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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節 文 / [法]孟德斯鳩/譯者孫立堅/孫丕強/樊瑞慶

    如何產生的也將如何被消滅。台灣小說網  www.192.tw股價突然比原價猛漲了二十至二十五倍,這毫無疑問給許多人提供了獲取巨額紙幣財富的方法。每個人都想方設法要確保其所獲得的財富。由于匯兌是一條可以改變財富形式並能隨心所欲地將財富轉移到自己所希望的地方去的捷徑,人們就不斷地把自己的一部分財產匯兌到可以調整兌換率的國家去。不斷地向國外匯兌錢款的行動使得兌換率下降。在拉斯制度時代,假定按銀幣的成色和分量所定的兌換率為四十格羅可以兌換一埃巨,由于無數的紙幣變成了錢,人們只願意用三十九格羅兌換一埃巨,後來又變成三十八格羅兌換一埃巨,再後來三十七格羅,直到八格羅兌換一埃巨,一直到最後格羅同埃巨之間再也不能兌換了。

    在這種情況下匯兌就應該規定法國銀幣和紙幣的發行比例。假定一枚三里弗爾的銀埃巨值四十格羅,如改用紙幣兌換,一張三里弗爾的紙埃巨僅值八格羅,其差價達五分之四。也就是說一張三里弗爾的紙埃巨鈔票的價值僅是一枚三里弗爾的銀埃巨銀幣價值的五分之一。

    第十一節論羅馬人采取的貨幣措施

    在現今的法國,連續兩屆內閣憑借政府的權利就貨幣問題采取了一些措施。然而羅馬人在這一方面做得更令人嘆服。羅馬人做這些不是在共和制的**時代,也不是在共和制的混亂時代,而是在其憑借智慧和勇敢,征服了意大利各城市後與迦太基人爭奪霸權的時代。那是羅馬各項制度極為強盛的時代。

    為了不至于使非例子的東西成為例子,我很高興在這里進一步深入地剖析一下這一論題。

    一愛斯本應值十二盎司銅。但在第一次布匿戰爭時,一愛斯值二盎司銅。到了第二次布匿戰爭時,一愛斯就僅值一盎司銅15了。這種削減也就相當于我們今天所說的貨幣增漲︰把一枚六里弗爾銀埃巨的含銀量減去一半,使之成為兩枚六里弗爾的銀埃巨,或是把一枚六里弗爾的銀埃巨當十二里弗爾來使用,這完全是一回事。

    羅馬人在第一次布匿戰爭中是使用什麼方法實施其貨幣措施的,對此我們已無資料可考證。但是他們在第二次布匿戰爭時期的做法卻體現了他們令人嘆服的智慧。當時羅馬已處于沒有能力償清債務的境地︰一愛斯值二盎司銅,一個德尼爾值十個愛斯,也就是值二十盎司銅。國家把含有二盎司銅的愛斯鑄成僅含一盎司銅的愛斯16,這樣一來羅馬就從債權人身上佔了一半的便宜。羅馬人用十盎司銅支付一個德尼爾,這項措施對國家震動很大,應該使國家受到的震動越小越好。這項措施的目的是要使國家還清它欠國民的債務,而並非是用來讓國民之間互相還債。這樣就需要有第二條措施。羅馬人規定,原來一個德尼爾等于十個愛斯,而現在等于十六個愛斯。這兩條措施造成的結果是︰國家的債權人損失了二分之一17,私人的債權人僅損失了五分之一18、物價僅上漲了五分之一,貨幣的真正變化也僅僅只是五分之一。其他的結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羅馬人做得比我們強。我們的措施是沒有把公共財富同私人財富分離。不僅如此,人們將會看到羅馬人比我們更會利用有利的時機實施其措施。

    第十二節羅馬人實施貨幣措施的時機

    從前意大利沒有很多的金和銀。這個國家的金、銀礦很少,幾乎可以說沒有。當高盧人攻佔了羅馬後,高盧人只找到了一千磅金19。盡管羅馬人曾洗劫許多富有的城市,並把這些城市的財富運回了羅馬,但在很長一段時間,羅馬人僅僅使用銅幣。直到獲得了皮露斯勝利後,羅馬人才有了足夠的銀來鑄造銀幣。栗子網  www.lizi.tw羅馬人用銀來鑄造德尼爾。一個德尼爾等于十個愛斯,值銅十磅。那時銀和銅的比例是1︰960。因為一個羅馬德尼爾值十個愛斯或值銅十磅,也就是說值銅一百二十盎司。同一個德尼爾值銀八分之一盎司,我們剛才所說的銀和銅的比例就是從這里得出的。

