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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三十三章 文 / 道之左

    一秒記住【 O】,精彩無彈窗免費!;寧雨飛振作精神,意志世界中出現一座廣若天域的城堡,橫亙于前。天穹就像是一張巨大的網籠罩在周圍的空間中,讓寧雨飛產生了一種進退不能的感覺。

    “這一步,冰冷中卻沒有死氣,是生命力量和水之力量結合的法則碎片……”寧雨飛不斷體悟著,那阻擋在身前的一枚法則碎片,則是隨著他不斷領悟而越來越小!

    領悟了,就不再是阻礙了。

    就這樣,不斷前進,不斷向上,寧雨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多高了。

    跨過阻礙,寧雨飛便自覺走入了一片絢爛的彩虹中。

    彩虹絢爛,色彩繽紛,看起來十分美麗,但卻又暗藏著無限的殺機。

    每一道彩光,都蘊含一種或者多種力量,其中包含的法則更是多種多樣,需要他花費更大的精力去破解。

    不過這個過程雖然艱難幾倍,對寧雨飛而言卻是越加輕松可。

    他突破境界者的時候,心境加成很大,所以精神力也就比較強大,加上他與生俱來的領悟能力,讓他很快就領悟了快速突破的訣竅。

    或者說,這並不算什麼訣竅,只能說是在壓榨潛力的情況下,潛力會轉化到最適合的方向,在這里,寧雨飛的潛力化為了悟性。

    所以他領悟起來越加輕松。

    領悟越深,他反而越快,無數彩光在他身上環繞,卻近不了他身。他解析法則越來越快,彩光也慢慢被他體內一股力量推開越遠!

    最終,他還是成功了,踩過了彩光縈繞的區域,踏上了恢宏龐大的天宮!

    天宮,這才是這意志世界最後的一層阻礙,或者說,這才是真正的迷宮!

    這層迷宮,就好像是一重無垠的星河廣域,沒有頭緒,也沒有盡頭。

    寧雨飛意識就在天宮門口,望著眼前恢宏的天宮,眼前星辰幻滅,恍若有無窮界域展開重合在一起,扭曲了空間!

