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前传》正文 第十四章 荒野裸奔 文 / 罗森
城西的官道上商旅如织,朱老头折而向北,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半个时辰之後,他在一处山坳前停下来,“就在此地。时间是两天前的傍晚,当时他黏了浓鬚,和一群奴仆一起,乘马往北去了。”
程宗扬估算了一下距离,换成自己,恐怕连面容都看不清。如果不是朱老头眼睛够贼,又和严君平相识多年,看穿他黏的是假鬍鬚,只怕卢景在场也无法认出严君平就在其中。
“能看出是哪家的奴仆吗?”
“奴仆的服色都一样,越高,程宗扬连忙拦住他,“声音小点!这么大嗓门,你怕他听不见?”
程宗扬到底还是拦的晚了一步,身後草叶微响,已经有人过来。程宗扬闪身躲在石後,一手握住刀柄,朱老头却蹲在原地未动。
接着一个阴柔的声音道:“奴才蔡敬仲,见过阳武侯。”
朱老头拢着手啐了口吐沫,扭过脸理都不理。
蔡敬仲仍然裸身无衣,脸上的神情却庄重无比,就像在朝堂之上拜见天子一样,双手长揖,然後拜倒,恭恭敬敬地磕了三次头。
“多年未见,侯爷风采犹胜往昔。今日偶遇于此,奴才何幸如之?”
“你不是抱着吕家女儿的大腿,拼命往上爬吗?我还以你封侯了呢。”朱老头道:“既然见着我,还不赶紧回去禀报本侯的行踪,好带人来围杀本侯?”
蔡敬仲对他的讥刺恍若未闻,恭敬地说道:“食君俸禄,忠君之事。敬仲一阉奴耳,自当为主子效力。”
“有奶就是娘都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小蔡子,你可长进了。青天白日,你不在宫里伺候主子,弄这一头的野草,是打算卖身给谁呢?”
“奴才今日休沐,到田间搜罗野麻,做些微物而已。”
朱老头这才回头看着他,别人休沐都是在苑中会客、垂钓,有兴致的,会带着宾客随从到山中射猎。可蔡敬仲双手都是泥土,要不是他模样实在古怪,倒像一个在田中耕作的老农。
“你自小便精于器物,别人只道你是以此为晋身之阶,然而非有志于此,难得用心如此精深,你若专心匠作,当可大成。”
蔡敬仲顿首道:“奴才虽有心于此,奈何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