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站
小说站 欢迎您!
小说站 > 都市言情 > 女神的特种保镖

《女神的特种保镖》正文 第0780章 入主紫火仙宫 文 / 老灰狼

    久网址,请牢记!

    短短两天时间而已,遵从楚天的命令,紫云仙尊万博芳飞掠炎火之地各地,相继灭了中辰宗总坛和几个大小分堂。[燃^文^书库][].[774][buy].[]匕匕·奇·中·文·网·首

    曾经雄踞炎火之地万年的中辰宗,现如今已经变成了土鸡瓦狗,只剩下一些普通弟子四散奔跑,一个个深怕下一次就轮到他们了。

    中辰宗被灭,有人悲愤有人欣喜,正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称雄炎火之地的中辰宗,曾经多么不可一世,现如今却几乎在一夕之间被摧毁,不知道有多少人不信这件事情是真的。

    这件事对炎火之地来说,是天大的事情,炎火之地的各个势力大都在摩拳擦掌,因为他们很清楚一件事情,炎火之地的实力划分要重新洗牌了。

    甚至不少的势力都已经在行动了,尽可能的吸纳中辰宗逃散的弟子,壮大自己的实力,来全力开拓自己的势力版图。

    炎火之地除了中辰宗之外最大的宗门是凌神宗,虽然是炎火之地第二大宗门,但实力比中辰宗差太多太多。

    凌神宗内,只有两位圣级强者而已,门下弟子不过十万人,一直以来也都只是仰中辰宗鼻息生存,没少被中辰宗奴役。

    中辰宗覆灭的消息被南部吹来的飓风还要快,光速般把这个消息传遍了炎火之地每一个角落,凌神宗宗主得知后大喜。

    一直以来中辰宗都是压在凌神宗头,邝琦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眼睛出了问题。

    老天啊,堂堂战仙级强者,竟然拜倒在一个名不见经传,只是自称血火宗宗主的家伙面前称他为主人。

    而且挺紫云仙尊万博芳的意思,灭中辰宗的是他。

    以紫云仙尊万博芳的实力,能灭中辰宗,邝琦一点不稀奇,但稀奇的是,他是听从楚天的吩咐。

    看样子,楚天真的是血火宗宗主。

    血火宗宗主竟然可以把紫云仙尊万博芳当做奴仆,这件事真的是太惊骇了。

    现在再看楚天,邝琦看出了点什么,这个人身上散发的气息,原来比紫云仙尊万博芳还要强。

    楚天说道:“中辰宗被灭,肯定有不少势力想打紫火仙宫的主意。你敛去气势找地方藏着,一旦有高手过来,就立即把人抓了,全部送到紫火仙宫让他们修补宫殿。不把紫火仙宫被损毁的那几十座宫殿修不好,一个不许走。”

    “是。”

    等楚天离开,邝琦已经浑身上下都是冷汗了。

    紫云仙尊万博芳非常的尽责,只要有飞抵紫火仙宫上空的飞天船或是圣级强者,立即抓起来,丢到紫火仙宫当泥瓦匠,让他们干活儿。

    楚天回到紫火仙宫,来沈云菲她们身边。

    几个人这两天居住在一座名叫圣火殿的宫殿里面,过了两天逍遥小日子。

    紫火仙宫内,几乎所有的殿宇,都以火命名。圣火殿是所有宫殿里面,占地最广,布局最最精巧,装饰最为华丽,风景最为优美的一座。

    在圣火殿院子里,有着一座占地过两亩的大型池塘,里面种着九叶仙莲,养着无数珍贵的鱼儿,沈云菲和凤凰坐在池边白玉打造的凉亭里,不时的从侍女们端着的托盘里拿过一点鱼食丢进水里。

    中辰宗被灭,紫火仙宫内的大部分中辰宗弟子都跑掉了,但还是有不少人留了下来,特别是那些侍女。

    有一些侍女祖辈都生活在紫火仙宫,一身都在这里为奴为婢。不少侍女都是在这里出生,等到变成大龄女青年的时候,又会被分给一些中辰宗低级弟子做妻妾,生下的女儿就注定是侍女的命。

    在楚天占据了紫火仙宫之后,沈云菲和凤凰两个人就成了紫火仙宫的主母,侍女们一个个自然殷勤的伺候着。

    沈云菲总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皇后般的生活。

    沈云菲身为沈家大小姐的时候,基本上什么事情都有人帮着做,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现在呢,不仅如此了,走到哪里都有一大堆侍女跟着,伺候着,深怕她操劳。就连洗个澡,都有二三十个侍女负责伺候。在这里喂个鱼,那些侍女们都紧张的深怕她累着。

    凤凰倒是挺享受这种生活的,做什么都有人伺候,只需要一句话,什么都可以到手,小日子那叫一个美。

    爱丽丝才不管池塘里那些鱼儿到底有多珍贵呢,脱掉裙子一路小跑到池边,使劲一跃双手伸向前,头下脚上一个猛子钻到水里,等浮上来的时候,已经一只手抓着一只飞鱼了,“师娘,师娘,这种鱼好肥哦,我多抓点烤了吃。”

    一个女官闻言,嘴角抽搐了一下,赶紧说道:“小公主,那可是彩虹鱼,原产自北国寒泉的极其名贵的灵鱼。”

    “是吗,原来那么珍贵呀。”爱丽丝很认真的打量了下手上两只鱼,然后很认真的说出了一句让女官吐血的话,“那我可得多抓几条。”

    一直在为提高阅读体验而努力,喜欢请与好友分享!

    <>
(快捷键 ←)上一章 本书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
全文阅读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