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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傷害OR救贖 文 / 星星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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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經進屋的警察看到這慘烈的一幕,沒有不罵凶手沒人性的。

    一個幼小的生命,人生還沒有開始便強制終結,但凡是人,都會覺得傷心難過。文沫很理解這些警察的心情。在外人眼里,警察冷漠無情,對別人身上發生的悲劇漠不關心,其實那只不過是常年累月直面世間最丑惡現象的自我保護,不然的話,對每一個受害者都感同身受,他們只會把自己逼瘋。

    一百來平的房子,除去公攤面積,小三室的十年老房,餐廳並不算大,四四方方的餐桌,一邊坐一個人,剛剛好。

    此時餐桌邊上,放著五把椅子,四把與餐桌顏色很搭配,看得出來是一套,多出來的是個空坐,餐具有明確使用過的痕跡。

    兩個女孩子被放到一起,一大一小兩顆腦袋緊挨著,如果她們只是躺在床上睡覺,臉色沒有那麼蒼白的話,其實算得上很溫馨的一幕,可是現在的情景,只能讓聞者傷心見者落淚。

    男死者同樣身中數刀,女死者窒息死亡。很明顯,這三起案件完全可以並案偵察。

    並案之後的第一次案情分析會上,大家對凶手的殺人動機意見高度一致,雖然第三起案件的男死者是否有婚外情還沒經過調查,但以前兩起案件來看,凶手基本上是將目標鎖定在男主人有婚外情這一類上了。但是對于嫌疑人數量大家產生了分歧,三起案件中,遇害的一家人,孩子年齡較小,老年人體力下降,這些都暫且不考慮,除此之外,每起案件都有兩位成年受害者,三四十歲的成年人,哪怕體力比二十多歲要稍微下降一些。那也是正值壯年的成年人,在面對入室的凶犯時,不可能一點反抗都沒有就安安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等凶手一一去捆。鑒證人員在前兩起案發現場提取的捆綁受害者所用的膠帶上,沒能發現任何指紋。可以說明兩點問題,其一,凶手肯定戴了手套,以他一貫謹慎的風格,很可能具備相當的反偵查能力。其二,排除凶手劫持小孩子逼迫父母就範,由受害者之一去捆人的可能。

    一個凶手,又要想辦法不讓一家人反抗,又要分出手來去捆人,可能嗎?那麼凶手至少兩個人以上才行,具體到底是兩個人還是更多的團伙作案,現在無法確定。

    文沫一直安靜地听著在場眾位刑警們的討論,她的注意力,落到三起案件的現場圖片上了。確切的說,是幾個孩子死亡現場的圖片。

    怎麼會總覺得有些違和感呢?

    一張張孩子無神的小臉,區別于父母死亡時的慘烈,絕對稱得上安詳。可是僅僅是安詳嗎?也不對。在他們幼小生命中的最後,他們在想些什麼呢?

    文沫不得而知,她盯著這些小腦袋,一遍遍看著照片,不對,哪里不對。

    視線盯到最後的兩個女孩身上,她們的頭上……

    是了!文沫在眾人驚訝的目光中站起來。飛快地向法醫解剖室奔去。

    “等一下!”文沫的呼喊聲成功制止了已經被提取完物證資料的尸體馬上要進行的清洗。兩名法醫也停下動作有些不解地望著她。

    文沫顧不上解釋,她直直地盯著兩個女孩的頭發,左看右看,然後。她笑了。

    沒錯,違和感就在這里。兩個女孩的頭發,被人重新梳洗過,精心地打理好,即使在照片中,也呈現著剛洗完頭發的柔順感。

    一個是這樣。可能是孩子剛剛洗完澡吹干的,兩個是這樣,也許是個巧合,可是四個孩子都是這樣,特別是兩個小女孩,凶手扎的辮子有些歪歪扭扭,但也能看出被精心修飾過的痕跡,哪怕一丁點碎頭發都被凶手用彈力素打順,塞進去,至少從外表看起來,很順滑。