    徐大爺被我一拳頭砸死了,我因此逃離了老家解縣,四處漂泊,但北方忽然出現了許多頭戴黃色巾帶的人,他們窮凶極惡,竟然四處搶劫。我就親眼看見一個小村莊被一群黃巾人洗劫了,男的全都被殺死,女的當然被他們弄得尖叫。我那時候還是一個童子雞,也叫做雛兒,不太明白他們這麼做有啥樂子。(就算之後我明白了,我也不會把那當做樂子……嗯,肯定不會!)我是誰?我可是解縣第一條好漢,一拳頭打死徐大爺的長生哥!哦,不對,我現在叫雲長了,長生這個名字,隨著小娟離開我,也被我丟在了過去。我要面對現實,過好每一天,就只能忘掉長生這個名字,我要用關雲長這個名字,在天下間闖出些名聲來!嗯,我可是雲長哥!怎麼見得有人欺凌弱小?這可不能忍!所以我還是出手了,但那些黃巾卻有些多,上百人,每一個都是面目猙獰的,一個個目光凶惡像是要吃了我,那眼中含著血絲,竟看得我有些膽顫。我心里有些煩悶,我畢竟還是怕了啊,人多勢眾我就不行了?我天生就是脾氣有些 的,否則我不會糾結小娟因為嫁給我表哥所以我就沒有和她私奔的事,正因為我 ,所以我心里面雖然很怕,但還是端著一截碗口粗細的棒子沖了過去,掄著棒子就打倒了兩個正要行凶的黃巾!那兩個家伙被打飛了,吐著血倒了,也不知道是死了還是重傷不起。但我可沒空理會這些,掄著棒子就向著後面的黃巾沖了過去!我看到五十步外有個家伙的衣裳有些不同,一看就是這群人的頭頭,我當然不能放過他!但我還沒有靠近他,他已經發現了我的意圖,然後一大群黃巾在他的指揮下來圍攻我了。我這下真的怕了,怕到了膽子里,當下轉身就跑。還好這一帶的山多林子多,那些黃巾也一心搶劫,沒有理會我。但我卻心中惱怒,臉上通紅。(本就是紅的,但這里是為了表現某種心情。)常年讀《春秋》告訴我一個道理,那就是寡不敵眾,我必須要把這些黃巾收拾一頓,就必須要掌握一些手下才行!拉上三五百個漢子,將這些黃巾都扒光了捅菊花,以報被爆……差點暴露了,好險,都怪那個長相陰險的頭頭,竟敢扔長矛,還那麼準!嗯哼,有些事情打死我也不能說,連想都不願意再想了。我一路奔逃,終于來到了個較為安全的地方。什麼是安全的地方?當然是沒有黃巾的地方!這些日子下來,我也听到四處人的議論,也知道了這黃巾是怎麼一回事。但我還是不會同情他們的!雖然我是個小民出身,但我讀了書的,知道些道理。大漢是什麼?大漢是我們這些漢人的大漢,是我們的民族,是我們的驕傲,而我們,就是大漢的子民!身為子民,又怎麼可以去傷害自己的國家呢?我知道他們的生活困苦,但他們自己呢?困苦了之後,就要把這種心情加諸于其他百姓的身上嗎?我不知道許多道理,但就算我不知道道理,我也不會做這麼糊涂的事兒!也許,真的是那黃巾頭頭張角施了妖法,不然,天下人怎麼會都被他變笨了呢?該死的張角,都是因為你,我才遇到了不平事,我才會在管不平事的時候被傷害!都是因為你的手下那個陰險臉,都是他的投矛那麼準,才會讓我受傷害!我決定要給張角一個教訓,一個非常痛的教訓,非常‘爽’的教訓,深入骨髓的教訓!我買的車還在,因為在管閑事前,我把它藏在了山林里,用草葉樹枝遮蓋著,加上這本來就是個便宜的手推車,所以沒有丟。我順便找了些干樹枝裝上,打算在前面市集賣了換點兒銅子兒花花。終于到了城下,那守城的兵士一臉凝重的檢查著每一個入城的人。他在檢查什麼?我當然知道,身上帶著黃色布條的,或者身上的衣服有黃色的人,都會被仔細盤查。我心中很鄙視黃巾,你們弄得這麼明顯,不就是讓我們這些好人把你們當成活靶子打嗎?“zhu(逐)郡”,我看著城牆上的木牌子,上面兩個大字,寫得很飄逸,但我還是認了出來,畢竟是讀過書的人,我還是識字的!“哈哈哈,你看那個紅臉的大漢子,竟然把涿郡念成了逐郡,這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嗎?”我的耳朵非常靈敏,當然听到了這句話,但我忍住了,我不能和這些家伙一般見識,何況,我現在臉上發燙,定然很紅,怎麼能現在去和他們對質?算了,還是忍一時之氣。我向來就是喜歡把氣放在心里,到找到發泄的途徑再一並發泄出來!我眼楮余角掃到了那兩個家伙,一個滿臉橫肉,卻面白無須,而另一個小臉黝黑,卻長著滿臉大胡子,這兩人都有些高,但比起我來還是差了幾寸。哼,在解縣我就是最高的人,在這zh-u-o涿郡,也沒有幾個人能和我比高!我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胸前,摸到了二十年沒有剪的胡子,我心中有些滿足。我一向自負‘三高’,除身手高,身材高之外,還有一高,那就是我的胡子,我把胡子甩出去砸人的技術高!接受了仔細的盤查,我推著我的小推車進城了。