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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閨蜜 文 / 夢游居士

    A,成神最新章節!

    認識徐宜舟的人都知道,她有一個二十多年交情的“閨蜜”。

    “閨蜜”這標簽開始是周靈夕自己打上去的,後來才漸漸被別人認可。徐宜舟和周靈夕從三歲認識到現在,如果發展順利,她們的確應該算是閨蜜兼發小的情份。

    但很遺憾,她們發展得並不順利。

    對她們來說,她們彼此都是對方家長眼里那種“別人家的孩子”,因為都住在兩人父親的單位大院里,彼此間就隔著一層樓的距離,因此被攀比是再所難免的。

    小時候的徐宜舟圓臉大眼,是討人喜愛的模樣,成績不錯人又活潑,從幼兒園到小學到初中,都是班上人緣頂好的孩子,老師也疼她,而周靈夕正好相反。小時候周靈夕瘦瘦小小,文弱內向不愛說話,人緣平平,總是跟在徐宜舟身邊像個小影子。

    到了高中以後,兩個人的情況就調過來了。周靈夕清瘦縴弱,正符合當下審美,成了班花,徐宜舟還是掛著小小的嬰兒肥,沒心沒肺地過日子,除了人緣仍舊很好之外,周靈夕開始全面碾壓徐宜舟。不過周靈夕仍舊喜歡跟徐宜舟一起,除了時不時秀點優越感,一切也尚算正常,只是兩個人的三觀漸行漸遠,算得上是老朋友,卻遠遠達不到“閨蜜”的境界。

    及至大學,兩個人又考進了同一所學校。好像徐宜舟作什麼選擇,周靈夕就習慣性的跟隨,小時候是興趣班,長大了考大學,到後來徐宜舟當寫手,她都跟得緊緊的,仿佛想把被徐宜舟壓制的童年贏回來,不論徐宜舟做什麼她都想超越。

    就算是孫翰清,那也是周靈夕在知道徐宜舟暗戀他以後,先跑去跟他做了好哥們,轉頭再介紹給徐宜舟認識,又搓和了他們兩個人在一塊。

    所以孫翰清總說,要是沒有周靈夕這個閨蜜,他們根本湊不到一塊,因此徐宜舟不應該對周靈夕有誤會,那都是嫉妒,都是吃醋,他和周靈夕就是天生的鐵哥們。

    他們扛著“友誼”的大旗,徐宜舟成了心胸狹窄的女人,這滋味想起來,她就犯惡心。

    商場里的空調吹得讓人發冷,徐宜舟不自覺得用掌心摸了摸自己冰冷的手臂,也順便平復著此刻心頭的怒火。

    “舟舟,你們分手了?是不是因為我的關系?”周靈夕用另一手按住自己掌心的傷口,很震驚地從孫翰清身後走上前來,眼都不眨地看著徐宜舟。

    就算徐宜舟再不願意,她還是必須承認自己今晚和原北吃飯的好心情已經被他們破壞殆盡了。

    “夕夕,我沒和她分手,你不用自責。”孫翰清一把拉住了周靈夕,用痛心的眼神望向了徐宜舟,眉頭攏成結,清俊的臉龐上滿滿的悲傷與傲嬌摻和在一塊的矛盾表情,讓人不由自主的腦補出虐戀情深的情節來。

    徐宜舟給他看得頭皮一麻。

    “徐宜舟,這輩子你休想我會放開你!”孫翰清一字一句地對著徐宜舟開口。他根本不承認自己已經跟徐宜舟分手的事。在他心里徐宜舟就像劇里的女主角一樣,只不過是在矯情而已,只要他表現得情深無限,她便會回心轉意。

    徐宜舟不止頭皮發麻,全身都發癢了,這對白……怎麼那麼像里寫的?看來再深情的話,只要從不對的人嘴里說出來,就會變成讓人惡寒的句子。

    不愛了,或者死心了,再多的深情都是負擔,更何況還只是虛偽的深情。

    “你……要陪他們演下去嗎?”原北眉頭一皺,在徐宜舟耳邊小聲問了句。

    四周已經有人注意了過來,原來排成長龍的讀者並未完全散去,這里異常的情況讓有些人開始圍攏過來。

    “孫翰清,她的手傷口挺大,再不包扎小心破傷風。”徐宜舟看了看周圍的情況,怕再這麼下去會給原北帶來麻煩,只能緩和臉色,心平氣和地開口。

    孫翰清果然轉頭去看周靈夕手上的傷口。

    “走吧。”徐宜舟趕緊扯著原北朝著南出口疾步走去,身後傳來孫翰清呵護的聲音,在溫柔說著“疼嗎?”之類的話,還有周靈夕帶著隱約哭腔的聲音,讓她迫不及待想跟他們劃清界限。

    好在南出口並不遠,她們很快就到了外面。外面的風雖然熱呼呼地刺激著汗腺,但徐宜舟卻好像從外太空回歸到地球一樣。

    “你這個……”原北看了眼徐宜舟,才找準了孫翰清的身份稱呼,“前男友,情商智商好像跟顏值相反啊!”

