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站
小說站 歡迎您!
小說站 > > 異界之復制專家

正文 精靈 文 / 武夜

    &nbp;&nbp;&nbp;&nbp;一秒記住【.z.tw】,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精靈解釋

    1鬼怪。

    2(方言)機警聰明;機靈。例如︰這孩子真精靈,一說就明白了。

    精靈傳說

    精靈族的起源在北歐神話中是這樣的︰大神奧丁殺死巨人伊米爾之後,精靈從巨人尸體上誕生,並吸收巨人的精華,成為有靈性的生物,其中尸體向光一面誕生的是精靈或稱光明精靈,背光一面誕生的則是黑暗精靈。光明精靈們通體發亮,光明耀眼,長得非常美麗。他們通常性情溫良,開朗熱情,能和樹木花草、游魚飛鳥彼此溝通,因此眾神就把他們作為神的朋友。而根據冰島的傳說,他們的起源還有另外一種說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邊給孩子沖洗,神向她走來,她把未洗過的孩子隱藏起來。神問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許。神听了很氣憤︰“隱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隱藏起來,不能再活在人類當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變成了精靈。

    在很多地方,人們認為精靈是墮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異教徒死後,其善行不足以讓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卻也未滿盈而無法在地獄安身,于是便定居在兩者之間的中央王國,成為精靈。

    精靈特點

    在各種傳說之中,精靈族的特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長壽(有時甚至被認為是長生不老),高貴,優雅,聰明,美麗,和大自然幾乎融為一體,擅長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組成比較松散的王國,彼此之間平等友好。精靈通常是無序善良的,他們敵視邪惡種族,而和善良種族都能友好相處(對粗魯邋遢的矮人也許稍有不滿)。

    在“龍與地下城”系列游戲中,尤其是電腦游戲中,扮演精靈族更是往往成為玩家們的首選,以黑暗精靈游俠崔斯特為主角的長篇小說《黑暗精靈三部曲》、《冰風谷三部曲》更是讓玩家們對“龍與地下城”的地下種族-卓爾黑暗精靈也產生了濃厚興趣。

    現代精靈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著純色的長袍,冷靜而不苟言笑的法師,往往都已經有好幾百歲的年紀;年輕美麗的精靈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間的弓箭手,他們是天生的戰士和射手,為保護大自然而同邪惡作戰。相信是由托爾金在《魔戒》中塑造的。

    精靈種類

    elf(精靈)

    在眾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戲中出現的elf和人類很象,有著尖尖的耳朵,是美麗長壽的種族。一般以森林為家(暗精靈是住在地下),喜愛自然,情感細膩,聲音旋律優美,是天生的詩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條件下視野也是人的兩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術;學識廣博,對魔法有很高的天賦。精靈一般能活到700歲以上,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總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靈總是樂于在一些人類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費大量的時間︰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鳥鳴風吹……對精靈來說生命的意義在于慢慢發現美好的地方,並充分享受它。他們也很難和生命短促的種族建立深厚的友誼,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還有無盡的生命要度過,實在是件痛苦的事。

    lghtelf(光之精靈)

    比人類矮小而苗條,耳朵較長,愛憎分明,情感細膩,說話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愛自然美,喜歡跳舞、嬉鬧。他們的幽默如同他們的歌和詩一樣閃爍著智慧的光芒,擅長的武器為弓箭和長劍。在“被遺忘的國度”中共有五種精靈︰金精靈、月精靈、野精靈、海精靈和德洛爾。在《龍槍》中有奎靈那斯提精靈、西瓦那斯提精靈、卡貢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等

    drkelf(黑暗之精靈或者叫drw卓爾)

    黑精靈,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處的神秘種族,信仰著某種以蜘蛛圖騰為標記的邪神,並獲得暗黑力量的保護。身高約160公分,體重在50公斤左右,有著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膚和銀白色的頭發,對魔法有相當強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襲,但是對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lfelf(半精靈)

    半精靈是人類和精靈的混血兒。他們比其他精靈稍高一點、強壯一些。半精靈和其他精靈最大的不同是他們會長出胡子,這使得精靈能輕易地辨認出他們的人類血統。精靈非常排斥半精靈,根本不認為他們屬于精靈;人類雖然因他們漂亮的外貌而較能容納他們,但也很排斥他們那屬于精靈一半的血統。

