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應收賬款質權設立的基本條件
一、基本理念
應收賬款質權設立的主要條件,即指債務人出質應收賬款之普通債權和擔保債權人設立其質權,對于預期式可適類權利質權可以依托的現實條件與法律條件。小說站
www.xsz.tw當事人訂立權利質押合同,經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的審核登記,可初步確立其質權信托關系。
應收賬款質權基本的可適性條件是,設定質押的應收賬款債權,應當未超過訴訟時效。基本的不可適性條件是,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是零債權,不受法律保護,更談不上為其他債權擔保了。各種來源不合法的、收費不正當的、洗黑錢的、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等應收賬款,全部不受法律保護,不能在此基礎上設立應收賬款質權,設立以後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應收賬款質權設立,仍采取登記生效主義方式成就其質權法鎖關系的生效。根據需要和可能,應收賬款質權設立時與票據類質權等擔保物權一同設立,效果會更加明顯。
現實情勢下,擔保法和擔保法司法解釋沒有應收賬款出質和質權設立方面的規定,而物權法的規定只有1個條款,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只有32個條款,而且都是試驗性的規定,需要進一步總結經驗完善條文內容。
因此,以應收賬款出質和設立質權時,其基本步驟首先是要考慮到可適性的現實條件,注意其操作方法,努力做到整個質權關系和擔保債權關系始終處于圓滿狀態。
客觀條件是,應收賬款出質人是普通債權人,應收賬款質權人是擔保債權人,普通債權人中存在普通債務人,所謂的應收賬款質權關系實質上就是三角債關系。處理普通的三角債關系尚且不容易,處理橫跨普通債、擔保債的三角債關系更加不容易。在這種復雜的情勢下,在這種對于質權人相當被動的條件下,如果有一個步驟不到位,就有可能前功盡棄。
物權法第228條規定︰“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其中的“當事人”,有的理解為“雙方當事人”,而準確的理解應當為“三方當事人”,即除了出質人、質權人以外,還包括出質人的債務人。
如《江門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應收賬款質押三方協議》示範合同文本中,包括︰(1)甲方(應收賬款出質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2)乙方(應收賬款債務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丙方(應收賬款質權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上示範合同文本見于《百度文庫》,相信是真實可靠的。小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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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我們想象的是︰應收賬款質權人應當是銀行、信用社之類的甲方,這里卻是丙方;應收賬款出質人應當是乙方,這里卻是甲方;應收賬款債務人應當是丙方,這里卻是乙方。一般人會認為應收賬款債務人不是質押合同當事人,並且與出質登記無關,這里看出了與合同、與登記都有關。
二、應收賬款質權設立的現實條件
應收賬款質權設立的現實條件,指該質權設立時應有的先天性條件。質權主體與客體的適格問題,是首先應當衡量而不可回避的基礎性條件。
應收賬款質權設立,應當滿足其應有的現實條件。否則,所設立的質權成為廢質,則不起什麼作用。
1.對于應收賬款出質的初步認定
應收賬款,是指未被證券化或未票據化的、以金錢為給付標的的現有以及將來的合同化債權,即擬定集合的可實現的普通債權。應收賬款的債務人,可以是不具名的擬定集合的一類或者幾類債務人,債務總額是可以預見性測定的金錢債務額度。包括短期性和長期性合約債權,或者是經營性、勞務性單位收費權。
應收賬款包括︰
(1)以貨幣為給付標的的現有以及未來預期容易兌現的合約債權。如賣方出售貨物後形成的對買方應還的價款債權,出租人出租房屋、汽車、土地使用權後對承租人應還的價款債權,借款人對貸款人的應還的租金借款債權,來料加工主人對委托加工人的應收加工費債權等等。
(2)經營性、勞務性收費權。如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公交、電信的單位收費權,公園景點、風景區門票等經營性服務的單位收費權等。這一層次的多數是涉公單位或者涉公益之事業單位的應收賬款,或許可以為地方政府融資提供思路。
2.對于應收賬款出質的時效認定
應收賬款,是預期普通債權人應當收取而未收取的預期式債權。完全壞賬了的、超過訴訟時效的應收賬款,不受法律保護,不能出質,也不能設立質權。
(1)前提條件。應收賬款債權設定質押應當是未超過訴訟時效。只有未超過訴訟時效才能受法律保護,成為合格的質押標的。
(2)除外條件。債務人去向不明或者宣告死亡、完全沒有能力還債等,存在明顯的爛賬、壞賬,所對應的債權也不能出質,當然不能設立質權。債務人完全沒有能力還債,指企業或者個人瀕臨破產或者瀕臨絕境,設立質權的風險很大,往往使得質權成為空質或者廢質。
(3)一般條件。可以作質押的應收賬款,既包括已經發生的,也包括將來發生的應收賬款。小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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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將來發生的應收賬款,應當建立在可靠性、數據準確性、時間可控性和容易兌現擔保債權等方面考量。如非收費公路的收費權不能出質,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超長無效,收費公路的收費價格過高也不能受法律保護,一條收費公路重復多次出質不能保證質權安全行使也會降低質押效果等,所有不利因素和限制性因素應當考慮周到。
3.應收賬款出質應經得起登記管理機關的檢驗
中國的征信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征信中心。這個中心全部實行全國聯網的電子化操作管理,有信息準確、快速及時、查詢便捷、操作簡單、成本低廉、可協助監控等特點,對于各個單位、個人包括自然人的信譽等級或者不良記錄一一備案。
設立質權前,債權人可以通過上述網絡信息了解債務人的相關記錄,以防不測。
