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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吉米 文 / 沉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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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利斯選了一間靠近內院的房間,打開窗戶,可以看見內院里的人造園林,空氣清新。

    稍事休息之後,克利斯走出旅店。

    輾轉來到恰西鐵匠鋪,這個豪爽的矮人上前就是一個擁抱,只不過為了照顧他的熱情,克利斯不得不蹲下身來迎合。

    克利斯取出袋里的飛爪,它已經變得面目全非了。

    昨晚亨利的那一記沖鋒撞飛了克利斯,形成的震蕩波當時就使得飛爪幾乎散架,然後又撞在牆上,它的內部卡簧和外壁都已經扁平變形,放在桌上,叮嚀當啷地散了開來。

    矮人的眼珠瞪得溜圓︰“哦,我的朋友,我想你是把它當作了鐵錘吧,光明神在上!”

    矮人對于鐵匠技巧的執愛也延伸到了自己的作品之上,正所謂愛屋及烏,此時滿臉的心疼,伸出粗糙寬厚的大手輕柔地撫摸著這些飽受創傷的零件,仿佛這是他的孩子。

    克利斯搖頭︰“戰斗時撞到的。”

    矮人依然如故,一邊撫摸一邊嘆氣。

    克利斯將飛爪交由恰西修理,這個樸實的矮人還不忘在他離去之時一再交代愛護自己的武器和工具,就該像愛護自己的孩子一樣。

    “你對他好,他就對你好。”

    這是恰西的原話,克利斯還特別注意到,恰西指代物品時使用的那個人稱“他”,對恰西而言,這些經由他手打造的東西已經擁有了生命一般。

    但無論如何,恰西對手藝的執著卻是值得贊揚和學習的。

    或許就是因為這麼一份執著,矮人們的鐵匠手藝才能冠絕大陸吧。

    出得門外,來到大街上,街上人來人往,今天不是大型集市,但這里是帝都,大陸的中心,即使未逢集市,這里也同樣繁華。

    越靠近皇宮,建築就越發肅穆,而皇宮之外的幾條大街,都明亮整潔,騎著高頭大馬的巡城衛兵正來回巡邏,他們身穿威武華麗的鎧甲,就連座下的馬匹都一身盛裝打扮。街面上的店鋪也都裝潢得華麗大氣,同樣的,這里的店鋪售賣的也是最為奢華昂貴的物品,藥劑店、晶石店、裝備店、衣裝店。

    但事實上,最熱鬧的卻不是這里,帝都有貧民區,自然也有除去貴族之外的中間階層居住地,這里的人們多數都有一份較為體面的工作,比如騎士老爺們的扈從、貴族的園丁等等。

    在這中等階層居住區和貧民居住區之中,有一個不小的廣場,中央是一個噴水池,池水正中是當今帝皇飛馬揚鞭的雕像,而這個噴水池邊的位置便常年為吟游詩人、雜耍藝人,以及各種小吃、各種小玩意的攤子所佔據。

    這里,才是最熱鬧的地方。

    克利斯來到這里,饒有興趣地一會看看雜耍,一會嘗嘗小吃,帝都氣候分明,所以各地的小吃基本都有,克利斯很驚異地發覺這個世界的人們對于吃同樣極有研究,比如此時手上的這個叫做“丁零果”的東西,雖然名稱里有個“果”字,但它的主料其實不是水果,而是一種叫做“樸匝”的蟲子的蛹。

    當地人將這東西調上姆普粉——類似于前世的木薯粉,再加一些蜂蜜和芷香,然後放入油鍋里烹炸,熟透之後,用木簽串在一起,一口下去,香脆爽口,唇齒留香。

    克利斯在父親的領地里可沒吃過這麼多樣的小吃,自來到帝都,進入學院之後就沒有這樣放松過,心情很是不錯,所以決定今天不再修習體能和冥想,就當是逛街散心,給自己放個假也挺好。

    他慢慢地在人群里走著,一邊看著街邊的小店、攤上的小玩意,一邊吃著手上的丁零果。

    吉米是個貧民小孩,確切地說,是個流浪的乞丐,自懂事以來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自己下一頓能吃上什麼,自己晚上能睡在哪里——在貧民區,有很多這樣的孩子,他們曾經渴望著美好的生活,但最後卻把希望全都寄托于神明,而不是自己的雙手。

    但漸漸絕望後,卻又不得不依賴于自己的雙手——他們撿一切可以使用或者食用的東西來使自己過得更好,或者,在人們不注意的時候順手將他們口袋里的東西掏走。

    相對于前者而言,後者能使自己過上更長一段時間的好日子。

    所以,多數時候,吉米都不屑于去那些老爺區去撿他們不要的東西。

    這種生活,吉米已經過了好幾年了,從最初的生手漸漸成為了這個圈子里的巧手。

    對于一個巧手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看對方是否有錢,而是對方能不能下手,吉米可是記得圈子里有幾個眼楮不夠亮的家伙偷了不該偷的人之後,幾乎在當天就被捉住活活打死或是賣掉。

    在吉米看來,分析是否可不可以下手的人很簡單︰出門還會帶著幾個隨從衣飾華貴的就是商人,衣飾上還可以分辯是不是外地商人;來游玩的人多數會幾個同齡人走在一起——蘭蒂斯里的不少學員就在這一類中;至于是否貴族,這還用說嗎,沒有貴族會出門不帶隨從的,如果沒有——那算他倒霉。

    而吉米盯上的這個小子——十六七歲,衣飾簡單,應該不是貴族,沒有隨從,看他臉色蒼白的樣子,可見身體也不強壯;還有他對街市上的那些玩意這麼興致勃勃的樣子,可見不是本地人。

    應該是個隨家長來帝都辦事,出門卻忘帶隨從的家伙,威脅不大,可以下手!

    吉米漸漸靠近,克利斯正吃著手里的丁零果,眼楮看向廣場中央,那里有一個雜耍藝人。

    好機會!

    吉米從那人的右邊走過,因為在吃丁零果,所以把手抬得很高,露出了腰間——多數人是把錢袋放在衣服內襯里的。

    吉米悄悄地掏出了一把小刀,事實上,這把刀只有手指長短,手一握住,外表上幾乎就看不到,只要靠近他,用手指尖露出的那一截刀尖就可以將對方衣服劃破,然後,另一只手就要很快地跟上,掏出錢袋,隨後轉身逃走。

    這一連串動作對于吉米來說已經很熟練了。

    然而,這一次有點不同,吉米手上的刀尖還沒踫到那人的衣服,就被一支木簽扎破了衣袖,吉米心里叫糟,沒有多余的動作,縮手,回身,跑。

    隨後,眼前一花,自己的臉頰已經被人牢牢地掐住了。

    幾乎疼出了眼淚,吉米雙手握住了那只手,抬起了頭。

    就是自己下手的對象,那個大了自己五六歲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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