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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不後悔 文 / 黃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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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106年,大司馬衛青病逝于自己臥房的床榻上。

    臨終前,衛青的口中曾念念不忘喊著一個人的名字,喊著那個早已逝去了十幾年的少年人的名字。

    “去病。”這倆個字他臨死前一直在念著,直到咽氣身亡的那一刻,才停了下來。

    呵呵,他利用了他,他親手將那個把他看的比命還重的好外甥送入了地獄,可最後,他還是什麼都沒有得到。

    他沒能從霍去病的手中拿來一切,反而連最後的這點東西都被劉徹奪走了。

    失去了兵權,只剩下了一個大司馬的名號,乃至于,連在朝堂上話語權都要被剝奪了。

    沒有第二次漠北之戰,沒有辦法給自己正名,所以衛青還是那個害死了一代名將李廣的衛青。

    諸將瞧不上他,眾臣也懶得搭理這個有名無實的大司馬。

    人生最後的十幾年中衛青每日活的很是悲涼,郁郁寡歡的他已最快的速度衰老了下去。

    其實他可以活到六十的,但可惜,他活的太累了,五十多就去世了。

    臨終前,衛青的眼角留下了一滴悔恨的淚珠,他已經能看到結局了,他已經能看到自己死後,衛氏的結局了。

    不管怎麼講,自己也是大漢的大司馬,不管怎麼講,他衛青也替大漢,替劉徹立下了赫赫戰功,所以他活著的時候,劉徹會給他面子,但他死後......

    “哈哈,哈哈哈!苦苦追尋權利,舍棄了我能所舍棄的一切,可到頭來卻還是一場空,報應,報應啊!”

    說完這句話,老邁不堪的衛青,胸膛上下起伏不停,因為過于激動,導致胸中的一口氣,沒能喘的上來.......

    最後,含恨而終。

    衛青死後不久,他的幾個兒子相繼被劉徹貶成了平民,而他們衛氏集團那個看的比天還重的太子,那個被視為了他們衛氏一切的太子劉據.......

    一場巫蠱案便結束了他和他母親的生命。

    衛子夫帶著自己的太後夢,跟他的好兒子,攜手去了地府。

    當衛子夫和劉據,這倆個最後的障礙被劉徹除掉後,他本人剩下的時間,也就不多了。

    ........

    公元前87年,霍去病死後的第三十年,七十歲的劉徹,百病纏身的劉徹躺在自己的病榻上,留下了他的遺詔。

    傳皇位于少子劉弗陵,著霍光輔政。

    劉徹做到了,他成功將自己的皇位傳給了一個沒有任何外戚勢力的兒子,這下,他再也不用擔心自己死後,大漢又會出現外戚干政的局面了。

    同時,為了以防萬一,劉徹又將劉弗陵的母親賜死,真正做到,為他的兒子掃平了一切障礙。

    但可惜啊,劉徹可能做夢也想不到,他千防萬防,為了不讓外戚干政的局面出現,他殺了多少人,他幾乎快將整個衛氏鏟平了,但最後........皇位還是回到了衛氏一族的手中。

    西漢的第十位皇帝漢宣帝劉詢,便是漢武帝劉徹的曾孫,太子劉據的長孫。

    彎彎繞繞,皇位最後還是成了衛氏一脈的後人。

    這大概就是命數了。

    .........

    五祚宮中。

    留下了遺詔後,在一位小太監的攙扶下,白發蒼蒼,年老不堪的劉徹一步步走下了病榻,要去殿外透透風。

    小順子公公十幾年前就病逝了,死因似乎是暴卒,對啊,暴卒而死,因為他知道的東西有些太多了,他也見證了太多的東西。

    這種人,劉徹是不會久留的。

    在太監的攙扶下才堪堪站起的劉徹,滿是皺紋的老臉上浮現出了一抹笑意,輕聲吩咐著,“都出去吧,讓朕一個人待一會兒。”

    “諾。”

    很快,五祚宮中的太監全都退了出去,諾大的宮殿內只剩下了劉徹一人。

    看著輝煌的五祚宮,再看看自己這幅蒼老到了難以忍受的樣子,劉徹無奈的笑了。

    “唉,老了老了,這人到底還是老了啊,呵呵,一晃都這麼多年過去了,朕已經不是年輕時的那位帝王了。”劉徹長嘆的感慨著。

    人一老自然就會想起很多往事,尤其是晚年,劉徹經常會想起自己年輕時的日子。

    想著自己年輕時立下的豐功偉業,再想想自己老年時犯下的糊涂錯誤,劉徹搖了搖頭,拘僂著那張早已直不起來的脊背,眯著快要瞎掉的老眼,郁氣十足的在宮中慢慢踱步。

    他老了,老的不成樣子,在他的身上再也看不到,昔日那位殺伐果斷漢武大帝的英姿了。

    事實上,晚年的劉徹也走上了李隆基的道路,暴虐無度,昏庸不堪。

    晚年的無能,和他前半生的輝煌簡直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前幾年劉徹又一次對匈奴用兵了,可沒想到一直無往不勝的大漢鐵騎,這次竟是被打的大敗而歸。

    整整七萬大軍,全軍覆沒!主將李廣利投降匈奴,劉徹當時听聞這個消息,險些昏死于朝堂上,再加上晚年爆發出的那些農民起義.......

