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凌旭驗尸 下 文 / 六劃先生
听到凌旭的話,陳少‘春’愕然的看著他︰“你不解剖?那你拿著手術刀干什麼?”
“這叫創口檢驗刀,刀刃沒有鋒,專‘門’檢驗各類傷口的工具。,: 。 ”說完這句,凌旭從工具包里拿起一把柳葉刀︰“看到了嗎?這才是手術刀,解剖尸體用的。”
放下工具後,凌旭表情古怪的看著陳少‘春’,把陳少‘春’看的直發‘毛’︰“你這麼瞪著我干什麼啊?”
“不是,陳隊長,你該不會對驗尸一無所知吧?”凌旭表情狐疑的問道。
聞言後,陳少‘春’面‘色’一紅,口中不服氣的反駁道︰“不懂驗尸怎麼了?飯店的老板不一定會做飯,賣菜的商販不一定懂種菜,有些醫院的院長還不會看病呢,誰規定刑警隊長就必須懂驗尸啊?”
“那是我沒有當局長,我要是當上了中城分局的局長,就規定刑警隊長必須會驗尸。”凌旭說完這句,把一個記事板和一支筆‘交’給了陳少‘春’︰“驗尸不會,那寫字總會吧?我說,你記。”
說完,凌旭低下頭開始對李‘艷’馨的尸體進行檢驗︰“頭部完整、‘胸’腔部位完整,腹部有致命創傷兩處,下身完整,生前沒有受到侵犯。
死者手掌處有三處劃痕,劃痕位于手掌中心,依次排列,長度分別是三公分、二公分、五公分。劃口寬闊且平滑整齊,排除凶器所為,應該是被玻璃之類的物品造成。
根據劃痕長度及劃口深度,手部應該滲有血跡,但尸體現場照片顯示,死者手部當時並沒有血跡殘留,現場未找到造成劃痕之工具,此為疑點一。
尸體左手拇指、右手中指各有一處細微擦傷,創傷呈不規則圓形,面積直徑約三公分,表面皮膚被擦破,有脫落痕跡,但現場沒有發現脫落表皮,也未找到擦破點,此為疑點二。
尸體左臂手肘部位有顯淺淤青,形狀呈條形,屬于人為強力掐捏而成,應該是凶手用手指掰扯死者手臂時留下的痕跡,但淤青表面卻沒有留下第三方指紋,此為疑點三。
李‘艷’馨死于刀傷,致命傷有兩處,分別位于尸體肚臍上方三公分,心髒下方五公分位置。致命傷為心髒部位創傷,傷口深二十三公分,寬六公分,肝髒器官被利器貫通,多處器官神經線及血管被刀刃割斷,心髒器官被凶器直接刺破,心脈斷裂。
肚臍部位傷口深十一公分,寬四公分,小腸多處受損,此處創口所造成傷勢,非致命傷,凶器系一把水果刀,刀刃長三十公分,被發現時,凶器‘插’在死者心髒下方的傷口處,周邊血跡已凝固。
由于尸體被冰櫃冷凍過,加之血跡已被清洗,故無法勘驗傷口臨‘床’變化,以及受損器官壞死狀況,但根據現場法醫的勘驗結論,判斷受害人的死亡時間,在案發當天的夜里23時至次日凌晨1時之間。”
凌旭勘驗到這兒,他用鑷子從尸體肚臍部位的傷口處夾出一截腸子,然後把腸子舉到陳少‘春’面前,陳少‘春’正在進行記錄呢,冷不丁見到凌旭遞過來的腸子,他嚇得哆嗦了一下,下意識後退了幾步,一臉怒氣的看著凌旭︰“你干什麼?想嚇死我啊?”
“我讓你看看這截腸子,你至于反應這麼大嗎?”鄙視的看了陳少‘春’一眼,凌旭盯著面前的腸子,漸漸皺起眉頭︰“這截腸子的切口泛白,微微外翻、腸內沒有灌進血液,甚至連小腸周邊的器官切口也都呈縮卷狀,這可不對勁啊。”
看著凌旭從尸體傷口處夾出一截腸子,腸子另一端還在尸體的腹腔內,陳少‘春’一臉膈應的咂了咂嘴,望著凌旭仔細觀察的表情,他隨口問了句︰“腸子都被刀子給割斷了,還有什麼不對勁的?趕緊把腸子塞回去吧,我受不了這玩意兒。”
沒有理會陳少‘春’,凌旭自顧自的說道︰“你們分居那名法醫出具的勘驗報告里面,寫的清清楚楚,受害人的死亡原因系內髒器官破損嚴重及失血過多造成。可是,這些小腸雖然破損十分嚴重,但傷口周邊的跡象,卻不符合失血過多的條件。”
“你這話什麼意思?”陳少‘春’抬頭看著凌旭。
凌旭跟陳少‘春’對視了一眼︰“昨天夜里,我讓晚晴仔細回憶了當晚的細節,據晚晴回憶,她被那個所謂的‘女’鬼領進宿舍後,看到了‘床’上的尸體,雖然刀子‘插’在了死者身上,但是,當時尸體上只有一個傷口,就是位于心髒部位的這個傷口。
可是,第二天當你們發現尸體之後,死者身上卻多出來一個傷口,正因為這樣,我今天才堅持來這里驗尸,通過剛剛的檢驗,我發現死者肚臍部位的這個傷口,不論是傷害力還是傷口位置,都不足以對死者構成致命危害。
尤其是傷口里面的內髒,也不符合臨‘床’致命的因素。我懷疑在這個傷口形成之前,李‘艷’馨就已經死了,如果這個推斷成立的話,那法醫之前判斷的死亡時間就出現了偏差,李‘艷’馨的死亡時間,很可能還要提前,提前到深夜23時之前。”
“什麼?這不可能吧?”陳少‘春’雖然對驗尸有些恐懼,但為了案件,他依舊湊了上去,陳少‘春’從事了多年的刑偵工作,深知死亡時間對命案偵破工作的重要程度,因此,听到凌旭說李‘艷’馨的死亡時間要提前,他瞬間皺起了眉頭︰“凌旭,我希望你不要為了幫莫晚晴洗刷嫌疑而說謊。”
“我什麼要說謊?”問完這句,凌旭把腸子塞回傷口內,同時嘴里繼續道︰“晚晴發現死者的時間是24時左右,當時死者已經死在十樓的26號宿舍里了,並且地面上流淌了血跡。
但是,十樓26號宿舍里卻缺少了許多證物,劃傷死者手掌的物品是什麼?死者手指擦傷處脫落的皮膚在哪里?為什麼死者手臂淤青的表面沒有指紋?
這一切的一切都表面,你們刑警隊漏掉了一個現場,十樓26號宿舍應該凶手轉移尸體的地方,而在此之前,想必還有一個真正的案發現場,那是凶手殺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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