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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sz.tw我极感兴趣地坐在那里看着他.尽管他是个野人,满脸怕人的伤疤......至少我喜欢......可他的相貌还有一种决不令人讨厌的东西.灵魂是无法隐蔽的.我认为,我从他那浑身可怕的刺花中,看到了一个质朴的灵魂的许多痕迹;在他那双深沉的大眼睛里,那股炯炯的黑光和勇猛的神气,似乎表征出他是一个敢于抵敌无数恶魔的人物.除此以外,这个异教徒身上还有一种崇高的气质,这种气质哪怕是他那粗鲁的形相也是不能完全抹煞的.他的样子象是一个从来既不奉承别人,也从未做过债主的人.究竟是不是因为他刚剃过了头,使得他的脑门也更显得鲜明突出地向前冲,显得比原来更开阔,我可不敢擅加推断了;但是,就骨相学的观点看来,他的脑袋肯定是很出色的.说来也许颇为可笑,然而,它的确教我想起华盛顿将军乔治.华盛顿17321799......美国**战争时的总司令,也是美国第一任总统.的脑袋来,这是我从他那到处出现的胸像所看到的.它在眉毛上头也同样有一个有规则的.逐渐退后的斜度,也同样是很突出的,象是两个树木丛生的长长的海岬.魁魁格就是野化了的乔治.华盛顿.
当我仔细端相着他,同时又半装着在遥望窗外的暴风雨的时候,他却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在那里,居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而是显得全神贯注在数着那本奇书的书页.一想到昨天晚上我们曾经多么和睦地睡在一起,尤其是想到我一早醒来发现那只搁在我身上的亲昵的胳膊时,我认为他这副冷淡神态是十分奇特的.但是,野人就是怪物;有时就是叫人不完全知道该怎样理解他们.初眼看来,他们都是可怕的;他们那种质朴而寓有恬静的泰然自若的神气,好象具有一种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公元前469约399......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的智慧.我也注意到魁魁格跟客店里其他水手从来不相往来,即使稍有来往,也是十分有限的.总之,他也不想跟人家更亲近一些,似乎毫无扩大他的朋友圈子的意图.所有这一切都使我觉得非常奇妙,然而再想想,我又认为其中一定还有一种可说是崇高的东西.这一个人,从家乡经过合恩角约莫跑了二千英里路出来,就是说......这是他所能取道到达这里的唯一路线......置身在这些在他看来仿佛奇特得象置身在木星的人群中;然而,他却似乎十分自由自在;保持着非常宁静的态度;以与他自己交往为满足;始终独来独往.这倒真是有点儿高雅的哲学意味;虽说他一定从来没有听到过哲学这种东西.不过,我们也许不必故意非常热烈拼命地想做真正的哲学家.我一听到某某人自称为哲学家的时候,我就断定,他一定是”把他的胃药罐子给打烂了”,象那种患了消化不良症的老太婆一样.
当我现在坐在这个孤寂的房间里的时候,炉火正在悠悠地烧着,烧得那样柔和,正是柴火的初度威力已把空间暖了一阵后.但见一片火光的时分.这时,晚霞和幢幢魔影正朝窗格拢来,在悄悄地窥伺我们这两个一声不响的.孤寂的人.外边的暴风雨正在发出庄重.昂扬的隆隆声,我不由撩起阵阵奇特的感觉.我感到浑身都溶化了.我的破碎的心和疯狂的手再也不想反抗这个虎狼的世界.这个镇定的野人已把众生给超度了.他坐在那里,他那种十分冷漠的态度,证明他天生毫无文明人的虚伪和甜言蜜语的奸诈.他虽然是个野人,虽然看来是个绝无仅有的人物,我却已开始觉得我自己是在神秘地向着他了.而那些本来会排斥大部分别的事物的感情,却成为这样吸住了我的磁石.我要结交一个异教徒的朋友,我心里想,因为文明人的仁慈原来只是一种虚伪的好意.我把我的坐凳拉到他旁边,友善地指手划脚,尽我所能地跟他谈话.起先,他并不理会这种亲近的态度;但是,经过我指出他昨天晚上的殷勤态度后,不多久,他就领会了,问我们是否还要做睡伴.我对他说要,我顿即看出他显得很高兴,或许还有点儿领情.
于是,我们一起翻书,我力图向他解释那本印刷物的用处和书上那几幅画的意义.这样一来,我立刻激起他的兴趣,接着,我们便尽可能地从那事情拉扯到我们在这名城里所见到的形形色色.我一提起要抽烟,他就掏出他的烟袋和那支烟斗斧来,悄悄地递给我吸一口.我们就这么坐在那里,轮番抽着他那支野里野气的烟斗,把它有规律地递来递去.
