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一章 番外篇1 文 / 楓翊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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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旭堯腦子里現在非常的亂,為什麼,他不過是多耽擱了一些時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任文昊明明也在下面,可是他沒有出來,是不是……
草坪很大,足夠眾人在上面走來走去,可是阮黎芫這樣一直跪在那里,卻讓眾人感到局促了一些。
阮黎黎走到一旁,不敢去打擾她,可是心里的那道創傷,又豈是不打擾就能撫平的?
天上漸漸的下起了小雨,黑鷹的人已經離去了,只留下阮黎黎和任旭堯陪著阮黎芫,各有所思,各有所想……
一年後。
阮黎芫抱著從市中心買來的白菊花,來到了這一塊兒本屬于紋龍幫地盤,如今卻成了一個人專屬墓地的地方。
她輕輕的將白菊放在墓碑前,點燃了幾支香,朝前方拜了拜,然後又輕輕的插上。
“郗溟夜。”阮黎芫的手漸漸的撫上墓碑,一點一點的描繪著墓碑上的字。
“郗溟夜,你現在滿意了?我的心里,已經完完全全的刻上了你的印記,可是你,確是兩次的離我而去……”
墓碑上,映入眼簾的是任文昊三個字,這個墓碑是她親手立的,她本想寫郗溟夜幾個字,可是她又想尊重他在這個世界的名字,所以,才寫上了任文昊。
可是在她心里,早就已經把任文昊當成了郗溟夜,可是她卻是想後悔都後悔不了了。
“怪只怪,我自己太笨了,太晚,太晚看清自己了啊……”阮黎芫輕聲笑道,她算是明白了一個道理。
人啊,總是要失去以後才懂得珍惜的,在失去之前,她越是沒有放在心上,失去之後,越是刻骨銘心。
“你還是……忘不了他麼?”身後,任旭堯也買了一束花,抱著花的手越發的緊了。
阮黎芫沒有搖頭,也沒有點頭,她不想說話,因為喉嚨干燥的很,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既然如此,那你便好好的和他在一起吧。”說完,師父講花扔在地上,扭頭就走,看也不看她一眼。
在阮黎芫的眼中,任文昊的墓碑化成了“郗溟夜之墓,妻阮黎芫立”幾個字,就好像……
呵,說來也可笑,七年前剛踫上師父時,她可做過如今一模一樣的夢,當時她什麼都沒有,確實想要極力挽回。如今什麼都有了,她卻覺得,走了,反而更輕松一些。
“幫我……”阮黎芫輕輕的吐出幾個字,就像是蒼蠅一樣大小的聲音,可是在小,任旭堯也听見了。
“照顧好阮黎黎……”阮黎芫知道,師父和她一樣能夠將阮黎黎的一生給安排好,所以她如今,終于可以放心的,去了。
“……”任旭堯沒有說話,起初他還以為,阮黎芫有什麼重要的事跟他說,卻沒想到,會是這樣。
你……當真如此殘忍嗎?
他沒動,就站在原地,他舍不得走,卻又不敢回頭去看她一眼,哪怕一眼。
“ ”的一聲,身後傳來一陣巨響,任旭堯像是明白了什麼,蒼涼的一笑。就算沒有回頭,他還是仿佛看見了阮黎芫頭枕著墓碑,鮮血從頭上流出的畫面。
終于,他回過身,眼里竟是滄桑與悲涼,看著阮黎芫,想要,將她的模樣深深的刻在腦子里。
他沒有阻止阮黎芫,更不會去救阮黎芫,就像李翠柳一樣,一個赴了必死決心的人,就算救了一次,也沒辦法救第二次的。
可是阮黎芫卻後悔了,她皺著眉,像是有什麼想不明白的東西似的,一只手伸到前方,可是距離太遠,她抓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嘴唇微啟,阮黎芫皺著眉,艱難的想要說出一句話,可是到最後只發出了一個音節。
“郗……”
郗……溟夜啊……
直到死,阮黎芫都沒有真正的看清這里面的套路,反正她現在就有一種日了狗的感覺。
真特麼刺激,這種感覺大概就是……嘴上笑嘻嘻,心里MMP吧,呸呸呸,氣的她連嘴上的笑容都快掛不住了哦!
——————————番外?蘭雪篇。
我是蘭雪,從出生起,我就是家里的小公主。就像一首兒歌里面唱的一樣——
我有一個家,幸福的家,爸爸媽媽還有我從來不吵架;爸爸去掙錢呀媽媽管著家,三人相愛一樣深我最听話。
我有一個家,幸福的家,爸爸媽媽還有我從來不吵架;爸爸去掙錢呀媽媽管著家,三人相愛一樣深我最听話。
我有一個家,快樂的家,爸爸媽媽還有我常一起玩耍;爸爸的主意大呀媽媽管著他,我們三人一條心什麼都不怕。
可是有一天,爸爸變了,他開始貪酒,連媽媽都沒辦法再管她。有一天,媽媽哭著跟我說︰
“雪兒,雪兒,媽媽對不起你,你去姑姑家玩幾天好不好,去姑姑家……”
第二天,我就被媽媽送到了姑姑家,是瞞著父親去的,也許,母親是怕我跟著她一起遭殃吧。
可是姑姑?那個時候,我還小,姑姑是誰都不知道,可我知道的是,在姑姑家,我遇上了這一輩子都難以忘記的人。
那個人,看見了我都不知道打招呼,真是沒有禮貌,所以,作為蘭家的大小姐,我必須去好好教育教育他。
“喂,你叫什麼名字啊!”我跑到他面前,雙手叉腰,埋怨的說道。
那個人白了我一眼,確實理都沒有理我,徑直走去。
我怎麼可以允許有人這麼怠慢我?
于是我厚著臉皮跑了過去,可是那個人年長我幾歲,腿又長,速度又快,我實在是追不上他,摔了一跤。
“喂!你這個人還有沒有同情心啊!沒看見我摔倒了嗎?還不來扶我起來?”我趴在地上,特別狼狽,新買的流甦裙都摔髒了,可是那個人卻依舊沒有理我。
“小姐?大小姐,你怎麼跑這兒來了?趕緊跟我回去吧,夫人還在等著你呢。”這是蘭姨,她跟我一樣也姓蘭,也許就是因為這種緣分,父親才將她錄用的。
蘭姨三十多歲了,我很喜歡她,因為她給我一種親切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