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是太累了。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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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故事好讲的,尽快讲出来好了。”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有些催促的味道。
我喝了口鸡尾酒,心中暗暗发笑。苍老声音说出来的话,每句都像是在交代遗言似的。
还有这些顾客,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每个故事都要以自己为主角,就好像这些事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丁点的忌讳。
这次又会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我有了点期盼。说实话,能在漫长的夜里听听这些故事,还是件挺有趣的事情。
讲故事的是个很普通的男人,偷塔那张再平常不过的脸,实在看不出什么特点。相比前面讲故事的那两位顾客,他显得更普通。
而他的声音,和他的人般没有什么特点。也许没有特点也是种特点吧,我安静的听着他所讲的故事:“
我也是个财迷心窍的人,对于这点,我从来没有否认过。
和其他人不同的是,我从来不表明自己对于金钱的态度。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对钱这个东西或褒或贬。喜爱者视其为至宝良药,厌恶者视其为洪水猛兽。
这个冰冷、坚硬却圆润的小东西就是这么有魔力,它由人之手制造出来,却能把它的造物主紧紧拴在身边。
我是个古钱币收藏家,做的是古钱币交易的生意。说的通俗些,就是搞倒买倒卖的商人。
但我有固定的货源,古钱币的货源。
说实话,古钱币这东西,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弄。一方面,国家对古文物管制的还算比较严,大批量的倒腾没有可能;另一方面,对于古钱币的鉴定,也是很需要眼光的,否则很容易上当受骗。
相比其他的古钱币卖家来说,我弄到古钱币的途径可能更容易些。我所需要花费的代价,仅仅是几具无关紧要的尸体而已。
是的,我需要的是尸体,而且是人类的尸体。具体来讲,也不能说是我需要,而是我的摇钱树需要。
而这些尸体,就是我的摇钱树所需要的养料。有了养料,它就能结出更多的钱币。
这颗摇钱树的来历,可以追溯到我们家族的历史。
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做古物生意的,而我们这一脉,在古物生意里面做的最好。
小时候,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在其他脉人家的古物生意都做不下去的时候,我们家的古物生意为什么能够依旧如此之好。
每当我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父亲总是微笑不语。他说,长大后我就会明白的。
在我长到十八岁的时候,父亲把我叫到书房,说是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我。那时候的父亲,已经预料到生命的结局。
其实也算不上是预料,因为这个结局是命中注定的,是我们世世代代的宿命。
我们家住的是那种很大很有年头的老宅子,宅子里放了很多老玩意。每件房子里都多多少少有种陈旧的味道,你们说它是古典也好,是腐朽也好。总之,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
父亲的书房,在古宅的深处,一片安静的小花园之中。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以为父亲叫我过去的原因,是要考验我对古物的辨识能力。
做我们这行,眼力很重要,否则毁的就不仅仅是声誉了,还会毁掉实实在在的利益。
所以,为了继承父亲的事业。我从很小开始,就接受了这方面的专门训练。
没想到父亲叫我过去的原因,不是为了考验我的辨识能力,而是为了传给我祖传的宝贝,也就是那颗摇钱树。
在那个时候,我首次见证了摇钱树的神奇。
父亲带我去了后院,那个家里面的禁地。至少,我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后院里面有个不大的盆栽,是颗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摇钱树。树的旁边,有座乱石堆放出来的假山。假山配上摇钱树,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像做我们这种生意的人家,最讲究迷信,摇钱树有来财来钱的意思。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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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疑惑的表情。父亲微笑着,拿开假山中的乱石,露出具死人的尸体。
那具尸体看起来并没有存放多长时间,身上仅仅是长了些尸斑而已。
