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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节 文 / 姜昕

    父母交待,我实在无法想象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想

    作者:61.141.199.2004103101:4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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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很听话,有时候我哥哥闯了祸,我会在旁边说:爸爸妈妈我一定听话,一定不象他那样,现在想起来颇有点火上添油的意思,也够阴险的,怪不得小时候哥哥总是特别恨我。栗子网  www.lizi.tw不过我说那些话时可是一本正经的,而且也真心是那样做了。我几乎一直没让父母为我担过心,这一次的决定对我来说实在是天大的事儿了,我觉得实在有点承受不了。

    我至今可以看见十八岁我那副愁眉紧锁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开始象个小大人似的常常发呆心里可是斗争得厉害,开始学会一个人出去散步思考,开始为一阵秋风或者一场秋雨感伤我开始感觉到做人的难度,知道除了爱情,我还要面对其它的问题。

    在那些日子里,我爱上了一首歌。它的名字叫会有那么一天,歌词大致是这样的:五彩辉煌的夜晚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我们燃烧着无尽的温暖虽然空气中有些凄凉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走出天外的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不会再迷失在走过的天桥上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决定不再后悔。对不起我又开始写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歌词,其实我挺讨厌这种玩弄煽情的酸不拉叽的写作手法的,可是,我不能逃避当年的我的那份真实的心态,而且,那段日子里这首歌的确是萦绕在我的脑海,我总在想,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

    我是一个会被音乐感动和影响的人,如果你也是,你会知道我。在我认为,生命里不能没有音乐,每一段故事都是音乐。正因为如此,我觉得人生是美丽的。也是因为如此,我不能忘记那些曾经让我感动的歌和感谢那些曾经带给我种种感动的人。

    再见到窦唯是89年冬天。

    事先几天李彤就已经通知我说这个周末他们乐队黑豹乐队会有一场”大型”演出。为此我兴奋了好几天,和他们认识这么久,还从没有机会好好看上一场他们的演出呢。

    那次演出是在位于复兴门的中国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内,同台的还有常宽的”宝贝兄弟”等乐队。那是自炬炬、李彤他们以”摇滚乐”教育熏陶我以来看到他们第一次象模象样的演出。事后我知道,那就是所谓的”party”。

    那天我同样是撺掇着徐薇一起去的。那阵的炬炬已经和家里”缓和”了关系,回去住了。而阿波正和”中戏”表演系的一个女孩子经历一场”深刻”的恋爱,不太便于”打扰”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徐薇穿得象只小棉熊,而我为了臭美,穿得很少那些年的冬天我总是这样,是那种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典型。从”x院”到复兴门距离不算短,再加上天冷,路就显得特别的长,公共汽车走了一站又一站,我们俩个都快冻僵了,我是”自作自受”,没什么好说了,只盼着车能开得快点,上下车的人动作也快点儿,好早点儿到达目的地。

    徐薇一开始还抱着一股”舍命陪君子”的劲儿,既然答应陪我就强忍着不抱怨,但最后终于绷不住了:”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老爱跟这帮人扎在一块儿他们有什么好的又穷又脏,还老觉得自己了不起”徐薇虽然也爱玩儿,但是她喜欢舒舒服服的玩儿,如果某种玩儿法要吃苦,那她宁可放弃。小说站  www.xsz.tw我当然也不属于能吃苦的那一类型,但是要是有什么吸引住了我,我会自然而然的忽视掉所有的过程,眼睛只盯住那一个地方。在某些问题上,徐薇跟我想法一直不一样,她喜欢有计划的人生,虽然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是却能让自己安下心来好好念书。她的人生计划是拿到文凭,然后去一家”外企”工作,然后出国,拿绿卡,找老公,然后,永远不再回来。她一直觉得我傻,凡事太凭兴趣,太容易冲动,又太缺乏心计。我曾试着跟她聊过想退学的想法,她听完劈头就给了我一句:”你有”病”啊”她觉得我放着好好的本科文凭不要,非要去冒险,完全是有”病””你最好少跟那几个长头发搞音乐的男人泡在一起”她总是这么劝我,总是觉得我中了他们的毒了

