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站
小說站 歡迎您!
小說站 > 歷史軍事 > 許地山代表作(中國現代文學百家系列)

正文 第30節 文 / 許地山

    善的,不是普濟的。台灣小說網  www.192.tw

    3、重視來世的禍福,而忘卻現實之受用與享樂。我國人種種宗教行為,

    多是為求來生之福,免來生之禍,而不知宗教正是使人得現實的享受。

    4、只見宗教柔弱方面,而忽略了宗教的剛強方面。反對宗教者,多以下

    列四項為理由︰甲以為信仰古來聖人听從他的主張,認他作主,便是認

    己為奴,在名分上實已小看自己的人格。乙信則有福,否則受罰,是崇

    拜威權,而輕看自由。丙個性本應發展,而因宗教之故,每每使人萎退。

    丁已死之人,其智識經驗全比現在的人少,宗教崇拜死人,服從其主張,

    則使人愚拙。這些話,似乎不錯。然而人在宇宙,或太陽系之中本來不能算

    是最好的;就是在地球之上,人類也不能算是最完全的,最自由的。所以我

    們,于現有之理智以外,要想求得一位更高明的“神”,來服從。神的有無,

    不是今晚我們所說的問題。但所謂神,不過人類更高理想的表現,人設立他

    來,作個模範;並不算是怎樣**,或約束人的理性。

    5、多注重思維,而少注重實行。以為宗教是超絕現實生活的,所以要主

    張入定,持齋等事,若是多去活動便不算得宗教。例如︰善堂,養老院,孤

    兒院等設施,本出于儒道作善降祥的思想,而不認為宗教行為;在屋中焰香,

    默坐,反認為宗教。

    以上所說的五項,倘若不錯,就是見我們所缺乏的宗教思想和度了。

    四我國今日所需要的宗教

    1、要容易行的。所謂容易行,並不是幼稚的念念阿彌陀佛,畫畫十字,

    就算了事。乃是要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多費氣力,就可以去作的善業。

    2、要群眾能修習的宗教。並不為特定的人,特定的事,而發生。所以無

    論智愚,全能受持,才是合適的宗教。一個人坐在屋里苦修行,不是我們需

    要的。

    3、要道德情操很強的。人的理性,每自有光明的啟示,因理智經驗,而

    評判將來的結果。此即自己對于自己道德情操所立的標準;而人的共同的道

    德標準,則不可不由宗教來供給。

    4、要有科學精神的。或謂宗教與科學不並立,其實不對。科學對于物質

    的世界,有正確的解釋,能與吾人以正確的智識。此正確的智識,正為宗教

    所需要。必先有正確的智識,然後有正確的信仰。所以宗教,必須容納科學,

    且要有科學的精神。

    5、要富有感情的。感情有感力,令人不能不去作。所以感情強,則一切

    願望全可成全。在宗教,決不能不重感情,而專重理智。

    6、要有世界性質的。因為人的生活,日趨于大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世界上的人心,全有交通的可能,所以宗教,必須是世界的。

    7、必注重生活的。舊日宗教,重死後的果報,其實宗教正為生前的受用。

    宗教不注重生活,就失去其最高的價值。

    8、要合于情理的。不能只重恩威,而不重情理。若是不合情理,不論是

    什麼宗教,一律在排除之列。

    總之我們今日所需的宗教必要合于中國現在生活的需要。我們中國古代

    “禮”的宗教既多流弊,近代輸入的佛耶兩教又多背我們國性的部分,宗教

    既是社會多年的產物,我們想即時造一個新的宗教也是不可能,所以我們指

    出現有的一個宗教而說她是最適合中國現在生活的需要是很難的。按耶教近

    年發展的趨向似甚合于上述的理論。小說站  www.xsz.tw否認或證實不是在我今晚講演的範圍。

    所以我對今天問題的答案是凡不背上述條件的宗教就是我們中國今日所需要

    的宗教,並且我們所要的宗教不能專為上等社會著想而忘卻宗教是一切人所

    需要的。

    原載1923年4月14日晨報副鐫

    孟加拉民間故事譯敘

    戴伯訶利lalbehariday的孟加拉民間故事folktalesofbengal

    出版于1883年,是東印度民間故事的小集子。著名的自序中說他在一個小村

    里,每夜听村里最擅于說故事的女人講故事。人家叫她做三菩的母親。著者

    從小時便听了許多,可是多半都忘記了。這集子是因為他的朋友的請求而采

    集的。他從一個孟加拉女人得了不少,這集子的大部分就是從她所說的記下

    來。集中還有兩段是從一個老婆羅門人听來的;三段是從一個理發匠听來的;

