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 备胎女婿深藏不露 文 / 苏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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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秋妍家里并不算太大,也就是常见的一百平米左右的房子,但是客厅里的摆设都很整洁美观,没有异样的违和。
苏雯在厨房做饭,这不知道倒腾的什么,总之味道挺好。
邵兵和阮承灿两个大男人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坐在客厅里干瞪眼,似乎但凡是情敌,关系都好不到哪里去。
“邵先生在哪里高就啊。”总这么沉默也不是事儿,阮承灿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水,率先开炮。
男人之间的对比,最直接最实际的就在工作和收入上面,这是永远都不会出现偏颇的社会结构问题,同时也代表着被女人选择的概率大小。
邵兵不在意的笑了笑:“小地方的片儿警,还欠了一屁股的债,跟秋妍走在一起,估计到时候还得学人家赶时髦,玩儿裸婚。”
他这话说的还都是真的,先不说现在正经工作在香山派出所,就说邵逸修借他的十个亿的巨额资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回去。
没错,虽然现在资金还没到账,可按照邵兵对他家小叔的了解,昨天那番卖乖讨巧肯定是能起作用的,到时候可能钱不经他的手,但只要凯旋门捣鼓出来,那就肯定有他邵兵的股份在里面。
前几年只顾着暗中调查那些破事,不得不高调,虽然看似风光,手里头抓着的东西根本就没办法和周羡仙他们相比,之所以这次亮相燕京,为的就是接下来可以顺利成章的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彻底崛起,如那女人说的征程星辰大海,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世道,男人没个能赚钱养家的工作,怎么能对得起老婆孩子?或者说根本就找不到老婆。”阮承灿颇有些怜悯的看着邵兵,假意套近乎:“这样吧,如果你在派出所干不下去了,就来我公司吧,看在秋妍的面子上,我肯定给你安排个好工作。”
男人在女人面前装逼,就是想泡她,在男人面前装逼,那纯粹就是想恶心他。
邵兵撇撇嘴:“暂时不用,我跟秋妍还没打算结婚,我们都年轻着,多打拼两年,总能闯出来点儿名堂的。”
你不是吹嘘自己钱多么,钱多顶个屁用啊,老子这种没钱的照样踩死你。屌丝逆袭高富帅之后,获得的快感远远没有高富帅的憋屈汹涌澎湃。
果然,阮承灿听到这话顿时就气得牙疼,他妈的究竟是真傻还是装傻,老子都在这里,你还想着跟谷秋妍结婚?
滚回家玩儿蛋去吧。
叮咚——
外面又有人在按门铃,估摸着时间就应该是谷秋妍接他老爸谷知白回来了,趁着阮承灿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邵兵已经快速跑过去开门,丈母娘那边没打通关系,不是还有老丈人嘛。
“秋妍。”打开门,果然看见谷秋妍身边站着一位五六十岁的男人,头发些微有些花白,戴着眼镜,衣着也偏保守刻板,应该是谷知白没错:“这就是叔叔吧,跟阿姨一样有精气神儿。”
应该是特意打扮过的,谷秋妍难得的没有把头发随便束起来,而是选择披散在脑后,穿着一件雪白色的连体冬裙,袖子和小腿往下都镂空出来,用黑色的毛衣以及打底裤来点缀,脚上是白色的高筒靴,整个人看着格外有青春活力。
更值得提起来的是,因为这件裙子尺码有些小,所以曲线很玲珑,正面看过去,尤其是胸部的轮廓,颤微微的料都在里面。
别说还挺有女人味儿的。
看见开门的是邵兵,谷秋妍愣神片刻,很快就笑着张开怀抱:“什么时候来的,刚才要接我爸下班,没挤出来时间。”
洗发水的芳香在鼻尖划过,邵兵把谷秋妍抱在怀里,温软的触感让他忍不住在心里舒服的喟然长叹,不过众目睽睽之下,特别还是在人家老爸的眼皮子底下,他也不好吃人家女儿的豆腐,所以特别绅士的主动放开。
而这一幕恰好落入从客厅走出来的阮承灿眼里,差点没嫉妒的发疯。
“爸,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邵兵。”谷秋妍也看见从里面走出来的阮承灿,不过却并没有理会,而是促狭的对还站在旁边的谷知白介绍道:“怎么样,你女儿的眼光还算不错吧。”
邵兵平时不怎么穿西装,但穿上西装模样绝对是能拿的出手的,之前谷秋妍有些愣神,其实就是在注意他的打扮。
美的事物总是会让人心生向往,男人吸引女人,女人吸引男人,都是这个道理。
谷知白其实从开门之后就已经在打量邵兵,总的来说印象还是不错的,于是主动伸出手:“小邵吧,都别站在外面,咱去客厅聊,好不容易过来一次,今中午咱爷仨要多喝两杯。”