    另外還有hghelf(高等精靈),這是從神話時代便存活下來的精靈及其近親。

    有名的精靈如《龍槍》中的羅拉娜,阿爾瀚娜。星光,半精靈坦尼斯;《羅德島》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靈碧羅蒂絲;“被遺忘國度”系列中的黑暗精靈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稱作精靈的“精靈”︰

    gbln(戈柏林)

    紅帽子(見redp)等邪惡的小精靈的總稱,體型不大,喜歡惡作劇,制造災禍,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傳它們的微笑會令血液凝固,大笑則使果實從樹上紛紛墜落,就連女巫也容不下他進家門,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覺得礙眼。

    戈柏林經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縫進入法國,搶灘成功後便很快蔓延至整個歐洲,並潛上維京人的龍船,偷渡進入英國。英國德魯依教徒稱他們為“羅賓戈柏林”,後來簡稱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會造成很大的麻煩,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氣或難受的惡作劇,如制造噩夢從沉睡者耳朵里灌進等,以作弄人為樂。戈柏林有設計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龍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為藍本溜嘴和繪畫。他們能于蒼蠅,胡蜂,蚊子及大黃蜂溝通,最喜歡的夏日消遣就是驅動這些昆蟲攻擊人類,馬匹,然後在一邊看好戲。他們喜歡騷擾家馬或野馬,看到馬兒頓足,或在沙中磨蹭時,你就能確定他們身上一定有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沒有固定住所,他們總是進駐岩石裂縫,樹根表面,但他們定不下來,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惡的精靈都被描述為“它們是丑陋之極的壞精靈,頭戴圓帽,腳穿尖鞋,而且還拖著一條毛茸茸的長尾巴,整個樣子就是一個極度可怕的小惡魔。

    redp(紅帽子)

    是邪惡凶殘的gbln,住在甦格蘭和英格蘭交界的廢棄城堡或撩望塔當中,他不時變換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結實,容貌似老人,有著長長的白須和一雙惡狠狠的紅眼楮,雙手是鋒利的鷹爪,沒有手掌,頭上戴著一頂紅帽子,腳上穿著一雙鐵靴,奔跑速度很快。

    紅帽子會獵取人類鮮血,將紅帽浸入血泊中,維持其色澤的鮮艷,再強悍的人也敵不過紅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聖經中的經文,這樣他自己就會消失無蹤。

    p(英普,魔精)

    來源于英國傳說,英語里有“頑童“的意思。對于它的長相有很多種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們居于英格蘭的沼澤地區,在陸地上她它會騎著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馬,四處奔跑。

    一般是體型很小的魔鬼,大約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長偷襲,p口中吐出的氣息會使植物枯死,動物生病。很多時候為邪惡魔物或魔法師的信差和監視器。為一般魔法陣呼叫出的小惡魔,只會初級咒文及幻術。

    在《暗黑破壞神2》中有一種叫做dep的怪物,個頭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彎曲,體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頭發為白色或淺灰色,密密地從頭部兩側下垂,遠看酷似木偶。

    在民間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跟人不相往來,所以人們看到的都是邪惡的小精靈,但是實際上很多小精靈只是喜歡捉弄人,搞搞惡作劇罷了。<le。這些小精靈大多獨居,善良而友好,有時也會弄些惡作劇出來。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里描寫的那個惡作劇的小精靈迫克(見pk)就是一個典型的hbgbln。下面是莎士比亞筆下的小仙人與迫克的對話,大家可以從中看到淘氣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沒有把你認錯,你大概便是名叫羅賓好人兒的狡獪的、淘氣的精靈了。你就是慣愛嚇唬鄉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氣喘吁吁的主婦整天也攪不出奶油來;有時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時弄壞了酒使它不能發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們引入了迷路,自己卻躲在一旁竊笑;誰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給他幸運,幫他作工︰那就是你嗎?