    “一輩子這麼長,總難免有眼瞎的時候。我這是在為我的眼瞎買單!”徐宜舟挽了原北的手,自我調侃起來。

    到了吃飯的地方,甦黎歌已經點好菜,三個女人又是好基友,一頓飯從六點吃到九點仍然意尤未盡,甦黎歌便提議找地方繼續聊,徐宜舟想到了“暮光”。

    暮光是間清吧,原來開在s大附近,後來老板不知怎麼發了大財,就把暮光開到了市中心最小資的六灣巷里面。地方大了,裝修檔次也上去了,風格卻沒怎麼變,還是安安靜靜的小酒吧,偶爾會有樂隊和歌手駐唱,還有英俊的外國調酒師表演調酒,是個適合聊天的好地方。

    “干杯!”徐宜舟和甦黎歌、原北坐到了角落的沙發里,舉著酒和她們干杯。

    昏黃的燈光照得人微燻,音樂緩緩而響,幾口酒下肚,徐宜舟的臉頰越發地紅了起來。想起這幾年的種種,工作生活艱辛,夢想如河面浮萍,愛情一塌糊涂,她忽然鼻頭一酸,一拍桌子,豪氣萬分地開口︰“甦黎歌,我答應了你老板要成神,我一定會努力。我的第一個目標,就是超越周靈夕。看姐姐的腿毛怎麼粗過她的大腿!”

    徐宜舟再討厭周靈夕,但也有一樣不得不佩服她,周靈夕這兩年確實一心撲在碼字之上,在秋河網上不大不小也是個小神,就是手段卑劣了點,盜哏什麼的讓人忍無可忍。

    每一次都是周靈夕拿她當對手,這次換過來吧。

    超越周靈夕,將是她成神計劃的第一步!

    “好!祝你的腿毛粗過周靈夕的大腿!”甦黎歌打了個酒嗝,一口干了杯中剩下的酒。

    “嗯,祝你成功。姐姐的大腿在這里,你要有需要隨時開口,我讓你抱!”原北說著,把腿橫伸了出來,她今天穿了淺藍及膝洋裙,這一伸就把大腿給露了出來,她豪邁一拍,腿上立刻就是五道指印。

    隔壁的包廂里立刻就有人忍不住想沖過來。

    “許大醫生,都是女人,你別掃她們的興了!”秦揚風立刻就拉住了身邊黑了臉的男人。

    今天許默城難得回s城一趟,秦揚風便約了他和蕭嘉樹在這里聊天,誰知道這樣也能撞上許默城的女人。

    那邊角落里的徐宜舟已經站了起來。

    “為了感謝你們,我給你們唱首歌!”徐宜舟說著,手里拎著瓶酒就沖到了酒吧中間的小舞台上,那里有個自助點唱機,徐宜舟駕輕就熟地在上面點了兩下,熟悉的音樂便響起。

    在大學的時候,為了打工,她曾在暮光里當了一年的駐唱歌手,這里的一切,她都非常熟悉,就連孫翰清,也是在暮光之中與她正式相識的。暮光的老板是個喜歡支持年輕人追逐夢想的人,他說自己這小酒吧就是他原本想開在麗江的夢想。

    “她說她找不到能愛的人,所以寧願居無定所的過一生,從這個安靜的鎮,到下一個熱鬧的城,來去自由從來不管紅綠燈……”

    她唱的是林憶蓮的《失蹤》,完整版的屬于徐宜舟的《失蹤》。

    包廂里的人在這歌聲下漸漸安靜下來,只有原本坐在最里面的男人,慢慢踱步到了門口能將舞台看得清清楚楚的地方。舞台上的燈光只比酒吧里的光線略亮一點,打在她身上如同灑了一層月光,徐宜舟披著長發,歪著腦袋,閉著眼唱得陶醉。

    這歌唱得比他們預料中要好太多,並不像是一個唱醉酒的路人隨便唱的。與林憶蓮略帶沙啞的聲音不同,她的聲音清甜干脆,唱起這首歌來沒那麼滄桑,卻有種女人獨特的任性和不願妥協。

    蕭嘉樹听得認真。

    那邊許默城卻已經跑到了徐宜舟的包廂里。

    原北喝醉了。

    “啊——你要干嘛,放開她!”甦黎歌一聲尖叫,讓正陶醉在自己歌聲的徐宜舟嚇了一跳。

    她望去,原北醉得東倒西歪的,正被一個男人抱在懷里。

    徐宜舟酒一醒,拎著手里的酒瓶子就沖了過去。

    只是還沒等徐宜舟對心中色/情/狂痛下殺手,徐宜舟的手就被人抓住了,一只大掌順勢奪下了她手里的酒瓶,清冷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

    “你做什麼?”

    蕭嘉樹抓著她的手,好氣又好笑地看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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