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雲龍會首 文 / 老李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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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某網吧內,李雲正坐在角落里,在鍵盤上敲打著。
在小旅館時,李雲用手機錄音,錄下了自己唱的兩首歌,現在傳到網上,並且,編輯好了歌詞。
這兩首歌,是他精心篩選出來的,一首《南方姑娘》,一首《董小姐》。
《七月上》有點晦澀難懂,《梵高先生》也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所以思來想去,李雲選了這兩首情歌。
在前世,這兩首情歌也是火爆空前,從小眾的民謠圈里走出來,變成了口水歌。
所以,李雲相信,這兩首歌可以給他帶來一點名氣。
李雲的要求不高,只要一點點名氣就好,能夠讓自己賣場時,打賞多一點,有一些積蓄。
等他遇見自己喜歡的人時,讓他有能力照顧她,給她依靠。
網吧里很吵,很多年輕人在玩LOL,李雲靜靜的寫著歌詞,又把自己錄的歌剪輯了一番。
李雲前世在一個保險公司做內勤,公司每次舉行會議,需要剪輯視頻和音頻時,都會交給李雲,一來二去,他便對這些東西熟練起來。
經過一個多小時耐心的剪輯後,兩個配有歌詞的小音頻便做好了。
李雲自己听了兩遍,經過這段時間的練習,無論是彈琴,還是歌唱的曲調,都有了不小的增長。
听著自己的歌,李雲感到很滿意,小聲的哼唱起來。
就在這時,他突然感到,身後有人,在哼唱著同樣的曲調。
……
馬龍是一個電台主播,平時收入不錯,工作也不忙,卻總覺得有些平淡。
今天被朋友拉到網吧打LOL,玩了幾局後,他起身上廁所。
路過李雲旁邊時,他突然听到了一個熟悉的曲調。
‘董小姐你從沒忘記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樣
渴望著衰老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時候很美
就像安和橋下清澈的水
董小姐我也是個復雜的動物
嘴上一句帶過心里卻一直重復……’
一听到這個旋律,馬龍頓時就呆住了。
幾天前,他在網上發現了一個視頻,視頻的內容,是一個年輕人在唱歌。
而他唱的這首‘董小姐’,瞬間就擊中了馬龍的心房。
不知怎的,馬龍感覺,這個旋律,仿佛就是為自己準備的,每一個曲調,每一句歌詞,都仿佛是為他量身打造的。
這幾天里,馬龍把這個視頻听了N遍,還把每一句歌詞都抄錄下來。
不過,因為那視頻是在大排檔里錄的,所以聲音不是很清楚,有一些歌詞,馬龍听不清。
後來,他開始瘋狂的搜索這個叫‘大雨’的歌手的資料,他發現,這個大雨是最近才冒出來的,而且,他沒有完整的專輯和歌詞,唯一的資料,便是零散的,由听眾錄下來的十幾個視頻。
他听到李雲唱孫大剩︰‘你曾經做的那個征服世界的夢
就像個玩笑深藏在你記憶之中
生活在檢驗著你到底是龍還是蟲……’
听得淚流滿面。
听到長安縣︰‘長安縣……你哪兒都很舒坦
長安縣……雖然妹子都不好看’
又笑得咯咯的響。
視頻中,這個時而灑脫,時而深沉,時而深情,時而瘋狂的年輕人,給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如果不是他找不到這個人的聯系方式,他一定火速聯系李雲,想要和他認識。
今天在這里听到這熟悉的旋律,他情不自禁的哼唱了起來,同時,也在觀察李雲。
等李雲回頭後,他頓時愣住了。
沒錯沒錯,就是他!這小子長得劍眉星目,英俊又不乏秀氣,裝不了。
所以瞬間,馬龍就抓住了李雲的手。
“大雨,你是大雨對不對?哎呀我抓住大雨了,你可別跑了……”
因為情緒有點激動,他抓住李雲的手有點重,把李雲抓得生疼。
“兄弟,別急別急。”
李雲有點懵逼,沒想到他會如此激動,前生今世,李雲都沒受到過如此的待遇。
“大雨啊,你可不知道啊,我老喜歡你的歌了!”