    迫克︰“仙人,你說得正是;我就是那個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奧布朗跟前想出種種笑話來逗他發笑,看見一頭肥胖精壯的馬兒,我就學著雌馬的嘶聲把它迷昏了頭;有時我化作一顆焙熟的野隻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舉起碗想喝的時候,我就拍的彈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麥酒都倒在她那皺癟的喉皮上;有時我化作三腳的凳子,滿肚皮人情世故的嬸嬸剛要坐下來一本正經講她的故事,我便從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個大元寶,一頭喊‘好家伙!’一頭咳嗆個不住,于是周圍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後合,他們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淚都笑了出來,發誓說從來不曾逢到過比這更有趣的事。”

    pe(皮克希)

    出現在英國西南部的薩默塞特、代翁和康沃爾等幾個郡的傳說中的愛惡作劇的小精靈,亦作“py”。從何而來以無從考證,有人認為他們和腓尼基人一起來到英格蘭,往外喬遷到東方的戴聞和山姆塞。也有人說皮克西是英格蘭最早的居民,羅馬統治時代,fere跟著來到英格蘭,皮克西先是歡迎,後來擔心家園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ere退出這三個郡才罷休。

    這些小精靈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過可以任意改變自己的大小),人形,紅發綠眼,上翹的鼻子,嘴角上總是掛著一副淘氣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著緊身的綠衣。(在英格蘭茂密的草原中,這身裝束是最好的掩護。)紅發綠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變。

    他們是最喜歡的惡作劇是使人迷路,不過你只要把外套反過來穿就可以躲過它們的搗亂。有時候,皮克希把人迷到無法恢復神智,在鄉間晃來晃去,口中念著一些沒人懂的語言,這種情況就叫“皮克希附身”。當地人為了取悅這些小精靈,通常會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門口,給皮克希用于沖洗它們的嬰兒,或者留些牛奶給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爐打掃干淨,給它們一個跳舞的地方。

    pk(迫克)

    類似pe的小精靈,身上一樣是綠色緊身衣。居住在英格蘭南部幾個郡的鄉村里,與pe不同的是,它們與另一群精靈小魔女(見fere)的關系很好,當fere在午夜翩翩起舞時,他們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們照顧的對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動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對羊和其他家畜沒有什麼興趣,他只愛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動物。

    它們也喜歡跟人類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而對于那些背信棄義的負心漢則更是會盡情地捉弄他們,據說它們喜歡跟隨風笛的節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中也有一個迫克(又名好人兒羅賓),不過那個迫克實際上是個淘氣鬼(見reln(戈蘭林)

    熟悉各種工具和機械的淘氣小精靈,與地精和gbln是遠親。他們和地精一樣,早期都是裨益人類的精靈。他們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還能提升工匠的技術啟迪工匠的發明。

    人類若早發現戈蘭林對科技發展的貢獻,歷史或許就會改觀。可惜大部分工程師都不知道戈蘭林所花費的心血,獨佔各種發明的功勞,連一絲絲的榮耀都不留給他們。因此戈蘭林改變了對人類的觀感。現在,他們不僅不幫忙,還用他們在工具和機械方面的知識來刁難人類,讓人們制造各種工具和機械都難逃“戈蘭林效應”的肆虐。

    說到“戈蘭林效應”,舉例就是釘釘子時,錘子突然改變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記;鋸木板時,踫到棘手的硬結;粉天花板時,油漆總是沿著手臂一路下滑……。

    每個家庭都有一個戈蘭林,隨著縫紉機之類的家庭機器搬進來,一代一代地住了來。家居生活的小差錯洗澡水一會冷一會熱,快上班時汽車暴胎都是他們的把戲。二戰時也相傳戈蘭林會破壞飛機的發動機。<(鞋精靈、矮妖)

    愛爾蘭傳說中會做鞋的小精靈,他們通常穿著一身綠色的衣服,衣服外系著一條皮圍裙,腳穿銀色扣鞋,頭戴紅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著一副眼鏡。這些鞋精靈的最大特點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從來不做完一雙。他們同brwne一樣喜歡捉弄人類,反應很靈敏,可以很快地躲開人們的視線,如果你非常幸運能夠抓到他的話,他就會把秘密財寶的藏匿處告訴你,在他們帶你去挖寶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轉楮地盯著他,否則稍一挪開他們就會消失無蹤。另一種說法是它們將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標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盡頭,哪就有金子!傳說中只要抓到,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帶你走到彩虹的盡頭,找到財富。

    bdh(伯達克)

    在甦格蘭蓋爾語里,“bdh”的意思是“老人”,這種精靈會從煙囪鑽進屋里,偷走那些毫無防備的小孩或嚇唬他們,在它進屋之後小孩便開始作噩夢。據說伯達克只騷擾那些淘氣的孩子,為了防止它從煙囪鑽進來,可以在壁爐里撒上鹽,因為伯達克討厭從鹽上走過。