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征信中心的信息庫,儲存超過1100多萬戶企業的信息、5。3億多自然人的信息,其中有信貸記錄的超過6400萬人,平均每天查詢量近30萬筆。通過查詢拒絕企業、個人申請貸款的分別佔申請總數的2。5%和10%(王利明、尹飛、程嘯《中國物權法教程》第530∼531頁)。債權人也可以采取向人民銀行信貸征信中心查詢把關的辦法,減少設立質權的盲目性,增加主動防範的自覺性。
銀行征信中心對于所出質的當事人與應收賬款權利,可以進行排查、篩選與把關審核。應收賬款出質經得起登記管理機關的檢驗便可以出質和設立質權,否則不能出質和設立質權。
4.應收賬款權利與其他貨幣性資產融通設立質權
按照會計制度定義,應收賬款屬于企業的預期類貨幣性資產。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第2條第2款規定︰“貨幣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
既然應收賬款與“現金、銀行存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為同一類型的資產,即與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為同一類型,與倉單、提單中的“應收賬款”相類似,與基金份額、股權以及知識產權中的“應收賬款”也可以扯上關系。
客觀上,應收賬款廣義上涵蓋了各行各業資金往來方方面面的一種普通債權,那麼,應收賬款權利與其他貨幣性資產融通設立質權,應當是題中應有之義。應收賬款質權法鎖關系發生的效力,應當可以自然地鏈接到金融票據類質權上來。
(1)應收賬款質權可與匯票、存款單之類的票據融通
應當成為“應收賬款+金融票據類”復式質權。如果有權利憑證的,將來(行使應收賬款質權時)即通過交付權利憑證的辦法,形成“應收賬款+金融票據類”質權即可。這種復合型權利質權,沒有必要簽訂兩次合同,僅在應收賬款質押合同中加以注明即可。
不可否認,某些存款單的錢就是直接從“已收賬款”中得來的,從“應收賬款”到“已收賬款”只有一步之遙和一念之差。應收賬款也往往與匯票、支票、本票、債券相關聯,或者本身就是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如果我們采取形而上學的觀點看待應收賬款,有可能走極端或者類似于削足適履,將“應收賬款+金融票據類”復式質權大好機遇喪失,以至于後悔莫及。
需要注意的是,以有價證券為標的設立質權的,質押中會面臨著兩個債權之有效期。一個是票據債權的履行期,另一個是質權擔保債權的履行期。
如果沒有權利憑證的,將來(行使應收賬款質權時)即通過對口登記設質的辦法,形成“應收賬款+金融票據類”質權即可。如記賬式國庫券須到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出質登記,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則須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2)應收賬款質權可與倉單、提單中的“應收賬款”融通
倉單質權、提單質權,一般是賦予質權人有權提取倉單或者提單上的貨物,借以行使質權。如果倉單或者提單上貨物的“應收賬款”也可以出質,如果與應收賬款質權的期限同期或者前期,那麼,應收賬款質權人只要通過倉單或者提單上貨物的“應收賬款”的交付,也可以實現“應收賬款+貨物應收賬款”質權。這種復合型權利質權,沒有必要簽訂兩次合同,僅在應收賬款質押合同中加以注明即可。
(3)應收賬款質權可與基金份額、股權中的“應收賬款”融通
基金份額、股權中的“應收賬款”也是預期式應收賬款。如果與應收賬款質權的期限同期或者前期,那麼,基金份額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其他股權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也可以實現“應收賬款+基金份額(股權)應收賬款”質權。
(4)應收賬款質權可與知識產權中的“應收賬款”融通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包括了預期式“應收賬款”。與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為同一類型的財產權的,應當可以直接與應收賬款質權融通,組成“應收賬款質權+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而不必到工商局、專利局、版權局登記然後再設立知識產權質權。這跟專門的商標質權、專利質權、著作質權的設立是不一樣的。
比如說,某類知識產權已經轉讓了,而其中有些預期的應收賬款未收回來,那麼,此已經存在的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之類的“應收賬款”,與知識產權的專有權、專用權沒有關系了,故不經登記也可以設立應收賬款復合質權。
應收賬款質權有著廣泛的通聯性,所謂“應收賬款質權與XXX權利融通”,還遠遠不止這些,如與一般抵押權、最高額抵押權、動產質權、最高額動產質權融通,也有這個可能性。限于篇幅,不再贅述。本文只不過是理論探討,拋磚引玉。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28條
相關名詞︰
【應收賬款質權的通聯性與可適性】【應收賬款質權設立的法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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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權設立的主要條件,即指債務人出質應收賬款之普通債權和擔保債權人設立其質權,對于預期式可適類權利質權可以依托的現實條件與法律條件。當事人訂立權利質押合同,經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的審核登記,可初步確立其質權信托關系。
在征求意見和全國****會審議過程中,有的同志認為,收費權指權利人對將來可能產生的收益所享有的請求權,實質上是一種預期債權,可以納入應收賬款。而且目前收費情況比較混亂,哪些收費權可以質押,哪些不能質押,還需要進一步清理。
比如,交通部2006年12月《關于進一步規範收費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暫停收費公路收費權轉讓,此時的公路收費權不能質押。有鑒于此,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刪去“公路、橋梁等收費權”質押的規定,而僅規定了“應收賬款”可以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