智计绝伦,我还想不到用这种反间计,以后有了此人的情报,长安破矣。”

    “非也。长安乃是历朝都城,修缮完好,唐太宗李世民更是大加修缮,易守难攻,方今我军中云梯等攻城之具尚还欠缺,若是贸然攻城,怕不能奏效。”李白反驳。

    “太白言之有理。不过目下李隆基正是最为虚弱之时,若不选择此时进攻,徒然贻误战机。”舍瓦反驳。

    唐朝将手一摆,沉吟了片刻:“两位所言甚当,是急攻还是缓攻尚容商议,不过我们不要忘了,长安城中还有我们的细作,如不趁此李隆基虚弱之时攻击,一旦四周勤王大军到来,内外夹击,我军有覆没之危险。”

    李白颔首,这小子,的确是越来越冷静睿智了,刚才他的话,不过是想考一下唐朝,看看他有没有大局观。

    “好,既然你们都无异议,那今夜子时,强攻长安!”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九章抢城
    当夜子时,唐朝将大军聚集在玄武门外,盾牌手先行,爬上云梯,首先进行强攻.

    负责总攻的辛白江等人则是带领一千名勇士首先突城。

    这一千人乃是在岭南的时候就在唐朝手下的精英为班底,也是他的卫队,个个武功高强不说,更是训练有素。

    盾牌手还没有爬到一半,城头上火把通亮,呼呼声中,檑木炮石冲下,进攻受阻。

    唐朝站在帅台前亲自擂鼓,玄铁剑一指,上万支羽箭射上城头,刹那之间檑木炮石下落的数量骤减。

    然后,唐朝向身边的李白使个眼色,让他代替自己击鼓,他就在帅台上当空一跃,跳下七八丈高的距离,稳稳的落在火电马的身上,这马纹丝不动,还高傲的嘶叫了起来。

    唐朝身后两千名卫士齐声叫“好!”,眼中都露出膜拜的神色!

    谁都知道,换了一般的人,从这么高的距离落下来,不摔死也受重伤,但唐大将军却是行若无事,高高的身材居然像是一片落叶,这份轻功,的确是惊世骇俗。

    唐朝威严的抱拳,然后只听“哐啷”一声,玄铁剑再次出鞘,指向玄武门城楼:“传我命令,上香,若在一个时辰之内前锋兵攻不上城楼,全部斩首!”

    “是!”传令官就爆雷也似的传下命令,立即有侍从摆出香案,焚烧用以计算时间!

    唐朝军队向来言出必行,说是斩首,如果真的攻不上,就是要全部斩首。

    一千前锋营的士兵一听唐朝下了这样的死命令,顿时不要命的搭上了云梯,冒着箭镞和炮石爬了上去。

    舍瓦带领三万大军进攻正阳门,看准了西宫之地多是陵墓,李隆基守卫捉襟见肘的弱点,不要命的攻击,同时也是为了减轻玄武门的阻力。

    ……

    战事早在李隆基的预测之中,双方军队很快接战。

    但是要命的是,还没有到一注香的时间,章仇兼琼就气喘吁吁的跑来禀报:“陛下,不好啦,敌人攻势太盛,由匪首唐巢亲自压阵,他的先头部队已经有五十人登陆城头。”

    “什么?”李隆基全身都颤抖起来,但很快的强制自己冷静,喝道:“无妨!朕这就亲自去玄武门,务必要把登陆城头之敌绞杀!”

    这几句话,他说得咬牙切齿。

    他知道,现在已经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了。

    此时此刻,正是他李隆基最为衰弱的时候,若被唐朝的前锋兵一鼓登城,则紫禁城肯定失守,到时候大势就不妙了。

    他身边一直有一支三千人的精锐卫队,派卢循、杨鉴、马正章等分别驻守各门之外,他的这支机动卫队的目的,就是随时支援受攻的城门。

    他知道,现在这支部队到了该出击的时候了。

    就在章仇兼琼请他支援的这短暂的时间里,又有五百名前锋兵登陆城头,和守城军士展开激烈的白刃战,看看城墙上要被打开一个缺口。

    但这时候李隆基到了。

    他到的时候,倚天宝剑闪烁之间,已经连续的杀死三名前锋兵。

    他身后三千卫队一拥而上,顿时抵挡住了唐朝先锋兵的冲击,将正在登城的先锋兵截断成两截,李隆基宝剑挥舞之间,登陆城头的士兵又死了七八人。

    登陆城头的前锋兵见李隆基如此厉害,不约而同的连接在一起,背靠背的结成阵形,和李隆基援救的卫队相持。

    粗略估计,在城头上的前锋兵有四五百人,但是陷入了李隆基卫队的包围,前后不能相接,形势十分的危险。

    “大家不要慌,我来啦!”

    随着这声大喊,辛白江带领两百余名前锋兵杀到近前,和先前的这四百人回合在一起,结成阵势,唐朝的军队训练有素,虽处劣势,但是并不慌乱,盾牌手在四周结成圆阵,抵挡住炮石和羽箭的袭击,而在盾牌手的掩护下,弓箭手和攻击手则开始反击,李隆基卫队的进攻顿时被阻止,就算以李隆基如此武功,想要杀人,却也是十分的不易,再不像先前的任人宰割,圆阵缓慢移动之中,杀向城头边,接应要登陆城楼的前锋兵。

    辛白江清楚,只要前锋兵能占据一个城头角,大军登城,这紫禁城等于就是破了。

    但要命的是,无数的檑木炮石之下,城下的前锋兵再想前进一步都是艰难无比,章仇兼琼得李隆基亲至抵挡住了前锋兵的攻击,顿时组织兵力反攻,居高临下,占了不少的便宜。

    唐朝见不长的时间里,城墙下死尸枕藉,一千前锋兵除了登陆城墙之外,其余的则死了几乎一半,还有不少的其他士兵的伤亡,脸上露出微笑,他知道,李隆基肯定亲自到了,不然的话,怎能抵挡住自己这一千训练有素的精兵!

    哎!我唐朝本不想让你们这一千人做炮灰,我把三千卫队里面的每一个士兵都看成兄弟,死一个都是可惜,何况一死就是数百人,怎么不心疼,但是没有办法的事!

    紫禁城的地势太过险要,若不是拼死抢城,其实没有什么办法破城。一旦迁延日月,则我军粮草不继,李隆基的勤王之兵到达,可就是我唐朝的死期!

    “暂停攻击!”

    唐朝毅然下达了暂停攻击的命运,喝令道:“专信何在?”

    “属下在!”

    “我命令你带领次地两万人的大军继续攻城,务必要想办法解救冲上城楼的辛白江,这里立我唐朝的旗号,你穿上我的盔甲衣服,就算是我在这里督战,明白吗?”

    “明白!”

    “来!这是我的玄铁剑,拿去!”

    “是!”

    专信飞快的换上大帅的盔甲衣服,亲自擂鼓,玄铁剑高举,再次发动了进攻的号令。

    唐朝带领手下八百亲兵立即上马,直奔神武门。

    ……

    舍瓦和李白负责西路战事,攻打西直门,正好遇上郭子仪带领马正章和鱼朝恩。

    “哈哈,皇上真是神机妙算,知道唐朝这厮狡猾无比,定会率领大队人马攻打城防有漏洞的玄武门,吸收我军的主力,暗中肯定会派舍瓦这些悍将偷袭我西直门,而今果然。”

    舍瓦和李白手下之兵当然是精兵,和唐朝在玄武门的兵力相差无几,也是一千前锋兵首先突城,在舍瓦和李白的督促下,一千前锋兵死命的冲上城头。

    舍瓦和李白当先。

    有这两大高手亲自突阵,唐朝所部军队所受的损失,要比唐朝亲自督战的玄武门的伤亡要小不少。

    可郭子仪是什么人,化境的高手,又是早有准备,这个时候就显现出他的能耐。他手下的士兵固然不如舍瓦和李白手下之兵,但是他们会阵法,就在小小的城头,布阵而战,弓箭手,盾牌手,刀斧手,一排排的展开,居然抵挡住了李白和舍瓦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城头本狭窄,郭子仪所部又占地利,再加士兵阵法一展开来,舍瓦和李白虽勇,一时三刻之间却也不能突破。

    两人深深佩服唐朝。

    这就是唐朝对战斗的预测。他觉得西直门虽然不甚险要,但要攻下,却非难事。

    郭子仪这一招,以阵法弥补了自己兵力上的不足,使舍瓦和李白带领的五万大军难以形成登陆,则发挥不出作用。

    马正章和鱼朝恩自然不是弱者,双双敌住李白,郭子仪则敌住舍瓦,一时之间西直门城楼上血肉纷飞,喊杀声连天,数以上千计的士兵在舍死忘生的战斗。

    不过这样的战斗,已经非是急切之间可以分出胜负。

    郭子仪所带的军队,大多是跟随他争战多年的旧部,在加上卢循、杨鉴这些人也非弱者,带领都是自己府中的精兵,虽然仓促之间对郭子仪的阵法还不是十分了解,但是本身个个府兵的武功就是惊人。

    方当唐朝开元、天宝初年间,国家无事,边疆战事不起,朝廷屡次裁军,只剩下节度使的兵力和神策军,也就是羽林军,国家的军队往往不济事,但与之对应的,地方武装却是逐渐的强大起来,尤其是像卢循这些达官的家中,府兵更是精良。

    舍瓦和李白的攻势虽盛,手下兵士虽精,但无奈的是郭子仪手下一批宗室的府兵拼死抵抗。

    这也不难理解,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有一些愚忠的人,何况众多府兵之中还有不少将领本身就是宗室子弟,知道长安一失,自己就成了落魄的王孙,再也无复昔日的容光,同仇敌忾也是在情理之中。

    此时的唐朝,带领八百亲兵,已经飞速的来到神武门。

    神武门是大明宫的正门,修建之时以小山一般的花岗石堆砌而成,历代以来更是多加修葺,兼之城墙高而厚实,城门用精钢铸造,这就使得防守十分的轻松,李隆基只在这里驻扎了三千兵力。

    而这三千兵力之中,就有阳平关降将李玉混迹其中。

    早在子时出兵之前,唐朝已经将自己的命令派人传入城中,让李玉知悉,要他在玄武门和西直门的战斗打到不可开交的时候献门,他亲自带领八百亲兵和一万人马直接抢城。

    如果李玉助自己,那就可轻取长安,如李玉不助自己,则也有很大的风险。不过,以唐朝对李玉的判断,这这极的时间里,他不可能找到神医解除自己给他服下的红丸之毒,然则的话,李玉为了自己的性命应该知道该怎么做!

    神武门果然大开,黑沉沉的,唐朝犹豫了一下,我该冲还是不冲?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占领长安
    “冲!”唐朝一咬牙,玄铁剑一挥,当先冲杀而入!

    他知道,若有埋伏,在如此地势下,再高的武功都可能死于非命,但战争本就是残酷之事,不拼命,何来的胜利?

    况且,以他的估计,李玉背叛自己的可能性极不足五五之数,如此天赐良机,岂可错过!

    大军呐喊声中,冲进了空虚的神武门,摧枯拉朽一般,守城门的三千禁军本就是羸弱之辈,如今见到大军冲击,顿时溃败,李玉高声喊叫:“我是朝廷的将军,尚且敌不住,你们更不行,不如投降了,唐朝大将军有话,投降者有功无罪,顽抗者诛灭九族!”

    李隆基若是知道自己的宽容会有今天的结果,肯定会气得吐血,但没有办法,这条计策,老到的李白早在智取阳平关的时候就已经实施了,到今日终于见了成效.

    这效果是致命的。

    以李隆基的兵力,再加上号召长安宗室巨富和高官子弟从军招募的军队,在短短的时间里,已经达到五六万,虽然还远不如唐朝的十余万大军,但是紫禁城坚固无比,单纯采取守势,手下又有郭子仪、章仇兼琼这样的大将,的确是有希望守得住。

    一旦坚持下来,天下勤王之兵一到,唐朝就会陷入内外夹攻的困境。

    三千守卫神武门的士兵投降大半,其余的作鸟兽散。

    李玉接着:“参见唐朝大将军!”

    唐朝哈哈大笑:“干得好!你的大功劳,我记下了,开国之后,论功行赏!”

    “谢……谢皇上!”

    李玉听唐朝话中之意,是要取李隆基而代之,以他如此圆滑的人,立即改口。

    “哈哈!好好,多谢吉言!”,回顾身后大军,“诸位务必努力向前,事成之后,封侯拜相,我绝不食言!”

    大军情绪高昂,听到唐朝用内力传出了的声音,一起欢呼:“谢大将军!”

    唐朝大喜过望,以手加额说道:“果然如师傅之言,我唐朝禀承天地气运,有改朝换代的能力!”

    当年,孙思邈在传他内功的时候,确实预料到今天的结果,的确是睿智天纵。

    说完这话,高声吼道:“大开城门,放大军入城,占领长安!”

    唐朝背后八百亲兵呼啸而入,隆多使一只铜锤当先,带大军冲入,势如破竹。

    本来隆多和狼正轩决斗之时损了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天幸的是唐朝军中有李白和舍瓦以及唐朝这种名师,日夕思考之下,给他制造一只铜锤,攻首兼备,虽只有一臂,步战的武功打了折扣,但是以之用于战阵之中,并不逊色于有双手之人。这段日子之中,隆多的伤口早已经痊愈,铜锤的功夫也练得熟练,跟在唐朝身边,做了先锋。

    这一冲开缺口,紫禁城顿时呈现在所有唐朝将士的面前,巍峨的建筑,更使人产生一种占领的冲动,山呼海啸一般的喊杀声中,大军源源而入,开始向龟缩在紫禁城中的禁军杀了过去!

    腹背受敌!

    李隆基现在陷入了腹背受敌的困局,唐朝知道,长安是肯定攻下了,但如不杀了李隆基,则自己的江山,就不那么的稳当,所以他带领大军占领麒麟阁的时候,就高声宣布了一条圣旨一般的命令:“所有我唐朝军队听令,活捉李隆基,赏黄金二万两,杀死者赏黄金万两,给我杀!”

    ……

    “怎么回事儿,神武门那边怎么这么大的声音?”李隆基内功深厚,耳音极灵,首先动容。

    “回皇上!神武门,恐怕……已经不保啦!”章仇兼琼有些颤抖的说道。

    “怎么可能?”李隆基大怒,一剑砍出,将城墙上一巨大的花岗石砍成两半,火星四射之中吼道:“不可能!这怎么可能,神武门城墙最高,防守滴水不楼,唐朝怎么攻得进去?”

    “皇上息怒,刚刚有败兵来报,李玉砍杀了守门将领李湛,打开城门,放唐朝进来了!”

    “啊……”

    李隆基仰天一声大叫,声如狼嚎,如鬼哭,如虎啸,如石破天开:“苍天!难道我李隆基气数已尽,要将这大好的江山落在唐朝这小儿的手中,你告诉我,告诉我?”

    蓬蓬蓬蓬!

    李隆基发疯一般的用拳头擂自己的胸膛,口中鲜血流出,眼神渐渐的无光,慢慢的瘫软了下去,居然昏厥了过去。

    以李隆基如此武功,化境的高手,若非狂怒攻心,他是不可能如此失态的。

    “快快,扶住皇上,我们就从城墙上杀出去,不然的话,势必连皇上都失陷在长安城中。”

    章仇兼琼到底是当过节度使的人,又是惯于带兵,老谋深算之辈,知道现在的形势,神武门一破,守是守不住了,当前首要的就是保住皇上的命,以图东山再起。

    李隆基身边的人之中,多是宗室子弟,死命效忠李隆基,立即扶住李隆基,向城墙之外杀了出去。

    专信负责攻打李隆基所在的玄武门,一听到神武门城破的消息,立即指挥大军不要命的攻击,内外夹攻,这是早就制订好的战术。

    “不行!将军,杀不出去,专信的进攻太凶猛了!”

    章仇兼琼大怒,一脚将这名副将踢翻:“现在都什么时候了,皇上蒙难,正是我们这些臣子死命效忠的时候,跟着我上!”

    只见他拔剑在手,向城墙边杀了过去。

    他打的算盘很简单,要想杀下城楼再冲出城门的机会,渺茫得很,索性抢夺云梯,带领一干禁军护持着李隆基逃出长安。

    到了这样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一旦能保全李隆基的性命,则以后肯定会受重用,高官厚禄不在话下。

    喀嚓喀嚓喀嚓!

    章仇兼琼连杀九人,冲到了城墙边。

    其余的唐朝军队,见了章仇兼琼的威势,顿时不敢向他进攻,只不要命的冲进城去。

    唐朝手下的军队虽然精良,但普通的士兵,又哪里是他的对手,看看抢到了云梯之旁,正要喝令禁军扶持着李隆基抢下云梯,获得一条逃生之路的时候。

    一剑飞来,变化无方,剑还在半空中,就已经奇异的改变了三个方向,直取他的咽喉。

    章仇兼琼大惊,横剑一格却格了个空,急忙一个“懒驴打滚”,这才避开对方之剑,但衣领已经被削去一片,他知道,要是反应再慢一点点,早已经是身首异处的下场了。

    视之,却是唐朝手下大将专信亲自登上了城楼,见他扎手,亲自出手。

    辛白江等前锋兵到了此时,已经拼得只剩下一百人左右,专信这一到来,顿时会合在一起,算是死里逃生。

    专信作为进攻玄武门的主将,见大军陆续登城,在四个哥哥专仁、专义、专礼、专智的拥卫之下,亲自登上了城头,指挥作战。

    使他稍感意外的,李隆基居然昏迷,而看他手下章仇兼琼的架势,是想要从自己负责进攻的一侧夺云梯逃走,顿时亲自动手,阻止章仇兼琼的计谋得逞。

    这两个人,当年在剑南的时候,已经是各为其主,在南诏的边关打过不少次仗,互相都很熟悉,甚至对方的心思都料得到一些。

    专信这一得手,虽然有偷袭的嫌疑,但这是两军作战,不必讲江湖的规矩,呼哨声中,专氏四兄弟、辛白江一起助战,将章仇兼琼包围在核心。

    以章仇兼琼的武功,和专信对敌,自是在伯仲之间,但有了另外四人的襄助,则胜负之数立判。

    “投降!李隆基夺了你的兵权,明升暗降,将你调回朝廷,你何必为他卖命?”

    专信并没有立即下杀手,而是约住了自己的四位兄长。

    章仇兼琼叹息一声,看到李隆基身边的禁军被专信的军队围得水泄不通,已经失去了冲出去的可能:“我……投靠唐朝,他会饶恕我吗?”

    他知道,他当年在剑南节度任上的时候,率领大军和南诏为敌,害怕唐朝容不下他。

    “这个请放心!你知道舍瓦,他以前可是唐朝的死敌,但是现在却是他的左右手,唐朝大将军容人之两,天下罕见!”

    叮当!

    章仇兼琼抛下了手中的兵,任专信命令手下兵丁给他上了绑缚。

    降将的规矩,即使你是真心投诚,也要象征性的栓上绳子,以示俘虏的身份。

    专信大喜,高声喝道:“里面的禁军士兵听着,你们的兵部尚书章仇兼琼大人已经弃暗投明,你们的武功,和他相比怎么样,还不快快投降?”

    刹那之间,叮当声中,数百件的兵器抛在地上,禁军之中,人人都知道章仇兼琼武功高绝,但现在居然投降,哪里还有战心。

    李隆基身边本来有数千的羽林军,乃是守卫禁城的主力,战斗力也是极强,刚才就和专信之兵斗了个旗鼓相当,但这样以来,投降者大半,只有不足一千的死士,多是宗室贵族子弟紧紧围绕在李隆基的身边,还在和唐朝军队做殊死的决斗!

    此时的李隆基,悠悠醒转,一看眼前的形势,就知道大势已去,而且已经被四面包围,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向外看去,泪水忽然流下!

    捶雄跌脚的说道:“武(则天)氏祖母,父皇,你们传给我偌大的江山,想不到仅仅因为我不理朝政,宠幸女色,任用李林甫和杨国忠这样的奸臣,竟然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安禄山、唐朝,你们都来了?”

    “好好,这偌大的江山,朕是保不住了,悔之晚矣!悔之晚矣!”

    仅仅说完这话,周围的禁军又少了一层。

    原来,专信听到唐朝最新发布的命令,擒住李隆基赏二万两黄金,还要封列侯,顿时来了劲,亲自指挥大军包围李隆基。

    围绕李隆基的这些宗室子弟虽然忠诚于皇室,但大多都是银样蜡枪头,和专信手下经历过无数次血战的亲兵一接战,顿时不敌。

    好在郭子仪这段时间用阵法教导李隆基的羽林军,这才在缓急之时结成阵势,专信的攻势虽猛,但一时三刻之间却也不能奏效。

    看着身边的亲兵死了一批又是一批,渐渐不足五百之数,李隆基忽然大喝一声:“住手!”

    喝声之后,猛然喷出一大口鲜血,身子一歪。

    一个亲兵想去扶他,被他推开。

    专信一见,顿时约住手下兵士不再进攻,高声喝道:“李隆基,到了现在,还不投降吗?”

    “哈哈!投降?”李隆基干笑几声,忽然将倚天剑一横,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忽然高声吟起诗来:“凤凰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乎?”

    “凤凰不至,河不出图,吾已已乎?哈哈哈哈”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一章杀还是不杀?
    “皇上不可,郭子仪来也!”一声高昂的声音传递入李隆基的耳朵。

    李隆基本来绝望的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傲慢的神色。

    他抽剑,眼神怒视专信。

    只有在这一刻,才显示了这位武功已达化境极深的皇帝的厉害之处。

    专信眨眼。

    他必须眨眼,因为李隆基的眼光似乎有毒,就在这短暂的交锋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的眼睛,说准确一点,是自己的右眼像是阵刺一般的疼痛。

    只一下,但是这一下带给人的感觉却是极端难受的,因为泪水流出,像是外科医生突然在你的眼睛里插进一只镊子。

    “孩子们,今天就是死,也要随朕战死在这里,你们敢吗?”

    “敢!”数百人一起高呼。

    事实上,李隆基身边的人手,也只有可怜的四五百人。

    摧枯拉朽!

    摧枯拉朽一般,郭子仪耀日金枪攒射之间,抵挡他的唐朝军队倒了一地,他当先突阵,抵者披靡,没有他一合之将。

    李隆基看到希望,倚天剑挥舞,当先杀出,带领所下禁军和郭子仪等人会合。

    专信大怒,将长枪使得耀眼生花,招招狠辣,再加上身边有五员大将专仁、专义、专礼、专智和辛白江的帮助,顿时将李隆基围绕在垓心里,看看性命难保。

    其实,以李隆基的武功,尚且还高出专信一线,但是因为剧痛攻心,受了不轻的内伤,平时的功力只能发挥出十之六七,这就使得他捉襟见肘,章仇兼琼投降之后,他身边已无大将,顿时十分小凶险,短短的时间里,身上受了七八处伤。

    但唐朝的军队纵然再训练有素,却抵挡不住郭子仪这样的高手,短暂的时间里,郭子仪带领马正章、鱼朝恩和杨国忠来到,后面隐约看见自己新招的卢循、杨鉴等人的身影。

    此时郭子仪带领的大军早已经被舍瓦、李白等切割得七零八落,但还是有六七千的人马跟在郭子仪的身后死命冲杀。

    这些人马都是郭子仪朝夕操练的士兵,虽然已经是败军之将,但对他极端忠心。

    ……

    原来,神武门被唐朝攻破之后,到处传递唐朝要生擒李隆基的消息,以郭子仪这样的人,自然知道长安失守已经是扳上钉钉的事情,随即带领残部且战且走,退入了大明宫中,命令太子李亨和杨玉环以及一干留守的大臣火速上马,跟随他冲向出城门。

    这个时候,他命令杨玉环换上一般丫鬟的服装,跟随他一起出去。

    当然,郭子仪也不忘了带上李隆基极端器重的另外一名贵妃,至于别的妻妾,那就听天由命了,在如此的非常时刻,也容不得他有时间一起救援。

    而与此同时,舍瓦和李白带领的大军已经攻了进来,郭子仪和马正章鱼朝恩等死命敌住,保护着李隆基的家眷和大臣一起逃出了西直门(正阳门),回顾身后的人马,已经不足一万之数。

    这边舍瓦和李白本来是要将郭子仪一举击溃的,但是听到命令,知道擒拿李隆基才是第一要务,干脆命令手下将士把守住西直门各处,自己则亲自带领手下亲兵前往玄武门,擒拿李隆基,两人心中都十分清楚,以李隆基的武功,一旦拼起命来,光是专信一人,是难以阻挡的。

    当然,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李隆基在这生死有关的关头,居然剧痛伤心,受了不轻的内伤,武功发挥不到平时的八成。

    郭子仪满脸的血污,靠近李隆基,在马上叫道:“皇上,微臣救驾来迟,还请赎罪!”

    “朕赦你无罪!快,由你做先锋,先冲出去再说!”

    李隆基显然不是那种优柔寡断的人,一阵肠为之断的伤心之后,立即强自撑持,解决面前艰难的局面。他当然清楚,要是唐朝今日杀了他,那唐朝的江山,等于是送给这小子了。所以,惟有不死,才有翻盘的可能。

    “冲出去,你冲得出去吗?”

    唐朝冷哼一声,玄铁剑高举,当先抵挡住了郭子仪的去路。

    郭子仪的心中一寒,激战了大半夜,到了此时,东方已经微微现处曙色,他的功力深厚,倒是不觉得疲惫,但无奈的是体力消耗巨大,已经和自己的颠峰状态有一段的距离。看唐朝骑在火电马上的身形,显然是精力旺盛,没有经受多大的消耗。平时两人交手,都是在伯仲之间,现在自然对自己大大的不利。

    可形势如此,也不得不一咬牙,挺身而上,高呼道:“我来缠住他,你们保护皇上冲出去!”

    说完,发疯一般的冲上,耀日金枪呼啸声中,和唐朝激战在一起。

    唐朝以硬制硬,每一招之出,都用的是刚猛的力道。

    当当当当!

    几声火花四射的大响之中,郭子仪的战马被击得连连后退,看看抵挡不住,只得斜刺里一冲,避开了唐朝的威势。

    唐朝脸露微笑,对他并不追击,直接驱马赶向李隆基,一剑将卢循手上的铁鞭击断,顺势点了他的穴道。

    可叹武功一流的卢循,居然一合之间就败在唐朝的手下,英名尽丧失。

    其实,正常情况的交手,唐朝武功虽然大大强于卢循,但他至少可以支撑到二三十招,但一则卢循战斗半夜,气力大损,二则他没有抢到马,唐朝居高临下,第三,也是最主要的,唐朝的玄铁剑乃是宝剑中的极品,断了他的兵器,这三重优势下来,也就使他在一合之中败北。

    “给我绑缚起来!”

    唐朝高喝道,他心中清楚,想要混一天下,多吸收人才,乃是最最紧要之务。

    杨鉴见卢循居然都不是唐朝一合之将,赶紧一躲,鱼朝恩持铁鞭来迎。

    这一次,有了防备,虽然唐朝的攻势犹如暴风骤雨,但鱼朝恩既是步战,闪展腾挪,反而比在马上的唐朝更灵活了许多。

    唐朝大怒,玄铁剑连续三次“里霹华山”,将他逼迫在一隅,猛然往李隆基的冲去。

    此时,他距离李隆基已经不足十丈的距离。

    此时此刻,和李隆基交手的人中,只有专氏五虎和辛白江,其余的,郭子仪重新冲上来,马正章反而一马当先,李隆基左右的三千士兵趁着这个空隙已经冲出了两三里地,每前进得一步,就要倒下一具羽林军的尸体。

    叮当!

    唐朝正要前进,鱼朝恩冲了上来,进攻他座下的马。

    唐朝赶紧挥剑格开,指挥大军布置成阵势,将整个玄武门包围得铁桶也似,心中大恨,鱼朝恩这家伙,真是狡猾,并不和我真刀真枪的交手,却老是干偷鸡摸狗的勾当。但并不理会,只尽量的往李隆基所处的战团靠近——只要我今日擒住了李隆基,一切皆可迎刃而解。

    踢声繁密!

    唐朝猛一抬头,大喜,舍瓦和李白骑在马上,已经飞快的赶来。

    “来得正好!”唐朝在心中说到,随即气沉丹田:“舍瓦将军,你敌住郭子仪,李白大哥,你敌住马正章,隆多,给我截住鱼朝恩,我今日要亲手擒拿李隆基!”

    “是,得令!”

    这两大化境高手以及他们手下亲兵的到来,顿时带给唐朝无比的信心,策马冲出,只几个呼吸的时间,唐朝已经来到李隆基身后一百步之地。

    满身鲜血,脚步有些蹒跚,此时的李隆基,显现出绝对的老态。

    只有在这个时候,唐朝才感觉到,面前的这位唐朝的皇帝,已经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他受了伤!

    受的伤还不轻,看来仅仅是专信,他已经对付不了,更不用自己亲自上。

    忽然之间,唐朝有一种怜悯。

    以李隆基现在的状态,自己要杀他,可说不会超过十个回合,难道,我真的就这样杀了他?

    他开始踌躇,罕见的踌躇!

    他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当然记得当年在勤政殿里的事情,自己以计的方式胜了李隆基,要他放了自己。虽然是名正言顺,但是这位皇帝并没有马上像刘邦一样杀了臣下,而是安然的放自己离开大明宫。

    唐朝明白,李隆基当时可以做小人,立即杀了他。

    如果他当时做了小人,今日的自己就不会这样威逼他了。

    我到底是该杀还是不该杀这个人?名义上,他还是我的泰山大人,可是,我今日杀了他,难道心中就没有一点点的愧疚?

    哗啦的一声,李隆基再次退了几步,腿的移动缓慢起来。

    唐朝立即断定,面前的李隆基,虽然是化境的高手,但是现在的战力,已经不是自己三合之将,要杀他,可说是易如反掌。

    忽然之间,历史老师的话浮现在自己的脑海,漳州一中的时候,他的历史老师普通话虽然很不专业,但是的确有些学识,他经常挂在口中的一句话就是“天无二日,民无二主”。

    是的,不管我忍不忍心,但是既然到了争夺天下的时候,最终只有一个嬴家,只因为唐朝的疆域虽广,却只能容得下一个皇帝宝座!

    还有,玉真,我可怜的芹儿,刹那之间,怒火燃烧在唐朝的心头:李隆基放了自己,哪里是他心胸豁达,只不过是他当时被唐朝禁锢得过狠,还没有恢复;一到危急关头,他不择手段的个性还不是表现出来了。

    “啊……”唐朝狂叫一声,玄铁剑挥出,直指李隆基的后背“委中穴”所在的位置。

    他的面前有专信等六大将领围攻,唐朝所取的方位,正是他防守最为虚弱之处!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二章断臂
    李隆基大喝一声,倚天剑横扫,一股威猛霸道的剑气逼迫而出,直接砍断了辛白江的单刀,首当其冲的专仁的刀也被削去了一截。

    好在专信长枪抵住,这才解了两人的危难。

    辛白江胸口剧痛,呼呼喘气,他再也想不到,李隆基的剑上,何来如此巨大的力量。

    其实,他不是化境的高手,不明化境高手的能力,能在危急之时爆发出最大的能量。专信等五将转灯一般围绕他厮杀的时候,李隆基虽然狼狈不堪,接连吃了专信几个亏,身上带伤,但是化境高手的触觉,永远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唐朝这一招突然发难,虽然隐秘无比,但是终究还是逃不脱李隆基的感官,知道致命的危险来临,突然之间咬破舌尖,骤然提升功力,倚仗倚天剑的锋利,先断了辛白江的兵器,然后又将专仁逼开,再强攻专信,顿时将被唐朝盯梢很久的背心威胁解除。

    这一招连消带打,的确是高明之极的招数。当然,武功若是没有达到他的层次,也是断然使不出这样的招数的。

    唐朝心中暗赞一声,身子在空中轻盈的一扭,如影子一般扑了上去,剑尖始终不离李隆基背部的要害。

    危险。强烈的危险。

    李隆基的心中一凉,知道自己重伤之后,又复强行提起功力,经脉已经受了伤,再也不能和唐朝抗衡。

    “哈哈,唐朝小儿,接我三招!”

    李隆基的脸色本来满是血污,但他白净面皮,始终不边,可这声叫喊一发出,他原本白净的面皮刹那之间变成猪肝颜色,额头上条条青筋爆起,剑招未到,剑上附带的风声已经如哨般传进专信等人的耳膜。

    恐怖!强烈的恐怖!

    这种危险的气息不仅仅是招数上,还有一种精神上的威压,专信等五员将领刹那之间停步,每个心中都明白,再前进一步,就会被这种恐怖的力量所摧毁。

    唐朝牙关紧咬,玄铁剑斜斜一格,哐啷大响声中,手臂忽然感觉到酸麻。

    征战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唐朝是第一次感觉到对手力量这样的恐怖。

    唐朝的这一招,蓄势已久,而且爆发出全部的能量,他当然鲜明的感受到李隆基这一招进攻的威力。

    但酸麻的感觉仅仅是一刹那之间,唐朝吸一口气,顿时感觉到全身真气流转,突然之间又是神采奕奕,玄铁剑一颤,劲贯剑尖。

    李隆基猪肝一般的脸变成深黑,吐出一口淤血,第二招就迅速无伦的撞击在唐朝的剑上。

    唐朝退了一步,手臂酸麻的感觉再次传来。

    不过这一次,手臂的酸麻没有影响到他的出剑,他手中的玄铁剑奇妙的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向天刺出。

    这是绝不可能的一招。李隆基自正面攻来,再次吐出一大口鲜血,脸色已经从深黑变成青黑,这是石破天惊的一招。

    面对化境高手拼死的最后一击,唐朝像是在做一个游戏。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李隆基知道自己冲是冲不出去的,但是临死之前,却极想和唐朝同归于尽。这本身也是同归于尽的搏命招数。

    但唐朝偏偏在他威力最大的一招上头脑似乎着了魔,李隆基此时的剑,已经来到他的发际。这世上,恐怕已经没有任何能人挽回唐朝的性命。

    但奇迹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喀嚓一声!唐朝肩上坚韧无比的藤甲碎裂了一块,而李隆基的一条臂膀,居然离开了他的身体,飞践着鲜血掉落在地上。

    寂静!

    刹那之间,一片寂静。

    谁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唐朝的身法快到不可思议,居然能在刹那的时间里躲开李隆基狂暴的一击,而且趁势反击,斩下了他的一条臂膀。

    那一条断裂的臂膀上,有李隆基作为皇帝黄袍的一角,汩汩的正流着鲜血。

    李隆基用仅仅剩下的一只手迅速的点了伤处十八处大穴道,阻止鲜血狂涌,立即身亡的事情发生,但他高大的身躯终于支撑不住,慢慢的开始软倒。

    所有的人都停止了战斗。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一切战斗在刹那之间停止。

    也许,对于唐朝带领的军队而言,只要杀了李隆基,一切的战斗就宣告结束。

    “皇上!皇上您要挺住!”郭子仪悲愤的大叫起来,耀日金枪上挑起一个唐朝所部的士兵,狠狠的灌了出去,舍命冲到李隆基的身边,普通一声跪了下去,泪水滂佗,哭泣道:“皇上,您一定要挺住,我郭子仪就是舍了这条践命,也一定会保着皇上您杀出去!”

    唐朝摇头:“郭子仪将军,我佩服你的忠心,我也钦佩你的武功,不过,你看看你身后,你的兵力已经不足三千,在我十万大军的包围之下,怎么可能突围,不如以后跟着我,我绝不亏待你?”

    郭子仪冷笑,然后摇头,很坚定:“唐朝!我郭子仪今日就是战死在这大明宫,也决不做叛逆之贼,孩儿们,跟着我,杀出去!”

    说话之间,他已经撕下自己的衣袖替李隆基裹好伤口,交在一杨鉴的手中,当先冲击。

    此时的李隆基,已经昏死了过去。刚才施展的夺命三招本是唐手之中最惨烈的同归于尽的招数,一旦施展,全身经脉受大损。

    面对发疯一般的郭子仪,当先拦截的舍瓦都感觉有些吃力,李白见事情不对,挥龙泉剑夹攻之,这才勉强抵挡住他的进攻。

    显然,并不是舍瓦和李白的武功不如郭子仪,而是郭子仪每一招使的都是拼命的招数,加之从少生长在马背上,对于马战有独到的心得,竟使得舍瓦和李白这两大高手一时之间也忙于应付。

    对于一个志在拼命的人,有些时候爆发的能量的确是惊人的。

    唐朝脸上露出微笑,喝声之中,一队队的士兵结成阵势,退后一射之地,盾牌手,刀斧手,弓箭手,秩序井然,将郭子仪的人马分割得七零八落,前后不能呼应。

    被包围的几百兵士见了唐朝的军威,又见到章仇兼琼带头招呼,一个个下马受降。

    毕竟,章仇兼琼这样的人,曾经是大内神策军的教头,武功高得没有边,而今居然投降,一般的士兵见了,自是连最后一丝的斗志都失去。

    这样一来,郭子仪和李隆基的身边顿时只剩下不足两千的兵力。

    但唐朝军队训练有素,按照这样的分割速度,唐朝很快就可以将郭子仪、马正章、鱼朝恩这些人擒拿,活捉李隆基。

    在千军万马的战斗之中,唐朝欣喜的发现,铁慕容居然一直守卫在杨国忠的身边,很少出击,除非是不得已,否则尽量的保证杨国忠的安全,此外并没有特别拼命之处。

    唐朝微一凝神,已经知道杨国忠果然有背弃李隆基之意,看来是他先前私下曾经告诉过铁慕容,叫他在战斗之中不要出全力。

    其实,以铁慕容之武功,再加上他手头的一对大铁锤,若是拼起命来,未必就比不上郭子仪,死命冲杀之下,虽然大队人马未必能够逃走,但只是护持着李隆基一人,是大有可能突围而出的。

    但很显然,铁慕容并没有尽力。

    唐朝知道,现在已经是到了收网的时候,玄铁剑到处,必有一名禁军的士兵死亡,狠狠的冲杀,半注香不到的时间,李隆基身边的神策军或选择投降,或者被杀死,已经只剩下不足五百名。

    但这五百名羽林军,却是个个都死战,决不屈服,死命的抵抗,算是真正忠于皇室的力量,而且个个都是以前神策军中的佼佼者,唐朝的攻势虽然犹如惊涛骇lang,但是却也不能立即将这些死士解决。

    鏖战,最惨烈的鏖战,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但再激烈的战斗,总有结束之时,半个时辰之后,郭子仪已经渐渐抵挡不住舍瓦和李白的夹攻,不说冲出去,还只能后退!

    马正章和鱼朝恩、杨鉴这些人的脸上,都露出失望的神色。

    这些人,其实并不是都如郭子仪一般的忠心,只是平时做达官的时候,惹下的仇家太厉害了,只有死命跟着李隆基。

    郭子仪的脸上,也露出失望的神色,心中想:也许大唐的江山,这一次是真的保不住了。

    以前,武则天在位的时候,改国号为大周,算是夺了李唐的江山,不过后来张简之迎唐睿宗(李隆基之父)回朝,也即是武则天还政于李姓。

    但此时的郭子仪,也想不了许多,舍瓦和李白两大化境高手对他的压力,可想而知。

    唐朝的玄铁剑再次高举,准备发动总攻的号令,此时的李隆基,已经到了一鼓可擒的地步。

    砰砰!

    就在这个时候,两声号炮响起,玄武门外的唐朝军队被冲开一个缺口,一虬髯满脸的汉子使一柄厚背大砍刀,抵挡者披靡,杀进城来。

    郭子仪大喜:“李光弼,陛下,李将军来救我们啦!”

    在李光弼的背后,还有一个以拂尘作兵器的太监,正是高力士高公公。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三章定关中
    李隆基兀自昏迷不醒.显然,先前和唐朝拼命那三招,的确已经耗尽了他的潜能。

    但这样以来,形势顿时大不一样。李光弼的军队来的好快,仅仅半注香的时间,已经和郭子仪会合在一起,加上又是生力军,唐朝的部下顿时有些混乱。

    毕竟,这样的情形,的确有点出乎人的意料。

    唐朝早就探听到,李光弼的京畿卫戍部队还远在数十里开外,所以放心的进攻。

    但哪里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李光弼这日正带领数万大军前赴洛阳换防,恰好就遇上了从京城之中逃出请求救兵的高力士,拿出李隆基的圣旨一宣读,随即将这三万防军带往长安解救皇帝。

    李光弼这样的人,自然知道自己立绝世之功的机会到了,跟随高力士火速来援,终于还是救了李隆基的性命。

    唐朝见形势有变,火急的发布命令,前队作后队,后队作前队,先布好阵势,将来敌一一的装进包围圈,迅速的接战。

    但李光弼志在救人,一和郭子仪会合之后,立即带领自己的八千先锋兵开路,向玄武门外沙去。

    这样一来,唐朝空有数于他的兵力,但是因为变起突然,还是未能形成真正的包围,被郭子仪和李光弼两人发疯一般的开路,杀出一条重围,保着李隆基往宣德府而去。

    唐朝知道,李军的突然介入,绞杀李隆基的计划已经不能实现,于是调动手下十万大军随后追击,直追到宣德十字界口,这才鸣金收兵,回到长安。

    他随即颁布严令:所有部下士兵不得扰民,偷盗和欺压百姓者同罪,杀人者偿命,出榜安民,同汉高祖刘邦当初进咸阳时候一般约法三章。

    收拾住战场之后,唐朝在李白舍瓦等大将的前呼后拥之下,带领手下八百亲兵骑马来到金碧辉煌的大明宫,蹄声得得之中,走过金水桥,过午门,太平门,来到面南背北的朝门,远远的看见一千余级的台阶上,矗立着巍峨的宫殿——金銮殿。

    在这座殿宇之中,有代表最高权力的宝座,皇帝的龙椅。

    下马。

    一众将领都下了马,神情肃穆的来到门口,从高大的矗立这一排排的铜锭的门口向里望去,龙椅高高的立在台基上,分外的吸引人的眼球。

    当当。

    唐朝用手轻轻一拍大门上纵横各自九枚的铜锭,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古怪的感觉。我是一个来自现代的人,曾到过故宫去参观,但参观的时候和自己现在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情。以前随他母亲张翠花去看故宫的时候,人来人往,里面像个集市,吵闹之声不绝于耳,但现在的大明宫,虽然和北京有些不同,但是带给自己的感觉,还是可以用震撼来形容。

    一种昌盛的气运!

    这是唐朝最大的感受,一个王朝是否强大,也许从规格上就可以看到一些端倪。

    不知道为什么,李隆基断了一臂,唐朝的江山已经算是动摇了国本,但是蕴含在大明宫里的气运,还是深深的震撼着唐朝。

    也许,唐朝还未必会灭亡。

    气运这种东西,按照阴阳家的理论,是千万人在一起凝聚而成的信仰一类的东西,玄妙之极,可意会而不可言传。

    带着一种对气运的玄妙体会,唐朝带领众将步入了宏大的金銮殿宇之中。

    空洞、恢弘、强盛、甚至是神秘。

    就算是一个平凡的人,坐上了龙椅,都会彰显无限的威严。

    龙椅高出群臣朝拜的地面八尺有余,按照唐朝以前在漳州的估计,高出的部分还不如校门口的那只校徽。

    如此浅薄的高度,本不应体会出皇帝的至高无上,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站到这里,他就有一种敬畏。

    显然,就在今日,这地方也许就是李隆基群臣正朝拜过,山呼过李隆基“万岁”的地方。当然,今日之后,还用不用,却有点难说了。

    “好,好,龙椅不错!我倒想试试,坐起来的感觉,你们,有异议吗?”

    “没有!”

    包括舍瓦和李白,都保持了沉默。

    唐朝一笑,轻轻一拍腰间的玄铁剑,步履轻盈的走了上去,他要坐一坐这代表天下至高权力的宝座。

    他的身子轻如一片落叶,稳稳的坐了进去,停胸抬头,双手平放于膝盖,一股强烈的快意突然之间充塞在他的心头,不错,在这上面,看着下面的人,的确有一种无法言语的优越感,一种掌控一切,睥睨天下的气概油然而生。

    怪不得。怪不得不少的太子以前谦逊有加,但是一旦即位之后,他的行为却是狂妄无比,原来,人一旦到了这个位置,心中想的就完全变了。

    一个人完全可以左右天下人的生死,那种恣意和愉悦的感觉,只有坐上去的人,才能真正的体会,的确是快意到疯狂。

    暴君、昏君,也许他本身不是真的暴躁,真的昏庸,而是到了他这种地步的人,已经用不这看任何人的脸色,自然凭借自己的好恶来判断一切。

    “诸位爱卿,平身!”

    唐朝忽然一挥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各位,我这个样子,还像个皇上?”

    此时的唐朝,穿越已经有五六年,现在已经是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武功强悍不说,化境高手对人心态的把握,更是到了一种微妙的地步。

    恩,舍瓦心中想的是,谢小意,我终于快帮你完成遗愿,杀了李隆基,辅佐唐朝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李白心中想的是,很好啊,我本想凭借自己的力量,向南诏接兵三千,平定唐朝的叛乱,但是现在看来,似乎用不着了,唐朝这小子,武功厉害不说,头脑更是精明,先做节度使积累起自己的家底,现在趁机唐朝安禄山之变,直接进军长安,居然一举奏功,我哪里能和他争,况且,他一直以国士待我,我也不能反他,也罢,他如果要称帝,不如我再助他一臂之力;专信想的是,李格桑陛下虽然是南诏之主,不过我从来都是跟随唐朝,以后就跟着他打天下得了……

    从来没有哪一刻,唐朝能如此清晰的感受到手下这些将领的心思。

    换个说法,他以前看这些将领的时候,只能猜测他们心中想的是什么,但是现在他多了一种感悟,他知道他们心中想的是什么,不必去猜。

    当然,他现在的这种感悟还不是很强烈,也有模糊的地方,但不知道为什么,坐在李隆基的龙椅上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心灵上的修为,更进了一层。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也许,说的就是这样一个意思。

    欣喜,李白等人一起抱拳:“像,大将军真像皇上!其实,您就是真想做皇上,现在就做得成!”

    唐朝一愕,这本是一句玩笑话,但是他想不到,舍瓦这样的人,居然也郑重的说了出来。

    “别别别,天下能者不少,安禄山一路攻占城池,最近听说他和我赶速度,已经集中全部的兵力攻打潼关,而且据我所知,狼正轩已经得到李格桑陛下的首肯,带兵十万前来和我会合,我是他的承接太子,断断不敢僭越。”

    “非也!”李白忽然挺身而出,“唐朝大将军,您本是汉人,用不着顾忌李格桑陛下这层关系。李格桑陛下最大的心病,并不是占领唐朝的疆域,而是报仇,报复李隆基当年对南诏的压迫,而今你带兵帮他完成了心愿,他只有感谢你,而不会怪你不顾他而称帝。狼正轩大将之才,手握十万雄兵,已经占领剑南等大片国土,到时候大可划疆域而治,您对南诏君臣有救命大恩,而且为他们立下无数的功劳,比如上次您送南诏的大批粮草,若非是这样,南诏边陲小国,怎么可能有这么大能力在极短暂的时间里攻占唐朝大片国土?我以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日我等占领了长安,若不称帝,则大失天下人望。”

    唐朝大喜,但随即脸露忧色,摇手道:“此事关系重大,尚容商议。

    隆多就道:“大将军,您夺取长安,连李隆基的宝座都给夺了,你不称帝谁还敢称帝,不如就做皇帝好啦!”

    当下,一众的将领都开始劝进,个个喜形于色。

    唐朝心中欢喜,但是却说道:“各位的心意,我唐朝领啦!不过,现在我等虽然占领长安,控制大批的粮草军需,更将李隆基的国库收罗一空,不过我们毕竟还只有十万人马,远远不如安禄山的四十万大军,提前称帝的话,必定成为李隆基和安禄山的眼中钉,徒然自找麻烦,不如扩充军队,投入训练,加强关中的守备,先看看安禄山和哥舒瀚、封常清在潼关的争夺之后,再决定称帝也还不迟?”

    李白点头:“也好!李隆基军队的主力,除了被我们消灭怠尽的神策军之外,就只有潼关的守军可以指望了,实力不可小视,且待他们分出胜负之后,再称帝也还不迟。”

    遂依唐朝之议,派专信带领三万大军星夜赶赴汉中,控制住阳平关要道,安定关中百姓,加紧征兵,训练士卒,坐观成败。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四章天下兵马大元帅
    在长安西北白里坡,李光弼收拾败兵,大部分已经逃散,哄抢粮食辎重,扰乱地方,成了货真价实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强盗。

    但还是有一万左右的兵力,听说皇帝匹马逃难在此,聚集在一起。

    长安一战,李隆基和郭子仪以及李光弼的部队损失达十万之众,逃散的除外,被唐朝收编的也有约五万之众。

    唐朝兵力虽然号称二十万,但是有十万还在狼正轩的控制之中,士卒虽精,但是数量毕竟大大不足以称霸天下,随即出榜招军,以缓解占领关中之后兵力相对空虚的现状,反正占领长安之后,国库中的金银充足,粮草堆积如山。

    这就是先取长安的好处,政治上可以威慑天下,经济上更是富甲天下。唐朝以前做岭南节度使的时候,虽然搜刮了不少的金银,但是比之长安,作为一朝首都近百年的积累,却犹如江河中一叶舟。

    ……

    “皇上,我等该死,让您受惊了!”

    勉强扎营之后,郭子仪、李光弼、马正章等一起跪下,请求李隆基的宽恕。

    此时的李隆基,在高力士的搀扶之下,颤巍巍的站了起来,他其实也是刚刚醒来,但他的神情很镇定:“众位爱卿,你们拼死杀敌,这才保护朕杀出重围,无过有功,都是大功劳,待平定叛逆之后,论功行赏。”

    “谢皇上隆恩!”

    众将等的就是这句话,像杨鉴、李云旷这些人,等的就是这种天下大乱的机会,如今被自己赶上,个个都是喜形于色。

    “都平身,你,还有你!”

    李隆基忽然挣开高力士的手,一只手按住郭子仪的肩,一只手按住李光弼的肩,郑重的说道:“你们都是朕的股肱之臣。”

    两将大受感动,激动得都有些颤抖了。

    然后,李隆基面向众将,手一指:“你们,都是朕的社稷之臣。”

    于是,所有将领的脸色变了,也是激动,颤抖。

    股肱、社稷,那就是朝廷的柱石,李隆基最信得过的,荣华富贵自然不在话下。

    此时的李隆基,断臂的痛楚还阵阵的传入他的感官,但是他用宽大的袍袖将这个耻辱的地方隐藏了,侃侃而言,尤其是在这样艰难的环境当中,他更是显示出了他年轻时候发动夺门之变,颠覆太平公主的能力,诚于待人,出事冷静。

    他知道,现在手下仅仅一万人马,而且都是孱弱之兵,就地反攻是不可能的,只有找个落脚之处方为上策。

    而他这次将领集会,也合众议之意,只见李隆做足了这些功夫之后,坐回椅中,话锋一转:“我等今日出了长安,必须找个安身之处,各位不妨抒发意见,到时候,只要朕站住脚跟,天下之兵齐集,则安禄山、唐朝鼠辈耳,迟早必为朕所擒。”

    “皇上高见!依臣之见,洛阳城防坚固,防守的又是盛王李绮,手下士卒数万,足可抵挡唐朝的进攻。”说话之人,乃是臣相韦坚。

    “不可!”杨国忠见这老儿敢抢自己的风头,心中生气,反驳道:“洛阳城防虽然坚固,但是大不利的是河南之地,一马平川,除了函谷关之外,并无险峻的关口可以防守,以唐朝现在的实力,足可以一鼓而下,试想想,长安的防守比之洛阳,谁优谁劣?”

    “自然是长安。”韦坚雅不欲与杨国忠为敌,知道这家伙比李林甫都不如,乃是真正的小人,一旦翻脸,则是危险得。

    他当然知道他门下的铁慕容这些厉害角色,刚才抢着发言乃是要占住自己的角色,不要让郭子仪这些大将说他一句“打仗不,还要担很大的风险,毕竟和唐朝、安禄山这些反贼作战,一旦兵败,就是玉石俱焚的局面。

    其二,放权给的是自己的太子,合情合理。如果不答应,所有的将领势必会怀疑我李隆基心胸狭窄,以现在的困境来说,再生变化,可能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安禄山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唐朝占领长安的手段,他却是亲自的领教了,若不是自己命不该绝,有郭子仪、李光弼这样的良将,恐怕自己早已经被唐朝所擒。

    其三,这小子选择的时机绝好,他是察觉了郭子仪等人不愿和我一起龟缩在成都,想要建功立业,,因此才提出这一请求。

    小子,算你厉害,不过,你老子我玩政治近五十年,难道,还会栽在你的手里不成?

    这样一想之后,他随即觉得泰然,沉吟了半晌才说道:“本来,天下兵马大元帅要的是文武双全的人担任,你文才不错,但武功稍差。不过,当此非常时刻,惟有你用太子的身份号召天下勤王之兵才是上上之策,李亨听封!”

    “谢皇上!”

    李亨大喜,普通一声跪下。

    “朕封你为天下兵马大元帅,节制天下兵马,务必殚精竭虑,早日剿平叛逆。到时候,一旦你成功,朕就把皇位传给你,我做太上皇!”

    “谢皇上!”

    李亨的泪水差点涌出,为了等这句话,他苦苦的等待了二十年,夺取李隆基的皇帝位,他不是没有想过,但是最终选择了放弃,毕竟,在李隆基的面前,他始终有种恐惧感,而且,李隆基也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五章马巍之变
    太子李亨在十里长亭相送李隆基,哭得给个泪人儿似的:“父皇,您一路辛苦,要多加保重身体,儿臣不能朝夕伺候,心中挂念,想想都觉得难过。”

    说完,这太子以袍袖抹泪,极尽拳拳之意,但他的心中,却是万分的难过,向车队的前面望了过去,,他想到了在帘子也正在望着他的杨玉环,这些年经历了多少的艰苦,自己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才重新得到了朝中大多数大臣的支持,登上太子之位。

    当然,也许最大的代价,是把杨玉环献给了父皇,这才博得了他的欢心,他已经不是少年时代的寿王,而是一个风霜历遍的中年人。

    不知道为什么,一旦离开了李隆基的掌握,他竟然有种鱼入大海般的轻松感。以前在大明宫的时候,他的日子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之中度过。

    直到李隆基的车驾都跑得没了影,李亨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看着自己争取过来的大将郭子仪和李光弼一笑:“两位将军,你们能自愿留下来襄助本帅,我很高兴,明日一早,我会在全军的检阅之后亲自宣布擢升你们两位为大将军。”

    两**喜,虽然知道李亨会重用自己,但是想不到好事来得这么快,一起抱拳:“谢大元帅,我等必当肝脑涂地,以报答知遇之恩。”

    李亨心想,难得这两员大将齐心,居然连说话都能完全相同,随即淡淡一笑:“这里不是军营,你们不用拘礼,连皇上都说了,你们是他的股肱之臣,等将来,你们更是本帅的股肱之臣,以后但有困难,不妨直说,本帅一定会支持你们。”

    “谢谢大元帅。”

    “不!以后你们直接叫我太子就行了。”

    “是。太子。”

    “我现在就有一个任务交给你们。你们即刻把宣德赶来勤王的一万人马给我带过来,本太子要亲自训练,变成一只亲兵,你们的任务,就是立即竖起招兵的大旗,立即补充兵员,我这里等着李绮带大军过来支援。”

    ……

    李隆基带领众将,日夜兼程,害怕唐朝派兵追赶于他,真的是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如漏网之鱼,在七日之后的黄昏,抵达历史上著名的马巍。

    据说,杨玉环就是死在这里的。当作为当事人的李隆基,当然不知道有这样的事。

    反正就这天一早,他一直觉得情况不妙。

    沿途之上,不少的马匹已经累死。当然,死得最多的倒不是累的,而是被石头磕坏了蹄子。要知道,马匹再好,但是蹄子坏了,除了可以杀来吃之外,其余的可说没有任何的价值。

    这样一来,辎重大部分被扔掉了。

    当时逃命的时候走得慌,倒是没有什么知觉,但现在渐渐脱离险境,却是十分的困难了,补给跟不上,一众神策军平时都是吃香的喝辣的成习惯的人物,陡然之间陪着李隆基吃这份苦,自是抱怨连天。

    前几日倒也罢了,但是越到后来,山路崎岖,而且往往十余里地不见一户人家,这就使得大批的士兵逃散。

    这些士兵,本来是李光弼带来勤王的,见李隆基索要,只得给了,但是兵心未附,所以忠诚度极低,前面的六日之中,已经逃走了十之七八,毕竟,谁愿意跟着李隆基去那瘴气横行的地方受苦?

    这也是古来为将者最大的难题,没有粮草,手下的士兵就是留不住。毕竟,不少士兵当兵的目的,本就是想混一口饱饭。

    现在李隆基身边的人马,连上仅仅剩下的四五百神策军的人在内,不足三千之数,可谓凋零到了极点。

    没有粮草倒也罢了,但是最使这些生气的是,杨家的人。

    杨国忠这段日子之中用马鞭也不知鞭打了多少个士兵,要这些人快点走,快逃,告诉他们一旦逃回成都,个个都有封赏。

    但手下的士兵虽然名义上敬他是宰相,但肚子都在骂他的娘。这家伙的手也真毒,他自己骑在高头大马上,颐指气使,却苦了这许多搬运粮草的士兵,走得是脚上起泡,痛苦不堪。当然,这些都只是眼前的亏,不少士兵还忍耐得下。但是杨玉环和她的三姐妹却是一个个的坐在轿子里,把士兵累得大汗淋漓,并且各种供应还不绝,动不动的就遭到鞭笞。毕竟,现在剩下的这两三千人马,大多都是和皇室或多或少有些关系的人物,平时一个个都是神气活现掼了的,而今受这样的苦不说,还要受杨国忠这样的气,那是心中愤懑。

    杨国忠打人、欺人也罢了,不过是做做样子给这些士兵看,杀鸡骇猴,但是他手下的刁奴,平日里跟着杨国忠坏事做绝,却是大大的惹人怨恨。。

    神策军本来是皇帝的亲兵,向来高高在上,但现在形格势禁,他们每个人都不得不做一些烧饭、抬轿、开路的工作,这使这些人心中窝着一肚子的火,再加上这几日来受到杨家鞭笞之苦,不少将领士兵的心中都有杀杨国忠之意。毕竟这些人都是明智之士,知道自己也许无意中已经得罪了杨国忠,在这逃亡的路上,这贼宰相自然不会和自己计较,但是一旦回了成都,回到这家伙的老巢,难保不会找自己的晦气!

    这些士兵将领们太清楚杨国忠的为人了,阴险狠毒,无不用其极。

    ……

    “起来啦,起来啦,都给老子起来赶路了!”

    杨家的一个刁奴一脚踢在一个神策军的屁股上,用的力量不小,直将这士兵踢翻来转了七八转,牙齿磕在石头上,掉了好几颗门牙,顿时鲜血直流。

    这个神策军的兄长和他一起,见状怒不可遏,抽刀就是一劈,顿时将杨家的刁奴一刀杀死,头颅被砍得滚了出去,大声吼道:“兄弟们,给我上,杀了杨氏一家。不然的话,一到了成都,就变成我们死在手上。”

    轰然一声,近半的神策军抽出了刀剑,要准备杀人。

    杨国忠大怒,骑马在李隆基的马前,喝道:“皇上在此,你们谁敢造次?”

    先前放话的那士兵就吼开了:“我们杀的是你,是你一家,和皇上无关,大家伙子上啊!”

    当先向杨国忠杀去。

    “反啦!反啦!杀不完的反贼!”

    杨国忠大怒,亲手抽出腰间长剑,将这个士兵砍死。

    他的武功,要杀这吼叫的士兵,那是简单之极。他本以为杀个把人之后,这些士兵都会被他吓住,殊不知这两兄弟平时在军中人缘极好,再加本来杨国忠在神策军中的仇家就不少,鼓噪声中,数百名神策军竟然一起杀向杨国忠。

    “妈的,反啦,反啦!给我上,将这些叛贼统统杀了!”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神策军再也忍耐不住,纷纷抽刀,乱刀将杨国忠手下的刁奴杀死。毕竟,这些刁奴的武功虽然都不错,但是数量毕竟很少,只有十余名。

    李隆基挥手想阻止,但忽然一转念,将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他是个聪明人,杨国忠的为人,他比谁都清楚,索性假装不知,藏在鸾驾之中不动。

    杨国忠被多人围攻,马首先被人刺瞎,随即被人砍断四肢,凄惨而死。

    铁慕容当此情景之下,并没有出手。

    他虽然是杨国忠聘请的客卿,但是却不受他节制,而且耳濡目染之间,对杨国忠的所为多有鄙薄之意。。

    当然,说实在的。如果铁慕容出手,也未必一定能救得了杨国忠的性命,不过有点是肯定的,说不定会帮助杨国忠逃命。

    毕竟,化境级别的高手,要是焕发出所有的能力,的确是惊人的。看看郭子仪在千军万马之中的威势,可见一斑。

    虢国夫人、秦国夫人、韩国夫人这三位美女脸色苍白,抱着杨玉环,哭成了一团。

    她们当然知道自己是姓杨的,而这些神策军,杀的就是姓杨的。

    当看到杨国忠居然都被乱兵杀死之后,她们更是吓得哭不出来了。

    因为,此时此刻,一大堆的乱兵包围住了李隆基的鸾驾。

    这三姐妹以及杨玉环托庇于他,这才没有被乱刀分尸。

    看着大堆的乱兵向自己的营帐冲来,高力士大喝一声:“放肆!难道你们想犯驾?”

    乱兵的头领都是李隆基非常亲厚之人,一见了李隆基凛然的气势,顿时软了下来,带头的叫罗玉清,示意后面涌来的神策军停止脚步,向李隆基说道:“回皇上,微臣等绝不敢犯驾,只是恳请皇上将杨家的四个女人放出营帐,我们必须得杀了她们!”

    李隆基自断了一臂之后,功力已经是大减,浑不复往日的能力,而且这几日心力交瘁之下,更是没有什么精神,看着一个个杀红了眼的神策军,活象是一只只大虫,知道自己这个皇帝,一句话应付不当,就是杨国忠的下场,毕竟已经杀了自己的宠臣,再杀了皇上,将车上这许多的金银财宝拿去分了,却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到底是保全这四姐妹还是不保?

    这念头迅速的在他心中权衡了一下,以他数十年在政治中的经验,顿时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你们的要求。我答应你们,朕决定放出虢国、秦国、韩国夫人三个,任凭你们处置。”

    人声安静了一下,但刹那之间热闹起来,神策军聚集在一起议论。

    直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罗玉清再次说话:“皇上。我们商议的结果是,杨玉环也必须死,请皇上明鉴:我们杀了杨贵妃的兄长,深仇大恨已经结下,已经没有回头路。”

    “诸位听朕一句话,杨玉环知道她兄长作恶多端,各位放心,绝不会事后再报复各位的。”

    “不行!皇上,其他的话我们都听,但惟有这一条不会听。”罗玉清的口气很强硬。他们都是在官场中混的人,并不让步。

    “诸位,难道朕求你们都不行吗?杨玉环是朕的爱妃,我不能没有她!”

    “皇上,如果你一意孤行。我们都是不要命的人,冒犯皇上的话,还请多多担待!”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六章给她具全尸
    “我……朕求您们啦,杨国忠恶贯满盈,该受此报,可是杨玉环从来不过问政事,她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女人,你们为什么这么恨她?”

    李隆基说这话的时候,不自觉的已经露出了哀声,若非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时候,他断不会如此哀求.

    这句话一说,就只差没有向这些神策军将领跪下了。

    马正章当然也是参与其事之人,他自然早就对杨国忠这个宵小不满,神策军中有人准备叛乱,若不得他的首肯,是不可能变成如此局面的。

    他自然是李隆基的心腹,见了皇上的态度,知道再要不准,和犯上作乱已经没有差别。可一旦杀了李隆基,大家都知道迟早是个死。

    且不管他们杀不杀得了武功惊人的李隆基,谁都知道,杨国忠的武功是有的,但只是个二流角色,和李隆基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就算侥幸杀得了,也注定了被天下官府通缉的命运。

    马正章当先约住众军:“各位,既然是皇上的意思,我看大家就算了!毕竟,我们恨的是杨国忠,现在已经杀了,仇恨也解了,杨玉环不过是个弱质女流,大家就饶了他,这三个婆娘,你们拿去玩弄,之后杀之可也,大家看行不行?”

    到了这时候,他也不敢再摆神策军统领的谱,事事和大家都用商量的语气。

    神策军都是他的部下,平时一向听他的指挥,经他一说,不少的士兵顿时附和:“好的,听皇上的。”“听大统领的。”“不如算了”……

    李隆基长舒了一口气,知道算是挽回了一点帝王的尊严。他心中比谁都清楚,要是传出去,自己这个当皇帝的人,居然连自己最喜欢的妃子都保不住,怕是个大大的耻辱。正要摆出皇帝的威严,训几句话安抚一下之时。

    “啊……”

    一声惨叫传来,之间马正章的背后中了一刀,刀尖直捅到胸口穿出。

    鱼朝恩满脸的狰狞之色,忽然一脚潭腿,将马正章踢得飞上一丈余高,半空中杀猪一般的嚎叫了好一会儿,等落下地来的时候,已经是个死人,鲜血飙射在鱼朝恩的脸上,他却擦也不擦,只是将刀尖遥遥对准了李隆基的胸口。

    李隆基大惊,脸色都白了:“鱼……鱼爱卿,你难道也想谋朕的反?”

    此时的他,已经十分绝望。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战力,抵挡鱼朝恩这样的人,那是绝无可能,而且他深知,在神策军之中,最受士兵拥戴的人,并不是马正章,而是鱼朝恩,这人武功不算绝顶,但是头脑是非常厉害的。

    鱼朝恩忽然跪下,磕了九个头,回头喝令:“当着皇上的面,我们都做了这样的事情,杀杨国忠,杀马正章,对皇上大不敬,都是死罪,不跪下求饶,难道等郭子仪他们来取我们的脑袋吗?”

    这一提郭子仪,所有的神策军都打了个寒噤。郭子仪的厉害,这些人都是亲眼看见的。这人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才保全了皇上的性命,若是被他们这些人杀了,肯定逃不过他的惩罚。当然,惩罚他们的不仅仅是郭子仪,还有许多打着勤王旗号想要建功立业的人。

    顿时,哗啦声中,跪下了一大片,有些稍有犹豫的人见形势如此,只得也都跪下了。

    李隆基心中稍安,看了一眼已经吓得脸如白纸的高力士,心中想,这家伙的武功不错,足可以抵挡住鱼朝恩,我刚才还在想万一动起手来靠他敌住鱼朝恩,自己逃走,想不到他是这副德行。

    他当然知道,不爱江山爱美人这话本就骗人的,到了此时,保住性命,以待东山再起才是最主要的,他当然不会再去理会杨玉环的死活。

    古来的帝王,莫不如此,有江山的时候爱美人,江山危险的时候抛弃美人。毕竟美人可以再得,但江山一丢,连命都没有了。命都丢了,还谈什么爱美人?

    “好好,朕告诉你们。赦免你们大不敬之罪。况且,杨国忠、马正章狼狈为奸,今**在这里,那是死有余辜,你们替天下人除去了这个大害,胗还要嘉奖你们。所有在此的将士们听着,朕贵为天子,向来言出必践,你们以后跟着朕回朝的时候,每个人官升三级。若是像韦爱卿这种不能再升官的,就赏赐金银绸缎,以表彰功劳!”

    “谢皇上隆恩!”

    “诸位平身!”

    众将士站了起来,心中如释重负,有的更是喜形于色,毕竟,皇上再回到长安,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皇上,微臣还有一事相求?”

    “何事?”

    “我们必须杀了杨贵妃和这三个女人。”

    “这……这却是为什么?”

    “皇上!到了今日今时的地步,您难道还不明白,您是被这个女人给害了?若不是因为她,您怎么会任命杨国忠这样的人做相国?若不是因为她,您何至于耽误朝政,不听张就龄这些大臣的劝告,提防安禄山叛变,若不是她,您又怎么会重用唐朝这个贼子,以致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而且,皇上,微臣实话说了,我是个武将,口中话直,我们今天做了这事,不仅杀了杨国忠,还连杨玉环的弟弟杨鉴也一起杀了,今日若她不死,我们都不能安心睡觉,你们说是也不是?”

    “是!”上千人的声音一起响亮了起来。

    李隆基脸上露出无奈的神色,换了是他,他也许还是会这么做,看来,爱妃今日是没有活路了,但我总要为她做点什么。

    “鱼,鱼爱卿,朕……知道你说的是事情……”

    看李隆基还想保全杨玉环,鱼朝恩的眼中闪过一丝精芒,唰的一声,再次抽出了腰间的刀,鲜血兀自未干。

    “皇上!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商量,但这件事情,没有商量的余地。”

    见鱼朝恩如此,上千的神策军也一起抽出了刀。

    李隆基失色,想不到好好的局面又起风波,赶紧挥手示意,大声的道:“好,好,就依你们的话。不过,朕还有最后一个要求。”

    “请说!”鱼朝恩的话很冷。

    “你们不要让爱妃死得鲜血淋漓的,给她具全尸!”

    “好,皇上,我们一定遵照您的话执行,来人,给她找一匹白绢。”

    立即就有人从辎重车中找出一匹白绢,交到鱼朝恩的手中。

    “啊……”李隆基低沉的吼叫了一声,如野兽临死时候的嚎叫,在高力士的扶持下,进入了銮驾车中,抱头痛哭“爱妃,不是朕不想保全你,而是朕实在是无能为力,呜……”

    ……

    也就在这极短的时间里,鱼朝恩已经带领大批的军士,冲进了杨玉环藏身的帐子,手起刀落,一连三刀下去,如闪电一般的将虢国夫人、韩国夫人和秦国夫人杀死。

    鱼朝恩当然知道今日已经不能回头的道理,下手狠辣。

    呜呼!

    三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就这么死在一个宦官的手里。

    其实,一般的男人,见了这三位夫人的绝色,肯定会起怜香惜玉之心,但鱼朝恩只是个宦官,所以才下得了手。

    这三位绝色的女人一死,不少的神策军将士都在心中大呼可惜,若是按照马正章的意思,那该有多好,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到了此时,杨玉环将一切都豁出去了,索性淡定了起来。

    只见她微微的一笑,使马巍的草木都风骚起来,所有见了她绝世容颜的男人,心中都升起一种要保护她的冲动——这么美的女人,不能让她就这样的死啦!

    她的笑中有一种凄怆的美,因为她的眼里还滴着泪花。

    她在自己的心里说,我不是为杨国忠的死而伤心,我知道就是他害了我,害了我们一家,我是为杨鉴,为我的薄命,为……为那个叫唐朝的男人而伤心。

    她说他会来救我的,可已经到了现在,已经是我生命之中最后的时刻了,他都还没有来,看来,是不可能了!

    也罢!我杨玉环到底是怎么啦,都这样的时候了,为什么还想起他?

    但说也奇怪,在这样的时候,她本该迅速的回忆自己的一生,死之前求一个痛快,但是她却偏偏在这样的时候想起了他。

    她想到了他的笑,那种将世上任何事都不放在眼里的笑,以前初见他的时候,觉得他只不过是一个学士,是那种一见了自己的美貌就无法自拔的男人,直至听到他对真爱的论述,这才对他刮目相看。

    不过,这也只是一种赞赏,就好象天鹅对鸽子的赞赏,不自然的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但她看走了眼!!!

    她再也想不到,区区数年之后,这言行奇特的男子居然征伐天下,名声震动四野,更厉害的是,竟然在这么短暂的一个半月时间里,以摧枯拉朽的态势,占领了长安,将自己眼中的神一样的男人赶到了这崎岖之地,隐隐掌握整个天下!

    他亲口对我说过:“你将来一定会有劫,不是一般的劫,而是生死之劫!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说的话好神秘,好象预先就知道我会有今天的局面。

    “快,还磨蹭什么,难道指望有人来救你?”

    鱼朝恩冷笑起来,一跃两丈,将手上的白绢在一棵大槐树的枝桠上缠了起来,顺手在半空中打了一个死结,轻飘飘的落下地来。

    所有的人见了他这手轻功,心中都喝一声彩。也许这家伙以前在马正章的面前都是装的,其实他的武功绝不比马正章低。

    “快去!”鱼朝恩眼中寒光一闪。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很恨这女子!越是美丽到绝伦,越是名贵的女人,他心中就恨自己下面那家伙不中用,所以他要杀了她,亲手杀她!

    既然我无福消受,那么别人也休想得到。

    他忽然将杨玉环绝美的身体抛了起来,猛然的套向空中的白绢,桀桀怪笑:“我看你没有这个胆子,还是我助你一臂之力!”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七章我可以改变一切
    杨玉环绝美的脖子套上了白绢,然后,在空中打了一个结,于是,这美丽的女子满脸的痛楚,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拉.

    她开始在空中挣扎、翻腾,还发出临死前痛苦的哀鸣。

    任何一个女人,不管是最美的女人还是最丑的女人,处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会有什么两样。

    不少神策军士兵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之色,这么名贵的女人,就这样死在一个宦官的手里,真的是暴殄天物。不过此时的鱼朝恩,在这些人眼中就是神。章仇兼琼已经叛变,郭子仪又不在,此时武功最高的人,就是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宦官,就算一旁的高力士,见了鱼朝恩的样子,也有些发虚。

    无论是谁,包括李隆基,一个应对不当,就会立即死在他的剑下!

    高力士这样的武功都害怕,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这家伙刚才暗杀马正章的这一招,耍得多么的隐蔽,多么的巧妙。

    他是趁马正章在约束众多神策军时候之间的突然出手。以当时的形势,李隆基和神策军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他说话的时候自然十分投入,再加上鱼朝恩先已经将刀尖悄悄的靠近马正章的后背。他当然知道,马正章的武功尚要比他高出一线,而且即使正常的暗杀,也很可能不能一击致命,暗劲颠峰期的高手,一有警兆,应变的能力,也是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但鱼朝恩居然一击而中,看似毫不费力,但是这其中对力量、技巧、时机的把握,缺一不可,无不妙到了毫厘。

    一般的士兵,根本看不到这些,只有高力士这种大行家,才能看到这其中的精妙之处。

    ……

    但杨玉环没有死!

    就在她断气之前的一刹那,一个身影犹如天外神龙一般驾临在这绝色女子的身边,轻轻一撕,那匹坚韧的白绢就变成了一地的碎片,然后,众人根本没有看清楚,这蒙面黑衣的身影已经将杨玉环环抱在胸口,风一般的掠了出去,一掠半丈!

    好恐怖的轻功,连在銮驾里偷看的李隆基也动了容,杨玉环的身体,不下百斤,常人要是背负了这么一个人,行走也会很受影响,何况这人只将杨玉环环抱在胸前,难度自然又大了一倍,但在如此情况下,这人还能轻飘飘的跃出去,要说是天下无双的轻功,也配得上。

    连一旁观战的铁慕容也动了容,他自信自己的这双肉掌天下无敌,但是说到轻功,却和眼前的蒙面人差了一截。

    “找死!”鱼朝恩大喝一声,长刀劈出,带起一摄人的刀声。

    蒙面人叫声“多谢”,挥舞手上一折扇模样的东西,在刀上轻轻一磕,借势窜了出去,快如青烟。

    “拦住他!”鱼朝恩塄了一下,这才发布命令。

    但显然已经迟了,就在众军士愣神的当儿,蒙面人铁扇挥舞,已经点一般的点了面前三名士兵的穴道,从斜刺里冲了出去。

    此时,离他最近的兵士,尚要距他三丈之遥。

    众神策军中虽不乏高手,但是因为事起突然,仓促之外,还加上了一点恐惧。能在片刻之间用扇子点倒三个士兵的人,武功已经到了可以称为恐怖的地步!

    鱼朝恩这样的武功,已经很可怕了,但是显然,来人的武功,尚且在他之上。

    “想走?”鱼朝恩冷哼一声,并不追击,只是火速的取出背后的长弓,一箭射出。

    这一箭射出的威力,并不算大,但是所取的角度,却是蒙面人必经之地。

    蒙面人高速前行的身形,忽然慢了下来,并没有伸折扇去磕,而是一个急停,随即高速的奔出。而且他奔行的速度,十分之快,仿佛刚才根本没有受这箭的影响。

    劈啪!

    这只箭射进了地面,忽然爆炸开来,却是一只火药箭,遇到敌手的时候能一触爆炸。当时的火药,爆炸的威力自然不大,要想杀死蒙面人这样的高手,显然没有可能。但要让他受点皮肉之伤,却使十分容易的事情。

    鱼朝恩的本意,也只是阻他一阻,但想不到,这家伙不但不上当,而且,还几乎没有受影响。看他的轻功,起落之间,像是踏着某种无声的节奏,轻快而顺畅。

    他居然知道我这只箭是火箭,不用磕打而用躲闪,好灵敏的触觉,这是化境,化境的高手才有的能力。就在这片刻之间,鱼朝恩知道,凭自己的轻功,是能够追上这家伙的,但是追上又有什么用?手下的这些将领,可没有一个人是他三合之将,到时候,自己反而处于劣势。

    想明白这节,气急败坏的吼了起来:“发箭!还愣着干什么?”

    众将士个个如梦初醒,引弓发箭,但距离那蒙面人远了,却是没有一只能射中他的身体。

    蒙面人很快的转过山角,只听蹄声得得,轻快无比,已经在转眼的时间里,消失无踪。

    听这马蹄声,就知道此人座下的一定是匹宝马,想要再追,已经追不上了。

    众神策进将士面面相觑,看着鱼朝恩,心想,在大统领你的眼皮子底下,这蒙面人救人,脱险,摆脱追兵,可谓是深入虎穴犹如等闲。

    鱼朝恩何尝不感觉丢脸,但是仍然拍掌:“好轻功,不过,这人中了我火箭的毒,够他受的!算杨玉环这婆娘的命大,杀她的事情,只好先缓一缓了,我这里有几句话,大家伙听好啦!”

    众将士虽然不知道鱼朝恩的话是真是假,但是一起倾听。

    “诸位,皇上现在深入蜀中,大危险是没有的了,况且,有高公公和皇上的三百亲卫保护,到时候见到鲜于仲通,可说高枕无忧。但是当下的大事情,是太子还在灵武,兵力空虚,正是我等报效国家的时候,我愿意带大家去助太子一臂之力,有愿意去的站过来!”

    这声喊一出来,顿时有近千人站到了他的身后,都是刚才杀杨国忠等人的将士。谁都清楚,皇上虽然说了赦免大罪的话,但毕竟已经算是威逼皇上,再呆在他的身边,的确十分的别扭。

    鱼朝恩脸有得色,径直来到李隆基的銮驾旁边:“启奏皇上,微臣愿意带兵去助太子一臂之力,望皇上成全?”

    说话的时候,一双老鹰一样的眼睛死死的盯住李隆基,放肆之极。

    李隆基心中生气,但是没有办法,回顾左右,连上三百个亲兵,也不足一千人马,叹息一声,知道鱼朝恩终究还是信不过自己,点头说道:“难得鱼爱卿有如此忠心,朕亲自授予你将军之职,务必好好的辅佐我儿!”

    “谢皇上。”

    鱼朝恩随即带领上千的神策军,装载了数车金银绸缎等物,呼啸而去。

    李隆基眼睁睁的看着这家伙如此嚣张,却没有丝毫的办法,只得带领残部前往成都。

    ……

    在一处隐秘的山侗之中,篝火熊熊,一只獐子在柴火的烧烤之下滴着油,一阵阵烤肉的香气传来,唐朝的脸上露出最开心的笑容。

    刚才化装蒙面人救人的,自然就是他了。

    他早已经知道历史上有马嵬之变,因此火速处理了营中事务之后,随即匹马前来相救。以此时的形势,舍瓦、李白、狼正轩等大将正带领大军抢夺一座一座的县城,收割胜利果实,而且还要对付试图反扑的郭子仪,因此唐朝这一次出来,之带了一百余名亲兵。

    ……

    好几次都是情不自禁都笑出声来,他的一只手摸着杨玉环比玫瑰花还要娇艳的脸蛋,鼻中闻到她身上成熟的女人的气息,虽然没有喝一滴酒,但已经醉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八章曲谐
    “我……我这是在哪里,是奈何桥吗?”杨玉环醒过来的时候,很疑惑,说的话也有些痴。

    “你摸摸我的手,看是不是热的?”她的背后伸出了唐朝火热的手。

    这是一只男人的手,厚实有力,而且还发出温热。

    “唐……弟弟,怎么是你?”她的美目比天上最温柔的星星更美丽。

    “怎么不是我?”唐朝很怜惜的将她的双手捧在的自己的手心里,有些心碎的说道:“姐姐,杨姐姐,你难道忘了在玉真观里我对你说的话,你将来一定有劫,但你不用担心,我会来救你的,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以没有食言。”

    杨玉环就很艰难的从一件貂裘上坐了起来,要向唐朝磕头,但唐朝阻止了她,他温柔的握住了她的双肩:“姐姐,你我之间,用得着这样吗?”

    在一刹那间,唐朝有一些失望,这个女子,我一直以为是最懂我的女子,却还是不明白我的心!

    杨玉环温柔的一笑,使洞口一群路过的百灵鸟惭愧到死:“唐朝弟弟,您救了我的命,我就算无以为报,但磕头表达个心意那是必不可少的。”

    “不用!我救你,并不是想你感激饿,而是……而是我愿意的。”

    有一些话,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面前的这个女人,使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无法控制的情绪,是喜欢、惊喜、仰慕、爱怜、亲近……等情绪的综合。

    “我知道。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必须磕头,姐姐知道,你将来是一国的皇帝,威震天下的大人物,千万不要因为我这个不祥的女人而耽误了国家社稷。”

    说完,她就盈盈的磕了下去,咚咚有声,十分的虔诚。

    唐朝的心中陡然升起一种古怪的感觉,他再也回不到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感觉,那种到处滥#交#女朋友,对一些事情无所谓。

    虽然有时想想有些邪恶,但是却能使自己真正的能够得到释放。

    他现在很肯定的知道,这个女人是懂我的,是在这样的时代真正懂自己的为数不多的女人。她想到了李莲的顺从,那种纯洁到犹如冰雪的仰慕;他也想到了文姜对爱的热烈,火辣辣的有些烫人;他当然也想到了新灵公主那种文雅的热爱,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处处都能感受到她的高雅,那种透露在骨子里的高贵,犹如寒梅;唐朝显然也不会忘记金枝公主那种不顾一切的付出,不计一切的热爱。

    然后,他的心中一痛,他想到了芹儿,玉真。

    每一次想到玉真的时候,他的心就会感觉到针刺一般的痛,他常常的自责:若不是我不明白她的心,她也许不会自杀的。

    我永远没有相信过她,直到她死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好。

    换了是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只要有美可猎,他比什么都开心。但直到现在,直到救了杨玉环的现在,他才明白,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将使你永远充满了悔恨。

    “起来!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的心在这里,不是你的心,我怎么想的,你怎么可能知道?”她按住自己的胸口,“而且我告诉你,唐朝弟弟,你救了我的命,我心中感激你,却不能做你的女人。”

    “为什么?”唐朝忽然激动起来,一把抱住了她,很近的看着她的脸,他可以感觉到杨玉环犹如兰花一般的气息,和那种逼人的美丽!“啪的一声,唐朝挨了一个耳光,“放肆!”

    唐朝一愣:“对……我也是情不自禁。”

    杨玉环的眼神有点冷:“唐朝,你若是如此轻视于我,我宁愿死也不愿你救我,我……我的一家人都被人杀光了,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活在世上,又有什么意思?”

    说到悲切之处,忍不住流下泪来。

    唐朝就很真诚的再次捧住了她的手:“姐姐,你还有我,我比你的亲人待你更亲,你信吗?”

    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他的泪水也下来了。

    其实,以他现在的武功,达到化境的中期,而且内力雄厚,天下间不做第二人想,对全身肌肉的控制可说不差毫厘。

    但是泪水下来,他却也控制不了。

    “我是李隆基的女人!我曾经也是寿王的女人,我身子早已经不再纯洁,我宁愿这一生永远不遇上你。要是你让我死在鱼朝恩的手下,我反而会得到解脱。”

    她的泪水倾盆而落,一滴滴的落在唐朝的衣服上、身体上,感觉到那种滚烫的热度。

    唐朝立即就明白了,杨玉环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污染,已经不能将自己的爱真正的奉献,所以才如此的痛苦。

    他明白她的痛苦。她也知道,只有唐朝才真正的明白她的痛苦。她极端渴望这样的感情。寿王虽然爱她,但是更爱自己的性命和天下。李隆基爱他,但是更爱自己的性命和天下。

    在马巍当时的情况下,唐朝孤身一人,进入人数上千的神策略军之中救人,成功的机会,其实很渺茫。

    杨玉环知道唐朝的武功高,但是武功再高在鱼朝恩这种人的手下,也只不过是能自保,却不能救出一个弱女子。

    唐朝这次之所以成功,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武功轻功都极高之外,最大的原因乃是在时机的把握上,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否则,纵然是再强的高手,在鱼朝恩这一众神策军的包围下,一旦有了杨玉环这个掣肘,,可说是必死无疑。

    侥幸,唐朝心中也觉得十分的侥幸,甚至在救杨玉环之前的一刹那,他也觉得历史是不可逆转的,自己一直担心,但是为什么马嵬之变还是如期而至了?

    我怎么就这样不顾一切的为这个女人拼命?

    唐朝知道,自己当时想都没有想。

    也许,在不知不觉当中,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人。他明白,爱上她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从一千多年后穿越回来,,知道她是历史上的四大美人之一,她太出名了,无论是再高傲的男人,对于出名的女人,多少总会有些向往;她太美丽了,美丽到你愿意为她去死,而不用她求你,也只有鱼朝恩这样的人,才下得了手杀她,否则即使是一只公蚂蚱,也会心软的;但这些,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的心中,还是有火山一般的对爱情的渴望,有浓烈到灵魂深处的爱,更能明白爱情的平等、奉献和心的共鸣。

    她以自己没有资格再爱唐朝而痛苦!

    “你不必痛苦!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惊人的秘密。”

    就在这天晚上,杨玉环和唐朝,在这个幽深的山洞中,一边吃着烤熟的獐子,一边讲着奇特的对话。

    唐朝将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于是,杨玉环知道了一个事实,一千多年之后,地球上居然有汽车、原子弹这些东西,而且尤其使她感到喜悦的是,一个不再纯洁的女人,依然可以追求真爱,而且有可能得到真爱。

    唐朝连自己的母亲张翠花的事情也告诉了她。

    他告诉她的目的,其实也就是等于表达自己的爱恋。

    “你真的不骗我?”

    杨玉环还是有些怀疑,穿越,这种东西有点像是投胎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前身,会是真的吗?

    “我以我的灵魂起誓,以我即将要建立的新唐朝起誓,我,唐朝,是真心爱我的玉环的!不管你以前曾经是什么,我都不计较,我爱的是你这个人,是你的灵魂,是你对我的理解,也许,在这样的一个朝代,只有你才是我全盘相告,能够畅叙一切的女人。你是我真正的知己,红颜知己。”

    他温柔的抱住了她。

    这一次,杨玉环没有再抵抗,而是十分羞涩的靠在他的怀里,脸上露出一种光,,一种幸福的光,这就使得唐朝首次看到如此美丽的女人。。

    美到使人发疯,美倒倾国倾城,美到可以使男人忘记一切。

    这天晚上,唐朝没有客气,他占有了世上最美丽的女人!

    而这个女人也疯狂的奉献了她的所有,她的肉-体和她的心!

    天下土地,惟有德者居之,天下女人,惟有爱者得之,纵然我三妻四妾,又有何妨?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九章天下攻略
    唐朝翌日带领一百余亲兵回到长安,没有一个人知道杨玉环的下落。当然,唐朝除外,因为,此时的杨玉环,做了他的一个亲兵,并且戴上了面具。

    这并不是唐朝的主意,而是杨玉环的意思。

    他觉得她说得有理。既然她曾经是寿王的女人,又是李隆基的女人,而今归于唐朝,的确不应让太多的人知道这个事情,不然的话,不仅对杨玉环自己,就是对唐朝而言,也有不少难言的苦衷。

    唐朝可以不在乎杨玉环的过去,但是当时代的人能理解她,也未必能理解唐朝。

    此时的唐朝,还不能躺在功劳薄上睡大觉,此时的他,仅仅只是占领了长安,还没有能统一天下,只能算是一方诸侯。

    就现在的局势而言,李隆基无疑还是他最大的敌人。尽管李隆基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但是他潜在的力量,却是整个天下,只要他一日不死,则唐朝就一日不算灭亡。唐朝曾经亲口答应文姜,要替他灭李隆基,一报杀父之仇;而除此之外,安禄山要算是他最强劲的敌手,如果次子能在尽短的时间里攻占潼关,占领河南之地,控制洛阳,当然可以得到富庶的黄河流域,和唐朝占领长安的收获相当,然则凭借他兵力的优势,想要占领天下,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唐朝清楚,他手下的将领史思明等人,都是一时的豪杰之士,到时候真的对上了,就是一个史思明就十分的不容易对付,更不用说还有华明庆、田承嗣这些厉害的人物。

    其实,这些,都不是唐朝现在最担心的,他最担心的狼正轩和他带领的十万南诏的精兵。

    这十万军队,名义上是在唐朝的领导之下,但是自从战事开展之时开始,唐朝就可说没有享受到半分的控制权,倒不是狼正轩不听他的指挥,而是因为李格桑。

    经过上次在野马河畔的交手,狼正轩对唐朝的武功,已经真正的服膺。

    隔神指,他想不到唐朝居然练成了传说中的隔神指。

    在故老的传说中,隔神指这种武功,能练成的几率,只是在理论上,事实上自从有这样的设想开始,就没有哪一个人真正的练成过。

    这本是修炼道法的修士在企图突破灵魂桎梏的时候设想的方略。

    要知道,这仅仅是一种方略,一种假设,只要有足够强的内力,就能打通全身的经脉,将强劲的内力通过经脉发射出去,隔空伤人。

    事实上,用掌力拳力隔空打灭烛火,这是可以办到的,但是真正的要做到实质性的伤人,将人制服,则世上练武的人,绝难办到。

    按照理论,一个人的寿命越长,则他修炼的内力则越来越精纯,力量逐渐的增加,到最后终有一天能练习成隔神指,但是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人的寿命有限,一旦要看到希望的时候,已经是垂垂老矣。试问到了那个时候,纵然功力可以施展隔神指,但是体力却又不支,绝难有人使这二者达到协调。

    可唐朝因为孙思缈的缘故,竟然凭空得到了他毕生的功力,而且经脉粗大,能够承受,再加上得到李白的指点和《括苍山武经》,再就是他作为一个穿越者,头脑加倍的灵敏,更能体会到武功之中要加进去血管、神经等知识,更能发挥出他武功的威力。

    其实,就在昨日救杨玉环之时,若不是他以高绝的武功一连制住了数名神策军的将领,他不可能从容的将杨玉环救走。

    正是他运用上了现代的这些科技,明白人体的穴道和血管之间的关系,才能以最小的代价收获最大的成果,一举成功。

    世上最高的武功,乃是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一个人修炼武功,锻炼自己的身体每一个部位,使之渐渐的和天地宇宙的节拍相适应,化人道为天道,掌握世间一切事物的微妙变化,就是连冥冥之中的运气也可以掌握。

    唐朝终于回到了长安,在大明宫之外一百步的距离驻扎军队,将这座古都全部的封闭起来,任何人不得靠近。

    他告诫所有的高级将领:“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夺取天下,不要以为,占领了长安,你就是天子,要知道,天下无数的人都在窥视着这个位子,所以,我向你们承诺,加入哪一天我们平定了天下,我就大家在这座宏伟的宫殿里,论功行赏,享受世代的荣华富贵!”

    很多的将领都有意见。大明宫里不能住也就罢了,但是为什么里面的三千后宫美人还有无数的宫娥都不拿出来分了,供大家伙放松心情。

    不少的将领,打进这长安城,图谋的,本就这些世俗的东西,但是唐朝偏偏不许人动。

    不过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

    因为这是他训练出来的精兵,用他的思想,他的意志,也用他的精神,所有的士兵心中都知道唐朝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因为唐朝带领这支军队,还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

    这也罢了,但是唐朝还从来未曾亏欠过自己的士兵,在岭南的时候,在西域的时候,在剑南的时候,不管条件有多么艰苦,但是这位统帅始终都能找到解决困境的办法,使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果然,七日之后,也就是舍瓦、李白、辛白江、隆多等将领带领大军将中原所有的粮仓和府库里的财物占据的时候,唐朝发布了全军总动员令。

    此时的唐朝军队,剧烈的膨胀,已经迅速从以前的十万变成了四十万。

    当然,这新招的三十万军队,素质可想而知,并且唐朝当时曾经默许了拉丁的方式征兵。他有自己的计较。

    不管这些兵来的时候是不是愿意的,但是他希望走的时候,这些士兵能有留恋,就想他以前离开岭南那支军队一样。

    “所有士兵,全军大比武再次启动,这一次,奖励的规模就是官职,而与之对应的,官职就是丰厚的俸禄,告诉你们,你们可以算是我的臣!”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章结盟
    唐朝这边可说是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占领了中原大片土地,除了李绮的率领五万大军固守洛阳之外,河南的大部分区域,已经在唐朝的控制之中。一旦万军大比武结束,唐朝就可利用自己在历史书上学的一点粗浅知识,借鉴曾国藩建立湘军的经验,让兵来选将,将来选军,铁血训练,高额奖金刺激士兵努力提高武功,争取在极短暂的时间里训练出一只能和安禄山的亲兵相抗衡的队伍。

    三十万军队,即使以唐朝现在庞大的财力和人力,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训练成功的。

    却说安禄山自起兵以来,一路势力如破竹,自北方蜂拥而入中原,黄河沿线之地尽为叛军掌握。安禄山带领大军缓缓而行,但是他手下的大将史思明、蔡希德、田乾真、崔佑乾、田承嗣等,已经带领各路先锋占领了大片的土地,逼近洛阳。

    一旦洛阳失守,安禄山必定急攻潼关,以威胁唐朝新占领的长安。

    唐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长安,此消息很快传到黄河边上的安禄山耳朵里,这使他暴跳如雷,当场叫来唐朝的使臣,亲手砍下了其头颅,命令从人将使节的首级持回。

    “皇上,您如此做实在是大大的不妥。”说话的是安禄山的近臣崔佑乾。

    此时安禄山虽然没有称帝,但是他手下的亲卫将士都已经改口称呼“皇上”。

    安禄山就掎指骂道:“唐朝是个什么东西,也不想想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以为自己占领了长安,就可以向我发号施令,你看看这家伙在信函里说什么,他居然要和我平分天下?呵呵,他算什么东西,不就是仗着他丈人给他的十万兵力,怎么可能和本王的四十万大军相抗?”

    “皇上此言差矣!唐朝抢先占领长安,获得无数的粮草和金银财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缺兵少粮的唐朝了,听说他现在强拉壮丁,新收了三十万军队,贼势浩大,倒是不可不防。”

    “迂腐之论!我训练手下士卒,足足用去七年时间,就算这小子有点门道,要想将手下精兵训练成,若没有三年五载的时间,那也是拿来做样子的,到时候碰上我的军队,就像豆腐一样。”

    “皇上,不可轻敌。郭子仪在李隆基手下素有威名,本身的武功又是极高,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在对峙中击败了他,实力可见一斑。而且,此人的背后,还有南诏的十万大军,若是和我们硬碰硬的对上了,我方并无必胜之算。”

    此次进言的是田承嗣,此人不仅武功高强,而且素有智计,深受安禄山的器重。

    “呵呵,唐朝小儿!不过就是打了几次胜仗,有了点微薄的名声,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你们下去,我自有安排!”

    “是,皇上。”两人退下。

    安禄山的心中,涌起一种胜券在握的感觉。

    他貌似卤莽,其实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不然也不可能在李隆基的面前耍了那么多花招而不被看破。

    原来,就是数日之前,他接到了南诏国王李格桑派来的使臣铁凝。

    此人是御林军的总管,李格桑最为倚重之人,此番出使当可代表李隆基。

    他传递了李格桑的意思,但是并没有任何的信函。

    安禄山当然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你是大总管,万里迢迢来到我军中,必有机密要事?”

    “大人真是明见万里,一语中的。我确实是奉我家陛下之旨意来到贵处,是想商谈进一步的合作事宜。”

    “不妨直说。”

    铁凝就附耳安禄山,说道:“我家陛下的意思,是要大人和狼正轩将军结盟,首先占领洛阳大片土地,抢占富庶之地,到时候静观其变,一旦唐朝军队和唐朝分出胜负,则选择其弱者而击之,平分天下土地。”

    洛阳之地,自武则天以来,因为政府的迁移户口,再加上洛水一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渐渐的已经赶上甚至胜过洛阳,自古以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唐朝不是李格桑的女婿,又是南诏的承接太子,此事虽然隐秘,但是本皇既然要起事,这些事情还是知道一二的,何以李格桑陛下要这样防备唐朝?”

    “此一时,彼一时。以前的时候,唐朝的确为南诏立下了大功,而且还救过我家皇上的命。直接到唐朝做到剑南节度副使,李格桑陛下对他都是信任有加,但是直到一个月前围困长安的时候,我家陛下才发现唐朝其志不小,有背叛的嫌疑,因此才命我前来大人军中,谋划合作之事。”

    “唐朝所带的军队,本来就是他在征伐岭南、安西和剑南任上的人马,他现在抢先占领长安,也没有用南诏的一兵一卒,这是为南诏保存实力,为什么说他有背叛的嫌疑?而且,他本身就是李格桑王位的继承人,为什么说他背叛?”

    “大人有所不知。中原汉人有句古话,叫做‘功高震主’。李格桑陛下如此大才,也只是统一了南诏六部,不敢真正的问鼎中原。但是唐朝的功劳,不仅救过陛下的命,更是帮助陛下平定了南诏内乱,而且成功的在李隆基的身边卧底,当上了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进位侍中,先后就任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尤其是在剑南之时,曾经送给我南诏全民坐吃十年的粮食,手下更有十万雄兵。如此功劳,难道还不能令我家陛下担忧?”

    “你的意思是说,唐朝有将李格桑取而代之的意思?”

    “不错!就算他现在没有这意思,但是将来一定会有。我家陛下说了,无论是谁,占领长安,整个天下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难免会做出僭越之事。”

    “恩。有道理。若我是李格桑,我也会怀疑。”

    “不,大人有所不知。我们不是怀疑,而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唐朝已经有反叛之意。”

    “何以见得?”

    “一个月之前,李格桑陛下和狼正轩元帅一起,带领十万南诏的军队抵达阳平关,但是气人的是,当时守卫阳平关的是唐朝的心腹隆多,见了陛下亲至,居然并不开城,借口说:“唐朝大将军有命,无论是谁,只要没有得到他的首肯,不能入阳平关一步。”试想想,以阳平关天险,我家陛下就算要强攻,也未必能在急切之间打下,况且,两家本是一体,妄动刀兵,反而让外人看笑话。只是我家狼大元帅素有谋略,此时进言,何不趁李隆基无力守驭的时候,抢占粮草物资,全部占领剑南。我家陛下这才听了他的建议,现在已经占领剑南西路,将鲜于仲通的十万大军压缩在成都之外的绵竹,动弹不得。国势大盛,如今和大人一北一南,若是能达成协议,天下必定在我们掌握之中,望大人三思。”

    安禄山大喜,在营帐之中来回的走了数十个来回,啪啦的一掌拍下,将桃木的一张桌子拍碎:“好,本皇决定和李格桑合作,占领洛阳之后,静观其变,待唐朝和李隆基分出胜负之后,再择其剩者而合击之,平分天下土地,岂不快哉!”

    铁凝吃了一惊,想不到安禄山表面肥肥胖胖,武功却已十分惊人,并且使人鄙夷的是,居然已经自称本皇,学些酸溜溜的文采。

    但一听他这样说,就知道陛下交托的事情终于算是办成了,长舒了一口气:“谢大人,我家陛下要是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也回十分欣慰的。不如小人就在这里,和大人一起签署协议,以后戮力同心,永守同盟?”

    “狗屁!有你那么多虚文吗?你,带个口信回去就行了,就说我们两家已经结盟,穿一条裤子,一起对付唐朝这个小东西和李隆基这个老东西。”

    一提到李隆基的时候,安禄山的眼里就射出杀人的光芒,铁凝立即想到,这家伙是为了抢杨玉环才这么急急的起兵反唐。也许,他更想杀的人,不是唐朝而是李隆基。

    “这……两国之间订立盟约,乃是十分庄重的事情,希望大人择日修筑祭台,准备三牲,正式结盟。”

    “什么狗屁规矩,用得着这么麻烦?”安禄山的胡子吹了起来。

    他身后一个师爷模样的尖嘴汉子见状,忙拉了拉他的衣袖,在他的耳边道:“皇上!自来两国结盟,乃是郑重之极的一件事情,这人说的没错;还有,李格桑现在已经对唐朝起疑,反而和皇上结盟,这是天助大燕,要用李格桑阻止唐朝称帝的野心,何乐而不为呢?”

    安禄山顿时醒悟:不错,唐朝无疑是一个难缠的对手,但是有李格桑掣肘于他,谅这小子也翻不起什么大lang。

    “安禄山陛下,不知贵军何时能够攻下洛阳,否则的话,黄河一带,有全部沦为唐朝的可能?”

    正说到这里,信使高声报道:“报!蔡希德大将占领洛阳,俘虏了盛王李绮,请皇上入城!”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李绮是个草包,儿郎们,给我立即启程,驾临东都洛阳。”

    七日之后,在安禄山手下大将史思明、安庆绪的主持下,南诏李格桑正式和安禄山结盟。

    此事极端隐秘,当然要瞒着唐朝。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一章洛阳称帝
    十余日之后,安禄山就心急慌忙的在洛阳称帝,改国号为燕,自己是大燕皇帝,立其子安守忠为太子,史思明为太尉,田承嗣、崔佑乾为司空、司徒,蔡希德为大司马,其余将佐,各有封赏,大赦天下,一时之间望风归降者不记其数.

    唐朝在长安得到这个消息,哈哈大笑,对身边的舍瓦和李白笑道:“安禄山不谋划早日打下潼关,却在洛阳草草称帝,似乎不是明智之举。”

    “是。此人行军打仗是有一套的,但是在应对国家大事上,只能算是一个草包,他此时肯定会受到李隆基的讨伐,在灵武的太子李亨也不可能坐视不理,一定会调兵遣将力保潼关,到时候,我们可以让他们鹬蚌相争。”李白颔首。

    “非也!以我之见,我们不应坐观成败,而该火速出兵,抵达洛阳近郊,名为调停,随机应变,当取则取。”

    唐朝一愣:“义父,如果我等出兵,郭子仪等人必定恐惧,到时候说不定先与我等为敌,白白便宜了安禄山?”

    “不错。郭子仪新败,兵无战心,如果知悉我等出兵,李亨决不愿和安禄山死战,到时候反为不美,何不按唐朝之意,趁机训练好士卒,只待双方分出胜负,我再选择其剩者而击之?”

    舍瓦颔首:“此议甚当。”

    “义父之言,倒是提醒了我,我等虽然不出兵,但是派人去看双方交战的情况,同时分析情况,却是必不可少,此事刻不容缓,只是我军中实在找不到轻功极好的大将之才,依二位看,隆多合适吗?”

    “大将军,白虽不才,但是自信探听个消息还是没有问题的,不如让我去?”李白抱拳。

    此时的李白,经历了人生中的不少起落,而今跟在唐朝的身边,看到了重新建立政权的希望,心中火热,只盼望能建功立业。

    “谢大哥!”唐朝深深抱拳,眼中满是感激之色,“我知道,以大哥的轻功和武功,天下间还没有人能留得住你,不过小弟知道,以大哥的声望,若是有可能,是能结交李亨手下像郭子仪、李光弼、王思礼这些大将的,到时候不妨带上我的书函,我想他们会感觉到小弟渴望贤才之心的;当然,不仅仅是李亨手下,安禄山手下的史思明、田乾真、崔佑乾、蔡希德、田承嗣这些人,小弟也早已经写好了书函,到时候再带上大量的金银珠宝,但有愿意投靠小弟之人,都收揽在一起,大哥一人去怕人手不够,所以这次,义父,您可以和大哥一起去走一趟吗?”

    “遵命!”舍瓦这段时间到处清点沿线州府的财产,好不容易有这次万军大比武的机会,回到长安,心中正闷得慌,当然乐意出去走动走动。

    两员大将随即领命而去,带着十余车金银珠宝前往李亨和安禄山军的前线。

    一路之上,舍瓦都是郁郁不乐,李白甚感奇怪:“将军,为何不快,是不是不愿和我李白同行?”

    “非也!”舍瓦赶紧摇手,“能与李贤弟一起,我平生之愿也,我之所以不快,乃是发现唐朝似乎变了,他,他有点让我失望。”

    李白一惊:“将军何出此言?”

    “既然贤弟动问,我也不瞒你。唐朝带领大军占领了长安,为什么不趁机追击,给李亨和李隆基喘气的机会?现在又到处派人出去联络突厥、契丹、吐蕃和回纥的军队,难道,我们有四十万大军,还不能占有天下,别到时候一不小心引狼入室,反而收拾不住这局面。并且,南诏最大的敌人不是李亨,也不是安禄山,而是李隆基,这老家伙虽然断了一臂,稍解我恨,但是他现在手下兵微将寡,为什么不带大军深入成都,杀了此獠?”

    李白颔首:“将军之言甚当。不过我有一言相告,将军,李隆基当年压迫南诏,使将军和李格桑陛下因为谢小意女士而起风波,这是大不对,但是现在唐朝带兵占领了长安,还断了他一臂,这个仇,基本算是报了。因为李隆基现在就算是不死,但是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了,你没看到现在李亨手下人才济济,而到成都依附李隆基的军队寥寥可数吗?所以,唐朝的意思,既然已经占有了长安,何不厉兵秣马,将天下也一股脑的占有了,他现在做的这些,都是在为将来的大战做准备。邀请外国的军队参战,这虽然不是一个最明智的选择,但是仓促之间,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况且将军不要忘了,我们现在占领了中原大片的土地,有的是物资和财物,我们不怕这些外国的军队帮助敌人,因为以现在的局势,李亨的财政紧张到要命,安禄山算好的,但是此人不谙治国之术,我们这样做,有机可趁,您觉得呢?”

    “好好!真是说得太好啦!我一直执著于仇恨,倒是显得胸襟不够阔大了,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也许我这个人做事的时候往往过于偏激。”在马上深深施礼。

    ……

    唐朝在长安军中,又是一番景象。

    东门外宽阔的较场上,最中央帅字大旗之处,堆放着一箱一箱的金银,足足上百箱,金子是十两一根的蒜条金,银子则是五两一碇的元宝,打开了箱子,一阵阵的黄白之光散发出来,使台下的数万名士兵的眼睛都发了光。

    唐朝大将军有言在先,先是通过各级军官传达,又在辕门外张榜,务必要全军知悉,所有的将领都通过比武的方式来产生,胜利者不仅可以做大官,而且还能有丰厚的赏赐。即使只做一个十夫长,也可以得到一碇银元宝。

    此时的唐朝,虽然因为战乱的原因,通货膨胀,但是五两重的一碇银元宝,还是可以支撑一般三口之家半年的生活费,实在是诱人。至于百夫长、千夫长,那得到的赏赐,都是一般十夫长的数倍,要是真的武功高强,还可以直接做将军。唐朝的榜文中说得明白,只要做了将军,就可以带领上万的军队,威风不说,待遇、官爵,显然都不在话下。

    台下的人眼神都很热切。

    章仇兼琼和隆多、专信等人整顿好沙场,专等唐朝前来训话。能够被选到这大较场里参加角逐的人,都是经过甄选之后推荐出来的。虽然有很多的人是不愿来的,榜文里说得明白,比武的时候,刀剑无眼,死伤有抚恤,但是各安天命。

    “各位,我是唐朝!我带领大家占领长安,为的是什么?”

    唐朝的话嗓音不高,但是用浑厚的内力送出,声闻数里,清晰的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膜。

    “呵呵。我知道你们不好意思说,那我告诉你们,是荣华富贵,是保住这条命!现在是乱世,大家都清楚,想要保住这条命,就要有实力,谁的武功高,别人就不敢欺负你。当然,光是武功高也不一定能保住性命,那就要看你是什么身份,你功夫高,那别人要是两个打你一个呢?就算你再高一点,三个打你一个呢?就算你再高,那么四个,五个……无数个,你还打得赢吗?所以,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在乱世中想求生存,想保全自己的父母妻子,除了练好武功,那就是做大的官,越大越好,我唐朝毫不避讳的告诉大家,我想称帝,你们也要不甘人后,相信,既然我们已经占领长安,那说明天命,天命就在这里,我唐朝一定能扫平叛乱,还天下人一个太平盛世!各位,拿出你们的勇气和智慧,击败对手,争取做大官!现在我宣布,长安万军大比武,现在开始!”

    这一声令下,下面的数万人马顿时分散开来,按照事先的抽签互相捉对儿厮杀。每个人都必须战一场,最少都是一场。败者退下,胜者等待下一轮。而且即使战败者还是可以选择挑战,再次进入下一轮的角逐。

    ……

    “报!紧急军情。”正在此时,传令兵飞奔到唐朝的身边,火速的呈递上一个纸卷。

    唐朝打开一看,脸色就变了。立即喝令:“专信、辛白江、班林何在?”

    三人立即被传唤,片刻之间就骑马来到唐朝的身边:“末讲领命!”

    “比武继续。你们三个人,随我到中军帐,我有话说。”

    ……

    中军帐之中,唐朝的脸色凝重,对三人说道:“你们三人,包括专氏其余四虎,当然更有李白、舍瓦、隆多,可谓是我的股肱之臣,既然我唐朝要建立新唐朝,就不怕告诉你们我的志向,这一次,出现了大大的麻烦,你们看看。”说着将手上的纸卷交在专信的手里。

    专信一看,脸色也变了,其余两人看完,也是变了颜色,纸卷上的内容很简单:“禀告大帅,臣在河南打探到确切的消息,南诏御林军总管铁凝悄悄的前往安禄山军中,不知商议什么事情,军情紧急,先为报告!”

    若是一般的情报,那也罢了,但是一看末尾的署名,居然是李白。

    唐朝认识李白的字迹,那是全天下人都无法摹仿的妙笔。

    这就说明,此事千真万确。

    “各位。你们都是我的股肱之臣,谅不会背叛于我,但是观今日之形势,李格桑陛下似乎对我有见疑之意,说说你们的看法。”

    专信首先道:“我等五兄弟,只认大将军是我们的主子,管他什么陛下皇上,我都只听您的指挥。既然李格桑要背后和安禄山勾结,我们灭了他就是了。”

    “是啊,灭了他!”

    辛白江和班林一头。

    唐朝摇头:“不。李格桑陛下待我,甚为亲厚,还将两个公主都嫁与我,我怎么可能对不起他。不过,我告诉你们,我要称帝,不是背叛他,而是我唐朝从来都是自由的,他不能决定我的生死,更不能刚愎的认为我这是在背叛他。因为,你们都知道的,我不欠他任何的东西。而我手下带领的这十万大军,都是我亲手训练出来的,不是南诏的兵,而是我自己的兵。就算是我新招的这三十万军队,也没有用南诏一分一毫,他这样做,我不敢肯定他和安禄山有勾结,但是既然派出了铁凝,显然是甚为机密之事。我们不得不做好提前的准备,若是一个大意,悔之晚矣。你们三人,专信居首,现在就将这封信函送到剑南军中,一有什么消息,立即飞鸽传书。明白吗?”

    李格桑野心已露,看来,现在是到了该摊牌的时候了,唐朝喃喃的说道。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二章骑虎难下
    专信带着唐朝的书函前往成都军中,与正和李隆基交战甚酣的狼正轩会面.

    狼正轩阅信之后,随即迅速的交到李格桑手中。

    李格桑这数日之中正在愁闷不堪,被李隆基的大军拖住了,进恐无益,退又不甘心,颇有点进退两难。

    李格桑自进兵唐朝内陆之后,虽抢夺了不少的物资美女,但是十分令人生气的是,大部分唐朝的官吏见到南诏军队,都无一例外的加紧防守,转移物资,这使得他们要占领中原一座一座的县城,甚为困难。

    当然,如果李格桑愿意,他完全可以强攻。以此时唐朝松懈的防守,得到许多的城池,也是顺理成章之事,但是李格桑没有这样做,他直接追击李隆基。

    实在话,若不是李隆基恰好在绵竹一带遇上即将投降的鲜于仲通,说不定剑南的这五万军队就此烟消云散,沦为流寇,但李隆基的到来拯救了这只军队,也拯救了鲜于仲通。

    正是因为有了这支军队,李隆基才在栈道设防,好几次的击退了李格桑的骑兵。

    兵贵神速。前几波的攻势被瓦解之后,李格桑和李隆基互相以剑门关为界,展开了近两个月的攻坚战。

    无奈的是,纵然李格桑军队的战斗力远远高于李隆基,但是受制于蜀中天险,却仍然难有寸进。反之,来自中原勤王的军队却源源不绝的来到李隆基军中,此消彼涨之下,战争有拖入僵持的可能。

    就在骑虎难下之时,唐朝的使者专信将信函带到。书略曰:南诏承接太子唐朝书呈南诏陛下,往者,小子寄寓国中,多蒙恩造,更以两公主相尚,此恩此德,无时或忘。然方今天下,四海分崩,豪杰之士蜂拥,思得明君,唐朝虽然不才,但向有匡扶社稷之志,今更占领长安,新收三十万大军,欲和安禄山、郭子仪等辈争鼎天下,事若成,名垂千古,泽被苍生;若不成,则唯有牺牲微薄之性命。陛下本南诏之主,我唐朝乃堂堂汉人,报效之言,无从谈起,若陛下能体谅鄙人之志向,不如与我保持同盟,永结秦晋之好。若有一日鄙人当真得了天下,定不伤南诏半分土地。望陛下圣裁。”

    李格桑越看越怒,看到最后,忽然睁大了眼,双手连挥,将信函撕了个粉碎,变成一片片飞舞的蝴蝶:“反啦!唐朝这小子居然敢背叛朕?”

    他自然有些意外,自己前脚刚刚派使者和安禄山接触,想不到这家伙倒似先就知道自己的阴谋,居然来了这一出。

    “陛下。唐朝大将军临行之前反复交待我,说陛下待他恩重如山,但是他乃是汉人,不愿听命于外族的君主,有什么冒犯之处,请陛下一定要理解。他说,他不是一个忘本的人。”

    “放屁!这是赤-裸-裸的背叛,枉我对他器重有加,还将两位如花似玉的公主嫁了给他,古往今来,不管是哪朝哪代,都绝少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居然还背叛我,真的是猪狗不如,哼,你知道他信里说什么吗?他居然厚颜无耻的说自己以后不伤我南诏一分一毫,不侵犯我南诏的土地。荒唐,真的是荒唐透顶。”

    旁边的狼正轩见了,脸上也闪现一抹奇怪的冷笑:“唐朝居然敢背叛我们,陛下,先要问我手中的这柄刀答应不答应。”

    “你本是我南诏的将领,今日又来到军中,我想该是你表现立场的时候了,你说说看,你到底愿意跟着谁?”

    “回禀陛下!小子自然愿意归顺陛下,唐朝叛乱之臣,此时虽然嚣张一时,但是终究会为陛下所擒,到时候听凭陛下您的发落。”

    这一番话,直听得旁边的狼正轩满头的雾水,他们都清楚,专信是唐朝最信任的手下,怎么可能说背叛就背叛唐朝了呢?

    “大胆!你这话有诈,来人啊,给我捆起来,朕要好好的用棍棒伺候他。”

    喝声之中,上百的亲兵拥出,将专信、辛白江、班林三人团团围住,一个不小心,就是身首异处的后果。

    专信微微冷笑,并不反驳,任李格桑的亲兵用坚韧的牛筋绑缚好了。不长的时间里,三大将领都被李格桑捆绑。

    “你是朕的股肱之臣,却居然助纣为虐,说呵,你想怎么死?”

