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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章 王爷快到碗里来 完 文 / 半月凉WJ

    也许曾身体带毒早已产生抗体,容夙抱着毒素蔓延全身的清欢并没有什么不适。

    清欢双眼迷茫,闻到似曾相识的清香她乖乖地任他抱,脖颈处有温热的液体滑过,她呆了呆窝在他怀里,不知怎么眼泪像开了闸般不住地流,滚滚热泪划过脏兮兮的脸,留下两道白痕。

    “你怎么啦?”容夙察觉到不对,慌张地擦拭着她颊边挂着的泪珠,纤尘不染的衣袍留下点点污浊。

    她的声音沙哑,“不知道,我……莫名想哭”闻到熟悉的味道她感觉很窝心,清欢怔怔地攥紧胸前的衣服,心脏紧紧揪在一起,她好难受。

    “别怕,别怕,十一会永远陪在十三身边”容夙温柔地看着她,像是在包容一个孩子,手掌顺着她的背轻抚。

    “可……”清欢哽咽说不出话,抽噎着打了个嗝。

    容夙嘴边的笑顿时凝固了,他紧紧抱着她,把脑袋埋在她的肩窝处,不想再看那双干净的眼睛。良久,他承诺,“十三,对不起,十一的心已经装得很满很满,但是十一会照顾你一辈子”

    清欢抬起脑袋丹凤眼认真地看着他,“可、可是,十一和十三相差个二啊!”她绷着脸严肃地比了个剪刀手。

    容夙皱了皱眉,煞有其事地询问道:“二是什么意思?”直觉告诉他绝对不是什么好意思。

    “二是很傻很傻的意思呀”清欢眨了眨眼,很纯良地答道。

    容夙摸了摸她的脑袋,“可不是吗,十三就是很二呀”

    “……”

    十一爷和清欢开始同居在小木屋的日子,小木屋房屋简陋,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生性尊贵的十一爷忍耐不了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他不止一次想把清欢带出山谷,由于自身的路痴属性和清欢每次犯病总会回到小木屋,离开的计划不得不搁浅。

    新上任的家庭煮夫——容夙在门前等了很久,直到天色将黑清欢还未回来,他知道她的病犯了,勾了勾手腕上的红绳沿着红线的轨迹开始找人。

    十一爷的胎毒传到清欢身上,毒素的反应不一样,清欢总会时不时地失去记忆,往往上一秒想要做什么下一秒就会忘记。比如现在清欢乖乖地蹲在瀑布前的一块儿大石头上,手指勾着皓腕缠绕着的红线,她不记得自己要去哪,她是谁,只知道有个人让她乖乖地在原地等他。

    不一会儿容夙顺着红线找到了人,驾轻就熟地蹲下来背起清欢,清欢乖巧地爬上他的背,她拽了拽自己的衣袖,上面绣着两个醒目的大字——十一,和男子衣袖上的十一相辉映。

    “你是十一吗?”

    “是,我是十一,你是十三”男子身体僵了僵,和往常一样回答。不疾不徐地迈着沉稳的步伐带她回家,沿途有他刻划的标记。

    清欢趴在他的背上,双手勾着他的脖颈,闻到熟悉的味道她悄悄凑近他的肩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原来你叫十一呀”女子调笑着伸出两根手指,“十一,你的名字好二呀”

    身后传来女子银铃似的笑声,由于笑声对方的身体颤抖着,振动着他的背部,好似属于女子的愉悦能渲染进他的胸膛,全身的情绪随着她一起调动,他的胸膛微微起伏很好脾气似的回答,

    “嗯,十一这个名字比较有气质,符合爷的形象”

    “十一我们是什么关系呀?”清欢趴在他背上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询问。

    容夙略一沉吟,想起她曾经的那一套措辞,说起谎话来脸都不带红一下,“你是一个杀手,我是你的未婚夫,在我们将要成亲的时候有一个大家小姐贪图我的美色,她想要抢亲,你我不从,就躲到深山中,来到了此处”

