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手调的。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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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口而出的一瞬间,她便后悔得肠子都要青了,但是冷星向来不是会更改决定的人,哪怕终有一日会为此后悔,但毕竟说出去的话语,覆水难收。
所以她也揣着明白装糊涂,仿佛对公爵的情感一无所知一般。她生怕自己一步踏错,步步皆错,毕竟她表面豁达不羁,实则内心固执得无人能改变,一旦选定什么绝对要走下去,不撞南墙不回头,所以决定需谨慎啊
然而她不知道,血族内部的情感纠葛比她想象中的要乱得多。
像公爵这样出身高贵,实力强大又拥有绝世容颜的纯血血族,可谓男女通吃。血族本身具有不死之身,婚姻一般确定的关系对他们都是一种束缚,漫长的生命里只是守着一人岂不是要发疯,高处不胜寒的孤独使得他们疯狂沉沦,整日寻欢作乐不计后果。所以血族内部,特别是血族贵族之间的性生活简直乱得不可开交。即使拿已经算是“绝世好女人”的蔷薇公爵举例,坊间传闻中与暧昧的人简直数不胜数,有关她的绯闻全部写下来绝对比牛津大辞典还要厚,只不过公爵本人却相当专情,那些绯闻不过只是绯闻罢了。尽管如此,血族内部生活的混乱还是难以想象,贵族之间的出轨,三角恋,包养情妇或者情夫,甚至np,恋童癖,**,**等等数不胜数,该发生的也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会发生。
从小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公爵大人,哪怕本人确实专情而忠贞,但不免耳濡目染被影响,她本人对于这方面的看法相当开放,只不过自己不会做就是了。
所以眼看一向纯情的冷星同学居然会选这样具有挑逗性的酒给她,她表面装得淡定,心里简直要兴奋疯了,尽管刚才阴森诡异的气氛和冷星的战战兢兢让这种快乐打了折扣,不过公爵还是很愉快,以至于连今天调查的“残酷冰冷的真相”都没有将这种愉快抹杀掉。
短短几步路,冷星的内心戏简直能写满好几页16k纸,而且是用那种蝇头小楷般的字迹。
公爵大人维持着冰雪般的面容看着冷星,不过红唇魅惑迷人。
冷星再次手指颤抖着将酒递给公爵,不过这次是因为羞涩和忐忑。公爵勾魂摄魄的一笑,接过波面起伏的酒液,指尖滑过冷星的手指,冰凉的触感让被调戏的人吸了一口气。
冷星仿佛触电一般缩回了自己的手。
“几点下班”公爵的声音不知怎的,或许是被酒吧奢靡的气氛感染,变得低沉魅惑。
“一点。”此时冷星稍微镇定下来,尽管脑子里还是乱作一团。
“我等你。”
柯林斯杯中泛着橘红色的酒液如柠檬红茶般澄澈透明,公爵举起酒杯移至唇边,轻轻抿了一口。
冷星的手艺不错么。
唇边划过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公爵捏着酒杯小口啜饮,又想起了刚才冷星调酒的画面,舌尖滑过杯缘的柠檬,清新的气息瞬间冲入口腔。
看似无害的长岛冰茶实则由多种烈酒混合而成,看似如红茶温和芳香,看似如柠檬茶甜美清新,然而它真正的口感却是辛辣伏特加的辛辣中带着点点酸甜和甘苦,越发让人迷醉不已。
眼神迷离的公爵大人在望见不远处的某个人之后,摇摇晃晃站起来向那人走去,仿佛已经是醉得人事不知。
