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二章 文 / 破滅神話
;劉雅芳很煩厭凌帆,煩厭他對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注意得那麼過分。她想表示自己的氣憤和反感,但這種氣憤和反感最終表現為無奈地暗暗嘆氣。因此她目光望天吹著泡泡。
凌帆得意地望著她,自吹自擂地道︰“我是一個當兵的人,嗅覺比狼還靈敏,我對你的行蹤就像高性能的雷達追蹤飛機那樣,不差分厘。”
“也許我在廁所里屙了幾滴尿你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吧?”雅芳不屑地譏諷他。
凌帆毫不在意地笑笑︰“那當然,你做什麼事情沒有我不知道的。如果我真的不知道的話,那講明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但我心中有什麼反感你卻不會知道!”雅芳生氣地道。
“你反感什麼?反感我是一個又英俊又有能力的男人麼?”
“反感你的武斷同自以為是!”
凌帆“嘿嘿”地又笑了,聳聳肩膀道︰“這可是愛的表現,因為對你愛得越深,我才越注意你這人。不然我前一段時間為什麼要冒著升不了官的危險去到處找你呢?那是因為我愛你愛得實在太厲害了嘛。你知不知道,在我的心目中你已經是我的第一老婆,我****想的念的都是你,你在我的生命中是佔第一位的?”
“你這些話兒不怕讓我听了覺得羞恥嗎?”
“有什麼好羞恥的?”
“因為你是有妻子的人,不能再隨便去向我講出這樣的話兒了!”
“這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告訴你,我妻子在我心中已經不存在了——準確一點兒講,是她至少已經遠遠不及你重要了。”
“你不覺得你這樣做人太冷酷無情了嗎?”
“冷酷無情?是吧,我覺得很抱歉,我是太冷酷無情了,對我老婆太冷酷無情,可是我沒辦法啊!”凌帆眼里流露出一些暗淡的神色,這種神色使他的表情帶上了一點兒真誠。他望著雅芳的臉兒又道︰“我常常想,我今生不該遇見我老婆,我有了她又再遇見你,而你生得比她靚很多,總是輕易就把她給比下去,這樣我便既害了她又害了你。不過這下事已至此,我也只好只愛你一個人了。”
“你不要再同我講這些話兒吧,它叫我听了很難受。”
“為什麼不講?我要讓你明白我的心。”
“如果你一定要講,我看你還是先听我給你講一個故事吧。”
“什麼故事?”
“一個對你來講很重要的故事——十年前,有一個婦女還是青春少女的時候,一個英俊瀟灑的男人遇見了她。”雅芳吐了嘴里的泡泡膠質,心急嘴急地說,“那妹子生得不太靚,但有挺多男人追。那個男人本來應該是妹子心目中理想的白馬王子的,但不知什麼原因總沒有妹子看得上他。他很煩惱,只好加入到追那個妹子的行列當中去。妹子因為追她的人多,其中不乏一些才貌雙全的男人,選擇的余地很大,當然不願意輕易許人。但那男人卻非常想得到她。因為在他的心目中,這妹子是非常美麗可愛的,誰得到了她誰就能擁有幸福。因此他不惜血本地追求她,給她買吃的、穿的、用的,****邀她進飯店、到河邊,不管她接受不接受都追個沒完沒了。妹子的心都是很軟的,經不住他不停的進攻,終于還是接受了他。在他們結婚的最初一段時間,他們倆的感情是很好的,常常出雙入對,恩恩愛愛,叫許多人羨慕不已。但十年後,那男人遇到了一個比他妻子靚一點兒的妹子,就變心了,把情越來越集中到那妹子的身上,對妻子卻越來越冷淡,以至發展到拋妻棄子要別娶的程度。他的妻子開始對他抱著能讓他回頭的心,總是勸告他、等待他,他卻不理她,反還要用種種方法同手段去折磨她。她絕望了,有一日身藏尖刀走到他跟前,詢問他︰‘你是要我還是要她,今日我們講個明白。’這男人冷冷地回答︰‘我當然要她不要你,怎麼樣?’‘是真的?’‘是真的。’于是他的妻子掏出尖刀,一下就捅進了他的身子,叫他很快便一命嗚呼了。……”
劉雅芳說到這兒,凌帆突然臉現一些蠟黃的神色,睜大眼楮對著她看了好一會兒,然後才訥訥地說︰“你這故事是從哪兒听來的?真恐怖。”
“我是听你老婆講的。”劉雅芳面無表情地回答。
“你以後不要再同我講這樣的故事了,叫人听著起雞皮疙瘩,真不舒服。”
“你也會听著不舒服?”
“那當然啦,我可是人,不是動物。”
雅芳冷吭一聲,不再多說什麼話兒了。
他們兩人從街上回到了劉雅芳的住處,凌帆始終與雅芳呆在一起,一共呆了有八個小時。其間雅芳幾次很煩他,催他回去︰“你****沒完沒了的呆在這兒,你自己不覺得難看,我還覺得難看哩!”
“有什麼好難看的。就算難看,我大不了升不了官,那算得什麼!這下我同你就像夫妻一樣,別人要講閑話讓他講去,我只當耳朵聾,听不見。”
雅芳狠狠地瞪他一眼,覺得這男人真是無賴之極,同時也蠢笨之極——好像完全听不懂她編的故事里的弦外之音和給他帶去的威脅一樣,對他真是沒有一點兒辦法,因此只能听之任之了。
……………………
曾小麗額前垂著劉海兒站在門外。
唐魯立眉毛豎著站在門內。
一個非常急迫的選擇等待著他們做出。
曾小麗不想從唐魯立的身邊離去,她不想給他添麻煩,也不想給他們兩人帶來不幸,只好盡快投身到黑暗中去。
曾抒銘、羅順初等人已經凶神惡煞、氣急敗壞地去過唐家找了一次,也到河邊找了一次,曾小麗靠躲在河邊一戶好心的大媽家的雞籠後,才僥幸藏了好幾個小時。她現在要想真正脫身,只能和唐魯立一起趕快離開安都鎮,以最快速度轉移到唐魯立離鎮七八公里遠的舅舅家去。
唐魯立的這個舅舅不是跟他媽和他有血緣關系的親舅舅,而是以前抱養他媽十幾年的他媽養父母家的兒子,所以唐魯立家以前遇到什麼需要錢的事情,都是不會想到去向他借錢的——開不了那個口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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