    李格桑的眼中杀气腾腾,他本能的感觉到,自己派往洛阳的铁凝也许被唐朝无意之中知道了,这才有现在的这份书函。

    好厉害的唐朝,居然在安禄山身边也是广布眼线,不然,铁凝去的时候化了装,而且行踪隐秘,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一时之间,李格桑的心中有些乱。看来,十有**,自己的猜测正确。然则,唐朝现在手下有十万南征北战的大军,更有新招募的三十万军队,一旦在中原和他面对面的交手,胜负之数,那的确难说得很,而且,唐朝之名响彻南诏军中,一旦真正的动起手来,我方士兵不占优势几乎是肯定的。如果不战,那等于就承认了这家伙书函里的话,即从现在开始,他就和我李格桑平起平坐,只是互相算是盟友的关系而已。

    此时的他,心中也十分的后悔,不该让他带领大军先先取长安。

    长安一得到,此人的贪心果然大涨,再要想收拾他,已成尾大不掉之势。

    “回禀陛下。唐朝大将军说,若陛下问到我怎么死,就告诉您,我不愿意死,因为我一生对得起南诏,对得起陛下;若陛下真要我死,则我死之后,唐朝大将军必定攻到大理,替我报这个仇。我本以为大将军是随口说说,想不到陛下真的问到了,我只好据实回答。”

    李格桑的心中一凉,怪不得这小子半月之前借口思念几个妻子,将莲儿、文姜、新灵等三人接去了长安,现在想来,才知道这小子一直在防备着我。以他天下罕见的武功,再加上他手上的玄铁剑,带领大军来犯,我现在深入唐朝腹地,补给困难,再加上背后虎视眈眈的李隆基,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三章将计就计
    李格桑思忖良久,大笑着亲自解开了专信的捆绑,说道:“专将军,你是我南诏之人,我怎么会信不过你,只是你跟随唐朝日久,本王特以此言相戏耳,切勿往心里去。”

    神色之间,甚为亲热,喝令左右:“快,三位将军受惊啦,摆酒接风。”

    当下又亲自替辛白江和班林解开了背后的绑缚。

    三人虚惊一场,却也忍不住佩服唐朝的判断。因为就是临行之前,唐朝就告诉他们李格桑必定不会杀他们,只不过吓一下还是完全有可能的,叫他们都不要轻举妄动,一切惟专信马首是瞻,若是问他们谁忠诚之时,不妨逢迎于李格桑,就中取事。

    军中酒宴,甚为简朴,但是鸡、鱼、鸭之类的却并不缺少,专信等人开怀大嚼,席面上不谈国家之事。

    酒过三巡,李格桑满脸堆笑:“几位将军,你们都是我的股肱之臣,若是以后死心效力于我,我必定有重赏,富贵荣华,不在话下,若是真心跟着本王走,请干了此杯。”

    专信当先说道:“陛下此言过矣,我本是南诏国人,尽忠报效,是我的本分,陛下即使不说,我也知道跟随陛下左右,以尽死力。”干了杯中之酒。

    辛白江和班林也默默喝下了杯中之酒,愿意追随李格桑。

    李格桑见三人饮酒之后,大喜:“从今日开始,你们就是我的信臣,继续喝。”

    ……

    李格桑将三人送到剑门关外的石亭,喝茶而别,一起送别三人的有狼正轩、铁凝、心悦法王等一干人,十分诚恳。

    李格桑要专信等三人做的事情简单之极,只是要他们送一封回信。

    专信一直担心自己一行会被李格桑杀害或者扣留,但想不到的是,居然都没有发生。

    ……

    长安城中,扬玉环将自己的豪-ru浸泡在鲜花之中沐浴,还是引不起唐朝的兴趣,因为他四处派人去找师傅孙思邈,两三个月了,还是杳无音汛。

    而在这段日子之中,并没有如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李亨的部队和安禄山正式交锋。

    据李白传递回来的消息,李亨现在胆小如鼠,见了安军就没命的奔逃,至今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已经换了好几处据点。现在倒好,躲进灵武城中,命令士兵在城墙外掘了一排一排的大壕沟,阻止安军的骑兵,根本谈不上进攻。

    郭子仪倒是带领军队和孙孝哲打了几场硬仗,但是无奈手中兵力太差,明明已经设下陷阱将孙部诱到乱石谷中,但竟然荒唐的让孙部冲出了乱石谷外,召集人马,将他们击溃。

    而此时,唐朝更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太子李亨虽然是天下兵马大元帅,但是却实在没有这方面的才能,滥封官职,加上财政又是紧张,内部的不和使得他手下之兵战斗力极低,以至见了安军就是望风而逃。

    看看安禄山已经占领河南大部分土地,也许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攻破潼关,东度黄河和我决战。但偏偏在这样的时候,李格桑居然和安军联手。

    李格桑最大的敌人乃是李隆基,务必除之而后快,此人在南诏称帝数十年,手下又有的是精兵,若是真的交手,纵然胜得了他,但肯定元气大伤,然则之后又如何应对安军的攻击。

    至于安军的战斗力,探子早已经探听清楚,果然是强悍,潼关以西的州县,没有哪座城池能坚守住三日的。

    李隆基早还在长安的时候就已经降旨要北庭都护哥舒翰调集大军回守潼关天险,,也幸亏是如此,才能使中原有一座坚城能抵挡住凶猛的叛军。

    但是这显然激怒了安禄山,他亲自带领手下十万合后的军队兵临潼关,配合史思明的进攻。哥舒翰的守军不过十万人,又不如叛军精良,面对四面的包围,也是愁闷之极。还好粮草充足,一时之间没有危险。

    不过,以当先形势,潼关之战很快会分出胜负了。唐朝据手下的报告,知道李隆基在绵竹大发雷霆,说哥舒翰是个混帐东西,既不能打败安禄山的叛军,又不能派兵支持他。

    当然,李隆基发脾气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韦坚的话:“皇上,而今您处于危难之中,哥舒翰这家伙拥有雄兵十万,却不拿来勤王,只是龟缩在潼关之中,安的什么心哪?恐怕他心中想的是安禄山直接攻打剑南,到时候一旦皇上您被安禄山擒住,他好趁机发展势力,他这是在保存实力,为的恐怕是将来好和安禄山争天下?”

    李隆基这些日子之中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再加上杨玉环又被蒙面人抢走,身边没个慰藉寂寞的人,更使他痛心的是,高力士死了。

    这年老的宦官自然是忠心于他,可惜这段日子之中受的苦太多,加上他水土不服,这就使得他本身的病情加重,终于支持不住,在军中一命呜呼。

    李隆基以皇帝之尊,而今接连的受到打击,虽然他内功精深,还停得住,但是胸中的闷气,却是越压越压制不住。经过韦坚这一挑拨,自然是大怒。

    朝中几乎人人都知道,哥舒翰和他是生死大仇。

    果然,李隆基在剑南很快的下了圣旨,命令困守潼关的哥舒翰出兵“平叛”,若再迟疑,军法从事。

    ……

    “末将专信,幸不辱使命,回来见过大将军。”

    三将一起施礼。

    “免礼。他怎么说?”

    当下专信将此行经历和盘托出,而且奉上回书。

    唐朝撕开信函,很快的看完:“呵呵,居然摆鸿门之宴,那我就去会会他。”

    信中内容,是要唐朝在十五日之后前往成都府庆祝李格桑六十岁生辰。

    ……

    剑门关行辕。

    狼正轩一脸的忧色:“陛下,想唐朝奸猾似鬼。陛下这个计策他难道看不出来,到时候若是带兵前来,而我方势必陷入他和李隆基的夹攻之中,到时候怎么办?”

    “哼!兵行险着,才是取胜之道。那我问你,贤弟,若是唐朝和你在战场上交手,你有几成把握胜他?”

    狼正轩沉吟:“不足五成。”

    他们曾经在野马河边交手,互相深深知道对方的虚实。唐朝最厉害的武功,不是他手上的刀,而是神秘莫测的隔神指。

    “你说了实话。我这次请他来成都,并非是要用兵力擒他,而是用阴谋杀他。此人一除,则他手下的四十万大军都会为我所用。”

    “什么?陛下,您要杀唐朝?”狼正轩有些口吃。

    “不错!我既想统一天下,就不能顾虑私人的感情,我知道,他救过我的命,还帮助我枚平了贤弟你发动的政变,功劳很大。但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违背我的意志,想要称帝,想要脱离我的控制。我本以为,他是我女婿,是我手下的一员大将,将来替我打下中原大片河山之后,我给他一个王位,将来再继承我的地位,但是想不到的是,这家伙利欲熏心,居然抢先出手,占领长安,打乱我的部署不说,更是成为我要占领中原路上的一块绊脚石,他的可恶,甚至超过了李隆基。我以两位公主嫁给他,想不到还是留不住他的心。而以眼前的形势,他可说是占尽了天时地利,我等如果不想别的办法,想要打下唐朝江山,建立一个新的朝代,肯定是死路一条。”

    “什么办法?”狼正轩觉得自己的嗓子有点发干。

    “阴谋。”李格桑很轻的说了这两个字,密切的注视狼正轩脸色的变化。

    “这……一切但凭陛下吩咐。”

    狼正轩佩服唐朝的为人,忍不住有些为难。

    “贤弟,你别忘了大哥当年对你说的话,我要和你平分天下,这话现在仍然不变。我们分的,不是南诏的小小天下,而是整个中原。我想占有中原已经好多年了,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想不到我自己的女婿居然敢背叛我,我不杀他,他就会杀我。”

    “这……我看唐朝此人,不像是个残暴的人。”狼正轩终于为唐朝辨了一句。

    “非也!战争本就是残酷之事。自从我上次派铁凝和安禄山结盟之日起,唐朝就不会放过我,我当然也不会放过他。我本想瞒着他,就中取事,但是这人机灵无比,居然将如此机密之事也探听到了,这才有专信这次的亲自送书之事。”

    “陛下,我就不明白了。专信本是唐朝手下极得力的大将,而且班林和辛白江也是人才,你既然想杀唐朝,却为什么白白的放了这三人回去?”

    “哈哈。”李格桑笑了几声,“你倒我真是如此好心?告诉你贤弟,我已经在他们喝的酒中做了手脚,不到半月,这三个人肯定会毒发。到时候,没有我的解药,他们就死定了。我早已经派人跟着他们回到长安,一旦毒发,他们自会按我的要求去做,到时候不怕这三人不听命于我。唐朝就算明知道这是鸿门宴,但是他向来自负,再加上我派伏虎太子亲自去请,又是我六十寿诞,他没有理由不到。哼,只要他来了,就是他的死期。”

    “陛下英明!这样一来,神不知,鬼不觉,他自己的手下背叛了他,唐朝就算再精明,但是也一定防备不到专信这样的人会真的投靠我们。”

    “不错!唐朝本来的意思,就是想把这三个人安插在我的身边,假意投靠我,到时候可以尽知我军中虚实。我现在也只是将计就计。”

    “妙。妙,真的是太妙啦!”

    连狼正轩这样的人,也开始鼓掌。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四章剑阁宴
    新唐朝元年四月初七日,唐朝在伏虎太子的亲自接引之下,出长安,向署中剑门关进发,只带了随身八百亲兵,装载了数十车金银绸缎之物,逶迤赶往剑门关,庆祝李格桑的六十寿诞.

    李格桑既是南诏的国王,又是唐朝的泰山大人,唐朝就算占领了长安,也不得不对他表示足够的尊敬。

    他当然不可能料到李格桑会对他下毒手,因此一切都顺理成章,将一切时务交代给从河南赶回的舍瓦之后,他这才放心的赶往剑南。

    他此行除了祝寿之外,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李格桑解释,表明自己并非是忘恩负义,而是因为形势逼迫。他以为,凭借自己和他的翁婿关系,再加上以前给他立下的大功和曾经对他的救命之恩,他会和自己和好如初,一起占领李隆基的大好河山。

    临行之前他很奇怪,为什么专信、辛白江和班林都不约而同的生了病,不能随自己前往剑门关,他只得带上了隆多。

    李格桑在自己的中军帐之中挖了方圆四丈的一个大坑,坑中藏匿甲士五百人,都是南诏精锐之中的精锐,又在自己的帐外调集了八千精兵,由狼正轩亲自指挥,到时候,一旦唐朝喝下毒酒,则李格桑以掷杯为号,一起发动,内外夹攻,将唐朝砍为肉泥。

    他早已经秘密的布置上一切,只等唐朝的到来。

    当信马报唐朝带领大批祝寿物资距他军营只有三十里的时候,李格桑喜出望外,同时心中有些紧张。

    他倒不是害怕杀不了唐朝,他其实是有些内疚。

    他心中比谁都清楚,于公于私,就算唐朝有些须对不起他的地方,他都不应该杀唐朝。但现在的情形不同,此时此刻,唐朝可说是他占领中原最大的绊脚石,所以违背良心也罢,反正他必须杀了他。

    不然,他一生图谋的霸业就此成空。

    ……

    “禀告陛下,唐朝带领十三个从者已经来到前面剑亭。”

    “知道了。你传令下去,本王会亲自去迎接他,叫一切人等做好准备。”

    “是。”传令官飞快的去了。

    李格桑向身边的心悦法王一笑:“大师,决定我本人和我南诏命运的一战,即将打响。我们去。”

    “谨遵陛下圣旨,老衲必当竭尽全力。”

    这道德武功都极深的僧人双手合十,显然已经完全听命于李格桑,这僧人的身后,是十八名高矮不一,年龄参差的僧人,来自大理城外著名的崇圣寺,也即是通俗所谓的天龙寺,个个武功高强,当年平定狼正轩之乱,这只僧兵曾经立下大功。

    “铁总管。这一次的事情,只许胜,不许败,一旦让唐朝生离,则大势去矣。你准备好了吗?”

    “回禀陛下,臣已经准备好多时了。”

    “好,我们这就去迎接唐朝,再次提醒大家,不要露出任何的破绽,明白吗?”

    “明白。”

    ……

    李格桑带领群臣在金沙江边接着唐朝,李格桑抓住唐朝的手,哈哈大笑:“我的好女婿啊,朕这些日子之中可是高兴得不得了,想不到你出兵长安,居然真的就将李隆基赶跑,占领了中原大片土地,古往今来,除了你们汉人之中的楚霸王项羽,还从来没有人做到过如此的功业,别说你想和朕分而治之,就是要朕做你的臣,我也是心甘情愿哪!”

    唐朝一听,甚为惶恐,赶紧跪下,口称:“陛下。您这样说,真是折煞臣啦,微臣虽然想做中原的皇帝,但是陛下永远是南诏的皇帝,我不会动摇您分毫。臣今日来,一是为陛下祝寿,二就是要告诉陛下,唐朝受陛下大恩,将两位公主下嫁于臣,而我居然和陛下分离,实在是小人从中作梗,陛下英明之极,当知道微臣和陛下之间,永远是唇齿相依,互相猜忌,互相攻讦,那是两败俱伤;若是互相信任,互为奥援,则会既寿永昌。陛下千万不要听信安禄山这种小人的谗言,使我们翁婿之间失和。微臣今日只身来到剑门关,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在陛下的面前表明我的真心。我唐朝以我建立的新唐朝起誓:若我唐朝有违背良心,欺师灭祖,背叛,做出杀害亲人的事情,死于刀剑之下,死后沦落十八层地狱。陛下,您相信我了?”

    李格桑不意唐朝一见面就来这么一出,微微有些慌乱,但随即慑住心神,哈哈一笑:“贤女婿说哪里话来,这不是见外了吗?我堂堂南诏之主,连分辨十分的能力都没有了吗,我当然不会相信小人的谗言。不错,安禄山的确曾经派人到剑门关来拉拢我,想要我和他联盟,等他一举杀灭李隆基的时候,一北一南对付于你,但我哪里会听他的,已经派铁凝亲自到洛阳,郑重的拒绝了他的要求。”

    唐朝悬起了一颗心终于落下地来,看来,李格桑也不是要真正的相信安禄山这样的人,即使结盟,恐怕也只是契约上,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行动。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李格桑今天请他来,是要他命的,剑阁之宴,就是鸿门宴。

    “好好,如此最好,谢陛下!”

    此时的唐朝,是真心的感谢,毕竟,对于这位泰山,将两个天仙一般的女儿给了自己的人,他心中一直存着深深的感激。

    此时他的武功,虽然极高,但是却还是没有达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地步。他虽然本能的感觉到此行有一些凶险,却不是防备李格桑,而是防备被自己断了一臂的李隆基。

    以李隆基的能力,极有可能探听出自己此行来到剑门关。若真被他得知,肯定不会轻饶自己。也许,在这位唐朝皇帝的眼中,最恨的人,不是安俸禄山,而是自己。

    安禄山虽然曾经用他的巨爪抓伤了杨玉环的豪-ru,当然肯定做了些见不得人的事,但是李隆基虽然明明知道,却并不揭破,而是宽容了他,直到后来安禄山叛乱,他自然恨这个胡人,但是更恨唐朝。

    大唐朝的江山就这么被唐朝仅仅用十万大军就推翻了,害得他一大把年纪了,还受尽风霜,躲藏到这偏僻的蜀中,心中的怨恨,可想而知。此时李隆基在绵竹,已经召集了不少的高人,其中就有陇西节度使王思礼这样的武功高手。

    其时李隆基的身边马正章死、高力士死、章仇兼琼叛变,鱼朝恩又投奔了太子李亨,本来已经可说是人才凋零,但是鲜于仲通的这支军队加上王思理来投,突厥大高手卜固怀恩来投,使他顿时恢复了一些往日的气象。

    ……

    “爱女婿啊,起来,你今日是来给我拜寿的,哈哈,先就把头磕了,也好,走,我们到帐中去痛饮三百杯,哎,可惜李白老弟不在,若是他在的话,我们可要欢乐得多。”

    “回禀陛下,李白受臣之托,去河南公干,至今未回。若是陛下思念李白,我回去之后定叫他改日拜见。”

    “哈哈,不用啦!南诏这片小地方,是留不住他这样的绝世人物的。走走,到了,筵席已经摆好,只等人到齐。”

    “还要等什么人?”

    “就差你一个,你已经到了,自然就不用再等了。”

    哈哈大笑声中,李格桑牵着唐朝的手,十分亲热的将他迎进了中军帐中。

    这可是最高的礼节。一般的皇帝,要这样的迎接臣子,只有在手下打了大胜仗凯旋而归的时候可能享受。

    隆多提着一柄铜锤紧紧的跟在唐朝的身后。

    此时,唐朝的腰带上别了一把大剑,到了此时,专信自然早已经将这柄杀人的利器还给了唐朝。当时攻打长安的形势,唐朝怕专信抵挡不住李隆基,这才借剑一用,事后自然还给了他。

    玄铁重剑,自然是纵横天下的利器。

    此行,唐朝出长安的时候,杨玉环就抱着唐朝的脖子,满面担忧的说道:“剑门关有李隆基对你虎视耽耽,又有李格桑不知安着什么心,您这一去,可要千万小心。”

    “哈哈,您多虑了。我有这柄玄铁剑,纵横天下,却又怕得了谁来?而且,李格桑若要害我,早就害了,何必等到今日?他难道不害怕杀了我,李莲和文姜去找他拼命?”

    杨玉环当时一听就急了:“唐弟,你可千万别大意。这些当皇帝的人,尤其是在面临争夺天下的关头,自己的一两个女儿算什么,就是杀了也无所谓,更不要说还不会杀她们。李……李隆基在马巍驿的时候,为了保全自己,还不是,还不是?”

    说到这里,她的眼角落下泪来。

    显然,在这个女人的心中,那是十分的伤心。她可能先前还以为李隆基会为了她这个红颜知己和鱼朝恩这样的人拼命,但是她错了。

    她只看到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走向白绢。

    不能说这个男人狠心,但是至少可以证明一点,这个男人把自己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把自己的江山看得比什么都重!

    只有十三个人,李格桑分外的兴奋。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定能成功。他本来还一直在担心唐朝将他的八百亲兵带到自己的中军帐外。

    如果是那样的话,李格桑知道,那可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毕竟这些人,都是和唐朝一起经历过无数战斗考验的人,实力强横,一不小心说不定给唐朝突围了出去。

    但是区区十三人,他心中定得很,笃定。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五章生死一线间
    唐朝进了李格桑的中军帐,忽然微微一笑,有些意味深长的看了这南诏的皇帝一眼,随即,若无其事的坐下。

    他这次来,是以女婿的身份前来,本该坐于席中西面,以示半个主人之意,但不知为何,李格桑要他坐南面。

    南面者,都是位高权重的人所居,多是德高望重之辈。

    “陛下,小子何德何能,今日怎么能坐这里?”

    “坐下,你当得起的。狼正轩本可胜任此位,但是他出使在外,只有你功盖天下,你不能做,那谁该坐呢?”再三的敦促唐朝上座。

    唐朝却不过心悦法王、铁凝、伏虎太子等人的劝说,终于勉强坐了东向,算是一个折中的位置。

    李格桑知道唐朝不敢越礼,遂北向而坐,乃是帝王的专属之位。

    酒菜早已经罗列于其上,李格桑哈哈一笑,拿起酒壶,亲自给唐朝满上一杯:“哈哈,今日诸位远道而来,为朕贺寿,我不胜之喜。来来,我先给大家满上。”

    唐朝接过酒,逊谢,却并不即饮。

    他已经看出来,李格桑的意思,是要给所有来贺的客人满上一轮。

    在唐朝所在这一桌下面,还有数百席一起开动,个个都是锦衣灿烂,一身的华贵,显然大多是南诏的王公贵族。遇上李格桑这样的大事,自然是举国欢庆。

    “祝皇上龙体安康,南诏江山永固。”唐朝首先敬酒,说了祝酒辞,一众达官也一起说了许多恭维的话,只听得李格桑高兴之极。

    只有极端细心的人,才能看到李格的笑容之中大多是装出来的。不过李格桑城府极深,平时本就不苟言笑,所以看起来却是和平常没有丝毫的两样。

    这样一来,使得少数知悉他秘密的人比如心悦法王等的心中落下一块大石。谁都知道皇上花了这么大的心思将唐朝骗到了剑南军中,就是要取他的命。但是谁都知道,以多欺寡,唐朝纵然最终必死,但是冲在最前面的百十人却是必死无疑,因为他的武功,已经在南诏的军中有神一般的传说。

    酒席间,说些闲话,自然聊到李隆基的脆败和唐朝占领长安,唐朝微笑逊谢,大理群臣向他敬酒,他都是酒到杯干,显得十分的洒脱。

    不少武功高明之士都明白,武功一旦达到化境层次,一切的狙杀、毒药,在他们的面前,都已经毫无用处,起不到致命的作用。

    所以没有人怀疑李格桑会在酒中动手脚。

    酒至三巡,李格桑站了起来,看到唐朝眼神微显散乱的状态,心中得意的笑了,举杯对唐朝说道:“新唐帝,来来来,我再敬你一杯?”

    此话一出,唐朝吃了一惊,酒似乎也醒了,猛然的站了起来:“陛下何出此言,想我唐朝才能平庸,现在安禄山未除,我怎么敢妄自称帝,陛下的话折杀小子啦?”

    说着仰天干了杯中酒。

    李格桑哈哈大笑:“你的才能绝不平庸,你当得起的。不过,有句话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我想说的就是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得意忘形。此时的他,已经得到了狼正轩准备杀进来的暗号,决定不再拖延时间。

    “你……你好奸诈,原来你的六十大寿是骗人的!”

    唐朝似乎在猛然之间才明白过来,但显然已经迟啦,心悦法王就势将桌面一掀,桌上的碗儿、碟儿、杯儿、筷儿漫空飞扬,李格桑赶紧退后几步,手一伸,金虹剑已经抄在手中。

    其余的南诏将领也是早有准备,纷纷从衣服了取出早已经藏好的刀剑等兵器,团团的将唐朝围绕在垓心。

    轰隆一声响亮,中军帐的外面忽然传出一阵的哗啦声,巨大的中军帐篷被连根掀起,将唐朝和一行十三人暴露在西蜀耀眼的阳光下,唐朝惊视之,原来在帐篷的的外面,掘出了一条长达四丈的壕沟,壕沟的地面镶嵌着不少的大铁钉,专意阻挡来人逃跑。

    八百名手持钢斧的刀斧手迅速的布成阵势,将唐朝等人做了第二层的包围。

    唐朝如果想要冲出去,首先要过李格桑、心悦法王那一关。

    而不远处的地方,狼正轩手提红日之刀,指挥着无数的精兵,按照诸葛孔明的遗法,排成九宫八卦之形。

    如此三重包围之下,唐朝就算是插了翅膀,恐怕也是难以飞渡。

    更何况,他还出了状况,因为此时的他,忽然抱住了肚子,脸色紫涨,极力的忍受着什么痛苦似的。

    我中了李格桑的毒?

    唐朝一惊,但随即知道不对。因为这显然不是毒,是毒的话根本难不住他,以他盖世的功力,即使有毒也可以强行压下。

    他中的是麻药。只有麻药才能骗过他的感官,使他丧失战斗力。

    但是唐朝依然抽出了他的剑,重达六十六斤的玄铁重剑。

    “结阵!”他在如此危局面面前,仍然冷静如恒的下了命令。

    十三名从者在眨眼之间的时间里,从衣服和腰带里取出了兵器,而且还取出了十三面轻如蝉翼的盾牌。

    这倒使李格桑小小的吃惊了一把,想不到唐朝手下之中还有这样的巧匠,居然能制作出如此轻便的盾牌。但随即冷笑,区区十三个人,大自己大军的面前,也不过是多杀十三只蚂蚁,看着自己全面控制局势,笑了起来,用手中之剑指着唐朝:“小子!你现在知道自己错了?看到没有,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李格桑的脸色乌青之中透露着阴狠。这和以前的他大相径庭,谁也想不到,李格桑居然会有这样暴怒的样子。

    “陛下!唐朝于你有救命之恩,这是举朝皆知的事情。而且我占领长安,击败李隆基,没有用南诏的一兵一卒,帮助你平定狼正轩之乱,更在年前送南诏大军二十年不愁吃完的粮食。正是如此,陛下才能有充足的给养出兵中原。将李隆基逼迫在这险要之地。我本是堂堂汉人,我组建我自己的军队,打我唐朝的江山,怎么说得上背叛?”

    李格桑冷笑:“你娶了我两位公主,又做了我南诏的承接太子,不是我的臣是什么,你不听我的号令,妄图和我分庭抗礼,这就是大不敬,死有余辜。各位,不要听他狡辩,你们听好啦,谁杀了唐朝,赏赐黄金万两,封万户侯,给我杀!”

    “陛下稍等,容小子说几句话再杀不迟!”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辛白江、班林却忽然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李格桑一见,笑了,笑得十分的开心:“既是专爱卿有话要说,那就让唐朝再多活片刻。”

    谁也想不到,唐朝身边最信任的专信、辛白江、班林等人,居然暗中投靠了李格桑。

    每一个人看着唐朝的时候,脸上都有羞愧的神色。其中,专信的神色甚为沉痛,向唐朝深深施礼:“大将军!专信无颜面见你。但势逼如此,也只好得罪了!”

    辛白江、班林也一起施礼,脸色之中都有愧色。

    “哈哈,唐朝。这就是你背叛我的下场。连你身边最信任的手下,最后都背叛了你,你还有什么可说的,要是识相的话,不如自裁了?如果你自杀,我还可看在我女儿的面上留你个全尸,死后以王侯之礼下葬,怎么样?”

    唐朝咬牙,心中大骂李格桑卑鄙无耻,先是用生辰骗自己来剑南,然后再策反自己的手下,更以三重埋伏,而且还在酒中下了麻药,真的是将阴谋毒计用到了顶点。现在,居然问出这么一句该死的话。

    “李格桑,你坏事做绝,你不得好死!我……我真的后悔我当年没有长眼睛,早知道这样,我该真心帮助狼正轩的。他这个人虽然有野心,但是光明磊落,不像你这么阴毒!怪不得,怪不得谢小意愿意为了舍瓦义父自杀以谢,就是看清楚了你卑鄙的真面目。”

    “给我杀,杀!”李格桑恼羞成怒,疯狂的吼了起来。谢小意是他一生之中最大的伤痛,自然不愿意任何人提起。

    唐朝的眼中,显现出了一种神色,英雄落魄、无可奈何的神色。

    别说是他现在身体中了麻醉药,功力不足平时的五成。就算是没有中麻醉药,在如此强悍的包围之下,也绝无生望。

    唐朝所深深畏惧的,不是李格桑的和天龙寺僧人的拦截,也不是这几百号训练有素的刀斧手,而是狼正轩和他的神箭以及他的精兵。

    这是一支真正的精兵,以章仇兼琼的能耐,尚且败在他的手下,更何况唐朝现在无兵无将。区区十三人,不过是大海中的一叶浮舟。

    “啊,我跟你们拼啦!”隆多大吼了起来,铜锤挥舞,在自己的身前舞动成了一片黄色的光幕,将当先攻击而来的两名天龙寺的僧人击死!

    此时的隆多,虽然断了一臂,但是却正好适合用铜锤的招数,这一出招,果然威力惊人。

    心悦法王吃了一惊。他所有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唐朝的身上,却想不到唐朝手下还有这样的悍将,当下将脖子上的念珠挥舞,步伐凌乱,抵挡住隆多。

    唐朝另外的十二名随从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久经考验,虽然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是丝毫不乱,两个人一组背靠背的将唐朝保护在核心。

    他们都知道唐朝中了麻醉药,但是却也都知道唐朝医术高明,区区麻醉药只是暂时使他失去战斗力,只要过得一会儿,他恢复了功力,以他强横无比的玄铁剑开道,也并非没有杀出去的可能。

    这就是信心!这是唐朝在无数次打胜仗的基础上传递给手下的信心!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六章那一剑的锋芒
    唐朝被包围在垓心之中,忽然伸手,掌力吞吐之间,将地下的一个面盆抓在手中。

    哎,要是我功力不受制,做这点事情,断不用如此费力。

    但这一招看在李格桑的眼里,却使他心中砰砰乱跳。我的妈,这是怎么回事,这小子的手上又没有长长须,却怎么会将远在丈外的面盆抓过去的?

    而且,更使人感觉恐怖的是,这家伙为什么能有如此强悍的内力?

    难道,他刚才并没有喝下麻醉药?

    但他忽然冷笑,看着手下无数包围的将士,他仅有的一丝顾虑也告消失,挥剑压阵,指挥第一拨的攻势。

    心悦法王、铁凝、伏虎太子等,都是一时的人杰,还有天龙寺的十多名僧人,一起夹攻,顿时使唐朝和十三名手下应接不暇。

    这其间多亏了隆多,铜锤到处,不管是什么兵器,统统辟易,就算勇悍如伏虎太子,也不敢从正面撄其锋芒。这样一来,十二名从者的压力顿时减轻,居然在十多名天龙寺僧人和众多高手的围攻下,暂时支撑住了,没有一个人伤亡。

    唐朝此时已经将面盆举起,猛然的将一盆冷水浇在自己的头上,顿时衣衫尽湿。

    但就这刹那的时间里,唐朝的神经突然的清醒无比,将全身功力凝聚,突然之间汗如雨下,哈哈大笑声中,冲到外围,玄铁剑圈转,三个天龙寺的僧人突然之间长声大叫,一起被拦腰斩杀。这三人武功不错,及时对上隆多,这段时间的交手下来,也没有吃亏,但在瞬息之间死于唐朝的剑下。

    “住手!”唐朝高喝一声,犹如晴天之中起了一个霹雳,一剑下击,正好击在一块巨大的花岗石上,将此石一分为二。

    火花四射、碎屑纷飞之中,唐朝高大的身形如泰山一般的端凝。

    所有人都住手,不管识与不识,被他这一剑的气势所威慑,这一剑的锋芒,真的是可说是惊天地、泣鬼神!

    “李格桑,我知道你今日必杀我。我也知道,在你们如此包围之下,我突围而出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我唐朝到了现在,早就没有打算能够活着离开,不过你们都清楚的,先和我交手的上百人,必死无疑。我虽然不知道历史上真的西楚霸王项羽武功如何,但我想他不一定高过我。他临死之前都可以杀几百人,我唐朝难道不能?所以,如果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可以自刎在此地,遂了你的心愿。”

    李格桑心中点头,知道唐朝说的不错,就光看他现在这一剑的威力,死之前要杀个上百人垫背,的确不是什么难事。见他有此自杀的心思,顿时颔首:“不错!小子,你现在就是瓮中之鳖,本王承认,你死之前有杀人垫背的能力,说,你有什么要求?”

    “我要求很简单。我死之后,你要照顾我的几位妻子,使他们衣食无忧,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宵小之辈打扰,这是其一;其二,我要亲手杀了这三个叛徒!”

    唐朝说话的时候,指向专信等三人。

    这三个人一见,顿时都脸如土色。这三人本是他的心腹,尤其是专信,更可说和他有过命的交情,但是这家伙居然背叛了他。

    “你第一个要求,我可以答应你,但是第二个,绝无可能。这三名将军都是识时务的人,真心投靠于我,我为什么要牺牲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你的头颅。好啦,唐朝,我看你不用再耍任何的花招,准备光荣战死!”

    “专信、辛白江、班林,你们这三个叛徒,我就算死,也要先杀了你们,给我上!”

    唐朝的眼睛布满血丝,想见对这三人有多么的恨。

    他也不是说这玩的,说完此话之后就不要命的向这三人扑了过去,隆多铜锤护卫在侧,一时之间居然无人可挡。

    见了唐朝刚才那一剑,连心悦法王这样的人,心中都升起极端恐怖的感觉。他自己也没有把握,假如唐朝全力进攻他,他是否能够自保。

    连心悦法王的心中都如此想,铁凝、伏虎太子这些人,心中更是这样想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居然给唐朝等十三人抢了过去。

    此时的唐朝等人,想要脱离包围,即使是半步,也是艰难无比,但他向里面攻去,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专信咬牙,向辛白江和班林使了个眼色,一起抽出了刀剑。毕竟,这些人都是战场上尸山血海过来的人,要和唐朝拼和死活。

    狼正轩的脸上露出微笑,他实在想不到,精明如唐朝者,居然也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好整以暇的看这这番唐朝军队的内讧。

    其他所有的人,包括一排排跃跃欲试的刀斧手,此刻也立定了看热闹。

    “陛下,救我们!”班林似乎有点胆小,首先向李格桑靠了过去。

    此时的李格桑,要算是他们唯一的依靠。而且李格桑刚才也说过,不会抛下他们不顾的。

    李格桑有些恼怒,知道不少人敬佩唐朝的英雄,不愿参合进他这场清除内奸的战斗中,只得将身上的金龙剑抽出,喝道:“专爱卿,你们几个不要怕,到我这边来,上啊,还愣着干什么?”

    他吼的是他身后的上百亲兵,这些人都是他驭林军里面十个选一个的人物,见皇上发怒,顿时刀剑齐出,杀向唐朝。

    唐朝的速度好快,就在专信逃逸的一刹那之间,向他出了七七四十九剑,追风逐电之间,专信手上的长剑被唐朝一剑辟断,专信一个大蟒翻身,舍弃了手中剑,飞身靠近李格桑。

    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只有这位南诏的皇帝才是他的保护神。

    唐朝玄铁剑的余势未衰,直接砍向李格桑。

    李格桑早有准备,一剑格出。

    哐啷一声响亮,火花四射,唐朝纹丝不动,但李格桑却退了半步。

    这其间武功的高下已判。

    自从舍瓦突破之后,先是狼正轩在战斗之中突破化境,最后李格桑终于也突破到化境,以他数十年的功力,尚且在唐朝之上,本来可压制唐朝,但是唐朝的际遇不凡,内力反比李格桑为高,这一招交手之后,互相对对方的武功,都极是佩服。

    妈妈的,想不到李格桑的武功竟然是越老越厉害。李格桑想的却是,我一直苦练武功,以为早已经超越这小子,但想不到,这么几年艰苦的锻炼下来,仍然和他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二人从来未曾交手,唐朝的武功,都是派手下人去打探而得。

    外面的狼正轩见唐朝不选择往外冲,却往里冲,怕皇上有失,立即下令八百刀斧手冲出壕嵌,援助李格桑,他自己则是张弓搭箭,连珠四箭射出,将唐朝的两名从者杀死。

    他的另外的两箭,却被这两人手上的盾牌所挡。

    但这两人的武功,毕竟和这威震南诏的狼王相差甚远,不能抵挡住他箭上所附带的强大的暗劲,被撞翻在地,随即中箭死亡。

    好可怕的箭,唐朝的背心汗毛炸起!

    他知道,自己的这两名从者死后,则自己的背后空档,算是卖给了他。

    以此人在箭上几乎天下无双的造诣,就算是一对一的交手,也对他十分忌惮,更不要说现在还有李格桑的进攻。

    李格桑自然没有闲着,他全身是护身宝甲,又有大批武功高强的手下,而且他本身的武功,也十分可怕,所以他和唐朝对战。

    他不能退!

    堂堂的一国之主,若是如此软弱,一旦传了出去,对他大大的不利。

    如果是以前也就罢了,但是现在不是以前,他今天只要杀了唐朝,再收编了唐朝手下的几十万大军,就可以在中原横着走。

    但是他错了。

    错得很厉害!

    有的人错了,不过是输掉一些尊严,一些钱财,或者一段感情,这不算致命;但有的人错了,却可以将性命输掉。

    就在李格桑全力出手抵挡唐朝的“金针十八刺”最后一刺,也是威力最大的一刺的时候,他的兄弟一般的战友专信,却一枪刺进进了他的后背。

    不仅如此,辛白江的刀、班林的剑也同时伤害了他,刀中他的小腹,李格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肠子在滑出腹部;剑中的是他的腿,这一剑将他的右腿齐膝砍断。

    然后,他才感受到专信的枪尖在他的胸口一抖,然后,腾云驾雾一般,他被抛上了半空。

    静!

    全场寂静,落针可闻,每个人都听到自己心脏砰砰跳动的声音。

    这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以李格桑的武,还有他周围的防护,又是化境的高手,这三个人怎么可能杀得了他?

    而事实上,杀李格桑的并不是这三人,而是唐朝。

    准确的说,是唐朝那一剑威力无比的“金针十八刺”,吸引了李格桑全力抵挡。此时的他,就算明明知道背后有专信等人的偷袭,他也躲不开。

    更何况,他永远料想不到,专信等三人居然没有背叛唐朝,反而还利用这三人取了他的性命。

    他现在自然还没有死,毕竟,他抵挡住了唐朝这可以将他杀死的致命的剑,锋芒毕露的剑;他所受到的专信等人的伤害虽然痛苦,但以他化境的能力,却还是不足致命。

    “我和你拼啦!”伏虎太子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

    但唐朝的身子轻盈的一转,却忽然将李格桑抓在自己的手里,对上了伏虎太子的剑尖。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七章投鼠忌器
    伏虎太子的眼睛红了,不要命的扑了上来,手中厚背刀击向唐朝。

    唐朝冷冷一笑,他等的,就是他的进攻,身子鬼魅般的一闪,已经转到伏虎的背后,运剑刺出,有一种秋风的意境。

    这是唐朝新近独创的一招,名字叫“秋风烈”。

    本来玄铁重剑沉重无比,需要刚猛的内力来运使,但是唐朝此剑,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以重驭轻,以拙运巧,反扑归真,达到一种举重若轻的效果。

    换了是其他人,根本不能将一柄沉重的玄铁剑使出这种意境,但是唐朝能。经过了这些年的战争之后,他的武功凸升到一种使人恐怖的高度,直追当年的西楚霸王项羽。

    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一个人的武功自然都会升华。

    处在战争之中的人,自然而然的身上都一种沉重的压力。

    没有被这种沉重的压力压垮的人,都可算是高手,即使武功比不上你,但杀人的技巧,那种可以生存的特质,却是任何没有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人所能想象的。

    以前上的上百次战斗,唐朝虽然并非是每一次都是身先士卒,但是毕竟确实经历过许多血战,居然都奇迹般的赢了下来,这使他的武功达到一种惊人的高度。

    他似乎隐隐看到一种希望,达到传说中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他当然知道,只要达到了这种传说中的境界,他就可以掌握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即使再大的危险,都永远不能降临到他的身上。

    故老相传,并非是只有武功高的人才可以达到这种传说中的境界,先秦时代的孔子,据说在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就达到了这种恐怖的境界。当时战国争雄,到处烽烟,杀人横行之徒遍地,他带领手下的弟子周游列国,虽然遇到不少的危险,但是他全部都能一一的躲开,老死于山东曲阜,不能不说他已经将至诚之道领悟,,而且能够运用。

    五十而知天命的说法,最初开始自孔子,就是因为他掌握了这种冥冥中的大道,他才能在那个充满祸乱的时代平安的过完一生。

    自从在长安军中接到李格桑的邀请开始,唐朝心中就隐隐的感觉到不安。

    这种感觉,和他当初遭遇郭子仪埋伏的时候的感觉甚为相似,而且浓烈得多。

    他当然不能仅仅就从这点虚无缥缈的感觉,就怀疑到李格桑会对他不利。使他产生最大疑心的就是——铁凝居然暗中和安禄山在洛阳会面。

    如果他不是得到李白这个最重要的消息,那么今日的唐朝,很可能不明不白的就死在这剑门关。

    他当然想不到李格桑会对付他,毕竟,自己是他的股肱之臣,即使打下了中原,做了中原的皇帝,也还是他的荣耀。

    唐朝这个人,是极少怀疑自己人的,就好象他和舍瓦、李白的关系,从来都是坦诚相待。但是面对李格桑当时反常的表现,他有理由相信,李格桑想要对付自己了。

    毕竟,自己抢先占领了长安,使李格桑的霸业受阻,这一点是轻易就可以想到的。

    ……

    喀嚓!

    伏虎太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唐朝的秋风烈。

    真的不错!

    唐朝在心中赞了一声,我这招如此的出其不意,而我的轻功又远在他之上,想不到他居然避得开,显然在这数年之中,这人苦练武功,已经不是当年的阿蒙。

    但唐朝自然不会给他机会,玄铁剑横扫。

    这一招任何人都能使,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使出,伏虎太子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他只好坐马沉腰,挥刀硬格。

    有些时候,武功可以以巧破敌,但是有些时候,武功也可以以力破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你要使敌人处于极端的被动。

    方当唐朝学剑之初,李白就告诉他,学剑的真谛并不是力气大,也并不是招数精,而是要将自己最正确的招数用在最正确的地方。

    两个人的战斗也需要谋略,而且有无穷的变化。

    而要立于不败之地,则你的变化永远要在对手之前。

    伏虎面对唐朝暴风一击,能够躲开,本已经是侥幸,这一次已经避无可避。

    喀嚓!

    沉重的厚背刀被玄铁剑生生击断,剑锋一展,就停在伏虎太子的颈项上。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单腿反弹,已经接连的踢飞了狼正轩射过来的七只箭,而且隔空点了李格桑大腿上三处大穴,止住鲜血狂流,同时手上不停,封住了这位南诏国王上身十三处大穴。

    专信当即将长刀架在李格桑的脖子上,命令仅剩的十名从者结成圆形防御体系。

    伏虎太子的脖子,在这刹那之间连扭了十八次,但是没有用,唐朝的剑,重达六十六斤重的剑,却像是一片羽毛,永远不能摆脱。

    然后,他感觉到颈项上一阵冰凉。

    唐朝的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但是并没有杀他的意思。

    随即,他的身上一寒,好几处大穴受制,顿时委顿在地。

    辛白江抢上来,将自己的剑架在伏虎太子的脖子上。

    哐啷一声大响,有若龙吟,唐朝的玄铁剑潇洒的归鞘。

    这一刻,外面的心悦法王、铁凝等南诏的将领都傻了眼,他们从来没有想到,纵横无敌的伏虎太子,居然在唐朝的手下走不了三个回合。

    而且胳空可以点人的穴道,这似乎是传说之中的隔山打牛神功。

    当然,这仅仅是传说。隔山打牛,只是夸张的说法,能够在三尺之内用拳风伤人的人,已经算是世间罕有了。

    “隔神指!”心悦法王思忖半晌,脸色忽然变得有些苍白。

    这里不吃惊的人,只有狼正轩。

    野马河边那一战,唐朝不出去宣扬,他自己当然也不会出去宣扬,毕竟,这是这位十分自负的南诏英雄不能承受之痛。

    看来,今日只好将唐朝和李格桑一起乱箭射死一途了。

    在南诏军中,只有他知道怎么置唐朝于死地,他身后的这八千精兵,没有一个是弱者。

    ……

    全场安静下来,再次的安静。

    所有的人都张大了眼睛,国王李格桑伤重被擒、伏虎太子被擒,而且在自家的中军帐里。

    不可思议,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足以使所有的人都震惊莫名。

    ……

    狼正轩的身形在丈许之外停住,挥手制止了不少跃跃欲试想要救皇上命的将士,首先说话:“唐朝,我不得不佩服你,在如此绝境之中还能顽抗,不过我劝你一句,我身后的八千精兵之外,还有十万大军,此刻都做好了准备,专等杀你一个人,对于这样的待遇,你应该感觉到自豪。”

    此时能够站出来说话的人,也只有他了。

    唐朝一声冷笑:“狼正轩,到了今日今时,你还兀自执迷不悟,难道,你不知道投靠本皇才是唯一的出路吗?”

    “本皇?投靠?”狼正轩的眼中满是笑意。此时的他,不仅不怪唐朝,反而有些感激他。李格桑一腿已断,纵然能够活命也成了一个废人,却正好统领这南诏的十万大军,以此纵横天下。

    他知道武功上自己是不如唐朝,但是在治国带兵的谋略上,他自信绝不输于唐朝,一旦杀了唐朝,收编了他的军队,他有绝对的实力对抗洛阳的安禄山。

    “不是吗?你们的皇上现在在我的手中,他的儿子也在我的手中,难道,你想篡位,想借杀我做为借口杀了李格桑父子?”

    这一句话,正是说到了他的痛处,投鼠忌器,顿时大怒:“唐朝,休得扰乱我军心,我告诉你,你要是识相的话,赶紧放了皇上和太子,不然的话,你也死定了。”

    当着无数南诏士兵的面,他当然不能承认自己有篡位的企图。

    ……

    “狼大帅稍安勿躁,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并非是我唐朝所愿,这样,我解开李格桑的穴道,看他怎么说。”

    说话之间,他已经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伸指解开了李格桑的“颊车穴”。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格桑的身上,他的受伤的腿上还在一滴滴的掉这血。

    化境的高手,落到这步田地,不仅是所有的南诏将士,就是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确,武功到了他这种层次的人,任何的暗算在他的面前都显得多余,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即使是再强的高手,要是落入了别人精心布置的局中,往往都难以摆脱。

    李格桑精心布置的这个局,的确是精妙,如果没有孙思缈的话。专信等三人的确中了剧毒,而且只有李格桑派来的人手中有一年的解药,以当时的情况,这三人只得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就是做内应,悄悄的带兵投靠李格桑。

    但是,专信毕竟是专信,还是秘密的将这个大消息告诉了唐朝。而此时,孙思邈刚好云游回来,以他绝世无匹的医术,自然将这三人的毒解得干干净净,将计就计,派这三人带着几千名士兵“投降”了李格桑,这才有今日这出好戏。

    砰砰砰砰声中,狼正轩的脸色大变,只因为背后无数的喊杀声传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八章禅让
    “快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狼正轩强自镇定,从腰间抽出了红日之刀,将牙一咬,妈-妈的,既然想做皇帝,那就得做些残忍的事情.哪朝哪代的当权者,没有做一些肮脏的事情呢?又岂是我狼正轩一人。

    想到这里,他将长刀高举,向身后的八千精兵发出了进攻的号令:“冲啊!”

    现在当然不必管李格桑的死活,只要杀了唐朝,一切就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他现在不担心会背上篡位的骂名,毕竟唐朝现在已经擒住了李格桑,他到时候完全可以将杀死李格桑的责任推在唐朝的身上,反正到时候死无对证,大理群臣也不能说他的不是。

    他向来治军有法,这些将士都服膺他的统帅,把他看得天神一般,要是以后做南诏的皇帝,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大理国中,的确没有第二人的武功声望比得上他,评价自己,那是史官的事情,总之,在这样的大机会面前,狼正轩是动了心。

    没有办法,和李格桑一样,统一天下,就是他平生的志愿,就算是行事恶毒,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壕沟之中的刀斧手冲在最前面,他们的责任,就是在第一时间里宰杀唐朝一行。

    ……

    唐朝的眼神之中有一些慌乱。

    自统帅大军以来,他的眼神第一次有了慌乱的现象。

    他清楚得很,狼正轩的精兵,可不是李隆基手下那些凑数的士卒,而是真正的精兵,现在全部将自己包围,形势的确是大大不妙用。

    狼正轩背后的喊杀声虽然激烈,但是使人担心的是,狼正轩军队的阵形并没有动摇。

    按照约定,专信等三名将领带来的数千士兵这时候该杀进来了,却是为什么还迟迟不能突破?

    ……

    出指如风。

    在半个呼吸的时间里,唐朝的手指连续的弹了十三次,将李格桑身上的穴道解开。

    “你走,我今日放了你!”

    使李格桑和伏虎太子再也想不到的是,唐朝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们当然看得出来,此时的唐朝,面临被狼正轩杀死的危险,唯一的倚仗,就是用他们的性命来保全自己,但他居然要放人。

    乒砰声中,唐朝随行的十余人已经和最先冲上来的刀斧手交手。

    这一次,形势并没有先前接战时候那样糟糕,因为现在加上了专信、辛白江、班林这些人,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十余名亲兵。辛白江和班林倒也罢了,不过是暗劲颠峰的高手,武功一流,但是专信却是厉害,在唐朝的帮助下,此时已经突破到化境的初期,敌住心悦法王和铁凝的联手进攻,却仍然显得游刃有余。

    数百刀斧手之中,并无武功能达到暗劲颠峰的高手,唐朝这二十余人结成圆形防御体系,又有辛白江、班林这样的人物,居然抵挡住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此时的隆多,被唐朝喝令不准出手,只是靠在他的身后。

    唐朝此时不要他出手,也有自己的打算。恶战还在后,真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也只好突围,到时候隆多的铜锤和自己的玄铁剑,就是突围的利器,如果在此时消耗体力过多,到时候难免失去锐气。

    专信久经战阵,有他指挥抵抗,顿时将这二十余名亲兵分配在最恰当的位置,而且仅仅在刀斧手第一次攻击的间歇,命令手下突击,抢夺到近百面盾牌,以加强防御。

    圆形防御,盾牌阵,顿时减少了被冷煎射中的可能,而且互相支援,形成一座小小的堡垒模样,而且移动的时候非常默契,如一堵人墙一般在壕沟边,击退了敌人一次一次的进攻。

    其时朝阳初升,无数的喊杀声,兵器的磕碰声,无数士兵临死前的叫声,混杂成一副最壮烈的图画。

    ……

    “报告大帅,专信等人带来的数千兵马发动叛乱,少帅狼坤山正带领五万大军围剿。”

    狼正轩笑了,笑得很阴险。原来就在昨晚,他已经秘密的调动手下五万大军对专信等带来的八千“投降”之兵包围,只是以调动部位为由,并没有引起专信等人的警觉。

    像这样惯于用兵的人,对任何威胁都做了防备。实在话,他倒是料想不到今天杀唐朝还会有这么多的波折,但是老谋深算的他,早已经做了准备。就在专信手下的八千将士到处放火、喧嚣鼓噪之后,狼正轩之子狼坤山已经带领大军杀到。

    以五万人围剿八千人,强弱悬殊,但是唐朝所部都是身经百战的军队,虽处劣势,但在蓝鲸的带领下,布成阵势,背靠剑门关旁边的武林山,抢占住制高点,居然一时之间没有露出败象。

    蓝鲸本是西域黄风山的马贼,霍伤死后,他就带领大批马贼投靠了唐朝,做了他帐下一个将军。此次行事,非常机密,蓝鲸是西域人,高鼻深目,和中原**不相同,由他带领这去军队,不易引起狼正轩的疑心。

    ……

    “唐朝,我知道你现在放我的意思。”李格桑很冷静的说道。

    此时的他,功力运转之间,已经止住了汹涌的血流,但是因为受的伤太重,尤其是专信在他背后刺的那一枪,虽然没有伤到他的心脏要害,但是已经伤肺,辛白江那一刀也将他的肚子砍开一个缺口,此时虽然强运功力压制住伤势,但是如不及时救治,还是有可能危及到生命。

    也只有他这样的化境高手,才能做到这一点,换了是常人,早已经死了。

    “你说。”唐朝的话简短。

    “你想要我制止住狼正轩的叛乱?”

    “您说的没错。”唐朝赞叹,不愧是多年为南诏皇帝的人物,思维敏捷。

    “但我有条件。”

    “我明白。若是我们之间没有谈的可能,我何必解开你的穴道。”

    “聪明!高明,我的条件就是,你不杀我儿子,而不杀我一家。”

    “谢陛下,谢泰山大人!”唐朝忽然之间跪了下去,跪在李格桑的面前,泪水第一次流下,“陛下,我更不会杀你,您放心好啦!”

    “哈哈,我知道你不会杀我。你的秉性善良,我一直都知道的。只怪我一心做大国皇帝的梦,做得太久,也做得太深,以致于对你做出如此禽兽之事,我现在是遭遇了报应。对,就是报应,这是我应当的。你本是我的女婿,功盖天下,将来我的帝位,本身就是要传递给你这个承接太子的,我现在传位于你,并不算迟!”

    于是,唐朝命令两名士兵将李格桑送到狼正轩军中。

    似乎有默契一样,远处的南诏亲兵飞快的迎上李格桑,将他抬到一张大椅上就坐。

    欢呼声传来,但是战斗继续。

    李格桑忽然功运丹田,坐在椅上大喝道:“所有南诏的将士,都给我住手!”

    于此同时,唐朝也功运丹田,喝道:“所有我方将士,立即住手!”

    两个化境的高手,这一全力喝叫,顿时声震四野,树枝上不少的鸟巢簌簌而路,直震得有些士兵的耳膜出血。

    住手。

    所有人果然住手,连豪勇盖世的狼正轩,都为这犹如天雷的声音所摄。

    此时,李格桑的话声响彻天地之间:“诸位南诏的将士听令,我李格桑现在赦免南诏承接太子唐朝叛乱之罪,正式将王位禅让给他,还不跪下参拜新王!”

    无数手中拿着兵器的士兵听了这话顿时有些不知所措,但震慑于皇帝的威严,还是一起跪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五十九章天南一帝
    狼正轩此时已经冷静下来,呆呆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心中恨极,但却没有任何的办法,紧握住长刀,手背上青筋毕露.

    他的儿子狼坤山此时已经来到他的背后,见状吼了起来:“父帅,您难道眼睁睁的看着唐朝这小子登基吗?”

    啪!狼坤山被重重的扇了一个耳光,与此同时,他刚才的吼声也被这一耳光给硬生生的打哑,普通一声,跪了下去。

    地下显现一巨大的窟窿,碎屑纷飞之中,狼正轩满脸的灰尘,一滴泪水滑落。

    以他此时的浓髯,别人看不出来。

    但是远在十丈开外的唐朝,却是清晰的感觉到了此人的悲伤。

    这是一种无可奈何,壮志成空的悲哀,有种比死还难受的味道。

    一个一心想在有生之年做出一番大事业的人,现在却不得不向别人跪下。

    他刚才跪下最直接的原因是要保全儿子的一条命,但是面对李格桑的号令,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办法。

    他发动攻击之时一直就在担心,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但现在仍然发生了。

    他不能够责怪李格桑,因为自己这一发动进攻就等于是篡位,是要他李格桑和他儿子的命,当然,他更想让唐朝的命。

    但他显然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不用李格桑来作为要挟,而是放了他。

    李格桑已经得到自由,本可以号令南诏大军将唐朝擒拿,但是他没有这么做。显然,在李格桑的心中,他狼正轩的地位低于唐朝。

    ……

    唐朝要做南诏的皇帝,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经过这样的波折之后,心中忽然有些感慨,居然就用剑南行辕中军帐中的帅椅李代桃僵,做了自己的龙椅。

    群臣跪拜,专信等带头山呼万岁,尤其是蓝鲸带领的八千精兵情绪高昂。

    南诏的十万大军虽然长久都在狼正轩的统领之下,但是毕竟都是皇帝的兵,而且唐朝的谋略武功不必说了,早就被南诏士兵看成是神一样的人物,当李隆基的节度使,带兵打仗之外,居然就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击溃李隆基,占领长安,这些事迹早已经使他被神化,加上本身又是名正言顺的禅让,他以南诏承接太子而继任南诏国王,于情于礼,都使人无法辩驳。

    因此上,这十万大军在跪拜唐朝的时候,也大多是心悦诚服的。

    跪拜!

    山呼万岁!

    礼成。

    这一切就像是做梦,但居然都是真的,唐朝看着无数的子民跪在自己的脚下,心中充满了感慨。想当年在漳州一中读书之时,一直活到十七八岁,都是孤独苦闷的生活,想不到来到唐朝,居然可以天南为帝。

    在内心哈哈哈哈的大笑几声,面色更显庄重,将双手一摆:“平身!”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用雄浑的内力说出,清晰的传入十万大军的耳膜。

    众将士站了起来,就听唐朝的训话传出,声震四野。

    “诸位将士,你们都是南诏的英雄儿女!今天,你们在这里见证了我登基为帝的盛事,朕感谢!不过,由于事出突然,就算是朕本人,都还略微显得不适应。不过,朕向你们承诺,向你们所有人承诺,我一定带领这支大军,为南诏打下一片大大的天下。我想你们当然已经知道,朕在长安还有四十万大军。他们和你们一样,都是朕的子民,他们会和你们一起,替朕打下整个天下,消灭李隆基,荡平安禄山,建立一个伟大的朝代——新唐朝。当然,我现在是就任南诏的国王,还没有向天下人宣布成立新的政权,不过,这样的日子不远了。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你们,尤其是南诏的将领们,你们都是朕的股肱之臣,夺取天下之后,我会重重的赏赐你们,将领们,你们将来有的是官做,有的是金银美女,良田美宅;一般的士兵们,你们也不要泄气,只要立下军功,你们也可以作官,也可以得到奖励。今天,是我登基的大日子,我不想说太多别的话,传我命令,每位官兵至少一斤酒,两斤肉,此等大事,与汝等共庆之。”

    欢呼,不少士兵高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

    御医被火速的召到近前,替李格桑治疗伤势。

    也幸亏是李格桑这种化境级别的高手,才能忍受得住。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李格桑肚子上的伤口被缝好,敷上金疮药,他背后的那一枪捅得实在太狠,已经伤及时了肺叶。就算以李格桑天下罕见的内功强压住伤势,在说话的时候,还是显得有些呛。

    当然,他的腿伤经过了再次的包扎,不过因为受伤实在太重,御医将随身携带的十八支老山人参一起熬了汤给他服下。

    所有的将领都守卫在他的身边,包括狼正轩。

    所有的人都明白一个事实,这位南诏昔日的皇上,怕是不行了,御医做这些,不过是尽人臣的义务。

    ……

    仅仅是一注香的时间,李格桑睁开眼来,脸色反常的红润,精神健旺,冷电也似的目光从左向右的看了过去,最后,落在狼正轩的身上:“诸位爱卿,你们都过来,出去之前,我要和你们每个人说一会话。”

    他的声音很柔和,有种堪破一切的感觉在里边。

    所有人都感觉到一种悲凉意,而且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在交代遗言。

    于是,一个一个的将领都和他话别。

    奇怪的是,这些将领说的话都不多,大多是“保重龙体”“永远效忠”之类的话。

    最后,中军帐里剩下了四个人。除李格桑之外,唐朝、狼正轩和伏虎太子。

    此时的伏虎太子,自然已经被唐朝释放。

    就连唐朝自己,现在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清楚得很,若狼正轩的阴谋得逞,则南诏的十万大军会将自己这区区的人马剿灭。纵然自己神勇,但是毕竟强弱悬殊太大,最终势必陷入永无休止的战斗之中,最后的结果,不是力尽被擒就是被杀,杀出重围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成功的希望不大。

    若是他自己要单枪匹马的杀出去,并非不可能,毕竟玄铁剑的威力实在是恐怖。不过,作为一国之主,他怎么能抛下手下逃生?

    李格桑笑了,向狼正轩笑了,说的话很奇怪:“贤弟,哥哥对不起啦!”

    狼正轩普通一声跪下:“大哥,我才对不起你,我……实在是禽兽不如。”

    唐朝明白他的意思,显然是觉得在那种时候进攻自己就等于他狼正轩杀李格桑。

    “你没有错!换作是我,我也许也会那样做。因为……”说到这里,忽然打住,将眼光转向唐朝:“陛下,您知道吗?”

    “我想,大元帅是想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所以做事情的时候难免有些不择手段。”

    啪啦!李格桑狠狠的一拍桌子:“不错。我们两位老兄弟,都是有雄心壮志的人,偏偏能力不足,命运多舛,到头来功亏一篑。起来,我原谅你啦!”

    狼正轩就木然的站了起来,心中充满无限的感慨。他知道,李格桑说的话是真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陛下,您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选择把皇帝位传给您吗?”

    “略知一二。”

    “愿闻其详。”

    “很简单。因为我是您的女婿,您杀了我,您女儿就没丈夫了,还有,伏虎太子的命在我手上,你不想他死;再有就是你知道我不会杀你的家小。”

    “你凭什么说狼贤弟会杀他们?”李格桑的眼神如鹰隼。

    “这只是我的直觉,不然的话,我实在想不到有别的理由。”

    “狼贤弟,您说说看,陛下说得对吗?”

    “大哥。他说得一点都没有错,您,您杀了我!”

    摇手。李格桑很坚定的摇手:“你我之间的恩怨,一言难尽,你我是什么人,我们心知肚明。我大去之前,有一言相告。”

    “大哥何出此言?您好好养伤,会好起来的。”

    李格桑摇手,示意他听自己的话:“我希望贤弟你好好辅佐唐朝,你答应吗?”

    “我……答应,大哥,我以括苍山之灵起誓,我以后辅佐唐朝成就帝业,永无贰心,若违此誓,死于刀剑之下。”

    李格桑听他发了这个誓言,甚为满意,向唐朝说道:“陛下,我的莲儿,还有伏虎等一家人,就交给您了,希望您能让他们平安的度过一生。”

    “陛下请放心,我唐朝一定不辱使命。”

    “哈哈,我这样死去,其实要好过得多。我告诉你们,唐朝放了我之后我为什么要禅让给他的真正原因,那是因为,他曾救过我的命,而他居然在我杀他的前提下,还能放了我,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我都知道,他是一个仁慈而善良的人,不管是中原还是我南诏,有了这样的一位君主,老百姓才算是有了明君。”

    说完这话,李格桑口中鲜血狂喷,居然咬舌自尽了,显然死志坚决,在交代完遗言之后,磕然长逝。

    伏虎和铁凝等**放悲声,哭倒于地,全军号啕。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章旷世封赏
    李格桑驾崩于剑门关军中,消息传出,全军号哭,举国哀悼.

    唐朝作为南诏新帝,颁布诏书,大赦天下,命令全国举丧,每一户中男丁,必须批麻戴孝,哀悼七日,命令伏虎太子运灵柩回大理,按照他的遗愿,葬于雪陵,与谢小意比邻。

    唐朝深深的致祭,心中默念:陛下,您之所以不将帝位传给狼正轩,那是因为您知道我不会杀您的家小,而一旦狼正轩即位,却是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的。您这位南诏的帝王,如果不是遇上我这个怪胎,也许李隆基的天下真被您得了也说不定,安息!

    ……

    消息很快传到李隆基的耳朵。

    李隆基一听,跌脚捶胸,咬牙切齿:“唐朝,你这狗-日的东西,居然真的做了大理的皇帝,看来,离他在长安称帝只是时间问题。”

    “皇上不必悲观。南诏经此变乱,急切之间不能威胁我军。而且微臣素闻狼正轩有叛乱之志,而南诏精兵一直受他操控,此时李格桑禅让大位于唐朝,此人定然不满,未必听唐朝指挥,如果我们在此时进攻,依仗剑门关天险,进可以攻,退可以守,何必坐失良机?”

    进言的人是卜固怀恩,吐蕃驸马,但早已经投靠李隆基,武功高强,此时已经从吐蕃带领三万大军来到蜀中,攻击唐朝。

    当李隆基逃亡之时,他并没有闲着,而是叫手下人带领大批金银前往吐蕃和回纥,请求救兵。因为文成公主下嫁吐蕃大首领松赞干布,这使得唐朝和吐蕃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卜固怀恩作为吐蕃驸马,自然带兵前来帮助李隆基枚平叛乱。

    吐蕃部族生活在辽阔的青藏高原,以牧养牛羊马匹生存,向来剽悍勇猛,尤其是骑兵,更是精良,在屡次和突厥、天竺、大食诸国的交战中,并不处于下风。到了此时,国中尚武之风不改,安瓿路王子更是武功出众,做到吐蕃的兵部大元帅,而麾下卜固怀恩、何不乌、曲图里这些人,都是骁将。

    这次卜固怀恩带来的三万大军之中,骑兵就有近万人,陪着李隆基成天窝在这剑门关,心中早已经甚为不满。

    要知道,蜀中艰难的行军已经使得这些一向骄傲的吐蕃骑兵叫苦不迭,而相对困难的给养却又使得这些人怨气大张,若不是李隆基许下重酬,说不定卜固怀恩等早已经拂袖而去。

    就算是现在,李隆基将手下十万大军的粮草分出一半给卜固怀恩部,还是难以压制这些外族军队的怨气。

    “爱卿之言甚当。朕被松赞格桑这小子压迫在这剑门关,粮草不继,手下将士也早想击贼,以便扬眉吐气,只是手下兵力不足抵挡。现在有了爱卿的三万雄兵,而李格桑这厮又暴毙于军中,正是我等反攻的大好时候。诸将听令!”

    此时议政,就在中军帐里,这使得发号施令也变得十分的方便。

    一听说皇上居然不再龟缩,不少将领的脸上都有兴奋之色,但更多的将领,比如李隆基新近提拔的王思礼这些人,则是露出忧色。毕竟,李隆基这些手下军队的战斗力,他们是十分清楚的,早被接连几任的高仙灵、章仇兼琼、鲜于仲通等克扣军饷、冒领亏空搞得怨声载道,又哪里谈得上刻苦训练,况且,最致命的一点,作为曾经的剑南副节度使,唐朝在带领大军征讨长安之前,已经对剑南的兵马进行了大的分割,忠心于他的数万精兵,早已经被编入他亲自带领的军队中,剩下的这号称十万兵马,不是游弋不定者就是临时抓的壮丁,数量虽然众多,但是说到临敌决战的本事,却都大大的不行。

    何况现在蜀道艰难,转运物资不便,大量的粮食物资又被卜固怀恩的军队占用,这就使得这十万大军的待遇异常的差,仅仅两餐不说,尽是粗砺之物。

    ……

    中军帐中,唐朝一脸的严肃,看着委顿无比的狼正轩说道:“元帅,您为何要在这样的时候辞职?”此时,没有第三个人。

    “回禀陛下。微臣自觉罪孽深重,陛下大恩不杀我,已经是最大的宽恕,何敢再贪恋权位?”

    “您说的不错!换了是谁,犯下你这样的大罪,做皇上的,都不能姑息,不过,我唐朝不是常人。我不仅仅是偏僻一隅南诏的皇帝,我还想称霸天下,现在长安就在我手中,我要的是整个天下,若不能容一叛我之狼正轩,何以容天下之人?”

    这几句话,说得铮铮有声,听得狼正轩也忍不住点头:“说实在的,陛下,我狼正轩这一辈子,没有服过什么人,但是我服你!我……我真的想不到,你还会放心让我统领南诏大军。”

    “我不会看错人的!你,是我的股肱之臣。将来打下了整个天下,我会将南诏之地让给你,让你的心愿得偿,狼家在大理世代为帝王,和我新唐朝永为友好之邦!”

    “什么?”狼正轩几乎昏死。这可是他等了一生的美梦。

    他本以为已经永远的破灭了,但是想不到,唐朝让他的梦想变成真。

    于是,唐朝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就在剑门关军中手写诏书,将此事布告南诏天下,书略曰:

    奉天承运,南诏新帝唐朝诏曰:

    着狼正轩统领南诏十万精兵为前部,配合朕亲领的大军剿灭中原叛乱,俟朕荡平中原,新唐政权巩固之时,禅让南诏帝位于狼正轩,从此之后新唐和南诏世代友好,南诏国主可以称帝!

    诏书一出,举国欢喜,毕竟,所有南诏的子民都知道唐朝的大才,让他仅仅在天南称帝,显然是大大的委屈了他。从此以后,不仅可以让狼正轩这位土生土长的南诏人掌握天下,而且还可以得到唐朝新唐朝的强势支持,到时候,南诏一国的繁荣,自是在情理之中。

    狼正轩大喜谢恩,从此真心归附唐朝。

    其实,狼正轩此人,并非是天生的叛逆性格,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都渴望建立功业,可是随着年纪的老迈,看看一生的梦想成空,却也忍不住孤注一掷,不择手段。这和三十年前的唐太宗李世民很相象,看看自己的地位不保不说,而且还可能死在大哥李建成的手下,他即使没有反叛之心,也只得反了,玄武门之变,杀了李建成和李元吉之后,立即威逼李渊逊位。其实,就当时的形势而言,再过个十年八载的,也没有人能动摇李世民的太子之位,但是他就是迫不及待,李渊知道自己一旦说个不字,势必死在秦王府中那些如狼似虎的府兵手里,只得乖乖的退位,将帝位传给李世民。

    当然,狼正轩的武功可以和李世民比肩,但是在谋略上,却是大大的不如,缺少了李世民那种纵横捭阖的能力,因此在带兵打仗上虽然是一员良将,却不懂得进退,两次叛乱都是功败垂成。

    唐朝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也时常的看些电视,像什么《隋唐英雄传》《三国演义》,知道在古代作战,不少将士拼命的原因很简单,不外乎就是得到功名利禄,美女如云。如果皇帝吝啬封赏,那就没有人愿意为你卖命,反正这南诏的皇帝位自己是看不上眼的,用以笼络他为自己卖死力,却是大大的有用。

    刘邦就善于封赏,但是他封的最大的一个官就是封韩信为齐王,自己想要混一天下,何不气魄再大一点,封他个小国皇帝,又有何妨?

    ……

    “禀报陛下,吐蕃军队由卜固怀恩带领,正在辕门外叫战!”

    唐朝正召集手下将领商议军情之时,探马回报。

    笑了。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唐朝笑了,笑得很灿烂。

    “传朕旨意,立即迎战!”

    “是!”传令兵飞快的将命令传递出去。

    狼正轩脸有忧色:“陛下,吐蕃骑兵向来勇武,而今又是求战心切,我们何不暂避其锋?”

    唐朝摇手:“朕自有安排,朕命令你为前部先锋,亲自和他交战,不过,只许败,不许胜。”

    “什么?”

    “你不用问为什么,用兵之道,贵在出其不意。”

    “是,遵命!”狼正轩以军中之礼接受了命令,立即就要走出。

    “等等。”唐朝的声音自后传来,“朕告诫你,你败的时候,要败得不露痕迹,不然的话,李隆基不会追来的。”

    一听了这话,狼正轩的心才真正的感觉到寒冷,严冬一般的寒冷。看唐朝陛下如此的胸有成竹,肯定在我败的路上布下了军队。

    难道,他到剑门关之前,不是仅仅只带了百余名随从,而是带着大军来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永远别想争得这南诏的帝位,好厉害的唐朝!

    也许,当时李格桑即使在重获自由之后号召南诏之兵杀了唐朝,也不能办到。只是那样一来,唐朝想要利用我南诏十万大军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这无疑对他的霸业有沉重的影响,所以他选择了最正确的做法,而李格桑在形格势禁之下,居然真的传位于他。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一章剑门关之战
    剑门关石道.

    卜固怀恩单枪匹马,傲慢的挥舞手中枪:“唐朝,有种的敢和爷爷拼个三百回合吗?”

    狼正轩使厚背大砍刀越众而出,喝声如雷:“休得张狂,只要你能胜得本帅手中之刀,我南诏情愿退兵,不参和你中原之事。”

    “好,接招!”卜固怀恩早已经按捺不住,手中枪挽了一个枪花,如飞射出。

    喀嚓!火花四射,两人的身子都是一晃。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虽然只是一招,但是狼正轩心中已经是大惊,这人好强的膂力,仅仅一招之间,自己就感觉手臂酸麻,可谓天生神力,而此人居然用枪,武功已经极高。若要胜他,怕是十分的困难。他清楚,卜固怀恩的武功,仅仅是暗劲的颠峰,到达暗柔的层次,本来和自己差着一截,但是他的天生神力弥补了这一缺失。

    这就是有些绝世天才可以越级杀人的道理,虽然他境界不高,但是他能达到低境界的顶峰。这也就是不少名将往往死于冷箭的道理。

    好一场大战!

    此时的唐朝,带领专信的八千精兵来到了武林山,命令部队埋伏在左右松林之中,亲自带领几名将军上山观战。

    “不错不错!想不到李隆基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

    “陛下,依您看,李隆基会攻出来吗?”专信有些担心。

    “不一定。我们这一次,也只能碰碰运气了。想他被我断了一臂,就算伤势好啦,武功也许已经不如从前,而且他被我从长安追到成都,锐气已失,说不定成了惊弓之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卜固怀恩这支外族部队的身上;当然,也说不定,他憋在剑门关太久啦,一旦得胜,想要趁胜追击也说不定,我们瞧瞧!”

    此时,剑门关外的战斗已经进入尾声,十八个回合下来,狼正轩的胸口剧烈的起伏,似乎是气力不加,策马败走。

    “哈哈哈哈,老家伙,换了在你年轻的时候,我们之间一定有番好战,可此时,你就是我的手下败将,儿郎们,给我冲啊!”

    吐蕃骑兵趁着这股气势,疯狂的冲杀过来,狼正轩所部似乎准备不足,到处传来将领的声音:“狼大帅有令,交战不利,暂时撤退!”带领军队且战且走。

    不过这些吐蕃士兵的确是精锐之师,一鼓作气的冲杀下来,战场上南诏士兵抛下了上百具的尸体,退往武林山方向。

    李隆基手提倚天宝剑,在一众御林军的簇拥下,躲在吐蕃大军的背后,由王思礼统帅五万前部之兵,他自己部署五万兵马,密切的关注着战场的变化。

    “皇上,驸马爷胜了,我们要不要追?”此时的王思礼,一脸的兴奋,已经策马来到他的面前,请战之意很浓。

    “急什么?不要忘了,唐朝还在剑南军中,以他的武功,绝不会输于卜固怀恩,他为什么不亲自出战,却要派这个已经老迈的家伙出战,说不定有阴谋。”

    “皇上说的没错!唐朝这小子,一向是诡计多端。”臣相韦坚赶紧拍上马屁。

    “我看不一定。这家伙现在是南诏的国王,想来是贪生怕死,自高身份,所以才有此败。”王思礼一下给他顶了回去。这贼宰相,虽然没有杨国忠那么讨厌,但是都什么时候了,还老是摆他宰相的架子,若不是看在他年纪一把,行将就木,说不定早就杀了在家伙。

    以现在王思礼在剑门关军中的地位,他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杀了他。

    “王将军,我们不可大意啊,南诏的十万大军,训练有素,本身实力就远在我们之上;而我们现在粮草不继,训练又是大大不如,即使追上,也恐怕没有歼灭的能力;万一中了唐朝的埋伏,失了剑门关,皇上就连最后的栖身之所也没有啦!”

    说话的人是牛僧儒,此时的他,早已经带领五万大军前来成都勤王,不过使他痛苦的是,半路上遭遇了史思明的大军,交战下来,他手下的五万大军溃败,召集残部,只剩下六七千兵马,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投靠李隆基的胜算大一些,于是带兵入蜀,做了李隆基的御林军总管,相当于以前马正章的角色。

    其实,这人的武功是高的,暗劲的顶峰暗柔的层次,以前唐朝在玉真长公主的地下监狱中见识过他的能力,结成盟友;他的才能也是厉害的,不然也不能从高仙芝手中接过西域都护的大位,不过他刚刚上任,高仙芝就回来剥夺了他的兵权,草草凑数的五万人马,多是乌何之众,遇上史思明兵败也是无奈。不过使他欣喜的是,李隆基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对他分外的器重。

    王思礼对于牛僧孺的到来本就不满,觉得皇上以前只听他一个人的话,现在却往往听这大胡子的。

    不过他倒是明白,牛僧儒可不比韦坚,杀他如杀一只蚂蚁,而大胡子的武功,并不在自己之下,虽然听他驳回了自己的请战,却没有发作。

    李隆基哈哈一笑:“两位爱卿,你们不要争啦,朕知道你们是为朕的一片苦心。两位的话,都有道理,朕知道该怎么做的。先看看再做定夺。”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的伏兵呐喊起来,从武林山上冲下,稀稀拉拉的不足一万人马,喊得虽然凶,但是一旦接战,却是纷纷败退。

    卜固怀恩哈哈大笑:“这就是唐朝的伏兵!”

    他身后的一众将领一起大笑,却见唐朝金盔金甲,骑火电马,带领手下亲兵冲下山来。

    “儿郎们,给我上,活捉唐朝,今天,我要立最大的功劳。”

    狼正轩已经大败而走,遗留下尸体数千具,唐朝面临被围剿的命运,他如何不高兴,他心中早在痛骂李格桑这饭桶,请到自己这支天下无敌的精兵,却白白的窝藏了几个月,真的是丢人,他今日一定要杀了唐朝,成绝世之功。

    当然,这是他还没有和唐朝交手之前的想法。

    他真的和唐朝交手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想法更对了,所有人都说这家伙的武功高,却也不过如此,三招下来,唐朝已经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骑着火电马向斜刺里冲出。

    皇帝尚且败退,其余的士兵更不必说,没命价的逃了出去。

    卜固怀恩大喜,枪尖一指,当先追击。

    此时,在剑门关外观望的李隆基哈哈大笑起来:“我就知道唐朝这小子有伏兵,但他显然想不到,卜固怀恩这支军队厉害无比,不仅胜了狼正轩,还可以对付他的伏兵,王思礼何在?”

    “臣在。”

    “朕命你带领五万前部之兵火速追击唐朝和狼正轩!”

    “得令!”王思礼兴奋而去。

    “陛下,您为什么不把守关的五万兵马命人带着一起追击?”

    “我不能!正如爱卿所言,剑门关已经是我最后的根本,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能冒险。”

    “微臣明白!”

    就在王思礼带领大军跟随卜固怀恩一起追击唐朝的时候,章仇兼琼率领的十万大军已经做好抢关的准备,但见李隆基龟缩不出,记着唐朝的吩咐,随着王思礼之后杀出。

    狼正轩带兵复回,和唐朝一起,将卜固怀恩的三万大军围困在一起。

    这一战,直杀得卜固怀恩心惊肉跳,凭借个人的武功,独自杀开条血路,逃往河北灵武,投靠了太子李亨。

    此战一败,他已经没有面目回剑门关见李隆基了。

    以卜固怀恩的骑兵之犀利,本不会全军覆没,但要命的是,为了活捉唐朝,这些骑兵却自去其长,舍弃马而钻入丛林密布的武林山,结果被唐朝所部三面围攻,死伤巨大,其余的近万人见形势绝望,只得投降了唐朝。

    这其中最聪明的要数王思礼,草草接战之后,手下兵士根本不是唐朝精锐的对手,人数虽众多,却是不堪一击,大败而走。

    他的心思和卜固怀恩一样,自也无面见李隆基,带领万余残部逃往灵武。

    唐朝收拾战场,得到战马万匹,兵器盔甲无数,大赏三军,随即班师回到长安,此时的他,知道李隆基已经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也不惧他,不欲在剑门关天险和他旷日持久的僵持,早日布置和安禄山的大战。

    此时的他,想到了《三国演义》里郭嘉隔岸观火,坐等袁尚之头的事情,反不欲加兵李隆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二章督战潼关
    唐朝回到长安的第二日,安禄山带领大军来到潼关,加上史思明、田承嗣原有的军队,共是四十万大军,一起围攻潼关.

    此时的安禄山,十分的恼怒,哥舒瀚这家伙,以前在西北的时候早就听说他的厉害,不过一直听闻他和朝中的当权派不和,想不到在这关节上这家伙却出来尽忠,带领十万大军紧守潼关,使自己遭遇了叛乱以来的最大失利。

    客观的说,哥舒瀚的这十万军队,就其精锐程度而言,是要逊色于安军,但是毕竟也是跟随哥舒瀚这位统帅南征北战多年的部队,训练有素是当得起的,再加之有了潼关的天险,关中粮草丰足,他只顾坚守,这么几个月的交战下来,虽然史思明用尽方法,却仍然不能奈何这座坚城。

    中军帐。

    安禄山铁青了脸,手按在刀柄上,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

    谁都知道,今天“大燕皇帝”是“龙”颜大怒,区区一座潼关,史思明以两倍于对手的人马,攻城月余,居然还拿不下来,自己还早早的强渡黄河在洛阳称帝,外人一定在偷偷的笑我无能。

    就算是稍有点军事头脑的统帅都知道,潼关就是洛阳的屏障,此关不破,即使自己在洛阳城中称了帝,仍然是坐立不安,毕竟区区数十里的距离,潼关的守军可以随时威胁都城,这就好比在他的心脏上插一柄匕首。

    前面一段时间,他这位“大燕皇帝”忙着册封手下将官,忙着部署对付可能西侵的唐朝所部,忙着抢占黄河沿线州县的粮草物资,忙着确立太子,安顿后宫,现在,他终于腾出了手来,所以亲自带兵二十万,从洛阳而来,与史思明等大将的部队内外夹攻,务必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拿下潼关,使由北到南直至洛阳的半个中原全部连接在一起,再一鼓作气,击溃唐朝这个“小子“,剿灭李隆基,统一整个天下。

    他现在已经本能的感觉到,李隆基已经不是他最大的敌人,他最大的敌人是唐朝。

    在他安禄山看来,唐朝趁自己叛乱之时候,吸引了唐朝军队主力的情况下,利用尖刀战术,直取长安,一举将李隆基击溃,是小人的作法,不像自己带兵和唐朝的主力哥舒瀚、封常清、高仙芝这些手握重兵的节度使那样凭自己的实力,而是取巧的得到了长安,深为不满。

    这是小人的做法,拣现成的便宜。

    也正因为如此,他现在对唐朝甚为轻视,以为唐朝这种偷偷摸摸的做法,即使胜了,也不光彩,哼,等到时候面临自己的大军,唐朝这小子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他当然非常清楚唐朝的武功,尤其是在他抢夺了史思明的玄铁重剑之后,更是威力惊人,自己在他的手下绝讨不了好。不过他现在有飞虎、飞熊、飞豹、飞鹰和飞龙这支亲兵八千人,个个都是真正的勇士,而且随时有二十万的大军在自己的帐下听候命令,所以他的心定得很。

    战场上的交手,岂是逞匹夫之勇。

    ……

    “微臣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史思明、田承嗣、蔡希德等大将一起跪下,心中都是战战兢兢,毕竟,这位皇帝,他们以前的大帅,面相看起来和善,甚至有点滑稽,但是杀起人来,却是连眉毛都不会皱一下。

    这位皇帝,他杀敌人,也杀自己人,甚至杀自己人的时候更可怕,因为他不是悄悄的杀,他喜欢当着所有将士的面杀,杀的鲜血淋漓,杀得使人心惊肉跳,胆小的甚至好几天都吃不下饭。

    啪啦!

    安禄山的巨掌拍出,将面前的一张紫檀木的案桌拍了个稀巴烂:“没用的东西!一群废物!你们叫我万岁,还万万岁,可我活不了那么长,因为会被你们这些人气死!一个小小的潼关,你们花了这么多的钱粮、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居然攻打不下来?”

    一个将领大叫一声,扑通一声倒下,头上鲜血横流,居然死啦。

    原来,安禄山这一掌用上了暗劲,力透桌背,这一击之后,暗桌四分五裂,一个桌子角无巧不巧,正击中了一名偏将匍匐的脑袋,顿时将他杀死。

    安禄山的武功,何等厉害,已经达到化境的初期,不然也学不成天下罕有的批球功,在当时唐朝刺杀他的时候,巧妙的逃离唐朝的掌握。

    他这一全力出手,将桌角击飞,附带在桌角上的强大暗劲随即爆发,不说击在人的脑袋上,就是击在心脏这些位置,不是暗劲的高手,恐怕也是死路一条。

    死在地上的这名偏将官衔虽高,但是武功还是明劲的层次,一旦被击,自然是立即了账。

    “我等有罪,请皇上责罚!”

    出了这么一件惨案,满地的臣子更是心惊,一个个的磕头不止,都是哀求皇上饶命的话。

    安禄山大喜,想不到自己这一发怒,群臣居然如此的畏惧,但脸上仍然凶霸霸的:“你们给朕听好啦,限你们在三日之内攻下潼关,不然的话,全部斩首,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啦!”史思明等一众将领心中冰凉一片,但没有一个人敢反驳,乖乖的答应。

    其实,每个人都清楚,以潼关天险,就是限三十日也不一定能够奏效,更不用说三日了。不过这倒是刺激了史思明等人的血性,知道皇帝的命令不能违背,如果违背的话,肯定也是个死的命运,而且会株连九族。

    安禄山说出来的话,即使是盛怒之下说出来的话,也是圣旨,君无戏言,若三日之内攻打不下潼关,则真的要将这些人一起斩首。

    安禄山的军队在西北所向无敌,除了史思明这些大将和他本人的武功都极高这些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令出如山,一旦不能完成任务,则要遭受残酷的惩罚,甚至斩首。

    “不过,你们也不怕完不成任务,一个个都做我刀下之鬼。原因其实很简单,朕不是让你们这二十万人马去送死,因为朕会亲率大军攻打潼关的正面,吸引住哥舒瀚大部分的防守兵力,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死命攻城,攻打潼关的侧翼,明白吗?”

    “明白。”上百人的声音异口同声的说道。显然,有了这为皇帝的这些话,他们的担心去掉了不少。其实,虽然安禄山已经称帝,但实际上,他真正有点才能的,还是在统兵打仗上面有一点能耐。

    “明白就好。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你们三个留下来,其余的,都平身!”

    “谢皇上。”

    到了此时,地上的近百名将领才敢喘一口气,谢恩退出。

    于是,地上只剩下一具尸体。

    “来人,还不快把这具尸抬下去!”

    喝令声中,安禄山的亲兵随即进来将尸体抬走。

    安禄山哈哈大笑:“蠢材!我就没见过这么愚蠢的人,明明见到危险,居然并不躲闪,这不是不要命了是什么?死得好,死得妙,死得真他妈呱呱叫!”

    “皇上,臣觉得此事重大,不应草率。”

    不知道何时,安禄山的背后出现了一个白衣白扇的儒者,五十上下的年纪,向他连连摇手。

    “妈的你是个什么东西,敢来编排我的不是?”

    安禄山大怒,这不知天高低厚的穷酸居然敢说他的不对。

    “回禀陛下,您要是不厚厚的抚恤这位将军,则军中将士必定对您寒心,说您不当他们的性命是一回事儿。皇上,您刚刚在洛阳称帝,天下还未真正的平定,该当谦卑下士,使天下之人感念陛下的恩德而来投靠,这才是上上只策,而今大军尚未攻城,却先杀了军中将领,大大的不妥,望皇上三思?”

    “妈的,你还来劲啦是不是?老子不读一天的书不是照样做皇帝,要你这么多婆婆妈妈的,来人,给我拖出去斩杀啦!”

    “是!”手下亲兵应声而入,却听一个老者的声音传来:“高尚,老夫和你一起死!皇上,您不听良言,滥杀无辜,军心必乱,别说皇帝做不长,就是性命恐怕也保不住!老夫和高尚情同骨肉,您要杀他,索性连我也一起杀了?”

    普通一声跪下,泪水横流。原来是安禄山的另一名谋士严庄,高尚和严庄都是满腹史书的大儒,被安禄山在叛乱之前重金聘请而来,为他出谋划策,尤其是在洛阳称帝的事情上出了大力。

    但以安禄山胡人的性格,粗暴无比,动辄杀人,现在在气头上,一点皇帝的样子没有不说,更是狂性大发,全不念高尚的功劳,居然要将他斩首。

    严庄自然不能坐视,以为这样以来,安禄山会看在他们功劳的份上网开一面,殊不知这样以来,更是刺激了安禄山的凶性:“妈妈的,看来你们都活得不耐烦了,拖出去,一起斩首!”

    他的叫声嘶哑而疯狂。

    这是一个十分另类的安禄山,和善起来的时候,你可以觉得他是个小丑,但是一旦暴怒,就是一头凶猛的野兽。

    凶猛的野兽藏在深山之中也还罢了,不过是找些动物的晦气,但不幸的是,他已经来到闹市,必将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三章座上客
    “陛下,万万不可!”

    蔡希德见状,大惊失色,普通的一声再次跪下,抱住了安禄山的一条腿。

    安禄山大怒:“希德,你是什么意思?”

    这位刚刚即位的大燕国皇帝虽然很狂暴,很凶残,但他毕竟一直也是一个善于隐忍的人,不然的话,当年李隆基早已经看穿他的阴谋而将他杀了,根本不会给他足可以对抗中央的军权和财政权。刚才的那个偏将和这两个谋士杀了也就杀了,反正他手下多的是。

    他手下的谋士自然不多,但是他从来就看不起这些成天只知道舞文弄墨的穷酸,一个个胆小如鸡,反正在他的眼里就是蝼蚁,巴不得一个都没有,要不是史思明、田承嗣这些人一再的相劝,他是不会任由高尚和严庄这两个家伙在他面前聒噪的。

    他常常心中想,这些家伙唯一的本事就是起草什么诏书啊之类的有点用,其余的简直一文不值。

    “皇上。我蔡希德是您手下最信得过的人之一,我说句掏心掏肺的话,您听了之后如果不高兴,大可以将我和这两个人一起杀了。”

    “说!”

    安禄山此时的火气小了不少,他到是知道,蔡希德是自己绝对忠心的手下,也是自己的大将,自不能和那些蝼蚁一样的东西相提并论。

    “皇上。我要说的是,我和这两个人无亲无故,当初史思明二哥举荐他们来的时候,我还曾经反对过。不过现在我要保全他们,这是为什么?陛下,并不是我疯啦,而是因为这两个人杀不得,他们德高望重、满腹经纶我姑且不说,你只看看您这次称帝,若不是因为这两个人的精心策划,洛阳城里那些王公贵族、富商大贾,肯乖乖的来吗?还有,微臣觉得他们有用还在于当初在范阳起兵的时候,大哥,您知道的,力主出兵的人是我,您当时还有顾虑,说是怕朝廷的大军,结果被我一番说辞下来,您同意造反。我之所以这么劝您,不是因为我懂的多,我其实没读过书,只知道拳头打人,就是因为严庄的一封信,使我觉得他说的话对,这才力主陛下您起兵的。”

    安禄山的眼珠骨碌转动,看了跪在地上的蔡希德好一会儿:“他信里说什么?”

    “他信里的内容我记不太清楚了,是叫我府上门客读给我听的,大致的意思就是说,唐朝现在守卫空虚,尤其是将朝廷大军用来镇守四方,而且训练废弛,陛下您既有反叛之志,就应该早做打算,不然的话,一旦李隆基传位于太子,到时候励精图治,说不定就先拿大哥您开刀,而且信中还分析了,杨国忠对您虎视眈眈,可谓是心腹之患,若不早日发兵,则有可能被这些小人暗算。此外这封信中还有不少的论述,比如李隆基不理朝政、荒-yin-女-色等等,均是精辟之极的论述。他知道大哥您不喜欢文人,所以在您亲近的这些大将中间广发书信,为的就是要陛下您早日起兵。”

    “还有这样的事儿,史思明啊,你收到过这样的信吗?”

    史思明机敏无比,见蔡希德的说辞之中牵涉到自己,早已经跪在地上,此时赶紧回答:“回禀皇上,微臣收到了,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在您的面前推荐这两个人做您的谋士,为您谋划啦。”

    安禄山点头,抬头望天好一会儿:“这样啊,看来你们私下还有事瞒着我这个当大哥的。不过我不怪你们,若是你们在我面前提起是听了谁的话才出谋划策的,难免我会看不起你们,说你们是饭桶,如此说来,我之所以造反,也等于是被这两个老儿说动的了?”

    “正是。陛下,现在正是用人之际,这两个人又和李隆基有不共戴天之仇,如果您宽大为怀,赦免了他们的死罪,他们一定会感恩戴德,在将来尽心报答陛下您的。”

    “好,思明、希德,你们两位兄弟先起来,下去,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蔡希德大喜,史思明则面无表情的谢恩。

    随即,两人退出。安禄山哈哈大笑,伸手将跪在地下的高尚和严庄一手提起,像是提着两只小鸡,忽然像是木偶一般的举过头道:“陛下,您做大将军的时候,可以这样,威慑一下那些不服从您的人,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您是皇帝,皇帝讲究不是杀人,而是要统率好您的这些部下,把您手下这些将领一个个的看紧啦,不要让他们做出什么犯上作乱或者怠慢王事的事情,这就够了,不然的话,您一个人,忙这么多事情,忙得完吗?”

    “不错。我以前总觉得精力旺盛,天天和那些中原的lang-女在炕上大战,但是现在不行了,我渐渐觉得时间不够用,什么事都等着我去处理,而且我手下的这些将领,现在金银珠宝有了,美女有了,反而不怎么卖力了。”

    “皇上,说到这事,老朽以为,您叫史思明、蔡希德这些将领在三日之内攻下潼关这道圣旨大大的危险,所以臣才冒死进谏。”

    “那您说说看,有什么危险?”

    “有两种可能。最好的结局是陛下亲自督战之下,一举拿下潼关;可一旦拿不下来,这些将领都是您的心腹之人,自然对您忠心,可这毕竟是掉脑袋的事情,到时候他们知道回来必死,说不定就……”

    说到这里,严庄住了口。

    安禄山这才有点惊慌,站了起来:“严老,您看这……还有办法?”

    他比谁都清楚,杀几个人,杀几个儒生,他是毫不在乎的,但是一旦自己的心腹出了问题,那他这个皇帝,就等于是个空壳。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四章金蝉脱壳
    “办法不难,只是担心皇上您不接受.”

    “没问题,您且说说是什么办法。”

    “微臣以为,君无戏言,说出来的话尚且算数,何况是已经下达的圣旨。”

    “对呀,我这可怎么办?”安禄山开始摸自己的头,冬瓜一样的头。

    “陛下莫急,微臣不是说有办法吗?”

    “快说快说。”

    “微臣以为,既然已经下了圣旨,不如将错就错,姑且不去理这三日之令的情况,而是捏造一份诏书,就说是新唐朝的皇帝唐朝这小子突然东渡黄河,陛下您不得不亲自回到洛阳布防。如此一来,既解了陛下之忧,又对付了您不喜欢的将领,同时又减轻了洛阳对长安的威胁。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等等。你说的叫别的将领去替我背打不下潼关的黑锅,这我懂;同时加强洛阳的防守,抵挡唐朝的东进,这我也懂,我一直防备着这小子;可什么能对付我不喜欢的将领,这我可就不懂啦。”

    高尚一笑:“皇上休急,容臣替您分说。您想想看,二十万装备精良的大军,跟随史思明和突厥、天竺、土鹁、马贼战斗多年的军队,居然包围潼关达四十六日还未能突破,是什么原因呢?”

    “这……史思明跟随我多年,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大将,我如果怀疑他,就什么都完了,老子警告你们啊,不要在我面前煽风点火,什么人是忠臣,什么人是奸臣,我比谁都清楚。”

    严庄见了,赶紧打圆场:“皇上息怒,高尚的意思并不是说史将军对您不忠,而是说史将军这一路杀过来,打下了无数的州县城池,美女如云,这,这么多的好东西,谁不想快活一下,所以攻打潼关的时候不是不尽力,而是……有点不尽力,是,高兄弟?”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我绝没有说史将军对陛下不忠。”

    “妈的,尽是些饭桶。正因为如此,我才想杀人,你们却又拦着我。”安禄山开始喝闷酒,将一木瓜的酒全部倒进了胃中,眼神闪烁,脸上凶光毕露。

    “妈的。史思明这狗-日的,成天只知道带着手下士兵吃喝玩乐,根本没把我的天下放在眼里,看来他是不知道我现在是食不甘味,睡不安寝,北有唐朝,西有李隆基,都恨不得吃我的肉,睡我的皮,他却给老子来这一出。好,好,很好。”

    安禄山再次大笑,将另一木瓜的酒一口喝干,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来来,我敬你们一杯,谋士,不错。我以前一直小看了你们,但是现在看来,却是大大的有用,你们教我的这个办法,真他妈的像杨贵妃那个骚娘-们那样来劲,今天晚上你们就替我伪造一份文件,就说是唐朝给你们的,要和我在黄河边上交战,到时候,明天一早我召集诸将集合的时候,就可以宣布出来,我到时候就说我必须回到洛阳布防,这里攻打潼关的事情就交给史思明,到时候,一旦完不成任务,我正好砍了他的头,你们不说我还忘了,这家伙表面上老实无比,但是其实却是狡猾无比,原来那些计策明明是你们帮他出的,他却在我面前说是自己苦思冥想想出来的。哼,老子和他相交几十年,他有什么本事我还不知道,怎么就觉得他突然之间聪明了起来呢,原来是这样。对我不忠的人,我不会让他活在这个世上。”

    高尚和严庄听得是心中发毛,他奶奶的,这家伙对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尚且如此,对自己等人,那就更不用说,看来高尚这计策是对的,无论如何,以后还是远离这暴君的好。

    ……

    其实,高尚和严庄的先父都曾经因为拥护韦皇后而被李隆基诛杀九族,这两人千辛万苦逃到了拂林(罗马),数十年之中苦读诗书,在四五十岁的时候才回到北方,组织力量,想要刺杀李隆基。但无奈的是,他们未遇像李白这样的明师,他们的武功本身也是不高,好几次刺杀,都失手在鱼朝恩的手里,最后一次,他们虽然找到了李隆基,但一番交手,这两人又如何是李隆基的对手?还是李隆基问明缘由,放了他们。但他们显然不可能记李隆基的情,于是投靠了安禄山,通过史思明等的引荐,做了安禄山的谋士,以这两个人的才智,自然看出安禄山谋反是早晚的事情。

    但安禄山今天的行为,使高尚和严庄两个人心中都是发毛。

    自己为他立下汗马功劳,只是出来劝一句,想不到立即就要人头不保,如此残暴之人,终日伴在他的身边,凶险可想而知。

    高尚这一小小的挑拨,顿时使愚蠢的安禄山对史思明起了疑心,果然按照自己的计策,给史思明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

    若是胜,史思明在安军中的地位无疑会直线飚升,同时对安禄山怀恨在心,怪他不顾他的死活;若是败,史思明这样的人,岂是束手就擒之辈,到时候势必带着自己麾下的人马投奔唐朝。

    而事实上,高尚和严庄两个人,此时早已经悄悄的收了李白的厚礼,为他日留个出路。

    唐朝在安禄山称帝之初,已经派舍瓦和李白到洛阳一带活动,随身带了大量的金银宝贝,所要结交的,就是像高尚、严庄还有像田承嗣这样的安军将领;当然,唐朝要结交拉拢的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安禄山这边,还有李隆基、李亨那边。

    本来以两人在安军中的地位,再加上这些年为安禄山立下的功劳,叛变的可能性,那是极低。毕竟现在安禄山已经称帝,只要辅助他打下了江山,自己就是开国功臣,封侯拜相,皆有可能,怎么会起贰心,但就因为这一次差点掉脑袋的事情,使他们生了异心。

    ……

    翌日清晨。

    大雾漫天,但是安军之中战鼓齐鸣,安禄山在中军帐之中召集所有将校集合。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跪拜山呼之后,这肥胖无比的人立即站了起来,眼中杀气腾腾,帐中落针可闻。

    安禄山的“太子”安守忠开始宣读诏书:

    奉天承运,大燕皇帝诏曰:着史思明统领大军在三日之内攻占潼关,若是不胜,所有偏将以上军官全部斩首,钦此!

    下面落款的地方盖的是安禄山的玉玺印。

    史思明一听,怒了,大怒,不过口中却不敢说半个不字,反而很恭敬的接过了诏书:妈妈的,这不是要我项上这颗人头是什么?

    “启奏皇上!微臣有事要奏。”

    “准奏。”

    “微臣才能平庸,在潼关四十多日,居然都不能攻打下来,现在皇上亲临,正好可以督促攻打,提升士气,这主将一职,臣实在有愧担任。”

    “你不用愧。你愧什么?你只需要带领手下的人天天在帐中喝酒吃肉、玩女人,你愧什么呢?回答我,有没有这些事?”

    扑通!

    史思明惶恐的跪了下去,不知道是哪个多嘴的家伙,居然将这些事都奏了上去,这不是要置我的死命吗?

    “皇上,请皇上饶命。”他只好认罪。

    安禄山就睁圆眼,死命的看着史思明的头:“蠢材!我说过要杀你的头吗?没有。我只是叫你统率这二十万的军队,我倒要看看,你当年杀上突厥固原城的风采,我倒要看看,你前面一段时间打败高仙芝的本事,我倒要看看,你当年击毙马贼黄浩天的神勇。明白了吗?”

    “明白。”史思明不停的磕头。

    “明白就好,那我现在问你,你可愿意担任攻打潼关的统率啊?”

    “回禀皇上。若是给我十日,我一定攻下潼关,可……可皇上说的是三日,这……这怎么可能?”

    他最后的一句话,只差没有说出你这是借刀杀人这句话来。

    “好好好!”安禄山连说了三个好字,终于的笑起来,“兄弟,我们是相交数十年的兄弟,我虽然不喜欢你自由散漫,不认真攻城,但是我不会杀你。因为你是我的结拜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你手下这些将官,可都是你过命的交情,如果你三日之内攻打不下潼关,我就当着你的面,将这近百人全部杀死,你看着办!”

    说完之后,安禄山使了一个眼色,高尚和严庄就站了出来,将手里的文件向所有的将士出示,竟然是新唐朝皇帝唐朝的一份诏书。

    书略曰: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安禄山阁下,你妄自称帝,使我深为不满,既不能在口舌之上决定天下的归属,我这就带领我麾下精兵,与君会猎于黄河,幸在洛阳早做准备,不然,大军到日,玉石俱焚。

    下面的落款却是新唐朝皇帝:唐朝字样。

    诏书念完,所有人都震惊。

    安禄山面对史思明:“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能亲自督战潼关了?是因为唐朝,这ru臭未干的小子。”

    “回皇上,臣明白。”史思明的心在流血,你以为我是傻瓜,你这点金蝉脱壳的计策,我都不明白?

    但这些话,他是不可能说出口的。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五章谜局
    安禄山颁布命令之后,随即命令孙孝哲带五万大军为前驱,前往淘河前线,做好准备,防备唐朝带兵强渡黄河,威胁洛阳.

    实在话,这也是安禄山最大的隐忧,他现在对于龟缩在潼关的哥舒瀚并没有太大的担忧,毕竟这人的战力他是清楚的。

    在就任范阳、卢龙、河东节度使这么几年,他可说是对这些唐朝的将领摸了个透。哥舒瀚胆小,不过本身就是个莽夫;封常清则是狐狸性格,做事犹豫,不是当将领的料,相比而言,他觉得威胁最大的是高仙芝,这人本身武功强悍不说,行军打仗,更是有独到之处,这就是他为什么派崔佑乾和田乾真这两名得力大将合击他的缘故。

    在自己的重重包围之下,高仙芝知道自己手下的那不足十万的人马无法与自己抗衡,最终选择了退却,东下灵武与太子李亨会合。

    现在的形势是,黄河北岸全部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哥舒瀚虽然勇猛,但攻打下来,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

    此时的安禄山,并没有带大军远离,他知道得很清楚,一旦三日之内攻打不下潼关,以史思明的性格,则一定不会束手就擒,为了防止他搞兵变,自己必须就在这可控的范围内监视着他攻打潼关,一旦这小子有丝毫的反叛之意,则立即剿灭。

    这支军队虽然是史思明统帅,但是他手下的这些将领,大部分都不是他的嫡系,一旦史思明想搞叛乱,只要自己一现身,史思明肯定不成。

    当然,数十年的交情,也使他不能完全的相信高尚和严庄的话,不过以防万一,他还是决定亲眼看看史思明这一次是怎样进攻潼关的。

    ……

    灵武军中,中军帐。

    太子李亨坐在帅椅上,脸色之中很有点得意的味道。

    他也不明白自己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就这么龟缩在城里,却有无数的唐朝旧将前来投靠。最先来投靠他的是郭子仪和李光弼,然后是鱼朝恩,再后来又是高仙芝,再后来则是卜固怀恩、王思礼,最后是封常清,这些大将来的时候,无不带着丰足的钱粮兵马,有的数万人,有的几千人,加上这段时间郭子仪等人出去抓壮丁、强征入伍的人,加上潼关的那十万守军,算起来他现在的兵力,足足有四十万之众,这不仅和唐朝的军队数量相当,而且和安禄山的军队数量,也是差相仿佛,似乎足可以应付安禄山的进攻。

    这段时间孙孝哲部经常在灵武挑战。

    刚刚开始的时候,郭子仪、李光弼雄心勃勃,带兵出城作战。但不幸的是,连续的几场厮杀,最终都以郭、李的失败告终。

    原因再简单不过了。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都是大将之才,武功更是高到化境的初期,有万夫不挡之勇,但战场上的交手,却不是一两个化境高手能解决问题的,靠的是团队的作战能力。孙孝哲是安禄山的大将,武功比郭李两人都要稍逊,但是一旦对决,却往往一败涂地,死伤无数。

    好几次的交战,要不是郭子仪、李光弼死战殿后,恐怕灵武早就被攻下来多次了。

    战斗力。训练有素的精兵,哪里是说有就有的。安禄山为了叛乱,早就秘密的训练士卒,尤其是孙部,更是骁勇无比,自从进兵中原以来,还从来没有失败过一次。

    不过,就算是这样,安禄山对孙孝哲也不是太满意。这小子带着他可以称为最精锐的的部队,屡次进攻灵武都是功败垂成,可算是丢脸。

    但是高尚的一番话打消了安禄山集结部队强攻下灵武的打算。他的话是这样说的:“陛下,您带最精锐之兵进攻灵武,估计李亨肯定是守不住的,到时候,他自然是学他老子,跑到那些深山老林之中,和陛下您捉迷藏,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将李亨一举全歼灭的机会。若是卤莽的攻下灵武,恐怕这场仗要打很多年,一旦迁延日月,有什么变数我说不准,不过肯定是便宜了在长安的唐朝。到时候他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可是陛下您不愿意看到的?”

    真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安禄山随即带领大军清查府库,到处拉壮丁,训练兵马以应付来自于唐朝和李家的势力。

    当时的杜甫,正好在石壕村,见到官兵到处拉丁拉夫的情况,写下了著名的《三吏三别》,其中最出名当数《石壕吏》。

    这样一来,蜀中李隆基的势力逐渐削弱,大部分的将领都选择了投奔他儿子李亨。其实,自从盛王李绮死在史思明的手中,唐朝未来的皇帝,不管是大臣还是众多的将士,都觉得非太子李亨莫属,看看李隆基年纪老迈,又断了一臂,更是坚定了许多将领和大臣的心愿,为唐朝早日另立国主。

    这暂且抛开,要说的是现在的安禄山,本身有四十万训练有素的大军不说,现在更是将军队的数量扩张了一倍,足足八十万,俯视天下。

    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安禄山放心的在潼关督战而不担心洛阳的原因。因为洛阳有田乾真和崔佑乾这两名大将带兵二十万驻守,可谓是铜墙铁壁。

    ……

    此时的史思明,心中异常的恼怒,他想不到这个一直以来对他信任有加的大哥,这次是把从死里逼。哼,看在结义之情,不杀我的头,只杀一众将士的头?

    鬼才信你的话,到时候恐怕就会要这些将士来取了我项上人头?

    他一直是个乖觉的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都十分的老到。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一件事情,有人在这卤莽的“大燕皇帝”面前进了自己的谗言,不然的话,以自己和安禄山的交情,他不可能这样对自己。

    三天,三天就要攻下潼关。这和直接说杀你的头有什么分别呢?

    其实,史思明清楚得很。这段时间,虽然自己的部下到处杀人放火,抢夺金银美女,但打仗的时候,却绝不含糊。

    是哥舒瀚这蠢货拼死坚守,以潼关天险,真的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刚开始那一阵,损失了不少人马,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强攻潼关,即使付出全军覆没的危险,也不一定能成功。

    天时不如地利,这句儒家的话他虽然没有读过,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改变的至理。除非是哥舒瀚改变了主意,主动出击,否则,他就算现在手下有二十万的精兵,但一样的是一筹莫展。他知道,即使是安禄山亲自来,恐怕结果还是差不多。

    但仅仅如此,这狗皇帝就想要砍了自己的头。

    这可怎么办?

    平生第一次,史思明面临着一生之中最大的考验。反叛是下下之策,自己以前击败高仙芝、击败郭子仪,击败牛僧孺,这些帐,李家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若是要投靠唐朝,却是他十分不愿之事,他平生最大的失败,就是在范阳的时候中了唐朝的暗算,连自己最得意的兵器玄铁剑也给这小子抢了去,仇恨很大,自然也不能投靠;而除此之外,投靠外族,虽然以自己的能力不愁升迁,却和自己的志向相差甚远,现在自己是安禄山的天下兵马元帅,一旦得了天下,就是位极人臣的角色,怎么能轻易舍弃?

    思前想后,史思明将牙齿一咬,拼了,虽然只有三日,但是只要全力以赴,也未必没有攻下潼关的可能。如果到了那时候还攻打不下,则再说以后的事情。

    他心中冷笑一声,反正以我的武功,再加上这八百我亲自训练出来的亲兵,要想从安禄山的手下出走,却还是简单的一件事情。

    主意一定,立即派自己的儿子史朝威带着自己的秘信前往潼关,潜伏进入。

    ……

    这日潼关之中,哥舒瀚亲自视察了各处防务之后,甚为满意,哈哈大笑:“史思明小儿,你以为我那么笨,出来和你拼命?我才没有那么傻,我就在这里守着,等到皇上的大兵到了,我们到时候再内外夹攻,将你们这些叛贼一举消灭。”

    这段时间以来,尤其是接连打退了史思明的叛乱以后,这使得潼关守兵更加坚定了稳守的决心。虽然十万大军的消耗巨大,但是潼关之中粮草丰富,最少都可以支撑一年,所以并不惊慌。而史思明打的主意,其实就是一直包围,等到他关中粮尽的时候,自然会弃关投降。

    “报告大帅,我们抓到一个奸细。”

    “带上来。”哥舒瀚左右无事,正好审问。

    不一刻,奸细带到,却是史思明的大儿子史朝威。

    哥舒瀚大笑:“你以为我不认得你,你是史思明的大儿子史朝威,左右,给我拖下去,砍啦!”

    “是!”左右将校暴雷也似的答应了。

    “且慢,大帅,我有重要军情相报。”

    哥舒瀚使了个眼色,示意手下不要再动,问道:“什么军情,说来听听。”

    “回禀大帅,这是李隆基和太子李亨之间的书信,被我父帅拿住送信之人,您先过目。”

    说着呈上好些书信。

    哥舒瀚接住一看,脸色顿时变了,奶奶的,本来以为这家伙骗人,但是书信上的内容明明就是李隆基的亲笔。他是李隆基手下的爱将,自然有皇帝的亲笔信。而且末尾还有李隆基的玉玺印章,哪里还有假的。

    一看其中的内容,使他的心中凉了半截,看来,太子李亨是想夺权的样子了。怪不得,怪不得我被困在潼关,李亨不派手下的大将来支援我,原来这小子知道我是忠心于他老子的,所以故意不救我,却正好靠我来牵制安禄山,他好发展自己的实力。

    孽种!这,这种情况下,我该何去何从?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六章长安称帝
    长安军中,唐朝一脸的兴奋,迎接从安禄山前线回来的李白,同时迎接历史和李白齐名的伟大诗人杜甫.

    杜甫来啦,当然是李白的邀请,以现在李白在唐朝军中的地位,他要领个把人进来,那是没有丝毫问题的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杜甫可算是李白的至交。

    说句实在话,杜甫没有什么武功,以前和李白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吟诗做对的时候多,舞刀弄枪被看成是武人的专利,因此杜甫到了四十多岁年纪,仍然是一副儒者的打扮。

    “快请,快请,杜先生来到长安,真是蓬毕生辉啊。”

    唐朝很亲热的抓住了他的手,细看之下,杜甫的年龄虽然不是很大,但是额头上皱纹密布,一脸的风霜之色,依稀可以看到少年时代俊俏的样子,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凝重、厚实,似乎有化不开的忧愁。

    “唐……陛下,您这么看得起老朽,真的是三生之幸。”

    杜甫的泪水随即流下,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唐朝明白,看他的外貌就看得出来,肯定是受了太多的苦所致,颠沛流离之中,想不到自己这样一个大将军却对他以礼相待,他自然感激。

    其实以李白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罩着他,但是想到老友和自己乃是至交,该当取得和自己相等的地位,,因此才带来拜见唐朝。

    他这次回来,除了带回大量的消息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和杜甫一起,筹措唐朝称帝的事宜。

    毕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行。

    此时的唐朝,虽然没有称帝,但是手下人以“陛下”呼之,他也就居之不疑,毕竟现在天下大事渐渐有了眉目,安禄山雄霸一方,太子李亨也战局一角,和自己占领的关中相比,隐隐然有天下三分的味道,也就不太在意名分。

    筹建了半月之后,唐朝正式在长安称帝。

    就在安禄山在洛阳称帝之后的第二个月,也就是公元751年的春天,元旦之日,唐朝在长安正式称帝。

    一大清早,从南诏赶来的几个妻子李莲、文姜、新灵等三位公主以及他随身带着的金枝公主,带领手下的奴婢丫鬟,将唐朝里外收拾得妥当无比,穿上了象征九五之尊的黄袍,登龙靴,戴上冠冕,虽然三十岁不到的年纪,但是一望之下,却是威严深重。

    九五之尊。乃是人间帝王的最高荣誉,九者,上合天道,五者,天地四方的中央,寓意就是掌握天下最大的权力。

    当然,也还有九九之尊。不过这却不是人间的最高权力了,而是天庭最高的权力。玄苍穹上帝号称九九至尊,掌握天地的最大权力,可以封神。

    不过在天下间,九五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唐朝此时的皮肤,和在暗劲时期又不同。以前是条条青筋凸现,如一条条的大蚯蚓盘旋在身体上,现在是青筋隐藏,皮肤晶莹洁白,有点像是少女的皮肤。不过少女大异的就是,他的皮肤之中有一种深沉的质感,带给人的感受不是柔弱,而是一种强盛,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只要是修炼武功的高手,一眼就可以看出唐朝此时的武功到了深不可测的地步,神光内敛不说,一举一动之间就能达到自然的境界。

    可以想象,一个还不满三十岁的男人,不管是武功还是思想的境界都已经达到造化,也就是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地步,的确可以算是万年难出一人。

    唐朝站了起来。

    他很自然的站了起来,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立即散发于整个宇宙。

    新灵公主痴痴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子,竟然说不出话。

    面前的这个男人,和自己的父亲李隆基何其的相似,只不过,他的年纪很轻,比当年李隆基登基的时候还年轻了十余岁,,可以说是豪情天纵,绝代天骄。

    “好,你们都留在后宫里面,各自遵守自己的职责,不得有误!”