实际她现在清醒的都可以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只不过是用这幅样子去骗那些监视她的人罢了。就在开始着手调查被隐瞒的真相时,不止一次,她发现有人偷偷跟踪她,监视她,生怕她做出什么对隐瞒者不利的举动。
当然这些可怜的间谍们不是被公爵的禁卫军暗地杀掉,就是被公爵本人亲手解决。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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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是人类的地盘,还是不要打草惊蛇的好。
她悄无声息地走到一个隐蔽的角落,和她一样浑身漆黑的人轻轻摘下头上的兜帽。
“晚上好,文森公爵。”公爵的蓝眼睛熠熠闪光。
“晚上好,蔷薇殿下。”兜帽下露出一张熟悉的脸,赫然是那日和马尔斯大公爵一起在普罗修斯追杀神秘黑衣人的十六公爵之一,普罗修斯亲王麾下的高级将领文森梵卓公爵阁下。只不过他虽然也是公爵,但不像蔷薇公爵是纯血血族,他是人类和血族的儿子,一个混血血族。
时针分分秒秒走过,无人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
“普罗修斯,还真是动静不小呢。”公爵轻蔑一笑。
“殿下,您要小心。”文森担忧道,生怕自己暗恋已久的人就如此被普罗修斯折腾得生命凋零。他忍不住抓住了公爵的手,谁让他也是公爵的崇拜者之一呢,不然也不会背叛他的主人向公爵告密。
“”公爵手指微微一颤,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挣开。她讨厌身体接触,但不能不给文森面子,毕竟这消息对她来讲很重要。
约莫半分钟后,她抬起手来整整衣领,借机挣脱了束缚,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我会注意的,回去吧,文森,不要被发现了。”
“放心,我的殿下。”文森眼中的几乎要把公爵烧成灰烬,不过自知要是再不回去很可能引起普罗修斯的怀疑,他冲公爵一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公爵从西装兜里掏出一条丝绸手帕仔细擦着自己的手指。她本性冷淡,不喜肢体接触,偏偏想从她身上揩油的血族数不胜数,所以她每次不幸被迫忍受后都要仔仔细细把自己的手擦拭很多遍,如同洁癖发作一般。
擦完手,她再次端着酒杯,摇摇晃晃走回去,看上去随时都会倒。
零点五十五分,冷星调完了最后一杯酒。当她终于抬起头时,已经圣诞时分。
咦不是说好要等自己么,这人呢
环顾四周,眺望良久,哪里还有公爵大人的影子
一见公爵不在,冷星顿时心慌起来。
不会又跑掉了吧
她要是想躲,冷星绝对找不着。
哼,你跑了我就再也不理你心里气鼓鼓的,冷星将外套穿上,一圈圈地缠着围巾。
等她再次抬起头,穿好衣服时,公爵大人正一脸迷糊的撑着吧台,冲着她笑容满面。
“我天,你去哪了”见她有醉倒的趋势,冷星慌忙冲过去扶住她。
“就是随便逛了逛”公爵声音含糊,然后借机靠着冷星同学。
“呃”她不得不将喝醉的吸血鬼的胳膊架在肩上,肩头陡然一沉。明明酒量不好还要喝度数如此之高的酒,真是自作孽。
结果刚一出门,扑面而来的寒风便激的她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公爵瞬间清醒过来不,应该说摆脱了那些监视她的间谍们后她不装醉了,将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披在冷星身上。
“嗯你还是自己穿吧,不然会冷。”她试图把大衣还给公爵,公爵却淡淡一笑:“我不怕冷。”
