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不符合意志。小说站
www.xsz.tw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单纯的快感或不快感算在里面或不算在里面,但无论如何,我们将发现,意志那所有一切运动,即那个变换着的想要或不想要,和在外部世界感知和认识的东西处于直接的各方面都得到承认的关系之中。这种变换着的想要或不想要,是不断地在高涨着和低落着的,它们构成了自我意识的唯一对象,或者如果人们愿意的话,可以说构成了内在感觉的唯一对象。相反的,如同已指出的那样,在外部世界被感知和认识的东西,不再处于直接的自我意识的范围内,因此,只要我们一接触外部世界,我们就到达了自我意识的边界处,即自我意识和他物意识的范围相接壤的地方。但是,在外部世界被感知的对象,却是意志所有那些运动和动作的材料和起因。我们将不把这解释为是得到了证明的理由,因为没有人能否认,我们的想要总是要有一个外部的客体作为对象的,是要适应着它们,围绕着它们的,以及它们作为动因至少是诱发着想要的。因为不然的话,这个人所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完全被外部世界封锁的,被关闭在自我意识黑暗内部的意志了。只有那必然性,即那些处在外部世界的事物必然要规定意志的动作这一点,对我们来讲,现在还是有疑问的。
1早在西塞罗cicero大学论集acad,quaest里已有这种说法,西塞罗在delib.atb里则讲得更清楚,见该书第2章第3页2,3。后来的笛卡儿rtesius也有这种观点,见哲学原理princ.phil第4章第190页3,190。而阐述最为充分的则为洛克locke。
2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许多革新派以所谓的”感觉能力”无视这一点的时候,教父奥古斯丁却早已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在上帝之城decivit.dei,lib第14篇第6章论述动物的情绪时,把它们分为4种范畴:**、恐惧、愉悦和忧愁,并且说到:它们中都藏有意志,它们无非都是意志的冲动,因为**和愉悦无非只是意志,是赞同我们所想要的东西的意志;而恐惧和忧愁也无非只是意志,是赞同我们所不想的东西的意志。
因此,我们发现自我意识十分强烈地,甚至完全在为意志忙碌着。迄今为止,我们虽然已经迂回曲折地,但确已十分明确地接近了意志,现在,我们的目标,我们正想追求的目标就是,在自我意识这一唯一的材料中能否找到上面已经明确规定了其意义的那个意志是自由的事实。
第2章在自我意识面前的意志
如果一个人想要,那他也是想要某物,他的意志动作总是针对着某一个对象,而且只让人在与这样一个对象的关系上来设想它。那么,什么叫做想要某物呢这就是,最初只是自我意识对象的意志动作本身,是在属于他物意识的某物,即认识能力的客体的诱发下产生的,在这种关系之中的这一客体被称作动机,而且同时也是意志动作的材料。这是由于意志动作是以此客体为对象的,也就是说,其目的在促使这一客体发生一种变化,因此也就是对此作出反应,因此它的全部本质也就在于这一反应。由此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意志动作如果没有某物是不可能会发生的。这是因为这样一来,它既缺少诱因又缺少材料。但只是有这样的问题,如果这一客体是为认识能力而存在在那儿的话,那么,意志动作是否也必然会发生或更可能会推延,或根本就不能形成,或者也可能形成一个完全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意志动作,这就是说,那种反应是否也会推延,或者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会发生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反应呢简言之,意志动作会必然地被动机所唤起吗或者,当动机出现于自我意识之中时,意志还能保有完全的想要或不想要的自由吗因此,这里使用的自由概念是在上面讨论过的,被证明在这里是唯一可用的抽象意义上的自由概念,即作为必然性的纯粹否定,这样一来,我们的问题就被确立了起来。小说站
