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名媛篇之郑武公妻武姜 文 / 欧阳靖康戴韵
&bp;&bp;&bp;&bp;武姜,姜姓,名字不详。中国春秋时期郑武公之夫人,郑庄公、共叔段的母亲。西申国君主申侯的女儿,生年不详。(‘武”郑武公的谥号,姜:娘家的姓)武姜就是郑武公夫人姜氏。
国籍:申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春秋时期
职业:郑武公的夫人
姓:姜
夫君:郑武公
儿子:郑庄公、共叔段
父亲:申侯
1人物简介
武姜原是西申国人,嫁给郑武公。生郑庄公的时候武姜难产非常痛苦,所以很讨厌他,故而庄公名为“寤生”,偏爱小儿子共叔段。为共叔段求大城制,没有成功,求得京地。共叔段作乱,武姜计划打开都城新郑城门。共叔段失败,郑庄公恨母亲,令人将武姜送往城颍,发誓不到黄泉,永不相见。此时,边疆颍谷一名官吏颍考叔在得知庄公的悔意后,便借机上贡。庄公随后赐宴颍考叔,席间,颍考叔将一些肉类留下。郑庄公随即便问其原委,颍考叔便回禀庄公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让在家的老母也能品尝国君赏赐的肉羹。庄公听闻后,大发感慨。而颍考叔则借机表示,只要挖条隧道,能看见泉水,那么就能完成庄公的心愿。庄公听从,开始动工挖掘。隧道掘成后,庄公和武姜分别走入隧道,郑庄公说:“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武姜说:“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母子最终团聚。
2史籍记载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ō)叔段。庄公寤(ù)【通.啎ǔ】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ù)之。爱共(ō)叔段,欲立之。亟(qì)请于武公,公弗(fú)许。
及庄公即(jí)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ó)叔死焉。佗(ā)【通.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通.太】叔。祭(zà)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通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通避bì】害?”对曰:“姜氏何厌【通餍yà】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通毋】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ǐ)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è),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yā)。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旧读ō】。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通悌ì】,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通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è)之。”公曰:“尔有母遗,繄(yī)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在这里读yù】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通掘】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yì)。”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曰:‘孝子不匮(ì),永锡【通赐】尔类。’其是之谓乎?”
注释
①选自《左传·隐公元年》。郑伯,指郑庄公。郑属伯爵,所以称郑伯。郑,春秋时国名,姬姓,在现在河南省新郑县一带。克,战胜。段,郑庄公之弟。鄢(yā),郑地名,在现在河南省鄢陵县境内。
②〔初〕当初。《左传》追述以前的事情常用这个词,这里指郑伯克段于鄢以前。
③〔郑武公〕名掘突,郑桓公的儿子,郑国第二代君主。
④〔娶于申〕从申国娶妻。申,春秋时国名,姜姓,在现在河南省南阳市北。后为楚所灭。
⑤〔曰武姜〕叫武姜。武姜,郑武公之妻,“姜”是她娘家的姓,“武”是她丈夫武公的谥号。
⑥〔共(ō)叔段〕郑庄公的弟弟,名段。他在兄弟之中年岁小,因此称“叔段”。失败后出奔共,因此又称“共叔段”。共,春秋时国名,在现在河南省辉县。叔,排行在末的兄弟。
⑦〔寤生〕难产的一种,胎儿的脚先生出来。寤,通“啎”,逆,倒着。
⑧〔遂恶(ù)之〕因此厌恶他。遂,连词,因而。恶,厌恶。
⑨〔亟(qì)请于武公〕屡次向武公请求。亟,屡次。于,介词,向。
⑩〔公弗许〕武公不答应她。弗,不。
⑾〔及庄公即位〕到了庄公做国君的时候。及,介词,到。即位,君主登上君位。
⑿〔制〕地名,即虎牢,在现在河南省荥(xí)阳县西北。