    兩段是從著者的僕人听來的;還有幾段是另一位婆羅門人為他講的。著者听

    了不少別的故事,他以為都是同一故事的另樣**,所以沒有采集進來。這

    集子只有二十二段故事,據著者說,很可以代表孟加拉村中的老婆子歷來對

    孩子們所講的故事。

    正統的孟加拉故事的村婆子,到講完一段故事以後,必要念一段小歌。

    歌辭是︰

    我的故事說到這里算完了,

    那提耶棘也枯萎了。

    那提耶呵,你為什麼枯萎呢

    你的牛為什麼要我用草來喂它

    牛呵,你為什麼要人喂

    你的牧者為什麼不看護我

    牧者呵,你為什麼不去看牛

    你的兒媳婦為什麼不把米給我

    兒媳婦呵,你為什麼不給米呢

    我的孩子為什麼哭呢

    孩子呵,你為什麼哭呢

    螞蟻為什麼要咬我呢

    螞蟻呵,你為什麼要咬人呢

    喀喀喀

    為什麼每講完一段必要念這一段,我們不知道,即如歌中詞句的關系和

    意義也很難解釋。著者以為這也許是說故事的在說完之後,故意念出這一段

    無意義的言詞,為的是使听的孩子們感到一點興趣。

    這譯本是依一九一二年麥美倫公司的本子譯的。我並沒有逐字逐句直

    譯,只把各故事的意思率直地寫出來。至于原文的辭句,在譯文中時有增減,

    因為編譯民間故事只求其內容明了就可以,不必如其余文章要逐字斟酌。我

    譯述這二十二段故事的動機,一來是因為我對“民俗學”folk-lore的研

    究很有興趣,每覺得中國有許多民間故事是從印度輾轉流入的,多譯些印度

    的故事,對于研究中國民俗學必定很有幫助;二來是因為今年春間芝子問我

    要小說看,我自己許久沒有動筆了,一時也寫不了許多,不如就用兩三個月

    的工夫譯述一二十段故事來給她看,更能使她滿足。

    民俗學者對于民間故事認為重要的研究材料。凡未有文字,或有文字而

    不甚通行的民族,他們的理智的奮勉大體有四種從嘴里說出來的。這四種便

    是故事,歌謠,格言諺語,和謎語。這些都是人類對于推理,記憶,想

    象等最早的奮勉,所以不能把它們忽略掉。

    故事是從往代傳說下來的。一件事情,經十個人說過,在古時候就可以

    變成一段故事,所以說,“十口為古”。故事便是“古”,講故事便是“講

    古”。故事的體例,最普遍的便是起首必要說,“從前有什麼什麼,”

