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六章 迷離與撲朔(中) 文 / 搬磚的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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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提著兔子的耳朵懸在半空時,雄兔兩只前腳時時動彈;雌兔兩只眼楮時常眯著,所以容易辨認。【邸 ャ饜 f△ . .】
也就是說,兔子在靜臥時的行為舉止區別很大,一眼就可以判別出雄雌。而當兔子一起奔跑時,就難以分辨出性別了。所以,在前方作戰的緊張歲月里,誰又能認得出花木蘭是男是女!
除此以外,古人對男、女著裝方面要求是很嚴格的,正所謂“男女授受不親”,服裝上也嚴格規定了“男女不通衣裳”!所以大家潛意識里都會先入為主地認為︰沒有女人會穿男裝、扮成男人。所以,雲蕾的女扮男裝,居然把行走江湖幾十年的轟天雷石英等人全都瞞過了,更別說一廂情願,選擇性失明的石翠鳳了。
這些女扮男裝的故事只是傳說而已,並沒有載入史冊。相反,男扮女裝的事情倒是真實發生過,史書上有記載。
在明憲宗年間,有一個叫桑沖的人,很小的時候就被人賣了,給人家當義子,少年時期就是當地有名的混混,成天無所事事,吊兒郎當。公元1465年,桑沖听一個朋友說,家住大同府山陰縣的谷才,善于男扮女裝,以教授女子針線活計為名,暗行奸宿,淫游十八年,從未敗事。他覺得去找谷才,並要拜其為師。後來還真讓桑沖找到了谷才,于是他開始跟著谷才學習如何淫騙婦女的伎倆。
學成後的桑沖沒有閑著,先是實習了一下自己學習的成果,然後將自己的所學傳授給弟子,一起開始“采花”事業。隨後扮成女人模樣的桑沖離開家鄉,開始了長達十年的職業騙奸生涯。他的足跡遍及山西、河北、山東三省,沿途留心打听良家出色女子,設計行騙。
直到成化十三年七月,當他又要向第一百八十三個受害人施惡時,這個淫棍的大限終于來臨了。這天黃昏時,桑沖來到晉州聶村高宣家里,自稱是趙州某人的小老婆,因不堪丈夫打罵逃出來,想投宿一晚。高宣見他是個舉止裊娜的少婦,毫不起疑留他在南房內宿歇。誰料高宣的女婿趙文舉也是個色中惡鬼,竟于半夜里偷偷摸進南房,要向這個假女人求歡,桑沖本為垂涎高家小姐的姿色而來,萬萬沒想到自己反被別人垂涎,趙文舉色膽包天,力氣又大,把桑沖按倒在炕上,並強行解開他的衣裙。這一下,桑沖男扮女裝的行藏完全敗露,立刻被高家捆起來,解送晉州衙門。經審訊,大淫棍交代了他所犯的各種罪行。
明代法律沒有對欺騙行奸的行為做出明確的處罰規定,所以法司將具體案情奏明聖上。皇帝給予的批復是,認為這人犯罪情節惡劣,有傷風化,應凌遲處死。都察院奉旨,以零刀碎割的“凌遲”酷刑,處死了惡貫滿盈的采花大盜桑沖。這個案件在當時很轟動,其作案經過被連載到了當時的官報上,成為街談巷議的話題。
由此可見,雙腳撲朔的不一定是雄兔,雙眼迷離的也未必是雌兔。
歸根到底,先入為主的思想要不得,經驗主義不知道害死多少人。
李舒崇做好了“預習”後,決定從山西陽曲這里開始穿越。都說經驗主義害死人,他決定今天打破思維定勢,改用其他糖果試著穿越一次,如果不行再去買紅糖也不遲。正巧李舒崇今天在銀行辦業務時順便拿了兩個話梅糖,他剝開糖紙,右手食指蘸濕後,在糖塊上轉了幾圈,然後將紅色、橙色相間的書蟲印記貼在了要穿越的地方,然後……就睡著了。
李舒崇醒來的時候,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誘人的酒香。李舒崇記得,小時候每次經過昌南酒廠的時候,總能聞到一股噴香的酒味,難道自己穿越回到了童年?可是仔細辨別一下,這種酒香與家鄉的酒香還是略有區別的,這是一種淡雅的清香,香味沒有昌南大曲那麼濃烈。
李舒崇從牆角里站了起來,發現自己穿著的是明代的漢服,抬起頭,只見處處酒旗招展,才知道自己又穿越到了《萍蹤俠影錄》的世界,跟隨雲蕾來到了汾酒集散地,陽曲。
看來,以後要穿越原著的世界,不管什麼糖都可以試一試,大腦里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思想,不能總是受經驗主義的影響。突然,李舒崇頭腦里有了一個大膽的推論,仿佛漆黑的夜空中有一道電光閃過一般,他瞬間明白了一件事情︰自從遇到這枚書蟲以來,自己為什麼會那麼執著于重建昌南書院?為什麼會那麼重視傳承華夏文明?為什麼自己會有那麼多不符合十七、八歲高中學生的言行舉止?看似撲朔迷離,其實非常簡單,自己的頭腦肯定是受到了那個“極品”書蟲的影響,產生了一些先入為主的執念!難怪自己會活得這麼累!