⒀〔岩邑〕险要的城镇。岩,险要。邑,人所聚居的地方。
⒁〔虢(ó)叔死焉〕东虢国的国君死在那里。虢,指东虢,古国名,为郑国所灭。焉,相当于“于是”“于此”。
⒂〔佗邑唯命〕别的地方,听从您的吩咐。佗,同“他”,指示代词,别的,另外的。唯命,只听从您的命令。
⒃〔京〕地名,在现在河南省荥阳县东南。
⒄(参国之一)国都的三分之一,参:同三。
⒅〔祭(zà)仲〕郑国的大夫。
⒆〔都城〕都邑的城墙。
⒇〔雉(zì)〕古代城墙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21〔国〕国家。
22〔制〕制度。
23〔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大的城不能超过国都城的三分之一。参,同“三”(因繁体作“叁”)。国,国都。
24〔不度〕不合制度。
25〔非制〕不是(先王的)制度。
26〔不堪〕受不了,控制不住的意思,
译文
从前,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名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难产,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从此就厌恶他。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不符合法制,您将要不能控制。”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如何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蔓延开来的野草还很难铲除干净,何况是您那受到**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趋灭亡,你姑且等待。”
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暗中归自己控制。公子吕说:“一个国家受不了两个国君的统治,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请求去侍奉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庄公说:“不用管他,他自己会遭到灾祸的。”
太叔又把两处地方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子封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更多老百姓的拥护。”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也终将崩溃。”
共叔段修整了城郭,聚集人民,准备好了充足的粮食,修缮盔甲兵器,准备好了步兵和战车,将要袭击。郑国都。武姜准备为共叔段打开城门做内应。庄公知道了共叔段偷袭郑的日期,说:“可以出击了!”于是命令子封率领二百辆战车,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五月二十三日,共叔段逃到共国。
《春秋》记载道:“郑伯克段于鄢。”意思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说他是弟弟;兄弟俩如同两个国君一样争斗,所以用“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意为大哥),是讥讽他对弟弟失教;赶走共叔段是出于郑庄公的本意,不写共叔段自动出奔,隐含责难郑伯逼走共叔段的意思。
庄公就把武姜安置在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到死后埋在地下),不再见面!”过了些时候,庄公后悔了。有个叫颍考叔的,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听到这件事,特意把贡品献给郑庄公。庄公赐给他饭食。颍考叔在吃饭的时候,把肉留着。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一个母亲,我吃的东西她都吃过,只是从未吃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庄公说:“你有个老娘可以孝敬,唉,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说:“请问您为什么这么说?”庄公把原因告诉了他,还告诉颍考叔他后悔的心情。颍考叔答道:“您有什么忧虑的?只要掘地挖出泉水,挖个隧道,在那里见面,那谁能您违背了誓言(不是跟誓词相合)呢?”庄公依了他的话。庄公走进隧道去见武姜,赋诗道:“大隧之中相见啊,多么和乐相得啊!”武姜走出地道,赋诗道:“大隧之外相见啊,多么舒畅快乐啊!”于是姜氏和庄公作为母亲和儿子跟从前一样(即恢复了母子关系)
君子说:“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他不仅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这种孝心推广到郑伯身上。《诗经·既醉》篇说:‘孝子不断地推行孝道,永远能感化你的同类。’大概就是对颍考叔这类孝子而说的吧?”[1]