    “是,皇上!”所有的奴婢都恭敬的行礼,包括他的四位公主的妻子。

    既然是登基为帝,唐朝现在的孩子都还小,自然没有立太子的打算,不过告诉了四位公主,告诉她们,她们以后就是自己的东南西北四宫娘娘,现在谁也不分高下,到时候,看谁能将自己的儿子教得最好,谁就做正宫娘娘。

    妈妈的,唐朝心中想的是,这几个婆娘都是我的心头肉,若说自己更喜欢哪一个,的确是说不上来。李莲天真纯洁,又可算是四个女人之中最美的,但是毫无心机,将来要是他教的儿子执掌天下,怕不弄出祸事?文姜暴躁美艳,胆子极大,若是让她做了皇后,怕不将后宫弄得鸡犬不宁;再说温柔贤淑,高雅美丽的新灵公主,当然是正宫娘娘的最有力人选,本来这个位置是非她莫属,不过使唐朝担心的是,这个皇帝之位,就是从他老子李隆基的手里抢来的,别到时候来一出逼宫的好戏,自己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不过说句实在的,这么久的和这几个女人相处下来,唐朝是越来越喜欢新灵公主了,她不仅在内的时候风-骚无比,而且善解人意,温柔体贴,高雅出众,更难得的是,她没有丝毫的野心,一心一意的就是对自己;当然,金枝公主可算是最能使唐朝满意的一个,她不仅姿容绝世,而且继承了她母亲罗兰阏氏的妩媚,欢-好的时候狂野而热烈,知书达礼,又是突厥罗兰阏氏的掌上明珠,早在半月之前,已经在唐朝的安排之下,秘密的写信给他的母亲,请求突厥出兵相助,只是到了现在没有一点的音信,如果一旦依靠突厥,南北夹攻击溃了安禄山,自己真正掌握了天下,那这个正宫皇后的位置,显然是实至名归。所以这才使唐朝不敢贸然的立下正宫皇后。

    此时,舍瓦、李白、专信、章仇兼琼、铁慕容、李南靖等已经在一班李隆基旧臣的簇拥下,来到太极殿,此外还有狼正轩带领着大理群臣一起到来,准备接受唐朝的称帝大典。

    舍瓦、李白这些心腹自不必说,章仇兼琼自投靠唐朝之后,屡立大功,不仅在剑门关之战的时候帮助自己击败了卜固怀恩、王思礼这些人,更是在长安大招旧部,将李隆基一朝的臣子逐一的请到唐朝宫中,最终被唐朝说服,愿意拥戴他为新帝。

    要知道,不管是哪个朝代,前朝的势力都不可小视,如果不对这些人进行安抚,则将来必成大患,这其中就有前宰相房玄龄、狄人杰、韩休这些人,当然还包括一班文人,像杜甫为代表的白居易、贺知章等人,以壮大新唐朝的声势。

    当然,铁慕容和李南靖两人,都是中原的绝顶高手,化境中期的不世人物,武功和唐朝在伯仲之间,功力还在唐朝之上,本不愿参与朝廷之间的斗争,但是因为唐朝亲自登门相请,这两人佩服他的武功和折节相交的气度,终于来参与他的登基大典,并且立誓,他们两人都是武林之中的高手,不再想参与朝廷废立之事。当然,他们还私下约定。如果到时候形势所迫使,他们和自己家人子弟受到战争影响,则愿意投靠唐朝,帮他争夺天下。

    除此之外,前来祝贺的人还有各国的使节,突厥、契丹、拂林、天竺、大食、波司都有前来祝贺的使节,当然,这也是李白、舍瓦等人不惜重金结交外族的手段,毕竟谁都清楚,李隆基绝不会坐以待毙,已经将吐蕃的三万大军借来使用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且据手下的报告,此时的李隆基,又在勾结回纥的军队,若是再被他借到十万八万的精兵,说不定真给他打回长安也说不定,唐朝自然不可能掉以轻心。

    ……

    本来唐朝的意思,是想在平定天下之后再顺理成章的称帝,但是李白从洛阳前线回来之后,却使他提前称帝。

    李白在河南广交豪杰,到处贿赂官员,包括史思明这些人,都被他的金条渗透,获取了无数的消息,而且也建立了不少的功劳。而这其中,最大的功劳应该是收安禄山的两个谋士高尚和严庄,使得安禄山无暇东顾,给自己赢得了三个月的练新兵的时间。

    他手下现在的五十万兵马之中,除了狼正轩手下的十万不算之外,还有直辖的四十万大军。这其中,只有自己在节度使任上带过的十万大军可称精锐,其余的三十万,可说是菜鸟,不经过艰苦的训练,就和李隆基、李亨新招的那些兵一个样,毫无战斗力可言,到时候一旦对上安禄山的四十万精兵,必败无疑。

    想想安禄山为这次叛乱做了多少年的准备,手下更有直辖的四十万精兵,一万飞虎、飞熊、飞豹、飞鹰和飞龙营亲兵,一旦和安军直接交手,铁定处于劣势。如果光是对付安禄山,唐朝手下的这十万兵力未必没有险中取胜的可能,毕竟手中有的是坚城良将,物资充足,可是谁能保证窥视在旁的李亨不派郭子仪、鱼朝恩、王思礼、卜固怀恩来抄自己的后路?

    一旦是那样,唐朝知道,自己肯定是腹背受敌,到时候反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

    恢弘的太极殿。

    唐朝在一众文武官员的簇拥之下,乘坐銮车来到台阶之下。

    下车,一千二百八十仪仗亲兵分列两旁,身上盔甲鲜明,手中兵器闪闪的发着寒光,注视着正缓缓走上前来的唐朝一行。

    唐朝迎着日光,目光沉稳而深邃。心中也有一种莫名的激动,皇帝,皇帝,皇帝,这可是以前我读漳州一中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的事情。

    而今天,居然即将变成现实,这使他即使以化境高手的绝世内功也压不住心中的狂热。

    三百多级的台阶。

    唐朝带领群臣一步步的走了上去,步履沉稳而坚实。

    然后,万众瞩目之下,唐朝在李白的引导之下,走到台阶的尽头,坐上了象征九五至尊的龙椅,心中兴奋无比!

    一览众山小。

    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境顿时回荡在唐朝的心中,使得他突然之间精神焕发,一种奇妙的感觉产生:此外此刻的他,居然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每一个臣子心中想的是什么。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七章新唐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这要算是最高的境界,但是能在闭目的情况下感受到周围一切的微妙变化,也是化境高手到了极深境界的表现。

    唐朝端坐于龙椅之上,尤其是感受到一种兴奋、炽热的激情荡涤着他的心胸。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他首先感受到的是靠得自己最近的大臣。

    “朕封你为护国**王,统领天下教门。”

    本来以唐朝的意思,是要他当天下兵马大元帅,节制天下兵马,但无奈的是舍瓦这样的化境高手,根本不受他的控制,只愿意接受护国法王之职,也只得由他。

    唐朝在命令杜甫宣读这则诏书的时候,可以感受到舍瓦的心情古井不波,一种敝袍荣华,浮萍生死的气概,油然而生于心间。

    看来,自谢小意死之后,义父的心已经彻底的死啦,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谢小意完成心愿,杀了害得他终生痛苦的李隆基,帮助唐朝重建唐政权,之后就去过他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

    也许,他这样的人,本就适合这样的**王之职,而不能再像他在彝族的时候那样事必恭亲。

    “李白听封,朕封你为我新唐朝臣相,总领天下政务,替朕分忧。”

    圣旨一下,李白的泪水狂暴的涌出,打湿了蟒袍,身体上都有一种颤抖的感觉,匍匐跪下,谢恩。

    “谢皇上隆恩!臣定当结草衔环、肝脑涂地,以报答陛下的知遇之恩,啊哈,一朝得遂平生志,肯将残躯付九泉。”

    说罢,泪如雨下。满朝文武皆惊。

    连唐朝都有些意外,想不到以李白化境中期的能力,居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当然,唐朝敏锐的感官告诉自己,李白其实是在竭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过,不幸的是,没有用。

    他实在隐藏不住自己的兴奋和高兴,他一旦兴奋起来的时候,就会忘乎所以,这一次,已经算是做得最好的。

    做掌握天下的宰相,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现在,这等待,等待到几乎绝望的梦想,居然让唐朝给他实现,他心中的激动,可想而知。

    “好好!李爱卿乃是性情中人,有高兴的事情,一定要发泄出来。这样,朕特命你立即做诗一首,以纪念你荣任宰相这件事情,如何?”

    “谨尊圣上之命。”

    说完这句话,口占一首词,五步之中遂成,居然比三国时代的曹植更加的快速。

    其词曰:永遇乐长安太极殿怀古亘古长安,英雄无觅新唐太祖。燕山神石,任冻地冰天巍峨如故,开基拓土,万里河山,忠臣化擎天柱。

    想当年,壮志难酬,欲云帆济沧海。天宝初年,抱持利器,折辱前朝权贵。苍颜白发,几三千丈,抽刀断水愁。不堪回首,长松寺外,弄扁舟绝人寰。有谁知,冯唐末年,声震天下?

    “好,好!”唐朝忍不住失声叫好,李白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他能在一千多年之后还能在世上拥有偌大的威名,真的不是lang得虚名。

    这首词虽然自高身份,说自己是“擎天柱”,但是却赞美自己“英雄无觅新唐太祖”,他现在终于位列庙堂,分剖天下,“声震天下”,的确是当得起;而回想当年失意于李隆基,而今得到识才之人,终于告别“抽刀断水愁”,可说是分外的激动。

    群臣震惊,包括韩休这种翰林院的高手,听了如此的篇章都忍不住叫好。

    不过,这毕竟是在登基大典上,众朝臣虽然惊叹于李白之才,更高兴的是看到新唐朝的大变化。

    李白之才,天下皆知,而李白平生的夙愿,就是出将入相,替皇帝分忧。唐朝登基的第一天,就破格将宰相这样的高位加于李白,也向天下人传递了一个信号——新唐朝是重用真正有才能者,不培养李林甫、杨国忠这些人。

    “谢皇上称赞。”

    “好,下一位,专信上前听封。”

    “臣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朕封你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总督天下兵马。”

    “谢皇上隆恩。”

    专信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这一刻这么激动。他本一直以为这个骄人的位置舍瓦肯定坐定了,但想不到的是舍瓦根本无意于权势,唐朝居然将这样的重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说话的时候都有些颤抖了。

    化境的高手,不管是初期、中期还是大成境界的人,都是世间骄子,莫不有坚定的自我,因此武功一旦达到化境,就算你是一国的皇帝,也不能使他们臣服。比如以前黄蜂山的首领霍伤、丐帮李南靖、铁氏铁慕容,包括李格桑、狼正轩、舍瓦等人,都是此类。

    当然,真正的臣服这些人,那是不可能。不过,若统治者和这些化境高手结交的时候,不是以君臣关系,而是以朋友义气等结交,则完全有可能收服这些人,虽然只是名义上的君臣,但是却能使这些高手为自己效力,的确也是一种明智的办法。

    无论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开国皇帝,莫不是如此拉拢厉害角色,唐朝想要统一天下,当然也要借鉴这些好的做法。

    专信的武功,本是明劲的颠峰,后跟随在唐朝左右,经过唐朝的传授,才终于明白暗劲的涵义,在唐朝的指导之下,渐渐突破境界,尤其是在无数次的战斗中,磨练出强韧的意志,再经过唐朝的指点,居然一举突破无数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化境。

    他和唐朝的关系,其实是亦师亦友,他心中对唐朝的倾慕、感激和他们长久以来兄弟般的情谊,使他很自然的服从唐朝。

    他心中明白,即使以现在自己的高强武功,再加上苦练,也一辈子休想达到唐朝武功的高度。

    不仅是专信,包括普天之下所有的高手,李隆基、铁慕容、李南靖、郭子仪、高仙芝、李白、舍瓦等等,他们都知道一个事实,虽然唐朝只是半路出家练武,但他的武功,恐怕是所有人之中最高的。

    唐朝有一个羡煞旁人的优势,他不仅精通唐手,还博学波斯武功,轻功高妙,最重要的是他的经脉粗大。

    他自穿越时候伤了经脉,想不到一旦好起来之后,经脉的粗大程度居然数倍于常人,再接受了孙思邈的恐怖功力,他可说能在瞬间爆发出比常人多出三四倍的力量。一般化境高手的力量都已经甚为恐怖,三四个他这样的人一起击出,战力之强悍,可想而知。

    其实,武功说到底就是招数和技巧的组合。

    化境的高手,要想在招数上找到他的漏洞,可能性极低。包括断李隆基一臂的时候,以唐朝如此武功,也还是占了李隆基当时伤心过度的便宜。他可以击败他,但是和能杀他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招数上的差距细微,决定胜负的关键就在技巧上。

    速度永远是技巧的第一位——天下武了功,惟快不破。

    可要想做到快,就必须有强大的爆发力,到时候一击出手,万夫辟易,天下何人可挡?

    所以最后决定胜负的,往往的是力量。

    唐朝血管中那无比粗大的经脉,使他具有狂暴无匹的力量。

    专信服他。当然还有隆多也服他。

    若不是隆多断了一臂,他绝不可能领悟到暗劲颠峰的层次。要知道,他可才仅仅二十岁,比唐朝小了好几岁,将来化境可期。

    隆多做了唐朝的御林军统领,统帅八千亲卫。

    接下来,狼正轩跪拜,接受唐朝册封的镇南大将军之职。

    唐朝心中可以敏锐的感觉到狼正轩那蓬勃的野心。

    不过,他并不害怕,因为他正是要唤醒他的野望,用来对付强大的敌人。

    随即,唐朝封章仇兼琼为奋威大将军,封辛白江、班林、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蓝鲸、李玉、伏虎太子、铁凝等为将军,大赦天下,于公元752年元旦之日为新唐朝元年元日,国号新唐,定都长安。

    封杜甫为礼部尚书,贺知章为黄门侍郎,其余文武大臣极多,都是李隆基以前的旧将,投诚之后被唐朝重用。

    这其间,他还起用了老迈的宋景、狄人杰等人。

    ……

    渴望。

    深情的渴望。

    唐朝坐在龙椅之上,敏锐的感触着群臣的内心,明白了这些人的心态。

    新的朝代,每个人都渴望着新的开始,激动涌动在这些人中间。

    其中还有不少心存狐疑的人,比如张九龄这支老狐狸。自己派人好不容易将他从粤东老家“请”到长安,这家伙老是推脱“年纪老迈,齿牙脱落,身体如竹”,但最终唐朝下了死命令“就是死,也要将他的尸体抬到长安。”,他这才没有任何的办法,乖乖的到了长安。

    唐朝不在乎在开国的时候用一点威胁的手段。

    自己是新唐朝的第一位皇帝,若是太过软弱的话,势必被天下人所轻视。

    唐朝现在深深的明白一个道理,方今天下大乱,想要在乱世中取得统一,靠的就是人才。

    当年曹操《短歌行》“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所倾述的,也不过是求贤的意思,故弄玄虚,吟诗做赋,“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也说的是渴求贤才。

    加冕!

    给开国皇帝加冕的人,自然是德高望重,呼风唤雨的角色。

    张九龄虽然讨厌,但是用他来加冕,却是唐朝苦思多日的结果。

    照理说,狄人杰也可以胜任,但是他已经实在老得走不动了。

    礼成,乐队奏乐,在雄壮的礼仪声中,唐朝正式在长安称帝。

    定国号为新唐,定都长安,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八章体悟大道
    这天晚上,唐朝在大明宫大宴群臣,众文武轮番敬酒.

    唐朝都是酒到杯干,足喝了千杯不醉。

    试想想,以他的绝世功力,区区酒液,自是被他强横的内力强行蒸发,上斤的酒液,瞬间就被他化掉,因此上,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

    新皇帝的这些豪勇的表现,顿时使得长安的旧臣心中佩服,打心眼里的佩服。

    这位新皇帝,占领长安这三个多月以来,不仅严格约束手下的士兵,对老百姓秋毫无犯,而且定时的救济贫穷,重新委派地方官员,将关中一带的治安控制得井井有条,除了征壮丁有点过激的措施之外,其余的,简直和旧唐有天壤之别。

    而接下来的举措,就是对被征发了兵役的家庭发放维持基本生活的款项,这使得所有老百姓最担心的兵祸的威胁彻底的解除。

    长安各大粮仓之中有的是粮食,可供养京师的吃食,而且,各地政府的粮仓之中也有充足的粮食,更不算上各豪强自家庄园里的粮食。

    当然,最使唐朝心里安定的还是大明宫里那几乎无穷无尽的金银财宝,围困长安的时候,以李隆基当时的情况,能够保全性命已经是祖宗积德,哪里还谈得上将所有的国库搬空?

    郭子仪当时带走的金银财宝,不足总价值的三分之一。当时拿的都是最贵重的比如珍珠、玛瑙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还有就是金条。但是,这些东西,和整个国库里面如山一般堆积的银两比起来,却又显得不是那么贵重了。

    况且,乱世之中,贵重的珠宝的价格大打折扣,反不如唐朝得到的金银使用起来方便。

    手中有了足够的银两,这使得唐朝在关中办起事来加倍的得心应手,征收壮丁,扩充军备,这一点难不倒他。这三个月之中训练出来的三十万兵马就使他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管安禄山号称有一百万还是两百万人马,反正他自己有了这四十万直辖的军队,有阳平关和函谷关天险,关中之地,可算是坚如铜墙铁壁。

    手中有足够的兵力,而且国库充实,有了足够的底气,这才使他敢于在长安称帝。

    当天晚上,酒喝得即将醉的唐朝,被隆多护送着回到内宫。

    四位公主都十分的谦虚,怕伤了皇上的身子,“不愿意”侍寝,唐朝佯装“大怒”,“传朕旨意,着四位娘娘一起到长乐殿,朕今晚上很需要她们。”

    他如何不明白这几个婆娘的心思,现在自己是一国的皇帝了,她们自然惧怕自己的威严。包括以前老是折磨唐朝的文姜,脾气也收敛了不少,尽心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张家正这位礼部侍郎的教导下,渐渐的明白了宫里的规矩。当然像李莲,自是轻易的就能适应。新灵公主和金枝公主更不必说,从小就生活在宫里,自是不用再教。

    这天晚上,唐朝“凶性”大发,直将她们一个个都虐到“废”为止。

    还好,杨玉环终于将唐朝降伏,让他乖乖的失去了“凶性”。

    当然,此时的杨玉环,带着面具生活,谁也不知道她是谁。只不过,使金枝公主有些不满的是,自从这个戴面具的女人进了宫之后,自己就只有和这女子一起轮番伺候皇上的份了。

    她一直在奇怪,这女子究竟是谁,如此的神秘?

    可她还是打消了获得这一真相的想法,因为唐朝告诫她,不要去管这女子的任何事情,不然的话,有不可预测的后果。

    她深爱唐朝,她敬服唐朝,自然遵守他的告诫。

    这其中,最大的功臣其实是文姜,要不是她当年那面幕中的面具,唐朝还想不到这样的法子来遮掩。

    现在的杨玉环,体态自然是被宽大的唐装所掩饰,而脸上又戴着可以以假乱真的面具,所以她看上去的时候,只是一个容貌平庸的丫鬟,绝想不到她就是以前名满天下的杨贵妃。

    唐朝自然不能给她名分!

    当然,这也是杨玉环一再哀求的结果。以唐朝的个性,抢了李隆基的婆娘又怎么样?为什么不能公诸于天下?

    但是杨玉环的话也有道理:“陛下!贱妾知道您怜惜我,爱护我,宠幸我,可是您也要为自己想想,这是我坚决不接受您册封的主要原因。”

    “哦,什么原因,说来听听?”

    “因为我是您的女人,您是我的丈夫。在我眼里,您不仅仅是皇帝,而是我的一切。是您教会我真心爱一个人的。如果要真心去爱,就要不顾一切,生死不计。您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之下单身来救了我的命,足以看出您对我的珍惜。我本是一个残败的女人,只您,只有您,才这样的怜惜我,体贴我。我……我本想一死了之的,因为我……我实在无颜活在这个世上,是您告诉了您母亲的事情,告诉了您是穿越者的秘密。我……也许只有我能够相信你。谢谢您,告诉我这些,原来,一个残败的女人,也还是可以活在这世上的。而且,找到了自己最真的爱情。您是什么?您将来是中国的皇帝,我……我希望您做古往今来最出色的皇帝,所以不能让天下的人说您好色。我曾经是寿王的女人,又是李隆基的女人,我也把最最隐秘的事情告诉了您,在华清宫的时候,安禄山来朝见,不仅摸了我的奶,而且把它抓伤了,并且,强暴了我,这些,李隆基或许知道,或许怀疑,但是没有追究。我想告诉您的是,我告诉您这些丑事,一个女人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丑事,就是想对您说,我是一个不详的女人,名声极坏,我不能让您因为我而有丝毫的伤害。您将来要统一天下的,不能因为这些污点而让天下人说您的坏话,从而不敢投效于您。我是真的爱您,全心全意的爱您,所以不接受您的任何册封,除非我死。”

    看她说得如此坚决,唐朝自然信了。他知道她说的是实话。

    而且唐朝此时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的心跳,她的脉搏,她的呼吸,她的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她的一切。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似乎能够体会到周围一切事物的变化。

    “你的真心,我体悟得到。不过,你不接受,还有其他原因的。”

    “是。回禀陛下,我是因为对不起寿王和李隆基。虽然他们不是那种您所谓的‘真性情’的人,但是他们,他们……都曾经极深的爱过我,就算依您说的,把我当作泄-欲的工具,甚至……”

    说到这里的时候,这名满天下的女人住了口,羞涩起来。

    “你想说安禄山?”唐朝很自然的笑了起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两个人对杨玉环的爱情,倒也并非是全部虚假。

    “咦?您怎么会知道?”杨玉环惊呼掩口。

    “因为您想告诉我,他之所以在范阳起兵,威迫李隆基,其实很大的原因,也是为了你?”

    杨玉环怔住,半晌才答道:“回禀陛下,大概是。”

    “不是大概,而是确实就是这样,告诉朕我说的对吗?”

    杨玉环吃惊得眼睛都大了:“陛下,是的,当初他在长安的时候就曾经告诉过我,他就算掉了脑袋,也要……将我抢到手。”

    她的声音越说越细,细到几不可闻。

    还好唐朝内功深湛,这才勉强的听清楚了,哈哈大笑:“不识子都之美者,无目者也;不识玉环之美者,亦无目者也。可笑我义父一身好武功,却一辈子堪不破这个‘情’字,让我好生为难。”

    “这却是为什么?”

    “告诉你也无妨。您的事情,怎么会瞒得过我义父和李白。我自然告诉了他们真相。李白是赞成的。他是个豁达之人,当时就说英雄配美女,可算是天作之合;但我义父,义父就觉得我有点不对。他说……既然是前朝皇帝的女人,拿来干什么,要是以后传出什么风声,会对我的声誉造成影响。”

    杨玉环紧张起来:“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的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在朝朝暮暮。他问我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您可以为了谢小意而舍弃一切,我也一样,我可以为了她舍弃一切,因为,她也是我像您爱谢前辈一样深爱着的女人。之后,他就不说什么了。”

    泪水。

    泪水沿着杨玉环白玉一般的腮边流了下来,她扑进唐朝的怀里,久久的,久久的注视着他的脸,哭泣的说道:“这世界上,只有您,才是我的知音,我就算立即死在您的面前,这一生,也没有任何遗憾了。”

    这天晚上,唐朝和杨玉环缠绵了一夜,互相付出了最深的所有。

    第二天早朝的时候,杨玉环已经沉沉睡去——她太疲惫了。

    ……

    所有文武百官卯时三刻准时在大明宫早朝,并无一人缺席和迟到。

    群臣都是精神饱满。

    显然唐朝新颁布的命令实施得很顺利。这其中,礼部尚书杜甫的功劳可说是很大。

    就在昨日登基之后,杜甫担心群臣不熟悉制度,连夜命令手下人等带上早制作好的礼仪范表逐一送到众多公卿大臣的手里,而且再三叮嘱,若是不遵守朝纲,就是抄家灭门的大罪。

    如此一来,才使得这班文武心中生了畏惧。今日早朝,居然一个人都不少。

    不仅如此,群臣的朝服,穿着,车马等都是按照朝廷的规矩,没有一丝一毫的差错。

    ……

    唐朝再次坐上龙椅的时候,一种君临天下的威势顿时充塞于他胸中。

    群臣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从来没有现在这一刻,他能如此清晰的把握到朝臣内心的变化。

    他们的脉搏,心跳、呼吸等等,再次清晰传递进他的感官。

    这是为什么?

    在以前的时候,我虽然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一种朦胧的预感,可是却都是模糊的,若隐若现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晰。

    难道,我的功力又有提升?

    “不对。”他开始摇头,因为作为化境层次的高手,他可以闭目内视,包括自己心脏的跳动、胃的工作、甚至毛细血管的起伏,都在他的感官笼罩之下,精确无比。更不要力量的突然提升了。

    不是我的功力提升了,那又是为什么?

    如涅盘一般的灵光一闪,唐朝的心中想到了师傅孙思邈的话:“某一天,一旦你的感觉灵敏无比,可以清晰的感应到百步之外甚至更远距离的人类的内心活动,察觉到对方心灵的活动,你就距离大道的最高境界不远了。”

    “怎么才能达到这种奇妙的境界?”

    “这是出奇的禀赋和超强的人生智慧的完美结晶,我也没有达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毕竟是传说中的境界。”

    山呼之后,唐朝猛然君临天下的站了起来,眼中神光闪烁,精神焕发,谁也看不出他昨夜曾经有过剧战:“诸位爱卿,你们做得很好,都平身!”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十九章威逼退位
    唐朝在长安称帝,定都长安的消息很快传到太子李亨的耳朵里面.

    他暴怒之余,却也忍不住心中激荡:安禄山早已经在洛阳称帝,现在唐朝这小儿又在长安称帝,而自己的老子李隆基胆小如鼠,一直龟缩在成都,倒是给了机会。

    很显然的,作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太子,李隆基天然的继承人,他有点迫不及待的想得到李隆基的皇帝位。

    虽然现在盛王李绮已死,但是永王李琳又是一个新的威胁。这小子日夜守在父皇的身边,据细作传递回来的消息,都在说自己的坏话,别到时候重新打下了大唐江山,却为他人作嫁。因此上,他这段时间不断的派人上表给李隆基,请求他将大位相让。

    不料奇怪的是,回书居然迟迟未能到达自己的手中。

    于是他有些恐惧,父皇不回我这么多次的上书,看来是想对付我了吗?

    人一切的**——金钱、权利、美色、名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恐惧。

    因为恐惧,有些人甚至不惜杀人,李亨开始动了杀心。

    其实,他也不是在上表之后才动了杀心,而是在之前。

    父皇是什么人,他比谁都清楚。当年的韦后,太平公主,这些都是真正的女强人,结果还不是一一死在他的手下。此人的手段之高明,的确使他产生畏惧。

    不过现在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旦错过,这大唐朝的皇位,就未必会落在他的手上,多半会被他身边的李琳得去。

    皇上的心思,那是善变得很。包括他对杨玉环的感情。

    他本一直以为自己的老子千方百计从自己手中抢了她去,定必比爱惜自己的性命更加爱惜她。但想不到在马巍驿的时候,他却抛弃了这个跟随他近二十年的女人。

    他知道我恨他,一直都防备着我,如果天下再定,他会放过我吗?

    也许。

    但自己熬到四十多岁,现在终于能够独立,为什么还要去看他的脸色?

    终于,李亨下定了决心:这种事情,又不是我一个人干过,当年太宗皇帝就曾经在玄武门干过的。

    他知道上书请求李隆基让位的意思,和威逼他退位没有什么两样,不过他必须这么做!

    他知道因为剑门关之败他老子已经对他大大不满了。

    其实,当时李隆基求救的诏书他是收到了的,但是并没有派出得力干将比如郭子仪这些人去救援,而仅仅只是虚张声势的派牛僧孺去带兵二万前去援救,在路上却又军行迟缓,到达的时候,唐朝早已经将李隆基杀得打败,回到长安称帝了。

    结果,牛僧孺虽然被李隆基责骂,但是到底还是被李隆基留下,做了他的左右手。

    而如此一来的结果,卜固怀恩和王思礼这样的大将反投到李亨军中,使得他的实力大涨。

    有了足够的兵力,李亨也不怕什么,再次派和田郡马李良盛带上自己的亲笔信到剑门关军中。这一次,李亨的措辞已经很强硬,其中有这么一句:“父皇圣鉴,方今天下形势,父皇伤重需要修养,而年纪高迈,贼酋安禄山和唐朝相继称帝,中原之地,若孩儿不继承大位,则名号亏输,不利复国之业。望父皇念高祖、太宗创业之艰难,传位于孩儿,则对外既有皇帝之实,而对内亦可以约束群臣,以裨早日恢复大唐,还我旧都。”

    和田郡马李良盛带书星夜前往剑门关关军中,呈于李隆基帐下。

    其时李隆基不服水土,已染上风湿之症,加之的确年纪不小,诸病缠身,尤其是断臂的地方更是每日里痛如骨髓,勉强接见了李和田。

    看罢回书,李隆基忽然从塌上一跃而起,将这封书信撕了个落雪纷飞。

    他先前一直是躺在塌上的。

    “孽种!居然在这样的时候提这件事情!他眼中还有我这个皇帝,有我这个老子吗?这杂碎,这不明明是‘威逼’我退位吗?”

    骂完随即咳嗽起来,久久不止,兰妃给他捶打多时,他才稍微的好了一点,却仍然是一脸的血红:“这孽种!他是想造反啦不是?和田何在?”

    “臣在。”此时的李和田早已经吓得牙齿打颤。

    他也知道这次来送信是九死一生,自己是李亨最信得过的人,李隆基暴怒之下难免不杀人,不过他自有打算。

    “你回去告诉他。这一次我不写回书,就说大唐朝的帝位,迟早是他的,叫他不要着急,好好的部署部队平叛,若是他平叛成功,则我会立即将帝位传于他手中。若是再三天两头来派人来提这件事情,我马上另立储君,将他调到我身边来,我好好的再教导教导他。”

    “是!皇上,不过,微臣以为,陛下这样做十分的不妥!”

    “你是什么东西?居然对朕说这样的话,来人啊。给我拖出去,重打五十大板,让他长点记性。”这一来,李和田立即就被架了起来,当着李隆基众多亲兵的面给重打了五十大板。只打得这人龇牙咧嘴,差点昏死。

    牛僧孺喝道:“这就是对皇上不敬的下场!告诉你,当今天下,只有我们皇上才是唯一的皇帝,其他的人,都是乱臣贼子,将来没有一个会有好下场。”

    “回禀总管大人,我,微臣下面要说的话,其实不是微臣要这样说的,而是太子再三叮嘱要这样说的。”

    “什么?”李隆基倒是有些意外,看来,李亨这小子是早有预谋啊。

    手一挥:“说,他要你说什么?”

    “他要微臣对皇上说,他现在手上有大军四十万,手下将领众多,个个都是骁勇无比,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只听他一个人的话。皇上,微臣临走的时候,太子就是这样交代的。”

    “孽种!他这是要弑父、弑君啊,是谁借给他的胆子?”

    李隆基从来没有想到,一直对自己恭敬无比,软弱无比的太子,自己的儿子,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看来,也许是我一直都错看了他,太不把他放在心上了。

    “陛下息怒。太子当时也再三叮嘱了。只要父皇同意退位,他可以尊重陛下为‘太上皇’,一切军政大权都还是在陛下您的手中。”

    “哦。”李隆基一颗悬挂的心就暂时的落地,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倒是知道进退,知道以他自己的那点才能,还不足以驾御整个天下,只不过是害怕我另立储君,这才以身犯险,倒也不能完全怪他。况且永王一直就在我身边,也难免使他不起疑心。

    “哼!他倒是会盘算。他还说了别的话没有?”

    “回禀陛下。太子再三叮嘱,若是陛下您盛怒之下将微臣杀了也就罢了,如果侥幸不死的话,则要告诉陛下,一旦陛下真的要另立太子,那太子就只好自立为帝。陛下恐怕也知道的,现在朝中大部分的官员,都愿意追随太子,而更重要的是,太子手下有四十万大军。这些大军的将领,都誓死效忠太子。到时候,即使没有陛下您的诏书,太子一样可以自立为帝。到时候,陛下反而不好收拾了?”

    “该死!孽畜!居然敢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李隆基就算是竭力隐忍,但是额头上还是有条条青筋凸起,刺激得他的太阳穴火辣辣的,他有种想立即杀人的冲动。

    的确。所有的可能性他到考虑过,但是惟独没有考虑过的是李亨居然敢逼迫他退位。

    这小子的性格,一直都是懦弱,对自己可说是恭敬无比。要不当初也不会立他做太子。这小子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愿意奉献给自己,一望而知是个孬种,狗熊,不像个男人的人。

    他看重的也是这家伙的胆小和恭顺,但永远想不到的是,在自己最危急的关头,自己认为最可靠的人居然敢背叛自己。

    妈-的,他本以为上书不准之后,这小子就死了这条心,却想不到这小子如此的不识大局,选择在此时发飚。然则如何处置?

    疾走如风。

    李隆基在帐中奔行如风,刹那之间有了数十种的想法。是立即传檄天下废了他太子之位还是答应他?

    “来人!把他押下去,放在地牢里面,加强戒备。”

    “是!”他手下的亲兵迅速冲出,将李和田用牛筋牢固的捆绑之后,带入地牢。

    “陛下。此乃大事。关乎国家社稷,不宜冲动和草率,请陛下先平服一下心情。”

    “无妨!朕这一生,什么大风大lang没有见过。我的心情现在已经平静了,不过我倒是想听听你的看法。”

    “回禀陛下!太子是您的亲骨肉,是您亲立的太子,他现在想提前登基,和反叛无异。陛下绝不能姑息,可立即传书天下,废除太子,另立太子。事不宜迟,迟则生变。”

    “不错!这小子尊我为太上皇,威逼我退位。我如果立即废了他,他当然翻不起什么大lang。打击这小子的目的是肯定能实现的,不过,也许还是存在着变数,你说呢?”

    “回禀皇上。”牛僧孺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他当然知道这是关于国家废立的事情,一句话说错将来就可能有杀身之祸:“太子李亨在灵武亲自练兵,而且大多数的将领比如郭子仪、李光弼、卜固怀恩、鱼朝恩、高仙芝等和他私交甚笃,若是一旦传书废除太子,说不定就是一场兵祸。也许皇上说的变数就是指的这。不过,以陛下之人望,加上现在我们有兵有将,多数大臣和将领是会拥护陛下的。所以如果陛下传旨废了太子,那他注定了不会成功。不过,有些话,臣不敢妄言。”

    “朕让你全部说出来。”

    “是,陛下!微臣觉得,陛下传书天下,虽然可以制服太子,但风险是很大的。如果到时候唐朝或者安禄山再插手此事,又或者我朝中再出像武三思、太平公主这样的野心家,局势就真的难以预料了。”

    “你说的是实话。一旦我传书天下,废除太子,固然可以杀了这愚蠢的小子,但是也许我大唐真的会从此而绝,反白白的便宜了唐朝和安禄山这样的乱臣贼子。朕做了这么数十年的皇帝,也实在是有些厌倦了,就让这小子做做看看!”

    突然之间,李隆基的脸上皱纹深了很多,很无奈的很痛苦的喝道:“上墨宝!”
《飞越唐朝》正文 第70章奇怪信函
    “皇上且慢!”

    就在李隆基挥舞手上的笔,准备写下退位诏书的时候,臣相韦坚大为惊恐的摇手。

    这老家伙一直在等,看是不是有人反对,但想不到的是,连牛僧孺这样的人,也只是做做样子劝阻,实际上也不十分反对李隆基逊位。

    “爱卿,你为何阻止朕呢?”

    其实,此时李隆基的心中,也是万分的不情愿。就这么轻易的将皇帝位让给这小子了,实在有点不甘心。他倒不是贪恋这位置,只是作为一个男人,被唐朝这样的打破长安,若不是由自己报仇,则心里毕竟十分的不爽。

    他心中一直想的就是先报了仇,重新稳定住天下局势,随即将天子之位传给李亨,事实上,他当了这么近五十年的大唐朝皇帝,也的确是有些厌倦了。若是将唐朝末年的五代拿来相比,他则算是一个老妖精一般的帝王了。他一个人在位的时间,居然比得上五代时所有皇帝在位的时间之和。

    当然,像李隆基这样在位时间长的皇帝,自将做皇帝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也难保他不会继续做下去,直到死。太子李亨也正是明白自己老父的内心,所以才在这个时候上表。

    这孽子,难道就这么不明白自己的心吗?

    骂归骂,他毕竟还是清楚的,此时的唐朝朝廷,再也经受不起董卓那样的叛乱了,自己一个处置不当,就会将太祖太宗的基业毁弃,不祧之祖眼中,自己就是千古罪人。

    “回禀陛下。此事万万不可。您想想,现在太子手中只有四十万兵力,就已经敢上表威胁父皇退位,微臣知道,您传位于太子,此事天经地义,不过令微臣担忧的是,一旦太子正式称帝,则天下的官员将领,将不再以陛下为重。到时候,一陛下现在的处境,势必不会到灵武去做太上皇,滞留蜀中在所难免,试问皇上,以我们现在手下的这点兵力,又没有像郭子仪、李光弼那样的大将,到时候,一旦安禄山或者唐朝派出一旅之师袭击于陛下,则势必危险之极。”韦坚说完,伏地大哭,“皇上。臣誓死效忠皇上,说这些话要是被太子知道,他一定会杀我头的。陛下,您一世英明,什么样的危险不能度过?像当年武三思、上官婉儿、太平公主这些人,只要和您作对的,无不一一的死在您的手中。唐朝ru臭小儿,陛下您一时大意,所以受了他的暗算。马巍那样的危险都没有把您吓住,您现在到底是怎么啦?您可要知道,一旦您做了太上皇,以后不仅没有皇帝的尊严不说,还很可能连性命都保不住。”

    李隆基停笔不写,脸上的神色也是越来越凝重。

    韦坚说的这些,他当然考虑过。不过,经过韦坚的提醒,他倒是再次的陷入了沉思。

    “爱请,您是我的老臣了,我知道您忠心。依你看来,李亨是不会派人来要我的命的?”

    “微臣不敢言。皇上请恕罪。”

    “好。我恕你妄言之罪。那你说说看,李亨会不会派人来要我的命?”

    此时李隆基的身旁,除了牛僧孺之外,还有几名将领,都是新近来投靠他的武功高手。韦坚全身颤抖,看了看四周,示意李隆基是不是该单独和他谈这件足以改变天下格局的事情。

    但此时的李隆基,忽然微微一笑:“这些,都是我朝廷的忠臣,爱卿您但说无妨。”

    “皇上请过目。”

    韦坚见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终于取出了一封书信,双手呈上。

    李隆基不接,只是看着韦坚的脸。

    “回禀皇上,微臣冒死相劝。若陛下一旦传位,则我大唐朝危如垒卵。您看过一定会重新再考虑的。”

    李隆基这才取出了这封用油漆封好的书信,上面的火印丝毫未损,显然这封信连韦坚自己都没有读过。

    信撕开,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出现在李隆基的视野。

    “唐朝。这是唐朝小儿写给爱卿您的信。”

    “不错。皇上,正是如此。”

    李隆基的心中,在刹那之间出现了一种无助,一种甚至绝望的感觉,面前的这虽然只是一封信,但是却显示出写信之人高绝的功力。

    行云流水。

    客观的说,他手中这信上的字本身并非已经达到了最高的境界,但是在李隆基的眼中,这些字却透露出一种空灵的味道。

    写这封信的人,惜墨如金,简直连一丝多余的笔画都没有,却还是精确无比的将自己的意思表达了出来。

    看到这信上的字,就可想像到书写者一定是个简捷的人,而且将简捷运用到每一个笔画之中,锋芒内敛却又妙用天成。

    信上的内容很少,说得也很明白,李隆基很快的看完,就看到信封上的落款,居然是“不才驸马唐朝”这么六个字。

    韦坚一直在注意皇上脸上的表情,见他此时似乎很痛苦的咬紧了牙关,很缓慢,很缓慢的将这封信交在韦坚的手里。

    韦坚一看,顿时傻了眼,声音再次的颤抖:“皇上。唐朝这是在虚张声势啊。”

    信上的内容简单明白:半月之中,他将亲率手下将士再次与李隆基会猎于蜀。

    这明明是战书,却为什么不直接投递到中军,却交给韦坚。

    “我不管这书是真是假。但是唐朝一直想杀了朕,这一方略到是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信怎么会在你手中?”

    “会皇上。微臣昨晚上睡觉之前什么异常也没有,但是,今天一早,这封信就出现在我的被窝里。若不是陛下这里有了突然的情况,微臣早已经将这封信交到陛下的手中啦。”

    “好,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昨天晚上,有人潜入了你的卧室?”

    “我想是的,陛下。老臣风烛残年,死不足惜,只是我剑门关守卫森严,驻扎了数万大军,就算是以唐朝的武功,他要杀我不难,但是要这么悄无声息的这么进来,我觉得也十分困难。”

    “不错。韦相爷言之有理。”

    牛僧孺也赞同他的看法,好几个臣子都齐声附和。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军中,有唐朝这逆贼派来的奸细?”

    “皇上!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啊,两国交战,即使下战书,也可以光明正大的下,何必这么偷偷摸摸,而且以臣之见,这信封上有伪朝的玉玺之印,很可能出自唐朝这小儿之手。他为什么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这种画蛇添足的事情呢?”

    “错啦!”李隆基下了判断,“唐朝这逆贼,做事情一向狡猾,不到特殊的时候,他是不会暴露他在我军中有奸细这回事的。看来,他这是在提醒我,你们想想看,这奸贼到底有什么目的呢?”

    “皇上。依臣之见,这奸贼是在故弄玄虚,他现在最希望的结果,肯定是希望陛下因为太子请求为帝这件事情而从中破坏,想使陛下和太子互相对峙,到时候他要从中取利。况且,这仅仅是一封信,还不知道是不是唐朝所写,不要中了敌人的反间计。”

    笑了。李隆基一笑:“韦爱卿,你把信给牛爱卿看一下,不会有错的,这肯定是唐朝的亲笔信。天下之间除了这逆贼,谁也没有这份内功。”

    牛僧孺接过一看,顿时也露出惊诧之极的表情:“皇上的判断没错。这封信果然是这奸贼亲手所写,他到底想干什么?”

    “回禀皇上。如果确实是这奸贼所写的信,那肯定是要嫁祸于微臣,让陛下您产生微臣就是奸细的错觉,以图混淆视听。”

    “有这种可能。”李隆基颔首,不过他随即摇头:“唐朝明明知道韦爱卿是朕最信得过的人,不可能如此愚蠢。依我看,他这是在警告我,一旦我将帝位相让,他就会派兵先进攻剑门关,直接杀了朕。”

    “这奸贼好狠毒的心肠!”牛僧孺咬牙切齿的骂了起来,但在心中却是暗暗叫绝,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厉害了,如此一来,李隆基势必顾及到自己的安危,而不将大唐朝皇帝之位尽快传到太子的手中。

    若此,则李隆基父子的矛盾加深,唐朝的内乱在所难免。他此时自然可以尽快的部署好兵力,说不定真的再次进攻剑门关,坐收渔翁之利。

    其实,稍微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唐朝自此大乱之后,元气大伤,再也经受不起大的折腾了,若是答应太子的请求,反而是最明智的选择。

    可明智归明智,一旦连自身的安危都不能保证的时候,就算是李隆基这样的人,心中也产生了恐惧。他知道的,也许一纸退位的诏书过后,他失去的不仅仅是帝位,还有尊严和性命。韦坚说的不错,不能让这臭小子得逞,得派人到灵武去稳住太子。

    “韦坚听令。”

    “臣在。”

    “着你和李和田连夜赶到灵武军中,将朕的诏书颁布,记住,务必好言相劝太子,不能有任何的差错。”

    当下一挥而就,写下了一则诏书。大意当然是会传皇帝位给太子,不过需要他证明自己的能力,而且在诏书中明白的写着:一旦平定天下叛乱,则立即获准他即位。

    他当然不会将自己的皇帝位那么快的就让出去!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一章淘河之战
    郭子仪带兵一万五千,在淘河前线驻扎,依山傍水下寨,守住黄河渡口。

    灵武城墙虽然坚固,但是一旦被围,数十万大军的粮草消耗,那可是个大的数目。这段时间以来,他们从宫中带出来的金银财宝已告用罄,各处州县的兵马钱粮,大部分被唐朝和安禄山两股军队所控制,他们能够掌握的地域和物资,都被这两支大军所压缩,无限制的退却,,而今来到这相对偏僻的灵武,安全是安全了一点,但是粮草的补给,却是大大的艰难。

    这使他们开始横征暴敛,一片一片的村庄被他们征发一空,只留下老弱妇孺,每家每户仅存的余粮也被这些官兵掳掠一空。

    可就算是这样,军队的装备还是极差,而且粮草严重不济,一日之中只能有两餐,仅仅能够维持生存。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贸然出战,去抢唐朝或者是安禄山的地盘,往往都是全军覆没的结果,好在大唐王朝还有一些号召力,不少的官绅商贾将自己掌握的物资千里迢迢通过漕运运抵灵武,这才稍微的减轻了财政上的压力。

    不过李亨一开始的时候封手下的官职太大,太滥,却也导致了不少人的不满。大官都封给别人了,勤王的人谁还有那么踊跃?

    就这么很艰难的情况下,李亨还是支持了下来,尤其是他和郭子仪、李光弼一起训练的这十万精兵,倒也不是没有战斗力,只是装备实在不敢恭维。

    好在郭子仪和李光弼两人都是大将之才,在训练士卒上很有一套,这才使这支军队具有相当的战力。当然,可以想象,其他的三十万兵力,那就要逊色得多。不过,在乱世之中,先拉到人马,也才谈得上恢复天下。

    安禄山派孙孝哲再次到灵挑战的消息传入太子李亨的耳朵里,使他大为惊恐,同时大为愤恨。这王八蛋这他米的不是人,居然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自己的尊严。

    自从他来到灵武安身开始,这孙孝哲简直就成了他的魔星,时不时的带兵前来骚扰,将这一带的百姓吓得几乎都跑光了,这还不说,还在城下挑战,出尽了无数侮辱的言语。

    平常的侮辱也还罢了,但是这些该死的叛逆却老是拿杨玉环来羞辱他。

    他是大唐朝的太子,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就算再软弱,也还是个男人。客观上说,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威逼李隆基退位,并不是一个软角色。只是他老子李隆基的光芒太耀眼了,使得他看起来很无能。

    “郭爱卿,你带兵三万,就在淘河岸边等待孙部,这一次,本帅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对,给他点颜色看看。”

    几乎手下所有的将领心中都憋闷着一股气,这被人天天骑在头上拉屎的感觉,的确使他们受够了。这三个月下来,终于将这十万大军训练到可以使用的地步,所有的将士,包括李亨,都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

    “回禀太子,我不用三万人马,只需一万五千兵马就可击败孙孝哲。”

    “爱卿勇猛,天下知名,不过千万不能轻敌。”

    “太子请放心。孙孝哲骄傲无比,每次到我灵武挑战,只用三万人马,我偏偏要挫一下他的锐气,只用一万五千人,足矣。”

    李亨向来知道郭子仪的才能,闻言大喜:“好,爱卿,本帅给你们准备好庆功宴!”

    “谢太子信任!”

    就这样,郭子仪带着手下一万五千兵马,极低劣的装备,来到淘河前线,阻挡孙部。

    ……

    郭子仪走后,李亨再次发布了命令:“李光弼何在?”

    “属下在。”

    “你可知道我叫你的用意?”

    “回禀太子。太子英明神武,一切都在烛照之中,微臣难以猜测。”

    “好好。爱卿,我也不为难你,我这次是要你带兵三万,跟在郭子仪之后,若是他取胜,不用您动手;若是一旦不敌,立即援救。此事不管如何,都算你大功一件!”

    “微臣遵命。谢太子大恩。”

    李光弼带兵随后赶去。

    这道命令一下,所有人都知道,李亨极端渴望用一场胜利来鼓舞士气。

    唐朝廷这几个月之中,可说是被压抑得太狠了。

    孙孝哲派前锋先洪都带兵三千度河,自己则是带领大队人马缓缓而来。

    他把这次任务当成一次旅行。

    李亨这样的胆小鬼,他欺负得已经不好意思了,看他城外那一排一排的壕堑,高山、古渡、荒城,他就有点替这小子难受。

    哈哈,就让你在这乌龟一样的地方苟延残喘,你不知道,我要攻下灵武,就像是吃饭喝水一般的简单。不过安大哥有令,暂时让你多活几天。

    他手下的这支军队,盔甲鲜明,全部都是骑兵,士兵个个是北国的勇士,马匹也是西凉的好马,行走的时候,刀枪映日,铁蹄铿锵,的确是威武雄壮。

    安禄山救过他的命,也教了他绝完拍马舞刀,纵黄剽马而出,直取郭子仪。

    郭子仪大怒:“不知好歹的东西,难道本将军怕了你?”

    说完耀日金枪一举,拍马迎上。

    当啷!

    两般兵器一接触之下,先洪都身子晃了一晃,郭子仪却是纹丝不动,脸色之中出现了一丝轻蔑的笑意:“枉你还是叛军的先锋,武功也不过如此。”

    他这几句话中,讥诮的意味很浓,充满了不屑。

    “啊,爷爷让你看看我的厉害。”先洪都勇猛非常,武功几乎比得上田承嗣这些高手,如今被郭子仪一激,只气得哇哇大叫,不要命的催动战马,和郭子仪战在一起。

    郭子仪满脸的冷笑,犁花枪法使开,一片片落雪纷纷,直杀得先洪都心惊肉跳:这姓强劲无比那就得了,为什么枪法还如此的骇人?

    仅仅三招之间,他已经从死到生,从生到死的走了一遭,郭子仪的枪法,真有鬼神不测之机,往往从绝不可能的角度刺杀而来。

    好在先洪都也并非弱者,乃是暗劲颠峰层次的高手,在郭子仪排山倒海一般的攻势下,虽然节节败退,但是还能勉强抵挡住攻势。

    只是郭子仪趁他败退之时,已经鞭梢前指,指挥大军冲了过来。

    他一在气势上占了上风,他身后的六千骑兵和近万的步兵,立即呐喊着冲了上去,先洪的阵势顿时被冲动。

    还好这批安军的精锐久经战阵,人数虽少,但是实战的经验丰富,结成盾牌阵,抵挡住郭子仪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此时的先洪都,已经被郭子仪追出了阵外。

    没有办法,先洪都知道,如果自己败回阵中,则所有三千前锋兵的阵形就会出现缺口,因为必须要接应他,所以他绕阵而逃。

    但郭子仪显然不会放过他,拍马挺枪,直追入阵后。

    此时郭子仪军中号炮连连,战鼓雷鸣,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先洪都不敢恋战,催马往洛阳方向的官道而去。

    他之所以敢绕阵而走,凭的就是座下马乃是千里良驹,断定郭子仪追他不上。

    蓬蓬!一声大响。先洪都只顾着赶路,座下的马顿时被掀翻,翻滚着落下地来。

    一落下地来,他的身子顿时被点了穴道,点他穴道的年轻人二十三四年纪,正是李亨的郡马郭瑷,武功虽然比不上乃父,但是也是暗劲颠峰的高手,有心算无心,当然轻易的就收拾了安洪都。

    郭子仪大喜,命令郭瑷火速将先洪都押解回灵武请功,回马指挥淘河之役,直将这三千人杀得干干净净,等孙孝哲的大军到达的时候,已经只剩下遍地的死尸。

    这一仗,只杀得孙孝哲心惊肉跳,深悔自己大意轻敌,结果三千前锋兵中了郭子仪的包围。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二章考验忠心
    孙孝哲带领大军到来的时候,郭子仪早已经指挥手下官兵将先洪都部全部歼灭.足足三千人被杀,的确将黄河的水都染红。

    不过这一仗打下来,郭子仪心中却是冰凉冰凉的,他手下的兵,死了六千九百九十四人。简单的算了一下,杀死这三千前锋兵的代价,那就是两条命换对方一条命。

    他心中雪亮,如果是兵力相当的话,自己这方铁定被屠杀。

    李光弼,你真的很狡猾。

    他当然知道李光弼带着大军在后面增援,不过这家伙真的很狡猾,居然放着现成的功劳不抢,看着我手下的人和安禄山的精兵死拼。

    郭子仪刚刚打扫完战场,李光弼和他合兵一处的当儿,孙孝哲带领大军到了,见了满地的死尸,只气得三尸神暴跳,七窍生烟,大吼一声,命令全军冲锋,务必雪此奇耻大辱。

    扑通扑通声中,前面不少的骑兵掉进了陷坑。

    还早在和先洪都部交战之前,这些陷坑已经挖好了,防的就是孙部利用骑兵冲阵。

    “填满陷坑,继续前进!”

    孙孝哲并不理会,提刀狂吼。这一仗,彻底激发了他的凶性。

    要知道,这可是他进军中原以来的第一场败仗,三千前锋全军尽墨不说,先洪都还被郭子仪擒拿,真的是奇耻大辱。

    羽箭飞舞之中,郭子仪和李光弼亲自殿后,带领大军抢先度过黄河,往灵武而回。

    尤其是经过刚才的这场硬仗之后,郭子仪知道,他现在手下的这支军队,战力还原远的不行,见好就收乃是最好的结果。

    孙孝哲咆哮,攻到黄河岸边,用小舟强行渡河,追赶郭子仪。

    李光弼对身边的郭子仪道:“孙部兵到半渡,可否击之?”

    郭子仪摇头:“您看孙孝哲的骑兵,全部没有过河;他派出抢渡的都是斥候营的兵,杀了也没什么意思,而且,素闻孙部中勇士不少,一旦被拖住,孙孝哲现在是会扑上来拼命的。”

    “贤弟所见得是,愚兄浅陋了。”

    两人客气几句,随即带领大军而回,李亨命令放下吊桥,亲自在城门外迎接两员大将,喜出望外。他早已经得到军报,郭子仪全歼先洪都部,活捉先洪都。

    “两位爱卿,你们的功劳,本帅记在心中啦。”

    当下,李亨在众将领的簇拥下,回到城中,命令紧闭城门,做好防御准备。

    孙孝哲急吼吼的渡河而来,指挥大军攻城,但灵武城池坚固,城中又是早有准备,直攻打到这天晌午时分。

    李亨在、城头上看到孙孝哲手下大军渐渐疲惫,有的弃马坐在地上,有的则是到护城河边上取水,一点也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大怒,命令城中的十万精兵一起攻出,也不讲究战场之上将官之间的比拼,直接混战。

    孙孝哲的本意就是要引李亨出城,但殊不知的是,李亨一旦真的出了城,却是一头下山的猛虎。这大唐朝的太子也不是个懦弱的主,居然亲自督战,带领手下的一万亲兵亲自上战。郭子仪和李光弼做了他的左右护卫将军。

    鱼朝恩、卜固怀恩、王思礼、其实都在军中,各自带领一支军队冲出,和孙孝哲部展开激战。

    好一场大杀!血水流出,直将黄河水染红了数十里。

    孙孝哲部是兵精马良,作战能力超强,战术配合默契;李亨所部则是将领厉害,善于指挥,又是以多打少,惨烈无比。

    直厮杀了两个多时辰,孙孝哲接到斥候的报告,高仙芝正带领一支十万人的军队全速赶来灵武助阵,这才下令鸣金收兵,带领仅剩的二万人马退往黄河北岸,徐徐回归洛阳,上罪己表章,请求安禄山责罚。

    李亨带领所下收拾战场,心中惊骇的发现,孙孝哲仅仅损失了一万骑兵,而自己这方则是损失了三万人马,从此对孙孝哲又恨又怕。

    他当然知道,如果不是郭子仪事先部署好一切,则此战胜负,尚要难说得很。从此对他是真心的喜欢,倚为心腹。

    本来他早已经将自己的女儿洛水公主许配给了郭子仪的儿子郭瑷,不过却迟迟没有完婚,为的就是想看一看他们的表现。

    此战一胜,郭瑷擒了先洪都,而郭子仪更是全歼三千最精锐的先锋兵,而且指挥得当,李亨暗暗心喜,知道自己这一宝,算是押对了。

    ……

    中军帐里,李亨和一众将领一起庆功。

    先洪都摄于被擒的威势,最终投降,李亨并不追究他以前在城下搦战辱骂的失礼。

    虽然说是庆功宴,但是物资奇缺,连李亨的面前,经过他的刻意吩咐,也只有寥寥的三两个菜,以示和众多将士同甘苦之意。

    其实,历史书上,尤其是正史上有些记载,往往也存在商榷之处,比如说唐肃宗的时候,说他任人惟亲,皇帝风度不足等等,其实也有失实之处。。

    “李爱卿,郭爱卿给我说了,他围住先洪都的时候,你为什么按兵不动呢?”

    “回禀太子。您当初临行的时候要我按兵不动,警惕孙孝哲带骑兵抄我们的后路,而且以当时形势,郭子仪将军一万五千人马已经将敌人三千人马彻底包围,优劣之势明显,这件盖世大功,何不让郭将军全部得了。”

    “原来如此,哈哈,郭将军,都是自家兄弟,就不要生气啦,来,本帅敬您一杯,祝贺您立下一大功劳。”

    “谢谢太子褒奖。其实这不是我的功劳,而是太子领导有方,这一杯,是我敬太子的,祝太子早日登基,早日恢复中原。”

    群臣一听,知道该表达忠心的时候到了,一起端起酒杯,站起,齐声吼叫:“祝太子早日登基,早日恢复中原!”

    李亨大喜,举杯和群臣对饮:“你们,都是本帅的股肱之臣,若有那么一日,我绝不亏待!”

    众将感激,都露出喜色,觉得自己是跟对了人。

    其实,李亨此时虽然极想得到李隆基的帝王位,但是除了他最亲近的几个大臣和他以君臣相称之外,其余的人,还是蒙在鼓里,还有不少的人觉得他孝顺,因为他隔三差五的就会送物资等到剑门关军中给他老子享用。

    可只有他心里最清楚,他是害怕自己的老子忽然改变主意回到灵武,那样的话,他的一切计划都将成功,他甚至还私下对郭子仪、李光弼等人试探过,如果皇上忽然回来,他们还听不听他的话,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尤其是将自己的女儿都嫁给了郭瑷之后,他是真正的放了心,这才敢于上表李隆基,要求提前登基。

    ……

    郭子仪帐中,除了郭瑷,还有他的几个儿子,以及一些心腹部曲。

    “此战之后,我军兵力大损,尤其是精锐。本来我的辖下就只有三万人马,这样一来,只剩下两万了,而且战马不足,兵器不精良,你们说说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父亲,我就不明白了,你想要抢功劳,这不用说,可你为什么每次偏偏都去当先锋,要知道,这一次太子并没有叫你,你为什么自动请缨,否则的话,也不会……”

    “混帐东西!你以为连这点道理我都不知道?我告诉你,就算是我不主动请缨,太子也肯定会派我做先锋。”

    “是啊,是啊。将军说的没错,能打硬仗的人,除了将军之外莫属了。与其让太子命令你出击,不如主动一点,反而更好。”

    说话的人是郭子仪手下的行军司马郭威。

    此人深有谋略,又是满腹诗书,而且武功高强,年纪不到二十,却已经得到了郭子仪的信任。是郭子仪的干儿子。他军中还从小收养了上百的孤儿,都是他的干儿子。

    郭子仪在有唐战绩彪炳,和他用父子兵上阵是有莫大关系的。

    “小子!你看看郭威,年龄比你小,武功比你好,头脑还比你聪明得多,郭威啊,那你说说看,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

    “回禀将军。小子以为,李大将军这是在消耗我们的实力。本来在练兵之前,我们两支直辖军队加上太子亲自训练的亲兵,都是最精良的部队,但是经过淘河之战,我军虽然取胜,但是伤亡惨重,战力已经大打折扣,要弱于太子的亲兵和李大将军的部队了。”

    “不错!我知道他本来就是这个目的。我和光弼,一起带兵多年,他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不过这样一来,倒是给了鱼朝恩、卜固怀恩、王思礼这些人机会,一旦皇上重用他们,训练出来的精兵,未必逊色于我训练出来的。”

    郭威就点头道:“大将军。这个您不用担心,太子对您是倚重的,不过,他还是害怕安禄山这样的叛乱再次重演,所以,他不仅是对您,就是对李大将军,也是有猜疑的,这就是他现在要把高仙芝调来,还要把封常清调来,又把牛仙客找来的原因,加上他现在本来就有的鱼统领,还有卜固怀恩、王思礼这些人都调到他的身边,这样一来,他手下的高手可说是不少,而且据我所知,他是想集结所有听命于他的军队在灵武,到时候,一旦皇上不同意逊位,他说不定会拥兵自立。所以就现在的形势而言,大将军您和李将军,要算是太子的左右手,他肯定会倚重你们,不过,以他的身份而言,猜疑手下,也在情理之中,小子建议大将军以后一些小的事情都向他汇报一下,这样,自能打消他的疑虑。”

    鼓掌!郭子仪听了这番话,深为叹服:“威儿啊,幸亏你是我干儿子,不然的话,我可真不愿意你活在这个世上,我以后就按这个意思去做,都散了。”

    “大将军,小子还有一句话。”此时人都走得差不多了,郭威忽然发话。

    “请说。”

    “听说瑷哥不久要和郡主,也就是以后的惊蛰公主完婚,小弟倒是听说了,这郡主武功不错,而且美丽无比,大将军要多教教瑷哥伺候的事情,不然,嘿嘿”

    郭瑷经此一说,脸色顿时红了起来:“什么我伺候她,她要是不听话,我还敢打她呢!”

    郭子仪一笑而去,郭威这小子,有时候就是让人苦笑不得。明明庄重无比的事情,却给他当笑话来说。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三章连杀九将
    公元752年正月,早春时节,百花盛开,但中原之地,一片废墟,战争对经济的影响可说是致命的,不过唐朝治下的关中却是另外一番景象,禾苗茁壮,百姓和乐,仿佛和关外是两个世界。

    这一天,潼关之外来了一列商队,大约有一百余人,为首的是个青布包头的汉子,大约三十岁年纪,步履之间甚是轻捷,押解着一百余辆骡车,径自往潼关而去。

    ……

    安禄山的中军帐之中,诸将聚集,却都噤若寒蝉。

    谁都感觉得出大“燕”皇帝的盛怒。

    “三天,朕给你们三天的期限,若是不能攻占潼关,一起斩首,难道你们都忘了吗?”

    他的圆环一般的眼睛一个个的望了过去。

    包括史思明在内,近百位将领早已经跪在帐下,有些人想到会被砍头,一个个的瑟瑟发抖。

    没有办法,史思明的确是尽了全力攻打潼关,可是有什么用?

    损失了好几万的人马,潼关之下尸体堆积如山,可哥舒瀚这厮就是拼死坚守,他控制住居高临下的地势,而且准备充分,三天的时间转眼就过,却还是攻打不下来,只好回到中军帐中,一个个的跪地请罪。

    ……

    潼关之中,哥舒瀚哈哈大笑,对着手下的一众将领说道:“史思明这厮,以为截获了皇上和太子的几封秘信,我就会害怕了他投降,他这是在做梦。幸好我没有放松警惕,反而加固守卫,这才能打赢这一仗,不然的话,以这次史思明如此凶悍的进攻,我们稍微不留心,就有可能失去潼关。”

    这三天舍生忘死的战斗,可使哥舒瀚心中震动。

    他以前还一直以为史思明不足畏惧,但这一次的战斗。史思明居然不要自己的性命,和帐下数十位轻功高手直接强攻上了潼关城楼,配合他手下大军的攻势,要不是自己也是化境级别的高手,抵挡住最强悍的史思明,同时摆出水火大阵要围困史思明,这厮还不会退走。

    说不定,就这样潼关就失守了。

    原来,这三日的战斗,前两日虽然惨烈,但是史思明可说是毫无办法。直到第三天上,知道再不出死力,肯定就是面临被斩首的大祸,这才拼死进攻。

    可史思明的武功再强也没有什么大用,毕竟能高来高去,凭借自身武功上得了潼关的,整个军中,不过三十人左右,而且其中九人,已经在强攻潼关的时候丧生,掉下百丈城墙。

    剩下的这二十余人,在史思明的带领下,虽然一时之间死不了,但是看看哥舒瀚的水火大阵围将上来,到时候再强的武功,也必定被围攻而死。史思明只得提前退走,避免被围杀的命运。本来,趁史思明带领轻功高手突上城楼的当儿,城楼的大军是有可能一举突进,趁势占领潼关的,但是哥舒瀚鉴于形势,早就料到了史思明会有此一着,事先分派得当,一旦史料思明带领武林高手突入潼关,则他的手副将翟鸣就带领大军死守各个城楼。

    这样一来,激战一日一夜未果,在后方督战的安禄山知道,潼关急切之间是不可能拿下的,下令收兵,命令各路将领一起聚集中军帐。

    此时的安禄山,已经得到消息——孙孝哲在淘河大败,三千前锋全军覆没。

    ……

    “铿锵!”安禄山忽然抽出了自己的日月金刀,满脸血红,指着跪在地上的一众将领:“饭桶,你们都是饭桶!区区一座潼关,就把你们这些叱咤风云的人物给难住了,啊?”

    喀嚓!安禄山手中的日月双刀互击,发出耀眼的火花。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将领都是饭桶,思明,你起来,你不要命的攻入潼关,置生死于不顾,你们大家,都要向他学习。”

    “谢皇上。”史思明如释重负的站了起来。他知道,这一次拼命,算是拼对了,如果不出死力的话,他知道,安禄山说不定真的想杀了自己。

    这个时候,安禄山的语气缓和了一些:“你,你,还有你们……”他一一的指着帐都的一些将领的头:“你们都是好样的,一个个舍生忘死,不管在城楼上还是在城楼下,都在拼命的战斗,可是还有一些人,你们进攻的时候就知道躲在后头,就知道虚张声势,这一次,本可以一举攻下潼关,就是因为你们这些饭桶,潼关才能不破,都给我去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安禄山的金刀过处,传出了一连串临死前的呐喊。

    九人!

    他一刀砍下了九个将领的头,哈哈大笑:“这就是不听号令的下场!你们都给朕记住了,以后作战的时候,再有畏葸不前,虚张声势者,这就是下场!”

    他的胸中燃烧着浓厚的怒火,恨不得将这些饭桶全部都杀了,不过理智告诉他,绝不能全部都杀了,不然的话,以后还有谁为他卖命?

    这些将领,每一个的身上,都倾注了他不少的心血,岂能说杀就杀了。

    当然,使他违背自己意愿,最终决定不杀这些将领,有“辱”他这位大“燕”皇帝的威严的事情,就是淘河之败。

    淘河一败,他最精锐的骑兵军团遭受重创,这使他开始重新估计李亨的战力。他以前一直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以为灵武随时都有可能攻下,但是现在一看,却大大的不是那么一回事,李亨现在虽然号称有四十万的兵力是虚假,是乌合之众,但是有二十余万的精兵,却是不争的事实。现在潼关难下,若是郭子仪带兵进攻潼关的是史思明,里应外合,未必不能取胜,到时候威逼洛阳,洛阳可不像长安,到处有险可守,到时候只有坚守洛阳。可这几个月的时间之中,自己纵兵烧杀抢劫,**掳掠,已经伤了洛阳民心,守得住吗?

    难道,到时候我只能退守北方?

    这些念头很快的在他头脑中转。他虽然不懂文化,但是毕竟是带兵打仗的人,这些细微之处还是逃不出他的算计。

    他因此很快的拟订了处理这次潼关失利的对策,杀几个人算了,不然的话,伤的是自己。

    “其余的人,都平身!”

    “谢皇上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臣这才战战兢兢的站起,向九名被杀的将领看去,心中都凉了半截——身首异处,九颗头颅乱滚,鲜血四流。

    这九人莫不是久经战阵的将军,但在临死之前,却是连一丝反抗的迹象都看不出来——安禄山出手太快了!

    就算是史思明的心中,也升起强烈的恐惧,这样的一刀,雷霆万钧的杀向他,在这样的形势下他未必抵挡得住。

    也许,一刀就斩下了自己的头颅。

    这是为什么?

    以前,史思明清楚得很,安禄山的武功是厉害,但是和自己也就在伯仲之间,为什么现在大哥的武功提高了不少。

    凭借化境高手一种敏锐的直觉,他知道现在和这位大燕皇帝交手,一对一的交手,他一定处于下风,尤其是唐朝使狡计夺取了他的玄铁剑之后,他知道自己在安禄山的手下走不了一千招。此时的安禄山,不仅武功强盛于他,而且兵器也强盛于他。

    史思明现在身上这柄剑,虽然价值百金,是难得的利器,可是和玄铁剑比起来,却又是天差地别的概念了。

    他当然不知道。武功的高下,有时候还要靠气势取胜。此时的史思明,武功虽然是化境,和田乾真、蔡希德、崔佑乾、华明庆、田承嗣相比,却又要高出一线,已经接近化境的中期,天下任何招数,在他的眼里,都没有秘密可言,本该和安禄上不相上下才是,却为什么他忽然感觉到不如安禄山?

    却原来,武功的高下,有时候和气势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比如一个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但是如果他掌握军队,善于运用,他身上就会凝聚成强烈的杀气,连武功化境的将领也会感觉到深深的寒意,三国时候的诸葛亮就是这样的人。他可说毫无武功,但是位居臣相,用兵如神,这就使得赵云、马超等一干高官大将对他服服帖帖的。

    安禄山和史思明的武功向来在伯仲之间,但是自从他登基之后,气势上已经完全占在史思明的上风。孟子有言: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在辩论上气势重要,在武功上,气势照样的至关重要,有时候可以决定胜负和生死。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武功很高,训练更是刻苦,但一出去实战的时候,却败在或者死在武功明显不如他的人身上的原因之一,气势。

    气势有些时候可以将一个人的武功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相反,起誓受挫,比如当时唐朝和黄蜂山首领霍伤决战的时候,霍伤就是因为兵败之后气势受挫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才败在唐朝的手里。

    史思明武功高明,可毕竟每日向安禄山跪拜称臣,这就导致他气势上严重受挫。

    “思明啊,你是忠心于我的。我把二十万大军交在你的手中,务必在三个月之内攻下潼关,我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法,总之,若是到了期限,这么长的时间之内,你若还不能攻占潼关,提头来见我!”

    史思大喜,心中暗叫一声:这一把终于是赌对了。其实,就在三日期限满后的昨天晚上,他还在想是不是要逃走,重新找个安身之处算了。但左思右想之后,他觉得安禄山杀他的可能性极低。一旦走了,就不可能再回来了,到时候,他手中没有足够的人马,在这乱世之中,武功高又有什么用,又翻得起什么大lang?

    他心中一直有种深沉的野望,他相信,也许有一天,他也会坐上对面那张椅子,很恭敬的领命:“是,皇上,微臣保证完成任务!”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四章潜入潼关
    安禄山随即对手下将领一一的数落,威胁之外,也不忘了嘉奖一下这些人的忠心,说他们和死在地上的这九**不相同,因为他们敢拼命。

    就在安禄山的性子渐渐平复,准备回帐中和刚刚那位使他“落马”的中原奇女子鏖战的时候,孙孝哲哭丧着脸进来了。

    一进来的时候就扑通一声下跪:“皇上,微臣该死!轻敌大意,结果先锋兵失利,求皇上杀了我!”

    众将这才看清,这小子原来已经五花大绑,背后还背了一张荆条,嘿嘿,看来是怕死,前来负荆请罪的。

    “你?哈哈,你可是常胜将军啊,谁会打得败你,你多能耐啊?老子告诉你在淘河布防,叫你去惹事了吗?”

    也不知道安禄山怎样的一闪,忽然之间就到孙孝哲的面前,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此时的他,完全没有一丝的皇帝风度,一脸的血红,犹如屠夫。

    “微臣该死!是我没有听陛下您的话,贸然进攻,前锋和合后部队相距太远,被郭子仪这厮用闪电战围歼了先洪都部,我该死,请陛下杀了我!”

    “好好,我就遂了你的心愿,来人啊,给我拖出去,……”

    “皇上……”

    孙孝哲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一把就抱住了安禄山的脚:“皇上,您要是杀了我,就没有人替您倒小便了,您要是杀了我,下次铁慕容再来行刺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您要是杀了我,我八十岁的老娘就没有人照顾啦……呜呜……”

    史思明等见状,再次跪下,跪在九将被杀的血泊中:“请皇上开恩,放了孙将军,让他带罪立功。”

    孙孝哲的武功,只是暗劲的颠峰,指挥的能力虽然不错,因为年轻论资格,其实还是在田承嗣、崔佑乾、田乾真、华明庆这些人之下,本不足以指挥安禄山手下这支三万人的骑兵,堪称中原最精锐的骑兵,可是安禄山就是信任他,因为他可算是他的弟子,他的死士,武功虽然没有到化境,但是头脑灵活,善于布阵,处事向来不出差错。而且手腕很乖巧,善于结交各路将领,这才终于获得这支三万人的铁骑的指挥权。

    当初就是他打破洛阳,生擒盛王李绮,为安禄山在洛阳称帝立下首功,号称不败将军,将李隆基父子追得四处逃窜。

    要知道,唐朝打破长安的时候,孙孝哲也没有闲着,而是要直接抓住李隆基父子,结束唐朝的统治,再来和唐朝争夺天下,自然也不能放过李隆基父子。

    “嘿嘿,兔崽子!自以为天下无敌,所以骄傲了,自以为是了,结果现在怎么样,朕给你的三万铁骑,现在还剩下多少啊?”

    “回禀陛下!微臣一时大意,这才中了郭子仪的算计,不过微臣随后带领大军强渡黄河,进攻灵武,和李亨大战了一场,杀了他三万人马,替弟兄们报了仇,不过,算上先前先洪都死伤死伤的三千人,我部损失九千四百三十七名将士,先洪都投降,损伤战马三千九百四十四匹,请皇上放心,如果您给我机会,我一定会戴罪立功的。”

    安禄山哼了一声:“先洪都这杂碎!居然敢背叛朕,你去抓他回来,朕要亲手垛了他。”

    “是,皇上。”心中欢喜,连声音都颤抖了。他当然已经听了出来,安禄山已经有要饶他性命的意思了。

    “平身!臭小子,算你还有点种!我还以为死了三千人,你就怕了郭子仪,不敢对李亨这缩头乌龟下手啦?”

    “谢皇上。”孙孝哲大喜站起,“微臣可不没有一刻敢忘了大……陛下的教诲,就是死,也要前进,所以和在灵武城外大战了一场。”硬生生的将一个“帅”字吞下。

    “呵呵,臭小子。我知道我不会看错你的。可笑李亨这个懦夫,到处宣扬,他们打了大胜仗,打了大胜仗,结果是用三倍以上的代价换取了我们不足一万人的伤亡。其实,胜的是我们,我们才是胜利者,你们说是不是?”

    大“燕”群臣高吼:“是!”

    “好,很好。你回去之后,迅速从我大军之中选拔精锐者,充实进入你的骑兵队伍,务必要保持三万人的战斗力,再次到淘河驻防,不得让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抄我们的后路,同时和洛阳守军遥相呼应,随时策应,明白了吗?”

    “明白,皇上。”

    ……

    灵武军中,庆功宴之后,李亨高坐中军帐。

    “郭子仪何在?”

    “末将到。”

    “你立即带领十万经略河北,务必要尽快占领其地,将各地州县之中的物资、兵马汇集到一起,听候调用。”

    “李光弼何在?”

    “末将在。”

    “你带手下十万精兵,立即经略河东……”

    “高仙芝何在?”

    “末将在。”

    “你带领十万大军迅速增援潼关的哥舒瀚,和他里应外合,先解除史思明的威胁。”

    “是,末将遵命。”

    高仙芝叫虽然叫得响,但是心中却他咪的真不是个滋味:这些硬仗你就让我去打,却让你的嫡系手下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去抢地盘,捞取无穷的好处?而且,安禄山的大军,岂是那么好惹的?

    其实,他觉得自己的形势,反而不如龟缩在潼关的哥舒瀚。毕竟这家伙有坚城可守,而自己现在不仅粮草不足,还要面临安禄山手下那无数骁勇无比的军队。

    他在安西都护任上这些年,再清楚安禄山的底细不过了,士卒精锐,装备精良不说,手下的大将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这些人,哪一个不是久经沙场,纵横无比的角色?

    “太子殿下,末将还有个请求。”

    等到李亨将手下的鱼朝恩、卜固怀恩、王思礼这些人一个个的都分派了任务完毕的时候,高仙芝再次发话。

    “高大将军,您还有什么话吗?”

    一直以来,李亨对这位纵横天下的名将都有一种敬畏之心,他的老子李隆基以前也再三告诫过他,要对这位大将有礼,甚至执父之礼都行。不过李亨当然不会愚蠢到真的尊高仙芝为父,但是礼数各方面的确是最周到的。

    可以说,在他手下的所有将领中,李亨面子上最尊敬的人,就是他了。

    “回禀太子。我去救援哥舒瀚将军,太子也向他发出了反攻的命令,不过以我对哥舒瀚的了解,他可不是一个喜欢进攻的将领,老臣有个建议,是不是可以让皇上下一道诏书,命令下尽快反攻,这样一来,我军避免了孤军深入的危险,而潼关之围也告解除。”

    李亨倒是吃了一惊。这老狐狸果然不想去啊,但回心一想,毕竟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这些人骁勇无比,即使将郭子仪派去,也未必一定能成功,索性就成全了他,这样一来,他也没有陷入重围的忧虑。

    哼!李亨在心中想,这家伙看来不是我一路的人啊,都什么时候了,还认不清形势。看他的样子,是觉得父皇不会将大位传给我,所以到这个时候了,还要父皇下什么狗屁诏书,他才肯卖命。哼,将来有你好果子吃的。

    不过现在正是用人之际,这些话他也只能在肚子里想想,并没有说出来。

    ……

    就这样,李隆基再次在剑门关行使了他作为大唐朝皇帝的权力,向远在潼关的哥舒瀚下了出战的诏书!

    现在唐朝吞并阳平关,虎视洛阳,而且到处拘集船只,想要强度黄河与安禄山争夺天下;而灵武一战,大大的提升了李家的士气,连安禄山最精锐的部队都可以战胜,更不用说其他。现在高仙芝、封常清这些人的到来,也使李家的军队迅速扩展到五十万众,重整河山的希望再次出现在李隆基的脑海中。

    他很快的将圣旨下达给了哥舒瀚。

    而得到李隆基圣旨之后的高仙芝,随即带领麾下十万大军前往潼关。

    一路之上,高仙芝命令部队缓缓而行,行军的速度,居然可以用蜗牛的爬行来形容。其子高名扬甚为不解:“父帅。我们历次作战,都是雷厉风行,天下还没有我们战胜不了的军队,父亲为何迟迟不行?”

    “蠢材!我是什么人?我是李隆基眼中的大威胁,如果我胜了,就算他父子不要我脑袋,也会像郭子仪那样,去帮他练兵。老子为他们立下了那么多的功劳,当年带兵打到俄罗斯公国、多瑙河流域,给他们抢了无数的珍宝、美人,你看到他们父子是怎么对付我的吗?就是要我去碰史思明。别的人也就罢了,但是这厮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底细,武功高强,奸猾似鬼,而且手下有二十多万大军,都是精锐,朝廷当年用大量的军饷装备了他们;而我们呢,只有区区十万人,而且只有三万才是我们训练出来的精兵,其余的都是乌合之众。我的装备远不如敌方,我的士兵更差,我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打不赢这场仗。李亨这小子,是被小小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而且猜疑之心甚重,郭子仪算能干的,淘河之战,将他的精锐死得差不多了,现在轮到了我。”

    高仙芝这一番话,声音虽然不大,只有他的几个儿子亲信听到。

    “怪不得,怪不得父帅这么慢的行军,原来是拖延时间。”

    “不错!以我方现在的实力,发动反攻为时候尚早。如果我卤莽去救,死的就是我自己,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去做的。如果守卫潼关的哥舒瀚是聪明的话,他就应该紧守关口,不要出来退敌,耗他个两三年,安禄山岂有不败的道理。”

    手下拜服。

    ……

    此时,前往潼关的骡车队已经到达潼关,为首的青衣汉子手一挥,制止了手下车队的骚乱。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一支大军已经向他们围了上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五章三寸不烂之舌
    “你们是干什么的?”

    为首一个将官模样的人高声喝令起来,同时他手下的士兵迅速将这一百十号人包围住,脸上的神色,都有点新奇.自叛乱以来,三四个月的时间了,就没有见到过这么愚蠢的商队,居然敢带领骡马来到潼关前线。

    这段时间的烧杀抢掠,早就已经使四面八方的客商绕道而行,哪里敢靠近安禄山这批如狼似虎的大军,这批商队,是这这几个月来的头一遭。

    “回报长官,我们是专门犒劳潼关守军的,这不,一百多匹骡马上都是酒肉,小的敬仰守关的哥舒瀚将军,所以特意送来的。”

    “哦,这……这好办,你把这些东西给我带进去,我自会交给大帅。”为首的将官眼里顿时现出贪婪惊喜的神色,随口喝道:“来人啊,把这些东西般进关去。”

    众多手下正要一拥而上搬运东西,青布包头的汉子连连摆手:“且慢!我可是皇上暗地里派来犒军的人,麻烦通报一下,就说幽州市毫故人来访,你们大帅自会亲自见我。”

    带头的将官愣了一下,但随即凛然,看这说话之人眼神凌厉如刀,敢于靠近这兵凶战危的潼关,既然是皇上派来的人,倒也不敢冒犯,立即喝令手下人回关中报告。

    潼关地势,在陡峭的山坡之上,史思明不敢在距关十里之内驻兵,怕哥舒瀚黑夜之中突击,这就给了哥舒瀚分批让士兵出来透气的时间。毕竟,每天都呆在那该死的蜂窝一般大小的房间里,把他们都憋坏了。

    现在这队士兵正是轮到出来透气的。

    哥舒瀚听到手下的报告,心中惊恐,立即喝令手下人将为首的汉子请到关上,将骡马等物搬运进关,同时命令款待一百人的送货队伍。

    “幽州市毫故人”这六个字,是他和李隆基互相之间约定的暗语,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因此一旦手下将此话回报,他就知道来人必定是李隆基派来的人。

    李隆基此人,深有谋略。虽然荒-yin了这么几十年,将天下搞得一团糟,但是遇到变故的时候,应对的措施倒也不少。这段时间里,潼关上不久就会收到来自他的亲笔信,信中之意,除了装腔作势的指点一下军情,就是叙述君臣之情,以及对这位将领的倚重。当然,绕不开的话题就是,一旦哥舒瀚坚守住潼关,来日平定了叛乱,就是天大的功劳。李隆基甚至在信中公开告诉他,只要能够有这么一天,就任命他为宰相。

    哥舒瀚不断收到皇帝的书信,其中都是把他当作股肱兄弟来看,自是感激涕零,拼死坚守潼关。这几个月之中,以史思明之能,尚且不能攻下一潼关,除了哥舒瀚治军有方之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李隆基的鼓励。

    哥舒瀚自然将李隆基的书信让军中将士遍阅。一个个的将领见了信之后自然是踊跃立功。这才坚持了这么几个月。不然的话,说不定潼关早就破了。

    别人不清楚史思明的战力,但是这批将士,却是心中雪亮:孙孝哲虽然号称是安禄山手下最勇猛的军队,但是未必比得上有步兵拖累的史思明。

    这青布包头的汉子,自然是唐朝化装的了,只不过既然有了文姜这样的妻子,化装对于他来说就显得简单之极。此时的他,全身没有一丝的杀气霸气,只是一个平凡的中年人。

    哥舒瀚在中军接见了唐朝,神色之中有点诧异。

    怎么这个人进来的时候,居然是无声无息的,仿佛幽灵。。

    他是谁?化境初期的高手,对四周一切的感应可说是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这在许多人看起来是毫不起眼的,但是他却很自然的注意到了,因此看着唐朝的时候,眼中有强烈的震惊意。

    “请恕老朽眼拙,阁下是谁,在皇上身边官居何职?”

    唐朝淡淡的一笑:“请屏退左右。”

    他的话很轻,很淡,就像是一缕微风吹过树梢,但是却带给人心灵的强烈印象。几乎是不由自主的,哥舒瀚喝道:“你们都退下!”

    于是,他所有的随从很快的退下。

    唐朝站到了望口,感受着强劲的朔风吹拂,潼关壮丽的景色尽收眼底,心中涌起一股豪情: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请坐。”哥舒瀚显然没有料到唐朝现在竟然在想这些。

    “我是来和将军谈一笔买卖的。”

    唐朝说完了话,随手在自己的手上一抹,显现出本来面目。

    “你……你是谁?”哥舒瀚手按刀柄,豁然站了起来。

    此时的他,虽然吃惊非常。但到底是化境级别的高手,全身充满境界,虽惊不乱。

    “我是新唐朝皇帝唐朝!”

    这句话同样很轻,但是说出来的时候,却像上地震一般,将哥舒瀚彻底的震住。

    好半晌,他才回过神来,眼神中有慌乱,有恐惧,有欣喜诸般情感,说不出一句话来。

    微笑。

    唐朝的微笑,除了能使女人着迷,同样也有使男人定神的作用,哥舒瀚终于回过神来,声音有些嘶哑的问道:“您在长安做您的皇帝,干吗跑到我这里来?”

    他心中想的是,这人是李隆基的死敌无疑,我该怎么做,是派人杀了他还是对他以礼相待?

    “我想和你做一笔买卖。我此时并非是以新唐皇帝的身份和你说话,而只是一个生意人。”

    “什么买卖?”

    “你诈败给史思明,然后做我的卧底,一旦我新唐统一天下,我让你做我的宰相。”

    妈咪。哥舒瀚在心中大叫了起来,他显然想不到,唐朝也会收揽他,而且是亲自前来。李白到潼关的时候,虽然投了几次拜贴,但是他都没有敢见,原因就是害怕引起李隆基的猜疑。毕竟他是李隆基亲授的大将,对他有一种天生的服从。

    “这……这从何说起?”哥舒瀚支吾起来。

    “我知道。这么重大的事情,关系大将军您的身家性命,自不能草率的决定。我看这样,你我先坐下,好好的谈一谈,你究竟是现在杀我还是和我合作,全凭您做主,如何?”

    “好,好的。”哥舒瀚坐下,心中恐怖的想。我今天究竟是怎么了,我心中怎么想的,唐朝都能看出来,难道是他有佛祖的本事?

    其实,这倒不是唐朝有佛祖的本事,而是他近来境界似乎有提高的迹象,尤其是在长安称帝之后,他更是感觉到自己的触觉非常的灵敏,往往能准确的把握到对手心中之所想。

    他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计算机老师就说,打字最高的境界是盲打,而且绝不出错,他本来还不信,但是他现在渐渐感悟到这种境界。其实不仅在战斗之中,就是和人谈话的时候,也是一场隐形的战斗,若能在这所有的战斗之中准确的把握住对手的心态,则可以以无厚入有间,直刺敌人的心脏要害,一击致命。

    以前唐朝自没有体会到气势在战斗之中的妙用,但是当他登上龙座的那一天,普天之下的豪杰,包括舍瓦和李白这样的盖世人物,都跪倒在他的脚下,这种荣耀以及自豪感,使得他在气势上攀登到顶峰,武功虽然和以前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是对武功的理解,却又进了一层。变化是武功之中最大的真谛。

    而大势就是一切变化的枢纽!!!!!!!!!!!!!!!!

    一切的变化,若是能取胜,自然是顺应大势的变化;而一旦不能取胜,则是逆大势而行的变化。变化化身亿万,如何在无穷的变化之中找到击败对手的枢纽,此事至关重要。有些不能顺应大势的变化,就是再厉害的人,也只不过能多一些苟延残喘的机会。

    如何判断出大势所趋,如何将大势推演成胜势,这才是化境之中至深的能力。

    现在的唐朝,自登上龙位的那一天起,就隐隐了唤醒了这种能力。

    当他带兵到达潼关以西八百里之地,准备进攻洛阳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不能在这个时候选择攻打安禄山。

    李家和安禄山正在交兵,这两方因为我暂时的采取中立策略而拼得你死我活。如果我攻击其中的另外一方,则算是立即的打破了这种平衡,将战火烧到自己身上,而且即使攻下洛阳,也只是得到一座空城,有什么好的呢?

    还不如利用这种形势,因势利导,牵引这形势向着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这才是时下最关键的所在。而现在所有矛盾的焦点,都在潼关。

    若是能收服潼关守将哥舒瀚,则算是自己把握住了这局势。

    不仅史思明整天派出探子打听军情机密,唐朝自也没有闲着,包括上次李白收买安禄身边的两员谋士高尚和严庄的事情,都在唐朝的算中。

    “将军。今天下三分,已是不争的事实。鄙人在长安称帝,带甲百万,雄视天下,更有关中之固,占尽地利;安禄山蓄已久,亦带甲百万,长驱而入洛阳称帝,他有的是积蓄,又正值唐朝内部兵力空虚,民怨沸腾之时,可谓占尽天时;李隆基逃窜蜀中,李亨纠集旧部,尊享唐朝余荫,可谓占有人和。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古之名言也。将军,狡兔三窟,您想必听说过这个故事。李隆基现在虽然倚重你,可你看到没有,他已经不能驾御自己的手下,高仙芝负责救援你,和你里应外合击败史思明。如果高将军肯出死力,那么此事大有成功之望。不过你看看高将军的行军速度。出灵武十五日之后,遇到流寇骚扰,竟然就地驻扎,不再前进,你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吗?”

    其实,这则消息他早就知道了。他也像是盼吃奶的孩子一样等了好几个月,本来得到李隆基的诏书,以为高仙芝的大军过不了多少时候就会来到潼关之外,到时候约定好内外夹击,好出一出这几个月来的闷气,可一等不来,二等不来,现在索性按兵不动了。高仙芝这东西,真他妈的是贪生怕死。

    “高将军行军遇阻,这是正常之事。你不要曲解。”他口中虽然如此敷衍,但是心中雪亮,看来唐朝的话是对的,李隆基就算看重我,但是无奈的是,这些大将现在已经不大听他的话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五章三寸不烂之舌 下
    “大将军,这不是正常的事情!这是极端反常的事情。将军忙于抵挡史思明的进攻,也许无暇了解到朝廷最新的情况。我这里倒是有一些。”

    说着,将截获的两封秘信取了出来,放在案桌上。

    哥舒瀚取信一看,果然是李隆基的亲笔信。信是写给太子李亨的。和上次史思明派他的儿子史朝威截获的信几乎没什么两样,照样都是他两父子为了谁做皇帝进行的通信。可以看得出来,李亨是锲而不舍的上表要求即位,但是李隆基却在百般的敷衍,大致的意思就是,只有等到李亨削平大乱之后,他方能接替唐朝大位云云。

    见哥舒瀚看完信之后一阵青一阵红的脸色,唐朝适时的开口了:“大将军!这些信里的意思,相信你一看就明白。其实很简单,李亨害怕李隆基另立太子,所以想早点即位,但是李隆基不答应,讨价还价,我没有说错?”

    “没有说错。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现在是以李家手下大将的身份和你说话。”

    “我明白。大将军,现在的局势很明朗。李亨等得有点不耐烦了,甚至有点想拥兵自立的意思了,这是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情。当然,李隆基也不是蠢人,他知道,再要父子相争的话,说不定他李家就真的完了。所以以我的估计,李隆基答应退位是迟早的事情。大将军,你现在就不难理解高仙芝将军为什么借故按兵不动,不救援你潼关的原因了?”

    “这狗-如的,高仙芝难道真的不把皇上放在眼里啦?”

    “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现在是有点不把皇上放在眼里的意思,因为他是太子李亨的人,将来会做他的宰相,这些机密,早就被我的内应得到。不然的话,违背皇上的意思,可是杀头的罪名,高仙芝作官几十年了,东征西讨,不仅在中原战功赫赫,就是对大食、吐蕃等国家,他也是屡战屡胜,替朝廷抢了不少的金银珠宝还有美女,他可是成了精的人物。他难道不知道自己不遵圣旨的后果?”

    “这……这想必他是知道的。”

    “他一定知道。可是他不害怕。因为什么?因为他已经下定决心跟着太子李亨干了。他立一生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劳,资格尚在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之上,可李隆基一直都猜忌他,不敢重用他,就像对岭南节度使牛仙客一样,只叫他在外面带兵,不把他调回朝廷一展所长,所以他一直暗暗的心里不满李隆基,你以前也知道的,立太子的时候,高大将军可是出了不少的力气。而立太子的时候,大将军,您出了多少力呢?”

    这几句话,只问得哥舒瀚心中惊恐,眉头深锁。的确,立太子的时候,他没有出多少的力,只是上表表了个态“一切听从皇上”。

    这是官话,说穿了,一文不值。现在的太子李亨即位之后不会想到这种人是可以倚靠的。

    “大将军。你我当时一朝为官。你怎么对待这些事情,我知道的。你当时没有出什么力。其实你我心里都清楚,大将军你就是李隆基的死士,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不是太子的人,因为本来感情就生疏。这不,过了四个月,四个月的时间才派援军来解潼关之围。。想想,若是太子真的看重你,他一定会在缓过气来的第一时间带兵解围。他这样做没有?显然没有。现在可好,你一再的上书李隆基。还是李隆基下了圣旨,他才让高仙芝带兵来救你。可你知道的,他现在不会来了。他在等,等着一个结果,将军,您还不明白吗?”

    哥舒瀚忽然用手抱住了自己的头,唐朝的这些话,就像是一个个的钉子,钉进了他的脑袋。其实,他虽然每天忙着打仗,但是这些想法,也隐约的出现在他的头脑里,不过,却没有如此认真的去想过。李隆基一直看重的就是他的憨直和勇猛。

    他是武将,多数的时间不是训练士兵就是练武功,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本来就不是他的所长。但是现在的形势,却使他不得不开始思考。

    “这……陛下的话也并非没有道理。”

    他终于改了口。不再敢和唐朝平起平坐的说话。此时此刻,一种强烈的威慑出现在唐朝的身上。这无疑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但是带给人的感觉,除了赏心悦目之外,就是深沉的威严。

    男人太漂亮了,本不足以彰显威严,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发生在唐朝的身上,却出现了一种美妙的结合。

    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奇特的质感,一言一语之中,都有一种左右人的力量。

    一般的上位者,这种力量也有。但是往往通过眼神、手势等等来彰显,可是唐朝却更进一步,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出掌握天下的威压。

    不知不觉之间,哥舒瀚的心灵已经受制。

    其实,从刚一谈话开始,一个在长安称帝的皇帝的威严,就已经深深印在哥舒瀚手中。不过,当时的他,还能运起功力抵御。毕竟,一旦知道唐朝的身份,他是又惊有怕,精神高度的紧张。他当然不知道,其实在唐朝的眼中,谈话也是一场战斗。

    从表明身份的一刻开始,他就开始进攻。

    表明皇帝身份只是第一步的威压。

    证明哥舒瀚已经不受李亨重视,李隆基的圣旨已经不管用这是致命一击。

    唐朝心中满意,知道这莽撞的汉子已经一步一步的进入自己彀中,于是,第三阶段的谈话开始。同时间,他伸出了他的手,轻轻的按住哥舒瀚的手背。

    “大将军!现在的形势,已经很明显。李亨不久在灵武即位,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您既不受他重用,说不定到时候还会派别的将领来替代你的帅位。当然,不用紧张,这只是最坏的打算。就算他不替换你,可您知道吗,据我手下的内应的消息,史思明领了安禄山的吩咐,这一次,务必攻下潼关,在一个月之内。若是攻打不下,就斩首。您想想看,史思明这次还敢顾惜自己的手下伤亡而不全力攻打潼关吗?我想他不会。据说,七日之前史思明曾经带人不要命的打上潼关城楼,要不是大将军您防守高明,说不定潼关已经被攻破了。他要是死命进攻,再加上蔡希德从河北带来的十万军队一起进攻潼关,将军您守住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个,陛下,我觉得机会是有的,不过也说不准。”

    他心中雪亮。以前的时候,他还敢说潼关天险,百万大军来了都不在话下的话,但是自从上次和史思明亲自面对面的交手之后,他早已经收起了狂傲之心。史思明的武功,显然还在他之上,兵力更是数倍于他,士兵的精锐程度,也在他之上。一旦被史思明不要命的打破一个口子,潼关就真的失守了。有了上一次的教训,相信史思明这样的角色,是会想到法子攻城的。到了那个时候,不仅潼关守不住,就是自己的性命,也八成保不住。一个史思明就已经这样厉害,再来一个武功和他差不多的蔡希德,而且唐朝的情报显然还不完善,据他自己的探子回报,田承嗣也得到安禄山的命令,领兵十万会合史、蔡合击潼关。

    看来,安禄山是对潼关志在必得。

    也难怪。区区一座潼关,就牵制了安禄山的三十万兵马,使洛阳随时感受到威胁。而且安禄山手下的这些兵将,打的胜仗太多了,却窝在这里三四个月之久,心中也是憋闷,极想打下潼关给自己长脸。

    “对了。守住的机会是有的,但是被攻破的机会也是有的。依我看来,五五之数。这一次,安禄山没有杀史思明,就是给他下了死命令。一个拼命的史思明就已经很可怕了,何况还有蔡希德。将军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我作为新唐皇帝,本不该降低身份、亲冒危险来到潼关,可是我素闻将军乃是一个忠心之士,因此不远千里,费尽心机而来,所为的,就是为了能够和将军结成知交。您放心,今天的事情,包括我手下的这些随从,都是我最信得过的人,史思明纵然奸猾似鬼,他也必定想不到将军投靠他是假的。到时候,你只需要写一封信给他,说是您愿意投降,他肯定会乐坏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难道还不知道将军您是个大将之才吗?”

    “可……可一旦我投降,李隆基是不会放过我的。还有,我……我要怎样才能相信你。”

    “相信我的事情,将军不必担心,稍后自会见示。李隆基下旨让你出战,他明明知道你这里的情况,却还是让你出战,这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皇上说啦,淘河大捷。而且,高仙芝将军回带兵支援我。”

    “这就是关键。如今高仙芝的部队是指望不上了,只剩下你孤军作战。你想想看,你该怎么做呢?”

    “我当然是紧闭潼关,何必出去受史思明的围攻。”

    “将军。那么你的死期就到了。”唐朝很郑重的说道,脸色有点发青。

    然而此时哥舒瀚的脸色,比他青了十倍:“这话什么意思?”

    “这还不简单!你紧闭关门,即使守住了潼关,但是违抗圣旨,死罪!如果你出战,以你现在的兵力,肯定是陷入包围,也是送死!你想想,违抗圣旨是死,不违抗圣旨也是死。当然,我不是说李隆基害你,而是李亨和高仙芝在害你。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你拼死坚守。真的守住了潼关。李隆基赦免了你,但是李亨会怎么看你?你以后毕竟是他的臣子,他怎么看你才是最重要的?我想,如果我是他,我一定认为你这样的人不可靠,因为连皇上的圣旨也敢违抗。当然,你我也都清楚的,李亨对你,只是一般的信任而已。既然前进是死,退后也是死,你何不给自己留一条路?”

    “好!陛下,微臣受教了,从此愿意追随左右!”

    普通一声,真的就跪了下去。

    真的可说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哥舒瀚到现在明白了,除了投降之外,没有活路。

    唐朝很殷勤的将他拉了起来:“大将军,您不会看错的。跟着我,有的是荣华富贵!平身!”

    “谢皇上。”

    “大将军。我想您一定在奇怪,觉得投降就投降,为什么不直接来到我的帐下呢,是?”

    “是的,陛下,微臣确有疑惑。”

    “那你听好。因为我,唐朝,新唐的太祖,想要统一天下。而我统一道路上最大的敌人,不是李亨,而是安禄山,现在你知道我的意思了。”

    “明白。陛下是要我去做内应。”

    “好。谢谢大将军。我知道您是个明白人,当今天下三分,在李家呆不下去,就只有选择安禄山和我。而您显然不相信这些胡人,因为他们性情难测,滥杀无辜,所以,投靠我,是最明智的选择。现在我告诉你,我,新唐朝的皇帝,怎么取信于大将军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六章钦赐诏书
    说话之间,唐朝从怀中取出了早已经拟订好的诏书:“接旨!这是我亲授的诏书,朕统一天下的时候,你可以拿出来遍示群臣.朕到时会在金銮殿上亲自授予您的官职。”

    哥舒瀚接旨,口中称臣:“微臣谢皇上隆恩。”

    “打开看,朕不会亏待你的。”

    诏书展开:奉天承运,新唐皇帝诏曰:封哥舒瀚为剽骑大将军。

    哥舒瀚见表愕然,和心中臣相的位置有很大差距,脸上虽然没有露出丝毫的不悦,但是在唐朝的感觉之中,他却是清晰的感受到了这种变化。

    “爱卿。有几句话,我想你应该知道。李隆基的信中,虽然多次提到只要你立下大功,就可以做到宰相之位。可你想过没有,即使真有那么一天,李家重新统一了天下,你觉得你能做上宰相之位吗?”

    哥舒瀚立即想到,带兵打仗,冲锋陷阵,这是我的强项,可我一介武官,没有什么文化,恐怕不能胜任宰相的大位。

    “恐怕……有点困难。”

    “不是有点困难,而是根本不可能。宰相肚里能撑船。能够做宰相的人,都是圆滑世故,深谋远虑的人。将军作战勇猛之名,天下皆知,可真的要说到治理朝政,却是大有不足。这一点,我相信你不会反驳我,是?”

    “是的,陛下。微臣只是卤莽。”

    “我知道。你心里面也许不服气,觉得我是轻视了你。可你想想,若是能力不够,坐在宰相的位置上,像李林甫,像杨国忠,祸国殃民不说,还会害了自己,诛灭九族。李林甫要算能干的,毕竟老死之后才被李隆基惩罚,可杨国忠不一样,他害的人太多了,所以九族被灭,自己也难逃厄运。你不要以为让你做宰相之位就是抬举你,说不定是在害你。处理朝中大大小小的关系,你的手腕远不如高仙芝将军,你光看他现在这么得势就知道了。今天在这里,我封你为剽骑大将军,就是真心的封赏,绝无差错。如果我只是想利用你,就是封你为臣相又怎样,到时候完全可以不守约定,将军以为如何?”

    “谢陛下开导。若非您的提醒,我还差点上了李隆基的当。我看出来了,即使将来平了天下,李隆基也未必会让我做宰相,到了那个时候,以他的年龄,若是不死,早该让位给他的太子李亨了。”

    这一次,他居然开始直呼“李隆基”之名,足见他对唐朝投降的诚意。

    “将军能够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事实摆在这儿,李隆基就算是长命,但是他在位的时间,肯定不长,而太子李亨对你又不是太在意。明明是在救你,却在中途变卦。高仙芝按兵不动,如果不是李亨的主意,那我说句实话,太子现在的号召力真的就不行,这说明他不能驾御自己的手下。试想一想,李隆基龟缩在剑门关,只有区区五万的兵马,而李亨号称有五十万大军,却都是空的。你想一想,他能够直接调动的军队,只有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他们有多少人马?不是五十万,而是三十万。而且我们再分析一下,他的这三十万人马,真正能够拉出去上战的,只有十万人马。淘河一战,虽然他取胜,但是却可以用惨胜来形容,为什么呢,因为据我内应报告,孙孝哲此战损失一万人马,而李亨损失三万余人。这还是李亨所下最精锐的战力,试问,李亨直辖的二十万兵马,物资不足,装备不整,训练不足,战力会是什么样子?你不要以为他现在据守灵武就稳若泰山了,其实,在我看来,安禄山这是故意给他这条路,目的就是吸引李家所有的部队,让他们集结在一起,然后,再一鼓歼灭。安禄山真的有点害怕李亨又学他老子李隆基的样子,逃窜深山。真要到了那个时候,可就是持久战了,安禄山当然害怕夜长梦多。将军,高仙芝的十万人马,和你的十万人马,合在一起,就是李家现在所有的兵力。在这样的时候,贼势浩大,本不该贸然出击,可是李隆基却向你下达了进攻的命令。这不是叫你去送死是什么?而且,更加危险的是,史思明现在也一定会想要了你的命,因为不打败你,他就得死。李亨现在为了皇位和李隆基不断摩擦,李家的天下就是如此,你何苦为他卖命?这是一片黑暗的前途是?安禄的强大我就不多说了,我只说我自己,不然的话,也许你还有疑虑。”

    “陛下之言,真的是让小臣拨云雾而见青天啊,我以前一直相信李隆基,相信李家,但现在看来,真的是不敢依靠啊。”

    “将军说的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现在占领长安,控制关中大片土地。想必你也知道,我是南诏的皇帝,带领南诏大军十万征战中原,加上我本身在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任上亲自训练的十万精兵。我进兵中原的时候,南诏之军占领剑南大部分土地,我则挥军直取长安,一个月之内,长安失守,再用半月的时间,肃清关中的叛逆,控制中原核心之地。你当然也能够知道,长安国库和各处州县里的物资银两,都在我控制之中。这也是我能在这三个月之中训练出三十万大军的原因。你坚守潼关,里面的物资充足,当然感受不到李亨的苦恼。现在的他,军士基本没有马,而且补给困难,一般的士兵都是一日两餐,且不能保证。这就不难理解他上次和孙孝哲在灵武大战,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居然还会阵亡三万人马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个道理,大家都是知道的。总体而言,李家的军队,在将军你投靠我之前,就你这十万大军才是装备最好的。朕现在的兵马,不加上你这十万人马,足足是五十万,和安禄山现在的兵力相当,足可以争夺天下。一旦你打入安禄山军中,到时候就中取事,只要能够灭了史思明、田承嗣或者蔡希德一部,就是大功一件。安禄山手下的将官之中,除了了这三人真正厉害之外,其余的田乾真、崔佑乾、华明庆、孙孝哲这些人,虽然都可算是高手,但都要逊色了一些。你的任务,就是假装真心投靠安禄山,到时候,抓住机会,你只要能帮我灭了这三人其中之一,就算是立下大功。诏书自今日起已经生效,望你小心在意,做事谨慎,我在长安等你的好消息。”

    “是。陛下。”哥舒瀚经过唐朝这么苦口婆心的开导,终于完全的明了了当下的形势,行三拜九叩之大礼,谢唐朝大恩。

    “朕绝不会看错你。你放心,安禄山或者史思明绝料想不到你投降之后还会投靠我,他们知道你现在除了投降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肯定会相信你是真降,所以你在安军中的安全,应当绝无问题。”

    “是,陛下。”

    “还有,我会派大将带兵驻扎黄河沿线,到时候,一旦遇到不可预料的危险,千万记住,保存实力,他们会接应你的。到时候,也仍然不失封侯之位,明白吗?”

    “明白”哥舒瀚有些激动。

    说实在话,他这个人虽然勇猛,其实真的有点贪生怕死。安禄山残暴之名传于四海,他想到要成天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当内线,心中就很不是个滋味。谁知道哪一天这杀人恶魔将他的脑袋给割了。有了唐朝的这句话,他算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妈迷的,不管怎么说,乱世之中,先保全自己的性命再说,其它的,都是浮萍。

    “好!朕这就要走啦,不过走之前,你命令你手下的人将一百辆骡车上的物资都搬到这里来,我相信,你见了之后,会相信朕是诚心诚意的招降你的。”

    哥舒瀚有点奇怪,先前不是有手下报告了吗,都是些鸡、鱼、鸭、潴肉,用得着搬运到中军帐里来吗?

    不过现在既然归顺于他,当然是事事听他的吩咐。

    “来人啊,命人将一百辆锣车赶到我中军帐里来。”

    不长的时间,一辆辆的骡车陆续进来,将中军帐外面的帐子都塞得满满的。

    “叫其余的人都出去,留下十来个亲兵就行了。”

    唐朝再次小声的吩咐,哥舒瀚自然是全部照办。

    骡车上的各种禽兽肉拿开,现出一个个的袋子。

    每一个袋子里都是鼓胀无比,显然里面的东西甚是充实。

    “这……这是什么?”

    “你看看就知道了。”

    说话之间,“噗嗤”一声轻响,白花花的银子掉了一地,不仅将几个亲兵的眼睛看花,就连哥舒瀚的眼睛,也看得花了。

    仅仅是一袋银元宝的价值,就可以组建一支一百人的军队,一百袋,足够组建一支一万人的军队。当然,如果是军饷的话,则大可以支撑他手下十万人马一年的开支。

    十万人马的军饷,唐朝先给他支了一年。

    这是何等的大手笔。这也使心中兀自还有那么一点点狐疑的哥舒瀚,对唐朝彻底的投靠。他知道唐朝说的没有错,占领长安之后,国库中无数的银两就变成了他的。不然的话,谁会有这么大的家产。

    换句话说,假如唐朝看错了他,用这些银两来自立为王,也大可以称雄中原。

    唐朝信任他——绝对的信任他。

    扑通!

    一声声的跪拜的声音里,唐朝感受到了来自哥舒瀚真正的忠心。他的触觉体会到这名勇将心中的感激以及找到依靠的那种塌实。

    “谢陛下。”

    “都平身。”唐朝不理这些亲兵惊诧到晕倒的反应,淡淡的一笑,挥手。

    一股无形的力量托住哥舒瀚,将他的身子抬了起来。

    吃惊过甚的哥舒瀚终于反应过来,眼珠子差点掉出来:“陛下,这……是传说中的隔山打牛神功?”

    他终于再次的死心,心中想:唐朝刚来的时候,我还想着擒住他向李隆基报功,却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已经到了这种可怕的地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七章末摘花
    唐朝带领一百余骡车依旧自原路返回,青布包头,神色之中丝毫没有一个大国皇帝的神韵.

    这使得奉命不送他的哥舒瀚的心中,升起强烈的敬畏:这人真是厉害,装龙像龙,装虎像虎,真的没有一点瑕疵。

    哦,不不,他可不是装龙,他在心中给唐朝下了一个本能的判断——这才是真龙天子!

    我的妈呀。他的武功,居然比传说中的更加厉害。

    我以为我是化境的人物,所以从来没有将天下人放在眼里。包括带领二十万大军进攻我的史思明。但是今天见了陛下,却真的屈服了。

    他的武功肯定在我之上,若是出其不意的偷袭我,我可能必死无疑。

    化境的高手,对一切的偷袭暗算,本已经洞若观火,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生起一种感觉,就是唐朝如果偷袭他的话,他一定会死在他的手上。

    当然,唐朝走后,他是彻底的放心了。

    陛下今天来不是杀他的,而是笼络他的。

    唐朝给了他诏书,给了他无数的银两,更显露了骇人的武功。

    其实,前面的两样东西,在哥舒瀚这样的人看来,虽然珍贵无比,但也还不算什么;可是唐朝所显露的武功,却把他真的吓坏了。

    接近一丈的距离,这人只是伸出自己的手指一弹,坚韧的丝织口袋居然就像被人用刀割一般切开了一个大口子!

    他现在正拿着刚才那张袋子,仔细的审视这袋子的切口。

    锋利,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

    也就是说,这一指的厉害,和真正的拿着刀剑砍在人的身体上的效果是一样的。

    好恐怖的武功!

    这在以前,哥舒瀚从来没有想象过,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武功,还有这样的人!

    这使他的心中本能的升起一种恐惧。

    他要杀自己,简直是无法阻挡。

    他因为自己曾经想留住唐朝这样的想法而可笑。我本来还以为他以新唐皇帝之尊,就这么随便的来到我军中,是一件大大冒险的事情,但是现在看来,显然是多虑了。

    以他如此武功,天下之间,即使是龙潭虎穴,在他而言,也不过是闲庭信步。

    虽然说打仗的时候一个人的武功高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不过用来自保,无论如何都足够了。他明白,自己下令十万人马层层包围唐朝,这位新唐朝皇帝未必有命能活着回去。但是他显然不能保证,他不能杀开条路冲出去。

    他甚至不能够保证,在唐朝杀出条血路冲出去之前,这新唐朝的皇帝使绝招先杀了他。

    一切都是未知!

    不过有点还是可以肯定。即使他倾全力杀得了唐朝,也必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

    “陛下,您耽搁的时间太长了,小子差一点就冲进来了。”

    说话的是唐朝的御林军总管隆多。

    “呵呵。你就是一味的卤莽。幸好你没有闯进来,不然的话。会坏了大事。”

    “怎么会呢?”

    “我告诉你!如果你当时闯进来的话,哥舒瀚也许就会改变主意,不同意投靠我。你想想,我想要统一天下,哥舒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棋子,如果不争取过来,若是真心的投降了史思明,对我们可是大大的威胁。”

    “这……这我知道,可我不明白的是,陛下为什么舍得花那么多钱去结交他。依我的意见,亲自把诏书给他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样做,虽然我们宫殿里面的银两很多,但还是经不起这种花销。”

    “你说的话有道理。不过想要统一天下,该花的还是必须要花的。不然怎么取信于对方?这就像是一局棋,不是象棋,而是围棋。你有时候抛弃一些子力,吸引敌人的包围,以换来最大的利益,最终的结果,反而是有利的。想要争夺天下,不应在乎于一城一地的得失,而应该着眼于全局。哥舒瀚这一助我,彼此双方的形势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发生了变化,我付出十万大军一年的粮饷给他,综合而言,是值得的。”

    隆多拜服:“陛下真是一个睿智之人!这些厉害关系看得清清楚楚。换了是我,叫我拿那么多的金银出去,太心疼啦。”

    唐朝哈哈大笑:“所以你只能做将军,而我可以做皇帝。”

    君臣莞尔,甚是相得。

    但隆多忽然想到一事:“陛下。您把这么重的礼物都给了他,要是他背叛了你怎么办?”

    “这……”唐朝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我觉得他不可能背叛我。”

    “不,陛下,若是他的背叛了你呢?”

    唐朝忽然抬头望天:“若是他背叛了我,那他就是一个愚蠢的人,也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四海列国,天上地下,我一定把他揪出来,亲手杀了他。”

    “您说他言而无信这是对的,可为什么说他愚蠢呢?”

    “哈哈。当今天下的形势,本就这么简单,他若是不会选择,将来死无葬身之地,当然愚蠢啦。这些杞人忧天的事情,还是让给我来思考。你过去看看,对面山上那位少女怎么样了?”

    “什么,我……我看不见?”隆多迷惘的看着数里之外的一座山。

    关中之地,气候寒冷,一望无际的都是黄土高坡,居民都住在窑洞里,炕下生火,以抵御严寒。对面的一座山,少说也有三五里的距离。

    唐朝居然知道对面上有有一个人,是一个少女,这就很恐怖了。因为隆多就是用足了目力,也只是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

    “看样子她是生病了,你骑马过去,需要的话就把他她救下来。”

    “是。我这就去。”隆多骑马冲了出去,直奔远山。

    骡车队伍停止下来,稍做休息。

    唐朝的思绪,透过远山,显得有些忧虑。当还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历史老师就常常在班上大谈作官之道——洗-脑。

    作为一个上位者,随时面临下属推翻的可能,若是不够聪明,往往死无葬身之地。而洗脑就成了作官唯一的科目。

    不管你做什么,做的合法不合法,总之一句话,必须使手下的人都听你的话。或金钱的笼络,或权力的笼络,或者名誉的笼络,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之是要不断的灌输本身的意志,使手下的人不敢生叛逆之心,最终步步高升。

    老子有言,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为之。

    我虽然佩服他说的话,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杀人,可是新唐初立,四面强敌,我该怎样才能自处?

    ……

    “皇上,您真是太厉害了,对面山上真是一位姑娘,我也问了她,她的确有病。所以替您带过来了。”隆多一脸憨厚的样子。

    唐朝猛的收回思绪,心中好笑,隆多这小子,凡事尽往坏的方面去想,以为我看上了这个女子。却不知我身边既有了杨玉环、李莲这样的美女,已经是沧海巫山历遍,对世俗的女子,没有多大的兴趣了。

    可尽管如此,唐朝看到面前的这个女子的时候,还是有点震惊。

    这的确是一个清新可人的女子,年方二八,柔弱。

    一看到这女子的时候,他的心中不由自主的升起一种想要保护他的冲动。

    这女子太柔弱了,身子单薄不说,她的瓜子脸,春山眉,晶莹嫩滑的肌肤,无一处不是在诉说出她的无助,她的柔弱。

    这样的一个女子,用双手轻轻的捧住了她的心口,脸色之中有痛苦意。

    “姑娘,还不跪下,这是新唐朝的皇帝陛下。”

    这女子一听,抬起妙目看了唐朝一眼,忽然脸上显现出一种娇羞,还有就是一种惊喜,盈盈的弯下了纤腰,跪下。

    “不必啦。现在又不是在宫中,起来。”

    一股无形的力量托着这少女的身子,使他恢复了站立的姿势。

    不过随即她的脸色,使隆多大为惊诧。

    他看到这少女的脸上发了光,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和喜悦涌现在她的身上。

    “姑娘,你得的是心痛症,现在好一些了吗?”