我不知道父亲要干什么,只能惊恐的看着他。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他发疯了呢。
说实话,父亲的确是疯了,我们这个家族所有的人都疯了。为了钱,我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自己的人性。
父亲没有理会我的神色,而是自顾着将尸体拖出来,用随身带的佩剑割下尸体的大腿。期间,他用白布裹住伤口,血液并没有流出来多少。
在那以前,我一直都以为父亲的佩剑只是装饰品而已,谁知道它真的是柄杀人凶器。
父亲很熟练的在摇钱树下挖了个坑,将大腿埋了进去。
做完这些,父亲拿出条绢布,斯文的擦净了手上的血迹。
看好了,这就是我们家族长盛不衰的秘密,父亲指着摇钱树说到。
我还是很疑惑,目不转睛地看着摇钱树。
摇钱树的枝干上,渐渐鼓起些棕色的小包,那样子就像是被叮咬过的皮肤。小包慢慢变大,最后形成古钱币的样子。
我惊奇的看着这一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父亲笑着在摇钱树上扣下颗钱币,递给我说,这就是我们家族长盛不衰的秘密。
这是颗南宋的开庆通宝,每颗最低价值上百元。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形制还是材料,都与真的无异。
手里捧着古钱币的我,仿佛发现了世界上最大的秘密,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父亲嘲弄似的说,看到没有,只要有具不值钱的尸体,就能得到这么多的古钱币。他还告诉我,尸体越新鲜,获得钱币的年份也就越久。就连获得东周时期的青铜铲形货币也不是没可能,不过那需要把刚生下来的婴儿活埋。
我牢牢记住父亲的每一句话,不停的点头以示自己记住了。
临末,父亲有些哀伤。他说,如果他死了的话,也把他葬于摇钱树下。
我不解的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不吉利的话来。
父亲看着天空说,这是我们家族人的宿命。如果不遭劫难,那些身躯化为钱币的亡魂,就得不到安息。他说,这就是换取金钱的代价。
那时候我还是不明白这些话的含义,所以也没放在心上。在我心里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怕什么宿命。
不久后,父亲就得重病逝世了,他的结局可能是我们家族里面最好的一个。
那个时候,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结局不会比父亲好很多。
但我没有放弃对摇钱树的使用,每次埋下堆腐肉、却能收获那么多铜钱的感觉,没有体验过的人永远不会懂。那种感觉,就和吸毒般,是有瘾的。
我的秘密还是被店里的伙计发现了,本来我想杀死他的,和以前店里的那些伙计般。
店里以前的那些伙计,都被我埋到了摇钱树下,变成数不清的铜钱。
可是,这个伙计居然没有被我的迷药迷晕,而是在我准备肢解他的时候,夺下我手里的刀,给了我致命一击。
伙计伏在我耳边说,他早就知道我的秘密,他知道那些尸体都去了哪里。
最后,我也被埋在了摇钱树下。
可是,不知道这回,会结出多少铜钱。”
最后,男人居然人性化的感叹到:“金钱给予我的道理就是,你可以拥有它,但不能永久占有它。”
“否则,你就会彻底的变成它的一部分。”男人原本普通的声音,变的有些阴森。
第六十章标准节奏
我在心里默默感概,花谢叶落,烟消云散,钱也是如此。就连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失去什么,能做到的就是珍惜现在的时光,珍惜现在所拥有着的一切。台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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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要亮了,东方的天空,已经开始泛起了鱼肚红。这就意味着,漫漫的雨季,马上就要过去。
即将迎来的是,南国夏季的炎热与潮闷。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渴望雨季消失的慢一些。就好像那些即将逝去的人,对这个世界还充满了不舍与留恋。
自己这是怎么了,我摇摇头,稍稍清醒了些。喝了杯鸡尾酒,我接着听这些奇怪的客人,讲述着他们奇怪的故事。
“天快亮了呢,我们也没有太多时间了。”那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带着丝牵挂的说到:“最后这个故事,就由我来讲好了。”
几位客人的身躯,明显的抖动了下,似乎这话带给他们很大的震动般。有些人嘴唇耸动,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喏喏着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错觉,我抬起头看向几位客人的时候,发现他们的身躯略微显得有些透明,就像随时要消失的样子。
苍老的声音似乎也发现了这点,有些迫不及待的说起自己的故事:“
我已经忘了,自己到底活了多久。在那无尽的岁月里,我总是副穿着黑大衣、手提公文箱的模样。
每时每刻,我都是一成不变的模样,踩着一成不变的节奏。这种节奏,你也可以称之为标准节奏。
何时该做什么,每个时拍都清晰的刻画在我脑子里,比闹钟还准。
有人说,这叫生物钟。他们还说,这样生活有规律的人,也是长寿的人。
