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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站 > > 快穿之梦里不知身是客

正文 王爷快到碗里来 七 文 / 半月凉WJ

    清欢迷迷糊糊从睡梦中醒来,十一爷早就不见了,她也没有在意,凭十一爷睿智的脑袋肯定不会被狼吃掉。刚睡醒脑袋还不是多清醒,来到厨房就看到十一爷正在忙碌的身影,看起来还挺像模像样。

    知道自己不用伺候这位大爷,清欢懒懒地斜倚在柱子上盯着他忙碌的背影看,眼神很专注,都说忙碌的男人最有魅力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

    不一会儿在灶台处端着自己的成果回眸笑眯眯地看向清欢,眼神闪亮,像求夸赞的孩子。清欢将目光从他脸上移到他手中端着的盘子,黑乎乎的一坨,绝对不想再看第二眼。

    所以这是遭报应了吗?!有人能告诉她十一爷这是精分了吗?

    “十三”十一爷举着盘子,眼里闪过期待。

    清欢嘴角抽了抽,争取宽大处理,“爷,我错了”

    “这是爷第一次做饭”

    所以这是被威胁了吗?!

    “爷,我错了”清欢非常上道,狗腿地抱着十一爷的大腿,抬眸眼睛闪闪写着求放过,如果忽视她那张僵硬无比的脸确实看着很可怜。

    十一爷垂眸看着她,眼睛微眯,语气平静没有起伏,把盘子递到清欢面前“吃光”

    清欢狗腿地仰头望着他,“可以不吃吗?”

    修长的手指挑起她的下巴,两人目光交汇,十一爷眼底寒光闪闪“你说呢?”

    “我吃,我吃,保证一定吃光光”

    快速从地上爬起来,清欢迟疑地盯着盘子里又糊又黑的食物,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看十一爷目光不善,她闭了闭眼拿起一块放进嘴巴里,这滋味……不敢置信地睁开眼,清欢眼冒绿光,“好吃好吃”

    “都说了爷是无所不能的”十一爷瞥了她一眼,好像在说‘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清欢砸吧砸吧嘴,“比我自己做的菜好吃多了,可是……”当然好吃了,那可是他一大早起来做的。听到还有下文,十一爷耳朵都竖起来了,他面上无所谓地撇过头,心中却在期待清欢接下来夸奖他的话,心想这是你自己非要夸的,不是爷逼你的。

    “爷,你这卖相太差了吧,色香味俱全谈不上,只是味道好了那么一丢丢”没听到想象中的夸奖,十一爷不开心了,脸霎时阴下来了,伸手夺走清欢手中的盘子,“那是你不会享受,不好吃就不要吃了”十一爷高傲地扬起了下巴,一副‘爷做的东西你这个愚蠢的凡人是不会懂品尝’的架势。

    “谁说不好吃,爷做的东西太好吃了”知道情况不妙,清欢立刻顺毛,她想夺回盘子,十一爷手一扬,两人身高相差一个头还多,十一爷长得又长手长脚她压根伸手够不到。

    见此清欢嘴一瘪,眼睛水汪汪的,“爷,我错了”

    十一爷满意了,把盘子递给清欢,“按你说的吃光光”说完十一爷转身回到厨房,继续开始捣鼓。凝视着灶台上的食材,眼里闪过坚定的光,小样,不信我整治不了你!

    清欢很欢快地吃光光了,吃完打了个饱嗝,到厨房开始洗盘子,这种不用自己动手做饭的感觉太好了。

    见十一爷一副和厨房杠上的架势,清欢没有打扰他,来到木屋前开始练习武功,从轻功到武功招式她一遍一遍练,想要将这些东西印入骨髓,灵活到敌人一出手下一招就知道该怎么接。可惜她空有一身武功应战技巧太少了,无论是上个世界也好,还是在这个世界做十一爷的暗卫,都压根没有她出手的余地。