    另外還有兩個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甦格蘭,一個是波吉(bge),這種小精靈通常躲在碗櫃和衣櫥里,喜歡黑暗,喜歡惡作劇,會變形,例如變成一大堆灰塵。另一個是波加特(搗蛋鬼)︰

    這種小精靈很象地精,常穿著一身破爛骯髒的衣服,皮膚暗黑,頭發茅草般凌亂,手指頭愛東摸西踫,兩只腳很不靈活。

    搗蛋鬼的出現跡象可以叢家里頻頻出現的狀況,或者是天黑後不斷有吵鬧聲察覺出。當他們出現時,會推倒牛奶瓶,扯斷窗簾束帶,使母雞不會下蛋,嚇壞貓兒,讓狗沒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門,故意讓水龍頭流個不停,堵塞水溝,吹熄蠟燭,捏熟睡的小嬰兒的鼻子,把他們弄醒(天啊!)

    問題是沒有人知道如何安撫他們,或者怎樣把他們趕走。受到搗蛋鬼騷擾的主人除了搬家,別無他法。而且搬家也要盡快,否則搗蛋鬼知道,也會藏在家具跟著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h(班迪斯)

    威爾士傳說中的小妖精,這些長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見fere)和小妖精(見gbln)的“雜交品種”。它們喜歡將兒童劫走,換成自己的子女((酒窖精)

    穿著白襯衫,及膝短褲,長襪,瓖銀扣皮鞋,系著圍裙戴紅帽子的酒窖精靈,就住在酒館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當的酒館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煩,只會享用他們得到達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館或酒館,他會飽食存貨,大量飲酒,很快就使得老板關門大吉。如果是在一個太愛飲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會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貪杯的屋主只能看著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著腦袋。

    酒窖精的最大問題就是變成酒鬼,這時候這個屋子就會听見打破瓶子,醉酒時的叫囂聲和歌聲,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騷動聲。酒窖精是沒有辦法控制的,唯一解決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斷絕飲酒供應,過段時間之後,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尋住所了。

    kbld(寇伯,家神)

    德國傳說中的一種精靈。每個家庭都應該有個寇伯來幫忙,他們是最勤勞,最忠心的好幫手。這些滿臉皺紋,老態龍鐘的小矮人,會為提供他們庇護的家庭無悔的服務。他們擅長的或有打水,擠牛奶,劈柴,揀雞蛋,照顧馬匹,打掃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務為樂,而且只要稍加練習就能轉到室內服務,其水準決不輸給他們在花園庭院中的表現。

    寇伯工作勤勞,但要求的回報並不多,餐桌上丁點的碎屑就足以讓他們飽餐一頓,不過主婦們若忘記喂寇伯的話,他們可是會馬上報復的。等她們打破盤子,燒到手指,絆到門檻,寇伯的奸笑聲響起,他們才恍然大悟——忘記喂寇伯了。<e),居住在地下。這些地精在游戲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現︰邪惡粗暴,為一般游戲中常出現的低等怪物。外觀與人類相似,但眼楮比人類大一些,皮膚為土色,常在暗中活動,具有夜視能力。常配有皮衣、劍、手斧、盾,單體攻擊力不大,喜歡集團進攻。在公司制作的《龍與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樣的怪物。

    卡雷爾。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郵遞員的童話》中描述了,長著大胡子,帶著郵遞員帽子,披著郵遞員斗篷的郵局迷你家仙。它們在晚上出沒,整理郵局信件,貼標簽,發電報……吃電報條面包屑、舔郵票。還用各式各樣的信件打牌(撒謊騙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愛情的信是王牌)。

    <e的一個分支,居住在山頂處自己開鑿的山洞或隧道里。“brbegz”這個名字來源于法語的‘brbeglee‘,意思是‘被凍住的胡子‘︰他們頭發和胡須銀白是因為結滿的厚厚冰柱,當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發須。

    他們在溫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場大雪後才出現,因此氣溫在零度以上時很少看見他們,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們捕捉到的少數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數小時。

    冰胡子有雙大腳,他們的大腳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幾乎垂直的雪坡,還可以用作鏟子來挖隧道。它們喜歡駕馭雪崩,對人類很友好,在雪崩即將發生時會發出警告,同時會幫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們從雪里挖出來。