春秋左传正义卷二隐元年,尽二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申国,今南阳宛县。○宛,於元反。娶,取住反。
[疏]“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生庄公及共叔段。段出奔共,故曰共叔,犹晋侯在鄂,谓之鄂侯。○共音恭。共,地名。凡国名、地名、人名、字、氏族、皆不重音,疑者复出,后仿此。鄂,五各反。
[疏]注“段出”至“鄂侯”。
○正义曰:贾服以共为谥。谥法“敬长事上曰共”。作乱而出,非有共德可称,糊口四方,无人与之为谥,故知段出奔共故称共,犹下晋侯之称鄂侯也。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寐寤而庄公巳生,故惊而恶之。○寤,五故反。恶,乌路反。注同。
[疏]“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正义曰:谓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始觉其生,故杜云“寐寤而庄公巳生”。
爱共叔段,欲立之。欲立以为太子。亟请於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虢叔,东虢君也。恃制岩险而不脩德,郑灭之。恐段复然,故开以佗邑。虢国,今荧阳县。○亟,欺冀反,数也。为,于伪反。岩,五衔反,本又作岩。虢,瓜伯反,国名。复,扶又反。
[疏]注“虢叔”至“阳县”。
○正义曰:僖五年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晋语》称文王“敬友二虢”,则虢国本有二也。晋所灭者,其国在西,故谓此为东虢也。《郑语》:史伯为桓公诈谋云:“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晋有骄侈怠慢之心。君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桓公从之。是其恃险而不脩德为郑灭之之事也。贾逵云“虢叔封西,虢仲封东”,而此云“虢叔,东虢君”者,言所灭之君字叔也。传云虢仲谮其大夫,谓叔之子孙字曰仲也。案传燕国有二,则一称北燕;邾国有二,则一称小邾。此虢国有二而经传不言东西者,於时东虢巳灭,故西虢不称西;其并存之日,亦应以东西别之。《地理志》云“河南郡荧阳县”。应劭云:故虢国,今虢亭是也。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公顺姜请,使段居京,谓之“京城大叔”,言**异於众臣。京,郑邑,今荧阳京县。○大音泰,注及下皆同。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祭仲,郑大夫。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过,古卧反后不音者皆同。堵,丁古反。长,直亮反,又如字。高,古报反,又如字。径,古定反。
[疏]注“祭仲”至“百雉”。
○正义曰:注诸言“大夫”者,以其名氏显见於传,更无卑贱之验者,皆以大夫言之。其实是大夫以否,亦不可委知也。定十二年《公羊传》曰“雉者何?五板而堵,五堵而雉”。何休以为堵四十尺,雉二百尺。许慎《五经异义》、《戴礼》及《韩诗》说,八尺为板,五板为堵,五堵为雉。板广二尺,积高五板为一丈。五堵为雉,雉长四丈。古《周礼》及《左氏》说,一丈为板,板广二尺。五板为堵,一堵之墙,长丈高丈。三堵为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以度其长者用其长,以度其高者用其高也。诸说不同,必以雉长三丈为正者,以郑是伯爵,城方五里,大都三国之二,其城不过百雉,则百雉是大都定制,因而三之,则侯伯之城当三百雉,计五里积千五百步,步长六尺,是九百丈也。以九百丈而为三百雉,则雉长三丈。贾逵、马融、郑玄、王肃之徒为古学者,皆云雉长三丈,故杜依用之。侯伯之城,方五里,亦无正文。《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谓天子之城。天子之城方九里,诸侯礼当降杀,则知公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以此为定说也。但《春官·典命职》乃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命数为节。郑玄以为国家国之所居,谓城方也如《典命》之言,则公当九里,侯伯七里,子男五里,故郑玄两解之。其注《尚书大传》以天子九里为正说,又云或者天子之城方十二里。《诗·文王有声》笺言文王城,“方十里。大於诸侯,小於天子之制”。《论语》注以为公“大都之城方三里”,皆以为天子十二里,公九里也。其驳《异义》,又云“郑伯城方五里”。以《匠人》、《典命》俱是正文,因其不同故两申其说。今杜无二解,以侯伯五里为正者,盖以《典命》所云国家者,自谓国家所为之法,礼仪之度,未必以为城居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三分国城之一。○参,七南反,又音三。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不合法度,非先王制。
[疏]“大都”至“九之一”。
