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卻寵幸後宮美女三百人高乘軒車的事,得知共公不樹德政。栗子小說 m.lizi.tw至于曹叔振鐸托夢于人,豈不是想延長曹國命運嗎無奈公孫強卻不好好治理國家,曹叔振鐸的祭祀香煙終于滅絕了。
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1。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冉季載最少。同母昆弟十人2,唯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3。及文王崩而發立4,是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5。
1正妃︰古代王侯之妻稱“妃”,正妃即王侯之正妻。2昆弟︰兄弟。3舍︰放棄。古代王位采取嫡長子繼承制,文王本應立伯邑考為太子,但因次子發賢能,故文王放棄長子而立次子為太子。4崩︰古代帝王死稱“崩”。立︰帝王或諸侯即位稱“立”。5卒︰死。禮記曲禮說︰“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但史記中並不嚴格區分,天子也死也稱“卒”或“死”,如“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厲王死于彘”。
武王已克殷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1。于是封叔鮮于管,封叔度于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2,治殷遺民3。封叔旦于魯而相周,為周公。封叔振鐸于曹,封叔武于成,封叔處于霍。康叔封、冉季載皆少,未得封。
1封︰古代帝王以土地、爵位賜人。2相︰輔佐。3治︰統治。遺民︰亡國之民。
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王室1。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于成王2,乃挾武庚以作亂3。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4,殺管叔,而放蔡叔5,遷之6,與車十乘7,徒七十人從8。而分殷余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于宋,以續殷祀9;其一封康叔為衛君10,是為衛康叔。封季載于冉。冉季、康叔皆有馴行11,于是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冉季為周司空,以佐成王治12,皆有令名于天下13。
1專︰專權。王室︰古代中央政權,即朝廷。此指周王朝。2為︰行為。本句意為,管蔡二叔懷疑周公專權的做法是想篡奪成王的王位。3挾︰脅迫。作亂︰制造叛亂。4承︰秉奉。本句說的是周公東征,平定管蔡叛亂之事,詳見周本紀和魯周公世家。5放︰流放。6遷︰放逐。7與︰給。乘︰四匹馬拉一輛車為一乘。8徒︰犯罪服勞役之人。從︰跟隨。9祀︰祭祀。古人重視子孫傳世長久,祭祀香火不絕。此指周公雖誅武庚,仍以殷王族的支系微子封于宋,使殷族祭祀不至于斷絕。10君︰諸侯國的君主。11馴行︰善行。12佐︰輔助。13令名︰美好的聲譽。
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1,率德馴善2。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3,魯國治4。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復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余五叔皆就國5,無為天子吏者。
1行︰行為。2率︰遵循。馴︰順服。3舉︰選用。4治︰社會安定太平。5余五叔︰索隱認為五叔指管、蔡、成、曹、霍、誤。按管叔已誅,蔡叔流放而死,不能就國。而且原文“是為蔡仲。余五叔皆就國”,已把蔡仲列于五叔之外。五叔似指曹、成、霍、康、冉。冉季雖不以叔名,此處連帶概言之。此時五人先後分就封地,皆回各國。至于康叔為司寇、冉季為司空,是成王長大後、周公已歸政時的事。見衛康叔世家“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就國︰歸國。栗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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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宮侯立。宮侯卒,子厲侯立。厲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時,周厲王失國,奔彘,共和行政1,諸侯多叛周。
1共和行政︰公無前841年,周厲王因平民暴動逃離首都,周公、召公共同執政,號稱“共和執政”。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厘侯所事立。
