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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站 > 歷史軍事 > 再鑄皇明

正文 第四十六章 甦州城下 文 / 括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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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旭眯著眼楮看了看遠處寫著“甦州府”三個大字的城門,心中充滿感慨。

    這甦州府可是整個江南地區的精華所在,時裝業甲于天下,堪稱大明朝乃至于整個東亞地區的時尚之都,比之後世之巴黎羅馬都不遑多讓。本來這明朝開國太祖朱元璋是農民出身,最看不慣的就是奢侈腐化和貪污受賄,官員貪污超過一定數額就要剝皮實草,執行起來不留情面,哪怕是自家的駙馬犯法也照辦不誤。但是這人類本就是好逸惡勞,喜愛美食美衣而厭惡惡衣惡食的,何況是以善吃、手巧、輕浮、奢靡著稱的甦州人呢。太祖去世之後,他設立的種種制度逐漸名存實亡,士大夫們拿著朝廷微薄的俸祿,自家人開著商鋪工廠,手頭漸漸寬裕了,就開始琢磨著怎麼吃怎麼穿了。從萬歷朝開始,這奢靡之風逐漸大盛,猶以甦杭、松江、南京等富庶地區為最。

    而一路上柳旭就看到許多“服妖”堂而皇之地在路上走來走去,而路人都不以為怪,顯然是司空見慣樂得。所謂“服妖”,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就是不同尋常的打扮,比如很多士子在深秋的天氣穿著絲綢、湖羅、紗制成的衣服,把衣服染成大紅、艷紅、深紫等等女子常穿的顏色,這種倒轉陰陽,混淆男女的作派頗有後現代的先鋒特色。

    當年萬歷朝“服妖”剛出現的時候還有個叫李樂的老夫子憤憤不平地說是亂世之象,還給對湖州太守陳幼學做了首詩︰

    昨日到城郭,歸來淚滿襟。

    遍身女衣者,盡是讀書人。

    只可惜李夫子的盛世危言沒人听取,大家還是各穿各的,而且越穿越亂,越穿越稀奇,往常禮服還有規制,普通人根本不能使用,否則就是僭越之罪,但是眼下根本沒人去管制度不制度了,只要是那好看的、奢侈的、新奇的就統統拿來往身上穿戴。比如最開始大明朝就一種方巾,現在則出現了漢巾、晉巾、唐巾、諸葛巾、純陽巾、東坡巾、陽明巾百十種名目,似乎有一個朝代,有一個名人就能給他套上一種樣式。

    晚明士大夫們在鞋子上的追求更是讓當今時尚少女們羞愧,他們發明除了方頭、短臉、球鞋、羅漢、僧鞋等等無數種名目,還把鞋子染成水紅、豆綠、鷹色、松花黃各種顏色,配上他們種類繁多的頭飾和衣服,簡直就是把時裝周搬到了大街上,可謂是窮奢極欲,至矣極矣。這種崇尚奢侈的風氣是如此流行,乃至于遁入空門的尼姑們也不能免俗,紛紛“衣服綺羅,且盛飾香纓麝帶之屬”為國家生產總值作出貢獻。

    說到這顏色,還有一則笑話,說某人父親鼻頭發炎變成了紅色,有人問他︰“請問你爹鼻子變紅了嗎?”此人答道︰“不敢,不敢,水紅色的鼻子。”問者聞言大喜︰水紅色好,水紅色淺,正是時下流行顏色!”由此可見這江南人附庸風雅、追逐流行之一斑。

    時尚業是各種行業里面高端的一種,它的發展需要很多要素的支持,足夠大的中產乃至富裕階層、一大批能工巧匠、穩定的社會環境、發達的商品經濟、崇尚奢侈的社會風氣、足夠的文化積澱都是它發展的基礎,想要玩轉這時尚業,除了甦州這整個中國還是真不作第二城想。這種時尚業發展到晚明達到極致,在張岱《松窗夢語》中就記載︰“自金陵而下控故吳之墟,東引松、常,中為姑甦。其民利魚稻之饒,極人工之巧,服飾器具,足以炫人心目,而志於富侈者爭趨效之”,完全就是明代之巴黎。。

    若不是你大清的豐功偉績,若是給這甦州時尚業足夠的發展時間,估計幾百年後就是每年甦州城里群魔亂舞,一大群小姑娘小伙子頭上頂著雞毛撢子到處走來走去炫耀流行了。

    除了這時尚業,甦州出版印刷業極其發達,比如寫《三言二拍》的馮夢龍先生就是甦州府人,他一生創作的作品極多,堪稱是明代的全勤寫手,而他之所以能寫這麼多書,和這甦州書商的追捧也不無關系。正是因此,明人評論出版業時說“凡刻書之地有三︰吳(甦州)也,越也,閩也”“余所見當今刻本,甦、常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

    總之,這甦州文化發達,商業鼎盛當地人民又是個愛看熱鬧,愛鬧事,愛看稀奇的性子,正是柳旭發揮演技的好地方。

    他一路上從嘉定城往甦州城走,因為照顧士子們的身體,也為了不要太早殺到南京城下,每日只是走個十來里就罷,因此從嘉定到甦州竟然晃晃悠悠走了三四日,大家一路上談天說笑,游山玩水,倒是不像巡行反閹,反倒是士子聚會了。