馬龍聲音很大,把整個網吧的人都驚動了,往這邊看來,不知來了哪個明星,讓馬龍如此激動。
“嘿,逗逼龍,這位是誰啊。”
一個高大帥氣的小伙子站起來,今天是他約馬龍來網吧的,因為馬龍平時略顯逗逼,所以他們都喜歡用逗逼龍來稱呼馬龍。
這簡直成為了馬龍死黨的專利。
“哦,你還記得,前幾天我讓你听的那首歌嗎?《董小姐》,這位,就是董小姐的原創作者,大雨!”
話音剛落,馬龍的幾個死黨就摘掉耳機,站了起來。
因為喜歡李雲的歌,馬龍把他的視頻轉發給了所有的朋友,所以他的朋友中,很多人都喜歡李雲的歌。
眾人都圍了過來,問李雲是哪兒的,問李雲為什麼來邯鄲,問李雲,創作歌曲的初衷是什麼。
李雲全部都告訴他們了,在被問到身世時,他便簡單的說了,自己是個流浪歌手,沒有家。
听到流浪歌手這個詞,馬龍的眼神里,流露出艷羨的神色。
“我也想去流浪,我也想去唱歌,李雲,你讓我跟你一起上路吧!”
李雲尷尬的笑笑,沒當真。
可馬龍的死黨,那個高大帥氣的小伙子卻傻眼了。
他太了解馬龍了,之所以喊他逗逼龍,是因為這小子膽子極大,什麼瘋狂的事情,都做得出來。
“逗逼龍,你不會是認真的吧。”
“我就是認真的啊。”
馬龍撓撓頭,嘿嘿一笑︰“你想,我父母還年輕,身體健康,不需要我照顧。我為什麼不趁著這個時候,出去走一走,看一看?”
他說著,拍拍死黨的肩膀,露出憨厚的笑。
“可是……難道你要放棄你的工作?”
馬龍年紀輕輕,就當上了電台的主播,他主持的一檔‘午夜情話’的節目,很受年輕人的喜歡,收入相當不錯。
“那有什麼,工作還可以再找,但是青春,只有一次!”
馬龍自信滿滿,拍拍李雲的胳膊︰“走,大雨,我請你擼串去!讓你見識見識我們邯鄲人的熱情!”
在馬龍的招呼下,李雲跟著他的幾個朋友一起,去了一個叫‘不見不散’的燒烤店,大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心靈和身體都很開心。
酒過三巡,李雲保持著絕對的清醒和冷靜,他盯著馬龍的眼楮看著︰“兄弟,你考慮清楚,真的要和我一起流浪?”
“對啊,怎麼了?”
馬龍啃下半個腰子,眼神中露出興奮的神采。
從見到馬龍的第一面起,李雲就喜歡上了這個耿直,爽快的年輕人,他能看得出來,這個年輕人適合民謠,適合流浪。
可是,流浪,談何容易。
自己是因為穿越了,無家無業,便任性的流浪一次,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可馬龍要想流浪,付出的代價要比自己大很多。
前世,李雲知道太多流浪歌手的故事,最有代表的要數趙已然了,這個中國最好的布魯斯吉他手,五十多歲了,卻沒有絲毫賺錢的能力,淒淒慘慘的借錢度日。
所以,李雲猶豫了。
馬龍看出李雲的顧慮,拍拍李雲的肩膀,打了個酒嗝︰“大雨兄弟,你有沒有想過,把民謠發展成一項全民族的,偉大的,事業?”
李雲一愣,隨即便明白了。
馬龍不愧是個電台主播,商業頭腦豐富,他一眼,便看出了民謠潛在的商業價值。
坦白的說,在這幾天之前,李雲一直認為,沒有必要讓民謠火起來,他只需要浪跡天涯,唱自己喜歡的歌,體會自己的人生,足矣。
但是,這種觀點,在他突然看到粉色帆布鞋留言時,發生了改變。
如果他單純的浪跡天涯,就意味著,他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去戀愛。
戀愛,是需要一定物質基礎的,即便不需要豪車洋房,起碼也要有租房和吃飯的錢。
再忠貞的愛情,也不可能跟著你餓肚子。
而且,李雲特別想開一家民謠主題酒吧,在酒吧里唱歌,喝酒,交朋友。
而開酒吧,更是需要錢的。
所以,李雲更加堅定了,發展民謠的想法。
夜色中,李雲和馬龍的手,握在了一起。
多年後,民謠界中,稱這是‘雲龍會首’。
民謠的小火苗,開始燃燒起來。自適應小說站xsz.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