    相信扎過麻花辮子的女生都知道,扎得時間越長,毛刺越多。哪怕小女孩再听話再老實,梳了一天的頭發,也不可能在晚餐時分還保持得如此整齊。

    兩個小男孩的頭發並不是很明顯,只是被梳理過,哪怕他那麼躺著,頭發依然很伏貼。

    這也是文沫覺得有些違和的原因。

    哪怕孩子是第一個被害對象,服*毒而死,死亡前也不可能沒有掙扎和蠕動。

    顯然,凶手的興趣,從來都在孩子身上,對孩子的父母,恨的情緒要遠強于其它。

    文沫回到會議室,里面的爭論還在繼續。兩伙人涇渭分明地為凶手是兩個還是多個在進行著激烈地辯論,她趁著沒人注意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繼續邊听邊按照自己剛剛整理出來的思路向下推理。

    如果說凶手的目的全在孩子身上,那麼殺害那兩個大人完全是障眼法?不對不對,這樣的話如果把一家人都帶走,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兩個大人留下孩子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將一家人全綁在餐桌旁?將一家人殺死在餐桌旁邊對凶手是一種非常嚴格的心理暗示,那是他必須完全的工作,對凶手而言有著特殊的意義,不然他大可不必如此費勁地做上一桌子好菜,然後還要當著幾具尸體的面吃下去不少。

    還有就是,三起案件的報案人都供述了一個完全一致的細節︰他們到達受害者家里時,發現門是虛掩著的,他們打開門進入現場,才發現死者。這說明,凶手根本不在意死者是否被人發現,又或者說,他故意留下門,就是希望有人能發現他們。他的作品,希望被世人看到。

    他注重的,從始至終,都只是殺人的過程。

    對父母,是恨意,所以他要讓他們慘死。對孩子,則是呵護,是憐惜,是……他的替代品!

    在他的眼中,那個孩子,就是曾經的自己,而那對父母,就是他的父母!他不再是幼小無力反抗的時候,他可以一次又一次殺掉在他看起來,完全不合格的父母。

    他不是在殺害孩子。而是救贖!

    有的時候,痛苦的不是死亡,而是比死亡還難受地活著。永無止境地活著,受苦受難地活著。沒有未來地活著!

    這些孩子,在他眼中,活得痛苦無比,殺死他們,是給予他們他所未能得到過的解脫。

    他童年很不幸。自殺這兩個字也曾經劃過他的腦海,但也許是他足夠堅強,又或者他懦弱得連尋死也不能夠,所以他活到了今天,但是早早埋下的心理陰影卻越積越深,終于爆發,開始四處殺死那些他認為活得痛苦的孩子,自己未能得到救贖,他給予這些孩子。

    怪不得警方在大人身上始終沒能找到與凶手聯系起來的強有力證據,那是因為凶手的注意力。自始至終都在孩子身上,他是通過這些孩子,才找到父母的。

    警方的辦案時,思維定勢,肯定不會想到有人會與年齡還小的孩子結仇,而凶案現場太過慘烈,任何人第一時間看到都會認為凶手與男主人有仇。順著仇殺的線往下查,當然一無所獲。

    三起案件,細節高度一致,這說明什麼?

    文沫等到會議室里的爭論告一段落。才終于第一次開口︰“從作案手法上來分析,犯罪嫌疑人,應該就是一個。”

    “文主任,剛才我們討論的時候你出去了。是不是沒听到後面同志們的案情分析?兩名成年人,再加上孩子老人,一名凶手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同時控制這麼多人,如果現場一旦出現任何意外,這三起案件就不會是我們看到的這樣。第三凶案現場你也是親身到過的,難道沒有發現兩名成年死者身上根本沒有防御性傷痕嗎?誰會在生死關頭讓你老老實實綁起來殺?”

    “在坐的各位都是經驗豐富的老刑警了。那麼請大家告訴我,後兩起案件的現場,你們當時進去時的第一印象是什麼?”

