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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35章 徹徹底底的從她的生命里退場 文 / 錦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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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5章 徹徹底底的從她的生命里退場

    “有沒有你這樣的朋友?”方于歸表示也很郁悶好不好?

    “那絕交,這忙我幫不了,走了!”墨雲歸起身要走。

    這次幫傅瑩瑩打官司卿卿都氣成這樣,要是讓她知道這家伙打笙歌主意,估計會提著槍過來打死他。

    他要是再幫他,估計也得被一塊整死,算了,這年頭,找個老婆比找個兄弟難。

    “跟你說你想多了,我找季南風老婆是因為她是醫生,為了救人!”方于歸這會也不插科打諢。

    “救人?那麼多醫生,你不找別人,找她?”方于歸是他兄弟不假,季南風也是他兄弟,自然沒有捧一個得罪一個的道理。

    季南風最近緊張笙歌緊張的不得了,出門突然從哪里吹陣風過來都得神經兮兮半天,怎麼可能讓笙歌去給別人做手術。

    “若不是非她不可,你以為我會這麼著急過來!”方于歸今晚快要被墨雲歸氣死了。

    有一台手術,十分的麻煩,之前波士頓有過一例成功的案例,是笙歌的導師莫漢森先生主刀,當時笙歌全程配合莫漢森,完成了手術。

    現在的這個情況和當時的病人狀況一模一樣,可惜莫漢森先生去了非洲,最關鍵是在當地不小心手腕受傷,根本沒辦法拿手術刀手術,他推薦了他最出色的學生,就是夏笙歌。

    他說,除了他,能做這個手術的只有夏笙歌。

    “那你為什麼不去自己找她?”

    “你覺得季家是我想進就進的地方?”而且,季家人連個司機看起來都是凶神惡煞不好相處的樣子。

    “這倒是,要是隨便阿貓阿狗都能進,也當不起青城第一豪門!”墨雲歸吐了個煙圈,唇上勾出若似無的弧度,似笑非笑得厲害。

    方于歸︰……

    還能不能繼續做朋友了,以前也沒發現他報復心這麼強,有了女人,把兄弟踩腳底下了,還阿貓阿狗,太過分了。

    方于歸看向墨雲歸怒道︰“傅葉辰,你就說幫不幫吧,你女人要是不消氣,不然我自砸招牌,把那個傅瑩瑩再弄進去多住兩年?”

    墨雲歸俊美的臉從煙霧中抬起,看著方于歸︰“到底是什麼人要做手術,讓你這麼上心?”能把毒舌方半城氣成這樣的時候可不多。

    “唐思禮病情加重了吧?”方于歸悶頭拿過桌上的煙,又點了一根。

    “這樣不是正好,你不是早盼著人家死了,當年也是你把人家搞到醫院躺到現在的,這會又何必麻煩救他?”

    “你今天不懟我一句就不舒暢是吧?”方于歸重重的抽了一口煙道。

    “我說實話你又不樂意,你讓我怎麼樣?”墨雲歸看了他一眼,淡淡道︰“當年唐歡歡死追著你的時候,你把人家傷得遍體鱗傷的,現在以為救了人家老爸就能挽回美人心了?”

    墨雲歸話落,房間里剎那間鴉雀無聲,這句話真是扎心了,老鐵。

    方于歸覺得今天一晚上這心要被傷死了,他覺得自己沒被唐歡歡一刀扎死,要被自己兄弟活活氣死了。

    “你到底說幫不幫吧?”方于歸這次為了救唐思禮也是豁出老臉不要了。

    “這我說了不算,季南風最近的事你也听說了,笙歌受了驚嚇,能不能做手術,我不清楚!”墨雲歸這是實話,做不做要笙歌決定,就算關系好,他也不能強迫人。

    “你老婆不是和她關系最好!”這種事,也就上嘴皮踫下嘴皮的事好吧。

    “是最好,不過你最近正好得罪了她!”

    方于歸想打人,這都什麼玩意?天坑,是誰打電話讓他接那破案子的?早知道這樣就是一個億他也不接。

    方于歸走過去奪了墨雲歸手中的煙,跟前的酒也給收走了︰“這點事都辦不了,活該你老婆不讓你睡,滾蛋!”

    這是翻臉不認人了!

    墨雲歸估計自己要是現在給卿卿提這事,她得把他打死,方于歸自己作的死自己想辦法。

    季南風回家,笙歌整理房他剛脫下來的衣服時發現褲腳上沾了很多泥,便隨口問道︰“你去哪了,衣服上怎麼會沾那麼多泥?”

    季南風含糊其辭道︰“可能在花園不小心沾上了!”

    “花園里也沒泥,算了,你這褲子要單獨洗,我等下給阿姨說一聲!”笙歌把換下來的衣服收納完,外衣就交給阿姨洗,內衣什麼的,她習慣自己洗。

    季南風看笙歌沒再問下去,這才松了口氣,難不成讓他告訴老婆,他和蕭肅一起上山上挖墳,挖的還是蕭肅自己的墳。

    蕭肅傷已經好的差不多,季南風的安排和他當時想的差不多。

    既然老天沒讓他死,那就換種活法吧,當初笙歌在病房救他的一條命,這次用命還了。

    她的人生不再需要他的守護,他真的該放手了,徹徹底底的從她的生命里退場。

    他們這種人,常把出來混遲早要還掛在嘴邊,這次他們兩不相欠了。

    笙歌,再見了。

    蕭肅揚手,照片隨風吹落,那是他和笙歌唯一的一張合照,是小四月一周歲生日的時候他們一起照的,他一直帶在身邊。

    這張照片本來是在笙簫山莊他的書房的,應該是薇安弄這個衣冠冢,把這張照片一起放進去了。

    畢竟,這照片是他‘生前’最喜歡的東西了。

    蕭肅坐在自己的墳前,看著照片上的自己,照片上的人他自己都看著有些陌生。

    他十八歲之前的人生放蕩不羈,打架斗毆,逃學,他不是個好學生。

    十八歲那年被笙歌救下,之後的人生更是一塌糊涂,他成了十足的小混混。

    再後來,他發現自己愛上了她,他知道她不喜歡他,所以,想做個不一樣的混混。

    他成功了,當了老大,有了地盤,有了很多兄弟。

    她要出國,他毅然的放下所有跟著她,他想照顧她,那時候他真的打算就這樣照顧她一輩子。

    可沒想到後來池非出事,他跟著遭殃,為了不連累她,他只能離開,他斷了一條腿,更配不上她。

    其實蕭肅想想,這麼多年,他其實從未敢想過自己可以擁有她,從未想過替代季南風在她心里的位置,在他的心里,他這樣的身份配不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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