    或“古時怎樣怎樣。栗子小說    m.lizi.tw”如果把古事分起類來,大體可分為神話,傳

    說,野乘三種。神話yths是“解釋的故事”,就是說無論故事的內容多

    麼離奇難信,說的和听的人對于它們都沒有深切的信仰,不過用來說明宇宙,

    生死等等現象,人獸男女等等分別,禮儀,傳說風俗等等源流而已。legends

    是“敘述的故事”,它並不一定要解釋一種事物的由來,只要敘述某種事物

    的經過。無論它的內容怎樣,說的和听的對于它都信為實事,如關于一個民

    族的移殖,某城的建設,某戰爭的情形,都是屬于這一類。它與神話還有顯

    然不同之處,就是前者的主人多半不是人類,後者每為歷史的人物。自然,

    傳說中的歷史的人物不必是真正歷史,所說某時代有某人,也許在那時代並

    沒有那人,或者那人的生時,遠在所說時代的前後也可以附會上去。凡傳說

    都是說明某個大人物或英雄曾經做過的事跡的,我們可以約略分它為兩類,

    一類是英雄故事hero-tales,一類是英雄行傳sagas。英雄故事只說

    某時代有一個英雄怎樣出世,對于他或她所做的事業並無詳細的記載。英雄

    行傳就不然︰它的內容是細述一個英雄的一生的事業和品性。那位英雄或者

    是一個歷史上的人物,說的人將許多功績和偉業加在他身上。學者雖然這樣

    分,但英雄故事和英雄行傳的分別到底是不甚明了的。術語上的“野乘”是

    用德文的ar,它包括童話ales,神仙故事fairy-tales

    及民間故事或野語folk-tales種。它與英雄故事及英雄行傳不同之處,

    第一點,它不像傳說那麼認真,故事的主人常是沒有名字的,說者只說“從

    前有一個人怎樣怎樣”或“往時有一個王如此如彼”,對

    于那個人,那個王的名字可以不必提起;第二點,它是不記故事發生的時間

    與空間的;第三點,它的內容是有一定的格式和計劃的,人一听了頭一兩段,

    幾乎就可以知道結局是怎樣的。傳說中的故事,必有人名,時間,地點,並

    且沒有一定的體例,事情到什麼光景就說到什麼光景。

    從古代遺留下來的故事,學者分它們為真說與游戲說二大類,神話和傳

    說屬于前一類,野語是屬于後一類的。在下級文化的民族中,就不這樣看,

    他們以神話和傳說為神聖,為一族生活的歷史源流,有時禁止說故事的人隨

    意敘說。所以在他們當中,凡認真說的故事都是神聖的故事,甚至有時只在

    冠禮時長老為成年人述說,外人或常人是不容听見的。至于他們在打獵或耕

    作以後,在村中對婦孺說的故事只為娛樂,不必視為神聖,所以對神聖的故

    事而言,我們可以名它做庸俗的故事。

    庸俗的故事,即是野語,在文化的各時期都可以產生出來。它雖然是為

    娛樂而說,可是那率直的內容很有歷史的價值存在。我們從它可以看出一個

    時代的社會風尚,思想,和習慣。它是一段一段的人間社會史。研究民間故

    事的分布和類別,在社會人類學中是一門很重要的學問。因為那些故事的內

    容與體例不但是受過環境的陶冶,並且帶著很濃厚的民族色彩。在各民族中,

    有些專會說解釋的故事,有些專會說訓誡或道德的故事,有些專會說神異的

    故事,彼此一經接觸,便很容易互相傳說,互相采用,用各族的環境和情形

    來修改那些外來的故事,使成為己有。民族間的接觸不必盡采用彼此的風俗

    習慣,可是彼此的野乘很容易受同化。野乘常比神話和傳說短,並且注重道

    德的教訓,常寓一種訓誡,所以這類故事常縮短為寓言fables。寓言常

    以獸類的品性抽象地說明人類的道德關系,其中每含有滑稽成分,使听者發

    噱。為方便起見,學者另分野乘為禽語beast-tales,諧語drolls,

    集語ulativetales,及喻言apologues四種。在禽語中的主人是

    會說人話的禽獸。這種故事多見于初期的文化民族中。在各民族的禽獸中,

    所選的主人禽獸各有不同,大抵是與當地當時的生活環境多有接觸的動物。

    初人並沒有覺得動物種類的不同,所以在故事中,象也可以同家鼠說話,公

    雞可以請狐狸來做賓客,諸如此類,都可以看出他們的識別力還不很強。可

    是從另一方面說這種禽語很可以看出初民理智活動的表現方法。諧語是以詼

    諧為主的。故事的內容每以愚人為主人,述說他們的可笑行為。集語的內容

    和別的故事一樣,不同的只在體例。它常在敘述一段故事將達到極盛點的時

    候,必要復述全段的故事一遍再往下說。喻言都是道德的故事,借譬喻來說

    明一條道理的,所以它與相言很相近。喻言與寓言有點不同。前者多注重道

    德的教訓,後者多注重真理的發明。在低級文化的民族中常引這種喻言為法

    律上的事例,在法庭上可以引來判斷案件。野乘的種類大體是如此,今為明

    了起見,特把前此所述的列出一個表來。

    我們有了這個表,便知道這本書所載的故事是屬于哪一類的。禽語的例

    如豺媒,諧語如二竊賊,喻言如三王子,阿芙蓉等是。

    孟加拉民間故事的體例,在這本書中也可以看出它們有禽語,諧語,集

    語,喻言四種成分,不過很不單純,不容易類別出來。故事的主人多半是王,

