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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21 其實我很好 文 / 三鮮叉燒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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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平電視台大廳的屏幕上,滾動播放著今天的早新聞。

    但來來往往的人,基本沒有關注屏幕上的內容。

    “你听說了沒?甦瑞來了。”

    “甦瑞?哪個啊,沒听說嘛。”

    “哎呀,就是當年演了那個《我的愛人》里面的男一號呀,後來片場大火毀了容的。”

    “咦,他復出了啊,來我們電視台啦?”

    “在3號棚里錄節目呢,都上微薄了啊,哎哎,他的那首歌唱得我心都碎了。本來還覺得臉毀了,但是今天听了那歌,覺得那傷疤好有味道哦~”

    “真的假的?你竟然花痴了,听說大火燒傷很嚴重啊。”

    “誒,你去听了就知道。走,我陪你去听!剛剛是彩排,還有正式錄播呢!”

    全副武裝把自己遮起來的徐書恆,拿著咖啡走進大廳,就迎面遇上很多這樣步伐匆匆但臉上都閃閃發亮的女人。

    在車上小睡了兩個小時,打林容的手機也沒人接,所以干脆他就過來探班了。

    這本來也是他身為經紀人應該做的事情,看看她工作的怎麼樣,順便結束之後把她帶回公司,他還急著抓她回去說盜墓筆記的事情。

    《娛樂幫幫幫》她就客串一個吉祥物,需要這麼久?

    徐書恆回憶了下之前節目組發來的通告劇本,這期來信求助的好像是一個重度燒傷的小女孩。

    請來的明星嘉賓,就是甦瑞?

    他的腳步不由加快了幾分,甦瑞這男生當年也是他極度看好的,樣貌儒雅,演技又難得的不浮夸造作,是現在浮躁社會中不可多得的璞玉。

    可惜這人被大禹工作室的那個不要臉家伙捷足先登,一度讓他郁悶很久。

    後來他正要挖牆腳,誰想這甦瑞就時運不濟,那麼倒霉地被燒傷了,自此消失在大屏幕上。

    沒想到現在大禹那麼低調,連甦瑞復出都悄無聲息的。

    如果他的臉毀得不嚴重,憑借他頗有大將之風的演技,應該很快能卷土重來。

    徐書恆暗中握了握拳,如果璞玉還沒有被好好打磨,他很樂意來做這件事情。

    不停地挖人,搶人,看其他公司的那些愚蠢星探哭,是他最愛做的事情了,哪怕現在做了勞什子經紀人也不會改變他這個偉大的興趣愛好。

    最好,這兩年甦瑞受了大禹冷眼的鳥氣,主動投入星雲的懷抱,那就更好了!

    徐書恆加大了步伐,心里忍不住就興奮起來。

    听剛剛那些女人的意思,他還會唱歌了,臉上的疤痕還很有味道?

    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仿佛已經在向他招手了。

    但等走到傳說的三號棚附近,他心里就咯 了一下。

    從棚子口,一直到外面的樓梯口,竟然全是伸長了脖子的人。

    他走到外圍,竟然就再也擠不進去了。

    再加上他戴著口罩帽子,本身也是修長挺拔的身材,怎麼看也是藝人扮相。

    徐書恆心中念叨著失策,就只好站在人群里稍微憑借著身高優勢往里面遠眺。

    站得遠,都看不清棚里人的長相。

    倒是那只肥大的大黃鴨站在旁邊,非常地顯眼,還遮住了關鍵人物的大半個身體,只能看到鏡頭中央那半邊灰色格子襯衫,跟對方插在牛仔褲口袋里的半只手。

    徐書恆嘆了口氣,正無語地準備離開,里面的聲音就傳了出來。

    “我想,很多觀眾朋友已經忘了我,但沒關系,我站在這里就是想說我又回來了。今天帶來的這首歌,是一位剛認識不久的朋友送的。在這邊我想告訴她,即便只是听見你的聲音,沒有看見你的容顏,但我知道你一定很美。”

    “其實我很好,送給美亞小朋友,也送給我自己。”

    溫潤的聲音,一如兩年前,能夠撫平很多人的傷痛,帶著一種暖心的溫度。

    沒有音樂伴奏,也沒有人鼓掌打拍子,只有這個如三月春風的聲音,在攝影棚中隨風而蕩。

    “如果痛是一種形容,

    我也會倔強到最終,

    沉默是最完美的互動,

    怕什麼,有我陪你瘋。

    平凡的苦衷,說愛說痛都太籠統,

    被故事選中,沒資格懵懂。”

    饒是在蒙面歌王被數次感動,覺得自己心髒跟耳朵都已經很強硬的徐書恆,當听見這句歌詞的剎那,也覺得狠狠被擊中了。

    就好像有一只手,狠狠抓住了自己的心髒,砰地一下讓他瞬間卸下所有防備。

    “就算沒觀眾,自己第一個被感動

    我相信,到最後一分鐘。”

    圍在棚子外,很多都是東平電視台的工作人員跟其他藝人的助理,大多都是女性,听到這一句,眼楮都刷的一下紅了。

    徐書恆深深吐了口氣,好像要把胸口的那壓抑吐出去,他覺得自己最近好悲催,為什麼走到哪里都要听這到這種催淚的歌。

    最近怎麼就流行這種悲情曲風?

    是男人,就不能哭。可是他真是忍得肺都疼了!

    “如果狠是一種從容,

    我也不肯選擇被動,

    如果有所謂的太貧窮,

    不過是不敢再做夢。

    平凡的苦衷,說愛說痛都太籠統。

    被故事選中,沒資格懵懂。”

    吸了吸鼻子,徐書恆從褲子後口袋里抽出他的黑色墨鏡,默默地戴上了。

    紅了眼眶什麼的,是個男人就不能讓人看見。

    怪只怪這句歌詞實在是太tm煩心了,竟然讓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五歲的時候父母離異,為了養活他,老媽打兩份工,起早摸黑拼命賺錢。直到最後她病重癱在床上,顫抖著交給他一張只有五千塊的存折。

    他估計永遠都忘不了那個畫面。

    被故事選中,的確沒資格懵懂。

    他十三歲起,偷雞摸狗什麼都干過,頭被打破過,手也被折斷過,流了不知道多少的血。直到韓卿把他挖到星雲,他才算活了一個人樣,吃泡面蹲街口就為了找一個能上鏡頭的藝人,一轉眼就又是個十年……

    “就算沒觀眾,自己第一個被感動,

    我相信,到最後一分鐘,

    但願在茫茫人海中,

    我的眼神你會懂。”

    徐書恆轉了下頭上的棒球帽,雙眼望向攝影棚中。

    依舊看不到對方的臉,只有那稱不上精湛的歌聲。

    “但願我們會溫柔的目送,

    那些沒看過的繁榮,

    那些理想的恢弘,

    總會有一天和我們相逢……

    太多不由衷不過是歲月的內容

    嘆息過,再繼續向前走。”

    把咖啡杯投進旁邊的垃圾桶,雙手插著褲子的後口袋,徐書恆轉身離開。

    他決定了,不管那人的臉還能不能看,他要定這個人了。

    不管付出什麼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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