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欣是被房间里弥漫着的咖啡香味“叫”醒的。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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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推门而出时,短发有些凌乱,眼睛半闭半合地,一看到围着围裙,带着袖套,端着餐盘的我,眼皮豁然睁至最大,仿佛不认识我似的看着我:“菲菲,你在干吗”
我朝她笑笑,指指餐厅。
她疑惑地走到餐厅,随后我听到餐厅里传来她的尖叫声,“god这些是什么”
我笑笑。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不认识,只是不相信餐桌上满满的中、西式早餐是我做的而已。
单欣惊喜交集的表情,和当年牧少臻生日时,我为他亲手烤了蛋糕,做了一桌子的菜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我的笑容凝固住了,我突然有种想流泪的感觉。
“单欣,洗漱后就过来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调整情绪后,我平静地对单欣说。
五分钟后,单欣从浴室里出来,坐到餐桌上。
单欣吃了烤面包、煎鸡蛋,喝了一杯咖啡,而我则吃了南瓜枸杞粥、煎饼,喝了一杯牛奶。
早餐结束后,单欣翘起大拇指夸赞我厉害,能让她这种没有早餐概念的人都有了要吃的。
早餐后我坐单欣的车一起上班。
走进办公室,大家看我的眼神很是奇怪,我走到自己座位上,刚坐下,小陈就把头伸了过来,笑嘻嘻地问我,“小董,你跟单总是朋友吧”
我微微粗了蹙眉,现在的人怎么都这么八卦
昨天刚问过的问题,怎么今天又重提出来了
还好单欣是女人,要是个男人,那八卦新闻不就像炸开的锅,非闹的沸沸腾腾得不可。
“一楼的保安说你们是早上一起坐车来的。”小陈憨笑着补充道。
“嗯”我索性大方承认,把他们的好奇心都扼杀在摇篮之中。
我这一承认,小陈又嘿嘿地傻笑了几声,“我说呢,一看你就觉得气质不俗。原来你真是单总的朋友啊。太好了,以后我也能沾粘你的光了,省得每天在林芳组长面前扮孙子。”
我无语地看着他,半晌后,埋头不再说话。
小陈似乎也觉得无趣了,悻悻然地回到自己位置。
不过,从那天开始,办公室里的人看到我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大翻转。
他们不会像刚开始那会儿总叫我帮他们复印文件,或拿什么东西之类的其他事了。
尤其是办公室里的那几个女人,现在碰面了会热情地跟我打招呼,吃饭的时间也会主动地叫上我跟她们一起。
我清楚,她们是冲着单欣的面子才会对我表现出她们的友好,说真的,我心里极不舒服,感觉寒凉寒凉的。
我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竟是这般的廉价与可笑。
也许,这就是现实。
只是一直以来我被牧少臻保护得太好,所以没有机会体验到这样的现实。
是现实,我也只有接受,只有融入,只有适应,只有自己也变的现实。
------题外话------
下章节牧少要出场了,以后牧少和菲菲的戏会越来越多滴。
谢谢一路支持文文的亲们,谢谢留言评论的亲们
73追不上
生活变的充实起来了,我开始加入了早出晚归的行列。
每天,我和单欣吃完早餐后,我坐她的车一起上班。栗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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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充裕,我会事先做好两份便当带到公司,中午就在单欣的办公室吃完,然后在她的休息室小憩。
因为与单欣下班回家的时间不一,所以下班后,我会选择坐公交车先回家。
像往常一样,走出办公楼,然后走到车站前等着,等待着拥挤的公交车。
我翻遍了整个包只找到了一个硬币,无奈跑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变相了换了几个硬币,继续等着车子。
二十多分钟后,公交车,终于来了。
一堆人蜂拥而上时,我每次都是最后一个上来。
有时候等到我要上来时,公交车上已经连个站脚的地都没了,无奈,只得下车等下一辆。
有时候我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这么死命挤着要先上来呢每次这个时间,这个站,不管迟上来的还是早点挤上来的,都是和一大堆人一样,站在一起,拉着扶手,在这逼仄而狭小的空间,闻着各种不好闻的气味,然后身体随着司机的急刹急转而剧烈摇晃着。
每当这个时候,我只有伸长脖子,紧紧地扶着把手,才不至于自己被车子甩到一处去。
我庆幸下班这个时间我的肚子总是空空的了,否则,肠胃里的东西铁定要被挤压出来。
拥挤的公交车里,每天不断地上演着你踩到我,我撞到你而发生争执这样的闹剧。在我的头脑还没有被浑浊的空气完全熏晕之前,我都得静静地看着。
我最怕的是在拥挤的人群中费力地挤出后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那时候我总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挤出那个让人不能呼吸的空间,而且一路诚惶诚恐的,总担心因为我的不小心而踩到别人的鞋子,而跟人发生争执
细细回想,我到底有多久没有挤公交车了呢
五年,至少五年了。
从嫁给牧少臻以后,我就再也没坐过公交车了。
那时候,怎么会想到生活里还有柴米油盐、上班、下班、挤公交车呢
只因牧少臻给我的生活太理想,也太脱离现实了。
