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爱情能排在首位。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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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问:“姓名,面相,八字,都测呗”见他点头,说:“总共一百块,一张就够了。”
孟奕恺没有收回那两百块:“没事,您拿着吧,就测姻缘。”
老先生竟一点也不客气地收下了。孟奕恺用粉笔在地上写下两个名字,又说出自己和顾迎冬的生辰八字,老先生捋了捋下巴上的白须,眯着眼看着地上的名字,又端详着他的脸,想了一下,翻开随身带的一本破烂不堪的全本周易,摇摇头,又想了半晌,最后叹口气,只说了四个字:“生生相克。”
孟奕恺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原本以为,这些街边算命的人,只要能收着钱,总能说出些让人宽心的好话来。当然,他们也会提出一些类似于“明年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这类基本等同于废话的注意事项,好让人觉得这钱花得值。
出乎意料的是,他用了翻倍的价钱,换来的,依然是这四个不甚吉利的字。
老先生正欲解释,孟奕恺抢先封住他的口,到完谢转身就走。
花钱算命这种事,已经够愚蠢了,再花时间听他解释一番,简直蠢到没边。
很久以后,孟奕恺才肯承认,如果那时得到的是个吉利的结果,他一定会认真听完老先生的解释,无论这看起来,有多么蠢。
强烈的第六感告诉他,接下来,还将会有更加颠覆,甚至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他并不想将这个不好的预感归咎于与顾迎冬的重逢,然而不偏不倚地,当她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看似即将走上正轨的人生,如同被人掀翻的棋盘,一切再难回归原位了。
“顾迎冬”这三个字,早已从孟奕恺的字典中划去,他费尽心力让这二十六划消失不见,可就像儿时写下的字太过用力,即使用的是铅笔,也总也擦不掉那一撇一捺刻进纸里的痕迹。
情深不寿,太用力的爱一个人,结局大概也无非如此:得不到,却又放不开。
被那双仿佛找不到焦距的眼睛望着,童怡琳终于面露不悦了。面对他的反常,童怡琳不安起来。她察觉到了他的违心。
“你不开心。”童怡琳直视着他,说。
“没有,你想多了。”孟奕恺咧嘴笑了笑。
“刚才你晃神了,你一想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晃神。”
孟奕恺摸摸她的头,笑容不减:“你还真了解我。”上下打量着她,夸道:“穿这身很漂亮。”
童怡琳也笑了,转身回试衣间换衣服,听他在后面说:“出来时记得给店员签个名。”她这才注意到,店里的员工们正凑在一起,看着他们这边神情惊讶地低声讨论着。
满载而归的童怡琳心情不错,挽着孟奕恺的手臂走出新百货大厦,走了两步,停在原地。
“怎么了”孟奕恺放下拦的士的手,问。
“脚疼,背我一会儿好不好”童怡琳微微嘟着嘴撒娇。
这次来得急,她连双平跟鞋也没带来,逛商场时经过几家鞋店,原本想进去挑一双舒服的鞋穿,却蓦地想到了这个计划,她决定耍一个心机,而且不能给他留任何拒绝的机会。
孟奕恺目光向下,看着她脚上五厘米的高跟鞋。他不相信,平时踩着比这还夸张的恨天高出席多久的发布会都能适应的人,现在会因为走这么点路就脚疼。但他仍然笑着点点头,蹲了下来,童怡琳把脱下的高跟鞋装进一个纸袋。
她比当年的顾迎冬,轻多了。
孟奕恺对背上的人说:“走一会儿再打的,还是,一直走回去”
他听见她在耳旁轻笑:“我可不想累死你,过一会儿就放我下来吧。”
五分钟后,童怡琳双脚踩在地面,脸颊微红,幸福洋溢于表。
孟奕恺拦下一辆的士,两人坐进去,他却始终看着窗外。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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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作家说过,“有些事情必须是真实的,比如荣誉,比如爱情。”
孟奕恺看着窗外一闪而过不断倒退的街景,思绪回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冬天。
那是一段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他背着顾迎冬走在天寒地冻的街道,身上很快铺了一层雪。昏黄的路灯下,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老长。他就这么背着她,一直走,一直走,仿佛走过了一生一世。
