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看法
回答要点:1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无论是哪行哪业的人,只要是我们中国的公民,无论是否有官位,都要关心国家大事。栗子网
www.lizi.tw”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不负责的态度。2谋其政并不等于强行干涉和影响,而是一种对人对事负责任的表现民众拥有对机关等监督的权利,为了尽快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的法制国家,必须人人擅用民主监督的权利。这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公民应该通过这种方式来参与国家、社会和公共事务。3在单位也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关心参与本单位的事,作为领导则应该集思广益,作为职员也应该积极响应,当然在意见不被采纳时该遵照执行,这同样体现一个纪律观念的问题。
18.有人说:**是经济的润滑剂。你怎么看
回答要点:1如果**是经济的润滑剂,它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那么反**就是错误的。但现今国际上,所有发达国家在抓经济的同时,反**也紧抓不放。说明**不仅对经济发展起不到任何积极作用,还是经济发展的拦路石;2**非但不是润滑剂,而是社会的大毒瘤与癌细胞,它侵袭着我们社会健康的肌体,危害着国家发展的事业。就像厦门远华走私案件,表面似乎给厦门的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推动力。但是在远华走私最猖狂的时候,也是我国石化行业亏损最厉害的时候,它混乱了市场秩序,给我国的财政收入带来了数以百亿计的损失。所以反**势在必行;3作为公务员,更应以史为鉴,在**问题上保持清醒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利益观、地位观与权力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19.”谁在背后不议人,谁人背后无人议”对此你是怎么理解的
回答要点:1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每个人都得面对及正视它。2每个人应首先约束自己,不在背后议论别人,特别是别人的缺点和**,这是不道德的,它不利于大家的相处。3别人对自己的议论,如果无大碍的,抱以”有则改,无则勉”的态度,不用一味追究,如若涉及重大问题,应当在适应的场合予以指出。4一个单位如果背后议论的现象严重,则应讲明利弊,以正风气。
20.你在单位里很能干,很受领导重视,但此时新来一同事,比你更有才能,那你将怎么处理和他的关系
回答要点:1”能者为师”,既然他比我强,那一定有可向他学习的地方,我诚心诚意向他请教,取其长补己短。2应当与之合理竞争,在交往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排挤或搞小阴谋都是不可取的。
21.如果通过这次面试我们单位录用了你,但工作一段时间却发现你跟本不适合这个职位,你怎么办
回答要点:1我会要求单位再给我几个月的时间,更加努力学习,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业务知识和处事经验,了解这个职业的精神内涵和职业要求,力争减少差距。2但如果实在不合适,我会要求单位给我调动工作,如果单位不安排调动,我会主动辞职。去进修或者去发现适合自己的职业。
22.如果你做的一项工作受到的上级领导的表扬,但你主管领导却说是他做的,你怎么办
回答要点:首先,我会冷静地对待这件事情,而不会先去找那位上级领导说明。先找个机会主动找我的主管领导沟通一下,当然结果会有两种,一是我的主管领导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会向上级领导反映,这样我会原谅他。栗子小说 m.lizi.tw二是他更加变本加厉甚至于威胁我,那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找我的上级领导反映这件事,因为他这样做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对今后的工作是很不利的。当然,无论怎么样,我都得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勤奋努力。即使有他的抢功,我还是相信是金子总有发光的时候。
23.假如你刚走上工作岗位,从事的工作与你所学的专业对口,你非常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可你所在的处里,只有一位老同志和你,由于年龄的关系,老同志工作热情不高,你提出的建议经常被他的”别着急,放着吧”而搁置。这时,你怎么办
回答要点:1在一般情况下,领导和同事是不能选择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个性和脾气,要学会适应和相处。2领导脾气直也好,悠也好,固执也好,只要是出自公心,为工作,应该尊重和原谅他,并且按他的安排去做。3适应的时候,可以用谈心,汇报思想等方式委婉地提出自己的看法,但点到为止。4在有合理化的建议时,照提不误。因为那是对自己和工作的负责。
24.如果你被录用,单位派你到一下属单位蹲点,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你并不支持,甚至有人对你进行刁难,在这种情况下,你怎样开展工作领导让你负责紧急处理一件事,但应配合的人不但不配合反而从中作梗,你怎么办遇到挫折怎么办
回答要点:1任何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挫折是难免的,不能因此而颓废。2冷静地考虑原因及应对的方法,向应配合的人说明该事的紧急性和重要性,讲明完成这一任务得到你的配合是非常的关键,并适时说明如若不然的话将要承担怎样的责任。3必要的时候可向领导汇报自己的情况及应对方法,以取得领导的支持与指点。
25.你是学文理科的吧有用人部门反映,学文理的只会说做不会做说务虚有余,务实不足常常是做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你是否也是这样