    少女的脸伤露出春花般的笑颜:“谢谢您,我好啦,我真的好啦!”

    她开始拍手,一种天真无邪的美丽刺激着唐朝的感官,他忽然有种想抱一抱她的冲动。

    很久,已经很久了,他没有体会过这种心灵的美妙感觉。

    “皇上,您……您刚才一伸手就治好了她的病?”隆多不可思议。

    “是啊。这位姑娘好象是长途跋涉,消耗的精力过度,因此才犯了这种病症,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姑娘不是本地人?”

    “您,你真是太了不起啦,难道您真是皇帝?”

    唐朝微笑不答,隆多和一众手下齐声呵斥:“说什么话呢,没大没小的,这位当然是皇帝啦。”

    这少女就围着唐朝转了一个圈,仔细的打量:“可我听我妈说皇帝的年龄都是很大的,像我们镇上看病的老大夫,你怎么这么年轻,还这么好看呢?”

    唐朝一笑:“姑娘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还要赶路,告辞!”

    “不行不行!您刚才治好了我的病,我还没有报答您,您怎么可以走呢?”

    “不用报答的。你是我的子民,我理应帮助你们。”

    “不!可我一定要报答。我妈妈说的,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你妈妈是谁?”

    “我妈的名字可不能对你说。”这少女小嘴一扁。

    唐朝实在不想在这些事情上lang费时间,心道,我有多少军国大事等着去处理,何必听一个村野姑娘在这里唠叨。

    “好!看你不像坏人,那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你。”见唐朝不答,她倒能自圆其说。

    “那你说。”

    “不行,你把耳朵凑过来。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她的脸上满是娇羞。

    “这……这怎么可以?”

    正在唐朝踌躇的当儿,少女已经悄悄的靠近他的耳朵,轻轻的说道:“我叫末摘花。”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八章逼宫
    “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美,不过我不知道她的涵义。”

    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迷惘的美丽。很久,已经很久了,他没有感受到这种温柔的意境。试想当初他在漳州一中的时候,班花、校花莫不被他阅尽,这种诗意的感觉常常的品尝,而今穿越到这朝代,虽然惬意无比,但是那种梦一般的温柔,毕竟使人迷恋。

    如今,在这温柔如水的少女的身上,居然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怎么不让他惊讶。

    “你想知道?”末摘花的美目忽闪忽闪的看着唐朝,有一种深沉的期待。

    “我的确很好奇。”

    “那么,把我带走,我以后会告诉你的。”她的脸上忽然露出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羞涩。

    沉沦。

    这种梦一样的美丽,水一样的温柔,顿时使唐朝的心中升起一种可怕的感觉。面前的这个女人,也许并不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可她一定是世上最温柔的女人。

    因为她温柔得使唐朝有些无法抗拒。

    连他自己也感觉到奇怪,为什么面对这个女子的时候,以我化境中期的功力,却还是不能压制住心魔?

    把她带走?她是谁我都不知道,居然要我把她带走?

    “好的。我正缺少一名侍女,你愿意担任这个职务吗?”

    “我愿意。”她的回答使人震惊。

    唐朝笑了:“好,我们这就启程。”

    在隆多等人惊诧的眼神而羡慕的眼神之中,这少女骑上唐朝亲手牵的骡子,得意的向前走去,往长安方向。

    ……

    “报告太子殿下,皇上派韦相亲自前来,可否您亲自迎接?”

    问话的人是李亨手下的心腹王思礼。

    “什么?”李亨站了起来,脸上现出一层青气,“叫他先在驿馆住下,我忙完了军务再见他。”

    “太子,这好象不妥当?您将来即位,可得借助韦相这样的人呢?”

    鱼朝恩赶紧劝告。现在,他要算是李亨手下最得力的人了,掌握一万亲兵,负责太子的安全和饮食起居,和以前他服侍李隆基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

    “哼!你们以为本太子不知道他的来意吗?我明白得很,这老家伙,虽然讨厌,但是倒也不是一个不知道变通的人,鱼爱卿啊,你传我的吩咐,多备酒菜招待好他,我自有主张。”

    “是,太子。”

    ……

    灵武城的驿馆之中,太子李亨热情的接住韦坚。

    当然,他们此次会面,只有两个人而已,其他的随从,都被遣散。

    “相国,您为了小子的事情,不远千里而来,未能远迎,实在是抱歉。”

    “太子客气了。”韦坚的心中奇怪,这小子敢在我面前耍未来皇帝的架子,三天之后才接见我,到底想干什么?

    既不知道这太子的意思,脸色也就有些不自然。

    “相国快请上座!”说着将韦坚按在左面的尊位上,神情热切。

    韦坚感觉到了太子的强硬之意,随口说道:“太子客气了。”,坐进椅子中。心中却是嘀咕:奶奶的,难道敢把我杀了?

    “来人,呈上礼物。”

    这声喝令之后,鱼朝恩亲自捧着一盒礼物前来,交在韦坚的手里。

    韦坚打开盒子一看,眼睛发绿:“这……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给我?”

    面前的礼物只是一块玉,圆盘似的玉,但这面晶莹的玉上有七八条血丝,正是名闻天下的和氏璧,价值连城。当年蔺相如曾经羞辱秦王的这块宝贝。

    “相国劳苦功高,这块东西自然能受用,请不要推辞!”

    韦坚最是善于察言观色,立即看出李亨眼中没有转圜的余地,顿时收下,口称:“太子赠我如此丰厚之礼,愧不敢当。不过由臣先代为保存,等太子登基之时候,微臣再原物奉上,以壮国威。”

    李亨一笑不答,心中颔首,这老儿久居臣相之职,果然是个厉害的角色,什么东西该要,什么东西不该要,果然是分得清清楚楚的。

    “太子。老朽此次来军中的目的,想必您能猜中一二,就是皇上要我转告您,皇帝的位置,迟早是您的,您不不必猜忌其他的王爷;皇上还说了,只要太子尽快扫平天下的叛逆,四海清平的那一天,皇上立即传位于你,绝不食言。”

    李亨听了这话,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半晌才冷笑一声:“父皇还有其他的话吗?”

    “回禀太子。皇上临走之前还吩咐老臣,只要太子听话,一切都顺理成章;不如太子……”

    说到这里,忽然住了口。

    “如果我不听皇上的话呢?”

    “皇上说。如果太子一意孤行,他会立即传书天下,废除太子之位,另立储君。”

    啪啦!

    李亨一听,怒从心头起,一拳击在案桌上,将一张桌子击成了碎片。

    韦坚吃惊的站了起来:“太子息怒,太子息怒。”

    就算是跟在身边的鱼朝恩和王思礼都有点吃惊,想不到看太子平时文弱的样子,却仍然有不错的武功,就光看这一击,起码武功已经到了明劲的颠峰。

    这样的武功在他们这些高手的眼里虽然算不了什么,但是想想李亨每天要埋头批阅奏章,而且还要吟诗作赋,伺候李隆基,却居然能练成这样的武功,的确是难能。

    “你说。你们说说看,父皇他做了五十年的皇帝了,就这么贪恋权势,到老了还抱住权力牢牢不放,难道,真要到他病死的那一天,他才肯把皇位交出来?”

    “是啊。韦臣相,皇上年事已高,转眼七十岁的人,不管是精力还是体力都不适合再继续繁重的公务劳累啦,您就回去好好的劝劝皇上,让他收会成命?”

    鱼朝恩和王思礼何等乖觉的人,立即下了说辞。

    “这……这可是皇上的口谕,老臣跟随皇上几十年了,怎么会不明白他的心思。他说出来的话,从来都没有退回去的道理。如果老朽不知死活的在他面前提这些事,恐怕性命不保。”

    “妈的,你要是敢违背太子的意思,我要你现在性命就不保。”

    鱼朝恩大怒抽出了腰间的长剑,一副杀人的样儿。

    “啊……别杀我,我说我说。”韦坚赶紧请求饶命。

    当时在马巍驿,鱼朝恩亲手杀了虢国夫人、韩国夫人、秦国夫人的凶悍,他是亲眼目睹,早已经吓破了胆。

    “鱼爱卿,不得无礼。把剑收起来。”

    “是。太子殿下。”鱼朝恩一边收起了长剑,一边说道:“你不要以为太子怕了皇上,太子只是孝顺,不愿意背负骂名,惹恼了太子殿下,召集所有大臣和将领,在灵武自己称帝就是了,他即使传了诏书废除太子又怎样?现在天下所有的人,都只听太子一个人的话,你叫他废除试试,回去告诉他,小心自己的老命!”

    “鱼爱卿。你这些话有些过了。韦相国啊,你回去之后,对父皇就说,这个皇位,那是要尽快传递下来的。至于他的安全,我会保证的。他现在最大的担心,就是害怕一旦传位之后,没有人再愿意听他的话,害怕安禄山、唐巢这些贼子对付他。这个可以放心,只要他答应传位,我立即再派五万大军到剑门关驻守。到时候,父皇手上的兵马,就有十万之众,到时候,凭借剑门天险,谁也不能威胁他的安全。从此他做他的太上皇,为国家操劳了近六十年,也该好好的歇歇啦。”

    “是是,太子。我一定按照您的话好好的劝说皇上。我想皇上会采纳的。”

    李亨笑了,使了个眼色,王思礼就从帐外端进了一个大盒子。

    “谢谢相国。这些东西,乃是我的谢仪,您一定要收下。”

    盒子再次打开,金灿灿的发出光亮。

    “相国,这是一千两蒜条金。不仅现在,包括我登基以后,用得着您老的地方还多的是,您一定要收下。”

    “这么重的礼,老臣怎么敢收,太子?”

    李亨一笑,将锦盒亲自交在他的手里:“韦爱卿,您尽管收下。还有一件事情,需要您的帮助。”

    “什么事情?”韦坚一愣,知道这么贵重的礼物肯定不仅仅是叫他去劝说李隆基那么简单。

    “记住。你回去劝说皇上之后。若是他从您的劝告,那是最好。如果不听,您就必须悄悄的的带着家小来灵武投奔我,到时候,我还要您来主持我的登基大典呢。放心,您的这个宰相的位置,稳当着呢。”

    “谢太……谢谢陛下隆恩。”

    这乖觉的主顿时拜了下去。该跟谁,不该跟谁,他心中倒也是雪亮的。

    当下,太子李亨又和韦坚在密室之中商量了好些时候,都是一些劝说李隆基的点子,至晚两人摆酒寻欢,密谈到深夜。

    韦坚走的时候,又很“郁闷”,太子根本没有尽到礼节骑马到城门口相送。

    这使得军中所有的将士悄悄议论:看来太子是想要提前称帝了。

    而传递这样的信号,也正是太子李亨的本意。他太清楚自己的老爹了,一旦平定了天下,他还会继续当他的皇帝。他这样的人,永远过不够权势的瘾。

    哼,现在不逼迫他,也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十九章秋水公主
    韦坚在无数拥卫的护送之下,回到蜀中剑门。

    李隆基立即接见了他,他显然一直在等着这家伙给他带回好消息。

    “陛下。惭愧啊。”

    韦坚一回去的时候就跪下,放声痛哭,显得极端哀切。

    “爱卿,您这是怎么啦,先平身。”

    亲手把他扶了起来,心中已经猜到了一半,但是仍旧问道:“是什么情况,您一路辛苦,先坐下来漫漫的说。”

    韦坚这才抹干了眼泪,奏道:“皇上,太子他急于登基,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您看看我背上就知道了。”说着拉开了自己背后的衣裳,露出碗口大的一块伤疤。

    “什么?”李隆基看去,却是一大块血肉已经化脓,“这是怎么回事儿?”

    “回皇上。这点伤臣还挺得住,不过皇上,老臣想要禀告您的是,太子也还罢了,他手下的将官,一个个都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不太会骑马,这些将领偏偏要我骑马跟他们一起去参观军营,想不到他们给我的马的性子劣得很。我一不小心就摔了下去,满身都是伤。还好太子救了我的命。”

    “哼,这帮不知死活的东西!”李隆基有些心惊,他一直担心的就是兵变,但是现在看来,李亨真的就打算拥兵自立了。

    “陛下。太子说,他现在手下有四十万的兵马,只听他一个人的指挥。这些将领也一个个的羞辱了老臣。太子说,这些将领无法无天,除了他之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太子还说,他并不想那么早的继承皇帝位,只是当今天下的形势,名不正言不顺,他不能坐看安禄山和唐朝什么其他的话没有?”

    “回禀皇上。太子还私下拉拢老臣,送……了我稀世珍宝和氏壁,可……皇上对老臣恩重如山,这么贵重的东西,只有皇上才配拥有,老才臣回去叫他们送给皇上。”

    “哼!这该死的东西。他是想借助您的名望自立为帝。既然是送给您的,您就收下。”

    “不,皇上。老臣是什么人,怎么配拥有这样的东西,一定会送过来的。”

    李隆基知道他也没有这个胆子,一笑不理:“韦爱卿啊。朕给你说实话,我并不是贪恋权位,我只是担心这小子没有治国之才,想好好的调教他之后,再放心的将皇帝位传给他,想不到他竟然如此愚蠢,不能体会我的苦心。”

    “是啊,皇上。太子的治国经验,毕竟是太浅薄了一点,我也担心他贸然即位之后,会控制不住天下的局势。”

    “当今天下大乱,如果没有绝世之才,难以扭转乾坤,我感觉得到,若是把皇位传给了他,我大唐朝真的就从此而绝了。无知小儿,朕一定会惩罚他的。您舟车劳顿,先下去休息,我很快有重要的事情等你去办。”

    “是,陛下,微臣告退。”

    当韦坚退出去的时候,李隆基的脸上露出一种轻蔑的笑意。

    身边的牛僧孺不禁发问:“陛下,您为何发笑?”

    “哈哈。我在笑韦坚这个家伙,明明就是个胆小怕死的人,他还以为我不知道,还在朕面前装忠臣。你怎么看他的伤?”

    “我觉得不像是摔伤,而应该是一种腐蚀性的药物弄出来的伤。可是微臣奇怪的是,您既然知道他是装的,为什么还对他那么好?”

    欺君之罪当诛,李隆基应该杀了韦坚才是。

    “朕杀他干什么?他可是我的老臣,也服侍了我这么多年。哼,既然李亨这小子能收买他,难道我这个和他相处了数十年的老人,还不能收买他?”

    “对对。皇上英明,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李亨这小子。对付韦见吃的手段,无非是威逼利诱,我照样可以啊,传我的命令,派亲兵密切注视韦坚的情况,就是他的一举一动也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是,陛下。”牛僧孺随即传递下命令。

    李隆基一个人在帐中踱步,心中的想法很深沉:当今天下的形势,安禄山才是最大的威胁,已经势大难制,唐巢也不可小视,若我大唐朝内部再有分裂,注定了是死路一条,李亨这小子才能平庸,偏偏却热中于权力,我这个做老子的,不得不让他清醒下头脑。不然的话,我大唐朝真的就完了。

    当然,挽救大唐朝都是其次的,我一旦传位之后,唐巢这家伙一定会设法先杀了我。他的手段,实在太恐怖了,李亨说的十万兵马有个屁用,若是身边没有像郭子仪、李光弼那样的大将,还不是随时都处在危险之中。

    自从唐朝在马巍驿一战以匹夫之力抢走了杨玉环之后,他最害怕的人,就是他了。就是在他断臂之前,他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更不要说现在。

    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唐巢绝对是这样的人。

    有了这两大原因,大唐朝的皇帝位,他是无论如何不能传给李亨的。他再次的在心中下了一个决定。

    ……

    长安城,大明宫,长乐殿。

    唐朝端坐于龙椅之上,心中忽然涌起一种无法控制的美妙的情感。

    此时的他,正在写着各式各样的批复。

    各地的奏章雪片一般的汇集到京城,李白以及所属的六部官吏虽然做了绝大部分,但是有关经济和军事的大事,还是必须要他亲自处理。

    只有在这个时候,唐朝才感觉微微的苦恼,这样的批阅奏章,简直比以前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加起来还要多十倍。

    看来这人人羡慕的皇帝,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其中还有许多不为人所知的苦恼。大概历代容易出昏君,容易出大权旁落的事件,不是因为当皇帝的人能力差,而是当皇帝好玩的东西太多了。

    就在他占领长安的这短暂的三数个月之中,唐朝已经真正感受到了皇帝的至高无上。

    皇帝最能让无数人嫉妒到死的东西除了权力金钱之外,就是女人。

    权力和金钱都在情理之中,但是女人,却使静下心来的唐朝大大的吃惊。

    后宫三千,的确不是传说。

    李隆基的后宫远不止三千,足足四万之数。

    他当时在长安出逃的时候,郭子仪所能帮他带走的,也不过只是他的一些亲生的王子公主还有有身份的妃子,大部分的宫女,都留了下来。

    按照舍瓦的意思,干脆就是将这些女人赏赐给自己手下的将士,但是臣相李白坚持不许,原因很简单,他认为一朝一代的兴衰,不仅仅是女人的问题,而是当皇帝的人是否能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力。他的意思是,即使将这一批宫女遣散了,但是作为皇帝的唐朝不可能就不要宫女了,最终还不是得重新培养。还不如将这些宫女留下,有选择性的淘汰,到时候,把那些和皇帝有过肌肤之亲,已经不纯的宫女外放;而把那些忠于职守,没有丝毫失贞行为的宫女留在宫中,让她们继续担任职务。

    唐朝最终采取了李白的观点,想到现在社会之中,失贞的女人照样可以找到真爱,那么这些宫女为什么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

    不过,考虑到再滞留前朝皇帝临幸过的宫女,毕竟害怕引起物议,最终发给她们一些银两,让她们到宫外谋生。当然,在如此众多的美女之中,能够被皇上临幸过的女人,那是少之又少,所以唐朝现在的后宫,也分外的浩大。

    这也是他这段时间以来迟迟没有选出正宫皇后的原因。

    他当下的后宫,暂时由文姜这婆娘管着,想不到的是,以她泼辣的脾气,倒的确有些威严。至少这段日子之中没有闹出什么大的风波。

    宫女就是皇上的女人。

    三个女人一台戏,数万名美女,更是故事多多,若非唐朝熟悉现在社会的公司运作机制,将公司的理念运用到管理之中,还真的搞不定这么庞大的一群女人。

    他现在当然不可能临幸这么多的女人,但是也有一种拥有的满足感。

    所以,一旦他回到后宫的时候,批阅奏章虽然劳累,但是心里的那种满足感,那种优越感,还是使他的疲劳大大的降低。

    宫女也严格的分为很多层次。

    最高的皇后不用说了。

    皇后之下有四大一品夫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

    另外还有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正二品的官阶。

    再有二十七世妇:睫妤九人,正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了;才人九人,已经是正五品。

    还有就是八十一御妻,这些女人,皇上都有义务让他们怀上自己的龙种。其中,宝林二十七人,享受正六品的俸禄;御女二十七人,享受正七品的俸禄,彩女二十七人,享受正八品的俸禄。

    当然,除了这些美艳出众,才华卓越的女人之外,还有许多尚膳间的,杂役间的,针线间,戏班间的美女。

    各路的美女争奇斗艳,有不少才华出众,美丽无比的女子屈身在杂役间等地,也有被皇上私自看到,随时临幸的。

    ……

    但是,这许许多多的女人,唐朝都没有动心,他再看到末摘花的时候,心中依然涌起一种怜惜的感觉。

    “皇上,您要的荔枝来啦。请品尝一下。”这温柔如水的女子轻轻的剥出了一个荔枝,露出里面雪白的肉,纤纤玉手呈上,要亲自喂在唐朝的嘴里,温柔无比。

    “朕不能吃。”

    “为什么?”这女子一惊,但天真的笑了起来,“皇上难道还担心奴婢下毒?”

    “正是如此!朕看出来了,你是来杀我的,不是吗?”

    “你……你怎么知道的?”末摘花的眼睛惊恐的睁大。

    “朕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朕还知道你的真名,不是末摘花,你不应该这么谦虚的,如果我想要女人,最先摘的花就是你。你不要再隐瞒了,你就是李隆基最后一个没有出嫁的公主——秋水公主。”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章试探
    “而且朕还知道,你是最疼爱的女儿,以前的驭林军统领马正章再三恳求也没有嫁出的女子,你是后宫中最有权势的李德妃所生的公主.”

    唐朝说出这些的时候,眼中有一种深沉的同情。

    哐啷声中,盛放荔枝的托盘掉在瓷砖地上,脆声清越。

    “你……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秋水公主的脸上露出绝望的神色。

    “你一定是背着李隆基础出来的?”

    秋水公主的眼中终于流出泪水:“你怎么知道,你知道吗,你真的像个鬼?”

    她的表情中有不可置信的意味。

    “我不是鬼!在你这样的姑娘面前,勉强可以称为神而已。”

    “你骗人!你在长安篡为为帝,手下的耳目众多,当然能够打听到我的一切了。你是个卑鄙小人,我父皇封你为黄门侍郎不说,后来更让你做侍中这样的高官,最后更委以军国之人,让你做到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剑南接度使,还把我姐姐新灵公主下嫁于你,你居然忘恩负义,狼子野心,夺取长安,妄自称帝,你知道吗,你这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你算什么神,你最多就是一个贼而已。”

    “骂完了吗?”唐朝好整以暇的看着她的脸,心中惊叹:李隆基此人,虽然荒-yin,但是调教出来的女儿,倒的确是女中极品。

    光看这女子骂人的时候都使人感觉到一种美丽,即使被骂的人也居然会感觉到一种喜欢,就知道这女子的与众不同了。

    “没有。你是一个恶毒的叛贼,我今天落在你手里,有死而已。”

    说完,这美丽的女子向自己下了手,原来,她的腕后藏着一柄锋利的剑。

    “这是什么东西,难道是传说中的上古宝剑鱼肠?”

    唐朝动了容,出了手,食指轻弹,一股尖锐的剑气精确无比的击中这剑的把手。

    秋水公主把持不住,这剑就带着凌厉的风声射进了地板,直没至柄。

    地板乃是用长安燕山大理石雕琢而成,出自唐朝著名的匠作间诸多大师傅的手笔,坚硬无比,就算是用斧头霹下,也绝不能深入其中。

    可见此剑的锋利,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秋水公主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地面鱼肠宝剑陷落之处,几乎连惊恐的力气也已经失去。

    嗷!唐朝轻喝一声,一脚顿在地板上。

    奇迹一般,这整块用大理石雕琢的地板刹那之间粉碎,仿佛被某种不知名的存在从中间一一敲碎,成了豆腐。

    “起!”唐朝再喝一声,右手五指临空一抓,那剑就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光芒夺目。只见他把玩着手上的剑,脱口赞道:“好剑!”

    经过刚才如此重大的伤害,想不到这柄剑居然毫发未伤,还是青莹莹的发出寒光,望之令人生寒。怪不得,怪不得当初专诸以之刺杀吴王的时候,身穿重甲的阖吕居然躲闪不开,原来,这柄剑的锋利,已经达到了李隆基手中那柄“倚天”剑的程度。

    即使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只要靠近了一个化境高手的身边,也可以将只刺死。

    这就是器用的巨大威力。秋水公主当然想不到,千年之后,爱因斯坦引导世人发明了氢弹这样的东西,一旦引爆,毁天灭地。

    不过在当时冷兵器的时代,鱼肠剑这种东西,确算得上天下至宝。

    “你……你不是人,你是妖怪!”秋水公主看着唐朝,忽然倒了下去,像世上最柔弱的柳。

    唐朝本能的伸手,去扶她。

    无论是再硬心肠的男人,见到这样的一个女子倒下,心中都会升起怜惜之意,他此时的伸手,是一种本能,条件反射。

    可是一只纤细的针就在这个时候扎进了唐朝的手掌。

    这支针很细,导致唐朝被扎的时候,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他温柔的抱住了她,将这个秋水一般的女人抱在怀里,看到了她神女一样的脸。

    这女子的美丽,纵然比不上杨玉环等几个公主老婆,但是她的这种温柔,却绝对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

    她的身体也温柔如水,唐朝似乎感觉到一种流动的韵味出现在她的身体里。

    她的身体温暖而柔滑,尤其是她的脸,柔软而清丽,这使唐朝蓦然之间忘记了这女子是来杀他的,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他有些痴了。

    “陛下。这位姑娘刚才冒犯您,是否立即杀了?”

    隆多当然早已经带着侍卫赶到。发生了这么重大的事情,他这个驭林军总管若是不知,岂非显得十分的无能。

    “不用啦!我自己能够处理好。”

    “是。”隆多就在肚中嘀咕了一声:这么美的公主,自动送上门来,我家陛下岂有推却的道理?当下站在一边,拼命的腹诽。

    秋水公主的迷人,当然不只唐朝的眼睛能看得出来。

    她的身子很轻,轻如鸿雁。

    当然,这只是唐朝这种大高手的感觉。其实,就是数百斤的重量,在他的面前,也算是轻如无物品。

    他很小心的,像是珍藏自己的性命一般的抱着秋水公主回到他的寝宫——长乐殿。

    他将她放在自己的床上,很欣赏的看着她,喃喃自语:“既然上天如此能耐,能够造出如此的美女,我唐朝何必暴殄天物,我不会让你死的,哎哟……”

    他的脸色忽然大变,牙关紧咬:“怎么会,我怎么会中毒的呢?”

    他的这句话刚说完,忽然之间就瘫软在床沿上,口吐白沫,显然是中了极厉害的毒药。

    更加要命的是,此时的唐朝,不愿让手下知道这事,尤其是不想要四个公主老婆知道这事,居然支走了所有的太监宫女,关上了殿门。

    “哼!唐朝逆贼,枉你奸似鬼,却也着了本姑娘的手段!”

    她的手伸了出去,在唐朝的怀中摸到了自己的鱼肠剑,掉转剑锋,恨声道:“yin-贼,去死!”

    唐朝一动不动,毫无知觉的躺在龙床上。

    但秋水公主的鱼肠剑即将要刺进唐朝胸口的当儿,却忽然住了手。

    只见她脸上的泪水流下,忽然将鱼肠剑交于左手,右手迅速无比的点了唐朝前胸十一处大穴。这一切做完,她才痛苦的拍了拍胸口,雪白如纸的花容上才显现一丝血色:“好险好险!我还以为这家伙有多厉害,原来是一个没有脑子的人,一看到女人姓什么都忘了。如果不是用麻醉药,他这么恐怖的武功,我真的就死定啦!”

    但秋水公主的脸色随即转为焦虑,重新拾起了鱼肠剑:“这怎么办?我杀还是不杀?”

    过了好半晌,她仍然下不定主意,怔怔的看着唐朝的脸:“这家伙虽然可恶,但是长相倒是满招人喜欢的,也许父皇错怪了他,他那天救我,良心倒是不错的。”

    女人想做什么什么事的时候,有一百种理由。

    橐驼!殿外忽然传来了一个人的脚步声。秋水公主的脸色再次苍白如纸。

    还好,这脚步声到了殿门之外就停止了下来,恭敬的说道:“皇上,专信求见,有紧急军情。”

    秋水公主一双妙目之中泪水都吓出来了:怎么办,怎么办?

    但忽然之间情急智生,清了清嗓子对外面说道:“皇上已经知道了,要我吩咐你转告专大元帅,要他在外面等着,皇上很快就出来了.”

    “是。”来的人正是隆多,闻言之下腹诽不已:皇上好高明的手段,就这片刻的时间里,已经把仇人变成情人,成其好事了?

    当下很听话的退下,赶紧去告诉专信。

    秋水公主转过头来,看这兀自在熟睡的唐朝,忽然将银牙一咬:“没时间啦。既然你断了我父亲一臂,那我也斩断你一臂,算是给父皇报了仇。”

    当下,只见秋水公主闭上眼睛,痛苦的说道:“父皇,女儿没用!”

    然后,双手紧握鱼肠剑,对准唐朝的手臂,狠命的刺了下去。

    ……

    “谢谢!谢谢你不杀我!”唐朝不知何时伸出手来,捉住了秋水公主的玉手,很轻巧的夺走了她手里的鱼肠剑。

    “啊……”秋水公主立即尖叫起来,她再也想不到,世上会有这样的怪事,明明昏迷过去了的人,居然在刹那间好了。

    “不要害怕。公主,朕告诉你一个秘密,使**药,那是朕的武功在化境之前的拿手好戏;难道,李隆基没有告诉过你,面对化境的高手,迷药、毒药、甚至暗算这些,都不起作用吗?哦,朕知道了,你是独自一个人出来的,是吗?”

    秋水公主完全的瘫软在唐朝的臂弯里,只是机械的点头。她的神情,是在大白天见鬼。

    “呵呵,你的武功不错,演戏的功夫更好十倍,朕赞许你的孝顺,也知道你很善良,留下来,做我的女人。”

    “什么?”她再次尖叫。

    唐朝就郑重的道:“这没什么吃惊的。朕还有重要的事情等这去办。女侍卫何在?”

    “臣在。”一众女侍卫就从殿后转出。

    “把她带下去,先关在大成殿,一切供养不要少了,不得诏命,不许放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一章拟出北国
    唐朝急急会见专信,却原来是突厥的臣相已经来到大明宫殿,就唐朝借兵一事进行磋商.结好突厥这种大国,借到上十万的兵马,有时候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难怪专信要打断他的好事。

    突厥臣相纽兰金夏六十多岁年纪,是个文官,向受国主倚重。突厥国主桑干接到其姊姊金枝公主的借兵国主,不敢自专,呈在罗兰阏氏宫中。

    罗兰阏氏其时虽然交出了的权,但是在突厥国中的影响力,仍然不作第二人想。桑干虽然继位,但是才能平庸,又性好美色。依据突厥人的习俗,娶了义母罗兰阏氏为阏氏,百般宠幸,别般美女无一能及,事事都听她的意见。这使得罗兰阏氏的地位不降反升。

    当阅毕唐朝给她的国书之后,冷哼一声,心中油然而生醋意:金枝这不孝之女,居然和唐朝结下私情,就这么私奔了,将我这个老娘置于不顾。现在倒好,遇上大事了,居然还有脸写信借兵。

    唐朝向突厥借兵的国书是宰相纽兰金夏亲自送到罗兰宫中的。

    “宰相大人,本宫想先听听您的意见?”

    “阏氏娘娘,以老臣之见,大唐朝四海清平之时,别说我们突厥,就是波斯、大食这些强国,也不是他的对手,现在他内部纷乱,正是我大突厥渗透自己影响力的大好时机。而且唐朝在国书中已经明确说了,事成之后会给我们丰厚的‘礼物’,中原富庶繁华,遍地金银,和我们西北苦寒之的相反,唐朝送的‘礼物’,必定不轻,正好可以补充我国库空虚。”

    罗兰阏氏就在步摇里看了看这老臣相,心中暗暗点头:“这老家伙倒是不像那些武官那样鲁莽,还知道这其中的道理。”

    “宰相大人说得有理。不过出兵一事牵连巨大,若是派出的将领不能打胜仗,损兵折将的话,不仅有损我大突厥的威严,也难以得到唐朝的礼物啊?”

    “这……以微臣之见,我大突厥骑兵长久征战,所向披靡,旭烈升元帅更是统兵有方,中原的军队,没有一支是我们的敌手,到时候一旦形势有利,我们的突厥为什么不能将我们的疆域扩展到黄河流域。”

    “宰相大人高见!本宫受教了,我们出兵之后得唐朝的礼物倒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抢夺土地和人口,对吗?”

    “娘娘英明。老臣知道没有几年好活了,老单于在位的时候,我本想跟着他进军中原,但是不幸的是,他早早的归天,能在老臣子有生之年看到大突厥的强大,这是我唯一的愿望了。”

    “是的。本宫体会宰相的愿望。面对如此机会,我大突厥自然不能坐失良机。况且,我女儿金枝公主已经跟随唐朝,我这个做母亲的,总不能不给他几分薄面。不过唐朝此人,十分的厉害,我们千万不能中了他的圈套,就如上次在九丈原失利那一次,所以本宫觉得,还要宰相大人亲自到长安,先见一下唐朝。若是宰相大人觉得他有诚意,不如就势邀请他到我大突厥会盟。不知宰相大人愿意为国家走这一趟吗?”

    纽兰金夏有些不悦,心想,以我如此年纪,何必舟车劳顿?而且唐朝现在是有求于人,何必派一国的宰相去见这样的一个小子?

    但罗兰阏氏话已出口,他不得不给她脸面:“承蒙阏氏娘娘看重,老臣定当不避艰危,到长安去走一趟。”

    纽兰金夏临走的时候,还带了罗兰阏氏写给唐朝的一封密信。

    ……

    唐朝在麟德殿中接见了纽兰今夏。

    双方尽宾主之礼见面毕,设宴款待,席间随即说到正题,借兵的种种细节,粮草的补给,“礼物”的兑现时间等等,双方你情我愿,相谈甚欢。

    末了,纽兰金夏将罗兰阏氏的密信交在唐朝的手里。

    唐朝接过信的刹那间,心中升起一种古怪的感觉,他立即想到了她那火辣辣的一切。

    拆信。唐朝一扫之下,内容尽收眼底:“借兵不难,务必尽快到固原一叙。”

    这信居然是用突厥皇帝的玉玺盖过的。

    唐朝吃惊之余,也立即想到,这婆娘,她能够随便的差得动一国的宰相,而且以阏氏身份行突厥皇帝事,的确是个得罪不起的人物。

    他当然立即就明白了这婆娘那点心思,但是想到已娶她的公主为妃,要是再和她有什么流言飞语,则算是大大的有辱新唐皇帝的威严了。

    我该怎么办?

    “陛下,信上的内容,老臣事先倒也知道的,既然陛下没有任何的疑议,望早定会盟之期。”

    听了这话,唐朝倒是再次一惊,这婆娘看来真的算个铁腕人物,要做的事情,居然绝无转圜的余地。妈米的,我唐朝堂堂伟丈夫,一国之主,难道就真的怕了一个lang女?

    如此一想之后,豪气顿生:“宰相大人所说极是。朕会很快抽出时间到固原会盟,我新唐朝和突厥以后就是一家人。”

    “哈哈,陛下真是快人快语。娘娘本来一直埋怨金枝公主嫁错了人,想不到陛下今日威震中原,等他**统一天下之后,公主不知还会享受多少荣华富贵。”

    唐朝干笑几声,吩咐礼部侍郎张家正招待纽兰金夏,径自回到勤政殿之中,立即召集舍瓦、李白、专信等心腹大将议事。

    黄门侍郎贺知章很快的陈述了突厥来使经过之后,李白首先叫好:“陛下英明!早在数年之前已经为今日借兵埋下伏笔,娶到了国色天香的金枝公主。”

    舍瓦和专信等人也立即奉承几句。好在事实确凿,几人脸上也没有拍马屁的感觉。

    “此事十万火急,甚至和招降哥舒瀚的事情一样重要。我朝现在虽然有五十万大军,且都是精锐之兵,但是安禄山仅仅是当年跟随他久经战阵的军队,就已经达到了五十万之众。他现在大肆扩充兵员,据说连上他自己的嫡系部队,总量已经超过一百万,战争拼的就是力量,多一个盟友,就多一分胜算。而且以现在的形势,如果我们不早作打算,安禄山和李隆基一定会争取和突厥这样有实力的国家结盟,若是被别人占了先,此消彼长,后果不堪设想。”

    舍瓦微笑:“我明白陛下的意思了,您是打算亲自到固原和突厥会盟。”

    “义父说的不错。我现在必须趁热打铁,尽快到达固原,订立盟约,之后即催促他们赶紧带兵前来,务必要赶在安禄山攻下潼关之前借到可用之兵。”

    “陛下,我明白您的意思。可既然哥舒瀚已经归降,您为什么不命令他现在假降,也免得他折损人马?”专信这个天下兵马大元帅说话了。

    “三位是我最信得过的人,生死之交。我当初降服哥舒瀚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后来我还是决定让哥舒瀚继续坚守一个月。原因是安禄山给史思明下达的任务就是一个月。不到一个月,纵然史思明进攻,恐怕也不会尽死力。再说了,我得到密报,史思明最近又派自己的儿子史朝威进入潼关,想要他投降。我命令他,到时候顺水推舟,不过要他不要答应得太爽快。以哥舒瀚现在的形势,如果投降,史思明不会怀疑,我想安禄山也不会。我要趁着这个时间到北方去走走,若是能多结交几个国家,借助他们的兵力,我们当可以很容易的抵挡来自两方面的压力。毕竟,谁都知道,一旦攻下潼关之后,新的大战就开始了。”

    “陛下。我壮年时游历北方,熟悉很多部落的语言习俗,不如这一趟就由我陪着您去?”

    “哈哈。”唐朝大喜,“相国啊,我一直在担心,害怕您政务繁多,恐怕抽不出身来,本想带上隆多就行了。若是您愿意同行,以您的才华,一定可以结好北方诸国,到时候,何愁怕一个安禄山,好,就这么定了。”

    “谢皇上!皇上请放心,长安的政务,现在有狄人杰、宋景、张九龄这三个副相担着,还有杜甫老弟也是我过命的交情,自会处理好。突厥使臣一到,我就猜到陛下用我的时候到了,已经做了安排,陛下大可放心。”

    唐朝在心中惊叹,李白之才真的是天下罕见,见一叶而知秋。

    “好。义父,我离开长安之后,您就是摄政王,控制住长安局势就行了。专信,你作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好好的守住长安,李亨是没有胆子冒犯我们的,如果是孙孝哲来了,紧守关口,不要和他交战,我回来之后自有定夺。其余时候继续招兵,训练兵马。都明白吗?”

    “明白。”两人一起回答。但是舍瓦随即问道:“陛下,刚才您提到史朝义劝降哥舒瀚的事情,这是谁告诉您的?”

    李白就一笑:“舍瓦兄,是白当时结好的内应高尚和严庄给我们的情报。”

    舍瓦恍然,心中感叹,唐朝有了李白这样的奇才,当然是事事得心应手,深感欣慰。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二章贤妃
    唐朝处理完国事之后,回到内宫,准备三日之后前往突厥,进行会盟.

    长泰殿深处,唐朝很写意的从金銮便车上下来,身边的宫女赶紧替他更衣,献上口簌口等物,伺候他抹脸,然后一宫廷女官昭媛温柔的给他按摩头颈项,其余的几个女医官或捶他的腿,或抚摸他的脚,倒上驭制的洗脚液,一根脚趾一根脚趾的替他清洗。

    还有几个驭女手里拿着葡萄、荔枝、糕点等物很小心的喂进他的嘴里。

    她们这些女人的美貌,每一个都是世间一品,一个个的端庄美丽,温柔贤淑,尽量的伺候他,以使皇上在日理万机之余,享受最惬意的放松。

    放松之后,他乘銮驾来到张贤妃的阅心殿中。

    无奈,作为自己的四大妃子之一的女人,两次上表邀请,他要是再不去的话,恐怕会被落个负心薄幸的名声。

    而且对于张贤妃而言,也是个毁灭性的打击。

    一阵阵处女的幽香不停的扑进唐朝的鼻中,这使他想到了第一次见到张贤妃时她说的话:“皇上。贱妾虽然蒙皇上恩惠,位居贤妃高位,但是皇上您……这么久了,从来不到我的房间里来,我……”

    当时的唐朝,刚刚称帝,千头万绪,哪里理会得了这许多,草草的敷衍几句而去。

    一个个的宫女俏丽无比,这些处女的幽香,几是自她们身上散发而出。

    能够进宫当宫女的女子,最低的标准,都要是士大夫之家,知书识礼,文官正八品及其以上,五官正六品及其以上。

    被选择之后,还要经过层层的筛选,直到被送到宫廷。

    当然,进了宫廷,并不算真正的宫女。还要经过宫廷女史的考核之后,具备姿色、才艺和贤良品德无误之后,才能成为正式的宫女,分派到尚膳间、饼果间、针线间、戏班间、杂役间……等等部门,再由各部门一一细化。

    宫女的品级有九品,和做官一样,如果能步步高升,做到皇后,那么相当于朝廷里宰相的地位,掌握后宫生杀之权。有时候能立傀儡皇帝,还拥有垂帘听政的权力。古往今来,无论中原外族,无论是像叶卡特琳娜还是像武则天这样的女人,最终能够获得大位,首要的一点,就是能够获得皇后之位。

    后宫中的江湖,往往也充满了血腥。尤其是那些拥有极强背景的女官,为了爬上才人、昭仪这样的高位,就是杀人,也是常见的事情。四万余宫女之中,每年最少都有好几个因为“生病”而死。

    当然,要爬上贵妃,甚至皇后这样的高位,那更是要经历血雨腥风。

    据说李隆基好色无比,常常以蝴蝶飞到宫女身上为戏。能够有蝴蝶停在身上的宫女就会被他临幸。也正因为如此,他当时染指了不少位身份低微的宫女,而且还些宫女还生下龙子。但奇怪的,在当时受宠的武惠妃的“手段”下,这些宫女都一个个的生了“病”死了,而这些龙子也一一的夭折。

    所以,武惠妃早死的原因,很多人认为是她不堪李隆基的挞伐,但是也有不少的史官认为她是被那些被她暗杀的宫女的同党所害,最终早早的死去。

    如果她不死,那么以她的美貌和才华,李隆基也许就不会看上杨贵妃,整个大唐朝的历史或当改写。

    ……

    张贤妃真的很美,美丽到一种使男人冲动的美丽。

    “皇上。”她温柔的一福,“请进来。”

    她的房间布置得高贵无比,却又清雅宜人。

    似乎经过她事先的吩咐,唐朝一坐上她的床的时候,所有的宫女都退到了殿外,唐朝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端丽不可方物的女子。

    “皇上,贱妾今日劳驾皇上亲临,备感荣幸。”

    唐朝一笑:“我知道,爱妃一定有话对我说是不是?”

    “是。皇上英明。”

    “那你说,朕听着呢。”

    “皇上。据妾所知。您虽然立了我们四位妃子,还有无数的才人、驭女,可您……从来没有临幸过她们,这……这是不合规矩的。”

    她的脸红如彩霞,有一种令男人心醉的特质。

    “什么规矩?”唐朝倒是有些愕然。

    “皇上。”她吃惊的叫了起来,“这……后宫的规矩,上到皇后,下到八十一名驭女,都是皇上的正妻,您,您不临幸我们,就是没有尽到天子的责任。”

    她害羞的说完,忽然垂下了头。

    唐朝一惊,乖乖。这些后宫的规矩,看来我是孤陋寡闻了。怪不得上表的才人、驭这么多,原来我没有尽到人夫的责任,这可怎么办?

    哎哟,想到这么大的责任,唐朝虽然自诩功力无敌,但是想想也有点害怕,恐怕光是这些正妻,就会把自己变成干尸,这可如何是好?

    “皇上。奴婢看出来了,您是国事繁忙,这段时间以来要照顾的事情太多,所以没有多余的精力。不过奴婢斗胆向皇上提个请求。”

    “什么请求?”

    “奴婢真心的希望皇上处理好国事之余,一定要注意龙体。后宫之中,奴婢们会想尽方法让皇上找到快乐的,相信我们,相信……”

    她顿了一下,不在说下去了,但是她眼中的羞涩之意,还是快乐的表达了出来。

    谁说古代的女子都是木头,不解风情。那显然是现代人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的一种病态心理。

    唐朝的心中一阵荡漾,她能被新灵公主策立为贤妃,果然是不错。

    本来后宫无主,但是新灵公主从小生活在大明宫,对后宫之事熟悉无比,当然就被唐朝委一重任,让她暂时经营后宫。

    仅仅从她选择贤妃这件事上看来,她可算是相当的公正。

    以新灵公主的地位,跟随唐朝之后,当然不会给他唠叨后宫之中这些琐屑的事情,以至于到了今日,唐朝还对后宫所知甚少。

    “我相信你!”唐朝很郑重的点头,他知道贤妃是一个不错的女子。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相谈甚欢,谈的都是些后宫中的规矩,各个职位的来源。

    张贤妃是一个非常善于表达的女子,在她的檀口之下,唐朝领略到大唐朝后宫无数的知识,无数的信息,终于明白——做皇帝原来是如此快乐的一件事。

    皇帝在后宫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享受,而且是最优质的享受,由后宫之中最好的女人来做到。每一个能为皇帝亲自服务的女人,都是通过层层的考核,有的甚至通过竞赛来选择优秀者。

    “朕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朕这些,朕该回去了。”

    说完这话,唐朝站了起来,一副立即想走的样子。

    泪水。

    但他忽然停下了脚步,他看到张贤妃脸上的泪水扑簌簌的滑落在她的丝绸衣裙上,痛苦得有些要昏厥的味道。

    “贤妃,你怎么啦?”

    唐朝用臂弯轻轻的抱住了她温暖柔滑的身子,心中咚咚的直跳。

    以他化境高手的功力,自是清晰的感应她的情况并不碍事,只是一时的伤心过度,只要休息一下就会没事的。

    “贤妃,你好好休息一下。你今天给朕讲的,算是使朕获益良多,不过,我是唐朝,我是来改变这个世界的人,而不是被这个世界改变的人,我不能……不能就这么占有了你的身子,那样的话,我就不是唐朝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准备走出去。但是张贤妃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皇上。您的话,奴婢全都听到了,我知道您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所以请接受我好吗?”

    张贤妃此时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头黑发如瀑布一般的垂下,好看煞人,唐朝一时之间有些痴了,原来世间还有如此美丽的女人。

    她的美貌,在唐朝见过的女人中,自然不能算绝顶。但是她的这种气质,端庄美丽的气质,却几乎比得上新灵公主。这样美丽的女人,若是男人不爱,那就是笑话了。

    唐朝自然喜欢,这是男人的天性。

    “这……这似乎违背我的原则。”唐朝有一点点的为难。

    “皇上。奴婢看得出来,您不是荒-yin之君。您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自打奴婢第一眼看到您的时候,我就决定,就算是死了,也一定……一定要做您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三章秋水为神
    这天晚上,唐朝彻底的沉沦,有一种堕落的感觉.

    他心中很恐惧的想到,我对这个女人并没有真爱,这当然是确定的,可是我怎么能就这样的拥有了她?

    但无奈的是,是她逼迫我这样做的。

    可以想像四万后宫美女之中,像她这样的女子,比比皆是,难道,我都要一一的临幸?

    我究竟该如何对待我的爱情?

    ……

    贤妃没有武功,姿色虽然绝佳,但是实在是一朵弱质的花朵,因此唐朝很怜惜的放过了她。

    ……

    秋水公主被他从库房之中提了出来。

    呈现在唐朝面前的秋水公主,依然温柔如水,依然我见犹怜。

    很快的他就会出使到北国,耽搁不少的日子,如果不在临走之前处理好她的事情,倒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变故。

    ……

    唐朝很快的屏退左右,只留下她一个人在景泰殿之中。

    “你想杀朕,而且使用的方法都很巧妙。”唐朝也不知道是赞赏还是讽刺,反正是笑着说话。

    “可惜我没有成功。父皇,女儿对不起你。”她的泪水再次出现,花容之中有一种使人心碎的力量。

    “公主,你已经尽力啦。不过,像你这么柔软的心肠,是不适合做一个杀手的。”唐朝捉住了她的手。

    她的脸上先是露出娇羞,随即是愤怒:“放开我!”

    她说得虽狠,但是唐朝反而将她的手捉得更紧了,柔声道:“公主。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虽然自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就觉得你很奇怪,但是我想不到,你是来杀我的?你自身的武功不错,能够将自己身上的杀气成功隐藏,这很了不起。即使是化境级别的高手,有时候也做不到这一点,你一个二八年龄的少女,居然能够做到,我真的感到惊奇。这至少说明你有很高的天赋。再次,你能在那样的情况下,懂得利用宝物的力量。在那样的情况下,以你的武功,根本不能对我造成伤害,但是你有了鱼肠剑那样的宝剑,情况就立即的不一样了,即使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一剑下去,也可能杀死一个武林高手。要知道,鱼肠剑的威力,已经到了恐怖的地步。还有,你能博取男人的同情,在博取我同情的当儿,你甚至能够施展毒药。若非我的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不再担心下毒暗算的地步,我说不定已经载在你的手里。你的聪明,你的美丽,你对武功的运用,达到了一种使人惊叹的地步。本来,所有这些都是使男人不安的因素,我倒真想杀了你算了。不过你的善良救了自己的命,在那样的情况下,在你确定我已经完全昏迷的状况下,你竟然能够不杀我,而只是砍下我的一条手臂,我真的要谢谢你啦!”

    秋水公主的眼里有泪水:“可这些有什么用?我最终还不是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上,原来什么都在你的掌握之中。快点放了我。”

    “她们送你进来的时候,已经解开了你的束缚。你现在是自由的。”他微笑起来。

    “你是说,你要放我走?”

    唐朝这次只是点了一下头,如此美丽的女人,若是放她走了,自己一定会很后悔,可是她毕竟是李隆基的女儿,以现在他和李隆基的关系,可以用剑拔弩张来形容,他自也没有挽留她的理由。

    秋水公主这才感觉到惊讶:“可是你难道忘了,我是曾经要刺杀你的人,你就这么轻易的放了我吗?”

    唐朝笑了,摇头:“公主真是有趣。我大度的放了你,还不快走,不然的话,我可要改变主意了。”

    “我不怕!你不会杀我的,是不是?”

    唐朝不答。他知道自己内心的想法,的确不想杀了她,但是也不必宣之于口。

    “我知道的。从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是啊,我父皇和你有仇,但是我和你无怨无仇啊?从长安逃到剑门关的路上,我就一直听人说起你,说你怎么怎么样无耻,怎么怎么样叛逆,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了你之后,我对你的印象大大的改观,也许他们都是在说你的坏话,你本身不是这个样子的。”

    唐朝握紧了她的手:“你知不知道,你说的话在你父皇听来就是大逆不道?”

    “我知道的。可是这里只有你和我。”

    她娇羞无比的抽回了自己的手,她实在想不到,自己竟然还有些依依不舍的样子。

    这是她生命之中从来未曾有过的感觉,使她的心莫名的激动。

    “你说的不错。你是你,你父皇是你父皇,不应该有什么相干。不过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是怎么看待李隆基的?”

    “他是个坏人!我不喜欢他.”

    唐朝想笑,他真的很意外,他想不到李隆基的女儿敢这样评价他的父皇。

    “他怎么坏了,据我所知,她对你不错,对你母亲李贤妃也是照顾有加,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他只顾着喜欢那个叫杨玉环的女人,生下我之后就把我妈全忘了。”她气鼓鼓的说道。

    唐朝摇头:“你是误会了他。你知不知道后宫有四万美女,你妈能够被皇上看到还有了你,这说明李隆基对你妈不错啊。”

    “可不喜欢他这样。平时只有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他才会接见我们一次,其余的时候,我们连他的面都见不到,真的是闷死啦。还好你打下了长安,我父皇只好逃走,这样一来我成才真正的感觉到自在了不少。比如这次,我偷偷的逃了出来,他们也没有发现。不像以前在宫中,想要出宫一步都不行。”

    “我早知道你是偷跑出来的,若是李隆基放心让你这么小的女儿创荡江湖,那才叫怪事了。好啦,你可以走啦。”

    “把我的剑还我?”秋水公主伸出了她的纤纤玉手。

    “朕没有留下你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想不到你还这么不识抬举,快走,不然就来不及啦!”唐朝倒是实在觉得有趣。这女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换了是安禄山这样的人,你此时还能保全清白之身吗?

    “不行!你不还我的话我就赖在这儿不走啦,本公主把你的国库吃空你信不信?”

    哎呀!真是见了鬼了。一直自诩是泡妞专家的唐朝也傻了眼,是不是唐朝的女人特别的傻,不然清白攸关的事情,怎么会不着急?

    “走啊!再不走我就把你留下来,让你做朕的女人,你怕不怕?”

    “啊……”这女子刹那之间羞得满脸通红,好半晌才说道:“我……不怕,哦不不,有点怕。”

    她忽然之间觉得很不好意思,双手蒙住了脸。

    “这……真是怪事了。”唐朝心中有点小兴奋,不过更多的是警惕:这公主明明是来杀我的,现在知道杀不了我,所以爱上了我?

    不对。这是多么荒唐的自恋。可白白的放她走,她为什么不走?

    “好。我不想跟你纠缠,拿着,这是你的剑。记住了,以后绝不要再做刺杀我的傻事,若有下次,我会杀了你。”

    秋水公主秋水一般的眼睛闪烁着惊讶:“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不接唐朝递过来的鱼肠剑。

    “朕可以告诉你的。我要夺取天下,最希望的是堂堂正正的较量,最后能胜他,而不是靠阴谋诡计。当然了,也许是你是个例外。如果抓住了王爷或者其他有用的人,我不介意用你们来换取一些对我有用的东西。既然是战争,就是没有规则的,我不在乎不择手段这四个字。不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我今天放过你,希望这见事情,你也能守口如瓶,你能做到吗?”

    “哦,我知道了。你是父皇的驸马爷,起兵夺取长安是叛逆,你觉得对不起他是不是?”

    摇头。“我没有对不起他,他杀了我最心爱的女人,对不起人的是他。”

    “你说的是玉真那种贱人?”

    “我不准你侮辱她,不然的话,我马上杀了你,你信吗?”

    秋水公主的小嘴一别:“我知道了,你是觉得我父皇对你委以重任,所以有愧疚感?”

    摇头“我为他立下了多少大功,我对得起他。如果不是他嫉妒贤能,一直想杀了我,我也许可以做他的股肱之臣。他其实是个外宽而内忌的小人。也许越到老来,他的心眼就特别的小,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也许这就是他的本性。他不能容忍世间有比他更厉害的人。”

    “我不关心你们男人之间的事。我其实早就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知道什么?”

    “因为你喜欢上了我。”她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

    唐朝一惊,但是内心很快镇定下来,淡淡的笑道:“你对自己,倒的确自信得很。”

    “你骗不到我的。”秋水公主轻巧的取下唐朝手里的鱼肠剑,从窗中一跃而出,像一朵蹁跹的蝴蝶。

    这一刻,唐朝有些痴了,他的心中,挥之不去的是她那秋水为神的秋波。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四章猎杀在冬季
    公元751年冬腊月,新唐皇帝唐朝处理好宫中事务,带领八千亲兵亲自前往突厥固原,与罗兰阏氏会晤。

    随行的除了李白、隆多这些亲贵大将之外,还有金枝公主。她思念故土,想再见一见自己的母亲,这个大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

    一路之上,唐朝恢复了往日在岭南带兵时的作风,除了公主坐轿之外,其余的将领,都是骑兵装束,务必要做到隐蔽。

    他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越是人少,越是机动;他当然可以带领大军去固原会盟,但如此一来,则势必会迁延时日。

    唐朝知道,此行虽然关系重大,但是他作为一国之主,还是不能耽搁太多的时间,不然的话,一旦安禄山抢先攻下潼关,则危险之极。

    七日之后,唐朝一行到了固原西北的土木堡,正是大唐朝进入突厥的交通孔道,再有三日行程,已经可以到达固原。

    此时的官道之上白雪堆积,马车行走异常艰难,金枝公主体谅唐朝,恢复了昔日本色,亲自骑马,和一众骑兵冲风冒雪而行。

    “隆多,你带几个人追上去,把那人给我抓过来。”

    唐朝忽然抽出玄铁剑,向着路边的一座茅屋一指。

    这茅屋乃是用石头堆砌而成,只在屋子顶上用茅草之类的盖好,简陋之极。

    “是。”隆多应声而出,带了几个亲兵扑过去了。

    李白倒是一怔:“皇上,您怎么知道里面有人?”

    “我不仅知道有人,还知道有两个人,在这样的严寒中居然窥伺于我等,显然要查一查。”

    说话之间,隆多已经出来,几个亲兵押解着两个全身皮毛的男子来到马前。

    “皇上,就是这两个人。”

    “很好。马上搜身。”

    手下亲兵立即搜查这两个人的身体。很快的,搜出一封有火漆漆好的信,呈到唐朝的手中。

    唐朝撕开信函,忍不住微笑:“臣相,朕猜的没有错。安禄山也来了。”

    “什么?”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包括李白。

    “这怎么可能?安禄山卤莽之徒,明知道皇上和突厥的关系,为什么还敢去会盟?”

    “臣相看看,他倒不是去会盟,而是要对付我们。”

    李白看了,脸色有些苍白:“皇上英明,居然能发现这样隐秘的阴谋,可是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说完这话的时候,李白才是真正的震惊:如此一坐破落的茅屋,官道之上到处都是,他是怎么发现这两个奸细的?知道惟独这座茅屋里面有奸细?

    唐朝看到李白的脸色,知道他心怀疑惑,开解道:“臣相,您恐怕在奇怪我为什么知道这里有奸细?”

    “是。望皇上释疑。”

    “朕也不是很确定。不过朕隐隐感觉到,自己的境界,似乎有提升的迹象。一旦危险来临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警觉。就在刚才,朕感觉到这茅屋之中有对我们不利的东西,所以叫人进去看看,朕也不知道这里面真的有人。”

    李白听完,大喜:“恭喜皇上。您的武功,似乎又进了一层,达到入神坐照的地步,对一切潜在的威胁,都能敏锐的察觉,距离至诚之道的先知先觉,又迈进了一步,真的是可喜可贺。”

    “呵呵。朕也是知道一些武功的皮毛,您何必谬赞,倒是这里还有一封信,要劳烦臣相亲自过目。原来此时唐朝的手上,还有一封信,都是用奇怪的文字书写,此时,两个信使身上的信函已经全部的被搜查了出来。

    唐朝知道李白见识广阔,胸中包罗万有。

    李白果然认得,看罢大声禀报:“皇上,真是天赐良机。这信中的意思,乃是和黑衣大食借兵的信函。安禄山此人,我们一定不能小看了,他知道。在现在的形势之下,他不能离开洛阳,因此派他手下大将华明庆带领一万骑兵在此狙击我等。事成之后前往黑衣大食,和之订立盟约,借兵争夺中原。”

    唐朝自然大喜:“想不到,想不到安禄山竟然知道朕前往突厥之事,看来我们必须绕道而行。不然的话,华明庆的骑兵在土木堡之上,以十倍以上的兵力围攻我等,大为凶险。”

    “皇上说的是。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定当急行,此时我等不应在此事上耽搁时间。”

    摇头。唐朝很沉稳的一笑:“华明庆虽然厉害,不过此人双腿废了,武功只能算是一流,尚对我等够不成威胁。而且,他此时尚未收到密信,不会出动大军。他虽然是以逸待劳,但是朕手下精兵,都是跟随多年征战,勇猛之士。所以,此时的任务,就是要将之一举击溃。不然的话,以这支强悍的骑兵,安禄山大可以在西域搅乱局势,一旦他击败吐蕃、契丹这些国家,则突厥之会有很大的凶险不说,而且会晤成功的可能性极低。你们觉得呢?”

    “谨遵皇上吩咐!”

    李白这才恍然,皇上好精明的头脑。若是连挡路的都不能清除,则势必被罗兰阏氏和纽兰金夏这样的宰相所轻,和议如何可成?

    而且,看到这八千亲兵犹如神一般的看待唐朝,他的心中就升起一种震撼。

    的确,这就是震撼的感觉。这种犹如神一般的敬畏和遵从,的确使他吃惊,这要多少次的胜仗,多么深的信任,才能建立这样犹如神一般的信任。

    “所以,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立即投入战斗,消灭他们!华明庆虽然是安禄山的人,但是却和其他的将领有很大的区别。他从不滥杀无辜。所以,尽管他的武功智谋都比较高,但是却从来不受安禄山重用。这一点从派他守卫这里就可以知道。因为别的大将早已经跟随安禄山进入中原。所以我们这一仗,不仅要胜,还要胜得干净利落,最好能逼迫华明庆能归降于朕,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好。现在由隆多带队为前驱,今夜子时到达土木堡。一旦到达的时候,不要问青红皂白,立即进攻北门。彼军和我等人数相当而精锐不及我军,猝不及防之下,想必抵挡不住,应从南门突出,到时候朕以言相劝,不愁华明庆不归降。”

    “是。”隆多施礼之后,带领六千精锐呼啸而去,踊跃无比。

    这也难怪,占领长安近半年以来,他们都没有仗可以打,早已经按捺不住。

    唐朝带领两千名骑兵亲自前往土木堡南门,这其中有突厥宰相纽兰金夏和金枝公主一行。

    “大哥,这些人要杀我们,您为什么不把他们全部杀了?哦对了,您要华明庆归降有什么意思呢,他是安禄山的人,杀了就算了?”

    李白和唐朝相视一笑,觉得这公主真是有趣。

    “告诉我嘛,臣相?”她很真诚的哀求的样子。

    李白一笑:“皇上。金枝公主真是天真无邪。告诉你,这是我们男人们的事情,你用不着知道的。”

    金枝公主就看着唐朝:“大哥,你总可以告诉了?”

    唐朝微笑作答:“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想要掌握天下,并不是杀的人多就可以做到的,有些时候,能够少杀人,还是少杀的好。”

    “我不懂你们这些心计,我只要你。只要你以后只要我一个人在身边就行了,你答应我,答应我好吗?”

    她的脸上涌起潮色,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她夜夜享受专宠,滋味太美妙了,因此对宫中的杨玉环,诸多的不满。

    唐朝实在很尴尬,想不到这心直口快的公主竟然在这样的节骨眼上说这些事,赶紧指向前方:“大家注意迎敌,华明庆出来了。”

    众人只听到朔风呼啸,本来还以为唐朝这是在转移金枝公主的注意力,但是再过得片刻,风中已经传出了隐隐的马蹄声。

    皇上好厉害的耳力,连李白都由衷的佩服,心中好笑:金枝公主也是的,要是让你知道宫中和你一起伺候唐朝的那位女子就是名满天下的杨玉环,你一定不会说这么荒唐的话。

    不长的时间里,一行骑兵出现在白雪皑皑的路面,正如唐朝所料,一马当先的人正是华明庆。

    虽然是败兵,但是队列整齐,盔甲鲜明,并不像是经受了重大的伤亡。

    “臣相大人,您留下来照料他们,朕去会会他。”

    说完,手掌轻轻的在火电马上一拍,如风而出。

    李白虽然有天下罕见的轻功,但是唐朝毕竟是皇帝,不敢违背他的意思。

    砰!惊天动地的一声爆炸传来。

    这爆炸的威力太大,使得华明庆身后的将士一起都止了步,而此时,隆多挥舞大金锤,带领骑兵追击而来。

    交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华明庆所部就已经支持不住。抢到战马的人跟随华明庆逃出,而没有抢到战马的大多投降。隆多耽搁了少许时间,随即衔尾追出。

    土木堡虽然号称是个堡垒,但是实际上处在平原广阔之地,四面受敌之处,极易攻打。北门虽然是防守最为严密的地方,但是大军行进之前,早有斥候将土木堡的情报传到唐朝的耳朵。而华明庆所部蓄养战马的所在就是在南门。所以唐朝几乎可以断定攻打北门之后,华明庆会从南门逃窜。而今果然。

    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什么声音?

    但就在滚滚的火药浓烟之中,出现了唐朝的身影,锦衣华服。

    不仅他的身上没有一丝的受伤,就是他座下的马,也没有一丝的受伤,只不过,他身后的地面,出现了一个深达半丈的坑。

    华明庆算是真正的惊呆了,手中的突火枪不由自主的掉在地下,吃惊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子。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五章化龙
    华明庆的惊讶只是一刹那,然后他飘飘的下了战马,镔铁拐杖起落之间,向唐朝扑了过去.

    这一扑之势,如鹰隼,如狡兔,快捷无伦。

    李白看得仔细,华明庆的这一扑之中包含了轻功之中的十九种变化,使人叹为观止。

    唐朝约住火电马,五指曲伸,连续的使出了几个手印,忽然当空一擒,华明庆飞舞的身体就像是被人拉住线的风筝一样,猛的落向唐朝。

    华明庆一惊:难道,这就是唐手之中号称最厉害的龙形拳?

    但他根本没有思考的时间,双拐挥舞,反而飞蛾扑火一般的靠近唐朝,拐杖携带着无匹的力量直取唐朝的双目。

    唐朝叹息一声,双掌外分,分别在华明庆两根拐杖上轻轻的点了一点。

    咔嚓声中,镔铁拐杖从中断裂。

    而华明庆的身子,也如断线的风筝,在空中翻滚了七八个筋斗,载下雪地,轰隆一声响亮,居然爬不起来。

    唐朝飘飘的下了马背,一掠到他的面前五尺之地,冷冷的看着他。

    华明庆的嘴角流出一丝鲜血,神色灰败的看着唐朝:“唐朝。想不到,想不到你的武功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

    “你不必沮丧,如你这样的人,双腿残废如此,居然能接得住我全力施展的一招,已是天下一流高手。”

    华明庆惨然道:“我一直想要击败铁慕容,没有一天敢忘了练功,可是我今天终于死心。因为,我永远不可能是他的敌手。”

    “为什么?我说过你不必沮丧的。我见过不少的轻功高手,可是没有一个能如你这般厉害。我常常以为自己的轻功已经很好了,但是未必比得上你。你的武功已达暗劲极高的层次,只要找到机会,未必不能报仇的。”

    摇头。

    华明庆神色很坚定的摇头:“你如此年轻,还未满而立之年,居然就练成了传说中的龙形拳,比一般的隔空点穴,隔山打牛、隔神指这样的武功更进了一层。铁慕容号称武林之中第一高手,功力显然在你之上,而且招数只巧妙,天下不作第二想,我以残废之身,如何是他的对手?”

    “哈哈哈哈”唐朝长笑起来,声震四野,华明庆的三名副将相距比较近,战马禁受不住,顿时发狂的跳跃,幸好唐朝笑声不甚长,随即收住,对华明庆说道:“我知道将军和铁大侠之间有深仇,而且仇不戴天,不过我告诉你,如你这样想,你当然报不了仇。可你一旦你不这样想,也许你有机会的。你刚才对我动手的是什么火器,威力如此巨大?”

    “唐朝。你在这里糊弄我干啥?你怎么不知道这是突火枪,若不是你的身法够快,怎么可能逃得一命?”

    “错了。我作为一国的皇帝,何须骗你。我并不害怕你这样的枪,因为太笨重了,你扣扳机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我的身法。而且你这枪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只有一发子弹。可使我不了解的是,以你的轻功,想要逃走,该不是难事,为什么要选择和我动手?”

    说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眼睛满是寒意。

    “大燕皇上交给我的任务就是要狙杀你!我不能……不能就这样的回去见陛下,就算我死!”

    颔首!

    唐朝的眼中充满敬意:“不错。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的这份心意。安禄山以兄弟待你,你也以兄弟报答。算是一个国士。不过你这样的想法,大大的错了,我告诉你,其实派你到北方狙杀我唐朝,不是安禄山的意思,而是史思明的意思。呵呵,我说这些你或许不信,这样,朕给你看证据。”

    说到这里,唐朝忽然提高声音:“李臣相,请您把证据给他看看!”

    李白高声道:“遵命,皇上。”一跃下马,如一只离弦的白箭,冲到两人身边,拿出几封书信来,在唐朝的示意下,交在华明庆手中。

    华明庆抽出来一看,脸色慢慢的变了。

    吱嘎。牙齿相击的声音传出,华明庆越看越怒,忽然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这是急怒攻心所致。

    这些信函,乃是安禄山与史思明来往的信函,并且盖有安禄山称帝之后所盖的“御印”,信中之意,乃是史思明的请求,希望安禄山将华明庆“斩首”,以惩治他对安禄山不敬之罪,安禄山虽然不同意史思明的请求,但是对他大为不满,终于还是将他安置到这极北之地狙击唐朝。若胜,则势必还要对付西域各国,若败,趁机斩首,以明军法。

    原来,华明庆此人,武功高强自不待言,但是因为断了双腿,性情也跟着变得十分的乖戾,极端受不得别人的轻慢。安禄山在洛阳称帝,大封功臣,华明庆功劳不小,但是因为断了双腿,群臣跪拜的时候,他持拐站立。

    安禄山当时甚为恼怒,但转念一想,这人断了双腿,也不适合于跪拜,也就没有责罚于他。但如此一来,却给了史思明这样的人进谗言的机会。

    华明庆只听命于安禄山,史思明虽然贵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但是华明庆对他不屑一顾,几次拉拢之下,这断腿的家伙居然都不给他脸面,自然不能让他有好日子过。

    史思明此人,极工于心计,此时虽然没有取安禄山而代之之意,但是拉拢自己的势力,却是他一贯的原则。

    “华将军。这些信函,是我留在洛阳的探子拦截下来的。你也知道,我新唐处立,四面都是敌人,探听敌手的消息乃是势在必行。侥幸我手下这些人还有几分能力,因此得到了这些机密的信函。是真是假,将军一看便知。”

    “这当然是真的。”华明庆喉结耸动,将一口口水狠狠的吞进了肚中,“不过,对不起我的只是史思明,我不能辜负陛下对我的信任。况且我手握陛下最精锐的骑兵,居然有此一败,实在无颜回去了。这就是我不独自逃生的原因。今日有死而已。”

    说着圈转手中镔铁拐杖,就要一下击在自己的脑袋上,了结性命。

    “将军,请等一等!”

    唐朝及时的阻止了,一股凌厉的指力射出,正好击在华明庆的镔铁拐杖上。

    华明庆的拐杖被击偏,斜插进积雪地面,直没至柄。

    好刚烈的性子,唐朝在心中叫声好,这人刚才显然是真的自杀,若不是自己阻挡,他现在已经死于非命。一个人对自己的性命如此轻视,唐朝还是头一遭看到。

    “你为什么阻止我,难道连我好好的死你也不许?”他额头上的青筋暴露。

    “将军。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就这样死啦,的确甚为不智不说,而且还可说十分的愚蠢!”

    “愚蠢?”华明庆笑了起来,“你能在区区三尺的距离内躲开我突火枪之一击,而且你的武功,明显在我之上,我的骑兵已经溃败,我既落在你的手上,就没有想过还能活命。”

    “将军。您错了,朕以新唐朝皇帝的身份告诉您,我绝不会杀您的。您走!”

    华明庆陡然之间怔住,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我……如此对你,你居然不杀我?”

    “将军乃是性情中人,我何必杀你?况且,你刚才虽然想取了我性命,但是其时双方乃是敌对之势,各为其主,战场上你死我活,本来就该如此。”

    华明庆呆了半晌,忽然跃了起来:“这可是你说的,你可不要后悔?”

    “我绝不后悔,后悔的应该是将军回去。”

    “唐朝,你不要痴心妄想,以为我会感激你而归顺你,我华明庆绝不是这样的小人。”

    “将军。我不管你此时怎么看我,但是我新唐朝的大门,随时为将军开着,只要您愿意,随时可以来投奔我,我必定倒履相迎。告辞!”

    唐朝抱拳一揖,随即如飞而回,重回火电马。

    李白等接着,相视一笑:“陛下放心,已经按照您的指示去做了。”

    “很好。”

    隆多此时早已经约束住手下,献上俘虏。此战,共杀敌八百余人,缴获战马四千余匹,有近五千俘虏,可谓是大获全胜。

    隆多此时听了唐朝和李白这些奇怪的话,问道:“皇上,这抓住的敌人怎么能放?”

    “呵呵。你请臣相给你释疑。”

    李白就说道:“皇上还没有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已经派人在洛阳散布消息,说是华明庆有异志,想要在北方拥兵自立。为的,就是为今日之事做一个准备。华明庆性子耿直血性,但是也不是蠢人,要是知道这一回去安禄山铁定会杀他,他极有可能会转而投靠陛下的。”

    “这多费事啊,既然想要他归降,先前就不应该放他走的。”隆多着急起来。

    唐朝就微笑的说道:“这就叫欲擒故纵。此人极端忠心,我若是一定要他归顺我,他多半会自杀了事。就算不自杀,勉强留在我身边,其心不坚。安禄山军纪严明,华明庆以如此强盛的兵力,居然败在我手,势必斩他之首以明军法。他只要只要知道安禄山一定要杀他,他是会投靠我的。”

    隆多半信半疑,只是羡慕的看着唐朝:“皇上,您刚才所显露的武功,真的是厉害啊。”

    李白就接口道:“这是当然。陛下此时的拳法,已经达到化龙的地步。只要更进一步,就可能达到神而明之的至诚地步。”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六章非吴下阿蒙
    唐朝带领亲兵继续进军固原,加上新收的近五千降兵,约一万三千人马,继续西行.

    突厥臣相纽兰金夏见了唐朝如此兵威,心中恐惧,再不敢有刚到长安时候的自大骄傲。

    本来,突厥的精兵,和吐蕃、大食、回纥这些国家长期交战,的确是锋利无比。这就是即便以唐朝之能,在安西都护任上也只能和突厥保持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势,向来和唐朝交战的时候都是处在优势。

    当年薛仁贵征西的时候,就是败在突厥和大食联军之手。

    薛仁贵的武功,天下闻名,居然死在西域,可见突厥这些骑兵的厉害了。

    但纽兰金夏见了唐朝这一战之后,心中也隐隐的涌起一种恐惧。他在唐朝军中,知道唐朝这次带领随行的军队只是八千人。而安禄山的骑兵在北方的历次交战之中,都是大大有名,突厥这些人都是心中清楚的。

    可现在的事实是,唐朝以区区八千的兵力击败了华名庆上万的骑兵,而且还使一半的人投降。战力之强悍,已经到了一种可畏可怖的地步。西域诸国之中强悍的国家如大食、吐蕃还有突厥,能有一支三万人的骑兵,那是相当了恐怖的。后世成吉思汗的骑兵,窝阔台西征时候,也不过只有二十万骑兵,居然就打到一了匈牙利多瑙河边,奴役无数的西方国家。骑兵的厉害,的确可说是所向披靡。

    比起步兵来,骑兵的优势太大了。这也就是因为唐朝现在虽然只有四五十万的军队数量,却敢于在长安称帝,无惧于李亨与安禄山的原因了,因为他现在的骑兵,达到四万人。

    当然,真正能够摧城拔寨,长驱直入的军队,也只有骑兵能做到。

    骑兵的诸多优点之中,其实最使人称道的就是他的战力惊人。

    一般的大将,比如华明庆,身边有三员副将,负责为他遮挡来自于四面八方的羽箭的攻击。大将的身上,都裹以重铠,战马上也都有甲,寻常的羽箭,根本不能将之奈何,盖因大将的武艺极高,枪刀挥舞之中,羽箭纷纷辟易。

    真刀真枪的交手,大将一般都不畏惧,毕竟能做到一军大将的人物,没有哪一个是三脚猫的角色。可是大将最害怕的就是冷箭。

    一旦中了冷箭,任你再厉害的人物,也是回天无力。

    当然,一般的大将,左右和后面三方都有副将遮掩,中冷箭的几率很低,所以最害怕的就是敌人射马。

    马一受伤或者死亡,大将的战力会陡然折损七成,步战的话,即便你武功再高,也往往只有保命的份。

    当然,除了像华明庆、唐朝和李白这样的轻功高人,才敢在大战之中随意翻腾,马上和步战都是娴熟。即使他们的马受了伤或者死亡,他们能立即夺到战马。

    其实,对阵大将的时候该先射马,这道理本来简单无比,可是真正做到的,一万人之中未必有一人。因为这实在是艰难无比的事情,以骑兵的速度,很多人还没有能够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大将挑死或者砍死,哪里有时间发箭?

    况且,大将最大精力关注的就是前方的情况,即使有冷箭,也极不容易能射中。毕竟,世上像狼正轩这样的射手天下仅仅一人。

    包括唐朝都清楚,即使是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在射箭这一项的比拼上,或者仍然要稍逊色他一筹。有些东西,后天再努力都没有用,射箭对于狼正轩来说,几乎算是与生具来的东西。唐朝武功虽然已经达到化境的中期,不过毕竟还未能达到颠峰,对劲力的运用还未能达到真正的随心所欲。

    唐朝刚才亲眼所见,隆多刚才作战之时,铜锤挥舞,方圆一丈之地,除了土地之外都是死尸,威不可挡。

    华明庆轻功无敌,可是毕竟少了双腿,硬碰硬的交手,根本抵挡不住隆多的冲击。这也就是他此败的最大原因。

    本来,以他手下一万精锐骑兵,足可以和唐朝一战。如果真的被他狙击成功,唐朝所部的确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主将既然抵挡不住,又被唐朝攻了个措手不及,自然就呈溃败之像。

    ……

    三日之后的正午,唐朝带领亲兵抵达固原。

    旭烈升作为突厥的大元帅,亲自出城迎接。

    唐朝按照罗兰阏氏的意思,将亲兵驻扎在固原西北十余里的榆林镇,带领手下三百亲卫前往固原,轻裘缓带,摇一柄折扇,一副翩翩佳公子的味道。

    此刻方当隆冬,但唐朝幅巾单衣,似乎热得受不了,不断的摇摆折扇,只看得突厥宰相纽兰金夏摇头不已,不知道唐朝此举是何用意。

    李白的装束和唐朝差不多。

    其实,唐朝此时领悟到武功之中的极高境界,肉身的修为已经渐渐达到真正的内视的境界,这就使得全身的毛孔等分泌系统处于更高的境界,区区严寒,在一般的看来难以忍受,但他却是浑然不当一回事。

    “陛下不远万里而来,本帅十分欢迎!”

    旭烈升满脸的堆欢,伸出手来,一点也没有芥蒂,似乎忘记了数年之前他在宫廷中手挫的一幕,而且丝毫也看不出他对自己曾经和罗兰阏氏有染的不满。

    唐朝伸手,微微一笑,看着旭烈升:“大帅勇猛精进,数年不见,您的武功,已经非是吴下阿蒙,佩服,佩服!”

    说完,唐朝轻轻的一抽,摆脱了旭烈升的手掌,心中暗暗惊讶:怎么才几年不见,这家伙的武功,怎么和以前判若两人。

    原来,当年在拉手的时候,旭烈升被唐朝制住,吃了不小的苦头,而且还和阏氏有了一腿,在心上人的面前大失面子不说,更被羞辱。因此这数年来勤于练功,拜了好几个汉人师傅,加上他本来天赋超人,居然给他勇猛精进,一举突破到恐怖的化境初期,这些年中,每日里想的就是找到唐朝,报这个大仇。他最丢脸的不是当时拉手败在唐朝手中,而是唐朝当时在安西都护任上时候,他带兵被唐朝在九丈原击败。

    若不是罗兰阏氏在他背后撑腰,他早已经被削了官职归隐田园。

    好不容易唐朝再次前来固原会盟,他终于有了再次和唐朝交手的机会,这一伸手,其实已经练习了千百次。每一次和他手下那些自称是膂力强大的将领握手的时候,都会握得他们嘶声大叫,他对这一次的握手已经期待已久。

    所以一碰上唐朝的手掌的时候,他就用出了全力。

    他很想让鼎鼎大名的新唐朝皇帝在他的铁掌下哀哀求饶。

    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无论他用多么大的力量,可是唐朝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仿佛手掌就不是他自己的。

    但是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头,正将他将全身功力凝聚在手上,准备发动雷霆一击的时候,唐朝的手游鱼一般的一抖,就这么轻易的滑出了他的手心。仿佛一个害羞的女子和男人握手,很巧妙的摆脱纠缠一般。

    “呵呵,你的武功让人看不出端倪,才是真的厉害。”

    当此情况下,旭烈升作为东道主,自然不能失了主人的风度,再起纠缠,客套一番,将唐朝迎进了国宾馆之中。

    坐定,奉茶,寒暄。

    “陛下,您的武功,果然十分的高明。不过在下有一个心愿,就是能和你再次一战,不知道您能接受不?”旭烈升很快的露出卤莽本色。

    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急噪。可想见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他恐怕一直将唐朝作为他的假想敌,不然的话,也不会如此失态。

    “大帅,这是私人的事情。陛下这次来我突厥是为了借兵一事,不如先公后私,待处理了大事之后再提此事如何?”

    纽兰金夏作为宰相,立即看出旭烈升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赶紧出来打圆场。

    唐朝一笑摆手:“臣相的好意,我心领啦。不过旭烈升大帅有此雅兴,我当然会奉陪,先说后说,迟早都是要说,不如定个时间如何?”

    旭烈升大喜:“好,陛下快人快语。不如就定在三日之后如何?”

    “好!三日之后,就在大帅府中,到时候我倒是要叨扰您一顿酒宴了?”

    “好。三日之后,就在我府邸中,我和陛下见个高下。”

    纽兰金夏连连的摇头,心中想,旭烈升此人勇猛是勇猛的,但是就是太过急噪,再怎么说也不能失了一个大国的礼数。但埋怨归埋怨,心中想到太皇太后罗兰阏氏明日就在万梅宫中和唐朝谈借兵的事情。三日之后,大事该是早已经搞定了,也就不再劝阻。

    ……

    送走旭烈升一行,唐朝一行随即在国宾馆之中住下。

    “臣相,以您之见,这旭烈升的武功如何?”

    “陛下。请恕臣愚昧,说实在的,此人的武功肯定已经达到化境,而且很明显是在初期,不过,使人奇怪的是,即便是我,也未必能战胜他。这是我的直觉,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您说的没错。此人的天赋实在是超卓,居然在短短的数年之中,武功如此突飞猛进,若非亲见,我倒要怀疑他是不是假扮的了。不过您放心,他的武功虽然强悍无比,但是我感觉到其中有不小的漏洞,朕到时候自有应对之策。”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七章艳合于道
    当天晚上,唐朝和李白等人疲惫得很,自想早早的睡觉。毕竟,经过半个月的奔波之后,他们都想有一个很好的睡眠。

    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唐朝接到了罗兰阏氏的秘密邀请。

    接收到信函的时候,唐朝正在前往万梅宫的路上。他事先已经吩咐了李白等人,他要一个人出去走走。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意志促使他这样做,反正在这样的时候,罗兰阏氏的贴身使女将精致的兰色绢信交在唐朝手中的时候,他正一个人在城墙根散步。

    唐朝拿住信,不拆开,而是温柔的看着面前的使女:“许多年不见你,你还是这么美?”

    这使女的脸色顿时红了起来,她显然想不到,作为新唐朝的皇帝,唐朝会开他这么大的玩笑,刹那之间说不出话来,半晌之后才道:“陛下取笑了。不……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不看信?”

    “不用看,我也知道信里的意思。”

    “什么意思?”这使女含笑的看着他,她显然还不信。

    唐朝再次的微笑:“是请我现在到万梅宫一叙是?”

    “不是,陛下,您这次可猜错了。”这使女天真俏皮的笑了起来。

    唐朝的脸色没有一丝的变化:“若是十年前我遇到你,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笑得真美!”,他忽然箍左右而言它。

    “哎呀,陛下,您真是欺负人,我都说您猜错了,您怎么还有心情说笑?”她开始跺脚,但样子真的十分的可爱。

    唐朝就在心里笑了起来:十年前,鄙人还在漳州一中读高中,见到你这样的美色当然不会放过啦,不过以现在的形势看来,你被罗兰阏氏留在身边,看来只有一辈子当宫女的份了。

    “我看人看事情,从来都不用猜的,又怎么会错。”他淡淡的一笑。

    “您,您真是太厉害了!”使女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带路。”唐朝随口说道,语气中自有一种难言的威严,这使女开始乖乖的带路。

    这女人的腰肢摆动之中,有一种轻盈的韵律,使唐朝观赏起来的时候,有一种惬意。

    很久,似乎已经很久了,他已经失去了猎艳的心情。四万后宫虽然带给他无穷的快乐,但是伴随这一切荣耀背后的却是他必须尽到的义务。

    尤其是经过贤妃的上书之后,许多的后宫佳人已经学了她的样,不断的上书,隐藏的说他是负心薄幸,没有尽到一国之君的义务。

    他虽然极想完成自己的任务,但无奈的是,要一一的满足她们的愿望,却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这一来到冰天雪地的北国,顿时像一只高飞的鸟儿。

    ……

    万梅宫的夜色很美,阵阵馥郁的花香之中,罗兰阏氏茕茕的站立,此时的她,似乎是一个无依的佳人,正在等着归人。

    宫殿里虽然辉煌灿烂,但是在万梅宫罗兰的居室之中,见不到一个下人的影子,一切都显得空灵美好,如一副最美丽的图画。

    而此刻正用手轻轻抚摩一株腊梅的人,人面梅花相映照之下,顿时将梅比了下去。

    不管再高雅的梅,都不能抵挡住红颜的美。

    她就这么随便的一站,但是百种娇媚顿时横生,这使唐朝陡然之间想到还在宫殿中的杨玉环。杨玉环的美丽无疑在罗兰之上,可是罗兰那种半老许娘的风情,却也使唐朝的心中,蓦然之间升起一种罪恶感。

    到底上次在宫中被这婆娘下了迷药之后自己做了什么,他始终都觉得蹊跷。连他自己,都觉得难以尽述。

    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的心中,却居然有点担心:也许这一次,她可能不会再做卤莽的事情了?

    正思忖的当儿,一个绸缎一样好听的声音响起:“陛下光临,真是贱妾不胜之喜,快请进来!”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狠狠的瞪了满面朝霞的使女一眼,似乎恨意很浓,使了一个眼色,那使女就知趣的退下了。

    罗兰阏氏的纤手将居室的门轻轻关好,于是,室内温暖如春。

    罗兰阏氏缓缓的转过身体来,唐朝蓦然升起一种看到美女从画中走出的感觉,脱口而出道:“您真的是一个画一般的美女!”

    “谢谢陛下谬赞!”她的声音之中透露出惊喜:这小子比几年之前进步大了许多,见了我这样的美女不再是手足无措了。

    “如果我早生二十年,我一定要将你抢到手,不管是刀山火海。”

    罗兰再次的惊喜,她真的想不到,再次见到唐朝的时候,他会是如此的改变。

    在罗兰阏氏的感觉中,唐朝其实也已经大不一样。如果说以前的唐朝,透露着野性与粗犷,那么现在的他,则已经是一块温润的玉,由内而外的改变,飘飘有出尘之意。

    当年的唐朝,吸引力之大,已经可以使玉真长公主那样的女人折服,更不用现在的他,举手投足之中都透露着一股高贵的气质,而今再加上身为帝王的高贵血统,顿时使罗兰一见,心中就升起一种酥麻的感觉。

    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仅仅是一个男人,就使她念念不忘,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无法释怀。

    室内有酒,还有菜,一切准备齐全,显见她事先花了不少的心血。

    多么美丽的女人啊!

    一刹那之间,唐朝的心中惊叹。这个女人的年龄,无疑已经过了最艳丽的年华,但是奇迹一般,她居然将美丽留住。

    喝酒。

    罗兰开始敬酒,她的眼中满是笑意,美得不像话。连唐朝都过了好半天才明白这女人为何会如此的美丽,那是因为她的女性荷尔-蒙被彻底的激发出来。

    一个女人的美丽,最艳丽的时候,不是仅仅她自身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还要是男人的催化。

    男人可以激发女人最艳丽的一面,同样的,女人也可以激发男人。

    没有过男人的女子不算是真正的美女,没有过女人的男子也不是真正的男人。

    唐朝的那种成熟,那种风度,几乎是不能用言语来形容,这自然刺激了罗兰阏氏最艳丽的一面。

    “对不起!”罗兰梦一般的说道。

    “你不用说对不起。”唐朝淡淡的说话,此时的他,早已经镇定下来。他清楚自己的使命,这一次他是来借兵的,而且绝不能像上次一样旭烈升出尔反尔。

    “可您车马劳顿,不远万里来到我突厥。贱妾却让您马不停蹄的来到我宫中,实在是对不起。”

    “你看我像是劳累的样子吗?”

    “一点都不像。看到你,就好象看到一位神仙。神清气爽之外,还精神百倍,您是怎么能做到的?”

    “练武。”唐朝再次淡淡的说道。

    “我如果做你的一个妃子,你会收留我吗?”

    “什么?”唐朝这次才算是真正的吃了一惊。

    罗兰阏氏就用了她像缎子一般的声音再次说道:“如果我抛弃突厥太皇太后的地位,跟着您回到长安,您可以让我做您的一位后妃吗?”

    “此事万万不可。您女儿金枝公主现在是我的妃子,实在是……”

    唐朝忽然之间口干舌躁。罗兰的话,显然已经越过了底线。

    “贱妾只是开个玩笑,看把你吓的?陛下要知道,现在的突厥,离开了贱妾,怕是会四分五裂呢。”

    “如此就好。”唐朝缓慢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对面前的这个美人升起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怎么以化境中期的能力,居然还不能感受到对方的想法。

    先前,对付来传话的小小的使女,唐朝自是将她的心看得清楚明白,犹如一杯水。但是奇怪的是,看到罗兰阏氏,他忽然觉得自己迷失了自己。

    这是为什么?

    她身上似乎有某种奇特的东西在起着作用,使自己的心灵在窥探她的心灵即将成功的时候,将自己的窥视阻挡于无形。

    道。

    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明悟。看来,眼前的这个女人,对美的把握已经达到了道的层次。他一直还以为西域国家都是粗野无文之地,所以一直都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现在一看,终于知道这女人的美,已经合于道。

    客观上说,她的美丽和她女儿金枝公主以及文姜这些女子一个档次,但是要命的是,她不知怎么学到了奇怪的法门,竟然能将自己的美丽完全的释放出来。

    这就十分的可怕了,因为这已经合于道。这不仅要有绝高的修养,还要有超凡的悟性,更要有无数男人的膜拜作为支撑。

    她似乎已经是神,所有男人见到她的时候都忍不住膜拜,甘心拜倒在她的裙下。

    这是一种非凡的美貌再加上非凡的气质的结合,再被她以合于道的方式释放在男人的眼前,自然可以颠倒众生。

    女人的美是万千不一的,但是面前的这个女人,却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展示出百媚,这的确是一种非凡的能力,比之于武功,是像唐朝这样已经达到化境中期极深的高手才能具备的能力。

    “我知道,陛下此来是想借我十万大军。不过,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我就……”

    下面的话,她忽然略去。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八章谁之过?
    “我……我不知道您有什么吩咐?”

    唐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也觉得是在欺骗自己.

    罗兰的眼神忽然之间明亮起来:“您知道的,像我这样的女人,是不应该向您要求这件事的,不过,当今大唐朝天下分崩离析,若你不借助我大突厥的力量,一定会死于敌人之手,所以你必须答应我的要求。”

    唐朝的心中咯噔一声,这女人的强制欲-望真的太强,也许,我就是她一生之中第一个违背她意思的人。

    想归如此想,但是口中却说道:“太后如此权势,又如此美貌,难道就没有能找到一个能使您快乐的男人?”

    “没有。”罗兰的脸上露出一种痛苦的眼神:“从我很小的时候入宫开始,我就生活在无数的阴谋之中。我渐渐的知道了,伺候可汗,不仅是表面上的,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事情在里头,可我牺牲我的美貌,终于一一的度过了难关,直到我坐上皇后的宝座。我以前不甚自信,但是当我知道不少的男人愿意为我去死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该如何利用男人。我之所以这么多年来都掌握突厥大权,就是因为我知道这个道理。我知道,您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真心喜欢我,所以我必须利用你,现在,如果要说是两国之间的谈判,也未尝不可。”

    她的话虽然珠圆玉润,但是听在唐朝的耳朵里,却是十分的震撼:好精明的女人,怪不得,怪不得如此厉害。

    此时的她,已经不再称呼自己为“妾”了。

    他终于知道,这女人的厉害之处,不仅美艳得不像话之外,头脑更是精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已经清楚的看到唐朝的内心,居然不差别分毫,似乎和唐朝领悟的至诚之道有种隐隐的暗合之处。

    面前的这个女人,幸好没有武功,不然的话,也许将是西域各国的噩梦,我该怎么回答她呢?

    “好,现在谈判开始,您想得到什么,不妨一一的说出来,只要朕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您,您可以看出来,我新唐朝局势如此,如果得到您的帮助,将极有可能会平定天下。”

    “我最想得到的,就是,就是您的……”她忽然不再说下去,红唇快乐的笑了起来。

    啊,唐朝在心中叫了一声糟糕,也不知道为什么,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他居然开始想入非非。这个女人没有刻意的勾引他,甚至连一些该露的地方都没有露出来,但是在唐朝的感觉中,就是觉得这女人爽到了极点,刹那之间有点心猿意马。

    还好,《括苍山武经》上的宁息之法非常有用,一旦运起,顿时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对周围的一切不再感觉到刺激。

    但就连唐朝的心里,也在骂自己,你是什么新唐的皇帝,怎么会如此没有节操?要知道,她的女儿,可是你的妃子?

    “您知道就好。我的第二个要求,就是待您统一天下之后,将幽州之地全部割让于我大突厥。”

    “什么?”唐朝终于清醒过来,猛然的站了起来,指着她的鼻子:“我是堂堂大唐朝的皇帝,你怎么可以如此贪婪?”

    罗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快活的笑了:“您知道您这样说话会有什么后果吗?”

    “不知。”唐朝心中有点生气,真的想一把将这婆娘抓在手里,轻蔑的告诉她:这是什么狗屁话,我作为一个皇帝,怎么可能如此软弱?

    但他没有。他知道这一抓的后果的确很严重。

    “呵呵。我的新唐朝陛下,您现在虽然是新唐朝的皇帝,但是您并没有占领整个天下,所以我还是要告诉您,您绝不能得罪我,而且,连重话也不能说,不然的话,我要您死得很难看。”她狡黠的笑了起来,显得十分的得意。

    唐朝的眼睛鹰一般的看着她绝美的脸,好半晌,终于说话:“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我就会支持安禄山,或者是李亨,您知道的,他们和您一样,早就派了使臣带来重礼,想得到我大突厥的支持,总之,您失去了我这个盟友,就会从威风凛凛的大唐朝皇帝,变成一只丧家犬,不仅休想得到天下,而且还要失去一切,包括您的性命?”

    “你如此自信?”

    唐朝忽然低沉的吼了一声,手伸出,轻轻的抓住了罗兰的肩,将她举过自己的头顶:“你知道你在对谁说话吗?你太自以为是了,我告诉你,若是我现在就杀了你,然后将大权交给纽兰金夏这样的大臣,我可以答应给他无数的宝贝,而且还有美女,无数的军饷,他肯定会和我结盟,到时候,我的计划也能够实现,你说我说得对吗?”

    罗兰阏氏绝美的脸上终于显现出一丝慌张。不管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柔弱的女人。在唐朝这样的武功高手面前,的确是婴孩一般的存在。

    “您说的对,陛下,可是,您会杀我吗?”

    “我怎么不会?若是您不诚心和我谈判,我会这么做的。”

    呼啦一声,地下忽然出现了一个大坑。

    坚硬的花岗石的地面,被唐朝随手挥出一掌,居然就出现了一个八仙桌一般大小的洞。

    而且使人感觉到恐怖的是,这本该发出巨大的声响,但是实际发出的声音,却像是微风吹过树梢,云淡风清。

    “您,您怎么会有这样厉害的武功?”罗兰的脸色有些苍白。

    “我也是一个不屈服于强制的人,你好好的想想我们再谈判。”

    唐朝将她轻轻的放了下来,罗兰阏氏一点也没有感觉到不舒服,反而是身上有些部位出奇的火热,她知道,这一定是唐朝趁抓住她的时候以内力给她按摩,不然的话,她不会如此。好可怕的武功,原来,此人的武功短短几年的时间,已经到了更加可怕的地步。

    数年之前,她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唐朝的轻功厉害,但是现在,却已经不仅仅是轻功的问题了,而是武功已经到了一种神明的地步。他的话当然没有错,这世界上无论是谁,只要与他为敌,都会心惊胆战的。

    斩首行动。

    他不可能摧毁一支军队,但是他极有可能斩首成功。一旦他成功,则形势就会朝着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那好。我答应您的要求,就是提供我十万骑兵足够的粮饷物资,而且,事成之后,我要二十万两白银,如何?”

    唐朝笑了起来,伸出了自己的手:“成交。”

    “好,成交。”

    罗兰阏氏狡猾的一笑,伸出了她的手和唐朝紧紧的握在一起。

    唐朝心中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婆娘怎么如此就屈服于我的掌握了,真的是和她的个性有很大的不符。

    “你……你在酒里下了什么东西?”

    唐朝高兴之余,忽然恐怖的抓住了罗兰阏氏,狠狠的箍住她的脖子:“你,你怎么会如此卑鄙,上一次你下了迷-药。想不到,这一次,这一次我依然中了你的诡计,快给我解-药,不然我杀了你。”

    他的功力绝高,说杀她倒不是假的,仅仅是轻轻的一紧,罗兰阏氏就已经喘不过气来。

    不过她倒是倔强得很:“你杀!你杀啊。反正我死啦,您也活不成。能够和您这样的男人……死在一起,我罗兰高兴得很。”

    她的呼吸很急促,一阵阵如兰的气息喷射在唐朝的脸上。

    唐朝看到了她桃花一般艳丽的脸,忽然之间气力全消,放开了她:“我不杀你,像你这样的女人,我是真的下不了手,快,快,给我解药?”

    罗兰阏氏这个时候才感觉到恐怖,她在唐朝的酒中下了十倍于常人的分量的药量,但是面前的唐朝,依然清醒,依然有行动的能力。

    她本以为这样的药一旦让他喝下,唐朝就再次的任她宰割。可这一次她大大的错了。

    退,不停的退,罗兰直退到墙角,才感觉安全了一些。

    “我向您保证,我绝不会害您的。我……我是想得到您的……”

    她忽然说不下去。毕竟,即使是脸皮再厚的女人,也还是有羞耻心的。

    “不行!我,我是你的驸马,这怎么可以?”

    可以的。罗兰在心里笑一声,因为她欣喜的看到唐朝的身子已经慢慢的倒了下去,连扶住桌子的力气也失去了。

    万梅香的药力,终于开始发挥了作用。

    自从唐朝上次在宫廷之中劫持她之后,她就一直在寻找能够在无色无味之中迷住人的药物,却居然给她找到,而且提炼得更加精纯,所要对付的人,其实就是唐朝。

    所以当唐朝再次到达突厥的时候,她是连金枝公主也不想见,而是迫不及待的请唐朝到宫廷里,为的就是迷住他。而今终于得逞。

    “唐朝。您不要怪我,您刚才和我谈判的时候,是以国家的身份,既然已经成交,那当然要实现自己的诺言。您以为我答应的只是二十万两白银吗,不是的。我的是第一条一起的,所以,您必须实现自己的诺言。正如我先前所言,我这样的女人,您是不可能让我做您的后宫的,我也不可能离开我的大突厥,您当然也不会真心喜欢我的是不是?”

    “既然你都知道,还何必如此呢?”唐朝悲伤的叫了起来。

    “这是您的错,新唐朝的陛下,您知道吗?”

    “我的错?”

    “是的。和女人一样,男人太迷人同样是一种罪。现在,你已经无法不实现我们之间的盟约。”罗兰阏氏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唐朝的身边,轻轻的抚摩着他的脸色,柔情无限的说道,可此时的唐朝,已经昏迷了过去。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十九章万梅霜
    翌日清晨,唐朝醒来的时候,正在罗兰阏氏的万梅宫中的御花园边的居室之中.

    他醒来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桌上有一封未合上的信。

    他赶紧拿起一看,立即知道是罗兰的留言:唐朝陛下,也许,妾身和您一样,都是以臣服别人为快感的人,此事不得已而为之,请不要把想象成一个卑鄙的女人,因为,我这一生中,无数的男人为我疯狂,只有您,是我第一次破例,也是最后一次,互相都留一个美好的回忆。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背盟,我也有一个心愿,看到您真的做大唐朝的皇帝!

    唐朝看完,再看了看凌乱不堪的被褥,就知道昨天晚上自己肯定干了不该干的事情,叹息一声,默默的出了居室。

    一出居室的时候,纽兰金夏就迎了上来:“陛下,太皇太后命令我迎接您直接到大殿,商谈会盟的事情。”

    “是,我们现在就走。”

    纽兰金夏就似笑非笑的看了唐朝一眼,当先领路。

    一种沉重的负罪感出现在唐朝的心里,他忍不住想到痴情的玉真长公主:多么好的女人啊,我一直都不相信,直到她死。

    要是我以前对她好一点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她不死,我又怎么能够知道她原来是个如此好的女子?

    就在自责和负罪感的缠绕中,唐朝来到了突厥恢弘的大殿。

    突厥是游牧民族,皇宫相对于长安、洛阳这些名城逊色不少,但皇宫也是修建得美论美换,显示出大国的威严。

    一路之上,甲士分列两旁,一个个盔甲鲜明,精神抖擞。

    唐朝的神念辐射出去,奇怪的发现,这些士兵的功夫,居然都已经达到明劲的中上层次,和自己大明宫中的守卫不相上下。

    当然,他现在也一直在担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隐隐已经窥视到武功至诚境界的他,怎么还是着了罗兰阏氏的道儿?

    按理说,以他现在在境界上的进步,罗兰阏氏不可能下他的毒他不知,而且毒药连他化境的能力也无法抵挡?

    这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但他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这件事情。

    在纽兰金夏的带领下,唐朝见到了李白和隆多等人。

    几人见唐朝一晚未归,本在担心他的安危,一见之下大喜,齐齐上前参见。

    客套,奉茶,寒暄毕,谈判正式开始。

    正如罗兰阏氏和唐朝昨天晚上的约定,一切马匹的草料以及军饷唐朝足额提供,事成之后以二十万两白银为酬。

    双方无异议,很快的签定了国书。

    不管怎么说,唐朝和罗兰的约定都只是私下的谈判,现在拿到宫廷之中来确认,由一国的臣相确认并且签字,这才算是真正的盟约。

    李白等人看得只是目瞪口呆,想不到艰难无比的事情,在唐朝的调度下居然如此轻易的就完成,真是的不可思议。

    李白本还要发挥自己高超的辨才和突厥臣相讨价还价的,但想不到的是,居然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

    包括纽兰金夏的心中,也满不是个味儿,这唐朝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使得这位大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乖乖的同意盟约。

    他当然只能猜测,而不敢乱说话。一个是新唐的皇帝,一个是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他必须得首先确保自己的脑袋安全,再说其他的东西。

    司仪官早已经准备好太牢等牲口,陪同唐朝等人上香,跪拜,祭祀天地神明。

    纽兰金夏和唐朝一一按照礼节。

    终于,礼成。

    唐朝心中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向金枝公主交代,但是此次会盟可说是顺利之极,也使他心中稍微的放松。

    离开长安这么久,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他现在担心的,就只剩下大食、吐蕃和回纥了,契丹国主耶律不努和他乃是生死兄弟,自不会攻击于他。大食距离中土遥远,危害谅亦不大,但是回纥却是心腹之患。

    剑门关之战,唐朝利用南诏之兵一举击溃了吐蕃的卜固怀恩部,这虽然稳定住了西南的局势,使李隆基以西南为根据地的计划落空,但是却也因此和吐蕃结仇,要想结好吐蕃,难度十分的大。如果回纥再和李隆基结盟,那么自己即使借到突厥之兵,也没有多大的胜算。

    吐蕃、回纥和突厥这样的国家,抽调十万骑兵出来作战,就是强悍之极的战斗力。

    想想现在唐朝手下,只有四万骑兵,而且许多没有经过战场的考验;李亨更弱,只有一万余匹战马,显然也没有经过多少实战;只有安禄山最强,足有二十万骑兵,鲸吞天下,威胁四方,都是能征善战的骑兵,以前经常和突厥、吐蕃、回纥大食的军队作战。

    唐朝深知,在这样的现实下,如果以步兵对上安禄山的骑兵,即使个别将领的武功厉害,也没有多大的用处,照样被骑兵砍瓜切菜,因此借兵已经势在必行。

    而且,安禄山军中,化境的高手就达六人之多,安禄山、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崔佑乾、田乾真,可算是兵多将广。

    到时候一城一地的争夺,靠的是实力,唐朝即使计谋厉害,但多半也只能自保,而失去了争夺天下的大好机会。

    如今借到突厥的骑兵,他大可以和安禄山正面作战,到时候鹿死谁手,就真的难说得很。

    毕竟,突厥略强,全国能够上战的骑兵达二十万人,不过罗兰阏氏肯定不可能全部借给唐朝,答应借兵十万,已经是她的极限;另外吐蕃也有近二十万的骑兵,不过已经被卜固怀恩在剑门关之战损失了五万,即使李隆基再会攻关,估计也就能借到十万是极点了;回纥的国力略逊色于前面两国,但毕竟也是西域的大国,国中骑兵十万,抽调出半数的兵马也是极有可能之事情。

    ……

    结盟之礼成后,就是突厥的国宴。

    唐朝食不知味,想着新唐朝的处境以及种种事情,居然忘记了一双一直在看他的眼睛。

    旭烈升的眼睛里布满红丝。

    他当然知道昨天晚上唐朝和罗兰阏氏在万梅宫相会。

    一般的相会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是深夜相会,而且极端的隐秘,若不是旭烈升在突厥朝廷有偌大的权势,他是不可能探听到如此绝密事情的。

    可知道之后,他的心里就很不好受。

    他之所以做到突厥的大元帅,就是因为这个女人相信他。

    可自从出了上次的事情之后,他是更加担心唐朝抢走了他的女人,因此才再次的窥视。

    但是令他担心的事情再次发生,这使他心中犹如窝着一团火。

    “陛下,本帅敬你一杯!”

    旭烈升站了起来,走到唐朝的身边,神情阴冷的说道。

    唐朝站起,心中闪过一丝歉疚,早在进入宴会之前,他就已经感受到了旭烈升强大的敌意。

    他站起来,和他碰杯,一饮而尽。

    “你倒是真的若无其事,昨天晚上的事情,我知道了。”旭烈升陡然放低了声音,在唐朝的耳朵边恶毒的说道。

    “大帅请借一步说话。”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大笑的拉着旭烈升的手臂:“大帅,您看这园林中的梅花多么的高雅,一起看看。”

    旭烈升本想不动,刹那之间使出了千斤顶的武功,想给唐朝来个稳如泰山,但是他的身子,身不由主的跟着唐朝,走了出去。

    唐朝看似漫不经意的一带,却使得他的身子向前冲出。

    他只得很不情愿的跟着唐朝,到了御花园之中。此时他心中的惊骇,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唐朝给他的感觉就是深不可测。

    “大帅。鄙人可以告诉您,我真的什么也没有做,也不能做,不信您可以看看这个!”

    唐朝忽然之间手里多出了一包药粉。

    旭烈升接过,打开,脸色就变了:“这是万梅霜。”

    “是的。和上次来突厥一样,我不小心喝下了这东西。全身无力,什么事情也做不了。”

    “这是哪里来的?”

    “这是太后不小心的时候,在下无意之中偷取的。”唐朝叹息一声,这人的脑子,真的有点迟钝,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看不出来。

    “我凭什么相信你?”

    “不信的话,你去问太后的贴身使女,整个晚上,我都和上次一样,陪着阏氏谈天。”

    “不可能。绝不可能,妈的你想骗我?”旭烈升痛苦的底吼了起来。

    “相信我!只有相信我,你的内心才会平静。不要把太后想得太坏了,她不是喜欢我,她是喜欢我的谈吐,但是又害怕我侵犯她,所以不得已才给我下了万梅霜的。”

    好半晌。旭烈升才狐疑的将眼光看向唐朝:“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唐朝走了出去。心中有一种十分怜悯的感觉。同时,他也知道了一个事实:为什么自己不能察觉罗兰阏氏在自己酒中下-药。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章五石强弓
    他知道,许多这样的男人,宁愿相信谎言也不会相信事实.

    他这么做,无疑是拯救了他。他知道男人嫉妒的威力,往往伴随的就是杀戮和鲜血。

    他不想让他受伤,并且,他也不会忘记,以后带领突厥大军帮自己打天下的是他,所以,他必须得这样做。

    原来,年分微,是因为她对自己根本就没有一丝的敌意。

    至诚之道察觉的都是危险,凶杀之事。像这些风光旖旎之事,自然觉察不到。而更厉害的是,罗兰阏氏手中的万梅霜乃是一种无色无味的药物,本身又不是毒药,仅仅是麻醉的效果。

    因此,即便以唐朝高绝的武功,高绝的境界,居然仍然受了罗兰的暗算。

    到了现在,他多少还记得梦中的一些情景。

    不过,他显然不愿意去回想,只因为他实在有极深的负罪的感觉。

    ……

    突厥借兵之事已经尘埃落定,李白在唐朝的派遣下,带着重礼前往回纥。

    以现在的形势,时间紧迫,能够早一日寻求到盟友自然是最好。以李白之能,到那边自然会打点好一切,等唐朝到的时候,自然会有更好的方式结交。

    而此时的李白,觉得在和突厥结盟一事上自己没有体现出多大的价值,因为也急于干功。

    唐朝知道他心中所想,自然要答应他的请求。

    他自然不能食言,要等两日之后和旭烈升比武之后才能离开突厥。旭烈升是一个不错的对手,他在心中对自己说。

    当然,唐朝留下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熟悉突厥的骑兵。

    毕竟,这样的强大的一支军事力量,用来对付敌人,那是威力巨大,但是反过来,若是对付自己呢,可就是一件心腹之患。

    他现在主要要做的就是找到这支突厥骑兵的弱点。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对旭烈升对自己的忠诚度有不小的怀疑,可而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手下的斥候队伍早已经化整为零,深入到突厥国中。

    ……

    大青山,蜈蚣岭!

    旭烈升元帅仅仅带手下十八骑相随。

    这十八名骑兵都是健将,一个个的鲜衣怒马,武功都已经有了相当的根基。

    但是唐朝只是一人。

    隆多等再三要求随行,但是被他拒绝了。

    他的背上挂了一柄长弓。

    按照旭烈升的要求,第一项比试的就是弓箭。

    选择在固原城外偏僻的蜈蚣领,也是唐朝的意思。他对旭烈升的原话是:“既然是比武切磋,自以不伤了和气为贵,还是远一点的好。”

    这一点,旭烈升可说是正中下怀。

    这数年之中,他武功大进,早就以为胜过了唐朝甚多。虽然先前的试探之中看出唐朝的武功已是绝高,但是他一生之中鲜少受过挫折,想到比的是马上的功夫,顿时将最后的一丝担忧都消去,他马上的狼牙棒,可是他最趁手的兵器,用于战斗之中,威力无限。

    蜈蚣岭下平川旷野之地,旭烈升当先约住战马,身后的十八名随从一字摆开,迎着凌厉的朔风,竟是毫无惧色。

    唐朝心中赞赏,仅仅是十多个人,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一支军队。旭烈升能做到突厥大元帅的高位,显然不仅仅是武功高强,谋略也很厉害。

    “来,陛下,我们先在马上分个高下。”

    唐朝却不抽出腰间的玄铁重剑,微笑的点头:“好的,点到为止。”

    “去两个人,到对面二百步之处安插好箭靶。”

    手下士兵早有准备,策马飞奔,片刻之间就到达二百步开外,将箭靶插得端正无比。

    “我们就比五箭如何?”旭烈升有些急不可奈的感觉。

    “好。就依大帅的意思。”

    “那我先来啦!”旭烈升抽出腰间的箭袋,随手拈上一支,置于弓身,微微一瞄,猛的运力,弓弦吱叫声中,已经射了出去,正中红心。

    唐朝点头,随手也发出一箭,也中红心。

    旭烈升大为吃惊。原来这次唐朝没有带弓,只是临时找了一柄士兵用的弓。但旭烈升的手下甚有心计,存心算计于唐朝,因此找的是一柄五石的强弓。

    这样的弓,在突厥国中,除了旭烈升等少数几个将领能拉开之外,其余的人都只能望弓兴叹。

    但想不到的是,唐朝轻易的就能拉开,而且比旭烈升更为干净利落。

    一听声音,旭烈升就知道手下人给了唐朝和他一样强的弓。但唐朝居然行若无事的就来开,而且准确的射中红心。

    这使他的内心之中,出现了一点小小的紧张。

    “移动靶子,放到二百五十步。”

    这一次,旭烈升先紧了紧弓弦才发出一箭,直击中红心。

    左右喝彩。的确,如此远的距离,能一箭击正红心,的确是难能。因为距离较远,还要考虑到风的力量对准头的影响。

    毕竟,一般的比箭,不过是在百步之外决胜负,但现在开靶的时候就已经将难度加大了一倍,满以为唐朝会输。

    唐朝这次仍然没有瞄,只是随手一拉,箭飞舞而出,正中红心。

    所有的士兵脸上都露出惊诧和羡慕的表情。

    依然是漫不在意,但是却能稳稳的射中红心,难度可想而知。

    第三次比试,靶子已经移动到三百步的距离,但是两人齐中红心。

    第四次比试,靶子已经移动到三百五十步距离,两人齐中红心。

    所有的随从士兵已经不再喝彩,而是都已经吃惊得呆了,只剩下仰慕。

    最后,士兵将靶子放到四百步距离。

    若非两人手上拿的,都是足可以承受五百石不断的强弓,否则不说箭射中红心,连是否能射到三百步开外都是一个未知数。

    旭烈升的额头上微微的渗透出汗水,很小心的在弓弦上抚摩了几次,准备将最后的一支箭射出。就在这个时候,唐朝阻止了他:“大帅,这最后的一箭,我们不如互相对射如何?”

    此议一出,十八名随从脸色大变,纷纷靠近旭烈升,摆出战斗的阵形。

    此时两人都仍然端坐于马上。

    旭烈升喝道:“不得无礼,都给我退下。”随即转身对着唐朝:“好啊,这可要比射靶子要有趣得多。”

    他的手心里出了汗水,他知道,他报仇雪恨的时机到了。这可是你自己找死,自己说要相互对射的,却不能怨恨我。就是将唐朝杀了,罗兰阏氏也不能怪他,只怪对方自大。

    他虽然宁愿相信罗兰和唐朝是清白的,但是潜意识之中,却又觉得耻辱无比。

    这就是他现在的心态。

    “准备好了吗?”旭烈升问这句话的时候,忽然一箭射出,那箭在半空中转了一个诡异的角度之后,正好击向唐朝的后心。

    以武功而言,这一招就是传子不传女的绝招。明是迎面扑来,但是却能在你磕打它的片刻之间转弯,随即从意想不到的方位杀人。

    这是力量和技巧的高度融合,完美的杰作。

    旭烈升见唐朝再也躲避不开,心中狂喜:这可恶的小子总算是死了。

    没有比他更清楚这一箭的威力。

    五百石的强弓不说,而且箭上附带他强悍无比的内力,只要击中敌人,不管是手上、腿上还是其他的什么地方,强大的暗劲一旦爆发,可以将人瞬间杀死。

    唐朝的袍子背心破了一块,但是唐朝巍然屹立,只是很赞叹的伸出了自己的拇指:“高明!”

    唐朝在心中冷笑:如果不是“输”得像模像样,这家伙到时候会成为自己的心病。

    然后,他随手搭上箭,向旭烈升射了过去,依然随意。

    旭烈升全身都在戒备之中,见箭射来,并不慌乱,直到临到眼前的一刻,才忽然出手。他不仅要胜,而且要胜得干净利落。

    此时的他,已经知道唐朝在背心之中穿了藤甲之类的宝物,不然的话,唐朝现在已经是个死人。只是想不到此人如此的厚颜无耻,居然还不认输,还要动手。

    要是不抓下他的箭来,倒失去了戏弄他的机会。

    但就在这瞬间,奇变横生,就在他的手碰到箭的一刹那,这箭由无声到有声,带着一股呼啸的怪叫声,射进了他的肩膀。

    旭烈升心中一痛,尽力的躲开心肺要害。

    他也不知道,这支箭明明在潜力垂尽的时候为什么能有那么强悍不可控制的力量?

    但他的心情顿时一宽,因为他并没有丝毫的受伤——这箭的箭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唐朝折断。因此箭杆射中身体的力量虽然很大,但是却一点也没有伤到人。

    “这一次,我们互相射中对方,算是平手如何?”

    旭烈升还没有回过神来,唐朝就喝了起来:“看招!”

    将长弓挂回背上,策马向旭烈升冲了过来,哗啦声中,同时抽出了腰间的靴铁重剑,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旭烈升心中升起一种愤怒,好无赖的小人,明明你中箭你中箭在先,却硬要说是平手,那也只得依你,挂长弓于背,挥舞狼牙棒,策马来迎。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一章火花四射
    乒砰!一声巨响.