“怎么可能,你肯定是想把衣服让给我。”
“吸血鬼怎么可能冷”公爵按住她的手,笑容里带上了戏谑的成分,连“吸血鬼”都说出来了,“我只不过要穿得看起来正常一点罢了,但现在又没有人。”
“好吧天呐现在连出租车都打不到,要我走回去简直冷死了。”
“我带你回去好了。”挽起她的胳膊,公爵驱动灵力,两人一瞬间消失了。
又一次的,二人出现在冷星家门口。
“好冷啊”冷星哆哆嗦嗦地掏出钥匙,结果手指颤抖的半天开不了门。栗子小说 m.lizi.tw
“我来吧。”公爵打开门,把冷星送进去,转身就要走。
“你上哪去啊”
“回家。”她不是不想留,但是这样不太好吧。
“回家那你之前为什么等我那么晚,要回早回去不就完了,还随便逛了逛敢情你无聊到都需要去逛了”终于忍受不了她的口是心非了。明明喜欢,却偏要推开自己,这又是在做什么
“回家给你拿圣诞礼物。”看着喜欢的人生气,公爵赶紧安抚道。
“去吧。”冷星慵懒地应了一声,开始脱衣服,然后把大衣丢给公爵,“还你了。”
“你拿着吧,我不缺衣服。”
修罗堡内。
咬着牙,公爵嘴唇颤抖不已,一个清晰的刻印从她身上浮现出来。
“已经要冲破了吗”指尖狠狠掐在掌心,模糊的记忆开始浮现出来。
“不要”刚刚成年,身穿着梵卓家族公爵服饰的蔷薇殿下大喊,四周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爆炸声,还有魔法阵的绿光缓缓流动。
“哥哥不要怪我狠心。”普罗修斯的眼中是阴沉,也是即将的得意。
站在普罗修斯面前,和他一样一头金发的英俊男子被无数一脸戒备,拿着武器的血族武士团团围住。
“你的时代结束了,我亲爱的太阳神哥哥。”普罗修斯平日空洞的蓝眼睛里此刻风暴涌动。
“如果我不抵抗,你能不能不要伤害我的女儿”男子镇定地说,仿佛眼前死亡的威胁不足为惧。
“嗯那看在她的份上,我就饶小蔷薇一命吧,好歹小蔷薇也是她的女儿么”普罗修斯暗自盘算,然后笑了。
即使处在这样虚弱的时刻,倘若自己的哥哥反抗起来,他也没有把握可以全身而退。他知道哥哥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方才提出条件。
“不过哥哥我如何相信你呢”
“血契为证,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妻子和女儿,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好,放心吧,哥哥,我爱她还来不及呢。”
金光渐渐以两人为中心亮起,最后的记忆,是一个鲜红的刻印浮现在蔷薇公爵的手背上,然后慢慢褪色,最后消失不见。
“呼呼”公爵大口喘气,一杯接一杯地饮下鲜血。
等了几分钟,她终于缓过劲来,拿着一个精美的盒子,穿上平时习惯的长袍和披风消失了。
、chapter24千年圣战上
只要活着,就需战斗。
蔷薇公爵
注:本章为蔷薇公爵第一人称自述。
自诞生之日起,我便爱好读书。我时常翻开那流传万年的古老史书追寻我们的过去,然而这历史已经太过久远,加上从天而降的大灾难将过往一切都隐没在无人可知的旧日时光中,以至于很多内容都遗失了。后世的血族搜集了很多资料才勉强写出这本巨着,第一章“创世纪”便如此写道
“混沌初开之时,世界本为虚无,天地一线、无岸无崖、无以分辨。由是诸神因太荒而现,无号、无特质、无命运。
有神自山岩而生,所辖神宫以乐园自诩,后世谓之伊甸。
神为己创造仆众,名之曰人。彼时之人尚无自由意志,世界平静,神之预想左右一切。其它神明心向往之,纷纷效尤。
然泥藻所生之魔幻化为蛇潜入乐园,引诱人食下乐园之果,其果结于善恶树,食之可明善恶,知事理。由此,神失奴仆,因而迁怒于人,将其逐出伊甸,另造天使日夜戍守,戒备森严,使人永世不得重归故里。人被逐于荒原,被迫寻找栖身之所,并四处狩猎以伺后代。人对其创造者心怀敬畏,残存希望,愿重回神之膝下。
