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站
小說站 歡迎您!
小說站 > > 放牧美利堅

正文 第三七零章 兔子之歌 文 / 何仙居

    &bp;&bp;&bp;&bp;高西說金森他們的牧場容客量太少,其實金森也知道,不過他卻有不同的想法。

    “咱們容客量小,那就更要做精品旅游,我看來美國旅游的都是有錢人,他們追求的是旅游的質量,哪怕多要點錢都可以接受。所以我覺得一次三十個人其實已經有點多了,最好一次最多二十個人,這比較容易管理一些,也可以避免許多麻煩,你說是吧西場主?”金森笑著說道。

    “你是行家,我也就是說說而已,你覺得怎麼樣合適就怎麼來,其實一次旅游也就十天,如果每個月都排滿的話,基本上一個月可以帶三個團,也就是六十個人,不少了不少了,就按照你想的辦吧,至于是不是擴大規模,那是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你可以跟海燕還有海娟商量,她們才是拿事兒的,我也就提個建議而已。”高西笑著說道︰“我這湯也煮好了,咱們還是開飯吧?”

    “對對對,吃飯吃飯。”雖說剛剛高西、金森和葉修吃了個烤兔肉,現在肚子還不太餓,但是別的隊員可是什麼都沒吃啊,不能因為他們三個就不開飯吧,他們三個這也算是湊個數,大家在一起吃飯要熱鬧很多。

    “你們哪個要湯啊,我給你們盛點,就怕你們不喜歡這個味兒,雞蛋粉絲菠菜湯。”高西站起身子問道。

    “我要!”

    “我也要!”

    要的人,是翡冷翠和金森,因為他們兩個人喝過高西煮的湯,所以知道味道如何,自然是要喝的。

    至于其他人,看起來好像對著湯沒多大興趣,高西也沒有再問,而是給自己和葉修也盛了一碗,過去拿了兩塊烤肉就吃了起來。

    不過吃了一會兒之後,還是有那願意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過來嘗試。用碗舀了一點嘗了嘗,覺得味道還不錯,就干脆舀了一大碗。

    這一個喝了,其他人就都跟風了。幸虧高西之前煮得多,不然這會兒怕是就不夠了。

    “沒想到西場主的廚藝這麼好啊,以後要是能經常喝到西場主煮的湯就太好了。”其中一人說道。

    “他可是個大忙人,怕是沒這些時間的。對了西場主,中國來的是不是都喜歡喝湯啊?”金森回過頭來問了一句道。

    “大部分是這樣吧。其實在我們國家也分地方的,像我老家就沒有喝湯的習慣,我是去了西南那邊上學,才養成了喝湯這個習慣地。不過你盡管做就是,他們會喝的,這湯也有很多門類,我覺得你們可以學學,做起來很方便,還很美味,哪怕只是吃一些干糧。只要有湯喝,那也會變得十分美味的。”高西想了想說道。

    金森能這麼問,說明對旅游團那還是非常看重的,就是想要盡量滿足旅游團眾人的口味。高西自然要配合了,畢竟這旅游公司那跟他還是有很層次的關系的。

    一群人圍著篝火,手里邊端著烤肉和熱氣騰騰的菜湯,臉上都洋溢著幸福喜悅的光彩。

    這就是生活啊,能夠在最簡單的事情之中尋找到樂趣,那就足夠了。

    馬兒們也正在吃著青草,至于閃電、綠巨人和其他人帶來的狗狗。也都分得了自己應該享用的牛肉和雞肉。

    這些人倒也大方,自己吃什麼,帶來的狗狗們也吃什麼,看起來他們跟高西一樣。真得是把自己的狗狗當成了朋友來看待的,而不僅僅只是看家護院的奴才。

    “來來來,咱們干一杯吧,今天不喝酒,咱們就用這濃湯來替代酒。預祝以後各自的生意都能夠紅紅火火,就像這篝火里的火焰一樣旺盛。”金森站了起來。端起了高西煮的菜湯笑著說道。

    高西曾經經歷過以茶代酒、用飲料干杯的事兒,不過用這濃湯來干杯還是頭一回,覺得挺新鮮的。其余人大概跟他的想法也是一樣,都紛紛舉起了手中的碗,說了一聲干杯。

    “可惜沒有紅酒,不然的話就更好了。”葉修喜歡紅酒,這主要還是跟他的出身有關,他喝過很多紅酒,高檔的、中檔的都喝過,甚至還特意去喝了小超市里面賣的那種紅酒,就是想要對比一下。

    沒有對比,你永遠都不知道自己喝的高檔酒有多麼的好。

    “紅酒當然有的,不過今天就算了,今天剛到這里,你們環境也不熟悉,我怕喝醉了之後會有人掉水坑里去了。明天吧,等把這周圍的環境熟悉得差不多之後再喝也不遲。”金森笑著說道。

