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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sz.tw他把睡眠削减为五小时,觉得也过得去。他又试了试四小时半,却只能遗憾地放弃。把醒着的时刻用于他所追求的任河项目他都高兴。停止写作去做研究他感到遗憾,停止研究会图书馆他感到遗憾,离开知识的海图室或阅览室的杂志他也感到遗憾杂志里充满了卖文成功的作家们的窍门。跟露丝在一起却又得站起来离开,更像是扯断了心里的琴弦。可随即又心急火燎地穿过黑暗的街道,要尽早回到地的书本中去。而最叫他难受的却是关上代数或物理书、放开铅笔和笔记本闭上疲劳的双眼去睡觉。一想到要暂停生活哪怕是短短的几小时他便遗憾,他唯一的安慰是闹钟定在五个小时之后。损失毕竟只有五个小时,然后那叮铃铃的钟声便会把他从酣睡中震醒,那时地面前又会有个光辉的日子十九个小时。
时间一周周过去,他的钱越来越少,却没有分文进项。他那篇为男孩子们写的冒险连载故事一个月之后由青年伙伴退了回来。退稿信措辞委婉得体,使他对编者发生了好感。但对旧金山检验者的编辑他却反感。等了两个礼拜,给编辑去了信,一月以后又写了一封信,满了一个月,他又亲自到旧金山去拜访编辑,可总见不到那位高高在上的人物,因为有那么一位年纪不大满头红发的办公室小厮像只塞伯勒斯狗1一样把着大门。第五周周末稿件邮寄了回来,没有个交代:没有退稿单,没有解释,什么都没有。他的别的文章在旧金山主要的报纸的遭遇也完全一样。他收到之后又送到了东部去,退稿更快,总是附着印好的退稿条子。
1塞伯勒斯狗:希腊、罗马神话中守卫地狱大门的有三个脑袋的狗。
几个短篇小说也以类似的形式退了回来。他把它们读来读去,仍很喜欢。他真想不出为什么会退稿。直到有一天地在报上读到稿件总应当用打字机打好的,这才明白过来。当然啦,编辑们都很忙,没有功夫,也不育费事去读手稿。马丁租来一部打字机,花了一天功夫学会了打字,把每天写的东西用打字机打好。以前的稿件一退给他,他也立即打好送出,可他打好的稿件仍然给退了回来的时候他吃惊了,腮帮子似乎更有棱有角了,下巴似乎更咄咄逼人了。他又把手稿寄给了别的编辑。
他开始想到自己未必是对自己的作品的好评判员,便让格特露听听。他向她朗诵了自己的小说。她的眼里闪着光,骄傲地望着他说:
你还能写这样的东西,可真棒
好了,好了,他不耐烦地追问,可是那故事你觉得怎么样
就是摔呗,她回答,就是棒,好听极了,听得我好激动。
他看出她的心里其实并不清楚。她那善良的脸上露出了强烈的困惑,便等她说下去。
可是,马,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这故事到末了是怎么回事那位说了那么多好听的话的年青人最后得到她了么
他向她解释了故事的结局他原以为已巧妙而明显地作了交代的,她却说:
我想弄清楚的就是这个。你为什么不在故事里那么写呢、
在他朗读了几个故事之后他明白了一点:她喜欢大团圆的结局。
那故事捧得不得了,她在洗衣盆边直起身子疲劳地叹了一口气,用一只红通通冒着水汽的手抹掉了额上的汗,宣布,可这故事叫我难受,想哭。世界上的伤心事就是太多了。想想快活的事能叫我快活。如果那小伙子娶了她,而且你不会生气吧,马她胆怯地问,我是随便发表意见的。我看是因为我太累了。这毕竟是个了不起的故事,挑不出毛病的。你打算把它卖到哪儿去
那就是另一码子事了。他哈哈一笑。
若要真实了,你能得多少钱