    至于跟著大隊行進的農民,他吩咐李奉天除了管飯之余不要給錢,畢竟找人的時候已經跟過半錢銀子了,若是跟不上也是因為他們沒這本事拿錢,也怨不得人。好在中國農民因為接受過重體力勞動的訓練,雖然力量或許不足,耐力和韌性是一等一的,他們除了個別因為疾病和偷懶而掉隊之外,竟然保持了八九千的規模並一直在增加。不過柳旭現在並不關注農民的人數了,因為他現在麾下已經擁有一千三百多名士子,這個數量堪比江南一府的生員數量,這給了他足夠的底氣,再也不需要雇佣農民站場子。

    “哥們現在已經是江南的頭號人物之一了,放在現代怎麼也是個‘意見領袖’‘民意代表’什麼的,考慮到哥們粉絲的高質量,還得是那種幾百萬粉絲的大V,轉發一條微博都得幾十萬打底的那種!只可惜現在****合法,萬能的朝陽區民眾估計拿哥們沒轍。”柳旭騎在一匹高大黃驃馬上,望著一個穿著魚肚白的湖紗道袍,扎著犀牛角束帶正朝著甦州士民宣傳濟民黨綱領的生員,心中得意地想著。

    他前世在內蒙古草原學過騎馬,雖然不敢飛奔,但是騎馬代個步還是沒問題的,來到明末適應了一段時間,總算是成了有馬一族。

    “師尊,現在咱們已經有九千多農民跟著了,這城里是決計住不了的,哪怕是生員安排起來也很有壓力,我昨日派人在城里問了好久,和多家牙行進行接觸,才勉強能保證每個士子都有住處。”周騎著一匹白馬慢慢走了過來,他剛剛開始學習騎馬,騎得並不很好,又怕驚馬傷了人,因此走得很慢。

    不過他騎的的確是一匹好馬,這匹馬還沒完全發育,和周一樣還是個孩子,身量不高,卻勝在步履跨灶,通體純白,只有馬腹下有兩個旋毛,左右對稱,一絲不差,好像一對乳房。

    《相馬法》上說︰“旋毛在腹下如乳者曰千里馬”。這匹馬雖然未必能日行千里,但是一天跑個五六百里還是問題不大的。只是周不敢放開騎行,這讓這匹神駿的馬有些不耐煩,它不時地打著響鼻,似乎在催促主人讓自己拔足飛奔。

    現在周成了柳旭的專職秘書,專門負責在柳旭和其他人之間傳達信息。這個職位可以讓一個人熟悉一個集體的各項事務,積累足夠的人脈,很能鍛煉人,周干得也很起勁。

    “既然這樣,除了我特別挑出的那三百人,倒不如讓他們回去,反正咱們也不需要了——”說到一半,柳旭突然住嘴,嘴里念念有詞︰“既然跟著哥們走,拿了哥們的工資,哥們就不能讓你們太輕松了。”

    “師尊,您的意思是?”

    柳旭臉上浮現出一絲邪惡的微笑︰“我這里有一個好計劃,可以把這些農民派上更好的用場,這個我自有安排,你待會听我安排就是。”

    “好的”周應了一聲,隨即又想到一件事︰“李奉天剛才告訴我,咱們一共帶來一萬兩銀子,一路上人吃馬嚼果,花了兩千多兩,送給那兩個紅毛夷人兩千兩,眼下已經用了快一半了,要不要跟那三位要一些?”

    “還剩這麼多?”柳旭有些驚訝,他做事比較天馬行空,向來是不管這些細節的,只以為一萬兩銀子快要花光了,卻沒想到還能剩下五千多兩。不過他隨後一想就明白了,他眼下又沒有養兵,根本沒有軍餉支出,更不需要制造軍械保證後勤,只是供給幾千人每日三餐和士子們的車馬費,當然花不了幾個錢。

    “這個不著急,你拿著我寫的材料單子,先暗著上面說的買上百十斤給我應急,然後派兩個人飛馬回家找你師母,讓她再支上兩三萬兩銀子,我眼看就有一場硬仗要打,說不得要大搞一場。”說著,柳旭從袖子里面掏出一張紙交給周。

    “這——”周看了看這張紙,上面卻寫著硝石卻沒寫硫磺,不由得奇道︰“師尊,這硝石雖然是軍用物資,多產自西北,只是眼下早沒人在乎,尋常采買也不困難,只是為何有硝石卻無硫磺,這可如何制造火藥?”

    “我眼下造火藥何用?難不成我還拿火藥去炸南京城不成?”

    周聞言有些語塞,他看了硝石,下意識地以為自家師尊想要制造火藥炸城,但是一想這樣一來就和造反無異。而他們率領的只是一群生員士子,平常慢速行軍尚且都有人因為不耐車馬勞頓掉隊,只能留在原地修養,日後慢慢追趕大部隊,這幫人平日里只怕連一只雞都殺不死的,如何能用來造反?想到這里,他不禁有些疑惑,不由得問道︰“敢問師尊,這硝石到底何用?”

    “嘿嘿,天機不可泄露。”柳旭抬頭看著甦州城,大笑道︰“既然這甦州城愛奢侈,愛新奇,愛熱鬧,為師就讓這甦州城更熱鬧一些!”自適應小說站xs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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