    冰胡子可以在幾秒種內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論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來。冰胡子不論男女類似現代人跳傘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這個原因在遠處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說他們說話象是瑞士阿爾卑斯山土撥鼠的嘯聲,不過他們可以隔著很遠的距離用一種很怪的鳥叫聲聯系,這種聲音會被誤認為在山壁間呼嘯的風聲或是阿爾卑斯號角聲。

    brwne(棕精靈,棕仙)

    甦格蘭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淘氣鬼(見hbgbln)的一種。“br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稱為“brwne”是因為這種小精靈總是穿著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們的臉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頭發卻很長,喜歡獨居,有時也成群出現。與其它的許多淘氣鬼一樣,棕精靈不大喜歡搞惡作劇,它們希望與人和諧相處,如果你對它們好的話,它們就會幫你做家務,但你不能給它們報酬,一給報酬它們就會永遠消失,你只能通過其它方式回報它們,例如在它們可能經過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們最愛喝的牛奶)。如果棕精靈受到侮辱的話(它們有時候很容易受到傷害),就會離開你並帶走你的好運;如果受到的傷害很大,它們就會轉變為上面所說的波加特(),不斷給你制造麻煩。

    有人說,這種喜怒無常的生物之所以幫助人類,只是垂涎于人類的智慧,觀察人類的行為。還有人認為他們是一種比人類更淳樸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類和平、友愛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傾向于後一種想法。棕精靈在戰場上並不是一個好戰士,他們的戰斗技藝與你的想象相去甚遠。他們喜歡用逃避戰術在戰場上與敵人周旋,當敵人放棄追擊時,他們就遠遠地用石塊攻擊敵人。

    棕精靈的長處在于尋找丟失的物品和珍寶。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們能夠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來,沒有手指和腳趾的事實對他們沒有任何不利影響。與這個極有價值的天賦相比,這種謙遜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報酬。

    有人認為棕精靈實際上是新石器時代一個失蹤的種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認為它們是古羅馬家庭守護神拉爾(lr)的後代。

    魔戒中的精靈

    精靈(theelve),中土最迷人的種族,托爾金的樂趣和驕傲。他多次稱他們為他最得意的創造。他花費了驚人的時間構建他們的文化,歷史,甚至創造了兩套完整的精靈語言︰昆雅(eny)和辛達理(ndrn);了解這些,就不難相信他所說的話。

    許多人誤將托爾金筆下的精靈與英國民間傳說中的小妖精混為一談,實際上他們並不相同。盡管托爾金自己也承認,神話是他創作的基礎,但他的精靈和神話中的那個種族在族性上毫無共同之處。

    精靈是至上神伊魯維塔之子(flvtr)。伊魯維塔遠在日月甦醒之前的古代就創造了他們,賦予他們永生的美貌和華麗的歌喉。他們在遠東的星光下醒來,四處游蕩,並逐漸創造出語言。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梵拉(vlr,主神)並不知道有這樣一個種族,但梵拉的死敵,制造邪惡的摩爾克(elkr)听說了他們的存在。他派出黑騎士,將許多精靈劫掠至他的堡壘殘酷折磨,最終使他們變成獸人(e)一次在中土行獵,偶然听到了精靈的歌聲。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報告。為了精靈的安全,梵拉發動了對摩爾克的戰爭,多年後終于擊敗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來。戰後,梵拉召喚精靈前往賜福國度阿曼(n,thebleedhedeepelve),首領是睿智的芬威(fnwe);最晚到達、人數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靈(teler,thee-elve),首領是埃爾威•辛格羅和歐爾威兄弟(elwengll,lwe)。這三大種族合稱為光之精靈(elveflght);而那些不願跟來,或中途走失的則被稱為黑暗精靈(elvefdrkne),因為他們在日月甦醒前再沒有見過神樹的光芒。

    梵雅精靈最受諸神之王曼威(nwe)和星辰之後瓦爾達(vrd)的喜愛,此後一直住在阿曼。諾爾多精靈是大地之王奧力(le)的朋友,從他那里學到了許多工藝。其中費厄諾爾王子(fenr)捕獲了兩顆神樹的光芒,將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顆西瑪瑞爾寶石(lrl)中。但是重獲自由的摩爾克毀掉了神樹,並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寶石;費厄諾爾的父親芬威也被殺害。曼威告誡精靈不要向摩爾克開戰,但以費厄諾爾為首的諾爾多精靈不听勸告,決定回到中土。他們在阿曼海邊為奪船與特勒理精靈進行戰斗。