    “那就好。”葉修笑了笑,立即高興了起來。

    “紅酒我可無福消受啊,我還是覺得白酒比較夠勁兒。”高西倒不是故意要跟葉修作對,只是他出身不一樣,小時候喝的酒那都是白酒,而且是便宜的白酒,覺得這酒,自然還是白的要好一些,他曾經喝過八二年的拉菲,覺得紅酒好像也不過如此,還是不會欣賞,沒辦法。

    “白酒我這兒也準備了,知道你們中國很多人都喜歡白酒,我還特意買了茅台,準備夠充足吧?”金森笑著說道。

    “你還真得是有心了,來來來,干杯。”

    吃過了飯之後,眾人先是把餐具等收拾了一下,然後到周圍熟悉了一下環境,同時也是散步,來幫助消化。

    大概一個小時之後,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眾人回到了營地,之前守在那里的人一直照看著篝火,所以此時的篝火燃燒得依然旺盛。

    于是大家都圍坐在了篝火旁邊聊起了天,高西坐在軟軟的墊子上,身後是綠巨人那柔軟的身體,靠在上面特別舒服,閃電則趴在他的懷里,目不轉楮地盯著跳動的篝火,耳朵卻時不時轉動一下,似乎是在聆听周圍的情況。

    馬兒們都被聚集到了一塊兒,站在那里打著響鼻,同時用尾巴驅趕著蚊子和蒼蠅。

    金森也拿出了噴霧劑在周圍噴了一下,到了晚上,尤其是溪水邊上蚊子就特別多,如果不噴點藥,那根本就受不了的。

    燃燒的篝火照亮了每個人的臉,這讓高西不由得想起了電影里面的一些情節。

    “我來唱首歌吧。”金森拿出了自己的吉他,也不顧其他人說什麼就自彈自唱了起來。

    一首歌唱完,高西忍不住說道︰“你這歌聲只怕是熊來了都會被嚇跑吧。我听說最近,一群在俄羅斯西北部溫巴河岸邊露營的游客偶遇了一頭巨熊,情急之下,他們用一首響亮又走調的《兔子之歌》成功嚇跑巨熊。”

    葉修驚訝地說道︰“什,什麼?兔子嚇跑熊,那得走調成什麼樣子?”

    “當時的整個過程是這樣滴︰巨熊先是小心翼翼地靠近圍坐在火堆旁的游客。發現巨熊後,游客們繼續一邊唱歌一邊彈奏吉他。面對荒腔走板,巨熊停下了腳步,一臉狐疑,不,是熊疑。然後,它繼續小心地走著,時不時地瞥向游客。在听游客們唱歌大約30秒後,巨熊最後轉身離開。”高西笑著說道。

    “看來對付熊孩子雖難,對付熊還是有不少辦法的。”

    “是啊,游客們唱的歌曲來自一部甦聯的老電影《鑽石胳膊》的插曲《兔子之歌》,其中一段歌詞是︰‘我們不在乎,我們不在乎,盡管我們害怕狼和貓頭鷹。’而這次,游客們將歌詞中的‘狼’替換成了‘熊’。尤里.尼庫林在電影《鑽石胳膊》中演唱《兔子之歌》。”

    “《兔子之歌》在俄羅斯家喻戶曉。歌中描述了兔子實際上處于食物鏈的最底端,再下面的就只有草了,因而當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時候,也就沒有什麼值得害怕的了。這正應了我們中國的一句俗語︰兔子急了會咬人。”

    葉修笑著說道︰“我記得俄羅斯的很多作品里都關注弱小又不好惹的兔子形象。有個俄羅斯童話叫《兔子和槍》,也可當作寓言來看︰小白兔偶爾得到了獵人的槍,于是,曾經人見人欺的弱者變成了掌握生殺大權的強者。小白兔用槍趕走了常常欺負自己的狐狸和狼,但是自己也變得自私自利起來,甚至用槍趕走了前來賀喜的朋友們。這時,故事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槍里竟然沒有子彈。這個意想不到的消息還不幸被大灰狼知道了……”

    “我靠,你講故事別講一半啊,後來怎麼樣了?”

    “自己去網上查去。”葉修白了高西一眼說道。

    “小氣,說到故事,我給大家講個露營的恐怖故事怎麼樣?喜歡听嗎?”高西笑著說道。

    “正好也沒事兒,你就講講吧,這一堆人圍著篝火听恐怖故事還是挺帶勁的。”金森點頭道。

    “對啊,不過得用英文講啊,我們可听不懂中文。”

    “沒問題。”高西在心里頭醞釀了一下,就開始講起了自己的故事,這將中文翻譯成英文,還要保持故事的原汁原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過他覺得自己應該能做到,自從魔法泉水改造了身體之後,他這英文水平也是蹭蹭蹭往上漲啊,翻譯個恐怖故事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為了讓大家听得真切,這故事里的主角就用‘我’來替代了啊,你們知道就行了。”(未完待續。)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全文閱讀 | 加入書架書簽 | 推薦本書 | 打開書架 | 返回書頁 | 返回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