    “我們以為又到了蕭泊源一家死亡的案發現場。”

    “不錯,後兩起案件給人的感覺,與第一起案件具有高度一致性,哪怕第二起案件還有位老年死者。相信大家都知道,女死者董憶被凶手殺死在離門不遠的客廳處,這說明什麼?說明在凶手的眼里,她沒有任何價值,不屬于這個家庭的組成部分。”

    “從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凶手要的,就是餐桌里所有的細節。包括殺死幾位死者的不同方法,包括一桌美味,包括坐在桌邊對著尸體吃飯。這些對凶手來說,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像剛才幾位同志所說的那樣,凶手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團伙作案,請大家回想一下,我們曾經破獲過的案例。有沒有哪個團伙在作案時表現出高度的一致性,細節一點偏差也沒有的。”

    眾人沉默,似乎沒有。

    文沫停頓了幾分鐘,見大家都開始認真听她說,便也不矯情,將自己心中所想一五一十道出︰“凶手的目的,在于解救自己,確切地說,是幼年的自己,這些小孩子,都是他的替代品。他憎恨自己的父母,對父親,是完全徹底的恨,對母親,則是愛恨交加。很可能凶手幼年時期,遭遇過父親長時間的家暴,而且父親有婚外情史,母親雖然心疼他卻沒有作為,漠視這些事情的發生。”

    “那為什麼,要連孩子一起殺死?孩子被父母忽視已經很慘,他連自己的替代品都要殺死?”

    “那是因為,他認為這些孩子活著比死去更悲慘。不論是被父母虐待忽視,還是失去父母孑然一身,都不是他希望這些孩子得到的——又或者說,他自己得到的。”

    眾人再度沉默。原本以為,凶手是個十惡不赦之徒,連小孩子都不放過,現在文沫所講的一切,實在顛*覆他們對凶手的認知。

    “從現在開始,我建議先將調查重點,放到幾個孩子身上,找到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我想,那樣的話,我們離凶手也就不遠了。等幾個現場搜集到的餐具上的DNA結果出來,就是鐵證如山。”

    “等一下,剛才你說凶手是一個人,那麼他到底是怎麼制服幾名受害者的?”

    “很簡單。我們不妨想一下,如果這個凶手,與幾個遇害的小孩子都有些關聯,是不是說明他從事的工作,是與教育有關的?因為孩子的接觸範圍要窄得多,教育是最可能的。那麼他與孩子認識的可能性就極高了。一個認識的人,哪怕他拿刀威脅你,恐怕你也很難認為他對你們有惡意到會滅門的程度吧?這種先入為主的印象一形成,恐怕你首先會想的就是,我能說服他,只要配合著他不反抗,他不會殺人。結果可想而知。”

    “而且,只要凶手將孩子牢牢圈住,家長本身並不強烈的反抗意願會降至最低,至于幾人被捆綁的事實,我還是傾向于是受害者自己在凶手的要求下做的。具有反偵查能力的凶手,自己會戴手套,那麼他會給受害者也戴上手套的可能不小,以達到混淆警方視線的目的。”

    分析會後,所有人都對這名看似很年輕的心理專家刮目相看,如此短的時間內得出合理結論,一針見血地找出可能的偵查方向,並不是所有刑警都能做到的。

    工作有條不紊地布置下去,那個時候,文沫很少參與警方的實質工作,因為在刑警的印象中,心理專家是文職人員,動動腦袋就好,打打殺殺跑腿的事,還是由他們去做才對。

    文沫當然不會不知趣,自己跑去給別人添亂,每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辦案手段,側重點不同,又不熟,還是不要合作的好,免得出了問題最後鬧得不愉快。

    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在人情交際上一塊短板,除非必要,她很懶得動腦子去想些彎彎繞繞,好在從事警察這個職業的人大多數與她有同樣的想法。

    凶手作案的間隔在縮短,但她知道,他們還有時間,趕在下一起血案發生前,找到他留下的蛛絲馬跡。(。)自適應小說站xs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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