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比卦 文 / 詩君
“坤(地)下坎(水)上”,地上的人們象水一樣連成河連成江連成海,有兩個詞可以形容,一個就是“團結”,一個就是“力量”,如果再加一個詞的話,就是“和諧”。
初六,團結或說善待甚至要從俘虜做起,看起來仿佛他們回去後可能還是會為敵,有凶險,但是實際上是這樣做是對的,而且對自己最終也是有好處的。
六二,然後團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應用之處當然應該是在內部,內部都不團結,萬事幾乎都無從談起。
六三,然後是和“匪人”的團結,這就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和力量”,制造沖突制造矛盾是愚蠢的,而不團結可以團結的力量也是不智的。
****,接著就是外交了,對外的團結當然是“吉”的。
九五,顯比其實可以理解為要“顯示”這種團結,于是乎,圍獵時的網開一面,讓老百姓看了心安,民安則國安,國安****強,民強則國強。
上六,這是挺關鍵的點晴之筆,在紛繁復雜的世界,不可捉摸的周邊環境,甚至人群和各團體有些不知所以不知根底不知發展的情況下,團結而無首,這里用了一個字︰凶,說明作者是很清醒的。
如果將其連起來的話,可以這樣解釋,首先就是戰爭,戰爭俘獲甚至大量俘虜,而如何處置這些俘虜成了一個問題,如果全殺之似乎能絕後患,但是智者自然知道如果“比”之,則雖然看起來會有後患,但實際上最終是“吉”的,即一個是可以感化敵人,二個是對外有相當的聲譽,無論對減少戰爭還是在戰爭中佔據更大主動增大勝利的把握,其實最終都是“吉”的;然後智者自然能夠從“比”俘而終吉而將其當然更應該用于內部,當然是“吉”的,這個“貞”總是說“卜問”,其實不如說是“經過實踐證明”,即這里是“經過實踐證明是好的”;最後能“比之匪人”,所謂的“匪”中如果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和力量(因為“匪”中肯定不是全部都是“純匪”的),當然對“匪”是打擊甚至相當的打擊,這里的匪其實可以認為是“非正義”,非正義的大群體中肯定會有正義的人和群體的;而對外,如果不想對外侵略的話,自然是“比”為首要考慮的問題,只有那些心中始終有想對外侵略之心的人和群體和國家才會對外首要要考慮的是“不比”;而“比”即團結也要讓人民能夠“看”得見,感覺得到,而且切實處于其中,這樣,團結才是真正的團結。而團結不是“純粹的團結”,也不太可能是“自然的團結”,團結要有發起人,要有領導者,否則,正如上六中簡單的一個字,即“凶”,這必定是經過教訓乃至血的教訓乃至亡國的教訓而得出的,所以這個“凶”字顯得干脆而肯定而不容置疑。(記住本站網址,..,方便下次,或且百度輸入“ ”,就能進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