    伴随巨声的还有耀眼的火花。

    玄铁剑和狼牙棒相交,产生剧烈的碰撞。

    唐朝的手臂微微一麻,心中有些震惊:此人的武功,居然达到了化境之中极端奇特的层次,居然可以聚力不散。

    能发出大力,就算是明劲的高手都可以做到,更不用暗劲的人物,但要将巨大的力量凝聚成火药一般爆炸开来,却非是化境的高手绝不能办到。

    刚才这一招,两人各出全力。唐朝削去了旭烈升狼牙棒上的几片狼牙,看似占了便宜。但是他心中清楚,这是旭烈升的兵器不如锋利的缘故,并不是他的武功一低。

    十八名随从的脸色再次的震撼,不相信世间还会有这种巨灵神一般的打法。

    旭烈升的口中一甜,知道自己已经受了内伤,不过他是个强悍之极的人,吸一口气,胸中真气流转,知道并无大碍,催动战马,泼辣辣的跑了回来,狼牙棒挥舞,又向唐朝进攻了上去。

    唐朝心中大定,知道旭烈升的武功固然可怕,但是比起郭子仪来,似要稍逊一筹,不如他的耀日金枪变换莫测,而且暗劲也是惊人。

    狼牙棒的招数,走的是棍棒的路子,呼啸转动之间,即使是一般化境高手,也不会有太大的威胁,毕竟招数相对死板,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就更不用说唐朝已经是化境中期的能力,自是随手招架。

    旭烈升越是打,心中越是吃惊。自己犹如排山倒海一般的棒法,换了是一般的将军或者是士兵,早已经死了一片一片,但是看现在的唐朝,却是随手招架。

    一声声犹如地狱的死神发出的哀号一般的声音之中,他狼牙棒的这话的时候,心中忽然产生了再次的怜悯:我当然不能告诉你真话,不然的话,你必定以为这是毕生的奇耻大辱,又怎么可能为我卖命!你的武功是高的,不过我要杀你,也是大有可能!

    当然,这些话他是会宣之于口的。

    果然,旭烈升的脸色,恢复了血色,伸手将自己的狼牙棒接住。

    唐朝看到了他的手上,到处是鲜血淋漓。

    看来:他不仅手上受了不轻的伤,还受了不轻的内伤,最少了调养半个月才能恢复。不过也无妨,和安禄山开战,最少也要等到半月之后。

    “唐朝陛下。我……我这次是输得心服口服,您放心,我会按照盟约准时带兵到到中原,到时候,助您一臂之力。”

    正说话之间,一个随从忽然向他使眼色,他随即不说话。

    只见这随从模样的人就很快的到了他的身边,悄悄说道:“大帅。这人如此胜你大帅您,若是一旦传了出去,恐怕对您的威名有损。我已经观察他多时,他的虎口已经流血,而且显然疲惫不堪,而且他又没有带随从,我们何不在这荒凉无人的蜈蚣岭,结果了他的性命,到时候,太后问起,我们完全可以推说不知道?”

    旭烈升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似乎有些异动,但随即摇头:“此人身上有藤甲之类的宝物,不怕弓箭,而且有宝马,即使侥幸杀得了他的马,以他的轻功,活命是不难的,滚一边去!”

    但这些对话,哪里能逃得过唐朝的感官:“呵呵,旭烈升将军。第一次比试射箭,是我输了;这一次算是在下侥幸胜了,不胜不败,你和新唐朝的皇帝打成平手,应该没有辱没了您?”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二章两公主争锋
    “当然没有!”旭烈升的脸色有些难看,毕竟,他想杀唐朝之心可以说已经是昭然若揭.

    唐朝微笑,伸出了手。

    旭烈升不得不升出了鲜血淋漓的手,和唐朝虚虚一握,随即羞惭而去。

    十八骑随从跟随他如风而去。

    唐朝独自立于蜈蚣岭的广阔之地,望北国的天空,一种苍凉、开阔的意境涌入他的胸膛:是的,中原虽然富庶繁华,但是仅仅占有中原,并不是我唐朝的终极目标,作为历史上伟大的穿越者,必须要取得前无古人的成就,方不负了这一遭遇。秦皇只不过是个**,汉武不过是个纨绔,唐宗也不过如此,至于还没有出现的宋祖,连国都不国完,更是垃圾。

    唐朝的目光,猛然的收缩,因为他看到一匹飞奔的野马。

    骑在马上的女子,长发飞舞,虽然在如此冰天雪地之中,却仍然美丽动人。

    随即,他的目光再次收缩,因为他看到了另外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女,艳丽无比,很显然,正在追赶前面马上的女子。

    两个绝色女子的马术都算精绝,驰骋在北国寒冷的空气中,竟然忽然使严冬也温暖了起来。

    唐朝飘飘的上了火电马,追了过去。

    如果不是他的武功达到如此境界,化境中期的能力全部释放,他的目光,根本不可能看到十数里之外这两个绝色的女子。

    不过,就算是如此,他也未能完全的看清楚两个女子的脸。

    他必须得亲自瞧一瞧,他忽然对北国的美女,有了窥视的心情。

    但当他纵马飞奔三十六个呼吸之后,他的呼吸开始发紧,他终于看清面前的女子,两个都是他的相识。

    一个是金枝公主,一个是秋水公主。

    显然的,秋水在逃,金枝在追。

    看她们脸上那种咬牙切齿的神色,唐朝知道她们不仅是口角的争斗,而是要分出生死。

    唐朝轻轻的一夹马肚子,火电马如飞射出,他一定要阻止惨剧的发生。

    不知道为什么,在飞奔的时间里,唐朝才开始惊叹金枝公主的美丽。

    多么艳丽的女人啊,我竟然似乎忽略了她的存在。

    在北国的冰天雪地之中,她对马的那种息息相关的操纵,那种艳丽到股子里的那种特质,那种盛装怒放的美丽,竟然猛然使他想到刚刚才缠绵不久的罗兰阏氏。

    她的确是像极了她的母亲,我的确是忽视了她的美丽。也许只有她,只有她可以和杨玉环媲美。也难怪,自从我得到杨玉环之后,她就有点郁郁寡欢的感觉。

    是啊,像她这样的女人,要她和一个比她年龄大得多的女人相提并论,她心中还是有一种难言的伤痛。只不过她久处深宫,对女人的命运已经看惯,也许才没有表露出怨恨之意。

    只有在冰寒的北国,她的美丽才真正的显露,尤其是在她做了唐朝妻子的这么多年之后。

    她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

    毕竟,她当初跟随唐朝的时候,太过惊世骇俗,只能私奔。

    可现在的形势不同,唐朝已经是新唐的皇帝,娶突厥的公主,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也许她这次一定要跟随唐朝回到故国,为的就是让唐朝给她风光的完婚。

    ……

    唐朝的思绪就此打住。

    金枝公主挥舞柳叶刀砍出,直取秋水公主的后背。

    这一旦要是砍中,这温柔到骨子的美人就将死于非命。

    这是唐朝不愿意看见,于是他出手,轻轻的弹出一粒制钱,正好击中金枝的刀。

    此时的唐朝,距离两女的距离,已经是数十丈。

    他一定要阻止悲剧的发生!

    金枝公主本有粗浅的武功,按理说不是秋水公主之敌。不过她这么多年来跟随在唐朝的身边,耳濡目染之下,尽是绝谎,倒的确是一个劲敌。

    “你不相信是不是?好,问他,他知道的,她在大明宫之中还抱过我的。”

    “这……这……”

    唐朝再也想不到这女子会说出如此令他无地自容的话来,讷讷的说不出话。

    金枝公主见了唐朝的神色,心中已经了然,银牙一咬,恨恨的看着唐朝:“好你个花心的家伙!你不是口口声声在我面前说什么两个人相爱要有真感情吗,那我问你,你才见过她多久,你……你居然就抱过她?”

    “这……实在是个误会。当时她闯进宫来杀我,是我念在李隆基的情分上饶了她一命,想不到她竟然如此不知好歹,还不快走!”

    “慢!既然是李隆基的女儿,自然不能放过她,我今天一定要杀了她!”

    秋水公主扁嘴:“还不知道是谁杀了谁?”

    金枝公主翻身上了马背,就要催马和秋水决战,秋水也是严阵以待。

    唐朝大急:“都给我住手。”但两女都恨意极深,竟然不听他的话。

    两马相交,刀剑撞击,互相已经交了一招。秋水公主的嘴巴还不闲着:“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番帮蛮夷的臭女人!”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看到她刚才和唐朝如此亲热,她就恨得银牙痒痒的。

    金枝公主大怒:“你又算什么东西,你个亡国的公主,就是给我家唐朝提鞋也不配,看我不抓住你,好好的炮制你。”

    两个女人刀来剑往,都是往要害的地方招呼,口中还兀自骂个不休。金枝公主骂秋水公主是破烂,主动送上门的货色,是卑微的亡国公主,而秋水公主骂金枝公主是蛮夷,是lang荡女子。

    唐朝看得渐渐惊心,猛然见秋水公主飞刀再次暗袭,金枝怕是抵挡不住,制钱飞出,替她抵挡了一招杀着。

    金枝得到如此好处,向唐朝报以娇媚的一笑,着着进击,柳叶刀飞舞,将秋水公主攻打得回不过气来,看看就要丧命。

    唐朝心中不忍,射出一枚制钱,正好击在金枝的柳叶刀上,将她几乎十拿九稳的一刀破去。忍不住心中大怒,柳叶刀回过身来,向唐朝身上招呼,急得都哭了:“唐朝,你为什么帮外人?”

    秋水公主大喜,这是你自己找死,趁机挥剑杀上。

    金枝公主这一分神,顿时就有性命之忧,被攻得连连后退,眼看性命不保,唐朝大急,出手弹开了秋水的长剑。

    然后,手指轻轻弹出,犹如两柄气剑,一中秋水公主,一中金枝公主,这两个女子顿时委顿下去。唐朝栏住两女的腰肢,飞身上了火电马,心中郁闷的想:纵然是用强,总好过这两女子之中死一个或者是两败俱伤来得强!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三章迟到的婚礼
    蹄声得得,唐朝火电马当先,将另外的两匹马带在身后,一骑绝尘,回到突厥国宾馆.

    隆多接着,见唐朝无恙,心中大定。只是见她腰上抱着两个美女,却不敢多问,赶紧屏退手下众人,让唐朝悄无声息的回到馆舍。

    唐朝向隆多投去感谢的眼色,抱着两女下了马,直奔自己的寝室。

    这两个女子在他的感觉中,轻如两片叶子。

    关好门窗,随从呈上果品点心等物,唐朝亲手点上了蜡烛,思忖半晌,终于转身解开了两女的哑穴。为了防止两女出声呼喊,他在半路上已经点了两女的哑穴。

    “唐朝,你这是想干什么?”金枝公主大为恼怒,鲜艳的脸上满是恨意。

    “你还不知道吗,他舍不得杀我,所以要我做他的后宫了。”秋水公主笑了起来,美艳无双,不过眼神之中有很深的兴奋的神色。

    “这怎么可以?”唐朝解开了秋水公主的穴道,望着她如水的眼睛:“我是新唐的皇帝,和李隆基有不共戴天之仇,我要统一天下,必须要剿灭他,我们之间是敌人,我怎么可能娶你做的妃子,你好自为之。”

    不料此语一出,秋水公主居然还能不走:“你是在骗我的。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心,你舍不得杀我的。”她快活的笑了起来,直将边上的金枝公主差点气死,却又动弹不得,不禁深恨唐朝。

    “就算我舍不得杀你,但是你这样莽撞行事,说不定会将自己的性命弄丢的,快快给我走!”

    秋水公主就温柔的一笑:“看着,你的唐朝,迟早是我的人。”

    说完,她拍拍金枝公主的脸蛋,端详了好一阵,叹息一声,走出去了。

    唐朝看着她走到门口,忽然见她转过身来,百媚千娇的一笑:“唐朝大哥,我走啦!”

    然后,似乎是控制不住,她的泪水双双流下,哀婉无限。

    唐朝一阵心动,一阵心疼,却终于只是点了点头,目送她的倩影消失,心中升起强烈的惆怅。

    门再次合上,屋子里温暖如春,但是唐朝却感觉不到一点的暖意,金枝公主的眼睛刀锋一般的看着他,久久的。

    两人都不说话,只听到灯花不时爆响的声音。

    无论唐朝怎么辩解,在金枝叶公主看来就像是欲盖弥彰,索性不再辩解。因为他知道,也许这是在自己欺骗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秋水公主那我见犹怜的眼神已经深印在他的脑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枝公主的脸上终于不再有肃杀之意,代之而起的是柔情,轻柔的说道:“我不怪她,真的不怪他。像你这样的男人,普天之下哪里去找第二个,她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既然被你抱过,那就注定了她不会忘记,我不该吃醋的。对不起。”

    唐朝大出意料之外,想不到金枝公主居然有这份胸襟,讷讷的说道:“不用说对不起。其实,我当初并非是真的想抱她。只是她用极端歹毒的方法暗算我,我才不得不制服她,抱住她是不想让她受伤,毕竟,我现在的形势,还不能立即和李隆基启衅。”

    “难道,你的心中,不是对她动了心思?”金枝公主轻蔑的笑了起来,然后,很平淡的说道:“唐朝。没有关系的,我本来还一直对你不满的,但是我现在忽然想开了,你可是新唐朝的皇帝,若是连自己喜欢的女子都得不到,而喜欢你的女子却不能到你身边,你一定会怪我的,我……我实在想做六宫之主,让我们的润儿做太子,所以,我不会阻拦你的。”

    唐朝这数年之中,拥有的子女,已经不少,共有王子八人,公主三人,分别是所尚四位公主和芹儿郡主所诞。

    “你……你有这样的想法?”唐朝再次端视这个美艳无比的女人,像是第一次看到她。

    “是的。大哥,您是唐朝的皇帝,你就做您的千古一帝,而我,当然要为您管好家事,给您一个最温暖的后宫,不知道陛下能答应臣妾的请求吗?”

    “朕一直在头疼,不知道后宫是交给暴躁的文姜掌管还是交给贤惠的新灵公主,现在你提出这个请求,倒是给我解决了难题,你想唐润做太子,此事大可从长计议,毕竟他们现在都还太小,好,朕回到长安之后,就表明你的身份,同时策立你为朕的皇后!”

    挥手之间,唐朝隔空发出一指,解了金枝公主的穴道。

    金枝公主大喜,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谢陛下江河日月一般的恩德!”

    唐朝就道:“平身!我是听到你今天这番话才最终做出如此决定的,希望你以后不要忘记了你今日说过的话,要宽容!”

    “我不会忘记的。”金枝公主扑进唐朝的怀里,喜极而泣。

    一夜缠绵。金枝公主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个晚上。

    不管是古代的女人还是现代的女人,若是你一直让她做你见不得光的情人,她即使不说什么,但是心中难免会有很深的伤痛。

    这么多年来,金枝公主跟在唐朝的身边,过着浮萍一般的生活,虽然时时承蒙恩泽,给唐朝产下三男一女,但是因为罗兰阏氏的关系,她始终是个私奔的公主,不能抬头做人。

    而唐朝如此把她一举确立为皇后,掌握后宫,的确是给了她崭新的天空。

    她此次回到突厥,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缓和与罗兰阏氏的矛盾。

    她们虽然是母子的关系,不过宫廷势利无比,她还是过早的习惯了宫廷的冷漠和寂寞,这也是她当初毅然和唐朝私奔的原因。

    ……

    “陛下,您陡然之间把我这个不明身份的人抬到皇后的位置,恐怕会招致许多后宫女人的不满。”金枝公主偎依在唐朝的怀里,无限担忧的说道。

    “你是大突厥的公主,让你做我的皇后合适无比,谁敢不服?李莲是我的结发妻子,长得又是美丽无比,而且是你们之中唯一救过我命的人,本该由她做正宫皇后,不过她天真无比,不了解人情世故,怎么能够统领后宫?文姜手段是有的,但脾气太躁,我怕她把后宫搞得鸡犬不宁,前一阵子叫她暂摄后宫不是也给朕弄出不少的事情来吗?新灵公主要算你们四大公主之中最贤惠的女子啦,性格温和,又聪慧无比,所以这段时间叫她暂摄后宫之主,不过她虽然不错,但是却遭到朝中无数大臣的反对。我新唐朝刚刚建立,若不把前朝的这些人紧紧拉拢过来,只靠我的大军,则天下民心必定不附,却也是可怕的后果。所以,只剩下你是最适合的人选。首先你出身高贵,是大突厥的公主,而且最重要的是,突厥的国力强大,正适合你掌后宫,不然的话,你会觉得委屈,而且罗兰阏氏也会觉得丢人。你是我最心爱的女人,我什么也不会骗你的。”

    金枝公主听了这一席话,终于死心塌地的相信唐朝,愿意做皇后,掌管后宫。

    次日一早,罗兰阏氏颁布国书,恢复金枝公主的身份,承认她是自己的女儿,命司仪官亲自引导她为护国金枝公主,罗兰亲自给金枝公主印绶。

    随即,罗兰阏氏将突厥的大量陪嫁物资装入车中,算是给她送上迟到的嫁妆,大宴群臣,诏告天下。这算是给金枝公主举行了迟到的婚礼。

    以唐朝现在的身份,新唐皇帝,足可以配得上突厥公主。

    旭烈升经过简单的休养之后,参加了罗兰阏氏远“嫁”公主的仪式,见罗兰这婆娘应对得体,加上佩服唐朝的武功,终于死心,息了向唐朝寻仇的想法。

    他比谁都清楚,蜈蚣岭一战,唐朝念在他身边有十八随从的份上,不欲伤了他的脸面,故意在第一战比箭的时候输在他的手里,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

    男人要的就是面子,有时候为了面子往往杀人。他知道罗兰和唐朝有染欲杀之就是因为面子因素在作怪。不然的话,像罗兰这样的女人,就算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似乎他也不该有那么大的醋劲。而唐朝以新唐皇帝之尊,居然自愿输一场,和他打成平局,这已经给足了他的脸面,当然他理解,这也许是唐朝自觉罪孽深重,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而做的让步。

    旭烈升知道,以唐朝的轻功,自己的羽箭射中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唐朝居然背心中箭,以藤甲抵挡,情愿输去比试,的确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他心中其实也清楚得很,以玄铁剑的锋利,唐朝当时要杀他的话,绰绰有余,即使再加上十八名随从。这也是他当时阻止手下围攻唐朝的原因。

    此战之后,他才知道唐朝为什么敢以皇帝之尊,单人独马的接受他的挑战,而且还敢选择蜈蚣岭那样的荒僻之地。

    他现在知道了,如果自己真的对他动了必杀之心,那么这位新唐的皇帝不介意多杀几个人!

    他当然知道唐朝要取自己的性命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不过他本能的感觉到唐朝具备这样的实力,一个不小心,不管自己手下有多少军马,都极有可能人头不保。

    金枝公主和唐朝夫妇在突厥满朝公卿的注视下,缓慢的登车。

    此时,罗兰阏氏正在车边上,静静的注视着走下来的唐朝,眼中忽然射出一种迷惘的光芒。

    在她的眼中,挽着金枝公主玉臂的唐朝,和平常人没有丝毫的差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强悍伟岸的身体下面,却似乎散发出一种璀璨的光芒。

    这光芒不是刻意的释放,而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已经和他的**精神浑然统一。一阵感伤之余,她终于懂得了,这样的男人,世上绝无仅有,怪不得自己女儿不要命的跟着他私奔。

    “陛下,希望你能善待我的公主,拜托啦!”

    她伸出了她的玉手,玉手有些颤抖,目光中是深深的留恋。

    唐朝吻了她的手,再拥抱了她。

    不知道为何,罗兰的眼泪流下,他刹那之间非常嫉妒自己的女儿,抓住唐朝的手,再抓住女儿的手,看着金枝公主的眼睛:“唐朝陛下给了你最大的宠幸,让你做他的皇后,我祝福你们!”她的泪水再次流下。

    金枝公主还以为是母亲舍不得她,但只有唐朝清楚,这个女子的心中,其实也隐藏着深深的悲伤。

    “去,孩子,宫廷是一个华丽的地方,也是一个悲伤的地方,愿你幸福!”罗兰最后抱住了金枝公主。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四章回纥挑衅
    突厥派出乌菱罗率领一万骑兵护送金枝公主到唐朝完婚,浩浩荡荡,显示出西域上国的威严。这其实也是罗兰阏氏的意思,既然金枝公主以后是新唐的皇后,自然要有与之匹配的排场,也是给自己的女儿一个帮助。

    唐朝随即接到李白的告急文书,在回纥借兵遇到了麻烦。

    不仅如此,回纥首领骨力佩罗还扣留了李白一行,发书“邀请”唐朝到回纥一聚。

    更使唐朝烦恼的是,安禄山的得力手下华明庆,因为前番在土木堡被唐朝杀得大败之后回到洛阳向安禄山请罪。

    安禄山一听之下大怒,命人拿下华明庆,要将他斩首以明军法。

    此时,早有唐朝派出的人员跟在华明庆身后,告诉他安禄山的军令是要杀他。

    其实,在此之前,华明庆的亲随也探听到要杀他的命令。

    当此情景之下,唐朝的使者一表明身份,华明庆终于知道唐朝的话没有错,安禄山此人,嗜杀如命,自己既然犯下如此重罪,而且一向他又看自己不太顺眼,索性真的跟了唐朝。

    唐朝派出的使者大喜,赶紧写表奏闻唐朝,随即带领华明庆前往突厥,要亲自报告这件大功。毕竟,天下之间,轻功高的人不少,但能有华明庆这样轻功的人,却是绝无仅有,这也是唐朝在吩咐使者出发前说的原话。

    安禄山得知华明庆居然叛逃,下令崔佑乾亲自带兵三千追击。

    但唐朝在之前早有准备,华明庆独来独往,又没有家小,居然一路无阻,偷渡雁门关,前往突厥,却不想正好碰到李白。

    李白大喜,随即要华明庆随他一起前往回纥。

    想不到骨力佩罗居然将李白和华明庆一起扣留。

    其实,以李白之能,要脱身是半点不难。可是他显然没有忘了自己的使命,送上重礼不说,而且还鼓舌说服这位可汗。

    但无奈的是,任李白博学多才,通晓许多国家的语言,言辞如海,却仍然不能打动骨力佩罗可汗的心,反将他囚禁起来。

    正是因为考虑到大局,因此李白选择了隐忍。

    ……

    唐朝命令隆多和乌菱骨带领大军护送金枝公主回长安,自己则亲率亲兵八千人前往回纥。

    别的事情,倒还可以缓一缓,但是既然关系到李白的安危,他怎能坐视?

    金枝公主虽然有些幽怨,知道自己风风光光完婚的希望落空,但是毕竟是识大体的人,一夕深度缠绵之后,任唐朝往回纥而去。

    ……

    唐朝带领骑兵直抵高昌。

    其时回纥以高昌为首都,夺取了北廷、西州、轮台等地,唐朝军队屡战屡败,连安禄山这样的人,也屡次失利在骨力佩罗的手中,可知回纥骑兵的厉害。

    当年唐朝名将薛仁贵就是战死在高昌,而接下来的许多年里,回纥都是兴盛。

    回纥本国的骑兵大约只有十万,算是西域诸国较少的,但是精锐无比,尤其是在骨力佩罗即位之后,更是横行西域,未尝一败。

    这就难怪骨力佩罗的骄傲,敢随便的扣押新唐朝的臣相。

    自然,这些日子之中,李隆基的使者、安禄山的使者来到高昌借兵,那是络绎于途,都是言辞谦逊,偏偏唐朝当时急于处理西南事务,带领大军和李隆基在剑门关大战,无暇处理好外交事宜,这就被高傲的骨力佩罗视为自大,决心要挫折一下唐朝的锐气。

    他当然早已经听到过唐朝这位新唐皇帝的传说,说他如何如何的英武不凡,如何如何的用兵如神,而偏偏骨力佩罗又把派李白出使作为一种羞辱,更要会一会唐朝,挫折他的锐气。

    他在西域广布眼线,当然早已经知道唐朝亲入突厥,而且还和突厥公主成婚的消息。现在这位新唐皇帝路过西域,居然过国门不入回纥,显然甚为轻视,他自然要教训教训他的无礼。

    ……

    唐朝带兵径自来到高昌城下,命令手下使者呈上早已经写好的国书,说是新唐皇帝求见。

    骨力佩罗听说唐朝居然带甲而来,早已经做好准备,只听号炮连声之中,高昌城门大开,他居然全身金盔金甲,带领五万骑兵冲过护城河,迎着唐朝。

    咚咚的战鼓声中,骨力佩罗手下骁将沙路血当先出马:“何方草寇,竟然敢带兵犯我高昌,定叫你有去无回?”

    唐朝心中冷笑一声,知道现在自己手下并无大将,冷冷的说道:“朕新唐皇帝唐朝,以礼拜访贵国,想不到摆出如此阵仗,当真可笑。”

    他的这些话,用的是向手下翻译官新学的几句回纥语。以他当时在漳州一种情圣的资质,跟随李白这么久,在这位大能的熏陶下,他对西域各国的语言,倒是学了个七七八八。熟练是说不上的,但只要翻译官一说,他就立即能够讲出。

    这几句话虽然极不标准,但是用他浑厚的内力吼出,顿时响彻两军数万将士的耳朵。

    好强悍的内功!

    骨力佩罗心中升起一种佩服的感觉,他一直在观察唐朝,虽然觉得他全身上下没有出奇之处,和他享有的盛名名不相符,但是听了这几句话,顿时收起了不少的轻视之心:此人武功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内力倒的确是不错。

    他是西域不世出的奇才,少年时候就博学众家武功,不管内功、外功、轻功、硬功都是极高,而且最恐怖的是,他天赋异禀,无论多么简单的招数到了他的手里就能成为杀招,从他当上回纥太子到继承回纥大位,再到现在,从来未尝一败。

    “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吗,在可汗面前说这样的话就是死罪,你可知道?”

    沙路血挺枪而出,眼中满是杀人的光,野兽一般的好战。

    也难怪,对于这样一支纵横西域的骑兵来说,唐朝竟然敢说“可笑”这两个字,无疑是犯了他们的大忌。

    骨力佩罗本来是要阻止的,但转念一想,让人试探一下他的深浅也好。他此时当然看了出来,此时唐朝军中能抵挡沙路血的也就只有唐朝了。

    唐朝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气,但随即收敛,他倒的确是没有想到回纥这些将领都是如此的不讲道理,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一国之君,派使者送礼在前,继派李白等疏通再后,而今自己又是亲自递书求见,却仍然以敌人来看待,忍不住心中有气!

    轻轻一夹火电马肚子,两马随即相交!

    哐啷一声大响,沙路血猛的像是一只黑色的鹞子,被唐朝一剑击飞。

    交手仅仅一个回合,沙路血败,唐朝气定神闲的端座于火电马上,似乎刚才未曾出手。

    但是谁都知道他刚才出了手,而且是辣手。

    唐朝清楚,自己这一招,用上了自己九成功力。再辅以玄铁剑之威,几乎无坚不摧,那是存心要将沙路血立毙于剑下,挫一挫回纥人的骄狂。

    两军数万将士都惊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最吃惊的人当然算是沙路血。他几乎没有看清唐朝的招数,居然就凌空着了一脚,被踢飞到三丈开外。

    好在他的武功也相当的了得,已经是暗劲的极高境界,在即将被唐朝踢飞的一刹那改变了几个方位,受力不死,这才侥幸逃得性命。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已经感觉到自己五脏六腑之中似乎在翻腾。

    这是什么武功,他的心中升起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

    唯一将一切都看清楚的是骨力佩罗,他恐怖的看到唐朝的玄铁剑在空中只是一个幌子,他真正的杀招却是腾空而起的腿法。

    一腿之出,四面八方都是腿影,迷失了他的人,也难怪沙路血不明路数,一下就着了他的道儿。

    唐朝暗中叫声可惜。他的本意是要一举杀掉这员大将,给骨力佩罗一个下马威的。但他显然想不到此时骨力佩罗的心中,比他更是震惊百倍。

    沙路血是骨力佩罗手下有数的勇将,勇冠三军,在西域向无败绩,有万夫不当之勇,怎么居然不是唐朝一合之将?

    当然,他如此想,却也将唐朝的实力高估了。毕竟沙路血是以一般的战场较量来对付唐朝,想不到唐朝居然突出奇招,用出了他冠绝天下的腿法。

    将江湖上一对一较量的武功用于战阵之上,难度之大,几乎可以用不可能来形容。

    但是唐朝居然能做到,而且是在两军交锋的战场上。

    谁都知道气势对于战斗的影响。

    唐朝的这一击,实在已经发挥了他的最大潜力,虽然没有真正的杀到人,却也起到了震慑当场的效果。

    唐朝并不打算放过这名骄傲的番将,腾身之中,火电马如影随形,玄铁剑发出耀眼的剑芒,遥指落在地下翻滚的沙路血。

    也就在这刹那之间,沙路血只觉得全身的气血漂浮,身体似乎不是自己的,他的轻功虽然不错,但是和唐朝相比,却有着巨大的差距!

    唐朝想杀了他!敢当面犯我唐朝着,杀无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唐朝有了这种君临天下的气势,一种掌控世间的意境回荡在他的心间!而且此时形势,若不能杀了沙路血以立威,面对回纥的骄狂,则不管是战斗还是谈判,都将陷入极端不利的境地。

    毕竟,敌方现在的主将并没有出马,若是自己都收拾不了,则势必被骄傲的回纥人更加轻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五章剑芒
    沙路血乃是天生的战士,虽然刹那之间全身气血翻腾,但面对唐朝的进攻,还是竭力的逃走.

    他仍然还有逃走的能力,虽然他的脚步十分的蹒跚。

    就在唐朝即将得手的一刹那间,沙路血的马猛然到了他的胯下。

    回纥的铁骑,不仅战士的武功高强,还有重要的一环就是马术精绝。这些从小就生长在马背上的战士,和身下的战马之间,已经建立起一种极端默契的关系。

    面对唐朝再次必杀的一击,沙路血猛然上了雄骏的战马,欲摆脱危机。

    但唐朝的脸上,忽然现出一种怜悯的神色,怜悯天下苍生。

    他只是将手中的玄铁剑,斜斜的划了下去。

    骨力佩罗的神色之中,现出强大的恐惧,猛然催动胯下战马,如箭射出,长枪一挑。

    哐啷!

    火花四射之中,骨力佩罗长达两丈的长枪和唐朝的玄铁剑在虚空之中交接了一招!

    虚空!

    没有错。就是虚空交击。因为此时唐朝的玄铁剑,距离和骨力佩罗的长枪,还有七尺的距离。但是却发出金铁交鸣的爆炸,这是何其诡异的事情。但却就真的发生了。

    沙路血得到这个机会,胯下战马奔驰之中,终于从鬼门关前逃脱。

    此时的他,一张黑碳脸却是雪一般的苍白,心脏狂跳,犹如要跳出来腔子,全身酸软无力,心中的那份惊骇,无法形容。

    唐朝长剑圈转,遥遥指着骨力佩罗,气机牵引,随时可以发出雷霆一击。

    三军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唐朝手下的亲兵已经忘了喝彩,而回纥骑兵更是惊诧得呆住了。

    唐朝有一些吃惊,骨力佩罗的武功,居然和他在伯仲之间。

    这是他粗略的估计。至少在马上功夫这一项上,他觉得此人和自己旗鼓相当,甚至有稍胜一筹的可能,因为他居然已经到了化境的中期。

    而且更加可怕的是他的枪。

    碗口粗细的枪,长达两丈,重达百斤,却居然在他的手里施展出来,好象是小孩子的玩意。

    他知道,一般的将领,连枪都举不起来,更不用说士兵了。

    可见此人天赋异禀,膂力强悍,更可怕的是他的枪法,和郭子仪一样,也是变幻百端。

    就在剑枪相交的一刹那间,两人已经交换了十三招,一百二十四个变化!

    以他这样的武功,怪不得能在西域所向无敌,骄傲无比。他的确有骄傲的本钱。

    但在骨力佩罗看来,唐朝才是真正可怕的存在。姑且不论他能在一合之中击败自己手下骁将沙路血,就看他玄铁剑上发出的剑芒,就已经是绝无仅有!

    一个人的武功,能练到发出隔神指、隔神拳,甚至龙形拳的地步,已经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冠绝天下,但是唐朝居然更进一步,居然可以在剑上发出剑芒,以长剑这种短兵器颉颃两丈长枪,的确是不可思议。

    当然,玄铁剑坚硬无比,本身重量七八十斤,虽然没有开锋,但是却是用与战阵之中的宝剑,一般的兵器,一削就断,大占便宜,即使对上长大兵器,也是毫不逊色,兼有长短两种兵器的优点,的确是绝世神兵!

    可就算如此,毕竟他还是有短处的。因为他的剑长只有四尺。就一般的剑而言,这当然已经算长,有点像后世倭寇的马刀,对阵一般的大将也已经绰绰有余。但是一旦对上像骨力佩罗这样的绝世高手,就真的是大处劣势。枪长剑短,这是先天的缺陷。

    但是唐朝居然将这一缺陷弥补了——他能发出盖世的剑芒!

    天下之间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奇功!

    这就是后世仙侠剑仙的圭臬鼻祖,还可以飞剑杀人!

    这要有多么强悍的内力,才能达到这样的能力?

    这要有多么巧妙的法门,才能将内力通过兵器传递而出,形成有如实质的剑气?

    这本是一种只能在传说中的武功,但却居然活生生的出现在骨力佩罗的脸上。

    ……

    凝视,郑重的注视!

    骨力佩罗终于真正的正视,或者是重视唐朝,他也横起了长枪,不过并没有出手!

    他也不知道自己出手会不会是唐朝的对手。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畏惧,深沉的戒备!

    他面前的这个人,不仅可以一招击败沙路血,也似乎具备杀死他的能力,他隐隐的想到。

    “可汗,朕以为,我们不是仇敌,可以坐下来谈谈的?”

    唐朝在认为最合适的时机下开了口,同时收剑如鞘,发出轰隆的一声大响,声如龙吟,久久不绝。这是他在收剑归鞘的一刹那以剑剑摩擦剑鞘,从而发出巨声。

    这一点,不少化境的高手都能办到。但是能使声音变得如此巨大轰鸣,骨力佩罗一生之中,却是第一遭见到。

    “可以吗?但你刚刚对我手下下了杀手?”

    骨力佩罗的心中留存着愤怒,强烈的愤怒,反而紧了紧手中的枪,一股苍茫的气势直冲天际。

    “可汗不要忘了,是他先对朕出的手,朕不是别人,是新唐的皇帝!”唐朝凛然说道,气势飚升,万古凌霄一羽毛!

    “哈哈哈哈!”骨力佩罗忽然狂笑起来,经久不绝,似乎一个个的闷雷响起在众人的耳朵。

    唐朝心中渐渐的放松,他感觉出骨力佩罗的气势,已经渐渐的弱了下来。

    果然,笑完之后,骨力佩罗目光直视唐朝:“唐朝陛下,以今日之形势,我手下有五万骑兵,而你区区一万,你如此对我,不怕本可汗杀了你?”

    哼!唐朝在心中冷笑,你居然不直接和我决战,却搬出身后的大军威胁我,气势又弱了一层,却不点破,微微笑道:“怕!朕当然怕。强弱悬殊,一旦混战,我军自然不敌。不过想必可汗也知道的,我手下这支骑兵却是当年剿灭黄蜂山马贼的主力之一,也曾经击败过突厥数万骑兵,纵然不敌,逃走的能力却是有的。你不要忘了,我刚刚和突厥结盟,而突厥的金枝公主也做了我新唐朝的皇后,到时候,朕一旦和突厥带领大军攻打回纥,则胜负就难说得很?”

    骨力佩罗一惊。突厥一直是回纥的死敌,而今金枝公主做新唐朝皇后的消息早已经传开,这两国的联盟紧密之极,一旦真的联合攻打回纥,却是一个大大的麻烦。今日就算能杀唐朝不少人马,但是刚才见识了唐朝的武功,知道要杀掉此人的可能几乎为零,顿时强压住心中愤怒,笑了起来:“新唐和我回纥向无冤仇,本可汗怎么会无端和陛下交战,还请陛下尽释前嫌,到高昌城中一叙,共谈会盟之事?”

    “难得可汗如此胸襟。不过朕有一事不明,既然可汗想要与我新唐朝结盟,为何刚才却摆出如此阵势,这可不像是和谈的样子啊?”

    骨力佩罗心中大怒:自然的想到沙路血的残败。不过回心一想,这家伙倒也不是个傻子,明显的是害怕了我摆鸿门宴。

    “呵呵,这只是要试探一下陛下的实力,毕竟,阁下也是带领大军而来,我回纥若不相迎,倒是会被国人耻笑。”

    颔首。唐朝点头:“可汗这样做,也是应有之义。军到国门,不出迎不能显示回纥军威,这倒也合理。可是朕得到臣相李白的回报,说可汗居然将他囚禁,可有此事?”

    “误会!误会。这真是天大的误会,李白乃是本可汗的故交,怎么回囚禁他们,现在还在国宾馆之中接受款待呢。”

    其实,骨力佩罗倒不是不想和新唐朝结盟,而是想得到李白这样的干才。当年李白游历天下以售所学的时候,自然也曾经到过高昌。骨力佩罗其时还是回纥的太子,听闻李白大名,诚心邀请,欲罗致在自己帐下效力,但是李白此时志向并不在此,数被相邀都被他婉言谢绝。

    可这样一来,顿时给一向心高气傲的骨力佩罗带来极大的不快,欲要强行羁押下李白,以迫使他在回纥效力。这也是骨力佩罗一贯以来的原则,若是不能收为己用,则欲诛杀之,以免反资敌国。但以李白之能,又怎么会遭人所擒,于是留书之后飘然而去。

    此次李白突厥之行,是以新唐臣相的身份来到回纥,来到回纥国中的时候,礼数周全,本以为骨力佩罗或许已经将旧时的小小嫌隙忘却。但想不到的是,却被羁押,连带投靠唐朝的华明庆也被一起羁押。

    “可汗!朕再次提醒一下,我是新唐的皇帝,如果受您愚弄,有失国体。这样,请现在把李白和华明庆放出来,只要我见到了他们,我就单人独马到你高昌城中谈论借兵之事,你看可好?”

    骨力佩罗一听唐朝的话,就知道唐朝的消息灵通无比,肯定已经知道自己羁押李白的事情了,索性不再隐瞒:“哈哈,唐朝陛下果然厉害,连这么隐秘的事情也知道。不错,李白傲慢无礼,已经被本可汗羁押,华明庆不知好歹,也一起被羁押。现在说,你想怎么样?”

    “朕不明白可汗之意,还望明示?”

    “很简单!你若想他们不死,就乖乖的听我的话,退兵三十里,你我在高明镇一聚。到时候,能谈就谈,不能谈的话,本可汗不介意多杀几个人!”

    骨力佩罗的语音森然有杀意。的确,今日的形势,对他是大大有利,天时、地利和人和都在他这一边,他倒是真的不怕唐朝敢对他怎样。

    而且,在回纥都城,唐朝当着数万将士的面打了自己的脸,将沙路血一招击败。若不是自己亲自出马,沙路血还要死在唐朝的剑下,这口气,他是无论如何要出的!

    此话一出,本来缓和不少的气氛顿时又紧张起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六章贞萝公主
    唐朝的眼神忽然锋利起来,一种有如实质的锋芒直指骨力佩罗.

    剧痛!就在一刹那间,骨力佩罗的眼睛同时跳了几跳。

    眼刀!。

    他再次对唐朝这个新唐皇帝重新认识,这人居然不亲自出手,却已经伤害了我!

    若是面对面的交手,他猝不及防的施展出这样的招数,也许自己就要吃个大亏。

    但恐怖的是,此人根本没有一点这样的心思。那就说明,他根本不屑于施展这样的暗算,也不怕自己有了防备,如果不是太过狂妄,那就说明他有绝对的战胜自己的把握。

    他有吗?

    骨力佩罗在心中问自己一声,忽然狂傲的笑了起来:“唐朝陛下,你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好!朕答允你!”他很艰难的压制住立即和他动手的想法,很平和的说出了这句话。

    不过他的嘴角,忽然之间出现一抹无法言喻的轻蔑:“不过,朕也有一个要求,不知道可汗是否敢答应?”

    骨力佩罗手中大枪紧握,眉毛杨起:“什么请求?”

    “到时候,你敢和朕单独决一雌雄吗?”

    “哈哈哈哈,不少人都说当世的高手,你唐朝算得上是第一,不过,本可汗一直不相信,最好最好,我敢,我当然敢!”

    说完这话,他跃马当先回城,他身后的传令官随即吹起号角,大军回城。

    唐朝也随即指挥大军退军三十里,直达高明镇驻扎,此时的他,权衡了敌我形势之后,已经决定暂时让他一步。毕竟,刚才在数万骑兵之前打了骨力佩罗的脸,即使退兵三十里,也不算伤了大国的脸面。

    很快的时间里,唐朝派使者将挑战的国书送到高昌城中,约他在次日一早决战。

    他自然希望越快越好,毕竟长安才是他的根本,在北国能借到兵当然好,但是一旦借不到兵,也并非一定是坏事。

    不长的时间过后,使者带着骨力佩罗的回书回到高明镇,批的是“来日决战!”

    ……

    唐朝此时手下的亲卫虽然有八千之众,但是真正武功超群的只有横野将军凤萧一人,乃是一直从岭南攻打孟笑时候就一起的旧部,此时的隆多,正和突厥乌菱罗带兵护送金枝公主到长安完婚。

    凤萧此人,武功高不说,而且善于侦察,一直就被唐朝委以重任,做的是到敌人后方打听情报的工作,武功和专信其实有得一拼。不过他的工作一直隐秘,所以军中的名声那是大大不如专信,这就是新唐朝建立时候封他和奋威将军章仇兼琼一起为横野将军的时候,不少人惊诧不已的原因。

    “凤将军,朕着你暂时统领我八千骑兵,即使有敌人前来搦战,不得出营迎敌,明白吗?”

    “是,陛下。”此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言辞不多,只习惯于做实事。

    唐朝交代完毕,吩咐凤萧不得泄露他的行踪之后,飘然而去,不知所踪。

    此时的凤萧,尤其是亲自见到唐朝玄铁剑的剑芒之后,对他更是奉若神明。即使唐朝不说,他也猜得到唐朝此行是去干什么去了。

    ……

    高昌城,大狱,也即是回纥的天牢之中,李白和华明庆等一群人被关在一起。

    随行的数十人被关在一处大牢房之中,华明庆和李白则被单独关在另外一处石屋之中。

    更气人的是,李白的身上还被捆上坚韧的牛筋,手脚上居然有手铐铰链。

    华明庆好一些,因为他没有脚,所以只上了手铐。

    李白的身体上到处都是斑斑的血迹,显然不仅没有得到一个大国臣相的待遇,而且还被施了刑法;华明庆的身上就更惨,到处是血渍不说,脸上还破了好大一块皮,显然受了极重的刑。

    ……

    这天晚上子夜时分,一队士兵簇拥着一个将领直奔天牢。

    这个将领不是别人,正是日间被唐朝一合击败的大将沙路血。

    他此行的任务也简单得很,就是要逼问李白和华明庆,问他们是否愿意归降回纥,不然的话,骨力佩罗的命令是,可以杀几个人来威慑一下。

    其实,就当时西域的形势,突厥和吐蕃虽然都是大国,但是国主都是无甚志向之人,因此如李白这样的奇才,并不觉得有多么的了不起,但是回纥的骨力佩罗不一样,他的野心极大,这从他在安禄山起兵叛乱时候趁机自称“天可汗”就可知道他的野心。

    他是一个狂妄的人,自无庸讳言,不过此人的确极有头脑,知道想要称霸天下,必须要借助李白这种才人的力量。

    其实他对李白的武功倒并不是十分推许,只知道他是一个有名的才子。

    ……

    这天晚上,唐朝身穿夜行衣,蛇行狸翻,施展轻功,如一片漂浮的叶子,就这么轻盈的上了高昌城墙。

    高达四丈的城墙,居然被他一掠而过。

    如此在深夜行走,使唐朝有一种久违的快感。

    这样的感觉,他只有以前在长安的时候,被铁慕容的弟子追杀的时候,曾经有过。

    不过他当时的武功,十分低微,浑不像现在有强大的自信。

    入城之后,直扑皇宫。

    唐朝轻功虽然高绝,但是毕竟不熟悉高昌这座城,何况又是回纥守卫森严的皇宫,因此耽误了不少的时间。

    此时的他,穿行在一片一片的琉璃瓦上,轻如落絮,捷如飞鸟,使得不少宫中值班的卫兵,都以为自己是看花了眼,是鸟兽在屋顶上行走。

    灯光辉煌!

    唐朝忽然之间停止了脚步,俯瞰下面:如此深夜,怎么还不睡觉?

    这是一处精致的宫殿,大约有百来个房间。而灯光耀眼之处,居然散发出阵阵脂粉的气息。唐朝本不打算窥视这里面的女子,不过他却看到了一个男人,所以只好窥视下去。

    屋子里的男人是回纥可汗骨力佩罗!

    难道这是他妃子的房间?

    可是如果是他的妃子,他何须在如此深夜还不就寝?

    这其中一定有古怪。就在唐朝刚这样想的时候,骨力佩罗威严的声音传出:“贞萝,这件事情没有商量的余地!父汗告诉你,就是死,我也要杀了唐朝!”

    唐朝伏下身来,如一条狸猫,蓦然在如此深夜中听到自己的名字,微一凝想,已经知道下面并不是骨力佩罗的妃子的居处,而是他女儿贞萝公主的居处。

    对于这个女子,唐朝倒是早有耳闻,据说他不仅艳冠西域,而且武艺极高,使得好一双柳叶刀,据说还屡次跟随骨力佩罗亲自征战,立下不少的功劳,威镇高昌国。

    如此厉害的一个女子,从这里看下去,虽然看不清她的容颜,但是光看她的背影,也已经是妙曼无比,富有北国女子特有的英爽苗条。

    “父汗,您为什么这么恨唐朝,为什么?”贞萝公主的声音焦急起来,似乎是拉住了骨力佩罗的衣服,不让他离去。

    “我告诉你。孩子,我明天就要和此人决战,你老是缠着我说同样的问题,父汗可要发怒了?”

    “恩,父汗,您是最疼我的人了,从来不骂我的,求求你,求求你放过唐朝好不好?”

    屋顶上的唐朝听了此话,心中这才大为震惊:这个公主和我素昧平生,怎么就老是说我的好话,莫非有什么别的原因?

    “孩子!你缠着我也没有用的。你的婚事早已经定下来了,你必须得到大食去,大食是我们西域的强国,你虽然嫁的是黑衣大食的王子,不过依然不算辱没了你,记住,你们的婚事已经成定局,你就不要再起别的心思啦。”

    “孩儿起什么心思啦,父汗就喜欢误会人。”贞萝一听,害羞的放开了骨力佩罗的衣角。

    “你以为父汗不知道,你是见了唐朝这家伙,如此年轻而且武功又厉害,不仅英俊潇洒,更是一国的皇帝,所以你喜欢上了不是?”

    “哎呀羞愧死啦,快别说啦。”话没有说完,贞萝公主已经按住了骨力佩罗的嘴。

    “我就知道你的心事。你也别害羞,说实在的,唐朝这样的人,能够嫁给他,是女人的福气,不过即使你同意,他同意,父汗也绝不会答应的。”

    贞萝公主本来害羞,但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父亲就真的狠心将女儿嫁到那么偏远的大食,我真的不喜欢呢?”

    骨力佩罗摇头:“并不仅仅是如此!你知道吗,唐朝已经娶了突厥的金枝公主为妻,册封她为皇后,而且和突厥结盟,愿意借兵十万替他争夺中原。即使你嫁到长安,还不是做一个寻常的妃子,试问以你的个性,能容得下金枝公主这样的女人管束你吗?”

    “她凭什么管束我?她是公主,我也是回纥的公主,我父亲还是‘天可汗’,我不听她的,她能把我怎么样?”贞萝美丽的嘴巴噘起,充满了醋意。

    唐朝在上面听得一阵心动,这姑娘天真无邪,也难得她居然能在宫廷这样的地方活到这么大。

    “呵呵,傻孩子。你的个性我还不知道,一旦不合你的心意,你就会动刀子动枪,搞得宫里鸡犬不宁,宫廷之中武功高有什么用,还不一样得死于阴谋诡计。所以,既然不能做皇后,掌控后宫,你还是嫁到大食的好。”

    “不行!父汗,不如这样,你让我见一见他,只要你让我见他一次,之后我就什么都听你的,好不好?”

    骨力佩罗就似有意似无意的抬头看着唐朝所在的位置:“父汗也不知道好不好,不过见不见你,问题不在我而在他?”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七章心花怒放
    唐朝并不吃惊骨力佩罗能发现自己,其实,他刚才是故意将自己的呼吸加重,以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知道,以骨力佩罗这样已经达到化境的高手,即使是小小的敌意,已经可以使他产生警觉,更不用说自己故意露出了较大的敌意。

    这听起来似乎玄妙,实际说破了也不过是化境高手的感知能力超强,尤其是对周遭一百步距离内的东西即使闭目有如亲见。

    咔嚓一声轻响之中,唐朝的身子,如燕子一般飘飘的落了下去,站在地上,轻如一片羽毛。

    贞萝公主的脸上,浮现出无比动人的色彩,目不交睫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眼中表露出来的神色,却使她十分的生气,因为唐朝在笑,笑的同时同时伸出了他的手,摸向她的胸。

    她的脸色顿时羞红,同时眼中现出怒色,一掌击出,快如闪电。

    啪!

    很清脆的响声。唐朝的脸上着实的挨了一个耳光!

    但奇怪的是,骨力佩罗笑了起来,微一凝思,退了出去。

    他退出去的时候,只带给人一种幻影的样子,有一种可怕的速度。

    这样的速度反映在唐朝的心中,才使他真正的有些畏惧。

    不错。是畏惧。就算轻功高深如唐朝者,也在刹那之间产生了恐惧。为什么这人退着走的时候,居然能如此的快法?

    惊诧过后,唐朝这才摸了摸自己一点也没有红肿的脸,依然坏笑一般的看着面前正怒气冲冲看着他喘气的贞萝公主。

    这女人的脸蛋姣好,青春年少,胸部高高的隆起,着一身劲装,越发的刺激男人的兴趣。

    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唐朝的心中就涌起一股难言的冲动。

    桃之妖妖,灼灼其华,说的就是她这样的美丽。

    贞萝公主的脸上,露出小女人的娇羞,当然还有一丝假装的愤怒,而且更多的是奇怪:这人的武功那么高,光看他从天而落的轻功就看得出来,显然比爹爹强盛了不少,但是为什么偏偏避不开我的一掌?

    哦,对了。她的脸上忽然布满红晕:“你是谁?”

    “我是新唐朝的皇帝唐朝,实在有些抱歉,深夜前来打扰。”

    贞萝公主的脸再次露出娇羞:我猜的果然没有错,他是故意让我的。可……可他为什么故意让我?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的脸就越发的发烧,哎呀羞死人啦,我刚才在父汗面前说喜欢他的话多半已经被他听去了,因此才,才故意挨我一个耳光的。

    不对不对,既然如此,他笑什么,为什么笑得如此邪恶?

    于是,贞萝公主的眼睛瞪了起来,使得她的艳丽如朝霞的脸上带起一种压迫:“我就知道是你。说,你为什么要笑,笑的还这么,这么可恨?”她咬住了自己的嘴唇。

    唐朝答:“公主,你是贞萝公主是不是?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深夜到访,却问我笑你什么?”

    “是。我就是。那我现在一起问你,为什么深夜来访,为什么要笑的那么怪?”

    唐朝看到她的脸上露出一种水色,几乎将全部的美丽绽放,再也忍耐不住,脱口道:“公主,你真的好美,你的英姿让我着迷!”

    “啊……”贞萝公主母猫一般的叫了一声,脸上忽然露出喜悦和羞涩并存的丽色,猛的抢前几步,来到唐朝的面前,和他呼吸相闻,小声的不自信的问:“真的,您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吗?”

    “当然。公主的美丽和英爽,就如要随风飘舞的精灵,透露出北国美女的野性和骄傲。世上能够不为你着迷的男人,应该不多。”

    唐朝就很无耻的再次抓向她高高的峰峦,而且脸上的笑似乎更加邪恶。

    “你是个什么人嘛?”贞萝公主又一个耳光扇出,用的是左手。

    不过这一次,她并没有成功,因为唐朝伸手轻轻的一剪,就捉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温暖而柔滑,肤如凝脂,使唐朝刹那之间想到还在深宫的杨玉环,他很郑重的看这着贞萝公主星星一般的眼:“对不起,看来你是误解了我,我只不过是想替你摘下胸前的这片叶子。”

    贞萝公主才蓦然的发现,自己手心之中出现了一片枯黄的叶子。

    “你……你是想帮我,所以才挨了我的耳光的?”

    她的美丽的脸上满是歉疚的神色,轻轻的从唐朝的手中抽回了自己的手,心中有一种叹息的意味。

    “是的。如公主这样的美貌,青春年少,光彩照人,有一片黄叶在身,的确是有损公主的美丽,所以我想替公主去掉这个小小的遗憾。”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是错怪了你。”贞萝公主大喜,抓住了唐朝的手:“请坐,这样说来,您是我尊贵的客人,我一定好好的款待你,来弥补这个过失。”

    唐朝大喜,顺势抓住了她的手,看着她玉一般的肤色,感受着她檀香的味道,心中十分的奇怪:是的,这段时间之中,我一直听说西域最美丽的女子是就是这位贞萝公主。本来,我还有点担心,会不会这是骨力佩罗为了替自己的女儿扬名而故意散布的消息,现在看来,却是实至名归,真正的艳丽到了极点。

    如此美丽,如此有名的女子,若是让她嫁到遥远的大食,恐怕的确不是她的愿望。

    贞萝公主一脸的娇羞,见唐朝抓住她的手,忽然闭上了眼睛,身体开始轻微的颤抖起来。

    这使身为情场老手的唐朝立即断定:这女子和李莲、文姜、新灵、金枝公主当时一样,都是纯洁的处女。显然涉世未深,居然丝毫没有和男人接触的经验。

    但回心一想,唐朝立即想到,这公主出身皇室,整天有无数的宫女陪着她,即使是出去参加战斗,也有父兄照顾,哪里有机会和男人独自相处?

    而且,她这样的女子,哪个男人又有这样的胆子敢靠近她?

    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铁腕,猛的一弯,将贞萝公主饱满的身体拥在自己的怀里。

    好充实的感觉,唐朝在刹那之间沉沦。

    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人竟然如此具有弹力,她抱紧了他。

    也许是一种本能,也许是一见钟情,反正,在唐朝抱住她的一刹那间,这年少的公主也刹那之间有点意乱情迷。

    温存。

    足足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唐朝才轻轻的放开了她,心中有极端的不舍。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她就在咫尺的狂热的心跳,还有她那血液之中那种兴奋和亢-奋。

    不过他不能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知道,骨力佩罗并没有走远,就在三百步开外的一片花树下故作清闲的散步。一旦自己有什么不轨的行为,势必引起他的干预。

    当然,唐朝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倒也并非是仅仅因为骨力佩罗的存在,而是他必须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

    他能一见面就抱到这个美丽性感的女子,也许是美丽女子对漂亮男人的一种崇拜,或者是一种痴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像后世那些少女扑到台上去献花的时候以能接受歌星的一个拥抱为荣的那种心理。

    贞萝公主的眼中涌起一种难言的幽怨,但随即想到自己是主人,很快的泡了一杯茶,放在唐朝的面前:“陛下,请喝茶。”

    唐朝欣然接过,喝着苦涩的茶,忽然觉得好苦,但心中反而欢喜:这娇贵的娘儿,恐怕这是她这一生之中第一次替人沏茶,居然这么苦。但正因为如此,却使他感受到了这个女人的心。“公主。谢谢你如此待我,我虽然是新唐的皇帝,但是这一生,却实在很少受过这样的厚待。事已至此,我就不拐弯抹角,公主真的是喜欢区区在下?”

    贞萝公主愣了一下,显然想不到唐朝如此的单刀直入,不过北国的女子,向来要比南方女子大方一点,羞涩的点头。

    “如此的话。唐朝三生有幸。我也实话告诉公主,自打第一眼看到公主的时候,我就被你的美丽折服,如何不喜欢你,我们之间,现在似乎可以说得上是情投意合,接下来,你一定要为我做一件事情?”

    唐朝就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在心中骂自己无耻。这明明就是第一次见面,哪里就有了真正的爱情,不过现在新唐朝正是求人帮助之时,若能使回纥能与自己化敌为友,不仅打击了安禄山,还平添强助,而且到时候可以得到这位西域最美丽的公主,可算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即使有欺骗的成分,也只得从权了。

    贞萝公主再次纵体如怀,她一直担心唐朝不喜欢自己,现在听他亲口承认喜欢自己,真的是心花怒放:“做什么事情?”

    “替我杀了黑衣大食的使者,立即和他们断交。只有这样,你才能迫使你父汗同意你嫁给我!”

    唐朝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压低了声音说的,当然绝不能让三百步外的骨力佩罗听到。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八章另外一个办法
    唐朝说完这话,很怜惜的吻了下去,看着贞萝公主艳丽的唇,有点流连忘返的味道,但是他心中比谁都清楚李白等人现在还在危险之中,若不能尽早的设法相救,一旦明日和骨力佩罗一战,对方败北的话,以骨力佩罗骄狂的性格,说不定会恼羞成怒的杀了李白等。

    若真的如此,则可算是自己这个做皇帝的害了大臣的性命。

    “记住。我可爱的公主,如果您是真的爱我,这就是唯一的出路,时机稍纵即逝,我现在就出去拖住你爹,你去办!”

    贞萝公主看着唐朝,好一会儿,忽然脸上露出最最甜蜜的笑容:“唐大哥,您这是在考验我?”

    唐朝一笑,很郑重的点头。

    “如果我不答应呢?”贞萝公主忽然推开了唐朝,狡黠的说道。

    “如果你不答应。那么很有可能,从此我新唐朝和回纥之间就是死敌,你也看出来了,今日之局势,并不是我唐朝没有诚意,而是你父汗和安禄山的交情不错,所以才宁愿让你嫁到黑衣大食,来完成他自己的志向。”

    “我父汗的志向?”贞萝公主惊讶起来。

    唐朝心中焦急无比,但是面前的这位美艳的公主,很可能是决定自己命运的人,她的话,她不得不答:“是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父汗是想通过和安禄山的合作,帮他平定中原,此后借助中原的势力来征服西域各国,他想做真正的‘天可汗’。”

    贞萝公主颔首:“您说的不错,父汗说不定真有这样的梦想。”

    “不是说不定。而是一定。回纥现在最大的死敌不是中原而是突厥和吐蕃,你父汗屡次想要扩大疆域都能能成功,就是这两个大国从中作梗。只有消灭这两个国家,甚至占领更多的领土,他才是真正的‘天可汗’,他的野心一向很大。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父汗的判断是错的,只有和我大唐朝联手,他才不会损兵折将。到时候,还可以借助我唐朝的国立帮他实现自己的愿望。”

    “大哥。我知道你说的都是国家大事,我也听不懂。但有一点我还是听出来了,就是父汗肯定不会要我找喜欢的人,而是要把我作为和大食结盟的棋子,我不同意,我听你的话,马上去杀了大食的使者。”

    唐朝的双手按住她的香肩,看着她如花的容颜:“公主!谢谢你愿意作我的女人,可是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你只能做我的贵妃,连这样你也愿意吗?”

    贞萝公主就深情的一笑:“我当然愿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是住在山洞里我也开心!”

    她再次的扑进了唐朝的怀里,似乎不忍离去。

    唐朝大吃一惊,但随即确信,这个女子的确是单纯的,她显然没有想到名分这种东西对她的巨大束缚,无论如何,我不能对不起她,唐朝发自内心的哀怜起她来。

    他忽然将即将离去的贞萝公主的腰肢揽住:“如果公主真的不想杀人,那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可以解决此事。”

    唐朝此时的感官敏锐无比,忽然发现骨力佩罗已经离去,而且从他的步履之中可以听出事情紧急。以他这样的高手,已经能察觉周围三百步左右距离内一切事物的变化。

    骨力佩罗一旦离开,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什么办法?”贞萝公主的脸色也有点发青。

    “你杀过人吗?”

    “没有。我……我以前根着父汗和兄长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他们都冲在我的前面,只让我跟在后面,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真的一个人都没有杀过。”

    “怪不得。怪不得我看你的脸色刚才不太好,原来是我给你出了难题。现在,我只想真的问你一句,如果我冒犯了你,你不会真的杀我?”

    “你……你想把我……?”

    看着唐朝脸上那种不怀好意的笑,贞萝公主在一刹那之间终于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想现在就……把她那个了。不禁羞得她满脸通红,而且心脏小鹿乱跳:“怎么可以?这怎么可以?一切都太快啦!”

    她开始推唐朝的手,但是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推的时候这样的无力,唐朝吐一口气,秉住良心的谴责:事已至此,若不是生米煮成熟饭,以骨力佩罗的个性,他是肯定要按照约定将公主嫁到大食去的,毕竟他是一国之主,说出来的话从来就是一言九鼎。

    然后,他抱住了她,紧紧的抱住了贞萝公主,感受着她胸前的两个大火球强烈的挤压着自己,就此沉沦,他,肆无忌惮的,狂暴的拥有了这个西域最美丽的女子。

    她本在抗拒。

    不过当她知道一切抗拒都是无效的时候,她开始欣然承受这一切,她在心中发誓:能和这样伟岸的男人在一起,就算是死,她也认了。

    她现在忽然不再笑耶律金枝公主,而是赞扬她的明智。想想,当年金枝以大突厥的公主之尊,跟随名不见经传的唐朝私奔,这一直被传为西域各国的笑柄,觉得金枝这样的公主实在没有眼光,居然喜欢上这样的一个男人!

    古代的公主,身份尊贵不说,更有良好的教养,天生的美丽(来自遗传),能够配得上的男人,那是极端的优秀,一般都是嫁给另外一个国家的皇帝或者储君,即使皇帝的公主稍多,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一般是嫁给最有实力的王公大臣,巩固国本。

    公主,公主,除了极端个别的有不甚美丽的,其余的则基本都可算是世间极品。而且,就算某位公主的容貌稍逊,但天生的血统高贵,还有高度的教养,可肯定算一位非凡的女子,能够拥有,也是男人莫大的福气。像李莲这样的女子,美貌完全可以和杨玉环一较高下,可算是唐朝所有的女人之中最美丽的一位,又是唐朝的救命恩人,本来最适合她做皇后,可是她自小跟着谢小意孤独的在大雪山上长大,被脾气暴躁的母亲管束得循规蹈矩,美貌是无匹的,血统自然也是高贵的,可是毕竟缺少了那种玉女的教养,那种经过无数后天修饰而得来的气质,这就是为什么杨玉环在唐朝的心中,还有那种几乎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因。

    杨玉环这样的女人,那是一百年,甚至一千年也未必能出现一个的女人,她虽然没有高贵的血统,但是她的气质,却无疑是古今所有女人之中最出色的!

    贞萝公主的思绪收了回来:看来,我也得学金枝公主了。

    他忽然有点羡慕金枝公主,这婆娘可是捷足先登,把皇后的位置给占据了。

    唐朝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如此**的时刻,他却会想起这些不该想的东西。

    不过,他随即释然。一个拥有如此多位绝色妻子的男人,在和其中一位欢-好的时候,做一些条件反射一般的比较,其实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一朝巫山-**之后,贞萝公主已经是彻底的瘫-软,她终于看到了这个漂亮男人彪悍的另外一面,她沉沉的睡了过去。

    唐朝再次在她如花的脸上吻了一下,心情忐忑的走了出去。他知道,他本可以不如此猴急的,但是形势所迫,如果不这样做,一旦回纥的铁骑和自己作对,那么新唐可是大大的危险。以自己现在的兵力,只有四万骑兵,根本不可能和安禄山的二十万铁骑相抗衡,如果借到的十万突厥骑兵和回纥大军厮杀,则根本没有起到借兵制胜的作用;而且他现在心中清楚,吐蕃和李隆基的关系很深,要想联合这支大军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回纥就变成了决定胜败的关键。至少有了回纥的数万铁骑之后,他的心中可以有一点底,至少不会被安禄山压着打。别看安禄山现在仅仅只占领了洛阳,其实他也不笨,已经将几乎所有的大军都派出去到中原各地驻扎,抢占各地府库,占领战略据点。当然,这样的事情,唐朝也在做,李亨当然是“名正言顺”的也在做,不过都没有安禄山的实力,抢占和控制的州县明显不如安军控制的多。这样的时候,骑兵的威力再一次的得到体现。

    三分天下。三方都可以拉丁抓夫,步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说是无穷无尽,但骑兵就不同,毕竟马的数量有个极限,而且一旦受伤或者是瘟疫,还会有大量的损失,当然战斗之中也会死伤。

    杀气!

    当唐朝准备走出贞萝公主的“贞萝殿”的时候,一股狂暴的杀气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忽然退了一步,手按腰间玄铁剑的剑柄。

    他面前的是一只长达两丈的长枪,枪身碗口粗细,上面雕镂出一条飞舞的黑龙,一望之下使人心生恐怖。

    强烈的杀气就是从枪尖上传递出来的。

    骨力佩罗脸色铁青:“好个卑鄙无耻之徒,我离开这段时间,你都做了什么?”凭借化境高手的嗅觉,他知道唐朝做了件极端使他不能忍受的事情。

    “很抱歉!可汗,我新唐朝正式向回纥求婚,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善待贞萝公主的!”

    “你……你真的?”

    骨力佩罗的脸色血红,“嗷”的狂叫一声,风云变色,长枪一抖,大风呼啸而起!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上)

    唐朝本能的拔剑出鞘,伸剑横击,抵挡住了这一招惊天动地的攻势!

    哗啦一声!火光闪烁之中,两人的身形都由极快,极狂暴变为极静。

    随着交手的这声巨响,“贞萝殿”四周枝叶飞舞,一股强大的风暴以交手的两人为圆心呈爆炸状冲击而出,花草被连根拔起,树木尽成光秃秃的一片。

    骨力佩罗的心中似乎被针给刺了一下,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

    当然,这也只是刹那之间,只见他吸一口气,胸中真气流转,顿时又变得神采奕奕。

    此时他心中的惊骇,突然之间超过了愤怒。

    唐朝在他的皇宫之中侮辱了贞萝公主,对他而言,自然是奇耻大辱,务必杀之而甘心,但刚才的这一招一交,他的心中就开始震惊:如果此子选择在我刚刚失去战力的一刹那间出手,则我很可能就会死在他的手下。

    化境的高手,犹如绝世的棋手,每一毫厘之差,都尽在自己的心中。

    刚才这一招,如果唐朝抓住机会进攻,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骨力佩罗即使能勉强抵挡,但是势必丧生在唐朝无穷无尽的杀招之下。

    先机!

    也如围棋。一旦取得先手,虽然不能说胜,但是却是大占优势,尤其是在两人的功夫差别不的的情况下,先机有时候就是胜利的代名词。

    以唐朝这样的高手,一旦上手的时候就让他占有先机,那你除非有李白和华明庆那样的轻功,否则就可以宣布你的死亡。

    唐朝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刹那之间感觉胸口血气翻腾,即使连挪动一步的力气也欠奉。

    唐朝也在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不过唐朝此时仍然可以出手,击杀了骨力佩罗。

    但他只将玄铁剑的剑尖虚晃了一下,并没有真正的出击。

    盖因他如果在此时全力出击,强行提起真力出手,虽能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但是自己势必受到内伤。回纥虽然不能和吐蕃和突厥的国力相比,但是国中的高手,想亦不少。他此举以雷霆万钧之势,固然极有可能杀得了骨力佩罗,但肯定会受重伤,到时候冲出皇宫的可能,几乎为零。

    他自然不能冒险。

    这显然不是一次公平的比武,天时、地利、人和,他样样处于下风。

    只因就在此时,他的耳际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大量的大内高手正在向他靠近,以扇形靠近贞萝宫。

    唐朝深吸一口气,心中一片寒意:我唐朝忒也托大,居然敢在回纥的皇宫之中如此行事,难道今日会丧生在这里?

    自从他武功大成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骨力佩罗大枪一摆,狂风呼啸之中,以枪为棒,再次要引唐朝硬拼,他似乎已经感受到唐朝的武功之中也不是绝无漏洞。

    但这一次唐朝并没有硬挡,而是身子如飓风一般的一闪,躲了过去,玄铁剑挥舞,欺身直进,以小巧的身法反制他的长枪。

    一片片的树木被挑飞,砖块四裂,两人交手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就在一眨眼的时间里,已经拼了十五招。

    骨力佩罗的枪法大开大阖,威猛霸道,几乎所有的破坏都是他造成的,但是唐朝的剑却更加可怕,几乎已经到了无坚不摧的地步,若不是骨力佩罗的长枪乃是精钢所铸的铁枪,恐怕早已经抵挡不住。

    但就算是如此,唐朝的进攻却也是无处不在,闪电一般的倏进倏退,使得骨力佩罗一时之间招架有些为难。

    交手三百招之后,唐朝的心中渐渐宁定:此人的武功虽强,但是浸yin最多的还是马上功夫,若是这样近身的搏击,他必败无疑。

    咔嚓!

    唐朝猛的脸色血红,吼了起来:“堂堂回纥的皇帝,也要以多欺少吗?”

    此时的唐朝,一个“鲤鱼打挺”躲过骨力佩罗的铁枪,一剑削断了沙路血的佩剑。

    沙路血观看多时,知道时候一长,可汗必将不敌,因此陡出杀招,满以为唐朝的注意力全部被骨力佩罗所吸引,这一招立即可以建功,却不料唐朝忽然偷梁换柱,把他作为了主攻方向。

    他的偷袭在这个时候反而变成了敌人向他隐蔽进攻的布料,仓促之下只得横剑一挡,但他手里的剑虽然是好剑,却又怎么及得上靴铁剑的威力。

    在唐朝化境高手强大的暗劲面前,这剑咔嚓的一声据断折了。

    骨力佩罗的眼中血红血红的都是血丝,大枪举起,并不进攻,只冷冷的说道:“唐朝小儿,你给我听着,杀你,根本用不着以多打少。”

    唐朝心中大喜,他刚才使用激将法的目的,就是担心这家伙恼羞成怒之下命令手下的人一拥而上,如果是那样的话,即使以他现在的轻功,恐怕能逃出去的机会,也只有十分之一。

    “可汗光明磊落,足见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不如等到明日在榆林一战,我们在马上决出胜负?”

    唐朝明白眼前的局势危险无比,见骨力佩罗中了自己的激将法,赶紧在拴上几条绳索,以防他反悔,同时提出一个诱人的条件,在马上分出胜负。以骨力佩罗的骄傲,又平生最擅长马战,应当不会拒绝。

    骨力佩罗此时暗中喘气,已经将狂暴的真气调得顺畅,一听唐朝的话,就知道这小子是想打逃跑的主意,心中冷笑一声:我纵横西域数十年,什么样的鬼蜮伎俩没有见过,如今做了我网中的鱼,岂会让你随便的溜走?

    当即大枪一顿说道:“唐朝陛下此言差矣。若是你乖乖的呆在榆林镇,本可汗明日一早,自然和你在马上决一高下,可是你偏偏夤夜来我宫中,而且还敢冒犯我的宝贝公主,你除了死,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透骨的凉意,听着骨力佩罗手下大将们不断请战的声音,再看看宫墙上一只只发亮的箭镞,他的心中忽然有些后悔:这一次,倒真的是有点托大了。

    “说,你想让我怎么死?”

    “本可汗要亲手杀了你!”骨力佩罗的眼里显示出强大的自信和凶残,任何人都可以听到他的每一字里都涂上了血淋淋的仇恨。

    回纥的群臣和他一样,想到美丽无双的贞萝公主居然在自己的贞萝殿里遭受这“无耻”之徒的侮辱,无不义愤填膺。

    “如果你杀了我,你就不怕和我新唐朝结下无可化解的大仇?”唐朝知道这样说或许什么用都没有,但是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也一起说了。

    “哼!别说你新唐朝并没有什么能耐,就是你们真的和突厥结盟,本可汗知道你干了这件人神共愤的事情,也绝不能饶恕。”

    “可是。我尊敬的可汗,如果你真杀了我,不仅拆散了一对有情人,而且平白的树敌无数,这样做,你是得不偿失的,不如和我新唐结为婚姻,你助我统一中原,我助你称霸西域,何如?”

    “住口!你这个无耻的东西,跟我到较武场中来,我会让你死得心服口服!”

    说完这话,他就当先大步而行,将两长长枪杠在肩膀上。一路之上,他的心中都是忿忿不平:不仅因为唐朝坏了公主的贞操的事情,更因为他一怒之下失了理智,居然选了用长枪这样的长大兵器和唐朝在贞萝殿交手。

    长枪适合在战阵之中使用,典型的马上的兵器,用来以只步战,当然大大的不顺手,所谓自去其短;而与之相反的是,唐朝却是用的趁手的兵刃,玄铁剑可算是天下至宝。好在沙路血这一出手相助,才使自己摆脱了这一尴尬的局面。他知道久战之下肯定会落败。

    但狂妄无比的他,哪里会服气,自是一定要在武功上杀了对方。

    其实,以他现在的形势,完全可以用唐朝私创皇宫为由将他围杀,不过一旦他一旦如此做了,则势必会被手下的将官认为他的武功不如唐朝,只好以多欺少。

    这对于向有大志,志在统一西域的骨力佩罗来说,是不能忍受的。

    唐朝微一愣神,但随即跟了上去,此时的形势,已经由不得他。他心中暗暗的庆幸,还好的是,一对一的交手,他倒的确从来没有怕过谁。他心中想:我在马背上的功夫,当然是不如这个骨力佩罗,可是此战既然定了生死,倒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不长的时间里,唐朝就跟随骨力佩罗来到较武场。

    好大的一片沙场,足有十余亩。骨力佩罗生性好武,还不时的就在宫中的较武场挑选出征将帅,往往都是在马上见功夫。这一次,作为两人决斗的场所,却是再合适不过。

    骨力佩罗骑上自己手下牵来的一匹大马,威风凛凛的向校场奔驰而去。唐朝看这匹马好生雄骏,长达一丈不说,光听它落蹄时的清脆声音就知道,此马的脚力雄健无比,托一个把人简直就是轻如无物的感觉,而且浑身火炭一般的红,叫声有如龙吟。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中
    唐朝苦笑一声,牵过了一头无鞍的红马.

    其实,并不是此马本来无鞍,而是这马压根儿就是一匹未经驯服的劣马。

    高昌其实就是汉武帝时代的大宛,高昌城外都是重叠的群山,适合于产生神马。当地人的信奉的不是菩萨比丘这些,而是信奉神马,因为他们相信这种全身火炭一样红的马乃是天上的神龙下凡,称之为龙马。

    每当秋高气爽的季节,无数的牧民就把母马放在群山之下,夜晚的时候还点上篝火,以引得山上的龙马降临和母马交-配,从而产下龙马。

    毕竟,真正的龙马就连最年老的牧民也只见到惊鸿一瞥,别说捕捉,就连见都见不到。而高昌国中的母马肥壮硕-大,倒也的确能引起龙马的兴趣。

    他们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得到龙马的种,虽然产出的马并非是真正的龙马,可是便于驯服,体质更是大优于常马,用于战阵之中,真的是威力无穷。

    现在骨力佩罗坐下的马,就是这种龙马的第一代后裔,神骏无比。这样的龙马,交-配第二代第三代之后,雄性逐渐消退,和常马的差别不大。

    整个回纥国中,连上唐朝手上这匹无鞍的神马,也只有三匹。其中最好的当然是骨力佩罗的坐骑,名曰——火龙马;其次就是回纥当今太子乘坐的火云马,也是神骏异常,只比火龙马稍逊;最后剩下的就是这匹还没有被驯服的火神马。

    无论是谁有幸得到龙马,都要奉献给回纥朝廷。这匹火神马被发掘到宫中未久,驯马师使出百般的技巧,但是三个月来,还是无法使之屈服。

    他自然有不小的压力,一是不能将这样的宝马伤了,二是要使马真正的听话。先前的两匹马,火龙马和火云马,都是骨力佩罗在心血来潮的时候亲自上阵驯服,可这一匹马,却是还没有见过可汗。负责牵马来的人是沙路血,自是要给唐朝出一个大大的难题,不仅是无鞍马不说,而且还是未经驯服的宝马,为的就是要害得唐朝丧命。

    等唐朝牵马走进较武场的时候,身后的门关上。

    里面的这两个人,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能活着出来,这是骨力佩罗的命令,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人能违背。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轻松的感觉,强大的压力在瞬间消失。

    “可汗,你如此做,不害怕我反杀了你吗?”唐朝长笑了起来。

    骨力佩罗双眼如秃鹫,看着牵马而来的唐朝,脸上忽然露出一种伤感的神色:“我怎么会害怕?就在这里,我杀了我几个嫡亲的弟弟,用的是公平的方式,因为他们要和我争回纥的可汗之位;也在这里,我亲手杀了突厥的左路大元帅耶律文齐;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我西域了不起的豪杰,可是仍然死在这里,就在此地!”

    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枪尖一抖,强劲的气流自枪尖激射而出,飞沙走石,尘土飞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一时无两。

    唐朝半步不退,沙石尘土在距离他身体一丈的距离内不得其门而入,被他强大的护身真气阻挡,好像大海之中的一块暗礁,随狂风肆虐,但是却是丝毫无损。

    “哈哈,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你——杀得了他们,未——必能——杀得了——我!”

    唐朝再次纵声长啸,一种强大的气势立即攀升,犹如钱塘江大潮中一个接一个更狂猛的大lang,直将较场之外每一个侍卫的耳朵都震得嗡嗡作响。

    唐朝这一啸中灌注了极强的内力,如轰轰发发的巨雷,足以引起所有人耳膜的共振。

    作为穿越者的唐朝,当年在漳州一中学物理并不是菜鸟,而是高手,既然能使用干冰在山东求到雨,自然对于共振的理解比当时的每一个人都要深,再辅以他天下仅有的强横内力,顿时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咕咚咕咚,校场之外的好几个侍卫亲兵受不了唐朝声击的威力,居然昏倒了过去,一一的摔在地下。

    唐朝也不为己甚,戛然收住。他知道,再继续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摔倒。

    对于处在唐朝现在的局势中的人,这自然是以寡击众的妙招,不过却须消耗海量的内力,大敌当前,他自然不能有丝毫的托大。

    骨力佩罗本来坚定无比,锋利无比的眼神,忽然之间有些迷乱——他做不到这一点。

    他再也想不到,以唐朝不足三十岁的年纪,怎么可能拥有如此盖世的内力,这根本不是人能够办到的。

    仅仅以声波的操纵就能伤人,这是他一辈子练武都没有想到过的。

    他不由得想到了唐朝和他初次见面的时候使用的“眼刀”之术,若是出其不意的施展出来,他大有可能就此被唐朝抢得先机,直到被杀。

    化境高手自身犯错误的可能性极低,一旦失去先机,那就会被对手一点一滴的蚕食,逐渐掌握主动,渐渐的形成胜势,最终气血被对手击散,丧命亡身。

    绝世的高手胜于一流高手的地方,往往不是大龙被屠的危险,而是边角的争夺,一点一滴的失去子力,集腋成裘,最终战胜对手,以前的李昌镐还是现在的李世石,无不是这样的超一流棋手。

    唐朝的武功,集唐手之大成,再结合孙思邈的医术,以及他从现代了解的人体血液循环、内分泌等知识,再加上粗大无比的经脉,再加上孙思邈无偿灌顶给他的四十年的内力,终于使唐朝变成一个内力惊天动地的怪胎。

    不管是音杀还是眼刀,如果出其不意的使用出来,骨力佩罗心中清楚,自己处于下风的可能性极高。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新唐的皇帝,显然不屑于使用这样的暗算,而是要堂堂正正的和他对敌,难道,他真的有胜我的把握?

    就在这一刹那间,骨力佩罗的心中产生了动摇。

    他终于失去了坚定如磐石的必胜的信念,他终于失去了以往在对战当中藐视对手犹如无物的狂傲,他的信心受到很大的打击。

    现在还没有交手,但是在骨力佩罗的感觉之中,却像是他们双方都已经打了好几个回合。

    不行!绝不能让他在气势上占据上风,不然的话,今日谁胜谁败就真的难说得很。

    他和唐朝有过两次短暂的交手,一次是在马上,一次是在贞萝殿前,步战,他清楚唐朝的马术的确不如他,可是步战自己肯定不如他。

    “那我们就试试看,今天,我们到底是谁的头留在这里!”

    骨力佩罗眼神如刀,大枪一举,天色猛然暗了下来。

    这不是天色真的暗了下来,这只是带给周围无数观战的侍卫的感觉,就在呼吸之间,强大的气劲布满全身,扩散向四面八方,自然对观战的人视觉产生冲击。

    唐朝抓住火神马的鬃毛,一掠而上,就这么轻飘飘像是四两棉花。

    但奇异的改变发生,就在唐朝的身子即将要落上火神马背上的时候,这马似乎有了灵性,轻轻的一蹲,唐朝陡然坐空。

    但唐朝何等能力,并不慌乱,手抓鬃毛微一借力,向斜刺里一夹,再次坐向火神马背。

    但火神马此时已经刺痛怒吼了起来,身子飓风般的一抖,猛然加快速度冲出,唐朝顿时坐了个空,身子歪斜的向后坠落!

    好快的速度!

    真的是犹如闪电,换了即使是一流的高手,都早已经被摔下了马背,但是唐朝没有!

    唐朝毕竟还是唐朝!

    他抓住马鬃毛的手狠狠收紧,腿法腾空,在半空中使出三十六招剪刀脚,强大的气劲发出,直将沙场的地面都踢出了十余个大坑,两个靠近观战的侍卫恰好被无形的剪刀脚击中,一中脑袋,一中心脏,都是血流满地而死。

    唐朝这一借力,顿时阻止了自己的身体从火神马背被抛下来的厄运。

    当然,唐朝要是愿意放手,那当然是简单之极的一件事情;但是唐朝明白,只要一放了手,自己就是个等死的命运。在这空旷的较场之中,面对有火龙马和两丈长枪,而且武功化境中期的高手骨力佩罗,他就是个死的命运,没有丝毫的悬念。

    不管唐朝的轻功有多高,不管他的武功有多么厉害,不管他的唐手有多么娴熟,都是死!

    借助马力以逸待劳不说,更能借助马的冲力,两丈长枪是玄铁剑天然的克星,唐朝根本没有近身搏斗的可能性。

    不管是再强的内力,但终有个尽头,而所有人都知道一个事实,火龙马的体力,几乎是无穷无尽。

    以步战对马战,只有死!

    火神马想不到唐朝居然还能不落下地来,更是发狂的奔驰,满场跳跃,刹那之间较场之中再次尘土飞扬,十余亩的较场,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这马奔驰了几十遍,真的是一晃就到了场地的另一头。

    可是唐朝仍然没有掉下马来,因为他就在不长的时间里已经体会到将自己的身子与火神马合一的境界。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怪不得那些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对战马能有如此强的操控能力,原来是他们熟悉马性的原因啊!

    控马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唐朝心中狂喜!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下
    唐朝的身子,犹如纸鸢一般的飞舞在马上,忽而急速上扬,忽而猛然下坠,显然这火神马知道怎样的方式才是最能使马上人掉落的。

    但不管如何,唐朝的双手紧紧的抓住了火神马的鬃毛,就是不掉落下来,猛然一声长啸,上了火神马的马背。

    嘶鸣!

    火神马愤怒的嘶鸣起来,忽然之间前后狂跳,左右颠簸,马背上的唐朝刹那之间感觉天旋地转,这马在较场上疯狂的奔跑起来,比前面的奔跑剧烈了数倍,谁都知道,如此剧烈的跳跃,马背上的人肯定受不了。

    不过唐朝的头脑虽然微微晕眩,但是身子感受着火神马的气息,随着它的每一次发力而紧张,随它的每一次调息而松弛,居然并不觉得难受,相反的,却是感觉到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快感,像这样的刺激,老实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

    围观之人,包括骨力佩罗也惊讶无比,这火神马居然比他座下的火龙马更加的难以驯服,居然越跑到后来,精神越长,似乎有无穷的体力。

    这个时候,唐朝惊讶的发现,自己手上都是鲜血,一滴滴的直往下掉落,猛然想到以前《射雕英雄传》里的汉血宝马,想必,这就是它出的汗水了。

    糟糕!

    这马在高速的奔跑之间,忽然停顿了下来,唐朝虽然竭力稳住身形,但是身子终于还是再次的脱离马背。

    这就是真正的宝马!

    只有真正的宝马,才能在剧烈的奔跑之中猛然收步而不受伤;若是换了一般的马这样,铁定会筋断骨折。

    就在此时,火神马猛然一个打滚,居然在地上翻腾起来,刹那之间转了七八个圈子,却忽然一弹,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这已经用尽了它全部的潜能,它确信,唐朝这一次再也不能在马背上呆下去了!

    但刹那之间,火神马人立而起,再也不向前跑半步的距离,忽然静如止水,就此不动,所有的人都惊骇的发现——唐朝居然制服了这匹绝世的宝马。

    原来,就在火神马飞身跃起,准备一骑绝尘的时候,唐朝忽然轻飘飘的坐在了它的背上,猛然抱住了它的脖子,火神马呼吸唯坚,顿时被制服,就此臣服于唐朝。

    像火神马这样的绝世好马,平生只会认一个主人,就是它被制服的这位主人。

    骨力佩罗的眼中满是艳羡的色彩,很郑重的看着唐朝:“唐朝陛下,我们现在可以比武了?”

    摇头。

    唐朝坚定的摇头:“这是你的地盘,你熟悉这里的一切,而我,可说全部都是新的,我先已失去了地利;我孤身一人,陷入你的皇宫之中,时机非常之劣,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再者,这是你的宫廷,人和我是一点也没有,你认为这比武公平吗?”

    “公平之极!”骨力佩罗的眼里射出寒芒,“你做了该遭受天谴的事情,本可汗如此对你,已经可算是仁至义尽,如果你不同意,本可汗不在乎让禁军万箭将你射死,知道吗,这样对你,已经是最大的公平?”

    唐朝默然,心中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骨力佩罗只不过是要在你众多手下的面前“名正言顺”的杀人而已,除此之外,并不讲究规矩。

    这才是最可怕的人!

    项羽这样的人,武功盖世,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刘邦,因为这人不将道理,不按常理出牌,而且善于玩弄阴谋。

    古往今来的英雄最害怕的不是敌人的攻击,而是小人的中伤。所以但凡是英雄如诸葛孔明者,莫不严密的防止小人的祸害。当后主刘禅宠幸宦官黄皓的时候,诸葛亮居然果断的予以惩罚,这才使得朝野清明,也使自身免于受到小人的祸害。

    骨力佩罗虽然是胡人,但是显然也是诸葛孔明这类型的人物。

    “哼!可汗,既然如此,若是我胜了,我不会取你的项上人头,我只要你放了我,同时让我带走贞萝公主,让她风光的做我的贵妃,如何?”

    “什么?你能胜我,还饶我不死?”哈哈哈哈,骨力佩罗忽然之间长笑起来,似乎是见到了天下最滑稽的事情。

    他这一笑,他手下的无数将领也笑了起来,唐朝敢在这里说这样的话,无疑是疯了。

    好长的时间,唐朝才等到骨力佩罗不笑:“可汗,这没什么可笑的,你心中清楚的,若是我没有驯服火神马,我自然没有机会,但是现在不同,你完全有可能死在我的手里。”

    唐朝的脸色如冰,眼神如刀,刻进骨力佩罗的眼里:他已经读出骨力佩罗刚才的笑是在掩饰。越是从来没有失败过的人心中越是害怕,越是没有底。

    他清楚,唐朝的确具备杀死他的能力;而且要拼个两败俱伤,的确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好好好!我答应你,不过你别抱任何希望!”骨力佩罗笑了起来。

    “请!”

    唐朝按了按无鞍的火神马,抽剑一横,做了一个请的起手势。

    他选择在最合适的时机截住了他的话,击杀他的气势。

    这个手势一起,天地之间一片肃杀!

    剑是深黑的剑,眼是深沉如海的眼,马是绝世的好马,唐朝在忽然之间恢复了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他本就是王者,只是一直隐忍,觉得对不起骨力佩罗,但是现在形势已经大大不同,这人狡猾如狐,根本不中人的激将法不说,而且看他的意思,今天是一定要取自己的性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这四面被千万名侍卫包围住的较场里,退既不能,那就只剩下战胜的一种可能。这个时候唐朝相信骨力佩罗的话是真的。

    作为一个大国的皇帝,若是在三军面前说的话都当放屁的话,那他的威信就会在转瞬之间荡然无存。

    哐啷!

    第一招的交手就是硬碰硬!

    唐朝的玄铁剑射出剑芒,抵挡住了骨力佩罗大枪的一击。

    不仅如此,他还能就势反攻,因为这匹火神马太听话了,速度也快到极点。

    就在骨力佩罗抵挡住第一击之后转瞬的时间里,唐朝的第二拨攻击又已经到了。

    这哪里像是半路才学骑马打仗的人,简直天生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人。而且火神马还甚有灵性,进退自如,没有半点的违背唐朝的心意。

    唐朝确信,即使自己要这匹马往火坑里跳,它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哼,这小子想抢占上风!

    骨力佩罗一生都在马背上长大,两丈长枪一摆,大开大阖,顿时将唐朝的所有攻势一一的化解,枪做棒子、作枪、作矛,种种匪夷所思的变化尽在其中。

    这样一来,双方顿时呈现胶着的状态,两人翻翻滚滚的在较场之中激战起来。

    围观的侍卫几乎都被吓破了胆,只光听两人交手时候兵器所发出来的剧烈的碰撞声,真的是震耳欲聋,不少的人都捂住了耳朵。

    这倒也罢了,但是好几个不明不白就死掉的人,却使这些侍卫心中发毛。

    先前唐朝驯马的时候误杀了两名侍卫,这些禁军已经退后了一丈的距离,但再也想不到的是,在一丈开外观看,居然还死了几个人。

    死的这几个人乍看之下似乎没有受丝毫的伤,但是仔细一看却能发现这些人的身上已受了沉重的内伤,不是心脉被切断就是脑袋受到无形气剑的切割。

    谁都知道,能用兵器使出无形气剑的人,只有唐朝能够做到。

    哗啦一声,这几个人的死,换来了一大群的人退后到三丈开外观战。

    这是唐朝的策略,他必须杀几个人才能解除来自于背后的威胁。

    这看起来没有什么,但是这些人的存在,却在心理上给唐朝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不知道这些人之中是否隐藏了高手,抽冷子给他来一下。

    如若是死在这样的暗算之下,唐朝真的是死不瞑目。

    这本就不是一场公平的比赛,这使唐朝自然而然的想起了以前和黄蜂山首领波斯王子霍伤的那一战。当时霍伤的武功比他只高不低,但是他却居然取胜!

    今日的情形,和当时何其的相似,只不过使唐朝郁闷的是,不利的一方转换成了自己。所以他即使是用上一些阴谋,却也说不得了。

    好一场大杀!

    沙路血是回纥著名的骁将,见了这一战,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是井底之蛙。一向以来他都觉得自己的武功不错了,即使和可汗骨力佩罗相比也差不了多少,但是现在一看,却是相差不可以道里计。高手像拼,好多时候拼的就是内力,以他现在不足三十岁的年纪,自然想不到数十年的内力运用到大枪之上,居然可以产生如此不可思议的效果。

    能够使动两丈长枪的人,的确是膂力巨大,这倒也罢了,但是他却能使得像是一只绣花针;沙路血更吃惊的是看到骨力佩罗在枪法上的造诣,居然早已经和枪合二为一。

    以两丈的长枪,本来使动的时候有些不便,可在骨力佩罗的手中,却是进退自如,变化莫测。唐朝忽然开始怀疑起自己以前的判断:谁说此人的枪法逊于郭子仪?

    但使沙路血更吃惊的却是唐朝。

    这人究竟是人还是神?

    他实在有些分不明白,如此强大的攻击之下,他居然能丝毫不退?

    两人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大战了一夜,看看天边露出了曙色!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百章回纥大婚
    “陛下说的没错,也许我骨力佩罗,一直高看了自己,请到昌德殿之中一叙!”

    骨力佩罗的语气,和之前的不可一世,有了一种很大的改变.

    此时他的心中,不断的进行着交战。是接受唐朝的求婚还是想办法杀了唐朝;是自杀还是杀了唐朝?是坚持自己的诺言还是接受失败?

    “谢可汗美意!”唐朝很友好的伸出了自己的手,脸色之中透露着无比的真诚。

    “不用。”骨力佩罗思忖半晌,迟疑的伸出了自己的手,和唐朝握在一起。

    唐朝明显的感觉到此人的手掌寒冷如冰,使他感受到对手心中的屈辱。

    对,就是屈辱。

    一种几乎无法接受的屈辱。

    也许,自杀这样的事情,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但是真到了骨力佩罗这样境界的人,再在无数自己手下的面前被唐朝击败,对于一向骄傲的他来说,的确恨不得能钻一个地缝躲藏起来。

    唐朝当然能理解他的感受,很快的走了出去,当先打开较场的铁门,向一直发呆的沙路血说道:“可汗和我已经化敌为友,邀请我到昌德殿之中一叙,这话你是听见了的,快点路!”

    这几句话,唐朝看似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一种无形的刀锋一般的威压却是直指沙路血的眉心,使沙路血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被刺穿心脏的剧痛感,不由自主的说不出话,当先带路。

    直到走出去好几步,沙路血才反应过来,自己和唐朝可是仇敌,为什么要听他的话呢?

    但想归想,既然在万众之前走出了这么几步,再要反悔,已经不是大丈夫所为,只得又恨又怕的将唐朝带往昌德殿。

    骨力佩罗的眼中忽然落下一串泪水,心中叹息一声: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是这个世上武功最高的人,即使不能杀了别的化境高手,但是自保是永远没有问题的,可是我居然败了!

    我居然败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骨力佩罗扔下手中长枪,急步往唐朝的方向而去。

    无数的侍卫,看着击败可汗的唐朝随着沙路血前往昌德殿,虽有满腔的愤怒,但是没有骨力佩罗下令动手的号令,却是谁都不敢妄动。

    ……

    昌德殿是回纥可汗的议事之所,王公大臣在这里朝见可汗,即使是废立太子、可汗登基这样的大事,也都是在这里进行,是一个庄严的地方。

    可是此时,却只有唐朝和骨力佩罗和贞萝公主三个人。

    唐朝和骨力佩罗两人对坐,手中端着一杯香茶。给他们沏茶的贞萝公主靠在骨力佩罗的身后,一双深情的眸子却是在看着唐朝。

    她的眼中满是惊骇,难以置信——就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年青人、新唐的皇帝,居然击败了她心中的神一样的父汗!

    这事情是真的。

    她虽然被哲德太子立即软禁在贞萝殿里,但是就在刚才,他父汗派来传递消息的使者还是将这消息告诉了她。

    ……

    沉默。

    沉默是最深的悲伤,骨力佩罗因此一直的沉默。

    他似乎没有勇气打破这沉默。

    他是一个一直骄傲的男人,可是现在他必须得接受失败!

    “可汗,您可能一直在想,我为什么能击败你,是?”

    “还要请教。”

    “请教不敢。其实在下这次侥幸胜了可汗,并非是我的武功强于可汗,而是我会一些旁门左道的功夫,可汗大可不必自责,因为这样的功夫,真的在战阵之中,未必有用。”

    “旁门左道?”

    “是的。我之所以能胜你,是因为我出手的速度太快,以致你即使意识到危险却也躲避不开,可你知道吗,这一切都在我的计算之中。”

    “不错。我也觉得这是你的计算。我一直奇怪的是,我座下的火龙马神骏无比,却为什么在那样的剧战之中忽然像是发了癫狂?”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我会一门武功,不知你听说过眼刀这功夫没有?”

    “眼刀?是不是你我第一次在高昌城下见面的时候你曾经刺痛我眼球的那种功夫?”

    “不错。这种功夫最大的作用就是出其不意。即可以攻击人,也可以攻击动物。这功夫我在先前已经施展过一次,你有了防备,我若是突然使出,未必奈何得了你,可是我征对的一匹马,自然还是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这就是我取胜的主因,以后的变化,其实是顺理成章,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即使可汗你有了这样的机会,你也大有可能战胜我。”

    骨力佩罗听完,眼神呆滞,过了好半晌,却是缓慢的摇头:“不是的。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以我化境中期的能力,任何的偷袭暗算在我面前就等于是游戏,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你能在咫尺之间的时候再突然发动攻击。这样一来,我就是有再快的反应能力,却也等于是空,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人力能够抵挡的事情。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句话真的是武道的至理。”

    “可汗。话虽如此,但是真的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在我看来,这世上一个也没有。”

    “你不是做到了吗?”

    “我是侥幸胜了可汗。可是我知道,你我的速度,都在伯仲之间,我出手的速度,并非真的比你快,胜你的主因是出其不意。也许等到有一天,我出手的速度永远比对手更快的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人物。我一直想知道一个谜团,可汗在后退的时候,为什么能快到速度惊人?”

    骨力佩罗一听这话,眼中开始露出锋芒:“这是我年轻时候到阿拉伯游历时候在波斯学到的霍山老人的腿法,后来再结合我回纥本族的武功创制而出的一门功夫,做到即使是在撤退的时候也不把要害暴露在敌人的攻击之下。”

    “妙。真的是妙啊。”当下,唐朝就诚心的向骨力佩罗讨教这门武功的一些诀窍。

    以唐朝此时的武功,自是一点就透,很快了解了这门功夫的精要。

    当然,唐朝问这些显然是抛砖引玉,渐渐的说到自己的眼刀,该如何运力,该如何释放,该如何攫取对手的注意,都一一的向骨力佩罗讲解。

    骨力佩罗听完,大喜,很热情的握住了唐朝的手:“回答我,你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武功都告诉我?我知道的,如果你不告诉我,也许我一辈子都未必能参悟这门武功?”

    唐朝就真诚的说道:“可汗,我如此做的目的和刚才我不杀你的目的,其实都是一样的,我唐朝是真心想和回纥结盟,永结秦晋之好!”

    骨力佩罗放开了唐朝,拍打着他厚实的肩膀,眼中满是赞赏之色:“是啊,你派使者屡次前来送礼,而且还派出臣相之尊的李白到我国中疏通,再又亲自来我高昌,想和我会盟,以前的诚意就已经足够。都怪我骄傲自大,以为老子是天下第一,才闹出这样的事来,孩子,你能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不选择杀我而只是胜我,的确有莫大的胸襟,我远远的不如你!”

    “可汗谬赞了。我之所以如此,是早已经看出可汗也是个性情中人,不是玩弄手段的卑鄙小人,不然的话,我也不敢冒这个大险。”

    骨力佩罗点头。他知道,幸亏是自己,要是换了其他的人,说不定唐朝饶他不死,他马上就会带兵围攻他,将他杀死。

    以此时唐朝已经大大消耗的体力,他即使连活着杀出去百分之一的希望都已经失去。

    可骨力佩罗没有这么做。

    刹那之间,两人的手掌再次的握在了一起,惺惺相惜的感觉油然而生。

    “贞萝啊,你是我的好女儿,温柔美丽,事事都听从父汗的意思,即使我当时要你远嫁到大食,你也没有反对,只是心中不快,可是我知道你是怨恨爹的,现在我有一句话要问你。”

    “父汗快说。”贞萝公主摇着骨力佩罗的胳膊。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上露出少有的少女的艳丽,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我就知道你心里面很着急的,那我问你,你真的喜欢唐朝吗?”

    “啊?我……我当然啦。”

    说完之后,她就赶紧将自己的头埋进了骨力佩罗的臂弯,却拿一双大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在刹那之间有些感动,同时又感觉一种难言的喜悦。

    如果自己差一点就死在回纥的王宫里,而这个女子还不喜欢自己的话,那就真的该伤心难过了。听她这样一说,唐朝忽然之间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想想刚才和骨力佩罗的大战,如果不能尽快的战胜对手,则自己的小命,恐怕真的就要断送在这小小的回纥了。

    “好,唐朝,既然我女儿无异议,我就把她许配给你,记住,一定要善待她!”

    说完,他轻轻一推,贞萝公主就顺势倒入了唐朝的怀抱,骨力佩罗看着两个年青人脸上的幸福表情,轻轻的叹息一声,走了出去。

    七日之后,回纥大婚,骨力佩罗亲自主持婚礼,将贞萝公主嫁给唐朝,同时订立盟约,以后新唐朝和回纥之间唇齿相依。

    自然,在天牢之中的李白和华明庆等人被放了出来,参加唐朝的婚礼,互道别来情由,却也不必细述。

    新唐飞越元年春三月,烟花绚烂的季节,唐朝带领一万亲兵自北方结盟而回,名正言顺的娶到突厥和回纥的公主,国势大盛,回归长安,欲和安禄山、李隆基等辈争鼎天下!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一章徐州之约
    唐朝回到长安,专信接着,汇报国中情况,一切正常,唐朝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李白随即作为宰相和司仪官,主持盛大的婚礼,突厥公主耶律金枝和回纥公主骨力贞萝同时嫁给唐朝。

    唐朝随即策立金枝公主为新唐皇后,李莲、李文姜、骨力贞萝和李秀韵(新灵公主)为四大贵妃,大宴群臣,举国欢庆。

    ??…

    当夜,正在唐朝想和两位公主缠绵的时候,专信进殿报告:“陛下,安禄山长子安庆绪求见。”

    唐朝于回长安路上早已经批阅了无数的朝廷奏章,听取了无数的情报,知道现在的形势已经是非常吃紧。

    他孤身前往北方会盟的时间里,安禄山更是加紧了扩张的步伐,将除了关中之外大部分的土地据为己有,骑兵精良不说,财政也是充足,而且再次大招兵马,国立强盛;李亨自然没有闲着,这些日子之中也控制住了不少的偏远地区,虽然不敢和安禄山的骑兵对抗,但是郭子仪、李光弼这些大将,却也帮他训练出近百万的步兵,到处拉拢唐朝旧部,想要重整河山,李隆基虽然坚持不让帝位于太子李亨,可是已经在事实上承认了李亨是他唯一的接班人,永王李琳自然不甘心,在剑南大蓄士马,不过毕竟矛盾都还没有外露。

    新唐朝在这段时间之中面临的主要是安禄山的威胁。孙孝哲带领骑兵不断的在阳平关挑衅,但是专仁和蓝鹦等守将守着唐朝的命令,并不轻易开关出战,再加上潼关未破,孙部也并不能全力进攻,这就使得双方摩擦不断,不过真正的大战,却并没有打响。

    ……

    “让他马上进来。”

    凭借一种直觉,唐朝知道安庆绪在这样的时候求见一定有重大之极的事情。

    安庆绪走进来的时候,眼睛到处晃悠,一眼就看到贞萝公主,顿时眼睛就定住不动,似乎呆滞了一般:“天哪,唐朝,你到哪里找到这么美丽的女人?”

    贞萝公主大怒,赶紧转入帘子之后,她自然不想见这么粗鲁的男人。

    唐朝大为不快,向安庆绪看去,只见他方面大耳,一双牛眼凸出,闪着邪恶的光,贞萝公主转如后帐多时,他的眼睛兀自呆呆的凝视,想起以前历史老师吹牛的时候讲到过的,这小子后来可是把自己老子安禄山给杀了,到也是一个心狠手辣、六亲不认的人物。

    “你是什么东西,敢直呼陛下的名字?”身边的李白手按剑鞘。

    安庆绪这才从失神之中回过神来:“哦呵呵,这还用说吗,我的年龄想必比他大,一个做大哥的人问兄弟的话,不直呼其名叫什么?”

    “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啦!”李白终于抽出了龙泉宝剑,立即就要剁下他的人头。

    但唐朝拦住了他:“臣相,且等一等。”

    安庆绪这才抬头正眼看了唐朝一眼,眼中充满惊骇之色,随即斜起嘴角,手中打了一个响指:“我还以为新唐的皇帝有什么了不起,原来不过是这么一个兔儿爷,跟唱戏的差不多!”说完哈哈大笑。

    唐朝的心中升起一种惊讶。此人的武功一看之下只是暗劲的,你真的是来祝贺我大婚的吗?”唐朝再次的追问。

    “是的。不过父皇临走之前说了,他要我带来一封国书。父皇还说,要是别人带来,陛下您肯定不会接受,但是我作为大燕国的太子,陛下您看了,多半是会接受的。”

    说着他就从贴身的肉里取出一封用火漆封固的国书,呈在唐朝手上。

    唐朝撕开一看,果然是安禄山的书信,下面有“大燕御用之宝”的金印,正是安禄山的玉玺印章。信中之意大致是得知唐朝在北方结盟成功,备感欣慰云云的话,但是末尾说到关键,天下大乱已久,人心思治,想和唐朝在徐州一会,商讨结盟事宜。

    信当然是安禄山手下儒生写的,但是意思肯定是安禄山的意思。

    唐朝阅信良久,将信交在李白的手中。

    两人的脸色,都是十分的郑重,他们都知道一个事实,安禄山现在已经按捺不住了!

    “来人,带大燕太子到国宾馆之中休息,拨三个汉人的美女服侍他!”

    李白很快的下了命令。

    安庆绪一听,顿时眉花眼笑:“谢谢啊,臣相,本太子早就想见识见识你们长安的美女了,一定是顶呱呱,呱呱叫的?“咕哝声中,跟着随从走了。

    唐朝等安庆绪的身形消失,这才问道:“相国,以你之见,此人是真的这么傻吗?”

    李白就回禀道:“回陛下。在我看来,此人继承了乃父的滑稽长相,心中可是雪亮,他这么做,其实是要你看轻他,不杀他的头。”

    “两国相争,朕怎么会杀使者?”

    “这可说不定。但据细作的消息,此人和安禄山一样,生性多疑,而且残暴无比,结下无数的仇家,安禄山这一次之所以派他来出使,就是因为知道这家伙调戏他后宫之中的一个贵妃,这才惩罚他的。”

    “有这等事?”唐朝都骇然。

    “千真万确。胡人野性难改,见了中原的美女,根本不理会什么伦理道德,调戏安禄山后宫的美人,这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这事被安庆绪朝中的反对派抓住证据,大肆宣扬,安禄山也不得不处罚他,没有废除他的太子之位,已经是万幸的事情了。

    “看来。他对谁都不放在眼里,并不是本身有多高的武功,恐怕是天生的狼性,我的看法也和你差不多,此人伪装的天赋极高,看来是真的很害怕我杀他。不过我肯定是不会杀他的,这一点,臣相的意见如何?”

    “皇上英明。新唐是中原的大国,礼仪绝不能废。”

    “那依臣相看,安禄山此次亲自派他的太子送书结盟,他的真实的目的是什么?”

    “他恐怕是想稳住我们,先干掉李亨。”

    “对,也不全对。你想想看,他现在还未打下潼关,他最害怕的是我和潼关守将哥舒瀚联合,保有潼关。他现在当然不知道哥舒瀚已经听命于我,若是我新唐据有潼关的话,随时威胁洛阳,他会寝食难安的。”

    “对啊,陛下,我一直觉得奇怪,哥舒瀚既已投降我们,为什么不派兵守住潼关,扩大我新唐的战国,却要他去假降,万一……”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潼关失守 上
    第二章潼关“失守”

    “臣相,朕知道你的担心,你是害怕哥舒瀚此人背叛于朕.到时候难免失去一座雄关,而且白白的便宜了安禄山是不是?”

    “是啊。若真的如此,我部和安军的实力差距就会更加巨大,到时候,安禄山一定会进攻我部,因为我们占有的是中原最富庶之地。”

    “是的。臣相,这是最坏的打算。可是此事一旦成功,则安禄山的一切军事部署,都逃不过我们的监视,而且最重要的是,安禄山的胸口,随时插着一把尖刀,我们只要他在最需要的时候刺出去,则大事可成,岂非胜于得到十万雄兵?”

    “话虽如此,但我总觉得风险很大。”

    “臣相。我们现在争夺天下,其实好比在下棋,有些时候,该冒险的时候,一定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可能坐失良机。哥舒瀚既已经投效于我,我相信他会认清形势的。另外,你即刻派凤萧再秘密的到潼关,告诉哥舒瀚,该是投降的时候了。”

    “是。”李白领命而去。看着李白的背影消失在帘外,唐朝心中升起感慨:李大哥这一生多历磨难,因此事事持重,却不知道兵法的要义就是一个变,我既然敢相信他,还将一年的粮草军饷都给了他,难道就没有钳制他的方法?

    不过,这些事情,即使亲如李白,都暂时不告诉他的好。

    ……

    潼关,哥舒瀚帅营。

    所有的将领齐集军中,这是出征的信号。

    大家的脸上都有紧张和期待的神色,憋在关中的时间太久了,真的不是个滋味。

    哥舒瀚的黑脸上满是威严:“各位,高仙芝将军按兵不动,李亨太子又不再发救兵,潼关城下的史思明大军却是越聚越多,已达二十万,他这段时间又不要命的进攻,我们双方的损失都是极大,我部本来有十万大军,但是现在只有八万。成败在此一战,各位务必努力向前,即使被打败,大家也不要慌,跟在我身后,史思明不是说了吗,只要我们投降,他不会杀我们。太子对我们怎么样,大家都清楚,灵武明明有郭子仪这样的良将,却派个只会按兵不动的高仙芝来救我们。”

    众将士一听,心中都是气愤,有人心想,既然这样,不如投降的好。

    这就是唐朝要求凤萧传递的命令。

    哥舒瀚在如此形势下,实在也已经到了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了。他虽然是一员勇将,忠心唐朝,可是不断的上奏李隆基,李隆基又指挥不动李亨不说,而且自己手下的兵马也只有区区数万,只得有好言敷衍他。

    这样一来,哥舒瀚就更加的相信唐朝的判断,选择投降史思明,的确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可是按照唐朝的意思,若是直接投降,显然容易引起史思明的猜疑,只得一战。

    ……

    史思明军中,史朝义火速的禀报:“父帅,哥舒瀚就要出城了,他想偷袭我们。”接着就将探子的发现告诉了史思明。

    史思明先还不信,但是很快的营外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喊杀声,火急的出营一看,只见哥舒瀚的大军已经漫山遍野而来。

    妈米的,居然敢偷袭我?

    史思明虽然是变起俄顷,不过此人的确是个帅才,立即喝令身边的传令官传达自己的命令,一路向西逃窜。

    哥舒瀚大喜,立即起了贪心,带领手下无数骁将直扑后营来捉拿史思明。他心中想的是,投降昂胡人,性情难测,随时有性命之忧,若是能击败史思明,则不管是李隆基还是唐朝,都会对他另眼相看。

    于是,哥舒瀚接受李隆基的“皇令”,只留三万军马守城,其余五六万兵马则随他追击史思明部。

    本来,双方之间强弱悬殊,哥舒瀚根本不能得逞,可是长期以来哥部都龟缩在城中,史思明做梦都没有想到他敢冲出来。

    在这种出其不意的攻击之下,史思明兵败也是正常的。

    哥部带兵刚追出夹山,砰砰的号炮声中,左边蔡希德,右边田承嗣带领大军冲出,逃走的史思明随即收住大军回身合围,喊声如雷。

    哥舒瀚傻了眼,妈米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他心中本来还有的一点侥幸获胜的心态顿时当然无存,知道敌不过,赶紧带领大军复回,想要回城,但是呐喊声中,安禄山手下大将安守忠带领大军杀出。

    就是这一只军队,使得哥舒瀚陷入了四面受敌的困境之中。

    其实,以哥舒瀚之勇,即使不能取胜,但是要再杀回潼关,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安守忠的到来,却使他绝望。

    不过他并不打算立即投降,而是带领大军接战。

    这一场真正的较量。

    这是李隆基当年最精锐部队和安禄山的较量。

    这场大战虽不惨烈,可是即便是精锐如史思明的骑兵,也不能一鼓作气的拿下哥舒瀚。

    只见哥舒瀚带兵四面冲突,血染征袍。

    他这倒不是听唐朝的话,要将投降的戏码演绎的逼真一点,而是他心中的确存了要报答李隆基的意思。再怎么说,李隆基对他的知遇之恩,也是深重的。

    两军混战,可是哥舒瀚手下之兵渐渐抵挡不住。

    原来,安守忠之所以能及时的赶来包围哥舒瀚,乃是安禄山的“皇令”。

    就在潼关之战前不久,安禄山忽然接到确切的情报,哥舒瀚想要出其不意的偷袭史思明。

    向安禄山透露这个消息的人乃是他手下谋士严庄。

    据严庄的报告,他是无意之中出去打猎,抓住从潼关上逃走士兵之后,逼问得出的消息。

    其实,这个消息是唐朝故意让凤萧泄露给严庄的。

    严庄知道这是唐朝的意思,自然要透露给安禄山。

    安禄山带领大军在潼关西北十余里驻扎,正在为久攻不下潼关而发愁。他其实在就想带领大军和史思明会合,攻打潼关,可是心中又担心攻打不下来被手下将领所笑。

    他也不是笨人,看了潼关的天险,他也明白一个道理,即使真的派百万大军去攻打,也未必能打得下来,毕竟在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方,兵力的多少并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他派出蔡希德和田承嗣各带十万步兵前去支援,已经是他的底线。

    但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他当然不能放过,立即派手下大将安守忠带兵前去支援。

    哥舒瀚带领大军和数倍于自己的兵力激战了两个时辰,渐渐支持不住,但是史思明忽然长刀一举,下令停止攻击。

    “所有将士,立即停止作战,原地待命!”

    作为大燕的天下兵马大元帅,所有的大将,在没有安禄山的情况下,都归他节制。

    于是,蔡希德、田承嗣以及安守忠都停止攻击,只是将大军散开,如铁桶一般的包围住哥舒瀚。

    ……

    其实,史思明深有谋略,故意使散布在潼关四周的士兵纪律废弛,为的就是要引得哥舒瀚出来偷袭,他先前的溃败乃是一种伪装。

    其实他真正的精兵,都驻扎在夹山一带。

    史思明最初的打算,只是要取得胜利,并非要想生擒哥舒瀚,但是安禄山派蔡希德和田承嗣前来支持,才使他想要全歼哥部。

    以他的身份,攻打区区一座潼关就费了这么大的力,早有不少的将领在背后说他无能。以四时万的兵力若不能全歼哥部,他真的是自己没有脸面。

    现在可好,安守忠居然在这样的时候带兵来援,那可是他建绝世之功的好机会,现在有了五十万兵马,是哥舒瀚的十倍。

    他这一下令停止攻击,安守忠很是不满,骑马冲到史思明的面前:“你是怎么搞的,这些都是叛逆,为什么不全部杀光?”

    和安守忠的想法一样的将领大有人在。以区区的一座潼关,居然抵挡了安禄山上百万的军队,的确使这些一向在北国战无不胜的军队感觉耻辱。

    史思明知道不少的将领对自己这个大元帅的位置很不满,其中最不满的就是这个安守忠,明白他这是借题发挥,冷哼了一声,如平地起了一声虎啸,不回答他的问题,却用眼睛瞪着他:“安将军,你不听我的命令,擅离职守,在三军之前脱离自己的兵前来质问我,不管有没有理,都是杀头的罪名!我敬你是大将,不追究,即使有什么是非曲直,将来在皇上面前由他圣裁,速速回军,不然的话,我可以将你就地格杀?”

    史思明当然不是威胁,排列在他身后的上万亲兵随时接受他的命令。安守忠知道,只要自己一个应对不当,就是血溅当场的下场。他也知道自己的资格是老,但是武功不及史思明,他说要在三军之前杀人,也并不是没有可能。听了史思明这番充满威胁的话,冷笑数声,终于策马回到自己的军中,心中打定主意:到时候到了皇上面前,我看你是不是还能有这样的威风?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章潼关失守 下
    此时的哥舒瀚,手下部队已经损失惨重,只有三万马军,二万步兵,见史思明停止攻击,心中大喜,赶紧指挥手下将领布置成阵势,盾牌手构成第一重防御,然后长枪手、大刀队依次构成第二和第三重防御,最里面的是哥舒瀚的近万亲兵,个个手持马刀,保护着中军主帅。

    史思明看了,心中暗暗点头:“此人能依仗潼关天险阻挡我一百八十余日,的确是大将之才,今日的形势,自然是以收复他作为上策,不然真的死拼的话,我军纵然得胜,恐怕得付出一比一的代价。”

    只见他手提宝剑,策马来到阵前,距离哥舒瀚的弓箭手不足一射之地,居然不带一名随从。

    所有的人都充满惊骇,尤其是安守忠这些人,知道以哥舒瀚的能力,若是命令弓箭手万箭发,史思明大有可能被一击杀死,他这不是发了疯是什么?