啊,一百块,还是最少的,按时价算。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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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我真希望你能卖掉
这钱好赚,是吧他又骄傲地补充道,是两天就写成的。五十块钱一天呢。
他很想把自己的故事读给露丝听,却不敢。他决定等到发表了几篇之后再说,那时她就能明白他在忙些什么了。目前他还继续干着。他的冒险精神过去从没有这样强有力地促使他在心灵的领域做过这种惊人的探索。除了代数,他还买了物理和化学课本,做演算和求证。他对实验室实验采取相信书本的态度。他那强大的想像力使他对于化学物质之间的反应比一般学生经过实验所了解的更深刻。他在艰苦的学问里继续漫游,因为获得了对事物本质的了解而高兴得不得了。以前他只把世界看作世界,现在他懂得了世界的构造,力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对旧有事物的理解在他心里自然涌出。杠杆与支点的道理令他着迷,他的心回到了海上,在撬棍、滑车和复滑车中倘佯。他现在懂得了能让船只在没有道路的海上航行不致迷路的航海理论,揭开了风暴、雨和潮汐的奥秘。季候风成因的理论使他担心自己那篇描写东北季候风的文章写得太早。至少他知道了自己现在能够写得更好。有一天下午他跟亚瑟去了一趟加州大学,在那里带着宗教的敬畏屏神静气地在许多实验室走了一圈,看了演示,听了一个物理学教授上课。
但他并没有忽视写作。从他笔下流出了一连串短篇小说。他有时又拐弯写起较为平易的诗来他在杂志纪见到的那种。他还一时头脑发热花了两个礼拜用素体诗写了个悲剧。那剧本校六七个杂志退了稿,叫他大吃了一惊。然后他发现了亨雷1,便按照病院速写的模式写了一系列海上诗歌嘟是些朴实的,有光有色,浪漫和冒险的诗。他把它们命名为海上抒情诗,认为那是他的最佳作品。一共三十首,他一个月就写成了,每天写完了额定分最相当于一般成功作家一周的工作量之后再写一首。他对这样的刻苦用功并不在平。那不算刻苦。他不过是寻找着表达的语言而已。在他那结结巴巴的嘴唇后面关闭了多少年的美与奇迹现在化作了一道狂野道劲的急流滔滔不绝地流泻着而且。
1亨雷eesthenley,18491903:资国作家。生于格罗斯脱,从小残废。曾任多个杂志的编辑。以剧本和诗歌善税。他的诗集病院速写1903写于爱丁堡某医院,最有名气。
他不把海上抒情诗给任何人看,连编辑也不给。他已经信不过编辑。但他不肯叫人看的原因并不在信不过,而是因为他觉得那些诗太美,只能保留下来,等到很久以后的某个光辉时到跟露丝共同欣赏,那时他已敢于向她即读自己的作品了。他把这些诗珍藏起来就为的那个时刻。他反复地朗读它们,读得滚瓜烂熟。
醒着的时候他分秒必争地生活着,睡着的时候他仍然生活着,他主观的心灵在五小时的暂停里骚乱着,把白天的思想和事件组合成为离奇荒谬的奇迹。实际上他从不曾休息过。身作稍差脑子稍不稳定的人早就崩溃了。他后半下午对露丝的拜访次数也在减少,因为六月快到了,那时她要取得学位,从大学毕业。文学学士一想到她的学位她便似乎从他身边飞走了,其速度之快他根本赶不上。
她只给他每周一个下午。他到得晚,常常留下来吃晚饭,听音乐。那便是他的喜庆日子,那屋里的气氛跟他所住的屋子形成的鲜明对比,还有跟她的亲近,使他每次离开时都更加下定了决心要往上爬。尽管他有满脑子的美,也迫切地想加以表现,他斗争的鸽的还是她。他首先是一个情人,而且永远是情人。栗子网