    他们像是初认识那样,一个问一答。或许是以毒攻毒的作用,清欢终于有了面部表情,她脸上的笑容很灿烂,丝毫不知自己失去了什么,美丽的丹凤眼中只有眼前的男子。

    慢慢的容夙发现背上的人没声了,耳边传来的平稳呼吸声莫名让他安心,他背着她一步一个脚印追着夕阳回家,动作很轻很轻生怕惊扰了她。

    随着毒素的侵入,即使清欢是抗毒的体质,她开始变得嗜睡,失忆的时差逐渐减短,他们像是初见那般,他细心地自我介绍,耐心地回答她每一个重复的问题,唯一不变的是她脸庞的笑靥好像要将十几年的笑容挥霍殆尽,他的视线投注在她身上的时间开始变长。

    踏着夕阳最后的光辉,他带她回到小木屋。

    容夙无奈地拍了拍清欢的背,想把她叫醒。容夙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脾气变的如何之好,好像他不是那个人人尊崇景仰的十一爷,她不是影子般默默无名的小暗卫,除了他没人知道她的存在,因为一场以血换血的狗血缘分,他对她心存愧疚,两个本不该相交的人因此命运连在一起。

    有那么一瞬间容夙很迷茫,好像昔日的辉煌离他很远很远,他一直都是那个十三需要的十一,他们从未分开过,在小木屋里生活了十几年。

    还来不及他细细品味那份恍然,衣袖忽然被人拉了拉,他低头茶色的眸子与那双狭长的丹凤眼相交,黑色的瞳孔映照出他的模样,她指了指桌子上的散发着香味的糕点,“十一,这是给十三的吗?十三能吃吗?”

    丹凤眼氤氲着淡淡的雾气,仿佛他胆敢否认下一秒就会酝酿成实质。容夙好笑地敲了敲她的头,“嗯,是给十三的”

    听到他说是给自己做的清欢高兴地眯起了眼眸,像个得逞的小狐狸似的,伸手拿起一块儿糕点放进嘴巴里,又拿了一块儿趁容夙不注意放进他的嘴巴里,她眨巴着眼看他,“是不是很好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自己做的糕点,眼巴巴地等人夸奖。

    容夙慢条斯理地吃着糕点,甜香味在口腔中融化,好像能甜到骨子里,幸福到四肢百骸每一个细胞,给他一种家的感觉。家?一瞬间容夙咀嚼的动作的停住,眼神恍然,他爱吃甜食是因为渴望家的温暖,有亲人陪伴的幸福感。

    迷茫的茶色眼眸看向正等待他评价的人,他笑了笑,眼中的雾气散去,“嗯,很好吃,爷做的糕点能不好吃吗”

    果不其然,闻言清欢撇了撇嘴,一副你自恋到无药可救,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愉悦了容夙恍惚的心情,口中甜腻的糕点愈发香甜,一刹那他觉得如果可以永远这样真的很不错。

    “诺,送给十一的”清欢想起什么,像变戏法似的手中忽然出现一束野花,黄黄绿绿的煞是好看,不仅这样她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个花环戴在容夙脑袋上。黄色的花,乌黑的发,茶色的眼眸,那张平凡的面容衬得明亮了几分。

    对上清欢那双亮晶晶的丹凤眼,容夙欲想拿掉花环的动作顿了顿,他勾了勾薄唇,“爷戴着好看吗?”极美的茶色双眸眉波流转间很是勾人,仿佛有细碎的光芒在流动。

    清欢呆呆地看着他,“好看”

    “快把你嘴角的口水擦一擦,爷知道自己生得好看”容夙接过她手中的花束,瞟了她嘴角一眼。清欢极听他的话,伸手去擦,哪有什么口水,明晃晃地她又被耍了,她是失忆不是智商低下,清欢恼羞成怒地瞪他。

    容夙心情很好地凑近闻了闻手中的花束,瞥到花朵中间的一朵红色的花,他的脸黑了黑,拉着她的手腕细细打量,不出所料看到手心的擦痕,“你又去悬崖边采花啦?”红色的花生长在崖壁,而清欢一身的武功早已全部丧失,难怪容夙会生气了。

