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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引子 文 / 來十包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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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水城里有一個街知巷聞的“詛咒”︰如果你上輩子為非作歹,那麼老天爺就會罰你今生做豬做狗。可如果你的前生是個惡貫滿盈的禽獸,那麼老天爺就只好罰你生個兒子是李塵了。

    由此不難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叫李塵的家伙,是多麼得被人瞧不上。

    這位城主府里唯一的少爺,從三歲開始就成了全城百姓心目中草包的代名詞。要是誰家里不幸生出了個傻子,鄰里們總會安慰一句︰傻就傻吧,總比城主家的李塵好些。

    從街頭到巷尾,從日出到日落,你總能看到百姓三五成群地談論著李塵的“光輝事跡”,並且多年來樂此不疲。作為靈水城里的“第一名人”,李塵很自然得成了大家用來分辨一些不熟悉的人是否是靈水城人的依據了。于是乎,經常會有這樣的對話︰

    “兄弟,你可知道李公子六歲那年曾經多少天沒洗頭麼?”

    “這能不知道嘛?整整二百二十天啊,就為了和一個乞丐比誰頭上的虱子多!”

    “什麼?這都不知道,你鐵定不是咱靈水城的人!”

    …………

    ……

    這位少爺幾年如一日地制造著一個又一個“驚喜”,弄得整個靈水城的男女老幼都能對他的事跡倒背如流。

    就比如他三歲時,在新年的慶祝宴上,他能當著全城百姓和他那父親城主的面,把自己的尿撒在碗里,然後像品嘗美酒一樣一飲而盡。

    五歲,他能把城主精心安排來保護他的五個貼身護衛全部毒死。最後他的解釋竟然是,自己想看看書上說的毒藥能致死這句話是不是真的。

    七歲,他成了神武院第一個驅逐並且承諾終身不再錄取的學生。理由是半夜上茅房沒有紙,他就把學院的創立者神武真人的畫像給撕了當草紙用。

    九歲,城里的陳、胡兩大家族聯姻。大婚當天,毛都沒長齊的他竟突發奇想地要當一次新郎官,並且帶著一眾手下真干起了搶親的勾當。兩大家族震怒,最後幸虧是城主大人及時趕到,賠了不知多少財物才平息了兩大家族的怒火。

    現在,這傻孩子已經長大到十五歲了。可他這傳奇般的一生仍然在有條不紊地繼續著。自適應小說站xs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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