然而,当背上趴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走过的那五分钟,仅仅只是五分钟。
那时候的顾迎冬,开朗,热情,笑得比栀子花还美,气息比栀子花还香。像所有陷入爱情的姑娘一样,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时而作时而闹,也像所有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姑娘一样,诗意而矫情。
在送他的那本教父的扉页上,有着她娟秀的字迹:
“爱是漫漫长夜的刹那烟火,爱是转瞬即逝的地老天荒。致未来的教父我亲爱的孟先生。”
初夏的风夹着一丝凉意吹进,迎冬把所有的窗都打开通风,给半躺在床上的明美端来一碗红枣银耳汤。
“冬姐,你别老一个人忙活。现在才三个月,不是太重的活儿我都可以干。”自打迎冬把她从医院接回了家,就只准她躺在床上,完全剥夺了她下地的权利。
迎冬没理这话,问:“好喝么”
“嗯。”明美满怀感激地看着她。
明美的眼睛长得讨喜,即便是瞪着眼,也是一副无辜的模样。只是,这双眼睛非常亮。迎冬在心里叹了口气,母亲说过,眼睛太亮的女人,命苦。
“还要吗”迎冬接过她喝完的空碗,见她摇了摇头,把碗拿去厨房洗了。
回到卧室,迎冬坐在床边,又叮嘱了她一番注意事项。明美甜甜地笑着说:“冬姐,谢谢你,还特意帮我查了这些。”
迎冬摇摇头:“我不用查也知道。”
明美环顾房间,目光再次回到床头柜上那个之前看了许久的相框上。
“冬姐,这是迎夏的房间”她看着照片中那个抱着篮球,眉目清秀的少年。
“嗯。”迎冬也看了看那张照片。两人沉默,陷入各自的思绪中。不知过了多久,迎冬开口道:“明美,你喜欢迎夏什么”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明美笑容灿烂起来,声音里满是掩不住的欢喜:“迎夏啊,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儿。”
“就因为这个”
“当然不只是这个原因啦。”明美歪着脑袋,满脸幸福:“帮我出头的男生挺多的,可只有迎夏敢帮我揍那个人。”
她口中的“那个人”,是她的继父。明美母亲的第四任丈夫。关于她继父的种种劣迹和对明美做下的卑鄙之事,迎冬略有耳闻。迎夏告诉她这些时,脸上怒火翻腾。
“所以,他是你的英雄”迎冬看她的目光变得怜悯起来。
“何止英雄,简直就是sus”明美张着嘴,话卡在一半。
“supern.”迎冬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
明美点头不止:”对对对就是susupern冬姐,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个长得好看,脑袋也聪明,还会替你打架,帮你出头,保护你不被别人欺负的男人”
迎冬的目光垂到地板上。
“冬姐”明美心思单纯头脑简单,看不出她已经发生变化的脸色。
迎冬抬起头,看着窗外,好一会儿才说:“有吧。”
明美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说:“对呀,你当时有没有那种,这辈子就跟定他了,谁撵也不走的感觉”
迎冬收回目光,看向她,眨了下眼:“有。”
看着她发白的脸色,明美终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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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趁迎冬不注意,明美吐了吐舌头,不敢做声。不多久,听见她说道:“可那时候,他对我好。”
迎冬的目光又看向床头柜上的照片:“迎夏对你这样糟,你还愿意把孩子生下来你是真的想清楚了”
“我愿意。”明美没有半刻迟疑,眼里却尽是忧伤:“这孩子他不要,我要。这是我的孩子,我和他的孩子。只是我不明白,这孩子身上流着他的血,为什么他能这么狠心。”
因为他是男人啊,迎冬想,只要他愿意,跟着他的女人们也愿意,要不了一年,他就能拥有很多的孩子。而你,辛辛苦苦怀胎十月,忍受各种痛苦,冒着生命危险,也只能生出一胎来,多数情况下这一胎,还只有一个。
迎冬当然没把这些话告诉明美。知道这个道理对她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在她完成分娩,经历了如同荒野逃生般痛苦而又惊恐的折磨后,迎冬相信,她的内心会长出一层坚硬的壳,而那个时候的她,对于这个道理的理解,会更加深刻,同时也更加宽容。
一时找不到话题聊下去,迎冬回到自己的卧室,打了个电话给顾梦琦。