○正义曰:定以王城方九里,依此数计之,则王城长五百四十雉。其大都方三里,长一百八十雉;中都方一里又二百四十步长,一百八雉也;小都方一里,长六十雉也。公城方七里,长四百二十雉。其大都方二里又一百步,长一百四十雉也;中都方一里又一百二十步,长八十四雉也;小都方二百三十三步二尺,长四十六雉又二丈也。侯伯城方五里,长三百雉。其大都方一里又二百步,长百雉也;中都比王之小都;其小都方一百六十六步四尺,长三十三雉又一丈也。子男城比王之大都。其大都比侯伯之中都;其中都方一百八十步,长三十六雉也;小都方百步,长二十雉也。《考工记》曰:“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门阿之制,以为都城之制;宫隅之制,以为诸侯之城制。”然则王之都城隅高五丈,城盖高三丈;诸侯城隅高七丈,城盖高五丈也。三丈以下,不复成城,其都城盖亦高三丈也。周礼四县为都,周公之设法耳,但土地之形不可方平如图,其邑竟广狭无复定准,随人多少而制其都邑,故有大都小都焉。下邑谓之都,都亦一名邑。庄三十八年传曰“宗邑无主”,闵元年传曰“分之都城”,俱论曲沃,而都邑互言,是其名相通也。
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使得其所宜。○焉,於虔反。厌,於盐反。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毙,踣也。姑,且也。○蔓音万。毙,婢世反,本又作&;敝犬},旧扶设反。踣,蒲北反。
[疏]“无使滋蔓”。
○正义曰:此以草喻也。草之滋长引蔓,则难可芟除,喻段之威势稍大,难可图谋也。
○注“毙,踣也”。
○正义曰:《释言》文也。孙炎曰:“前覆曰踣”。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於己。鄙,郑边邑。贰,两属。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公子吕,郑大夫。
[疏]“国不堪贰”。
○正义曰:两属,则赋役倍;赋役倍,则国人不堪也。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叔久不除,则举国之民当生他心。公曰:“无庸,将自及”。言无用除之,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前两属者,今皆取以为己邑。至于廪延。言转侵多也。廪延,郑邑。陈留酸枣县北有延津。○廪,力锦反。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子封,公子吕也。厚谓土地广大。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不义於君,不亲於兄,非众所附,虽厚必崩。○暱,女乙反,亲也。
[疏]“厚将崩”。
○正义曰:以墙屋喻也。厚而无基必自崩,喻众所不附将自败也。高大而坏谓之崩。
大叔完聚,完城郭,聚人民。○完音桓。
[疏]注“完城郭,聚人民”。
○正义曰:服虔以聚为聚禾黍也。段欲轻行袭郑,不作固守之资,故知聚为聚人,非聚粮也。完城者,谓聚人而完之,非欲守城也。
缮甲兵,具卒乘,步曰卒,车曰乘。○缮,市战反。卒,尊忽反,步兵也,注及下同。乘,绳证反,注及下同。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启,开也。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古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共国,今汲郡共县。○共音恭。汲,居及反。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传言夫子作《春秋》,改旧史以明义。不早为之所,而养成其恶,故曰“失教”。段实出奔,而以“克”为文,明郑伯志在於杀,难言其奔。○不弟,大计反,又如字。难,乃旦反,注同。
[疏]“如二君,故曰克”。
○正义曰:谓实非二君,俊杰彊盛如是二君,伐而胜之然后称“克”,非谓真是二君也。若真是二君,则以“战”、“袭”、“败”、“取”为文。然既非二君,而杜注经云:“以君讨臣而用二君之例”又似真二君者,但杜於彼应云“以君讨臣而用如二君之例”,略其“如”字,但云“而用二君”耳。准获麟之后史文,夫子未脩之前,应云“郑伯之弟段出奔共,与秦伯之君针出奔晋同也”。以其不弟,故不言弟;志在於杀,故不言奔。然则郑伯亦是旧史之文而得为新意者。段以去弟为贬,宜以国讨为文。仍存郑伯,见其失教,其文虽是旧史,即是仲尼新意也。
○注“传言”至“其奔”。
○正义曰:经皆孔子所书,此事特言“书曰”,必是旧文。不然,夫子始改,故知传之此辞言夫子作《春秋》改旧史以明义也。“克”者,战胜获贼之名。公伐诸鄢,段即奔共,既不交战,亦不获段,段实出奔,而以“克”为文者,此非夫子之心,谓是郑伯本志,不欲言其出奔,难言其奔,志在於杀,故夫子承其本志而书“克”也。郑伯之於段也,以其母所锺爱,顺母私情,分之大邑,恣其荣**,实其杀心。但大叔无义,恃**骄盈,若微加裁贬,则恐伤母意,故祭仲欲早为之所,子封请往除之,公皆不许,是其无杀心也。言“必自毙”、“厚将崩”者,止谓自损其身,不言恶能害国。及其谋欲袭郑,祸将逼身,自念友爱之深,遂起初心之恨,由是志在必杀,难言出奔。此时始有杀心,往前则无杀意。传称“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诗序》曰:“不胜其母,以害其弟。”