在現實世界里,自己還是高中階段的學生,受現實生活的束縛,為了實現夢想而努力奮斗,累一點在所難免,很多人都是這樣熬過來的。可如今自己有了穿越書本的特異功能,能夠穿越到一個個原著的世界里,在這些只屬于自己的世界中,沒必要太循規蹈矩了吧?!只要能完成晉級的任務,只要不改變書中世界的歷史事實,換一種輕松一點的活法,應該是不成問題的。好的,就這麼定了,試一試再說。
拿定主意後,李舒崇看見對面的酒家門口有一匹白馬,四蹄如雪,十分神駿,他知道這就是張丹楓的那匹“照夜獅子馬”。顯然,張丹楓和雲蕾此刻都在這個酒家里喝酒。接下來,張丹楓假裝不會武功的富家子弟,惹得很多江洋大盜派出兩個探路的線人盯上了他的金銀珠寶,這里即將上演一出“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好戲︰為了懲罰強盜的兩個線人,雲蕾偷了他們的銀子,然後張丹楓又偷了雲蕾所有的銀子。在這里,線人相當于蟬,雲蕾相當于螳螂,張丹楓相當于黃雀,那麼,誰來扮演那個對準黃雀的彈弓呢?這麼有趣的事情,當然是隱身後的李舒崇去做最適合了。
于是,李舒崇隱身進入了酒店,坐看螳螂捕蟬。
服飾華貴、書生打扮的張丹楓果然是一表人才,似乎比電視里的那些演員還要英俊瀟灑一些。一杯又一杯的喝著酒,搖頭晃腦地似乎在念著什麼詩,此情此景,當然只有李太白的《將進酒》最為適宜了,李舒崇雖然听不見,但是想得到。沒過多久,一連串的“盜竊事件”發生了,所有銀子都轉移到了張丹楓的身上,李舒崇最後出手,把這些財寶全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得手以後,李舒崇飄然離去。
不久後,兩個盜賊準備結賬走人,沒想到懷里的銀兩卻不見了,明知是雲蕾干的,可惜不敢張楊。掌櫃的叫人圍住這兩人要現錢結賬。于是兩人只能把衣服脫下來、帽子摘下來抵作了酒錢。
看到盜賊被懲罰後逃走,雲蕾非常痛快,她也想結賬去跟蹤追擊,可是同樣找不到自己的銀兩,眼看就要脫衣受辱,當堂出丑了。還好張丹楓走了上去,準備拿出銀子幫他們結賬。沒想到,剛到手的銀兩全都不見了,好在張丹楓包袱里面“存貨”很多,當他準備去拿自己的包袱時,才發現就連從蒙古帶來的包袱都不見了。張丹楓和雲蕾一樣陷入了尷尬,兩位俠客瞬間僵在了那里,丟錢事小,丟人事大!
酒店老板一看,案情有點撲朔迷離呀,後面兩個人明顯不像那種混吃混喝的無賴。可是眾目睽睽之下,也不可能有人連續三次盜竊成功吧?
要不要把他們的衣服也扒下來抵飯錢呢?
脫,還是不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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