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0节 文 / 铁血阿郎
妮妮姐当时十五岁多点,没到十六岁,而老杨当时已经二十六七了,一般少数民族结婚都早,老杨这个年龄,也都算是老光棍了。
妮妮姐当时还是当服务员,老杨是卧底,因为老杨年轻的时候,长得就不像好人,所以犯罪团伙里面,卧底还当得挺是得心应手的,就是凶神恶煞跟在老大身边混,当做打手撑门面的那种。
大概当时老杨混的也算是一个头目了,他还特别喜欢吃四川菜,就经常带着一帮小弟光顾妮妮姐打工的那家四川菜馆,黑社会性质的集团和地面上混的地痞流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就是一个是成体系的,还有一帮是乌合之众。
老杨当时混的当然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了,一点地痞流氓也成不了什么大事。
黑社会团伙和地痞流氓还有一个区别是,两者虽然都收保护费,但是地痞流氓是时不时就上门,蹭吃蹭喝蹭钱,还不同的团伙经常轮番上阵,一般做买卖没有门路的,打发了一个,还要打发另一个,苦不堪言,但是黑社会团伙则不同,他们有自己的地盘,有自己的集团,也有自己的规矩,就是收完了一家的保护费,就真的能当点事儿,保护费的有效期内,秋毫不犯,还能帮忙拾掇一下小地痞小流氓。
哦,我的意思倒不是推崇黑社会团伙,我可一直都是三好学生,五好青年,我的意思是,盗亦有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套约束行为的规矩,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不管是在什么方面都是很重要的,对于发展,更是重要。
但是黑社会性质团伙,可比地痞流氓麻烦多了,也危险多了,当年汉武帝剿杀豪侠,可能也是因为豪侠早已不是个人,个人做主的集团,目无法纪,可以与朝廷抗衡。
对于国家政权来说,一个人在厉害,也不足畏惧,但是这个人有一个军队就十分可怕了。
话说多了,这些对于故事发展没有什么用处,我只是稍微暗示一下老杨当时究竟在做什么。
当时妮妮姐打工的饭店,已经交了老杨他们保护费,所以,老杨经常去哪里吃饭,也没啥想头,就是单纯比较喜欢吃四川菜而已,况且,见过哪个混黑社会的总在家里面吃饭啊?
黑社会的,加上黑社会的姘头,有几个是会做饭的?
虽然这样,老杨去了,也跟普通顾客一样,但是这么一帮五大三粗,凶神恶煞的大爷们在包厢里面一坐,吆五喝六的叫菜,一般服务员小姑娘也不敢去给他们点菜上菜。
妮妮姐倒是不怕,她胆子大,要是有什么事儿,她就打回去,大不了云南混不下去,去贵州呗!
中国这么大,怕什么!
胆子大,是好事儿,就从谈恋爱上说,也得一方主动大胆点。
于是乎,老杨他们去饭店吃饭,一般都是妮妮姐照顾他们那个包厢,妮妮姐年轻的时候,虽然脾气大,爱臭脸,但是干活十分麻利,让人挑不出毛病。
大家相安无事挺长时间,老杨对手下的约束也还可以,直到有一天,不知道为了什么事儿,他们那个包厢里面喝高了。
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喽啰,喝得非常嗨,看着妮妮姐漂亮,就要上去动手动脚,妮妮姐可不是吃素的,上去就给了小喽啰一巴掌,打得小喽啰脸上五个鲜红的手指印,小喽啰平时只有打人的份,哪有被人打的份?
小喽啰一怒之下,在酒精的催使下,就要收拾妮妮姐,妮妮姐才不怕呢!
但是小喽啰还没有动手呢,就被一巴掌削到了脑壳上,被削到了桌子底下。
毫无疑问,削小喽啰的当然是老杨啦!
好俗套的英雄救美,但是当时两人可没什么火花,首先,老杨在执行任务中,不能搞这些不清不楚的,况且当时他二十六七岁的老光棍,这方面好像还没有开窍呢;其次,妮妮姐当时十四五岁,青春美丽的,就算有少女情怀,也不能看上一脸横相的老杨……
幻想当老大女人的,就算是小太妹也是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