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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节 文 / 艾丽斯·西伯德

    尔”她越看费奈蒙桌上的那条围巾,越觉得眼熟,全身的肌肉随之紧绷。小说站  www.xsz.tw

    “什么事”

    “你看到那条红色的围巾吗”

    “看到了。”

    “你能不能把它拿给我”

    霍尔转过头看着她,琳茜对他说:“我觉得那是我妈妈的围巾。”

    霍尔走过去拿围巾,赖恩从琳茜身后走进来,他拍拍琳茜的肩膀,忽然看到霍尔走向他的桌子。一时之间,琳茜和费奈蒙警探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

    “我妈的围巾为什么在你这里”

    赖恩张口结舌地说:“八成是哪天她留在我车上的。”

    琳茜站起来面向他,她眼神犀利,心里已朝最坏的方面想,“她在你车里干吗”

    “嗨,霍尔。”赖恩说。

    霍尔手里拿着围巾,琳茜一把把围巾抢过来,越说越生气:“你为什么有我妈妈的围巾”

    虽然赖恩是警探,但先看出琳茜表情变化的是霍尔。琳茜脸上像彩虹一样浮现出各种色泽,我妹妹上代数课时总是最先算出得数,上英语课时则常向同学们解释双关语,她的反应很快,这个时候也是如此。霍尔把手搭在琳茜的肩膀上,推推她说:“我们该走了。”

    回到修车厂后,琳茜边哭边向塞谬尔述说这件她难以相信的事情。

    小弟满七岁时为我造了一座城堡。我们姐弟以前总说要一起盖城堡,但爸爸却始终鼓不起勇气帮小弟,一想到城堡,爸爸就想起他曾和失踪的哈维先生一起搭帐篷。这样的回忆太让他心痛了。

    哈维先生的房子搬进了一户人家,新住户家里有五个女儿。乔治哈维潜逃后的那个春天,他们在后院盖了一个游泳池,女孩们的笑声经常飘进爸爸的书房。后院中洋溢着活蹦乱跳的小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

    爸爸听在耳里,痛在心里。时值一九七六年春天,妈妈已经离家多时,他关上书房的窗户,即使在最闷热的夜晚也不开,惟有如此,他才听不到邻家女孩的笑声。他看着小儿子孤单地在茂密的树丛里自言自语。巴克利从车库里搬来几个空陶罐,角落里早被人遗忘的擦鞋器也被他拖了过来,凡是能当城墙的东西都被他搬到后院。琳茜、塞谬尔和霍尔还帮他从大门口车道边搬来两块大石头,塞谬尔没想到巴克利找得到这么大的石块,他看着石块问:“你打算怎么盖屋顶”

    巴克利一脸疑惑地看着塞谬尔,霍尔暗想修车厂里有哪些东西能派上用场,他忽然想到车行后面的墙边有两片铁皮。

    就这样,巴克利的城堡有了屋顶。一个燠热的夜里,爸爸从书房往外看,却看不到儿子的踪影。巴克利躲在城堡中,他半跪半爬地把陶罐拖进来,然后在陶罐前竖上一张大纸板,纸板很高,几乎碰到铁皮屋顶,城堡里的光线,勉强可以看书,霍尔还遵照巴克利的要求,用黑色的喷漆在一边的木板门上喷出了“禁止入内”几个大字。

    小弟大多待在里面看复仇者和未知者等漫画,他幻想自己变成那个狼人,狼人有一身全宇宙最坚强的金属骨骼,无论伤势多么严重,一夜就能自动愈合。他偶尔会想到我,他想念我的声音,梦想我会从屋子里跑出来,用力拍打城堡的铁皮屋顶,大声叫他让我进去。有时他也希望琳茜和塞谬尔多在外面待一会儿,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样陪他玩,笑容中不要总带着一丝忧伤。现在周围每件事情都沾上了绝望的忧虑,好像隐形的磁场一样。但小弟却不容许自己想念妈妈。他埋头到漫画书的世界里,书中孱弱的主角变成半人半兽的英雄,眼睛绽放出万道光芒,手执魔杖击穿铜墙铁壁,纵身一跃就跳上摩天大楼。栗子网  www.lizi.tw他想象自己是蜘蛛人,一生气就变成绿巨人。只要受到伤害,他就想象自己是漫画书里的英雄,转眼之间,他不再是个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成了坚强的超人,童稚之心也变成了铁石心肠。我看着小弟这样长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说过的一句话,以前我和琳茜在她背后扮鬼脸或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时,外婆总是说:“当心你们脸上的表情喔,长大了会一直是这副德性的。”