www.xsz.tw但我们必须在直接的自我意识里找到解答同一概念的事实,并将在本文结尾处精确地考察它的陈述,但不会像笛卡儿那样,快刀斩乱麻似的用一种简单扼要的裁定解决问题。他草率地主张:”相反的,我们如此清楚地感觉到了我们的自由和非规定性,以致于我们对任何他物的把握都不如对它们这样清楚完整。”1这一主张的站不住脚,莱布尼兹l.eibnitz已经指出来了,但他自己在这一点上只不过像随风倒的芦苇,而且在作出了十分矛盾的说明后,最终竟作出了这样的结论:”意志虽然是受动机的影响,但并不是被它所强制的。”他说:”一切行为都是被决定的,决不会不受影响的,因为总有一个理由存在着,尽管它并不强迫我们,但却使我们有所倾向,使我们是这样去行动,而不是那样去行动。”2这促使我注意到了一种处于上面提到的两种可能性之间的中间道路是靠不住的,人是不能按照某种喜欢的一知半解就说,动机只在一定程度上规定意志,意志受动机的影响,但只限于一定的程度,然后它就可以摆脱它们的影响。因为只要我们承认一种既定的力量有因果性,即承认它能起作用,那么只需要在遭到某种抵抗时,按这种抵抗的程度增加力量,它就可以完成它的作用。用10块金币不能买通一个人,但他却已动摇,那么用100块金币就可以把他打倒了,等等。
1笛卡儿:哲学原理第1卷第41节prinann,p.669。
因此,我们将我们的问题求助于直接的自我意识,而且是在我们在上面提出的意义之上。现在这一自我意识给了我们关于那个抽象的问题什么样的陈述呢这个问题就是根据既定的,即表象于知性面前的动机而出现的意识动作的必然性这一概念究竟可用或不可用,或关于意志动作在这种情况下,其推延究竟可能或不可能。如果我们想从这个自我意识获得关于一般的因果关系和特殊的动机表示,以及关于和这二者相伴随的某种必然性的彻底而深刻的说明,那我们就将感到十分失望,因为这个自我意识,如同所有人所禀赋的,是一个过分简单而有限的事物,以致于它对于这一问题不能加以说明;倒不如说,这些概念是从那顺应外界的纯粹知性中汲取来的,而且首先要在反思的理性领域面前才能来谈论这些概念。而相反,那个自然的,简单的,素朴的自我意识根本就不可能理解这个问题,更谈不上解答这个问题了。它那关于每个人都可能在他自己内心窥见到的意志动作的陈述,如果撇去一切奇谈怪论和无关紧要之点,而追溯它那**裸的内含的话,那么大概就会是这个样子了:”我能够想要,而且是在我想要有所动作的时候;一旦我只要想要,我的躯体的活动的四肢就会立即去完成之,而且一刻也不拖延。”简言之:”我能做我所想要的。”无论人们怎样变换这种陈述和以什么方式提出问题,那直接的自我意识也不会有更进一步的陈述了。因此,它的陈述始终只涉及”按照意志而行”,但这也就是一开始就提出的经验的、原初的和通俗的自由概念。按照这一概念,自由就意味着”按照意志”。自我意识将无条件地加以陈述的就是这种自由,但这并不是我们所要探究的自由。小说站
www.xsz.tw自我意识陈述的行为的自由是以想要为前提的。但想要的自由却是要加以探究的,那就是我们要研究想要本身等于动机的关系,但那种”我能做我想要的”陈述却并不包含这种关系。我们的行为,即我们躯体的动作,对我们意志的依赖性,固然由自我意识加以陈述了,但是完全不同于我们的意志动作对外界情况的依赖性。后一种依赖性或许将构成意志自由,但自我意识并不能对此有所陈述,因为这不在它的范围之内。这是由于后一种依赖性涉及到外部世界作为关于他物的意识而赋予我们的外部世界和我们的决定的因果关系,但自我意识却不能评估完全处于它的范围之外的东西与其范围之内的东西的关系。因为没有一种认识能力能设定一种其一方面是它所无法得到的关系的。但正是规定意志动作的想要的对象,显然是在自我意识的界限之外,是在他物意识之中;只在他物意识中的意志动作本身和那些对象与其相互的因果关系是我们要探究的。自我意识的事情仅仅是意志动作及它对肢体的绝对的控制,这种控制实际上可看作是”我们想要的东西”,而且首先也是这种控制的运用,即行为,使躯体当然是为了自我意识归于意志动作之下。当意志动作还在酝酿的时候,它叫愿望seh1ub;但它是否到了这一步,还要行为向自我意识加以证明。因为直到行为发生之前,它还是可以变化的。现在,我们已经就在那确实不能否认的假象的主要源泉那儿了。一个不怀偏见的人,即哲学上的外行,依靠这一假象认为,在某个既定场合,相反的意志动作对他来说,也许是可能的,并夸耀他的自我意识能如他所以为的那样说明这一点。实际上,他把愿望和想要混为一谈了。他可以愿望相反的东西1但想要,他只能有一个,而这个想要是个什么样的想要,也首先要由行为向自我意识来宣示。正由于自我意识等行为的结果只能完全后天地加以体验,而不能先天地知道,因此它并不包含那使相反的愿望中只是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成为意志动作与行为的合法的必然性。