    只听史思明高声说道:“请哥舒瀚大将军出阵说话。”

    哥舒瀚此时早已经结束停当,一听此言,飞马而出,也是匹马单刀,不带一名随从,心中惊服唐朝的预言——史思明果然想招降自己。

    当下冷冷的说道:“你想说什么?”

    史思明在马上抱拳:“大将军。我身为大燕天下兵马大元帅,匹马单刀暴露在贵军的射程之中,是想表明对大将军的诚意。今日之形势,大将军只有五万人马,而我部五十万,正好是贵军的十倍,不如投降,何必做无谓的牺牲?”

    “大丈夫一日从戎,当马革裹尸还,今日是我报效我家陛下的时候了,快别休提投降二字。”

    这些话,乃是当初唐朝到潼关之上预测史思明会下的说辞,现在听史思明说出来,不禁随口就用上了。

    “为什么不提?将军此话差矣。古来良禽选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李隆基自身难保,李亨又不顾你的死活,派一个狡猾如狐的高仙芝来助你,但是大将军忠心唐朝,居然在这样的局面下还接受命令,坚持出战,以图侥幸成功,如今陷入重围,不愧是个真正的英雄。你已经为李隆基做了你该做的事情,为什么不能投降?”

    哥舒瀚一听,按照唐朝当初的指点,沉吟不语。

    史思明大喜,知道哥舒瀚死战之意不浓,赶紧趁热打铁:“大将军,您的赤胆忠心,天下人都看在眼里,如今您投靠我们,并不算对不起李家。这是李家逼你这样做的。您想一想,大将军以孤军坚守孤城,长达半年之久,可李隆基等人都不派一兵一卒来支援你,这说明他们或许是胆小如鼠,或许是根本不把将军的安危放在心上。如果换了是我是李隆基,我就算只有三千人马,我也会亲临潼关援救将军的。可是将军您看看,李隆基何等胆小,龟缩在剑门关死守,根本不敢出关一步;而李亨毫无治国之才,在灵武经营了六个月,居然还驾驭不住自己的手下,明明派出高仙芝救援潼关,如今却是按兵不动。大将军,您难道看不出来,您如此忠心侍奉的,都是些无用的人,将来中原肯定是我大燕的天下,你为什么不能弃暗投明?”

    这一番话,很有说服力,哥舒瀚即使再次听到,也觉得深为有理,当下说道:“元帅之言语并非无理,可是在下曾经和归军为敌,这六个月之中,杀了你们不少人,这一点,元帅和大燕陛下能赦免我吗?”

    “这你绝不要担心!我史思明当着三军之前起誓言:只要大将军愿意归顺我大燕,我保证不伤你半根汗毛,皇上知道了,也肯定会高兴的;我还可以向你保证,你以后继续统领手下兵马,你比在李隆基手下做官时只升不降,若违此誓,有如此剑!”

    只见史思明马鞭一抖,卷起地上的一柄长剑。

    只见白光一闪,史思明中指弹出,啪的一声,长剑从中折断。

    这柄剑虽然不是他身上佩带的宝剑,但是仅以中指之力,单手折断一柄精钢的利剑,的确也是化境极深的功夫。

    喝彩!

    史思明的亲兵大声喝彩,以壮声势。

    哥舒瀚看了这一手,心中也升起畏惧意,他知道,自己也能勉强做到这一点,但是要做到如史思明一般的举重若轻,轻描淡写,却也是不能。

    哥舒瀚见了,知道该是投降的时候了,抽出佩剑对着所有身周的将士喝道:“史大元帅说得好,我等为李隆基坚守潼关六个月,已经算是对不起李家,现在投靠大燕,正是我们最好的选择,都给我放下兵器!”

    哐啷声中,哥舒瀚当先扔出了自己手中的厚背大砍刀。

    这样一来,他身后的五万大军一起听令,扔下兵器,一阵阵金铁交鸣的声音传出,大军一起投降,史思明大喜过望,紧紧的抓住了哥舒瀚的手,神色之中透露着十分的亲热,他当然知道,以后此人就是自己重点拉拢的对象之一。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之极,在史思明的带领下,哥舒瀚和一干降将前往潼关西北安禄山驻扎军队之处,谒见大燕皇帝,听候封赏。

    安禄山得知哥舒瀚降,喜出望外,知道自己心脏口的一把尖刀终于拔除,哈哈狂笑,大赏严庄和高尚,因为正是他们的主意使得史思明建功,在中军帐之中接见了哥舒瀚一行降将,随即设宴款待。

    史思明趁机要求哥舒瀚向尚在潼关坚守的三万守军劝降。

    哥舒瀚欣然答应,立即写了一封书信派自己的儿子送往潼关,继续喝酒。

    这使得史思明的心中很不是个滋味,忍不住说道:“大将军,就凭一纸书信,恐怕未必能……”

    哥舒瀚微笑:“大元帅请放心,留守潼关的是我副将熊仪,他的武功都是我教的,向来对我言听计从,应该没有问题的。”

    “好好好,大将军,史某失言,自罚三杯。”

    包括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大将,也是将信将疑。

    但一个半时辰之后,熊仪居然带领潼关守关的一众将领一起来降,众多安军旧部这才如释重负,互相敬酒。

    至此,潼关十万守军在哥舒瀚的带领下,坚持抵抗了六个月,终于支持不住而投降,安禄山野心勃勃的传出命令,要向灵武和长安进军,务必要早日扫除障碍,真正做中原的皇帝。

    ……

    新唐长安。

    唐朝坐在勤政殿的龙椅之上,神色凝重的听着凤萧传回来的消息,他身边的人还有李白、舍瓦和专信。

    “回禀陛下,史思明果然使用招降之计,哥舒瀚已经按照陛下的旨意投靠了他,不过安禄山似乎很不信任他,只封了他一个右军将军的职务,并没有封他为大将。”

    当下,凤萧一一的禀告潼关失守的经过。

    唐朝听完,心中稍微放宽,看来一切皆如自己先前的预料,就算安禄山最后的封赏不如当初的估计,不过也无所谓,只要安插进了这颗棋子,就不愁以后找不到击败安禄山的机会。

    “做得很好,你立即赶赴洛阳,继续指挥侦察事宜,有任何的风吹草动,立即飞鸽传书报告。”

    “是。”凤萧是一个做事雷厉风行的人,立即领命而去。

    在当时的情况下,军队的传递信息,多是用烽火台或者快马。不过穿越的唐朝,却是自岭南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组建一支信鸽队。

    这也是他在历次战争中情报畅通,着着占领先机的法宝之一。

    凤萧就是这支侦察部队的最高首领。

    “臣相,以你之见,哥舒瀚的安全怎么样?”

    他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安禄山和史思明发觉哥舒瀚是个卧底,而是担心这家伙的安全,一旦他死了,则自己的图谋就要成空。他当然已经感觉出现在的形势有些吃紧,史思明对哥舒瀚有明显的拉拢之意,而安禄山对此也似乎早有耳闻,因此只封一个右将军。哥舒瀚勇将一个,但在这些勾心斗角的斗争之中未必能左右逢源。

    “依我看。安禄山和史思明君臣之间甚为相得,就看上次不杀史思明也可看出两人数十年的交情,不是那么容易抹杀的。而这次史思明攻下潼关,两人之间再无正面隔阂。不过说句实话,我觉得史思明未必会真心辅佐安禄山,而且他的武功才能都不在安禄山之下,现在似乎相安无事,可是过上一些时日,也许会有变化。哥舒瀚的存在,倒正是催化他们之间矛盾的一个导火索,我们不必担心哥舒瀚的死活,放手进攻便是。”

    “义父,您的意见呢?”

    舍瓦就道:“李臣相之言甚为有理,不过我觉得既然哥舒瀚真心投靠我等,自要派人保护他的安全,以免这颗棋子被人毁了。”

    专信也点头:“我也赞同师傅的意见,毕竟他是我们的人,要像自己人一样对待之。”

    唐朝微笑:“三位之言,都甚有道理。其实,义父和大元帅都不知道,李臣相早已经在安禄山军中安插了不少的眼线,一旦有任何的风吹草动,自会迅速的做出应对。他之所以说不管哥舒瀚的死活,是要我们联络隐秘,以免被敌人的探子发现。”

    三人一听,顿时领悟,专信随即问道:“孙孝哲不断挑衅我等,陛下,现在是不是该出击的时候了?”

    唐朝就握紧拳头:“当然是该出击的时候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章大败孙孝哲
    新唐朝元年四月戊戌日,唐朝带领十万大军亲出阳平关,在平川旷野之地布成北斗七星阵,应战孙孝哲。

    新唐朝的骑兵本来只有四万,但是这数月之中却从突厥和回纥国中借到六万匹马,凑够了十万骑兵。

    孙孝哲欺唐朝骑兵未经训练,派人下战书挑战,以此打击唐朝的士气。

    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亲批“来日决战”四个大字,杀孙孝哲的使者,割从人双耳,命令从人将回书及首级呈孙孝哲。

    孙孝哲自进中原以来,战无不胜,除了在淘河一战吃了郭子仪一个暗亏之外,一路都是顺风顺水,因此越发的骄傲。

    淘河之战后,孙孝哲也学乖了,攻城掠地的时候,也不敢太过大意,十万骑兵分成前中后三队,本来就精锐无比的骑兵,这样一来,更是纵横无敌,四处招惹,先后击败李亨的部队无数,抢劫无数的粮草物资,占领州县。

    当从人哭诉自己被割双耳,并且唐朝还杀使者之时,只把孙孝哲气得暴跳如雷,火急的点起十万骑兵,杀气腾腾奔袭阳平关。

    即使是淘河之败,但在安禄山军中,也被说成是一次大胜,孙孝哲自占领洛阳以来,哪里受过这么大的气,不报此仇,那是誓不为人。

    况且,在他的眼里,唐朝就是一懦夫,不然的话,他带兵在阳平关前叫骂了这么多回,为什么关上的将领却仍是死守不出?

    ……

    安禄山自占领潼关之后,也将前线军队移动到黄河和汉水沿线,以随时保持对李亨和唐朝的威慑。

    他亲自带领十万骑兵驻扎在河南新郑,却将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三人派到汉水一线驻扎,随时策应孙孝哲。

    他自己手下有大将安守忠、李归仁、田乾真、崔佑乾、哥舒瀚等人。

    自从华明庆上次在土木堡击杀唐朝不成反投降唐朝之后,他对唐朝算是日益戒备,甚至把他看成李隆基一样的难以对付,因此才派出史、蔡、田三支部队驻守,并且不时的派出孙孝哲部挑战阳平关守将,以此显示自己的军威。

    现在的形势,孰轻孰重,他是清楚得很的,他现在最大的危险还是李隆基,唐朝虽然占领了关中富庶之地,可是并没有大规模的对外扩张,只是将关内经营得扎实,这并不足畏。只要先收拾了李亨,杀了李隆基,他自回转过头来对付唐朝。

    不管是李隆基还是唐朝,都没有他强大的骑兵,无法和他抗衡,因此他准备一口一口的吃掉整个中原。

    现在他最大的威胁潼关已经在手,洛阳毫无后顾之忧,正是他进攻的好时候。

    在安禄山的估计之中,回纥和突厥的援兵没有达到中原之前,唐朝一定会龟缩在关中坚守不出的,因此他现在在新郑前线正和李亨交战甚急,想尽快攻下灵武,然后到成都活捉李隆基,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夙愿。

    他和李隆基有杨贵妃的深仇大恨,又有关系谁统治天下的帝位之争,自是要置他于死地方能甘心。

    ……

    “报告大元帅,孙将军带领十万骑兵奔赴阳平关,要和唐朝亲自决战!”

    中军帐之中,史思明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跌脚道:“这小子还是老脾气,暴躁得很,别人不知道唐朝的厉害,但是我可深知,传我命令,火速请蔡将军、田将军前来议事。”

    半个时辰之后,三大将领合议的结论是害怕孙孝哲有失,带领四十万大军前往阳平关殿后,万一孙部失败好打个接应。

    ……

    唐朝现在高坐在火神马上,一身盔金甲,手提玄铁剑,威风凛凛。

    他的左边舍瓦,右边专信,前面隆多,背后十万骑兵摆开,分别由章仇兼琼、蓝鲸、辛白江、专氏四虎统领。

    其时李白留在长安处理国中事务,狼正轩带领大军经略西南,和牛僧孺在剑门关激战。

    孙孝哲带领骑兵达到的时候,杀气腾腾,命令手下骁将牛崇尚出马搦战。

    只见这牛崇尚五短身材,真的生着一双牛眼,使一对大铁锤,出到阵前,高声喝骂:“无耻鼠辈,谁敢先来受死?”

    其实,孙孝哲也并非是真的暴躁,其实也是个有谋略的人,知道这一长途奔袭而来,人纵然没有疲乏,但马力已经受损,这一见面并不立即决战,乃是有缓和气力的意思。

    他当然也听说过唐朝不少的传说,听得最多的就是当初唐朝在安西都护任上的时候,以区区一万老弱残兵,居然抵挡住了突厥的大军。

    不过他一直在等这么一天,等着和这新唐朝的皇帝一战。

    他的目标就是要击败他。

    他当然也知道,自己也许能击败他,但是绝杀不了他,因为以史思明之能,手中的玄铁剑尚且被他夺走。而他的武功,明显比史思明逊了一筹。

    唐朝一看这阵势,心中冷笑,你这点伎俩我难道不知,随即以目向舍瓦示意。

    舍瓦会意,持厚背大砍刀出阵。

    “怎么叫一个秃驴出来现世,快换个厉害一点的来?”牛崇尚平时搦战的时候是一把好手,骂人的本事那是十分的了得。

    可是舍瓦根本不和他对骂,催动胯下战马,如飞而至。

    哐啷大响声中,两将交手,火星四射。

    舍瓦是刀法精妙,而牛崇尚却是胜在力大招沉,倏忽之间已经过了十个回合。

    舍瓦焦躁起来,唐朝派他出马的意思就是要他速战速决,好起到先声夺人的作用,但现在却是迟迟不能奏效,忍不住刀上加力,一柄刀舞得泼风也似,着着进击。

    但越是这样,越是发挥不出舍瓦武功的精妙之处。舍瓦是化境的高手,每一击之中都附带强大的暗劲,本来威力非凡,但是这牛崇尚却是天生的大力,武功也已经达到暗劲巅峰,再加上长期作战,经验丰富,知道舍瓦的企图,尽力的防守,大铁锤挥舞,占了兵器上的优势,虽呈败相,但一时之间却拾掇不下。

    唐朝心中暗暗焦躁,向章仇兼琼使了个眼色,章仇兼琼会意,悄悄拉开长弓,一箭射出,正中牛崇尚的马脑,那马扑地倒了。

    舍瓦得此良机,一刀就磕飞了牛崇尚的一只铁锤,顺势一带,击在他的额头上,将他击昏,左右偏将齐上,将牛崇尚捆绑了。

    孙孝哲大怒,急忙命人抢人,但是已经迟了,忍不住破口大骂:“唐朝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使这下三滥的手段?”

    唐朝微微一笑:“战争。这可是战争,又不是江湖上一对一的交手,讲什么规矩,你平时不是仗着人多势众到处惹事吗,来啊,你要是有种的话,我们一对一的交手?”

    以他新唐朝皇帝之尊,亲自出阵和人交手,本是十分忌讳的事情。毕竟,他是一国的皇帝,若是中了敌人的暗算,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国将不国。

    孙孝哲的面皮顿时紫胀,心中狂喜,知道自己立绝世之功的机会来了,大声道:“好,难道我怕了你不成?”

    拈一杆梨花枪和唐朝交手。

    唐朝身下的火神马如飞而出,一剑直取孙孝哲的面门。

    好快的速度!

    孙孝哲仓促之中横枪来迎,剑枪交击发出一声巨响。

    唐朝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孙孝哲在刹那之间只感觉半边膀子酸麻,握在手中的梨花枪沉重无比。

    这一招,双方都存了试探了心思,因此并不激烈。

    但接下来的十余招,唐朝一剑快似一剑,只攻击得孙孝哲全身酸麻,唐朝心中冷笑:这小子在北国纵横无敌,原来真实的武功,也不过如此,力灌剑身,准备以一招剑芒立杀当场以提升士气。

    但就在这个时候,孙孝哲手中射出一蓬烟雾,催马狂奔,直接逃走了!

    唐朝虽然内力强劲,拥有护体真气,不害怕毒药,但是毕竟害怕迷药,停马不追,将玄铁剑高举:“冲啊,退后者斩!”

    这一声命令之后,十万骑兵蜂拥而上,和孙部的十万骑兵厮杀起来。

    孙孝哲的心脏差点从腔子中跳出来,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靠使石灰粉的下三滥手段终于逃得性命,只得勉强指挥部队作战。

    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

    双方都是最精锐的部队,以硬碰硬,再也没有丝毫取巧的余地。

    一盏茶的时间不到,双方胜负已分,孙部的骑兵节节败退,渐渐后退。

    其实,孙孝敬哲的骑兵久经战阵,没有唐朝骑兵一击冲垮,已经足以自豪,再加上唐朝又是以逸待劳,因此抵挡不住,死伤万余人马,仓皇逃回河北。

    史思明的后续军马接着,见了孙孝哲,自是斥责一番,带领大军回到河北大寨,从此不敢轻易带兵到阳平关挑衅。

    当下,唐朝命令收拾战场,将缴获的数千匹战马纳入营中,回到阳平关庆功。

    这一战,唐朝所部只损失了三千人马,却杀敌一万,大大鼓舞了阳平关守将的士气,先前还有不少人担心被训练有素的孙孝哲骑兵冲得七零八落的人,现在却是暗暗的羞愧。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章兵权之争
    安禄山听到阳平关失利的消息,大为震怒,对于跪倒在地孙孝哲无视达三个时辰之久,这才在众将的求恳之下,让上他起身.

    “陛下,不是微臣不肯尽力,实在是唐朝武功厉害,我抵挡不住,再加上先前牛崇尚被擒,大大折损了我军士气,这才被唐朝侥幸获胜。不过微臣记着陛下的教诲,一旦战事有不利,务必保全实力,因此带兵撤退,只损失了七千兵马。”

    安禄山仰天喝下金樽之中的酒,脸色温和了一点:“思明,你怎么看?”

    史思明就恭身道:“陛下。以我之见,此此失利,的确不怪孙将军。唐朝在长安蓄势已久,而今突然爆发,的确不易抵挡。而且以当时阳平关的形势,唐朝所部都是最精锐的部队,孙将军受此小挫,不足为虑,陛下若信得过我,何不让我亲自领兵,臣甘愿立下军令状,坚决阻止唐朝带兵从阳平关北上,威胁我后方。”

    安禄山的眼睛就鹰一般的看着史思明,半晌才答:“你是我生死相交的好兄弟,我怎么会信不过你,就如你所请,统领孙孝哲骑兵十万,再带所部二十万步兵驻扎在阳平关当要之地,一旦唐朝由此进兵,务必要杀他个片甲不留。”

    “遵命!”史思明一听,赶紧避席下跪,心中却是欣喜无比。

    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天下兵马大元帅。

    自从起兵以来,史思明做的事情都是最难的,比如攻打潼关。即使攻下潼关,靠的也是口舌之利,并不是他麾下的步兵有多锐利。

    自起兵以来,安禄山似有意,似无意的,将史思明以前在北方纵横无敌的骑兵全部拿来归自己指挥不说,更信任像孙孝哲样的后辈。

    就是不让他带领大批骑兵。

    这段时间之中,尽管他带兵到处抢劫周边的州县,可是收集起来的战马,也不过是二万匹。并且这些虽然称为战马,但是和北方的马匹相比,却是霄壤之别,就更不用说和回纥、突厥的战马相比了。

    攻打潼关,如果他真的用死力,也许要不了三个月,可是他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如果攻打得太快,则势必被安禄山再派到别的战场对付像唐朝、郭子仪这样的狠辣角色,他当然不愿意,因此才一再的攻打潼关失利。

    一方面,哥舒瀚的确是拼死坚守,一方面,他也要保存自己的实力,这就是攻打潼关旷日持久的原因。

    只有后来安禄山在洛阳称帝之后,对他下了死命令,他才真的全力攻打。

    可是他的心里,一直就不是个滋味。既然是兄弟,安禄山却为什么一直都防备着他?

    不过这些话,他也不可能挑明。

    于是他悄悄的联络安军手下将领,隐忍以待时机。

    淘河之战的时候,他就已经上表参劾孙孝哲经验不足,冒险轻敌。不过他当时还没有攻下潼关,说服力不足,还不能动摇孙在安禄山心中的地位,可是此次阳平关失利,大败不说,更连牛崇尚这样的骁将也被唐朝生擒,不由得安禄山不生气,他趁机进言,果然奏效。

    ……

    史思明军中,中军帐。

    史思明一身的银盔银甲,手中佩剑出鞘,指着孙孝哲的头:“孙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

    孙孝哲脸色微变,却并不示弱:“大元帅,陛下的意思我当然听到了,要我把手下十万骑兵划拨你指挥,这是不错,可是却并没有叫你解除我统帅的职务。以后你是我上司,可是这支军队,还得由我带领。”

    所有的将领都大惊失色,包括田承嗣和蔡希德。

    所有的将领都明白,军队归谁带,对士兵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对将帅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看史思明的架势,是想霸王硬上弓,直接剥夺孙孝哲的统兵权。

    可孙孝哲也不是蠢蛋,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竟然寸步不让。

    史思明笑了,忽然抽剑回鞘:“也好,本帅还以为你想拥兵造反,既然你愿意接受本帅的领导,我就不治你叛逆之罪。”

    这几句话说得阴森森的。

    谁都看了出来,只要孙孝哲一个应对不当,立即就是横尸当场的结果。

    “谢大帅。若是没有什么事的话,末将就先告退了。”

    孙孝哲的脸上满是悻悻之色。

    “没你的事,你可以出去啦。”史思明冷冷的回答。

    孙孝哲出营之后,立即快马加鞭,赶往河南新郑,再次面见安禄山。

    史思明心中冷笑的想:我还以为这小子愚蠢到抗命的地步,可他此次还是软了下来,倒也不是个愚蠢的人。

    哼,既然你愿意接受领导,还怕不能炮制你吗?

    ……

    河南新郑,安禄山行营。

    孙孝哲眼泪滂沱:“陛下,史思明不带骑兵,已经是厉害非凡,现在陛下要他带领十万骑兵,他平时就善于拉拢朝野之人,这样下去,小子害怕他势大难制。”

    安禄酒醒之后,对于这个决定,也是微微的后悔。

    史思明是他数十年的交情,他信是信得过的,不过他大燕现在只有三十万骑兵,而且其中的十万,都是这数月之中强行在民间征收的,未来得及训练,和他本来的二十万精锐骑兵相比,大大的不如。史思明手中这十万骑兵,可算是真正的精兵,和自己手下这十万一样,都是大燕真正的精兵。

    无兵无将再无骑兵的史思明,自不足畏惧,但是现在不同。

    以史思明在朝野的影响,若是一旦拥兵自立,却是他难以控制的。

    不过,圣旨已下,也不能立即的出尔反尔。

    当下训示道:“你的话,为师记住了。不过你不用担心,现在先回到军中,给所有偏将以上的军官传我的口谕,以后必须听你的命令,即使史思明要调动军队,也必须经过你的首肯。”

    “是,陛下。”孙孝哲大喜。

    “还有。密切注意军中的一切动向,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快马报告。”

    “是。”

    ……

    史思明此时的身边,只有他的儿子史朝义还有几个心腹大将。

    “唐朝此人,非常的厉害。武功极高那自不用说了,大家都清楚的。可是在本帅看来,他最厉害的还不是武功,而是他的手段高明。你们只需要看看他当初占领长安就知道此人工于算计。我们大燕花了无数的钱粮和军队和李隆基的主力交战,他却捡现成便宜,带领大军轻装简从,偷袭了阳平关,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长安,将唐朝的国库掳掠一空;就更不要用说他在剑门关策反狼正轩这些人,登上南诏帝位;更不用说他最近还出使突厥和回纥两国,娶到两国的公主,更是底气十足,这些,都是他善于运用手腕的表现。

    其三,此人多年带兵,战斗的经验丰富之极。孙孝哲今日尚不知道自己败在哪里,你们能找出他失败之因吗?”

    史朝义赶紧接住:“父帅,我想孙孝哲失败在轻敌大意上。”

    “何以见得?”

    “他受不了唐朝之激,奔袭二百里和以逸待劳的敌人交手,先已经不利;何况他手下的将领,根本没有舍瓦和隆多这样的悍将,他本身的武功,也远逊于对方主将,注定了失败的命运。”

    “唔,你说的都有道理。不过还没有说到最重要的。其实,这一战从现在看来,其实就是唐朝精心设计的一个局,而孙孝哲自视甚高,自然就一步步的走进了别人的陷阱。”

    “这怎么是个局呢?”

    “这还不简单。此战之前,唐朝一直在北国出使,根本无暇训练手下士卒。而且骑兵本就是唐朝薄弱的一环。而他又故意收买了数万匹劣马,号称自己有十万骑兵,并且愿意和孙孝哲在阳平关决战。孙孝哲最大的失误,就是被唐朝新增的这六万骑兵所欺骗,不然的话,他即使败,也不会败得如此狼狈。”

    “欺骗?”

    所有的心腹都奇怪,他们可是明明看到唐朝手下骑兵众多。

    “是的。唐朝何等厉害的人。自然早已经将骑兵训练成功。他所差的仅仅是战马。这新收买的六万匹战马虽然是劣马,但是骑兵早已经训练成熟,纵然不能发挥骑兵的最佳战力,可是七成是能够发挥的。因此在绝对的力量上,孙孝哲此战并没有占到优势。再加上唐朝用以冲阵的四万骑兵,是他当年在做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任上身经百战的精兵,孙孝哲部虽然整体实力略强于唐朝,但是再加上先前义儿也能看到的那两点,就促成了孙孝哲的这次大败。所以,我驻扎在阳平关的军队,灭有我的允许,决不能轻易出兵,连挑衅也是不能。只因现在我军的士气经过这一败,已经是大大的低落,对方士气正旺盛,一旦真的交手,胜负之数难说得很。”

    这样一说之后,众将拜服,都收起了对唐朝的轻视之心。

    如果是唐朝听到这番话,肯定会对史思明更加防备。但是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余暇处理阳平关之事,因为他忽然接到狼正轩在剑门关败于牛僧孺的消息。
《飞越唐朝》正文 气
    初听到狼正轩失利的消息,唐朝还有点不信,但是当李白禀报,吐蕃大军已经在宣赞王子的带领下和李隆基在剑门关会合,这使他不得不信。

    吐蕃大军总共十万,都是精锐的骑兵。

    换了在数月之前,这样的一支骑兵甚至可以占领中原。

    唐朝安定已久,面对安禄山突如其来的叛乱,自是无从招架。

    正是借着安禄山之手,唐朝才带领大军收取了渔翁之利。不管怎样说,他当时的兵力,根本不足以对抗强大的安禄山。

    个人的武功再高,毕竟是匹夫之勇。用于冲锋陷阵,斩将蹇旗,最多不过是一员虎将,可是要想重整河山,还必须得玩玩政治老师的绝学。

    这使唐朝尽力的回忆当时在漳州一中时候那个教政治的老女人,年龄自然已经十分不小,但是每天她的身上,都会散发出浓重的香味味。

    她曾经很自豪的回答同学的提问:“我这是法国的香奈儿。”

    她的长相实在很滑稽,因此多年之后的他,回忆起她来,也觉得十分的有趣。不过客观而言,这老女人对政治的理解,还算是十分的到位。

    遇到具体的麻烦,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此时的他,坐在火神马上,早已经从战胜孙孝哲的喜悦之中摆脱出来。孙孝哲鼠辈耳,武功不济已是大不利,而且还骄傲轻敌,失败乃是必然,真正要防备的倒是史思明。

    按照李白之意,他是想要唐朝派一只军队,由他援救狼正轩。

    可是唐朝的心中,却有些不放心。毕竟李白虽然贵为宰相,可是实际带兵的经验,却要欠缺一些,而且如今要对付的不仅仅是李隆基,更重要的是宣赞王子。

    吐蕃的十万骑兵,足可以抵得上新唐朝现在全部的骑兵,而且战力,应该在新唐的骑兵之上。

    唐朝这些年来东征西讨,多训练的是精锐的步兵,那是因为很多时候都是争夺城池,讲究灵活多变,而且就当时的形势,李隆基也不会允许他建立强大的骑兵,因为这这样的武力,随时可以威胁中央政权。

    可是现在自己不是防守一方,而是要要出去夺取城池,斩杀对手,骑兵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

    他早已经综合各方面的消息,尤其是通过高尚和严庄,知道安禄山现在最想对付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李隆基和李亨。

    就在“攻占”潼关之后极短的时间里,安禄山已经派安守忠、李归仁两人各自统领手下大军二十万众,合四十万的兵力分别进攻灵武和徐州。

    他之所以敢对唐朝发出徐州会盟的邀请,是对徐州志在必得,他的直辖军队,也达到四十万之众,而且其中还有十万骑兵,驻守黄河沿线,务必要将李亨压缩在河北沿线,最终击溃之。

    李亨这些时间之中虽然招收了五六十万的军队,可是找不到马匹,而且物资奇缺,手中的银两又是捉襟见肘,这使得他一直采取守势,在河灵武、开封、徐州囤积兵力,利用大运河,艰难的从南方运输物资。

    当然,这些日子之中孙孝哲还有其他不少安禄山的将领,都以抢劫李亨的运粮船为乐。不过好在有郭子仪、王思礼、鱼朝恩这些人作为粮草押运官,沿途虽然不时受到骚扰,而且不少的粮草也被抢劫,不过总算还是有过半的粮草能艰难到达军营,以维持住旧唐局面。

    自从唐朝在长安建立新唐之后,不少的人已经习惯于将李亨等势力称为旧唐。

    思虑再三之后,唐朝下了决定,命令李白和专信监国,自己则带领大军亲自驰援狼正轩。

    宣赞王子的武功,据说已经达到化境的初期,而且天赋异禀,能开五百石的强弓,擅长骑兵作战,在西域的时候,屡次和突厥、回纥、波斯这些国家的骑兵交手,威震西域,唐朝怕派李白去抵挡不住。

    毕竟,此此唐朝能够抽调到西南支援狼正轩的骑兵,只有五万兵力。在兵力上弱于对手,而且对方有剑门关的地利,内外夹击之下,自己和狼正轩的兵力数量虽然不弱于对手,但是战争势必旷日持久。

    可眼下的形势,不管是安禄山还是自己,都盯着李亨盘踞的地盘,谁先在自己的战场取得胜利,就能腾出手来占领城池。

    唐朝和安禄山虽然并没有举行徐州会晤,不过两人心中都雪亮,只有先击败李家,杀了李亨和李隆基,才谈得上争夺天下。

    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当然知道唐王朝一百多年的积蓄,一旦让李家父子缓过来,召集天下勤王之兵,则胜负之数,就难说得很。

    谁也不能漠视传统的力量,安禄山和唐朝都深知这一点。

    尤其是这一次狼正轩的失利,更使唐朝坚定了先除掉李家的想法。

    李隆基并不是个无能的人。

    他现在虽然断了一臂,武功打了折扣,不过头脑还在。以他当年杀韦后,诛杀太平公主,夺取帝位的才能,未必不能再次恢复天下。

    狼正轩的战力,唐朝所熟知,而且狼正轩一心就想经略西南,将南诏的版图先扩大个三倍,出征的时候自是全力以赴,可是居然败在李隆基的手下。

    唐朝现在看到的是一只沉睡的狮子,现在有了复苏的迹象。

    若此时自己再不出手,则李隆基大可以得胜之兵将南诏的势力驱逐出西南,到时候他羽翼丰满,首先要做的事情,肯定是进攻关中,恢复帝王之都,然后才说到找安禄山报仇。

    一旦这样的形势形成,则新唐朝危矣。

    况且,李白还要留在长安,催促来自于突厥和回纥的骑兵。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突厥和回纥的骑兵,到现在都还没有来到。

    不过唐朝现在已经不能等。

    作为新唐朝的皇帝,应该知道什么样的请求该准,什么样的请求该驳回。

    这是他第一次驳回李白的提议。

    他能理解李白那种急于在疆场上立下赫赫战功的心态,不过他还有的是机会。

    ……

    唐朝坐在火神马上,心中很满意。

    自己驳回了李白的请求,他居然并没有丝毫的不快,他的眼中,一如既往的都是对自己的忠诚。

    这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不管交付任何任务给他,他都不会有怨言的。

    ……

    骑兵的速度,本来就快,可是唐朝骑在火神马上,却觉得十分的慢。

    这马实在太好了。

    当日骨力佩罗亲自赠送了他一副以前的鞍鞯,给这匹宝马金蹬金甲:“宝马赠英雄,既然你制服了此马,那我就把它送给你!”

    唐朝以前的火电马虽然也算神骏,不过哪里比得上汗血宝马。

    似如此快速的行军,火神马只需要轻轻的一甩蹄,就可以将大军远远抛在后面。

    这是一种愉悦的感觉。

    闭目之下,他不仅可以感受火神马心脏和血液强劲的跃动,也能感受到大军的精神。

    一支大军所在的地方,阳钢之浓烈,可以形成精狼烟。

    男人的精血,在军营之中汇聚在一起,而又找不到发泄,是一种非常强大的能量。

    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是在唐朝现在的感觉之中,却是无比清晰的可以触摸到。

    不仅如此,他还借着这股精练功。

    他此时的武功,尤其是内力,天下之间已经不做第二个人想,因此他练的。

    化境的高手和暗劲高手的区别,最大的也是一个“”字。

    一般练武的人,资质高绝的,在三十岁之前可以练成暗劲。而三十岁之前不能度暗,多半终生无望。

    一旦度过暗劲这重天大难关,至少要花十年的时间来养。

    只有沉得住,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这才能进入神奇的化境,将全身的功力能在瞬息之间爆发。

    而且能在任何一个部位爆发。此前曾经有化境的高手可以用小腹制服敌人的,就是因为化境高手的全身都是武器。

    可是练是一件困难无比的事情,不仅要有绝高的天赋,而且要有绝大的勇。有些高手为了练,居然从百丈悬崖之上跳下深潭,更有人在绝谷之中的绳索上练功。

    一个不小心掉下去,就死无葬身之地。

    当然,更多的人之所以能成就化境,是在血与火的战争之中。

    只有那种惨烈的厮杀,修罗地域一般的场面,随时面临死亡的压力,才能促使战士成为钢铁,从而在极短的时间里成就化境。

    唐朝成就化境已经很久,因为强横的内力,使得他提前的步入化境中期,全身的质大变,飘飘然有出尘之资。

    自从上次在大明宫即位新唐皇帝之时,他领悟到至诚之道的一些脉络之后,此后他便勤加练习,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探索,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要想达到那种传说中的境界,不仅要养,还要吸收精、血、信仰等等不可思议的东西!

    这听起来很玄妙,毕竟这些东西,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唐朝知道,要想达到百年之事前知、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境界,就必须苦练这些玄妙的东西。

    不好,前面有埋伏!

    唐朝的心中忽生警兆,前面的山道之中居然有伏兵。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六章杀气
    “停止前进!”

    唐朝哗啦的一声抽出玄铁剑,砍断路边的一棵数人合抱的松柏,气势惊人。

    他的声音其实并不多,可是乃是用极强的暗劲爆发而出,全军皆闻,顿时停止行军。

    ……

    牛僧孺的眼睛都圆了。

    他带领十万大军,和宣赞王子的十万骑兵远出剑门关,来到这遥远的西岭,为的就是要伏击成功。

    为了这次伏击能绝对的保密,牛僧孺可是花了大力气的。

    提前三日,他就已经带领大军前往西岭,一路之上军纪严明,连斥候队都不派出,甚至连李隆基的使者都禁止和他联络,真正的做到秘密行军。

    士兵吃的都是干粮,而且经过的地方都是荒无人烟的峭壁,一旦发现有人家,立即全部充军,不同意从军的全部处决。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能让唐朝的斥候和侦察部队查知他的埋伏。

    长途奔袭一百五十里的埋伏,加上残酷的保密措施,却居然给他成功。

    他曾经是唐朝的部下,自然对唐朝的一切了如指掌,尤其是对唐朝的信鸽传书非常的忌惮,但凡所过之地,只要有鸽子,肯定被他射下。

    他明白,这样一来之后,即使唐朝的哨探能发现自己的部队,可是急切之间也不能将消息传递出去。

    只要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牛僧孺自然不是蠢人,他当然也曾经想过投靠唐朝。可是阴差阳错之下,他居然来到了李隆基的身边,而李隆基对于他这样的危难之时候前来相助的人有感激不已,给了他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将韦坚这样的人也排挤在一边。

    如此深恩厚待,自然激发了他的野心,他想帮助李隆基平定天下,以博取绝世的功名。

    在他的眼里,唐朝虽然厉害,但终究是乱臣贼子。

    李隆基上次大败于唐朝之手,已经不足十万兵力,好在牛僧孺带了数万人马来投靠他。

    牛僧孺当时带的人马虽然不多,可是骑兵就有二万之众,算是给即将渴死的李隆基带来杯水。

    再加上李隆基卑辞邀请吐蕃军队,终于请动了吐蕃的宣赞王子的大军。

    这才能击败狼正轩在南诏的精兵。

    当年吐蕃内乱的时候,李隆基曾经支持过当今吐蕃赞普。也正是李隆基当时的支持,才使当今吐蕃哈密路赞普登上大位,控制青藏高原。

    正是有这一层关系,哈密路赞普才先后派出驸马卜固怀恩和自己的世子宣赞王子带兵前来替李隆基助阵。

    只是卜固怀恩败于唐朝之手,哈密路赞普觉得有辱国威,这才再次派出十万骑兵,由宣赞率领,即使不能帮助李隆基击溃安禄山,也要首先保证李隆基的安全。

    也算是报答李隆基当初的恩情。

    此次伏击,宣赞王子的骑兵自是迟出很久。毕竟骑兵的速度快得多。

    两大将领埋伏好之后,在西岭绝顶一路看着唐朝带领大军进了自己的包围圈,心中都是高兴万分。

    这一次,他们一定要击败唐朝,好好的给这个新唐的年轻皇帝上一课!

    牛僧孺是要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比唐朝更强。他知道在武功上,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唐朝,可是在谋略上,他自信以自己的能耐,肯定在唐朝之上。

    宣赞王子要做的,就是替卜固怀恩报仇。

    吐蕃的骑兵,自来都是西域的噩梦,可是却居然栽在唐朝的手里,这是吐蕃上下都不能接受的事实。

    自松赞干布以来,吐蕃的兵威,都是极盛,连威震后世的唐太宗,都畏惧吐蕃的骑兵,要以文成公主来招揽吐蕃,可见吐蕃骑兵的厉害。

    “牛将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宣赞王子操着十分别扭的汉语问牛僧孺,眼光之中充满怀疑。

    牛僧孺赶紧道:“别别,王子稍安无躁,绝不可能是消息没有封锁好,一定是唐朝太狡猾了。本帅立即派人去查,查清楚之后再做定夺。”

    很快的,牛僧孺派人去查唐朝军队的动向。

    ……

    他此次带的骑兵,只有四万人,步兵有十万,合十四万军队。

    还在当时占领长安之前,和郭子仪在河内大战的时候,唐朝就隐隐的体会到至诚之道的一些影子,当时没有中郭子仪在青石拗的埋伏。

    现在的他,自然更进了一层,一有预感,赶紧停止行军。

    自从他当时在长安称帝的那一刻,气势攀登到一个高峰,至诚之心突破,感受到来自于无数臣子的膜拜和敬畏。

    他当时虽然没有吸收来自于这些人所形成的精华,但是后来自然是明白了。

    这种膜拜,这种信仰,都是他攀登大道顶峰的精华所在。

    只有这无数的东西合在一起,才能形成气运。

    古代的风水之学,异常的玄妙,就是一种聚集气运的手段。

    这也是古代无数的朝代都选择在长安、洛阳、北京定都的道理。

    数百年上千年的气运积累,无数人的信仰,地理环境的优越等等因素,自然促成了这些名城的兴盛。

    也只有在这样的地方,才能保持国运亨通,国泰民安,传之子孙而不朽。

    自从即位新唐皇帝之后,以前一些不能想的,不能做的东西都变成现实,他也才开始了解一些权术的奥妙,也同时探索大道的本源。

    现在的他,自然还没有窥视到大道。

    可是比之在河内之战时候的他,对于大道的感悟,已经是更深了一层。

    这可以从他现在的预感能力知道。

    ……

    对着一众惊诧不已的将军和士兵,唐朝鞭梢一指,指着丛叠的群山:“诸位将领不必惊慌,你看这连绵不断的群山之中,透露着浓厚的杀气,如果朕猜得不错的话,是前方的侦察部队遇到了麻烦,这才没有及时将信息传递回来。”

    杀气。

    这是什么东西儿哟?

    一听这话,不少将领在肚中腹诽不已,只是碍于他是皇帝,也姑且忍耐。

    毕竟,这些话,从来都只是在说书家和阴阳家的口里才能听到,但是现在却出自皇帝之口。

    杀气这种东西,虚无缥缈,怎么可能看得见?

    唐朝当然不会理会这些人的想法,下令将大军的前队变成后队,以粮草辎重车辆布成阵势,依山傍水下寨。

    当时的形势,一面是澜沧江,一面是险峻的西岭栈道。

    一注香的时间之后,一骑如飞而至,从马上跳下来一个青衣汉子。

    众人立即知道这是信鸽部队的人马,因为只有他们穿便服,易于隐藏身份。

    这汉子一下马,高声报告:“陛下,飞鹰传信,我们的信鸽发不出去,飞鹰命我飞马传书,前面有埋伏,叫大军千万不要进入张飞营。”

    众将一听,顿时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心中惊骇。

    果然如唐朝所言,前面有杀气,山里有埋伏。

    毕竟,杀气这种东西,不是一般的人能看出来的,一时之间曾经腹诽唐朝的将领,对这位皇帝佩服得五体投地。

    “说具体一点。”

    “是陛下。幸好您先知先觉,已经下令停止进军。他们,牛僧孺的部队和宣赞王子的部队,驻扎在张飞营一带,两面连绵的群山之中,布置好口袋阵,专等陛下的大军。”

    西南之地,到处有当年三国战争的遗迹。此处的张飞营想必以前张飞曾经在那里驻过兵。

    “张飞营距离此地有多远?”

    “还有十里之地。”

    众将一听,再次心惊。若是没有唐朝喝令军队停止前进,则大军此时已经陷入重重包围之中。

    在这险峻的栈道上,险恶的地势下,即使能突围出不少的人马,恐怕新唐从此元气大伤。

    而唐朝明白,此时狼正轩的军队,并没有败走很远,就在绵竹一带驻扎,想要在短时间内会合,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自己手中的兵力。

    好在我是后上还有十四万的精兵,既然知道了牛僧孺的阴谋,自不会坐以待毙。

    “好个牛僧孺,我们以前可是真心实意的待他,将他服下的‘红丸’给给了解药,陛下,我一定抓住他,喝他的血,吃他的肉。”隆多的反应很强烈。

    唐朝微笑:“此一时,彼一时。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确是忠心于朕,给他解药也没有什么。朕既在当年能够制伏他,现在照样能够。”

    这句话一说,所有将领的脸上都发了光。

    唐朝似乎给他们的心中注射了一管强心剂。

    “我军纵横天下,枚平岭南叛乱,再守护住安西都护,再转战剑南,直到后来占领长安,不曾有过一败,你们知道朕取胜的最大原因吗?”

    “陛下神机妙算!”不少将领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

    唐朝微笑:“谢谢诸君的赞美。其实,告诉你们也没有什么,就是情报。我取胜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情报。至于我是怎么能准确的查到敌人的一切,诸位将军不必深究,总之只要你们按照我的命令,一定可以将牛僧孺和宣赞王子杀个片甲不留。哼,他可以用伏兵,难道朕就不能?”

    “请皇上下令。”手下将士高声叫了起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七章张飞峡之战
    “张先,你带领一万五千步兵,吸引住牛僧孺和宣赞王子。”

    “得令!”张先是一名偏将,虽然武功已经达到暗劲的巅峰的层次,但是还从来没有统过兵,这是临危受命。

    中军帐里所有的将士脸上都微微变色,即使唐朝不说,但是谁都知道,面对牛僧孺和吐蕃的骑兵,这些人能活着冲出来的机会,并不是很大。

    要吸引住敌人的主力大军,肯定会付出代价,张先这一万五千人,就是准备用来牺牲的。

    唐朝的眼神如刀,看着的张先的脸,一直没有放松,他一直在观察他的反应,可是张先没有任何的反抗情绪,直接接受军令。

    唐朝的心中,微微点头,这是他需要的将领。通过在长安的万军大比武,唐朝再次甄选出一批武功高强,头脑灵活的将领,发掘出近百位武功达到暗劲的偏将军。

    这张先就是其中之一。

    唐朝在不同的场合派给他们不同的任务,以考察他们的能力。

    张先是唐朝破格带在身边的将领之一。

    唐朝出使北国之时,孙孝哲多次带兵到阳平关挑战,极尽辱骂之能事。

    当时镇守阳平关的是专氏四虎以及辛白江、班林、蓝鲸等多名大将,除了这些之外,还有武功惊人的奋威将军章仇兼琼,关中更有十万精兵。

    以当时章仇兼琼的性子,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辱骂,就要开关出战,左右阻挡不住,连专氏四虎这样的人,也劝不住他。

    以当时情形,唐朝在阳平关的守军,唐朝临走之前是下了死命令,决不能出战的。

    可一干大将包括班林、辛白江这些人,也无法阻挡章仇兼琼,偏偏张先以一个裨将的身份,横剑站在章仇兼琼的面前,冒死劝阻他遵守唐朝的命令,不可出城与孙孝哲交锋。

    以死相阻,而且晓以大义,即便他胜了孙孝哲,也会被唐朝看成是蔑视他的命令。

    章仇兼琼经此一劝,才终于按捺住火气,闭门坚守。

    其实,幸亏张先的劝阻,不然的话,以当时阳平关的兵力,和孙孝哲大战,胜负难料不说,还肯定会招惹安禄山的大军进攻。

    当时潼关被未攻下,安禄山心窝子冰凉冰凉的,说不定就会下死力攻打阳平关,真的给他打破阳平关,则长安能否守得住,谁都说不清楚。

    唐朝回朝之后,听说此事,顿时对张先大为嘉奖,调拔在左右使唤。

    随即,唐朝命令四万骑兵全部下马,战马蹄子之上裹以布帛,带领八万兵力撤退,另外派舍瓦带领二万五千步兵自张飞营背后插入,自群山的侧翼攻打,以分散敌人的注意。

    舍瓦当然明白唐朝的意思,知道真正的生死之战开始了,遵照唐朝的命令,带兵加急向张飞营前进。

    ……

    牛僧孺手下的斥候很快带回了消息——唐朝暂时停止进军只不过是修整,现在已经重新行军。

    宣赞王子和牛僧孺相视一笑,知道唐朝终于还是中了自己的圈套,赶紧部署手下兵力在张飞营两边埋伏好。

    张飞营之下的地势,十分坎坷难行,虽然是栈道,但是却是蜀中栈道之中非常难行之地,当年韩信曾经将之烧毁多次,虽经后代修缮,可是毕竟破坏过大,也就不了了之。

    这里背后紧靠陡峭如刀的悬崖峭壁,而且前面又是滚滚的澜沧江和岷江交汇之地,可以说是一个绝地。

    这也是当年楚汉战争之中汉王刘邦抵挡楚霸王项羽的一个绝招,烧毁了此处的栈道,则西楚即使有百万的大军,也不能威胁到汉王的安全。

    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同时也是唐朝带领大军进军西南的必经之地。

    牛僧孺这一招,其实非常的高明,将战场拉到剑门关之外,既可以凭借地利,而且又使人难以防范。

    毕竟,唐朝从阳平关进入蜀中,要经过数百里之地才能达到剑阁,于路之上不可能派出过多的斥候部队。

    作为一种常规,只有到即将靠近剑门关的时候,唐朝也才应该警惕埋伏和偷袭。

    但是牛僧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行军两百里来此古栈道设伏。

    若非唐朝对至诚之道的领悟,很可能真的会吃一个大亏。

    “很好。一切按照计划进行。”、牛僧孺很快的再次传下了命令,一再的向所有将士强调:“等到唐朝军队进入埋伏区之后,一定要沉住气,要等到他所有的部队进入之后才能动手。”

    另外牛僧孺还加了一条:“骑红马金盔金甲者就是唐朝。”

    想当年,和诸葛亮齐名的“凤雏公”庞统就是死在落凤坡的栈道上。

    牛僧孺心中很想一举射杀了唐朝,就像当年汉中守军射杀庞统一样。

    真刀真枪的交手,牛僧孺知道自己这一被子休想能杀掉唐朝。

    可是再强的武功,也不一定能抵挡住万箭齐发。

    这也是为什么杨再兴死于小商河,初唐罗成死于淤泥河的缘故。

    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可是十分巨大。

    就拿这次狼正轩失利来说,要不是他手中神箭箭箭并无虚发,亲自殿后,怕不被李隆基和吐蕃联军杀得分崩离析。

    也正是因为南诏有他这样的箭神,狼正轩才能在两方的夹攻之中安然撤退,屯兵绵竹。

    此时张飞营两边的山坳里,檑木炮石极多,而且还有无数的枯柴堆积,火箭上蘸满了火油,弓箭手的箭袋里都是圆鼓鼓的。

    就只等着下手。

    牛僧孺还有点担心,他是素知唐朝诡计多端的,亲自爬上险要之处,拿出行军用的望远镜向山下望去,只见唐朝的大军呈一字长蛇阵蜿蜒的进入张飞营的伏击圈。

    唔,人马众多,不下十万之数。

    牛僧孺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乐开了花,对左右的心腹说道:“唐朝,这一次,我要你有来无回。”

    左右将士赶紧送上高帽:“大帅英明!唐朝就是再狡猾,他也不可能想到大帅也选择这么远距离的伏击他?”

    “这就叫出其不意。用兵之人,若是事事都被对手算到,那还打什么仗,只有送死的份!”

    宣赞王子这边,也是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准备杀唐朝一个片甲不留。

    ……

    终于,唐朝所有的部队进入了张飞营的有效攻击区。

    牛僧孺高举长剑,爆雷也似的喝道:“下手!”

    这是他们早已经约定好的动手的号令。

    这声命令之后,守卫在路口的宣赞王子檑木炮石冰雹一般的放了下去,首先截断了谷口。

    还没有等张先等人回过神来,两边山上的炮石和羽箭已经飞射而下,向张先的一万五千人马疯狂的进攻。

    与此同时,无数的枯枝被火箭引燃,大火熊熊,将谷底烧成了一片火海。

    ……

    牛僧孺忽然之间扑倒在地,再连续的几个翻滚,灰头土脸的跑了起来。

    于是,他就看到了眼神冷傲如刀的唐朝。

    他做梦都想不到,唐朝居然会出现在自己的身后,而且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

    救他命的人是他的两员副将,都可算是不可一世的高手,都是暗劲巅峰的强横人物,平时都是一左一右的拱卫在他的身边。

    作为一军的统帅,这样的排场也在情理之中。

    唐朝出手突袭的时候,这两明副将当先阻拦,但是阻拦不住,被唐朝只用了一剑,一起拦腰杀死!

    玄铁剑显然不是一般的宝剑可以抵挡。

    而且他偷袭的时候,这两名副将还根本来不及拔剑。

    于是,牛僧孺的就暴露在他的攻击面前,唐朝使出了龙形剑法。

    他没有准备杀牛僧孺,一日为兄弟,终生为兄弟。

    他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冲动的人,但是毕竟兄弟一场,他还希望他回头。

    可是牛僧孺的话沉底的使他感觉后悔:“我们中了敌人的圈套,大家赶快撤退!”

    牛僧孺在奔逃的情况下,奋力的吼出了这样的命令,然后,此人在不少将领的拥卫下,迅速的逃走。

    牛僧孺的左肩上受了伤,不过只是皮肉之伤。

    他心中明白,唐朝最厉害的剑芒并没有对他偷袭,否则的话,他此时说不定已经死了。

    当然,他能逃过这一劫,也得益于他本身就是化境的高手,感应能力超强,在刺杀即将奏效前的一刹那,全力躲避,终于逃得性命。

    “给我杀!”

    唐朝的玄铁剑高举,一道有如实质的剑芒直冲天际,发布的进攻的命令。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牛僧孺这一逃命,李隆基手下之兵顿时作鸟兽散。这些士兵的战力,哪里能够和唐朝纵横天下的精兵媲美,刹那之间被杀者极多,逃跑的无数,溃不成军。

    宣赞的大军守在谷口,正狂妄之极的进攻张先一部,十万大军合围,此时大部分军队已经冲入谷中,正在砍瓜切菜的报仇,到处杀人。

    可是轰隆一声惊天裂空的号炮声中,唐朝带领大军似乎从天而降,反从后面包围了他。

    “妈的,这是怎么回事儿?”

    宣赞从浓烟滚滚的战场之中向上望去,就看到无数的箭镞对准了他和他的军队,好像天兵天将。
《飞越唐朝》正文 第八章绝地
    唐朝大军并没有给牛僧孺手下军队任何的喘息机会,以摧枯拉朽之势猛扑而上,如一只利剑直插对手的心脏,由于强弱悬殊,自是很快的接近了宣赞的部队。

    李隆基在剑门关之中的十万守军,此此伏击牛僧孺就带了五万,可是首当其冲的遭遇到唐朝的精兵,居然是不堪一击。

    其实这也不能怪牛僧孺,因为他当时在安西都护任上的精兵,都被高仙芝带走,正想自己训练一支精兵的时候,却接到李隆基的命令,即时勤王;可真的到了剑门关勤王,李隆基却是举步唯艰,根本没有足够的粮草物资来装备军队。

    不仅如此,他还必须按照李隆基的要求,将足够的粮草物资让吐蕃的骑兵享用。

    这样一来,李隆基这志十万守军的战斗力,可想而知。

    光是据守关塞,倒还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毕竟有剑门关天险,可是一旦用于冲锋陷阵的战斗之中,差距就显现出来了。

    “结阵!”宣赞王子毕竟是在西域纵横无敌的人物,遇到这样的变故并不慌乱,而是很快的稳住阵脚,盾牌手在外围,大军结成一个又一个的团阵。

    此时的宣赞,直到冲下谷底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上了一个绝世大当。

    宣赞王子和牛僧孺在山上看见的一排一排的士兵,居然都是一列列的假人,只是张先将无数的树枝和稻草穿上衣服,再置于战马之上,一排一排的拖动,却居然骗过了无数在上面监视的宣赞和牛僧孺的部队。

    当然,之所以能骗过,张先的一万五千兵马自是立下大功。

    不管怎么说,要骗过上面无数的眼睛,没有真的人,肯定是骗不到的。

    因此这一战刚刚开始的时候,张先的这一万五千人马,损失是惨重的。

    好在唐朝早已经预见到战事的惨烈,因此为他们留下了足够的盾牌等物,这才勉强抵挡住羽箭的攻击。不过檑木炮石的轰击之下,还是出现了巨大的伤亡,五千人马在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先后死于宣赞骑兵的砍杀之下。

    而且,被烟熏死的,被践踏死的,也不在少数。

    这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唐朝知道,既然是战争,就不可能不死人。

    其实,为了取得此战的胜利,张先这一万五千人马即使全军覆没,也在唐朝的猜测之中。

    终于,张先的一万人马退却到谷中靠近峭壁的地方,盾牌手防护,抵挡住吐蕃骑兵的冲击。

    尽管宣赞的骑兵骁勇无比,但是唐朝手下的步兵,也是真正的精兵,自不是牛僧孺手下那种望风逃窜之辈。

    啪啦!

    蓬蓬!

    呼啦!

    不同的声音之中,如天崩塌,地迸裂,世界变色,唐朝终于开始发动致命的攻击。

    若不是害怕伤了谷中自己的将士,唐朝早已经命令士兵抛下檑木炮石,火箭飞舞,再次的抛下枯枝,谷中熊熊的大火燃烧起来。

    宣赞的脸上露出绝望的神色,想不到自己作茧自缚,这些本来是自己用来杀死对手的武器,现在却反用来杀自己,真的是造化弄人,报应不爽。

    “将士们,给我冲!冲啊!”

    “若是冲不出去,我们都要被唐朝活埋在这里!”

    宣赞王子的声音如鬼哭狼嚎,嘶哑得可怕。

    这就是人之将死的血愤!

    好一场大屠杀!

    唐朝军队八万人加上舍瓦的二万五千人,轮番的进攻谷底的吐蕃军队,直杀得血流满谷,尸积如山。

    宣赞的骑兵,本来适合在平川旷野之地作战,现在陷入这样的泥潭之中,四面楚歌,几乎已经是绝境。

    双方部队的力量,本就在伯仲之间,但现在形势逆转,胜负之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唐朝绝不能放过宣赞,若是让他冲了出去,吐蕃十万的骑兵,足可以纵横中原。

    极端惨烈的厮杀。

    死伤无数。

    其实,被杀死的吐蕃军队,要比被浓烟呛死的少十倍。

    不少的牛僧孺军队知道生存无望,干脆跳进滚滚的澜沧江,企图冒险逃命。

    可是这样一来,又全部暴露在唐朝弓箭手的射程之内,无数的羽箭飞舞,澜沧江里血水滚滚,将一条大江染红了数十里之遥。

    张飞营前后的山谷,早已经被宣赞堵死。

    他当初堵死的时候根本想不到,自己反会困在自己设的绝路之中。

    如今被唐朝的大军攻击,他处的地势已经劣到无以复加。

    整整六个时辰!

    从晌午直激战到第二日的清晨。

    这是新唐朝军事史上的奇迹。

    除了数万的牛僧孺军队见机得快,跟随牛僧孺从山崖撤退之外,宣赞的骑兵因为不明地势,而且骑兵在山地之中的作战能力大打折扣之外,还处于瓮中捉鳖的绝境。

    这六个时辰之中,新唐朝军队杀敌五万余人,在张飞营长达十余里的战线上,到处是死尸和死马,臭气冲天,惨不忍睹。

    此时的宣赞,已经带领手下死士抢占了几处稍微好的地势,负隅顽抗。

    唐朝手下的伤亡,加上在谷中遭遇重大损失的张先部,已经达到一万的惊人数量。

    这还是在如此的优势之下。

    吐蕃骑兵的战力,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吐蕃骑兵虽勇,可是毕竟抵挡不住唐朝军队轮番的攻击,渐渐的已经呈现溃败之相。

    “停止攻击!”

    唐朝长剑高举,在照阳初升之中犹如一尊来自太古的战神。

    双方立即停止了攻击。

    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

    这也是一场迄今为止最惨烈的战争。

    挑起战争的一方居然自食其果。

    宣赞的脸上满是血污,跪倒在血泊之中:“赞普我父,孩儿对不起您!”

    说完,他狠狠的击打自己的胸脯,蓬蓬有声。

    这十万骑兵,可以说是吐蕃的国本也不为过,其精良程度,完全可以媲美哈密路赞普国中仅剩的十万骑兵。

    哈密路和宣赞王子的本意,是要用这失骑兵狠狠的教训唐朝,帮助李隆基定鼎江山的,却在此地遭受大败,面临灭绝的危险。

    这就是绝地!

    左右亲随架住宣赞王子,生怕他自杀。

    如果宣赞王子自杀,则吐蕃仅剩的五万骑兵也肯定可能崩溃。

    “宣赞王子,我是新唐朝的皇帝,我是唐朝!”

    唐朝仗剑露出半个身位。

    “唐朝!……”

    宣赞王子狂喝一声,拉开五石强弓,呼啦一声射出一箭!

    这一箭的愤怒,可以倾倒所有澜沧江之水,惊天地,泣鬼神!

    “皇上小心!”好几员大将抽出身边的兵器,欲替唐朝格挡。

    可是唐朝一笑,手中玄铁剑一横,隔空发出一道犹如彗星般的光芒。

    咔嚓声中,这只强劲无比的狼牙雕翎就被劈成两断,远远的掉进澜沧江水之中。

    “宣赞王子,您可是一军的统帅,如此义气用事,难道就不害怕我唐朝真的将你们全部杀光吗?”

    他的这几句话,携带了最强劲的内力,以丹田之气吼出,两军十余万将士皆闻,更传递到对面的群山之中“全部杀光吗?”“全部杀光吗?”

    宣赞王子猛然一惊。

    终于从极度的悲愤之中醒了过来,不过,现在还不是我发泄的时候,我现在还是别人网里的鱼,刀上的肉。

    半晌之后,宣赞王子的眼神终于恢复正常:“唐朝,你为何停战?你可知道,世上只有战死的吐蕃王子,没有投降的吐蕃王子!”

    厚背金刀砍出,将他身边的一匹拦腰杀为两半,鲜血飙射。

    唐朝即使和他相距十余丈的距离,也仍然感觉出了此人身上散发出的浓烈的杀气。

    “王子。”唐朝的声音忽然柔和起来,就是他的心中,也升起了一种深沉的怜悯。

    他自己也不能保证,自己在经受这样惨败的事情下,是否会比他更加冷静。

    “您是西域的英雄。您的舞台在北国,那里冰天雪地、万里无垠的疆场,才是您的归宿,您不应该参合进我中原的帝王之争。我知道您这样的人物,绝不能接受投降的屈辱,因为这比杀了您还难受,所以朕改变了主意,朕不要您投降!”

    他的这几句话一说,宣赞王子死灰色的脸上终于露出血色。

    他心中稍微的喘了一口气。

    他自然不能投降,可是作为一个化境的高手,他还是敏锐的给自己现在的形势下了一个判断,只要不是太难以接受的条件,只有答应唐朝!

    他纵然悲愤无比,可是总不能不再眼睁睁的看着仅剩下的五万精兵一起死在这里?

    这是天然的死地!

    本是他为唐朝准备的墓穴,现在却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他很想大哭一场。

    可他知道,现在还不能哭。

    “那你想要得到什么,才肯放过我们?”

    宣赞王子勇敢的面对失败。

    他真的想自杀。

    可是决不能在这里自杀。

    这些都是吐蕃的精兵。

    可是因为自己的失算,弄得他们尸骨不归故乡,他觉得自己是吐蕃的罪人。

    他必须争取剩下的这五万人能活着出去,然后他才自杀,不然的话,他一定会受到真主的诅咒!

    唐朝沉吟了一下。他也知道,似这样全歼敌人的机会,也许以后将永远不会有:我到底该不该赶尽杀绝呢?
《飞越唐朝》正文 第九章拼死突围
    砰砰砰!

    三声惊天动地的号炮之声传来,将本已经沉寂的战场震荡。

    唐朝抬眼望去,就看到张飞营两边的谷口被人强行突破,兵器交击声和呐喊声中,无数的士兵冲了进来。

    这显然不是唐朝自己的军队,而是李隆基的军队。

    一骑当先,手舞倚天宝剑四处杀人的人,正是李隆基。

    唐朝的心中一紧,即将和宣赞王子的谈判随即中止。

    宣赞王子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激动的神色,忽然完工搭箭,将五石强弓拉成满月,向唐朝呼啸的射出一箭!

    直取唐朝的眉心。

    然后,宣赞王子绰刀在手,声嘶力竭的吼叫了起来:“我吐蕃的勇士们,该是我们报仇的时候啦!”

    当先冲杀了出去,挡者披靡。

    唐朝两指一夹,将宣赞王子的箭接在手中,微微的感觉到指头有些酸麻:这宣赞王子的武功不知道如何,可是他的箭法,倒的确是厉害。

    原来,牛僧孺狼狈逃回剑门关之后,向李隆基报告了宣赞王子失陷在张飞营峡谷中,生死难料。李隆基一听,顿时就慌了。

    吐蕃可是他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若是真的全军覆没,他也许就真的完了,所以火急的点起数万大军,将自己的一万亲兵也亲自带上,前来张飞营营救宣赞王子。

    近两百里的急行军之后,李隆基首先遇上的人是舍瓦,但是被李隆基舍命冲入。

    李隆基早已经从牛僧孺口中得知张飞营的地势,因此一旦冲入是就是不要命的搬运谷口的炮石檑木等物,要将困在其中的宣赞王子救出。

    他早已经在出发之前找好一切的铲子、锄头、斧头等搬运之物。

    这一不要命的抢挖,终于在极短的时间里开辟出一条马路。

    只见宣赞王子当先,身后无数的亲贵大将冲出,终于逃出生天。

    宣赞王子和李隆基接着,忍不住失声痛哭。

    就在宣赞忙着冲出峡谷的当儿,唐朝手下精兵万箭齐发,檑木炮石再次不要命的投掷下来,又伤了吐蕃数千条性命。

    但使宣赞王子松了一口气的是,终于还是有四万骑跟随他冲出了重围。

    “王子。您现在疲乏不堪,应该赶紧冲出重围,报仇的事情,我们回头再来找唐朝算账!”

    李隆基和宣赞王子相见之后,劈头就是这么一句话。

    他当然害怕唐朝大军合围,别到时候连他这支救援的军队也失陷在这里。

    宣赞王子也不是鲁莽之人,随即厚背刀一指,带领骑兵冲突而出,其势锐不可当。

    舍瓦略作阻拦,随即放开条路,让宣赞的骑兵和李隆基的部队去了。

    唐朝随即带领大军冲下峡谷,和舍瓦等将领会合。

    看着宣赞王子逃走的方向,两人相视而笑。

    ……

    随即清点战场。

    这一战,杀死李隆基和宣赞王子麾下军队共六万余人,其中杀的吐蕃人就有五万之多,牛僧孺未战先逃,反而折损的兵力只有一万多人。

    这一战,只杀得蜀中小儿不敢夜啼,一提新唐二字,天下人都失色。

    当然,这一仗也打出了新唐朝的威风,使得所有李隆基和李亨的将领,都对唐朝存了敬畏只心,安禄山随即派部下发书到唐朝军中,祝他取得如此大捷。

    这一战,唐朝还有一大收获就是得到四万余匹战马。

    吐蕃的战马,历来甚为厉害,而且训练有素,想不到在这峡谷之中被唐朝伏击,平白的打了一个大胜仗不说,还缴获如此多的战马。

    这和之前阳平关大战的时候缴获孙孝哲的三千匹战马相比,那是天大的收获。

    当然,唐朝此战也损失了一万精兵,尤其是张先部,一万五千人马,等到被唐朝派兵接应出来的时候,已经损失近半。

    张飞营峡谷之中死尸山积,人马的尸体混杂,唐朝无奈,只得挖了数个万**坑,将所有阵亡将士不分敌我,一起埋葬了事。

    随即带领大军埋锅造饭,拟在短暂的休息之后,衔尾追击。

    四个时辰之后,大军出发。

    于路之上,舍瓦以手加额曰:“罪孽,罪孽!”

    唐朝就问:“义父是否觉得我杀戮过重?”

    “非也!吐蕃乃敌国。有如此强盛之骑兵,若非陛下有此良机,则死伤山积的,就是我军,为什么不该杀?”

    “然则义父为何叹息?”

    “我平生之中,未尝见到有如此惨烈之杀戮,真的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怎么不是罪孽呢?”

    “义父悲天悯人,的确是菩萨心肠。可若非如此,吐蕃自是势大难制,我军有灭亡的危险,以义父之见,李隆基此人如何?”

    “此人杰也。”

    “何解?”

    “此人手上的兵力本来不算太多,可是一旦探听到宣赞失陷的消息,居然亲自来救。世人都说他胆小,可是我却觉得他并不是胆小,而是一个敢做敢当的人。而且就从这此事情看来,此人的头脑异常的精明,此次我等深入蜀中,还得十分的小心。”

    “义父所言极是。不过我倒是觉得,李隆基固然精明,可是更可怕的人是宣赞王子,他如今吃了这个大亏,自然已无面目回去见哈密路,势必替李隆基出死力。他现在虽然只剩下四万骑兵,可是如果运用得好,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唐朝心中雪亮,在没有缴获这四万多匹战马之前,他此次带来蜀中的骑兵,也只有四万。

    还好,此战之后,宣赞王子就算想报仇,但是受此大败,军心已经接近崩溃,应该没有多大的作为。

    “陛下,我觉得狼正轩未必能全歼宣赞王子和李隆基之兵。”

    唐朝一笑:“我也早料到了。不过就是让他打打秋风,也并非要一定全歼宣赞之军。”

    他此时的心中雪亮。既然李隆基亲自来救,则要全歼宣赞的计划就已经搁浅了。毕竟,以当时的形势,唐朝和宣赞的部队已经激战了一日一夜,双方都已经精疲力竭,就算真的包围了李隆基,终究还是阻挡不住他冲出重围。

    这也是舍瓦这样的大将略作阻拦就放李隆基走路的真正原因。

    唐朝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狼正轩在阻截的时候,能够造成宣赞和李隆基较大的伤亡,就已经于愿足矣。

    ……

    李隆基和宣赞王子正逃之际,忽然一声炮响。

    天迸地坼一般,一员大将手舞厚背大砍刀拦住去路,却是从绵竹赶来的狼正轩。

    狼正轩得到唐朝的飞鸽传书,想到被李隆基和吐蕃联军击败的耻辱,自是奋勇赶来。

    只见李隆基一脸的土色,宣赞王子更是委顿,心中大喜:“哈哈,李隆基,你们想不到有今日?”

    栈道崎岖,摆不开阵势,狼正轩高声下令,身后四万骑兵呼啸而上,刹那之间将宣赞王子和李隆基的军队截成两断。

    狼正轩所部乃是生力军,而且都是久经考验的精兵,在狼正轩的带领下,顿时如入无人之境,杀得宣赞王子丢盔弃甲。

    宣赞王子的骑兵虽然精良,可是被唐朝困在张飞峡一日一夜之久,又没有补给,吃的都是死马的血肉和干粮,根本没有休息,到了此时,已经是强弩之末,任凭狼正轩宰割。

    笃笃笃!

    狼正轩将厚背金刀挂在兵器钩上,取下了背后长弓,连珠三箭发出,宣赞王子身边的两员副将落马身死,而另外一箭就直取宣赞王子的双目。

    狼正轩早已经观察多时,欲杀宣赞,则必须要解决他身边十余位将领。

    宣赞身边的这十数人,不仅是他的亲随,也是朝中大将,层层包裹之下,要杀宣赞王子,十分的不易。

    宣赞王子料不到狼正轩的箭法如此厉害,居然随手射杀了他的两员副将,厚背刀发出一声呼啸之声,将第三箭拍落。

    狼正轩冷笑一声,猛的将身后箭袋之中的羽箭全数抓在手中,连珠箭发。

    一,二,三,四,五……三十六。

    快如疾风骤雨一般的速射之中,宣赞王子磕飞了先前的十余支,终于抵挡不住接二连三快速无伦的攻击,扑哧的一声,左边肩膀中了一箭!

    而就在此时,宣赞王子坐下的宝马被狼正轩一箭射死。

    宣赞翻身落马,听着爱马在死亡前的悲鸣,忽然大吼一声,厚背刀泼风也似的舞了起来,拼命的靠近狼正轩,大有和他同归于尽之势。

    狼正轩的眼里现出笑意,他知道,宣赞王子今日一定会死在他的手里,唰唰唰三箭封死了他左右的去路,猛的马上起来,居高临下的射出最后十箭。

    箭箭夺命!

    这是五百石的强弓,可是狼正轩一发三十六箭,居然到了最后,力量并没有丝毫的衰竭,内力霸道,可想而知。

    咔嚓咔嚓!

    宣赞王子并没有死。

    救他命的是李隆基。

    在李隆基的倚天宝剑之下,羽箭纷纷被磕断,宣赞王子得此良机,在左右亲贵大将的簇拥之下,死命杀开条路,终于冲出了包围。

    李隆基殿后,虽然少了一臂,但是却似乎并没有对他的武功造成多大的影响,在一万御林军的拼死抵抗之下,且战且走,逃回剑门关,紧闭关口。

    狼正轩此次截杀,再杀了宣赞王子和李隆基所部一万余人,缴获战马极多,随即清理战场,和唐朝齐在剑门关前会合,务必要击破李隆基,真正的占有西南。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章玄妙感应
    唐朝带领大军与狼正轩会合,相遇于斜谷界口。

    唐朝的战马还远在百步之外,狼正轩已经跪下迎接:“属下镇南王狼正轩恭迎陛下!”

    看他的神态,十分的恭谨,感激之心出于至诚。

    不管怎么说,唐朝带领大军数百里的奔驰下来,就是为了援救他,而且还替他报了仇,即使没有君臣这层关系,也足以使他产生敬畏之心。

    宣赞王子的骑兵,他是尝过厉害的。

    他上一次进攻剑阁,本来将李隆基围困,大占优势的情况下,却被宣赞王子的骑兵从背心插入,和牛僧孺内外夹攻,终于失败。

    若不是他手下的士兵久经战阵,他的绝世箭法断后起到威慑的作用,恐怕还会折损更多的人马,吐蕃骑兵的战力,的确是非同凡响。

    但是唐朝这一战,歼灭吐蕃骑兵近六万人,想想都觉得可怕。

    “平身。”

    唐朝的声音很温和,但是一种强大的威压却是逼迫得他抬不起头来。

    狼正轩的心中涌起恐惧。

    还在三个月之前,唐朝在长安即位为新唐皇帝的时候,他拜见唐朝的时候,就已经很有压迫感,不过以他化境的能力,还能轻易的化解,不至于心神都受到压迫。

    可是这一次,唐朝的身上,似乎产生了某种更加可怕的变化。

    一种无形的威压迫使他不得不提聚功力来抵挡,否则的话,他觉得自己的精神有被奴役的可能。

    这是什么能力?

    但是他不能问,毕竟此时的他,又不是在密室中和唐朝兄弟相称,而是三军之前。

    他站起来的时候,十分的不自然。仿佛自己刚才的头脑被唐朝用水冲洗过一般。

    他甚至觉得就在短暂的时间里,唐朝将他内心之中最隐秘的东西都窥视到了。

    一个人的内心,本来是不易为人所知的。但狼正轩的感觉中,却觉得自己在唐朝的面前,内心没有丝毫的秘密。

    “大将军,朕想你想必在奇怪,朕为什么能将宣赞王子和牛僧孺引诱进入张飞峡谷那样的绝地之中?”

    “是的,微臣正在心中疑惑。”

    ……

    “内奸!肯定有内奸!”

    宣赞王子的脸色血红,看着面前的牛僧孺,目光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呼呼的喘息。

    此时的他,早已经在帐中大哭大闹过。

    现在他似乎要立即疯狂的状态逐渐的平服下来,立即想到罪魁祸首很可能是牛僧孺。

    宣赞王子手按刀柄,一副随时准备拼命的样子。

    牛僧孺虽然受伤,可是毕竟不能做别人刀下冤鬼,也按住了腰间的佩剑。

    妈-妈的,牛僧孺的心中也窝着一团火,自从大败到现在,他都一直在思考在哪里出了纰漏,而且不断的叫手下的人马进入自己的帅帐,查问封锁消息的情况。

    没有任何的破绽。

    这是他感觉最恐怖的地方。

    他自然能理解宣赞王子的心态。

    如此秘密的行军,如此秘密的埋伏,所有的保密工作都一丝不苟,却为什么唐朝却能事先知道一样,反而将计就计,将他们害得差点全军覆没?

    想不通。

    他既然想不通,宣赞更想不通。

    宣赞的厚背刀指着牛僧孺的头:“说,是不是你捣鬼?”

    李隆基终于发话:“王子殿下,请您息怒,朕可以以人头担保,牛大将军绝不是这样的人。”

    宣赞王子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一个皇帝,用如此卑微的方式说话,他要再不信,就是强词夺理了。并且他的内心中也清楚,牛僧孺是内奸的可能性极低,一路之上两人都是并驾齐驱,即使有什么风吹草动,又怎么能瞒得过他的耳目。

    牛僧孺长出了一口气:“陛下英明。此次伏击,我等经过精心的准备,就算到了现在,微臣也觉得这个计划天衣无缝,实在奇怪,唐朝是怎么事先知道的。”

    一时之间,中军帐里所有的将领都陷入了沉思。

    这场大败太蹊跷,太诡异了。

    “哦,我想起来了,宣赞王子。”牛僧孺忽然一拍自己的脑袋,“我们在西岭上用望远镜观察唐朝的时候,曾经看到他猛然之间停止进军,不是吗?”

    这一说,宣赞也恍然大悟:“不错。在距离张飞峡只有十余里的地方,唐朝忽然停止行军,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当时我们可都是清楚的看在眼里的。”

    李隆基颔首:“看来问题很可能出在这里。我赞同两位的意见,我们这次伏击,出其不意,朕相信两位都是谨慎之人,严格保密,泄露的可能性极低,也许唐朝不是探听出张飞峡有埋伏,而是感应到了谷中的杀气。”

    “感应?”所有人都吃惊。像这种东西,可有点是终南山的道士在骗钱。

    “是的。别的将领,也许不能理解这种境界。但是王子殿下和牛爱卿一定可以理解。一个人的武功,到达化境之后,已经很难再有进步。朕自四十年前步入化境之后,虽然功力逐渐深厚,可是却再也难有寸进。不过自从我被唐朝这贼子断了一臂之后,反而感觉出一种奇怪的能力。”

    “什么能力?”

    “就是一种对危险的直觉。”

    “感应?”牛僧孺的眼中似乎看到了希望。

    “不错。正是因为这一点感应,朕才火急的带领关上剩下的精兵及时出发,将王子殿下从张飞峡中救出。”

    宣赞王子一听,眼中的神色也变了:“不错。今日之形势,若是陛下在迟到半步,本殿下也许已经忍辱接受了唐朝的条件。多谢陛下啦!”

    李隆基逊谢:“王子殿下客气啦!您远道而来,不辞辛苦,替朕分忧,折损了这么多的兄弟,该说谢的人是朕!”

    宣赞王子摇头:“陛下,您的云天高义,我宣赞记在心里,我的这条命和我剩下的四万兄弟,一定誓死追随陛下,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李隆基甚为感动,单手按住宣赞王子的后背:“王子殿下,朕对不起哈密路赞普,对不起死去的将士,更对不起你,朕真的希望您抛弃朕算啦!”

    “不!陛下,你绝不能灰心。此后我四万骑兵,一定和陛下一条心,誓死保卫剑阁,绝不能让唐朝的阴谋得逞。陛下不能这么退到李亨太子那里,同样的,本殿下也不能就这样回去见我父亲。”

    说到这里的时候,这直率的吐蕃王子泪水滚滚流下。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这一战,亏得李隆基当机立断,在最危险的时候带领军队来救,使吐蕃十万纵横无敌的骑兵保存了四万人。

    但是就算如此,也活生生的被杀了六万人。

    这六万骑兵,可不是一般的步兵。

    一般的步兵大可以重新招募。

    可是这六万人,却是吐蕃军队中精锐之中的精锐,而今被凄惨的杀死,犹如剜了他的心脏一般的难受。

    宣赞王子志向远大,还想靠着这支骑兵替李隆基卖命之后,捞取到足够的资本,然后再回到西域,征服西域诸国。

    不光回纥的骨力佩罗可汗有统一西域的狂想,吐蕃宣赞王子照样有。

    可经此大败之后,宣赞王子知道,元气已经消耗过巨,只要能帮助李隆基守住剑门关,已经是极好的结果了。

    不仅是他,李隆基经过此战之后,也需要不少的时间恢复元气。

    牛僧孺向李隆基看了过去,见他苍白的脸上到现在终于有了一丝血色,知道李隆基刚才心里肯定是担忧到癫狂。

    他们谁都清楚。现在的剑门关,要是宣赞王子再带领大军撤退,则剑阁肯定守不住,毕竟强弱相差太大了。

    宣赞王子愿意留下效死力,倚靠剑阁之险,唐朝未必能攻得下来。

    李隆基和牛僧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就是像上次唐朝在剑门关虽然大胜了卜固怀恩,但是因为长安不稳,急切退兵,放过剑门关不攻。

    也正是因为唐朝当时无暇攻打剑阁,才给狼正轩经略西南造成了天大的麻烦。

    唐朝肯定是要进攻剑阁的,但是李隆基心中想的是,只要我坚守不出,天下局势肯定有变,说不定就会有转机。

    ……

    唐朝笑了起来:“这是一种微妙的感应。危险来临的时候,我自然而然产生警觉。幸亏如此,才没有中牛僧孺的圈套。”

    所有的人,包括舍瓦,心中都升一种神一样的膜拜的感觉。

    “皇上真的有经天纬地之才!好险,好险!”

    可是此时的唐朝,摆手阻止他们奉承,身心进入了一种物我交融的境界。

    自从清理了张飞峡战场之后,唐朝就一直在练功。

    他练的不是武功,而是吸收无数战死者的冤气,不停的吸收。

    传说之中,强大的怨气结合,可以六月飞雪,一个人的哭泣声,孟姜女当年哭断了长城,并非是文章家信口雌黄。

    要练到至诚之道,除了要凝聚无数人的信仰、赞美,吸收君农临天下的气势,还要吸收百万大军的阳刚精气等等不可思议的东西,才有可能靠近传说中的至诚之道。

    大道,最主要的是一种精神。
《飞越唐朝》正文 第11章房遗山
    唐朝于路之上体会大道之精神,并不和手下将领交谈一言半语,可是却能尽知各人心中之想法,尽量的达到物我的交融。

    军行半日,终于渐渐逼近剑门关。

    舍瓦首先开言:“陛下,此地崇山峻岭。宜防备伏兵。”

    唐朝摇头:“此地一片清明,方圆十里之地,风清气明,绝无埋伏。”

    舍瓦点头,知道唐朝似乎对至诚之道有了一些感悟,想必不错,却忽然看到不远处一个骑青驴的老人倒着身子过来。

    大军行进,前面数里之地早已经被斥候部队肃清,这老人居然能避开凤萧带领的斥候队,能力当也不能低估。

    唐朝首先停下了马步,却并不睁开眼来,神色之中露出一丝轻蔑。

    他这一停步,大军随即作短暂的休整。

    隆多持铜锤跃马上前,喝道:“何方妖道,居然见了新唐皇帝还不跪拜,不是作死么?”

    他见这老人没有一百岁,肯定也九十多岁了,不忍伤了他性命,因此才出言恐吓。

    但想不到的是,这老人却点头:“小将军,你是菩萨心肠,不想我张啸林死在这里,因此想吓走我,错了,大大的错了,你根本伤不了我的。”

    隆多一听,心中暗暗生气:“这老头子想必是得了癫狂之症,因此才出此狂妄之言。”猛然将铜锤挂于兵器钩上,单手擒拿,手掌呈抓,要将这老头拿住,放在道旁。

    毕竟,作为唐朝的御林军总管,为皇上清除前面的道路,这是他分内之事。

    可是他忽然拿了个空。

    隆多惊诧的发现,在自己的手掌即将扣住他的刹那间,此人奇迹般的消失了。

    “小将军,我说过你伤不了我的。”

    此时,老人的声音从隆多的身后传来,清晰可闻。隆多此时甚至能闻到这老人的呼吸之声。

    这真的是见了鬼了,隆多大怒,在骏马上轻轻一按,腾身下了马背,欺身向这老人扑去,如鹰隼之疾,如虎豹之捷。

    咔嚓!

    道旁一株松柏忽然被他抓出了五个洞,可见他指力的凌厉。

    但是老人的身子忽然之间消失了。

    以隆多的武功,暗劲巅峰的层次,天赋异禀,想不到居然连衣角都没有碰到这老人一片。

    这的确十分骇人了。

    “小将军,我说过的,你根本伤不了我,还是叫你们军中有担当的人出来试试。”

    隆多大怒,想到以自己这样一个少年人,对付不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心中大怒,哐啷一声抽出了雪亮的单刀。

    这刀乃是当年岭南金矿之中出产的精品,孟笑叛乱之时,就是以此刀为礼劝得他父亲铁信部对抗中央。

    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尺,可是雪亮的刃口,刀背青森森的,像是一尾刚跃出水面的青鱼,刺得人的眼直发花。

    “老头子,你如此狂妄,不要怪我心狠手辣?”

    “哈哈。你个不知死活的的小东西,居然对我房遗山老仙如此不敬,看我收拾你.”

    一说完这话的时候,这自称叫房遗山的老者就向隆多冲了上去,居然挺起了胸膛,勇敢的承受单刀的一割。

    似乎有一种壮士断腕,英雄斫脚的悲壮。

    隆多愣了一下,但忽然感觉单刀的刀尖微微受阻,似乎是刺进了他的胸口,猛然的叹口气,抽刀后退。

    他雅不愿意杀了这病骨支离的老人,落下骂名。

    然后,他就听到了老人的骂声:“小子,算你识相,如果你真的想杀我,你就会死得很难看。”却见这老人忽然出现在舍瓦的眼前,手中抱着一似金非金,似皮非皮的东西,轻轻的拍打:“小乖乖,别人伤你,你就伤他,别人对你好,你也对别人好,这才是做人的道理。”

    隆多刹那之间僵在当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舍瓦大为高兴:“隆多将军,请让我来会会他。”

    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喜色。知到舍瓦的功夫了得,不是一般的人可比,肯定能对付了这古怪的老头。

    天鹰抓。

    舍瓦的四指张开成阳掌,拇指曲伸,内力吞吐之间,在刹那间已经封死了这老者的退路,猛的伸掌按出。

    这是《括苍山武经》上的擒拿手,向来是出手绝不空回。

    不论对手是向着什么方向逃窜,都不能逃离他手抓的一拿。

    消失。

    再次的消失无踪迹。

    背后响起了他的声音:“大将军,你要强那么一点点,不过仍然没有用。”

    房遗山的身子,就在舍瓦的手掌即将击中他的[刹那间再次的消失。

    舍瓦早已经观察多时,认定这老人不是什么仙人,而只是轻身功夫了得,所以先以擒拿手逼迫得他不得不退后,然后再以绝世硬功逼迫他不得不硬接,想不到在即将建功的刹那之间,再次出现了隆多先前所面临的情况。

    这一来,使得他的脸色紫涨。

    舍瓦自南诏叛乱之后,武功晋升化境以来,心无旁骛,不断的取得进步,内力更是日益深厚想不到却被这老人戏耍。、“找死!”

    舍瓦口中爆喝,手下更不闲着,十指如钩,狠狠的探了出去,直指老人身形所在之地,呼啦声中,地下尘土飞扬,路边数棵一人合抱的松柏被他的掌力击折。

    足足半刻钟的时间,舍瓦都没有闲着,而是着着争先的进攻。

    可无论他进攻向哪里,他的身后都能听到这老人的声音,时而缓,时而急,缥缈无依,仿佛他的身子并不是实体,而是一缕青烟。

    “住手!”

    唐朝忽然睁开了双眼,对着天空中的一片树枝说话了。

    舍瓦一听,也立即住了手,心中吃惊无比:明明每一次都只差一点点就够着这老人,但为什么却每次都失之毫厘。

    以他的智慧,居然一时之间也不能参透其中的玄机。

    难道,这世上所谓的剑仙侠客居然是真的?

    唐朝的声音再次传来:“何方妖人,你再不显出原形,别怪朕不客气啦!”

    哐啷一声惊天动地的龙吟声中,唐朝抽出了身后的玄铁重剑,挽了一个剑花,斜指一株数百年的老树树干。
《飞越唐朝》正文 第11章房遗山 下
    嘎嘎!

    奇怪的声音再次传来,像是山中的枭鸣,闻之令人失色.

    唐朝大怒,玄铁剑一荡,千万重的剑影凭空产生,犹如万花筒一般的剑意之中,猛然的射出有一犹如流星的光芒。

    咔嚓一声。

    树枝落下了好大的一片,被他的剑芒所斩。

    鲜血随即落下。

    一片血雨之中,一个灰衣道人冉冉的降落,背后斜斜的插了一口长剑,金黄色的丝绦在风中飞舞。

    然后,面前的这个道人忽然吐一口气,一个褐色的**出现在他的下面,他随即双脚轻轻一抖,赤脚走了进去,盘膝坐下,低眉垂目,神色十分的庄严。

    唐朝左右卫士见唐朝出手,自是仗剑横刀冲了上去,一排排的自成阵势,前赴后继的进攻。

    漫天血雨。

    那道人忽然长啸一声,白光飞舞,一柄剑忽然自他的背后射出,直取来者的身体。

    每一个战士都不是他宝剑一合之将。

    刹那之间伤了十余人,地下的鲜血汩汩成泉。

    飞剑。

    居然是飞剑!

    唐朝这才吃了一惊,喝令手下卫士停止攻击。

    唐朝随即收起玄铁剑,飘飘的下了火神马,向面前的道士深深作揖:“原来是有道高人,唐朝有眼不识泰山,鲁莽之处,这里向老先生请罪。”

    房遗山早已经约束自己的飞剑回入身后,神色之间甚是凄楚,大声说道:“李隆基啊李隆基,我能为你做的事情,也只能如此啦,罪孽,罪孽。”

    唐朝心中甚为奇怪:“难道,阁下是受李隆基指使而来?”

    房遗山大怒:“李隆基是什么东西,他怎么可能指使我,是我自己来的,只是想不到,想不到死在你这样一个竖子的手中,老道实在是心有不甘啊。”

    说到这里,他忽然吐了一口鲜血,喷射在自己的胸前,再佩上他清癯的面容,更加的显得恐怖。

    荒山,古树,道士,军队,皇帝。

    这本身就是一出诡异的局面,却想不到被唐朝遇上。

    “你刚才受了伤?”唐朝的心下,有了一丝的歉疚意。

    自看清楚这道士几乎是仙风道骨的面貌之后,他就有些隐隐的后悔,这一次,他也许是误伤了好人,赶紧问:“这位仙师,可否让我看看你的伤势?”

    “没有救了。我的血气已为你掠夺,除非是你自杀来反哺我,否则我必死无疑。”

    房遗山的话虽然轻飘,可是他眼中的神色,却是不似有丝毫的作伪。

    “看来,我的剑芒深达两丈,虽然剑锋没有划到你,但是剑芒已经将你的身体切割成两半,是也不是?”

    “是。”

    房遗山的声音有些嘶哑的颓丧。

    所有的将士一听,心中都同时升起了畏惧意。原来唐朝的剑芒,已经达到了这样可畏可怖的地步。

    但是使他们同样吃惊的是,这道士居然能斗隆多、舍瓦这样的高手而不败,甚至被唐朝亲自出手击杀成两半,但是却还能不死,无不骇然。

    自今日他们和宣赞王子大战到现在,见过的杀戮之事已经太多,本不能对这样的事情再起什么大的兴趣,但是这道士所显露的武功,却将他们彻底的惊倒。

    飞剑出鞘还可以杀人,这的确是世间骇人听闻的事情。

    鲜血流了一地,有这道士自己的,但是更多的是众卫士被击伤之后流出的。

    他没有杀自己方面一人。

    这是唐朝在惊诧之中迅速判断对方没有敌意而停手的原因。

    以他的身手,若要杀人,恐怕在临死之前可以杀上百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很快的,唐朝的面前,出现了一圈光环,似乎是结界之类道家符咒。

    “好啦,你是新唐的皇帝,我死之前,有几句话相告。”

    这道士的声音越发的苍凉了起来,使人一听之下十分的痛心。

    唐朝心中大起歉疚之意。

    他知道这道士说的都是真话。以他的修为,内力已经可以操纵飞剑杀人,装神弄鬼,戏弄舍瓦这样的高手,武功达到极高的层次是无疑的。

    以他这样的人,对自己身体的了解早已经异乎常人。

    他既说无法解救,那就是无法解救。

    只是他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能使自己在被霹成两半之后还能暂时不死,继续说话,这一点,即使是唐朝,也并不知道奥妙。

    “请道长指点。”

    “当今天下大乱,皆是劫数使然,无从化解,此事已成定局,不必多述。而今天下三分,安禄山起于燕代,李隆基退守西南,阁下英明神武,居然抢先占领西都,可谓先制首脑,控制枢要。不过,你等三方,每一方都未必没有统一中原之可能。今日既然和你有缘,何不助你统一中原,我送你三个字,你看罢之后若不能明白其中之意,以后自知,若不按我的话去做,你新唐朝绝无统一天下之可能。”

    唐朝心中冷笑:作为一个穿越者,我的知识领先了你一千多年,难道还会相信你的蛊惑,不过倒也可以听听。

    “道长请说。”

    哗啦哗啦哗啦!

    忽然之间,半空之中飘出三张宣纸。

    每一张宣纸上写着墨汁横流的一个字,分别是“姜、妗、好”三个大字。

    唐朝袍袖微微鼓荡,三张白纸到了他的手中,看到这三个大字,心中十分的奇怪。

    “这是什么意思?”

    道士的声音再次的响起:“等到哪一天你真正的参透了这三个字,统一天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请仙师指点,我该怎么做呢?”

    “很简单,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小心的应付好三个即将出现的女人,你就可以统一天下了。”

    苦笑。唐朝怎么也难相信自己能否统一天下居然要靠女人,居然不靠自己手下的这数十万军队?

    “我该如何对待她们呢?”

    “你要杀了其中的一个女人,娶了其中的一个女人,赶走另外一个,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道士的声音此时已经变得有些虚无缥缈起来。

    “可我还不清楚,可以指点得更清楚一点吗?”

    “不能。天意如此,再不能泄露半点。否则的话,我死后不得超度。”

    唐朝大为失望,但究竟觉得不能相信,忍不住道:“我还有数言相问,你为什么能击败我手下大将隆多和舍瓦,难道,你是用的道术?”

    他心中最想要知道的,倒不是这道士刚才说的这三个女人,而是这道士用了什么样的法子击败隆多和舍瓦的。

    “我用的飞剑,你可以看看。”

    忽然之间,一柄锋利的剑到了唐朝的面前,闪动着奇异的光芒。

    看似一柄三尺的长剑,却想不到唐朝握在手中的时候,却轻飘飘的犹如四两棉花。

    “这就是你的飞剑,如此的轻,却怎么能够杀人?”

    唐朝开始怀疑,微一用力拗向剑身,居然纹丝不动。

    以他此时功力,虽然是微微用力,但一般的长剑,肯定是受不了,当下心中佩服,脱口道:“若非是如此轻的飞剑,也不足以驾驭?”

    “是。新唐的皇帝陛下,老道自问在峨眉山中修行四十年,内力达到几乎无所不能的化境,可以使用飞剑隔空百步之内杀人,天下该当已无敌手,这才投靠李隆基,想为他建功,想不到甫一出山,就丧在你的手里,真的是命运不可违。”

    唐朝心中雪亮,知道他既自份必死,说的话自不会有假,心中对李隆基的忌惮,又深了一层。看来,像李隆基这种多年为帝的人物,底蕴十分的深厚,虽然暂时失利,可是假以时日,未必没有重新收拾住大唐局面的能力,自己和安禄山此时若不齐心合力,则势必被李隆基反制。他不管安禄山是否意识到了这种危险,但是他却是清晰的感觉到了。

    像房遗山这种得道的高人,深通道术,武功也是厉害无比,却居然都选择了投靠李隆基,显然是对他还抱有幻想。

    此种局势若不能迅速扭转,则安禄山和自己都有可能被李隆基所算。

    人心的向背,有时候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需要多年的积累。

    李隆基父子现在的处境虽然无比困难可一旦让他坚持住局面,则大唐朝以前的遗老遗少,都可能选择旧主来侍奉。

    这其实是一种必然,并不是说安禄山和唐朝就不四处招贤,而是他们招贤的能力比起有百年积累的李隆基,有很大的不足。

    “什么叫命运不可违?”

    “我师傅在我下山之前曾经告诫我,要投靠一个叫唐朝的年青人,否则的话,我迟早必定为他所害,我还以为师傅这是故意说的反话。”

    “真有这么神奇?”

    唐朝都开始动容。

    “怎么不是,我实话告诉你了,我写给你的那三个字,其实是代替我师傅向真人传授给你的,他曾经还说,天下将乱,能定天下者,其在唐朝乎?我先前还道他的话是说一个朝代,想不到说的是一个人,你是叫唐朝?”

    “在下正是唐朝。”

    随即,唐朝就惊骇的发现,房遗山的身体逐渐的干瘪的下去,终于变成一堆白骨,十分的恐怖。

    一个活生生的道人,居然就这样的消失于尘世。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二章永王李琳
    唐朝大军逶迤前行,直逼近剑门关下寨,距离关口数里之地警戒.

    李隆基龟缩在剑门关之中,眼睁睁的看着唐朝大军形成包围之势,却不敢派出一兵一卒应战。

    经过此次大败之后,宣赞王子虽然报仇心切,可是锐气已失,自然不能和唐朝对敌。

    剑门关位于栈道的狭窄之处,扼川陕咽喉,周围都是重叠的群山,孤城如铁。

    唐朝虽然将此关包围得水泄不通,可是鉴于此地复杂的地势,却还是不敢过于托大,将大军分为前中后三支,中间撅以壕堑,粮草辎重和马匹一层一层的围绕。

    他此次布阵,效法的是诸葛亮的九宫八卦阵,委实的前后呼应,协调一致。

    隆多甚以为不然,看着军士一个个汗如雨下的样子,想唐朝进言:“陛下,我军指日就可以攻下剑门关,李隆基已经吓破了胆,怎么可能出城决战,陛下大可以节省士兵的体力,让他们好好的休息,明日好攻城。”

    唐朝尚未开言,舍瓦已经笑了起来:“古来为将者,都必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陛下正是想到李隆基背水一战,已经没有退路,说不定会孤注一掷,这才布置下稳妥的阵形,这你都想不到?”

    隆多脸红:“看来以后得多向陛下学习。”

    唐朝微笑:“义父的话很对。若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作战,只要武功高强,顾虑周全,当然可以冲锋陷阵,可是现在朕身系二十万大军的安危,也许一个大意,就会造成上十万人的伤亡,不得不谨慎为之。”

    唐朝军队,以隆多为先锋,驻扎四万骑兵,扼守剑门关通往巴蜀的交通孔道;舍瓦其次驻军六万步兵,在外围布防,唐朝自将十万大军为中军。

    一切布置妥当,唐朝随即下令大军休息,次日一早,发动对剑门关的总攻。

    唐朝也想过,在黑夜之中攻打,浑水摸鱼,或许效果要好一些。

    但是,转念一想,李隆基在剑门关经营数月,关中还有宣赞的骑兵和牛僧孺这样的悍将,倒也不能太过托大。

    以自己现在绝对优势的兵力,即使是堂堂正正的进攻,他也有七八成的机会一举击溃李隆基,何必在这些小事上纠缠。

    一个不小心,中了别人的圈套,反为不美。

    李隆基这样的人,拼起命来,谁也不知道会厉害成什么样子。

    ……

    翌日清晨,唐朝命令大军四更造饭,五更起行。

    正在炊烟袅袅之间,忽然隆多进入中军帐。

    “报告陛下,李隆基派他的儿子李琳为质,现在正在阵前,不知陛下之意,先来通报。”

    唐朝微微感觉错愕,不知道李隆基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说道:“传朕旨意,前中后三军不得妄动,我亲自去看一看。”

    此时的唐朝,早已经洗漱停当,身披重铠,随即和舍瓦等骁将出到阵前。

    “小子李琳恭迎新唐朝陛下,望陛下身体康健,万寿圣安。”

    唐朝低头看去,就见一个俊俏的公子哥儿模样的人跪在地下,屁股高高的撅起,拼命的对着自己磕头。

    唔。倒还是识时务的人。

    唐朝微微的一笑,在马上轻轻的一托,口中道:“免礼,平身。”,永王李琳就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

    李琳大吃一惊。他早听说唐朝的武功天下无敌,还以为是别人吹嘘,可是现在一看,却再无丝毫的怀疑。

    这人居然能在距离自己数尺之地用虚无的劲风托起自己的身体,这份武功,说不定已经到了传说之中的陆地真仙境界。

    本来,以他的身份,见了唐朝这个“叛逆”,即使是作揖行礼,已经有失大唐的尊严,但是他居然跪下叩拜,这要是被李隆基知道了,说不定会杀他的头。

    毕竟,作为李隆基儿子的永王,是不能向唐朝这样的叛臣屈服的。

    但是李琳显然比谁都知道唐朝的厉害,据说很早以前的章仇兼琼,就是毫不动声色的杀了高力士的弟弟高金刚,用的是暗柔的手段。

    一个人的武功度暗,已经是十分恐怖的存在,可以害人而不立即致命,但是过不了多久,就可能使人不明不白的死去。

    章仇兼琼的武功,无疑比唐朝低一些,但是已经能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害人,如果他惹怒了唐朝,以自己这点微末的功夫,自是被唐朝杀于无形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他选择了现在先保住性命再说。

    张飞峡大败之后,永王李琳对李隆基已经是彻底的绝望,他想要取代太子李亨的想法也随之破灭。

    试想一想,以李隆基现在的状况,带领一些残兵败将,手下除了有一支遭受惨败的吐蕃骑兵之外,可说是无可用之兵。

    这倒也罢了,剑门天下雄,自然可以据险而守。

    可是现在剑门关之中,牛僧孺受了伤,宣赞王子士气低落,却没有郭子仪这样的大将来替他保守自己的城池。

    他也不是笨人,已经可以预见李隆基悲惨的命运。

    因此当李隆基一提要他出使的时候,他居然一口答应了。

    李琳当下带着大批的礼物来到唐朝军中。

    唐朝见李琳如此识大体,自然对他甚为宽待,邀请进入中军帐之中,共商大事。

    李琳坐下,左右奉茶。

    他直等到一箱一箱的金银宝物全部搬运到大帐中之后,他才开言:“小子李琳,见过新唐陛下,有亲笔书函一封转告。”

    “呈上来。”

    左右随即呈上李隆基的亲笔信。

    唐朝拆开,脸上现出惊讶的神色:“这却是为什么,他的字怎么还是这样的好?”

    信上的内容,唐朝即使不看,也能猜到个十之**。

    拆信一看,果如自己所料,正是要自己放他一马,他自在西南称王,自己大可以占领中原,和安禄山争夺天下云云。

    “回禀陛下。这确实是家父手书。家父自从断一臂之后,每日里练习书法,已经和以前相差不远,所以这封书函的笔迹,确实是他亲书。”

    唐朝默然。

    李隆基处于如此劣势之下,还能有这份淡定的心胸,的确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看一个人的字,就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态,可以看到一个人的胸怀。

    这封信函上的字,字迹虽然略微的欠缺了一点书法的风流,但是说实在的,却是冲淡涵永,有一种强大的自信蕴含其中。

    唐朝明白,像李隆基这样的人,他输得起,因为他毕竟得到过太多的东西,曾经富有整个中原,君临天下。

    难怪,他在这样的绝境之中,还能如此淡定。

    唔,不对。

    唐朝忽然之间微笑起来,因为他看到李隆基的字,一笔一划,锋芒毕露,显得十分的果断。

    这虽然增加的了字的韵味,但是无疑的,这字迹之中一种决绝的心态还是表现了出来。

    看来,被自己追得四处逃窜的他,已经厌倦了这种漂泊和血腥的生活。

    “哦。那你父亲平日里身体可好?”

    “回禀陛下,家父自从断了一臂之后,终日被病痛折磨,风湿严重,常常一个人在园中叹息,膳食也吃的极少,短短的时间里,竟似乎老了很多。”

    “好。多谢你告诉我这些。这是我的回书,你带回去,让他三日之中作出定夺,不然的话,三日之后,玉石俱焚,听清楚了吗?”

    “小子一定转告家父。”

    唐朝随即铺开宣纸,手搦狼毫,顷刻之间一挥而就,将回书写好,交付李琳带回。

    李琳出了中军帐,欢喜而去,知道终于保住一条性命,急急向李隆基回报。

    ……

    剑门关军中,气氛肃穆。

    李隆基时不时的咳喘一声,显然心肺受了风寒之症状。

    以他这样的绝顶武功,本来风寒这样的东西根本奈何他不得。但是这些日子之中李隆基夙兴夜寐,简直没有一刻的休息,再加上不服巴蜀的水土,瘴气又是严重,这竟然使得这样的一位帝王,身体逐渐的被拖垮。

    还好,他内力高绝,强运强大的内功和疾病相抗,但是终究还是显露出一些老态,毕竟,他现在已经是快七十岁的人了。

    “牛相国,以你之见,唐朝会不会退兵?”李隆基见大家都不说话,只得开口询问。

    “回禀陛下,臣以为,唐朝以优势之兵围攻我剑门关,绝无撤退的可能,不过以我对唐朝的了解,此人假仁假义,倒是有可能看在永王的份上暂缓进攻,这倒是给了我们喘息的机会。”

    宣赞王子大不耐烦:“丢人!我们为什么要这样求这个杂碎,何不就在今天和他痛快的干一场?”

    他的眼睛血红血红,十分的愤怒。

    “王子稍安勿躁。唐朝以得胜之兵进攻我等,现在士气正旺,如果缓兵之计成功,我们为何不能加固寨札,好好的修养一下,到时候,拖他个一年半载,我就不信中原的形势不发生改变。王子殿下,此次作战,我们已经大败,不得不收缩防线,放心,朕向你保证,你的兄弟们不会白死的。”

    此时的李隆基,眼睛也是红红的。
《飞越唐朝》正文 第13章巨鸟
    宣赞王子一脸的憔悴,闻言道:“好.既然您如此说,那就闭关坚守。”

    李隆基大喜,心中总算安定了下来。

    他现在最害怕的是宣赞王子鲁莽行事,因为这支吐蕃的部队,已经是他最后的倚靠,一旦再次失去,他将陷入绝境。

    通过前几次的战斗以及这次牛僧孺带出的军队打仗的效果,他是真正的感觉到唐朝的兵威,的确是不可阻挡,其实从一开始,就应该着手进攻的。

    这一系列进攻的失利,也使李隆基真正的认识到唐朝和安禄山的厉害。

    李隆基此次大败,自然悲痛,可是最使他痛心疾首的,是潼关守将哥舒瀚的投降。

    当得知次项消息的时候,他甚至一点也不怪这位憨直的大将,他是深深的恨上了高仙芝,知道他是一个老滑头。

    正是因为此人的私心,才使得大好的形势白白的lang费,反而将好好的潼关让给了安禄山,十万精兵的损失,等于是葬送了半个朝廷。

    就安禄山叛乱之时的唐朝而言,能够称得上可用精兵的,就只有二十万人,但是潼关就占了一半,可是哥舒瀚居然投降。

    这虽然大出李隆基的意外,可是他也知道,被史思明重重围困的哥舒瀚,除了投降之外,似乎也并没有多大的活路。

    他当然想过倾剑门关之兵千力驰援。

    可是想归想,真当他征求将士意见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愿意附和。

    甚至他最喜欢的儿子李琳,也死活都不愿意带兵去救潼关。

    他最终也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也明白巴蜀这十万将士就是他现在的命根子,谁也不敢拿出去赌博。

    而且即使派出去了,恐怕和高仙芝采取的做法,没有什么两样,也不过是借故拖延,故意不救而已。

    孙孝哲的骑兵,已经把李家的部队给打怕了,更何况谁都知道在潼关还有安禄山派去的蔡希德、田承嗣这些大将。

    以巴蜀这十万装备不整的军队去迎战史思明的精兵,虽然名义上是内外夹击,可是有没有命打到潼关之下,都是一个未知之数。

    自潼关失守之后,李隆基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支吐蕃大军的身上。

    毕竟,十万大军,而且是骑兵,足可以纵横中原。

    但是他想不到的,又是唐朝。

    又是这小子击败了几乎无敌的宣赞王子,把自己逼迫到这样的地步。

    到了现在,李隆基真的有点英雄气短,他知道,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只有死守剑阁,否则的话,就只有逃到李亨的灵武去。

    到时候,自己这个丧家之犬的皇帝,恐怕再也无力阻止李亨这逆子称帝。

    以安禄山和自己的大仇,肯定会不要命的来杀自己。

    然则如是,他一个大国的皇帝,过那种漂泊无依,lang迹天涯的日子,是他不可能忍受的。

    他想都不敢想这一天。

    ……

    三日之后,大雾漫天。

    巴蜀崇山峻岭,栈道蜿蜒在连绵的群山之中,地势奇特,像这样的大雾,乃是司空见惯。

    李隆基的大军正在早餐。

    在李隆基退守剑门关的数月之中,粮草不继一直是困扰他的头号难题。可是一大半的金银财宝用于结好吐蕃,这虽然不能说是白花钱,但是毕竟还是将吐蕃兵给借来了。

    但是粮草就显得十分的困难。

    现在的剑门关之中,只有十万大军三个月的粮草,而且还不算上给骑兵的马料。

    这十万大军之中,宣赞的骑兵四万,李隆基只有六万军队,几乎没有马匹。这样一来,一直以来困扰他的矛盾再次显现,粮草本来不足,可是吐蕃骑兵必须得到最好的款待,这导致本来战斗力就不强的十万大军,被唐朝在张飞峡痛击,损失五万之众。

    这三日之中,他们已经开始节省粮食。

    李隆基嫡系的部队每天吃一餐饱饭,而吐蕃骑兵一日两餐。

    但就算是这样,吐蕃士兵将领还是大大的抱怨,说是他们享受的待遇太低了。

    李隆基无奈,只得再次的放下皇帝的架子,逐一到军中安抚内外将领和士兵,极尽苦楚。

    他深知,这些人刚开始龟缩防守肯定不习惯,一旦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他心中早已经打定了注意,必须坚守。

    他现在甚至很恨自己当时没有主见。

    安禄山刚刚叛乱之时,他手上有大量的金银财宝,若是深挖洞,广积粮,训练兵马,不和唐朝直接的冲突,他就不可能败得如此之惨。

    当初李格桑在军中死,唐朝继承南诏帝位,他就不应该急着反攻,结果吐蕃的卜固怀恩部被唐朝杀得大败,反投到李亨的麾下,自己从此一蹶不振。

    还有众多将领请求高仙芝去援救潼关,他就不该相信小小的一个淘河大捷,李家就已经具备了反攻的能力。

    当时还不如叫哥舒瀚突围,若是成功,他自己手上至少还有十万精兵,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窘迫。

    再有就是这次牛僧孺主动提请的暗袭。

    本来机密无比,甚至连行军都是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但是唐朝似乎有一种先知先觉的能力,居然被他反包围,死伤如此之惨。

    如此接二连三的教训,也使李隆基从一个大国皇帝的骄傲之中清醒过来。

    他现在已经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大唐皇帝,只能算一个流亡的皇帝,若是再不谨慎从事,悔之晚矣。

    ……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多大鸟?

    这天早上李隆基的士兵刚起来的时候,忽然看到营地之中布满了无数的大风筝。

    每一只风筝的身上都画了一只巨鸟,有的是鹰,有的是鹞,有的又是燕,反正似似而非,给涂抹了颜色,跟真的十分相似。

    “冲啊!”

    蓬蓬两声,一只大鸟后面出现了一个高大的秃头汉子,发出手上的旗号火箭。

    与此同时,他也发动了进攻的命令。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新唐朝的护国法王舍瓦。

    他手下的精兵,每一个都是百一挑一的武功高手。

    这一冲杀起来,剑阁之兵顿时大乱,因为谁也料想不到唐朝的军队,居然可以出现在自己的心腹地带。

    唐朝早有准备,一听到舍瓦的暗号,随即带领大军攻城。

    剑阁虽险,但是在这样的大雾之中却大大的失去了雄关的优势,因为看不清楚唐朝主力进攻的方向,而且最致命的是,舍瓦一柄厚背砍刀开路,看看的杀到吊桥之上。

    一旦让此人砍开城门,放唐朝的大军进入,剑阁就完了。

    “哈哈哈哈!”

    唐朝骑马在一箭之外,对着身边的隆多哈哈大笑,“我早知道在如此的大雾之中,李隆基视线不明,肯定会拼命的放箭阻止我等进攻,这些稻草人,还真的是派上了用场。”

    有唐之时,《三国演义》早已经家喻户晓,本来唐朝觉得用上草船借箭乃是不可能之事,想不到在如此大雾之中,倒给了他欺骗李隆基的机会。

    一盏茶的时间不到,唐朝忽然亲自擂鼓,发动了总攻的号令。

    以唐朝此时的功力,自是很容易的判断出舍瓦已经拼死冲到了城门口,他当然要配合他。

    此时的辛白江,率领一支先锋部队,冒着箭雨强硬的爬上了城墙。

    无数的云梯架起,一排一排的战士冲上,盔甲精良,而且手上都拿了圆盾,这大大的减轻了伤亡。

    不好!

    城墙上一个个的无头尸体滚落,一个乖戾的人影手持大剑,和辛白江交手。

    此人既占了地利,而且武功明显的高于辛白江,交手仅仅三招,辛白井已经是险象环生。

    唐朝大急,向隆多使了一个眼色。

    隆多会意,飞身上了云梯,单刀急攻,终于抵挡住敌人的攻势。

    哼,唐朝在城下看得清楚了一些,冷笑出声:“是牛僧孺。”

    ……

    剑阁之外的战斗,无疑十分激烈。

    虽在如此的紧张情况下,李隆基的阵脚也没有乱,可见这数月之中他在防御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但是毕竟事出突然,他一开始的时候也有点手忙脚乱,只是第一直觉告诉他必须阻挡住舍瓦前去打开城门。

    城门一开,面对唐朝的大军,他可就什么都完了。

    还有一个放不过舍瓦的人,那就是宣赞。

    自一听到交战之声,他就飞身前往,直接进攻舍瓦。

    好激烈的大战。

    使舍瓦微微吃惊的是,宣赞和他交手,竟然可以完全的不落下风。

    李隆基手持倚天剑冲上夹攻。

    此时的他,眼睛都红了。

    妈妈的,唐朝究竟是有什么神通,居然可以派出上千的将士悄悄的潜入剑门关,真的是邪了怪了。

    凭借一种直觉,他知道,现在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必须得豁出去了。

    但是舍瓦显然早有准备,身子一缩,进入了阵中。

    他身后的八百勇士,不知怎么的结成了一个圆阵,以盾牌手手持外面有锋利切口的盾牌,组合在一起。

    哐啷巨声之中,对方的盾牌只被划伤了一面,但是舍瓦已经退入阵中,不和宣赞以及李隆基交手。
《飞越唐朝》正文 第14章占领剑阁
    宣赞王子大剑挥舞,全力击杀,但是盾牌手显然训练有素,并不和他以力相抗,有节奏的退却,而且在盾牌手之下,伸出锋利的刀枪,向他杀去.

