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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1章 舊案(上) 文 / 楚雲殤

    一秒記住【 O】,精彩無彈窗免費!;這是開泰二十四年的一樁案子。

    士子呂方,向清溪縣縣衙報案,溪河一伙劫匪,殺害張一謙,及其書童。而其本人,卻僥幸逃出升天。

    “呂方,你脫逃之後,為何不來報案,遲遲推辭了五天。”

    “縣尊大人容稟,學生乃是這屆考生,脫逃之後,立即前往天相城參考。若我那時前來報案,這伙匪徒必然攔阻,學生恐怕難逃劫難。學生考完之後立馬趕回來報案,歹徒已然松懈,才有性命見縣尊大人。”

    清溪縣縣令向天殺城司律部求援,司律部雷厲風行,一舉將匪徒擒獲。

    匪徒臨死還反咬一口,狀告呂方,殺死同窗張一謙。

    這伙匪徒,以綁票勒索為主要手段,其中不乏撕票的行為。

    縣令直接判其有罪,且誣陷國朝士子,罪加一等,秋後問斬。

    直到承豐十七年,司捕司,重新審理這個案子。

    盡管鬧得沸沸揚揚,張一謙的父母依舊不行。呂方待這二老如親身父母,每年回家都會前往拜訪。且呂方的官聲,一直都是剛正直達,乃是天毅王朝官員的典範。

    可是,當不漏雲將當年的書童找到的時候,張家二老登時翻臉。

    匪徒狀告呂方不果後,呼叫,“不信的話,張家書童可以作證。”

    那個時候,大家以為張家書童早就遇害,但誰能想到,短短五天時間,這貨匪徒竟然將書童賣給了東碧的一個商人。而這個商人,竟然轉手之後,不知所蹤。

    四野之間,都羨慕中碧的文化,很渴望擁有來自中碧的下人。這種畸形的自豪感,並不稀奇。中碧百姓為奴為婢,比四野之間的人,高處許多。都以有來自中碧的僕人為榮。

    書童張青回到滇州,神淚俱下,道盡流亡東碧的苦難。

    “都是那些該死的強盜害的。”

    張青雙眸怒火熾烈,“那伙強盜已經死了,可另外的凶手,卻仍逍遙法外。”

    “凶手,還有凶手?”

    張家二老同樣憤怒,“是誰,快說,是誰?”

    “就是呂方,當初,是呂方將少爺推下河的。後來,他又獨自逃跑,激怒了匪徒,將我的腿生生打斷。”

    張家一張狀紙,將儲相呂方告到延溪府。延溪府知府,哪里敢受理,當即駁回。

    張父仰天大罵,罵天下官官相護,罵呂方,是凶手,是狼心狗肺的禽獸。

    他的罵聲,勾起了百姓的怒火。在滇州,無數人在家里,悄悄給呂相立生祠。

    沖突一觸即發,張父在這場爭執中,不信斃命。延溪知府眼見鬧出了人命,不管不行,要抓凶手。誰都沒想到,很多人自認是凶手,願意就此伏法。

    在滇州,呂相有生身活命之恩,這里民心所向。延溪知府,只得將張家指認之人關入牢房。

    次日,張家全家素縞,抬著張父的棺材,繼續狀告呂相。

    延溪知府頭大如斗,事情鬧大,不得不受理此案。

    張家狀告呂方,推張一謙入河,打斷張青的腿,與匪徒狼狽為奸,罪不容誅。

    延溪知府哀嘆一聲,“你說呂相,不,呂方與匪徒合伙,那其後,又為何將匪徒高發。”

    張青道,“或許是分贓不均,或許是反目成仇。”

    “那好,本官問你,案卷上記載,張一謙,因為危機之中,才失足跌落河中。”

    “不是,是呂方將我家少爺推入河中。”

    “卷宗上,因為歹徒欲要殺張一謙,這才不慎跌入河中。呂方只是將其推開,躲過匪徒的殺害,張一謙不慎落水,可是如此。”

    “那歹徒,只是想嚇唬我家少爺。呂方听了歹徒的挑撥,怕死,這才將我家少爺推入河中。”

    延溪知府一拍驚堂木,“大膽,竟然歪曲事實。那伙匪徒,短短三五天,已殺害六七命無辜者,你居然說他們只是嚇唬你們?”

    “就是嚇唬而已,並沒有真的要殺少爺。他們還要留著少爺,勒索錢財,怎麼可能自斷財路。”

    “你既說歹徒為了求財,張一謙落水後,匪徒為何不救。呂方本打算營救,卻被歹毒制止,你當時,是不是也被歹徒阻止。”

    “是••••••,可是當時,匪徒真不想殺少爺,他們只是為了求財,是呂方害死了我家少爺。”

    “張青,本官問你,你的雙腿,可是呂方為了取得匪徒信任,親手打斷的。”

    “沒錯,是,他為了取信匪徒,對小人下了毒手。”

    “卷中上說,呂方和你一起逃跑,你不慎中箭,呂方背著你一起逃跑,但實在跑不過。遂將你藏于草叢中,孤身引匪徒離開。若是因中箭傷,醫治不及,最多不過瘸腿。而被木棒打斷,卻截然不同,你可讓仵作檢驗你的右腿。”

    “大人,他的腿,確實是因打斷而殘疾的。”

    “吳捕頭,你且瞧一瞧。”

    吳捕頭仔仔細細檢查張青的斷腿,“大人,這位兄弟,真是條漢子,這樣的手段都能用。”

    “哦,如何講?”

    “他這腿,確實是被打斷的,卻絕對不是二十年前斷的。若是舊傷,血肉早已長好。但未愈合的血肉,顯然說明,是新傷。”

    雖然能夠確定對方在誣告,延溪知府冷汗直流。這是一個大陰謀,針對儲相呂方。

    “張青,你可知罪。”

    張青壓住心底的慌亂,“有罪的是呂方,小人有何罪?”

    “大膽,你因被賣到東碧為奴,從而記恨呂方,故此誣告,你可知罪。”

    張家的人哭得昏天搶地,貪官,狗賊,各種罵聲不絕。而堂外,群情更加激憤,一言不合,就要與張家的人打起來。

    “夠了,都安靜。”

    一聲嬌叱,喝退眾人。延溪知府,如遇到救星,“姑娘是?”

    來人亮出令牌,“這件案子,由我司捕司接手。”

    “牢房里,還有毆打張光的凶民,是否交接。”

    不漏月揮了揮手,“都帶走,得問出是誰指使?”

    “沒人指使,我們都是自願的,大伙說是不是?”

    “對,對,張家人誣告呂相,我們都是自願的。”

    不漏月冷笑,“好啊,都是自願的,那呂方讓你們造反,你們造不造。”

    造反罪名太大,一下子嚇住了百姓。延溪知府暗道不妙,這女捕頭,竟然與呂相不對付。不過能摔掉這個案子,倒是兩頭都不用得罪。也算送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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