厘侯三十九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1,周室卑而東徙2。秦始得列為諸侯3。
四十八年,厘侯卒,子共侯興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1周幽王寵幸褒姒而廢太子及申後,申後父申侯聯合繒國、犬戎攻幽王,殺死在驪山下。2周室︰周王朝的中央政權。卑︰衰微。東徙︰周平王時,將首都由鎬京今陝西西安附近遷往洛邑今河南洛陽。3本句指,秦國原來列為諸侯,周平王東遷,秦襄公護送有功,周平王封襄公為諸侯。
宣侯二十八年,魯隱公初立1。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魯弒其君隱公2。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獻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3,哀侯娶陳4,息侯亦娶陳。息夫人將歸5,過蔡,蔡侯不敬6。息侯怒,請楚文王7︰“來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來,楚因擊之,可以有功8。”楚文王從之,虜蔡哀侯以歸。哀侯留九歲9,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10。蔡人立其子 ,是為繆侯。
1前722年,魯隱公以庶子身份攝政,詳見魯周公世家。古史春秋從這一年開始記事。2弒︰古代稱子殺父母或臣殺君為“弒”。前712年,魯公子 殺隱公,詳見魯周公世家。3初;當初,原先。指“哀侯娶陳”之事發生在以前,並非在本年。4娶陳︰娶陳國女為婦。5歸︰出嫁。6不敬︰指不禮貌的行為。事見左傳莊公十年︰息夫人出嫁經過蔡國,蔡侯說︰“這是我的小姨子啊”讓息夫人停下相見,行為輕佻。7請︰要求。8功︰成效。9遛︰滯留。10凡︰總共。
繆侯以其女弟為齊桓公夫人1。十八年,齊桓公與蔡女戲船中2,夫人蕩舟3,桓公止之,不止,公怒,歸蔡女而不絕也4。蔡侯怒,嫁其弟5。齊桓公怒,伐蔡;蔡潰6,遂虜繆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諸侯為蔡謝齊7,齊侯歸蔡侯。二十九年,繆侯卒,子莊侯甲午立。
1女弟︰妹妹。2戲︰游玩。3蕩︰搖晃。4歸︰使歸。此處指齊桓公把蔡女轟回娘家。絕︰斷絕婚姻關系。5弟︰即前文所說的蔡侯之女弟。6潰︰敗散。7謝︰道歉。
莊侯三年,齊桓公卒。十四年,晉文公敗楚于城濮。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莊王即位。三十四年,莊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莊土伐陳,殺夏徵舒。十五年,楚圍鄭,鄭降楚,楚復 之1。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1 shi,士︰通“釋”,釋放。
景侯元年,楚莊王卒。四十九年,景侯為太子般娶婦于楚,而景侯通焉1。太子弒景侯而自立,是為靈侯。
靈侯二年,楚公子圍弒其王郟敖而自立,為靈王。九年,陳司徒招弒其君哀公。楚使公子棄疾滅陳而有之。十二年,楚靈王以靈侯弒其父,誘蔡靈侯于申,伏甲飲之2,醉而殺之3,刑其士卒七十人4。令公子棄疾圍蔡5。十一月,滅蔡6,使棄疾為蔡公7。
1通︰通奸。此二句是追述景侯四十九年以前的事。台灣小說網
www.192.tw兩年以前,鄭大夫子產評論蔡景侯︰“做國君卻與兒媳婦通奸,沒有做父親的樣子,必遭其子之殃。”詳見左傳襄公二十八年。2伏甲飲之︰埋伏下武士後,讓蔡侯飲酒。蔡侯去申地以前,蔡國大夫曾勸阻說︰“楚王貪婪而不守信用,只恨我蔡國不服。現在給我們重禮而且甜言蜜語,這是引誘我們。不如別去申地。”蔡侯不听,終于遇害。詳見左傳昭公十一年。3醉而殺之︰並非當時殺死。據左傳昭公十一年載︰三月丙申“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4刑︰用肉刑或殺害。5據左傳昭公十一年,四月公子棄疾帥師圍蔡。6滅蔡︰春秋昭公十一年載,冬十一月丁酉,楚師滅蔡,俘獲隱太子友至楚,殺之並用做祭祀的貢品。司馬遷則認為隱太子友被蔡平侯所殺。當是根據不同的記載或傳說。參見下文注釋。7蔡公︰正義說︰“蔡之大夫也。”其意指蔡公並非蔡國君。楚滅蔡以後,把蔡國當成自己的領地。楚自稱王,蔡公就是大夫,屬楚王管轄。
楚滅蔡三歲1,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廬2,立之,是為平侯。是年,楚亦復立陳。楚平王初立,欲親諸侯,故復立陳、蔡後3。
1三歲︰即前529年。蔡靈侯十二年前531楚滅蔡,前530年蔡無國君,棄疾為蔡公,司馬遷以此年為蔡平侯元年前529,司馬遷作平侯二年。平侯共在位八年死,司馬遷作“平侯九年卒”。2求︰尋找。蔡景侯少子廬︰一說為景侯曾孫、靈侯孫、隱太子友之子。參見集解引世本。司馬遷采用異說。3後︰後代。