www.lizi.tw他让别的一切拜阅于爱情足下。他的爱情探险要比他在思想世界的探险来得伟大,且并不因构成它的原子分子由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动而化合从而显得神奇;叫世界显得神奇的是它上面活着个露丝,她是他所见过的。梦想过的或猜测过的最惊人的事物,但她的辽远却永远压迫着他。她离他太远,他不知道怎么靠近她。在他自己阶级的姑娘、妇女面前他一向顺利;可他从没有爱过其中任何一个;而他却爱上了她,更为难的是,她还不光属于另一个阶级。他对她的爱使她高于一切阶级。她是个辽远的人,报辽远,他就无法像一个情人那样靠近她。不错,他越学知识和语法就离她越近,说着她那种语言;发现跟她相同的思想和爱好;但那并不能满足他作为情人的渴望。他那情人的想像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了,精神化了,不可能跟他有任何**的往来。把她推开,使她跟他似乎好不起来的正是他自己的爱情。是爱惜自己向他否定了他所要求的唯一的东西。
于是有一天,两人之间的鸿沟突然暂时出现了桥梁。以后鸿沟虽仍存在,却在一天天变窄。那天两人在吃樱桃味美粒大的黑樱桃,液汁黑得像深色的酒。后来,在她为他朗诵公主的时候他偶然注意到了她唇上有樱桃汁。就在那一刹那她的神圣感粉碎了。她也不过是血肉之躯,跟他和别人一样都要服从血肉之躯的法则。她的嘴唇也跟他的嘴唇一样是肉做的,樱桃既能污染他,也就能污染她。嘴唇如此,全身也如此。她是女人,全身都是女人,跟任何别的女人没有两样。这种突然闪过他心里的想法成了一种启示,叫他大吃了一惊。仿佛看见太阳飞出天外,受到膜拜的纯洁遭到站污。
然后地明白了此事的意义,心房便怦怦地跳了起来,要求他跟这个女人谈情说爱。她并非是天外世界的精灵,而是一个嘴唇也能为樱桃汁染污的女人。他这想法的胆大狂妄使他战栗,但他的整个灵魂都在歌唱,而理智则在胜利的赞歌中肯定了他的正确。他内心的变化一定多少落到了她的眼里,因为她暂停了朗诵,抬头看了看他,微笑了。他的目光从他蓝色的眼睛落到她的唇上,唇上的污迹使他疯狂了,使他几乎像他逍遥自在的时期一样伸出双臂去拥抱她。她也似乎在向他歪过身子,等待着,他是用全部的意志力才遏制住了自己的。
你一个字也没听呢,她极起了嘴。
于是她为他那狼狈的样子感到开心,笑了起来。他看看她那坦率的目光,发现她丝毫也没觉察到他的想法,便感到惭愧了。他的思想实在是太出格。他认识的女人除了她之外谁都会猜到的,可她没猜到。差异正在这里。她就是与众不同。他为自己的粗野感到骇然,对她的纯净无邪肃然起敬。又隔着鸿沟注视着她。矫断了。
可这件事让他跟她靠得更近了。心里老记着。在他最沮丧的时刻便使劲反复地想着它。鸿沟变窄了。他跨过了一段比一个文学士学位,比一打文学士学位还大得多的距离。确实,她很纯洁,纯洁到他梦想不到的程度,但是樱桃也能弄脏她的嘴唇。她也像他一样,必须服从无法抗拒的宇宙法则。要吃饭才能活命,脚潮了也着凉。但]和题还在于:她既然也会俄,会渴,知冷,知热,也就能爱能爱上个什么人。而他,也是个人。他为什么就不能做那个人呢那得靠我自己去奋斗,他常狂热地低语,我就要做那个人。我要让自己成为那个人。我要奋斗。
第十二章
有一天晚上,时间尚早,马丁正在绞尽脑汁写一首十四行诗。曳着荣光与迷雾的美与情思从他脑里涌现,写下的诗却把它扭曲得不成样子。这时电话来了。
是位小姐的声音,一位漂亮小姐的声音。希金波坦先生含讥带讽地叫他。
