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事当铺》正文 第四百四十九章 离魂术 文 / 愤怒的奶嘴丶
寄生鬼走的很干净,沈凌身上没有残留的鬼气,我和李蒙都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但对寄生鬼逃走又重新生出隐忧,寄生鬼是靠人身维持生存的,一旦找不到宿主,五天之内必定魂消魄亡。鬼目瞳虽然消失了,但他为了自己活下去,还会不择手段的去寻找其他宿主,那就饥不择食了。
可是寄生鬼这玩意,我们算是深有领教,能够自保算是不错了,想灭掉他基本上很难。那也要看,他是否还会留在省城,万一被我们打怕,逃到了别的地方,我们就鞭长莫及了。
沈凌能醒过来,那是因为我用了道家正气输送到她的体内,具有驱邪功效。她对我摸她身子的事尽管很生气,但也知道我是为了她好,对着李蒙没再说什么。不过看着我的时候,那种眼神,充满了杀机!
她现在没事了,我和李蒙也都放了心,李蒙去外面救醒被秃头男背后出手的杨诗云,我和沈凌处理秃头男。当我们俩低头看墙角的时候,都不禁惊诧万分,浑身毛都竖起来了,秃头男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副骷髅!
刚才没注意他有什么变化,因为人虽变成了一具白骨,但衣服还穿的好好的,又是脑袋蜷缩在胸口上,加上他本来就是秃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凌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头男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姑娘听不懂。”沈凌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凌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百味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拍摄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