未几,首个人类家庭现于世间。亚当、夏娃为父母,其有两子,大者曰该隐,小者曰亚伯,此便为始祖之由来。”
第二章便是血族的诞生。说来也当真讽刺,人类厌恶血族,是因为血族嗜血,以他们的鲜血为生,但最初造成这一切的却是神的偏心。神偏心于始祖的兄弟奉上的肉食而不在乎始祖在田地辛苦劳作得到的粮食,所以始祖不满便杀死了兄弟,因而受神诅咒。可以说,如果不是神更爱杀戮带来的肉食,始祖便不会因为不满去杀人,也就不会有血族了。血族的诞生竟是因为神偏爱杀戮,却诅咒他人,所以我格外厌憎神,也绝不会去信仰他们。
不过转念一想,或许我应该为神的作为而开心才是。我爱血族,爱强大的力量,不朽的躯体,绝世的容颜。我爱血族的一切,不似人类那般脆弱,经不起风雨飘摇。不过我不像其他血族那样憎恶人类,只是认为他们不够高贵而已。我清楚我们本是同根所生,何必因为身份的不同互相杀戮,血族开始的杀戮是为了生存,不似神是因为贪欲所致。况且,始祖的血液代代流传,已经变得何等稀薄,如果我们一直不与人类交流,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迟早会走向灭亡。很多时候数量即优势,足够的数量可以弥补质量的不足,而血族和人类的关系便是如此。所以我一向倡导和人类合作,积极汲取他们的先进技术为己所用,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们的史书如此记载血族的诞生
“亚伯较之始祖聪颖非常,深得神之眷顾。因神重利,献祭之时,由于兄弟畜牧之便,奉上祭品为丰盛肉食,始祖之小麦便招不满。始祖见自己辛苦劳作所得竟不如杀戮之肉食,愤而杀弟,痛呼曰:人皆言神爱世人,奈何吾辛苦所得,日夜劳作,顶日之暴晒、雨之吹打,诚心所致,精华其中,竟弗如杀戮之人。鲜血染手,却得神怜,吾之冤屈,无人可晓翌日,神问始祖其弟行踪,始祖辩称不知。神怒曰:狡赖尓弟之冤魂向吾痛诉尓之暴行,故吾必罚之始祖畏于神之力,故求神恕,然神曰:吾毋需杀尓,吾知尓日后定被世人所厌,故吾与尓一记号,见之,人人憎尓焉,却留尓性命,让尓永世为诅咒所困,不得超生
此后始祖流落红海,会夜之魔女莉莉丝。魔女因不满神之偏心而跳红海。其本与亚当一同创造而生,然不满男子主导女子之世界,愤而去伊甸,为撒旦之情人。莉莉丝教会始祖如何饮活物之血以取神力。女人将血喂于始祖,始祖饮其血,顿觉力大无穷、能知未竟之事、可视不查之途。女人血尽,忽坠身于火光之中,将始祖灼伤。始祖因而知晓其弱点乃惧怕火焰,故昼伏夜出,再不见日。始祖该隐便为第一代血族。
由是,后代便将始祖该隐得知启示之日划为血启元年,其于公元前一万七千年至一万九千年之间。
尔后,女人消隐无踪,始祖朝思暮想而不得,故依此形象,取羊之脏器创造五条生命,便为第二代血族。此后始祖与子孙一道远涉重洋,至丰泽平原今亚洲与欧洲交界处寻其父母。岂料他乡方一日,人间逾千年。亚当夏娃已逝,其子孙果如神愿,视始祖为魔物,皆欲取其性命而后快。始祖悄然离去,遗下五子,其三者为人所杀,余下二者隐姓埋名育有后代十三人,即为血宿。其十三人便为第三代血族,血族传说之核心,人类名之曰末日之祸首。”
每当看到这里我便一阵叹息,我时常回想始祖该隐的痛呼
“人皆言神爱世人,奈何吾辛苦所得,日夜劳作,顶日之暴晒、雨之吹打,诚心所致,精华其中,竟弗如杀戮之人。鲜血染手,却得神怜,吾之冤屈,无人可晓”
