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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37︰搭便車 文 / 掌心

    &nbp;&nbp;&nbp;&nbp;天才壹秒住『邸崛ャ灤→..』,檳 ┘ 市 f。

    只見它當時順著我在樹枝上、草地上等等所擺放的布料所吸引,它靈敏的鼻子不斷的嗅著那些氣味。而跟在它身後的那兩名士兵則是跟在它身後,不斷的發著牢騷。

    他們牢騷的內容無疑就是在贊揚我多麼多麼的會誘導他們的狼犬,嫌棄著他們的狼犬工作效率有多麼多麼低。

    我內心可沒有一點欣喜若狂的感覺,我一點都不覺得,這點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當時,狼犬做的一個舉動讓我背後直冒冷汗。

    因為我所擺放的那些布料全是圍著一個圈來的,狼犬嗅覺的靈敏度遠遠超乎我的想象,在聞遍了所有的點之後,它一直盯著我所爬上的這根樹根來來回回繞上好幾圈。

    它那根尾巴不斷在擺動,似乎向那兩名士兵暗示著︰好像有希望!我好像找到人了!

    真的,它停留在我所爬上的樹根下好久,當時我都以為會困在這里,如果士兵引以為重或者是疑心重一點的話,我很有可能就會被發現。

    如果被發現,我或許會爬下樹跟他們肉搏,可勝率不會太高。等他們制服我之後,他們會聯系當地最近的警局,把我送進去。最後我的結局無異于會落入監獄,等待我的是比當時還要遠的罪行。

    我不敢去看狼犬當時有什麼反應,只能是背靠著樹根,默默數著祈禱著他們不會發現我。

    所以,當時我只能听到這兩名士兵的對話。

    “哎呀,小!你到底有沒有找到那個人啊?你已經在這里停留好長時間了,你沒有記錯吧?!”

    “汪!”狼犬吠一聲。

    “還是別找了,我相信那個人早就跑了!”

    “何以見得?”士兵問。

    “你沒注意四周的環境嗎?那個人很明顯會應付狼犬,他知道只要我們跟著狼犬,那麼就能擺脫我們,所以他才會在四周擺設這種環境,你不知道嗎?寧願在這里和小逗留,我還是建議去前方查看。沒準我們還能發現他逃跑的蹤跡呢!”

    或許兩名士兵的對話,再加上狼犬的表現,讓他們以為我當時已經跑遠了。于是,這兩名士兵意見達成一致,向前繼續前進。

    “走了小,別停留在這里了,你沒看到這里只是個幌子嗎?走吧!向前走!要向前看!沒準那人早外頭呢!”

    “嗯…”狼犬發出鼻音,聲音滿是對這里的不舍。

    “走了!走了!別停留在這里了!快點!”

    士兵拖著狼犬的狗繩,狼犬很不情願的就離開了我的身邊。站在樹枝上的我眼見著他們距離我有一段時間後,我這才躡手躡腳的從樹下爬下來。

    有驚無險。我甚至忘記了,當時我爬樹的時候,身上留下的氣味了。

    可我也沒別的辦法,我不可能把身上的氣味給去掉,再加上狼犬是經人訓練過的,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擺脫的。

    好在我之前設了幾個幌子,這樣才能讓那兩名士兵選擇不相信狼犬。

    爬下樹之後,我開始朝著那兩名士兵的反方向跑。邊跑邊回頭,確定他們沒有跟上來,並距離有一段距離之後,我這時才放下心,在路邊小憩。

    其實不是小憩,只是簡單的坐在草地上休息而已。當時那種情況,我只顧著逃跑,根本沒有什麼心情睡覺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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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的難題又來了。

    就算我擺脫了那兩名士兵和狼犬,這高速公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我該何去何從?

    其實我可以順著那些車輛行駛的方向跑去,可誰知距離下一個城市到底有多遠?

    我四處尋找著周圍的制高點,站在制高點上,這樣我可以看到附近最近的城市,然後可以在那里定局都說不定。

    可四周除了高速公路就是那些車子疾馳而過的聲音。我試著站在高速公路邊上,舉起右手並豎起拇指。

    我這種舉動簡直是多此一舉。

    我相信不少人已經是看到了我站在路邊孤零零一人,也看到了我想搭便車的手勢,可就是沒人停下來載我一程。

    我想,或許是我光著上半身的緣故吧。

    那些司機看見我心里肯定在想︰哇塞,這是誰家的瘋子出來招搖拐騙啊?光著上半身站在公路上想搭老子的車?你不丟人我還嫌丟人呢!

    或者是︰這一看就是在路邊想搶劫的那種人,前陣子電視上不是報道了嗎?說路邊的那些人想搭便車,等到你開門的時候邊上就會涌上來好多人,能留給你條內褲就算是不錯的了!(然後該司機對著車里的其他人說)記住了啊,以後千萬別相信這種人!如果你一個不留神,吃虧的就是你!

    嘗試了幾次之後,我發現真的沒有人載我一程,于是我決定,跟著車流走。

    我知道,這即便意味著我要徒步走上好幾公路,甚至幾十公里,或者是更遠。

    相比那兩名隨時掉頭回來尋找我的士兵風險而言,那根本不算什麼。

    起初,我走著走著覺得非常無聊,一輛輛車子從我身邊疾馳而過。我沒有放棄要從他們身上搭便車的信念。

    看到一道光亮從身後照著,先是把我整個人的身影拉得老長後,我扳正身子,對著他豎起大拇指。

    我不知道那些司機是不是不知道這種手勢是什麼意思,他們肯定在以為,肯定在以為我這個大拇指是表示對他們車技的肯定之類的。

    再後來,我不知過了多久,我感覺我的雙腳起泡了。

    當時我穿著是皮鞋,柔軟度不如其他鞋子,起泡是正常的。

    最後,我選擇了脫掉皮鞋,拿在手上,繼續往前步行。

    對于那些開車從我身上疾馳而過的車輛,我漸漸的對他們失去了信心。因為每當我對著他們豎起大拇指時,他們把我當作透明人或瘟疫,接近我時沒有減速反而加速,想盡管遠離我這個瘟疫。

    我對此失去信心的唯一解釋是︰我要把豎起拇指的這個時間用來趕路,這樣更現實一些。這樣我就不必把時間浪費在那些司機身上了。

    可有時候,意外總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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