经曰:“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是迫於母命,不得裁之,非欲待其恶成,乃加诛戮也。服虔云:“公本欲养成其恶而加诛,使不得生出,此郑伯之志意也。”言郑伯本有杀意,故为养成其恶,斯不然矣。传曰“称郑伯,讥失教也”,止责郑伯失於教诲之道,不谓郑伯元有杀害之心。若从本以来即谋杀害,乃是故相屠灭,何止失教之有?且君之讨臣,遏其萌渐,恶虽未就,足得诛之,何须待其恶成,方始杀害?服言本意欲杀,乃是诬郑伯也。刘炫云:“以‘克’为文,非其实状,故传解之,谓之郑志。”言仲尼之意书“克”者,谓是郑伯本志也。注又申解传意,言郑伯志在於杀,心欲其克,难言其奔,故仲尼书“克”,不书奔,如郑伯之志为文,所以恶郑伯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城颍,郑地。○寘,之豉反,置也。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地中之泉,故曰黄泉。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封人,典封疆者。○疆,居良反。
[疏]注“封人,典封疆者”。
○正义曰:《周礼·封人》掌“为畿封而树之”,郑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时界也”。天子封人职典封疆,知诸侯封人亦然也。传言祭仲足为祭封人,宋高哀为萧封人,《论语》有仪封人,此言颍谷封人,皆以地名封人。盖封人职典封疆,居在边邑。颍谷、仪、祭,皆是国之边邑也。
闻之,有献於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食而不啜羹,欲以发问也。宋华元杀羊为羹飨士,盖古赐贱官之常。○舍音舍。遗,唯季反,下同。啜,川悦反。华,户化反。
[疏]注“食而”至“之常”。
○正义曰:《礼·公食大夫》及《曲礼》所记大夫、士与客燕食,皆有牲体肴胾,非徒设羹而已。此与华元飨士唯言有羹,故疑是古赐贱官之常。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繄,语助。○繄,乌兮反,又乌帝反。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据武姜在,设疑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隧若今延道。○语,鱼据反。阙,其月反。隧音遂。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赋,赋诗也。融融,和乐也。○乐音洛,注及下同。融,羊弓反。
[疏]注“赋赋”至“乐也”。正义曰:赋诗谓自作诗也。中、融,外、洩,各自为韵。盖所赋之诗有此辞,传略而言之也。融融和乐,洩々舒散,皆是乐之状,以意言之耳。服虔云:“入”言公,“出”言姜,明俱出入互相见。
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々!”洩々,舒散也。○洩,羊世反。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纯犹笃也。
[疏]注“纯犹笃也”。
○正义曰:《尔雅·释诂》训纯为大,则纯孝纯臣者,谓大孝大忠也。此纯犹笃者,言孝之笃厚也。
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不匮,纯孝也。庄公虽失之於初,孝心不忘,考叔感而通之。所谓“永锡尔类”,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故《春秋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后皆仿此。○施,以豉反,又式智反。匮,其位反。
[疏]“诗曰”至“谓乎”。
○正义曰:《诗毛传》及《尔雅》之训匮,竭;永,长;锡,予;尔,女也。此《诗·大雅·既醉》之五章,言孝子为孝不有竭极之时,故能以此孝道长赐予女之族类。言行孝之至,能延及旁人,其是此事之谓乎!族类者,言俱有孝心,则是其族类也。
○注“不匮”至“仿此”。
○正义曰:颍考叔有纯孝之行能锡庄公,庄公虽失之於初,孝心不忘,则与颍考叔同是孝之般类也。今考叔能感而通之,是谓永锡尔类也。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出《孟子》文也。此云《春秋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何以?昭八年注云“叔向时《诗》义如此”,所以不同者,此是丘明作传称君子之言,容可引《诗》断章,评论得失,彼是叔向之语,事近前代当时讥刺,故云“叔向时《诗》义如此”也。《诗注》意类谓子孙族类,此传意以为事之般类也。[2]3影视形象
1996版电视剧《东周列国之春秋篇》奚美娟饰演武姜
参考资料
1.左传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古诗文网.2012-01-01[引用日期2013-12-12].
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隐元年,尽二年.国学导航.2012-01-01[引用日期20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