“梦琦,我妈还好吗”
“放心吧,医生说恢复得比别人都快。”
“那就行,谢谢你。我把明美接家里来了,得给她做好晚饭再过去。”
“啊你接她回去干嘛啊”顾梦琦急了,“又得照顾病人,又得照顾孕妇,还得打理生意,当心下一个住院的就是你”她与迎冬,虽是堂姐妹,胜似亲姐妹。
“迎夏不要那孩子,只能这样了。”迎冬坐在床前,半个身子伏在叠得方方正正的被子上。
都知道迎夏什么性格,这么一说,顾梦琦也懂了,叹一口气,说:“接回去也没用,你总不可能总在家守着吧什么时候你前脚走,他后脚来,这不是白搭”
“不会的,他现在没钥匙了。我今天出门忘带钥匙,把他的拿了过来。”
“行,那你多注意身体啊,撑不住了别硬扛,让那姑娘来我这儿。”
“放心吧,我没事儿。”
好意迎冬心领,但顾梦琦这一身大小姐毛病,自己都需要人照顾,更别提照顾人了。她过的又是黑白颠倒的生活,白天蒙头睡,晚上起来疯,明美要是跟她住一起,肯定不会习惯。况且,她的那套房子,是现在傍上的老头子给的,隔三差五老头子就要过去。无论如何,明美还是呆在家里,由迎冬自己照顾最合适。
晚饭时间,一群着装花里胡哨的年轻男孩围在一桌吃火锅,冒着热汗的脸上表情丰富,脏话不时从嚼着食物的嘴里飚出。
迎夏在这样一伙人里显得有些鹤立鸡群,倒不是他比别人高多少,只是他的穿着实在简单,黑色t恤搭迷彩裤和运动鞋,在一堆甩着刘海挑染头发的脑袋中,他干净清爽的半寸发型看着舒服许多。
那张在哪里都不缺回头率的脸,和猖狂气焰中不失勇谋的淡定与机敏,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
吃到一半,迎夏接了个电话后,拎上不久前买的保健品匆匆离开。迎冬让他把东西送医院去,交给顾梦琦。
到了医院,迎夏没有直接进去,而是走到了附近一家水果店里。
水果店老板娘正坐在店门口嗑着瓜子跟人聊得热火朝天。迎夏走了进去,看了一眼柜台边百无聊赖玩着电脑的年轻男孩。
他挑了个标价一百二十块的果篮往柜台上一放,男孩的目光从电脑屏幕上移开,看他一眼,笑了,起身走出来,把果篮放回原位,探头探脑地看几眼门口的老板娘,飞快包了个更大更好的果篮。
迎夏会心一笑,知道了他们家包好的果篮,质量一定好不到哪里去。
“一百三。”男孩报价,声音大得像是故意在提醒门口坐着的老板娘。
老板娘果然回头看了店里一眼,冲儿子一笑,又转过身继续眉飞色舞嚼舌根。
迎夏掏出一百五放柜台上,低声自言自语:“今晚十点,南山公园北门要下雨。”
男孩把五十推回他眼皮底下,收下那张大团结,看也不看迎夏,含糊着回了句:“带伞吗”
迎夏拿回自己的五十块,慢慢点了两下头:“带啊,带了爽。”说完冲他一笑,走了出去。
顾梦琦从住院部来到医院门口,拿过保健品和果篮,嘱咐了他几句,正要走,又被他叫住。
“这卡你收着,里面有十万。我妈,我姐,还有你需要什么,尽管取就是了,密码是527112。”
这串数字是他和迎冬的生日。迎冬生在立冬前,所以父母取名意为“迎接冬天”,而他出生时已经过了立夏,按理说算是夏天了,但由于当时还是一片暮春气候,没有真正迎来夏天,并且为了姐弟名字工整,父母仍给他取名为迎夏。
顾梦琦“嘁”了一声,丢给他两个白眼:“我们仨儿谁缺你这点钱了二十啷当岁了,怎么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样子,做痞子有前途啊”
迎夏摸摸后脑勺,表情严肃起来:“当痞子确实没有前途啊。不如你帮我问问你们上流社会里有没有要养小白脸的富婆,我也去竞争上岗试试。”
“滚”顾梦琦抬手就要甩巴掌,迎夏一溜烟跑没影了。
天边一层红霞,夕阳西下,晚饭后明美不肯闲着,非要帮着洗碗。迎冬想着她也该适当活动活动,决定让她插手分担些家事。离开前特意嘱咐明美不要出门,也不要给除了她和顾梦琦以外的任何人开门。
到医院时已经七点半,顾梦琦一见面就抱住了她:“哎呦我的小宝贝儿,这段时间可得苦了你了。”
她母亲去世得早,父亲又不要她了,只有迎冬一家,无论她做什么事,犯什么错,依然把她当亲人看待。
当年戚华凤拖儿带女来湛新后不久,父亲发现她那些不堪的事,坚决与她断绝关系。母亲那边的家人谁也瞧不起她,父亲的两个兄弟,一个是迎冬的父亲,死了,另一个叔叔,更是对她避之唯恐不及。
就这样,没文化没能力,在家乡臭名昭著的二十二岁的顾梦琦,只身来到湛新,投靠唯一还把她当家人的二婶一家子。
迎冬知道顾梦琦心疼她,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推开她笑道:“行了,恶不恶心。”
“得,好心当成驴肝肺。走了,伤自尊了。”顾梦琦扭着身段走到病房门前。
迎冬扶着母亲坐起,朝她咧了咧嘴:“当心点儿啊,晚上狼多。”
顾梦琦开门,倚在门边,回头风情一笑:“谁才是狼还没说不准呢。”
迎冬和母亲都笑了,看着她离开。
母亲喝了几口迎冬带来的米汤,细细端详着她,不说话。
“怎么了”迎冬摸了摸脸,被看得疑惑起来。
“脖子好了。”母亲此时说话比早上气息足了些。
“嗯......”