    羅馬成為意大利最靠近希臘和西西里這一地區的主人。它逐漸感覺到它處于兩個富有的民族之間︰希臘人和迦太基人。羅馬的銀子多了起來。銀與銅之間1︰960的比例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于是羅馬人對貨幣進行了一些改動。這些措施我們今天已不得而知。我們僅知道從第二次布匿戰爭開始之際,一個羅馬德尼爾僅值銅二十盎司,因此銀與銅的比例也就變成了1︰160。銀和銅之間比例的縮減是值得令人深思的。因為這樣一來國家佔有的銅幣是銅幣量的六分之五。然而羅馬人只是按照事物的本質提出的要求而采取這樣的措施,建立了鑄幣所必需的各類金屬之間的比例。

    第一次布匿戰爭結束了。羅馬人成為西西里的主人。他們不久就進入了撒地尼亞,並開始知道西班牙。羅馬的銀子總量繼續向上攀升。羅馬人采取措施把一德尼爾值銅二十盎司降為值銅十六盎司。這樣做產生的效果就是再次調整了銀與銅的比例,即由原來的1︰160變為1︰128。請研究一下羅馬人,你會發現,在選擇時機去干好事或做壞事這一方面,羅馬人是最出色的。

    第十三節皇帝時期的貨幣措施

    在共和制時代,人們是通過縮減錢幣的含銀量對貨幣采取措施。國家把自己的需要告訴了人民,而並非要誘騙人民。而在皇帝時代,則是采用在鑄幣所用的貴金屬中加入其他金屬的辦法。這些由于自己的樂善好施而陷入絕境的君主們不得不用間接的方法來降低貨幣的幣值。這種方法減輕了痛楚,而在表面上又好像根本沒有觸及到痛處。他們取消了一部分施舍。但又不願向公眾公開說明。盡管不說要降低俸祿和賞賜,而實際上俸祿和賞賜都減少了。

    在陳列館里,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所謂的古羅馬假幣。這是一些鍍了一層銀的錢幣20。狄奧所著的羅馬史第七十七卷的某段殘篇曾對這種貨幣加以論述21。

    狄狄烏斯朱利安開始降低錢幣的含金量。人們發現卡拉卡拉時期所鑄的錢幣,其成分一半以上是其他金屬22;亞歷山大時期的錢幣,其他金屬成分佔了三分之一,錢幣的含金量繼續下降。到了伽利耶諾斯時代僅僅只剩下鍍銀的銅幣了。

    人們感到這樣的一些強烈措施在今天是根本行不通的。一位君王,他可以欺騙自己,卻無法欺騙別人。兌換使銀行家們學會了怎樣去比較世界各國的貨幣,也教會了他們如何按貨幣的公道價值給它們確定價位。錢幣的成色已不再是什麼秘密了。假如一個君主開始使用含銀量少的銅幣,那麼大家也都會跟著做,並給他鑄造這種銅幣。這樣一來價值高的貨幣就會首先流到國外,而回籠給君主的就只能是價值較低的貨幣了。如果這位君主像古羅馬的皇帝一樣只貶低了銀價而沒有貶低金價,那麼金子會在剎那間銷聲匿跡,而君主本人也將處于只擁有不值錢的貨幣的窘況。正如我在前一章所述,兌換,曾使憑借權力對貨幣采取的重大措施流產,至少,這些措施沒有成功。

    第十四節匯兌如何束縛**國家

    俄國即便就是願意從**主義的馬車上下來,這也是辦不到的。貿易機構的建立就要求同時建立匯兌機構。而匯兌的作用是同俄羅斯所有的法律相抵觸的。台灣小說網  www.192.tw

    1745年俄國女皇曾下令驅逐猶太人。因為猶太人把那些流放到西伯利亞的犯人的錢和外國佣人的錢都轉移到了國外。可是帝國所有的臣民就像奴隸一樣,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出國,也不得把財產放到國外。然而匯兌就是一種把錢從一個國家轉移到另外一個國家的方法,所以它同俄羅斯的法律是矛盾的。

    經商本身就同俄羅斯的法律相抵觸。俄羅斯人民主要由兩種奴隸構成︰一種奴隸依附于土地;另一種奴隸又被稱之為教士或紳士,因為他們同時也是前一種奴隸的主人。除此之外沒有第三種身份的人,因此也就沒有人能變成工匠或生意人。

    第十五節意大利某些諸侯國的慣例

    意大利的某些小諸侯國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嚴禁國民買賣地產;嚴禁國民把錢幣運到國外去。這些法律可能是對的。尤其是每個國家的財富絕對應歸每個國家所有,這些法律使得國家的財富極不容易流失到國外去。可是自從有了匯兌,財富在某種程度上就不再是某一個國家的專有物品了。而且匯兌使得把財富從一個國家轉運到另一個國家是那麼的容易。這樣看來,這些法律就不對頭了。盡管人們有權支配自己的金錢,但這些法律卻不允許人們為了自己的事務支配自己的地產。這些不是好的法律,因為這些法律使動產比地產更具優勢。還有它們使外國人失去了來意大利定居的興趣。說這些法律不好的最後一個原因是人們可以躲避開這些法律的約束。

