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盛薰嵐 文 / 旋慕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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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爽說好三天以後再過來看看,從劉家出來就和李全峰父子分道揚鑣,她還記得要給男人買衣服,要不然穿著破爛衣服,多難看呀!
縣城她也來過一回,知道哪有賣衣服的,去榮氏百貨就行。
上一次進這里,是跟著李叔他們過來的,她也沒錢買,現在手里有劉奶奶給她兩百塊買衣服的錢,還有自己手里存得三十多塊。
李明爽進了榮氏百貨,就被這五花八門的商品看花了眼,在大唐可沒有這麼多這麼稀奇的東西。
李明爽先走進了一家賣男裝的店,她忘了問男人的尺寸了,不過大概個子還知道,杜宇奇一米八九的大個子,身材是黃金比例,一身肌肉卻不魁梧,反而是穿衣顯瘦脫衣顯肉的那種模特身材。
李明爽一想到男人在她面前寬衣的模樣就臉紅心跳的,哎呀,李明爽你栽了。
這男裝店是一個品牌店,衣服的料子都是好料子,李明爽摸了一下,手感不錯。
正在這時,有個穿著暴露的女郎挎著一個疑似富二代的紈褲子弟進了這家男裝店。
女郎一眼就看見李明爽,雖然穿著老土的村姑才穿的土布做的衣服,但是臉上脂粉未施,卻一副美人胚子的清純模樣,讓女郎心里嫉妒不已。
“什麼時候土包子也能進品牌店了?”女郎譏諷對服務員說,其實就是說給李明爽听,李明爽听出了女郎的諷刺,但是她從不認為自己是土包子,就當沒听見,拿起適合男人尺寸的一件灰色襯衫就打算付錢,可是一把被女郎拽走。
李明爽雖然生氣但是也覺得沒必要和這不要臉的女人一般見識,她穿著超短裙,風一吹屁股都露出來了,不嫌害臊。
她又選了一件綠色的襯衫,還沒等買呢,又被女郎拽走了,饒是李明爽大度也動了怒,她給男人買衣服,卻被這騷女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搶走,她心里這口氣就咽不下。
既然這麼想搶,那干脆就讓她搶個夠,李明爽一會兒走到一個看著價格昂貴的架子上,拿起一件衣服,果然又被女郎拿走,就這樣一直拿了十件,女郎終于反應過來,自己被耍了,不過那時李明爽覺得膩了就出去了,留著女郎付著昂貴的十件男裝,不想買可以,但是這店里還有她認識的人,如果不付錢就會被一個圈子的人恥笑,更何況她包養的小白臉還等她給他買衣服呢。
這就是說為什麼疑似富二代,其實根本是富婆包養小白臉而已,跟相師斗,不讓你大出血一回怎麼行!
李明爽又在另一家男裝店買了兩件襯衣和外套,又賣了三條褲子一共花了一百五十,花錢如流水,她買的都是好料子,穿著舒服的衣服,價錢就貴了許多。
現在是1994年,現在普通人家的純收入一年還攢不上五百塊錢,更不用說這一下子李明爽就花出一百五了。
除了賣這些,還有內褲,只是李明爽不好意思進內衣店,她臉紅如血,真是的,她干嘛給他買內褲呀!
李明爽快速的跑到出口,想了想又回去了,總不能讓男人沒內褲穿吧!
李明爽買好衣服出了榮氏百貨,就找了一個僻靜沒人的地方把衣服往系統格子里一放,空著手去了一家小賣部,她要買些筆本,等上學的時候用。
到了一家小賣部門口,李明爽看到了似乎有人鬧事,這家店門口來了一群小混混,每個人手上拿著一根棒子,穿著花襯衫,染著黃色或者紅色的頭發,非常囂張的指著小賣部的老板娘和她的女兒。
“再不還錢,就把你女兒賣給夜總會做小姐,限你們三日內還清,要不然哼哼!”小混混的老大囂張的說完就帶著一群馬仔風風火火的走了。
老板娘和她女兒抱頭痛哭,“真是可憐呀,這家沒有男人,這有兩母女相依為命,老板娘的爹現在還在醫院里呢,這要不是沒錢治病,怎麼會借高利貸,這家的女孩才十五歲,剛考上初中,作孽呀!”一個老大媽和其他人竊竊私語,李明爽在外面听得很清楚。
李明爽對這件事不感興趣,讓她感興趣的是這個女孩身上有淡淡的靈力,這就奇怪了。
女孩名叫盛薰嵐,也是剛考上縣二中,本來從小沒有父親,只有母親含辛茹苦的把她撫養大,她非常努力的學習,可是突然天降橫禍,對她非常好的外公病倒了。
家里並沒有多少積蓄,外公得了心髒病,需要馬上做手續,可是需要十萬元的手術費,再加上後續的住院費,醫藥費等這需要一筆巨大的費用支撐。
她媽媽不得已才听了別人的慫恿,借了高利貸,只是外公剛做完手術,那些追債的人就跑到她家里追債,幾次威脅媽媽把她賣到那種地方。
盛薰嵐真是害怕極了,可是她不能慌,媽媽已經六神無主了,現在只能靠她自己了。
盛薰嵐回過頭來看了一眼居住了十五年的小賣部,以前這里還不是小賣部,是改革開放以後,她媽媽找人把這里打通,安了一道門,嵐嵐商店才開始營業。
如果沒有這家店,她們的日子會非常的苦,她們倒希望是農村的,最起碼有地,吃飽不是問題,可是她們家沒有地,只有一座舊房子。
外公只有媽媽一個女兒,,而媽媽也只有她一個女兒,外婆在媽媽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只剩下他們相依為命。
盛薰嵐從小就是個能干的孩子,她幫著媽媽在自家商店賣東西,還沒學會走路,就已經能認錢了,她對數字十分敏感,在上學後,數學總是考滿分,甚至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已經開始學初中的知識,要不是晚上一年學,她現在已經上初二了。
這家店陪她度過了童年,她實在是不舍得賣掉它,可是現在被逼到絕路上了,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在盛薰嵐決定要賣掉房子的時候,李明爽終于知道她身上為什麼會有靈力了,全都因為盛薰嵐身上有一件法器。
怪不得這個地方這麼陰森,煞氣沖天,盛薰嵐卻一點兒事兒也沒有,那個老板娘的身體也快不行了。
本來事不關己,李明爽是不喜歡管閑事的,可是她又覺得盛薰嵐和她投緣,看在將要成為同學的份上,幫她一把吧!
李明爽並沒有上前攀談,而是在不起眼的地方做了一個奇怪的手勢,嘴里念念有詞,只听她低喝一聲“去”,小賣部門前瞬間起了變化,只有修道之人才能看清,門前的煞氣被祛除,又用了一道除煞符沒入門里。自適應小說站xsz.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