神爱世人哪里的神爱世人神只不过将人类视作玩物,如同纯血家族中的仆人和禁脔。作为力量最为强大的纯血一员,我时常被混血和人类变为的血族顶礼膜拜。尽管在血族世界里血液即力量,何者拥有更纯正的血液,更接近于始祖的代数,其地位便更高,但我一直觉得,那些肆意玩弄所谓“地位低下的血族”的贵族们真的是蠢得不可救药。何人甘愿一直臣服于人,备受践踏呢后来的几场政变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只不过,我也没能料到政变也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无非不是“地位低下的血族”所为罢了,这都是后话了。
不过可以明晰的一点,神绝不爱世人,神所需要的只是世人将自己奉为“神”而已。失去崇拜的神将不再是神,只是神坛上高高在上却孤独的木偶,毫无光环可言。倘若神爱世人,为何神会将人类逐出伊甸园那本是人类的故乡,只因为他们不听从神的旨意食用了禁果
不,我想真正的原因并非“食用禁果”,而是“不听从神的旨意”。因为神是高高在上的,所以神所说的一切都要遵从。当神的权威被人类挑战时,其便用强大的力量将人类驱逐。我深以为不齿,一切不过是恃强凌弱。在神面前,人何其渺小又可怜。
后来的人类用“伊甸园”代指美好的地方,类似于那个东方古国的“世外桃源”,而“偷食禁果”便成了少男少女们“情难自禁”的象征。但我看来,伊甸园不过是一个虚假的梦,在那里人虽然可以享乐,但摆脱不了奴仆的身份。离开伊甸园使人类痛苦,可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终日只是作为玩物绝非值得骄傲的事情,如此与养在圈中待宰的猪有何区别只是人类会如此对待其它生物,却忽略了自己也有这样的本性。所以很多时候我为人类而悲哀,他们宣称自己最爱自由,然而他们的本性是想要被圈养,如同被宰杀的猪。身不由己、任人操纵不必在意,只要能够沉溺于享乐便满足了。所以,所谓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根本就不是属于人类的觉悟,起码,不是属于他们始祖的觉悟。
第三章便是重头戏了,是的,我们的千年圣战。血族氏族之间的纠纷格外严重,而这一切都因血宿,也就是第三代血族而起。第三代血族共十三名,他们为了争夺最高的位置,创造了以自己为主的十三氏族。如今的血族子民都是十三血宿的后代,而我就是十三氏族中梵卓的一员。我的父亲是灵力强大、天赋异禀的亲王,我自出生起就拥有相当于公爵水平的灵力,所以在成年仪式之后,众人纷纷叫我公爵大人。又因为我出生在银月当空的美丽的蔷薇园中,加上我每次运行魔法阵都会浮现出蔷薇造型的刻印,所以他们也称我为“梵卓的蔷薇公爵”。
人类对于血族连年的征战既恐惧又厌恶。我曾经翻阅过他们的史书,他们对血族的千年圣战如此记载
“十三血宿争勇斗狠,为了提高灵力而大肆屠戮生灵。其中之一天赋异禀,不畏日光,能够暂停时间。他将父母杀死,并吸食他们的血,发现其血液可使凡人永生,使血族登圣。由此,十三血宿反目,连年征战不休血族称这场战争为“千年圣战”。战争的受害者,多半是人类。
神眼见造物遭受灭顶之灾,遂以洪水夷平大地,仅使一个忠实的信徒诺亚逃进方舟,人类方得延续。”
但事实是,千年圣战的受害者不仅仅是人类,血族同样不能幸免。氏族领袖纷纷打着“清除败类,净化血族”的旗号向其它家族发起挑战,为了补充兵员,大批的人类接受初拥,成为了家族之间争权夺利的牺牲品。史学家将人口锐减的大规模死亡事件归咎于瘟疫的爆发,然而,事实上人类高层在欺骗民众。他们中的一部分为了私利出卖民众,与血族的高层合作。他们提供兵员,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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