    有一天,二年级的巴克利拿回家一篇他写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叫做比利的小孩,喜欢探险。他看到一个地洞,他走进地洞里,从此之后却再也没有出来。完了。”

    爸爸成天心情沮丧,看不出故事有什么不对。他学妈妈把这故事贴在冰箱上面,同一个地方还贴着巴克利好久以前画的蜡笔画,但早就没人注意到图画上湛蓝的地平线。小弟年纪虽小,却知道他写的故事有问题,他察觉出老师对故事的评价很奇怪,好像漫画书中人物一样含糊其词。于是他把故事从冰箱上拿下来,趁外婆在楼下时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间,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进床垫下面,这里是我以前放宝贝的地方,现在已经空无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查看一个大型保险箱,保险箱里放了在哈维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间找到的动物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细,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里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惟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他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可口可乐空罐,空罐上验出两枚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随处都有的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空罐上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心中再无疑问:杰克沙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稀薄的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帮哈维先生卖玩具屋的商人,在商店中收回扣的人,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着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各种证据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大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逐一检视一大沓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但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了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盖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地翻了过来,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但我却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在沙发上睡觉,妈妈在画纸上随意涂鸦。从那天开始,他就爱上了她。栗子小说    m.lizi.tw

    他竭尽心思想找到谋杀我的凶手,但却徒劳无功;他试着爱我的母亲,结果也是同样枉然。

    赖恩看着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因为自己的犹豫,所以凶手才会从他手里脱逃。他摆脱不了心中的罪恶感,就算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心里也很清楚,因为他和我妈妈在购物中心幽会,所以乔治哈维才有机会逃走,这全是他的错。

    他从后裤兜里拿出皮夹,皮夹里的照片代表着他曾经参与,却无法破案的案件,其中一张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摆在桌上,逐一将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后在每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上“殁”字。以前他等着在照片背后写下破案日期,现在凶手是谁、为什么行凶、如何行凶等问题对他已毫无意义。他永远猜不透他太太为什么自杀,也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孩失踪。他把证物和照片放回保险箱,关上电灯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但他对以下这些事情却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猎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猎,他走回车子时看到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原本挂在我银手镯上的宾州石。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被熊掘过,乱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骨头,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小孩子的脚。

    妈妈在新罕布什尔州只待了一个冬天,之后就决定开车去加州。她一直想开车横越美国,却始终没机会实现心愿。她在新罕布什尔州遇到的一个人告诉她,旧金山北面的一家酒厂在招人,工作靠劳力,条件不苛,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说,他们也不会过问你的背景,她觉得这三点听起来都不错。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绝了。此时她已经知道不能靠**来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和赖恩在购物中心发生关系开始,她就知道两人绝对没有结果,她甚至无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怜。

    她收拾好东西,启程前往加州,沿途每在一个小镇停留,她都会寄明信片给妹妹和小弟,明信片上写着:“嗨,我在俄亥俄州的达顿市,红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鸟。”或是:“昨天傍晚抵达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辽阔。”

    行行复行行,她来到了亚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附近旅行,现在离她以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遥。她租了一个房间,从外面的制冰机里拿了一桶冰块,明天即将抵达加州,她买了一瓶香槟酒来庆祝。她想起新罕布什尔州那人曾说,他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清洗装酒的大桶里的霉菌,他仰卧在地,拿着刀子刮掉酒桶内一层层霉菌。霉菌的颜色和稠性像肝脏,下班之后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蝇依然绕着他飞舞。

    她从塑料杯里啜饮香槟,看着自己在镜中的影像。她强迫自己一定要看。

    她记得有年除夕夜,她和爸爸、我、琳茜、巴克利一起坐在客厅里,那是我们全家人第一次熬夜守岁。她让巴克利白天先睡,这样小弟才能得到足够的睡眠。

    巴克利睡到天黑才起床,他觉得这个晚上一定比圣诞夜更好玩,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新年是最有意思的节日,他以为午夜钟声一响,他就会置身于五光十色的玩具王国。