    事情当然不是那样了,认识他们的确带给我很大的影响,但是我并没有被谁调唆。我自始至终认为每个人的道路都是由他们自己的个性决定的,都是他们自己决定的。而我当年的那个决定,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我,做为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胆子的确大了些,而自信又实在强了些而已。而且相反在我认为象徐薇那样明明不喜欢的一个东西,却偏偏因为某种惯性或计划强迫自己喜欢和接受,那才是最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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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只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争论而已,而这种争论,是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彼此都希望对方好。事实上,在我还属于x院的一名学生的最后那段日子里,徐薇的确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回忆起来她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是每天晚上当我踩着熄灯铃匆匆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留着一壶热热的开水。

    那天又是那样,我和徐薇两个一路争论着,大1路终于停在了复兴门站。顶着寒风冲进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演出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留着长头发的男孩子聚在一起,既便有些不是长头发的,前额上的头发也用摩丝打得一缕缕竖着,台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挤在舞台前面,人群随着音乐的节奏起伏着,跳动着,甩动着头发,挥舞着手臂,而台上,站在前面的三个人也是清一色的长发,象三个倒立的”墩布”当年他们总是这样笑着形容自己在台上的样子其中一个头发几乎遮住了脸,正埋头把吉它弹得飞快的,我看出来是李彤,而中间那个一手撑着麦克架,一手拿着麦克风的,正是窦唯。

    那是1989年,中国人对”摇滚乐”这一名词还不太熟悉,还没有出现后来叱咤风云的唐朝、黑豹。大家知道的也只不过是一个崔健和他的一无所有,象这样这么多发型和服装堪称”前卫”的人聚在一起的演出在北京大概是少而又少,所以既便是象我这样对他们的音乐多少有些了解,也没少跟他们的”部分”在一起”混”的人,也被这样的场面煸动了,那对当年的我来说,简直可以称得上”新奇”和”壮观”了。

    徐薇似乎也顿时忘记了刚才在路上的些许不愉快,我们俩个连围脖和棉衣都没来得及脱,就尖叫着一头扎进了人群里

    大半年不见,窦唯似乎长高了一大截,头发也长了不少。他依旧穿着那件黑风衣,脚上也依旧是一双黑色高帮耐克。栗子小说    m.lizi.tw他似乎成熟了许多当然这是在当年的我眼里,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正隔着台上台下的距离,而他在那一段时间里的表现又是那样的”呼风唤雨”让那么多人疯狂吧当然这和首体、工体的大场面没法比,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那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那一夜他在我眼里成了”英雄”,而我,也就在那一夜,”无可救药”的陷入了情网。也许你们会觉得无聊,这种因为看一个人唱歌,而且是头一次看那个人唱歌就”莫名其妙”爱上人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歌迷的表现,可是请别忘了我当时的年龄所以我从来都不会对那些十几岁的小歌迷对某些天王天后的痴迷表现嗤之以鼻,这也许就是必经的阶段,不过可千万别没有道理的”瞎迷”和我在前面反复做下的铺垫。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朵属于另外一种天地里的花,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开放。在我心里,音乐带给我的感动和兴奋总是会在瞬间就将我的理智完全吞没。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在努力着试图想让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可是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挺难的。也许这也是我在感情问题上总是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头细想,我仍旧无法确切地描述我当年第一次看窦唯站在台上唱歌时他带给我的感受,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块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象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我说不清那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但我知道,那些颜色,是闪亮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窦唯是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并不出众,可是一旦他站在舞台上,却会立即绽放出一种光彩,一种让人目不转睛的光彩。而那天晚上,当我在喧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进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转变过程中,我想我一定是发现了他的那种光彩,于是我得到了一种肯定的答案。也许你们又会觉得我多少有点儿在自夸自己当年多么地独具慧眼,可是,我却觉得是这样的:有些人身上的闪光之处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却看不到,这就是缘份。况且,对于爱情我一向都是这么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认真注视他她时他她带给你的那种确定。年轻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的。爱是在一瞬间就忽然降临的一种东西,是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挥之不去的,如果你犹疑再三,如果你反复掂量,那它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情感。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而已,而每个人的幸福,是他们自己把握的,况且,幸福对于每个人而言,它的概念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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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向钦佩那种人,他们有一种能力,当他们脱离群体独自一人时却反而更能吸引众人的注目,而对于他们,那完全是不经意的。当年的我并不明白这种魅力来自于何处,我曾经以为那是漂亮的外表或者醒目夸张的服饰,但是从窦唯身上我开始意识到那不见得是那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很多外表极其普通,甚至衣着也极其随便的人都具备那种魅力。后来我终于知道,那是一种来自于人内心深处从而形成的”气场”,是人格深处的沉着、冷静、热情和自信所绽放的光芒,而这种东西,同那种极表面化的东西对人形成的吸引完全不同,前者,只能招引人一时的目光,而这种东西却会让人永远刮目。对于窦唯,到今天我也不否认他身上的这一点,而且我庆幸,在我至今为止的生命过程中,我得以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生命中的另一种财富。