如果说,这个异教徒的心里本来对我还隐存有任何的冷漠的态度的话,那么,经过我们这番愉快而亲切的抽烟后,这种态度已立刻冰消雪化,我们也做起老朋友了.他对待我,似乎正如我对待他一样,十分自然,毫无拘束.我们吸过烟后,他把他的额头贴着我的额头,拦腰把我抱住,还说如今我们已经成亲了;那意思,按照他家乡的说法,就是我们如今成为知心朋友了;如果必要的话,他乐意为我而死.在一个乡下人看来,这种一见如故的友情之火,似乎是太不成熟,是一桩极不可靠的事;但是,在这个质朴的野人的眼中,那些陈年老套已是用不上了.
吃过晚饭,我们又亲密地谈一阵心,抽一会烟,便一起回到我们的房里去.他把他那只香料制的人头送给了我;又掏出那只大烟袋,在烟叶下面摸了一会,摸出三十来个银币;他把银币摊在桌上,笨拙地把它们分成相等的两份,推一份到我面前,说这是我的.我正想推却,他已经把它们都倒在我的裤袋里,教我无法开口了.我让它们放在袋里.接着他就去做他的晚祷,他拿出他那只偶像,移开那块纸糊的隔火板.从他那些手势与迹象看来,我认为他似乎很想要我跟他一起去做晚祷;但是,去凑合他会有什么结果,我是很明白的,我考虑了一会,心想万一他邀我去凑合他时,究竟是答应呢还是不答应.
我是个在正正派派的长老教派中生长起来的正正当当的基督徒.我怎能跟这个野蛮的偶像崇拜者去一起膜拜他那块木头呢但是,崇拜是什么我心里想.以实玛利呀,现在你是不是以为那个气量宏大的.执掌天地......异教徒等等都包括在内......之神会对这块微不足道的黑木头发生妒忌么不会的但是,崇拜是什么......执行上帝的意旨......那就是崇拜.那么,上帝的意旨又是什么呢......我役于人,人役于我......那就是上帝的意旨.这样说来,魁魁格是我的同胞了.可是,我希望这个魁魁格怎样来役于我呢啊,叫他也来跟我一起做我那特殊的长老教派的崇拜仪式.那么,到头来,我就得跟他一起去做他那特殊的崇拜仪式了;这样一来,我就得变成一个偶像崇拜者了.因此,我把刨花烧起,帮着他撑起那个无邪的小偶像;跟魁魁格一起把那烧过了的硬面包献给它;对它膜拜两三次;吻着它的鼻子;做过以后,我们这才心平气静,与世无争地解衣上床.不过,不谈一谈心,我们是睡不着觉的.
究竟道理何在,我可弄不清楚;但是,我觉得,朋友之间推心置腹说知心话,除了在床上以外,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加相宜的地方.据说夫妻就是在那里彼此打开心坎里的秘密的;还有一些老夫老妻常常躺在床上,聊着老话,一聊就聊到快天亮.那么,我也这样跟魁魁格......真是情投意合的一对......躺在床上,度着我们的心灵的蜜月了.
第十一章睡 衣
我们就这样躺在床上,不时地聊聊天,打打盹,魁魁格还时时把他那双棕色的刺花的腿一会儿亲昵地搁在我的脚上,一会儿又缩回去;我们就是这么十分和睦.自由自在;到后来,由于我们不断地谈下去,竟把我们的瞌睡虫全都给赶跑了,我们又想起床了,虽然到天亮还有一段时间.
不错,我们变得很清醒了;清醒得对我们这样躺着开始感到腻烦了,于是,慢慢地我们两人竟不知不觉地坐了起来;我们周身都紧裹着衣服,靠着床头板,曲起四只膝头,紧挨在一起,两只鼻子各自伏在膝盖上,仿佛我们的膝盖骨就是两只汤婆子.我们觉得十分舒服有趣,尤其是因为屋外很冷;也实在是因为我们没有铺盖,房间里没有生火的缘故.我认为,尤其是因为我们要真正享受身体上的温暖,便得让身体上若干细小的部分受一下冻,因为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必经过比较的事物.光是一件事物是看不出什么好坏来的.如果有人自吹自擂地说,他是万般都舒适,而且已是舒服得很长久了,那么,只能说,他的舒服是到此为止了.除非是象魁魁格和我这样坐在床上,尽管鼻尖和头顶会微感寒意,但是,毫无问题的,在总的感觉说来,却是最愉快而且确实是很温暖的.因此,睡房里应该永远不要装置火炉,火炉是有钱人的奢侈而不舒服的设备.为了要达到这种极乐的顶点,只消有一床毯子,把你和你那份舒适的心情跟外面的寒冷隔开就够了.这样,你躺在那里,就象是置身在北极的水晶宫中央的一颗温暖的火星.