    在十一爷失败了几回后,做出的食物终于能看了,他端着盘子出来就看到在树林里挥汗如雨的人,慢慢地他停下了脚步,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女人亦是。看着清欢挥舞着手中的剑,一遍一遍演练,招式逐渐从生涩到娴熟,不知厌烦的模样,他眯了眯眼。汗珠不断从她额头、脸颊上划过,她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动作,不知道过了几个时辰,十一爷一直保持着注视着她的姿势,脚步停驻。等到汗水沁透了她的外衫,看到熟悉的武功招式,十一爷心下了然。

    走到木屋里把盘子放到桌子上,倒了一杯水端到外面,十一爷喊住她,“十三,休息一会儿,你应该累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清欢动作一顿,回眸眼睫上的汗珠遮盖了她的视线,朦胧中十一爷手中端着一杯水,正对她言笑晏晏,阳光潋滟在他身后衬得他身姿挺拔,长身如玉。她在树林掩映的光线中看他,那一瞬间模糊了他的面容与性别,她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在怦怦直跳。

    清欢快步上前拿走了他手中的杯子,猛喝着杯子里的水想掩饰自己的情绪。

    “十三,慢点喝”与往日不同,耳边响起他温柔的言语,不知道是猛地停住了剧烈的运动或是气氛太尴尬,只感觉血气上涌,她一瞬间燥热了面容,不用看肯定红的要冒烟。

    她觉得口更渴了,需要凉水来浇熄心中冒出来的,那一份莫名的灼热。错身进了屋丢下一句,“一杯不够,我再去倒一杯”

    等她调节好心绪,平复下心中的躁动,站在台阶上。十一爷正在树林里找寻什么东西,看到什么他眼里闪过满意,只见他手中拿着一截长且光滑的树枝,回眸望向她,“十三,爷看你练武心中技痒,不如爷教你一套剑法”

    清欢顿时来了兴趣,快步走到他面前,“爷准备教我什么剑法?”

    十一爷想了想还是说出了实情,“没有名字,方才看你练剑脑海中就闪出了适合你的招式”

    这就是天才与蠢材的区别吗?

    人家看一遍就能想到适合她的剑法,而她只能老老实实地练先人留下来的武功,这就是差距。

    这么快就能自创一套剑法?

    清欢心中不忿,明显不信。

    十一爷也知道她不相信,要是外人只要听到他十一爷的名号,肯定会相信他的能力,毕竟他是靠自身的强大让别人打心眼信服的,也就只有自家这个小暗卫敢对他满心满眼怀疑。

    “看好了”十一爷不准备多说,相比于说他更喜欢做。

    话音刚落,清欢就看到了十一爷放得极慢的动作,他手中握着与他气质不符的树枝,却偏偏给人一种优雅尊贵的感觉,随着他的挑、刺、斩、劈,眼神跟着招式而动,逐渐变得凌冽,寒气四溢,姿势优美却招招必杀,杀人于无形。

    阳光透过树梢落在他身上,清欢只能看到人影在晃动,树叶的阴影遮蔽了他的五官,她的眼睛只能看到他的招式。风吹过树叶沙沙地响,天地寂静,逐渐只剩下她一人,慢慢的她开始跟随脑海中浮现的动作手握剑柄动了起来,剑过之处只剩残影,她是谁?要往哪里去?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她的眼中心中只剩下这一把剑,她就是剑,剑就是她。

    察觉到清欢的动作,十一爷慢慢停了下来,站在一旁看她忘我沉醉,眼神凌冽招招狠辣,不知今夕是何夕。看着看着十一爷无声笑了,眼里闪过赞赏。

    等夕阳的余晖照射大地,清欢的动作才慢慢停下,她紧闭着双眸回忆着刚才的一招一式,只觉得回味无穷,下一秒丹凤眼睁开,眼里闪过冷光,像一把出鞘开光的宝剑。若说未经过十一爷指点的清欢有形无神,那么如今茅塞顿开的清欢神形俱备,只差实战的打磨,鲜血的洗礼。

    一开始她研习招式,虽说沉醉,身体却感到疲惫不堪,而如今再次走了一遭招式,她只感觉身体心性舒朗,通体舒泰,仿佛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了,也许这就是心境的不同。清欢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若有所思。