而现在,留下我一个人面对这苍白的现实。
也许,我只是回归到了凡人的生活,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凡人。
只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而我,似乎也是验证这个真理的一个凡人罢了。
刚下公交车没走几步,手机响了。单欣说晚饭不回来吃了,叫我做自己一个人的分量就好。
刚放下电话,把手机放到包里,就看到前方一辆熟悉的黑色兰博基尼驶过,上面的车牌号是那么的熟悉。
虽然仅是一瞄,但我却清楚地看到了那张俊逸非凡的脸,就在我的眼前一晃而过。
我就这么呆愣愣地站在那,看着那辆车疾驰而去--
我没有挪动脚步,我知道,追也没用。
因为我再怎么样,也追不上。
就像我和他的人生,总是在交会时错过,错过,错过--
在他爱我的时候,我不爱他;而在我清楚自己的情感时,他却已经走远。
为什么,我总是后知后觉
为什么,我总是赶不上他的步伐
为什么
74追不上二
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
不自觉地又来到那家霓虹灯闪耀下昏暗的酒吧。栗子小说 m.lizi.tw
这次我看清楚了酒吧的名字--魅。
右脚才刚踏进去,rk的脸就朝我这边望过来,他用眼神跟我热情地打招呼。
待我走到吧台,“欢迎--”rk举起手中的玻璃杯。
我讶异在这么久之后rk居然还能认出我来。
“漂亮又悲伤的女人,总叫人过目难忘。”rk看出我的疑惑,低低地解释了一下,笑道,“今晚想来杯什么”
“忘情”
我胡诌了一个,却是我此刻内心最真实渴求的。
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七情六欲在作祟,那么忘了情,也就不会伤心了吧。
“好”rk居然应了一声,随后就转身从酒柜里拿出了好几个酒瓶子,各倒了一些在玻璃杯里,然后装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玻璃杯,在他那双好看的手指下变化着。
“你要的”
我看着杯子里最后透明如清水一般的颜色,不由得一愣。
我以为调出来的颜色会很复杂,没想到竟是最简单的无色。
我轻轻地抿了一口,味道很独特,不像水果鸡尾酒那么酸甜,亦不似“琥珀之泪”那么辣,那么呛。
舌尖上新奇的感觉叫人欲罢不能,不知不觉一杯喝光了。
为什么叫“忘情”呢
是因为喝了后心魂皆醉了吗
想起要问rk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袋开始有点迷糊了。
我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
“小姐,你一个人很闷吧,要不哥来陪陪你啊”忽的,我的手臂被人拉住,转过脸,只见眼前一个油光满面的肥胖男人,正用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看着我的脸。
我一阵恶心,随即用力甩开他的手,呸了他一口,“滚开”
谁知那人根本就是个无耻狂妄的色胚,他完全不顾及此刻正在大街上,就明目张胆的地直接举起他的那种脏手就朝伸了过来。
在他的脏手就要触碰到我的胸部之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酒壮胆了,直接一个巴掌“啪”地挥了过去。
“妈的,敢打老子你不要命了老子今天就让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说着,这个肥男就一把拽住我的长发,像拎小鸡一样地牵扯着我的发丝,似乎想要把我的头发连根拔出。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剧痛。
我强忍着疼痛,大声呼喊救命。
很快他的另一只臭手覆盖在我的嘴巴上,阻止了我的大声呼救。
他眼露凶光,挥起巴掌,朝我的脸横劈过来。
我认命地闭上眼,后悔今天出来的时候没带把刀在身上。
一秒,两秒,三秒
奇怪的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我的耳边响起那个嚣张的色男人发出了的杀猪一般的声音,随后那声音渐行消失。
我缓缓睁开眼,看到眼前男人高大的身影。
瞳孔剧烈放大
是幻觉吧
亦或是酒精在作祟
眼前怎么会出现这张脸
这张如希腊雕像般完美的脸。
这张我思念了无数次的脸。
这张我在心里默默描绘了无数次的脸。
怎么会呢
我闭上眼,摇晃着脑袋。
我要把脑海里、眼睛里出现的牧少臻的幻影全部摇出来。
片刻,我再次缓缓睁开眼。
风,摇曳着枝桠,
叶,沙沙作响着,
时间,飞速流逝着,
震惊,依然继续着。
牧少臻
是他
他就这般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
不是幻觉,不是臆想,是真实的,有生命的地站在我面前。
那一刻,我惊喜地丢掉了声音,丢掉了思维,丢掉了意识。
唯有,我的心在鲜活地,砰砰地跳动着。
就这样,我们对视着。
只是,
他看我的眼神是这般淡漠。
没有温度。
只有陌生。
我的心抽痛了一下。
陌生
是因为不认识了,还是因为不爱了
“少”
约莫半分钟后,我终于拾回丢掉的意识,找回自己的声音,我颤抖着声音呼唤出他的名字。
然而,我终究没能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
因为--
一阵铃声响起。
只见牧少臻迅速的从西装里掏出手机,接着看了一眼屏幕后,脸上的表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什么事我马上过去”
接着他的声音随着他转身疾步离去而越来越小。
我看到他打开车门,坐上了那辆我异常熟悉的车。