的确,我活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老去。但是我真的厌倦了,厌倦了这无比标准的节奏。
你可以想象下,每当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时候,你就可以预料它的结局。那种感觉,是多么的疲惫与无聊。
我是真的累了,所以我决定逃离。像候鸟般,从这个城市,到下个城市。
公文箱里装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只是觉得,那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吧,或许是我很多年前丢失的什么东西。
即使我尝试着逃离,但到最后却发现,我的步伐还是很有规律。心里就像有个闹钟,在“滴答滴答”的时时刻刻响个不停,它在提醒着你下步该做什么。
从清晨到日暮,就连睡着时的呼吸,都是那样的有规律。
我忽然很厌恶这样的生活,厌恶到有些害怕。我害怕自己就这么死去,却什么都没体验过。
于是我带着自己不愿看也不愿丢弃的公文箱,从这个地方流浪到另个地方,永无休止。直到有天,我能找回真正的自己。
我来到了个小城市,遇到了个很普通的男人。他的出现,让我的单调枯燥生活,稍稍有了些改变。
最开始,是他发现我的与众不同。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孩。
他在火车站盯了我好久,起先我以为他是个小贼。
“叔叔,为什么你的每个步子都是那么整齐呢,就像专门训练过的人。”这个我眼里的小贼,走到我身边说。
我有点诧异,这个小孩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从来没有人发现这点。因为他们的生活,多多少少也有规律。
提着公文箱的我,同这个有趣的小孩聊了很长时间。我们边走边聊,但我的脚步还是那么有规律。
走着走着,这个小孩也感兴趣似的学着我,很有规律的脚步。
我有些惶恐,大声的呵斥他,让他不要学着我的脚步。其实我想告诉他的是,不要这么有规律。否则,迟早有一天,他也会陷入我魔咒似的标准节奏里。
小孩不解的看向我,他说,他想当学校升旗队的队员,就必须要有规律的脚步。他还说,正是由于这样,他才会注意到我的。
我无言以对,别人的生活,我没有办法去强加干预。也许正是如此,我才会任由命运摆弄,始终保持着这单调乏味的步调。
小孩的出现,还是给我的生活变得有些许的不同。我就租住在他们家旁边,每天照常微笑着同他的父母打招呼,然后拎着公文箱出门,开始每天都会有的忙碌。
我的生活,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可是,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忙有什么意义。
每到月末,我都会领到相同的薪水,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定期寄给某些人,剩下的钱留给自己。每天吃着相同的饭,见着相同的人。
在我的身边,发生着相似的事情。而这些事情,我已经经历了无数次。
到最后,相似的生活,让我自己都有些麻木了。我已经不再奢求生活会有什么变化,会有那么稍显不同的变化。
唯独这个小孩,他总能带给我的生活稍许的不同。
在我回到家的时候,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窗户破了个洞。问了邻居,是这个混小子踢球的结果。
有时候,这个小孩还会来到我的家中,偷偷拿走我定时储存在冰箱里面的零食。
在节日的时候,我还会偶尔收到这个小孩的礼物。当然,这是在他心情好的时候。
我从来没觉得这是个坏小孩,倒觉得他像个调皮的小精灵,让我的生活稍微有了些活力。
孩子的生活与我是不同的,他们不用背负太多。所以,只有孩子才会发出这世界上最纯真的笑,与最干脆的哭声。他们的喜怒哀乐,很纯粹也很干净。
人迟早会长大,这个小孩也不例外。长大后的小孩,就不能叫小孩了,因为他丢失了最初的纯真。
这个小孩已经变成了个成年人,被生活所累的他,最终还是走上了和我一样的道路。每天按时上下班,按时刷牙洗脸,按时吃饭睡觉。
最后,在他父母的安排下,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他的生活,已经完完全全变得和我一样,有着纹丝不动的节奏。那种怎么也不会改变的步调,让我感觉十分的无趣。
那个最初想当升旗手的孩子,最终还是和我般,踏入了枯燥无味的社会生活。我不知道这是他的悲哀,还是大多数人的悲哀。
有时候他也会找我喝酒,我们喝到大醉熏熏。他喝醉了后,就朝我抱怨,抱怨生活的种种单调。他说,他不想要这种标准节奏的生活。
对于这些话,我只能苦笑。
清醒后的他,还是像往常般,过着他不想要的生活,那种标准节奏下的生活。和我一样,他还是没能逃脱命运强加于身的枷锁。
我感到这么多年后,生活又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于是,我想到了逃离。像当初那般,从这个城市到下个城市。
但是身体已经渐渐开始衰老了,我还能逃到哪里去呢
时代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着,为了跟上它的步伐,越来越多人的生活踏上了标准节奏,我讨厌的标准节奏。
节奏节奏节奏就像压在心口的块巨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想逃离,却发现身边的世界,已经被节奏所掌控。