“好就好了,你脸红什么”
“走着走着摔了一跤,没想到还好了,只是太丢人。”迎冬扯了个谎。
母亲看着她笑了,笑着笑着,眼里泛出泪花。
迎冬急了,握着她的手,轻轻推了推:“你这是干嘛”
“下午啊,我梦到你爸了。”母亲掉下泪来,声音呜咽:“他说想我们了,还说......”
“还说什么”迎冬替母亲抹了抹眼角的泪,刚一抹干,又有泪珠落了下来。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继续道:“还说他在天上都知道了,知道被我们骗了......让我跟你说声......说声对不起......”
母亲再也说不下去,张着嘴,无声地大哭起来。
迎冬喉咙发苦,一动不动发木地坐着,片刻后淡淡说道:“我这不过得挺好的么”
一只粗糙发皱的手掌抚上她柔嫩的脸庞。
女儿没有哭。母亲却哭得更加厉害了。
“怎么跟个孩子似的。”迎冬笑了笑,回头看着身后,窗边落满金红色的余晖。
“冬儿......”
“谁都没有错。就算你不想那样,谁也拦不住我。”
“不,是妈的错......”
“妈,我这不过得挺好的么”
迎冬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语气仍是淡淡的。她对母亲笑了笑。
母亲流着泪,点点头,断断续续地说着:“挺好就好......挺好就好......”
母女二人默默坐着,谁也不知该说什么。
八点半不到,想要留在医院的迎冬被母亲赶了回去。迎冬放心不下,可她越想留在这里,母亲就越生气,母亲一生气,迎冬没招儿了,只得离开。
回家前她去了趟店里,小亮和珍珍收拾完毕,正准备关门,见她来了,赶紧拿出账本给她查账。
迎冬翻完账,把来时在超市买的分装成两袋的大红樱桃递给他们:“拿着回去吃,这段时间店里全靠你们了。”
小亮和珍珍拗不过她,提着樱桃连声道谢。两人和迎夏年纪相仿,十五六岁就从农村来城里打工,在来这当服务员前,没少受黑心老板的欺负。迎冬和母亲对他们不薄,就连极少见面的迎夏,也会跟他们客客气气的,完全没有半点瞧不起人的架子,如此一来,两人更是愿意死心塌地跟着她们干了。
刚要关门,小亮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他走到柜子边,打开上锁的抽屉,拿着个东西走过来:“冬姐,赊账的那人晚上来还钱了,不过他没把这个拿回去。”
“嗯”迎冬看着他手里的手机,皱起眉来。
珍珍用胳膊推了推她,两眼冒光:“冬姐,他说让你有空去还他手机。”
迎冬斜眼看着珍珍:“为什么”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想跟你近距离接触呗”小亮立马抢话。
迎冬摇摇头,从他手上拿过手机,在珍珍眼前晃啊晃:“我没时间,你帮我还吧。”
“这......”珍珍脸红得跟袋子里的樱桃一个颜色,“多不好呀......”
“叫你还你就去。”迎冬把她手拉过来掰开,将手机放她手掌里。“知道在哪儿还么”
“嗯,那个地方很好记的,就三个字儿,小天堂,他说报这个名字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可好找了。冬姐,这小天堂是什么地方,也是饭馆儿么”珍珍拿着手机问。
迎冬愣了愣,又把她手拉过来,从手掌里抽出手机,看着她清澈纯净的眼睛,说道:“明天我自己去。”
珍珍长相秀丽,心思单纯又缺少防范之心,迎冬绝不能让她单独去“小天堂”那种地方。
迎冬离开前,珍珍在后面喊道:“他说到那儿了跟人说找于浩初就行”
、第十三章
回家的路上夜市还未散去,地摊上摆满了各种亮晶晶的小饰品,迎冬驻足在一个摊位旁边,白炽灯管的照耀下,那些装在透明盒子里的廉价戒指,不乏有几个样式好看的。
迎冬挑出一个花朵镂空样式的银色指环套在中.指,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把手摊平,露出雪白的手背给老板看:“就这个吧。”
“这个十八,一口价。”老板是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女人。
迎冬从包里拿出二十块,老板边找钱边笑呵呵地对她说:“姑娘真是爽快人,我天天在这儿摆,没一个不跟我砍价的,十几二十块的东西,你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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