    第十六節國家得到銀行家的救援

    銀行家們只適合于搞兌換,而不適合于搞借貸。如果君主是因為要做一大筆生意,來銀行僅僅是為了換錢,那麼他支付給銀行家作為佣金的那一點點利潤也是十分可觀的。如果銀行家們要求提高佣金,那肯定是行政管理有問題了。相反,如果是要讓銀行家們去放貸,那他們的技巧就是如何從放出去的貸款上賺取高額利潤,而又不讓別人指責他們放高利貸。

    第十七節公債

    一些人認為國家向國家自己借債是有好處的。他們覺得這樣做既可以增加財富,又可以使流通加快。

    我想他們一定是把下面的情況混淆了。有一種流通證券,它代表貨幣;另一種流通證券,它是某一家公司已經產生或將要產生利潤的標志;還有一種證券,它代表債務。對一個國家來說,前兩種證券是很有好處的,而最後一種證券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對私人來說,這種證券是國家償還債務的良好保證。人們都持券等待,因為這種證券可以產生利息。但是這種證券同時也可以產生以下弊端︰

    1.如果外國人持有大量的這種代表債務的證券,那麼他們每年都會從國家獲得巨額利息。

    2.一個總是欠有債務的國家,其貨幣兌換率一定很低。

    3.為償付債務利息而征收的稅賦使得勞動力價格上升,從而損害了工業的發展。

    4.國家把本應屬于具有勞動積極性,同時也具備工作技能的人的收入轉送給了游手好閑、無所事事的人,也就是說把勞動的便利給了不勞動者,而把勞動的困難留給了勞動者。

    以上就是國家借債的弊端,我一點也看不出它有什麼好處。假如有這樣十個人,每人可從地產業或手工業中獲得一千埃巨的收入,那麼國家就可以發行本金為二十萬埃巨、利息為百分之五的國債,假使這十個人僅用了他們半的收入來購買國債,而另向他們借債十萬埃巨,並用其收入的另一半五千埃巨支付借債利息,對國家來說這種做法還是構成了其二十萬資本金的借貸,用數學的語言來說就是︰

    200000埃巨100000埃巨100000埃巨200000埃巨。

    這些人容易犯錯誤是因為他們把代表國家債務的證券看做是財富的標記。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國家富有才能支持這種債券使國家不至于衰敗。如果國家沒有衰敗就說明國家一定會有別的大量的財富。他們認為發行公債沒有什麼弊端,因為國家有克服這些弊端的財源。他們認為即使有弊端,那麼這弊端也是一種好處,因為財源超過了弊端。

    第十八節公債的償還問題

    在國家債權人和國家債務人之間應該有一種尺度關系。國家可以無限度地擔當債權人的角色。可是只有在一定限度內國家才能作為債務人出現。一旦超出這個限度,那麼債務人也就名存實亡了。

    假如一個國家的信用還沒有遭到損害,那麼它不妨采取歐洲某個國家23的令人滿意的做法,那就是籌集一大筆資金。如果私人債權人不願意降低利息,就把所借的錢如數還給他。實際上,當一個國家向其國民借債時,往往是國民決定借款利息;而當國家向外放貸時,則由國家規定放貸利率。

    僅僅只是降低公債利息是遠遠不夠的。應當用降低利息所產生的利潤建立償還公債基金,用以每年能償還一部分公債本金。因為成功在一天天增大,那麼做法也就愈顯順利。

    假如一個國家的信用程度並不是那麼十分完美的話,這將是償還公債基金的一個新的理由。因為償還公債基金一旦成立,它馬上會增強人民對國家的信任︰

    1.如果這個國家是共和制國家,其政體的性質允許人們做一些長期打算。這樣償還公債基金的數額就不必搞得十分龐大。而在**體制下,這將是一筆巨額基金。

    2.應當建立這樣的規定,因為全體國民承擔了建立公債的責任,所以他們也應當承擔建立償還公債基金的重擔。這些國家的債權人實際上是按照他們各自分擔的錢數自己給自己還債。

    3.有四類人可以購買國債︰地產所有者;經商者;農民和工匠;靠收取國家和私人利息為生的食利者。在必要的情況下,這四類人中似乎最後一類人最應該出錢購買國債。因為對國家來說這個階級完全是消極的,而國家則是被其他三個階級的積極力量支撐著。但如果讓這一類人負擔過重不免會破壞公眾信心,無論是站在國家全局的立場上看,還是站在另外三個階級局部的立場上看,公眾信心都是至高無上的需求。假如一部分公民喪失了公眾信心,那麼整個民眾也將會失去公眾信心。由于這個債權人階級總是遭受到政府內閣的暗算,並受到內閣部長們的監控,所以國家應對這一階級實施特殊保護政策,使得債務人不能獲得比債權人多一絲一毫的好處。