    王子,和婆羅門人。從內容方面說,每是王,王子或婆羅門人遇見羅剎或其

    他鬼靈,或在羅剎國把一個王女救出來,多半是因結婚關系而生種種悲歡離

    合的事。做壞事的人常要被活埋掉。在這二十二段故事中,除了二竊賊

    及阿芙蓉以外,多半的結局是團圓的,美滿的。

    在這本故事里有許多段是講羅剎的。羅剎與藥叉或夜叉有點不同。夜叉

    yaksa是一種半神的靈體,住在空中,不常傷害人畜。羅剎raksasa

    男聲作羅剎娑,女聲作羅叉私raksasi。“羅剎”此言“暴惡”,“可畏”,

    “傷害者”,“能瞰鬼”等。佛教譯家將這名字與夜叉相混,在印度文學中

    這兩種鬼怪的性質顯有不同的地

    方。羅剎本是古代印度的土人,有些書籍載他們是,黑身,赤發,綠眼的種

    族。在印度亞利安人初入印度的時候,這種人盤據著南方的森林使北印度與

    達de隔絕。他們是印度亞利安人的勁敵,所以在吠陀里說他

    們是地行鬼,是人類的仇家。摩訶婆羅達書中說他們的性質是凶惡的,

    他們的身體呈黃褐色,具有堅利的牙齒,常染血污。他們的頭發是一團一團

    組起來的。他們的腿很長大,有五只腳。他們的指頭都是向後長的。他們的

    咽喉作藍色,腹部很大。聲音凶惡,容易發怒,喜歡掛鈴鐺在身上。

    他們最注重的事情便是求食。平常他們所吃的東西是人家打過噴嚏不能

    再吃的食物,有蟲或蟲咬過的東西,人所遺下來的東西,和被眼淚滲染過的

    東西。他們一受胎,當天就可以生產。他們可以

    隨意改變他們的形狀。他們在早晨最有力量,在破曉及黃昏時最能施行

    他們的欺騙伎倆。

    在民間故事中。羅剎常變形為人類及其他生物。他們的呼吸如風,身手

    可以伸長到十由旬約80英里,參看本書骨原。

    他們從嗅覺知道一個地方有沒有人類。平常的人不能殺他們,如果把他

    們的頭砍掉,從脖子上立刻可以再長一個出來。他們的國土常是很豐裕的,

    地點常在海洋的對岸。這大概是因為錫蘭島往時也被看為羅剎所住的緣故。

    羅剎女也和羅剎男一樣喜歡吃人。她常化成美麗的少女在路邊迷惑人,有時

    佔據城市強迫官民獻人畜為她的食品。她們有時與人類結婚,生子和人一樣。

    在今日的印度人,信羅剎是住在樹上的,如果人在夜間經過樹下沖犯了

    他們就要得著嘔吐及不消化的病。他們最貪食,常迷惑行人。如果人在吃東

    西的時候,燈火忽然滅了,這時的食物每為羅剎搶去,所以得趕快用手把吃

    的遮住。人如遇見他們,時常被他們吃掉,幸虧他們是很愚拙的,如尊稱他

    們為“叔叔”,或“姑母”等,他們就很喜歡,現出親切的行為,不加傷害。

    印度現在還有些人信惡性的回教徒死後會變羅剎。在孟加拉地方,這類的羅

    剎名叫“曼多”ao,大概是從阿拉伯語“曼督”auh,意為“崇

    敬”、“超越”而來。

    這本故事常說到天馬pakshiraj,依原文當譯作“鳥王”。這種馬是

    有翅膀能夠在空中飛行的。它在地上走得非常快,一日之中可以跑幾萬里。

    印度的民間故事常說到王和婆羅門人。但他們的“王”並不都是統治者,

    凡擁有土地的富戶也可以被稱為王或羅者,所以“豺媒”里的織匠也可以因

    富有而稱為王。王所領的地段只限于他所屬所知道的,因此,印度古代許多

    王都不是真正的國王,“王”不過是一個徽號而已。

    此外還有許多事實從野乘學的觀點看來是很有趣味的。所以這書的譯述

    多偏重于學術方面,至于譯語的增減和文辭修飾只求達意,工拙在所不計。

    十七年六月六日海甸朗潤園

    贈與愛讀故事的芝子

    原載孟加拉民間故事,1929年11月,商務印書館

    觀音崇拜之由來

    最受崇拜的菩薩,是觀音與彌勒,觀音崇拜完全是宗教性的,而彌勒帶

    些政治性,因為他是未來世的彌賽亞,自白蓮教至義和團,教友與團友都尊

    崇彌勒菩薩,現在專講觀音。

    觀音是梵語“阿縛盧枳多伊濕伐羅”的訛譯,“音”婆娑羅乃是“自

    在”伊舍婆羅之誤。自在在哲學上與信仰上,都指神、王、主而言。凡

    是求菩提的,無論其是否凡人,都可稱為自在。凡菩薩具足菩薩性者,即是

    菩薩摩訶薩。今日甘地受其同胞的尊敬,故有摩訶薩大有情甘地之稱。

    從文法上講,觀自在應當解作以慈悲觀察的主,可以見到一切,救度眾

    生,他是世間的主,所以也稱為世自在,他並無人性,其受人崇拜之始,約

    在紀元前一世紀與後一世紀之間。

    他也是將死者的神,當病人快死的時候,家人總將觀音像捧到他的床前,

    讓他可以安然去世。

    淨土宗說觀音是阿彌陀的兒子,阿彌陀是日神,住在西方日落處,觀音

    與阿彌陀之日性,見于阿彌陀經。從妙法蓮花經的“普門品”里,

    我們可以看到他的大慈大悲。虔誠的人,天天念“普門品”觀音

    ...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全文閱讀 | 加入書架書簽 | 推薦本書 | 打開書架 | 返回書頁 | 返回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