回答要点:1这是大家普遍对文理分科的一种思维定势,不可否认思维定势有一定的现实依据,但并非完全都是正确的。中国高层的行政人员大多都是理科出身的:所以文理的分科并不等于是对人属性和特长的分类。2现代社会要求的是全面的人才,要求有所突出并有所交融,即文理兼具,即使我现在做得不够好,我还是相信经过锻炼,我必定能够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使自己向全方位发展。
26.如何主持一次会议
回答要点:1确定主题,议题,准备好相关的材料;2确定时间、地点、参加人及应邀请的领导嘉宾;3安排议程,顺序,并安排好食宿;4经领导同意后发邀请函;5安排好会场主席台,台标等及报到处;6安排好主席人,报告人,发言人,及记录人员;7会后整理好资料,向领导做一次情况汇报。
27.你去银行取钱,但是人非常多,这时候你会怎么做
回答要点:去银行取钱的时候碰上人多,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经历,如果我不是急用或者不是赶时间,我会站在一旁排队,遇到老人或者小孩,先把位置让给他们,银行的环境很好,我想等待也不会太累人。
28.现在有些人收入比公务员高,有些人心理不平衡了,你怎么看
回答要点:1有些人收入比公务员高,这是正常现象。如果公务员成了高收入阶层,才是不正常的。从发达国家的现状来看,公务员的工资要低于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小说站
www.xsz.tw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也是参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制定的。2公务员的工作要比企业员工稳定,因此他们的工资水平要略低于企业员工高薪和稳定不可兼得,必然要牺牲一方面,这是国家调节收入,保证社会公正的一个原则。如果公务员又要求稳,又要高薪,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不公平的。3认为公务员应该成为高薪阶层,见其他人收入高于公务员,心里就不平衡这实际上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封建社会里有”千里为官只为财”的说法,而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在适当满足个人经济需求的情况下,应该努力贯彻”三个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出一番事业。4当公务员是不可能发财的,每一个人在加入公务员队伍之前要对此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慎重的选择自己的职业。5某些公务员如果确实认为自己收入低了,不喜欢公务员职业的话,可以选择辞职这对组织和个人都是有好处的。
29.现在中央对安全生产很重视,但有的地方总会出现小煤窑倒塌、爆炸的事情,你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回答要点:第一、近年来新闻媒体这方面的报道和曝光比较多,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我觉得首先要从源头上查找原因。中央部门对安全工作很重视,而且对煤炭资源开发企业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而出事的这些小煤窑很多都不具备开发资质,很多根本就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要求,出现事故在所难免。我认为小煤窑的出现有以下一些原因:1政策宣传和监管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没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对地方的情况不是很了解。2一些地方的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置国家政策于不顾,公开支持小煤窑。3地方官员存在**现象。第二、处理方案:1政策宣传和监管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2对现有的小煤窑进行普查,登记在册,对不符合开发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开发条件的进行安全大检查,限期整改。3提高地方干部的素质,坚决查处**。
30.有人把党群关系说成是”鱼水之情”,请你结合社会上的一些现象,谈谈你的看法和见解。
回答要点:1首先,**同志把这关系比做鱼水情,十分形象,肯定党群关系是鱼水关系的说法;2我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是”从群众来”,党的政治理想的实现与群众的参与是分不开的。”到群众中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也是群众路线得到实施的手段。我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革命战争时期,群众起到重要作用,在经济建设的今天,群众的推动作用也不可小看;3在现实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勤政爱民的好干部,像焦裕禄,孔繁森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拥护,鱼水情深,可歌可泣。另一方面,也有极个别的干部拿人民赋予的权利不是为人民牟利益,而是为个人为一小部分人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与我党的群众路线相背离,必将失去民心受到严惩;4做为党员干部,应做一个和人民有深厚感情的好干部,建立鱼水情深的党群关系,为我们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九章公务员录用面试法规精选
公务员录用面试法规精选
第九章公务员录用面试法规精选
人事部国家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审定并全国推荐用书第九章公务员录用面试法规精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四章录用
第二十一条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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