    第十九節有息貸款

    貨幣是價值的標記。很清楚,誰需要這一標記,誰就需要來租賃它,就像人們需要別的物品時就去花錢把它們租回來一樣。所不同的是其他別的物品既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而作為物品價格標記的貨幣,則只能出租而不能出售24。

    把錢借給別人而不要利息,這的確是非常友善的行為。但這只能是宗教的主張,而不能成為民事法規。

    為了使貿易更好地發展,需要給貨幣定一個租賃價,而且這個價格不能定得太高。如果太高,商人們會覺得從貿易買賣中賺的錢還不夠他要支付的利息,商人們也就不再經商了;但貨幣若沒有租賃價格就沒有人肯借給他人錢,那麼商人們還是無法經商。

    我說沒有人願意借給別人錢是我搞錯了。社會事物向前發展,總需要有人借給他人錢。于是高利貸產生了。然而它是伴隨著我們早已認識到的歷代都存在的騷亂出現的。

    穆罕默德的法律把高利貸和有息貸款混淆了。在伊斯蘭教的國家里,禁律越嚴厲,高利貸利率也就越高,因為放貸人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所冒的風險取得補償。

    在這些東方國家里,大多數人沒有任何保證。自己現在有錢和希望把借出去的錢收回來這兩者之間毫無任何關聯。人們所冒的債務人無力還債的風險越來越大,高利貸的利率也就越來越高。

    第二十節海事上的高額利息貸款

    海事上的高額利息貸款建立在以下兩個原因的基礎上︰其一,航海要承擔風險。正是這一原因人們才冒險把錢借出以期獲得較大的回報。其二,貿易可以讓借貸人極其方便地在較短的時間內做成數筆大買賣。而陸地上的高利貸則與此不同,由于沒有以上兩個原因中的任何一項為基礎,高利貸被立法者所禁止。有的立法者較為明智,只是把其借貸利率規定在一個適當的限度之內。

    第二十一節羅馬人的契約借貸和高利貸

    除了商貿借貸之外還有另外一種借貸,就是通過民事契約借貸錢款。這種借貸方式的結果就是產生了借貸利息和高利貸。

    羅馬時代,平民的權利日漸增多。官吏們想方設法去討好平民並制定了最令他們滿意的法律條文。官吏們削減資本,調低利息,並禁止放貸人收利息。民事拘禁被取消了。當法官想取悅民心時,每次總是把廢除債務作為一個討論的話題。

    這些由法律引起的,或者是由平民議會表決引發的沒完沒了的變化使得高額利息貸款在羅馬出現了。債權人弄明白了平民既是他們的借貸人,又是他們的立法人,還是他們的法官。所以他們不再相信契約了。平民階層就像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借貸人,只是利用高額利息引誘債權人給他們放貸。再加上法律只是偶爾露一下,而平民的抱怨卻持續不斷,債權人總是受到威脅。這一切都使得講信用的借貸在羅馬消失了,而可怕的,總是被摧毀而又總能再生的高利貸在羅馬產生了25。罪惡總是產生于不能容忍的事物之中,極好的法律卻產生了極壞的後果。債務人不僅要為借款支付利息,還要為這些違法行為可能遭受的懲罰付出費用。

    第二十二節續前

    早期的羅馬人沒有規定利率的法律26。當平民與貴族就此問題發生爭執時,甚至在聖山發生了暴亂的時候,人們也只是提出一方面要講信用,另一方面要考慮契約的嚴肅性27。

    人們還是按照私人契約來辦事。我想當時最平常的年息也是百分之十二。我這樣說是有理由的,按照羅馬古代的用語,年息百分之六被稱之為“半利”,而年息百分之三被稱之為“三分之一利”28,這樣“全利”就應該是百分之十二了。

    也許人們要問,在一個幾乎不經商的民族中為什麼會有這樣高的借貸利息呢我的回答是,由于這個民族經常是在領不到軍餉的情況下上戰場打仗,所以他們需要錢。還有由于經常進行十分幸運的遠征,債務人總能十分輕松地償還借款。、在有關發生爭執的記述中可以看到,人們對放貸人的貪婪並未持否定態度,反而議論那些常發牢騷的借貸人,說如果他們的行為規矩一些的話是能夠償還債務的29。

    于是人們就制定了僅對當時形勢有影響的法律。比如規定,凡被招募參加全民應予支持的戰爭的債務人,債權人再也不能向他們討債;凡是被監禁的人都將被釋放出獄;極為赤貧的人將被安置到殖民地去,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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