    几小时之后,小弟边打哈欠,边靠在妈妈的大腿上,妈妈用手指轻轻梳理小弟的头发,爸爸悄悄地走到厨房泡热可可,琳茜和我帮大家切巧克力蛋糕。午夜时分,钟声敲了十二下,远处隐约传来祝贺声,其间夹杂着稀落的鞭炮声,除此之外,四下一片寂静。小弟难以相信这就是除夕夜,小脸上写满了疑惑与失望,妈妈看了不知如何是好,她想,这情景就像佩姬李早期的一首歌就只有这样吗,泪水不由涌向眼眶。

    她记得爸爸把小弟举到肩膀上,开始放声高歌,我们也跟着一起唱:旧日良友岂能相忘,别后怎能不怀想;旧日良友怎能相忘,记取过去好时光

    巴克利瞪着大家,歌词里生僻的词句像泡泡一样飘浮在空中,他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什么是langsyne”他一脸疑惑地问道。

    “对啊,那是什么意思”我也问爸妈。

    “过去的日子。”爸爸回答。

    “没错,早就过去的日子。”妈妈说,忽然间,她低头将盘子里的蛋糕屑堆在一起。

    “嗨,海眼姑娘,”爸爸说,“怎么了”

    她记得自己随意打发了爸爸的问题,她心里好像有个水龙头开关,往右一扭就阻挡了自己的思绪。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来,叫我帮她收拾杯盘。

    一九七六年秋天,妈妈来到加州。她把车直接开到了海边。一路上的四天里她看到许多家庭,每个家庭不是吵架、咆哮,就是扯着嗓门大喊大叫,大家每天似乎都面临着无穷的压力。现在她隔着风挡玻璃观海,心情总算松懈下来。她想起大学时代读的觉醒,以及维吉尼亚吴尔芙的经历,那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妙,朦朦胧胧,充满了罗曼蒂克的情调。书读累了,便到海边漫步,捡块石头在口袋里,悠游于拍打在岸边的波浪间。

    她把毛衣松松地绑在腰际,然后沿着岸边的悬岩爬下去。悬岩下除了陡峭的石头和奔腾的海浪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虽然她很小心,我仍然紧盯着她每一个步伐,而顾不上随着她欣赏风景,我真担心她不小心滑倒。

    妈妈只想爬到悬岩下看海,她想在这个离家数千英里的海滩上,踩踏由大海另一端涌过来的海浪。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接受大海的洗礼。或许海浪轻轻一拍,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或许生命更像是体育馆里那种枯燥的游戏,在密闭的空间中跑来跑去,不停地捡木块、堆木块,反反复复,永无休止。此时她只想着走向大海、大海、大海,我则紧张地看着她一步步踏在岩石间。突然,我们同时听到一个声音,抬头一看都吓了一跳。

    沙滩上有个小婴儿。

    妈妈看到岩石之间有片小沙滩,沙滩上铺了一块毯子,毯子上有个戴着粉红色针织帽,穿着背心和靴子的小女婴。小宝宝一个人躺在毯子上,旁边有个白色的绒毛玩具,看起来像是只小绵羊。

    妈妈慢慢往下爬,沙滩上站了一群大人,他们背对着妈妈,每个人都穿着黑色和深蓝色的衣服,帽子和靴子上还有很酷的线条,大家看起来一本正经,举止却相当慌张。我用我野生动物摄影师的双眼一瞄,马上看到几个三脚架和银色圆盘,周围还围了一圈铁丝。有个小伙子拿着圆盘左右移动,光线也随之落在毛毯上的小婴儿身上。

    妈妈放声大笑。每个人都很忙,只有一位助理抬头看看岩石间的妈妈。我想他们八成在拍广告吧,但拍什么广告呢买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女婴来取代死去的女儿吗我看着妈妈开怀大笑,她的脸上逐渐绽放出光彩,我也看到隐藏在笑容背后的奇怪表情。