    費厄諾爾奪取了特勒理精靈的船只,帶領最忠實于他的精靈渡海來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爾羅格(炎魔,h)中,梵拉率領留在阿曼的精靈回到中土,俘獲黑暗之君並將其永遠地投入太虛(thevd)。眾多精靈駕船回到不死之國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嶺繼續留下。三枚西瑪瑞爾寶石歷盡劫難,一枚升上天空成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則被投入大海。這也是千百年後的三枚精靈魔戒︰天空之戒(er)名稱的由來。

    精靈身材頎長,聰慧美麗,舉止優雅,目光敏銳。他們最擅長詩歌,文學和音樂,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極度的悲傷可以殺死精靈;當他們覺得一萬個世紀太長的時候,也可以選擇放棄不朽的生命,前往靈魂主宰曼多思(nd)在阿曼的廳堂。

    《指環王》中著名的精靈王族里,加拉德麗爾(gldrel)是金發的諾爾多精靈;她的女婿,利文德爾(rvendell)的創建者埃爾倫(elrnd)則是黑發的諾爾多精靈;她的丈夫塞萊伯恩(),以及金色叢林的守護者哈爾迪爾(hldr)都是辛達爾精靈,與特勒理精靈同宗,頭發是銀灰色。在魔戒被銷毀後,幾乎所有的精靈都駕船前往西方;只有埃爾倫的女兒阿爾紋(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靈留了下來,成為中土人民口中流傳的傳說。

    由于“龍與地下城”的設定的靈感幾乎就是由《魔戒》帶來的,因此其中的精靈也和托爾金筆下的精靈有異曲同工之妙。

    龍與地下城中的精靈

    精靈經常出現在人類的居住地,雖然總是受到歡迎,但他們對這種生活並不是很習慣。精靈以詩歌、舞蹈、說唱和魔法技巧而著稱,崇尚自然單純的美。但若森林家園受到威脅,精靈便會施展刀弓技巧和戰略,顯露武藝精湛的一面。

    性格︰精靈常展現歡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懷好奇但不貪婪。由于壽命很長,精靈能以更寬廣的觀點看待一切事物,他們不會對瑣事鑽牛角尖。然而,當他們追求特定目標時,不論是進行冒險,或是學習新技術及手藝,精靈都能專心一意,心無旁騖。與精靈作朋友需要很長的時間,成為敵人也一樣,但要精靈忘記朋友或敵人卻更困難。精靈蔑視輕微的冒犯,但對嚴重的侮辱則會采取報復。

    體型與外貌︰精靈通常較人類矮瘦,身高約45至55英尺,體重約85至135磅。精靈男性身高與女性類似,體重則稍重。精靈皮膚白皙,發色深,常有深綠色的眼楮。精靈沒有胡須或體毛,他們喜歡樸素舒適的衣物(特別是淺藍色或淺綠色),也喜歡簡單雅致的珠寶。精靈擁有優雅細致的身軀,他們的美貌常令其他種族印象深刻。精靈110歲時才成年,壽命可超過700歲。

    精靈並不需要睡眠,這和其他常見種族大為不同。精靈每天冥想(精靈語稱之為“出神”)4小時,這使他們獲得如同人類睡眠8小時的效果。精靈冥想時會做夢,這些夢實際上是經過長年練習之後的內省的心智鍛煉。

    與其他種族的關系︰精靈認為人類不夠細膩,半身人不夠沉穩,侏儒太平凡,矮人則毫無幽默感。他們對半精靈帶著些許憐憫,對半獸人則完全不信任。雖然精靈可能給人感覺有些傲慢,但卻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樣挑剔。一般而言,精靈對于不合己意的人,也會表現愉悅和親切(畢竟除了精靈自己以外,每個人在他們眼中都不及格)。

    陣營︰精靈愛好自由和多樣的事物,喜歡表現自我個性。他們大多傾向混亂陣營,但卻表現溫和。一般而言,精靈會珍視保護他人的自由,就像對待自己一樣。精靈通常是善良的。

    居住地︰精靈通常以氏族為群居住在森林里,氏族人數不超過兩百人。他們將村落隱秘地與森林融合,盡量不對森林做出傷害。精靈會打獵、采集食物和種植,他們使用特殊技術和魔法,不需開墾犁地就能豐衣足食。精靈通常會限制村人與外人接觸,然而部分精靈會以細致的服飾或工藝品換取他們不屑挖掘的金屬,藉此過著富裕的生活。

