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6章 可怕的“14歲不用入刑”! 文 / 犀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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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法用相同的自己收獲不同的未來,希望自己的未來有改變就必須先改變自己,重生以來,犀明沒有在走上輩子那樣的老路,窩囊而又老實地活著。
重生之後,他都是掄圓著活,對敵人夠狠,對自己也要求更嚴格。
他很清楚,他要改變的東西,太多。
一路以來,他不斷地改變改造自己,鍛煉身體,改變思路,拓寬視野,抓住機會,進修自己,無一時刻放松自己。
都說性格決定命運,性格這東西,犀明覺得它不是固定的,很多人在經歷生活的折磨之後,性格都會變化,只有真正被現實生活無情摧殘之後,我們才明白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應該做什麼樣的事。
犀明做的很狠。
無毒不丈夫!
獅子張的事情完結了,但是也沒完結。
張家敗了,一敗涂地,老底都全部被人撬出來了。
獅子張,高利貸,殺人,這輩子別想從監獄出來了,其母也是幫凶,後半輩子也只能是在監獄度過了。
而且那個熊孩子這不是他第一次做壞事,他還做出了一件人神共怒的事情,他是一起殺人事件的真凶︰強行和女同學關系,並殺害了肢解了對方。
此事被爆出,引起夏市市民一陣嘩然。
不過這個熊孩子雖然人高馬大,但是他的年齡卻是只有13歲,因為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只被收容教養,屁事都沒有。
此事事發之後,引起廣泛關注,夏市市民認為熊孩子罪行行為極其惡劣,不能因為年齡小而讓他逃脫刑事處罰。
未成年人故意殺人和成年人故意殺人所帶來的傷害是一樣的,法律保護這樣的殺人犯,只因他是未成年人,那被殺害的人多麼冤枉?
一個數據表明。
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案件現在越來越多了。
現代生活物質條件越來越好,孩子的營養也越來越好,十二三四歲長得就是人高馬大的比比皆是。
這十幾歲的少年們喜歡上網,玩手機接觸的也都是成人世界里的東西,那些十三四歲的少年,不少人囂張地叫囂著,我們沒有十四歲打死人不用坐牢。
不久前的湖省十三歲少年柳宇,十二歲少年趙龍,十一歲小學六年級少年孫兵殘忍殺害教室李桂雲。
這些少年指認現場的時候,像沒什麼事情一樣。
所以網民都在罵。
那些禽獸不如,天理不容,該直接槍斃,是千夫所指的殺人犯,但是因為年齡一個個不受刑事立案。
那些少年為了搶錢上網對老師棒擊,拳打腳踢,不顧求饒,搶劫索財,捂臉致死後,掩蓋現場,之後如常上課上網……
那天他們冷靜的把尸體拖到床底下,用布包好死者的腳,灑上墨水掩蓋血跡,清洗現場,把門鎖上,關了死者的手機,扔到圍牆外。
弄完這一切,坐上班車,到了縣城。
在縣城,他們開了房,洗了澡,就去上網玩游戲去了。上到第二天凌晨四點時,他們回賓館睡了一個半小時,然後繼續上網打游戲。
似乎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弒師案兩個小時前,三人在網吧玩游戲;弒師案六個小時後,三人繼續在網吧玩游戲。
警方提供的一段抓捕視頻顯示,在網吧里,柳宇正蜷縮在電腦前的皮質沙發椅上,頭戴耳機,玩著游戲,對身後出現的警察毫不知情。在被警察拉出椅子時,他沒有顯出緊張情緒,仍舊是一副面無表情的樣子。坐在他身後身邊的趙龍,還戴著他那副瓶底厚的近視眼鏡,在被警察叫起時,只是一臉茫然地望著來人,似乎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
三人對搶劫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這起在辦案民警看來“作案手法有些老練”的案子,在發現行凶者是三個未滿14歲的學生時,還是讓辦案人員吃了一驚。這種吃驚延續到了三人被抓後的表現,“一般的小孩子早就嚇壞了,但他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他們知道不到14歲不用負責,有這個觀念了,殺偷搶都沒關系了。
人們憤怒之外,也有隱隱的恐懼。
當地一位憤怒的村民在談到“14歲不用入刑”時,馬上被身邊的人提醒,“小聲點!不要讓那些熊孩子知道了!”
三人被抓獲的當晚就被送往了邵陽工讀學校。
“我們也很無奈,打不得、關不得,要麼放了,回到社會上去,要麼去工讀學校。”一位辦案民警如是說。
“未滿十四周歲啊!”
南省特大命案制造者,一名12歲的小男孩用水果刀將姑媽一家三口殺害,整個過程之中,作案極其鎮定,老練,他換了衣服,把家里的血跡拖干淨,從姑姑那里拿走手機,2000元現金,還找女同學約會出來玩。
西省13歲少女周末,讀小學六年級因不滿同伴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遂懷恨在心,將其約在自家殺害,用菜刀,啤酒瓶,隔紙刀,剪刀等凶器,砍斷對方頭顱,肢解對方。
未滿14周歲的熊孩子,不承擔刑事責任。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頻發,有關“刑事責任年齡是否需要降低”成為熱議焦點。
熊孩子張剛的事情也引發了夏市市民的廣泛熱議,對于未成年人犯罪,一味從輕懲處的同時,對于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為卻沒有強效的規避方式,以至于大面積的“寬容”造就了少部分的“縱容”。
“未成年”甚至成為某些人肆意侵犯他人權益、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的“護身符”。
夏市熱議著,隨著社會進步、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未成年人呈現出明顯的“早熟”趨勢。
七零後八零後九零後小時候網絡沒有現在這麼發達,現在互聯網變得普及,他們接觸了大量對他們這個年齡不太適合的資源,很多人心理年齡已經表現出相當程度的成熟。
未滿14周歲少年犯下殺人等惡性案件的個案不斷增多,繼續以14周歲作為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顯然已不合適。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下限有利于教育、改造和挽救有罪行為的未成年人。
法律就是法律,熊孩子張剛不受刑事責任,讓犀明很不爽,他就像是一個毒蛇一樣,那個壞胚隨時可能對他進行攻擊。
犀明對那個孩子的眼神可是記憶猶深,就像是野獸一樣。
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煩,犀明專門從燕郊召集保鏢,安排人盯緊了那小子,一旦發現不好的苗頭,哼,這街上可是有很多斷手斷腳祈禱的少年郎在乞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