马丁来到屋角的电话机旁,一听见露丝的声音,一道暖流便流遍了他的全身。在他跟十四行诗奋斗的时候他忘掉了她的存在,可一听见她的声音,他对她的爱便像突然的一击震动了他的全身。多么美妙的声音娇嫩、甜蜜,有如遥远处依稀的音乐,或者,更不如说像银铃,绝美的音色,清亮得像水晶。有这样的嗓子的绝不仅是个女人,其中有天国的东西,来自另外的世界。他不禁心荡神驰,几乎听不见对方的话语,尽管他仍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现,因为他知道希金波坦先生那双臭即一样的眼睛正盯着他。
露丝要说的话不多,不过是:诺尔曼那天晚上原要陪她去听讲演的,却因头痛去不了,她感到非常失望。她有票,若是他没有事,能否劳驾陪她去一趟
能否陪她去他竭力控制了嗓子里的激动。多么惊人的消息他一向总在她屋里跟她见面,从没敢邀请她一起出过门,这时就在他站在电话机旁跟她说着话时,他便毫无道理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意为她赴汤蹈火。慷慨赴死的种种幻影在他那晕眩迷醉的头脑里一再形成、消失。他那么爱她,爱得那么死去活来,希望又那么渺茫。她要跟他跟他,马丁伊甸一起去听讲演了。在这个快乐得要发疯的时刻她对他是那么高不可攀,他似乎感到除了为她而死再没有别的事可做。死亡似乎成了他对她表白自己那伟大崇高的爱的唯一恰当的方式。那是一切挚爱者都会有的、出于至情的崇高的献身精神。它就在这里,在电话机旁,在他心里产生了,是一股烈焰与强光的旋风。他感到为她而死便是死得其所,爱得尽情。他才二十一岁,以前从来没有恋爱过。
他挂上电话时手在发抖,从那令他激动的电话机旁走开时他快站不住了。他的双目泛出光彩,宛如天使,脸也变了,洗尽了入世的污浊,变得纯净圣洁。
到外面约会去他的姐夫嘲笑道,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弄不好会上局子的。
但是马丁此时无法从云霄落下。就连这话中隐含的f流意思也无法让他回到人世。他已超然于愤怒与伤害之外。他看到了一个伟大的幻影,自己已严然成了神灵。对于这个蛆虫样的入他只有深沉与肃穆的怜悯。他没去看他,目光虽从他身b掠过,却视而不见。他像在梦里一样走出屋子去穿衣服。直到他回到自己屋里打着领带时地才意识到有个声音在他耳里不愉快地纠缠。找了找那声音才发现那是伯纳德希金波坦最后的一声哼哼。不知为什么刚才它就没有钻进他的脑子。
露丝家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他跟她一起走下了台阶,他才发现自己非常慌乱。陪她去听演说并非是不含杂质的纯粹的幸福。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他在街上见过她那个阶级的外出的女人接着男人的胳膊。可也见过并不接胳膊的。他弄不清楚是否是晚上出门才接胳膊,或是只有夫妻或亲属之间才如此。
他刚走到人行道上便想起了米妮。米妮一向是个考究的人,第二次跟他出门就把他狠狠训了一顿,因为他走在了靠里的一面。她告诉他规矩:男的跟女的同路男的要走靠外的一面。以后他们过街的时候米妮便总跟他的脚后跟,提醒地走靠外的一面。他不知道她那条规矩是从哪儿来的,是否是从上面拉来的,是否可靠。
两人来到人行道,他认为试试这条规矩也没什么妨害;便从露丝背后转到靠外一面他的位置上。这时另一个问题出现了。他是否应当向她伸出胳膊他一辈子也没向谁伸出过胳膊。他认得的姑娘从不搂同伴的胳膊。开头几次两人并排分开走,然后便是互相搂着腰,到黑暗的地方脑袋便靠在伙伴肩头上。可这回却不同。她可不是那种姑娘。他得想出个办法。