我们已经这么屈着膝头坐了一阵子,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要张开眼睛来;因为我在床上的时候,不论白天黑夜,不论睡着醒着,我总喜欢闭上眼睛,使得更能集中享受躺在床上的舒适.因为,人要不闭上眼睛,就始终不能正确地感到他自己的本体的存在;仿佛黑暗才确实是我们的本体的真正的要素,虽然光明也许更能适合我们的本体.当时,我的眼睛一张开来,从我自己的愉快和自我创造的黑暗中出来,面临到那使人眩晕不快.毫无光彩的午夜十二点钟的幽暗境域,我有了一种不快的反感.我们既然是这么清醒,我就一点也不反对魁魁格提出的.最好还是点起灯来的建议;他还很想安安逸逸地吸几口烟.请记住,虽然昨天晚上,我对他在床上吸烟感到厌恶万分,然而,一经彼此相爱,我们那固执的偏见却又变得如此富有弹性了.这时,除了让魁魁格在我身旁,甚至就在床上吸烟以外,我实在找不到更能使我感到快活的事了,因为那时他似乎是富有如此恬静的家庭乐趣的情调.我再也不过份关心那店老板的火险单了.我的兴趣完全集中在跟一个知心朋友共吸一支烟斗.共盖一条毯子的这种精诚的舒适上了.我们肩上披着两件毛茸茸的外套,就这么彼此互递着那支烟斗斧,直吸得我的头顶慢慢结挂起一个青烟的天盖,被刚点燃的灯光照耀着.
究竟是不是这个起伏缭绕的天盖把这个野人直腾驾到那老远的地方,我可不知道,总之,他谈起他的故乡来了;我由于急想听听他的来历,就要求他说下去,说给我听.他欣然同意了.虽然一时间我还懂不了他多少话,然而,从陆续说出来的话里,我已比较能熟悉他那乱七八糟的语法,使我现在能够把整个故事轮廓如实地勾勒出来.
第十二章传 记
魁魁格是科科伏柯人,那是一个远在西南方的岛屿.任何一张地图上都没有这个地方;真实的地方是从来不登上地图的.
在他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野人,身披草蓑,在他故乡的林地里狂奔乱跑,背后跟着一群东啃一口西啃一口的山羊,仿佛还是一个毛头小子的时候;甚至在那个时候,在魁魁格的抱负不凡的心中,就已经隐怀一种强烈的愿望:不但要看看一两个堪为楷模的捕鲸者,还要看一看文明人的国度.他父亲是个大酋长,是个国王;他叔父是个祭司长;他夸称他的母系方面,那些姨娘都是一些战无不胜的武士的妻室.他的血统里有高尚的血液......贵胄的品质,然而,我怕他在他那未受教育的少年时代所养成的生番习性已大大损害了他这种品质.
有一只萨格港萨格港......纽约东南方的萨符克郡的一个小村,从前特别是在18401860是一个捕鲸的大港口.的船来访问他父亲治下的港湾,魁魁格就想乘它到文明人的地方去.但是,那只船的水手已经满额,无法满足他的要求;这也不是他那个做国王的父亲的势力所能奏效的.但是,魁魁格已经发下了誓.他独自坐上他的独木舟,划到一个冷僻的海峡里去,因为他知道那只船一离开海岛,必定要经过那地方.那海峡,一边是珊瑚礁,一边是一小片洼地,蔓生了缭绕到海里的红树丛.他把他的独木舟藏在这些树丛里,让它仍是飘浮在水面上,船头对着海洋那面,自己坐在船尾,桨子低抓在手里;等到那只船一驶过时,他就一阵闪电似的射了出去;抓住了船舷;一只脚往后一踢,把他那只独木舟踢翻沉没;他爬上锚链;直扑在甲板上,抓住了船上的有环螺钉,发誓说哪怕拿他砍成碎片,他也决不放手.
船长徒劳地吓唬着要把他抛进海里;还在他那**裸的肘腕上架了一柄弯刀;可是,魁魁格是国王的儿子,魁魁格一点也不为所动.那个船长被他这种奋不顾身的骁勇,被他那份要到文明人的国度去的热望感动了,终于发了慈悲心,对他说,他可以安心留下来.但是,这个漂亮的青年野人......这个海上的威尔斯王子威尔斯王子......英国皇太子的称号.却从来没有见到船长的舱室.他们把他安置在水手中,使他成为一个捕鲸者.不过,魁魁格象沙皇彼得沙皇彼得......指俄国的彼得大帝16721725.他在一六九八年曾周游欧洲各国,在荷兰和英国的造船厂做过工.情愿到国外的造船厂去做苦工一样,他毫不蔑视这种不体面的事情,他只希望能够愉快地获得启发他那些未受教育的同胞的力量.因为在他内心里......他这样跟我说......他为一个深切的愿望所驱使,想在文明人中间学得一些技艺,借此使他的同胞过得比原来更幸福,不仅如此,要过得比原来更好.但是,天呀这些捕鲸者的行动立刻就教他看出了文明人的卑鄙与邪恶;甚至比他父亲治下的那些异教徒还要来得厉害.他后来到了萨格港,看到了许多水手在那边的行为;接着又到了南塔开特,看到他们怎样在那地方花掉他们的薪水,可怜的魁魁格认为一切完全绝望了.他想,这世界到处都是邪恶的;我还是做一辈子的异教徒吧.