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很快的,车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呆愣愣地站在原地,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
许久
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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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亲们能纵观全局,了解各人物的状况,偶尔会穿插第三人称来写,希望亲们能看得习惯。
另外,喜欢看宠文的亲们,再耐心等等,菲菲和牧少会相识的,呵呵
75画不出你的眼
一张白纸,一只铅笔。
久不曾画画的纤手,在下笔之时并没有一点的生疏。
在一笔一画间,描绘着的,全是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
初见时,他十岁,她五岁,他是她最信任的牧哥哥。
再见时,他二十七岁,她二十二岁,她冲到了他的车下,他成了她的夫。
结婚三年,她一直看着别人,从来没有发现身后这双凝视自己很久很久的眼睛。
当他三十岁,她二十五的时候,她终于回头了,一步一步走进他为自己铺下的深情情网时,记忆恢复,又痛失孩子。
她伤心离开,他深情挽留,在机场,说两年,等着自己回来。
经历生死,她如期归来,她只是他的陌路人。
牧少臻,到底那一个才是你呢
如果你不爱我,又为何总让我看到你眼里的柔情
如果你爱我,又为何在你的眼里看不到曾经的柔情了
牧少臻,我已经看不懂你的眼睛了,又怎么画的出你的眼睛呢
手中的笔自手心滑落,一滴泪毫无征兆地遗落在画纸上
单欣在房门外轻敲了敲门,许久,里面没有声音,单欣轻推开门。
窗台上,董菲菲正低着头凝视着什么,她长长的头发微微卷起,随微风飘逸着。
单欣好奇地走过去,拿起一看,微微一怔,她那么专注凝视着的居然是张画纸。
而更令她惊讶的是,眼前跃然纸上的是一个清晰如刀削般的男人轮廓,却独独缺了一双眼睛。
纸上的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菲菲心里的那个男人吧。
虽然此刻没有画上眼睛,但从笔下描绘的眉、鼻、唇和下颚来看,这一定是个气宇不凡的男人。
透过这薄薄的一张纸,单欣俨然看到了菲菲心中那浓浓的相思。
想不到菲菲的画功如此不凡,仅寥寥数笔,竟勾勒得如此传神。
看来把她安排在宣传组真是埋没了她的天赋。
第二天,人事部下达通知,菲菲从宣传组调到了设计组。
因为昨晚单欣跟她沟通过,所以她并不感到意外。
意外的是,她的屁股才刚坐到新的位置上,旁边叫小薇的女孩子就拉她去开会。“菲菲,快点。上面通知要召开会议。这个会议设计组的很多同事都要参加。”
菲菲跟着设计组的其他成员们进入会议室,她看到单欣坐在主席座上,其他各个组的组长及领导也都已经入座。
等到所有人到齐,会议室变得肃静。
“下个月就是我国传统节日中最具烂漫色彩的一个节日--”七夕节“。大家都知道,”七夕节“有着最美好的牛郎织女的爱情传说,故又被称为”中国的情人节“。这个节日现在越来越受到情侣、夫妻们的重视。所以,公司决定趁此机会推出新的首饰。我希望这款首饰要有创新,要有我们公司的特色,请问大家有什么好的提议或想法吗”
单欣的话音刚落,立刻有个中年男人开口恭敬地开口道:“总裁,现在女性都追求物质,所以商场里,卖的最火的就是钻石,我觉得还是以钻石为主打产品最理想”
单欣点点头,眼睛继续扫视全场,“大家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有其他想法的可以提出来。”
钻石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钻石”两个字,菲菲的手不自地摸向脖颈间的“紫薰”项链,那是牧少臻送给她的众多首饰里,她唯一喜爱的“宝石”项链。
如果不是因为它独特的薰衣草设计,如果不是因为那浪漫的紫色,牧少臻是决然不会送她一条“宝石”材质的项链的。
因为他知道,她并不是个爱钻之人。
“菲菲菲菲”忽然手臂被坐在身边的小薇捣了捣,菲菲回过神,才发现会议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往她这边聚集。
她的脸微微一红,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随时随地发呆的毛病呢
“单总刚刚在问你有什么提议呢”小薇凑到菲菲耳边低声提示。
“哦。”菲菲抬起头,迎向单欣的目光,她在单欣微笑的目光里看到了期待,于是她缓缓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单总,我觉得过”七夕情人节“的主要还是年轻的情侣和夫妻。所以我们的首饰不仅要在设计上进行创新,在材质的选择上也要进行大胆创新。除了将一些边缘材质和黄、白、k金以及宝玉石等搭配起来,从而降低首饰生产的成本,满足年轻消费者和时尚人士的需求之外,也可以用不同等级的珍珠来设计,制作成珍珠饰品。珍珠可以很高贵,很显身份;也可以很平民。这样,下至学生,上至富豪,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等级的珍珠作为七夕节的礼物。”菲菲一口气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菲菲的话让单欣的眼前一亮,她一面微笑着点点头,一面在思考着菲菲的建议。
“我同意菲菲小姐的提议。我觉得我们这次可以采用珍珠的材质,打破常规,来一次复古。据了解,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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