他弯起了靠她那一边的胳膊略微一弯,悄悄地试试,并未做出请她挽着的样子,只是随随便便,仿佛习惯于那样走路。于是奇迹发生了。他感到她的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刚一接触,一阵美妙的酥府便传遍了他全身,甜甜蜜蜜地过了好一会儿沈仿佛离开了这坚实的世界带着她在空中飘飞。可是新的复杂局面又叫他回到了地上。他们要过街了。那就会把他转到了靠里的一面,而他是应该在外面的。他是否应当松下她的手转换方向若是松了手,下回还需要再弯弯胳膊么再下回怎么办这里有点不对头的东西。他决心不要再东换西换出洋相了。可他对自己的结论又不放心。于是在他靠里走的时候便滔滔不绝津津有味地谈着话,仿佛谈得出了神,这样,万一做错了也可以用热情和粗心辩护。
横跨大马路的时候他又迎面碰上了新问题。在白炽的电灯光下他看到了丽齐康诺利和她那爱格格发笑的朋友。他只犹豫了一下便迎了上去,脱帽招呼。他不能对自己人不忠,他脱帽招呼的可不光是丽齐康诺利。她点点头,大胆地望着他。她的目光不像露丝那样温和妇雅,而是明亮、犀利地从他瞧到露丝,一打量了她的面庞、服装和身分。他也意识到露丝也在打量她,那畏怯温驯像鸽子的目光转瞬即逝。就在那转瞬之间露丝已看到了一个工人阶级的姑娘,一身廉价的服饰,戴一顶那时所有的工人阶级的姑娘都戴的帽子。
多么漂亮的姑娘过了一会儿露丝说。
马丁差不多可以向她表示感谢,不过们说:
我不清楚。大约是各人的口味不同吧,我倒不觉得她特别好看。
怎么,那么整齐漂亮的脸儿可是千里也难挑一的呢她长得精彩极了。那张股轮廓分明,像是玉石上的浮雕。眼睛也挺美的。
你这样想么马丁心不在焉地问道,因为在他看来世界上只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而那个女人就在他身边挽着他的胳膊。
我这样想若是那个姑娘有恰当的机会穿着打扮,伊甸先生,若是再学学仪表姿态,是能叫你眼花绦乱,叫所有的男子汉都眼花镜乱的。
可她得先学会说话,他发表意见,否则大部分男子汉都会听不懂得她的话的。我肯定,若是她信口便说,你会连她四分之一都听不懂的。
瞎说你阐述起自己的观点来也跟亚瑟一样蹩脚。
你忘了你第一次遇见我时我是怎么说话的了。从那以后我学了一种新的语言。在那以前我说话也跟那姑娘一样。现在我可以用你们的语言说得让你们完全听得懂了;能向你解释你听不懂的那个姑娘的谈话了。你知道她走路为什么那个姿势么过去我从来不考虑这类问题,现在考虑了,我开始明白了许多道理。
她为什么那个姿势
她在机器边干了多年的活儿。人年轻的时候身子可塑性强,做苦工能按工作的性质把身子重新塑造,就像捏油灰一样。有许多我在街上遇见的工入我一眼就能看出是干什么活儿的。你看我吧。我在屋甲为什么老晃动身子因为我在海上过了很多年。若是在那些年平我当了牛仔,我这年轻的可塑性强的身子就不会再晃荡,而是圈着腿了。那姑娘也是这样。你注意到了吧她的服种我可以叫做:凌厉。她从来没有准保护,只有自己照顾自己。而一个年轻姑娘是不可能既照顾自己,又目光温柔得像像你一样的,比如。
我认为你说得不错,露丝低声地说,很遗憾。她是那么漂亮的一个姑娘。
他看着她,见她的眼里闪出矜传的光。他这才想起自己爱她,于是又因自己的幸运而感到惊讶,忘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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