    黑豹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台上换成另外一支乐队,在他们调试乐器的时间里,台下的人们开始三三两两的扎堆儿聊天儿,徐薇捅了捅我说:”唉,你不是跟那个吉它手挺熟的吗能不能把包和衣服放到后台去经过刚才那一通儿折腾,小棉熊已经热得受不了了,手里抱了一大堆陆续脱下来的棉衣,厚毛衣,围巾之类的东西,肩上还背着一个双肩背。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倒不是不好意思去后台找李彤,而是怕撞上窦唯。我一直有一个毛病,一真心喜欢上了谁,在那份感情尚未确定之前,就会特别不好意思见那个人,那时候我就象忘了台词的演员似的不自然。我是那种典型的得等着男孩子进攻的女孩,虽然一直都很羡慕那些敢于主动进攻的女孩子,爱就告诉他,不行就算了,那有多痛快可是我就是做不出来。这也是与我外表给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的一面,而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特别的死要面子所以宁可活受罪。

    可是我完全没有办法推脱徐薇的要求,那天的演出没有设置存衣处,场地内也几乎没摆什么座位,我只有硬着头皮和徐薇往后台走。而就在通往后台很短的过道上,窦唯就那么巧地正好迎面走过来,而且,他一眼就认出了我并且叫出我的名字。

    那天的演出,后来被封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演着演着忽然台上就嘎然而止了,然后一个人走到主唱的麦克前,宣布演出结束,请大家尽快退场。

    人群开始乱哄哄地往门口涌去,我和徐薇去后台拿好了衣服,也随着人流往外走。窦唯和李彤他们因为要卸台,所以还不能走已经出了大门口,来到大街上,窦唯忽然不知什么时候追了上来,他冲徐薇笑了笑,然后神秘兮兮的把嘴俯到我耳边:”还记得我上次约你的那个车站,那个时间吗明天,我会再等你一次,希望这次你能来”

    关于我和窦唯之间的故事,在我经过长达两年痛苦的徘徊终于决定彻底放弃之后,当我已经逐渐的走出那件事情的阴影并且可以把它当作一段历史去回忆的时候,在某一个独自一人的悠闲的下午,我曾经因为一些蛛丝马迹的触发将它平静的记录下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六个春天,而最初的两个春天,是这样的:

    开始的春天,种子是在那条大街上播下的。

    我们去过的那家小饭馆儿还在,不过现在已经装修得认不出当年的模样。记得那一次你一直占着我身边的椅子,不让别人坐得离我太近,你曾经在空旷的夜里第一次约我的那个车站也还在,分开的时候我看得出你多想自己再多一点儿勇气。