于是,他虽然生活在这些文明人中间,穿着他们的服装,学说他们那种结结巴巴的话,内心里却依然是个偶像崇拜者.因此,虽然他已离开故乡好久,却仍有着那种古怪的生活习惯.
因为他在最后说,他父亲年纪很大,身体衰弱,我便以暗示的方法问他,既然他现在可能认为他父亲已经死了,他是否打算回家,去继承他父亲的王位.他回答说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他补充说,他深怕文明,或者不如说是文明人的影响,已经使他不配登上那相承三十代的纯净无疵的异教王座了.但是,他又说,他不久还是要回去的,......一到他认为自己已经又受了一次洗礼的时候,他就立刻回去.不过,目前他打算到各处航游,到四大洋去放荡一番.他们已经使他成为一个标枪手,现在,这支有着倒钩的武器就是他的王笏的代替物了.
说到他将来的动向,我就问他目前打算怎样.他回答说,又要出海去干他的老行当了.听到这话,我就告诉他说,我自己也打算去捕鲸,同时把我想到南塔开特去的意图告诉了他,因为那是一个敢于冒险的捕鲸者应该去的最有前途的港口.他立刻决定要陪我上那个岛去,同上一只船,同在一起值班,同划一只小艇,共吃一样的食物,一句话,同甘共苦;我们一起紧拉着手,勇敢地去尝尝天上人间的家常便饭.对于这一切,我都愉快地同意;因为现在我除了爱慕魁魁格以外,还因为他是一个有经验的标枪手,对象我这样的人......虽然是个十分熟悉海洋的商船水手,却对捕鲸的秘诀一窍不通......一定大有用处.
魁魁格的烟斗喷出最后一口有气无力的烟,他的故事也讲完了,他拥抱我,把他的额头紧紧贴着我的额头,吹熄灯后,我们便各自翻过身去,翻了一阵,很快就睡着了.
第十三章独 轮 车
第二天早晨,星期一,我把那只香料制的人头卖给一个理发匠去做头型头型block......这个名词找不到适当的译名,从前盛行假发时,理发匠都把假发放在木制的人头上先修做后再卖给客人.不过这里所指的却是真正的人头.后,便去结算我自己和我的同伴的账;不过,用的却是我的同伴的钱.那个咧开大嘴笑的店老板和那些客人,对于我跟魁魁格这种突然发生的友谊,似乎极感有趣......尤其是彼得.科芬,因为他对于我现在所结交的这个人所编造的荒诞无稽的故事,先前曾经把我大大吓了一场.
我们借来了一辆独轮车,装上我们的东西包括我自己那只褴褛的旅行袋,魁魁格的帆布背包及吊铺在内后,就离开客店,往那只停在码头上的南塔开特小邮船”摩斯号”进发.我们一路走去,人们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们;看的倒不象是魁魁格......因为他们经常在街上看到象魁魁格这样的野人......而是在看我竟跟他有这样亲密的友谊.但是,我们不理他们,径自轮流推着独轮车走去,魁魁格不时地停下来,端正一下他那标枪钩的鞘子.我问他为什么要把这么累赘的东西带上岸来,是不是所有的捕鲸船都不置办自己的标枪.对于这个问题,他具体地回答道,我所提到的虽很不错,然而,他则是特别爱他自己的标枪,因为这是用可靠的材料打起来的,饱经许多生死的决斗,同许多大鲸的心脏打过多次交道.总之,正象许多割草者和割稻者一样,他们总是随带自己的镰刀上农民的草场去干活的......虽然不一定非自带工具不可......魁魁格正是为了自己的理由而宁愿用自己的标枪.
独轮车从我手里转到魁魁格手里时,他告诉我一个关于他生平第一次看到独轮车的有趣故事.事情就发生在萨格港.好象是他的船主借给他一辆独轮车,好让他把他那只笨重的箱子运到他的宿店去.为了对这东西显得不是一无所知......虽然事实上,关于如何正确地掌握独轮车,他是完全一无所知的......魁魁格把他那只箱子放上去后,用绳子捆捆紧;就把车子往肩上一扛,径自走上码头.”怎么,”我说,”魁魁格,想来你总不至于这样笨吧.人们不笑话你吗”
听到这话,他又告诉我另一个故事.事情好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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