    宣赞王子虽然十分的厉害,但是却不得不防备冷刀冷枪,这一受掣肘,攻势顿时大为缓和。

    李隆基倚天剑挥舞,将一面面的盾牌砍开,不少盾牌手死于非命。

    刹那之间就死了上十余人。

    但是舍瓦立即持厚背大砍刀抵挡住他的疯狂攻击。

    此时的李隆基,真正的是杀红了眼,拼命起来,竟然丝毫不比他断臂之前的武功更弱。

    舍瓦心中吃惊,看了无数吐蕃骑兵红红的眼睛,不要命的扑上来,再加上李隆基的拼命,虽然有点忌惮,可是一切早有准备,喝令手下盾牌手和刀枪手结成阵势,趁着应战。

    唐朝手下士兵,对于这些阵法平时都是操练纯熟。而且这些能乘坐大鸟飞临剑门关的勇士,又都是百一挑一的人才,这就使得李隆基和宣赞虽然狂暴,无数的吐蕃骑兵虽然勇悍,可是依然不能在短时间里将舍瓦这数百人围歼。

    战斗十分的惨烈。

    不过舍瓦催动阵势,却是一步一步的向城门口逼近。

    这就是双方争夺的焦点。

    ……

    城墙之上,身上有伤的牛僧孺抵挡住隆多的攻势。

    虽然他的武功比隆多高了一个层次,而且隆多此时又用不称手的兵器,可是很显然的,牛僧孺的伤势不轻,虽然勉强抵挡住攻击,但是其余的将领,则不能抵挡辛白江、班林的攻击,渐渐的被云梯架到了城墙高处,看看就要破墙而入。

    唐朝在城墙下督战,看到己方军队大占优势,心中甚喜。

    他知道,只要舍瓦在城中拖住了李隆基和宣赞王子,那么城墙十九守不住。

    可是,就在隆多等即将蜂拥冲上城头的时候,一把大剑如风而来,挟着万世不解的仇恨,直接偷袭隆多。

    隆多此时正和牛僧孺剧战,而且在城墙之上狭窄的空间里,周围都是李隆基的部下,这就使得他处于包围之中,再加上牛僧孺的武功实在有过人之处,他数次想要以力取胜,都被此人巧妙的用拼命杀招搏去。

    这一次偷袭,是看准了他的漏洞,必须得一下子成功。

    “啊也。”隆多暴退,此时的他,已经无法抵挡来自于两大高手的攻击。

    偷袭他的人是宣赞王子。

    他在剑阁之中被舍瓦的军士用圆盾结阵抵挡住,一时杀不开缺口,想到唐朝可能正在城墙上攻打,立即杀上城墙,要和这大仇人决战。

    其实,他最恨的人,当然不是舍瓦,而是唐朝。

    此人居然让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损失了足足六万骑兵,这份大仇,那是无论如何不可化解。这几日之中他每天心中所想的,就是要找到唐朝,和他决一死战。

    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他岂会错过。

    先杀了他的爪牙,此人肯定会现身。

    但是隆多忽然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因为宣赞王子的大剑如风切割而来,居然如影随形。

    他被人偷袭,先已经失了先机,这再被宣赞王子追杀,顿时陷入必死的局面。

    他本身的武功,就较宣赞王子低了一筹,现在再手这样的暗算,自然是别人板上之肉,只得尽力的挥舞大刀,试图和敌人拼个同归于尽。

    “去死!”

    牛僧孺的脸上射出恶毒的光,长刀射出,抵挡住隆多来自正面的攻击。

    如此一来,两大高手同时围攻隆多,即使他有三头六臂,恐怕也是必死无疑。

    哗啦。

    一声巨响之中,唐朝高高的身体,如一只漂浮的纸鸢,猛的就到了城墙之上。

    宣赞的偷袭虽然隐秘,但是又怎么逃得过唐朝的感官。

    此时的唐朝,隐隐窥视到至诚之道的一些影子,再在如此的情况之下,居然立即的发现了这样的暗算,身子腾空而起,在火神马的马背上尽力的一撑,上了四丈高墙。

    这一份轻功一露,不管是城上城下的士兵,都一时之间有点傻眼的感觉:这真的是人,而不是仙?

    玄铁重剑还在空中的时候,已经发出一有如实质的寒芒,正好霹在牛僧孺的厚背刀上,将他的手臂震得一阵的酸麻。

    “剑芒!”牛僧孺绝望的叫了起来。

    他虽然早就听说传言,说是唐朝将武功练到剑芒的程度,他还一直不信,还以为这是唐朝手下的人故意的吹捧这位新唐皇帝,但是现在却亲眼看见。

    这要多么强悍的内功啊!

    是个人都知道,只要能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搬走一座山。

    可是,无论是再怎么厉害的人,也不可能搬走一座山,举得起千斤重量的人,已经是神。

    人力毕竟有时而穷,想像中的东西要实现,就如水中捞月一般的可笑。

    但是恐怖的是,现在的唐朝,将这种不可思议的武功练成。

    他首先退后,躲在宣赞王子的背后。

    这是他明智的选择。

    哐啷!

    宣赞王子的大剑和唐朝的玄铁剑交手,发出一声剧烈的爆响,两人各自退后。

    唐朝退了一步,轻轻的卸去反震的巨力,宣赞王子半步不退,可是口中鲜血狂涌,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

    仅仅是一招之间,宣赞王子的血气已经被打散。

    唐朝若想在此时杀他,犹如探囊取物,不过他并没有杀他,而是十分怜悯的看着他:“王子殿下。你的武功,无疑已经到了恐怖的地步。你要和我交手,若是一味的防守,还可以抵挡住我数十招的攻势,因为你的招数也许不弱于我,但是你的内力,大大的不如我,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你偏偏自去其长,用了自己直接的打法,想一击杀我,这就是内力比拼的局面。我在一招之中用暗劲重伤了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现在要杀你,容易得很,不过我不杀你,因为你是一个被利用的人。因为你帮助的是李隆基,我若不能先战胜卜固怀恩还有你,如何能够统一西南,成就帝业。李隆基以前曾经对你对你父汗不错,可是吐蕃这样做,已经报了大恩,从此你们和李家两不相欠,所以你不该恨我,因为这就是战争。换了是你现在这样,你未必肯饶了我的性命。我作为新唐的皇帝,郑重的告诉你,若是你吐蕃从此不助李家,我新唐朝愿意和你们结成友好之邦。”

    唐朝的这些话,还在城墙之下的时候,早就已经思考成熟,因此说出来的时候,十分的爽利。

    说完这些,他就接引班林、辛白江等上了城墙。

    唐朝兵威大震,数百名勇士当先上了城墙,向李隆基和吐蕃的军队冲杀了过去。

    宣赞王子在无数亲信的扶持之下,让开条路,放唐朝的部队登城。

    吐蕃所有的骑兵,都唯宣赞王子马首是瞻,见他居然并不下令进攻,都乖乖的不动,在他的身体周围结成阵势。

    “王子,我们该怎么办?”他手下的书记官十分焦急的问。

    “给我杀,杀出去!”

    宣赞王子口中再次的喷出大口鲜血,大剑高举,如一个天神一般,向全体吐蕃骑兵下达了进攻的号令。

    此时的他,一马当先,冲下城楼,带领吐蕃的四万骑兵,打开城门,向西逃窜而去。

    唐朝下令放开条路,让宣赞王子带领他麾下的骑兵呼啸而去,并没有拦阻。

    唐朝的大军源源不断的涌入剑门关,反将李隆基包围。

    以李隆基区区五六万人的不整之兵,根本抵挡不住唐朝的大军,半个时辰之中,已经死伤近万人。

    牛僧孺早看出形势不利,拉起李隆基,在数百护身御林军的保护之下,杀出条路,向西逃窜。

    唐朝下令士兵占领剑阁,却并不追击。

    这一仗,终于将李隆基在西南的势力连根拔起。

    此时的狼正轩,守在栈道之上,刚好堵住了宣赞王子和李隆基的退路。

    这一切部署,都在唐朝的算计之中。

    不然,以他的兵力,肯定不容李隆基等逃跑。

    宣赞王子见到狼正轩的阻截,知道死战的话难免被唐朝内外夹击,最后全军覆没,只得弃马步行,这才保全了四万人的部队。

    不过四万匹吐蕃的好马,却全部被狼正轩所得。

    李隆基手下的士兵,大部分逃散,只有三千人跟随他,本身没有什么马匹,翻山越岭,终于逃脱,向西前往河北灵武,投靠太子李亨。

    唐朝待大军收拾了战场,这才在舍瓦等人的拥卫之下,登上这巍峨的雄关,不由得吟唱起了李白的《蜀道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嘿嘿,但也要看是什么人攻,是什么人守。”

    心中欣喜无限。

    这是李隆基在西南最后的一块根据地,一旦失守,西南就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关中也有了稳固的防守。

    当年汉高祖刘邦曾经就是汉王,占领巴蜀之地,结果反被他杀了项羽,得了天下,剑门关也在当时声震天下。

    “陛下,您明明可以杀了宣赞王子,却为什么还要放他?”

    这一次,连舍瓦都感觉奇怪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15章哭声
    唐朝叹息,声音之中充满悲天悯人的伤感:“朕前番已经杀了吐蕃六万大军,此战又杀他一万余人,抢夺他几乎所有的马匹,宣赞王子已不足畏惧,朕故意不杀他,并非是放虎归山,或者我对敌人心慈手软,而是要打击李家军的士气.事实上,我可可以告诉你们,下一次,我未必会有再能斩杀宣王子的机会。毕竟,今天他是急于报仇,才处于如此被动的局面,其实真正的交手,我即使能胜他,但要杀他,却是艰难无比。”

    “皇上。我这就不明白了,要打击他们的士气,把他杀了不是更加的好吗,为什么要放过他?”

    隆多急得直搔头。

    “你有所不知。宣赞毕竟是吐蕃的王子,我若不给他一点脸面,擒住他之后再放了他,以他的性格,很可能愤而自杀。可是我现在并不想他死,而是要他知难而退,这就是我的本意。”

    舍瓦都有些怀疑:“陛下之举实在是高明,可谓下的是一着险棋,宣赞王子再败之后,锐气丧尽,很大的可能会按照陛下的预料回师吐蕃,毕竟,正如陛下当时对他所言,吐蕃牺牲了这么大,足可以偿还当时李隆基对吐蕃的恩情。而且,据我的猜测,李隆基和李亨现在的财政,肯定非常的吃紧,也抽不出多余的钱来结交吐蕃,宣赞王子感于陛下不杀之恩,说不定真的不会背弃李隆基而去。”

    “可是陛下,牛僧孺明明受了重伤,以当时的情况,你为什么不杀了他,至少应该可以擒住他的?”隆多再次的发出疑问。

    唐朝一笑:“这个问题,义父肯定知道的,让他告诉你?”

    舍瓦就微笑道:“陛下早在长安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这样的结果,早已经制订出对策,见到牛僧孺的时候,故意放他一马,到时候,会有大用的。”

    “什么大用?白白的放人走,这不是便宜了这叛徒吗?”

    “嘿嘿,告诉你,陛下这样做的目的,其一是要他跟着李隆基回到灵武,帮助李隆基夺取李亨的军权,以形成他们内部的不和,其二是要交他这个朋友。”

    “法王说的第一点,我可以理解,就是让他们自相残杀,可是第二点,我就不明白了,和这样的叛徒,还交什么朋友,一刀杀了就是。”

    隆多刚才差点死在牛僧孺的手上,心中自是深恨之。

    “这就是权术的运用。牛僧孺此人,并不是坏人,反而是个能人,武功已经达到化境初期,算是个难得的人才。他之所以弃朕而去,是因为相信李隆基可以一统天下,以成就自己不朽的功勋。这是一个心中有大抱负的人,我若是能结交他,他未必不能再次的投靠我。”

    “这样的人。人品如此的差,陛下难道也要?”

    隆多感觉到不可思议。

    “呵呵,给你说了也不懂,快去整队,陛下立即要检阅三军。”

    隆多应命而去,舍瓦向唐朝一笑:“陛下,这些权术的妙用,给这混小子说了他也不懂。其实,我一直以为陛下不杀牛僧孺和李隆基,是因为念着当年的旧情,现在看来,原来是这样的意思。”

    唐朝点头,眼神之中有一种郑重的味道:“不错。两国相争,关系到千万人的身家性命,岂能有丝毫的妇人之仁,若非还有这样的目的,我今日怎么会任由李隆基和牛僧孺离去?当然,说句实话,我们就算能杀得了牛僧孺和宣赞王子,但是极大的可能,还是杀不了李隆基,因为他手上的倚天剑实在太过霸道,而且又是拼命。可我不能杀宣赞王子,以免引来哈密路赞普的大军。据说此人的武功,已经是化境中期极深的高手,而且善于用兵,一旦宣赞王子被杀,肯定会引来吐蕃倾国之兵。在当今中原的局势下,能够少引入一支军队,无论是对我还是对安禄山,都是莫大的幸事。以我的估计,骨力佩罗和突厥现在还不出兵,是在等着中原局势进入见分晓的时候,再进入以收取渔翁之利。朕虽然娶了这两国的公主,关系深厚,可是这两个国家,未必没有存着私心。”

    “陛下所言极是。我们实在不宜在局势混乱之时向吐蕃军再次下绝杀之手,不然的话,外族大军源源进入中原,肯定会造成我们无法控制的局面。”

    当下,唐朝检阅三军,狼正轩也在检阅之列。

    这一战,唐朝军队损失极少,只有三千余人死伤,缴获大量的粮草物资,更有五万匹装备精良的战马。

    唐朝下令将五万匹战马分给狼正轩一万匹,以扩充骑兵,其余的四万匹战马则充实自己的骑兵。

    他对骑兵早有系统的训练,只差无马,现在有了这四万匹战马,顿时拥有精锐骑兵八万余人,连上在阳平关镇守的二万骑兵,唐朝现在的骑兵数量,已经和在阳平关外驻扎的史思明部的骑兵数量相当,达到恐怖的十万骑兵。

    吐蕃军的入侵,并没有削弱唐朝,反而给他送来的数万精良的战马不说,还有数不清的粮草物资。

    唐朝大军随即进入成都,狼正轩的行辕,在著名的武侯祠发表了全军演说,正式拥有西南。

    狼正轩信心满满,在誓师大会上再次表达了对唐朝的尊重,做唐朝的西南王,随即带领十万南诏大军随唐朝亲征李隆基。

    唐朝命班林和辛白江两员要将驻守剑门关,派文官进驻绵竹、成都、大理等地,统治整个西南,轻摇薄赋。

    新唐朝元年暮春三月戊戌日,唐朝自带八万骑兵,以狼正轩为前部,自为中军,舍瓦为合后,随身骁将五十余员,共计马步三军二十万精兵,西出剑门关,挥兵北上黄河,欲与安禄山在徐州共击李家军。

    ……

    李隆基奔跑半日,在武胜县收住兵马,只有一万人不到。

    还好不久之后众吐蕃兵拥着宣赞王子来到,李隆基看去,暗中羞愧,原来宣赞的四万骑兵虽然都失了战马,而且死伤不轻,可是宣战身后足有三万人。

    这样一来,双方高下立分。李家军的战斗力,真的可说是不堪一击,一打之后就是四分五裂,但是吐蕃军纪严明,即使是在如此情况下,仍然还有一战的能力。

    李隆基伏地大哭,叫众御林军各自归隐乡间,被牛僧孺等拼命劝住,当即命令士兵结队去强抢粮食,埋锅造饭,商量今后的行止。

    吐蕃兵不用牛僧孺教,也是争先恐后的到乡中抢劫粮食,填饱肚子。

    “陛下,你的大恩,我宣赞已经拼死报答,这就准备回归吐蕃,还请见谅?”

    不知道何时,宣赞王子已经来到李隆基的面前,深深作揖。

    这一路奔逃下来,他算是在心中想明白了。

    唐朝的精兵,的确是太厉害了。若是在张飞峡大战之前,他或许会豪气干云,答应替李隆基除掉唐朝,可是和唐朝真正的交手之后,他知道绝无可能。

    他自然对唐朝有滔天的恨意,可是他还是服膺唐朝对他说的话:两国相争,战争本就是水火无情,有时候往往没有对错之分。

    可是唐朝没有杀自己,明显的放自己一条生路,就是不想和吐蕃结下不可解的深仇。

    他死的这六万骑兵,就当是为李隆基殉葬,为他还了以前的恩情。

    当然,宣赞王子心中最担心的,其实是再次带领吐蕃军队来进攻唐朝的时候,他照样没有取胜的办法。

    张飞峡之战可说是一次意外,他真正的冤死,可是剑门关之战,唐朝虽然有“飞鸟队”潜入,占了内外夹攻的便宜,可是吐蕃士兵早已经想报仇,战斗之中都是舍生忘死,但是依然死了一万余人,而唐朝的伤亡,只有区区三千人。

    这就是恐怖的差距了。

    完全没有任何取巧的成分,也就是吐蕃军的战斗力,和唐朝的精兵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训练士兵的时候,就是以阵法作为根基,单兵作战和协调作战结合得非常的好。

    而且在训练凤萧的斥候队的时候,甚至是以现代训练特种部队的办法来训练,而且每一个步兵,都轮流练习马上功夫。

    这样之下,经过艰苦训练出来的士兵,自然具有强大的战斗力。

    更加恐怖的是,这些士兵,大多都有亲自作战的经历,再有隆多这样的悍将,想不精锐都难。

    至于这一次出奇制胜,利用大雾天气潜入剑门关所用的“大鸟”,其实是唐朝在漳州一中的时候学的一款飞机模型得到的启发。

    记得当时他们班上举行科创大赛,每个人都必须交一个参赛作品,唐朝当时只是随便的制作了一个飞机,后来居然得了大奖,也算是当时一个小小的成就。

    力的运用,帆的制作,风的使用,这些等等的技术,在唐朝的人看来,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但是在他的手中,却是轻而易举的就完成了。

    制作这样的“飞翔的大鸟”,而且能够托起人身重量的东西,的确是机密,因此直到唐朝看了当地的天气,断定三日之后才有大雾,这才让士兵训练。

    这样的东西,早在长安的时候,唐朝已经秘密的派能工巧匠将这些东西制作成功,行军的时候自是随身携带。

    因此才让士兵操练纯熟,一举建功。

    李隆基的泪水这次是真的流了下来,看着宣赞王子:“殿下,您……真的不顾吐蕃的大仇,不顾你我的交情,要离我而去了吗?”

    先前,他的哭泣自然是在收买人心,可是现在,却是真的绝望的哭声。
《飞越唐朝》正文 第16章赐婚
    宣赞王子点头:“不错。陛下,宣赞本以为可以解陛下之危,想不到误中奸计在前,被击败于后,实在无颜跟随陛下,还望多多珍重。”

    说话的时候,宣赞王子紧紧的握住了李隆基的手。

    的确,这些日子之中,他时刻的感受到这位大唐皇帝的尊重,以及在他身上一种奇异的亲和力。若不是自己实在不想滞留中原,他倒是愿意继续为李家效力。

    李隆基的悲伤,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得到,那是一种国破家亡,几乎万念俱灰的感觉。

    “王子殿下,临走之前,我有几句话要单独和殿下诉说,还望殿下回允?”

    不知道为什么,李隆基忽然不哭,真诚的抓住了宣赞王子的手,眼里射出热切的光。

    “既然陛下有此意,小子岂敢拒绝?”

    宣赞王子一口答应。

    其实,在他的内心之中,却是觉得十分的对不起李隆基。

    当初李隆基的使者和吐蕃签订条约的时候,其实说的是吐蕃必须要帮助他平定天下叛逆之后,才算是盟约完毕。现在他听了唐朝的话,畏惧唐朝的兵威,中途毁诺而走,毕竟十分的不地道。

    可是李隆基并没有以此言相责,这使一向耿直的宣赞王子觉得自己有些失礼。当然,他也知道,吐蕃已经为李隆基前后牺牲了十万骑兵,现在即使离开,也算是能够交代得过去。

    李隆基当先领路,带领宣赞王子进入了自己的中军帐之后,随即屏退左右,连牛僧孺这样的左臣相,也被排斥在外。

    偌大的中军帐之中,就只有李隆基和宣赞两人。

    宣赞有些吃惊,因为他看到李隆基忽然从案桌之下拿出了一块白绢。

    此时李隆基的神色更加的阴沉,缓缓的解开了白绢,一层一层的打开。

    血迹。

    白绢上面有斑斑的血迹,触目惊心。

    “这……这是什么东西,陛下?”宣赞王子只觉得胸口一阵的烦闷。

    李隆基不答,只是加快了打开白绢的速度。

    终于,白绢打开,赫然是一只干枯的手臂。

    手臂上有黄袍的一截衣袖。

    “啊……对不起,陛下。”

    宣赞在刹那之间明白了,这是李隆基被唐朝在长安之战时候斩掉的一只手臂,想不到李隆基还没有丢弃,而是珍而重之放在自己身边。

    “不错。这就是我的手。我李隆基的手,但被唐朝斩断。”

    宣赞王子心中充满了敬意。一个人可以将这样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情说得如此平淡,在心的历练上,的确有过人之处。再怎么说,李隆基也是大唐的皇帝,如此被唐朝折辱,实在是最大的耻辱。

    “可是我并不怪唐朝。因为他的心不够狠。在当时斩杀我一臂的时候,若是他用上全身的功力,执意要杀我的话,即使有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我也未必能活着冲出长安。当然,我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想堂堂正正的击败我,最后占有整个天下。他这个人十分的自负,不过的确有一些才能。宣赞王子殿下,我今日屈尊你看这东西,并不是想博取你的同情,更不是想要交代遗言,相反,我是想告诉宣赞王子殿下,我,大唐朝数十年的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存在,不会这么容易就被唐朝和安禄山这样的乱臣贼子击垮,我时刻带着这只干枯的手臂在身边,就是想时刻的提醒自己,我要重整河山,高祖太宗的基业,不能毁在我这不孝子孙手中!”

    呼啦!

    李隆基的倚天宝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鞘,将案桌斩掉了一角。

    宣赞王子的心中升起一种强烈的愧疚之意。他知道,李隆基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是在谴责他胆小怕死,临阵脱逃,忘了被唐朝惨杀的痛苦,反而还做缩头乌龟。

    “陛下,我……我……”一时之间,他说不出话来。吐蕃人生性耿直,崇尚武力和英雄。见到李隆基在垂暮之年竟然还有如此的雄心壮志,反观自己,只是打了两次败仗而已,居然就失去了报仇的决心,甚为可耻。

    李隆基很恰当的抓住时机,将自己的手按住宣赞王子的肩膀:“殿下。我李隆基英雄一生,决不会被区区叛逆所击败,请相信朕,我还可以像开元那些年一样,剿灭叛逆,还天下人一个大大的盛世。而且,朕绝不会亏待你的,你相信我吗?”

    他的泪水,恰如其分的流了下来,真的是悲伤无比。

    宣赞王子大受感动,一咬牙:“好!就冲着陛下的抱负,我宣赞这条命算是交给你了。我知道,我军的精锐程度不如唐朝,可是既然陛下如此对我,我就是为陛下死了,也是甘愿!~”

    普通一声,这吐蕃的王子跪了下去,心中充满愧疚感动诸般情绪。

    李隆基心中的大喜,脸上却不露声色,将宣赞王子拉了起来,紧紧握住他的手,刹那之间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这样一来,宣赞王子的三万兵士算是保留了下来。

    李隆基于路之上不断的收纳败残军马,又重新得到近万人,加上先前的一万御林军,大约有二万人马,军势稍复。

    ……

    唐朝带领大军缓缓而行,逼近徐州。

    他早已经探听到消息,安禄山手下大将蔡希德、安守忠已经和守卫徐州的郭子仪大战了数场,双方之间死伤枕藉,互有胜负,保持了一个僵持的局面。

    他若是挥兵过急,怕会引起安禄山的猜忌,以为他转而支持李亨。

    事实上,从北方和回纥结盟开始,新唐朝的国策就是联合安禄山,先剿灭残唐的势力,再说其他,这是古今不变的道理。

    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武功极盛,六国的后人自不能动他。可是等到秦王子婴为王之时候,不管是刘邦还是项羽,制定的政策,都是先消灭秦廷,再说其他。

    最后,秦朝在刘邦和项羽等人的联合打击之下,完全的毁灭,子婴被杀,秦始皇子孙宗室几乎被屠杀一空,阿房宫被项羽一把火烧光,直到今天。

    想想,现在还以嬴(政)为姓的人,还有几何?

    李家的势力,比之当年的秦始皇,略有不及,可是李家自唐太宗以来,都以仁义治理天下,并不像秦始皇帝那样的残杀天下生灵,再加上现在的李隆基和李亨,也并不算昏庸到家,这就使得唐朝在收拾李隆基的时候,面临着比当年陈胜大泽乡起义更加困难的局面。

    这几个月之中,李隆基隐藏在巴蜀,因为栈道崎岖,给养困难,这导致了他即使是在最盛的是时候,也只有十万大军。

    可是太子李亨不同,经过郭子仪、李光弼、王思礼、鱼朝恩等等大将这几个月来的经营,虽然物资紧缺,可是毕竟名义上还是拼凑了近百万的陆军。

    这其中,郭、李、王、鱼等人训练的四十万军队,作战能力,当然和唐朝的军队有很大的差距,不过也勉强可以算是训练有素。

    这可以从徐州这几场硬仗之中得到证实。

    郭子仪并不笨。

    唐朝的一些训练方法,早就被他的探子探听清楚,用以训练新抓的士兵,果然收到奇效。他当然没有唐朝的财力,可是郭子仪也有办法,就是酌情的删减奖励。

    这对士兵的刺激作用,自然不是很大,但是毕竟能起到不小的鼓励作用。当然,他也不是完全照搬,他带兵多年,自然也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训练士兵的方法,虽然在如此的窘迫情况下,还是给他训练出了十万精兵。

    实在话,李亨手下能称得上精兵的,也就是郭子仪训练的这十万人马了。

    ……

    宣赞王子跟随李隆基一路向北,渡过黄河,常常为粮草之事发愁。

    好在宣赞王子的军队训练有素,粮草物资带得不少,而且身上的金银足够,不是购买就是强抢,倒也能保持这六万军队的补给。

    行军之中,军队稍作休息,右臣相忽然满脸堆欢的来到宣赞王子的马前:“恭喜恭喜,王子殿下,有大大的喜事要告知。”

    “我败军之将,何喜之有?”宣赞一向看不惯这老家伙的假笑,但是毕竟此人还是李隆基的臣相,抱拳一揖,只是语气却是淡淡的。

    “大喜!陛下圣旨,将他所有公主之中最美丽的小女儿秋水公主赐婚殿下,还不跪下接旨意!”

    “啊……”宣赞王子心花怒放,赶紧跪下接受了李隆基的圣旨。

    要知道,秋水公主的艳名,早已经流传天下,甚至比回纥的贞箩公主更加的出名。虽然唐朝朝廷遭受如此大乱,但是向李隆基求婚的人却是一直络绎于途。

    可是这是李隆基手中为数不多的大牌之一,他岂会轻易的答应,因此从来都是拒绝。

    宣赞王子虽然可以算是一条雄赳赳的汉子,可是长得并不算英俊潇洒,而且已经年近四十,因此就算对这位公主倾慕之极,也知道绝对没有自己的份。

    他当然相信李隆基的话,不会亏待他,但是却想不到李隆基会给他这样重量级的礼物。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七章伊人憔悴
    宣赞王子跪下接旨,手也有些颤抖了。

    他出兵中原替李隆基打天下,显然有很大的野望,得到汉朝的公主,本身也是在他的计划之列,可是他却想不到,李隆基可以将自己手中最美丽的公主嫁给他。

    不管是回纥、吐蕃还是突厥这些大国,都难以娶到汉朝的公主。

    在这些国家眼中,汉朝就是天朝上国,而汉朝的公主,无疑是最高贵的存在。

    宣赞王子接旨之后,拉住韦坚,着意的接纳,而且命人送上金珠等物。

    他心中十分的清楚,到时候和秋水公主大婚的时候,恐怕还得借助这位左臣相的支持。

    韦坚此人,虽然没有什么本事,可是官场的这一套,他是学了个十足精。

    秋水公主其时正在李隆基军中,和李隆基随行。

    所有的公主之中,也只有她会一些武功,因此穿上战甲,迷倒了无数的男人。

    ……

    唐朝带领大军前行,在距徐州三十里的大源屯住兵马,派凤萧带领斥候大队前往徐州,窥探徐州形势。

    正在他升帐点名的时候,舍瓦忽然以眼色制止了他。

    唐朝随即暂缓升帐,就听舍瓦在耳边说道:“陛下,这里有一封密信,我相信你看了之后肯定会高兴的。”

    当下唐朝命令舍瓦代行点兵之职,回到后帐,打开舍瓦给他的密信。

    一看之下,大为吃惊。

    来信居然是秋水公主手书的密信,书略曰:

    “唐朝陛下,小女子李秋水,自见面以来,一直倾心于陛下,不想我父皇李隆基要将我下嫁于吐蕃王子宣赞。小女子伤心之极,若君心中还有半点挂念之心,请速来救我,我现在已经被父皇囚禁。三日之后举行大婚,若君在三日之内不能解救于我,足见对贱妾无丝毫爱意,贱妾唯有忍辱,以达成父皇的意思,巩固吐蕃的邦交。”

    唐朝大喜。

    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这公主对自己有意,可是烦恼的是,他却是李隆基的女儿,而且几乎算是最美的一个公主,若是被自己收纳入宫,固然可以打击李隆基,但是毕竟此女是李隆基的女儿,别到时候演一出武则天的的故事。

    一想到她的时候,他的心中再次的涌起一种温柔的意境,而且立即知道,这不仅是得到这位绝世美貌的公主的问题,而是要破坏李隆基手段的问题。

    好个李隆基!

    唐朝当然早已经探听到消息,宣赞王子本来要弃李家而去,但是被李隆基在密帐之中交谈一番之后,居然同意继续辅佐李家。

    李隆基果然是李隆基。

    越是在艰难的时候,才越能看出一个人的能力。

    李隆基已经到了如此绝境,但是他的斗志,无疑还在,这就是十分可怕的事情。

    如果不打击他,以他当年诛杀太平公主、平定韦后叛乱的能力,自是完全可能扭转局面。

    当然,即使宣赞铁了心的支持李隆基,那么阻止秋水公主嫁给宣赞,也可以打击他们的士气。

    让他们都看到,天命是在唐朝一方。毕竟,连李家的公主都自己愿意嫁到新唐。

    当然,也是最主要的,唐朝觉得自己也十分的喜欢这公主。

    如此温柔如水的女子,身为男人,如何可以拒绝?

    而且,此女十分的善良,当初在大明宫想要暗杀自己的时候,她居然都手下留情。

    当初她追自己到突厥的时候,唐朝就知道,此女真正的是喜欢上了自己。

    而对秋水公主自己而言,连她都感觉十分的奇怪,自从见到唐朝之后,她全部的心思,都在他的身上,而且一直想着他。

    当初她追唐朝到突厥的时候,与其说是要找唐朝报仇,倒不如说是自己对他念念不忘。

    她是一个十分聪慧的女子,当然知道,父皇李隆基将自己嫁给宣赞的用意,无非是巩固和吐蕃的邦交。

    古代的女子,即使是公主,也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婚姻。

    而且,古代的女子,若非是到了绝境,一般不会首先向男人示爱,若非事情已经到了如此境地,这位公主也不会托人送书。

    唐朝手里握着这薄薄的信笺,心中感受到这位公主心中深情厚意。

    ……

    夜色如墨,而且小雨淅沥的下了起来。

    这是暮春的一个无星无月的夜晚,一条黑色的人影如狸猫一样的窜了出去,进入深黑的夜中。

    这个夜行人,自然是唐朝了。

    起落之间,足有四丈,此时唐朝的内力渐深,对轻功的领悟,已经到了神明的地步,几乎达到传说之中的陆地真仙的境界。

    好爽快的雨。

    唐朝的感官在刹那之间辐射出去,感受到夜的魅力。

    在奔跑的时候,唐朝心中升起一种全新的快感。

    已经很久,他没有这种猎艳的心境。

    可是现在,他要去救的人,却是他心中那个秋水一般温柔的女子,这使他充满柔情。

    临行之前,他自是将一切事务交付舍瓦处理。

    舍瓦自然也劝过他不必冒险,可是唐朝的回答很轻松:“义父请放心,我身上有藤甲这样的宝贝,而且我手上之剑,天下无匹,要去救个人,应当没有什么难事。”

    舍瓦一听,也顿时满意起来。

    当初在马巍驿,当时和李隆基一起的,还有马正章、鱼朝恩、王思礼这些大将,居然都被唐朝在重重包围之中救了杨贵妃而去,更不用说现在李隆基手下兵微将寡。

    唐朝的速度自然奇快,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已经到了黑水,此时的李隆基,将六万军队驻扎在黑水河边,整顿驻防。

    他当然不能在这样的时候前去见李亨。

    他不知道这不识大体的小子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当然也考虑过这小子的心态,说不定到时候被他派人围杀,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当初隋炀帝杀他的哥哥杨勇的时候,何曾有任何的手软?

    在这么多年的政治斗争中,他一直牢牢的掌握天下的大权,并不是一个真正昏庸之人。

    此前,他已经派右臣相牛僧孺带着自己的诏书到了李亨军中,向郭子仪、李光弼、封常清、王思礼、高仙芝、牛仙客这些他以前的大将传达了诏书,暗中接纳。

    鱼朝恩、卜固怀恩这些人,虽然当初在剑门关的时候曾经离弃过他,不过当此非常之时,他也都一一的笼络。

    再怎么说,这些人就算在心中笑他胆小无能,不过现在,他仍然是天下的共主。

    他知道,只有自己重新掌握军权,才有可能和兵威无两的唐朝一战,不然的话,以自己手下这点残兵败将,肯定不能成事。

    其实,以皇帝之尊,即使他失了剑阁,被唐朝打败,也可以名正言顺的接管李亨的部队,可是他知道,这些日子之中,李亨这小子也没有闲着,而是积极的拉拢手下将领,而且从他一再的上表请求要登基为帝这一点上,就已经不想听自己的话了。

    李隆基知道,在这样微妙的时刻,他若是贸然进入灵武,恐怕就是个束手就擒的份。

    古来父子之间相残的事情,可谓是屡见不鲜。

    黑暗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夜像一只黑鬼。

    不过这却不能影响唐朝,只见他的身子忽然伏了下来,靠近一座四合院。

    四合院之中灯火通明,正是秋水公主在密信上所绘的地图。

    呼啦。

    唐朝的身子轻如一片叶子,飘进了围墙,然后他就看到了无数的箭镞,无数箭镞的寒光正对着他。

    四合院之中的守卫,居然异常的严密,到处都是警戒。

    秋水公主已经是李隆基几乎最后的牌了,当然不可能有丝毫的闪失,这从秋水公主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就一直躲在房中不吃不喝的情况可以看出,宣赞王子肯定不是她心中喜欢的人。

    也亏得秋水公主冰雪聪明,当初一听李隆基向她下达旨意的时候,并没有立即的反驳,这才使得她有机会将送给唐朝的信传递出去。

    不然的话,她知道,以自己父皇的谨慎,这里的警卫肯定还要森严得多。

    危险,强烈的危险。

    唐朝的身子正要落下去,但是无数的箭镞已经飞速的向他射来。

    想不到,这里居然有埋伏,唐朝手中玄铁剑挥出,将一只一只的箭格飞。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受。飞射的箭在他的感官之中,似乎像是蜗牛一般的慢,一只只的被他格飞或者霹断。

    就还在空中的时候,唐朝的身子,已经横移了一丈,正好躲开了地下的陷坑。

    唐朝的笑声响起:“多谢相助,本人新唐皇帝唐朝,现在就来救我的心上人秋水公主!”

    陷坑的周围,木立着不少的军士,一个个的长枪挠钩,准备捉人,但是想不到的是,这明明在网中的鱼儿,竟然溜走。

    陷坑之旁的人是牛僧孺,这段时间之中,他的伤已经好了大半,气急败坏的吼了起来:“愣着干什么,给我上,杀了这个叛贼!”

    说话之间,他抽出腰间的厚背刀,杀了过去,直取唐朝。

    嘤咛。

    女子的叫声忽然被打断,似乎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唐朝无心恋战,直接向四合院最北的一间屋子扑了过去。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八章再次突破
    此时的唐朝,天下间几乎没有人能阻止他。

    面对蜂拥而来的士兵,唐朝施展绝顶轻功,在这些人的头顶、甚至兵器上微微借力,居然能奔行如飞。

    试想一想,用自己的脚踩在兵器尖锐之处,本来非被废了不可,可是此时唐朝强大的内力发挥了作用,聚力成罡,在即将接触敌人兵器或者拳脚的一刹那之间产生强大的护体真气,形成一种类似于铠甲的坚韧之极的膜,从而抵挡住锋利兵器的切割。

    当然,此时的唐朝,随着内力的日益深厚,身子从以前的一百六七十斤逐渐的减少,渐渐达到现在只有六七十斤的重量。

    一个人的武功越深,暗劲自是越来越厉害,可是身子却是逐渐的轻薄,身上只剩下骨骼和肌肉。此时的唐朝,早已经打通了任督二脉,身体的再生能力十分的强大,骨骼自然是锻炼得坚韧异常,即使是一般的兵器,也不能将之切割。

    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在这些日子之中锻炼成了这种在万军之中高来高去的武功。

    这甚至是比隔山打牛神功更加厉害的武功,以之对敌,没有多大的用处,可是以之冲锋陷阵,的确是非常有用。

    当然,在这些日子血与火的战斗中,他的武功和应变都再上了一层,尤其是唐朝登基的那一天,他是真正的体会到信念对他的影响。

    他的武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举手之间可以杀人。可是还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你可以杀人,但是别人却躲避不了。

    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要有锋利无比的武功杀招,还要有强大的探测能力,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秋风未动蝉先觉,沟通冥冥之中的一种特质,先知先觉。

    若是这样的人,武功也可以不是太高,但是却能躲避无数的危险。

    这除了有绝高的智慧,还要有强大的气运。

    气运不是人想有就有的,而是无数人念力和信仰的结合,可以产生不可思议的力量。

    唐朝之所以选择定都长安,并不是因为要在李隆基的面前逞能,而是要秉承这座古都自秦以来无数朝代人的信仰。

    这就是气运。

    有时候,要凝聚成强大的气运、国运,不仅仅是一朝一代能完成的,可能要经过无数个朝代的信仰凝聚。想战国末年六国争锋,经过了多少年的战争,最终才确立了咸阳的领导,而长安的气运,也是经过了秦以来无数朝代的培养,终于至汉朝大成。

    唐朝如果不选择在长安称帝,则天下的人心,就不能凝聚,大不利。

    ……

    四合院的正西最后一房间之中,一个长大的男人用刀架在秋水公主的脖子上。

    此时的秋水公主,已经不能动弹,显然被此人点了穴道。

    唐朝破门而入,随手接下迎面劲射过来的一只大箭,神色微微的惊诧。

    此人的一柄长刀,足有五尺,正是战场上用于冲锋陷阵所惯用的阿拉伯战刀,锋利无比。

    此人的年轻不轻,大约有五十余岁,可是他实际的年龄,已经是六十七岁,他是李隆基当年的随身书童,年轻时候为李隆基登基立下汗马功劳的人物。

    他就是杨玄林。

    也是开元年间叱咤风云的杨国公,杨大善人,可是他犯了罪,他犯了大罪,他当年被太平公主的美色所迷,受到李隆基的猜忌,世人都以为他死了,但是他其实没有死。

    李隆基一向不是一个喜欢杀戮的人,他只是放逐了他。

    但是使李隆基都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年自己手上这把最锋利的刀,居然还没有老死异乡,而且还在这样要命的时候,回来帮助他,这使他大感快意。

    杨玄林的武功,当然其实比他李隆基只低了一线,这么多年下来,本以为他的武艺早已经荒废,但是想不到的是,却是如此的厉害。

    再次见到杨玄林的时候,李隆基真的很感慨,这位隋文帝的曾孙,武功绝顶的人物,虽然像自己一样白发苍苍,可是雄心壮志依然不减当年。他知道,以前的自己,或许比此人武功高一些,但是断臂之后的自己,武功未必再能强于他,毕竟少了一只手。

    杨玄林在败军之际所接受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保护好秋水公主。

    李隆基当然早已经探听出秋水公主到长安去刺杀唐朝的消息,狠狠的责备了她。

    但是以他的精明,自是早已经察觉了她对唐朝的感情。

    换了是以前的李隆基,或许不会过问这些小事,可是现在的他,早已经恢复了战志,可谓事必恭亲,以他这这样在女人身上花费了大半生心血的人,仅仅是简单的几句问话,就已经知道了秋水公主的心事。

    这虽然使他恼怒无比,可是这也使他加倍的防备。

    若真的有一天,自己这个不争气的最美的公主,再次像新灵公主那样,成为唐朝的妻室,那实在是他李隆基莫大的耻辱。

    新灵公主在唐朝叛乱之时没有选择自杀,已经使李隆基恼怒异常,但是想不到自己的小女儿又再次爱上了唐朝,这是他不能容忍的。

    因此他把“保护”公主这件事情,交给了两大高手,牛僧孺和杨玄林。

    他所要防备的目标,就是唐朝。

    只要三日之后,公主和宣赞王子成亲,他就可以高枕无忧。

    李隆基明白,自己现在已经没有别的指望,就是先留住吐蕃的王子,借助他的力量先夺取李亨的军权,等稳住局势之后,再号召天下勤王之兵,对付唐朝和安禄山。

    他知道现在的李亨,目光短浅,绝不可能独自挑起抵挡这两大叛逆的任务,还是只有靠自己这把老骨头重定河山。

    这些日子之中他日夜想的就是对不起自己的列祖列宗,最对不起的人当然是他的祖母武则天。

    正是武则天当年对他的宠爱,才使得他的地位攀升。

    也正是因为他,武则天才最后将帝位传给唐睿宗。

    其实,历史上的武(则天)后末年张柬之迎唐中中宗之事,毕竟是顺应人心。

    当时唐朝宗室的力量十分强大,武则天已经老得不能理事,自然是还政的时候了。

    可是,若没有当年武则天对他的支持,他当时断不会有那么清贵的名声。

    他的老子当了几年皇帝,其实完全是靠他。

    可是,自己等于是从武则天祖母手里接过来的大唐天下,转眼可能归于他人。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开始痛悔自己的荒唐。

    “放开他,不然朕杀了你!”

    唐朝的玄铁剑圈转,剑尖遥指杨玄林的背心,气机牵引之下,扬玄林身上感觉一种有如实质的被刀切割的恐怖。

    砰蓬蓬砰!

    唐朝身后的门已经被踢开,四个士兵当先冲了进来。

    可是这当年的四人的身子忽然之间被抛上了天,被唐朝背对着门反踢而中。

    这四人都没有还手的能力,被一击杀死。

    掉下来的时候,一个个口鼻流血,死于非命。

    这使得后面的士兵立即停止攻击,众士兵的心中,都产生了一种恐怖到死的感觉。

    牛僧孺冷哼一声,厚背刀转动,护住自己的胸前要害,直取唐朝的背心。

    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若不是自己上前缠住唐朝,没有士兵愿意上前白白送死。

    唐朝猛然转过身来,玄铁剑高举,向牛僧孺砍出了六剑。

    震耳欲聋的响声之中,地面上起了一排一排的大坑。唐朝每砍出一剑,牛僧孺就向后退一大步,而每一大步,都会留下深深的脚印。

    若不是他身后的亲兵死命相救,唐朝可以一直将他杀死。

    此时的唐朝,稳持先手,若是单打独斗,自可以将他追击至死,可是此时显然不是单打独斗,他玄铁剑挥舞,当先的数名兵士或手臂断落,或兵器被切断,哐啷声中,都被唐朝赶出了屋外。

    此时的唐朝,借助这座屋子,可以躲避暗器和羽箭的偷袭,自是理想的选择。

    而且,他也害怕在争夺之中误伤了公主。

    牛僧孺退后几步,忽的吐出一口鲜血,灿烂无比,显然是唐朝刚才这六剑一出,击得他的内伤复发。

    好恐怖的武功!

    此时的牛僧孺,倒是不惊诧于他内力的强劲,他惊诧的是唐朝一出手的时候,自己居然只有躲闪的余地,而没有任何抢攻的可能。

    功夫有差别的两人交战,若是能够拼命,毕竟还有一些战胜的机会。可是在唐朝的面前,他发现自己连拼命的机会都失去了。

    唐朝的玄铁剑一起,牛僧孺恐怖的发现,自己的全身都是漏洞,所以只好退,并且在退的时候奋力接住他的招数。

    原来,这才是当今最厉害的武功。

    一个人的武功高,牛僧孺一直知道,那就是防守没有漏洞,进攻没有漏洞,经历过不少生死大战的他,现在渐渐的向这方向靠近。

    但是他想不到的是,唐朝的武功更进一大步,还没有交手的时候,自己的一切想法,思维,甚至是防守的意图,都在他的感官笼罩之下,可谓到处都是漏洞。

    在没有漏洞的时候,若是你能击破他的外围防守,则敌人的门户自开,当然可以再次找到敌手的漏洞。
《飞越唐朝》正文 第十九章谋略
    这才是世间最恐怖的武功.

    在敌人没有漏洞的情形之下击破他的防守,创造出进攻的机会。

    没有绝完这话,他手中的剑尖再次的在秋水公主的脖子上紧了一紧。

    秋水公主大怒:“老匹夫,你既是我父皇的好友,就不该如此对我,快放了我?”

    她此时虽然早已经被点了穴道,但是毕竟还能说话。

    杨玄林就微微一笑:“侄女,叔叔这里得罪了。这可是你父皇的意思,若是唐朝要来抢人,与其便宜了他,不如把你一刀杀死。你信则信,不信就罢了,我劝你还是少说两句,不然的话,叔叔连你的哑穴也点了,你试不试一下?”

    “我不信,我不信你的鬼话。”秋水公主痛苦的叫了起来。可是她的心里,却是真的冷得很,犹如寒冰一样的冷。

    是的。类似的话,李隆基早已经对她说过,还在许婚宣赞王子的时候他就找秋水谈过,不过秋水公主当时都当成耳边风。毕竟,自己是他最喜欢的女儿,即使有什么不遵守他意思的事情,他也不会对自己下重手。可是一听这杨玄林的话,看来,父皇的确是这样吩咐过他的。

    不然的话,以自己大唐朝公主的身份,即使将来嫁到吐蕃,也是一个影响力极大的人物,完全可以对付了他。可是在如此情况下,他仍然如此说法,那么肯定是父皇这样命令他的了。

    刹那之间,秋水公主的脸上梨花带雨的全是泪水。

    她想不到父皇会对自己如此无情。

    这样看来,他哪里会顾及自己的幸福,他所看重的是能利用自己达到自己结好吐蕃的计划。

    刹那之间,李隆基对她的种种宠爱都变得遥远无比。

    这使她不得不想到一些传言。当时在马巍驿的时候,如果父皇再坚持一下,那些将领也许就不会杀杨贵妃。

    她当然和世人一样,以为杨玉环已经死了。

    当时宫中传言,李隆基赐死药于芹儿郡主,却将她的母亲玉真长公主,也就是父皇的亲妹妹送给唐朝,以刺激唐朝发怒,好取得在战略上的先机,她本来一直不相信,可是现在知道了父皇这样对待自己,她是彻底的绝望。

    “杨先生,你的确很厉害,什么都算到了,可是你想不到,你会算不到这一招。”

    说完这话的时候,唐朝的身子飞鸟一般的扑了过去,一指弹开了杨玄林架在秋水公主脖子上的剑,居然爆发出火花。

    隔神指。

    唐朝终于出手。

    谁也想不到唐朝会在极端平静之中突出杀招,而且杀招如此的霸道。

    杨玄林猛一提真气,就想再次的控制秋水公主,可是他忽然感觉自己的魂都丢掉。

    没有真气。

    他在刹那之间感觉四肢乏力,任他怎么运力,就是觉得身上软绵绵的好像没有了半点骨头。

    “我的天,这小子居然用毒?”杨玄林随即摇头,这要是毒的话,他早已经可以用自己强大的内力逼出,那么这就是麻醉药了。

    可是以自己化境高手的能力,护体真气强大,怎么可能被人下了麻醉药而不知?

    哦,对了,这家伙一直引自己和他说话,看来是在转移我的注意力。

    若非他这样的高手窥伺在旁,又转移我的注意力,世间又怎么可能有麻醉药能暗算到我?

    唐朝的武功,杨玄林一见之下就知道,自己不如他。

    这其实是最使他感觉震惊的事情。

    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可以算是天下无敌,可是唐朝刚才对付牛僧孺所显露的武功,彻底的把他震住。

    他也因此想合李隆基等化境高手的力量一举杀死唐朝。

    这虽然不是他独立完成,可是毕竟算是给李隆基立下了绝世的功劳,再次受中用肯定不在话下。

    他也要李隆基知道,他想要再次定鼎河山,还得靠他以前的这些老臣。

    原来,这个年轻人好厉害的计谋,竟然在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之中都隐藏着惊人的秘密,都在他的精密算计之中。

    直到唐朝抱着秋水公主的身子窜出去的时候,杨玄林才恐怖的感觉到这个年轻皇帝真正的不同凡响。

    以刚才的形势,若是他对我用强,我肯定会按照李隆基的意思,即使是杀了秋水公主,也不能让他的计划得逞。

    可是他居然利用我想拖延时间这个心理上的弱点,终于在暗中施放了迷药,居然奏效。

    不过他还是对唐朝的隔神指感觉到恐怖,如此远的距离,若是有一点的差错,即使我杀不了秋水公主,可是要是在她的玉颈上划一丝伤痕,那就大大的不妥当。

    此人不管是武功还是计谋,都已经达到使人惊恐的地步。

    牛僧孺叹息一声,并不上前阻挡,只下令弓箭手千箭齐发。

    可是唐朝一臂抱这秋水公主,一臂挥舞玄铁重剑,以力辟泰山的招数反复施展,冲出出了这处囚禁秋水公主的四合院,猛然一提真气,身子轻飘飘的上了围墙,扑进无尽的夜空。

    等李隆基和宣赞王子赶到的时候,唐朝早已经去得远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章弑君弑父
    唐朝的身子扑出去的时候,无数的羽箭射向他的身后。

    不少羽箭所射的位置,竟然是秋水公主的身子,尤其是这只金鸡雕翎,更是以一种无与伦比的速度,直取秋水公主的背心。

    眼看即将血溅当场的时候,唐朝的身子,猛然的加速,居然就暂时的躲开了此箭的追杀。

    呜呜声中,这箭的来势更加的猛恶。

    秋水公主惊叫出声,但是无法躲避。

    唐朝此时全力奔行,看不清楚后面箭势的来路,只得用一只手抱住秋水公主,随手拨开无数的箭只。

    唐朝可以肯定的是,背后这一箭如果击中秋水公主,甚至有杀死她的威力,猛然的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一点,身子飙-射而出。

    发箭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杨玄林,此时的他用出全身功力射出了这一箭,势道猛恶,如一只大妖,看看秋水公主这丫头这就要死于他的箭下,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可怜的侄女,叔叔这次可要得罪了!”

    但是,杨玄林的脸色,忽然变得十分古怪,因为他看到那只气势逼人的箭并没有射中唐朝,本来应该射进秋水公主的背心,但是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再飞得一会,居然就明显的慢了下来,最后坠落于夜空。

    牛僧孺也看到了这一幕,脸上同样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唐朝的轻功,居然比杨玄林的飞箭更快,这是何等恐怖的事情?

    但是,不管杨玄林和牛僧孺的惊诧,此时的唐朝,背心之中出了汗水,而且全身大汗淋漓。

    即使是在马巍驿救杨玉环那一次,他也没有如此的惊险。

    即使是再强的高手,也害怕冷箭,何况唐朝的手上,还抱了一个人。

    换了是一般的化境高手,也许早已经被射成了刺猬。

    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可说是无与伦比,千百只羽箭一起发射,就算你是再强的高手,也只有死路一条,何况唐朝扑出去的时候,身子犹在空中,更是变成了一个活靶子。

    和马巍驿不同的是,唐朝此次面临的情况,不是当时的李隆基等内讧,对他毫无戒备,而这一次,牛僧孺显然准备好了足够的弓箭手,要将唐朝杀死。

    唐朝身后中了好几只箭,虽然有藤甲护身,但是毕竟对他的判断产生了影响,分了他的心。他能腾出一只手抵挡住射向自己身体要害的无数箭只,已经是难能,哪里还能抵挡住化境中期的高手杨玄林全力一击的这一箭。

    可是连他自己也有点意外的是,自己的轻功在关键的时候救了秋水公主。

    好毒辣的箭法。

    杨玄林知道,自己想要射中他的可能性不大,可是他对付的是秋水公主。

    像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身体对危险的感应当然无比的灵敏,这也是无数的羽箭都杀不死他的原因。

    可是秋水公主的武功,在女子之中当然不错,可是在男人之中,却是平常得紧,怎么可能拥有化境高手的感应能力,若非唐朝的轻功速度够快,她很可能已经是一具死尸。

    足足奔行了数十里之后,唐朝才带着秋水公主,进入了路边的一处驿站。

    这是一处荒废的驿站,长草掩映之中,依稀可以避风,唐朝奔行良久,几于休息,射了进去,轻得犹如一片叶子。

    “唐朝大哥。”脸色苍白的秋水公主猛然的扑进了他的怀里,心中柔情无限。

    她当然不理会唐朝此时一身的汗水淋漓,经过这样的惊吓过后,她自是将唐朝当成了她的救命稻草。

    唐朝心中柔情无限,知道此时已经奔出数十里之地,强劲有力的抱住了她,深情的吻了下去,秋水公主婉转相就,恍如隔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秋水公主抬起头来,深情的看着唐朝的脸。

    此时已经是朝阳初升时候,旭日的光芒洒在唐朝的脸上,一种粗犷和文雅的混合气质,再一次的使秋水公主心醉,她的口中轻轻的说道:“大哥,我以前还有点害怕,害怕因为你死在父皇的手上,可是现在我一点都不害怕,只有你,才是我值得用性命来追随的男人。”

    说完,她的脸上,再次的涌上桃花的颜色,更加动人。

    就在这样一个荒凉的驿站,秋水公主在多年以后,还能想到他们之间的誓言。

    “我,新唐朝的李秋水,愿意在今日今时,做新唐朝皇帝唐朝的妃子。也在今天,一个纯洁的少女,失去了她的童-贞,有这荒凉的驿站作证!”

    唐朝显然感受到了她的深情,忍不住唱道:“谁都在等,等待一个不可能,那地老天荒沧海桑田爱过的人……。”

    “啊……的的心真的醉了。”秋水公主再次被他所惊叹,“大哥,你不仅可以做新唐的皇帝,你还可以做整个天下的皇帝,他们,包括我父皇,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你。”

    她的声音真挚而热烈,唐朝可以感觉到她身体上痉挛一般的颤抖。

    这本是当年唐朝在漳州一中追女生,扮花痴的时候自己随便胡诌的歌曲,想不到却博取了这古代绝顶美女如此高的评价,不仅深为惭愧。

    “谢谢公主的厚爱,我觉得我有点配不上。”

    “大哥,我求你,将来再也不要叫我公主好吗?”她忽然温柔而严肃的按住了唐朝的嘴巴。

    “为什么?”

    “因为,我愿意我不是李隆基的女儿。我……我就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一个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顾一切的女子,我就是你的女人。”

    唐朝郑重的点头:“可以,朕答应你啦!”

    秋水公主快活的笑了起来,再次扑在唐朝的怀里。

    唐朝感受着她如檀香一般的气息,轻轻的说道:“秋水,我不得不告诉你的是,你只能做朕的贵妃,你真的不后悔吗?”

    “我绝不后悔。”

    “那好,现在你就跟我回军中,我们的婚事,只有等我回到长安之后再办了,真的委屈你啦!”

    “我一点都不委屈,我觉得我比三姐更幸福,至少,现在她没能在你身边。”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抱紧了唐朝,一副生怕他溜走的样子。

    ……

    灵武太子宫,中军帐。

    太子李亨一脸的阴沉,看着面前的郭子仪、李光弼、鱼朝恩、王思礼等大将:“你们,难道真的不明白本殿下的意思?”

    此时的他,手按剑柄,手背上条条青筋毕露,犹如一条一条的蚯蚓。

    静。

    羲皇时代一般的静。

    在他面前站着的,都是朝中的高官大将,经过他的任命,李隆基再名义上下一道诏书,居然一个个都是大将军、大司马等职。

    这些人之中,有老臣高仙芝、封常清、牛仙客等人,新贵当然更多,像鱼朝恩、王思礼、郭子仪、李光弼、卜固怀恩等人,此时都一个个的低着头,不敢发一言。

    李亨先前的话十分的叛逆,充满了血淋淋的味道:“诸位将军,你们都是我唐朝廷的柱石,时至今日,本太子上书请求父皇禅让帝位之事已经不下十次,可是父皇明明年事已高,而且不善统领军队,指挥无方,连战连败,而今来到灵武,反要本殿下叫出我擅长的兵权,这是我不能容忍的,诸位大将军,我封你们的高官厚禄,今日是该你们效力的时候了?”

    试想想,这样的话一说,还有谁不担心自己脑袋上吃饭的家伙搬家,只好缄口不语。

    王思礼当先吼了起来:“是啊,太子待我们不薄,而今太上皇要让他还政,这显然是不明形势,而且十分危险。在此危险时刻,我们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咔嚓!”

    他哐啷一声抽出了腰间佩剑,虚空劈了下去。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这显然是篡位弑君弑父,大不敬不孝不说,乃是谋反。

    静。

    落针可闻。

    李亨的心中,相当的恼怒,足足半注香的时间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愿意附和,就连一向圆滑的韦坚,这一次,也没有表态。

    李亨数次拿眼睛看他,但是他就是没有看见,身子哆嗦不已。

    “郭子仪,本殿下待你不薄,你觉得该怎么做?”

    李亨见了这样的情形,自己心中也开始发虚,终于找了郭子仪这个亲家。他将自己的郡主女儿嫁给郭瑷,自然不是想白白的便宜他,是想要他替自己在关键的时候出死力。

    但是他显然不知道,李隆基这个人,虽然好色,但是对朋友,对臣下,却是从来不起坏心眼,除了王思礼,其余的人多多少少,以前都得到过他的恩惠,因此说到要杀了他,却是得不到附和。

    再怎么说,虽然这些人是想得到荣华富贵,但是却都不是笨蛋,知道一旦和杀李隆基的事情有牵连,到头来多半自己富贵荣华得不到,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宫廷废立之事,即使是实权皇帝,也不能有一点点的差错,更不用说这些做臣子的,更是不能有丝毫的差错。

    即便是高仙芝这样的老臣,此时也不敢倚老卖老,出来发表意见。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一章重掌大权
    “太子殿下,我……我忽然腹痛如绞,还请太子多多担待?”

    郭子仪忽然抱住了自己的肚子,满脸通红,作痛苦无比之状,汗水一滴滴的从额头上冒了出来,刹那之间汗出浆。

    别的人倒也罢了,但是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这样的人看了,却是心中大大的佩服。

    郭子仪拥有响亮的名声,果然并非是lang得虚名。谁都看得出来,他刚才的生病是作假,可是这样一来,太子要叫他出来附和自己的目的,却不可能实现。

    好聪明的头脑,而且,他所显露的武功,更加的可怕,能在刹那之间汗水横流,一般的人除非真生了热病,不然绝难办到。

    郭子仪能在瞬息之间使自己的脑袋上出这么多的汗水,内功无疑已经到了化境中期极深的地步,至少高仙芝的心中十分的震惊。

    他一直以为在所有的武将之中,以自己的武功最高,但是想不到的是,郭子仪所显露的内功,尚且在他之上。

    武功到了化境层次的高手,想要更上层楼,难如登天。这也是百尺竿头难以再进一步的道理,毕竟理想无有尽头,人力有时而穷。

    太子李亨的脸色阴晴不定,并不理郭子仪的病情,只是冷笑了起来:“你其他的时候不生病,偏偏在本殿下问你的时候生病,居心何在?”

    周围周游的将领睁大了眼看着这一切,没有谁敢发出一丝声音,气氛凝固到冰封。

    “老夫罪该万死,罪该……”

    郭子仪忽然跪了下去,口中说着求饶的话,忽然之间摔倒帐中,就此一动不动,直翻白眼,眼看不活了,郭瑷大惊失色,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老子是不是真的生了病,在班列中跨出了一步,忽然又硬生生的收了回来,因为他看到太子李亨犹如鹰一般的眼睛正射向他。

    李亨的声音更冷:“王思礼听令,本殿下命令你为今日值日刀斧手,若有谁不遵军令,军法伺候,立即斩首!”

    “是,臣接旨。”王思礼一说完,横寒光闪闪的宝剑立于李亨帅案之沿,一副随手准备杀人的样子。

    所有将领再次的吃惊,可以说是噤若寒蝉,当然,每个人的心中,也都感觉出了李亨的决心:他一定要当这个皇帝,而且还一定要杀了他老子。

    李亨对众将领的沉默表示了赞许,微微点头,看向郭子仪,喝令:“郭瑷何在?”

    “小将在。”郭瑷高声叫了起来。他对于这个太子兼岳父可是深深的感激,再怎么说,太子的郡主并不多,但是他却把最美丽的公主嫁给了自己,这份感激,一直存于他的心中。

    “把你父亲扶出去,赶快找大夫治疗。”

    “是,太子殿下。”

    中军帐之中上百的高级将领看着郭瑷将郭子仪搀扶出去,不敢发出一点响声。

    终于,郭子仪的身形消失在帐外,李亨的脸色依旧铁青,眼睛忽然看向了韦坚:“左臣相大人,本殿下问你几句话,你只须如实的回答我就是了,明白吗?”

    韦坚松了口气,既然只需要如实回答就行了,那么他倒是可以避免被连累。

    “你告诉大家,我父皇他今年春秋几何?”

    “回太子,陛下今年六十有余。”

    “到底是多少?”

    “六十三。”

    “什么?本殿下再问你一次,父皇真的这么年轻?”

    韦坚的眼睛光芒闪烁,双腿一阵的哆嗦,赶紧答道:“好象是七十三,反正,老臣糊涂,有点想不起来了。

    实在话,他真的是被吓破了胆。他看得出来,一个应对不当,王思礼手中的剑就会砍下他的脑袋。

    李亨的眼神凌厉,骨碌骨碌的在众将的头上滚了一遍,沉声说道:“我告诉大家,若是本太子没有记错的话,父皇今年应是六十有九,若不是发生了这样的大乱,本太子肯定会为父皇的寿宴大肆操练一番。各位想必也清楚:人生七十古来稀。父皇为国操劳了一辈子,现在已经年老,不堪国家重负,应当好好的休息,颐养天年。各位想必也清楚,父皇到了暮年,精力不足,因此懒于管理国家大事,这才导致了今天的大乱。各位的意思,本太子也看出来了,我作儿子的,不能做违背伦常的事情,因此我决定,改变我先前的想法,不用鲜血解决这件事情,本殿下答应各位,让他做太上皇,以后你们,都是我大唐朝的臣子,要为大唐朝的光复而付出你们的一切,各位觉得如何?”

    “老臣觉得此议最好,既顾全了当今陛下的脸面,又能顺利的过度到新朝。”

    高仙芝当先表态。

    他是朝中除了韦坚之外,为数不多的老臣。他这一表态,韦坚等人立即附和,即使是在列的牛僧孺,也表示了赞同,不过他表示赞同时候的眼神有点冷。

    不长的时间里,几乎所有的大将和高级将领都表达了愿意拥戴李亨在灵武为帝的意思。

    李亨的眼里,终于露出笑容,看着手下的将领说道:“各位爱卿,以后,你们都是我大唐朝的靖难功臣,以后富贵共之,生死不离!”

    王思礼大声叫了起来:“富贵共之,生死不离!”

    众将领或真心,或假意,都呼喊了起来。

    再怎么说,他们也明白一个事实。李隆基的年纪确实是太大了,就算现在他仍然是皇上,但是他驾崩之后,肯定是太子即位,名正言顺,现在早一步拥戴他称帝似乎不对,可是这也是迟早的事情。

    因此不少人在呼叫这八字真言的时候,倒是出自于真心。

    显然,这些套路,都是李亨和鱼朝恩、王思礼密谋的结果,每一步都是井井有条。

    鱼朝恩和王思礼,要算是李亨现在最信任的两个大将,所有的将领当然心知肚明。

    李亨十分的满意,正要说出立即登基之前的演说,乒砰的一声巨响,辕门之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一剑就劈断了大旗,眼神之中充满狂怒。

    众人惊视之,就见李隆基手提倚天宝剑,大踏步的走了进来,进来的时候,首先看向的就是牛僧孺。

    李隆基的身后,跟着手提厚背大砍刀的宣赞王子以及双手空空的扬玄林以及上百名精锐的御林军,声势一时无两。

    好半天,被李隆基倚天宝剑斩断的旗帜才哗啦的落在地下,尘土飞扬。

    连高仙芝和李光弼这样的人,也心中升起恐怖的感觉:李隆基好强悍的武功!

    辕门之前的旗帜,乃是用数人合抱的大柏木所铸,为的就是要显示军营的威严,旗帜绝不能倒,即使要锯开,也要花工匠大半日的功夫。

    李隆基这一剑,虽然借助了倚天剑的锋利,可是本身的武功和暗劲,还是到了使人恐怖的地步,一股杀人如草芥之意,逼人而来。

    “臣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不知道什么时候,牛僧孺等几人跪下,咚咚的跪拜声中,欢迎李隆基的到来。

    显然,这段日子之中,李隆基对于李亨的所作所为,不是没有知觉,而是时刻的关注。

    而今天,就是见分晓的时候,他不得不加倍的慎重。

    而且他进来的时机,也早已经派遣人打听清楚,可谓是计划周密。

    众多将领一楞,本能的也跪了下去,口中呼喊万岁,心中发抖。

    毕竟,这其中的不少人,以前是经常朝见李隆基,呼喊他跪拜他习惯了的朝廷官员。

    只有寥寥的几个人没有跪下,一起拿眼睛看着李亨。

    李亨思考片刻,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心中可说是郁闷到极点,将青砖地面生生的跪得粉碎。

    李隆基十分的满意。

    他本来还以为今日会有一场刀光剑影,因此带了足够的人手。他事先的分派也是用牛僧孺抵挡鱼朝恩,用扬玄林抵挡王思礼,可是自己一现身,所有的将领毕竟震惊于自己这个皇帝的威势,当下倚天剑归鞘,坐上上了李亨的帅位。

    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的心中,充满一种塌实的快感,重新取得军权,正是他这些日子之中梦寐以求的事情。

    李隆基很满意的接受了群臣的山呼跪拜,对所有大将一一的抚慰。

    此时的李隆基,紧紧的握住了高仙芝的手:“当然长安一别,想不到老将军依然如此威风,朕却已经老啦,这才有李亨的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想要提前登基。我李隆基能有今天,大将军你功不可没。”

    他当然知道这老将给了自己最大的支持。以他现在的武功,化境中期极深的功力,自然是早就在帐外听到了李亨威逼众将的话,而且众将回答李亨的话,他也一一的听到耳中。

    他虽然震惊于李亨的能力,可是他更感激高仙芝这些老将对他的支持。

    刚才若不是高仙芝等重臣跟着牛僧孺等人跪下,李隆基知道,今日自己就是死在这里,也是大有可能。

    好个厉害的儿子!

    李隆基深深的震惊:看来他对我已经没有丝毫的情分,居然想直接杀了我。看来这孽障还记得当初我夺取他手上杨玉环的事情,不然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让我做太上皇?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二章赦免
    众臣参见李隆基,个个都喜形于色.

    唐朝的朝廷终于再次的步入正轨,在面对无数叛军的形势下,也终于有了一点复苏的迹象.

    毕竟,在无数老臣的心中,李隆基的地位,实在是至高无上的,他以前的种种光荣事迹,早已经在这些臣子的心中根深蒂固。

    而且,李隆基作为大唐朝的皇帝数十年,长久以来施恩于臣下,再加上一种积久而成的帝王优势,顿时在刹那之间占了上风。

    太子李亨提前即位虽无不可,但是李隆基既然能在这样的时候赶回来稳定住局势,自然是倒向李隆基一方。

    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唐朝朝廷,还是李隆基的天下,他才是毫无争议的天子。

    正是因为得不到李隆基禅位的诏书,太子李亨才挺而走险,要强行称帝。

    可是郭子仪的不附和使得他的计划大大的出了纰漏。

    这才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谁都知道,郭子仪手下的精兵,才可以算是李亨手下最强的兵力,虽然不足十万人,但是郭军的精锐程度,甚至和唐朝的先锋兵都可以一拼。

    一旦郭子仪肯支持自己,那么大势就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然则一切登基的事情,都可以水到渠成。

    即使是高仙芝这样的化境中期的高手,也畏惧郭子仪的武功。

    李亨若是事先得到郭子仪的首肯,说不定即使李隆基到了,也会死于王思礼这些人的刀下。

    当然,李隆基武功太强,而且手上有倚天剑,真正想要取他的性命,十分的为难。

    如果被他逃得性命,很可能的结局就是父子争位。还来不及处理安禄山和唐朝的叛乱,他们先就窝里反了。

    这显然是最坏的结局。

    也正因为这样,李隆基握住高仙芝手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如此的激动。

    “各位爱卿,你们都是我大唐朝的社稷之臣,李亨的叛乱已经平,该如何处置他,朕还要听听你们的意见?”

    王思礼、鱼朝恩此时,不自觉的站到了李亨的身后,他们知道,若是李隆基真的要杀太子,那么自己肯定要死战到底。

    李亨跪在地下,久久的并不站起,心中的沮丧和后悔,真的是难以形容。

    他现在最后悔的是郭子仪居然并不真心的帮助自己,在这样的紧要的关头。

    他将自己的女儿金枝郡主嫁给郭瑷,为的就是要拉拢郭家,使之真正的为自己效力,可是想不到的,如此重遇。郭子仪居然并不领情,临到关键时刻却给自己装肚子痛。

    此时的他,犹如一只斗败的公鸡,真的是无所适从。

    他当然不敢站起来,浑身发抖。

    李隆基看了他的怂样,心中涌起一种恨意,这是他头一次,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儿子。以前的他,一向雍容大度,对待臣下也算宽厚,即使他的几个王爷哥哥,他都没有杀死,而是严密监视之下,然后对他们以礼相待,让他们享受荣华富贵。

    可是这些日子之中,李亨一次一次的上书要求提前即位,却使他大为的恼怒。这个一向庸碌无为的家伙,居然敢真的反叛自己,而且不留一点余地。

    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亲如父子,即使想要提前即位,也不应该伤害性命,但是这家伙先前的话,已经深深的刺痛了李隆基。

    安静。

    帐中再次的鸦雀无声,没有人愿意说话,和先前李亨问这些人的时候十分的相似。

    李隆基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是朕教子无方,既然你们都不说话,那传我旨意,立即拖下去,斩首,秘密处决就行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眼中射出十分悲伤的光芒。

    “父皇,儿臣有话禀告。”李亨浑身颤抖,但是野狗一般的扑了上去,抱住李隆基的双脚,“父皇,孩儿是对不起你,可是你难道对得起我?”

    到了这样的时候,他似乎什么也不顾了,哭泣声中,用嘶哑的声音说道:“父皇,你难道忘了杨玉环本是我的女人?难道你忘了在你仓皇逃到成都的时候,是我在前线拼死抵挡?难道你忘了我本可以早日称帝,但是却迟迟不发动的原因吗?”

    群臣一听,一个个的眼中都露出怜悯的意思。

    的确,李亨此人,向无恶迹,而且十分的孝顺,这段时间在灵武前线,身为天大兵马大元帅,更是宵衣旰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虽然他一再的上表请求李隆基禅让,可是毕竟礼数周全,又是父子之亲,只是临到李隆基已经到了灵武前线,他才一时头脑发热,想临时搞一个登基。

    若是他一开始就称帝,说不定李隆基被逼无法,也只得由他,自己龟缩在剑门关。他能够做到这样,的确十分的不容易。

    当然,李隆基心中清楚,他最对不起他的,是杨玉环这个女人。

    “陛下,微臣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韦坚就在这个时候深深施礼,向李隆基说话。

    “但讲无妨。”

    “太子密谋提前登基,其罪当诛。可是下官以为,现在是非常之时,安禄山在徐州虎视,唐朝又带兵来到,当此两面受敌的时候,若是先杀天下兵马大元帅,于军不利,而且,也恐怕被敌军看笑话,不如赦免他死罪?”

    此话一出,不少的将领都开始点头:“不错不错。”

    再怎么说,这些臣子,刚才还向李亨称臣,毕竟有了那么一点亲近感。

    李隆基的本意,当然是要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但是仔细一想,他本人说的,还有韦坚的话,都不是没有道理,见群臣附和韦坚之意,当即说道:“既然如此,朕也不能违了众臣之意,先押下李亨,关押在天牢之中,待朕平定了此次大乱,再治他的罪不迟。”

    “还不给朕拉下去!”

    牛僧孺会意,命令手下士兵将李亨押解下去,着重看守。

    的确,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真的不宜再杀李亨,更不要说废除他的太子之位。

    其实,李隆基自安禄山和唐朝叛乱之后,最大的心愿,就是自己带兵重新将天下给夺回来,之后他甚至可以立即将帝位传给李亨。

    可叹这小子权力薰心,居然不相信自己的话,这才有了今天的结果。

    他是大唐朝的皇帝,天下自他手中失去,也要自他手中给夺回,这是他的目标。

    当初他逃奔剑南的时候,的确是十分的胆小,这不可否认,这让群臣也看不起他,甚至郭子仪这样很多将领,都弃他而去,那是因为他当初失了长安,意气消沉不说,更断了一臂,这使得他自然怕死。

    但是现在的他,尤其是被唐朝从剑门关赶走之后,这才激起了他的性子,发誓和唐朝等人一决高下。

    李隆基的眼光,随即看向了鱼朝恩和王思礼,眼神之中没有杀意,反而是十分赞赏的样子:“两位大将军,到了此时,难道你们还不愿意向朕磕头?朕告诉你们,我理解你们的理想和抱负,想要在这乱世之中建立一番功业,这没有错。错的是朕,朕当初就不应该避到蜀中,就该在这中原之地和叛逆对抗。你们当初弃朕而去,也是一样的帮助我李家,朕绝不会怪你们,特赦你们无罪!”

    两人互相之间望了一眼,终于收剑归鞘,扑通一声向李隆基磕头赔罪,咚咚有声。

    李隆基的仁慈,他们当然是知道的,给他们这样的台阶下,当然是最恰当的选择。

    这样一来,一场腥风血雨居然给李隆基化解于无形,手段的确也是十分的高明,即使是郭子仪,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心中十分的振奋,对身边的儿子郭瑷道:“李亨此人,十分的可怕,我们家虽然受了他的大恩,可是在废立皇帝的时候,必须要三缄其口,可是不管我们站在哪一方,李亨公然**杀父即位,却是大大的不可取,走,我们父子这就向陛下请罪去!”

    郭子仪见到李隆基的时候,行三拜九叩之大礼,非常的虔诚。

    李隆基大喜,对他好言抚慰,再三的致谢。

    他当然知道,郭子仪无论是怎样对他,他都不能有一点的怨言。因为当初在长安的时候,若没有郭子仪,他早已经死在唐朝的剑下。

    而这一次,又是郭子仪解除了自己的危难,又怎么不叫他肃然起敬?

    “陛下。微臣之所以如此,除了对陛下和太子的忠心之外,那就是希望灵武的大军不要自相残杀。到了现在的局势,我们的兵力和骑兵等等,都不如叛军若是内部再不和,那么注定了不堪一击,这就是微臣帮助陛下的真正原因。”

    “爱卿真是快人快语,尤其这份为国为民的心肠,我李隆基记下了。”、此时的唐朝,已经带领秋水公主成功的回到了军营。

    在和这位美丽温柔到使男人融化的公主几番缠绵之后,此时的唐朝,可以说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想要大举进攻.
《飞越唐朝》正文 第23章四面出击
    舍瓦见到唐朝,具报了营中之事,说有安禄山的儿子安庆绪正在营中专等他回来。

    “他又来见我?”唐朝一阵喜悦:看来是安禄山攻不下徐州,要约我夹攻之意。

    “是的。现在正在驿馆之中歇息。我也不知道陛下几时回来。”

    唐朝随即传令:“着他立即来见我。”

    唐朝去救秋水公主的这段时间里,舍瓦将营中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

    他这段时间非常的激动,看着唐朝将李隆基追得四处流窜,他可是真正的高兴。

    这当然是他平生的夙愿,也是他跟随唐朝的唯一理由,就是为谢小意报仇。他对不起谢小意,她是为了他而死的他唯一心爱的女人。

    他一定要达成她的心愿。

    他心中清楚,只要李隆基一旦伏诛,他就要去过那种闲云野鹤一般的日子。

    他显然已经厌倦了人世的仇杀。

    安庆绪再次见到唐朝的时候,叩头咚咚有声,山呼万岁,以臣下之礼拜见,使唐朝龙颜大悦。

    上一次,这家伙向自己阿谀奉承的时候,唐朝已经吩咐,不得将他向自己跪拜的事情对外宣布,这样一来,安禄山自不会杀他的头,而且,这小子回到安军之中,肯定不会宣扬自己向唐朝称臣的事情,恐怕还会自吹自擂。

    “家父命小子为使者,特意拜会陛下,共攻徐州。”

    说着呈上一封书信,唐朝拆视之,果然是共打徐州之意,信中还说了具体的方式,唐朝攻打徐州北门,而他安禄山则是带领大军攻打东西南三面。

    唐朝看罢,立即回书,让安庆绪将信带回,答应次日申时一起举兵。

    安庆绪见唐朝盖了新唐朝的玉玺印章,亲自将信交在他的手中,忍不住大为赞赏。唐朝出事的速度,真的是足够的快,显然是心有成算,不然的话,不会一见信之下就立即回信。

    这也真的有点离谱了。

    安庆绪离去,舍瓦有点吃惊:“陛下如此急攻徐州,却是何意?”

    按舍瓦的意思,大军长途奔行之下,先要休整一段时间,最好是等到安禄山和李隆基拼到筋疲力竭之时,然后再大举进攻。

    “我其意有三。最主要的原因内,就是李隆基初掌军务,还不能如李亨一样的熟悉,趁此有利时机,正是进攻徐州的最好时间;其二,徐州城墙坚厚,城中粮草足够,若不是我和安禄山齐心协力,战争恐怕旷日持久。这貌似对我们有利,但是天下之大,英雄辈出,难免没有其他的豪杰占据城池,割据天下,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占领天下的难度,大大的增加;其三,安禄山死攻徐州,据凤萧的猜测,安部下已尽全力,可是仍然不能攻下,说明郭子仪等人实在十分的善于防守,我和安禄山若再不能迅速的攻下徐州,则天下的人望,一定很可能会倒向李隆基。一旦旧唐的势力再兴,则我和安禄山都有覆灭之险。”

    舍瓦一听,深为赞赏:“不错。我们此时和安禄山还不是勾心斗角的时候,先除掉李隆基,这才是最重要的。”

    ……

    翌日清晨,唐朝命令士兵三更造饭,四更起行,檑鼓进军来到徐州北门城下。

    羽箭、盾牌、云梯等物齐备,只等进攻的号令。

    安禄山此次亲征,手下大将有安守忠、李归仁、田乾真、崔佑乾等人,十万骑兵,四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围攻徐州月余。

    可是尽管安禄山兵精粮足,而且手下大将精锐无比,但是郭子仪等人也非等闲之辈,大战这么几场下来。居然是不分胜负。

    李亨倚靠坚城,每每在抵挡不住的时候退入城中。、徐州守卫森严,而且经营已久,而徐州本身更是贯通南北的交通枢纽,这使得它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安禄山想要一举击溃李亨,自非先拿下徐州不可。

    这天早晨,朝阳初升,安禄山三路大军,他自将中军攻打南门,而安守忠和李归仁各带一军攻打东西两门,在申时一齐聚集,号炮连声之中,正式拉开了进攻的大幕。

    唐朝听到和安禄山约定的号炮,也一起进兵,逼近徐州护城河,命舍瓦擂鼓搦战,挑战李隆基。李隆基这天晚上正一一的召见手下将领,咨询营中之事,十分的疲惫,听到城外砰砰的号炮之声,翻身而起,问左右道:“这是何故?”

    左右答:“安禄山和唐朝共攻徐州。”

    李隆基这一惊非同小可,赶紧更衣戴甲,登上城楼向下看去,只见东西南北四门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头,不禁吃惊得呆住了。

    不长的时间,郭子仪、李光弼、高仙芝这些大将,都到了李隆基的身边,一齐望着他,等待号令。

    李隆基当即下令大军紧守城池,尤其是角楼与女墙边上,更是刻意的加强防守。

    李隆基的命令刚完,郭子仪首先进言:“陛下,微臣以为,兵临城下而不战,乃是示弱于敌人,若是陛下信得过,微臣愿意带兵先出北门抵挡唐朝,替陛下雪耻!”

    李隆基大喜。他其实是早就想战的,只是担心徐州军心不齐,人人畏惧叛逆,他之所以下令严守,就是担心被攻破城门。

    “好!爱卿有胆有识,替君国分忧,是社稷之臣,朕特许你穿此甲出兵迎敌唐朝。”

    说完,郭子仪脱下身上的护身黄金琐子甲,亲自批在郭子仪的身上。

    郭子仪跪下谢恩,深受振奋。

    这段时间之中,郭子仪多历大战,自觉武功已经有了长进,即使再遇上唐朝,也大有可能可以战胜他,因此自动请缨。

    和以往一样,郭子仪都是第一个请战的人。

    也正是在他的带动下,李亨手下的一些部队才渐渐的变成精兵。

    “陛下,老臣为君王出力,不敢后人,我愿出南门应敌安禄山。”

    李隆基的心中更是狂喜,知道这老家伙终于是坐不住了,现在出来请战,大致是想要得到自己的原谅。他当然知道上次叫他去和哥舒瀚夹击史思明的时候,这老家伙是耍了滑头的,这导致自己唐朝最精锐的十万精兵,白白的投降了安禄山,这实在是大错。

    可是李隆基在现在这样的节骨眼上,自然也不会去提这些旧事,满脸堆欢:“高将军愿出马,乃朕极端高兴之事,准你所请!”

    当下郭子仪和高仙芝立即离去,各自带领本部十万精兵出城应敌。

    这样一来,李隆基的信心爆增,命令鱼朝恩、王思礼、卜固怀恩三员大将再带领三十万军队支持郭子仪,务必要抵挡住唐朝的冲击。他则手提倚天剑,带领宣赞王子、杨玄林、以及十万精兵出城助高仙芝,命令城上大军坚守城池,尤其是抵挡住东西两面的攻击。

    牛僧孺作为旧唐的右臣相,被李隆基委以重任,受命代替他紧守东西两门,防备安守忠和李归仁的进攻。

    ……

    隆多有些兴奋,迎面城门大开,一彪人马射出,正是郭子仪的大军到了。

    双方在护城河边二百步的距离内停下了脚步,弓箭射住阵脚。

    隆多要争功,骑青葱马冲出,直接对上奔行而来的郭瑷。

    郭瑷因为是李亨郡马的关系,生怕受到连累,因此急于立功以表明自己对李隆基的忠心,一马当先,铁枪挥舞,和隆多战在一起。

    好一场大杀。

    隆多胜在力大招沉,铜锤击出的时候呼呼风响;但是郭瑷并不和他拼力气,铁枪枪法使开,磕、打、搠、拨、铙等等招数用上,往往在间不容发的瞬间使出杀招,逼得隆多也不敢过分逞强。

    两将这一场好杀。唐朝此时出马来到阵前,和迎面而来的郭子仪微微的抱拳:“郭将军,我们又见面了?”

    郭子仪见郭瑷没什么问题,也不愿在三军失了礼数:“唐朝将军,我们是又见面了。”

    “大胆!”无数的声音在郭子仪的耳边响起,却是唐朝背后将领的呵斥。郭子仪这样说话,不称唐朝为新唐皇帝,乃是大大的侮辱。

    郭子仪冷笑一声:“唐朝。你本就是唐朝的叛逆之臣,我称你为将军,已经是高看了你,难道不是吗?”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四章捉对厮杀
    唐朝笑笑,挥手制止身后众将的叱骂声lang,向郭子仪说道:“我知道将军忠于李家,可是当今天下的形势,却并不是你能抵挡的,投到我帐下来,我一定重用你!”

    他的话声不高,而且有点私语的味道,但是郭子仪的脸色,却变得十分的古怪:此人好强悍的内功,居然可以聚力成线,只让自己听到而使别的人听不到.

    他实在想不到唐朝仅仅是三十不到的年纪,居然内功已经有如此火候,再不起半点轻视之心。其实,即使在当初唐朝攻打长安的时候,郭子仪感觉唐朝的武功,也和自己在伯仲之间。他想不到自己的武功有所提升,但是唐朝似乎提升得比自己还多。

    但是他显然不肯示弱,也聚力成线,向唐朝说道:“不可能。若是你幡然悔悟,投到我帐下来,我也可以重用你!”

    唐朝冷笑,看着他的脸,向舍瓦示意,要他出马。

    舍瓦会意,手提厚背大砍刀直取郭子仪。

    郭子仪赶紧命赶到支援的鱼朝出马,两将随即跃马战在一起。

    两人武功都是精熟,而且方当盛年,这一场好斗,刀来枪往,杀的难舍难分。

    这边隆多已经取得优势,追赶郭瑷绕阵而走。

    郭瑷的枪法得自郭子仪亲传,的确十分的高明,可是要命的是遇到了隆多这样膂力强大的悍将,随手挥舞手中的铜锤,就将他十分精妙的枪法给破了,而且,每一次的撞击,都是裂石惊天,爆发出阵阵的火花。

    郭瑷先前仗着身体强横,倒能够支撑,但是越到后来,兵器的差异还是显现了出来,隆多的铜锤着着的进逼,使得郭瑷不得不格挡。

    而在每一次格挡的时候,他的手臂就是一阵的酸麻,根本无法抗衡,只好退走。

    其实,这并非是郭瑷的武功不够高,而是隆多在兵器上占了大大的便宜,击出铜锤的时候借助了兵器的力量,而且暗劲的高手,力量强横,多次碰撞之下,他自然不敌。

    柴荣见郭瑷危急,挺枪冲出,直取隆多的身后。

    这一来,两将合力之下,终于敌住了隆多。

    唐朝立马于前方,游目四顾,早将一切形势尽收眼底,见郭子仪今天居然出马和自己对拼大将,正是攻自己之软肋。

    他此次出征,并没有带领李白、章仇兼琼这样的大将,而且,驻守阳平关的专信等人要防备史思明部的进攻,因此他现在手下的兵力虽精,但是除了狼正轩和舍瓦,并无真正的大将。

    王思礼在郭子仪的调遣下,跃马舞枪出阵挑战唐朝,唐朝自然不能亲自出手,命令狼正轩出阵迎战。

    郭子仪见狼正轩武功高强,王思礼仅仅三个回合之中就有不敌的迹象,赶紧遣卜固怀恩出战,双战狼正轩,这才敌住。

    狼正轩在南国负有盛名,但是从来没有到过中原,这使得王思礼有些轻视,一上手的时候落了下风,要不是卜固怀恩冲上夹攻,他真的有性命之忧伤。

    卜固怀恩和王思礼的武功都是极高,和狼正轩这样的高手相比,自然逊色一筹,可是两人齐上,足可抵挡得住狼正轩的攻势。

    郭子仪看到这里,知道唐朝阵中已经无可派遣之大将,舞动梨花枪,犹如一条妖异的金蛇,催动坐下马,向唐朝冲了过去,口中高喝道:“唐朝,你敢和我决一死战吗?”

    他在刹那之间气势如虹,一种天下无敌的感觉向四周弥漫,笼罩住方圆一丈之地。

    好厉害的武功!

    看来,此人和安守忠、李归仁这些**战,武功又提升了一层。

    不过他云淡风清的一笑:“这句话该我来问你,因为朕小了你二十岁,该我来挑战你的!”

    不过郭子仪不想听唐朝说的什么,梨花枪未到,一股狂暴的气流已经刺激得十余名前锋士兵落马,他的枪也在这刹那之间射了出去,犹如爆射的火花。

    唐朝的脸色古井不波,竖玄铁剑一格,却格了一个空,心中忽然之间一紧,郭子仪好怪的枪法,怎么可能有如此快法?

    就在他微微一愣的当儿,郭子仪的梨花枪猛的一扑,直攻狼正轩的背心。

    以他这一枪的威势,又是积蓄已久,狼正轩在面对两大高手围攻的时候,哪里抽得出手来面抵挡郭子仪的枪。

    郭子仪是化境中期极深的高手,暗劲勃发的时候,可以一枪刺穿十六层坚韧的牛皮,其厉害可见一般。

    他这一招密谋已久,而且佯攻唐朝,的确是极端厉害的计谋。

    武功的最高境界就是武功之中蕴藏计谋,唐朝吃了一惊,想不到郭子仪明白了武功之中的这层意思,看来真的是一个可怕的敌手。

    狼正轩感觉到身后强烈的危险,可是他已经躲避不开!

    郭子仪的枪太过霸道,出手之前完全没有任何的征兆,而且他座下的马,似乎是和他天生就是孪生兄弟,心意一转,居然在倏忽之间就到了他的身后。

    狼正轩挥舞厚背大砍刀砰砰两声大响,火花四射之中,逼退了王思礼和卜固怀恩的拼命强攻,力灌右肩,准备以自己的肩膀硬接郭子仪的梨花枪。

    在刹那之间,他知道,躲是躲不开的,在郭子仪这样的高手面前,任何的变化都无法躲避开他的追击,只有凭借盔甲的坚固来抵挡这必杀的一招。

    “哼!”正在郭子仪即将得手的刹那之间,他听到了唐朝的一声冷笑,然后,他感觉到锋利的剑气逼得他的后心一阵的冰凉,忍不住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

    他的心中如电一般的转过念头:若是继续紧逼,狼正轩就算不被自己一枪格杀,也必定会身受重伤,死于王、卜两人之手,可是唐朝的剑气,却是刺激得他心惊肉跳。

    自己明明已经格开了他的玄铁剑,但是他又怎么会有剑气?

    想到这里,再也顾不得杀人,梨花枪一卷,抵挡住唐朝的攻击。

    哐啷!

    一声爆响之中,郭子仪的肩膀,汩汩的流出鲜血,而且,他右肩上的一片盔甲,也被唐朝激烈的剑气给撕裂。

    他虽然在千钧一发之际保护住了自己全身的要害部位,可是唐朝的剑气太过厉害,终于还是突破了他梨花枪的防守,击中了他的肩膀。

    “很高明的招数!不过你太高估你自己了,在和朕对阵的时候,你不可能抽身去杀别人,谁也不能!”唐朝的话很冷,使人在听着的时候,有一种冰寒的感觉。

    郭子仪在片刻之间处理好自己肩上的伤,内力运行之下,并无丝毫的停滞,知道并没有手内伤,区区皮肉之伤对他这样的高手来说显然并不碍事。

    他的眼神刀锋一般的看着唐朝:“你刚才是如何发出剑气的?”

    他很惊恐,可是他毕竟不愿意轻易的相信。

    唐朝微微一笑,对着王思礼的背后一弹指,呼啸的风声里,一股有如实质的剑气射出,正好击中了他。

    王思礼正和狼正轩大战,哪里想到背心有人偷袭,顿时被击飞,扑通一声摔倒在地,口中鲜血狂喷,左右亲兵抢出,将他救回了阵中。

    郭子仪大怒,挺枪直取唐朝,他惊恐归惊恐,可是如果自己不敌住唐朝,那么自己这一方的人马,几乎没有人能抵挡住唐朝的隔神指。

    他现在当然已经看出来了,唐朝刚才发出的是隔神指,在距离王思礼一丈余之地将他的背心击中。若不是王思礼身上穿有重甲护身,他说不定就得死于唐朝的偷袭。

    本来,以唐朝新唐皇帝的身份,是不能偷袭敌方将领的,毕竟说出去对他的声誉有损,可是郭子仪偷袭在先,他再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好。

    而且,他还向郭子仪施压,你偷袭不到,我却可以!

    郭子仪枪法如神,一柄一丈六的大枪使发了,呼啸的风声里,唐朝的身体,全部在他的枪法笼罩之下,而且他手上的铁鞭还不时的抽出来,抽冷子击向唐朝,他真的很生气。

    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苦心策划了这么久的必杀之招,就被唐朝如此轻描淡写的破去,而且还平白的损伤一员大将。

    他自然早已经探听明白,唐朝手下武功最强的,就是舍瓦和狼正轩了。他看了舍瓦的武功,知道是化境极深的高手,即便是自己偷袭,也难以奏功,可是狼正轩不一样,他仅仅是化境初期的高手,而且又被两大将领围绕攻击,自己一出手,铁定可以先解决了他,到时候,自己这方的压力大大的减轻。

    既然是将对将的厮杀,他不想自己这方折辱了锐气。

    唐朝看到郭子仪拼命,丝毫也不敢托大,玄铁剑挥舞,抵挡住他的进攻,身下火神马奔驰来去,居然在舍生忘死的战斗之中,还能游目四顾。

    隆多抵挡柴荣和郭瑷的进攻,绰绰有余,而且狼正轩对卜固怀恩步步紧逼,大占优势,眼看就要将他击杀。

    郭子仪何尝不是如此,见大将交战不利,呼哨一声,军中战鼓擂起,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唐朝退回本阵,指挥手下精兵狂攻而上。

    两军终于开始真正的厮杀。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五章鏖战
    这样一来,各大将开始逐渐退回本阵之中,指挥手下兵马开始冲击,郭子仪立马于护城河边,带领三千精兵督战。

    好一场大战,真的是火星四射,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双方的死伤都是上万人,鲜血和断落的肢体乱飞,战场上喊杀声、兵器的碰撞声,大将指挥时候的喝令声,交织成一副惨烈的画面。

    唐朝立马于高阜处,观看两军争战,以近万的御林军参加进攻,哪里遇到危险,就叫隆多带队去救。

    ……

    安禄山在亲自督战进攻的南门,打听到高仙芝居然亲自出马,而且李隆基也在这里亲自督战的消息,赶紧将东西两面进攻的大将撤了回来,集中兵力对付李隆基。

    两真对圆,双方以弓箭射住阵脚,安禄山手提日月近刀,手下安守忠、李归仁、田乾真、崔佑乾、蔡希德等一大批的将领簇拥而出,打黄旗,旗帜上大书“燕”字,左右金盔金甲,挥五营亲兵逼近护城河,对上前来的高仙芝。

    高仙芝一身黑盔黑甲,手挺丈八长枪,正要向安禄山骂战,瞥眼见到李隆基带着宣赞王子还有杨玄林这样的骁将以及大批的御林军前来助战,心中松了口气,赶紧给李隆基让开条路,让他和安禄山对敌。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李隆基一看到安禄山的时候,哗啦的一声抽出了腰间发倚天剑,指着安禄山的头:“叛国贼子,朕以前何曾亏待了你,想不到,你居然做出如此猪狗不如的事情,给我纳命来!”挽起一个剑花,就要亲自去取安禄山的头。

    “陛下,等一等。”安禄山很恰当的选择了说话的时机,“既然陛下说这样的话,那么我们之间今天索性就把话说清楚,然后再爽爽快快的大战一场,到时候不管是我杀了你,还是你杀了我,都不算是忘恩负义,怎么样?”安禄山的金刀也在刹那之间锵然出鞘,眼中射出仇恨的光芒。

    “好!那朕问你,我当初封你为三镇节度使,掌握北方军务,还将几乎整个北方的财政都归于你手,你也不想想,你当初是一个小兵,一个只知道大吃大喝的家伙,是朕赞赏你的战功,破格将你提拔成一个大将军,而且,朕还时常的召见你到长安,亲自接待,如此宠遇,想不到你狼子野心,居然起兵反对我,真的是大逆不道,人神共愤。”李隆基气得白须飘扬,可以想像,他这些日子之中一直在等着有机会见到安禄山的时候狠狠的骂他。

    但他自己也很奇怪的是,虽然自己心中有满腔的愤怒,可是骂出去的时候,还是不解气。

    以李隆基如此内功,说这些话的时候,自是灌注了极强的内力,这一说话,两军将士都清清楚楚的听到了。

    他自然不能放过自己向安禄山手下之兵灌输安禄山是叛逆的机会。

    安禄山早在出来之前,谋士高尚和严庄就再三的告诫他:见了面不要和李隆基逞口舌之利,只需要指挥大军交战就行啦。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安禄山一看到李隆基断了一臂,而且老态龙钟的时候,忽然觉得十分的惬意,忍不住就要和这昔日的老上司对话几句。

    当然,其实他的内心之中还隐隐的有一种想在李隆基面前炫耀的意思,嘿嘿,你看看,我不在你手下做官,现在做的是大燕皇帝,而且兵强马壮,击败你是迟早的事情。

    “陛下,你此言大大的错了!我问你,是谁为你守卫边关,抵挡住突厥、马贼还有天竺的进攻?是我,是我安禄山为你在战场上一刀一枪的杀敌人,这才守住了北方,可是你看看你是怎么对我的?居然听信杨国忠这种小人的话,想要杀我这个忠臣。我告诉你,如果你当时杀了杨国忠,什么事情都不会有。可是你偏偏倒行逆施,还想要我回长安和他对质。你想想,即使你不杀我,但是回了朝廷,杨国忠这样的小人会放得过我吗?既然你不明忠奸,我只好起兵反对你啦。哼哼,使我想不到的是,陛下,到头来你还是杀了杨国忠这个奸诈小人,证明我没有看错?”安禄山的金刀一指,照样指着李隆基的头,心中愤怒的想:其实我最大的不满,就是你一直霸占着杨玉环,你玩了这婆娘近二十年了,怎么着也应该知足了,想不到你居然还以此为借口要对付我安禄山,这是我无法忍受的。

    当然,像这些话,他是不可能会当众说出来的。他其实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知道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对自己不利。

    “哼!你这是强词夺理?你既然没有做谋反的事情,那么我告诉你,为什么会做贼心虚,不敢回朝对质呢?区区一个杨国忠,就让你害怕成这个样子?”

    “不错。我的确害怕他,这个小人当时权势熏天,普天之下又有谁不害怕他?我之所以起兵反你,还因为你荒yin物道,沉迷酒色,让天下的老百姓衣不蔽体,食不裹复,那个……生灵涂炭,为了救民于水火之中,我这是替天行道,你就等死,昏君!”

    说实在的,后面的这些话,高尚和严庄教他背得纯熟,的确也花了他们不少的时间,要知道,这就是安禄山起兵的理由,这也是他大燕王朝成立的理由。

    当然还是诏书之中一再的提及,这也是正常的改朝换代的事情。

    “逆贼,简直是胡说八道,正是你这样的逆贼祸乱国家,这才使得天下人都过着苦难的日子,只有清除你这样的叛逆,天下才能重新清平,朕劝你立即投降,我还可以从轻发落,不然的话,就是被腰斩于市的下场。”

    “哈哈,陛下,你看看你已经只剩下一只手臂了,若是怕死,我可以饶你不死,但是我必须得连你另外一只手臂也给断了,这样才能让你真正的清醒!:”

    “啊,逆贼,我杀了你!”

    李隆基大吼一声,手提倚天宝剑冲出,直取安禄山:这狗日的东西,我一定要杀了他!

    安禄山大喜,正要挺日月金刀冲出亲战李隆基,高仙芝跃马挺枪叫了起来:“陛下,您万金之躯,何必和反贼亲自决战,待小将来收拾他!”

    他知道,现在正是自己显示对李隆基忠心的时候,当然要抢先出手。而且,他知道,李隆基的武功虽然极高,但是毕竟手上的兵器并不趁手,而且更要命的是断了一臂,安禄山方当盛年,说不定就给他直接杀了。

    这自然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他的年龄比郭子仪稍微的大一点点,虽然时常自称老夫,其实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这使得他非常的想要挽回自己在皇帝心中的地位。

    上一次,他没有听李隆基的话去救潼关,他知道,李隆基虽然没有说他什么,但是他知道,心中肯定是对他大为不满的,他现在抢功,就是为了立下一个大的功劳,到时候好消解这个误会。

    安禄山见李隆基忽然停止出马,也勒住了座下马,手下大将安守忠持大砍刀上前敌住高仙芝。

    两将都是威名素著的大将,只不过高仙芝久为统帅,名声要响亮得多。可是这一交上手,使高仙芝大大的吃惊,安守忠的武功,居然甚为强悍,他虽然自忖可以胜过他,但是却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安禄山和李隆基各出大将相拼,战场一时之间甚为安静,只听到两般兵器剧烈的碰撞之声。安守忠胜在天生神力,一柄四十九斤的刀舞得泼风也似,以力量弥补招数上不足。

    高仙芝的武功实要高出一筹,招数变幻无方,而且力量强横,每一招都是暗劲勃发,逼得安守忠不断的硬拼,虽然还暂时可以抵挡得住,但是谁都看了出来,过不了多久,他一定抵挡不住高仙芝的攻势。

    安禄山手按刀柄,就要亲自接战,他身后早冲出一名大将蔡希德,要去双战高仙芝。

    李隆基见高仙芝渐占上风,心中大为喜悦,立即调遣手下大将杨玄林出阵应战。两人的武功都是化境的初期,又是久经战阵之辈,顿时斗得难解难分。

    可是这样一来,安守忠的压力一点也没有减轻,反而是越来越大,不得不承认的是,自经过高仙芝输在唐朝的手中那一战之后,高仙芝的武功,着实的提高了一层,达到恐怖的化境中期的地步,就算还比不上郭子仪,但是相差也只有一线。

    只有在残酷的战斗之中,一个人的武功才能飞速的提升。

    毕竟,每时每刻面临着生死大险的时候,一个人的潜力,会得到最大的发挥。

    安禄山随即不再亲自出战,他知道,李隆基肯定不会给自己这样的机会,向手下大将李归仁使了一个眼色。

    李归仁持槊冲出,欲和安守忠夹击高仙芝,但是想不到的是,李隆基早有准备,宣赞王子冲出,和他斗了个难解难分。

    一个是吐蕃王子,武艺精熟,一个是北方久经考验的大将,这一交上了手,顿时听到哗啦哗啦的声音,互相先交了三个回合,两员大将,正堪匹敌。

    此时的安守忠,已经抵挡不住高仙芝的冲击,开始绕阵败走。

    但是高仙芝哪里会放过他,持枪催马,追了出去。

    安守忠不想冲动了本方阵势,逶迤往平原广阔之地逃走,暗暗的抽出了身上长弓,搭上箭。

    安禄山大觉丢脸,知道将对将的比拼,自己这方占不到什么优势。他已经看了出来,李隆基身后还有数员大将,封常清跃跃欲试,牛仙客已经请缨,而李隆基本身,也是一个厉害的角色,当下举起日月双刀,狠狠的吼了起来:“孩儿们,给我冲啊!”当先冲了出去。

    双方军队随即展开了大战。

    高仙芝害怕中了安守忠调虎离山之计,回身指挥军队,抵挡住安禄山大军的冲击。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六章运筹帷幄
    好一场大战!直杀得死尸山积,血流成河,断枪折戈,死马残旗,绵延了十余里.

    李隆基和郭子仪在南北两门,虽然拼死的抵抗,可是抵挡不住安禄山和唐朝的强大冲击,终于败下阵来,退入城门之中,据险而守。

    这一战,唐朝和安禄山大获全胜,杀死李隆基部下十万余人,伤无数,李隆基手下大将杨鉴和卢循为掩护郭子仪撤退,居然都死于狼正轩神射。

    经此一战,狼正轩的威名,响彻中原,即使是郭子仪,想到狼正轩神箭,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是骑兵的胜利!

    李隆基手下的大将,其实完全可以和唐朝与安禄山手下大将媲美,可是步兵终究不能和真正精锐的骑兵相抗,而且,唐、安两家的兵马,其精锐程度,也大大的优于李隆基。

    若不是李隆基退入坚城防守,恐怕早已经全军覆没。

    就算是这样,李隆基已经承受不住,抱着卢循的尸身,放声大哭。

    “陛下,微臣罪该万死!”郭子仪带领着一批大将,一起跪在李隆基的面前,“没有能够抵挡住唐朝的冲击!”

    李隆基将卢循的尸身交给自己身边的永王李琳,伸手扶住了郭子仪:“大将军请起,这不是你的错,我知道,你已经尽了全力!”

    他自然看了出来,郭子仪身上至少带了十余处伤,虽然都没有伤到要害,但是也可以从中窥视到此人作战的勇猛。

    李隆基大败之余,自是加意的安抚手下将士,替卢循和杨鉴举行了国葬,加强防务,紧守徐州,以抵挡唐朝和安禄山的后续攻击。

    ……

    安禄山大胜之余,他手下大将李归仁还一度抢到护城河边,几乎夺取城门,幸得李隆基拼死殿后,以倚天剑的锋利击退了他的进攻,不然的话,徐州几乎失守。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已经是大获全胜,清点人马,只损伤了三万马步兵。

    中军帐里,只有谋士高尚和严庄在,安禄山哈哈大笑:“痛快!李隆基独臂小儿,今日算是彻底的失败,若不是他的手下还有不少真正的大将,他已经死了。不过,朕早晚会擒住他,让他彻底的向我称臣,哈哈,我不想杀他。”

    “陛下,此战我们虽大胜,但是却也是借助了唐朝的力量。如果不是他牵制了郭子仪这样的人,我们即使胜,恐怕也不能胜得这样干净利落。”高尚首先开言。

    “你说的不错。可是我想知道的是,唐朝究竟出没有出全力?”

    严庄看到安禄山看向自己的眼光,赶紧献策:“以小臣之见,他是出了全力,你不见杨鉴和卢循这样的大将都死在他手下吗?不过小的以为,郭子仪实非等闲之辈,居然能够抵挡住唐朝的冲击。”

    “你也说得不错。那你们说说,我们下一步该怎样走?”

    “微臣以为,以我们现在的兵力,要独自攻下徐州,十分的困难,而且,现在来了唐朝,一旦占领徐州,则我们的兵力,还不足以威慑住唐朝。我们现在只有十万骑兵,和唐朝相当,精锐程度大致也相当,我们有三十万步兵,数量虽然远多于唐朝的十万步兵,可是在小的看来,我们步兵的精锐程度,不如唐朝。我想,唐朝之所以只带二十万兵马,其用意也是要使我们相信他是真正来助战的,不是来和陛下您抢夺地盘的。”高尚再次的发表自己的看法。

    “爱卿说的是啊,现在天下未定,唐朝想必也明白,若不先铲除了李家的势力,则我们两人都覆灭之险,我当然不疑他,可是我必须得防着他,我想现在派人去请他到我帐中一叙,你们觉得这行吗?”

    严庄赶紧摇手:“陛下,千万不可如此。唐朝此人的武功,据小的估计,已经可以算得是天下第一,据说他还能发出无形剑气,如此厉害的人,而且小的还记得,他当时在陛下起兵反唐的前夕,还曾经到范阳来刺杀过陛下,如此蛇蝎一般的人,千万不能让他靠近陛下的万金之,我们两军若有什么行动,大可以派得力的干将过去传话得了。”

    “为什么,朕难道怕了他?”安禄山大不以为然,自在唐朝的刺杀之下心惊胆战那一次之后,他自己觉得自己的武功又上了一层楼,到也想和唐朝较量一番。

    高尚就道:“陛下,严庄的话不无道理。孔子有言:君子不饮盗泉之水,可盗泉之水味道甘甜,大优于常水,这就是因为像陛下这样的有德明君,不要靠近这样蛇蝎一般的人。”

    “呵呵,既然你们都这样说,那朕就暂缓和唐朝约见的时间,可是现在的形势,我方兵力虽精,但是还不足以占领徐州,更无法抗衡可能来自于唐朝的攻击,必须得把史思明叫过来了,你们怎么看?”

    “陛下之言甚当!当此徐州形势未明之时,史思明将军手中却握着十万骑兵,这是不合理的。当然,陛下,您也没有想到李亨当时会把战线提前到徐州和我们决战,这也是我们准备不充分的原因。紧守洛阳的和潼关的这各十万骑兵,我们自然不能动。毕竟,这是我们大燕朝廷的根本。陛下既然相信孙孝哲,让他带领十万骑兵紧守洛阳,这是没有丝毫问题的。而陛下继续让哥舒瀚紧守潼关,也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他现在是李隆基的叛徒,再回去是不可能了,我们只需要监视他是否暗通唐朝就行了。现在我们的后方稳固无比,当务之急就是将史思明将军的十万骑兵调到徐州前线,到时候我们具备碾压唐朝和李隆基两方的能力,一旦攻下徐州之后,和唐朝约定,一起进兵,到时候一鼓作气的攻下灵武,估计到时候李隆基只能四处逃窜,不能形成真正的抵抗。一旦李隆基或者李家朝廷覆灭,则就是你和唐朝决战的时候了。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都必须对唐朝的一切了如指掌,不然的话,说不定被他抢先占了便宜,祸起于肘腋之间。”

    “不错。朕也一直担心唐朝会随时在背后捅我一刀。”

    “陛下。您和高尚有这样的担心,那是应当的,毕竟事情都该考虑周全,可是我们也要知道,现在唐朝也巴不得我们早一步消灭李隆基,从今日的大战看来,他是和我们齐心合力的。”

    “是是。这朕相信。可是我一旦把史思明的大军撤到徐州前线,万一李白这酸丁趁机攻我洛阳怎么办?”

    “陛下。这事极简单,你只需要派出一介使臣到唐朝军中,表达你的担心,唐朝是个识时务的人,想必也会调遣专信的部队前来徐州助战,到时候,您的担心,不就可以解除了吗?”

    “妙计妙计!就这么办,可是这个使臣,朕却有点为难。”他的眼睛眯了起来,在高尚和严庄的脸上晃了一下。

    “若是陛下信得过我,微臣愿往。”高尚抢先跪了下去。

    “好。朕就命你为使臣,即刻到唐朝军中处理此事,诸事待你回营之后再做区处。”

    ……

    徐州北门,唐朝军营。

    此战,唐朝杀敌七万余人,收罗投降士兵数万,自己也有三万战士的损伤,不过总算击败了李隆基手下最精锐的部队。

    中军帐之中,唐朝首先感叹:“郭子仪果然是个人才,自己的武功高强不说,他手下的战士,自成阵势,而且首尾呼应,战斗精神极佳,若不是两位大将军指挥有方,作战英勇,我们即使有数倍于他的兵力,也未必能够击败他,想必,这就是郭子仪自动到北门请战想要挑衅我等的原因!”

    舍瓦和狼正轩都恭身行礼,向唐朝致谢。他们都知道,此战之中,有好几次来自于郭子仪的偷袭,都是这位新唐朝皇帝替他们化解的。当然,像他们这样的高手,既然有了郭子仪先前对狼正轩的偷袭,自是加意的防备,被击中的可能性极小,可是战斗之中,充满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即使不死,但是受伤的可能性,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一旦有了唐朝在自己的身后督战,他们的心就十分的安定,奋勇向前。隆多居然以一只铜锤,击败了柴荣和郭瑷的联手夹击,狼正轩击败了卜固怀恩,带领大军如入无人之境,舍瓦趁机战胜了鱼朝恩,逼迫他退却,唐朝趁机指挥大军冲阵,在他玄铁剑的威势下,经过数个时辰的大战,终于击溃了郭子仪,将他赶到护城河。

    狼正轩非常气愤,想要追入城中找郭子仪决战,惩治这个偷袭自己的小人,杨鉴和卢循抵住,死于他神出鬼没的箭下。

    舍瓦首先道:“陛下,郭子仪此人实在是个人才!如果不是陛下在这里,我们说不定会吃败仗。您说的对,正是因为他手下的兵精,他才想找您挑战。”

    “呵呵,可是他怎么比得上陛下,这一仗相信可以使他清醒清醒啦。”狼正轩对他的余怒未息。

    唐朝笑笑:“大将军过奖啦,其实,郭子仪并不比我差,只是他手下的战士,装备实在不行,若是他有骑兵,我们未必一定能赢他。”

    “陛下谦虚啦!就算他有骑兵,但是他的训练,远远不如我们,到时候,在陛下的带领下,他照样不是对手。”狼正轩对他是衷心的称赞。

    是的,他知道,若不是唐朝出手及时,他自己的这条命,已经丧在郭子仪的手中。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这世上除了唐朝,几乎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包括舍瓦,可是他现在知道了,中原还有郭子仪这样的人物。

    “客气的话狼将军就不说了。你们发没有,李隆基此次南北出战的将领之后,据手下的回报,李光弼怎么不在其中?”

    “他……他去哪里了?”

    “以朕的猜测,他可能是到灵武去搬救兵!还有,经此一战之后,安禄山当可以知道,李隆基并不好对付,到时候,可能去搬兵,若是朕猜得不错的话,他会派人来和我商量。”

    正说到这里,门外传来了传令兵的声音:“大燕使臣高尚求见。”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七章青梅煮酒
    高尚进入唐朝帐中,凛然不拜,很傲慢的睥睨左右将领,这惹得隆多发怒,提荐欲取他项上首级:“大胆狂徒,见了新唐皇帝居然不拜,这不是活的不耐烦了吗?”

    唐朝举手制止隆多:“不辱君命,高尚真忠臣也,坐。”

    高尚这才捋了捋衣褥,郑重之极的坐下,向唐朝施礼:“大燕使臣高尚见过陛下!”

    唐朝见他白白净净,身材不高,可是一对眸子精光闪烁,一望而知是个满腹诗书的高士,抱拳道:“我这次不是以新唐皇帝的身份和高先生相见,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高先生满腹经纶,博学多智,天下闻名,既然来到军中,愿以天下事教我,幸甚!”

    高尚不敢怠慢,看唐朝相貌堂堂,气度高华,举止合度,虽然不是刻意为之,但是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却是辐射了出来,使人油然而生敬意。

    高尚避席向唐朝深施一礼:“陛下言重了!想我高尚一介腐儒,竟蒙陛下如此推重,我高尚感激有加。不过常言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待小的把公事说完,再谈论天下之事如何?”

    “先公后私。先生谨守法度,真儒家的信人,朕倒是真的想听听大燕皇帝的意思。”

    “陛下。我大燕陛下派我此行的目的,乃是想请您召唤驻扎在阳平关的二十万大军前来徐州助战,作为回报,我大燕陛下也会同时召唤驻扎在黄河一带的史思明部四十万人前来徐州助战,务必要早日拿下徐州,不知陛下以为如何?”

    “你家陛下定召兵的日子没有?”

    “我家陛下说,如果陛下您统一的话,那就定在下月月圆之前将各自的部队召集到这里,然后再一鼓作气攻下徐州。”

    “此议甚当。我中军之中连日来也在商量此事,早已经有了定夺。颜生先生既然如此说,那你尽管回去回复大燕皇帝,就说朕已经答应,在下月十五之前,务必将我们对峙在阳平关一带的部队召集到徐州前线,共攻徐州。”

    “真是太好啦!新唐皇帝真的是一个处事明决的君主,如此大事,居然能在片刻之间做出做正确的处理,小的不瞒您,早已经准备了不少的说辞要说服陛下您,想不到您早已经思考到这里,不管您的武功有多高,但是仅仅这一点,已经使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唐朝微笑:“颜生先生实在是太过誉啦。其实,我之所以答应这么快,最主要的,是要听听颜生先生的经世高论。哈哈,现在正是青梅时节,曹操当年和刘玄德煮酒论英雄,我唐朝今日也附庸风雅,和先生青梅煮酒,共论天下英雄,何如?”

    高尚连连摆手:“陛下您真的是折杀小人啦!我……我只是一介书生,哪里有资格评论天下英雄,这……这实在不敢当。”

    唐朝就抓住了高尚的手:“颜生先生太谦虚啦!须知这世上的任何人,都有自己心中的英雄,我们今日只是找个喝酒的名目,何必如此在意?”

    这样一说,高尚才惶恐的说道:“既然陛下如此说,那么在下恭敬不如从命啦!”

    ……

    唐朝军营后园,花卉无数,乃是求水公主这段时间所种,正是花开烂漫时节,使人一望之下,产生无限的遐想。

    可有谁想得到,就在这后园之外十里之地,才经历了一场舍生忘死的战斗。

    “先生请用茶!”秋水公主亲自向高尚敬茶,使他非常的惊恐。

    “陛下,这……小的虚活了五十来岁,却是从来没有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美丽的女子,不知道是谁呢?”高尚的手颤抖起来,杯中的茶泼了一地。

    秋水公主脸现红晕,很快的退入帘后。

    唐朝微笑:“这是拙荆李秋水,李隆基最小的女儿。”

    “怪不得,怪不得,原来是前朝的公主,陛下真的是厉害,居然能使这样的女子愿意跟在您的身边,真的是无量之福啊。”

    唐朝随即和他客套几句,具说了秋水公主的身世以及她怎么跟随自己,高尚更是羡慕有加。

    “颜生先生,你是天下高士,不知道对当今天下的形势,有何看法?”