相反的愿望及其动机在自我意识面前此起彼伏,交替重复,它对于每一个愿望都表示,如果愿望变成意志动作的话,愿望也就变为了事实了。虽然这后一种纯主观的可能性是每个愿望都具有的,然而这种可能性恰恰就是”我能做我想要的”。但这种主观可能性完全是假定的,它只是说:”如果我想要此物,我就能做它。”只是为了达到想要所需要的规定并不寓于其中,这是因为自我意识只包含想要,并不包含决定成为想要的理由,后者寓于他物意识之中,也就是说认识能力之中。相反的,客观的可能性却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它却在自我意识之外,在客体的世界中,动机和人作为客体都属于这些客体,因此它与自我意识是异在的,是属于他物的意识。那个主观可能性和寓于石头之中可以发出火焰的东西是同一类的东西,然而却要由粘附于钢铁之上的客观可能性来决定。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下一章从另一个方面返回来加以论述。我们将不再像这里一样,从内部去观察意志,而是从外部去观察,也就是说将研究意志动作的客观可能性。这个问题,当它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并通过例子被阐明以后,就会变得十分清楚。
1参见附录和补充第1版第2卷第327节。parergaundparalipona.ersfeauflage,bd.2.327。
所以寓于自我意识之中的”我能做我所想的”感觉不停地伴随着我们,但也只是说出了,决心,或我们意志决定的动作,尽管源于我们内心黑暗的深处,然而每一次都立即进入直观世界之中,这是因为我们的躯体和一切他物一样,都是属于这个直观世界的。这种意识构成了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之间的桥梁,不然的话,它们之间就隔着一道无底的鸿沟。如若这样,在外部世界将只有**于我们一切感觉的作为客体的纯直观,在内部世界则只有毫无成果和纯粹被感觉到的意志动作。如果问一个毫无成见的人,那么他对于那个直接意识即常常被看作是被误解了的意志自由的直接意识,大概会这样说:”我能做我想要的:如果我想要向左走,那我就向左走;如果我想要向右走,那我就向右走。这完全取决于我的意志,我因而是自由的。”这种陈述固然是十分真实和正确的,只是在这种陈述中,意志已经寓于前提之中了,也就是说,这一前提是假定意志已经作出了决定,因此关于它自身的”自由存在”可能是无关紧要的了。因为这种陈述全然没有讲到意志动作本身发生的依赖性或**性,而是只讲到了这一动作发生时的效果,或者确切地说,只讲到了它成为躯体动作的不可推延的现象。但作为那种陈述的基础的意识却是绝对唯一的使无偏见的人,即哲学上的外行虽然在别的学科中,他可能是个大学者把”意志自由”看作是某种如此完全直接确定无疑的东西,以致于他把它说成是无可置疑的真理,和全然不能相信,哲学家居然会一本正经地去怀疑它,而且在内心思忖,关于这一问题的一切空谈都是学校辩论的口才训练,完全是在开玩笑。但正因为由那个意识所给定的,十分重要的确定性总是就在眼前,以及因为人首要的和本质的就是实践的动物,而非理论的动物,所以他对他的意志动作的积极方面,即其有效性方面,比对其消极性方面,即依附性方面的感觉就要清楚得多。因此,想要使哲学外行理解我们问题的真正意义,并使他明白,现在要探究的不是他的每一次想要的结果,而是其原因,那就很困难了。他的行动虽然完全取决于他的想要,但现在人们却要求知道,他的想要本身究竟取决于什么,或者根本就不取决于什么,或者取决于某物当他想要时,他确实能够做某件事,同样,当他想要时,他也能做另一件事;但现在他应该寻思一下,他是否能够既想要做这一件事,又想要做另一件事如果照这样的意思向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你确实能够在你心中升起的相反的愿望中,既依顺这一个,又依顺那一个吗例如在两个互相冲突的财产对象中,既选取这一个,同时又选取另一个”那他就会说:”也许对我来说,选择是困难的,然而我究竟想要选择这一个,还是那一个,却是完全取决于我的,而不是别的什么力量。我有完全的自由来选取我想要的那一个。这时,我将完完全全顺从我的意志。”但如果有人这样说:”但你的想要本身,又取决于什么呢”那他就会从他的自我意识回答说:”除了我以外,就没有别的了我能想要我所想要的东西,我想要的东西就是我想要的。”