平侯九年卒1,靈侯般之孫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2,是為悼侯。悼侯父曰隱太子友。隱太子友者,靈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殺隱太子3,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東國攻平侯子而代立,是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1平侯在位其實只有八年前529前522。2左傳昭公二十一年與司馬遷說法不同。左傳為︰楚臣費無極向東國索取賄賂,並向蔡國人說︰“平侯之子朱現為蔡國君,但不听楚國命令,楚王將立東國為蔡君。你們如不主動按楚王意思去做,楚國一定要攻伐蔡國。”蔡人恐懼,于是驅逐平侯子朱,立東國為君。朱向楚王訴說此事,楚王本想討伐蔡國,又因費無極作梗,東國遂立。司馬遷當是采取異說。3左傳昭公十一年、二十一年兩次說隱太子是被楚靈王所殺。司馬遷當別有所據。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獻其一于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與。子常讒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獻其裘于子常;子常受之,乃言歸蔡侯。蔡侯歸而之晉,請與晉伐楚1。
1左傳定公三年載此事更詳,現錄于下︰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于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與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沉,曰︰“余所有及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
十三年春,與衛靈公會邵陵1。蔡侯私于周萇弘以求長于衛2;衛使史 言康叔之功德3,乃長衛。夏,為晉滅沈4,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為質于吳5,以共伐楚。冬,與吳王闔閭遂破楚入郢6。楚怨子常,子常恐,奔鄭。十四年,吳去而楚昭王復國。十六年,楚令尹為其民泣以謀蔡7,蔡昭侯懼8。二十六年,孔子如蔡9。楚昭王伐蔡10,蔡恐,告急于吳。吳為蔡遠,約遷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許,不與大夫計11。吳人來救蔡,因遷蔡于州來12。二十八年,昭侯將朝于吳,大夫恐其復遷,乃令賊利殺昭侯13;已而誅賊利以解過14,而立昭侯子朔,是為成侯。
1會︰盟會,是許多諸侯的聯席會議,有一國為盟主,需要進行在神前的歃sh ,煞血儀式︰即殺牲取血,涂口旁或含口中,以示信用。歃血次序以先為尊。2長于衛︰指歃盟次序在衛侯之前。蔡國因自己的祖先蔡叔是衛侯祖先康叔的哥哥,所以要求次序在前。3史 :左傳作“祝佗”。二人皆字子魚,疑司馬遷誤。祝佗之言大意為︰“先王都尚德不尚年,康叔雖比蔡叔小,但康叔做過周司寇,蔡叔未做過朝官,而且蔡叔曾參預叛亂謀犯王室。而且晉文公踐土之盟也是先衛後蔡。”詳見左傳定公四年。4邵陵之會,沈國未參加,晉國命蔡國討伐。四月,蔡大夫公孫姓帶兵滅沈,把沈國國君嘉俘獲至蔡國殺掉。事詳見左傳定公四年。5其子︰名乾。左傳定公四年載︰“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于吳。”6左傳定公四年載︰“冬,蔡侯、吳子、唐侯共伐楚。五戰,及郢。”7令尹︰指當時楚國令尹子西。8此事十二諸侯年表作十七年,言“子西為民泣,民亦泣,蔡昭侯恐”。9孔子在蔡事跡,可參見孔子世家。其最重要者為,陳、蔡二國大夫率領徒役圍孔子于郊外,孔子斷糧。10應為昭侯二十五年事,參見十二諸侯年表。左傳哀公元年曾詳載此事︰春,楚國為報吳、蔡以前破國之仇,率陳、隨、許三國圍蔡。楚軍距蔡都一里築起堡壘,牆一丈厚兩丈高。圍攻九晝夜,蔡人男女列隊出降。楚人命蔡遷于長江以北、汝河以南,蔡人權且答應。11此為楚軍撤兵後之事。左傳哀公元年︰“蔡于是乎請遷于吳。”杜預注︰“楚既還,吳人更叛楚就吳。為明年蔡遷州來傳。”12此事詳見左傳哀公二年︰“吳泄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人,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于州來。”楊伯峻注︰“蔡侯欲遷于吳,故與吳謀,因聘而納吳師。諸大夫不欲遷者,蔡侯殺公子駟以向吳解說,于是無人敢阻止矣。”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1618頁13孔子世家說︰“前昭公欺其臣遷州來,後將往,大夫懼變遷,公孫翩射殺昭公。”左傳哀公四年也記載此事︰“春,蔡昭公將如吳。諸大夫恐其又遷也,承公孫翩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以兩矢門之,眾莫敢進。文之鍇k i,凱後至,曰︰如牆而進,而殺二人。鍇執宮而先,翩射之,中肘;鍇遂殺之。放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公孫盱xu,須。”所以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三十五引梁玉繩說︰“此利字誤;索隱以利為賊名,妄。”此處當為司馬遷筆誤。14解過︰贖錯,此處指推諉殺君之罪。