    如今,相信你也看到了,那条街的变化太大了。我们的变化也太大了。

    第二个春天,那个早晨你突然对我说:跟我一起去那个公园拍照片吧。有个摄影师约了我,我想我们也该有些合影。

    那时我们刚刚开始不久,俩个人都几乎没有拍情侣照的经历,在那些汉白玉台阶上,在那些长椅上,我们被摄影师设计着勉强的摆出一些相偎的姿势,面对照相机的镜头,你和我都显得有些拘谨。

    现在那个公园也已重新油饰一新了,可我怎么觉得,我还是更喜欢那些陈年旧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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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春天播下的种子到了冬天终于有了结果,在我应约前往的那个晚上,窦唯终于在最后的一瞬间问出了那句话:”能不能不回去了我点了点头,然后看到他笑了。

    那是一个雪花漫天飞舞的夜晚,人说雪天是适合谈恋爱的,而我们的爱情也终于发生在那个整个城市都是一片洁白的晚上。

    那是我第一次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车静静的滑过夜的都市,风撩起我们的衣襟和头发。记得那一路上,他反复要我把身体尽量向他靠拢,这样他可以帮我挡住些许的风寒,那个冬天的晚上,我还不好意思象他说的那样做,可是,我却没有问他去哪儿。我知道他会带我去一个地方,不管那个地方是怎样的,我已经想好了我愿意跟他一起,而且他也告诉我说:这是他第一次没跟妈妈打招呼就不回家。

    窦唯不象炬炬和李彤他们,总爱跑到学校来找我,他从来不去x院,只是打女生宿舍楼的传呼电话。那时候他还没离开xxx团,还要时不时的随团去外地演出,每次一回到北京,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我他回来了。有时候碰上我刚好不在,他就会让传达室的阿姨在小黑板上留言给我,告诉我他在哪儿或是打什么电话找他。有一段时间,女生宿舍楼二楼的留言板上,经常会出现这么一行字:509的姜昕同学:窦唯先生说他回来了,请速他总是用”从速”两个字并且让值班的阿姨在最后加上三个””,每次看到他的那一套把戏我总是觉得又开心又好笑,而他在北京的日子,几乎每个晚上我们都在一起。说起来也很好笑,和他在一起之后,每个早晨我忽然”一本正经”的爬起来去上课了。当然那只是做样子给他看看,因为他每次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说到我是x院的学生时语气里总是透着一股骄傲,而他的朋友们也总是啧啧赞叹,那时候大学生还是挺”值钱”的。所以我的虚荣心又开始作怪了。其实我经常是回到宿舍又蒙头大睡了。我才不想去上课呢。窦唯是跟家里人住在一起的,因为年龄还小,所以他不敢带我回家去住,正好他的一个哥们儿家在东直门有一个四合院,是用来出租的,而其中一间一直空着以备它用。他的那个哥们儿挺够意思,帮他偷偷配了一把那间屋子的钥匙,于是在一起的晚上我们就去那儿。后来这件事被”小脚侦纠队””制止”了,因为我们都几乎还长着孩子的面孔,所以在她们看来是”不法行为”,那些”可爱”的老太太居然在那间屋的门上贴了一张颇具威胁性的白纸黑字的”大字报”。那是八十年代末,我们的穿着打扮本来就够”招摇”的了,再加上窦唯那股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的爱情从不加以掩饰的劲儿,难怪不被那帮老太太盯上和看作”有煞风景”。窦唯似乎并不想予以理睬,可是我却被”吓住了”。毕竟我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个学生啊我死活都不肯再去那儿了。几天之后,窦唯忽然极其郑重的说他做了一个决定:带我回家

    窦唯的家在一个长长的胡同居中的部位,围墙是灰色的,院门朝南开,漆着浅棕色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院子不大,除去房屋,几乎没有多少空间,当中是一个公用水笼头,东、西、北三面分别住着三家,而东边的就是窦唯家。因为胡同很长,所以虽然居于闹市却显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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