在他说后面这句话时,他并不是故意要重复同样的意思,或者也只是在他意识的最深处是依仗同一律的,只有依靠这同一律,后一句话才是真的。他讲的是一种他的想要的想要,就好像他讲到一种他的自我的自我,他这样讲的时候,看来是极其尴尬的。人们将他赶回到了他的自我意识的核心中去了。他在那儿发现他的自我和他的意志是无法区分的,但也没有剩下什么东西可以来评估这二者。因为在这里,他的人格与选择的对象被假定为是既定的,所以在作那种选择时,是想要这一个,而不是想要那一个的想要本身是否有可能和最后的结果不同的结果呢,或者通过刚才列举的事实,他的想要的结果是否就像三角形中最大角的对边总是最大边一样是必然无疑的呢这是一个问题,它同天然的自我意识离得是这样的远,以致它根本就不能理解这个问题,更不要说能有一个成熟小答案了,或者哪怕只有不成熟的意见,只需要朴素地将它提出来就可以了。因此,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个无偏见的,但在哲学上是外行的人,面对这一问题必然带来的困惑,如果他是真的懂得这个问题的话,就总是要躲到那种直接的确信后面去。这种确信如上面已说过的,就是”我能做我想要的,和我想要我所想要的。”他始终会重新这样来做,无数次地这样来做。因此很难使他面对这个他总是力图回避的问题。这也不能责怪他,因为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它的探究的手段深入人的最内在本质。它想知道,人是不是也和世界上所有其余的生物一样,是一种由其素质本身一劳永逸地决定了的生物。这一生物像自然界中每一个别的生物一样,有着它的特定的不变的性质,由于这些性质,它必然对正在形成的外界的诱因作出反应,这些反应因此带有它们的从这一方面来讲是不可改变的特点,其结果就是,能使反应发生某些变化的就只能是外界的诱因;或者人是否是整个自然界中唯一的例外如果最终能使他面对这个如此困难的问题,并使他清楚地知道,这正是他研究他的意志动作的起源本身,及其形成之有规律或完全没有规律的地方,那么他就会发现,自我意识在这儿并不包含任何信息,这是由于没有成见的人这时自己避开了这个问题和不是用思索和进行各种尝试以图解释,从而使自己摆脱束手无策的境地。解释这个问题的理由,他或者可以从自我或他人的经验中获得,或者可以从普遍的知识规律中获得,但是就在他进行这些尝试时,表现出来的他的解释的没有把握和摇摆不定就是说明,他的直接的自我意识对正确理解的问题是不予答复的,这和他以前对错误理解的问题的态度是一样的。归根结蒂,这是由于人的意志是他真正的自我,是他的本质的真正核心,因此就是这个意志构成了他的意识基础,这是一个绝对地既定的东西和现存的东西。他并不能越出这个范围。这是因为他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就怎样去想要,并且他怎样去想要,也像他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问他是否也能成为一个不同于他自己的人,对此他是不知道的。正因为如此,和那个哲学外行的区别只在于训练上不同的哲学家,如果他想把这个难题弄个水落石出,也必须求助于他的提供先验知识的知性,求助于思索这种知识的理性,求助于他的和别人的行为向他提供的用来说明和检查这种知性知识的经验。上述知性、理性和经验作为最终的和唯一有力的法院,其裁决虽然并不像自我意识的裁决那样容易、直接和简单,但却将是接近事实的、充分的。人的大脑既已提出问题,也就必须解答问题。
此外,直接的自我意识对那个深奥的、思辨的、疑难的问题,不能提供任何答案,对此我们也不必感到惊讶。因为它是我们全部意识中一个十分狭隘的部分,它的内部是昏暗的,它以它的全部客观的认识力量完全顺应着外部世界。所有它的完全可靠的,即先天确知的认识只涉及外部世界,它因此能依照某些植根于它自身的普遍法则有把握地作出判断:什么在外界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什么是必然的,并以此方法先天地造成纯粹的数学,纯粹的逻辑学,乃至纯粹的基本的自然科学。其次,它将它那先天知觉的形式应用于在感官感觉中得到的事实上,这一应用为它提供了直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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