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魏輝俊 文 / 一笑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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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的陽翟太守張善,苛薄殘酷而又貪婪,他的壞名聲流傳很廣。
蘭台遣御史魏輝俊到郡上治理,發現張善貪贓枉法的事情很多,論罪該死。
于是就把張善押到獄中。
但張善買通了上下,反過來誣陷輝俊為了收刮民財才把張善押進獄中。
文宣帝很氣憤。認為法紀被歪曲了,必須撥亂反正,派尚書令左丞盧斐復查這個案子。
盧斐就接受了皇上的旨意,構成了輝俊的罪狀後上奏。
然後文宣帝下旨在州府處斬。
輝俊對令史留下遺言說︰“我的情況你都看得清清楚楚,現在這件事,又能怎樣呢,你給我準備一百番紙,二管筆,一錠墨,讓我帶在身上隨著我尸體,如果天地真有神靈,我一定要報復盧斐。”
令使也很哀悼,給他收尸安葬並備了紙筆等。
十五天以後,張善得了病,只說磕頭,沒出十天就死了。
才過了兩個月,盧斐出使魏國犯了譏駁犯上的罪,被魏國收押並奏明齊國,文宣帝用毒酒殺了他。
【原文】北齊陽翟太守張善,苛酷貪叨,惡聲流布。蘭台遣御史魏輝俊,就郡治之,贓賄狼籍,罪當合死。善于獄中,使人通訴,反誣輝俊為納民財,枉見推縛。文宣帝大怒,以為法司阿曲,必須窮正,令尚書令左丞盧斐復驗之。斐遂希旨,成輝俊罪狀,奏報,于州斬決。輝俊遺語令史曰︰“我之情理,是君所見,今日之事,可復如之。當辦紙百番,筆二管,墨一綻,以隨吾尸,若有靈祗,必望報盧。”令史哀悼,為之殯斂,並備紙筆。十五日,善得病,唯雲叩頭,旬日而死。才兩月,盧斐坐譏駁魏使,為魏收奏,文宣帝鴆殺之。(出《還冤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