邵兵嘿笑着点头应下来,就听谷秋妍在后面说道:“爸,我妈可是最讨厌酒味儿了啊,您可悠着点。”
已经做早沙发上的谷知白闻言瞪了闺女一眼。
“爸,我错了,我去替你给老妈求情啊。”谷秋妍吐吐舌头,闪身进了厨房。
父女两个之间的互动挺温情的,夹在中间的阮承灿和邵兵也都很应景的笑出来,阮承灿趁这个机会,从自己皮包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叔叔,阿姨不喜欢您喝酒,那是为您的健康着想,前不久有人给我爸送来点大红袍,我寻思着您应该喜欢,就偷偷给您顺过来。”
看得出来阮承灿也是个会说话的,毕竟这大红袍市场价不便宜,说成是别人送的就减少很多压力,而且拿谷知白和自己父亲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瞬间就拉近距离。
“呦,这可是好东西。”果然,谷知白虽然有些惊讶,可也并没有拒绝,不过还是下意识的开始数落:“这么贵重的东西说送人就送人,你爸知道了,肯定气的吹胡子瞪眼。”
阮承灿笑道:“我爸那脾气您还不知道,哪懂得品茶啊,就适合凉白开解渴,再说送给叔叔您也是应该的。”
至于为什么应该,把人家养了二十几年的闺女都骗走了,当然应该送东西。
“小阮,你和秋妍是发小吧,这么铁的关系还送礼物,还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啊。”邵兵颇有些不满的看了一眼阮承灿,然后对谷知白苦笑道:“谷叔叔,我今天来就带点土特产,给您带的蒙古白估计阿姨也不喜欢,还真没什么能拿的出手的。”
不知道两位长辈具体的喜好,当然没办法对症下药。
阮承灿不屑的哼了一声,懒得解释。
邵兵刚才的意思,显然是把他的角色定位成朋友,把他自己的角色定位成男朋友,虽然也算是有些攻击性,可实际情况才不是几句话就能扭转的,一个穷鬼还站出来得瑟想吃天鹅肉,可笑。
谷知白赶紧摆手:“咱不比这个啊,贵重都是心意,你们以后常来坐坐就行,承灿也就这一次的东西我手下,下次我直接把他小子给赶出去。”
不像那些呆滞古板的老学究,谷知白本身还有些小幽默。
“别介啊叔叔,今天秋妍给我的任务,就是把您老给哄开心,要不然回去我没办法交代啊。”邵兵顿时急了,咬牙站起来:“这样吧,我虽然上学的时候成绩不好,可毛笔字练得不错,要不我给您露两手?”
正在喝茶的阮承灿差点没忍住喷出来,写字儿?这小子读书读傻了吧。
可是听到这种奇怪的要求,谷知白却是并没有笑,仔细地在邵兵脸上看了几秒钟,然后很干脆的站起来:“成,我也有两天没写字儿了,来书房吧。”
邵兵屁颠屁嗲的跟在后面,突然间提出来要写字儿当然不会是急病乱投医,而是之前和谷秋妍拥抱那会儿,在他耳边说的悄悄话。
阮承灿目送一老一少进书房,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间心里就有些不安,于是也不在喝茶,索性跟上去瞧瞧。
谷知白的书房并不大,但里面却摆的满满的都是书,书桌上还特意放了文房四宝,而且成色看着都还不错。
“我们那个年代走出来的人,因为那时候读书很困难,所以都养成喜欢写毛笔字儿的习惯。我和你阿姨没事儿的时候,都拿这个消遣下业余生活。”谷知白拿出砚台研墨,同时促狭的看着邵兵:“拍马屁可要拍到点子上,没有水准的话,即使有人帮忙通风报信,到最后还是不过关。”
听这意思,显然是对于女儿给男朋友开小灶的事情还是有些不满的。
邵兵眨眨眼:“如果写的好了,叔叔有什么奖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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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知白笑了笑,不置可否。
于是邵兵也不介意,瞧着砚台里的墨水已经差不多可以了,主动走过去,弯腰取出笔筒里的毛笔,并且抽了一张宣纸平铺在桌面上。
其实邵兵也算不上多懂书法,但是他会写,小时候整天被光着屁股扔到雪地里,唯一能消遣起来,忘掉寒冷的办法就是拿着树枝写字,虽然大多数都是骂他外公的,可不得不承认,邵兵的一手好书法就是这么炼成的。
在谷知白惊讶的注视中,邵兵沾了些墨汁,然后闭上眼睛几秒,在此睁开眼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整个人下半身犹如老僧入定,上半身却是笔走龙蛇,不出半分钟就一气呵成。
虽然还没看见写的是什么,只不过单看这架势就很有味道在里面,这个备胎女婿不见得多厉害,但至少不会跟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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