成侯四年,宋滅曹。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十三年,楚滅陳。十九年,成侯卒,子聲侯產立。聲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齊立。
侯齊四年,楚惠王滅蔡,蔡侯齊亡1,蔡遂絕祀2。後陳滅三十三年。
1亡︰逃亡。2絕祀︰宗廟祭祀斷絕,象征亡國。
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武王發,其後為周,有本紀言1。管叔鮮作亂誅死,無後。周公旦,其後為魯,有世家言2。蔡叔度,其後為蔡,有世家言3。曹叔振鐸,其後為曹,有世家言4。成叔武,其後無所見5。霍叔處,其後晉獻公時滅霍6。康叔封,其後為衛,有世家言7。冉季載,其後世無所見8。
1本紀︰指周本紀。2世家︰指魯周公世家。3世家︰即指本篇。4世家︰即指本篇。5叔武封于成,又作“ ”。春秋隱公五年,衛師入 。隱公十年,齊人鄭人入 。莊公八年,魯師及齊師圍 , 降于齊師。文公十二年, 伯來奔。皆有傳。但不知其國君名字、謚號及年代世系。6前661年,晉獻公滅霍。參見十二諸侯年表及晉世家。7世家︰指衛康叔世家。8國語周語中富辰在周襄王十七年前636曾提到冉季之國滅亡由于鄭姬。可見前此其國已亡。
太史公曰︰管蔡作亂,無足載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賴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屬十人為輔拂1,是以諸侯卒宗周2,故附之世家言。
1拂︰通“弼”,輔佐。2卒宗周︰終于以周王朝為宗主。
曹叔振鐸者,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紂,封叔振鐸于曹。
叔振鐸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宮伯侯立。宮伯侯卒,子孝伯雲立。孝伯雲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厲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強立,幽伯九年,弟甦殺幽伯代立,是為載伯。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歲。三十年,載伯卒,子惠伯兕立。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因東徙,益卑,諸侯畔之1。秦始列為諸侯。
三十六年,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殺之代立,是為繆公。繆公三年卒,子桓公終生立。
1畔︰通“叛”。
桓公三十五年,魯隱公立。四十五年,魯弒其君隱公。四十六年1,宋華父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五十五年,桓公卒,子莊公夕姑立。
莊公二十三年,齊桓公始霸2。
1四十六年︰應為“四十七年”,參見十二諸侯年表。2霸︰通“伯”,做諸侯的盟主。
三十一年,莊公卒,子厘公夷立。厘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齊桓公敗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晉公子重耳其亡過曹1,曹君無禮,欲觀其駢脅2。厘負羈諫3,不听,私善于重耳4。二十一年,晉文公重耳伐曹,虜共公以歸,令軍毋入厘負羈之宗族閭5。或說晉文公曰6︰“昔齊桓公會諸侯,復異姓7;今君囚曹君,滅同姓8,何以令于諸侯”晉乃復歸共公。
1事在共公十五年。十二諸侯年表列此事于十六年,亦誤。詳見楊伯峻考證春秋左傳注第407頁。2駢脅︰肋骨長得連成一塊。3諫︰勸止。國語晉語四詳載其諫辭如下︰負羈言于曹伯曰︰“夫晉公子在此,君之匹也,不亦禮焉”曹伯曰︰“諸侯之亡公子其多矣,誰不過此亡者皆無禮者也,余焉能盡禮焉”對曰︰“臣聞之︰愛親明賢,政之干也。禮賓矜窮,禮之宗也。禮以紀政,國之常也。失常不立,君所知也。國君無親,以國為親。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晉祖唐叔,出自武王,文、武之功,實建諸姬。故二王之嗣,世不廢親。今君棄之,不愛親也。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從之,可謂賢矣,而君蔑之,是不明賢也。謂晉公子之亡,不可不憐也。比之賓客,不可不禮也。失此二者,是不禮賓、不憐窮也。守天下之聚,將施于宜。宜而不施,聚必有闕。玉帛酒食,猶糞土也,受糞土以毀三常,失位而闕聚,是之不難,無乃不可乎君其圖之。”公弗听。4善︰友好。事詳載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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