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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濃霧里的詭異巨島 文 / 戲水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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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沒想到,在濃霧里,竟然藏了這麼一座島。

    由于濃霧的原因,起初他以為只是一片大點的礁石,豈知沿著島旁邊劃了半個小時都沒有見到盡頭。

    直到看見一棵斜出岸邊的大樹,他才明白自己繞圈的是一座不小的島。

    “這島上有植物,應該不是新島,不知道有沒有人。太陽也要下山了,在上面過夜比在船上安全。”

    摸著給抓破的後腦勺,他就有點後怕。

    誰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怪物在濃霧里覬覦著呢。

    將船繩綁在那棵大樹上,他檢查了下突擊步槍,就上岸了去。

    這座島的植物很旺盛,長草過人頭,每棵樹都像百年老樹,一個人都環抱不過來。

    島上的空氣似乎更好,林夕本來很累,但隨著進入里面,竟然精神奕奕了起來。

    似乎剛剛下過雨,島上到處都是濕漉漉的,又有淡淡的閑腥味彌漫其中。

    沒走多遠,林夕竟然見到好幾條在地上活潑亂跳的海魚。

    何止地上,有的樹上也有。

    “呃?”

    等見到在某個樹杈上面盤著的數米長大章魚時,林夕不能再淡定了。

    “難道有水龍卷經過,將海里面的魚蝦蟹都甩到了這座島上?”

    在一棵數人都抱不過來的大樹下,他將大章魚跟幾條海魚丟在一邊,快速的清理出一片空地,要進行美味的燒烤。

    剛下過雨可能找不到干的柴火,但沒關系,他有修仙界那邊特制的火油,把它淋上去,連石頭都能點燃好些時間。

    生為一個吃貨,見到這麼新鮮生猛的海鮮,還輕易放過的話,那真是對不起老天爺的好心安排了!

    不過,撿樹枝的時候,林夕在草叢里意外的發現了一具尸體,滿滿的食欲頓時化為了虛無,還差點給血腥味沖得干嘔起來。

    那是一位一米八幾的壯實男子,五官平凡,衣服不現代,反而跟電視里的古裝很相似,做工很精細。

    他似乎給十分鋒利的東西砍中,攔腰斷成了兩截,腸子跟血灑了一地,死得不瞑目,真的很慘!

    管他呢,林夕蹲了下去摸索尸身,完全忘記了前一刻差點為之嘔吐出來。

    萬一這家伙身上有好東西呢,畢竟衣服這麼特立獨行非主流。

    可惜,讓林夕失望的,這是個普通人,而且還是很拮據的那種,搜出來的東西,連他都看不上,隨手就丟到一邊去了。

    林夕是沒了烤魚的心情,想了想,就繼續前行,想看看這個島上有沒有人,有的話就借宿一晚。

    見到那死得好慘的尸體,他覺得在野外露宿太危險了。

    隨著深入,霧也淡了起來,視野恢復了不少。

    “不是吧?”

    很快見到的第二具尸體,嚇了林夕一條,但陸續見到第三具第四具……他就開始麻木了,只在乎尸身上面有沒有值錢的東西。

    撿到一柄劍身刻著不少紋理的小劍,跟幾張的法符與兩瓶不明丹藥……呃,似乎里面有修仙者?!

    “這麼多人死掉,之中還有修仙者,難道有什麼可怕的怪物?”

    林夕連忙拿出殺傷力暴強的巴雷特xm109,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喵嗚!”

    一聲淒厲的貓叫,突然從前面傳了過來,隨後還有“吱吱”的尖銳鼠叫聲。

    “呼呼!”

    林夕正想過去看個究竟,卻有狂風到來,吹得他的眼楮有些掙不開。

    “篤篤!”

    “嗚嗚”

    一白一紅兩道影子前後糾纏,初看還在百米外,很快就到了十來米外。

    原來是一只拳頭大的白色小貓,跟一個酒壇大的血紅色老鼠在追逐撕咬,速度快得讓林夕眼花繚亂。

    小白貓能御風而行,不斷發動細小的風刃來切割血紅大鼠。

    而那血紅大鼠的身體很奇怪,不管給風刃切中哪里,只要不斷開造成大傷痕,傷口之處就有許多肉芽生出糾纏,很快愈合了去。

    血鼠的爪牙很鋒利,一爪過去就是皮開肉綻,它還能不斷吐出讓小貓忌憚的血色紅霧,所以是佔了絕對的上風。

    小貓只能且戰且逃。

    “喑!”

    一道風刃將碗口粗的樹枝干淨切斷,余勢不止,還切落了另外的一根,嚇到一旁的林夕︰我去,這只有尾指大小,不起眼的細長風刃,竟然如此鋒利。

    敢情那些給切得七零八落的家伙,都是給這風刃殺死的。

    林夕跑開去,找了棵大樹藏好,然後巴雷特伸出,準備瞄準。

    都是怪物,都殺了!

    事關自身安危,林夕絕不心慈手軟。

    “吱吱!”

    血鼠一陣怪叫後,身形竟然暴漲兩三倍,簡直跟一只牛犢子似的,接著呼出一掌,將小貓狠狠的拍飛了出去,砸斷了兩條碗口粗的樹枝。

    真是可怕的怪力!

    “轟!”

    這個時機,林夕怎麼會放過,便是給了那變巨大的血色老鼠一槍。

    巴雷特的光學距離修正瞄準系統,讓他在這百來米的距離里是成為了神槍手,是準確的打中了對方。

    只一槍,就轟掉了血鼠的小半個身體,接著第二槍,把明顯驚愣住的它變成了一堆碎肉。

    順利得手,林夕不禁愕然︰巴雷特這麼厲害?!

    要知道,能切開人的風刃,都難以奈何得了那血鼠。

    怪不得網上都叫巴雷特的狙擊槍做肩扛炮,而xm109的子彈是25mm的,比m107A1跟m98b的12.7mm,幾乎大了一倍,威力更是可怕。

    有一點他不知道的︰血鼠忽然變大兩三倍,防御是下降了兩個等級,所以才讓巴雷特兩槍干脆打死。

    至于那個小貓,林夕切換為突擊步槍,想走近點,將它掃射而死。

    “咦?死了?”

    他發現那只小貓倒在地上一動不動的。

    見到它嘴角白沫流不停,應該是中了毒。

    看到那奄奄一息的可憐樣子,還有一雙黑寶石般純淨的大眼楮盯著己身,“喵喵”的哀鳴。

    嗯,本來就是愛貓人士的林夕,這一刻承認是對這個小不點有些淪陷。

    “小貓咪你踫到我也算有造化。”

    喂了它幾顆除穢丸後,林夕轉身就走。

    “喵喵!”

    小貓卻站了起來,朝著他叫喚不停。

    “小貓咪,就此別過了。”

    見識過風刃的厲害,跟它不熟,林夕可不敢靠近,朝它揮揮手,就要告別。

    “喵!”

    小貓晃悠悠朝著里面走了幾米,又轉頭朝他叫喚著,再走幾步,又叫。

    分身常年跟野獸打交道,也能猜出小貓的意圖一二︰看它的樣子,似乎在叫林夕跟它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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