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9章 帖子里有鬼 文 / 死亡謊言
一秒記住【 O】,精彩無彈窗免費!;這女孩是怎麼了?到底經歷了什麼事,才讓她變成這樣?
李晨稍稍遲疑了一下,還是硬著頭皮給“深情的男人”發去了郵件。
(我已經跟糯米接觸上了,可是她有著滿滿的怒氣和怨氣,發泄不出來,靈魂很不穩定,這樣不等我問出什麼來,可能她的魂魄就散了,我需要知道她發生了什麼事才導致這樣,才好做法幫助她。)
糯米的男友好像專門在等李晨的郵件一樣,根本沒有什麼停頓的時間,回信就發了過來。
(糯米卻是心情不好,有很深的憤恨,你既然已經知道了,我也沒有必要瞞你,只是這個原因,我不能說,需要你自己去跟糯米溝通,人都已經走了,我不能再說些她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情。)
我去,李晨氣的直咬牙,這算什麼?自己猜測對了,但是答案不告訴,這不是坑人嗎。
李晨氣的沒轍,但是也沒有辦法撬開“深情的男人”的嘴,只好又回頭找了糯米同事和閨蜜的帖子,分別發了郵件。
同樣是以靈媒師的身份恐嚇加誘騙,針對女人膽小的弱點,猛烈的刺激一頓。
趁著等郵件的時間,又回過頭看了看有關劉小洋的新聞。
內容實在太多,過濾的李晨都想要嘔血。可是為了小命著想,還是不得不開足馬力的整理。
(你們都不要胡亂猜測了,劉小洋根本不是猝死,也不是他殺,他是被鬼殺死的,我知道是怎麼回事,而且,我恐怕也要死了,我現在好害怕,好害怕,你們再這麼亂猜,說不定也會死了。)
一個id為“恐怖帖子”的人發了這麼詭異的一條信息,李晨瞬間驚出一身冷汗。
這回李晨不是先給對方發送郵件,而是開始搜索“恐怖帖子”發布過的帖子,還真找到了一條很值得關注的。
(帖子能殺人,鬼就在帖子中間,你們相信嗎?自從進入那個倒霉的帖子,我就被鬼給纏上了。
我認識的兩個人也都被這個帖子鬼給纏上了,前些日子剛剛死了一個,雖然警察說是猝死,但是我知道不是的,他是被鬼殺死的。
前兩天我又听說有個叫劉小洋的也是在網吧里了,有人說起他的id,我才知道,他也是帖子里的人。
看來他們說的是真的,我們都被詛咒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輪到我了,我該怎麼辦?
我真的不想死啊,有誰能解開詛咒的,求你幫幫我,救救我啊。)
帖子鬼?李晨揉了揉滿是紅血絲的眼楮,又使勁眨巴了兩下,才又盯著帖子研究了起來。
發帖人說,帖子里有鬼,他們都是被帖子里的鬼殺死的,如果這不是嘩眾取寵,而是真的。
那麼劉小洋和糯米就應該是進入了同一個帖子里面跟帖過的,而不是像自己以為的那樣,因為同一款游戲。
帖子鬼?什麼鬼會躲在帖子里面呢?除非這個帖子本身敘述的事情就與這個鬼有關。
想通了這一點,李晨就開始搜索,離奇死亡事件的帖子。
可是看了很多,都沒有要找的信息,被提及最多的,就是自己知道的這幾起案子來,再久遠的也沒有什麼有參考價值的了。
李晨不听的變幻著搜索的關鍵字,當搜索到“帖子里有鬼能殺人”的時候,跳出來幾篇內容相似的帖子吸引了李晨的注意。
帖子大多說的都是同一件事,其中一篇敘述的最為詳盡。
(我很後悔,後悔的想抽自己兩個嘴巴,我當時就不該點進那個“人體模特求告維權無果,怒而自殺”的帖子里面,就算點進去了,也不該手賤的跟帖。
我到現在都不明白,她怎麼會躲在帖子里,我明明只是說出自己的看法,怎麼就十惡不赦了?
我至今都清楚到記得,那天當跟完帖子,電腦上就是一片血紅,血紅慢慢的凝結為幾個字“惡意詆毀者死”。
我還以為是中了病毒,或者是誰跟我開的玩笑,不過一個惡作劇,可是後來,後來那片血紅每天都會出現在我的生活中。
出現在我生活的不同的地方,我才不得不認命,不得不相信,我是被鬼纏上了,那個鬼真的在帖子里。
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活到有高人出現,或者是那個鬼肯放過我,但是我又不甘心就這麼死去,死了都沒有人知道我的死因。
所以我選擇把這一切完整的記錄下來,如果我被帖子里的鬼害死了,希望能有高人出現,收了她,讓她再也不能夠出來害人。)
這個帖子是發在半個月前,也就是說這個帖子鬼出現在自己這些執行者到來之前。
那究竟與任務有沒有關系?一切都只是巧合,還是說任務並非是為執行者所制造的,而是本來就在發生,只是被利用成為了任務執行地。
李晨大幅度的搖晃了一陣子脖子,嘎達嘎達作響之後,總算是不那麼僵硬了。
不管是不是有任務有關,總是一條難得的線索,李晨是不會輕易放棄的。
有了明確指向,這回的搜索到是省力很多,很快就找到了發帖人提到的那篇人體模特的帖子。
原來就是轉述的一個新聞,說的是一個人體模特,做工作的時候被人猥褻,結果求告反被質疑是不良從業者。
裸模本就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職業,也不怪很多人都帶有色眼鏡去看待。
結果案子沒有勝訴不說,越來越多的質疑聲,讓女孩連出門都不敢,越來越抑郁。
家人又沒有及時注意到她的情緒變化加以開導,終于釀成了悲劇。
女孩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劃破自己的臉,跳樓自殺了。
帖子很中性的轉述了這件事,沒有站在女孩的立場,也沒有站在抨擊的立場,只是呼吁大家關愛女孩成長。
但是卻是一石激起千層浪,被越來越多的人以不同形式的理解所解讀,最後甚至形成兩大陣營,互相謾罵。
一方認為不論是做什麼的,只要是受害人不願意,那便是強迫行為,是應該受到法律嚴懲的。
法律是公正的,不應該因為受害人的職業而有所歧視,否則就失去了法律原本的神聖公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