    初走进木屋,清欢看到桌面上趴着的十一爷,他眉宇紧皱似在忍受什么巨大的苦楚。扫到桌子上放置的一碟糕点,清欢心情很好地扯了扯嘴角。那糕点并不是方方正正的有多好看,她尝了一口有些过于甜腻,就连爱吃甜食的她,感受到口腔里化不开的浓郁甜味都忍不住皱紧了眉,不过她并没有吐出来,而是慢条斯理地吃完了,末了舔舔指腹的糕点屑。

    人生最难吃的是苦,甜吃多了又不会少点什么。

    吃完糕点,清欢支着下巴开始认真打量睡熟的十一爷,十一爷无疑是俊美的,从他贴着面具依旧轮廓分明有棱有角的五官就能看出。好似在忍耐什么痛苦,被他咬的有些发白的薄唇逸出痛苦的□□声,知道他在忍受什么,清欢垂下了眼眸,须臾叹了一口气。

    从怀中掏出匕首,又在木桌拿过一个白色的瓷杯,眉皱都不皱,狠心在手腕划了一刀。直到瓷杯溢满,她才从怀里掏出金创药草草地包扎一下。

    既然她是抗毒的体质,想必亦能抑制十一爷身上的毒。

    清欢端起杯子凑近他紧闭的唇,看灌不进去,愣了愣想起电视剧里狗血的场景,罢了,舍身为君子。她眼一闭含了一口自己的血,搂过十一爷的脖颈,嘴唇对上,温热的舌头毫不犹豫撬开他的牙关,长驱直入,将嘴中含着的液体一点一点推入他的口腔。清欢并不知道,她闭眼的瞬间,十一爷睁开眼看她的复杂。

    一杯鲜血喂完,嘴中的腥甜气息弄得她很不适,再想到这是自己的血,清欢整个人都不好了,她丢开十一爷,僵着脸拿起茶壶冲到外面狂漱口。等口中的血腥气不那么浓郁了,她才想起来被她一把丢弃的十一爷,黑着脸捞起地上躺尸的十一爷将他放在床上,盖好被子。

    注意到他嘴边的鲜红,清欢上手摸了摸,见嘴唇恢复了往日樱桃般的红润才作罢。

    清欢本想到厨房熬点粥喂十一爷喝,结果看着犹如蝗虫过境的厨房她顿时歇了这个心思,想到物资该补充了,她运起轻功来到城里。

    当她沉迷在武功招式中不可自拔,分神之际脑海中灵光一现。每次对她而言攻略任务并不是最难的,只要以诚心换诚心她相信能赢取别人的心,她这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和绝对的忠诚,在她看来怎样驱逐那些外来者重生者才是难中之难。若是罪大恶极之人她直接一刀结果了,要么阴死他,最怕的就是那些说坏也没有做过坏事,只不过有些女儿家自私小性子,性格拎不清的女主。

    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对身娇体软的同性清欢最温柔不过,也硬不下来心肠,所以一摊到女驱逐者身上她能避则避,尽量自己不动手,把她们的下场交到别人手上。其实她们的性情也没有多坏,若是从她们的角度看,她们是在尽量与这个陌生的世界相融合,并不知道自己不经意间的举动影响到整个世界的变化,就算这个世界需要改变,那需要大多数人类的觉醒、摸索,而不需要自以为是的拿出成果,拿出别人辛苦几千年的结晶。

    你凭什么一副救世主的姿态,你拥有的所有是老祖宗一点点积累下来的智慧,你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古人。他们最错的是不该盗取别人的成果还一副理所当然自己是创造者的姿态,可惜很少有人能参破这一点,他们因别人称赞追逐的目光而沾沾自喜,却忘记自己不过是一个借鉴者,他们想的更多的是自己的另类,而没有想过去融入,去虚心求教,学习别人的闪光点。

    清欢想过或许她能用最简单粗暴的手段送他们回家,而不会牵连这么多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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