人们做着相同的事情,忙着相同的工作,踏着相同的步调。和那个孩子般,渐渐地失去了所有的活力,过上庸庸碌碌的生活。
天下之大,居然找不到我想去的地方,那个不一样的地方。
我提着已经陈旧的公文箱,走到了大桥边,走到了这个世界的尽头。
轻轻一跃,我终于结束了这样的生活,再也不用忍受那所谓的标准节奏。
公文箱在半空中打开,很多信纸洒落,飘飘洒洒的飞在空中。
真好看,就像漫天飞舞的白色羽毛。
我的灵魂飘在空中,看着那些被水打湿的信纸。上面幼稚的笔迹,记录着我童年的梦想。
童年的我说,想要所大房子,里面能装下我所有的玩具。还说,要有辆车子,能够带着我周游世界,去往那从没有人去过的地方。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梦想被我带在身边,却不愿意去打开看一眼。
于是,我离最初的自己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从来没有预想过的模样。”
“故事讲完了,我们也该离开了。”苍老的声音无力的说到,似乎说出这句话,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
几位客人默默的站起来,拿起雨伞排成排走到酒吧门口。
我追了过去,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看见酒桌上留着些东西。
酒桌上有几张红色的钞票,被两枚铜钱整整齐齐的压在桌面上。
桌子上的几杯鸡尾酒,原封不动的搁在那里,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回头看去,几位客人已经走出酒吧,走在寂寥无人的街上。
太阳升起,几个黑色的背影渐渐消失,再也看不见。
我忽然有了丝明悟,明白了这几位客人的身份,他们是即将消失在这个世界的生命。
酒桌上的东西被我收了起来,作为他们曾来过的印记。
至于那几杯鸡尾酒,被我洒在了地上,以祭慰这几个曾经存在过的生命。
天亮了,漫长的雨季,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就像晨出的薄雾,很快的消失掉,等待着下个轮回的重新出现。
第六十一章父子重逢
天气好了,人的心情也会随之变的好起来。
漫长而寂寥的雨季终于过去了,空气中还残留着雨后淡淡的湿气,让喧闹的城市有了片刻的宁静。此时的心情,温柔而平静。
可这丝平静很快就被打破,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般。
下午四五点左右,我从睡梦中醒来。窗外温和的阳光照进来,铺洒出满地的金色流光。
午后的阳光,温暖却不刺眼,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在这个钟点醒来的原因。
早晨的太阳,充满了新生的喜悦;中午的阳光,带着蓬勃的生气;黄昏的余光,给人种落幕的悲凉之感。
唯独这午后的阳光,不急不缓的流淌着,犹如生活般淡然。不悲,亦不喜,这正是让我欢喜的地方。就像仓央嘉措诗中写到的: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在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安静的歌,看安静的书。仓央嘉措的诗,便是我床边的读物。我经常会在闲暇的时间,独自翻阅这些书页,静静地想着那些过往的事情,想着我曾经的爱情。
读书,也许是郁薇带给我最好的习惯。上学那会,最烦的就是读着这些似懂非懂的文字,现在反倒是沉迷其中,我不由的自嘲到。
或许,这就是成长带给我们的改变吧。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其中的种种悲喜。
我不得不承认,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无法忘记那个在生命中热烈出现又悄然消失的郁薇。只有真正爱过,才会懂得那种不舍与牵挂的滋味。
爱情真的就是这样,它不奢求太多,只要有牵挂就好。难过的是,我现在连牵挂的人都没有。因为三年多的时光过去了,我还是没有郁薇的任何消息,甚至连她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仔仔现在怎么样了,再过一年到了三年之约的期限,到时候就能为他塑身。想到这儿,我的心情就变得好起来。
让仔仔变的好起来,就是我最大的期盼,也是我给郁薇最好的交代。
在阳光的照射下,我穿好衣物,洗漱完毕。打理好自己,给自己煮了碗面条。
事实上,生活在南方城市的人,大多习惯吃米饭。但在我的单身生活里,只要能应付肚子,不把自己饿着,吃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趁着面条煮在锅里的时间,我随手翻阅着摆放在床头的那几本书刊。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响,门外传来大凯激动的声音:“明哥,快开门啊。”
我放下书本,缓步走到门边,打开了门,对着站在门口的大凯说:“大凯啊,有什么事情吗”
“明哥,你看谁来了。”大凯让开高大的身子,露出身后的两个小小身影。
小女孩有着大大的黑眼睛,是长高了些的婷婷,她手里牵着个清秀的小男孩。小男孩十二三岁的模样,腼腆有些怕人。
“哎呦,这可就不对了。”我看着婷婷,正色调笑到:“婷婷,你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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