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BJ烤鴨(2) 文 / 沫沫陌小嫣
&nbp;&nbp;&nbp;&nbp;天才壹秒 住『邸崛ャ灤 → ..』,檳 ┘ 市 f 。
林 進了我房間,我招呼他坐又招呼他喝水,反正就是有些手忙腳亂的不像平常的我。【邸 ャ饜 f△ . .】
林菲卸好了妝出來,我已經把兩只鴨子都擺出來放在了茶幾上。醬料、荷葉餅全都整齊擺好在一邊。
林菲問︰“有酒嗎?”
我躊躇半天,看著她說︰“我帶了米酒。”
林菲眼雙眼炯炯有神地望著我︰“就知道你跟我心有靈犀。”
林菲一向以酒鬼著稱,我雖不說是酒中仙,但家里老爸也是個愛喝酒的,自小也就“耳濡目染”跟著嘗過不少酒,偶爾湊趣也跟著小酌一下添添興致。
林菲常說和我在一起就如同干柴踫上烈火,處得特別有勁兒。我知道她的意思是想說我們倆在很多方面都很合拍,比如吃喝這方面我們就意外地非常合拍。
北方的冬天真的很冷,而且冷的早。
我一慣的觀點是大冬天喝點小酒暖暖腸胃還是極好的。
酒這個東西它還真不是個壞東西,就像錢一樣。有人為了錢做壞事做缺德事,但你能說這是錢的錯嗎?
我說不能,這鍋錢不背。
錢沒有主觀意識,有主觀意識和行動能力還是人自己。所以說酒這東西利弊的發揮關鍵還是在于喝的人自己是否把握的好它。
宣傳語不是都說了嗎?
適量飲酒有助于身心健康,過量酗酒則會危害健康。
我把米酒拿出來,又跟著掏了兩個瓷白色的小酒碗。
林 有些吃驚地瞪大眼楮望著我,我估計他沒想到我還自備了這玩意。
我很有些不好意思地對他解釋道︰“我喜歡拿這個碗配米酒喝,比較……比較有感覺。”
他哦了聲,說︰“理解理解。”
我把碗放一個他跟前然後放一個自己跟前。
他看我這樣連忙擺擺手說︰“不用不用,給菲姐吧。”
我說︰“沒關系,給她一個塑料杯就行。”
林菲听了這話瞪著我不說話。
我故意不看她,心里想著叫你一直偷賣我,這回我也要賣你一次。
林菲唉唉兩聲,然後乖乖自個兒拿了個塑料杯過來,邊放好邊嘆氣道︰“唉,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留成仇啊。”
我裹好一塊鴨肉餅就塞進她嘴里。
可趕緊別說話了吧!
林菲得意地望望我,嘴巴已經自動工作起來了。
我瞪她一眼警告她,臉卻不爭氣地有些熱,好在林 並沒有注意到我們的小動作。
而林菲她朝我翻了翻白眼,搖搖頭,然後開始自己動手吃鴨,自給自足。
我對林 說︰“不用客氣,你就當是在自己家里就好。”
我話剛說完,旁邊就幽幽飄來一句︰“對對對,自己家哦。”
這個拆台王!
“吃東西都堵不住你的嘴!”我又塞了一塊烤鴨進她嘴里。
林 看著我倆哈哈笑。
我想他此刻應當已經把我們當做朋友了吧,所以沒有了開始的顧忌與生疏,行為放松自然了許多。
朋友之間的相處模式總是要放松不少。
我們就著米酒吃烤鴨。
烤鴨皮很酥脆,裹上荷葉餅後再同時在里面放上一根小黃瓜,配上兩根蔥,再沾上一點調味醬,那口感真真不是一般的好。
是極好!
米酒是老師自家做得拿給我的。
我的老師做的米酒發酵的天數比較長,酒釀很多很稠,酒精度數也不算低,喝的多了也是會飄飄然的。
老師知道我愛喝米酒,每年的冬天都會做不少。不過,她通常不允許我喝許多,一般都是拿來煮了雞蛋煮了湯圓吃,偶爾我在她家吃飯時她才會讓我喝兩杯。
這一次,還是我死乞白賴地撒嬌賣乖才繞了這麼滿滿一小瓶子出來的。
林菲跟我一起是喝過米酒喝過酒的,林 確是第一次喝。我說得第一次是指我第一次看見他喝米酒,而且喝的是我帶來的米酒。
我倒了一小碗遞給他說︰“嘗嘗。”
林 就像一個好奇寶寶接過酒碗瞧了瞧,手還晃了晃,然後湊到鼻前聞了聞,眉毛一揚,很新鮮的樣子。
“哦!”他嘗了一小口,驚訝道,“好喝好喝!”