    阴沉着脸的容夙很吓人,清欢被吓得一愣,那张冷艳的脸变得可怜兮兮的,做出与面相不符的表情看起来颇为滑稽,看在容夙眼里,他的面容自然而然地放柔了,气势内敛。

    “下不为例”容夙瞧到清欢松了一口气,茶色的眼眸眯起满是威胁,“再有下次你别想吃饭了”

    虽说行为很幼稚但架不住它管用,容夙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连雕根胡萝卜都能以假乱真,让兔子吃上瘾,更不用说清欢了,她撇撇嘴不情愿地答应了。

    “不会有下次了”

    知道认错就是乖宝宝,容夙揉了揉她柔软的发,道了一句“乖”,拿出一根容夙牌胡萝卜奖励清欢的听话。

    这能吃吗?!容夙是在把你当兔子养啊!

    当然要吃了,清欢凑上去像个兔子似的闻了闻味道,很欢快地嘎嘣嘎嘣啃起来了。

    容夙拍了拍清欢的头,从柜子里拿出药箱帮她的手心上好药。

    夜里两人和衣而卧,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做了,毒素侵体的清欢畏寒,自从那夜之后夜夜如此,容夙已经习惯了。

    搂着怀中的人,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胸膛,容夙睁着眸子,半响他似是下了某种决定,“十三,你想不想看爷的脸”

    处在睡梦中的清欢听到他说话下意识应了一句,“嗯……”一听就是睡意极浓。

    第二天,清欢初睁眼,目光正对上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她下意识屏住呼吸,心脏窒了窒。一定是她睁眼的方式不对,清欢愣了几秒闭上了眼睛。

    耳边传来容夙低沉的笑声,他的胸膛微微起伏,离的近些可以听到胸腔里的心脏在有力地跳动,过了一会儿笑声戛然而止,耳边响起他一贯欠扁的声音,“你不是在做梦,你看得没错,爷就是这么英俊”

    睫毛颤了颤,清欢睁开了眼睛,面前依旧是那张脸,她形容不出来的美丽,十一爷的美模糊了性别,的确如坊间所说十一爷容夙担当得了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她见过那么多男子,第一次言语如此匮乏,等等,她见过很多男人?清欢皱了皱眉,望着容夙的目光有些出神。

    容夙只认为她是痴迷了,他对自己相貌很有信心。昨夜容夙突然想起他做的梦十三好像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这让一向无往不利的十一爷被刺激到了,天一亮洗干净脸上的易容,不自信怕被抛弃的十一爷开始以容貌勾搭清欢。

    “乖,你再睡会儿”大手揉了揉她额前的发,容夙起床留下清欢望着他的背影独自发呆。

    江湖上和各个国家一瞬间沸腾了,‘十一爷要结婚’这可是个大消息,人人猜测新娘子会是谁,会是哪家千金哪国公主,结婚场地会在哪个国家,容夙放出这个消息不声不响地在小木屋结婚了。

    清欢一醒来被眼前红色的锦绸晃花了眼,她回过神就被容夙放大的一张俊脸占据了视线,额头相抵,鼻间相贴,呼吸交缠,视线相交,他声音温柔似水,好听到能让人耳朵怀孕,茶色眸子定定地注视着她,“十三嫁给爷好不好”

    清欢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像一条搁浅的鱼,所有呼吸的权利全都掌控在离她极近的男子身上,她屏住呼吸,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干涩嘶哑,“好、好”她听到自己回答道。

    接着她稀里糊涂地换上了嫁衣,晕晕乎乎地牵着容夙的手拜堂,等她回神人已经入了洞房。

    脑海中不断在回响拜堂时他在她耳边低喃的那句话,“十三,我带你游历山川可好?”

    一切美好的像一场梦。

    属于他的沉稳的脚步声响起,视线所及一双银色滚边的靴子靠近,自然而然地他挑起绣着鸳鸯戏水的喜帕,端起两杯酒,两人手臂交缠,面容相贴,须臾他凑近,略带酒气的灼热呼吸烧红了她绯红的面容,耳边他温语轻喃。

    “此生定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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