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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6章進剿〈三〉 文 / 紅棉似火

    &bp;&bp;&bp;&bp;兩人剛坐落,楊少聰借著朦朧的燈光,看見了“癩蛤蟆”的身影,他正和四個隨從,在一群“陪酒女”的簇擁下,大杯大杯地灌酒。

    楊少聰用手一指不遠處的一張大酒桌,附在他的耳邊說道︰“方公子!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啊!前面一群花蝴蝶圍著的那矮胖子,就是癩蛤蟆!”

    方磊听得,精神為之一振,側目瞥之,但見“癩蛤蟆”正坐在桌旁酗酒,長得肥頭大耳,滿臉橫肉,肚子鼓鼓脹朕,活脫脫的就象一只癩蛤蟆。

    他忙小聲地說道︰“楊公子!這里烏煙瘴氣的,根本就不是咱們待的地方,外面等他吧?我真不相信他們一個晚上都不出來!”

    說時,掏出五兩銀子塞給正在寫菜單的老板娘,站起身便走了出去,老板娘望著兩個公子的背影,眼楮迷成了一條縫,干手淨腳,白賺了五兩銀子,這麼好的生意,去那里找啊!

    來到門口,兩人找了個隱蔽處,便坐了下來,楊少聰一時興起,小聲地說道︰“方公子!你不知道,這個癩蛤蟆,不但人長得似,他還有過一段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笑話呢!”

    “癩蛤蟆”名叫吳子元,是上埠縣街口鎮人,孩提時和另一家姓王的人是鄰居,兩家人都在街上開店鋪做生意。

    這姓王家有一個女孩叫王月仙,比吳子元小兩歲,她長得十分漂亮,一雙水靈靈的大眼楮,眸似秋水,櫻桃小口,齒若編貝,特別是那兩只小酒窩,笑起來十分迷人。

    鄰家的孩子,那有不在一起玩之理?吳子元雖然長得胖乎乎的,人也比同齡的孩子矮半截,但有的是力氣,經常爬在地上,駝著王月仙玩騎馬,令她十分開心,那銀鈴般的笑聲,不時從她的口中傳出來。

    吳子元八歲那年,被送到鎮上的私塾去讀書,和王月仙一起上學放學,是一對很玩得來的男女小伙伴,半路上,兩人經常在一起玩過家家,吳子元裝新郎,王月仙裝新娘,兩人還手牽著手,進洞房呢?

    只可惜好境不長,吳子元十五歲那年,家里的生意由于經營不善而一落千丈,最後連本錢也蝕光了,只得全家搬回鄉下種田,而王月仙一家,還繼續在鎮上做生意呢!

    吳子元二十歲那年,王月仙也是十八個年頭,她已經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艷若桃花,就象一個剛從天上下凡的仙女,令人刮目相看。

    而他,長大而不長高,胖墩墩的一身肥肉,樣貌丑陋,但他沒有一點自知之明,以為王月仙還對他一往情深,找了個媒人去提親,結果被王月仙的母親擋在門外,一口回絕,還譏諷地說道︰“哼!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貨色!”

    媒人剛出門,吳子元就開始在發著白日夢,幻想著王月仙的家人收下彩禮後,他就可以擇個良辰吉日,抱得美人歸,然後雙宿雙棲,生男育女,繼承吳家香火。

    誰知他的美夢被現實砸得粉碎,當媒人把王家的話原封不動地告訴他時,直氣得怒火中燒,渾身發抖,決定上山入伙為寇,讓賊大當家帶人到鎮上為他搶親,結果又被拒絕,答應他如果肯留在山寨好好干,幫他從長計議。

    這一拖就是大半年,後來一打听,王月仙早已貴為人婦,他把一切的怨恨都歸根在大當家的身上,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糾集了幾個貼身兄弟,把大當家給做了。

    自從做了大當家後,他變得更加奸詐狡猾,凶殘成性,作惡多端,終于激怒了知縣,行文各鎮緝捕房,集中所有捕快,攻破山寨,剿殺賊匪,但卻被他和幾個心腹逃過了一劫,流竄到三興鎮後,糾集了一些地痞惡棍,又拉起了山頭,繼續為非作歹。

    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清溪鎮一事,把他的膽子也嚇破了,毀了經營五六年的賊窩,轉入地下蟄伏,等風聲過後,東山再起。

    但是,一向貪杯貪色的賊人,如何能改得了本性?隱藏幾天後,見得風平浪靜,他又冒頭了,直到這時,他還不知道鵝公嶺山寨的賊人,已被盡數誅殺,只知道他們也藏匿了起來,消息閉塞,無疑加快了他們的滅亡,他的行蹤,早已被方磊和楊少聰盯上了。

    方磊听了楊少聰的敘述,譏諷地說道︰“俗話說得好!人貴有自知之明,這個狗賊,由于得不到自己喜歡的女人,便心里變態,走向極端,成了十惡不赦的壞人,可悲啊!”

    其實,很多人都是因為貪欲,而走上了違法犯罪這一條不歸路,真是“一失足成古恨”,再想回頭,已是百年之身。

    半夜時分,“癩蛤蟆”才帶著四個心腹之人,醉意醺醺地從“快活林”走了出來,然後雇了一輛大馬車,直向鎮西駛去,方磊和楊少聰運起輕功,緊緊地跟在後面,看看這個“癩蛤蟆”的落腳點,到底在什麼地方?

    出了鎮後,又走了一段路,馬車突然停了下來,兩人忙向路邊閃去,隱蔽在黑影之中,但見四個賊人從馬車上走了下來,一個隨從給了車把式一些碎銀,威脅道︰“老老實實地載你的客,不要向外人說出我們的行蹤,人家都說禍從口出,一旦被老子發現你不講信用,便殺你全家!”

    那車把式唯唯諾諾地說道︰“好漢放心,小人一定會守口如瓶,少說話,多干活,向任何人都不會亂言閑語,更不會提起你們的半點事情來!”

    “如此最好!明天晚上回來時,我們還是雇用你的車輛!”那個隨從說道。

    原來到了這里,已經是沒有大路可行馬車,只得下地走路了,而且要爬上一個小山坡,“癩蛤蟆”在兩個隨從的攙扶下,跌跌撞撞的,比烏龜爬得還要慢。

    方磊估計,爬上這個山坡,應該離他們的落腳點也就不遠了,待馬車過後,兩人又借著夜色的掩護,不緊不慢地跟了上去。

    兩人能找到“癩蛤蟆”的落腳點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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