我彎了眼笑︰“這個是我老師自己做得,純天然糯米發酵,不摻假。”
他又喝了一口,嘴角忍不住上揚︰“你老師?”
我說︰“王麗君。我的老師是王麗君。”
“啊,王老師我知道。”他說,“王老師編的劇我小時候有看過。”
我被他的話逗笑,他自己說完也哈哈笑了。
林菲在一旁幽幽看著我們,默不作聲地吃著喝著,我余光瞥見她趕緊提醒林 說︰“快吃快吃,再不吃就要被她一個人給吃光了。”
林菲不滿抬頭瞪我,嘴里的東西還沒咽下去,兩邊臉頰鼓邦邦的,說話也顯得有些口齒不清。
“簡單你也太偏心了吧!”
我裝沒听見,手腳麻利地開始包鴨子,一邊包一邊還不忘遞給林 吃,惹得林菲又是一陣抱怨吐槽。
林 則在一旁看得興高采烈。
米酒配烤鴨,這大約是林 第一次這麼吃。一整個晚上他都顯得很高興,看著他高興,我也跟著很高興。
喜歡一個人不就是這樣麼?因為他的高興而更高興,因為他的傷心而更傷心。
林菲從前問我,怎麼樣才算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上一個人。
我是怎麼回答她的呢?
啊,我想起來了。
我對她說,當你的情緒開始會隨著另一個人的情緒起伏而起伏,當你的心情會跟著另一個人的心情波動而波動時,那麼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就是你已經喜歡上這個人了。
林菲問我那還有百分之一是什麼情況?
我告訴她任何時候一個人說話都不要說太滿。因為在這個世界還有一種東西存在叫變數。我說百分之九十九就已經是很肯定很肯定了。剩下的百分之一是我給自己的退路和保留。
我喜歡林 ,從我第一次在電視節目上見到他起。主持人要求他對著鏡頭拍照,他盯著鏡頭不知道要擺什麼表情好,主持人忽然說拍照,那一瞬間他慌亂地瞪大了眼楮,嘴巴張成了“”型,照片就這樣將他定格在了大屏幕上。
從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完了。
後來是是非非,兜兜轉轉,他回了家,回到了生他養他的故鄉,其中曲折,他並不曾說,外人也無甚細節可以考究,但,偶爾從只言片語里讀得他的從前便也跟著心疼欣慰。
我說過的,這個米酒的酒精度數並不小,林 一連喝了好幾碗,眼神都開始變得熱切了起來,水靈靈的璀璨奪目。
從前我便說過他的眼里有星星有光,而現在,他的眼里則變得光芒大盛,星光璀璨。
我送他出門,林菲直接躺倒在了沙發上哼哼唧唧看電視。
林 笑著揮手道別,我站在門口目送他離去。
昏暗的燈光落在深色地板之上。
這條長長的走廊每天都有許多人走過,但現在,此時此刻,我看見的人就只有他。
不管是眼里,還是心里。
他的個頭在如今大眾審美逐求里並不算高,甚至連發布會和紅毯合影時他愛踮腳也成了娛樂記者們八卦的話題。
他可能在別人眼里尚且還有這個不足那個欠缺,但在我眼中的他,卻是最好的他。
我看著走廊盡頭,他黑色的身影漸漸凝縮成了一個小圓點,然後一點點消失,消失在盡頭。
我立在門外很久很久,久到眼楮都有些發酸,才戀戀不舍地轉身進了門。
這個寒冷的冬夜,我和林 第一次一起吃烤鴨,喝米酒。
他說話我听,我說話他笑。
這些事情從前都是我不曾想象過會真實發生的。
這一晚美的像一場夢。
我想,這真是一個美夢啊,有五彩十光的泡泡,連深海也跟著變得夢幻了起來。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