    居住在人類土地的精靈通常是四處旅行的吟游詩人、受歡迎的藝術家或賢者。人類貴族常競相聘請精靈教導孩子劍術。

    宗教︰精靈敬仰“生命護存者”。

    語言︰精靈語十分流暢,帶著微妙的抑揚頓挫,而且文法復雜。精靈文學十分豐富精彩,以歌謠詩詞最為著名。許多吟游詩人學習精靈語,以便在自己的曲目中加入動听的精靈歌謠,有些吟游詩人則靠發音記誦精靈歌曲。精靈文如同精靈語一樣寫流暢,而且成為木族語(樹精和皮克精等生物所用的語言)使用的文字。

    姓名︰精靈通常會在百歲生日後宣布自己成年,然後為自己選擇一個名字。但就算是知道他已成年的人,仍可能繼續用先前的幼名稱呼他,而他本人也不見得介意。成年精靈的名字完全自創,雖然可能反映他喜歡的某些人名,或家人的名字。精靈仍有家族姓氏,通常是由一些普通精靈詞匯組合而成。有些精靈在旅游時,會將姓氏譯為通用語,有些則仍保留精靈語的念法。

    男子名︰阿拉密爾(rl)、歐斯特(t)、恩尼亞里斯()、奎里昂(rn)、薩米爾(thr)和薩里伏(thrvl)。

    女子名︰安娜斯崔娜(ntrnn),安緹諾雅(ntn)、德魯希麗雅(drl)、菲珞西爾(fell)、依蓮尼亞(elen)、莉雅(l)、瑰拉瑟(llthe)、希瑰(l)、維蘭瑟(vlnthe)和珊娜菲亞(nph)。

    家族姓氏︰阿瑪斯塔夏(t,意為“星之花”)、阿瑪吉爾(kr,意為“寶石花”)、嘉蘭諾德(glndel,意為“月之呢喃”)、荷里米昂(hln,意為“鑽石露”)、利亞頓(ldn,意為“銀葉”)、梅利安涅(elne,意為“橡樹末”)、耐羅(nl,意為“夜風”)、暹諾德(,意為“金瓣”)。

    冒險者︰精靈會因為喜歡旅游,而成為冒險者。人類的生活節奏讓精靈很不習慣,覺得每天都被綁住,數十年才發生改變。所以生活在人類社會中的精靈,會尋找能夠自由漫游的工作,訂定自己的步調。精靈也喜歡展現劍術或射擊方面的武藝,也希望能獲得更強大的魔法,這驅使他們四處冒險鍛煉。善良的精靈也可能反抗暴政,或為理想獻身。

    精靈種族特性

    1:敏捷2,體質-2︰精靈體格縴細虛弱,但動作流暢優雅,他們天生就擅長隱密行動和箭術。

    中型體型︰由于體型中等,所以在體型上沒有特別加值或減值。

    精靈的基本速度為30英尺。

    對睡眠法術及類似效果免疫,對附魔系法術及類似效果的豁免檢定擁有2種族加值。

    昏暗視覺(lw-lghtvn)︰精靈在星光、月光、火炬或類似的微弱光線下,視覺距離是人類的兩倍。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依然能辨識色彩和物體的細節。

    擅長使用長劍或細劍(二選一),也擅長使用短弓、長弓、復合短弓和復合長弓。精靈重視劍術和箭術,對這些武器相當擅長。

    “聆听”、“搜索”和“偵察”技能具有2種族加值。精靈只要經過密門或隱蔽門5英尺之內,無須刻意注意就可自動進行“搜索”檢定。精靈的感覺非常敏銳,可以直覺感應到隱藏的門。

    天生使用語言︰通用語和精靈語。額外語言︰龍語、豺狼人、侏儒、地精、獸人和木族語。一般而言,精靈會使用敵人和朋友的語言。龍語則是古籍中隱藏著神秘知識的語言。

    天賦職業︰法師。精靈兼職時,法師職業不計入p減值。

    精靈很容易便可學會法師法術(有時甚至聲稱魔法是他們發明的),許多精靈常身兼戰士和法師。

    手機用戶請瀏覽wp..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全文閱讀 | 加入書架書簽 | 推薦本書 | 打開書架 | 返回書頁 | 返回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