    此时,青梅之酒已经下肚,而煮出的香味,一阵一阵的飘进两人鼻中。

    舍瓦和狼正轩侍立在唐朝身后,座位之中,就只有高尚和唐朝两个人。

    “陛下。以小的愚见:自我家陛下在范阳兵变开始,天下扰攘,是到了‘合久必分’的时候了,前唐**,已经到了朽木的地步,正因为如此,陛下您才能带领剑南之兵突入长安,称孤道帝,我家陛下也才能在洛阳称帝,李隆基能得到现在这样的支持,真的是难能。当今天下三分,我家陛下占领最广大的地盘,又是兵精粮足,陛下您占的地盘也不少,而且将士用命,百姓歌颂,你们两个人,是最有可能得到天下的。不过,小的担心的是,如果你们不齐心,也许会蹈陈胜吴广的覆辙,到时候反被别的人拣了现成便宜。前唐的势力,不可小视,一旦让他再兴,想想,有郭子仪这样虎狼一样的大将,大燕和新唐都有覆灭的危险。”

    “先生之见甚当。既如此,那我现在该如何?”唐朝再次敬酒之后,殷勤相问。

    “陛下。以小的愚见,您在长安称帝,数代帝王之都,更有阳平关天险,天命之所归,手下兵马强悍,现在最该做的,就是深沟高垒,积草囤粮,收取天下人望,这才是最主要的。至于和大燕一起灭了前唐,这是份内之事,只有做得越快越好,也才能最大限度的收取天下的人心。小的说句僭越的话,一旦到了那个时候,我家陛下肯定不会放过您的,鹿死谁手,现在真的难说得很。”

    “颜生先生高见。我想问的是,我现在该全力攻打徐州,而不主要靠大燕的帮助?”

    “非也。你当然要全力进攻徐州,可是这打头阵的事情,还是交给史思明这样的人,若是我猜测得不错的话,你现在的士兵,南征剑门关之时,已经耗费了不少的精力,现在连续远征,而且又刚刚经历这样的一场大战,需要好好的休整。到时候,你可以传书大燕皇帝,一起攻打徐州,消灭残唐的势力。为君为将者,要体恤自己的百姓和士兵,千万不能过度的伤损,陛下请放心,若是陛下的军队已经休整好,请您约定和大燕军队一起进攻的时间,到时候才能起到联盟的作用。不然的话,即使陛下拼着折损大批战士的代价攻开了徐州城门,可是你能保证安禄山皇帝不向您背后动手?”

    “先生真是太精辟了,我当然不能保证,毕竟我以前曾经刺杀过他,他难免不把这仇恨记在心里。所以我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静等阳平关的大军来到,是不是?”

    “不错。陛下,我这次亲自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向陛下表明,我和严庄都是您的人,哥舒瀚那里,有我们两人遮掩,有什么行动,一定都会向陛下禀报,请陛下放心!”

    “颜生先生,您和严庄明先生,就是我的张子房和陈平,今日听君一席话,真的是胜读十年书,请先生以后多指点迷津。”

    “陛下过谦啦!您不是想问我谁才能当得起天下英雄这四个字吗?”

    唐朝大笑,端起青梅酒再敬:“正要请教。”

    “陛下,您就是当今天下最大的英雄。”

    “这……这可不敢当。”

    “陛下。且听小的道来。你智慧明达,抢先占领了长安,俘虏天下人望,这是其一;你武功无敌,麾下精兵所向披靡,至今未尝败绩,这是其二;您善于纳谏,多方听取意见,重视人才,集思广益,这是其三。有此三点,足可以定鼎天下。”

    唐朝哈哈大笑:“真如先生所言,则我必定再次青梅煮酒,与君畅饮!”

    “谢陛下抬爱。”

    “颜生先生,既是煮酒论英雄,安禄山和李隆基,可以算的英雄,请试言之。”

    “陛下!安禄山鲁莽之徒,有些小聪明,但是心胸狭窄,其实本就是个屠狗辈,算不上英雄。他能有今天的声势和地位,乃是形势使然,时日稍久,我意他必定会出大大的麻烦。”

    “这……这先生不是在宽我的心?”

    “非也。其实,陛下也知道的,安禄山此人,杀戮过重,还不懂得驾驭朝廷之法,他还以为,能用带领手下大军的办法来带领朝廷,现在大燕朝中虽然表面上看是风平lang静,可是谁都知道,将来会出现浩劫。”

    “先生放心。一旦您和严庄先生发现有任何的不妥,及时逃离,来到我军中,我必定重用。”

    “谢陛下。至于李隆基,他当然是一个大大的英雄。以前的事都不用提了,反正这个人能坐享大唐朝垂五十年的江山,肯定是个厉害的人物。就算到了今天,他以垂暮之年,还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能量,的确是不可小视,但是他有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他已经失去了民心,一个失去了民心的帝王,他的失败是必然的,也许这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

    “先生此言似乎下得过早,现在李隆基手下还有郭子仪和高仙芝这样的大将,实力不可小视,民心,民心就真的这么重要吗?”

    “是啊,陛下。小的以为,您今后收揽民心,该放在第一位。”

    唐朝颔首,深以为然,心中想:看来我改善关中百姓的生活,这个举措,那是做对了。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八章第二战场
    李隆基召集手下将领,齐集中军帐之中,研究防守方略.

    这段时间之中,虽然没有大的战斗,但是小的战斗却是不断,尤其是舍瓦和隆多再一加入抢劫粮草的行列,使徐州守军十分的狼狈,往往运来的粮草,十成之中不足三成能到达徐州城内,可是李隆基清楚,徐州的粮草并不充足,要满足城内四十万大军的需要,甚为困难。徐州虽然富庶,算是李家保全得最好的一个地方,但是其中的粮草,也只够大军一月之用,一月之后,则告粮尽,根本无力抵挡安、唐两军的夹攻。

    往者,安禄山就以抢劫李家粮草为乐,现在再一加上唐朝的军队,粮草的补充,真的是到了步履维艰的地步。

    参见毕,李隆基首先开言:“诸位朝廷大臣将军,现在,安禄山和唐朝这两大反贼已经围困我徐州十五日之久,城中粮草大家都是知道的,即使是节约使用,也只够半月之需,可是我们运粮的部队一再的遭受这两大叛逆的阻拦,能够到我城中的,不过是十之三四,若是不解决这一难题,军心必乱,现在,可以说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李光弼押运大批粮草前来徐州,势必遭受这两军的抢劫,你们之中,谁出去接应?”

    韦坚赶紧站了起来:“陛下,我以为郭子仪骁勇善战,可以出去接应。”

    这段时间之中,他被目为李亨的人,处境十分的艰难,知道郭子仪得势,赶紧出来吆喝两声。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话,根本不起什么作用,甚至不如牛僧孺,但是正是他表明自己立场的时候,见有这样的机会,赶紧动手。

    “陛下,微臣愿往!”郭子仪心中略加感激,这老小子虽然讨厌,但是如此一来,倒也能使自己的面上好过一些。

    以前每逢有仗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请缨,虽说是为李家出力,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别的人眼里总有哗众取宠的嫌疑,于他的名声不好,但是现在一来,却使他感觉大大的不一样。

    李隆基道:“准奏!可是各位爱卿,粮草是我军的生命线,一旦这次出了纰漏,再要筹集到如此多的粮草,不知道何年何月,因此这一次护送粮草不容有失。郭大将军虽然骁勇无比,但是为了以策策完全,还必须得再派一位武功高强的大将去支持为好,不知道你们之中还有哪一位愿往?”

    高仙芝看李隆基的眼光看向自己,知道无法推脱,只得说道:“陛下,微臣愿往!”

    李隆基大喜:“好,准奏。你们两人各带一万兵马,分为两队,郭子仪居前,高仙芝居后,前后想接十余里,若是李光弼没事则已,若是遇到危险,一起接应。”

    “是!”两员大将一起接令,各自带本部一万精兵前往徐州西面的罗店,好护送粮草。

    郭子仪和高仙芝走后,李隆基心中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是放下了一些,看这满朝文武:“诸位爱卿,当此朝廷危难之时,诸位有什么妙计,可以守住徐州?”

    他说了这话,臣下并不一人敢发言。

    良久,李隆基才说道:“既然你们都不敢说。那么朕来替大家分析一下。徐州是中原咽喉之地,一旦失守,则我大唐之后退到灵武这样的皮毛之地,想要光复,难度十分的大。因此,现在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守住徐州,和灵武形成犄角之势,到时候,叛军攻打徐州,则灵武之军救我,若是攻打灵武,则我等自徐州救应,叛军现在虽然占了上风,可是并不足畏。而且,朕还打听到,安禄山和唐朝各自调遣自己手下的精兵,正在赶往我徐州的途中,欲展开一次会战,攻陷我徐州,诸位想想,到时候我们该怎么才守得住?”

    鱼朝恩就道:“陛下,微臣以为。贼势浩大,而我军粮草补给不上,不如迁都南方,到时候再图北上,乃是万全之计。”

    李隆基大怒:“住口!以后这样的言论,再不能出于你等之口,否则有如此案!”

    哗啦一声。

    李隆基身前的案桌被倚天剑斩为两半:“诸位!你们想过没有,中原才是我大唐朝的根基,若是一旦背井离乡,去到南方建都,则安禄山和唐朝就会坐大,别说到时候再北伐中原,就是能否守得住南方的基业也是个未知之数,此事万万不可。今**们但说无妨,不过,必须都说的是怎么守住徐州,牛臣相,你是怎么看的?”

    牛僧孺心中大为惶恐,知道李隆基给自己出了一天大的难题,但是他饱学诗书,微一凝神,就揣测李隆基的意思,说道:“回禀陛下,我以为,安禄山和唐朝贼势强大,兵力、装备和补给都远远的强于我等,若是困守孤城,时间一长,势必陷入粮草不继,士气低落的境地,因此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开辟第二个战场,以吸引安、唐两家的军队,减轻徐州和灵武的压力。”

    李隆基大喜。想不到这年青人头脑居然如此厉害。其实他这段时间之中昼夜思量的就是怎么才能守住徐州,根本不敢谈攻。但是,现在一听牛僧孺的这番话,却使他深以为然,以攻为守,未必不是好的方法。

    “不行不幸!此事绝不可行!”韦坚大为恼怒,看李隆基的神态,似乎据的这计策好,赶紧道:“陛下,您请想想。现在我大唐的军队,连上高仙芝将军从西域带回的军队,再加上封常清将军从南方带回的军队,再加上牛仙客从岭南带回的军队,只有七十万人。可是现在城外的安禄山军队和唐朝军队,已经是六十万之众,而且有二十万骑兵,一个小小的疏忽,陛下,徐州就有可能被攻陷。在这样的时候,不集中精力对付叛军,却去开辟什么第二战场,我以为,或许你那边还没有成事,这边已经抵挡不住了。”

    当下,满朝臣子开始议论纷纷,有支持牛僧孺的,有反对他的,朝中顿时结成两派。

    李隆基听群臣议论的声音渐渐的小了下来,这才说道:“诸位,你们的话,朕都听到耳中,告诉你们,朕决定支持牛僧孺的看法。这里有几个说法,希望大家听好。第一,开辟第二战场,可以减轻我徐州防守的压力;第二,这第二战场游离于徐州之外,当然不会和唐朝这些部队死磕,可以首先保证自己的粮草供应,到时候,还可以四处筹措粮饷,招收军队;第三,若是叛军分出自己的兵力去对付他们,那么我们徐州的军队也可以发动反攻,到时候击败叛军,如此一来,我们的危机解除;第四,我军中大将不少,困守在孤城之中,不能发挥他们的作用,不如出去招募士兵,训练出更多战士。大家也知道,若是叛军再增加史思明和专信的兵力,不下五十万,到时候,若没有机动的兵力,徐州势必失陷。”

    “陛下英明!我以为,第二战场势在必行,而且越快越好,希望陛下选出一员大元帅,到时候可以节制在外的所有将领?”牛僧孺赶紧发话。

    李隆基心中大为喜悦。在心中权衡了一下,徐州城墙坚固,有宣赞王子和牛僧孺杨玄林这些骁将,大可以凭借城墙的地利守住徐州,当然,王思礼、鱼朝恩、卜固怀恩都是真正的大将,而且熟悉徐州防守,也一并留在城中,以五十万大军的兵力,足可以守住徐州。到时候,郭子仪和高仙芝,封常清、牛仙客这些人,自可以在外面开辟第二战场,只是要选出一个大元帅,他一时之间也不好决定。郭子仪战功卓著,治军有法,当然是最好的人选,但是高仙芝的战功也是彪炳,而且资历尚远郭子仪之上,该如何处置?

    “选出一明大元帅,这个,朕也不能指派,你们说是不是?”李隆基权衡再三,终于说了这样的话。

    无数的将领一听,眼中都射出兴奋的光芒,这样一来,不少人都有机会。

    可是,李隆基下面的话让很多的人心中打了一个突:“国难之时,选出的元帅首先是武功高强,不如我们尽快来一次比武夺帅,好定这个大元帅的人选,你们觉得如何?”

    “好!陛下英明!比武夺帅!”

    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兴奋的神色。虽然他们之中的不少人,都觉得自己的武功不如郭子仪这样的厉害人物,但是开辟第二战场,也并不是仅仅是选举一位大帅,到时候,大帅帐下也会有一些大将,正是他们的机会。

    李隆基见牛僧孺的这个提议得到实施,大为兴奋,正要嘉奖这家伙两句,但是传令兵的话,却使李隆基的心都抖了起来:“报!郭子仪在罗店遭受唐朝的围攻,高仙芝在清河遭受安禄山的围攻,李光弼见形势不利,带领大军和粮草退回灵武,请求救兵,十万火急!”

    这传令兵一说完话,顿时委顿了下去,显见事态的紧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二十九章陷入重围
    李隆基大为吃惊,既然郭子仪和高仙芝都无法脱身,想见事态的紧急。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猛然眼中神光爆射,说道:“两员大将遭受围攻,必须去救,诸位,是你们效死力的时候啦,牛臣相,你带领大军和宣赞王子守城,朕亲自去救!”

    韦坚赶紧阻止:“陛下,此事万万不可!您万金之躯,身系社稷国家,怎么可以轻易犯险,还是交给手下大将去办!”说着,抱住了李隆基的大腿。

    李隆基甚为恼怒,但毕竟想到这是他的忠心,手一弹,正好一缕气劲击中了韦坚的大臂“肩贞穴“,使他动弹不得,牛僧孺见李隆基去意已决,跪下接旨:“是,陛下,微臣一定紧守徐州,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李隆基微微颔首,带领杨玄林、王思礼、鱼朝恩和卜固怀恩等十员大将,骑兵数万,步兵十万,亲自前去救应。

    此时的李隆基,脑袋十分的精明,派其他人去救应,害怕不出死力,又像上次高仙芝去救哥舒瀚一般。

    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的李隆基若不是太过心痛的话,那么现在他无论如何赌不起了。

    一旦郭子仪和高仙芝有失,那么整个天下,就有可能完全与他李家无关了。

    唐朝所部包围的是郭子仪部。

    在狼正轩等人的进攻下,郭子仪很快打消了帮助李光弼押运粮草的冲动,带领三千先锋兵突围,同时禀报李隆基。

    但是唐朝既然有心设下包围,又岂能让他轻易的离去,早已经用十万大军布下诸葛孔明的九宫八卦阵,将郭子仪困在军中。

    唐朝当年在漳州一中的时候,深谙围棋之术,此时再一学到孔明遗法,自是按照现代人的观点多方求异,再加上武功一高,头脑加倍的灵活,可以长时间不间断的思考,中间没有任何的停留,许多日子的思索和演化下来,居然将九宫八卦阵烂熟于胸,每一个变化,每一处漏洞,都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此时他带领狼正轩等人,虽然只有十万人马,但是也远远的优于郭子仪。

    郭子仪手下的先锋兵,都是骑兵,而且兵器精良,训练有素,屡次之所以能打胜仗,除了靠他高超的指挥技巧,更多的还是本身的战力惊人。

    郭子仪刚一发现不对,就亲自殿后,帮助李光弼带领大军和粮草撤回灵武。

    李光弼倒是顺利的撤退了,郭子仪本想自己手下都是骑兵,要撤退还不简单?

    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早已经在此地布置好的陷阱,只等他钻进去。

    郭子仪若是押运着粮草和李光弼一起回到灵武,自没有任何的危险。但是唐朝料定,郭子仪没有完成皇命,必定回徐州请罪。

    于是,郭子仪正好掉进了薛冲的埋伏。

    唐朝手下的精兵,天下知闻,又是蓄意为之,以数十倍于郭子仪的兵力,再加精妙的阵势,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擒拿这员勇猛无敌的骁将。

    郭子仪和高仙芝一前一后护送粮草,相距十数里,岂有同时中了敌人埋伏的道理?

    原来,高仙芝嫉妒郭子仪的战功,见他中了唐朝的埋伏,正中下怀,索性先行撤退,又怕李隆基知晓此事之后追究于自己,索性派出手下心腹人到徐州说是遭受到了安禄山的围攻。

    其实,高仙芝手上有十万人马,虽然精锐程度不能和唐朝的大军相比,但是一旦在郭子仪受围攻的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则十有**可以帮助郭子仪冲出重围。

    毕竟郭子仪久经战阵,又熟悉阵法,手下精兵并不逊色于唐朝所部,再加拼死突围,多半会给他冲去。

    可是高仙芝一则希望借唐朝之手除了郭子仪,二则也实在畏惧唐朝的兵威,索性整了这一出。

    高仙芝料定徐州城内肯定有大军出城接应,因此撤退到距离徐州十里之地驻扎,故意杀死了数百匹战马,一些部队衣甲不整,做出被安禄山击败的假象。

    果然,不长的时间里,李隆基带领大军亲自出城救应。

    高仙芝吃了一惊,待看清是李隆基亲自带队,赶紧迎了上去,伏地大哭:“陛下,微臣无能,刚要见着李光弼将军,想不到竟然遭受安守忠和李归仁二十万大军的围攻,败退到此。”

    李隆基救应要紧,很快的命令他平身:“高将军,此事怨不得你,请先回徐州整顿兵马,朕这就亲自前去救援。”

    高仙芝心中一紧,李隆基亲自救应,自己谎报军情之事多半纸包不住火,当即说道:“陛下,老臣愿意一起去救郭子仪将军。”

    “也好。”李隆基似乎发觉了有一点不对头,但郭子仪是他的心腹爱将,岂容有失,当先而行,倚天剑所指,心事重重。

    郭子仪虽然曾经屡次败在安禄山和唐朝的手下,但是莫不全身而退,在李家军中享有盛名,一旦被唐朝击杀,军心震动。

    郭子仪带兵在唐朝的九宫八卦阵中穿行,欲强攻景门,突转生门,封闭死门,想要脱困而出。

    至有唐之时,诸葛孔明的这一阵法早已经流传来来,郭子仪是当时有数的兵家,自是早就研习过,找到了此阵的弱点。

    隆多看看抵挡不住郭子仪的冲击,但是狼正轩忽然出现,以厚背大刀接战。

    两员大将正堪匹敌,顿时斗了个难解难分。

    郭瑷和柴荣随即遭受到无数将领的围攻,此起彼落之间,将三千先锋兵包围在垓心。

    唐朝站在高阜处,亲自指挥阵法,将一重一重的兵力包围上去,井井有条,错落有致。

    在徐州城下,舍瓦紧守寨门,唐朝则是亲自对付郭子仪。

    他已经等了很久,等这个机会一举歼灭郭子仪。

    郭子仪勇冠三军,而且颇有领导才能,屡次坏了自己的大事,若他手下有重兵,根本不可能歼灭他。但是徐州的粮食物资补给却是明眼人一望而知的事情。

    这就是李隆基的命门,一旦李光弼押运粮草来到徐州,肯定会派军队出城接应,其他的将领,李隆基也不放心,多半会派郭子仪这样的大将。

    果然,这半个月的守侯下来,郭子仪果然亲自出城接应,正好掉入自己的包围圈。

    “啊……”郭子仪见事态危急,吐气开声,把一条枪使发了,犹如闪烁的星星,狼正轩一时之间感觉应付为难。

    郭子仪拼命起来,果然是勇不可挡。

    郭瑷和柴荣见郭子仪得利,发一声喊,奋力攻出,两将不能抵挡,各自退入了本阵之中。

    唐朝在高处看到这一幕,暗暗佩服,郭子仪手下的这三千人,果然是真正的精兵,虽败不乱,虽然被包围,但是斗志不减,兀自跟着郭子仪死战不退,在唐朝军队震天动地的劝降声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投降。

    但是唐朝的脸上随即露出微笑,十面包围之势已经形成,他不怕郭子仪不被擒,此时的他,猛然下了高台,跃上火电马,往战场的核心地带挺进。

    此时他的身后三千亲兵无不跃跃欲试,想要立功。

    薛冲玄铁重剑一举,约住身后的亲兵。

    这三千人马,也是唐朝部下精兵之中的精兵,是要等到郭子仪成为强弩之末的时候,才一举突击,现在自然不能出手。

    郭子仪跃马挺枪追击狼正轩,妄图从狼正轩镇守的生门夺门而出。

    但是呼啸声,狼正轩的箭到了,直取郭子仪的眉心。

    光听这箭射出时候所发出的破空尖啸声,已经可以使人心胆生寒。

    郭子仪手上的枪横里一跳,手上哐啷的一声大响,手上一热,才将这箭挑飞。

    好强悍的力量,此人在弓箭上的造诣,真的不简单。

    也因为这一箭,他冲突的速度骤然降低,前进受阻。

    哗啦!

    两声刺骨的啸声之中,郭子仪身后两名偏将死于狼正轩的箭下。

    狼正轩的箭,太过突然,而速度也快到毫颠,这两名偏将留心着周围唐朝军队的围攻,狼正轩突袭,自是轻而易举的就取了他们的性命。

    一二三四五……

    狼正轩在刹那之间再次的向挺枪刺向自己的郭子仪射出了九箭。

    箭发连珠,一箭携着比一箭更强的威力,倏忽之间到了郭子仪的面前,其中的三箭,直接对准了郭子仪的马脑。

    郭子仪大惊,手中长枪挥舞成圈,准确无误的挑飞了这九只飞箭,只感胸中一阵烦闷,以他高绝的功力,要挑飞这九只箭并不难的,难就难在磕飞的箭,不能伤到在自己身后的爱子和柴荣。

    凄惨的叫声里,又是三名偏将死于狼正轩神箭的突袭。

    狼正轩在和郭子仪全力对战的时候,居然可以抽冷子杀死郭子仪身边的偏将,实在是不简单。

    郭子仪的眼都红了,猛然之间一声长啸,取下身后的长弓,张弓搭箭,和狼正轩对射。

    他在弓箭上的造诣,居然也不低,连珠三箭射出,尽取的是狼正轩的要害。

    他知道,狼正轩假意退后,就是想和自己拉开一射的距离,好用他擅长的弓箭对付自己,一时之间不可能攻进他的身边,只有以远攻制远攻。

    唐朝看到这里,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飞越唐朝》正文 第30章战至最后一人
    面对郭子仪的箭,狼正轩随手发箭将之射落,忽然之间连珠六箭,尽取柴荣和郭瑷。

    这连珠九箭,当先射落了郭子仪的箭,然后再分上中下三路取两员要将,眼力之准,技巧之工,力量之充沛,已经到了使人惊呼的层次。

    郭瑷危急之中抽出怀里的铁锏将上下两只箭击飞,但是居中的这只箭箭出无声,正好射在他的背心护心镜上,吓得他脸色苍白,暗呼自己祖宗积德,不然的话,他很有可能被一箭穿胸。

    狼正轩箭上的力量,每次射出都可以将一般的士兵两个钉成一串,要杀个把人,简直是人间杀器。

    柴荣十分的机警,将自己身体周围的两只箭磕飞,但是战马却被狼正轩一箭射死。

    狼正轩长弓在手,一刹那之间攻击三名高手,居然使得郭子仪的箭无功而回,还险些伤了他麾下两员爱将,顿时使郭子仪手下之兵气势低落。

    狼正轩趁此机会,指挥生门之中的将士冲出,对郭子仪等进行了繁密的攻击。

    郭子仪以及手下的精兵,虽然都是身经百战的军队,但是强弱之势太过悬殊,即使是郭子仪的眼中,都隐隐的露出了绝望之色。

    他明白,唐朝的三万随身军还没有真正投入战斗,一旦这三万头猛虎加入战团,则自己就将面临死亡的结局。

    甚至他也明白,不需要唐朝随身的三万亲兵投入战场,只要唐朝的一柄玄铁剑,就可以彻底的灭杀了自己这三千先锋兵。

    可是唐朝站在高处,并没有立即出战的意思,他的手上,很快的展开了另外一份情报,一看之下,脸色似乎有点吃惊,但是随即一笑,发布了一系列的命令。

    数名传令官随即将他的命令发布出去。

    之后,唐朝飞身上了火神马,手持玄铁重剑,靠近了战场的核心之处。

    此时郭子仪手下的士兵,已经在节烈的战斗之中损失惨重,三停之中死了两停,只有仅仅千余人还兀自奋战不息。

    唐朝此时布下的九宫八卦阵,彻底的发挥威能,将郭子仪的人马困得动弹不得,一拨一拨的攻击之下,变成了没头的苍蝇。

    在唐朝的精兵面前,他的这些士兵,根本称不上精锐,纷纷败退,围绕在郭子仪的身边,结成环形圆盾之阵,盾牌手密集的布满了外围,终于暂时的处于守势,伤亡大减。

    至此,郭子仪手下三千先锋兵为了结成盾牌阵,损失了两千人的血型代价。

    每听到自己这方一名战士死亡前的号声,郭子仪的心就是一痛:这可是他十余年来辛苦培养的精兵,每一个战士,都好象是他的儿子,但是却死在敌人的阴谋之下。

    他深深的后悔,后悔自己的狂妄无知,以为只要有了这三千铁骑,天下之间就没有人能奈何自己。

    他总以为,若是要走,天下肯定没有人能拦得住自己,也才有今日之败。

    他当然也实在想不到,唐朝居然可以为了他这区区三千人马,处心积虑的布置这次陷阱。

    唐朝的玄铁剑到处,尸骨横飞,没有人是他手下一合之将。

    速战速决!

    在唐朝如此威势之下,他身后的三万亲兵简直可以说是郭子仪军队的噩梦!

    几乎是摧枯拉朽的,郭子仪辛苦布置的盾牌阵,无法抵挡来自于唐朝的冲击。

    当然,他们害怕的还有狼正轩的神箭!

    在极短的时间里,郭子仪手下的士兵再遭打击,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再死伤三百余人,防线进一步的退缩,已经成了瓮中之鳖,命运无法逆转。

    唐朝猛然在这时长剑一挥,喝道:“停止进攻!”下达了暂时罢斗的命令,一双精芒闪烁的眸子罩住了全身浴血的郭子仪:“郭大将军,到了此时此刻,你难道还不明白天命吗?”

    唐朝的话里灌注了极强内劲,只震得人的耳朵嗡嗡作响。

    至此时,郭子仪仗以横行天下的三千铁骑已经死伤了七七八八,纵然这剩下的八百人全部生还,也已经不能对唐朝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现在,当然是该下说辞的时候了。

    对郭子仪的招揽,唐朝当然不止一次,但是这一次,在唐朝看来,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

    以往的郭子仪,还有冲出重围的希望,以他的绝顶武功,一旦拼命,天下之间还有何人可挡?但是这一次,唐朝以数十倍于他的兵力,杀得他只剩下区区一千人不到,要全灭只是一个号令的问题。

    郭子仪应当清楚现在的形势。

    “天命?”郭子仪一听,忽然哈哈的笑了起来,好半晌,才说道:“唐朝,收起你的野心,我郭子仪粗人一个,只知道生是李家的兵,死是李家的鬼,想要杀我可以,但是要我投降,门都没有。”

    此时的他,身上已经有多处带伤。

    毕竟,在九宫八卦阵连绵不绝的攻击之下,他既要保护自己还要保护下属,自然受伤。

    唐朝这支十万人骑兵的战斗力,大大的出乎他的想象。

    犀利。

    唐朝的军队,完全可以用犀利来形容。

    唐朝的眉头皱了起来,心中虽然有些恼怒,但也佩服他的这份忠心,对身后将士说道:“郭子仪将军忠于旧主,临死不肯贪生,汝等宜当效之!”

    这边,郭子仪高喝了起来:“绝不投降,战至最后一人!”

    他手下的战士也喝了起来,人数虽少,但是斗志可嘉。

    唐朝冷笑,玄铁剑一指,向狼正轩和手下亲兵发动了总攻的号令。

    他实在很爱惜郭子仪之才,但他也看出郭子仪死也不肯归降,只有杀灭一途。

    若是今日让他活着离开,那么日后他肯定还是自己的心腹大患。

    狼正轩催动九宫八卦阵循环往复,以上万的兵力强攻郭子仪,战斗十分的惨烈!

    也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带领三万亲兵,迎上了手持倚天剑疯狂杀人的李隆基。

    此时的李隆基,满身浴血,生生冲过了舍瓦布置的一重一重的埋伏,终于带领数万大军来到唐朝阵前。

    一见唐朝阵容严整,一副以逸待劳的样子,顿时知道事情不妙,约住中军,手下大将王思礼、鱼朝恩、杨玄林等人整顿好兵马,稍作休息。

    高仙芝久为统帅,仓促之间却也给他布下一道九宫连环阵,来到李隆基马上,等待圣旨。

    “陛下,朕在这里等候你多时了!”唐朝首先在火神马上开言。

    “叛逆之贼!天无二日,民无二主,还不速速下马受死,更待何时?”

    他显然已经听到唐朝身后阵阵撕心裂肺的喊杀声,倚天剑挥舞:“唐朝,你敢和朕一对的分出生死么?”

    此时的他,双眼血红,一种狂暴的愤怒刺激得他随时想和唐朝同归于尽。

    “陛下!您年事已高,新灵和秋水一直担心您的身体,朕不能和你交手!不如这样,等捉住了郭子仪这个顽劣不化之徒,我们之间再派手下大将一决高下。”

    “陛下,来不及了,郭子仪将军似乎陷入了唐朝的包围,我们冲不进去。若再不决断,恐怕被唐朝和舍瓦前后夹击?”高仙芝有些紧张的在李隆基的耳边说道。

    李隆基哗啦的一声抽出鲜血淋漓的长剑,猛的向天一指:“我大唐所有将士听着,跟随朕一起冲锋。若有临阵退缩者,全部斩首!”

    呼哨一声,当先冲想了唐朝。

    两军大战。

    李隆基势如疯虎一般的冲击,刺激得手下的大将纷纷奋勇向前。

    刹那之间,唐朝受到李隆基、鱼朝恩和杨玄林三人的围攻,三匹战马滴溜溜的围绕着唐朝,不给他任何喘息之机。

    唐朝接战,玄铁剑挥舞,尽自抵敌得住三人的攻击。

    这三人之中,李隆基杀红了眼,很多都是不要命的招数,逼得唐朝无暇拼命,往往回剑自救。

    唐朝的这十万骑兵,和李隆基最精锐的十万骑兵,在罗店展开决战。

    隆多铜锤挥舞,上前助战,减轻了唐朝的一些压力。

    李隆基是化境中期极深的高手,携带复仇之势,再加奋不顾身的拼命,唐朝倒也不敢有丝毫的大意,沉稳迎战。唐朝的九宫八卦阵布得十分的精妙,无论高仙芝带领众多大将左冲右突,就是不能攻破它的大阵。

    好一场大战!

    高仙芝和封常清毕竟是久经战阵考验的高人,武功在镇守景门和休门的班林和辛白江之上,被他们硬生生的打开一个口子,冲了进去。

    但是这样一来,却正是中了唐朝的圈套,九宫八卦阵法变幻,原来的景门变成由自己把守,而原来的休门变成狼正轩亲自把守。

    郭子仪奋死相斗,在损失了四百余名心腹之后,终于杀条血路,冲出和李隆基会合。

    狼正轩有点小小的遗憾,若是李隆基救应再迟得片刻,他一定可以和唐朝一起全歼这三千先锋兵,现在终于让他留下三百人。

    郭子仪带兵之初,就在各地选择孤儿,亲自培养十余年,这才到今日能够上战的程度。这一仗下来,损失之惨重,可想而知。

    但是他培养的近百名义子,却大半没有死,倒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陛下,郭子仪谢过救命之恩!”郭子仪一冲出去的时候,震天的狂吼一声,拍马舞枪,直取唐朝!

    他一定要取了他的性命!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一章强弩之末
    郭子仪这一击,携带着狂暴无比的杀气,还有,怨气!

    这一击的威力,已经将他全部的武功发挥,长枪有如一条大龙,激射而出,大风席卷四野。

    唐朝的身体,陡然之间似乎膨胀了一圈,玄铁剑呼啸而过之处,将李隆基、王思礼、鱼朝恩的兵器一齐荡开,然后,力与身合,身与马合,剑与心合,一股巨力起自心中,玄铁剑的剑锋正好切割在大枪之上。

    喀嚓!

    郁闷之极的一声钝响之后,两人的战马,发出痛苦的嘶鸣,瞬间分开。

    可是郭子仪的心中,却是充满了几乎绝望的情感。

    自己威力绝大的一招在唐朝的面前,居然不能对他造成威胁。

    瞬息之间,他明白了一个事实,自己今日已经是强弩之末,再不能像以前那样所向无敌了。

    李隆基刚才合三人之力,才勉强的敌住唐朝,心中的那份惊骇,已经是不轻,但是现在看了唐朝在面临危难之时的一招,才知道唐朝刚才和三人对战,并没有动用全身十成真力,又一次对唐朝的武功感觉到惊恐。

    李隆基见目的达到,倚天剑一指,率先冲了出去,郭子仪自然断后。

    唐朝和狼正轩在很快的时间里,将九宫八卦阵演化为七星飞锤阵,虽然只有十万骑兵,但是因为行动迅速,指挥得当,再加上战士精良,竟然将李隆基的这十多万骑兵切割成一段一段的,展开了决战。

    在唐朝训练有素的精兵攻击之下,尤其是唐朝的精确调度之下,李隆基的这十余万骑兵,面临着覆灭的命运。

    这已经是李隆基最强的家底,一旦失去,仅仅依靠步兵的力量,可说已经没有竞争力。

    高仙芝再一次让李隆基感到心寒,因为他见势不利,居然抢先退却,在距离罗店十余里的丰台,反而遇上舍瓦派来的援军,厮杀起来。

    这样,阴差阳错之下,高仙芝手下的部队这才进行了一次真正的大战。

    在前后战局变幻,情况微妙的时刻,高仙芝也不知道这次会战唐朝投入了多少人马,再则,他更担心的是和自己素来有仇的安禄山,若他在这样的时候再带领大军来袭,字自己全军有覆灭的危险。

    舍瓦派凤萧带来的是十万大军,和高仙芝对上,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展开了好一场大战,居然击败凤萧。

    但是,至此,高仙芝再也不敢追击凤萧,径直带领大军回到徐州城中,向牛僧孺等人传达了李隆基危急的消息,他随即因为此战引动旧伤复发而病倒。

    中军帐之中,封常清有点恐惧的味道:“高将军,我们如此做,陛下一旦知晓,可容不下我们啊?”

    封常清也是久带大军的统帅,和高仙芝是一殿的大将,但是名气远不如彼,但是两人可算是莫逆之交,尤其是在现在的唐朝朝廷之中,两人可算是同气连枝。

    高仙芝冷笑:“李隆基无能之辈,我现在甚至有点后悔当时该支持李亨称帝的,你看的袄没有,这就是郭子仪在他心中的地位?我们可以做一个设想,一旦我等陷入郭子仪的处境,他会这样亲自来救援我们吗?”

    此时的高仙芝,衣甲上故意弄出了斑斑血迹,而且坐在担架上,可以肯定的是,当李隆基或者是李隆基派来人看望他的时候,她会躺在上面装病,显示出这一战之中他的舍生忘死。

    郭子仪本来必死,他也可以借刀杀人,但是想不到李隆基似乎脑袋有毛病,居然冒着被唐朝大军消灭的危险亲去救应。

    此时再不阴险一下,恐怕就没有自己置喙的地方了。

    他深恐先前在清河假败的事情被李隆基发现,现在正好有了和凤萧部队的交锋,自然可以赖得干干净净。

    这数十年之间,他能在朝廷波诡云谲的风云中安然无恙,甚至得到杨国忠、李林甫和韦坚等宰相的支持,玩这些手段,正是他的强项。

    其实,高仙芝真正的厉害无比。武功高绝不说,谋略更是不凡,自带兵以来,甚少吃过败仗。

    以唐朝手下大将凤萧的实力,本来不容小觑,但是在高仙芝风龙阵法的冲击之下,立即出现缺口,被他一击而破,厉害可见一斑。

    ……

    此时的李隆基,陷入了真正的恶战。

    他实在没有想到唐朝这十万精锐的战斗力,居然如此可怕。

    好在郭子仪深通阵法,而且以他在李家军中的威信,立即取得了这十余万大军的指挥权,这也是李隆基临阵授予他大元帅之职。

    李隆基知道再不当机立断,恐怕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七星飞锤阵的优点是分割包围,但是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一旦被包围的版块之中有异常强大力量的介入,则会对战局产生不利的影响。

    唐朝早已经料定,李隆基现在不可能有援军。

    他心中十分清楚,舍瓦当已经将李隆基贸然出城的消息传递了出去,安禄山若不知道拣便宜,也许他就不是安禄山了。

    如果到时候安禄山真的迅速带兵前来,那么李隆基,也许会因为这一次冒失的救援,遭受灭顶之灾。

    安守忠、李归仁这些人作战的强悍,恐怕也不是世人胡乱传说的。

    辛白江被人一枪挑落马下,阵势大乱。

    不知道何时,郭子仪带领三百亲兵突入了辛白江阵中,一枪挑飞辛白江不说,在他的铁枪神出鬼没的招数下,不少士兵一个个的被他挑飞,然后,再贯向前面的阵中。

    如此强悍的杀人,起的就是先声夺人的效果。

    当然,这样的杀人其实毫无必要,因为会消耗巨大的体力,可是郭子仪现在要的是效果。

    辛白江一枪被挑落马下,居然没有死,只是被撞断了两根肋骨。好在对阵的班林抢救及时,他才免于一死。

    郭子仪无疑已经完全的拼命。

    面对一头发疯的公牛,已经是十分凶险的事情,何况发疯的还是郭子仪这样的绝顶高手。

    七星飞锤阵被冲乱,在郭子仪不要命的冲击之下,立即将被切割的版块部队汇聚在一起,一万,两万……十万。

    再向别的战块看去,李隆基带出来的另外五万骑兵,已经或投降,或战死,被唐朝和狼正轩联手解决。

    此时的郭子仪,已经血染衣甲,显得十分的狰狞恐怖,带领十万骑兵,拥卫着李隆基,和唐朝正面对峙。

    唐朝手下士兵的伤亡并不大,尤其是在经历了张飞峡那样的大战之后,唐朝直属骑兵的战斗力,得到了真正的提高,只损失了一万人左右。

    唐朝此时的兵力,虽然只有九万,但是面对李隆基久疲的军队,却是压倒性的优势。

    “小子,枉我两位如花似玉的公主嫁给你,你这是要对我赶尽杀绝啦?”

    李隆基见唐朝进攻的手势又要挥舞而下,赶紧阻止。

    唐朝这一次显然准备使用三才四象阵,硬捧硬的进攻。

    经过刚才的对战,唐朝已经对李隆基手下的骑兵战力了如指掌,大大的不如自己用大量金钱和残酷训练锻炼出来的骑兵。

    李隆基到此时仍然有十万骑兵在手,其实郭子仪居首功,只有他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才可以凝聚军心。

    但是唐朝显然不愿意让郭子仪再这么猖狂下去,而且他已经可以断定,郭子仪及其三百父子兵,此时一定也已经到了接近崩溃的边缘。

    如此漫长的大战,消耗是恐怖的,尤其是郭子仪,直到现在,已经整整激战了两个时辰。

    李隆基的眼中情不自禁的出现了泪花。

    直到现在,他才有点后悔,唐朝要杀的不仅仅是郭子仪,只要来了的敌人,他都不会放过。

    唐朝的心中,忽然显出一点怜悯之色:堂堂大唐朝的皇帝,居然在这样的时候做出儿女之态,看来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

    “朕可以放过你,但是必须留下郭子仪将军一人,杯酒谈心,放心,陛下,我只是留宿他一晚,明日午时一定会放了他。”

    此时李隆基手下不少大将的战马,已经不太听使唤,任怎么鞭打,就是不按己意,这是马力已疲的表现。

    毕竟,徐州城到这里上百里的路程。

    一旦到达之后立即投入战斗,人马具疲,人纵然还可一战,但是无奈马力已疲。

    “不行!这是你的骗局,唐朝,你诡计多端,朕怎么可以相信你?你……真的不念一点点旧情?”李隆基脸色再次黯然了脸色。

    “不!陛下,如果牺牲我一人,能够保全陛下的十万骑兵,我郭子仪情愿一死!”

    郭子仪的声音嘶哑而低沉,他当然知道留下一天一晚意味着什么。

    鼓掌。

    唐朝欣然道:“郭子仪将军真的是英雄虎胆,尤其是这一份忠君之心,令人感动,爽快!”

    李隆基还有些迟疑:“郭子仪将军,此事万万不可。”

    郭子仪惨笑一声,忽然将手中丈八长枪抛在地下,铿锵有声,说道:“陛下不必为臣担心,唐朝作为新唐朝的陛下,绝不会对天下人食言的,他明日午时一定会放了臣。”

    此时的他,已经空身来到唐朝军中,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

    李隆基知事不可为,在马上悲声道:“将军保重。”带领大军而去。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二章愚臣
    唐朝随即命令大军清扫战场.

    这一战之中,唐朝损失了一万兵马,而李隆基损失五万余人,两万士兵投降。

    这也是一次真正的硬仗,是唐朝最精锐部队和李家军最精锐部队的对抗,唐朝的骑兵无疑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

    李隆基带领十万骑兵回徐州,在半路上遇到安禄山蔡希德部的阻拦,大战一场,损失了上万骑兵,夺路逃回徐州,想到郭子仪必死无疑,放声大哭。

    安禄山得到舍瓦消息的时候,亲自率领二十万大军来围攻李隆基,可是毕竟迟了一步,让李隆基逃回了徐州。

    大怒之下,这位大燕皇帝立即命令大军夜战。

    他可不能让唐朝在对付李隆基的战争之中抢了风头。

    在他看来,唐朝的胜利其实还是自己的耻辱。

    他带领的大军先围住徐州,但是郁闷的是,他们却从来没有取得过唐朝这样干净利落的大胜。

    李隆基被他打得夹着尾巴逃跑,更使他嫉妒的是,郭子仪居然也被唐朝带走。

    可他安禄山可是北方的战神,纵横天下的人物,这样的大功本该是自己的,但是却被唐朝抢走,使得他狂性大发。

    此时的李隆基,坐在空旷的大殿上,身后只有亲信杨玄林。

    忽然,杨玄林凑近了李隆基的耳边,轻声的说道:“陛下,您看看这个。”

    说着,他的手里,出现了一封信函。

    李隆基接住,但不拆开:“外面的战事怎么样了?”他其实并不关心其他的事情。

    “陛下放心,牛僧孺臣相指挥得当,先放一部分安禄山的士兵靠近城墙,却忽然在敌人的云梯上倾倒西域出产的火油,抛下茅草,大火熊熊,把他们攻城的人烧死大半,他随即开城出战,安军被我军杀了一个措手不及,宣赞王子这次立了大功,因为他的骑兵差点将安禄山困住,好在田乾真和崔佑乾拼死带兵救援,他才冲击了出去。但是这样一来,安禄山已经损失了数万兵马,又担心牛臣相还有什么招数,已经退走了。”

    李隆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牛臣相和宣赞王子,朕要好好的犒赏他们。”

    杨玄林一听,假笑道:“陛下,犒赏的事情,稍后再说不迟,信里这事,十分的棘手。”他的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怎么?”李隆基抽出了信笺。

    一看完,脸上忽然露出青紫的颜色,喀嚓的一声,抽了身后的倚天剑,狠狠的斩了下去,火花四射之中,将面前的案桌,斩为三十二截,咬牙切齿的说道:“无耻匹夫!枉我一直如此看重他,如此重用他,不计较他以前的过错,想不到这人狼子野心,居然在我的眼皮底下做这些勾当。”

    信函中的内容,乃是一个在高仙芝军中的偏将写的信。

    李隆基为了加强对手下各个将领军队的控制,秘密的发展了一批心腹,随时向他报告将领的动向,、有无叛国行为等等,刚才收到的信函,就是高仙芝军中的心腹的密报。

    这封信的内容,就详细的描述了高仙芝在清河遇到安禄山军队进攻之事只是个谎言,乃是故意不去救郭子仪。但是以当时高仙芝的兵力,若是去救,郭子仪没有任何的危险。再有是后来见到事情不利,高仙芝不顾李隆基的安危,抢先撤退,回到徐州装病云云。

    “哦,不对,是不是有人故意陷害高将军?”李隆基似乎是忽然省悟过来,心中想:在这样的局势下,可再不能胡乱猜疑手下了,否则军心必乱。

    “陛下,你再看看这几封密函,里面的意思都是大同小异”杨玄林再从身后的案桌上拿起一叠信函。

    李隆基的面色灰败,看着一封封的密函,再无丝毫的怀疑,看来高仙芝,不仅在危急时候不救郭子仪,想借唐朝之手除掉他,甚至在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也率先逃命,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杨玄林看着李隆基握着倚天剑的手青筋毕现,不停才颤抖,就知道他已经愤怒到不能抑制才程度,赶紧说道:“陛下,高仙芝如此胆大妄为,我现去杀了他!”

    哐啷一声,杨玄林腰间的长剑出鞘,跟随李隆基杀人,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等等。”当杨玄林转过身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个面色平和的李隆基。

    “陛下,干什么?”

    “不用去啦!”李隆基的声音,也平和得可怕。

    “为什么,陛下,之中乱臣贼子,留在身边,将来是个大大的隐患。”

    “不!现在不能杀他。当今的局势,我朝廷之内,再也经受不起哪怕是一点点的动荡,记住我的话,容忍,就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走,现在去看看他。”

    “这,陛下,您明知道他是装病,还要去看他?”杨玄林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起来。

    李隆基的眉头立即皱起,那是他不准备谈话的信号,杨玄林只得跟在李隆基的身后,前往探病。

    “咳咳……”帐子里传出高仙芝响亮的咳嗽声。

    李隆基走了进去,杨玄林替他掀开帐子,说道:“高将军,陛下亲自来看望你啦。”

    此时的杨玄林,化境中期的能力,果然是不同凡响,说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先前的烟火气。

    “哎呀,陛下,微臣真是该死,不知道陛下前来,有失远迎,咳……”翻身在床上坐了起来。

    李隆基赶紧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大将军,您快躺下,身体要紧。”

    “我……我真是感动啊,微臣蝼蚁之躯,怎能劳陛下动问,我……”

    忽然之间咳嗽声中,吐出一大口鲜血,将面前的被单也打湿了。

    李隆基赶紧扶高仙芝躺下,早有下人上来将高仙芝的胸前擦拭干净。

    李隆基心中冷笑:好个老狐狸,若不是我事先安插了心腹在他的军中,说不定真会以为这老小子是为国效力,受了不轻的伤,要大大的嘉奖他呢。

    当下,李隆基安慰了几句,又叫出其子高玉,一起安慰了,叫他好好的看顾其父,随即告辞而去。

    ……

    徐州城东十余里,唐朝军营。

    郭子仪站在有些朦胧的夜色之中,看着缓缓走近的唐朝,露出十分友善的笑容。

    唐朝并没有捆绑他,也没有给他的双脚上枷锁,反而派了两个特别美貌的丫鬟服侍他。

    可是郭子仪拒绝了,他只喝了两个丫鬟端上来的几杯清水,并且坚持不肯更衣。

    此时的他,无疑十分可怕,衣甲都是鲜血,全身散发出恐怖的气息。

    他似乎一直就在等唐朝的出现。

    唐朝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十分明净的年轻人,带给人的感受,就是温暖和清爽。

    “大将军,我们又见面了。”唐朝看着军营边上的几丛雏菊,轻描淡写的攀谈起来。

    气愤很轻松,郭子仪完全感觉不到任意的敌意或者不舒服,在这个年轻人的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放飞的鸟儿。

    唐朝似乎没有刻意的招待他,但是他的身上,却散发出一种使人亲近的气质。

    刹那之间,郭子仪所有的戒心都释放,随口道:“是的,我们又见面了。”

    唐朝就道:“大将军,请恕我直言,是招待的丫鬟惹你生气啦?”说话之间,他指了指郭子仪鲜血淋漓的衣甲。

    “非也。她们很好的款待了我,是我自己不想更衣的。”

    “哦,那是什么原因呢?”

    “这是我家陛下亲手赏赐给我的盔甲,我不能脱下。”

    唐朝微笑:“不忘故人,乃大丈夫之所为。”

    “不仅仅是故人,我还是我家陛下的臣。”

    “臣分三等,你只能算愚臣。”唐朝的眼神忽然锋利起来,此时的他,看起来和一柄出鞘的剑差不多。

    唐朝的武功,已经到了深情气质可以在瞬息之间转变的地步。

    “愿闻其详?”郭子仪的神色,也忽然之间锋利起来。

    细心的人这个时候可以看到,郭子仪的眼中散发出一种冲动,一种想和唐朝同归于尽的冲动,他的眼神像野兽一般可怕。

    可是唐朝似乎没有一点察觉,侃侃说道:“三等臣子之分,乃是忠臣、愚臣和庸臣。庸臣者,随波逐流,无足轻重,车载斗量;忠臣者,铁骨铮铮,重若泰山,凤毛麟角;而愚臣者,不知进退,自伤伤人,遗留千古之骂名,而今将军正是这样的愚臣。”

    郭子仪的脸上露出轻蔑的笑容:“我郭子仪为君为国,立下无数功劳,今天就是战死在这里,何能遗留千古之骂名?”

    “将军请听:当今天下,李隆基耽于声色,导致大乱,民心已失,而将军反助之,岂不是逆天下人之志,而且杀戮众多,天下人不骂你,难道骂我和安禄山?这是其一;再者,残唐势力不日被肃清,天下不复姓李,史书之中,你当然是叛逆,再有,最后一点,郭瑷娶了洛水郡主,已成叛逆的亲属,将来必定会被新太子所忌,而将军自身,被高仙芝排挤,此战大败,自己几乎全军覆没不说,还险些搭上李隆基一条命,就算再回到李隆基帐下,也肯定会被朝廷之臣攻击。你纵然不惧一死以谢李隆基的知遇之蒽,但是你为你子孙后代考虑过一点点吗?若次,你做愚臣,还被后代子孙辱骂,怎么不是落下千古骂名?”唐朝的声音铿锵有力。

    ,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四章释放
    “什么意思?”郭子仪的神色,充满了惊诧。

    啪怕!

    唐朝拍掌,帐外随即走入两一个全身盔甲的汉子。

    “咦?你为什么穿我的衣甲?”郭子仪叫出这一声之后,脸上终于露出苦笑的神色:“唐朝,想不到你如此卑鄙?”

    他刹那之间明白了,唐朝已经派相貌酷似自己的人带兵攻打徐州,坐实了自己的叛逆之名。

    唐朝摇头,十分严肃的说道:“非也!两国相争,任何的计谋,都不是卑鄙,而是堂堂正正。若非如此,大将军也不能留下来。”

    郭子仪的眼中射出愤怒的光芒:“你是冒充我的笔迹向我家陛下写信了?”他的心中,毕竟还抱着万一的希望。

    舍瓦就说道:“不是。我们只是派人穿上你的盔甲,带领十万大军将徐州攻打了一夜,你的面貌,因为城上城下的原因,他们不能看得十分清楚,但是李隆基亲自赏赐给你的这套衣甲,他们却是看得十分清楚。你以为我们会那么笨,向李隆基写信。先不说笔迹不好模仿不说,就凭你对李隆基的忠心,他也不会轻易的相信一封投降的书信。只有这样,你才不得不留在我军中。”

    “大将军,您是栋梁之材,事已经至此,投靠我新唐,朕一定重用您!”唐朝适当的说出了这样的话。

    郭子仪僵在当次,半晌做声不得,良久才说道:“陛下,您的真诚,我郭子仪深深的感受到了,心中感激。可是忠臣不事二主,我郭子仪虽然是个粗鲁的武人,但这点道理却还是懂的,我向陛下提出一个请求,若是陛下答允于我,我还可以苟且偷生;若是陛下不答允我,我惟有自刎以谢李隆基陛下的知遇之恩。”

    “请讲。”唐朝在心中叹了口气,郭子仪真忠臣也。

    “陛下,您是当今天下的英主,不管武功还是人望,或者带兵的才能,天下之间,都不做第二人想。”

    唐朝不意郭子仪对自己的评价如此之高,赶紧谦逊道:“大将军过誉了!”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陛下睿智明达,抢先占领了长安,谋略和武功,震惊当世。而你对待关中百姓,也是仁慈有加,四方之士,莫不望风投靠。我郭子仪虽然愚蠢,但是也知道投靠陛下,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可是李隆基陛下破格提拔我于普通士官之间,使我终于能够一步步的成为大将军,节制上十万的兵马,知遇之恩,实在是太过厚重。就更不用说前晚陛下亲自带领大军救援于我。我若背叛了他,天地不容。待我报答了李家的大恩之后,我一定投到陛下您的麾下。”

    唐朝微笑:“古有关云长义报曹操,今有郭子仪义报李隆基,都是古今佳话,好,朕答应你!”

    狼正轩却叫了起来:“陛下。此人只是想你放了他,您没见他说话绝无诚意?”

    “狼兄弟,还请明示?”唐朝微微一愣,随即明白了狼正轩不愿意赦免郭子仪的心思:若不是自己救他,他刚才就已经死在这人的手下,不由得他不记着这个仇。

    要知道,即使是唐朝,以前和狼正轩动手的时候,都是在野马河边悄悄的动手,败的时候也没有这样难堪。

    可是这一次败在郭子仪的手下,他可以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而且,事实上,一旦上了战马,他的武功是不敌郭子仪,但是一弓在手,他也绝不会给郭子仪同归于尽的机会。

    这样的失败,无疑使这位南诏的英雄,觉得十分的窝囊。

    “等他报了大恩,陛下,我的理解是他会拼命的杀我新唐朝的军队,等李隆基死了的时候再来投靠陛下,是不是呢?”

    所有人的目光,一起望着郭子仪。

    郭子仪昂然答道:“蝼蚁之人尚且感恩,我郭子仪就是再不肖,在报答李隆基的时候,也不会再杀新唐朝的将士。我至少要帮助李隆基陛下对付安禄山这个叛逆。一旦我为李家立下功劳,如果还能留下性命,自会实现今日对陛下之承诺。”

    唐朝颔首:“我就知道郭子仪天下之义士,必以国士待我,把衣甲和战马还给郭将军,这就让他回归李家。”

    当下,郭子仪穿上衣甲,唐朝君臣亲自送他出辕门。

    “这是朕的一点心意,请收下。”唐朝忽然说话。

    郭子仪视之,只见隆多手里托着一副崭新的盔甲,来到郭子仪的面前。

    这是一副弹头黄金锁子甲,当年长安宫中的宝物,名贵无比。

    “谢陛下。”郭子仪单膝跪地,双手捧着这副宝甲,郑重的收进自己的怀中。

    “大将军何不穿上它?”舍瓦忍不住有气。

    “陛下,非是我想穿。而是现在穿上它,为时尚早,还请陛下谅解。”

    唐朝微笑:“朕理解你的苦衷,去!”

    郭子仪随即跃上战马,奔驰而去。

    ……

    唐朝君臣目送郭子仪离开,神色各异。

    隆多甚为恼怒:“陛下,您相信他的话?”

    “我相信。”

    “可是您刚才看到没有,他离开的时候是快马加鞭,根本不回头望我们一眼,似乎生怕我们不尊重约定。”舍瓦也有点生气。

    唐朝就看着他们:“三军易得,一将难求。郭子仪当然害怕我再使计谋留下他。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此人一定是个信守诺言的好汉。他想必是担心我留住他之后,使他背负忘恩负义的骂名。他对付安禄山立功之后,想必会在适当的时机投奔我新唐朝的。”

    “陛下,我保留观望的态度。”狼正轩有点郁闷的说道。

    唐朝就道:“狼兄弟,我问你,郭子仪现在就算回到李隆基身边,李隆基还敢像以前那样信任他吗?”

    狼正轩和隆多的脸上都露出喜色:“不错,李隆基就算不信,但是也难免怀疑。”

    舍瓦就道:“陛下真是英明,算无遗策,而且郭子仪此番回去,肯定会受到政敌像高仙芝……

    郭子仪回到徐州,在护城河外高声叫门:“我是郭子仪,快快开城。”

    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这喝声之中贯注了强劲内力,自然产生强大的力量。

    守城军士一听,无不大为惊讶。

    此人既然昨晚带领大军来攻打了一夜的徐州城,为什么现在还敢单独一人出现在这里,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李隆基自然很快的得到了消息,大喜:“诸位爱卿,我就知道郭子仪必不负我,唐朝不是说今日午时会放了郭子仪吗?”

    “可是陛下,郭子仪被带到唐朝军中,以唐朝的狡猾,怎么可能白白的放了他,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鱼朝恩冷冷的说道。

    李隆基的眼中现出怒色:“郭子仪必不负朕,诸位,一起去看看。”

    当下,李隆基在杨玄林等亲信的陪同下,来到城上。

    李隆基看了下去,只见郭子仪一匹马,一杆枪,威风凛凛的立在护城河边。

    “看来,昨日晚上唐朝是派人盗窃了郭爱卿的盔甲来攻打我徐州,开城!”

    韦坚忽然道:“陛下,小心唐朝的诡计。”

    “郭子仪孤身一人,唐朝就算有什么诡计,可也不能施展到他身上,开城!”

    李隆基大为恼怒,这段时间做事情,总有人在身边指手画脚。

    城门开处,郭子仪一骑马,一条枪,直往城上奔来。

    郭子仪见到李隆基的时候,猛然跃下马来:“罪臣郭子仪,特来向陛下之前领死。”

    李隆基看得清楚,果是郭子仪无疑,猛然纵马靠近了他,喜动颜色:“快快请起,爱卿没有过错,错的是朕,是朕不该对唐朝如此大意,以致你险些死于敌人之手。”紧紧的握住了郭子仪的手,将他拉了起来,眼中有泪花。

    “奸臣!快快如实招来,你得到了唐朝什么好处,他才放你回来?”

    说话的是高仙芝,他那点小“伤”,早已经好了,自然在李隆基的面前说了不少的谎言。他本以为郭子仪这一辈子算是完了,但是想不到唐朝居然将他放了回来,而且毫发无伤,自然不能容他。”

    “高爱卿,此话就此打住!郭子仪将军有无叛国之举,其中疑点甚多,待朕查清楚之后,一定给诸位一个交代。”李隆基的脸色阴沉下来。

    高仙芝知道李隆基发了怒,只得垂下了头。

    李隆基站直身子,眼光扫过一个个的臣子,声音冰冷的说道:“诸位,郭子仪将军的忠心,不管你们信不信,但是朕信。因为什么,因为他手下的三千先锋兵,,跟随他一起阵亡,只剩下三百人。最后死战不屈,为了换取大军免于受到唐朝的歼灭,这才依然赴死,而今唐朝放了他,他也回来了!所以,就充着这点,我李隆基信他,以后,谁也不要说郭子仪将军的不是。请你们听好啦,若是有谁记不得朕的话,朕就立刻砍下他的头,城门示众。”

    李隆基的这几句话,血淋淋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高仙芝:你的把戏,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早在我的监视之中。

    不过,唐朝现在面临危局,倒也暂时不能杀你,不过,总有一天,朕会砍下你的头。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五章踹营
    高仙芝就算再笨,也已经明白李隆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谎言,只不过暂时隐忍罢了,当下不敢再言。

    其他将领见了李隆基的神色,知道要中伤郭子仪的可能,已经没有,闭口不言。

    郭子仪回到军中,和郭瑷柴荣等相见,具说了在唐朝军中的一些事情,但是报答了李隆基之后要投奔唐朝,这一点却没有说。

    他自然也不能和李隆基说,这是他和唐朝的约定。毕竟,这样的事情,多一个人知道,自己就多一分危险。

    他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已经够微妙了。

    ……

    数日之后,专信自阳平关带领二十万大军来到徐州;与此同时,史思明和田承嗣也带领四十万大军,抵达徐州。

    如此一来,围攻徐州的军队比以前翻了一番,唐朝和安禄山约定,分早晚轮番对徐州守军发起攻击,使得李隆基应接不暇。

    好在徐州城墙坚厚,而且城内守军充足,达到一百万之众,而且李隆基手下大将众多,这才守住了徐州。

    可是李隆基大军的补给,却只有依靠城内积蓄的粮食,因为外面根本运不进来,城里只有十日的粮草。

    就算将战马杀来吃了,也只不过是多支持数日,根本不是长久之策,打通粮道,已经成了徐州存亡的关键。

    ……

    徐州城内,短暂的攻击间歇,李隆基将手下所有大将召集在一起,脸色肃然。

    “诸位爱卿,你们都看到了,徐州守不守得住,并不在于兵力和大将的不足,而在于粮草。现在,城中只有十日之粮,筹措粮食,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朕宣布一个决定。那就是,开辟第二战场。”

    “第二战场?”所有将领的眼睛都亮了起来。整天被围困在徐州城中,物资奇缺,已经使这些将领开始厌倦。

    “对。诸位大将带领大军到外面抢夺粮草,然后驻扎在徐州附近的县城之中,等待命令,不得有误。”

    “是。”所有的将领在心里深深的吐了一口气,早就该这样做了。

    当下,郭子仪被委任为第二战场的最高统帅,手下大将有鱼朝恩、卜固怀恩、王思礼、封常清、牛仙客,带领六十万兵马,城内只留下宣赞王子的四万骑兵守城,其余四十万都是步兵。

    “大元帅!”李隆基用手按住郭子仪的肩膀,眼中有湿润之意:“徐州的存亡,就在将军身上了,你带领大军出去之后,先在徐州城外找到立足点,然后夺取附近州县的粮草,先稳定住军心,然后,务必尽快和灵方面取得联系,尽快和李光弼将军会合,将大批粮草带到徐州来。你知道的,就算少了六十万大军,但是徐州城中的粮草,也不足三月之用,你不会让朕失望?”

    普通!

    郭子仪泪水盈眶,跪了下去:“陛下放心,但叫我郭子仪还有一口气在,必定要帮助陛下开辟出大大的一片土地,而且粮草无忧,微臣只是担忧,城中兵力骤减,如何抵挡唐朝和安禄山的进攻?”

    李隆基哐啷一声抽了倚天剑:“大元帅不用担心!我城中现在还有足四十万兵马,有高仙芝、宣赞王子、牛僧孺、杨玄林这些大将,安禄山和唐朝再厉害,但是却不能突破坚城,而且我们现在足有三个月的粮草,军心稳定,只等你的好消息。”

    郭子仪在临时搭建的拜将台前接受了李隆基的册封,正式成为郭子仪大元帅,统领六十万兵马,开辟第二战场。

    在临出城门之前,郭子仪集合诸将在安禄山安守忠所属部的地方,神色森寒:“诸位将军,现在是我等为陛下效死的时候了,若有不听号令者,下至士卒,上至于各位大将军法无情,希望各位服从调遣,不得有任何异议,不然的话,这就是下场!”

    轰隆!

    郭子仪潜运内力,一拳击向他背后的一面墙壁。

    轰然大响之中,坚硬无比的土墙,居然被他的拳头生生的打出了一个洞,尘土飞扬。

    鱼朝恩大吃一惊:此人的武功,居然已经到了化境中期极深的地步。

    这一拳,在外行看来,自是用拳头生生的击穿了土墙,但是,鱼朝恩这样的行家,却是知道郭子仪主要靠的是一股暗劲。

    而且这道暗劲十分的强烈,拳头未到,但是先已经对土墙产生强大的破坏。

    等到郭子仪真正的拳面击到的时候,再产生强烈的共振一般的震荡,从而将土墙击穿了一个大洞。

    但是在不懂得这曾拳理的人看来,则以为郭子仪是神。

    血肉铸成的拳头,怎么能比钢铁的拳头更厉害。

    其实不用说,所有的将士都知道,即使是铁拳,也未必能一拳击穿一面土墙。

    在李隆基派给他的这许多将领之中,只有鱼朝恩和王思礼心中对他不服,因为原先的官衔都在郭子仪之上,现在李隆基居然要郭子仪当大元帅,这等于是打他们的脸。

    可是一看了郭子仪所显露的武功,他们却是彻底的死心。

    虽然郭子仪出手,未必能在短时间之内杀得了他们,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对一的交手,最终肯定会死在他的手里。

    鱼朝恩和王思礼,武功尽管厉害,但是也只是化境初期的角色,而郭子仪已经是化境中期极深的高手。

    “下面,本帅来分派带兵事宜,郭瑷、柴荣,出列。”

    两人应声而出。

    “本帅任命你二人为大元帅帐前刀斧手执行官,若有胡言乱雨者,杀!若有不尊军法者,杀!若有临阵退后者,杀!”

    “是,大元帅!”两人的脸上露出喜色。他们在李家手下被压制了这么久,现在终于算是扬眉吐气。

    当下,郭子仪的声音高声喝了起来:“各军统帅带领大军出城之后,按照陛下的意思,先占领据点,然后补充给养,等待命令。第一军大将,鱼朝恩,取商丘;第二队大将,王思礼,起堰城;第三队大将封常清,取南阳;第四队大将牛仙客,取郑州;第五队大将卜固怀恩,取濮阳,本帅亲自带领大军,取开封。总共六队人马,每队人马十万人,随本帅攻出城门,若有任何情况,必须飞马禀报大元帅府,都明白吗?”

    “明白。”五员大将的心中稍微的松了一口气,郭子仪并没有吞并他们各人手下之兵,他自己本人,也仅仅带领十万军队。

    只要军队的指挥权在手,他们的心中就十分的笃定。

    不管是投降还是继续为李隆基卖命,他们都有了本钱。对这些身经百战的大将来说,手上没有部队,可比什么都难受。

    当下,郭子仪又强调了行军和冲击出去的一些要点,以及联络的方法等等,都是行军打仗时候必须顾及的内容。

    当晚子时!

    郭子仪命令鱼朝恩部当先,卜固怀恩殿后,自己居中军,马蹄包布摘铃,悄悄的出了北门,直取安守忠部。

    刚才这一波的攻击刚刚完成,按照安禄山和唐朝互相约定的轮番攻击阵容,正好该安守忠部休息。

    “啊!”城门猛然打开,成千成万的军队呐喊着冲了出来,鱼朝恩使一柄枪,抵挡者纷纷溃散,居然给他踹营而去。

    这一战,因为郭子仪等人准备充分,再加上出其不意,安守忠在慌乱之中跳起身来穿上盔甲,跃马出迎,但是其时遇上的却是郭子仪。

    在他神出鬼没的枪法之下,差一点就丧了命,好在他手下三百死士拼死来救命,才算保住了一条性命。

    被郭子仪带领大军,轻易的杀穿营地,突围而出。

    等安禄山带领大军前来救应的时候,郭子仪等人,早已经去得远了。

    这一战,时间极短,根本没有给安守忠回过神来的机会,损失人马数万,被郭子仪直接将营地杀穿,可谓败得十分冤枉。

    其实,郭子仪无论是选择向哪一方突围,以他此时手上的优势兵力,所在区域的大将,都不能够抵挡。

    ……

    唐朝帐中,舍瓦等人脸上,都露出惊奇之色。

    狼正轩十分的不解:“陛下,徐州现在只有四十万兵马,正是我们一举拿下的绝好时机,为什么要退兵?”

    唐朝居然要退兵,这使所有的大将都觉得可惜。

    唐朝的神色无比淡定:“诸位有所不知。有些时候,不攻就等于是攻,攻反而是不攻。”

    “陛下这是何意?”舍瓦问道。

    “各位,你们想必知道郭子仪这一带兵出走,城内只有四十万守军,是不是以为指日可以攻下徐州?”

    “难道不是吗?”狼正轩说道。

    “非也。在我看来,高仙芝善于带兵,而且手下士兵骁勇,宣赞王子的骑兵更是猛虎,而且城中还有牛僧孺、杨玄林这些猛将,李隆基倚天剑在手,随时支持四门,我们的兵力虽然数倍于他,而且还比他更精锐,但是坚城就是坚城,我和安禄山,前后已经损失了上十万的兵马,但是还是未能拿下徐州,乃是地利不如人和。”

    “我知道了,陛下并不是不想取徐州,只是想变一个法子。”舍瓦忽然会心的笑了起来。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六章谜
    唐朝随即带领大军班师,回到长安。

    他在给安禄山的解释信函之中说道:“新唐皇帝唐朝致书于大燕皇帝陛下安禄山尊前:往者,徐州有百万守军,自当合贵我两国大军协力进攻。如今郭子仪被朕杀得几乎全军尽墨,现在仓皇出逃,城内只余四十万守军,而且粮草不足三月之需,贵国新增四十万兵力,是李隆基的两倍有余,徐州若被大燕攻占,则是大燕国土,若是被我新唐攻占,则是新唐国土。朕崇尚古之谦让作风,既然那时大燕陛下先带领大军攻打徐州,则给陛下三个月的时间。若三月之后,陛下不能攻占徐州,则麾兵退后,看我新唐朝单独打下徐州。年月日。”

    安禄山看了唐朝的这封国书,哈哈大笑:“唐朝小儿,知道自己的实力不如寡人,害怕我杀了李隆基之后将他一起灭了,已经先行退兵,正好让我独自占有徐州,一统黄河,只要到时候再占了灵武,天下就尽在我掌握之中。”

    军师高尚一见,也十分的纳闷:唐朝这是怎么啦,徐州被包围数月之久,李隆基困守孤城,郭子仪带领大军出外掳掠,正是一鼓作气攻下徐州的好机会,怎么先行撤兵?

    史思明大喜:“陛下放心,不用一月,我保证打下徐州!”

    安禄山也哈哈大笑:“何用三月,朕当然要尽快拿下徐州。哼!唐朝黄口小儿,以为给我出这个难题,以为李隆基据险而守,就可以保住徐州,这是痴心妄想。”

    严庄就在这个时候说道:“陛下,以我之见,唐朝不会是如此愚蠢的人,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选择退兵,白白的将这个大功劳给了陛下?”

    史思明就说道:“是啊,这实在有点反常。不过,我赞同陛下的判断,唐朝是迫于陛下强大的兵威,害怕陛下在攻下徐州之后对付他。”

    “是是,一定是唐朝自己知道自己不行,所以先行避开了。”

    “他怎么敢和陛下相比,一个不听话,陛下发兵灭了他!”

    顿时,不少的大将开始附和史思明。

    孙孝哲说道:“陛下,非是我杞人忧天,而是这件事情大不寻常。微臣以为,我们除了加紧攻打李隆基之外,还要时刻防备唐朝的动向。毕竟,唐朝自带兵以来,鲜有失利,而且,更使人畏惧的是,他手上现在有四十万精兵,十余万骑兵,实力尚在李隆基之上,如果不派大军牵制住他,则我大燕的都城洛阳,也都十分的危险。”

    这几句话,给沾沾自喜的安禄山倒是提了个醒:“孝哲说的不错啊,李隆基固然讨厌,但是唐朝也不可不防。他能在罗店一战之中,几乎全歼了郭子仪的三千精兵,实力实在不容小视。这样,你带领十万骑兵回去加强洛阳的守卫,同时兼任京兆尹之职,管理洛阳。”

    “是,陛下!”

    孙孝哲赶紧答应。这段时间以来,史思明没有少炮制他,其真正的目的,就是要他自动交出手下十万骑兵的指挥权。

    但是孙孝哲也不是傻子,依靠不断的向安禄山上书等方式,强迫史思明承认了他对十万骑兵的控制。

    如今一旦有机会,自然要远离史思明的魔掌。

    ……

    新唐,长安,太极殿。

    唐朝开始了早朝的仪式。

    一种君临天下的快感再次的充塞在唐朝的心中,使得他无比的兴奋。

    没有一个人迟到,朝中肃然,一排排手执枪戟的卫兵拱卫在朝廷之上,群臣恭敬的跪拜:“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唐朝轻声的说道。

    他的声音虽轻,但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境,还是清晰的传递进了每一个臣子的心中。

    在这样的时候,他有一种感觉,就是群臣的每一个心思,每一个眼神,甚至是手脚身体的细微动作,都在他的感官笼罩之下,仿佛是透明的人。

    当下,就有殿前官喝道:“接下来的事情,乃是军中机密之事情,除了各部尚书和大将军以上官衔的人留下,其余散朝。

    当下,一般的官员陆续散朝,唐朝等大家再次安静下来,当先说道:

    “诸位,今日早朝,主要说一个话题,就是怎样才能防止疫情扩散。”

    “疫情?”

    群臣本来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以为要说军国大事,有的则早就已经打好腹稿,想要在皇帝的面前好好的表现,但现在唐朝说的是疫情,使他们有一种落空的感觉。

    户部尚书李延九一听,赶紧奏道:“回禀陛下,关中一带,并无疫情,何来防止疫情扩散之说?请皇上明示?”

    唐朝就道:“诸位有所不知,连番兵祸之下,必有重疫。而今盛夏来临,正是疫情即将扩散的时候。诸位看,多则一月,少则十日,必有重大疫情出现,若不在此时先做好防备,则必定会出现重大的伤亡。”

    “陛下,您这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的?”张九龄开始倚老卖老的发飙唐朝就道:“历来大战之后,必有重疫。这是原因之一,不可不防;二来我在围攻李隆基的时候,看到田地荒芜,蝗种遍地,今夏必有大疫,轻则粮食颗粒无收,重则四处传播疾病,人畜大量死亡,所以朕命户部李延九,立即部署防备疫情事宜,一定不能让河南的疫情影响到我关中子民,明白没有。”

    “微臣接旨!”李延九心中不以为然,但是既然唐朝有命,也只得乖乖的跪下接旨。

    唐朝随即说道:“当今天下三分之势,体恤军民者,必将得到整个天下。关中本是富庶之地,若没有疫情,则待到秋高气爽之时,我大军出阳平关,定可以剿灭叛逆。到时候,不管是安禄山还是李隆基相持的结果如何,我都可以趁他们手中无粮的机会,一举击败他们,定鼎天下!”

    “皇上英明!”群臣一起拜服。不过有不少的臣子还在奇怪,要夺取天下,不是要争取时间吗,为什么回到关中不出去作战?

    唐朝的眼光一扫,知道不少人是在假意的附和自己,当下说道:“天意!天意不可违!若是我等在河南作战,遇上瘟疫,则大军严重减员不说,粮食更是无从着手。李隆基现在紧守徐州,安禄山现在虽然集结大军围攻,但是有郭子仪在外救援,他未必能一股攻下徐州,徐州的守军其实也很不错,也许安禄山根本攻不下来。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安禄山消耗大量兵力,真的攻下了徐州,那么他也未必能杀得了李隆基,到时候想必会在灵武决战。而按照朕的判断,疫情在这个时候,肯定会发生,一旦形势有利,我等出关中之兵,自可一鼓而荡平天下,有何不可?诸位,这虽然是朕大体的方略,但是集思广益,却是这次早朝的目的,各位爱卿要一一发言。”

    章仇兼琼随即问道:“陛下,现在围攻李隆基的形势大好,陛下突然班师回朝,微臣以为,这不是把功劳白白的送给了安禄山吗?”

    “不然。朕告诉你们,班师的主要原因,乃是我感受到了冥冥之中的一种东西,预示在这一个月之中,会有重大无比的灾情。我如果不班师,就算打败了李隆基,占了徐州,仍然毫无用处。”

    “冥冥之中的东西?”这一次,不仅章仇兼琼,就是舍瓦和专信,脸上都露出奇特之极的神色。

    唐朝就威严的一笑:“朕知道诸位爱卿的疑惑,要我说,我也未必能说得清楚,不如这样,你们让我来猜几个谜语,就知道我有这种能力了。”

    “谜语?”李白的兴趣很大。

    “好。李臣相,你带领大家先到殿外讨论一下,让朕猜一样你们刚才想要我猜的东西。一注香之后,回到这里,朕到时候当着群臣的面告诉你们,看我是否猜得准?”

    李白有点迟疑:“陛下,这……朝堂之上,似乎不应做游戏?”

    “臣相!这非常严肃的事情,去做!诸位爱卿都放心,朕身边的人,至少和我保持现在这样的距离,我不会派人窥视你们的议论的,去!”

    李白本来在担心唐朝或许是故意用这种方法使群臣对他产生敬畏,想规劝一下,想不到唐朝真的达到了这样的地步!

    心中十分惊骇。

    这段时间以来,他留守长安,将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武功却是荒疏了不少。

    他当然知道,武功最高的境界是合于道,能够察觉冥冥之中的一些东西,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秋风未动蝉先觉。

    “是,陛下。”李白带领群臣出到殿外,兴致勃勃的讨论了起来,不少的人要唐朝猜一样随身的东西。

    最后,所有的人都望着李白:“臣相大人,您来出题?”

    李白微笑:“也好,让皇上猜我们随身带的一样东西,你们说,到底哪些比较好?”

    当下众臣七嘴八舌的推出三种:木瓜、银笏和一柄拂尘,让李白先藏在袖中,一起回到殿前。他们显然不相信,一个人再厉害,怎么能猜得到悄悄放进袖中的东西。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七章大战再起
    除非他是神.

    李白等大臣虽然对唐朝的武功谋略都非常的佩服,可是说实在的,先知先觉,他们还是不信。

    传说之中,姜子牙可以看到大周八百年的兴衰,而张子房可以看到大汉四百年的更替,但那都只是大数,并不能对一切事情尽知。

    看唐朝的架势,似乎已经而已对一切事物都全知全解。

    这是何等恐怖的能力?

    唐朝微笑的看着李白等人走入班部,说道:“李臣相,你们都将谜语准备好了吗?”

    李白越众而出,奏道:“回禀陛下,已经准备好啦,不过,陛下不必当真,就当这次是和众臣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唐朝自然不可能派内臣窥探到他们刚才的谈话,那么,唐朝能猜出袖子里东西的可能,几乎为零,所以他这样说,乃是给唐朝一个台阶下。

    “李臣相不必为朕担心,我可以告诉你们,要朕猜的东西在李爱卿的袖子里,分别是木瓜、银笏和一柄拂尘。”

    “什么?”

    所有的大臣,刹那之间连呼吸几乎都停止,显然是惊呆了。

    这种事情本不可能发生,但是却偏偏发生了。

    扑通!

    李白当先磕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当下,所有的大臣一起跪下,向唐朝山呼万岁!

    这种先知先觉的能力,彻底的将这些人折服。

    “众爱卿平身。”唐朝的话声之中充满一种平静的喜悦,欣慰得理所应当。

    “陛下,这真是太神奇了,您能告诉我们,其中的原因吗?”李白的眼中充满惊讶。

    “这就是大道!哦不,这只是大道的皮毛,朕侥幸能够明白其中的一点点奥秘,可以说还未登堂入室。”

    所有的大臣都不敢言,仅仅是大道入门已经是如此厉害,真的登堂入室,恐怕不知道会厉害成什么样子。

    ……

    六角殿之中,唐朝拥抱着杨玉环,抚摩着她能使任何男人为之疯狂的身体,大战了数个时辰之后,才在她的求饶声里准其投降。

    “陛下,贱妾以为你已经忘记了我,但是想不到的是,你还没有。”杨玉环的脸色无比的羞涩,似乎有一种快乐和幽怨相交织的感情。

    唐朝紧紧的搂住了她的腰,看着她比白玉更加光滑艳丽的脸,心中忽然涌起一种伤感的情绪,眼泪居然下来了。

    “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不该如此冷落你的。”

    “陛下,您,您怎么可以为贱妾哭呢?”杨玉环惊慌起来。

    唐朝就黯然道:“我不是为你哭,你就在我的身边,我能看着你,抚摩着你,感受着你,我怎么会有失落,我是一看到你的时候,想到了玉真。”

    杨玉环的神色,忽然之间也黯淡了下来:“不仅是你,就是我,又何尝不每日每夜的想着她,只是事已至此,陛下也不用太难过。”

    唐朝就用双手捧起了杨玉环的脸,真诚的说道:“我说过的,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你我相称,你怎么忘了?”

    “你是皇帝,我……我这种残败的女人,能有幸在您的身边,已经是最大的福气,怎么还可以奢望太多?”

    “你不用这么想。真的,我告诉你,我就是一个穿越者,是生活在你一千多年之后的人,只有你能了解我,使我感到真正的满足。只有真正平等的爱情,才能永世长存。”

    杨玉环的脸,像是痴了,靠在唐朝的身上,抽泣起来:“唐朝,我害怕我不能承担这样的福气,请你保留一点自己的爱!”

    她激动得哭了起来,唐朝本能的感觉到,这个女人对自己,也是充满了无限的感情。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唐朝和杨玉环相互一笑,再次的缠绵在一起。

    终于,两人安静下来,杨玉环的声音充满了惊讶:“唐朝,你为什么要将所有的秘密都告诉我,难道你不知道,我只是你的一个女人,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交友三千,其中有一知己,足矣。”唐朝的话发自肺腑。

    “那么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真的能够知道过去未来之事吗?”她自然听到了唐朝在太极殿之中和众大臣猜谜语的事。

    的确,不仅是李白等人,就是杨玉环这些后宫佳人,也对这一种事情充满了怀疑。

    唐朝一笑:“我不能告诉其他人,当然可以告诉你。其实,这只是一种骗术,只不过,包括李白臣相在内的所有人,都被我骗了而已。”

    “骗?”杨玉环的心中惊讶无比。

    “是的。其实只是我的耳朵和眼睛以及全身的感应能力超强而已,可是在李白等人看来,我却是先知先觉的神。他们在大殿之外商量的事情,虽然距离我所在的龙椅有千步左右的距离,可以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却能将他们的谈话隐约的感受到,稍一琢磨,就明白了他们要我猜的三样东西。若是他们聪明一点,到太极殿广场上去商量,则我对他们的事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杨玉环露出深思的神色,好半晌才回答道:“我可以理解,但是说出去,未必有人会信,不如,陛下就让它永远的保持神秘。”

    唐朝颔首:“不错。一个皇帝,若是事事都让臣下猜测到你的意图,那是十分危险的。我想的话,不少的人,其实都想坐到那个位置上去。”

    “是的,唐朝!那是一个危险的位置,但是无疑也是一个舒服的位置,在那里,你几乎可以得到世间的一切,唯一不能得到的,只有一样。”杨玉环少有的严肃起来。

    唐朝叹息:“不错!唯一不能得到的,就是长生!皇帝是什么,皇帝也不过是个人,像草木一般枯荣的度过一生。”

    对于这一点,身为穿越者的唐朝,和杨玉环是一样的迷惘,而实在话,还没有人能破解这个难题,也许,只有修行,只有真正透彻的修行,才能真正的破解这个难题。

    一个人即使是武功再高,但是却不能改变自然界的规律。

    ……

    此时的安禄山,却迎来了一场真正的大战。

    他实在想不到,李隆基居然敢出城和他决战,当下带领三万御林军,和诸将出到阵前,想和李隆基对话之后再出战。

    可是想不到的是,李隆基根本不和他对话,倚天宝剑一指,大军冲杀起来。

    这是一场真正的步兵的较量。

    在这数月之中,在李隆基的督促下,在好几名大将的鼎力训练下,徐州的步兵战力,得到了真正的提升。

    尤其是屡次打退唐朝和安禄山的进攻,使得徐州守军,取得了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就是至少可以和敌人一战的能力。

    唐朝一撤军,高仙芝立即献策,和郭子仪内外夹攻,打安禄山一个措手不及。

    由于郭子仪带领大军出外,徐州粮草的压力当然无存,城内四十万大军日夜操练,终于到了该一搏的时候了。

    “妈-的,反了,李隆基这是找死!”安禄山哐啷的拍打着日月双刀,指挥手下大军冲了上去,命令身边的史思明:“做好抢城的准备!他这是想拼命,杀他个片甲不留。”

    史思明得令,带领手下四十万兵马奋勇靠近护城河边,准备抢城。

    毕竟,安禄山手下的部队是李隆基的两倍有余,而且十分精锐程度大有过之。

    好一场大战!

    仅仅一个时辰不到,徐州城下,李隆基所部已经出现了上十万人马的伤亡。

    李隆基倚天宝剑狂舞,带领杨玄林等骁将奋死守住护城河之前的吊桥,一旦有人靠近,就是不要命的冲击。

    史思明虽然极想建功,但是在高仙芝的八卦游龙阵面前,却是占不了丝毫的便宜,反而施展不开手脚,不能利用兵力数量上的优势,被牢固的阻挡在护城河边。

    “怎么回事儿?”安禄山大为恼怒,面对面的交手,安守忠等人居然不能突破高仙芝的阵地,这使他觉得大大的丢脸。

    在北国攻无不克的部队,想不到居然遇上了最强力的抵抗。

    “给我上!冲,退后一步者斩!”

    他的日月双刀,再次的砍翻了两名偏将,发出了愤怒的吼叫。

    顿时,他身后潮水一般的御林军开始冲阵,勇往直前。。

    对于安禄山而言,当皇帝是个草包,但是在带兵打仗上,的确有一套独到的东西,至少凶悍是非常突出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部队才很有战斗力。

    这样一来,高仙芝的八卦游龙阵顿时压力大增。

    并不是阵法不够精妙,而是实力太过悬殊。

    很快的时间里,高仙芝的部队节节后退,退到了吊桥边上。

    此时的李隆基,眼里现出十分悔恨的神色,喃喃的说道:“郭子仪,朕如此对你,想不到你却辜负了朕。”

    很艰难的,李隆基才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不过,他的手势刚刚举起,眼中却忽然现出狂喜的神色,手中的倚天剑高举:“所有将士听着,郭子仪来了,我们杀出去,退后者斩!”
《飞越唐朝》正文 黑死病
    随着他的这声喊,铺天盖地的大军冲杀上来,正是郭子仪带领大军到了.

    安守忠之子安在意,向来勇猛,持厚背大砍刀接住郭子仪,被郭子仪风车一般的枪法一搅,猛然欺进他的门户,铁锏一击,半边脑袋就此不见。

    以郭子仪三百父子兵作为班底,大军冲击而来,安守忠伤心之余,虽然奋勇抵挡,但无奈的是已经被郭子仪在刹那之间冲乱了阵法,呈现溃败之势。

    李隆基大喜,带领手下三万御林军亲自抵挡安禄山的进攻,高仙芝更是奋不顾身。只有在这个时候,李隆基才看到这位大将真正的实力,真的是威风八面。

    安禄山的双刀在这个时候遇到了真正的对手,高仙芝砍刀挥舞之间,将他着着的压制。

    其实,安禄山的武功,本和高仙芝在伯仲之间,但是毕竟使用短兵器吃亏,被高仙芝狠狠的扑击而上,只得退却。

    他这一退,军心大受打击,顿时溃败。

    这一仗高仙芝和郭子仪一内一外,将徐州北门之敌杀了个丢盔弃甲,好在史思明、田承嗣等人及时带兵增援,安禄山这才没有败到家。

    但是这样一来,徐州北门的威胁,算是暂时的解除。

    趁着这个机会,郭子仪、李光弼等赶紧将押运到徐州附近的粮草数千石送入徐州城中。

    至此,徐州的粮食危机算是真正的解除。

    ……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场史无前例的蝗潮席卷了整个河洛之地。

    仅仅是一天的时间,安禄山的军中死了上万人——伴随着蝗虫的,是这种无法抵挡的瘟疫,十室九空。

    第二天,安禄山军队的数量,骤然下降了七万人。

    军队是人流集中的地带,瘟疫的威力更是横行。

    中军帐之中,无数的将领望着安禄山,等待他的命令。

    这已经是瘟疫发生的第三天,这一日之中,竟然又多出十万人的死亡。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无情的死亡,人们已经忘记了悲伤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的心中都被浓厚的恐惧所笼罩。

    “狗日的唐朝,原来他早已经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所以提前撤兵了。居然还和我订下三个月的限制,这不是投机取巧吗?”

    安禄山在心中骂,可是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现在,军心大大的不稳,已经不是他敢随意操纵的时候了,一旦过激,则很可能会酿成一场兵变。

    “陛下,微臣已经按照您的意思,将部队分散到徐州各处,不过死亡仍在继续,根本控制不住。”史思明的眼中,现出真正的无奈。

    “军医,军医是干什么用的?”安禄山猛然的咆哮起来,一军皆闻。

    “回禀陛下,军医说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疫情,现在已经死伤惨重,估计短时间之内不会找到对付这种病情的药方。”

    “那怎么办?难道你要让朕眼睁睁的看着大军都死光?”安禄山心中烦躁,咆哮得更大声了。

    帐中众臣顿时噤若寒蝉,知道皇帝一旦如此,就是他出手杀人的时候了。

    这一次,不知道哪个倒霉鬼又会死在他的手上。

    “回禀陛下,依臣之见,陛下应当速速派人前往巴蜀峨眉山,延请有道真人下山祈镶求福,当能化解此难。”献策的是帐前书记官黄舒。。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安禄山的牛眼圆睁。

    “我……小人……”

    忽然,嘶哑的尖叫声传来,黄舒已经被安禄山一拳杀死。他临死前的尖叫如此痛苦,显示出他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安禄山的拳头,先击碎了他的胸骨,然后再以强大的暗劲之力,震碎了他的心肺内脏。

    “户部尚书何在,还不快快安排下去,,请峨眉山的真人下山,祈镶降福。”

    户部尚书战战兢兢的答应,火速的安排下去。

    只要安禄山在的地方,这一批朝廷的班子就跟随在他身边,说是傀儡丝毫也不为过。

    “陛下!微臣有一个小小的办法,或许可以破解这样的局面。”史思明进言。

    “史爱卿但说无妨。”安禄山杀人之后,暴躁的气色似乎缓和了一点,恢复了一些礼貌。

    “回禀陛下。请真人祈镶,固然可行。但是若再请高明的医生来我军中治疗,也能起到作用,如此双管齐下,方是万全之策。”

    “爱卿之言有礼,这就去办,哦,对了,当今天下最有名的医生是谁?”

    “是孙思邈。”

    “他现居何处?”

    “具体的地点,我不知道,只听闻他隐居在长安终南山之中,此去快马加鞭,并不算远,若是够快,一二日之内即可请到。”

    “恩,既然如此,你认为谁去比较好?”安禄山的眼中,也射出了少有的的期待的神色。

    “当此大乱之世,必须要有高强武功的人前去,不如派安庆绪殿下前去,一则显得陛下对他的重视,二则殿下武功不错,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了。”

    安庆绪一听,头皮发麻,这等于是叫他前去送死。

    长安是谁的底盘,是唐朝所在之地,而且终南山那么大,绵延数百里,到哪里去找一个隐居的死老头?

    找得到,这样的人,也不一定能来;找不到,自然不能来。

    而一旦回到军中,肯定会被史思明狠狠的参一本,到时候就算自己这个老爹不亲手杀了,但是以后肯定会被人灌上无能的帽子,再想继承大燕国的江山,已经是十分的渺茫。

    “怎么,你还不跪下接旨?”安禄山向一脸土色的安庆绪喝了起来。

    安庆绪在心中大骂史思明的祖宗十八代,心中的愤怒,真的是难以言表,只得叩头接旨。

    原来,史思明自安禄山称帝以来,时常受到安禄山的猜忌。不仅仅因为他的武功高,更重要的是他还掌握数十万大军的军权。

    而其中,安庆绪,则是对史思明这位“叔叔”监视得特别的紧。而事实上,史思明也的确在暗中勾结力量,以壮大自己的派系。

    这当然导致了史思明的极大不满,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当然要使一把力。

    ……

    史思明见安庆绪接旨而去,心中大喜,回到本部帐中,聚集了十余名心腹将领集中商量大事,神色之间无比的舒畅。

    “朝义,你带领三百人,以侦察敌情的名义出去,务必要赶在安庆绪进入长安之前杀了他,记住,一定要做得隐蔽。事成之后,立即提头回来,算是大功一件。”

    “是,父帅!”

    史朝义是史思明诸多儿子之中武功最强的,已经突破明劲的颠峰,进入化境初期的境界,算得上是一个高手,作战勇猛无比。

    ……

    史思明知道,安庆绪草包一个,武功计谋都不算出色,但是偏偏似乎和史朝义是天生的冤家对头,不早点除掉他,自己和儿子都要受这小子的气。

    毕竟,安庆绪如果顺利继位,则肯定会打压自己父子。

    ……

    安庆绪带的人马十分可观,足有八百骑兵,而且后面还有不少的车马,装满了陵罗绸缎、珍珠宝贝等物,说是去“请”孙思邈的礼物。

    其实,安庆绪并非是去送孙思邈,他要结交的人是唐朝。

    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安庆绪知道,干脆投降唐朝算了。他在大的方面是没有什么谋略,但是在关系自己身家性命的时候,却是无比的小心。

    他当然预感到这一路上十分的不平坦,事先已经委派心腹向唐朝请求接应。

    他在自己的帐中选装了一整天的病,差点就死的情况,然后在得到手下准确的情报,说是可以支援之后,他才起身前往长安。

    安禄山虽然凶残,但是对自己的儿子,毕竟有些香火之情,没有立即将他斩首,反而将御医派去给他看病。

    ……

    却说长安大明宫中的唐朝,这段时间过得真正的快活,三宫六院之中的女人把他伺候得十分的舒服,尤其是文姜公主、杨玉环,可以说是需索无度,这使得他强悍的身体,也一时有些吃不消。

    还在唐朝带领大军回阳平关的时候,孙思邈已经托人带来了预防蝗虫的妙方,更传授了如何抵挡疫情的方法,这使得关中土地,没有受到严重的蝗潮和疫情。

    这段时间,唐朝当然没有真正的闲着,不断的派出使者前往突厥和回纥,以使他们的援兵早日到达。

    前一段时间,自己和李隆基激战的时候,这两个西域大国居然按兵不动,这使得唐朝十分的生气,现在,受到重大灾害的安禄山与李隆基,可以肯定的是,在疫情过后,肯定会面临粮草不足,兵员锐减的局面,如果再借到大兵,则完全可能以摧枯拉朽的气势一举统一全国,实现真正的霸业。

    其余的人,比如李白、专信、舍瓦等大将,自是日夜操练兵马,以期待训练成真正的精兵,狼正轩也回到南诏,厉兵秣马。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接到了安庆绪的求救信函,大喜之余,立即派班林带领一万部队前去接应。
《飞越唐朝》正文 第三十九章济世救人
    班林带领大军在阳平关以西的宝鸡县遇到了史朝义带领的八百精兵,二话不说,直接掩杀,这是唐朝的命令.

    史朝义为了神不知鬼不觉的追上安庆绪,这段时间之中居然昼夜隐蔽,好不容易赶上了安庆绪,正想找一处绝佳之地伏击,却遭遇到了班林的大军。

    史朝义虽勇,但是无奈手下兵力太少,只得且战且走,退往徐州。

    好在他这八百人都是骑兵,班林追之不及,也只得罢了。

    安庆绪首先献上了一张长长的礼单,李白亲手交在了唐朝的手里。

    唐朝看了一眼,立即就变了脸色。

    这张礼单上的东西计有:黄金十万两,珍珠五十串,玛瑙七颗,和氏壁一。

    清单之中详细的列举了这些东西的出处,如何使用等等,唐朝也没有多看,吩咐道:“宣他进来!”

    不长的时间,肥头大耳的安庆绪来到殿中,扑通一声跪下:“多谢陛下,若非是您相救,小的已经没有命了。”

    他自然极端的感谢唐朝。

    乱世之中,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什么都比不上性命。安庆绪自然深知这一点。

    唐朝看着匍匐在自己脚边的安庆绪,亲自将他扶了起来:“殿下请起。”

    安庆绪泪流满面,哽咽道:“陛下,感谢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总之,只要是您的差遣,我以后无有不遵。”

    当下,唐朝询问到安禄山军中疫情之凶狠,心中大为吃惊,同时又深为庆幸。若是自己再走迟得一些时候,说不定就赶上了这场史无前例的大瘟疫。

    没有人能轻视瘟疫的巨大破坏力,唐朝深知,在自然界的大威力面前,人,有时候相当的渺小,即使是秦皇汉武那样的人,到头来,岂非也要化成一掊黄土?

    唐朝要的就是安庆绪的这句话。通过这几次接触,唐朝已经大致的了解了安庆绪的性子,此人武功是不错的,但是胆小怕死,而且会玩一些小聪明,久在朝廷的争斗之中,到底还是培养了一些政治觉悟。比如这一次,史思明摆明了是要陷害安庆绪,这小子也没有愚蠢到家,就乖乖的将自己的头给对手献上去,索性投靠了自己。

    这是一着活棋。不管怎么样,先保全自己的性命再说。

    “太子殿下,朕既然答应帮你,就一定要真心的帮助,不能让史思明陷害了你!”

    唐朝再次的安慰这位泪水横流的太子。

    “陛下,我不能再回父王那里去了,请收留我,以后我给您做牛做马,都一定要报答陛下的恩情!”安庆绪忽然之间听出唐朝有叫他回去的意思,吓得扑通一声再次跪下,泪水再次狂涌而出。

    唐朝就微笑道:“师傅,安太子如此悲伤,只有您能治疗,请现身!”

    随着唐朝的语声,大殿之中缓缓走进一个须发银白的老人,一副仙风道骨,飘飘然有出尘之姿,正是药王孙思邈。

    安庆绪忽然不哭,看着面前的老人,作恍然大悟之状:“来着莫非是药王前辈?”

    唐朝微笑:“正是。”

    安庆绪突然之间明白了唐朝的意思,那是要他带药王前去治疗瘟疫,替自己争得在安军之中的地位,当下纳头便拜,还没有站起来,已经是喜形于色。

    孙思邈扶起安庆绪,口称:“王子殿下,你行此大礼,老朽何以克当?”

    安庆绪道:“若能请到药王前辈前去治病,是我大燕王朝齐天之福。”

    此时的他,心中已经在盘算,只要请到了药王前去,肯定是药到病除。到时候自己的这件大功,足可以和当时攻占洛阳的孙孝哲相提并论,而且只有更大,因为这可能挽救整个大燕军队的溃散。

    谁都知道,如果瘟疫继续溃散下去,不仅李隆基的部队会接近崩溃,安禄山又何尝不是如此。自己这次真的能成就功劳,可以肯定的是,将来继承大燕帝王之位,可算是实至名归,没有谁敢有异议。

    孙思邈摇头,看着安庆绪,似乎早已经洞察他的内心,说道:“太子殿下,其实您不必谢我,老朽生而好医,钻研医术,不知疲倦,不知不觉之间,活了一百多岁,心中唯一记得的字,就是一个‘仁’,天降如此灾祸,我身为医人,不能罔顾天下苍生,所以行医是我的责任,就是太子不请老朽,只要还有一口气,老朽当然要去济世救人。”

    唐朝听到这里,心中忽然闪过一丝愧疚之意。

    这段时间,他想尽办法才将师傅接到长安宫中,除了了孝敬的心思之外,其实还是想要他不要关心世间疾苦,等过了这段时间,李隆基和安禄山的大军严重减员,到时候他好一举荡平中原。

    “师傅,我派十万大军亲自护送您到徐州。”唐朝赶紧弥补过失。

    孙思邈就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不必了。我以前的功力虽然传给了你,但是这些年来勤练武功,却也有不少心得,小小蟊贼,倒也不能伤我分毫。”

    唐朝大喜,他知道师傅搏通天下武功,只要修成一般的内力,已经可以算是一个高手,见他步履轻捷,满面红光,顿时放下了不少的心,可是毕竟还是派了工部侍郎黄俊彦带领了一批手下,装载无数药草,跟随孙思邈西出阳平关救人。

    一路之上,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最终到底还是派了隆多带领五万大军护送孙思邈前往徐州。

    在长按郊外诀别的时候,安庆绪再次抱着唐朝,痛哭失声:“陛下,不管您是怎么看我的,反正我安庆绪这条命,以后就是您的,我就是您的臣,我绝不背叛你!”

    当下亲手折断了腰间长剑以明誓言。

    唐朝深为赞许:“朕相信殿下的诚意,以后你我一体,打出一片大大的天下!”

    ……

    同行送别的还有朝中重臣,李白、舍瓦、专信等人自然紧随唐朝,对孙思邈事以太师傅之礼,恭敬异常。

    李白首先开言:“太师傅这一片悲天悯人的心肠,的确值得称道,可是他应该知道,他这一去,等于是壮大了我们的敌人,不是给我们添乱吗?”

    舍瓦和专信一头,看着唐朝:“臣相大人所言极是,陛下,此事万万不可,这叫资敌,我们一定要阻止!”

    唐朝沉默,半晌之后才答道:“早年我经脉受到重创,是师傅以绝世功力救了我,还平白了损耗自己数十年功力,白白的便宜了我,后来我武功日进,其实最大的功劳,都在师傅的身上,我不能违背他的意志。”

    唐朝说完此话,当先摆驾回宫,留下李白、舍瓦和专信三人面面相觑。

    舍瓦说道:“臣相大人,我看陛下是不愿背负不敬忘恩的罪名,所以只得勉强答应。”

    专信赶紧附和:“不错,宰相大人,陛下心中肯定是很不乐意的。救活了那些人,不等于是保存了安禄山和李隆基吗,只会给我们带来莫大的威胁?”

    李白大喜,他开始用言语来撩拨唐朝,就是想得到这两个重臣的赞同,闻言赶紧道:“阻止太师傅北上徐州,陛下既然不愿做,那么肯定是我们三人做的,你们两位放心,到时候我自然会以种种借口延迟隆多的部队。”

    舍瓦和专信一听大喜:“臣相高见,只要再迟到个三四日,瘟疫肯定到了失控的地步,那时候再慢慢送太师傅去徐州,可谓是两全其美。”

    ……

    隆多在行军途中,忽然发病,高烧不断,孙思邈给他了诸般药石,还是没有丝毫的效果。

    隆多是这支大军的统帅,他都病了,部队自然原地待命。

    自然,隆多的“怪病”,是在收到李白的指示之后立即发生的。

    就这样,大军还没有过咸阳,就已经耽搁了一日一夜。

    第二日清晨,孙思邈很恼怒的看着隆多:“大将军,你这样装病,戏耍老夫,其意何在?”

    这个时候,孙思邈的几根银针还正插在隆多的头上,只要他稍微一动,就可以取了这个狡诈小子的性命。

    以孙思邈的医术,天下又有什么能一直瞒得住他的怪病?

    隆多本就是个粗豪汉子,经此一问之后,只得都一一的招了。

    孙思邈静静的听完,忽然舒了一口大气:“只要不是唐朝的意思就好。我还以为经过这么多年之后,他把拯救苍生的誓言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安庆绪大喜,赶紧恳求隆多即时发兵,以赶在三日之内回到徐州。他当然不能忘了史思明给他的来回三日期限,事关脑袋的问题。

    隆多当即发兵,昼夜兼程赶往徐州,在距离徐州十里之地方才折回,回报唐朝。

    唐朝在大明宫中得到消息,李白居然私自命令隆多装病,耽误孙思邈去徐州治病,大怒,喝令殿前官火速传三人进宫。

    李白正在为隆多违抗自己命令之事烦恼,忽然接到唐朝的宣召,立即知道唐朝已经知道了自己干的好事,赶紧托病不出。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章无耻之尤
    孙思邈和安庆绪在史思明规定的三日之内回到徐州军中,安禄山接着,欣喜万分。

    药王却并不在意什么虚礼,指定要安庆绪陪着,一一到寨中治疗。

    唐朝派黄俊彦押送的药草,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了极大的威力,在药王的神技之下,化腐臭为神奇,居然都一一的发挥出作用。

    三天不到的时间,安禄山军中的疫情算是被遏制住。

    虽然如此,安禄山的一百余万大军,经历此次大瘟疫之后,死亡近半,只有六十万的兵力。

    短短半个月不到的时间,损失如此惨重,是大燕众臣始料未及的。

    中军帐中,孙思邈向安禄山抱拳为礼:“多谢陛下。”

    毕竟,以安禄山现在的身份,还要再三的在龙椅上请孙思邈坐下,待遇之隆,可算是举朝无双,但是药王配得上这样的礼遇。

    若不是孙思邈的及时到达,大燕军队至少还有三成之中一成的人死于斯役,而且难以控制住疫情。

    “先生天下第一神医,果然是名不虚传,请接受我大燕国名誉国师之职。”

    安禄山的话声刚落,一道黄纸的诏书已经由太监交到了孙思邈的手中。

    孙思邈微笑摇头:“陛下的好意,老朽心领啦,只是到我现在的年纪,早已经把虚名看得极淡,老朽万万不能接受!”

    安禄山微微恼怒,他不是笨蛋,自然早已经思考过,孙思邈有唐朝那样的徒弟,自然不可能在自己的麾下效力,所以才封他荣誉国师之职。

    但是这老糊涂居然如此忤逆自己,换了是其他人,早已经一怒斩首。

    不过想到他的绝世功劳,他强压下怒气,堆起一张笑脸,居然在朝堂上开始了劝说:“老前辈,朕知道您的意思,可是这只是名誉上的,您尽管接受,不会有半点约束到您!”

    “老朽是为救命而来,绝不能受!还请陛下谅解。”

    安禄山渐渐恼怒,在他的朝堂之上,居然有如此不识时务的人,偏偏他又不能立即的杀人。

    他就算是再蠢笨,也不会杀这么多人的恩人,犯下众怒。

    “好,哈哈,老先生真是无欲无求,佩服,佩服。”

    说完这话,他就准备退朝,回去好好的和自己那几个贵妃发泄一下,但是孙思邈还有话说:“陛下,大燕军中疫情,已经基本控制住,而且药方和药物的使用方法,老朽已经传授给了大燕众军医,老朽这就准备告辞!”

    “什么,先生要走?”安禄顿时就有点挂不住了。

    “是的。我听说李隆基军中疫情现在兀自横行,死伤无数,这就准备前往他军中看看,看是否能尽一份绵薄之力!”、孙思邈以一个济世救人的医生,说这番话,自然没有想其他的诸多关系,他只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一切光明磊落。

    但是安禄山一听,却是恼怒异常:你直接回长安也就罢了,却偏偏在这里坏朕的好事。

    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脸上却反而露出笑意:“先生的菩萨心肠,实在是令人敬佩!先生的大恩,我大燕国无以为报,谨备上水酒一杯,给先生壮行!”

    说到这里的时候,安禄山哈哈大笑的向身后喝道:“药膳司,还不备酒!”

    当下传递出一片的应诺声。

    “陛下不必多礼,况且救人如救火,我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不知道那里的疫情怎么啦!”孙思邈想立即走!

    安禄山向身后两名贴身侍卫使了一个眼色,两人会意,哐啷一声,两柄腰刀同时出鞘,一左一右拦住了去路。

    其时中军之中只有孙思邈一个外人,其余的都是安禄山手下的心腹亲卫。

    “陛下,你这是什么意思?是对待恩人的态度吗?”孙思邈大怒,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为他立下了如此大功,而今自己只是要走,安禄山居然做出如此丑态。

    他甚至有点气急败坏。

    他一生受人尊重,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不要脸的人。

    “恩人!”安禄山笑了一声,“除非你救我手下的军队,不救李隆基。可你现在要去救他是不是?”

    “是。我是要去救。可是我就是不明白,我这样做为什么就不再是你恩人了呢?”

    安禄山笑起来:“孙先生,那我告诉你,两边都救,就等于不救。我问你,我和唐朝联盟一心,要对付的是旧唐的势力,你救唐朝和我的部队,我们自然感激,可是你救李隆基,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管这些。我也不想知道你们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我只知道,作为一个医人,知道有病患,一定要想尽办法救治。”孙思邈回答。

    安禄山一听,脸色真正的沉了下来:“我明白了,孙先生,既然你执意要如此的话,我也不能客气啦!”

    只见安禄山眉毛一扬,向身边的一个随从小声的说道:“把他给我关起来,半月之后再放了他。记住,若是这期间他逃走了,我会把你的首级挂在辕门之上示众。”

    这个随从打了一个哆嗦,但是立即声音洪亮的回答:“陛下放心,微臣一定尽心看守。”

    安禄山吩咐完,早已经转入后堂。

    孙思邈年纪虽老,但是耳聪目明,将安禄山刚才的话听得清楚,高声喝道:“安禄山,老朽这一辈子什么人都见过,但是就是没有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恩将仇报的人!”

    可是安禄山充耳不闻,随即不见。

    ………

    ……

    长安大明宫中,唐朝大发雷霆,将专信狠狠的骂了一通。

    对于舍瓦,由于是自己的义父,他只是询问了一下李白的主意。

    当然,在这样的时候,舍瓦知道没有隐瞒的必要,将李白的计划一一的坦白。

    唐朝骂完之后,随即又觉得不对,赐专信坐,口气松动了下来:“是的,我知道你们都是为了朝廷,都是为了大局。我其实,也不怪李白了,只是我十分生气的是,你们难道不知道,师傅在我心中的地位。我就是死,也不能违背师傅的心愿。而且说实在的,他这个心愿,为的是天下苍生。我们为什么要阻止他?”

    “陛下,我知道您生气,可是您知道吗,若非这场天赐灾难,我们新唐想要统一中原,却要受到天大的阻挠。这样一来,李隆基被大大的削弱。我们只要尽快出兵,一定可以拿下徐州。”专信早已经将唐朝的骂声忘到了背后。

    在专信的眼里,唐朝不管怎样对待他,他的忠心都是一样的。

    “专信的话不错,陛下,我们该立即出兵进攻徐州。”

    舍瓦当然希望早一点能拿下李隆基,到时候他能早一天解脱。

    “两位的话是不错的。我早已经命令在西南休整的狼正轩带领二十万大军到长安取齐,估计就在这数日之中到达,二位也去准备一切,克日出征!”

    唐朝的话丝毫不带一丝烟火气,但是使两人感受到唐朝的智慧,两人相视一笑,都知道这个年轻皇帝不是笨人,一切都在他的考虑之中。

    两人一起辞出,在太级殿过道处,专信问舍瓦:“国师以为陛下是真在生李白的气吗?”

    “非也。他必须这么做。他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宁愿以后夺取天下的时候充满了困难,也不愿意做出忤逆师傅的事情。”

    ……

    唐朝的神色比较平静,眼神之中充满隐忧。

    他在担心一件事,安禄山会不会抢先进攻徐州。

    不管怎么说,有了孙思邈的帮助,安禄山当能抢先缓过气来。

    李隆基受到如此严重的摧残,军队势必严重的减员,就算有郭子仪、李光弼、高仙芝这样的大将,但是疫情横行,军无战心,徐州被破只是时间的问题。

    “报,十万火急!”

    正在唐朝忧心如焚的当儿,凤箫的消息使唐朝眉头紧锁。

    “陛下,这该怎么办?”杨玉环靠在唐朝的怀里。

    孙思邈被安禄山扣押在军中!

    “无耻!世上居然有无耻到了这种地步的人!”唐朝脸色发绿,一掌按出。

    轰然大响之中,坚硬的大理石地面出现了一个面盆大小的深坑。

    杨玉环花容失色,抱住了唐朝:“陛下,您一定要冷静!”

    唐朝抬头仰望长生殿高悬的屋梁,喃喃的念道:“人有菩萨心肠,虎有伤人恶意,我该怎么做?”

    ……

    半个时辰之后,舍瓦和专信再次来到勤政殿中。

    两人的脸上都是铁青的颜色,专信首先道:“陛下,我们首先发兵攻打安禄山这个无耻小人?”

    舍瓦的意思一样:“陛下,我们新唐绝不允许这样荒唐的事情发生,真的是无耻之尤!”

    唐朝的眼神早已经冷静下来,问:“若我们胜,我相信以我军现在的战力,胜在情理之中。可是如此一来,李隆基却会得到喘息的机会,瘟疫对他的影响将降到最低,这是渔翁得利的结果。”

    两大爱将颓废的点头,他们当然深知这一点,只是气愤之下,这才什么都不顾了,真要做事,却绝不能卤莽。

    “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亲自到徐州,设法营救师傅,而且,派出我朝中官员,责令安禄山不要进攻徐州,因为我们相约的是半个月。既然他不能在指定的时间之内攻下徐州,则该是我们进攻徐州!”

    两员爱将一头:“陛下英明,先以此相责,我们再视其行止而定夺!”

    他们当然也知道,眼前的这个年轻皇帝,说到这种单枪匹马的救人,未必比他决断大事的时候做得差。
《飞越唐朝》正文 第四十一章 映雪
    唐朝独自策马奔行在前往徐州的大道上,他甚至连一名随从都不带。

    他还是一个幽雅的年轻人,自从经历张飞峡的惨烈厮杀之后,唐朝明白,要想获得天下,并不一定非要靠杀戮。

    师傅孙思邈的话不断的回荡在他心间:要为天下苍生。

    徐州城门紧闭,城墙下许多断木破旗,还有无数班驳的焦痕,火药的威力虽然不算太大,但是却已经可以改变一场战争的走势。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唐朝叹息一声,猛然的停下脚步,看着道路上荒凉的夜景,十室九空,到处的短壁残垣,一向以富庶著称的徐州,现在真的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我带兵争夺天下,到底是为了我自己还是为了改造这个朝代?

    唐朝忽然之间有点迷惘,笑了笑,对自己说道:“哎,这些事情,就暂时的放一放,也许,只有我奄有了整个天下,才能改造这个时代吧!”

    他飘飘的下了马背。

    此时他身下的这匹战马,并不是得自回纥宫中的火电马,而是一匹普通的战马。此时的他的装扮,也是非常的普通,一就是地狱!”

    无名映雪果然笑了,笑得再一次的使唐朝着迷。

    世上怎么会有笑起来如此好看的女人?

    唐朝叹息。

    “快告诉我,是来干什么的?”映雪的话有点急。

    “救人的,你知道药王前辈被他们藏在哪里吗?”

    “你是什么人?”

    “唐朝。”

    无名映雪猛然的抬起头来,猛然的扑进了他的怀里,颤抖的问:“新唐皇帝?”

    “是。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了吗?”

    “他就在这个帐子之后,但是看守的人不少,药王前辈此时还处在昏迷之中,而且浑身上下都被牛筋厚厚的捆绑,据说是害怕他提前离开。”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因为,我是她救活的一个病人,若不是因为我幸运的染上了瘟疫,就不会遇到他。”

    唐朝的心中升起一股温暖之意,师傅所在的地方,果然是福音。

    “染上瘟疫为什么是幸运?”

    “因为……就因为这,我还是一个最纯洁的女人。”她猛然紧紧的抱住了唐朝,“陛下,请带我走好吗?”

    “不行!至少现在不行,我是来救药王前辈的。”唐朝很艰难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知道,一旦救了这个女子,就有可能失去救自己师傅的绝佳时机。而从另外一个层面而言,唐朝一旦救了药王,则势必惊动守卫,再要在大军之中救出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的确是难上加难。

    无名映雪渐渐的放开了唐朝的手臂,猛然擦干了自己眼中的泪水:“我知道了,我不是像秋水公主那样使你心动的女人。”

    她在刹那之间似乎是明白了这其间的巨大差距,她的泪水在眼眶之中打转,但是却终于没有留下。

    唐朝的心中一痛:“映雪姑娘,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一个使我一见之后就无法忘怀的女人,不过我不能带你走!”

    唐朝向他微笑:“姑娘,长安大明宫,随时恭候您的到来,这一次,我只好无情。”就在刹那之间,唐朝决定,不能因为这个女人而害了救自己师傅的时间。

    从情理上来说,安禄山不可能杀孙思缈,可是唐朝知道,一旦舍瓦等人带领的大军逼近徐州,要安禄山实现自己的诺言,由新唐的军队进攻徐州,那个时候,安禄山自然有可能和自己翻脸,杀与不杀,就实在难说得很了。

    无名映雪猛然的大叫:“有刺……”

    作死!唐朝也不知道这女子会在这样的时候发疯,但是他的反应实在太快,在她叫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赶紧按住了她的嘴巴,已经可以听到外面的脚步声,有巡视的士兵过来了。

    “我带你走!”唐朝摇头,很痛苦的说道。

    无名映雪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

    “有事吗?”一个总管的声音尖利的叫了起来,唐朝立即知道是太监。

    “没有,王公公,我刚才手上不小心被鱼刺伤了手。”而在无名映雪对答的时候,唐朝已经犹如一片叶子一般的藏进了她的被窝之中。

    只因除此之外,他实在找不到什么地方可以隐藏自己的身体。

    就在唐朝准备钻出来的时候,一个温暖的身体阻挡了他:“你不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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