    她看着小女婴身后的海浪,心想海浪真是美得令人目眩。海浪可以在转眼之间,静悄悄地把小女婴从沙滩上卷走,大海一瞬间就能夺走小女婴的性命,这些衣着时髦的大人们再怎么追也没办法。四下虽然平静,但随时可能发生灾难,海浪一来,小女婴的性命就会随波而逝,没有人救得了她,即使是早已预期到意外之灾的母亲也束手无策。

    那个星期,她在库索酒厂找到一份工作,葡萄园在海湾上方的一个山谷里。她写了好些明信片给琳茜和巴克利,她在信中述说生活的快乐片段,希望自己在这些篇幅有限的明信片里听起来快乐一点。

    休假时她常到梭萨利托或是圣罗莎的街上走走,在这些幽雅富裕的小镇上,大家似乎都是陌生人。她抱着希望尽量专心观察周围陌生的一切。但无论她怎么试,一走进礼品店或是咖啡厅,她马上觉得四面八方的墙壁像肺一样开始呼吸,悲伤顿时袭上心头。她心中一阵苦楚,忧愁慢慢地从表皮里,蔓延到全身,泪水像战场上勇往直前的军队一样泉涌而出,她深深吸一口气,拼命克制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落泪。有时她会走到餐厅里,点一杯咖啡和一份烤面包,和着泪水把烤面包吞下去。她常到花店买水仙花,买不到的话,她会觉得好像被人抢走了什么。她对生活别无他求,只求有朵鲜黄娇嫩的水仙花。

    众人临时起意在玉米地为我举行的悼念仪式令爸爸大为感动,也令他想办更多这样的活动。从那之后,他每年举办悼念仪式,但参加的邻居和朋友却越来越少。露丝、吉伯特夫妇等人年年准时参加,但其他人大多是附近的高中生。时间一久,学生们只听过我的名字,众人以讹传讹,到后来甚至拿我的遭遇来警告独来独往的学生,特别是女孩们。

    这些陌生人每提到我的名字,我心里总是一阵刺痛。不像爸爸叫我或是露丝在日记本中提起我时,我觉得非常安慰。这些陌生人说起我时,我觉得他们好像记得我,但转眼间又忘了我是谁。我好像被贴上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被谋杀的女孩。只有几个老师还记得我的模样,伯特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有时利用午休到他红色的菲亚特车里坐坐,一个人在车里想着因血癌过世的女儿。透过车窗隐约可见远处的玉米地,他望着玉米地,默默地为我祈祷。

    短短几年内,雷辛格变成一个英俊的青年。他散发出一股英挺之气,走到哪里都相当引人注目。十七岁的他依然一脸稚气,但再过不久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他双眼深邃,眼睫毛又密又长,一头浓密的黑发,再加上年轻男孩特有的细致轮廓,使他带着一丝神秘的中性气质,男人女人都为他着迷。

    我看着他,心里升起一股不寻常的渴望。他经常坐在书桌前,边看他最喜欢的格雷解剖学,边按照书本检视自己的身体。他用手指轻按颈动脉,或是用大拇指轻压缝匠肌,缝匠肌由臀部外侧延伸到膝盖内侧,他很瘦,身上的骨骼和肌肉分明,很容易就找到这条人体最长的肌肉。我看着他的拇指沿着缝匠肌移动,他不带感情地检视自己的身体,我却只想碰他、抱他、探索这副年轻的身躯。

    到了收拾行囊准备到宾州大学读书时,他已经熟记了许多冷僻的字词及其含义。我越看这些字越担心,他脑子里怎么还能摆得下其他东西呢眼球的水晶体构造、耳朵的半规管,或是我最感兴趣的交感神经系统,为了牢记这些字眼,他难免会把露丝的友谊,母亲的关爱,以及对我的回忆挤到一旁。

    其实是我多虑。卢安娜在家里东翻西找,希望帮儿子找到像格雷解剖学一样有分量的书籍让他带去学校,希望找到一些能让雷常葆赤子之心的东西。

    她趁着儿子不注意时把一本印度诗集偷偷塞进行李里,诗集里夹了一张我的照片。在宿舍里打开行李时,这张早已被他遗忘的照片就掉落在床边的地板上,他盯着照片,试图分析我的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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