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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撞車了! 文 / 啃虎的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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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居然唱歌了!媽媽最愛哼他的歌,說他是世界上最有才華的歌手。可我找到他的時候,他從來都不願接觸與音樂有關的一切,甚至,我唱歌他都會變臉,然後罵我凶我……”

    溫潤神色復雜,眼眸中有些崇拜的望著她父親,同時用力扯了扯任謙的衣服。

    今天晚上的事情太不可思議太出乎意料了,以至于她都不敢相信。因為她每次找到的父親,都總是醉醺醺,髒兮兮的躺在地上或者吧台上。爛醉如泥,如行尸走肉。

    可是今天,太陽竟從西邊出來了。他居然一改前態,反而拿起吉他在彈奏。

    “今天對他而言應該是個特別的日子吧。所以他沒喝醉,听他唱什麼,或許能找到突破點開導他……”

    任謙替護士妹妹擦去眼角激動的淚水,看來這妮子很希望自己的父親重新振作啊。

    听她說這未來的岳父十五年前還是一線歌星。來頭不小,可不知道因為什麼挫折一蹶不振,變成一個酒鬼。此刻岳父穿著薄衣服,體格高大,雖然落魄,但顏值不低,劍眉星目,那一手吉他玩得爐火純青,妥妥的偶像兼實力歌手。

    “嗯嗯……”

    岳父有模有樣的潤了潤嗓子,唱出了第一句詞。

    ‘沒關系,真的沒關系……’

    任謙一愣,這前奏,這詞,怎麼有些莫名的熟悉感?!在帝國,能讓穿越而來的他產生似曾相識的感覺的歌十分鮮見。但現在他偏偏有這種錯覺,不由得他不狐疑。

    難道是以前那任謙听過的歌?

    這樣說來,岳父以前的知名度就不低了啊。最少有幾首傳唱度不低的歌。

    錚錚錚。

    岳父又撥弄了兩下木吉他,別扭的旋律吱吱唧唧繞線而生,有種打烊酒吧里杯盤狼藉的既視感。

    ‘沒關系,真的沒關系

    我也許,早就該回去……’

    這次正式開唱,任謙終于恍然大悟,為什麼他會有似曾相識的錯覺,原來這首歌在神州也有,而且是陳奕迅的《st...order》。

    也就是說,兩位不同世界的藝術家,居然撞車了!

    也許很多人沒听過《st...order》,因為它相較于陳奕迅的《富士山下》、《明年今日》,並不算多出名,但它卻有著一段令人津津樂道的故事。

    這一段故事非常文藝,逼格幾乎可以給滿分。

    請听我娓娓道來。

    首先,這曲子填詞有兩個不同版本,也即有國語和粵語。一直以來,黃偉文和林夕都不喜歡將粵語歌換成國語,因為他們都覺得換成國語要失去很大一部分味道,可是這次,他們終于開始嘗試破除這些成見。

    這首歌應運而生。

    國語版本由大詞人黃偉文填詞。歌詞娓娓講述了一個落魄酒客一夜失戀兩次,跑到酒吧敘述悲傷,卻無人傾听的悲傷故事。作詞風格充滿黑色幽默以及頹廢……

    而粵語由林夕(梁偉文)作詞。據說他看到黃偉文的歌詞之後,逸興湍飛。決定用歌詞來回應黃偉文,所以興致勃勃地填了粵語版。

    就像古時候那些文人墨客,你做一首詩,我再回一首詩一樣,兩人玩得很悶•騷。

    這樣一來,《new...order》面世了。

    粵語版和國語版相映成趣,被稱作兩個偉文空前的合作。

    沒想到,這位岳父居然一個人完成了《st...order》的創作,真是出乎意料啊!

    ‘沒關系,真的沒關系

    我或許,早就該回去

    再一杯,我告訴自己

    到此為止,干了不再續

    麻煩你,加冰威士忌

    對不起,來個DOUBLE的’

    此歌的旋律一出,基本就決定了歌詞的大致風格。尤其是那前奏,一听就能讓人聯想到奢靡頹廢的酒吧。而歌詞與旋律極為契合,一翻描述,酒吧氛圍濃郁。

    主人翁半醉半醒,叫嚷著服務生給他續杯,雖然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但他卻情不自禁多點了兩杯,可見平時他是什麼樣的醉態。

    ‘喝到這里,終于夠勇氣說一個經歷

    那晚下雨,在這店里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有段艷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幾坪,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那女的,掉頭離去

    就像,三個小時前

    他未婚妻,初次到來,嫌棄的樣子……’

    喝醉了的主人公,開始想要說一個故事,而且他很聰明,知道直接吐露自己的不幸沒人可憐,就佯裝八卦他人痛苦來吸引酒客往下听。這是典型的倒敘。

    男人在酒吧找艷•遇,終于將炮•友帶回了家,于是悲劇真正開始。

    “一聲不響”、“掉頭離去”,兩個女人共同的嫌棄的動作,只用兩個詞就表現得淋灕盡致。

    ‘沒關系,真的沒關系

    一晚上,就失戀兩次

    那男子,還不懂懷疑

    到底自己是否沒出息?’

    主人公還不懂懷疑,依舊每天跑到酒吧買醉,從來不思進取。

    ‘不客氣別給我ICE...TEA

    客人們不是我嚇跑的

    別看著我那個不過是我朋友的經歷

    那晚下雨在這店里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有段艷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幾坪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那女的掉頭離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對不起,好像說成是我的樣子

    我是沒關系∼∼’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簡單,文學家說成百上千字,有過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兩語,表達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腳布又臭又長,後者盡白話味同嚼蠟。

    但歌中卻只用一兩百字,就勾勒出了一個因為貧窮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對象拋棄的可憐人,讓每個人都能從身邊,甚至內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連歌名都不忘補一刀——Last...order,本來就已經是酒吧打烊的時間,從酒保的角度來說,忙了一晚終于可以休息,但偏偏有個客人還在沒完沒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興可想而知。

    連傾訴都沒有對象,還有什麼比這更悲慘?

    更巧妙的是,本歌讓主角以第一人稱的口吻,講述第三人稱的故事,說漏嘴後急忙補救,但此時為時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還有什麼用呢?好在當時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諷孔乙己一樣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們自己不也是這樣麼?

    總是傾向于把自己的悲慘遭遇,說成是別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讓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後就這麼自欺欺人地過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難怪母親這麼崇拜他。”

    溫潤靠在任謙身上,眼淚濡濕了半邊肩膀,她想到了母親的死前湊到她耳邊說的話:“好想再听你父親唱一首歌……如果能,錄一首放到我墳邊吧。”

    “岳父以前應該不僅僅是一線歌星這麼簡單吧?這境界如果沒頹廢,現在早已封為天王了!”

    任謙默默注視岳父最後撩了撩吉他,將最後的情緒渲染完畢,然後深深呼了一口氣,看來岳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過……如果將粵語的歌唱給岳父,會不會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畢竟那首歌本來就是林夕從服務生的角度來勸說酒客,全詞充滿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對于一個靈魂音樂家來說,或許那首歌會給他特別的感觸?

    PS:請一定先听陳奕迅的《st...order》和《nerder》三四遍後,再來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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