    “唉,朕真的是老了,也不中用了,連小小匈奴都收拾不了了。”劉徹小聲嘆息著。

    而提到匈奴,他就不免想起了一個年輕人,想起了那位已然病逝了三十年的千古名將。

    “你若是還在,匈奴只怕早就覆滅了吧。”垂垂老矣的劉徹,遙望宮中微暗的燭火,長吁短嘆。

    這些年,劉徹時不時就會想起霍去病,想起那個倔到了極致,也忠到了極致的年輕人。

    不後悔?嗯,確實不後悔,直到現在,劉徹想起霍去病也沒有一絲一毫的愧疚,他有的,只不過是對那些往事的懷念而已。

    懷念那位策馬橫槍,率領數萬大漢鐵騎立下赫赫戰功的年輕人,懷念那位勇不可當的冠軍侯,懷念昔日在他的帶領下,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大漢鐵騎。

    “唉,過去了,都過去了,你都走了三十年,朕還想你作甚啊?朕又不欠你的,何況現在的大漢不正是你所希望的嗎?多好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朕沒讓你白死,沒讓你白死啊。”

    坐在了寢宮的地板上,劉徹拍著自己的腿,大聲說著,“朕真的不欠你,看看,你去看看現在的民間,何人不知你冠軍侯的勇武啊?何人又不曉你霍去病的威名啊?史書都為你單獨保留了一頁,你說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再者,朕當年也不是沒給過你機會,是你自己不知道珍惜啊,這能怨得了朕嗎?”

    自言自語,也不知道在跟誰說話的劉徹搖了搖頭,嘆道︰“怨不了,怨不了朕啊,是你自己一頭撞在了朕的刀上,是你自己送上門的,你說朕要是還不出手,那豈不是太對不起你了?”

    “行了。”呢喃到這里,劉徹一拍腿,搖搖晃晃,極度艱難的從地上站起,口中喘著粗氣,道︰“朕這一生也要走到盡頭了,確實,你的事情,讓朕一輩子都難以忘懷,可也就是難以忘懷罷了,現在朕都要去你生活的那個地方了,有什麼話,咋們君臣到了那兒再說,相信你冠軍侯即便是在陰曹地府,也會繼續效忠朕吧?”

    “呵呵呵。”劉徹目光迷離,傻傻的笑了起來。

    可這時,名滿頭白發的年輕人,忽然悄無聲息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充滿枯白之意的發絲,跟劉徹這位七十歲老頭子的頭發居然一模一樣,但不同的是,他的臉沒有像以往那樣蒼老,還是保持著二十多歲的年輕模樣,因為.......因為他死的不是身體,而是心。

    在經過了太上老君和他的救治後,他的身體沒有大礙,甚至是痊愈,但是他的心.......已經死了,所以再怎麼救治,那頭白發也變不回來了。

    “你就一點都不後悔嗎!”滿頭白發的年輕人,眼含熱淚,一把提起了蒼老的劉徹,怒聲質問。

    劉徹看了看他,渾濁的老眼中竟瞬間涌現出了一抹精光。

    被黃小偉高高提起的他笑了。

    “不後悔,朕一點都不後悔。”

    ........

    “噗。”一掌將劉徹的魂魄打散,黃小偉癱倒在了地上,淚水止不住的長流。

    他殺了劉徹,他將劉徹打的魂飛魄散,他替霍去病報仇了,可這.......可這又有什麼用呢?

    昨天,他親手葬下了霍去病,婉兒的墳旁,也立起了一座新墳。

    劉徹應該感到慶幸,因為現在的黃小偉只是黃小偉,他不是魔鬼,更不是黃巢,所以他沒有牽連其他人,所以他直接來到了劉徹身死的這一年,將這位帝王打的魂飛魄散。

    但......但........有用嗎?這還有用嗎?

    即便劉徹被千刀萬剮,即便劉徹魂飛魄散,此生再也不能投胎轉世,可他的小軍,他的小軍到底還是走了,到底還是不再了!

    他再也看不到那個倔強的少年了,他再也听到的他的聲音了。

    驀然間,流淚間,黃小偉忽然想起了很多往事。

    當年長安天戰時,唐漢兩朝的皇帝都來參戰了,可當時的他卻沒有在里面發現劉徹和李隆基的身影,那時他還比較奇怪,奇怪為什麼李隆基和劉徹沒有出現。

    可現在,他全明白了,劉徹和李隆基不是沒有來,而是根本就沒辦法來。

    試問,兩個已經被魂飛魄散的人,又怎麼可能進入往生之門呢?又怎麼可能還有機會重臨世間呢?

    今日這個結局,早就很久以前就注定了。

    現代的霍去病墓中為什麼沒有找到他的尸骨.......

    “呵呵,呵呵呵。”淚水長流的黃小偉,躺在五祚宮的地上,戚戚慘笑著,“因為小軍沒有葬在茂陵,他就留在我身邊,他就留在.......他的小偉哥身邊。”

    滿臉淚痕的黃小偉躺在地上,手臂遮擋住了他的雙眼,低沉的抽泣聲,哽咽響起,“還會輪到誰,下一個,又會輪到誰?誰又將離我而去,還有誰,還有.......誰......”

    ........

    別墅外的草地上,多了一座新墳,上面寫著小軍倆個字。

    一身戰甲的錢明光默默的跪在他的將軍墳前,默默地為他的將軍守陵。

    沒人知道他是怎麼回來的,也沒人知道他是什麼時候回來的,時間大概是在半個月前的清晨,出門晨練的蒙恬,發現了倒在門外,渾身鮮血,昏迷不醒的錢明光。

    發現他的時候,一身重創的錢明光,已然彌留。

    右手提著一把血跡斑斑,滿是缺口的長刀,而他的左手卻提著一個包裹,一個染滿了自己鮮血的包裹。

    但相比于持刀的右手,握住包裹的左手顯然要更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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