城里的太守叫做劉焉,听說是個名人,還是漢室宗親。我可是知道什麼叫做漢室宗親,那可是有資格被選為皇帝的人!對于大漢,我一向是懷著一顆感恩的心,近乎于朝聖!所以,我對漢室宗親,也有一種近乎于盲目的尊崇。這不是源于理智,而是在血脈深處呼喚著我的一種聲音!劉焉在涿郡擔任郡守,一向都很受歡迎,這里的百姓臉上時常可以見到笑容,那些老人臉上如同菊花般綻放,他們的身上有著的是朝氣,而不是頹廢的暮氣。從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這個劉焉的確是一個好官!果然,漢室宗親不愧為漢室宗親!在州府前,懸著一紙榜文,我身材高,當然將其中的內容盡收眼底。我默不作聲,看周圍沒有人注意我,便輕輕的推著車走了。我車中還有一車滿當當的干柴呢,還是先去賣了,再去喝幾碗酒!哼,投軍?當小兵嗎?有立功的機會?我才不信!運氣不錯,我的干柴賣得很快,我也得了些許錢銀,倒是足夠我大喝一頓了。當然,功勞還是在黃巾身上,要不是他們在肆掠,讓大家不敢出城砍柴,我的東西又怎麼能賣得這麼好?不過,我卻絕對沒有感謝他們的意思,因為我的屁股現在還疼呢!賣完了干柴,我就想找個地方去喝一杯了。哦,就在剛才那榜文不遠的地方,好像就有一家挺大的酒家,嗯,離現在這里並不是很遠,當然是我的首選!咦,那里兩個人看起來有些不同啊!他們一個耳朵很大,手很長,另一個眼楮很大,臉很黑。但這並不完全是我注意他們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氣質了。這涿郡的大街上這麼多人,只有這兩個人的氣質不同。尤其是那個黑大漢,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個力氣大得驚人的家伙。這一點,身為大力士的我絕對是有發言權的。不過,還是先買點兒酒喝吧,真的好渴啊!我正要招呼伙計給我溫一壺酒,但沒想到剛才我注意到的兩個人正看著我,見我看到他們,他們竟也是很高興,竟然把自己的盤子和酒端了過來。“這位壯士,可介意我等一坐?”說話的是那個大耳朵,他的聲音很溫和,很有親切感,我听著就像是听到了杜老頭在私塾講學的聲音,很溫暖慈愛。我不得不對他產生了親切感。“隨便坐!”我的嘴有些笨,說話雖然並不結巴,但我很不喜歡說話,怎麼說的?有句話叫做惜字如金,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說出了三個字,我覺得已經很多了,口也覺著有些干,但我的酒還沒有上,因為我還沒來得及點。黑臉漢子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或者是看出我真的是渴了吧,他將他手中的酒壺遞了過來。我正渴得厲害,又正巧看得起這兩人,當然沒有拒絕,直接仰著頭灌了一大口。解渴!“好!”我忍不住吼了出來。就這樣,我們三個開始聊天了,然後各自都開始作自我介紹了。我這才知道,大耳朵叫劉玄德,黑大漢叫閹人張翼德。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稱呼自己為‘閹人’,但我當時卻沒有歧視他,就算是閹人又如何?只要夠豪放,也是條漢子!直到很久之後,我才知道此‘燕人’非彼‘閹人’,不過嘛,在結拜的時候,我都還是不知道的。他們說他們看了榜文後想要投軍,然後大耳朵說他是漢室宗親,還是鄭玄和盧植兩人的弟子。我雖然讀書不多,但鄭玄和盧植這兩個大儒我還是知道的。這個年代的大儒並不多,除了這兩人外,也只有陳紀,孔融和蔡邕等寥寥幾人了,我當然是知道的。所以,我心中對這個大耳朵長臂猿已經五體投地了。不得不說,剛出道的我,的確有些經不起誘惑,只是漢室宗親,大儒弟子這幾個字,就已經完全吸引住我了。何況,黃巾本來就和我有仇,我要報仇,自然要去找他們,而且還要快,否則黃巾被干光了的話,我的仇找誰報去?所以當時我的心就動搖了,不過我還是有些猶豫,因為這樣投軍只能當炮灰,但我不願做炮灰。然後黑大漢又說,他是本地的富戶,又是殺豬的,還有個遍地桃花的莊院,簡直就是土豪啊!你怎麼不早說?他表示願意拿出自己的所有身家,用來招募一支軍隊,帶著這支軍隊去打仗的話,自然不用親自當炮灰了,那樣報仇自然是有望了!我的心中烈火熊熊,終于有報仇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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